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乃忘川孟婆氏》 第一章 有女孟婆 相传,这世上有一条黄泉路,直通冥界地府,冥界地府有一条河,名忘川,河边有一三生石,河上有一座奈何桥,桥上不仅有望乡台,更有一人,被唤作孟婆,孟婆的汤可以让地府的鬼魂忘却前世,干干净净的去转世投胎。 说起孟婆的故事,有点久远了,还要从数万年前说起。 数万年前,天地初开,混沌初始,世分天地二界,世间诞生了第一批神仙,是最为古老的神仙,生在昆仑,他们明礼知耻,识万物,能腾云驾雾,通晓万般变化,寿命很长。这批神仙中有一名为孟康的男神仙,此神仙生来法力无边,其余神仙皆默认其为首领,另有一名为涂皖的女神仙,法力不弱,不愿居于人下,向孟康挑战,可二人总是分不出胜负,一来二往互生情愫,两两倾情,后生儿育女,连生三子,孟德,孟严,孟肃,后终得了一个女儿,取名孟小痴。这名字本是纪念孟康对涂皖的痴情,可没想到孟康这女儿倒应了这“痴”字。 降生在昆仑之上,本就是血统纯正且正经八百的神仙后裔,光凭这一点就比起那些后来修道飞升的神仙好太多了。 孟小痴生来与别的孩子就不同,别的孩子生来第一件事就是哭,可她却是在笑,在襁褓里的时候就不哭不闹的,乖巧的过分,初生的女儿无论怎样怪异都是好的,孟康和涂皖将其视为掌上明珠,并言:“此女将来定是个传奇人物。” 渐渐养来发觉比起上面的三个哥哥越发的不一样,孟小痴与三哥相差不过百年,三哥五百岁时就长成了大人模样,仙法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越发高强,而孟小痴五百岁时还是个五六岁的娃娃模样,仙法也弱的不能再弱,身为父母开始发愁,这孩子怎么会这样,难道是大器晚成?教养起来比起三个儿子更加谨慎,更加精细。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所有神仙的热切期盼下孟小痴一千岁的时候终于长大了,出落成了一个还算貌美的少女。 孟小痴并没有按照父母所期望的那样长大,父母要她修习法术,造福苍生,她却偷懒懈怠,撒泼惹事,时常偷溜下昆仑,到山下去玩,当然这都是年少未长大时的混事。 她年少时一共闯下两件大祸,其余那些上房揭瓦的小事比起这两件根本就算不上是祸事。 第一件祸事,发生在她六百岁生辰之时。 那一年,东方突现神光异象,且不在昆仑,经推测有神兽降世,孟康想来三个儿子皆已经长大成人,何不历练一番,适逢孟小痴生辰,便当做生辰礼物应允可以和哥哥们下山,纵然孟小痴长得再慢,仙法再弱,可这次不过是让他们去看看这神兽是什么,不会有什么危险,更何况还有三个哥哥在,也没有担心。 得知这事之后孟小痴那叫做一个兴奋,她可从未离开过昆仑,更别提远的地方。 恐怕孟康想破脑袋也不会想到,就这么小小的一件事,就让孟小痴闯下逆天大祸来,若是早些知道孟康绝不会让孟小痴去的。 四个小神仙捻了朵特别大的云彩就上了路,站在云端看地上的一切都觉得渺小,山间走兽,树木山林,孟小痴是开了眼界,兴奋得不得了,这一兴奋就出了事,竟直直的从云端掉了下去,本已经平安的到了东方,可就这么的出了事端。 往下掉的时候孟小痴没吭一声,也不知是吓的还是没反应过来,这就让她的哥哥们丧失了救她的良机。云端跌落孟小痴从未体会过也不知道是什么感受,但见过碗碟摔在地上,会摔得粉碎,那她这个和人差那么一点的神仙会怎么样呢? 降落的速度很漫长,孟小痴竟真的不做一点反应,痴痴的等着自己怎么死,她听说人会死,她好歹也是个神仙,会死吗?摔成残废岂不是更不好,跟何况她是面朝地,万一毁了容,她想起来了,刚刚从天上往下看,这下面可是深山,长满了密林,她可没听说神仙不会受伤,一想到这里有些害怕。 “啊,救命~” 此时才喊救命似乎有点晚,她已经感受到了树木清新的气息,再然后眼见着距离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到了最后亲密的接触了一下,惊走了一众丛鸟飞兽…… 多日以后她成了昆仑神仙们议论的对象,不为别的,就为她着实是命大,福泽深厚,从天上掉下来都没有摔死,甚至都没伤到分毫,反而因祸得福。 孟小痴醒来之时已经是黑夜了,万籁俱寂,不见人声,还好掉下来时将树木砸出一个缺口,月光能透进来,比起别的地方还算是亮很多,她哪里一个人在这种地方待过,阴气森森的。可是此时这月光反倒让孟小痴寒了心,她竟砸死人了,此刻被砸之人就在身下,面色苍白,毫无血色,感觉不到体温,也没有呼吸,被砸的这人看起来长得应该很好看,可就是因为已经死了,有些渗人,还好这人没有死不瞑目,睁着眼,而是闭上的,要不然孟小痴只怕又要晕了。 孟小痴很淡定的从被砸者的尸首上爬了起来,没有大吵大嚷。 被砸死的那个人,浑身上下没有一丝血迹,也没有别的,可怎么就死了,真是罪过。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孟小痴声音颤抖,看着那人一身暗色衣衫,也不知道是什么人会在出现在这深山里。 直到很多天以后,孟小痴那时已经回到昆仑了,才知道那日砸死的根本就不是一个人,而是要去寻找的那只神兽,神兽降世得了神通已经幻化成人。开天辟地以来第一只诞生在世间的神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被孟小痴砸死了。 孟康深恶痛绝,他这个败家女儿,没得救了,让她去找神兽的踪迹,她竟能将神兽砸死,瞬间觉得是自己小瞧这个女儿了,可每当要出言训斥或是责罚的时候看到孟小痴那懵懵懂懂的样子又不忍心,更何况有涂皖那个娘在谁敢欺负。 第二件祸事发生在四百年后,也就是孟小痴一千岁,终于长大了的时候。 孟康和涂皖不胜欣喜,盼了一千年,这个女儿终于长大了,虽说顽皮了些,不听话了些,可除了四百年前闯了大祸,接下来的四百年倒也安稳,没有什么大祸,如今长大了做事应该会沉稳些,可是万万没想到这回的祸更大。 孟小痴将天捅了个窟窿!真的。 昆仑,离天最近的地方,天地元气最为旺盛,养育了一方神仙,山上的树木花草有的得了机缘竟生成了精怪,其中有一棵树,高耸入云,枝干粗壮,有一日通了慧根,能言能语,却终究差了些,未化成人形,孟小痴有的玩了,只因这树通天晓地,无所不知。 有一日这树说它的顶端通着天,天上有的仙气灵力最足,还有另一番景象,孟小痴说她不信,怕这树诓她,这树来了倔劲儿,甩了甩枝干便将孟小痴丢了上去,她哪里会有所准备,真的就是毫无防备,祸事就这么找上门了。 孟小痴将天捅出了个大窟窿,顿时天就变了,本是大太阳,却变得阴暗无光,不仅仙气外泄,随之而来的还有毁天灭地的邪气,邪气远多于仙气。 这次是真的闯了大祸,比上次还要严重。 一时间邪气充斥着大地,妖,魔,鬼,怪,吸取邪气,能力越来越强,其中有一股很厉害的邪气衍生出了生命,成了魔,无比的厉害,世间人的生命最为脆弱,成为弱者,神仙吸收了仙气,仙法灵力也变得高强起来,甚至多了新的技能,大地之上出现了乱象,最终爆发了一场大战,那场大战进行了七天七夜,死伤者无数,众神竭尽全力,最终灭了邪魔,平了一场祸事。 原来这股仙气和邪气是这世间最后一道未现世的天地元气,一直藏匿于九重天,天地初始赐予大地万物生灵,生灵亦有善恶之分,神仙最为干净得的是仙灵之气,但若有心存恶念者依旧会堕入妖魔道,妖魔鬼怪之辈心存恶念者自是邪气顿生,若心存善念且功德圆满也可坐化飞升。 