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山之下》 第1章 [现代情感] 《崇山之下》作者:长晴【完结】 本书简介: 大雪封山那年,素木普日的家里住进一个汉族女孩儿,她柔顺温和,寡语少言。 他和她一起挖雪道,抓雪兔,分吃一个冻苹果,搓热双手焐着她冻红的脸。 一别多年,重逢的夜晚,篝火照亮了她的伤疤、她的匕首…… 还有她凶戾的双眼。 草原偏执疯批男 x 刑满释放黑月光 第1章 .夺刀 盛夏夜十一点,九龙城寨灯火通明。 修鞋阿公的收音机放声到最大,卖叉烧的两夫妻对骂祖宗,牛丸店抡着菜刀剁肉剁得震耳响,夹杂着按摩店里的娇吟和麻将声。 突然,一个红毛瘦子气喘吁吁奔过来,冲进店门就喊:“阿昭!阿昭出事了!!” 隔间里的男男女女见怪不怪,粗喘怪笑停都不停。红毛七拐八拐走到最后一间房,宋昭正倚在窗边睡觉,听见声音连眼皮都没睁,抄起手边烟盒就砸过去: “丢你老母,一天到晚出事出事,出你个头!” “呢次係真嘅!鸡毛仔同阿飞去大档赌钱,又被聚龙帮嘅人扣咗!要斩手!” 粤语:这次是真的!鸡毛仔和阿飞去赌场,又被聚龙帮的人扣了,要砍手! “妈的。” 宋昭一个挺身坐起来,抄起床头的红色钢棍就走。她只穿了件工字背心,裸露的左臂上竖了一道粗长刀疤,疤痕上纹几枝细密的马樱丹,看着就像荆棘丛里长出来的花。 她沿着楼梯一路往下,听见动静的每层楼都跟出来十几个人,摩托车浩浩荡荡飙到尖沙咀,红棍左抡右甩,一眨眼就砸破头。两大帮人推搡着冲到一起,鲜血跟着叫骂声一齐往外迸,打到红眼时突然听见身后两声枪响。 砰! 砰——! 宋昭打了一个激灵,抬起头,看见漫天炫彩的光。 她从记忆里回过神来,才发觉是窗外放了一束烟花。夜色中的草原旷达深邃,窗户映出她单薄的身影,留了多年的短发,不知不觉间已经长过肩膀,发尾长短不一,像狗啃的一样。 从窗边挪回视线,她看向办公桌后头的保安。 “你们到底要关我到什么时候。” “更本没人想关你。”保安拉克申穿了一身崭新的制服,严肃地拍了一把桌子,另一只手还攥着她的身份证,“把那个小刀留下,再写个保证书,你就能走。” 宋昭背靠着窗框,神情淡而麻木,“保证书可以写,要我的刀不行。” “你咋一直更我犟!你当这是啥地方啊!国家建设的草原旅游,还特意请了外省表演,有多少外国仍过来你知道吗!又带刀子又要打仍,你不是闹事是啥!” 拉克申学她的样子也把拳头举起来,恨不得照着直接演一遍。 ——20分钟之前,宋昭还只是景区里的一个普通游客。 跑马场上的精壮汉子个个骑术精湛,呼麦声震透心底,还有最时兴的烟花,可惜她都不感兴趣,只是尽量背离人群,走向西边大片的空地。 2000年了。新世纪悄然到来,全世界都在追寻新风貌,她循着记忆回到内蒙,却发现这里也变得陌生。 穿过一片五彩经幡,宋昭看到前面有座孤零零耸立的高台架,途中遇见几个笑闹奔跑的蒙族少女,手拉手绕过又高又旧的一块红色木牌。 上面的刻痕古老陈朽,仿佛还带着风雪的潮湿。 【——长生天会保佑每个来到这里的孩子。】 很多年以前,有个人对她说过,长生天是蒙古神话中的最高天神,是永恒而不可抗拒的力量。那时她只当故事来听,而今历经世事磋磨,尝过太多人力无法抗衡的痛,才后知后觉也想找一个信仰。 “阿昭,城寨没了,什么都变了,老大带着全家早就逃到国外,洪义彻底散了。” “好好活着,出来以后什么都别再留恋,能走一定快走。” “永远也别回来,阿昭!” 大哥的殷切嘱咐犹在耳侧,宋昭用力眨了眨干涩的眼,仿佛眼泪早已流空。 五年的牢狱生活磨光了她的锐气,重获自由之后,她费了几番周折才带大哥回到内蒙。就像他曾经所期盼的那样,远离过去的一切,好好活着。 她迎着风继续向前走了几步,身后突然传来脚步声。 几个外国人又喊又叫地兴奋跑到她旁边,宋昭诧异转回头去,看到人群就像潮水向她这边冲涌,还没弄清楚状况,她就已经被困在了中央。 景区的人在高台下架起火堆,引油一泼,瞬间泛起冲天的火光。 宋昭的呼吸猝然一紧,竭力忍受陌生肢体带来的碰撞。看着周围人不断向前拥挤,才明白这是草原最盛大的篝火晚会,而她偶然停留在了中心的最佳观景位。 人太多了,摩肩接踵,薄薄的衣衫隔不住体温,宋昭清晰感觉到周围每一个手肘、膝盖、肩膀,那些木块在燃烧中噼啪作响,就像人骨被砸断的梦魇。她咬牙屏住呼吸,还没能退出人群,就看到一个高大的蒙古男人从篝火中走来。 他站在高台上,身穿蒙古传统的长袍,低沉的声音透过麦克风扩散,三言两语就引得众人发笑。可宋昭一个字也听不清,这些疯狂向前挤的人将她拉回深渊里的过去,欢呼是咒骂,大笑是嚎哭,手里飘扬的彩带,全部变成了钢管、酒瓶和长刀。 引火油不断往柴上泼,火烧得更旺了。 拥挤中忽然有手撞上宋昭的后腰,肌肉的反应远快于大脑,宋昭扬拳一闪,锐利骨节眨眼就要怼到那人脸上,幸亏此时理智回笼,她一惊之下猛然撤力,反倒让自己跌倒。 宋昭后仰着摔出人群,整个后背都撞上钢架,高台被撞得随之一晃。在周围人的惊呼声里,她狼狈抬起头,正对上那个蒙古男人探究的目光。 他系着一条红色的抹额,一双眼睛被火光照亮。两人似乎都有一瞬间的错愕,在不安的议论爆发之前,男人率先回神,他瞥了一眼近在台侧的篝火,若有似无地笑道: “你要把我炼了啊?” 这话逗得人群里发出笑声,消解了外国游客的茫然和惊吓,男人弯身伸出有力的手,稳稳拉起了宋昭。 交握的掌心很快分开,像一个短促的插曲,她转身往外退,看见两个保安朝自己走过来。 游客糊里糊涂,保安可看得清楚,那一瞬间她拳头高举,分明是要打人的。 宋昭没争辩,任他们把自己“请”走,彻底离开这片草地之前,身后传出通的一声铁响。 沸腾的铁水扬臂一挥,整个夜空都被金光点亮,闪如繁星的铁花四散下坠,仿佛整个苍穹张开灿烈的拥抱。 宋昭回过头,不自觉望向那片高台,男人半身都融进夜色中,那双比篝火还亮的眼睛,也在看向她。 到了保安室,女检票员从她的口袋里翻出一把折叠小刀。 那是一把手开的、没有弹簧的银色小刀,展开来刀身不足10厘米,收起来手掌大小,刀宽和尖角正好避开了管制刀具的规格,刀柄下端刻着一个雕工极差的歪七扭八的小太阳。 拉克申拿来纸和笔,强硬地放在宋昭面前。 “说最后一次,写保证书,把刀留下,你才能走!” “写什么都可以,但刀不能给你。” 同一件事反复拉扯了十几分钟,宋昭耐心告急,仍然试图和对方商量:“我真就是摔了一跤,没碰着别人,更没往外掏过刀。我是习惯了才把它装兜里。你们要实在不放心,那等外面人都散了我再走。” “你带刀出门旅游就不对!到哪都危险,怎么更你就讲不腾道理呢!” 拉克申越说越心烦,直接拿起刀就要锁进柜子,哪知刚走到桌边,半边胳膊就被人反向一拉一拧,狠狠按在了桌面上。 “说了别动我的刀!” 她在一瞬间爆发出骇人的戾气,拉克申疼得像杀鸡一样乱叫,他弓着背拼力挣扎,宋昭像是被自己吓到,赶忙松开了手。 拉克申狼狈起身时剐蹭起她的衣袖,露出了臂上那条已经洗去纹身的刀疤。 青色的印记乌涂在刀疤两侧,像条泥泞里的粗虫。宋昭往后退了两步,把袖子重新遮下。 女检票员把拉克申拽到旁边,确定他没受大多伤,转过身帮腔道: “还说你没打架,这下我们都抗见了!在保安室里都敢耍横!你想干啥!啊!” “外面那帮老外的背包你们都查过吗,他们背了啥你们全都知道?非得为难我吗?” 宋昭看着面前这两张态度坚决的脸,心知根本协商不了,忽的转身拿起窗台上的花瓶,扯出里面的野花,瓶口朝下对着窗户举了起来。 “平白无故关押游客,又没我打人的证据,又要抢我东西。那就让外面的人都来评评理,看你们这景区的名声还怎么要!” “你敢砸我们就报警!” 第2章 女检票员尖声喝止,恐吓似的对宋昭说:“你敢砸公家的东西,公安来了铁定把你抓走,年纪轻轻就吃牢饭,后悔你都没地方哭!” 宋昭的眼神暗了几分,仿佛有人在她的脊梁上踹了一脚,可为了那把刀,她攥花瓶的手仍旧一动不动。 园区里游客还没散,不管是砸玻璃还是来警车,影响都肯定不好。拉克申左右一想,还是先出去给领导打电话。 就这么僵持了好一会儿,门帘再次被人掀开。 “苏木!” 女检票员转头看见来人,激动地叫了一声,好像终于盼来主心骨。 宋昭听这名字有点耳熟,循声一看,竟是今晚那个男主持。他已经摘掉了抹额,蒙古服也换成了冲锋裤和夹克,只是身形依旧高大,在白炽灯下投出一片阴影。 这里没有篝火,宋昭还是一眼望见他的眼睛。 眉毛浓密,眉骨立体,沉静的瞳孔像不起波澜的深湖。两人无声对视,又很快错开了目光。 拉克申跟在他身后一起进来,用蒙语叽里咕噜说了一堆话。男人一边听,一边从他手里接过宋昭的身份证。 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籍贯,他仔仔细细看过上面每一个字,又反复看向宋昭的脸。 两个人你来我往地加密沟通,没过几分钟,他走到宋昭面前,一抬手正攥住她胳膊上的麻筋,花瓶就稳稳掉进他手中。 “走吧。” 宋昭皱眉,“?” “可以走了。我送你。” 他普通话说得标准,态度又理所应当,宋昭没动,侧头看向桌上的小刀。 拉克申显然连这部分也告了状,他了然地把刀拿起来,像在安抚,又像承诺。 “我先送你出去,这把刀会还给你的。” 第2章 .她没有认出我 出了保安室一路向东,外面的人群已经散了。只有几个半大小子在夜风中归拢马匹,男人宽肩阔背,走在前面,挡住了大半的风。 宋昭没有因他突然的“帮助”而松下心来,反倒有些疑惑。今晚这番乌龙搅散了她的愁思,转过头朝远一看,昏黑的天幕下,连绵错落的低矮群峰,像一个个巨人的坟包。 真是差劲的比喻,却也最适合她。宋昭的思绪沿着死亡开始发散,忽听前方传来喧哗——景区大门前堵着几辆大巴,外国游客们正排队合影,人挨人挤,像一锅煮开的粥。 宋昭皱眉,下意识停了脚步,男人似有所感,回过头,看出她眼底的厌烦。 “北边还有个门,人少。” 说完不等宋昭表态,他直接转身换了方向。 失去了欢呼和焰火,草原重新归于平静。除了几座高台孤耸,就只剩场地里悬挂着的霓虹彩灯还在闪烁。宋昭跟在男人身后,走向景区另一边,那是一片更为空旷的看不到边的草地,两侧零星散落几个蒙古包。 月亮被云层遮住大半,蒙古包里透出昏黄微光,大门口的喧闹声逐渐隔绝耳后,越往前,越是漆黑寂静,只有脚步一下下踩在矮草上的窸窣声。 “这是在往哪走?” 宋昭发问,男人好像没有听见,并未回答。 她不由得戒备起来。 宋昭人生中最绝望的巨变,就源于一场奔逃的夜路。往事历历犹在眼前,她打量着男人的后背,宽实肩膀随着行走轻微起伏,两只手自然摆动,个子很高,脚下很稳,片刻之前她才握过他的手,知道这一定是个很有力量的人。 或许是嗅到一丝危险的可能,迟缓已久的大脑莫名生起兴奋,宋昭的脚步越来越轻,双手在口袋里拢成拳头,刹那间,景区传出哒哒几声——那些霓虹灯也被熄灭了。 这条路彻底陷入黑暗。 她全身肌肉霎时绷紧,察觉前面的男人停下脚步,正伸手去摸口袋。 那里面装着她的小刀…… 如同子弹上膛,宋昭紧盯他的动作,这时蒙古包里侧噌的有声异响,紧接着传出两声凶猛的狗叫,她吓了一跳转头看去,几乎就是同一瞬间,左边胳膊被人紧紧拽住。 宋昭手臂向外一旋,果断挣开,同时翻手狠推一掌,男人应对不及,被推得倒退半步,宋昭另一只拳头顺势迎上,动作之快几乎听到了破风声,却被他用手肘敏捷格挡。 她分秒不停地提膝击他胯间,男人似有所感匆忙撤步,几次出手都被躲过去,宋昭拳风更紧,瞄着脑袋的方位狠揍,他一偏头,将将被刮了个边儿,似乎疼的倒吸了一口冷气,在黑暗中用力抓住宋昭的两只手。 “宋昭!” 这一声又急又重,宋昭心口一麻,翻着手还想挣脱,这么一动,原本他拿着的东西就被彻底碰掉。 那东西在草地咕噜噜滚了两圈,恰好磕到感应开关,一束光柱蓦地照了过来。宋昭朝光看过去,反应了一会儿才皱眉问: “你从兜里掏的是手电筒?” “不然是啥。” 男人惊讶于宋昭的激烈反应,宋昭也同样不肯轻易相信他。 “那你拽我干什么?” “特木尔的狗一黑天就不拴绳子,怕你吓着,让你上我里边走。” “刚才问你的时候怎么不说?” “你问我了?”他一愣,原来是真没听到。 宋昭目光灼灼,借着光看向男人的脸。 那道光从斜下方照来,先勾勒出他清晰锐利的下颌,继而是方才被擦伤的嘴角,再向上经过高挺的鼻峰,最后,落进一双乌黑深邃的眼睛里。 陌生的名字,陌生的面孔。 宋昭回想着保安室听到的那个名字,不确定地说:“你叫苏木?” “啊?” “我听那个女保安叫你苏木。” 他没回答,反复确认宋昭的表情,发觉她是真的在提问,忽然低头松开她的手。 宋昭将这当做默认,继续问道: “你是景区的领导?” “不是。” “那是专门负责主持仪式?” “也不是。” “那——” “你要在这儿查我户口?”他好像不大高兴,说话时扯动嘴角的伤,冷冰冰截住她的话头,“快十点了,起风会更冷。摩托车就在前面,抓紧走。” 说罢,男人俯身捡起手电筒,迈着长腿顾自向前,几分钟后就看见他的黑色摩托车,宋昭接过备用头盔,跨上后座。 摩托车启动的轰鸣声灌进耳道,从一个不起眼儿的小门驶离景区。夜风呼啸而来吹动衣衫,宋昭打了个冷颤,抬头看一眼路灯下稀薄的光,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她也是这样坐在大哥的身后,和他穿过一条又一条昏黄而冷寂的城市隧道。 油门开足最大马力,他们在前面逃,别人拿着砍刀在后面追,刺耳的轰鸣和尾气黑烟一齐包裹,宋昭一颗心跳得要从嘴里蹦出来,她一手搂紧大哥的腰,另一手时刻攥着车座旁边的铁管,那里早就经过改制,扣盖一掰,随时可以抽出一把细长尖刀。 那时候他们都是任人呼来喝去随意打杀的小喽啰,唯一的财产就是那辆摇晃得像要随时罢工的破摩托车。认识大哥之前,宋昭是穿行在水泥地边角缝里的潮虫,做过所有廉价卑贱的活计,仍旧讨不足生存的口粮。直到她跟着大哥学会反击。良心、道德全部抛掉,一刀一棍才能拼出自己的生路。 宋昭沉溺在记忆中,手不自觉往座位探,却只摸到厚实的皮垫和金属外壳,冰凉的触感让她瞬间回神,转回头去,身后没有凶神恶煞的索命鬼,只有满载游人的大巴车。 时间的车轮从人脸上碾过,将一切都带走了。 紧绷的神经骤然放松,宋昭脱力般靠在身前宽阔的脊背上,对方的身躯有一瞬间难以察觉的紧绷,而她只看向那些被车速逐渐抛离的远山,隔着头盔,听不见他的心跳。 草原地广人稀,骑了将近20分钟才回到居住的镇子,宋昭已经从记忆里挣脱出来,看见前面有家小卖部,拍了下男人的后背,示意他停车。 “送到这儿就行了,今天的事多谢。”再次看到他嘴角的伤,宋昭不大习惯地说:“我不是故意打你,对不住。” “没事。” 男人垂着目光,看不清表情,只是把刀还给她,落在宋昭掌心的触感,像暗夜里的一只蜻蜓。 宋昭转身往店里走,攥着刀的手插在口袋,习惯性摩挲刀柄上的刻纹。小刀很凉,躺在她的指腹下,似乎还有一丁点不属于宋昭的温度。 一只脚踏进小卖部,身后忽然又传来一声: “宋昭。” 宋昭回头,看到男人站在原地,和她一样两手插在夹克服里,一只脚点地,另一只脚搭着踏板,静静坐在摩托车上。她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男人已经在她身后等了很久,很久。 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不过是在身份证上看了她的名字,两次听到却都有种心悸的错觉,好似他们应该早就认识,并且在漫长岁月中错过了良多。 第3章 路灯的光昏黄笼罩,将他高大身形映衬的像一座孤耸的山。朦胧面孔中似有故人的形迹重叠,鬼使神差的,宋昭听见自己开口。 “你想喝酒吗?” 素木普日没有立刻回答,今夜的重逢实在是他意料之外。 在铁架子上拉住她的手时,他只看到一双触目惊心的眼睛。到保安室里看了身份证,才确定她就是十五年前,那个曾在他家借住过很长时间的汉族小姑娘。 那一年大雪封山,漫天漫地都是银白,他好不容易说服父母,要去海拉尔的姑姑家住一阵子,却因为宋昭的到来打乱全部计划。 她沉默,胆怯,又极擅长忍耐,好像世上没什么苦事是她不能忍受。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素木普日总是忍不住欺负她,就想看看宋昭的底线到底在哪。 整整十五年过去,他们都长大了。眼前的女人神情冷峻,出手利落,毫不心软。从这一路看来,她已经完全忘了他。 往事和复杂情绪一同翻涌,又被全部按下,素木普日停好摩托车,和宋昭一起走进小卖部。 门口的柜台摆了一溜烟盒和糖块,往里走,有时兴的方便面、罐头、果丹皮,最后的货架子上才是酒水。他不知道宋昭的酒量如何,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心态和她坐在一起,想到因为失去她而挣扎煎熬的几千个日夜,他突然生出坦白的欲望。 十五年了,人生能有几个十五年,记不得脸是很正常的,他们曾经携手走过那么多痛苦,宋昭总不会连他的名字一起忘。 素木普日转过身,看见她正朝最上层的货架伸手,一抬臂帮她拿下来,才发现是瓶草原白酒。 这酒五十多度,又辣又烈,人都叫它闷倒驴,他不禁有些诧异地说:“你喝这个?” 宋昭瞥了眼他另一只手里拿着的小啤酒瓶,又看向他人高马大的身材,也皱眉问:“你喝这个?” 素木普日一挑眉,拿了瓶和她一样的。 他到门口结账,又加了盒红塔山。两人出了小卖店沿街向外,四野里基本看不见人。该怎样开口才合适?他正想着,就听见宋昭说: “你名字和我认识的一个人很像。” “是吗。”没由来的心跳加速,他清了下嗓子才接话道:“也是内蒙人?他叫啥?” “他……”似乎不愿意把那名字说出口,宋昭冷笑一声,前言不搭后语地说:“忘了,反正就是很像。” “你是过来找他的?” “找他干什么。” 宋昭的语气很冷,夹杂着明显的厌憎。尚未出口的坦白就这样冻在空气里,随着夜风一起吹了个稀碎。 想方设法找了很多年的人,就这样从火光里突然出现,重逢、欣喜、紧张后的失落与探究,好像十五年来缺失的情绪都在今夜涌现,混乱交汇到一起,变成近乡情怯,变成沉默。 素木普日倚在路灯下撕开烟盒,灯光将他的影子拉得斜长,覆在宋昭的影子上。心烦意乱地想了一遍刚才的对话,才猛然反应过来,宋昭并没有忘记“素木普日”,只是没有认出他。 她还在四下环视,掂量哪里适合喝酒,瞧着马路对面的后山下有一片草地,回头看了他一眼,像是在询问意见。 眼前的背影和他梦中千百次的重叠, 素木普日点头,跟着她走向后山。 起伏的山峰隐在天幕之下,草叶子上挂满了夜露,天公作美,乌云散尽,洒下稠白的月光。 宋昭正要席地而坐,素木普日就把夹克脱下来铺在了地上。 他里面穿着一件和宋昭同色的黑t恤衫,手臂隆起的肌肉撑紧了袖口,拿起酒瓶互相一磕就开了盖子,宋昭接过来,仰头喝了几大口。 夜风徐徐,把一切都吹慢,素木普日的眼神混在月光中,穿过她被风吹乱的鬓发,看向她侧脸。 “打算在草原待多久?” “不知道。兴许一天,也兴许一年。”大概是酒意上浮,她冷淡的神情终于缓和,语气飘忽地问道:“你知道哪儿有人能做天葬吗?” 素木普日一愣,“你要给什么人做?” “最亲的人。”宋昭点燃了一支烟,面孔迷蒙在烟雾里,“也是我最爱的人。” 她目光沉痛,看向并不明朗的星空,素木普日的心就在她这样的眼神里燃起一团烈火,又听见她问:“你有很爱的人吗?” …… “有过。”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脸,认真回答。 第3章 .亲亲就熟悉了 额尼 鄂温克语“母亲” 带着宋昭回来的那天,连下多日的大雪终于停了。素木普日用晾干的牛粪点了炉子,正往里添碎木块。大概是牛粪添的太密实,压住了火,他把炉圈钩下来使劲儿吹气,突然窜出一股冒尖的火苗,同时点燃了门口的尖叫。 “素木普日!你又在摆弄火!!” 额尼冲进来拎着他耳朵往外一拧,素木普日就龇牙咧嘴地跳起来,他边喊边绕着炉子跑了一大圈,差点撞上门口那个瘦弱的小姑娘。 宋昭穿着一件厚重的深蓝色棉袄,头上裹着额尼的花围巾,只露出一双圆眼睛。呼出来的热气在围巾边缘凝成一层白霜,湿答答的,衬得她那双棕色眼珠像水里捞出来的琥珀。 素木普日忘了还在逃避额尼的“追杀”,后背结结实实挨了一巴掌。 把宋昭装行李的干瘪尼龙袋拎进去,额尼热络地招呼她进屋,一边摘下她的围巾,一边说了一长串蒙古话。宋昭半个字也听不懂,但知道那些话是对她讲的,也就茫然乖顺地点头。 素木普日站在炉子边打量这个陌生女孩儿,一想到自己好不容易争取来的海拉尔之行因为她全毁了,就忍不住地生气。 “点啥头,你能听懂吗?”他不客气地用蒙语朝她问,宋昭随着声音看过来,像只狐獴,满头问号。 “过来,你离炉子远点!学校不是教了什么汉话?过来给你妹子说,不许捉弄她。” “好好的我捉弄她干啥?” 被额尼从炉子边拽走,素木普日不情不愿地朝她走过来,“我额尼说,你爸更我爸都在林场,请假不了,你先在这……” 听到熟悉的汉语,宋昭的眼睛一下被点亮,素木普日却话锋一顿,瞥了一眼已经系上围裙的额尼——她正从炉子边拎起一只还没处理的雪兔。 “素木普日,这又是你猎回来的?” 素木普日嗯了一声,发现宋昭还在等他往下说,突然心生一计,煞有介事地压低声音:“你先在这儿住,他们到快过年时候,就一起回来了。” 此时离过年还有一个多月,宋昭整个人都傻了,爸爸来信上分明不是这样说。她还来不及确认,就听到门口传来砰的一声,那个蒙族阿姨把雪兔拎到门外,一刀就剁下了它的头。 宋昭吓得冷不丁蹿起来,逃无可逃地抓住了素木普日的衣袖。 汉族的姑娘真是胆小!他恶作剧得逞,还把袖子从宋昭手里拽出来,明知故问:“你害怕啊?不就杀个兔子吗,不光要把头切掉,还要把它肚子剖,开,呐。” 宋昭顺着他的话看过去,果然见那个阿姨剌开了雪兔的肚皮,她曲着手指把内脏全掏出来,鲜血流得到处都是,沁入白雪和黄土地。 她浑身冰冷,忍不住想象那刀锋架在自己身上的模样…… 素木普日走回炉子边烤手,满不在乎地又朝她看了两眼,突然注意到她胳膊上别了一朵黑布丧花。他这才想起额尼之前说过,这小姑娘是家里遭了变故,才被接到这里来。 门外,额尼抓起一缕枯草叶,把内脏和兔头捆扎到一起,挂在附近的树枝上。素木普日看着宋昭愈发惊恐的脸,逐渐停下搓手的动作,找补地清了一下嗓子。 “我叫素木普日,你叫啥?” 宋昭还没缓过神,脑子里嗡嗡地响,他的名字陌生又拗口,突然一下根本记不住,可是她不敢多问,索性规规矩矩地糊弄着,强忍不安叫了他一声: “哥哥。” …… “我哥。” 熟悉的称呼把素木普日从记忆里拉出来,侧过头,看见宋昭又灌了一口酒。 “死的人是我大哥。” 意识到这一声“哥”已经不是在叫自己,他心里那一团火越烧越烈,“为啥他是你大哥?” “他救过我。”宋昭完全没在意这问题有什么不对劲,往后一仰,在夹克服上躺下,一手握着瓶子,另一手屈起放在脑后,正枕在那道伤疤上。 “要是没他,我活不了。” 她点到即止,克制着不去回想,素木普日的嗓子却像吞了刀片一样疼,半瓶酒下肚才又说:“那他是怎么死的?” “被人害了。他很能打,很仗义,但仗义过头反被骗,我怕他黄泉底下不能心安。” “谁害了他?” 宋昭喉头一哽,仿佛心口的血蔓延到了嗓子里,她两只眼紧紧盯着夜空,从散乱的星辰排列中,看到了一张切实的人脸。 第4章 “是啊,是谁害了他……” 眼角滚下一颗泪珠,被她抬手飞快抹去。衣摆随着动作上窜,露出结实的细腰,还有缝在上面的另一道疤。 那道疤一半裸露在空气里,另一半顺着裤腰埋起来,素木普日一转头,记起初见那时,她看一只被杀的雪兔都是那样害怕…… 等回过神,他的手指已经覆在疤痕上。 宋昭愣了一下,却没有躲,目光顺着他的肩膀往下,虽然被衣服盖着,但还是能看出漂亮的肌肉起伏,她忽然想起过往那些年的酒局欢场,一群人推杯换盏忆往昔,回手再摸一把好身材的靓女,刀尖上野狗一样摸爬滚打,全充为骗人上床的谈资。 不知道今夜她的行为是不是也算近墨者黑,不过眼前的男人好模样好身材,还带一丝少数民族特有的荷尔蒙,三更半夜跟陌生女人到野地来喝酒,他又能是什么好人么? 姜太公钓鱼,箭在弦上,她侧目避开他灼热目光,忍不住问:“你不害怕?” “有什么好怕的。”他的手不但没挪开,反而把整个掌心都盖了上去,几乎覆住她半个腰。指尖和指根都有一层厚茧,粗糙触感难以忽视。宋昭刚要说话,就见他俯身向下靠近,执着看着她的眼睛: “还会疼吗?” 宋昭眼前愈发昏暗,是他宽厚的脊背挡住了月光,他眼底有复杂的情绪翻涌,宋昭无心探究,忽然抽出枕在脑后的手,抓着他衣领借力坐起来。 霎时间两人离得极近,气息游走在彼此的面孔,像一种另类的抚摸。 素木普日的目光像试探的手指,从眉梢眼角移到她嘴唇,喉结滚动,是一种互相允可的信号。可就在宋昭倾身靠近时,他却往后退了寸许。 “你不是爱着你大哥?” 心里的火已经烧空了理智,竭力克制才让这句话听起来没那么酸。一秒,两秒,宋昭仍不回答,可他迫不及待的要一个答案。 素木普日的手拢在她的腰侧,催促般用力捏了一把,宋昭整个后脊都绷起来,浑不在意地说:“爱就爱了,难道还要守身如玉才够?” 等了数秒,男人始终没有下一步动作,直到她耐心耗尽正欲抽身,素木普日忽然伸手揽住她后颈,将她按向等待多时的干涩嘴唇。 没有一点愣神的时间,呼吸里已经裹满另一个人的气味,濡湿的吻混杂着辛辣的酒气和夏夜清透的晚风,就像落在心头的羽毛,越拂动越瘙痒。宋昭不知何时松开了另一只手里的酒瓶,瓶身倾倒,濡湿了素木普日的外套。 她的身体冷得像块冰,素木普日却是烧红的铁,身体被压迫后仰到难以支撑,只能牢牢攀住他的脖颈。素木普日一只手撑着草地,一只手把她按在怀里,耐心十足又毫无空隙的进攻,几乎吞噬她所有的空气。 唇舌间的勾缠扯动他嘴角的伤,在吻里掺了一丝血腥气,素木普日任由它疼,越疼越像亡命一样难舍难分,直到宋昭实在呼吸不上来,一拳用力砸在他肩膀。 “你没见过女的?” 她用力推开他,狼狈呼吸几口新鲜空气,素未谋面的人居然有这么大的热情,简直莫名其妙。 素木普日抬手蹭掉嘴唇边的血,看着宋昭愠怒的表情,忽然笑起来。 “草原能包容一切,不管你带着什么样的心事而来。” 说完,他率先起身,拉起云里雾里的宋昭。 “这附近只有个赛罕旅店,是住那儿吧?我送你。” “不用。” 宋昭没个好气,感觉掉进了什么圈套似的,“这一片的路我记得,自己能走。” 她的背影大步流星,连头也没回,素木普日捡起已经湿透的外衣,目送她在夜色里远走。 开灯,锁门,拉窗帘,时针刚到11点。 小旅店里已经停了热水,宋昭草草冲个澡就窝进床上,被子又凉又潮,大约是和草原离得太近,沾满水汽,她把电热毯开到最高一档,很快温度就热上来。 说不上到底困不困,只是觉得很疲惫。小电视机散发出幽蓝的一片光,她倚着枕头半躺半坐,就这样干熬了不知道多久,迷迷糊糊做起一个梦。 梦里天气晴朗,监狱的两扇铁门徐徐拉开,她拎着行李包出来,看到大哥就等在门外。 她朝着大哥的方向走,四周不知何时泛起浓雾,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她慌了,不管不顾地跑起来,仓皇拉住大哥的手,抬头一看,竟然是一具骷髅。 鬼魅的笑声从雾气里传来,大哥被人砍,被人砸,变成一堆碎骨。 宋昭大哭大喊,厮打不休,直到无边的大火吞噬一切,天地凄然之中,一个戴抹额的男人从火中走来,他手里藏刀捅进她腰间伤口,偏又像情人垂首在她耳侧,一声声唤: “宋昭。” … 宋昭猛吸一口冷气,从噩梦里挣扎醒来,钟表显示2点半,她愣愣地看周围足有五分钟,才想起来如今到底是在哪儿。 赤脚下地推开窗,冷风卷走了梦里的黏湿和滚烫,直吹到浑身冻透,总算平复下来,她看着远方的山脉,又想起草地上那个炙热而粗糙的吻,想起那个莫名其妙的男人。 宋昭喝了半杯凉水回床上,总觉得口腔里还是有他的酒味,翻了几个身仍旧甩不脱,烦得拉开背包一通翻找,熟门熟路吞下两片药。 这药如今起效越来越慢了,等一个钟头也没困意,她就在满室黑暗中坐着,坐着,意识模糊之前,天际已经亮起了晨光。 第4章 .考虑考虑我吧 宋昭是被骂人声吵醒的。 大脑识别出窗外正有激烈争执,她腾一下从床上弹起,窗帘只挑开一条缝,身体和脸都藏在后头,小心翼翼看向长街。 ——两辆送菜的货车别在一个丁字路口,都不肯先让。三言两语协商不了,互相推搡起来。 宋昭松了口气,觉得自己的反应很傻。她和过去的生活已经相隔超越三千公里,这片淳朴踏实的土地,或许可以埋葬过去的醉生梦死。 抓一把乱糟糟的头发回到床边,表针超过10点,旅店没早饭,她也不觉得饿,洗漱后换了另一身黑衣服,随意扎起头发就出了门。 火化被普及之后,已经越来越少有人选择天葬了,宋昭不知道该到哪去找,没有酒精作为催化,连表达也变得费力。她没办法向任何人寻求帮助,唯一庆幸的是,大哥应当不会觉得着急。 相比她抗拒一切不确定,大哥是习惯了长久等待的人。 他让她回归正常人的生活,宋昭一直都在努力,他说的话她向来都会照做,甚至,她忍下了那些血仇。 刚下楼梯,旅店老板阿木尔恰好走进来,一见她就笑着说: “宋昭?我记对了你名字不?” 宋昭点点头,阿木尔又热情地问:“昨天那个景区好看吗?新建的,政府批钱,可重视了!今天打算上哪去啊?” “……还不知道。” 昨天听说景区汇集了蒙族各式传统,为了天葬她才去碰运气,结果碰了个莫名其妙。 她不是本地人,也不是请了向导的正经游客,对草原一无所知,幸好阿木尔有很多主意,他看了一眼窗外的阳光,提议道:“你可以去骑马呀!来草原的人都会去骑马,晒晒太阳吹吹风,在马背上遛一圈,老舒坦了!” 他说得眉飞色舞,恨不能现在就上马跑两圈,宋昭倒没受到太大感染,只是顺着问:“马场在哪儿?” “有俩呢,东边那个叫玉林马场,西边的叫牛村马场,那个老板是呼伦贝尔来的,前几年他包下那块地,还办了个大仪式祭拜长生天。” “长生天?”宋昭抓住重点,“他有信仰?” “有呗,有也不影响你骑马。不过那块儿离着挺远,你得找个车。”阿木尔朝门外看了一圈,来往都不见车影,目光落在自己的皮卡上。 “你等我把车上的货卸下来,我送你过去得了。” “那多麻烦你。”宋昭实在想去,也顾不上再客气,“要么算我雇你的车。” “嗐,这有啥的,你给我补点油费就得了。咱这草原好山好水,就盼着多来人呢,”他说着就走到门外,从车斗里抱出一筐一次性的牙刷牙膏,听说城里的大酒店都备上了这玩意,他也托人帮忙进了。 拉开车门坐上副驾驶,拐几个弯就绕出镇子,窗外依旧是看不尽的丘陵和草原,阿木尔心情不错,用蒙语唱起一首祝酒歌。歌词大意是:能喝就喝,不能喝跟牛马羊骆驼坐一桌。 阳光穿过车窗,晃得宋昭睁不开眼。 开了将近半个小时,车停在一条很宽的黄土道上。宋昭下车就看见一块立着的木牌,用油漆刷了牛村马场几个大字,下面是一个红箭头。 “马场在西边,你顺着小道过去,往西走一段。” 阿木尔探出车窗给她指路,其实不指也能找到,这一片马粪味芳香扑鼻,浓郁到像被人打了两拳。 第5章 土路边开着许多黄色野花,有蝴蝶在上面旋转,不等人走近就振翅远飞。沿路走了四五分钟后,宋昭看见一片骏马图,棕色的、枣红的、白马、黑马,都站在马棚的阴凉下。几个半大小子在一旁说笑闲扯,还有一个正在给马编小辫儿。 大门口坐着一个戴遮阳帽的阿姐,见宋昭往这边来,热情地起身迎她。 “姑娘,骑马?” “嗯。” “以前骑过不啊?” “没有。”宋昭越过她的肩膀往里瞧,只看见大片的马棚和草地。 “没骑过也不耽误,咱家马都亲着呢,让人帮你牵着就成了。”大姐笑得一脸自来熟,拉着宋昭胳膊就往里走。她示意小伙子牵过一匹马来,边开票子边介绍: “牵着骑,半个小时15块钱,能绕这片草场走一大圈,上下马都有人帮你,怎么骑听他的就行,甭害怕。” 随机分来的小师傅瞧着不过十八九岁,被阳光晒得像条酱黄瓜,腼腆一笑露出整齐白牙,耐心地跟宋昭介绍,怎么上马镫、抓马鞍,记着别从马身后走,马很胆小,万一惊了,人在后边很容易被踢到…… 宋昭左耳进右耳出,想着怎么也要花点钱才好打听事儿,于是按照步骤一跃上了马背。 马鞍上垫着一层毡子,比她想得更高,更硬,硌得慌。 那匹马前后踏了两步,人坐在上面跟着晃悠,小师傅攥紧了缰绳就往前走,蓝的天,绿的草,倒是没觉出岁月静好,只是特别费尾椎。 这片草场紧挨着一个小村子,房屋低矮,各带一个小院。除了仍在坚持转场的传统牧民,大家都搬进了城镇里,不再住蒙古包了。宋昭在马背上放眼望去,这地方没有敖包,没有经幡,没任何与信仰有关的建筑。正疑心老板是不是真懂丧祭,就看见一群外国人坐在马背上走过来,互相称赞拍照,又兴致高昂地走远了。 难道只有她觉得硌屁股…… 宋昭试着调整坐姿,马察觉到她不安稳,还以为是催促,又颠颠儿地快走了几步。她咬着牙忍了又忍,突然,前面传来一阵又快又急的马蹄声。 那匹马就像风一样奔来,背上没见有人,单看见侧面跨了条腿,跑近了才发现是那人单手抓着马鞍,边骑边俯身到草地上摘花。 他骑得极稳当,一挺腰直起背来,把满手的花瓣喂到马嘴边,黑马跑得正上头,理都不理,那人也不觉得扫兴,两腿用力一夹马肚子,闪电似的冲出去,手里的黄花就随着风吹散了。 宋昭一直望着他的身影消失,终于来了两分兴致。 “想学成他那样,得多久?” 小师傅“啊?”了一声,不忍心太打击客人,委婉道:“最快……也得一两年吧。” “那么长时间?” “对呢,普通骑骑的话,几个月就行,但像他那样不容易,苏木哥可是这一片上骑得最好的!” 身后又有马蹄声哒哒奔来,宋昭抓着马鞍跟小师傅惊讶确认:“苏木哥?” “你叫我?” 男人勒着缰绳在她身边精准停下,正是去而复返的小黄花摧残者。 宋昭一看见这张脸,就想起昨天晚上没喝完的酒,隐约还记得夜里做的怪梦,她直觉不想跟他打交道,可素木普日长腿一翻跳下马来,从小师傅手里接过了她的缰绳。 宋昭皱眉:“你干什么?” “把黑风牵回去。”素木普日没回答她,侧头对小师傅说,黑风和黑男孩儿便回到马棚去了。 宋昭冷眼看着,抓紧马鞍就要下,马的身子跟着一晃,素木普日抬手按住她小腿,不轻不重地说:“你慌什么。” 他今天换了工装裤和冲锋衣,脚下踩着一双马靴,头戴一顶草编帽,两侧帽檐卷翘起来,遮阳又利落。抬头时眉眼笼在阴影里,只有下半张脸照着阳光。 宋昭在心里盘算,换他来牵马也好,比那个小师傅更好问话。 “抓好马鞍,坐稳点。”素木普日捏着宋昭的脚踝往马镫里塞牢,透着一股不容拒绝,牵起缰绳继续往前走,“有不舒服就告诉我。” “我现在就不舒服。” 宋昭皱眉在马背上调整,素木普日抬眼在她细腰长腿上一扫,就知道问题出在了哪。 “你踩住马镫,撑起来一点儿。” 他脱下自己的冲锋外套,手托着宋昭的后臀向上一推,就把团好的衣服塞了进去,再坐果然舒服多了。更有趣的是男人冲锋衣里只穿了一件背心,露出来的皮肤都是漂亮肌肉。 素木普日比刚才那小师傅高出大半个头,缰绳攥在他手里,连马也显得更为听话。安安静静走了一段儿,宋昭试探着说: “你们老板今天在这儿吗?” “找老板干啥,让他给你牵马?” “你就知道牵马。” “那不然干啥?”他仿佛心情很好,“你来马场难道为了找他?” “找他的人很多吗?” “多啊,一半都是来说媒的。我老板产业大,又没结婚,你要考虑考虑吗?” 宋昭敷衍地哼了声,懒得接这无聊的话茬。 正午的阳光烈而不灼,跑道左边是一片绿地,右边是低矮村庄,连绵环绕的丘陵无声伫立,打远处有几人放情纵马,绕着山根儿疯跑。 大概两三百米之外,有一个硕大的泥塘,里面存着没膝高的雨水,她看见两匹没人骑的骏马痛痛快快从塘子里跑过去,溅起浑黄的水花。 素木普日将马停在草场中心,伸手要托宋昭下来,宋昭用手拄着他的肩膀,刚要发力,那马突然又往前走了一步。她还没撤下来的腿骤然滑落,身体失去平衡猛然下仰,素木普日一惊,赶忙托腰抱住了她。 身体相撞的冲击碰到他裤子口袋,掉出个小小的银色打火机。向上那面有个微小的图案,正是和宋昭那把小刀上一模一样的,手刻的小太阳。 第5章 .想睡我? “你没事吧?” 素木普日横抱着宋昭往后退了两步,低头看着她。他接得很稳,宋昭安然无恙,可是见他一脸郑重,捉弄心起,她皱眉说:“腿疼。” “哪条腿?” 他把宋昭放到横倒的木桩上,蹲下身来检查,宋昭的衣服很宽松,按昨晚的“了解”,还以为他会直接挽起裤管来看,可素木普日只是沿着脚踝往上按压,认真确认有没有磕到她的腿骨。 “在马鞍上别到了?” 宋昭低头看着他的发心儿,突然想起小时候,她在家学做饭,人还没有橱柜高,踩着凳子上去够油坛,摔下来时也崴了脚。当时爸爸就是这样蹲在她面前检查。