《北宋大表哥》 第一章 北宋“神鸟”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 ——《北宋天书野录》 掉落的行李、尖叫的人群、吊满氧气罩的机舱,一幅又一幅残破的画面从李璋脑海中闪过,更让他难受的是那种失重的恐惧感,最后当“轰隆”一声巨响传来之时,李璋也猛然间大叫一声“救命”,整个人也从床上弹坐了起来。 “这是哪?我是谁?刚才怎么了?”刚刚清醒过来的李璋满脸迷茫的打量着周围,脑子里一连冒出三个问号,可是入目之间全都是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到,空气中带着一股难闻的霉臭味,但李璋总有一种不真实感,脑子中也像是出现了一个断层似的,总感觉像是缺了点什么? 还没等李璋想明白,忽然听到旁边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紧接着一个冰冷的小手摸到了他的手臂,这让李璋感觉全身发毛,毕竟周围一片黑暗,忽然有支手摸到自己,简直就和鬼片中的经典情节一模一样,就算他胆子大,也被吓的不轻。 “哥哥你醒了吗?”就在这时,忽然只听黑暗中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道,听说起来应该是个小女孩,语气中也带着无比的惊喜。 “你……你是谁?”李璋听到小女孩的声音终于心中一轻,随后却又十分迷茫的问道,他现在脑子中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甚至连自己是谁都想不起来,特别是周围一片漆黑,更让他无从判断。 “我……我是狸儿啊!”李璋的话一出口,抓着他手臂的小手明显的一紧,随后一个微微有些抖的瘦小身体靠在他手臂上,显然这个身体的主人显得十分的紧张。 “狸儿?”李璋听到这个名字却是一愣,因为他并不记得自己认识一个名叫狸儿的小女孩,而且刚才还叫自己哥哥?不过这时的他却偏偏又对狸儿这个名字有一种特别的熟悉感,好像这个女孩是自己十分亲近的人,这种矛盾的感觉更让他感到无比的迷茫。 “把灯打开!”李璋这时急切的想要看看周围的环境,以及这个狸儿到底是谁,所以才再次开口道。 “家里的灯油用光了,哥哥你怎么忘了?”只听这个名叫狸儿的小女孩这时再次开口道,语气中也更加的迷茫,因为她总感觉自己的哥哥有些不对劲,但却又说不上哪里不对劲。 “灯油?油灯?现在谁还用这东西?”李璋听到狸儿的话再次一愣,不过紧接着他忽然感觉自己的脑子中“轰隆~”一声响,这也让他痛的大叫一声,双手抱着脑袋缩成一团。 “哥哥你怎么了,你怎么了……”随着李璋的惨叫,狸儿也紧张的抱着他不停的追问,但是李璋却感觉狸儿的声音越来越远,脑子里像是走马灯似的涌出一幅又一幅的画面,最后他终于忍受不了这种剧痛,眼睛一翻昏了过去。 “哥哥~呜~哥哥……”就在李璋昏迷之时,耳边依然传来一个小女孩断断续续的呼唤声,其中还夹杂着一些呜咽,也就是在这一声声的呼唤声中,李璋终于再次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哥哥你醒了,真是太好了!”就在李璋刚一睁开眼睛,就听到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小女孩欢快的叫道,紧接着一张脏兮兮的小脸伸在他面前,只不过李璋这时的眼神却没有任何的焦距,因为他现在脑子里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穿越了,自己竟然穿越了!这个念头一直在李璋的脑子里转悠,因为他刚一醒来就发现,自己的脑子中竟然多了另外一个人的记忆,这个人同样叫李璋,只不过才十二岁,而在他短暂的人生中,记忆并不是很多,而且饥饿的记忆一直贯穿着他的整个人生,除此之外,剩下的也只是一些与亲人朋友的记忆。 也正是通过这个孩子的记忆,李璋这才发现自己竟然穿越了,因为他现在根本不是处于后世的二十一世纪,而是一千年前的宋朝,这里是大宋的都城开封府,由此可以断定现在还是北宋年间,只不过李璋少的可怜的记忆中并不知道现在的皇帝是谁,否则李璋倒是可以知道自己所处的准确年代。 “哥哥你怎么了,不要吓狸儿好不好?”看到李璋瞪着眼睛不说话,旁边那个脏兮兮的小女孩也被吓哭了,小脸上也被泪水冲出两道泪痕。 “狸儿别哭,哥哥……哥哥只是因为受了伤,所以脑子里有点乱!”李璋这时终于抬起头,对面前的这个小女孩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道,按照另一个李璋的记忆,眼前这个名叫狸儿的女孩应该是他的妹妹,虽然他们还有一个父亲,但对方却是个烂赌鬼,常年累月的不着家,所以平时都是他们兄妹二人相依为命。 看到哥哥终于叫出了自己的名字,这让狸儿的小脸上也终于转悲为喜,随后又像个小大人似的摸了摸李璋的额头,然后这才欣喜的叫道:“太好了,哥哥你不烧了,我去给你做饭!” 看着狸儿蹦蹦跳跳跑出去的身影,李璋却是露出一个无奈的苦笑,随后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果然缩水的厉害,从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变成了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一件又脏又破的衣服裹着他干瘪瘦小的身体,右脚的脚腕时不时还传来一阵阵疼痛。 当下李璋伸出手拉起衣服,却发现脚腕已经肿成了一个大包,但奇怪的是,他脑子里虽然有前一个李璋的记忆,但却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受伤的,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他先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脚腕,结果发现只是扭伤导致的软组织肿胀,养上一段时间应该就没事了。 直到这时,李璋才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只见这里是个十分狭窄的小房间,自己身下的床占据了整个房间大部分的面积,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它的家具,墙面黑乎乎的,房顶与墙角到处都是蛛网,床上的被褥也黑的发亮,散发出一股霉臭的味道,和他第一次醒来时闻到的味道一模一样。 看着这个凌乱破旧的小房间,李璋也不由得再次苦笑一声,随后撑着身子下了床,右脚不能着地,他只能单脚蹦着出了房间,只见外面却是一个颇大的院子,而在院子里搭着一个草棚,狸儿正在草棚里烧火做饭,灶膛里冒出的黑烟熏得她直咳嗽,一张小脸也更脏了。 看到狸儿辛苦的样子,李璋也不由得蹦过去帮她烧火,烧火看起来简单,但其实也有技巧,不能一次往灶膛里填太多柴,否则只会把火压灭,少了也不行,否则就接不上,同时还要注意下面的膛灰,不能把下面堵住,否则火就烧不旺了。 狸儿看到哥哥帮自己做饭,这时也显得十分高兴,等到水开了之后,只见她从旁边的小罐子里抓出一把小米丢进锅里,随后又犹豫了一下,接着又抓出半把丢进锅里,然后这才把罐子小心的盖好,而李璋从旁边也能看到,罐子里的小米也只剩下两把左右,连罐子底都盖不住了。 小米得小火熬,一把柴能烧好一会儿,李璋这时也终于开口问道:“狸儿,我是怎么受伤的,我醒来后怎么也想不来了?” “哥哥你怎么忘了,昨天你带我和豆子哥去河边折榆钱,当时哥哥你在树上折,我和豆子哥在树下捡,结果天上忽然像打雷似的轰隆一声,然后就出现了一头巨大无比的神鸟,所有人都在向天上看,哥哥你在树上看不清,于是就想跳下来,结果手一滑摔了下来,然后怎么叫你都不醒,当时把我和豆子哥都给吓坏了。”狸儿这时瞪大眼睛看着李璋回答道,小小年纪的她还无法理解李璋为何会不记得昨天的事。 “神……神鸟?那是什么东西?”李璋听到狸儿的话却是瞪大眼睛不敢相信的问道,同时心中也有一种十分不好的预感。 “神鸟……”狸儿似乎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顿了一下接着这才又道,“神鸟就是神鸟了,整个开封城的人都这么说的,而且当时很多人都看到了,随着一声巨响,天空就出现一头银光闪闪的神鸟,两只翅膀还冒着黑烟,甚至还发‘呜呜’的怪叫,可吓人了!” “银光闪闪,翅膀冒着黑烟,而且还呜呜响?”李璋听完狸儿的描述却愣在那里,因为他总感觉狸儿描述的不是什么神鸟,而是一架失事的飞机,事实上他之前就是在乘坐飞机时遇到空难,本以为自己死定了,却没想到再次醒来时,竟然穿越到了北宋年间。 “这也不对啊,我这种情况应该是灵魂穿越,可飞机是怎么过来的?”李璋这时却在心中暗道,他前世时也看过一些穿越小说,知道有灵魂穿越和肉身穿越两种,他现在是灵魂附身到李璋身上,可是现在飞机又出现是怎么回事? 另外光听狸儿的描述也不一定准确,想要确定一下那个神鸟是不是飞机,最好还是自己亲自去看一看,不过紧接着李璋又想到一个问题,这个所谓的神鸟现在飞到哪了呢? 第二章 义庄 小米粥熬好了,狸儿麻利的盛出一碗小米粥,但是李璋这时却发现,狸儿只做了一碗小米粥,盛了一碗锅里就已经没有了,但是狸儿却似乎一点也不惊讶,只见她也没刷锅,直接舀了一瓢水加进锅里,然后往灶里塞了把柴火,等到水开了之后,又撒进去一把榆钱,这样借着锅里的残米做了一碗榆钱汤。 “哥哥吃饭了!”只见狸儿这时端起小米粥和榆钱汤,然后放在院子里的一张小桌子,这才扭头对李璋道,而李璋也从厨房找了个根棍子拄着,一蹦一跳的来到桌子旁边坐下。 “哥哥你快点吃吧,米粥凉了就不好吃了,而且你受伤了,多吃点东西才能好的快一点!”狸儿这时将小米粥推到李璋面前道,不过说到米粥时,她却不由自主的吞咽了一下口水。 看着狸儿眼馋的模样,李璋却不由得暗自苦笑一声,在后世当成粗粮的小米,却能让这丫头馋成这个样子,由此可知他们兄妹二人平时吃的都是些什么东西,而且狸儿本来就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至于李璋自己也没好到哪去,否则他也不会仅仅从树上掉下来就把命给丢了。 “吃饭!” 李璋伸手端起碗就吃,不过他端的却不是那碗小米粥,而是狸儿的榆钱汤,这让狸儿立刻着急的道:“哥哥吃错了,小米粥才是你的!” “我不喜欢喝米粥,而且榆钱对我的伤有好处,狸儿你是不是也想让我快点好起来?”李璋这时笑着揉了揉狸儿乱糟糟的头发道,无论前世如何,现在他是狸儿的哥哥,身为兄长,没有道理自己喝米粥,妹妹却去吃野菜。 “哥哥不要胡说,哪有吃榆钱养伤的道理?”狸儿虽然年纪小,但却不笨,听到李璋的话也是眨着大眼睛怀疑的问道。 “狸儿这你就不懂了,榆钱含有多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这些都可以让我的伤加速恢复,所以你就不必争了!”李璋满嘴跑火车的道,好歹他的皮囊里是一个成年人的灵魂,糊弄一个小丫头根本不在话下。 狸儿当然听不懂李璋的话,当然如果她真的能听懂的话,那李璋就要怀疑她是不是自己飞机上的空姐穿越了? 狸儿虽然不懂,但她对李璋有一种盲目的信任,甚至在她看来,自己的哥哥真的无所不能,每当自己饿的时候,他总能在很短的时间里找到吃的,而且她从小就跟着李璋相依为命,也已经习惯了听哥哥的话,所以这时终于将信将疑的点了点头。 也正是出于对李璋的信任,狸儿也终于端过李休面前的小米粥,不过她喝了几口后却又放了下来,这让李璋有些不解的问道:“怎么不吃了?” “给豆子哥留着!”狸儿露出一个理所应当的表情,这让李璋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流出来,不过当他喝了一口榆钱汤时,眼泪却真的流出来了,其实榆钱做好了也挺好吃的,但这玩意是和刷锅水一起煮的,喝到嘴里有一股难言的怪味,简直比中药还难喝。 虽然李璋感觉后世的猪食都比自己手中的榆钱汤要强,但为了自己的肚子着想,他最后还是憋着气灌了下去,随后他想了想忽然对狸儿问道:“咱们家还有多少钱?” “这个……”狸儿一听李璋竟然问到钱,当下小脸也是一垮,随后在身上摸了半天,最后却只摸出一枚发亮的铜钱道,“就只剩一文了,还是前天哥哥给我的。” 李璋伸手捏起这一枚带着体温的铜钱,脸上也再次露出无奈的苦笑,以他远超这个时代的见识,想要挣钱应该并不难,可是无论什么挣钱的办法,总得需要一定的本钱,所以李休才想看看家里还有多少钱,却没想到全家的财产只剩下一文钱。 “一文钱也是钱,狸儿你好好的保护好这文钱,以后肯定会用到!”李璋说着伸手从身上的破衣服上抽出根麻线,然后穿过铜钱做成一个吊坠,这才郑重的挂在狸儿的脖子上。 “嗯,哥哥放心吧,这文钱我肯定不会丢的!”狸儿抚摸着脖子上的铜钱重重的点了点头道,家里的最后一文钱交给自己保管,这让狸儿也感觉身上多了几分重任。 “大哥你终于醒了!”正在这时,忽然只见一个乞丐似的男孩跑进院子,看到李璋时也不由得露出惊喜的表情大叫道。 只见这个男孩十岁左右的样子,个子比较矮,偏偏又长着一颗圆圆的大脑袋,五官倒是颇为清秀,就是又黑又瘦,一双乌黑的眼睛滴溜溜直转,透着一股子的机灵劲,这个孩子正是时不时被狸儿提到的豆子。 “豆子你来了!”李璋看到豆子也露出一个淡笑道,豆子姓窦,小名豆子,比他小两岁,本来是个孤儿,两年前他饿晕在李璋的家门前,于是被李璋捡了回来,一直被他当成弟弟看待。 “大哥你的伤怎么样了,昨天你昏迷不醒都快把我和狸儿吓坏了!”只见豆子这时一溜小跑来到李璋面前,脸上也露出关切的表情问道, “没什么事,就是伤了脚,估计得养几天。”李璋说着拉起衣服让豆子看了看,现在他的脚还是肿的厉害,幸好没伤到骨头,否则现在的医疗条件,以及李璋的经济条件,恐怕他就得做好残疾的准备了。 “豆子哥,这是给你留的!”正在这时,狸儿也把那半碗小米粥端给了豆子,这让豆子也是眼睛一亮,谢过狸儿后端起来就喝个精光,最后还把碗舔个底朝天,干净的都不用洗了。 “大哥你受伤了,这几天就安心的在家养伤,我去想办法给你弄点好吃的补补身体!”豆子舔干净了碗后,这才依依不舍的还给狸儿,随后就向李璋拍着胸脯保证道,以前都是李璋照顾他,现在也该轮到自己照顾李璋了。 豆子说完转身就要离开,不过李璋这时却开口叫住他道:“等一下,昨天的神鸟你也看见了,现在街上都怎么说,有没有人知道神鸟飞到了哪?” 李璋一直要想着神鸟到底是不是飞机?可是狸儿知道的并不多,所以他才想问一下豆子,因为豆子可不是一个人,在他背后还有十几个孤儿,李璋虽然不是孤儿,但却是这帮孤儿的头,这帮孤儿成天在街面上混,消息最是灵通不过。 一听到“神鸟”这两个字,豆子也不由得精神一振回答道:“大哥您还真是问对人了,我听丑娘和豁子他们说,昨天整个开封府的人都看到了神鸟,而且听说这个神鸟就落在汴河边上的一座土山上,昨天不少人都跑去看了,现在街面上所有人都在议论着神鸟的事,连官府都惊动了。” 听到这个所谓的“神鸟”竟然引起这么大的轰动,特别是连官府都惊动了,这让李璋却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因为他担心万一官府介入,到时恐怕会封锁消息,一般人恐怕也见不到神鸟了,自己还怎么验证神鸟是不是飞机? “大哥,现在街面上到处都是在议论着神鸟的事,你要是感兴趣,我就让豁子他们多打听一下,等下午回来讲给你听!”豆子也看出李璋似乎十分在意神鸟,所以再次开口道。 豆子的话也正合李璋的心意,当下他点了点头,然后转身就跑出了院子,不过他在离开时,却还不忘往狸儿手中塞了半块点心,结果这让狸儿也是乐开了花,难怪她平时和豆子亲,毕竟只要有了什么好吃的,豆子就绝不会忘了狸儿。 看着豆子离开,李璋却陷入到沉思之中,从豆子那里他得到一个十分重要的消息,那就是神鸟落在不远处的汴河边的土山上,那个地方李璋知道,离他家大概有十几里左右,开封地处平原,周围没有什么高山,但却有一些不太高的土山,山上树林茂密,以前李璋也曾经去过那里找野菜。 十几里的距离并不远,哪怕是走路也能在半天走个来回,可是李璋这时又看了看自己扭伤的脚腕,当下也不由得叹了口气:自己伤的太不是地方了,哪怕是手受伤也好,至少能让自己自由活动,这样就可以跑去看看那个神鸟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了? 既然去不了,李璋也暂时死了看神鸟的心思,当下他又打量了一下这个即熟悉又陌生的院子,这里是李璋的家,同时也是座破庙,或者说是义庄,所谓义庄,也就是存放未下葬尸体的地方,比如李璋旁边的大殿里,就停放着几只阴森森的棺材,哪怕李璋坐的位置看不到大殿里面,但依然感觉不太舒服。 李璋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会有一天要和尸体同居一处,万幸大殿旁边还有一个偏房,也就是李璋他们卧室,否则他们就要和棺材睡在一起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里毕竟还是安身之处,所以李璋在打量过整个院子后,当下也开始盘算着自己日后的生活,他现在有两个任务,第一个是养好伤,第二个是活下去,当然在这两个任务的基础上,他还要照顾好狸儿和豆子,另外还要想办法去搞清楚神鸟是不是飞机? 第三章 泔水与饥饿 “大哥快看,我们带来什么好东西了!”傍晚时分,豆子带着一帮衣衫褴褛的孤儿来到义庄,当看到李璋时立刻十分兴奋的跑过来叫道。 “什么好东西?”李璋看到豆子兴奋的样子也不由得顺口问道。 这时李璋也在打量着豆子身后的那些孤儿,只见这帮孩子一个个又矮又瘦,身上的衣服也是补丁连着补丁,乱糟糟的头发下是一张脏兮兮的小脸,不仔细看连男女都分不清,而这些孩子还抬着一个木桶,虽然隔着一段距离,但李璋依然可以闻到一股奇怪的香味。 “你看看就知道了!”豆子说着一招手,那十几个孩子立刻吃力的抬着木桶过来。 这帮孤儿都是跟着李璋混的,他们兄妹虽然不是孤儿,但他那个赌鬼父亲长年累月的不着家,偶尔回家也顶多扔下几枚铜钱,所以他们兄妹其实也和孤儿差不多,从李璋七八岁时,他就要承担养活自己和妹妹的重任,但光靠他自己的力量实在太单薄了,万幸有个好心的长辈能照顾他们一下,否则他们兄妹早就饿死了。 后来李璋救了豆子,通过豆子又认识了不少孤儿,他脑子聪明又识字,再加上胆大讲义气,所以慢慢的就成了这帮孤儿的头,抱团在周围这片地界找饭吃,当然他们一帮孩子肯定没什么正经的营生,乞讨、小偷小摸之类的都干过,反正只要能挣口吃的就行,虽然平时依然吃不饱,但也没有被饿死。 豆子他们这帮孤儿平时也没住的地方,所以就在义庄的外墙搭了几个棚子,有时冬天天气实在太冷了,他们就暂时住到义庄里,当然李璋兄妹住的偏房实在太小了,所以他们只能钻进大殿和那些尸体为伴,虽然大殿里十分阴森,但至少四面有墙,顶上也有盖,不至于让他们被冻死。 “这是……泔水?”当木桶抬到李璋面前,而他看着木桶里的汤汤水水,上面漂着一些骨头、菜叶之类的,这也让他有些不敢相信的道,这不就是剩菜剩饭倒在一起的泔水吗,哪里能称得上是好东西? “不是泔水,这西街新开的那家酒楼的剩菜剩饭,酒楼的厨子是我同乡,今天我们帮了他一个小忙,他就介绍我们去酒楼做事,主要是洗盘子、扫地,报酬就是酒楼每天的剩菜剩饭是我们的,以后再也不用担心饿肚子了。”豆子这时再次兴奋的道。 剩菜剩饭不就是泔水吗?当然李璋看着豆子那张兴奋的小脸,一时间也不忍心说出来,反而还夸了他几句,这让豆子也更加高兴,而他身后的那帮孤儿这时已经忍不住,开始伸手在泔水桶里挑东西吃了。 看到这里,李璋急忙叫住这些孩子,然后让豆子把这些泔水倒进大锅里热了一下,毕竟这泔水本来就不干净,现在又是春天,正是最容易发病的时候,所以还是要加热一下消消毒。 李璋是豆子这帮人的老大,在孩子中也颇有威信,所以他的话也十分管用,哪怕豆子这帮孩子这时也都饿的前胸贴后背,却还是听话的把这些剩菜倒进锅里,狸儿也已经升起火,不一会的功夫,一股混杂着各种香味的大杂烩就做好了。 凭心而论,这些剩菜剩饭加热后的确很香,特别是对于李璋这些孩子来说,他们平时吃的连猪食都不如,就这样还吃不饱,而这些剩菜里有肉有菜、油水十足,所以对他们来说,这些剩菜可以称得上是难得的美味。 大杂烩刚一热好,豆子立刻给李璋盛了一碗,然后他和一帮孤儿一拥而上,一帮孩子就像是饿狼一样围着锅不停的争抢,哪怕被烫的嗷嗷直叫,也不舍得把嘴里的东西吐出来。 狸儿也被分到一大碗,这时也像头小母狼似的,端起碗就往嘴里扒,李璋本能的想要阻止,但张了张口,最后却还是无力的摇了摇头,他觉得这些泔水很恶心,可是在狸儿看来,这却是难得的美味,如果将自己的想法强加给狸儿,那只会显得自己很自私。 其实李璋这时也很饿,除了今天早上的榆钱汤,他现在也是一整天都没吃东西了,因为在北宋这个时期,像他这种社会底层一般都只吃两顿饭,当然一些重劳力会吃三顿,可他一整天就只吃了那么点榆钱,还没到中午时,就已经感觉肚子里空荡荡的,现在闻着大杂烩散发出来的香气,更让他的肚子里像是打鼓似的叫个不停。 说起来李璋喜欢吃火锅,后来听说有不少火锅店用口水油,也就是客人吃过的火锅,上面的一层油被收集起来再用,这东西并不比剩菜干净多少,李璋估计以前也没少吃,不过那时候是不知情,吃了也就吃了,但想起来还是有些恶心,为此后来他也很少在外面吃火锅,现在让他吃眼前的这些剩菜,他也实在下不了口。 “哥哥你怎么不吃?”眨眼之间,狸儿就把一碗大杂烩吃个精光,这时一边舔着碗底一边疑惑的看着李休问道。 “我不饿,你吃吧。”李璋看着狸儿的样子也感觉鼻子发酸,说完就把自己的大杂烩推到狸儿面前,自己却把头扭到一边,他担心再看下去会忍不住流出眼泪。 “哥哥你怎么了,是不是伤口又疼了?”乖巧的狸儿自然也发现了李璋的异常,当下十分关心的再次问道。 “没事,大杂烩好吃吗?”李休这时长吸了口气,强自让自己冷静下来,然后对狸儿露出一个亲切的微笑问道。 “好吃,刚才我还吃到了两块肉,记得上次吃肉,还是去年咱爹赢了钱,给咱们买的羊杂碎,真香!”狸儿这时一脸幸福的道,对于她来说,能够吃上肉就是最大的幸福。 “以后哥哥挣到钱,到时咱们天天都有肉吃!”看着狸儿天真的笑容,李璋再次感觉鼻子一酸,当下再次揉着对方的小脑瓜道。 “嗯,等狸儿长大了,也帮着哥哥一起挣钱买肉吃!”狸儿听到哥哥的话,也是重重的点了点头道。 一大桶剩菜,被十几个孩子吃了个底朝天,最后一个个都揉着肚子坐在地上直哼哼,不过李璋这时却把豆子叫过来,然后低声道:“豆子,咱们找个能挣钱的法子,至少能填饱咱们这十几张嘴!” “大哥说的是,可咱们一没力气,二没手艺,想挣钱也没人要啊?”豆子却是露出一个为难的表情道,在他看来,挣钱就是给别人打工,而打工要么有力气,要么有手艺,这两点他们都不具备。 “这个你不必担心,挣钱的办法我有,不过在这之前,你们都给我去捡柴火,然后回来烧火洗澡、洗衣服!”李璋这时却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容道,就在刚才,他终于想到一个适合他们的挣钱办法。 “洗澡?这晚上挺冷的,洗什么澡啊?”豆子这时不解的问道,虽然现在已经开春了,但晚上还是有点冷,而且他们这帮孤儿有时还要乞讨,洗的太干净也不像乞丐,到时讨不到钱怎么办? “废话,你们不是要去酒楼里干活吗,那里是吃饭的地方,可是看看你们一个个黑乎乎脏兮兮的,隔着几步都能闻到臭味,到时你让别人怎么吃饭,以后还想不想长久的在那里干下去了?”李璋当下眼睛一瞪道。 豆子这帮孩子每天挣扎在温饱线上,除了食物之物,再也没有什么能引起他们兴趣的东西,再加上又没有长辈管教,一个个都脏的像泥猴似的,包括李璋和狸儿,要不是李璋的脚受伤,恐怕他会第一个跳到缸里洗澡。 “还是大哥懂得多!”豆子听到这里一脸佩服的道,说完就主动把衣服脱了,然后跑去和一帮孩子挤到水缸里玩水,狸儿这时把豆子的衣服拿走洗了,等到带子这帮男孩子洗完后,她和几个女孩又烧了些水,然后在房间里的木桶里也洗了一下,最后还帮李休擦了下身子。 洗完澡后,李璋这才将豆子拉到一边叮嘱了半天,结果豆子还是半懂不懂,但李璋的几个要求他却是记住了,最后李璋让他重复了一下自己的要求,然后这才让豆子他们回去休息。 天色已经不早了,往常的这个时候,李璋他们也都是早早的睡下,因为他们根本没钱买灯油,所以平时天一黑,他们也就躺下睡觉了,当然最重要的是平时吃不饱,睡着了也就不饿了,而且还能节省体力。 不过今天李璋却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没办法,肚子里没食,空荡荡的胃袋就像被人用力揉捏着似的,这种饥饿的滋味折磨得他没有丝毫的睡意,反而是刚才还缠着李璋讲故事的狸儿早就已经睡着了。 最后李璋实在饿的受不了,当下悄悄的爬起来,然后来到外面的厨房,借着明亮的月光翻了一下,希望可以找到点吃的东西,可是却发现粮食罐子里几乎是空的,一层薄薄的小米连缸底都盖不住,除此之外,整个厨房再也没有什么能吃的东西了,甚至连油、盐之类的调料都没有。 翻遍了厨房,李璋也没找到一口能吃的东西,最后无奈之下,只能舀了一大碗的凉水,然后“咕咚咕咚”的灌下肚子,混了水饱之后,这才回到屋子蒙头大睡,不过在睡之前他也在暗暗发誓,以后绝对不能再让自己饿肚子! 第四章 折箩 第二天一早,豆子就带着几个大点的孩子穿上洗干净的衣服,头发也用布带扎起来,虽然衣服很破,但至少看着干净舒服,而在豆子他们走的时候,李璋还特意叮嘱他,别忘了自己昨天的吩咐,毕竟这可关系到他们接下来的挣钱大计,对此豆子也是拍着胸脯保证,一定不会让李璋失望的。 豆子带着几个大点的孩子走了,李璋也没有闲着,而是指挥留下的几个孩子把院子里一个坏的板车拉过来,所谓板车,其实就是两个轮子上面架着一个平板的车身,前面有两个架子充当车辕,可以用人也可以用牛马来拉,所以也叫架子车。 李璋家的这个架子车有些特殊,因为它是用来拉尸体的,毕竟这里是义庄,衙门里有了无人认领的尸体,就需要李璋那个赌鬼父亲去拉回来暂存,长时间无人认领就拉到乱坟岗上埋了,而且有时他还要充当仵作,当然这些事衙门里会给他一些报酬,这也是李璋家中的主要财源之一。 不过李璋的那个赌鬼父亲实在太懒,特别是这两年常年不在家,衙门里有事也找不到人,如果不是衙门里有熟人,恐怕这门差事就要丢了,到时连义庄都住不了。 这个拉尸体的架子车早就坏了,李璋的父亲也懒得修,一直把它扔到院子里风吹雨淋,现在看起来更加的破旧,不过李璋检查了一下后,发现问题并不大,主要是底下卡车轴的地方缺了一块,加块木头钉上去就行了,至于钉子也是现成的,毕竟这里是义庄,钉棺材的钉子还是有几枚的。 李璋行动不便,只能指挥着几个孩子帮忙,但这些孩子力气太小,而且有时也听不懂李璋的话,结果一帮人鼓捣了大半天,这才把这辆架子车修好。 晚上豆子回来时,依然带回来一桶剩菜,不过相比昨天,今天这桶剩菜却少了些,但却干净了许多,有几个年纪小的饿了一天了,看到剩菜立刻想吃,但却被豆子给推开了。 “丑娘,把家里的粮食都倒进锅里煮成粥,大家先凑和一下,这些剩菜都不要动!”李璋这时对旁边一个年纪最大的女孩吩咐道,这个女孩人如其如,长的是真丑,皮肤黑、小眼睛、大嘴巴,骨架粗大,猛一看更像个男孩子。 丑娘答应一声,立刻带着几个女孩跑去厨房做饭,狸儿这时却有些着急的来到李璋旁边低声道:“大哥,咱们家也没多少粮食了,如果今天都吃了,那咱们以后该怎么办?” 李璋虽然是这帮孤儿的老大,但并没有义务养他们,事实上他和这帮孤儿一直是抱团取暖的状态,有了好处,大家按比例各拿一份,自己那份用完了,也别想着别人会帮你。 “没事,我已经有了挣钱的办法,明天咱们就有热腾腾的炊饼吃了!”李璋这时对狸儿露出一个让她安心的笑容道。 “狸儿你就放心吧,大哥都交待过我了,明天我肯定给你买来又白又软的炊饼吃!”这时豆子也凑过来道,昨天李璋交待了他挣钱的办法,虽然他不是很懂,但却对李璋有信心。 出于对李璋和豆子的信任,狸儿这时也终于放下心,然后跑去帮着丑娘她们一起做饭,家里的粮食不多,最后只能熬出一锅清水似的小米汤,有几个小家伙很是抱怨,毕竟旁边的剩菜可比小米汤好吃多了,但李璋却不让吃,不过他们抱怨归抱怨,李璋毕竟是他们的老大,所以倒也没敢多说。 第二天凌晨时分,李璋就把豆子和几个大点的孩子叫醒,然后指挥着他们把东西装上车,本来他腿脚不便,但考虑到豆子他们太小,而且今天又是第一次做生意,所以李璋还是决定跟着一起去,于是就坐上车让豆子他们推着离开了义庄。 李璋住的地方虽然属于开封府,但却不是在开封城内,而是在开封城外的西郊,毕竟义庄这东西也不可能在城内,否则周围根本没有人愿意住,不过现在开封城人口众多,城根本住不下,所以城外也十分的繁华,四周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城镇。 义庄往北两三里,那里就是横穿开封城的汴河,而在这段河上有一个码头,很多进出开封的货物都会在这里停靠、交易等,所以这里也慢慢的形成了一个热闹的城镇,名字就叫汴河镇,这里也是李璋这帮孤儿主要的活动范围。 李璋一行人径直来到码头,这时天还没有亮,但码头上却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大部分都是在码头扛大包的苦力,等到天一亮,就会有把头前来挑人装卸货物,工钱每天一结,他们也靠此为生。 牛大缩着脖子来到码头边的空地,这里已经聚集了不少像他一样的苦力,牛大姓牛,身板也壮的像头牛,用把头的话讲,他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别人一次只能扛一麻包,他一次却能扛两麻包,而苦力都是以量算钱,所以他挣的自然也比别人多。 不过牛大长的人高马大,饭量也是一个顶俩,所以几年下来也是穷的叮当响,有活的时候吃干,没活的时候吃稀,连养活自己都成问题,更别说攒钱娶媳妇了。 现在才刚开春,正是河运最繁忙的时候,牛大倒也不担心没活干,现在他正捏着怀里的十文钱盘算着怎么花,这十文钱是他一天的饭钱,早上这顿必须得吃饱,否则一会没力气干活,码头上的炊饼一文钱俩,他一口气能吃四五个,另外还得加上一碗咸菜汤,毕竟他们干的是体力活,没盐就没力气,不过现在盐涨价了,结果卖咸菜汤的老王也跟着涨价,一碗都要两文钱,简直太黑心了。 “炊饼~,新蒸好的炊饼!”就在牛大在心中大骂老王黑心时,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叫卖声,这让等着干活的苦力们都是全身一振,这个卖炊饼的姓刘,人称炊饼刘,做的炊饼不但劲道好吃,而且分量十足,码头上的苦力大都喜欢在早上买几个炊饼吃,顶饿。 炊饼刘的吆喝声刚一出来,牛大这帮苦力就立刻围了上来,又大又软的炊饼一文钱俩,别人两个就能吃饱,牛大却得吃四五个。 “什么味这么香?”就在牛大这帮人围着买炊饼时,却忽然闻到一股奇异的香味,紧接着就听到一个小孩子清脆的叫卖声:“折箩嗯~,一文钱一大勺,有菜又有肉!” 牛大等人刚开始都以为是个小孩子在胡闹,折箩是什么东西他们并不知道,但是一文钱还有菜有肉,这根本就不可能,毕竟老王的咸菜汤还得两文钱一碗呢。 不过他们很快就看到就在炊饼刘摆摊的右后方,几个衣着破旧,但却十分干净的孩子正在卖力的吆喝着,而在他们身后,一口大锅架在砖头垒成的简易炉灶上,锅里冒着热腾腾的蒸汽,散发出一股奇异的香味,就是刚才他们闻到的味道。 李璋坐在炉灶后面的架子车上,一脸平静的看着豆子他们卖力的吆喝,所谓“折箩”,其实就是剩菜剩饭混在一起的大杂烩,这个名字在李璋那个年代知道的人不多,但若是往前推几十年,却有不少人知道,很多酒店都把剩菜剩饭合在一起,加热后卖出去,因为里面有菜有肉,最关键的是便宜,所以十分受穷苦人家的欢迎,而今天他也要靠着折箩挣下自己来到北宋后的第一桶金。 第五章 猪下水 酒楼的剩菜剩饭做成的折箩,在李休生活的那个年代几乎已经绝迹了,估计除了极少数人外,其它大部分人都不会去吃这东西,毕竟别人吃剩的东西,在大部分人看来都很脏。 不过折箩脏归脏,但你不得不承认它里有菜有肉,而且多种剩菜加热后,滋味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奇异的香味,甚至比原来的菜更加诱人,而李休还特意选了一个上风口的位置摆摊,更让香味飘的整个码头都是。 “好香啊,这东西真的一文钱一勺?”牛大抽着鼻子闻着锅里飘过来的香味,最后第一个忍不住跑来问道,他是个大胃王,嘴巴也馋,但平时太穷了,一年下来也难得吃上几次肉,现在闻到锅里的肉味,而且还这么便宜,他自然把持不住。 “童叟无欺,这可是西街悦风楼的手艺,虽然是剩菜,但胜在便宜,而且有肉又有菜,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豆子长着一副伶牙俐齿,看到有人感兴趣,当下就开始卖力的介绍道,而且还直接点明这个就是酒楼的剩菜,这也是李璋的主意,免得对方不知道因此而产生纠纷。 牛大也不傻,有菜有肉而且还这么便宜,再一听对方的话,只要有点脑子的人都会知道这些菜的来历,不过像他这种穷苦人可没那么多的讲究,小时候家里遇到灾荒时,他还跟着父母要过饭,和野狗抢过东西吃,所以在他的脑子里,只要是能吃的东西,就没有什么脏不脏的。 “给我来一勺!”牛大摸出一枚铜钱拍到豆子的手里,豆子也高兴的大叫一声“好叻~”,随后亲自给牛大盛了一勺,因为对方是他们的第一个客人,所以最后他还特意加了半勺。 人都有从众心理,而且折箩还那么香,至少比苦力常喝的咸菜汤强多了,再加上牛大端着大碗“呼哧呼哧”的吃的很香,更让其它人馋的要命,当下一拥而上争抢着给钱。 一下子面对这么火爆的场面,豆子他们几个孩子也是手忙脚乱,不过很快他们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带来的碗不够,李璋家里太穷,连碗都没有几个,最后加上十几个孤儿要饭的破碗,也不过才十几个,根本不够用的,最后只能等前面的人吃完了,再把碗收回来。 本来李璋准备了水打算洗碗,却没想到那些人根本不在乎,直接拿过别人用过的碗接着用,不过想想也不奇怪,毕竟愿意吃折箩的人谁会在乎这个? 一大锅折箩,仅仅半个时辰就被卖完了,有些没买到的苦力还缠着不让走,最后李璋承诺明天还会来,这才好不容易摆脱了这些人,而豆子这帮小子已经兴奋的拿着刚挣的钱买了三十个大炊饼,然后收拾完东西,推着李璋就往家里跑。 “大哥,咱们一下子挣了这么多钱,以后再也不用担心挨饿了!”豆子一边推着车子,一边还不忘从炊饼上揪出一块塞到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 李璋这时却在数钱,豆子他们都不识数,只知道挣了许多铜钱,但却不知道有多少,而他数完之后也是喜上眉梢道:“咱们今天早上挣了六十四文,一个月就是一千九百多文,将近两贯的收入。” “两贯!那得买多少炊饼啊,以后咱们岂不是天天都能吃炊饼了?”豆子听到李璋的话也再次露出一个狂喜的表情道,其它的孩子也高兴的直叫,连推车子的脚步都感觉轻快了许多。 “没出息,以后我让你们天天都有肉吃,吃到你们想吐为止!”李璋听到豆子的话也不由得笑骂道,同时也掂量了一下手中的铜钱,除掉刚才买炊饼花掉的十五文,还剩下四十九文,这是他们的第一笔收入,同时也是他在北宋安身立命的本钱。 车子回到义庄,还没等李璋下来,豆子就抱着炊饼冲进院子里大叫道:“狸儿、丑娘,你们快来,咱们有炊饼吃了!” 豆子的话音刚落,院子里也立刻传来一阵欢呼雀跃的声音,这让院外的李璋也露出一个难得的微笑,等到分完炊饼后,李璋深深的闻了一下炊饼散发出来的粮食味,他也是第一次发现面粉的味道竟然这么香甜,然后张开嘴一口咬下去,满脑子都是两个字:“真香!” 接下来的几天里,李璋将豆子和丑娘这些孤儿分成两组,丑娘带着几个孩子去酒楼干活,豆子则带着几个孩子天天早起卖折箩,而且李璋还让豆子去和其它酒楼的掌柜、伙计接触,以极低的价钱收来这些酒楼的剩菜剩饭,毕竟光靠一家酒楼根本满足不了码头上的需求。 北宋这个时代的人远不如后世的人那么浪费,特别是在粮食方面,所以一般酒楼里的剩菜剩饭并不多,好点的剩菜都被店里的伙计自己吃了,不能吃的就倒泔水桶,谁也没人想过再拿这些剩菜卖钱,现在有人愿意花钱收购,各个酒楼自然也是求之不得。 随着折箩来源的增加,李璋他们的收入也在上升,仅仅用了五天,李璋就攒够了一贯钱,这让他也终于松了口气,有了这一贯钱,他也算是有了一点本钱,哪怕不做折箩的生意,他也可以靠着这点本钱做点其它的生意,至少养活狸儿这帮孩子没问题。 “割点肉去,今天咱们开荤!”一连几天啃炊饼,李璋也感觉自己嘴里都快淡出个鸟来了,虽然炊饼刘的炊饼很劲道好吃,但干啃馒头也不是个事,而且现在解决了生计的问题,李璋感觉心中像是少了块大石头,自然要庆祝一下。 “好叻~,大哥你就瞧好吧,我一定花最少的钱,买最多的肉!”豆子当下答应一声,随后就抓了两把铜钱跑了出去,另外还有几个小跟班也一起欢呼着跟着去买肉,剩下的狸儿等人也都是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毕竟除了上次吃剩菜外,平时他们一年也难得吃上一次肉。 看着这帮孩子高兴的样子,李璋也不由得露出一个温馨的笑容,随后又叫来几个孩子,吩咐他们去买油、盐、醋之类的调料,毕竟家里什么都没有,总不能用白水煮肉吧。 不一会的功夫,豆子就和几个孩子兴冲的跑回来了,不过李璋看着兜子里花花绿绿的东西却不由得郁闷的道:“我不是让你买肉吗,你怎么买了这么多下水?” “便宜啊,猪肉比下水可是贵了一倍多,而且下水不也是肉吗?”豆子这时却是一脸自豪的道,他虽然不识数,但用同样的钱买到更多的肉,这个账他还是会算的。 看着豆子自豪的模样,李璋也不由得无奈的一笑,不过下水也不错,只要会做,内脏也能做成美味,刚好他前世时单身多年,倒是练出一手的好厨艺。 当下李璋夸了豆子几句,随后就开始指挥着丑娘等人处理这些下水,豆子几乎是把一整副猪下水都买过来了,其它的倒是好办,比较麻烦的是肠子,这东西有人喜欢,有人却连闻都不愿意闻,李璋属于前一种,但必须洗干净,否则那个味就太冲了。 人太多,李璋也没做什么太复杂的菜,猪心和猪肺切片煮了一锅猪杂汤,大肠有点多,一顿肯定吃不完,李璋担心坏掉,所以全都一锅卤了,这样就算吃不完,也可以保存几天。 饭做好了,每人一碗猪杂汤,一截卤大肠,另外还有一个大炊饼,没等李璋说什么,豆子这帮孩子就像是饿狼一样端着大碗一顿猛吃,有几个吃的太急,结果被噎的直翻白眼,最后还是李璋急忙给他们递水,这才没把这帮饿狼给噎死。 李璋吃的也不慢,卤好的大肠切成片夹在炊饼里,香滑的大肠配上又软又韧的炊饼,再来一口鲜香的猪杂汤,李璋感觉自己都快飞起来了,毕竟做为一个无肉不欢的人,一连几天却见不到一点肉腥,这简直比杀了他还要难受,现在总算是解馋了。 晚饭过后,天也已经快黑了,丑娘和狸儿几个女孩忙着刷锅洗碗,李璋和豆子等人凑在一起聊天,主要是豆子他们讲一些在街上听来的事,毕竟李璋行动不便,除了第一天卖折箩时他亲自去了一趟外,其它时间都呆在家里,所以他需要通过豆子等人来收集一些外界的信息。 不过豆子他们的活动范围并不大,最远也没出过汴河镇,听到的事情也大都与这个镇子有关,比如东街马财主家又纳了一门小妾,西街的两伙泼皮因为争地盘打破头等等,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顶多就是让李璋对周围的环境多了一些了解。 “对了大哥,今天我在码头上又听别人谈论起那天的神鸟了!”不过就在这时,忽然只见豆子旁边一个缺了颗门牙的小子一拍大腿道,这个小子姓周,因为门牙被人打掉了,开封这边把这种少了牙的人叫豁子,所以这小子就叫周豁子。 “神鸟!”李璋听到豁子的话不由得精神一振,当下迫不急待的追问道,“你快说有没有什么新消息!” 第六章 天书运动 夜已经深了,旁边的狸儿和豆子早就睡熟了,但是李璋却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脑子里一直在想着今天听到的关于“神鸟”的消息。 据豁子他们在码头上听到的消息,天降神鸟这件事经过几天的发酵,非但没有冷却,反而愈演愈烈,甚至码头上不少人都说,这几天有人看到禁军赶往神鸟落地的地方,甚至连县衙都关门了,听说是知县不在,知情的人说知县也去了神鸟那里,豁子和豆子他们也发现这几天码头上巡逻的衙役都少了许多。 另外李璋还得到一个十分重要的信息,那就是很多人在议论天降神鸟是难得的祥瑞,所以很多人都在拿前些年皇帝封禅时发现的天书与神鸟相比,而纵观整个北宋历史,与祥瑞、天书和封禅扯上关系的只有一位,就是那位被寇准逼着御驾亲征,然后与辽国签下檀渊之盟的宋真宗。 说起宋真宗,你不能简单的说他是好皇帝或坏皇帝,事实上他在位期间广开言路,勤政治国,政治清明,经济日趋繁荣,史称“咸平之治”。但同时他又致力于封祀之事,粉饰太平,广建宫观,劳民伤财,晚年时使得大宋的国库消耗一空,整个国家的内部矛盾也日趋尖锐。 如果将这位皇帝陛下功过两分的话,应该算是功过五五开,算是一个低配版的李隆基,之所以说他是低配,因为他在位时,大宋最兴旺时也没达到“开元盛世”的程度,但后来也没糟糕到“安史之乱”将近灭国的程度。 想到宋真宗在历史上的作为,李璋忽然又想到一个可能,这位真宗皇帝醉心于封禅,但皇帝想要封禅也是有条件的,要么是太平盛世、天下大治,要么是天降祥瑞,宋真宗治下的大宋虽然不错,但离太平盛世还差得远,所以只能走天降祥瑞这条路了。 可是祥瑞这东西可遇不可求,于是这位真宗陛下就自己搞了个天书,说是做梦遇到神人送书,结果几天之后果然在皇宫的房顶上找到了所谓的“天书” 正是靠着这份“天书”,宋真宗这才去了泰山封禅,而且还让心腹官员配合自己搞祥瑞,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结果两个宰相比着买灵芝,连宰相都站在皇帝那边了,下面的官员就更不用说了,于是接下来的十几年里,各地都争着献所谓的“祥瑞”,比如白毛的猴子、两个头的麦穗、房梁上的灵芝等。 当然了,上面所谓的祥瑞绝大部分都是伪造的,但宋真宗却是乐此不疲,而下面的官员也是投其所好,各地的祥瑞也是层出不穷,宋真宗也借着祥瑞四处游玩,大肆建造宫殿道观,整个大宋就像是中邪一样,后世人称这场持续十几年的活动为“天书运动”。 