一场祸乱,这世间的结构竟变了,昆仑与天交接的那棵树断了,从此天地分绝,衍生出了天地人三界,神,鬼,妖,魔,人,怪六道,更加秩序井然,好管理了,从前只有天地二界,天不得重用,所有生物都在地上,地上物种混杂,难以管理,如今分了六道,各归其所,神仙住到了天上,鬼到了地底,其余四道皆生存于人间,可算是真正的进入了正轨。 孟小痴这飞来的祸事也不知道是对还是错。 大战之后,一切归于平静,神仙们搬到了天上,开始建设天庭,因为孟康德高望重且管治有方就尊了孟康为天帝,为众神之首,由他分封一众神仙官职,由于神仙人数暂时比较少,他的一众儿子也封了官,其实他的儿子本就有皇子的身份,根本就不必再封官,到了孟小痴这儿他着实犯了难,还真就不敢给她什么大官,万一再把天捅出个窟窿,他可受不了,于是就一直当做闲人。 孟小痴对于自己亲爹的不管不顾反倒自在。 后来,过了数万载春秋,远古众神接连身归混沌,孟康和涂皖也不例外,一前一后的走了,天帝换成了大哥孟德,父母最大的遗愿就是照顾好小妹,孟德更是由着孟小痴,也不加以管束。 孟小痴最大的嗜好就是在人间游荡,有一日见有人死去,便想起人间的人死后肉身就会腐朽,魂魄要入地府走一遭,再轮回到世间,一时起了兴致便跟了去,这一去就有了些机缘。 原来人的鬼魂纵然走了一遭地府,也无法忘却前世,即使轮回转世也会苦于纠缠前生恩怨种种,情仇爱恨,有执念就无法重新开始,孟小痴突然生了怜悯之心,这般生生都记得前世,轮不轮回,转不转世又有什么意义呢?她得了涂皖的真传曾习得一门迷魂法术,可以让人忘却从前,可却也有迹可寻,有法可破,但她有自信一般的鬼魂,或是人破不了她这法术,届时施了法。 此法一施,竟引来了阎王上天要人,地府与天界本就互不相干,谁也不低谁一等,甚至后生小仙都要礼让地府三分,只不过是地府出现的晚了些,但地府里的官员也是由混沌而生,和神没有太大差别。 天帝当即就准了,想都没想一下,他这个妹妹终于可以打发出去了,地府不失为一个好地方,既没有危险,又是阎王亲自来要的人,这面子还是要给的,更何况天地二界还可以借此关系好一些,真就是一举多得。 孟小痴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之下,就这样被自己亲哥给卖了。 这迷魂的法术可真就是独一份,但由于孟小痴学艺不精,必须配合以汤药饮下,方能见效,其效果嘛,一言难尽。 阎王得知,当即在地府风景最好的地方架了口大锅,眼巴巴的等着孟小痴上任,很是殷勤,可是孟小痴竟从未见过阎王,真不知道这算是什么机缘,即便是上任以后也只闻其名不见其身。 孟小痴本就无事可做,白的来的差事,还好吃好喝的供着,也就去了,这一去当真是像是被卖了似得,就在地府里过了万年。 还得了个很不愿意要的名号,孟婆。 第二章 荒郊野岭遇美色 孟小痴每天的工作就是站在望乡台旁分汤,这汤就是她亲自熬制的迷魂汤,也叫孟婆汤,她在人间待过,知道世间有酸甜苦辣咸等味道,想来鬼也应该感觉的到,就多加了些调料,没有鬼跟她说好喝,也没有鬼说不好喝,既然没有鬼反对,她就一直这么干了,反正她没有亲自尝过,其中味道也只有鬼知道了。 “我可以不喝吗?” 闻言,孟小痴抬头,十分淡定道:“你都这样了,还不想忘吗?” 只见眼前之鬼,衣着破败,披头散发,看不清脸,听声音应该是个男鬼,想来曾经穿的是一身洁白衣衫,可现在满是血污,还破烂不堪,只有袖口的一小块可以看得出来是白色。孟小痴敢确定这绝对不会是在地府里弄得,而是在人间死的时候就这样了,在人间混成这样,肯定没有什么好的记忆,还留着干嘛! 那鬼摇了摇头,道:“我不想。” 这一摇头,摇出了事,头掉了。孟小痴眼看着鬼头掉到了桥上滚了两下,竟滚到了她的的脚下,当即瞪大了眼睛,动不了了。 这种事纯属偶然,万年来没发生过一次。 