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尊,渡我[穿书]》 第1页 《师尊,渡我![穿书]》作者:岚旎【完结+番外】 文案: 林逸作为《孤剑》的作者,一穿越就成为书中的渡劫期的大佬。 走上人生巅峰是不可能的了。这辈子都不可能的了。穿越过来就是巅峰,再过五百年就要渡劫失败以身殉道了。 自己写的结局,哭着也要走完。 本想把主角养成阳光少年,谁知道越养越残。 林逸“孽徒,你离为师太近了。” 黑衣的尊者勾起林逸长发,笑容几近危险,他温声道“师尊,渡我。” 林逸:“渡你什么?” 轩辕坤“渡我,成魔。” 直到某一天,知道主角是重生的林逸脊背一寒。 …… 轩辕坤究竟打算从那天开始决定报复他??? 内容标签: 仙侠修真 重生 甜文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逸、轩辕坤 ┃ 配角:很多(太多了装不下) ┃ 其它:穿书、反派、主角、重生、仙侠 一句话简介:师尊,一起种花花~ 第1章 天灰蒙蒙的,秋季的晌午下了好大一场雨。消去了夏季还残留的大半儿暑气,整个城市的温度都被降低下来。 a市城区的一栋公寓里,男人穿着高档藏丝制睡衣,拿着牛奶,迈着慵懒的步子,充满颓废坐在电脑屏幕面前。 外面轰隆隆的雷声伴着编辑催稿的电话,才勉强将他从睡梦中拽起。 林逸二十五岁,男,勉强算是个富二代,之所以说勉强,是因为不过这个首都城市最不缺的,就是富二代。所以他是这所诺达城市里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 父亲经营着一家小企业,小区里三套楼,单身汉一只,每天除了去父亲的企业上上班了解下公司情况,就是收收房租。 电脑开机完毕,白皙纤长的男人手指覆盖着鼠标移动,看着JJ文学城论坛下唇枪舌战的言论批判,林逸眉头不自觉的皱了皱。 ‘这作者是不是想钱想疯了,这么胡乱写不怕遭报应吗。’下面是林逸的id‘秀发就是飘逸’的回复 ‘报应?有本事让我穿书啊。’ 本来作者这样的回复也没什么,心情美妙暴脾气的作者这样回复的有很多,偏偏说这句话的人是个具有影响力的微博大v,这下可倒好,截图贴到网上论坛传爆了,险些就上了热搜第一的话题。 ‘论当今网络文学,作者的职业操守。’ 给大v鼓掌。 林逸看了这些话题和评论,险些没给自己气个好歹,编辑给他打电话,迷迷糊糊就听编辑说他火了,语气里透着一丝丝的兴奋,让他赶紧上来看看。 成,是火了。 看着后台蹭蹭暴涨的收益,林逸却打心底里一丝一毫都高兴不起来。他不缺钱是一方面,无语是一方面。 除了看热闹的,刷负的,老读者支持打赏的,还有一堆砸雷讽刺他的。 ‘辣鸡作者,就知道虐我们男主嘤嘤嘤。’ ‘大大,您就是个刽子手!’ ‘作者刽子手 1,嘤嘤嘤’ 一时间林逸成了论坛饭后谈资的爽点。 创作来源于不同的灵感,比如林逸这样作者,写文更多是为了满足自己,开心就好。像是一个操控他人命运的神,人物的命运,取决于他的情绪和私心。 何况他制作种种悲剧,又何曾不是他自己经历过的,不过是希望主角会比他登的更高看的更远罢了。 今天就要写大结局了吗。 林逸熄了电子烟,伸手关了论坛的网页和作者后台。打开收藏夹文本,继续给《孤剑》码了几行字。 白色的界面的光标还在闪动,林逸的心理却突然觉得难过,文是会完结的,师尊还是异性,都不过是主角成功路上的垫脚石而已,只要最强便好,自己突然生出的不舍,真是多余的感情。 下雨的今天天气太闷,压的人心理不好受。林逸打开音乐播放,起身去开了窗户透透气。 窗外还是灰蒙蒙的下着雨,雨滴不算很大,却有声。嘈杂的雨声拍在窗户的玻璃上,林逸伸手,感觉有丝丝凉意打在他手上。 第2章 彼时玉床上的男人青丝四散,泼墨一般绵延在石床甚至地上,透着一股旖旎的疲惫感。 男人挥手收了面前的水镜,翻了个白眼,山洞里回荡着他的话语 靠! 骚操作的穿越,最先带给人的就是想骂人…… 但现在已经不是第一天了,是整整三天!整整三天,他不眠不休,不吃不喝。居然像个没事儿人一样,精力旺盛的可怕。 