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大闲人》 第一章 贞观你好 李素在挨揍。 一根黑紫色的藤条抓在李素他爹的手里,被抡得虎虎生风,劲气四射,颇具万马军中斩上将首级的气势,一记藤条挥下,狠狠落在李素的屁股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李素痛呼,奋起自救,三两步躲开骤雨般落下的藤影,围着家里唯一一张破旧桌子和老爹左右周旋。 “瓜怂,给我站住,抽不死你!”老爹喘着粗气,恶狠狠地瞪着李素。 李素当然没站住,隔着桌子叹气:“爹,能讲道理不?” 老爹冷笑,他是典型的关中汉子,能动手尽量别吵吵。 “讲道理我嘴笨,今就想抽死你!”老爹说完狠狠又舞了几下藤条,破空之声令人色变。 父子俩围着桌子不依不饶又转了几个圈,战况陷入僵持。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李素决定打破这个僵局。 “爹,你若觉得我哪里做得不对,就不能直说吗?”李素无奈地试图跟这个不讲道理的老爹讲道理,语气很真诚。 老爹怒哼两声后,脸色稍有缓和,儿子像泥鳅滑不溜手,半晌下来∠,他也追累了,现在有点借坡下驴的意思。 “直说了你会改么?”老爹的目光里露出几许期待。 “当然不会,我是怕你憋出病来……” 父子二人顿时陷入短暂的寂静…… 片刻之后,破旧简陋的小屋内爆发出山崩地裂般的咆哮声,字正腔圆的关中腔。 “受死吧,瓜怂!” **************************************************************** 李素终于从家中夺门逃出,高一脚低一脚走在乡间田陌上。 不时有同村的庄户汉子擦肩而过,朝李素露出笑容,笑容里的意味令他恨不得用鞋底子扇他们的脸。 田陌的尽头是一个小山包,山包上种着几株合抱粗的银杏,山包旁边正是闻名关中的泾河,冬日的泾河上漂浮着一块块薄冰,静静地随波逐流。 李素站在河边,默默看着流淌的河水,心情有些郁卒。 今日挨揍的原因一点也不复杂。 大早上起床去井里挑水,准备将家里的水缸注满,挑了几桶后,李素忽然看见水缸中自己的倒影——这年头穷苦人家三餐难继,铜镜这种东西不可能买得起,看见自己俊秀的脸庞随着水波悠悠荡漾,李素不由看呆了,他发现自己很帅,不仅帅而且白,要命的是,居然还有一股子忧郁的气质…… 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看见如此惊为天人赏心悦目的帅哥,谁会忍下心只看一眼? 于是李素看了第二眼,第三眼…… 这一看便是小半个时辰,李素深深陶醉在自己英俊的容颜中不可自拔,浑然不知坐在门槛上的老爹那张老脸不停的抽抽…… 寒门庄户人家,出了这么一号不要脸,不,太要脸的货,老爹怎能不勃然大怒?于是抄起离他最近的藤条,待将这孽子大义灭亲击杀于杖下。 老子揍儿子,无论从哪个时代来说都是天经地义,这种毫无道理的天经地义的事还很多,比如“阴天里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又比如“棍棒底下出孝子”,还比如“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看看这些流传了不知多少年的混帐话,孩子招谁惹谁了? 就算老子揍儿子真的天经地义,但……李素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才三天,十五岁的躯壳里藏着三十多岁的灵魂,更重要的是……他和现在的爹根本不熟好不好?两个陌生人相处,哪怕做不到相敬如宾,也不能悍然下此毒手啊。 没素质! ………… 一场意外的事故,一个意气风发的中年男人,莫名其妙来到了这个陌生的时代,进入了一具十五岁少年郎的躯壳。 大唐贞观十年,这是个壮丽磅礴的年代,六年前,李世民用刀剑和血光洗尽了当年渭水之盟的耻辱,活擒了**的颉利可汗,大唐兵锋终于渐渐露出了令人不敢直视的锋芒。 也是这一年,意气风发的李世民失去了挚爱一生的长孙皇后,这个古往今来正面评价最高的女人,以一生的贤良温婉形象,完美地在世人眼中谢幕。 这一年的冬天,李素来了。 村子并不大,只有一百多户人家,它地处泾河下游,属于泾阳县所辖,离都城长安很近,只有六十里左右,村子以前没有名字,最初是一百多年前的南北朝时期,从遥远的北方躲避突厥人的屠掠而迁移过来的人家,运气好找到了泾河河畔这块富饶的平原,两三户变成十几户,最后一百多户人聚住在一起,几位德高望重的宿老碰头商议了一下,给村子取名叫“太平”,后来隋朝一统,结束了乱世,太平村的名字也被官府正式载入册籍,这个名字一直延续到如今的大唐贞观。 躲避战乱的百姓心里,有什么比“太平”二字更重要? 河边搬了一块光滑的石头,李素将石头表面细细的灰尘拂了又拂,直到石头彻底干净了,又蹲在河边使劲洗手,做完这一切后,李素才坐在石头上发呆。 脑子里很乱,他依然不适应现在这副年轻的躯壳,总觉得浑身别扭。 无可否认,这是一具健康的身体,年轻,有朝气,可以肯定没有抽烟酗酒贪色之类的坏毛病,除了稍微有点瘦弱,比他前世那被烟酒美色掏空的身体不知好了多少倍。 然而,终究还是太陌生啊。 从自己的身体,到触目所及的一草一木,再到整个在李素眼里看来比原始社会好不到哪里去的纯农业社会,陌生得仿佛在梦境中一般,自己似乎只是一个过客,冷眼旁观世间的一切悲喜。 沉浸在复杂的思绪中,李素不知在河边坐了多久,直到渐渐暗沉的天色笼罩在苍穹之下,李素终于醒过神来,抬头看着天色叹了口气,然后站起身。 虽然摊上这么一个没礼貌没素质的老爹,但终究是父子相依为命,总不能把他饿死。 不情不愿回到家里,李素小心侦察了一下敌情,发现老爹合衣卧在床榻上,不知睡没睡着。 ………… 李素的爹当然也姓李,名叫李道正,很奇怪,寻常庄农汉子竟有一个如此有内涵有文化的名字,这是个很大的疑点,李素一度怀疑自己的出身一定是富贵至极,只不过老爹和那个显赫的家族为了考验他的品性,故意带着他住在这个贫苦潦倒的庄户人家里,只等他完成“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等诸多考验后再把他接回去享受荣华富贵,从此过上带着狗腿子**庄户人家女儿的美好日子。 三天后,李素发现自己真的想多了,美好憧憬的破碎令李素泪流满面…… 这是一个破败的家,很穷,很苦,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 简陋的床榻,破旧的矮桌,一具用来耕田的破犁头,还有一个磕破了边的铁锅,两只陶碗两双筷子…… 这些便组成了一个家庭的全部。 说实话,李素真觉得老爹应该好好反省一下自己,为什么一个快四十岁的男人会混得如此失败,就这点家当,似乎连路边的叫花子都能挺直了腰杆在父子二人面前充大款了。 家中没有女人,据说母亲生李素时难产去世,从此父子二人相依为命,老爹也没有再娶的想法。 ——想法可能有过,不过家里这凄惨的光景,再加上李素这个十五岁高龄的拖油瓶,怕是没有女人愿意嫁过来吧。 真的应该感谢老爹,没趁李素襁褓之时把他这个拖油瓶扔井里去然后再娶,足可见庄户汉子是多么的仁义厚道。 想到这里,白天挨过一顿揍后的怨气莫名消去了不少。 不消也不行,毕竟是他的亲爹,把他扔井里报复未免太没礼貌了…… ………… 端着一只陶罐,李素叹着气走到米缸前,开始准备做饭。 揭开米缸的盖子,李素的脸色变了。 里面空空如也,一粒黍米也找不到。 贞观十年,关中大旱,粮食欠收,虽然官府和主家将粮租一降再降,庄户人家还是食不裹腹。李世民领着满朝文武在太极宫前焚表祭天,哭着喊着求老天给个面子施几滴雨露,求到动情处君臣一千多人嚎啕痛哭不已。 皇帝是天子,老天爷的儿子,但李世民很可能是老天爷家隔壁王叔叔生的,所以老天不打算给李世民这个面子。 这也就直接造成了春播还没开始,李素家已断了粮。 站在空荡荡的米缸前,李素的脸色阴晴不定。 “我生得如此英俊白净,家里却断粮了!”李素脸色难看地喃喃自语。 尽管两者毫无因果逻辑,但,这就是李素现在的心情。 *************************************************************** 粉嫩嫩萌呆呆的新人求收藏,求推荐票,么么哒~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二章 盛世民风 活了两辈子,李素终于遇到了粮食危机。 这就是穷人的无奈,生存已成了最大的问题,李素的上辈子过得很富足,他从来没尝过挨饿是什么滋味。 滋味果然不好受。 李素觉得自己应该算是个聪明人,聪明人总能用最简单有效的办法解决最棘手的麻烦。 于是李素决定用简单有效法子解决肚子问题。 李道正仍合衣卧在床榻上,头朝里背朝外,弓着身子像只大虾米,甚至发出不大不小的鼾声。 “心真大……”李素有些羡慕老爹。 理论上来说,这个时候应该是老爹愁眉苦脸四处找米下锅,而李素,这个才十五岁的孩子才应该无忧无虑躺在床上发出鼾声。 现在这种家庭氛围很不正常。 李素很不客气地将手中的空陶罐敲得当当响,噪声很快打乱了李道正的鼾声节奏,随即鼾声停止,呼吸加重。 李素眼角跳了跳,这是老爹要抽他的凶兆。 于是李素急忙道:“爹,家里断粮了。” “嗯?”李道正没起身+,,只是转过头看了李素一眼。 “屋里么粮捏……”李素只好重复了一遍。 李道正又嗯了一声,继续头朝里背朝外,咕咕噜噜地道:“怂娃,么粮饿一顿么,明额再起史家借点粮(没粮饿一顿,明天我再去史家借点粮)……” 李素:“…………” 多不负责任的爹啊,李素很想找身体的前任取取经,求教一下这十五年他是怎么活过来的。 “饿一顿?”李素不大满意这个答案。 摆了个不胜凉风般柔弱的造型,李素萌萌的注视着老爹:“我还是个孩子啊……” 这次李道正连头都懒得回了,背朝着他甩了甩手,标准的赶苍蝇动作,然后,继续睡觉。 ******************************************************* 来到唐朝三天了,李素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 一个家庭里如果老爹不靠谱,那么当儿子的一定要靠谱。 所以李素决定让自己做一个靠谱的人。 现在已是晚上,村里人睡得早,村子里一片漆黑寂静,只偶尔听到一两声狗吠。 今晚饿一顿已成定局,李素叹了口气,摸黑出了门,在柴扉外寻摸了一圈,找到了几根直一点的木头,一个合抱粗的木桩子,两个非常圆润的卵石,以及一小块存放了很久的羊皮。 自家水缸里舀了一瓢水喝下肚,饿得咕咕作响的肚子终于稍稍缓和,然后李素挽起袖子开工。 家里仅有的工具只是一柄豁了口的柴刀,用不起油灯,只好在院子里点了几根木柴,凑着昏红摇曳的火光,李素用柴刀将寻来的木头一件一件地刮磨雕篆,红色火光衬映着他那张年轻稚嫩的脸庞,亮若星辰的眸子里,隐约有两团焰火跳跃不息。 ………… 天亮了,李素揉着惺忪的睡眼起床。 一夜没睡好,李素还在长身体,一顿不吃还是很难熬的,胃里空空的饿得难受,半夜起来灌了好几次凉水才将汹涌的饿意强压下去。 李道正比李素起得更早,屋里屋外找不到人,不知做什么去了。 院子里静静摆放着李素昨晚的杰作,一些被雕琢得奇奇怪怪的物件不知什么用途。 用麻绳将这堆东西捆紧,李素背着它们便出了门。 李素家是庄户,简单来说就是佃户,佃户没有土地,只能帮地主种地,每年按时交租子。 有佃户自然便有地主,李素父子的主家姓胡,据说早年祖上也是跟着逃难的人一起来到太平村,但胡家高祖在这群逃难的人里智商是最高的,也是最不安分的,落户太平村后不仅种地,也从城里贩点针线铁簪之类的小玩意来村里卖,乡亲们没钱买就用粮食以物易物,然后再把粮食卖进城里。 一来二去,胡家迅速积累了原始资本,买卖也越做越大,据说已在长安城里开了三家铺面。十来年的时光里恰好又碰到几年天灾,于是太平村近半土地都被胡家买下,很多乡亲就这样莫名其妙成了胡家的佃户,包括李素家。 李素出门后的目的地就是胡家。 心情有点忐忑,一路上李素脑海不停浮现出戴着瓜皮帽的葛优模样,一张嘴便是阴阳怪气的“地主家也没余粮啊”…… 胡地主若真是这般模样,李素决定当着他的面送他一根中指,反正他肯定不懂啥意思。 胡家宅子离李素并不远,两里路左右便到了,虽说是村子里的大户人家,但胡宅看起来也仅比普通庄户人家气派一点,门口伫立着两尊石狮,狮子雕工很差,又小又猥琐,畏畏缩缩地蜷踞大门左右,论威风连看门的土狗都不如。 李素心下有些安慰,摆个石狮子都这么猥琐,可见胡大户是多么的不愿脱离群众,多么的平易近人,胡家走的一定不是冷艳路线,弄粮食一事终于看见了些许曙光。 正门是不准庄户走的,这是阶级之间约定的规矩,除非泾阳县令到访,一般人没资格走正门。 李素很懂事的绕过了正门,来到胡家西面的开着的一扇小侧门前,门前一位麻布粗衣的中年男子正慢吞吞地扫着地上的落叶,李素眯眼打量了一番,心中一喜,这人他认识,胡府的管家,于是赶紧上前行礼。 管家抬眼看着他:“李家的小子,来此作甚?” “来找茅房……” “啥?”管家有点不敢置信。 “找茅房。” 扫帚裹挟风雷之势朝李素头上挥落,李素眼皮一跳,飞快闪开。 “瓜怂没个规矩,跑老汉这里找茅房,回去叫你爹抽死你。”管家指着李素骂开了。 “有事,有事!”李素急忙道:“管家您息怒,真有事。” “说,啥事?说不出个道道儿来,我替你爹管教你。”管家气呼呼的。 李素也不生气,这几天经历多了,发现关中汉子的脾气虽不好,但从他们飙溅着火星味儿的一言一语里仍透出一股亲切和爽直,李素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不累。 “给您家改造一下茅房,从此你们胡家上茅房就是一种享受……”李素打起了广告。 管家楞了:“啥享受?” ………… 解释千百遍还不如直接做给他看,管家只好将李素带到胡家的茅房前,然后皱着眉,面色不善地盯着他。 李素没再理他,将做了半晚上的杰作一件件摆出来。 木桩中间已被挖空,直接摆在坑上,后面接了一个木制的水箱,羊皮缝合成一根皮管将水箱和木桩连起来,水箱里用一块圆形的小石头堵住出水口,另一头用麻绳牵系着延伸到水箱外,连接在一个简陋的木制把手上。 水箱里灌满水,在管家诧异的目光注视下,李素轻轻一拉把手,堵住出水口的圆石头松开,水流哗啦啦冲洗着木桩做成的便池。 一个唐朝简易版的抽水马桶在李素手中诞生了。 “这……这是个啥么……”管家愈发惊异,忍不住将头伸进了木桩里面,很心塞的动作,反正李素这辈子都没勇气把头塞到这里面。 “管家伯伯您看啊,俗话说‘吃喝拉撒’,我这一个物件儿就把您府上的‘拉’和‘撒’全管了……”李素柔声解释道。 “‘拉’和‘撒’?”管家终于意识到把头伸到这里面多么的不合适,急忙把头拔了出来。 “对,管家您只消坐在上面,办完事后将旁边那个把手拉一下……”李素做着示范,许久,管家终于弄清了抽水马桶的用途和方法,不太和善的脸色也渐渐由阴转晴。 “怂娃,蛮灵醒的么,”轻轻敲了李素一记爆栗,管家赞不绝口,扭头看着新装上的抽水马桶,管家神情意动,看来有当场来上一泡的冲动。 “谢管家伯伯夸奖,你舒服就是小子的快乐……” 管家哈哈大笑:“好个小子,以前瓷嘛二楞的,让人看着就想抽你,就今看你顺眼点,说吧,来我家搞这些名堂到底为了啥。” 李素挠头,腼腆的笑。 管家指了指他,笑骂道:“事情办完咧,面皮倒薄了,你不说我替你说,家里粮食吃完了吧?今年天灾,庄户家里都没打下多少粮食,数数日子你们也该来了,主家早给你们备了粮,明年年景好了再还,或者今年去庄子西边挖沟渠折成劳力还,你爹和你算一个半劳力,可不敢饿死乡亲,官上要问罪咧。” “啊?”这下轮到李素目瞪口呆了。 这不对啊! 传说中水火不容的土豪劣绅和无产阶级尖锐对立的关系呢?怎地在唐朝却变得如此温暖和煦,不是一家人胜似一家人。 “啊啥啊,前院自己去领三升黍米,然后滚蛋。”管家挥了挥手。 李素忽然发现这个抽水马桶白做了,现实就是这么打击人,原打算用这个小发明换粮食,结果根本没这必要,还没登门人家就把粮食准备好了。 心中微微感动,李素觉得自己或许应该好好认识一下唐朝贞观,圣天子治下,究竟是一幅怎样的画面?盛世,或许指的不仅仅是国力和兵锋,更重要的是人心。 “多谢管家伯伯,既如此,马桶我先搬回家了……”李素过河拆桥的功力很浑厚,立马弯腰准备搬起马桶走人。 脑袋上又挨了一记爆栗,头顶传来管家不太友善的喝声:“东西放下,送人的东西哪有要回去的道理?没规矩!拿了粮食赶紧滚蛋!” ******************************************************** ps:求收藏,求推荐票!! 这两样数据对老贼真的很重要,拜托诸兄轻点玉指将本书加入书架,然后再投几张推荐票。。。 说说更新的事吧,由于刚开书,编辑来不及安排推荐,目前这几天暂时一天一更,等上了推荐后再一天两更。。再说老贼休息了四个月,对这种每天忙碌的生活也没适应,让我缓几天吧。。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三章 白璧微瑕 李素背着三升黍米往家里走,心情却起伏不定。 三天来,他一直在逃避着什么,或许逃避这个陌生的年代,也或许在逃避自己不愿接受的离奇事实,甚至在逃避这具本来不属于他的躯壳。 逃无可逃! 然而沉甸甸的米袋背在身上,李素却忽然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踏实。 自己在别人眼里是真实存在的,在唐朝贞观年里有着自己的身份,身份不高,但,存在着。所以父亲可以无所顾忌的呵斥责打,乡亲邻人可以对自己露出各种表情,管家可以对自己表示亲昵和斥责…… 不管愿不愿意面对,李素已成了大唐贞观年间的一份子,李世民治下的一位普通平凡的子民。 冬日凛冽的寒风刮着脸上生疼,天空的太阳却不知何时散发出刺眼的光芒。 乡间的小路不平坦,李素的脚步却越走越稳健,年轻俊朗的嘴角微微向上勾起,以往木讷老实的眸子里,竟露出谁也不曾见过的邪味十足的神采。 来了,那么,就好好活着吧。 ******************↙,**************************************** 回到家后把米袋里的黍米小心倒进米缸,几粒米调皮的落在米缸外,李素蹲下身,将它们一粒一粒拾回来,吹净,放回米缸。 人若没有穷过,永远不知道粮食是多么的可贵。回想前世的自己吃饭时各种挑食各种浪费,李素便有一种强烈的自扇耳光的冲动,怕疼,遂作罢。 李道正还没回来,大清早就出门了,不知去做什么。 从昨晚到现在没进一粒米,李素饿得快没力气了,于是赶紧做饭。 关中人喜欢吃面,各种面,面条也好,面饼也好,馍馍也好,无面不欢。 说起饮食,也算是一个很大的话题,关中人除了吃面以外,吃得最多的却是野菜,如莼,荠,蓼,苍耳,马齿苋等等,不论权贵还是平民百姓都有吃野菜的习惯,一则因为农业落后,冬天里基本吃不着绿菜,二则跟信仰有关。 没错,确实跟信仰有关。 众所周知,高祖李渊建国大唐之后,将天下各种不服的人该治的都治了,于是喜滋滋等着面南背北登基称帝。——皇帝,特别是开国皇帝登基可不是那么简单的,除了仪式繁琐以外,更要将自家十八代以上的祖宗全部追封为皇帝,只有祖宗全部封为皇帝了,才能显示出活着的这位开国皇帝正是天命所归,——十八代以前就酝酿着当皇帝了,天命能不归么? 追封祖宗没问题,李渊表示毫无压力,结果把族谱亮给群臣们一看,大臣们顿时为难了,为什么呢?李家祖宗的名头不够响亮啊!最有名的一个叫“李暠”,十六国时期西凉国的创建者,余者皆籍籍无名。 李渊的脸色于是不大好看了,也不知有没有暗恨祖宗们的不争气,眼看自己要当皇帝了,却因为一帮子不争气的祖宗搞得自己不够威风,实在是累了,不想当皇帝了。 就在君臣双方尴尬的当口,一位李渊的铁杆脑残粉大臣灵机一动,出了个主意,大丈夫做事不拘小节,祖宗们名头不响亮,咱们再编造几个祖宗便是,只要他在历史上声名赫赫,他就是你老李家的祖宗,谁敢质疑,兄弟们包管把他从南天门追杀到蓬莱东路…… 脑残粉出了这么一个很没节操的主意,估计李渊这人的道德底线大抵也高不到哪里去,闻言两眼一亮,然后龙颜大悦,于是……老李家第一代祖宗新鲜炮制出炉,李渊尊封其为“德明皇帝”,这位不幸的祖宗名叫“皋陶”,曾辅佐过尧舜禹三代君主,主管司法……这牛皮吹的,何止清新脱俗,简直令人发指。 至于李家的第二代祖宗在一帮无良君臣的谋划下也很快新鲜出炉,道家始祖老子,即李耳坟墓里躺枪,实在是家门不幸,可喜可贺,全国道观的道长们发来贺电…… 老子都成祖宗了,道教顺理成章便成了大唐社稷的国教,道教尊崇自然,人属于自然,野菜当然也属于自然,特别是穷苦百姓人家,没菜下饭时挖几棵野菜吃吃,不但能补充维生素,而且有利于飞升仙界…… (作者按:有史可考的李家祖宗第一代只到李暠,至于皋陶和老子两位究竟是不是李家祖宗,至今仍存在争议。反正作者本人认为绝无可能,一家子又出圣人又出皇帝,风水得逆天到什么地步啊。) ………… 李素不喜欢吃野菜,哪怕肚子再饿也不愿尝一口,日子过得如此落魄仍不失格调,李道正真应该活活抽死儿子的。 点火,洗锅,李素略显笨拙地做着,等饭熟的当口,李素看见了厨房角落里的柴火堆。 柴火堆很正常,父子二人过冬之前上山砍下的,堆放在角落里垒得老高。 每次李素看见它们就觉得心中似刀割般纠结,总是不忍直视。 今日亦是如是,进了厨房后李素的头一直偏着,努力克制自己不去看那堆该死的柴堆。 静寂的厨房里,李素独自默默地烧火,添柴,通红的炉火衬映出他那张原本英俊,此刻却极度拧巴的面容……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终于放弃般大声叹了口气,喃喃道:“真的……忍不下去了!” 于是李素起身面向柴堆,将那堆凌乱摆放的木柴一根根搬下来,然后……再一根根按长短规则依次排好,排得整整齐齐,从左到右,先短后长,排列有条不紊,整齐得如同阅兵仪式,李素干得不厌其烦,随着木柴摆放得越来越整齐,越来越规律,他纠结的表情也变得越来越轻松,鼻尖细细的汗珠似乎也洋溢着欢乐的味道。 将木柴全部堆放完毕,李素直起腰,看着自己刚才这一阵毫无意义的杰作,由衷地呼出一口气,欢愉地道:“这才像话嘛,大丈夫做事怎可不整齐呢?” 是的,强迫症,从前世带来的坏毛病,李素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有了这毛病,看见凌乱无规律的东西就打从心底里感到难受,一定要按自己的意思纠正过来才甘心。 李素觉得自己是完美的,无论长相还是性格,至于这点小小的强迫症毛病,顶多算是白璧微瑕吧。 ………… 李家升起袅袅炊烟之时,李道正终于回来了,回来时脸色有点苍白,嘴唇泛着青紫色,头发也很凌乱。 虽然严格意义上来说,父子俩才认识三天,但李素还是心中一紧,连忙迎了上去。 “爹,咋了嘛?” 李道正咧开嘴,似是想笑,却又打了个哆嗦,然后扔出一个破烂打着补丁的小布袋给他:“弄了两斤黍米,先吃着。” 李素皱起了眉:“怎么弄的粮食?” “快开春咧,东边许家挖沟渠,我去挖了一上午,换了这袋粮食……快去做饭,可不敢饿着。” 李素有点难受。 现在是冬天,隆冬时节,关中最冷的时候,这么冷的天里光着膀子跳进水里挖沟渠…… 李素眼眶红了一下,转身默默回屋,将家里唯一一张褥子盖在李道正身上,李道正呵呵的笑,挥着粗糙的大手:“去做饭,快去,莫管我。” “爹,你好好捂着,我给你烧点热水。” 炊烟升起,在李家院子上空袅袅扶摇,屋子里仍是父亲和儿子,然而没来由的,李素忽然觉得屋子里暖和了许多。 “也许,柴火烧多了吧,日子还应该再节省一点啊……”李素喃喃自语。 ………… 太平村莫名其妙多了一些话题。 初时李素并不在意,流言八卦这种东西自古有之,神神叨叨鬼鬼祟祟,李素从来不喜掺和,这是一种劣根性,可百姓们没有这样的觉悟,仍然乐此不疲。 后来李素渐渐发觉有些不对劲了。 直到有一天,比邻而居的史家老伯来串门,说了半天废话却神情忸怩,最后终于忍不住开口,想请李素给他家做一个胡地主家那样的抽水马桶,李素这才发现原来村子里最后的传言跟自己有关。 老爹李道正懵懵的没回过神:“啥桶?” 史家老伯急忙道:“马桶,抽水马桶,解完手一拉绳子就冲水,哎呀,美滴很,美滴很……” 李素放下了碗,看着眼前的面饼和凉拌野菜,完全失去了食欲。 李素是个精致的男人,吃饭的时候实在受不了别人说解手的事。 李道正仍处于懵懂中:“那个啥……桶,跟我家啥关系?你找李素做甚?” 史家老伯一脸讶异:“你还不知道?这东西是你儿子做的呀,胡家的管家这两天到处在村里说,说坐在那个东西上解手美滴很……” 李道正吃惊地看了李素一眼,指着他道:“你说是这个怂娃做的?” 史老伯连连点头,用看人才的目光看着李素,语气很崇拜:“学问,大学问咧!你儿子是个有本事的,是个管屎管尿的学问人……” 李素忽然很想把这个姓史的老杂碎揉成一团扔进马桶,然后把他冲进粪坑里,那感觉,美滴很。 ******************************************************* ps:老调重弹,求收藏,求推荐票!!! 第四章 暂过难关 李素从来不拒绝世上一切对他的褒扬赞美之辞,没人赞美他时,他甚至可以自己对着镜子赞美,比如“你很棒”“知道吗?你真的很帅”“哎呀你怎么可以帅成这样,将来怎样的女子才配得上你这样的绝世容颜……”等等诸如此类,辞藻很华丽,态度很诚恳,不是玩笑也不是自嘲,说这些话的时候他心里真是这么想的。 被人夸奖有学问也不是没有过,李素当作世人对他的一种认可,于是欣然接受。 然而,被人夸成“管屎管尿的学问人”,活了两辈子都没听过,李素甚至怀疑这姓史的老头是不是故意恶心他,眯着眼睛打量史老头许久,发现他神情很认真,一点都没有戏谑嘲笑的意思,是真心觉得做马桶这种事确实是一门学问,李素这才渐渐平息了把他冲进马桶的心思。 李道正有些吃惊,但也算不上太吃惊,毕竟所谓的抽水马桶他连见都没见过,根本不知道儿子到底弄出了一个什么玩意,仍旧迷茫地道:“那个马桶……很有学问?” 史老头神情一肃:“大学问咧,听胡管家说咧,那东西很机巧,一般人做不出,村里那么多瓜怂只知◎,道吃饭睡觉下地干活,谁有本事做出这个东西?李家的,你儿子将来一定有出息,你有福了。” 李道正满肚子疑惑,敷衍般点点头,虽然不太明白,但是……好厉害啊! 随即忽然扭过头对李素道:“东西给胡家做了,秘方呢?” 李素呆住了:“啥秘方?” “做那个马桶的秘方,应该是个金贵东西,秘方可不敢丢了……” 马桶……居然还有秘方? 李素眨了眨眼,这才明白过来,所谓“秘方”应该是指马桶的制作方法,于是急忙道:“在我脑子里,丢不了。” 李道正满意的点点头,又担心地道:“你造的那个东西……复不复杂?会不会被人仿造?” 李素哭笑不得:“就一个挖空的木桩子一个石头造的活塞,再加一根拉动活塞的绳子,拆开随便看看就明白了,若说仿造的话……只要不是一头猪,基本都能仿造吧。” 李道正楞了楞,脸色有些不好看了,阴沉着脸道:“给胡家做那东西有没有跟他们说不能外泄?” “……没有。” 李道正满是皱纹的老脸霎时阴云密布,电闪雷鸣,李素眼角跳了跳,他发现老爹毫无预兆地开启了不讲道理模式…… 果然,李道正酝酿没多久,一根眼熟的藤条非常神奇地出现在李道正手中,谁也不知道它是怎么出现的,但它一定会在该出现的时候出现。 “抽死你这败家子!受死吧,瓜怂!” 藤条化作万千黑影,铺天盖地向李素倾泄而去,李素大惊,扭头便跑。 李道正的藤功日进千里,李素逃命的本事也精进了不少,父子俩都有着一颗共进共勉的上进心。 ………… 跑出家门,李素再一次无奈地坐在泾河河畔发呆。 河水蜿蜒西去,河面上折射着金色的阳光,粼粼波光中不时跳出一尾不安分的鲤鱼,在半空中翻滚两圈,然后重重跌落河中。 午后的阳光很温暖,很恬静,如同母亲的手温柔地拂过额头,呢喃般轻诉,李素仰起头,闭着眼面朝太阳,阳光刺得眼睛微微生疼,李素却渐渐露出了笑容。 生活,其实还是很不错的,阳光,河水,微风,还有一个安静的人,无求富贵,只愿安稳,鸡飞狗跳亦是老天赐予的莫大福分,应该知足了。 只不过,当李素一想到自己来到这世上的第一件杰作竟然是一个抽水马桶,享受生活的恬淡表情不由变得黯然。 开局很惨淡啊,发明什么不好,非要发明那个马桶?眼看着这东西已快流传出去了,唐朝人自然没见过这么新奇的东西,若是有人大肆模仿,马桶一物充斥街头巷尾,人人皆用,有口皆碑,甚至流传进了皇宫和权贵府宅…… 默不出声享受还好,你好我也好,麻烦的是若皇帝用得高兴随口这么一问,此物何人所制,下面的人回答,太平村民李素,皇帝龙颜大悦哈哈一笑,欣然下旨,钦赐李素国公之爵,啥国公呢?此人极擅治屎尿之事,当然御封“屎国公”,那时李素是该悲愤拿刀抹脖子,还是应该抱住李世民粗大腿感激哭嚎“屎国公谢主隆恩”? 坐在河边发呆的李素思维无限发散,想到那幕场景不由浑身发颤,脸色渐渐变绿了,同时深深懊悔当日吃错了药,竟拿这个东西去换粮食。 要不……弄点砒霜扔进胡地主家的井里,把他家满门灭口算了? ************************************************************ 东西做出来了,秘密不可能瞒得住,事态果然失去了控制。 村里越来越多的乡亲来串门,当然,都是黄鼠狼给鸡拜年的性质,绕来绕去只有一个目的,抽水马桶美滴很,请李素帮忙给自家再做一个。 大家还都很懂礼貌,不让白做,材料各家出了,每家匀了半斤黍米当是报酬,不准拒绝,拒绝就是不给面子,村里看着李素长大的宿老长辈们多如狗,遍地走,敢不做挥起拐杖照着屁股就是一记。 李素忽然很想在全村的井里下砒霜…… 李道正好几天没给李素好脸色看了,因为李素败家。 这不仅是两代人的思想代沟,而且是一千多年的思想代沟。李素怎么也想不明白,一个非常简单的活塞装置,到了唐朝怎么就变成了学问,制作方法也成了“秘方”,随便乱送人就是败家,属于罪大恶极。 这就没法讲道理了,李素也不敢跟老爹讲道理,因为父子俩争辩到最后,恼羞成怒的老爹手里必然会出现一根藤条,劈头便打,很怀疑这根藤条是某件仙人法宝,如定海神针一般可大可小,平时不用的时候老爹就把它藏在耳朵里,想用的时候只消吹口气,见风便长。 开春的时候再看看,看老爹会不会爬树摘桃子然后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 ………… 这个冬天过得很滋润,李家父子因为做马桶而收获了不少粮食,村里每户人家无论贫富,都开始用起了马桶。 当然,不是每户人家都喜欢用它,但人都有一种从众心理,大家都有了,自己没有多不合适,太离群了,被孤立了,这样不好,不管用不用得惯,总得做一个。 冬日农闲时节,李家却破天荒忙得不可开交,待到给村里每户人家做完了马桶,父子二人闲下来清算了一下最近的收获,揭开厨房的米缸一看,父子倒吸一口凉气。 米缸内装满了各家送来的黍米,还有二十来斤今年的新麦,以及几家猎户冬天刚从山上猎来的山鸡,两只野猪后腿和斑鸠等。 李道正呆呆看着最近几日的成果,半晌说不出话来,过了许久,忽然狠狠一掌拍在李素的背上。 “怂娃,饿不着肚子咧!” 李素也笑,来到这个陌生的年代,他终于做了一点事情,为了一个家。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五章 谈谈理想 富裕还是贫困,家里终归只有父子二人。 身处一个陌生的世界,李素能做的便是瑟缩在这个安静的小村里,静静地观察这个世界的形形色色,村子里住久了,李素也慢慢习惯了,渐渐发觉其实这样安静恬淡过一辈子也挺不错的,多挣点钱,买一块大点的地,盖一个温暖舒适的房子,然后娶一个贤惠持家又不至于太难看的妻子,从此相濡以沫度过一生。 没有资本也没有心情去称王称霸,更没有胆子和主宰这个世界的皇帝大臣们玩心眼,李素本来就是一个胆子不大的人,安分而平安的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遥远的太极宫里,李世民陛下实在应该领着大臣们再次焚表祭天,感谢老天赐给大唐一个消磨了雄心壮志的穿越者,仅凭着李素这一颗不给大唐皇帝陛下添乱的本分心,李世民如果还是个人的话就应该给李素钦封一个国公爵位,——屎国公除外。 在李素看来,“小富即安”的小农思想绝对应该赞美,并且终生奉行不渝,能活到寿终正寝并且在床上咽气便是一生最了不得的成就,比封侯拜相更让人敬佩,而且难度不算太大。 ∵☆, “怂娃,家里有粮咧,该给你请个先生读书咧,明我就拿点肉和粮食当束脩,请村东头的王先生教你。”李道正坐在快磨烂的门槛上,眯起眼睛里透着深沉。 李素皱眉:“爹,孩儿不想读书。” “不读抽死你!”李道正两眼圆睁,不讲道理模式随时随地毫无预兆地开启。 “爹,咱们谈谈理想,可好?”李素是个有素质的人,抽爹是大逆不道的,他只好选择讲道理。 “‘理想’……是个啥嘛?” “就是志向,人生的目标。” “哈……啐!”李道正张嘴朝地上吐了一口浓稠的痰,李素纠结地看着那团黄黄的印迹,脸颊抽了抽。 忍了!但李素还是起身用柴刀连土带痰全部铲起,走到院子的篱笆边使劲一甩,刚吐出来的痰划过一道完美的抛物线,扔进了隔壁史家的院子里。 李道正目瞪口呆看着这一幕,大嘴张了张,实在不知该夸奖儿子讲卫生,还是骂他没素质祸害邻居…… 李素有洁癖,很严重的洁癖,外面走一圈回来连鞋底都得用水洗得干干净净,容不得一点点灰尘和污渍。来到这该死的年代后,洁癖轻了许多,毕竟这样一个贫苦家庭,有洁癖是很不合时宜的,虽然症状轻了,但一直有。 洁癖这种病是讲范围的,范围仅限于自己的地盘,别人的地盘脏不脏李素就不怎么在乎了,毕竟他才来几天,大家不太熟。 搁下柴刀,李素又非常仔细的洗了洗手,这才心满意足的坐在李道正对面,朝他笑得灿如夏花。 “来,咱们继续谈理想……” 李道正:“…………” “爹,咱们先讨论一下,读书有用么?”李素态度很端正的开始了父子奏对。 “废话,当然有用咧。” “好,十年寒窗,通读经史子集后,孩儿做什么?” “当官咧,瓜怂。” “我朝开国后虽有科举,然众所周知,所谓的科举十难取一,寒门学子若欲出头,只能选择向权贵人家投行卷,然而世间寒门多如繁星,权贵却如凤毛麟角,试问孩儿苦读十载功成,能有多大的几率认识当朝权贵?贸然将行卷投至门上,有多大的几率被权贵看中?咱们是贫寒门第,供养一个读书人花费多少人力物力,到头来仍有很大的几率一生无法出头,爹,你确定要为孩儿请先生?” 李道正呆呆地看着李素,说不出话了。 李素小心翼翼地朝他挥了挥手:“爹,您悟了吗?” 李道正回过神,眼中很快凝聚了两团杀气:“瓜怂,把老子绕晕咧,说这么多到底胡咧咧个啥?皮子痒了吗?嗯?” 果然,不讲道理模式再次开启,在李道正威胁的目光下,父子二人第一次谈人生理想宣告不欢而散…… “哈……啐!”李道正又朝地上吐了一口痰。 李素认命的铲走,仍旧扔进了史家院子。——由此可见,讲道理的人不一定有素质,当然,不讲道理的人也不一定有素质,比如某个随地吐痰的老爹…… ************************************************************ 李素终于在村里认识了两个朋友,也不算认识,顶多算是重新认识,他们原本是和李素从小玩到大的伙伴,有一天当他们来家里串门,见面就朝李素的肚子和背部使劲打了一拳,打得李素差点连苦胆都吐出来,李素当时就明白自己遇到铁哥们了,通过这两拳的力度,李素深深感到,大家的交情一定不浅,交情稍微差一点都下不了这般狠手。 一个长得很魁梧的大个子,名叫王桩,既丑且穷还懒,还有一个矮个子,名叫王直,既丑且穷还懒,不过从名字看得出,他不搞基。 二人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亲兄弟,他们的娘胎很厉害,一共生了四个儿子,王桩和王直是老大和老二,后面还有一个五岁的弟弟,直到去年夏天,他娘不负众望生下了老四,在太平村引起了一阵不小的轰动,连泾阳县令都派了人下来,敲锣打鼓奖给王家一贯钱,并将那位英雄母亲请到衙门里,专门召集了十里八乡的稳婆和大夫来听取她的英雄事迹报告会,重点描述怎样的体位和方法能增加生儿子的成功率,英雄母亲毫不忸怩,讲解得非常详细,会场响起了一阵又一阵经久不息的掌声…… 贞观年间大唐人口稀缺,前隋战乱平息未久,再加上李世民这些年东征西讨,对东/突厥频频用兵,导致民间人口骤降,所以朝廷和官府一直以来是鼓励百姓生育的,生得越多越好,甚至还有奖励,比如王家兄弟的母亲,官府便直接奖励给她一贯钱,不仅如此,养四个儿子压力不小,官府每年还给予一定的物质补贴。 堕胎是绝对违法的,而且是罪大恶极,如果李素缺心眼在太平村开个无痛人流诊所,大抵刚开张那天就会被泾阳县衙的差役拿下,县令大人会咬着牙亲自动手将李素剐成一片一片的,在这个年代,县令治下每年的人口增长率也是要记入吏部考核的,民间夫妻家的房事直接影响着官员的升降。 *********************************************************** ps:求收藏求推荐票!!! 不好意思,还是没修改前文,昨天发生了一件事,关于我和起点签的合同有点问题,这事对我有很大的影响。。 还有,感谢风之号角飘红打赏,咱们的第一个盟主闪亮登场~!跟了三本书的老熟人了,动作真快,谢谢了,么么哒~~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六章 王家损友 王桩和王直一个十六岁,一个十四岁,跟李素的年纪大致相仿,三人也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关系很亲密。 好事干过不少,坏事也干得多,三个无所事事的少年,住在一个乏味无聊的小村子里,今天见到的人和昨天前天见到的没有任何区别,偶然来个走村的货郎都能让他们兴奋半天,如此平静的日子,如此不肯安静的少年,除了干好事和干坏事,他们还能干什么呢? 王桩王直兄弟二人见到李素很亲热,一点也没有普通人见面时你行礼我长揖的客气,属于那种拳打脚踢的亲热,不把人打得半死仿佛就显现不出兄弟们感情多好似的。 ——李素还是很希望他们客气一点的,毕竟大家真的不太熟。 兄弟二人一左一右架着李素的胳膊,不由分说便把他往外抬。 “做甚咧?”李素不太情愿的挣扎。 “有好看的东西,晚点就看不到咧。”王桩笑得很神秘,那张生满横肉的脸颊被笑容挤得愈发扭曲难看。 李素纠结的看着王桩那张丑脸,不忍地转过头去,不想再看到他,结果一转头,迎面而来∈√,王直那张更丑的脸…… 李素只好闭上眼,对这个丑陋的世界绝望了。 不过王家兄弟的话还是引起了李素的好奇心,他很想知道他们所说的“好看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于是很配合地任他们架住自己的左右胳膊,如同绑赴刑场似的并排前行。 村子西头住的人比较少,那边是荒山,坡地上杂草众多,又是背阴之地,夏天蚊虫繁多,冬天北风凛冽,所以村子里基本没什么人愿意住在那里。 一幢门扉破败的木房子,房子是杉木所造,玄关和内堂很潦草地涂了一层桐油,有几块地方的桐油被磨穿了,看起来愈发破败,阳光懒懒地透过窗棂投射进来,洒在静室的地板上,像一幅残破的画卷,处处疮痍。 “这是哪儿?”李素忍不住开口问道。 王家兄弟惊愕地看着他:“这地方还是你带我们来的,你忘了?” “我确实忘了……”李素苦笑。 “这是杨寡/妇家啊,半年前你带我们来过。” 李素呆了一下,笑容有点僵硬:“你们带我来寡/妇家是啥意思?” 王桩咧嘴笑道:“杨寡/妇两年前死了男人,一直没有再嫁的意思,前几日官上来人咧,劝她再嫁,官上负责给她找个壮实男人,保证生三个白白胖胖的奶娃子,只要能生,衙门赏她两贯钱,杨寡/妇答应咧……” 李素听得满头雾水,挑了挑眉:“所以?” 王桩怒其不争用粗壮的手臂狠狠箍住李素的脖子,不由分说拖着他往房子后院走去,边走边道:“怂瓜皮,所以好看的东西以后看不着咧,还不抓紧机会!” “到底是什么好看的东西?” “怂货,莫出声咧!” 李素被王家兄弟一路架到后院厨房外,三人猫着腰悄悄靠近后门,凑上门缝,三双眼睛徒然睁大,接着三人同时倒吸一口凉气…… 门缝内有一具女人的胴体,白花花的,闪亮亮夺人双目,手中握着一只葫芦瓢,正一瓢一瓢往身上浇热水,浇完便用手在身上搓,搓得嘎吱嘎吱响。 画面,光线,意境……简直是一幅完美的唐女沐浴图,如果画面中的女主角腰身不是水牛那么粗,双臂赘肉没有软耷耷垂下来,宽阔的背部没有像高山那么巍峨,臀部也没有像一只超级大号的大磨盘……的话,这幅画面就真的完美了。 李素忽然觉得胃中泛起了酸水,他是真的想吐了。 “我的眼睛……啊!瞎了,瞎了!”李素顾不得暴露三人,忍不住大喊起来,扔下王家兄弟不管,独自朝外飞奔而去。 里面传来妇人惊惧的叫声:“谁?” 王桩愤愤地扫了一眼李素远去的背影,又意犹未尽地使劲看了看寡/妇的完美身材,遗憾地叹口气,拉着弟弟也跟着跑远了。 ………… 很生气,很想杀人全家,特别是姓王的全家。 王家兄弟盘坐在泾河河畔的石头上,二人对视呵呵的淫笑,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显然刚才看到的那一幕很合他们的胃口,唯一令人扼腕的是某个姓李的家伙打断他们的偷窥。 “哥,那婆姨屁股真大,又大又白,美滴很……”王直兴奋地比划着屁股的形状。 王桩连连点头:“难怪官上派人来了好几次劝她再嫁,屁股那么大,好生养咧,半年就能生个娃……” 顾不得鄙视这两个毫无生理知识的混蛋,李素蹲在河边恨恨地洗着眼睛。 洁癖发作了,只觉得自己的眼睛刚刚看到了一大块白花花的板油,油腻得浑身不舒服。 洗了一会儿,李素终于觉得心里舒服一点了,慢吞吞走过来。 现在有件事很严重,必须马上弄清楚,唐朝人的审美观如果跟这俩货高度一致的话,李素决定干脆挥刀割了进宫服侍李世民去…… “你们觉得那婆姨好看?”李素瞪着他们道。 兄弟二人一齐点头,王桩鄙夷地看着他:“那么好看的婆姨,全被你毁咧,你个瓜皮。” “全村老少都觉得那婆姨好看?” 兄弟二人犹豫了,互视一眼,神情颇为惋惜,仿佛看到一颗蒙尘的明珠被人弃如敝履。 “如果全村人都觉得她好看,杨寡/妇何至于两年都嫁不出去?”王桩憾然而叹。 李素长舒一口气。 太好了,李世民还没来得及带坏大唐的父老乡亲…… 情不自禁朝长安城方向拱了拱手,李素充满诚意地山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将来娶妻一定要娶个苗条的,老爹若敢叫他娶体重高于一百斤的婆姨,必割鸡相胁,大家都不过了。 至于眼前这俩货…… “李素,你变了!”王桩瞪着他,目光充满了谴责。 “我变什么了?” “以前你最喜欢杨寡/妇的,每次看见她就脸红,半年前我们偷看杨寡/妇洗澡,还是你带的路……” 李素:“…………” 真想仰天喷出一口老血啊。 身体的前任主人到底是个啥品位。 ………… 三人在河边无聊地坐了一阵,李素看着远处西沉的夕阳,余晖洒在河面上,泛起一道道金色的光晕,村落里升起了袅袅的炊烟,伴随着几声狗吠鸡叫,还有一两声老牛的长哞,微风带着寒意掠过发鬓,冷冽中透着浓浓的生机。 李素凝视着粼粼的河面,嘴角悄然勾出了一道弧线。 哎呀,美滴很…… 一辈子就这么平平淡淡活下去其实也挺不错的,决定了,就这么活。 远远的,一位布履葛巾的老汉蹒跚行来,见到李素三人,老汉加快了脚步,走到三人面前,老汉二话不说,抡起巴掌就朝王桩后脑勺狠狠一抽。 “怂货,你弟在家浑身烫得吓人,你好意思在外面玩!” ********************************************************** ps:由于合同有问题,网站下周也不能安排推荐,老贼只好靠大家的帮忙将数据顶上去了。。。还请大家帮我一把。。收藏,点击,推荐票,一样都不能忘啊!!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七章 天降横祸 (求收藏+点击+推荐票,顺手而已,手留余香,何乐不为?) 老汉是村中宿老,德高望重那一类,在村里很有权威,怎么称呼李素不大清楚,但老汉的一句话却令王家兄弟变了脸色。 “咋了么?我弟咋了么?老三还是老四?”王桩急得脸孔迅速泛了红。 这年头医学落后,小病小痛想痊愈都得一半靠汤药一半看天意,王家兄弟不能不急。 “老三,烧得厉害咧,身上还起了红点点,下午犯了病,俩怂货还不回去看看。”老汉怒其不争,又狠狠抽了王家兄弟两记。 王桩和王直也不反抗,任老汉抽得过瘾了,这才使劲跺了跺脚,顾不得和李素打招呼,拔腿便跑。 老汉目光不善地瞪着李素,李素朝他干笑,急忙行礼:“这位……爷爷,小子也跟去看看,告辞告辞。” “滚!仨孬货。” ………… 一路飞跑,李素喘着粗气来到王家,却发现王家院子外围满了人,村民们来了不少,人人面露惊惧之色,小心地对着王家院子指指点点。 李⊕9,素心头一沉。 来了这么多人,又都露出这种表情,王家老三恐怕不是发烧感冒这么简单。 院子外并排站了几个村里的壮汉,将王家院子和围观人群隔开,一位杵着拐杖的老者无比威严的朝围观人群不停挥着手。 “散咧,都散咧!有啥好看?小心沾了病,想全村都死绝么?” 围观的乡亲愈加惊恐,人群又往后退了好几步。 王桩和王直比李素先到家,此刻却被人死死拉住,兄弟俩不停挣扎想要冲进家里,被老者一人一记拐杖打消停了。 “进去找死吗小混帐,老老实实待在外面,给你王家留个种。” 王桩通红的眼睛瞪着老者,带着哭腔道:“我爹娘咋了么?我弟咋了么?” 老者犹豫半晌,又扫了一圈围观的人群,这才缓缓道:“你弟染了天花……” 哗! 围观的乡亲们猛地往后退了好几丈,几个胆小的婆姨马上张大嘴嚎了起来,干嚎了两声便被自家男人一记耳光抽没声了。 老者脸色阴沉地看着王桩,不知是向兄弟二人解释还是向全村人解释,接着道:“今早你娘带你家老三到隔壁牛头村串门,下午回来时你弟就不对咧,全身发烧,脸上身上长红点,刚才牛头村传了消息过来,他们村里二十多人染了天花,你弟怕是也染上咧……” 王桩和王直眼泪顿时夺眶而出,挣扎愈发激烈,王桩扯着嘶哑的嗓子吼道:“我爹呢?我娘呢?老四呢?爹,娘——” 王家大屋里,传来一道颓丧的男声:“老大老二你们莫嚎,离家里远一点,天花要人命咧,你娘碰过老三,我碰过你娘,老三回家后又逗了老四,我们四个都可能染了病,不能出门害了乡亲,你们没事,幸好你们下午在外面玩,听赵爷爷的话,别回这个家,回不得,给我们王家留个种,今就离开村子去投奔你姑丈,以后好好过日子咧……” “爹,娘——”王家兄弟哭嚎着,使出浑身力气要挣脱出来冲进家,姓赵的老者大怒,一拐杖横扫过去,将兄弟二人抽得一趔趄,怒道:“把这俩怂娃绑了!” 王桩和王直很快被捆得结结实实,哭嚎不断,赵老头转过身朝王家大屋喊道:“王家当家的,你们高义,不祸害乡亲,乡亲都记你们的大恩,以后你家的屋你家的地都传给俩兄弟,年景再不好,村里一人一把粮也把俩兄弟拉扯成人,将来他们娶婆姨生娃,村里乡亲们包咧。” 屋里传来哽咽的声音:“谢赵叔和乡亲们恩义,我王家上下领了,家里俩小子就拜托各位乡亲照料,小子皮得很,来年闯了祸惹了事,还请乡亲们多多担待,来世做牛做马报答。” 赵老头阴沉着脸,重重叹了口气,转过身开始下令。 “叫个腿快的去县衙,跟官上说牛头村和太平村有了瘟灾,请官上赶紧派人来,再去长安城里请两位大夫,请人客气一点,说实话,莫要诳骗,大夫愿来就来,不愿来莫强请,还有,各家当家的都把婆姨和娃子领回去,谁都不准乱跑串门,敢乱跑拾掇不死!各家轮流安排几个人守在王家院外,谁敢接近往死里抽。” 老头在村里威望不小,说完后乡亲们纷纷将自家婆姨和孩子连打带踹的领了回去,另外有几个人拔腿便往村外跑,分别往泾阳县衙和长安城而去。 王桩和王直两兄弟被人抬走,兄弟二人嚎啕大哭,他们直到此刻仍不敢相信一个贫穷却温馨的家就这么突如其来的毁掉了。 鸟兽散的人群里,李素呆立不动,静静看着尘世里最卑微的人们刚刚经历过的生离死别,叹息,怜悯,恐惧,凄然……各种各样的表情里,一家人的离别已成了定局。 耳朵被人使劲揪了一下,接着屁股被人不轻不重踹了一脚。 李素回过头,却见老爹李道正恶狠狠地盯着他。 “怂瓜皮,还瓷楞着做甚?赶紧滚回家去,敢乱跑打断你的腿!” 李素指了指被人抬走的王桩和王直:“王家兄弟他们……” 李道正阴沉着脸,抬眼瞥了一眼,叹了口气道:“王家兄弟先住你赵爷爷家,等瘟灾过去再说,王家啊……算是毁了。” 扭过头又看了一眼王家大屋,听着里面传来若有若无的哭泣声,李道正目光清冷中透着几许怜悯,像看着一座孤坟。 ************************************************************ 灾难就这样毫无预兆地降临了。 不到五日,天花很快传染了泾阳县五个村子,并且有继续蔓延的趋势。 县令急得跳脚,一边请大夫一边向朝廷奏报,泾阳县离长安城只有六十多里,瘟疫的消息四散,长安都城一百零八坊的百姓全部陷入恐慌之中,朝廷的动作很快,太医署一位太医令两位太医丞领着太医署四十多位医生,带着满车的药材出城下乡,同时金吾卫也派出了一位将军领军出城,将泾阳县各村之间隔离开来,禁止任何人进出。 比瘟疫更可怕的是恐慌和流言,它们比疾病更令人崩溃。 泾阳县各村乡亲害怕了,拖家带口往村外逃难,逃到哪里根本不在乎,重要的是离开魔鬼地狱般的家乡,保住一家老小的命,哪怕当流民当乞丐也认了。 