可后来他去了内蒙打工,没人再理会宋昭受伤或者生病,她也就习惯了忍耐。 “没有,骗你的。”想起爸爸的样子,宋昭没了玩笑的兴致,恹恹推开他的手,却意外地没能推动。 在她承认之前,素木普日已经洞悉她并没有受伤,此时他仍握着她的小腿,掌心温度穿过衣料,裤管被路过的风吹起来。 “你太瘦了。” 他的两臂裸露在白背心之外,无须动作就能看出力量的雕刻。在他被阳光浸润的粗壮手臂的衬托下,宋昭露出来的脚踝是那么纤细而苍白。 是,她的确太瘦了。 宋昭看着他这件反复浆洗过的白背心,伸手搭在他肩上,指腹钻进布料,触碰在他皮肤的那一刻,她撑着他的肩膀站起来。 “有烟吗?” 素木普日慢了两秒才起身,掏了把裤兜,说没有时忽然愣住。 火机呢? 他把两个口袋里里外外一通翻,脸色越来越僵,宋昭见状问道:“什么东西丢了?” “火——” 不能让她知道。 宋昭昨晚已经表露出足够的厌恶,如果看见火机,他的身份等同于坦白,说不定她掉头就走。而他们现在毫无关系,他连阻拦的借口都没有。 素木普日在草地上来回寻找,心中焦灼万分,火机的银色外壳在阳光下反射出一缕亮光,被宋昭抢先看到。 “那儿好像有个东西。” 素木普日一回身,当即三步并作两步,赶在她前面捞起了火机。 “是你丢的?” “对。” “什么东西,我看看。” “不行。”他把火机装进口袋,错开宋昭的目光。 宋昭看着他回避的样子,忽而了然道:“女人送的吧。” “啥意思?” “你这么在意,是常常睹物思人?一往情深啊。” 她煞有介事地仰头凑近素木普日,在他迟疑的神色中,噗的一声笑出来, “是不是就想听这种话?” 素木普日面无表情地盯着她, “骂我?” “没想到你听懂了。” 宋昭满脸讥讽,转身往前走,素木普日迈着长腿追上去,抓住宋昭的手腕让她停下来。 “你好好说话。” 第6章 “好好说什么?你生气了?”宋昭看着他的脸色,愈发讽刺道:“昨天晚上亲我那会儿,兜里也装着定情信物吗?那时候怎么不见你专情了。” “那是因为你——” “因为我什么?这么快我就跟别人不一样啦。”她笑得极其不屑,轻飘飘将他甩开,走了两步又回头问:“你真叫苏木吗?” 素木普日皱起眉。 “我以前听说,你们草原上的人如果名字很长,就会简化一下。”宋昭忽然变得警惕,再次向他确认:“你全名叫什么?” “没全名。就叫苏木。” 他又一次否认,忍不住地试探道:“是我又让你想起谁了?” “是啊。”宋昭冷笑,“你们虚伪的嘴脸真的很像。” ………… 昨晚挨打,今天挨骂,素木普日血压飙升,大步朝宋昭逼近。 “你不是也随身带着一把小刀?”他走到宋昭面前仍不停止,低头紧盯着她双眼,“为了它跟保安吵架,威胁人要砸玻璃,拉克申都还没碰到,你就护得要打人了。” 在宋昭皱起眉的瞬间,他用力抓住她昨夜出拳那只手,掌心一拢,发觉她又攥上了拳头。 “你又想打我?” 他的拇指稍一用力,就把她拳心掰开展平,似乎觉得还不足够,又张开五指,强硬地扣进她的指缝。 “那也是你演出来的深情?是谁送给你的刀?” 宋昭身后就是那匹马,退无可退,手劲又没他大。分明说话都在互相挑衅,偏又做出这番亲密情态,真像她昨夜那个怪梦。 她很清楚自己是有一股无名火——草原牵动了陈腐的回忆,将她对另一个人的怨恨,发泄在了这个相似的陌生人身上。 “谁送的不需要告诉你。”宋昭十足冷漠地说,“再敢凑这么近,当心我用它杀你!” 素木普日又用那种琢磨不清的神情看着她。 “你对打打杀杀真有兴趣。”他手心握得更紧,“可我偏不害怕。” 阳光照着他背心底下的麦色宽肩,混合洗衣粉的清新味道,宋昭的心跳忽然空了一拍,反手扯过马鞍上那件外套,丢在他脑袋上。 “黐孖筋。 粤语:神经病 ” 她用力甩开他的手,朝着广阔草原大步走去,疾速步伐泄露不规律的心跳,素木普日轻轻笑出声,扯下外套拎手里,另一只手抓起缰绳,牵着马跟上她的脚步。 “我教你骑马吧。” “用不着,我才不学。” “不想学刚才还问,难道是想打听我?” “呸,不要脸。” …… “真不考虑?给你打折,会骑马的话,杀完人还能快点跑呢。” 后面这句刚说完,宋昭忽然抱臂转回身,昂着下巴直接问:“你是想教骑马,还是想睡我?” 素木普日一噎,一人一马齐齐停下,四只眼睛看着她。 “想,还是不想。” 她非要问出一个答案。 “亲都亲了,说不想你信么。”看她被阳光晃得睁不开眼,素木普日把帽子摘下来,扣在她脑袋上,又干脆往前一步,将她笼在用脊背制造的阴凉里,“不过比起那个,我更想知道你从哪来,都发生过什么。” “你真演上瘾了?” 宋昭嗤笑一声,手搭上他肩膀,说出来的话却没温度。 “我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从头到脚带晦气。你不想跟着倒霉,最好少打听我。” 烈日灼灼,她的手还是很凉,素木普日想起很多往事,无从说起,忽然低头在她嘴唇上亲了一口。 “?” 宋昭瞪大了眼睛:“你找死么。” 他一脸坦然:“你要是觉得亏,也可以亲我。” …… 把马放去吃草,素木普日拉宋昭一起在木桩上坐下,正色道: “找我们老板到底啥事?” “我听别人说,他在这儿祭拜过长生天,是不是有什么信仰?” 素木普日想起她昨夜的话,很快明白过来:“你想找他打听天葬?” “嗯。” 听她不遮不掩地承认,素木普日抓起地上一块石子儿,背过身朝远处的水泡子里扔。 “有那么急?” “他到底知不知道?” “知道。他是鄂温克族的。”素木普日有意无意垫了这么一句,接着话锋一转:“不过你来得不巧,他出去了。” “什么时候回来?” “最快……半个月吧。” 半个月而已,她能等。 宋昭没有再过多追问,只在心里盘算着。阳光从背后照过来,两个人的影子像是依偎在一起,素木普日低头看了很久,不由得想起他和宋昭分开的那一天。 那天他起了个大早,带上所有零花钱跑去镇子里,因为宋昭的生日快到了。他不知道小姑娘都喜欢什么,认真走进每一家杂货铺,又觉得那些小手链、头花、手绢,全都配不上宋昭。后来想起县城里有百货商店,他借了一辆自行车,就顶着冷风骑到了县城。 百货商店的确琳琅满目,让人挑花了眼,素木普日攥紧他的零钱反复地看,最终选定了一个粉红色的书包。 再有不到一个月就开学,这个书包正好她能用上。昭昭没有家人了,以后他就是她的家人。没有人再爱她,他就给她自己全部的爱。开春之后,他们会一起上学,一起长大,他会一直对她很好,不让任何人欺负她。 可就在他带着新书包回来的那个下午,宋昭已经离开了蒙古包,从那天开始,整整十五年,他们再也没有见过。 后面的日子都是怎么熬过来的?好像已经记不清了,大脑淡化了日夜无法摆脱的痛苦,重复地寻找之中,五年和十五年,也不再有什么分别。 …… “那座山叫什么?” 宋昭的声音将他从回忆里拉出来,素木普日看向她的手指,目光和她定在同一座山上。 “没名。” 他拄着树桩向后靠,在宋昭的视线范围之外,一瞬不瞬地看着她: “这儿的山太多了,没有人能分清,所以也不起名。反正自从有人生下来,它们就一直立在那儿,从来立到走,从有立到没有,从一个人的生,立到另一个人的死。” 他的回答让宋昭感觉到奇怪的心安,她喜欢亘古不变的东西。 “要是我死之后,把骨灰撒在这片山下,是不是我也能变成石头?” “变石头干啥,石头是执着化相,心里有执念不能割舍,才受那份雨打风吹的苦。” “风吹雨打也比流浪好,再说了,哪个人心里能完全没有执着。” 素木普日自嘲一笑,的确,如果真要比较,他才最该化为石头。 他跟宋昭讲起很久之前的一件事。 大概在十二三岁的时候,他亲手接生过一只小羊,那羊左边眼睛是绿色的,特别漂亮。他给它取名叫格根塔娜,意思是明珠,抱回蒙古包里照顾了三天,它才勉强活下来。 塔娜天生带着病,有经验的老人来看过,都说根本活不了,但素木普日才不信,他倾尽了一个孩子的所有耐心,把药片化在温热的羊奶里,连睡觉也抱着。 开了春儿,他领着塔娜在林子里慢慢地走,夏天遍地花开,他一放学就去山上割最细嫩的青草。就这样过了一整个学期,塔娜逐渐变得壮实,他觉得这只羊一定不会死了。 “我把它放回羊圈里,就跟着姑父去了那达慕大会,离家没几天,回来发现羊不见了。” 额尼告诉他塔娜丢了,素木普日放下挎包就出去找,他从天亮找到天黑,走遍了一整片的山林,一天找不到就两天,两天找不到就三天,一整个暑假他都不干别的,谁家有羊群经过,他总要跑出去看看有没有塔娜。额尼拦不住也说不听,气得直打他。 ——“你真是疯子,素木普日,家里有那么多羊崽子,你为啥非找那一只?” 素木普日一声不吭,越是被打越不服气,就算圈里有再多的羊,都不是他养活的塔娜。那只小羊羔既然被他接生出来,就算是死也得由他送走。 于是那年的夏天变得尤其长,在他一个又一个寻找的脚印里,怎么过也过不完似的。直到把所有能走的地方全都走遍,素木普日才终于停下来。 他知道塔娜已经死了。 “不是病都好了,怎么会死?” “肠毒血症,传染病,发作起来很快,十几分钟就没救了。因为我照顾它太花心思,大人怕我接受不了,才编出那个谎话。” 自从那次以后,他们再也不让素木普日接生,后来因为一场疫病,家里干脆不放牧了。素木普日的家里有尊玛鲁神,额尼曾经在玛鲁神前长长地叹气,她说素木普日的心只有一窍,跟这世上的什么一旦有了关联,就再也不会松手。 “你想劝我,我听出来了。”宋昭若有所思,目光重新落回那些山上,“但是塔娜和我大哥不一样。” 第7章 素木普日随手掐断两叶草尖儿,在指尖碾出绿色的汁液。 “我只是想说,日子继续往下过,总还会有新的事发生。” 宋昭摇头不再接话,大哥于她有多重要,旁的人根本不会懂。今天这趟已经得到了想要的答案,她起身要走,又想起自己没车, “我来的时候看见门口停着两辆桑塔纳,是马场的吗?能不能租一辆给我?” “要去哪?” “回旅店。或者去别的地方转转。” “你自己开?这儿的山都长一个样,很容易迷路,再说,马场也不能放心让你把车开走。” “就没别的办法了?” “有。”素木普日起身,吹了个哨把马叫回来, “除非我给你开,跟我走。” 第6章 .我不是想骗你 宋昭随意指了个方向,素木普日带她来到一片山林。 山坡上的路曲曲折折,只碰见几辆专程穿山的越野车,一路上风光无限好,遍地是牛羊。 宋昭摇下窗户吹风,看到散开的牛群在树林间散步吃草,等车开得近了,她认出那些是白桦树。 白桦上的树疤就像许多只睁开的眼,一整片树林,千万只眼。那些眼睛齐刷刷看进她心里,透过悚人的目光,她看见一大片染血的雪原。而爸爸一动不动,就躺在红色的雪上。 宋昭的呼吸突然憋在胸口,就像灵魂在身体里急剧收缩,连周围的声音都听不到。她石化般不停看向那些白桦,白桦同样看着她,在这样的对视里心跳不停加速,幸而车在此时停了下来。 “宋昭,宋昭?” 素木普日一转头就发现了她的异常,连叫了好几声她才听到。 “你怎么了?” “没事。” 她在恍惚中找回感知,十五年未曾回来,这里的一切都能激发回忆里的痛苦。更糟的是今天出门忘了带药,宋昭推门下了车,大口大口地喘气。 眼前的山峰和牛群连成一幅画,牧牛人骑着摩托车兜圈,车尾上绑了一大片的花枝。她不想被素木普日看出异常,哑着声音转移话题: “他车上那是什么?” 话音刚落,车尾上就掉下几支,宋昭追了几步捡起来,朝牧牛人招手,对方同样挥手,然后又骑车走远了。 “他的意思是送给你。” 素木普日捡起散在地上的其他几支,一起递到宋昭手中。花枝很硬,戳痛了她的手,虽然只是那人车尾掉的一小把,拿在手里却已经是一大束。淡紫色的花朵小而密,硬硬的,好像轻轻一碰就能碾碎,如同轻薄的纸张。 “这是什么?” “干支梅,可以观赏,也可以入药。带回去插在瓶里,能存很多年,因为它是永远不会凋谢的花。” 这里似乎有很多关于永恒的命题,山高水阔,放慢了时间,也抚慰了伤口,宋昭把那一大束干支梅插进土里,不知道它还有没有生长的可能。 “为啥要做天葬?你多说说,兴许我也能帮你。” “我答应他了。” 宋昭的回答很平淡,也不再像那天喝了酒后那么哀伤。 “现在火化都普及了,天葬特别少。你们是有信仰吗?” “没有。” “那,你们之前在哪生活?他去世之后,就只剩你一个人了?” “不是跟你说了少打听。”宋昭偏头看了他一眼,相较于不耐烦,她更像是濒临极限地疲惫了: “没什么好事,更没什么好说的。” 素木普日识趣闭嘴,站在她身后,像个沉默的守卫。山风一阵阵吹过来,他裤兜里的诺基亚突然震动,接通后大概听了几句,他严肃地说: “看住他不要闹事,我马上就回来。” 宋昭抬头,用眼神询问。 “马场有事,我得回去,先送你回旅店?”他边说边往车那边走,表情没太大变化,但动作已经表明急迫。 “我不想回去。” 宋昭的心悸还没平复,很不想回到密闭的空间里。素木普日拉开副驾驶的车门,直接决定道:“那就一起去马场。” 倒没什么不可以,于是两人驱车急返,速度比来时要快许多。 临到马场附近,就看见路边停了辆很旧的捷达越野,顺着小路再往里开,激烈的吵嚷声就从车窗飘进来。 马场那几个半大小子都簇拥在门口,对面站着三个穿衬衫的男人,还有个姑娘正在哭。乱糟糟的人群里甚至围了一匹马,互相怒目而视,吵得脸红脖子粗。 “你在车上别下来。” 素木普日把车停稳,迈着长腿几步就过去。宋昭隔着车玻璃听不清吵架的具体内容,只见一个戴墨镜的花衬衫男人猛然举起拳头,咬牙切齿还没打出去,就被赶来的素木普日一把攥住。 “你想跟谁动手?” 他力气很大,花衬衫吓了一跳,竟没敢答话。素木普日松开手走到人群中,小伙子们见他回来都很激动,连叫了几声苏木哥,站在马旁边的那一个捂着手腕,又红又肿,显然是受伤了。 他长得够高,身形又壮,往人堆里一站就像领头的狮王。花衬衫反应过来恼羞成怒,夹着腋下的皮包,指着他们骂道:“行啊,你们还找帮手是吧?黑心马场欺负外地游客,当他妈老子是吃素的?!” 这人扯着破锣一样的嗓门,素木普日当即回头看了一眼马,它的耳朵微微向前竖,眼角收紧,前腿张开,显然已经受了惊吓,他轻轻挠了挠马的耆甲,略微安抚之后,示意人赶快把它牵走。 花衬衫的同伴想冲上去阻拦,看了眼素木普日又忍下来,瞪着他恶狠狠地说:“你倒是护着那个畜生,可是它摔了我兄弟!你们说,怎么办吧!” 素木普日顺着他的话往后看,的确有个男人一脸不忿,靠着马场的栅栏揉屁股,还见缝插针地说:“就是!差点摔死我!” 一群小伙子着急辩解,七嘴八舌像拼盘鞭炮,素木普日抬手全部制止,先保证道: “既然是在马场里受伤,我一定会负责。” 几个男人闻言安静下来,素木普转头看向售票阿姐,阿姐早就憋得够呛,倒豆子一样说: “他们几个过来骑马,那个小姑娘披了个带穗穗的坎肩嘛,我更她说了这衣服很容易惊到马,但她为了照相,咋都不愿意脱。那我就只能把那些穗穗都打结系上,也跟她说好了,不能解开的。” 素木普日点头,那种流苏披肩算是草原特色,常有人穿着过来,他们都会这样处理。小姑娘一听自己被点名,啜泣得更凶了。 “完事这姑娘先上了马,后面那个兄弟更着上,乌扬噶给他牵着。结果捏,刚走没多远,那姑娘就把穗穗解开了,完了正好叫风一吹,马可不当时就吓着了!一扬蹄子就把那兄弟给摔了。” “幸好乌扬噶缰绳牵得井,孩子们又眼快来扶了一把,其实他就是坐地上了嘛。倒是咱乌扬噶,为了控马摔了一大跤,手腕子当时就挫肿了。” 她最后这句声音不大,刚好在场的人都能听清,花衬衫推起脸上的墨镜,指着她鼻子就要冲过来。 “你他妈什么意思?就你们是人,我兄弟不是人吗?那畜生摔了我们你还有理了?!” 他的手指头说着就要杵上售票员的脸,素木普日一把拽下来,对方一口一个畜生他早就听得生气,但还是忍着劝道: “出来玩儿图个高兴,发生意外谁都不想。受了伤还是看大夫要紧,我现在就叫人送你们去医院,医药费全部我们承担。” “医药费?!”花衬衫瞪着眼一抡胳膊,使劲儿拍了拍皮包:“打发要饭的呢?我们差你那两个钱吗!” “那你想怎么办。” “我兄弟受伤了!还不知道要养多久!而且你们把我妹妹也吓着了!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吓坏了你们负得了责吗!!” “那你想怎么办?” “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养伤这几天多出来的食宿费,补偿费,杂七杂八的都算一起,”他舔着嘴唇斜觑一眼,终于下了定论:“一千块钱吧。” 一千块钱,能买将近20克黄金。小伙子们瞬间冒火,素木普日也是听得一笑。 “马场的人再三提醒,你妹妹还是惊了马,她自己就有很大责任。何况大夫都还没看,怎么知道要养多长时间?” 花衬衫语塞,不服不忿的,素木普日又说道: “来草原都是客人,我们也愿意招待。那这样,你们这两天的车费住宿费由我个人来补,都算一起,给你一百块钱。” “夺少?”花衬衫眼睛一瞪,腆着肚子走近两步:“你耳朵不好使是吧?我说一千你说一百,你不识数?” “哥,别说了,多丢人啊,赵哥摔得根本就不严重,咱走吧……”哭红了脸的小姑娘过来拉他,被他一把推开。他昂起下巴,冷脸指着众人问:“再问最后一次,一千块钱,给不给?” 第8章 素木普日没接话,眼中轻蔑让花衬衫愈发恼怒,他用舌头顶着腮帮子,捡起石块儿就冲向人群后的马。 “不赔钱!那就让这个畜生也摔一下!” 那匹枣红马本来就受了惊,一看见他陡然嘶鸣,拳头大的石块儿眨眼就要砸出去,胳膊刚一抬却被人从后截住,素木普日单手攥着他手腕,拔萝卜一样将他薅了起来。 “松开,松开我!你们这群地痞流氓!我要报警!!” “报啊,我帮你打电话!” 素木普日手上愈发用劲,攥得那人骨节咔响,一张脸由红转白他才甩开。花衬衫捂着手腕又是一通鬼叫,墨镜也掉了,皮包也飞了,看着两方差距悬殊,往地上一坐,干脆不起来。 “你们这些土霸王!这么欺负游客!等着,我要去告你们!今天要是不赔钱,我就把你们告到倒闭!” “行。” 素木普日居高临下地瞥了他一眼,转头对几个小伙子说:“巴音,开我的车去镇上报警。俄日敦把马牵到后院检查。托娅姐,你送乌扬噶去医院,让大夫开个诊断书,拿回来一会儿交给警察。” 叫到名的几个人应了一声,转身就去。花衬衫气得满脸通红,他身后那两个同伴先害怕道:“干啥?你,你整这么大阵仗干啥!” “你们到我的马场来,吓着了我的马,我不仅没计较还给补钱,我够客气了吧?” 素木普日边说边蹲下来,面无表情盯着花衬衫:“最后一次机会。现在去医院,医药费我照给,要是还想闹下去,咱就公安局见。” 花衬衫和同伴对上眼神,不甘心地站起来,到底走向了门口。 “去医院!去最好的医院!!” 几个小伙子冲他的背影直翻白眼,素木普日嘱咐了两个人跟着去,也省得他们在医药费上再作假。 两辆车先后从土道上驶离,他又安抚了那匹马,让人牵着它回去休息。安排好一切,才想起宋昭还在车上等他。 宋昭抱臂倚在车门旁,不知下来看了多久。 “你果然就是马场的老板。” “在外面站着不晒吗?”素木普日没再否认,拉开车门,宋昭却不再上车。 “不是说老板半个以后才回来吗?那现在算什么。” “我不是存心骗你。你说的那件事,本来也不是眼下就能办。” “不能办还是不愿意办?” 素木普日用手撑着车顶,语气无奈:“天葬都是做给新近去世的人,你带了他的尸体回来?” 宋昭一噎,事情的确就难在这里,大哥去世将近两年,她极尽斡旋,才带回他的骨灰。 答案显而易见,素木普日也不再多说:“先上车吧,带你去吃饭。” 宋昭不动,他干脆绕过来把她送进车里。 “草原的羊肉很好,我知道你喜欢。” 第7章 .跟弱智住一起,真烦 宋昭的爸爸从林场回来那天,他们吃的就是涮羊肉。 彼时宋昭已经在素木普日家住了五天,听不懂,也不敢多问,第一天的杀兔子实在吓着了她,更何况素木普日和他妈妈本来也算不上多亲和的人。 素木普日偶尔才跟她说两句汉话,更多时候,他根本都不在家。抓兔子,掏鸟蛋,或者捡回来一大把松枝,反正总有他的事干。 宋昭待在蒙古包里,一双眼睛留心着所有家务活儿,洗菜刷碗,叠被扫地,全和那个婶婶抢着干,反正她们两个互相听不懂,谁也不知道谁在说什么。 每次素木普日回到家,看到她们两个在鸡同鸭讲,就会用一种看笨蛋的眼神,说起他那口走调的汉话: “诶哟,好孩子,晴快得hěng呢。” 跟有毛病一样。 但宋昭从不会把心声表露出来,从小到大的难听话她早都习惯了,每次都只是用茫然的眼神看过去,无比真诚地问:“哥哥,你说的啥?” 一看到她这副狐獴脸,素木普日就会转过头去撇嘴,再叽里咕噜地说上一句蒙古话。 他待在家里时很少出声,总是闲不住,反复调整他的弹弓子,琢磨抓山鸡的机关套,有时候也会看两眼书,书上都是蒙文,不知道写些什么。 他妈妈跟他一样的话少,笑容也少,脸上有两条因为长久不笑而嵌出来的括弧状法令纹,整天像阵风似的忙来忙去,擦拭那些传统到老旧的家具,再一顿接着一顿地做饭。 饼子,面条,大块牛羊肉……他们家从来不炒菜,宋昭默不作声地努力咀嚼时,从素木普日紧绷的表情里发现,这些食物他也不喜欢。 真奇怪。 这里奇怪的事情很多,比如在蒙古包外面,有一个树皮搭成的帐篷,几步外的树上还有个大木箱,不过这些都跟宋昭没关系,奇怪是可以忍耐的,日子只要相安无事就是最好,但是第三天晚上,她还是犯了一个错。 当时家里正在做饭,素木普日的妈妈一边揉面一边煮砖茶,茶香飘出来之后要放些炒好的稷子米,宋昭已经默记了这套流程,很有眼力见地去拿。 稷子米放在高柜子上,她踮着脚使劲儿去够,另一只手不知道碰倒了什么,啪的一声掉在地上。她还没来得及低头捡,就被冲过来的素木普日一把拽开。 “Чn юy xnncэh 6э! 你干啥! ” 宋昭手足无措的连声道歉,地上散落了一小幅旧拼图,和一枚精美的珐琅彩纪念章。 家里的土地面上还有水渍,两样东西都沾上了泥点子,她见过素木普日玩儿那枚纪念章,知道是他的宝贝,可此刻他却小心翼翼地拾取那些已经毛边了的拼图,看也没看纪念章。 “Чn tэhэг юm! 你真是个笨蛋! ” 他捧着拼图站起来凶巴巴地说。 他妈妈听见声音走过来,制止地扯了他胳膊一下,素木普日生着气把拼图拿到旁边,用袖子一块块擦干净,宋昭跟过去想帮忙擦,素木普日却一把用手隔开,抬头瞪着她嫌弃地说: “蹦手蹦脚的!” 宋昭的脸像烧红的铁块,道歉的话卡在喉咙里,就是没勇气说。他妈妈过来使劲拍了下他后背,两个人用蒙语叽里咕噜地吵起来。 听不懂,但猜也猜也到了,素木普日一定说她是个没用的笨蛋,他妈妈则会说他没礼貌,再怎么生气也不应该这么对客人。 客人,客人,从出生那一天起,宋昭到哪都是个客人。 她转身抱起那罐稷子米,抓起一把,撒进了沸腾的茶水。 心也在其中,跟着滚烫。 天黑之后,他们就睡在铺着皮子的炕上。素木普日家的炕很大,还带拐弯,躺六七个人都行。宋昭和素木普日一左一右,中间隔着他妈妈。 第四天的一整天,素木普日没和她说一个字,宋昭仿佛掉进了一个默片的世界,门外大片的雪是白色,门里两个陌生的人,是黑色。 除了语言不通之外,这里的生活其实和东北没有太大区别,唯一就是喝水麻烦一些,蒙古包周围没有水井,得到几里地之外的河上去,抱回来大块的冰,放在桶里等它融化。 第五天,她还是像往常那样做家务,太阳升起来之后素木普日又要出门,可是到了门口,他忽然回过头问:“打水,你更我一起不?” 一直不知道该怎么道歉的宋昭一愣,旋即乖巧地笑起来: “好呀。” 前段时间雪下得太厚,走起来快要没到大腿根。从素木普日的家一直到河边,由于经常往返,已经踩出了一条小路。 雪被踩结实之后就变成了纯白色的冰,要多滑有多滑,宋昭像只发条企鹅,为了保持平衡,每走一步都左右晃荡,素木普日在前面甩着大步子,也不等她。 好不容易晃荡着到了河边,老远就看见河面上有个大冰坑,三四米宽的一个圆锥状,两人出溜过去,素木普日从挎兜里掏出斧子,蹲在坑边顺着往下砸。 小冰碴顺着凿痕四处飞溅,他突然停下动作,指着坑说:“你知道不,就这种形状的冰坑,掉下去之后要是没人拽,咋爬都爬不上来。” 宋昭缩着脑袋点点头,天太冷了她不想接话。等了一会儿发现素木普日歪头正瞧着自己,脑子瞬间嗡的一下。 天老爷的,他该不会是想把她推下去,自己回家吧! 这条河离蒙古包好远,存了水的人家两三天也不来一次,要是真被推坑里,等她找着太奶了都不一定能被发现。 干什么……就为了一副拼图,至于吗! 宋昭脑子里千回百转,出溜着冰面往后退,冻僵的脸挤出一个勉强的笑来:“哈哈,好有意思,我都没听说过,哥哥你想玩吗?” 素木普日一挑眉刚要开口,宋昭赶紧又补了一句:“我不是故意弄脏拼图的!我真的知道错了,哥你别生气,我,我赔给你,行吗?” 素木普日盯着她的眼睛看了一会儿,撇了下嘴,低头接着凿冰块。 第9章 也说不清为什么,他就是想吓唬她。 这几天跟她朝夕相处,除了她叫宋昭之外,他什么都不知道。这个汉族人,每天一睁眼就抢着干活,对他和额尼永远带着笑,额尼煮的牛肉那么难吃,她却混着奶茶大口往下咽,分明他都看出来她想吐了。 她的笑全都是假的! 草原上的人才不会像她这样。他们生长在辽阔的天地里,有马背和羊群作伴,健康,热烈,虽然性格各异,但都是生命力旺盛的萨日朗花,喜欢和讨厌都干干脆脆。 和草原人相比,宋昭就像透明的,像大雾。就在你身边却又看不清,模模糊糊却会挡住你的去路。要是在大雾里走上一天,衣服湿透了,冷透了,气得对雾里打两拳,她也不受伤,笑眯眯的,随你的便。 真讨厌。 素木普日不知道自己的印象对不对,但他向来只喜欢实实在在的东西,跟这个连喜怒哀乐都摸不清的汉人妹妹,实在说不上什么话。 但因为没见过这样的人,他又总是忍不住有点好奇。 他砸下三个大冰块,招招手让宋昭一起来搬,砸了半天砸得发渴,直接捡了小块碎冰抛嘴里,突然又冒出一个主意。 “你用舌头舔过冰没?可好玩了。” 宋昭正抱着最大块的冰想往起搬,闻言愣了一瞬,她面无表情地看向素木普日,他眼底闪着恶作剧的光。 青春期的男孩儿都是弱智。 她早就听说过了。 宋昭垂眸遮住眼底的讨厌,装出很好奇的样子,“真的啊?我都没试过。” 说完她没有丝毫犹豫,伸出舌尖贴在了冰面上,零下二三十度的气温瞬间把她的舌面和冰冻在一起,宋昭满眼慌张,狼狈地看向素木普日。 素木普日也吓了一跳,谁知道她说舔就舔,他一把撇了手套搓热手掌,正要帮忙,宋昭就一仰头,直接把舌头从冰面上撕了下来。 “你傻啊!!” 他急匆匆掰过她的脸,果然见她舌尖上渗出一串血珠,在两个口袋掏了半天也没什么能止血的,气得使劲拍了下大腿说:“你蹦死了!” 宋昭疼得两眼发红,冰天雪地里,泪珠挂在睫毛上,边缘又结一层白霜。她把冒出来的血吞下去,无辜又委屈地说:“我以为真像哥缩的那么好玩呢。” 的确是他出的馊主意,可谁知道她竟然是实心眼的?素木普日再说不出指责的话,看到冰面上还残留着一小块血痕,气闷地用袖子蹭掉,抱起两大块冰就往家里走。 宋昭抱着剩余的一块跟在后面。回程的一路,素木普日始终保持着缓慢的速度,没有再丢下她了。 第8章 .留下 宋昭的舌头受了伤,一整天,素木普日都没有再招她。 下午他出了门,天快黑透了才回来,棉袄口袋塞得满登登,掏出来两个大土豆。洗净了泥,用铁盆扣在炉子上,没一会儿就散出香气来。 额尼做的晚饭依然是煮牛肉,宋昭搬好小板凳过去拿碗筷,他却把已经剥好皮的土豆塞在她手里。 “你吃这个。” 宋昭纳闷地接过来,啃了一小口,土豆烤得很熟,绵绵的像一团细沙,虽然没滋没味,却比牛肉好嚼太多。 她慢慢地吃,舌头好像没那么疼了。 拳头大的土豆刚啃一半,蒙古包的木门猛然被拉开,寒风卷进来一簇白雪,跟着,走进来两个白帽白须的男人。 “阿玛! 鄂温克语:爸爸 ” 素木普日兴奋地喊了一声,放下筷子就跑到那个魁梧男人身旁,宋昭愣愣地跟着起身,在被雪冻住的帽檐下,看见了宋长林的笑脸。 “……爸?” “昭昭,快过来!” 宋长林笑着朝她招手,碰到他的军大衣那一秒,宋昭的泪珠子蓦的滚下来。 他们俩在雪地里走了一个多小时,从里到外全都冻透了。宋长林快一年没见到女儿,也显得生分许多,他搓着冻僵的手要去帮她擦眼泪,宋昭自己却先胡噜了两把,规规矩矩仰起一个笑脸: “爸,叔叔,你们回来啦。” 宋长林摸着她的脑瓜儿点头,哈日查盖正和妻子说话,也转身笑着应了一声,他拎起手里的布兜子,看着桌上的剩牛肉说:“乌特 鄂温克语:儿子 ,收拾桌子,咱们吃涮羊肉!” 素木普日很高兴,他瞥了一眼额尼的脸色,不管不顾地去照着干了。 大块的羊肉片和土豆萝卜一起煮进去,锅里冒出来的热气模糊了每个人的面容,五个人围坐在一起,宋昭恍惚看过去,好像他们原本就是一家人一样。 哈日查盖很爱笑,虽然普通话说得一般,但很关心宋昭在这儿是否住得习惯。宋昭在小凳子上坐得板板正正,说这里什么都好,房子暖和,肉很香,说她从来没见过蒙古包,很新奇有趣,还说—— 说不下去了。 因为素木普日在旁边发出一声嗤笑。 他看她的眼神就像看一个撒谎精,宋昭心里生气,又不能说,低头看见宋长林往她碗里夹了好几块肉片,干脆趁热吃一大口,嘶的一声,疼的眼眶泛起泪花。 “哎呀,昭昭!这是咋啦?” 三个大人同时看过来,素木普日的脸一下就僵了。他臊眉耷眼地起来舀了半碗凉水,递给宋昭。 宋昭含了一大口镇在嘴里,一时仍旧说不出话。 “烫着了?啊?还是哪儿不得劲?爸现在就领你去诊所,咋了你倒是快说啊!” 眼看着宋长林担心着急,素木普日站直了,视死如归地开口道:“今天我领她上河边凿冰,让她——” “哥让我抱一块冰先回家。”宋昭咕咚一口把水咽了,忍着刺痛截下他的话:“我看那冰块挺好玩,就舔了一口。” 看她舌尖一片红肿,宋长林心疼地埋怨了两句,哈日查盖瞪了素木普日一眼,知道这事肯定跟他有关。 涮羊肉刚吃了没几口,素木普日还不想挨揍,可莫名其妙承了宋昭一个人情,心里同样窝火。偏偏宋昭连看他一眼都不看,一门心思在跟宋长林说话。 这顿饭吃得没滋没味,羊死得都冤枉。 回来的路上,宋长林花8毛钱买了几个烟花和摔炮,吃完了饭要带着宋昭出去玩,本来也叫了素木普日,但哈日查盖冷着脸咳嗽一声,把他留下了。 关起门来把实话一说,果然挨了两个大飞踹,素木普日嘴硬得很,非说是因为宋昭太笨,他爸气得去拿笤帚棒子,他马上借口要上厕所,扭头就跑。 一出门,冷风钻进脖领子里,素木普日看见希楞柱背面闪过零星的火光,他没有听人墙根的习惯,正打算朝反面走,宋长林的声音就随着雪花一起飘过来。 “昭昭,你小时候不是舔过冰吗,疼得连哭了好几天,你忘啦?” “没忘。”宋昭的声音略显平淡,不像平时那样总包着一层讨好,“今天就是突然又想试试,还以为不会再粘上了。” 素木普日一听这话可就不走了,他自责了半天又挨了两脚,整半天她是故意的?他踩着雪壳子,往希楞柱那边更靠近一点,又听见宋长林叹息着说: “姥姥的事,把你吓坏了吧?” “没有。” 宋昭站在宋长林前面两步,低着头摆弄那些烟花棒,天太冷了,使得她的哽咽听起来并不明显: “白天我去上学,回来的时候,姥姥已经被车拉走了。李大爷他们说,姥姥当时走得很快,没有受苦。” “不管咋说,我都应该回去送送你姥,但你舅拍电报的时候特意说了,让我不用回去,说他全操办好了。我知道,他是怕我回去抢房子抢地,再加上林场这边实在太忙,现在一想……唉。” “舅舅那家人就认钱,我最膈应他们了!”宋昭用袖子使劲儿抹了把眼眶,转回头说:“爸,你啥时候回林场?明天还是后天?我跟你一起走吗?” 宋长林看着女儿期盼的神情,心里很不是滋味。宋昭的妈生下她就去世了,他一个男人带孩子,稀里糊涂的,宋昭根本是遭着罪长大。 前两年生产队解散,他去人民公社打了申请,跟别人来莫尔道嘎的林场打工,钱是多挣了点,可每次回东北都是匆匆忙忙的,好像都不知道闺女是从哪天就突然变成了14岁,长得快要到他肩膀高。 “再等一阵子吧,昭昭,林场的宿舍又冷又挤,你去住也不得劲。等年末爸放了假就出去找房子,这阵子你就先住叔叔婶婶这儿,好不?” “我不怕冷!” “那也不行,大林子里不安全,又有狼又有熊,再说宿舍还有别的工人,小姑娘在那儿也不方便呐。咋了,你在这儿住得不舒心吗?” “没有。”宋昭垂下眼睛,失望地转回头去,“都挺好的。” “爸知道,这块儿人生地不熟的,你是想姥姥了。”宋长林靠近一步,安慰地拍了拍她的后背,“昭昭,心里难受就哭出来,别憋着。” 第10章 “我不想哭。” 宋昭倔强地刮了一根火柴,点亮手里的烟花棒。 “我住在别人家,吃的用的都是好的。一见着自己爸就出来哭,好像受了多大委屈,让人家听见了会咋想呢。” 宋长林叹了口气,闺女一向懂事,心思也越来越细了。可他也有他的无奈,只能认真地、弥补似的保证道: “爸已经托人办了你上学的手续,以后咱踏实留在这边儿,再也不东奔西跑了。等爸找好了房子,就把你接过去,把你喜欢的东西都买进去,一定让你有个舒坦的家!” 烟花棒已经燃到尽头,素木普日站在希楞柱后面,正好能看到宋昭的侧脸。在那一小簇焰火的余辉里,他看见她掉下一行眼泪,无声无息砸进了雪堆中。 “行,都听你的,爸爸。” ……………… 宋昭醒过来的时候,车已经开到了县城。 她梦到了刚和大哥认识的那天,她偷了别人几个硬币,因为太紧张,被人家发现。在疯狂的辱骂和追逐里,宋昭没命地往前跑,迎面撞上拎着一盒热汤面的他。 “衰仔,你发鸡盲? 粤语:你没长眼啊 ” 热汤面洒了宋昭满身,她顶着一头鸡窝样的短发,扭身又要跑。陈义一把捞住她的胳膊,劲儿使大了,宋昭发出一声鬼叫。 “撒开我,你快撒开!” “大陆来的小鬼?” 听这一嘴东北口音,陈义将她拎高几分,却意外发现她眼眶带着淤青,胳膊也紫红一片。黑黢黢的瘦脸上有一双晶亮的眼,装满不屈的挣扎。 听着身后那伙人越追越近,宋昭急得左摇右晃,一咬牙把那几个硬币全丢给陈义,像条鲶鱼一样转身就溜。 “都赔给你!别追我了!” 她撒开腿狂奔,跑得肺都要爆炸,一回头发现已经没人再追,又小心翼翼往回走了几步,躲在巷子口一看,那几个男的排成横队,都被陈义拦下来,垂眉垂眼像小学生似的叫他: “义哥。” …… 灼热的阳光穿透车窗,好像当时那碗热汤的温度。宋昭的心跳得越来越快,像要从胸腔里炸出来,她抬起酸软无力的手,强忍着敲了敲玻璃:“停车。” 素木普日转头,发现她额头渗了一层细密的汗,立刻绕到另一边扶她下了车。 “你不舒服?” “没事。” 宋昭伸手到口袋里,又想起今天没带药,她迎着光抬起头,看着街边门店那些光洁明亮的玻璃,在失衡的心跳里,生出越来越强烈的冲动——想把它们全都砸毁,听玻璃炸开的碎裂声,在飞溅的碎片中撕开新的伤口,直到变得血肉模糊。 她朝那边走去。 “宋昭!” 素木普日追上去拉住她的手,眼神中透着疑惑。掌心里的真实触感让宋昭猛然清醒过来,她竭力克制道:“你不是说吃饭吗?去哪。” “就在前面。”素木普日牵起她冰冷的手,走进一家火锅店。 店面不大,厅里只有五张圆桌,这会儿已经过了饭点,并没有其他客人。宋昭坐在一个背阴的位置,避开了阳光。 素木普日点了两份招牌羊蝎骨,其他配菜也很快摆满桌子,其间还接了一个电话,似乎是马场那边打来,告诉他那几个挑事的人已经看完病,离开医院了。 挂断电话,锅里的红汤已经沸腾,他一边把羊肉下进去,一边观察着宋昭的神色——她的眉心有股散不去的戾气,抱臂靠着椅背,直愣愣看向窗外。 “你说天葬不是眼下就能做。”宋昭突然出声,“那要等多少时间?” 素木普日没有立刻回答。他倒了一杯消火的金莲花茶放在她手边,才接口问:“你是专门为这个来的?” “对。” “那如果你找到,就要走了?” 第9章 .暴打战斗鸡 宋昭不明白,这和她的问题有什么关系。 没等到她的回答,素木普日斟酌道:“其实你想超度他,不一定非得做天葬。供长明灯,立牌位,或者去寺院做法事——” “那些都不行。”宋昭打断他,执着地说:“用骨灰真不能做?我愿意给天葬师加钱,多少钱都行。” “你既然知道天葬,就该明白它是一种信仰,用钱跟天葬师谈条件是冒犯,这种话以后别再说了。” “别的条件也可以,只要我能做到!” 她太急迫了,眼里除了那坛骨灰,再也装不下别的。素木普日的心愈发冷下来,给宋昭调了一碗麻酱,又夹了几块熟透的羊蝎子,才没什么语气地说: “我可以帮你。但需要时间,你不能着急。” 锅里的配菜都熟了,缠在一起翻滚不休,热气将宋昭的表情变得模糊,半晌,她突然站起身,一句话都不说就往外走。 “宋昭!” 素木普日起身追她,被店员拦下结账。他从裤兜里翻出10块钱扔到柜台,可就这么一分钟的耽误,街上已经不见了宋昭的身影。 下午日头太烈,行人稀少,他的目光反复探寻,心头涌上一股无边无际的恐慌。 就像十五年前那样。 他没有宋昭的手机号码,只能凭着直觉盲目地追,街头巷尾回荡着他焦急的呼喊: “宋昭!!” 宋昭辨不清方向,根本是在乱走。 胸腔里的灼烧让她无法承受,那是一团憋闷已久的烈火,如果不能吞噬本该死去的人,就会吞噬她自己。 