更骚的是,他这个身体甚至能感知万物的气息,比如这座山洞以外,旁边有个鱼塘,里面有两只金色锦鲤。 最先发现这一切的林逸,作为现实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想把自己从梦里抽醒。 但他一用力,还没抽死自己,险些毁了这山洞。 . “天外真人,方才此处有异动,您……” 见着突然出现在眼前,白衣白袍的俊秀小生,林逸的脑子仿佛被钟了一下。 “你再叫我一次?” 白衣修士一脸担忧的看着他,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抱拳恭敬的低头,应道 “步天仙山,天外真人!” ……林逸两眼一黑,差点儿没晕过去,可惜以林逸现在的体质。怕是只有半死的时候才能晕。 第2页 穿越加穿书双层狗血攻击。 苏中之苏,俗中之俗,反套路中的套路。 天外真人是谁,是林逸笔下的一个巨大的炮灰,一路给男主当金手指,结局死于五雷轰顶,烟消云散。 起码要穿! 能不能等他没写完结局的时候再穿? 虽然他给这个角色安排的结局是天劫雷劈而亡,可不代表他想这么个死法儿。 林逸想立马穿越回去改配角的结局…… 这就是虐主一时爽,事后亲下场吗? 事情是这样的——林逸在网上写了一本儿叫《孤剑》的小说,俗套的废柴逆天主人公剧情。 主角轩辕坤是个孤儿,天生带煞,八岁饥寒交迫不堪忍受自杀投湖之时,幸得一天外真人所救,为其洗髓传教,传递各种金手指,主角从此打怪升级刷副本儿,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虽然叫打脸文,但其实就是一个披着爽文的外衣,实际并不算爽的故事。 譬如未婚妻妹子给主角带绿帽子,面上讨好卖乖其实为了让主角帮偷自己功法的妹子,刻意接近找机会下手处死主角的兄弟,为了势力接近其实打心里讨厌男主的兄弟,等等。 看清人世的主角终于断情绝爱走上一心修行之路。 孤剑需无情,爱情是情,友情是情,亲情也是情。 恩,无情的手指一敲,把男主的金手指师尊‘林逸’也就是天外真人,也直接改成反派,‘功成身退’的被雷劈死。 终于所有的垫脚石具备完毕,主角轩辕坤彻底无牵无挂走上人生巅峰。 读者评论‘心塞的要死’。 林逸回复,‘强者应该孤独。 可他这根本没法玩儿! 杀掉主角,你最后被雷劈死,不杀主角,学原著反派夺走主角修为用来渡劫,不是被主角杀死,就是被雷劈死。 林逸突然觉得他当初肯定脑残了才给这么个设定。当初写这文就没想要什么逻辑,想怎么想就怎么写,何必脑瓜疼。 原来他这个作者才,是最大bug! 修仙界又传出一件大事,据说那步天仙山的“天外真人”仅闭关七日,便又领悟一层天理,出关那日祥云笼罩步天上空久久不曾散去,离飞升仅次一点儿火候。 林逸听闻,内心只道一句。 胡说!那云就是他造着玩儿的。 鉴于此文设定,天外真人本人可没有这样的幼稚行径。林逸没做解释。只得淡笑同身边弟子道 “哦?本尊尚不有这等趣事,若是真的是天道眷顾。便给此处取做祥光洞吧。” 从此世上又多了一处有名号的福泽宝地。 天外真人所在的步天仙山,位于大陆的东南方。当初之所以取名步天,林逸的意思就是简单粗暴 【一步登天】 此山高耸直入云霄,周边密林环绕而布寻常人很难能找到入口,若不是找到入口也只会在其中迷路。有些道行高的人可以御剑而起,偏生林逸给这里设了高级禁止不准滥用术法。就算有些道行高的腾空,这树木也会随之长高。不见去路。 若真能破了此阵,拦不住的人,那必是登峰造极之人也无需拦。 林逸以为,这可真是势力眼的设定,大概的意思就是说——你不够厉害,不配和步天打交道。 步天共三宫,三殿,所异不大全凭个人喜好。阁楼屋舍数间,虽然气势磅礴,得天独胜功法仙源,灵力优渥,但真正能成为步天仙山弟子的却只有寥寥数人,除了少数弟子居住外,大多都空着,着实浪费资源。 步天仙山是最初一代作为正,来对抗邪的汇聚组织,有些复杂,大概就是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统领人,但全山上下却固定了三宫三殿的特殊组织。