村口被金吾卫的将士们牢牢看守着,村民们想出去根本行不通,领兵的将军含着泪下令棍棒驱赶村民,县令跪在将士们身后,边哭边向乡亲们磕头赔罪,请村民各守其家,勿使瘟疫蔓延愈盛。 痛苦的,感人的,悲伤的,无奈的,一幕幕在长安都城外上演着。灾难像阳光下的镜子,将人心照得雪亮透彻。 第八章 妖孽横生 (求收藏求推荐票。。。没有推荐的日子,只能靠大家帮忙了。。谢谢!) 医疗落后的大唐,对疾病和瘟疫的控制是很无力的,很多时候要靠天意,靠运气,甚至靠鬼神,每逢大灾大变,皇帝只能领着大臣们祭天罪己,“诸罪即加于朕一身,勿伤百姓子民。” 当天花蔓延到长安都城边沿时,长安城的民心已然动荡不安了,东西两市商铺关门歇业者十居其六七,坊间商户和百姓纷纷带着妻儿投奔外地亲友,坊官武侯们好言尽劝,仍无法遏制百姓们对死亡的恐惧。 商铺歇业,工坊停工,城中贼盗劫掠之事频发,粮价徒然高升……由天花引出的一系列连锁反映越来越严重,李世民终于意识到这场瘟疫的可怕,连夜召集文武大臣于太极宫问对,三省六部官员通宵达旦,忙着处理一件又一件突发事件,整个朝廷陷入一片紊乱的繁忙中。 ………… 李素被禁足了,不仅是他,全村都禁了足,乡亲们惶惶然守在自己的家里,每家仅剩的一点点粮食用来维生,一家人围坐在屋里恐惧又警惕地环视着熟悉的周围,仿佛在提防一个看⊕,不见的敌人的暗算,无援的绝望渐渐吞噬着原有的一切温馨与美好。 十年前,贞观元年,东/突厥的颉利可汗领着十万如狼似虎的草原将士连克大唐雄城无数,一直打到离长安城只有六十里的泾阳县,兵锋直指大唐都城,毫无人性的东/突厥军士在泾阳烧杀抢掠,男人被屠戮,妇人被凌辱。 在那个最艰难困苦的时候,泾阳县十里八乡的乡亲们也从未像如今这么恐惧过,关中汉子和婆姨都是血性的,面对敌人近在咫尺的屠刀,汉子们扔下锄头入了府兵,婆姨们领着老小躲进了深山,男人们为保家国,女人们为保自家汉子一脉烟火,大家都豁出了性命,咬牙撑过了那次劫难。 关中人永远不害怕看得见的敌人,大家都是俩胳膊俩腿,一刀戮进胸膛喷出来的血也是同样的红色,然而,看不见的敌人呢? 李素其实也很害怕,活了两辈子不见得身体比别人强,染上天花该死还得死。 李道正每天坐在门槛上,阴沉着脸注视着自家院外那一片空旷无垠的良田,眼看快开春了,麦子下种的时节越来越近,然而该死的瘟疫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蔓延开来,耽误了春播,就算瘟疫过去了,这一年大家吃什么? 李素躺在床榻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眠,脑海里不停回响着王家爹娘绝望的哽咽,还有王桩王直被乡亲强行绑走时痛彻入骨的嘶吼,一幕幕灰暗的悲凄的画面反复涌现,温馨美好的田园生活被瘟疫全然毁殆。 这不对,不应该是这样。 该死的瘟疫已严重破坏了李素打算在村里平静过完一生的计划。 意料之外的变数应该解决它,扭转它,让事态重新回到既定的轨道上来。 上一世似乎在什么电视频道听说过天花这东西,当时纯粹以娱乐的心情随便看看,过后便全然忘记了,该死的天花用什么治来着?有个英国人怎么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似乎……用母牛?母牛的什么?好像是某个很羞羞的地方,然后呢? 零乱如麻的记忆被分拆成一个又一个不连贯的碎片,李素拧着眉竭尽全力的回忆,拼凑,想得头都痛了,仍不得其果。 院外一阵喧天的锣鼓声打断了李素的回忆,李素睁开眼,从床榻上坐起身,心情有些愠怒。 正想到关键时,谁在外面吵?这种时候还有心情敲锣打鼓,作大死吗? 李道正匆匆冲进屋内,语气兴奋地催促:“怂娃快起来,村里来和尚咧,快跟我去拜菩萨,拜了菩萨,瘟神就不敢祸害咱咧……” 李素瞪大了眼睛,很无语。 我一个活了两辈子的人都办不了天花,和尚念几句经就能解决?民智啊,民智啊! 李素哼了哼,正待拒绝老爹的盛情邀请,抬眼一看,老爹眼中杀机翻涌,藤条在老爹庄严的宝相外如降魔法器般若隐若现…… 李素忽然悟了,他觉得去拜拜菩萨也挺不错的,至少比挨藤条的滋味好。 *********************************************************** 每逢时乱出妖孽,这话果然一点也不错,和尚也是妖孽,趁火打劫的妖孽。 三个光头盘坐在土坪中间,垂头敲着木鱼,嘴里喃喃不知念着哪一篇经文,严肃的神情透着几许悲悯,为生灵向西天菩萨祷念求情。 和尚背后跪了一大片,这几日吓得在家里一步不敢动弹的男女老少全出来了,李素甚至看见了王桩王直两兄弟,两眼又红又肿,神情木然地跪在乡亲们前方。 李素心头一酸,尽管只和他们接触了一个下午,但他还是将王家兄弟当成了朋友。 莫名来到这个年代,李素太孤单,太需要朋友了。 “爹,王家咋样了?”李素悄悄地问旁边的李道正。 屁股被踹了一脚,李道正压低了声音怒道:“拜菩萨要心诚!胡咧咧个啥!” 沉默了一会儿,李道正忽然沉沉叹道:“老三死咧,老四听说也开始发烧了,他爹娘倒是没事……” 李素的心情愈发沉重,直起身看着前面木然拜佛的王家兄弟,背影是那么的萧瑟颓丧,连李素都能清晰的感觉到那种痛入骨髓的丧亲之殇。 拜佛的人群跟随着和尚的动作,和尚叩首时大家跟着叩首,和尚念经时大家老老实实跪着不动,其间还夹杂着婆姨们压抑的抽噎声。 不知跪了多久,和尚们终于站起身,长宣了一声佛号,然后闭目不动。 村中宿老赵爷爷立马双手捧上一个托盘,上面盖着红绸,和尚面无表情揭开红绸,十来贯铜钱静静躺在托盘上。 “村里老少都凑过了,只剩这么一点咧,愿奉给师父们做香火……” “阿弥陀佛,施主错了,出家人贪嗔皆消,要钱财何用?钱财是敬奉给菩萨的,是为积今生功德,是为消前世孽业。”一个泛着油光的微胖和尚义正严辞地纠正道。 赵老头连连点头陪笑:“是是,老汉错咧,是给菩萨的,给菩萨的……” “不是‘给’,是‘敬奉’!”和尚很认真的再次纠正,典型的轻微强迫症患者。 “是是是。” 胖和尚朝旁边一斜眼,另一名矮和尚立时将托盘接了过来。 钱财落袋,现在到了**的时候了。 胖和尚垂头默诵了几句经文,然后指着前面神台上堆满了香灰的香炉道:“贫僧师兄弟三人不畏瘟灾,不辞劳苦,更耗尽毕生功法为太平村民祈福请寿,这炉香灰已被我师兄弟功法加持,赵施主可分予村民乡亲们,和水拌匀服下,天花之祸,五日可消。” 赵老头大喜,连连道谢,身后村民们哭着向和尚们磕头,一幅僧俗鱼水一家亲的温馨画面。 满坪村民磕头道谢之时,李素趁老爹不注意,悄悄退出了跪拜的人群,闪身躲到一个草垛后面,听着三个和尚妖言惑众,李素重重发出一声怒哼。 “哼!” 很奇怪,草垛丛里居然有回音…… 前世北京天坛皇穹宇的围墙是著名的回音壁,难道关中汉子堆草垛无意中也造出了回音壁? “哼!”李素又哼了一声,纯实验性质。 “哼!” 神同步…… 难道菩萨显灵了?见有凡人不爽他,于是特意下凡来报复他,其报复的方式就是反哼回去? 哪位菩萨这么无聊…… 李素顺着声音寻去,绕过两堆草垛后,终于看见了这位无聊的菩萨——也许不是菩萨,至少菩萨不会束发盘髻,不会戴一顶扁平的混元帽,更不会穿一身青蓝色的道袍…… 第九章 试治天花(上) (求收藏,求推荐票!!!!!) 竟然是位道士…… 李素瞬间明白了,道士哼的不是他,而是和尚,佛与道永远是宿敌,大家干的都是蛊惑人心骗香火钱的技术工种,工种相同自然是竞争关系,世上的傻子就那么多,你骗了一个,就意味着我的锅里少一个,焉能不为宿敌? 眼前这位道士扮相还是很不错的,慈眉善目,满头银发,虽满脸皱纹却仍红光满面,显然保养得很好,此刻道士怒容满面,眼睛瞪着坪里那三位正在给村民消灾灌香灰水的和尚,显然他的怒气并非冲李素而来。 李素楞了一下,他不太明白道士发怒的原因,是因为和尚愚弄村民,还是……和尚抢了他的生意? 对宗教,李素向来敬而远之,这类人招惹不起,佛与道都一样。 于是李素远远地朝老道士行了一礼,算是打过招呼,接着又潜回坪里。 和尚的消灾工作已进行到尾声,不少村民领到了一小撮香灰,毕恭毕敬如同捧着祖宗牌位似的将它捧回家去,脸上纷纷洋溢着喜悦的笑容,似乎消弭天花之祸只在弹指之间。~, 李素无法指责他们的愚昧,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自己和他们一样从小生活在这个封闭的小村里,没读过书没受过教育,老一辈人整天说一些神神怪怪的传说或经历,拜菩萨时自己怕是表现得比他们更虔诚,领到香灰后比他们喝得更干净。 人群三三两两散去,王桩和王直俩兄弟仍木然地站在坪中,眼中露出少年郎不该有的迷茫和悲伤。 李素上前拍了拍他们的肩膀,王家兄弟看着他,眼圈又红了。 “老三去了,你们节哀,不管怎么说,日子总还要过下去。” 王家兄弟沉默点头。 “现在有空没?你们跟我走一趟。”李素接着道。 “去哪儿?” 李素没回话,朝俩兄弟打了个手势,俩兄弟默默跟上。 三人绕过坪边的草垛,李素径自在前面走,边走边道:“你们相信我吗?” “信。”王家兄弟异口同声,大家是发小,信任是完全无保留的。 李素斟酌了一下,语速放得很慢,说出的每个字似乎都像承诺一般很用力。 “可能……我是说‘可能’,我有办法对付天花,别信和尚,给你们的香灰除了拉肚子,基本管不了别的事。” 王家兄弟还没表态,草垛旁又传来一道惊疑的声音。 “咦?” 李素朝旁边瞥了一眼,又是那个老道士,显然他刚才听到了自己的话,一双慈目充满惊讶和怀疑的盯着李素。 李素没理他,带着俩兄弟继续往前走。 “李素,你说真的?真的能治天花?”王桩忽然从后面死死拽住了李素的胳膊,拽得很用力,李素的胳膊顿时感到一阵钻心的痛,抬眼愠怒地瞪着王桩,却见两兄弟脸颊不知何时布满了泪水。 李素叹道:“我说的是‘可能’,这事我不能承诺,但应该值得试一试。” 老道士三两步奔到李素跟前,道:“小娃娃,你莫诳人,真能治天花?” 李素有点不耐烦了,这些人都什么毛病,耳朵自动过滤他们不想听到的关键词,这样下去大家怎么沟通? 斜着眼瞥了一下老道士,李素朝他行了个纯粹的晚辈礼,然后领着王家兄弟继续走,至于老道士的问题,李素选择了无视。 对陌生人,李素有着非同一般的戒备心。 老道士心胸很豁达,见李素冷淡以对,也不生气,微微一笑,捋了捋颌下飘逸的白须,不急不徐地跟在李素三人后面。 李素有点烦了,又发作不得。 这年头对“尊老”俩字还是很看重的,敢对老年人不尊敬,周围的人将会自动把他划入“败类”那一类,而且很难翻身。 ………… “李素,我家老三死咧,老四也快不行咧,你真能治天花吗?真能治吗?真能治吗?”王桩一路上不停的问,语气很急促,而且带着哭腔,翻来覆去的只问这一句,仿佛中了一种名叫“复读机”的天下奇毒。 老道士一直跟在李素后面三丈远,不慌不乱如闲庭信步,看来他对李素的好奇心不小。 俗话说好奇心害死猫,也不知道老道士怎么活到这把年纪的…… 一行人往村东头走了一柱香时辰,李素忽然停下,道:“你知道哪家有牛吗?母牛。” 王家兄弟楞住了,沉默许久,王桩脸色有点难看:“兄弟莫闹,这都什么时候了……再说牛那么大,私下宰了官上要问罪咧,过些日子瘟灾过了,我们给你偷条狗宰了吃……” 李素气得踹了他一脚:“这种时候我跟你说吃牛肉的事吗?母牛!我要一头正在患天花的母牛!找不出这头牛,天花没法治!” 王桩挨了一脚立马变聪明了,脱口道:“胡家!胡家有头牛病咧,不晓得是不是患了天花……” “走,去胡家。” ********************************************************* 胡家大门紧闭,门口两尊石狮子也跟得了天花似的愈发没精神。 敲门,半天没人开,里面传来胡管家不满的嚷嚷声:“都甚时候咧,还在外面跑,胡家不迎客,莫把天花传进来,滚滚滚!” 很不友好,但可以理解,灾难来临时每个人都是脆弱的。 同时李素也希望胡家能理解他,因为他还是打算进胡家的门,哪怕进门的手段不怎么光明正大。 正门不能进,只好走侧门,侧门更方便,大户人家的牛圈一般都是设在后院的。 众人绕到胡家的侧门,门上一把如意铁锁,冷冷地扣在门环上。 李素为难了,下意识瞧了瞧一直跟着他们的老道士。 “这位……道士爷爷,会撬锁吗?”李素行礼,陪笑。 老道士呆了呆,然后摇头。 “会穿墙术吗?” 老道士连头都懒得摇了,老脸微微发红,不知是羞愧还是酝酿怒火。 “会画破门符吗?” 老道士:“…………” “会飞吗?” “…………” 李素的脸色有点不好看了,活到这把年纪,老道士难道没有反省过自我价值何在?夜深人静之时不觉得空虚,觉得冷吗? 李素斜睨了老道士一眼,再没说一句话,路边折了一根草茎,塞进锁眼里,开始撬锁。 老道士气得浑身直颤,虽然李素这竖子什么都没说,但最后看他的眼神分明像在看一个废物,而且是老废物。 “怂瓜,给老道爬开!”老道士抢身而上,一把推开李素,然后抬腿朝着胡家侧门狠狠一踹…… 轰! 侧门被踹开,奄奄一息地横在一边。 巨大的声响惊动了胡家人,胡管家气急败坏闻声而至。 “谁?谁破我家的门,想吃官司么?” 老道士狠狠甩了一下袍袖,挺起胸道:“贫道,孙思邈!” 第十章 试治天花(下) “贫道,孙思邈!” 话音刚落,后院里顿时一片膝盖中箭的声音,扑通扑通几下,胡家的管家和仆役跪了一地,连王家兄弟也跪下了。 “孙老神仙!真是孙老神仙!”胡管家呆滞到惊喜,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孙思邈,目光很狂热,狂热程度无异于赤手活擒了一只野生原生态奥特曼…… 李素没跪,不过他也惊呆了。 药王孙思邈?没想到在贞观年间遇到的第一位名人竟然是他! 很显然,这位绝非骗财的老神棍,更不是一无是处的老废物,这是一位名不虚传的老神仙,传说活到了一百零二岁的人瑞,更令人敬仰的是他的为人和医德,以及高超的医术和淡泊名利的胸怀。 李素呆呆地看着孙思邈,这一刻他也有跪下的冲动,跪下求老神仙保佑他……发财? 院子里跪满一地,孙思邈神情不善,朝李素重重哼了一声,显然对李素这竖子很不满,然后板着脸,朝院里跪拜的众人道:“跪什么跪,都起来,起来!见人就跪,哪里学来的毛病。” 指了指敬畏到极点的胡管家,孙≠↘,思邈道:“你家有病牛?” 胡管家愈发高山仰止:“老神仙普度众生,连畜生也度上了,实在是功德无量……” “闭嘴,贫道只医人,不懂医兽,这个怂娃说他会,你问他去。” “啊?”胡管家目光很快转移到李素身上,明显由崇敬变为怀疑:“李家小子,你又想做甚?” 李素瞥了孙思邈一眼,苦笑道:“今日与王家兄弟说起天花之事,顺嘴胡说了几句,没想到这位道士爷爷听到了,于是……” 孙思邈很不耐烦地打断了他:“人命关天的时候了,还扯这些废话做甚?赶紧把你家病牛牵出来,快点!” 胡管家直着眼在孙思邈和李素身上游移许久,终于决定顺从老神仙的话,转过身牵牛去了。 李素横移了几步,走到孙思邈身边,朝他施了一礼,陪笑道:“小子有眼不识泰山,刚才得罪了老神仙,还请老神仙莫与小子计较……” 孙思邈哼了哼:“罢了,贫道与你这小娃子计较做甚?只要你真对天花有办法,贫道便代天下苍生给你磕头又如何?” “不敢不敢,老神仙折煞小子了……话说,老神仙您只顺耳听到小子胡说几句便如此相信小子?” 孙思邈气笑了:“你一嘴上无毛的怂娃,何德何能让贫道信你?实在是贫道对这天花束手无策,病急乱投医了,你说有办法贫道便姑且跟来瞧瞧,跟了你一路你以为贫道很闲?” 李素咧嘴干笑两声,这时胡管家已牵着一头牛慢悠悠的过来了。 牛的精神看起来不大好,懒洋洋的耷拉着脑袋,嘴里不停咀嚼着什么,一双大眼扫了扫众人,又毫无兴趣地垂下头。 李素蹲下身,看了看牛的腹部,嗯,果然是母牛,而且乳/头处长了几块疮斑,都已经发了脓,黄黄的,有点恶心,确实是一头患了天花的母牛。 孙思邈也在李素身边蹲下,斜眼瞥着李素:“小娃娃,你说说,怎样用母牛治天花?” 李素苦笑道:“老神仙,小子从始至终没说过一定能治,只是试一试而已,瘟疫已如此严重,岂小子一人之力能为?” 孙思邈点点头:“倒也是实话,虽是少年郎,也不算狂妄,且说说,你打算如何试?” 李素指着母牛的乳/头周围那几块发了脓的疮斑,道:“这头牛也患了天花,但是牛的抗体和免疫力比咱们人类要强很多,虽然天花都是同样的,但牛经过自身的抵抗和免疫之后,已能产生一定的免疫能力,所以天花对人来说是至死之疾,但对牛来说,却鲜见死亡……” 孙思邈一脸茫然,茫然中甚至带着几分……羞愧? 好多听不懂的新词儿,但是……好厉害的样子。 孙思邈对学问,特别是对医学上的学问很较真,闻言抬头看着胡管家,问道:“这头牛病了多久?症状如何?” 胡管家一直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李素,他可以说是看着李素长大,然而此刻李素这种高深渊博的模样,却从未见过,这小子的性情……似乎比以往大不一样。 见老神仙垂问,胡管家急忙恭敬地道:“病了十来天咧,没啥别的,就是没精神,吃得也少,十里八乡很难找到兽医,主家打算再过十来天便报备官上把它宰咧。” 孙思邈点点头,没再理胡管家,继续观察那头病牛。 李素指着母牛的乳/头处接着道:“咱们人身上若是哪里溃烂了,便有发脓的现象,待到脓疮拔除,溃烂的那块地方也会慢慢痊愈,其实畜生也一样,老神仙请看,这头牛的乳/头处正在发脓,正是体内免疫系统抵抗病毒的结果,经过牛身体内的抵抗后,发出的脓汁里面带有天花病毒,但又跟天花病毒不一样,因为脓汁里面还有抵抗天花病毒的抗体,小子要的,就是这脓汁,它很重要,把它涂在人的伤口上,不但可以预防天花,而且还可以治……治……” 李素说着说着,语速越来越慢,脸色却不由自主地苍白起来。 他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 前世对天花了解得太少,因为那时天花已基本绝迹,现代人没有谁刻意记得这种已绝迹的病,只听说种牛痘有效,但究竟是能治还是只能预防,李素真的不清楚,直到此刻看到病牛,前世那些零碎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渐渐拼凑出一个连贯的整体,这时他才惊觉,种牛痘只能针对还未染上天花的健康人群,却救不了已出现天花症状的病人。 苍白的脸上,一颗颗冷汗缓缓滑落,李素只觉得自己辜负了王家兄弟,辜负了王家老四。 所有人的目光仍投注在李素身上,孙思邈拍了拍他的肩,不满地道:“继续说呀,发什么楞!” 一旁站着的王桩王直急得直跺脚,众人包括胡管家都情不自禁催促起来。 良久,李素站起身,眼圈微微发红,转头看着王家兄弟,忽然朝二人鞠了一躬。 “对不起,我只能保证让未染上天花的人此生不会再染,但已经染上天花的,我没有办法,对不起,我只能救你爹娘,救不了老四。” 王家兄弟懵了,眼泪如泉般涌出,王直年纪小些,索性咧开大嘴嚎啕哭了起来。 王桩是老大,此刻虽心痛,却也决绝,用袖子使劲擦了一把眼泪,重重地道:“老四命不好,我们认了,这种时候能救一个是一个,求你想办法救救我爹娘,我爹娘还没有染上天花,他们还有救,只要爹娘活着,这个家毁不了。” 一旁的孙思邈神情却激动起来,多年行医济世,对生死早已淡漠,他关注的是另一个重点。 “小娃娃,你莫诳贫道,未染上天花的果真有办法让他们一生不染?是真的吗?” 李素心乱如麻,敷衍般点点头。 孙思邈点头:“死生之大事,任何治法皆须病理辨证,检验之后才能对症下药,我等且为天下苍生一试,若是有效……” 孙思邈顿了顿,看着李素道:“若是有效,小娃娃,你可受天下苍生一拜!” 第十一章 活体实验 (求收藏+推荐票!!榜单上占个名次很不容易,大家切切不可忘记。。) “受天下苍生一拜”,这是个很吓人的话题,抛却知识产权之类的不提,李素所做的只不过是将牛身上的脓涂到人身上而已,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都能受天下苍生一拜,可见唐朝的人才多么的匮乏。 孙思邈是个很谨慎的人,临床实验是必须有的,李素对这种严谨的科学态度表示赞赏,至于谁有胆子当实验品……反正李素没这胆子,尽管理论是他提出来的,但,牛身上的脓汁多脏多恶心啊,李素决定不动声色,看有没有傻子跳出来当活体实验品。 “我先来!”王家兄弟异口同声,王桩动作飞快冲进胡家后院厨房拎了把菜刀,挽起袖子扬起刀,那决绝的眼神和凌厉的刀势,似乎有把自己胳膊剁下来的架势,王直神情遗憾且艳羡,为自己慢哥哥一步而扼腕叹息。 “住手!你想自残啊瓜皮,只要往手臂上轻轻划一下,出血就行,用那么大的劲做甚?”李素赶紧阻止了他,顺便朝王桩的屁股上狠踹了一脚。 孙思邈没吱声,目光仍带着些许怀疑的瞥¢⊥,着李素。 很显然,老神仙没打算当活体实验品,毕竟大家不算太熟,孙思邈也没伟大到把自己的老命交代在陌生人的几句话里,一个活到快八十岁的老人家,别的本事或许稀松,但保命的本事一定很精湛,否则也活不到这把年纪。 王桩迟疑了片刻,似乎对不能剁下胳膊有些不满,担心做事不用力会降低成功率,犹豫之后还是决定听李素的话,暂时放过自己的胳膊一马。 一刀划过,粗糙黝黑的胳膊顿时冒出了殷红的血液,这一刀还是划得有点重,鲜血如泉水般汩汩直流,王桩满不在乎地龇牙,非常英勇地挺起胸,显示自己是条好汉。 李素看得直皱眉,那把菜刀洗都没洗就往自己身上划,真脏……过几日王桩费尽辛苦战胜了天花,结果莫名其妙死于破伤风,墓志铭上该如何写才能为这个冤死的少年留点面子不至于贻笑千古? 胡管家和一众下人将母牛死死摁住,不让它挣扎,李素呆立院中不动,朝王直挑挑了眉,示意他去挤脓汁,反正这种事李素不愿意干。 十五岁正是知**而慕少艾的年华,偷看寡/妇洗澡倒也罢了,再去蹲别人家的牛棚,对一头无辜而纯洁的母牛动手动脚,在它的乳/头上挤来挤去做各种猥琐的动作……这话传出去不知会恶心李素多少年。 王直无所谓,很快取了一点脓汁出来,按李素的吩咐,将脓汁小心而缓慢的涂抹在王桩胳膊的伤口上。 孙思邈一直静静的看着,花白的眉毛皱得紧紧的,不知在思索什么。 等到王直做完这一切,孙思邈沉声道:“小娃娃,这就完咧?” “完了,接下来等临床反应便是。” “临床反应?嗯,倒也贴切,会有啥反应?” “四五日内,会有发烧,头晕,身上长红点等反应,跟天花的症状一样,但程度很轻,而且绝不致命,四五日后症状全消,那时王桩身上便有了天花抗体,这一辈子也不会染上天花了……” 孙思邈的目光露出几分兴奋:“果真如此?小娃娃,人命关天的大事,你不可胡说。” 李素无奈地看着他:“老神仙,这是积功德的事,小子敢开玩笑吗?” 孙思邈仔细观察了一下王桩的伤口,点点头:“四五日后若是这小娃娃平安无事,这事算是成功一大半了……” “小子对结果很有信心,现在难的是牛痘的接种问题,要搜集十里八乡所有患了天花的母牛,以及劝说乡亲们接种牛痘,这些事小子可做不来,只能仰仗老神仙了。” 孙思邈仔细观察着伤口,漫不经心挥了挥手:“这些都是小事,太医署的太医令刘神威是贫道的徒弟,贫道让他上奏朝廷,请陛下下旨调用长安城附近的病牛,此事动用官府的力量后,行之并不难。” 很好,李素放心了。 他不介意解救劳苦大众,前提是别让自己太操劳。 做完了这一切,李素在胡家后院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得很仔细,连指甲缝都不放过,胡管家默默在身后注视着他,脸颊直抽抽,不知在心疼胡家的水还是嫌弃这怂娃的洁癖。 所有人都盯着李素,事情虽然做完了,但大家心里仍不踏实,毕竟一个黄口小儿说的话,可信度实在低得不可想象。 李素没管别人什么想法,仍低着头仔细的洗手,洗得差不多了,举起自己的双手朝着阳光……开始鉴赏。 白净,嫩滑,修长,如白璧般无暇……这注定是一双要发财的手啊。 李素静静看着自己的手,痴了。所有人都在背后静静看着李素自恋,也痴了。 不知过了多久,李素终于在自恋中清醒,目光仍未离开自己的手,嘴里却道:“王直,回去后把你家的窗门都打开,让家里空气流通,被褥枕头什么的都拆下来洗洗换换,别乱给老四用药,天花致命,但不是绝症,仍有一定的存活率,碰碰运气说不定你家老四还有救,只不过以后脸上可能会有很多麻子,更坏一点说不定会失明,痴呆,瘫痪等等,总之,尽人事听天命吧,活着比什么都好。” 李素说完将王直扯过来,掀起他的衣衫内面擦手,然后朝孙思邈等众人行了一礼,转身便走…… 孙思邈捋了捋白须,又看看李素,急走几步和李素并排而行。 “小娃子,贫道还未曾问你大名。” 李素急忙行礼:“小子姓李,名素,太平村的村民。” “李素……贫道记住你了,小娃子,跟贫道仔细说说,啥叫‘抗体’?啥叫‘免疫力’?” “…………” ********************************************************** 王桩被孙老神仙暂时隔离了,孙思邈放话出来,这几日要与王桩同吃同睡,日夜观察他的症状,若是真如李素所言,此法确能预防天花,老神仙将向朝廷全力举荐推行。 王桩答应了,李素觉得他乐观得过早了点,换了李素肯定不敢答应,跟一位医学痴迷者同吃同睡,更何况自己还是活体实验品,就不怕老神仙研究得太过投入,一时兴起半夜把他解剖了? 事态按李素计划的那样缓缓推行,李素感觉到这场祸及关中的瘟疫正在被自己慢慢扭转,一切都在缓慢地回到最初的轨道上。 不过有些事情还是超出了李素的意料。 王桩被孙思邈隔离,老二王直却偷偷回了家,二话不说朝爹娘的胳膊上划了一刀,爹娘大惊,待到王直将在胡家偷偷截留下来的牛痘给爹娘种上后,爹娘二话不说又把王直抽得奄奄一息,等待孙老神仙抢救…… ………… 第二天开始,王桩果然开始发烧,身上长出了红点,五日后,王桩体温恢复正常,身上的红点也渐渐消去。 孙思邈又惊又喜,急忙开始第二阶段临床实验,征得王桩同意后,将他和几位天花病人居于一室,每日同吃同喝同睡。 十日后,孙思邈向胡家借了一辆马车,又向胡家借用了一名家仆,带着他的亲笔信匆匆向泾阳县衙驶去。 第十二章 上达天听 李素从来不是悲天悯人的高尚者,和所有的普通人一样,有善良的一面,也有卑鄙的一面,心中从来不怀大慈悲,更没胆子做大奸大恶之事,有好处就上,见势不妙便溜,做了一件小坏事后总会给行乞的乞丐赏几块钱,然后一厢情愿认为善恶抵消不增不减,老天爷已原谅自己了,从来也不管老天爷是什么感受。 在前世,他普通得就像一粒尘埃。 解决天花对他来说跟慈悲没有太大关系,“慈悲”二字是给和尚准备的,李素做不到那么超然。或许心里对乡亲们隐隐也有那么一丝悲悯,主要却是为了王家兄弟和自己,这个年代对他来说太陌生了,王家兄弟已是他仅有的朋友,他不想失去朋友,如此而已。 李素只是李素,李素不是白求恩。 ………… 长安城,太极宫,甘露殿。 一位穿着明黄便袍,头未着冠的中年男子正坐在空旷的大殿方榻上,花白的头发挽成一个很精致的发髻,再用一根碧玉簪固定住,腰间系着一根九龙玉带,玉带由许多大小规格相同的白玉镶嵌成九条龙纹,脚底踩着一双明黄色的软∑,底靴,其人身高约八尺,体态魁梧,肩宽腰圆,面色略黑,双目生威,额头和眼角堆挤出几条皱纹,厚薄适中的嘴唇紧紧抿着,他静静地坐在空无一人的大殿内,面无表情地看着矮几上一堆零乱的奏疏。 此人正是历经百战终成帝业,并一手开创出贞观之治的千古一帝,李世民。 大唐皇帝李世民五天没睡过一个好觉了。此时夜深,往常时候李世民早已安寝,然而这几日关中地区噩耗频频,令他彻夜难寐。 看似不起眼的小小瘟疫,谁都不曾料想竟蔓延得如此之快,快到朝廷甚至来不及做准备,它已席卷了长安城外十几个村庄,今日尚书左仆射房乔上奏,称天花蔓延之势愈烈,长安城外泾阳县已有八百余人因天花而亡,更坏的消息是,天花已渗透进了长安城内,今日城内长乐坊坊官上报,坊内有三户百姓人家莫名发烧,经诊断后已确定染上了天花。 此消息迅速在长安城中扩散,城内官员百姓人心惶惶,动荡不安,繁华似锦的都城长安如今家家闭户,商铺歇业,街上空寂无人,出城逃瘟避难者数不胜数。 李世民现在心乱如麻。 瘟疫不仅仅是瘟疫,当它严重到脱离君臣掌控时,它便是大唐皇权不共戴天的敌人,它带来的不仅仅是百姓的死亡,也给这清平盛世带来毁灭性的连锁反应,百姓连家门都不敢出了,何人做工?何人种地?何人经商?当百姓们失去了安逸平稳的生活,谁还会颂扬皇帝的恩德? 更令李世民火冒三丈的是,街头坊间已有了一些恶意的声音,说是天子不修德故而惹怒上天,引来天罚,加罪于无辜百姓。 坊间长舌之人的流言没敢说透,但全大唐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大唐武德九年六月,李世民发起玄武门兵变,弑杀手足兄弟,逼迫父亲李渊退位让贤,以幼弑长,以子篡父,江山得来本就名不正言不顺,说来也是命背,李世民登基后,大唐几乎年年天灾不断,民间恶意的声音也越来越大,李世民以圣明仁德天子自居,对那些恶意的流言只能暗怒在心,也不敢动辄杀戮。 这一次的天花瘟疫亦是如此,当瘟疫蔓延愈烈之时,坊间果然又老调重弹,天子得位不正,亏欠德行,却连累大唐亿万无辜百姓受苦云云…… 甘露殿内,李世民心不在焉地翻阅着奏疏,心情却无比纷乱烦躁。 天花!天花! 造反可以镇压,洪灾可以修堤,大旱可以挖井,然而,怎么偏偏是这该死的天花!全天下的大夫医者皆束手无策,朕能如何? 刀剑和皇威已失去作用,李世民忽然觉得一股深深的无力感袭上心头。 急促的脚步声在深夜的殿外长廊上回荡,李世民心头愈发沉重,仿佛压了一块重石般喘不过气来。 深夜里,如此急促的脚步,往往意味着又一桩祸事发生。 这几日心中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李世民只觉得自己快崩溃了,听到脚步声,心中的怒火徒然直冲脑门。 殿门外,一道战战兢兢的身影跪下,却是一名宦官。 “启奏陛下,尚书省急奏……” 李世民爆发了,狠狠拍了一下身前的矮几,大怒道:“又是哪里出了祸事?每日不是瘟疫就是急奏,朕的大唐难道天人共谴,竟无一可取乎?” “滚!给朕滚远!今日朕一个字都不想听了!” 宦官吓得身如筛糠般抖了起来,额头汗珠滚滚而落,心念电转,壮起胆子道:“陛……陛下,这份急奏不,不是坏消息,是好事呀……” “好事朕也不想……慢着,好事?什么好事?”李世民回过神了,眼中缓缓升起一缕希望的光芒。 “陛下,尚书省接到泾阳县令急报,言称孙思邈孙老神仙已在太平村找到了一位能克制天花之人……” “什么?”李世民呆立片刻,随即面露狂喜,当下顾不得君王仪态,三两步跑到宦官面前,面目狰狞地瞪着宦官:“再说一次!孙思邈找到克制天花的法子了?” “陛……陛下,不是孙老神仙发现的,而是泾阳县治下太平村的一位村民发现的,孙老神仙亲自验证过,此法对天花有效,可使未染上天花者一生不染此瘟病……” 李世民喜悦的神情渐渐古怪起来:“孙老神仙都未能找到克制之法,却被太平村的一个村民找到了?” “正是,此村民姓李,名素,泾阳县令奏报上说,孙老神仙对此子多有褒扬之辞……” 李世民浑不在意地挥挥手,多日阴霾的心情此刻终于放晴,至于李素是什么人,对一位掌控千万子民的皇帝来说,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都城长安的动荡人心终于可以安定了,朝堂和民间种种不利的传言可以平息了,而他的皇位也重新稳固了。 一个籍籍无名的村民,解决了李唐帝国一次大危机,挽救了关中万千子民,是大功德,也是大喜。 “国之大喜,焉能不论功而赏?下旨,召三省六部官员立刻入宫朝会,孙思邈心忧社稷,以老迈之身亲赴疫区,解万民于倒悬,虽无功却有劳,老神仙曾经三辞为官,朕不勉强,赐万金,帛百匹,泾阳县太平村村民李……李……” 宦官小心翼翼地提醒:“李素。” “李素为我大唐立此大功,此功非爵而不能赏也,钦封泾阳县子……”李世民神情兴奋,滔滔不绝,语速快如连珠炮。 宦官面颊抽搐几下,见李世民兴奋得不能自已,宦官欲言又止,躬身应是。 李世民心细如发,发现宦官神情不对,顿时停下来,皱眉看着他:“你有话说?” “奴婢不敢,奴婢无话。” “赐尔无罪,快说。” 宦官冷汗潸潸,犹豫片刻,终于道:“启奏陛下,那太平村的李素,今年才十五岁……” 李世民睁大了眼睛,吃惊地道:“十五岁?这……竟有这等本事?” 随即李世民很快明白了宦官的意思,叹了口气,神情不知是遗憾还是喜悦,他终于从失控的狂喜中恢复了冷静,苦笑摇头道:“英雄出少年啊,朕老了……十五岁,尚未行冠礼,封爵殊为不妥,怕是朝中非议颇多,少年成名,木秀于林,封爵是害了他,改一下旨意吧,特擢李素为太医署医正,专授克治天花之法,另赐万金,良田二十亩。”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十三章 药王问道 孙思邈留在了太平村。 对孙老神仙的决定,李素表示很……嫌弃? 他越来越觉得这位仙风道骨的老道长很烦人,好像路边捡到了金子似的,一个劲的围着这块金子转悠,而且态度很霸道,规定他提问题时金子必须回答他,否则便是不尊老,不礼貌。 勿用置疑,李素就是那坨被他捡到的金子,实在是时乖命蹇,点背不能怪社会…… 由此可见,和尚和道士果然惹不起,李素就是一个典型的惹到他们的下场。 阳光很舒服,唐朝的空气比前世不知好了多少倍,李素和孙思邈慢慢走在乡间的田埂上,清新自然的空气里,飘散着一丝淡淡的人间烟火气。 这么好的天气,实在应该坐在院子里,泡上一壶茶,捧着一本书,舒舒服服地享受冬日里难得一见的和煦阳光,而不是跟一个快飞升的老头扯一些无聊至极的闲话。 然而,孙思邈似乎很认真,未将二人之间的话题当成闲聊,李素每回答一句,孙思邈总要沉默片刻,嘴唇喃喃蠕动,好像将他的每句话背下来似的。 “‘细胞’『∮,此物……贫道闻所未闻,呵呵,小娃娃,莫非你故意捏造出来诳骗贫道的?”孙思邈捋着飘逸的白须,笑得仙气缭绕。 “小子确实在胡说八道,老神仙莫往心里去,村西头还有两户人家要种牛痘,老神仙,他们需要你……”李素的目光充满了哀求,哀求老神仙放过他,干什么都好。 类似把他支远赶走的明示暗示,李素大概说了七八次,每次都被老神仙轻松推回来,很神奇,唐朝可能已经有了太极拳。 果然,孙思邈漫不经心地挥挥手:“无妨无妨,太医署在太平村派驻了四位大夫,种牛痘这么简单的事,用不着贫道亲自出手……” 伸出仙腿,老神仙不轻不重踹了李素一脚:“问你怎么不答话?小小年纪没个礼数,不是敷衍以对便是揣着把贫道赶跑的心思,肚里装着济世苍生的好货就赶紧全拿出来,今生修好功德,下世投个好胎,藏着掖着怎么对得起你的学问?” 见老神仙脸色有些不善,李素叹了口气,瓮声瓮气道:“‘细胞’是个很微观的东西,‘微观’懂吗?刺破手指,挤一滴血出来,肉眼是瞧不出究竟的,但若用显微镜放大百倍千倍……‘显微镜’您也不懂吧?老神仙,我们真的有代沟……总之,人体是个很玄妙的机体,哪怕是一滴血,里面都含有各种元素,红细胞,血红蛋白,血小板等等,人的身体有了什么病变,只从一滴血里便能发现许多端倪……” 孙思邈眉头紧蹙,陷入了沉思,良久,缓缓点头:“小娃娃,你说得太玄,从未见过的东西,贫道不敢下定论,不过你说的道理贫道倒是略有所悟,佛家曾言‘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其道理应该类似于你说的‘微观’,是我们肉眼所见不到的另一个玄妙境地,小娃娃,贫道说得对否?” 李素忍不住赞叹,多么清醒的老头啊,八十岁了,还能把“微观”理解得如此透彻,这个年纪的人不是应该目光呆滞坐在天井边晒太阳,边晒边流口水傻笑吗? “老神仙大彻大悟,飞升仙界指日可待……”李素一记马屁送上,说完顿觉失言,这话……仔细品位一番,貌似不是什么好话。 谁知孙思邈却颇为受用,道士就吃这一套,闻言轻快地捋着长须,目光望向天空,满是皱纹的嘴角勾出一抹期待的微笑:“贫道应该会有那么一天的,贫道想,日子大概不远了……” 李素暗暗撇嘴,按史实算的话,老神仙离飞升仙界还远着呢,传说他活了一百零二岁,也就是说,他起码还能活二十多年。 李素严重怀疑历史上的孙思邈不是自然死亡,而是天上的真神仙见此人长寿得太离谱,于是派托塔李天王把他当妖孽收了,老头儿飞升后其实是住在塔里面的…… ………… “这场瘟灾死了八百多人,造孽啊……”孙思邈神情沉重,郁郁叹息,随即抬起头盯着李素,很认真地道:“多亏有了你,才能把瘟灾控制在泾阳县内,太医署已在关中全力推行你的接种牛痘法,想必从此以后,我大唐子民永不再受天花荼毒,小娃娃,你积了大德了。” “小子顺手为之,不敢贪天之功。”李素表现得很谦虚,心里却在飞快的盘算自己损失的利益。 是的,利益,救命时没想那么多,救完了人命,大家都活下来了,李素便忍不住想算算帐,若是这年代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概念的话,自己发明的接种牛痘法绝对是个大项目,投资小,风险小,回报率高,关中几百万人口,每个人都要种牛痘,若是每人付他十文钱,那就是几万贯,此生足够做个混吃等死的富家翁了。 想到这里,李素顿觉黯然神伤。 冲动了啊,应该先收钱的,一时兴起的善良念头,几万贯就这么飞了,现在回过神再去找朝廷要吧,泾阳县令很有可能把他踹进大牢里,让他冷静冷静…… ………… 最初崇拜千年偶像的劲头过了以后,李素就不大愿意跟孙思邈待在一起了,老头儿很烦人,喜欢提问题,问题一个接一个,而且越问越深,村里相处才三天,老头儿已开始涉及细胞和生物工程领域,再多跟他相处两日,克隆技术恐怕得提上日程了。 问问题的人糊里糊涂不明所以,回答问题的人更是一知半解不懂装懂,二人之间暂时达到了一种很诡异的揣着糊涂装明白的微妙平衡,老少皆大欢喜。 相比之下,与老爹李道正相处就舒服多了,老爹的沉默寡言让李素很轻松,偶尔也有点小危险,比如闷不出声的老爹冷不丁冒出一个小问题,答案若令他不满意的话,那根神奇的藤条就会被祭出来,然后……满院子追杀。 跟和蔼可亲的老神仙相处不自在,跟粗鲁没素质的老爹相处却甘之若素,李素怀疑自己的贱道可能更精进了。 父子二人一人一个大碗,蹲在门槛外吃面,分量很足,但碗里的内容不大一样,李道正碗里飘着两根枯黄发蔫的野菜,而李素的碗里却能找到两块肥肥的山鸡肉。 父爱深沉如山,感动埋在心底,父子俩都不是爱说肉麻话的人,李素沉默看了一会儿自己的碗,笑了笑,夹了块鸡肉放进老爹碗里,李道正瞪了他一眼,还是将鸡肉仍进嘴里噶嘣几下嚼了,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 “怂瓜,这几日老往外跑,干甚咧?” 果然,老爹开始冷不丁的问话了。 “孙思邈孙老神仙来村里咧,孩儿这几日跟着孙老神仙,瞧他怎么给人治病。” 李道正脸色有些不善了:“不说实话,嗯?当老子傻吗?” 挽起袖子,黝黑的胳膊上一条新刀痕,李道正怒道:“村里乡亲都割了一刀,说是种什么牛痘,上午王家的领着全家老小过来,要给你磕头,谢你的救命大恩,原来种牛痘是你这怂娃想出来的,王家不说老子还蒙在鼓里,说,这东西你怎么想出来的?到底有没有用?害了乡亲老子抽死你。” **************************************************** ps:求收藏+推荐票!! 感谢大伙儿的支持,短短十几章推荐票就快破万了,很不错的成绩,求大伙儿继续投票,咱们齐心协力攻占起点榜单。。 第十四章 善因善果 老爹的威胁永远是这么的直接,胸无点墨的他词汇贫瘠得可怜,“抽死”二字在他的印象里,已是生不如死的酷刑。 听多了这个词,李素的表现已经很无所谓,他关注的是另一件事。 “王家老四咋了?挺过去没?” 整个大唐的百姓包括李世民在内,应该感谢的人不是他李素,而是王老四。 王老四若是没染上天花,李素还真有可能不会搞出什么接种牛痘的事情,他一直不喜欢出风头,而且也懒,懒到害怕因为出风头而被世人破坏了他目前懒惰而悠闲的生活。 李道正目光总算浮起了几分暖意:“老四没死,差点就么有咧,最后还是挺过来咧,只是脸上多了许多麻子,怕是一辈子消不了咧,将来找婆姨不容易啊。” 李素笑了:“活着就好,比什么都好。” 心情莫名开朗起来,有种欢腾狂奔的冲动,这些日子发明牛痘,被孙思邈一次又一次的骚扰,还不得不抽出时间给朝廷派到太平村的四名大夫培训接种牛痘,李素忙得昏天黑地,情绪一度到了崩溃的边缘,毕竟对一个立志一生悠闲︽★,懒惰的人来说,这种忙碌的日子实在太折磨人了。 王家老四没死,似乎这些日子做的一切都有了意义。 亲历过这个年代的悲喜和生死离别,李素渐渐对生命有了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这是一个人命如草芥的年代,哪怕活在贞观盛世,一条生命也远没有前世那么昂贵,战争,饥饿,疾病……随时都能夺走生命,正因为生命的低贱,李素心中反而对它尊重起来。 “一定要好好活着啊……”李素在心中默默对自己告诫。 感慨丛生的李素发着呆,李道正开始酝酿怒火,最见不得儿子这副瓷笨的样子,自从半月前开始,这个儿子就经常露出这样的神情,令李道正胸中时常窜出一股急欲大义灭亲的邪火。 “说话,怂货!你那个种牛痘的法子,到底有用没用?” 李素终于回过神,无辜地看着老爹:“有用没用,您看看王家老小不就知道咧?他们还能活蹦乱跳到咱家来磕头,想必应该死不了了吧?” 李道正仔细一寻摸,确实也是,别人既然都登门磕头谢恩了,肯定死不了,如此说来…… 再次盯住李素,李道正目光愈发惊疑。 这个儿子……他越来越看不透了,以前也没发现是这么灵醒的人呀。 “素儿,你老实告诉我,这个接种牛痘的本事你从哪里学的?有人教你吗?” 李素苦笑:“孩儿天天在村里,谁会教我这个,就是胡乱猜的……” “猜的?”李道正愈发不信,这种事靠猜能猜出来,祖坟得冒多少青烟才猜得中啊。 “对,猜的,乱七八糟猜一猜,胡搞瞎搞一下,就猜中咧……” 嗡的一声,降魔法器藤条毫无预兆地祭了出来,看得出,它已饥/渴难耐。 “说实话!”李道正脸色阴沉。 牛痘知识的来源实在不好解释,真相往往很复杂,真相要追溯到一千多年以后,而且首先要跟老爹解释地球磁场,宇宙黑洞,超光速可以导致时光倒流等等…… 聪明人懂得用最简练的语言解释最复杂的事物,李素决定给老爹一个简练的回答。 “半月前孩儿做梦,梦里见到了一位白胡子仙人……” 藤条即将落下的那一刻,忽然停下了,李道正茫然地看着儿子。 “在梦里,仙人送给孩儿一本天书,然后拍了拍孩儿的肩膀,说世间一切难事,书中皆有答案……” “然,然后呢?”李道正被儿子绕进去了。 “然后仙人推了孩儿一把,说‘去吧,皮卡丘’……孩儿就醒了。” “所……所以?” 李素激动地看着老爹:“顿悟了啊!爹,孩儿顿悟了啊……” 刷! 降魔法器裹挟风雷万钧之势,狠狠朝李素身上挥落。 “怂货,敢糊弄老子!” ********************************************************** 村里的乡亲都种上牛痘了,再也没听说哪家染上天花,太医署的四位大夫很有责任心,仍留在太平村小心观察。 村子不大,不可能藏得住秘密,王家兄弟更是不遗余力到处宣扬,李素如何忧国忧民忧乡亲,如何不吃不喝冥思苦想终于发现了克制天花的办法,如何大公无私将此法献给朝廷,解万千百姓于水火之中。 诸多被王家兄弟加工夸大后的故事娓娓道来,过程之详细,剧情之扯淡,简直可以分成章回小说了。 五日后,驻守太平村的大夫高兴的告诉大家,天花瘟疫确定已被杜绝了。 村中百姓欢腾欣悦,笑声里夹杂着不少痛哭,那些在牛痘面世之前不幸染上了天花的人,终究已永远逝去了。 一大早,李素睡眼惺忪打着呵欠,懒洋洋地打开自家的门,破旧的木门发出吱呀的难听声音,听得让人牙酸。 张着嘴,李素才打到一半的呵欠,却被眼前这一幕吓得硬缩了回去。 黑压压的一大片人群,无数熟悉的面孔,就这样静静地站在李家的小院正中,静静地看着刚走出屋门的李素。 村里老少都来了,一个不少,几百人满满地站在一起,人群却鸦雀无声。 村中德高望重的宿老赵爷爷站在最前方,看着吃惊木然的李素,赵老头大声道:“太平村上下一百一十二户,谢李家救命之恩,乡亲们,跪——” 呼啦啦,几百人全跪下了,黑压压的一片,男人女人,老人妇孺,安静的朝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少年下跪。 李素吃了一惊,三两步抢上前,赶紧扶起了前头跪着的赵老头和另外几位老人。 “赵爷爷,几位爷爷,你们这是折小子的寿,小子万万承受不起……” 赵老头被李素搀扶着站起身,却已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赵某这一生历经大小瘟疫十余次,今年的天花最厉害,我太平村却只死了十几人,李家小娃,你积下了天大的恩德,我等跪你一跪,如何受不起?” 李素苦笑连连,当时发明牛痘,想救的只是王家啊…… 正待劝解乡亲,忽听院外一声大吼。 “太平村李素何在?大唐皇帝陛下有旨,速速跪接!”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十五章 封官赐田 三个穿着绛紫色锦袍,戴高头幞帽的人站在李家院子外,三人面白无须,神情淡漠,大约三十多岁年纪,眼睛不看众人,却只冷冷的斜仰天空,显得分外倨傲。 李家院子内外围得密密麻麻的乡亲们吓住了,忙不迭自觉分开一条道。 三人也不客气,淡淡哼了一声,大摇大摆走进院子。 “谁是李素?快来接旨。” 大家傻楞楞的站着,目光纷纷集中在李素身上,眼神充满了震惊。 李道正不知何时走出了屋门,一脸苍白的看着三人发呆,见李素仍呆呆的站立不动,心中气极,抬脚朝李素屁股狠狠一踹。 “瓜怂,你做了甚?你做了甚?咋连圣旨都招来咧?嗯……老子今抽死你。” 李素被踹得一踉跄,却欲哭无泪,这话说的,怎么好像自己招来了贼似的? 我何德何能招来圣旨啊?最近干得最出格的事情无非是被王家兄弟强行裹挟偷看杨寡/妇洗澡,画面差点亮瞎了他的眼睛,就算李世民管得宽下旨严惩,该被严惩的也是杨寡/妇好不好?真是岂有此理。 @】, 降魔法器来不及祭出,宣旨的三人却一齐变了脸色,异口同声喝道:“大胆!” 中间一人气得直哆嗦,面色由白转青:“圣旨是皇恩浩荡,什么叫‘招来’?” 李道正吓了一跳,楞楞的不知如何反应,还是李素见机得快,赶紧朝三人跪下,道:“太平村庄户李素接旨。” 李素这一跪,院子内外所有的乡亲全跪下了,垂着头一动不敢动。 三人阴柔之气颇重,显然是宫里的宦官,见状不由悻悻哼了一声,面无表情地开始宣念圣旨。 圣旨不算太正式,其实只能算是李世民的口谕,皇上他老人家顺嘴这么一提,不得不承认,李素这种庄户小民,还没有动用书面形式给他下圣旨的资格。 “太平村庄户李素为君上分忧,解万民倒悬,创接种牛痘妙法克治瘟灾,举国承惠,功德无加,过而不罚,功而不赏,诸事弗为,御封李素太医署从九品医正,赏万金,赐良田二十亩,钦哉。” 没有骈四俪六的华丽辞藻,也没有所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之类的开头,大唐皇帝的脸皮相对而言还是很薄的,“奉天承运”这么不要脸的话大抵还是不太好意思说出口,毕竟老李家也是贵族出身,很有廉耻的,唐宋之后那位朱姓皇帝就不管那么多了,人家文化不高,泥腿子出身,怎么夸张怎么来,一个穷叫花子兼和尚兼邪教组织小头目,居然稀里糊涂打下江山当了皇帝,这还不够“奉天承运”? 唐朝的圣旨格式开头没有太多制式讲究,更没有那句后世传遍大街小巷脍炙人口的“奉天承运”,圣旨开头一般就是“制曰”或“剌曰”,很正式的比如册立太子,封后妃,封臣子爵位等等,便直接用“诏曰”,像封李素这样的格式,开头连个“制曰”都没有,张嘴便直奔主题,除了说明李世民是个很直爽的人以外,也说明李素……没那面子? 一个从九品的官位居然圣旨亲封,其实也算很有面子了。 圣旨念完,宦官又冷哼了一声,然后静静的瞧着李素。 按程序,这时候李素该磕头谢恩了,然而李素却傻傻的睁着眼,无辜的与三位宦官对视,大家陷入尴尬的沉默。 李道正也跪在李素身旁,闻言急忙推了推李素:“瓜怂,圣旨里说个啥咧?你听懂了没?一句一句给我说说……” 李素摇头,圣旨最后那句封官赏金赐田他听懂了,但前面那些话没怎么懂,总之……应该是夸他的意思,而且夸得很用力。 李道正也是个不识字的粗鄙汉子,父子俩都一样,只听懂了封官赐金赐田,其他的一句都没懂,满怀期待自己那个越来越厉害的儿子给他解释一下内容,结果儿子也一脸狗看星星的模样。 李道正心中顿时冒出一股无名邪火,老李家百年难得一遇的有面子时刻,朝廷的上差看着,全村父老乡亲也在看着,你个怂货居然给老子摇头?老子的面子往哪里搁? 嘴唇蠕动,李道正默念……咒语?果然,毫无预兆的,那根紫黑色的降魔法器被祭了出来,李家院子上空霎时电闪雷鸣,乌云压顶…… 庄户汉子没那么多讲究,既然圣旨是给李素封官赐田,自然是好消息,李道正放下了心事,也不管什么场合,恼羞成怒的李道正挥舞着藤条,当着宣旨宦官和乡亲们的面,开始追杀儿子。 “怂货,给老子受死!” “爹,人多,别闹!” 刷! 情势突变,老爹追杀,儿子逃命,一时间李家院子鸡飞狗跳一塌糊涂,乡亲们懵然无措,三位宦官气急败坏,仓惶四避,几百人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庄户汉子追杀新鲜出炉的朝廷命官…… ********************************************************** 闷闷不乐的坐在田埂边,李素心情很沉重。 快开春了,久冻的土地需要翻一翻,田埂上不时有乡亲们扛着农具来往,大家看见李素后的表情很统一,笑容里带着敬畏,不管年长年幼,胡乱给他行个礼,然后见鬼似的跑掉,跑得飞快,生怕李素追上来咬他们一口似的,几位年迈的爷爷辈以前最喜欢有事没事朝李素屁股上抽一记的,现在见了面也离着一丈远,行礼很恭敬,更别提抽他了。 