她需要回到旅店,赶在失控之前吃药,睡觉,把自己关起来。脚步飞快地扎进又一条小巷,突然听见前面重重一声摔车门声。 “他妈的,一帮畜生,要是再让我碰见,非打到他叫爹才行!” 宋昭看过去,一眼认出了那件花衬衫,他的手腕子上贴了片膏药,腋下依旧紧紧夹着那个皮包。 “就是!那么大个马场,抠抠搜搜就给一百块钱,真晦气!……不过亮哥,咱这趟也不亏了,虽然破马场给的不像前几个地儿那么多,但咱也有的剩啊,小雅他俩都回旅店歇着了,要么咱歇一宿,回家得了。” “就这么走?你能咽下这口气吗?”花衬衫狠狠朝地上啐了一口唾沫,“来之前我可听人说了,他们这边正打算发展旅游,达里诺尔湖那边都要开发呢,就这个档口儿,一个马场小老板敢欺负游客,你不把他整服帖儿的?等着,我非给他弄出点事儿来不可!” 花衬衫伸手捋了一把锃光油亮的大背头,嘟嘟囔囔又说了些什么。宋昭没心思蹚浑水,转身接着走自己的,却冷不丁听见花衬衫在背后喊: “那女的!” 她余光往后一瞥,花衬衫正朝她这边看。 宋昭不理会,接着走。 “叫你呢!聋啊!” 他加快速度跑了几步,把宋昭堵在了胡同里。 “干什么?” “我看你眼熟。今天中午你是在牛村马场吧?好像还是跟那个男的一起过来的。”花衬衫不怀好意地舔着嘴唇,上下打量她,“这可真是瞌睡了就来枕头。咋的,他是你对象?” 他眼底精光闪烁,一看就没憋什么好屁,宋昭的拳头又硬了,但她始终记得,大哥希望她过正常人的生活。 “不认识,你找错了。” 她把拳头塞进兜里,绕着想走,花衬衫却不知死活。 “不可能!老子这双眼睛灵得很!那男的在哪?叫啥名?你现在就领我俩去找他!” …… “问你话呢!装什么哑巴!” 见宋昭一直冷脸沉默,花衬衫使劲推向她肩膀,宋昭瞬间抓住手腕反拧下去,把他按在胡同的墙面上。 “松开!松开我!”花衬衫毫无准备,恼羞成怒地鬼叫:“偷袭是吧,锁我脖儿?你松开看我怎么收拾你的!” “我不认识他,也不认识你。你们的事少来招惹我。” 宋昭松开他之后仍然要走,可花衬衫自觉面子受挫,又从背后狠狠推了宋昭一把。 “我就招你怎么了!” 宋昭被他推了个踉跄,转身发现那个小弟也凑了过来,两人并肩站在一块儿,流里流气道:“一个娘们儿有什么好狂的,还别招惹你,我就招了,你能把我怎么地啊!” “你想跟我打架?” “打架??哈哈哈哈哈!” 花衬衫跟同伴对视一眼,又轻蔑又狂妄地走到她面前:“老子一拳能把你揍个跟头,你跟我吹什么牛x啊!我问你,要是不认识那男的,你去马场干啥!” 他说话时指指点点,就像只苍蝇在宋昭面前乱晃。再一次指向她鼻尖时宋昭抓住了那根手指,空气安静一瞬,花衬衫诧异道: “你干啥?” 宋昭朝反面用力一掰。 他疼得嗷一声蹿了半米,乱吼乱抖想把宋昭甩开,同伴大惊之下跑过来帮忙,费了牛劲救出花衬衫的手指,转头就朝宋昭围攻。 第11章 “揍她!!” 两只战斗鸡同时冲来,宋昭索性不再忍耐,她先侧身弓首一个背摔,在同伴的痛喊里揪住花衬衫领口。拳风刚起,地上的同伴忽然暴跃,扯着宋昭头发把她往后狠狠一拽。 宋昭踉跄两步,后脑勺撞在墙上。 一瞬间,她看见九龙城许多人影,撕打着扭成一团。在城寨轰然倒塌的巨响里,宋昭一脚踢开眼前的衰鬼,掐着花衬衫脖子把他按地上。 如同昔年的昭姐回魂,她下手彻底失了轻重,看天看地都是一片红。花衬衫被打得鼻孔冒血,拼力挣扎反抗,嘴巴一张一合地叫嚷,宋昭半个字都听不到。 她疯了,变成鬼,身后的人爬起来勒住她脖子,宋昭脸都憋红,一拳拳仍落个不停。那人越来越着急,连喊带叫,抄起砖头就砸向她后脑。 “宋昭!” 胡同里人影遽然一闪,砖头啪嗒掉在地上,素木普日一脚将那人踹翻在地,拉起宋昭护在身后。 十几分钟不见人,她竟然被打,素木普日怒火中烧,比在马场时更凶更狠。花衬衫真的怕了,虽然怕里夹杂着不甘心,但孬种也不吃眼前亏,还是连声认错求饶。 宋昭脱力地靠在墙边,身侧的声响好似来自天外,她抬手捂住单边耳朵,听见心跳的嗵嗵声。眼前的血红逐渐淡去,变成一片漆黑闪动的雪花。 两个人被打得丢了半条命才得以逃走,素木普日蹭了蹭手上的血和土,才回过身走向宋昭。 “你受伤了没有?” 宋昭摇头,什么也不说,她的脸色实在太差了,素木普日慢慢扶她走出胡同,用最快的速度回到了旅店。 车停稳,宋昭推开门就走。 素木普日迈着大步跟上来,看到她脖子上还没褪的掐痕,压着火气关切道:“我去找个大夫,你住哪个房间?” “不用。你回去吧。” 素木普日直接忽略这句,目光在她身上检查,这一路她坐得笔直,头和后背完全不碰座椅,摆明还有其他的伤。 “不想看大夫也得吃药,而且你今天到现在还没吃饭,我去——” “我说了不用你听不懂吗!”宋昭突然发火,用力推开他的手,“谢谢你送我回来,现在可以走了,滚,别在我面前碍眼。” “你生的什么气!非得让我担心?” “担心?我用得着你担心?从昨天到现在,我跟你认识还不满二十四小时,你算老几!” 她眼底迸发残余的戾气,越来越让素木普日觉得不对劲,就像一辆横冲直撞的火车,随时可能失控,可一想失控的根本原因……他的脸色也沉下来,执着地堵在她面前问: “你今天这样,是因为你那个大哥,因为我没答应你立刻就做天葬?” “全草原难道只有你能找天葬师?”宋昭的眼神已经从冷漠变成轻蔑,不想他再纠缠,她甚至从口袋里掏出那把折叠刀,“让你滚就滚,大哥的事我自己会搞定,用不着你帮。” 最后一个字说完,她的目光不再有片刻停留。眼看着就要在旅店门口消失,素木普日终于还是退步。 “我现在就能找到天葬师!” 宋昭背影一颤,到底还是停下来,他穿过马路再次走到她身边,心烦地将那把刀塞回她兜里:“我先去买药,你到底住哪个房间。” …… 素木普日带着药和饭菜回来的时候,宋昭已经睡着了。 她是吃过药才睡的,一只手里还攥着那把小刀。床头放着两个药瓶,盖子没拧,还有洒出来的药片,刚看见这幕时素木普日吓了一跳,颤着手确认宋昭呼吸安稳,她只是睡着了。 旅店里的白色被子搭在身上,她换了一身衣服,大概还洗了脸和手,褪去血污,更显得苍白。素木普日想把她的胳膊也放进被子里,轻轻一碰,从裸露的袖口看见她那道伤疤。 这道疤比腰上那一道更长,因为并没用心医治,疤痕有不同程度的挛缩和凸起,两侧乌涂的纹身又加重了它的丑陋,素木普日俯身靠近,依稀辨认出一片花瓣。 药瓶上的标签已经被撕去,实在认不出是什么药。宋昭整个人就像一团迷雾,显而易见的是,这些年她过得并不好。 如果快乐,人是不会这样随时准备拼命的。 满室沉寂中,素木普日拉开椅子坐在她床边,轻轻握住了宋昭的手。无论如何,她在这里。不会再不声不响地消失了。 日光倾斜,透过窗角,天色逐渐暗淡下来,宋昭这一觉睡得很沉,醒来的时候,卫生间里有男人说话的声音。 她反应了一会儿,撑着身子坐起来,素木普日挂断电话一推门,正对上她的目光。 “醒了?饭菜在旅店厨房,我去让他们热热。” “你跟谁打电话。” “天葬师。明天我就带你去见他。” 第10章 .夜色沸腾 “我要带大哥一起去吗?” 宋昭背对晨光,站在她的背包旁边,素木普日的目光随她一动,在黑色布料下看到一个方盒形状。 仅仅是守着陈义的骨灰,她也柔和许多,眼里有平时看不到的安心和珍重。 “不用。他不是新死之人,仪式也不会立刻就做。” “那现在就走吧。” “等会儿。”素木普日无奈地举起豆浆和包子,“才7点,你去站岗啊。” 豆浆还热着,散发出甘醇的香气。旅店房间里只有个巴掌大的桌子,宋昭小心把背包捧到床头,腾出空,和素木普日相对坐下。 窗开着,风吹动了窗帘,有温吞的晦暗在两人之中流淌。 20分钟之后,宋昭和素木普日一起上了车,她拉开车门发现驾驶位靠椅被放平,上面还堆着他的外套,才发觉他昨晚是在车里睡的。 不知怎么,她想起了他的手。 昨晚她醒来时天已经黑了,房间里笼着一层昏灰,素木普日挂断电话,满室之中就只剩下沉默。 明天就带她去见天葬师。他是这么说的。宋昭没有表现出明确的满意或欣喜,仍旧那样不言不语地看着他。紧接着,迎着她的注视,他靠近过来。 “我买了跌打损伤的药。” 素木普日拔开盖子,不知道把什么药酒倒在掌心,合起手搓动。黑夜放大了一切声音与触感,手心热起来之后,他抚上了宋昭的侧颈。 有一点疼。 顺着下午的瘀痕,他的手在她颈间缓慢揉动。月光潜入窗口,给她的皮肤镀上一层幽冷的白色。疼痛触发了沉重而跳跃的呼吸,那层白逐渐变得暖了。 不知道她还在哪里有伤,涂药的范围逐渐扩大。一滴小药珠顺着领口滚下去,他的手紧随其后,药酒蔓延了她的锁骨,再到肩膀。 他弯下腰来,如同一座山降落。 心跳近了,呼吸也近了,宋昭抬手抓住他的衣摆,夜色在视线里沸腾。素木普日停下来,用另一只手捧住宋昭的脸,使她更仰起头,大约动作太急迫,靠近时,她突然皱眉轻哼了一声。 后脑勺被撞到的地方还很疼。 交错的气息里,他有片刻的失神,随即重新沾了一点药酒在指端,顺着宋昭的发丝把手插进去,换来她更明显的嘶痛。 “别揉了。”宋昭含混地说。 两人的距离重新拉开,他的衣服上还有她抓出来的褶皱。宋昭疼得心烦,用力去拽素木普日的胳膊,可他没有顺从她,只是加快了散瘀的动作。 把手抽回来的时候,她的一根头发挂在了素木普日的无名指上。 “我明天来接你。” 他的声音变了,在黑暗中走得略显匆忙。空气中弥漫着药酒的辛辣气味,宋昭起身站在窗边,直到旅店服务员送来热好的饭菜,她才开了灯。 …… 宋昭用余光瞥了一眼,此时那双手正搭在方向盘上。 他没睡好,下巴冒出一层胡茬,车子迎着太阳往前开,晃得他紧拧着眉。转弯时光线折射有些刺眼,放下挡光板之前,他抬起右手虚攥成拳,下意识压了一下眉心额头。 宋昭神情一滞,对这个动作很眼熟。 像一个喷嚏卡在鼻腔里,半晌也想不起来究竟在哪见过,她有些烦躁。窗外,车子开过一片苍翠幽绿的山路,驶入了县城。 路两边的菜摊和早点摊子还没收,自行车摩托车交错穿行,桑塔纳在人流中缓慢移动,宋昭摇下车窗,在炸油条的香气里,看见路边有个二层门市,木雕招牌上刻着:吉来山货。 “到了,下车。” 素木普日正好将车停在这家店门口,推门带她走了进去。店里没人,充斥着原始而浓郁的土地气息,宋昭在满登登的架子上看了几眼,上面摆着敖汉小米、扎兰屯黑木耳?、红干椒?、灰鼠皮,还有几大包风干的乌珠穆沁羊肉?。 “你说的天葬师就在这儿?” 在普世的印象中,天葬师似乎该住在清幽僻静的郊野里,而不是在闹城区,紧挨着网吧和菜馆子,开这么一家充满零碎的山货店。 第12章 素木普日听出了她的质疑,刚要说话,楼梯上就下来一个身形魁梧的男人。 “哈哈!苏木,你来得这么早啊!我昨天正要去锡林郭勒,要是你晚点打电话,我就走了!” 这人瞧着近四十岁,留一把络腮胡,头发长过肩膀,短袖露出来的左胳膊上,还纹了一条巨大的蟒蛇。 “耽误你事儿了,下回运啥货吱一声,我帮你。” “这说的啥屁话,跟我你还客气啊。”男人大咧咧地走到两人面前,像才发现宋昭似的,认真打量, “就是她?” “是我。”他这话问得没头没脑,宋昭还是主动应声,“我来找天葬师。” 男人转回头去看素木普日,表情略有些奇怪,被他拍了一巴掌。 宋昭皱眉看着他们,眼神里充满了审视的意味。她不会把大哥轻易交给任何人,更遑论是要为他送葬。正要进一步试探,素木普日就说: “宋昭,这是我朋友卓力格图,他额尼是鄂温克族曾经的萨满,可以为你大哥做天葬。” “是呢,我妈就在楼上,你们跟我上来吧。” 二楼很宽阔,从楼梯口开始就是一片大窗户,阳光铺了满地,温暖亮堂。客厅墙面上挂着一幅巨大的牛皮制成的太阳花,除此之外,瞧着和普通人家没有什么不同。 “我妈就在屋里。”卓力格图指向其中一间屋子,“你去见她吧。” “好。” 宋昭走到那扇门前,抬手轻敲,得到一声苍老的许可,她很快消失在门后。 “我出去抽颗烟。”素木普日的目光从那扇门上收回来,转身要走,哪知卓力格图一把将他拽住,神秘兮兮地压着声音问:“抽啥抽啊!这就是你小时候,一直托我帮忙找的那个姑娘吧?” “嗯。” “啥时候找着的?咋不跟我说一声呢!”卓力格图由衷地感慨,也由衷替他高兴,可再一想刚才两人的生疏样儿,又纳闷道: “但是我看她也不搭理你啊,都没咋跟你说话,咋了你俩吵架啦?” “没吵。” 素木普日把头转到一边,被问烦了才说: “她根本把我忘了。” “啥?!”卓力格图一愣,忽然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哈!哎哟我去,兄弟,哈哈哈哈你咋这么倒霉啊!哈哈哈哈哈哈!” “笑个脑瓜子啊。”素木普日一把将他推开,越说越闹心,一想宋昭此刻在那间屋子里,说的想的都是另一个男的,他半分钟也不想在这儿待。 “诶,那她这回要做天葬的是啥人?还是用骨灰做。要不是你来找,这事儿我都不可能掺和。” “是她之前喜欢的人。”他特意加重了“之前”这两个字。 “我操。” 卓力格图更震惊了,根本没听出来素木普日那点语文小巧思。 素木普日掏出烟盒就要走,卓力格图忽然一拍脑门,大聪明似的说道:“哥们儿,你俩十几年不见,你想不想知道她都经历了啥?” …… 素木普日不爱听墙角。 但他还是跟卓力格图进屋了。 这间屋和宋昭进去的那间紧挨着,夏日炎热,两边都开了窗户,宋昭的声音绕过两扇窗口,清晰地飘了过来。 “我以前见过这些神像。” 宋昭站在置物架前,静静地仰头看。依稀辨出那其中有霍卓热 祖先神 、白那恰 山神 、托博如坎 火神 ,还有正中间的玛鲁神 总神 。其他更多的,她认不清了。 这间屋子的陈设十分古老,几个带有驯鹿刻纹的矮柜靠墙摆放,地中央是两块狍皮褥子,上面铺着一层粗麻布,褥子前面放了一个矮桌,再有就是这个架子,上面供着十数尊神像。 满头白发的老妇人就坐在狍皮褥子上,表情平静淡然。她的双眼已经浑浊了,却仍透出震慑的光,像凛冬时分的达赉湖泊。 “你是神明的有缘人。” “我?我才不是。”宋昭的声音十分冷硬,她站在神像面前不合掌也不低头,眉梢眼底都没半点敬意,“菩萨、耶稣,或者这些神像,我走到绝路,跪地哀求的时候,祂们谁也没有显灵过。” “你的心火太盛了。怨恨和不甘一旦烧起来,人就什么都看不到。”老妇人不在意她的失礼,笑着倒了一杯奶茶,请她在矮桌对面坐下。 宋昭顺从地走过来,并未反驳她的结论,而是问: “你为多少人做过天葬?” “记不清了。风葬、树葬、火葬,我送走过很多人。” “他们都得到了安息吗?” 老妇人沉默,继而摇头,宋昭脸色登时一变,才听她说:“人只能走完人该走的路,其他的,神自有旨意。” 宋昭握着那杯奶茶,感受它在手心里一点点变凉。她看着老妇人的眼睛许久,才进一步做出决断: “他的尸体已经不在了,只有骨灰,可以吗?” “他死去了多久?” “两年。” “这两年你一直带着他四处颠簸吗,为什么不让他入土为安?” “只走了半年而已。在我找到他之前,他已经被埋了。是我亲手把他从坟里挖出来。” 老妇人吃了一惊,隔壁的素木普日和卓力格图亦是一震。 “为什么?” 第11章 .血和来苏的味道 为什么? 宋昭的脑子里闪过许多。 那些轰然倒塌的钢筋瓦砾、睡梦中听见的哀嚎、濒死时用力抓住她的手,还有被关进一扇扇铁门里……怎样够都够不到的天光。 在凶手亲自堆砌的坟墓中,难道死者可以睡得安稳吗? 她心底的火又烧起来,可这些话却不足以对外人道。在老妇人包容的等待下,宋昭将那杯凉透的奶茶一饮而尽,讲起另一个故事。 六年前,也就是她和大哥认识的第九年,他们的舞厅曾经住进一个西藏来的僧人,名字叫伦珠。 那天宋昭又出去野了一晚上,日上三竿,她进门就听说今天有热闹,红毛仔跨在人字梯上修彩灯,朝着宋昭使了个眼神。她上二楼走到陈义房门口,还没进去,就闻到了血腥味。 在一声声低弱的呻吟里,宋昭心口一揪,还以为是陈义受了伤。猛然推开房门,在一片血红的正中,却是躺着一个和尚。 伦珠穿着红色的僧衣,靠在陈义的床上,被砍断的半边肩膀淋漓渗血,鬼手蹲在床边给他的断臂上药,陈义背对着他们,站在窗口抽烟。 “他是谁。” 宋昭严肃地问,陈义没答,鬼手觑一眼他们俩的脸色,也不吭声。伦珠身上的红僧衣已经被砍烂好几道,源源不断的鲜血涌出来,将他染成更极端的红色。 想起昨晚在夜总会听到的风言风语,宋昭两步冲到窗边,强压着心里的不安:“我听说昨天聚龙帮杀了五六个和尚,还有一个跑了,现在连警察都在找。” 一听这话,伦珠剧烈地颤抖起来,两只空洞的眼睛填满惊恐。宋昭的猜想得到证实,她一把夺过陈义手里的烟头。 “你疯了!” 陈义转过身,抬脚把她扔下来的烟头碾灭。 “是他找过来的。” “他找来你就收?你知不知道窝藏他是公开和聚龙帮叫板!闹大了你让兄弟们怎么办!” “我今晚就把他送走。” 宋昭气得拍了一把窗台,她明白这已经是陈义的退让。两人结拜整整九年,从来都是他怎么说,宋昭就怎么做。可自从城寨被拆之后,陈义就变了。 “这些年我见过的死人不少,自己也从坟堆里爬过,可是阿昭,我越来越搞不懂,这么杀来杀去到底有什么意思。” 陈义又咬上一颗烟,在椅子上枯坐下来,“做这行的,从来都是一只脚站牢房,另一只脚站棺材里。我欠了太多人命,想走都走不脱,你也是,阿昭,我唯一后悔就是把你留下来,看到他向我求救,我就想到你了。” “想到我?我他妈的还没死,用得着你看他来想我?” 宋昭砰的一声拽上窗户,把门也关得紧紧的,她用脚勾过来一个凳子,凶巴巴地坐在伦珠面前:“到底怎么回事,你自己说!” 伦珠的断臂勉强止住血,又吞下两个药片,才冒着冷汗坐正了一些。他说,他是和他师父怀济法师一起,从拉萨到这儿来讲经的。 怀济法师是有名的高僧,常到各地讲经开示,这一次受到邀请,包括伦珠在内,一共带来六个弟子。 半年前,师父在此连讲十天《华严经》,因他声名远播,来闻法的居士足有数百,极为庄严。其中有个穿警服的男人,每隔两三天就来听上片刻,却又事务缠身,行迹匆忙。 “讲经结束后我们就要走,可是聚龙帮有个叫龙四的人,找过来,请师父给帮众开示。我听说他们都杀,杀……杀人不眨眼,就劝师父别去,可师父觉得杀戮之人业障最深,难有机缘得闻佛法,到底还是去了。” 第13章 聚龙帮的人从来闲散嚣张,哪有闲心听个和尚多话,怀济法师满含一颗慈悲之心,可终究渡不了任何人,决定返程之际,却发现一行人的港英通行证全被盗走。 “我们心里正急,那个穿警服的人又来了。他,他和师父坐论一整夜,第二天走的时候,我看见龙四亲手送给他一本经书,竟然用金砖雕刻的。” “穿警服的?” 宋昭回头看向陈义,他掸着烟灰,讥讽地说:“总华探长杨静山,最好听高僧论道。龙四想运货,当然逃不过他的眼,可几次巴结都对不上心思,伦珠师徒来这一趟,算是正撞枪口。” “那杨静山装孙子又不是一天两天,既然磕两个头就能买通,龙四干嘛早不动手。” “你以为他不想?可是树大根深,越是作恶多端的人,就越爱求神问卜,十八区里凡是有名的高僧,哪个不常见达官显贵,岂是他一个刽子手能摆布。” 正如陈义所说,杨静山走后,龙四并未为难怀济法师,只是请他多留数日,继续到自己安排的地方去讲经。为了保护弟子的安全,也为了换回通行证,怀济法师只好同意。而每次他们出发,聚龙帮都会准备大量的经书,随他一起去结缘给信众。 师徒几人心中存疑,可讲经也并非坏事,就这么过了半年,怀济法师在偶然间发现,他们每次携带的经书中间全被掏空,里面藏满了龙四的货。 他一生勤勉修行,立志普济苍生,今朝却沦做为虎作伥之辈,怀济大怒之下带弟子出走,遭遇阻拦后当众对峙,龙四倒打一耙说他生性贪财,利用聚龙帮和信众私自运货,怀济来不及再辩就已被砍杀,伦珠趁乱偷藏在一辆车里,几经躲藏,逃到了陈义的舞厅。 宋昭听完始末,表情未变,只问道:“我们跟你没有半点交情,你为什么往这儿跑?” “我就是想回家……” 伦珠瑟缩着看向陈义,眼泪在颤抖间不停滚落,“在,在聚龙帮这半年,我经常听说你们和他们打架,龙四还想点了你们的舞厅,还,还有……” “还有什么!” “还有我早就见过他。” 在宋昭诧异的目光里,陈义接过话来,疲厌地说:“《华严经》那几天我就见过他了,那些老坑老乸 老头老太太(不尊敬的叫法) 说听经闻法能解脱,我反正也没事就混进去,听不到十句就睡了一觉。” 当时陈义一觉睡到了散场,迷迷糊糊感觉有人碰,他猛然睁开眼,吓了拿笤帚扫地的伦珠一大跳。 “抬,抬脚……” 厅中只有他和伦珠两人,陈义尴尬地咳嗽了一声,起身就走,伦珠却拿了一串佛珠递过来,胆怯而真诚地说:“菩萨…保佑你平安。” 陈义顺着伦珠的目光低头,原来他是看见了自己因挽起袖子而露出的疤。这里的百姓见惯古惑仔,从来没人大惊小怪,却吓到了一个外地来的,连汉话都说不利索的小和尚。 他玩心突起,把袖子撸得更高一些,恶狠狠道:“我今天晚上就要去杀人,菩萨是保佑我,还是保佑要被杀的那个?” 伦珠吓得倒退两步,显然后悔了跟他搭话,僵硬地保持着先前那个动作。 “你从西藏来的是吧?我听说你们那边有个什么天葬,是把人剁碎了喂鹰,那我把人砍个稀巴烂再扔河里喂鱼,跟你们也差不多啊。” “不,不一样!”伦珠的脸都吓红了,可触及信仰的神圣与高洁,还是坚持说:“我做天葬的时候,是,是恭敬的,祝福他!鹰鹫把骨肉都吃掉,他就不再有罪孽,他,他解脱!” “解脱……” 陈义喃喃重复了一遍,冷声推开了他递佛珠的手:“珠子留着保佑你自己吧。这可不是什么好地方,不管是谁请你们来的,讲完经就赶紧走。” 他当时随口一说,哪料竟成谶语,可见人心恶到极处时,连佛祖也是无能为力的。 “求求你们了,我被他们找到一定会死,求求你们送我走吧!” 血泊里,伦珠还在不断地哀求。 “新的三支旗到任,杨静山和龙四那点勾当瞒不下去,想保住地位当然得弄出个说法,他们几个,从头到尾都只是替死鬼。” 陈义看着伦珠,眉心皱起两道深纹,宋昭听出他的憎恶与厌倦,心中仍不安稳。善心在佛堂里是金莲宝,在他们这些人身上,就只会化作催命符。 片刻后,陈义又抽完了一支烟,他用手指捻着已经熄灭的烟头,沉声道:“我已经让红毛仔安排了船,等天黑把他藏在运酒车里,到时候再弄点乱子出来。无凭无据,龙四也不能把我们怎么样。” “你当龙四是傻逼吗,他想找茬什么时候需要证据?” “那是以后的事。”陈义坚决地看着她,“阿昭,你跟他一起走。” “我?” “对,你回大陆去,我已经备好了钱,你以后安安生生过日子,跟这边再也没关系。” 宋昭腾地从凳子上站起来,对上他的眼神她又顿住,气得发出一声冷笑: “行啊,除非你跟我一起走。” “我走不掉,自从十三年前跟了老大,进了洪义帮,我这条命就不再由自己说了算,你能走为什么不走!”陈义也动了火气,猛地一下把她拽到身边坐,掐着她的脸一字一顿说: “宋昭,时代不一样了,城寨拆了就是最好的证明!以后不会再像从前那么好混,靠刀靠枪就能当龙头!我们的好日子已经快过完了,你听得懂吗!” 他力气太大,掐得宋昭淌下眼泪,像是要把她从盲目的义气当中掐醒过来。 “过完了又怎么样,要头一颗要命一条!” 宋昭拽下他的手,像抓住汪洋大海中最后一根浮木,“大哥,九年前我跟你结拜,这辈子你都是我大哥,你活一日我就活一日,除非你把我杀了再丢上船,否则我这辈子绝不会走!” 陈义看着她,内心挣扎翻涌,许久,还是无奈地笑了。他抹掉宋昭的眼泪,像此前每一次争执那样,就当刚才的话没说过。 看着屋地上已经干涸的血迹,宋昭也迅速从情绪当中抽离出来。 “你一定要送走他,有没有想过老大那边怎么交待?洪义这两年越来越不如从前,如果龙四不肯罢休,老大一定会给他个说法。” “我惹出来的事,我自己会担。”陈义起身走到窗边,重新推开那两扇窗,“在你回来之前,伦珠跟我说,他在家乡给死人做了很多年天葬。天葬就是把尸体分成一块一块,拌上吃食喂给秃鹫,都吃光了,这辈子就干净了。” “阿昭,如果我被人砍死,你就把我送去给伦珠,让他给我做一场天葬吧。” …… 在玛鲁神的注视下,老妇人发出了一声叹息。她犹豫着,不忍道: “他真的因此而死了吗?” “没有,死的人不是大哥,而是伦珠。” 那天晚上,他们按计划将伦珠藏进送酒车,临行前特意给他换了衣服,保证不会有血的味道。 为了让他走得顺利,宋昭和陈义借着赌牌的由头,又在聚龙帮的盘口闹了一场,可打到一半他们的人突然撤了,陈义和宋昭跟过去,就看到伦珠被砍了个稀巴烂,破布一样丢在街上。 运酒车在很远之外的另一条街,司机阿飞被人敲晕在车里,什么都不知道。 伦珠死了,龙四的心腹大患解除,当然不会追查谁是凶手,后来陈义查到动手的是合兴盛,一个和洪义、聚龙都没什么关系的小堂口。 许久没有和人提起这些往事,当年那一幕幕又在眼前鲜活起来。宋昭按住自己颤抖的手臂,藏在矮桌下面。 老妇人没有再追问。虽然只是听了一个故事,但宋昭透露出来的过去,已经足够惹人联想。她眼中闪过不尽的沧桑,只安抚似的说道:“等到他忌日那天,你将他送过来吧。” 素木普日没有再听下去,他像逃一样离开那间屋子,走出吉来山货。 阳光照下来,街上拥挤的人声四面环绕,他颤抖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打了好几次火都没点着,猛地用力拨动滑轮,火苗蹿出来直接烫到了手。 一颗眼泪砸在了手背上。 一闪而逝的,突兀而汹涌,他又匆匆抹掉,没有泛滥出更多。 素木普日把烟拿下来攥在手里,在沉重的呼吸中捻碎。他勉强压下心中酸痛,就在这时,宋昭也走了出来。 “怎么在这儿等着?” 素木普日没有转头,直接拉开副驾驶的车门。 “上车吧。我带你去吃饭” 宋昭这才发觉已经快到中午,她竟和萨满谈了那么长时间。开车时素木普日始终没有说话,宋昭侧头看向窗外,脑海中是她没说出口的故事后半段。 那天,在送走伦珠之前,她在舞厅的走廊里遇见了鬼手。 鬼手身上还带着血和来苏的味道,在交叠闪烁的光斑中,他在宋昭耳边低声说: 第14章 “昭姐,如果你不想那个和尚给洪义添麻烦,我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他做掉。” 宋昭后背一凉,她看见鬼手的眼睛里闪着一种莫名的光。 “你少乱来,照大哥说的做。敢坏事我饶不了你。” “好吧好吧。”鬼手耸了耸肩,他又去舔自己那颗单边的虎牙,在红蓝光交叠的瞬间,就像饥渴的吸血鬼。 宋昭想到他的来历——在她和陈义结拜的第三年,她带兄弟出门半个月,回来就发现城寨里多了一个他。那年鬼手才十六,比宋昭还小两岁,听红毛说他全家都死光了,才被陈义救回来。 陈义看中他会点医术,能让城寨里的弟兄和百姓少死几个,可他外号叫鬼手,宋昭起初以为是能把死人都医活,红毛仔听了大笑,说鬼手当然就是像鬼一样,谁要是有伤有病被他治,是死是活就全看阎王。 往后的六年里,鬼手果然治死过不少人,宋昭一直以为是他医术不够好,可今晚听到这句话,她才惊觉这一切可能不是偶然。 “大哥这两年真是越来越不像以前了,昭姐你有空劝劝他,总这样下去可怎么办。” 鬼手倚着墙,似乎忧心地感叹。 他长高了,来的时候和宋昭平齐,如今已比她高出了大半个头。宋昭走上前两步,微仰起脸,死死盯着他说:“大哥的事轮不到你多嘴。他捡回你这条命,逼急了我也能收走。” “我知道嘛,昭姐你最听大哥。有他一日,洪义就没人敢动你,有你一日,洪义也没人敢动他咯。” 鬼手毫不退让宋昭的目光,反而流露出一种兴奋和贪婪,“你们俩比情人还亲近,我可真羡慕。” 就在她攥紧拳头的瞬间,鬼手笑着离开了走廊。他的背影像是刻在了宋昭的眼底,一直刻到今天。 在稳速前进的桑塔纳里,宋昭睁开眼睛,身边的素木普日依旧沉默,她眨了眨眼,将鬼手的背影晃散。 当年就该下手。 是她太仁慈了。 第12章 .脱? 晌午的饭店很热闹,在踏实的烟火与酒肉香气中,蒙语和汉语交叠旋绕,谈论着各自的生活。 宋昭也要了两瓶酒,在桌沿磕开瓶盖,她倒满一杯,推到素木普日手边。 “今天这顿我请,算是谢你这两天帮忙。” “我开车了。” 素木普日略低着头,轻微抬动两指,将那杯酒拨远。 今天的他比以往沉默,让宋昭觉出些许异常,可转念一想,所谓的以往也不过只是相识的两天,她根本不知道平素的他是怎么样的。 或许是与他对视的每一个瞬间,都拖慢了时间流速,才伪造出相识已久的错觉。 宋昭咽下到嘴边的关心,换一种更实际的方式,她就着瓶子喝了口酒,从兜里掏出两百块钱。 “谢你的。” 两张人民币整齐对折,就放在他碗边。在素木普日眼里,这是银货两讫后的利落收尾,清晰划分出他们之间的楚河汉界,他碰也不碰,只是埋头吃饭。 邻座的几个蒙语男人酒足饭饱,搭着肩膀出门时高声唱起歌,那种无所拘束的旷达感染了宋昭,她用手指敲着桌子,又问了一次: “这是最后一顿酒,你真不喝?” 素木普日正低头夹菜,在她看不到的角度,脸色一瞬间变得阴冷,他紧攥着筷子,维持语气的平稳:“最后?” “嗯,我明天就走。” 她说得太简单了,无牵无挂,甚至有些轻松,就像扔掉早晨喝剩的半袋豆浆,也扔掉了素木普日最后一点希望。 他沉默地陪她吃完了这“最后一顿饭”,到柜台结了账,从头到尾没再看那两百块钱一眼。等到宋昭也出来,直接拽开车门沉声道:“上车。” 纵然宋昭再不熟悉他,也能觉出这是生气了,刚才谢他的钱他也没拿,好心当成驴肝肺,这股邪火最好不是冲她。 等宋昭坐上车,他一言不发就开出了县城,出了居民区后骤然停在路边,宋昭听见哒的一声,是他把车门上了锁。 “为啥急着走?” “我想走就走,有什么为啥。”有这两天的人情在,宋昭不想跟他吵架,侧过头把车窗摇下来,一再努力给自己降火。 可他却冷笑着说:“你不等到他的忌日了?” 像是被掐住脖子两秒,宋昭猛然变了脸色。 “你偷听我说话?” “我不能听吗?”素木普日后仰着将身体靠在车门上,盯着宋昭的脸,说不清的怒火与不甘糅合成一场暴风。 “一个没见过面的萨满都能听,我不能听?” “你算老几啊!” 她又这么说。 素木普日迎着她的怒视,顶着腮冷笑:“我算老几?” 被忘记的失落演变成一场博弈,他已经不甘心主动承认,而是挑衅似的说:“既然我啥都不算,那听了又咋了?反正你宋昭重情重义谁都对得住,你还怕被人听吗?” “好啊。听。你听够了吗。” “没听够。你接着说。你怎么去的香港,怎么跟那些人走到一起,这些年有谁伤过你?为什么伤了你?为什么你甘愿留在那里而不回来,在你心里除了陈义还有没有过——” “你也配叫他的名字!” 宋昭听不得别人提陈义半句,怒吼着喝止他,她用力推了两下车门没推开,伸手就要去拔锁扣,素木普日一把将她的胳膊拽回来,下一秒直接开车。 强烈的推背感将宋昭摔回靠椅上,全身的血液都随着愤怒涌上来,她攥紧拳头控制自己,咬牙切齿地命令他,“停车。” …… “停车!!” 素木普日毫不理会,反而车速越来越快,两侧的山峦疾速后退,理智被妒火烧光,他根本不知要将车开往何处,只紧紧盯着前路不肯停下来。 从十六岁到二十六岁,数不清他到底踏上过多少次列车,天南地北摞满他的脚印,还有永远收不到回音的书信和电报,他的人生早就抛去所有,只剩疯狂的坚持和寻找。 原以为这辈子都要这么蹉跎,早就不奢望能再见到宋昭,可就在这时候她回来了,带着满身伤痕和一坛骨灰,带着整整十五年他未曾涉足的过去! 素木普日将油门踩到底,只要一刻不停她就一刻只能待在自己身边,可到公路岔口时突然拐过来一辆货车,他猛打半圈方向盘,急刹在一片空地。 宋昭在飞扬的尘土中抬起头,开了门锁转身就下车。素木普日跟下来,道歉还没说出口,她就狠狠一拳砸在他脸上。 这一拳用了十足的力气,两天前被她打的同一个地方还没好透,当下更是直接冒出了血花。素木普日躲也不躲,他用手背抹一把血迹,看见宋昭眼底的防备和厌恶,反倒笑了。 厌恶也好,总比对他无知无觉,把他当成空气好。 从见到她的第一晚,从听到她用“最爱”来形容那个男人,他就根本不想帮她做什么天葬。宋昭是他拼尽一切保护的妹妹,本该年年月月留在他身边一起长大!如果不是当年的意外他们根本不会分离。 意外,一切都是意外。哪怕相隔了十五年,他也可以抹去这场意外! 素木普日上前去抓宋昭的手,被她一把甩掉,他索性将她整个人都拽到自己身前,又拦下宋昭再次举起的拳头,全不在乎她的拳锋还沾着他的血迹。 “滚!放开我!”宋昭挣扎要甩脱他的控制,可他的力气实在太大,站得近了,他的阴影几乎完全包裹住她。 素木普日拽起自己的衣摆,小心翼翼擦去她手上沾的血,带了两分委屈地说: “你又打我。” “再不松手我打死你。” 素木普日又笑了,他的反应总是很奇怪,让宋昭感觉他和她之间并没有那么简单。 “那你就打死吧。” 他攥着宋昭的手回车上,开车门的瞬间,宋昭突然猛力一拽,素木普日回神时已经被她拽偏,原本能躲,他却揽住她的腰一起撤步,踉跄之下身体一斜,肩膀狠狠撞在了车顶上。 宋昭终于算是出了口气,抓了一把被风吹乱的头发,刚要出言讥讽,却猛然愣住。 ——素木普日因为吃痛而微低着头,就在他露出的左耳后侧,有一条细细的疤。 电光石火间,宋昭想起他满含怒气的那几个问题。 “你是怎么去的香港,怎么跟那些人走到一起?” 这些年有谁伤过你? 为什么伤了你? 为什么你甘愿留在那里而不回来? 这些彼此无关的诘问串联起那道伤疤,凝成一个匪夷所思的可能,放大了一直让她茫然的熟悉感。宋昭的心像要跳出胸腔,伸手掰正了他的脸。 “我再问最后一次,你有没有见过我?……在十五年前,你是不是就认识我?” 她终于有所察觉了。 一个“是”字在素木普日的嘴边呼之欲出,可他却在宋昭的眼底,看见了连她自己也没察觉的抗拒和颤抖。 第15章 怎么能够在这个时候跟她相认?就在一分钟之前,她还讨厌到恨不得打死他。如果承认一切,她会离开得更快吧。 十五年的等待里,他想过许多种可能。或许宋昭自顾不暇,没办法回应他的寻找;或许她在读书、工作,有了更好的出路;又或者她已经结了婚,甚至有了孩子,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有了一个永远不会离散的家。 无论是哪一种,他都从来没有想过,她是陷在那样一片血红的泥沼里,在其中溃烂又生长,适应着、维护着残忍的法则。 可是宋昭又有什么错。 如果他当初没有食言,这往后的一切都不会发生,归根结底,是他不堪托付,是他太可恨。 在无垠的碧绿里,他仿佛看见塔娜就在自己眼前走过,那只在他童年时逝去的羊羔,似乎化为某种征兆,在他往后人生近二十年,一次次印证着他的偏执和可笑。 喉结滚动,素木普日强忍着别开脸,捏出讥讽的表情。 “咋,又把我当成别人的替身了?” 他倚着车门点燃一支烟,发泄般深吸了几口。可纵然他冷漠而坚决地否认了,宋昭的心里还是不踏实。 “你耳后那道疤怎么弄的?” “耳后?”他抬手一摸,满脸无所谓:“驯马弄的。烈马摔人可狠。” 瞧着宋昭不信,他没皮没脸地一笑,拽起衣摆做势就要脱:“我身上还有别的疤呢,给你看看?” “别动不动就整这恶心的。”宋昭按住他的手,接着问:“我听说你不是赤峰人,是外地来的,你家乡在哪?” “海拉尔。”又说了一个谎,他不再去看宋昭的眼睛。 “你就在海拉尔长大?” “对。” “那你的名字是哪几个字。”为了确认,宋昭索性摊开手,“身份证给我看看。” “你有点莫名其妙了吧。” 他吊儿郎当地把她的手拍掉。 “连句话都不说就把车开到这儿来,我有你莫名其妙?” 他连续的笃定让宋昭有些怀疑自己,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或许的确是她多心了。她从他手里接过烟盒,坐在地上。一呼一吸之间,方才那场浓烈的硝烟也暂时一同弥散。 “为什么急着走。” “留在这儿也没事,不如带大哥去更远的地方看看。” “他的忌日在哪天?”素木普日犹豫着做出退步,“到时候,我去接你吧。” “你为什么一听我要走就变成神经病?”宋昭歪着头瞥他一眼,“有人这么甩过你啊?” 一时想不出怎么圆谎,他索性找了个由头说:“我以前有个未婚妻,出车祸,不在了。” “原来是这样。” 她拍拍尘土,站起身,“但是这跟我无关,你也不应该为着这事冲我发疯。” 素木普日道了歉,又变回之前平静的样子,“今天阳光这么好,走之前,我再陪你逛逛。” 素木普日带宋昭去了很多地方。天彻底黑下来的时候,他们才回到镇子上。 车停在马路边,两人信步往回走,隐约看见前面有火光。 走近之后,他们看到空地上聚集了很多人,不知庆祝什么,正围着篝火手拉手跳舞。 “你们这儿的人真的很喜欢篝火。” “以前太冷,又空旷,人只能围在一块取暖,看见火就像看见希望。”素木普日边说边抬手,快速揉了揉肩膀,“要不要过去看看?” “不要。” 宋昭果断拒绝,余光瞥见他一闪而过的动作,想起自己毫不留情下的狠手。 “你昨天买的那瓶药酒还在我房间里,跟我回去一趟吧。” 