也正是知道这些,所以李璋担心所谓的“神鸟”,很可能也是某个别有用心的家伙伪造,从而讨宋真宗开心的,毕竟之前那么多所谓的“祥瑞”,现在也不缺一个所谓的“神鸟”,虽然从豆子他们的描述中那个神鸟很像飞机,但他毕竟没有亲眼看到。 “这倒是有可能,但是以这个时代的技术,能造出一个在天上飞,而且还让无数人看到的‘神鸟’吗?”不过李璋紧接着又有些怀疑的自语道,虽然他很佩服古代人民的聪明才智,但科学技术的巨大代差却是不容忽视的。 李璋假设了许多种可能,可是最后都找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更想不出那个所谓的“神鸟”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不过在他的潜意识里,依然感觉这东西更像他乘坐的那架失事飞机,如果真的是那架飞机的话,说不定还能找到自己的行李,只是不知道飞机上还有没有其它人活着? “唉,最好还是亲自去看看,否则光靠猜测永远也不会知道那个神鸟是不是飞机?”最后李璋忽然叹了口气道。 第二天一大早,豆子就带人去卖折箩了,而丑娘则带其它几个孩子去悦风楼干活,虽然现在剩菜的来源已经不再局限于悦风楼,但其它酒楼毕竟不如悦风楼稳定,所以这个基本盘还是要守住。 狸儿要照顾李璋,所以一直呆在家里,等到豆子他们走后,狸儿就搀扶着李璋来到院子里,给他搬了把椅子让他晒太阳,结果这几天晒下来,本来就不白的李璋变得更黑了。 李璋昨天在豆子的帮助下擦洗了一下身子,原来的李璋根本不注意卫生,身上到处都是黑泥,之前没解决温饱时,李璋还顾不上这个问题,顶多就是让狸儿帮自己草草的擦一下,现在生活有了保证,自然让他有些受不了,哪怕脚不方便,也大概的洗了洗,现在身上无泥一身轻,衣服也是洗干净的,别提有多舒服了。 狸儿提了水就在院子里洗李璋换下来的衣服,而李璋半躺在椅子上闭着眼睛,脑子里时而想着接下来的打算,时而又想到那个落在城西的神鸟,如果不是他的腿脚不便,说不定现在都能看到那个神鸟了。 也就在李璋闭目养神之时,忽然听到院子外面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他们这里是义庄,周围根本没有什么住户,连过路的人都是躲着走,所以很少听到外面有脚步声,而且现在豆子他们应该还没有收摊,再加上脚步沉重,一听就知道是个成年人而不是跳脱的孩子。 当下李璋也立刻睁开眼睛,刚好看到院门被推开,随后一个身穿圆领右紝窄袖衫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只见这个男子身材高大魁梧,方脸大口一脸的络腮胡子,腰间佩刀,看起来十分的威武。 从原来李璋的记忆中,李璋也立刻认出了对方,当下急忙坐直身子笑道:“武叔您怎么来了?” “武叔!”狸儿看到这个中年男子时,也立刻欢呼一声跑上去,结果被中年男子一把抱了起来转了两圈,这才把她放下来,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烧饼塞到狸儿手里,这让小丫头再次欢呼一声,抱着烧饼就啃了起来。 “听说你受伤了,前几天我有公务出去了一趟,今天回来就来看看你们兄妹,顺便给你们带来点粮食的!”直到这时,这个威武的中年男子才扬了扬手中的一个袋子来到李璋面前道。 中年男子姓吕名武,是祥符县的班头之一,所谓班头,其实就是衙役头,就和后世明清时期的捕头差不多,只是这时还没有捕头这个称呼。 “多谢武叔!”李璋当下十分客气的向吕武道谢,他那个赌鬼爹也不知道怎么和吕武关系很好,所以他们一家平时也颇受吕武的照顾,比如他们之所以能在义庄这里住下,就是靠着吕武的关系,哪怕那个赌鬼爹不着家,也没有人敢把他们兄妹赶出去。 “咦?你这小子怎么变得这么生份了?”吕武听到李璋的话却不由得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打量着他道,他可不是狸儿、豆子这帮孩子,从他刚一进来,就感觉李璋与以前有些不一样。 李璋听到这里也是吓了一跳,这几天他和狸儿这帮孩子相处惯了,也没有刻意的隐瞒自己的变化,毕竟都是些孩子,糊弄一下他们再简单不过了,结果刚才在见到吕武时,竟然忘了这一点。 “不瞒武叔,之前我伤了脑袋,醒来就感觉自己不太一样,有些事情也不记得了,不知道怎么回事?”不过李璋的反应却是很快,当下眼睛连眨都不眨的就把这个球踢了过去,至于吕武怎么理解就不关他的事了。 “原来是这样,不过也没什么,我以前抓犯人时,遇到一个家伙从房上掉下来伤了脑袋,醒来连自己的爹娘都不认识了,大夫说他得了失魂症,直到几个月后才恢复,你安心养伤,以后总会恢复的。”吕武倒是见多识广,当下也没有怀疑,毕竟李璋的外表并没有任何变化,谁会想到里面的灵魂已经换成了另外一个人? “对了,你的伤怎么样了,有没有请大夫?”吕武这时拉了个凳子坐在李璋旁边再次问道,狸儿这时也啃完了烧饼,然后倒了碗水端过来,结果吕武也不客气,端起来一口气就把水给喝干了。 “也没什么大碍,就是昏迷了一段时间,倒是脚上的伤有点麻烦,需要养上个把月。”李璋这时笑着补充道。 “不严重就好,前几天遇到你爹,说起来你爹虽然好赌,但你们也别怪他,而且他也托我照顾你们,你的年纪也不小了,等到养好了伤,就跟我去县里做衙役,虽然钱不多,但也能养活你们兄妹二人,以后也不必在街上做那些偷鸡摸狗的事!”吕武听到这里点了点头,随后再次开口道。 “多谢武叔!”李璋听到吕武让自己去做衙役,当下心中也有些不情愿,因为他知道古代衙役的地位极底,听说连科举都不能参加,虽然他不打算参加科举,但也不想做衙役,不过他也没有当面拒绝,毕竟对方也是一片好意,日后再想个委婉的办法拒绝也不迟。 “对了,武叔您这几天去干什么了?听说这段时间所有人都在议论神鸟的事,您见过没有?”李璋这时忽然又想到吕武好歹是衙门里的人,说不定可以打听到一些街面上打听不到的消息。 第七章 给吕武送钱 果然,李璋的话音刚落,就见吕武气的一拍大腿道:“别提了,神鸟这件事惊动了陛下,结果周围几个县的衙役全都被调过去清场了,但我们去了才发现,禁军那帮混帐早就把山给封了,只许出不许进,害得我们全都白跑了一趟,而且上面不发话,我们也不敢走,只能在山脚下守了几天,今天才让我们回来!” “封山了?神鸟落在山上了,武叔你们在山脚下能看到吗?”李璋也没想到吕武竟然是被调去封锁神鸟的,这让他急忙再次追问道,他本来还想去看看那个神鸟到底是不是飞机,可若是被禁军封锁的话,那他还怎么看? “看不到,汴河上游有几座土山,神鸟就落在其中最大的一座土山上,这座土山倒是不高,但却很大,山顶上比较平坦,又长满了树,从下面根本看不到山顶上的神鸟,而且听说陛下去看神鸟时发生了意外,现在周围全都被戒严了。”吕武再次没好气的道,上头动动嘴,下头跑断腿,他们这帮衙役在山脚下守了几天,晚上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 李璋听到这里却是心中一沉,朝廷已经把神鸟周围戒严,而且还惊动了皇帝,估计一般人根本接近不了神鸟,这让他还怎么去看看那个神鸟到底是不是飞机? “对了,你小子问这些干什么,难道你也想去看神鸟?”吕武这时眼睛一瞪再次问道,李璋的性格变化实在太大,哪怕有刚才的解释,也让吕武有点接受不了,更何况他还是个班头,职业的警惕性让他总感觉李璋有点不对劲。 “神鸟谁不想看?这段时间我听豆子他们说,整个京城都在讨论神鸟的事,所以还打算等伤好了就去看看,不过听武叔您这么一说,恐怕是见不到了。”李璋也看出了吕武的怀疑,当下急忙装出一副少年人的好奇道,说到最后时,脸上更是露出失望的表情。 看到李璋终于表现出一个少年人的模样,吕武这才稍稍的松了口气,因为刚才他和李璋交谈时,总感觉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而是一个和自己差不多的成年人,这种感觉让他十分的不适应。 “武叔,刚才您说皇帝陛下去看神鸟时发生了意外,到底是什么意外啊?”李璋这时再次开口转移话题道,免得被吕武发现更多的马脚,当然他也对赵桓这位皇帝的事十分感兴趣。 “这个我也不清楚。”只见吕武这时也露出疑惑的表情,不过很快他就眼睛一瞪道,“你小子打听这些干什么,皇帝的事也是咱们这种人能打听的吗?” “武叔教训的是,我以后一定注意!”李璋当即认错道,别看吕武语气不好,但其实也是为他着想,毕竟在这个皇权社会,与皇帝有关的任何事都是禁忌,哪怕在宋朝这个皇权最受限的朝代也一样。 “行了,总感觉你小子有点怪怪的,今天回来我还没来得及回家,就不在你这里坐了,你好好养伤,等伤好了就跟我去衙门里做事!”吕武这时站起来道,他对李璋一家的事极为上心,今天刚回来就听说李璋受伤的事,于是急忙跑来探望,现在连家都没回。 “武叔留步,你肯定还没吃饭吧,不如就在这里吃点饭,刚好我也有件事想和您商量!”李璋这时却忽然开口叫住吕武道。 “吃饭?”吕武听到李璋的话却是愣在那里,他从来没想过在李璋这里吃饭,毕竟他来这里本来就是给李璋兄妹送粮食的,总不会李璋想用自己送的粮食做饭给自己吃吧? “昨天我让豆子买了些猪下水,如果武叔您不嫌弃的话,不如就让狸儿切一盘,再让她买点酒来,咱们边吃边聊如何?”李璋看着吕武惊讶的样子,自然也知道他在想什么,不过他这时却装做没看到似的再次开口道。 “你们哪来的钱,在街上偶尔偷点东西也就算了,但以后要是真靠这个吃饭,迟早会被人抓住打断腿,到时我也救不了你们!”吕武这时却忽然脸色一沉道,他以为李璋的钱是从街上偷来的,毕竟以李璋他们的年纪,除了偷也没有其它来钱的办法了。 “武叔您误会了,这几天我让豆子他们做了点小生意,虽然赚的不多,但至少能养活这十几张嘴,我想和谈的事情也是关于这个小生意的。”李璋这时再次一笑道,说完他就让狸儿切了一大截卤肠,用大海碗装着送上来,然后李璋又给了她一些钱去打酒。 “别打太多,半斤就够了,下午我还要当差!”吕武听到李璋的话,当下也露出惊异的表情,不过他还是怕李璋花钱,所以对打酒的狸儿吩咐道,对此狸儿也是答应一声,然后蹦蹦跳跳的跑出去了。 “你们一帮小孩子能做什么生意?”等到狸儿刚一走,吕武就有些迫不及待的追问道。 “其实也算不上什么生意,只不过是将酒楼里的剩菜剩饭挑干净,然后热好卖给码头上的苦力。”当下李璋把折箩的生意给吕武讲了一遍。 码头上鱼龙混杂,现在暂时没有人找豆子他们的麻烦,但若是时间一长,就难保会出什么事,而这就需要借助吕武的势力了,别看吕武只是个小小的班头,地位连小吏都不如,但是在祥符县一带,吕武还是很吃得开的,特别是他武艺高强,曾经多次捉拿通缉的江洋大盗归案,不但是在祥符县,甚至整个开封府也颇有几分名气。 “折箩?没想到你小子竟然还有这份本事!”吕武听完后也不由得大为惊叹的看着李璋道,虽然卖剩菜剩饭这生意有些拿不上台面,但却几乎是无本的买卖,对李璋这帮没有什么本钱的孤儿简直再适合不过了。 只见李璋这时再次微微一笑,随后从身后拿出一个沉重布包放在吕武面前道:“武叔,这里有一贯钱,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让您日后多照顾一下豆子他们,免得日后有人看着眼红,从而找我们的麻烦。” “呯!你小子什么意思,什么时候轮到你给老子送钱了!”吕武看到李璋竟然给自己拿钱,当下却是勃然大怒的一拍桌子吼道,他一向把李璋当自己的子侄看待,否则也不会一直照顾他们兄妹二人,可是现在李璋竟然拿钱贿赂自己,这简直没把他当成长辈,而是当成一个外人来看待,这才是吕武生气的原因。 “武叔您误会了,虽然您不是我亲叔,但我们兄妹一直蒙您照顾,而且我爹又天天不着家,我和狸儿几乎把您当成父亲来看待……” “那你还给老子送钱?”没等李璋把话说完,吕武就再次一拍桌子打断他道,本来李璋家的桌子就破,吕武的手劲又大,现在被他拍了两下,整个桌子都歪了,估计再拍一下就得散架了。 “武叔您听我说,这钱不是给您的,而是想借您的手,给码头上巡逻的衙役,这样也好让他们对豆子他们多加照顾,毕竟能用钱解决的事,最好不要欠人情!”李璋这时不由得苦笑着解释道,吕武平时很忙,不可能亲自去码头盯着豆子他们,所以肯定是交待给手下的衙役,不过吕武的面子再大,毕竟还是不如钱管用,这个道理无论哪个时代都通用。 吕武听到李璋的话也不由得再次愣住了,随后上下打量了他几眼这才再次开口道:“你小子行啊,竟然连这种道理都懂,不过你这些都是跟谁学的,竟然把人情世故看的这么通透?” “我也不知道,就是这次受伤醒来后,感觉脑子好使多了,以前不懂的事情似乎一下子也懂了。”李璋这时两手一摊做出一副无辜的表情道,他身上的变化太大,在吕武这种目光敏锐的熟人面前根本藏不住,既然如此,还不如索性摊开,反正谁也不会想到自己已经不是原来的李璋了。 “人家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看来还真有道理,而且你小子从小就聪明,如果你爹能让你一直读书的话,说不定有一天能够在东华门唱名,到时你们李家可就能光宗耀祖了。”吕武看着李璋忽然有些可惜的道。 李璋识字,这也是他能成为孤儿头的原因之一,可惜后来李璋的父亲烂赌无度,家里连吃饭都成问题,自然也就没钱再让他读书了。 正在说话之时,狸儿也把酒买来了,吕武也不客气,一口酒一口卤肠与李璋边吃边聊,等到吃完之后,李璋再次把铜钱推到对方面前,不过吕武这时却是笑道:“你小子还真是大方,让码头上的人照顾一下豆子他们几个而已,两百文足够了,剩下的钱你还是存着,以后多买点粮食吃,别让狸儿饿着了!” 吕武说完数了铜钱就要离开,李璋也扶着椅子站起来准备送他离开,不过也就在这时,却忽然听到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一个身穿皂衣的衙役一脸惊慌的跑了进来。 第八章 命案 “武哥不好了,下河村发生了命案,韩县尉让您带仵作去验尸!”只见那个年轻的衙役冲进义庄看到吕武,立刻高声大叫道。 “真他娘晦气,刚一回来就遇到命案!”吕武听到这里再次一拍桌子,结果这张本来就不堪重负的桌子再次“吱呀”一声,眼看着就要散架了。 衙门里的衙役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壮班、皂班、快班,其中壮班不常设,只有遇到突发事件时,衙门才会临时召集来的乡壮组成壮班,而皂班是负责给县官老爷站班和做仪仗队的,也就是后世电视上县老爷升堂时,那帮喊“威武”的家伙,有时也兼任行刑手。 至于最后一个快班,它的职责最多也最杂,比如侦察案件、缉捕盗贼、巡街守夜和催租赋税等等,相当于后世的警察和城管、税务等,而快班又分为马快和步快,因为都兼有侦察案件、缉捕盗贼的职责,所以后世统称为捕快,不过严格来说,马快更侧重警察的职责,而吕武就是快班的马快班头,现在发生了命案,他自然要到场。 “杨仵作通知了吗,让他快点去验尸,这个新来的韩县尉年轻气盛,又是新晋的进士,咱们可惹不起!”吕武说着站了起来准备去下河村。 “武哥你这几天不在所以不知道,杨仵作前两天帮人抬棺,结果出了意外被砸得吐血,现在连床都下不了。”只见报信的衙役这时一脸难色的道,仵作勉强算是衙门里的人,但平时也十分自由,只有遇到验尸之类的事才会找他们,而平时他们也会打一些零工,比如帮人丧葬等等,好补贴家用。 吕武听到这里也不由得脸色一沉,衙门里一共两个仵作,除了杨仵作外,就只有李璋那个赌鬼父亲了,可是他常年在各个赌场混,因为欠债东躲西藏,现在还不知道跑去哪了? “这样,你快点去开封县把许仵作借调来!”吕武犹豫了一下,终于做出决定道,开封府下辖数个县,开封、祥符同为京县,彼此间也有很多的交流。 “跑去开封县?这也太远了,而且韩县尉已经在下水村等着了,我这一来一回最少得一天,到时韩县尉生气怎么办?”衙役听到吕武的话却再次露出为难的表情道,说完还看了李璋一眼,毕竟要是李璋的父亲在,他也不用这么辛苦。 “我先去下水村,你去衙门骑马快去快回,韩县尉要是怪罪,我就先顶着!”吕武这时一咬牙道,他本来不想得罪那位韩县尉,毕竟人家是正大光明的进士出身,他这个班头看起来很吃得开,但其实地位很低,连县衙里的书吏都不如,所以对方如果真的怪罪下来,恐怕他也得吃不了兜着走。 “武叔,实在不行我跟您走一趟吧!”不过也就在这时,忽然只见李璋脸色平静的开口道,他们兄妹之所以能在义庄这里居住,主要就是因为吕武的维护,所以他也不想让吕武太过为难,更何况只是检验一下尸体而已,李璋觉得应该难不住自己。 “你?别胡闹了,你一个小孩子懂什么?”吕武听到李璋的话先是一愣,随后有些不耐烦的道,虽然李璋的父亲是仵作,但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烂赌,根本没教过李璋与仵作有关的东西,而且李璋的年纪又这么小,所以他根本不相信李璋有这个本事。 “武叔,刚才听您话中的意思,那个韩县尉刚刚上任,而且又年轻气盛,恐怕正想拿别人开刀立威,而您对我们一家的照顾我们也十分感激,但毕竟坏了衙门里的规矩,若是被韩县尉抓住把柄,说不定他真的敢拿您开刀,到时若真的因为我们的事而连累您,恐怕我和狸儿一辈子都会感到内疚。”李璋再次平淡的开口道。 “可是你又不懂验尸,而且年纪又这么小,去了又有什么用?”吕武听到李璋的话先是有些感动,但随即还是有些信不过的道。 “不试试又怎么知道,我毕竟是仵作的儿子,耳濡目染之下也学过一些东西。”李璋听出吕武的语气已经有些动摇,当下也不禁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容道。 李璋前世虽然不是法医,但也和医生沾点边,他主要是做医药这方面的,而且在刚毕业时,他觉得自己年轻应该闯一闯,再加上又想多挣点钱,结果就被公司外派到了非洲那鬼地方,工资倒是不低,但却是拿命换来的,特别是他驻扎的那一片动乱不断,社会环境极其恶劣,抢劫、枪击之类的几乎是家常便饭。 除了恶劣的社会环境,当地的自然环境也同样恶劣,各种传染病层出不穷,这也是李璋他们公司在当地开展业务的原因,李璋信不过当地的医生水平,再加上业务的需要,所以他也自学了不少医疗知识,周围的同事有什么头疼脑热或受伤,一般都是找他处理。 更加值得一提的是,李璋还是个侦探迷,法医类小说和电视他几乎都看过,当然小说和电视里里的东西不能当真,但至少给他普及了不少法医方面的知识,再加上他又自学不少医疗知识,所以他觉得自己充当一下仵作应该没什么问题,特别是宋朝时仵作的技术还十分原始,宋慈是南宋人,《洗冤录》都还没有出现,而且《洗冤录》李璋也看过,他觉得自己的水平应该不会比宋慈这个古代人差。 吕武虽然还是有些怀疑李璋的本事,但却知道李璋分析的很对,韩县尉刚刚上任,这段时间正想找人开刀立威,而且对方身为县尉,掌管着治安捕盗之事,正是他的顶头上司,收拾他这么一个小小的班头简直再容易不过了。 就在吕武犹豫不决之时,忽然只见又一个衙役飞奔而来,看到他立刻大叫道:“武哥,韩县尉催您快带仵作过去,今天必须验尸!” 听到这个衙役的话,吕武也不由得脸色一沉,衙门里一共就两个仵作,而且杨仵作重伤吐血,韩县尉不可能不知道,但他却偏偏催着自己带仵作过去,显然是想和自己过不去,毕竟衙门里谁都知道李璋一家是自己罩着的,看样子对方真的是要拿自己开刀。 “好,大郎你跟我走,咱们去会一会这个韩县尉!”吕武最后终于一咬牙做出决定道,本来他不想惹事,可若是对方真拿他当软柿子捏,那他也就不客气了,毕竟这些年他也不是白混的,至于李璋能完成验尸自然最好,如果完不成,那他也就和对方碰一碰,哪怕自己拼着这个班头不干,也要给对方点颜色看看! 看到吕武答应,李璋也终于露出高兴表情,不过当听到“大郎”这个称呼时,他的脸上也不由得一垮,因为这个称呼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那位姓武的“大郎”,不过他也知道,“大郎”是长辈或平辈对家中长子的普遍称呼,而他刚好是家中长子,所以叫他大郎也没错。 李璋的腿脚不便,吕武就让一个衙役背着他,李璋又叮嘱狸儿在家里好好看家,然后这才和吕武他们离开了家,同时他也第一次出了汴河镇。 下水村并不远,就在汴河镇的东南角,那里有一条汴河的支流,使得灌溉十分方便,于是就在沿河的位置形成几个村落,而下水村就位于最下游的位置,村子并不大,只有几十户人家,本来这里只是个平静的小村子,但今天却因为一桩命案而打破了村子里的平静。 吕武一边走一边向报信的衙役询问命案的事,李璋也静静的听着,据报信的衙役说,死者就是下水村的村民,对方名叫刘大,本来在外经商,昨天才回到家里,但今天却忽然被人发现死在村子后面的树林里,而且还是上吊死的。 本来自杀这种事衙门里一般是不会管的,毕竟古代官府的对基层的统治比较薄弱,只要没有人报案,就算是死了人也不会有人去理会。 但是死者的弟弟却不相信自己的大哥会自杀,因为据他所说,昨天自己大哥回来时和自己一起喝酒,而且还十分高兴的告诉自己,他在外面经商挣了不少钱,甚至还让他找人准备把老家的房子翻修一下,结果仅仅过了一晚上,对方就自杀了,这显然不符合常理,所以他才跑去县衙报案。 本来一桩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的命案,根本不需要韩县尉亲自跑一趟,但这却是他上任的第一桩命案,所以韩县尉接到报案后,立刻就带着人去了下水村亲自查看,现在就等着吕武带仵作过去验尸呢。 不一会的功夫,李璋和吕武他们终于来到了下水村,村子后面的树林外已经聚集了不少的村民,其中还夹杂着几个衙役,不过李璋看到这里却是心中一沉,因为现场根本没有警戒线之类的东西,村民也可以随意进出,估计现场早就被破坏了,这让他对大宋时期的刑侦工作再次产生了几分怀疑,连这点基本的常识都没有,衙门里的人都是怎么破案的? 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吕武带着李璋穿过人群来到案发现场,结果还没等李璋看到尸体,就只见一个青年官员怒气冲冲的走过来,不过吸引李璋目光的却不是这个青年官员,而是跟在对方身后的一个人,而对方这时也在上下打量着他。 第九章 验尸 李璋第一个注意到的人并不是那位气冲冲的韩县尉,而是他身后的一个孩子,确切的说是个少年,看起来应该和他年纪差不多,都是十二三岁的样子,但对方却是身穿绸服,皮肤白皙,五官也颇为英俊,更气人的是,个子竟然比他高出半头,看起来斯斯文文的。 而再看李璋自己,脚上受伤也就算了,身上也穿着一身灰色的破麻衣,麻衣上随处可见各见的补丁,皮肤就不用说了,黝黑粗糙,特别是双手在冬天的冻伤还没完全好,黑一块红一块的,与对方白白净净的少年一比,他简直就是个乞丐,当然李璋以前没饭吃时,还真的做过乞丐。 李璋在打量对方的同时,对方也在打量着他,毕竟周围都是一个个五大三粗的衙役,只有他们两个同龄人,只不过他的眼神让李璋很不舒服,就是那种居高临下,富家公子看乞丐的眼神,虽然这也符合两人的形象,但却依然让李璋感觉很不爽,当下狠狠的瞪了对方一眼,却没想到这小子根本不在乎,反而还露出一个矜持中又带着几分傲气的微笑,似乎是不屑于和李璋这种人生气。 “吕武,本官不是让你尽快赶来吗,为何如此拖拉?”只见那位韩县尉刚一来到吕武的面前,就立刻满脸怒容的向他发难道。 “韩县尉,属下刚从外地回来,一连几天吃不好睡不好,回来您总得让我吃口饭吧!”吕武这时也有些冷淡的回答道,他不想得罪这个韩县尉,但对方摆明了要针对自己,所以他也没必要上赶着巴结对方。 “你……”韩县尉也没想到以往对自己十分恭顺的吕武竟然像是变了个人似的,这让他一时间也有些不适应,不过他今天本来就是想拿吕武来立威,所以很快脸色一板质问道,“吕武,本官不是让你带仵作来吗,为何没有见到仵作?” “杨仵作受伤,李仵作外出未归,衙门里一共就两个仵作,所以实在找不到人了,幸好李仵作的儿子学过一些,所以属下只能把他带来了!”吕武说到最后时,伸手一指旁边被人背着的李璋道。 韩县尉这时才看到了李璋,当发现对方竟然只是个孩子时,却是再次勃然大怒道:“吕武你什么意思,找不到仵作就拿一个孩子来糊弄本官吗?” “县尉息怒,在下虽然年纪小,但也学过一些验尸的手段,刚才我在路上也听两位衙役大哥说了,无非就是验证一下死者是自杀还是他杀,这点事情还是难不倒我的!”没等吕武开口,却只见李璋这时面带微笑的道。 韩县尉和吕武都没想到李璋竟然会主动开口,而且在面对韩县尉这位官老爷时,竟然没有半点惊慌,反而泰然自若侃侃而谈,一点也不像十二岁孩子的表现。 “你……读过书?”韩县尉惊讶过后竟然没有生气,反而有些好奇的看着李璋问道,因为李璋说话时有礼有节,目光直视自己没有丝毫的闪躲,这可不像是一个仵作儿子的表现。 “启禀县尉,在下以前的确上过一段时间的私塾,只是后来因为家贫,这才无奈辍学!”李璋当下再次回答道,他感觉这个韩县尉在听到自己读过书时,态度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语气也柔和下来,所以他在回答时也增加了一些尊敬,毕竟对方是官,自己是民,如非必要,还是不要发生冲突的好。 “小小年纪竟然有如此气度,果然不愧是读过书的人,可惜……”韩县尉对李璋的确十分的欣赏,当下也禁不住赞叹一声,只不过说到最后时,却又面带惋惜的摇了摇头,似乎是在惋惜李璋放弃了读书这条光明大道。 李璋不知道这位韩县尉在可惜什么,不过他来这里是为了验尸,所以这时再次行礼道:“县尉,在下代父前来验尸,不知尸体在哪里?” “你真的要验尸?”韩县尉听到李璋再次提出验尸的要求,当下也不由得眉头一皱道,他是个读书人,对于李璋这个读过书,而且表现异于常人的孩子有些好感,但是好感归好感,并不会因为这点好感就相信李璋懂得验尸。 “是,还请县尉成全!”李璋这时十分简洁的回答道,旁边的吕武这时也站到了李璋身边,表明了自己对他的支持。 不过更让李璋没想到的是,韩县尉身后那个斯斯文文的少年这时竟然走了过来,然后伏在韩县尉的耳边嘀咕了几句,结果本来还有些犹豫的韩县尉竟然点了点道:“好,既然你执意要验尸,那本官也不拦你了,不过若是完不成验尸,就不要怪本官翻脸无情了!” “多谢县尉!”李璋这时深吸了口气道,义庄再怎么不好,但毕竟是个能够容身的地方,他现在虽然挣了点钱,但根本不足以另寻住处,所以他必须要保住他那个赌鬼父亲仵作的身份,否则这个韩县尉真要赶他们一家走的话,那明天他和狸儿就要露宿街头了。 当下李璋深吸了口气,然后迈步来到案发现场,结果当看到尸体时,他却不由得一阵苦笑,因为尸体竟然已经被放下来了,只剩下树上吊着的一个绳套,地面上也满是脚印,可以说整个案发现场早就被破坏的一干二净了。 不过这些都和李璋无关,他身为仵作,只需要验尸看看这个人是自杀还是他杀就行了,所以他也让衙役将自己放下,然后拄着根棍子一瘸一拐的来到尸体旁边。 对于尸体,李璋并不陌生,他前世时在非洲呆了几年,在那边也经历了数次动乱,甚至就算是在比较和平的时期,周围也经常发生杀人、抢劫等恶性事件,李璋也曾经几次被人拿枪顶着头,也曾经遇到自己身边的人被一枪爆头的血腥,再加上他又经常出入医院,所以尸体对他来说早就见怪不怪了。 刚才在路上李璋已经听衙役介绍了,这个死者名叫刘大,现在看起来大概四五十岁的样子,脖子上有一道深深的勒痕,整个脸部呈黑紫色,李璋伸手翻了一下他的眼睑,发现里面有出血点,然后他又着重检查了一下他脖子上的伤痕,还将对方的衣服解开,看看是否有其它的伤痕? “武叔,您能不能把我举高一点,让我看看他上吊的树干?”检查完尸体后,李璋忽然扭头对吕武开口道,他已经从对方的尸体上发现了一些东西,不过还是需要进一步的验证。 吕武不知道李璋要做什么,不过还是答应一声,当下将吕武抱起来走到上吊的树干下,然后将他举过头顶,刚好可以让李璋看到树干上的情况,而李璋伸手检查了一下绳子和树干的,然后这才让吕武将自己放了下来。 “他的确是死于窒息!”李璋这时十分自信的对韩县尉和吕武道,窒息而死的人特征十分明显,比如眼睑有出血点,这就是窒息而死之人最明显的特征,更何况对方脖子上的勒痕更是十分的显眼。 “这么说来,他的确是自杀而亡了?”韩县尉看到小小年纪的李璋丝毫不怕尸体,而且检查尸体时也没有丝毫的犹豫,似乎是胸有成竹,这让他不由得对李璋信了几分。 “窒息死亡分为许多种,上吊自杀只是其中一种,另外也可能是被人勒死或掐死,而我现在可以断定,这个刘大是被人在背后用绳子勒死的!”李璋这时拄着棍子回到刘大的尸体再次开口道,杀死刘大的凶手显然不是什么老手,留下的破绽实在太多了,别说他这个资深的侦探迷了,就算是稍微看过几集柯南的人也能看出来。 “大郎你这么肯定?”吕武听到李璋的回答也不由得露出惊讶的表情,以往仵作验尸,不但花费时间长,而且验尸的结果也很模糊,最多就是给出几个最可能的结果,从而减小他们破案的难度,很少有人能像李璋这样如此肯定的给出死因。 “武叔您请看,一般上吊的人,脖子上的勒痕是从颌下到耳后,但是如果被人勒死的,却会在颈后交叉,而这个死者脖子上的勒痕却有两条,其中一条在颈后交叉,而且呈紫红色,另外一条则是上吊的勒痕,颜色很浅,之所以如此,是人死后血液不流通,从而使得伤痕不显!”李璋这时指着死者的脖子道,生前伤和死后伤也有明显的差别,这点李璋也能一眼看出来。 “果然如此!”吕武这时凑过去看了一下,的确发现死者脖子上的伤痕与寻常上吊之人的伤痕不同。 “仅仅只凭两道伤痕,你就能判定死者是他杀?”正在这时,忽然只见韩县尉身后的那个少年忽然开口道,这也是他第一说话,而且看向李璋的目光多了几分好奇,也不像之前那么高高在上。 第十章 韩琦 韩县尉身后的那个少年人质疑李璋尸检的结论,这让旁边的吕武却有些不满的瞪了他一眼,虽然他知道对方应该是韩县尉带来的,但毕竟只是个孩子,这时也轮不到他插嘴,于是他十分不高兴的质问道:“你是何人?” “咳~,这是舍弟,别看他年纪小,但才学却胜我百倍,日后迟早也要步入官场,所以我就带他见识一下!”只见韩县尉这时干咳一声开口介绍道。 虽然他的解释似乎很有道理,但现在毕竟是衙门里的公事,他带着弟弟参与衙门里的案子,本身也有些不合适,当然这里他最大,哪怕日后知县知道了,也不会因为这点小事而怪罪。 值得一提的是,韩县尉在介绍自己弟弟时也没有说谎,别看他年纪轻轻就考上了进士,但是在才学方面,他却自认远不如自己这个弟弟,在他们老家,他这个弟弟早就有神童之名,甚至有不少人都说他日后是宰相之材,所以他对自己这个弟弟也是倾心培养,甚至连上任为官时都把他带在身边。 “学生韩琦,本来二哥他是不让我来的,不过我却悄悄的跟在他身后来了,主要就是想见识一下衙门里是怎么办案的,还望吕班头不要怪罪!”只见少年这时微笑着向吕武行了一礼道。 吕武听到这个韩琦的话却不由得有些惊讶的看了对方一眼,别看对方年纪小,但却把话说的滴水不漏,甚至还把来到这里的原因全都揽到自己身上,日后就算是有人想借这件事攻击韩县尉,恐怕也没什么用处。 “你就是韩琦!”没等吕武开口,旁边的李璋却禁不住震惊的叫道。 “咦?你认识我?”韩琦听到李璋的话也同样惊讶的看着他问道。 “不认识!”李璋急忙否认。 “……” 韩琦这时也不由得郁闷的看了李璋一眼,不认识自己还叫的那么大声,害得他还以为对方听说过自己“神童”的名声,本来还让他心中有些窃喜,却没想到对方根本不认识自己。 其实韩琦倒是错怪了李璋,他怎么可能没有听说过大名鼎鼎的韩琦?当然这个“大名鼎鼎”是在后世,现在的韩琦还只是一个和李璋年纪相仿的孩子,顶多就是有个“神童”之名,但是直到几年后,他以十九岁的年纪考中了榜眼才一举天下知,甚至据说如果不是因为他年纪太小的话,恐怕那一次科举的状元就是他了。 当然韩琦的的功绩远不止如此,从仁宗时期开始他就做到了宰相,而且历任三朝,在后来英宗和神宗登基时,他也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再加上他本人在执政和军事方面也极有成就,也曾经参与范仲淹挑起的庆历新政,可以说是一生荣耀,韩家也从他这一代开始,成为宋朝重要的政治家族,他的几个儿子也都是位极人臣,长子更是继他成为韩家的第二位宰相。 想到历史上韩琦的成就,李璋也不由得再次打量了对方几眼,然后又怕别人看出自己的异样,于是一指死者的脖子转移话题道:“咳~,如果一道伤痕不够的话,那你可以再看看死者的脖子,他脖子上可不仅仅只有两道勒痕!” 韩琦在读书方面是个天才,但现在同样也是个孩子,好奇心也十分的旺盛,之前他刚见到李璋时,还以为对方是个小乞丐,不过现在却不敢再轻视李璋,反而对他十分的好奇,所以在听到李璋的话后,竟然真的凑到尸体面前仔细观察起对方的脖子。 韩琦观察了一会,竟然真的让他发现了一些东西,当下开口叫道:“他的脖子上有抓痕!” “不错,死者的脖子前部有数道抓痕,一般上吊的人,双手很难抓住自己的脖子,只有被人从背后勒死时,死者拼命的挣扎时,才会在脖子上留下抓痕!”李璋这时再次笑着开口道,对于上吊自杀这个死法,李璋也曾经和很多人一样都有这样的疑惑,那就是万一上吊的人后悔,是不是能用双手抓住绳子,从而让自己活下来? 不过很可惜的是,答案是基本不可能,因为人在上吊时,颈部忽然受到大力压迫,会让人在极短的时间内失去知觉,就算是能清醒,也会因为神经受到压迫,导致双手也无法上举,甚至有时因为体重太重,直接把颈椎扯断,所以上吊这种行为极其危险,普通人绝对不要轻易尝试。 听到李璋的话,韩县尉和吕武也都凑过来看了一下,顺着他的指点,果然看到了几道抓痕,这让吕武也是点了点头道:“的确如此,看来这个刘大真的是死于他杀了!” “武叔说的不错,另外刘大在挣扎时能抓伤自己,那么他也很可能抓伤凶手,所以我觉得武叔您在抓凶手时,可以留意一下那些手上有伤痕的人。”李璋这时再次开口笑道。 听到李璋的话,吕武也是眼睛一亮,当下立刻命令所有衙役去排查,一般像这种案子,凶手大都是附近的人,甚至可能是死者的熟人,又有手上被抓伤这么明显的特征,应该不难找到凶手。 这时已经没有李璋的什么事了,吕武又忙着排查凶手,没办法安排人送他回去,所以李璋就拄着拐杖来到旁边的小河边,蹲下来洗了洗手,虽然他对尸体早已经见怪不怪,但用手触摸尸体还是有些恶心,这也让他暗自决定,回去后一定要做出副手套来,否则下次万一再遇到腐尸之类的,那他这双手就不能要了。 “喂,你能不能告诉我,刚才你为什么要让吕班头抱着你看上面的树枝?”正在这时,忽然只听一个熟悉的声音问道,不用回头李璋也知道,肯定是韩琦这个正处于好奇心爆棚年纪的少年。 “我叫李璋,不叫喂!”李璋头也没回的道,说完从河边抓了把泥土涂在手上,这边的水土不太好,河边都是盐碱地,不过因为带着天然的碱性,倒是可以把手洗的干净一些,毕竟现在可没有香皂,李璋也只能凑合了。 “好吧,李璋你能不能告诉我,刚才你为什么要看树枝,上面到底有什么?”韩琦似乎已经习惯了李璋说话的节奏,当下也撩起衣服蹲在他旁边再次问道,刚才李璋验完尸,又让吕武抱着他看了看树上,但是刚才李璋却没有解释这件事,所以他也十分的好奇。 李璋这时一边仔细的洗手一边回答道:“其实也没什么,如果是上吊的人,死前肯定会挣扎,而绳子套在树枝上,在挣扎之下会在树枝上留下摩擦的痕迹,但如果是人死之后吊在树上,那就只会有一条绳印!” 李璋的话音刚落,韩琦就跳起来跑了出去,片刻之后又满脸兴奋的跑了回来道:“果然像你说的那样,树枝上没有摩擦的痕迹,只有一条绳子的勒痕,说明他在吊上去时就已经死了。” 看着韩琦兴奋的样子,李璋却是淡淡的一笑,无论日后韩琦再怎么位高权重,现在的他也只是个和自己差不多的少年,只是因为读了许多书,所以表面看起来很稳重,但其实内心中还是个跳脱的少年。 “李璋,这些东西你都是跟谁学的,感觉挺有趣的,书本上可没这些东西。”韩琦兴奋过后,再次坐到李璋面前道,现在他兄长和吕武都在办案,他们两个少年没人理会,再加上年纪相仿,所以让他对李璋自然而然的产生一种亲近感。 “书本上没有这些东西,那是因为许多读书人不屑于把这些知识记载下来,不过日后肯定会有人做的,至于我从哪里学来的?”李璋说到这里忽然起了几分玩笑的心思,当下扭头对韩琦咧嘴一笑道,“那是因为我之前受伤昏迷,魂魄去阎王殿转了几圈,等到醒过来后,就懂得了许多和死人打交道的事!” “吹牛!这世上哪有什么阎王,只有那些愚夫愚妇才会相信这些东西!”李璋没想到韩琦的胆子奇大,非但一点也不害怕,反而还指出李璋是在说谎。 “你不信就算了!”李璋却是无所谓的看了他一眼道,做为一个出色的销售,他的脸皮奇厚,哪怕被人当面拆穿谎言他也能面不改色。 韩琦虽然不信李璋去阎王殿的事,但却对他验尸的那些手段很感兴趣,这时禁不住再次追问道:“李璋,你能不能给我多说一些验尸的事?” “你想听什么?”李璋这时也有些无奈的看了韩琦一眼,估计这小子平时天天关在家里读书,难得出来一趟,又遇到自己这个懂得验尸的同龄人,所以这才引起他的兴趣,不过这种兴趣对他来说,更像是读书间隙的调剂,估计过几天就会忘了。 韩琦看到李璋这么好说话,当下也面露喜色,刚想问点什么,可是无意间目光扫过河面,结果竟然一下子跳了起来,脸上也露出恐惧之色。 第十一章 韩琦的伴读?(求推荐收藏) “这手算是白洗了!”李璋顺着韩琦恐惧的目光看去,随后也不由得在心中哀叹一声,只见河水上游竟然漂过一具浮尸,虽然看起来这具浮尸还没有腐烂,但想到自己刚才还在河水里洗手,依然让李璋感觉有点恶心。 “你不是想听一些验尸的事吗,现在我可以告诉你,这具尸体肯定是男人!”李璋这时站起来拍了拍韩琦的肩膀,顺便把手上的河水抹干,然后就冲着身后的树林里大喊,叫来衙役后,立刻让他们通知韩县尉和吕武等人。 “男人?你怎么知道是男人?”韩琦这时也从惊恐中醒来,当下十分不解的向李璋追问道,河面上的浮尸面朝下,只露出后背,衣服的样式也看不出来,根本无法判断男女。 李璋这时却是神秘的一笑,并没有回答韩琦,而这时韩县尉和吕武也很快匆匆忙忙的赶来,随后有衙役跳下河把尸体拖到岸边,当把尸体翻过来时,韩琦发现对方果然是个男人,而且看起来还很年轻,尸体也没有任何腐烂的样子,应该是刚死不久。 “真的是男人,你到底是怎么知道的?”韩琦看到这里再次忍不住向李璋低声询问道,这时的他对李璋的本事已经不仅仅只是好奇,甚至已经有点佩服了。 “对于绝大部分浮尸来说,男伏女仰是个常识!”李璋这时冲着韩琦微微一笑,随后就上前查看尸体,韩县尉和吕武这时主动站到一边,现在的他们对李璋的本事也再无怀疑。 “咦?他手上有抓痕!”李璋刚一蹲下,立刻就发现死者的手上有明显的抓痕,这让吕武也立刻凑上前仔细观看,因为这个死者很可能就是杀死刘大的凶手。 当下李璋又仔细检查了一下这具年轻的尸体,发现对方死亡的时间很短,尸体上也没有尸斑,但却已经出现尸僵,口鼻处有蕈样泡沫,再加上一些其它的特征,可以断定对方是溺水而亡,不过死者身上还有不少扭打的伤痕,特别是脚腕处有两个十分明显的手掌印,这说明对方很可能是被人抓住脚腕拖进水里淹死的。 “去!把村民叫来认人,看看有没有认识这家伙!”吕武这时立刻对衙役吩咐道,本来周围就有不少看热闹的村民,只是被衙役挡着过不来,现在衙役放行,立刻有不少人围了过来。 “这不是刘二家的老大吗?”村民刚一过来,立刻就有人认出了死者道。 “儿啊~”紧接着只见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农扑到尸体上大哭道,而当看到这个老家时,韩县尉和吕武等人都愣了,因为这个老农就是报案人刘二,而之前上吊死的那个是他哥哥刘大,换句话说,眼前这个死者是上一个死者的亲侄子。 “武叔,之前死者刘大不是说挣了笔钱准备修宅子吗,这笔钱找到了吗?”李璋这时却忽然将吕武拉到一边开口询问道。 “没有,估计刘大之所以被杀,就是因为有人想要图财害命。”吕武摇了摇头回答道。 “那就是了,我估计眼前这个死者就是杀害刘大的凶手,刘大死前和弟弟刘二喝酒,泄露了自己有钱的消息,随后被刘二的儿子知道,这才狠下心杀了自己的大伯,他应该还有同伙,因为分赃不坎内讧,导致他被同伙拖到水中淹死,这个同伙可能是一个人,而且水性很好,因为如果是几个人的话,没必要用把人拖进水里淹死这种麻烦的办法,只要打听一下这个死者平时交往的人应该不难找到凶手!”李璋很淡定的将自己推导的案情讲了一遍道。 “你小子行啊,就冲你这份本事,不做马快可惜了,过几天等你养好了伤就跟着我去衙门,说不定日后还能混到开封府做班头。”吕武听完李璋的推断,当下也是瞪大眼睛惊喜的道,他本来只是想让李璋跟着自己混口饭吃,却没想到李璋远比他想像的要适合干这行。 听到吕武再次提到让自己去衙门里做事,李璋依然笑了笑没有说话,而这时吕武也急着去抓凶手,所以急匆匆的跑去找村民问话,不过这时李璋却有些发愁,因为吕武顾不上让人送自己回去,自己总不能一直呆在这里吧? 不过很快李璋就不用发愁这件事了,只见一辆牛车缓缓走来,车上的韩琦这时向李璋叫道:“李璋快上来,我和二哥要回去了,刚好可以送你一程!” “这个……”李璋听到这里却是有些犹豫,因为他担心吕武不知道自己走了,到时再找不到自己怎么办? “放心吧,现在已经没什么事了,刚才我遇到吕武时已经和他说过了!”韩县尉一眼就看出了李璋的担心,当下笑着开口道,经过两次验尸,他对李璋这个少年也感到十分的好奇,甚至还有些好感。 听到韩县尉的话,李璋也终于打消了顾虑,韩琦这时也跳下车搀着他上了牛车,随后赶车的老头一扬鞭子,发出一个清脆的鞭响,前面的老牛也开始慢吞吞的前行,宋朝缺马,一匹好马的价格并不比后世的一辆豪车便宜,而且平时养马的花费也很高,哪怕是韩县尉这样的官员也养不起马,平时出门只能雇便宜的牛车或驴车。 “李璋,你家住在哪啊?”韩琦这时对李璋充满了好奇,等到他刚一上车,立刻就开口追问道。 “汴河镇外的义庄。”李璋也没有隐瞒,而且他觉得住义庄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义庄?那里不是死人住的地方吗?”韩琦听到李璋的回答却不由得惊讶的叫道,他出身官宦人家,虽然父亲在他三岁时去世,但平时也有兄长们照顾,所以家境还是不错的,再加上平时用心读书,很少接触下层的百姓,更想不到义庄里竟然也能住人。 不过韩琦毕竟聪慧过人,话一出口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旁边的韩县尉更是瞪了他一眼,随后这才干咳一声道:“义庄本是衙门暂时存放尸体的地方,你父亲身为仵作,所以你们一家住在那里也没什么,只不过这两年你父亲常年不见人,衙门里也不能光养闲人!” 韩县尉虽然没有明说,但李璋也明白他的意思,无非就是想告诉自己,他今天并不是针对自己和吕武,而是要清理衙门里的闲人,可以说是公事公办,李璋也没理由怪他。 “县尉一心为公,在下也十分的佩服,仵作本是衙门里的职事,父亲不在,只能由我这个儿子代劳,日后若是县尉有需要,但请您差遣!”李璋当下也表明自己的态度道,仵作的差事他接下了。 “好,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韩县尉这时也露出赞赏的表情,李璋小小年纪就能听懂自己的话外之音,而且回答时也是滴水不漏,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更为难得的是,李璋的父亲品行如此不堪,但身为人子的他却没有半句怨言,这让韩县尉也特别的满意,毕竟子不言父过,这也是古代孝道的准则之一。 “李璋,我看你与六弟年纪相当,而且又聪慧懂事,刚好我六弟缺一个书……伴读,若是你愿意的话,不如就来我家中陪六弟一起读书,平时的吃穿用度一切都由我来资助,这样等到日后参加科举,说不定也能搏个出身,不知你意下如何?”韩县尉这时也起了爱才之心,当下禁不住向李璋再次开口道。 本来韩县尉是想让李璋做韩琦的书童,但是通过今天的接触,他发现李璋虽然出身低,但却颇有几分傲气,书童地位低下,相当于韩琦的仆人,他恐怕未必愿意,所以才中途改口让李璋做韩琦的伴读,这样从身份上来说他和韩琦算是平等的,这也能够看出韩县尉对李璋的看重。 “好啊好啊,我平时一个人读书实在无聊死了,若是有个伴就太好了!”韩琦听到兄长的话也满脸惊喜,他今天和李璋相处的很愉快,特别是李璋懂得许多他不懂的知识,如果李璋能做他的伴读,日后就可以多听李璋讲一些这方面的事情了。 “仵作的儿子也能参加科举吗?”李璋这时一脸惊愕的看着韩县尉问道,他在印象中,仵作的地位比衙役还要低,属于贱役,所以一般是不能参加科举的。 “呵呵,我大宋开科取士不拘一格,平民子弟皆可参加,只要不是娼妓、优伶、罪犯之子,其它人等都有资格!”韩县尉这时傲然道。 “原来如此!”李璋听到这里也终于恍然的点了点头,其实他不知道的是,宋朝科举相对比较开明,限制也较少,但是到了明清时期,限制就比较大了,也正是在明朝时,律法才规定衙役、仵作、商人等贱役在三代之内都不能参加科举,甚至连买官都不行。 知道了自己也有资格参加科举,李璋却露出沉思的表情,他现在年纪还小,如果真的能潜下心读上几年书,日后参加科举也是条不错的路,特别是韩琦日后前途无量,做他的伴读也能攀上这条高枝,这对无依无靠的他来说,简直再适合不过了,只是…… 第十二章 有人抢生意 是否走科举之路,这对李璋来说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人生选择,因此他一时间也有些拿不定主意,其实若是真的能考上科举当然很好,只不过李璋却担心自己努力多年后却是一场空,毕竟历史上金榜题名的毕竟是少数,而在金榜下面还有无数名落孙山的考生,他虽然是穿越者,但也只是比古人多了千年的见识,并不意味着他智商比古人高。 韩县尉看着李璋陷入沉思,也没有打搅他,反而对李璋更加欣赏,因为如果换做另外一个人,遇到这种好事恐怕早就答应了,但李璋却能在这时保持冷静,光是这份定力就不是一般的少年能有的,甚至他觉得旁边自己这个号称神童的弟弟,在这方面都不如李璋,当然他不知道在李璋少年的外表下,却是一个中年人的灵魂,韩琦再聪慧也不可能和一个成年人相比。 牛车缓缓前行,这时也已经穿过了汴河镇,前面就是义庄,而这时李璋也终于抬起头,随后郑重的向韩县尉行了一礼道:“多谢县尉的看重,不过我却不能答应!” “为何?”韩县尉也没想到李璋竟然会拒绝,毕竟自己愿意资助对方读书,这对于一个仵作之子来说,简直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也根本想不出对方有什么拒绝的理由。 旁边的韩琦这时也同样露出惊愕的表情,随后就有些急切的道:“李璋你可要考虑清楚了,这么难得的机会可不要轻易放弃!” 就在他们说话之时,牛车也已经来到了义庄,而在大门前已经有一个小小的身影在焦急的等候,当看到牛车上的李璋时,她也是露出一个欣喜的笑容,飞奔着跑上前叫道:“哥哥你总算回来了,怎么去了这么久!” “呵呵,我是去帮武叔办案子了,自然要花费点时间!”李璋这时也宠溺的揉了揉狸儿的一头黄毛道,不过这几天能吃饱饭了,狸儿脸上的气色也好多了,虽然衣服破旧,但依然挡不住她身上的天真与烂漫。 “你……你还有个妹妹?”韩琦看着扑到李璋怀里的狸儿也不由得惊讶的道,而韩县尉这时却是暗叹一声,他似乎已经猜到了李璋不同意的原因。 “小妹年幼,另外还有十几个孤儿跟着我,我不能放任他们不管,所以县尉的好意我也只能心领了!”李璋这时再次向韩县尉道谢,虽然这个韩县尉刚开始是想拿吕武开刀,但他并不是什么坏人,反而还想要帮助自己,所以李璋也十分感激对方。 “十几个孩子,你们平时以何为生?”韩县尉听到这里也是眉头一皱,他本以为李璋带一个妹妹已经十分不容易了,却没想到竟然还有十几个孤儿。 “在码头上卖折箩,也就是将酒楼里的剩菜收集起来混在一起加热成大杂烩,码头上的苦力喜欢吃这些!”李璋倒是没有任何的隐瞒,而且他凭自己的本事吃饭,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剩菜也能吃?”韩琦感觉自己的三观再一次被刷新,不过吸取了刚才说错话的教训,这次他的声音也是低不可闻。 “民生多艰啊!”韩县尉听到这里也是长叹一声,他上任这段时间以来,也接触了许多底层百姓的生活,所以对李璋的生活倒也不觉得太过惊讶,只是觉得在自己的治下还有如此贫困的百姓,这让他感觉身上的担子又重了许多。 李璋这时也扶着狸儿下了车,然后躬身向韩县尉兄弟二人告别,韩琦这时还有些不舍,但是韩县尉这时却是长叹一声道:“好吧,既然如此,那我也不强求了,日后你若是有什么难处,尽管去衙门里找我!” 面对韩县尉的承诺,李璋也再次表示感谢,随后就目送着对方的牛车离开。韩琦时不时的回头张望,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让他感兴趣的同龄人,可惜对方却不愿意做自己的伴读,这让他也十分的遗憾,只不过他并不知道,经过这次邂逅,日后他与李璋的命运也将紧紧的联系在一起。 第二天一早,吕武一身疲惫的回来,告诉李璋案子已经破了,刘大的确是被他亲侄子杀死的,为的就是图财,至于那个同伙也抓住了,是下水村的一个泼皮,平时靠在河里打点鱼虾为生,两人杀了拿了刘大的钱财在泼皮的小船上分赃,结果因为分赃不均而扭打在一起,最后泼皮借着水性好,将刘大的侄子拖进水中淹死,而那个泼皮也没逃出祥符县就被抓住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李璋依然呆在家中安心养伤,现在他的脚腕已经消肿了,也勉强可以走动,但想要完全恢复还得再等上几天,不过现在他反而不着急了,因为神鸟那边已经被禁军封锁了,哪怕他养好了伤恐怕也过不去。 这天上午,李璋在狸儿的搀扶下活动着腿脚,虽然他的伤需要慢慢养,但也不能一直躺着不动,适当的活动一下也有好处。 转了几圈后,李璋也是累的一身汗,于是就坐下来休息,狸儿也急忙跑去给他倒水,不过也就在这时,忽然只见豆子气乎乎的从外面走了进来。 “怎么了,码头上的泼皮又找你们要钱了?”李璋看到豆子的样子也不由得疑惑的问道,他们卖折箩挣到钱了,但也引起一些泼皮无赖的眼红,前两天就有泼皮找上豆子要收保护费,幸好李璋事先通过吕武收买了码头上的巡逻的衙役,最后这帮泼皮被赶来的衙役抽了一顿,总算是没浪费李璋送出去的两百文钱。 “大哥,咱们的买卖恐怕做不下去了!”只见豆子这句话一出口,眼圈却一下子红了,声音中也带上了几分哭腔。 “怎么回事?”李璋这时也不由得皱起眉头再次追问道。 “今天码头上竟然出现另一个卖折箩的,而且刚才几个酒楼也通知我,说以后的剩菜不能再卖给我们了。”豆子说到这里也终于忍不住流出了眼泪,在他看来,折箩就是他们这帮人的命根子,甚至他还想着等到以后赚到足够的钱,就可以完成自己的一桩心愿,可是现在看来却全都要毁了。 不过李璋听到这里却显得十分淡定,反而伸手帮豆子抹了把眼泪笑道:“哭什么,我可没想过把折箩的买卖一直做下去!” “啊?大哥你啥意思?”本来正抹着眼泪的豆子听到李璋的话也不由愣在那里,这段时间他也感觉越发的看不懂李璋心中的想法了。 “呵呵,折箩这东西本来也没什么难度,无非就是把剩菜收集起来,加热一下卖掉,咱们可以做,别人也可以做,只是刚开始时别人没想到,现在有人看到咱们卖折箩赚了钱,自然也就会跟风,所以我也没打算干多久。”李璋这时再次微笑着道,折箩只是一个权宜之计,他也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可是咱们的折箩这么挣钱,就这么被人抢了大哥你不心疼吗?”豆子这时却依然有些不甘心的道,这段时间他也跟着李璋学识数,知道折箩每天都能赚上百文,这可比一般的小生意强太多了。 “瞧你那没出息的样,一天百文的进项虽然不少,但也不算什么大钱,丢了也就丢了,咱们现在有本钱了,也是时候做点正经的生意了!”李璋自信满满的再次一笑道,只要有本钱,挣钱的办法他有的是。 李璋的自信也感染了豆子,虽然他还是有些心疼,但这时也终于振作起来,而李璋则又给他拿了点钱,让他像上次那样买副猪下水,今天大家改善一下伙食,顺便李璋也和他们商量一下挣钱的新办法。 豆子听到今天有肉吃,立刻就把刚才的烦恼全都忘了,当下答应一声接过钱就跑了出去,半个时辰后,他就提着一袋子下水跑了回来,说起来这段时间虽然挣了点钱,但李璋一直盘算着用这些钱做其它的生意,所以他也不敢乱花,平时隔三叉五才会买点肉改善伙食。 当下李璋亲自处理这些下水,豆子和狸儿在旁边打下手,李璋这时也指点了一下豆子怎么处理这些下水,特别是猪肠子的清洗办法,这东西把里面的肠衣撕掉,然后加面粉和盐揉搓后洗的最干净。 但这种办法对李璋来说实在太奢侈了,毕竟无论面粉还是盐都不便宜,而且肠衣里的肥肉扔掉也太可惜,毕竟这个时代的人肚子里都缺油水,所以他只能用另一种办法,那就是用淘米水浸泡后,翻过来反复揉搓,这样洗的也比较干净,淘干净的米还可以留下熬粥。 下水清洗干净后,全都扔到锅里一锅卤了,之前第一次做卤下水时,因为调料不足,味道也一般,这段时间随着李璋对外界的了解,发现很多后世的调料其实已经有了,比如八角、桂皮、白芷之类的都可以买到,有了这些,卤下水的味道也更好,而且卤煮的东西味重,也可以遮住下水的异味,豆子他们也都特别爱吃。 大锅里的卤水“咕嘟咕嘟”的冒着蒸汽,李璋亲自烧火以便掌握火候,同时他的脑子里也在盘算着新生意的事,既然折箩的生意不打算做了,那就断的干脆一点,从明天开始就准备新生意的事,这门生意他考虑很久了,成本、市场他也都考虑到了,等下丑娘他们都回来了,再和他们商量一下,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第十三章 新买卖 卤下水煮好了,豆子馋的口水直流,但是丑娘和豁子他们还没回来,他也不好意思一个人吃,狸儿也和他差不多,最后李璋实在看不下去了,捞了块猪肝让他们两个先去分着吃了。 “呜呜~”不过也就在这时,忽然只见丑娘边哭边从外边走了进来,她身后的几个孩子也一个个哭丧着脸,看起来就像是被人欺负了似的? “这是怎么了?”李璋看到这里也急忙一瘸一拐的走上前问道,丑娘平时负责去悦风楼干活,报酬是酒楼里当天的剩菜,但是今天他们好像并没有抬着那个盛着剩菜的大桶? “璋哥,悦风楼的掌柜不肯把剩菜给我们了,说是从今天开始给我们工钱。”丑娘这时抹着眼泪呜咽的道,说着伸开手掌,一叠十枚铜钱在她的手心中闪着铜光。 李璋听到这里也不由得一皱眉,看来想抢自己生意的家伙做事还真绝,竟然从源头上一下子断了自己这边折箩的来源,只是让李璋想不明白的是,有头有脸的人应该看不上折箩这种“脏”生意,但现在连悦风楼的掌柜都配合对方,这可真有点奇怪? 就在李璋疑惑之时,忽然只见豁子带着几个卖折箩的孩子也回来了,以前折箩都是一早上就卖光了,所以他们平时也回来的很早,但今天回来的这么晚,估计是因为有人竞争,使得折箩也不好卖了。 “大哥,侯三这个泼皮简直太欺负人了,明摆是抢咱们的生意,咱们卖一文钱一勺,他就一文钱两勺,今天一上午一勺也没卖出去!”豁子一张黑脸这时也气的发紫,两只小拳头也紧紧的攥着,看起来就好像要与人拼命一般。 “侯三?就是上次那个想勒索咱们的那个泼皮头?”李璋听到侯三这个名字也不由得惊讶的追问道。 “就是他,今天抢咱们生意的就是他手下的泼皮,下午他还故意去咱们摊子前转悠,虽然不敢闹事,但也吓跑了不少客人!”豁子这时再次恨声道,别看这小子年纪小,但脾气却最为暴烈,以前没少和别人打架,哪怕对方年纪比他大,他也丝毫不怯,他的那颗门牙就是在一次打架时被人打掉的。 “原来是他,那也就难怪了!”李璋这时却是自语道,侯三这种泼皮头子虽然无权无钱,但却十分恶心人,一般人也不愿意招惹他,悦风楼掌柜这些生意人讲究以和为贵,自然不愿意为了李璋这些孤儿得罪侯三,所以才发生了今天的事。 “大哥,侯三的家我知道在哪,要不要晚上咱们摸过去,给他点教训瞧瞧!”豁子这时咬着牙,眼睛中也闪着危险的光芒道,这小子可不是省油的灯,打架时都敢下死手,现在侯三夺了他们的财路,给他把刀他可真的敢杀人。 “臭小子就知道打打杀杀,也不看看你才多大,侯三虽然是个泼皮,但也是个成年人,咱们这帮人绑在一块都不是人家的对手!”李璋看到豁子凶狠的模样,当下却是拍了他的脑门一下道,这小子满脑子都是暴力可不是什么好事。 “打不过也要打,总不能就这么眼睁睁的让他们抢了咱们的生意!”豁子却是一梗脖子再次道。 “好了,折箩这生意我本来也没打算做太久,丢了也丢了,咱们先吃饭,等下我给你们说一出新买卖的事!”李璋也了解豁子的脾气,自然也不会生他的气,当下再次开口道。 “新买卖?璋哥你又想到新买卖了?”丑娘听到李璋的话却是眼睛一亮,抹了一下脸上的泪水惊喜的问道,这段时间李璋在他们中的威望也越来越高,所以他的一句话就能让丑娘这些人转悲为喜。 李璋这时笑着点了点头,随后让狸儿先给大家盛饭,毕竟现在天快黑了,所有人又都是在外面忙了一天,别说他们了,连李璋自己都饿了。 不过就算是端着饭,豆子和丑娘他们却还是围着李璋,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李璋也感觉全身不自在,最后只得无奈的放下碗筷开口道:“想买卖做得好,无非也就两条,一是人无我有,二是人有我优……” 豆子这帮孩子都不识字,很简单的一句话,李璋也要仔细的给他们讲解一番,不过他也很有耐心,事实上他也想借着这个机会,给豆子他们多讲一些道理,如果不是现在条件不允许的话,他都想让豆子他们跟着自己学点东西,至少能写会算,这样日后才能有更大的发展。 “折箩这东西没什么难度,咱们可以做,别人也可以做,只是以前没有人想到,这就叫人无我有,所以咱们可以挣到钱,只是折箩这东西再怎么做也还是折箩,没什么太大的发展,所以这几天我想了一门新的买卖!”李璋解释完上面的话后,这时再次开口道。 “什么买卖?”豆子他们这时几乎异口同声的追问道。 “嘿嘿,你们低头看看自己的碗里!”李璋当下神秘的一笑道。 “碗里?”豆子他们闻声低头,结果看到的是一碗卤下水,不过让李璋没想到的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不是最机灵的豆子,反而是丑娘,只见她一脸欣喜的叫道,“我知道了,璋哥你的意思是我们以后卖卤下水?” “不仅仅是下水,猪头、猪脚、猪尾巴之类的东西都可以卤,猪肉是贱肉,富贵人家不屑去吃,穷苦人家也没那么多讲究,大都是白水煮熟加点盐,味道可着实不怎么样,而咱们要做的就是人有我优,别人家的猪肉都做不出咱们的味道,那么别人自然也就愿意买咱们的猪肉,所以我打算卖卤肉!”李璋这时再次微笑着解释道。 “卤肉?太好了,大哥你做的猪肉味道这么好,简直比悦风楼的大厨还要强,肯定会有很多人喜欢!”豆子听到这里也不由得一拍大腿叫道,李璋做的卤肉他们都吃过几次,而且也觉得味道远比市面上卖的熟肉要好,可是之前他们却都没想到拿这个挣钱,估计这就是李璋说过的眼界的差距吧? 丑娘和豁子等人也是连声叫好,都感觉这是个好买卖。对于他们的反应,李璋也不意外,一来他做的卤肉味道的确好,吕武上次吃过也是赞不绝口,二来卤肉和折箩都是吃食上的买卖,豆子他们也都更熟悉。 “好了,快点吃饭,吃完饭都好好的睡一觉,明天我会吩咐你们准备卤肉买卖的事!”李璋说着端起饭碗道,他可不喜欢饿着脖子干活。 听到李璋的话,豆子和豁子他们也都是嘿嘿一笑,当下狼吞虎咽的大吃起来,他们以前都饿怕了,哪怕现在能吃上饱饭,但吃饭时依然像是饿死鬼似的,相比之下,李璋吃饭时却是慢条斯里,毕竟他上辈子最穷的时候,也没到吃不上饭的份上,如果有人这时候进来,一眼就能发现李璋和其它孩子的不同。 第二天一早,豆子他们就穿着整齐的跑来找李璋,自从开始做生意,李璋要求这些孩子一定要保持卫生,衣服破没关系,但一定要洗干净,虽然这些孩子刚开始很不适应,但他们更怕挨饿,所以现在的卫生都保持的不错,至少手脸和衣服洗的很干净。 当下李璋立刻吩咐下去,豆子伶牙俐齿会搞价,而且和卖猪肉的屠夫也熟,所以他负责去买下水,这个是长期的采购,估计豆子可以把价格搞的更低,除了肉类,最重要的就是卤料了,这个李璋也很拿手,毕竟前世在非洲那鬼地方呆着,又吃不惯当地的食物,所以只能自己做,为此他也学了一手好厨艺。 卤料的配方有很多种,最简单的就是放点八角、桂皮、香叶之类的,比如之前李璋做的卤下水就比较随意,不过现在想要靠这个赚钱养家,就必须拿出点真本事了,而之前李璋也了解一下大宋这个时代的香料,最后总算是凑齐了一个万用卤汁的配方。 李璋把丑娘等人叫来,然后分别单独吩咐他们去买其中的几样香料,并且叮嘱他们绝对不能告诉任何人自己买的香料,最后卤料的配比更是李璋亲自来做,这并不是他小心眼,防着丑娘这些人,而是丑娘这帮孩子根本没有什么保密的意识,口风也不是很严,所以配方还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最安全。 第二天一大早,李璋就再次和豆子他们推着车子来到码头,这也是他第二次亲自出来做买卖,不过这次他却没有坐车,而是拄着拐杖跟在车后慢慢的走,因为车子上拉的东西太多,豆子他们推着车子也很辛苦,所以李璋也尽量自己走。 另外豆子他们也要早点去架锅升火,顺便把摊子周围清理一下,所以李璋就让他们先走,反正码头也不远,他慢慢的走过去就是了,对此豆子也答应一声,和几个孩子推着车子先去了码头。 不过就在李璋来到码头时,却忽然发现豆子他们摆摊的地方围了一群人,里面隐约传来一阵争吵声,这让李璋也是眉头一皱,因为他听出争吵的其中一方似乎是豆子他们。 第十四章 抢摊位 “让让~,让一让!”李璋拄着拐杖穿过拥挤的人群进到里面,果然发现豆子他们这帮孩子正在和一个身材高瘦,肤色黝黑的男子争吵,只不过对方神情悠闲,豆子他们却是群情激奋,显然是对方占了上风。 “怎么回事?”李璋快步走过来一把拉住激动的豆子沉声问道,同时打量了一下对方这个高瘦的男子,只见对方虽然长的高,但却很瘦,腰背也佝偻着,再加上长得獐头鼠目,看起来就像只大号的马猴一般。 “大哥,侯三他不但抢了咱们的生意,而且还抢了咱们的地盘,这里明明一直是咱们摆摊的地方,可是却被他们给占了!”豆子这时一脸悲愤的指着对面的大马猴怒斥道。 “不要乱说啊,什么叫抢了你们的地盘,你说这块地方是你的,你有地契吗,这地方写你名字了吗?”只见大马猴这时冷笑的看着豆子道,同时他也打量了李璋几眼。 李璋这时也在打量这个侯三,之前他只是听豆子说过对方,但却没见过,现在一看果然是一副标准的地痞模样,码头上的摊位虽然没写名字,但一般谁先占的就是谁的,除非对方不干了,而且侯三昨天才刚抢了折箩的生意,今天就来占李璋他们的摊位,简直是欺人太甚! “侯三,老子给你拼了!”还没等李璋开口,就只见豆子身后的豁子怒吼一声,抄起车子上的一把菜刀就要和侯三拼命,这小子刚才就一直想动手,被豆子让人拉到了后面,不过却还是被他挣脱了。 “给我放下!”看到豁子提着刀冲出来,李璋当即怒吼一声。 豁子虽然冲动,但却最服气李璋,看到他发火,脚下也一下子停了下来,豆子这时顺势上前将他手中的菜刀抢了过来。 侯三不愧是这一片的泼皮头,胆子也很大,这时竟然面不改色的对李璋笑道:“行啊,想动手的话随奉陪,不过到时你们可别怪我以大欺小!” 看到侯三嚣张的模样,周围的人也都是议论纷纷,特别是很多人都认识豆子他们,知道这帮孤儿混个营生不容易,但是侯三却是这片码头的地头蛇,一般人也根本不敢惹他,所以这时自然也没人敢上前。 不过李璋这时看着侯三的眼神却有些奇怪,甚至他竟然对眼前这一幕有几分亲切感。不要误会,李璋没有什么特殊的癖好,只不过他想到前世在非洲和那帮黑叔叔相处的时光。 不是李璋种族歧视,而是那帮非洲人实在不值得同情,不但又懒又蠢,而且还死要钱,政府里的官员一个个也都和地痞流氓一样,敲诈勒索简直再常见不过了,眼前这个侯三除了相对白了点,说话做事倒是和那帮黑鬼一模一样,想到自己当年在非洲打拼的那些岁月,虽然很苦,但李璋却还是有些怀念。 对付这种地痞流氓,李璋简直太有经验了,当下只见他冲着侯三忽然一笑道:“侯三,你抢了我们折箩的生意,不过你这个生意做不长久,因为做折箩有个秘诀……” 李璋说到最后时,声音越来越低,侯三虽然是个泼皮头,但平时挣多少花多少,现在也指着折箩这个生意给自己捞钱,却没想到李璋竟然说折箩还有个秘诀,这让他立刻弯下腰想要听清楚,这也是人的本能反应。 不过也就在这时,只见李璋忽然伸手抓住侯三的肩膀,随后低声在他耳边说了几句,结果只见侯三听后却是脸色大变,甚至“蹬蹬蹬~”的连退几步。 “你……你……”侯三指着李璋却说不出话来,甚至目光中竟然多了几分恐惧之色,好像在他眼中李璋不是一个孩子,而是一个恶魔似的。 “你什么你?”正在这时,忽然只见人群一分,随后只见吕武挎刀走了进来,看着侯三一脸鄙夷的道,“侯三,你小子胆子肥了,连我侄子都敢欺负,是不是想进去吃几天牢饭?” “吕……吕班头,我正正经经的做买卖,你……你凭什么抓我?”侯三这种泼皮最怕吕武这种官面上的人,其实之前他也知道李璋和吕武有关系,但是折箩的生意实在太诱人,再加上他觉得吕武应该不会为了一帮孤儿出头,所以这才抢了李璋的生意,不过他也不敢做的太过分,否则刚才他早就对豆子这帮孩子动手了。 “呵呵,衙门里抓人自然需要证据,不过我相信侯三你只要继续做下去,迟早都会有证据的!”只见李璋这时忽然一笑,然后说出一句没头没脑的话,结果侯三听后脸色却变得更加难看。 “把地方给老子让出来,滚!”吕武这时十分不耐烦的呵斥道,对侯三这种泼皮他可没什么好脸色,随便找个由头都能把对方抓到牢里,而在牢房那种地方,他想怎么收拾对方就怎么收拾对方。 侯三十分忌惮吕武,但他这时对李璋却更加的忌惮,特别是想到对方刚才在自己耳边说的那几句话,更让他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他只是抢了对方的生意,但对方却想要了他的命,最重要的是对方完全有这个能力,而且还不用负任何责任,这才是让他最恐惧的地方。 “走!”最终侯三还是服了软,当下转身吩咐一声,后面几个正在摆摊的泼皮看到老大发了话,也立刻收拾东西把位子让了出来,豆子这帮孩子也是欢呼一声,推着车子上前就开始摆摊。 “大郎,昨天我才知道侯三抢了你们生意的事,要不要我想办法把生意再抢回来?”吕武这时拉着李璋走到一边道,衙门里的事多,使得他也不可能时时关注着李璋,不过在昨天晚上知道侯三抢了李璋的生意,今天就立刻抽出时间跑来,为的就是帮李璋撑腰。 “有劳武叔费心了,不过折箩的生意只是之前的权宜之计,我也没打算做太久,而且新生意我已经准备好了,今天就开张,武叔您要不要尝尝?”李璋先是对吕武表示感谢,随后又笑呵呵了指了指正在忙活的豆子等人道。 “新生意?”吕武听到李璋的话也是一愣,他没想到短短两天时间,李璋就能搞出一门新生意来。 “不错,武叔您之前不是夸我做的下水好吃吗,所以我就多做了些煮下水拿来卖,价格也不贵,码头上人来人往,应该会有些生意!”李璋微笑着解释道。 “下水?这倒是个好买卖!”吕武想到上次在李璋那里吃的猪下水,虽然这东西是贱肉,但被李璋做的十分美味,丝毫吃不出猪下水的怪味,甚至比羊肉还要好吃。 “刚好还没吃早饭,给我来半斤大肠!”吕武当下再次吩咐道,一来他有些馋李璋做的大肠,二来也是想照顾一下李璋的生意。 李璋当下答应一声,然后让豆子称了大肠切片,吕武这时也从旁边买了两个大炊饼,掰开了夹上大肠,一口下去满嘴流油,味道比上次的还要好。 “不错,把钱拿着!”吕武张开大嘴几口吃完了一个炊饼,然后从怀里摸出几枚铜钱拍到李璋的手里道。 “武叔您就不必给钱了,就算是我请的!”李璋这时却有些不好意思收吕武的钱,当下又把钱送到对方面前道。 “你们新生意刚开张,要的就是一个彩头,哪有第一单生意就白送的道理?收下!”吕武最后用命令的语气道,李璋听到这里也只能无奈的收下,他倒不在意什么彩头不彩头的,不过却无法拒绝吕武的好意。 看到李璋收下钱,吕武这才准备离开,不过就在他刚一转身,却忽然又想到了什么,当下再次回身对李璋好奇的问道:“对了,刚才我来到这里时,看到你对侯三说了几句,结果就把那小子吓的连退几步,你到底对他说了些什么?” “我能和他说什么,无非也就是说我是武叔您的侄子,借着你的威望才能吓退侯三,要是没有您,我们今天可真的只能忍气吞声了!”李璋当即嘿嘿一笑道,顺便还拍了一记吕武的马屁。 “臭小子嘴里没一句实话!”吕武根本不信李璋的鬼话,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斤两,侯三这种泼皮头的确怕自己,但却没到一听到自己的名字就退避三舍的地步。 面对吕武的不满,李璋再次嘿嘿一笑,不解释也不否认,这让吕武也拿他没办法。其实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发现李璋的变化很大,特别是很有主见,只要他不愿意的事情,你再逼他都没用。 “行了,我走了,有什么事情就去衙门里找我!”吕武当下拍了拍李璋的肩膀,随后边吃炊饼边离开了码头,李璋也目送着他离开。 不过就在吕武刚走,已经把摊子支起来的豆子却是立刻凑过来一脸好奇的追问道:“大哥,刚才你真是太厉害了,竟然把侯三吓成那个样子,不过你到底在他耳边说了什么啊?” 第十五章 免费品尝 “小孩子不要乱打听!”面对豆子的好奇,李璋直接瞪了他一眼道。 “大哥你给我说说吧,也让我跟着你学点本事,以后就不怕侯三这种泼皮了!”豆子却是个二皮脸,这时死缠着李璋央求道,现在码头上的人还不多,干活的苦力一般也不舍得买肉吃,所以他们的摊子还没有正式开张,豆子也有的是时间缠着李璋。 李璋刚开始不愿意说,不过后来被豆子缠的没办法,最后终于点头答应,其实刚才他之所以不和吕武说实话,是因为他对侯三说的话实在不像是一个孩子能说出的话,所以怕再引起吕武的疑心,至于豆子就不用担心了。 “大哥你快说!”豆子看到李璋答应,当下也是迫不急待的再次追问道。 “其实很简单,我只是告诉侯三,也许哪天我也会去酒楼吃饭,到时剩下的菜也会变成他卖的折箩!”李璋微笑着低声道。 “这就完了?”豆子听到这句话却是一头的雾水,想不明白侯三为什么会被这句话吓的后退。 “当然不算完,我还告诉他,我有个很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吃完饭后,喜欢把砒霜倒进剩菜里,而砒霜吃到肚子里是会死人的!”李璋再次微笑着开口道。 “砒霜?”豆子刚开始还是有些迷糊,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当下面露狂喜的道,“好办法,咱们在剩菜里下毒,然后被侯三收走,到时吃死了人,衙门自然要把侯三抓起来问罪!” “你觉得这个办法好?”李璋这时却是用一种严肃的表情盯着豆子道。 “当然好了,大哥你是仵作,死了人要你来验尸,然后让武叔抓人,到时侯三就等着进死牢吧!”豆子再次兴奋的道,侯三抢了他们的生意,他自然恨不得将对方杀之而后快。 “豆子你想过没有,虽然这个办法报复了侯三,但那个被咱们毒死的人何其无辜,他的家人又会如何的痛心?”李璋这时却试着引导道,这个办法虽然是他想出来威胁侯三的,但他从来没想过真正的去实施。 “这个……我……我能顾着自己就不错了,哪里顾得上别人?”豆子听到这里先是有些犹豫,随后也有些悻悻的道,他是个孤儿,平时为了活下来受尽屈辱,再加上也没有人引导他们,所以像豆子这种孤儿一般都有些心理方面的问题,比如冷漠、孤僻等等。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李璋也早就摸透了豆子这些孤儿的心理,以前是没人教导,但现在自己来了,自然不能让他们再这么野蛮的成长下去,所以他这时拍了拍豆子的肩膀语重心长的道:“豆子,对于欺负我们的人,我们可以去想办法报复,但绝不能伤害其它无辜的人,这点你要明白,记住了吗?” 豆子虽然有其它的心理问题,但却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懂得感恩,特别是当初李璋救了他一命,而且还收留了他,这让豆子也一直将李璋视为亲大哥,对他的话也是无所不从,因此这时也立刻点了点头道:“我记住了!” 虽然豆子嘴上说记住了,但李璋却知道,想要彻底改变豆子的三观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必须要经过长时间的教育才行,只可惜现在条件不允许,也许等到日后不再为生计奔波时,他会亲自教导豆子这些孩子,至少让他们有一个完整的三观。 这时天色已经大亮,码头上的人也越来越多,跑般的、商铺的伙计、管事、小商贩等等,这些人才是码头人群的主流,而这些人也是李璋新生意的主要客人。 “新鲜的卤下水,免费品尝啦!”豆子他们端着干净的盘子在人群里穿梭叫卖,盘子里满是切成小块的卤下水,毕竟一种新食品想要让人接受,就必须要让人知道味道如何,而免费品尝这种后世超市里常用的手段,现在也被李璋借鉴了过来。 不要钱的东西永远是最受欢迎的,一听到免费品尝,豆子他们身边立刻围满了人,当然大部分人都是报着占便宜的心理尝尝味道,但李璋也不在乎,毕竟做生意总是要投入一些本钱的,只要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口碑打出去,这些成本很快就能收回来。 “大郎,你这让人吃还不要钱,做生意不是这个做法啊!”就在这时,李璋旁边一个正在卖炊饼的中年人忽然向他开口劝道,这个中年人姓刘,因为做的炊饼劲道份量足,所以人称炊饼刘,在码头这一带也小有名气。 之前豆子他们卖折箩,来吃的大都是码头上干活的苦力,他们饭量大,就着一份折箩能吃下两个炊饼,所以后来炊饼刘就摊子摆到了豆子他们旁边,这样也方便买卖。 “刘大叔说的是,不过我卤下水以前没有人吃过,人家也不知道味道如何,光靠吆喝恐怕也吸引不了客人,所以只能用这种赔钱的办法了。”李璋笑呵呵的对炊饼刘解释道,人家和自己无亲无故,能在这时候提醒自己也是一片好心,至于对不对并不重要。 “说的也是,不过你们这帮孩子也真不容易,折箩那么赚钱的生意竟然被侯三这种泼皮抢了,刚才还占了你们的摊子,只不过我们这种小买卖人也惹不起他。”炊饼刘说到最后时,脸上也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 这段时间李璋他们的折箩卖的好,而且还便宜,使得苦力有更多的钱买他的炊饼,所以他也借机多赚了一些,但是之前侯三抢了李璋的生意,他却不敢为李璋出头,这让他心中也有些愧疚。 李璋这时也明白了炊饼刘的想法,不过他对此也不在意,毕竟侯三这种泼皮头的确不是一般人惹得起的,所以他也随口宽慰了几句,随后就把话题岔到了其它地方,比如聊一聊生意,以及码头上的一些事情规矩等等,炊饼刘在码头上做了半辈子生意,对这里的方方面面简直门清,倒是让李璋打听到不少有用的东西。 不过很快李璋就不能闲着了,因为免费试吃的效果已经出现了,不得不说李璋做的卤下水确实美味,最关键的还是便宜,用后世的话讲,就是性价比超高,哪怕试吃的十个人中有一个愿意买,一时间也有不少的客人。 丑娘和狸儿等几个女孩留在摊子后边忙着切肉称重算钱,但依然手忙脚乱,最主要是账算不过来,卤下水和折箩还不一样,折箩是一文钱一勺,十分的好算,但卤下水每个客人要的斤数不一样,价格自然也不一样,丑娘他们虽然跟着李璋学了点简单的算术,但这时运用的还不熟悉,最后只能由李璋亲自出马了。 还不到中午,昨天卤好的几副下水就快要卖光了,而且中午是吃饭的高峰期,很多跑船的、商铺伙计之类的舍不得去店里吃饭,买上个炊饼夹上卤下水就是一顿美味的午饭,所以李璋急忙让豆子跑去买下水,洗干净后再送来,摊子里的卤水烧开了,可以现煮现卖。 果然,中午一到,李璋他们的生意更好了,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听上午买过的人说这里的下水好吃,这种口口相传之下,再加上价钱便宜,口碑也一下子立了起来,旁边的炊饼刘也跟着沾光,本来一天才能卖完的炊饼,现在还没过中午就被卖光了。 “大郎你真是厉害,干什么都赚钱,以后大叔就要沾你的光了!”炊饼刘一边喜滋滋的数钱一边对李璋夸赞道,他算是看出来了,李璋虽然比他儿子还要小几岁,但本事却真不小,特别是刚才他尝了一下李璋卖的卤下水,味道真是好,难怪生意会这么火爆。 “哈哈,刘大叔你的炊饼也好吃,和我们的下水简直是绝配,不过您明天最好多蒸点,要不然就便宜对面卖烧饼的了。”李璋这时也大笑一声道,他虽然猜到卤下水会受欢迎,但也没想到第一天生意就这么火爆,刚才他大概估计了一下,今天的利润可比折箩强多了。 “放心,今天晚上我就多发点面,让我家的小子也跟着我一起来卖炊饼!”炊饼刘当即也是大笑一声,随后又数出几枚铜钱递给李璋道,“给我也切半斤卤大肠,带回去给家里的也尝尝!” 李璋当下答应一声,接过钱给炊饼刘称卤肠,而且还让称尾高高扬起,算是给了炊饼刘一个优惠,这让炊饼刘有些不好意思,接过来后直说占了李璋的便宜,明天要送他几个炊饼,对此李璋也笑着答应,并没有拒绝对方的好意。 中午过后,买卤肠的人总算是少了些,李璋也让豆子他们买了烧饼,然后夹着自己家的卤下水吃,顺便休息一下,他暂时先自己顶着,反正这时人少,他一个人也应付的过来。 “切二两猪肚,夹在烧饼里!”正在这时,忽然一个让李璋耳熟的声音说道,而当他抬头时,却看到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站在面前。 第十六章 再遇韩县尉 “县尉您怎么来了?”李璋看到面前的这个年轻人也不由得露出惊讶的表情道,这个买猪肚的人竟然是韩琦的兄长韩县尉。 “有事路过码头,刚好看到你在这里卖东西,所以就来看看!”只见韩县尉这时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随后又有些奇怪的问道,“你不是说你们在折箩吗,什么时候改卖猪下水了?” “今天刚改行,折箩毕竟不是正经的生意,只是之前没有本钱才做出的权宜之计,现在手里赚了点钱,所以就改行卖卤下水了。”李璋这时也微笑着解释道,对这位韩县尉他还是很感激的,而且对方人不错,听吕武说,他在衙门里也是个干实事的人,从这点可以看出韩琦他们家的家教相当不错。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出身低没关系,以你的性格,日后必能成就一番事业,不过我还是希望你日后能多读点书,这样才能开阔眼界,做一个于国于民都有用的人!”韩县尉听到李璋的话也不由得拍了拍他的肩膀激励道。 “多谢县尉!”李璋当下也点头致谢,随后又给对方切了二两猪肚,夹到韩县尉刚才买的烧饼里,这才送到对方面前。 韩县尉接过烧饼付了钱,随后咬了一口尝尝味道,接着就立刻夸赞道“好手艺,猪下水都做的如此美味,难怪刚才我在码头上听到许多人都在说你这里的下水好吃!” “猪肉虽是贱肉,富者不肯食,贫者不解煮,但其实只要用心做好,味道未必比羊肉差。”李璋这时也再次笑道,其实他也是在以猪肉自比,虽然他和猪肉都是出身低贱,但他却相信自己绝不会一直处于底层,以他的本事,日后想要在大宋出人投地并不困难,只不过现在他还没有想好,自己日后到底该做些什么? 韩县尉最欣赏的就是李璋的这份志气,当下也是再次夸赞了他几句,随后就要转身离开,不过就在这时,他忽然又想到了什么,当下再次转过身有些沉重的对李璋道:“忘了告诉你,上次那个报案的刘二死了。” “刘二?就是那个自己的儿子杀了自己的大哥,他在不知情下报案的那个刘二?”李璋听到这里回想了一下,这才想起了这个刘二的身份。 “不错,就在今天上午,这个刘二跑到衙门口撞墙死了,说起来他也是个可怜人,自己的儿子杀了自己的大哥,接着自己的儿子也被同伙杀死,而且因为他的报案,使得他的儿子死后也背上骂名,这几天不少人都在背后戳他的脊梁骨,结果刘二受不了这种议论,今天跑到衙门自杀,门口的衙役都没拦住他。”韩县尉这时也是叹了口气再次道。 李璋听后也是默然无语,在大宋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窝藏罪,反而在法律上规定“亲亲相隐”,也就是说,亲属犯了罪,其它亲人有帮他隐瞒的义务,而且官府也不会因此而将他的亲人论罪,甚至亲人还可以拒绝做证指认犯案人,所以刘二报案查出他儿子是杀人凶手,虽然帮了官府,但是却受到舆论的指责,估计这也是他自杀的主要原因。 “好了,你忙吧,我就不打搅你了!”韩县尉这时再次向李璋告辞道。 “县尉留步!”李璋这时却忽然想到一件事情,当下想向对方打听一下,于是急忙开口叫住韩县尉道。 “什么事?”韩县尉听到这里脚下一停,当下再次转身看向李璋问道。 “我想向县尉打听一下神鸟的事,不知道您有没有亲眼看到过神鸟?”李璋这时再次开口道,神鸟这件事他可一直都惦记着,而且他的脚也快好了,所以也想去看看神鸟是不是飞机,只是听吕武说那边全都被禁军封锁了,所以才想多打听点消息,说不定能找机会进去看看? “神鸟?”韩县尉也没想到李璋竟然会无缘无故的打听神鸟的事,这让他也是眉头一皱,随后这才开口道,“那天神鸟出现时,我也只是抬头看了几眼,后来它落到西边的土山上,衙门里也派人去了,但却被禁军抢先一步,所以我也没能近距离的看过神鸟。” “原来如此,我听说陛下也去看神鸟了,而且还发生了意外,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李璋这时再次打听道,上次吕武不愿意多说,市面上也打听不到与陛下有关的事情,所以李璋才想问一下韩县尉,对方应该知道那位皇帝陛下到底出了什么事。 不过韩县尉听到李璋的话却是脸色一变,随后十分警惕的看了看周围,然后这才压低声音道:“这件事我不知道你是听谁说的,不过你千万不要再打听了,而且你要记住,这段时间千万不要打听与宫中有关的事情,否则只会惹祸上身!” 看到连韩县尉都对这件事如此的讳莫如深,李璋也是心中一懔,不过这也更让他肯定,皇帝赵桓在去看神鸟时,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情,否则不会让官场上的人如此忌讳,甚至连提都不敢提。 “我知道了,多谢县尉提醒!”李璋当即向韩县尉拱手道谢。 韩县尉听到李璋的话点了点头,随后刚想离去,但却又忽然向李璋开口问道:“对了,你知道吕班头他去哪了吗,今天一上午都没有见到他,刘二死在衙门口,还需要他去处理。” “今天早上武叔倒是来我这里买了点下水当早饭,后来就没见过他了,会不会是去办什么案子了?”李璋当即回答道,吕武这个班头虽然职位不高,但却很忙,三五天不见人也很正常。 “如果他去办案子,一般都会在衙门里报备,但今天却没有,而且也没带其它的衙役,这实在是有些奇怪。”韩县尉这时却面露疑惑的自语一声,不过随即想到和李璋说这些也没用,所以很快就再次告辞,李璋也目送着对方离开了码头。 与此同时,汴河镇外的一个小树林里,吕武一手提着泼皮侯三狠狠的掼在地上,结果把侯三摔的惨叫一声,随后连声求饶道:“吕爷饶命,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欺负了您的人,日后再也不敢了!” “不敢?我看你小子倒是挺敢的,抢我侄子生意的时候可一点也不手软啊!”吕武却是丝毫不留手,提步上前拳打脚踢,他练得一身好武艺,曾经一人砍翻过十几个强盗,像侯三这样的泼皮他一只手就能打十个,而且他下手又重,结果把侯三打的惨叫连连,嘴角鼻子到处都是鲜血。 不过吕武手下有分寸,虽然打的侯三满脸是血,但却不会要命,否则以他的武艺,一拳下去就能打掉侯三的半条命,最后侯三也放弃了反抗,抱着头躺在地上任由吕武踢打。 吕武最后终于出了气,这才停下了殴打,随后用脚踢了踢侯三道:“别装死,给老子站起来!” 侯三这时已经被吕武彻底打服了,当下哆哆嗦嗦的站起来求饶道:“小的再也不敢了,求吕爷高抬贵手放过小的,今天就把折箩的生意还回去!” “呸!折箩这种破生意我侄子早就看不上了,你最不应该的是抢了我侄子的生意还去欺负他们,真以为老子是吃素的吗?”吕武这时直接吐了他一脸口水道,他可不是什么好人,事实上好人也做不了衙门里的班头,有仇必报只是他的性格之一。 “是是是~,小人知错了,日后见到李小爷时,一定会躲着走!”侯三这时赌咒发誓道。 看到侯三的模样,吕武也是不屑的冷哼一声,他对这种泼皮无赖简直太了解了,别看现在他在自己面前摇尾乞怜,但若是被他们找到机会,肯定会百倍千倍的报复过来,不过他却丝毫不担心,当下再次开口道:“知道我找你要做什么吗?” “啊?”侯三听到吕武的话却是愣在那里,心想你找我不是为了教训一下我,给那个李璋出气吗? “哼,看你蠢样也不知道,我问你,之前在码头时,我侄子对你说了什么话?”吕武这时终于露出几分正经的神色问道。 “什么……什么话?”侯三却还是有些不明白吕武的意思。 “就是我出现之前,他在你耳边说了几句,结果把你吓的连退几步的话!”吕武有些不耐烦的追问道。 “噢,我说我说,不过您侄子可真不是好惹的,我只是抢了他的生意,但他却是要我的命啊……”当下侯三把李璋说出的那个在剩菜里下毒的办法讲了一遍,最后他脸上依然露出几分恐惧之色,毕竟这么狠毒的主意可不像是一个孩子能想出来的。 “滚吧!”吕武听完后直接一挥手道,他找到侯三主要就是想问清楚这件事,至于打他一顿出气只是顺手而为。 侯三也没想到吕武就这么轻易的放自己走,不过他可不想再挨打了,当下转身连滚带爬的就跑出了树林,而吕武却是站在那里露出复杂的表情,似喜非喜,似忧非忧? 过了好一会儿,只见吕武忽然长叹一声快步出了树林,然后沿着官道径直来到开封城,穿过高大的城门后,吕武轻车熟路的穿过条条街巷,最后终于进到一座不大的酒楼,并且直接上了二楼的一个包厢,而在包厢中也早有一人,看到他进来时,只听这人用一种奇怪的嗓音开口道:“怎么来的这么晚?” 