以前也见过有鬼的头掉下来,这些头会掉下来的鬼,生前大多是被砍了头的,死后都不牢靠,可是就是没有滚到脚下的时候。 孟小痴有那么一刻的呆愣,但很快就反应过来了,很大声的喊了出来“啊,小黑,小白救命!” 并不安静的地府,被孟小痴这一声喊,顿时平静了下来,后面排的长长的队伍里的鬼魂争相伸长了脖子想要看看发生了什么,毕竟从地府里发出如此震撼人心的声音很难得。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马上就安回去。” 脚边的头发出了声音,孟小痴却没有去看那个鬼头,反而在看那鬼的身子,于人而言,头颅是很重要的部分,鬼也是,因为上面有着眼睛,耳朵,鼻子,嘴巴,缺少哪样都不行,而且脑袋还可以用来思考,眼前的这具身体没了头,伸着手到处胡乱摸索,应该是在找他的头,这也是不得已,孟小痴不会怪罪他,可是,头与身体的分割处还在往外喷血是什么事,明明都已经死了还这么高调干什么?直接喝了孟婆汤,过去不就得了! 小黑,小白来的还算是快,看着孟小痴这边的情形着实是吓了一跳。二话不说将头和身子分离的鬼拖走了。 临了,头还在吆喝,“安上,快帮我安上。” …… 孟小痴被溅了一身的血,说是受了惊吓,开始正式罢工。 实则这理由纯属是胡扯,在地府里待了数万年,什么样的鬼没见过,比这还要可怕的多的是,要是见到每个都被吓到,那岂不是不用活了。 说来阎王也真是过分,数万年都不见人影,也不给她放假,她要是再不出去走走就要生根了。 黑无常和白无常是拦也拦不住的,径直去报告阎王了,让她等等,她又不是等不得,看阎王能说些什么。孟小痴曾经一度怀疑阎王是故意躲着她的,因为每次她去找阎王的时候阎王都不在,而别的鬼差去找的时候每次都在,这差别对待孟小痴也懒得上报,反正又没缺她吃的喝的。 真奇怪,她也曾溜出去过,都是将迷魂汤熬好放着,黑白无常也曾帮过忙,怎么这次这么谨慎? 事实证明黑白无常并没有白跑了一趟,至少还带来了阎王的口信:早去早回。 孟小痴出了地府,一路腾云驾雾,上了九重天。得了闲怎么会不回天上去看看,好歹她仅剩的几个亲人在。 刚到南天门就遇到了澜陌。 澜陌可算得上是孟小痴的姑姑辈,是和孟小痴的父母一样,都是世间的第一批神仙,从小看着孟小痴长大,是这天上地下和孟小痴关系最好的。 澜陌似乎对于她上天很震惊,也很无措。 “你怎么回来了?” 孟小痴怔了怔,这话听着怎么那么别扭呢,“这也是我的家呀,怎么就不能回来了,我总不能卖给地府。” 澜陌想了想,道:“有理,可我听说今日是中元节,你们地府不是应该很忙的吗?” “跟我有关系吗?” 虽说她也算是鬼差,可却没有到阳间去抓过鬼,所以七月十五中元鬼节于她是真的没有半点关系,她也没关注过。这种事她都不在乎,为什么身处九重天的澜陌比她还清楚? 孟小痴异样的眼神看向澜陌,澜陌真的很有问题。 澜陌似乎很着急,拉起她打算就走,边走还边道:“身为鬼差,你也忒没责任了,走走走,我带你去履行一下你的责任。” 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被拉走了,孟小痴根本就没有反驳的机会。 所谓的履行责任就是到了人间一处偏僻茶馆一坐就是一天,天都要黑了。 孟小痴越发的有所怀疑“你,是不是有什么事,不想让我知道?” 澜陌拿着茶杯的那只手顿了顿,别扭的笑了笑,“怎么会,你说你我都好几百年没见了,今天有时间好好相处一下嘛!” 孟小痴撇了撇嘴,道:“可是我们坐在这里一天了,你也没说什么呀!” “这不在说嘛。” “原来你竟诓了我这么久。” 语罢,孟小痴突然出手,重击对方。说来也奇怪,对方也不躲,还笑眯眯的等着。 几万年的交情,想必在今日就要了结了。 