虽然这么说很犯贱,但李素真的很不习惯,没人抽,皮痒痒…… 官啊,从九品的官,品阶再小,那也是官。 圣旨下了以后,乡亲们便自觉地对李家敬畏起来,官和民泾渭分明,绝不允许逾越,昨日王桩和王直只是笑呵呵的拍了拍李素的肩膀,回家后立马被他爹吊起来抽个半死,抽得那个凄惨样子,连李素都为他们叫冤。 一切都不对了,李素忽然觉得很不快乐,因为这个官,无形中与乡亲们的距离拉开老远,这不是李素想要的生活,若真追求荣华富贵,刚来的时候李素会利用前世的知识发明这个创造那个,用尽一切办法出风头,封官封爵真的不难。 当了官,意味着一只脚已跨进了朝堂,进了朝堂就免不了争斗,李素要的是悠闲懒惰,要的是不思进取,因为他对这个时代的人和事还是太陌生了,从来不敢小看古代人,那些圣君名臣名将能够彪炳史册,他们的智慧和心机,岂是李素能抗衡的? 因为陌生,所以敬畏,李素是凡人,而且是个胆子并不算太大的凡人。 跨进朝堂后,自己还能过现在这种晒着太阳哼着小曲儿偷看寡/妇洗澡的快乐日子么? 不能吧? ………… “老神仙要走咧?” 脸上堆出依依不舍的表情,李素心中却欢快的唱起了歌儿。 孙思邈自顾垂头整理着行装,旁边还站着一位和颜善目的中年男子,穿着一身粗布麻衫,看起来和寻常庄户汉子没什么区别。 孙思邈头也不抬,指了指那位汉子,道:“这是刘神威,我的大弟子,太医署的太医令,嗯,你的上官,小娃娃过去见个礼。” 李素急忙上前行礼:“拜见刘大人。” “原来是新晋李医正,这里不是医署,我也未穿官服,不必行官礼,罢了罢了。” 刘神威名字很威风,人很和善,最重要的是不烦人,不像某孙姓老神仙那样喜欢问东问西,他很快博得了李素的好感。 很亲热的勾过李素的肩膀,刘神威力气很大,李素就这样跌跌撞撞被刘神威勾带着往屋外走。 或许久受老神仙熏陶,刘神威没有任何官架子,对李素更是亲切无比,仿佛相交多年的老友一般,走出屋外,刘神威便和李素寒暄起来,态度那是相当的亲切。 “何谓‘细胞’?何谓‘细菌’?把人肚子剖开还能活么?你为何这样看着我?你倒是说话啊……” ********************************************************* ps:求收藏+推荐票!!! 上推荐了,明天开始两更。。。当然,偶尔可能也会有掉链子一更的情况。。。 第十六章 李素辞官 太医令是太医署的最高上官,太医署里总共配了两位太医令,刘神威是其中之一。 很难想象一位正五品官员竟然没有任何官架子,而且这么罗嗦…… 孙思邈已收拾好了行装,刘神威恭敬地帮他拎着小包袱,师徒二人看着李素微笑。 指着刘神威,孙思邈笑道:“我这徒弟不像当官的,对吧?” 李素呵呵干笑。 “从武德到贞观,圣上三次宣召贫道入朝为官,执掌太医署,贫道闲云野鹤之人,立志普济众生,怎甘困于华殿宫宇?奈何圣上相邀多次,贫道碍于……碍于情面,只好让贫道的大弟子代师出任太医令,我这大弟子医术泛泛,胜在医德和人品不错,多年跟随贫道民间乡野问疾诊病,出任太医令倒也勉强。” 李素懂了。 李世民三次邀请老神仙出来当官,老神仙只想在民间治病救人多积功德,当了官必然影响他飞升仙界,于是拒绝,然而邀请三次之后,老神仙又有了新的担心,怕拒绝太多次而伤了李世民那颗敏感脆弱的玻璃心,万一人家被拒绝得心碎之后,恶向胆边伸,在他飞∷,升仙界之前索性横下心弄死他,于是不得已把大徒弟推出来,正是“背黑锅你来,垫背你去”,反正不要影响我飞升…… 看着刘神威那张笑得毫无心机且憨厚的脸,李素也明白了为何老神仙选中他去当官,俗话说“世上骗子太多,傻子明显不够用”,而老神仙,显然运气很不错…… 几句话里推断出历史真相,李素觉得自己果然是个人才,而且是个很英俊的人才,一想到“英俊”二字,李素又做了一个很英明的决定——有了钱之后第一件事,买一面铜镜。 昨日宦官宣完旨意之后,很痛快的把皇帝的赏赐一并给了。 “万金”“良田二十亩”。 地主胡家很痛快,当着全村老少的面撕毁了李道正与胡家以前签的佃户契约,泾阳县衙派了一位小吏,在太平村西边丈量了二十亩荒地给了李道正,并办好了土地文书契凭,从此李家不大不小也算是个小地主了。 多少土地李素并不在乎,不过赏赐的“万金”,却令李素期待了很久,他有很多购物计划,包括买铜镜,以及……再多买一面铜镜。 直到两名宦官抬着一个大托盘,把所谓的“万金”送来时,李素的心顿时凉了半截。 这时他才知道,“万金”并不是一万两黄金,连一万克黄金都不是,万金根本就不是金,而是铜钱,一文钱算一金,万金就是一万文钱,大唐缺银,只能以铜钱为主要货币,一千文是一贯钱,李世民赐的“万金”,其真相就是——十贯钱。 这简直是历史上最该死的标题党…… ………… 孙思邈和刘神威准备离开太平村时,行程忽然被耽搁了。 “不想当官?为啥?”孙思邈眉头微皱。 “小子德不高,望不重,接种牛痘之功实在微末,圣上之赐太过厚重,小子领受不起……” 孙思邈白眉微挑:“哦?看不出小娃娃竟是高风亮节之人,可敬可佩……如此说来,圣上赐的万金和良田你也不愿领受?” 李素眼皮一跳,急忙道:“万金和良田这个可以有,真的可以有,至于当官……” 孙思邈和刘神威看着李素发呆,半晌,孙思邈气笑了,抬脚朝李素踹去,李素一闪,没踹中。 “混帐东西,天家赏赐若是不愿领受,全数推辞便是,哪有像你这般拿两样退一样,挑挑拣拣有零有整,你当是西市买莲菜么?” 李素心疼得脸颊一抽,不想当官就必须把所有赏赐都还回去?唐朝人做事有必要这么干脆么? “非是小子不识抬举,天子圣明,厚赐小子,小子从昨日到现在心绪一直很激动,遥感吾皇恩德,小子实在无以为报,唯有以身报国,为圣上呕心沥血……” 觉得言语仍不能充分表达心中感激,李素举目四顾,胡乱找了个方向,就当是长安城太极宫所在,深深一个长揖下去,算是表达了对吾皇万岁无比感怀的心情…… 孙思邈脸都黑了,捋着白须脸色难看地道:“小娃娃……莫闹!长安城在那边!” “抱歉抱歉,小子方向感不太好……”李素急忙转了个方向,继续长揖。 “老神仙,您看啊,接种牛痘克治天花,这一切全托天子圣明,老神仙劳苦功高,小子不敢贪天之功,却也不敢妄自菲薄,虽无大功,微末劳苦之功总还是有几分的,官呢,小子就不当了,至于圣上所赐万金和良田……”李素看了看孙思邈的脸色,然后露出一脸很勉强的表情:“万金和良田……小子就不推辞了吧?全都推辞了,圣上会很没面子的,老神仙您说呢?” 孙思邈淡淡问道:“小娃娃嘴里没一句实在话,老实说,为何不想当官?你怕什么?” “小子少不更事,而且身子孱弱,担不起事,若进了太医署当官,怕是会牵累各位大人,辜负了圣上一片美意……” 李素说着,摆出一个不胜凉风般柔弱的造型,望向孙思邈的目光很谴责,就像看着一只摧残国家幼苗的老禽/兽。 “我……还只是个孩子啊!” 孙思邈脸色铁青:“…………” 刘神威的脸色也很复杂,目光不停的在恩师和李素二人身上游移,偶尔仰头望天,翻着白眼。 李素将目光投向刘神威,试探地问道:“刘大人,辞不受官……不算罪吧?” 刘神威叹了口气:“当然不算罪,天子自登基以来广兴仁政,泽被四海,岂有不愿当官便加罪之理?恩师辞拒三次,圣上仍对恩师礼遇有加,只不过……” 刘神威望定李素,道:“我与你虽是初识,但知你少年老成,进退有度,绝非寻常庄户农家少年可比,陛下既赐尔官禄,为何坚辞不受?我想听听实话。” 李素叹气,道:“小子对医事一窍不通,接种牛痘之法亦是偶然发现,如何接种,小子已原原本本授予太医署的各位医官,别的病理病症,真的都不懂了,一个对医事一窍不通的人若入太医署为官,上官和属僚如何看我?朝堂怎容得下我这等尸位素餐之辈?与其如此,不如识趣坚辞,也好成全陛下善识人才之英名。” ******************************************************** ps:还有一更。。。 求收藏+推荐票。。。为了这久违的四个字。。。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十七章 流言蜚语 李素的话确实是实话,是他的心里话。因为李素实在很心虚。 前世对中医一窍不通,充其量知道几个土方偏方,接种牛痘也是非常侥幸才回忆起来的,除此别无长处。 连李素都不得不承认,这样的人……简直是个废物啊。 太医署不仅仅要给君臣瞧病,而且还是个教徒弟的地方,相当于皇家医科大学,李素这种只会种牛痘的家伙进去教书,恐怕连一天都撑不过就会被医科学生们的目光鄙视至死。 再说,太医署也是官场,官场就免不了利益纠葛和争斗,李素这个十五岁的孩子进去当官,还不得被那些虎视眈眈的官员们撕成碎片啊? 孙思邈和刘神威盯着李素,眼睛一眨不眨,良久,二人交换了一下眼神。 “是实话,虽然古有甘罗十二岁拜相的佳话,然则木秀于林,终是弊大于利,小小年纪不为名利所诱,深知驱祸避凶之道,仅此一言,便知你很不简单了。” 李素当然知道自己很不简单,他的复杂之处若说出来,恐怕老神仙会吓尿,就算飞升到了仙界,第一件事也是找仙医治疗他的¥∟,前列腺…… 刘神威叹了口气,道:“不想当官便暂时不当吧,你确实太年少了,这个年纪当官,委实古今罕见,罢了,你把朝廷授你的官印官服交还给我,我回长安后进宫代你向陛下辞官便是。” 李素大喜,急忙躬身行礼:“多谢刘大人体谅,小子不懂事,让大人为难了。” 孙思邈很嫌弃的挥了挥手:“滚吧滚吧,小娃娃记得,以后若又‘偶然’发现了治病救人的妙法,不妨来长安城的长乐坊找贫道,可不敢藏私。” “是是是,小子铭记于心,老神仙和刘大人一路保重。” 孙思邈和刘神威站在大路中间,看着李素喜滋滋的往回走,二人眼中泛起欣悦之色。 “此子……不错,来日必为我大唐英杰。”刘神威感慨道。 孙思邈捋了捋须,笑得不怀善意:“小娃娃不想当官,可他老爹却想得紧,一声不吭把官辞了,他老爹一定会抽死他,呵呵,他高兴得太早了。” 李素朝前走了十几步,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顿住脚步,然后转身又走了回来。 孙思邈二人疑惑地瞧着他。 李素神情颇为忸怩,吭哧半天才讷讷道:“刘大人,小子把官辞了,这官儿……应该很值钱吧?” “值钱?”刘神威脸色有点难看了。 “您看啊,官呢,小子不当了,所以陛下赏赐的心意呢,未免就打了点折扣,圣心怎能打折扣呢?对不对?” 刘神威隐约明白眼前这混帐想说什么了,目光顿时有些不善:“你意欲如何?” 李素目光灼热,语气兴奋地送上自己的建议:“可以把官位折算成钱再赐给小子啊,十贯八贯的……” 孙思邈和刘神威仿佛忽然间患上了颜面神经失调症,二人脸颊不停的抽抽…… 二人对视一眼,孙思邈扭头低声道:“此刻,他爹未在跟前。” “师尊的意思是?” “抽他!” 蒲扇般的大巴掌高高扬起,李素只好转身就跑。 明知会被拒绝,但他,还是很失落…… ………… ………… 老神仙走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但留下了一句预言。 预言果然被说中。 李素回到家,吭吭哧哧把辞官的事告诉了老爹,李道正发了整整一柱香时间的呆,然后二话不说祭出了降魔法器,仰天哈哈狂笑,疯了似的满村追杀这个不肖子。 这次李道正是真的生气了,抽李素时很用力,绝不像平常那样恐吓似的抽几下,重重抽了几下后扔了藤条,独自坐在门槛上发呆,神情很萧瑟。 李素很愧疚,辞官的决定没有对不起自己,但辜负了老爹。 他知道老爹只是寻常的庄户汉子,这辈子没指望当官,但和所有当爹的人一样,他把无限的希望寄予到了下一代,他希望儿子过得好,过得衣食不愁,过得出人头地。 不管怎么说,终究还是辜负了老爹。 李素慢吞吞走到李道正面前,蹲下,父子二人对视。 “爹,孩儿一定会出人头地的。” 李道正深深叹了口气,仿佛泄出了心头久抑的郁卒,道:“算咧,没那个命呀,以后好好过日子,平安就好,平安就好。” 目光转向村西头,李道正的眼中渐渐泛起了希望:“我们有了二十亩田,还有十贯钱,只要年景不算太坏,至少饿不着咧。” 李素笑了:“日子,总有奔头的。” ******************************************************** 生活终于回到了正轨,李素自己划定的正轨。 李素辞官的消息飞快传遍了太平村,乡亲们的态度也恢复如前,见面笑几声,骂几句,抽几下,仍如往常般亲昵,态度真诚多了,不再是那副见了坟头拜鬼的样子。 态度和善了,但是李素感觉乡亲们看着他的目光怪异了许多,经常还能听到一些欠抽的闲聊碎嘴。 “娃他爹,你咋教孩子的?好好官儿被他辞了,作孽哟!李家祖宗都气得坟头里跳脚咧……” “唉……”李道正冗长而深沉的长叹。 “就是,李家当家的啊,不是叔说你,以后少抽孩子,李素小时候还是很灵醒的,被你抽多了,现在变得瓷嘛二楞的,辞官的时候你咋不拦着咧?” “他一声不吭辞了才跟我说,我能咋办?” “抽他呀!抽他!” 李素:“…………” 忽然好想把官位要回来,然后让这帮人排成长队,自己顺着队伍一路大嘴巴子扇过去,那感觉,美滴很,美滴很。 王家兄弟最近打架的次数明显比以往高出许多。 尘土飞扬的战场,横七竖八躺满了壮烈倒地的少年,王桩王直伤痕累累站在战场中间,捂着痛处互相搀扶,指着哀哀**的少年们,一脸惋惜加悲愤。 “李素傻是傻了点,但再傻也是我的好兄弟,辞官又如何?谁一辈子没个脑子抽风的时候?抽个风咋地?凭什么骂他?谁再敢胡咧咧,老子揍死他。”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十八章 胡家巨变 春风化开冻土,泾河蜿蜒而下,河畔垂柳新发了嫩芽儿,像刚睡醒的婴儿,伸展着娇憨的懒腰。 微风细细的,吹拂过脸庞,有种昏昏欲睡的恬静。 李素和王家兄弟坐在河畔边,李素注视着河水发呆,王家兄弟却急得在他身后来回绕步。 王家兄弟不能不急,因为李素现在这个样子很危险,虽然李素觉得自己无论何时何地何种状态,模样都是完美的,哪怕发呆也透着一股子“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出尘气质,但王家兄弟显然不这么认为。 小心地朝前跨一步,王桩一副老虎头上拍苍蝇的害怕表情,颤抖着拍了拍李素的肩:“兄弟……兄弟,你没事吧?” 发呆时被人打断是很破坏情绪的,李素不悦地扭过头,斜眼瞥着他:“咋咧?” 王桩小心翼翼地道:“春天风大,伤身子咧,你病没好,是不是……回家躺躺?” 李素目光有些不善:“谁说我病了?” “没病谁会辞官啊?兄弟,听我的,别闹,回家躺几天就好了,你心思重,偶尔抽个风……唉,抽风就抽风吧,当◎f,官有啥意思,咱不当官了。” 太气人了,这说的是人话吗? 李素腾地站起身,一脚踹得王桩一趔趄。 王桩呵呵傻笑两声,也不还手。 自从李素接种牛痘救了王家上下后,王家兄弟对李素越来越服帖,虽然仍如以前般笑笑闹闹,但兄弟俩看着李素的眼神多了几分敬畏和……崇拜? 懒得跟他们计较,李素在河畔坐下,呆呆的看着河水,脸上露出了笑容。 “你们别多心,我没病,辞官是因为我当不了这官,原因很复杂,以二位的智商……算了,我积点口德吧,来,坐下陪我发发呆。” “发呆有啥意思?”王桩很不屑地否决了李素的提议,接着语气兴奋地换了另一个提议:“官上昨日来人咧,给杨寡/妇说了一门亲,听说是北边周庄的,三年前死了婆姨,带了俩娃,家里虽穷了点,模样虽丑了点,人却是条精壮汉子,杨寡/妇答应咧,三天后出嫁过去……咱们最后再看一次她洗澡吧?看一眼少一眼咧……” 说着王家兄弟脸上同时露出惋惜和黯然的表情。 李素:“…………” 很无语啊,一件如此猥琐的事情,竟被兄弟俩生生搞出“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的伤感诗意出来,而且诗意的对象还是一位重达两百斤的……女壮士? “我与二位兄台无仇无怨,二位就不要再伤害我的眼睛了,坐下好好发一阵呆比什么都好,再过十年二十年你们就知道,发呆是人生中最幸福最珍贵的享受。” 王家兄弟显然不能理解李素的感受,二人安静不下来,见李素不想搭理他们,兄弟俩也不介意,坐在李素身边没话找话。 “对了,今早村里出大事咧……” 看,多么富有悬念,引人注意的开场白,但李素眼睛都没眨,跟一尊蜡像似的一动不动,继续发呆。 开场白没达到效果,老二王直心疼哥哥没话找话的尴尬,急忙解围,如同相声里的捧哏似的搭腔:“哦?啥大事?” 有人搭腔,王桩顿时来劲了,神采渐渐飞扬起来。 “咱们的主家,胡家遭难咧。” “咋的咧?” 王桩压低声音,一副消息灵通人士的神秘样子:“听说胡家把名下的商铺和土地全都变卖咧,长安城里的几个商铺不知道卖了多少钱,但是咱们庄子的土地,你们猜猜卖了多少?” “胡家在太平村有三百多亩地,少说该卖个几千贯吧?” 王桩摇头,伸出一个巴掌:“五十贯!” 王直倒吸一口凉气,两眼瞪圆,连李素都情不自禁扭头。 “这……这哪里是买卖,胡家这是被抢了啊,这年头天下太平,也没听说长安附近闹匪啊。”王直这下是真吃惊了,也不顾自己扮演的角色要讲究四门功课,说学逗唱。 王桩重重点头:“是真的,今早就听到胡家院子里女人小孩哭闹,门口也停了许多马车,多半要搬走咧,我们太平村很快要换主家了。” 李素叹了口气,终于彻底放弃发呆的想法,因为这个话题……太诱人了。 “胡家得罪人了?”李素忍不住发问。 “应该是得罪人了,不然三百亩地五十贯给打发,跟明抢有啥区别?” 说着王桩摇摇头,道:“终究是商贾,家里没底气,长安城里权贵太多,走路上随便不小心撞个人都有可能是王爷,犯驾可是大罪咧。” 王直叹道:“主家其实这些年待我们庄户不错,有几年遭了灾,胡家挨家挨户给我们送粮食呢,可惜了……” ………… 第二天,胡家带着一门老小,装了十几车家当,哭哭啼啼的离开了太平村,刚离开不久,事情的真相也在太平村悄然传开。 事情很简单,并不复杂。 胡家确实得罪了人,得罪的人来头不小,百年来最富盛名的世家门阀,至今长盛不衰的七宗五姓之一,荥阳郑氏。 长安城是大唐都城,也是现今世界上最大最繁华的城市,七宗五姓在长安城内皆有产业和商铺,有商铺自然便存在竞争,商场上的残酷厮杀与战场一般无二。 胡家这些年买卖做得大,长安城里开了三家绸缎铺。 大唐的丝绸工艺很高,有名的丝绸产地各不相同,如剑南,河北的绫罗,江南的纱,彭越二州的缎,宋,毫二州的绢,常州的绸,润州的绫,益州的锦等等,种类琳琅满目,工艺巧夺天工。 胡家绸缎铺各种丝绸都卖,而且价格公道,在城里创下不小的名声,然而荥阳郑氏也在城里开了几家绸缎铺,不幸的是,郑家铺子里也卖各种丝绸。 丝绸当然不仅仅是零卖,主要利润来自大宗采买,长安城里的异国胡商数不胜数,千里迢迢来到大唐,冲的就是大唐精美的丝绸,一宗买卖谈下来,绸缎铺往往数百上千贯的纯利。 同行不仅是冤家,而且还是仇家,胡郑两家既是同行,自然难免在商场上厮杀一番,郑家是百年门阀,论底蕴不知比胡家强了多少倍,于是无论商场还是官府,胡家忽然间迎来了各种打击,胡家当家的气急败坏之时出了一记昏招,铺子里所有丝绸降价,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出售,以此争抢市场。 这一招确实干得有点不讲究了,这是砸所有同行的饭碗,贞观年间政通人和,官府和百姓的关系之和谐,远迈古今,可谓清平盛世,在这个凡事都讲道理的年代,哪怕如郑家这等门阀世家,也不敢对竞争对手动用极端手段,谁知胡家出了这一记昏招,立马给郑家送上了下黑手的借口。 ********************************************************* ps:还有一更。。。 第十九章 黄雀在后 胡家商铺很轻松被郑家打掉了,过程不大清楚,大抵都是一些约定俗成的套路,联合商户打压,掐住进货渠道,动用官府封铺等等,这些手段自然不会公诸于众,大家看到只是结果。 胡家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城里的商铺全部低价折卖给郑家,连太平村的三百亩土地也保不住,五十贯的可笑价格算是勉强遮掩了一下郑家的豪夺行径,胡家老小以失败者的姿态匆匆离开长安,离开关中。 事情分不清对错,胡家有错,郑家的手段更是残酷,如果说胡家降价这一招干得不讲究,郑家强取豪夺胡家家产更不讲究。 很奇妙的年代,权贵和官府对平民百姓的态度古今未有,多年战乱下来,民间人口越来越稀少,权贵和官府大抵也感到百姓的重要,于是态度渐渐变得和善,这些年很少听说权贵欺压平民的传闻,一个个彬彬有礼,貌似君子,两个原本应该对立的阶级,千百年来从未像如今这般和谐过。 然而这种彬彬有礼仅止对平民,权贵与权贵之间,地主与地主之间,争斗起来仍是血淋淋的无比残酷,失败者连翻身的机会都不再有,灰溜溜的卷铺≦,盖离开。 庄户们都有人情味,胡家离开那天,庄户们自发相送,凭心而论,胡家对庄户确实不错,这是很普遍的现象,如今的地主可不是那种颐指气使不可一世,动辄跟黄世仁似的逼佃户卖儿卖女的恶劣形象,事实上胡家在太平村还是颇得人心的,乡亲们将胡家送到村口,不少人暗暗垂泪,胡家上下也不矫情,红着眼圈给大伙儿行了礼,算是给这些年的主雇情分划上了句号。 李素也在相送的人群中,他对胡家的印象很不错,也许是受前世太多影视剧的荼毒,难得碰到如此仗义爽快的地主,颠覆了李素以往对地主的认知,现在胡家落了难,李素真心有些替胡家难过。 看着胡家的马车在如绵针般的春雨里迤逦而行,李素默然静立,心绪凌乱如麻。 他发觉自己当初辞官的决定果真是英明无比,利益越大的地方,纷争越多,争斗的过程和结果也越残酷,自己羽翼未丰之前没有往前迈出那一步,委实是明智的。 决定了,从明天起,做个幸福的人,劈柴,喂老爹,周游村庄。关心粮食和蔬菜,面朝黄土,春暖花开。 ………… 胡家走了,新的主家还未入住,庄户们议论纷纷,人心不安。 本以为尘埃落定的事情,忽然又出现了神转折。 胡郑两家之争在长安城小范围的传播开来,郑家做事很低调,把胡家这个竞争对手杀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郑家也从未摆出胜利者的姿态,更没有到处宣传,仿佛只是轻轻拂去了肩头一粒不起眼的尘埃似的,接收了胡家的店铺后只换了个招牌,然后本本分分做买卖。 然而终究是底蕴深厚的百年门阀,一举一动都被无数人关注着,胡家被郑家逼出关中一事,很快被有心人拿出来做文章,传来传去,仅两天时间,此事传到了李世民的耳中。 事情的影响很恶劣,朝官和百姓当然站在弱者一方,民间骂声四起,大伙儿要骂不会骂郑家,骂的是朝廷,是皇帝,这就好像大孩子欺负小孩子,小孩子被揍哭了,旁观的人帮忙找公道,自然不会找大孩子,而是找大孩子他爹。 很不幸,李世民就是那个不争气的爹…… 天子天子嘛,辈分当然比较大,理论上全天下的人都是他的子民,包括郑家。 郑家来不及上表自辩,李世民便怒了。 天下是他李家历经百战打下来的,多年战乱令民间伤了元气,贞观年正是实行修生养息政策之时,两代君臣近二十年努力,好不容易把大唐营造得民风朴实,政通人和,天下百姓对李唐社稷正是万众归心之时,结果这该死的世家门阀竟不给天家长脸,李世民丝毫未经犹豫便决定了站队的方向。 不敢动世家门阀,对李世民来说,七宗五姓已不仅仅是大老虎,但该有的态度必须摆出来。 胡家离开长安的第五天,太极宫里传出一道圣旨。 皇九女恰二八生辰,李世民极宠之,赐珍珠丝帛无数,更正式封为“东阳公主”,实食邑百户,而食邑封地……正是太平村,原胡家的三百亩土地,全部被划为东阳公主的封地。 朝廷还是很讲道理的,以国家名义收购土地,土地原主人花了多少钱买的,朝廷双倍补偿。 太常寺派了两位小吏到太平村,将赐给东阳公主的土地实际丈量之后便回了城,然后与郑家交涉。 交涉之后便有了一个颇具喜感的结果。 郑家花五十贯买来的三百亩地,放在手里还没捂热乎,转眼便被皇家买走,而且是双倍,一百贯钱抬入郑家华宅,土地文书被皇家收回,郑家花费不少力气强取豪夺来的土地,又被一个块头更大更壮的家伙抢走了。 一百贯……郑家阖府上下一天的伙食费都不止这个数。 郑家家主好累,忽然不想住京城了,想回家,想妈妈…… ********************************************************** 圣旨内容传到长安坊间,百姓商户们楞了许久,接着哄然大笑。 李世民打脸的手法很娴熟,力道很足,一道圣旨不但讨好了自家闺女,而且打压了门阀气焰,更平息了朝堂和民间的议论,尽得天下民心,可谓一举多得。 无数鄙夷和嘲笑声中,郑家非常识时务的从家里拎出一个脸上刻着“替罪羊”仨字的商铺管事,西市里当着无数商户百姓的面,活活打断了管事的双腿,然后送进了衙门,派快马给走在半路上的胡家补偿两千贯钱,并赔礼道歉。 事件尘埃落定,如绵丝的春雨里,工部征调千名工匠民夫,将太平村曾经的胡家华宅拆去,原地搭建一座更豪华的公主府。 ********************************************** ps:紧赶慢赶,还是超过了12点,抱歉,最近又在跟作息规律较劲,等我赢了再说。。。 求收藏,求推荐票!!拜托了!! 第二十章 地主新贵 公主府建造得很快,千名工匠民夫日夜不休,数日之间,一座恢弘大气的公主府已略见轮廓,太平村的乡亲们怀着好奇,试着凑近瞧一眼,发现工地上监工的官员和兵卫很和气,不仅没有驱赶大家,工部官员反而一脸亲切的主动与乡亲们搭话,闲聊。 闲聊还是很有作用的,村中宿老赵爷爷与官员聊了很久,然后赵老头一脸春风得意的回来告诉大家,公主府工地缺人手,村中青壮若想赚点存粮,可去工地做工,一天三文钱,或换两斤黍米。 庄户们欢呼雀跃,二话不说挽起袖子奔向工地。 公主府建造的速度越来越快,仅半个月便已见雏形。府邸比原来的胡家扩充了近六亩,里面亭台水榭假山正殿皆俱,正殿比原来的胡家正堂拔高了一丈多,两侧加了角檐,殿顶正中多了一个火球,以及皇家专用的吻兽鸱尾。 一个月后,公主府竣工。 在一个余晖满地的傍晚,一队百余人的金吾卫将士打着仪牌,举着五翅高屏,后面二十多名宦官宫女跟随,一百多人簇拥着一乘金色软辇,静静的进了太平村,入住公主府。 △≤,………… “公主是个啥样子嘛?” 王桩挂在一株粗壮的银杏树上,眯着眼使劲眺望远处贵气逼人的公主府。 “没看见,进了村一直没露过面,村里人都没见着……”王直的神情也很向往,少年人情窦初开的期待一览无遗:“应该比杨寡/妇漂亮吧……” 说着用双手比划了一个很夸张的手势:“屁股少说该有两个磨盘那么大,好生养咧。” 李素很不想搭理他们,大家的代沟少说也有一千多年,但现在实在忍不住了。 “王老二,说话小心点,这种话我们几个说说无所谓,千万别传到村里,不然会被官府问罪,背地里少提公主。” 王桩比王直大两岁,也到了懂事的年纪,闻言楞了一下,接着嗖地从树上窜下来,照着王直的后脑勺扇了一记重的。 “嘴货,啥大逆不道的话也敢往外蹦,想死莫拖累爹娘,再听你胡咧咧,废了你的舌头。” 李素没再理二人,垂头用小锥子在一根扁扁长长的木头上钻孔。至于兄弟二人议论的话题,比如公主长什么样子,公主府修得多气派,门口那队金吾卫军士多威风等等,这些话题李素一句也不想搭腔。 太遥远了,远得不像活在同一个世界,关于公主的话题,根本没有掺和的必要。 “李素,你在做啥咧?”王家兄弟好奇地凑过来。 李素头也不抬:“牙刷。” “牙刷做甚的?” 李素叹了口气:“牙刷,当然是刷牙的,难道用来洗马桶吗?” 受够了这个年代的柳条枝,每天在嘴里捅几下,洗完后一嘴的碎木屑,半天吐不干净,李素的洁癖克制再克制,终于忍不了了。 这几天细心搜集了一些猪棕毛,把它修建整齐,然后木头上钻孔,把棕毛塞进小孔里,用鱼胶固定住,一个简易版的牙刷大功告成。 “怎样?既美观又精致吧?” 李素举着刚刚做好的杰作,一脸得意地朝王家兄弟炫耀。阳光下,那只凝聚了心血的牙刷像法器般散发出万道金光,宝相十分庄严。 牙刷有了,牙膏却是个问题,关于它的成分…… 算了,用盐吧,李素想过的只是悠闲而懒惰的日子,绝不会用太复杂的问题来为难自己,比如牙膏成分什么的。 “这是个啥嘛?”王桩接过李素手里的牙刷,好奇地端详许久:“刷牙用的?塞进嘴里?” 说完王桩做了一个令李素想杀他一万遍的动作,他把那只刚做好的牙刷塞进了自己的嘴里,然后……来回抽动。 从嘴里抽出来,王桩很不屑地将牙刷递还给李素:“不咋地,还给你。” 降龙十八掌咋练的来着?不管了。 李素发了疯似的在王桩身上打完了一整套降龙十八掌,然后将牙刷狠狠扔到王桩身上。 “送你了,杀才!” ********************************************************* 开春了,正是农忙季节,李道正和李素更忙。 朝廷赏了李家二十亩地,只靠父子二人是很难料理的,春播之时,李道正和李素累死累活三天三夜,人都快趴下了,父子俩喘着粗气吐着舌头谈了一下午人生和理想,终于得出一个很伤钱的结论,——雇人。 没办法的事,春播必须争分夺秒,二十亩地首尾相连看不到头,李道正的体力还好说,李素的体力,只能说比废物稍微高一点点。 藏得严严实实的十贯钱翻出来,李道正嘴唇直哆嗦,咬着牙一文一文数,每数一文脸上的肌肉便情不自禁地颤一下,数出三百文捧在手里,李素敏感地发现李道正眼里泛出了泪光,仿佛捐献自己的身体器官似的,把钱摆在桌上。 痴痴的看着桌上那一堆即将花出去的铜钱,李道正幽幽叹气,一脸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忧伤。 “活不成咧,太伤钱咧……”李道正说着说着,眼泪真流下来了,一边伤心一边用往下拨拉,几十文钱被拨拉走了:“再跟他们说说,少一点……” 李素也快哭了,心情格外沉重,当初朝廷赏下这十贯钱时他便美滋滋地做好了购物清单,第一件事是买一面大铜镜,每天照一个时辰镜子,美美地欣赏自己的绝世容颜,现在看老爹这副小气样子,买铜镜这个美好的愿望像阳光下的泡沫般破碎了…… 三百文钱,请了村里十位庄户帮忙春播,耽误下来的农活几天便干完了。李素觉得价格很公道,李道正显然不这么认为,钱花出去后便每天阴沉着脸,一副每天都过清明节的模样。 从贫苦庄户一跃成为小地主,不得不说,李道正的心态还未摆正。 如果没有那件神出鬼没的降魔法器的话,李素倒是很想跟老爹再谈一次人生和理想,告诉他何谓财富,何谓天下熙熙攘攘,皆为利来利往…… 不过那根不讲道理的藤条成了父子二人沟通的代沟,李素决定不发一语,每天欣赏一下老爹纠结肉疼的表情,其实也挺赏心悦目的。 ………… 东阳公主成了太平村最大的地主,圣旨里说“实食邑百户”,便意味着村里有一百户人家成了公主庄子里的庄户,这一百户人家每年劳作之后,将原本要交给官府的粮税转交给公主。 新上任的地主婆很客气,一点没有摆皇家架子,花了三天时间将公主府的内部事务打理清楚后,东阳公主亲自出门,依照礼节拜访了村里几位德高望重的宿老,因为礼制的原因,公主没给宿老们行礼,亲自登门拜访已是对庄户们天大的抬举。 宿老们感动得涕泪横流,指天画地发誓一定将庄户们料理妥当,谁敢调皮捣蛋扎刺儿,必取他项上人头,将首级做成酒器送予公主案前,考虑到公主是女儿家,酒器上面可以格外给公主雕几朵牡丹…… 不知道公主当时什么心情,听说离开时俏脸蛋有点发白,脸上堆起的笑容跟哭似的。 很快,主家的新规矩**。 说是新规矩,其实一切都是萧规曹随,基本没什么变动,只是多了一条新政,也是唯一的亮点。 东阳公主决定在太平村东头建一座学堂,兴办村学。 ***************************************************** ps:今天一更吧。。这几天又日夜颠倒了,使劲跟作息规律较劲,较劲过程很辛苦,时差怎么都倒不过来。。明天继续两更。。。 第二十一章 上学读书 公主办村学的目的其实很简单。 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这句话用在东阳公主身上很合适。 太平村的庄户不富裕,地位也不高,但是再穷的地头蛇,也是地头蛇,公主这条小金龙如果想以后在太平村能过上真正的太平舒坦日子,适当给地头蛇一点好处是必须的。 不能直接给粮食,关中人虽然穷,但特别有骨气,送粮食庄户们会背后骂娘,因为这种行为在关中汉子眼里等同于施舍,是奇耻大辱,以往遇到灾年,庄户们哪怕家里快饿死了也不跟地主开口,还得地主自己把粮食送上门来,庄户们一副不屑的样子接了,说好,算借的,敢说是赈济立马翻脸。 想要笼络庄户,送粮食是下策,容易得罪人,但办村学就不同了,这属于慈善事业,请几个不得志的读书人,请木匠做几十把桌椅,一个学校就成型了,投资小,收效大,不仅能迅速笼络民心,为老李家收获一大片点赞声,而且说不定将来也会给朝廷输送一两个栋梁之材…… 又是一举数得。 东阳公主年方十六,若说办村学的主意是她想出来的,打死【】,李素都不信,多半是出宫之前李世民给她出的主意,一件小小的事情,里面透露出太多的政治气息。 ………… 公主办村学的消息刚传开,李道正一大早就把李素从床榻上拎了起来,脸上散发出极度喜悦的神采,一扫前几日花了三百文巨款的颓势,粗犷的面孔黑得发红,鼻梁左边的一颗黑痣都像极了一只唱着欢快歌儿的苍蝇。 “咋咧?咋咧?家里失火了?”李素被老爹这模样吓到了,睡意朦胧的他顿时清醒,看了看老爹高兴的表情,李素立马推翻了自己刚才的假设,转而换上另一个更有可能的假设:“你仇人家失火了?” “放屁!”今天的李道正很宽容,竟没抽他,反而亲昵般轻轻拍了一下李素的头。 “收拾收拾,找件顺眼的衣裳换上,跟我去村学。” “村学?读书?”李素呆楞半天,定定盯着李道正的脸,想证明老爹其实是在开玩笑。 半晌,李素仰天哈哈干笑:“别闹,孩儿再睡一会儿,午饭时叫我……” 一个意犹未尽的呵欠打到一半,李素只觉得屁股上狠狠挨了一脚,接着身子腾空而起,一只粗壮的胳膊夹着他往外走,而李素,像一只被狗熊掰下的棒子,夹在老爹的腋下颠簸摇曳…… 好希望快点长大啊,长大以后就不会再出现这么没面子的姿势了…… *************************************************************** 被老爹夹在腋下一路往村学走去,路上乡亲们纷纷侧目,人人脸上露出尊敬又想笑的表情,很纠结。 自从治好天花后,李素在村里赢得不小的声望,村里长辈比以前更和善了,同辈或小辈更是敬仰无比,或许是得了家中长辈的叮咛,遇到李素时总会先给他行礼,然后让道请李素先行。 今天的情形有点没面子,李素被老爹横夹在腋下,路上几个同辈的伙伴过来,原本打算给他行礼的,结果看到救了全村老小性命的恩人被老爹的胳膊夹得面红耳赤,伙伴们也楞住了,犹豫着是行礼还是装作没看见时,李家父子已绝尘而去。 “幻觉,你们看到的都是幻觉!快忘记!”飞扬的尘土里,李素犹不忘对小伙伴们催眠,声音渐行渐远。 ………… 村东头曾经是一片盐碱地,大约百来亩,什么作物都种不出来,后来泾阳县衙专门从蓝田请来了一位高人,据说祖上十八代都是种田的,种出了经验心得,高人看过以后给出了一个建议,洗土。 盐碱地洗土是个非常浩大的工程,要在土地表面灌水,将土壤里的盐碱成分溶进水里,再将水排走,或使其直接深入到土地深层。土地去掉盐碱成分后才能种植作物。 一遍又一遍,洗了好几年,终于勉强把这块地洗好了,农作物能成活,但收成很低,只能算是一块鸡肋般的下等田。 盐碱地边原本有一座房子,修得很别致,曾经是村里劳力给那位洗土专家建造的,这年头盖房子其实耗费不大,如今树林还没被私人承包,石头也是随地可见,几十上百人一吆喝,伐木采石一拼凑,三下五除二就把房子盖起来了。 这座房子就是太平村的村学所在。 李道正把李素带到村学前,二话不说一脚踹上李素的屁股,李素踉跄着一头栽进去。 太粗鲁了,李素觉得真正该读书的应该是老爹,至少村学里的先生会告诉他什么叫斯文儒雅,什么叫舐犊情深。 表情做乖顺状,李素心中暗暗决定,等老爹走后就逃课,前世的他好歹也是个大学生,有必要读这种迂腐之极的破书吗? “李素。”李道正忽然叫住他。 李素回头,发现老爹脸上露出从未有过的认真和希冀。 “好好读书,读书才有出路,才能过好日子,爹这辈子注定没出息了,你不一样,你将来……” 李道正嘴笨,说了两句便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意思,涨红了脸,忽然朝李素晃了晃拳头,露出恶狠狠的表情:“反正……好好读书!不读抽死你。” 威胁过后,李道正扭头便走,李素眼尖发现,转身的一瞬间,父亲竟红了眼眶。 李素静静地站在村学门口,看着李道正背对着他,仰天长长呼出一口气,不知是在为未来有希望的日子而鼓劲,还是默然叹息自己一生的庸碌和贫苦。 呼出这口气后,李道正略见佝偻的腰渐渐挺直了,像寒风里的劲松,像一根撑起蓝天的天柱。走出几步,迎面遇到同村的乡亲,二人互相打着招呼,李道正拉着乡亲,回头指着李素,看似随意实则自豪的笑:“看,我家娃上村学读书咧,以后跟读书人做学问。” 得到乡亲的羡慕和赞美后,李道正笑得从未有过的畅快。 没来由的,李素忽然觉得自己的眼眶发酸,使劲揉一揉,还是发酸。 ************************************************************ ps:还有一更。。。 第二十二章 村学冷清 村学并没有李素想象中那么热闹喧嚣,事实上村学很冷清,大出李素意料,大抵也出乎了东阳公主的意料。 这个年代的人是渴望知识学问的,大唐立国还不到二十年,现在正是百废待兴时期,战争带给人世的创伤不仅仅是人口减少,也包括文明和书籍的毁坏,知识传承的断代,如今的大唐在李世民和一干治世名臣的努力下,正渐渐露出锋芒,然而知识,却不能靠王霸之气便能补全。 百姓渴望知识,但李素进了村学,却只看见寥寥数人,被庄户们送来村学读书的孩子不到十个。 很奇怪的现象,李素也想不通。 一间略显破旧的木屋子,里面规则摆放五十多张桌椅,站在门前的教书先生是个中年男子,自我介绍之后才知他姓郭,名驽,“驽”字的意思是劣马,走不快的马,关中话叫“不灵醒”。 郭先生三十来岁年纪,有点肥胖,人到中年头发却已秃了大半,剩下的一点点头发很努力的梳起往上挽成一个软耷耷的髻,看起来就跟幕府时期的倭寇……不,日本武士似的。 郭驽是个很和气的人,站在门口1∷,迎接孩子们时脸上的笑容没断过,时而还抓住两个跑来跑去不肯安分的孩子,跟他们聊天寒暄,问问家里的情况。 直到很久以后,发现庄户们送来村学的孩子只有寥寥不到十人,郭驽的笑容渐渐变得有点勉强了。 李素都暗暗为郭先生着急,招生情况不理想啊…… 过了一会儿,门口光线一暗,一尊铁塔般的身影结结实实堵住门,李素抬头一看,差点笑出声。 王桩一脸霉相,脸上带着几许瘀伤,耷拉着脑袋不情不愿地走进来。 看见李素在座,王桩没有神采的眼眸终于亮了一下,三两步跑到李素跟前,大手一划拉,坐在李素身旁的倒霉孩子倒飞出去。 “你也来咧?哈哈,终于不无聊了。”王桩高兴极了。 李素朝他脸上看了看,笑道:“怎地这副模样?被谁揍了?” 王桩瞬间变色,怒哼一声,道:“除了我爹,村里谁敢揍我?” “为何揍你?” “爹说了,咱家三个孩子,今年年景不错,应该有个好收成,三个孩子里面可以选一个去村学读书,家里供得起。你也知道,我哪里是读书的料啊,家里老四还小,于是我使劲推让给老二,老二更不是读书的料,使劲推给我,我们推来推去,后来……打起来了。” 故事很有趣味性,百无聊赖的李素终于提起了兴趣:“后来呢?” “后来我爹出手了,把我和老二各揍了一顿,老二发了狠劲,横趴在我家的井口上,说是敢叫他读书他就跳井,我爹只好让我来了……”王桩的语气充满了落寞和懊悔,恨恨地咬牙:“狗/日的,当时我也准备抢占井口的,被他抢了先,好个杂/碎!” 李素很想好心的跟他解释一下何谓基因遗传,毕竟骂自己一母同胞的亲兄弟“狗/日的”“杂/碎”这种词汇,对他本人也很不利,而且不孝,被他老爹听到真有可能把他扔井里,反正王家孩子多,淘汰一个不灵醒的,对王家种族优化的百年大计来说是好事。 然而一想到这家伙曾经糟蹋了自己辛苦制成的牙刷,李素决定不提醒他了,让他爹把他扔井里更符合李素以直报怨的心情。 ***************************************************** 学生不到十人,郭先生也没办法,他和李素现在都明白为何学生这么少的原因了。 庄户人家太穷,供养一个读书人出来太不容易了,村里十岁出头的孩子就得帮着家里干农活,一旦家里娃子读了书,以后干农活的机会就不多了,再说供养读书人不容易,认字的时候不妨用木棍在沙子上练,将来书读多了,读深了,笔墨纸砚,各种书籍都要花钱买,如今的纸和墨可不便宜,不是寻常庄户家负担得起的,简单的说,送孩子读书等于家里多养了一只吃饭不干活的米虫,这只米虫还很伤钱。 所以今日送来村学的孩子基本都是家中兄弟比较多的,当然,李素是例外,他是因为摊上一个刚有了钱便任性的老爹。 ………… 郭先生是个很负责的人,面相和和气气的,但教书时却一丝不苟,学生再少他也教得很认真。 第一课是认字,这也是李素觉得有必要学一学的课,——是的,李素要认字,因为这年代写的都是繁体字,而李素只会写简体,想要融进贞观年的生活,渐渐熟悉这个陌生的世界,认字是必不可少的。 教课的内容很枯燥,没有汉语拼音,也没有教娱一体的儿歌什么的,郭先生的第一课是南北朝时梁朝散骑侍郎,给事中周兴嗣编纂的《千字文》,就是那篇著名的“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读起来朗朗上口,但里面的意思却非常生僻难解。 李素耐起性子跟着读了十来句,然后开始昏昏欲睡…… 前世不是个好学生,这一世居然也不是好学生,好心塞,好想振作起来,证明自己不是扶不上墙的学渣,可是……真的好想睡啊…… 王桩的表现更不堪,他甚至打起了呼噜,被郭先生用戒尺狠狠棒喝之后,才终于清醒过来。 李素离他很近,王桩欠起屁股悄悄挪过来,道:“李素,等会下了学,帮我揍人去。” “没空。”李素的回答很冷艳。 “是兄弟吗?你看看,看看,人家把我脸上给揍的,一边青一边肿……” 李素奇道:“你脸上的伤不是你爹揍的吗?” 王桩回忆半天,道:“我刚才没跟你说吗?早上跟老二打了一次,后来被我爹揍了一次,再后来,同村的吴栓又揍了我一次,今挨了三顿揍,三顿!” *************************************************** ps:相信有心的兄台们都看到了,鉴于作者本人的尺寸原因,咱们的书名由《贞观闲人》改成了《贞观大闲人》,嗯,编辑说要改的,我跟编辑说,这样改是不是太不谦虚了?编辑回答我说,我们要尊重事实! ——编辑说得对!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二十三章 白色圣光 说起挨了三顿揍,王桩的表情有点复杂,以他不太发达的脑部构造来说,也不知道此时应该做悲愤状仰天叹口长气,还是炫耀状鼓起自己的二头肌,显示自己……很扛揍? 李素很无语,王桩的态度不对,至少不是正常的挨揍后的态度。 懒得问王桩为何跟同村的吴栓打架,在李素眼里看来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纠纷,几乎每天都有。 关中人勇猛好斗,能动手尽量不吵吵,走路上一个眼神不对都有可能引起一场血战。 “李素,下了学帮我揍人,”王桩露出狠厉之色:“这次我要捏爆他的蛋,以后改口叫他吴姐姐……” “不去。”李素拒绝得很干脆。 “为啥?” “因为我现在已经是读书人了,读书人只动口不动手,顶多只能在你们打架的时候帮你骂他,羞辱他,打击他的士气。” 王桩气道:“这破村学咱们只坐了一个时辰,怎么就成读书人了?” 李素气定神闲道:“双脚跨进学堂就算是读书人,更何况我还坐了一个时辰这么给面子,当然是读书2⊥,人中的读书人……” ………… 教书先生很认真,任何事情一旦认真起来,就变得很……枯燥? 郭先生一板一眼念诵着《千字文》,抑扬顿挫的语调是李素从未听过的,每念一句便给大家解释意思,然后接着念下一句,跟前世的老师教学没什么区别。 首先要念,然后是背诵,最后才是认字,李素忍不住打起了呵欠,一个接一个。 “先生念得那么起劲,到底说个啥嘛……”王桩不满地咕哝着。 李素摇摇头,笑道:“说深了,现在的孩子启蒙用《千字文》确实太深了,不是说《千字文》不好,而是相对一个字都不识的孩子来说,这篇文章达不到启蒙的效果。” 王桩楞了半晌,表情有点急了:“今咋了么,为啥你和先生说的话我都听不懂?你到底说个啥?” 李素道:“我的意思是,启蒙孩子可以用别的文章代替,比如《三字经》,或者《百家姓》什么的……” 王桩狗脸看星星的表情,蠢萌蠢萌的。 “啥是《三字经》?啥是《百家姓》?” 李素脱口而出:“三字经就是‘人之初,性本善’……” 说了两句,李素忽然闭嘴,他突然发现自己差点闯了祸,《三字经》后面的内容可有点大逆不道,比如“唐高祖,起义师,除隋乱,创国基,二十传,三百载,梁灭之,国乃改……” 这几句话,李世民估计不大爱听,传出去有颠覆国朝的嫌疑,李世民很有可能会咬着牙亲手把他剐成一千片,一边剐一边念“瓜怂,额叫你胡社八道,叫你胡社八道……”。 “咳咳,咱们说说百家姓的事,赵钱孙李,周吴郑王……” 李素说着忽然又闭了嘴,他突然发现,百家姓里排名第一的姓氏不是“李”…… 想在这个世界好好活下去,活到老懒到死,就必须有一颗不给李家王朝添乱的本分心,安全第一啊。 王桩仍直勾勾的盯着他,盯得李素有点尴尬,李素只好笑笑,道:“其实启蒙孩子还有很多法子,比如念一些通俗易懂的诗,比如‘床前明月光,地上鞋……’,啊,不对,‘疑是地上霜’,还比如‘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等等,根本不用解释,孩子就懂了,《千字文》终究还是太复杂了些。” 王桩睁大了眼睛,眼中冒出了幽幽绿光,仿佛不认识似的盯着李素,神情渐渐变得惶急:“李素,你跟我说实话,这学堂是不是有什么仙术?不然像你这种大字不识一个的人为啥坐进来才一个时辰,就学会作诗了咧?作诗啊!大学问人才能做的,这学堂肯定有仙法,难怪这年头的读书人看起来都跟仙人似的……” 李素露出惊讶的样子:“啊?你不知道吗?” “知道啥?” “学堂是孔圣人的地盘啊,孔圣人升仙之后,给全天下的学堂施了法术,凡我孔门儒家学子,进了学堂就有一道白色的圣光笼罩,然后就学会作诗了,这样的诗我随口就能作……难道你刚才进门时没感觉到白色的圣光?” 王桩怔怔不动,神情浮上几许绝望,然后慢慢的,慢慢的垂下头,捂住自己的脸,呜咽道:“我早说了,早说了我不是读书的料,非要我来,要我来就来吧,我爹非要耽误时间揍我一顿,害我迟到,那啥白色的圣光不等我咧……” ********************************************************* 王桩是好兄弟,憨厚,本分,偶尔有点暴力,李素不介意偶尔给他添点堵,不然日子多无聊。 只不过……连白色圣光这种鬼话都信,李素又暗暗为好兄弟的智商捉急,当初天花都没弄死他,若因为智商原因稀里糊涂被人卖掉,那该多冤啊。 下学了,村里的孩子们欢呼着奔出了学堂,一副劳改释放的模样迫不及待离开了学堂满地撒欢,一扫课堂上的颓势。 李素和王桩走在最后,王桩神情很颓丧,看来还沉浸在没被圣光笼罩的哀怨中。 李素决定多欣赏一下这副如丧考妣的表情,明天再告诉他真相。 回到家,老爹李道正已做好了饭,见李素回来,李道正高兴地迎上前:“我娃读书回来咧,学堂里先生今教了啥?都学会了没?” 李素看着这张笑出褶子的灿烂笑脸,心中默叹一句“可怜天下父母心”,展颜笑道:“先生教的《千字文》,孩儿都会背了咧。” 李道正愈发高兴,连连道:“会了就好,会了就好,我娃一定有出息的。” 说完李道正转身回屋,粗糙黝黑的大手捧出厚厚一叠纸,纸上静静卧着一支毛笔,一块砚台,一条墨。 李素呆住了。 李道正小心地将它递到李素怀里,又用袖子擦了擦纸面,好像觉得自己刚才把它弄脏了似的,然后笑道:“白天托人进长安城,买了这些物事,这东西贵滴很,花了五百文咧,听说读书人都要用这东西,再贵也要买,拿去用,省着点用。” ********************************************************** ps:还有一更。。不过估计有点晚,回父母家吃饭耽误时间了,等不及的话明天再看吧。。 第二十四章 财路与诗 一个花三百文雇人种地都要心疼许多天的庄汉,给儿子买五百文的文房用具却连眼都不眨。 父母心,千百年从未变过。 李素捧着纸墨,觉得沉甸甸的,纸墨不重,父亲的期望捧在手中,却令他双手微微发颤。 李道正满脸含笑,重重拍拍李素的肩:“好好读书,读好书做官咧,陛下给你封太医署的官不行,辞了就辞了,我娃将来不做治病的大夫,要做上马治军下马管民的大官咧。” 李素沉默着点点头,心绪有点乱。 父子俩一人一大碗面,蹲在门槛外稀里哗啦吃完,李道正把碗一搁便出门了,二十亩地已种下了麦种,今年春雨多,应该有个好年景,李道正患得患失,每天都在田边盯着,生怕出了一丝纰漏。 李素坐在房里,徐徐展开手中的纸。 纸是很普通的麻纸,稍微揉搓一下便破碎了,托东汉那位名叫蔡伦的太监的福,造出的纸给天下的读书人带来福音,然而纸的质量还是太差,跟后世洁白如雪的白纸差远了。 李素拈起麻纸的一角,小心地揉了一下,果然碎了≥,。 坐在房里发呆,李素的眼睛却越来越亮。 这是条财路啊,后世的造纸怎么造来着?