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快穿》 第1节 =============== 书名:硬核快穿 作者:小狐昔里 作品简评: 谭昭性格洒脱,不拘小节,有个存在感不太强的系统,在再度清空了自己的获得时间后,他终于来到了现代社会并拥有了新的身份。高三班主任、娱乐圈影帝的弟弟、替人顶罪的傻白甜,而这一个个身份背后,又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故事?本文延续了上两部欢乐轻松的风格,作品文字简练直白,行文流畅,将主角和他旅途所遇之事一点点铺陈在读者眼前。 =============== 第1章 青春校园(一) 谭昭再次恢复意识,是完全失重的感觉。 准确来说,是在做以自身为重物的自由落地运动,俗称……跳楼。 这么刺激的吗?! 谭昭也顾不上接收记忆和熟悉身体,只是凭着自己驰骋武侠和神异世界的本能催动储存内力的黄玉阿曜,强行用内力卸了大部分重力,但即便如此,落地的时候他还是听到了自己右手臂清脆的骨折声。 但疼总比穿越过来就没命强啊,得亏下面是刚下过雨的泥土地,否则就不是一条胳膊这么简单了。 穿越数二十多个世界,横跨各大武侠和神仙鬼怪位面,谭昭难得又有了这么狼狈的穿越时刻,天色昏暗,他忍着疼痛找了个墙角坐下,这才自己狠了狠心正骨。 只听得“嘎达”一声,骨头归位,初秋的天,谭昭疼出了一身冷汗。 [系统,记忆!] 系统:好的,宿主。 谭昭是个快穿者,因为身患家族遗传绝症,在将死之际绑定了一个“战胜绝症”系统,去往其他世界代替将死之人活下去赚取时间,将死之人可以免去死亡的痛苦直接进入轮回,而谭昭活下来的日子可以累积加持在他身上延续他的生命,上限为一百年。 只要攒够一百年,他就能回到自己的世界,战胜绝症活下去。 但奈何“时间”太好花,他每次都比较短命,穿越了武侠、神话二十多个世界,技能倒是点亮了一堆,就是时间依旧没到。黄玉阿曜也是他在穿越过程中获得的灵物,另外还有长生诀功法小七和和氏璧阿和,并一只还在沉睡中的灵兽风狸小祖宗。 系统:什么没到!你最后的二十年都送给我了!你现在就是个穷光蛋! [……我突然后悔了。] 系统:抱歉,时间送出,概不退还:)。 哎,右手的疼痛过去,谭昭也不急着离开跳楼现场,反而靠在墙角接收起了原主的记忆。 原主名叫苏静林,是个……现代人。 如果不是谭昭的右手还受着伤,谭昭当场就能站起了原地表演个后空翻,天知道他在各种古代世界有多么想念现代的电子科技。 这个世界,他要待够一百年! 系统:宿主,我仿佛听到了flag高高挂起的声音。 谭昭就权当没听到,继续接收记忆,原主苏静林是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高考超常发挥考入一本师范院校,毕业后来到香圳市三中做了语文老师。 大概是因为出身孤儿院,所以原主有点讨好型人格,性格又有点腼腆,转正后的第二年,就被调去当了高二最差班的班主任。 高二13班,香圳三中最“臭名昭著”的班级,大概就是集齐了校霸若干、学渣中的学渣若干和有钱有闲不想读书的富二代若干,这么一个复杂的班级,想也知道还处在青铜段位的原主带不动。 从记忆得知,不仅带不动,原主的生活也变得越来越糟。 学生带不动,同事看不起,工作没起色,原主渐渐……迷上了赌博。 所谓赌博一时爽,一直赌博一直穷,原主本来就是刚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没房没车没存款,在13班升上高三没多久,原主的外债和贷款就高达一百三十万之多。 在债主威逼原主要闹上学校之际,原主终于心态崩溃,半夜一时想不开,跑到学校行政楼跳楼,也是宣泄心中对学校的不满。 在跳下来之后,苏静林就后悔了,系统与之做了交易,不只免除死亡的痛苦,还要替原主偿还一百三十万的债务。 [我收回上面那句话,咱们这就去下个世界吧:)。] “苏老师,你怎么在这里?” 学校巡逻的保安发现了靠在墙角的谭昭,惊得差点把手电筒砸上去。 “手摔了,能送我去下医院吗?” 乍然回到现代社会,谭昭即便有了原主苏静林的记忆,也还是对现代体系非常陌生,到了医院,他是任由夜班的护士带着处理手伤的。 等绑好石膏,已经是凌晨三点了。 保安早就已经回去,谭昭坐在急诊大楼的一楼大厅里,左手略有些笨拙地划着手机。 系统:宿主,你还会用吗? [废话,你我都会用。] ……这话,确实也没毛病,论说黑科技,系统才是最黑的啊。 用打车软件叫了车,凌晨四点,谭昭终于回到了原主的出租屋,不到20平米的房间,乱糟糟的,还有股奇怪的馊味,谭昭吊着个胳膊站在玄关,感受到了现代社会对他的极度不友好。 哎,这日子也过得太惨了吧。 刚回来的路上,他已经查过了,付完车费,全身家当加起来拢共三百出头,出去住酒店是不用想了,谭昭再度叹了口气,进了卫生间。 镜子里的“苏静林”留着长长的锅盖头发型,鼻子上架着副教导主任同款黑框眼镜,一身廉价黑西装,丢人群里都找不出来。 谭昭随手摘了眼镜,准备洗个脸冷静一下,就看到……一张帅脸。 系统: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 谭昭洗了脸从卫生间出来,没再戴那副黑框眼镜,反正也睡不着,就将原主的东西都整理了一下,能扔掉的就扔掉,剩下的证件和衣物收拢在行李箱里。 根据记忆,这个月房租到期,今天已经三十号了,正好是周日学生放假,反正也没钱续租,谭昭选择在房东赶他出去前,体面地自己离开。 身背一百三十万外债,无处可去,手还断了,怎一个惨字了得。 不过谭昭的心情并不算坏,他推着个小行李箱,饶有兴致地沿街走了一圈,中间花了八块钱吃了一大碗炒米粉,市井烟火气终于让他意识到,他终于来到了现代文明社会。 首先,先定了小目标——赚它一百三十万。 那么问题来了,怎样才能来钱快呢? 谭昭走在路上,一直都在琢磨这个问题,因为过于认真,走着走着就走到了一个死胡同口。 今日阳光甚好,秋高气爽的,这条胡同却因为两边楼房太高又靠得太近,显得幽深而阴暗,更甚至不远处还传来了打架的声音。 更准确来说,应该是单方面殴打。 谭昭看着自己缠着石膏的右手三秒钟,他是见义勇为呢还是见义勇为呢? “喂——110吗?我在xx路口的……” 冯修岚被打得弯成一颗虾子的时候,忽然就听到远处传来一把清朗的声音,更甚至他竟然觉得这个声音十分得耳熟。 谭昭故意说得大声,里面的围殴的三人又不是聋子,一听报警,怂得非常快,不过最后跑出来的那个显然记恨谭昭,故意冲着谭昭的手臂撞过来,谭昭随意回了人一脚,知道是硬茬子,立刻爬起来麻溜儿地跑了。 “……”好一个“俊杰”啊。 谭昭拉着行李箱往里走,只看到一个身形清瘦的少年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这校服还挺眼熟,唔,脸也挺眼熟的。 这不是原主教的13班冯修岚小同学嘛。 “冯同学,还好吗?” 冯修岚这才发现刚才救了自己的人,居然是他的班主任:“你……报警了?” 小少年声音冷硬,像是冬日里被寒冰白雪包裹着的石头一样,谭昭也不在意,干脆坐在行李箱上,这才摇头:“没有。” “……多谢。” 许久,冯修岚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往外走,谭昭待人走出去十来米,忽而开口:“冯同学,虽说大恩不言谢,但你介意收留老师几天吗?” 据记忆所知,冯修岚并不与父母住在一起,一个人独居在校外。 冯修岚觉得自己大概是脑子抽了筋,不然他怎么会允许他那个唯唯诺诺的班主任住进他家?!看着闲适地窝在阳台沙发上单手玩手机的苏静林,冯修岚忽然有了种自己才是这个家客人的错觉。 “小冯同学,需要老师帮你上药吗?” 冯修岚诡异地看了一眼对方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石膏手臂,谭昭循着少年的视线落到自己的右胳膊上,唔,两个伤号啊。 “不用了。”少年的声音,依旧冷得出奇。 冯修岚说完,就回了房,估摸着是自己涂药去了。 空间静谧下来,谭昭环视这个将近两百平米的大平层,没有多少生活痕迹,他的行李箱还搁在玄关,窗外斜阳西下,真好,他不用露宿街头了。 谭昭饶有兴致地点开了外卖软件。 冯修岚洗了个澡带着一身红花油味出来,就看到苏静林取了外卖回来。 两人坐在餐桌上,相对无言,谭昭吃到一半,忽然开口:“小冯同学,你知道怎么快速赚到一百三十万吗?” 冯修岚差点把饭吃进气管里。 “很难回答吗?”阔别现代社会太久,他已经丧失了赚钱的技能,哎。 “不难,做梦比较快。” ……这小同学居然也会开玩笑,谭昭回了一句:“我还以为,你会说抢银行比较快呢?” 谁知道这位眉清目秀的小同学如是道:“苏老师,抢银行是犯法的。” “……” 第2章 青春校园(二) 苏老师本人扶了扶教书育人的帽子,给自己挽尊:“老师自然知道,来来来,吃菜!” “……”今天的班主任,从头到尾都怪怪的。 冯修岚已经记不得上次跟人同桌吃饭是什么时候了,他原以为自己会非常排斥和不自在,坐在餐桌上感觉却还好,甚至对话这么没有营养,他也没有转头离开。 等吃完饭,冯修岚见苏静林穿上衣服要走,难得生硬地开口:“不是说收留几日吗?” 谭昭正在跟自己的石膏手臂较劲,闻言脸上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吃太饱了,出去散散步,冯同学要一起吗?” 第2节 “……不去。”冯修岚说完,随后冷漠转身离开了客厅。 外头的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不同于古代,现代人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逛街看电影,抑或者喝酒泡吧,谭昭走在路上,看着夜晚的霓虹闪烁,居然有几分光怪陆离。 循着记忆,谭昭来到了苏静林输掉了一百三十万的地下赌场外。 就像冯小同学说的那样,华国抢银行是犯法的,同理赌博和开设赌场也是。这家地下赌场位于香圳市的老区边缘地带,外边的招牌是一家茶楼,叫阿英茶楼。 谭昭站在简陋的门口往了一眼招牌,抬步跨进了里面。 苏静林是“老客”,锅盖头加上黑框眼镜,前台英姐是认得他的,因为认得,所以也知道对方欠了赌场高利贷一百三十万的事情:“筹到钱了?” 一般来说,地下赌场都是兼职做高利贷的,毕竟有些人赌到兴头上钱不够,这不是影响赌场kpi嘛,可以说是完美契合赌徒心理的。 “英姐,我今天手气不错,可以翻盘,只要再借我一万,不,五千……” 英姐听罢这番话,心里的白眼已经翻到天上去了,这来赌的,十个里十个都这么说,胳膊都打上石膏了还要赌,啧:“这可不成,咱们赌场有赌场的规矩,你把钱还了,咱们什么都好说。” “那我……再赌最后一把,我有钱!”谭昭说着,从裤兜里摸出皱皱巴巴、有零有整的三百块钱,唔,也是他现在的全部家当了。 英姐一看,原本想拒绝的,但近几日没什么乐子,忽然就改了口:“行吧,今日英姐心肠好,进去吧。” 谭昭“感激”地点了点头,心想这心肠可真是“好”啊,好到要将一个人吸干骨髓呢。 从店面进去,还要过好几道“安检”,如果是新人,还会被人盯梢,但苏静林不是,所以很快就进了赌场。 这个点,赌场里已经有不少人了,至于赌什么,骰子和纸牌,品种不算太多,但每个桌上都有人。 刚进来前,谭昭已经换了砝码,一百一个,他手里只有少得可怜的三个。 哎,这可是他现在的全部家当了。 谭昭拿着全部家当把每个赌桌都转悠了个便,他一条胳膊还打着石膏,带伤还来赌的,非常显眼,甚至还有赌客调侃他,等转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人更多了,他才在赌大小的赌桌上坐下。 所谓赌,按他曾经某位陆姓朋友的话说,那就是看你出千的能力够不够强。 只要没人发现你出了千,那你就是运气好。 赌博,赌的就是个“运气”。 “运气”,那就是对半开的,这逛了一圈坐庄的都在搞小动作,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谭昭将三个砝码压在“大”字上,稍微也搞了点小动作。 “我就说嘛,我今晚手气好!” 赌徒赢了钱,自然是要像“绝处逢生”一样开心起来的。 特别是像苏静林这样本就处在悬崖峭壁上的赌徒,谭昭从赌大小开始,一路高歌,钱滚钱翻倍,三百翻六百,六百翻一千二,连赢十二把,就有了一百二十二万的砝码。 只要再赢一把,他不仅能够还债,还能立刻成为百万富翁,想想就美滋滋。 但显然,赌场不愿意让他再继续高歌下去了。 虽然赌客们起哄,但谭昭还是被人“请”到了旁边的小屋里,看着小屋里大大小小的监控视频,谭昭心里头半点儿不虚。 “干什么!为什么不让我继续赌!我现在手气好,万一等下手气不好了,你赔我吗?” 谭昭态度略显强硬,但混社会的显然也不是泥捏的,坐在上位的人显然准备拿捏他,毕竟苏静林一个没钱没地位的孤儿,拿捏起来不要太简单。 “苏老师,你可是教书育人的高中教师,赌钱出千就没意思了,是不是?”上位是个白胖的中年人,一双眼睛虽然小,却带着毒。 这显然就是威胁了,但谭某人苦于没有赚钱技能,只能原路找补,既然羊毛出在羊身上,他只能选择来薅羊毛了:“你有证据吗?我没有出千,要我能有这种方法,至于欠你们赌场那么多钱吗!” ……这话,确实是有几分道理的。 但干赌场的,从来不讲道理,有钱讲钱,没钱讲拳头,想空手套赌场的钱?白胖的中年人虎哥决定给这位年轻的愣头青教师一顿社会的毒打。 然而五分钟后,他发现这顿社会的毒打……落在了他身上。 谭昭刚从武侠世界过来,身上残存着浓重的江湖气,他觉得自己虽然很想讲文明、树新风,但奈何别人不允许啊,非要跟他动拳头,所以他只能勉为其难动一动拳头了。 系统:……宿主,你动的是脚。 看着一地的社会人,谭昭靠在门边,态度可以称得上轻慢:“我呢,虽然只是个没钱没势力的穷教师,但却受不了被人污蔑这份委屈,说我出千可以,拿出证据来,没有证据,我可是能告你诽谤的~” 太欺负人了,这还是那个好骗的苏静林吗?! 白胖中年人忍不住心惊,他已经按动腰间的对讲机,谭昭看见了,却并没有理会。说句大实话,即便他现在没有内力,这样的打手,他让出双手可以打一百个不虚的。 不久,看着地上又多躺了双倍的人,虎哥的双下巴都更加深邃了。 “怎么样,我既没出千,又有砝码,一句话,还让不让我赌?” 天知道,赌场从来都非常欢迎赌客来赌的,这还是头一回虎哥不想一个人赌,其实他刚才也确实没看到对方出千,想到这里,他狠了狠心:“赌,我跟你赌!” 谭昭隐在锅盖头下面的眼睛一亮,就等你这句话了:“好啊,赌什么?” 事实证明,赌什么都没关系,只要出千够高明,那就是运气好,这一局,谭昭的“运气”依旧好得出奇。 “承让,我赢了。”笑得露出一口大白牙。 虎哥看着牌面,简直难以置信:“你……” “我什么我?你不会是要不认账吧?”谭昭一停顿,站起来道,“一共两百四十五万七千六,扣除我的欠债一百三十万,还有一百多万呢,有这钱我干啥不好,事实上,我并不介意每晚来你家赌场门口闹一闹的,反正我孤家寡人一个,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人民教师那点钱怎么比得上一百万,你说是不是啊,虎哥?” 虎哥居然有种无言以对的感觉。 人是孤儿,摆明了不在乎那份死工资,他头一回发现这苏静林居然这么能打,你这么能打,为什么不早点表现出来呢! 但如果让他选一百万和穷教师,他……也会选前者。 虎哥这下真的是骑虎难下了,他甚至开始埋怨英子这贱女人居然将人放了进来。 最后,谭某人不仅销毁了欠条,甚至身负巨款,全须全尾地离开了赌场。 当然,他在离开之后经过了某个阴暗的小巷子,“理所当然”地被一群人拿着刀给围攻了。 这大家都是文明人,动刀动棒多不好,他还绑着石膏呢,简直欺负人。 谭某人“理所当然”地就欺负了回去。 路过募捐机构,谭昭将身上的巨款投入了捐款箱,顺手还用了门口的电话亭给110打了个举报电话,哎,感觉自己胸前的红领巾越来越鲜亮了呢。 捐了钱,谭某人又变成了三百块身价的贫穷教师,他在街边大排档吃了顿夜宵,这才往冯小同学家走。 只不过还没等他走到小区门口,就又听到有人打架的声音。 “冯同学,又是你啊。” 谭昭这才发现冯同学打架也蛮狠,虽然双拳难敌四手,但架势放在那儿呢。 “又是你这个多管闲事的,兄弟们,上!” 谭昭这才发现这会儿有足足六个人围殴冯同学,比白日里的三人多了一倍,得罪人了? “他是我的学生,在我眼皮子底下欺负人,这可不行。” 冯修岚刚要出口让人跑,这跑字还没出口呢,这围攻的人就倒了一片,唯有一个拿着棍站着的,已经颤颤悠悠,显然是不敢上前了。 谭昭认出是白日想撞他右手那位“俊杰”:“不打了吗?” 话音刚落下,这位“俊杰”丢下木棍揣起兄弟就飞快地离开了,跑得比白日里还要快。 果然是位“俊杰”啊,谭昭转身,看向靠在巷子里的冯修岚: “冯同学,你也高三了,大晚上不在家写作业,跑出来打架,这可不大好啊。” 冯修岚瞳孔里仍残存着震惊,但这并不妨碍他怼回去:“苏老师,是你没有布置作业。” “……” 第3章 青春校园(三) 这个小同学长得眉清目秀,咋嘴上这么不饶人呢。 谭昭忍不住怼了回去:“没有语文作业,还有数学英语数理化呢,都做完了?” “……苏老师,今天是国庆长假的第一天。” 咦?今天不是星期日吗? 谭昭惊讶地翻了翻记忆,好像、确实是唉,哎,他才穿来第一天不知道国庆假期,也情有可原嘛。 “哼!你以为老师不知道你们,就是假期最后一天,也不见得会写作业。” 冯修岚不置可否,也没再说话。 两人肩并肩离开巷子,夜晚的灯光逐渐驱散黑暗,不远处是夜市,人声鼎沸,空气里弥漫着各种烧烤烹炸食物的夺人香气。 “饿了?” “不饿。” 冯修岚心里仍然难掩震惊,又或者说他不太明白苏静林一个语文老师,为什么打起架来如此驾轻就熟?算了,反正是不相干的人,再过两个月他满十八周岁,就能离开这座城市了。 一前一后进了门,此时夜已经有些深了。 谭昭这人不认床,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日起来,国庆日果然是个阳光灿烂的日子。 客厅里的电视机居然开着,却不见冯小同学的身影,谭昭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不太熟练地换起了台,换到香圳一套时,正好在播本地晨间新闻,说的是警方昨夜接热心市民举报,连夜查获了某地下赌场,抓获x某等人,涉及金额xx元。 虽然打了码,但热心市民谭某还是认出了那个阿英茶楼的简陋招牌。 “咦?冯同学你居然还给老师买了早餐,这多不好意思啊。” 冯修岚扯了扯嘴角,要是真不好意思,倒是别吃啊:“……就当谢谢你昨晚的出手相救。” 这话说的,居然有几分江湖气息,谭昭笑了笑,没接话。 吃完早餐,晨间新闻也播完了,谭昭随手将电视机关掉,准备出门给自己理个发,顺便换副眼镜,昨天晚上没注意,今天起来他才发现年级主任同款黑框眼镜裂成了蜘蛛网。 其实原主的近视并不算严重,但作为人民教师,谭昭觉得自己还是需要一副眼镜的。 “冯同学,你说配副近视眼镜,两百块钱够吗?” 冯修岚觉得今日的班主任,也非常奇怪,应该说在校外的苏老师和在校内,完全是两个人:“……两百块,配一只镜片都不够。” 扎心了。 最后,还是谭昭问小冯同学借了五百块,这才出门去了。 准确来说,这是谭昭来到现代的第二天,他尚还在适应阶段,找了家看上去就便宜的理发店理了个发,又去商场配了副最便宜的眼镜,这才踩着夕阳的余光回到了借宿的小冯同学家。 第3节 冯修岚听到敲门声打开门:“你谁?” 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脸:“换个发型变化这么大吗?冯同学,我是你的班主任苏老师啊。” “骗子!”冯修岚同学哐地一声就将门关上了。 最后,谭昭硬是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证,这才让警惕心十足的小同学相信他真的是苏静林,感谢华国的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是露出额头的。 “你当真是苏老师?” 谭昭点头。 这也未免太……离奇了吧,电视剧都不敢拍得这么草率啊,冯修岚看着眼前堪比偶像明星的苏老师,鼻子上还架着副金丝边眼睛,换身高定西装,直接就能去刑侦剧演斯文败类了。 他再想想从前那个软弱大锅盖头语文老师,顿时陷入了诡异的沉默之中。 “这样不好看吗?老师想着值此国庆佳节之际,换个形象,毕竟你们十一假期后,要开高三第一次家长会了,你说是不是啊?”谭昭略显“腼腆”地开口。 “……不是,苏老师你这根本就是两幅面孔啊?”冯修岚终于忍不住将心里话说了出来。 谭昭闻言,诧异地摆了摆手:“这年头,网上都有键盘侠了,谁还没有两幅面孔做人呢,语文老师也是人。” 说不过你,冯修岚同学选择闭麦。 “冯同学,你觉得老师这样去学校,不妥吗?”作为一个刚刚步入现代社会的“伪萌新”,谭昭决定问问身边人的意见。 冯修岚看着面前这张光彩照人的脸,没有违心地说不好看:“苏老师,你这发型……” “这个啊,我也不知道什么发型适合我,就让理发店的人理了一个符合语文老师气质的发型,不好吗?” “苏老师,你开心就好。”冯修岚站起来,决定单方面结束这场对话,这发型一点也不不语文老师。 唔,他才没有期待假期结束后,苏老师回到学校里是的反响。 高三生学业紧张,师生们都是争分夺秒的,虽然国庆法定假期是七日,但高三只休五天,这前四天谭昭都在适应现代生活,最后一天终于拿出了高三13班的花名册,决定熟悉一下他未来可爱的学生们。 高二的时候,13班有三十五名学生,但升上高三,其中有五名同学直接被家长送出国读了预科,现在13班只有三十名学生。 其中男生18名,女生12名。 就像苏静林记忆里的那样,这个班人虽算不上多,却集校霸、学渣和不学无术富二代三者于一室,香圳三中其实在香圳市很有名气,只比一中差一些,可13班的平均成绩,却和香圳最差的高中十二中差不多。 唔,要不还是辞职算了,免得误人子弟? 谭昭翻看学生信息,冯修岚就在第一位,不得了啊,小冯同学一人横跨三个领域,成绩吊车尾,是校内出了名的独行侠校霸,天天带伤上学,至于家境嘛,冯氏在香圳本地,也是知名老企业了。 根据网上的消息,冯氏夫妇琴瑟和鸣,并且育有两子,所以,冯同学一个高中生,为什么独居校外? 谭昭在冯修岚的名字后面打了个问号,然后才继续往下看。 都是学生,资料算不上厚,谭昭花了大半天就看完了,13班是理科班,是高二文理分科之后才有的,大部分是因为成绩差进来的,少数的是因为不服管教或者偏科,比如这个,13班成绩第一名赵嘉。 赵嘉的成绩能排进年级前五十,但原主记忆里,这位嘉哥脾气非常难管教,曾经在校内打人,身上背的处分升入高三才消掉。 总的来说,13班是个非常有意思的班级。 谭昭舒服得窝在沙发上看完,冯修岚从外面回来,乍然又被这张脸冲击到,下意识就皱了眉。 “冯同学你回来得正好,明天就上学了,作业做好了吗?” “……” 答案自然是没有的,冯修岚早就做好了打算,等年满十八岁就离开香圳,写作业?不存在的。 谭昭也没立刻勉强,毕竟日子还长着呢。 一夜很快过去,高三生苦逼,高三班主任也不遑多让,谭昭七点不到就到了校门口,不过还没等他进去,就被保安拦住了。 也是巧了,这保安就是送他去医院那个。 “苏老师?”不能吧,保安觉得自己年纪还没大到认不清人的地步啊。 谭昭指了指自己的右手臂:“您不记得了?那天晚上还是您送我去的医院,都怪我这头发挡眼睛看不清路,回来后我就去剪了头发,是不是精神多了?” “精神,精神多了!苏老师以后可别那么不小心了,剪了头发俊多了。” 路过的吃瓜同学:!!!!!我们学校来了个大帅比!!!! 这个消息像是长了腿一样,迅速占据了校园热搜第一名,有多名同学目击,简直让过完国庆假期蔫蔫的大家虎躯一震。 知道真相的冯同学:…… 打从进了校门,谭昭就被人围观了,当然了都是学生,都蛮友好的。一路到了高三办公室,才将视线都隔绝在外。 “这位先生,你是不是走错……” “周老师,是我啊,苏静林。”谭昭微微一笑,周老师手里的保温杯掉了。 这是苏静林?! 开什么玩笑! 高三13班的学生看着讲台上面带微笑的人,怎么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早知道苏老师的锅盖头黑框眼镜下这么帅…… “怎么了?大家都不说话?” 不敢说不敢说。 谭昭望着讲台下,实到25人,以赵嘉为首的五人小团体一个没到,冯修岚趴在最后一排窗边的位置,他清了清喉咙,道:“既然大家都不说话,那咱们就先把卫生打扫一下,后面的同学不要睡了,等下打扫完,先选个班长先。” 大家晕晕乎乎地打扫完卫生,又晕晕乎乎地坐定,这才有了几分真实感。 卧槽,他们那个没什么存在感的班主任剪了头发居然是个大帅比!这是什么神仙转折?! “好了,大家有谁想竞选班长的吗?” 然而……并没有人想当这个劳什子的班长,冯小同学非常绝情,只给他看了个发心。 谭昭推了推眼镜,刚要给自己挽尊,教室外就传来了一把跳脱的声音:“嘉哥!嘉哥!” 赵嘉拎着一袋早餐嚣张得走到班级门口,还没进去呢,就听到讲台上的人道:“好了,咱们13的班长有了,就是嘉哥!” 第4章 青春校园(四) 话音刚落下,全班心里都倒抽一口冷气,苏老师这趟假期,不仅剪了个头,还去充值了梁静茹同款勇气吧? “你谁?”嘉哥的脾气果然不大好,板正的校服都被人穿出了一种放荡不羁的感觉。 这会儿,那个喊嘉哥的跳脱声音才赶上来,一看嘉哥站在门口不进去,还喊了一声:“嘉哥,怎么不进……卧槽,这帅哥谁啊?” 没有人会不喜欢别人夸他帅,谭昭自然不会,所以即便学生说了粗话,他也没有开怼,反而“体贴”地作了自我介绍。 “赵嘉,肖明明,我是你们的班主任苏静林。” 真假?!这是那个在他嘉哥面前大声说话都不敢的苏静林?! 赵嘉脸上也有一瞬间的错愕,但他很快收敛,提着早餐愣是走出了六亲不认的步伐:“班长?没兴趣。” 说完,就带着一班小弟坐在了最后面的校霸专属座位上。 谭昭望向教室后方,一溜儿人高马大的男生,坐在后面就跟保镖似的,心里忍不住一乐,面上却是不露声色:“没事,多干两天说不定就有兴趣了。” 嘉哥掀了掀眼皮,居然也没再反驳,谭昭就当做其默认当这个班长了,愉快地用左手在花名册上做好班长的标记,早自修就算是结束了。 高三的课业是很紧张的,即便13班成绩辣鸡,“盛名”在外,但任课老师们还是非常兢兢业业的,谭昭看着数学老师走进13班,这才去语文教学组挨训。 没办法,原主一百三十万赌债压身,命都要喘不过来了,哪还顾得上布置作业啊。 挨完训,谭昭看了看时间,也差不多到了要上课的时候。 因为担着13班的班主任,所以苏静林只教13班一个班级的语文,当然了,从高二分班开始,13班的语文平均分一直都是全年级垫底的存在。 这当然不能说苏静林本事不够,原主好歹也是一本师范类院校毕业,看以前的教案也能看到原主非常认真…… 只能说,13班被“搁置”太久了。 假期之前,学校刚经过这个学期第一次月考,成绩呢……可以说是惨不忍睹,有些同学总分加起来,还没有嘉哥一门数学的高。 谭昭站在讲台上,看着手里的成绩单,一时也有些惆怅。 “这次月考成绩呢,毫无意外,咱们班又是最后一名,你们看老师都换了个新形象让你们意外一次了,你们啥时候也能让老师意外一次啊?” “……老师,我们也想啊。” “是啊老师,手想,脑子还不会啊~” 听听这是什么话啊,谭昭也没再细讲成绩,毕竟就这个成绩单,也实在没什么好讲的:“算了,既然脑子它不会,老师就来教教它,今天先讲文言文部分,大家把月考试卷……” 语文,其实就是考究阅读和表达的能力,谭昭非常庆幸苏静林只是个语文老师,要是什么英语啊化学老师,那他就真的只能表演当场辞职了。 说真的,他现在看现代简体文字还有种缺胳膊断腿的感觉,但文言文他熟啊,打古代而来,做过状元郎的谭某人表示,他不仅能写能背能解释,他或许还见过某些文言文的作者哩。 13班的纪律一向松散,班主任管不着,其他任课老师自然也不管,谭昭都开始讲课了,冯修岚依旧趴在桌子上,嘉哥和他的四个小弟虽然没睡,但显然都不在听课。 前面的同学听课率也差不多在五五开左右,升入高三,自己能考什么样大概都有点数,觉得没希望了,干脆就在这一年放弃学习。 说实在话,谭昭并不喜欢这种态度。 下课铃声响起,谭昭刚好将三篇文言文讲完,他放下试卷,非常干脆地就离开了13班,托良好外形的福,他是被同学们目送着离开的。 “卧槽,嘉哥,我居然有点听懂这该死的糟老头子文了!” 旁边的肖明明立刻附和:“没错,我居然觉得……有点意思。”说完,连他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 嘉哥连眼皮子都没抬一下:“哦?那就好好学。” “……”两小弟顿时陷入了沉默。 旁边的冯修岚换了个姿势继续趴,顺手还将一片空白的语文卷子团了团丢在旁边的垃圾桶里,不知为何,他心里突然起了烦躁,特别是听到班里同学叽叽喳喳地讨论苏老师有多帅,又重燃了学习兴趣云云。 此后几天,谭昭一边熟悉着语文老师的日常,一边观察着可爱学生们的状态。 这一日,外头下着大雨,谭昭坐在办公室里终于收到了上个月的工资,天可怜见,他终于不再是负资产了。 决定了,放学后去那家觊觎已久的火锅店吃一顿。 “苏老师,苏老师不好了!” 来人是他班上一个的女生,叫常玥,此刻她形容慌张,喘了两口大气就道:“冯修岚、冯修岚把一个新高一给打了!” “什么?!” 谭昭赶到的时候,冯修岚还在跟人扭打,身上都沾上了雨水,旁边的人也不敢劝架,他上前单手就将压着人打的冯修岚撕了下来,顺手一把推给刚好赶到的嘉哥:“班长,拦住他!” 第4节 嘉哥差点就让冯修岚逃脱了,不过这个情况,他倒是没有反驳。 “这位同学,你还好吗?” 新高一同学被打得嘴角乌青,显然冯同学是下了狠手的,只是这新高一才升入高中没多久,冯修岚又是个独行侠,哪里来的这么大仇啊? “老师,他打我!我好端端走在校园里,他就冲过来打我,高三了不起啊,校霸了不起啊!” 冯修岚一听,又想动拳头。 谭昭忍不住有些头疼,他刚要调和两句,教导主任和年纪主任就到了。 校内打人,情节严重的是要背处分的,实例请参照嘉哥,高三要是背上处分,想消掉就很难了。 等将一干人带到办公室,年级主任立刻怒道:“冯修岚,你为什么打人!” 冯修岚一脸冷漠,脸上一副“打人就打人,难道还要挑日子”的不屑之情,摆明了不怕背处分,顿时就将一番老师气完犊子了。 等高一的年纪主任过来,就说要叫家长,必须严肃处理。 谭昭看过冯修岚的家长联系录,上面就一个电话号码,虽然填在父亲栏,但他打过一次,是冯父的秘书接听的,并且话里话外,都对他这个班主任非常敷衍。 他在冯同学家借宿,虽然不说对这小孩十分了解,但五六分总是有的,对人冷淡是真的,但热爱打架却不见得,倒是有几伙人,总是不断找冯修岚的麻烦。 还有这个小高一同学,嘴巴上说着可怜,但到底嫩了点,眼底的得意虽然藏了不少,却在听到要叫家长之后,终于露出了两分。 恶意。 谭昭望向沉默冷硬的冯修岚同学,忽然开口:“钱主任,孙主任,我的学生打人固然不对,但我相信我的学生绝不会无缘无故地打人,法庭上法官还要依凭证据断罪,就因为我的学生个性特别,就如此草率地做了结论?请恕我无法苟同。” “苏老师,你是不知道这种不良混子学生,他们……” 谭昭难得直接地打断了别人的说话:“这位老师,我希望您不要用这样的称呼去定义学生,这样会显得你不太专业。” 冯修岚原本因为上面一番话而生起的几分诧异和感动,都被这句“不大专业”冲散了。 “苏老师,你这是胡搅蛮缠!” “我是不是胡搅蛮缠不重要,我的学生打了人,他该赔偿就赔偿,该写检讨就写检讨,但事情的起因经过都没论说清楚,比如这位小同学为什么会走到高三的地方来,这个时间点,高一早就放学了吧?” “我……我是来等人的!”小高一见老师们的注意力都朝他过来,登时就脱口而出。 “等人啊,等什么人?告诉老师好不好?” “苏老师,请你注意用词!” 谭昭闭了嘴,但他的眼睛却仍然看着小高一,温和而集中,像是说“你不要怕,把知道的都说出来来,老师会为你主持公道”一样。 “老师,这跟我等什么人有什么关系?” 谭昭这才收回了视线:“确实没什么关系,小同学你不想回答,就算了。” 苏老师这么贴心,反倒是这孩子的班主任觉得没什么不能说的,道:“陈浩你说出来,咱们问心无愧。” 陈浩:mmp! 陈浩确实是去等人的,等的不是旁人,就是冯修岚,他支支吾吾,冯修岚此时却突然开口:“怎么,现在怂了?刚刚指着我鼻子骂我扫把星的气势呢?” 语气三分孤傲,七分嘲讽,就像冯修岚现在整个人一样。 谁也没想到,从来不会为自己多辩解一句的冯修岚会突然开口,就连谭昭也没有料想到,更何况是与之打过多次交道的年级主任了。 陈浩脸上惊慌一闪而过,虽然他很快掩饰了下去,但管教学生大半生的主任们还是看到了,而就是因为看到了,这事儿才难办起来了。 第5章 青春校园(五) 陈浩却没看到老师们的眼神,立刻反驳道:“什么扫把星,你这是污蔑!”堪称义正辞严,满脸都是愤怒。 “这样啊,那报警吧。”就在此时,谭昭忽然开口来了这么一句。 “报警?苏老师,你这……” “话不能这么讲,我的学生不仅打了人,还污蔑比他年纪小的学生,这往大了说,就是校园霸凌,往小了说,那也不是能轻拿轻放的,既然如此,倒不如杀鸡儆猴,都高三了还要打要杀,也能给这位陈浩同学一个交代。” 这话是没有错,但这就是一起……校园纠纷啊。 老师们刚要劝,陈浩却突然顶不住了:“不、不能报警!”如果报警,他为了买新球鞋拿别人钱教训冯修岚的事情就瞒不住了! “老师,我原谅冯修岚同学了,我不追究他责任了。” 到底是才上高一没出社会的小同学,一诈就诈出来了。 “这不大好吧,冯修岚同学这么对你,小同学你不能这么软弱可欺啊?”谭昭“关心”地开口。 “不不不不,其实……我确实骂了他,对不起。”陈浩同学终于绷不住了。 最后的最后,家长到底是没有叫,冯修岚赔偿陈浩医药费,顺带要作一份全校检讨,陈浩同学就自己的言语过失道歉,同样是写检讨,至于处分,那自然是没有的。 这事儿处理完,外头的天已经完全黑了,今天是周五,校园里没有上晚自习的学生,显得格外空荡。 谭昭在前面走,冯修岚缀在他后面,等进了小区,才变成并排行走。 “……多谢。” 今天搞得这么晚,谭昭的火锅自然是没吃成的,听到这话,他道:“冯同学,你觉得你就一点儿错没有?” 冯修岚同学的脚步瞬间就迈得快了。 等进了屋,冯修岚刚要把自己关进屋,谭昭这次却比他更快用自己的石膏手臂拦住了对方:“如果你觉得受了委屈,那你就说出来,或许没有人会听,也或许有人听,但你如果什么都不说,你让别人怎么帮你!” “我不需要别人帮我!收起你的假好心!”冯修岚忽然吼道。 “那你就愿意被人污蔑?被人指着鼻子骂?如果能选择,没有人会愿意。