孟小痴单手结印,一束白光,直冲对面而去,光灭,坐在对面的澜陌竟成了根头发。 当发觉和自己面对面坐了一天的,是根头发,那感觉真是无法言喻,是该说自己笨呢?还是说太过轻易相信别人了呢?好歹也是个神仙,这要是传出去脸可就要丢尽了。 对着头发翻了个白眼,明明这根头发,一天来都在重复那几句话,可她…… “神仙?妖怪?啊……” 茶馆本来就不大,地方偏僻没有多少人,可是还是有老板和伙计在的,孟小痴的举动又那么的显眼,不被人当做怪物才怪。 看来这里是不能再停留了,放下银子,默念咒语从茶馆里消失了。 出了茶馆,天色有些晚了,月亮都已经挂在天上了。 “鬼节~”孟小痴默默地念叨了一声。 她听说过,以前每年鬼节这天地府里就没剩下几个鬼差了,就连鬼都没几只,这天只要是没去投胎的鬼,就可以在晚间鬼门关大开之际再次回到人间享受家人,后辈的香火供奉,以减轻生前怨果孽债,早入轮回,到了第二日鬼门关未关闭之前就要回到地府,如若不回去就永久滞留在人间,成为无主孤魂,无所依靠,无所奉养,而留在人间的鬼魂大多为了生存为祸,害人性命。鬼差在这天除非有任务,要么就是假期,就算是碰上了恶鬼害人也无动于衷,阎王也默认了,谁碰上了谁倒霉,毕竟万事总有因果。 万年来都不曾见过鬼节是什么样子,身为鬼差,真是惭愧。今日她到是要见见。 打定了主意,便要有所动作,突然环顾四周,打量了下,这茶馆也真够偏僻的了,周围粗略算来也就十几户人家,且没有几户是亮着烛火的,亮着烛火的门前都摆了些冥纸香烛一类的,放了供桌,眼前这家供桌上的东西着实奇怪,并无鸡鸭鱼肉,只有粗糠腌菜,看起来有些寒碜,不知道这家先祖是有这个嗜好还是穷的买不起好东西供奉,孟小痴以为后者居多。 心里生了些疑问,澜陌究竟为什么要将她诓到这种地方,又为什么要诓她,难道天上有什么事?以过往的经验来看,既然不让她掺和那就不掺和为好,毕竟有血淋淋的前车之鉴在那摆着。 夜静灯深,四下无人,孟小痴孤身一人游走于荒野,虽说明明有更快更好的方法到处看看,可是用脚行走体会更深刻不是吗? 明明是鬼节,人间阳气最弱,阴气最盛的时候,不想月亮竟这般的好,圆如玉盘,透着明亮皎洁的光,身旁更有众星陪衬,繁星闪烁,既不夺目也不会让人忽视。 真就是感觉越走越荒凉,远离了人烟,反而满眼是树,孟小痴不由自主的缩了缩脖子,心道:这是哪儿呀?怎么连个鬼影都没有。 “姑娘,要去往何处?” 忽地,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这声音清冷异常,透着些许孤寂,孟小痴闻得,浑身一抖,缓缓转身。 荒郊野岭,小树林,突然出现的人,也许不是人,或许是妖,是魔,是鬼也说不定,反正就是不正常。 “公,公子。” 一步之遥,看到的是一俊俏公子,夜幕里,那人的白衣太过于扎眼,甚至有些渗人。 孟小痴最怕这种情景了,她永远都记得幼时砸死神兽的过往,数万年来挥之不去,耿耿于怀,总觉得心里有愧。 “天黑路不好走,姑娘你一个人去往何处?” 那人又开口了。 孟小痴此刻的心,跳个不停,没办法,长得好的男子就是太有吸引力,连害怕都抛之脑后了,一顿的瞎掰胡扯,“闲来无事,随便走走,不想迷失了方向。” 这理由鬼都不相信,可那人倒是相信了,做出了十分关心的姿态。 “姑娘今晚怕是出不了这林子了,我倒是知道不远处有座小庙,不妨暂时委屈一下?” 第三章 阎王庙里怪事多 看着那人热切的目光,心想:这应该算得上是搭讪了吧? 活了几万年,看遍了无数美男,在地府里最大的好处就是人流量多,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都有,也不乏白白净净的,更有天上的神仙,下凡历劫,到地府走一遭。说来看了那么久也没有厌倦反而乐此不疲,为此澜陌还给了她个外号,孟花痴。