第十七章 传奇皇后(上) “衙门里的事太多,好不容易才脱身。”吕武大大咧咧的坐下来,毫不客气的端起对方面前的茶一饮而尽,显然他与对方十分的熟悉。 只见包厢里的这个人身材高大,穿着一身便服,但却面白无须,长相十分的阴柔,在看到吕武抢了自己的茶时,他也不由得白了吕武一眼道:“出宫这么些年,你可越来越粗鲁了。” “我本来就是个武夫,有什么粗鲁不粗鲁的?”吕武却是毫不在意的看了对方一眼道,随后抄起筷子就大吃起来,在他来之前,这个阴柔男子就已经点好了一桌子的菜,而且很多都是吕武爱吃的。 阴柔男子很有耐心,就这么一直看着吕武吃饭,等到他吃完打了个饱嗝后,这才再次开口道:“还是老规矩,李家父子那边有没有什么动静?” “能有什么动静,当爹的是个烂赌鬼,现在欠了一屁股债,连家都不敢回,只剩下两个可怜的孩子苦苦挣扎,如果不是我在旁边照顾,恐怕他们早就饿死了。”吕武这时掏出根牙签,一边剔牙一边随意的回答道。 “没办法,上头那位一直让咱们盯着他们一家,咱家也不敢怠慢,特别是现在宫里正值多事之秋,我估计你的差使也快结束了。”只见这个阴柔男子再次开口道,他的话中提到了“宫里”,再加上他特殊的嗓音,使得他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 “老罗,你和我交句实话,陛下那边到底怎么样了?”吕武听到对方提到宫里多事时,神情也是一变,随后压低声音向对方询问道。 这个名叫老罗的阴柔男子听到吕武问起皇帝的事,当下也是露出谨慎的表情,扭头看了看左右后,这才低声回答道:“陛下这两年的身体你也知道,大部分时间都是躺在床上,一会清醒一会糊涂,前段时间丁相进宫,陛下竟然不认得他,但陛下却唯独认识皇后,太子又年幼,所以现在朝政全都由皇后与几位相公处理。” 说到这里时,只见老罗再次扭头看了看周围,然后这才再次开口道:“之前那个神鸟的事闹的满城风雨,陛下听说过拖着病体非要去看,结果受了惊吓,回到宫中就一病不起,这段时间御医就没离开过福宁殿,我估摸着,这次恐怕是要悬了。” 吕武听到老罗的话也不由得倒吸了口凉气,随后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沉重起来,过了半晌这才缓缓的开口道:“说句大不敬的话,若是日后太子登基,李家人的身份不就变得更加敏感了吗,以我对皇后的了解,恐怕她只会加强对李家的监视吧?” “武哥你虽然是皇后身边的老人,但你这些年不在宫里,不知道皇后现在的变化有多大,特别是皇后代替陛下处理政务后,心思也越发的难以琢磨了,而据我的观察,皇后对李家人的态度已经有所变化,甚至很可能召他们入朝,到时封个小小的官职,反正他们一家对皇后也没什么威胁。”只见老罗这时再次开口道。 “此话当真?”吕武听到老罗最后的分析也不由得露出吃惊的表情道。 “应该错不了,毕竟咱们监视了李家父子这么多年,当爹的是个烂赌鬼,唯一的儿子年纪太小,如果不是宫里那位的关系,恐怕皇后根本不会在乎这一家人。”老罗再次说道,他这辈子最大的本事就是揣摩别人的心思,也正是仗着这门本事,他才混到现在的位置。 “这倒也是,如果能这样的话,李家也算是熬出头了。”吕武这时也再次开口道。 不过说到最后时,他却忽然眉头微皱,因为他想到这段时间李璋之前虽然没什么异于常人的表现,但是这段时间以来,却好像聪明沉稳了许多,特别是今天竟然用一句话就吓退了侯三,而那种狠辣的主意也实在不是一个孩子能想出来的。 “武哥,其实皇后也一直念叨着你当年的恩情,只要你肯认个错,随时都能离开这里,到时外为官,岂不是比在那个小衙门混日子要强?”正在这时,忽然只见这个老罗开口劝说道。 “老罗,这件事就不必提了,我在衙门里呆着感觉挺自在的,而且还不必理会宫中的风雨,不像你现在担惊受怕的,另外我也没什么当官的心思,等到李家的事情一了,我就找个地方买上几亩田,然后回家养老去!”吕武却摆了摆手拒绝了老罗的好意道。 看到吕武拒绝,老罗也不由得叹了口气,这时天色也不早了,于是他站起来告辞道:“罢了,该说的咱们也都说了,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李家那边你还是要多上点心,虽说这差事马上就结束了,但咱们也别在最后再栽个跟斗,另外你多注意一下那个小的,毕竟他年纪小,不像他爹那个烂赌鬼没什么前途了。” “放心吧,小的根本没读过什么书,一直和一帮小乞丐混在一起,这几天倒是开始做生意了,但也只是卖一些剩菜或猪下水什么的,如果他再大一点,倒是可以做个小商贩。”吕武再次笑道,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他似乎一直在贬低着李璋父子,而且还故意隐瞒了李璋这段时间的异常。 老罗和吕武是多年的老相识了,而且像这种会面他们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都会见一次,所以他对李氏父子也是了若指掌,根本不会想到短短半个月的时间,李璋会发生什么大的变化,所以他也是毫不在意,随后冲着吕武拱了拱手就离开了。 看着老罗离开后,吕武这才全身一松,脸上的表情也变得越来越复杂,有时候他也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对是错,但是想到当年的承诺,他胸中似乎又涌起一股力量,无论结果如何,只要自己尽了最大的努力,日后也就问心无愧了。 老罗出酒楼后,立刻就钻进了一辆马车,随后车夫扬鞭打马,马车也在东京城的街道上狂奔起来,街道上的行人也纷纷闪避,毕竟大宋缺马,出门能乘坐马车的非富即贵,一般人根本惹不起。 老罗的马车穿过重重街道,在天黑之前终于来到皇城西侧,然后穿过西华门进入皇城,不过皇城中就不能再乘车了,所以老罗这时下了车,从垂拱殿和皇仪殿中间的甬道一路向北,最后来到了福宁殿外,这里也是皇帝的寝宫自从前两年皇帝生病后,皇后也搬到这里居住,一来方便照顾皇帝的身体,二来也能帮皇帝处理一些政务。 福宁殿外殿,一张宽大的书案上堆满了厚厚的奏折,而在书案后面,一个身穿后服的中年贵妇坐在那里,手中提着朱笔正在批阅奏折,虽然她知道自己批阅的这些奏折很大一部分会被政事堂的宰相们驳回、修改,但她依然批阅的十分认真。 “娘娘,该用晚膳了。”正在这时,忽然只见一个内侍飞奔入殿向中年贵妇请示道,这也已经是他第三次提醒对方了。 “知道了!”中年贵妇头也不抬的开口道,不说吃也不说不吃,这让下面的内侍也十分为难,最后只能慢慢的退下了。 这个中年贵妇正是皇帝赵桓的妻子,也就是大宋皇后刘娥,说起刘娥这个女子,她的一生简直就是一个传奇,这个生于蜀中的女子很小就父母双亡,然后被卖给一个银匠做童养媳。 后来机缘巧合之下,刘娥竟然进入当时还是韩王的赵桓府中,并且还成为了赵桓的初恋,后来赵桓虽然后宫美女无数,但刘娥在他心中一直占据着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哪怕寇准等人反对,他最后还是立刘娥为皇后,成就了一段由歌女登上皇后宝座的佳话。 刘娥今年已经五十出头了,虽然早已经不再年轻,但可能因为天生丽质的原因,使得她这时看起来顶多三四十岁的样子,额头眼角虽然隐现一些细小的皱纹,但似乎并不影响她的美貌,只是身为皇后,她身上比一般妇人多了一股逼人的威严,使人不敢直视。 老罗从殿外走来,当看到正在批阅奏折的皇后刘娥时,他也立刻放轻了脚步,然后悄悄的来到刘娥身后站定,别人需要禀报才能见到刘娥,但他却不需要,因为他是刘娥身边最宠信的内侍,宫外的人除了吕武这个老朋友外,其它人,哪怕是宰相见了他,都要称呼他一声“中贵人”。 刘娥似乎并没有察觉老罗的到来,依然低头伏案的批阅奏折,旁边的蜡烛灯芯长了,老罗也会拿起旁边的银剪剪掉一截,使得蜡烛的灯光更加明亮,好方便刘娥看清奏折上的字。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刘娥面前的奏折终于批阅完毕,她这才长长的出了口气,随后让周围的宫女内侍退下,这才向旁边的老罗轻声问道:“有没有什么新消息?” 第十八章 传奇皇后(下) “启禀娘娘,一切如常,只是李家那个小的开始做一些小买卖了,倒是可以养活他们兄妹二人。”只见老罗这时弯着腰回答道,老罗名叫罗崇勋,当初刘娥初入赵桓府中时,就是由这个罗崇勋服侍,可以说他是刘娥心腹中的心腹,许多见不得人的事,也都是由他代劳。 “小武呢,他还是不肯向哀家低头吗?”刘娥似乎对李家的事并不是很在意,反而问起吕武来,而且称呼上也十分的亲密,让人猜不到他们之间的关系。 “武哥还是不肯回来,而且他还说在衙门里很自在,不用在宫里担惊受怕的。”只见罗崇勋这时再次躬身回答道,他虽然是刘娥的心腹,但却十分清楚,自己在刘娥心中的地位远无法与吕武相比。 “果然还是那副驴脾气,不过这样也好,以小武的脾气,也的确不适合呆在宫里,更不适合去做官。”刘娥这时忽然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道,语气中也没有丝毫怪罪吕武的意思。 “娘娘,李才人那边几次向老奴打听,老奴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她。”正在这时,只见罗崇勋再次低声道,而刘娥在听到“李才人”这个称号时,神情也微微一动。 “罢了,下次她若是再打听,就告诉她李家已经有消息了,她这些年一直谨守本分,本宫自然也不能食言,至于李家父子,过段时间就找个由头召进宫来,封个虚职也算对得起他们了!”过了许久,只见刘娥忽然叹了口气道。 “奴婢遵命!”罗崇勋当下答应一声,同时也是松了口气,他虽然是刘娥的心腹,但也不想得罪那位李才人,现在有了好消息,对方应该不会再缠着自己了。 “对了,太子最近在做什么?”刘娥这时忽然又想到了自己的儿子,当下再次开口问道,她平时要么处理政务,要么照顾赵桓,根本没时间去管儿子,而她的儿子名叫赵祯,也就是后来的宋仁宗。 “启禀娘娘,前几天陛下重病,太子就跑去公主那里,兄妹二人一起为陛下祈福,淑妃也时常去探望,这几天陛下的病情稳定下来,淑妃就劝太子回去读书了,毕竟学业不能荒废。”罗崇勋再次回答道,淑妃姓杨,是宫中的正一品贵妃,刘娥与对方一直以姐妹相称,甚至连太子赵祯都是由她和淑妃共同抚养照顾,连儿子都可以分享,由此可知两人的感情是如何的深厚。 “有妹妹照顾太子,本宫倒是省了不少心。”刘娥听到这里也是松了口气,对于淑妃,她是一百个放心,当初她在宫里寸步难行,朝堂上的大臣也反对她,但唯独淑妃站在了她这一边,哪怕受到别人的排挤,也依然没有动摇两人的感情,她是个念旧情的人,所以在做了皇后后,立刻就封杨氏为一品贵妃,地位仅在自己之下。 “娘娘,今天我出宫时,看到雷允恭也出了宫,看方向应该是去丁相的府上。”这时罗崇勋忽然看了看左右,然后再次压低声音道。 雷允恭也是宫中的大太监之一,罗崇勋与对方一向不和,而且雷允恭身为东宫都监,也就是太子身边的头号大太监,日后太子登基,他也将成为宫中的第一人,不过在罗崇勋看来,东宫都监这个位置本来应该是自己的,所以他做梦都想将雷允恭拉下马。 “哼,丁谓就是个无耻小人,刚刚登上相位,就开始插手宫里的事了!”刘娥听到这里也不由得冷哼一声道,丁谓本来算是她在朝堂上的盟友,之前两人更是合作逼走了再次为相的寇准,不过丁谓做了宰相后,却越来越不把她这个皇后放在眼里了,这让刘娥也颇为恼火。 不过刘娥不愧是能从一个歌女做到皇后的位置上,自然也不是简单的女子,只见她很快她就恢复了冷静,当下微微一笑吩咐道:“去,派人把这个消息悄悄的泄露给李相,以李迪的性格,到时就有好戏看了!” 现在大宋一共有两个宰相,一个是丁谓,另外一个就是李迪,而与奸滑的丁谓不同,李迪却是性格方正、嫉恶如仇,所以他和丁谓一向不和,若是让他知道丁谓与宫中内侍相互勾结,说不定两人会因此打起来。 “奴婢遵命!”罗崇勋听到刘娥的话也是眼睛一亮,随后兴奋的答应一声道,李迪一向看不起刘娥,时常将刘娥批阅的奏折驳回,丁谓也越来越不听话,若是他们两个斗起来,那刘娥的位置可就稳固多了,而自己的地位同样也会因此而上升。 聊完了上面这些事后,刘娥也感觉累了,而且晚饭她也没吃,所以就让罗崇勋去叫来晚饭,顺便把桌子上批阅完的奏折送到政事堂,也就是宰相们办公的地方,大宋的宰相权力极大,哪怕是皇帝批阅过的奏折,也需要宰相们同意才能执行下去。 等到刘娥用完了晚饭,这时夜已经深了,不过她还是拖着疲累的身体来到后殿,探望一下自己的丈夫,也就是大宋的皇帝赵桓,只不过现在的赵桓重病缠身,大部分时间都只能躺在床上,清醒的时候还好,有时糊涂起来谁也不认识,甚至像个小孩子似的又哭又闹,唯独只有刘娥才能安抚下他。 不过当刘娥来到后殿时,发现自己的丈夫已经睡着了,赵桓与刘娥同岁,但是相比风韵犹存的刘娥,此时的赵桓从外表上来看却已经进入垂垂暮年,花白的头发散落在枕头上,有些虚胖的脸上灰中带白,一脸的病容,如果是不知情的人,恐怕根本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垂暮的老者竟然是大宋的皇帝陛下。 看着床上苍老的丈夫,刘娥也不由得叹了口气,她幼年孤苦,被卖给别人做童养媳后,也需要做歌女养活自己,后来更是被转手卖到赵桓府中,那时的她天真烂漫,赵桓对她也极为宠爱,可惜后来却被太宗皇帝硬生生的拆散,赵桓不得已将她寄养在外。 不过刘娥也趁着那段时间读了许多书,明白了许多的道理,后来她也正是仗着自己的聪慧明理,使得赵桓一直离不开她,后来赵桓登基,她也不求名份,直到后来郭皇后去世,当时已经四十四岁的她依然被赵桓封为皇后,真正的做到了母仪天下。 想起当初的那些往事,刘娥看向赵桓的目光也变得温柔起来,这时的赵桓似乎也梦到了什么,梦呓了几句不清不楚的话,随后翻身再次睡了过去,但是被子却滑落下来,这让刘娥也不由得微笑一声,伸手轻轻的帮丈夫掖好被角。 与此同时,开封城外的李璋也没有睡,不但他没有睡,豆子也没有睡,两人头顶头的趴在床上,正在一枚又一枚的数着铜钱,今天的卤下水生意火爆,本来他以为中午是个高峰期,却没想到晚上码头上更加热闹,来买卤下水的人也更多了,特别是李璋现做现卖,卤水煮开后异香扑鼻,更加吸引不少人前去购买,结果他们一直忙到两更天才收摊。 “大哥,咱们发财了!”当豆子把最后一枚铜钱划到自己面前时,当下也不由得惊喜的大叫一声,光是他数的铜钱就有一贯多,而李璋数的更快,面前的铜钱比他要多一倍。 “唔~,发财了?”不过豆子这一嗓子却把睡着的狸儿给吵醒了,结果这丫头迷迷糊糊的坐起来含糊不清的道,说完随即又躺下睡着了,今天这丫头也累坏了,回来的路上边吃东西边打瞌睡,最后李璋把她抱在车上就睡着了,哪怕回到家里李璋抱她到床上,她也一直没醒。 李璋这时却是十分淡定的一笑,先是问了一下豆子数的铜钱数,然后又帮狸儿盖上被子这才轻声道:“今天咱们一共卖了三贯四百多文钱,不过这里面还没有扣除成本,其中最主要的还是买下水的花费,你今天从屠夫那边一共买了多少下水?” “这个……”豆子听到这里却是脸色一窘,犹豫了片刻这才不确定的道,“大概……可能得有十几副吧,反正今天猪肉摊上的下水几乎都被我买了,而且我还特意叮嘱卖肉的明天多准备点下水。” 李璋听到这里却是无奈的一拍脑门,本来他还想刨除成本,计算一下下水的纯利润是多少,却没想到豆子根本就没记账,当然他也有些疏忽了,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他们今天的确赚了不少钱。 有钱了,李璋也开始计划着改善一下生活,首先要扯上几匹布,给狸儿和豆子他们全都换上一身新衣服,毕竟日后要做生意,穿的太破也不像样,另外还要再多存点钱,毕竟光住在义庄里也不是长久之计,只是开封城的地价极贵,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买得起一套宅子,看样子还是得扩大生意才行。 不过现在已经太晚了,李璋亲自送豆子回去休息,看着豆子钻进墙边的窝棚后,他这才打了个哈欠迈步进了院子,不过也就在他正往房间里走时,却忽然听到旁边存放尸体的大殿中传出“咔嚓”一声轻响。 第十九章 义庄闹鬼(上) “咔嚓~”黑洞洞的大殿中再次传出一声轻响,同时还伴随着一阵奇怪的声响,就像是有人在吃东西时发出的咀嚼声,但人的咀嚼声应该没有这么大,反倒更像李璋前世在非洲时,见到过的鬣狗吃东西时发出的声响。 当然如果是动物的话,李璋可能还不会害怕,但关键这里却是义庄,大殿里存放着几具没有下葬的尸体,虽然李璋一向标榜自己是个唯物主义者,但不信却不代表着不怕,大白天让他去查验个尸体倒是没什么,可是这黑灯瞎火的,里面又发现这么奇怪的声响,李璋也是被吓的全身发毛。 前世的李璋看恐怖电影时,经常会遇到一些角色作死,比如黑暗中听到什么声响,哪怕手里只有一根蜡烛,也非要拿着蜡烛去看过究竟,结果一般都是给对方送了人头,每到这个时候,他都会吐槽里面的角色太蠢。 李璋当然不会去作死,只见他打量了一下周围,然后顶着让人头皮发麻的怪声回到房间,推门进去后立刻反手把门栓插上,并且还将门杠死死的顶在门后,确定了门无法从外面打开后,他又拿着油灯检查了一下窗子,以及房间的各个角落,直到没有发现任何异常,这才松了口气坐了下来。 不是李璋胆小,而是他做了一个最优选择,无论大殿里有什么,现在的他都不应该去查看,鬼怪、僵尸之类的超自然生物就不说了,见了肯定跑不了。 当然里面也可能是人或动物,如果人的话,这大半夜的跑到满是尸体的大殿里,要么非奸即盗,要么是脑子有问题,当然动物的可能性更大,开封城周围虽然没什么猛兽,但野狗却不少,李璋还是个孩子,脚上的伤还没好,遇到野狗还真打不过,万一再是条带狂犬病的疯狗,咬一口就必死无疑,毕竟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狂犬疫苗,而狂犬病只要发作,几乎是百分百的死亡率。 所以无论里面是人、兽或者鬼怪,李璋最优选择就是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躲着,一切等天亮了再说,这么简单的道理人人都懂,至于恐怖电影里那些作死的人,无非是电影导演为了追求效果刻意压低了角色的智商,一般正常人很少会去这么作死。 不过就算关好了门窗,李璋还是有些提心吊胆的,前世电影里的各种妖魔鬼怪轮番在他的脑子里上演,之前在义庄里住就住了,大殿里的老几位一向很老实,但今天大殿里怪声不断,李璋这时才发现,信不信是一回事,怕不怕是另外一回事! 就这样一直熬到下半夜,李璋这才迷迷糊糊的睡着了,等到他醒来时,却发现狸儿正趴在自己胸口看着他,一双大眼睛中满是好奇。 “怎么了,看着我干嘛?”李璋这时眨了眨眼道,昨天太累了,而且又被那个怪声吓的半夜没睡,现在也感觉全身酸疼,估计一天都缓不过来。 “大哥你抱着我干啥,我想起床都起不了了。”狸儿却是眨着大眼睛无辜的问道,直到这时李璋才发现,自己的双手竟然紧紧的抱着狸儿,难怪她趴在自己的胸口起不来。 “咳,这个……可能是昨天晚上有点冷吧!”李璋急忙松开手尴尬的道,他这才想起来昨天晚上太害怕,所以就把狸儿抱在怀里一起睡,毕竟狸儿年纪太小,也没什么避不避嫌的,以前冬天太冷时,狸儿都是这样和他睡在一起,当然为了自己做为大哥的面子,他死也不会承认这一点的。 “冷吗?”狸儿疑惑的看了看窗外透进来的阳光,现在都三月份了,就算晚上也只需要盖条薄被就行了,怎么会感觉到冷? “天都亮了,快点起床,今天还得出摊呢!”李璋怕狸儿再追问,当下岔开话题道,说完就先跳下床,然后打开门走到院子外面,结果却看到豆子他们已经来了,而且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出摊,甚至连猪下水都买过来了洗干净了。 “大哥你怎么才起,下水我是赊的账,王屠夫答应我每月一结,另外还有你要的猪脚、猪头、猪尾巴,其它的倒是好办,就是猪头我们不会收拾啊?”豆子看到李璋出来,当下急忙跑上前道。 “猪头我会收拾,等下咱们一起出摊!”李璋立刻开口头,昨天他们主要卖卤下水,现在多了猪头猪脚这些边角料,反正成本都不高,而且也好吃,应该会很受欢迎。 不过就在李璋的话音刚落,却忽然露出一个迟疑的表情,随后将豆子拉到一边低声道:“钱太多也有些麻烦,咱们都出摊了,家里放这么多钱我怕被人偷了。” 这段时间李璋他们挣了不少钱,加在一起大概有五贯多,也就是五千多枚铜钱,这些铜钱又笨重,五贯钱就有好几十斤,之前钱少还可以带放在车上一起出摊,可是现在实在太重了,根本带不出去,放在家里又不安全,所以李璋才想和豆子商量一下。 “这个简单,咱们这里可是义庄啊,大哥你要是觉得不安全,直接把铜钱放到大殿的棺材里,我不信有人敢从棺材里找钱!”豆子却是立刻想出一个办法道,以前天气太冷时,他和豁子这帮人就睡在大殿里,所以他才会想到这个办法。 李璋听到这个办法也觉得可靠,不过随后又露出迟疑的表情,犹豫了片刻这才再次开口道:“豆子,以前你们在大殿里睡觉时,有没有听到过什么怪声?” “什么怪声?”豆子却是一愣道。 “就是咔嚓咔嚓的声音,另外好像还有什么野兽吃东西似的声音?”李璋再次追问道,昨天晚上可真把他吓的不轻,如果不是实在没地方去的话,恐怕他早就搬家了。 “没有啊,大哥你听到了?”豆子这时也露出兴奋的神情,其中还夹杂着几分恐惧,和小孩子听鬼故事时的表情一模一样。 “嗯,昨天晚上送你出去后,我回来就听到大殿里有声音,不过里面黑灯瞎火的我也看不清,所以就没进去。”李璋没说自己害怕的事,毕竟大哥的脸面还是要维持的。 “那还等什么,咱们快进去看看,就算真的闹鬼,白天它也不敢出现!”豆子说着转身就要进大殿查看,李璋也早就想进去了,只是醒来后就被豆子缠着说话,一直没找到机会,所以他这时也迈步和豆子一起走向大殿。 “大哥,饭做好了,快点来吃饭吧!”不过就在这时,一直在厨房忙活的丑娘高声对他们叫道,现在天都亮了,他们吃完饭还要早点去码头,虽然早上买下水的人不多,但他们也要早点赶到码头做好准备。 “知道了,你们先吃,我和豆子很快就来!”李璋答应一声,随后就和豆子进到大殿。 现在天才刚蒙蒙亮,大殿里的光线还有些暗,但并不影响视线,这里说是大殿,其实就是一个大点的房间,正对门口立着一尊雕像,不过雕像的上半身已经塌了,油彩也掉光了,根本看不出这里以前供奉的是哪位神仙? 就在大殿的两侧,分别摆放着三四口棺材,棺材没有上漆,其中左边三口,右边四口,大部分里面都有尸体,而且已经有很多年头了,据说都是一些悬案,因为案子没破,尸体没亲人认领,衙门也不让扔,结果就只能这么存着。 豆子倒是一点也不害怕,毕竟以前他在这里住过,进来后就在大殿里转了两圈,甚至连神像后面都看了看,随后这才一脸疑惑的向李璋道:“大哥,好像没什么东西啊?” “嘘~”李璋这时却忽然对豆子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式,随后伸手指了指地面,这让豆子先是一愣,随后低头看去,结果发现大殿里因为长时间没有人进来,地面也落了一层灰尘,自己刚才的脚印也十分的清晰,但是除了他和李璋的脚印外,地面还有另外一个人的脚印。 李璋这时也轻轻的走过来,然后蹲下来观察着这些脚印,这些很像人的脚印,但却大得出奇,而且还没有穿鞋子,可是现在天气虽然暖和了,但地面依然很凉,哪怕是乞丐也会用块破布包上脚,很少看到有人会赤着脚走路。 地面的脚印很乱,李璋低着头顺着这些脚印走了两圈,最后发现脚印忽然消失了,而他这时忽然一抬头,却是吓了一跳,因为眼前赫然出现一具棺材,就好像是这个留下脚印的人最后进到棺材里似的。 “大……大哥,不……不会是真的有僵尸吧?”豆子这时跟了过来,看到脚印消失在棺材面前,也不由得吓的牙齿打颤道。 “光天化日之下,就算是有僵尸也不用怕!”李璋说着就要推开棺材盖子,他可不想到了晚上再担惊受怕了,还不如趁着现在查个清楚。 不过李璋用尽力气却没能推动棺材盖子,随后这才发现棺材盖早就被钉死了,这让他也不由得吸了口凉气,既然棺材盖已经钉死了,那么脚印的主人是怎么消失的,难道说真的有鬼? 第二十章 义庄闹鬼(下)求推荐收藏 棺材盖被钉死了,但是脚印却是在棺材前消失的,而且周围也没有其它的脚印,李璋实在想不明白脚印的主人是怎么消失的?而这时豆子也已经吓的抓住李璋的衣袖不撒手,全身都在哆嗦,丝毫没有刚进来时的胆气。 李璋前世时对鬼神之说是完全不信的,但是自从穿越之后,他却对前世的想法产生了几分动摇,因为他这种穿越的情况根本无法用常理解释,反倒是鬼神之说更能解释得通,不过动摇归动摇,内心深处他对鬼神之说还是有些不太相信。 当下李璋沿着棺材转了几圈,结果很快他就轻“咦”一声,因为他发现棺材头部的板有问题,棺材一般都是前高后低,前面的那块板又大又厚,上面一般浮雕着“福”或“寿”字。 这具棺材摆放在这里多年,早就已经糟了,毕竟大殿里又潮又湿,到了下雨时,头顶还会漏雨,再加上这些棺材也无人照看,用料也不是什么好木头,所以这些木头早就被蛀的千疮百孔了,前面的木板虽然没掉,但似乎有些松动。 看到这里,李璋也不由得伸手碰触了一下前面的木板,上面浮雕的“福”字早就已经残破不堪,更让他没想到的是,他的手刚一碰到木板,却发现这块木板向里面倒了下去,随后发出“呯~”的一声,把李璋和豆子都吓的不轻。 “这木头也太糟了!”李璋被吓的全身一哆嗦,而且还后退了两步,不过他又感觉在豆子面前失了面子,所以这时也是强自笑道。 “大……大哥你……你快看!”不过豆子却根本没理会李璋的话,反而指着棺材颤抖着叫道,声音也带上了几分哭腔。 李璋顺着豆子的手指看去,结果再次被吓得一哆嗦,只见黑洞洞的棺材里,竟然有两点渗人的绿光在盯着他们,就像是黑夜中的狼眼一般,透着无比的凶残,哪怕李璋这个见多识广的人也被吓的不轻,总感觉自己真的被一头饿狼盯上了一般。 “嗷~”紧接着棺材里传出一声嚎叫,似狼非狼、似狗非狗,豆子吓的全身一颤直接瘫倒在地,李璋虽然也吓的够呛,但还是一把抱起豆子连退几步,怕里的东西出来伤人。 不得不说李璋的反应很快,但棺材里的东西反应更快,他只感觉眼睛一花,然后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就从棺材里蹿了出来,随即就顺着墙爬上房梁,没等李璋看清楚这东西到底是什么,它就顺着房梁从屋顶的破口窜了出去。 “大哥怎么了?”就在李璋和豆子惊魂未定之时,豁子和丑娘等人也都跑了进来,刚才那个怪物一声嚎叫,他们肯定也都听见了。 “有……有鬼!”没等李璋拦着,豆子就颤抖着说了出来,结果把豁子等人都吓的不轻,毕竟刚才那一嗓子他们也都听见了,再加上这里本来就是义庄,闹鬼也十分的合理。 “真……真的有鬼?”丑娘这时也颤抖着道,她本来很黑,但现在却被吓的白了几分。 “那鬼什么样?”豁子这时也脸色煞白的开口问道,他虽然打架不要命,但最怕这些鬼鬼神神的,以前如果不是实在冷的受不了,他宁愿住在外面的窝棚里。 “好了,哪有什么鬼,只不过是只猴子藏在棺材里,刚才爬上房梁跑出去了!”李璋这时却打断了众人道,他可不想因为这件事搞的人心惶惶。 “猴子?这怎么可能,刚才的脚印明明……” “哪有什么脚印,刚才你没看清,但我却看清了,就是一只大猴子。”没等豆子把话说完,就被李璋再次打断道。 “真的是只猴子?”丑娘这时惊魂未定的再次问道。 “就是只猴子,我看的很清楚,天色已经不早了,快点吃完饭早点去摆摊,这几天刚开业,必须把名气打响了,日后才能挣到更多的钱,另外今天我会去买几匹布,给大家做身新衣服!”李璋最后再次转移话题道。 果然,这个办法十分有效,一听要有新衣服穿了,丑娘和豁子等人也全都把刚才的事抛之脑后,一个个都兴奋的讨论着买什么样的面料,做什么样的衣服,其中丑娘等几个女孩更是吵着要做裙子,她们从小到大还从来没有穿过裙子。 “大哥,猴子怎么会有人的脚印?”豆子这时似乎也明白了李璋的意思,当下压低声音再次对他问道。 “先不要声张,等搞清楚事情再说!”李璋这时也低声回答道,他刚才虽然没看清从棺材里蹿出的是什么东西,但应该不是什么鬼怪。 听到李璋的回答,豆子也点了点头,随后两人和丑娘他们出了大殿,像往常一样吃饭,绝口不再提刚才的事,倒是豁子等几个小子笑话豆子胆小,竟然被一只猴子吓破了胆,气的豆子满脸通红,想解释又没办法解释。 不过也就在吃饭的时候,丑娘却悄悄的将李璋拉到一边低声道:“大哥,家里遭贼了!” “贼?都丢了什么东西?”李璋听到这里也是一愣,随后就想到了棺材里跑出的那个怪东西,这家伙不会是个传说中的飞贼吧,不过什么样的飞贼会藏在棺材里? “昨天买的炊饼少了五个,另外还有半块猪肝!”丑娘这时气鼓鼓的看着正在吃饭的豆子等人道,家里吃饭的事都是她来操心,所以家里有多少吃的丑娘比任何人都清楚,而且她怀疑可能是豆子这帮人昨天晚上偷吃的,因为一般人也不会跑来义庄偷东西。 “说不定是之前逃跑的那只猴子偷吃的,等下咱们把吃的藏好就行了,另外今天你去买几匹布,找个会做衣服的给咱们一人做一身衣裳。”李璋也看出丑娘在怀疑什么,当下急忙开口道,他很确定豆子他们是冤枉的,而那个逃跑的怪物嫌疑最大。 “什么猴子的饭量这么大?”丑娘听到这里也不由得咕哝一声,似乎还是有些怀疑,不过既然李璋这么说了,她也不好再追究,只是心中还是有些心疼那些粮食,毕竟他们也才刚刚吃饱饭。 虽然家里丢了点吃的,但李璋这时却放下心来,不管那个怪物是人是兽,但至少证明它是个活物,而不是什么鬼怪僵尸,只要是活物,李璋就觉得没什么好怕的。 早饭吃完后,豆子和豁子一起出摊,李璋本来打算跟着一起去的,但家里的钱没地方藏,之前豆子提意藏到棺材里是个好办法,但棺材里出了那么一个怪物,他们两人也不放心了,所以李璋最后决定留下来看家,至于猪头之类的材料他会在家里处理,只是辛苦豆子要两头跑了。 当天晚上,李璋特意留心了一下大殿那边,不过并没有听到有什么异响,这让他也稍稍放下了心,以为那个怪物被吓跑了,应该不会再回来了。 可是让李璋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早上时,丑娘却告诉他,家里的炊饼又少了几个,因为家里人多,早上又需要早点出摊,所以丑娘一般都是在前一晚买上许多炊饼存着,第二天热一下再熬点粥就行了,而这些炊饼一般都放在厨房的大锅里,昨天少了几个,今天又少了几个,明显是被人偷吃的。 面对这个问题,李璋也皱起了眉头,偷东西的几乎可以确定是那天从棺材里蹿出来的怪物,而且看样子对方还粘上他们了,虽然几个炊饼不值什么钱,但那也是他们辛苦挣回来的,而且这么天天偷也不是办法。 想到这里,李璋这天吩咐豆子去准备了几样东西,等到下午清闲时,他亲自来到厨房开始布置起来,不过也就在这时,却没想到这时大门外忽然有人问道:“李璋在家吗?” 李璋听到这里也是一扭头,结果立刻看到韩琦竟然站在门外,这让他也有些惊讶的道:“韩琦你怎么来了?快快进来!” “今天闲来无事,听二哥说你家做的卤下水好吃,所以就想来品尝一下。”韩琦这时也笑着走进来道。 “哈哈~,那你可走错地方了,卖下水是在码头那边,我家里可没有做好的下水。”李璋这时也不由得大笑道,虽然他和韩琦之前只见过一面,但对方能亲自跑来拜访,这让他十分的高兴。 “下水倒是不急着吃,不过你这是在做什么?”韩琦这时看着李璋手里拿着锤子、绳子,旁边还摆放了不少的工具和杂物,看起来像是正在干活。 “做个陷阱。”李璋倒是没有隐瞒。 “陷阱?”韩琦听到李璋的话也不由得露出惊讶的表情。 “不错,最近家里闹贼了,所以我想做个陷阱抓贼。”李璋这时放下手中的工具,然后请韩琦坐下来,并且亲自给他倒了碗水。 “什么人这么可恶,连你们这帮孤儿的东西都偷!”韩琦听到李璋的话也是义愤填膺的道。 李璋虽然有父亲,但其实和孤儿也差不多,因此听到韩琦称自己是孤儿也没有反驳,而是笑了笑没有说话。反倒是韩琦很快意识到自己又失言了,当下也不由得露出尴尬的表情,不过他很快转移话题道:“李璋,我听二哥说,你在打听神鸟的事,这个我倒是知道一些!” 第二十一章 给韩琦讲聊斋(求推荐收藏) “真的?”李璋听到韩琦竟然知道一些神鸟的事,这让他也不由得大喜过望的叫道。 “当然了,别看我年纪小,但二哥有什么事情都会和我说,而且我也有几个朋友,他们的父辈大都在朝中为官,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事情。”韩琦面带得意的开口道,上次见面时,一直是他向李璋打听事情,现在他总算可以扳回一局了,毕竟他从小被称为神童,自尊心可是很强的。 李璋听到这里也是面露狂喜,这段时间他几乎见人就打听神鸟的事,可是要么是对方只是道听途说,要么就是像吕武和韩县尉这样,知道了也不愿意说,而李璋能接触的人也很有限,所以他也只能徒呼奈何,却没想到韩琦竟然给自己带来这么一个惊喜。 “韩琦你快和我说说神鸟的事,另外听说陛下去看神鸟时发生了意外是不是真的?”李璋在狂喜过后,立刻向韩琦追问道。 “我有个朋友的兄长在禁军中当差,那天神鸟落在汴河边的土山上时,他兄长就被调去封锁了土山,据他兄长说,神鸟落在土山上后,就严禁任何人靠近,他们也只能远远的看上几眼,不过那头神鸟可真大,据他估计最少得有二三十丈,通体银白,光是两只翅膀上也能站上百人……” 韩琦当下将自己知道的关于神鸟的信息都讲了出来,李璋也听得很认真,不过他越听越感觉到个神鸟就是自己乘坐的那架飞机,他乘坐的是飞国际航班的大飞机,长达七十多米,换算下来的确有二三十丈长。 说起来也是李璋倒霉,他在非洲熬了几年后,好不容易找到机会被调回国内,却不小心被卷入公司内部的争斗,结果被不同派系的上司穿小鞋,再次被派到非洲出差,没想到在出差的飞机上遇到事故。 “除了全身银白外,神鸟上有没有什么其它的图案?”李璋听完韩琦说完后,思考了片刻这才再次开口道,他记得自己乘坐的是阿联酋航空的飞机,一般航空公司都会把名字或标志涂在飞机上,所以他才会有此一问。 “有,神鸟身上有一些花纹,尾巴也是彩色的,十分的漂亮。”韩琦当即再次开口道。 “你那个朋友的兄长有没有说那些花纹是什么样子?”李璋听到这里也是激动的问道。 “这个……他兄长倒是没有说。”韩琦当也是无奈的道,他也是听那个朋友转述的,只能知道一些大概的信息,有些细致的地方肯定也不太清楚。 李璋听到这里也不由得露出失望的表情,不过这时只见韩琦再次开口道:“李璋你不是想知道陛下去看神鸟时发生了什么意外吗,这件事我倒是知道的很清楚,二哥之前和我说过。” “真的?你快讲!”李璋再次惊喜的道,他对赵桓的事也十分感兴趣,因为据他所知,赵桓好像也活不了多久了。 “其实这件事知道的人很多,但大家都只是私下里讨论,很少有人敢公开谈这件事,因为这件事影响太大,一不小心就可能被人抓住把柄……” 当下韩琦将赵桓去看神鸟的经过讲了一遍,本来赵桓这几年一直重病,无法再像之前那些年四处乱跑,各地献上的祥瑞也慢慢的少了许多,但是神鸟忽然出现在东京城的上空,这件事引起的轰动实在太大,连宫里的赵桓也亲眼看到了神鸟横空而行,所以他立刻下令让禁军跟着神鸟。 等到神鸟一落地,赵桓立刻就乘车出宫来到神鸟降落的土山上,当时除了他之外,朝中的一些大臣也都在场,比如宰相李迪、丁谓,枢密使曹利用等人全都在场,据说之前李迪等人拼命反对赵桓来看神鸟,还说这东西是妖物,但丁谓却鼓动赵桓前来,两位宰相借着这件事斗了一把,最后以丁谓的胜利而告终。 不过赵桓在近距离观看神鸟时,却遇到了意外,那就是神鸟的忽然“轰隆”一声巨响,并且还冒出大股的黑烟,结果把赵桓吓的摔倒在地,当场就昏迷了过去,文武百官也是吓的半死,急忙把赵桓抬回宫中抢救。 “据说现在陛下虽然抢救了过来,但身体却越发的不好了,甚至有人传言陛下恐怕挺不过今年,所以现在朝堂上也是波涛汹涌,万幸的是陛下只有一个儿子,否则还不知道会引发什么样的风浪?”韩琦最后讲述道,他不愧是后世三朝为相的能臣,哪怕年纪很小,但也依然把朝堂上的局势分析的很清楚。 李璋听完之后也不由得感慨赵桓还真是作死,本来就病的不轻,还非要跑去看神鸟,不过把赵桓吓病的巨响和黑烟,李璋总感觉很像是飞机的某个地方发生了爆炸,如果神鸟真的是飞机的话,很可能飞机在降落时受到不小的损伤。 “李璋,你说这个神鸟到底是从哪来的,怎么忽然就出现在咱们汴梁城了呢?”韩琦看到李璋沉默不语,当下也禁不住开口问道,对于神鸟的来历,朝野上下也都是众说纷纭,但却没一个合理的解释。 “这个我哪知道,除非我能亲眼看看这个神鸟,否则真猜不出它的来历。”李璋这时却是摇了摇头道。 “这个你就别想了,陛下被神鸟吓的昏迷不醒,李相借着这个机会对丁相发难,甚至还想让人把神鸟一把火烧了……” “不能烧!”李璋听到这里也是吓了一跳,当下情不自禁的叫出声来。 “呵呵,这件事咱们说了不算!”看到李璋着急的模样,韩琦却是淡定的一笑接着又道,“当时丁相也落在下风,毕竟是他鼓动陛下去看神鸟这才出了意外,再加上许多大臣也支持李相,所以朝中的大臣很快达成一致,决定要烧了神鸟。” “真烧了?”李璋听到这里也不由得露出痛心的表情,他还想着如果神鸟是飞机的话,说不定能找出一些有用的东西。 “本来是要烧的,但却没想到陛下在这时却忽然清醒了片刻,而且还吩咐将神鸟保护起来,严禁任何人接触,随后就又昏迷了过去,也正是有了陛下的命令,所以神鸟暂时保留了下来。”韩琦当下再次笑道。 刚才韩琦看李璋那么着急,于是也故意卖了个关子,不过这时他也有些奇怪,想不明白李璋为何对神鸟这么关心,特别是刚才李璋惊叫出声,这还是他认识李璋以来,第一次见到他如此失态? 李璋听到这里也终于松了口气,同时心中对赵桓这位皇帝多了几分好感,无论对方历史上的评价如何,至少因为他的一句话保住了神鸟。 “李璋,你为何对神鸟如此上心?”韩琦这时终于忍不住心中的好奇,当下开口追问道。 “这个……”李璋这时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实话肯定不能说,随便编个谎话也有点对不住韩琦,毕竟人家告诉了自己这么多有用的消息,所以李璋决定认真的编个谎话,至少不会让韩琦一下子听出来是假的。 “咳,其实我对这些神神怪怪的事情一向很感兴趣,甚至还有一个想法,不过你可别笑话我。”李璋当下干咳一声,然后露出一脸认真的表情道。 “什么想法?”韩琦颇感兴趣的再次追问道。 “这个……”李璋故意犹豫了一下,随后这才再次开口道,“说起来别人可能会觉得我不自量力,但我却想多收集一些神神怪怪的事情,然后编纂成书,说不定会有人喜欢。” “写……写书?”韩琦听到李璋的话也震惊的张大嘴巴,满脸都是不敢相信的表情,因为在这个时代,著书立说绝不是一般人能做的,至少也要博学宏儒才有资格,可是李璋只是识得几个字,说不定连《论语》都背不下来,这样的人怎么能写书? “我不是读书人,也没想过将靠著书立说流芳百世,就是想将一些人鬼妖神之类的故事记载下来,而且我也已经收集了许多有趣的故事,你要不要听?”李璋也知道韩琦这时心中的想法,当下笑着解释道。 “真的?那你快讲给我听!”韩琦一方面是对李璋还是有些怀疑,另一方面也对李璋所说的人鬼妖神的故事感兴趣,毕竟喜欢猎奇是人的本能之一。 “好!”李璋当下答应一声,随后思考了片刻当即再次道,“我们这里是义庄,那我就讲一个和尸体有关的故事,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尸变》……” 当下李璋将《尸变》的故事讲了一遍,这个故事出自后世的《聊斋志异》,内容很普通,无非就是几个客商住店,刚巧店主的儿媳去世,然后当天晚上变成僵尸杀了几个客商,唯独只有一个客商逃过一命的故事。 虽然这个故事在后世看来十分的老套,但是对于北宋这个时代来说却是十分的新奇,再加上李璋讲的绘声绘色,这里的环境也十分契合,旁边的大殿里就摆放着尸体,结果最后把韩琦吓的小脸煞白,目光不停的往大殿的方向瞟,感觉好像随时都可能有尸体从大殿里蹦出来。 第二十二章 吕武抓贼 “报应啊报应!”李璋趴在窗台上看着外面黑漆漆的院子低声嘟囔道,今天下午他给韩琦讲尸变的故事,结果把对方吓的不轻,故事刚一讲完,韩琦就立刻告辞离开了,而且走的时候一直盯着存放尸体的大殿看,估计这个故事已经给他留下很深的心理阴影。 刚开始的时候,李璋还在为自己吓到一位未来的宰相而感到一种成就感,但是到了晚上他才发现自己其实是自食恶果,因为为了抓住那个偷食物的贼,他在厨房的棚子里设了陷阱,等到豆子他们吃完饭后,他就把陷阱拉了起来,然后自己藏在房间里的窗子后面等着贼来。 不过没等贼来呢,李璋心中的恐惧却是涌了上来,都怪他今天给韩琦讲聊斋,结果现在全都想起来了,各种恐怖电影、小说中的鬼怪轮番在他心中上演,而且这东西还不受控制,不是说你不想它们就会立马消失,反而你越是不想,它们就会越是会出现。 在这种情况下,李璋的胆量也一点点的在消失,总感觉周围的黑暗中隐藏着什么妖魔鬼怪,随时都可能蹦出来,这时的他也暗自后悔,早知道就让豆子或豁子留下来帮自己一起监视了,只是他考虑到豆子他们明天还要出摊,所以才一个人扛起了这件事,结果让自己落到现在这种地步。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其实别说人了,就算老虎狮子这种猛兽,遇到危险的第一反应也是逃跑,所以人们常常都说鼓起勇气,就是因为勇气和胆量其实是反本能的,而人的本能极其强大的,有时候光靠意志根本控制不,而李璋现在就是本能处于上风的阶段,简单来说,就是李璋现在害怕了。 “咳,这鬼天气还挺冷的,我还是上床着等着算了。”李璋干咳一声给自己找了个借口,然后飞速的上床钻进被子里,小时候我们都有这样的体验,哪怕再害怕,只要钻进被子里,立刻就会有一种安全感,被子就像是一个绝对防御一样,将所有妖魔鬼怪都挡在了外面。 不过李璋前世时看过的恐怖片太多,哪怕钻进被窝也感觉有些不安全,最后干脆贴着狸儿睡,这才安心了许多,但就算是这样,他还是熬到下半夜才睡着,期间他也注意外面的动静,但却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呯呯呯~”第二天一早,李璋就被一阵剧烈的拍门声叫醒,他一个激灵从床上蹦起来打开房门,结果只见豆子一脸焦急的道:“大哥你快来,咱们厨房出事了!” 李璋这时也才想起来自己在厨房设置的陷阱,当下也立刻快步来到厨房,结果只见这个做为厨房的棚子里一片狼藉,几只碗被打碎了,筷子、盆子、罐子也是扔了一地,不过当李璋看到地面上的一样东西时,却不由得眼睛一缩,然后快步走了过去。 “大哥,这不是你昨天让我买的网吗,怎么破了这么大一个洞?”豆子这时也看到地面上的东西,当下禁不住惊叫道。 李璋这时也蹲下来捡起这个网仔细观察,这个网是由小指粗的绳子编成,十分的结实,一般都是猎户用来打猎的,但是现在这张结实的网却破了一条“一”字形的口子,绳子的断口很粗糙,看来应该不是用利器割开的,反而更像是被一股巨大的力量硬撕开的,可是什么样的怪物有这么大的力量? “大哥,昨天我放在锅里的炊饼又少了!”