好像在现有的造纸工艺里面掺了某种水果的汁,以及添加麻纤维用来增强柔韧度,麻纤维和桑皮似乎还要事先用荧粉漂白,这样造出的纸雪白干净,韧度强,不易碎…… 还有,这个年代的印刷术似乎也笨得出奇,印一页书就得请师傅专门刻个版,印完后就没用了,也没人试过省时省力的活字印刷…… 都是财路,得记下来,将来偷偷摸摸开个小黑作坊,一声不吭造纸印书,闷声发大财,关键技术掌握在自己手里,谁要也不给。 现在还不是发财的时机,李素对这个世界还是太陌生了,到现在还没把脚步跨出过太平村,造纸和活字印刷太惊世骇俗,出这么大的风头,不一定惹出什么祸端。 等到将来数钱数到手抽筋,老爹应该不会再为几百文钱心疼了。 为未来做好了打算后,李素起身往屋外走,也去自家地里看看,不能让老爹一人忙活。 走了两步,眼角余光不经意瞧见桌上那一叠纸,李素又停下,目光若有所思。 老爹辛苦给自己买纸买笔,不管怎么说,也该在上面写点东西,老爹回来发现纸上写了字,尽管他不认识,想必也会高兴吧,毕竟这代表着儿子已是读书人了。 李素将毛笔开了锋,砚台里滴了点水,新买的墨条在砚台上缓缓磨了一阵,然后用心思索着繁体字的写法,良久,终于落笔。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最后一笔收锋,大功告成。 很好,很励志,充满了积极向上奋发图强的意味,然而李素脸色却有些阴沉。 这笔臭字实在太难看了,可谓惨不忍睹。 拈起准备将它撕掉,转念一想,不管好字臭字,放在这里让老爹开心一下亦未尝不可,反正写得再差他也不认识。 决定了,就放在这里吧,自己不看便是。 ********************************************************* 郭驽走在乡间的小道上,负着手眯着眼,看着渐渐西沉的夕阳,嘴角勾起一抹轻笑。 日子,就像这夕阳一样,越来越有奔头。 郭驽本是长安人,幼时家境颇丰,父母给他请了先生,十年寒窗苦读,终于颇有文才,然而花无百日红,成年后父母撒手人寰,偌大的家业留给他,郭驽只是书生,不善经营也不善持家,家境于是慢慢衰落,最后落得卖房卖地,与妻儿居于亲友家中,寄人篱下的日子过了三年,其间也考过科举,投过行卷,然则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今年开春后,闻知东阳公主欲在封地内兴办村学,郭驽当时便动了心,他和妻儿再也不愿过这种寄人篱下的日子,于是写了几篇自认生平最得意的策论和几首律诗,投到公主府上。 这是郭驽此生最大胆也是最明智的决定,投书三日后,公主府派来了一位宦官,转达了东阳公主的意思,请郭先生入村学教书,月俸黍米两斗,钱四十文。 读书虽然当不成官,但现在的境况已是老天的厚赐了。 郭驽很惜福,他知道目前的生活相比当初衣食无着的日子,是多么的不易。 慢慢踱步走到泾河边,看着波光粼粼的河面,郭驽忽生诗意,想吟出一首得意的诗来,既能表达自己的心情,又能为自己的文才添上一笔浓重的履历。 张嘴酝酿半天,郭驽却发现自己一个字都吟不出来,喜悦渐渐变成了萧然,呆呆地站在河边,无限惆怅地叹了口气。 朝廷没将他录取为士是正确的,英明的,自己的才干,也只配当一个教书先生了。 河边并不太清静,不远处总有窸窸窣窣的人声,郭驽皱了皱眉,慢慢凑上前去,打算与说话人聊一聊,他想融入这个陌生的环境。 ……………… “读书,谁说我不会读书?今就学了好多学问,学堂里的郭先生教的,爹问我时我懒得答他罢了。”王桩的表情有些羞怒。 回家后老爹问他学到了什么,王桩吭吭哧哧半天说不出,于是挨了今天的第四顿揍,吃过饭兄弟俩跑到河边玩耍,老二又拿话挤兑他,令王桩现在一肚子火气没处发。 “你学了个啥?你说出一句我就服你。”王老二显然不怎么给兄长面子,斜眼瞥着王桩的模样分外欠抽。 “我……我,我学诗咧!学到好几句,什么床前明月光,疑是……疑是地上那啥,对,地上霜!还有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王桩被老二一激,记忆如有神助,磕磕绊绊把李素上午念的两句诗回忆起来了,但郭先生教的《千字文》……不好意思,一个字都没记住。 “咦?这谁的诗?我没教啊……”郭驽奇怪地睁大了眼睛,将王桩刚才念的诗句在嘴里默默咀嚼一番,郭驽越品越觉得惊奇。 再也顾不得什么先生的风度,郭驽三两步从河滩边的矮丛林里窜出来,一把揪住王桩的胳膊,瞪着他:“小娃子,刚才的诗谁教你的?说实话!”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二十五章 郭驽献诗 抓住王桩胳膊的手很用力,连王桩都有些吃惊,这个看起来文弱不堪的教书先生,怎会有如此大的力气? “快说,谁教你的诗?”郭驽狠狠瞪着他。 王桩吓到了,看郭驽的模样,似乎有兴师问罪的架势,他也不知道李素作的诗哪里犯了忌讳,本着好兄弟讲义气的原则,王桩把胸一挺,道:“我自己作的!” 郭驽怒了,一巴掌抽过去,这年头老师抽学生是天经地义的事,哪怕只教了他一天也是老师,抽学生连理由都不用找,家长瞧见了甚至还会鼓掌喝彩,抽我家儿子呢,先生太给面子了,再来一个…… “你放屁!别说作诗了,你认字么?” 不能怪郭驽心存偏见,实在是王桩这样子委实没有半点诗人的气质,穿着麻布短衫,襟口微微敞开,一脸横肉丛生,双臂肌肉高隆虬结,再发育几年多半还会长出一巴掌宽护心毛,这模样若说他是个飞檐走壁的游侠儿郭驽倒相信,若说他是个诗人,这个……真不信。 “真是我作的。”王桩咬死不松口。 郭驽气笑了,随手折了根柳枝,在河滩的~,沙地上写了一个大大的“丑”字。 “这字念啥?你念得出我就信。” “这个……”王桩瞠目结舌,手指不停比划着,比划半晌,脸孔越涨越红,终于重重一跺脚,悲愤道:“太欺负人了!” 郭驽冷笑:“赶紧说实话,这诗到底谁教你的,不说我去你家跟你爹娘聊聊。” 老师家访,这种威胁手段一千年都没变过。 王桩咬紧牙关,打定主意不出卖李素。 一旁的王老二却很直爽,呵呵一笑道:“先生莫为难我哥,我们兄弟只跟李素走得最近,李素是个有大本事的人,这诗多半是他教我哥的……” 王桩大怒,一巴掌抽过去:“狗杂/碎,平时三棒子打不出一屁,一张嘴就出卖兄弟,老子抽死你!” 王直被抽哭了,喊道:“啥出卖兄弟?出啥事了?一首诗咋地咧?” 见俩兄弟的反应,郭驽明白了,若有所思地念叨:“李素?” 一人踹了一脚,郭驽成功阻止了俩兄弟自相残杀,喋血河滩,嘴里仍默念着王桩刚才的诗。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哎?不对啊,这两句诗意思完全不一样,平仄和韵脚也不对呀,怎么回事?” 王桩睁大了眼睛,茫然道:“啊?问我啊?” 郭驽叹气,跟文盲聊诗,与对牛弹琴的意境是一样一样的。 于是郭驽转身便走,道:“我去找李素。” ********************************************************** 太平村不大,总共也就一百多户人家,郭驽找李素几乎不费劲,路上随便找人一问,乡亲一脸敬仰地指明了路,担心郭驽仍找不到,索性丢了农活,热心的把他带到李家。 李家没人,父子俩都去田里干活了,柴扉和家门都没关,村里民风朴实,早已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了,郭驽没有任何阻碍便进了李家门。 喊了几声,屋里没人应,郭驽很有礼貌,耐心坐在门槛外等着。 环视四周,见李家屋瓦简陋,家徒四壁,郭驽心中愈发疑惑。 这年头认字读书的人不多,但凡有点学问的,家境应该都不错,否则也供养不起读书人,然而李家却如此穷困潦倒,这样的家境,那个叫李素的孩子如何学会作诗的? 太多困惑萦绕在郭驽心中,越想便越坐不住,心中那点耐心渐渐消磨殆尽。 门槛外转悠两圈,郭驽实在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索性抛却了礼数,径自走进了屋子。 屋子果然跟自己想象中一样破败简陋,屋内昏暗无光,一张矮脚桌几摆放在屋子正中间,桌上静静摆放着纸和笔。 郭驽惊疑地“咦”了一声,如此穷困的人家,竟然买得起纸和笔,委实出乎郭驽的意料。 赶紧凑上前,郭驽上前仔细看了看,发现纸上写着字。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嘶——”郭驽瞪圆了眼睛,倒吸一口凉气,方才心中的疑惑瞬间全消。 果真会作诗!而且作得如此绝妙,足堪流芳百世! 一瞬间,郭驽心中泛起百般滋味,似嫉似羡似疼惜。 郭驽今年三十二岁,读了十多年的书,然而毕竟天赋有限,才不到一斗,学不到一车,这些年作诗倒也作了无数首,却始终没有一首拿得出手,半生蹉跎,一无所长,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可是就在这小小的太平村里,无意中竟然发现一位作诗的大才,更令人难以相信的是,这位大才仅十多岁的年纪。 十多岁便能作出如此精妙绝伦的绝句,相比他郭驽这些年的庸庸碌碌,此时郭驽的心情,岂止复杂二字了得? 仿佛受了巨大打击似的,郭驽失魂落魄的盯着纸面上的诗句,不知过了多久,郭驽索然一叹,身形略见踉跄地离开了李家,至于他来时的目的,此刻也浑然不顾了。 回到家,郭驽长吁短叹,尽情抒发书生感慨,最后将李素那首《金缕衣》写下来,送进了东阳公主府。 ********************************************************* 李道正和李素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父子二人搁下农具,李道正点亮了油灯,昏黄摇曳的灯光里,李道正发现桌上的麻纸隐见字迹,李道正不认字,但也大喜过望。 “字是你写的?” 李素点点头。 李道正小心拈起纸,眯着眼仔细端详,尽管一个字都不认识,但是……好厉害啊! “才进了一天学堂竟认得这么多字,好好!我娃将来一定能当大官。”李道正念念不忘当官的事。 李素终于忍不住了:“爹,如果孩儿不想当官,咋办?” “抽死你。”李道正的回答言简意赅,杀意森森。 ******************************************************* ps:今晚只一更,周末,要去球馆打球,锻炼身体。。。 第二十六章 童叟无欺 李道正的心思很单纯。 读书就是为了当官,当官能够光宗耀祖,能够让日子过得更好,没有为国为民之类假大空的崇高期望。 其实以前的李道正连这种小期望都不敢有,他只希望儿子能平平安安活到老,能够传承一脉香火便足够,可是自从李素治好了天花,连皇帝陛下都亲自下旨赐官赏田之后,李道正的心中忽然点燃了希望的火光,或许,儿子并非池中之物,或许,他可以有一个更敞亮的前程。 可是,李素并不想当官,至少目前不想。 一切只因“畏惧”二字。 他并不觉得一个穿越者的身份在这个世界能有多优越,或许知道历史走向,或许发明点东西能让世人惊讶,然而,比起耍心眼,斗心机,他哪点是别人的对手?十五岁的年纪,贸贸然名动天下,等待他的仅仅只是荣耀? 相比封官晋爵,改善这个家庭的处境才最实际,最重要。 这些道理,跟老爹是讲不通的,不管如何委婉,换来的都有可能是一顿痛揍。 ***********************∷,****************************** 东阳公主府。 李素的诗终于还是出现在公主的寝殿内。 郭驽的表现很夸张,公主府这种地方,不是一个穷教书的想进就能进的,郭驽索性跪在公主府门口,高高举起那首《金缕衣》,说了一句“小人为国荐才”,然后便一直跪在尘土里,小半个时辰后,府门打开,一名宦官走了出来,什么话都没说,接过郭驽手上的诗,转身便走。 很快,这首诗出现在东阳公主的香闺里。 东阳公主今年刚满十六,按礼制,早该封公主之名,赐公主封地,然而东阳的出身却有点差,她母亲只是宫里一位下嫔,若说得宠,自然比不上襄城,长乐,高阳,晋阳等公主,宫里一应用度,分到她的只是那些皇子公主们挑剩下的。 东阳公主也从未试过抗争,宫里勾心斗角的十几年终于熬了过来,李世民良心发现,给她赐了公主名号和封地,从此太平村这块地方成了她的世外桃源,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尽管赐她的公主名号和封地很大意义上是为了打荥阳郑氏的脸,政治味道居多,她也只是一颗被摆布的棋子罢了。 但是,棋子又何妨?终归已走出了那座阴冷的太极宫,从此默守着封地,或者将来有一天,她这颗棋子再次有了被利用的价值,被她的父皇摆上棋盘,将她尚给某个需要拉拢的臣子为妻。 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此刻坐在寝殿内,东阳公主手上轻拈着那首《金缕衣》,神情有些怔忪,一双秋水般的妙目顾盼生辉,却多了几分苦苦压抑的郁郁之气。 做为一个女子,东阳公主是美丽无暇的,她有着修长苗条的身材,美丽如画的娇容,黛眉如柳,红唇如焰,眉心中间贴着一个绿色的三叶眉心妆,至于如今贞观年间女子流行的贴花钿,点面靥,描斜红等等妆容,东阳公主却都没做,仅只一张雪白无暇的素面,不施胭脂的俏容里,透着几分淡淡的郁气。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花开堪折直须折,唉……” 东阳公主默默念了几遍诗,轻轻叹了口气。 无可否认,这其实是一首少年励志的诗,所谓“花开堪折”的意思,也与男女之情无关,只谓少年莫负韶华,有所作为而已,可东阳公主却读出了情意的味道。 “好一句‘花开堪折’,写这首诗的,果真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么?”东阳公主喃喃自语。 东阳公主的身后,站着一位贴身宫女,名叫绿柳,十二三岁左右,闻言笑道:“公主,听前面的宦官说,这是村学郭先生亲自推荐的人才,为了这首诗,郭先生在府外跪了半个时辰呢。” 东阳公主叹道:“是首好诗,说它流芳千古亦是情理之中,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庄户人家写出来的,那位少年叫什么?” “听说叫李素,以前是庄户,除了作诗,这少年还做过一件大事呢……” “什么大事?” “上月泾阳县发了瘟灾,就是这个李素,用了一个什么法子,把天花抑制住了,公主您的胳膊当时不也被太医划了个口子,种了牛痘吗?听说这牛痘呀,就是李素所创,当时长安城里流言四起,说陛下当年……如何如何,惹了天罚,幸好有了这牛痘,才将流言压了下去,后来陛下赐了李素二十亩地,十贯钱,天花过后,陛下下旨,将长安城里背地嚼舌头的家伙砍了十几个……” 东阳公主俏脸有点白,道:“别说了,杀人的事说起来有甚意思?” 绿柳吐了吐舌头,笑着退到后面。 看着手中的《金缕衣》,东阳公主叹道:“诗是好诗,暂且收下吧。” 没说举荐之类的话,李素终究太渺小了。 绿柳退出了寝殿,偌大的殿宇内,东阳公主有些失神,喃喃念道:“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确是好诗啊。” 说完,俏脸露出黯然的神情。 世上任何人都能不负年华,唯独天家公主,不能。 ******************************************************** 郭驽终于在河滩边找到了李素。 找到李素时,他正在地上画格子,格子很小,正好是一页书的大小,格子里密密麻麻排满了各种字。 “你是李素?”郭驽凑近问道。 李素扭过头,见是学堂的郭先生,急忙起身行礼。 “学生见过先生。” 郭驽不说话,不住地打量着李素,直勾勾的眼神看得李素心头发毛。 前世总有老师猥/亵学生的新闻,现在在唐朝,这家伙的口味不会这么重吧?不然为何如此色眯眯的看着他? 英俊惹的祸,只能自己扛。 李素左右环视,目光锁定了河滩边的一块大石头,暗暗决定,若郭驽对他动手动脚,他就用石头爆了这个衣冠**的狗头…… “‘花开堪折直须折’一诗,是你所作?”郭驽直奔主题。 “是……”李素刚承认,立马觉得不对劲,这诗似乎没出过自家屋子啊:“先生如何知道的?” 郭驽没回答,反而继续问第二个问题:“床前明月光一诗,前后并不贯连,似乎不是同一首诗,是也不是?” 神通广大的老师,教了一天课什么都知道,李素暗暗敬佩,同时决定回家后再狠狠踹王桩几脚,多半是这家伙泄露出去的。 “床前明月光和谁知盘中餐本来是两首诗……”李素老实承认。 郭驽眼睛一亮:“可否有幸一睹全诗之貌?” 这态度已不是老师的居高临下了,反而用的是平辈的语气,看来在郭驽的心里,已将李素视为达者为尊的高人了。 李素想了想,道:“先说那首悯农诗吧,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好诗!”郭驽脱口赞道,双眼愈发亮晶晶了:“果然是悯农诗,字句不见‘怜悯’二字,却深得慈悲心怀,此诗只有庄户出身的人方能作出。” 李素眼睛盯着地上画的格子,淡淡道:“还有一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格子画得有点大了,若是用铅块雕刻成版,里面掺点锡,常用字多雕几个,油墨也是个问题,活字印刷的工程量太大了,不知要花多少钱,家里的钱都在老爹手里掌握着,要他拿出来投资恐怕他会一头撞墙而死,把朝廷赏的那几贯钱当成遗产送给李素…… 缺钱,是个大问题啊。 郭驽眼睛仍然闪闪发亮,细细品了一番后,赞道:“也是一首通俗易懂的好诗,足可在学堂里给孩子们启蒙……只是‘低头思故乡’一句,你不是从小在太平村长大吗?何来的‘思故乡’?”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诗是这么写的,总要有个东西用来‘思’吧……”李素心不在焉地挥挥手,抬头看着无语的郭驽,李素眼睛眨了几下,一个主意冒上心头。 站起身来,李素的态度明显比刚才热情了许多:“先生觉得这两首诗如何?” “好诗,和你那首‘花开堪折’一样,足可流芳百世。”郭驽不吝赞美之辞。 “如此好诗,先生心动了吗?共鸣了吗?” “嗯嗯嗯!”郭驽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李素话锋一转,却提出另一个问题:“先生被公主府请来教授学子,想必月俸不低吧?” “还……行吧。”郭驽满头雾水道。 李素压低了声音,凑到郭驽耳边,道:“这些可以流传千古的诗句,学生这里还有不少,每首都能流芳百世,保证童叟无欺……” 郭驽愈发糊涂,吃吃道:“童叟无欺?” “对,童叟无欺,每首先生只须花半贯钱,诗就卖给你,诗可署先生之名,学生对天发毒誓绝对保密,不满意可退货……” 郭驽终于听懂了,眼睛徒然睁圆,一脸惊诧地盯着李素,显然,李素此时的无耻嘴脸令他很陌生。 “你……你你,你这个……这个……”郭驽脸孔迅速涨红,眼中如火山爆发般喷涌出怒火。 李素见郭驽怒容满面,急忙改口:“三百文一首也不是不能商量的……” ****************************************************** ps:三千多字,算大章吧,今天就这一更了,昨晚打球出汗后着了凉,身上发烧了,今晚早点睡,希望明天能好。。 第二十七章 初入长安 李素此刻表情很殷切,看来很有诚意的样子,急待做好这笔交易。 可郭驽的反应却大不一样。 真正的读书人毕竟是有廉耻心的,李素的交易令他的廉耻心瞬间高涨,一双白净的大手时而化掌,时而握拳,似乎在犹豫用怎样的方式揍这个无耻之徒。 李素看懂了郭驽的表情,暗暗叹了口气。 显然,这位潜在消费者并没有购买的欲望,不仅没欲望,而且还想把他这个无私为大唐读书人提供精神粮食的商人揍一顿。 读书人太要脸了不是好事,在商言商嘛,一首足可流芳千古的好诗花三百文钱买下来,贵吗?不贵啊!丢人吗?不丢人啊! “买卖不成仁义在,先生莫动手,学生告辞,告辞。”李素一边行礼一边后退。 “回来!”郭驽忽然叫住了他,李素只好站着。 “既然还有本事写出千古绝句,那就快快写来,拿这种事去赚银钱,莫糟践了好诗,更莫糟践了自己。” 李素心中升起了希望:“先生买吗?” 郭驽瞪眼:“信不信我抽死你《$,?还有佳句不妨说来。” 李素顿时变得很失望,郭驽的意思他明白了,既不想给钱,还想掏光他肚里的货,呵呵,当我傻吗? “没了,一句都没了。” 李素说完慌慌张张跑了,留下郭驽站在河滩边,一脸痛心疾首的摇头。 ********************************************************* 缺钱是大事,虽然与郭驽的生意没做成,但至少给李素提供了一个灵感。 这世上除了自己以外……应该还有斯文败类吧? 只要找到一个败类,把诗卖给他,两三首大概能把他想办的事办成了。 还有一件事,村里没有铁匠铺,活字印刷制版要花多少钱,也应该去城里问问了。 想到就去做。 李素找到了王桩王直兄弟,三人商量了一阵,决定进长安城逛一逛。 动身之前,李素歪歪扭扭写下了十几首好诗,嗯,在他眼里已不算诗,而是货,马上要卖出去的货。 怀揣着这十几首……货,李素和王家兄弟跟老爹编了个借口,悄悄离村而去。 ………… 太平村离长安城不过六十里左右,相当于长安的郊区,三人带了一些干粮,顺着大道直走,路上遇到络绎不绝的商队或赶着牛车进城做买卖的小贩子,李素便靠着一张十五岁萌萌的脸央求,六十里路基本没靠走,一路蹭别人的牛车走完。 由此可见,卖得一手好萌多么重要,当然,主要看脸,路上王家兄弟也试了一下卖萌,结果刚靠近,商队的护卫就拔刀了,一脸“什么鬼”的戒备模样。 这个事实令王家兄弟分外沮丧,整个人都不好了,坐在进城的牛车上唉声叹气。 “脸俊好咧,我爹娘当初也不知道怎么生的,把我生成这副模样……”王桩神情失落地跟李素诉衷肠。 李素只好安慰似的拍了拍他的肩,顺便用很帅的姿势拂了一下额前的乱发。 王桩继续叹气:“原本以为我这模样是个意外,爹娘再生的话总该认真点了吧?谁知生下老二后,他娘的,比我还丑!” 王直脸颊直抽抽:“…………” 扭过头,王桩看着李素道:“我今年十六咧,爹娘到处托媒给我说亲,十里八乡没嫁的闺女家都问过咧,一听说是太平村王家,个个跑得比狗还快,我爹现在每天都要偷偷哭一阵,说我们王家虽然有三兄弟,但一个比一个丑,很难娶到婆姨,王家香火怕是要断咧……” 说完王桩无限忧伤的叹气,十六岁的少年此时仿佛尝尽人世的苦楚,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一旁的王直神情也有点悲凄了,王桩丑倒也罢了,可他比大哥更丑啊…… 李素脸上迅速浮上同情之色,想说几句安慰的话,张了张嘴,却一句也说不出来。 安慰人这事,两辈子都没干过,不是李素的强项啊。 王家兄弟目光悲凄而殷切地看着他,希望兄弟能够安抚他们受伤的心。 “兄弟,说点啥啊。”王桩眼巴巴的瞧着他。 “嗯……”李素沉吟。 “‘嗯’是啥意思咧?” 李素肃然道:“你们觉得自己又丑又穷,一无是处……” 王家兄弟目光愈发殷切。 李素暗叹口气,接着道:“不要绝望,至少你们的判断还是很正确的。” “啊?” 李素继续安慰:“老天是公平的,给了你一张丑脸,一定会再给你一个穷的家。” 王家兄弟真快哭了。 “噗嗤!”牛车旁,一名商队的护卫终于忍不住喷笑出声,笑了一声又很快板起脸,指了指远处一片高耸巍峨的城墙,道:“长安城到咧。” ………… ………… 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 长安,两千年历史最辉煌的古都,一个最强盛朝代的都城。 这是世界上第一个百万人口的雄城,城中除了权贵,兵士和居民外,还有异国商贩,佛道僧尼,异国使者等等,汉朝开始,长安便是丝绸之路的起点,这条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惠及后世大唐,如今与大唐通商建交的异国和地区多达三百多个,真正意义上的“万邦来朝”。 长安城分为外郭城,宫城,皇城三部分,北枕龙首原,南垮重岗,由北向南,次为宫城、皇城和外郭城三重,同用一道北城垣。其城暗合《周易》六爻之理,城中朱雀大街有六条高坡,为乾卦之象,“故以九二置殿以当帝王居,九三立百司以应君子之数,九五贵位,不欲常人居之,故置玄都观及兴善寺以镇之。” 李素和王家兄弟下了牛车,怀着兴奋的心情,从西面的延平门慢慢走进城。 走过十余丈的城门甬道,仿佛瞬间走进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古城的繁华和沧桑,夹杂着各种喧嚣叫卖声扑面而来。 ******************************************************** ps:还有一更。。。 求推荐票,求三江票,诸兄助我!! 第二十八章 卖诗鬻文 三兄弟进城后颇显拘谨,标准的乡下人进城的模样,王家兄弟是因为自卑,毕竟又丑又穷的他们……怕挨打? 李素则是因为敬畏。 长安古都啊,两千多年来朝代更迭,这座历史最雄伟的古城只有在大唐时才焕发出它最年轻最繁华的模样。 “昔在长安醉花柳,五侯七贵同杯酒。气岸遥凌豪士前,风/流肯落他人后……” 好诗!这诗适合卖给权贵,不给两贯钱都不好意思拿出去显摆。 “多情只有春庭月,犹为离人照落花”,好诗!这诗应该卖给那些吟风颂月的书生,把他们的钱袋掏干净,然后看着他们用这些诗穷得瑟…… “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好诗!这诗可以卖给……嫖/客?算了,这诗不卖,自己留着。 李素一路走一路思考怎样展开业务,王家兄弟则好奇的四处打量,虽然太平村离长安城不过六十里,可兄弟俩从小到大进长安城的次数屈指可数。 路上拦住一位行人,向他请教了铁匠铺怎么走,行人很热心的指了路。 时年v←,长安城里铁匠铺不多,大唐虽是最宽容的年代,但宽容也不是无限制的。秦始皇当年一统六国后收天下兵器聚于咸阳,担心的也是民间兵器太多,怕颠覆他的统治,老李家比较大气,没有做出这么过分的事,但铁匠铺这种能打造兵器的行业还是比较敏感的,跟后世的开锁公司一样,长安的铁匠铺必须在官府立册造名。 长安城按天罡地煞之数,共计一百零八坊,每坊设坊正,每里设里司,离李素最近的铁匠铺位于西城的胜业坊,一路行去又问了几位路人,三人终于找到了铁匠铺。 拿出早已画好的活字印刷制版图,铁匠琢磨了半天,摇头说做不了,主要是缺材料,也缺雕工师傅。 李素早有心理准备,材料确实不太容易凑齐,铁匠铺里,生铁和炼钢自然不缺,但活字印刷需要的是铅和锡,这就不太好找了,而且雕工师傅也不容易找,大抵要到卖文房四宝的文具铺才有。 铁匠师傅仔细琢磨了一下活字印刷版,估了个大致数,做几千个小铅块是个大工程,少于两贯钱不干,而且铁匠很热心的指点了迷津。 这世上除了铁匠铺,还有一群神神怪怪的人也卖各种金属,说他们是出家人也好,说他们是化学家也好,反正每天关上房门研究长生不老之术,为了炼长生不老丹药,这群人比恐怖分子还执着,什么水银啊,铅啊,朱砂啊,乱七八糟的东西什么都敢往嘴里塞,不但往自己嘴里塞,而且还往皇帝嘴里塞,真是一群作死的人啊——孙思邈这位道友居然能活到一百零二岁,委实是个异数,不具任何代表性。 城里的宗圣宫就是座道观,是高祖皇帝亲自赐名的道观,去找那群恐怖分子,必能买到铅和锡。 李素懂了,但没去宗圣宫,因为……没钱。 ******************************************************** 有钱才能办事,李素和王家兄弟只好四处闲逛,寻找机会。 王家兄弟现在也终于知道李素进城的目的,二人不由有些不解。 “卖诗?好好的为何卖诗?” “当然是因为缺钱。” 王桩愈发不懂,挠着头皮道:“诗这个东西……应该算学问吧?没听过有卖学问的咧,学问留着自己用不好吗?将来用出去说不定可以扬名……” 李素叹道:“这样的诗,我大概能记得几十上百首,卖一点无所谓,再说我才十五岁,少年扬名真的好吗?祸福难测啊。” 对这个年代,李素终归还是有着很深的戒备心理,既想赚钱又不想扬名,只有这个选择了。 王家兄弟说不出话了,这已不是他们简单的头脑能考虑的问题,李素也没法跟他们细说。 ………… 胜业坊离长安西市不远,这里异国商贩很多,包着大头巾裹着一身绣花毯似的胡商牵着一长溜的马和骆驼,牲口背上满载着大唐精美的丝绸和瓷器,脸上堆着春风拂面般的和善微笑,见人就让道,而经过的长安百姓却挺直了腰杆,眼角都不瞟胡商,神情自若地从他们身旁经过。 自信,强烈的自信。 这是李素对长安百姓的第一印象,一个辉煌的年代里,连普通百姓都有了那种睥睨一切的自信气质,异国的一切都没放在眼里,“万邦来朝”的真正意义,在百姓身上都可看得见端倪,从里到外透着“天朝上国”的泱泱气派。 莫名的,李素的心情激动起来。 一千多年后的女人们为了一张外国绿卡,不惜委身异邦番汉,那时的民族自信心,大抵已降到了令人痛心的地步,相比之下,李素越来越喜欢这个年代了,连百姓们趾高气昂的样子都透出一股子可爱。 铁匠铺不远处有一个面摊,李素经过时不经意一瞥,然后,眼睛亮了。 面摊的桌子旁坐着一位壮汉,不到二十岁的年纪,正埋头啃着胡饼,吸溜着胡辣汤,吃得满头大汗,身上穿的却是一身绫罗锦丝,看起来非常华贵。 李素笑了,生意来了。 几步走到壮汉前,拼桌子坐下,然后朝壮汉拱手:“兄台请了。” 壮汉抬头,李素这才看清了他的相貌,和王桩一样,这家伙皮肤黝黑,一脸横肉,丑得很有特色。——看来大唐的帅哥果然是稀缺资源,李素心里忍不住唱起了欢快的歌儿。 王家兄弟也看清了这位壮汉的模样,三人对视良久,皆露出惺惺相惜的表情。 “啥事?”壮汉瓮声瓮气,李素的英俊外貌可能令他受到了刺激,语气不怎么和善。 大家容貌差距太大,可能没什么共同语言,李素决定绕过寒暄闲聊,直奔主题:“兄台认字么?” “认得不多,咋了?” 大致估摸了一下壮汉的外形,嗯,应该是豪放派的,丑人一般都只能走这个路线。 从怀里掏出一叠纸,李素左翻右翻,从里面挑拣了一首出来,递给壮汉。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壮汉念了一遍,两眼忽然放光,猛地一锤桌子,喝道:“好诗!这诗好,念着提气儿,小子,谁作的?” “无主之物。”李素淡笑。 “无主?”壮汉楞了,满头雾水地看着他。 “兄台衣着华丽,必是富家子弟,不缺钱吧?”李素殷切地看着他。 “……不缺。”壮汉的神情似乎多了一丝好笑。 “这首诗两贯钱卖给你怎样?此诗可署兄台之名,在下对天发毒誓绝不外泄,若然违誓,教我……”左右环视,福至心灵,指着王家兄弟道:“教我变得和他们一样丑。” 王家兄弟眼角含泪,仰头望天,悲怆发出一声长叹。 壮汉瞧了瞧王家兄弟的模样,再回忆了一下自己的模样,觉得很别扭,一肚子火气没处发。 “两贯钱?”壮汉拧眉沉吟,不但没有半点被侮辱斯文的愤慨,反而眉头微挑,似乎有点心动了。 李素见状大喜,很好,终于遇到了一个斯文败类,大家的道德底线处于同一水平。 ***************************************************** ps:求推荐票和三江票。。 三江票每天下午2点可以领取,每天都可以投的。。。 第二十九章 少年意气 人生难得一知己,大唐的百姓太有道德了,李素总觉得是陋习,想请大家把道德底线降低一点,又怕被人抽。 现在终于看到有个家伙的道德底线跟自己不相上下,令李素不由产生一种高山流水遇知音的快慰,这种感觉就好像一个贼在前门撬锁,撬开锁后发现另一个贼从后门也撬锁进来了,除了握手问好,互道珍重,剩下就是分脏了。 壮汉现在的眼神也有点分脏的意思,直盯着李素的怀里。 “刚才见你掏出那么多,你到底有多少诗作?”壮汉斜眼瞥着他。 李素愈发惊喜了,这是个大客户啊。 “诗作有很多,你自己挑,哪首合适都拿走,两贯钱一首不贵吧?”李素从怀里把所有的货都掏了出来。 壮汉果然挑了起来,一首接一首的看,看得很仔细,看完后点点头,赞道:“好货色!” 李素喜欢这句话,它很专业,手上的不是诗,是货,大家谈的也不是文学诗作,而是生意。 统一了认识,彼此沟通起来快捷多了。 壮汉挑了四首诗,也没怎么看内容9,,五言的看都不看,挑的全是七言绝句,连连道:“这几个好,字多,量足……” 李素:“…………” 这是个很实在的人,做买卖干脆利落,而且价值观也很朴实,以量多为优。 “头回买卖,给你打个折扣,四首诗六贯钱,公道吧?”李素心情大好,心情一好就忍不住当了败家子。 壮汉也乐了:“小子文文弱弱,说话做事倒也是个爽快人,行,你这朋友我交了,家住哪里?下次若我还想买诗再去找你。” 李素犹豫了,对他来说这是一杆子买卖,卖完就走,泄露了住址怕会有麻烦。 王家兄弟在一旁亲眼看到几张纸竟卖了六贯钱,兄弟俩眼睛发直盯着李素,目光很呆滞。学问这东西……看来真的很值钱啊,不仅这回赚了,而且下回还有赚。 见李素犹犹豫豫,王桩急了,脱口道:“太平村李家……” 李素顿时脸黑,很后悔,为何不把这俩货嘴抽肿了再出门。 “太平村我知道,离长安不远,当年颉利可汗兵指长安,驻营泾阳县……呵呵,不说这个,坐这里等一会,我叫人拿钱。” 壮汉拍了拍手,李素身后的桌边忽然站起来六个人,一身玄色短衫打扮,神情冷峻,体格剽悍,一看就是那种五碗饭喂不饱的狠角色。 壮汉朝其中一人挥挥手,一人抱拳后匆匆离开。 李素眼皮子直跳,交易已接近尾声的此时,他才发现自己好像选错了客户,这家伙的做派……远远不止只是富家子弟啊。 “这位……兄台,刚才这四首诗……”李素有心反悔,又担心挨揍。 “咋了?” 李素干笑:“没什么,祝您用得愉快……” 不管了,钱到手就撤,壮汉是什么身份关他何事? 刚才离去的汉子很快回来,双手捧着一个大包袱,往李素身前桌上一放,哐的一声巨响,汉子默不作声退后。 壮汉拍了拍包袱,道:“六贯钱在此,一文不少,这买卖做得值。” 王家兄弟满脸喜色,两眼放光,面前六贯钱像磁铁似的把他们的目光紧紧吸住。 交易完毕,壮汉满意地拍了拍揣在怀里的四首诗,豪迈长笑:“别人都说我家满门白丁,放他娘的屁!老子今就作四首绝世好诗给他们长长眼!” 仰头望天,壮汉眼眶渐渐湿润:“家门有幸,额家马上出诗人咧……” 李素现在真对壮汉有点敬佩了,刚刚银货两讫,立马把产权转移到自己名下,这脸皮…… ******************************************************* 李素和王家兄弟匆匆忙忙走在回家的路上。三人合力捧着六贯钱,靠着驾轻就熟的卖萌技巧,请出城的商队顺路将他们捎到太平村。 铁匠铺没去,宗圣宫的道士也没去找,与壮汉交易过后已近黄昏,再晚城门要关了,里坊也要关了,长安最大的弊病就在这里,每晚不但要关城门,城里的坊门也要关,坊与坊之间以木栅门隔绝,并且还实行宵禁,谁敢半夜往街上窜,立马被巡夜的武侯拿了见官,犯夜的罪名不大也不小,吃一两个月的牢饭,挨十几记板子是免不了的。 趁着城门快关之前赶紧出城回家,至于活字印刷的事,李素决定改日再办,自己的第一桶金已到手,有钱不怕办不了事,自己才十五岁,有丰厚的资本浪费青春蹉跎年华,要不……村里玩半个月再说? 回到太平村已天黑,王家兄弟帮着李素把六贯钱埋在村子南边荒山上的一棵歪脖子树下。 做完这一切,李素面带笑容,满意地呼了口气。 转过身看见王家兄弟一脸羡慕地盯着他,李素笑道:“咱们兄弟有福同享,再过几个月咱们就发财了,十里八乡的姑娘随便你们挑……” 话说得有点歧义,王家兄弟没太理解,王直吃惊地指着埋钱的地方道:“钱能种出来?” 王桩手脚微颤,有膜拜的冲动:“这不止是学问咧,是仙术吧?” 李素:“…………” 以后要不要离这俩货远一点,白痴这毛病应该不会传染吧? 埋好了钱,三人背靠着歪脖子树稍事休憩,看着山下村庄点点灯火,李素悄然绽开笑颜。 “长安城那么大,这村子那么小,李素,我忽然不想待在村子里了。”王桩看着远处的灯火,语声仿似呢喃。 王直也点头:“哥,我们不能一辈子待在村子里,不然讨不到婆姨咧。” 俩兄弟扭头看着他,等待李素的答案。 李素呵呵轻笑,就势卧在绿油油的草地上,双臂枕头,仰望着干净的夜空和繁星,呼吸着上辈子从未呼吸过的清新空气。 孩子大了,心也大了,小小的村子已装不下他们的心。 李素不一样,他也曾经年少过,风光过,栽倒过,曾经心比他们更大,现在呢,这个小小的村子完全装得下他的心,他只希望村子永远都不要变,世情永远也不要变,一直平静平凡活到老死。 “我啊,我胆子比较小,我想一辈子好好在村里活着,多赚点钱,盖一栋大房子,娶一个不漂亮也不算太丑的婆姨,给我生两三个娃,等娃长大了,我把婆姨和娃叫到一起帮我数钱,谁数错了我就抓起一把钱扔脑袋上,砸他一头包……” **************************************************** ps:还有一更。。。可能很晚,白天找中医了,开了一副调养身体的方子。。。看病的过程很享受,和老中医有点坐而论道的意思。。 第三十章 志向高远 很让人灰心丧气的理想,至少王家兄弟听完后,满腔雄心壮志像被针戳破的皮球似的,瞬间气全漏光了。 兄弟二人腰杆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耷拉下来,由刚才的挺拔劲松变成了身后的歪脖子树。 “兄弟,你是个有大本事的人,咋这么没出息咧?”王桩怒其不争的嘴脸跟李道正训儿子一样一样,分外欠抽。 遥望漫天繁星,李素不置可否的笑。 怎样跟两个只活了十几年的家伙解释一个活了两辈子的人的心境?嗯,对牛弹琴或许还更有效果,弹一首西班牙斗牛曲,牛都喘粗气,这俩货不同,不但长相丑得完美躲过了所有的人样儿,而且李素严重怀疑他们脖子上那颗东西不是脑袋,是肿瘤。 “哥,我们说要走出去,去哪里呢?”王直的眼里充满了矛盾的兴奋和迷茫。 少年人几乎都曾有过的眼神,心志比天高,一旦说到具体了,顿时茫然无措。 王桩今天的智商有超常发挥的现象,沉默一会儿,仰起头看着星空,豪情得连语气都变成了咏叹调:“走出去,当府兵,战场杀敌立功……”c⊙, 啪! 一记重重的巴掌狠狠抽在王桩的后脑勺上,抽得王桩剩下的咏叹调霎时变成了哀嚎。 “王八蛋,想死先给你爹娘送了终再说,一家人好不容易逃过天花捡了条命,好日子没过几天又去入府兵,你们兄弟死了不要紧,爹娘咋办?不孝的东西!”李素难得认真严肃的骂开了。 王家兄弟自从天花瘟疫时得了李素的活命之恩后,一直对他很服帖,被抽了也不生气,揉了揉后脑勺,王桩咧嘴笑道:“听说陛下打掉东/突厥后,年年对外用兵,要把咱们大唐周围的邻国都收拾一遍,而且军功也越来越厚重了,入了府兵,跟随大军出去打一仗,多砍几个敌人的脑袋,回来赏田赏钱咧……” 李素气得想笑。 说得简单,好像打仗就是跟着大军出去砍几个脑袋拿回来换地换钱一样,李素虽然没经历过战争,但他知道战争有多么可怕残酷,大唐如今虽说兵锋正盛,看谁不顺眼就揍谁,把周围的邻居们吓得瑟瑟发抖,但只要是战争,就一定会死人,这俩脑子一根筋的货上了战场,死亡的概率绝对高得可怕。 累了,不想跟王桩争了,抽他抽得手疼,明日偷偷跟他爹聊聊他儿子的远大志向,然后看这两兄弟被吊起来抽,美滴很。 “我想通了……”李素忽然改了口风,神情很严肃,目光透着一股子欣赏,非常诚恳地看着王桩道:“我尊重你们的志向,好好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吧,大丈夫生于世间,富贵功名当从马上取!” “哎呀,还是你有学问,这话听着提气,好!”王家兄弟乐得眉眼不见,连连点头。 决定了,明天跟他爹建议,抽他们的鞭子先用盐水泡一泡…… ………… 玩够了,三人各自回家。 李素回到家时已近深夜,推开门,堂屋中间的桌上一盏油灯未灭,凑着昏暗的灯光,见老爹卧在床榻上有节奏地打着呼噜,李素放下心,烧了点热水洗脸洗脚,这是李素两辈子都没改过的习惯,日子过得再穷,基本的洁身习惯还是要坚持下去的。 做完一切,李素满脸困意,打着长长的呵欠蹑手蹑脚爬上床,刚躺下没来得及闭眼,耳边响起老爹阴森森的声音。 “怂货,外面野一整天不回家,今我懒得动,明早起来看我怎么抽你……” 说完李道正继续打起了呼噜,睡得那叫一个香甜。 李素失眠了。 ******************************************************** 长安城。 宿国公兼左领军卫大将军府今晚张灯结彩,大宴宾客。 这位名头响亮的国公爷兼大将军姓程,名咬金,后改名为知节。是的,就是那位古今闻名,鬼见鬼愁的混世魔王三板斧,千年后民间有句俗话叫“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可见此人多么的煞风景了。 今晚程府有喜事。 今年贞观十一年,刚开春不久,李世民有感近年征战频繁,国朝名将如李靖,李勣,秦琼,尉迟恭,程咬金等将领多年来浴血奋战,灭国破城无数,军功无以复加,于是加封诸将以为嘉勉,其中程咬金由宿国公改封为卢国公,实食邑七百户。 从宿国公改为卢国公,从爵位上来说,顶多算是平调,为何程咬金要大肆庆祝呢? 原因就在爵位的称呼和赐封爵位的皇帝身上。 古时的“宿国”和“卢国”皆属山东一带,那一带恰好是程咬金的家乡,将爵名冠以家乡之名,足可见大唐皇帝陛下对其何等的宠信,而“宿国公”的爵位,是高祖皇帝李渊封给他的,如今贞观十一年,李世民又将其改封为卢国公,爵名仍是程咬金的山东老家,足可见多年恩怨风雨后,两代帝王对他的宠信仍不减分毫。 以程咬金这种平日练武时多举了几下石锁都要呼朋唤友庆祝的人来疯性子,改封国公这么大的事怎可不大肆热闹一番? 新的御赐卢国公府牌匾挂上门楣,程府一片喧嚣鼎沸,李靖,李勣,尉迟恭等军中名将放声大笑,长孙无忌,房乔,褚遂良等文臣看着一帮粗鄙汉子大喊大叫,不由面露苦色,大家都是风雅之人,怎能受得了这般聒噪吵闹的宴会?奈何这姓程的匹夫恬着老脸上门相请,请不动索性便将他们直接扛在肩上飞奔而去,任由他们怎生怒骂叱喝,姓程的老货就是不听,一路走街过市,跟抢押寨夫人的土匪似的将他们各自扛进程府。 武将们敞开胸襟,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之时,长孙无忌等文臣却摇头沉默,如同被绑架的人质般垂着头,在众多欢腾的人群中颓然嗟叹。 今日被这老货扛在肩上走街过市,为了吃这顿酒宴,把自己的老脸都丢光了。 ************************************************** ps:求推荐票+三江票,三江票每天下午2点可以领,每天都能投的,诸兄千万莫忘记啊!! 第三十一章 程府夜宴 程府的酒宴透着浓郁的武将特色。 酒是大碗的三勒浆,肉是煮成一大块的鹿肉,一整只的鸡肉,细心的文臣们还发现里面有大块的牛肉,于是目瞪口呆,颤巍巍指着程咬金,程咬金这老货也不甘示弱,眼睛一瞪:“自家庄上的牛一脚踩空摔死了,咋地?” 别的肉倒好说,贞观年间,牛是最宝贵的生产资源,朝廷欲兴牛政终无所得,只好将私自宰牛列为违法,民间有私宰牛者,不仅要罚钱,宰牛的人也要坐牢,除非耕牛老迈或受伤残疾,向官府报备以后才准许宰杀。 至于程老匹夫庄上的牛,不知为何死亡率特别高,今摔死一只,明又瘸了一腿,而程家府上,几乎顿顿都有牛肉吃。早有无数御史参过程咬金,可这老货根本不惧,一口咬定是摔死的,至于为何每年摔死那么多,嗯,我庄子风水有问题,求陛下再赐几百亩地试试,没准就不死牛了。 面对这么一块滚刀肉,李世民和御史们拿他毫无办法,只好恨恨骂几句“老匹夫”,剩下的,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了。 武将齐聚的酒宴跟文人酒宴风格截然不同,文人们喝多了-↗,那叫“狂放不羁”,武将们则只能叫撒酒疯。 漆耳杯里的三勒浆被武将们牛饮般灌进嘴里,酒宴的气氛也渐渐达到了高/潮。 程老匹夫一声暴喝,一柄八卦宣花斧执于手,大堂外的空地上顿时妖风阵阵,魔王乱舞。武将们跟程老匹夫打了半辈子交道,却至今看不出这斧法的深浅,反正今日看着往左劈的套路,明日又变成了往右劈,真正是乱招胜有招的经典斧法,武将如李靖,李勣等人看累了,不想再看了,昧着良心叫好便是。 至于文臣们,看都不看这老匹夫舞斧,只是为了自身安全着想,大家已悄悄挪到了武将们身后,老匹夫舞到忘形时大斧脱手飞出,也是常有发生的事。 “好斧法!”花园廊子下,程府一众晚辈鼓掌叫好,其中叫得最起劲的正是程府长子,年仅十九岁的程处默。 程咬金正是人来疯的性子,见有人夸赞,不由舞得愈发虎虎生风,而且一招一式也愈见凌……乱? 最后程咬金终于舞得尽兴,随手将大斧朝花园廊子一扔,噗地一声闷响,大斧重重劈进廊顶的梁木里。 “好儿子,你也照着耍一套!”程咬金哈哈大笑。 宣花大斧离程处默的头顶不足一尺,到底是将门子弟,程处默面无惧色,跟老爹的人来疯德行一个样,纵身一跳,跳进了堂前空地上,大声道:“爹,孩儿今不耍斧,孩儿今要作诗!” “噗——” 坐在武将身后的长孙无忌,房乔等文臣们不约而同喷了酒,喷得李靖,李勣等人背后全湿,包括武将在内,所有人同时呛咳起来。 程咬金呆呆站在院中,看着同僚们不太捧场的咳嗽声,还有儿子程处默一副文人骚客衣袂飘飘的混蛋样,程咬金为难了,他也不知道此时该冲上前把这帮同僚挨着个儿的揍一顿,还是狠狠抽儿子一顿,以此教训他的不务正业。 想来想去,程咬金终于做了个很有礼貌的决定,他决定先抽儿子。 再怎么说他也是今日酒宴的主人,主人揍客人未免有点无礼,儿子无所谓,生儿子就是用来抽的。 蒲扇般的大巴掌狠狠抽向程处默的脑袋,程咬金一边抽一边骂:“叫你耍斧子,你个混帐要作诗,作诗有甚好?光说不练假把式,废物干的事情,小混帐要把俺程家的老脸都丢光吗?” “住口!” “老匹夫,安敢辱我文人!” 长孙无忌房乔等人发飙了,老匹夫没好话,张嘴就把所有文臣都骂进去了,而且还是当着面骂,真是存世稀少的奇葩。 程咬金也是个混帐性子,此刻索性也不管什么主人客人了,叉着腰跟长孙无忌对骂起来,双方你来我往大吵不休,欢腾鼎沸的宴会眼看要变成一场群殴。 “都住口!当着晚辈的面吵吵,你们要不要脸了?”李靖终于看不下去了,站出来沉声喝止。 李靖是大唐军方的领头人物,威名赫赫的军神,任谁都要买几分面子,双方悻悻怒哼一声,暂时休战。 李靖和颜悦色看着默默羞愧的程处默,笑道:“丢人的是你爹,你羞啥?抬起头来,作诗也不错,教长孙大人和房相瞧瞧,咱们武将子弟里也有舞文弄墨的大才。” 程处默这才收拾心情,清咳两声道:“各位叔伯,晚辈献丑了,晚辈是将门子弟,读书也是……也是凑合的,这就作一首听着提气的诗,请各位长辈品尝……品位,咳,品鉴?” 蒲扇大的巴掌又抽来,程咬金城墙厚的老脸竟也羞红了,恶狠狠道:“瓜怂,少给老子废话,作你的诗!” 程处默挺起胸肌,大声念道:“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一片寂静! 长孙无忌,房乔,褚遂良等人略带几分戏谑的表情渐渐变得凝重,默默颂念几句后,神情越来越呆滞,眼中露出不敢置信的震惊。 程咬金的心也提得老高,诗这东西他不懂,他只懂得看脸色,见长孙无忌等人目瞪口呆的样子,程咬金也摸不准这诗到底好不好,此时到底应该摸着儿子的头以示赞赏,还是再抽儿子一记以示惩罚。 不仅是长孙无忌等文臣,李靖李勣这些名将也是文韬武略无所不能的,良久,李靖带头,众武将轰然喝彩,齐声喝道:“好诗!千古流芳足矣!贤侄大才,程老匹夫,你家风水真邪门了。” “这诗好,果然提气,把咱们大唐武将的威风全抖落出来了。” 程处默也很得意,昨日这笔买卖果真值了,可谓物美价廉,下次再见那小子,必须五星好评。 宴会气氛终于推向更高的高/潮,忽然忽然一道煞风景的喝声:“慢着!” 长孙无忌轻捋黑须,眼中露出狐疑之色,缓缓道:“贤侄此诗确实不错,只是……贤侄莫怪老夫说话直爽,此诗,果真是你所作么?” ************************************************** ps:还有一更。。。可能很晚了。没办法,还在跟作息规律较劲,总是搞不赢。。。 求推荐票+三江票!! 第三十二章 龙城飞将 长孙无忌的话很有代表性,代表了文人的性格。 文人多疑,文人相轻,文人的世界里,最出众的人永远是自己。 不过今晚长孙无忌的怀疑是对的,毫无怀疑才叫瞎了狗眼,长孙无忌刚说完,房乔褚遂良等人连连点头。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话糙理不糙,从遗传基因来说,老混蛋生小混蛋才是天经地义,程处默是个什么性子,长安城里谁家不知道?鱼肉百姓倒不至于,却也号称长安一霸,整日领着国公国侯家的一帮子纨绔子弟吃喝玩乐兼打猎,至于读书,自然也读的,程处默读书的事迹比他的长相更出众,三年气跑了五位先生,直到现在还只基本达到认字的程度。 如今这个小混蛋摇身一变,从粗人忽然变成了诗人,而且作出一首可称绝世的好诗,在座的都是一帮整天跟人斗心眼的老狐狸,谁会信程老匹夫能生出这么一个儿子? 长孙大人发话,程处默不能不答,闻言胸一挺,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当然是我作的。” 理直气壮的态度很正确,花了钱嘛,东西自然是他的,程处默毫不〖▼,心虚。 长孙无忌呵呵一笑,慢条斯理捋着黑须,与房乔褚遂良等人交换了一个会心的眼神。 “老夫甚喜此诗,既然贤侄说此诗是你所作,老夫对此诗有一处不解,还望贤侄解惑……”长孙无忌的笑容有点阴。 