同仇敌忾却不再融纳外人。 像什么阁楼屋舍这种东西,想造起来也不是什么麻烦事儿,原著里都是为了装逼才写那么多。可当真眼前看到这么多,云上间直入云霄的华丽角楼。庭前却没半分生气与人住。看起来还是华丽中有股藏不住的苍凉之感。 林逸这人在现代热闹惯了,姑且还不能接受文里所谓‘清修’的设定。 对于使用术法方面,林逸感觉自己幸运的多,好在当初设定的是 “心念一起,万物随生。” 虽然他初来乍到,也不算什么都不会,且他这个千年高龄的‘老东西’,是离飞升还差一步的渡劫期。 原著里除了不能飞升踏破虚空外,所有的金手指可都是给了林逸,作为帮主角开挂的第一人。不能耐怎么行,说起来原著林逸其实也算一个少年天才,设定上和主角一样都是天灵根,只不过唯独卡在渡劫期太久,所以才会想到把主角养大了,夺灵根的想法。 人物的命运,本身就是按照作者的想法来塑造的。其实林逸这个人一开始也不坏。 后期完全是为了成全主角,才将设定改成——渡劫期迟迟不能突破,见主角后忘了本心,强行be。 说起这事儿就心塞。 要说之前,他觉得寝殿人之间人烟太过淡漠稀少,等到了林逸本人居住的角楼哦不,应该说宫殿。 简直是八百里了无人烟的既视感,打个比方,你在这里裸奔一天,都未必会有人看到你。 此名为“凌霄仙宫”,凌霄而字足以看出此人的狂妄,未成大道却先住了这‘凌霄仙宫’若是他人,必然要贻笑大方,可林逸不一样,他担得起这样的名号。 第3页 林逸对于此时的金手指自然是苏爽,可眼看着此为步天仙山的最高殿,开门抬窗皆是云,不见其他半分景色。心中也是难免不快。 云这么好看,但一直看也难免有天会想呕吐。就好比你坐飞机,只需你看一天的云,你便会看够。 再说位次于他的阁楼房舍。都是空的。因为林逸这人喜欢“清修”。又不需要假手他人照顾,更讨厌他人打扰。 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如果不是小说里金手指,那放在现代就整个一孤僻怪。 虽然文中写他内里p性子孤高自傲,但面容永远上是空寂中带着祥和,是令人心生敬畏又大多是无端让人想亲近起来。他是山巅上不染尘埃的白雪,却比雪要温暖。 林逸是修仙修道之人,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剪发在古代是常事,但修仙之人对此并不多有见解,可林逸依旧选择了蓄发,发可以长至拖拽于地,黑更甚墨色,日常出行会用法术竖起,为至两股之间,肤白胜雪又多着灵气滋养所有的细嫩,面容柔和却不生女相,眸若寒星,反而不论是身高体型还是五官面貌,都充满了男性魅力。 林逸觉得,这副面容不能称为‘帅’,倒多了几分‘美’才是。 但这个男人再好看,也免不了林逸吐槽他就是个‘孤僻怪’和‘千年单身汪’的事实。 除了他这一宫,尚有一共在初瞪步天的中央处,“大殿”,这没什么特别,便是这步天的正宫大殿,当初实在懒着想名字,索性叫了‘大殿’。 还有一宫,“广寒仙居”就说来话了,现在虽然没人住,但就置在‘凌霄仙宫’下方很近的位置,是给当初读者心中的白月光住的。 一位曾经险些升级为女主的女人——白子柔。 林逸一生,除了轩辕坤外,就只收过白子柔一个徒弟,长了轩辕坤几百岁,男主还要称她一声师姐,不过修仙之人不在意年月,外貌总是会维持在最美好的时刻。 白子柔如今涉世历练,现在仍未归来。要出个百年,约么要在前几个女人作过幺蛾子之后,她才能脱颖而出。 小说的一开头便是外挂救男主,林逸没能遇见男主,一时间也不清楚现在究竟什么年月。白子柔外出,轩辕坤还未被他领上山。 至于为什么一定要救轩辕坤。 林逸盘坐在凌霄殿前,微风吹抚他白衣墨发,好似下一秒就隐入云中一般。这无人空寂徒剩辉煌的凌霄仙宫,总要找个人陪他度日。纵使他如今成了天外真人,可他却不是真正的修士,没有道心不说,更做不到无欲无求。如此孤寂清苦的日子,又有什么意思。 当初创造这个师尊角色,唯一的意志和作用便是助男主成长。 林逸嘴角带笑,身后是现在还未曾题字的偏殿。 这世界一切源头皆是你,为何不救。 