冯修岚同学,请你正式自己的身份,没有人是天生强大的,老师能做的不多,既然你不想要,老师以后也不会再做多余的事情了。”谭昭说完,准备去收拾收拾自己的行李,他发工资了,可以不用蹭人的大平层住了。 没有人……是天生强大的吗? 可没有人帮他,连父母亲人都不愿意,他怎么去相信一个教他不多的老师? 没关系,还有两个月不到,他就能离开这座城市了,他会远离这些人,到一个没有人知道他的地方,好好活下去。 冯修岚将自己整个人团在被子里,不露出一丝皮肤,但四下寂静,门外行李箱轮子滚动的声音显得格外得刺耳,他心里忽然就揪了起来,于是他把自己团得更紧了。 终于,门外“嘎达”一声,整个平层又再度恢复了寂静。 就像,它原本的模样。 “啊——” 冯修岚恼怒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最后终于拉开门,迎接他的是一室冷寂。 是他自己,推开了苏静林的帮助。 冯修岚明白,但……已经太晚了,他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强大到不需要别人的帮助了,无论是背处分也好,被人追着打也好,这些都没所谓了。 扫把星也好,狼心狗肺也罢,他都已经不在乎了。 冯修岚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打开电视机,不知为何,他总觉得今天的屋子里,格外得空荡。 等无神地看了半个小时的电视后,冯修岚终于忍受不了,抓起钥匙出了门。 他一直都是一个人,一个人长大,一个人上学,一个人挨打,一个人做所有事情,他不需要陪伴,所以……都怪苏静林。 而此时此刻的苏老师,正拉着行李箱坐在夜市的麻辣烫摊子上,吃得大快朵颐。吃到一半犹觉不够,刚要加餐,就看到拿着点餐纸围着小围裙的嘉哥抬起头与他对视。 “嘉哥,你年满十八周岁了吧?” “不许说出去!” 两人几乎是同时开口,然后又同时收身,麻辣烫摊子到底不是一个说话的好地方,特别是在这种生意非常好的时候,嘉哥很快离去,谭昭倒是没再想着加餐。 嘉哥一顿忙乎,等麻辣烫收了摊,他找了找没看到如今苏静林扎眼的脸,便准备下班回去了。 只刚出了夜市,就看到门口拖着行李箱的苏静林。 “干什么,少管闲事!” 谭昭刚查了一下,赵嘉确实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了,对方既然想打工,他也没立场拦着,更何况人还能兼顾成绩:“不,我只是想问问你,这附近有没有便宜好住的宾馆啊?” 嘉哥:…… 等到了宾馆交钱的时候,谭昭突然想起来还有五百块钱没还给冯修岚,顺手就给人微信转了五百块钱。 等他刚要挥别嘉哥提着行李上楼时,微信电话忽然响了。 嘿,居然还是冯同学。 谭昭立刻接起,刚要开口,那头遥遥就传来一把恶劣的声音:“给我打!没用的东西,雇主说了,打断……” 艹! 赵嘉也听到了,离开的脚步一顿,就看到尚还绑着石膏的苏静林将行李往前台一寄,一阵风似的跑出去了。 艹!这一个两个的,有毒啊。 嘉哥犹豫片刻,最后还是追着苏静林的方向而去。 谭昭的动作很快,这附近他早就逛遍了,能掩着打人的地方就那么几个,微信的语音通话还在继续,隐隐约约还能听到不远处夜市收摊的声音。 谭昭发足跑了五分钟,就听到巷子里传来一声惨叫。 这把声音,属于冯修岚。 艹,这年头还有没有律法了,谭昭冲进去,这几个显然就是真正混社会的了,身上带着或大或小的戾气。 赵嘉赶到的时候,他就看到旁边小混混倒了一地,冯修岚抱着腿缩在最里面,苏静林站在空心地带,身上显然带着怒气。 “嘉哥,报警。” “不要命令我。”但嘉哥到底还是手脚麻利地报了警。 报了警,谭昭先让嘉哥送冯修岚去医院,自己等警察来去派出所做笔录,警察一看这些混混都是老面孔,加上谭昭三中班主任的身份,心里立刻有了底,审了没多久,就出了结果。 有人指使,但是通过电话联系,这些人也不知道对方什么身份。 谭昭处理完事情去了医院,冯修岚的腿已经跟他的右手拥有相同待遇了。 “没有骨折,但有些骨裂……” 虽然同为校霸,但赵嘉和冯修岚没什么交集,都不是善谈的人,两人相对而坐,直到谭昭到来,两人也没有一句话要聊。 嘉哥一看苏静林来了,立刻就提起校服外套走人,没有半分犹豫的。 “嘉哥,路上小心。” 第5节 嘉哥随意摆了摆手,很快就消失在了医院的走廊里。 谭昭回头,正好对上冯修岚的目光:“看我做什么?难兄难弟,石膏师生c位出道吗?” “……”这个冷笑话,一点儿也不好笑。 闹得这么晚,得亏明天是周末,小冯同学伤了腿,谭昭的宾馆也住不成了。 “谢谢你,苏老师。” 这话,又小声又挺别扭,但谭昭听得出来,非常真心。 “还有,对不起。” 少年身上的衣服还脏脏的,看着像是被欺负了的小猫咪一样:“好吧,看在你负伤的份上,老师就原谅你了,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以后遇到这种情况,不要给老师打电话,直接报警,任何加害他人的行为,都触犯了人身权益,明白吗?” ……事实上,他只是在收到转账通知时,不小心误触了微信电话。 对此,冯修岚同学非常明智地没有说出来。 发生这么大的事情,谭昭作为班主任当然是需要通知学生家长的,所以他给冯修岚的联系人打了电话。 接电话的,依旧是那个秘书。 这么晚了,这秘书脾气也有些大,只说明天他会告诉冯总。 随后毫不留情地就挂了电话,再打过去,就是忙音了。 “没有用的,他们早就不管我了。”冯修岚的声音,平静得就像夜晚波澜不惊的月光一样。 谭昭张了张口,觉得说什么都好像不大合适,他一向不太擅长安慰人。 不过第二日,他们出院时倒是有个秘书模样的人过来,一脸精英模样,交了钱问了冯修岚的情况后,又同谭昭道谢,做事细致,等确认冯修岚自己可以解决后,就要提着公文包离开。 “请等一下,这孩子受了这么重的伤,他的父母呢?”谭昭追出去,在楼梯口喊住了那个秘书。 这位秘书推了推眼镜,露出一个歉意的表情:“冯总有一单价值千万的生意要谈,人在外地,不大方便过来。” “千万,能比得上儿子的安危重要吗?”谭昭忽而开口道。 第6章 青春校园(六) “这句话,还请秘书先生带给冯先生。”谭昭说完,转身回去找冯修岚。 秘书一楞,有些没想到现在的高中班主任这么犀利,但这句话他恐怕是带不到了,除非他是想失业。 谭昭也没奢望对方真的会把他的话带到,这做父母的不负责任起来,就算是天上下刀子都拦不住。 “走吧,还想住院?” 冯修岚倔强地拄着拐杖,坚决不要做轮椅,谭昭只能由着他,一路慢慢悠悠地回到了大平层。这得亏是电梯层,不然爬楼都是个问题。 谭昭将人送到,又将药放下,便准备撤了。 刚走到门口,后面忽然传来拐杖摔落的声音,他一转头,就看到小同学挺别扭的模样:“苏老师……” “嗯?” “苏老师要是没地方去,可以……可以回来住。” 谭昭一楞,整个人有些慵懒地靠在门上,出色的外貌让他整个人都有种别样的光芒感:“苏老师有去处,就不能来住了?” 这话,让冯怼怼小同学都没法接。 “好了,不同你开玩笑了,前段时间老师金钱比较紧张,现在老师发了工资,赖在学生家里算什么样子,要有事可以给老师打微信电话,乖。” 冯修岚打从出生到现在,就……还是头一回被人这么哄,他耳根通红,不知道该说什么,看到人当真要走,他脱口而出:“不是赖,我可以租给老师。” “当真?” 当天下午,谭昭就又重新拎着行李箱入住了豪华小区的大平层,租金一千,堪称物廉价美,小同学原本只收一百的,不过谭昭虽说对物价还不甚了解,也知道一百肯定是完全不够的。 “就当庆祝老师乔迁新居,咱们下馆子吧。” 谭某人兜里但凡有点钱,就想花掉他们,反正没钱了还能吃食堂,他当然是由着性子来了。 吃完饭的间隙,两人往回走,冯修岚依旧拄着拐杖,谭昭却走在他后面靠外侧,忽而开口:“派出所那边,还需要你去做个笔录。” 冯修岚低低地应了一声:“哦。” “不好奇是谁买通了他们来打你吗?” 冯修岚这回没声了。 等进了家门口,冯少年却突然开了口:“我知道是谁,但没有用的。” 没有用的,他生下来就带着原罪,认识他的人都觉得他天生坏种,不过没关系,只要再过一段时间,他就能离开这里,到一个谁也不知道他的地方去了。 至于苏老师……冯修岚暗下眼神,他是个好人。 这显然已经触及了少年的心灵地带,上面带着血痂,却依然渗着血,少年人的爱恨向来更分明,即便冷硬将冯少年尽数包裹,可里头到底如何,恐怕只有冯修岚自己知道。 谭昭并没有冒然替人撕开这层血痂。 第二日是周日,谭昭准备去书店走一趟,问了冯少年说不去,他就一个人出门去了。 只是这刚走出小区,就有一个保镖模样的人拦住了他:“请问,是苏静林苏老师吗?” “我是,不知……” “我家先生请你喝杯茶。” 所谓茶无好茶,谭昭看了看不远处听着的私家车,虽然他已经不大懂车,但大概也能猜到它美好的价格:“好啊。” 驱车到了茶楼,经过三道门,谭昭终于见到了这位先生的真面目。 出乎意料的,是个三十来岁的青年人,当然,对方自称姓冯。 冯啊,这个字在谭昭喉间过了过,并未主动开口。 “苏老师,大伯不在家,听说修岚伤了腿,不知情况怎么样啊?” 冯修岚生得眉清目秀,即便多年野蛮生长,也难掩俊秀,这位姓冯的青年五官要粗犷许多,但眉宇间却也有两分相似。 是冯少年的亲人啊,谭昭摇了摇头:“冯先生既然关心,何必来过问我这个外人,直接去找冯修岚不是更好吗?” “……”不知好歹,冯先生脸上闪过一丝不耐,“苏老师有所不知,我家修岚近些年与家里有些矛盾,不愿见我们这些亲人。” “啊?”谭昭适时地表示疑惑。 这位冯先生脸上为难片刻,立刻就痛快地将冯修岚的事情说了出来:“您是修岚的老师,我也不瞒您说,修岚出生的时候……” 谭昭听完,一脸木然,他一个在古代混了这么久的人都没这些人迷信啊。 其实原先谭昭还脑补了什么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爹,两个儿子夺家产的狗血戏码,但事实上,真相远比脑补更加荒诞。 冯家父母就是冯修岚的亲生父母,并且从这位冯先生的描述中,两位还非常恩爱,他们育有二子,冯修岚是小儿子。 所谓生意做得越久,就越迷信,当年冯母怀孕时,怀的是双胎,可当一朝分娩,龙凤胎里,却只有冯修岚活了下来。 冯先生找风水先生一打听,说什么冯修岚八字冲杀四方,娘胎里就“夺”了妹妹的养分,若养在跟前,必定于亲人不利。 冯氏夫妇原本就盼闺女,又听了这么一番话,当即就将冯修岚送到外婆家,连名字都没取一个,冯修岚的名字,据说还是外婆取的。 前些年,冯修岚的外婆病死了,“理所应当”被认为是克死的。 “这位冯先生,国家科普封建迷信这么多年,我原以为没有必要了,今日一见您,倒是觉得国家还是非常有远见的。”谭昭如是道。 “你——” “冯先生既然没话要说,那我就走了。” 谭昭刚站起来,声音就从对面传来,带着十足的威胁意味:“苏老师作为一个高中教师,应该不想让别人知道你是个烂赌鬼吧?” 啧,这威胁人的模样,简直跟开地下赌场的虎哥一模一样,而虎哥现在正搁大牢里吃牢饭呢:“你有证据吗?” “我……”当然有证据。 这话当然是没说完的,因为谭昭说这话时,轻描淡写得就将一个茶杯捏成了粉末,就像武侠小说里威胁人一样:“你知道,虎哥的赌场是谁举报的吗?小伙子,消息不大灵通啊。” 这位冯先生已经开始有些怵了,这年头语文老师长得比他帅就算了,居然点子这么硬:“你、你就不怕虎哥出来报复你吗?” 谭昭也没再坐下,将手里的粉末擦干净,推了推自己的金丝边眼镜:“你以为,他没有做吗?” “下次威胁人之前,记得打听清楚一些,请冯先生记得,我只是个普通的语文老师,不是什么烂赌鬼。”谭昭整了整袖口,走到门边,又加了一句,“如果外面传起了什么风言风语,我会非常乐意来找冯先生喝茶的,毕竟我孤家寡人一个,没什么好怕的。” 从茶楼出来,谭昭就去了书店,这次再没有人请他喝茶了。 这位冯先生跟他莫名其妙谈了这么多,讲到了冯父冯母甚至冯家的一大帮子亲人,就是没谈冯父的大儿子。 啧,这家族企业搞得比古代夺嫡还要麻烦,没甚意思。 提着书回去,顺道打包了两个菜回去,天色已经擦黑,谭昭开门进去,就看到黑暗里玄关口一双黑黝黝的眼睛。 “妈呀,你这是要吓死人啊!” 原本木愣愣的冯修岚,忽然眼睛亮了一下:“苏老师?” 谭昭点亮玄关的灯:“不是我还能是鬼啊,让你好好写作业,搁这儿做啥呢?” 冯修岚有些傻地被人单手拎到沙发上,又被塞了杯温热的奶茶,这才眨了眨眼睛:“他……没有告诉你吗?” 谭昭刚将书送回房间,这会儿回到玄关将打包的饭菜送到餐桌上:“你看到了啊,他真的是你亲人吗?” 少年讷讷,没说话。 “说了些似是而非的话,你是老师的学生,虽然你打架逃课还成绩差,但老师相信你是个好孩子,没道理相信他而不相信你啊?”谭昭从厨房搬出两副碗筷,言语间轻松又自然。 “啊?” “啊什么啊,你伤的是腿又不是手,难道还要老师喂你吃饭吗?” 冯修岚连忙拒绝,那很恐怖好不好。 艰涩地吃完这顿饭,中间他几次想问,却几次都被饭堵住,等饭后吃完药,冯少年终于还是没憋住:“苏老师,那些都是真的。” “什么真的假的?”谭昭将碗放进洗碗机,唔,洗碗机真是人类伟大的发明,“他们老一辈封建迷信也就罢了,你说你一个年纪轻轻的高中生,不好好学习整天想这些,难怪你成绩这么差。” “不是,我成绩差只是没有好好听课!” 第6节 谭昭伸手揉了揉少年的头:“当着老师的面,你不好好听课还有理了!” “我……”无言以对。 谭昭的声音,忽然温情起来:“你没有做错什么,从头到尾都没有,所以小朋友,五年高考三年模拟,了解一下?” 冯修岚触及苏老师的眼睛,明明隔着冷冰冰的眼镜,但他还是有些不敢与之对视,他善于面对别人的恶意,却从不知道如何对待别人的好意,他想了想,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苏老师,我不想读书。” 第7章 青春校园(七) 听到这话,谭昭也没有感到多么意外,毕竟就冯同学现在这个成绩,其实他多多少少也猜到了,只是没想到……小同学会这么坦诚。 为了对得起小同学的这份坦诚,谭昭并没有简单粗暴地否定对方:“不想读书?那你想做什么?” 大概是谭昭的态度足够温和,这回冯修岚并没有躲回房间,只是握着拐杖的手有些收紧:“再过两个月不到,我就满十八周岁了。” “嗯。”谭昭记性甚好,看过的资料几乎不会忘,冯同学的生日是十二月的第一天,算算确实是两个月不到。 “我准备离开香圳,去……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我答应了外婆,要好好活下去。”冯修岚说完,一瞬间抓紧了拐杖,手上的青筋瞬间凸起。 谭昭假作没看到,甚至该站为坐,好让冯修岚放松下来:“看来你早就打算好了?” 冯修岚没有说话。 室内,一时静谧,旁边的大落地窗外,月色正好,冷冷的月光洒进来,落在谭昭的半边脸上,他伸手将眼镜摘下来,气质一下子锐利了许多:“不打算跟自己和解吗?” 就这么带着一身伤狼狈地离开,不让那些伤害的人痛哭悔过、得到报应吗?少年倔强冷硬,拒绝别人的靠近,竟这般温柔? 这话,实在太温柔,温柔得已经很苦的少年忽然情绪失了控:“我怎么跟自己和解!外婆死的时候,拉着我的手让我不要怪他们!让我好好活下去,我能怎么办!苏老师,你说我还能怎么办?” 少年压抑的哭声断断续续地响起,连哭都如此克制,谭昭无法想象这个少年受了多少的委屈,他站起来,伸手将少年拥入怀中。 哭声,渐大。 除了外婆,这是这个世界上第二个拥抱他的人。 从前,也不是没有人想同他做朋友,但在那些人找来之后,就通通远离了他,后来外婆在他七岁时没了,没有人再护着他,那些人就找了人欺负他,他挨打,他打人,变成了所谓的“社会混子”。 那对父母从此连虚言都没有了,就当他根本不存在! 这算什么?既然不爱他,为什么要把他生下来? “或许,你的外婆不让你怪他们,只是不想让你生活在怨恨之中。” 冯修岚忽然瞪大了眼睛,一滴眼泪从眼眶里滑落,继而就……哭得更大声了。 等外头的月亮已经爬上正当空,少年捧着已经冷却的奶茶,狠狠吸了一口,情绪这才稳定下来。 “苏老师,你想不想听个故事?” 谭昭当然表示想听啊。 “有段时间,网上有这样一句话,叫‘父母是真爱,孩子是意外’,他们非常恩爱,当年为了在一起,还忤逆外婆,我大哥就是他们第一个意外。” ……这话,谭昭还真没听过。 冯修岚有些掩饰地吸了口奶茶,他本来不喜欢这种甜腻的饮料,今日却觉得格外熨帖人心:“我听外婆讲的,我那位大哥从小在冯家长大,行事像是用尺子丈量过一样,我那对父母对外说是悉心教导,派了无数家教和礼仪老师,其实自己从来不管他,外婆心疼,但后来,我那个大哥做了一件事。” “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事,只知道那时候闹得很大,我恨他,他闹就闹,闹得外婆都气病了,他自己拍拍屁股跟冯家断绝关系出国去了,外婆却……”冯修岚捏着奶茶杯,几乎都变了形,自己却犹未觉,“我那个父亲,眼睛里只有我那个母亲,我那个大哥呢,也只管自己痛快不痛快,我呢……” “你不是。”谭昭的声音,终于在此时响起,“你是你,他们是他们,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 冯修岚将自己埋在阴影里,他有些庆幸现在只开了壁灯,苏老师看不清他脸上的狼狈:“后来他消失不见,我就开始当‘混子’了。” “其实我有一回,听冯家的医生说,我应该是被打掉的,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得知是龙凤胎,我是托她……” 艹,这对天杀的父母! “不要说了。”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既然不爱就不要生,这对儿根本不配当父母。 “其实我都不大记得他们长什么样子了。”说到这个,冯少年的话语出乎意料的平静,“那些人根本没必要这样对付我,他们早就放弃我了。” 虽然有掩饰,但谭昭还是能感受到少年在说到“那些人”三个字时,带着浓浓的恨意。没有人会不痛恨加害自己的人,冯修岚亦然。 “虽然高考不是唯一的出路,但真的不打算试试吗?老师看你眉清目秀,是块学习的好材料啊。”话说到这份上,谭昭也没办法勉强一孩子,说这话,只是活跃下气氛罢了。 却没想到冯少年并没有马上否决他,而是思考了片刻,给了一个不肯定的回答:“苏老师,我能考虑几天吗?” 苏老师立刻回答:“可以啊。” 第二日,又是高三班主任忙碌的星期一。 谭昭也不只是冯修岚的苏老师,更是13班三十只小崽子的苏老师,特别是这周要开家长会了,他算是发现了,语文讲课反而是他教师生涯里最简答的一项工作。 难怪高三办公室的老师们发际线都这么靠后,谭昭摸了摸自己的头发,非常认真地开始考虑辞职的问题。 系统:其实我以为你传来的第二天就会不干了。 [我又不是你,要恰饭的。] 谭昭拎着教案走在校园里,此时正是课间,即便谭昭换造型已经过去一个多礼拜,还是有不少学生偷偷围观他,还有大胆的女学生跑来跟他问好,知道他脾气好后,还会当年夸他帅,颇有些让苏老师承受不来。 “苏老师,你今天又帅了!” “苏老师,你的手怎么伤的?” “……” “还有两分钟就上课了,同学们。”谭昭看了看手机,如是道。 将一杆子小朋友们劝走,谭昭才踏着上课铃走进13班。等课上完,他就宣布这周五要开家长会的事情,让班长统计下会到的家长人数。 班长嘉哥:…… 嘉哥并不承认自己是班长,但碍于苏静林替他保守了打工的事情,他飞起一脚踢了肖明明去办这事儿。 “嘉哥,你踢我做什么,疼!” “知道疼就对了,还不做事!” 肖明明同学敢怒不敢言,小媳妇儿似的拿着表格开始找人问情况。 等统计表格到谭昭手里时,很好,确定能来的家长,连半数都不到。 ……这开个卵啊。 但既然有人来开,这家长会还是要办的,谭昭安排完流程,还在前一天去医院把石膏给拆了,别说,拆完石膏松快多了。 第二天的苏老师,没了碍眼的石膏,更加光彩照人了。 反正学生论坛和各种qq群里,苏老师的“美照”都血洗了一遍,并且有学生甚至表示很想转去13班就读。 当然这是笑言,毕竟她们想,她们的家长也会打断她们的腿,让她们知道这是痴心妄想。 到了下午,家长们陆续到来,13班总共来了十二位家长,其中自然并不包括冯修岚的家长,也没有嘉哥和他四个小弟的家长。 说起来,嘉哥和他三个小弟都跟原主一样,是孤儿院出身,只有肖明明是有父母的,不过今天肖明明的父母也没来。 不过话说回来,家长人少也有人少的好处,谭昭挨个给了建议。 等家长会散后,其他班家长都围着老师问高三高考或者成绩的问题,他班上的家长呢,跑得比学生还快,只有一个家长,叫住了他。 “苏老师。” 谭昭记得,这位家长是常玥妈妈,就是那个跑来办公室通知他冯修岚干架那个小姑娘。常玥在13班成绩也是靠前,二三名的水平,年级大概能排到两百名上下。 “转班?” 常玥妈妈也觉得有些强人所难,但13班的条件放在这儿,当初分班考的时候,她闺女因为生病缺考才被分到13班的,现在高三了,她还是希望女儿能再往上冲一点。 “这个,常玥妈妈你跟常玥聊过吗?” 常玥妈妈的表情,显然是没有的。 谭昭便道:“这样吧,我帮您问问,你回家呢,也跟常玥沟通沟通,好不好?” 看得出,常家并不富裕,否则就不会来走他的路子,找主任更快一些,谭昭送走常玥妈妈,转头就对上了冯少年莫名的眸子。 “等老师呢?” 冯少年向来倔强,绝不说真话:“不是,我的五三落在教室里没拿。” “……胡说,你根本就没有五三,你课桌里连本像样的书都没有。”苏老师毫不留情,瞬间戳穿学生的小谎言。 谁知道呢,今天大概是天上下红雨,冯少年还真从课桌洞里掏出一本五三来,就是很新,还带着油墨香气:“谁说没有的?” 谭昭一惊喜:“你……” “我什么我,还不走!” ……冯少年,你真的有点不太可爱哎。 第8章 青春校园(八) 冯少年学生生涯消极怠工好多年,就算买了五三,那也是两眼一抹黑。就像冯修岚自己说的那样,他上课从不听讲,就这状态就算是学神,都得有个从无到有积累的过程。 更何况……冯修岚在对着五三半个小时后,一头栽倒在课桌上。 他原想着这一个多月反正没事,要不尝试着学学看,一时冲动跑去书店买了套五三,上头的字他是都认识,但组合起来就是天书了。 冯少年难得反思了一下自己,或许他不应该太相信苏老师,他或许并不是什么读书的好料子。 “怎么了,跟手机电量只有1%了一样?” 现代社会信息大爆炸,谭昭是个很喜欢新事物的人,即便当着社会上最劳碌命的高三班主任,周末的时候他还是会给自己找点其他的事情做。 比如玩手机游戏啊,再比如读点书什么的,以免跟社会脱节嘛。 冯修岚猛地坐起来,将桌上的五三瞬间合拢:“没什么,就是昨晚没睡好,有些困了。” 谭昭挑了挑眉,伸手推了推眼镜,也不戳穿少年人柔软的自尊心:“好吧,记得劳逸结合哦,看在廉价房租的份上,老师可以提供一对一辅导哦。” “……不,不用了,我可以自学。” “当真?” 冯修岚点头。 谭昭掏出手机,露出上面淘宝的二维码:“来来来,双十一活动,快帮老师助力一下。” 第7节 “……”老师你的话题真的跳得非常快哎。 谭昭满意地收回手机,拍了拍少年的背脊:“到客厅来吧,老师顺便了解点情况。” “什么情况?” 话虽是如此,冯修岚速度倒是快,甚至他坐下来,还发现桌上还有一杯温热的奶茶,看包装是小区楼下那家的。 “常玥同学,你对她了解多少?” 常玥的成绩确实不错,三中她这个排名,差不过是两本稳上了,但如果这一年再努力一把,未尝不能拼一把一本院校,13班的情况,13班学生的家长心里都明白,古有孟母三迁,常玥妈妈想换班,也是情有可原。 冯修岚同学不愧是冷酷独行侠,同班一年多了,却还做不到对号入座:“常玥?男的女的?” “……就那个个子不高,但笑得挺甜的女孩子,坐在你那排第一个那个女生啊。” 这么一提醒,冯修岚总算有了点印象:“原来她叫常玥啊,她怎么了?打架早恋了?” 谭昭终于没忍住,给了少年一个爆栗子:“你就不能学点好!人小姑娘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可闭上你的乌鸦嘴吧。” 其实常玥要是自己愿意转班,谭昭自然是不会不同意的,但要是小姑娘不愿意,带着逆反情绪转班,成绩要是不升反降,那反而不美。 毕竟高三学业繁重,一小姑娘还要费力去适应新同学,不能太草率。 谭昭原还想着周一去找常玥小同学谈谈心呢,常玥就自己跑他办公室来了,一看小姑娘这表情,谭昭大概也猜到常玥妈妈应该回家同孩子说过了。 谭昭原以为小姑娘是要拒绝,却没想到是相反的答案。 常玥也想转班。 “想好了?” 常玥原本有些犹豫,但想起父母的期盼,她狠狠点了点头:“对不起,苏老师,我……” “不用道歉,难道你去了别的班,就不是老师的学生了吗?”谭昭面对女同学,还是非常注意分寸的,不会瞎皮,也会保持自己的老师包袱。 常玥狠狠点了点头:“当然是。” “是就好了,先去上课吧。” 常玥离开,她走到13班的门口,一时竟有些不太敢进去,虽然13班是整个年级最差的班,但……她狠了狠心,一脚跨了进去。 谭昭带着常玥的学生档案去找了年级主任,其实这个时候转班,以往这样的情况都蛮少的。 年级主任钱主任一看是小苏,头就有些疼。 这小苏打从理了发,那嘴皮子犀利得就跟辩论赛辩手似的,难怪是学语文的。 “钱主任,我班上有个同学想要转班。” “转班?” 钱主任的态度显然是不同意的,不过在看过常玥的成绩后,倒是没有完全拒绝谭昭。后来常玥的父母来了一趟学校,在亲自询问过常玥的意愿后,常玥转班的事情就办下来了。 常玥,转班到他高三(5)班。 系统:宿主,你接手这个班可一个月没到,人数就从3打头变成了2字开头了。 [……] 常玥的离开,让13班的氛围瞬间变得凝滞了起来,甚至班里还流传起了嘉哥也要转班离开的小八卦,毕竟上了高三,嘉哥身上的处分消了,常玥都走了,嘉哥还呆在被人“放弃”的13班干什么。 对此,一向我行我素的嘉哥没有发表任何言论。 谭昭很快就发现了班里这股奇怪的氛围,这里,我们必须感谢无私分享情报的冯修岚小同学。 “其实我们自己都已经放弃了,苏老师,这不是你的错。”冯修岚说完,难得硬邦邦地安慰了一句。 但显然,谭昭并没有被安慰到,他还真不信了,自己治不了这群十七八的小年轻:“那话不是这么说的,我拿这份工资,就得对得起花出去的钱。” ……合着是因为这个啊,冯修岚居然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那如果你不是我们的班主任呢?”冯修岚问这个话时,忍不住捏了捏书角。 谭昭敏锐地感觉到冯同学的情绪,却并未回答这个问题:“小朋友,这世上什么事都有,就是没有如果,所以啊,人生只有一遍,没有后悔路可以走的。” “嗯?” “老师不想等你们十年之后,二十年之后,后悔现在的懈怠。”谭昭指了指冯修岚笔下的数学题,“这道,函数图画反了。” “怎么可能!”冯修岚的注意力迅速被带偏,他哗哗哗地翻到最后的答案,然后……惨遭打脸。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前两天他问苏老师数学题时,对方还是一脸早就还给老师,待我看看数学书再来解题的模样啊。 “看什么看,捡回来了不成啊!”小样,你老师这块姜可是非常辣的。 系统:也不知道是谁哦,大晚上啃数学书,啧~ 13班学习气氛低落,谭昭原想着给小兔崽子们打打气,毕竟期中考试就要到了,这个状态可不行。 只还没等他付出行动,就看到了嘉哥和小弟的吵架现场,准确来说,是嘉哥跟小弟肖明明。 “嘉哥,你是不是要走?”肖明明的声音,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和希冀。 嘉哥拧着眉,显然并不喜欢听到这句话。 肖明明却是个认死理的孩子,就想听嘉哥说句否定的话,没有等到,情绪就有点激动:“为什么不否认?最近你越来越忙,叫你打球不去,玩游戏不去,你们到底都在做什么?” 嘉哥依然没说话,只是背在后面的手,烦躁得一匹。 肖明明更加沉沦在自己情绪中:“其实这样也好,嘉哥你成绩好,当初要不是为了我,也不会到13班……” “肖明明你够了,说这些有的没的,我什么时候说要离开13班了!” 肖明明道:“那你为什么不跟我一起玩了?” 嘉哥眼神飘向远方,什么话都没说。 肖明明气得当场就跑,嘉哥追了两步,但最后还是没追过去,他一转头,就看到苏静林左手拎着烧烤,右手拎着打包盒的模样。 “如果我说,我什么都没看见,你信吗?” 嘉哥当然不信,但他还要赶着去夜市上工,他们都不是肖明明,今年终于年满18周岁,他们要自己养活自己,如果不努力打工挣钱,谈何上学! 他,二猴,峰子,小可,都没有任性的机会了。 谭昭拎着东西,他能感觉到,此时的嘉哥就像一根绷紧的弦,就像记忆里原主上高三那时候一模一样。 又是一身烟火缭绕,麻辣烫浓郁的油烟味将他整个人浸染,嘉哥有些嫌弃地将外套解开,但这股味道还是直往他鼻子里钻。 算了,等回去换身衣服,去请肖明明吃顿夜宵吧。 他将身上的外套脱下来反手搭在背上,在夜市出口同样的位置,又看到了苏静林的身影,只是此刻霓虹闪烁,对方双手空空。 显然是在等他。 “干什么?” 谭昭一笑,却没说话,嘉哥抬脚就要走,肖明明这厮却从人后面蹦了出来,一副小媳妇的模样:“嘉哥,嘉哥,是我不对!” “你——”嘉哥看向谭昭。 谭昭摆手:“这可真不是我告密,是嘉哥你的朋友告诉他的。” 肖明明已经快内疚死了:“嘉哥,要不是小可告诉我,我都不知道……嘉哥,对不起。” 嘉哥拧着眉,少年人显然更不喜欢这样的场景:“难看死了,什么对不起对得起的,大晚上不回家,你跑这会儿做什么!明天不用上学吗!” 如果可以,肖明明的头已经要钻进土里了。 谭昭觉得,这一刻的嘉哥非常具有班长风范,唔,他选的人果然非常棒。 第9章 青春校园(九) 嘉哥文能考进年级前五十,武能装凶吓小弟,可以说是文武全才了。 “好了,时间也不早了,明天还要上学,老师送你们回家。”谭昭这话说得不容拒绝,嘉哥想到了什么,原本拒绝的话到了嗓子口又咽了回去。 倒是肖明明想拒绝,被他嘉哥一个眼神摁了下去。 肖明明家住得并不远,就在隔着三条街外的一处居民楼里,待肖明明上了楼,谭昭才跟嘉哥离开。 肖明明家境小康,父母双职工,住的小区是十几年前的楼盘,公共设施并不算完善,嘉哥对这里显然非常熟悉,即便没什么路灯,也走得非常从容。 “苏老师就送到这里吧。” 谭昭望着头顶有些昏暗的路灯,忽然来了这么一句:“这还是嘉哥你第一次这么郑重其事地叫我老师。” 嘉哥难得有种无言以对的感觉,所以他选择了沉默。 这孩子太早熟了,另外三个孩子虽然也出身孤儿院,但没有嘉哥这么稳重的:“再走一段吧,这里老师不认路。” “……”这个理由,让嘉哥无法拒绝。 待两人分别,谭昭也没勉强将人送回去,只道:“如果有事,可以来找我。” 第二日,出乎意料的,嘉哥在班上表了态,当然态度非常嚣张霸道,称自己对转班没有任何兴趣,不希望再听到那些有的没的传闻。 当然,肖明明高兴的同时,又有点儿愁。 “嘉哥,真的要这样吗?我……” 嘉哥的眉头皱着,一摞书将肖明明整张脸埋进去:“都高三了,还玩什么玩,整天想东想西,下次考试要是没进年级前四百名,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肖明明简直想哭,他趁着嘉哥去上厕所的时候,小声跟小可求救:“小可,好兄弟,救命啊!” 小可,大名萧珂,带着副眼睛,瘦高瘦高的,闻言伸手拍了拍肖明明:“你保重。” ……期中考试,就在肖明明绝望的眼神中到来了。 这次期中考试是全市联考,一般来说这种考试都比一中三中自己出的卷子简单一点,这次也是如此。 所以等成绩出来的时候,肖明明同学看着自己年级排名399的名次,顿时喜极而泣:“耶耶耶,小可,我不用被嘉哥收拾了!” “……”个傻孩子啊。 而嘉哥,这次更是冲到了年级第二十九名,要不是英语太差,起码还能往前走十个名次。 谭昭将嘉哥上个月的月考成绩和这次的放在一起,看着语文提高的十五分,露出了满意的微笑,事实上,如果有人细细看13班的语文成绩,就会发现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进步。 而13班的小学渣们,在看到自己的语文成绩后,也发出了灵魂疑问:“你有没有觉得,这次语文试卷……有点简单?” “什么?原来你也这么觉得啊?我还以为我是一个人呢?” 第8节 “原来你们也这么觉得啊,特别是这个文言文,天知道我以前只能得一两分的,但现在我居然只扣了一分!天呢,我还以为我终于苏醒学神光环了!” “你想得倒是挺美……说起来,这个考点苏老师也讲过哎。” 13班的小崽子们终于回味过来,卧槽,他们苏老师好像偷偷背着他们……开了挂?! 而另一个偷偷背着同学们充值了“外挂”的同学,就是冯修岚同学了。 以往高中两年,冯修岚同学一向以上交白卷为荣,以认真听课为耻,从来稳坐年级最后一名宝座,但这一次,人居然不是最后一名了! 虽然语文数学物化生统统都是惨烈的不及格,但至少不是惨烈的零蛋,而冯同学的英语……更是考到了140分的高分,英语单科悍然压下嘉哥,成为13班第一名。 “咦?我没说吗?” 谭昭眨了眨眼睛:“你什么都没说。” 大概是考了个还算满意的“开头难”成绩,冯同学今日的气质柔和了三分,语气里还带着三分小得意:“我外婆是留洋归来的英语教授,我小时候国语说得不利索时,就会写英文了。” “……”那你很棒棒哦。 不过嘛,不是什么坏事,谭昭展颜一笑,夸赞道:“果然嘛,冯同学一看就是读书的好材料。” 冯同学看着其他门门不及格的成绩,心里头难得有些虚。 谭昭今天拿着成绩单给13班同学们分析时,就没有上个月这个时候说得那么干了,毕竟大话、鼓励的话谁都会讲,但要让一群已经自我放弃的学生们继续努力,可不是说说美好未来、许点空头支票就能办到的。 “同学们,继续保持哦!” 13班的氛围难得的轻松,谭昭也没勉强这群小崽子们一定要考到什么成绩云云,大家一起努力进步,虽然距离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而与13班截然不同的,是已经转班到5班的常玥同学。 5班是理科普通班,三中普通班的成绩其实蛮平均的,一个班上大概四五个能进前一百,大多数集中在一百名到四百名之间,常玥进5班,其实她的成绩在中上水平。 但高三生不是全然的学习机器,同学之间一天之中有十几个小时都在一起,常玥习惯了13班的氛围,再加上高三同学之间的小团体早就固定,13班又是盛名在外,常玥打13班出来,大家本着少一事是一事的原则,正常的交流还是有的,但并没有亲近起来。 或许大家并不是有意“孤立”,但常玥的状态并没有如父母期盼的那样,变得越来越好。 相反,这一次试卷简单,她年级瞬间掉了五十个名次。 常玥是个认真学习的好同学,一直以考好大学为目标,即便呆在13班也没有放弃,一看这个成绩心都凉了,她紧紧攥着成绩单,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在新班主任叫她去办公室时,这份恐慌达到了极致。 