程处默终于心虚了,额头冒出了冷汗。 诗呢,当然是他的,花了钱嘛,但是……自己的东西就一定要了解它吗? 程处默尴尬之时,程咬金却兴冲冲大笑道:“俺儿子文武双全,有啥不懂的尽管请教,吓死你们这帮老杂……老长辈。” 长孙无忌也懒得计较程咬金的口无遮拦,笑道:“好,老夫且问你,‘但使龙城飞将在’此句,‘飞将’所指何人耶?” 程处默想哭…… 他现在才发觉这笔买卖做得不利落,早知如此,应该让那小子逐字逐句解释一遍再放他走才是。 “飞将,飞将嘛……”程处默被逼得黑脸泛起红光,迟疑半晌,眼角余光一瞥,指着程咬金道:“飞将自然是我爹!” 长孙无忌笑道:“哦?你爹为国征战沙场多年,战功彪炳,天下皆知,可老夫与你爹相识数十载,怎从不知你爹竟有‘飞将’之美称?” 被长孙无忌这老家伙逼到这个份上,程处默硬着头皮索性放开了编瞎话:“有天我爹喝多了,独自爬上家里的房顶撒酒疯,撒了一阵从房顶跳下,一头扎进后院的池塘里,从此我爹有了‘飞将军’的雅号……” “噗——”堂内所有人全部喷了。 长孙无忌快笑抽了,上气不接下气道:“原来竟是这般得来的雅号,汉朝李广将军泉下有知,亦当欣慰‘飞将军’名号后继有人,幸何如之。” 诗中出处,赏诗的人全都明白,偏偏作诗的人不明白,很尴尬的场面。 程咬金气得老脸发绿,在揍儿子和揍客人之间犹豫了一番后,终于决定先揍客人,太气了,不能忍。 “长孙老匹夫,你出来,俺跟你决一死战!” ********************************************************** 因为李素的一首诗,几位国公名臣名将打成了一锅粥,而李素浑不知情,悠然地在太平村过他的太平日子。 有了二十亩田,李家也算是村里的小地主了,当然,比起同村的东阳公主还差得远。 小地主也是地主,理论上来说,李素和公主殿下已是同一个阶级了,剥削阶级。 李素仍每天坚持上村学,老爹盯得紧,敢不去就祭起法器抽,课堂上郭夫子已不太敢教他了,毕竟他只是穷教书的,对这位能作出“有花堪折直须折”的大诗人,他能教什么? 不过李素的短处却还是被郭驽拿捏住了,李素的字写得太臭,郭驽实在忍不下去,于是每天在学堂里,别的学生摇头晃头子曰诗云的时候,李素总有特别的优待,郭驽给他特制了一个小沙盘放在桌上,又很慷慨地把自己收藏的许多字帖拓本贡献出来,让李素专门练字。 李素并不反对练字,事实上他也是一个凡事追求完美的人,自己那笔臭字他比郭驽更忍不下去,练字早已提上日程。 自仓颉造字以来,华夏汉字比文化更渊远,有了毛笔之后,汉字的字体愈发多变。贞观年间,最流行的字体莫过于飞白体,无论朝堂还是民间,皆以飞白为主。 飞白早在汉朝便有,后来书圣王羲之和他的儿子王献之尤精飞白,而如今的大唐皇帝李世民,正是王羲之的超级脑残粉,酷爱模仿书圣笔迹,上有所好,下必效之,于是飞白这种字体迅速在贞观年间成为时尚。 坦白说,李素并不太喜欢飞白这种字体,其势太过浑圆,着笔太过无力,功力稍有不足便很容易把一篇文章画成鬼画符模样,很难看。 所以李素左思右想,再思三思之后,终于做了一个很正确的决定——努力学好飞白体。 对于一个写字其臭无比的人来说,有资格挑挑拣拣吗? 再说,随波逐流才是李素的人生信条,非要在这种小事上标新立异跟所有人作对,有必要吗? 每天在学堂里练两个时辰的字,下午回到家,李素偶尔扛着农具到自家田里帮老爹干点活,偶尔也叫上王桩王直兄弟,去河滩边晒晒太阳。 日子真的很悠闲,不愁吃穿的基础上能够每天过得如此懒散悠闲,对李素来说便是莫大的福分,他越来越珍惜现在的生活,刚来到这个年代时脑子里冒出的一丝丝建功立业的野心,早被如今幸福的懒散生活消磨得干干净净。 袅袅炊烟在黄昏的余晖里摇曳而上,金色的残阳铺洒在河面上,李素看着远处自家广袤的土地发呆。 “该买两头牛了啊……”李素喃喃自语。 第三十三章 美人如画 买牛的事确实要提上日程了。 二十亩地不是父子二人能耕的,累死都做不完,必须买两头牛回来,泾阳县有个骡马市,可以去那里物色一下。 家里也该重新盖个大点的房子,添置一些家当了,将来攒够了钱,自己亲自画图纸,盖个两层的小木楼……不过貌似这个世界的规矩很多,房子的高低也有讲究,超过律法规定的高度便是逾制,要治罪的,没关系,盖一层的也可以,李素不挑食,比现在好就行。 还可以画些图纸,请木匠打造一些家具,八仙桌,太师椅,高脚凳,床头柜什么的,绝对都是大家没见过的新奇东西,如果大家都喜欢这些新家具,自己可以拿图纸与木匠合股,每卖一件家具出去便从中抽成,在盗版出现以前不大不小也能赚一小笔…… 李素蹲在河滩边,两眼无神,呆呆地看着天空,心里默默给自己美好的未来生活做着规划蓝图。 ………… 东阳公主今日心情不错,自从离开太极宫,住进这块属于自己的封地后,她的心情一直都不错,今日暖阳高照,万物俱春,长安城的文人学子和百●2,姓都纷纷出城踏青,东阳公主也按捺不住了,久寂的心情,如同被这绵绵的**唤醒了一般,她终于忍不住踏出了公主府,甚至难得任性地不准任何宫女和侍卫跟随,独自一人慢慢走到河畔。 脚步很轻,仿佛怕惊醒仍在沉睡的绿草,东阳公主唇角勾起一抹顽皮的轻笑,小心看了看四周,然后停下脚步,弯腰将脚上的绣鞋脱下,然后坐在地上解开足衣的带子,露出一双白净晶莹如美玉般的玲珑玉足。 双脚得到释放,东阳公主心情更好了,赤脚踩在软绵绵的草地上,脚心痒痒的,却很舒服,东阳公主咯咯笑了几声,调皮的脚趾头缩紧又舒展开,又笑了几声,两只白葱般的玉指倒勾着绣鞋,赤着脚在草地上跑了起来。 河滩边有一块硕大如碑的巨石,李素此时正坐在巨石背后,望着天空发呆。 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恰在此时传进了他的耳中,李素一楞,情不自禁扭头看去,然后他看到了一手拎着绣鞋,赤脚跑在草地上的东阳公主。 东阳公主显然没想到巨石背面居然还有人,二人目光碰触,东阳一惊,停下脚步,呆滞地看着李素。 两人的第一次相遇,便在这太平村的泾河河畔,春风青山芳草,流水垂柳暖阳,美如画卷的风景里,一个恰正芳华的女子走进了这幅美丽的画卷,然后,与画卷融为一色。 李素面含微笑,静静地注视着她,眼中闪过一抹纯粹的欣赏。 真不容易,来到这个世界好几个月了,终于看到一位真正的美女,眉若黛柳,眸含秋水,瑰姿艳逸,明艳端庄。 李素脑中情不自禁冒出一句诗:“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 此时此地,此景此女,可不正应了这句诗么? 李素满足地叹了口气,见多了村里的粗糙女汉子,对贞观盛世差点失去信心,害他都不敢走出去,今日总算长了见识。 欣赏的目光渐渐往下游移,从东阳的脸,再到她瘦削的肩骨,再到不太丰盈的酥胸,盈盈一握的纤腰,修长笔直的长腿……嗯?还有一双白净晶莹,完美无暇的玉足。 李素脸上的笑意愈发深刻了,这个女人,简直是老天精心雕琢而成的艺术品,从头发丝到脚趾头,无一不完美。 望了望天,李素不由有些疑惑,该不会是天上的仙女一脚踩空掉下来了吧?不管了,脚很好看,再多看几眼,相信很快她就会发出尖叫,这双白玉般的美足一定会藏进裙里去的。 东阳公主怔怔发着呆,傻了似的看着眼前这个穿着布衣陋衫的少年郎,直到发现少年郎的目光不停往下游移,落定在自己的脚上时,她才猛然惊觉自己赤着脚,吓得顿时花容失色,果然李素所料一般,发出惊天动地的尖叫。 “啊——” “别叫了。”李素懒洋洋地道。 “啊——” “这里荒山野地,叫破喉咙也没人理的。” “啊——” “我又没扒你的衣服,连鞋子也是你自己脱的,有必要叫得如此凄惨吗?” “啊——” “你把鞋子穿上,照样衣冠周正,扔长安街上都能见人,你如此尖叫意义何在?” “啊——啊?哦……” 东阳公主的尖叫终于停了,她觉得李素的话很有道理,明明只是脱了鞋子而已,为何弄得跟被人非礼了一般? 俏脸瞬间染上一层红晕,东阳公主抬头准备跟这位少年郎说点什么,却赫然发觉少年的目光仍一眨不眨地落在自己的脚下。 东阳公主又惊又气,急忙蹲下身,宽大的裙衽盖住了晶莹的脚面,羞怒而焦急地瞪着他:“你,不准看!把头转过去,快!” 李素见她快急哭的神情,只好摸了摸鼻子,讪讪转过头。 太小气了,再过一千多年,大街上的女人穿着各种露脚的凉鞋,和连屁股都盖不住的超短裙,开叉到肚脐眼的低胸装,美胸美腿美足,各种展示各种**,生怕男人少看一眼,如果一道神雷把这女子劈到一千多年以后,她还不得疯了啊,若是再让她看一部名叫东京很热的小电影……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东阳公主正手忙脚乱地穿着足衣和鞋子,没过多久,身后两声略显慌乱的清咳。 “我……好了。” 李素回过头,再次望向东阳公主,目光仍然掩饰不住的欣赏。 不知道这个年代的人怎样看她,至少她很符合李素的审美观,在他眼里,这才是真正的美人,那位同村的杨寡/妇……不能再想了,想想都会瞎。 ******************************************************* ps:还有一更。。。总有人抱怨我更新少,其实真不少,只是因为作息没调整过来,把更新定在半夜了,但是。。。半夜里的更新,也是更新啊。。。 求推荐票和三江票!! 第三十四章 难得糊涂 相遇是美丽的,然而二人心里却各有滋味。 李素一直怀着戏谑的心情,也不觉得自己失礼,习惯了低胸超短裙黑丝满街跑的年代,早已练就了一双眼中**心中也**的精湛功力,对男女之防更是无所谓,反倒是觉得这位仅只小小露了一下脚就好像被奸污了似的女子很可爱。 而东阳公主,心中却无比懊恼。 如今这年头虽然女人没有宋明之时活得那么累,但是对于名节还是很看重的,而女人的脚,大抵等于名节的桌面快捷方式。身为金枝玉叶的东阳公主今日莫名被一个陌生男子看了自己的脚,而且看得那么专注,那么认真,公主殿下怎能不懊恼? 恼归恼,公主也不能不讲道理,说来说去还是自己疏忽大意了,见春/光大好便得意忘形,自己脱了鞋子跑到这男子跟前,无论怎样也没办法怪他。 挺起不太丰盈的胸,东阳公主努力维持住尊严,道:“你,是何人?” 毕竟是天家贵胄,一开口便带着些许威严。 “太平村李素,幸会姑娘。” 东阳公主黛眉微蹙:“李素〖f,?这个名字……有点熟,好像在哪里听说过。” 李素眨眨眼:“你认识我?” 东阳公主沉吟半晌,忽然妙眸一亮:“‘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原来是你!” 李素也吃惊了,他并不知道郭驽去过他家,而且偷偷将他的诗作默记后写下来送进了公主府。 “这首诗从未示人,你怎么知道?” 说了几句话后,东阳公主心中那点羞意和懊恼渐渐消散,重新恢复了好心情,闻言笑道:“村学的郭先生把你的诗送进了公主府,我……们公主府的人都在传诵你这首诗呢。” 李素怔忪片刻,以他的聪明,自然猜出了前因后果,于是苦笑道:“以后我要在自家院子里挖几个茅坑……” 东阳公主奇道:“为何?” “若有那些不打招呼就闯进我家,还乱抄我诗作拿出去显摆的人,跨进院子就会一脚踩空,哎呀,美滴很,美滴很……” 东阳公主楞了一下,然后捂住小嘴咯咯直笑,俏脸迅速染上一层明艳动人的红晕。 “真龌龊!郭先生可是为你好,人家在公主府前跪了半个时辰,说是为国荐才,你倒好,反过来把他骂一顿。” 李素神情浮上几许惊恐:“为国荐才?公主向朝廷举荐我了吗?” 东阳公主止了笑,叹道:“举荐人才哪是那么容易的事,再说仅凭一首诗,还是略嫌不够。” 李素终于把心放回了肚子里,幸好啊,幸好公主眼瞎…… 东阳公主有些期待地看着他:“或者,你再多作几首旷世诗作,若是长安城的文人士子都在吟诵你的佳作,有了才名,朝廷自会引你入仕。” 李素皮笑肉不笑:“别闹!” 千辛万苦才辞了官,回去还挨了老爹一顿痛揍,现在又要他当官?疯了吧。 直到这时李素才认真的打量东阳公主,观察了一阵,问道:“你是公主府的人?” “对。” “你在公主府里做什么的?” 东阳公主眼神忽然有些闪烁:“我……我是服侍公主的宫女,嗯,对,我叫绿柳。” 李素笑了。 服侍公主的宫女头上戴三支纯金步摇?双手白皙粉嫩,不见丝毫粗糙之处,一身的绫罗虽不知质地,却显然也是极贵的品种,宫女有这么好命?更别说她眉宇间散发出淡淡的尊贵端庄之气了。 好吧,既然她说是宫女,李素便情当她是宫女,大家就这么相处下去,挺好的。 ********************************************************* 悠闲的生活有一个前提,日子不能乱。 平淡是真,安稳是福,生活里不能出现任何的风吹草动,日子过不安宁了,谈何悠闲? 李素很辛苦地维持着悠闲的状态,不小心治好了天花出了大风头,赶紧激流勇退,不小心写了诗被传出去,赶紧韬光养晦,不小心遇到一个自称宫女的姑娘,赶紧把她当作宫女,李世民有钱任性不行吗?他喜欢把宫女打扮得跟公主一样不行吗? 不小心卖了几首诗换钱……这个可以有,这是生意,只是以后做生意时要小心点,千万不能泄露自家的住址,打一枪换个地方,才子佳人们满城显摆着卖给他们的货物时,他躲在小村里数钱数到手抽筋,这才是理想的悠闲生活。 只可惜李素的悠闲维持得再辛苦也是徒劳,老天把他扔进大唐贞观不是让他过这种悠闲得形同废材般的日子的,是要他来折腾的,不折腾不成活。 李素还没开始折腾别人,别人却来折腾他了。 学堂里练完字回家,路口就被人堵住了。 堵住他的是熟人,不仅是熟人,而且是大客户。 程处默鼻青脸肿出现在李素的视线里,看着李素的目光很纠结,也很幽怨。 李素有点紧张,一般来说,以这副模样回来找他的人,绝对不是什么回头客,当然,更不可能会给他送什么“文盲福音”之类的锦旗,相反,人家很可能是来找麻烦的,简单的说,来者不善。 二人在路口沉默对视,有点决斗的架势。 良久,李素不耐烦了,要揍快点揍,还得回家吃饭呢。 “来退货,还是来揍我?” 程处默明显被李素的光棍态度震惊了,发了一阵呆后,道:“……想揍你。” 李素明显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欣然笑道:“揍我早说啊,多大点事,还以为你来退货呢,退货恕不接待,一文钱都没得退。” ***************************************************** ps:晚了点,还算昨天的,太累了,趴在桌上睡着了。。。 第三十五章 憨直权贵 程处默怔怔看着李素发呆,或许李素此刻的无耻嘴脸令他倍感亲切,让他想起了自己的爹…… 李素看得很开,钱是原则,钱是命根子。挨揍没关系,只要别揍脸。 当然,最好是不挨揍。 所以李素决定和他好好沟通一下,打消他施暴的念头。 “动手之前,咱们先讲讲道理如何?”李素朝他招了招手,路边找了块平整的石头,擦了又擦,再去旁边的水渠里洗手,洗得很仔细,最后才坐了下来。 程处默很无语的看着李素的动作,然后在李素身旁的草地上一屁股坐下去。 “我挨揍咧……”程处默叹气,带着几分英雄气短。 “看得出。”李素想换上一脸同情的表情,但又想到这家伙估计以后不再是自己的客户了,索性懒得用同情的表情来应酬他。 程处默瞪着他:“我挨揍是因为你的货。” “我的货咋咧?” “货的成色还是不错的,用了以后大家都说好……”程处默咂摸咂摸嘴,然后叹道:“可大家后来问我这货好在哪里,我说不上∈,来。” “所以你挨揍了?” 程处默颓然点头,指了指自己满是淤青红肿的脸:“看见了么?我爹把我吊在树上用鞭子抽,足足抽了我半晚,我的惨叫声半个长安城都能听见……” 李素只好送上同情的表情,这回不是应酬,是真同情。 程处默忽然不知想到什么高兴的事,嘴角刚勾起,却牵动了脸上的伤,痛得哎哎直叫唤,却还是忍不住笑道:“那几个老东西也没好下场,我爹大发神威以一敌十,把他们揍得鼻青脸肿,估摸他们回家后也和我一样惨叫了半晚上……” 李素很吃惊,这位仁兄的老爹战斗力很强悍啊,而且不分敌我,出手横扫一大片,很想拱拱手问问这位老前辈的名号,给自己长点记性,以后一定保持必要的尊敬,然而想到前几日长安城认识这位仁兄时,他身后那六位剽悍的随从,李素便很识时务地闭了嘴。 这家人地位不简单,对于大唐的权贵,目前还是保持点距离比较好,一个十五岁少年兴冲冲跑上前抱权贵的大腿,很大可能会死无葬身之地。 李素到现在连面前这位仁兄的姓名都没问,也是因为从认识他开始便出于一种很深的防备心理。 一时间想得有点多,李素的神情愈发恭敬了,跟当初村里赵老头拜菩萨送瘟神如出一辙。 “这位兄台,您看啊,您自己也说了,在下卖给您的货可没有问题的,成色好,价格也公道,至于使用过程里失了手,似乎……不是货的问题,您大老远从长安来揍我,是不是略嫌没道理?” 程处默叹了口气,道:“出城的时候确实很想揍你来着,毕竟因为你的货,我挨了一顿毒打,可是出城后我也慢慢想明白了,东西是你卖我的,货是好货,卖过之后银货两讫,我自己没用好,怪你不得,今出城找你好没道理。” 李素赞赏地看了程处默一眼。 大唐的权贵如果都是他这样,自己真没必要如此辛苦隐姓埋名。 谁知程处默沉默半晌,忽然站起身,怒道:“但是我大老远来都来了,不揍点什么总不甘心吧?知道我昨晚被老爹揍成啥样么?” “知道知道,都看见了。” “这股子邪火不发出来,也对不起我身上的伤吧?” 李素想了想,只好把他拉到路边一棵合抱粗的银杏树下。 “兄台觉得这棵树咋样?” “嗯?” “把它当成我,揍它!” 程处默不甘地看了李素一眼,显然,他还是觉得揍李素更有手感。 李素往后退了几步,表示自己没有被人揍的爱好,那棵树可能有…… 程处默只好退而求次,大吼一声,冲上前对那棵银杏施暴,砂钵大的拳头捶得大树摇晃不已,簌簌直掉落叶。 过了很久,程处默终于力竭,发泄够了,喘着粗气很不爱干净地往地上一躺,休息过后,程处默恢复了力气,站起身对李素道:“好,全身舒坦了,你的法子不错,下次若有不顺心的事,我再来找你。” 李素急忙指了指银杏树:“不,找它。” “偏找你,走了!” 跨上一匹青鬃马,程处默威风八面地喊了一声“驾”,然后绝尘而去。 李素慢慢吞吞走到那棵被施虐过的银杏树前,轻抚着树干,同情地道:“树兄,那个人好粗鲁……对吧?” ********************************************************* 一个方方正正的立体格子在李素手中慢慢成型。 格子里填满了土,平平整整像一块放大版的豆腐,中间用刀片画出纵横均匀的小方块,每个方块大约半小指粗细。 河水哗哗流淌,夹杂着阵阵蛙鸣,在这个宁静的下午,听起来让人……昏昏欲睡。 “你在做什么?” 身后的清脆女声打断了李素的工作,东阳公主迈着小步慢慢走过来。 今日的她比上次低调了许多,穿的是一身很普通的钗裙,头上也不见半点首饰,俏脸未施脂粉,素面如天然雕饰。 李素情不自禁往她脚下看去,发现被裙子遮得严严实实,不由失望叹了口气。 东阳公主却吓得心虚地退了两步,急忙低头望下看,发现自己好好穿着鞋子,于是松了口气,恨恨剜了他一眼,想到上次被他看到脚的尴尬场面,俏脸升起一团如鲜血般的红晕,又羞又怒不知如何是好。 幸好李素及时开口打破了尴尬的沉默:“我在做模型。” 东阳公主也暂抛羞怯,好奇道:“什么叫‘模型’?” “想做一件物事,首先要做个模型,按比例尺标准放大或缩小,修改到最完美的程度后,再按照模型的样子做实物,这样就能提高制作实物的成功率。” 好多新词汇,东阳公主听得云山雾罩:“你做这个‘模型’,打算造出什么实物?” “活字……”李素说了一半忽然闭嘴。 商业机密,差点被这女人给套出来了,虽然她长得漂亮,但是……钱更漂亮啊。 赶紧转移话题:“咦?快看,有只猪在天上飞……” ***************************************************** ps:今天就一更了,半夜码字越来越没状态,决定好好休息一天,拼了命把作息规律调整过来,明天起恢复正常时间更新。。。 第三十六章 再入长安 转移话题的技巧不算高明,立马被拆穿,东阳公主生平第一次有了揍人的想法。 想揍人,又想笑,不知道该用哪种表情好,东阳公主此刻表情很扭曲。 李素不在乎,活了两辈子的人了,心境自不会像那些情窦初开的小屁孩一样,美女一提问题恨不得连八辈祖宗都告诉她,未来要靠活字印刷赚钱盖房娶婆姨生娃的,如此重要的东西怎能随便告诉外人。 除非这位自称宫女的女人现在亮出身份,逼他说实话,若真如此,李素也只好选择说实话,权贵招惹不起,安全第一。 东阳公主显然没有亮出身份的意思,恨恨白了他一眼,娇嗔的目光有些生涩,看来以前没怎么用过。 “说来也是作过‘有花堪折’的大才子,一点体统都没有,快说,你手里这东西到底干嘛用的。” 真是个穷追猛打不识趣的女人啊。 李素继续忙活着手上的工作,头也不抬地道:“别琢磨这东西了,我给你讲故事吧。” “什么故事?” “从前有只丑小鸭,很丑很丑,老娘怀它的羊水¢%,很可能是硫酸……不对,鸭子是蛋生的,嗯,反正很丑,还在蛋里的时候,这只蛋不知道怎么回事被弄到鸭群里去了……” 一个不伦不类版本的丑小鸭故事新鲜出炉,哄小女孩嘛,童话故事随便能打发。 东阳公主听得入了神,素手托腮,美眸泛上迷离的色彩,静静听着李素娓娓诉说的故事。 “……最后丑小鸭终于变成了白天鹅,而它也终于找到了它的天鹅父母,好了,故事说完了。” 李素说完故事的同时,手里的活也在最后一刻顺利做完,接下来该把模型分拆晒干了。 东阳公主听得痴了,良久,幽幽叹道:“这只丑小鸭真坚强,受了那么多苦,还是那么争气,终于有了好结果,变成了白天鹅……” 李素抬头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垂头继续做事,做了一会儿,实在忍不了了,这女人的理解能力有问题,故事白讲了。 “你怎会发出如此感慨?怎么想的?” 东阳公主惊讶地看着他:“我说错了吗?” “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不是因为它多努力,而是……它本身就是一只白天鹅好不好?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投个好胎有多重要……如果往深一层想,这其实还是个悬疑故事,关于天鹅两口子和鸭子两口子之间不可告人的恩怨情仇,不然你说为啥一颗天鹅蛋无缘无故跑到鸭蛋里去了?而且鸭子老娘还对它那么好,跟亲生的似的……” “你!” 东阳公主气结,满腔的感动和唏嘘顿时化为乌有,气得脸都红了。 “故事说完了,一点都不好听,好了,快说你手上做的模型到底是干嘛用的?” 李素抬头看看天色,喃喃道:“不早了,该回家吃饭了……” 收拾好东西,在东阳公主愕然的注视下,李素仿佛把她当成透明似的,拍拍屁股就走了。 *************************************************************** 模型在阳光下晒了两天,随着模型的完工,赚钱的念头不可遏止地再次冒了出来。 叫上王家兄弟,在歪脖子树下将以前埋的六贯钱挖了出来,三人扛着钱再次进长安城。 “少听少看,更要少说”,这是李素给王家兄弟定下的规矩,上次王桩脱口把李素的地址卖了,现在多了不少麻烦……不对,村口的那棵银杏树多了不少麻烦。 进了城直奔宗圣宫。 宗圣宫是道观,太祖李渊亲自给它赐的名,也不管老子愿不愿意,反正老子就稀里糊涂成了老李家的祖宗,而宗圣宫地处长安城内,香火也是最旺盛的。 李素三人来到宗圣宫,本想直接求见里面炼丹的道长,门口的小道士斜着眼看他,李素只好捐了三文钱,没什么效果,直到捐出第十文钱,到了李素能承受的底线时,小道士的斜视症状终于不药而愈。 领着李素三人进了道观,小道士带着他们找到了一位目光呆滞**过度的中年道长,花了一贯钱买了大量的铅块和少量锡块。 再次找到西城胜业坊的铁匠铺,李素把带来的模型也交给了铁匠师傅,师傅瞅了半天不知究竟。 李素只好演示给他看,打开格栅,拈出几个半指粗细的小方块,随机重新排列了一下,仍是一块整版,铁匠似懂非懂,却也点点头,表示会做,当然,价钱也不少。 工艺不算很复杂,李素的模型铁匠一眼就看懂了,无非将铅和锡熔合后装进模版里,未固化之前将小方块全部分好,再打造一个简单的格栅作为固定支架。 李素三人等了两个时辰,铁匠师傅终于做好了。 捧着中国历史上出现的第一个活字印刷模版,李素心潮澎湃激动。 这是要发啊…… 天色还早,三人马不停蹄,西市找到了一家文房店,文房店不仅卖纸笔,也承接篆刻业务,李素在文房店找到了一位雕工老师傅,把刚制成的模版摆在他面前,每个小方块上雕一个字,全部阳刻版,常用的汉字比如“之”“乎”“也”必须多刻几个。 老师傅瞪着眼睛,半晌没明白过来。 “这位公子,老朽实在不明白,这东西……到底有何用途?” “不能说,你只管做便是。” “老朽不明用途,这东西怎么做得好。” 李素犹豫半晌,才道:“告诉你可以,你先立个字据,发誓不往外传,否则去官府告你。” 老师傅愤怒了,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而且是一个十几岁孩子的侮辱。 “公子当我什么人?老朽做人做事本本分分,雕工做了一辈子,客人的私秘老朽何曾往外说过一个字?” 老师傅痛不欲生,质疑他的职业道德比杀了他更难过,说着说着便泛了泪,一边抹泪一边愤恨地跺脚。 李素也被感动了,使劲地抽了抽鼻子。 “真感人……话说完了吗?说完赶紧立字据,时辰不早了。” *********************************************************** ps:还有一更。。。以后还是正常时间更新吧,熬夜太辛苦了。。。 第三十七章 合作买卖 老师傅还是立下了字据,一脸屈辱如同签下了卖国条约。 李素没什么不忍心,或许这个时代以诚信为本,人与人之间很单纯,天大的事口头说过便算数,但李素不同,他很尊重契约,什么东西还是白纸黑字写下来才有安全感。 立过字据后,李素才将活字印刷术的奥秘告诉了老师傅,老师傅由最初的茫然,到渐渐变得吃惊,最后脸色迅速泛起潮红,激动得连胡子都抖了起来。 “这是好东西啊!好东西啊!造福了咱们大唐多少读书人,公子功德无量,功德无量,以后大唐的读书人都得为公子立下长生牌位……” 说完老师傅就往外冲去。 李素一把揪住他的胳膊:“老先生意欲何往?” “把此物献给官府……” 李素:“…………” 立下契约多么重要啊,李素惊出一身后怕的冷汗。 掏出刚立下的字据使劲在老师傅眼前晃悠,李素咬着牙道:“老先生看清楚了,只要外面听到一丝关于此物的风吹草动,你就得吃官司,把你告进官衙挨板子。” ↖,老师傅这才从激动中清醒过来,随即老脸闪过一丝愧然,急忙道歉。 “公子若将此物献给官府,官府必有厚赏,公子亦从此扬名天下,何必敝帚自珍呢?”老师傅犹不甘心地劝说。 “我要扬名天下做甚?闷声发财便是了,老先生不要多管闲事,把上面刻好字便可。” 老师傅不说话了,只看了李素一眼,目光像在看疯子,显然他的价值观与李素的价值观很冲突。 李素回以和煦的微笑,萌萌哒。 ******************************************************* 十天后,李素再次进城。 这次是为了验收成果,老师傅的雕工很不错,数千个常用汉字,老师傅和他的徒弟们几天就雕完了,字体是标准的楷体,每个字都雕得很规范。 李素高兴坏了,手里捧着一把方块铅字仔细地查验,老师傅坐在一旁傲然捋须,显然对自己的功夫很有自信。 价钱不便宜,请老师傅雕字要花两贯多钱,不过这钱花得值,李素很痛快把钱给了。 和王家兄弟抬着铅字模具往外走时,却被一个人拦了下来。 很客气的一个人,穿着绫罗长衫,嘴边挂满了笑容,拦住李素三人后不停的拱手致歉。 “抱歉抱歉,拦了贵客的路,在下唐突了。” 李素挑挑眉:“有事?” “在下观之,贵客三人年岁虽小,从里到外却透出一股富贵之气,出手阔绰,豪气无双,更且英俊**,温文尔雅……” “停!” 这人夸起来口若悬河,说起昧良心的话脸色都不变一下,王家兄弟听得眉飞色舞,用一种千里马看伯乐的目光看着他。 李素横了他们一眼,对那人道:“英俊**什么的,直接对我说就可以了,不要牵扯不相干的人,否则听起来不诚恳。” 那人笑了笑,也不尴尬,道:“这位贵客,前些日子您在小店订做的东西,俞老师傅给您做好了,东西还满意吗?” 李素点头:“老师傅刀功不错。” 那人搓着手,笑道:“很抱歉,虽然您和俞老师傅立了字据,但他是本店请的雕工师傅,在下是本店的掌柜,这件事瞒谁也瞒不了我,不知贵客做了这件东西后,有没有用它赚钱的意思?” “当然。” 那人神情愈发急切:“本店三十年的老招牌,长安城里的读书人十有三四都在本店买纸笔,若贵客想用它来印书的话,本店愿与贵客合作,不知贵客意下如何?” 李素顿时心花怒放,这是打瞌睡送来了枕头啊。 “没兴趣,再见!” 李素说完就往走,掌柜傻了眼,楞了一下后急忙再次拦住他,神情有些焦急。 “贵客,什么都好商量,好商量啊!” 矫情够了,李素这才停下脚步望着他:“利润如何分?” “四六,我四你六……” “幸会幸会,告辞告辞。” “三七!三七!我三你七,贵客,做生不如做熟啊,这东西只要在本店里,在下保证绝不泄秘,你找外人做这买卖,很容易就把其中关窍泄露出去了,那时全长安皆群起而仿造,这东西就掉价了。” 李素叹了口气,这位掌柜很会说话,这番话正好说到他心里,他也担心活字印刷术被仿造,这本来就是一个很简单的东西,不知道的觉得它神秘,说穿了一文不值。 “我七你三,说定了,还有……” 掌柜的一脸了然,接口道:“立下字据,秘方外泄拉我去见官。” 李素顿时对他生出好感,不知他家有女儿没,有的话干脆娶了她,以后整个店都是自己的,什么四六,什么三七,全都是浮云…… ………… 长安城悄然流传着一个神话。 不错,就是神话。 西市某文房店承接印书生意,任何书拿过去,两日内印好,字迹清晰,纸页留香,无论排版还是字体皆是上乘,更难得的是价格公道。 出书,两千年来都是文人的梦想,看着自己的学术成果印制成书,在民间广为流传,有什么比这更幸福? 很神秘的文房店,时下印书都是请雕工师傅在木版上雕刻,一页书往往要雕刻一整天,一本书没有两三个月无法成书,可这家文房店两天就印出来了,实在是个奇迹。 长安城的文人由开始的不相信,慢慢到好奇,最后亲身一试…… 沸腾了,至少长安城的文人圈子沸腾了。 文房店数日之内门庭若市,无数文人蜂拥而至。 进店的不止是文人,还有很多同行,拐弯抹角的打听此店印书为何如此快速,掌柜只是呵呵的笑,笑容里满是得瑟,但打死也不说。 ****************************************************** ps:这章算昨天的,今天继续。。。本来赌咒发誓说正常时间更新,结果刚说完就被打脸了,外地就来了个朋友,必须作陪。。。今天没事了。。继续更新。。 另:求推荐票!!! 第三十八章 春风得意 长安城里印书的生意意外地火爆起来,连李素都没想到这个时代对书本的渴望是那么的迫切,想想也是应该,连发明个马桶都被称为“大学问”,百废待兴的年代里,文人和百姓们最渴望得到的,莫过于知识了。 李素心情很不错,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数钱数到手抽筋的美好日子即将到来。 不知道文房店的掌柜这几日赚了多少钱,虽说如今是诚信年代,但李素还是忍不住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掌柜的不会在帐簿上作假吧?有必要雇请一个财会人员去监督才是…… 河滩边,李素用木棍在沙地上练字,难看的飞白体,但不得不练,因为李世民就好这一口。 心情好就得练字,练字就写诗。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非常意气风发的诗,很适合自己目前的心情,拿到外面卖的话,这诗少说得卖三贯。 诗是好诗,然而字却…… 李素看着自己的字,不由皱起了眉,不争气的字,破坏了自己的好心情。 〗, 难看,必须毁灭证据,打死不承认是自己写的。 伸出脚,打算把地上的字抹去,身后一道娇脆的声音传来:“别动!我多看几遍。” 李素没理她,刷刷几下,用鞋底抹平了字迹。 很好,人生中的瑕疵已抹去,自己又是一个完美无暇的英俊少年。 “你……你,你这人怎么……”东阳公主跺脚瞪着他。 李素笑道:“字太难看,远不如本人完美,不完美的东西要除掉。” 说完李素蹲在河边洗手……很奇怪,用鞋底抹去的字迹,为何要洗手?算了,洗都洗了,洗手和洗澡都是一件很愉悦的事,就当享受吧。 东阳公主恨恨剜他一眼,却用一根小木棍在原地写了起来,没过多久,李素刚刚的“春风得意马蹄疾”完整重现在沙地上,一字不差。 东阳公主显然有点小得意,像只天鹅般高傲地扬起了小下巴。 “又是一首绝世好诗,而且我亲眼目睹了作此诗的过程,李素,再作一首吧,好不好?”东阳公主软软相求。 “不好,我马上就是有钱人了,作诗这么庸俗的事情,是有钱人该做的吗?”李素拒绝得很不留情。 “作诗……庸俗?”东阳公主瞪大了眼睛,露出极度的困惑,不解,李素的话很毁三观,不是说有钱人才庸俗吗?怎么反过来了? 眼睛眨了眨,李素看着东阳公主,冒出一个主意。 “你是宫女?” 东阳公主露出一丝慌乱,掩饰般理了理发鬓,道:“啊……对啊。” “你们公主喜欢诗吗?” “喜欢……吧?” “喜欢我作的诗吗?” 东阳公主俏脸有点红,讷讷道:“我……不知道,兴许,是喜欢的吧。” 李素的眼睛变得愈发明亮有神:“买吗?” “啊?买……什么?” “买诗吗?刚刚我作的这首‘春风得意马蹄疾’,三贯钱卖给公主,以后算是公主自己作的,我发毒誓保密。” 东阳公主吃了一惊,小小的嘴唇张成一个“o”,李素这张突然变得陌生且无耻的嘴脸显然吓到她了。 李素不高兴了:“说话啊,这表情啥意思?嫌贵了?你自己也说了,这是绝世好诗,真不贵……” “你你你……你这个……你简直是斯文败类!诗也能用来买卖么?”东阳公主气得脸都红了,娇躯直哆嗦。 “没关系,这东西我还有很多,家里盖大房子缺钱呢,先卖几首救急。” 东阳公主快气晕了,抄起手上写字的小木棍朝李素背后抽了一记,然后扭头便跑。 李素也急了,赶紧朝她背影喊道:“喂,你不买就别拿我的诗跟别人显摆啊,要收钱的!” 奔跑的倩影忽然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然后……头也不回地继续跑。 看着她跑远的背影,李素神情黯然地叹了口气。 买卖黄了,这种买卖还是不能跟太要脸的人做,李素现在忽然无比想念那位买诗的壮汉,看到他就有一种遇到知己的感觉…… ********************************************************* 长安城,太极宫,甘露殿。 数十位皇子和公主今日齐聚一堂,神情恭谨地跪坐在各自的矮几后。 矮几上摆满了丰盛的菜肴,几位成年男子桌上甚至还有番国进贡的异域美酒。 白天跟李素闹得不欢而散的东阳公主赫然也在其列,只是她的位置明显离殿中主位很远,远得快到宫殿的门槛边了。 殿内排的座次很有趣,殿内正中的主位自然是李世民的,旁边是太子李承乾的位置,接下来的左边便是比较得宠的皇子,依次是魏王李泰,晋王李治,吴王李恪等等,右边则全是公主,紧挨着李世民位置而坐的,是毫无争议的晋阳公主,即乳名为兕子的李明达,长孙文德皇后亲出,长孙皇后去岁逝世,伤心欲绝的李世民感念与皇后多年夫妻之情,遂将晋王李治和晋阳公主李明达亲自留在身边抚养教育。 众皇子公主们纷纷正襟危坐,唯独今年才三岁的晋阳公主李明达却一点也不拘谨,宫女小心在背后搀扶着她,而她肉肉的小手却捏着一只象牙箸筷不停地在矮几碗碟上敲啊敲,发出很不和谐的噪音,可其余的皇子公主纷纷向她投以和善的微笑,哪怕再不耐烦也挤出笑容,绝不敢露出半点恼意。 李明达是父皇手心里的宝贝,真正宠溺到骨子里,哪怕她只有三岁,皇子公主们谁敢欺负她? 从殿内的座次就可以看得出,李世民虽然是位雄才大略的皇帝,可他却是一个很失败的父亲,非常失败。 殿内排座,皇子公主们不按长幼顺序,反而以亲疏而定座次,这个小细节里足可看出李世民对待皇子公主的随意和漫不经心,他对皇子公主们太极端了,喜欢的皇子恨不得每天把他捧在手里,含在嘴里,比如魏王李泰,晋王李治,不喜欢的或是下嫔所出的,只推得远远的,根本看都不看,比如东阳公主。 ******************************************************* ps:还有一更,先吃饭,吃完饭回来继续码字。。。求推荐票!!!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三十九章 皇庭夜宴 影响孩子心性的东西很多,比如环境,比如性格,比如……父亲。 李世民没有带好头,他给孩子做出了一个坏榜样,十年前,李世民在玄武门前兵变,乱军之中杀掉了自己的手足兄弟,率兵入宫逼李渊退位,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污点,这个污点举世皆知,那一年,皇太子李承乾,魏王李泰,吴王李恪都已出生,而且到了能记事的年纪,父皇做的一切,他们都看进了眼里,记进了心里。 李世民也知道自己这个污点终生无法抹去,他只好拼命的挽救形象,比如毫不犹豫立皇嫡长子李承乾为太子,长幼有序,绝不逾越,也不管自己十年前已干过杀兄弑弟的事,还比如,每月总要腾出一天时间,把皇子公主们聚在一起,吃顿家宴,增进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 今日的聚会亦是如此。 珍馐,美酒,高谈阔论,兄弟之间姐妹之间把臂欢笑,李世民喜欢看到这样的场面,他犯过的错,他缺失的东西,只希望在后代身上弥补回来。 华丽的宫廷歌舞在偌大的殿中跳到了尾声,数十位内教坊舞伎簇拥着中间一位婀娜妖娆的女子,女子◇,身着华裳,在殿中央飞速原地旋转,旋转,最后伏身于地,一段胡旋舞就此结束。 未成年的皇子浑然不知欣赏,各自交头接耳谈笑,成年的皇子们则肃然而坐,目光瞥过领舞的舞伎,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欲/望。 歌舞过后,殿内仍是皇子和公主们窃窃低语轻笑声,李世民今日心情不错,皇子和公主们兄弟姐妹亲密无间的画面令他龙颜大悦,方才竟情不自禁多喝了几杯三勒浆,此时酒劲上头,黝黑威严的脸上浮出几许红潮。 李世民清咳几声,殿内皇子和公主们的谈笑声顿时停止,满殿瞬间寂然。 笑着看向魏王李泰,李世民道:“青雀,近日课业如何?” 李泰生得很肥胖,单看面相的话,简直就是一个一脸憨厚,令人一见生喜的可爱胖子。 本是跪坐的姿势,闻言李泰急忙站起,可惜身子太胖,努力了好几次都没能成功,李世民笑着摆摆手,示意他保持跪坐回话。 李泰谢恩之后,道:“近日崇文馆夫子教授《孟子》。” 李世民笑道:“读到哪里了?” “孟子曰:‘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若禹,皋陶,则见而知之,若汤,则闻而知之……若此其未远也,近圣人之居,若此其甚也,然而无有乎尔,则亦无有乎尔。’” 李世民饶有兴致地笑道:“何以解?” 李泰想了想,道:“尧舜到汤,历经五百多年,从汤到周文王,历经五百多年,从周文王到孔子,亦历经五百多年,儿臣心有所感,遂翻阅许多史籍,看到汉光武帝刘秀平灭关东,陇右,西蜀,匡扶汉室于即倾,结束多年战乱一统天下,并创出‘风化最美,儒学最盛’的升平盛世……” 李世民目光闪动,笑道:“吾儿想说甚?” 李泰吃力地站起身,忽然面朝李世民跪下,大声道:“汉光武帝至贞观,又是五百多年,观我大唐贞观在父皇治下臣民归心,万邦来朝,世风纯朴,朝政清明,正是盛世之始也,故儿臣以为孟子所言者,即——五百年必有王者兴!父皇必是继往开来之圣明君主,当之无愧的天可汗!吾皇万岁!” 这番马屁拍得可谓用心良苦,李泰带了头,其余的皇子和公主也跟着跪拜下去,齐声山呼万岁。 李世民慢慢起身,脸上布满了努力压抑的得意,沉默片刻,忽然仰天长笑:“好一个‘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吾儿有心,朕甚喜之!” 看到跪满一地的皇子和公主,李世民愈发心花怒放,令众人平身后,笑道:“朕随口考一考青雀课业,没想到青雀读书如此用功,诸皇子与公主当效而行之,勿使荒芜学问,辱我天家声名。” 众皇子公主恭声应是。 李世民接着道:“既然提起了课业的话头,朕便以劝学为题,尔等或诗或赋,尽可作来。” 众皇子和公主脸上顿时露出难色,唯独李泰面露喜色。 众皇子之中,李泰读书是最厉害的,不仅读书厉害,拍马屁也厉害,刚才那番话便是典型的马屁代表作,李世民深喜李泰,终归还是有原因的。 李世民出了题,众人思索沉吟,远远坐在大殿尽头的东阳公主却百无聊赖地环顾四周,眼中多了几分清冷。 这出戏码见得实在太多了,每月父皇令皇子公主们相聚,尽叙天伦之乐的美好画面,私底下却早已成为众皇子公主争宠的战场,而有资格参与这场战争的人,只有长孙皇后和如今内宫四妃所出的子女,像东阳公主这种下嫔所出的女儿,却是连争宠的资格都没有的。 懒得再看殿内众人拧眉思索的矫揉模样,东阳公主垂下头,嘴角勾起一抹不知是嘲讽还是淡漠的微笑。 很无聊的宴会,不知多久才散,散后赶紧回到封地里去,那里才是她的家。 还有那个不知廉耻为何物的……败类,居然用诗作换钱,能作出如此绝世好诗的人却这般市侩,老天瞎了眼,好好的才华给了这么一个人…… 倒是那两首诗……确实是绝世好诗啊,今日所作的“春风得意马蹄疾”一首,亦是难得的传世佳作,居然……三贯钱。 决定了,回去就拿着钱去找他,他卖一首,她就买一首,倒要看看他肚里到底装了多少绝世才华,用钱把它们全淘换出来。 想起李素开价时的无耻嘴脸,东阳公主面色泛上几分怒意,怒意里又掺了几分笑意,又怒又笑,表情十分精彩。 “噗嗤——”终于,满殿皇子公主沉吟思索之时,东阳公主忍不住笑出了声。 这一笑可坏了,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她身上,包括李世民。 ******************************************************* ps:今天居然更了三章,我实在太勤奋了,以后请称呼我勤奋诚信小郎君。。。求推荐票!!!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四十章 诗惊四座 东阳公主笑得很突兀,吸引了殿内所有人的目光。 无数道目光集中在东阳公主身上,东阳公主也吓到了,急忙垂首作乖顺状。 然而,已经迟了。 李世民皱了皱眉,隔得太远,没认出东阳,旁边的太子李承乾小声提醒了一下,李世民才恍然。 “东阳?” 东阳公主只好起身行礼:“父皇。” “你笑甚?” “女儿……”东阳公主从小到大都很老实,也不习惯说谎,现在却急得满脸通红,手足无措。 很不习惯被这么多人注视,东阳公主窘迫片刻,银牙暗咬,决定请罪,这时一向比较得宠的高阳公主却笑了两声,道:“姐姐聪慧之极,父皇刚出了题,姐姐怕是已作出了诗赋,故而未语先笑。” 一句话,把东阳公主推到了悬崖边,令她进退不得。 殿内其余的皇子公主们轻笑不已,这些笑声是嘲讽还是善意,唯有自知。 东阳公主性子太内向太沉闷,因为母亲是下嫔的关系,她与其他的兄弟姐妹也颇少来往,说话行事惯≥,来低调得几乎透明,在这偌大的太极宫里,存在感非常低,而李世民的繁殖能力太强大,不算幼年夭折的,仅只目前活着的,他就生了十四个儿子,二十一个女儿,如此多儿女绕膝争宠,一个太内向的女儿怎能引起他太大的关注? 看着东阳公主尴尬又暗抑怒气的样子,李世民心中多少生出几分愧疚,加上今日心情甚好,于是含笑道:“罢了,你且坐下,今日家宴,笑几声无妨的,东阳你真应该多笑笑。” 目光威严地扫向其余的皇子公主,李世民道:“朕方才出的劝学一题,尔等可有诗赋应之?” 李泰看了看沉默不语的太子李承乾,一脸跃跃欲试。 东阳公主垂首静静站着,心中微微一动。 一瞬间,脑子里冒出一个想法,她,也想争一争。 是为自己,还是为太平村的那个斯文败类,她也说不清楚,只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说点什么,一个已经二八年华的女子,为何别人总将她当作可有可无? 就在李泰准备开口之前,东阳公主难得主动地开口了。 “父皇所出‘劝学’一题,东阳有诗作献上,不过并非东阳所作,而是东阳庄子旁一位名叫李素的少年所作……” 殿内众人纷纷有些惊讶地盯着她。 太稀奇了,以往这样的家宴,东阳公主都是离大家远远的,独自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今日却如此主动,而且还很不客气地第一个应和父皇的出题…… 李世民对东阳的主动开口还是颇为满意的,闻言微微皱眉沉思:“这个李素……朕好似听过。” 东阳公主提醒道:“此人数月前自创牛痘,为我大唐百姓去除了天花之患。” 李世民恍然:“原来是他!对,朕想起来了,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对吗?” “正是。” “此子除了治病,竟还会作诗?” 东阳公主想了一下,露出几分轻笑:“此人,文采极佳。” 李世民终于有了兴趣,笑道:“既如此,不妨将他的诗作念来。” 东阳公主心跳得有些快,被大家的目光盯着,显得有些局促不安,踌躇片刻,终于还是克服了紧张,不急不缓念道:“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诗念完了,满殿寂静。 众皇子眼中嘲讽和轻蔑之色不知何时悄然化作惊讶,魏王李泰更是肥脸通红,显然这首诗把他心中酝酿的诗作完全压了下去。 许久之后,李世民长长呼了一口气,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深。 “好诗,足可流传千古,‘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好,哈哈哈哈哈,此子文采却是风/流之极,看不出啊,庄户人家怎会作出如此绝妙的诗?东阳,那位少年真是贫寒农家子弟么?” “是的,以前曾是别人家的庄户,治好天花后,父皇赏了他家二十亩地,日子才算好了起来。父皇,此人文采不凡,还作过一首悯农诗……” 李世民越来越有兴趣了,笑道:“哦?快快念来。”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此诗易懂,东阳在封地里办的村学,孩童启蒙也用了这首诗。” 李世民眼中露出惊色,阖目静静品位一番,缓缓地道:“这两首诗,诸皇子公主当亲手抄摹下来,挂在卧房每日自省,一为劝学上进,当思年华易逝,莫负少年时,二为悯农思苦,当知农户辛苦,一米一黍来之不易,不可或忘,来人,送纸笔予诸皇子公主,尔等现在就抄。从今日起,宫中和诸皇子公主府当再立一条规矩,每日每餐饭食不准剩余,一粒米都不许剩,违者,罚抄悯农诗百遍。” 虽未再说一句褒赞之辞,但李世民的态度却已说明了一切。 直到此刻,东阳公主的心跳才渐渐恢复正常。 原来……这个斯文败类真的很有才华。 ********************************************************* 今日家宴,东阳公主出尽了风头,当然,也许出风头的并不是她,而是连面都未露过的李素,但是,她至少在父皇和诸多兄弟姐妹面前证明了自己不是透明的。 这就够了。 临出宫前,李世民特意叫住了她,只是一句淡淡的吩咐:“那个叫李素的小子日后若有新作,不妨拿给父皇看看,你也要好好保重身子,多出去走走,多跟人说说话,多笑一笑,你……跟姐妹们太不像了。” 东阳顿时红了眼圈。 最后这句话,十六年里似乎从未听过,她第一次发现,原来世上有“父爱”这个东西。 至于家宴后别的兄弟姐妹向她投来各种或嫉妒或不满的目光,东阳公主一笑置之。 她的世界里,从来没有过他们。 ******************************************************* ps:还有一更。。。 第四十一章 东阳买诗 李素并不知道东阳公主帮他在太极宫里扬了名,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已被当今皇帝和太子以及诸多王爷公主记住。 日子还是那么的平静,至少李素所能看到的表象,日子还是平静的,无风无浪,不悲不喜。 这两日又去了长安城的文房店,从掌柜的满面春风便可看出印书生意很不错,翻了一下帐簿,李素的心跳加快了。 数日之间,他便收入了两贯,这是要发啊。 华丽的大房子似乎在向他遥遥招手,如果加上拟人化台词的话,房子一定在对他媚笑:“大爷,快来啊,进来玩玩啊……” 古井不波的心境终于泛起了涟漪,李素现在才发觉自己原来也是个俗人,一栋大房子就能左右他的心情,如果他被大唐人定位为诗人的话,他一定是古往今来最没骨气的诗人。 钱暂时留在文房店,待存够盖房子的钱后再全部取出来。 回家的路上,李素心情很不错,他甚至哼起了歌,前世流行的歌,正应了他的那句诗,“春风得意马蹄疾”。 看什么都顺眼,包括那个自称宫女的女人,5%,如果那个女人能够抱着一大堆钱送给他,那就更顺眼了。 ………… 东阳公主真的抱着一堆钱。 李素来到河滩边的时候,东阳公主已早早的在河边等着他了,平坦的沙地上堆满了钱,足有十来贯。 远远看见李素走来,东阳公主露出很不满的表情:“怎么才来?” 