正在这时,只见丑娘也一脸恼火的走过来道,本来她昨天不打算再把炊饼放在锅里的,但是李璋却让她留了几个,结果今天一看果然又没了,而且厨房还被搞的一团糟。 “没事,只不过是个偷东西的小贼,我会想办法把他抓住的!”李璋这时外表平静的道,不过他心中也十分的恼火,因为这个贼明明落到陷阱里了,但逃脱陷阱后竟然还有闲心偷东西吃,简直太嚣张了! 豁子等人这时也都来了,得知厨房里遭了贼,一个个也都是怒骂不已,不过也就在这时,忽然只听大门外一个熟悉的声音道:“什么贼,你们这闹贼了?” “武叔!”李璋听到这个声音立刻站起来,随即就看到吕武笑呵呵的走了进来。 “怎么了,刚才我听你们都在骂贼,什么贼这么不开眼,竟然跑你们这来偷东西?”吕武这时来到厨房,看到这里乱成一片的模样也是一愣。 “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天天来偷炊饼吃,昨天晚上我设了个陷阱,却还是被他挣脱了。”李璋这时拿着那个破网无奈的道。 吕武这时接过网看了一下,结果却露出凝重的表情,他经验丰富,一眼就看出这张网根本不是被割开的,而是被巨大的力量硬撕开的,可是这张网这么结实,哪怕是习武多年的他,也不一定能撕开。 不过吕武虽然吃惊,但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反而淡笑着安慰了其它人几句,随后就把李璋拉到一边低声问道:“这个偷东西的是什么东西,一般的小毛贼根本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力气!”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怀疑是什么怪物,就在前天晚上时,我就听到大殿里有动静……”李璋对吕武倒是没有隐瞒,当下将遇到怪物的事讲了一遍,结果吕武也是越听眉头皱的越紧。 “这件事你不要管了,今天晚上我会来这里守着,到时一定要看看这个偷东西的贼是人是鬼!”吕武这时十分凝重的道,无论偷东西的是人是鬼,但这么结实的网都能被它撕破,肯定是力大无穷,李璋这帮孩子绝对对付不了,而且很难说对方会不会伤人,所以他必须把这个危险给解决掉。 “武叔,对方昨天落到陷阱里,虽然逃脱了,但今天晚上应该就不敢来了吧?”李璋这时却有些担心的道,其实他也怕吕武受伤。 “未必,它挣脱了之后还有闲心去偷东西吃,说明这东西胆子很大,只要这里还能找到吃的,它肯定还会来!”吕武却是以自己多年的经验分析道。 李璋听到这里也觉得有道理,当下也是点了点头,他刚才虽然说自己会想办法抓住这个贼,但其实心中也没底,而吕武就不一样了,人家毕竟是专业的,不但武艺高强,而且经验丰富,抓一个偷东西的贼应该不难。 当下李璋留吕武吃了顿早饭,然后豆子他们像平时一样出摊,吕武今天来并没有什么其它的事情,只是来探望一下李璋兄妹,所以在吃完饭后也出门当差了。 一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到了天刚擦黑时,吕武提着几样菜和一壶酒再次回来,因为那个贼一般都是下半夜才来,所以吕武就让李璋陪着自己喝酒聊天,酒不多,哪怕李璋不喝酒,以吕武的酒量也不会因酒误事。 “小子,我看你这小生意做的也挺红火的,本来还想着让你跟着我去衙门里混饭吃,不过现在看来倒是用不着了,你对日后有没有什么打算?”吕武将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随后这才盯着李璋问道。 只见李璋这时也吃了口凉拌的青菜,同时在心中吐槽了一下真难吃,随后这才开口道:“武叔,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我也没什么具体的打算,不过我倒是想多存点钱,然后换个正经的住处,毕竟老住在义庄里也不是个事。” 自从那天晚上听到大殿里的怪声后,李璋就决定要搬家了,买院子的钱他是没有,不过租个院子的钱却已经够了,至少汴河镇这里的租金并不高,当然开封城就别想了,身为京城,开封城中的房价也已经顶天了,并不比后世的一线城市差,甚至还要更高。 “这倒是个正经事,刚好我人头熟,这段时间就帮你留意一下,最好是前面能做生意的铺面,这样你们的生意也能搬过去!”吕武听到这里也赞同的点了点头道。 “带铺面的院子可不好找吧?”李璋也想找带铺面的院子,但是据他所知,汴河镇带铺面的院子并不多,而且很多都是各个商家自己建的,就算他想租,人家也未必肯。 “这个你不用担心,一切包在我身上!”吕武却是大包大揽的道。 “那就有劳武叔了!”李璋听到这里也当即道谢。 “你小子和我还客气什么吗?”吕武当即笑骂一声,随后又和李璋闲聊起来,无非就是讲一些他在衙门办的案子,以及这段时间市面上发生的一些奇闻趣事,李璋也时不时的插上几句,两人倒是相谈甚欢。 等到吃完饭后,吕武就让李璋熄了灯,然后他提着刀来到做饭的草棚里藏了起来,这里杂物多,特别是堆放了许多用来做饭的柴火,十分方便他隐藏。 李璋刚开始担心吕武,所以就一直趴在窗口向外张望,不过等到下半夜时,他也有些顶不住了,迷迷糊糊的眼看着就要睡着,然而就在这时,忽然只听院子里吕武一声大喝,这让李璋也一个激灵跳了起来。 第二十三章 西滩乞丐窝 周围一片黑暗,李璋跳起来摸到早就准备好的棍子就要出门,不过随即他又停下,转过身在桌子上摸索了片刻,找到打火石后点燃了桌子上的油灯,然后这才举着油灯出了门,因为外面太暗,他担心吕武因为看不清而吃亏。 当李璋举着油灯出了房门时,立刻看到吕武正在一个黑乎乎的家伙缠斗在一起,对方的个头不高,至少比吕武矮上两头,但动作却是迅捷无比,而且力量极大,挥舞着一根粗大的木棒竟然与吕武打的有来有回,以吕武的武艺,一时间竟然拿不下他。 “不要过来!”吕武也看了举着油灯的李璋,当下断喝一声道,眼前这个怪物力大无穷、迅捷如风,一般人碰着就是重伤,所以他才不让李璋靠近。 李璋也知道自己的斤两,因为长年的营养不良,他本来就比同龄的孩子瘦弱,再加上脚上的伤还没好利索,上去了只会帮倒忙,还不如站在旁边给吕武照亮,所以他也立刻站在那里,尽量的将油灯前举。 吕武的武艺高强,但是之前却吃了黑暗中看不清的亏,而眼前这个怪物却不受影响,身形又快力量又大,所以才能和吕武打了个平手,但是现在有了光亮,吕武立刻大发神威,一把官刀被他舞的风雨不透,怪物也遮挡不住,最后被吕武一刀砍中。 “嗷~”结果只听怪物惨叫一声,扔掉手中的木棒转身就逃,别看他受伤了,但动作却依然迅捷无比,如同一股黑烟般逃到墙下,然后高高跃起跳到墙外,吕武想追都追不上。 “武叔,天太黑了,等到天亮了再去追吧!”李璋看到吕武转身要追,当即大叫一声制止道。 吕武也有些顾忌,因为外面实在太黑了,刚才在黑暗中他挨了对方一拳,现在胸口还疼的厉害,所以在听到李璋的话也停了下来,不过随后他就神色凝重扭头看着李璋的道:“对方是人!” “人?”李璋听到这个答案也并不觉得意外,因为刚才他在旁边也仔细的观察了一下,虽然黑暗中看的不是很真切,但那个怪物的身形的确像人,身上也穿着破烂一般的衣服,就是动作太快了,根本看不清他的长相。 “不但是人,而且年纪还不大,但却一身的怪力,连我都拿不下他,幸好他受伤了,等下天亮咱们就去找,必须把他抓住,否则日后说不定会回来报复,到时你们兄妹就危险了!”吕武这时再次认真的道,有一点他没说,那就是对方好像在黑暗中也能看见,刚才他就是因为这一点吃了亏。 李璋听到这里也是点了点头,吕武伤了对方,这个梁子算是结下了,以前他可能只偷东西不伤人,但以后就难保了,所以还是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才行,否则他晚上就要睡不着觉了。 这时已经到五更天了,正是天亮之前最黑暗的时刻,等到这段时间一过,东方的天际出现了一片微黄,周围也不再是一片黑暗,吕武这时立刻就要动身,他担心对方逃的太远就找不到了,李璋不放心他一个人去,所以就把豆子他们叫来照顾狸儿,然后他拄着拐杖跟着吕武一起出了门。 吕武伤了对方,而且还伤的不轻,对方跳墙的地面上满是血迹,顺着滴在地面上的血迹,李璋和吕武一路追踪,结果最后发现血迹竟然进到了汴河镇,而当他们进到汴河镇后,发现血迹的方向竟然是冲着码头去的,这让李璋和吕武也有些惊讶。 不过还没到码头,血迹却消失了,事实上之前血迹就越来越少,估计对方已经止住了血,不过吕武却对追踪犯人很有经验,哪怕没有了血迹,也能从路面上的一些蛛丝马迹找到对方逃跑的方向。 最后李璋跟着吕武追踪到码头上,这时的码头已经有不少人在活动,干活的苦力、卖早饭的摊贩等等,但这也带来一个问题,那就是人一多,把地面上仅有的线索也给破坏了,这下让吕武也失去了追踪的线索。 “武叔这怎么办?”李璋看着眼前广阔的码头也不由得皱起眉头道,线索失去了,而且码头又这么大,恐怕根本不可能再找到对方了。 不过吕武却显得很有经验,只见他摸着下巴上的短须思考了片刻,随即淡定的一笑道:“你觉得什么人会在大半夜跑到你们义庄去,而且仅仅只为了偷几个炊饼?” “这个……乞丐?”李璋犹豫了一下猜测道,除了乞丐外,他实在想不出其它的可能了。 “这附近有个乞丐窝知道吗?”吕武这时面带自信的再次问道。 “西滩!”李璋听到这里也露出狂喜的表情,他和豆子以前就在汴河镇混,甚至偶尔也客串一下乞丐讨点钱花,所以对周围乞丐的分布简直再熟悉不过了。 “走,咱们去西滩瞧瞧,应该会有收获!”吕武也是点了点头道,西滩就在码头西边,那里是一片滩涂地,堆满了各种垃圾,有从河面上漂过来的,也有镇子里倾倒的垃圾,可以说那里就是个大垃圾场,一般人也不会去那里,但却成了各色乞丐栖身的好地方。 当下李璋和吕武出了码头,沿着汴河走上几百米就是西滩,结果刚走了几步,吕武忽然蹲下来看着地面,李璋也凑过观看,结果发现地面有一个赤脚的脚印,而且脚印奇大,和之前他在停放尸体的大殿里见到的脚印一模一样。 “就是他了,这小子果然跑进了西滩!”吕武指着这个特大的脚印道,之前和对方交手时,他就发现对方虽然个头不高,但脚却奇大,而且也没穿鞋,之前他在义庄墙外就见到同样的脚印。 重新发现了线索,吕武和李璋也都是精神一振,这时天色已经大亮,只见眼前的河滩上到处都是一堆又一堆的垃圾,一阵河风吹来,李璋立刻感到恶臭扑鼻,万幸现在天气还有冷,若是到了夏天,这里的臭味能飘到码头上去。 只见河滩上的垃圾堆里,到处都是一个个衣不弊体的乞丐,虽然李璋他们以前也做过乞丐,但他们只能算是业余的,而眼前这些才是职业乞丐,有些讲究一点的,会用从垃圾里找出一些树枝、杂草搭一个破棚子,自己睡在里面,有些不讲究的,直接就睡在垃圾里,反正现在天气变暖和了,晚上也冻不死人。 虽然李璋早就知道西滩这里有很多乞丐,但是当亲眼看到时,依然给了他很大的冲击,特别是这些乞丐大部分都是骨瘦如柴、神情麻木,如果不是起伏的胸膛,恐怕会被当成死人,更有几个四肢纤细,肚子却是奇大的孩子也和大人躺在一起,李璋当初在非洲见过太多这样的孩子,特别是遇到天灾人祸时,非洲那边到处这种大肚子骷髅娃娃。 看着眼前这一幕幕的场景,李璋也不由得叹了口气,这还是号称经济最发达的大宋朝,可是经济再发达,受益的也只是上层,下层的百姓依然是穷困潦倒,不远处码头上的苦力虽然比这里的乞丐强一点,但却也积累不下任何的财产,等到他们老了之后,恐怕也会变成眼前的这些乞丐。 相比李璋的多愁善感,吕武却对眼前的这些视若无睹,也许他早就习惯了眼前的场景,所以他现在只是一个个的观察这些乞丐,想要从中找到被自己砍伤的那个家伙。 “汪汪汪~”忽然有一条野狗从旁边的垃圾堆蹿出来冲着李璋狂叫,把他也是吓了一跳,相比鬼怪,李璋更怕狗,因为前世他小时候被狗追过,虽然没咬到他,但却给他留下不小的心理阴影,从此对狗一生黑。 “滚!”吕武却是一脚将地面的一块石头踢飞,一下子砸中狗头,结果这条狗立刻呜咽着逃到了另一个垃圾堆后,结果竟然又蹿出几条狗,这条受伤的狗互咬起来。 “看看这些乞丐,就和这些野狗一样,死了都没人知道,前几年开封大旱,甚至有乞丐互相残杀,然后分而食之的事发生,但这种事连衙门都不会去管!”吕武也许是发现了李璋脸上的异样,当下指着那些垃圾堆里的乞丐说道,似乎在他看来,这些乞丐根本不值得同情。 “都是些无家可归的可怜人!”李璋这时叹了口气道。 “可怜?你是没见过他们可恨的样子,这世上最丑陋、最恶毒的事,就是这些人干出来的!”吕武这时却是冷哼一声反驳道,看他的样子,似乎对乞丐有什么偏见? “汪汪汪~”没等李璋询问,却忽然听到不远处再次传来一阵疯狂的狂叫声,其中还夹杂着几声野狗的哀嚎,这让李璋和吕武都是一愣,随后快步走了过去,结果就在他们转过几座垃圾堆,看到面前发生的一幕时,却不由得露出目瞪口呆的表情。 第二十四章 乞丐少年 “嗷~”几个垃圾堆中间的空地上,一个全身黑泥的肮脏乞丐正在与十几条野狗撕咬在一起,一双奇长的手臂力量极大,抓住一头野狗就被他直接拧断了脖子,随后手臂一挥,身边的几条野狗就飞了出去,其中一头刚好摔在李璋面前,又把他吓了一跳。 虽然野狗在数量上占优势,而且这些肮脏的乞丐好像也受了伤,全身上下全都是血,但他却是神勇无比,眨眼间又有几条野狗被他拧断了脖子,其中一条狗咬着他的小腿不放,结果被他抓住两条后腿,大吼一声直接把野狗撕成了两片,鲜血和内脏四处乱飞。 看到乞丐这么悍勇,剩下的几条野狗也吓的“呜呜”直叫,当下夹着尾巴就逃跑了,不过这个乞丐却飞身扑到一条落后的野狗,猛然张嘴像一条野狗似的一口咬住狗脖子,结果这条野狗哀嚎一声,全身也在剧烈的挣扎抽搐,而这个乞丐却死死的咬住野狗的脖子不放,大口大口的吸允着腥臭的狗血,看起来与野兽没什么两样。 最后野狗终于缓缓的不动了,而乞丐这时似乎也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当下翻了个身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只有干瘪的胸口剧烈的起伏着,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狗咬人常见,人咬狗却是第一次见!”吕武这时却丝毫没有被眼前的景象吓住,反而踩着野狗的鲜血和内脏走到乞丐身边笑呵呵的道。。 李璋也被刚才血腥的一幕吓了一跳,不过看到吕武这么镇定,让他也放下心来,当下跟着吕武来到乞丐面前,然后仔细的打量着对方,而这个乞丐似乎累脱力了,根本没精力理会他们。 直到这时李璋才发现,这个力战群狗的乞丐其实还是个孩子,只是四肢奇长,看起比普通孩子高一些,特别是一双大脚十分的显眼,全身也脏的不成样子,露出的皮肤上满是黑泥和血污,头发像杂草一样把脸盖住大半,只是露出的半只眼睛中满是不屈与倔强。 另外对方的右腿上有一道手掌长的伤口,正是之前被吕武砍中的刀伤,虽然已经被一条破布包裹住了,但依然在外向渗血,估计也就是他身上的血腥味,所以才吸引了那些野狗围攻他,毕竟狗和狼本来是近亲,野外的狗时间长了,就会恢复几分狼性 “小子别装死,既然敢偷东西,那就别怪老子抓你去牢房了!”吕武这时却是伸脚踢了踢这个肮脏的少年道,平时这种乞丐衙门里都懒得抓,不过刚才这小子的凶残他也看在眼里,自己虽然不怕,但李璋兄妹却不行,所以他这时也决定不能放过对方。 这个少年乞丐听到吕武的话后,眼睛终于转动了一下,然后盯着他和李璋看了一眼这才用一种生涩的声音道:“牢里……有饭吗?” 乞丐少年只说了五个字,但中间却还是断了一下,似乎说话很不流利。而吕武听到这里却是一愣,他抓了无数犯人,还是第一次遇到先问牢房里是不是管饭的?这让他也不由得哑然失笑道:“管饭,不过牢饭可不怎么好……” “好!我跟……你回去!”没等吕武把话说完,乞丐少年就眼睛发光的挣扎着想要站起来,似乎只要有饭吃,他爬也要爬着去,哪怕那里是没有任何自由的牢房。 不过这个乞丐少年挣扎了半天,非但没有爬起来,反而忽然全身一软昏了过去,这也不奇怪,之前他被吕武砍了一刀大量失血,以路上李璋估计的失血量来看,一般人早就顶不住了,甚至会有生命危险,但这个少年不但跑回来了,而且还和一群野狗打了一架,能撑到现在已经说明他体质异于常人了。 “小子别装了,快点给老子起来!”吕武却不相信乞丐少年真的昏倒了,反而再次踢了两脚道,他见识了太多人性的丑恶,这时也怀疑这个少年在装昏。 不过地面上的乞丐少年却没什么反应,李璋这时蹲下来翻了一下他的眼皮检查了一下,随后这才对吕武道:“武叔,他这是真昏迷了,估计是因为失血过多,再加上脱力才导致的昏迷,如果放任不管的话,说不定会死在这里。” “死就死吧,区区一个乞丐死了也没人管,而且日后你们也不会担心再丢东西了。”吕武却是毫不在意的道,开封府这么大,每天都有无数人悄无声息的死去,哪怕他这个班头也数不过来。 李璋这时却摸着下巴看着地面上这个昏迷的乞丐少年,过了片刻他忽然站起来对吕武道:“武叔,我想把他带回去!” “带回去?”吕武当即就是一愣,看向李璋的目光也满是不解。 “我觉得这个少年的本性不坏,他前几次去义庄也只偷吃的,哪怕前天落到我的陷阱里,也仅仅只是挣脱开偷了点吃的,并没有去伤害我和狸儿,从这一点来看,他心中还是有基本的善恶观的。”李璋开口解释道,这个少年虽然是乞丐,但力大无穷、迅捷如风,如果他真的想伤害李璋兄妹的话,恐怕仅仅一道房门根本拦不住他。 “那又怎么样,贼就是贼,今天他能偷吃的,明天就可能偷金银,甚至是抢劫杀人,你看牢里的那些罪犯,哪一个不是从小错开始犯起?”吕武却还是不同意道,因为他觉得把这个乞丐留在李璋身边会不安全。 “以前我们没饭吃时,也曾经做过小偷小摸的事,那种饿肚子的滋味可不好受,而且我觉得他对我们很有用!”李璋却是再次一笑道。 “有用?一个乞丐你要来有什么用?”吕武听到李璋最后的那句话再次一愣道。 “武叔,以前我们这帮孩子最缺的就是食物,现在我们挣了钱,吃饭的问题已经解决,而且生意也越做越好,但我们却还缺少一样很重要的东西,那就是保护自己的能力!”李璋这时认真的开口道。 “有老子在,谁敢欺负你们?”吕武听到李璋的话却是再次大怒道。 “武叔您的威名当然能威慑住很多人,但您不可能一天十二个时辰都跟着我们,而且平时您又太忙,几天不见人也很正常,再加上我们又是一帮没长大的孩子,偶尔也会遇到一些让人恼火的事,比如昨天豆子他们卖卤肉时,就遇到两个吃白食的,抢了卤肉就跑,豆子他们又追不上,最后只能自认倒霉。” 李璋说到最后也不由得叹了口气,吕武的威慑力只能在大的方面体现,但在一些小事上,许多人就会想尽办法占他们这些孩子的便宜,在这点他们这帮孩子就显得十分无力了。 吕武也精通人情事故,听到李璋的话也露出沉默的表情,的确,他不可能时时刻刻的都保护李璋兄妹,特别是随着李璋年龄渐长,也越来越独立,现在都懂得招揽有用的手下了,这让他即欣慰又有些失落。 “好吧,这小子力气大,动作也十分敏捷,倒是个当打手的好料子,不过这种乞丐出身的人你也得防着点,回去后先拿绳子捆上,免得他醒来伤人!”吕武考虑了半晌,最后终于点了点头道。 “武叔放心,这些我懂得!”李璋看到吕武同意,当下也兴奋的点头道,说完他弯下腰就将这个乞丐少年拉起来,但因为人小力微,根本拉不动,最后还是吕武亲自动手,将对方扛在肩膀上,然后和李璋一起回到了义庄。 这时天色已经不早了,豆子和豁子早在之前就推着车子出摊了,不过丑娘和狸儿等几个女孩都在家,现在出摊已经有了分工,豆子他们负责买,丑娘她们负责处理下水,清洗干净后就送到码头现煮现卖。 “大哥你怎么才回来,有没有受伤?”李璋和吕武刚一进院子,狸儿就立刻跑上来问道,李璋出门时她也醒了,而且一直担心李璋,直到现在看到他回来才放心。 “有我在,谁能伤得了你大哥?”吕武听到狸儿的话却不由得大笑一声,随后指着肩膀上的乞丐道,“看,偷东西的贼已经被我抓回来了,以后你们不用担心再丢东西了!” “武叔真厉害!”狸儿这时才注意到吕武肩膀上还扛着个人,当下也是拍手叫道,丑娘等人这时也全都围了过来,打量着这个天天偷他们炊饼的贼。 “竟然是个小乞丐,看样子好像还没我大呢。”丑娘打量了对方半天,最后有些失望的道,她之前还以为对方是个神通广大的飞贼,就像街面上传说的,那些飞街走巷勾搭富家小家的飞贼一样,却没想到对方只是个小乞丐,只是她没想到若是真有那样的飞贼,又怎么会跑来义庄偷炊饼? 李璋这时安抚了一下狸儿,然后就让吕武把乞丐少年放到院子里的柴堆里,自己也亲自动手帮他处理伤口,不过他刚打来水想要清洗一下对方的伤口时,却忽然惊咦一声,因为他发现这小子的身体有异常。 第二十五章 无忧洞、鬼丐 乞丐少年全身多处咬伤和抓伤,不过这些并不严重,当然如果那些野狗万一患有狂犬病的话,那他肯定是必死无疑,不过现在李璋也只能赌一把了。除掉这些,最严重的就是被吕武砍的那一刀,这一刀不但伤口极深,而且可能伤到了血管,所以必须先处理一下。 不过当李璋撕开对方衣服,拿起毛巾用清水帮对方清洗伤口,结果一毛巾下去,半个毛巾都黑了,伤口上的血污与黑泥糊成一团,再擦一下,整个毛巾都黑了,不过在擦过之后,却是露出一片极白的皮肤,这种白不是健康的那种白中透红,也不是失血过多的惨白,而是更像常年不见阳光而造成的苍白。 刚开始李璋还以为只是对方天生皮肤白,所以也没在意,但是当他清洗对方的其它伤口时,却发现这小子全身上下全都苍白无比,甚至连手脚都很白,如果不是他刚才给对方清洗大腿的伤口,确定对方是个带把的,恐怕他会以为这小子是个女人,不过就算是女人,白成这样也有些不正常。 “难道这小子有白化病?”李璋这时忽然想到一种可能,但随即就推翻了这个可能,因为白化病人的毛发颜色一般也是白色,或者是淡黄色,但对方却是纯正的黑色,而且之前他看过对方的瞳孔,颜色同样十分正常,绝不可能是白化病。 “如果他不是白化病,那唯一的解释就是他常年生活在一个不见阳光的地方,否则不可能白成这样!”李璋这时再次自语道,可是他又有些想不通,什么人能一直生活在不见阳光的地方?这根本不合常理! “你小子嘀咕什么呢?”正在这时,只见吕武端着个碗边吃边走过来道,为了抓贼,他一晚上没休息,早饭也没吃,所以回来后第一时间就让丑娘给自己找了点吃的填饱肚子,这时看到李璋站在那里自言自语,这才走了过来。 不过就在吕武的话音刚落,他就看到了小乞丐伤口周围那些白的不正常的皮肤,结果这让他也是眼睛一缩,随即把饭碗扔到一边,拿起毛巾在对方脸上擦了几下,露出一张苍白无比的小脸,还真别说,这个小乞丐虽然又脏又瘦,但五官还挺清秀的。 “这个小子不能留了,他是从地底下爬出来的!”吕武说着抽出刀就顶在对方的胸口,随后就要用力刺下去。 “武叔手下留情,为什么忽然要杀他?”李璋看到这里也急忙高叫一声制止道,院子里的狸儿看到吕武要杀人,当下也是吓的尖叫一声,捂着眼睛不敢看吕武这边。 可能是因为李璋的制止,也可能是怕吓到狸儿她们,吕武这一刀终于还是没有刺下去,不过他也没有收起刀,反而皱起眉头道:“刚才我不是说了吗,这小子是从地底爬出来的,无忧洞的传说你应该知道吧!” “无忧洞?”李璋听到这个颇有几分文玄幻气质的名字先是一愣,随后就从原来李璋的记忆中找到了关于无忧洞的介绍,这让他也立刻张大嘴巴再次道,“武叔您说他是那些生活在下水道里的人?” 所谓无忧洞,其实是开封百姓对下水道的戏称,后世很多人只知道古罗马的下水道系统十分发达,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古代中国城市的下水道同样十分发达,比如以开封为例,因为开封位于黄河边上,经常要面临洪水的威胁,所以开封城下建造有十分复杂的下水道系统,而且这些下水道十分宽阔,足以让普通人在里面行走。 不过也正是因为开封城的下水道太发达了,于是就有一批走投无路的人钻进下水道中生活,其中大部分都是乞丐,另外还有一些穷凶极恶的罪犯等等,这些人慢慢的形成了一个地下世界。 然而不幸的是,地下世界其实是依附于文明世界而生,但这个世界完全是文明世界的反面,没有法律,没有道德,没有人性的底线,一切全都靠本能与利益驱使,比如许多生活在地下的乞丐和罪犯借着发达的下水道,四处抢掠财物、女子,甚至是杀人越货无恶不作。 官府也曾经多次想要清剿地下世界的人,但开封府的下水道四通八达,线路十分的复杂,想要彻底的的清剿除非派出十万大军进去,否则光靠一府几县的衙役根本就是杯水车薪,所以最后连官府也放弃了,整个开封府的人只要提到无忧洞,就没有人不恨的,而且他们还给地下世界生活的人起一个专门的名字:鬼丐。 鬼者,人上顶着一个可怕的大脑袋,似人非人,民间传说鬼有穿墙入室之能,地下世界的那些人同样可以借助下水道登堂入室,甚至连贵族官员家中都难以幸免;丐者,衣衫褴褛乞讨为生之人,他们也是地下世界最主要的群体,所以地下世界的人才会有鬼丐之称。 “难怪他皮肤如此苍白,也只有长年生活在地下的人才会这样。”李璋想到无忧洞的传说,当下也露出恍然的表情道。 “这可不是一般的鬼丐,只有那些从一出生就在地下生活的鬼丐,才会这么白,说起来他们一般都是那些被鬼丐抢走的女子被强暴后生下的孩子,虽然身世可怜,但他们从一出生就生活在一个黑暗的世界,周围全都是一帮穷凶极恶之徒,所以他们长大后只会变得更加凶残、更没有人性,以前我曾经杀过几个这样的鬼丐,每一个都是死有余辜之徒!”吕武说到最后时,手中的刀也不禁再次往前了几分,似乎恨不得立刻刺死眼前这个小鬼丐。 “武叔,还是那句话,如果他真的是鬼丐,为什么他之前只偷东西而没有伤害我们,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做到,而且鬼丐不都是没有任何人性的吗,甚至连人都敢吃?”李璋这时却再次维护这个乞丐少年道,据上一个李璋的记忆,鬼丐是个灭绝人性的群体,民间传说他们甚至以人为食,至于是否属实就不知道了。 “你……仅凭他没有伤害你们就断定对方是好人吗,以前我还见过一个小鬼丐被一对夫妇收养,结果几年后这对夫妇全都被这个鬼丐杀死的事,这帮鬼丐可以说没有任何的人性,留下他实在太危险了!”吕武看到李璋这么固执,当下也有些恼火的道。 “武叔,您看这样好不好,咱们先把他留下观察几天,他受了伤,也没办法再伤人,实在不行我把他给捆上,如果他真的像你说的那样凶残无人性,咱们再把他送到牢里也不迟。”李璋也不想因为这件事而和吕武争吵,于是提出一个缓兵之计道。 吕武看到李璋的态度如此坚决,当下也不由得叹了口气,考虑了片刻终于点了点头道:“好吧,不过这小子的力气极大,一般的绳索可捆不住他,我去衙门拿副脚镣来给他戴上,否则我不放心!” “多谢武叔!”看到吕武同意,李璋也不由得松了口气。 随后吕武几口把饭扒完,立刻就跑去衙门拿脚镣,而李璋则继续为这个乞丐少年清洗伤口,那些小咬伤了抓伤倒是好办,清洗干净后包扎一下就行了,但吕武砍的那一刀却很深,无奈之下李璋只能让丑娘找来针和丝线在锅里煮了一下,准备把伤口缝合,至于会不会发炎那就要听天由命了。 不一会的功夫,针线都经过高温消毒,李璋也用热水洗干净了手,条件有限,也只能这么将就了,当下他拿起针线准备缝合,丑娘和狸儿等几个女孩全都吓的捂住了眼睛。 不过李璋的刚缝了第一针,就只见昏迷的乞丐少年竟然猛然睁开了眼睛,杀气腾腾的眼神逼视着李璋,全身的肌肉紧绷,似乎随时都可能跳起来扭断李璋的脖子。 李璋也被对方的眼神吓了一跳,之前他见过对方扭断野狗的脖子,粗壮的狗脖子在他手中就像根稻草似的的一扭而断,自己的脖子绝对没有狗脖子结实,不过他还是强装镇定的道:“不要动,我在帮你处理伤口,否则你必死无疑!” 也许是李璋的话起到了作用,也许是感受到他的确没有恶意,乞丐少年虽然眼神不善,但却没有动手,身上的肌肉也慢慢的放松下来,而李璋也继续缝合伤口,而且他发现自己每一针下去,对方却没有任何的反应,好像自己的针不是扎在他身上似的,要知道这可没使用任何麻药,难道说对方没有痛觉? 不一会的功夫,李璋就将对方的伤口缝合好了,尾部留下一个小口用于排血,这才剪断了丝线道:“好了,你腿上有伤,最近这段时间最好不要用力,否则不利于伤口愈合。” 不过李璋的话根本没起到任何作用,只见这个少年竟然挣扎着想要爬起来,看样子是想离开这里,对李璋也没有说半个谢字,不过他的身体实在太虚弱了,挣扎了几下却还是只能重重的倒在柴堆里。 “你不必急着离开,就留在这里养伤吧。”李璋看着对方倔强的样子,当下禁不住再次道,“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第二十六章 狗杂种 李璋看到对方醒来,就想问一下对方的名字,不过这个乞丐少年却显得十分高冷,无论李璋问什么,他都是闭口不言,看样子是不打算和李璋有任何交流。 看到对方不说话,李璋却是呵呵一笑,他好歹也是个成年人的灵魂,想要撬开对方的嘴简直太容易了,所以只见他转身去了厨房,然后拿了一个炊饼在对方面前晃了一下,这个家伙在进牢房时都要先问一下是不是管饭,所以食物肯定能打动他。 果然,乞丐少年看到李璋手中的炊饼立刻就两眼放光,刚才还虚弱无比的他这时竟然强撑着坐了起来,并且伸手想要抓炊饼,不过李璋却忽然收回来炊饼道:“回答我的问题就给你吃!” “狗*杂*种!”乞丐少年看着炊饼认真的道。 “你竟然骂我?”李璋听到对方的话也不由得有些恼火的道。 “我叫……狗*杂*种!”乞丐少年看到李璋误会,当下再次开口解释道,不过他依然惜字如金,说话也十分的不连贯。 “呃?还有人叫这种名字?”李璋当即一愣,他虽然听过有农村的小孩叫狗剩、驴蛋的,但却从来没听说叫这种骂人的名字的? 不过就在李璋发愣之时,少年忽然伸手抢过炊饼,然后狼吞虎咽的几口吞下肚子,李璋不是没见过吃东西快的人,比如吕武身为武人,吃东西就很快,豆子和豁子这些孩子饿怕了,吃东西时更像是饿狼转世,但他们却没一个能和这个少年相比。 “好吧,炊饼你已经吃了,现在回答我下一个问题,你是不是从无忧洞出来的鬼丐?”李璋这时再次开口问道。 不过面对李璋的再次询问,少年却没有回答,反而先是看了看他,然后又看了看不远处的厨房,意思很明显,想要让他回答,就必须再拿食物来。 李璋看到这里却是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不过这样也好,至少比死活不开口要强,所以他再次站起身拿了个炊饼,这次他也学聪明了,没有整个给他,而是掰下一小块放在对方手中,这让少年也不由得瞪了他一眼,但最后还是点头回答道:“是!” “那你为什么出来?”李璋再次掰了一块炊饼在他眼前晃了一下问道。 “有人……叫我……出来!”少年这次有些艰难的回答道,他应该长时间没有与人交流,所以说话显得很不流利,另外对李璋的这个问题似乎也有些抗拒,但为了食物,他还是回答了,但却没有说是谁让他出来的。 “这个人是谁?”李璋听到这里却是再次好奇的追问道。 不过让李璋没想到的是,少年虽然贪婪的看着他手中的炊饼,但最后却坚定的摇了摇头不肯回答,这让李璋有些意外,以为对方嫌少,当下又多掰了一块炊饼,但对方这次却是把头都扭过去了,看样子他是铁了心不肯回答这个问题,估计那个人对他也十分的重要。 “好吧,那换一个问题,你今年多大了?”看到对方不肯说,李璋也没有再强求,当下再次开口问道。 “十一!”这次少年倒是回答的十分爽快,说完就一把抢过两块炊饼扔到嘴里,连嚼都没嚼就吞下了肚子。 接下来李璋又问了对方其它的一些问题,大部分他都愿意回答,但是遇到与他父母有关的问题时,少年就会闭口不言,这让李璋也暗自猜测,估计那个让他从地下出来的人,很可能就是他父母,至少是其中的一个。 “狗*杂*种这个名字实在太难听了,咱们换个名字吧,你觉得叫什么名字好听?”李璋再次开口问道,这时他手中的炊饼已经用完了,结果对方看了他的空手一眼,再次闭上眼睛不肯说话。 看到对方不见兔子不撒鹰的样子,李璋也再次为之气结,本以为刚才说了那么多,已经让对方对自己打开了一线防线,却没想到自己在对方眼中依然不如炊饼重要。 无奈之下,李璋再次拿了个炊饼,然后用命令的语气道:“给自己取个名字!” “野狗!”这小子倒是会偷懒,随便给自己取了个名字道,估计是想到之前被野狗攻击,所以就直接拿来做自己的名字。 “你姓什么,别说你姓狗!”李璋再次气结,刚才叫狗*杂*种,现在叫野狗,这小子怎么这么和狗过不去? 姓氏这个问题其实已经涉及到对方父母,只见少年这次沉默了片刻,然后摇了摇头道:“没姓!” 虽然李璋知道对方没说实话,但至少回答了一个和他父母有关的问题,这让他的心情也好受了一点,随后想了想开口道:“你既然不愿意说,那就跟着我姓李吧,野狗这个名字太难听了,取前面一个野字,以后你就叫李野吧!” 对于李璋给自己取的名字,少年似乎并不在意,反而眼睛一直盯着他手中的炊饼,这让李璋气的直接把炊饼塞到对方手里,自己辛辛苦苦的帮对方取名字,结果在对方眼中却还不如一个炊饼,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 正在这时,吕武提着一副脚镣回到这里,看到少年竟然醒了,也不由得一惊,不过当看到对方并没有伤害到李璋等人,这才放下心来,随后就大步走过去要给对方戴上脚镣,但对方却十分的抗拒,他知道自己打不过吕武,所以只能一个劲的往身后的柴火堆里钻,可惜最后还是被戴上了脚镣,另一头则被吕武锁在旁边的一棵大榆树上。 “好了,这下我就放心了,钥匙我先拿着,等什么时候他老实了,我再把他放开!”吕武说着把钥匙收了起来道,随后他就和李璋兄妹打了个招呼离开了,毕竟他也有公务在身。 吕武走了,这个被李璋取名叫李野的少年却开始挣扎着想要脱掉自己的脚镣,看样子十分不喜欢自由受到限制,不过他长着一双大脚,除非把脚砍掉,否则根本不可能脱掉脚镣,最后反而把脚腕都磨流血了。 “别挣扎了,等过几天我会劝武叔把脚镣打开,你这段时间就安心在家里养伤,这是今天的早饭!”李璋这时端着一碗粥和几个炊饼走过来劝道,说完就把饭放在对方面前。 少年就是外饿死鬼投胎,只要有吃的,任何事情都不被他放在心上,看到李璋送来的早饭,立刻就放弃了挣扎,扑过来就是一顿狂吃,眨眼间四个大炊饼加一大碗粥就被他吃进了肚子,但最后却还是意犹未尽的道:“还有吗?” 这也是对方第一次主动和李璋说话,不过李璋却不肯让他再吃了,因为加上刚才的三个,他已经吃了七个炊饼和一大碗粥,当然这小子力气大,吃的多也是应该的,但李璋担心他常年吃不饱,猛然吃这么多会把自己撑死。 看到李璋不再给自己食物,少年虽然有些失望,但他似乎也知道自己吃的太多了,所以也没有再要,而是转身钻进柴火堆睡觉去了,这时的他已经知道李璋对自己没有恶意,而且还给自己吃的,所以也放弃了逃跑的打算,当然他现在想逃也逃不了。 当天晚上,豆子和豁子他们回来,看到被锁着的少年时也十分好奇,当得知对方就是偷炊饼的那个贼时,豆子他们甚至还想动手教训一下对方,但却被李璋制止了,主要是怕豆子他们受伤,别看李野脚被锁着,但在他的活动范围内,豆子这帮孩子加在一块也不够他一个人打的。 “吃吧!”李璋亲自把晚饭放在少年面前道,晚饭依然是一碗粥和四个炊饼,另外还有今天没卖掉的半块猪肝当菜,李璋在吃上一向很大方,主要是他们这帮孩子都在长身体的时候,营养一定要跟上,所以每天剩下的卤肉就是晚上的菜。 看到有肉,少年更像是疯了一般,抢过饭菜又是一顿狂吃,确切的说应该是吞,成人手掌大的炊饼他一口下去能咬掉一半,就着猪肝连嚼都不嚼就咽了下去,四个炊饼眨眼间就进了他的肚子,米粥也是一样,一张嘴一仰脖,一碗米粥就消失不见了。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对方吃饭,但李璋还是感觉有些震撼,后世他在非洲见过狮子、鬣狗等野兽进食,倒是和眼前这小子十分神似,只不过他活了两辈子,却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像野兽那样吃东西。 “还……还有吗,我饿!”难得少年再一次主动开口,这次依然和吃东西有关。 李璋看对方似乎真的没吃饱,而且他还想着收服对方做小弟,至少饭要管够,否则人家凭什么跟着你?所以他当即吩咐丑娘把剩下的饭都端来,他倒要看看这个小子的饭量有多大?不过李璋很快就发现,自己把这个乞丐少年带回家的决定实在有些草率了。 第二十七章 铺面有消息了 “七个、八个、九个、十个了!”豆子与豁子等人围成一个圈,圈子中那个戴着脚镣的少年左右开弓,眨眼间又有几个炊饼消失在他的嘴巴里,李璋在旁边看的是胆战心惊,因为这小子已经吃了将近二十个炊饼了,要知道这种炊饼他一次吃两个就撑了。 万幸的是,就在对方吃完第十六个炊饼时,终于打了个饱嗝,这让李璋也松了口气,毕竟这饭量简直太吓人了,不过紧接着就在他们的目光下,少年再次端起地面上的半盆子米粥,“咕咚咕咚”的一口气喝完,这才拍着鼓胀的肚子露出心满意足的表情。 “大哥,加上刚才吃的四个,他一共吃了二十个大炊饼,另外还有半盆米粥,他一个人的饭量就顶上咱们所有人了!”不过就在别人惊叹少年的饭量时,丑娘却是哭丧着脸向李璋表达不满道,因为对方连她为明天准备的早饭都吃光了。 “这个……”李璋这时也有些头疼,他也没想到自己竟然捡回一个大饭桶,照对方这么个吃法,伙食费就得多出一倍,也多亏最近这段时间赚了点钱,否则根本养不起这种饭桶。 “先养着吧,反正咱们也不缺这点吃的!”李璋最后还是决定将对方留下,对方虽然吃的多,但力气也大,如果能加入他们,日后也是个强力的帮手,至少不用担心遇到暴力时,他们没有还手之力。 丑娘和豆子一样,都是以李璋马首是瞻,所以看到他做出决定后,也只好点头同意,这时她看少年已经吃完了,于是转身收拾地上的碗筷,豆子这帮人对少年的饭量已经惊为天人,早就忘了对方偷东西的事,一个个围着对方问东问西,甚至还好奇的想要摸对方的肚子,不过对方却似乎很不适应这样的生活,更不允许别人碰自己。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豆子这时忽然压过所有人的声音问道。 “野狗!”一个冷冷的声音果决的回答道,这让本来转过身正准备离开的李璋气的差点把手里的拐杖扔了,敢情自己白给对方取了“李野”这个名字? 不过相比李野这个正式的名字,野狗这个名字显然更容易让豆子他们接受,事实上豆子他们这帮孤儿也没什么正式的名字,豆子还好一些,至少知道自己姓窦,但像豁子、丑娘等人,却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名字也不比野狗强多少,最后的结果就是没有人知道李野这个名字,反倒是野狗成为少年的正式称呼。 等到第二天李璋给对方检查伤口时,他就发现野狗这个名字还真是适合对方,因为他的生命力还真像是野狗一样强韧,昨天的那些咬伤、抓伤竟然大都结痂了,大腿上被砍的那一刀也没有红肿发炎,反而恢复的很好,这才过了仅仅一天啊,哪怕少年时期的人体恢复力强,但这也远超一般人的水平,对此李璋也只能以对方天赋异禀来解释。 又过了几天,李璋的脚腕已经彻底的好了,而野狗身上大部分的伤竟然也结痂脱落,甚至连疤痕都没有留下,唯独大腿上的伤太深,但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估计再过两天就能拆线了,这也让李璋惊叹对方的恢复速度,相比之下,自己脚扭伤了都要休养一个月,这身体素质和对方一比简直弱爆了。 自己的脚好了,有一件李璋盘算已久的事也该提上日程,那就是去看看那个所谓的神鸟到底是什么?虽然听说那里被禁军封锁了,严禁任何人靠近,但李璋还是不死心,说不定能找到什么漏洞可以进去。 不过还没等李璋动身,这天吕武却再次来到义庄,其实自从野狗来了后,吕武也经常来,只不过今天他却带来一个好消息。 “院子找到了,不过却不在汴河镇,而是在开封城里!”只见吕武一脸兴奋的找到李璋大声道,之前李璋说想找个院子搬出义庄,结果吕武就把这件事包揽在自己身上,现在总算是有结果了。 “开封城?那里的院子我们哪租得起?”李璋听到吕武的话也不由得露出惊讶表情道,开封城的地价已经被炒上了天,一个小破院子就敢要上百贯,好一点的更是天价,租金自然也不便宜,至少李璋他们现在还租不起。 “嘿嘿,这个院子你们还真是租得起,一年只要十贯,而且还是临街的铺面,后面带一个院子,足够你们这帮孩子住了!”吕武再次得意的一笑道,这几天也是发动自己的人脉四处寻找合适的院子,本来之前已经选定了几个,正准备给李璋参考一下,却没想到今天忽然有个更好的选择,所以他才急忙跑来找李璋商量。 “一年十贯,而且还是临街的铺面,这怎么可能?”李璋听到这里却是有些怀疑的看了吕武一眼,他了解过开封城的房价,知道一个带铺面的院子租金就没少于二十贯的,有些位置好的,更是一年上百贯都有可能。 “一般的铺面肯定不会这么便宜,但是这个铺面有些特殊,因为就在前段时间,租这个铺面做生意的一家五口全都被杀了,虽然案子破了,但铺面里死了人,根本没人敢租,这可把铺面的主人急坏了,最后只能降价了。”吕武终于开口解释道。 “原来是凶宅!”李璋听到这里也终于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凶宅的确不好租也不好卖,哪怕是在后世那个不太迷信的时代,也很少有人愿意买凶宅,更别说在这个时代了,不过李璋他们却不在乎什么凶宅,毕竟再凶也凶不过义庄,他身后的大殿里可全都是死人。 “怎么样,你要是觉得合适,我明天就约那个铺面的主人见一见,顺便咱们也去看看那个铺面,对方急着租出去,估计还能把价格再压一压!”吕武这时再次询问李璋的意见道。 “明天?”李璋听到这里也露出犹豫的表情,因为他本来打算明天去神鸟所在的位置去看看,哪怕进不去,也可以在外面转一转,否则他是不会死心的。 “小子你可别错过这个机会,虽然是凶宅,但价格已经很便宜了,而且东京城这么大,胆大的人可不在少数,晚一天说不定就会被别人抢走了。”吕武看到李璋犹豫,当下再次开口劝道,那们铺面的位置他知道,地段也不错,如果放在以前,一年没有三四十贯别想拿下来。 “好吧,明天就明天!”李璋这时终于一咬牙道,反正神鸟落在山上又不会跑,大不了晚一天再说,而如果拿下了这个铺面,他就可以把生意做到开封城里了,开封城的人流量可比小小的汴河镇强太多了,若是能将名气在开封城打响,那就不用为钱发愁了。 “等的就是你这句话,我现在就去让和那个铺面的主人说定,明天我来找你一起进城!”吕武看到李璋答应,当下也是一拍大腿道。 吕武说完站起来就要离开,不过临走时忽然又折回来,然后来到被锁着的野狗面前,野狗不喜欢他,但又不敢惹他,只能缩在柴火堆里不出来。 “这小子还挺老实的,听狸儿说他特别能吃,你们要是养不起就让我带到牢里,牢房里可不缺他这一个!”吕武看着缩成一团的野狗冷冷的道,他对野狗依然没有放弃警惕,每次过来都要敲打对方几句。 “武叔,野狗其实挺不错的,这段时间和我们相处的也很好,要不你把他给解开吧,我相信他不会伤人的!”李璋这时也走过来为野狗求情道,他现在也放弃李野这个名字,而野狗本人对这个名字也十分满意。 