这次他可以看着那孩子在他身边平安喜乐,青云直上。 长安殿啊,总归是要住个人的。 冬雪瑟瑟,薄冰湖畔。 朦胧背影,踉踉跄跄的至湖边。雨水浇着他狼狈不堪,冲掉泥泞露出面容稚嫩,分明是个孩子,目光却充满戾气。 眼见他还未张长的手脚一寸寸没入湖里,冰凉刺骨的水似乎令男孩打了寒颤,可男孩从未止步。 那孩子这样说:“你怎么还不去死呢,轩辕坤……” 或者,梦里。 林逸大概是这一刻,不小心窥探了别人的世界,,那目光太令人熟悉,就像是他曾经绝望的模样。 不为人所需,独为人所弃,无思也无念,断了悲与怨。 后面再说的什么,林逸便听不大真,隐在雷声轰鸣和那雨水纷纷惊起的滴答里,梦里却真切的传来感受到那份无助和绝望感。 而后一梦成书,他妄图做对方的神。 …… 第3章 青天白云朦胧间,一声鹤唳道破长空而至。 凌霄仙宫不远处,水绿掺碧一抹清丽之色,上衣为裳下衣罗裙,头上双环髻,腰间玉笛傍身的女子,双眸顾盼凌霄仙宫,盘坐于朱丹白鹤之上缓至而来,此为灵集殿的弟子抚文。额间同她的那灵鹤一样,有着一点朱砂红,几分灵气几分惹眼。 世间道心千万,这灵集殿,便是主灵兽万物生命大同的慈悲,和天外真人的无情无念的道心恰好相反。 林逸不听鹤唳,便早已感知有人造访,这些天他早已习惯了这身体超自然的感知。 观其相貌,抚文生了一张双八好年华的水灵相,带着几分少女该有的天真, 因着道心不同,不像这里其他弟子大多超然物外的样子,有着俗世友善的可爱。 虽然如此,林逸却知,实则现在的抚文就已经约莫百岁有余。 不过他林逸这千年‘老东西’还有资格说什么? 未来灵集殿的抚文长老,他笔下悲剧之一。 “真人快来瞧瞧,您托灵集殿找的东西,抚文寻来了。”朱丹白鹤收羽,款款立足停于殿前,不亏为休仙之人最爱的灵兽品种之一。一行一立都是雅观之相。 抚文拽着她碧水裙摆从白鹤脊背上一跃而下,有些欢快的将手之物递给林逸。 “这是何物?”林逸不懈伪装,大大方方接过那白色精致的笼子,里面关着一只白棕色绒球一样可爱的物体,有些像一只养肥了的仓鼠。 第4页 还是吃多了撑的跑不动的那种。窝在内一动不动。 抚文却不吃惊的看着林逸,笑呵呵道 “抚文可是好生记着呢。不日前,真人去灵集殿要一只‘花球’兽,我们步天仙山那有这等俗兽,想来也是真人闲来无聊想养着玩儿玩儿,此次涉世历练,见着便顺手帮真人寻了一只。” 这‘不日‘在搁在平常,是几天。搁在这儿,可能是几年前的事情。 林逸前些天 ,正好在打坐的宫殿翻阅典籍时见到了花球一类的图样文字,不过匆匆一眼而已。 想此,这便懂了,应当是原主看过后去灵集殿要的。 俗兽?那就真是一只养肥的仓鼠球了。 林逸将笼子提至眼前,细心观察下瞧着这毛茸茸的东西愈发可爱。 成,虽然寿命短了点儿,养一只解解闷儿也没什么不好。 该仓鼠球目前还不知道,它的命运并没有想象中跟着高人身边,吃吃睡睡那么简单。 “这小兽瞧着颇有些眼缘,尚可留下,本尊这些日刚好练了些修炼的丹药,炉子里尚还有一些未成的,送你灵集殿,你明日来这自取便是。” 抚文一听要送丹药给灵集殿,当下高兴不已,仿佛现在就破阶一般,天外真人的药都是丹中极品,却千金不能求,全凭心情。 是个怪人,真人却甚少与人打交道,今日真是撞上运了。 “真人出手如此大方,倒显得抚文刻意如此邀功了。抚文愚钝,真人当真要送丹药给灵集殿?” 小姑娘心直口快一脸不相信,瞧着的林逸破无奈,屋子里一堆练废的药不知如何处理,都是灵珍奇材所化,就算练废了扔掉也未免太过可惜。 瞧见抚文这才想到办法。便照实道 “本尊可像戏言之人,不过是近日研究新丹,练废了一些,你若嫌弃,也可不要。” 要不要,他赶明儿也得找个由头送出去。 送不出去就撑死这只仓鼠算了,反正这么肥,要不怕再肥点儿。 花球:可怜,弱小,又无助。 真人这是帮她找台阶下呢,从凌霄仙宫出来的丹药怎会有废品。抚文从心里感谢,一时间在林逸不知道的情况下,形象高大徒然起来。 大方,富贵。有气度。不愧是他们仙山的镇山之宝! “怎敢嫌弃,抚文求之不得,那抚文谢真人恩惠,明日再来。若再有用得着的地方真人吩咐便是。” 抚文开心道,又与林逸寒暄了几句便离了,只是抚文不知道。