常玥脑袋混混地去了办公室,又满脑袋浆糊地回到班级,她强忍着眼泪回了宿舍,这星期回家,爸妈要是问起成绩,她该怎么办? 常玥带着这份忐忑,课也没心思上,她甚至在路上都不敢跟苏老师打招呼,等到这星期放学,常玥带着满心的忐忑回到家,父母果然开口就问她成绩。 谭昭接到5班班主任电话时,正在跟冯修岚同学抢最后一块夜宵炸鸡翅。 因为这通电话,这根鸡翅花落冯同学之口了。 “啧~”谭昭不跟腿上还包着石膏的学生计较,站起来去阳台接电话,等接完电话,脸上的轻松没有了。 冯修岚已经干掉最后一块鸡翅,问道:“怎么了?” “常玥同学从家里跑出去,到现在都没回家。”谭昭其实在成绩出来后,稍微了解了一下常玥的成绩,后来找五班班主任聊了会儿,五班班主任说她已经安抚过小姑娘了,谭昭就没多管。 这……叫安抚过了?! 事实上,常玥回家后,因为成绩被父母狠狠一顿批评,毕竟名次上下浮动很正常,但狂掉五十名,这让做父母气到口不择言。 “你就不能省点心啊!为了你转班的事情,你妈我,求爷爷告奶奶,几个晚上都没睡好觉,就差给人跪下来了,我这么做都是为了谁!还不都是为了你,你要是不想读书,那就去打工!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不孝顺的女儿啊!” “你这上学都上到猪脑子上去了啊!啊?你给我站住,你妈我难道还会害你吗?现在说你两句还不想听了!你给我回来……” 常玥根本没停下脚步,打开门一头扎进了夜色里。 后来常玥一直没回家,常玥父母打电话给五班班主任问常玥好朋友的电话,常玥转班满打满算才几个星期,所以这电话就打到了谭昭这里。 此时,已经接近晚上十点钟了。 谭昭联系了班上几个女同学,但都没有常玥的消息,这一个小姑娘大晚上在外面,太危险了。 “我出去找找人,你早点睡觉。” 冯修岚应了声好,毕竟他腿上石膏还没拆,也帮不上什么忙。 秋日的夜晚,已经很凉了,谭昭准备先去常玥家附近找找人,不过还没等他到目的地,就接到了……来自嘉哥的电话。 嘉哥做人,果然快人快语:“苏老师,常玥在我这里。” 卧槽?! 这是什么神展开?! 谭昭赶到已经人烟渐少的夜市门口,看到站着一脸不耐的嘉哥和旁边抱着柱子满脸通红的常玥。 “这是怎么了?” 嘉哥语带嫌弃:“年纪不大,还学人借酒消愁,喝了半罐啤酒,差点掉河里去。” “……” 谭昭听着,有种又好气又好笑的感觉,刚好这时,班上曾经和常玥玩得比较好的一位女同学打电话过来:“苏老师,常玥找到了吗?” “找到了,王佳佳同学。” 王佳佳一听,也是长舒了一口气:“那就好。” 挂了王佳佳的电话,谭昭就给五班班主任和常玥父母打了电话,等常玥父母过来,夜市都已经打烊了。 常玥妈妈一看常玥,立刻气不打一出来:“翅膀硬了是不是!居然跑到这种地方来跟这种人喝酒,啊,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妈!” 这话音落下,谭昭的脸瞬间就拉了下来。 第10章 青春校园(十) “常玥妈妈,请您注意自己的措词,不要用‘这种人’如此意向不明的词来形容我的学生,我理解您急迫的心情,但在这件事上,他并无任何过错,请您向我的学生赵嘉道歉,是他救了您的女儿常玥。” 嘉哥就站在旁边的阴影里,倘若刚才不是苏静林的这番话,他早就转身离开。事实上,他并不在意常玥妈妈的形容,更不堪的词汇都曾加诸在他身上,这点又算得了什么。 他惊讶的,是苏静林的回护。 新鲜又陌生,对嘉哥来说,着实是惊讶。 常玥妈妈一时有些讷讷,作为一个“高高在上”的成年人,如何去向一个“前科累累”的混混道歉,但做家长的,天然对老师有种尊敬在,于是她犹豫片刻,对着嘉哥道:“对不起,是我错怪这位小同学了,谢谢,谢谢。” 这样的场面,对嘉哥来说就更加陌生了,他抑制住拔腿就走的冲动,一时竟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好在,苏老师是个非常负责任的老师,开口道:“常玥妈妈,成绩起起落落非常正常,常玥同学刚刚转班,一时还不适应情况,您不能用一个成年人的标准去要求一个孩子,请您对她多一些耐心。” 其实常玥的酒早就已经醒了,秋夜的风凉,她原本发热的脑子早就冷静了下来,她此时一直不言不语,只是因为……心里害怕。 巨大的心理恐慌在她心里蔓延,她不仅考差了,还大晚上从家里跑出来,惊动了班主任和同学,她还大着胆子喝了半罐啤酒,她是不是……已经不是个好孩子了? “是是是,苏老师真是太麻烦你了,这大晚上的还麻烦您出来找这孩子……” 听着父母对苏老师的奉承,常玥难受得只想消失在原地,为什么一定要考好大学?她真的已经很努力了啊。 为什么还要指责她!她考差已经很难过了,从来都是这样,考得好了就继续努力,考得差了就说她不够努力,从小到大都是成绩,成绩,成绩!努力,努力,努力! 她是她们的女儿啊,又不是学习机器! 觉得她成绩不够突出是因为班级不好,升入高三之后成绩没有起色,就一力要给她转班,不让她跟佳佳交朋友,因为佳佳成绩差,会带坏她…… 说什么都是为她好,常玥却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她要不起爸妈这份沉重的爱。 大概情绪的爆发,只需要一个点,夜市的烟火气还未散,其实这是常玥第一次来这里,她以前一直都从这里路过,却从没进去,不是因为不想,是因为不许,其实她也知道父母很辛苦,所以她一直要求自己去当父母的骄傲,可现在她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 她有时候焦虑做梦,会梦到自己高考失利,父母将她关在门外,冷着脸说不再认她这个女儿。 “我不要回去!”常玥忽然大声吼了一句。 常玥妈妈脸色立刻难看起来,但碍于苏老师在场,她的话语软了三分:“你看你这孩子,他爸,快搭把手!” 两个成年人自然是能拖得动一个小女孩的,但常玥的反抗出乎意料的激烈:“你们放开我!你们就知道指责我的成绩,却从来不问问我在学校里过得开心不开心!我也是个人啊,为什么不问问我的感受!” 常玥父母却被问得心痛:“你是我的女儿,我难道还会害你吗?啊!你要不是我的女儿,我管你那么多干什么!” “那你不要管我好了!”常玥脱口而出。 “你你你你——你这是要气死我吗!”常玥妈妈扶着头,觉得自己的好心女儿一点儿也没理解到,感到无比的心寒。 常玥讷讷,她心里其实害怕,但这个时候,少年人是绝不会低头的。 本是最亲密的亲人,却吵得脸红脖子粗,谭昭觉得当老师实在是太难了,常玥父母的出发点难道是坏的吗?自然不是,他们平凡而普通,想将最好的都给自己孩子,以自己的社会经验为准绳,制定好了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路。 甚至在孩子不理解他们的时候,会告诉他们的孩子——等你十年二十年以后,你一定会感谢他们的。 事实上,真的如此吗? “常玥妈妈,虽然常玥已经转班离开,不再是我13班的学生,但我带她一年多来,她一直是个让人省心的好学生。她从不迟到、早退,上课认真听讲,下课也积极完成作业,会以最好的状态应对每一次考试。” “她的每一分努力,作为她曾经的班主任,都看在眼里,这样省心的学生,如果不是她来跟我说,想再努力更进一步,试问哪一个老师会放手让这样的学生离开?” “我是头一回做班主任,或许做得不够好,但常玥也是头一回做高中生,但她做得非常好。”谭昭认真道,“成绩并不是衡量一个学生的所有,更何况常玥同学的成绩并不差,她也足够自律,高三学习不易,作为她曾经的班主任,我希望您对她少一些苛责,多一些称赞,我相信常玥同学,也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 常玥的眼泪,还在眼珠子里打转:“苏老师……” 常玥妈妈被这番话砸中,也是一楞,难道真是她对女儿太严格了?可是她也都是为了她好啊,这难道不好吗? 但她也不傻,看到女儿的反应,她哪里不明白。 夜晚的凉风终于将夜市的最后一丝烟火气吹尽,常玥最终还是跟着父母离开,谭昭紧了紧身上的开衫,觉得五班班主任必须请他吃一顿烧烤才可以。 “咦?嘉哥你还没走啊?” 嘉哥斜斜地倚靠在铁栅栏旁,一听这话,轻声嗯了一声,不知道在想什么。 谭昭走上前,伸手拍了拍嘉哥并不算宽阔的肩膀:“走,这个点也就便利店开着了,老师没什么钱,请你吃关东煮。” 说着也不容嘉哥拒绝,拉着嘉哥就走,美其名曰奖励嘉哥见义勇为。 “不错吧,这家便利店关东煮的萝卜特别好吃……” 热气氤氲,大晚上的便利店里空无一人,便利店的店员给他们结过账后坐在柜台后面玩手机,沉浸得像店里没有人一样。 嘉哥捧着热腾腾的关东煮,原本嚣张的气质陡然软了三分。 大概,是因为今晚夜色太浓,路上已经完全没有行人了,他大口咬了一口萝卜,果然清甜浓郁,萝卜吸饱了汤汁,是他少有吃过的美味。 如果是他,绝不会花这份冤枉钱,大晚上随便饿着也就过去了,吃了也是浪费。 “告诉你个秘密吧。” 第9节 嘉哥难得应和了一声:“什么?” “其实老师,也是孤儿院长大的。” 似是随性提起,话语间的轻松与坦然,是完全可以听出来的。 “很惊讶吗?” “不……”其实有点,嘉哥心想,像苏老师长相这么出色的男孩,怎么可能会一直留在孤儿院长大呢?这一向是领养人最喜欢的孩子类型。 “嘉哥,有没有人说过你很温柔?” 嘉哥:……我看你是眼瘸! “好了好了,吃完就赶紧回去,要早点睡,否则要长不高的。” 嘉哥三口两口将关东煮的汤喝尽,潇洒地将盒子投入旁边的垃圾桶,双手插兜站起来:“走了。” 等走到门口,欢迎再次光临的电子音响起,谭昭将手里的垃圾丢进垃圾桶,似乎还听到了少年别扭的一句:“这个词,更合适你。” 回到冯少年家,已经是半夜了,幸亏明天不用上班,谭某人决定睡了大懒觉。 开门进去,玄关的灯居然开着,客厅的壁灯也开着,谭昭脱鞋走进去,看到冯少年裹着毛毯睡成了一个憨憨。 “……” 谭昭心里有点感动,看着这睡姿又有点好笑。 刚好,冯修岚也恰好醒来,他本就睡得不沉,醒了一会儿,便道:“人找到了?” “嗯,找到了。” 谭昭没细说,冯修岚对此也不大感兴趣,打了个哈欠,就回去睡觉了。 第二日,阳光甚好。 谭昭睁眼起来打开手机,就看到了常玥发来的道歉和感谢短信,他简短回了短信,这才磨蹭着起来。 小冯同学非常用功,已经在客厅里学习了。 “喏,早餐!” “谢啦,冯同学!” 谭昭比了个谢谢,边吃边说道:“开心不开心,今天就能去拆石膏了?” 冯少年嘴硬得很:“小孩子才会开心。” “哎,这样的吗?老师那时候拆石膏,可开心了。”毕竟一只手洗澡,真的有点困难啊,更何况是一条腿呢。 “……”冯同学拒绝接这句话。 石膏是约了医生下午拆,顺便复查,现在医疗系统完善,冯修岚早早就在网上预约了,等拆了石膏,又看了恢复情况,医生宣布愈合良好后,冯修岚也露出了轻松的神色。 “走走走,老师请客!” 冯修岚:“……老师,你确定以您这个花法,工资卡里还有钱吗?” 谭昭闻言正一脸郁卒时,冯少年的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 第11章 青春校园(十一) 在跟苏老师熟悉起来之前,冯修岚一直是个独行侠。 而他的手机通讯录也是一片贫瘠,贫瘠到什么地步呢,一个电话号码都没有,这就导致冯同学在听到是自己的手机响时,表情楞了一下。 悦耳的钢琴声还在响,屏幕上显示的号码是香圳本地的。 冯修岚在看到屏幕上的那串数字后,半点儿犹豫都没有,直接原将手机揣回了兜里,不挂断,但也没拒听,就任凭它喧嚣着。 谭昭的记忆力甚好,他只瞄了一眼电话号码,就明白过来冯少年为何不接电话了。 这是那位何秘书的电话号码。 刚拆了石膏,冯修岚的走路姿势还有些笨拙,等他俩一前一后走出医院,电话已经响过五遍了,并且锲而不舍,很快又打了过来。 冯修岚终于脸带不耐地接起了电话。 那头,却并非何秘书的声音,而是一个中年男子略显低沉的急促声:“冯修岚,你在哪里!” 冯少年握着手机的手陡然一僵,整个人瞬间绷了起来,就像一张瞬间被拉紧的弓一样,但他的声音却很平静,平静得不起一丝波澜:“我以为,您不会关心这种事情。” “我不管你在哪里,现在立刻马上给我回老宅一趟。” 那头话音撂下,电话就被挂断了。 这哪里像是一对父子该有的对话,但这确实就是一对父子,何其讽刺。 冯修岚看着已经黑屏的手机,脸上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其实他心里早已不期待那些所谓亲情了,但……终究还是不甘。 外婆让他不要恨,苏老师说他温柔,其实他心里……充满了恨。 他恨冯家人,所有人。 “走吧,不想去的话,老师带你去散散心。” 冯修岚当然不想去,也不会去,等“穷游香圳半日行”回到小区门口时,却还是被何秘书堵了个正着。 何秘书依旧是那副精英模样,对着冯修岚道:“修岚少爷,请。”说着,恭敬地给冯修岚开了车后座的门。 冯修岚径直往小区里走,鸟都没鸟何秘书一下。 “修岚少爷,请您不要为难我们。” 今天拆石膏的好心情终于全部殆尽了,冯修岚的拳头捏得死紧,很想出手跟人打一架,但他知道这跟何秘书没有多大关系,下命令的另有其人。 “需要老师陪你一起去吗?” 何秘书刚要拒绝,冯修岚已经率先开口:“不用,我能应付的,苏老师不用担心。” 谭昭站在小区门口看着车子远远驶过街道口,随后汇入车流,消失不见。 系统:宿主,这不像是你的作风啊。 谭昭什么作风?这事儿要搁江湖上,他肯定早就出手了,他惯来恣意妄为,像这种没有良心的父母,见一个修理一个,见两个修理一双。 但怎么说呢? [冯少年心高气傲,这是他的家事,你别看他准备偷偷离开香圳,心里头憋着坏呢。] 系统:所以呢? [他不希望任何人插手,包括我。] 系统:……那常玥父母,你就插手? [那不一样,而且你以为我说的那番话能顶多少用?] 系统:啊?你们人类的心思,可真复杂。 在系统的数据分析看来,常玥的情况确实同他家宿主所说,既然是事实,为什么常玥的父母不认同?承认自己的女儿优秀很困难吗?在系统看来,品德的优秀,远比成绩的优秀重要很多。 系统表示不懂。 复杂吗?确实挺复杂的,爱是真的,责骂也是真的,或许当场的时候,常玥父母听进去了一些,但倘若下次常玥的考试名次再往后跌,说不定还会背地里怪他多管闲事,说他难怪带的班级这么差云云。 所以,他大概只能期盼下次常玥同学给力一些,才能让他那番话的效力再长久一些。 谭昭望了一眼月色,随后慢悠悠地踱着步子进了小区。 而另一边,冯修岚已经站到了冯家老宅的门口。 冯家在香圳本地很有名气,老宅造得气势磅礴,夜色中就像一只巍峨的巨兽一般,冯修岚虽然姓冯,对这里却没有丝毫的熟悉感。 作为这座宅子主人的儿子,他在这里没有房间,来过的次数一只手也数得过来,比冯家那些乱七八糟的亲戚还要像个外人。 “修岚少爷,请。” 冯修岚穿着一身三中的深蓝色校服,站在老宅金碧辉煌的大厅里,显得尤为格格不入。 “一天到晚,没个正行!就知道打架,长辈给你打电话你都不接,你外婆就是这么教你的吗?”冯父从环形的楼梯上下来,他穿着一身精致的高定西装,明明已经年近五十,却仍然身姿挺拔,英俊的脸上此时满是怒色。 冯修岚冯怼怼的外号,不是白叫的,闻言就是一嘲:“毕竟我的亲生父母都不教我,你还能指望我的外婆教我什么?” “混账东西!你妈知道你跟人打架被人打断了腿,担心得都生病了!” “她生病,关我什么事情!” “好啊你,翅膀硬了!跟外头的人学坏了,就你这样还跟……想要继承冯氏?我看你是做梦!” 冯修岚的目光一直看着冯父,这是他的亲生父亲,却从未教养过他一天,此刻他义正辞严地责骂他,就像他是从小带在身边教养长大一样,多大脸?! “这种梦,我从来不做。”冯修岚已经猜到会是这种场面,但他还是被恶心到了,“如果没有什么事,那我就走了。” “站住!你妈她担心你……” 冯修岚像是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一样:“担心?她的担心,可真是来得有够晚的。” “住口!”冯父气得涵养都失了一半,他的妻子是他唯一的柔软,他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的妻子,即便这个人是他的亲生儿子,“你以为你的命是谁给的!别以为你现在长大了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你以为你长这么大,钱都是谁出的?是我和你妈!你打那么多人,是谁为你摆平的!是我!你这是什么眼神!” “嘁。”冯修岚转过身,表情说不出的复杂,“我现在住的房子,是外婆留给我的,我从小到大的吃穿用度,也都是外婆的钱,你和那个女人的钱,你以为我会用?” “我为什么跟人打架?你不知道吗?我的腿是谁打断的,你真的没猜到吗?说得这么冠冕堂皇,你要是真想打死我,那就直接打死我好了。” “你——”冯父已经举起了手。 冯修岚此时,锋利得像只刺猬:“你要是下不去手,那我就走了,那个女人你爱哄不哄,跟我没关系,我从小,就不是你们的儿子,不是吗?” “修岚……” 楼梯上,不知几时有个女人轻柔唤了一声,她穿着一身白色的旗袍,因为保养得当,这个年纪居然还带着几分少女气质。此时她望着陌生的儿子,眼泪都要落出来了。 冯父立刻迎了上去:“你还生着病呢,怎么就下来了,性子怎么还是这么急。”语气,简直跟刚才完全是两个人。 爱情,真是一件可怕的东西,如果世界上的爱情都是这样,冯修岚这辈子都不想沾染一分。 “修岚,你爸他只是嘴上说说,他怎么会舍得打你呢。”冯母拍了拍自己的丈夫,上前两步说道,说完还咳了两声,一副虚弱模样。 冯修岚看着冯母脸上的关心,忽然恶劣一笑:“是吗?那我被人打断腿,他为什么不替我将那些买凶打断我腿的人送进监狱?” 冯母一贯来是个“善良”的人,什么送进监狱这种话,她是不爱听的,闻言就皱了眉:“我听你爸说了,他们也才十七的年纪,也知道错了,我家修岚是个善良的孩子,肯定会原谅他们的,对不对?” 冯修岚对冯家大哥的怨恨,忽然就少了两分,以前他不怎么接触,现在一接触才发现,跟这种三观神奇的父母住在一起,脑子肯定也不正常了吧。 第10节 如果是苏老师,会说什么样的话还击?冯修岚想了想,道:“那我打断您两条腿,您也会原谅我吗?” “……”冯母开始掩面哭泣。 冯父立刻大怒,张口就要动家法。 “你自己都不想的事情,居然好意思让我去原谅他们,还什么善良不善良,简直要笑死人了!”冯修岚身上有一股狠劲,这是他长久跟人干架中孕育起来的,“还有你,好意思说动家法,我都不在你家户口本上,动个什么家法!我还没告您遗弃罪呢!” “你——” 这是冯修岚为数不多见父母的机会,却是他头一遭这么开心,但开心过后,却是说不出的空虚。 刚才他怼得有多凶,现在心里就有多空。 他是不被父母期待的孩子,没有一刻比他此时更清楚明白地知道了。 他想过这两人会很自私,却没想到会这么自私,这么自以为是,如果他不是他们的孩子,该多好啊。 “怎么坐在这里,不冷吗?” 冯修岚坐在楼梯上,身后的门吱嘎一声响了,室内柔和的灯光飘散出来,还有一个高大温暖的身影。 “冷。” 第12章 青春校园(十二) 谭昭觉得这小子看他的眼神,下一句就要喊他爹了,他还这么年轻,哪里是喜当爹的年纪!于是他开口道:“知道冷,看来还没傻透。” “……”刚泛起来的感动,瞬间就没有了。 香圳深秋的夜晚,已经很凉了,冯修岚站起来才发觉脚底板发凉,但大概是室内的灯光太温柔,他心里的那种空洞感居然慢慢被这光驱逐了。 其实刚开始有人来欺负他时,他还会说出来,外婆说老师和亲人会给他主持公道的,但显然……并没有。 即便有人处理了这一次,那么下一波来的人只会打他打得更狠,所以后来他慢慢“学乖”了,与其奢望别人来帮他,不如依靠自己。 后来慢慢长大,他知道这些来找他麻烦的人是他那些所谓的亲人,为了利益,为了冯家的财产,在他那个大哥“潇洒”离去后,只要他是个扶不起来的阿斗,那么他那位冷酷无情的亲生父亲就不会选择他作为继承人。 这个时候,他那位好母亲居然口口声声说“担心”他?可真让人恶心。 “苏老师,我饿了。” 谭昭有些头大:“你苏老师我就是煮碗面都能炸厨房,泡面吃不?” “……所以,我厨房前几天烤箱炸了,是因为你?”冯少年陡然惊醒。 这天儿没法聊了。 苏老师觉得应该给自己解释一下:“肯定是它质量太差,我只是随便烤个鸡翅,真的,你信我……” 冯修岚一边烧水拆泡面,一边冷酷无情道:“那个烤箱,还是全新的。” “……好吧,我赔钱。” 系统:哈哈哈哈,该啊!炸厨房好玩吗? 不一会儿,泡面霸道的香气开始在空气里肆虐,看别人吃泡面永远是最香的,即便谭昭并不如何喜欢吃,但看到冯少年吃,还是果断也给自己泡了一杯。 师生俩相对吸泡面,其实冯修岚并不饿,但他还是把一桶泡面都吃完了。 上面还有残存的氤氲热气,他拿着叉子搅着残汤:“我今天,做了一件一直以来做梦都想做的事情。” “嗯,然后呢?” 冯修岚低垂着眉眼,让人看不清他眼底的情绪:“但我并没有很开心。”小时候,他嫉妒外婆口中的大哥,因为对方可以跟父母生活在一起,享受父母亲情,即便他知道那对父母有多么得自私与无情。 但现在,他发现外婆的描述还是有些偏颇的,这何止是偏执与自私,这简直就是不知所谓。 “我现在,甚至有些庆幸从来不是他们的儿子。” 这转变,未免也变得太快了吧?这对父母难不成是有三头六臂、什么异于常人之处?! 谭昭并没开口询问,但冯修岚却出乎意料的坦诚,这个少年对自己相信的人,真的不带任何的戒备心,又或者他终于有了能倾诉的人,如何能不说呢。 然后,谭某人又开了一回眼界。 他穿越这么多世界以来,什么样的江湖波云诡谲没见过,什么样的后宅阴私没听过,他连真妖魔鬼怪都打过,但三观这么奇葩的人,真就是第一次遇见。 原以为那龙凤胎的迷信已经很极品了,但……这么不要脸的人,也是世间难寻了。 “你介意老师‘口吐芬芳’吗?” 冯少年原本沉重的心情一轻,脸上也有了几分笑意:“这样,不会有损您人民教师的威严吗?” 苏老师振振有词:“人民教师,又不是圣人,也有脾气的。” 像这种自己脸都不要的家长,凭啥要给他脸? 冯修岚脸上的笑容忍不住扩散了,他将手里的叉子丢进泡面盒里,双手笼在胸前:“老师当初,为什么会选择当老师啊?” 在苏老师未作出改变前,沉默寡言,又不合群,走在路上绝不会有人认为这是一位人民教师。而在作出改变之后呢,冯修岚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汇来形容人,但倘若古人口中的君子存在,那大概就是苏老师这样的了。 “这个问题嘛。”如果是原主,因为超常发挥上了一本线,最稳妥的就是师范院校,又因为老师是个体面的职业,原主苏静林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选择了这个职业。 但他嘛:“不是我选择了当老师,而是老师选择了我。” “啊?” 谭昭伸手rua了一把少年的头:“你以为好专业是大白菜啊,谁都能挑吗?好好学习,争取比老师考得好!” 冯少年压了压头顶,皱眉道:“老师高考考了多少分?” 谭昭回忆了一下,报了一个数字。 冯修岚将泡面碗丢进垃圾桶:“告辞。” 看着少年落荒而逃的背影,苏老师啧了一声,都高三了,就不能有点儿雄伟的小目标吗? 系统:比如? [先考个全校第一,怎么样?] 系统:……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过目不忘吗? [话也不是这么说的,有梦想谁都了不起,冯修岚的进步,有目共睹的。] 事实上,谭昭这话还真不是瞎说,甚至13班的小崽子们感想更加深刻,毕竟任是谁在见到从来不学习的挂车尾同学开始奋发后,都会感到惊讶。 特别是这个同学奋发后,成绩居然……飚得有些快的时候。 人是群居性的动物,社会性非常明显,13班除开一小撮人,其他都是学渣,其中又分为心有余而力不足型学渣和已经实现自我放弃的学渣。 但谁说学渣没有羞耻心,在看到全班最后一名都开始学习奋进后,再加上某位班主任的“吹风引导”,学渣们难得也有了一股紧迫心,毕竟不求高考榜上有名,但明明比自己差的人还能进步,他们为啥不能?! 是谁,都有自尊心,能考进三中的学生,至少在初中毕业时,都不是差生。 有一波人“良心上线”决定再挣扎一下,那剩下的人距离努力还会远吗? 苏老师微微一笑,手里无形的小皮鞭挥了挥,既然都开始挣扎了,就做好挣扎到高考结束的准备吧。 最先发现13班开始改变的,是13班的任课老师们。 只是现在已经快要初冬,距离高考只有短短数月,中间假期一扣掉,这么短的时候,想要逆袭谈何容易啊! 对此,谭昭作为13班的班主任,找13班所有的任课老师开了个小会,会议的内容,大概就是围绕如何让13班快速转型升级而展开。 13班的学生基础普遍都偏弱,加上又是理科班,还没学会走呢,就被逼着跑了,与其跟追逐其他班的进度,不如按照自己的节奏来。 他的目标也不是想人人逆袭成高考状元,但至少当着学生,就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等多年后想起来,不至于喟叹后悔。 当然,他并不是强求其他任何老师做两份教案,只是想让各位老师在上课的时候,着重基础知识,不用过分强求难题。 “可以,苏老师,我这边没有问题。”数学老师率先表态,他也明白,对13班而言,后面的大题除了赵嘉,基本没人做对过,如果要讲,他可以单独给赵嘉讲。 数学老师表了态,其他老师也没有什么问题,这次小会还是非常成功的。 很快,13班的同学们就发现听课没有那么难听懂了,这些五三啊王后雄啊,也没那么难攻克了,虽然错的仍然多,但对的也不是没有了,特别是他们最近发现……他们语文老师苏老师,有点全能。 时髦点来讲,这位老师好像开了挂。 事情的起源,源自于一次晚自习,冯修岚问了苏老师一道数学题。谭昭一向没什么老师架子,过后就有其他同学大着胆子问题目了。 原本只有语文和数学,后来……扩展到了全科目,等同学们后知后觉地发现,都有种神思恍然的感觉。 如果不是因为最近开始努力学习没时间上网,或许有同学会上知乎回答“数学是语文老师教的,会耽误考试吗”此类问题。 ——谢邀,刚拿着数学题册问完语文老师,感觉神清气爽,自己从未这么聪明过,下次我甚至准备带上我的物理化学生物一起去:)。 13班的同学们觉得自己最近有点飘,特别是在考完这学期第三次月考之后。 “不知道为什么,前两天周末,我格外期盼周一的到来,就想早点看成绩,你们说,我是不是学着学着坏掉了?!” “你还别说,我也……” “我也……” 大家面面相觑,决定完美跳过这个环节,这该死的成绩到底什么时候出啊? 如果上次13班只是语文成绩稍微往前跳了跳,那么这一次的成绩,就比较明显了。众所周知,高分段的学霸们想要提分,一两分都是非常困难的。 但一个只能考三四十分的学渣要进步,那都是二三十分起步的。 “苏老师,你来看看,你们班的平均成绩,是不是excel录入出问题了?”录入成绩的年轻老师擦了擦眼睛,觉得自己大概还没睡醒。 可能是前两天批卷子批太多了吧?! 这句话立刻吸引了办公室里其他的老师,电脑前立刻多了几个人头,片刻后,有人转身开始翻起了批改好的试卷。 第13章 青春校园(十三) 办公室里,只有纸张翻动的声音。 片刻后,连纸张翻动的声音都没有了,因为—— “苏老师,你们班这是开挂了啊!”说话的,是七班的班主任。 这话,有惊叹,也有部分的夸张,但赞扬却是实打实的,这次13班的进步,那不是一星半点儿,语文平均分飙涨十五分啊,其他科目也有五到十分的进步,这可是平均分啊,虽然跟其他班差着一截子,但这进步却是非常惊人的。 这个进步搁在单科上看不明显,但算在总分上,就是13班每个人平均进步了六十分上下啊,而这仅仅是靠一个月的努力提升上来的。 第11节 虽然老师们心里清楚,这是因为13班的基础实在太差了,基础提分快大家都知道,但要让整个班都提分,却是非常困难的。 其中这位冯修岚同学最为突出,从前的年级倒数第一“风光不再”,这次都冲进年级前三百了,有这份聪明和毅力,早努力,211不是梦啊! “小苏啊,有什么诀窍吗?没事,你偷偷告诉我,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后面竖着整整八双耳朵呢,这叫偷偷?! 谭昭看着新鲜出炉的成绩单,心里还是非常满意的,这帮小兔崽子嘴上喊着“脑子不会”,手底下还是非常诚实的嘛。 “这哪有什么诀窍,都高三了,大家也知道努力了。” 好不容易从办公室老师的柠檬(?)和恭喜中逃出来,谭昭带着一叠语文试卷和成绩单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向13班,那姿势,脚下都带风的。 “可算是上课了,我从没觉得早自习这么漫长过。” “来了来了,苏老师带着咱们的成绩单来了!” ……朋友,你前段时间还抱怨早自习拉个shi就过去了的,变得可真够快的啊。 在13班同学们的期盼中,谭昭终于稳稳地走进了班级,顺手还把门带上了。 “同学们,你们这么看着老师,老师怪害羞的。”苏老师终于还是没忍住,卖了个关子。 “虽然老师你很帅,但老师——” “赶快点!” 果然人努力起来,精神状态都不一样了,谭昭清了清嗓子,道:“虽然,我想大家心里都有预感,但老师还是想向你们说一句恭喜,你们每个人都有不错的进步。” “欧也!” “我天,我这成绩几百年都没动过一下了!” “突然祈盼名次。” “……” 听到这话,13班每个同学的心里都有一句话,或是高兴,或是心酸,或是觉得自豪,他们被分在“被放弃”的13班,浑浑噩噩过了一年多,终于还是有人没放弃他们。 其实班里很多人都觉得,现在的苏老师和以前的苏老师是两个存在,他们分明是同一个人,但……唔,这大概就是帅哥的威力吧。 “好了好了,都坐下,小场面小场面,咱们以后的路,可还长着呢。”谭昭随意地将成绩单往旁边一放,一副这不过是万里长征第一步的轻松模样,不得不说,这副笃定的态度,着实给小崽子们打了一针强心剂。 有苏老师在,他们无所不能,冲鸭~ 谭昭看小崽子们这副打了鸡血的模样,即便是嘉哥眉上都有两分喜意,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哦对了,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恭喜班长赵嘉,荣获本次月考的年级第十名!” “卧槽,嘉哥牛逼!”肖明明实在没忍住,爆了一句粗口。 嘉哥小团体是“校霸”嘛,其实班里人也很少打交道的,但大家不敢说,鼓起掌来那是半点儿没吝啬,各个高兴得像个一百八十斤的孩子。 场面这么热烈,难得嘉哥也有些“稳不住”,但好在嘉哥是个狠人,这个时候用他标志性的眼神稳住了一切。 但眼底,显然也带着激动,因为能考进三中的前十名,就意味着有机会考入华国最顶尖的两所院校了。 嘉哥握紧了拳头,开始思考自己的学习时间表,是否有辞掉一份兼职的需要。 夸完嘉哥,谭昭又夸了冯修岚,然后把每个人挨个夸了一遍,随后又给每个人上好发条,将语文试卷发下去后,下课铃声就响起来了。 “诶?这么快的吗?我还想听苏老师夸我!”前排的小同学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我也……” 谭昭整理好东西,没好气地讲:“也什么也,其他老师也会夸你们的。” “可是他们没有苏老师你长得帅啊。” 被帅哥夸奖,中午他们都能多吃一碗饭呢。 这个理由,苏老师觉得自己被说服了:“好吧,那你们继续努力,下次考试,老师不介意作首诗来夸你们哦~” 说完,就在小崽子们的挽留声中,毫不留情地转身离开了。 语文课后,是数学课,数学老师虽然不苟言笑,但就像谭昭说的那样,夸奖是并不吝啬的,显然其他的任课老师也是这么想的。 有夸奖有鼓励有鞭策,13班的同学忽然觉得从前的自己……有点傻。 原本还有人因为进步沾沾自喜有点飘,这一波“夸奖”反而又将人拖回了实地,甚至原本有些“被动学习”的学生,也有了努力的自觉性。 13班的学习氛围,前所未有的融洽。 而13班的励志进步,也开始在高三年级广泛传播起来,这个一直被人“看贬”的班级,不仅出了个年级前十,其他的差生居然也开始追逐名次了。 这里头,当然有人毫不关心,也有人不屑一顾,但也有人受其激励,这种影响,是非常积极而正面的,年级主任甚至特地在高三年级大会上,表扬了13班。 没有人,会不喜欢真诚的赞美。 常玥也喜欢,但她……已经不属于13班了,即便她这次努力学习,已经将名次又往回拉了,但她心里还是像堵了块大石头一样。 她心里,其实很想回13班去。 人心里一旦生了念头,只要一点养分,就能如同野草一般迅速长大,等到周五回家,常玥坐在饭桌上,看着妈妈为她特地煲的鱼头汤,最后还是没忍住开口:“妈,我……能不能回13班去?” 常玥这次掉下去的名次又上来了,常玥妈妈心里高兴的同时,又有些不满足,一听这话,脸瞬间拉下来一半:“回去做什么,跟一群差生玩,你还想不想考大学!趁早给我打消这个念头!” “妈!” “叫我也没用,多喝汤,这鱼头汤最补脑,你用脑多,多吃点。”常玥妈妈给女儿舀了一大碗汤递过去,态度是不容置疑的。 “可是他们不是差生,他们这次进步非常大……” “大什么大,他们大能大到哪里去?”常玥妈妈说完,心里一突,忽然道,“是不是那个小苏老师去找你了?我听五班的家长群里讲,现在很流行什么优生带差生的学习小组,那个小苏老师还是太年轻,是不是想让你回去给那班差生补弱啊?” “妈!苏老师不是那种人!” 常玥妈妈催促女儿喝汤,听到女儿这句话心里觉得没跑了,难怪那天晚上夸得那么起劲呢:“什么不是,你就是被他那张脸给骗了,一个老师长那么好做什么,教好学生才是真本事!我跟你讲,你想都不要想!听到没有!” “妈!你这是瞧不起人!苏老师才不会稀罕我回去呢,赵嘉这次他考了年级前十,我算什么,冯修岚年级倒数第一都被苏老师教进年级前三百了,佳佳也进步了很多,你不许这么说苏老师!”常玥没忍住,将飘在喉咙口的话全飙了出来。 这话,就是硬生生的打她脸啊,常玥妈妈脸色更难看了,将筷子一摔:“你还好意思说,人家倒数第一都进前三百了,我辛辛苦苦给你转班,你一点儿进步都没有不说,还退步了,你不好好反省一下自己,还跟你妈我急赤白脸的!你的知识都学到哪里去了!” “你要是能考年级前十,你让你妈我去给那小苏老师下跪,你妈我二话不说就去!” 常玥妈妈飙完狠话,直接结束了这场不甚愉快的母女谈话,常爸从不干预老婆的育儿方针,这会儿闷头嘬着鱼头。 “吃什么吃,你看看你生的好女儿!” 常玥哭着跑回了自己房间,至于鱼头汤,最后冷得变成了鱼冻。 对于谭昭来说,周末过得还算愉快,虽然冯少年打从冯家老宅出来后,就时不时会接到某些“骚扰电话”,但这些电话名为关心,却半点儿没付诸行动。 不得不说,幸好是流于口头,不然可能冯少年又要暴走。 “哎,明天又要上班了。”谭昭心疼得摸了摸自己的发际线,高三班主任的生活可真是太辛苦了。 