不知何时开始,她和李素就有了这种默契,每天午时后便独自到这河滩边坐一坐,嘴上从来没约过,但是每到那个时辰,二人便各自在河滩边相遇,坐着闲聊一番,没有任何话题,完全天马行空,想到什么说什么,说完了起身,连告别都懒得说,各自转身回家。 挺好的,像朋友一样相处,而且是纯粹的君子之交,比水更清澈,更干净。 至少李素很享受这种感觉,她大概是自己来到这世上后,除了王家兄弟交到的第三个朋友吧。 二人的目光都很纯净,似乎这种友谊完全超越了性别,谁都没有别的心思,只是一对倾诉和被倾诉的朋友而已。 在这个世上,他和她都是很孤独的人,他和她都很需要朋友。 显然,东阳公主这位朋友今日很客气。 李素老远就看见这十贯铜钱在阳光下闪烁着金光,不由加快了脚步,他走得很快,但眼神一直锁定在这一堆钱上,至于旁边这位穿着淡紫衽裙,头上插着三支寻常铁簪的绝色女子,李素却看都没看一眼。 “太客气了……”李素双手轻抚着铜钱,动作轻柔得仿佛在抚摸**的纤纤玉手,目光迷离地喃喃叹道:“太客气了,认识你这么久,我还在奇怪为何你如此不识礼数,总也不给我送礼,原来一出手竟如此阔绰,太客气了……” 东阳公主想笑,却使劲绷住,想想昨日他卖诗时的无耻嘴脸就生气。 “谁说这是送你的?昨日你说过什么,还记得么?” 李素抬头看她,刚刚目光全被十贯钱吸引住了,根本没在意别的,直到此刻才正眼看她。 很美,美若出尘仙子,更添了几分圣洁清冷的气质,像绽开在阳光下的冰山雪莲,美丽得仿佛不属于凡世。 只不过…… 李素皱了皱眉,垂头挣扎了许久,终于忍不住了,将手伸到她的发髻上,将中间固定的那支铁簪抽走,塞到她手里。 迎着东阳公主愕然的目光,李素叹道:“插两支簪子或是插四支簪子都好,为何偏偏插三支?左边一支,右边一支,剩下的那支你不觉得很多余,很不对称,很不工整么?挺标致的小姑娘,脑袋搞得跟拜菩萨的香炉似的插满了香,美在何处?” 东阳公主:“…………” 拔掉了那根多余的簪子,李素的心情顿时好了许多,展颜笑道:“好吧,说正事,昨日我说了什么?” 提起这事东阳公主就生气,语气不善地哼道:“昨日你不是说要卖诗吗?我决定买了,这些钱算是我给你的,先作十贯钱的诗来听听。” 李素高兴坏了,这是大客户啊,必须要给个批发价。 当然,至于一个公主府小小宫女为何能拿出十贯钱这么明显的漏洞,李素决定很好心的不拆穿她了,顾客永远是对的。 真替小姑娘感到幸运,从古至今上哪找他这么随和的诗人? “十贯钱,可以买四首,不,三首诗了……” “三首就三首,快点作诗。” 李素看着她那张似怒又似笑的面庞,心底忽然涌起几分不安。 第一次见她就知道此女身份不一般,卖诗给她没问题,他跟钱没仇,但是卖给她之后呢?她若拿出去宣扬一番,以这些诗作经典程度来说,怕是很快就会出名,而她的父亲,却很有可能是当今皇帝陛下李世民,这事很容易便露馅,那时李世民随便一问,你一个庄户家穷小子跟公主做这种买卖,是何居心? 后果很严重,李素爱钱,但更爱生命。 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这堆闪闪发光的钱,李素黯然叹气,然后神情忽然变得无比正义凛然。 “这位姑娘,诗,是读书人的高雅学问,怎么能用来买卖呢?简直是道德败坏侮辱斯文,来,我要和你谈谈人生……” ********************************************************* 李素回到家时走路一瘸一拐的。 小姑娘看着文静柔弱,出脚真不客气。 李道正没在家,自从李世民赏了二十亩地后,李道正的心思便完全用在土地上了,没日没夜地在田边转悠,转着转着脸上便露出傻笑。 说实话,李素很担心老爹的精神状态。 李素走进院子便察觉家里有人,探头一看,原来是学堂的教书先生郭驽。 “学生见过夫子。”李素赶紧行礼。 谁知郭驽也朝他躬身一礼,这可吓坏了李素,老师给学生行礼这是大逆不道。 “夫子万万不可……”李素赶紧搀扶。 郭驽直起身,神情很颓然:“我没钱,但我还是想再请你作一首诗,这么多天了,我一直很困惑,我不信你一个连村子都没出过的孩子能作出流芳百世的好诗,我真的不信!这次我来命题,你再作一首可好?” ******************************************************** ps:求收藏!求推荐票!!每天都得喊一嗓子,怕你们忘记。。。 第四十二章 画眉深浅 没钱?没钱怎作诗? 严格说来,李素不是诗人,是商人,商人是以本求利的,而前世记得的那些诗就是他的货,而且是不可再生的货,用一首少一首。 理智提醒李素,这买卖不能干,太亏本了。 郭驽的眼神很可怜,像路边被遗弃的小狗,一双被脸上肥肉挤得只剩一条缝的小眼睛水汪汪地看着他。 李素不为所动,稍一心软付出的可就是钱的代价。 于是李素沉吟着开始措辞,尽量让自己的拒绝显得委婉一点,诚恳一点。 “郭夫子,事到如今学生只好跟你说实话了,没错,你的想法很正确,那些诗……真不是我作的。” “啊?”郭驽呆住了。 “对,真不是我作的,您刚来太平村不知道,很多年以前,村里有位道士爷爷路过,见学生我生得伶俐可爱,便赠了我几首诗……” “道……道士爷爷……”郭驽目光呆滞,深受打击的模样。 “对,慈眉善目仙风道骨的道士爷爷……”李素说得很诚恳,又怕郭驽寻根问底去找那道士,索性给∵▽,了他一个很圆满的大结局:“这么多年过去,那位道士爷爷一定羽化飞升,连渣都不剩了……” 郭驽呆呆地看着李素,目光充满了怀疑和失望,同时他也明白了,不论李素这番话是真是假,看来人家是真不想给他作诗了。 “罢了,我走了……”郭驽失魂落魄地往外走,萧瑟的背影令人怜悯动容。 跨出院子的一刻,李素叹息着开口了:“郭夫子,你……还是出个题吧。” 郭驽转身,惊喜地看着他。 李素很想自扇耳光,他很痛恨自己心软的毛病,而且他有预感,这个毛病很可能是让他以后人生发不了财的最大阻碍。 “我……出题?” 李素恨完自己,连带看着郭驽的目光都有些不善了:“你自己说过的,你来命题。” 郭驽想了想,道:“此时你若是学子,意欲考取功名,而我是考官,你觉得写一首怎样的诗才能打动我呢?” 李素翻着白眼:“我肯定交白卷。” “为何?” “因为我不想当官。” 郭驽苦笑道:“我近日这般失魂落魄,实是心中郁郁不平,当年我也曾投过行卷,生平最得意的几首诗送进权贵家,却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来到太平村学堂,却见你一个十几岁的娃子文采不凡,写诗信手拈来,两相比对,思来犹觉此生无趣……” 李素明白了,自己的出现,给郭驽的打击不小,以前还只是怀才不遇,如今他连自己究竟有没有才都怀疑了,造孽啊…… 细细思索片刻,李素笑道:“夫子请随学生进屋。” 郭驽跟着李素走进简陋的家中,堂屋正中搁着纸笔,李素研了几下墨,毛笔蘸了墨汁,酝酿一番,终于落笔,边写边道:“夫子若为考官,我若为学子,行卷之诗不妨如此作来……” 在郭驽惊呆的目光注视下,李素笔走龙蛇,一首诗跃然纸上。 有些颤抖的手捧起刚刚作出的新诗,郭驽神情愈发复杂,喃喃念道:“洞房昨日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看似一首闺情诗,里面的深意却最是耐人寻味,郭驽直直地盯着新诗,眼圈渐渐泛了红。 没有投过行卷的人,永远体会不到诗中的韵味,那种将行卷应试比喻成闺情,将主考官比喻成公婆,而应试学子比喻成出嫁新妇,不安,期待和小心翼翼的各种心情皆在诗中短短数十字里。 对郭驽这种行卷应试失败过的人来说,这首诗远比“花开堪折”更令他震撼,也更令他心酸难受。 看着怔怔发呆的郭驽,李素叹道:“这首诗便送予郭夫子了……” 忍着心痛,李素百般不情愿地补充道:“……免费。” 郭驽浑身一颤,回过神来,泛红的眼眶瞪着李素:“你不是说诗都是道士送你的吗?为何又是信手拈来?” 李素啊了一声,道:“对啊,是过路的道士爷爷送我的,他每次路过都会送我一首诗……” “每……次?” 李素气定神闲地道:“对,每次,那位道士爷爷从咱们村一共路过了一百多次,那半年只看见他在村口来来去去了……” 郭驽:“…………” 李素仰着头喃喃道:“路过了半年……这老道一定在太平村包/养了一只小狐狸精。” ********************************************************** 郭驽离开李家时的心情很复杂。 心酸,不甘,愤怒,还有几分豁然。 或许,自己命中注定进不了官场吧,很好笑,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教育了他。 只是这个孩子不像善类,每次给他的借口都像在糊弄他。 出了李家没多久,迎面便碰到了李素的父亲李道正。 李道正扛着一柄木锄,带着笑容慢悠悠地往家里走,显然心情很不错,二十亩地一眼不见尽头,待到秋收,地里的粮食除了交给官府一部分,其余全是他的,美滴很。 看到神情复杂的郭驽,李道正一楞,急忙放下锄头,一双粗糙的大手使劲在衣角处搓了搓,然后恭恭敬敬地给郭驽行了一礼。 教书先生虽然不是官职,但在村里的地位却是很高的,在乡亲们眼里,郭驽是正经八百的学问人,又是学堂里的夫子,见到学问人哪怕给他下跪亦不为过。 郭驽自然也认得李道正,二人互相施礼,寒暄了几句。 一个是孩子的老师,一个是孩子的父亲,说着说着,话题便引到李素身上去了。 郭驽将李素刚刚作出的新诗拿给李道正看,李道正翻来覆去看不懂,郭驽只好一字一字念给他听。 李道正听得一楞一楞的,咂摸着嘴道:“洞房昨日停红烛……这是个啥意思嘛。” 重重一拍大腿,李道正忽然大笑:“额知道咧,怂娃说话就十六,想娶婆姨咧!娶婆姨好啊,过一年就生娃,额要抱孙子咧。” 郭驽苦笑连连:“这不是娶不娶婆姨的事……哎,李家当家的,您生了个好儿子啊,就刚写的这首诗,拿去给权贵家投行卷,十有八九能当官呢,将来李素必能光宗耀祖啊。” 李道正大吃一惊,指着郭驽手里的诗,讷讷道:“这东西……能当官?” “能!”郭驽的回答很肯定。 ****************************************************** ps:今天就一更,要去球馆打球,身体是本钱啊。。。 第四十三章 李父投卷 李道正不认字,他不知道一首诗的分量有多重。 贞观的科举制度有点粗糙,朝廷取士十难取一,很大程度上需要靠权贵的举荐才能进入朝堂,而当官是文人们千年不易的理想,于是每到春闱开科之时,无数举人们蜂拥而上,将自己生平最得意的文章或诗赋投递到权贵府上,若能得权贵青眼相看,被录取为进士的成功率就高多了,这便是大唐最著名的“投行卷”。 诗,可以用作行卷的敲门砖,郭驽说它能用来当官,所言不虚,只可惜说得不够详细。 李道正虽然不明白投行卷的意义,却也不是蠢笨之人,听郭驽一说,心思顿时一动。 “这诗既然能当官,为啥它在你手上咧?” 郭驽笑道:“此诗李素送我了……” 话没说完,李道正脸色一变,出手如闪电般夺过郭驽手中的诗,折了几下塞进自己怀里,犹自朝郭驽强笑道:“小怂娃真不懂事,这等歪瓜裂枣般的字也敢拿出来献丑,让先生见笑了,回去我就抽死他……” 郭驽目瞪口呆,然后苦笑摇头,行了一礼道:“李素来日前程不可5≠,限量,当家的你要好生待他,莫使千里马卧食于驽马之槽,蹉跎了光阴。” 李道正听不明白什么千里马驽马之类文绉绉的话,只是胡乱点点头,然后问道:“先生说的投行卷……该往哪里投?” “若长安城有相识的权贵官吏自是最好,若是不认识权贵官吏,礼部或吏部官衙亦可,不过……行卷之前,还须有个功名才行。” 李道正连连摇头:“不对,不对咧,我娃是有本事的,皇帝陛下都亲自下过旨封他的官咧,只不过我娃不当给人治病的官,要当治民治军的大官……先生你再教教我,这首诗咋念?” 郭驽只好耐心把这首诗一字一字念给他听,李道正记得很辛苦,磕磕巴巴花了小半个时辰,总算把这首诗背下来了。 郭驽与他告辞离开后,李道正抬头看看天色,时辰还早,呆立田埂边站了一会儿,李道正粗糙的老脸忽然闪过一丝决然之色,转身便往家中跑去。 李素正在厨房里生火做饭,见李道正回家,李素笑着道:“等一等就吃饭咧,今尝个鲜,孩儿自创了一个吃法,名叫‘油泼面’,马上就……爹,爹你咋了么?” 李道正理都没理他,径自进了屋,从屋里床榻下挖出一个罐子,咬咬牙从罐里抠了百来文钱揣进怀里,然后匆匆往外走,余光瞥见李素,李道正一肚子怒火,愤愤指了指他:“等着,回来我抽不死你,败家玩意。” 说完李道正飞快消失。 李素傻眼看着这位风一样的老男子匆匆来去,喃喃道:“我咋败家了?难道刚才白送郭夫子一首诗的事被发现了?说来这首诗未收分文,果然是败了家……” 李素想着想着,脸上露出几分愧然。 ********************************************************** 李道正进了长安城。 站在长安西面的延平门前,李道正神情有些茫然,看着值守城门的两排威武军士,李道正畏缩了片刻,终于还是咬牙挺胸走进了城门甬道。 一路打听一路问,李道正终于走到位于朱雀大街的吏部官衙。 官衙门口站着兵丁,李道正离大门老远站着,来回踱步踌躇。 他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农户,活着的三四十年里一直为生存挣扎着,连进长安城的次数都屈指可数,然而此时此刻,他只是一位平凡的父亲。 迎面一辆马车在官衙前停下,里面走出一位穿着六品深绿官服的员外郎。 李道正犹豫片刻,咬牙走上前,离那位员外郎尚距数丈时,忽然扑通一声跪倒,双手高举起李素的那首诗。 员外郎有点意外,不过态度还是很和蔼的,挥挥手令军士将李道正扶起,道:“这位乡亲,若是告状,可去县衙,此处是吏部大堂,不管百姓状事。” 李道正摇摇头:“不告状咧,给我家娃投行卷,问过村里先生了,说吏部管这事。” 员外郎愈发意外,问道:“令郎是今科举子?参加过今年春闱科举么?” “科举……”李道正直了眼,郭驽的那番话他根本没听懂,所谓投行卷还得有个前提,那就是必须参加科举,时下大唐科举采用的是不糊名考卷,为了增加录取进士的成功率,于是举子们纷纷把自己生平最得意之作拿出来,投进权贵或官府,或是在长安城内大肆宣扬自己的作品,达到扬名立万的目的,考官在阅卷取士时自然会将这些考场外的因素加入评分的标准里。 再说,投行卷也是有规矩的,不是见着一个穿官服的人就能投,要考虑对方的身份,官职,地位,投到哪位府上,他就是这位权贵门下的党系,从此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可是关乎前程性命的选择。 李道正问郭驽的时候,郭驽根本没想到李道正会干出这等事,解释的时候也只是含糊几句,一带而过。 看着李道正糊涂的样子,员外郎不由苦笑:“令郎连科举都未参加,投行卷有何用?这位乡亲,回去吧,叫令郎多读书,日后考取了举人功名,再来长安便是。” 李道正急得老脸通红,也不管面前的是六品大官,执拗地道:“你看一眼么,看一眼么,我家娃写的诗好滴很,将来他要当大官的,我娃是有本事的,你看一眼么……” 员外郎不再理他了,摇摇头往官衙内走去。 李道正大急,连忙快步跟上,却被值卫官衙的军士拦下,两名军士一左一右架住他的胳膊,把他往外一推,李道正踉跄几步,仰面倒在地上。 人倒了,手里的纸还高高举着,生怕沾了尘土,看着员外郎远去的背影,李道正的喊声带着哭腔。 “你看一眼么,我家娃有本事的,看一眼么……” 官衙前不停有行人来往,人人皆向他投去好奇的目光。 李道正坐在地上,怔怔看着手里的诗,一辈子没流过泪的他此刻却潸然泪下,哽咽道:“我家的娃真是有本事的,这是他写的诗,学堂的先生都说写得好,他真是有本事的,以后会有大好前程的,你们咋不看一眼么……” **************************************************** ps:还有一更。。 第四十四章 行宫遇刺 坐在吏部官衙的空地上,李道正大哭不已,一个朴实的农户汉子,从来没有如此脆弱的时候。 自己的一辈子就这样了,本分守着这块地,静静地老去,静静地湮没于尘埃。 可儿子不一样,他才十五岁,若是儿子没本事倒也认了,将来自己老去,把地传给他,一代又一代,后辈里终归有个能出息的,老李家也算光耀了门楣。 然而儿子是有真本事的,尽管这本事从何而来并不清楚,但他的本事就摆在面前,李道正的想法很简单,有本事的人,朝廷就得认。 无尽的不甘和委屈涌上心头,李道正呆呆地坐在官衙前,不顾周围行人好奇的目光,一边发着呆,一边抽泣哽咽。 不知过了多久,李道正终于站起身,拍了拍身后的尘土,使劲吸了一下鼻子,仰头看着天,长叹一口气,小心翼翼地将儿子写的诗收起来,塞进怀里,如同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安静地离开。 夕阳西沉,朱雀大街上,落日的余晖将他的身影拖长,影子笔直得像一支宁折不弯的钢枪。 ………… 回到家已¥≧,是夜里,李道正推开柴扉之前用衣袖使劲擦了擦眼眶,又是平日里古板沉闷的模样。 李素坐在堂屋里发呆,桌上的油灯摇曳不定,时而炸开一朵昏黄的灯花。 李道正推门进来,李素起身迎上:“爹,白天你去哪了?” 李道正摇摇头,注视着已和他差不多高矮的儿子,难得地用粗糙的大手抚了抚他的头顶。 李素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许久,李道正从怀里缓缓掏出儿子写的诗,怀里揣久了,纸显得有些皱,李道正急忙用衣袖抹平皱褶,递给李素。 “娃啊……”李道正叹息,仿佛想叹尽一生的悲苦:“要争气咧,一定要为自己争口气。” 李素捧着自己写的诗,看着疲态毕露的父亲,疑惑地道:“爹,你咋了嘛?” 李道正摇摇头,笑了两声:“不早咧,快去睡,明早要去学堂做学问咧。” 说完李道正往房内走去。 李素定定看着父亲的背影,一种莫名的心酸涌上心头,忽然道:“爹,以后一定能过上好日子的。” “瓜怂。”屋内传来李道正的笑骂。 ********************************************************* 过上好日子当然要有钱,钱是衡量一切好日子的唯一标准。 不知道大唐的人怎么衡量的,至少这是李素的标准。 掰着手指,数着日子,城里文房店差不多该结算帐款了,首先把大房子盖起来,至于家里的家具,李素早就画好了图纸,只等大房子盖好再请村里的木匠做一套。 李素算了算,在乡下地方盖个房子花不了多少钱,七八贯的样子便很好了,只不过如何解释房款来源是个大问题,李道正若看到这么一大笔钱从天而降,他最有可能的反应不会是喜极而泣,而是牵着儿子去官府投案自首。 ………… 河滩边,东阳公主早早来了,百无聊赖地坐在石块上,看着天边的云彩发呆。 李素远远看着她的模样,笑了。 他也喜欢发呆,对发呆的人总有着莫名其妙的好感,他总认为一个人有闲暇时若能毫无防备地发一阵呆,不假笑也不假哭,露出原本想露出的表情,那么这个人一定不是坏人。 爱笑的女人运气特别好,其实发呆也是。 李素也在东阳公主身边找了一块平整的石头,先用手擦去石头上的灰尘,然后又跑到河边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得很仔细,做完了这一切,他才安心地坐下来。 东阳公主很无语地看着他的举动,想笑,又觉得不淑女,眼睛悄然弯成了月牙儿。 这个……斯文败类,居然比她这个金枝玉叶的公主还爱干净,而且……为何就是看不惯自己戴三支簪子?一定要对称,要工整才合意? “不错,今只戴了两支簪子,看起来顺眼多了,今看到你,由内而外感到舒坦。”李素的夸奖很直白,至少这个年代的人不会这么不含蓄。 东阳公主俏脸悄然染上了红晕,却使劲板起脸,让自己看起来很不满。 “今日本来要戴三支簪子的,出门前忘记了,明日我便戴三支簪子给你看。” 顿了顿,东阳公主瞪着他:“你刚才说今日才看我顺眼,难道以前每日都看我不顺眼?” 李素嗔怪地看她一眼:“话怎能这么说?以前当然也看你顺眼的,特别是那天下午……” 东阳公主喜滋滋地问道:“哪天下午?” “你面前堆着十贯钱的那天下午,真的,那天你快把我的眼闪瞎了,你整个人仿佛散出万道金光,跟西天如来似的,当时我差点向你跪拜了……” 东阳公主笑容凝固,俏脸渐渐黑了:“李素你这个斯文败类,还可以更无耻点么?你当时想跪拜的是我还是那十贯钱?”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 ………… ………… 二人风轻云淡闲聊之时,长安城外却发生了一件震惊全城的大事。 长安城西北二百余里的九成行宫内,大唐皇帝李世民居然遇刺了。 刺客不多,四十多人,为首的刺客名叫“阿史那结社率”,名字很怪异,从姓氏可以看得出来,此人是突厥人。 说到这个名字,不得不说说他的哥哥,阿史那结社率的哥哥阿史那什钵苾,曾经的东/突厥突利可汗。 大唐武德年间,东/突厥正是风光之时,几大部落时常结兵一处,入侵大唐境内杀人放火抢粮抢女人,其中最大的部落当属颉利可汗和突利可汗两支。 武德七年,颉利可汗和突利可汗再一次入侵大唐,是的,他们又来了,带着满满的恶意。这次大唐皇帝李渊不乐意了,因为这两大部落已打进了关中腹地五陇阪,李渊虽然刚刚建国才七年,无论国力还是兵力都非常孱弱,然而这一次也不得不龙颜大怒。 这是不把皇帝当干部啊,怎么办?揍他! 于是李渊下旨,秦王李世民领兵于五陇阪抵御突厥兵锋。 李世民是个很不错的将才,领着大军刚刚到达五陇阪,与突厥人遥遥对峙,然后他便做了一件让人忍不住为他的机智点赞的事。 他二话不说派人找到了突利可汗,三下五除二便跟突利可汗拜了把子,结为异姓兄弟。 突利可汗乐坏了,拍拍屁股很痛快便阵前反水,背叛了颉利可汗站到大唐那一边去了。 ********************************************************* ps:求推荐票!!这事很重要,大家千万别忘了。。。 第四十五章 行刺有因 李世民与突利可汗拜把子这事,干得有点没节操。一个领兵入侵大唐的敌人,李世民自然不可能欣赏他的文韬武略,然后稀里糊涂跟他斩鸡头烧黄纸,拜把子只是表象,让突利可汗心甘情愿和李世民跪下来昧着良心说同年同月同日死,背后自然还有更深层的利益原因。 李世民向突利可汗许愿,将来大唐灭掉颉利可汗后,可允突利可汗领顺州都督。 令唐人视为奇耻大辱的渭水之盟仅只过了四年,李世民终于积蓄了力量反击,而这个时候,突利可汗也非常配合地阵前反水了,唐军生擒颉利可汗,东/突厥被灭,突利可汗这位结拜兄弟自然也顺利当上了顺州都督。 结局不错,喜闻乐见的大团圆结局,然而中间出了一个变数。 变数就是今日刺杀李世民的阿史那结社率,他是突利可汗的弟弟,当初突利可汗降唐后,结社率被李世民封为中郎将,正四品的武官,相当于军委会的候补委员,不过可惜没有权力,只是个虚衔。 帮助大唐平灭东/突厥这么大的功劳,作为居功至伟的突利可汗的弟弟,只给封了个虚衔,阿史那结社$,率觉得很不爽,于是整日在长安城里为非作歹欺男霸女以发泄不满情绪。御史们当然也不爽,于是把结社率的行径参到李世民面前,李世民更不爽了,咬着牙从齿缝里迸出一句:“此为居家无赖。” 一向胸怀博大的李世民居然说出这句评语,足可见结社率此人的人品糟糕到何等地步了。 李世民遂向突利可汗下旨,说你弟弟不长进,抽他! 于是突利可汗就抽他。 结社率被抽之后,安分了一年,很不幸,第二年突利可汗病逝了,这下结社率乐坏了,从此世上再无人敢抽他,同时他对李世民的恨意也渐渐高涨至顶点。 隐忍了整整六年,今年的春天,趁李世民移驾九成行宫之际,结社率终于决定发动了,他裹挟了突利可汗的儿子,自己的亲侄子贺罗鹘,纠集四十余人向九成行宫发起突袭。 ——隐忍六年,造反组织只凑了四十多人,说实话,结社率不仅要反省一下自己的人品,更要反省一下自己的能力,看看人家《满城尽带黄金甲》里的王子,一造反就迅速拉出千军万马,再看看自己,羞不羞?羞不羞? 结社率不羞,他很悲壮地率领四十多人向皇帝寝宫发起攻击,只到了外宫正门,连李世民的面都没见着,四十多人便被值守皇宫的将士们杀得七零八落。 结社率见势不妙,大抵当时也迅速反省了一下自己这次窝窝囊囊的造反行动,然后果断决定……撤退! 正所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回去后痛定思痛,再发展一个更加壮大的造反组织,回来再取狗皇帝的性命。 ………… 结社率怀着对未来二次创业的美好憧憬和期许,踌躇满志地逃跑了 九成行宫内,李世民却大发雷霆之怒。 一个敌人,竟在他眼皮子底下隐忍了六年才发觉,作为一个庞大的国力兵锋强盛的帝国,君臣开疆辟土意气风发的时期,竟然有人敢行刺国君,这令李世民骄傲且脆弱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伤害必须用刀剑和鲜血来抹平。 左右领两位大将军跪在李世民面前,神情愤怒且屈辱,作为皇帝贴身内卫,被敌人杀到宫门前,对他们来说是天大的耻辱,两位大将军对天发誓,必斩逆贼结社率。 李世民的愤怒被压抑住了,只是冷冷点头:“结社率不诛,朕寝食难安。” 两位大将军凛然,抱拳行礼,杀气腾腾领兵出了宫。 为了让大唐皇帝陛下吃得好睡得好,结社率不仅要死,而且要死得零碎一点,越零碎越好。 ********************************************************** 九成行宫发生的事,与李素毫无干系,他的理想很小,小得生怕惊动了这个繁华盛世,他只要几十亩田再加一栋大房子而已,按目前的进度来说,只要再过几天,收了文房店的帐款,大房子便离他不远了。 再过几年,等到他十八岁时,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已存到了一辈子够花用的钱和田产,然后请木匠造一个摇椅,每天在院子里晒太阳,提前享受退休生活,这种退休生活大概可以享受半个多世纪…… 老天把他送回唐朝,一定是觉得前世的他受了太多苦,于是让他回到这个空气清新的地方享一辈子福。 河滩边的春日晒得人身上暖洋洋的,舒服得令人犯困。 李素真想仰头往地上一倒,舒舒服服躺在草地上睡一觉,但是理智告诉他,现在不能睡,办完正事才能睡。 东阳公主也有些没精神,大抵被李素传染了犯困的毛病。 两人在河边每天都不期而遇,遇得多了,其实也没那么多说不完的话题,毕竟李素和东阳不是八婆,两人偶尔坐在河边聊聊庄子里的闲事,李素说几个前世的搞笑小段子逗得东阳捂嘴娇笑,更多的时候两人却是沉默地看着河水,静静地发呆,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今日不能沉默,因为李素有求于人。 “喂,宫女,你脚露出来了……” “呀!”东阳大惊,花容失色下意识地用裙子盖住脚,醒过神低头一看,自己的脚严严实实被裙子遮着,没有任何异样。 气得东阳俏脸含霜:“李——素——!” “醒了吧?醒了聊聊正事。” “不想跟你聊,我回去了,府里……府里公主还等着我侍侯呢。”东阳起身,生气欲走,磨磨蹭蹭的却半天没迈出一步。 对这位自以为扮公主宫女扮得很完美的女人,李素实在不忍心拆穿她。 “说正事,别矫情。” “你能有什么正事?又有诗作问世要卖给我么?” “不是,我想说,你不是公主府上的宫女么?认不认识盖房子的工匠?手艺很精湛的那种。” 东阳公主眨着杏眼:“你要工匠做甚?” 李素叹道:“我请工匠自然是要他们帮我盖房子,难道请他们吹箫吗?” “太平村里本就有工匠,何必要找盖公主府的?那些工匠都归工部管辖,这几年陛下大修宫殿庙宇,工匠怕是不够用呢……” **************************************************** ps:还有一更。。。 第四十六章 骤然生变 (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d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东阳公主所言不虚。 贞观之治已十年了,这十年来李世民和众臣定下休生养息的国策,民间百姓渐渐富裕起来,国库所入也一年比一年丰盈。 于是从贞观九年开始,李世民有点飘了。 李世民也是肉体凡胎,跟所有暴富的人一样,口袋里一有了钱就忍不住想修房子,包二/奶,三奶以及无数奶。 玄武门之变逼自己的老爹李渊退位后,李世民为了让老爹安心养老,在长安城内给李渊修大明宫,谁知大明宫没修好,李渊已去世,大明宫只好停建,但是口袋里的钱不花掉,李世民总觉得它烧得慌,于是太极宫又开始轰轰烈烈的扩建工程。 东阳没说错,工匠确实不够用。 李素也知道她不会骗自己,不由失望地叹气。 东阳公主好奇地看着他:“修什么房子需要动用工部的工匠?你可不能逾制啊,房子高多少,用什么大梁,描刻什么祥兽,都有礼制规定的☆,,逾制可要被官府治罪。” 李素翻着白眼:“我哪敢逾制呀,只是我盖的房子有点怪,村里的工匠怕是盖不好。” 东阳有了兴趣:“什么怪房子?” 李素只好从怀里掏出自己画了好几天的图纸,递给她。 图纸很工整,和李素的性格一样,上面一笔一划都是用笔直的木条刻画出来的,房子是平房,房顶大梁离地两丈,肯定没逾制,皇家和勋贵府邸用的火球,角檐,吻兽鸱尾和祥兽麒麟等等违禁装饰,李素一样没敢用。 图纸画得很标准,连东阳公主都看懂了,指着图纸上的一处道:“这间房子做甚的?马厩不像马厩,牛棚不像牛棚。” 李素很生气,这是对他精湛画功的侮辱,真想当她面画个屁股,然后告诉她那是苹果…… “车库,那叫车库。” “何谓‘车库’?” “停马车用的库房,以后我赚了更多的钱,必须得有马车,有马车自然得有车库。” 东阳怪异地瞥了他一眼,目光又投向图纸:“院子后面干嘛修个方方正正的池塘?” “……这叫游泳池,不叫池塘。” 前世哪个富豪家里没有游泳池?家里不修个游泳池都对不起富豪的称号。 东阳公主皱了皱鼻子,显然对李素的品位表示很不屑,凝目仔细一看,游泳池边还画了几个人,好怪异的几个人,她们身上穿的……是个啥嘛…… 眼睛快盯成斗鸡眼了,东阳终于看清了泳池边画的那几个女子的穿着,吓得东阳公主惊叫起来。 “呀!你这……你这无耻败类!竟然,竟然……”东阳俏脸通红,不知是羞是怒,手里的图纸瞬间变成了噬人的毒蛇,忙不迭扔远。 李素俊脸一热,急忙捡起图纸,干笑不已:“意外,纯属意外……” 哪个富豪家的泳池旁边没几个比基尼美女?这女人显然太没见过世面了。 东阳羞怒万分,面前这家伙不仅是斯文败类,而且还是个淫贼,老天瞎了眼,大好的才华竟落在他身上…… “我……我走了!”东阳公主红着脸,转身就走。这次没有任何犹豫,而且脚步很快,被狗撵似的跑出老远。 李素遗憾地看着图纸,心情有点低落。 ——请工匠的事还没说呢,给个答复再羞奔而走也不迟啊。 ******************************************************** 东阳公主跑出了李素的视线,背靠在一棵银杏树后,紧紧抿着嘴,心儿仍扑通扑通跳个不停,树林里的阴影遮住了通红的脸颊,一双妙目却在黑暗中闪闪发亮,眸光里愠怒与羞意交织,令眸子浮上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这个……败类!以后再也不理他了,再也不来河滩了!”东阳暗暗发誓,小拳头捏得紧紧的。 沉默片刻,东阳又小小修改了一下刚才的誓言:“三天吧,三天不理他,一定要给我道歉才行。” 修改完毕,东阳重重点头:“嗯,三天!” 毫无预兆地,一柄钢刀悄然无声地架在东阳公主的脖子上,刀刃闪烁着幽幽寒光。 银杏树的背后,两道人影如鬼魅般窜出来,看着吓到呆滞的东阳公主,其中一人笑得很开心,用有些生涩的关中话嘿嘿笑道:“看看咱们遇到谁了?小女娃面熟得很……” 另一人语气有点急迫:“叔叔,我们快赶路吧,后面追兵不远了!” “急甚,贺罗鹘,你过来看看,这女娃你难道不认识么?” 名叫贺罗鹘的人只好凑过来仔细瞧了一眼,然后惊道:“这……这不是东阳公主吗?” 刀仍架在东阳公主的脖子上,东阳俏脸苍白,此时却鼓起勇气道:“你们……为何认识我?” 贺罗鹘叹道:“昨日以前,我还是左领军果毅都尉,而他,我的叔叔,阿史那结社率,左领军卫中郎将。” 原来此二人正是刺杀李世民失败后,远遁而逃的结社率,以及突利可汗的儿子贺罗鹘。 东阳公主毕竟是皇家出身,趁着说话的功夫,已渐渐恢复了镇定,她挺起了胸,眉目间隐隐散发出威严和贵气。 “尔等一个是中郎将,一个是果毅都尉,皆是我大唐皇帝陛下的臣子,缘何竟敢对公主持刀相胁?不怕我父皇降罪诛族么?” 结社率三四十岁模样,生得黝黑粗犷,一双鹰隼般的眼睛闪烁着噬人的寒光。 “公主殿下,今日以前,我等见你必向你跪拜,而从今日起,我等再也不必向你称臣了,你那位雄才伟略的父皇此刻正尽遣宫中精锐,追杀我叔侄二人,既如此,我为何不敢持刀相胁李世民的亲骨肉?” 一旁的贺罗鹘神情惶急地看着结社率,跺脚道:“叔叔,此时紧急,咱们必须弄两匹快马速速逃离唐境才是,跟一个小女娃罗嗦个甚!” 结社率眯着眼笑道:“这位可不是寻常的小女娃,我等躲避追兵,没想到误打误撞跑到东阳公主的封地来了,看来天不绝我叔侄二人啊!” ****************************************************** ps:求收藏,求推荐票!!!  (我的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d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四十七章 遭遇挟持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d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架在东阳脖子上的刀很稳,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在刀刃上,像碎掉的星光。 东阳很害怕,从小到大虽然不被父皇重视,但毕竟是金枝玉叶,从未被人用刀胁迫过。 “放了我,我可以当作没这回事,甚至你们犯下的过错,我也可以向父皇请求宽恕,父皇是以仁德治天下的圣明君王,他一定会宽恕你们的。”东阳公主语声微颤,但神情仍旧很镇定。 结社率哈哈大笑,神情有些怪异:“你父皇以仁德治天下?小女娃,你到底了不了解你父皇?你父皇贪婪,自私,残暴,为了皇位,他连自己的亲兄弟都能杀,你居然说他仁德?再说,你知不知道我们叔侄二人究竟犯了何罪?” “不知。” 结社率桀桀怪笑道:“昨日,趁你父皇移驾九成行宫之际,我叔侄领着四十多人杀进了行宫,我的侄子贺罗鹘值守行宫西门,他为我们放开了门禁,可惜左右领军卫太强大了,四十多人全部♂,战死,我们叔侄只好暂时撤离……” 盯着东阳公主,结社率眼中闪烁着凶光:“现在,公主殿下,你告诉我,你父皇真能宽恕我们的过错么?” 东阳公主说不出话了。 谋反,行刺,是大唐律法里最严重的罪名,父皇的仁德有几分是真她不知道,但她知道行刺一定不会被原谅,父皇的仁德外表下,有着狼一般残忍的性子。 结社率哈哈大笑,贺罗鹘的神情泛上灰败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怨恨,怨恨的究竟是李世民,还是眼前这位裹挟他走上不归路的亲叔叔,唯他自知。 “你父皇究竟会不会宽恕我们,看来公主殿下明白了……” 东阳公主绝望了,这是两个亡命之徒,当他们不再对父皇的皇权感到敬畏时,自己的性命已在他们的一念之间。 结社率笑得很得意,带着与世界同归于尽的疯狂。 三人僵持之时,树林外,一道熟悉的身影匆匆跑进来,结社率的笑声顿时一停,警觉地注视着那道身影。 东阳公主也瞧见了身影,吓得脸色愈发苍白,张嘴准备大叫,却被贺罗鹘捂住了嘴。 身影很匆忙,走进无人的阴暗角落后,拉开裤子,一阵湍急的水流声倾泄如注。 耳中听着那羞耻的声音,东阳公主不知是气是羞,俏脸又红了。 良久,水声渐停,李素发出一声舒坦的吁气,抖了两下,系上裤子。 刚准备去河边洗手,一柄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 喝凉水塞牙,放屁砸脚后跟,人一旦走了霉运,撒泡尿都出事。 李素心跳得很快,脑子里无数念头闪过,然而架在脖子上的刀却令他不敢动弹。 林中光线很暗,李素看不清对方的眉眼,不远处依稀还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个是女人,好像也被劫持了。 结社率的目光在树影中格外阴冷,像毒蛇盯住了猎物,李素被那幽绿的眸子盯得发毛。 “我……只是来林中方便一下,好汉你们忙,我不打扰你们了……”李素试图脱身。 很明显的欺凌弱女的画面,但李素不想管闲事,首先自己只是个十五岁的孩子,而对方却是三四十岁的壮汉,根本不是同级别的对手,更何况刀还架在他脖子上,其次……李素一直坚信老天送他回唐朝是让他来享福的,不是让他来玩命的,天意不可违。 正义感?当然有,前提是自己的小命能得到保障,前世也在网上使劲叫嚣着屠日灭美,什么打美国我捐一个月工资,打日本我捐一条命等等,但也只是叫嚣而已,用句自黑的话来说,“会叫的狗一般不咬人”。 李素只是平凡小百姓,虚荣,怕死,有点小贪婪,爱占小便宜,这些毛病占据了性格,只有在阴暗的小角落里才能发现那么一丝丝的正义感。 刚想识趣地转身,脖子上的刀忽然一紧。 “你是何人?”结社率语声阴沉。 “太平村的农户……”李素不得不老实回答。 “原来是个农户……”结社率冷笑,手中的刀高高扬起,便待劈下。 农户,只是蝼蚁。 “不要——”东阳公主挣脱贺罗鹘的手,大叫出声。 李素脸色苍白,扭头看去,却见东阳公主满脸泪痕看着他,李素心中一紧,他没想到被欺凌的竟然是她。 “结社率,你若敢杀他,我现在就咬舌自尽,而你,逃亡途中便少了一个保命的筹码,李世民的亲骨肉可不是随便就能遇到的。”东阳目光决绝地瞪着结社率。 结社率阴笑连连:“公主殿下如此在意这小子,莫非他是殿下的小情郎?如此,杀掉真就可惜了……” 东阳公主盯着他道:“他只是父皇治下一小民,我是大唐公主,你与李家有恩怨,杀剐由便,但莫将无辜的人牵扯进来。” 每一个字都很清晰,瘦弱小巧的身躯里充溢着勇气。 李素暗叹一口气,原来她……真是公主。 ********************************************************** 李素和东阳被结社率二人押走。 此时唐军已撒下天罗地网,在九成行宫附近疯狂搜索结社率的踪迹,并集结重兵向北方大唐边境搜寻,谁都没想到结社率二人竟一日间逃离二百余里,摸到了长安城附近的太平村。 经历了最初的害怕后,李素此时反倒镇定了。 不幸中的万幸,幸好东阳是公主,而不是真正的宫女,否则此时二人恐怕早已成了河边树林里的两具尸首。 李素和东阳被反绑着双手,为怕二人逃走,结社率还将二人肩并肩绑在一起,四人一路摸索着在树林里前行。 东阳公主走得不快,李素为了迁就,也拖慢了脚步,静谧的行路中,东阳咬着牙低声道:“对不起,连累你了。” 李素苦笑道:“跟你有何关系,是我自己倒霉……” 仰头望着树叶缝隙里洒下的点点阳光,李素神情无限萧然:“撒泡尿而已,这都能出事,唉……” *************************************************** ps:还有一更。。。(我的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d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四十八章 身陷囹圄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d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时运多舛”,说的便是眼下这回事。 不惹事不闯祸,云淡风轻撒泡尿而已,竟然就被劫持了,李素觉得自己的幸运女神刚刚一定被猪亲过…… 东阳公主的表情很平静,看着李素低声道:“以前……我骗了你,我其实不是宫女……” 李素叹道:“都这时候了,还说这种话做甚?能活命就谢天谢地了。” 东阳摇头:“不,一定要说,现在不说,也许以后没机会了,我……是东阳公主,当今陛下第九女,年初父皇封给我三百亩地,我的公主府也建在太平村,从此,我认识了你……” 栓着身子的麻绳狠狠往前拽了一下,李素和东阳一个踉跄。 结社率嘿嘿冷笑:“倒真是一对有情人,这个时候你们还是多想想自己的性命吧。” 李素叹气,今日这个劫数不知能不能过得去。 碰了碰东阳,李素轻声道:“到底怎么回事?你得〗,罪他们了?” 莫名其妙被劫持,李素到现在还不知究竟。 东阳叹道:“总之,是他们与我父皇的一段恩怨。” “用钱能解决吗?……我的意思是,用你的钱能解决吗?” 东阳狠狠瞪他一眼,然后摇头。 李素愈发愁意满面,——用钱都不能解决的事,一定是大事。 可是……自己真的很无辜啊。 ………… 四人一行穿过树林,李素辨清了方向,发现已走到与太平村相邻的牛头村。 结社率的表情很镇定,丝毫没有被唐军追杀的惶然,一路上他都是冷静地辨别方向,冷静地掩盖行过的痕迹,冷静地不时检查绑着李素和东阳的绳子。 而贺罗鹘的神情却一直很不安,惶恐与畏惧仿佛刻在了脸上,不时地回头张望,连林中小小一声鸟鸣都能令他变色。 相比之下,李素反倒比贺罗鹘冷静多了,其实李素也害怕,但是身边有一个东阳公主,李素只好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害怕。 走近牛头村,村里很平静,已是落日时分,村里处处升起了炊烟,空气里夹杂着一丝人间烟火气息。 林子旁边有一座荒废的老君观,大约是隋朝时修成的,说是道观,其实只是一间处处漏风的瓦房,前隋时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出家人本是靠百姓的香火维生,百姓们自己都活不下去,道士们只能一哄而散,大唐立国后,道观又有了一位老道士,香火旺了一阵后,老道士有一天在道观里寿终正寝,从此这个老君观便荒废了。 结社率和贺罗鹘押着李素二人进了道观,推开破烂的大门,道观内气流涌动,迎面而来一股像妖气般的灰尘,四人措手不及,脸上沾满了灰。 刀架在脖子上都能镇定自若的李素,此刻差点精神崩溃。 一脸的灰啊,这得多脏啊,洗多少次脸才能洗干净啊。 好想恳求二位好汉把自己杀了算了,太堵心了…… 随便清理了一下观内的蛛网和灰尘,结社率将李素二人绑在香案的桌腿上,叮嘱贺罗鹘严加看管,然后结社率用刀把自己脸上的胡子刮光,再朝脸上抹了一把香灰,便出门朝泾阳县的骡马市而去,天黑之前他必须买几匹快马,逃出长安附近。 贺罗鹘心神不宁,粗略在道观内扫视一圈,没什么特别的发现后,便跨出门外,抱着刀半卧在廊柱下打起了瞌睡。 对于李素二人,贺罗鹘很放心,在他眼里李素和东阳只是两个还未长大的孩子,丝毫不具任何威胁,奔忙了一整夜,贺罗鹘也累坏了。 贺罗鹘出去后,李素看似呆滞的目光终于活过来了似的,不停扫视观内四周的环境,以及地上和香案上摆放的物品。 很遗憾,地上除了灰尘和蛛网,以及一些零散的麦草,再无别的东西,香案上倒是有一只铁制的油灯,但是这东西根本无法割开手上的绳索。 李素心情愈发沉重,难道自己果真要死在这里? 结社率去骡马市买马,等他将马买回来便要急着逃命了,那时李素和东阳已成了他的累赘,一个亡命之徒,会怎样对待他的累赘? 除了一刀砍了,还能怎样? 也就是说,李素和东阳的性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生命将在结社率买马回来的那一刻走到终点。 李素有点绝望了,仰着头望向破败的屋梁,喃喃道:“这不对啊,我是来享福的啊……” 观内没有外人,东阳终于卸下了伪装,垂着头嘤嘤哭了起来。 李素似安慰又似自悲,叹道:“你哭什么?你有什么好哭的?该哭的是我才对……” 东阳哭得更大声了,此刻的她看起来才有了几分十六岁女孩的模样。 “你……你是不是也觉得我们要死了,所以想哭?”东阳抽噎着问道。 “死便死了,我哭这个做什么?”李素仰望着房梁,眼中不由自主浮上悲色:“刚才树林里小解过后,连手都不让我洗,你说他们还是人吗?是畜生!” “噗嗤!” 东阳正哭着,忽然被逗笑了,想想此时发笑多么不合时宜,于是接着又哭。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我们都快死了,你还逗我笑……”一想到死,东阳哭得更伤心了。 李素笑了,刚才的悲色如同面具般全然卸下,笑容里有一种坚定的自信:“好了好了,不论面临任何绝境,只要我们还能笑得出,运气一定不会太差,以后你的人生里也要记住这句话。” 东阳渐渐止住了哭泣,垂头有一声没一声的抽噎着。 李素左右环视,他在寻找,寻找任何一件有用的物事,寻找属于自己和东阳的一线生机。 东阳却仿佛已认命,虽然没再哭了,但眸子里流露出更加绝望的悲伤。 “李素,你说,我若死了,父皇会记得我吗?他会为我伤心吗?” 根本没打算让李素回答,东阳只在自问自答:“或许会吧,或许只有一刹那,父皇会觉得很伤心,然后,他的嫔妃和子女们都会劝他不要伤心,于是,他就不伤心了,每日重复的上朝,下朝,每日无数的嫔妃争宠,儿女争宠,他忙得目不暇接,怎会记得我这个下嫔所出的女儿?”(我的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d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四十九章 脱困求生(上)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d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东阳公主才十六岁,短暂的人生里,她的牵挂并不多,临死之前最令她无法释怀的,大概只有那位雄才伟略的父皇了。 父皇在外人面前几乎是完美的,他胸怀博大,气吞山河,可以为路边一个可怜的乞丐而流泪,反省自己的过失,也可以一声令下让千万将士为他开疆辟土,破国屠城。 然而,他却是世上最不称职的父亲,他给东阳的关爱实在太少了,少得她记忆里的父亲连眉眼都是模糊的。 身陷绝境的关头,东阳终究不由自主牵挂着生平这一件憾事,也是恨事。 李素仍不死心地在破败的道观里寻找,寻找属于二人的生机。他想找到某件能利用的东西,一块破瓦片,一根尖木棍,什么都好,只要能割开绑在手上的绳子,生机就算掌握在自己手里了。 很失望,什么都没有,李素不死心继续寻找,脑子里转动着各种逃生的念头。 一旁的东阳公主仍沉浸在自●⊙,己的悲伤里,犹自抽泣:“我的娘亲生下我后身子一直很弱,直到我六岁那年,娘亲终于熬不过去了。她是半夜里去世的,那时我还很小,不懂什么叫分别,只是很奇怪,为何好几日不见娘亲了,两日后,父皇才知道娘亲去世的消息,那天早上他穿着华服,旁边陪着的是他一生最爱的文德皇后,他们在庭院里站了一会儿,父皇的脸色很平静,看不出丝毫悲色,文德皇后叹了口气,安慰父皇几句,然后亲自安排了娘亲的后事,而我,被文德皇后安排住进了淑景殿,与皇子公主们一同在崇文馆读书认字……” “我与父皇单独相处的次数很少,他总是很忙,就算不忙的时候,他的目光也只投注在太子,魏王,晋王他们身上,我甚至都不知道他这十多年来有没有正眼看过我……他,应该不是坏人,阅遍史册,从不知君王竟能对皇后如此长情,在他眼里,他与皇后生的子女才算是亲生子女,他不吝给他们无尽的父爱,……可是,既对皇后如此长情,他又何必宠幸别的妃子?何必生下我?” 李素静静地听着她发泄般的自语,对那位彪炳史册的千古一帝似乎有了更多的了解。 雄才伟略的背后,原来,他也不是那么的成功,他的失败之处和他一生的功绩同样显眼。 东阳已没了求生的欲望,此刻的她呢喃低语,似乎在总结自己的半生。 李素也绝望了,四周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东西,于是只好转头看着东阳,凝视许久,李素灰暗的目光越来越亮。 “公主殿下……” “别叫我公主殿下,我不喜欢听,你……还是叫我小宫女吧。” “好吧,小宫女,你说的这些对我们的现状没有任何作用,与其缅怀,不如竭尽全力活下去,活着去见你的父皇,无论对他是愤怒还是悲伤,你都应该亲口告诉他,你甚至可以掐着他的脖子使劲摇,搜寻附近同时在线的人……” “啊?”东阳的悲伤情绪又一次被李素破功:“何谓‘同时在线的人’?”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告诉我,今日为何戴了两只发簪?”李素眼睛闪闪发亮地盯着她。 东阳扭过头,李素看不见她脸上的表情,只听到她低若蚊讷的声音。 “我……我戴几只发簪与你何干?你这……败类,又发现哪里不对称不工整了?” 李素舔了舔干枯的嘴唇:“非常工整,以后继续保持,现在,我要借用你的发簪。” 老天垂怜,幸好这两位绑匪不算太细心,也幸好被绑的是位公主,公主不差钱,戴得起发簪…… 李素的心跳再次加快,生机,或许就在眼前,就在公主的那两支发簪上。 发簪是很普通的铁簪,自从认识李素后,东阳的打扮变得很朴素,从衣着到配饰都只是中产人家的打扮,不显寒酸,更不华贵。 