孟小痴才不管,反正她就是喜欢长的漂亮,好看的。 “不方便吧,这荒郊野岭,孤男寡女的。” 孟小痴的声音置若罔闻,像是蚊子哼哼。 “姑娘?” 孟小痴扭扭捏捏的玩弄着衣袖,最终抬头道了声:“好。” 那人笑了笑,竟伸出了手,孟小痴一愣。 是不是有些太过于主动了?这样好吗? 那人似乎也知道此举不妥,解释道:“天黑,路不好走,我扶着姑娘。” 孟小痴没有伸手,做人,做鬼,做神仙还是要有底线的。 礼貌的一笑,“小女子还未出阁,公子……” 孟小痴话未完,就无话可说了。 那人真是懂她的心思,竟一把抓住了她的手。 “刚好在下也不曾娶妻。” 孟小痴向来不会将送上门的美色推出去的,神鬼不惧,当然她也有那个资本,以她现在的法力一般人物是打不过的。 男未婚女未嫁,荒郊野岭,恐成佳话。 看来孟小痴是选择对了,不选捷径,另有艳遇。 那人拉着她一前一后走在幽静的暗夜里,她不看别的就只直直的盯着那人的脸看。 “姑娘以后还是不要乱走了,晚上会很危险,今夜可在庙中过一晚,等天亮了我再将你送回去。” 人家好心提醒,孟小痴可却没听进去,反而问道:“你这么为我着想,我却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那人淡淡道出了自己的名字,“慕枫。” 怎么有点耳熟呢?孟小痴好像是在哪儿听过。 “你呢,你的名字?” 慕枫放慢了脚步,与孟小痴并排而行。 孟小痴对于自己的名字,很难说出口,因为这名字她从小就嫌弃,既不好听,写下来又难写,其中意思她的父母觉得很好,可她却不这么觉得,为此嫌弃了好几万年,可这是父母的决定,她这辈子是改不了了。 “孟小痴。” 慕枫似乎对孟小痴的名字很是诧异,随后道:“很特别的名字。” 孟小痴倒没料到慕枫竟然会这么说,“我也这么觉得,反倒是你的名字,很有诗意,也很好听。” “我出生在一片枫叶林里,那时刚好又是秋天,满眼都是红色的枫叶,我的母亲也就应了景为我取了这个名字。” 本是初见,彼此互通姓名也就算了,没想到慕枫竟然还会告诉她,他名字的来历。 “到了。” 孟小痴应声抬头,竟真的看到了一间有些破败的庙宇,里面亮着微弱的烛光,原来不知不觉间就到了,可是为什么孟小痴刚才就没有发现呢? “我看里面有烛光,会不会有人?” 慕枫没有说话,加快了脚步,向着小庙而去。 孟小痴越发觉得这突然出现的庙宇怪异,有些阴森,可她却看不出妖孽鬼怪,要么就是她多心了,要么就是道行高深。 想要紧紧地握住了慕枫的手,可慕枫竟然松开了。 孟小痴悻悻的收回了手。 孟小痴本以为慕枫口中的小庙会是最为常见的土地庙,真没想到供奉的会是阎王,阎王要是知道自己的庙建在这种地方应该会气死吧,荒山野岭的没有几人会来香火供奉。 这阎王长得未免也太丑了,横眉怒目,发若狂草,面似罗刹,唯有那身衣服还算是正常,正经的黑色宽袖长衫外袍,领口处和袖口处绣着金线暗纹,要不是牌匾上写着阎王殿孟小痴是真的不敢认这是谁的庙宇。可这唯一的正常却是那么的不正常,庙宇一般供奉的不是应该是雕塑吗?雕塑怎么还穿着衣服?而且看起来还很新。 “慕枫?”孟小痴刚想要出声询问,却发现四下无人,慕枫不见了。 荒野小庙,孤灯一盏,蹊跷万分。 “慕枫,你在哪儿?”孟小痴又唤了一声,可依旧无人回答。 她这应是遭人算计了吧。这不是疑问,而是确定。 可是为什么呢?她几万年来没怎么出过门,能得罪谁呢?会不会是澜陌? 就在这时庙外传来声响,不知是敌是友,孟小痴连忙施了个隐身咒。 “救命啊,有没有人,救命……” 刚听得声响就见有人踉跄而来。 孟小痴打眼去瞧,竟是个俊俏的小公子,青衫墨发,眉眼如画,一脸慌张,焦急,乃至于跌倒在地,应该摔得很重,直喊疼。 说来来人也真够笨的了,平地都能摔跤。 随后,又有一人信步而来。