在她眼里林逸是个怪人,在林逸眼里灵集殿的同样也是。 林逸提着‘花球’,此刻一脸淡漠,将它放置在打坐的小殿。 见过抚文后,林逸心情并不是很好。 在去到这些日他苦心研究的丹房,整理药品。虽然是些废丹,不过也是灵材所制,足够。 这些丹药,那些灵集殿的人很少自己用,绝大多数都给灵集的仙物神宠, 万物慈悲的修士,虽然令他无法理解,但并不惹人讨厌。所以在他眼里,那些同样算得上是怪人。 心情不好的由头,便是因为他在文中写了这样一群人,却没能给到他们好的结局,若是书中自然无所谓,但方才变成他眼前活生生的人,那不一样了,最后是死于非命,好像林逸亲手杀死她。 这样的罪恶感,便就在见到抚文那一刻起悠然而生。 魔界入侵,步天仙山大乱时,灵集殿众人无一生还,誓死守山,长老抚文以毕生修为魂力祭天,想将被控制的魔兽异龙化去浊气。只可惜尚未化完,便被人中途阻断香消玉殒。 这也是后期为了强行补设定,刻意卖给主角的破绽之一。 阻断这一切的是一把突如起来的正派之剑。 事,是天外真人做的。 可入剑夺命,却是现实的林逸为了精彩,为了铺垫。亲自安排,亲手所写。 不过幸好,现在即是现实,一切还可以改变。 林逸归整出废药,又拿出精致镶嵌红玉的小匣子放入真正练成的几颗高阶“仙灵丸”“回生露”等几样灵气大补之药,以区分珍贵灵丹。 希望灵集殿的人能明白他的用心,可别把这种听名字便知道是用来救命的东西,也随便丢给灵兽去吃。 林逸作为此书作者,感到相当忧心。 还没写到结局,居然是以这样的方式,亲身大修填坑。 林逸也逐渐适应现在的身体,与这里的生活方式。 譬如修仙之人只食水露仙草,再好些的便是灵丹异果,只有灵力匮乏并无腹饿力虚。以身入泉只当是滋养享受,日常并无沐浴净身这一说,全凭术法便可解决。 对此,林逸总结,方便的简直过了头,什么事都可以不做,日子不能当日子过,无欲无求无牵挂,怪不得这帮奇人能一打坐就能坐上一月两月。 也不嫌屁股疼。 正想着屁股疼的事儿,一片羽毛金光泛泛,凭空飘然落于林逸之手,林逸见其文字,顿时楞住惊讶不已。 男主的绿光? 惊异之余,林逸捻指做法,催动灵力,离开此处便直接去往‘万方来客’。 ‘万方来客’是步天仙山会客之地,这里亭台水榭无数,却不同于正常的凡景,水池里皆是异样之莲,半开半谢。灵水自无花处流淌而下,入至水中有灵气薄雾环绕升入石阶别有一番风趣。 第5页 “万方有朋来,天地水人间。 来者皆是客,相会此是缘。” 无人玉石阶上的一隅,有一男童模样的孩子褪了鞋袜,将脚浸在雾气里,玩儿的开心,口中念念叨叨。 林逸过来的时候正见这一幕,却无暇与他多看,倒是男童惊了下。身后突然现出一缕铅华,来自强者汹涌的灵压让他本能的战栗,回头之时只见一片雪白,仅是墨发玉冠的背影,竟是美的不像话。 “你是谁?” 冷薇湘仿佛本能的伸手抓住此人白色的衣角,像是抓住了命运即将错过的机会一般。仅是衣角便有一股灵力转入手掌心。 光是美不足以惊心,从小生在修仙世家的冷薇湘明白,此人的惊美,来自于他强大的修为。金丹?不还要更上一些。还好她反映快。 林逸本是有事急匆匆的过来,他不擅长对付孩子,只好急忙道 “林逸。” 冷薇湘思衬,稚嫩而不成熟的表达她此刻的想法,目光无比热切 “我叫冷薇湘,父亲带我来步天山求师,你能当我师傅吗” 一般情况下,林逸自己着急的很,自然不想多理会小孩,可听到那个名字。 林逸如当头棒喝,回头有些急。“你是男孩女孩,你再说一遍,你叫什么名字?” 冷薇湘见此人知道碧空剑,暗暗松了口气。一抬眼,落入她眼眶里的,便是男人像是被霜雪浸染过的面容,有些清冷的眉眼却并不疏离,更像是在融化的冰雪,冷却不刺人。甚至有些温柔。 “我未来会成为碧空剑一脉的继承人,父亲说识人便要识强者,我想结交你。” 小女孩颇有底气的自报家门。却让林逸脑袋只觉得嗡嗡作响,可惜现在的体质让他并没有那么大起伏的情绪。 往内里一瞧。他的写过的角色,他一眼便能知晓。 碧空剑‘冷北溪,’一身玄衣俊朗的男人正坐其中,正和前来步天山做客的诸位道友相谈甚欢。 碧空剑自不必多说,是剑修,好战喜杀。男童装扮的‘冷薇湘’,便是其女。 