素木普日垂着眼睛,很意外似的,想了想才说: “好。” …… 进了房间,打开灯,骤然的明亮更显出他嘴角的伤。宋昭尴尬地去找药酒,素木普日走过去拉上了窗帘。 拉完又觉得,这动作很有歧义,好像他蓄谋已久似的。 “我没别的意思。”他站得笔直,咳嗽了一声,“就是遮个光。” 宋昭拧开药酒瓶子,揶揄他:“拉上也对,过来,把衣服脱了。” 素木普日很顺从地走过去,兜头将上衣脱掉。他的肌肉结实又漂亮,常年在阳光的沐浴下,就像土地上隆起的山脉。宽厚的肩膀下是起伏的背肌,此刻微微紧绷,上面有一道紫红的印记。 宋昭学着他昨天的样子,把药酒倒在掌心搓热,然后盖在瘀青上面,他不自在地又咳了一声,肩膀微微耸动,没话找话地说:“昨天我可没让你脱衣服。” “嗯。” 宋昭漫不经心地应和。 “那你今天想不想让我脱?” 第13章 .绞缠中的花开 有些话一说出口就会变得奇怪。 宋昭原本只是开个玩笑,她又不是见到肉体就饥渴,可素木普日的耳根却红了。 她的手还搭在他的肩上,因为从前总是拿棍子,后来又干了许多粗活,宋昭的手算不上柔软,薄薄的茧子沾满药酒,像是沁透了他的皮肤。 两人回来时没有关窗,夜风一起,窗帘被吹开一条缝,灯光将玻璃暂时变成一面镜子,素木普日就望向那里,从倒影中无声观察着宋昭。 ——她低头揉着他的肩,似乎因为刚才那句玩笑而有些尴尬,皱着脸张口想解释,又干脆决定装傻。 小时候的宋昭就很会装傻,如今虽然历经世事,但人终究无法彻底改变。而他只要紧紧抓住这一点“无法改变”,就迟早能把她重新留在身边。 素木普日的唇角浮动一缕笑意,在宋昭又倒了药酒时,突然小幅度地耸了一下肩,轻轻嘶了一声。 “疼了?” 宋昭马上抬起手,侧过头去看他的表情。素木普日忍耐着,声音有点哑: “没事儿,这点磕碰不算啥。” 宋昭不大好意思,毕竟是她把人揍成这样。她小心放轻了动作,手搭上去重新揉了一会儿,听见素木普日真诚地说: “不过这药酒火烧火燎的,你吹两下,八成能好点…” “吹?”宋昭先是一愣,随即凑到他耳边,同样真诚地问:“你把我当成你妈了?” 素木普日低头闷笑,装可怜被揭穿,耳根子直发烧,正想再说点什么找补,宋昭就将头往回偏两分,真的在他肩膀上吹了一下。 带着微凉的瘙痒,像很轻的一根羽毛。 素木普日的脊背一瞬间绷直,肌肉隆起更甚,肉眼可见地红成七分熟,宋昭恶作剧得逞就要嘲笑,却突然天旋地转,被他一回身直接按在了床上。 软棉被接住两个人的坠落。 宋昭在刹那的错愕之后很快反应过来,看着素木普日深如潭水的双眼,她也不甘示弱。该发生的事情自然而然就会发生,伤口和酒精都是催化剂,这一点,很多年前在香港,在她极度需要发泄和释放的时候,就已经反复确认过了。 宋昭在他的笼罩下抽出一只手,水流般搭在那道瘀痕上。 “你肯定不经常打架。” 面对面的距离,她说话的声音也变轻了。 “为啥?” 素木普日低下来用手肘撑住,拂开她垂在眼角的发丝,让两人间的距离变得更近,又不至于完全压到她。 “会打架的人除了攻击,更知道应该怎么躲。你比我高那么多,要是多练练,就不会总被我打中了。” “可我没有师父。”他很认真考虑,“要不你留下来教我。” “有什么好处?” “要什么有什么。” 宋昭弯着眼睛笑起来,山根处那颗小痣跟着跃动,笑完了才拍一把他的脸,像个系着红丝带的耳光。 “还没真到床上,你就说这种鬼话?” “你咋总不信我。” “萍水相逢,你很值得我信吗?” 再这么聊下去就成竞技局了,素木普日及时转弯:“那你是怎么学会打架,受过很多伤吗?” “我啊,我比别人幸运。”宋昭的笑意变得更真切,也更感慨,“我有大哥教,而且笃定自己不会死,因为大哥一定会来救我。” 宋昭还没说完整,突然连同声音一起被吞掉。素木普日彻底覆在她身上,原本撑着的手顺着后颈缝隙摸进去,托起她的后脑。 宋昭含糊地张开嘴巴,温热的交换和勾缠带着一股蛮力,像是对她的惩罚。她闭上眼睛的同时咬住素木普日的舌尖,力道不轻,是被主宰的反抗。 素木普日的呼吸愈发乱了,远远不同于草原上那个裹满酒气的吻,他知道宋昭此时是完全清醒的。他的手探进她的衣摆,来回抚摸她腰间那道疤,宋昭抱住他的脖颈,向上挺身一旋,反压在他身上。 拥抱和亲吻不曾分开,他任凭宋昭随心所欲,像大地一般承接她的所有,又像暴雨将她软化。直到宋昭再一次换不过气,才扯掉他按着自己的手,迷迷糊糊抬起头。 第16章 “你怎么,一亲人就跟疯了一样。” 宋昭枕在他的胸口,头发顺着肩膀垂散,被他拢在掌心。 “是你总当着一个男人提另一个男人,谁能爱听。” 他语气闲散,宋昭听了却撑坐起来,语气和眼神一起变冷。 “没人能跟他比。” 不需要再言明“他”是谁,她的态度他已经懂了,气氛从三伏天瞬移到南极,素木普日跟着坐起身,带着并不诚心的歉意说:“我知道。” 宋昭吃软不吃硬,他很确定。 果然宋昭没有再发火,只是中断后也没情致了。她瞥一眼他肩膀的伤,把衣服递回他手里。 “你回去吧。” 素木普日从善如流地接住,半点也没纠缠,穿好了衣服就起身走,两步之后又折回来。 “明天怎么走,我送你。” “不用了。”宋昭低着头没看他,“我还没想好。” “什么时候再来?” “九月。” “那给我留个电话吧。萨满要有事,我也能联系你。” “我没电话。”像自证一般,她把手伸进空荡的口袋又掏出来摊开,“没什么要联系的人,我没买手机。” “那你记我的手机号,买了之后,你打给我。” “行。” 宋昭起来翻了一通,在抽屉里找出一支断水的圆珠笔,左右都没看见白纸,素木普日直接牵起她的手,甩两下笔芯,将数字写在她手心上。 “今天晚上别洗手了,明天到前台要张纸,把我电话再抄上。” “那为什么不现在就去前台要纸,或者你直接留给前台。” 素木普日一顿。 “再或者厕所有卫生纸,也比我的手好写字。” …… 当没听见算了。素木普日在心里安慰自己。谁能毫无准备就当好一个小三。 他死机一样的反应让宋昭觉得很好笑,断水的圆珠笔太不好写,一串数字磨了足有几分钟,她往回抽手,皱着眉埋怨:“痒。” 等到终于写完,他捏着她的手心叮嘱:“别洗手。” “就洗。”宋昭把那根讨厌的圆珠笔扔进垃圾桶,“还打肥皂。” 素木普日挑眉,作势要去捡笔,被宋昭两下就推到门口。没什么理由能再拖延,他配合地走到门外。 宋昭的手搭在门上,抬眼看着他。 “走了。你不用送。” “行。” “有需要给我打电话。” “嗯。” 还有很多话想说,但不能再赖着了。他转身迈入走廊,背影很快消失在拐口。 宋昭的手从门板上滑下来,心头萦绕着一种莫名的空荡。她想起在漫天铁花中和他对望的那一眼,吸引她的不只是脸,也不只是身材。 可终究是茫茫人海中的两个过客,不会发展出更多。 因为他太像她记忆里那个曾经抛弃了她的蒙族少年。 过去十五年里,每当宋昭绝望一次,就会多恨他一次。恨到最后已经不记得他有过任何好,即便是有,她也同样憎恨那些好。 她跟他最好这辈子都别再见。连同相似的人,也最好离她远一点。 宋昭低头用力搓几下手心,之后报复般抬手要去推门,力道却猛然受阻。 还没关严的门缝骤然被重新推开,去而复返的人大步闯进去,不等宋昭反应就抱起她倚在门上,低头就吻下来。 宋昭在腾空的瞬间抱住他肩膀,吻得一塌糊涂又莫名其妙,换气的间隙她仰起头问他怎么回来了,素木普日不答,反而抓起她的手。 那串数字已经被搓得一片模糊。 “薄情寡义,我就知道。” 宋昭心虚地把手背到后面,他突然单手抱着她去关了灯,一片黑暗中两人不知如何回到了床上,在疾风骤雨的攻伐里,他喘息着说:“可是我猜到那两分钟你还是在想我。” 刚穿上的衣服又被急切地扯下来,他重新探进宋昭的衣服里,这次越过了那道伤疤。宋昭在动荡中搂住素木普日,被他强硬地拽下一只手,紧扣十指按在床上。 “所以我回来了。” 她的衣服卷到了胸口,又被推得更高,胡茬扎在皮肤上有轻微的刺痛,随即被更愉悦的亲吻覆盖。 素木普日就像一阵狂风,侵入宋昭能攫取的所有空气。而后狂风吹走山壁上附着的云,于是山变得赤裸。 他的吻在周游之后回到她唇边,宋昭如梦方醒,她清晰感受到黑暗中的一切,在来回碰撞的呼吸中沸腾,在素木普日毫不退却的存在里,她攀附他也绞杀他,互相不肯放过。 柔软与坚硬,炙热中的炙热,如同春夜之中的一场暴雨,满山红艳的花开了。 第14章 .留到你真的认识我 哥哥,我是昭昭。 回到东北之后我一直在打工。舅舅把我安排进食品厂,不让我去念初中了。每个月能挣35块钱,我跟舅妈说只挣30块,剩下的5块攒着给你发电报。 春天到了,你已经开学了吧?临走那天我一直很想等你,可舅舅一直催,只能走了。没能当面跟你说再见,我心里一直很难过。哥,这些年除了我爸,就只有你对我最好。你说的话我都记在心里,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很暖和。后来你为了我和叔叔婶婶吵架,我也都知道, 不管以后变成什么样,我都 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 你念书大概很忙,我也不想给你添麻烦,可现在日子实在太难熬了,厂子里的活很累,回家又要看舅舅舅妈的脸色,我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去,只能像以前一样忍着。 我就是想跟你说说话。 我想你了,哥。 如果还能再回额尔古纳,我还想和你一起去那片山坡。你说夏天那里会开满花,我还没见过。 哥,我会努力挣钱,攒够了路费就去看你,你收到信也答复我一句,行吗?随便写点什么都好,让我知道你还没忘了我,给我一个盼头。 这是寄给你的第十三封信,电报已经记不清发了多少了,是不是你都没收到?可是我反复确定了地址,怎么会收不到呢……给我一个回信,算我求你了。 1986年4月23日 宋昭 宋昭醒来时眼角还挂着泪,被旁边人用手轻轻擦掉,正是他手掌的触感将她从梦中唤醒,睁开眼发现自己蜷缩在他怀里,她有些不自在的退开了。 “你怎么不睡觉?” “我听见你做梦了。” 素木普日一直没睡,过去的事在眼前像走马灯一样,顿了顿,他问:“梦见啥了?” “不知道。醒了就忘了。” 宋昭伸手到床头拿了支烟,在尼古丁的镇定里逐渐平复。那封信的字字句句她竟然还记得这么清楚,这片草原唤醒了太多原本已经忘却的事,或许她确实不该留在这里。 她已经很多年没有再想起那个人了。 曾经做过很多关于他的梦,哭过,恨过,长久地盼望过。直到她流落在完全陌生的城市,为了生存,在拳馆日复一日地挨揍。 所有的力气都用来活着,分不出半点多余,鲜血横流进眼底,将世界染成一片猩红时,年少的承诺和情思,早就变得和故乡一样遥远。 又何况那个人早就抛弃了她。 窗帘中间那道缝依然没有合拢,月光挤进来,让房间不至于彻底漆黑。她侧目看了一眼素木普日,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 为什么让一个陌生人连续跟着自己,为什么见面的第一晚就吻了他,为什么允许他一再靠近甚至挑战她的底线,为什么她会和他躺在同一张床上。 是对当年食言的报复,还是自欺欺人、把他胡乱当成了他,当成自己的发泄和补偿。 感受到宋昭的目光,素木普日起身坐正了一些,揽着宋昭靠在他肩上。她身上穿的还是他的衣服,宽宽大大,衬得她更瘦了。 “你把纹身洗掉了。” “这么黑你都能看清楚?” “昨天看见的。昨天我买药回来那会儿,你睡着了。”他轻轻握住宋昭的小臂,像试图将那块疤痕融化,“之前纹的图案是啥?” “马樱丹。听过没?” “是花?好看的吗。” “好不好看不重要,我喜欢它有毒。吃了会死,就算不吃,只要有马樱丹的地方,其他植物也都长不好。” 其貌不扬,却毒得霸道。 很多年前宋昭希望自己也是马樱丹,无声无息干掉所有欺负她的人。后来刑满出狱,她麻木地将它洗掉。 素木普日将她搂得更紧,烟灰掉在他胳膊上,有一瞬间的烫。宋昭缩在他怀里,嗤笑道:“你真有意思,不管说死人还是说毒,你都一点不害怕。” “证明我天生就适合你。” 他转过宋昭的脸和她接吻,不知疲倦又不依不饶,另一只手牢牢扣着她的手,那一串花掉的电话号码,已经变成和她纹身一样的乌青色。 第17章 “你呢?为啥把我手机号擦掉?” “没打算联系,所以就擦了。”宋昭的气息还算不上平稳,语气已经冷了下来:“实话告诉你吧,苏木,就算咱俩睡了,也不会改变什么。” “原因?” “因为你太像我认识的那个人,而我在这个世界上,最恨的就是他。” 尽管早知她心存厌恶,可真听见这句话时,素木普日的心还是皱在一起。半晌,他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他到底干了啥事,就那么让你讨厌?” “因为他承诺我,又抛弃我。在我将他视为救命稻草,节衣缩食只为跟他说句话的时候,他早就把我忘了。” “怎么可能?!” 素木普日惊坐起来,如同被人当头打了一棒。诧异之后才发觉反应太大了,赶在宋昭怀疑之前,拙劣地说: “我的意思是,怎么会有人舍得抛弃你……你真的确认过?” “有什么不可能的。”宋昭冷眼将烟头熄灭,枕着手臂,语气平静而失望: “那年我才14岁,他也只不过比我大两岁。我们都是孩子,孩子有做不到的承诺实在很正常。我只恨他说得太认真,太郑重,遗忘的时候,又太轻易了。” 一颗泪又从眼角滚落,宋昭恨自己迂腐的愚蠢,守一个承诺就等一辈子,更因为寄予过太沉重的期待,哪怕十五年过去,她还是没办法原谅。 素木普日迟迟没有回应,他实在太震惊。县城里的邮局不知去了多少遍,所有的邮递员他都混了个脸熟,直到现在他们仍然互相留了电话,就为了哪天或许宋昭会写信来。 十五年里,他从没有看见半个字、半封电报。可那些信不会凭空消失,这中间到底出了什么差错? …… 比起理清其中的误会,更重要的是眼下。宋昭能这样坦白的说,应当仍是决定了要走。还有什么办法能把她留下?如果现在告诉她自己的身份,告诉她这当中有数不清的误会,她还会相信吗? 他惊疑不定地靠回宋昭身边,试探道:“能不能过段时间再走?” “不是都跟你说明白了吗?” “可,可我跟他毕竟不是同一个人……你不该这样惩罚我。” 宋昭一愣,倒的确是这样。过去她睡了别人会给钱,可苏木不要钱,那还能怎么做? “你想要我怎么样。” “多留一段时间。” “然后呢,要留到什么时候?” “留到你真的认识我。” …… 宋昭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又睡着的,醒来时枕边已经空了。昨晚的满地狼藉都被清理好,素木普日正站在窗边抽烟。 床头又是一份包子和豆浆,大概买来太久,已经凉了。宋昭到卫生间洗漱,出来的时候,他刚刚挂断电话。 “马场打过来的,有两匹马好像不大舒服,今天我得回去一趟。你要不要跟我一起?” “我又不会给马治病。” “不去马场,去我住的地方。” 素木普日伸手抹掉她脸上的水珠,语气淡淡的又很认真,“上次去的时候你应该看见了吧?马场旁边就是个村子,村民大部分都搬到城里,房子就空着。我买了一些,租了一些,你要不要过去住?” “跟你住在一起?”宋昭皱起眉头。 见她态度一般,素木普日想了想,劝道:“去马场那边住,地方也更宽敞,你可以随时开我的车出去,比现在方便多了。而且马场的人都很好,不会让你觉得闷,再说了,那么自由自在的地方,不也是你和……你和他,都很喜欢的吗。” “可是很臭。” “是。”他被宋昭的理由逗笑,“养马的地方确实臭。不过村子边上倒还好,没那么大味道。” “我不会待太久,你不要有期待。” “好。” “等我下次要走的时候,你不能再胡搅蛮缠了。” “行。” 见他答应得无比爽快,宋昭在心里默默翻了个白眼。男人,有求必应,约等于一句没听。 素木普日开车带宋昭回到牛村,把她的包拎进自己的房子里。他住的地方离马场相对远些,气味确实不算强烈。 平房坐北朝南,采光很好,一共有四间屋子,被中间的长廊平均分成两半,左前和右前都是卧室,左后是厨房,右后是杂物间。 素木普日一年有大半时间都住在这里,家里的陈设却很简单。除了基本的桌子衣柜之外什么都没有,他自己住着倒是还好,可把宋昭接来,就觉得过于潦草了。 “你先歇着,我去马场一趟,过会儿回来一起去县城,缺啥到那儿再添置。” “又不是过日子,有啥好添置的。”宋昭连口音都被他带跑偏了。 “总得买点啥。” 素木普日拍了她肩膀一把,长腿跑出院子,一拐弯就不见了。宋昭自己站在房间里,后知后觉地想,怎么就一步步到这儿来了。 这会儿快到中午,太阳很烈,素木普日直接把外套扔在了家里。宋昭走过去拎起衣服,出气似的拍了一把,随后听见叮啷一声。 是口袋里的东西掉了。 她弯身捡起来,忽然愣在原地,随后颤抖着将手伸进自己的口袋,掏出她最爱重的那把小刀。 刀柄上和火机上,刻着两个连刀工都相同的,一模一样的太阳。 第15章 .火机 火机是宋昭买给他的。 见到宋长林的那天晚上,宋昭听他说了很多话。她敏锐地捕捉到父亲的疲惫与歉意,因而没有开口要求他任何。 在父亲的介绍中,她终于记住了素木普日这个名字,也知道了他的妈妈叫绍布。 第二天一早,父亲和哈日查盖叔叔就回到了林场。知道自己还要在蒙古包里住上很久,宋昭便比之前更加勤快,什么活都抢着干,要不是绍布阿姨坚决不允许,她连饭都要做。 素木普日每天仍忙着他的事,回到家来很少说话,也不再刁难宋昭。生活陷入一种僵硬的平衡,宋昭在其中艰难适应着。 大概这样过了一周,有天临出门前,素木普日又看到宋昭和额尼争着洗衣服,那几件毛衣坎肩拉来扯去,好不容易烧的热水都要被她俩晃凉了,他站在门口突然说:“你更我走。” 宋昭抬头一愣,以为又要去河里凿冰,拿上手套就跟了出来。 可是很快,她就发现这不是去河边的路。 “哥,你要带我上哪?” 素木普日回头看了她一眼,什么也没说,继续走得飞快。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宋昭跟他来到一片山坡下,山上是一片茂密的林子。那些树中间已经踩出好几条小路,两旁的积雪没过膝盖,素木普日带她走进去,绕了几个弯,视野突然变得好开阔。 林子的边界是好大一片深沟,夏天时候会盛满雨水,此时全然被雪覆盖。深沟对面就是一座座矮山,连绵起伏,山上又是不尽的树。 素木普日把两只手比在唇边,朝着对面的山大喊了一声。他的声音像泼洒一样传送出去,经过树丛,震落一簇白雪。 然后他示意宋昭:“会这么喊吗?” 宋昭不明所以,学着样子也喊了一声,弱弱的,很拘谨,她放不开,也根本不敢大声。 “你那样不累挺吗?”他语气冰冷,像忍耐已久似的,“不愿意在我们家住,为啥不跟你爸直说? 宋昭惊讶地退后了一步,“你偷听我俩说话?” “我没想偷听!”他辩解,自认理亏,又强硬道:“就算我是偷听了,随便你骂我,但你好到哪去了?那天你舔冰是故意的吧?害得我被阿玛踹了好几脚,你满意了? ” 看他一脸秋后算账的样,宋昭心里骂活该,面上却只好服软: “对不起……” “我不是想让你道呛,这有啥好道呛的!我就是不想看你那憋了巴屈的样,我跟我妈又不吃仍,你心里想啥可以直说。” “我没想什么……” “你,哎呀,我争服了。” 看见宋昭又低着头,素木普日原地转了好几步,不知道怎么才能跟她说明白。 “就像你刚才,嘴上说对不起,其实心里肯定骂我呢,你以为我看不出来?不想住我家,要不直接告诉你爸,要不就自己找点高兴事,你非得憋屈着?明明住得都不腾快,还老抢着干这干那,你干给谁看啊,我们缺你干活?” 最后一句说完,宋昭一愣,本来就发红的眼圈变得滚烫,强忍着才没掉泪。她倔强地抿着嘴,身体也绷得直直的说:“我明白你意思了。” “我啥意思?” “你不想让我在这儿住,我今天就告诉我爸来接我。” 寄人篱下本来就难,还被这样奚落,宋昭脆弱的自尊碎得乱七八糟扎向心口,转身就走,听见身后素木普日飞快地跟上来,她越走越快,突然一脚踩进雪壳子里,摔了个大跟头。 第18章 “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就是!你别编了!我不会告状行了吧,我不说是你说的!” “都说我不是这个意思了!” 素木普日被宋昭溅了一身雪,气得脑瓜子直嗡嗡,两个小孩倔强对峙,看宋昭紧绷着不肯掉泪的模样,素木普日突然想起了塔娜。 在一个全然陌生的蒙古包里,宋昭的处境和塔娜并没有什么不同。如果一个人总觉得自己可能被抛弃,大概是因为,她从来没有过真正的归属。 “我没想赶你走,不都说好几遍了!你一天天憋着啥也不说,不光自己难受,别仍也难受!” 他走过去拽宋昭的胳膊,被她赌气地甩开。 “那也比你好,你还偷听别人说话,你都没有品德!” “我没有,你有。你有那玩意有用吗。”素木普日毫不在意地回嘴,把自己的手套摘下来扔给了她。 “说明白了就赶紧起来吧,回家。” 宋昭坐在雪里抬头,仍然不是很确定素木普日的用意。大人们都想要听话懂事的小孩,不是一直这样么? “让你在我家住,那是你爸更我爸之间的仍情,他们大仍自己就解决了。你踏踏实实地待你的,听见没,别一天睁开眼就跟我妈抢着干活,你都给我妈抢毛楞了。” 他显然不习惯这种商量语气,说得生硬别扭。 宋昭扶着大树站起来,愣愣地,不确定道:“我以前……住我姥家的时候,每天写完作业就干活,我舅他们还是觉得我没用。要是再感冒发烧,或者学校收什么杂费,他们就,就说……” “说啥,肯定说的不是啥仍话!”素木普日撇嘴,像个拜把子大哥似的: “怪不得你说膈应他呢,我们家更他们可不一样,你不用憋屈自个儿,要是在家里闲着不好意思,你就更我出来,好玩的事可多了!” 他转身领着她往家走,地上有被雪压断的树枝,全都捡起来抱怀里,带回家去留着烧火。 宋昭在他后头跟着捡,东跑跑,西跑跑。 长长的路变得很慢,戴着他的手套,冷飕飕的天变得很暖和。 除了干树枝外,素木普日还会带很多东西回家。哈日查盖常年在林场,蒙古包里重活就都是他来做。绍布阿姨一般不会干涉他,但宋昭敏锐地发现,她似乎很不愿意让素木普日摆弄火。 为什么呢?后来宋昭直接问出来了。 “因为我额尼是鄂翁克仍,火对他们来说很重要。以前养驯鹿,每隔一段时间就迁徙,火种都要单独保存,我额尼很守旧,你没发现吗,不管是吃放还是啥,她都守着以前的日子呢。” 说这些的时候,素木普日的表情比平时更加冷淡沉重。说着说着,他突然献宝似的,从兜里掏出两块小石头。 “这是啥?” “打火石啊!我好不容易弄来的。”那两块小石头在他手心滚了一圈,又被装回裤兜里:“你可别跟我额尼说。” “哦。” 素木普日弯腰又捡起几根树枝,一边往前走,一边随口说道:“我班同学有个打火机,可好看了。翻盖的,一拨滑轮就出火。我在镇子上找了一圈都没找见,等回头啥时候去县城,我也买一个。” 宋昭不是很明白他对火的执着,但是,她记住这句话了。 ………… 处理完马场的事已经临近中午,素木普日急匆匆赶回家,推开门,屋里却一片空荡。 “宋昭。” “宋昭?” 没人应声。 他心一揪,推开几间屋门,连前后院都找了一遍,宋昭不在任何一个地方。他再回到东屋,发现留下的那件外套已经被好好挂起来,可宋昭的背包却不见了。 瞬间的慌张席卷而来,素木普日大步跑到街上,焦急地喊:“宋昭!!” 村里的人要么在干活要么在马场,没有一个能给他回应。就在他拉开车门要往远处去找时,身后突然有声音道: “那么大声干什么。” 素木普日僵硬地定在原地,心跳砰砰泵了几股血,才转回头。 宋昭抱臂倚着门框,神色难辨地看着他说:“我在这儿呢。” 第16章 .我们的家? 素木普日转回身,脸上已经看不出刚才的慌乱。 “你去哪了?怎么不早点应声。” 他走过来,身高的差距让宋昭不得不抬起头看着他。 酒窝、疤痕、下意识的小动作……原来他不是别人,他就是素木普日,草原上或许有一百个素木普日,可是宋昭恨过的那一个,就在她眼前。 她记忆里的素木普日是很让人安心的。虽然说话生硬,可是心地很好。他留着混不吝的寸头,有黑红而干燥的皮肤,搓热双手给她焐脸时,是除了父亲以外唯一的温柔。 眼前这个人呢?甚至无法吻合她记忆中的样貌。笑得很少,总像是讥笑,说话让人琢磨不透,分不清哪句是真哪句是假的。 他是从什么时候认出她的?看身份证那一回吗?所以好几次他的反应都奇怪,所以他试探她,总打听她的过去,还在她和天葬师见面的时候,又一次偷听她们说话。 其实早就有蛛丝马迹了,只是她和当初一样蠢,不愿意深想。总觉得赤峰与额尔古纳相隔千里,哪有那么多的巧合。 现在好了,巧合就在面前,不仅如此,她还站在巧合家。 宋昭听见他的心跳声,像要逃脱胸腔的禁锢。刚才那短短几分钟他竟然跑得满头汗,一定是以为她不告而别,再一次永远消失了。 “我就是晚答应了一声,”她不以为然地,慢条斯理地看着他,“哪知道你就着急了。” “那你包呢?” “放起来了。不是要在这儿住一阵子,总不好就一直在外面摆着。” 宋昭抬手擦掉他额头的汗,拨正他因为跑得太急而垂到眼前的发梢。这好像是她第一次主动做这么亲昵的动作,素木普日愣了几秒钟,紧绷着的阴沉表情,一下就散了。 “以后别再这么吓我。” 他俯身抱住宋昭,手掌按着她的后背,身上仍然是那股阳光和洗衣粉混合的味道,宋昭逐渐没有了表情,两只手深深嵌着他肩膀。 “你放心,我不会这么轻易就走的。” 因为宋昭住进来,普通的房突然变成了家。素木普日里里外外全都打扫一遍,开车带她去县城买东西。 洗漱用品、枕头棉被、镜子、水壶、杯盘碗筷……结账时百货店老板问他们是不是家有喜事,宋昭听不懂蒙语,回头看他。 “老板说你是外地人。”素木普日认真翻译。 “这也能看出来?”宋昭有些吃惊,转回去懵懵地冲老板点了下头。 “Бrцxah xocyyд ?hэxээp canxah 小两口真般配呢 ”老板笑得更热情了,喜气洋洋地送她一朵挂在镜子上的大红花。 “3yyh жnлnnh canh гэpлэлt,эpt t?pc?h r3гyyptah x??。 百年好合,早生贵子啊。 ” 素木普日没憋住笑出声,察觉宋昭的眼神,又装得若无其事。出了店门,他把东西一样一样放进后备箱里,宋昭皱眉站在旁边,突然把花丢在他身上。 “你刚才乐什么呢?” “我没乐。”他恢复自己一贯的凶脸,“你看错了。” “老板说了一堆什么话?她送我这个干什么?” “表达善意啊。知道你是外地人,送一个小礼物。”他把花捡起来,拍拍尘土也塞进车里,拉过宋昭继续往前走, “咱草原上的人,就是热情嘛。” …… 两人闲逛一下午,买了很多中看不中用的小零碎。只要宋昭在什么东西上多看一眼,他就立刻买下来。 宋昭走累了,把装东西的袋子随意往地上一丢,倚着商场栏杆问:“你很有钱吗?” “算是吧。”素木普日想了想自己的产业,诚实道: “不缺。” “怪不得对女人这么大方。” “跟男人女人没关系。我是给你买的。” “对很多女人来说,你算得上完美对象。”宋昭审视着他,不带情绪地说:“车子,房子,票子,有这三样万事足矣,其实这样最好,各取所需,不苛求爱不爱的,也就没人会受伤。” “可如果要感情呢?要承诺,要信任,要彼此之间百分百坦诚。”她眼神向地下一扫,轻蔑道:“你今天这些,买得来什么?” 素木普日拎着更多的购物袋,站在原地,想起她昨晚提及过去那些话。 宋昭不是武断的人,却很笃定是他背弃了当初的承诺。十五年前连电话都没有,通讯方式除了电报就是写信,而这两种方式的共通点,都是需要邮递员把信件送到家…… 他无疑是没有收到这些信的,是地址出了差错,还是送信的人出了差错? 已经到了朝夕相处这一步,不能再瞒了。 第19章 “宋昭,其实,我就是——” “其实你就是想给我买很多好东西,是吧?”宋昭一笑,截住他话头,挽住他胳膊朝下一家店走去,中途依旧几度打断,不给他任何机会开口。 从商场出来时天已经快黑了,马场似乎又有新状况,接连给素木普日打了几个电话。他手里拎满了东西,一边接电话一边往前走,宋昭跟在后面,在路灯的光影下看着他。 小时候她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和爸爸一起买好多喜欢的东西,放在属于他们自己的家里。可还没来得及实现,爸爸就去世了。这个朴素而渺小的心愿被她收拢起来,藏在心底最珍贵的地方。 如果她和素木普日真在为一个新家做准备,大概就是今天这样吧?可惜,这一切都是建立在谎言上。 她越想越出神,连身后来车都没注意,那辆摩托车骑得又快又冲,拐弯时为了避一辆三轮,向里一压,差点将宋昭刮倒。 紧急时刻,素木普日用力拽了她一把,车主人竟也不道歉,重新一拧油门,几秒钟就不见了。 “撞着没有?”素木普日惊魂未定地看着她,上下仔细检查了一遍。宋昭拉起他的胳膊,看见他被蹭破了右手臂。 “我就说我带晦气。”她低声自语,嘲讽地说,“你看,应验了。” “你站在那儿发愣,就是在想这个?” 素木普日生气地看着她,“什么晦气,谁说了?我还说开车不看路都该死,刚才那人就死了?” 宋昭低下头, “素—— 苏木,我饿了,回家吧。” ………… 大包小包搬进屋,素木普日挽起袖子去做饭。“和宋昭一起生活”,这件梦想了很多年的事,在一下午的细碎填充里,逐渐有了实感。 厨房很快飘来烧柴的味道,混着饭菜的油香。宋昭把他们买回来的东西一件件拆开,胡乱堆在炕上。 没等太久就支起了饭桌。鸡肉、鸡蛋、白菜、土豆,好味道的家常菜,宋昭看见窗台下放着几瓶白酒,也拿了过来。 灯光笼罩,她起开瓶盖,给彼此都倒满一杯。 “我刚刚突然想起来,这几天都没见你去景区,你不用去主持吗?” “不用,我不是那儿的员工。” 素木普日给宋昭夹两块肉,也放松下来:“马场跟景区有合作,他们用的都是我的马,一来二去就熟了。上礼拜管主持的小伙子重感冒,找我帮他代几天,你来的那个晚上,正好是我最后一次。” “这么说,要是我晚来一天,就不会遇见你了?” “是啊。”他很庆幸,也很感慨,“就差一天。” 宋昭喝了一杯,又倒满一杯, “我还记得你之前说,有过一个未婚妻?” 素木普日一顿,淡淡道:“怎么提起她了。” “不能提吗?”她转着酒瓶,看着素木普日的躲闪,“能让你那么念念不忘,是个很好的人吧。” “她是很好,但我没有念念不忘。她是我妈挑中的姑娘,我妈那两年病得严重,我——”他叹了口气,省略中间许多争执和波折,也把酒一饮而尽, “我就同意了。” “怎么听起来像不情愿?” 素木普日本来没打算细说,可既然她追问,他也就不再隐瞒。 “因为我一直在找一个人。” “什么人?” “跟我一起长大的……对我很重要的人。” 宋昭听到这里笑了,她又倒了一杯酒,满脸写着玩味。 “那你倒说说,你是怎么找的她?” “我写了很多信,可是不知道她的地址。后来想起她老家在绥城,就打零工攒钱,一放假就去那边挨街挨巷找她。再后来我把信也都寄到了绥城,没填具体的地址,有的被退回来,有的就丢了,这些年数不清寄了多少,总寻思着,说不准哪个邮递员认识那个名字,就帮我联系上了她。” 宋昭低下头,咬着牙根问:“后来呢?” “后来我真在绥城遇见了她舅,他说我要找的那个人去了南方打工,很久没回来了,我就开始往南方找。” “南方……”宋昭看着他认真的表情,几乎怀疑自己的耳朵,“你知道南方有多少城市吗?按你说的这种找法,一辈子都走不完。” 的确走不完,中国实在太大了,可只有当他一直在路上,才不至于全然泯灭了希望。 素木普日也端起酒杯,像过去成百上千个日夜,用酒来助燃心中随时可能熄灭的火。 “所以我没想过要结婚。我这样,结婚只会耽误了别人。” “真是痴情啊。” 宋昭长长叹了一声,看着手里的酒瓶,突然用力砸在了地上, 砰的一声,玻璃四碎,空气瞬间裹满酒的辛辣味道,连同他们重逢之后最像家的这个夜晚,也碎成了无数片。 素木普日仰头看着她,一瞬间明白了所有,他起身抓住宋昭的胳膊,她的手却从缝隙里穿过去,钻进他的口袋。 火机被她抓住,拿到两人中间,上面的太阳刻痕还是那么清晰,宋昭轻轻拨动滑轮,跳出一簇火焰。 “素木普日,到底是我忘了你,还是你忘了我?” 第17章 .爱人错过 似乎有什么东西被冻住了,连眼前的空气都变成压抑的土色。 “你啥时候发现的。” 他问得很僵硬,一出口就后悔,宋昭面无表情地松开手,将燃烧中的火机随手抛下。地面上湿漉漉的全是白酒,素木普日赶忙跨步,抢先把火机捞回来。 “我没想一直瞒着你,宋昭,咱俩见面第一晚我就想说,可那时候你很讨厌我!我就是想等解开了误会再——” “有什么误会?!”宋昭抓住他拿火机的那只手,又狠狠一把甩开,“你我之间所有的误会,都是因为你一而再再而三地骗我!” “我没有骗你!我没有一天忘记过对你的承诺!” “都到现在了你还不承认?那我问你,我走的那天根本没见到你,你是怎么知道我舅的长相,怎么就恰好在绥城碰见他!你说没有我的地址,可我临走前,分明亲手写了纸条交给你爸!” “……我没收到,我真没收到!”素木普日不可置信,宋昭离开那天的场景,现在都还在他眼前。 “那天我知道你被接走,马上就追到车站,可是火车已经开走了。我只好记下你们的火车班次,我还记了所有途经的站点。” …… ——“行了素木普日,宋昭回家是好事,你这么上窜下跳的干啥。” 十五年前的那个夜晚,绍布坐在炉子边,把大块的牛肉仔细切成一条条,她瞥了一眼打从车站回来就焦急烦躁的儿子,对他的孩子意气很不耐烦。 “宋昭才14,不跟着大人怎么生活,何况那丫头自己也盼着有个家,不回去,难不成一直留在这儿吗?” “为啥不能留在这儿?咱家又不是养不起,她那个舅对她一点都不好!” “你说得倒简单,养个孩子那么容易吗?再说就算能养我也没打算把她留下,那孩子心硬,命也硬,没了妈又没了姥姥,现在连爸也死,神明祝福的孩子不可能是她这样的!” “你怎么能把这些怪在她头上!”素木普日气得猛然转身,没留神撞翻了桌上那些肉块,“额尼你信神明,可你对一个小姑娘这么残忍,都不怕你那些神明生气吗!” “素木普日!怎么跟你额尼说话!” 哈日查盖严厉地喝了一声,他敲了敲烟斗,说出口的话威严又冷漠:“让宋昭走是我跟你额尼都赞成的。老宋没了,林场给赔了不少,人家亲戚都来接了,要是硬不让走,别人会怎么看咱们家?这些乡亲,还有林场的工友,都会觉得我哈日查盖霸着一个孤儿的遗产!” “别人爱咋说咋说!名声比人还重要吗?宋昭在家住了那么久,你们对她就没有一点感情?!”素木普日跟他们掰扯不清,气得扯出一个袋子就开始装行李,乱七八糟塞了一堆就要走, “说来说去就是嫌弃她,宋叔叔以前跟你关系那么好,他死了你也全忘了!我就是要照顾着宋昭,我自己打工也一样能养得起她!” “你疯了吗素木普日!”绍布扑上去拉住他的袋子,拼命往回拽,“我就是不想你这样才要把她送走,过去你为只羊闹了一个夏天,这次为了她你又要闹多久!” “够了!” 哈日查盖将泪流满面的妻子拉到身后,狠狠踹了素木普日一脚。 “宋昭又不是被什么黑熊野兽带走,接她的是她亲舅!你有什么可不满意的?素木普日我警告你,为了一个外人,别再让你额尼伤心了!” 素木普日在倔强中看了一眼绍布,看到她苍白惊恐的脸色,才想起他的额尼也是脆弱的。 他紧攥着双拳走回父亲面前,把焦灼和自责担忧全攥在手心里。许久许久,才红着眼眶问: 第20章 “那,她有没有留下什么话给我?没见到我,宋昭不可能就这么走了……” 宋昭亲手写的那张纸条,就装在哈日查盖的口袋,可刚才素木普日所有的反应,都更加坚定了他和妻子的决定。 “没有。”他重新拿起烟斗,不容置疑地回答他:“她什么都没说。” …… “你走了,不管是不是他们说的那样,我都想跟你保持联系,让你在需要的时候能用得上我。再后来我想办法套额尼的话,才知道你舅叫吴广义,圆脸,个儿不高,左眉毛上有颗明显的黑痣,从那开始我就一直在攒钱,我一直在按这些线索去找!” 他说得太确切,从头到尾直视着宋昭的目光,宋昭不得不相信他没有说谎。 “就算这些都是真的,那我寄给你的信呢?我的住址、处境、我想对你说的所有话,你一句都——” 电光石火间她突然想到了什么,如果那张纸条被扣下来隐瞒,那她所知道的地址,会不会也是假的? 宋昭抓住素木普日,一字一顿,说出那个被她牢记了十五年的地方: “额尔古纳市,恩和哈达镇,库仁村向北3公里,草原营地蒙古包6号,是不是你的家?” 素木普日跟着愣了一瞬,全身都变得僵硬。 宋昭从他的表情里看出了回答。 临走那天舅舅一直在催,她只能留下一张纸条,又向绍布问了地址。那是她能抓住的最后一点命运,她牢牢记住那串拗口的文字,却不知道那些在黑夜中借着月光偷偷写的信,全部,所有,都在刻意的隐瞒下,永远滞留在邮局中。 “谁告诉你这个地址的?我额尼?还是我阿玛?”素木普日攥着宋昭的肩膀,难以承受的不止是阴差阳错,而是始作俑者就在他身边。 “我现在就问个清楚,他们为啥要这么做!” 