冯少年倒是对上学没有什么拒绝,相反他最近还蛮喜欢被书海包围的感觉的:“老师,你这是在弄什么,味道这么……神奇?” “预防感冒的药汤,最近流感多发期,别的班中招好几个,你们可耽误不起,要不要喝一碗试试?我放了糖的,肯定不苦。” 冯修岚接过飘着古怪气味的玻璃杯,狐疑地抿了一口:……我信了你的邪! 第14章 青春校园(十四) 穿越这么多世界,谭昭的技能树自然点亮了不少,医术就是其中一项,只可惜受限于他的厨艺(?),他开出来的药都有那么一点难入口。 系统:你确定是有点?那江湖上的人听说你要熬药,跑得比恶人来了都要快…… [你闭麦吧。] 冯修岚狂干了一杯水,这“就抿一小口”的威力仍然还在他嘴巴里乱窜,这哪是什么预防药汤啊,根本就是夺命药啊! “怎么样?”对上苏老师充满期盼的小眼神,冯修岚只想再干一杯水。 冯怼怼再次重出江湖:“苏老师,这……怎么样,你心里难道没数吗?” “……”没道理啊,古代的糖甜得不够纯,现代的糖这么纯,没道理压不下味道啊?!谭昭给自己舀了一小杯,刚递到嘴边,药味直往他鼻子里窜……算了,他是个信赖学生的好老师,“好吧,老师会努力改进的。” 冯修岚嘴角一抽:“苏老师,无证行医是违法的。” “……” “您是一位令人尊敬的语文老师。” “……” 谭昭终于还是恋恋不舍地将药汤倒掉,然后默默掏出了两大袋板蓝根颗粒:“没关系,老师早有准备。” 冯修岚:……告辞。 但相比这鬼药汤,板蓝根简直友好太多,冯修岚觉得自己承受了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责任,他刚才那一口,值得全班同学给他献上锦旗。 今年的秋季流感比往年来得更猛烈些,苏老师牌药汤不能正大光明出场,13班即便被“强”灌了板蓝根,还是有不少人中了招。 “苏老师,赐我一颗‘立刻痊愈药’吧!”前排有个小男生非常皮,这会儿即便感了冒,仍然还在坚强地皮。 刚刚上完厕所回来的冯修岚:……你很有勇气。 “语文老师开的药,你都敢吃?”谭昭也调侃了回去。 这位同学非常具有作死精神:“只要老师敢给,我就敢吃!” “……”冯修岚:天要下雨,你要作死,拦不住拦不住。 谭昭看两学生这表情,心里简直太可乐了,不过无证行医还是算了:“那老师就多开两张语文试卷,让你降降温吧。” “……”这位小男生终于还是没皮住,成功倒在了课桌上。 然而,围观的同学们并没有任何同情,甚至还发出了嘲讽的笑声。 苏老师这个时候,又清了清喉咙,微微一笑:“老师这个‘方子’,每个人都有一套哦~” “……”苏老师,你是魔鬼本鬼吗?! 魔鬼老师随手布置完作业,负手出门,潇洒得仍像一个恣意江湖的剑客一般。 “诶,常玥,你这次……” 谭昭远远看到常玥同学,刚要夸两句,常玥却跑得飞快,一眨眼就消失在了楼梯间。 这怎么了,躲他躲得这么快?!不是成绩回升了吗,常玥妈妈难道又说孩子了?! 谭昭挂着满脑袋疑问回到办公室,心想着要不要去找五班班主任聊聊天,谁知道他还没动呢,五班班主任倒是先找上他了。 第12节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其实五班班主任也很无奈啊,常玥是个好同学,但常玥妈妈“望女成凤”的心情太迫切了,这样的家长他不是没有遇见过,但老师能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 “没什么,就是想跟你聊聊常玥这个同学的家长。” 老师之间,信息交流并不少见,谭昭拖了张椅子坐下:“我看了她这次成绩,是有发挥出水平的,难不成有什么问题?” “没有没有,不是这个问题,是常玥妈妈……” 怎么说呢,常玥转进五班后,常玥妈妈作为家长联系人也加了五班的家长群。众所周知,家长群一向是个非常神奇的存在,它不仅是老师们通知家长消息的地方,也是家长们互相交流的地方。 五班的家长群不像13班的家长群那么死寂,常玥妈妈以前没发觉到家长群的妙处,后来加了五班群,结识了家长委员会的人,就发现自己不用通过老师也能得知自己女儿的具体情况了。 “我翻过聊天记录,其实也还好,就是咱们这次月考成绩出来,家委会的家长有公布成绩单,常玥妈妈大概也是心切,就单戳了第一名同学的家长……” 其实呢,事情很简单,就是常玥妈妈看到成绩单,就找班级第一的女同学家长拜托了两句,希望能带带常玥,共同进步,那位家长也是家委会成员,对五班新来的同学家长也不想张口就拒绝,就跟闺女说了,稍微照顾一下新同学。 家长没考虑太多,但同学之间气氛……就非常微妙。 五班第一那同学直接就说常玥你妈妈让你有什么不懂就来问我,这句话全班都听到了,常玥是“新来”的,大家第一感想就是这位同学可真太“努力”了,不仅“抛弃”了13班来他们班,还找家长走后门抱第一名的大腿,至于嘛,想问问题,第一名同学又不是不会回答你,再不济还有老师啊。 熟悉常玥的人,当然知道常玥不是这种人,但问题是,她跟五班的人根本不太熟啊。 “这也是我的失职,我早该注意到的,现在搞成这样,头疼啊。”常玥虽然成绩不拔尖,但每个学生都是他们做老师的责任啊。 谭昭心想,难怪刚才在楼梯间,常玥都不敢见他了,原来是因为这个啊。 “常玥妈妈这人确实比较轴,认定的观念很难令其改变。”谭昭现在不是常玥班主任,没有太多的立场去说。 而就在两位班主任交流的时候,常玥偷偷跑回宿舍,用宿舍的电话给妈妈打了电话,她实在是受够了! 常玥妈妈还以为学校有什么急事,还没等她开口,那边就传来了女儿歇斯底里的声音:“好了,现在你满意了!我不要读书了,我出去打工,我会把你花在我身上的钱统统还给你!” “你吃错药了,敢这么跟我说话!” 常玥简直已经受够了:“你永远都是这样,说什么对我好,其实伤我最深的人就是你,我再也不要听你这些话了,你自己不愿意我去帮助别人,却私底下去求别人,你有意思吗!我到底做错了什么,要做你的女儿!” 不是面对面,对着电话听筒,常玥终于放声大哭,说出来的话也更加锋利。 常玥妈妈在那头,听着也是各种火大:“还我伤你最深,你以为你身上吃的穿的用的都是谁给的!我要不是你妈,你去睡大街我都不会管你!他们成绩好的带带你,以后考上好大学,那都是人脉,那些差生有什么用!你个猪脑子,还不赶紧去学习!” “学习学习学习!你那么想考大学,为什么不自己去学啊!” 常玥在电话里跟妈妈大吵了一架,没有去上晚自习。因为那通电话,常玥妈妈到底放心不下,还是找来了学校,却发现女儿根本不在班级里学习。 晚督班的是英语老师,并不认识常玥妈妈,等常玥妈妈找到常玥时,已经是晚自习下课了,王佳佳下了晚自习回寝室楼时,就看到好友被她妈指着鼻子骂,就在寝室楼旁边,好多同学都看到了。 作为曾经的闺蜜,王佳佳当然很明白好友妈妈的苛刻,当初好友疏远自己,也是因为她妈的要求,让人实在喜欢不起来。 不过王佳佳并不怪好友,甚至有些同情常玥有这样的母亲。她妈妈虽然也很关心她,却绝不会违背她的意志,肆意支配她的生活。 眼见好友母女越吵越凶,王佳佳掉头就走,她本来要去找五班班主任的,却发现人不在,出门正好碰上要回家的苏老师。 “这是怎么了,慌慌张张的?” “苏老师……” 谭昭有些不大明白:“很难开口吗?” “不是,是常玥,她妈来了,还在寝室楼下面骂她。”王佳佳最后还是说了。 又是常玥妈妈,这个家长怎么脾气这么大的,都冲到学校里来教训孩子了,这要哪个家长都这样,学校还开不开了?! “带路。” 谭昭到的时候,值班的年级主任已经先他一步到了,为了避免人围观,已经将人请到了教师办公室。 谭昭让王佳佳先回去,走到办公室门口时,看到旁边楼梯间里,抱着双腿哭得眼睛通红的常玥,而旁边的办公室里,还能传来常玥妈妈跟年级主任道歉的声音。 这位妈妈对很多人说过抱歉,却唯独没有跟自己的女儿道过一声歉,谭昭上前两步,坐在楼梯上,并未去看楼梯间里的常玥。 “要不要回13班?” 常玥哭得太伤心了,以至于她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我做梦都想啊,可是我回不去了!” 谭昭敲了敲楼梯的铁栏杆,道:“醒醒,咱们13班又不是什么金窝窝,怎么可能回不来!” “啊?苏老师?!” 常玥挂着泪珠,怔楞着低喊了一句。 这一夜,常玥妈妈一战成名,而她也带着一肚子火回去,睡前忍不住呲了丈夫几句后,终于辗转反侧地睡了过去。 梦里,她被人粗暴地推醒,说话的语气也带着不耐:“常玥,醒醒!上课了还睡!” 第15章 青春校园(十五) 常玥妈妈今年已经四十二岁了,岁月早已爬上她的眉眼,而“她”此时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厕所镜子里既熟悉又陌生的“自己”。 这……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她她她怎么变成她闺女的样子了?! 老一辈的人都说怪力乱神,常玥妈妈脑子里瞬间飘过一系列乱七八糟的恐怖念头,但作为一个母亲,她首先想到的是——她在这里,那她闺女在哪里? 常玥妈妈倒抽一口冷气,整个人慌得不行,她想立刻跑回家,那里是她最为熟悉也是她觉得最为安全的地方。 “常玥,都一整节课了,你没事吧?” 常玥妈妈一楞,继而反应过来,她闺女还在上高三啊,不能随便请假的。她整个人都乱糟糟的,胸膛里的心跳得飞快,厕所里的人久久不应,等在外面的人终于大力得瞧起了门:“喂——你听得到吗?不会是晕倒了吧?” “我……我没事,就是脚抽筋了。”常玥妈妈终于用颤颤悠悠的嗓音开了口。 “没事就赶紧回来上课,我先走了。” 外头的人离开,常玥妈妈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终于狠狠掐了自己一把,疼得她眼泪都要出来了。 这不是梦! 不能再躲在厕所,常玥妈妈只能浑浑噩噩地回到座位上,她胡乱拿出一本书摊开,上面的字她一个都不认得。 “常玥!这是数学课,你拿英语书干什么!” 老师严厉的声音响起,常玥妈妈吓了一大跳,她翻找了好久,这才看到一堆足有半条手臂高的书,上面写着“数学”的分类。 她胡乱拿出一本,老师一看,脸色愈发难看:“我们上节课讲的这个吗?” “啊?” 常玥妈妈这一节数学课就像是在听天书一样,并且因为上课不认真听讲,下课后还被老师叫去了办公室问询。 常玥妈妈努力模仿自己的女儿应付完老师,才从办公室里出来,走进班级,又上课了。 这次,上的是物理课。 同样的,物理书和复习资料也有厚厚一摞,她根本分不清什么是什么,像个傻子一样坐在教室里。 一天下来,常玥妈妈感受到了无比的疲惫。 不是身体上的疲惫,而是心理上的,原来一个高三生要做这么多事情吗? 常玥妈妈没有上过高中,她初中毕业就出来工作,她和丈夫学习成绩都很一般,在厂里上了十多年班后,就下岗自己开了个小店,利润很低,每天起早贪黑,赚的也只是仅够用而已。 自己吃了没文化的亏,常玥妈妈不想女儿也像他们一样没出息,只要考个好大学,以后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就用不着这么累了。 她觉得自己一切都是为了闺女,即便现在被闺女误会,她也没关系,只要未来闺女活得好,就比什么都强。 但很快,常玥妈妈就没时间想东想西了。 一个高三生的生活,很累很辛苦,家长们都知道,但具体怎么个辛苦吗?或许只有真正体验过的人才有发言权。 初冬早上五点多,寝室里就有人起来了,基本六点钟,所有人都起了,匆忙洗漱完后,还有早锻炼。 锻炼后会有半个小时的早餐时间,但大多学生都非常匆忙,也有人抓紧这个时间背单词,到了班级,就是早读时间了,不长,也就一刻钟的时间,但对于什么都看不懂的常玥妈妈而言,就是漫长的折磨时间。 然而,她很快发现这不过只是个开始罢了。 上午连上五节课,没一门是重复的,好不容易到了午餐午休的功夫,也会被各种各样的试卷和作业拖住脚步,等到一天的课终于上完,就被通知晚上会有当堂测验。 常玥妈妈不敢败坏闺女的“名声”,只能装作很努力的样子,但样子能装出来,知识却是装不出来的,在测验之下,“她”露出了原型。 现在的老师当然不会责骂,但温言软语的宽慰和关心,反而让人更加难受,至少常玥妈妈觉得如坐针毡。 羞愧得恨不得从地缝里钻进去,老师终于放“常玥”离开。 而回到寝室,常玥的室友们依旧忙碌,洗漱,写作业,等匆忙地躺上床,灯就熄灭了。 “常玥,你今天要还最后一个睡,不要冲厕所,会把人吵醒的!” “啊?”常玥妈妈愣愣的。 “就昨天,你以前也经常一两点睡觉,再这样下去,你还吃不吃得消啊?” 常玥妈妈已经什么都听不到了,她闺女每天学到凌晨一两点?这怎么吃得消啊?! 但对面床的人已经翻过身,拿出手电筒看书了。 黑暗笼罩在并不大的寝室里,每个被窝里都有一缕幽幽的光,常玥妈妈躺在被窝里,心里不知是苦涩还是什么。 她今天坐在教室里,桌上的书和地上书框里的书,都已经被翻得很旧了,除了各种练习册,还有试卷,一沓一沓摞着,上面还有仔仔细细的标记。 或许,她不该责骂女儿不努力的,怎么以前来开家长会时,她从不注意这些? 在校园里“生不如死”地熬了整整五日,从五三到王后雄再到某肖姓试卷,常玥妈妈整个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枯萎了。 但在知道今天放学能回家后,她的心情顿时变得期待起来了。 她的闺女,应该在家吧? 带着这样的心,常玥妈妈背着一筐试卷回了家。 嗯,回了家就好了,闺女平时学习这么辛苦,她以后要对闺女再好一点。 带着这样一份心情,常玥妈妈拿着钥匙,打开了常家的大门。 “我回来了!” 然后,常玥妈妈看到了“自己”。 她看到自己拿着手机,脸上满是怒容,声音尖利无比,就像她最喜欢的婆媳剧里的恶婆婆一样:“你还知道回来!你这个星期怎么回事啊!你老师都跟我说了,上课不好好听讲,下课也不写作业,考试考零分,你这是要气死我吗!啊!” “不是,我……” “还敢狡辩!你怎么变得这么叛逆!我那都是为你好,你自己看看你现在,哪里像个高三学生,回来还这么悠悠闲闲的,一点紧张的样子都没有!” 第13节 这是……她? 常玥妈妈愣在了原地,耳边依旧是“自己”熟悉的劝诫,为什么现在这些话听起来,这么刺耳和难听? 为什么还要讲下去,她已经很尽力啊!考零分是她的错吗!她早就没有上学了,那些数理化她根本不懂啊! 常玥妈妈终于把自己给绕进去了,从进门到吃饭,耳边一直都是“自己”唠唠叨叨的声音,说这个钱难赚那个东西又贵了,扯来扯去又扯到学习上,每分每秒都在疯狂暗示闺女要努力。 如果不努力,就是对不起她这个当妈的如此付出。 回到常家的常玥妈妈,并没有任何快乐,相反,她比在学校里更加难受了。 她在学校里当“常玥”,只是被知识为难,而回到家里,她…… 太难受了。 周末的两天,就像是坐牢一样的难受。 但两天过后,常玥妈妈又不得不回到了校园。 就像是恶性循环一样,从校园回家,又从家到校园,片刻不停,没有一丝喘息的机会,她甚至觉得“自己”面目可僧,终于有一天,她倒在了校园的操场上。 而在意识还未昏迷前,她看到学校高高的天台上,站着一个孤零零的身影。 那是……她的闺女! 常玥妈妈立刻清醒了三分,随后竟又看到了不远处的“自己”,她看到“自己”听着闺女的控诉声泪俱下,说妈妈都是为了你好,不要跳好不好。 跳什么? “砰——” 有什么温热的液体洒在了她的脸上,常玥妈妈终于情不自禁地喊了出声:“不——” 瞬间惊醒,常玥妈妈从被窝里坐了起来,旁边是仍旧酣睡的丈夫。 她冲向厕所,打开厕所的灯,狭小的室内,映入眼帘的是她已经渐渐老去的面容。 居然,有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你怎么了,大半夜的不睡觉?”常玥爸爸睡眼惺忪地醒来道。 常玥妈妈坐在地上,刚才的梦实在是太真实了,真实得有痛觉,就像是预知一样:“他爸,你说我是不是对咱闺女要求太……严格了一点?” 常玥爸爸却已经睡过去了,咕哝一声,翻了个身,给了常玥妈妈一个后背。 ** 香圳的另一头,谭昭也没有睡去。 系统商城总有些乱七八糟的功能,都是需要用他积累的时间去兑换的。其实经历过玄幻世界,入梦术他是会的,只是碍于这个小世界并不能修炼,法力自然也用不出来。常玥妈妈入“真实梦”,是他花了获得时间在系统商城里买的。 系统:你不是说,钱是王八蛋,不花不会来嘛~ [……] 系统:你就不好奇她到底梦到了什么? [不好奇,休想骗我再花钱!] 系统:入梦术会按照人物自身的真实性格发展下去,你设定了“你行你上”开端后,常玥妈妈进入女儿角色……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第16章 青春校园(十六) 常玥妈妈来学校里“闹”了这一遭,对其他人的影响其实微乎其微,但对于常玥而言,就像是骆驼压下来的最后一根稻草。 她只觉得窒息和难过,眼泪怎么都控制不住,她不想回宿舍,看到同学对她或同情或怜悯的眼神,也不想回家,去看父母“痛惜”的眼神。 她真的有好好努力学习啊,为什么还要指责她? 人难过的时候,会止不住去构想最糟糕的未来,就短短几分钟,常玥已经看到了自己高考失利,父母老师失望的眼神,她与大学校园失之交臂,然后她去打工…… 想着想着,眼泪就更凶了。 然后,苏老师出现了。真的,不夸张来讲,此时此刻的苏老师,犹如天神。 “我……真的可以回去吗?” 常玥这个小姑娘认真刻苦,性子端直,但大概是因为父母教育过多的“否定”,非常地不自信,会下意识地委屈自己来“平息事端”,就像现在,如果不是他提出来,或许常玥还会一直“隐忍”。 “当然可以,常玥,你是父母的女儿,也是老师的学生,但最首先的,你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如果是过分的要求,即便是父母亲人,你也需要说出来,不要让它埋在心里,成为一份又一份委屈。” “常玥,那天老师当着你说的那番话,都是真的,你很优秀,不要否定自己的才能,勇敢一点,自信一点,过了今年,你就要成为一个大学生了。” 从未、从未有人对她说过这样的话,常玥只觉得整颗心都酸酸软软的:“可是我妈她……”不会听她的,她要怎么勇敢? 父母太过强势,很容易会将儿女养成极端,要么极度叛逆来抵抗父母的管教,要么压抑自己变得敏感听话,常玥身上,非常明显地带着常玥妈妈强势的烙印。 “她会明白的。”谭昭低低的声音响起,“常玥,你并不是一个人,老师会帮你,还有人也在关心你,是王佳佳匆匆来找老师的。” 常玥最后被劝回了宿舍,此时宿舍已经熄灯了,黑暗掩盖了她哭得红肿的眼睛,也让她不用面对舍友的目光。 和衣窝在床上,她难得有一天不想学习,同时也放任了自己,想东想西,想父母,想学习,想13班,也想苏老师,想佳佳…… 她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第二天起来,又是忙碌的高三学习生活。 常玥的状态很糟糕,大家肉眼都看得出来,常玥妈妈昨天那样,不少五班的同学都看到了,大家都是高三生,如果代入他们自己,或许现在状态更糟糕。 常玥坐在位置上,第一名同学课间还跑来跟她道歉,说昨天自己不应该当着大家面说那句话。 常玥立刻摇头,表示没事。 第一名同学从小天之骄女,到了三中也是出类拔萃,见常玥这样,忍不住道:“常玥,你怎么这么软啊,如果是我,我会生‘我’气的。” “啊?” 这模样也太好欺负了吧,第一名同学摸了摸自己的小良心,最后还是没忍住,薅了一把常玥的发心:“算了算了,你放心,要是你妈还跟我妈说那些话,我不会再说出来的。这次算我对不住你,你要有事,尽管来找我!” 常玥刚想说不用这么麻烦,第一名同学就飞快地离开了,好像算准了她会拒绝一样。 ……不得不说,第一名同学的这番话有些让常玥开心,但开心的同时,她心里又有些羡慕,她也好想成为这样的人啊,心里想什么都能说出来,真好。 大概是因为第一名同学的这番话,常玥在周五这天放学后,找到了苏老师的办公室。 “苏老师,我想回十三班,我想和佳佳一起努力上大学。” 这是很早很早以前的约定了,久到常玥自己都快忘记了,但那天晚上忽然就记了起来,佳佳没有放弃她这个朋友,她那么好,她想回应这份友谊。 谭昭并不意外常玥的决定,能跨出第一步,那么后面的事情,就简单许多了。 至于转班,如果只是他一个人,年级主任可能不会同意,但再加上五班班主任,这件事就没那么难办成了。 做老师的,都想学生好,五班班主任虽然带常玥不久,但也希望学生能好。 常玥转回13班的事情,出乎意料的顺利,年级主任那天也了解过常玥妈妈的战斗力,临走前,还问谭昭:“小苏,13班最近势头不错,咱们学校也不怕家长,她要来闹,你就让人来找我。” 谭昭自然是应承了下来。 常玥背着书包,站在熟悉的家门口,她头一次做“先斩后奏”的事,心里头除了害怕外,居然有种莫名的兴奋感。 这种兴奋感,让她有了勇气推开家门。 映入眼帘的,是她熟悉的家,不大,且有些挤,还有熟悉的父母。 她爸从来不管家里的事,她妈呢,将她从头管到脚,常玥换了鞋子进去,一抬头,就看到她妈站在她面前。 “玥儿,你……” 常玥忽然就有了一股勇气,其实她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妈,我要回13班了,也已经跟老师说了。” “你……”常玥妈妈心里当即就想反对,但梦里的一幕又回荡在她的眼前,那么真实,那么可怕,她的气场陡然就弱了三分,“行吧,你想怎样就怎样,但是成绩不许落下!” 人想作出改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变得了的,这对于常玥来说是,对于常玥妈妈来说也是如此。 母女俩的关系因为种种原因变得紧张,现在也只是表面缓和了两分,要等真正的融冰,或许还要等很久,又或许就在不远的将来。 常玥妈妈会跟自己最亲近的女儿开口说一句道歉,常玥也会变得更加自信优秀,活出自己的风采。 谭昭这么相信着。 又是新的一周,已经入了冬,教室里开了空调,谭昭只穿着一件毛衣,非常地平易近人,宣布完常玥回归后,13班的人数终于又变成了三十人整。 “欢迎常玥同学回来!” 是非常真诚的掌声,即便酷如嘉哥,也难得鼓了掌。 13班以前虽然成绩差,学渣校霸齐聚一堂,但大概是拥有着“班主任”滤镜,谭某人觉得自己的学生都是好崽子啊。 “苏老师,这是大事,必须庆祝一下!” “比如?”谭昭笑看人皮。 “比如过几天要下雪,我们想出去打雪仗!” 后面的同学立刻表示自己的立场:“陈同学,请你把‘们’去掉,这只代表你自己的立场!” 陈同学……就很伤心。 “想得倒是挺美,不过容老师提醒你们一句,高兴归高兴,期末可要来了。”苏老师微微一笑,非常善良地提醒道。 “……”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提这个! 常玥却很高兴,她在13班虽然存在感也不高,但她非常喜欢这种有些闹腾的环境,就像在这里,她也能变得非常活泼外向一样。 谭昭本来还想说考完高三也不能放假,但想了想,还是算了,还是等考完再说好了,他真是个好老师:)。 晚些时候知道这个消息的冯修岚:“……苏老师,我建议你下雪那天打雪仗穿多一点。” “……哼!你就是嫉妒老师有学生缘!” 而且想打他?当他武侠世界白混的吗,莫说三十人,就是一百个,都打不到他。 谭昭最近迷上了咖啡,工资刚到手,就斥巨资买了个咖啡机,但后来……冯修岚同学,拥有了一手不俗的泡咖啡技术。 “老师就说嘛,你的学习能力非常棒!加油,985不是梦!” 冯修岚已经不震惊了,毕竟他老师皮真不是一天两天了。他将手里泡好的咖啡递过去,心里告诉自己,他只是不想老师花了大半个月工资的咖啡机放在家里落灰。 谭昭接过喝了一口,开口就是不要钱的夸赞:“哎,这手艺,开咖啡店都成了!棒!” 冯同学微微抿了抿唇角,但眼中的笑意已经暴露了他,他也给自己泡了一杯,准备再做一套卷子。 第14节 “这么喜欢化学?” “就还好,蛮有趣的,老师你不觉得吗?” 谭昭将咖啡杯放下:“容我提醒一句,我是你语文老师。” ……行吧,就当他什么都没问。 七日之后,香圳下了今冬的第一场大雪,苏老师带着学生们在包干区铲雪,顺便打了场雪仗,面对同学们的围追堵截,苏老师本人片雪不沾身,活像个武侠高手。 同学们不得不承认,苏老师平日里跟他们打打闹闹的,但……真的超帅。 13班的都这么觉得,别班的就更加这么觉得了,哎,别人家的老师玉树临风跟学生打雪仗,自己班的呢,只会给他们一套卷子冷静一下。 “看什么看,你们老师我当年也跟苏老师一样帅!” 同学们:……骗谁呢,他们长眼睛了! 高三上半学期的日子,很快就迎来了尾声,而在尾声之前,期末考试也如约而至。 第17章 青春校园(十七) 这次期末考试是三校联考,一中、三中和师大附中,也是香圳本地最好的三所高中,因为这个原因,三校联考的卷子一向比统考时难上一些。 今年尤其是,特别是数学,不知道出卷老师怎么想的,后面三道大题就能三座大山一样,那是一山更比一山高,谭昭监考完数学回来,就看到同办公室的数学老师在跟最后一道题较劲。 “苏老师,你来看看,这道题的第三小问,都涉及奥数知识了……” 谭昭为了辅导13班的小崽子,特地把高中知识又捡了起来,这事儿办公室里的老师都知道,但原主没学过奥数,他一个高三班主任也用不上奥数,自然没去学,但他还是接过了数学老师的题。 大概八分钟后,谭昭用高中函数和代数的知识解开了这道题,就是过程有些复杂。 数学老师拿着答案,一时沉默后终于开口:“……苏老师,你当初为啥想不开去学语文啊?” 咋地,看不起语文啊! 刚好下一场考试也要开始了,谭昭喝了口水,麻溜地又去监考了。 两天的考试时间很快过去,成绩还没出来,但谭昭走进13班,已经能明显感觉到小崽子们的斗志消沉了。 他将书搁在讲台上,道:“老师还以为你们被难哭了呢,不错,现在看来你们的抗击打能力都蛮好的。” “呜呜呜呜,老师我们心里都在哭泣啊!” “这次试卷也太难了叭,简直bt难!数学最后一道题那是人做的吗!” “不是人,简直不是人!” 已经做出来的苏老师:“……”行叭,看在你们刚经历完期末毒打的份上,就不跟你们计较这个了。 这个时候,年级主任刚好经过13班,听到一片哀嚎,心里嘎登一下,看来这次试卷难,刚奋起的13班可能又要低落了。 带着这样忐忑的心情,期末考试成绩终于出来了。 因为是三校联考,所以三个学校的试卷是统批统改的,还有一张三校联合的成绩单,这章成绩单上的前十名,那都是市状元的有力竞争者。 他们学校一班周恺、王晓婷,二班的李志明就在其中。 但在十名开外,有个非常扎眼的名字,也有个非常扎眼的班级,这个人就是来自13班的赵嘉同学。 赵嘉谁啊,就是新进三中的小高一都知道他的名字,那是赫赫有名的校霸啊,有四个小弟,从来不跟其他人说话,听说他高一时,曾经在校内把人的头都给打破过。 嘉哥其名,在三中简直比校草还要响亮。 本来赵嘉考入年级前十就很玄幻了,现在看看这个排名,都跑进年级前五了,从年级前五十到前五,就花了一个学期的时候,赵嘉同学吃什么灵丹妙药了? 年级主任摸了摸自己日渐稀疏的头顶,脸上露出了一个弥勒佛般的笑容,哎,谁还会嫌好学生多呢。 而等到三中单独的成绩单拉出来,年级主任已经不想说什么了,13班这个成绩,好像……进步了!!! 那还鬼哭鬼叫什么?! 年级主任一摸脑袋,觉得还是试卷的毒打太少,立刻就找人安排下去,寻摸了不少好题来。 与此同时,谭昭也拿到了这次考试的成绩单,唔,比他想象中要好上不少。 简单的卷子有简单的考法,难度高的有难度高的考法,难的题不会做,但只要保证相对简单的拿分,照样可以进步。 “老师,怎么样,我回家吃竹笋扁肉还是红烧肘子,就看这一回了!” 苏老师此时露出了险恶的嘴脸:“竹笋扁肉可能不用吃,但……你回不了家。” “啊?为啥?” 苏老师推了推眼镜,道:“高三生福利,补课到年二十五,开不开心?惊不惊喜?” “……” 相较于上次13班的大跨步前进,这次的进步自然算不上明显,但这么难的试卷也没退步,分数上看不出来,年级名次上却体现得非常清楚。 就连才回来的常玥,都往前走了几名。 “玥玥,你真厉害!” “才不是,佳佳你才厉害,再过段时间,你就要追上我了!” 已经和好如初的小闺蜜非常得体地进行着商业互吹,说完两人自己都笑了,拿着自己的成绩单心里都是美滋滋的。 三中的年级前五,都是有奖金的,这是知名校友捐赠给母校鼓励后辈进步用的。 嘉哥没有想到自己会在高三的期末拿到这份钱,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跟李志明一起站在学校大礼堂领这份荣誉。 如果不是苏静林,赵嘉或许今天根本不会来学校。 等嘉哥从台上下来,谭昭明显感觉到了嘉哥的情绪变化:“怎么了,嘉哥?” 嘉哥一向很酷,闻言只摇了摇头,说句没事,还是那个稳重成熟的嘉哥。谭昭没继续问,眼神却落在那边正在下台的另外四个学霸身上。 “苏老师,苏老师!” 谭昭这才回神:“哦,就来。” 参加完这场大会,高一高二就放寒假了,作为高三班主任,苏老师自然还得继续上班,直到年二十五,这份工作终于迎来了一个长假。 冯修岚期末考得不错,特别是化学和英语,年级排199名,是13班进步最大的学生,也因此还得到了一张奖状。 “怎么样,感觉是不是很新奇?” 冯少年惯来嘴硬:“没什么,谁年轻时没拿过啊。” “……”少年你这么快就老了吗?还年轻时呢,苏老师非常不客气地开口,“好了,不年轻的冯同学,陪老师去趟超市呗~” “不去。” 然后半个小时后,冯修岚推着车,陪苏老师在超市人海中血拼。 看着拥挤的超市年货市场,冯修岚一时竟有些恍惚。他忽然就想起12月1日他生日那天,苏老师给他带的那个小蛋糕。 那天,是个高三非常普通的周三,他上了一天的课,等到晚自习下课,他才反应过来,哦,原来今天是他的生日啊。 原本只是想试试努力,如果不行就按照原计划离开,但……冯修岚望着不远处挑着水果的人,此时此刻,他不得不承认,有些人就是有这种魔力。 他不甘,愤恨,放逐自己,其实就是不想同自己和解,不想跟任何人和解,他如果选择离开,那么将来某一天他也一定会再回来。 苏老师说得对,既然要回来,那么走什么走!错的不是他,他要堂堂正正地将属于自己的东西拿回来。 “苏老师,不要再买水果了!拎不回去了!”钱多烧手吗!快住手! 然而苏老师郎心似铁,并且表示自己要酿状元酒给自己的学生,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回到家,冯少年疲惫地倒在沙发上,太累了,劝老师少花钱太累了,这他以后去外地上大学,苏老师怕不是要流落街头?! 额不对,他好像“捡到”苏老师时,苏老师就是流落街头的亚子。 “……”太真实了,苏老师以后的伴侣可咋办?! 谭昭将扛回来的水果规整好,出来就看到学生一脸沧桑的模样:“在思考什么人生大问题啊?” 冯修岚看了一眼自家老师,道:“在想老师兜里还有没有钱过年。” “……”扎心了小朋友。 苏老师决定当做什么都没听到,拆了网上买的酿酒工具,现代社会就是方便,想买啥都能买到,还不用出门,简直懒癌福音。 “老师,别了吧,我觉得……” “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冯少年:“……苏老师,没事不要乱看网上的消息。” 谭昭在穿越之前,因为身体原因是不喝酒的,后来穿越江湖,侠客和酒总是如影随形的,他没有酒瘾,却非常喜欢酿酒的过程。 所以即便到了现代,他也不想丢弃这个爱好。 考虑到学生们都将将成年,所以这次的酒与其说是酒,不如说是带酒味的果汁,用的全是酸甜味的水果,果酸发酵,偏甜口的。 大年夜那天,天上突然又下起了大雪。 谭昭和冯修岚都不会做饭,前者烧厨房,后者不想学,两人就直接买了火锅底料,以免年夜饭泡汤,汤底是由冯少年比照说明书精准制作的。 至于切菜,谭昭的刀工还是不错的。 只是在晚饭之前,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冯修岚真的非常讨厌这对自说自话的父母,什么冒着大雪来找他吃年夜饭,说着关心,眼底却像是施舍一般。 “请你立刻离开。” “修岚,是妈妈错了,你跟妈妈回去好不好,妈妈准备你最爱吃的菜……”冯母是一个人过来的。 就是这样,这样的话冯修岚已经在电话里听过无数回了,拉黑了就换号打过来,他换号了还能打进来,他后来索性接了就当听书,但听得久了,他心里就更加憎恶。 “说了不去,你听不懂吗!” 冯父驱车赶到,听到这话,立刻气就上来了:“冯修岚,她是你妈,你怎么说话的!今天是除夕夜,你不在家里,还想去哪里!” 冯修岚看冯父的眼神,简直跟这冰雪一般温度。 “冯先生,初次见面,我是冯修岚的班主任苏静林,既然你与冯夫人都到了,不介意我做一次‘家访’吧?” 冯修岚回头,就看到漫天风雪里,一个人慢慢撑伞走来,直到走到他身边,替他遮去这凉薄的风雪。 第15节 第18章 青春校园(十八) 如果说常玥父母是一对不合格的父母,那么冯修岚的这对事儿逼父母,就是纯粹的不配当父母了。 谭昭专门去了解过香圳冯氏,冯氏在本地是老企业,早年是做餐饮发家的,传到冯父手里是第三代,冯父年轻时候据说很有手腕和际遇,一度将冯氏推上了新高度。 但近些年,冯氏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一是因为继承人的莫名出走,二是因为冯氏产业定位不明确,早年的餐饮已经被丢弃,后来的房地产也逐渐饱和,如今的冯氏虽然也是庞然大物,但家族企业暗潮涌动,失控只是时间问题。 当然,冯氏盛名在外的,还有冯氏当家人几十年如一日的传奇爱情。 冯修岚是个俊秀少年,这就意味着冯父冯母生得都不差,即便已经年纪不小,还是人模狗样的。 谭昭撑着伞,面带和煦春风般的笑容,衬着风雪,愈发英俊逼人,他这般模样,实在令人生不出一丝恶感,冯母当即就表示可以家访。 冯父当即就用眼神剜了谭昭一眼。 “……”这人,怕不是有病?! 冯修岚想要阻拦,倒不是怕老师知道他家的丑事,而是不想让苏老师为这事替他操心,不过他还没动,就被苏老师给摁住了。 “没事,你先回去准备火锅,等下就好,不需要很长时间的。” “可是……” 最后,冯修岚还是被谭昭给劝回去了。 今天是除夕夜,这种天气除了早有预定的饭店,其他店早就关门了,幸好冯少年家住高档小区,小区有专门的会客室。 “二位请坐。” 冯父当惯了霸道总裁,自然瞧不上一个普通的高中老师,特别是这高中老师还长了张这么招摇的脸:“你说吧,什么家访,莫不是那臭小子又惹了什么祸?” 冯母一听,当即双眉一蹙,忧愁又多柔,冯父当即心疼不已,看着谭昭的眼神,愈发不善。 谭昭:……虽然知道这对父母听不懂人话,但没想到这么难懂。 “冯先生,其实在这之前,我曾经托你的秘书带给你一句话,但我想他或许并没有带到,今日机缘巧合,这句话我倒是能亲口问一问日理万机的冯先生了。”谭昭坐在浅色的皮质沙发上,他坐得挺直,因为出来得匆忙,并没有带眼镜,显得他的话都锋利了半分。 谭昭托那位何秘书带过什么话?那自然是问千万生意和自己孩子孰轻孰重了。 