发簪一左一右插在东阳挽起的云发上,二人背靠着背,双手都被绑着,取发簪的过程异常艰辛。 “脑袋,你的脑袋往后仰,再往后仰……使劲,嗯,再往左偏一点,好,保持别动,我试试用嘴咬下来……”李素一边指挥东阳,一边努力地把头往后扭,憋得满脸通红。 试了好几次,李素仍未成功,毕竟他的脖子未曾天赋异禀,能够一百八十度扭转。 累了,重重喘了口粗气,李素暂作休息,叹道:“今日我必须好好活着,否则将来被人发现死在这里,我的墓志铭大抵是村学的郭夫子所写,我甚至可以猜到他会如何写……” 东阳也有些累,软软背靠在李素身上,无精打采地道:“他会写什么?” 李素肃然道:“‘此子相貌英俊,才高八斗,诗文绝世,实谓才貌无双,奈何怪癖颇多,喜以扭头为乐,天妒英才,某日终于活活被自己扭死,呜呼哀哉,魂兮归来,尚飨……’” 李素露出前所未有的严肃表情,狠狠地道:“所以我一定要活着,一定不能给别人在我墓志铭上胡说八道的机会!” “噗嗤……哈哈哈哈。” 东阳被逗得前仰后合,柔弱的后背忽然最大幅度地往后一仰,李素眼疾嘴快,扭头用嘴一叼,一支发簪终于叼到嘴里。 小心扭头将发簪吐到肩膀下方的地上,运气不错,恰好落在被反绑着的双手边,李素艰难地挪动双手,一寸,一寸,最后终于将那支救命的发簪捏在手心里。 长长呼出一口气,李素额头的汗珠也簌簌而下。 发簪到手,东阳公主终于有了求生的意识,俏脸因激动而泛红。 “怎么办?现在怎么办?”东阳公主急切地问道。 “现在保持安静,等我把绳子弄断,当然,你也可以继续数落你爹,什么大逆不道的话都可以说,我发誓一定保密,如果你不想说话,不妨自己算一算帐,这次我若能救下你的性命,你该给我多少贯钱。” **************************************************** ps:还有一更。。。(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d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五十章 脱困求生(中)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d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没见过你这么无耻的人,钻进钱眼里了!”东阳公主恨恨地道,想瞪李素,奈何头扭不过来,只好忿忿蹬腿泄愤。 发簪很尖锐,却不像刀那么方便,李素只能小心地用发簪的顶端一点一点地刮着绳索,生机掌握了一半,李素也有闲心聊天了。 “钱是好东西,是一切幸福的来源,你吃的喝的用的,都是用钱买来的,没钱喝西北风啊?” 东阳哼道:“也不能生得一副死要钱的德行啊,崇文馆的教授说过,立身处世以品德为先,你这人有文才,更有诗才,可你的性子怎么一点也不像那些清高孤傲的读书人?” 李素闭着眼,指挥自己的双手慢慢磨着绳索,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深,嘴里却淡淡地道:“你知道为何世人为何将金银称为金子银子么?” “不知。” “‘子’这个字,是很高尚的一个字,从古至今,对人类有特别贡献的人,人们才将他的姓氏后面带⊥,一个‘子’字,比如孔子,孟子,老子等等,而金和银自从被人们用来买卖货物后,世人觉得它们实在是伟大且高尚的东西,对它追捧喜爱得无以复加,为了让它们得到该有的名分,于是世人决定将它们尊称为‘金子’和‘银子’,我像追崇圣贤一样的喜欢它们,有何不对?” 手腕处传来轻不可闻的一声脆响,李素脸色一喜,三股拧成一根的麻绳索,似乎已磨断了其中一股,黎明的曙光即将到来…… 东阳毫无察觉,却被李素的无耻言论气坏了:“歪理,都是歪理!金子和银子不是这么说的,你……你……” “觉得不对?你可以反驳我啊。”李素老神在在磨着绳索。 东阳张着嘴,却无法说出一句反驳的话,该死的崇文馆教授根本没说过金子银子为何叫金子银子…… 李素笑了:“觉得我说得太有道理,你竟无言以对,对不对?” “不对!反正……反正就是不对!”东阳有点恼羞成怒,恨恨蹬了一下腿。 啪!又磨断了一股,只差最后一股绳了。 李素脸上喜意愈深。 就在这时,道观外传来一声马嘶,随即听到睡在外面廊柱下的贺罗鹘大声道:“叔叔回来了,两匹马倒是神骏。” 李素二人脸色一变,神情不约而同浮上焦急和惊恐。 ********************************************************** 九成行宫内。 李世民盘腿坐在软榻上,抚着额头,有些不耐地看着矮脚桌几上的奏章。 大唐皇帝每年有两个时段可以移驾行宫稍作休憩,一是冬日避寒,二是夏日避暑,关中附近行宫不少,李世民去得最多的还是九成行宫。 今年才到春天,李世民便移驾行宫了,比往年早了一些。只因去年长孙文德皇后去世,李世民痛失贤妻,一整年都郁郁不乐,于是春天便移驾九成宫。 远离了长安朝堂,却离不了朝臣的奏章追魂。 以尚书省侍中魏徵为首,一大群御史几乎每日一奏,数落皇帝陛下如何骄奢淫逸,如何置国事而不顾,后来九成宫里因结社率行刺一事,魏徵更是找到了发挥的理由,奏章里的言辞也愈发激烈起来。 李世民很头痛,他很想下旨把魏徵一刀剁了,这个念头自从登基那日起,十一年里起码闪现过一百次,大概是魏徵祖坟风水好,每次想杀他都不了了之。 殿门外,宦官的脚步声匆匆行来,李世民放下奏章,喃喃叹气:“又来事了。” 是的,确实来事了。 宦官在殿门外跪下,恭敬地道:“陛下,长安城有急报。” “说。” “阿史那结社率行刺失败后,裹挟其侄贺罗鹘远遁,左右领军卫尉迟将军率军追击,发现此二人并非往北遁逃,而是转而向难,回到长安城附近,领军卫追查二人行迹,发现二人遁至泾阳县太平村……” 李世民拧起了眉:“太平村?太平……村……” 猛地睁开眼,李世民眼中冒出一股煞气:“东阳的封地?” “是,尉迟将军回报,结社率二人遁至太平村的当日,东阳公主不知所踪……” 李世民呆了一下,接着勃然大怒,双手狠狠一拂,桌案上的奏章纷纷跌落在地。 “公主府的军士呢?他们都是死人么?活生生的公主就这么丢了?” 龙颜大怒,宦官愈发惶恐,战战兢兢地道:“公主府的军士说……公主喜静,习惯独自去泾河河滩边独处,不喜随从跟随,军士们跟了好几次,皆被公主喝退,故而……故而未再跟随……” 重重一拍桌案,李世民怒道:“结社率,若你敢伤朕皇女,朕必夷你阿史那氏三族!传旨,命长安左右金吾卫,左右骁卫尽出,交由卢国公程知节统领,将太平村方圆百里全部围起来,一寸一寸地给朕找!誓将结社率这狗贼给朕找出来,剐了他!” 终究是自己的女儿,这一刻,李世民似乎回到了父亲的位置上,为女儿的生机而努力着。 ********************************************************* 牛头村荒废的道观内。 李素额头的冷汗滚滚而落,被绑在背后的双手动作越来越快,然而,结社率还是推开了那扇门。 飞扬的灰尘里,结社率那张狰狞的脸如同雾花般模糊。 静静地站在门口,结社率的表情很平淡,仿佛猎人盯着一只近在咫尺十拿九稳的猎物。 “公主殿下,看来唐军的追击并不如我想象中的快速,直到此刻他们还没找过来,以前我太低估他们了,所以导致刺杀你父皇失败,现在我又太高估他们了……” 东阳恢复了镇定的模样,冷冷地道:“你只买来了两匹马,我和李素现在已不是筹码,而是你的累赘,所以,你要在这里把我们杀了,对吗?” 结社率笑了:“真是冰雪聪明的公主,不愧是李世民的种,若不是要逃命,我真舍不得杀了你呢,对不住了,公主殿下,你活着对我没有任何好处。” 一柄雪亮的钢刀出现在结社率手里,慢慢探向东阳的脖颈…… ************************************************** ps:过了0点又是新的一周,求各位一定不要忘记推荐票啊!拜托了!!(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d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五十一章 脱困求生(下) (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d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探向东阳公主脖颈的刀越来越近。 刀刃折射的光线照映在东阳雪白的脖颈上,每一个细节都很清晰,李素甚至能看到一根根纤细的青色血管微微抽搐。 “我……我是父皇的女儿,他的债,我来偿……”东阳神情很镇定,闭着眼,泪水却蜿蜒成河,却仍鼓着勇气道:“杀我可以,但是,请你们放过他,他是无辜的,他对你们毫无用处,也没有任何妨碍,请你们……放过他。” 毕竟只是十六岁的少女,面对死亡,东阳再也无法镇定,哇地大哭起来。 李素听着东阳颤抖的声音,心底里某个部分似乎被狠狠撞了一下, 死亡之前,柔弱的她还记挂着他,心疼还是怜惜,李素也分不清,但他知道,绝不能让她死在自己面前。 结社率的刀已架在东阳的脖子上,下一个动作便是抹喉,李素这时忽然开口了。 “这位好汉,如果我是你,我不会杀她,至少现在不∴▼,会杀她。” 嘴里说着话,背后的双手动作却越来越快,这是他和她的生机,只差一点点就能抓住了。 结社率果然被吸引了注意力,刀仍搁在东阳的脖子上,却转过头看着李素。 “哦?少年郎说说,为何不能杀她?” 李素脸上淌满了冷汗,却笑得很灿烂,如同他跟东阳说过的,任何绝境里,只要能笑得出来,运气一定不会太坏,所以李素现在笑得很甜,仿佛在赴一场浮华盛宴。 “不出意料的话,你们买了马应该会往大唐边境逃离,这里是离长安都城不到六十里的泾阳县,正是关中腹地,从这里到最近的北方大唐边境,足足上千里地,你和你的同伴有把握逃过大唐精锐的追杀吗?” 结社率冷笑:“唐军精锐不过如此。” 李素冷冷道:“六年前东/突厥的颉利可汗也是这么想的,他的下场如何?” 结社率语滞,眼中却露出凶光:“小娃娃你到底想说什么?” 李素悠悠地道:“欲逃离大唐边境,只靠你们二人是绝不可能做到的,我甚至怀疑你连长安城方圆百里都逃不过去,东阳公主是在封地里失踪的,此刻想必公主失踪的消息已传到皇帝陛下耳中,这些年皇帝陛下东征西讨,一扫寰宇,天下莫敢不从,你敢杀公主,可知皇帝陛下如何震怒,必然尽遣长安精锐追杀,如果你不杀公主,千里逃亡之路或许身边还有个保命的筹码,以她的性命做要挟,追击的唐军哪怕刀架你脖子上也不敢妄动,你也给自己争取了生机,若你此刻不管不顾把公主杀了,你自己想想你的下场,皇帝陛下若不把你和你们阿史那三族碎尸万段,我李素从此跟你姓,以后我便叫阿史那素,简称‘阿素’。” 话刚落音,李素被反绑的双手忽然微微一震,趁着说话拖延时间的功夫,最后一股绳子终于被他磨断。 李素的笑容更甜了。 结社率浑然不觉,李素的一番话却引起了他的深思。 确实,杀了公主百害而无一利,如果李世民只派了一千人追杀他的话,杀了公主很可能会引起满朝君臣震怒,追杀他叔侄二人的精锐很可能增加到万人甚至数万人,以目前唐军攻无不克,兵锋正盛的情势来看,说不定大唐君臣会以此为借口再次领军进入草原,将突厥各族一一屠戮。 杀公主,果然是不划算的。 结社率慢慢放下搁在东阳脖子上的刀,饶有兴致地盯着李素。 “小娃娃,你今年多大?” “十五。”李素笑得有点腼腆,透着一丝懦弱。 “听你这番话,比朝堂那些老狐狸还精明,呵呵,你果真只有十五岁?”结社率阴沉地笑。 “我真只有十五岁……”李素萌萌地朝他眨着眼。 “十五岁便巧嘴滑舌让我留下公主性命,而我却居然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呵呵……”结社率眼中杀机闪烁:“公主我可以不杀,但是你,留着一定是个祸害!” 毫无预兆的杀机突兀而至。 说着话,结社率忽然发动,刀光如雪白的匹练,狠厉地朝李素头上劈去。 “李素——”东阳凄厉大叫。 电光火石间,李素眼皮猛跳,刀光劈下的同时,他已挣开绑他的绳索,忽然就地一滚,躲过了这要命的一刀,然后像只灵巧的猿猴般暴起出手,手中的发簪狠狠扎在结社率握刀的手腕上,结社率吃痛,手上一松,钢刀落地。 结社率大怒,这时也顾不得追究绑着李素的绳索为何突然断开,见李素俯身冲来,却想抢地上的刀,结社率一脚狠狠踹去,踹中了李素的胸口,李素只觉喉头一甜,嘴里满是血腥味,这一脚怕是把他踹出了内伤,说不定肋骨也断了。 “好小子,倒是个狠角色,我小瞧你了。”结社率捂着受伤的手腕嘿嘿冷笑。 李素抿着嘴,鲜血还是从他嘴角流下,擦了一把嘴角的血,李素吃吃地笑:“我只是小角色,想活下去的小角色……” 说完李素忽然发力朝结社率冲来,结社率又是一脚踹去,李素右手紧握着发簪,只能架起左臂一挡,随即只觉一阵剧痛,他很清楚,左臂骨折了,然而李素不依不饶再次冲来,结社率的腿刚放下,猝不及防被李素撞进怀里,接着心脏处一麻,垂头一看,一把早已弯弯曲曲的发簪不偏不倚插进他心脏正中,发簪入肉大半,尾端的链珠犹自微微发颤。 结社率不敢置信地垂头看着发簪,动作已全然凝固,仿佛在研究这支发簪是怎样神出鬼没插在他的心脏上的。 李素艰难地抬起完好的右臂,俯身拾起落在地上的刀,然后,眼也不眨地一刀捅进了结社率的腹部,鲜血顿时狂溅,第一刀位置插得不算太准,大约是肠子部位,李素不满意地摇摇头,像个疯狂而冷静的屠夫,抽回刀后,再次朝结社率劈去,这一刀直接划过了他的脖子,刀入脖颈一寸,深深嵌入颈骨中。 结社率无力地跪倒在地,无神的目光看着李素,想笑,又想说话,脖颈的鲜血如喷泉般喷涌而出。 结社率硕大的身躯摇晃几下,然后,软软倒地,扑落在尘埃里。 李素喘了几口粗气后,也倒在地上。 东阳一直呆呆看着李素和结社率的生死相搏,年轻的她根本没见过这般血腥的场面,直到结社率气绝而亡,东阳仿佛才恢复了意识,颤声道:“李素,你怎样了?伤到哪里了?” 李素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将刀扔给她,咳出两口血,虚弱地道:“自己把绳子割开,然后……把大门关上,贺罗鹘出去找草料喂马了,很快会回来,这个人……也要杀掉!” *************************************************** ps:今天只有一更,晚上有个聚会。。。  (我的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d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五十二章 最后一搏(上)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d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道观内的血腥气很重,结社率的尸首横躺在地上,小腹和脖子处的鲜血流了一地,破败的屋子里充斥着腐蚀的铁锈味道,令人作呕。 东阳流着泪咬牙用刀割断了绑住自己的绳索,三两步抢奔到李素身边,神情惶急地上下查看。 “伤哪里了?快说伤哪里了?” 李素腹部和左臂传来钻心般的疼痛,虚弱地半躺在地上,低声道:“别,别碰我,很痛,全身都痛,小宫女,你惨了,回去后除了救命之恩的费用,你还要付我医药费营养费以及……各种费,明天就把清单送去给你,回家后赶紧筹钱去……” 东阳气得想狠狠在他胸膛上捶一拳,又怕把他揍死,恨恨地瞪着他道:“都快死了还要钱,你这辈子一定会发财的。” 很美好的祝福,李素此刻虽然痛得钻心,却也立马眉开眼笑:“承您吉言,我也觉得我会发财,对这事我一直很有信心……” 东阳起身将道观≥□,大门关上,屋子里暗了下来,东阳坐在李素身边,怯怯地朝门外张望。 “李素,你现在动不了,贺罗鹘回来后怎么办?趁着他还未回,我们……不如逃了吧,我扶着你跑,还是有机会的。” 李素摇头,态度很坚决,素来不正经的眸子露出寒光。 “逃不是办法,你一个弱女子,我也受了伤,贺罗鹘若有心追杀,我们逃不了多远,所以贺罗鹘一定要死,我不知道此人心性如何,但我不能冒险,若被他逃了,以后我的一生要花费无数心思防备他的报复,所以,今日必须一劳永逸,把他解决了。” “他已是惊弓之鸟,怎有心思回来报复?” 李素冷笑:“万一他能活着逃过大唐的追捕呢?万一他是个疯子呢?我的人生冒不起这样的险,他不死,我寝食难安。” 东阳眼睛一直不敢看结社率的尸首,只盯着李素憔悴的脸叹道:“可是……你受了这么重的伤,怎么杀他?” 李素闭上眼,脸上的肌肉微微扭曲,竟露出几分狠厉之色,道:“尽力,只能尽力而为,不是鱼死就是网破,如此而已。” 东阳怔怔看着他,此刻的李素看起来很陌生,她从未发现一个如阳光般爽朗的少年的脸上竟然能有如此杀气腾腾的一面。 “李素,若我们都能活着,我……我……”东阳鼓足了勇气,想说一句藏在心里很久的话。 李素睁开眼,适时接过话:“若我们都能活着,你一定要给我很多钱,记住,我很认真的。” “你……你这个……”东阳气得眼圈泛了红。 暗暗气苦,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刹那间全然泄掉,话头接过来,完全变了味道,也不知他是否故意的。 是啊,未来太难了,这句话藏在心里远比说出来更好,对大家都好。 ***************************************************** 道观外传来轻快的脚步声,李素神情一紧,东阳害怕地扯着李素的袖子,仿佛找到了依靠,神情慢慢放松。 李素咬着牙站起身,身躯摇摇晃晃,如同喝醉了酒,眸子一片清明,目光由痛楚瞬间化作冷静,擦了擦嘴角溢出来的血,缓缓俯身拾起了刀。 摆摆手,无声示意东阳躲到老君神像背后,李素顺势靠在门边,吃力地缓缓扬起了刀。 一场猎人与猎物的搏杀,再次在这小小的道观内上演。 脚步声走到门口时忽然停下,显然贺罗鹘有点奇怪为何大门关上,里面却听不到动静。 李素抿着嘴,控制自己的呼吸,让呼吸变得缓慢且悠长,缓慢得几乎停顿了呼吸。 门外,贺罗鹘似乎已起了疑心,李素二人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叔叔,你在里面吗?”警觉的贺罗鹘在门外高声唤道。 里面没有回音,豆大的冷汗从李素二人脸上滑落。 “叔叔?” 忽然,神像后的东阳出声了,声音颤抖且惊恐:“结社率,求你别杀我,别杀……啊——” 李素面露喜色,这姑娘不错,很会演戏,或者说,女人天生都会演戏。 收取救命之恩酬劳的时候给她打个八折吧…… 听到东阳的惨叫,贺罗鹘终于打消了疑心,他早知道结社率的计划,杀公主和那个农户小子正是意料之中的事。 此刻,显然公主已死在叔叔的刀下了。 贺罗鹘的脸色闪过短暂的怨恨和悔意,这次刺杀李世民,他完全是被结社率裹挟的,结果刺杀失败,叔侄二人惊惶逃亡,此刻还杀了一位公主,犯下的罪行越来越大,已完全没有退路了。 结社率……简直是个疯子。 心中再无疑意,贺罗鹘推开了道观的门。 一道雪白的刀光无情劈落,贺罗鹘猝不及防,被刀劈中了左腿,贺罗鹘一声闷哼,就地往门外一滚,李素扬刀如影子般跟上,也不管什么部位,再次胡乱一刀劈落,恰好劈在贺罗鹘的右腿上,这一刀李素运足了力气,劈得很深,贺罗鹘右腿伤可见骨。 劈完这一刀,李素再也动弹不得,本已受了内伤再加左臂骨折,人已快晕过去,能劈出两刀已是他的极限了,劈了两刀后,李素手里的刀杵着地面,支撑着自己不倒下,目光遗憾地看着贺罗鹘。 可惜了,居然没有一击而中,只伤了他两条腿,现在攻守逆转,轮到他李素成为俎上鱼肉了。 贺罗鹘也是硬汉子,双腿挨了两刀后一声不吭,迅速连滚带爬跟李素拉开距离,隔着两三丈,目光略带惊疑地盯着李素。 李素眼睛通红,警惕地与贺罗鹘对视,他的双腿颤抖得很厉害,身躯摇摇晃晃几乎快倒下,然而不知怎样的力量支撑着他,看似一阵风都能吹倒的他,却仍弯着腰,通红的双眼露出狠厉的凶光,像一只即将对猎物发起攻击的猎豹,令贺罗鹘心头笼罩着一团死亡的阴云。 这……还是那个看起来懦弱不堪,任人宰割的孩子吗? 贺罗鹘眼皮猛跳,现在他发觉自己和叔叔都错了,错得很厉害。 他……怎么可能是个孩子? 看着李素手里的刀,以及没有任何动静的屋子,贺罗鹘明白,他的叔叔恐怕已凶多吉少,而他自己,却幸运地躲过了要命的一刀。 二人离着两三丈互相对峙,眼睛各自盯着对手,一眨也不眨,似乎在等待对手一个不经意的破绽。 良久,李素虚弱地开口了,未语先笑,笑得跟往常一样天真无邪:“结社率已被我杀了。” 贺罗鹘面无表情,缓缓点头:“我看得出。” “我还想杀你。” “我也看得出。” 李素笑得很无奈:“可是你看,我受了很重的伤,几乎动不了了,连刀都抬不起来,所以我现在杀不了你。” 贺罗鹘冷笑:“那可不一定,今日倒是我叔侄走了眼,现在,我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李素眨着眼:“为何你不过来试一试呢?说不定我说的是真话,我真的连一根手指都动不了了,此时杀我,正是天赐良机。” ***************************************************** ps:还有一更。。。求推荐票票票票。。。。(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d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五十三章 最后一搏(下)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d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如果贺罗鹘有洞察人心的本事的话,就会知道李素现在说的是实话,童叟无欺的大实话。 李素真的已动不了了,整个人混混沌沌,几乎已到了昏迷的边缘,只是身后还有一位大唐公主,一个比他更柔弱的女子期待他的保护,这个信念支撑着他没有倒下。 此刻他的脸上带着高深莫测的笑容,笑容很神秘,贺罗鹘惊疑地盯着他,想从他的笑容里发现端倪,从而决定下一步的动作。 二人僵持了半柱香时辰,贺罗鹘神情阴晴不定,最后忽然狠狠一咬牙,拖着受伤的腿往前跨了一步…… 李素眼皮一跳,忽然笑着道:“贺罗鹘,听说你曾是陛下身边的左领军卫果毅都尉,而且还是突利可汗的儿子,你刺杀大唐皇帝陛下之前,果真三思过了吗?” 贺罗鹘停住了脚步,露出似怨似悔的表情。 李素接着笑道:“你们阿史那族应该是突厥的大族吧?全族有多少人来着?±∫,两千,还是三千?据说贞观四年,皇帝陛下扫平东/突厥后,颉利和突利两位可汗尽皆归附我大唐,然后阿史那族的族人全数内迁,皇帝陛下将你们的数千族人安置在漠南,对不对?” 贺罗鹘冷冷道:“小子说这些什么意思?” “你们叔侄刺杀皇帝失败,逃亡关中途中又欲杀害公主,现在结社率被我所杀,只剩了你一个人,而且你的双腿也被我重伤,右腿的伤都已见骨了,贺罗鹘,你看清了眼下的情势了么?” 贺罗鹘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他大概知道李素的意思了。 李素笑得更加轻松:“你们叔侄劫掠东阳公主,想必现在这个消息已传进了长安,长安的唐军精锐很可能已到了附近,铺开天罗地网搜寻公主和你们叔侄的踪迹,而你只剩孤身一人,还在这个离公主府不远的破道观里与一个农户小子遥相对峙,不知生死,就算现在你把我和公主都杀了,你拖着受伤的两条腿,能跑出多远?还有,就算你逃了,你们阿史那族的命运如何?你……真的都考虑清楚了么?” 贺罗鹘紧紧抿着嘴,面无表情,李素看不出任何端倪,只好接着道:“其实第一眼看到你,我就发现你的脸色不对……” 盯着贺罗鹘的表情,李素试探地道:“关于刺杀皇帝陛下,……应该不是你的本意吧?” 贺罗鹘不出声。 “是了,你是被裹挟的,你的眼里有恨意,你叔叔刚刚死在我的刀下,我却看不出你有任何悲伤,只有单纯的敌意,贺罗鹘,你是被裹挟的。”李素的结尾用的肯定句,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深。 “那又如何?”贺罗鹘冷冷道。 “贺罗鹘,你和结社率不同,你还有生机,因为你不是自愿的,你们阿史那族驻居漠南,那里是大唐和薛延陀的中间,是非常重要的缓冲地带,我们大唐的皇帝陛下很重视阿史那族,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杀你的,因为阿史那需要首领,朝廷需要阿史那族戍卫漠南,但是,前提是你必须向皇帝陛下归降,虔诚的忏悔你的罪行,并立下血誓永不再犯……” “行刺皇帝的首恶已被诛除,你是被叔叔胁迫的,你也是受害者,贺罗鹘,归降吧,降了大唐,你仍有生机,若是执迷不悟,皇帝陛下不会心软,必然下令把你杀了,而且更会迁怒你们整个阿史那族,后果太严重了,你承担不起,归降才是你唯一的出路。” 李素很真诚地劝着,贺罗鹘脸色阴晴不定,仿佛正在犹豫。 许久,贺罗鹘冷哼道:“你一个黄口小子,你说的话我不能信。” 一道柔弱却坚定的声音从李素身后传来:“他的话不能信,我的话你信吗?我是大唐皇帝陛下第九女,御封东阳公主,我以公主的身份保证,若你贺罗鹘归降大唐,并发誓永不再叛,我愿为你在父皇面前作保,求父皇宽恕你的罪行。” 身后,东阳公主缓缓走出道观,虽然神情仍旧惊惧,但是,终归鼓起勇气走出来了。 贺罗鹘面孔扭曲,显然内心正挣扎不已,许久不见说话。 李素看了看天色,道:“贺罗鹘,留给你的时间不多了,我敢保证,半个时辰内,唐军精锐一定会将太平村和牛头村附近团团包围,那时再降已迟,你绝无生望。至于现在逃跑……你认为你现在还逃得出关中吗?” 贺罗鹘沉默许久,眼神闪过一道莫测的光芒,盯着李素道:“我可以归降,不过,我不信你,你把手中的刀扔了。” 李素笑得很无害:“我其实只是个孩子,而且我受了重伤,你真的没必要怕我……” 贺罗鹘冷笑,现在他若还把李素当孩子,那真是蠢到没边了。 “你不信我,其实我也不信你。我若扔了刀,你反过来害我怎么办?” 贺罗鹘很执拗:“我可以发誓不害你。” 李素笑道:“发誓这种事,我一年差不多要发一百次,结果没一次做到了,还是那句话,我不信。” 二人仍旧僵持不下,东阳公主往前走了一步:“李素的刀交到我手里,贺罗鹘,你信不信我?” 贺罗鹘目露喜色,道:“公主殿下我自然是信的,就这么办。” 李素呼出一口气,很痛快地把刀交到东阳手中,朝贺罗鹘摊开手:“你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东阳双手握着刀,神情很紧张,警惕地看着贺罗鹘,回过头看着李素时,眼里的警惕瞬间又化作无限的温柔。 “现在,我们去找村外的唐军,贺罗鹘,记住你的话,归降一定要诚心,否则,本宫也救不了你了。” 贺罗鹘的双腿被割伤,一直血流不止,现在人也非常虚弱了,脸色苍白地点点头:“我会的,公主殿下请放心……还有,请恕我无礼,二位能否走我前面?” 李素和东阳对视一眼,然后点头,默不出声地往道观院子外走去,刚抬起步,李素忽然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东阳急忙扶住他,眼中一片焦急。 李素捂着胸口,费力地咳出两口血,朝东阳虚弱地笑了笑。 贺罗鹘一直默默看着李素,见他如此虚弱的样子,甚至咳出了血,贺罗鹘眼中再次浮现喜色。 东阳搀扶着李素一步一步往外挪,二人走得很慢,走到贺罗鹘身边时,奄奄一息眼看要断气的李素忽然劈手夺过东阳手里的刀,看都不看,一刀横劈过去。 贺罗鹘见李素连路都走不了的虚弱样子,原本已稍稍放松了戒备,却没想到李素竟忽然暴起发难,急忙往后退去。 然而,终究迟了。 刀光掠过,贺罗鹘垂下头,呆呆地注视着自己的腹部。 这一刀聚集了李素最后一丝力气,成与败,李素已完全不再考虑,一刀过后是天堂还是地狱,任由天意了。 突然发起的这一刀劈得很深,贺罗鹘的腹部被横划出一道非常大的口子,鲜血如喷泉般不断涌出,伴随着鲜血流出的,还有一些腹部的内脏,胃,肠子等等。 贺罗鹘惊惧地捂住腹部,试图把那些流出的内脏塞回去,试了一次,两次……动作越来越慢,最后慢慢凝固,随着这一刀划下,他的生机也随着鲜血和内脏缓缓流尽。 贺罗鹘想抬起头,想再看一眼这个十几岁的孩子,试着艰难地抬了一下,却抬不起来,最后整个人笔直地倒下来,飞扬的尘土里,贺罗鹘气绝身亡。(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d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五十四章 终脱险境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dd”并加关注,给《贞观大闲人》更多支持! 道观院子内很静,贺罗鹘的尸首横躺在地上,鲜血浸红了土地。 李素杵刀而立,弯着腰大口喘着粗气,脸上泛起两团不健康的潮红,视线也开始渐渐模糊,身上仿佛多了一个窟窿,全身的力气都从这个窟窿里飞快泄去。 东阳公主傻傻地看着眼前这一幕,不觉用手捂住了嘴,惊恐的目光怔怔盯着贺罗鹘的尸首,身躯也有些摇晃,对一个十六岁的女子来说,今日这一幕又一幕的血腥场面从未见过,此刻她竟没晕过去,已然算得上心有猛虎,细嗅蔷薇了。 李素使劲甩甩头,试图让脑子清醒一点,视觉清晰一点,然而仍是昏昏沉沉,结社率那一脚踹得太重,内伤可能不轻。 无力地单膝半跪在地上,李素看着贺罗鹘的尸首,脸上露出了最真实的笑容。 是的,直到这一刻,他才有资格笑,而且笑到了最后。 “李素——”东阳大叫,冲上前扶住他,眼泪止不住的▼,流,眸子里的神采说不清是欣喜还是心疼,一边流泪一边绽出了笑容。 “没事吧?李素,你快躺下,我……我出去叫人,你好好躺着……父皇一定派兵出来了,你等等……”东阳语无伦次,不知该如何是好,想冲出去又怕李素支撑不住,怕他死掉。 李素嘴角血迹赫然,目光已有些涣散,抬头无意识地看了东阳一眼,眼中毫无生气如一潭死水,东阳吓坏了,不停地拍打他的脸。 “我……你等着,我出去叫人!” 李素无力地垂着头,对外界的声音似已一无所觉,忽然李素身躯微微一震,仿佛想起了什么,艰难地杵着刀站起身。 东阳急忙搀扶住他:“你要做什么?我帮你做,你别动了……” 李素摇头,摇摇晃晃朝贺罗鹘的尸首走去,几步的距离,李素踉跄好几次,无比艰难地走到贺罗鹘的尸首旁,然后,一言不发地注视着这具尚带余温的尸首。 东阳搀扶着他,花容渐渐一片苍白,心里闪过一个猜想,莫非他担心贺罗鹘未死,所以赶来补几刀?可是……这具尸首明明已死得不能再死了呀。 不知道李素的意图,东阳也不敢看那具血肉模糊的尸首,只好强自将头扭到一旁,手却坚定地扶着李素。 李素静静看了一会儿,然后吃力地蹲下身……开始摸他的尸首,金带,袖口,胸前,每个地方都没放过,越摸脸上喜色越深。 两块五两左右的银饼被李素翻了出来,然后很不客气地塞入自己的怀里。 东阳傻眼了,接着一股怒火直冲天灵盖…… 这个……无耻之徒!伤成这样了,居然还不忘记搜刮死人的钱财,这人……到底多缺钱啊。 贺罗鹘搜完了,李素像个迟暮的老人般颤巍巍站起身,然后……坚定不移地朝道观内一步一步挪去,像残疾儿童沿街乞讨似的,每一步都透着辛酸。 现在东阳已明白他要干什么了,道观内还有一具结社率的尸首,不出意外的话,尸首身上肯定也有钱财…… “你……你这个……李素,你站住!”东阳气得死死拽住他的胳膊,不准他动弹。 李素瞪着她:“都四额滴!!” 东阳:“…………” 悻悻放开李素的胳膊,李素摇摇欲坠地往道观内继续挪去…… 看着李素艰难前挪,东阳又气又心疼,恨恨跺了一下脚,上前再次扶住他。 “以后你真的会发大财,真的,现在我绝不再怀疑了。” 李素没理她,他现在很虚弱,没力气说话了,脚步虽蹒跚,但却仍然坚定。 走到结社率尸首边,李素上下翻索,又找到了一块银饼,直到这一刻,李素才仿佛放下了心事,坐在道观门槛边满足地笑了。 东阳见李素消停了,恨恨剜他一眼,小心扶着他躺倒在道观廊柱下,然后急忙跑出去叫人。 李素朝东阳的背影瞥了一眼,然后双手环胸,搂住了怀里的银饼,眼前一黑,沉入了无尽的黑暗。 ………… 一支五千人的左领军卫将士将太平村团团包围,领军大将军程咬金披戴铠甲,一脸冷漠地看着将士们结成队在山上和河滩边搜索。 旁边立着一员小将,却正是与李素有过两面之缘的程府长子程处默。 父子二人立于中军,面无表情地看着军士们搜索结社率和东阳公主的下落。 两个时辰过去,太平村几乎已被翻遍,仍是毫无所获,程咬金皱了皱眉,沉声道:“来人,传我将令,所有人以什为队,向四面铺展开,包括太平村周围的相邻庄子,全部都搜一遍。” 程处默道:“爹,这样搜索如大海捞针,怕是没什么结果,说不定结社率已逃出了关中呢……” 程咬金一巴掌抽得程处默一个踉跄,骂骂咧咧道:“小混帐知道个甚,跟老子学着点,结社率和贺罗鹘在九成行宫行刺失败,二人不往北逃窜,反而敢回到长安城,此反其道而行之,可见其必有算计,东阳公主多半被二人掳掠挟持,作为他们保命的筹码,结社率若是不蠢的话,必然不会杀公主,而公主是个十多岁的女娃娃,结社率带着她能跑多远?老夫断定,此三人必藏在太平村附近方圆。” 程咬金话刚说完,却见东边传来将士们的欢呼声,程家父子神情一紧,急忙催马上前查问究竟。 不远处,一名衣着略显凌乱的女子蹒跚跑来,边跑边哭,看见程咬金后,女子脚步一顿,哭得更大声了。 程咬金虽与李世民关系融洽,可谓既是君臣又是朋友,算是诸皇子公主的长辈,然而见了东阳公主也不敢失礼,急忙翻身下马,向东阳行礼。 “臣等拜见公主殿下……臣奉旨领军搜索……” 东阳哭着打断程咬金的话:“程叔叔莫说了,快救人,李素他……他受了重伤。” 程咬金眉头微皱,对李素这个名字无比陌生:“李素是何人?公主殿下,那结社率和贺罗鹘如今身在何处?” “李素为了救我,杀了结社率和贺罗鹘,现在他也受了伤,程叔叔快叫人救他!” ******************************************************* 李素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熟悉的床上,正是自己的家。 窗外一片漆黑,估摸已是晚上,屋里没点灯,院子外面却有人说话。 五脏六腑火辣辣的痛,仿佛无数根针同时扎着他的内脏,骨折的左臂敷上了药,黑乎乎的看起来很脏,不知道哪个庸医干的,李素很想顺便把那庸医也干掉。 仰头看着自家破败的房梁,李素忽然有点想笑。 稀里糊涂的,居然杀了两个人,而且还救了一位公主,收获了价值不菲的…… 浑身一激灵,李素从床上弹了起来,在自己胸前不断摸索,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 “钱呢?谁拿我银饼了?”李素朝屋外大喊,神情很惶急。 很快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传来,其中一道粗犷的大笑把所有的声音都盖住了。 人未到,声已至。 “哇哈哈哈哈……终于醒了,好多年没见过少年英雄,老夫今日算开了眼界,好后生,快让老夫瞧瞧模样!” 仿佛一阵狂风席卷而过,一名披戴铠甲的中年男子出现在李素眼前,此人身高八尺,虎背熊腰,厚唇环眼,生得既黑又丑,而且嘴特别大,张嘴一笑,几乎可以看到他喉咙里的扁桃体在左右摇摆…… 李素吓得目瞪口呆,傻傻看着这位魁梧汉子冲到他面前,朝他龇牙大笑,然后抬起一只巨灵虎掌,重重拍在他的肩膀上,李素只觉右肩一麻,也不知是不是内伤发作,李素顿时觉得一阵天旋地转,无比呆滞地看了这位大汉一眼,把他模样记住以便将来报复,然后……果断再次晕了过去。 看着这位凭一己之力斩杀两名恶徒的少年英雄再次晕倒,程咬金的巨灵大掌凝固在半空中,喜悦的神情渐渐变得十分尴尬,傻傻看着自己的手掌,还不死心地拍了自己几下。 “不痛呀,这小后生怎地跟泥捏似的,一拍就倒?孙老神仙你快过来看看……” 程咬金身后,一位穿着道袍,仙风道骨的老道不慌不忙走出来,却正是当初与李素结识的孙思邈。 孙思邈神情淡然地朝李素看了看,然后回过身,朝程咬金重重踹了一脚。 “老杀才!这小子与人搏命受了内伤,你也不想想你一巴掌拍下去多重的力道。” 程咬金皮肉结实,倒也不生气,嘿嘿笑了两声,转过身看着愁眉苦脸的李道正,抬起手又打算朝他肩膀拍下去,李道正躲闪不及,眼睁睁看着那只巨灵掌离他越来越近,谁知即将拍到他的那一刻,程咬金不知想起什么,急忙悬崖勒马,改拍为摸,一下又一下轻柔地摸着李道正的肩,很基情的模样。 “你生的娃不错,就是身子弱了点,……怎么生的?有什么讲究吗?为何老夫生出的都是这些个玩意?” 说着程咬金萝卜般的手指指向身后无辜的程处默。 ************************************************* ps:三千多字,算大章吧,今天就这一更了。。。(小说《贞观大闲人》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d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五十五章 混世魔王 李素做了一个噩梦。 在梦里,他的钱被人偷了,拼了老命弄来的银饼不知去向,于是一个人坐在门槛上哭,哭得很伤心,所谓男儿有泪不轻弹,由此可见男儿的眼泪是很珍贵的,李素哭着哭着,便觉得如此珍贵的眼泪洒在门槛边未免有些浪费,于是在梦里临时想出一个挽回损失的办法。 他决定趁着伤心落泪情绪正悲伤的时候,捧一个破碗出去乞讨,能讨多少算多少。 于是太平村迎来一位伤心乞丐,不伤也不残,就是很伤心,伤心是他的卖点,在梦里,很多乡亲都看得不忍心,纷纷解囊相助,一家几文十几文的,讨到最后破碗堆得装不下钱了,李素的伤心情绪也越来越没感觉,正打算破涕为笑时,一位长着络腮胡脸色黝黑如同未进化完全的魁梧大汉跳将出来,二话不说劈手抢过了他手里的碗,大笑道:“哇哈哈哈哈,好后生果真是人中龙凤,干什么都能干出样子,碗里的钱老夫先笑纳了,好后生你接着讨……” 李素发了很久的呆,然后嚎啕大哭,这回是真伤心了,哭着哭着……哭醒了。 仍是家里的床榻,仍是熟〖,悉的摆设,窗外烈阳正炽,已是第二天了。 李素睁开眼注视着窗外刺眼的阳光,感觉眼睛有些湿润,抬起完好的右臂拭了一下,发现自己真的流泪了。 这个梦……实在太噩了,只希望一辈子都不要再做同样的梦,想想自己的钱被那老匹夫抢走,现在心里都痛得想再哭一次才好。 内腑的疼痛比昨日好了些,嘴里满是药材的苦味,看来昨日自己晕过去后有人给自己灌了药,骨折的左臂还被细心的打上了夹板。 李素张嘴咳了两声,声音嘶哑难听。 耳边传来一道惊喜的女声,声音很陌生,不是东阳。 一张年轻清秀的面孔出现在李素眼睑中,一眨不眨地盯着李素,充满了好奇。 “你醒了?觉得哪里难受?” 李素皱眉看着她,脑子里嗡嗡作响,一个不祥的预感浮上心头。 这女人……该不会是老爹给自己找的后娘吧?模样才十四五岁,这也太禽兽了,我都不忍心下手…… 女子见李素盯着他,赶紧解释道:“奴婢绿柳,是东阳公主身边的宫女,李公子昨日救了公主的性命,公主回府后被府卫保护起来无法出门,遂派奴婢前来服侍公子。” 李素长舒一口气。 很好,不是后娘,老李家仍如往常般一团和气旺财来福。 见李素不停眨眼,绿柳好奇凑近他道:“公子想说什么?” “银……饼呢?”这是李素醒来后唯一记得的事,对他来说是大事。 “啊?”绿柳傻眼,怔怔看着李素半晌,急忙起身往屋外跑:“奴婢帮公子问问李老爷。” 没过多久,传说中的李老爷没见着,屋里无端端刮起一阵狂风,紧接着一道熟悉的豪迈大笑声如魔音穿耳。 “哇哈哈哈哈……好后生你又醒了!” 为什么说“又”? 一个熟悉的八尺魁梧大汉如狂风卷沙般出现在李素眼前,李素吓得倒吸一口凉气,眼中迅速浮上惊恐。 是他!这老混帐!在梦里抢我的钱! “好小子,十几岁的小娃娃一人杀了两个恶贼,是条好汉,俺老程佩服!将来必然是个人物。” 李素急速眨眼,呆呆看着程咬金发怔。很眼熟的人,昨晚自己醒来后,似乎是这老匹夫一巴掌又把自己拍晕过去了。 “这位……叔叔,还未请教……” “哇哈哈哈哈,老夫程咬金是也!” 李素浑身一震,眼睛赫然冒光,惊喜和惊恐两相交织,很复杂的眼神。 程咬金啊,著名的混世魔王,一辈子活了个混不吝,却难得的一帆风顺寿终正寝。 咬金咬金,名字就透着一股子招财进宝的喜气,令李素不由自主对他产生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程咬金看着李素的目光很欣赏,似乎也带着几分英雄惜英雄的味道。 李素有心问问银饼的下落,又怕眼前这位大汉说出说出譬如“我抢了,你想咋地”之类的残酷真相,只好忍着不开口。 夸了李素半柱香时辰,程咬金才慢慢说到了正题:“老夫昨日奉旨领军追击结社率叔侄二人,未曾想二贼竟窜回长安劫持了东阳公主,幸好你小子豁命相护杀了贼子,免了陛下丧女之痛,公主无恙,贼子伏诛,但老夫也不能稀里糊涂回去交令,事情总要问个清楚明白,东阳公主说得不甚了了,老夫只好一直在你家等你醒来。” 撇了撇嘴,程咬金露出一脸嫌弃的表情:“说来也是手刃贼子的少年英雄,身板怎地如此不堪,老夫轻轻拍你一掌便晕过去,害老夫又等了一夜。” 李素:“…………” 若不是身受内伤,真想暴起身形抽他个价值五两银饼医药费的大嘴巴子…… “先说说,你一个十几岁的娃子,咋杀的结社率?此贼虽说不争气,却也是突利可汗的弟弟,一人放翻两三条汉子不是问题,据东阳公主说,当时你二人还被反绑了双手,你咋杀的他?” 李素舔了舔干枯的嘴唇,嘶哑着嗓子道:“‘攻其不备’四字而已,用公主的发簪弄断绳子,然后出其不意发动,一番生死相搏后,结社率死了,我活着,就是这样。” 程咬金越来越有兴趣地盯着他:“贺罗鹘呢?” “也是攻其不备,很遗憾第一刀没杀死,只是伤了他,一番僵持,再加上一番唇舌乱其心,最后仍是攻其不备。” 程咬金笑道:“关于此事,老夫亦问过东阳公主,你与公主所说大致不差,老夫想问你,你……学过兵法?” “没学过。” “先乱其心,再攻其不备,分明是兵法里的套路,若是别的农户小子,老夫自是不信,若是你嘛,老夫一时还真看不清你的深浅,……我家那大小子承你所惠,六贯钱买了你四首诗,‘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呵呵,六贯钱,倒是公道价……” 李素眼睛徒然睁大,神情一片震惊。 原来那位大客户竟是程咬金的儿子! 难怪一身华裳却坐在西市面摊上吃东西,很符合老程家的性格。 ****************************************************** ps:还有一更。。。 第五十六章 细述经过 程咬金似乎对李素吃惊的模样很满意,得意地咧开大嘴笑了两声,露出喉咙深处左右摇摆的扁桃体,扭过头对门外喊道:“兀那兔崽子,还不给老夫滚进来!” 程处默像一阵小旋风般刮进来,屋内父子俩同样的剽悍体格,将狭窄的屋子占得满满当当,连光线都被遮得严严实实。 李素打量着父子二人,嗯,很像,眉眼间几乎一个模子印出来似的。 程处默进屋后很惊喜:“没想到兄弟不仅诗才不凡,也是条厮杀好汉,你这兄弟俺认下了……” 说着程处默很自然地抬起手,做出一个和程咬金昨日一样的动作,蒲扇般的巨灵掌朝李素的肩膀拍去。 李素伤势不轻,本就动弹不得,只能惊恐地看着巨灵掌离他越来越近…… 啪! 巨掌没落到李素肩上,定睛一看,却被程咬金架臂挡住了。 “小混帐,你又想拍晕他吗?事情没说完,想害老子又等一天?”程咬金瞋目喝道。 程处默嘿嘿傻笑,收回了巨掌,顺势将自己的胸脯拍得啪啪作响:“以后你就是我兄弟∷,,长安地界谁敢欺负你,尽管报我的名头。” 很欠抽的霸王语气,李素忍不住怀疑,若是自己被欺负了真报他的名头,会不会被揍得更惨? 寒暄几句,程咬金继续说起正事。 “东阳公主被结社率挟持,怎会将你也绑了?你当时和东阳公主在一起?”程咬金的语气很随意,似乎闲聊一般。 李素眼皮不自觉地跳了一下,脑子里迅速措辞一番,斟酌着道:“公主殿下喜静,常常独自一人在村子的河滩边漫步,而我也经常在那里闲坐发呆,后来便认识了,那天结社率挟持公主殿下时恰好我也在,于是不幸和公主一同被绑了……” 程咬金沉默一会儿,笑道:“看不出那结社率心肠越来越软了,坦白说,若老夫是他,区区一个农户小子必然毫不犹豫砍了,公主才有价值,你哪来的价值?若无甚用处,绑你有何必要?” 李素额头沁出了冷汗。 这位混世魔王倒是不糊涂啊。 脑子急速运转,李素想着编个什么样的瞎话糊弄过去,谁知程咬金忽然道:“罢了,你也别瞎琢磨乱七八糟的借口,把老夫当傻子糊弄可饶不了你,此事就照你所说的如实回禀陛下,老夫奉旨搭救公主,你救了她,说来也是对老夫有恩,若公主有个三长两短,陛下的怒火可就冲老夫一人来了,此事不多说,算是两两相抵吧。” 说着程咬金又详细问了昨日与结社率二人搏命的经过,他问得很仔细,连一个细微的动作都没放过,这不是敏感话题,李素自然如实相告。 程处默在一旁静静听着,一边听一边用手比划,比划许久之后,程处默点点头,看着李素的目光露出了敬佩。 “你的体格确实不是练家子,力气和招数也平凡无奇,寻常人都能使得出,你能杀了那俩恶贼,全凭机谋和一股子狠劲,这两样我不如你,你比我厉害。” 程咬金也笑:“是个不错的娃子,若不是见你年纪太小,老夫倒恨不得亲自向陛下举荐你到军伍里当个小将,小小年纪机谋出众,更难得的是有股狠劲,行伍里打熬几年力气,又可为我大唐多添一员智勇双全的骁将,可惜了,才十多岁……” 说着程咬金不经意瞥了程处默一眼,见这家伙点着大脑袋呵呵傻笑,所谓货比货该扔,人比人该死,程咬金顿时怒向胆边伸,毫无预兆地一巴掌抽去,将程处默抽得一趔趄。 “兔崽子,看看人家,再看看你!嗯,老夫真想抽死你……以后跟李家娃子多来往,好好沾沾人家的灵气!” 李素苦笑,不经意间,自己竟也有机会成为家长嘴里的“别人家孩子”。 说完了正事,程咬金站起身,打量着屋里的摆设,皱眉摇头,显然觉得屋子很寒酸,屋里环视一圈后,程咬金的目光忽然盯着唯一一张破桌子不动。 桌上放着一堆零碎物事,程咬金上前一把抓住一件东西,仔细打量:“这……是个啥么?” 李素心直抽抽,叹气道:“它……叫牙刷。” “牙刷,刷牙齿用的?倒是个新奇玩意……”程咬金说完做了一个和王桩一样的动作,那把精心制作的牙刷很不客气地塞进了程咬金的血盆大嘴里,来回抽动,一下又一下…… 李素哀叹,果然如此…… “哈哈,好东西,用起来很爽快。”程咬金大赞。 “送您了……”李素叹气,送得很爽快,反正牙刷这种私人的东西,被别人用过一次他绝对不会再碰了。 “程……大将军,天色似乎不早了……”李素想撵人了。 程咬金摇摇手:“不急,老夫再看看,小娃子不懂礼数,哪有撵客人走的道理?处默,这一点你莫学他。” ****************************************************** 程家父子将李家从里到外逛了一圈,牙刷和抽水马桶秘方很不客气地拿走了,绝口不提钱字,似乎怕伤了跟李素刚刚建立起来的感情。 桌上还有几首李素写的诗,很值钱的东西,幸好程咬金对这东西比较鄙夷,看都不看便放了它们一马。 父子二人走后,李素才松了一口气,牙刷和抽水马桶秘方白白送人,损失不小。 说起损失……银饼呢? 李素又急了,这是实实在在跟人拼命拼回来的血汗钱呀。 急得团团转时,消失许久的绿柳忽然冒出来,告诉李素一个天大的利好消息,银饼被李道正收了。 李素长舒一口气,肉烂在锅里,挺好。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李素总觉得有一件事没做,这件事很重要,跟银饼一样重要。 抬眼看到绿柳那张充满了好奇的清秀脸蛋,李素终于想起了这件事。 右臂艰难地支撑起身子,李素努力坐起身,偏腿下床,吓得绿柳急忙扶着他:“公子要做甚?奴婢帮你做就是,孙老神仙说您要静养,不能乱动……” 李素没理她,执拗地下了床,蹒跚走到桌边,桌上笔墨犹在。 “绿柳,公主府有钱吗?”李素盯着绿柳,充满了期待。 “啊?”绿柳傻眼。 “公主是陛下的女儿,应该很有钱吧?” “这……应该,大概……有吧。”绿柳苦着小脸道:“公子,你到底要做甚呀?” “救命之恩不能说说就算了吧?得给钱,快,帮我磨墨,我写个清单,回头你送公主府上去……” **************************************************** ps:求收藏和推荐票。。。数据很重要,是老贼写下去的动力,拜托大家一定不要忘记,谢谢了!! 第五十七章 恩情折现 救命之恩折现,当初救公主时李素便说过,这话是认真的,关于钱的事,李素从来不开玩笑。 恩情什么的太虚无,李素宁愿把救公主这件事当成一次商业行为,就当自己是临时被东阳雇佣的保镖,这个保镖可以保护公主,同时也为公主干掉有威胁的敌人,事成之后拿取酬劳。 事情这么一解释,简单多了,公主不用因为欠下恩情而寝食难安,李素也不必因为付出后没有收获而寝食难安,大家从死亡边缘游走一圈回来后吃得好睡得香,皆大欢喜。 东阳公主府。 府中有一个占地数亩的池塘,池塘正中建了水榭,东阳公主喜静,水榭曾是她最喜欢的地方,亭台内置一张软榻,手里捧一本闲书,偶尔有了心情也叫人搬来一套烹茶的用具,烹茶的过程很繁琐,灸茶和碾末自然由宫人代劳,东阳便只亲手罗合和沸煮,亲手调饪细盐,羊油等作料。 