不见其人先闻其声。 “宝贝儿,都叫你别跑了,你看这不就摔着了。” 听这声音,孟小痴又看了看先前的来人。 确认无疑,分明是个男子。可那传来的声音竟也是男子的。 倒在地上的男子,听到声音十分嫌弃,也有些害怕,“秦夙你就是个疯子,变态!” 言语之间被称作秦夙之人就已经进到庙里来了。 这个眉眼含着春色,满目春光,像是个风流公子。 孟小痴高兴的不得了,心想:今日莫不是走了什么桃花运,这两人怎么都长得这么好看。 若是一般人现在肯定没心情看热闹,早就开跑了,毕竟不知道慕枫的目的是什么,将来会发生什么,未知就存在着危险,虽然孟小痴是个神仙,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孟小痴的脑回路就是跟别人不一样。 “竑烜,我这么喜欢你,你怎么就不能接受呢?”秦夙看似有些委屈,实则都是假象,真正委屈的应该是他口中的竑烜才对。 竑烜此刻想死的心都有了,但还不忘端出身份威胁一下眼前人,“你滚,我告诉你,我可是天族的三殿下你若是欺负了我,我父君是不会放过你的!” 秦夙明显楞了一下,随后又是一副嬉皮笑脸,“哦?那我可就是高攀了。” 话落,只见秦夙扑向竑烜。 孟小痴不由惊讶,眼前这个被男人欺负的男人竟然是他的侄子,难怪她觉得听着名字很耳熟,可是究竟是她眼神不好,还是许久未见她这侄子变了长相,自己的亲人她竟认不出来,应该后者居多,想来天帝若是知道自己这儿子如此,怕是要被气死了。 孟小痴已经看出了,那叫秦夙的男子是只鬼,还是只老色鬼,鬼中极品。 色鬼,如其名,好美色,吸食人精气以提升法力,此鬼常与好色之徒亲近,怂恿淫邪,若有投胎转世之机,生为人,男喜贪淫,女则为娼妓,祸乱人道。 眼前这只怎么看也不像是要吸竑烜的精气,反而看起来在贪图美色,但身为一只男色鬼,贪图一个男子的美色,是不是有点罕见? 孟小痴真是没眼看,好歹也是天族的三殿下,怎么就被人压在身下,宽衣解带,毫无反抗之力?真是丢脸。 “救命啊……” 这一声喊着实把孟小痴吓了一跳,她见过人家杀猪,猪好像就这么喊的。 自己亲侄子被一老色鬼欺负成这样,而她这个做姑姑的却无动于衷,一副看戏的样子说出去着实不好听,而且这要是真让那鬼占了便宜去,孟德知道了不提刀来见才怪。 未做深思,向前走了两步,顺手摸起腰间的碧玉珏,施法使其变大了不止一倍,像个正正方方的石头似得,莫名笑了笑,对着色鬼的头,猛地拍了下去。 碧玉珏毕竟是神器,纵然不是神器,就算是被大石头打了一下,头破血流在所难免,可惜对方是只鬼,孟小痴也未动用什么法力,只将鬼拍晕了,想来那鬼醒来以后也不知是谁下的黑手。 秦夙的突然倒下,竑烜很意外,眨巴了两下溢满了泪水的眼睛,恶狠狠的将秦夙从自己身上推了下去,然后,然后竟委屈的大哭了起来,可真让人意外,这个时候不是应该跑吗? 孟小痴很是无奈,她这个侄子怎么这样!忍不住出声:“傻子,你不跑吗?” 竑烜摸了两下眼泪循着声音看去,却无人,不免东张西望起来,“谁,是谁救了我?” 孟小痴现了身,问道:“你可还记得我?” 想来她都不记得竑烜,竑烜也一定不会记得她,毕竟上一次见这个侄子已经忘了是什么时候了,隐约记得那时竑烜还是个孩子。 竑烜仔细看着眼前的这女子,努力回想,有些不敢确定,但还是弱弱的叫了声:“姑姑?” 孟小痴笑了笑,没想到竟还记得,“竑烜,你怎么长大了?” 说完觉得这话有问题,她是独一个一千岁才长大的神仙,不代表竑烜也像她似得,上次与竑烜见面再怎么说也得有一千年了。 换一个问题,“你怎么会在这儿?” 竑烜明显被自己这唯一的姑姑的问题问倒了,在他看来还是第一个问题比较好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