李璋说的也是实情,野狗虽然有些不适应和人相处,但也不像传说中的鬼丐那么凶残,除了丑娘对他的大饭量很有意见外,其它人也并不讨厌他,反而每当他吃饭时,豆子他们就会围成一圈看他表演,现在已经成为他们饭后的固定节目了。 “不行,知人知面不知心,短短几天根本就不可能摸清他的底细,还是再锁上一段时间吧!”吕武却拒绝了李璋的请求道,他要为李璋兄妹的安全负责,否则他没办法向那个人交待,也没办法向自己交待。 看到吕武不同意,李璋也有些无奈,其实这段时间他也一直仔细观察着野狗,发现对方虽然冷漠孤僻,但并不是什么穷凶极恶的人,而且对方才十一岁,自己却是个成年人的灵魂,论城府对方绝对不是自己的对手,所以他相信自己应该不会看错。 当天晚上,李璋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时而想着明天去看铺面的事,时而又想到神鸟的事,结果到了快三更天时,他这才迷迷糊糊的快要睡着了,然而就在这时,忽然只听窗口那边传来“啪嗒”一声响,本来李璋还没有在意,但紧接着又是一声“啪嗒”,就像是有人在拿什么东西砸到了窗户上,这让李璋也一下子清醒过来。 第二十八章 跟我混吧 窗户不停的传来“啪嗒~啪嗒~”的声响,就像是有人用东西掷在窗户上,这让李璋也立刻警觉起来,当下悄悄的起了床,然后趴在门缝处向外张望,但今天月黑风高,外面也是漆黑一团,根本什么都看不到。 不了解情况,李璋也不敢轻易开门,不过本能中他感觉有些不对劲,当下伸手拿起床头的棍子,这根棍子一直摆放在屋子里,睡觉时也放在床头,就是因为李璋觉得义庄这里太不安全,方圆数里也没有任何人烟,真要是有人闯进来的话,恐怕他再怎么呼救都没用。 “咚!”忽然只听外面传来一个沉重的声音,就像是有人从墙头跳下来落地的声音,而且紧接着又是一声,随后就听到一阵细碎的脚步声,这让李璋也更加紧张起来,握着木棒的双手汗腻腻的,额头上也满是冷汗。 “呼~呯!”不过就在这时,忽然只听外面传来两声怪响,紧接着两声惨叫几乎不分先后同时响起,随后就是“噗通噗通”两声,然后院子里再无声息,这让李璋也是一愣,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 “出来吧,人已经……被我砸晕了!”正在这时,只听院子里传来野狗那独特的说话声,这让李璋才终于想起来,家里除了自己和狸儿外,还有野狗这个帮手,只不过他被锁着,怎么可能把闯进来的人砸晕? 带着心中的怀疑,李璋悄悄的打开门,结果漆黑一片,他根本什么都看不见,而这时只见野狗再次开口道:“西墙边,躺着两个。” 虽然野狗指明了位置,但李璋两眼一摸黑,无奈之下只能回房间点上油灯,然后出门来到西墙边,这才发现有两个身穿黑衣的男子仰面躺在地上,其中一个满脸是血,另一个额头上肿着一个大包,两人都陷入昏迷之中,另外李璋还在附近看到一块沾着鲜血的砖头,估计那个流血的就是被这块砖头砸中的。 “你干的?”李璋这时也满脸惊讶的看向野狗那边问道,虽然野狗这段时间和他们相处的不错,但他却没想到对方会主动帮自己。 “不是!”野狗明显用一种不满的语气回答道,院子里就他一个,不是他还能是谁?甚至李璋都能想像到他的黑暗中的白眼。 “哈哈~,这次多亏有你,要不然我们兄妹可危险了!”李璋自然听出了野狗的不满,当下大笑一声道,说完他就急忙找了根绳子,然后把两个黑衣人捆的结结实实,然后又搜了一下两人的身,结果竟然从两人腰间发现两把牛耳尖刀,这让李璋再次感到一阵后怕。 为了防止万一,李璋吃力的将两人拖到野狗旁边,这样有什么意外野狗也能把两人再次打昏,不过做完这些后,他也累的不轻,当下一屁股坐在野狗旁边喘了几粗气,这才再次道谢:“这次真是谢谢你了,之前我救你一命,这次你救了我,咱们算是两清了!” “你死了,我就……没地方吃饭了!”野狗这时却是再次淡淡的道。 “哈哈,你这个饭桶的确不是一般人养得起的,不如咱们做个交易怎么样?”李璋听到这里却是大笑一声,虽然野狗的语气平淡,但他却感觉到对方内心已经开始接纳自己这个朋友,看来自己这段时间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 “什么交易?”野狗再次问道,黑暗中他的眼睛闪着绿光,就像是狼一样,之前李璋问过他,不过野狗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知道自己从小在黑暗中长大,自然而然就能看清东西,对此李璋也只能用变异来解释。 “以后你的吃穿用度我包了,你跟着我混,保护我们这些人的安全,怎么样?”李璋这时终于提出了自己心中的打算道。 “好!”野狗几乎毫不犹豫的回答道,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已经摸清了李璋他们这些人的底细,除了那个吕武对自己不友好外,李璋这些人并没有伤害他的心思,反而还任由他吃喝,哪怕看到他那么大的饭量也没有丝毫嫌弃,而他长这么大,除了一个人外,李璋他们是第一个对他这么好的人。 “就这么说定了,来,咱们击掌为誓!”看到野狗答应,李璋也高兴的伸出手掌道。不过野狗显然不知道什么叫击掌,看到李璋伸手他愣了一下,随后也学着伸出手,然后李璋主动与对方击了一下手掌,直到这时野狗才似乎明显了击掌为誓的意思。 “对了,你是怎么发现这两个贼的?”李璋这时再次问道,野狗当下也结结巴巴的把自己砸昏两个贼的经过讲了一遍,直到这时李璋才知道,原来野狗不但眼睛在黑暗中能视物,而且听觉也极其灵敏,这两个贼刚一靠近院子,他就醒过来了。 本来野狗是想叫醒李璋的,于是用小木棍扔到李璋的窗户上,但还没等李璋出门,两个贼就跳墙进来了,无奈之下野狗只好找了两块砖头当暗器,他力气大又有准头,一个砸中对方的额头,一个正中对方的鼻子,于是也就是刚才李璋看到的结果。 李璋听完也是暗自庆幸自己当初把野狗带回来的决定,刚才他从两个贼身上搜出两把尖刀,很可能对方是打着杀人劫财的心思,毕竟这段时间他们的卤肉生意可十分红火,吸引别人的注意也很正常,这也让他更加坚定了搬家的决心,义庄周围没有人烟,今天能躲过一次,但未必能躲过下一次,还是找个正常的住处安全一些。 家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李璋也无心睡眠,于是就坐着院子里陪野狗聊天,当然大部分都是他说野狗听,等到东方的天际微微发亮,就听到外面传来一阵熟悉的脚步声,李璋急忙跑去开门,果然看到吕武走了过来,今天他要带李璋去开封城看要租的院子,所以才来的这么早。 “这是怎么回事?”吕武刚一进来,就看到院子里躺着的两个黑衣人,当下也不由得惊讶的向李璋问道。 “昨天晚上这两人翻墙进来,幸好被野狗发现用砖头砸晕了他们,而且我还从他们身上搜出两把尖刀,如果不是野狗的话,恐怕昨天晚上我和狸儿就危险了。”李璋开口解释道。 吕武听到这里脸都吓白了,随即他才想到自己犯下一个大错误,之前李璋他们要什么没什么,也不用他刻意保护,可是现在李璋他们赚了钱,自然会引起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的注意,幸亏昨天没出什么事,否则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后怕之后,吕武也是怒上心头,当下用凉水把两个贼泼醒,随后就是一顿拳打脚踢,他是个班头,牢房里的手段更是门清,知道打哪里最疼却又伤的不重,所以这一顿拳脚下去,两个贼也是哭爹叫娘,最后没用吕武逼问,其中一个就把他们的计划全都吐了出来,至于另一个倒不是硬气,而是被野狗砸成失忆了,醒来什么都不记得,连自己的同伙都不认识了。 李璋听完之后才知道,原来这两个贼还是惯犯,曾经在周围几个县犯过事,前段时间才流窜到汴河镇,本来他们在码头那边混日子,后来就发现了李璋这帮孩子赚了不少钱,而且还住在荒郊野外的义庄里,于是两人合计了一下,就趁夜摸了进来。 不过这两个贼只承认想要偷钱,却死不承认准备杀人,哪怕李璋把两把刀扔到他们面前,这两人也是咬死了不承认,因为他们知道偷钱可能只是关上几年,但若是承认准备杀人,那不死也得脱层皮,甚至可能会充军,到时一辈子都别想翻身了。 “行了,不管他们承不承认,随身携带利器闯进民宅也是重罪,我先把他们送到衙门里,只要进了衙门,嘿嘿~”吕武说到最后时,脸上也不由得露出几分残酷的冷笑,到了衙门那一亩三分地,这两人就别想再出来了。 吕武说完提着两人就要走,不过这时李璋却忽然开口道:“武叔,这次多亏了野狗打昏了这两个贼,算是救了我们兄妹一命,所以您是不是能把他的脚镣打开了,而且他也答应跟着我们一起生活,我供他吃穿,他保护我们的安全。” 听到李璋的请求,吕武也是犹豫了一下,最后终于点了点头道:“好吧,看在他救了你和狸儿的份上,我可以放开他。” 吕武说完从怀里摸出钥匙,然后将野狗的脚镣打开,但他这时依然再次警告道:“你小子好好跟着我侄子混,若是他和狸儿有任何的差池,就算你跑到天涯海角,老子也能把你抓回来!” 摆脱了脚上沉重的脚镣,野狗只顾着高兴了,根本没在乎吕武的威胁,而李璋这时也给野狗找了身衣服,然后烧水让他洗个澡,等下好陪自己一起去开封城,说起来他穿越这么久,虽然站在汴河镇就能看到远处的开封城城墙,但却从来没进过城,想到后世《清明上河图》中那个繁华的古代都市,李璋也不由得对开封城充满了好奇。 第二十九章 开封城吴起街 “洗澡去!”李璋把一套衣服扔给野狗道,前几天他让丑娘扯了几匹布,给家里的孩子都做了套衣服,现在所有人都换了新衣,不过李璋换下来的衣服狸儿也没舍得扔,而是洗干净又打好补丁,打算以后留着换洗时穿,现在刚好送给野狗了。 “洗澡做什么?”野狗似乎并没有洗澡的习惯,事实上从李璋见到他时起,这小子就全身黑泥,离他三丈都能闻到那股臭味,如果不是他之前全身都是伤,没办法沾水的话,恐怕李璋早就让人把他全身洗刷一遍了。 “等下我要去开封城,你陪我一起去!”李璋当下开口道,野狗常年生活在地下,生活经验严重缺乏,甚至没有什么善恶是非观念,所以李璋想带他进开封城转一转,体会一下普通人的生活。 听到李璋要带自己进城,野狗却是无所谓的点了点头,热水已经烧好了,野狗提过来倒进院子里的一个破缸里,然后直接脱光衣服跳了进去,结果眨眼间一缸水全黑了,李璋本想再烧点热水,但是野狗却不在乎冷热,洗过一遍后倒掉水,然后直接用凉水冲洗了一遍,春天的早上还是很冷的,但野狗却丝毫不在乎。 等到野狗洗完换上衣服,豆子和丑娘他们也刚巧来吃饭,但是当看到换上衣服的野狗时,却一时间都不敢相认,其实也不怪他们,连李璋看到换完衣服的野狗都有些不敢相信,只见野狗五官清秀,而且因为常年不见阳光导致皮肤有些病态的白,手长脚长个子自然也比李璋他们高,所以这时的野狗看起来竟然是个清秀白皙的少年。 “你……你是野狗?”豆子这时围着野狗转了两圈,一脸不敢相信的问道,旁边的丑娘更是直勾勾的盯着野狗不放,眼睛里都快冒小星星了,别看这丫头长的丑,但平时最喜欢听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现在的野狗虽然衣着破旧,但若是换上一身襦衫的话,活脱脱是个文弱的小书生。 “是!”野狗这时也被豆子和丑娘他们的目光看的浑身不自在,哪怕平时他被一帮人盯着吃饭,也不像现在这么难受。 “好了,天色已经不在早了,豆子你们吃完饭早点出摊,我带野狗去看看咱们要租的院子,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再过几天咱们就能有自己的院子了,到时你们也不用天天睡在窝棚里了!”李璋这时却是驱散了豆子他们道。 “咦?他是谁啊?”正在这时,狸儿也揉着眼睛从屋子里走出来,看到一身整齐的野狗也惊讶的叫道,昨天虽然闹贼,但这丫头却是睡得很死,哪怕刚才吕武在院子里折腾两贼也没吵醒她。 看到狸儿迷糊的样子,豆子和丑娘等人也都是一阵哄笑,随后做饭的做饭,准备东西的准备东西,等到早饭做好后,李璋也把野狗叫来一起吃饭,结果野狗刚一坐下,丑娘就把一筐炊饼放在了他的面前,李璋大概数了数,比平时还多出几个,这让他也不由得哀叹,人长的帅果然可以当饭吃! 正吃饭时,吕武也回来了,祥符县衙在开封城里,他根本不需要亲自把两个贼送到县衙,而是交给汴河镇的衙役就行了,到时自然有人把他们押送过去。 “武叔,一起吃点再走吧!”李璋看到吕武当即开口招呼道,吕武也不客气,他知道李璋这帮孩子挣的比自己还多,所以也就坐下来,狸儿也给他盛了碗粥,不过还没等吕武动筷子,就被旁边野狗吃东西的架式吓了一跳。 虽然吕武之前就听狸儿他们说过野狗的饭量大,但并不知道是个怎么大法,现在亲眼看着对方面前一筐子炊饼,外加半盆子粥,在野狗的左右开弓之下,一筐子炊饼以眨眼间就少了一半,半盆米粥也很快见底,他虽然是个武人,平时饭量也很大,但也没办法和野狗相比。 “他一直都吃这么多?”吕武这时小声向李璋询问道。 “是啊,他一个顶我们十几个人的饭量,不过也不奇怪,毕竟他力气那么大,饭量大也很正常。”李璋这时也笑着回答道。 “这小子天生神力,光凭力气我都不如他,而且他反应迅速手长脚长,倒是个练武的好苗子。”吕武这时若有所思的道,这让李璋也是心中一动,不过张了张口还是没有说什么。 早饭过后,吕武带着李璋和野狗准备进城,狸儿也吵着要去,吕武最心疼狸儿,所以不等李璋表态,他就先点头同意,于是四人一起出发,顺便还答应给丑娘他们等人带礼物。 汴河镇本来就依附于开封城而生,双方的距离也很近,站在汴河镇就能看到开封城的城墙,只要沿着汴河一直走,不到一个时辰就能来到开封城下,汴河通过一道水门流进开封城,而在水门的旁边还有一个角门,被称为汴河角门,李璋他们就通过角门进到开封城内。 刚一进城,迎面而来就是一股繁华的气息,只见宽阔的街道上满是车水马车,街道两侧大都是二层的木制小楼,楼下大都开店做生意,各色店旗迎风招展,楼上住人,时不时可以看到哪家的小娘子打开窗子,露出半个窈窕的身段,惹得楼下的登徒子高声叫嚷,不过迎接他们的往往是倾盆而下的洗脸水。 这条宽阔的大街名叫南门大街,再往前路南就是名闻天下的开封府,不过现在的开封府尹还不是包拯,算算时间,现在的包拯才二十多岁,估计正在家中苦读,等到几年后才会考中进士,至于等到他做上开封府尹,那还要等上二十多年才行。 吕武带着李璋他们进到南门大街后,离着开封府还有很远就直接向北转到一条稍小的街道,然后又往前走了大概一里地,最后转到一条不宽的街道里,而吕武给李璋找的那个带铺面的院子就在这条街上。 “这条街名叫吴起街,因为在街的最西头有一座吴起庙,这条街虽然不是很长,但周围的住户却不少,再加上吴起庙那边有牛马市和菜市场,每天都有许多人经过这条街,所以这里的铺面位置相当不错,平时想要租下来,一年没有四五十贯想都不要想。”吕武边走给向李璋他们介绍道。 李璋一边听吕武的介绍一边观察着街道上的情况,只见街道两侧的确是店铺林立,行人川流不息,很多人都是衣着光鲜,哪怕是普通人的衣服,也不像汴河镇的人那样补丁摞补丁,都城不愧是都城,这里的生活质量显然比外面高上一个层次。 不过就在李璋他们向前走时,却忽然发现狸儿不见了,这让他也是心中一慌,不过当扭过头时,却发现狸儿这丫头正站在煎糖饼的摊子前,两眼直勾的盯着人家煎糖饼,口水都快流出来。 所谓糖饼,其实就是用面裹上糖,捏成饼状放在锅里煎,煎成两面金黄时,时里的糖也就化了,因为宋朝时的糖比较贵,所以这样的糖饼价格并不便宜,至少李璋兄妹根本买不起,哪怕现在有钱了,狸儿还是干看着不敢让李璋买。 看到狸儿眼馋的模样,李璋也不由得有些心疼,当下转回身买了四个糖饼,本来他还想多买点带回去给豆子他们的,但是想到一会还要和出租院子的人见面,拿着太多东西也不方便,所以决定还是等回去时再买也不迟。 有了糖饼,狸儿高兴的眼睛都笑成了月牙,一边走一边小心的啃着糖饼,吕武不喜欢吃甜的,就把自己的也给了狸儿,李璋和野狗一人一个,不过野狗一张嘴糖饼就消失了,李璋甚至怀疑他都没尝出糖饼是甜还是咸? “到了,前面就是咱们要租的院子!”走了大概半条街,吕武一指前面的一栋二层木楼道,李璋看到这里也急忙加快脚步,等到走近了他才发现,这座木楼占地面积并不大,大概有二三十个平方的样子,楼下的门脸也很小,而且相比周围其它店铺的热闹,这座小楼前却是十分的冷清,甚至很多人走到楼前时,还会故意绕上几步,好像怕沾上晦气似的。 “吕班头您可来了,小的可等您好久了!”正在这时,只见小楼中走出一人,看到吕武也立刻迎了上来,只见这人大概和吕武年纪相仿,长得圆圆胖胖的,颌下留着一缕山头胡,小圆眼睛闪着几分狡黠,一看就是那种精明过人的生意人。 “李掌柜不必和我客气,要租你院子的是我的侄子,咱们先进去看看,如果不错的话,再商量一下价钱。”吕武这时指了指身边的李璋道。 这个胖胖的李掌柜看到李璋竟然是个瘦弱的少年,这让他也是一愣,不过他是生意场上的人,见多识广倒也没有失态,而是冲李璋拱了拱手,然后就带他们进去,而李璋这时也满心的期待,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里就是他们的新家了,同时也是他把生意做进开封城的第一步。 第三十章 连租五年 铺面的门脸很大,宽不过七八步左右,而且与左右的门脸紧紧的挨着,这也是这条街上的常态,毕竟街道本来就不长,所有人都想把门脸开在街边,于是就形成了这种一家挨一家十分紧凑的小门脸。 不过铺面虽然不宽,但却很深,使得铺面里面更像是一个宽一些的走廊,整个铺面空荡荡的,连把椅子都没有,就好像是被人洗劫了一遍似的。 “这里原来是布庄,之前的事你们也知道,我也就不瞒你们了,这家男人品性不好,欠了一个货商不少钱,你说要是没钱也就罢了,可他偏偏有钱也不还,结果有一天这个货商喝醉了来要钱,双方争执之下,货商借着酒劲杀了他们全家,而且就在咱们站的地方,家具上到处都是血,简直太惨了,所以我全都让人搬到后面的院子里了,你要是想用就用,不想用就一把火烧了。”李掌柜这时满脸无奈的开口道。 “善恶终有报,这家男人也是自己作死,只是可怜他的妻儿老小都被他连累了。”吕武这时也叹了口气道,这里靠近开封府,所以案子是开封府处理的,不过他听别人提起过,所以也知道案情。 “吕班头,真正可怜的人是我啊,他们一家死了倒是干净,可是我这辛辛苦苦买下来的院子,一下子就成凶宅了,我本来还打算指着它养老呢,结果现在全完了!”李掌柜听到吕武的话却是哭丧着脸又道。 李掌柜是附近一家酒楼的掌柜,不过酒楼背后另有东家,他只是帮别人代管,相当于后世的职业经理人,挣的也不少,在开封买了院子,并且将一家人都搬了过来,这个院子是他前几年看中这里的租金,于是花重金买下,打算年老后就靠吃租金度日,却没想到遇到这种事,所以这段时间他愁的头发都白了。 李璋从前走到后,估计了一下这个铺面的面积,倒是和李掌柜说的差不多,出了后门竟然还是一个小厨房,过了厨房就是后面的院子了,这个院子当然也十分狭长,最里面堆放着杂七杂八的家具,一些家具上果然还有暗褐色的血迹。 “咱们上楼看看!”正在这时,吕武也走了过来,随后就拉李璋上了二楼,二楼是卧室,当李璋踩着禁制的楼梯上了楼后,发现卧室分为内外两部分,各种家具也都十分齐全,甚至连上一家人的衣服都堆放在地上,看样子李掌柜也没来得及收拾。 “这个二楼是干净的,凶案只发生在一楼,我本来打算把这里的东西都清理出去,然后过段时间再想办法租出去,不过吕班头找人联系我说想要租这里,所以我也没来得及清理,这里的东西大部分还是不错的,死的那家也没什么亲戚,家里的钱也被衙门拿去给他们做丧葬费了,所以你们如果想要的就留下,不想要就扔了。”这时只见李掌柜也跟上来再次介绍道。 “大郎,你觉得怎么样?”吕武这时再次询问李璋的意见道。 “不错,如果价钱合适的话,倒是可以租下来!”李璋说到这里也笑呵呵的看向李掌柜。 “我都已经把价钱降到这种地步了,你们看看这整条街,有哪家的铺面比这里更便宜?”李掌柜自然听懂了李璋的意思,当下装出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道。 “可是别人家的铺面里也没发生过灭门惨案!”吕武这时开口帮腔道。 “吕班头,我们一家也要吃饭啊,而且这两年我的身体也不太好,估计这个掌柜也干不了多久了,再加上家里的几个孩子也不成器,如果没有这个铺面的话,那我们一家可就要出门要饭了!”李掌柜这时直接开口哭穷道,不愧是做生意的人,说到最后眼睛都快流出来了,能把假话说的连自己都信的地步,难怪他能做到掌柜的位置。 “李掌柜,咱们五百年前是一家,我也和你说实话吧,如果你坚持一年租金十贯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但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正在这时,李璋忽然再次笑着开口道。 “什么条件?”李掌柜这时也发现在这吕武这帮人中,最难对付的反而是这个瘦弱的少年,吕武虽然精明,但毕竟不是生意人,对生意上的事情懂的不多,想糊弄他也不难,但眼前这个少年却让他有种看不透的感觉。 “一年十贯,我要连租五年!”李璋笑呵呵的说出自己的条件道。 “不行!”李掌柜听到李璋的条件几乎毫不犹豫的拒绝道,现在铺面虽然因为变成凶宅而不好租出去,但他早就打算好了,这两年可以低价租出去,使得铺面保持人气,但等到两年一过,大部分人就会把灭门案的事忘的差不多了,到时他就可以提价了,若是按照李璋的条件,五年内都不能提价,那他就亏了。 “李掌柜,你这可不是做生意的态度,我都退让一步了,你却是死不让步,这还怎么谈?”李璋故意做出一副不满的表情道。 “可是……可是你这个条件也太苛刻了,我最多只能让你连租两年,如果第三年还想租的话,咱们就得再议一议价!”李掌柜这时有些头疼的道,他发现自己果然没有看错,这个年轻人的确不好对付。 “三年,后两年我每年给你提价五贯,等到五年后,如果我还想租的话,同样的价格你要优先租给我!”李璋当下再次还价道,他其实早就知道李掌柜的打算,五年让对方都不涨价显然不可能,所以他干脆就争取前三年,到第四年主动给对方涨价,毕竟他对这个铺面也是相当的满意。 “这个……”李掌柜这时再次犹豫了一下,随后终于一拍大腿道,“罢了,就按李小哥你说的,五年就五年!” 其实李掌柜也不吃亏,按照李璋的提议,租金在第四年就涨到十五贯,第五年就是二十贯,虽然他原来打算在第二年就涨租金,但凶宅毕竟是凶宅,他也没把握把这个影响完全消除下去,所以前几年涨的也有限,而且换一家租客也不容易,所以才会同意李璋的提议。 “好!那咱们这就立字据!”李璋当即再次开口道,这下李掌柜再次苦笑一声,对李璋真是心服口服,这份缜密的心思哪里是个少年,简直就是个商场上打滚多年的老狐狸,连最后的一点空子都堵死了,这下他日后想反悔都不可能了。 不过李掌柜倒也是个爽快人,既然答应了李璋,当即就到旁边的店铺里借了纸笔,然后写了两份字据,并且两人分别签字画押,吕武则做为中人,也就是见证人,然后字据两人各自保存。 “李小哥,字据已经签了,你看什么时候把第一年的租金带过来?”李掌柜这时再次笑呵呵的问道。 “后天吧,明天我们把家里收拾一下,后天就搬过来,再过几天就会开门做生意,到时还请李掌柜赏个脸啊!”李璋当下再次笑道,明天他打算去神鸟所在的土山那边,所以肯定来不及,后天倒是可以搬过来,然后就可以计划卤肉的生意了。 “李小哥果然是个爽快人,不过你们打算做什么生意?”李掌柜这才忽然意识到自己忘问了一个着急问题,不过这也不能怪他,因为李璋进来后就没给他问的机会。 “小本生意,名字叫卤肉,其实也就是熟肉的一种,如果李掌柜感兴趣的话,倒是可以来尝尝,开业那天可以免费品尝。”李璋当下再次笑道。 “熟肉?可是这条街上已经有两家熟肉店了,而且是都是十年以上的老店,你想靠卖熟肉赚钱恐怕不容易。”李掌柜出是出于好心提醒,毕竟他也是做酒楼的,对熟肉这种生意简直再熟悉不过了。 “多谢李掌柜提醒,不过我家的卤肉却与一般的熟肉不同,到时您尝过就知道了。”李璋这时却是自信满满的道,刚才在街上时,他就已经注意到有两家熟肉店,不过这两家店卖的都是羊肉,价格也不便宜,李璋做的卤肉却是主打低档的猪肉,所以和那两家店的生意冲突不大。 看到李璋这么有信心,李掌柜当下也没有再劝,毕竟双方只是租客与房东的关系,没必要说的太多,所以他再次一笑表示开张那天一定捧场,然后就把铺面的钥匙交给李璋就告辞离开了,反正有吕武做保,他也不怕李璋跑了。 李璋也没在开封城久留,而是买了些吃食点心后,就与吕武告别离开了,因为吕武还要去衙门一趟,处理今天早上抓到的那两个贼,所以李璋兄妹和野狗三人就自己回去了,反正他们也认得路。 回到家中时,豆子和豁子他们还没回来,只有丑娘等几人正在干活,当李璋把铺面已经租下来的好消息告诉他们时,丑娘等人也都高兴的又蹦又跳,而当狸儿把野狗背上的吃食点心拿出来时,更让这帮孩子尖叫一声争抢起来,当然他们也没忘给豆子他们留一份。 等到丑娘他们高兴过后,李璋就吩咐他们收拾东西准备搬家,不过他却悄悄的准备了点东西,打算明天无论如何也要去一趟神鸟所在的位置! 第三十一章 五龙堆 第二天一早,豆子他们继续像平常那样出摊,虽然李璋打算把生意搬到开封城,但是在站稳脚根之前,汴河镇这边的生意还是不能丢,丑娘他们则开始收拾东西,准备明天装车,然后全都拉到新租的院子里。 安排好家里的事后,李璋悄悄的丑娘说了一声,然后就准备出门,却忽然只见野狗从大殿里钻了出来,这小子昨天吃过晚饭后,直接钻进大殿的棺材里睡觉了,就是之前李璋和豆子第一次发现他的那具棺材,对此李璋等人全都感到十分的无语。 “你要……去哪?”野狗看到李璋要出门,当下也走过来问道,经过昨天进城的经历,他对李璋也更加亲近,也正是从昨天开始,他才算是正式的融入到李璋这个小团体中。 “我出去一趟,可能下午才能回来。”李璋把一个小包背在身上道。 “用不用……我陪你去?”野狗再次问道。 李璋听到这里考虑了片刻,最后觉得带上野狗也是个帮手,而且他身手敏捷,很可能派上用场,于是点了点头道:“也好,不过这一路你都要听我的,千万不可鲁莽行事!” 对于李璋的叮嘱,野狗也是点了点头,于是李璋又多带了点干粮,随后就和野狗一起出了门,两人沿着汴河逆流而上,神鸟降落的土山就在汴河边上。 那座土山距离李璋住的地方并不太远,不过十几里左右,只不过道路不太好走,主要是河两岸全都是农田水渠,他们必须找到田间的小路通行,虽然以前李璋去过那座土山,但道路也有些记不清了,所以最后两人走了大半个时辰,这才来到土山附近。 开封府地处平原,周围很少能见到高山,农业也十分的发达,但平原也并非一望无际,有时也会出现一些土山,这些土山一般都占地面积大,高度倒不是很高,但山体因为水土流失的原因,导致山势有些陡峭,下雨时还容易导致滑波,十分的危险,因此一般也没有人居住,植被倒是十分的茂盛。 汴河边也同样有几座这样的土山,而当李璋来到这里时,也在打量着这片土山,因为这片土山一共有五个山头,连绵起伏就像是一条巨龙伏在平原之上,所以这里又被当地人称为“五龙堆”,而神鸟就降落在最中间的那座山头上,同时也是最大的山头。 李璋以前来过里,也曾经登上过那座土山,在他的记忆中,那座土山的山顶很平坦,到处都是茂密的树木,停放一架飞机并不困难,只不过他现在站在山下向上张望时,却根本看不到山顶的情况。 “你们两个干什么呢?”就在李璋准备再靠近一下土山看看情况时,忽然被一支巡逻的禁军给发现,为首的一个年轻将官看到李璋立刻厉声叫道。 “啊~,我……我们去前边的村子走亲戚。”李璋被吓了一跳,随后装出一副惊慌的样子唯唯诺诺的回答道,他今天出门时特意换上一身旧衣服,野狗本来就没新衣服,再加上一路走来又是土又是泥,使得他们两个看起来和普通人乡间少年没什么两样。 将官上下打量了李璋两人几眼,其中李璋倒是挺正常,但他身边的野狗就显得太冷静了,而且皮肤又白,实在不像农家子弟,特别是他背后还背着一个大包,这让他眼睛一瞪指着野狗道:“他是你什么人,背上背的是什么?” “他是我堂弟,别看他长的高,但其实比我小一岁,从小跟着村里的先生读书,有些不太会说话,我们两个是准备去前面的山前村探望我们的姑姑,她前几天托人说自己生病了。”李璋几乎眼睛都不眨的就编出一个圆满的谎言道,以前他来这里,知道前边有个山前村,倒也不怕被对方识破。 将官虽然没有从李璋的话中听出什么疑点,但还是一指野狗道:“把你背上的包袱打开!” 李璋怕野狗冲动,当下抢先将他背上的包袱放下,打开后露出里面的炊饼,这是出门前李璋准备的午饭,考虑到野狗的饭量太大,所以炊饼的数量也有点多。 看到野狗身后的包袱里竟然都是炊饼,这让将官也哑然失笑道:“真是乡下穷小子,竟然拿炊饼去探望病人!” 将官说完又打量了李璋两眼,随后这才摆了摆手道:“看在你们两个年纪小的份上就不为难你们了,前面是禁地,你们两人还是从旁边绕行吧,以后严禁靠近五龙堆两里之内!” 看到对方放自己离开,李璋也终于松了口气,然后装出感激的样子向对方行礼后,拉着野狗就快步离开了,随后他又从其它方向试了一下,结果发现真的像那个将官说的那样,五龙堆周围两里都是禁地,到处都是禁军把守,根本不可能靠近。 李璋在五龙堆外围转了一大圈,试着从各个角度远眺山上,但最后却都失败了,最后他也不由得有些泄气,然后两人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地着,顺便吃点东西,毕竟跑了这么久李璋也是又累又饿,倒是野狗丝毫没有叫苦,反而还一副轻松的模样。 “你休息一下,我去试试有没有办法进去!”刚吃过东西,野狗却忽然站起来道。 “你有什么办法?”李璋当即开口问道。 “我跑的快!”野狗干净利落的回答道。 “呃~”李璋听到这里也有些无语,这不是明摆着嫌自己动作慢吗,不过野狗说的也有道理,他身手敏捷,说不定可以找到空子进去,所以李璋考虑了片刻点头道,“你小心一点,如果能找到空子最好,找不到也千万不要勉强,一定不要被巡逻的禁军发现了!” 野狗点了点头,随后一矮身就钻进了旁边的庄稼地,李璋也的确累坏了,毕竟这大半天他就一直没停过脚,这时吃了点东西又喝了点水,然后耐心的等着野狗的消息,其实他之所以带野狗来,就是看中了对方的这个优点,自己办不到的事情,也许对方可以很轻松的办到。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野狗却一直没有回来,这让李璋也慢慢的不安起来,当下站起来四处张望,但却依然没有看到任何的人影,这下他也更加焦急,想要出去寻找,但又怕野狗回来找不到自己,一时间他也是进退两难。 然而就在这时,忽然只见一溜烟尘从远处飞蹿而来,这让李璋心中一喜,因为他也看到了前面狂奔的野狗,但却没想到野狗飞奔到面前后,却是伸手将他挟在肋下,另一支手抄起包袱再次狂奔起来,直到跑到一片树林里,然后野狗“噌噌噌~”的几下蹿上一棵大树藏了起来。 “怎么回事?”直到这时野狗把李璋放下,他才有机会开口询问道。 不过野狗这时却向他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式,随后侧耳倾听着什么?李璋也有样学样的听了半天,但却什么都没听到,刚想再次询问,但这时野狗却再次让他禁声,随后就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这让李璋也是心中一紧,立刻不敢再发出任何声响。 片刻之后,只见远处的小路上有一队禁军飞奔而来,为首的是一个将官满脸是血,一手捂着额头一手拿着腰刀,满脸都是狰狞的杀气。 “给我搜,抓到之后生死不论!”将官率领着士卒跑到树林前,当下大叫一声命令道,随后他身后的士卒就冲进树林搜查了一遍,不过李璋他们躲在树顶,脚下有浓密的树叶遮挡,除非是有人爬到树上,否则根本看不到他们。 这群禁军在树林里搜查了一遍并没有什么收获,随后那个满脸是血的将官带着人怒气冲冲的继续追了下去,这也让树上的李璋终于松了口气,随后他看了野狗一眼道:“你到底做了什么,怎么把人都打伤了?” “谁让他刚才为难我们!”野狗这时却是说出一句没头没尾的话道。 “为难我们?”李璋听到这里先是一愣,随后他才忽然想起来,刚才那个满脸是血的将官,不就是之前拦住他们,然后让他们把包袱打开并嘲笑他们的那个将官吗? “你……你就因为这点小事把人家打的满脸是血?”李璋听到这里也有些哭笑不得的道,刚才那个将官虽然态度嚣张了一些,但毕竟也是奉命行事,而且也没太为难他们,却没想到野狗竟然睚眦必报,因为这点小事而报复了对方。 “只是顺手而为,刚才我避过外面巡逻的人进到里面了。”野狗这时再次开口道,而且在说到这里时,只见他忽然伸出右手送到李璋面前又道,“另外我在山脚下捡了样东西,但却不知道是什么?” 野狗说到最后时,手掌也缓缓的打开,而当李璋看到他手心的东西时,却不由得震惊的瞪大了眼睛,满脸都是意外与惊喜的表情! 第三十二章 把棺材给我放下!(求推荐收藏) 野狗的手掌之上,一枚晶莹剔透的晶体正在阳光下闪着亮光,而当李璋看到这枚晶体时,却是禁不住惊呼一声“玻璃”,随后就一把抢到手中仔细观看,满脸都是狂喜的表情,因为他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是大宋这个时代能制造的东西! “玻璃?”野狗对这个名字也感觉十分的陌生,其实在北宋是个时期,因为商业的繁荣,玻璃制品已经相当的常见,很多海外的商人都会把玻璃运到大宋,然后换取自己需要的丝绸、瓷器等等,当然玻璃的价格也是居高不下,一般人也很难见到。 李璋虽然知道北宋时期有玻璃,但他却坚信这块玻璃绝对不是大宋这个时代的,因为这块玻璃不但通透度高,而且两面十分的平整,一看就是大块平板玻璃的碎片,而这个时代还没有生产平板玻璃的技术,这让他一下子就想到了飞机的上的航空玻璃,更何况玻璃这么贵重的东西在北宋这个时期肯定也不会乱扔,而且玻璃又是在五龙堆山下找到的,所以肯定是从飞机上掉落的。 当下李璋跳下了树找了个石头试了一下玻璃的硬度,结果发现这块玻璃的硬度远超普通的玻璃,这下更让他确信这是航空玻璃,因为航空玻璃要应对气压剧烈变化、撞击等事件,所以必须要拥有极高的强度。 “这个……对你很有用?”野狗看着李璋拿到玻璃后兴奋的模样,当下也不禁好奇的问道,从他认识李璋时起,还是第一次见到对方如此激动。 “有用,非常有用,你在哪找到的?”李璋当下激动的举着玻璃再次问道。 “就在山脚下,我虽然避开了巡逻的人,但山脚下却是一圈军营,我根本上不去,但却在地面上发现了这个,于是就带回来了。”野狗再次回答道。 听到野狗没有上山,李璋还是有些遗憾,不过有了这块玻璃,他几乎已经确定山顶上的神鸟就是飞机,只是不知道飞机的损毁情况如何? “那里面……不会有人还活着吧?”正在这时,李璋忽然想到一个可能,不过随后他就排除了这个可能,因为飞机坠毁也已经有一个月了,如果“神鸟”里真的有人,恐怕早就在大宋朝引起轰动了,哪怕朝廷想要封锁消息,恐怕也很难封锁的得住,毕竟五龙堆这里这么多禁军,人多嘴杂之下,总会有一丝风声传出去的。 看到李璋对这个亮晶晶的玻璃这么看重,疯狗也十分大方的送给了他,李璋也没有客气,不得不说野狗有个优点,那就是李璋不说的事情他就不会多问,比如李璋没说他为什么要看飞机,野狗从头到尾就没多问过一句。 天色已经不早了,神鸟的疑问也彻底被李璋解开,这让他感觉一身的轻松,当下与野狗打道回府,不过虽然确定了神鸟是飞机,但他很快又有了一个新的烦恼,那就是如何登上飞机? 现在飞机落到大宋的朝廷手中,李璋无权无势根本不可能接触到飞机,更别说登上飞机寻找一些有用的东西的了,而且上次听韩琦说,李迪这位宰相还想把飞机一把火烧了,虽然被皇帝赵恒制止了,但赵恒好像也活不了多久了,万一他死了,恐怕李迪这些人会真的把飞机毁掉,到时自己恐怕就得永远和飞机说拜拜了。 一想到上面这些,李璋的心情也变得有些沉重,飞机上有用的东西可不在少数,别的不说,光是生活用品就足够他眼馋的了,比如牙刷,这段时间他每天都只能柳枝刷牙,每次刷完都是一嘴的木头沫子,这让他每天都在想念自己行李包里的牙刷和牙膏。 李璋满怀心事的回到家中,只见院子里已经堆了不少的东西,这些都是丑娘他们一天下来收拾的成果,不过看到这堆东西李璋却是哭笑不得,就算是搬家,也没必要把所有东西都带上,看看丑娘他们收拾的东西,连李璋睡的那张破床,以及他们盖的那些黑的发亮的被褥都打包带上了,敢情他们今天晚上是不打算睡了吗? “丑娘,你们怎么把被褥都收拾了,今天晚上怎么睡?”李璋这时委婉的向丑娘表达了一下自己的意见,他对这些被褥的意见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因为以前没有人清洗过,早就用的又黑又臭,有些布料都糟了,估计一泡水就会烂掉,根本没办法洗,所以他早就想换新的了。 “没事,等下把被褥拿下来打个地铺就是了。”丑娘却是毫不在乎的道,说着又把一把缺了条脚的凳子扔到了这堆杂物上,李璋总感觉这不是在搬家,而是在收拾垃圾。 “大哥帮个忙!”正在这时,只见狸儿吃力的拖着一张破桌子挪了过来,正是当初被吕武三巴掌拍散架的桌子,连维修的价值都没有了。 “这个破桌子都不能用了,就把它扔这吧!”李璋这时无奈的对狸儿道,虽说破家值万贯,但也不能什么破烂都要啊。 “那可不行,桌子虽然坏了,但桌面还是好的,修修说不定还能用,实在不行也能当木柴,听说城里的木柴可贵了。”狸儿这时十分认真的道,也不知道谁教她的,这么小就开始算计着过日子了。 李璋听到这里也十分的无奈,只能上前帮狸儿把这张破桌子抬上,而且在抬的时候还掉了一条桌子脚,但狸儿却丝毫不嫌弃,捡起桌子腿又扔了上去,这下更像垃圾堆了。 不过一般只要不涉及到原则性问题,李璋很少去管狸儿他们做什么,而且搬家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所以他也没必要扫大家的兴,他们爱搬什么就搬什么,大不了到时候再扔。 “小子你今天跑哪去了,我都来了两趟也没见到你人?”正在这时,只见吕武再次大步从门外走进来,看到李璋立刻嚷嚷道。 “出去了一趟,武叔您这是放衙了?”李璋没有解释自己去了五龙堆,而是直接转移话题道,所谓放衙,其实也就是衙门里的衙役下班了。 “嗯,我来是想告诉你,昨天早上抓的那个贼已经查明白了,不但是惯犯,而且身上还背着两条人命,万幸你们把他们砸晕了,否则你和狸儿可就真危险了。”吕武边说还边扫了一下院子,估计是想找野狗,不过野狗在回来后就钻进大殿里了,估计又到棺材里睡觉了。 李璋听到这里也是吓出一身的冷汗,后世在非洲他虽然遇到过不少危险,但至少当时身强体壮,有时也带着武器,有着反抗的能力,可是现在他却只是个小孩子,如果真遇到这种穷凶极恶之徒,那他就只能任由对方摆布了。 当下李璋向吕武再次道谢,吕武也安慰他那两贼已经进了死牢,秋后就要问斩,这也让李璋放下心来,随后就留下吕武吃饭,对此吕武也没客气,他本来就独身一人,平时也都是在外面的小店吃,远不及李璋这里有气氛,再加上李璋的手艺也好,把他的胃口也养刁了。 因为卤肉的生意太好,晚上也要很晚收摊,所以豆子他们都是分成两班,一班先回来吃完再替换另一班,今天是豆子带着人先回来的,但这帮人却没先急着吃饭,而是把自己的东西收拾了一下,结果眨眼间垃圾堆又高了几分,上面多了不少破衣烂衫,甚至连以前他们要饭的瓦罐都带上了,对此李璋已经无力吐槽了。 吕武看着院子里的这堆破烂却是哈哈直笑,随后他对李璋揶揄道:“你不会真打算把这些东西都搬过去吧?” “破家值万贯嘛,虽然现在挣了点钱,但狸儿和豆子他们并没有忘本,这也值得鼓励。”李璋这时死撑面子的道。 没想到吕武听到这里却是一拍大腿,转而十分赞同的道:“就是这么个理,人这一辈子,无论做什么都不能忘本,你小子是个有出息的,以后飞黄腾达也不是难事,不过你要记住,无论以后你做什么位置,都不要忘了现在过的苦日子!” 李璋听到这里也是一愣,因为他感觉吕武的反应有点过了,而且现在说什么飞黄腾达也有点太早了吧?他现在只想能养活狸儿和豆子这帮孩子就不错了,至于以后的事他还没有一个详细的打算。 “天色也不早了,明天我去雇个牛车来,否则你们这堆东西还真拉不走!”吕武这时再次开口道,他自己在开封城租了个院子居住,所以他要在城门关闭前回去。 第二天一大早,吕武果然赶了辆牛车,因为要搬家,所以李璋也没让豆子他们出摊,当牛车刚赶进院子,豆子这帮人立刻抱着自己的东西一拥而上,破衣服烂被子不停的往上车,眨眼之间牛车都装满了,结果豆子跳上车子使劲往下蹦,为的就是把东西压实了多装点。 刚开始李璋还能忍着,哪怕豆子他们把要饭的瓦罐扔到车上他也没说什么,不过当野狗扛着棺材从大殿里兴冲冲的跑出来时,他这时终于再也忍不住厉声制止道:“把棺材给我放下!” 第三十三章 搬家 当看到野狗扛着棺材要搬上车时,忍无可忍的李璋终于爆发了,不但把野狗给骂了回去,而且还指挥着豆子把车上的破烂都扔下来,只挑了一些能用的东西带上,比如锅碗瓢盆之类的,至于那些破衣服、臭被褥全都扔下了车,狸儿和丑娘虽然不舍,但李璋承诺搬家后会有新的衣服被褥,这才让她们勉强同意。 牛车在前面慢慢的走,狸儿等几个年纪小的孩子坐在车上唱着歌,李璋他们在后面跟着,遇到坑坑洼洼的地方还得照看着车上的东西别掉下来,吕武和赶车的大爷坐在车头,有一句没句的闲聊着。 依然还是上次进城的那条路,牛车沿着汴河来到角门前,然后穿过角门进到开封城,城里人多车多,牛车走的更慢了,最后从城门走了大半个时辰,这才来到了吴起街的店铺,李璋拿出脖子上的钥匙打开铺门,然后所有人一起动手,把车上的东西先搬到了后面的院子里。 吕武去和车夫结账了,李璋则带着豆子他们上了二楼,这也是豆子他们第一次来这里,所以一个个都显得无比的好奇,二楼的家具齐全,地面上也扔着许多上一家的衣物,这让丑娘可高兴坏了,带着狸儿等几个女孩子把地面的衣服被褥捡起来,特别是还一些女人的衣物,更让她们高兴的在自己身上直比划,看来无论再怎么穷,也无法磨灭女子的爱美之心。 “把二楼收拾一下,衣服被褥挑拣一下,能用的就拿到院子里洗干净了,不能用的就扔掉,以后咱们就住在这里了,女孩住里间,男孩住外间!”李璋开口吩咐道,二楼分为内外两间,内间本来就是卧室,有两张床,但比较小,丑娘和狸儿她们几个女孩住到里面刚好,外间是个客厅,李璋他们挤一挤也能住下。 听到李璋的吩咐,丑娘他们这帮人都是欢呼一声,虽然他们十几个人住在两间房里有点挤,但毕竟是个正式的房间,相比他们以前在义庄外搭的窝棚简直强太多了,而且还有这么多的衣服,哪怕是别人穿过的,但也比他们以前的破衣服强,事实上李璋已经那些破衣服全扔了,现在他们除了身上穿的这身新做的衣服外,再也没有其它的衣服了。 怀着住新房子的美好期望,丑娘他们也都发挥了最大的活力,女孩子收拾衣服被褥,拿到院子里打水来洗,院子有个后门,打开后门就是个小巷,巷子里有水井,是巷子里的所有住户共用,丑娘他们力气小,于是野狗就被派去帮她们提水。 李璋带着豆子他们这帮男孩整理家具,整个二楼明显被人翻动过,不但衣服被褥扔的满地都是,桌子柜子也都移了位,李璋估计是这一家死后,有人进来找过这一家人的财物,可能是衙役,也可能是房东李掌柜,反正屋子里值钱的东西都不见了,比如里间梳妆台上的铜镜、首饰就没了,明显早就被人拿走了。 