这个问题问出口后,冯父明显脸上一青:“这位老师,这好像与你无关吧,冯修岚过往劣迹斑斑,难道要因为他这样,我生意都不做了吗?” “冯先生何出此言?我教了冯修岚一年半,我怎么不知道他劣迹斑斑?”谭昭故作讶异道。 冯父已经想走了:“你如果一直问这么无聊的问题……” “无聊?冯先生居然将对儿子的品行问题,定义为无聊,冯夫人也这么认为吗?”谭昭转头,对上冯母一直泫然欲泣的眼眸。 “当……当然不是,我丈夫只是太关心修岚了,他一向不会表达感情的。”冯母当即给丈夫挽尊。 谭昭觉得自己作为语文老师的逻辑受到了挑战:“哦,这样啊,既然你们这么关心冯修岚同学,为什么不来参加他的家长会?也是因为忙吗?” “当然。” 室内灯光充裕,暖气怡人,谭昭的心情却颇为烦躁:“忙着做美甲?做头发?请恕我直言,我从未见过像您二位这般做人父母的。” 如果不是碍于老师的立场,谭昭更想直言世间怎会有你们这般厚颜无耻的父母。 冯母藏了藏自己精心做了三个小时的美甲,但她很快发现头发是藏不住的,随后她立刻转头,冲着丈夫虚弱一笑,冯父立刻张口:“姓苏对吧,你一个小小的语文老师,快跟我夫人道歉,否则……” “老公,苏老师也是为了修岚好。”冯母忙“劝”道。 哇喔,这是什么绝世小白莲,对吧,好像网上是这么形容来着,谭昭垂眸想了想,觉得自己应该没有记错:“否则就让我失业吗?无所谓,我不过是个小小的语文老师,年轻又冲动,出于家访的原因,刚才我一不小心按了录音,冯先生家大业大,冯太太又聪明善良,肯定是不会随随便便就让人失业的,对不对?” “你——” “既然冯先生不太配合,刚好我也觉得冯先生和冯太太不怎么符合我对家长的定位,这场家访就这么结束吧。”谭昭晃了晃手机,慢条斯理地站起来,冯父已经因为录音,将守在屋外的保镖都唤了进来。 几个呼吸后,这些保镖都倒在了地上。 “冯先生,现在是文明社会,出门带保镖,那是富贵人的做派,但出门带打手,那就是封建残余,大清早亡了,国家科普封建迷信那么多年,没想到还有你家这么一个死角。”论说话气人,这才哪到哪啊。 冯母已经完全被刚才那一场单方面的打斗吓住了,而冯父作为一个老霸总,更是觉得颜面扫地,当即怒吼道:“苏静林,你给我等着!我会让你在香圳混不下去!” “冯先生可真是好大的威风,相信现在过年闲下来的吃瓜网民,一定蛮想听听冯先生这番宣扬,冯太太这份为母之心的。” 卧槽,这孙子又录音! 冯母就像莬丝子,攀附着冯父,冯母在外善良又美丽,谭昭这份录音一出去,这形象可就玩完了,打蛇打七寸,就是听不懂人话的东西,苏老师表示也可以。 “你……想要什么?”冯父护着冯母,脸色极度难看。 谭昭终于收了手机,站定:“很简单,既然冯先生冯太太不会当父母,就别当了,以前如何,以后还是如何,冯修岚今年高三,需要充足的时间学习。” “好!我就等着看那扫把星考出个什么东西来!” 冯父放完狠话,迅速带着冯母离开,冯母听到自己的孩子被丈夫喊扫把星,居然也无动于衷,任由丈夫带着她离开。 真是好一对“恩爱夫妻”啊。 谭昭虽不通情爱,但没吃过猪肉,并不代表没见过猪跑了,这对猪跑得明显是跑窄了啊,不仅跑窄,还跑到了其他的道上。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谭昭走出会客室时,外头的风雪更大了。他撑伞没走几步路,就看到了傻乎乎裹着羽绒服的冯少年。 “hello?冻傻了吗?” 冯修岚气得往回走。 等进屋感受到了暖气的浸润,冯修岚才讷讷道:“他们……” “放心,他们非常‘配合’,以后你不用再接骚扰电话了。”谭昭放下手机,手机屏幕亮起,还在录音界面,他切换到主页上,若无其事道。 ……骗鬼呢? “新年新气象,少年郎,要往好处想啊!” 信你才有鬼,但不得不说,冯修岚低落的情绪起来了不少。 屋内暖意融融,火锅又重新烧了起来,电视机里放着喜庆的节目,这是外婆过世后,第一次有人陪他过新年。 冯修岚吸了吸鼻子,告诉自己要争气一点。 对,一定是辣椒太辣了! “喏,新年礼物!” 冯修岚接过,狐疑道:“不会是什么试卷套装吧?” “……你老师我很穷的。”习题多贵啊,买不起。 哦,也对,冯修岚接过礼物,入手很轻,看来真不是习题:“我能打开吗?” “当然可以。” 礼物盒不小,但装的东西却不大,谭昭经过这么多世界,其实有很多好东西,但碍于这个小世界力量压制,他存东西的随身空间根本打不开,好在他的手艺还在。 “喜欢吗?老师亲手做的,希望新的一年,好运连连哦~” 是一枚巴掌大小的木雕,非常精致,前面是茂林修竹,后面是好运二字,下面还有他的名字,是送给他冯修岚的礼物。 冯少年非常擅长口是心非,但这回却并没有否认,只低低地应了一声喜欢。 不过等到晚上开五福时,冯修岚还是没忍住震惊了一句:“苏老师,你是我见过开出来最小的数字了。” 0.68,约等于没有。 “……”脸黑就不能给人送好运了吗! 就在此时,新年的钟声忽然响起,远处绚烂的烟花绽放在半空中,与纷飞的雪花交织在一处,又瞬间滑落。 “冯修岚,新年快乐!” “苏老师,你也是。” 新的一年,新气象,大年初一天气已经放晴,阳光洒在雪意上,很快就消融了一层。谭昭站在落地窗前,世界平和而安宁。 其实,这样宁静的生活也蛮好,没事还能欺负欺负小朋友们,哎,他真是堕落了。 系统: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你的错觉。] 新年虽美好,只可惜高三生的假期却很快余额不足了,作为高三班主任的谭昭,同样也是如此。 “哎,真不想去上班。” 冯修岚活得清醒而通透:“苏老师,不上班,你就要喝西北风了。” “……” 扎心了的苏老师出门溜达去,却没想到在学期前,碰上了嘉哥。 第19章 青春校园(十九) 准确地来说,是碰上嘉哥又在打工。 更准确来说,是嘉哥穿着玩偶服拉着一大串气球在一家炸鸡快餐店门口发传单,此时他头上的玩偶熊头掉在地上,面前站了一对稍显局促的母女。 而捡起玩偶熊头的少年,不是别人,居然是二班的李志明同学,也是三中尖子生中的尖子生。 李志明生得不高,一米七出头,戴了一副标准的学霸眼镜,此时他正将熊头递给赵嘉,谭昭看不清表情,但从肢体语言上来讲,李志明紧张且带着某种愧对之情。 这两人,认识?! 谭昭能感觉到嘉哥此时非常明显的冰凉和抗拒,却并不是对着李志明,更多的是冲着那对母女而去的。 嘉哥一手是传单,一手气球,自然没有第三只手接熊头,李志明有些尴尬,他也不敢给赵嘉戴上去,只能尴尬地放在旁边,匆匆说了句歉意的话,便带着那对母女迅速消失在了人海里。 “发传单的,偷什么懒!要是损坏了道具,从你的工资里扣!” 说着,便捡起地上的熊头,也不掸掸灰尘,直接扣到了嘉哥头上,便转身回了店里。 这连他眼睛都没对准,赵嘉顿时陷入了一片黑暗,他刚要艰难地用胳膊蹭着将头套摆正,就感觉到熊头被人温柔地扶正了。 “谁?” 以嘉哥的傲气估摸着是不愿意熟人看到他狼狈模样的,谭昭伸手抽走了嘉哥手中一张传单,就迅速汇入了人群。 赵嘉没找到人,又再度投入了工作之中,不过这店里的人脾气这么差,又遇上了讨厌的人,嘉哥决定干完今天,不再过来了。 第16节 反正再过两天就开学了,假期的结尾,拎着那几个小兔崽子去补补作业好了。 嘉哥酷酷地发完传单,拿着一天的工钱出来,就看到了等在门口的李志明。 “赵嘉,你……等等,就一分钟。” 嘉哥却兀自往前走,仿若未闻。 李志明眼中带着退却,最后到底狠了狠心,跑到赵嘉面前拦住人:“对不起,当初我应该说出来的,对不起……” “与你无关,让开!” 嘉哥一把将瘦弱的李志明推开,径直往前走,李志明看着嘉哥的背影,喊道:“对不起!” 嘉哥连脚步都没顿一下,很快就走入了夜色之中。 ** 大年初八,上班族上班的第二天,高三生们紧接着就开学了,并且开学即有开学考,可以说是非常真实而刺激了。 “不是吧,苏老师你一定是骗我们的,对不对?” “今天一定是愚人节,对不对?” 苏老师微微一笑:“才开学就做梦,不大好吧?放心,考差了老师也不会怪你们的。” “……”老师你这个微笑明明不是这么说的。 为了让学生更快进入状态,高三年级组也是“煞费苦心”,谭昭看着这套偏难的试卷,默默给高三所有的学生都点了一根蜡烛。 三中自家组织的考试,成绩出来的非常快,也没正式录入系统分个名次什么的,但试卷发下去,成绩是骗不了人的。 “怎么样,野的心收回来了吗?” “……”魔鬼!魔鬼本鬼! 苏老师其实也不想这么鞭策的,但没有小皮鞭挥着,这群小兔崽子又要玩懈怠了:“一模就快到了,老师看好你们哟~” ……算了,看在老师你长得帅的份上吧。 高三下半学期一开始,大部分的班级都在黑板上写下距离高考还有几天的标语,但13班并没有。 一来是数字呈现太直观了,13班情况特殊,太过迫切反而会扰乱学生们的复习心态,二来是苏老师本人懒的搞这些东西。 又是一周紧张的学习,冯修岚回到家中,突然就发觉他真的再没有接到那对夫妻打来的电话,翻开通话记录,一直停留在大年三十那天。 苏老师,究竟做了什么? “想什么呢?” “想老师你这次,居然只布置了一张卷子。”冯同学张口就来。 “学习呢需要劳逸结合,高三生又不是牲口,天天学习也会累的,老师相信你们的自觉性。”谭昭接过咖啡,满足地呷了一口,随口说道。 “……”行叭。 日子如水般过去,开学一个月,高三就迎来了一模。 一般来说,一模的难度是跟高考难度差不多的,而这个时候高三生的水平其实也跟要参加高考时差不离,如果这次能考到前两百名以上,就有很大几率上一本了。 等到成绩出来,13班30名同学,9名同学进入前200名,15名同学在200~450区间,只有6名同学落在本科线之外。 13班的这份进步,不可谓不大,虽然那9个同学里,除了嘉哥,都在百名开外,但这已经很震惊人了。 毕竟在半年之前,他们之中有连大学上上不去的。 “小苏啊,这次国旗下讲话,能不能让你班的冯修岚同学讲讲他的学习方法?”从最后一名逆袭到百名出头,看这势头,似乎还有往前走的趋势,年级主任觉得很值得鼓励。 谭昭:“……我觉得他可能不想。” 冯修岚呢,他自然是不想的,他虽然努力学习了,但并不代表他不做独行侠了。谭昭也问过小冯同学,但冯同学表示他就这个性,改不了。 作为老师,谭昭尊重自己的学生,冯修岚已经十八岁了,拥有决定自己人生的权利。 “真的不想去?好可惜,老师看不到你站在国旗下的英姿了。” 冯同学非常绝情:“……死心吧,有这时间,你不如去想想班长成绩回落的原因。” 没错,嘉哥上学期期末窜到年级前五,这次直接回落到了年级二十五开外,对于自觉的学生,谭昭并没有选择将嘉哥叫到办公室,直接问你这次为啥考这么差。 “他最近有什么异常吗?” 冯修岚努力回想了一下,摇了摇头:“没发现,就跟往常一样。” 嘉哥虽然成绩上升,但人还是校霸,走在校园里还是那道“靓丽的风景线”,他成绩上升,只能给嘉哥的传奇添上一抹新色彩。 谭昭难得想不通,也没去找嘉哥问个明白,赵嘉是个非常自律的人,这从他打工和学习上就能看出来,谭昭不想随便开这个口。 只是他没有想到,李志明会来找他。 “找我?” “苏老师,我能打扰您几分钟吗?” 看得出这位李学霸有些局促,谭昭带着人找了个僻静处坐下,才道:“说吧。” 临到头了,李志明眼底又有些犹豫,但感受到苏老师温和又坚定的目光,他双手攥紧裤腿,一狠心道:“苏老师,赵嘉这次成绩下降,可能同我有关系。” “啊?”谭昭一声讶异,斜里却又出来一把嚣张的声音,“李志明,你多大脸,我赵嘉的成绩关你屁事!” 李志明当即脸都红了:“我我我我……” “我什么我,你还没那么大能耐,赶紧走!”赵嘉赶人的态度非常明显,不过在谭昭面前,还是克制了不少。 李志明还想说,却被谭昭抬手制止了:“既然赵嘉都这么说了,李同学你不要有心理负担,去学习吧。” 师生俩一柔一刚,李志明根本招架不住,很快就离开了。 李志明离开,气氛瞬间变得凝滞起来。 “这校内呢,嘉哥你脾气收着点。”说是告诫,但语气并不重。 赵嘉皱着眉,他不喜欢对人袒露心声,但苏静林这副模样,显然他不说一点东西,是糊弄不过去了:“我的成绩,会回去的。” 少年傲骨啊,谭昭依旧坐着:“这不是废话嘛,不说点儿别的吗?” 气氛,忽然就轻松起来了,嘉哥干脆席地而坐:“没什么好说的,都是过去的事情了,老师你不是一直说人要往前看吗?” “嗯,你说得不错。”谭昭肯定了对方的话。 赵嘉咕哝了一声,又变回了冷酷的嘉哥。 “好吧,那就好好学习,老师的奖金可就靠你了!”谭昭拍了拍少年的肩膀。 嘉哥此时扬了扬眉,眉宇间尽显锐意。 冬意离开,倒春寒却也不遑多让,经历过一场考试,厚厚的冬装总算可以脱下来了,原身没留给谭昭多少“家产”,这周天气升温,谭昭拉着冯修岚去买衣服。 大概是香圳太小,又碰上了嘉哥。 不过这次很难得,假期的嘉哥居然没在打工,而是坐在奶茶店的门口,对面坐了一位中年妇女。 谭昭的记性极好,这是新年站在玩偶嘉哥面前那对母女中的母亲。 冯修岚顺着老师的目光看去:“是班长,老师你要去打个招呼吗?” 看这谈话氛围,谭昭果断摇头:“我只是你们班主任,不是老妈子。” “……”那你倒是别拉他出来啊!他还能多做一套题! 苏老师如是道:“你再不出来,就要长蘑菇了!” “胡说,我家的采光明明非常好。” 买衣服在十分钟内搞定,两人跑顶层吃了顿火锅,下来后,居然正好撞上了嘉哥,并且嘉哥的状态,看着有些失控。 第20章 青春校园(二十) “拿上你的钱,滚!” 嘉哥少有情绪这么外露的时候,谭昭和冯少年都楞了一下,然后就对上了赵嘉明显带着火光的眼神。 “你可以恨我,但你马上就要上大学了……” “说了不要,你听不懂吗!” 中年妇女有些喏喏,这边闹的动静有些大,有不少人的目光都集中了过来,谭昭猜她应该是家庭主妇,对成为中心焦点明显非常不自然,她看着赵嘉的眼神,有愧疚有无奈,也有关心,想要说什么,且摄于嘉哥的强硬,什么都说不出来。 人都是同情弱者的,周围已经有人用不赞同的目光望向嘉哥了。 谭昭将手上的东西交给冯修岚,上前两步道:“这位女士你好,我是赵嘉的班主任,请问你是?” 中年妇女面对谭昭,眼神明显是躲闪,这意味着她并不想跟赵嘉的关系网打交道,但看嘉哥的反应,此人也绝不是无关之人。 中年妇女的躲闪,终于让嘉哥冷静了一下,他将桌上的银行卡强硬地塞进中年妇女的口袋里:“既然说不出来,就不要再来了。” “我……” 最后中年妇女看了赵嘉一眼,离开了。 随着中年妇女的离开,吃瓜群众也收回了目光,刚好是奶茶店,三人坐下来,冯少年难得体贴地表示去买奶茶了。 “不想说也没关系,这是你的权利。” 都看到这么多了,与其让苏静林从别人口里听到,还不如他来说,嘉哥的叙述,就像他的作文一样简单干脆:“我以前被她家收养过。” 语气平铺直叙,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收养了,为什么又回到了孤儿院?不管是李志明和中年妇女,都对赵嘉抱有愧疚之心,这说明当初赵嘉离开收养家庭时…… 十几年前的华国收养政策,其实还没现在这么严格,但收养容易,解除收养关系却并不简单,特别是收养人单方面解除,就更加难了。 嘉哥现在人在孤儿院,说明这段收养关系已经终止,那么当年关系解除,是双方都同意的,且嘉哥肯定已经年满十周岁了。 十几岁的孩子,已经具有对世界初步的价值观,是什么让嘉哥宁可回到孤儿院,也不愿意呆在收养家庭了? “怎么不说话?”大概是谭昭沉默的时间太长,嘉哥居然主动开口了。 谭昭收拢了一下情绪,双手交叉在胸前:“只是稍微有些惊讶,既然已经解除了收养关系,她怎么……” 嘉哥听到这个,眉头又皱紧了一些,如果不是李志明那个多嘴的,这人也不会跑来给他送什么上大学钱。既然当初那么决绝地要送他离开,现在又来找他做什么? 他不需要任何施舍。 第17节 赵嘉自觉已经交代完始末,便站了起来:“苏老师,如果她或者李志明来找您,希望您不要理睬他们。” 说完,鞠了一躬,拉上帽兜就离开了奶茶店。 冯修岚端着三杯奶茶过来,就只看到苏老师一个人:“班长呢?” “走了。” 冯修岚将奶茶搁在桌上推过去:“这么快?班长他没事吧?” “哎呀小冯同学,老师很欣慰啊,你也会关心班里同学啦。”苏老师端起奶茶,语气显然是略带调侃的。 “……奶茶钱还我!” 贫穷的苏老师立刻就为奶茶钱折腰了:“冯同学,老师收回刚才的话。” 冯修岚嘴巴一翘:“晚了!” 话虽如此,冯修岚却没再追问班长到底怎么了,苏老师不说,那就意味着不能说,他对探究他人的隐私和秘密没有兴趣。 隔天又是上学日,赵嘉却缺勤了。 “肖明明,怎么了?”谭昭看着满脸犹豫的肖明明,终于率先开了口。 肖明明有些支支吾吾,这小孩最近被嘉哥抓得牢,成绩已经能稳上本科了,肖家的父母专门致电来感谢过他,谭昭印象还蛮深刻的:“是有关嘉哥的事?” “苏老师,你怎么知道?!”肖明明讶异出声。 ……小同学,你都写在脸上了,他真的很难装作不看到啊。 大概是因为谭昭已经猜到,肖明明给他讲了一个不一样的嘉哥。 没有人是天生冷硬、坚强到无坚不摧的,嘉哥也是。在很早很早之前,早到肖明明和赵嘉还是小学同学时,嘉哥在班里是出了名的皮和成绩差。 谭昭没想到,李志明和嘉哥曾经是小学同学。 “后来嘉哥不知道为什么转学了,我还为此哭了好久,所以高一碰见的时候……”肖明明仔细阐述了自己怎么成为嘉哥小弟的过程。 总的来说,嘉哥当初为了救肖明明跟人打架,还把人头给打破了,身上背了很严重的处分,而谭昭终于也知道二班李志明内疚的原因了。 肖明明当初刚升高一,刚好看到路过的李志明,就拜托李志明去叫老师,李志明跑着离开,老师却迟迟未来,等到老师过来时,嘉哥把人头打破了,而嘉哥手都骨折了。 “后来我打听过,李志明根本没去叫老师!”说起这个,肖明明到现在还愤愤不平,他觉得如果再早一点,嘉哥说不定就不会受那么重的伤了。 肖明明最近有看到李志明来找嘉哥说话,便觉得嘉哥没来上课,是因为李志明,所以才支支吾吾说了这番话。 原来嘉哥身上的处分是这么来的啊,看那天李志明和那对母女的相处,应该是有亲缘关系的,恐怕当初李志明没去叫老师,就是跟这层关系有关。 “别有负担,你先去上课吧,老师会去把赵嘉找回来的。” 肖明明现在很信任班主任,闻言便点头:“谢谢苏老师,苏老师你真是个大好人!” 收了好人卡,下午也没他的课,谭昭托数学老师照看一下13班,就出校门找嘉哥去了。嘉哥出乎意料得好找,就在他曾经寄住的孤儿院门口不远处。 “这一点儿也不像老师认识的嘉哥了。” 嘉哥坐在公交车站的椅子上,这里是末站,又是工作日,半个人影都没有,他的书包斜斜地靠在旁边,整个人一半缩在阴影里,一半被阳光照耀着。 而他的手里,握着一张银行卡。 谭昭认得这张银行卡,它原本属于嘉哥的前养母。 嘉哥感觉到身边有人坐下,却并未抬头,只垂着头道:“很逊,对吧?” 谭昭摇头:“没有。” “他们领养我的时候,其实我有记忆的,他们对我很好,直到后来……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这是谭昭第一次听到嘉哥剖白自己,非常冷静。 家中不算富裕,领养的混小子和亲生的乖女儿,只能精心养一个,非常现实的选择。 他们选择放弃了没有血缘的孩子。 但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收养人很难单方面解除,谭昭想不到双方如何“和平”达成解除关系,但想来对于嘉哥而言,是一段不怎么令人开心的回忆。 收养又被送回来孤儿院的孩子啊,都会被称为坏孩子的,嘉哥回到孤儿院的生活,应该……不太好,或许变成现在这般性格,也有几分这个原因。 “他们不曾苛待我,我其实没有理由去怨恨他们。” 嘉哥忽然说了这样一句话,只是他手里捏着的银行卡,几乎要被捏断了。 谭昭伸手,道:“给我吧。” “什么?” “银行卡,老师替你去还。”谭昭的手,一直递着,并没有收回。 大概等了一分钟左右,一张轻薄的银行卡落在了他的掌心,尚且还带着少年炙热的体温,谭昭收了银行卡,站起来:“走吧,嘉哥。” 五分钟后,两人坐上了公交车。 “其实出于老师的立场,我可能会劝你收下这张银行卡,因为有了它,你可以专心学习,不必考虑学习之外的东西。” 嘉哥并未开口,因为他明白苏静林还有话没讲完。 “但作为朋友,我知道你一定不会接受它。”做朋友,首先就是尊重朋友的选择。 嘉哥脸上有些讶异:“朋友?” “天底下有那条律法规定,师生间就不能做朋友了?” “……”嘉哥无言以对。 “我还要靠嘉哥拿奖金呢,等拿了奖金,老师请你吃饭!” 嘉哥从未见过这么自说自话还这么自信的老师,但……感觉不坏,他难得弯了弯唇角,原本阴霾的心情终于露出了一丝天晴趋势。 “就是这里?” 嘉哥点了点头:“就是这里。” “要跟我一起进去吗?”谭昭虽然这么问,但心里明白嘉哥大概率会拒绝。 果然,嘉哥摇了摇头。 小区是老小区,物业已经约等于没有,谭昭按着嘉哥给的地址找过去敲了门,没过多久,门就被人从里面打开了。 “你……” “冒昧打扰,我是赵嘉的班主任苏静林,代他来归还东西。” 这是谭昭第二次作自我介绍了,他生得好,其实中年妇女记得他,反应片刻,就让开门请他进去了。此时,只有中年妇女一个人在家。 “苏老师,请喝茶。” 嘉哥还在外头等,谭昭并不打算待很长时间,他从口袋里掏出银行卡,放在茶几上推了过去。 第21章 青春校园(二一) “这……” 中年妇女在看到银行卡后,神情显得愈发局促,她的双手搅在一起,显示着她内心的不平静:“老师,能不能请您……” 谭昭摇了摇头,这间屋子大概百来个平方,却被人打理得很整洁,看得出,近几年这家里的条件有所好转,旁边的桌上还有三口之家的全家福,笑得很幸福:“卢女士,这是赵嘉的意愿,他已经成年了,拥有自己选择未来的权利。” “可是……”有了这钱,他能轻松许多,这是她亏欠他的。 “赵嘉他成绩很好,对未来也有自己的规划,作为他的班主任,当然听过他这些年的‘传奇经历’,但一个人的眼睛是不会骗人的,卢女士,他已经长大了。” 长大,多么普通平凡的字眼,卢女士顿时陷入了沉默之中。 “钱虽然很好,但它做不到弥补遗憾,如果可以,还请您不要再去打扰赵嘉。”谭昭站起来,并不欲多说,“他会成为一个很好的人。” 文质彬彬,不带任何个人情绪,但卢女士听了却非常难受,她作为一个母亲的丑恶像是被人摊在阳光下晾晒一样。 她知道赵嘉从小倔强,但…… 门嘎达一声关上,卢女士看着桌上的银行卡,终于埋在双掌之间哭了出来。 她自以为是地认为赵嘉还是当年那个满身火气的小孩子,以为只要通过孤儿院捐赠指定的钱,赵嘉就会接受,一切,都是她的自以为是。 谭昭出了小区,正好是下午三点钟,太阳斜斜地照在一身桀骜的少年身上,斑驳又美丽。 赵嘉手里拿着两个烤红薯,一个已经咬了半个,另一个见谭昭过来,非常酷地递了过来。谭昭伸手接过,笑道:“嘉哥请客,难得难得!” “……”嘉哥扭过头,有些别扭地往前走。 “不会怪老师多管闲事吧?”谭昭咬着红薯,随口道。 赵嘉摇了摇头:“老师也觉得我这样,太天真了吗?” “天真不好吗?”谭昭将红薯外边丑丑的皮剥掉,露出红色带着热气的瓤,一口甜甜的,能甜到心里,“如果你现在没有这笔钱会没命,那么我会劝你收下它,因为生命是最宝贵的东西。但很显然,不是。” 谁不轻狂枉少年! 打工,辛苦吗?当然很辛苦,要看人脸色,还要干体力活,拿到的钱却很少,但如果他是嘉哥,他也不会要这份“偿还”。 拿了这笔钱,就意味着买断了当年的一切,所有的不甘都会变得卑微,少年的尊严,远比很多东西珍贵。 它值得被人珍惜。 赵嘉再早熟,也是自己一个人摸爬滚打长大,孤儿院的老师虽然很好,但院里的孩子太多了,他回到孤儿院时已经长大,除了自卫,他还拉拔其他人一起,这一路走来,他捡过垃圾,发过传单,他以为自己不需要他人的肯定,但……好像并不是这样。 被人肯定和认同的感觉,真的很好。 “谢谢。” 谭昭将最后的烤红薯吃完,才道:“而且嘉哥,上大学并不难的。” “啊?”嘉哥一楞。 “嘉哥你成绩没的挑,至于费用方面,各种助学贷款了解一下,学校设奖学金了解一下,重点大学家教市场了解一下,唔,相信老师,越是好的大学,越是不会让你这样的金子失去发光的机会。” 赵嘉:“……老师,你一向都是这么劝人学习的吗?” 了不得,嘉哥都会跟他开玩笑了! 隔了一日,肖明明看到嘉哥回归,忍不住要扑上去,当然他并没有得逞,因为嘉哥是个酷校霸,不接受黏黏糊糊的小弟情。 “哦对了嘉哥,那个李志明来找过你。” 嘉哥连眼皮子都掀一下:“你管他做什么,文言文背了吗?数学试卷做了吗?电力图画出来了吗?” 嘉哥三问,迅速让肖明明同学自闭,且说不出来任何话了。 第18节 他学,他学还不成吗! 肖明明原本心里还在嘀咕李志明,但后来李志明再没来过13班,他又被成堆的学习压垮了小身板,哪里还记得这个啊! 很快就到了二模,嘉哥果然不负谭昭期待,再度杀回了年级前十。 “干得不错,继续努力~” 这话,苏老师是告诉13班所有人的。 值得一提的是,冯少年成为了继嘉哥之后,13班冲进前100名的第二人,甚至因为起始值过低,传奇色彩更加浓厚。 高三考试一向是按照名次来排考场的,从最后一个考场逆袭到第二个考场,冯修岚用了半年的时间。 这么强的自学能力,虽然也有全科苏老师线上线下辅导的原因,但谁也没办法否认冯修岚的学习天赋。 “苏老师,为什么我觉得年级主任看着我的眼神,怪怪的?” 谭昭:“……” 冯修岚有些好奇:“不能说吗?” “不是。”谭昭组织了一下语言,道,“他只是遗憾,遗憾你没早点发力,不然以你的能力,成绩肯定不比嘉哥差。” “……哦。” “这么平淡?少年,起来嗨,985不是梦啊!”谭昭伸手拍了拍少年,自己惬意得咸鱼摊在沙发上,半点儿没有为人师表的模样。 冯修岚觉得论做梦,他们班主任真的全年级第一哎。 不过嘛,他也可以努力一下,也算对得起苏老师的期望。 一模,二模,三模,13班与普通班的差距越来越小,和高考的距离也越来越近,做了体检,填了高考报名表格,拍了毕业照,一件一件在被完成的同时,最后的时刻也即将到来。 考前最后的准考证发下去,其实谭昭这个班主任的使命已经差不多了。 “老师,说点什么呗~” “想听老师给你们考前动员啊?”谭昭失笑道。 “对!帅哥的鼓励,会有加成buff!” “没错没错!” 谭昭一拍讲台:“就冲你这句话,老师就多说两句。” 从玩笑调侃到如沐春风的祝福,无缝对接,他们苏老师果然是苏老师,拿到了苏老师buff,第二日进考场前,特别第一场还是语文,大家出乎意料心态都非常平和。 冯修岚和嘉哥一行六人,除了肖明明外,都是谭昭全程送考的,毕竟别人都有家长送考,他护的小崽子也得有。 “去吧,回来给你们买冷饮哦~” ……明天还要考呢,苏老师真是一如既往的心大。 冷饮的兑现,在全部考完之后。 夏日炎炎,又是刚下过一场短暂的雷阵雨,空气里尚带着泥土的潮湿气,但天边却挂着一道彩虹,斑斓又绚烂,像是预示着什么一样。 “这里!这里!” 冯修岚走近,才发现苏老师手上提了一袋子冷饮,他脸上的笑容情不自禁就起来了:“老师,你还真买了?” “那还能有假?喏,都有都有,管够!” 随着一个个学生考完出来,这场属于高三生们的奋斗终于结束,但很快成绩出来,另一段征程即将开启。 莫说是才十八岁的少男少女们,就是谭昭,难免也有种惆怅空落落的感觉。 但很快,当咸鱼的快乐让苏老师完全将之抛之脑后。 “哦对了,我的酒好像差不多了。”谭昭一拍掌,忽然站起来道。 冯修岚:“……”糟糕! 酒被谭昭藏在厨房下面的柜子里,封得很严实,一掀开盖子,一股淡淡的果香甜味就飘了出来,酒味很浅,几乎不可闻。 “居然……”不难闻! 喂,少年你那是什么眼神?! 谭昭老早就在网上买了分装的密封瓶子,毕业给学生送这种礼物,也是非常罕见了。和冯修岚一起灌装好,谭昭拿出毛笔,用小楷在瓶身标签上写寄语。 “……冯同学不要偷看!”谭昭将瓶身掩起来道。 “才不稀罕!”嘴巴虽然这么说,但冯修岚心里确实心痒痒。 冯修岚是最后一个,谭昭写完,就将毛笔搁下了:“虽然这个看不了,但酒可以先喝,没什么度数,不会醉人的。” “……我拒绝。”说起这个,他脑海里就泛起那股药汤的要命味道!不行,不能想。 高考后,是高三生的狂欢。 而狂欢之后,就是成绩的到来了。 “不紧张?” 冯修岚摇头:“不紧张。” 反倒是头一遭当高中老师的谭昭,有些紧张,师生俩叫了炸鸡,准备掐着点查成绩,然而炸鸡才吃了两块,谭昭的手机就突然响了。 来电是年级主任。 谭昭心里一跳,接起电话,还没等他开口,就听到那头年级主任充满激动的声线:“赵嘉是市状元!” 卧槽,爆冷了!嘉哥这是一鸣惊人啊! “多少分?” “718分!” 随着年级主任的电话,三中爆冷的消息,传遍香圳所有高中教师圈和qq群,除了……嘉哥本人。 直到晚上十点多,谭昭才算是打通了嘉哥的电话。 “哦,难怪那么多人给我打电话,我还以为是骚扰电话。” 瞧瞧嘉哥这反应,谭昭:“……嘉哥,你是不是刚打工完?” “老师,你怎么知道?” “……”这个真的不难猜啊嘉哥。 第22章 青春校园(完) 嘉哥如此淡定,谭昭这个做班主任的反倒被衬得激动了。 “明天来学校一趟。” 嘉哥那边点头应下,在挂电话之前,忽然问了一句:“我考了市状元,老师的奖金会变多吗?” 谭昭原本没想到这茬,这么一提,他立刻就兴奋起来了:“那必须的!” “那就好。” 苏老师的一腔柔情瞬间就被融化了,嘉哥真的是个非常温柔的人。 而事实上呢,这次苏老师的奖金真的非常非常可观,除了嘉哥的市状元外,13班还有九位同学挺进了一本线,这在一年之前,是所有人都不敢想象的。 特别是冯修岚,谁也没有想到,他居然真的达到了985院校的分数线,659分,比嘉哥没法比,但这仅仅是一个学年的努力啊,三中很多人都想知道苏老师到底在考前动员说了什么,居然让13班考得这么好! “呜呜呜,我好嫉妒,我也好想要帅哥的祝福!” “谁不想要呢!” “我也柠檬了!” “……” 嘉哥作为理科市状元,除了配合学校,拒绝了所有的采访,毕竟他的成长经历有些复杂,他本人也不愿意凭此获取什么,事实上除了非常可观的奖金,嘉哥觉得这个市状元非常麻烦。 嘉哥的烦恼,暂时不为人所知,13班的快乐却是所有人都知道的。 全班30个人,24个考上了本科,还有6个虽然没到本科线,成绩却足够上最好的大专了,这个“政绩”,足够成为苏老师评选职称的有力证明了。 然而,就在之后不久,苏老师向校方提出了辞职。 谭昭的能力,众目共睹,这样一个能力出众的教师,三中自然不想轻易放手,甚至主任委婉地表示可以提高待遇。 “没有别的学校来挖我。”其实是有的,但谭昭都拒绝了,“只是想再充实一下自己,我的能力还非常不足。” “……小苏,你真是太谦虚了。”主任抽了抽嘴角,终于憋出了一句话。 但谭昭去意已决,三中最后也不得不放手,毕竟强扭的瓜它也不甜。 等冯修岚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是填报完志愿之后了。 “什么?老师你辞职了?”虽然冯修岚一直觉得苏老师看外表实在看不出是一位高中教师,但苏老师是他见过最好的老师了! “如果是住宿问题,没关系,老师可以一直……” 谭昭示意人冷静一下,这才开口:“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别把老师想得那么无用,不当老师还能当其他啊~” 冯修岚还是非常震惊,但震惊中,却也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不说这个,现在志愿都填完了,你总能告诉我你填了哪里吧?”谭昭迅速转移话题,“不会是香大吧?” 冯修岚摇了摇头,其实他确实蛮想报考香大的,这样离苏老师很近,但他知道如果报了香大,这大学四年会被冯家那对夫妻烦死的,苏老师也不会喜欢他意气用事,特别是他这个分数还可以有更好的选择。 “是f大。” 谭昭轻咦一声:“诶,在我母校旁边哎~” 冯少年小心思被戳破,当即就否认:“那只是巧合!” 谭昭摊手:“好吧,勉为其难相信你。” 其实辞职这事儿,谭昭一开始就有这个打算,毕竟他这个性子要一辈子按部就班地当教书匠,想想就觉得不大可能,还有一点就是,当初原主赌博、后来他举报虎哥的事情,他自己不怕被报复,就怕虎哥等人骚扰学校。 志愿一填报完,谭昭的教师生涯也算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嘉哥老早就被q大招走,冯修岚去了f大,常玥擦着上了一本线,王佳佳虽然没有上,但两人填报的大学在同一所城市,肖明明原本想跟随嘉哥去首都,后来被嘉哥“关怀”了一顿,选了本地的一所综合类大学就读,与肖明明一起的,还有肖珂,另外两小弟没有上本科线,也选了本地的大专就读。 13班的所有学生,都开始奔向另一段人生的旅程。 第19节 不过在这之前,还有谢师宴。 谭昭觉得再这么吃下去,他可能要面临“中年发福”的危机了。 系统:在这之前,宿主你得先活到中年啊。 [你看现在社会多稳定,和谐现代社会,问题不大。] 系统:…… 结业典礼这天,即便顶着烈日,苏老师也还是穿上了白衬衫黑西裤,眼镜一戴,倒是有种斯文俊秀的感觉。 这是他做老师的最后一天了。 “好整齐啊,老师还以为你们不会穿校服呢。”谭昭失笑道。 离别的时刻,有欣喜,却非常不舍,高三的时候每时每刻都期望结束,等到结束,却忽然不舍。 “苏老师,我们舍不得你!” “我也是!” “我也是!” 谭昭摆了摆手,其实心里的情绪也有点起来:“好了好了,知道你们觊觎老师的美色!翅膀硬了啊!” “老师,这都被你看穿了!” 笑笑闹闹,离别的情绪很快消散了一些。 谭昭一拍手,笑意温柔:“你们,是老师带的最好的一届学生,没有之一。网上经常有人说,高考之后,人能光凭努力做的事情就越来越少了,对此,我并不完全认同。” “这听着像是一碗热腾腾的鸡汤,其实它也确实是,但高考之后,成年人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又有谁规定只有功成名就才算是出人头地呢?从这一刻起,大家努力的方向不再只是简单的成绩而已……” “如果真的有一个期望,老师希望你们做一个正直的人,正直而不迂直,其他大的道理就不多讲了,同学们,大胆往前走吧,去享受人生。” “祝,前程似锦哟!” 谭昭说完,13班泪点低的已经有点想哭,呜呜呜呜,年少时遇上的老师太好,感觉以后再也遇不到苏老师这么好的老师了!苏老师这么好,好羡慕未来的师娘啊! 有外班的同学路过,羡慕的同时,又有些嫉妒,啧,又是别人家的老师,岂可修! “哦对了,考前老师说考得好有奖励,等下走的时候,记得去冯修岚那里领一份奖品哦,人人有份~” 苏老师说完,潇洒地走出教室,没有再回头看一眼小崽子们的挽留的目光。 等到大家心情平复,才有人提出疑问:“为什么不是找班长要,而是冯修岚?” 这要搁以前,肯定没人敢质疑,但高考过后,褪去“校霸”的光环,作为状元的同班同学,大家都有点儿飘也是正常的。 冯修岚一楞,随即暗秀了一把:“哎,我没说过吗?” “……”你根本从不说话,好不好! “苏老师租住在我家。”冯修岚如是道,然后如愿……被13班同学们的目光扫射了个穿。 一共二十九份礼物,冯修岚很快就派送完了。 “苏老师说,回家再打开。”