后来东阳认识了李素,渐渐的,公主府的水榭来得少了,村边的河滩成了她经常的去处,直到昨日被结社率劫持而大难不死后,才老老实实待在府里。 此刻东阳又在⊥,烹茶,大唐的制茶过程很复杂,采茶,蒸茶,捣茶,装模,烘焙,成穿六大程序,最后的成品是一块块中间空心的茶饼,用绳子串起来,烹茶过程也很繁杂,首先要将茶饼放在火上灸烤,然后将茶饼碾成末,接着筛茶,称“罗合”,最后才是沸煮和放入各种作料。 东阳烹茶的手艺很标准,显然小时候被宫里的师傅调教过,然而她并不喜茶的味道,无数作料放进茶里,将原本那一丝茶叶的清香遮盖住,根本就是一锅滚烫的菜汤而已。 行云流水般烹完茶,东阳也不喝一口,坐在水榭内看着茶水发呆,神情仍如往常般清冷孤高。 绿柳匆匆而来,东阳老远看到她,急忙起身,清冷的表情一扫而空,变得有些急切。 饶过弯弯曲曲的水上长廊,绿柳跑进水榭喘着粗气,东阳有些忘形地抓着她的手,道:“李素怎样了?醒了吗?伤势如何?” “公……公主殿下,李素醒了,程大将军看过他,问了一些话,后来李素给奴婢写了一张清单,说要奴婢送给公主瞧瞧……”绿柳说完神情有些怪异。 东阳不知想到了什么,顿时红了脸,垂头静默一会儿,抬起头时,俏脸已绷得紧紧的,但杏眼中的笑意却深深出卖了她。 “哼,他又给我写了什么?不好好在家养伤,仗着几分诗才又瞎写什么,本宫……才懒得看。” 绿柳的表情愈发怪异了,吃吃地道:“殿下,您……还是看一看吧,李公子说了,上面写的东西很重要,请公主殿下一定要看。” 东阳抿了抿唇,接过绿柳递过来的白纸,上面用飞白体列了几行清单。 东阳才看了两个字脸色就变了。 “救命一条,合计钱二十贯,击杀歹徒二人,合计钱十贯,工伤,合计钱十贯,误工费,计钱五贯……” 一条条写得清清楚楚,整个英雄救美的过程一目了然,全部折成现钱后共计钱一百二十贯,谢绝打折。 东阳眼睛越睁越大,气得小巧的胸脯儿上下急速起伏,脸也越来越绿,良久,重重将白纸揉成团一扔,无力地坐在亭台内叹气。 “这个人……怎么可以无耻到如此地步,总归有人教他吧?” 绿柳低声道:“李公子的父亲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户,听村里人说很厚道。” 东阳叹道:“难道和作诗一样,他无耻的本事也是无师自通?” 想想刚才清单里列的各种费用,东阳又气又想笑,道:“不行,我要出去找他,跟他问个清楚,我这条命怎么就只值二十贯……不对,应该再便宜点……也不对!” 该跟他还价还是该责问他为何给自己定得如此掉价,东阳陷入两难,重重跺了跺脚,怒道:“不管了,我要去找他!” ******************************************************* 东阳胆子很小,还没到敢堂而皇之闯进男子家的地步,吩咐绿柳将李素叫出来,河滩边的老地方。 自从被劫持过一次后,公主府的府卫们再也不敢掉以轻心,出行时后面跟了一大堆侍卫保护,可谓形影不离,一直跟到河滩边,东阳疾言厉色禁止侍卫再跟,众人才不放心地远离河滩数十丈停下。 李素早已到了,坐在石头上算帐。 孙思邈开的方子效果不错,内伤没那么难受了,左臂仍打着夹板,右手执棍在沙地上写写画画。 城里文房店的钱款该去取了,约摸十几贯的样子,前日拼命从死人身上弄了十五两左右的银饼,又是一笔大收入,麻烦的是东阳公主这里…… 李素叹气,满脸愁意,她应该收到清单了,也不知肯不肯给钱,叫宫女把他约到河滩边意图很明显,多半要和他谈判的,一百二十贯不知要被砍掉多少,大房子啊,红木家具啊,再买二十亩地啊……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而钱,太少了。 若想努力奋斗到十八岁时攒下足够自己和老爹一生花用的钱,然后进入美好的足足半个世纪的退休生活阶段……今日砍价时绝不能心软! ………… 东阳踏着轻碎的脚步,信步走来。 李素抬眼看着她,然后表情开始别扭起来。 “咋又戴了三支发簪?” 东阳脸色不大好看,狠狠横他一眼,哼道:“我故意的,就让你不舒坦,不仅要戴三支发簪,而且你发现没,今日我鬓边的斜红也只描了一个,另一边空着呢……” 李素的表情愈发不自在了。 东阳哼道:“是不是觉得很不对称,很不工整?偏要,就要气你。” 李素已不敢看她,抬头看着天,喃喃道:“把救命恩人活活别扭死,一百二十贯就省下了,好高明的谈判手段!” **************************************************** ps:还有一更。。。 第五十八章 春日芳华 如果强迫症是病的话,李素认为东阳的做法很不道德,典型的“趁你病要你命”。 没法谈了,李素觉得自己的气势一开始便被东阳打击得支离破碎,目前的局面对他很不利。 努力扭过头,看天看地看河水,就是不想看她,李素落枕似的脖子扭到一边,很有礼貌地拱了拱手:“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们江湖再见……等着,这事没完,一百二十贯少一文,我死你家门口去。” 扭头就走,转身的动作很帅气,算是为刚刚的颓然气势找回了一点场子。 “站住!哪里来的怪毛病,非要左右对称才舒坦,骗你的,斜红描了一对,簪子我也拔下一根了,回过头看看,这下你满意了吧?”东阳忍着笑道。 李素回头,见东阳站在阳光里,嘴角噙着淡淡的笑容,一只手拨弄着身边柳树上垂下来的柳条儿,脸上两团嫣然的潮红,眉心正中贴着一片绿色的三叶花钿,鬓边果然两边都描了斜红,而黑瀑般挽起的发髻上,中间的一根簪子已拔下,剩下一左一右在阳光的照映下微微发颤,折射出金色的光芒。 李素闭上眼,4,再睁开,努力忽略这幅美得让人窒息的画面。 “给钱!”李素摆出标准的讨债嘴脸。 东阳公主噗嗤一笑,转过身坐在滩边的石头上,不太文雅地伸了个懒腰,然后仰起潮红的俏脸,迎着春日的暖阳,惬意地闭上眼睛。 自从共患生死之后,李素发觉这姑娘明显跟他不见外了。 “太阳晒得好舒服,这么舒服的时候你不应该提钱,你可以给我讲个故事,也可以讲个你所说的‘段子’,能让我哈哈大笑的那种,或者你也可以和我分享一下你的帐本,看看你离十八岁时开始安享晚年的宏伟志向还有多远……” 李素觉得有些不妙,这模样分明是赖帐的先兆啊。 不动声色,先应付她,毕竟欠钱的是大爷。 “果然很舒服的太阳,不太刺眼也不太灼人,甚至可以用眼睛看它,你看太阳,那么圆,像什么?” 东阳公主眯着眼望向太阳:“圆圆的,像……一块大饼?” “观察不够细致入微,仔细看看,看清楚了吗?分明像一个中间没孔的铜钱啊,钱啊,钱啊……” 东阳:“…………” “草也绿了,花也开了,李素你快看,那边石缝里也开出一朵花了呢,开得好艳,让人心生欢喜……” 李素也露出喜爱的模样,点头附和:“不错,那朵花圆圆的,圆得让人心生欢喜,就像……” “像钱,对吧?”东阳气坏了,好心情全被无耻之徒破坏殆尽。 “不,像银饼。”李素说着朝她扔去一个“你眼瞎啊”的眼神。 “你……”东阳抓起一把沙子便待砸他身上,奈何十多年受过的教育里,夫子没教过她揍人,也没教过她骂脏话。 恨恨将沙子甩在地上,东阳公主妙目喷火瞪着他:“好,咱们谈钱,说,要多少?” “一百二十贯……”李素看着她快发飙的脸色,只好黯然改口:“一百二十贯其实可以商量的,零头抹了,一百贯怎样?” “哼,你那张清单上说,救我这条命值二十贯,你什么意思?我这条命只值二十贯?” 李素有点糊涂了:“你到底想还价还是觉得掉价了?” “我……”东阳语滞,气得重重跺脚:“我不管!反正我不想给钱,这样吧,下午父皇便回长安了,他已下旨召我进宫,细说当日的事情,你护驾有功,本宫决定向父皇举荐你当官,能治天花能写诗又能杀人的少年英雄,咱们大唐可不多见,父皇一定会答应的。” 李素急了:“咋扯上当官了?千万别举荐,不然我真一头撞死在你公主府门口,回头你还得把一百贯当丧葬费送给我爹。” 东阳有些诧异地看着李素的表情,发现他是真急了,不由微微蹙眉:“世间学子文人欲当官而不得门路,每年向权贵府邸投行卷的读书人多如过江之鲫,令朝堂的大人们不胜其烦,为何你不想当官?” “因为我年纪小,胆子也小。”李素不满地坐在石头上,也不敢再提钱了,怕东阳把话题绕到当官的事上。 一百二十贯怕是没指望了,李素握着小木棍,在沙地上重新写写画画,文房店十几贯,家里十几两银饼,两月前李世民赏下十贯,如今估摸还剩五六贯的样子,加起来三十几贯钱,盖房子和造家具足够了,买地恐怕略显不足,回去后就跟老爹说,咱父子也该住大房子了。 至于十八岁退休的伟大志向……没边没影的事呢。 东阳也不说话了,她似乎有点明白李素的意思,却又有些懵懂。 河滩边,二人莫名陷入了沉默,李素愁眉苦脸算着帐,东阳托腮看着他,又看着河,呆呆出神时不知想起什么,忽然噗嗤一笑,笑容娇艳得像春天里盛绽的桃花,似嗔般横了李素一眼,然后继续呆呆地注视着河水。 河水清澈,倒映着蓝天白云,正值芳华的少女偷偷看着少年,想着诗一般的情怀和心事。 春天了,心花儿也开了。 ******************************************************** 太极宫也是阳光普照,然而东阳却感受不到丝毫的暖意,同样的天空,绝然不同的温度。 这里无论阳光多么灼热,仍冷得像冰窖。 李世民匆忙从九成行宫赶回了长安。 女儿被劫持,又被人救了,结社率和贺罗鹘被杀,此事已传遍了长安,相信过不了多久就会被漠南聚居的阿史那族人知晓,那时漠南的人心必然动荡不安,此事处理不好,大唐很可能会失去漠南这个战略缓冲地带,更有可能与阿史那族反目,又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李世民是雄才伟略的天可汗,却不是好父亲,匆忙赶回长安自然不是为了安慰被劫持而受惊的女儿,对他来说,如何稳定漠南局势更重要。 第五十九章 父女面谈 太极宫甘露殿。 李世民面无表情听着长孙无忌的分析,结社率和贺罗鹘该死,但死得太突然,固然泄了刺杀他的私愤,但对朝政来说不是什么好消息。 李世民原本的打算是将二人擒住,中间争取一段时间出来安排好漠南阿史那族的可汗人选,先将漠南人心安定后,再将二人明正典刑地斩了,谁知结社率二人竟被一个农家小子意外杀了,李世民顿觉有些被动。 刺杀是一个意外,李世民是个胸怀博大的君主,他并没有将阿史那一族一杆子打死的想法,事实上阿史那一族自从归顺大唐后,为大唐立下了不少功劳,有了阿史那族在漠南的牵制,北边的薛延陀这几年已很少轻举妄动,如今随着结社率和贺罗鹘被诛,漠南人心必然动荡,一件刺杀小事,最终可能会导致某个地区的叛乱以及与邻国的一场战争。 甘露殿里,李世民与长孙无忌商议着如何安抚漠南人心。 未多时,一名宦官小心翼翼地出现在殿外,叩拜道:“启禀陛下,东阳公主殿下已回宫,等候陛下召见。” 李世民对长孙无忌道:“辅机且稍等▽,,朕见见东阳再来。” 长孙无忌含笑道:“公主殿下无辜被劫,受惊不小,陛下当好生安抚才是。” ………… 甘露殿的左偏殿内,东阳神情清冷,朝高坐于上的李世民盈盈跪拜。 李世民笑着命人赐座,并将她的座位移到李世民跟前。 “东阳你受苦了,朕没想到结社率那贼子胆大包天,行刺失败后竟敢窜回长安,劫持公主相胁,程知节已向朕详禀了经过,你……很不错,临危而不乱,比其他的兄弟姐妹强很多,以前朕忙于朝务,没发现朕的儿女里有你这么一个不输须眉的公主,朕心甚慰。” 东阳心中泛起复杂的涟漪。 上一次离父皇这么近,听父皇说这些话,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父皇,东阳没有您说的那么好,事发之时,东阳也没有您说的那么坚强。”东阳垂睑轻柔地道。 李世民看着她,沉默片刻,轻笑道:“你还是那么柔柔弱弱的,和以前一样,……也和你母妃一样。” 东阳神情愈清冷了,说不出是心酸还是怨恨,低声道:“父皇喜欢看到意气风发,锋芒毕露的人,东阳不是,……娘亲,也不是。” 李世民有些尴尬地偏过头去。 他很清楚东阳的意思,也隐约能察觉到那一丝怨恨的情绪,因为曾经冷落了她的母亲,也因为从来没有为她尽过父责。 李世民无法挽回什么,也不屑解释什么,他是帝王,帝王有帝王的骄傲。 于是李世民转移了话题,封地的春播,公主府的用度,闲暇时读什么书等等。父女的寒暄差不多后,李世民才说到正题。 “朕听程知节禀奏,这次和你一同被劫持的是一个农户小子?程知节说是那小子正好撞见你被劫持,于是也一同被绑,你……认识那人吗?” 东阳虽然才十六岁,却也深知这句话的凶险,同时也暗暗感激程咬金帮她和李素圆谎,否则李素会有很大的麻烦,毕竟公主和一个农户小子不清不白同时被挟持,传扬开来对李素对她都必然是个的大/麻烦。 脑中飞快措辞一番,东阳小心回道:“此人本是太平村人,说来父皇也一定不陌生,他名叫李素,当初天花蔓延之时,他所独创的接种牛痘之法救我大唐万千百姓,而且诗才绝世,那首《金缕衣》和《悯农诗》父皇也知晓,父皇还下旨将这两首诗悬贴于各皇子公主府中以自勉自励。” 李世民恍然:“原来竟是他!” 克治天花,为当时四面楚歌的李世民立下了大功,让他终于争取到了政治上的主动。诗才不凡,两首诗如今已传遍长安城,被无数文人雅士吟颂,只是这农户小子太不喜出风头,以至于很多文人欲倾心结交却不得其门而入。 李世民沉默一会儿,笑道:“朕知他能治病,亦知他文才过人,却没想到他也是个狠角色,能以一人之力独斩结社率和贺罗鹘二人,此子……不凡。” 东阳垂头轻轻地道:“多亏此人无意中撞破结社率劫持女儿之事,否则女儿怕是没了活路。” 李世民笑道:“救朕皇女乃泼天大功,朕必须封赏他才行,听说朕当初为酬治天花之功,曾封他太医署九品医正,而他却婉辞了,这次朕给他封个更大的官……” 东阳脑海中忽然冒出上午李素那张无比严肃认真的脸,闻言急忙打断道:“父皇,那李素恐怕无心仕途……” “什么?”李世民皱起了眉。 “李素独斩结社率和贺罗鹘后,女儿当时不胜感激,亦曾许诺请父皇给他赐官为谢,李素坚辞不受,说是年纪尚小,别无所长,只安于农家清贫,不愿入朝为官,父皇明鉴,若强行赐予他官爵,怕是辜负了当初李素救女儿的恩情。” 李世民心中泛起几分不悦:“朕的大唐乃开明盛世,海纳百川,非前隋暴政可比,此子不愿入朝为官,他在怕什么?怕朕是一言不合便杀头诛族的暴君么?” “父皇误会了,李素……只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农户少年而已。” ………… ………… 李世民终究打消了给李素封官的念头,当然,心中也是很不痛快的,皇帝的臭毛病,总觉得自己是古往今来最好的帝王,所以下面的子民就应该感恩戴德毫无怨尤为他奉献终身。 做为不痛快的代价,这次李世民索性也没有再封赏任何金银田地之类的物质奖励,情当没这回事发生。这位包罗天地的开明君王同样也有小气的时候,比如今日。 东阳回封地的时候心里有些愧疚的,她知道李素不愿当官,今日也帮他辞了父皇的好意,可是……李素这样的人才,再怎么收敛锋芒,终究有一天还是会光芒万丈的,当有一天他竭尽全力亦无法遮掩自己的光芒时,小小的太平村还能容得下他那颗隐士般的心吗? ******************************************************* ps:还有一更。。。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六十章 再谈人生 李素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光芒,若一定要说光芒的话,现在的他也许身上散发着金光吧,“金钱”的“金”。 活了两辈子的人,比同龄人多了许多阅历与见识,更懂得许多人生道理。 道理是两世皆通的,最起码这两辈子里,钱都是好东西,有了钱才能过幸福的生活。 至于当官,李素真没兴趣,从来不敢小看古代人,贸贸然闯入朝堂,面对那些老奸巨滑的老狐狸,李素实在很没信心,上辈子没混过官场,却也知官场凶险,如何站队,如何化解危机,如何博得朝野人望,如何揣摩上意,如何配合帝王平衡朝臣的心思,甚至什么时候该笑,什么时候该哭,都有着森严的规矩,李素只知道,若是进入朝堂,或许一生活得很风光,但一定活得很累。 对李素来说,钱是最美好的东西,至少目前是。 救命之恩不能指望它化为利益了,东阳公主显然有赖帐的意思,很不幸的是,李素也不敢在公主府外的围墙上刷红油漆,写上譬如“再不还钱杀你全家”之类的威胁语句,理论上来说,“全家”也包括当今皇帝,李世民可以因为这句《,话把他剐成一千片扔出去喂狗。 同时李素也不敢当面再跟公主催债,他怕东阳逼急了一时兴起,索性真把他举荐进朝堂当官,把他的人生规划全部打乱。 事情就这么僵持下来,李素心情不太好,接连几日都没去河滩边与东阳闲聊发呆。 闲在家里养伤其实也很惬意的,骨折的左臂有些麻痒的感觉,大概骨头正在愈合,内伤也好了很多。 盖大房子的想法一天比一天强烈,于是李素找了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叫上王桩和王直兄弟又跑了一趟长安西市。 自从弄出了活字印刷后,文房店生意兴隆,省了刻版的功夫,一切便简单多了,掌柜的请匠工又制了两套印刷模具,印书的时间大大缩短,钱也越赚越多,李素这次共计从文房店拿到了十五贯钱。 很不错的收获,羡慕得王家兄弟两眼通红。 ………… ………… 李素找了个老爹心情不错的时机,打算和老爹第二次谈谈人生。 “哈——啐!” 坐在门槛边,李道正的开场白便是一口浓痰。 没关系,李素早有准备,木铲轻轻一挑,连土带痰扔进了隔壁史家院子,洗过手后,李素坐下来。 “身子咋样咧?上次家里来了好多府兵,还有一位大将军,我还以为你在外面闯下什么杀头的大祸,嗯,这事我先给你记着,等你身子好利索了,跟你算总帐,抽不死你。” 李道正眯眼瞧着李素,仿佛在打量一头马上要宰的肥猪。 “孩儿只是倒霉,碰巧遇到强人劫掠公主,如果孩儿视而不见的话,那才是真正的杀头大祸。” 李道正眼神有些希冀:“救了公主能当官不?皇帝的女娃,命可金贵滴很,你救了她,皇上赏你个官当不过分吧?做人应该讲点客气吧?” 这话就不太好回答了,或许李世民真有赏官的意思,但李素不愿意呀。当然,这想法不能跟老爹坦白,否则下场凄凉。 “有没有封赏看皇帝陛下的意思了,朝廷大人们的事,我们说不清楚,过好自己的日子就成。” 李道正有点不甘心,却也只能认命,闷闷地道:“皇帝女娃的命,金贵咧,应该封个官的。” “爹,不说这事了,孩儿要跟你谈谈人生……” “哈——啐!”李道正又一口浓痰,不知是唾弃如此严肃的话题,还是唾弃老李家两代人的人生。 李素只好认命地铲走,扔进史家院子里——老史家实在应该请个道士算算流年,看看最近有没有命犯小人,以及……命犯邋遢人。 “爹,咱家发财了!”李素索性单刀直入。 李道正楞了一下,然后默算了一会儿,眉开眼笑:“不错,咱家确实有钱咧,皇帝陛下赏的十贯钱还剩六贯,前几日你从强人身上搜出了十几两银饼,加起来二十来贯咧……” 看着老爹愉悦的样子,李素决定把文房店的收入先瞒下来,这笔收入不太好说,得从活字印刷术说起,然后还得解释一些商业理论,比如合伙经营,利润分成等等,李道正自然是不懂的,但肯定会问到印刷术的秘方,既然与人合伙,也就不存在秘方一说,最后的结果必然是李道正抄起降魔法器满村追杀败家儿子…… 李素是孝子,孝子的含义很广泛,其中包括让老爹每天保持好心情,尽量不说给他添堵也给自己找揍的事。 “爹,二十来贯钱,咱家可以盖个大房子了……” 李道正一楞,接着若有所思:“说的没错,你都快十六了,要娶婆姨咧,咱们这个家太破了点,周正的婆姨怕是不愿嫁,对,是要盖个大房子了!” 李素傻眼,十六岁讨老婆?我还是个孩子啊,正是卖萌扮嫩的年纪啊…… 不管了,先盖房子再说,车库,泳池,主屋旁边还得有个洗浴中心,里面再造个桑拿房……前世享受不到的富豪生活,这一世无论如何都得圆了心愿。 李素来劲了,从怀里掏出早已画好的图纸:“爹,您看,房子盖成这模样行不?” 李道正不识字,眯眼凑近仔细瞧着:“这是个啥么……” 胡乱在图纸上点来点去,大概介绍了一下主屋偏厅以及各种设施,然后道:“爹,相信孩儿不?” 李道正犹豫了一下,还是点点头:“信,你比我有本事。” “盖房子的事交给孩儿,保证盖一栋让爹迈不动腿,让村里大姑娘小婆姨张得开腿的大房子,咋样?” “行,反正就这点家当,都给你,你看着办,盖房子是该花的钱,必须得花,反正再过几月地里有收成咧,咱心里踏实。”李道正重重点头,这几个月,他越来越发现儿子长大了,或许,也该让他试着当家了。 “爹,盖房子若能剩下钱,孩儿买个婆姨给你糟蹋,咋样?” 李道正呆了一下,接着勃然变色,久违的降魔法器祭了出来:“糟蹋?受死吧瓜怂!” 李道正挥舞着紫藤,满院子追杀伤残人士,很辛酸的画面。 第六十一章 建盖新房 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二婚且带着拖油瓶的老男人,而且长相也非常的呵呵呵,买个黄花俏婆姨给他,怎么就不能称为“糟蹋”? 李素觉得自己用词很贴切,显然老爹不这么认为,他觉得伤自尊了,也不照照镜……对了,家里没镜子,买镜子的事也该提上日程了。 说是玩笑话,但李素还真留了个心思,三四十岁的男人正是一生最意气风发的年龄,不能孤独地过完下半辈子,确实该给他找个婆姨了。 李素是后世过来的人,对长辈再婚没什么抵触,多个后娘对他来说只是家里多添双碗筷,却能给家里平增几分人气,将来再生个一男半女,相信老爹想练降魔棍法的时候不一定会找他了,思来想去,这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好主意。 当晚李道正把家里所有的钱都交给了李素,盖房子的事让李素看着办,不过李道正还是不太放心,很严肃的告诉他,事若没办好可不止抽一顿这么简单……也许会抽两顿。 资金到位了,工匠的事又是麻烦。 李素画的图纸要求的工艺比较高,有些东西至少这年代的工匠没做过,村里9,工匠手艺太糙了,必须请工部的工匠才行。 李素是个很不懂得客气的人,也很不喜欢跟别人见外,特别是跟东阳公主见外。 请公主府的小宫女绿柳去传话,将东阳约出来,动之以情,晓之以利,挟之以救命之恩,东阳不得不屈服了,她渐渐发觉被李素救了一条命是件很……划不来的事?这份恩情大抵会被他要挟一辈子。 东阳虽在众皇子公主中不怎么出风头,李世民对她的关爱也很少,但她终究是金枝玉叶的公主,调几十个工匠还是不成问题的。 第二天工部便派来了三四十名经验丰富的工匠,李家大宅正式开工。 图纸早就备好,除了那几位泳池边的比基尼美女有点伤风败俗外,其他的一目了然,工匠们都是修盖过皇宫的,经验十分丰富,经李素解释过后,大家都懂了。 ………… 最近太平村里又有了新的话题。 老李家盖房子的新闻成功占据太平村头条,而李素这个人,也成了村里的风云人物。 “村里的风云人物”……格局似乎有点小,李素不在乎,以他目前胸无大志烂泥扶不上墙的性格来看,此生最大的目标大抵也只是村里的风云人物了,虽然耍点小聪明可以成为整个大唐的风云人物,奈何这位风云人物不喜欢太风云了,村里就够,让他更出名不是不能商量,得给钱。 乡亲们对李素的印象越发高深莫测。 数月以前,李家娃子只是个唯唯诺诺看起来有些懦弱的寻常农户娃子,若一定要说他有什么不同,大概模样长得周正些,气质文雅些,不太像农户娃子。 然而这个娃子最近几个月却让人大吃一惊,不仅治好了天花,还杀了两个强人,救了公主的性命,据说还作了许多诗,乡亲们虽然不懂诗,但太平村的娃子作出来的诗一定是好诗。 一桩桩一件件,不断刺激着乡亲们的眼球,如今老李家盖新房子,乡亲们已觉得很正常了,生了个这么争气的儿子,不盖新房子才叫丧心病狂。 农忙时节已过,村里闲下来的壮汉们三五成群跑到李家工地上看,跟笑得合不拢腿……嘴的李道正聊几句闲话,李道正大手一挥,壮汉们又找到了新工作,李家工地越发人声鼎沸了。 ***************************************************** 伐木,采石,买地砖……李素忙得脚不沾地,这个节骨眼上,程处默找来了。 李素真不太愿意搭理他,因为程处默空着手来的,而且看样子并没有买诗谈业务的意思。 自从杀了结社率叔侄后,程处默倒真把李素当成了朋友,来往间从来没摆过卢国公府小公爷的架子,老程家的家教深不可测,从上到下没一个把“卢国公”的招牌挂嘴上,似乎从来没在乎过。 今日程处默情绪似乎不大好,而且脸上挂着几许熟悉的瘀伤。 李素很识趣,二话不说把他领到村口那株倒霉的银杏树前。 “揍它!” 程处默也不客气,当即甩开膀子一声暴喝,如同战场杀敌一般,一阵狂风暴雨般的拳打脚踢之后,银杏树奄奄一息,程处默也满头大汗倒在地上,累得连哼哼都费劲。 “这次挨揍应该跟我的诗没关系吧?”李素坐在旁边的石头上,神情有些忧伤地望着天:“……我都好久没开张了。” “没你的事,昨被我爹揍了一顿,这次下手有点狠,不大习惯。”程处默瓮声瓮气道。 李素同情地看了他一眼,见识过程咬金的风采后,李素有点庆幸自己的爹对他…… 算了,还是别庆幸了,俩爹其实差不多的风格。 “你闯祸了?” 程处默摇头,一脸被冤枉的表情:“除了最近心气不爽利,长安城里砸了两家铺子,我根本没干过别的好不好?” “那就是嘴贱,昨天我也嘴贱了,被我爹抄着藤条追杀了三里路……”李素同情地看着他:“令尊那个级别的大将军揍儿子,起码得领着上千部曲,抄着青龙偃月刀,摆出围猎的架势追杀你吧?” 程处默两眼发直,似乎在想象程咬金抄着青龙偃月刀骑着赤兔马,领着千军万马排兵布阵追杀不肖儿子的画面……那得不肖到什么地步啊。 惊惧地甩甩头,程处默苦着脸道:“……我爹耍斧子的,不耍青龙偃月刀。” 仰天叹出一口长气,程处默忧愤地道:“兄弟你是不知道啊,我挨的这顿打哟,那叫冤哟,冤得好像哟……” “停!”李素适时打断了他的话头,下午还得请人去山里把伐下的原木运回来,太忙了,没功夫听别人家的琐事,况且他认为程处默挨多少顿打都不冤,谁叫他摊上那么一个老爹呢。 **************************************************** ps:今天间歇性一更,马上出去打球,锻炼好身体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第六十二章 驴唇马嘴 李素对权贵一直抱着很深的防范心理,在他的印象,权贵属于蛮不讲理且掌握着讲道理的人的生杀大权,对这类油盐不进杀夺只凭喜好的人,李素能避多远避多远,这类人惹不起。 然而来到这个年代后,李素遇到的权贵却不是他印象中的模样,东阳公主,程咬金,程处默,这些人完全没有权贵的架子,李素小心翼翼过后,在他们面前也渐渐变得坦然。 如果大家处于人格上的同等地位相交的话,李素觉得程处默还是很可爱的,挨过打的他更可爱。 程处默情绪很低落,他觉得老爹这次揍他揍得太重了,让他很不适应,更冤的是揍得毫无理由,没招谁没惹谁,无端端挨了顿打。 按程处默的说法,那天老爹下了朝,不知受了朝里哪位大人的鸟气,回府摔碟子摔瓶子,而他,很不幸地从堂前路过,被眼尖的老爹看见,于是把他叫进堂内,二话不说揍了一顿,揍完以后还指着鼻子怒喝“以后还敢不敢了?” 程处默满腹委屈,满头雾水,根本不知道以后什么事情敢不敢,只好点头说不敢,程咬金大抵没出够气,瞪起眼睛问他~∮,“你知道啥事敢不敢么?” 程处默傻眼半天,只好颓然承认不知道,然后程咬金一声长笑,揍了他第二顿…… 揍完以后程处默才知道,其实老爹也没想好啥事,总之就是因为心气不爽,想找人揍一顿,而程处默因为不幸路过,于是躺枪…… 很悲伤的故事,李素听着程处默的哭诉,张着嘴楞了半天,老程家的家教真是……相比之下,李道正简直称得上亲切和蔼的萌萌哒老爹了。 程处默躺在草地上,喘着粗气望着天,旁边的银杏树遭了殃,歪着脖子奄奄一息,李素自然也没有倾听别人倒霉事的雅兴,然而程处默却仍扯着李素大倒苦水,生在权贵人家如何生不如死云云…… 李素频频点头作认同状,不时扔一记同情的眼神给他,脑子却已走了神。 泳池不好建呐,这年头没有水泥,而他这个穿越过来的废材也不会造水泥,只能在泳池底部铺上平整的打磨过的青石,中间用纸浆和糯米黏合,据说这东西堪比后世的万能胶,效果很强大,用在泳池底部应该不会漏水,不过……到哪里请几个比基尼妹妹呢? “……李素,你说我这么做对不对?” 程处默煞风景的声音惊醒了李素的畅想。 “啊?啊!对,对……”不管什么事,先点头再说。 程处默脸上露出一丝厉色,重重点头:“既然你也这么说,看来事情错不了了,我这就回家收拾行李!” 说完程处默一脸决然站起身。 李素急了,什么事就错不了了?怎么就要回家收拾行李了?刚才自己胡答应了啥? “慢着,小公爷留步!”李素果断揪住他的袖子。 “小公爷意欲何往?” 程处默瞪着他:“去河北道投军啊,我刚才说了半天你没听进去?” 李素惊出一脑门的冷汗,好险啊,差点惹了大祸,若被程咬金知道他唆使小公爷去投军,以老程那混世魔王的性子,恐怕会领着大军杀进太平村,然后活活生撕了他…… “小公爷,来来来,请坐,咱们谈谈人生……”李素笑脸僵硬,态度忽然变得宾至如归。 “刚才谈过了……” “再谈谈,再谈谈,”李素发现这位小公爷性子很浑,比王桩还浑,对这类人李素一般选择远远避开,显然现在已避不开了,只能好言好语哄着。 怀着被人碰了瓷的心态,李素苦着脸试图回到刚才走神以前。 “小公爷……为何突然要去投军?” “程某也是堂堂八尺汉子,凭啥别人在前面拿命挣前程,而我却安安乐乐在长安等着老爹蹬腿后继承爵位?丢人!” 李素无言以对,大家的价值观不同,换了李素是卢国公的法定继承人的话,肯定老老实实待在长安城里,没事遛狗斗蛐蛐儿,偶尔干点欺男霸女的事,如此愉悦的生活,这混帐居然要去投军玩命…… “小公爷,您看啊,眼下大唐边事平静,百姓安居乐业,去投军也不见得……” “谁说大唐边事平静?”程处默神情愈发不满:“我刚才说的话你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吧?昨日北边有军报来,自我大唐平灭东/突厥后,薛延陀真珠可汗趁机将原来的东/突厥草原牧场据为己有,在原来的东/突厥王城建了新的牙帐,这几年势力愈发壮大,如今有二十万控弦之士,仅是今年便与我大唐边境有过多次冲突,上月更有小股薛延陀军士入我大唐疆境,杀我百十名边境百姓……” 李素:“…………” 感觉自己已经不懂聊天了…… “小公爷,您看啊,虽然大唐边境不平静,可你毕竟是未来的卢国公,贸然去投军,想必程大将军也不会答应的,再说薛延陀虽屡有不臣,但我唐军究竟打不打薛延陀还没定呢,你现在去投军恐怕时机……” 程处默快气炸了:“我刚才的话你真的一个字都没听进去?谁说唐军不打薛延陀了?昨日朝会上,陛下有意攻打薛延陀,给他们一个教训,朝中数位老将纷纷出班请战,我爹亦在其中,却被李靖那老匹……咳,老人家抢了先着,据说陛下有意拜李靖为河北道行军大总管,领关中河北大军十万以击之……我爹没抢过他,窝了一肚子火,不然你以为我昨日为何平白无故挨打?” 李素:“…………” 该死的,刚才自己走神想比基尼妹妹的功夫,这厮到底说了多少话?自己还错过了什么? 决定了,不跟他聊天了,太累! ****************************************************** ps:还有一更。。。周一了,诸兄手里的推荐票何妨再猛烈一些?来吧,我受得住的! 第六十三章 无意献策 鸡同鸭讲,驴唇马嘴,说的就是眼下的状况。 一个滔滔不绝说得起劲,一个半眯着眼睛想着比基尼美女,大家各得其乐,却根本不在同一个频道上。 如果李素想和他成为人生知己的话,想必此生一定要花很大的力气。 “虽然不是很明白,但是……好厉害啊!”李素声色俱佳地表达了虽不明但觉厉的情绪,然后很快转移了话题。 军国大事与他一个农户小子何干?李素的心很小,只容得下一栋房子。 “咱们还是聊聊房子吧,小公爷快看,这是我家新房子的图纸,很厉害的……”李素展开图纸,开始炫耀自己的新房子。 程处默显然也是个心大的人,很快忘记了被老爹痛揍的不悦,也忘记了刚才还信誓旦旦说要投军的豪言壮语,立马被图纸吸引了注意力。 “这……是个啥么。”程处默盯着图纸喃喃道。 李素松了一口气,很好,这家伙上辈子一定是鱼投胎,记忆只有七秒,唆使小公爷投军的罪名应该怪不到他头上了。 “小公爷请看,这里是车库,不◎√,,不是马厩,比马厩高明多了,它不是圈马的,是停马车用的,这里是浴室,不,里面不放澡盆子,而是放一个……嗯,特大号的澡盆子,里面还有一个桑拿房,洗完后可以在里面蒸一蒸,很舒服的,‘桑拿’?很难解释,不用在意这些细节……” 现在轮到李素滔滔不绝了,程处默直楞着眼,看着李素嘴皮子不停张合,正应了李素刚才那句话,虽不明,但觉厉。 李素嘴都快说干了,终于将新房子的各类设施介绍完毕,笑得两眼眯成一条缝,最后说出了耗费口舌的真正意图:“小公爷家里难道不想弄这些新奇玩意吗?有了它们,日子会过得更舒坦,如果小公爷需要,我愿为你画图纸,保证将贵府改造得既美观又实用,图纸卖你十贯钱不贵吧?小公爷有意否?” “我……咳,我刚才说到哪里了?对了,打薛延陀!呵呵,陛下已下定了决心,说话就要点将出兵了,李靖想当这个行军大总管怕是没那么容易,我爹岂是轻易相与之辈?这事明日朝会怕还有一番波折,说不定……” 李素抬头看看天色,喃喃道:“天不早了,我爹还在家等我吃饭呢,小公爷,实在抱歉,我先告辞了,啊,对了,我对如何攻打薛延陀很有兴趣,下次烦请小公爷继续说,今就算了,告辞告辞……” ****************************************************** 跟程处默聊天简直是酷刑,李素决定以后见了他躲着走,躲不过去就装病,跟碰瓷似的,见到他就往地上倒,两眼翻白,口吐白沫,手脚直抽抽…… 相比之下,跟东阳聊天就轻松多了,不说聊天了,仅看她那张脸就比程处默赏心悦目得多。 仍是泾河河滩边,东阳一身紫裙,不施脂粉,白净无暇的素面看着河水,文静地托着腮。 “工匠的事,多谢你了,他们很不错,图纸上的东西他们都明白,想来建好房子后应该差不了。”李素朝她道了谢,虽然大家很熟了,而且对她还有救命之恩,但道谢的礼仪还是有必要的。 “行了,工匠用得顺手就好,盖好了房子赶紧让他们回宫里去,太极宫修缮承香殿正缺人手,昨日工部的官员发现不见了几十个工匠,还发了火呢,后来下面的人报出我的名头才让人家闭了嘴。”东阳说着,没好气地横了他一眼。 “多谢多谢,让你为难了,再有一个月怕是差不多封顶了,剩下的活儿村里的工匠能做。” 东阳叹了口气道:“明日我还是进宫跟父皇禀报一下这事,瞒着父皇终究不妥当,这几日宫里宫外人心惶惶,父皇和朝臣们火气大得很,调用工匠的事若是瞒着却被他发现了,怕是免不了几句斥责……” 李素眼中忍不住冒出八卦的光芒:“啥事火气这么大啊?宫里遭贼了?” “你家才遭贼了……”东阳叹道:“还不是男人家打打杀杀的事,据说是因为薛延陀的真珠可汗,这几年愈发兵强马壮,在我大唐边境杀了不少百姓,父皇想出兵攻打,房相和魏徵等一干文官们却觉得应该休养生息几年,待国力更盛后再打,吵来吵去,父皇和大臣们都吵出一肚子火气……” 李素笑道:“这事我听说过,昨日卢国公府的小公爷来了,因为这事他平白无故挨了卢国公一顿痛揍,冤得慌呢。” 东阳眨眨眼:“你……跟程处默合得来?” 李素点头,肃然道:“知己,堪比伯牙子期一般的……知己!” 就是没法聊到一块去……李素默默在心里补上这一句。 东阳笑道:“程叔叔一家上下倒是真性情,跟谁都处得来,据说我大唐刚立国的时候,高祖爷爷将长安城外的三百亩良田赐给程叔叔,有天庄子里一位农户家的老妇人得了急病,程叔叔亲自背着她快马飞驰进长安,找到孙老神仙医治,这事直到今日还被人传诵,从那年起,程家庄子的田产楞是比别家庄子多了半成……” 二人闲聊时天南海北什么都聊,东阳说着说着忽然噗嗤笑出了声。 “说起程处默更好笑,昨日他不知发了什么疯,回到府里嚷嚷着要去河北道投军,气得程叔叔把他吊起来抽了小半个时辰……” 李素吃了一惊:“又挨了顿揍?” “是呀,他是程家嫡长子,正经要继承爵位的,谁家嫡长子那么混帐,好好的爵位不要,跑去行伍里投军玩命?” 李素苦笑道:“这可真是冤上加冤,因为一个薛延陀,程小公爷得挨多少顿揍呀……其实我就想不明白,为何我大唐一定要出兵呢?不战而屈人之兵不是挺好么?” “世上哪有那么多的不战而屈人之兵?你想得倒美。” “怎么没有?单说薛延陀吧,我虽然不知道那位真珠可汗几斤几两,但是……他总应该有儿子吧?只要儿子的数量超过两个,这事就能成。” 东阳白了他一眼,笑道:“真珠可汗的儿子关咱大唐什么事?难不成他们会帮大唐把他们父亲杀了?” “笨!没听说过汉朝的推恩令吗?” “哦?怎么说?” “推恩啊,薛延陀名义上还是大唐的藩属国吧?真珠可汗的地盘如果是一块银饼……抱歉,习惯了,好吧,如果是一块大饼,陛下为何不以宗主国的名义给薛延陀下旨,把那位可汗的儿子们都封为可汗?这些新出炉的可汗们的封地嘛,就在大饼上画吧,你一块,我一块,转眼间一块大饼七零八落,不光是地盘,麾下的勇士也是大饼,你五万,我八万的,拆得乱七八糟,那时真珠可汗焦头烂额回过头对付自己的熊儿子们,我就不信他还有心力敢染指大唐边境……问题是,真珠可汗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儿子,此计方能得售,如果他只生了个独子,这台戏唱不了……” 李素说着将怀里的图纸掏出来,再次核对加欣赏,还是自家的房子最迷人,军国大事有什么意思? 垂着头看了很久的图纸,李素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周围太安静了,不是应该有个姑娘在旁边的么? 抬头一看,东阳满脸呆滞,定定看着他,目光很……反正李素看不懂。 “喂,你没事吧?怎么了?”巴掌在东阳眼前晃来晃去。 东阳仍旧呆滞的模样,缓缓地,一字一字地道:“真珠可汗……真有两个儿子!” 第六十四章 横截圣意 真珠可汗真有两个儿子…… 李素也呆住了,脑海里跳出来的第一个念头不是什么推恩令,而是……这家伙太弱了吧? 好歹也是草原上的王者,只生了两个儿子,看看人家李世民,儿子生了十四个,女儿生了二十一个,简直是活生生的人形种/马,对比一下,只生了两个儿子的家伙居然好意思来抢人家种/马的地盘,他不羞吗? “李素,刚才的主意,是你想出来的吗?” 李素深沉地望着天,一副回忆唏嘘的模样:“在我很小的时候,村里路过一位老道士……” “行了行了,没一句正经话!”东阳狠狠白他一眼:“有主意不早说,你这一番话可以让我大唐少死多少将士,积大德的计策,还藏着掖着,不怕老天降雷劈你!” “真有一位老道士……” “闭嘴!”东阳难得地发了脾气,站起身看看天色,道:“我现在进宫一趟,父皇说不定已开始调兵遣将了……” 看着东阳风风火火的样子,李素有点不适应,大概这是大唐公主天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吧,文静柔弱的东▽♀,阳也不例外。 “这个计策……还行吗?”李素小心地问道。 “行不行先禀报父皇再说,男人家打打杀杀的事情我懂什么?不过我觉得还行……” 李素眼里不知不觉冒出了希冀的光芒:“大家都不容易,若是朝廷采用了我的计策,是不是应该赏我一些……” 话没说完,东阳公主跟他挥了一下手算是道别,然后匆匆走远。 李素楞在原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半晌,才从喉咙眼里挤出未尽的话:“……钱啊?” 没有回答,东阳公主的背影后面跟着十几个侍卫,慢慢变成了小黑点。 李素黯然叹息:“这人……不讲究。” ***************************************************** 太极宫,甘露殿。 今日殿内坐满了武将,李靖,李勣,尉迟恭,程咬金,连久病在床的翼国公秦琼亦在座,李世民为了体恤他,特意让他躺在一张软榻上。 文官也有,长孙无忌,房乔,诸遂良等等。 武将们不拘小节,坐在殿内嘻嘻哈哈斗嘴,文官们的神情却颇为凝重,细细观察一下殿内文武官员的比例,便能发现不少微妙的细节,武多文少,又是商议薛延陀之事,由此可见陛下的心思。 尚书左仆射房乔暗暗叹气,看来陛下决心已定,要出兵攻打薛延陀了。陛下性烈,永远受不得挑衅,当年东/突厥颉利可汗可汗兵临长安城下,逼着陛下签下耻辱的渭水之盟,仅仅只过了四年,陛下便报仇雪恨,将颉利可汗活擒至长安,如今薛延陀二十万大军犯境,心气愈高的皇帝陛下更不能忍了,北征薛延陀已是定局。 说是商议,其实只是李世民将众人叫来宣布自己的决定。 攻打薛延陀不是一时意气,李世民在做这个决定之前也有过多次思量,如今大唐兵锋正盛,十来年的休养虽远未达到国强民富的地步,却也是粮仓丰足,刀械满库,再加上官府清廉,万众归心,天气也正至初夏,可以说无论天时地利人和,这一次都占尽了,至于战争的代价……古往今来,哪一次战争不需要付出代价? “朕心意已定,即日调关内河北两道,计十万府兵,出征薛延陀,拜卫国公濮州刺史李靖为河北道行军大总管,总领关内河北十万大军北征……” 房乔暗叹一声,不得不道:“陛下请三思,我大唐如今休养之策甫见成效,民居仓廪堪堪充足,此战凶险,耗钱粮巨万,遑论我关中万千子弟性命,我大唐耗十年之功而创下的盛世怕是大伤元气,再穷十年之力方可复见,故臣以为,对薛延陀莫如以怀柔抚之,待四五年后再兴刀兵方为上策……” 李世民眼中露出凶狠的戾气,重重地道:“玄龄勿复多言,朕意已决,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协力,礼部拟草檄文,户部拨运粮草,兵部调遣将士军械……今日无论文武,无论政见,战端开启,务必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来年今日,朕要看见薛延陀之牙帐已成我唐人牧马之乐土……” 话未说完,一名宦官匆匆走来,小心翼翼跪在殿外道:“启禀陛下,东阳公主殿下求见,殿下说事出紧急,关乎军国大事,求陛下召见。” 李世民眉头皱了起来:“东阳?她能有甚军国大事?” 终究对这个女儿怀着一丝愧意,李世民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住了怒气,朝殿内众臣道:“诸卿稍待,朕去去便来。” ………… 甘露殿偏殿内,东阳公主朝李世民盈盈跪拜,李世民刚被她打断了重要的朝会,脸色有些不悦,看着女儿柔柔弱弱的样子,也不忍心发火,语气不太和善地道:“东阳如此着急见朕,有事吗?” 东阳垂头道:“有事,很重要,故东阳不得不耽误父皇一点时间,请父皇拨冗,听东阳详禀。” 李世民拂了拂袍袖,道:“奏来。” “父皇,东阳有计,可使我大唐不费一兵一卒,而陷薛延陀于内斗,此计东阳亦拿不准可不可行,故向父皇请益。” 李世民挑了挑眉,笑也不是,怒也不是,片刻之后叹了口气:“你一个女娃,军国大事岂是你想的那么简单,快回公主府好生休养,朕再着宫人赐你绫罗美食……” 东阳急了,不得不打断他的话,语速飞快地道:“薛延陀真珠可汗膝下二子,而薛延陀名义上亦是我大唐之藩属,父皇若是遣使下旨,分封真珠可汗二子为可汗,并划其国土及国中勇士,俱裂封二人,父皇,此计……可行否?” 东阳鼓起勇气说完后,偏殿顿时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东阳心中忐忑,不安地垂着头,许久听不见动静,不由心虚地微微抬起眼睑,小心看了看李世民的脸色,却发现李世民呆呆地跪坐在榻上,一脸震惊地看着东阳。 “父皇?此计……不可行么?”东阳心虚得声音都低了许多。 良久,李世民脸色复杂,一字一字地道:“推,恩,令?” *************************************************** ps:说句题内话,前文结社率刺杀,以及推恩薛延陀真珠可汗,都是历史真实发生的事情,老贼行文尽力尊重历史事实,当然也有虚构的情节,毕竟这是小说,不是史书。 第六十五章 少年英杰 李世民是聪明人,聪明人一点就透。 推恩令,始出汉朝武帝,当时汉武帝刘彻很苦恼,真正的寝食难安,因为他的祖宗汉高祖刘邦太没文化,立国之后大肆分封刘家子弟为王,放眼华夏大地,这里一个王那里一个王,真正是祖国江山一片刘,立国时没什么,刘家子弟感恩戴德痛哭流涕谢皇帝封赏,然而给了王位就得给权力,给了权力还得给兵将,久而久之,诸王势力越来越大,对中央政府也越来越不敬,皇位传到武帝刘彻这里时,可怜的萌娃武帝小朋友失眠了…… 不仅失眠,刘彻可能还患有譬如焦虑症,神经衰弱症,心率不齐症等一系列症状,因为王爷们势力太大了,诸王势力合起来估摸可以把他这个皇帝掀翻三次以上,皇位很不稳当呐。 所谓“主忧臣辱”,皇帝陛下失眠,臣子们也不敢睡了,这时一个名叫“主父偃”的臣子上了一道疏,奏疏里说,既然天下这么多王爷,咱们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王位当成不要钱的烂白菜一通乱封算了吧?刘彻大怒说,寡人忧郁得快成诗人了,你特么还跟我胡咧咧,信不信寡人抽死你?主父偃急忙解释,莫如∧,分封诸王子弟,一个王爷少说有三四个孩子,将这三四个孩子全部封王,然后将他们老爹名下的土地和城池再划分给他们,如此一来便无形中削弱了诸王的实力,一个小国变成三四个小国,指挥不一,兵力不一,以后谁还敢造反? 这就是著名的“推恩令”,刘彻的失眠症终于不药而愈。 李世民当然知道推恩令,然而毕竟当局者迷,当薛延陀犯境之时,君臣第一个念头并不是什么阴谋诡计,而是打或者不打,两端各执一说,却没有一个人想到推恩令这方面去。 直到东阳匆匆进宫,向李世民献上此策,李世民这才如同拨开了漫天迷雾一般,整个思路都清晰了。 是啊,推恩令,如此绝佳的计谋,不费一兵一卒,只需轻飘飘一道圣旨便足可让真珠可汗后院失火,大唐君臣则坐山观虎斗,待到老爹和儿子们打得鼻青脸肿,无力再战时,唐军再发动突袭,岂不事半功倍? 至于本该发生的战争…… 李世民好斗,却绝非穷兵黩武,一千多年来被后人喻为“千古一帝”,这个称号可不是纯粹用武力换来的。若能用更高明的法子和平解决大唐北方的心腹之患,李世民又何必付出让国力倒退十年的代价? 东阳献策后,李世民刹那间想到了很多,心念电转间,不由望向东阳,目光充满了非常内敛的震惊。 “东阳,推恩之策……是你想出来的?”李世民的语气颇为平淡,听不出喜怒。 东阳一颗心顿时悬起,洁白的贝齿咬了咬下唇,脑中仔细揣摩了一番自己刚才说的话,直到确定不会给李素惹来麻烦后,才轻轻地道:“回父皇,此策非东阳所出,而是东阳封地旁的农户子弟献上的,那个人……名叫李素。” 李世民又怔住了,最近数月,“李素”这个名字一次又一次出现在他耳中,实在太熟了。 “李素?”李世民嘴角勾起一抹看不清含义的笑:“那个不愿为官的农户小子?那个治了天花,写过佳诗,独自诛杀结社率叔侄的……李素?” “正是。李素他……虽不愿为官,却心忧国事,以平民白身而谋其政,最近长安纷传父皇欲出兵薛延陀,李素悲悯关中河北子弟性命,特登东阳公主府求见,献此推恩之策……” 东阳所说基本是事实,当然,细节上稍作修改,对李素的形象也无限且无耻地拔高了许多。 李世民神情若有所思:“这个李素,果真只有十五岁?” “是。” 东阳轻应之后,抬头小心地问道:“父皇,此策……可行否?” 李世民沉默一阵,却移开了话题,和颜笑道:“你且回封地,前些日子被恶贼挟持受了惊,好好养息身子,开朗一点,多笑一笑,多与你那些兄弟姐妹走动走动,你性子太弱,若有一日能见你露出些许锋芒,朕更欢喜。” 东阳见李世民不答,不由愈发忐忑,却也只能盈盈下拜告退。 ………… 迈着轻快的步履,李世民走进甘露殿,众臣仍在等他。 卫国公李靖站出来,沉稳的脸上露出几分战意和杀气:“臣奉旨领军出征,未尽事宜还请陛下示下……” 李世民的神色比刚刚轻松了很多,闻言笑着摆摆手:“北征薛延陀之事容后再议,朕……或许有一个更高明的主意。” 殿内众臣皆讶然。 尚书左仆射房乔心中一喜,观陛下神色,似乎不打算出兵了,于是急忙站出来问道:“陛下有何妙计?” 李世民不答,却忽然问了一个没头没脑的问题:“玄龄,你信不信这世上有少年英杰一说?能文能武,亦能安天下。” 房乔楞了一下,摇头道:“或许有,但臣未见也。” 李世民平视着殿外的阳光,淡淡地道:“朕也未见过,但朕想见一见,必须要见一见……” ******************************************************** 少年英杰此时正蹲在村口西边的山腰上,看着王桩王直兄弟帮他挖钱,文房店这笔收入没法跟老爹解释,索性不说了,三人把它埋在山腰的歪脖子树下。 今日王桩与李素闲聊时,愁眉苦脸说爹娘请了媒人下月上门,估摸要说亲了,李素听完后默默将二人领到山腰上,让他们帮忙挖钱。 王家兄弟挖得满头大汗,李素却无所事事地蹲在一旁想心事。 很担心啊,东阳公主进宫会跟李世民说啥?怎么一个微不足道闲聊时顺嘴一提的计策竟被她如此看重?万一李世民真采纳了这个计策……他会不会给点钱意思一下?十贯八贯总要有吧? 李素有点心疼,亏了,应该先签协议再献策的,这下好了,人家白拿了计策跑得没影,这笔钱怕是不容易要了…… **************************************************** ps:求收藏+推荐票。。。嗯嗯嗯,都是很重要的数据,老贼现在就靠这些数据活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