他掏出手机就要打过去,被宋昭按着胳膊拦住。 “算了……” “有什么好问的,让你额尼知道我与你又见了面,从今往后她还睡得着吗。”说不清无力还是释然,她嘲讽地一笑,眼泪跟着坠下来。 看到火机那一瞬间,她愤恨地想着绝不能让他好过,可原来素木普日并没有忘记当初的话,只是命运的手轻轻拨动,将他们推向了更差的结果。 “这么多年我一直很恨你,恨得自己越来越累,就是没办法原谅。现在知道事实竟然是这样,我觉得自己更可笑了。素木普日,这就是执着的报应,如果我们各自都早一点放下,日子不会过成这样。” “不是,宋昭,是我不好。”宋昭的眼泪烫在他心口,让他更加焦灼,“这些年我一直在想,那天我就不该去县城,就算去也应该带着你一起,这都是我的错!” “就算你在场也什么都改变不了,吴广义还是会把我带走,就算,就算你最后真的把我留下来,那不也同样是寄人篱下。” 宋昭什么都不想再说了,转身就要去拿自己的背包。 “都已经过了这么多年,其实我们根本就不应该再见面。天葬的事我会再想其他办法,素木普日,咱们两个之间……就这样吧。” “哪样?”素木普日一把将她拽回来,“难道你还是要走?!” “松手。”宋昭被他攥得生疼,努力想抽出自己的手腕:“你放开我。” 她的决绝把素木普日推向更深一层的地狱,连呼吸都变得困难,“为什么?昭昭,事情不是都说清了?我没有背叛你,为什么你还是恨我!” “我没再有恨你,可这也不代表我就要跟你在一起,这些年我们带给彼此的全都是痛苦,何必还非要在一起纠缠!” “我不觉得是痛苦!宋昭,我从来没有后悔,没有一天放弃过!我的马场,牧园,我跑到赤峰跟景区合作,全都是为了有天能再遇见你!” “我不需要你这样!” 宋昭被他的狂热吓到,使出全部力气将他推开,“素木普日,你清醒一点,十五年过去了,我连你的样子都记不清,你也根本不了解现在的我!你喜欢的、你所做的那些,都是为了你自己的执念不是为了我!” “我很清楚我喜欢的是谁,别对我这么残忍,宋昭。”素木普日像一只无家可归的野狗,被甩开之后又缠上来,他用力箍住她的腰,强迫她看着自己的双眼。 “我答应过要保护你,这些年欠你的我都要补偿。你是不是因为我订过婚生气了?没有,什么都没发生,当时很快我就要把婚约解除了!” “放开,你放开!” 宋昭挣扎得满脸涨红,咬牙用力狠踩他的脚,素木普日猛然吃痛松开了手,宋昭退步到窗边,不肯再让他靠近。 “素木普日,你上次不是问我怎么会去香港吗?实话告诉你,吴广义跟你说我去南方打工,都是骗人的。他把我送进那个食品厂,三天两头的上夜班,后来我就被流氓盯上了。那天夜里有人跟踪,我吓得要死,拼了命地往前跑,可是跑来跑去乱了方向,一下子居然找不到家了。” 月光昏暗,没有路灯,年幼的宋昭在街上茫然乱走,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遥遥看见一点光亮,可谁知道那竟是人贩子的面包车。 才出虎口又入狼窝,宋昭惊恐至极,被抓上车也不敢有任何反抗,她的乖巧麻木让人贩子逐渐放松了警惕,后来趁着上厕所的机会,她冲进人流里,逃到了一个车站。 “如果当初我就留在车站等警察,后面的事也就不会发生,可是偏偏我看见了火车,偏偏我又痴心妄想,竟然决定去额尔古纳找你。” 宋昭在车站盘桓半日,入夜后,她跟着一伙逃票的人翻墙进站,混上了火车。天太黑了,人又太拥挤,她精神紧绷了一天一夜,上车后,就蜷缩在座椅底下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之后,火车已经出了山海关,宋昭后知后觉地发现,她竟然坐错了方向,那些途经的城市全都那么陌生,她在哪儿都不敢下,就那么一直坐到了终点站,出站口的提示牌上大大写着两个字:广州。 “如果不是这趟列车,我也不会迷迷糊糊偷渡到香港,变成今天的宋昭。素木普日,你现在明白我为什么要说,我们对彼此的牵挂,最终全部变成了厄运吗。我不后悔在香港认识了陈义,可每次想到这些事件的源头……我真的不想再见到你。” 漫长的沉默之后,宋昭再次转身去拿背包,素木普日沉重地跟过来,听完刚才这一段话,他已经失去了阻拦的力气。 “起码明天再走,昭昭,你总不至于……连最后一个晚上,都不想跟我共处。” 宋昭转头看向他,在他颓败的神色中,看到满溢的悲伤和落寞。这些年他的疲惫痛苦并不比自己少,在茫茫人海中反复失望,又该是一种怎样的折磨。 “好。” 就当是最后的告别,她顺从他的心意,走进另一个房间。一整夜没有人再说话,素木普日也没有再来找她。 翌日一早,彻夜未眠的宋昭重新推开房门,屋子里的碎酒瓶和碎碗碟没有打扫,昨天他们一起拿回来的那朵红花,孤零零地压在一堆杂物中。 素木普日面向窗户站着,看不见他的表情。有一瞬间,宋昭觉得很舍不得,这次一别之后,她跟这个掏心掏肺对待她、又反复让她心动的人,就永远不会再见了。 宋昭无声地叹了口气,打开柜子去拿自己的背包,可拎到手里的瞬间她就感觉到不对。 陈义的骨灰不见了。 第18章 .疯子 “宋昭,我认真想过了。” 素木普日在晨光中转回身,语气坦然平静,就像在讨论早饭吃什么。 “你从香港回来,只带了陈义的骨灰。我想你应该是没有成家,所以才没牵挂,换句话说,你居无定所。” “我是你哥,不能放心你一人在外,不如就在草原留下来,等想好了以后的每一步,再走也不迟。” “你把骨灰藏到哪了?”宋昭压着怒气命令:“给我!” 素木普日纹丝不动。 “别这么急,就算为他你也该想想。草原上的天葬师越来越少,你是一个外地人,又只带着骨灰,这件事并不像你以为的那么好办。” 他边说,边踱步走过来,“真正给他做天葬的是萨满,不是我,你没必要连这个都拒绝。反反复复拖下去,又要错过他的忌日了。” “那也是我的事!” 两人擦肩的一瞬间,宋昭突然怒起将他压在墙上,她的手肘横在素木普日的咽喉下,手里攥着那把折叠小刀,只是尚且犹豫着,没有将刀锋弹出来。 那种蚂蚁般噬咬她神经的感觉又爬上来,宋昭压抑着呼吸,死死盯着素木普日的双眼。 一夜过去,他像是变了一个人。昨夜的惊诧、慌乱、懊悔通通消失,只剩一种……让宋昭根本无法理解的执着。 她不想在他面前失控,咬牙切齿地再次重复,“把骨灰给我。” 第21章 “可以,昭昭,当然会给你,你说什么我都会答应,前提是你留下来。” “你强留我有什么意义?!”他慢条斯理的语气让宋昭更加暴怒,再也控制不了,直接将刀抵在他脖子上。 两人的呼吸交汇到一处,就在此时,外面忽然响起敲门声。 “苏木哥!苏木哥你在家吗?昨天那两匹马又有点闹病,托娅姐让我来找你,苏木哥?” 小伙子的焦急声音透过门板传进来,宋昭瞥了一眼,持刀的手半点不松。素木普日想起先前打架那一次,他知道宋昭又变成了那个失控的火车头,而这一次的诱因还是陈义。 陈义,这个素未谋面的死人,真让他嫉妒。 素木普日抬手握住宋昭的手背,来自她的温度和触感让他又安稳下来。只要宋昭还在他眼前就没所谓,毕竟陈义已经死了,而他还活着。 “先把刀放下,万一他急得闯进来,你就有目击证人了。” “你威胁我?” “怎么会。”拉不动宋昭,他索性放开手,整个人放松地倚在墙上,“即便你真捅我,只要还有一口气,我也会帮你逃跑的。” “你别逼我!”宋昭把刀锋更近几分,划破他的皮肤,渗出一道血痕,“我不是做不出来,你别逼我。” 门外那人敲门无果,急匆匆又走了,紧接着电话铃声响起来。素木普日掏出手机垂眼一看,就随手扔到了炕上。 “是马场打来的吧?” 宋昭不想再闹下去,更不想再伤害他,她紧咬着最后一丝理智,乞求般地劝:“你不是很爱护那些马吗?素木普日,现在就把骨灰给我,你忙你的我走我的,别再牵扯了!” “我就是要跟你牵扯。宋昭,我盼了十五年才盼到你,你跟我这辈子都算不清。” “别再说这些话了!你已经和别人订过婚,如果不是她出了意外,你现在已经是丈夫,是父亲,咱们早就是两条道上的人,你跟我早就没关系了!” “我根本就不喜欢她!”素木普日激动地抓宋昭,因为动作起伏,刀锋压入得更深,他却浑然不觉, “我跟她订婚是因为我妈生病,你不是知道我妈的情况吗?我对她根本都不熟悉,没有感情,只有责任!” “熟不熟悉又能怎样!现实就是现实!” 在宋昭的怒喝里,他似乎也清醒过来,眼底的执拗平复成一汪冷水,素木普日咬了咬牙,彻底冷漠地说: “你说得对,所以她出意外之后,我反倒松了一口气。” 宋昭浑身一颤,在他近乎决绝的神情里,震惊到连刀都握不住。 “你说什么?” “我说我庆幸她出了意外,感谢老天搬走了我身上的一块石头!她的意外不是我造成的,但是这样一来,大家都轻松了!看在订过婚的份上,我供她妹妹上了大学,他们家不用再愁钱,从此也不会再有人逼我!我可以安心地等着你,我永远都在等着你!” “你无耻!!” 宋昭狠狠一耳光抽过去,厌恶地,颤抖着连连退后。 “你是疯子,你根本不是正常人。素木普日,你太让人恶心了……” 血珠顺着他的脖颈滚进领口,素木普日抬手抹了一把,盯着宋昭的眼睛笑了。 “是,我是疯子,你终于发现了。如果不是因为疯,我又怎么可能毫无盼头地捱到今天。” 宋昭震惊到失去声音,从没想过素木普日会变成今天这样,比九龙城寨的亡命徒更加疯狂。 一旁的手机又响起来,素木普日瞥了一眼,从容道:“看来马场的事真的很急,昭昭,我必须得先去一趟。” 他拉起宋昭的手,不顾她的僵硬和抗拒,将车钥匙塞在她手心。 “如果在家待着太闷,你就出去转转,当心别迷路。晚上我会做好饭在家等你,我相信你会回来。” 在宋昭抵触地注视中,他笑一笑,走向门外。 只要陈义的骨灰还在这里,她就一定会回来。 来不及处理伤口,素木普日赶到了马场。昨天检查过的那两匹病马今天情况加重,发烧不退,体表还冒了一些出血点,确定是焦虫感染。 “药买了吗?”素木普日脱了外套,边洗手边问。 “买了!你昨天说的那几样我都买了!”乌扬噶跟在他后头,手里提着一袋子咪唑苯脲。 “每千克1毫克,按体重稀释好了拿过来。”素木普日一边安排,一边检查马的其他症状,发现眼结膜都开始发白,熟练地按摩肌肉帮它放松。 药水稀释好了之后,他开始准备肌肉注射,只留了两个人在旁边帮忙,让手腕受伤的乌扬噶去旁边休息。 乌扬噶一步三回头地走到栏杆边,跟托娅低声蛐蛐道: “姐,苏木哥吭定摊上事了,咋办啊。” 托娅是马场唯一的女员工,平常算是半个姐,有事了就算半个妈。闻言朝马棚那边看了一眼,也叹道:“是邪门呢,咋会弄成这样?” “你也发象了吧!那几个囊的来碰瓷儿那天,我就看着他嘴角让人揍了,昨天上午他再过来,青了更大一片,肩膀子也抬不起来了。今天更邪乎,那脖子上那么大一道血口子!胳膊肘也破了!刚才送药时候我凑静一看,脸上还有巴掌印子呐!” “这可蒸是怪了,苏木的升手可不差,谁能把他打成这样?还连上了,天天打?” “该不会是招上高利贷啥的了!” “瞎说!”托娅拍了他一巴掌,“你苏木哥多大产业,他又不缺钱,借高利贷干啥?” “那,那是不是有谁盯上他的钱了,勒索他?不行今天我更他一块回家吧。” “你自己的手腕子还没好呢,你更他回去能干啥?” “给他说说情啊!打人也别总打脸吧?我那么好一个苏木哥,都快揍成猪头样了。”乌扬噶一脸忧愁地看着他的背影,愤愤不平道: “到底啥仍下得手,咋就这么狠心啊!” 马棚和围栏离得不远,讨论断断续续飘进素木普日的耳朵,他全神贯注地给马打针,只当没听到。 注射完毕,他亲自清理了马厩、消毒,又检查了其他马匹的体温,做完这些已经到了中午,其他人都去吃饭,素木普日随便找了个借口,独自留在了草原上。 他骑着黑风漫无目的走了一圈,不知不觉来到上次和宋昭一起停留的那片草地,木桩依旧横在那儿,和过去的日子没有任何分别。 在宋昭回来之前,他经常独自坐在那里,除去工作和骑马,常常一坐就是大半天,像是要和那些百年不变的山一起沉下去。 6月份草已经绿了,到9月份又会变黄,冬天大雪将尘封一切,这样周而复始的风景,他看了一遍又一遍。 没有人能理解他,他也不在意任何人的理解。从找不到宋昭那天起,他的生活就逐渐风化成一块山石,不停更新的车票化为长生天的双手,将他投入死水般的茫茫人海。 94年听说克什克腾旗要发展旅游,他不顾损失将马场搬在这里,只想着,旅游一旦发展得好,或许宋昭哪天就会过来。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没有错,她真的在漫漫游客当中出现了。 可如今呢? 如果宋昭真的在这儿不开心,他还能以什么借口挽留?如果他所做的一切都不再被她需要…… 素木普日不敢再往下想。 直到天黑他才回到牛村小院,出乎意料的,屋子里竟然亮着灯。 素木普日愣了一瞬,加快步子走进去。宋昭背对着门,正在桌边坐着。 屋里混乱的一切依旧没收拾,甚至比早晨更乱了。宋昭翻了所有她能翻的地方,到最后简直是泄愤,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她仍保持着那个坐姿,动也没动。 素木普日从侧边走过去,将手里的盒子放在桌上。 “马场总有事儿,我不能每天都陪着你,给你买了个手机。” 宋昭带着气一推,盒子掉地上直接摔散。 …… “不喜欢?那我明天再去买个别的样的。” 素木普日平静地弯下腰去捡,在他动作的一瞬间,宋昭陡然起身挥拳相向,素木普日这次终于撤步躲开,他接住宋昭的拳头,一脸无奈地说: “换个地方瞄准吧。今天马场的人都说我像猪头,再这么打下去,你更不愿意看见我。” 宋昭一抿嘴,直接提膝上踹,素木普日往后大撤一步,头一回主动离她两米远。 “这儿也不行。” 宋昭忍着叹了口气,目光落在他脖子上的那道伤口。 想起下午看见的那些,她没有再针锋相对,俯身把素木普日没捡成功的盒子捡起来,放在了桌子上。 “先吃饭吧。” 第19章 .要甘愿,不要勉强 宋昭突然的转变让素木普日始料未及,他走到厨房,在灶台上看到一盘已经冷透的白面豆包。 “一个大娘送过来的,找你帮忙。”宋昭跟在他后面说。 第22章 素木普日在脑子里搜索一遍。 “吉雅大娘?” “那就是吧。” 下午,宋昭把房子翻得一团乱,怎么都找不到陈义的骨灰,她疲惫地坐在地中间,生气到极点,反而冷静了。 素木普日说得其实没有错,离开这里,她又能去哪呢。 出狱之后宋昭回到大陆,发现陈义在很早之前就设法给她开了一个账户,里面存了不少钱,她原本想用这些钱买栋房子,可看房那天遇到一家三口,手拉手肩并肩,幸福多到连周遭空气都变得甜腻。 宋昭转身就走。 世上自然多的是幸福之人,可幸福到她眼前来,就成了挑衅。她决定回到北方,即便在北方仍旧无处落脚,就像她此时此刻坐在这间屋,在充沛的阳光里,看到无数细小灰尘,和她一样在空中飘浮。 在被巨大的空虚淹没之前,又有人来敲门了,吉雅大娘端着一大盘刚出锅的豆包,看到宋昭十分惊讶,用蒙语问苏木在不在家。 见宋昭听不懂,她切换成不太流利的普通话。 “苏木,在不?” “不在。” “啊…俺蒸了干粮,给他送点儿。”吉雅大娘把盘子塞到她手里,瞧着是要走了,却又有些为难。 “找他有事吗?”宋昭问道。 “俺家那个烟囱,堵了,屋里头呼呼地冒烟,广播说黑下要下雨,俺寻思找苏木给掏掏,他啥前儿回来啊?” “不知道。”宋昭回屋把豆包放桌上,又走回来,“我跟你去修吧。” 吉雅大娘家在村子另一端,很靠近马场的位置。宋昭顺着梯子爬上房顶,下意识环视一圈,意外地在草原上看到眼熟的背影。 她收回目光开始干活,烟囱里积灰不少,先用锤子把结块敲碎,铲掉,再全部掏出来清扫。宋昭从前没干过这活,弄得胳膊和衣服都黑黢黢的,吉雅大娘的老伴和孩子都去外省打工了,家里只有她自己,她仰头站在院里,瞅宋昭弄得一身烟灰,很不好意思。 “呼很 蒙语,“姑娘”的意思 ,你是苏木的对象吧?” “不是。” “哎哟,不是对象咋会在他家嘛,从来没见哪个女仍来他家里去,苏木好得很,你们两个好好处嘛。” 吉雅大娘发音虽不清晰,语速却快,配合一脸热情洋溢的笑容,宋昭也不想跟她争辩。 “苏木在这儿住几年了?”她问。 “五年?五六年吧。心眼可好了!聪里仍出去打工,房子都空着,他出钱租了给马场小伙子住,聪里大事小事也都帮忙,可感谢他!” “那他平时就一直在马场?” “是呢。一年大半都在这儿,到冬天他回老家。好像还在南方有啥买卖,隔一俩月就去一趟。呼很,弄完了你下来喝口水吧。” 宋昭拍着手上的浮灰,又把目光移到了草原。 素木普日坐在那里,身边只有一匹马,连姿势都没变过。他有将近一米九高,可在草原与山峰的辽阔下,显得那么渺小。 …… 眼前,素木普日生了柴火,把那些豆包重新蒸上。厨房的墙壁已经被经年的油烟熏成焦灰色,是一股旧时代的味道。 他削了土豆,又洗了菜,一样样放在菜板子上开始切,黄色的灯光下,宋昭想起看房时遇到那一家三口,他们住进新房里,也会是这样,在柴米油盐中度过安稳平常的每一天吗? 素木普日要去冰箱里拿肉,回身才发现宋昭一直在看着自己,她倚在厨房门口,等素木普日走到面前了也没让道。 “我得过去。”他轻声说。 宋昭像是没有听见,抬手虚迎上他的脸,拇指搭在唇边那块淤青,忽然狠狠按了一下。 素木普日疼得咬牙嘶了一声,宋昭又摸上他脖子那道刚结血痂的伤口。 “疼吗?” 她靠近了问,呼吸正拂在那道伤上。 素木普日垂眼忍耐着痒意,“跟你那些伤比,这不算啥。” 不知道宋昭是不是真的笑了一声,两只手都抓住他的衣领,叹着气将头抵在他的胸膛。 过了很久,她的声音闷闷传来。 “试试吧。” 素木普日不明所以,还没来得及问,宋昭就抬起头吻住了他。 一瞬间的错愕之后,素木普日躬身托住她的双腿,直接把她抱起来压在墙上。宋昭的眼泪在唇舌辗碾中滚落,被素木普日吞进去,化成他心里的火。 外面骤起一声惊雷,暴雨倾泻,淋湿吉雅家的烟囱,也淋湿宋昭的心跳。狂风摇曳,她双腿盘上素木普日的腰,无限将他绞紧,任他抱着自己回到了卧房。 进屋后宋昭倚着墙,正好压住电灯的开关,黑暗包裹一切,素木普日腾出一只手钻进她衣服里,摸到了背后内衣的暗扣。 他的吻从唇边滑落到脖颈,宋昭仰着头,在急促的喘息中说: “把骨灰给我。” 素木普日的动作一瞬间停下来,紧箍着她的手臂甚至在发颤,宋昭知道他误会了,竭力将音调平复下来。 “如果我留下,必须是心甘情愿。素木普日,没人能胁迫我做出什么。” 她低下头,找到素木普日茫然失措的眼睛,手指抚上他的眉梢,又融入粗硬的发流。 “把骨灰给我,去留才能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难道你愿意我在任何决定之前,先考虑到的都是大哥?” “给你,全都给你。”素木普日重重地吻上去,不想再听见那个称谓,他笨拙解开背后那一排钢扣,将原本内衣笼罩的位置,取代为自己的手掌。 “但你总不能,让我现在去拿。” 宋昭含糊想答些什么,声音却被他全部吞吃咽下,柔软在他掌中变形,宋昭扯乱他的衣服,喘息像破碎的风铃,两人间的阻隔被层层剥去,素木普日抱着她压在一堆凌乱之上,那些给宋昭买的新床单、新棉被……宋昭搂住他一翻身,压住那朵红花。 天空劈下一道闪电,照亮她凌驾在他身上时动情垂视的脸,那些不规整的发梢,垂在她光裸的肩膀上。 不同于上一次了,她知道他是谁,更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这样的念头让素木普日愈发兴奋和渴望,身体比他的心做出更强烈的反应,宋昭坐下去的瞬间甚至有点疼,她叫了一声素木普日,得到更迭如潮的另一种回答。 雷声轰隆不停降落,素木普日挺身与她拥吻,汗水同步成窗外的雨珠,宋昭的汗滴进他脖子那道伤口里,铁锈味的刺痛,他的动作变得更激烈,用手掌勘测她身上每一寸肌肤,山峰与深谷,他的吻辗转成落花。 厨房的蒸锅冒出热气,宋昭分神回头隔着窗看了一眼,下一瞬天旋地转被他压下,锅烧干了会起火吗?她想问,可强势的冲撞让她除了呻吟之外说不出任何话。 宋昭牢牢抱住他的背脊,手从胸膛一路摸到他脸上,指尖探到一小片潮意,那是素木普日的眼泪,可宋昭的目光无法穿透黑暗,只以为是他的汗珠。 算了,天塌地陷也不必管,就让燎原的烈火烧起来,烧干她与他。 …… 第二天一早,宋昭枕着素木普日的胳膊醒来。和上次一样,她身上套着素木普日的短袖,而他上身光裸,肩上是她起伏不定时留下的掐痕。 过去很多次鱼水之欢,她,或者另一方,从来都是做完就走。肉体偶合的关系,没有相拥而眠的必要。以至于今朝醒来看到他的脸,让宋昭觉得恍惚,仿佛过去其实只是一场噩梦,她和素木普日在额尔古纳一起长大,始终过着这样平静的生活。 素木普日也早就醒了,与宋昭的目光相对一瞬,他主动错开头,收回自己早已麻木的手臂。 “你,为啥变想法了。” 他问得没自信,怕宋昭一开口,就是穿起衣服不认人的回答。 小时候,宋长林出去打工,宋昭就成了留守儿童,那时候她经常想一个问题:如果注定要分别,那出去的人和留下的人,哪个更难受? 出去的人要割舍一切,远离熟悉的人事物,自然是不安的,焦虑思念。可外面是一个崭新的世界,好或坏,成功或失败,总会有新的相遇发生。 留下的人守着家里的一切,安全、熟悉,同时也意味着陈旧和死板,漫长等待之外的,只有按部就班地生活。 在屋顶上看到素木普日背影那一刻,宋昭想起自己也曾经等过,那时她心心念念盼着的只有父亲回家过年,而素木普日已经毫无希望地,过了十五个无人回归的年。 她总是渴望有一个家,九龙城寨的打杀与鲜血没能让她的心变得无坚不摧,如果素木普日真能永远这样抓住,那就让她在这里降落吧。 “我昨天去那个大娘家,看到她养了鸡和鸭子,还有一只黄狗。” 宋昭文不对题地说。 “素木普日,我们也养一些吧。” 第20章 .她怎么来了? 第23章 鸡没养成,鸭也没养成,宋昭这阵子一直忙着学骑马。 素木普日亲自给她选了一匹白马,性情最温顺,名字叫珍珠。饶是如此,宋昭还是每天都学得很暴躁。 “素木普日!珍珠怎么一直在转圈?” “它根本不走路,你喂马了没有?它老是停下吃草!” “它用尾巴扫我的脸了。” “溅我一腿口水星子!” “素木普日!!!!!” 素木普日从黑风背上跳下来,张开双臂走到珍珠旁边,接住下马的宋昭。 “你缰绳收太急了,它有点不耐烦,甩了下头,不是故意的。” “哦,那对不起。” 宋昭回头摸了摸珍珠,又继续对他皱眉:“你不是说珍珠是全马场脾气最好的?” “你也说过你脾气好。”素木普日一摊手,挠挠脖子上那道刚掉痂的疤。 宋昭白了他一眼,走回凉棚里喝水。不远处的另一片草地上,小伙子们正牵着马带游客漫步。天南地北的陌生人站在同一片蓝天下,宋昭似乎从未像现在这样感受过生活。 这半个月除了学骑马就是吃饭睡觉,日子安逸得像是偷来。有时乌扬噶他们会过来找她聊天,大家对她和素木普日的事好奇不已,偶尔还提起那个把他打出一身伤的“神秘人”,宋昭听得想笑,却不知能回答些什么。 草原接纳了她的脚步,却没有接纳她的心,总觉得哪天一觉醒来,这样的日子就又消失了。 “想啥呢?” 素木普日走过来,沿途避开几个水坑。前几天持续下雨,草地湿答答的,上午他神神秘秘地说要看个好东西,宋昭骑着珍珠跟他去了,结果是一个大癞蛤蟆。 挨了一顿暴揍之后老实了,宋昭把剩的半碗水递给他,起身又要去找珍珠。 “我再上马去跑两圈。” “别跑了,别把我马累死。”素木普日把她拽回来,“这阵子练太多,你两边大腿里都磨青了。” “上了药了,又不怎么疼。我多练几次才能快点学会啊。” “草原上的事不需要快点。”素木普日拉着她手向外走,吹一声哨,黑风和珍珠自觉跟上来,“日子还长得很,把喜欢的事留着,慢慢过。” “那现在要去哪?” “马上七月中了,锡林郭勒要开那达慕大会,昭昭,跟我一起去吧。” …… 宋昭行装简单,只带了两身换洗衣服,除此之外就是陈义的骨灰。开了四个小时的车来到锡林郭勒盟,隔着窗就看到了高高耸立的五彩敖包。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很多外地游客也在这时期赶来,前来参会的人比想象中多更多,场面极为盛大。 大会在三天后正式开始,宋昭一下车,就看到了素木普日的老朋友——山货店老板卓力格图。 他年年都来这里,跟当地转场的牧民一样,有自己固定的蒙古包,素木普日今年提前找人安排,在他旁边也搭了一个。此时见苏木和宋昭一起过来,比山货店那天更为亲近,卓力格图笑得像个慈祥老奶。 “苏木,你真慢啊,我都等你两天了。” “来那么早干啥,吃草啊。” 素木普日笑着边说边伸手接宋昭的背包,宋昭却习惯性地避开,不肯放手。他的笑容僵了一拍,送她去休息,又出来跟卓力格图说话。 宋昭用绢布擦拭了柜子,小心把背包放进去,才观察蒙古包的环境。这里的陈设极为用心,甚至掐好时间备下了热奶茶和肉干儿奶块儿,宋昭想起以前在额尔古纳那段时光,坐在矮床上愣了一会儿。 中午吃过饭,素木普日带她出去转了一大圈,赛场、表演台和美食分区都在紧锣密鼓地布置中,除此之外,草原的风景和家里也没什么不一样。 晚上卓力格图备了烤羊宴,请他们过去一起吃,正好宋昭也想着该为天葬的事答谢他,三人围坐一桌,素木普日切了一片羊肉,还没放进宋昭碗里,门外就响起一声喜悦的呼喊: “苏木哥!” 来人穿着一身火红颜色的蒙古长裙,脖子上挂一串蓝松石与南红相间的珠串,乌黑的头发编成辫子垂在两侧,两眼弯弯笑着,是一张二十出头的青春脸蛋。 “我给绍布婶婶打了电话,她说你今年夏天不回去,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这儿!”说着,她也不需邀请,跟卓力格图打了声招呼,就直接进来坐到素木普日旁边。 素木普日只是看了她一眼,不作声地朝宋昭挪近,与她拉开距离,才问:“你不上学?怎么到这儿来了?” “我都毕业了!回来建设家乡呀。苏木哥你真是不关心我。” “哦,挺好的。” 素木普日瞧不出什么特殊情绪,继续给宋昭切羊肉。女孩的目光紧随着他,像才看见宋昭似的,上下打量一番,惊讶道: “这个姐姐是谁呀,以前从没见过,是格图阿哥的罗加 蒙语,意为“心上人” 吗?” 她问得天真烂漫,素木普日却很正式地说: “是我的罗加。” 砰的一声,女孩手里的奶茶壶倒在桌上,壶嘴溢出来的茶汤打湿红色裙摆,她的声音有如碎裂的陶瓷杯: “你在开玩笑吧!” “挨呀挨呀,快,宝音快擦擦!”卓力格图适时递过来一条毛巾,从女孩儿进来开始,他就一脸三级预警,这会儿瞧着氛围不对,赶忙哄小孩似的说: “这有啥好开玩笑的,你苏木哥都三十岁了,再不找媳妇就打一辈子光棍,有喜欢的人了是好事啊。” “怎么会打光棍!我!”宝音剩下的话卡在喉咙里,脸红成一团,看宋昭的目光更像是在喷火,最终把毛巾摔在旁边,起身就走了。 素木普日没理会,给宋昭切满了一小盘肉,宋昭夹起一片,什么都没说,照常吃饭。 她倒了两杯马奶酒,向卓力格图郑重道了谢。饭后与素木普日一起出了蒙古包,两人并肩朝住处走去,夜色朦胧之中,又看到了宝音。 宝音就在格图蒙古包的不远处,等了一顿饭的时间,都没等来素木普日去找她。此时看着两人像要住在同一座蒙古包的样子,她冲过来时显得更生气了。 “苏木哥!我有话要跟你说!” 素木普日牢牢牵着宋昭的手,坦然道:“我也有话要跟你说,但今天太晚了,明天吧。” “有什么晚的!月亮电灯似的照着呢!”她坚持想现在就说,可素木普日不为所动,宝音念头一转,又跑到宋昭身边,把宋昭的手从素木普日手里拽出来,自己握住。 “那我不敢一个人睡觉,让这个姐姐今晚陪我睡!” 她执拗得像个孩子,心思已经摆在明面上,无非就是不想让他们两个睡在一起。宋昭抽回自己的手,冷淡拒绝: “我不认识你,还是换个人吧。” 不等宝音反应,宋昭转身先走回蒙古包,大概三五分钟之后,素木普日也进来了。 两人沉默着各自洗漱,宋昭靠在矮床上,随便翻开一本桌子上摆的书。素木普日撤掉床中间阻隔的小木桌,凑到她身边来,把她捧着的书抽出来扔开。 “宋昭。” 他总是连名带姓的叫她,用手抬起宋昭的脸,非要她看着他。 目光相对,素木普日坦白道:“她叫宝音,是诺敏的妹妹。” “诺敏?” “就是出了意外的,和我订过婚的那个姑娘。” 宋昭点头,有些出乎意料。宝音表现出来的对素木普日的喜欢已经非常明显,却没想到还有这一层关系。 “诺敏出事那年她刚上大学,家里没钱,学费是我出的。有时候我回额尔古纳过年,正好她放寒假,偶尔能碰上几面,但今天我没想到她会来。” 宋昭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你早就知道她喜欢你吧?” 素木普日抓了一把头发,老实坐正,“一开始真不知道,后来她有事没事总去找我额尼,还回回等我吃饭,我就有点猜出来了。但她没来找我说过,我也没法表示啥。” “本来我想过年和你一起回去,见额尼一面。不管额尼这次同不同意,我们过我们的。小姑娘见着咱们俩结婚成家,肯定也就没心思了。没想到在这儿碰见,我会跟她说清楚。” “结婚成家?”宋昭侧过头,语气稍微有些僵硬:“你额尼很喜欢她吗。” 素木普日察觉到宋昭的低落,很不在意地说:“宝音是鄂温克族的。只要是鄂温克族,什么我额尼都喜欢,她一直都这样,你不用管。” 宋昭抬手关了灯,在黑暗中答他: “嗯。睡觉吧。” 第二天宋昭醒得很早,蒙古包离会场草原有一段距离,但还是隐约听见了嘈杂声。素木普日出去准备早饭了,宋昭洗漱之后推开蒙古包的门,清晨带着凉意的风吹来,她打了个冷颤,走回去披上了素木普日的外套。 第24章 再出来的时候,宝音已经站在门口。和昨天一样,她所有的心思都写在脸上,此刻面对宋昭,端出了面对敌军的姿态,绷着脸说: “我想跟你说说话。” 第21章 .如果没有杀小土就好了 “你不该跟我说。”宋昭关上蒙古包的门,眼前的女孩儿换了一身橙黄色的裙子,就如同身后天际刚升起的朝阳。 “有什么话,你应该去找素木普日。” “他已经找过我了!”宝音眼眶一红,仍旧满脸执拗,“我知道你,我只是没跟任何人提过,但我知道他喜欢你很多年了。” “是他告诉你的?” “不。是我姐姐告诉我的。” 宝音余光看见素木普日朝这边走来,手里端着一壶奶茶和刚烤好的焙子,她羡慕地看了宋昭一眼,低声说:“等会儿他和格图阿哥要去看马,你不要去,我会来找你。” 素木普日走过来时看到了宝音的背影。 “她来闹你了?” “打个招呼而已。”宋昭和素木普日一起回到房间,“今天上午都有什么安排?” “过几天格图参加赛马,我帮他去马市看看。” “你也参加吗?” “你想看我参加?” “都有什么项目啊?” “赛马、搏克、射箭,另一边还比做饭。” “你比哪个能赢?” “骑马?射箭?这俩我都会。” “哦,”宋昭点头,“那我要看你比搏克。” 素木普日端着奶茶碗呛了一口, “等会儿一块去马市吗?” “不去。”宋昭把吃不完的烤焙子放进他碗里,“马市肯定臭臭的。” 宋昭一直等到了中午,宝音才急匆匆地来。像是刚从什么繁忙事里抽身,她跑得额头带汗,进来之后撇了撇嘴。 “还以为你不敢等我呢。” “有什么不敢的。”宋昭斜倚在靠枕上,“随便坐,要说什么赶紧说。” 宝音在她对面坐下,看着屋子里并排放着的牙筒、毛巾,成对的杯子,还有压在宋昭靠枕底下的素木普日的t恤衫,全都是他们俩共同生活的痕迹。她越看脸色越差,还没开始谈,自己就先生气了。 “你叫宋昭,是吧。” “对。” “你不能跟苏木哥在一起。” 宋昭笑了,过去两个帮派争地盘也时常约见面,刀斧棍棒都带上,也没有宝音这么开门见山。她好奇地问道:“不能?你说了又不算。” “绍布婶婶不会同意你的!你自己知道,她不喜欢你!” 宝音说得非常坚定,像扔出威力十足的炸弹。 宋昭自然知道绍布对她的成见。 刚住进蒙古包那段日子,绍布对她其实很好。宋昭自小没有母亲,舅妈对她半点不亲近,绍布的好让她受宠若惊,总觉得不知怎么回报才好。 如果后来没有发生那件事…… 宋昭垂下眼睛,顿了顿,才如常说:“我不在意她怎么想。不如你去问问素木普日,看看他在不在意?” “你果然是个自私的人!” 宝音愤怒地站起来,针锋相对: “像苏木哥这个年纪的,草原上的汉子早就成家了。你拖着他,让他等你这么多年,你有心吗?!苏木哥这么好,但凡真的惦记他,你早就回来了。也就是他傻,没盼头还硬等着,现在你还想让他跟婶婶不孝?你怎么那么心安理得啊!” “这都是谁告诉你的。” “我姐姐说的!怎么,你心虚了吗!” “她怎么知道?” “因为我姐喜欢苏木哥很多年了!” 宝音更加生气,甚至有点哽咽,“只有苏木哥那个傻子不知道,还以为我姐是在绍布婶婶给相亲以后才认识他。其实我姐比苏木哥小两岁,跟他上过同一个高中,后来我们家供不起她就不念了,去学了好几年的兽医,是因为知道苏木哥以后想开马场,她才去学兽医的!别人笑话她她也不理,你知道我姐有多喜欢他吗!” “可是,苏木哥却喜欢你。有一天我姐回家哭着跟我说,苏木哥每个假期都不在草原,原来是去找他喜欢的姑娘……他等着你,我姐就跟着等着你,等到有一天苏木哥心灰意冷终于放弃了,老天却收走了她的生命!” 宝音气得眼泪跟着淌下来,又不甘心在宋昭面前示弱,狠狠擦掉, “我姐那么好的人走了,你这样无情无义的却还有脸回来!告诉你,苏木哥跟我姐订过婚,他就是我姐的男人,我不会答应你们两个在一起!” 宋昭沉默了片刻,才问她: “那你想让我怎么做。” 宝音一愣,没想到宋昭这么轻易就退步,想了一会儿才说:“你就算留下,绍布婶婶也不会同意你们结婚。所以你还是走吧,回你自己生活的地方,这样大家都能过自己的日子了!” 宋昭看着她的表情,真是觉得很神奇。这张未经世事的年轻的脸,每一颗毛孔都透出不假思索的底气。宋昭曾经费了那么大力气,才学会为自己做一丁点争取,而她却能这么轻易又理直气壮地来要求别人。 “我走,然后腾出地方给你,让你嫁给他。”她挺身坐正,一脸真诚地发问:“可你刚刚不还说,他是你姐姐的男人吗?” 宝音的脸涨红起来。 “我,我——” “你打的就是这个主意,只不过我说出来,让你不好意思了。可你为什么不好意思?难道是自己也觉得,这个想法并不是那么光明正大。” “你胡说八道!”宝音气得大喊,“我喜欢苏木哥怎么了,什么不光明正大,我喜欢他不行吗!” “行是行,但别打着你姐姐的旗号。” 宋昭站起身,在宝音僵硬的戒备里,走到她面前, “你应该明白,她的悲剧不是我造成的,她的痴情、付出、希望和失望,全都跟我没关系。如果今天是你姐姐站在我面前说这些,很可能我会愿意离开。但你,跟她不一样。” “我没记住你的名字,对你了解也不多,不过昨天素木普日跟我说,你只有每年寒假回家,才会跟他见到几面。这么短暂的接触,就至于让你喜欢他,喜欢到这个地步了?还是说你对他所有的印象,都来自于你姐姐的描述,在她眼里,素木普日深情、执着、可靠,你听得多了,就跟着喜欢上这个形象。那如果有一天,你发现这个人跟你想象中并不相同,你还能接受吗。” “才不会不一样!他就是这么好的人!”宝音攥着拳头,思绪混乱地反驳道:“而且!谁说我只有寒假才见到他!去年暑假我也见到了!我去了他的赤峰马场,我住半个月呢!” ……宋昭在心里把这个把柄记下。 “我还是那句话,你的敌人不是我。既然你想得到素木普日,就该对着他使力气。今天你说的我都听懂了,如果没有别的话,就请回去吧。” 宋昭转回身,手腕却被宝音拽住,她一瞬间皱起眉头,语气也冷下来: “松开。” “我不松!苏木哥今天一早就找我说了,说他不喜欢我,他以前从来没对我说过这种话,一定是你让他这么干的!告诉你,我才不会让你如愿,现在咱们两个就去找他,当着他的面把这些说明白,我要让他知道,你根本不值得他喜欢!” “放开我!听见没有!” “就不放!你要不是心虚,有什么不能跟我去的!我跟苏木哥是一个草原上的人,我喜欢他,我年轻,我是好人家的孩子,我还上过大学,才不信我有什么比不上你的!” 宋昭的脸色愈发难看,被宝音拽着往外走了好几步,陌生的触感和力道箍在手腕上,她用力往回一挣,宝音瞬间脱力倒在地上。 与此同时,两个人急匆匆地走了进来。 “我爷了这是在干啥!” 卓力格图从地上扶起宝音,惊讶地看向宋昭,素木普日快步走到宋昭身边问:“你没事吧?” “摔的是我!她能有啥事,你就偏心眼子吧。”宝音噘着嘴站起来,瞪了宋昭一眼。 “咋回事啊这是,咋你俩还动手了?” 面对卓力格图的追问,宋昭沉默地绷着脸,只转回身往里走,宝音拍拍裙子上的土,生气地说:“我要拉她去找苏木哥,她不愿意,就把我甩开了!” “你要找苏木干啥?” “我……我想说……”宝音瞟了一眼素木普日,见他目光只关注着宋昭,话就都哽在喉咙里,气哼哼地跑了。 卓力格图摇摇头跟着出去,屋里只剩下他们两人,素木普日关上门,走过去站在她身边问:“宝音说什么了?” 