不过李璋也没指望有什么意外之财,而且这些生活用品对他们来说已经很贵重了,等到把各个家具复位之后,他们也都是累的满头大汗,然后又把卫生打扫干净,整个二楼立刻变得焕然一新,也有了几分家的模样。 收拾完了二楼,李璋他们又来到一楼收拾,因为之前灭门案就发生在一楼,所以一楼的很多家具都沾了血,现在被李掌柜都堆在院子里,李璋检查一下这些家具,很多都是不错的木头,所以他们一起清洗了一下,有些清洗不掉的血迹,干脆就买来油漆重新上漆,然后搬到铺面里摆好。 当然仅仅只是摆放些家具肯定是不行的,因为李璋他们要做卤肉的生意,所以肯定需要一些特定的东西,比如最重要的就是一个大灶,这个铺面之前是卖布的,后面虽然有厨房,但也只是家用的,根本无法满足卤肉的需求,所以必须要在重新垒一个大灶。 炉灶这东西看着简单,但其实也需要一定的技术,以胶李璋他们做生意时,都是在码头垒一个简易的炉灶,虽然也能用,但却有许多问题,比如效率不高,木柴消耗太快等等,现在正式开门做生意了,所以李璋特意让吕武帮自己找来个泥瓦匠,花了大半天的时候才垒了一个炉灶。 这时丑娘她们也把衣服给洗完了,被褥晒了一下午也透着一股干爽的味道,李璋也和豆子亲自跑了一趟菜市场,很近,就在街尾的吴起庙旁边,两人回来时也买了不少的菜,然后李璋准备亲自下厨炒几样好菜,大家好好的庆祝一下,只可惜吕武有事情要去衙门,没办法和他们一起庆祝了。 不过就在李璋他们洗菜之时,忽然只听头顶传来一阵“咯咯”的笑声,抬头这才发现墙头上竟然有一个小女孩骑在上面,头上扎着两个羊角辫,正饶有兴趣的看着他们。 “你们是新搬来的邻居吗?”小女孩看到自己被发现了,当下好奇的向李璋他们问道,这个女孩看起来和狸儿差不多大小,圆圆的小脸胖乎乎的,看起来极为可爱。 “是啊,你住在隔壁吗?”狸儿难得看到一个同龄的女孩,当下也好奇的问道,丑娘她们几个女孩年龄都比她大,平时相处时更像是姐姐,而不是玩伴。 “嗯,我家就住在旁边,不过你们怎么敢住到这个院子里,这里可是闹鬼的宅子啊,我爹娘平时都不让我从你们门口过。”墙头的小女孩这时歪着脑袋向狸儿问道。 “真的闹鬼吗?”还没等狸儿回答,旁边的豁子就脸色大变的问道,这小子最怕鬼怪,夜里听到个鬼里可能一晚上都害怕的睡不着。 “哪里有鬼,只不过宅子里死过人,外面的人以讹传讹罢了。”李璋却是笑道,随后他抬起头对小女孩又道,“我们两家以后就是邻居了,以后你也可以经常来找我们玩,这个是我的妹妹狸儿!” 李璋也想让狸儿多个玩伴,所以最后特意指了指狸儿介绍了一下。小女孩听到狸儿的名字也对她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不过紧接着她却又对李璋道:“我可没有说谎,你们的这个宅子真的闹鬼,前几天晚上我还听到院子里有东西乱响,吓的我都没敢睡觉。” 小女孩的话一出口,豁子的脸都吓白了,不过李璋却是毫不在乎的道:“也许是宅子里有老鼠,而且就算是有鬼,鬼也是怕人的,之前我在义庄住了那么多年,也从来没见过什么鬼。” 李璋的话总算让豁子安心了几分,而这时李璋再次抬头对上面的小女孩道:“我们要做饭了,你要不要下来和我们一起吃?” “不用,我爹做的汤饼是整条街上最好吃的,等下我爹就要叫我吃饭了!”只见墙头的小女孩再次开口道,说到她爹的汤饼时,她的小脸上也满是骄傲。 看到小女孩不肯下来,李璋也是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倒是狸儿好奇的来到墙下和对方聊了起来,从对方的话中得知,这个小女孩名叫采娘,是隔壁汤饼店夫妇的独女,比狸儿小一岁,她是听到这边的院子里有动静,这才爬上墙头偷看。 李璋没有再理会两个小女孩的交往,当下拿着洗好的菜到厨房开始炒菜,今天他割了几斤好肉,炒了四荤四素八个菜,每个菜的份量都很足,另外还一大锅粥和两筐炊饼,除了野狗这个大胃王外,豆子他们这帮半大小子也个顶个的能吃,所以李璋家里吃饭也是个问题。 “好香啊,你们做的什么菜?”就在李璋刚把菜做好,就听墙头上的采娘大叫道,当李璋从窗子探出头时,发现这丫头骑在墙头上正抽着鼻子闻着厨房里飘出的香味,那模样简直就像是找奶吃的小狗似的。 “我大哥做的菜也好吃极了,特别是我们家的卤肉,只要吃过的都说好!”狸儿这时也自豪的向墙头上的采娘夸耀道,小孩子的好胜心都强,刚才采娘夸她家的汤饼,这时狸儿也要夸回来。 饭已经做好了,李璋走出来正准备叫狸儿他们吃饭,顺便还想请采娘也一起来吃,毕竟这丫头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不过还没等他开口,就听到隔壁有人叫采娘吃饭,估计是她的父母,于是小丫头向狸儿挥手告别,然后顺着墙边的一棵树就下去了。 吃过一顿热闹的晚饭,这时天也黑了下来,丑娘和豆子他们迫不急待的跑到二楼睡觉,因为床不够,李璋他们就在外间打地铺,不过也没关系,反正都是木楼,木头地板和床板也没什么区别,只是豁子还有些担心闹鬼,但是一晚上过去了,却什么也没有发生。 接下来的几天里,李璋他们也忙着准备新店开张的事,这天一切准备就绪,打算明天就要开张正式做生意时,但却没想到忽然有一伙人闯进了店里,而且还扬言让他们做不成生意! 第三十四章 父债子偿(求推荐收藏) “你们是什么人?”李璋看着硬闯进来的这帮人,当下也不禁皱起眉头道,刚才他正在为明天的开业做准备,却没想到这帮人忽然闯进来,一个个看着凶神恶煞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人。 “你们谁叫李璋?”只见为首的一个小胡子撇着嘴看了李璋他们一眼,然后这才开口问道,小胡子穿着黑衣短袿,胸前的衣襟敞开着,露出一片恶心的护心毛,个子虽然不高,但却十分的分健壮,脸上也是流里流气的,倒是和之前抢李璋生意的侯三有些神似。 “我是,找我有什么事?”李璋这时站出来再次问道。 “很好,你爹李用和欠了我们的钱,父债子偿天经地义,你准备什么时候还?”只见小胡子凑近李璋恶狠狠的道。 听到小胡子的话,李璋身后的狸儿却是吓的脸色惨白,因为从她记事时开始,家里经常会遇到前来要债的人,有时候这帮人还会动手,曾经有一次连李璋都被打的满脸是血,幸好有吕武护着,这些人才不敢乱来,否则她恐怕早就被抓走抵债了。 李用和正是李璋和狸儿的父亲,李璋在穿越时继承了上一个李璋的记忆,而在他的记忆中,他们父子的关系可不怎么好,李用和好赌、无心养家、经常扔下他们兄妹四处赌博,十天半月不着家也是常态,甚至有时几个月都不见人,要不是有吕武时常照顾,恐怕他们兄妹早就饿死了。 也正是因为李用和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所以上一个李璋与自己父亲的感情也十分冷淡,父子二人不能说形同水火吧,但也很少交流,当然这也不能怪李璋,毕竟身为一个父亲,李用和非但没有扛起养家的责任,反而把这个责任扔给了年幼的李璋,这让他肯定对自己的父亲产生一些不满,甚至是怨气,如此一来,父子二人的感情会好才是怪事。 原来的李璋就和李用和的感情不好,现在的李璋就更不用说了,李用和对他来说就是个陌生人,但是他现在毕竟还是李用和的儿子,所以这个债他想赖也赖不掉。 “他欠你们多少钱?”李璋当下深吸了口气道,在后世的时候,父亲的债务其实儿子是不用还的,只要你放弃继承家产就行,但在古代这个讲究孝道的社会,父债子偿却是天经地义的事。 “不多,两百贯而已!”只见小胡子这时笑呵呵的说出一个数字道。 “怎么会这么多?”李璋听到却是再次皱起眉头,他虽然挣了点钱,但也不过才十几贯,交了房租就没剩下多少了,更别说一下子拿两百贯出来了。而他身后的豆子等人更是露出惊恐的表情,毕竟两百贯在他们看来简直是个天文数字。 “嘿嘿,赌场自然有输有赢,两百贯算什么,有些人连两千贯都输得。”小胡子这时再次冷笑一声道,本来他还头疼李用和欠了这么多钱还不起,但却没想到前几天听别人说,李用和的儿子竟然做起了生意,而且还赚了不少钱,所以这才跑来要账。 “借据呢,总不能你说欠钱就欠钱吧?”李璋当下再次开口问道。 “小子你还不死心啊,竟然还敢要借据,信不信老子今天就把你这个破店给砸了!”小胡子这时显得十分不耐烦,当下不干不净的骂道。 “嘴巴给我放干净点,没借据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不是实情?”李璋听到这个小胡子一口一个“老子”,当下也不由得脸色一沉道。 “嘿~,臭小子还敢和我横,看来不给你点教训,你就不知道今天谁是你老子!”小胡子本来就是个混混头子,平时也横惯了,看到李璋竟然敢这这么和自己说话,当下也心头火气,挽起袖子就想给李璋点颜色瞧瞧。 如果放在以前,李璋肯定不会这么说话,免得吃眼前亏,但他现在却是有所依仗,只见他这时大喊一声道:“野狗!” “呯~”李璋的话音未落,一道黑影就从他身后飞蹿而出,随后小胡子的一张脸就和桌子来了一个亲密接触,一张厚实的桌子生生的被砸裂了。 小胡子身后还带着不少人,但直到小胡子被砸的头破血流时才反应过来,随后就大骂着扑上来就要打野狗,但是野狗的动作实在太快了,而且他又天生神力,哪怕没学过什么武艺,但光靠这两点就足以碾压这帮混混,眨眼之间七八个混混就直接躺在地上直哼哼,再也不复刚才的嚣张模样。 “现在可以好好说话了吧?”李璋这时冷笑的看着满脸是血的小胡子道,刚才小胡子被砸懵了,直到几个手下全都躺地下了,这才清醒过来,当下看向野狗的目光中也满是惊惧。 “你……你敢打人?”小胡子这时也不知道是被打傻了还是吓傻了,竟然说出这么一句无厘头的话,这让李璋也有些无语,不是你们先准备动手的吗? “老子不光敢打人,老子还敢杀人呢!”就在这时,忽然只听店外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紧接着只见吕武杀气腾腾的迈步走了进来,小胡子看到他也不由得向后缩了下身子,看样子对吕武也颇为忌惮。 不过吕武却是不肯放过小胡子,只见他大步来到小胡子面前,一把抓住他的领子,抬头就是“啪啪啪”的几巴掌,把小胡子打的眼冒金星,偏偏他还不敢还手,只是一个的叫道:“吕班头,我们金山赌场也不是好惹的,你今天打了我,日后小心夜路走得多出事!” “你小子还敢和老子嘴硬,看来今天不卸你条胳膊你是记不住爷爷是谁了!”吕武也是为个火爆的脾气,听到小胡子的威胁当即也是大怒,伸手拔刀就要把小胡子的一条胳膊卸下来。 其实也不怪吕武这么生气,李用和欠债的事他比谁都清楚,不过他事先早就和这些赌场打过招呼了,李用和欠的债你们找他去要,李璋和狸儿都只是小孩子,谁要是敢威胁他那就是和他过不去,也正是因为有他保着,所以李璋和狸儿才没有出事,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要知道东京城可有不少好男风或**之人。 看到吕武真的要砍自己的胳膊,小胡子也终于吓的面色大变,刚想开口求饶,不过这时李璋却是抢上前抱住他道:“武叔刀下留人!” “留什么人,这小子可不是什么好东西,留着他还不知道会逼多少人家破人亡,今天砍下他一条手臂还是轻的!”吕武却是怒不可遏的怒道,金山赌场是个什么地方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小胡子就是赌场养的打手,被他打死打残的人可不在少数,只不过金山赌场有些背景,衙门对他们也是睁一眼闭一眼。 “武叔,欠债的确是要还,刚才是他想要动手,才被野狗教训了一顿,但是您现在再动手,反而是咱们没理了!”李璋当下再次开口劝道,他主要是怕吕武伤了小胡子后背上责任,哪怕他是衙门里的人,但能开赌场的人肯定也有背景,万一真的因这件事而连累到吕武,他也难以心安。 “对对~,我们只是要债的,你们不给也就算了,竟然还要打人,哪怕告到衙门也是我们有理!”小胡子这时也像是抓住救命稻草似的,不过这么硬气的话却让他说的丝毫没有底气,显然已经被吕武吓破了胆。 “要债也可以,借据呢?”李璋这时把吕武拉到后面,随后再次对小胡子问道,他倒是想看看自己那个赌鬼老爹到底是怎么把两百贯输掉的,要知道这两百贯几乎都可以在开封城买个小院子了。 这时的小胡子终于不敢再耍横,当下老老实实的从怀里掏出借据送到李璋面前,而李璋拿起来看了一看,结果却是冷笑一声道:“好一个利滚利,借你们五十贯,不过区区几个月就滚到两百贯,你们怎么不去抢?” 原来借据上写着李用和只借了金山赌场五十贯,但利息却高的吓人,再加上利滚利,结果最后竟然要还四倍的钱,这么高的利息李璋还是第一次见。 “妈的,我就说这帮人都是黑心贼,今天老子非得活劈了你不可!”后面好不容易冷静下来的吕武看到这么高的利息,当下气的再次拔刀道,他以前只知道金山赌场放高利贷,却没想到竟然这么高,谁要是敢借他们的钱,恐怕一辈子都别想还清。 看到吕武再次要动刀子,小胡子也吓的不轻,幸好李璋再次死死的把吕武拦住,然后让野狗把吕武抱到后院,打打杀杀虽然痛快,但却无助于解决事情,吕武在这他根本没办法和小胡子谈。 看到吕武被拉走,小胡子这才松了口气,随后再次底气不足的对李璋道:“借据你也看了,这个钱是你爹借下的,你这个做儿子自然要还,否则我们回去也不好交待!” 李璋看着这张借据考虑了片刻,随后这才冷笑一声对小胡子道:“还钱倒不是不可以,不过我也有一个条件!” 第三十五章 好人?坏人? “什么条件?”小胡子这时抹了一下脸上的血迹道,野狗和吕武下手都很狠,偏偏他也没有任何的还手之力,现在他整张脸都肿了,看起来比之前胖了好几圈。 “很简单,这两百贯我肯定是不会还的,你和我说个实数,如果差不多的话,我倒是可以帮他还,否则谁欠的你们找谁去!”李璋淡然的开口道,还钱可以,但他绝对不会做冤大头的。 “这个……”小胡子听完李璋的话也明白过来,其实他们这些放高利贷的,经常会遇到钱放出去后,对方哪怕是砸锅卖铁也还不上的事。 在这种情况下,放高利贷的人反而会主动给欠钱的人适当减少一些债务,这可不是放高利贷的人好心,而是担心逼的太紧,对方万一想不开自杀了,那他们的钱就更别想收回来了,毕竟他们放高利贷主要是为了赚钱,而不是把人逼死,而且万一死了人,他们也要花钱到官府打点,这种赔钱的事他们也不愿意做。 当然上面的情况也不是绝对,比如这帮放高利贷的人为了立威,说不定会故意把人逼死,这样日后才不会有人敢赖着不还钱,在他们眼中,区区几条人命远不能和钱相比。 “我知道你们这行的规矩,本钱我肯定会一分不少的还给你们,不过利息却不能按你们的算,而且我一下子也拿不出这么多的钱,你也看到了我现在还没开业,之前赚的钱全都交房租了,所以只能每个月还一部分。”李璋这时再次开口道,硬的来过之后再来软的,他已经把自己的条件开出来了,接下来就看小胡子如何选择了? “我做不了主,这得回去请示我们老大!”小胡子考虑了片刻再次开口道,他就是个打手头子,像这种事他可做不了主,而且他也看出来了,如果减的太少,恐怕眼前这个稳重的不像话的少年也根本不会还钱。 “那好,你回去问下能做主的人!”李璋听到这里也并不意外的道。 小胡子看了看后面依然在吵嚷的吕武,又看看身边那几个刚刚从地上爬起来的打手,最后也无奈的点了点头,他要了这么多年的账,一向都是他欺负别人,却还是第一次被别人欺负,但是没办法,对方是个硬茬子,能屈能伸才是大丈夫。 想到上面这些,小胡子当即站起来转身就走,他身后的那帮打手也急忙一瘸一拐的跟上,也没像后世电视剧里那样,临走还要放句狠话。 “小子,你真的打算要替你爹还钱?”小胡子走了,野狗也终于放开了吕武,只见他大步来到李璋面前问道。 “欠钱总归是要还的,摊上这么个爹我也没办法,不过他们的利息太高了,我肯定不会还那么多!”李璋微笑着道,自从死过了一次后,李璋也彻底想明白了,钱财本就是身外之物,好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更何况他现在的情况想挣钱也不难。 “你……唉~”吕武听到李璋的话也不由得长叹一声,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武叔,这些开赌场的人肯定有很深的背景,今天咱们打了他们的人,您是我们的靠山,他们会不会利用官场上的背景报复您?”李璋这时把自己的担心讲了出来道,其实他刚才就觉得吕武有些冲动了,打了小胡子倒也罢了,万一真砍了小胡子的手臂,就算吕武是衙门里的人,恐怕也要担上罪责。 “嘿嘿,这个你就放心吧,金山赌场背后的人我知道,就算我今天砍了那小子的手,他也不敢说什么,甚至如果我杀了那个小子,他反而会亲自登门道歉!”吕武这时却是牛逼轰轰的道,不过李璋却觉得他是在吹牛,毕竟哪有杀了对方的人,对方还要登门道歉的道理? “武叔您既然这么清楚这个金山赌场,那您觉得对方会给我减免利息吗?”当然李璋没有戳破吕武,而是再次开口问道。 听到李璋问起这个问题,吕武也不由得沉思了片刻,随后这才开口道:“金山赌场的老大叫金山,这个人本来是个混混头子,后来不知怎么搭上了上面的人,结果飞黄腾达还开了赌场,虽然不能和东京城最大的赌场相比,但也相当不错,说起这个金山,我觉得你应该了解一下。” “哦?这个金山有什么特异之处?”李璋听到吕武的话也露出好奇的表情,因为他发现吕武在提到金山这个人时,脸上竟然露出一种很奇怪的表情。 吕武这时并没有立刻介绍金山,反而犹豫了一下这才开口道:“如果说一个人挣了很多钱,但却很少乱花,反而拿这些钱去修桥铺路,照顾孤儿老人,你觉得这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 “当然是好人了,而且还是大善人!”没等李璋开口,旁边一直偷听的豆子就抢先叫道,他就是孤儿,以前没饭吃时,最希望的就是出现一个大善人给自己施舍点粥饭。 “嘿嘿,可是这个大善人却是开赌场的,不但引诱别人前去赌博,而且还放高利贷,不知道多少人被他逼的卖儿卖女,甚至是家破人亡,这样的人你还觉得他是好人吗?”吕武这时却再次开口道。 “这……这世上哪有这样的人?”豆子听到吕武的话也不禁露出迷茫的表情,小小年纪的他还无法理解人性的复杂,在他看来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怎么可能有人同时是好人又是坏人? 李璋听完吕武的话却是露出沉思的表情,过了片刻这才忽然一笑道:“好有趣的一个人,我现在倒是十分希望能亲眼见一见这个金山了!” “我很讨厌这个人,因为你和他认识久了,会分不清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吕武这时却露出一脸嫌恶的表情道,嫉恶如仇的他似乎对这个金山十分的不待见。 小胡子他们前来讨债并没有打断李璋他们开业的打算,当下送走了吕武后,李璋与豆子他们继续准备开业的事,下午又有两个客人来访,一个是之前码头上卖炊饼时认识的炊饼刘,一个是汴河镇卖猪肉的王屠夫。 炊饼刘是李璋请来的,主要是商量一下合作的事,因为他把生意搬到了开封城,码头上的生意就不能做了,但卤肉的名气已经在码头上打响了,就这么放弃也实在太可惜,所以李璋就把炊饼刘请来,把生意外包给他,就是他把卤肉以低一点的价格批发给炊饼刘,而对方则负责在码头上零售,赚取其中的差价。 对于这样的好事,炊饼刘自然是求之不得,他的炊饼生意虽然也不错,但却本小利薄,只能赚点辛苦钱,而且他家里的儿女又多,早就想多点赚钱的问路了,再加上他大儿子也成年了,刚好可以负责卤肉的生意。 见过炊饼刘后,那个王屠夫也来了,李璋的卤肉生意每天都需要大量的下水或猪头、猪脚这样的边角料,以前这东西是最不好卖的,只能便宜处理,但现在有了李璋这个大客户,王屠夫的生意也好了起来。 本来李璋租了铺面后,是想重新在开封城找新货源的,毕竟离这里不远就有个菜市场,但是后来他发现开封城的物价比外面高,导致成本上升,而王屠夫也不想失去他这个大客户,所以承诺可以每天给他送货上门,虽然要收取一定的运费,但算起来依然比在城内买要划算,所以李璋在考虑过后,也答应由王屠夫长期给自己供货。 货源有了,甚至还没开业就已经有了一个稳定的销路,这让李璋他们也是信心百倍,甚至在当天晚上,豆子他们还激动的睡不着觉,毕竟第二天就要开业了,能否在开封城站稳脚根,就看明天的表现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李璋和豆子他们就爬了起来,然后一群人分工明确,丑娘她们清洗内脏,李璋负责火候和加入卤料,卤肉有个好处,那就是卤水可以重复使用,当然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添加一些卤料,但也依然大大的降低了成本,毕竟那些卤料可不便宜。 等到卤肉做好了,外面的天色也已经大亮,卤肉奇特的香味也瓢出半条街去,很多经常走这条街的人都感觉奇怪,因为他们也是第一次闻到这种香味,而这时李璋也是故计重施,打开店门后,直接让豆子他们端着盘子四处让街上的行人免费试吃。 租过房后,李璋手里的钱也不多了,所以他也没费心思搞什么开业典礼,而是多准备了一些卤肉让人试吃,毕竟做吃食的生意最重要的有两点,一是味道,二是口碑,卤肉的味道不必说,口碑想要立起来,就必须让更多的人品尝过卤肉的味道,到时他们自然会帮自己把卤肉的名气扩散出去。 免费的食物果然最受欢迎,豆子他们又叫的卖力,自然吸引了不少人试吃,而且很快就有人觉得不错,来到店里买了些卤肉带回去,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试吃的人越来越多,店里的生意也越来越好,这让李璋也终于松了口气,看样子今天的开业很成功。 就在李璋正在店里忙碌之时,忽然只感觉店里的光线一暗,而当他抬起头时,却不由得吓了一跳,店里的其它人也同样露出目瞪口呆的表情。 第三十六章 金山其人 肉山!而且还是一座穿着衣服的肉山!这是李璋脑子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甚至他仔细找了好一会儿,这才从这堆肉上找到那颗圆圆的大脑袋,只不过因为脸上的肥肉太多,五官已经被挤的都快看不见了,庞大的身躯几乎都快铺面的门给堵住了。 可能是受到这个时代生产力的限制,宋人中很少见到胖子,至少李璋穿越之后,见到最胖的人放在后世也只能说是中等程度,真正的大胖子十分少见,至于像后世美国那种胖的不成人形的,他更是一个都没见过。 不过没想到今天店里刚开业,却忽然看到这么一个肉山般的大胖子,这让李璋也有些惊讶,当然后世他见过的胖子多了,所以他倒是很快醒悟过来,但是丑娘他们这帮孩子却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胖的人,一个个都露出惊讶的目光好奇的打量着对方。 “客官要点什么,我们这里卤肠、卤肝、卤肚等是应有尽有!”李璋笑呵呵的招呼道,虽然对方胖的有点惊人,但也没超过他认知的极限,后世他在非洲时,接触过各个国家的人,其中有个美国佬那才叫胖,一条腿比李璋的腰都要粗,眼前这个大胖子与对方相比似乎还差上一线。 “来一斤卤肠!”大胖子开口道。 李璋答应一声麻利的给对方称好,然后切成片用油纸包好递给对方,却没想到胖子接过后虽然付了钱,但却没有离开,反而依然堵在门口,他身后几个想买东西的客人根本挤不过来。 “客官还有什么事吗?”李璋看到对方不走,当下也不禁再次问道。 “呵呵,你昨天不是说过要见能做主的人吗,所以我来了!”只见大胖子堆满肥肉的脸上露出一个微笑道,也许是脸上肉太多的原因,使得他的笑容看起来十分的和气。 “你是金山赌场的人?”李璋听到这里也不由得眉头一皱道。 “我就是金山!”只见胖子再次笑道,他似乎每次开口都要先露出笑容,而且一个胖胖的脸上的微笑总能让感觉对方似乎十分的和蔼可亲,让人不自觉的放松了警惕。 听到这个胖子竟然就是那个开赌场的金山,李璋也不由得再次露出惊讶的表情,他也没想到对方竟然会亲自来,当下打量了对方片刻这才开口道:“原来是金老大大驾光临,里面请!” “不要叫我金老大,叫我金山就行了!”只见金山这时再次笑眯眯的道,说完他竟然还向被他挡在身后的几个客人歉意的点了点头,然后这才侧身进到店里。 李璋并没有立刻放下手中的话,而是给后面耽误时间的几位客人称好卤肉后,这才让豆子接替了自己,然后他先去后面洗了洗手,手上沾了油没有香皂很难洗干净,不过李璋有秘方,只要抓把炉灰抹在手上,很快就能把油洗掉。 洗干净了手,李璋这才再次回到店里,只见金山却自己找了个凳子坐下,然后把刚才买的卤肠打开,一片又一片的品尝起来,他虽然胖,但吃的却很慢,而且似乎很享受卤肠的味道,每一片卤肠都要嚼上很久,似乎是要把最后一分美味都嚼出来。 “连猪肠都能做的如此美味,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金山这时再次把一片卤肠放到嘴里,然后也好奇的打量着李璋道,他和李璋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说话的语气却没有丝毫的见外,就好像李璋是他多年的好友一般。 “无它,上好的卤料配方,再加上长时间的熬煮,使得卤味进到肉里罢了。”李璋这时也微笑着坐在金山的对面道,金山的形象与他想像中大为不同,而且对方又开赌场又放高利贷,出行时身边竟然连个打手都没带,连昨天小胡子都比他看起来要威风。 “我吃了这么多年猪肉,你家的卤肉当数第一,难怪你这里刚开业生意就这么好!”金山很懂得分寸,听到卤肉最关键的是卤料时,也没有打听卤料的配方,反而再次夸赞道。 “金老大……” 李璋刚想进入正题,和对方商量一下还钱的还,但却没想到刚一开口,就被金山开口打断道:“我说过了,你叫我金山就行,或者金胖子,我不喜欢别人叫我老大!” “好吧,金山你肯定已经知道我的意思了,你们的利息实在太高了,两百贯我肯定无法接受,你给说个实数吧!”李璋再次开口道,这个金山虽然是个很有趣的人,但李璋并不想和对方有太多的纠葛,当下直入正题道。 “小兄弟还真是直接!”只见金山这时边吃边道,他的嘴巴就像个黑洞似的,无论扔下去多少卤肉,却依然不影响他说话,只见他这时再次吃了片卤肠,然后这才抬头向李璋笑道,“难得遇到小兄弟这么一个把猪肉做的如此好吃的人,刚好我又最喜欢吃猪肉,算起来咱们也是有缘,我这个人又喜欢交朋友,既然如此,那五十贯就算了,就当交个朋友如何?” 李璋听到金山竟然要免了自己的债务,当下也不由得一愣,随后思考了片刻却是坚定的摇了摇头道:“不行!” “呃?小兄弟你不愿意?”金山这时也一下子愣住了,他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自己不要债了,对方还非要还钱的人。 “我这个人不喜欢欠别人!”李璋当下深吸了口气道,金山是个游走于社会边缘的人,他这种人看似风光,但其实一个不小心就会跌落悬崖,李璋可不想和这种人有太深的瓜葛。 “有趣,真有趣,难得遇到像小兄弟这么有趣的人,而且还品尝的如此的美味,看来我这一趟果然没有白来!”金山再次打量了李璋几眼,然后这才抚掌大笑道,本来像今天这种小事,根本不用他亲自出马,只不过牵涉到吕武,为了稳妥起见他亲自来了一趟,却没想到竟然遇到李璋这么有趣的人。 “本钱五十贯,三个月前立的借据,我问了下一般借钱的利息为三分,连本带利一共六十五贯,只不过我现在没那么多的钱,最多每月还十贯,分为七个月还完,当然你要是觉得时间太长,我可以再多加几贯做利息。”李璋却没有理会金山的夸赞,当下再次开口道。 古代没有银行,一般只能私人之间借贷,而且利息很高,当然再高也比不过高利贷,不过高利贷还并不是最黑的,各个寺庙借着佛祖之名行放贷之事,他们的利息才是最高的,比如开封城的各个寺庙都设有专门放贷的长生库,借助佛祖的威名恫吓借贷人,比如不偿还将下地狱,永世不得超生之类,古代人都迷信,这种恫吓反而比殴打威胁更有效。 “行!就按小兄弟你说的办,每月十贯,至于别的利息就不用加了,七个月还完六十五贯,咱们也就两清了!”金山似乎看出了李璋不想和自己深交,不过他也不在意,当下再次和气的一笑道。 李璋也没想到对方答应的这么干脆,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而且金山似乎也没有离开的打算,依然坐在那里一片一片吃着卤肠,不过他吃的虽然慢,但却一直没停过,所以这时也很快吃完了,随后又饶有兴趣的向李璋问道:“你们这里的卤肉真不错,不过我还没有吃饱,小兄弟还有没有什么推荐的?” “呃~,卤肠虽然好吃,不过我们这里的卤猪脚更好吃,你要不要尝尝?”李璋愣了一下才开口推荐道,一斤卤肠也不算少了,而且油水又大,金山一个人吃完却还说没有吃饱,难怪会这么胖。 听到李璋推荐猪脚,金山当即点了两只,结果当又香又糯的猪脚上来时,他也是眼睛一亮,抓起来就大吃起来,结果当两只猪脚下肚后,他又点了两只,接着猪肝、猪脸、猪腰子他都按着吃了一遍,而且李璋发现,油水越大的他越是喜欢吃,比如猪脚和猪脸,都是又肥又腻,但金山却根本吃不够。 “你这么吃身体会受不了的。”李璋最后终于忍不住好心提醒道,过度肥胖本来就不健康,三高、脂肪肝之类肯定少不了,偏偏金山还不忌口,这么吃下去谁也受不了。 “没办法,小时候穷吃不起肉,现在有钱了,也就管不住自己这张嘴了。”金山这时无奈的一笑道,说完他也站起来准备离开,不过走的时候,还让李璋包了四只猪脚和两斤猪脸带回去,这让他也有些无语。 金山走了,店里的生意也越来越好,试吃或买过的人都对卤肉的味道赞不绝口,这个口碑也开始慢慢的传播出去,不过等到了晚上时,生意却一下子淡了下来,因为快要宵禁了,所有人都匆匆忙忙的往家里赶,自然也就没有人再买肉,对此李璋也有些无奈,这个时期的开封还是有宵禁的,直到后来英宗时才解除,那时的东京汴梁才是真正的不夜城。 然而就在李璋他们收拾东西准备关门时,却忽然只见一个清瘦的男子提着几包东西闯进店里大喊一声道:“儿子,我回来了!” 第三十七章 亲兄弟明算账 看到这个进来的清瘦男子,李璋却不由得眉头一皱,只见对方大概三十多岁的模样,个子倒是挺高,但却瘦的厉害,眼窝与脸颊都深深凹陷下去,满脸都是乱糟糟的胡子茬,一件蓝色布袍上满是污渍,看起来邋里邋遢的,比乞丐强不了多少。 “你怎么来了?”李璋当下面带不悦的道,因为这个清瘦的男子正是他名义上的父亲李用和,原来的李璋因为李用和烂赌又不管家,所以对他充满了怨气,而现在的李璋就更不用说了,今天刚刚替对方背上几十贯的债务,对他更是没什么好感。 “什么话?你是我儿子,当爹的来看儿子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见李用和死皮赖脸的笑道,丝毫没有把儿女扔在家里不管的愧疚。 “你倒是真会选时候,金山来过你就来了!”李璋看到对方的样子更加恼火的道,李用和竟然知道自己搬到了这里,而且今天自己刚答应替他还账他就回来了,这未免也有些太巧了。 李用和也听出了儿子话中的讽刺,总算他还有点羞耻心,脸上也是尴尬的一笑,不过很快他就看到了里面的狸儿,当下张开手臂跑上前抱住狸儿道:“狸儿你想不想爹爹,这次爹可是给你带来不少好吃的!” 狸儿虽然年纪小,但也能分得清好坏,对于李用和把他们扔在家里不管也有些怨气,但是现在看到父亲拿着点心果子哄自己,小丫头的心一下子就软了,当下怯生生的叫了声“爹爹”,结果李用和也更加高兴,抱着她坐在自己腿上,然后打开自己带来的几样点心喂她吃。 李璋看到李用和的样子也没办法,毕竟自己这个做儿子也不能真把对方赶出去,豆子他们也都知道李璋和李用和的关系,所以一个个也都把李用和当成透明人,可以说整个家里,也只有狸儿才会和他说上几句话。 晚饭的时候,李璋虽然没叫李用和,但对方依然一副自来熟的样子,自己拿了碗筷坐在狸儿身边一起吃,他也知道李璋不待见自己,所以也尽量不找李璋说话,免得自讨没趣。 吃过晚饭后,李璋却把所有人都叫到一起,然后清了清嗓子开口道:“我知道大家忙了一天都很累,但咱们今天的开业却十分的成功,刚才我算了一下账目,比咱们之前在码头时生意最好时的收入还要多!” 李璋的话一出口,豆子他们也都是高兴的跳起来欢呼,他们之所以这么辛苦,就是为了能在开封城站稳脚根,从而过上好日子,而现在这个目标也越来越近了。 “不过大家也别高兴的太高,咱们才刚刚开业,口碑还没有完全立起来,所以也需要大家继续努力,另外我还有两个好消息要宣布!”李璋怕豆子他们太骄傲,当下先是泼了点凉水,随后又打算激励大家一下。 “两个?都是什么好消息?”豆子这时兴奋的追问道。 “呵呵,第一个呢,就是大家也在慢慢的长大了,有时也需要用到钱,比如丑娘你们想买点衣服饰品,豆子你们偶尔嘴馋也想买点点心果子,所以我决定从这个月开始,每月月底给大家发一百文的零花钱,不过这些钱你们去买吃的用的都可以,但绝对不能去赌,知道了吗!”李璋说到最后时,目光也透着无比的严厉,甚至还特意看了一下厚着脸皮凑过来的李用和一眼,结果对方却像是没听到似的,连脸都不带红的。 “太好喽,以后就有钱花了!”豆子和豁子听到要发钱,几乎是带头跳了起来,丑娘等人也全都是兴奋的连蹦带跳,唯独野狗还保持着冷静,这小子虽然也穷,但似乎对钱并不怎么感兴趣。 “大哥,那第二个好消息呢?”豆子在兴奋过后,一把抱住李璋再次追问道,第一个好消息是发钱,第二个好消息肯定也差不了。 “第二个就比较长远了,之前咱们在码头上只能算是小打小闹,不过现在咱们把店都开起来了,这个店不是我一个人的,所以我决定把店分成大家,让所有人都占点份子,也好给自己积累点娶妻生子的本钱,或是嫁人的嫁妆。”李璋再次开口道。 虽然卤肉的生意是李璋想出来的,但豆子他们同样出了不少的力,现在这些孩子还小,可能一顿饱饭就能让他们满足了,但人总归是要长大的,到时他们还会满足于一顿饱饭吗?与其到时因为这点利益而发生矛盾,还不如早点就分配好各自的股份。 “大哥,这个店本来就是你开的,用不着分给我们份子吧?”豆子和李璋的感情最深,听到李璋的话也是第一个反对道,在他看来,能够吃饱穿暖就已经很满足了,也从来没想过要占什么份子。 豆子的话也得到了其它人的认可,毕竟他们还是孩子,哪怕因为贫穷见识了许多人世间的丑恶,但心思依然不像成年人那么复杂,不过李璋这时却挥手打断他们道:“你们不必拒绝,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更何况这个店本来就是大家努力的结果,所以我已经决定了,所有人都必须占点份子!” 看到李璋的态度如此坚决,豆子他们也不敢再说什么,当下李璋又主动开口分配了一下份子的比例,结果豆子和丑娘提议让李璋和狸儿占一半的份子,剩下的一半他们平分,但李璋却不想占这么多,而且狸儿年纪小,对这个店的贡献还不如丑娘大,所以最后他们商量了半天,终于决定由李璋占两成的份子。 至于剩下的八成份子,李璋本来是想按劳分配的,比如豆子、丑娘和豁子三人年龄最大,出力也最多,理应占的份子多一点,但他们却没同意,最后还是由十二个孩子平分,而李璋也按照这个分配写了十三份契约,然后让所有人都按了手印,并且每人一份,算是个凭证。 不过就在李璋他们分配店里的股份时,旁边的李用和却是急的抓耳挠腮,几次都用眼神示意李璋,毕竟在他看来这个店本来就是自己儿子的,当然也是自己的,可是现在李璋却要把店分给别人,这让他怎么能不着急,不过李璋却根本没理他。 等到大家收好了契约,李璋这时再次开口道:“另外还有一件事我要和大家明说,今天大家也看到那个金山来了,我答应他要每个月还十贯,一共是六十五贯,这个钱我会记在账在,以后从我的分红中扣,一年不够就扣两年,迟早会把这个钱给还上,所以大家不必担心!” “大哥,这个账就不必算的这么清了吧?”豆子听到这里再次道,他觉得自己已经占李璋的便宜了,所以李璋家里的债也不必由他一个人背。 “豆子说的对,咱们都是一家人,算那么清楚干啥?”这时李用和却忽然插嘴道,刚才李璋分配的半天,却没他的份,明显是不想让他插手店里的事,不过现在眼睁睁的看着李璋这么“败家”,他也终于忍不住了。 不过李璋根本没理会李用和,当下再次扫视了一下豆子他们一眼道:“这件事就按我说的办,另外从明天开始,每天晚上关门之后,我会教你们识字和算账,若是学不会的,那就要扣你们的零花钱了,到时扣完了可别怪我!” 一听说学不会识字和算账要扣零花钱,豆子他们也都是哀嚎一声,其实之前李璋也教过他们识字和算数,刚开始他们还很兴奋,但是等到学了之后发现,原来读书是一件十分枯燥无味的事,于是就开始有人偷懒,有几个到现在还数不到一百,更别说算账了,可是现在李璋把读书和零花钱挂上钩,这下他们不学也得学了。 李璋可不管豆子他们的反对,说完之后让所有人洗漱准备睡觉,李用和几次想要和李璋单独说几句,但李璋都没理他,其实他之所以把店里的股份分出去,有一部分原因也是为了防备李用和,店里挣的钱不是他自己的,甚至还要拿出自己的那一份单独还债,这样李用和就没理由再给自己要钱了,毕竟以对方烂赌的性子,多少钱都不够他挥霍的。 看到儿子不愿意理自己,李用和也感觉很是无趣,最后看到李璋他们都到二楼睡觉了,他也厚着脸皮上了楼,毕竟他也没其它地方可去,不过家里的被褥本来就是一人一套,根本没有多余的,最后还是狸儿看他可怜,把自己的被褥给了李用和,她则和丑娘一起睡。 李用和刚一躺下,如山的呼噜声就响了起来,李璋睡觉轻,又有点轻微的强迫症,最怕的就是别人打呼噜,因为他会忍不住的去数,而且越数越精神,结果最后熬到半夜才迷迷糊糊的睡着。 不过就在李璋正在熟睡之时,却忽然不知怎么忽然惊醒,整个人一下子坐了起来,明亮的月光从窗外映射进来,这让李璋也忽然发现,外厅里睡觉的人好像少了一个? 第三十八章 野狗要学武 李璋家里一共十三个人,八男五女,现在加上刚回来的李用和,外厅里应该睡了九个人才对,可是李璋从睡梦中惊醒时却发现,外厅里竟然少了一个,本来他还以为是李用和又搞什么幺蛾子,但却很快发现对方依然打着呼噜睡的很熟。 这让李璋也是一愣,随后又仔细的数了一下,结果发现不见的竟然是野狗,本来他以为野狗起夜上厕所了,但却发现野狗的被褥都不见了,哪有起夜还披着被子的,更何况现在的天气也不冷了? “嘘~”不过就在这时,李璋忽然只听头顶传来声音,当他猛然抬头时,却发现野狗竟然趴在房梁上,被褥在在上面,看样子他竟然是睡在房梁上。 只见野狗这时顺着柱子悄悄的滑下来,然后轻轻的来到李璋身边低声道:“外面有人!” 李璋听到野狗的话也是心中一惊,立刻翻身爬了起来,然后两人一前一后来到窗边,因为天气暖和了,所以窗子也没关,而野狗指了指院子里,李璋这时才发现,院子的后门竟然不知什么时候被打开了,一个黑影正偷偷摸摸向这边摸了过来,看样子是要到下面的铺子里去。 看到这个黑影,李璋当下也不由得和旁边的野狗相视而笑,随后就只见野狗从身边的小包里掏出几枚鸡蛋大的石头,自从上次在义庄遇到贼时,野狗的砖头大显神威,李璋就建议他随身带着几块石头,这样遇到危险时也能当暗器用。 野狗挑了一块最大的石头,然后掂量了几下,甩手就把这块石头扔了出去,他力量大,石头扔出去时也发现刺耳的破空声,李璋对野狗的本事很有信心,在石头出手的那一刹那,他几乎都要站起来准备下来,然后把那个黑影绑起来看看对方到底是何方神圣了。 不过让李璋和野狗都没有想到的是,院子里的那个黑影竟然察觉到了射来的石头,只见他整个忽然一个前滚翻,竟然躲过了石头,结果那个石头砸在地上又弹射到墙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整个石头也被巨大的力量砸的粉碎。 “怎么了!”石头的脆响也一下子把房间里的其它人惊醒了,李用和更是第一个跳起来问道。 不过李璋和野狗这时可没时间理会他们,特别是野狗,他还是第一次失手,当下也露出恼火的表情,随后将手中的石头接二连三的甩了出去,却没想到院子里的黑影竟然是个高手,哪怕是在黑暗中也能将飞射而来的石头一一闪过,这绝不是普通人能做的,甚至李璋怀疑吕武是不是能做到这种地步? 野狗的石头虽然没能砸中对方,但也把对方吓的不轻,躲过石头后转身就跑,而这时李用和等人也跑到窗边,当看到逃跑的黑影时,当下也是大叫一声“抓贼啊!” 随着李用和的一声高喊,周围的几户人家也纷纷亮起了灯,这时只见这个清瘦的男子也转身向楼下跑去,走的时候还不忘叮嘱李璋他们道:“都呆在楼上别动!” 李璋也没想到李用和竟然会第一个跑下去,不过他也没听对方的话,当下和野狗一起下了楼,结果却发现那个黑影早就跑的没影了,不一会的功夫,巡街的士卒前来询问情况,李用和再次上前把刚才有贼的事讲了一遍,结果巡街的人记录了一下就离开了。 “没事了,都回去睡吧!”李用和送走了巡街的士卒,然后关好后门并且用门杠顶上,然后这才回来对已经被吵醒的豆子他们道,李璋安抚了大家几句,因为离天亮还有段时间,所以豆子他们也都纷纷回到被窝里睡觉。 “没丢什么东西吧?”这时李用和来到李璋的身边低声问道。 “没有,那个贼刚一进来就被野狗发现了。”李璋开口回答道,语气也不再像之前那么生硬,李用和这个人虽然混蛋,但刚才的表现倒还有几分父亲的样子,这说明这个人也并不是完全的无可救药。 “没丢就好,没丢就好!”李用和听到这里也是松了口气,随后似乎也不知道和李璋再说什么,然后自顾自的也回被窝里休息了。 不过别人睡了,李璋却无论如何睡不着,一来他睡眠很浅,只要被吵醒就很难睡着,二来他也感觉今天的那个贼有些不正常,因为对方的身手实在太厉害了,这绝对不是一般的小毛贼,而是一个高手,可是这么高的身手竟然跑自己家里来偷东西,这怎么想都不正常。 正在这时,李璋发现野狗也一直站在院子里没回来,于是他再次下楼来到野狗身边问道:“怎么不去休息?” “睡不着。”野狗随口回答道,不过借着朦胧的月光,李璋还是发现野狗竟然眉头紧锁,就好像是有什么心事似的。 “有什么心事不要憋在心里,另外我还想问你,刚才你怎么跑到房梁上去了?”李璋这时忽然想到刚才野狗在房梁上的事情,当下也好奇的追问道。 “我……我睡觉的时候不喜欢身边有人,否则我睡不着。”野狗犹豫了一下回答道,他现在说话已经越来越流利,和普通人没什么太大的差别了。 “不对啊,这几天你不是一直和我们睡在一起吗?”李璋听到野狗的话却再次疑惑的道,在义庄时野狗睡在棺材里他知道,但是自从搬到这里,大家都是在外厅打地铺啊? “我都是等你们睡着了才上房梁,在你们醒之前再下来,所以你们也没发现。”野狗当下解释道。李璋听到这里却是暗自叹了口气,他想像不出野狗以前在地下是怎么生活的?无论是睡棺材里还是睡房梁,其实都是一种没有安全感的表现。 “房梁太不安全,明天咱们找点木板在房梁上给你钉张床吧。”李璋当下考虑了片刻再次开口道,他知道野狗这种不安全感难以在短时间消除,既然他愿意在房梁上睡,那就干脆在房梁上给他做张床,毕竟房梁就是根圆木,睡在上面肯定不舒服。 