冯修岚说完,就迫不及待地离开学校,回家去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礼物了。 冯修岚到家的时候,苏老师还没回来。 他将书包放下,走到自己的房间,门口果然摆了一份非常显眼的礼物。 礼物是酒,这个他早就知道,冯修岚只是好奇苏老师的寄语到底写了什么。 转动瓶身,苏老师的板书和字迹非常规整,也非常漂亮,有种明代科举馆阁体的感觉,这还是冯修岚第一次看到苏老师用其他的字体写字。 漂亮又凌厉,瞬间撅住他的眼睛,他更没有想到的是……苏老师写的寄语,居然是一首诗。 冯修岚有种又好笑又感动的感觉,他还以为老师只是随便说说的,没想到居然是真的!学中文的都这么深藏不露的吗?! 这个疑问,是13班所有人的疑问,就连嘉哥,都觉得苏老师真的是个非常神奇的人,甚至隐隐将苏老师,当做自己的目标。 真好,能遇上这样的老师。 嘉哥在感动的时候,就接到了来自肖明明的控诉:“嘉哥,你说我爸他是不是很过分,这酒明明是苏老师送给我的,他连一滴都没留给我就抢走了!” “……” “所以,嘉哥你能让我喝一杯吗?我不贪心的,啤酒杯就成。”肖明明同学终于图穷见匕。 然后,肖明明同学就被嘉哥挂了电话。 谭昭办理完离职手续回来,冯修岚居然有些微醺:“不是说,打死也不喝我酿的酒?” “我没喝!” “……行吧。”谭昭将离职的东西放下,忽然道,“我刚刚发了一大笔奖金,咱们出去旅游吧!” 过往十八年,冯修岚从未离开过香圳,他一楞,随后也有些兴致勃勃:“好啊,去哪里?” “不知道,走到哪算哪呗,明天就去,怎么样?” “要这么赶吗?” “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不好吗?” 冯修岚想,那当然好啊,既能和苏老师一起出去玩,还能躲开冯家那些人的尔虞我诈,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他曾经计划着狼狈离开,那些日子清晰又显得久远,冯修岚想,等旅游回来,他终于有勇气去看一趟外婆了。 他想告诉外婆,他会活得很好。 第23章 我太南了(一) 谭昭穿越离开的时候,正在公海上度假。 他向来不会亏待自己,辞职后他阴差阳错跑去当了野外摄影师,混得也还算可以。彼时,谭昭正舒舒服服躺在按摩椅上,不远处的电视机里正在直播国际数学最高荣誉奖的颁奖现场。 获奖的人,拥有一张非常年轻的华国面孔。 当谭昭看清楚这张面孔是谁时,他感受到了……这个小世界对他的排斥。 电视剧里,年轻桀骜的青年人正在说着:“在这里,我要感谢一个人,如果不是他,或许我根本不会站在这里……” 而按摩椅上的人,却在下一瞬消失不见了。 ** 水,满天遍野的水。 眼睛睁不开,耳朵也听不见,鼻腔肺部好像都充满了水,谭昭一恢复意识,只觉得整个人沉重得直往下坠。 难道他掉海里了?! 凭着求生欲,谭昭奋力向上游去,待到浮出水面第一口新鲜空气进入肺部,他……不出所料的呛水了。 幸好,在他即将往下沉的时候,有人一把抓住了他的身体。 在被拖到船上之后,谭昭终于安心地昏了过去。 再次醒来,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唔,还是现代社会,他喜欢。 [所以统统,坦白从宽吧,我怎么穿越的。] 系统:宿主,请端正你的态度,这跟系统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听说过蝴蝶的翅膀吗?你教的学生获得成就,推动了时代的发展,虽然是小世界,但也会发功德的。 [简单点。] 系统:咱们理论上来讲是“偷渡”,发功德的时候,你被发现了。 [然后我就被踢出来了?] 系统:不是,这是小世界保护机制,宿主你的灵魂太强了,被发现之后,保护机制会自动启动。 [……还有这种事情?!] 这都能穿越,那他岂不是每个世界都必须苟着?!这比让他攒够一百年还要难:)。 这次的世界,同样也是一个小世界,但好消息是,原主好像是个有钱人。入目所见,这是一间非常高档的病房,家电设施一应俱全,旁边的器械和用具上都是英文,空气里也不是难闻的消毒水味。 “病人醒了。” 是个白皮肤的外国医生,谭昭配合着做完检查,才知道自己不是掉进海里,而是掉进了y国著名的蓝河里,险些溺水而亡。 仔细回忆一下,呛的水确实一点儿也不咸。 医生很快宣布他现在体征良好,不久就能出院,谭昭道了谢,外头就有人推门进来。 “顾哥,你醒啦!”语气喜悦,并不作伪,但喜悦里,却又带着点别的情绪。 谭昭假作未觉,只沉默地点了点头。 “顾哥你别生气,咱们……”小年轻名叫大龙,大概是助理之类,一边整理东西的同时,一边还跟谭昭阐述情况。 通过大龙,谭昭得知了三点,一呢原主是参加y国节日盛典时,失足坠入河中的,二呢,原主似乎在参加一个什么综艺,因为大龙提到了节目组三个字,三呢,原主的风评……好像不怎么样。 “那顾哥你先休息,有事电话我!”见谭昭点头,大龙才带上门离开。 等到外头的脚步声渐远,谭昭终于有时间接收原主的记忆了。 原主名叫顾玺,今年24岁,是个大学在读研究生,国内top 1大学生物专业,地地道道的理科男一枚,人际关系简单,没什么社交活动,课下的时间全泡在实验室里。 至于为什么会来参加综艺节目,那还要从原主谈了个女朋友说起。 原主顾玺很喜欢前女友江溪,可是江溪却只拿他当工具人气前男友,两人分得挺难看,原主认为是自己没钱没名气才留不住女友,因为江溪的前男友是现在娱乐圈的新晋小生季荣。 顾玺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顾玺跟着妈妈姓顾,而顾玺的哥哥裴念则跟爸爸姓裴,后来父母各自再婚,天南地北的,兄弟俩虽是亲兄弟,真正见面的时间却并不多。 裴念高中毕业就进了娱乐圈,一炮而红,27岁拿到影帝奖项,有演技有颜值,微博粉丝千万,身家过亿,妥妥的人生赢家,唯一的遗憾是小时候亲厚的弟弟如今变得非常生疏。 顾玺找到兄长想要寻求改变,裴念和经纪人齐林考虑再三,接了个综艺节目,这个节目就是《带着亲人去旅游》,同时也是裴念的综艺首秀。 《亲游》这个节目,采取的是现在非常流行的全天直播形式,无剧本,无摄影师跟拍,全程由摄影机器飞虫拍摄,实时同步到直播网站上,每组嘉宾都拥有一个单独的直播窗口。节目组非常狠,除了出发时的机票外,一分钱不给,所有旅游基金都需要由嘉宾自己赚取。 这次节目总共请了四组嘉宾,裴念组是最大牌的,也是……翻车翻得最狠的。 顾玺头顶名校学霸光环,在节目没播出之前,网上一片看好,加上他生得温润如玉,又是裴念的亲弟弟,很有一票路人粉,但播出之后,差点直接带衰了裴念。 顾玺太废柴了,登机时弄丢了行李,到了y国又迷路,不会做饭还倒帮忙,弄得兄弟俩差点露宿街头,引得裴念的粉丝纷纷唾骂。至于带衰裴念,是因为季荣忽然在微博爆料顾玺插足他和圈外女友的感情,有图有真相,坐实了原主人品差。 弟弟这么不成器,裴念还要拉拔他,吃瓜群众难免有些“连坐”之意。 第20节 今天是节目开播的第三天,在经历完上面的一切后,今天兄弟俩原本打算趁着y国庆典赚点旅游基金,然后……顾玺直接掉进了蓝河里,直播被迫中断。 在淹死之前,谭昭来到了顾玺的身体里。 [什么?他还想要扭转个人形象,变得有钱有名气,告辞告辞!] 系统:宿主,没努力过你怎么知道不行? [你觉得我有演技?] 系统此时陷入了沉默。 [你觉得我能唱歌?] 系统再次陷入了沉默。 [下个世界吧。] 系统:宿主,有梦想谁都了不起啊!你要不再考虑考虑? 主统俩脑内争执的时候,门外响起了敲门声,谭昭摸了摸有些隐隐作痛的脑袋,开口道:“请进。” 病房里阳光甚好,来人逆着阳光而来,剑眉星目,丰神俊朗,好一位浊世佳公子,谭昭直接看楞了。 这当然不是因为裴念长得太帅,而是因为……裴念是坐着轮椅来的。 “阿玺,感觉好点了吗?” 谭昭摇了摇头,看着眉宇间带着疲惫的裴念,道:“相比较我,你更需要休息,你的腿是不是因为救我才……” 话还没说完,外头就又有人推门进来了,是裴念的经纪人齐林,谭昭到底没将话说完。 “放心,你哥的腿问题不大。小顾你落水这事,严格来说跟节目组关系不大,现在网上的舆论已经开始发酵,工作室虽然竭力控评,但……”齐林推了推眼镜,道,“所以这个节目,还要继续参加吗?” 齐林其实也非常头疼,谁也没有想到顾玺这个真学霸会这么废柴,娱乐圈多少艹学霸人设的明星都没翻车,反倒是真材实料的top研究生这么“脆”,一碰就碎。 “参加。” “不参加。” 说参加的,是裴念,说不参加的,是谭昭。 两人说完,各自都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惊讶。谭昭说不参加,完全是为了裴念的身体考虑,让亲哥哥坐轮椅录穷游也未免太拼了一点,至于原主的名声和梦想……他已经完全躺平了。 真的,爱谁谁。 “齐林,你知道的,我不是一个会半途而废的人。” 齐林就是太知道了,所以才头疼,裴念什么都好,就是太较真,想修补感情也没必要盯死在这一个节目上啊:“阿念,你要不再考虑考虑,小顾你劝劝你哥。” 裴念个性冷清,顾玺一直对裴念又敬又怕,这也导致观众看节目,觉得兄弟俩没什么感情,当然了,这也是事实。 “为什么不想参加了?”裴念问道。 说实话,谭昭本人对娱乐圈的了解非常贫瘠,也完全不懂这个行当的运作规则,顾玺上综艺招黑,他估计也差不多。 原本他想找个理由搪塞过去,但看到裴念望过来的眼神,谭昭却突然改了口:“我怕再给你招黑,还有你腿受伤了。” “顾玺,你今年已经二十四岁了,如果遇到一点挫折就选择放弃,那只会让更多的人黑你。”裴念坐在窗前,说着,“如果是为了我,你大可不必。” ……我天,哥哥你作风这么强硬的吗?! 但既然对方都这么说了,谭昭实在没有任何理由拒绝。 ** 两天后,综艺直播录制继续。 有细心的网友发现,裴影帝的直播节目标题已经由从前的“兄弟同行,快乐出游”变成了……“哥哥,请跟废柴的我继续游下去”。 那个走,还用了一个小插图,是一个小人推着轮椅艰难往前走的图样。 就,蛮滑稽的。 第24章 我太南了(二) 《亲游》为了节目的真实性和趣味性, 采取的是单向直播形式,即参加节目的嘉宾看不到直播间的画面和观众弹幕,每组嘉宾都呈现最真实的旅游状态, 就像顾玺即便翻车了,也没有办法根据网友弹幕提醒做出最及时的应对。 毕竟看旅游日常哪有看翻车爽啊, 网上黑顾玺两兄弟的人多, 但蹲两兄弟直播间的人也是最多的,所谓的口嫌体正直, 就是如此了。 谭昭看着裴念打开直播飞虫机器, 就看到机器左上角的观看人数直线飙升。 说起来, 这个小世界的科技要比上个世界先进一些,比如这个直播的飞虫录制摄影机,再比如街上已经实现半自动驾驶的车辆, 再比如功能更加强大轻薄的手机,科技的发展,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裴念看到录制显示灯亮起, 已经开始说话了。 就像谭昭感觉那样,他这位哥哥行事作风真的非常之硬核, 只对着镜头简单描述了弟弟失足落水和他右腿磕碰的事情并作了简短致歉, 就开始继续直播录制了。 谭昭虽然看不到直播画面,但大概也能猜到网友们看到这一幕时的心情了, 唔,可能会黑他黑得更加用力吧。 而事实呢, 也跟谭昭猜得差不多, 蹲直播的除了黑粉,就是裴念的粉丝了。 “呜呜呜呜,哥哥受伤了, 哥哥你一定要快点好起来!” “为什么受伤的不是废柴玺!” “都这样了还在录制,顾吸血是要吸干我们哥哥的血吗?!” “……” 以上的弹幕,已经算是温和派了,更激进的涉及辱骂被屏蔽,也有联名抵制顾玺,希望顾玺离开节目的。 不过这些,俩兄弟暂时都看不到。 因为溺水受伤住院耽误了两天,裴念前三天赚取的旅游基金全部归零,要论狠,还是节目组最狠。本来齐林准备的应对方案也是有让两兄弟稍稍“卖卖惨”的方向,但很显然,两人都没有这么做。 y国首都蓝城素有“活历史”之称,前几日的春日庆典刚刚结束,街道里还能感受到几分节日的热闹。 谭昭改完直播标题,就推着裴念走在蓝城著名的旅游街上。 因为原主弄丢了行李到现在还没找回来,所以兄弟俩的行李非常少,除了背包,都被谭昭塞在轮椅下方的储物层里了,加上节目身无分文设定,两人安全不像是出来旅游,倒像是出来流浪的。 沿街两旁都是非常典型的欧式建筑,带着浓郁的历史气息,最古老的店铺,据说可以追溯到三百多年前,唔,这是谭昭昨天抱佛脚做的一点儿功课。 谭昭轻松地推着裴念瞎逛时,裴念则在寻找赚钱的机会。 相比较顾玺,裴念就能干许多了。他虽然高中毕业就进了娱乐圈,却是国内最好的电影学院毕业的,为了以后的国际发展,拥有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还会点乐器,前三天的直播,都是靠裴念才没把车直接翻进蓝河里。 只是他现在伤了腿,一般的兼职做不了,裴念蹙着眉,正在思考对策。 到这里为止,直播已经进行一个小时了,兄弟俩全程的交流没有十句话,弹幕已经在猜测兄弟俩感情破裂,录制节目只是因为契约精神。 而就在这时,转机出现了。 谭昭推着裴念,在一家葡萄酒庄门口站定了。 y国的葡萄酒非常有名,曾有人戏称蓝城人民的血管里流淌的都是醇厚美酒。这家葡萄酒庄有个非常漂亮的花体名字,用的y国语,谭昭并不认得。 但这并不影响谭昭停下来,参加酒庄门口的品酒活动。 “哥,我想试试!” 裴念对酒并不了解,闻言转头看向弟弟:“你确定?” 顾玺生得不差,身高也不矮,只是因为长期泡实验室,皮肤苍白不说,还非常瘦削,今天谭昭穿了件米白色的运动卫衣,笑起来居然有种爽朗的感觉:“非常确定。” 裴念看着这个笑容,拒绝的话瞬间就变成了点头:“那你去吧。” “哥哥一起去!” 看着这样的弟弟,裴念虽未表示什么,但显然心情轻松了一些。 酒庄门口负责活动的,是一位年轻英俊的y国小伙,看到谭昭两兄弟过来,立刻热情地介绍起规则来。 “来自东方的客人,欢迎你们来到蓝城,请容许我为你们介绍……”金色头发,忧郁的蓝色眼睛,如同咏叹调一般的语言,立刻让看直播观众大喊“我可以”! 谭昭看着桌上一字排开的十杯红葡萄酒,阳光下如同宝石般漂亮:“只要找出这里面唯一一杯手工酿制的酒?” 谭昭说的是英文,当然这也是“顾玺”第一次在直播镜头前说英文,非常地道的英音,根本不是网传的“哑巴英语”。 “他原来会讲外语啊,那他为什么迷路都不问一下!” “无语,就是一句话而已……” “男小三不可原谅!请向季荣道歉!” “五分钟,我要这个外国小哥所有的联系方式!” “……” 蓝眸帅哥闻言颔首:“没错,尊贵的客人,只要您找出来,就能拿到一千y国币的奖金~” 谭昭对一千y国币没有概念,但这并不影响他竭力赢到这笔钱。 众所周知,葡萄酒的酿制和很多条件相关,葡萄的日照条件、采摘时间,还有装酒的器皿和窖藏,都有很大的关系。现在的酿制技术又非常先进,如果不是行内人,很难有人光凭舌头和鼻子来分别葡萄酒是否为手工酿制。 三天的直播,顾玺在直播上展示的,一直都是他的废柴和内向,他也努力想表现自己,但结果是帮倒忙,搞得差点流落街头。 这还是观众们头一次看到顾玺的“高光点”,又或者说……学霸也不是完全一无是处。 即便他穿着根本不适合品酒的宽大卫衣,顾玺端着酒品尝时,一举一动……严谨得像是在实验室做实验一样。 可以,这品酒方式非常硬核了。 但更出乎人意料的是,就这品酒方式,居然还……蒙对了!? “假的吧?《亲游》节目组也开始有剧本了?” “想太多,这家店我去过,你去网上搜搜,我等你回来!” “我回来了,我收回刚才的话!” “卧槽,没听说过生物狗还有这种技能啊!” “……” 就连裴念,也非常惊讶,他没想到顾玺还会品酒。 “尊敬的客人,请允许我询问一下您选择她的理由。”蓝眸小哥说“她”时,用了she,语气很像是情人间的呢喃。 谭昭将酒杯端起来,轻微晃了晃:“很特别的口感,如果你一定需要一个理由,那一定是她太迷人了。” 这个理由,显然非常讨人喜欢。 第21节 蓝眸小哥脸上的笑容愈发浓厚,他热情地带着兄弟俩去领奖金,路上攀谈间,在得知兄弟俩没有地方住后,还邀请两人去他的葡萄酒庄园暂住。 “唔?”谭昭提出疑问。 蓝眸小哥也就是路易斯诧异道:“我难道没有说我是这家店的主人吗?” 谭昭:“……不,你没有。” “哦,请原谅我这个小小的失误。”路易斯说这话时,显然没有什么愧疚心理。 能有个地方借宿,谭昭自然求之不得,在转头得到裴念的点头后,他道:“如果你不介意我录制直播综艺的话。” “当然,只要它不拍摄隐私画面。” 这发展,不说直播间的观众,就是裴念这个在场的人,都有些震惊,毕竟……顾玺不是个社交困难户吗?! 结识路易斯,显然让裴念的直播间观看人数飙涨。 异国他乡的富有帅哥,加上借宿庄园,这可比什么住酒店来得有看头多了。 “这也太夸张了吧,水龙头里流的是红酒,妈妈呀~” “呜呜呜,果然帅哥都跟帅哥一起玩!” “好养眼,我喜欢!追了追了!” “……” 新来的观众没看过从前,也没吃过顾玺的瓜,顿时就沦陷了一波。 路易斯非常善谈,也体贴地没有用y国语,带着两人参观了庄园,虽然跟谭昭说得多,却也没有冷落裴念。 期间,两人还知道那杯“she”,是出自路易斯之手。 “想试试亲手酿酒吗?”路易斯提出邀请,显然他很喜欢新结交的两位朋友。 谭昭:……实不相瞒,他其实是个熟手。 “当然,我的荣幸。” 裴念看着不再僵硬录制的顾玺,心里松了口气的同时,还有些高兴,他是个不错的演员,能通过人的肢体语言去了解一个人。 前几天的弟弟在他面前,生疏又僵硬,即便他努力想要拉近距离,对方也非常抗拒。现在,两人虽然也没有过多的互动,但他能感觉到,弟弟现在的状态是比较放松的。 他就说嘛,他的弟弟,怎么可能平庸又废柴! 顾玺突然表现亮眼,网上的弹幕吵得不可开交,这证明节目有热度,节目组自然非常开心,但再这么吵下去也不是办法。 晚间时分,裴念忽然接到节目组的电话,委婉询问他是否可以接受一下弹幕随机的快问快答。在跟齐林通过气,得到弟弟顾玺的点头后,裴念答应了节目组这个要求。 第25章 我太南了(三) 谭昭猜到这次弹幕快问快答的提问会比较刁钻辛辣, 但他没有想到会有角度这么刁钻的网友,看着屏幕上的高中数学题,曾经的苏老师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看到题目的齐林:完了完了完了! “你们看裴影帝的表情, 哈哈哈哈~” “这位网友简直天秀,你等我给你去拔棵橘子树!” “估计是答不出来, 又要用什么高考已经过去很多年, 已经将知识忘记的老土梗了~” “高三应届生,这题很难, 我反正不会做!” “……” 谭昭:这道题他会!送分题! 在一众担忧的目光下, 谭昭接过节目组工作人员递过来的纸笔, 对着镜头道:“这位网友是在边追直播边刷题吗?给我五分钟。” 说是五分钟,其实谭昭说完就开始动笔了,并且一边写, 还一边讲解,五分钟后,这道带着三步一小坑的数学题已经被解了出来, 苏老师甚至还顺势提了几个推导类型题。 “虽然但是,我居然听懂了!” “会做题有什么用, 只会死读书!” “……楼上你那酸味都飘到我这里来了, 请问学历?” “港真,顾玺的学历放在那里, 生活废柴并不代表学业不成啊,尬黑这个实在没必要。” 一道高考数学题的功夫, 弹幕已经吵了三波了。 节目组已经抽取了第二条随机弹幕:顾玺, 季荣说你插足他和前女友的感情,你可以回应一下吗? 齐林刚将心放下去,看到这个提问又瞬间提了起来, 这些网友怎么回事!?他立刻使眼色让裴念救场。 裴念要说话时,却看到弟弟冲他摇了摇头,他立刻止住了话头。 齐林:……完了完了完了! 麦克风里,传来顾玺认真的声音:“我以为回应,是对自己曾经做过的事给出解释,比如我弄丢了行李,我的回应就是太后悔了,早知道我肯定把自己跟行李箱捆在一起。” “我不是艺人,不太懂娱乐圈的回应,你们也知道我生活技能点全废柴,也不太会谈恋爱,江女士是我的初恋,我与她的恋情持续不到一个月,从20xx年3月5日12点05分到20xx年3月29日晚8点17分止,在此期间,我并不知道季荣先生的存在,我也曾经做过挽回,但并没有成功。如果季荣先生有任何异议,请当面找我,我可以为我以上所有的话负责。” “事实上,我来参加节目,也是想疗伤。” 谭昭所说,基本也是原主顾玺的实情,没有半点偏颇的。 弹幕忽然陷入了沉默,随后忽然有了一个大爆发。 “我的妈,你们理科生谈恋爱都这么严谨的吗?精确到分钟可还行?!” “眼神很真诚,我相信顾玺!” “我也!所谓网上的石锤,是顾玺发给江女士的骚扰信息还有纠缠动图,但如果是正常谈恋爱,我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你说不知道就不知道啊!不想道歉就直说,我们哥哥也不稀罕!” “……” 有信的,也有不信的,谭昭也没打算混娱乐圈,便随着性子来了:“继续下一个问题。” 连着两个硬核问题,终于有人开始问他俩的兄弟情了。 这个问题简单,齐林终于松了一大口气,然而这气刚舒完,他就发现舒早了:念哥!阿念,你到底在说什么! “很抱歉,我们兄弟俩展现了比较糟糕的一面,其实……”裴念平静地将两兄弟的现状说出来,“其实《亲游》找到我,刚好阿玺又想散散心,我没多想就答应了,私心里,我想通过这个节目弥补这么多年疏远的感情。” “大家也知道我很早就出来拍戏了,阿玺学业也很忙,因为家庭的特殊,我们见的面其实不多,我是个不太合格的兄长,如果可以,请大家多给我们兄弟一点时间。” 稍微了解一点裴念的人,都知道他比较寡言,也是因为这个,他没什么综艺效果,这还是他头一遭除了演戏对着镜头这么真情实感地剖白自己。 粉丝听了,当然是选择给啊,给多少都可以啊! 接下来的问题,就比较轻松了,大部分也都是问裴念的,谭昭乐得轻松当壁花,甚至坐在旁边还悄悄偷喝了两口葡萄酒。 然后,他就被当场“抓获”了。 “顾玺小哥偷偷喝酒的样子也太可爱了叭,小哥哥考虑进娱乐圈吗?” 谭昭一楞,随后就果断摇头了:“不了吧,我不跟我哥抢饭碗的,再说我没有演技又不会唱歌,进娱乐圈做什么?” “……算你有自知之明。” “我截屏了,希望你说话算话!娱乐圈不欢迎你!” 最后是节目组安排的三个兄弟俩小互动,等这场快问快答结束,谭昭觉得……当明星真难,他选择咸鱼。 因为是路易斯的庄园,所以节目组的人并未逗留,很快就收拾器械离开,一同离开的还有齐林和助理大龙。 “小顾,表现不错,怎么突然又不想进娱乐圈了?”如果顾玺保持这个状态,红也不是完全没有希望。 “大概是掉进水里,把脑子里进的水都溢出来了。” 齐林:“……”合着真是小年轻失恋头脑发热啊,难怪前段时间状态那么差! “行吧,你哥他也不容易,他真的对你……”见裴念转过头来,齐林立刻住嘴,“走了,好好录制!” 他还要赶着回去控评呢。 然而齐林没想到的是,他手底下的营销号还没动作,#理科生谈恋爱#这个话题突然就爬上了热搜,并且在一个小时后,挺进了前五。 齐林点开热评,看到: —没毛病,是理科生在意人的方式了【狗头】。 —又帅又严谨,我可以! —我们师兄哎,跑去了解了一下,这位能人除了上课就泡在实验室里,居然是裴影帝的亲弟弟! —楼上惊现学霸。 齐林看了一下,也有季荣的粉丝在跳,但问题不大,相比他这里,季荣那里显然更为难。 确实,此时此刻的季荣很烦躁。 他和江溪谈恋爱的料被狗仔拍到了,上升期的小生虽然不像偶像,不过但凡有点上进心的,都不会这个时候爆恋情。 季荣的团队率先爆料顾玺插足,是因为可以顺势卖惨和了结与江溪之间的瓜葛。 但万万没想到,他们以为顾玺没证据,顾玺这个人却……这么不按套路出牌。 “不能再给顾玺泼脏水了,不然会得罪裴念的,这得不偿失。”季荣的经纪人道,“为今之计,咱们只能推江溪渣女,脚踩两条船。” 季荣对江溪其实还有点感情,闻言皱眉:“这样不好吧?” “那你说怎么办!她手里有你们的亲密照,还说要卖给狗仔,你不推给她,就等着她自爆踩你上位好了!” 是前程,还是感情?季荣理所当然选择了前者。 经纪人听到满意的答复,这才站起来:“最近安分点,江溪那边我会解决,不谈恋爱你会死吗?最近在给你接洽剧本,你警醒点。” 季荣有些不耐烦地应了。 国内半夜,舆论开始发酵,齐林忙着控评,而当事人之一的顾玺正忙着酿酒。 吃瓜群众们一边在网上吃瓜江渣女脚踩两条船,一边还蹲直播间看两兄弟培养感情,趁着空隙还要发一波道歉弹幕,忙得不可开交。 “你们说,顾小哥他知道网上的消息吗?” “大概率不知道,我觉得他前几天表现成那样,估计真是失恋自闭,我当初失恋的时候,比他还要夸张!” “现在估计是走出来了,看他酿酒,笑得像个一百八十斤的孩子!” 第22节 “没错,姓江的不值得!但我可以!” “楼上在想peach!” 弹幕热热闹闹的,虽然也有人黑,但已经没有前几天那么多黑子了,甚至顾玺也圈了一波颜粉。 “哇喔,顾,你真让我惊讶!能交你这个朋友,我感到非常开心。”路易斯感叹着。 “我也是。”然后回头,对腿脚不便不能酿酒的裴念道,“等酒好了,请哥哥喝酒!” “顾,我呢?” 在路易斯的庄园呆了三天,两兄弟提出了告辞。 “我的朋友,欢迎你再来。” 两人得到一瓶临别红酒作为礼物,就离开了路易斯的葡萄酒庄园。 有这三天的全天相处,谭昭对裴念也算多了几分了解,他这位亲哥虽然长相风流俊美,但为人作风真的非常之强硬,三观正直,业务能力过硬,却绝不是面面俱到的社交达人。 两兄弟对于人情世故,其实都算不上通达。 “哥,咱们有钱了,终于能离开蓝城了!”谭昭推着轮椅走在候车大厅里。 其实按照节目组规定的时间,蓝城最多逗留三天,现在都超过一个礼拜了,落后其他三组嘉宾一个城市,要知道为了促进直播,节目组还搞了个噱头,四组嘉宾里最早走完旅游路线的,能为偏远山区赢得百万捐赠。 一个月的节目直播时间,已经八天过去,六个城市才走了一个,接下来的城市可怎么办哟~ “嗯,咱们有钱了。”裴念微微一楞,随即缓缓露出了一个“我弟真棒”的微笑。 第26章 我太南了(四) 今日份裴影帝的美貌, 依旧还在营业呢~ 粉丝们发现,裴影帝跟弟弟在一起,真的气场都圆润了不少, 特别是乖乖坐在轮椅上被弟弟推着,又乖又可爱, 好想……抢走哦。 还有弟弟这语言天赋, 也太吓人了叭? 蹲直播间的人,几乎是看着弟弟顾玺从跟不会英语的y国本地人鸡同鸭讲、手舞足蹈到流利对话的, 这甚至给了网友们一种“y国语真好学”的错觉。 对此, y国语专业的学生表示不想说话, 且默默地坐在柠檬树下开始排排吃柠檬果。 鬼才好学!他们不一样! 此时,谭昭正推着裴念走在y国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 起因还要从兄弟俩又开始迷路说起,其他直播间有严谨做攻略党, 也有打卡党,这两兄弟大概是开头翻车翻太狠,以至于现在……佛到随波逐流, 简直跟直播间的标题一样魔性。 从蓝城出来,目的地应该是爱莱城, 两人在车站下车, 观众们眼睁睁看着俩兄弟错过了正确途径,又错过了回爱莱城的班车, 一路长驱直“迷”,直到了这座不大知名却非常漂亮的小镇。 谭昭用着刚学的y国语问了镇民, 镇民表示这里还在爱莱城境内。 “直播间有没有学y国语的啊?听到没有, 我们虽然迷了路,但我们还是在爱莱城的呢!”谭昭对着镜头说完,又跑去推裴念。 裴念对弟弟的行为显然非常放纵, 顺手还递了水过去。 “哈哈哈哈,强行还在爱莱城,我寻思着节目组也不瞎啊!” “我,我学y国语的,我可以替小顾哥哥作证!” “前面的,我看你微博简介,分明是学电机自动化的,你摸着自己的良心再说一遍~我就不一样了,我真的是学y国语的!我作证!” “……楼上学护理的别闹。” 如今正是春日,山花开得烂漫,不远处黄昏落日,美好又安宁,小镇过于小,连旅店都没有,幸好来的时候遇上好心人,先入为主认为小年轻带残疾(?)哥哥励志出行,非常热心地请他们住在家中。 后来谭昭解释清楚,对方也没赶他们走,甚至在知道他们一直在录制节目后,还委婉地表示自己是否可以上一下电视。 又可爱又淳朴。 谭昭掏出在车站租借的相机,记录下了这美好的一幕。 “哥,好看吗?” 裴念还没开口,旁边却伸过来一颗头,避过镜头道:“好看,构图光线完美,请问你是摄影师吗?” 谭昭拿着相机后退半步,道:“请问你是?” “抱歉,冒昧打扰二位的旅程,请问你是摄影师吗?你们别误会,我不是坏人,我们剧组缺个摄影师……” 这人说的英语,兄弟俩都听懂了。 两人不约而同地开口:“有钱拿吗?!” 外国男子:“……有!当然有!” “成交!” 有钱拿,啥都好办,穷游真的太伤钱包了,路易斯那里得来的钱早就被两人挥霍一空,毕竟裴念还在养腿,吃必须不能省下。 谭昭刚才那一波强行解释,只是因为他们……没钱回爱莱城了。 真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人间果然还是非常值得的,跟外国男子谈妥薪资,两人就跟着外国男子去了剧组所在地。 驱车的话,距离小镇只有十分钟的路程。 外国男子是剧组的副导演,去镇上是为了采购生活必需品,他带着谭昭去见导演,而裴念则带着直播机器在外面,毕竟一般剧组是不对外开放的。 导演似乎很有名气,但谭昭对华国娱乐圈都不了解,你还能指望他了解外国吗?那必定是不能啊。 他展示了自己的摄影技术,导演觉得ok,几分钟的功夫,谭昭出来,就找不到裴念了。 “人呢?” 剧组就这么大点地方,谭昭找了一圈,裴念居然……在试戏。 这个剧组到底有多缺工作人员啊,又是缺摄影,又是缺演员,还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距离倒闭应该也不远了吧? 然而令谭昭更没想到的是,裴念还选上了。 唔,其实也没多么意外,就是可能齐林又要多跑一趟而已。 “如果为了赚经费,哥你不用……” 裴念一楞,他当然也有想“养家”的意思,他做哥哥的怎么好意思把所有事情都推给弟弟,但他对演戏和选角非常认真,绝不会随便草率参演:“阿玺,你不认识导演啊?” 谭昭眨巴眨巴了一下眼睛:“我该认识吗?” “……他是m国鬼才导演,能演他的戏,就算是一分钟,也有的是人倒贴演。”裴念解释道。 谭昭:“哦,那哥你加油!” 齐林闻风而来时,裴念已经在拍戏了,而作为弟弟,谭昭是暂时掌镜的那个人。 齐林:……这档节目参加得太曲折了! 他有些心累地和剧组方签订了合同,虽然这回报非常不错,但他还是决定以后都不给裴念接综艺了,真的,他家念哥确实没多少综艺细胞。 现在追直播的人那么多,更多的是喜欢旅游慢综艺和帅哥修补兄弟情,而不是所谓的综艺感。顾玺的学习能力确实讨人喜欢,性格也大方了许多,但小顾之后不混娱乐圈。 齐林签完合同,也没立刻走,毕竟国际大导的剧组,可不多见。 这部戏是讲吸血鬼的,演员清一色的帅哥美女,衣着考究,像是欧洲中世纪走出来的贵族一样,大导的镜头下,唯美又带着股野性,裴念的角色,是个刚被转化还未成功的吸血鬼,他坐轮椅刚好非常符合。 唔,还自带轮椅设备的那种。 谭昭对娱乐圈非常陌生,也是头一遭看人演戏,他的工作已经完成,便和齐林一块儿坐着唠嗑,直播间的视角是对准他俩的,毕竟剧组片源不能泄露。 “怎么样?” “说实话,蛮震惊的。” 齐林试探道:“想不想试试?” 谭昭连忙摆了摆手:“拉倒吧,我哥演戏那叫换头术,我演戏,头摘下来都没用。” “……”这话直接得让人没法接。 而直播间弹幕,全是一群哈哈怪,他们也发现了,走出失恋的小顾哥哥,时不时会语出惊人,且极度擅长自黑,比喻非常玄妙。 “他很喜欢演戏。” 齐林嗯了一声,裴念是个戏痴,很多人都知道:“你哥他也很喜欢你。” “那是,我是他弟弟,他不喜欢我难道喜欢你吗?” “……”这种一根筋的理科生,这天儿根本完全聊不下去! 齐林愤愤地离开,谭昭自觉无辜,又开始专注地看人演戏。裴念的演技真的非常好,跟生活中的他完全不一样,从神态到气韵,完全是另外一个人的样子。 系统:怎么样,有没有对你的演技有醍醐灌顶式的启发? [你死心吧,我的演技烂泥扶不上墙。] 系统:…… 有的人,天生就是一个演员,而有的人……演员这扇门天生就被上帝堵死了。 谭昭觉得人应该正视自己的短板。 裴元的角色只有五分钟戏份,拍摄加起来总共不到三天就杀青了,不过三天,已经足够谭昭跟导演混熟了。 “如果你需要工作,请你一定联系我,你的技术非常不错。”导演道。 “……好的,如果我穷困潦倒的话。”谭昭道。 导演哈哈大笑,他也很喜欢裴念这个很有灵气的华国演员,笑着将两人送走,临走前还非常有仪式感地送出三日薪资,显然是了解到两兄弟在录节目的事情。 另一方面来讲,也是对两人的一种认同。 离开剧组,两人的直播继续,在剧组时为了保密,直播间只知道裴念为了路费参演了一个小角色,却不知道剧组叫什么,导演是谁。 这只是旅途的一个小调剂,却在不久的将来带着兄弟俩空降热搜第一,裴影帝的粉丝甚至被调侃成“粉丝失格”,连自家蒸煮突然开大都不知道,还是眼皮子底下,也是粉圈头一遭了。 回到小镇上,告别热情的镇民,兄弟俩终于又有钱“进城”了。 ** 与此同时,国内《带着亲人去旅行》的剪辑版第一期终于在平台上线了。 四条线,四个不一样的家庭组合,有父女,有夫妻,有爷孙,还有兄弟,看点都非常多,一期节目100分钟,分摊到每个嘉宾就是25分钟。 现代社会,人们都非常忙碌,少有能将整场直播追下来的,要论出圈,还是剪辑版受众更加广一些。 第23节 节目第一期,介绍了节目流程和四组嘉宾,裴念俩被放在最后一组,翻车的画面一个没少,新观众看得来气的同时,又忍不住被顾玺最后的转变吊起了胃口。 卧槽节目组人干事,快把品酒的结果告诉他们! 然而总所周知,国内的综艺节目从不干人事,并且最擅长的就是吊人胃口。 《亲游》第一期火了,而蹭着这个节目的热度,那段三角恋的女主角江溪终于在微博公开表示自己的态度,她不仅放石锤,还把已经离开漩涡的顾玺又给扯了进来。 俨然是一副老娘即便被你们踩成渣,你们也必须给我陪葬的模样。 第27章 我太南了(五) 江溪是x大英语系的系花, 今年大三,顾玺认识江溪,缘于一次实验室聚餐。江溪作为系花, 长相甜美,一点儿也不网红, 嘴巴又很会说, 顾玺对江溪是一见钟情。 后来江溪跟顾玺表白,顾玺瞬间就沦陷了, 殊不知江溪的主动, 只是为了气前男友季荣, 好让前男友回心转意而已。 在江溪看来,顾玺长相俊秀,身高一米八, q大高材生,长相智商没得挑,无奈是个穷小子, 她喜欢名利喜欢钱,怎么可能会真的同顾玺交往!但作为一个工具人, 顾玺就完全足够了。 她从小长得好, 惯于利用自己的美貌,这招她用得纯熟, 从没败过。原本季荣都回心转意了,都怪那个该死的经纪人! 只是更让江溪没想到的是, 顾玺居然是影帝裴念的亲弟弟! 要不是自忖于美女的身份, 江溪当场就想表演一顿国骂,这年头居然还有人玩这种“贫穷人设”,要不是季荣那个经纪人率先爆料顾玺插足人品差, 江溪甚至想过回头去找顾玺复合,再接近裴影帝。 但不行,回头就要坐实渣男贱女了,她虽然很喜欢季荣,但没道理为了这个搭上自己好不容易经营起来的名声。至于顾玺那边,江溪还真的不怕,毕竟她对顾玺只是利用,交往的时候很小心,没留下任何交往的证据。 但她万万没想到的是,顾玺虽然没有证据,却直接在综艺里作了声明。