宋昭不答,素木普日无奈道:“是我不该让你自己待这儿,下次不会了。” 宋昭侧头,看着素木普日搭在她肩膀上的手,心里想说很多话。宝音的指控和贬低、诺敏无声的痴情……世上之事皆有两面,素木普日对她们的漠视,全由于对自己的看重。 第25章 她无法因为这种看重而感到欣喜,只觉得裹挟在其中,她也是卑鄙的。 宋昭的沉闷一直持续到晚上,躺在素木普日身边,她突然说: “如果当年我没有杀小土就好了。” 素木普日愣了一下,在黑暗中抱住她消瘦的后背。 “那不是你的错。” 第22章 .驴和胡萝卜 小土是一条狗。 宋昭和素木普日一起捡回来的狗。 自从在树林大吵一架,两个人就磕磕绊绊的成了朋友,虽然大多时候宋昭还是不说话,素木普日仍然很爱忽悠她。 但不管怎么说,总算结束了在蒙古包里当鹌鹑的苦闷日子,她和素木普日一起上山,抓山鸡、打鸟、逮雪兔,不亦乐乎。 宋昭表现出来的耐性常常让素木普日感到惊奇,有时他们设好了套子,雪兔两三个小时也不出现,她就一直在原地守着,看雪太久会眼晕,宋昭就闭眼靠在树上,聚精会神地用耳朵去听。 偶尔他们也会去镇里,远山上树木林立,小镇的屋顶上盖着桦树皮,贮木场的蒸汽机车喷着白雾,在木柴燃烧的烟火味中,花两毛钱买一点花生豆、口哨糖,就已经很快乐。 小土就是他们在镇子里遇见的。 它很瘦,叫声孱弱,窝在路边的废旧木材堆里,两只眼睛亮堂堂。 宋昭兜里还剩一点江米条,蹲下来喂给它,小狗闻了又闻,脸上的狗毛沾了雪冻成一绺一绺,狼吞虎咽地吃掉了。 “好可怜啊。”宋昭小心伸出手,还没摸到就被狗躲开,它似乎遭受过很多攻击,格外警惕。 “连个窝都没有,要是它一直留在这儿,会不会冻死啊。” “狗都会自己找食。” 素木普日两手插兜,站在宋昭身后。 “可是它瘦成这样,这不明显是饿的吗?” “那咋整,你想养?” “我?” 宋昭将头搭在膝盖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小狗。 “我没法养啊……” 他们两个一样,在冰天雪地的莫尔道嘎,还没有一个真正的家。 素木普日也蹲下来,两人一狗互相打量。直看到狗都开始有点生气时,他两手一拎,直接将它抱了起来。 小狗应激,一口咬在他的棉手捂子上,过一会儿意识到没有危险,它逐渐安静了。 “你要养它吗?带它回家?!太好啦!” 宋昭像是得到一份礼物,一路雀跃地蹦跳着,因为它长着大地一样的棕黄色短毛,宋昭就给它取名叫小土。 然而绍布不大能接受,这只四处观察的狗崽子让她想起了塔娜。 素木普日不是个“正常小孩”,她不想狗死的那天这个犟种儿子再一次失控,可眼下素木普日再三坚持,真没一点办法。 小土给蒙古包带来过短暂的热闹,它会追着人摇尾巴,跳起来接肉块,绍布抱柴火时还会帮忙开门,每天一睁开眼,它就粘着宋昭。 起初宋昭会带它一起上山,结果傻狗一惊一乍总是吓跑雪兔,素木普日只好勒令它留在家。 宋昭精心照顾着小土,好耐性也因为它而变差,常常抓兔子到一半就急着回家找它玩,那天,她又一次落下素木普日,急火火地在山坡上抢先跑没影。 也是在那一天,小土在家里又一次应激了。 绍布只是想给狗食盆里再添两块土豆,可小土护着里面的肉,不肯让开,当绍布第三次试图拖拽狗盆时,小土突然发狂,咬住了她的手。 绍布大惊之下将它甩开,小土摔疼了,加倍攻击,它扑上去狠狠咬住绍布的小腿,血透过棉裤渗出来。 “Бэxэлгээhnn!Гaл3yy! “松开!疯狗!” ” “tycлax——!! “救命!!” ” 宋昭还没跑进家门,就听到了绍布的尖叫。 她跌在地上狼狈挣扎,但凡伸手驱赶,小土就掉头去咬她的手,片刻间已经出现好几道伤痕,绍布胡乱捡起柴火砸它,越砸小土越是发狠。 宋昭冲进来,扑上去用身体护住绍布,小土咬着一处就拼命发力,不管宋昭怎样叫它,就是不肯松口! 在绍布的惨叫声里,宋昭头皮发麻,全身血液都涌向头顶,她连滚带爬地出去找了一块大石头,跑回屋狠狠地砸下去。 小土越疼咬得越紧,宋昭一下接一下地连砸下去,直到它倒在了地上。 狗的血和绍布的血混成一摊。 素木普日迈进家门,入眼就看到小土的尸体,宋昭手里还抱着那块石头,僵硬地立在原地,旁边的绍布满脸苍白捂着伤口……她没有去看死掉的狗,而是惊恐地看着宋昭。 “她怎么能下得去手?!” 去医院的路上,绍布一直在重复这句话,分明宋昭那么那么喜欢小土,可竟然没有一点犹豫,就把它打死了。 “额尼,昭昭是为了救你……” “她的心太硬了,太硬了!”绍布听不进去任何解释,怎么想都觉得可怕,“自己救回来的狗都能打死!还砸了那么多下!她才14岁就这么狠,长大还了得吗,素木普日,她甚至都没哭!!” 那天宋昭一直等在家里,绍布和素木普日很晚才回来,地上已经没有任何血迹。她埋葬了小土,沉默着,无声无息。 绍布看宋昭的眼神从此充满了防备,仿佛宋昭的手心永远藏着一块石头,她甚至不再允许素木普日单独和宋昭去后山,只有四目相对,她才会施舍一个客套而虚假的笑。 …… “怎么突然说起这个。” 从回忆里抽离,素木普日轻声问,安抚地拍着宋昭的手背。 当年不下手会怎么样?最迟再有几分钟,素木普日就回来了,她分明可以惊慌流泪,可以束手无策,将一切都留给素木普日解决。这样,绍布不会厌恶她,不会用假地址来切断联络,此后的千千万万都不会发生了。 宋昭蜷缩在素木普日的怀里,第一次因为杀了小土而感到后悔。 大概出于对母爱的渴望,那时的她太想报答绍布。即使素木普日完完全全理解她的行为,她还是无法释怀的难过。 很长时间以后,宋昭站在洪义的帮众里,拿起第一根属于自己的钢棍时,她又一次想起了绍布当年防备她的眼神。 或许绍布才是对的。 当她打伤别人,也被别人打伤,像陷入一个永无止境的轮回中,宋昭终于承认了自己丑陋的灵魂。 宝音说的话,直到此刻仍然回荡在她耳边。那个浑身充满朝气的姑娘,年轻漂亮、上过大学、父母双全,她姐姐隐忍又痴情,一心一意为别人付出,宋昭就像一个相形见绌的恶鬼,何况只有她自己知道,她还坐过五年牢…… “你和诺敏订婚了多久?”宋昭背对着素木普日,闷闷地问。 “不到两个月。” “在订婚之前,你认识她吗?” “认识。”素木普日诚实地说,“诺敏是个兽医,马场刚开那几年,我还不会给马治病,有事了找兽医,诺敏那时候就跟着她师父一起。” 宋昭的心漏了个洞,突然转过来抱紧素木普日,像把他圈进自己的领地,过了一会儿,才继续问: “那她是什么样的性格?” “话挺少的。好像也没啥脾气,我就记得她给马打针挺利索。”素木普日尽量回忆着说。 尽管与诺敏打过不少照面,可每次他的心思都在那些宝贝马上,怎么会留意马大夫是啥性格。直到后来在绍布的安排下和诺敏见面,才逐渐看清晰了她的脸。 “其实订婚之前还有个事儿。”素木普日犹豫着,缓缓开口。 “那时候我找你好几年了,在南方连个目标都没有,有次实在没忍住跟你舅发火。他收了我的钱,答应帮忙联系,我等了好一段日子,他却说:你在南方考上了技校,还有了对象,叫我别再缠着你了。” “我不信,他拿出好多南方特产,说都是你邮回来的,你对象是南方本地人,有房子,工作也好,你很怕我真找过去会影响你们俩的感情,让我别再把小时候的玩笑话当真。” 素木普日心灰意冷地回到额尔古纳,看着那个空荡而陈旧的家,阿玛已经离世多年了,他东奔西走,只有额尼守着过去的记忆,一天比一天糊涂。 额尼老了,变瘦,变小,使这个家看起来格外大。当她再一次商量着素木普日去相亲时,他终于没有力气再拒绝。 与诺敏只见了一面,两家就商定了亲事,此后素木普日整天扎在马场,有时还要别人提醒才知道诺敏来过,她默默的出现,又默默离开,暗自期待着与素木普日的婚礼。 “我脑子里天天都是你舅说的那几句话,一直到后来有一次,我在别人店里看见了跟他家一样的南方特产,这才想到他可能是撒谎,你跟你舅又不亲,他的话哪可信。” 第26章 那一刻,素木普日的心好像重新跳动起来。他要去找吴广义对质,彻彻底底问个清楚;也不能再拖着和诺敏的婚事,要退婚,也要多给人家一些补偿; 绍布糊涂得很严重,或许暂时接受不了,他可以先去跟诺敏商量,反正两个人互相根本都没啥感情,先把婚约解决掉,以后再慢慢跟额尼说; 要见宋昭一面,无论如何都要见宋昭一面,哪怕真的要结婚了,也让他亲手给她置办一些嫁妆吧…… 她一个人孤身远嫁,万一日子过得不好,谁来给她撑腰啊? 素木普日一步一步打算着,可还什么都没来得及做,诺敏就去世了。 宋昭的心口又酸又涨,朝他更加靠近了一些,听着素木普日强劲有力的心跳, “你会有一点喜欢宝音吗?” 素木普日不知道宝音到底说了什么,让宋昭一整天都闷闷不乐,他想都没想就要说不会,但话到嘴边,又换了一个说法。 “如果我有一点,你会怎么样?” 我会成全你们。 宋昭在心里挫败地说。 她从来没谈过正经恋爱,也不懂真正的伴侣是怎样相处,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为诺敏的痴情而愧疚,更不确定素木普日的所有的好,她有没有资格占有。 为什么老天总是这样对待她,一次又一次的,幸福就像吊在她眼前的胡萝卜,近在咫尺,触手可及,可反反复复摘取失败后才明白,自己不是拥有胡萝卜的车夫,而是被胡萝卜引诱着赶路的蠢驴。 宋昭生气了。 她很愤怒地亲了素木普日,黑暗中牙齿撞上他的嘴唇,亲的像打架。素木普日抱紧她,好似要嵌进身体里,就在愈发动情的时候,宋昭突然又一把将他推开。 “你又骗我!” ? “骗啥了……” “宝音说她去年夏天也去找过你。” 素木普日想了半天,无语地把手搭在脑门上。 “你要不说我都忘了,是去了,连声招呼都没打,吓我一跳,待了两天我看她也没要走的意思,我就买张票走了。” “真的,乌扬噶他们都知道。宝音在那儿天天跟乌扬噶吵架。” 宋昭的气还没生起来就消了,重新靠过来躺好。 素木普日又说: “今天回来那会儿我看她坐地上,还真以为是她把你气得动手了。” “干嘛,你想起来要为她主持公道了?” “没有,说实话我还有点高兴。之前你打人都是因为你那大哥,还以为这次终于为了我了。” …… “素木普日。” “嗯?” “你真是挺有病的。” 第23章 .少女心与臭屁 以前陈义也有过许多女人。 九龙城寨还在的时候,他时常带不同的女人回来,宋昭见了非常生气,陈义却只把她当小孩。 他打打杀杀赚回来的钱,一转手就变成女人的新裙子和项链。 女人得意扬扬地扭着腰从宋昭身边经过,嘲笑她t恤衫大短裤,干瘪像咸鱼。当晚,宋昭捉了十几条虫偷偷包在裙子里,然后叉腰站在门外喝汽水,听着里面的女人尖叫。 女人哭得梨花带雨,贴在陈义身边,挑衅地说道歉就不必了,小妹贪玩能理解,将来总归是一家人,不如让阿昭到她面前来,叫一声大嫂就抵认错。 “谁跟你是一家人?” 宋昭喝完她最后一口橘子汽水,直接将玻璃瓶砸碎在女人脚下,“你也配叫我阿昭?” 女人面色大变,当着陈义的面不好说什么,却开始明里暗里宣示主权,知道陈义亲手给宋昭做了一把小刀,她拈酸吃醋的故意抢过来看,宋昭一把将刀夺回手,照着她的脸狠狠就是一巴掌。 那一掌打下去,陈义看宋昭的眼神也变得惊讶。 他似乎后知后觉才发现一个秘密,重新审视着被他从地下黑拳馆救回来养大、总是为他冲锋陷阵的阿昭。 此后城寨安静了好一段时日,接着,陈义加倍带女人回来,像故意要给宋昭看,连亲吻都不避讳她。 宋昭开始叛逆的沉迷于打架,每每回来总带一身伤,非要陈义心疼着急地给她找药水,或者带一大堆人去给她报仇,心里才稍微舒服。 “真是宝贵的少女心啊。”很久之后,阿曼对她说,“简直傻得让人想笑。” 她和宋昭一起站在天台上,饱满红唇中间叼着一根香烟,咬碎滤嘴里爆珠的同时,拽过宋昭青红一片的胳膊帮忙擦药。 阿曼身上也有红痕,不过是陈义弄出来的。她做女人做到无可挑剔,率直、洒脱、风情万种,宋昭看看她再看看自己,尤其是那一脑袋狗啃短发,当即把胳膊拽出来就想走。 “着什么急!”阿曼把她抓回去,力道一点不轻,疼得宋昭龇牙咧嘴。 “陈义的确挺有意思的,够帅够man,够仗义,但喜欢他也不用这么下血本儿吧,他心疼你,耽误他找女人了?” “你懂个屁。”宋昭闷闷地说。 “男人么,天生都不健全,他们身上多个把儿,那是用缺斤短两的良心做的。你要是真爱他爱到要死,就把折腾自己这个劲儿放在他身上,找点蒙汗药给他灌下去,关起来,用铁链子拴住了,以后兴致来了就让他服务你,不比你现在这样强?” “你有病吧?!”宋昭听得面红耳赤,差点连话都说不利索,“你变态吗?” “瞅你这小孩儿样吧。”阿曼把烟头捻灭,一把揽着宋昭坐近。 “男人跟女人之间还不就是那点事,激情来了就睡,走了就散,在不同人身上找不同的刺激。他能一辈子浪下去,可你能一辈子折腾自己吗?要么就豁出去了表白拍拖,前提是你能接受吵架分手一拍两散,要么你就潇潇洒洒过自己,反正凭着过命的交情,谁也不能取代你在他心里的地位,你怕什么。” 宋昭猛然被戳破心事,很没面子地绷着脸。 “干嘛跟我说这些!” “算我多管闲事呗,见不得少女心喂狗。告诉你啊,不管选哪条路,伤害自己都永远惩罚不了别人。这个世界总有那些坏心眼的糟烂货,借着爱情的名头骗女人去付出、去死,把自己折腾得凄凄惨惨,换男人永世歉疚。歉他妈了个巴子的疚啊。” 阿曼甩甩被风吹乱的头发,盯着宋昭一字一顿说:“你要是信,你脑子就是被屁崩了。” 宋昭半是震惊半是了悟,神情复杂地看着阿曼,阿曼听到陈义的摩托声,摆摆手就下了天台,没过多久,她就从陈义和宋昭的生活里消失了。 那一年宋昭才19岁。 她记住了阿曼的话,也慢慢想明白,其实陈义比她更早做出了选择。他早就洞悉了宋昭的心意,然后无声昭示着自己的态度。 他和宋昭不能做情人,不能做床伴,才能是彼此永恒的支柱。 于是他们都不再过问对方的私生活。 后来仍然有很多女人住进城寨,有的把宋昭当情敌,有的把她当空气,有的贴到她面前来自恃为大嫂,ok啊,大嫂而已,又不是要当她妈。 宋昭再也不拘泥对陈义的感情,再也不要自苦,她要享受应该享受的一切,撑起自己、撑住城寨,也撑住有大哥在的洪义帮。 …… 可是现在呢? 素木普日毕竟不是陈义,宝音也和那些女人不一样。 宋昭心烦意乱地蹲在地上,一根接一根地揪草。 “哎,旁友!搞破坏呢?弄啥!” 素木普日大惊小怪地凑过来也蹲旁边,宋昭瞪他一眼,扔了草去抓他头发。 “唉呀呀呀呀——” 宋昭把他的头发揉成一个鸡窝,咬牙切齿的空隙里,突然想起阿曼的话。 “要不然我给你灌点蒙汗药吧,拴个铁链子,把你藏起来!再也不允许你抛头露面,只准在家里服务我一个!” “?” 素木普日一脸震惊。 他可太期待了。 宋昭最终想出来的办法就是减少跟宝音碰面,恰好那达慕即将开始,宝音似乎也忙起来了。 她读大学时和几家报刊建立了长期供稿的合作,趁着今年的那达慕,准备好好宣传家乡。几次碰面时她都在拿着笔和本子到处跑,百忙之中抽空瞪宋昭两眼,宋昭有时候被瞪了还笑一笑,差点气死她。 两天之后的清晨,盛会终于开幕,蓝色的哈达与敖包上的经幡随风飘动,当万马奔腾的蹄声如闷雷一般冲涌而至,在碧绿的原野上踏出一阵尘浪时,宋昭忽然就感受到人的七情六欲是那样渺小。 天地宽广,世界辽阔,其实可以随心所欲奔向任何地方,不必要守着一份爱或恨苦苦停留。 仪式之后就是比赛,搏克 摔跤 与射箭分场地同时进行,宋昭坐在素木普日给她预留的“最佳观众席”,看到一大群壮硕的男男女女,从十几岁到几十岁都有。 第27章 男人们都脱了上衣,只穿一件镶满银钉的牛皮坎肩,下面穿着一种叫“班泽勒”的白色肥裤,素木普日的精壮身材在一众大肚腩中尤为显眼,隔得老远还冲宋昭笑,有点像大黑背狗。 比赛一开始,男人们跳着狮步虎步入场,互相握手、试探,素木普日的对手是个比他胖了几十斤的小伙儿,那人抓住他两边膀子骤然发力,素木普日佯装不敌连撤两步,手钩住对方腰带侧身一个旋压,小伙儿仰面栽在地上,竟然就输了。 欢呼声里,有人给素木普日送来一个大大的五彩绸项圈,套在他脖子上。周围人叽里咕噜不停说蒙语,赛场上的情形、对选手的判断…只有宋昭看不懂发生了什么。 “那东西叫将嘎,看见上面的绸带了不,有几条就代表胜了几场。”卓力格图不知什么时候凑到了这边,很得意地瞧着素木普日说:“咋样,帅吧!” “也就一般吧。”宋昭努力屏蔽掉那股强烈的异乡感,“你不是要比赛马吗?” “赛马下午下午,先来看看苏木嘛。”卓力格图紧盯战局,不时还给宋昭解说,这花臂大汉的热乎劲儿,好像他俩才是一对儿似的。 下一场,素木普日碰上个很老道的大爷,壮而有力,将嘎绸带有十几条,搏斗中几度勾住素木普日脚腕想绊倒他。 宋昭看着素木普日灵巧躲避的身形,疑惑道:“我看他这样,也不像不会打架啊。” “哪个?你说苏木吗?”卓力格图立起眉毛,“咋可能不会打架!我跟他就是打架认识的嘛!跟你说,苏木上大学的时候,他不是到处找你么,不知道哪个碎嘴子的编出一个传言,说苏木喜欢的汉族姑娘其实早就死了,苏木受不了就疯了,每次离校都是出去发疯呢。苏木知道了把那狗崽子冲过去狠狠一顿揍,把那一伙人都得罪了,后来有事没事打一架,呀咦,身经百战了他都。” 宋昭想起重逢之后打在他身上那一拳拳,又想起他说:“我不会打架。没有师父,要不你留下来教我?” …… 狗嘴里没有一句实话的。 恰好素木普日又看过来,宋昭对他竖了一下中指,傲娇地起身离开观众席。从人群里穿出去的时候,有人撞了一下她的肩膀,她抬手揉了两下继续往前走,突然间反应过来,她好像已经不再害怕人群了。 捂住耳朵,大脑里不再有惨叫声,只有刻意回想才会出现那些血腥画面,她甚至有将近半个月没再吃药。 宋昭惊奇地放下手,感受自己趋近平稳的心跳,她欣喜地走进另一片场地里的人群,在那些陌生的对话里,在淡淡的紧张防备中,她真的掌控住了自己,不再有攻击人的欲望。 难道是在牛村生活的那半个月,让她感受到了久违的平稳,还是因为素木普日对她的执着,在心里化为了一种安全? 宋昭边想边放眼望去,发现这里是骑射的赛场,一个赛前热身的红衣姑娘骑着马从她身边经过时,两人都有些惊讶。 竟然是宝音。 她穿着一身正红色骑装,头上系着飘扬的红发带,坐在马上不住回头看,突然,宝音露出一个极为恶意的笑。 骑到另外半场时,她拉弓,搭箭,将马的速度慢下来。 宋昭看得很清楚。 宝音瞄准的是她。 第24章 .你和我们就是不一样 宋昭向前迈进一步。 左右观赛的群众原本遮住她大半身体,宋昭越开他们,将自己完全暴露在箭锋之下。 在宝音略微诧异的目光中,她扬起下巴直视过去。 我敢站在这里,你敢放箭吗? 宝音受到了巨大的挑衅,当即发力将弓弦拉满,她狩猎般死死盯着宋昭,耳边响起素木普日前两天说的话: “宝音,我这辈子只爱过宋昭一个,除了她没别的可能,你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当时的痛心失意再度涌现,宝音心跳如同擂鼓,连眼睛都开始涨红。全因为这个讨厌的女人,姐姐的感情才会蹉跎那么多年,她的感情才变得没有着落!宝音勾着弓弦越来越用力,情感彻底冲垮理智,咬着牙狠狠一松手! ——箭偏离赛场中心的靶位,射在宋昭脚下。 宋昭毫不掩饰地笑出声来,不再理会宝音的僵硬与怨恨,转身就走。 草原上各处都在欢腾与竞技当中,语言不通的外乡人只能走马观花,无法感受这场盛会对于他们的重大意义。搏克比赛的人群里传出愈发激烈的欢呼声,宋昭左右听不懂,走到敖包附近,恰好一阵风吹来,将蓝色哈达吹到了她脸上。 宋昭抬手轻轻揭开,哈达绕着她的手掌,随风贴紧她的手腕,突然,身后有人使劲儿拍掉了她的手: “Эhэ 6oл ?xэшг?n m?hxnnh чnx юm!” 宋昭愕然回身,看到一个疾言厉色的老人,老人数落她的声音非常大,宋昭却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对不起。”她茫然地猜着,自己碰了哈达,大概是做错了。 老人不接受她的道歉,直接用随身的蒙古刀割下被她碰过的哈达穗子,口中念念有词,又去割下一匹红马的鬃毛。 他用洁净的泉水将两者搓在一起,然后在敖包东侧丈量出一个特定的位置,用刀背掘了小坑,将被宋昭“污染”过的哈达碎片埋下。 “我不是故意碰到它,是被风吹过来的。” 宋昭试图解释,老人埋怨地瞪她一眼,更生气地说了一大堆,他的指责引来好多人的目光,那些人看到哈达被割掉了一块,也围过来说了许多蒙古话。 宋昭的脸烧红一片,而那个老人埋好碎布,甚至还倒出马奶酒来一遍遍清洗自己的手。 这一连串“净化”的行为,让宋昭感受到一种难以言喻的侮辱。她转身想离开,老人却仍旧一遍遍说着:“Эhэ 6oл ?xэшг?n m?hxnnh чnx юm!” “到底是什么意思?”宋昭忍无可忍,只想尽快息事宁人,她翻着口袋寻找什么能赔偿的东西,摸到红色钞票时,有人骑着马从她身后走来。 “你以为什么都能用钱解决?” 宝音从马背上跳下来,按住宋昭的手,“我们蒙古人重情重义,才不会像你们汉人似的随便讹钱?,哦伯各 蒙语:爷爷 是在跟你说,那哈达是长生天的耳朵。” 她很轻蔑地瞪了宋昭一眼,随即走上前去,乖巧地对老人和周围人说了几句话,那些人听过之后神色各异,对着宋昭指指点点,但到底还是走了。 “你连敖包上的哈达不能碰都不知道吗?” 宝音回过身继续责备,“哈达是很神圣的,与草原命脉息息相关,更别说你还是汉人!你碰了,灵气就没有了!” “是风把它吹过来的。” “那你就别靠近敖包走啊!难道还冤枉你了?!” 宋昭自认理亏,更何况刚才还是靠了宝音帮忙,数不清的烦躁缠上来,她想走,宝音却又说:“不了解苏木哥的家乡,又不去看苏木哥的比赛,就知道你根本不是真的喜欢他!” “你愿意看你就去。”宋昭用手遮阳,屏蔽宝音烦人的表情:“我又不是只有在比赛时候才能看见。” “我就说你是什么都不懂!” 宝音轻慢地撇起嘴,高高在上地说:“像你这样的人,根本不理解那达慕是什么意思吧,你知道我们草原上的人为什么要比射箭和博克吗,知道我们对这片土地到底是怎样的感情吗!切,我听说一早苏木哥就特意让格图阿哥去赛场给你解释,否则,你根本连比赛都看不懂吧。” 宋昭闭上眼睛翻了个白眼,闹心地敷衍着:“我不懂,所以呢,你能上一边去懂吗?” “我今天不是来跟你讲比赛的。” 宝音双手叉腰走到她旁边,摆出自认为诚恳的语气: “宋昭,你自己也感受到了吧?你和我们根本不是一类人,你根本融入不了我们。刚才要不是我,你连人家因为什么说你都听不懂,就这样你还想嫁给苏木哥?你跟他能过到一起去么。” 宋昭心里那股火直接烧起来,讥讽道:“既然这么想让我消失,刚才那一箭为什么不射过来?” 宝音大喊:“现在是法治社会!我又不是疯子!杀人要坐牢,我凭什么要为你这种人去吃牢饭?” “那又何必装模作样地瞄准?以为我会害怕?” 宋昭转过身来面对她,逆光造成的阴影使她脸色更加晦暗:“我反复提醒过你很多次,想跟谁好就去找谁,可你没完没了不停骚扰我。话里话外提醒我是局外人,没事找事想吓唬我,因为我不走就永远轮不上你,这点心眼你以为我看不懂吗?” “你神气什么啊!我看你是被我说中,恼羞成怒了吧!” “我恼羞成怒?”宋昭忍到不想再忍,用力攥住宝音的手腕, “上次你不是拉着我非要去见素木普日吗,好,现在我陪你去啊。去他面前问问你,争风吃醋很好玩吗?插足别人很有挑战?红灯区里抢男人是为了生计,你为了什么?每天高高在上昂着你那颗碍事的头,但凡素木普日有一点看重你,还用得着你这么花样百出地来挑衅我?” 第28章 “那是他被你蒙骗了!你快放开我!”宝音没想到她会有这么大的反应,拼命去推她的手,动作间翻弄起宋昭的袖子,被那道长疤吓了一跳。 “这是咋弄的?!你,你跟别人打过架??” 宝音拽过她胳膊想仔细地看,被宋昭一把甩开,她大声问:“你到底是干啥的!” 宋昭不回答,冷着脸往蒙古包走,宝音不依不饶一直跟在她身后,闷不作声地跟了半天,不知道因为那道疤到底脑补了多少,突然带着哭腔大喊道:“你到底为什么要回来!” “我去找格图阿哥问过你们以前的事了!从小就认识又怎么样,不过是几个月而已,这几天我每次看到苏木哥跟你在一起,你都是不冷不热的!你根本不是真的爱他,我愿意为了他付出所有,你对他却只是利用!” 宝音跑过来抓住宋昭,语气近乎恳求: “你就回到你本来的地方不行吗?你不回来什么都是好好的,苏木哥重情义,对你有愧疚,所以他找了你那么多年,可那也不是爱啊,愧疚本来就比爱更长久……他值得更好的,宋昭,你不了解他,不懂他的生活,你永远感受不了他和他的民族,这是只有我们同在草原上的人才能明白的!” “我不需要她明白!” 正四处寻找宋昭的素木普日愤怒地走过来,推开宝音,将宋昭揽到自己身边: “达阿图宝音,警告你不要再来宋昭面前说这种话,我是愧疚还是爱我分得清,宋昭对我怎么样,更不需要跟你解释!那天早晨已经跟你说过,我对你没有感情,对你姐姐也没感情,不要再插手我的事!” “你撒谎!”宝音声泪俱下,彻底变成任性的小姑娘,“要是你不喜欢我姐,为什么去照顾我爸妈,为什么供我上大学!你分明也爱过她,只是宋昭一回来你就什么都忘了!” “我那不是因为喜欢,是因为我对她——” “素木普日!” 宋昭急促地打断。 不要说出口,不要说出因为曾经诺敏的死而感到轻松的话。 她不想再听见任何争吵,逃似的大步走回蒙古包,很快素木普日就跟进来。 “回牛村吧,行不行?” 宋昭抱住他说。 “好,咱们下午就走。” …… 回去的车程里,宋昭不发一语,只是抱着她的背包,隔着尼龙布料摩挲骨灰盒的形状。 “是我的错,我不该——” “跟你没关系。” 宋昭打断素木普日,张了张口想说什么,最终只是看着窗外的路面:“开车吧。” 那达慕大会通常会持续很多天,素木普日和宋昭这么快就回来,让马场的大家很惊讶。乌扬噶很高兴地迎上来跟素木普日说话,托娅也在旁边问:“咋样,买卖顺利吗?” 素木普日点点头就把话题岔过去,示意托娅别再多问。宋昭听得不明所以,找了个机会悄悄拉住托娅:“什么买卖?” “哎?你不知道吗?”托娅疑惑地说,“咋苏木没告诉过你?那达慕那边不是有那个美食赛吗,苏木打算找几个商家,糖糖马奶酒的事。咋,你们没糖上啊?” 宋昭想起素木普日的确提到过会场里的美食分区,可她说要回来的时候他没有半点犹豫,自然也就没提马奶酒的事。 原本压抑的心情因为这件事变得更加沉重,好像一切都在印证,是她搅乱了他的生活。于是日子如常还在继续,可又有些东西在无形之中被打回原样了。 宋昭仍然在学骑马,和珍珠配合得愈发默契,偶尔骑得不好,也不再跟素木普日发火。没过多久,草原迎来一小段雨季,宋昭白天坐在门口看雨,晚上会紧紧抱住素木普日,她在沉寂的夜晚里和他亲吻、做爱,感受他的坚固与灼热。 素木普日说爱她。 宋昭不再回答。 第25章 .囚笼 天放晴之后,宋昭把这段时间穿过的衣服都洗了一遍。素木普日从马场回来,远远就看见院子里晾起来的各色布衫。 宋昭自己的衣服不多,每件都是黑色,不够换洗的时候,她就穿素木普日的。除了条纹和格纹,抓起哪件就穿哪件,总将自己遮得严严实实。 她身上的疤比料想中更多,一整面后背上或横或斜,有过很多伤口。不同于腰间和手臂上的刀疤,更像是被棍子之类的钝器反复打破,生生磋磨出来的。 她对伤疤的来历绝口不提,素木普日也不忍心追问,每次结束都会亲手帮宋昭套上他的衣服,就像用自己的一部分罩住她,不让那些伤疤裸露在空气里。 眼下,那些衣服被宋昭展开、抖平,搭在晾衣绳上。 素木普日大步走进院里。 “放着我来洗吧。”他从水里捞出宋昭的手,抄起自己的衣摆擦干,“这些小事不用你做。” “我闲着也是闲着。”宋昭看了一眼被蹭湿的地方,直接攥住衣摆向上一拉,“你身上这件也脱下来,一起洗了算了。” 素木普日低头配合她把衣服脱掉,在阳光下打着赤膊。 宋昭熟练揉搓袖口和衣领,沾满泡沫的手指在搓衣板上滑动着,素木普日突然想起小时候,阿玛忙着挣钱,额尼也是在家洗衣服做饭。 柴米油盐的日子,磕磕绊绊地过。 可这不是素木普日的本意,他和宋昭相处,也不应该是这样的。从那达慕回来的这段时间,她除了骑马就是发呆,做些零散家务,就像小时候刚来蒙古包的样子,越来越沉默。 然而他把她留下来,是希望宋昭能敞开她的心,甚至肆意妄为,她可以做任何她喜欢的事,就算隔三岔五出去把谁打开瓢,他也会为她善后,他会做得比陈义更多、更好,也只有那样,他才能一直被宋昭需要…… 素木普日把那湿漉漉的衣服从她手里抢过来,胡乱搓了几把,冲掉洗衣粉的浮沫。 “你不用这样,我以前也经常洗衣服的。”宋昭擦掉他溅到脸上的水珠,笑他过分照顾。 “在那个城寨里?” “不是。”她和素木普日合力拧一件厚外套,随口说道:“城寨里有很多邻居,谢我们罩着那一片的安全,每次一有脏衣服,他们就帮忙洗了。” “那你怎么会干这些?” 宋昭的动作空了一拍,想起那片湿冷的“洗熨工场”,水泥池里堆满数不清的囚服。每天洗满六十件,可以得三块五毛钱。她的人生停滞在一天又一天的三块五里,等到再出来,什么都变了。 背上警棍殴打的伤疤似乎也疼起来,停顿了很久,她才找回正常的声音: “总不能一直靠邻居,有时候打架衣服沾了血,自己就洗了。” “城里有卖那个洗衣裳机的,明天我去拉回来一个。” 素木普日把最后那件外套也晾上,手在裤子上抹了两下,把水蹭干。 “洗衣机?很贵吧。” “能贵到哪去,挣钱就是为了花。” 他回身拉起宋昭,和她一起站在雕牌味道的阴凉里,宋昭伸手,戳了两下他的腹肌。 “老当益壮。”她点评道。 素木普日的黑脸皱起来。 宋昭笑了一声,坐在被阳光晒得很热乎的红砖地上,不知怎么,她想起宝音了。那个年轻而自信的姑娘,在大学里会收获很多吧?知识,朋友……她总是拿着笔和本子满草原跑,她的本上都会记些什么? “那年跟你分开之后,我就再也没上过学。好在城寨里的人都半斤八两,谁都不会因为这个就看不起谁。可是到了草原,这些就变得不一样……” 她说得很慢,话与话之间停顿很久,坦诚中似乎有自尊破碎的声音,素木普日沉默地在她旁边也坐下来,过了好一会儿,宋昭才继续说: “刚到香港的时候,我也是听不懂那里人说话,但是没关系嘛,我会打架,谁敢笑我是外地人,乡巴佬,我就揍他。” 她的语气还像是有点自豪,侧过头看了一眼素木普日,“你上次不是问我怎么学会打架的吗?刚到那边,我就被骗进一个黑拳馆里,那儿有一帮变态,就喜欢看小姑娘挨打。” “我想活着,每天都要上擂台,必须得有力量。赚的钱全被我用来买饭了,实在吃不饱就去偷,我就是在偷东西的时候遇见大哥的。后来我长高了,变壮了,终于开始有人打不过我。” 沦落到这个地步,没什么可在乎的。失去双亲的苦痛和对不公命运的恨意,在她心里汇炼成滚烫的岩浆,对素木普日的期盼与思念夹杂在里面,后来也被烧成了焦灰。 宋昭能打赢,赢在她上了擂台就不要命。 那些买她输的人,前前后后赔了个精光,她拼命打就是为了让他们输,因为她最憎恨别人观摩她的痛苦。 在那里生活,就像在铺满玻璃碴和尖石子的泥沙河里淌着走,瞧着还是一个人形,实际双脚早已经烂透。宋昭不再需要漂亮,她把头发越剪越短,到肩膀,到耳垂,到眉毛以上……一直剪到发茬根根立起,像扎手的苍耳,后来加入洪义帮,她变得更暴力了。 第29章 古惑仔打架不同于拳馆,有刀有棍,宋昭在喷溅的鲜血里得到一种异样的滋养。她成为九龙城寨里的马樱丹,抽烟、喝酒、享受他人的恐惧,不顺心的一切都靠拳头来解决。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宋昭低头搓着自己的手,因为曾经长期浸泡在水里,反反复复长过冻疮,她手上有些不定期就会绽开的裂口,不知情的人看来,只是一些不起眼的旧瘢。 “草原上的人说的话,我一样也是听不懂,可我不能再打任何人。” 她像一头被遗忘在九龙城寨里的困兽,半只脚踏进了新世纪,身躯却还在已经湮灭的旧日岁月里遗留。 素木普日低着头,听出了宋昭的不适和疲倦,可他不愿意朝着那个方向去想——她从不肯轻易提起自己的过去,如今说这么多,却像是为了告别做铺垫。 他从口袋里掏出那个打火机,摊开手,把刻着太阳那一面朝上。 “你还记得为什么刻这个图案吗?” “当然。”宋昭笑了,把小刀也拿出来,看着那两个不方不圆的畸形小太阳。 - “笑笑,你就笑吧!” 十五年前的冬日里,素木普日坐在窗户下面,因为宋昭笑他把“牛肉干”说成“牛肉缸”而生气。“那我以墙又不仍识汉族仍,又不用说普腾话。” “没笑你啊。”宋昭一脸无辜,“牛肉缸很好吃嘛。” “不许学我!”素木普日抬手拉住宋昭的小辫儿,将她拽到身边也坐下来,“你教我说汉话!” “教就教,你要学啥。” “就学…你的名字。” “我?我叫宋昭。”宋昭捡起一根木棍,在雪地上写出这两个字,“宋是我的姓,你懂吧?昭呢,有个日字旁,就是日光,所以意思就是光明、照亮。” “?????? ????。” “啥?” “太阳,那拉,你是太阳。” “噢,那素木普日又是啥意思?素,木,普,日,好难念啊。” “咋难念了,是你蹦。”他从宋昭手里接过小棍,挨着她的名字写出一串蒙文,“素木普日就是崇山,高高的绿绿的山。宋昭,你喜欢大山吗?” “不喜欢。” “不喜欢?” 他写完了,直接在两个人的名字上,画出一道连绵起伏的山脉,又在山顶上圈出一个太阳。 “等夏天来的时候,我领你去山顶上看日出吧。” 崇山上的太阳,不就是你和我吗。 十四岁的宋昭没能理解他的心思,二十九岁的宋昭看着昔年的刻痕,只觉得人事无常。 “宋昭,那时候我跟你说,素木普日就是山。和草原上这些亘古的山一样,我对你,从来都不会变。” “如果有什么让你觉得很累,那就放下吧。以后我们一起生活,夏天骑马、吹风,自由自在地走,如果冬天你觉得太冷,那就去暖和的地方。你,和我,还有黑风和珍珠,一辈子慢慢地过。” 一辈子。 留在草原,一辈子活在他的庇护之下。 宋昭微不可闻地嗯了一声,只是回应,并非承诺。她靠在素木普日的肩头,看到一只小鸟飞到近处的大树上,绕着树枝盘旋。 树很茂盛,遮风避雨,却没有它能真正落脚的枝条。那只鸟绕了几圈,远远地,又飞走了。 晚上,宋昭做了一个梦。她和陈义站在九龙城寨底下,看着那片已经清除了所有居民的楼区一点点倒塌。 “我们还会有家吗?”宋昭像孩子一样迷茫地问。 “会。阿昭,会有的。”陈义站在那片废墟里,像是已经看到很多年后的结局。他的身躯被尘埃包裹,化作一尊雕像,却还是安慰着说: “别害怕,你还会有一个更好的家。” …… 宋昭醒来,继续这样生活着,大部分时间都有素木普日陪同。她尽量将自己安放在现有的平稳当中,什么都不去想。可是那种燥闷、如同千百只蚂蚁噬咬的感觉,又梦魇般地爬了回来。 下一个好天气里,素木普日果真买了洗衣机,还拉回来一台29寸的彩色电视。拉天线、调频道,有它在家乱七八糟地演一演,宋昭就不至于太无聊。 宋昭配合着,情绪跳跃在不同的哭哭笑笑的电视剧当中,偶尔也看一眼新闻,丰台有豆腐渣工程的危楼改建、无锡有小学食堂采购的毒猪油,这些恼人的事统统和她的生活没关系,过分的安逸让她连嗅觉都在退化,如同一只甘愿拔掉指甲,被关进笼子里的倦怠的猫。 快要融化在这样的日子里时,宋昭在电视屏幕中,看见了一张很熟悉的人脸。 ——香港鑫医控股有限公司,与滨城疗康药业达成生产合作,合资成立滨城鑫医药业,双方各出资 50%,总投资 2.2 亿元。 新闻主持人平稳地播报着,视频里站在滨城药厂大门前,微笑握手的鑫医负责人,长了一颗很锋利的虎牙。 宋昭僵在当场。一股热血泵出来,心脏重新开始跳动。 是九龙城寨里的鬼手。 他用陈义的鲜血洗白了自己的过去,而现在,他就在八百公里之外的滨城。 第26章 .留下,哪怕是互相折磨 宋昭把晾干的衣服分类叠好,属于自己的那几件,连同陈义的骨灰,重新装进背包。 屋里添置了很多家具,新衣柜、置物架、竹编藤椅、梳妆台……素木普日在极力给她一个家,可惜,宋昭还没来得及真在上面摆放过什么。 把钥匙放在窗台上,她拎起背包走出了院子。小路两侧的树影在地面上投出零星的光斑,她飞快的脚步掠过细碎石子。 自从在新闻里看到鬼手,麻痹自己换来的安稳就已经结束了。她的心重复陷落到回忆里,每一晚都在睡梦中搏杀。 有时宋昭会惊醒出一身冷汗,要听到素木普日安稳的呼吸,或者在黑暗中抓住他的手,才能确定自己已经剥离了过去。可是同时,那些血红腥臭的记忆画面,似乎又有着强大的吸引力,像某种隐秘的召唤,不停对她招手。 回来—— 回来—— 这泥沼才是你真正的生活。 这种无声无息的改变,像高浓度的腐蚀液体,也渗进了素木普日的皮肤。他愈发紧密地陪伴着宋昭,除了必须去马场,几乎寸步不离。宋昭默许他过分的跟随,直到有一天她说:“我想去更远的地方了。” 素木普日问她要去哪。