野狗听到这里也是感激的看了李璋一眼,他以前虽然孤单惯了,但这段时间和李璋他们的相处,却让他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暖,这让他对这个团体也越来越有认同感。 “对了,刚才你在想什么呢,是不是有什么心事?”李璋这时再次问道,他总感觉野狗现在心事重重的。 “我……我在想刚才逃跑的那个人真厉害,另外还有吕班头,我虽然力气大,但却打不过他们,而且东京城的人这么多,像他们这么厉害的人肯定还有不少!”野狗这时神情有些沮丧的道。 李璋听到这里也是哑然失笑,原来野狗是因为没能打中刚才那个黑影,从而导致自信受挫才会情绪如此低落,当下他开口安慰道:“这个世界很大,正所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年纪还小,打不过武叔他们也很正常,而且有时候个人的武力其实也没那么重要。” 听到李璋的安慰,野狗却并没有什么表示,反而再次沉思了好一会儿,最后终于郑重的对李璋道:“李璋,我想学武!” “呃?为什么你忽然想学武了?”李璋听到这里也是一愣道。 “杀人!”野狗这这时似乎想到了什么,面目也有些扭曲的道。 看到野狗的样子,李璋也不由得眉头一皱,随后这才轻声问道:“为什么要杀人?” “因为有许多该杀之人,我曾经立誓要杀光他们!”野狗这时咬着牙恨声道,这也是他第一次对别人吐露心声。 “好,明天我和武叔说,让他教你练武!”李璋没有再追问下去,因为他相信野狗,既然他说是该杀之人,肯定是有该杀的理由! “谢谢!”野狗听到李璋的话也是激动的热泪盈眶道,这也是他第一次和李璋说谢字。 “你我之间还说什么谢字,只要你日后不要把学来的武艺用来杀我就行了!”李璋当下拍着野狗的肩膀开了个玩笑道。 这时天也快亮了,两人也都没有睡意,于是干脆就开始准备早饭,另外为开门做准备,等到天快亮时,豆子他们也纷纷起床,吃过早饭后也开始忙活起来。 不过别人都有活干,李用和却不知道该干什么,别人也用不着他帮忙,结果只能在吃过早饭后就这么无所事事的站在院子里,最后李璋也看不下去了,于是走过去道:“店里不养闲人,如果你想做点事的话,我倒是有件事想要交待给你!” “什么事,儿子你快说!”李用和听到李璋的话也是脸色一喜道,因为能让自己干活,这说明李璋已经开始接纳他了,这可比昨天的冷淡要强多了。 第三十九章 吕武的本事(求推荐收藏) “十文钱,一包卤肉,你只要找个人多的地方找人聊天就行了,顺便帮我们李记卤肉打响名声!”李璋把铜钱和卤肉递给李用和道,他也没想让李用和干什么活,事实上李用和除了会点验尸的技术,其它的手不能提肩不能扛,而且又拉不下脸,店里也真没有他能干的活。 “就……就这么简单?”李用和还是有些不敢相信的问道,给钱给肉出去聊天,哪怕李璋是自己的儿子,他也觉得这个活简直太轻松了。 “我们的卤肉店才刚开业,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口碑立起来,不但是这条吴起街,甚至要让整个东京城都知道我们的卤肉是最好吃的,所以只要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们李记卤肉就行了!”李璋再次开口道,他们店的名字就叫李记卤肉,毕竟品牌的意识李璋还是有的,只要把牌子打响了,以后光这个牌子就能值不少钱。 “明白了,我就是个托!”李用和也不笨,一下子就明白了李璋的用意,这是让他做托给卤肉店打名气。 “不错,就是做托,我听说东京城的瓦子、勾栏什么的很是热闹,只要能在这些地方把我们卤肉的名气打出去,日后也就不愁销路了。”李璋当即也点头道,勾栏在宋朝可不是指妓院,而是一种表演场所,类似后世的剧院,因为要将观众和表演者隔开,中间要拉上帷布或栏杆,所以才被称为勾栏。 “这些地方我熟,大郎你放心吧!”李用和当下笑嘻嘻的收起铜钱和卤肉道,虽然钱不多,但进到瓦子里要份茶水足够了。 “等一下,你去什么地方我不管,但不能再赌,否则日后我绝不会再帮你背赌债!”李璋这时忽然想到一件事,当下严肃的说道,瓦子是个综合场所,不但有供人欣赏的杂技百戏表演,而且还有不少赌场,李璋可不想再被人追债了。 “不赌了,绝对不赌了!”李用和当下拍着胸脯保证道。 “对了,除了金山赌场,你还有没有其它的赌债?”李璋再次追问道,其实他对李用和的保证并不怎么相信,因为他知道赌博这东西和吸毒一样,都是会上瘾的,想要让一个赌鬼上岸,并不比戒毒容易,不过现在也没办法,只能看对方是否愿意抓住这个机会了。 “没有了,本来三个月前我手气极佳,一下子赢了不少钱,还完之前的债还剩下不少钱,那天我本想买点礼物就回家的,但却被有勾到了金山赌场,结果不但全都输了,而且还欠了不少钱。”李用和这时面带后悔的道,也不知道是后悔去赌场,还是后悔输了钱? “没有就好,狸儿也一天天的长大了,以后也是要嫁人的,我不希望日后别人给她说媒时,会因为父亲烂赌而被人嫌弃。”李璋再次语重心长的道,从昨天的表现来看,李用和对狸儿还是很有感情的,所以李璋才想借这种父女之情打动对方。 “嘿嘿,我……我知道!”李用和尴尬的一笑道,被自己的儿子这么说,他其实心中也不好受,但也没办法,毕竟谁让他亏欠李璋兄妹太多? 看到李用和的样子,李璋也不由得暗叹一声,他对李用和的印象虽然很不好,但对方至少还没有因为赌博而完全丧失人性,心中还知道愧疚,所以他也没再说什么,当下亲自送对方出门,如果李用和真的能够悔过自新最好,反正家里也不缺他一口饭吃。 昨天开业已经打开了局面,所以今天开门后,生意也越来越多,李璋有意培养豆子他们,所以就让他们负责卖卤肉,哪怕偶尔算错账也没什么,只要算得次数多了,算账也就会越来越熟练。 不过也就在这时,只见吕武大步来到店里,看到李璋立刻就开口问道:“听说你爹回来了,怎么没见到他?” “他闲在家里也没事,刚好店里有事需要他帮忙……” 李璋说着把自己交待给李用和的任务讲了一遍,结果吕武听后也不由得哑然失笑道:“你倒是物尽其用,你爹干这活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不过在说到这里时,吕武似乎又想起了什么,当下再次开口询问道:“听巡逻的兄弟说,你们这里昨天又闹贼了?” 李璋猜到吕武肯定会问这件事,只见他将吕武拉到后院,然后这才开口道:“的确闹贼了,而且我觉得还不是一般的贼的,野狗扔出的石头竟然被对方接二连三的躲过去了,要知道那可是在夜里,眼睛根本看不到,我到现在都想不明白他是怎么躲开的?” “什么?”吕武听到李璋的话也是大吃一惊,他本来还以为是普通的小毛贼,可是现在听李璋这么说,恐怕对方是个难得一见的高手。 只见吕武在震惊过后,也不由得露出沉思的表情,过了好一会儿,这才猛然抬头道:“野狗呢,你把他叫过来!” 李璋也不知道吕武为什么要找野狗,不过他还是去把正在挑水的野狗叫了回来,清洗下水需要大量的水,野狗的力气大,所以就承担起挑水的任务,两个超大号的水桶被他提着健步如飞,家里的水缸就没少过水。 等到野狗回来后,只见吕武捡起了几块石头扔给野狗,然后拿起丑娘刚洗好的一件衣服蒙在眼睛上对野狗道:“拿石头砸我,就像你昨天晚上砸那个贼一样!” 李璋这时才明白过来,原来吕武是想用这种办法来试试自己和那个贼到底谁厉害?不过他却担心吕武受伤,当下急忙开口劝道:“武叔,不过是个毛贼而已,没必要用这种办法吧?” “别废话,让野狗快点动手吧!”吕武却根本不听劝,当下再次催促道。 李璋也知道吕武的脾气,当下只能无奈的对野狗点了点头,随后野狗掂量了一下手中的石头,抬手就甩了出去,李璋只听到一声尖利的破空声,却根本看不到石头的轨迹,但是吕武却是一翻身,竟然躲了过来,随后野狗再次接二连三的扔出石头,但吕武却躲的越来越轻松,最后几次干脆连躲也不躲,伸手就把射向自己的石头接到了手中。 “好!”李璋看到这里也不由得大叫一声,他以前只知道吕武的武艺高强,但直到今天才知道对方的武艺高到何种地步,简直可以称得上是神乎其技。 “不过是听风辩位的小把戏而已,只要熟悉了也就没什么难度。”这时吕武解下蒙着眼睛的衣服笑道,虽然他嘴上说是小把戏,但脸上却依然露出掩饰不住的得意之情。 “武叔,您可比昨天的那个贼厉害多了,他到最后也没敢接野狗的石头!”李璋这时再次夸赞道,这时野狗也走了过来,看向吕武的目光中也多了几分尊敬。 “这个还谈不上,其实在黑暗中躲石头,最难的是第一次,刚才我蒙上眼睛时,就已经知道会有石头会射过来,所以就有了准备,但昨晚的那个贼却没有任何准备,依然可以躲过石头的偷袭,这说明对方对危险有着一种异乎寻常的直觉,这种直觉对于练武之人来说十分重要,在搏杀之时甚至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 吕武说到最后时,脸上也露出凝重的表情,哪怕到了现在,他依然不敢说自己能稳胜昨晚的那个贼人。 李璋虽然不懂武艺,但听懂了吕武的意思,这让他也感觉到不小的压力,只是这么厉害的贼,为什么偏偏要跑来自己的院子里来? 不过李璋很快又想到,不管那个贼的目的如何,自己能做的也只有增强手中的力量,这让他再次对吕武道:“武叔,野狗想要学武,您看能不能教教他?” “学武?”吕武听到这里也上下打量了一下旁边的野狗,之前因为野狗鬼丐的出身,使得吕武对他也没什么好感,不过这段时间野狗和李璋他们相处的很好,也没什么过激的表现,这让吕武对野狗的态度也有所变化。 “你为什么要学武?”吕武打量过野狗后忽然问道。 “当然是为了强身健体,保护大家了!”没等野狗回答,李璋却是抢先说道,因为他知道吕武对野狗有偏见,万一野狗说学武是为了杀人,说不定会让吕武拒绝教他练武。 “让他回答!”吕武却是瞪了李璋一眼道。 “杀人!”野狗果然不出所料的实话实说道,他似乎根本不屑于撒谎。 “哈哈哈哈~,说的不错,练武本来就是为了杀人,当初我练武就是为了杀尽北方的契丹狗,可惜天不遂人愿,空有一身武艺却无用武之处!”吕武却是对野狗的回答十分满意,只是说到最后时,脸上却露出几分悲凉之意,这让李璋也不由得一愣,这也是他第一次感觉到吕武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当下吕武答应传授野狗武艺,然后……李璋就被赶了出来,用吕武的话讲,李璋天生不是个学武的料,站在旁边只会干扰他们,这让李璋也有些无语。 不过李璋很快想到昨天答应了野狗,要在房梁上给他修个床,于是就找来梯子爬上房梁,打算量一下尺寸再说,但就在他量尺寸时,却忽然发现这房梁好像有点问题? 第四十章 白帛地图(求推荐收藏) “咚咚~” “空空~” 李璋趴在房梁上,敲了敲这边又敲了敲那边,满脸都是疑惑的表情,他身下的这根房梁很粗很结实,散发出一种很好闻的松香味,但他刚才量这根房梁时,却在无意间发现,这根房梁有一小段竟然是空的,与其它地方的敲击声明显不同。 这个发现也让李璋很是好奇,当下他瞪大眼睛在房梁上仔细观察,最后果然在房梁上发现一个长方形的痕迹,看样子这块木头应该是被人完整的掏出去,挖空里面后又把表面的木头合上,因为四周严丝合缝,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但敲击的声音却明显不同。 当下李璋用手指甲扣了几下,但却根本扣不出来,于是他立刻下了梯子,然后到厨房找了把尖刀再次兴冲冲的跑上来,其实里面是什么东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李璋现在有种寻宝的快感。 再次上了房梁后,李璋用尖刀插进缝隙,然后很轻松的把外面长方形的盖子给撬开了,结果里面是个不大的空间,大概也就能装下后世的一个矿泉水瓶差不多,本来李璋还以为里面是藏着金银财宝之类的,但却没想到里面竟然放着一卷白帛,这让他面带疑惑的拿出来,然后轻轻的打开。 这卷白帛很薄,不大的一卷展开后却有一米多宽,更让李璋没想到的是,白帛上竟然是一副地图,上面画着山川河流,以及一些城池分布其中,而城池边还用文字注释着城池中的兵力,以及防守分布等等。 “这……这不会是一副兵力布防图吧?”李璋刚开始还有些疑惑,但忽然一个激灵醒悟过来,不过这也让他吓了一跳,因为无论什么时候,兵力布防都是一个国家的机密,可是自家的房梁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地图? “武叔!”李璋反应过来后,当即跳下房梁就去找吕武,毕竟这么大的事情,必须还得找一个懂这方面的人商量,更何况吕武还是官面上的人,哪怕只是个小小的班头,那也比自己这么一个平头百姓强。 吕武正在院子的一角教野狗站桩,看到李璋一脸慌慌张张的跑来也有些奇怪,李璋知道白帛上的内容不能让太多的人知道,所以当下拉着吕武就回到二楼,然后才把白帛递给他,结果当吕武看到白帛上的地图时,一张脸也是变得铁青。 “武叔,这图上的东西应该是军事机密吧?”李璋看到吕武的脸色不好,当下也小心翼翼的问道。 “这是西北延州一带的军力布防图,在兵部也属于绝密,可是……”吕武这时咬牙切齿的道,本来应该是绝密的军力布防图,却出现在这里,唯一的解释就是有人泄秘,而且很可能还是朝廷内部的人干的,这让他也十分的恼火。 “对了,你是从哪里得到的这东西?”吕武这时才忽然想起一个关键的问道,当下急忙问道,这么绝密的东西在兵部里也不是一般的官员能接触的,李璋怎么可能会有? “就在房梁上,我昨天答应野狗要给他在房梁上钉张床,结果就发现了这东西!”李璋指了指头顶的房梁道,结果吕武听后立刻翻身上了房梁,检查了一下那个装地图的空洞没有其它的东西后,这才跳了下来。 “这份地图关系重大,接下来的事情你就不必管了,不过我怀疑这份地图和原来被杀的那一家有关,另外还有昨天晚上的那个高手,对方很可能也是冲着这东西来的!”吕武不愧是做了多年的班头,立刻就联想到了昨晚的事。 “昨天对方没有找到这份地图,那日后对方应该还会来吧?”李璋说到这里也露出紧张的神色,那个人可是连吕武都不敢说胜过对方,昨晚是他们运气好,才把对方吓跑了,万一对方下次来时凶性大发,恐怕他们这帮人谁也别想跑。 “放心吧,今天晚上我就会带人在你们院子周围埋伏着,不把对方抓住绝不罢休!”吕武说着把白帛收到怀里,然后转身就走,他也没叮嘱李璋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别人,因为他知道以李璋的性子肯定不会乱说。 看着吕武离去的背影,李璋却露出迷茫的神色,因为刚才吕武说他要亲自带人在院子周围埋伏,可是这么大的事情,不是应该要上报吗,吕武一个小小的祥符县班头,恐怕根本没权力插手这么大的事吧?但是看吕武信心满满的模样,又不像是说假话? “你和吕班头说了什么,他怎么急匆匆的就走了?”就在这时,野狗从外面走了进来,看到李璋也有些疑惑的问道。 “事情有点不妙,这几天咱们睡觉轻一点,恐怕昨天晚上的那个贼还会来!”李璋没有回答野狗的话,而是面色凝重的让他提高警惕。 野狗有个好习惯,只要李璋不愿意说,他也就不再追问,当下也是点了点头,随后李璋也没让他再去练武,而是拉着他帮着自己给房梁上加个床铺,其实说是床铺,无非也就是在房梁上铺几块木板,当然要钉的结实一些,旁边还加了两道防护,免得野狗翻身时不小心掉下来。 两人忙活了一下午,终于把房梁上的床做好了,野狗兴奋的把自己的被褥带上来,等到这个简陋的木板床铺上被褥后,总算看起来像模像样了,野狗更是躺在上面不愿意起来,说起来野狗在某些方面成熟冷静的可怕,但有些方面却比豆子他们还要幼稚。 晚饭的时候,李用和也从外面回来了,相比昨天的心虚,今天他却是红光满面,回来后一直和狸儿讲自己今天在外面是怎么夸赞自家的卤肉是多么好吃,而且还请了一些人试吃,有几个勾栏的班主给了订金,让他明天带几斤卤肉售卖,因为这些勾栏也提供一些吃食,如果吃食做的好,也能更好的留住客人。 也正是有了这份功劳,李用和也终于感觉在这个家里有了几分底气,吃饭时话也多了起来,他常年在市井上混,知道的奇闻异事也多,再加上口才也不错,所以豆子他们也喜欢听他说话,一顿饭下来,李用和也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可,狸儿对他也亲昵了一些。 李璋在吃饭时却一直心事重重的,脑子里一直想着那副地图的事,吕武之前说过要带人来,但现在天都黑了,却还是没见到人影,这让他也十分担心,万一昨晚那个黑影再来的话,他们可怎么办? 不过就在李璋他们刚吃过晚饭,正准备上楼休息时,野狗却悄悄的把李璋拉到一边低声道:“吕班头他们已经来了,就在咱们左边的院子里。” “你怎么知道?”李璋听到这里却是惊讶的问道,因为野狗吃过饭后也一直没出去,如果吕武通知他的话,自己应该会知道才对。 “我听到的,不但他来了,而且还有十几个帮手,听脚步声应该都是高手!”野狗再次回答道。 李璋这时才想起来,野狗的耳朵灵敏无比,从脚步人判断对方的身份对他来说十分简单,事实上就算是普通人,只要对一个人熟悉了,也能从脚步声中判断出他的身份,当然普通人肯定没有野狗的耳朵那么灵敏。 得知吕武就藏在旁边的院子里,李璋也是松了口气,随后他忽然又有些奇怪的看了野狗一眼这才又道:“武叔不是已经答应教你练武了吗,为什么你还叫他吕班头,不是应该改口叫师父吗?” “吕班头说他虽然可以教我武艺,但却不肯收我为徒,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野狗神色平淡的道,对他来说名份并不重要,只要能学到武艺就行。 李璋听到这里也感觉有些奇怪,不过这是吕武的私事,他也不好说什么,只不过通过这件事,又让李璋感觉吕武身上多了几分迷雾,使得他越发的看不懂这位一直照顾他们兄妹的长辈了。 “对了,还有一件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我想问你?”正在这时,忽然只见野狗好像又想到了什么,当下再次开口道。 “什么事?”李璋听到又是昨晚的事,当下也不由得露出凝重的表情。 “昨天晚上就在咱们旁边的小楼里,我听到有一对男女在打架,最后那个女人说‘奴家要死了’时我以为这个女人真的被打死了,但今天却看到她好好的,也没有受伤的样子,到底是为什么啊?”野狗这时满脸不解的问道,街道上的小楼都紧紧的挨在一起,打开一侧的窗子都能直接和对方握手了,所以有时旁边发生的事情也瞒不过他的耳朵。 “这个问题……”李璋听到这里也露出沉思的表情,过了片刻这才拍了拍野狗的肩膀郑重的道,“这个我也不清楚,这样吧,等到下次他们再打架时,你叫醒我咱们一起听!” 第四十一章 上门女婿 三天的时间过去了,刚开始李璋担心那天晚上的那个高手贼再来,所以他也是整夜的睡不好觉,不过一连几天不见对方的人影,李璋也慢慢的放下心来,更何况家里还有野狗人形雷达,只要晚上有点风吹草动就会惊醒他。 当然野狗这样的人形雷达有时也会产生一些反面效果,比如李璋熬了两晚都没好好的睡觉,结果在第三晚终于放松下来准备好好的睡上一觉时,却被野狗叫起来听隔壁的小夫妻“打架”,可惜这时李璋困的眼睛都睁不开了,哪里还有这个心情? “李老弟,咱们可是说好了,从明天开始,我让伙计每天上午来取!”这天上午,房东李掌柜笑呵呵的对李璋道。 “多谢李掌柜照顾我们的生意,明天肯定给您准备好!”李璋当即也笑道,随后他与李掌柜击掌为誓,然后李掌柜这才笑呵呵的告辞离开。 送走了李掌柜,李璋也松了口气,随后回到柜台再次记上一笔账,短短几天时间,店里的生意已经走上了正轨,而且李璋发现光靠店里的零售挣的钱很有限,真正赚钱其实是外包批发,比如今天的李掌柜,他就很喜欢李璋家的卤肉,今天就是来和李璋约定,让李璋每天给他们酒楼提供二十斤卤肉,做为酒楼里的特色冷盘。 当然李掌柜只是其中一家,另外还有其它的一些酒楼,以及李用和引来的勾栏等,这些地方需要量大,一次就能订上几十斤,是店里最大的客户,最让李璋意外的是,那个金山也以赌场的名义,每天来取五十斤卤肉,除了他自己吃外,也卖给赌场的客人,毕竟他们的赌场可不仅仅只用来赌博,一日三餐也都可以在里面解决。 就在李璋算账之时,忽然只见吕武从店外大步走进来,然后拿起李璋面前的水壶,“咕咚咕咚”的一口气喝完,随后这才低声道:“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一切如常,是不是那个人不敢来了?”李璋看着吕武也同样低声回答道,这几天吕武也十分的辛苦,每天晚上都守在旁边的院子里,虽说是轮流休息,但吕武却不放心别人,所以这几天他几乎都没睡过什么觉,脸上黑眼圈都出来了。 “未必,这段时间我们调查了一下,发现之前被灭门的那个布商与西北的党项人时有联系,而延州也正对着党项人的势力范围,虽然这几年党项人看起来很老实,但背地里的小动作却一直没断过,这次很可能是他们买通了朝廷里的人得到了这份地图,而那个布商很可能就是他们派来的细作!”吕武这时冷哼一声道,提到党项人时,他脸上也闪过几分厌恶的神色。 李璋听到这里也是心中一惊,现在党项人的首领名叫李德明,也就是后来建立西夏的李元昊之父,李德明这个人虽有野心,但却十分懂得隐忍,至少在他做首领时,西北的党项人在名义上一直臣服于大宋,但他同时也一直在向西扩张,一边解决掉西边吐蕃人的威胁,一边为自己积累实力。 李德明的儿子李元昊却是野心勃勃,算起来今年李元昊好像也快成年了,等到他继位时,李德明已经给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再加上他的野心,党项肯定会像历史上那样反叛,从而建立西夏,到时大宋也将失去一个重要的产马地,而失去马匹之后,大宋也不得不保持一个庞大的步兵来对抗西夏和北辽,每年的军费开支甚至占到全国税收的七成,这放在后世简直不敢想像。 “好了,我不方便在你这里久留,你多监督野狗站桩,每天两个时辰绝不能少,另外再给我包五斤卤肉,这几天光啃干粮都快把那帮家伙馋坏了!”吕武这时再次开口道,这几天他也刻意减少了来李璋这里的次数,免得被人看出什么端倪。 “武叔您放心吧,野狗练起武来就不要命,根本不用我说,每天站桩的时间只多不少。”李璋当下也一边给吕武打包一边笑道,这几天吕武虽然不经常来,但野狗却一点也没有松懈,天天打熬筋骨。 “没偷懒就好,平时你也多注意点,对方很可能会在白天来踩盘子,遇到什么奇怪的人也要多留意。”吕武听到这里也满意的点头道,随后又叮嘱了李璋几句,这才提着卤肉离开了。 送走了吕武,这时也快中午了,只见一个和狸儿差不多大的小丫头一蹦一跳的进到店里,看到李璋当即脆声道:“李大哥,你们的汤饼已经煮好了,要不要现在送过来?” 这个小丫头正是李璋他们刚搬来时,那个骑在墙头上,告诉李璋他们这里闹鬼的小女孩采娘,不过现在李璋已经猜到了,所谓的闹鬼,很可能是他们搬来之前,那个黑影也曾经跑来找那副地图,结果被采娘听到动静以为院子里闹鬼。 “好,我早就饿了,野狗去帮忙端一下!”李璋看到采娘当下也是笑道,采娘和狸儿同岁,这几天两人已经混熟了,所以采娘也经常跑来玩,至于李璋这边因为中午太忙,根本没时间做午饭,所以一般都是从采娘家里的汤饼店里买来吃。 野狗当即答应一声,不一会儿就从旁边的汤饼店里端着一个大木桶回来,满满一大桶的面条,这也没办法,李璋他们家人多,野狗的饭量又大,这一桶面条有一半都得进到他的肚子里。 “李小哥,这是你们的碗筷,吃完后直接放在桶里就行,等下我来拿!”正在这时,只见一个憨厚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笑道。 只见对方身穿青色粗布短褂,看起来很是干净利落,他正是采娘的父亲,姓周,为人老实忠厚,做的汤饼也味美量足,所以人称周老实,他和浑家努力半辈子才生下采娘这么一个女儿,所以平时对采娘也极其宠爱,简直当成自己的眼珠子,一会不见就会四处找人。 “好的,多谢周大叔了!”李璋看到周老实进来,当下也急忙站起来接过对方手中的碗筷道,周老实夫妇都是好人,看到李璋他们这边都是孩子,也明里暗里的帮了不少忙,再加上采娘活泼可爱,和狸儿相处的也很好,所以李璋对周老实一家人还是很喜欢的。 野狗把一桶汤饼搬到后院,李璋早就分好了组轮流吃饭,毕竟前面的生意还需要人照顾,而当碗筷刚一放下,丑娘立刻开始主持盛饭,除了她之外,谁也别想接触饭勺,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家里人太多,没个规矩可不行,否则吃饭时非得打起来不可。 不过丑娘只负责盛饭,并不限制你吃多少,你能吃多少她就给你盛多少,比如像野狗,丑娘有一半时间都是帮他盛饭的,桌子上还有几盘切好的卤肉做配菜,采娘也和狸儿坐在一起,她虽然吃过饭了,但却小嘴不停的吃着卤肉,李璋也没把她当外人,反倒是让旁边的周老实有些不好意思。 李璋接过自己的汤饼又夹了桌子上切好的卤肉,准备到店里一边算账一边吃,但这时周老实却偷偷的把他拉到一边道:“李小哥,我有件事想和你商量!” “周大叔你也看上我们家的卤肉了?”李璋听到周老实的话当即道,他以为是周老实也想批发点卤肉到他的汤饼店里,毕竟汤饼和卤肉也是绝配。 “不是不是,咱们两家的店本来就紧挨着,到我店里的客人想吃卤肉就来你这里买点就是了,用不着我再准备,我……我是想和你商量一件和采娘有关的事。”周老实连忙摆手道,说到最后他竟然变得有些吞吞吐吐的。 “采娘?”李璋听到这里却更加的糊涂,采娘有什么事需要周老实和自己商量? “这个……”只见周老实这时搓了搓手,踌躇了片刻这才又道,“你也知道,我就采娘这么一个宝贝女儿,自然不舍得她外嫁,所以我就想给她招个女婿上门,当然这个女婿也不能随便找,我看你……” “我不行,我家里还有妹妹需要照顾,这恐怕要让周大叔您失望了!”李璋听到这里以为周老实要招自己做上门女婿,当下急忙摆手道,其实他对上门女婿并没什么偏见,如果自己真喜欢对方,做个赘婿也没什么,可是他现在年纪还小,又对采娘没什么想法,所以自然不愿意。 “李小哥误会了,我知道你是个有本事的人,肯定不能这么委屈了你,不过我看你家的野狗挺不错的,虽然话不多,但却是个踏实干活的人,所以就想请你和他说说,看看他是不是愿意?”周老实看到李璋误会,当下他也急忙解释道。 “呃?”李璋听到这里也是闹了个大红脸,虽然周老实说的挺客气的,但其实还是没看上他,刚才也是他自作多情了 不过只要不是自己就好,当下李璋也满口答应下来,反正自己就是传个话,是否愿意还要看野狗的态度? 白天人太多,李璋一直没找到机会和野狗说这件事,等到晚饭过后,野狗像往常一样在院子里站桩,李璋这才来到院子里,但还没等他开口,却只见野狗向他使了个眼色,这让李璋也一下子愣住了。 第四十二章 落网了 正在站桩的野狗向李璋使了个眼色,随后只张嘴不发出声音的说出四个字,李璋从他的口型上猜测,他说的应该是“有人,石头”,这让他先是一愣,随后猛然反应过来,野狗的意思应该是说:外面有人,而且就是那天晚上被他用石头砸的那个高手贼。 等了这么多天对方终于出现了,李璋也不由得有些激动和紧张,野狗提醒他估计也是让他不要乱说话,免得被对方得知有埋伏,这让李璋更是胸有成竹,以有心算无心,对方这次应该逃不出他们的手心。 “武叔让我监督你练武,不过你也不要太拼命了,两个时辰就足够了,没必要再另一个时辰。”李璋当下很是随意的道,他来都来了,如果不说话也显得不太正常,而且他也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在暗中观察着他们? “没事,我觉得站桩挺舒服的,而且吕班头也说了,练武的基础要打牢,否则日后的成就有限。”野狗也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的道。 听到野狗这么说,李璋也是无奈的摇了摇头,随后他又想到自己来找野狗的正事,当下也不由得满脸笑容的道:“对了,有件事要和你商量下!”、 “什么事?”野狗本以为李璋装模作样的说上两句就会走了,却没想到他竟然说个没完。 “咳,其实这还真是好事,隔壁的周老实一家你也知道,他家就采娘一个女儿,而且周老实觉得你不错,想让你做上门女婿,你觉得怎么样?”李璋干咳一声这才把今天周老实找自己的事讲了出来。 “你觉得呢?”野狗听到这里却是冲李璋翻了个白眼反问道,上门女婿的意思他还是知道的,不过他现在可没这个心思,甚至他从来都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像普通人那样成亲生子。 “明白了,那我明天就拒绝他。”李璋早就猜到野狗不会答应,所以也不觉得意外。 天色已经不早了,李璋忙了一天也感觉很累,于是就洗漱一番回到了楼上,不过因为刚才野狗的警示,他现在也没有丝毫的睡意,而野狗也很沉得住气,一直在院子里站满三个时辰的桩,这时都已经快三更天了,他这才收拾了一下,然后直接用一桶凉水冲了个澡,这才上了二楼。 “怎么样,那人还在吗?”李璋也一直守在二楼,看到野狗上来立刻问道。 “就在后门的巷子里,从天黑之后就没离开过!”野狗十分肯定的道,虽然那个人只过来一次,但他早就记住了对方的脚步声,绝对不会听错。 “总算来了,不过武叔他们知道吗,要不要咱们想个办法通知他们?”李璋这时又有些担心的道,万一吕武没发现对方,从而让对方闯进来,光靠野狗恐怕保护不了他们这么多人,甚至他连保护他自己都危险。 “不用,吕班头和我有约定,只要发现了对方的踪迹,就会把院子里的水桶摞在一起放在水缸上,这样他就会知道那个人来了。”野狗这时指了指院子里开口道,李璋这时才发现,平时野狗挑水的两个水桶果然摞在一起放在水缸上,这让李璋也不由得佩服吕武的心细如发,竟然连这一点都想到了。 这时其它人都已经睡了,李璋和野狗两人趴在窗边悄悄的向外张望,因为担心引起其它人的担心,所以这件事也只有李璋和野狗知道,连李用和都不清楚这件事,所以他现在也是睡的很熟,如山般的呼噜声响个不停。 李璋两人一直守到下半夜,就在李璋昏昏沉沉的快要睡着时,却忽然被野狗拍醒,随后对方指了指院子后墙,结果只见一个黑影轻轻一跃就翻墙而入,落地时的声响极小,哪怕是在安静的夜晚之中,也很难引起别人的注意。 只见黑影落地之后,立刻向李璋他们所在的小楼走来,而且在走动之时,李璋发现黑影右手上有闪过一道亮光,这让他也是一惊,因为这正是对方手中拿着的武器反射的月光,上次对方来的时候两手空空,但这次前来却带着武器,难道说对方已经决定要大开杀戒了吗? 一想到上面这些,李璋也不由得更加紧张,野狗更是把随身携带的石头也拿了出来,不过就在黑影刚靠近小楼,忽然只听野狗低声道:“来了!” 野狗的话音刚落,就见十几个人影从外面翻墙而过,也没有什么废话,直接将那个黑影包围起来,结果那个黑影也十分果决,立刻选择了一个方向就冲杀过去,看样子是想杀出包围圈逃跑。 “铛铛铛~”随着一阵兵器的交击声与呼喝声,双方就在李璋他们的院子里动起手来,片刻之后就传来有人的痛呼声,看样子是有人受伤,这让楼上的李璋也更加紧张,当下瞪大眼睛看着下面,不过就算是有月光,也依然看的不太真切,更不知道受伤的谁? “吕班头带的人受伤了,不过吕班头没事,这个闯进来的人很厉害,刚才差点就被他杀出去了。”野狗的视线却不受影响,当下他低声向李璋解说道,听到受伤的不是吕武,李璋也是松了口气。 院子里的厮杀声也吵醒了小楼里正在睡觉的其它人,甚至周围邻居家的灯光也亮了起来,李用和这时更是紧张的走过来问道:“外面怎么回事?” “还是上次那个贼,武叔带着人埋伏了几天,为的就是抓住他。”李璋简单的介绍了一下,随后就听下面一声惨嚎,接着就传来吕武得意的大笑声。 “抓住了!”野狗这时这进也长出了口气道,一双闪着绿光的眼睛中也露出几分轻松。 李璋听到这里也终于彻底的放下心来,随后让人点上灯,自己找了个灯笼挑着下了楼,这时他才发现院子里也是一片狼藉,吕武与十几个黑衣人站在那里,有两个还被人架着,身上的伤势不轻,另外还有几人带着伤,但并不是很重,地面上也残留着一片片的血迹。 而地面上有一个家伙躺在那里,同样一身黑衣,一条腿不自然的扭曲着,估计里面的骨头已经断了,嘴里发出痛苦的呻吟声,但脸上却被黑巾蒙面,让人看不清他的面目。 “小武哥,我们回去复命了!”看到李璋下来,其中一个黑衣人向吕武抱拳道,看样子似乎是不想和李璋这些普通人接触。 “嗯,这个人你们带回去吧,审问清楚再告诉我!”吕武当下指了指地上断腿的家伙道,这帮人答应一声,然后提着断腿的黑衣人就离开了这里。 “武叔,这帮人是……”李璋十分好奇的问道。 “以前的朋友!”吕武却没有太多的解释,只是用“朋友”两字打发了李璋,不过这却让李璋对吕武更加的好奇,这帮黑衣人不但身手好,而且还有审问那个疑似党项奸细的权力,甚至外面都宵禁了,他们却还敢提着人出门,显然有着极大的权力,吕武一个小小的班头,是怎么和这帮人认识的? “武哥辛苦了,这个贼的胆子还挺大的,上次来了这次竟然还敢来!”这时李用和也下来了,看到吕武当即十分热情的迎上前道,他并不知道其中的隐情,还以为刚才那个只是普通的毛贼,离开的那些黑衣人也被他当成了衙门里的衙役。 “放心吧,落到我们手里,以后他永远不可能再来了!”吕武当下哈哈一笑道,随后他帮李璋他们收拾了一下院子。 因为打坏了不少东西,吕武本来想让李璋算一下价钱,他会让人按价赔偿,不过李璋却觉得这些东西也不值几个钱,坏了刚好可以换新的,反正他现在也不差这点小钱,所以就拒绝了,这让吕武笑他现在是财大气粗。 早上卤肉店照常开门,结果周老实却第一个急不可耐的冲了进来,先是打听了一下昨晚的事,毕竟他也被吵醒了,不过却被李璋敷衍了过去,随后周老实又问起野狗的事,结果当得知野狗不愿意时,也是失望的回去了。 “李老弟,来四个猪脚、一斤卤肠!”周老实刚走,就见一座肉山缓缓而来,正是那个开赌场的金山。 “你还真是好胃口,大早上的就吃这么油腻!”李璋看着金山身上颤巍巍的肥肉无奈的道,照他这么吃下去,迟早得出事。 “哈哈,刚巧有事路过这里,想起你家的卤肉勾起了馋虫,顺路就买几斤回去解解馋!”金山笑眯眯的道,他身后的街边停着一辆马车,看样子应该是坐车来的,能在东京城坐得起马车的人非富即贵,开赌场的金山显然不缺这点钱。 不过李璋和金山非亲非顾的,对方要买,他也不会不卖,所以十分利索的给对方称好算钱,金山付过账后接过卤肉,然后和李璋告辞离开。 然而就在金山提着卤肉刚来到马车边,旁边的车夫也扶着他准备上车时,却只见金山肥大的身子忽然摇晃了几下,随后“呯”的一声倒在车边。 第四十三章 高血压(求推荐收藏) “救命!”摔倒的是金山,但叫救命的却是扶着他的车夫,因为金山那庞大的身躯倒下来时,刚好把他压在身下,这让车夫毫无悬念的惨叫一声被砸倒在地,随后两眼一翻差点晕过去,李璋看着都替他疼。 “快救人!”看到这种情况,当即有人大喊一声,金山带来的两个打手也急忙抢上前,想把金山给扶起来,不过金山这一坨最少也得四五百斤,一般人根本拉不动他。 “住手!”就在其它人正准备上前帮忙抬人时,却忽然只听一个有些稚嫩的声音大叫道,这让周围人也都是一愣,当他们回头时,却看到李璋迈步走了过来,现在李记卤肉已经在这条街上出了名,所以不少人都认识他。 只见李璋大步走来,然后推开金山的两个打手道:“你们如果不想金山死的话,就不要乱动他!” “李小哥你懂医术?”金山身边的人自然认得李璋,也知道金山喜欢吃李璋家的卤肉,因此这时倒也没有生气,只不过对李璋还是有些不太信任。 李璋这时却没有理会打手,而是蹲下来让车夫暂时停止挣扎,这才检查了一下金山的情况,当发现金山口中出现呕吐物时,立刻将他的头扭到一边,免得呕吐物流进气管导致窒息,然后这才抬头对打手问道:“金山是不是经常头疼,而且昏倒也应该不是第一次了吧?” “呃?你怎么知道?”打手听到李璋的询问也不由得露出震惊的表情道,金山的确经常出现头晕头疼的情况,偶尔还会忽然昏倒,只不过这些情况只有金山身边的人知道,而李璋却只见过金山两面,应该不可能知道这些情况才对? 李璋这时却是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表情,不过心中却是有些无奈,以金山这体型,如果不出问题才是怪事,他这是高血压发作了,而且病情来的如此凶猛,如果不及时抢救的话,很可能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高血压在后世是常见病,也有完整的抢救办法,但关键是办法李璋有,但他手中却没有一点药物,哪怕两片普通的降压药,说不定也能救金山一命。 “没办法了,你们扶着他不要动,我去去就回!”李璋考虑了片刻终于一咬牙道,随后他就快步回到店里,找丑娘要了根最粗的针,又在火上消了消毒,然后这才大步走了回来,而那两个打手正扶着金山不敢动,至于被压着的车夫这时也是脸色煞白,但却不敢乱动。 李璋拿着针来到金山面前,然后在他耳垂、手指等位置刺了几下,黑红色的鲜血也立刻涌了出来,这种放血疗法对高血压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也只能用于急救,并不能治本,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办法,李璋也不会给病人放血。 一股股的鲜血涌出来,金山的血压也随之下降,脸色也好多了,不过这时李璋发现金山身下的车夫这时也快撑不住了,脸色也越来越白,也就是车夫身体强壮,换一个瘦弱一点的,恐怕刚才就被直接压死了。 当下李璋把野狗叫来,然后自己亲自指挥着他把金山抬起来,但就算是以野狗的力气,抬起金山时也憋的满脸通红,随后李璋让野狗把金山放在车上,两条小腿垂下,这也有利血流集中在腿部,免得内脏或头部的血压太高,从而引发更大的问题。 就在李璋把金山抬到车上不一会儿,就见金山忽然呻吟一声,然后扶着脑袋终于缓缓的睁开了眼睛,不过这时的他却是满脸迷茫,看样子脑子还没有反应过来。 “早让你少吃点油腻的东西,这次你能醒过来也是命大,下次可就未必这么幸运了。”李璋看到对方醒来,当下也松了口气道,金山虽然是开赌场的,但平时乐善好施也是有名的,所以这个人很难说是好人或坏人,就像吕武说的那样,和这种人相处久了,你会分不清什么是好,什么又是坏? “我……我又犯病了?”听到李璋的话,金山这才回想起刚才的情况,当下也不由得露出后怕的表情,以前他也犯过几次病,每次醒来都是头疼欲裂,就像是死过一次似的。 “不错,你身上有没有什么地方不舒服,比如疼痛或发麻什么的?”李璋这时再次询问道,高血压犯病最怕形成血栓之类的,严重的甚至会导致中风。 金山听到这里也活动了一下胳膊腿,随后这才摇了摇头道:“疼痛和发麻倒是没有,就是全身有些无力,另外我身上怎么这么多血?” 原来金山在活动时才发现,自己的手和肩膀上全都是血迹,耳朵上也粘乎乎的,这让他也是吓了一跳,以为自己这次昏迷时流的血,甚至怀疑自己的病情加重了。 “你这是高血压,你体内的鲜血就像河里的水,有河堤挡着一般不会出问题,但如果河水变成了洪水,就可能冲毁河堤,这种情况十分危险,我用放血这种治标的手段暂时稳定了你的病情,但你最好还是早点回去找人好好的调养一下!”李璋不知道该怎么和对方解释高血压,只能用河水做了个比喻,虽然不太准确,但却方便金山理解。 “老爷,这次真是多亏了李小哥,给您放过血没一会您就醒了!”正在这时,车夫也捂着胸口向金山证明道,刚才多亏了李璋及时把金山抬起来,他这才能缓过气来,但现在全身的骨头都还在疼,胸口也有些闷。 “原来李小哥竟然还精通医术,难怪我醒来后感觉自己的头不像以前那么疼!”金山听到竟然是李璋救了自己一命,当下也强撑着身子对李璋行了一礼道。 “不必客气,你还是快点回去找个大夫吧,我这只能算是偏方,治标不治本,而且你这个病越早治越好!”李璋这时再次劝道,别看现在金山醒了,但其实他的高血压依然还在,如果不及时治疗,迟早还会再犯。 金山也知道自己的病情不是开玩笑的,于是他也立刻吩咐车夫赶车,当马车离开之时,只见他向李璋一抱拳道:“李小哥,大恩不言谢,日后我再登门拜访!” 李璋也冲对方摆了摆手,随后金山的马车飞快离去,围观的人群看到当事人都走了,于是一个个也都散开了,李璋也回到店中继续做生意,吴起街又恢复了刚才的平静。 “豆子呢?怎么没见到他?”不过就在李璋刚回到店里,却忽然发现豆子不见了,当下也不由得奇怪的问道,他记得刚才金山晕倒时,豆子还在店里忙活,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 “豆子去送货了,李掌柜的酒楼不是订了卤肉吗,本来每天都是由一个店伙计来取的,但那个伙计昨天取货时说今天有事不能来,就请豆子帮他送一次。”正在忙着切卤肉的豁子回答道。 听到这里,李璋也觉得很正常,所以也就没放在心上,不过这时豁子却忽然鬼鬼祟祟的凑到李璋身边道:“大哥,我听说旁边的采娘她爹想招野狗做上门女婿?” “对啊,不过野狗不同意。”李璋随口回答道,这件事也不是什么秘密,在野狗拒绝后,周老实也在物色新的人选,只不过却一直没能找到合适的。 “大哥,您看我这怎么样?”豁子这时忽然咧开大嘴笑道,缺了一颗门口的黑洞看起来十分的显眼。 “你?”李璋看着笑的都快成一朵花的豁子,一时间却不忍心说实话打击他,因为据他所知,周老实很宠爱采娘,一心想给女儿找个一表人才的女婿,至少不能太丑,可是豁子却长的不怎么样,直白一点就是丑,再加上又少了颗门牙,更是丑上加丑,而且豁子已经换过牙了,换句话说,他这辈子都要少颗门牙。 其实跟着李璋的这帮孤儿中,几乎没有一个是长得好看的,因为要是长的好看,早就被人贩子给抓走了,无论男女都有销路,也只有像豁子、丑娘这些长得太丑的孤儿才会没人要,甚至有几个还有点残疾,但并不严重,因为严重的残疾孤儿早就饿死了。 万幸的是李璋和狸儿不是孤儿,他们兄妹的长相还不错,只是以前因为吃不饱,所以显得又瘦又黑,现在不愁吃穿,狸儿也越来越漂亮可爱了,李璋也感觉自己在长个子,身上也有肉了,另外还有豆子,当初他就是从人贩子手中逃跑,然后才饿晕在李璋家门前的。 “豁子,上门女婿毕竟不怎么光彩,而且你和采娘的年纪都还小,不如从现在就培养感情,这就叫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可比做上门女婿强多了。”李璋不忍说出真相,于是只能拐弯鼓励道。 豁子哪知道李璋肚子里的弯弯绕?特别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这八个字更让他感觉心里痒痒的,当即就猛点头赞同,再也没提上门女婿的事,这让李璋也是松了口气。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就到中午了,周老实也把汤饼送了过来,但豆子却还没有回来,这让李璋也担心起来,李掌柜的酒楼离这里不远,就算豆子贪玩也该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