冷北溪一直想要个儿子,只可惜夫人几个生的都是女儿,原文设定是冤孽太重,所以不能得偿所愿,好在女儿里出了个极具天赋的冷薇湘,冷北溪只重家业传承,看中能力,便把其女当儿子,也当继承人养。 现在有点儿乱,很乱,特别乱! 众人皆知,天外真人不喜参与世事,活了这么久也没什么朋友。所以基本此种场合,都是通报一声即可,若原意来便来,不愿来便罢了。 所以当众人看到那灵气包围的身影,心中惊喜,却又见天外真人中途折返,也都只是摇摇头,没人说辞什么。 众人心里道:哼,段位高。就是可以为所以为! 众人面上道:真人心性果然随意,哈哈,品茶,我们继续,继续。 林逸回到居处,不作他想,收拾打点好凌霄仙宫的一切,入手几件法宝和贵重丹药。 捻了法诀便匆匆下了步天仙山。 丛林法阵密布的最深处,步天山下,便是林逸刚题名不久的‘祥光洞’,林逸自风中而来。 百道法阵自让,不予阻拦。 银白素色的衣袍翩然落地,林逸俯下身探查,果然并无任何被破坏的痕迹,也不曾有人闯进来。 这处是步天山仅有的灵湖,终年下着薄雪,就在离天外真人修炼的‘祥光洞’不远处。 去往步天山的当日他便猜测到,依照世界逻辑来讲,肯定会补全他没写的bug。 又用了三日的时间参悟阵法,推测主角溺湖所在,现学现卖布下这没有杀意,只有感知的道阵。 只可惜他在凌霄仙宫等的不计时间,打坐是真的坐的屁股疼了,主角居然还没出现。 主角不出现便罢了,就在方才,本应幼年初见便想和男主定情的扣绿帽之王第一女主‘冷薇湘’,已经由其师傅带来步天仙山做客。 两人凌霄仙宫初见的剧情,已经来到。 轩辕坤呢,主角在哪儿? 莫非主角在他不敢相信自己穿越的那三天里,死了? 第4章 为了迎合这个世界,林逸打坐入定的能力早已练的出神入化。这些时日从不曾懈怠学习精进一分。 从小生活在养尊处优的家庭,林逸却十分明白,享受的代价便是你有能力坐上哪个位置,无能者只会在不定的某日,被人夺取的一无所有。 正如初到这个世界,和现代自我生存安逸不同。此处以强为尊,以他空有一身修为来讲,难免万一哪个看不顺眼天外真人的瞧出林逸是被夺舍了。 万法全不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打上门来,届时应当如何自处? 林逸这一入定,便又是四五日。湖畔的白色细雪落不到林逸身上,却落在他身边轻轻浅浅一片。若不是那青丝墨发,林逸便好似整个人都已融入雪色当中。 入定即为感知万物,淘洗自我,万法宗卷心中阅之学之。可纵使林逸苦苦找寻,依旧不得办法。 其一,除了当初的设定,林逸并不知晓轩辕坤真正的样貌。 其二,不知人,尚可知心,知魂,知其灵力。可此种林逸一样不从得知。 收了心神,林逸起身不打算再逗留于此,几日时间已过,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他打算到这附近的小镇上去看看,若是在再无果,他便放弃了。 第6页 屁股依旧坐的发木。 此时,仙山上被人抛弃的某只可怜仓鼠球,饿的头晕目眩。 已经打算就此升天! 但它不知,步天仙山灵气充沛,养人也养兽类,就是再饿个几月,光呼吸空气,它也死不了。 欲死还生,求死不得,花球:嘤嘤嘤。 倚傍在仙山旁的镇子虽不大,但沾了这宝地的光,也是别样繁华,亭台楼阁仿照各地风格汇杂此处,天南海北的灵宝稀珍,在这地界僻静的‘福来镇’基本也都能买到。所以远行寻奇药的商人不少,来此歇脚的各门派修士也多。 只是最初从邪魔手下逃脱的难民,随意安置在此,难民盼着好日子又感恩仙人,就取名‘福来’,而后步天仙山庇佑此镇百年之久,魔兽不敢侵,这才有了如今的繁华。 林逸换了一身淡雅青衣,隐了修为,头戴幕离行走于人来人往间,竟也不招人注目。 享受平和与人气热闹,如此普通,想不到居然是这么累死人的一件事儿! 隐修为就跟穿紧身衣一样,憋的人发慌,何况是他自身修为太高,这感觉就像一只二百斤的胖子,一定要穿一百斤的紧身衣般,令人窒息。 努力适应不代表习惯,林逸憋的发慌,找了楼外的茶馆儿赶忙坐在木凳上歇息,店家小二喜气盈盈的出来招呼。 “客官,咱要点儿什么。” 林逸想着,左右现在也不是什么狗屁的天外真人,便随意道 “来点儿解乏的,有什么上什么。” 一瞧是个阔气的主,小二不多说,直唤一声‘得嘞’转身跑堂取物去。等小二端着琉璃盏装成的菜肴酒酿出来,林逸满意的道“多谢。” 他可能成为史上第一个被憋灵气困扰的渡劫修士。 等着一口下腹,林逸险些喷出来。步天山的灵泉——补灵力的! 尼玛这是要撑死他这只‘两百斤’的胖子么! 林逸急忙唤来小二,感觉自己绷不住灵力快要泄出了。倒时必定注目,他可不想这样,唤道 “帮我寻些损人灵力的药,越损越好。赶紧,拜托了。救命救急。” 小二见他这般奇怪,有些发愣惊讶,片刻心里不知想些什么,讷讷应了跑去给林逸拿了降低灵气的药粉。蓝色底釉烧瓷的小瓶,林逸接了,拿入幕离,倾斜到近嘴里,微甜的粉末入口,直入小腹丹田。 林逸这才感觉好了些,不是什么上品丹药,但此时能解他的一时之需。 他真是个大奇葩,想低调做人就这么难? “盛冥,你猜我刚才听说了什么。这碧空剑,怕是要完了!” “修要乱说,碧空剑一脉已有百年传成,怎的是你说要完就完的,此番冷北溪带冷薇湘上步天仙山来拜师,若是真入门,日后也定有所成。” “呵,一个喜好杀戮的剑修,想拜闲云野鹤的步云仙山,盛冥你是真不懂? 碧空剑就是快要完了,急着给自己找个有实力的靠山呢,他们猫哭耗子,隔着老远就闻到一股子恶心味儿。” “无戮,隔墙有耳,这里是‘福来镇’,附近可能就有碧空剑的人,若让人知晓你我身份,如何收场。快些住嘴吃的你东西!” 林逸端坐歇息,世间纠纷千万,人各有志。他望着街上人们或喜或悲的笑颜,想着自己‘清修’太久,竟然也有恍如隔世之感。 那边的男音却还没完,喋喋不休道 “哎呀不是,你不知道,前两天是定下来拜师的事,可据说这冷薇湘偏要拜外天真人! 这下可好, 拂了灵集阁面子不说,就天外真人那股傲劲儿,除了那位飞升白帝的后人白子柔,他还能看得上谁。 不自量力,不自量力。” 原著里冷薇湘也如现在说的这般想拜师天外真人,不过后续便不了了之,步天仙山大多都是不参与世事的修士,除了灵集殿那群博爱的人喜欢管闲事,其他人基本都是不对眼的徒弟,便不收。所以步天山那么大,才只有寥寥几个弟子。 至于白帝,飞升以前是天外真人的师傅。 林逸无辜躺枪,不过想近期都不再回凌霄仙宫,就任他们去了,冷北溪自会带冷薇湘认别人。 两人还在继续扮嘴,惹人发笑,那个叫盛冥的已经不耐烦到极限,嫌弃无戮聒噪,直接施法消音,任他百嘴千舌也没有半点儿声音。 林逸见他们二人闹的欢乐,本来很久未曾有过的孤寂感顷刻袭来,如此便懂了为何有的人,要清修。 并非无心,只是在热的地方待久了,心也会跟着热。对于追求无心的人,这当然是大忌。好在林逸从未打算修这样的天道,也没有原文中人的记忆,和那样的道心与思想。否则此刻便自谴入了魔障。 盛铭和无戮的身份,林逸作为作者再知道不过。远远瞧了他们一眼,便起身走了,也不多说。 林逸刚离去,腰间配黑刀,麻布灰色衣的男人便回头,盛铭敏锐感受到有的目光落在他背后,转身却并未看到人影。 旁边的无戮发不出声音,还在拍打桌子。盛铭解了无戮的禁制,冷凝道 “快吃,有人盯着我们。” “这里全是人,看你一眼都不行了?” 无戮啧啧出声,对他这位同僚颇为无语,拿起筷子嘟囔。 “ 一天,神神叨叨的。” 福来镇一如表面上的平安祥和,暗地里却波涛汹涌。这里是偏僻的山野,这也是集世界各地珍宝 ,线报藏人的好地方。 第7页 因得步云仙山庇佑,大多无人想在此滋事闹事,安全性可靠,所以大多黑商愿意来此做生意买卖。 晴空万里无云,花香清风相送,小镇不惹人眼的一隅里,传来孩童的笑闹声,阳光娇媚的将缕缕温热洒落寸寸细土滋养万物生灵,一切美好的仿佛能将这片土地,变成最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 世外桃源不用繁华富贵,只是令人向往的单纯自然快乐。 林逸本想图个清静,顺着小路走到没人的地方,听见孩子的嬉闹声,许是青山绿水,鸟鸣花香太过美好,新生向往,漫步寻声而去看看,这些孩子在做什么游戏。 