宋昭张了张口,终究没有说出滨城。她说自己想四处走走,素木普日很快料理好一切,随时准备与她同行。 可是宋昭不想带他一起走。 村子里交通不便,要走很远才可能搭到顺风车,今天趁着素木普日还在马场,她终于做出了决定,不知道这一去到底会怎样,也就没有留下口信,她刻意屏蔽了心里的惭愧与不舍。 刚绕过两道路口,突然身后有声音喊:“宋昭姐!” 宋昭心一紧,加快脚步想装没听见,那声音却热情洋溢地追上来:“宋昭姐,是我呀!” 乌扬噶一脸欢脱地跳到她面前,手上拿着两个红彤彤的樱桃枝,瞧见宋昭肩上的包,还纳闷:“诶,你要出萌(门)?咋不让苏木哥送你啊。” “他在马场,没时间。” 宋昭敷衍着,只想尽快脱身,乌扬噶却抬手朝后一指:“有时间啊,他不就在这儿嘛!” 宋昭猛然回头,看见素木普日面无表情地站在后头。 四目相对,素木普日率先走过来,他肩上扛着更大更茂盛的一枝樱桃,走近了,摘下两粒,在衣服上擦干净递给她。 “你要去哪儿。” 宋昭没接,看着他没说话。 “去哪儿?”他又问了一遍,“我开车送你。” “绥城。” “去看吴广义?” 宋昭无端一阵烦躁,嗯了一声。又听乌扬噶笑着说:“宋昭姐,这樱桃可甜了!苏木哥一发象就说必须得给你尝尝,直接砍了个大枝子,你看,这老多!” “是啊,今年雨少,樱桃甜,回家尝尝吧。” 他说着要来牵宋昭的手,被她躲过去。 “不用了,我回来再吃。” “时间长就坏了。先回家,吃完了我陪你去。” “真不用。”宋昭有一瞬间的心软,但还是拒绝:“马场事多离不开你,我自己能行。” “能有什么事,走吧,先回家。”素木普日抬手去卸宋昭的背包,宋昭皱眉直接往后躲,他一把将人拽回来,力道似乎有些失控,手心里那两颗樱桃在动作间被碾碎,汁水顺着两人的指缝,滴滴答答流下来。 黏腻的触感让宋昭愈加烦躁,挣脱不开,直接冷声说:“我不想让你去!素木普日,我总不至于想去哪都要向你汇报!” “当然,当然不用,你知道你做什么我都会同意,可至少应该告诉我一声。” “告诉你你会同意吗?我又不是没跟你说过!” 第30章 宋昭甩开他,不管不顾接着往前走,素木普日扔开樱桃枝,两步跟上去拽着她就要回家。 “放开我,松手!” “你对我说最多的就是这句话!”素木普日咬着牙一再忍耐,“宋昭,你也该心疼心疼我。” “放手,素木普日,我又没说我走了就再也不回来。” “那你真是要去看吴广义吗?为什么一再的骗我!” 素木普日拽着她大步往回走,宋昭一路踉跄,差点扑在他背上,两人力量悬殊,挣扎时背包从她肩膀上滑落,骨灰盒坠地的瞬间,她跳起脚来狠狠扇了他一巴掌。 素木普日嘴角被牙齿硌破,转回头,血丝从嘴角溢出来。 “我靠!!”乌扬噶心惊肉跳地喊了一声,“别打人啊!” 素木普日看着勃然大怒的宋昭,疼痛让他的呼吸反而平稳了。他瞥了一眼地上的背包,竟然还笑起来: “总算是因为我。宋昭,你今天生气、打人,都不再是因为陈义了。” “放开,听见没有?别在这里发疯,难道你想让全村人都出来看笑话!” “你以为我在乎吗?” 素木普日捡起背包,骤然拦腰将她扛起,宋昭又惊又怒,强压着喉咙里的怒喊,使出全身力气一拳拳揍他。素木普日大步流星只顾往回走,一阵天旋地转之后宋昭已经回到了家。 连包带人一起放下,他回身去锁了大门,再折回来时宋昭已经跳下地,他伸臂来阻挡,宋昭抓住他抬腿就是一脚。 素木普日挨她打的时候从来不躲,这一脚踹得骨头缝都在疼,他趁机攥住她的腰,宋昭毫无理智地挣扎,他掐着她的脸掰过来亲下去,手压着后脑不许她躲。 朝夕相处一个多月,他早就知道该怎么取悦宋昭,舌尖撬开牙齿,在辗转中轻舔她的上颚,宋昭瞬间一阵酥麻,她恨自己这种反应,寻到他嘴角破裂的地方,狠狠往下一咬。 素木普日的血沾在她的嘴唇上,殷红湿润,像刚刚被碾碎那颗樱桃。 “滚开,你凭什么关着我!” “关你?你说现在这一切是关着你?宋昭,难道你感受不到我爱你! ” “爱我?” 宋昭冷笑,迸发出连自己都震惊的恶意,“素木普日,你就是个疯子,你的爱,你自以为是的深情,都是为了满足你自己而圈禁我!你把我关在这个房子里,衣食住行被管控着,吃喝拉撒都是你安排好的,我是你养的狗吗!” 素木普日震惊地看着她,颤抖的手捧起她的脸,擦掉她嘴唇上的血迹, “宋昭,你看看我,我和你到底谁才是狗,谁是没完没了被丢弃的狗?!” 他走到柜子前拉开柜门,里面一尘不染空空荡荡:“你看看这些柜子,你往里面放过一件衣服吗!” 拽着宋昭胳膊走到洗漱的走廊,他忍无可忍指着上面的置物架:“新的毛巾梳子镜子,你用过吗?我买了新的衣裳你穿吗?你不添置东西,不提要求,吃什么喝什么永远跟我说随便,就因为你时时刻刻准备着走,没有一天想过要留在这个家!” 走廊里回荡着素木普日的怒吼,宋昭背对着,从镜子里看到他竭力克制仍旧血红的双眼。 “我知道你没法一下子就接受我,宋昭,我都没奢望咱俩的感情对等过,你需要时间,我就等着你,只要睁开眼能看到你我就满足了。可是我要等到什么时候?我等你等得还不够吗!” “我说了我会回来!” “然后呢!你一年回来,我就等你一年,你十五年回来,我就再等一个十五年?!” 他一拳砸在镜子上,两个人的脸在镜子里崩碎成几十几百片。宋昭抬眼看着裂缝里灌满的鲜血,忽然,她冷漠地说: “素木普日,我从来没有让你等过我。” 素木普日愣在当场,还没消解的怒气与痛苦一下子呛进肺里,连呼吸都停了几拍,他用鲜血淋漓的手,颤抖着转过宋昭的肩。 “你说什么?” “我说我从来都没有让你等我。”宋昭看向他的眼睛,像被滚水烫到,匆忙躲开。素木普日掰过她的脸彻底失控: “你看着我说!” “看着你又怎么样!”宋昭推开他的手,看见素木普日的一滴泪,像钢珠一般砸进她的心,砸疼了内里的软肉。 她早就受够了这样强装恩爱来粉饰太平,素木普日是这世上最后一个对她好的人,却对她的真面目一无所知,她是古惑仔,是劳改犯,是垃圾堆里清扫不了的泥垢,她的人生早就定型了,偏偏又贪恋他的包容和温暖,卑鄙隐瞒了所有,假装她也配得上他的爱,假装自己什么都不曾经历过! 宋昭无比厌恶这样的自己,厌恶她直到此刻都没勇气坦白,可是她再也装不下去了,素木普日越是展露出深情,她越想把这一切都打破。 “我从来没说过要跟你在一起,一切都是你自己甘愿的。我回草原本来就是为了天葬,我甚至都没想过会遇见你。” 一股酸痛的感觉从鼻腔涌上来,她用指甲掐进掌心,强忍着宣判道:“我勾勾手指你就凑上来,现在我玩够了。谁要跟你一辈子留在草原?你以为我很喜欢这里么?素木普日,那只是你的幻想,现在我要走,你凭什么拦着?” “胡说,胡说宋昭,你病了……” 素木普日慌了,乱了,他伸手摸着宋昭的额头,狼狈地呢喃道:“你发烧了,我照顾你,睡一觉起来你就好了。” “你别再装傻了!”宋昭狠狠推开他,“素木普日,我不爱你了,你还纠缠个什么劲,我根本就没有爱过你!” “知道,我知道,宋昭,我早就不奢求你爱我。” 他太狼狈,连声音都是断断续续的,素木普日拽住想要去开门的宋昭,粗暴地将她抱起来推到棉被上,宋昭拼命踢打,手和腿又被他相继按下。 他毫无章法的亲吻,拽开宋昭的裤子纽扣,宋昭咬着牙狠狠扇他的脸,连头都被打得偏过去,下一秒却在干涩之中感受到贸然闯入的手指,她的眉头骤然紧锁,强忍着不肯出声,怨恨地看着他。 素木普日被她的眼神刺痛,索性侧过头,在断续的动作中冷漠道:“如果留在我身边是种痛苦……宋昭,你就接受这种痛苦好了。” 以前从不忍心对她说半句重话,现在他什么都顾不上了。沉重的身躯压上来,眼泪、抚摸,他抱住宋昭,几乎要嵌进身体, “只要我还活着就不可能放你走,不管你愿不愿意,咱们两个就留在这儿,用一辈子来互相折磨!” 在近乎狂暴的布帛声里,宋昭突然笑起来,她在素木普日再一次低头亲吻时扼住他的喉咙,除去身体上的入侵,她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毁掉他人也自毁的快感。 她声音很轻,却很清楚地说:“陈义从来不会这么对我。” 第27章 .她是被清除的恶 “是不是不管我怎么做,在你心里都永远比不上他……” 素木普日伏在宋昭肩头,几乎绝望。 宋昭想抱住他,把所有的事都坦诚相告,在他身上宣泄自己暴力而狂躁的欲望,交付自己所能交付的所有,可她想要一个了断,就不能再那么做。 “是。” 宋昭听见自己说。 “你根本没有和他相比的资格。” “为什么?”他抬起头来,迟迟等不到回答,突然发狠咬住宋昭的下巴。 “你以为你说这些,我就会停下来,放过你?”素木普日红着眼睛,蛮横的闯入再无章法与技巧,只有濒临崩溃的失控。 “宋昭,你没有心。” 宋昭的双手被他反剪在背后,身体被迫向上折起,填满她的不再是快感,而是他的痛苦,他的恨,他的可望而不可求。 一分一秒,疼痛使宋昭不停坠落,这一次没人再来伸手接住她,宋昭掉进了十五年前的黑拳馆,她伤痕累累地倒在拳台上。 最原始的求生欲望使她抓住身上的人狠狠撕咬,眼泪顺着眼角不断往下淌,流到素木普日的手心,使他更加颤抖。 “留在我身边,你就这么痛苦?” 宋昭从迷眩中睁开双眼,看到素木普日摇摇欲坠的脸庞。重逢那一夜他站在火光里,高大、坚固,他可以从马背上获得无尽的自由,他本来就是那样…… 是她的出现毁掉了这一切,激发了他所有的脆弱和神经质,他们的重逢不是老天恩赐,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错。 在这样不合时宜的当口,宋昭想起了宝音,继而溢出无法控制的哭声,像被遗弃的幼兽的悲嚎,她抱住素木普日,眼泪砸进他身上那些她制造的伤口。他是最好的人,他和陈义都是最好的人,可是陈义死了,他也不是她能拥有的。 素木普日的心随着她而抽痛,缩成一团。 宋昭上一次这样哭是因为宋长林的死,那时候他拉住她的手许下一生的承诺,这一次他们做着世间最亲密的事,他却不再知道宋昭到底为什么而悲痛。 第31章 他匆忙扯过旁边散落的衣服,裹住宋昭的身体,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什么。 收拾好一切已经到了傍晚,素木普日找出棉签和消毒水,自从宋昭住进来,这些东西他用得愈发熟练了。 宋昭靠在墙边坐着,下巴上有他清晰的齿痕,他用棉签轻轻擦拭, “对不起。” 她没答话,从那面破碎的镜子里,看着自己因疲倦而毫无波澜的双眼。 宋昭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她曾经很认真地看过宝音的脸。 当宝音在草原东奔西跑,追赶落日,宋昭站在山坡上,像透过万花筒观察另一个世界。 曾经数着手指头算过,大学毕业,宝音也有二十三岁了。可她身上没有半点压抑和沉重,她是蓬勃向上的。 宝音走起路来总是很跳跃,脚踩在地上就像有弹簧,她很爱打扮自己,不同颜色的裙子、搭配不同的耳环和项链,头发编成辫子或者扎马尾,仅仅共处了三四天,每天都不一样。 除了宋昭,她和谁说话都是笑眯眯,每个人都喜欢她。 宋昭见过她骑马,像火红的太阳从天边滚落,她的一切都反衬着宋昭的衰老,不,或许不能称为衰老,她只是反衬着宋昭的疲惫与沧桑。 在这之前,宋昭从来没有这样强烈的,因为坐过牢而自卑过。 九龙城寨发生的一切让她学会了接受,当她和陈义从两个小喽啰一路打拼成洪义的香主,宋昭找到了自己存在的意义。她认定自己会一辈子在血泊里生活,直到某天被人砍死,但她是心甘情愿的。 没有谁规定人必须要怎样,光鲜亮丽是种活法,宋昭没有那个命,她就要凭自己,让所有人害怕。 那几年浮浮沉沉,几乎每天睁眼都有新的事发生,她和陈义不一样,陈义所厌倦的打打杀杀,正是宋昭唯一能攥住的。她在那里完全见识到另一个世界,人不用因为回忆而自苦,甚至不用因为父母的亡故而悲伤,因为大家都是一样的缺爹少妈。 她在其中野蛮生长,甚至膨胀。 抽烟是和陈义学的,那时宋昭整天跟在他后头。受伤、喝醉、打瞌睡,陈义背着她回家,午夜无人的巷口,只有远处的霓虹灯和他们指尖的火光,宋昭吐出一口烟雾,踩着他的影子一点点长高,陈义用手比着她的头顶丈量,从他胸口,到锁骨,再高过肩膀。 “今日金兰结义,终生肝胆相照,忠心意气,发财到尾。倘若奸心反骨,有始无终者,神昭其上,鬼阚其旁,三刀六眼,五雷轰顶。报应分明,人神共鉴!” …… 后来,城寨没了,其实拆除之前已经有征兆,几个帮派之间不断洗牌,洪义一退再退,直到那些蚁窝般的朽烂楼阁彻底倒塌。 他们搬到尖沙咀,盘下属于自己的舞厅,往日那帮兄弟还是聚在一起,生活却不可遏制地产生了变化。地盘不断缩小,生意愈发紧张,宋昭用性和暴力发泄着心中的不安稳,再后来,在伦珠死了之后,陈义为了最后这片立身之地,答应和聚龙帮的人约见。 怕他们调虎离山,宋昭留在舞厅镇守,陈义带走了大部分兄弟,料想今日会有一场恶斗。宋昭和余下的人守着,右眼皮不停跳,半盒烟抽完听信说cid 香港刑警代称,主要负责打黑 突然行动,宋昭大叫一声不好。 她骑着那辆破摩托匆匆赶到宝勒巷,果然两边已经开始动手,陈义身上溅着血,这段日子憋屈那么久,他简直在发狂,宋昭从摩托车上跳下来,摔破膝盖都顾不上管。 “快走!” “你怎么来了?”陈义突然看到她,搏命变震惊:“舞厅出事了吗?!” 远处警笛声已经在靠近,宋昭环顾四周,聚龙帮来的根本没有和陈义同等级的头目,全是一群喽啰打手,她头皮一阵发麻,拽着他就往街边去,胡乱答应着:“对,舞厅出事了,你快走!” “我走了这边怎么办!”陈义难得失去理智,颤着声大喊:“他们当着我的面杀了阿飞!阿飞死了!!” 宋昭愕然转头,看到那个熟悉的胖胖的身体倒在血泊里,后心上还插着一把刀,脑袋嗡的一声炸响,她第一次感觉到浑身的血液里爬满了蚂蚁。 那些人一定是故意的。 他们杀了阿飞,激怒陈义,让他在恼恨之中把人打残甚至打死,闻讯赶来的cid会正好抓住现行,一切都顺理成章。 惨叫声尤不停歇,陈义甩脱宋昭冲回战场,宋昭知道他从来忠义大过天,无论此刻是否说出实情,今夜不叫聚龙帮给阿飞偿命,他绝不会走。 电光石火间,心比大脑更快做出决定,她追上去再次挡在面前,扯起僵硬的面皮,用最平稳的声音做出决定:“这里交给我。” “舞厅是最后的退路,不能再出事,你回去,这里让我来。”宋昭迅速编织合理的谎言,从他手里接过长棍,她下定了决心,甚至像往日那般保证着: “你知道,我最擅长这些了。” 陈义像动物嗅到危险,隐约察觉到不对劲,他拽着宋昭躲过身后一记飞刃,还来不及说更多的话,就被宋昭推上路边的车。 “快走!!” 她反身冲进人群里,三两下就撕开一条血路,洪义的兄弟能救一个是一个,走,全都快走,等到她自己也想抽身时,cid的警车已经到了。 扫黑,打恶,宋昭就是黑,宋昭就是恶。 她被抓起来关进旺角警署拘留所,按理说不该害怕,这样的流程早不知道经历多少回,可宋昭隐约感觉到这次不一样,九龙城寨拆除,已经昭示警方的某种决心,或许真像陈义所预感的,一切都要变了。 关押不停延期,几乎没有尽头,宋昭失去了对时间的感知,而陈义想尽办法也见不到她。这本是针对陈义而设置的死局,她不顾一切替陈义进来了,就要先拔掉她这颗爪牙。 就在被关到近乎狂躁时,她等来了自己的宣判,管理三合会社团,担任帮会首领、指挥犯罪,有期徒刑八年。 八年。 宋昭十五岁流落到香港,到今天二十四岁,也不过才九年。 她无法想象自己要在监狱中度过近乎同等的岁月,可所有的反抗都被镇压。在一路摇晃的押送车里,她被送往赤柱监狱,从此开始被囚禁的生活。 和她住同一间牢房的有杀人犯、抢劫犯、组织大规模卖淫的老鸨、拐卖儿童的人渣。这些犯人之中自有一条鄙视链,更别提还有其他帮派被关进来的冤家,矛盾不断滋生,每天都在打架。 宋昭打起来依然是最狠的,可赤手空拳怎狠得过警棍啊,频繁斗殴后她被单独提出来,关进令人崩溃的“水饭房”,那个狭小逼仄的空间里,行住坐卧的一切都是磨成圆角的不锈钢,为了防止自杀,连梳子都只有半截。 最受折磨的时候,人必须端端正正坐在房间里,从天亮坐到天黑,不准歪倒不准动。那些无形的蚂蚁不停噬咬她的神经和血管,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 宋昭到底还是学乖了,终于等到陈义来看她。 陈义变得好狼狈,脸瘦得凹进去,胡茬也长长了,他的眼睛失去神采,再没有往日的威风,对宋昭的愧疚支撑着他所有的行动,不停保证会救宋昭出来,仿佛他已经只会说这句话。 每个月一次的探监,宋昭数着,度过了监狱里的第一年。 失去讯息,她不再知道外面发生着什么,只有等陈义来和她说话。在狱警的全程监视下,他们可以坐在一间屋子里,坐在桌子的两端,陈义可以握住她的手,毫无保留地给她自己仅存的力量和温度。 宋昭的手在不停变得粗糙,所承受的苦和累半句也不说,陈义只能从细微变化里感知她的生活。身上的伤变少了,说明宋昭不再做无意义的反抗,手上的疤变多了,说明她仍旧每天每天都在劳作。 风雨无阻,陈义没有一次错过探监,直到三年以后,他突然间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第28章 .谁见证了我的可怜,谁就得去死 陈义出事了,一定是。 或者在打斗中受了重伤,伤到不能下床,或者他也被抓进监狱里,总之他丧失了行动能力,否则不会这么久都不出现。 一个月,两个月,宋昭担忧地等待着,最重的伤休养需要多久?半年怎么也该能下床,还是说他也被判刑了?如果真是这样,至少应该有人来通知她一声,舞厅里那么多兄弟,阿飞死了,难道其他人也都死了? 死…… 像触碰到最敏感的神经,宋昭不敢再往下想。 无法入眠的深夜,她看着牢房墙顶上那扇方方正正的小窗,多年来刻意忽略的苦与痛像囤积过量的废料,失去管控力,报复般涌向大脑。 她想起了宋长林的死,他是那么突然的,毫无征兆的,死在一个晴天。 年幼的宋昭闻讯赶过来时,他已经被抬离了现场。在那间冷寂的屋子里,厚重的白布单盖在他身上,遮住了被大树砸到扭曲的身体,和溢血的面容。 第32章 有人叹气,有人在哭,林场场长歉疚地说了很多话,宋昭一句也听不到,她越过眼前所有人,小心翼翼攥住爸爸的手。 这双手会砍树,会做饭,会在油灯的光亮里给她缝书包。他撑着宋昭岌岌可危的安全感,从来不说自己辛苦。 人死了,手也失去温度,宋昭跪下去把脸搭在他的手心,以前这样做宋长林会笑,现在,他永远停止了反应。 场长不忍心地来拉她起身,宋昭回头,看到场长脸上挂着的泪痕。 “你哭什么?” 宋昭茫然地说。 “死的是我爸,你有什么好哭的?” 场长尴尬松开手,像被她的冷漠吓到。 十几年来相依为命,不管发生什么事,宋昭总是对爸爸笑着。如今他要走了,摆脱操劳一生的这条烂命,尽管他没有跟自己商量,显得有些不负责任,可宋昭还是像往常那样忍住眼泪,她想让他走得安心。 尸体火化了,灵堂架起来,有人尽职尽责筹备着流程,绕开宋昭这个不为父亲流一滴眼泪的怪胎。 宋昭站在混乱的人流里,跌跌撞撞往外去,身后一直有人跟着,回过头,在素木普日的沉默里看到心疼和担忧。 “你要去哪儿?”他问。 宋昭不说话,深一脚浅一脚踩着积雪,奔向毁灭了宋长林的后山。那片山上长满了白桦树,又高,又粗,被这样的树干砸死会有多疼?她不停往前,钻过禁止的警戒线,终于在一片雪地上看到残余的血迹。 在白桦树的树眼的注视下,宋昭抬起头,看到一片红艳的,用她父亲鲜血染成的晚霞。 …… 宋昭感到窒息。 她抬手捂住自己的脖子,发现并没有什么掐着她,她张开嘴大口大口急促地喘,还是透不上来一口气。 转过头,借着月光微弱的亮,她看到左右两边的床上长出一颗颗白桦树,那些树穿过狱友的身体,捅破她们的内脏,鲜血浸润了树皮上那些眼睛形状的树疤,数不清的,数不清的眼睛环绕着她。 宋昭发出凄厉的喊叫。 监狱的医生做出诊断,为了安抚狂躁和不分对象的攻击,给她注射了镇静剂。宋昭知道自己病了,甚至是疯了,她是从失去陈义那一刻,才真正被关进了监狱里。 药物使她陷入昏睡,鲜少的清醒时刻,她四肢沉重,连吞咽和行走都困难。九龙城寨的昭姐失去了她的棍棒和利爪,连同外壳一起粉碎,她滑落下去,又变回最无能为力的宋昭。 直到探监日里又有人来看她。 振奋起来,她热泪盈眶,就知道陈义不会死!他那么强,每次遇到危难总会有办法。宋昭迈着尚不灵巧的双腿,跌跌撞撞赶过来,一推门,有人西装革履,已经等候许久。 鬼手隔着玻璃窗,坐在对面的房间里,身后一左一右站着律师和保镖,宋昭甫一坐定,他就指了指桌面上的电话。 听筒传来律师毫无起伏的声音:宋昭的减刑争取成功,八年变五年,还有一年多就能释放。 “喜欢我送你的礼物吗?” 鬼手舔着他的虎牙笑,肩膀一耸一耸的。 “陈义呢?” 他不说话。 “我问你陈义在哪!” 宋昭暴躁地将手拍在玻璃上,鬼手一挑眉,目光定在她的掌心,继而沿着手臂开始描摹她过度瘦弱的身形。 他凑近一些,将手指搭在玻璃窗上她嘴唇的位置,轻轻蹭了蹭。 “他死了。昭姐,从今往后,你再也没有大哥。” 宋昭一瞬间扑跃而起,目眦欲裂撞出去,像要把他的喉管咬断,两侧狱警冲过来制止,把她的头死死按在桌子上,她狂躁地挣扎怒吼,眼泪砸到冰冷的桌台,旁边散落的听筒里,鬼手还在大笑。 城寨里七年的朝夕相处,他太了解宋昭,一句话都不多说就转身离开,留给她无尽的谜团与恨意,如同病危时的一针肾上腺素,支撑了余下的生活。 刑期满五年,宋昭果真出狱,天地改换风貌,已经是2000年。 自那日一别,鬼手再也没来探监过。宋昭穿着一袭洗到泛白的旧衣,按照他留在监狱的地址,来到一栋陌生的高楼。 鬼手的保镖早就在恭候。 乘坐电梯到达二十一层,推开两扇黑色玻璃大门,鬼手坐在皮质靠椅上,悠闲懒散地转过身来注视着她。 “昭姐。” 他如旧称呼道。 这是一间极奢华的办公室,向阳的一整面都是落地窗,东面是办公桌,西面是一整墙的书架,宋昭从书脊上辨认那些难读的文字,似乎是什么药名。 “你不在洪义了。” “洪义?”鬼手皱起眉,像很费劲才记起来,“哦,你是说那个已经倒台的帮派,96年,龙头认输当乌龟,拖家带口逃到国外,98年,最后一个香主陈义也死了。” 他一边说,一边观察宋昭每个细微的表情,故意选最难听的字眼。 “他当时主动绑了双手,就跪在地中央,那些人啊一刀一刀砍上去,啧啧,就像剁猪肉似的。” 宋昭两只胳膊不停打颤,自从过量注射镇静剂,她就控制不好自己的身体了。听着鬼手声情并茂的形容,她竭力稳住声音和表情: “为什么?” 鬼手看着她笑。 “你说呢?” 宋昭咬牙吐出一口气,好像有血沫子跟着往上涌,她咽下去,看到鬼手扬起下巴,朝她伸出手。 “昭姐,到我身边来坐。” 宋昭走近了把手搭上去,突然扣住他的手臂向前一拽,指缝里弹出陈义打造的那把小刀,鬼手歪头朝后一仰,刀锋擦着他的面颊划过,宋昭还来不及再攻,就被保镖压着肩膀按下来跪到地上。 “你的动作变慢了。” 鬼手轻飘飘地点评,起身绕到宋昭身后,在保镖的钳制下,拉起她的一只手。 宋昭五指蜷缩攥着小刀,被他用力掰开,小刀当啷一声掉在地上,他没去管,而是低下头来,闻了闻她的手指。 “味道也变了。” 他遗憾地说。 “以前昭姐的手是血腥味,现在,是肥皂味。看来牢狱里的生活把你从野狼野豹变成了贤妻良母,女人啊,想要保持风采,果然还是不能做家务。” 他挥挥手,让两个保镖退下,展开双臂放松地坐到沙发上。 “知道你出狱,我特意备下了接风宴,果然昭姐你一出来马上就来见我。其实我有心早些把你弄出来的,可是陈义不放手啊,他非要跟我斗。他遣散了舞厅的兄弟,赤手空拳,烂命一条,你说他怎么可能有胜算?” 宋昭眼前阵阵发黑,鬼手就在她旁边,声音却远的像在十里之外。 “是你杀了他……” 鬼手撇着嘴摇头。 “杀人要坐牢,这一点你不是已经验证过了?陈义是自己要死的。他想尽了所有办法,偏偏就是做不到替你减刑,落到聚龙帮手里,还拼死抵抗。这些年他的确积攒了不小的势力,想弄死他还挺不容易的,不过这个时候我就出场了,我跟他说,只要他一咽气,我马上就帮你出来。” “为什么!” 宋昭攥住鬼手的衣领,把他的身体使劲拽下来, “你十六岁穷困潦倒,是他把你救回九龙城,没有他,你就是路边的一条狗!这些年无论大哥还是哪个兄弟,从来没有亏待过你……救命之恩!你非但不报答,你还杀了他?!!” “就是因为被他救回来,他才非死不可。” 鬼手平静地说出最冷漠的话,眼底的光让宋昭胆寒:“他救我是因为他想当英雄,凭什么要我感恩戴德?在九龙城寨,谁把我当个人看了?自以为对我有恩,不加掩饰的可怜我,残羹冷饭我得吃,破衣烂衫我得穿着,还得听他们的吩咐,去治那些烂伤!那些人我根本一个都不想救!” “他们见证我的可怜,那他们就去死啊,我最讨厌有人可怜我了!实话告诉你,我早就向聚龙帮投诚,你们每一次打架吃的暗亏,每一次博弈失败,都是因为有我在告密。” 鬼手从宋昭手里扯出自己的衣领,说这些无耻的话,他没有半点道德负担。 “其实聚龙帮那些渣滓货色我也看不上,不过他们可以让陈义倒台,我心里就舒坦。宋昭,你是不是很纳闷,为什么我独独放过了你?那是因为在整个九龙城寨,只有你防备我。” 说到这儿,他的脸色和缓了一些,俯下身来试探着碰了碰宋昭的脸,理顺她在监狱中长长的头发。 “只有你的防备,让我感觉到自己还是个真正的、有危险的男人,我真喜欢你捏起拳头对我的样子,昭姐,那时候我都以为我快要爱上你了。” 宋昭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看着他,像看一摊人形的呕吐物。 “陈义从来没有看不起你,鬼手,他只是把你当成弟弟……” “谁他妈要当他弟弟!” 第33章 鬼手突然怒喝一声,很快他又平复下来,他的西装、领带、金丝眼镜,还有他精心打理的每一绺头发,这些身份的象征,已经不允许他再说那么粗鲁的话。 “昭姐,这世上早就没有鬼手了。我的名字叫魏衍,以后咱们还得朝夕相处呢,你得记住。” 第29章 .我放过你了 更快,更猛,不顾一切,宋昭的刀这次精准抵在魏衍的咽喉。 魏衍后仰着头,被她压制在沙发上,眼里露出两分惊喜和癫狂。 “别冲动,昭姐,监狱把你折磨成这个样子,难道你还想回去吗?” 宋昭全身绷紧,全力控制着不听使唤的胳膊,“杀了你,判死刑,一了百了。” “真没想到你愿意为了我去死。”魏衍再一次露出他的虎牙,盯着宋昭打量半晌,忽然向前挺身坐起,宋昭的手并没有退后,甚至更用力了些,于是刀锋割破他的皮肤,他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空气中弥漫着的血的味道。 “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这座办公楼虽然是好,却总少了点什么,如今你一回来,我终于觉得对了,一切都对了。” “我现在就杀了你!” 宋昭用力便要刺入,只一两秒的空档,魏衍说:“难道你不想再见他一面吗?” 她一愣,看到他加倍得意的表情: “陈义的骨灰,可在我手里哦。” …… 魏衍带宋昭来到一片墓地,他脖子上的伤让保镖如临大敌,时刻紧盯宋昭。而她的目光只是反复逡巡,扫过每一座墓碑。那些方正的、沉重的石块,严丝合缝扣住地面,让人无法呼吸。 身体颤抖得更加严重,想到医生的叮嘱,或许她该吃药了,但宋昭只是不停往前走,越过那些陌生的名字和照片,找到了一块无字碑。 她停下来。 “不知道怎么称呼,所以就没刻字。”魏衍插兜站在她身后,用心良苦地说:“龙四可是要把他丢进江里喂鱼的,是我才把他保下来。当初他把我带回九龙城寨,如今我还他一块墓地,算得上涌泉相报了吧?” 宋昭像听不见他的声音,跪在墓碑旁边,用袖子擦掉上面的浮灰,黑色花岗岩映出她痛苦的面容,像陈义生前的漆黑瞳孔。 “他不会想待在这儿。” 宋昭用手去搬那些根本无法撼动的石块,急躁的动作中夹杂难以自控的抽搐,她不理会,连自己都忘了,只是反复说:“我要带他走。” 石块尖角割破她的手,太用力,抠到指腹与指甲剥离,魏衍逐渐皱起眉,看到她的血印不断拓到墓碑上,终于上前拽住她,“入土为安,你忘了中国人最讲究这个?” “谁要跟你这种贱货入土为安!” 宋昭一把将他推开,眼泪随着动作甩到他的西装上,两个保镖当即上前,她扶着墓碑,指着魏衍含恨骂道: “陈义这一生做过最蠢的事,就是把你这种畜生带回来!连狗都知道对人摇尾巴道谢,你连狗都不如。你恨大哥可怜你,但你除了装可怜还有什么本事?当初你伤好了大哥要送你走的,是你自己求他让你留下来!人怎么能不要脸到这个程度!如果当初遇见你的是我,你连被可怜的机会都没有,我才不会救你,我会在旁边看着,看你饿死,被别人打死,死了之后六道轮回你还是个畜生!!” 她像只豹子从地上跃起来,揪住魏衍的衣领,手上的血污彻底蹭脏他的西装: “你用什么换来今天的地位?出卖陈义,出卖良心,当作你上位的本钱?太可笑了!鬼手,到今天你拥有的一切仍然是陈义换来的!他的搭救换来你平安,他的命换来你今天的这一身西装!我告诉你,你最可怜的不是出身,而是那颗猪狗不如的心!” “鬼手,你永远改变不了自己的下贱,一辈子摆脱不了陈义对你的恩情,一辈子,你骨子里都是狼心狗肺的可怜!” 魏衍被骂的面色潮红,呼吸急促,看宋昭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他的嘴角却不可抑制地上扬。脸上挂着那种极为怪异的表情,他抓住宋昭的肩,抓住她的头发,突然用力掐住她的脖子,宋昭躲也不躲,藏在袖口里的刀狠狠扎进他肩膀。 几个保镖吓了一跳,宋昭斜觑一眼,喉咙里挤出声音,“去拿锤子,斧子!劈开这个墓!否则我杀了他!快去!!” 保镖面面相觑站在原地,命令不动,她拔出刀又扎进去,恨不得扎烂魏衍的肩膀,魏衍低头看着,突然施力把她按在墓碑上,五指收紧,窒息的感觉很快传遍全身,滋养了那些躁动的蚂蚁,宋昭死死攥住他的手,抠破皮肤,眼泪横流,绝望中透出渴望。 “你杀了我,就在这儿,我的血流进墓碑底下,就能找到他。” …… 强烈的疼痛和被阻断的呼吸,将眼前的一切都取代成黑色,宋昭看到两个人,盛夏夜里坐在九龙城寨的楼顶。 女孩儿右手提着一瓶酒,男人手边放着红药水,正在清理她左手臂上那道伤。 那一刀砍得突然,几乎要将她的小臂一分为二,缝了针,像一条粗长的蜈蚣。他小心翼翼的涂药,动作放轻再放轻,自责地埋怨她:“你不帮我挡,我也死不了。阿昭,何必这样……” “你不是也帮我挡过吗?大哥,你身上的疤可一点都不比我少。” 宋昭有了醉意,随手把酒瓶搁在旁边,右手扯开他的衣领,冰凉的手指探上去,抚摸他锁骨上的疤,肩上的疤,每一道都是为了兄弟,也是为了她。 她的手再向下,搭在胸口,被陈义箍住手腕。 宋昭抬头看着他的眼睛,在混沌的酒意中,目光灼灼:“我不想看你受伤,大哥,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就不要让人伤害你。谁不放过你,我就不放过他!” 她头晕的,坐不安稳,索性把头埋在陈义的肩窝里,撒娇般呢喃道:“阿昭的命是你的,你活着,我才能活着。” 陈义的呼吸生出褶皱,在压抑中滚动喉结,他低下来,额头抵住宋昭,“别这样,阿昭,我只希望你为了自己活。” 宋昭的手还在他胸膛上,感受着他的心跳,呼吸随着陈义的靠近而撞在一起,她仰起脸,碰到了陈义的鼻尖。 好像从来没有这么靠近过。她已经长大了,不是那个在街头狼狈逃窜的小孩,也不是打伤人之后连睡觉都不敢,要他陪在床边的小宋昭。 她散发出来的酒气,混合着女孩儿独有的体温,陈义攥着她手腕的手愈加用力,指腹摩擦,从制止变成一种渴望。 忽然,有风从两人中间穿过,吹倒了快要见底的酒瓶,当啷一声,唤回陈义的清醒。 他慌乱地直起身,重新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扶起酒瓶,塞进宋昭落空的掌心。 “喝吧,醉了就感觉不到疼,大哥给你换药。” …… 宋昭停止挣扎,就在真正见到陈义的前一秒,魏衍突然松开了手。 氧气骤然灌入呼吸道,宋昭狼狈地咳嗽起来,眼前一点点恢复清明,她听到魏衍咬牙大喊:“去给她拿东西来!” 保镖应声而去,很快就把大锤和斧子、铁锹扔在宋昭面前,一同赶来的还有慌张的墓地经理,他不敢得罪魏衍,也不敢真的阻拦,反复叨念着人死为大。 宋昭眼前一片雪花,喘着粗气咳嗽完,拎起斧子就劈向墓碑,花岗岩比想象中更坚硬,反送回来的力道震麻她的手臂,震痛她的双手。 她一下一下不停地劈,巨大的声响穿透墓园,经理骇得原地跺脚,反正也是拦不住了,还不如快点结束,他上前来帮着宋昭一起,用撬棍和锤子掀起沉重的墓碑,在飞扬的尘土中,露出一个坑位。 宋昭跪下来用手去挖,黄土沾了血混成泥,也不知道挖了多久,终于露出黑木盒的一角。 她浑身一颤,小心将盒子抱出来,陈义是那么高大的人,背着她,罩着她,每逢危险都昂首挺胸站在最前面,可是现在他在她怀里,是这样轻,这样小。 他们终于又重逢了,宋昭抱着他的骨灰笑起来,她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蜷缩着倒下去,像一只煮熟的虾那样抽搐着,什么都没有了,只能抱住那个木盒。 “起来。”魏衍看不惯她这番软弱姿态,高高在上地命令着,突然俯身拽住她的衣服,想把她从地上拽起来。 “你的本事呢,你对我的厉害呢!刚才不是骂我骂得起劲,倒在这儿算什么!起来啊,骂我,杀我,像你之前那样跟我针锋相对!陈义死了,拿到他的骨灰,你难道不该更恨我?!” 宋昭精疲力尽,只有流不完的眼泪顺着眼角往下淌,魏衍攥紧拳头,突然掏出一块脏兮兮的破布,丢在她面前。 仿佛闻到了陈义的气息,她捡起来,那块布断口毛糙,像临时从衣服上撕的,上面以血为墨,只有短短一句话:“活下去,阿昭,活着。” ——“阿昭,好好活着。” ——“阿昭,离开这儿,把九龙城寨的一切都忘了。” 第34章 在监狱里的时候,每一次见面,他都这样说。 “看见他的话了吧?”魏衍咬牙切齿,捏着宋昭的脸,“你最好不要寻死,那样太没意思。” 仿佛一件刚到手的玩具变得无趣,他失望地转身离开了墓园,命令保镖把宋昭塞进车里,带回到一栋别墅。 宋昭昏迷过去,大约有人给她喂了药,她沉沉地睡了一觉,直到半夜才醒来。陈义的骨灰就放在床头,她惊起之后松了一口气,那种血脉偾张的感觉暂时淡下去,拿回了四肢的掌控权。 她走出房间,打量着这栋空无一人的别墅。 房子里有生活的痕迹,大约是魏衍的家,想要把她圈禁起来?宋昭鄙夷地冷笑。 她把菜刀扔进主卧的被窝,在拖鞋里扎进七八颗暗钉,然后掏出自己的药瓶。 医生嘱咐过,就算再狂躁难安,一次也至多只能吃五粒,平常两粒就足够,吃太多很容易影响神经,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宋昭把所有的药都倒出来,二十几粒,全塞进饮水机里,还晃一晃让药片更好融化。 之后,她抱着陈义的骨灰盒,从窗口跳出去,融入一眼看不尽的夜色中。 当初他们盘下的舞厅,早已经改头换貌,那些兄弟被陈义遣散,也寻不到下落。宋昭不愿意放过魏衍,可她清楚地知道自己如今杀不了他,又盘桓了几天,宋昭离开那片土地,离开了香港。 …… 眼前的灯光是昏黄而温暖的,宋昭从回忆当中抽离,恍若隔世。 素木普日坐在旁边,正在看着她,脖子上还有瘀痕。自从遇见自己,他总是不断地受伤,哪有人谈恋爱是这样的,因为她不正常,所以,他也被迫地跟着不正常。 宋昭回看着他的眼睛,似乎想说什么,但没有力气了。看着看着,素木普日突然将手盖上来。 “别这么看着我。” 他的手还是一如既往的温热,大约挣扎了很久,却还是怕自己后悔,他很快又很矛盾地说:“如果留下来真的让你那么痛苦,你就走吧。” “宋昭,我放过你了。” 第30章 .替我摘朵索玛花走吧 窗外下起了雨。 说完那一句话,屋子里又归于沉默。细密的雨声像针扎进皮肤,宋昭嘲笑自己,有什么好失落的,这不正是她想要的结果。 素木普日的手还盖在她眼睛上,睫毛颤动,像扣住一只振翅欲飞的蝴蝶。宋昭眼眶干涩没有泪水,这样很好,她不应该再哭。 过了很久,她找回自己的呼吸,抬起手想拉开他,素木普日却先一步收回了动作。 他不愿意再看宋昭的眼睛,连身体都回避,生怕再从她目光里看到半点厌恶。 “我一直记得小时候你说,最想要的就是一个家,我总以为,给你这样的家就够了。” 那些空置的家具,摆满他不得其法的执念,素木普日的身体一点一点塌陷,灯光下,他看到宋昭的影子,近得就在自己手边。 “你说得对,宋昭,我根本不知道你到底要什么,不知道你都认识什么人,放不下什么事……不应该让你没有选择。” 