季荣那个狗男人,更是因为不敢得罪裴念把什么脏水都往她身上泼! 江溪在x大,一向以甜美可爱示人,在校内还蛮有名气的,热搜爆料她脚踩两条船,一条是新起之秀季荣,另一条是影帝之弟学霸顾玺,后续还有各种料扒出来,说江溪其人,两条腿踩了七八条船不止。 江溪的名声,瞬间臭了,特别是季荣的粉丝,那就跟疯逼了的兔子似的,追着她咬,还跑到x大来辱骂她。 江溪从小到大都没受过这份委屈,所以在有经纪人找上门看中她黑红名声想包装她后,她没犹豫两天就答应了。 于是,就有了这场江溪的直播陈述。 经纪公司给江溪包装的,是甜甜小辣椒人设,又美又辣,她在直播开始就给污蔑她的人发了一份律师函。 众所周知,娱乐圈的律师函都是一纸空文,大家见鬼不怪,等着接下来的石锤。 然后,江溪就真的开始放石锤了。 “脚踏两条船?假的,是季荣先提的分手,我充其量只是无缝对接而已。” “证据?我当然有证据!” 江溪开始放录音,这段录音,是季荣来找她谈分手时的对话。在录音播完后,她还展示了一下录音的时间,是2月28日。 “我在这之前,根本不认识顾玺,季荣他就是个戏精,想红想疯了,什么插足、什么脚踩两条船,你们哥哥现实里可比电视剧里会演多了!我喜欢他,算我瞎了眼!” “关于顾玺?他我没什么好说的,口口声声说喜欢我,交往一个月不到,二十几天都泡在实验室里,约吃饭不出来,约电影说没空,还旅游疗伤,吹什么用情至深,这种男朋友不分手,难道留着过年吗?” “你们不信?随便你们,q大实验室管理很严格的,出入都会有记录,顾玺说的交往时间是真的,你们有门路的可以去查查他那段时间的记录,我也可以对我说的话负责任。” “多条船?就像顾玺说的那样,没做过的事不作回应,我是个学生,一天也就二十四个小时,又要上课又要准备作业,哪有那么多时间踩船!黑人也要讲究基本法啊!” 江溪这直播为了给自己洗白,猛料那是一波又一波地放,吃瓜群众只能狂喊卧槽。 “666666,这瓜居然还有连环瓜!真刺激!” “jr的粉丝呢!笑死我了,快抱起你们清清白白的哥哥回家,要是晚了,他都能给你唱双簧了~” “娱乐圈过于水深,小姐姐我支持你!” “无缝对接就是渣,偷换概念不知道啊!都是渣!” “问了q大的高中同学,顾玺那个月确实一直泡在实验室,就很迷啊,如果我是小姐姐,也会分手!” “……” 江溪签的公司营销确实厉害,居然能跟季荣的团队打起来,还要拉扯上刚红的顾玺,想让这滩水变得更混一些。 齐林看着网上的风向,这江溪明显是想艹真性情人设博出位,“爽朗大方”得什么“真话”都敢讲,你还别说,就有人好这口。 江溪的名声开始白起来了,取而代之的,是季荣的人气急剧下滑,据他所知,最近季荣的团队在接洽一个校园偶像剧,现在估计吹了。 “季荣,你到底还有多少把柄在那个女人手里!” “你到底有没有把我的话听进去!管住自己的下半身就这么难吗?昨晚又去哪里鬼混了?” 季荣被经纪人挖起来,就被泼了一脸冷水,他气得想打人,但在看完江溪的直播录屏后,气得直接砸了手机:“这个贱人!” “我是管不了你了……” 经纪人要走,季荣这下终于知道怕了,他求了好久,经纪人揉了揉眉心,给出了一条建议:“你回踩前女友的锤,太硬了没办法洗,但如果是她对不起你,你顶多被人说小气记仇。” “可她没有……” “季荣,你是今年才混娱乐圈吗?” 一对前男女朋友开始狗咬狗,谭昭得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 “吵得这么激烈吗?”谭昭划着消息,热搜好几个呢。 齐林在那头说:“你要作个回应吗?看在念哥的份上,江溪没太黑你,网上虽然也有些似是而非的言论,但还在可控范围内。” “不用,我又不混娱乐圈,这个时候发声,倒像是我要蹭这波热搜红一样。”谭昭随意地开口。 “……也没必要佛成这样吧?”齐林笑着说完,倒也没劝,“不过你说得对,这种模棱两可的指控,确实没必要回应。” 挂了齐林的电话,此时爱莱城正在深夜,直播飞虫正在待机,两兄弟正住在一处民宿里,田园风格,非常温馨。 “哥,让我看看你的腿恢复得怎么样了?” 前几天谭昭提出时,裴念都拒绝了他,他原以为这次还会被拒绝,却未想到裴念迟疑着点了点头。 谭昭一乐:“不是说我学生物的不靠谱?” 裴念蹙着眉:“没有觉得你不靠谱,不想看就算了。” “想看想看。”谭昭站起来,裴念已经挽起了裤管,他伤的是小腿,也没有骨折,只是骨头撞到硬物有些开裂,谭昭大小也是个大夫,自然能看出裴念恢复得不错。 对得起他把所有旅游经费都花在吃食上的决策。 灯光柔和,裴念看着专心给自己检查腿上的弟弟,抿了抿唇角,有些不知道怎么开口,他刚刚应该跟齐林单独通个电话的,前女友回踩,弟弟应该……有点伤情吧。 裴念搜肠刮肚想着安慰的话,等到谭昭都坐了回去,依旧还在阻止语言。 裴念不演戏时,真的不是个难猜的人:“我没有伤心,江溪她跟……我分手时,就说从没喜欢过我,跟我在一起,只是为了挽回季荣。” 这什么人啊!裴念当即起了怒气:“没事,以后哥给你介绍更好的,她不值得。” “……那不用了吧?”谭昭当即祸水东引,“哥你都二十八了,怎么也没找个人定下来?” 裴念显然对谈恋爱根本没兴趣:“娱乐圈不一样,倒是你……” 两兄弟莫名其妙互相“伤害”了一顿,倒是把江溪蹦跶的事情翻了过去。一夜轮回,又是新录制的一天。 爱莱城是一座极具现代化的城市,居住人口比蓝城多了整整三倍,昨天兄弟俩已经去节目组必去的旅游点打了卡,拿到了下个城市的城市讯息。 只是让两人没想到的是,下个城市需要离开y国,去往隔壁l国。 “果然,节目组就是看中我们小钱包里的钱了吧?” 大导给的客串费蛮丰厚,如果只是周边城市游,他们苟着走,都不用操心钱了。但机票就不一样了,一趟下去,荷包扁平。 “哈哈哈哈哈,节目组干得漂亮~” “l国巴市!我可以!姐妹们,看看我的坐标!” “卧槽楼上出了个叛徒!” “我们哥哥的腿什么时候能好?担忧,哥哥你要快点好起来呀~” “……” 节目组有心榨干他们的钱包,他们还能怎么办,只能眼看着小钱钱飞走啊,等两人落地l国巴市,剩下的钱只够住一天旅馆,连顿热饭都要吃不上啦。 飞的一时爽,钱包火葬场。 “哥,节目组给了你多少通告费,居然敢这么折腾你!必须加钱!” 裴念沉默地回忆一番,居然非常认真地点了点头:“你说的没错,回去跟齐林反应一下。” “……哥哥,你的原则呢!说好的最有契约精神呢!” “没有想到,我有朝一日看到裴影帝居然也有幽默感了!” “欧~这该死的兄弟情!” “……楼上你注意点,亲兄弟别乱yy。” 谭昭推着裴念出了通道,这回没什么行李可丢,粉丝们在弹幕调侃着,忽然直播画面里出现了一声尖叫。 第28章 蝴蝶的翅膀(番外) 冯修岚是在一个非常偶然的情况下, 遇见自己那位亲生大哥的。 其实他记忆里,关于冯家人的记忆非常少,能记得人长什么样子, 还是因为冯家人高调,时不时会上香圳本地新闻, 只是冯修言离开太久了, 如果不是对方叫住他,冯修岚根本不会把人认出来。 亲兄弟当到这个份上, 也是稀罕事了。 彼时, 冯修岚早就大学毕业, 大三那年他在苏老师的帮助下开始创业,毕业后两年,公司就上市成功, 市值过亿。 而冯氏,还没等他报复,自己就大厦倾颓, 公司内部派系斗争激烈,还有人吃里扒外, 银行不给借贷, 又因为冯父投资失败,冯氏破产只是时间问题。 但冯修岚并没有因此手软, 他把当年那些冯家人作用在他身上的手段全部还了回去,甚至在对方苦苦哀求他注资时, 顺手还推了一把冯氏的破产。 冯氏破产那天, 冯修岚打了个飞的从f市飞到香圳,看着那对自私自利的父母被人从冯家老宅赶出来,老宅上贴了法院的封条, 只能挤在不到二十平米的小屋里过活。 这对曾经被媒体多次报道的恩爱夫妻,终于露出了自己本性最丑恶的嘴脸。 从互相指责到相互打骂,派出所都进了好几趟,没有金钱维护的外貌也沧桑得不像话,如果不仔细看,冯修岚都忍不住这对父母。 也对,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做父母。 他甚至都没有用什么手段,他们就越过越差,脱去伪善的外衣,试图借着所谓父母血缘来要挟他。 还当他是那个无力自拔的小孩子吗? 第24节 冯修岚穿着一身舒服的家居服,随意拎着手机说着:“你们尽管去,当年你们做得那么绝,今日想再找回来?想得美。” 他挂了电话,转头就听到拎着行李箱的冯修言叫了他一声:“冯修岚,我是冯修言。” 这应该是他头一次这么平视冯修言,意料之中的陌生,冯修岚收起电话,开始打量起他这位大哥来。 看起来,冯修言在与冯家断绝关系后,过得非常不错。 也对,按苏老师的话讲,冯家就是个深坑,逃离深坑地狱,怎么都会好过起来的。 “你的消息,还蛮灵通的。”冯修岚道,“怎么,是来指责我见‘死’不救的吗?” 冯修言已经三十开外,大概是少年老成,看着非常沉稳:“不是,我是来亲眼看他们的下场的。” 冯修岚莞尔,他对冯修言依然带着点怨气,但跟冯家父母相比,就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了。 两兄弟第一次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居然还完完整整地吃了顿饭。 “果然,还是家乡的味道更好。” 冯修岚不置可否。 冯修言看着已经长得挺拔俊秀的亲弟弟,一直以来,他都是嫉妒他这位弟弟的,嫉妒他可以远离那对神经质的父母,嫉妒他可以得到外婆的照顾,嫉妒他……即便孤身一人,也能有贵人相助。 “你真幸运。” 这是冯修言离开前,向冯修岚说的最后一句话。 而冯修岚呢,坦然地接受了这个评价,夜风划过他的发梢,让他的气质无端软了两分:“如果有空,你可以去看看外婆。” 冯修言一愣,继而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随后他汇入夜色之中,很快就消失在了香圳街头。 冯修岚看着深深的夜色,转身上了车。 其实,冯修岚手机里还有两段关于那对父母的极品录音,那是他在苏老师的手机里发现的,也是这两段录音,让他知道了高三时为何那对父母不再骚扰他。 他原本可以选择将之公之于众,但想了想又觉得实在没必要,他对亲情早就不渴望,这东西放出去除了丢丑,似乎再无其他用处了。 他长大了,很庆幸高三那年能遇到苏老师,即便苏老师早已辞去老师的职位,但在冯修岚心中,苏老师是全天下最好的老师,没有之一。 他以成为苏老师的学生为荣。 而有这样心理的,不仅仅是冯修岚一个,当年13班的所有人都对苏老师印象深刻,试问,人的一生能遇上几个惊才绝艳之人? 或许,有些人一辈子都遇不见,而他们,在成年之前,刚好就遇见了。 何其有幸,13班有些人,甚至直到现在都没有将那瓶酒开封,就像嘉哥,那瓶酒一直站在他各种获奖的证书和奖杯之上。 就像他,一直都在追逐那个人。 当他站在数学最高成就奖的颁奖舞台上时,台下密密麻麻的人,来自不同的国家,讲着不同的语言,都在见证他的成功。 他如是开口:“在这里,我要感谢一个人,如果不是他,或许我根本不会站在这里,他于我而言,是老师,是引领者,更是我一直追逐的人。他是我的高三班主任,也是我的朋友,同样也是我这辈子,最尊敬的人。” 赵嘉的性格,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不好打交道,但架不住人聪明啊,这还是大家头一遭看到这桀骜的人露出这么温情又谦虚的一面。 所以,这个高三老师,到底什么来头? 学术圈一向小众,数学更是,但奈何嘉哥圈粉啊,年轻冷峻又聪明,妥妥的绿江小说男主人设,他在这么郑重的场合感谢一个高中老师,很难不让人产生好奇心啊。 然而俗话说得好,好奇心……能勾起一串柠檬精。 #李涛#关于教授的高中老师,进来的请自备柠檬# 1l:教授的帅照镇楼。 2l:楼主教授迷妹,没错,就是刚刚获得数学最高荣誉奖的赵嘉教授,但你们知道我扒到了什么吗!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请允许我稍微平复下激动的心情】 3l:卧槽别人家的老师永远不会让我失望啊!你们品品这个颜值,你们再品品这谈吐,这气度,wdm我老师要这样,q大不是梦啊! 4l就是一段视频,如果13班的同学看到,就会立刻想起来,这是苏老师对他们讲的最后一番教导,温柔又动听,又有谁不爱帅哥呢! 5l:看完了,我好酸!难怪教授能记到现在! 6l:真的好帅啊,这颜值混娱乐圈都是top级别的,这位老师还在职吗?五分钟,我要转学过去! 456l:最新消息,风投圈新贵冯修岚,对,你没看错,就是你们新老公,也是这位苏老师的学生! 457l:奈何文化一般般,一句卧槽走天下! 468l:这也太夸张了吧,楼上扒出来这位老师只教了这一届,一届都这么成才,这是什么神仙老师啊?!这么帅又这么牛,是真人吗?怕不是神仙下凡? 532l:最新消息,你们知道教育界立志于父母子女沟通的那位教育家常玥吗?就那个英姿飒爽的小姐姐啊!她也是!【你们敢信.jpg】她也公开感谢过高中班主任! !!!!!!! 13班的毕业照就被放在香圳三中,被找出来只是时间问题,然后吃瓜网友们就发现,这个班……有点牛皮,这老师绝对是买挂了!世界爸爸,我们举报,这里有个挂逼! 帖子迅速出圈,#别人家的老师#登顶热搜。 神颜,能力过硬,又风趣幽默,这种老师,请给她们来一打,谢谢! 消息传得这么快,赵嘉也没想到,他难得接受了一个访问,在访问最后,说道:“苏老师为人很低调,希望大家不要去打扰老师的私人生活。” 而就在这段访问播出时,这位神秘的苏老师人在何方,终于被扒出来了。苏老师辞职后,居然跑去当了野外摄影师,并且还小有成就!据说现在正在非洲大草原上猫着,简直太有个性了。 “666,关键还单身!姐妹们,实话实说,我可以!” “真的好帅啊,那种知识与气度的美感,比娱乐圈那些偶像帅一万倍啊。” “你们有看到微博冯老公的最新发布吗?我天,老公你克制一点,我们都知道你喜欢你家苏老师!” “哈哈哈哈,你们也发现啦,感觉冯老公和教授有点争宠感觉哎~” “苏老师,你家后宫着火啦~~” “……” 网上议论纷纷,只可惜正主仍旧失联中,但这样一位堪称传奇的老师,实在很难让人忘记,特别是13班的30名同学,即便他们步入社会、结婚生子,偶尔也还会想起高三时那段热血又快乐的时光。 直到很多年以后,冯少年已经变成了冯老,他富甲一方,产业比曾经的冯氏大百倍,也早已从心结中走出来,找到了相伴一生的人,有了自己的孩子,随后又有了孙子。 但他在教育晚辈的时候,仍然会记得苏老师的教导,他也仍然记得那个不算美好的秋日,他在阴暗的缝隙里再次迎来了第一缕阳光。 从此,他的人生从黑白变成了彩色,就连他的妻子也不知道,曾经有个少年被人逼得那么狼狈,冯修岚想,苏老师肯定还好好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 就像嘉哥,就像常玥,亦或是肖明明,王佳佳,13班的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 毕竟,苏老师真的无所不能呀。 第29章 我太南了(六) 巴市的双巴机场是l国最大的机场, 如今又是旅游旺季,机场日均的人流量非常大,这么一声刺破“云霄”的惊恐惨叫, 陡然就让人群变得慌乱起来。 不管你说什么语言,恐惧的心情想要传递, 其实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谭昭两人虽然没什么大件的行李, 但裴念的腿还没好,谭昭推着轮椅走, 难免被人推搡, 这才几步路, 两兄弟就被回逆的人流挤到了透明通道的边缘。 透明通道两边是两米多高的玻璃墙,距离顶部,尚余不足两米的空隙。裴念的轮椅直接被推得撞在了玻璃上, 本来这通道是很宽的,十米来宽,多少人都能走, 现在前面的人往后退,后面的人又往前走, 挤得像是塞满了沙丁鱼的透明罐头一样。 谭昭能听到各国语言的经典国骂现场, 间或还夹杂着小孩子的尖利哭声,让人心情愈发焦躁。 “阿玺, 你没事吧?”裴念焦急地开口。 裴念一直被弟弟护着,又坐在轮椅上, 可能是这里状态最好的人了。 “没事。”说着, 谭昭还将后面推他的力轻轻卸掉,他这是什么鬼运气啊,也不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 搞得气氛这么紧张,这么拥挤的环境,纵然他有绝世武功,也发挥不出来啊。 而且,唔,他还在录制直播综艺。 “哥!综艺!” 两兄弟这才反应过来,抬头望向还在工作中的直播飞虫。 而此时此刻的直播间,弹幕厚得已经完全看不见画面了,毕竟只要有点意识,大概都能猜到双巴机场遇上了事。 “卧槽节目组不是人!巴市这么危险,还让哥哥去,哥哥的腿还没好啊呜呜呜呜!” “哥哥和弟弟,都要平安啊!信女愿吃素一年!” “有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啊!节目组呢!为什么不打电话让两人停止录制!” “最主要是平安啊!” “……” 谭昭的手一直都抓着轮椅的推手,裴念能感受到弟弟的紧绷,刚要伸手握住弟弟的手让人冷静下来,他就感觉到自己连同轮椅腾空到了半空中。 !!!!!! 裴念眼睁睁看着自己越过玻璃墙壁上层的缝隙,就在他仓皇想要操控轮椅好让自己落地姿势不那么危险时,他看到弟弟在原地轻轻跳了起来,随后居然直接翻越两米多高的玻璃墙,在玻璃墙上轻轻一点,竟然换了个方向,长腿用力一勾,直接勾住了他轮椅的把手。 他这才发现,轮椅把手的末端被系了一段绳子。 这些动作,几乎是在几个呼吸间完成,谭昭带着轮椅和裴念安全落地,这段玻璃通道是飞机落地后的出站通道,这也就意味着玻璃外面,其实是他们刚刚走过的路,不远处是乘客取行李的地方。 虽然不是离开双巴机场的路,但也好过挤沙丁鱼。 “哇喔,华国kongfu!” 谭昭带着裴念出来,他们原先占据的空隙立刻被人占据,有人惊叹,有人求救。谭昭出来后,才发现机场的工作人员已经在劝堵在末端通道口的人出来,称出站口附近发生了紧急事件,希望他们暂时停留在机场。 但堵在通道里的人太多了,机场工作人员不敢启用广播,这才导致通道里面挤成了沙丁鱼罐头。 “我的妈,这不是我认识的顾小哥!” “虽然但是,这臂力……也太惊人了一点吧?!这是凡人能拥有的力量吗?请问你们学生物的还对自己进行基因改造?!” “请不要给生物狗贴奇奇怪怪的标签,本生物狗可以非常认真负责地告诉你们,没有,学生物不能拥有绝对力量!” “好帅!爱了爱了!突然get到弟弟的苏点!” “喂,前面的人,花痴也注意下场合好不好,新闻已经出来,双巴机场有人反社会,绑着炸药搞袭击啊!” “我去这种人自己去死好了!没想到国外也有这种人!” “……” 谭昭看不到弹幕,所以他仍然不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他推着裴念到了安全出口,裴念尚且还处在刚在的惊心动魄之中,看到安全出口的字样,他才反应过来。 “阿玺你……” 随后,一声巨大的爆炸声,两人所在的地面都剧烈地晃了晃。 第25节 安全通道里面的人鱼贯而出,等到机场工作人员狼狈地爬出来,显然预示着这条路被人堵死了。 “你怎么样?” 裴念看弟弟将工作人员扶到旁边,脑子终于开始工作,他一边将直播飞虫关掉,一边掏出关机的手机,开机后,无数的短信微信和来电直接将手机轰到死机。 等了片刻,齐林的电话刚好打进来。 裴念接起,那头立刻传来齐林担心的声音:“怎么样?还好吗?你赶紧把直播关了!” “已经关了,刚刚没来得及。”事实上,裴念现在的心,还在疯狂跳动。 齐林看着已经黑了的直播界面,上面仍旧有观众不停在刷新弹幕,大多是祝平安和祈福,也有求不要关直播的,摆明了看热闹不嫌事大。 “那就好,你们别出去,那边还挺安……”全字还没出口,齐林就听到那头再度传来一串尖叫声,他忙道,“念哥,怎么了!你没事吧!” 裴念拿着手机,已经听不到齐林的声音了,他甚至直接害怕得失了声。 谭昭也没想到,自己这才刚扶着受伤的机场工作人员坐下,取行李的传送带对面的玻璃被人粗暴地轰碎,后面的尖叫声让他听不到进来那人说了什么。 但最直面暴徒的,无疑是他和坐在椅子上的机场工作人员。但很显然,这位工作人员已经不能继续在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了。 暴徒手里拿着自制的炸药,身上也绑着,并不算复杂的化学知识,刚当过高中老师的谭昭也会。而暴徒后面,是一串全副武装的机场警察,只是摄于暴徒手中的武器和附近无力反抗的乘客,没能在第一时间制服暴徒。 谭昭有听到谈判专家在劝暴徒放下武器,但很显然收效甚微,歹徒甚至因此露出沾沾自喜的得意神情。 其实谭昭要想制服暴徒,也不是毫无办法,但这么众目睽睽之下搞“不科学”,他怕连祖国都回不去了,而且也很容易给裴念带来麻烦。 他现在是顾玺,虽然演技不佳,但如果不是实在没有法子,他并不愿意太过暴露自己的特别。 “你,过来!” 脸黑的坏处,大概就是在场那么多人,谭昭成为了暴徒的首选。 “原来是个黄皮猴子,如果你跪下求我,我就放了你,怎么样?”暴徒的语气带着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仿佛他此刻手掌皇权,能够对人生杀予夺一样。 闻言,谭昭的脸色瞬间就黑了。 [系统,我要这个人所有的资料!] 系统:了解,时间已扣除,该白人男子为l国人,名叫赛斯,是个机场地勤人员,信奉基督,十天前他被诊断为胃癌晚期,家庭成长经历…… 因为自己过不下去,所以就要拉其他人一起死吗? 谭昭往前走了两步,他这两步,几乎是踏在裴念的心尖上,他很想冲上去代替弟弟,可人群和轮椅阻挡了他的路,他只能喊不要,但很显然没有任何用处。 “赛斯,对吗?”谭昭开口,他是带着怒气的,但说话却非常云淡风轻。 暴徒赛斯果然瞳孔一颤,他可以发誓自己从未见过这个人,为什么这人能一口喝破他的姓名?! 谭昭没有当过谈判专家,但他知道如何击破一个人的心理防线:“让我猜猜,你是不是在想我为什么会知道你的名字,对不对?” 赛斯捏着炸药的手,已经有些颤抖。 “可是,不是你叫我过来的吗?”谭昭微微一笑,又往前走了一步,“你不想死,对不对?” “你……” 先发制人,谭昭非常懂:“你出生于巴市一个小渔村,家里……你曾向主许愿,你以为主没有回应你,对吗?” 在更加惊讶的瞳孔之中,谭昭看到了自己的倒影:“不是,其实主已经回应你了,只是你的心是丑陋的,脸也是丑陋的,你的眼睛也是,所以你根本看不到。” “你胡说!你个骗子,我要跟你同归于尽!”赛斯疯狂的举动让周围的人心肝一颤,这么封闭的空间,要是真丢过来,根本遭不住的。 谭昭怕吗?当然怕,他不怕死,但死得这么丑,他是拒绝的。 但他却非常镇定,说的话也异常气人:“你尽管试试,这种小东西,是伤不了人的。” 小东西?赛斯气得直接拔掉了引线! 然而,他欣喜恶劣的丑陋笑容绽放了许久,想象中的爆炸也没有到来。等他反应过来时,他居然已经被警察按在了地上,赛斯拼命反抗,但麻醉针已经推进他身体里了。 暴徒被制服,一场危机消于无形。 机场无关乘客逐渐离开,谭昭因为最后的直面劝说,配合警方多留了片刻。而就在他安慰裴念,顺便报平安的时候,关于双巴机场暴徒伤人事件的视频,迅速窜上了油管的热门。 第30章 我太南了(七) 视频拍摄者显然是当时在双巴机场的乘客, 画面有些抖动,间或还能听到拍摄者的惊叹和恐惧声,但这并不影响视频的质量。 相反, 看到这段视频的人,也发出了跟拍摄者一样的惊呼声! 视频中, 暴徒和一个年轻的亚洲男子对立而站, 最初的时候,两人距离有十米远。 暴徒:“你!过来!” 暴徒:“原来是个黄皮……” 带着明显种族歧视字眼的话立刻激怒了这名亚洲男子, 大家看到这年轻男子居然当真不怕死地往前走了两步, 视频并没有拍到这亚洲男子的正脸, 但观看的人都忍不住揪起了心。 可怜的人啊。 有些观看者已经不忍地闭上了眼睛,然而……亚洲男子并没有出事,相反这暴徒开始面露害怕, 不仅捏着炸药的手微微颤抖,连站立的姿势也变得佝偻起来。 而此时,那位亚洲青年居然还在不怕死地靠近! 哦天呢, 他的胆子怎么这么大!他难道不怕死吗?看视频的人尚且惊心动魄,更何况是录制视频的人了。 此时的视频抖得厉害, 大家看到暴徒开始激烈地说话, 等他说完,已是面带癫狂之色,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这个疯子想要跟所有人同归于尽! 就在所有人惊呼之时, 一只骨骼分明的手出现在了视频中央!是那名亚洲青年!哦天呢, 他居然比暴徒更快握住了引线,他夺走了暴徒炸药,甚至反手给暴徒的后颈来了一下! 哇靠!暴徒倒地了!警察快上啊! 视频的结尾, 是那个亚洲青年将暴徒的自制炸药交给警方的画面。 “天呢,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华国kongfu?太惊人了!” “他可真迷人~” “他是个英雄,值得称颂!” “不,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我太好奇了!” “感谢他,我的父母就在机场,如果不是他,我实在不敢想,天呢,他就像是一个天使!” “……” 双巴机场的日均人流量非常大,越来越多的人发言感谢,终于被华国的粉丝转载入微博,不到一个小时,直接空降热搜第一,且后面带着一个“爆”字。 “平安!哥哥没有,弟弟也没事!我爆哭!真的!” “呜呜呜呜,我也是!狗逼节目组,吃枣药丸!” “……就没有人觉得顾小哥帅惨了吗?!他也太勇敢了吧!” “没错没错,出手不带一丝拖沓的,合理怀疑顾小哥是个练家子!” “难道你们忘了顾小哥将裴影帝连人带轮椅丢过界的事了?我没有!顾小哥真的深藏不露!” “我觉得他练了内家气功,没跑了!” “我不管!我可以!呜呜呜呜~” “手控福利!” “就我一个人完全被顾小哥的人品圈粉了吗?反正以后不管江溪说什么,我觉得大是大非面前,顾小哥真的太牛逼了!” “……” 网上热热闹闹,从国际转到国内,看热度,没有个小半个月是消不下去的。事情闹得这么大,综艺节目的录制自然是取消了。 不过两人并没有立刻回国,而是住在驻l国的华国大使馆内。 谭昭挂了来自红酒小哥路易斯的电话,转头就对上了裴念专注的目光。 客厅里就他们两个人,谭昭捏了捏掌心,率先开口:“哥,怎么了?” 裴念却没有立刻回答,他从暴徒被制服后,就想同弟弟说很多,但话到嘴边,却突然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平安就好,他告诉自己。 “没什么,路易斯也看到视频了?” 谭昭点了点头,视频里如他所愿并没有他道破暴徒姓名来历的话语,那是因为他用了传音入密,当时在场只有赛斯一个人听到了他的话。 至于赛斯会不会将他卖了,谭昭真的不太担心,毕竟以暴徒赛斯现在的精神状态,显然不足以取信于警察。 “对不起,让你担心了。”谭昭道。 灯光下,裴念能清楚地看到弟弟脸上的诚恳,他确实有些气弟弟的勇敢,但他明白弟弟做得很好,甚至在那种情况下,或许根本没有人比顾玺做得更好,但千言万语汇做一句话:“你有没有想过,如果……” 谭昭诚恳地摇头:“没有。” 裴念一时语塞。 “当时发生得太快了,那个暴徒显然情绪癫狂,如果我不赌一把,只是早死晚死的区别。”而且,也会带走更多无辜的性命,“而且,我的身后还有我的亲人。” 他有这个能力,却没有去做,他会看不起自己的。 裴念的眼眶忽然有些温热,但他向来不是一个情绪外放的人,只是掩饰地转过头,望着窗外无边的夜色:“以后,以后不要再这么轻易冒险,我也会担心害怕。” 裴念出乎意料的坦诚。 虽然一开始穿越时他蛮弱的,但谭昭已经强大许久,因为强大,所以无所畏惧。此时此刻,他能清楚明白地感知到裴念的情绪波动。 没有谁会不喜欢别人的关心,谭昭也不例外,于是他轻轻嗯了一声:“好。” 齐林就在门外,他原想推门进去,但在听到两兄弟的对话后,止住了敲门的姿势。真好,虽然这次综艺真的多灾多难,但念哥也算是得偿所愿了。 还有,不得不说,顾玺真的太帅了!如果不是本人完全无意于娱乐圈,裴念又是他一手带起来的,齐林说不定会使法子签下顾玺。 无他,经由这么一遭,顾玺即便只是个摆着好看的花瓶,那也绝对能红! 双巴机场袭击案以嫌疑人当场抓捕结案,后续的司法程序也开始启动,不过这些跟两兄弟关系不大,谭昭接受完来自双巴机场和巴市政府的感谢后,就在一个深夜低调回到了华国首都。 顾玺是住在q大研究生宿舍的,不过这么晚了,谭昭理所当然被裴念提着去了名下的小别野。 “诶,这里还有我尺码的衣服哎~”谭昭打开房间,惊讶地发现。 裴念微微撇开头,然而齐林卖起自家艺人来毫不手软:“你哥专门给你买的,喏,那边还有好多没送出去的礼物,你有空可以翻翻看!念哥,别打别打,我这就走了!冰箱里的东西都是新鲜的,想吃什么自己做!” 眼看着自家艺人推着轮椅也要赶他,齐林说完麻溜儿地跑了。 第26节 谭昭:“……”这口是心非的! “你看着用就行。”裴念飞快地说完,就推着轮椅消失在了拐角。 “晚安!”谭昭最后喊了一声,这才拎着不多的行李进了房间。终于回到华国了,虽然不是他熟悉的那个国度,但熟悉的环境,总会让人安心许多。 《亲游》节目方迫于国内舆论压力,率先提出了录制提前结束。齐林跟节目方商量完,决定再开一场直播跟粉丝报平安。 至于双巴机场的视频内容,则不能剪辑播出,剪辑版播出内容只到两兄弟离开y国,节目组犹豫半天,也答应了。 “我都可以,不过我不混娱乐圈,还是以哥你为主要吧。”谭昭穿了身裴念准备的家居服,盘腿坐在沙发上,前面摆了个果盘,惬意地吃着水果。 裴念:……不知为何,突然有点嫉妒弟弟这舒适的状态。 齐林对此没有意见:“可以,念哥你觉得呢?” 裴念点了头,齐林就让人开了直播。 早早收到直播预告的粉丝一刹那涌入直播间,得亏这时代的直播技术已经完善,这才没有将直播间卡得掉线。 “呜呜呜呜,哥哥,我们来了!” “哥哥和弟弟都没事,太好了!弟弟的苹果好像很好吃的亚子,好脆哦~” “看完双巴视频,慕名而来!弟弟比视频里更帅!” “……” 双向互动的直播果然更有趣,弹幕太多,谭昭只看到浅浅几条就迅速飘了过去,裴念则已经按照齐林早先起草的稿子,跟粉丝们通报情况了。 “我们已经回到家了,很抱歉这么晚才跟大家解释,关于节目的录制……” 都发生这种情况了,不管是粉丝还是路人,都非常体谅,要还继续,那这节目组也不能要了。不过这对兄弟的颜也太能打了吧,直播间好像没开美颜吧?! “实不相瞒,我想听顾小哥讲话!哥哥,你让让弟弟嘛~” “我,我也想!” 谭昭失笑,这都什么跟什么啊,然而裴念还转头看他,他只能开口:“想听我说什么?” 弹幕就飘过一大串问他为什么这么强,为什么当时会选择站出来云云。 “关于这个,我力气是稍稍比常人大一些。”谭昭模糊带过这个,又道,“不过大家要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强出头,保护好自己更重要。” “2333,总觉得顾小哥回来后,肯定被裴影帝指着脑袋训过了!” “楼上你知道的太多啦~” “顾小哥说的对,他有能力才敢出手,大家出门在外,还是要以保护好自己为主!” 偶像平安归来,直播间热热闹闹的,就像过年一样。 忽然,直播间就跳出一条弹幕:请问顾玺,你对江溪指责你作为男朋友不体贴怎么看? 谭昭:……谢邀,不是本人,并不是很想回答。 第31章 我太南了(八) 原主和江溪就谈了二十多天的恋爱, 见面次数拢共就五回,初见加确定关系算两回,剩下的三次, 两次是被当做工具人气季荣,最后一次是原主去挽回江溪。 至于分手, 是在当第二次工具人的时候, 属实惨烈。 男朋友当到这份上,完全是“体贴”过了头, 那还能咋体贴啊? “没什么好说的, 既然有人查过我的出席记录, 那不妨再查查我那段时间的课业。”谭昭说完,又再加了一句,“抱歉, 我不太习惯将私事公之于众,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作所谓的‘回应’了。” 这是属于原主的感情,或好或坏都属于原主, 原主临死前没要求他报复前女友,谭昭也没打算做多余的事情, 当然这是江溪不犯他的前提下。 “这种时候问这种问题, 有病吧?顾小哥招你惹你了?!” “就是,我觉得有些人就是会自我高潮, 都是前男女朋友了,我寻思着顾小哥也没出轨当什么渣男, 怎么就要被你们这些人追着问这些?” “对啊, 现代社会了,分分合合不很正常吗?放过前男友不行吗?” “请江女士放过顾小哥!各自安好不行吗?!” “楼上的都太天真了,咱们顾小哥最近热度多高啊, 贴着炒能半个月不糊,天天挂热搜,多开心啊~” “我!我师兄就是q大生物实验室的,具体内容不方便透露,但他说那段时间顾小哥他们实验室正在进行一个很重要的实验,时刻要人盯着!这么重要的事情,顾小哥肯定会跟女朋友说吧?” “我去?!这咋体贴啊?江女士是希望顾小哥变成恋爱脑,不顾学业也要谈恋爱?!” “大家,不要再给那个女人热度了,是裴影帝的颜不好磕了,还是顾小哥不够帅了?!” “对对对,我们专注自家!” “我们顾小哥,现在单身!” “……” 弹幕吵了一波,那个提问的人早就不敢冒头了。 谭昭隐秘地冲着裴念和齐林摇了摇头,就又回复起问题来,不过这回的问题,就轻松愉快许多了。 “想学武功啊?当然可以,嵩山少林寺欢迎你,包教包会哦~” “想在我的睫毛上荡秋千?看不懂,下一个!” “开通微博号?”原主还真没有微博,一个醉心学业的生物狗能有微信就不错了,“暂时没有考虑,我这人还是比较老派的。” “2333,顾小哥真的是个非常喜欢一本正经开玩笑的人了。” “老派?哥哥是对这个词汇有什么误解吗?” “我不管,哥哥就算不懂,我也要荡秋千!” “……” 其实粉丝都蛮可爱的,谭昭忍不住失笑,弹幕不挡脸,大家能清楚地看到顾小哥温柔又清俊的笑颜,怎么说呢,美颜暴击啊! “好了,大家看看我家空巢大哥吧,小心他又玩闭关哦!” 谭昭说完,就将镜头移交给裴念了,空巢大哥裴影帝无奈的接过,里面的弹幕已经调侃得飞起了。 这些个弹幕也是非常贪心,哥哥弟弟都想要,叫嚣得还非常厉害,裴念是被“追”得关了直播的。 裴念擦了擦额头的虚汗,转头就对上弟弟和齐林看好戏的眼睛。 “你们两个!” “哥,吃水果!” “念哥,这是最近递过来的本子!” 直播结束,齐林立刻收拾东西离开,独留顾玺一个人面对裴念。 “哥,轻点打!” 裴念作势打下去的手就收了回来,脸上甚至还露出了几分笑意:“不打你,陪我挑挑本子吧。” 裴念早先前是演电视剧红的,后来转战大银幕,凭借《追击》获得影帝头衔,现在他手里的本子,也是多以电影为主。 “你确定?我是个门外汉。”谭昭非常直白地开口,“而且,我也很少看电影电视剧。” “……” 话虽如此,谭昭还是接过看了起来。 能递到影帝手里的本子,还经过了齐林的初选,都是精挑细选的本子,换言之,都很考验演员的功力。