依旧是风和日丽,依旧朗朗乾坤,不作美的血色,染红了一处干净泉水,显得此刻所有美好都像是虚假。 “我是淬星剑传人,今日我就要斩妖除魔,怪物,且再与你大战三百回合。” “哇,厉害厉害。” 一群孩童拍着双手,一脸天真的欢呼大喊着厉害,给其中一个拿着木剑格子拔高的略大些的男孩助威。 血色源自于一个被单脚被倒掉在树上的男孩,树木枝干虽垂水而低,却粗壮。 他被单脚严严实实的绑在上面,纵使再用力也无法挣脱,残破的衣衫露出伤痕累累的手臂,林逸在他身上唯独能瞧见寸寸新伤,却不见旧疤。 伤口被拿木剑的孩子戳了由戳,鲜红血液留在剑上滴在水里,引起孩子们兴奋的大叫。 “今天就拿这邪怪,来祭我的剑!” 木剑虽脆,但也造的薄而锋利。那男孩话落剑起,抬手就要刺穿那处已经模糊的血肉。 林逸沉寂许久的灵力,在这一刻,这一幕没能控制导致乍泄,灵威气压的风带着天地浩瀚的肃杀之意,万物臣服。 孩子们自身体里本能的一颤,手中的剑都掉在地上,狂风席过纷纷跌坐于地上,回头侧望来人。 带着幕离的男人看不见表情,却像一个十足的死神。方才暖意的温度此刻竟然有些逐渐凉意透彻,他声音温柔如泉,却十足冰冷。 “为什么,不求饶,不呼救。” 孩子们颤颤微微,却发现这句话不是对他们说的,其中一个胆子大的张口道 “他是罪人是怪物,他没资格求救,大侠你快除了这可怕的怪物。” 林逸没说话,只是看着远处被吊在树上的孩童,他没放他下来,亦没回这帮少不更事孩子的答话。 有一个孩子装着胆子跑远,林逸并未理会,其他孩子一看没问题,继二连三的跟着逃了。 林逸捻了术法,将他们吊在小镇中旁的树上以视惩戒。 这个世界上。有人的地方,便有心,有心的地方便会生七情六欲,不辨恶意也是之一,有人在的地方,何来真正完美无瑕的桃源。 此处空荡的只剩二人。林逸并没有伸手救人的动作,因为他在那小小的身影里,看不到求生的欲望。 良久,空气中沉默漫长的可怕。林逸一直在等。 终是打破沉寂,那孩子略带无奈,像是施舍一般给了林逸一个答案。 “死与生的区别,无非是地狱与人间。” 地狱和人间的区别为何,人化作恶鬼去往地狱,地狱的恶鬼又在轮回中转世为人。这不像是一个孩子能说出口的话,林逸在原地拟了个石头盘坐在其上,声音比刚才更冷了几分。 “可你若不想活,没人救的了你。” 第5章 林逸以为这孩子就是现在心里不舒坦,等会自然会央求他放他下来,想不到这熊孩子死倔,愣是不肯回一句话。 看来是真的无所谓生死。 就算今日救了他。来日呢,后日呢。 “罢了,你好自为之吧” 还没等林逸想好到底应该怎么做,身体先忍不住抬手施法放人了。 “糟!” 这一施法不要紧,林逸作为一个没有记忆的夺舍失忆着,使用起法力来依旧有些霸道失衡,划过空中冲断绳子,却没能控制好接人的力量,最后男孩有种是被他的术法生生拽过来的感觉。 男孩整个人被力量拉扯飞身跌在地上,膝盖的肌肤又被石子隔的划伤。林逸瞧着都心口肉疼。 发誓,他真不是故意的! 林逸有些惶恐,好心做了糊涂事儿,赶忙跑过去瞧看,脚腕除了绳子勒出的青紫印,在往上便是飞沙走石擦伤的膝盖血痕。 这下可好,旧伤未愈新伤又填,林出于愧疚没敢在此刻看对方的眼睛。 赶紧俯身下去查看伤势,入目血红,擦石破土入了肉里,林逸定下心,想想不失为一个机会,颇为无奈道 “看来我要对你负责了。” 男孩眨眼望着眼前这个带幕离的奇怪男人,透过细纱看他的眉眼。平淡而陈述的开口 “你听起来充满庆幸。” “现在知道讲话了?”林逸没否认,低头幕离错开的两边刚好能见其血肉。 用手指拨去那嵌在血肉里的石子,只觉这孩子让他有些生气,从头到尾没听他说过一个痛字,仿佛这身体怎样都好,不是自己的一样什么都不在意。 “你若是这样想,我也不否认。” 修长白皙的手指自素青色广袖伸出,林逸的口气有些恼。 触碰在肌肤上有些温凉如玉石一般,却比没有生命的石更软些,此刻距离如此之近,男孩隔着幕离也能将林逸的面貌神情看的一清二楚,对方的小心翼翼,瞧他恼的皱眉,本是一脸无喜无悲孩子目光深邃,却又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