宋昭的心口塞进一团棉花,连嗓子都堵住,看着他背影像山一样沉下去,说不出回应的话。 “你总说自己融入不了草原,其实,我也一样,融入不了你的过去。” 他低着头,搓掉指腹上碘伏的暗黄污渍,下颌微动,咬着无法倾吐的疼痛与不甘。 不甘……一个男人最失败、也最无力的,就是面对心爱的人,仅剩一厢情愿的不甘。 如果腾格里天神再多一点仁慈,让他们更早一点重逢,如果他能和她一同经历那些动荡,他愿意付出生命,哪怕流干了血,也好过今天的结果。 素木普日艰难地说: “我把你留下来,以为我爱你,可是宋昭,宝音有句话或许说对了,我对你……也有可能只是愧疚。” 宋昭一愣,诧异地抬起头。 “我见过你小时候最狼狈的样子,你救过我,我发誓要回报,所以你消失之后我一直放不下,可是现在,我已经给了所有我能给的,你不需要……” 谁的眼泪砸在手背上,又被飞快蹭掉,他甚至希望宋昭再给他一巴掌,来阻断这些根本无可挽回的话,可她只是听着,或者,她早就想听这些了。 “对不起。绕了这么一大圈,才知道把你拐上了错误的路。” “宋昭,你可以去任何想去的地方,我不会再拦着你了。” 宋昭愣愣地看着他,心被自己咽下去,又吐出来,她点头,一下,又一下,继而笑了起来。 笑声扩大在潮湿空气里,连同窗外雨滴一起迸出水花。 “没关系。” 风吹开窗,席卷呼啸,藏住呼吸的颤抖。 是啊,这里不是香港,想把两个人分开,并不需要上升到死亡。 那些看似紧密的、绵延胜过高山的爱与痛,其实只要一方松开手,就可以轻易斩断。 原来两个人的关系是这样简单。 宋昭低下头,大口大口地呼吸。雨夜彻骨的寒冷覆盖上来,劈开墓碑的巨响和白桦树摇晃的声音交杂在一起,她却回应得顺理成章,如同她真的渴望已久。 “没关系,是你帮我找到了天葬师,我原谅你。” 素木普日勾动僵硬的神经,应和着她的笑声。 “那就好。” 素木普日离开了房间。 看着他刚刚坐的那个位置,宋昭的心彻底塌下去,她耻笑自己的贪婪,一次次的口不择言,却以为他会一次次的包容,这又何尝不是恃宠生骄。 她和素木普日之间的一切,都得幸于他的紧握不放。他围绕着她,坚定不移,他视宋昭的微末高于自己的所有,这段早就终结的缘分,始终是他在勉强。 想起再次遇见他的那个晚上,宋昭抬起头,夜空里不再有焰火。 一切都结束了。 …… 雨一连下了两天,宋昭站在窗边看着,身侧是早就准备好的行装。 这两天几乎没再见过素木普日,他早出晚归,总到半夜才回来,宋昭夜里时常惊醒,有时能听到他回来的动静,动作很轻地躺在她身边。她没有睁开眼,只当自己不知道。 一转眼,天又黑下去,她叹了口气关上窗户,忽然看到远处有车灯逐渐靠近。 素木普日抖落身上的雨水,在门口跺了跺脚才进屋,对上目光时,两个人都是一愣。 宋昭没想到今天他“这么早”回来。 素木普日走进来,搓了搓手,似乎想说什么,张口之后又低下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塑料袋。 他自己淋得都快湿透了,倒是把里面的东西保护得很好,一层层揭开,露出一沓现金、名片,和应急的伤药。 “我在滨城给你找了住的地方。” 宋昭惊讶。 “你怎么知道我要去哪儿?” 其实素木普日很早之前就知道了。他从来留意宋昭的一举一动,不会错过她突然滋生的专注——以前电视放新闻,她只当听个响儿,不知道具体是从哪天起,所有关于滨城的新闻,她都看得很认真。 再后来,夜里她也开始睡得不安稳。 从未听过她和滨城有什么交集,莫非是什么人在那里出现?他不想像个懦夫般瞻前顾后,可宋昭身上的伤疤,切实地提醒着她到底经历过怎样的危险。 素木普日把东西塞给她, “支了一千块钱给你,不知道够不够,要是有难处,你随时给我打电话。” “我有钱。” 宋昭轻轻推开,一千块不是小数目。 “拿着吧。我知道你不想让我去,能帮的也就这么多了。” 把东西塞在她手心,素木普日低下头就要走,宋昭心里一酸,忍不住从背后抱住他。 潮湿的水汽穿透衣料。 “这又是什么意思?” 他僵硬地问,整个人快要在来回来去的推拒中割裂了。 宋昭闭上眼睛,自私的,用尽最后一点力气。 这世上有人这样不计回报的等过她,已经是老天的恩赐,可她违逆不了自己的心,想做的事,不能不做。 或许有人生来就是动荡的,身躯里填满了风,不管怎样渴望扎根,总是注定要漂泊。 宋昭的两只手缓缓松开,彻底后退时,素木普日突然转身,把她重新拉回怀抱。 第31章 .长生天教会的勇气 这么多年过去,素木普日仍然记得第一次与宋昭拥抱的瞬间,那是一场死里逃生,在一眼望不到边的雪原。 那时候,素木普日和宋昭经常到后山捕猎,等雪在阳光中反复融化又冻干,变得坚硬之后,他带着一把小铁锹,在近人高的雪堆里挖出了一间雪屋。 方方正正的小格子,刚好能在里面避风,宋昭用雪砌出一个圆桌,放他们从家里带出来的土豆和胡萝卜,有时候再来就发现胡萝卜变不见,地上空留乱糟糟脚印,是被野兔偷走了。还有一次,雪屋的墙都被撞破一大块,素木普日看着四处留下的鹿角印记,笑着告诉她,这里来过一只小小的犴达罕 第35章 。 素木普日从家里偷了块羊皮垫子来,两人布下套子,常常在里面守屋待兔。漂亮的松塔、形状好看的落叶、树枝,宋昭都捡进去做装饰,仿佛那是一个花里胡哨的小家。 后来,额尔古纳又下起一场大雪,洋洋洒洒两三天,宋昭很惦记雪屋有没有被压垮,等天一放晴,迫不及待就上了山。 进了林子之后辨不清方向,她只好求助看向身后的人。 “不记路了吧。”素木普日两手插兜,装得像个酷哥儿。端出一副山大王开路的姿态,越过宋昭走到了前面。 “蹦蛋。” 这片林子从小到大不知来过多少次,夏天山沟涨水,秋天落叶满地,什么样儿他都见过。可这场积雪的厚度显然超出他的预料,越往前走,他心里也逐渐打起鼓来。 雪太大了,将原本清晰的小路全部覆盖,那些天然标识也埋在雪里,看得很费劲。这情况放在平时,他拐个弯儿就先回家去,可今天宋昭跟在后面,他不想丢脸。 凭着记忆本能往前走,素木普日观察着前后左右的树形,脚步不自觉地放慢,两人在山林腹地一阵转圈,总也看不到雪屋的踪迹,越走越深,越走越远,宋昭回头看了一眼,忐忑地说:“要不,咱还是先回去吧。等过两天雪化化再来……” “我再找找,应该就在这附静。” 都已经走了这么远,素木普日不想让宋昭失望而回。他全神贯注,四下张望了一圈,大概锁定方位,就让宋昭在原地等着,自己先过去看看。 素木普日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似乎看到了宋昭先前插在雪屋前面的大松枝,他加快步伐朝那边去,可突然一脚踩空,竟直直摔下了山坡! 大雪模糊了山坡的界线,而尚未落实的积雪,就像沙土那样松散,被他撞散的大雪块和表层浮雪一起砸下去,大片大片的将他覆盖,人仿佛眨眼就被山坡吞噬,骤然间了无影踪。 宋昭原本一直盯着他的背影,突生变故,全然不曾预料,她惊慌地跑过来,被埋在雪里的树枝绊了好几个跟头,狼狈趴在山坡边大喊: “素木普日!!” 就如同一场微小的雪崩,空旷山林中无人回应,甚至不曾出现一只飞鸟,宋昭被恐惧淹没,来不及细想就冲过去,沿着下落的坡度开始挖。 怎么办?回家去找人行不行?可这里离家并不近,就算她能精准重复来时的路,往返至少也要一个小时,人埋在雪里一个小时,冻也冻死了。 她喊着素木普日的名字,片刻不敢停歇,反反复复的挖一段,摔一段,不见人影,换个位置继续挖……整个人跪在雪地里,眉毛头发都冻成冰,积雪顺着袖口灌进去,打湿冻僵整条手臂,宋昭丝毫不敢停下来。 从没有觉得这片山坡有这么大,竟然一眼望不到边,担心和惊恐将时间流速放慢再放慢,宋昭全身只剩双手在活动,她伏在山坡里,几乎成了一尊诡异的雪雕像。 不知道找了多久,当她再一次喊出素木普日的名字,终于听到一丝微弱的回应,宋昭一瞬间停下,跪在雪地里辨认声音的位置,颤动的心跳中,那低弱声音在叫她: “宋昭……” 宋昭扑过去,刨开最上面厚重的硬雪块,终于抓到素木普日的棉袄。她把他身上所有的雪都推下去,扶他坐起来。 素木普日滚下来时撞上了原本埋在雪里的粗大树桩,撞得两眼一阵发黑,腿也被旁逸的粗枝别住,仅凭自己的力量根本无法挣扎。劫后余生,他自己也后怕出一身冷汗,两人合力搬开那截粗枝,宋昭突然扑进他怀里嚎啕大哭。 她的十指已经冻僵了,搭在他身上,还维持着挖雪的姿势。素木普日从来没有见过她这样哭,仿佛经历了世间最痛心的诀别,哭散了他原本的颤抖。 浑身衣服都被雪洇湿,可他的心热着,宋昭因为担心他而掉下的泪水,每一颗都胜过珍珠。他笨拙地拍了拍她后背,清楚感觉到,这是不一样的。 不同于塔娜,不同于他最看重的那幅拼图,宋昭在这世间独一无二,原本因为她坚毅性格和那一点闷坏而产生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好感,在寒白的雪原上,开成一朵具象的花。 …… 他们的拥抱总是在彼此最艰难的时刻。在这里、在小土死掉之后、在充满悲伤的雪屋。 宋长林下葬的事,本不该由一个孩子来做主,可宋昭抱着父亲的骨灰,不准任何人碰。她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激烈,听不进去任何人的劝阻。 那些来来往往的,没有一个是她的亲人,那片早已辞别的故土,也不再是父亲的家。 后来,是素木普日的额尼说,等到春雪消融的时候,可以将骨灰撒进得尔布干河。河流养育了无数生命,或者,父亲可以找到他甘愿栖息的地方。 宋长林的骨灰被暂时存放起来,宋昭失去了最后一点牵引,在人世中飘荡。 几天之后她不见了,一个孩子消失在广袤大地,没有人知道她会去哪。素木普日焦急地四处寻找,猛然想起他们共同的那间雪屋,他急匆匆跑过来,看到宋昭蜷缩在那块羊皮垫子上。 素木普日抱住她。 眼泪汇成冰河,她伏在他肩头,放声大哭。 那时候他们拥有彼此完全的信任,他是宋昭的依靠,承接她无法言说的所有痛苦。可是现在,宋昭一样在他怀里,他们的心却遥远得像在银河两端。 素木普日看着眼前的宋昭,一切,都好像一场戛然而止的梦。 从她在火光中出现,他就坠进了这场梦里,混乱、急促、来不及思索。又或者是从更早开始,从宋昭贸然在他生命里消失,他就再也不曾清醒过。 而此刻,他不得不醒过来。 曾经他失去过塔娜,虽然痛心难忍,可当他一寸寸踏过漫山遍野,当他付出了所有能付出的心血后,他接受了塔娜的死亡。 现在呢? 小时候阿玛对他说:风会带走一切,只除了长生天教给草原儿女的——放下的勇气。 素木普日已经三十一岁了,不能再像一个少年,仅凭一腔热血活着。他可以强行将自己留在这场梦里,却不能罔顾宋昭的意愿。 更何况留下她又能怎样?她是汉人,并非生来就爱这片草原,马场是他的事业,不是宋昭的,除了乏善可陈的安稳,她留下来,几乎一无所获。 在这样的偏执和迫切里,他心里装满的,真的是爱吗? 素木普日的目光不再像从前那样炽烈,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挫败和迷茫。那朵在雪原中盛开了十五年的花朵,无可奈何地衰败下去,变成一片荒芜的野草。 他放开宋昭,心头的不舍也一并吞咽,转过头看向她收拾好的背包。 “九月,你还得回来吧?” 宋昭停顿片刻,点点头。 “有不好带的东西,就先放这儿,我不会让别人乱碰。”他想想,又补充道,“我也不乱碰。” 能有什么不好带的,无非是陈义的骨灰,宋昭从来都是自己尽心尽力守着,他没奢想过她会同意,只是试图留下一个凭证,证明这一别并非永久,证明还会有再见的那天。 可宋昭竟然真把那个木盒拿了出来。 “那就暂时放你这儿。如果按时回来,我会自己送他去做天葬,如果不能……”她低下头,平静地说:“那在9月13号,你就替我,送他去吧。” 素木普日一愣,听出她的弦外之音。 “你到底要去找什么人?” “一个旧相识。” “旧相识?”他眉头紧锁,看向她手臂上那道长疤,“就像我和你这样?” “不是。”宋昭摇头笑了笑,包含着决定之后的放松,甚至找回一点坦然,“他不配跟你相比,但是,我必须去这一趟。” …… 雨当夜就停了,宋昭在清晨离开。 下巴上的咬痕还没退,她戴着黑色口罩,走到牛村村口等车。沿途野草混着雨后泥土,气味清新,树叶摇动,像无声的送别。 站在岔路口远远看出去,宋昭似乎听到一阵马蹄声。 她回过头,看到素木普日坐在马背上,伫立于山坡之顶,静默地看着她。他的衣摆在风中飘动,宋昭知道,那匹叫黑风的马跑起来真的像风一样快,此刻风并未追赶,是素木普日尊重了她的决定,他心甘情愿地停下来。 宋昭坐上了车。 第32章 .病态与恨的平行 连绵起伏的山脉在车窗外飞快掠过,这两个月的喜怒哀乐似乎也成了纷乱的倒影,从前路里消退。宋昭静下来,感受到心里潜藏的迷茫——到滨城去,真的见到魏衍,她又能做些什么? 魏衍不会为自己的恶行认错,陈义也不需要他虚情假意的认错。当初在香港杀不了他,现在就能得手吗,以魏衍的阴险多疑,保镖必定不会离身,她暗中行动,在他毫无防备时,或许能抓到松懈的当口。可此举没有回头路,杀了他之后呢?她比任何人都知道刀和棍的代价。 第36章 九泉之下见到大哥,不知道他会不会原谅她的莽撞。 好好活着……大哥,我也试过。 这世间有乱花迷人,的确值得留恋,可我该怎么面对心中无法熄灭的烈火?我该怎么坦然接受,杀害你的凶手近在几百公里之外逍遥…… 滨城与赤峰气温相近,不过街道繁华,更像一个都市。小时候宋长林经常会用“去滨城玩儿”当作目标来激励她,只可惜碍于经济压力,一次都未能成行。如今宋昭走在高楼林立的街道里,竟因为看不到草原,而感到了一丝陌生的不适应。 按照名片上的地址,她找到素木普日提前安排好的住处,然后马不停蹄来到新闻里和魏衍合作的疗康药厂。 两扇黑金亮漆的铁门高高耸立,宋昭买了一份报纸,背身坐在对面报亭的长椅上,借着玻璃窗反光一直在观察——车辆进进出出,没半个熟悉身影,来往也没有人说粤语,都是一口极地道的东北话。 一连守了两天都没收获,第三天,宋昭背着包大摇大摆走进去,被前厅的人拦住。 “嘎哈的啊你是?” 她早就备好了说辞,捡起许久没再说过的乡音,展露几分无奈的求助:“大哥,魏总在不?” “你找他嘎哈?” “他有文件落我这儿了。”宋昭从包里掏出一个黑色文件夹,“我是滨城日报的记者,就为药厂合股这事儿来的,那天晚上他都答应我约专访了,结果好几天过去了,我咋一直也联系不上啊。” 前厅保安将信将疑,伸手去接她的文件,“你是记者?证呢?” “证在车里呢。”宋昭一脸紧要地躲开他的手,回头用下巴指向马路对面的车, “还有采访的设备,都在,这边没说妥呢我也不能直接就把录音啥的都带来啊。大哥我真没骗你,我真认识魏总,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吃的饭呢!” 她故意模糊了态度,暧昧不清地说:“不信你考我,魏总全名叫魏衍,是不?身边一直跟着保镖,那保镖就跟木头桩子似的,天天搁那杵着,完了他脖子上还有道疤,就在领口下面,对不!哎呀我真认识他,可这答应的采访一直约不上,我回报社都没法交代了!” 宋昭急得直跺脚,保安看她的眼神,逐渐生出一点不可言说。 他上哪知道老板脖子上有没有疤?老板会无缘无故到他面前来解领带吗?眼前这女人虽然戴着口罩,可露出来的一双眼睛十分水灵,肯定长得不难看。再说她连领子里的疤都看见了,当时得是啥情况?没准就是老板一时高兴,口头上答应什么专访,其实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想到这儿,他几乎已经看到了宋昭被忽悠上当的全貌,很是为她可惜地说:“你来晚啦,魏总都走两三天了。” “走了?!” “是啊,合作都谈妥了,新闻也上了,他一个香港银不走嘎哈啊。顿顿吃饭老找那什么烧腊啊烧不辣的,搁这儿食堂老整那猪右酸菜炖粉条子,他能吃得消吗。” 宋昭愣在原地,口罩下的表情惊疑不定。 “你就回去得了,那专访肯定是黄摊子了,魏总提都没提,他心里要是有数,他能连走都不告诉你吗。行了,赶紧换下一号人物吧,啊。” 保安摆手让她出去,宋昭只得转身往外走。来时想了很多可能,偏偏忘了魏衍在这儿并不会长留,像是迎头被人打了一拳,宋昭觉得自己傻透了。 她站在药厂大门外,半晌没有回过神。与此同时,一辆黑色的商务奔驰从她面前缓慢开过,坐在后座的男人,目光越过车窗,停留在她身上。 “老細,使唔使泊车? 粤语:老板,要停车吗? ” 保镖察言观色,这半年来,魏衍已经搜罗了不少和宋昭长得像的人。 魏衍看出去的神情当中带着探究。只知道宋昭是东北人,却不知她到底来自哪个城市。这次到滨城来,他暗中派人调查许久,确切得知宋昭并不在这里。此时药厂门口站着的那个,身形和她倒是有六七分像。 像得了皮囊,像不了本质,又有什么意思。他收回目光,闭目仰在皮质头枕上。 “唔使,走了。 不用,走吧。 ” 宋昭背着包走在滨城街道上,看着来往的车流和桥下江水,一时无处可去。她分不清心里是失落还是庆幸,魏衍走了,她的蓄势待发随之哑火,空空来这一趟,一无所得,可也并不想就这样回草原。 回去了怎么面对素木普日?他们之间的问题根本没有解决。宋昭站在江边叹了口气,试图想象今后的生活。 她可以在滨城买个房子,从此隐匿在熙攘的人群当中,清早买菜、傍晚吹风,一个人安静过一辈子。 如果终究还是放不下仇恨,她也可以回到香港。把大哥的嘱托和自己曾经的挣扎都当笑话,刀刃不管推出去还是扎回来,至少能换一个了断。 可除了这些呢,难道她的人生就仅剩这两条路可走。 ——“如果有什么让你觉得很累,那就放下吧。以后我们一起生活,夏天骑马、吹风,自由自在地走,如果冬天你觉得太冷,那就去暖和的地方。你,和我,还有黑风和珍珠,一辈子慢慢地过。 ” 看着滚动的江水,她想起素木普日的话。突然口袋里的手机响起来,竟然正好是他。 第33章 .她的蛇蜕 几天没见,素木普日的声音穿过听筒,似乎比平时见面听到的更加低沉。 “找到人了吗?” 宋昭垂下头,手搭在江边栏杆上,烦闷地拍了两下:“没有,他走了。” “香港?” “嗯。” “那你——” “我不去。” …… “嗯。” 乱七八糟的对话。 素木普日坐在马背上,看着不远处那辆油箱加满的车,宋昭不需要他,他却还是做好了随时赶赴她身边的准备。 阴差阳错,那人走了,宋昭应该很失望吧。她冒着一去不回的风险,连陈义都托付了,能让她记恨到这种地步,大概和陈义的死有关。 他突然想起初见那晚,宋昭喝了酒,第一次提起陈义。 ——“他是怎么死的?” ——“被人害了。他很能打,很仗义,但仗义过头反被骗,我怕他黄泉底下不能心安。” 仗义过头反被骗,骗一个黑帮的头目,甚至杀了他……能骗到说明有信任,有信任却被出卖,出卖必定是为了利益,难道那个人在斗争里背叛倒戈,用陈义的死,给自己换取了什么? 如果真是这样……素木普日一阵心惊,他作为局外人都觉得义愤,宋昭与陈义肝胆相照,又怎么可能忍受。 他知道宋昭经历许多才回到草原,每每从细节当中窥探一二,都惊讶于那份沉重,而宋昭切实地背负着那一切,如同一个人掉在河里,不断被冰冷的河水冲击拍打,你站在岸边对那人招手,说快上岸来,岸上有干粮有热茶,还能晒太阳。 这怎么可能帮得到她? 他应该毫不犹豫地跳到河里去,用他的力量将她带上岸里,如果河底有水草缠住她的双脚,他就该亲手去挣开,就算什么都无能为力,他也应该和她一同置身于河水里,这样才能叫作分担。 素木普日因为自己曾经的执念而惭愧,不忍心催问她的归期,哪怕只当一句闲谈问候,在宋昭孤身面对血仇时,他也不应该说。 宋昭同样一言不发,她看着江水,看着身后的行人,感觉到很空荡。 五年的监狱生活消磨了她的锐气,也快要耗尽了她的怨愤。本以为素木普日是要问她什么时候回去,毕竟就在接电话的1分钟前,她还在想以后的生活,可他迟迟没有。 于是脑子里出现两个声音,一个说你想回就回,干嘛就非要等他邀请;另一个说有冇搞错啊姐,闹那么大一出才离开,三天不到就又想回去?你是真的想回牛村,还是只想要一个落脚点,总得想明白吧。 宋昭烦闷地挂断了电话。 江水在桥下奔涌,她在桥栏边席地而坐,随手摸起两块石子往水里抛。 她面对素木普日总是无法坦诚,可如果给她打来电话的是陈义,她会说些什么? 好久不见了,大哥。 鬼手是个畜生。 我想为你报仇,可是连人都没见到。我总是梦见你,如果醒来也能见到该多好。 还有,我该怎样顺应自己的心?为什么有人可以一直按照真正的想法做事,我却不能呢。 说真心话很难,做真正的自己也很难。没有像宝音那样开朗热情的笑容,应该很难让人喜欢吧。 …… 够了,随便吧。她拍拍身上的灰站起来,双脚用力踩实地面,用手掌抚摸自己温热跳动的胸口,不能再这样了,宋昭对自己说,她要到阳光里去,走进人群中。 有很多人在公交站等车,男男女女簇拥着,宋昭略微有些紧张。不过这没什么,只是人,无冤无仇的人而已,他们的背包口袋是用来放钱包钥匙身份证,没人会突然抽出一把刀。 第37章 她强迫自己跟着坐上去,车门一开人流暴挤,宋昭全部神经都绷紧了,她攥着拳头走进车厢最中间,表情严肃似要赶赴刑场,抓着扶手站稳,听到身后有人用很不得了的语气说: 东三菜市场的地瓜今天打特价了。 新一百商城的毛线大促销,囤一点秋天好打毛衣呀;红旗幼儿园上星期三午饭吃鱼,有个小孩被鱼刺卡住了;电视机买康佳还是买长虹,哪个画面显示更好?老赵儿子上个月工厂工资才开四百块,不行还是去学汽修吧…… 那些嘈杂而严肃的议论,交汇着将她包裹。这是太奇妙的感觉,宋昭呆呆听着,莫名其妙地竟然笑了,她认真地听,竖起耳朵去听,感觉自己也变成一个地瓜,长出许多根须,穿破铁皮车厢,向这片土地里扎。 听完红旗幼儿园拔鱼刺的大事,她随便选一站下了车,看了一会儿路边大爷下象棋,太阳上来热了,又从报亭窗口里买了一根冰棍。 公园围栏的空隙里钻出许多盛放的蔷薇花,她坐在花香四溢的水泥台,揭开包装纸一点一点啃冰碴。 橙色的甜蜜素冰棍把她舌头也变橙色,吃着吃着突然想起来,这味道很像她以前最爱喝的橘子汽水。 打住,停止,不要回忆,宋昭三口两口加速吃完,冰得牙齿上下打哆嗦。 滨城是大城市呢。 路上那些行人,穿着各式各样色彩鲜艳的衣裳,红橙粉绿,生机满满,宋昭低头看看她漆黑的袖子、漆黑的裤管,她站起来,走到一家有大玻璃的街边商铺,仔细照了照自己的模样。 小时候总听老人们说,蹲过笆篱子的人就算放出来,也能被一眼识破,因为他们身上的气质不一样了。就像她,总是死气沉沉的罩着一身黑,连头发也乱七八糟,这样不好。 宋昭用点兵点将点中一家服装店,一进门仿佛进到彩虹里,各种式样颜色的衬衫、裙子、牛仔喇叭裤,眼花缭乱,而且这里的衬衫是剪裁方正、颜色清新的好人衬衫,不是以前在尖沙咀买的那种,穿上总要配条大金链。 在店员的热情推荐下,她挑了一条长裤,一件淡蓝色的长袖上衣,肩膀处缝了一圈荷叶边,文文气气像三好同学,店员却打包票说她穿上百分百好看。 宋昭到试衣间里换上,脱下自己的黑长衫时,又感到那种奇妙的感觉,仿佛她脱下的不是衣服,而是扒在她身上的蛇蜕。她生出一点隐秘的兴奋,就这样进行下去,或许她真能长出一层新的外壳。 走出试衣间,店员大为惊叹,就算知道对方是为了卖货,宋昭还是笑了。她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像从未见过那样陌生。单从五官来看,她像是很斯文的人,脸颊瘦瘦,鼻头小巧,下垂的浓密睫毛像两把羽扇。 宋昭超过一米七,喇叭裤将她的腿衬托的又细又直,店员在旁边不遗余力地夸赞,顺便建议她,天气这么热,扣子就不用扣到最上面了吧? 宋昭想想,她的锁骨上并没有疤,便听从的将扣子解开了两颗。 “就要这两件了。”她爽快地说,甚至还把换下来的旧衣服递给店员,“麻烦你帮我处理掉。” 店员欣然同意,最喜欢像她这样付钱利索的顾客,算账、找零、开票,宋昭转身出门时,对方还在身后招呼她:“商标还没剪呢!” 宋昭毫无防备地转回头,看到店员拿着剪刀直冲自己走来,她霎时间头皮一麻,来不及反应,那只手已经从脖颈后拉开她的衣领。 “妈呀!!” 店员惊叫一声,连剪刀都脱手。 “怎么了?”宋昭明知故问,心情和那把剪刀同时掉到地上,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没,没怎么。”店员仓皇把剪刀捡起来,刚才那股子热情骤然消失,“我帮你剪商标…” 宋昭仍保持着回头的姿势,目光越过店员看向镜子,因为刚解开了两颗扣,她的衬衫领口被拉到后面大半,沿着肩膀向下的,是那片沼泽似的泥泞伤疤。 受这些伤的时候,她已经没自由去买伤药,那些人有意要给她教训,任凭创口反复感染发炎,又去掉腐肉,伤口连成一片,甚至有些地方凹下去,糊在她的后背上。 “你害怕?” “不是,没,我没那个意思……”店员脸都憋红了,眼神无序地乱瞟,却独独不敢再看她。 真没意思。 宋昭刚感受到的那一点欢欣,在对方躲闪的目光中彻底弥散,她知道自己应该走出去,忘了这段插曲,继续寻找她的新生活,可脚步却像灌了铅那样迈不动,她甚至彻底转过身来,非要刁难似的,问那个看起来才二十出头的小姑娘: “你都看见了,那你觉得这些疤是怎么来的?” “……打架?”小姑娘不想接话,又不敢不答:“是不是跟老公……我姐也被老公打过……” 宋昭笑了,多单纯的人,即便见到最狰狞的疮疤,能联想到的也只是家暴。 “是啊。”她感叹地说,“自打结婚,我老公就总打我,后来我不想忍了,干脆就把他杀了。” 她说得云淡风轻,小姑娘吓得满脸惨白,宋昭注意到对方紧紧攥着那把剪刀,只是刀锋在不知不觉间,已经防备地对准了她。 她抬手扯断商标的绳子,扔到小姑娘手里,顺便捡回自己那件黑衣服,回到试衣间重新换上。 第34章 .素木普日一定想不到我在什么地方 那件荷叶边上衣最终还是留在了服装店里,宋昭决定了,去它的吧。 她一天之中做了好几个决定,每一个都发自十足的真心。真心地想融入,又真心觉得讨厌。 重新回到人群,宋昭迈着大步不停往前走,等红灯,过天桥,城东走到城西,一直走到精疲力尽,蹲在路边喘粗气。 【和别人一样】 这是一个魔咒,从小到大,已经缠绕她太久太久。 小时候别人都有妈,她没有;初到香港不会讲粤语,被人家叫好几年“阿灿” 早年对大陆人的称呼,贬义 ;去草原,她是格格不入的汉人;此时此刻,满大街都是汉人了,然后呢? 别管上班还是上学,所有人一辈子都是为了好好过。逢年过节他们买点鸡肉鱼肉,会为了吃两道荤菜而沾上猪羊的血,那她呢,她手上沾的是人的血,一刀下去筋骨断,甚至每一滴都有姓名。 宋昭抓了一把土用力搓手,无名怒火在她胸腔里燃烧,早知这样还不如在赤柱监狱和那些死刑犯一起上车,一起挨枪子崩了算了他妈的。 她蹲在路边抽完两支烟,预备点燃第三支的时候,突然听到隐约的撞钟声,在喧闹的车流里显得尤为突兀。 一声,又一声。 宋昭把烟塞回盒里,顺着声音找过去,看到一座红墙寺院。 她忽然想起伦珠。 寺门大开,院中铜炉里香火正燃,幽静檀香随风飘散将人包裹。大概是临近什么法会,寺中来往香客不少,宋昭走进去,看到居士们捧着经书、供果等,来往无人高声说话,只有平缓沉稳的脚步。每一间殿门都敞开着,不停有人进去叩拜。 宋昭不懂,也不信佛,只记得伦珠半边胳膊都被砍断了,还紧紧攥着一串念珠。他被砍死前的最后一念在想什么?还在期盼佛陀能够救他回家吗?如果真有灵魂,他的灵魂又是去向了何处,是否见到他的师父,和她的大哥。 宋昭向里走去,那些塑像或慈悲或庄严、静静垂视,任世间人来人往,只是看着。她路过地藏殿门口,看到一个满头白发的背影,直挺挺跪在菩萨目下。 这人不像其他那些香客,拜完便起,而是一直跪在那儿,像在受什么惩罚。宋昭抬眼看过去,只见菩萨像后的匾额上刻着他的大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 地狱,如果真有六道轮回,大哥说过,他们也是要下地狱的。 那人头发白成那样,岁数一定不小了,她在祈求什么?想让菩萨在她下地狱时拉她一把?她犯了什么错? 有香客路过,称赞虔诚,宋昭将这两个字念了一遍,虔诚……她索性抱臂倚着院墙,预备看看那人到底能跪到什么时候,也让她见识见识到底有多虔诚。 一分一秒过去,那人动也不动,别管外面人是来是走,还真就始终不起来。宋昭打了个哈欠,偏就较上劲了,干脆就地坐下等,反正她是闲人一个。 过一会儿太阳落了山,橙黄色的夕照给红檐殿宇镀上一层金光,有两个人走过来,看到宋昭盘腿坐在院里,合掌跟她点头示意。 宋昭发现里面那人动了动腿,好像是要起来了!她有一种较劲要赢了的小小兴奋,稀里糊涂也合掌点头,好让他们快走开,别挡住她视线。 那两个人走后不久,身后传来一阵沉重的响动,而殿里老人只是活动了一下久不过血的腿,仍旧跪着。宋昭大觉无趣,回过头张望一圈,视线猛然落定。 第38章 大门什么时候落了锁了?? 她后知后觉站起身来,合着刚才那俩人是去关大门的。可是她怎么办,她还没出去啊! 宋昭摸着后脑勺找其他出口,四处一阵乱走,走着走着,忽然听见有个声音说: “师兄,你能跟我去搬经书吗?” 她没理会,又往前走了一阵,那声音竟然跟在后面。 “师兄?” 宋昭回过头,没见着人,目光再往下一落,看见一个身高才到她腰部的小孩儿,正仰头看着她,甚至又问了一遍: “师兄,你能跟我去搬经书吗?” 宋昭皱眉往回退了两步。 “谁是你师兄。” 小女孩儿合掌,很严肃地躬身一礼。 “师父说了,皈依的居士,都可以叫师兄。” “我不是居士。” “那你为什么在这儿?” …… 我看人下跪看过头子了,这能说吗。 宋昭不答话,小女孩儿也不催,只是坚定记着自己的来意,问:“你能跟我去搬经书吗?” 问三遍了,这么一会儿问三遍了,宋昭头皮发麻,看了眼小女孩儿脚下,好歹是有影子的,再转念一想,要是帮她去搬了,应该可以打听一下从哪出去吧? “走!” 小孩儿带着宋昭走到东南角的一个小屋,掏出钥匙开门,扑面而来陈旧纸张的味道。她走进去,踮着脚在高架子上找了一圈,最后指定某处:“师兄,就是那一摞。” 宋昭懒得再去纠正她的称呼,依言把那一大捆经书够下来。不能放地上,不能弄混正反面,轻轻放下不能摔,要求真的很多。 需要的书都找齐了,两人各抱起一摞。宋昭边走边问她:“你住在寺里?” “嗯。” “那我看你还扎着小辫儿,你也没出家啊。” “我是居士。”小女孩停下来,一板一眼地说:“七月十九大法会快到了,居士们都可以来挂单,你不是也住在这儿吗。” 宋昭清了清嗓子。 “那假如我今天不想住了,我还能出去吗。” “不能。门已经关了。” “没有小门?” “小门也关了。” “那,那你们住在哪儿?我今天头一天来,还没安排……” “住寮房啊,登记就行。”小女孩儿指向一间办公室,像小领导似的:“送完经书,我带你去登记。” 还挺仗义。 宋昭真的躺在寮房床上的时候,还是觉得很神奇,那小孩儿领着她干了一堆活儿,又带她去斋堂吃了晚饭——好多居士一起吃,大锅煮的面。 晚上他们还要上什么晚课,宋昭没兴趣,回来躺着。正值盛夏,窗外有蝉鸣声,凉风从窗口吹进来,她一点都不觉得烦躁。这屋里有四张床,住进来的只有她自己,一整天没消停,很快就困了,睡着之前突然想起什么,她又掏出手机。 素木普日下午发来一条短信。 【什么时候想回来就说一声,我去接你。】 宋昭输入“好”,想了想,又删掉。 【我今天没回旅店,临时换了个住的地方。】 对面很快回短信过来: 【安全就行。】 困意上头,她放下手机,睡着之前最后一个念头在想,也不知道那个白头发的人到底有没有起来。 …… 好像刚闭上眼就被震耳的木板声吵醒了,宋昭按亮手机一看,才四点半。 走廊里已经有人走路说话,好像所有人都起来了,她扯过被子蒙头接着睡,两分钟都没到,就有人来敲门: “师兄。” 造了孽了,宋昭一挺身起来去开门,那小孩儿梳洗得当,板板正正地站门口看着她。 “去上早课。” “不上!” “师兄,不能这么懒惰。”小孩儿探头朝里看了一眼,像老学究似的,“怎么连被子都没叠好?咄咄胡为寐,螺蛳蛤蚌类 佛陀训斥贪睡的尊者:“咄咄胡为寐,螺蛳蛤蚌类;一睡一千年,不闻佛名字。”前两句大意为:你怎么像海里那螺蛳蚌蛤,一天到晚总眯在壳里边睡觉。 。还有几分钟时间,快去收拾,我等你。” 宋昭无语地看着她,一咬牙,回去叠被。 早课他们在念经,拖着长调子唱诵,每个字都很慢很慢,宋昭感觉已经在这嗡嗡声里死过一回了,再投个胎过来,他们还没唱完。 后半程边唱边拜,一句经文起头的时候拜下去,到了末尾再起来,宋昭抓住机会蜷在拜垫上睡了好几觉,从来没这么喜欢磕头过。 好不容易熬到唱完,天也大亮。一行人到斋堂去吃饭。宋昭喝了一大碗粥,吃了一个馒头,跟着别人一起去把碗筷放盆里,那小孩儿又来叫她了。 “师兄,洗碗。” “你怎么就盯上我了。”宋昭忍无可忍叉腰问她,“这么多居士,你去管管别人行吗。” 小孩儿拿大盆接了水,递过来一块洗碗布,根本不接茬。 一个出狱半年的黑社会,跟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屁孩,吭哧吭哧洗了几十号人的碗,之后又开始择菜洗菜洗供果,俩手往水里一泡,宋昭天灵盖都凉了,得,这不又回监狱了么。 忙活了一上午,斋堂的师父切了一盘子西瓜。她跟小孩儿一人一块蹲在阴凉里吃,她往地上吐籽儿,小孩让她捡起来。 “你知不知道你跟狱警似的。” 小孩儿:“啥井?” 宋昭:“吃吧。” 太阳很好,照着一堵一堵红墙,红得发亮。吃完西瓜小孩儿又喊她去拔草,两个人往庭院里走,宋昭看到寺院大门敞开着,又有许多人进进出出。 对啊,她都忘了这门白天还会打开了。天赐良机,宋昭摸出二十块钱塞功德箱里,就当这一天的食宿费,趁着小孩儿不注意,直奔大门口,路过地藏殿的时候往里瞥了一眼,那白头发的人竟还在里面跪着。 …… 奇怪了,昨晚上吃饭没看见她,今天早饭也没看见,她是长在地藏殿里了吗。不吃饭?不睡觉啊? 就这几个念头一闪的功夫,小孩儿已经找了过来。她拎着两副手套,递给宋昭一双。 看看她,看看那白发老太,宋昭纠结着回头又看了一眼大门,接着转回来,把手套戴上。 等会儿,等会儿再走。 临到中午了,阳光猛烈,拔草时汗水顺着鬓角往下淌,小孩儿埋头干活不说话,宋昭纳闷自己怎么又在劳改,拔完了一整块地,她抬头,看到小孩儿的脸又红又白。 她白得不正常,满头大汗,好像下一秒就要厥过去了,宋昭赶紧问她难不难受,小孩儿瘪着嘴,就不说话。 再过一会儿,她身体都跟着打晃。 拔草拔死也太冤了,宋昭一把摘下手套,扯着她回了寮房。 小孩儿住的屋子在最里面,进门就看到一摞药盒,她自己找出几颗药吃了,脸色稍微缓过来一点,惨白褪去,只剩燥热的潮红。 “你有病怎么还在这儿住?”宋昭纳闷,她爸妈都不担心吗,末了又觉得这句话像骂人,找补一句:“还给自己安排那么多活儿?” 小孩儿抿着嘴,有点委屈又有点较劲。狱警嘛,不好说话也正常,宋昭瞅着她没事了,转过身预备要出门。 “歇着吧你,那点草我替你拔了。” “不用你拔!我自己拔!”小孩儿突然生气地喊。 宋昭转过头,看见她哭了,于是走回去又坐在她床边,被小孩儿瞪了一眼。 小孩儿从小就有病。因为有病,不能剧烈活动,也没人愿意跟她玩。 她家就住在慈云寺附近,爸妈信佛,她也跟着到寺院里转过几圈,那时候慈云寺还没彻底盖好,有很多零七八碎的地方要收拾,她跟着师父们忙活,哪怕只是抱两本书,搬两块转头,也很有成就感。她头一次感觉自己融入了一个集体,每次放寒暑假都要来。 小孩喜欢慈云寺胜过任何地方,时间长了,大家都认识她,可是爸妈担心她太累,把她生病的事告诉了大家,小孩又被保护起来,好像她什么事都不能干。生气,憋闷,可人人都是为了她好,她有气也没处说。 “你就不一样了。”小孩儿抹着眼泪看宋昭,夸赞道:“昨天去抱经书,你分给我那么一大堆,今天早晨洗碗也是,脏的碗你都分给我。跟你一块干活,我就跟别人都一样。还有好多简单的事你都不懂,还要我教你呢!” 宋昭心想你要是想骂我缺德你就直说。 她也说不出什么安慰的话,撂下一句好好歇着就准备走,小孩的眼神粘在她身上,再次感慨:“你真的跟他们都不一样,那些大人听说我有病,都觉得我很可怜,总给我拿好吃的,或者玩具。” 宋昭瞥了一眼她床头那百宝盒,也摸不准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伸手到自己裤兜里,摸来摸去摸出一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