还有一些文艺片剧本,真的蛮曲高和寡的。 “哥,你要演这个乡村爱情?” 裴念觉得跟弟弟拉近关系后,无奈的次数越来越多了:“这是讲小人物奋斗史的。” “可是哥你长得一点儿也不小人物啊。”这话,谭昭真的是有一说一,没半点儿水分的。 “……没打算接,还有出去别说这样的话,这是文艺大导的本子。” 谭昭吃了个葡萄,点头应下:“嗯,你说得对。” 就五个本子,除去小人物,除去裴念不感兴趣的,就只剩下一个商战的本子,一个武侠的本子,一个现代一个古代。 “你觉得呢?” 谭昭一楞,商战他不太懂,但整体故事偏爽文流,反转反转再反转,应该是个高能不断的故事,而这个武侠本子,可能是他太了解江湖,反而没那么惊艳。 “我选了,哥你就会选吗?” 裴念如是道:“我会选另一个。” “……为啥?” “你说你不专业的。” 哦嚯,裴影帝居然也会说这种冷死人不偿命的冷笑话了,谭昭气得哼了一声:“我不选!不过哥你腿还没好,还是别演武侠了!” 裴念闻言弯了弯唇,却是没说最后选了哪一个。 这边兄弟俩气氛甚好,网上却因为这场直播闹腾得厉害,神通广大的粉丝将江溪最近圈的“耿直粉”全部骂了回去,还劝江女士圈地自萌,不要来打扰前男友。 江溪气得差点砸了手里的手机。 “我都说不要贴着炒了!我的名声好不容易洗白,现在又黑了!” 经纪人李哥却非常淡定,甚至脸上还带着喜悦:“你懂什么黑红也是红,你又不是立纯洁校花人设的,顾玺他这么大的热度,娱乐圈多少小花想贴着炒都没机会,你是前女友,不炒你怎么红!” “我——” “又不是让你去挽回前男友,贴着炒炒而已,娱乐圈哪一家不这么做!你要是不行,趁早解约!”李哥非常硬气地开口。 闻言,江溪的脸色憋得通红,她也想解约,可是一千万的解约费她怎么可能拿得出来,她憋了又憋,才服了软:“李哥,我只是太生气了,那些人那么骂我,又不是我的错!我没想到顾玺这么没有风度!” 李哥呵呵一笑,以他看,是这顾玺太有风度了才看上这种白莲花,都是千年的狐狸,还搁他这儿玩聊斋呢。 不过江溪有热度还有野心,现在还能赚一笔,他何乐而不为呢。 “行吧,不过你记住,别傻傻地对着外界再回应个没完了,顾玺那话就是不再多提的意思,贴着炒也不是使劲黏,我会让人引导粉丝的,懂?” 江溪憋屈地点了点头,但想到这几天来她的关注数和通告费,她脸上的憋屈就没那么明显了:“李哥,我明白的。” 李哥脸上的放心还没下去,就接到了手下的电话,电话的内容不算好,却也没出乎他的意料。 江溪看着李哥的表情,有些忐忑:“怎么了?” 第27节 “季荣那边,开始反击了。”李哥忽然露出了一个笑容,似乎他就在等待季荣那边反击一样。 “什么?”江溪点进微博,看完气得直接砸了手机,“他怎么敢!我到底哪里对不起他!” 江溪这样,李哥的语气反而软了一分:“先别忙着生气,季荣也算新一代的领头羊,他公司当然不会就此放弃他,这送上门来的热度,不要白不要!” “什么?” “不过我最后问你一次,你真的没有做过对不起季荣的事情?” 江溪立刻摇头:“绝对没有。” “那就好,这事你不必太过担心。”李哥胸有成竹道。 ** 江溪和季荣这对前男女朋友又因为撕逼双双上了热搜,那叫一个热闹,女方指责男方“回踩”,男方指责女方“不贞”,那双方的营销号都过了十八次招了。 而此时,谭昭已经低调回到q大上学了,没办法,还能退学咋地?! 顾玺是学生物科学的,这是大类,上了研二后,主攻的是微生物学,虽然谭昭已经继承了来自原主的记忆,但有记忆和学会,那完全是两码事了。 谭昭的生物水平,也就高三,这猛地一下直接跃进到研二,可想而知有多困难了。 还好,他刚回实验室,正好赶上上个课题结束,导师出国开会去了,这才给了他熟悉学业的时间。 [说真的阿统,这可真是触及我知识盲区了。] 系统:哈哈哈,你不感兴趣? [确实有点,你说我转方向,还来得及吗?] 系统:……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谁家系统像他家这只一样啊,谭昭有些心累地熟悉知识,一边思考着另类功成名就的可能性,进娱乐圈是甭想了,那就只能想想别的法子了。 系统:要不你试试科研大佬的人设? [你觉得我可以?] 系统:额……不好说。 这届宿主真的太难带了,演戏演技没有,搞科研又嫌枯燥,回村种田养猪算了:)。 第32章 我太南了(九) 养猪是不可能养猪的, 不过说起来养猪其实也是生物专业对口的啊,谭昭摸着下巴,思忖着未来的个人发展计划。 不过在这之前, 还是把什么细胞学啊植物学先捡起来再说,演技不够, 专业来凑, 不能瞎崩人设。 顾玺的导师庄老是国内生物界的大拿,主攻微生物研究, 微生物发酵一向是生物专业的热门方向, 就业也比其他方向广一些。其实谭昭研究了才发现, 生物学大学本科主要是累积基础知识,从动植物研究到细胞学,从化学到物理, 还要学点数学,杂而多,这也造就了读生物多考研的现象。 但硕士毕业, 也不见得能进研究所工作,好的进医药公司, 还有的卖医疗器械, 能考公务员的都是凤毛麟角,乍一看就业前景, 就是毕业即失业。 系统:那你混完研究生的日子,可以回乡种田。 [这还有一年多呢, 你不觉得知识学了不用, 如锦衣夜行吗?] 系统:抱歉,没听过呢:)。 谭昭继续拿着本专业书啃着,右手随意地转着笔, 他倒是想出去玩,但无奈他最近常住热搜,出去逛个超市都能被认出来要签名,要不是身手还不错,差点儿陷在超市没出来。 “哎,齐哥,撤热搜要钱吗?” 齐林点了点头:“那必然的,特别是像你这样的,没这个数下不来。”说着,他在纸上写了个数字。 谭昭一看,躺平了:“就当我什么都没问。” 以前没看出来,小顾从失恋中走出来后,这性子倒是比念哥更适合混这个圈子,齐林一笑:“你可以求求你哥,你哥有钱啊!” “我哥是我哥,我是我,我已经二十四岁了,还跟长兄要钱,那不成啃老了?”谭昭反驳道。 裴念推着轮椅出来,乜了一眼弟弟:“阿玺,你是觉得哥哥老了?” “……”说好的正经人呢?! 看小顾吃憋,真的是件非常快乐的事情,齐林笑过之后,终于拿出了金牌经纪人的专业素养:“念哥,那个商战本子,我的建议是不要接。” “为什么?” 谭昭闻言,看了一眼裴念,虽然嘴上不诚实,但还是选了商战嘛。 说起这个,齐林就来气:“本子是好本子,但大喜影业那边要推新人,那新人……不说也罢,这要是确定了,这片能不能上映还是个未知数。” 娱乐圈缺好剧本吗?其实还好,但为什么拍出来的电影都一般般,只能偶尔大爆一部?那是因为一个好的剧本,还需要一个好的团队,导演演员编剧缺一不可,很多好剧本拍着拍着,会因为演员的功力不够,强行改剧本,然后……就变成落了俗套的故事。 裴念显然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了,淡定得很:“那就再等等,反正我的腿还没完全好。” “不考虑那部武侠?”档期空着,也蛮可惜的。 裴念应了一声:“嗯,再看看吧。” 齐林虽然遗憾,但并没有再劝:“哦对了,就你在y国客串的那个《blood love》已经杀青了,后续制作大概三个月,正好能赶上暑期档,那边有消息传来说要在国内上映,有意与咱们……” 齐林和裴念讨论工作,谭昭就躲去书房看书了。 等两人谈完工作,已近天黑。 “这都是什么书?是中文吗?为什么我一点儿也看不懂?”齐林随意翻着桌上的书,忍不住吐槽道。 对此,裴念心有戚戚焉,他以前因为一个角色也接触过一些生物知识,但和这些相比,那可真是小巫见大巫了:“都是阿玺从q大图书馆里借出来的,你可别弄坏了。” 齐林早就已经放下了:“我这下真的觉得小顾不会进娱乐圈了。”懂这么多去娱乐圈当花瓶,那完完全全就是浪费了。 “什么进不进?吃饭了吗?” ……说真的,平日里的小顾看着,真不像是个搞科研的。 做饭的是齐林找来的阿姨,做得一手好菜,特别擅长煲汤,这也是最近谭某人天天往裴念这里跑的动力之一。 “真好喝!阿姨你的手艺,就是这个!” 做饭阿姨被夸得脸上褶子都多了两道,差点没顾上真正的雇主。 吃过饭,刚好是《亲游》第三期播出的日子,三人窝在沙发上边看综艺,边磕瓜子,你还别说,吃自己瓜格外得香。 “哈哈哈,小顾你是怎么做到迷路迷成这样的~” 谭昭:……其实他真不是路痴,就是到了国外,稍微有点不适应而已。 “说起来,小顾你会开车吗?” 谭昭上个世界辞职后天南地北地跑,当然是有把开车技能点亮了的,但他回忆了一下顾玺的记忆,道:“我是个本本族。” 何谓本本族?有驾照,但从没上过路。 裴念一听,立刻道:“阿玺你想上路,哥可以教你。” 齐林:……念哥,咱这教学也得按照基本法啊,就你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泡在剧组的生活,开车技能点真的还在吗? 对此,谭昭当然不会拒绝:“可以啊,不过哥你有时间?” “有,最近没有接新剧本的计划。”裴念如是道。 齐林:“……”算了,你俩开心就成,再不济到时候他让大龙过来盯着,以免车子开出去,为祸街头。 ** 庄老回来了,谭昭接到实验室师兄发来的微信,就麻溜地回实验室去了。 “你可算来了,据说庄老出国交流有了新灵感,要开新课题,虽然研究生能接触的不多,但能进去,就是肯定了,小顾你加油!”师兄姓魏,已经读博,年纪轻轻,发际线已经直逼后脑勺。 谭昭每次看到魏师兄那稀疏的头顶,就心有戚戚焉地摸一下自己的,如果不到万不得已,他并不想给自己用药。 系统:哈哈哈哈哈,医者不自医不是你这样的! 谭昭谢过魏师兄的好意,但显然庄老对这次的课题非常重视,挑选的组员都是博士生,魏师兄就是其中之一。 “没事,魏师兄,你要加油!” 就这态度,魏师兄心里就熨帖,他和顾玺也是最近才熟悉起来的,以前这位师弟总是闷头做事,没想到熟悉起来发现是个非常不错的后辈。 “行,你要有什么不懂,尽管来找我!”魏师兄豪爽地开口。 谭昭还真有事拜托对方,他最近已经把大学的书单都看完了,既然魏师兄开了口,他就跟魏师兄讨个书单。 魏师兄一听,当然不会推辞,第二天就交给谭昭一张“超值分享装”的书单。 这位师兄,可真是个实在人啊,谭昭拿着书单就去了图书馆。 “小顾你又来了呀,书到那边自动还就行了,这次要借多少?要我帮忙吗?” 谭昭生了张人畜无害的温润面孔,颇得中老年喜欢,他这来了一次,就得到了图书馆阿姨的喜爱:“不用不用,我自己来就行了,阿姨您喝奶茶不?我这里还多一杯。” 奶茶当然不是多出来的,是上次谭昭借书本数不够,特意买来感谢人出手相助的。 送了奶茶,谭昭就把书还了,拣着书单一本一本地找。说真的,其实不考虑未来前景的话,学生物还蛮好玩的。 从细胞到个体,探究生命的意义。不过相较于动物学,他还是对植物性更感兴趣一些,毕竟他从前学医,本就对各种草药的药性非常了解, 系统:你不会是想要转生物制药吧? [不行吗?] 系统:我寻思着,这个世界的人跟你也没什么深仇大恨啊? [……请你闭麦,谢谢。] 好吧,反正最近才开始接触,谭昭也没打算研究个子丑寅卯来,高校研究生的好处就是尊重学生研究的多样性,只要完成导师布置的作业,其他是不会管你做什么的。 “同学,同学!” 谭昭拿着书转头:“叫我?” “对,那本书,割爱吗?”说话的是个扎着小辫的帅哥,并且一看就非常自来熟那种。 谭昭挑了挑眉:“给我一个理由。” “江湖救急啊!同学我看你有点面熟,学生物的吧?” 面熟和学生物有关联吗?谭昭正纳闷呢,对面就来了个自我介绍,他忽然恍然大悟:“原来你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小庄啊~” 说起这个,就要说起庄老了。庄老有个儿子,据说天赋异禀,却偏偏不愿继承老父衣钵,跑去隔壁学了化学,听说庄老每每提起,叹气都能叹上一整天。 第28节 “你不会是我老爹的学生吧?”庄呈言低声惊愕道。 谭昭无声一拍掌:“你真聪明,我叫顾玺。” “顾玺?顾玺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啊。”庄呈言想了想,没想起来,就立刻作罢了,“同学,兄弟,江湖救急啊!” “……”实不相瞒,江湖上救急不是你这样的。 然而庄呈言真的太热情了,谭昭一路被人从图书馆拉到了一个偏僻的实验室:“q大原来在这里也设有实验室?” “那当然,让我隆重为大家介绍,这是我们实验室新来的一员,大家快鼓掌欢迎~” 谭昭抽了抽嘴巴:“……大家,特指你一个人吗?还有我什么时候说要加入了?!” 第33章 我太南了(十) 戏精, 这绝对是个戏精! 庄老你儿子这么能演,你造吗?! 谭昭现在合理怀疑,庄老每次提起儿子都狂叹气, 是因为庄呈言这神一样的戏精性格!这搁谁家都很闹心吧。 “顾同学,你看咱们实验室人际关系简单, 只要你来, 你就是二把手!”庄呈言说着,已经换上了白大褂, 配上他斯文俊秀的小辫子, 活生生一个骗砸! “告辞告辞。”惹不起惹不起。 谭昭转身就要跑, 庄呈言哪舍得人走啊,他泡了这么多天图书馆,就逮着这么一只能入眼的兔子, 就算是撒泼打滚,他也要把人留下来:“这位大爷,你行行好吧!我没有你不行啊!” 如果是漫画里, 谭昭觉得自己的额头肯定被画满了井字格,这还带强买强卖的啊?他后悔了, 他今天就不该来图书馆! “你先放开我, 咱们萍水相逢,好好说话不行吗?” “不行, 你会跑的!” 行吧,还挺有理有据, 谭昭无奈了:“我不跑, 你这实验室既然缺人,跟系主任说一声,应该多的是人来加入吧?”所以真没必要逮着一个就硬上啊。 说起起来, 小庄先生他很有话说:“你以为我不想啊,他们都不想来!说我吹毛求疵,事儿逼,事贼多还课题乱跳,明明是他们跟不上节奏!不过我看你骨骼清奇,一看就是学化学的好料子。” “……我学生物的。” 庄呈言满不在乎地甩了甩手:“生化不分家嘛,都是一个东西。” “我不!我对生物爱得深沉。”谭昭开始睁着眼睛说瞎话。 “哎呀,咱们成年人,爱一个多无趣啊,是成年人就都要啊!”庄呈言试图挽留。 谭昭发出了最后的声音:“不,我还是个孩子!” 小庄先生一楞,觉得自己终于遇上了可遇不可求的对手,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啊:“朋友,别挣扎了,咱们可以一起做孩子呀~” 庄教授,你为什么不管好你家儿子! 谭昭是被庄呈言软磨硬泡拐去实验室的,当然,他绝不会说是因为小庄先生拿出了他感兴趣的资料,才“被迫”屈服的。 实验室的魏师兄听到顾玺上了庄呈言的贼船,当场就惊讶地开口:“师弟,你要是被绑架了,你就眨眨眼?” 谭昭当场就给人表演了一个疯狂眨眼睛。 “行吧,你保重,师兄没什么能给你的,你要是猝死了,师兄会替你打电话叫救护车的。”魏师兄拍了拍小师弟的肩膀,然后一头扎进了实验室。 谭昭:……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庄呈言堪称神出鬼没:“来不及了哦~来吧,阿玺,到你发光发热的时候了!” 踏上这搜小破船后,谭昭才知道庄呈言虽然只比他大两岁,却早早直博成功,现在没有毕业,纯粹是这人自己没想毕业。 “毕业?不要!我对q大爱得深沉,还想多待几年呢!” 一听,就不是正常人能说出来的话,庄呈言在化学系人称“庄疯子”,当然这个名声只在极小的圈子里传播,谭昭还是偶然遇上前一个被小庄先生“逼走”的学长才知道的。 “你就装疯卖傻吧,上一个被你高强度作业逼走的学长,发际线都倒退三厘米了,他说要去系主任那里告你工伤。”谭昭打开电脑,边操作边道。 庄呈言表示也很无辜:“可是我的发际线还好好的啊,我爹都还好好的呢,再说,咱们实验室没有五险一金的。” ……更像贼船了。 虽然这座小庙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正经实验室,但庄呈言这个年纪就读博,还是非常有真材实料的。不过谭昭也算是发现了,实验室的数据是真的乱,大概除了庄呈言本人,没有人能看懂了。 “你这也太天马行空了吧?说出去还以为你是学艺术的呢。”谭昭皱着眉道。 庄呈言将数据记录下来,自有一番自己的逻辑:“四舍五入咱们也是搞创造的,没有点儿想象力,怎么搞!咱们也是搞艺术的,只是科学艺术罢了。” “……行吧,你开心就好,这个数据,不对!”谭昭忽然正经道。 “不可能……哎,是有点问题,你等我五分钟!” 五分钟后,庄呈言仍旧陷在自己的思路循环之中。 才三天不到,谭昭就习惯了,他将手里的数据放下,开始整理下一册,什么鬼的江湖救急,就是来整理实验数据的,难怪学生物的也可以了。 不过这庞大的数据量,确实很能折磨人,难怪学生化这么容易秃了。 裴念发现弟弟已经两天没到他这里来了,聊微信也只是匆匆两条,难不成是在学校遇上困难了? “说起来,最近怎么没看到小顾啊?” 齐林问起,裴念也很想知道啊:“不知道,他说新加了一个实验室,比较忙。” 齐林听完,并没有get到当哥的心理,只随意地点了点头:“小顾这么快就步入正轨了,你到底什么时候复工啊?” “……他在学校,会不会出事啊?” 齐林后知后觉了一下,然后露出了一个无奈的笑容:“q大什么地方,哪里有事那里都不会有事的。” 也对,裴念微微放下了一点心。 “替你预约了后天的医生,记得啊。” 裴念点了点头。 后天很快到来,裴念还以为弟弟不来了,却没想到在医院的停车场遇到了阿玺。 “阿玺,你的黑眼圈好重。”裴念皱着眉,一脸不赞同道。 “……”毕竟他也不是铁打的啊。 陪裴念检查完腿,医生宣布已经痊愈,谭昭就被裴念提回了别墅,其实不用裴念提,谭昭短时间内也不想回学校了。 “最近学业很辛苦吗?学业重要,身体也很……” 齐林细细品了品这番话,这不就是他曾经用来劝裴念的休息的话吗?!合着以前都是听到装没听到呢,念哥没想到你是这种人,只需自己放火,不许弟弟点灯啊。 双标如此,经纪人选择沉默。 “嗯,哥你也是,我看到官宣了,我一定会去电影院支持的。” 裴念就蛮开心的。 齐林吃过饭就离开,兄弟俩一个熟悉新剧本,一个看专业书,虽然没有说话,但气氛还是非常融洽的。 谭昭在裴念这里躲了三天,把背来的书都看完了,才不得不回到学校。 图书馆门口,他看到了“无家可归”的化学博士一只。 “阿玺,你好绝情,你好冷酷,居然整整丢下我72小时零三分钟12秒!” 路过的q大学子投来异样的目光,谭昭遭不住,终于配合起人唱双簧:“为什么要去记这种没用的时间?” “这怎么能是没用的时间呢!” 庄呈言觉得自己捡到宝了,他甚至对自家老爹有了一丝丝嫉妒之情,哎,早知道他就考学校的副教授,这样他说不定就能将顾玺收入囊中了。 “别做梦了,你休想!”谭昭敏锐地察觉到。 “诶,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话说你看这么多植物性相关的论文,是要做什么?”回到实验室,庄呈言终于忍不住开口。 “随便看看,看你这表情,又打算祸祸什么?” 庄呈言甩了甩自己的小辫子:“知我者,阿玺也,我怎么早没遇上你呢,咱们这么合拍,双剑合璧,生化无敌啊!” “……好土,我拒绝。”谭昭面无表情道。 “那我换种说话,咱们……” “你再说,我可就走了!” 庄呈言这才委委屈屈地住了嘴,他上个课题的数据告一段落,现在就在等实验结果,就有点过于无聊了。他无聊的时候,就会忍不住多说两句。 谭昭见人安静下来,才开口:“你这张嘴,难怪他们不敢来了。” “那才不是,只是我的实验室不招女生罢辽,我长得这么帅,在生化院可是很有名气的。” 庄呈言挑了一下自己的小辫子,语带骄傲道。 比名气,谭昭不在怕的:“哦,是吗?” “那是,为进当初咱们实验室,可爱的女孩子们差点挤破头,为此我才忍痛只招男的,哎~”边说,边还作出一副为生活所迫的模样。 庄教授,你就不该放这个妖孽出来,谭昭无奈道:“容我提醒你,咱们院里,就算所有女生加起来,也不存在挤破头的现象。” “……”小庄先生难得沉默了片刻,虽然非常生硬地转移话题,“说起来,我昨天回家,小侄女听说我跟你一起玩,居然托我要你的签名,好奇怪啊。” “哎,你为什么一点儿也不惊讶?” 谭昭指了指人的手机:“有微博吗?打开热搜看看就知道了。” 五分钟后,庄呈言难得陷入了“静音模式”。 “怎么不说话?”谭昭憋着笑开口道。 小庄先生往后退了一步,一脸羞愤:“难怪我说你怎么这么眼熟呢!我还天真地以为是帅哥人有相似!我在新闻联播里见过你!” 这个倒是让谭昭露出了惊愕的神情:“哎,我居然上过央视?我怎么不知道?” 第34章 我太南了(十一) “你不知道?”庄呈言也是一楞, “双巴机场袭击案啊,不是你让我去微博热搜上看的吗?” 谭昭还没真不是指这个,原来当初他还上过央视新闻啊:“我以为这么久过去了, 这热搜早该下去了。” “那你指什么?”庄呈言疑惑道。 第29节 谭昭打开自己的手机,划拉了两下, 递过去:“喏, 这个。” “看不出来啊小顾同学。”许久,庄呈言惊叹了一句, 不过惊叹过后, 这丫就开始捣鼓实验室的投影, 乐颠颠地追起了综艺。 “你还别说,这综艺挺下饭的。” 《亲游》的录制虽然叫停了,但剪辑版的播出却并没有, 甚至因为热度高,节目组剪辑了好几版,深得各家粉丝的心, 这个星期,已经播出到第五期, 现如今名副其实的网播第一综艺。 庄呈言吸着杯面, 忽然转头冲着谭昭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 “你这么看着我,让我有种非常不祥的预感。” “没有啦, 那肯定是你的错觉,我只是想起来, 我去国外开会陪跑时, 还有几份y国的资料没拆开过。” 谭昭拎起地上的背包就走:“告辞告辞!” “别嘛大爷,国际最新尖端研究讨论哦,本来我是准备去外语系逮个学y国语的, 哎,我去外国语学院守了好久都没逮到一个,现在好了,阿玺~” 这绝对是有前科,外国语学院都防着这人呢! “你想得美。”谭昭背上包,非常绝情地离开了。 然而第二天,谭昭还是坐在实验室里开始做翻译工作了,没办法,谁让他正好在看植物性相关的论文,而刚好他就没管住自己的双手呢。 虽然是化学论文,但生化不分家嘛。 当然,他也没放过庄呈言,专业术语方面的翻译他直接丢给了对方。 “哇塞,终于搞定了,阿玺你不学语言简直浪费了!”庄呈言真心实意地称赞道。 谭昭摸了摸下巴新长出来的胡茬,道:“你这么一说,我觉得转行去学语言也不错,既不用做实验,还不用担心头顶日益稀疏。” “不!化学需要你!哥哥快看我!” 谭昭绝情地甩开腿上的人形挂件:“我瞎了。” “……”是个狠人,庄呈言坐回沙发上,掸了掸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道,“我直觉,你要搞事情。” 谭昭觉得自己是个清白人,如是道:“我又不是你,我只是……有一点点小想法而已。” 庄呈言立刻来了兴致:“说来听听,我可以提供免费帮忙。” “我看你只是闲不下来而已。”谭昭一口道破真相。 庄呈言这人,真的一分一秒都闲不下来,整个人像是永动机一样,据本人说,是觉得脑子放空,思考能力会下降。 “诶嘿,快说说!”庄呈言搓手等待。 ** 裴念接的剧本,是个武侠剧,不过并不是谭昭看过的那一个。 这个剧原先定的男主因为出轨名声黄了,导演蔺子儒是裴念的好友,得知裴念有档期后,提着酒就过来详谈了。当然谈完的结果,就是裴念决定出演这部叫做《空山新雨》的电影。 《空山新雨》讲的是两个侠客的故事,也就是现在非常流行的双男主。 初出茅庐的少侠莫小谨刚一下山,就被卷入了一桩江湖旧闻风波之中,他虽然江湖经验少,却聪明又正直,不久就与成名许久的大侠陈殊和结伴,去探寻这桩江湖旧闻的真相。 而裴念饰演的,就是陈殊和。陈殊和不同于那种刚正冷硬的大侠,他的侠,在于他曾经日夜奔袭数千里只为救家国,但他本人的性子其实更偏向于亦正亦邪,容貌俊美,剑术惊绝,江湖无人不知。 但他成名太久了,这个江湖又过于太平,独孤求败的日子过得太久,他已经有些迷失在“大侠”的名声之下。 而这个时候,莫小谨出现了。 这两个角色,是有些互相成就的关系在里面。 整个剧本非常严谨,不落俗套的同时,也能一讲江湖侠与是非,以裴念的眼光来看,是比另一个本子更有趣的。 但更有趣的同时,他也需要更好看的身手来配合这个角色。 裴念已经说得上吃苦耐劳了,但还是被好友这吹毛求疵的要求逼得差点“绝食罢演”,特别是剧组的武术指导,感觉半个灵魂已经出窍了。 “陈殊和的剑法,应该是一种美感!那种又美又飒又带杀气那种,裴念你的感觉有,但这个剑法太普通了,武指,你看……” 裴念眼睁睁看着武术指导的另外半个灵魂飘走了。 “蔺导,这份活我真的干不了!” 哦对,这是武术指导第十八次罢工了,能留下来,全靠蔺导的重酬挽留。 又一天的文戏过后,裴念吃着剧组的盒饭,蔺子儒突然凑过来道:“裴念,听说你有个弟弟~” 蔺子儒长相敦厚,四十多岁,已经是国内一线导演了。裴念曾经演过蔺子儒的戏,两人也是多年的朋友了。 “你问这个做什么?” “没啊,这不是咱们剧组缺……” “他刚进了新实验室,恐怕抽不出时间。” 蔺子儒:…… 然而,裴影帝第二天就被打了脸,因为谭昭实验进行到一半卡住了,待实验室还会被庄呈言骚扰,他想了想,就跑剧组探班来了。 “哥,为什么我总觉得你们导演看我的眼神怪怪的?” 裴念难得昧着良心说了一句:“可能是你的错觉。” 他哥是老实人,谭昭就信了,搬了把椅子坐在导演旁边吃橘子,还能跟导演聊上两句。 蔺子儒真是越看越觉得裴念弟弟是个好苗子,可惜了,人家是国家的栋梁,搞科研的,不然他真想挖来培养培养。 “玩过摄影?” 谭昭点了点头:“随便玩玩,小打小闹的。” 两人随意聊着,等到布景完毕,各部分各就各位,蔺导也没再拉着人闲聊,他要开始导戏了。这一幕,正好是莫小谨和陈殊和初识,莫小谨折服于陈殊和剑术高绝的场景。 自己混江湖,和看人拍江湖戏,真的完全不一样哎。 谭昭坐在小马扎上,边吃橘子边看戏,没有庄呈言的空气真的感觉清新不少,好几天高强度的用脑,就算是他也有些吃不消。 果然,出来换换心情是个好主意。 “觉得怎么样?” 谭昭微微吹了一波裴念的演技,聊着聊着,莫名其妙就聊到了陈殊和的剑招上面。 “华丽?” 蔺导点了点头:“绚烂又华丽那种。” 谭昭委婉地建议:“特效?” 蔺子儒表示拍武侠用什么特效啊,那不成仙侠了:“小顾要不要试试?” “不……”用了吧。 谭昭这才说了一个字,就被导演塞了一把道具剑,其实说起来……他已经许久都没有碰剑了。他的剑道,都是自己走出来的,跟华丽实在不太沾边。 不过既然是要拍出来,确实是越华丽繁复越好看。 他虽然没吃过猪肉,那还没见过猪跑嘛,江湖有人用精简的杀人剑,自然也有人喜欢用炫技剑法。 蔺导是在刷到双巴机场视频时看中顾玺的,现在一看人起手式,眼睛都亮了。 剑意起承,宛若手中无物,可手中分明有剑,有剑即无剑,剑花绚烂。当你直面剑意时,即便知道是伤不了人的道具剑,蔺导也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 高手。 谭昭随意玩了几招,便挽了个剑花收剑了。 虽然他对剑的要求不太高,但这种轻飘飘的道具剑拿着,总归没有真剑来得趁手。而且这么多人看着他,他……有点慌。 蔺导当即就奔过来了,那眼神就跟看财神爷似的:“小顾啊,有没有兴趣当武术指导啊?要是没有,演戏考虑一下?” 谭昭:……看来,是他慌得太早了。 裴念出来,就看到好友追着弟弟说话的模样。 “这怎么了?” 旁边的统筹妹纸一对星星眼:“顾小哥怎么可以这么帅!呜呜呜,好想嫁给他!” 裴念:……居然想做他弟妹?! “啊对不起裴老师,刚才是我妄言了!我不配!”统筹妹纸吓得当场自黑剖白。 裴念对此倒是不在意,又问了一遍刚才发生了什么。 统筹妹纸就将刚刚的事情说了一遍。 他就知道!裴念大步上前,还能听到好友舌灿莲花地劝人,他刚要开口,就听到……弟弟从了。 “阿玺,如果你不想答应,不用看在我……” 谭昭想了想,其实也不错,反正他现在没什么心情回去搞实验:“没有,其实还蛮有趣的。” “对呀,而且还有吴武指在,小顾就当来玩嘛!”蔺子儒想得好,陈殊和出剑的机会也不多,只要搞定最惊艳的两场,就赢一半了。 裴念:“真的?”他有点不太信好友。 “当然是真的,比这剑还真。” 谭昭:恕他直言,这剑虽然造得挺真,但是把假剑。 齐林接到顾玺电话时,正在公司忙工作,他是万万没有想到啊,这别人探班啥事没有,这小顾探班咋还探了个武术指导来?! 第35章 我太南了(十二) 齐林赶到片场时, 已经是第三天的下午了。 而三天过去,谭昭已经在蔺导的片场混得如鱼得水,这世上就是有这么一种人, 让人完全讨厌不起来,甚至你还很想跟他做朋友。 学习好的人或多或少都会带点自傲, 就像庄呈言, 你别看他平日里疯疯癫癫,但他人来疯也蛮分对象的, 顾玺头顶学霸光环, 又生得好, 还是影帝的亲弟弟,大家觉得他完全有自傲的资本,可接触下来却发现, 这人没半点儿架子不说,还非常风趣幽默。 唔,虽然有时候说话能噎死人。 这么好的小伙子, 那江溪居然都看不中,也不知道得是什么样的神仙人物才能入人的眼了。 “小顾啊, 喜欢啥样, 姨给你介绍!” “……不、不用了吧。”所以有时候,太讨人喜欢也不好, 得亏齐林来得巧,正好解了谭昭的燃眉之急, “我哥经纪人来了, 先失陪一下。” 第30节 说完,脚底抹油迅速溜了。 “什么事啊,把你慌成这样?”齐林讶异道。 谭昭拣了杯咖啡定了定神, 这才开口:“别问,问就是不能说。” 裴念端着咖啡,笑而不语。 齐林轮番看了一眼兄弟俩,心里闹嘀咕,不过想来应该不是什么大事,就出去找导演助理谈合同去了。等他谈完,外面正好在拍武打戏,还是念哥以一敌六的戏。 竹林,笛声悠远,咦?吹笛的怎么是小顾啊! 不是说好的武术指导吗?!怎么还兼职做背景音乐的啊,刚刚他签的价格签低了!难怪导演助理答应得这么痛快! 齐林一脸懊恼地走到蔺导身后,笛声忽然变得逼仄起来,只觉得人的心被瞬间揪了一下,他望向摄像屏幕,裴念饰演的陈殊和动了。 陈殊和穿着一身暗红色的劲装,他面如冠玉,唇边带着几分肆意的笑容,映衬着漫天的绿意,显得格外惊心动魄。 他就是江湖上无人出其右的剑侠陈殊和,一剑惊人魂。 齐林看过裴念无数次表演,说真的,都没有这一次来得惊艳。 “这——” 裴念是个杰出的演员,对此谭昭毫不怀疑。即便裴念根本不懂武功,也没有见过真正的江湖,但他能演绎出一个高手的气场,也能模仿谭昭教给他的剑招。 一镜到底,即便裴念已经停下来,现场也久久没有发出声响。 “卡——”蔺子儒终于喊了卡,全场才从静止中动了起来。 “稳了稳了,小顾!等片子上映我一定给你包个大红包!”蔺子儒满眼激动地开口。 谭昭调笑道:“有多大?” “你瞧着就是!”蔺导就此卖了个关子。 “那我可等着了,齐哥你可要给我做个见证。”谭昭转头冲齐林道,齐林立刻非常上道地点头:“放心,到时候我会替你催蔺导的。” 蔺子儒:…… 一场淋漓尽致的打戏,即便不算是真打,但裴念还是出了一身的汗,补拍了几个镜头后,他就下去换衣服了。这是他今天最重要的一场戏,原以为要拍很久,没想到一遍就过了,接下来的时间倒是可以陪弟弟出去逛逛。 “念哥,你可拉倒吧,这穷乡僻壤的,全是山,你俩要是走丢了……” “呸呸呸,你个乌鸦嘴!” 齐林无奈道:“乌鸦嘴个鬼,你俩在y国,那么大的路标都能迷路,这深山老林的,万一丢了全剧组都得找你俩。” ……裴念想了想,沉默地放弃了。 “合同已经谈妥了,我给你俩带了些吃的,还有半个月后,有个颁奖你得出席一下……”齐林匆匆而来,说完行程,又匆匆离开了。 今晚上有夜戏,虽然不是裴念的,但谭昭闲着也是闲着,深山里信号一到晚上就不太好,连跪了三局游戏后,他摸了一包小山核桃跑去围观拍戏了。 “来来来蔺导,吃山核桃不?补脑!” “……难剥,不吃。” 然后,蔺子儒就看到顾玺单手轻轻一捏,连小锤子都不用,核桃壳就自动碎开了,神奇的是,里面的果肉居然还是完整的。 他悄悄跟旁边的吴武指说:“没想到你们习武之人还有这种技能,慕了。” 吴武指心里苦,但他不想说。 正巧,谭昭摸着一手果仁递过来:“真的不吃吗?” 蔺导态度变得飞快:“吃!”他可爱吃山核桃了,就是这玩意儿太难剥。 旁边的吴武指默默也伸了手,他最近为了想武打动作用脑过度,也要补一补,对,没错,就是这样。 小两斤山核桃,很快就见了底,连饰演莫小谨的青年演员钟鸣都顺了两颗走,还孩子最近正被经纪人耳提面命减肥,但人到了晚上,意志力总是格外得薄弱。 “小顾哥,你可千万别说出去啊。” 谭昭望了后面一圈剧组工作人员,默默地点了点头,唔,他只能保证自己不说出去,至于剧组其他人员,他可不保证。 ** 谭某人在深山剧组里玩得开心,一展实验室的“困顿之苦”。而在遥远的q大,庄呈言终于忍受不了天才的寂寞如雪,去堵了老爹实验室的门生。 这个倒霉的门生,就是魏师兄。 魏师兄一见庄呈言就头秃,他下意识抱紧单薄的自己,声音颤颤悠悠的:“庄师弟,有话好好说。” “你知道顾玺去哪了吗?”庄呈言尝试着露出了一个和善的笑容。 魏师兄:……顾师弟果然也逃了!!! “我不知道啊!真的,天地良心!” 庄呈言摸着下巴,道:“那你觉得他会去哪里?他实验做到一半,人跑了,悄悄告诉你,如果他这个实验成功,师兄你的头发说不定会长回来!” 魏师兄就……有点心动,但他真的不知道啊。 然后,他就看到了不远处的顾玺顾师弟,魏师兄根本没有思考半秒:“顾师弟在那里!” 见庄呈言转头,魏师兄麻溜地就刷卡进了实验室,至于顾师弟……保重。 谭昭昨天才从山里回来,本来他是准备两天后跟裴念一起出来的,但他去山里散步时,发现了一种草药,正好可以替代他实验里缺失的那一部分。 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当即就买了返程的机票。 “我去,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回来的!”谭昭看到热情的庄呈言,真的想要拔腿就走。 庄呈言摇头:“我不知道啊,这只能证明咱俩有缘有份啊!” “起开!” 谭昭去庄教授那里销了假,这才跟庄呈言去继续进行到一半的实验。 “我天,顾玺你简直是个天才!” “谬赞谬赞。” “我也是个天才!” “……不夸自己会死吗?” “会!” 庄呈言人虽然很招人烦,但专业素养没的说,能开方子和做出能量产的药剂,完全是两种概念,如果是谭昭一个人搞,绝对不会这么快就完成。 至少,他会走很多没必要的弯路,而庄呈言的存在,就是把他从弯路上拉回来。 “完成了!” 谭昭望着瓶里的试剂,有点诡异的沉默。 “怎么了?” 谭昭将瓶子的木塞拿下来:“宁不觉得这试剂的味道……” “快盖上!” “……” 系统:哈哈哈哈哈哈,宿主你没救了!说吧,你到底想熏死谁? 谭昭开始陷入自我怀疑:“这真的能量产卖出去?” 必要时刻,庄呈言难得的乐观:“要么秃,要么死!别怕!要不,咱们再改良改良?” 谭昭沉默地点了点头。 半个月后,一股更加“芬芳”的味道飘散在实验室里。 “阿玺,要不放弃吧,我觉得第一种就挺好的。”小庄先生难得委婉了起来。 “……真的?”谭昭半信半疑。 庄呈言疯狂点头,别再试了,他真的怕了顾玺的“毒手”!反正也不是他秃,死贫道不如死道友! 一种试剂被研究出来,当然是不能立刻被投入市场的,特别是个人研究出来的,要先经过基础研究,药理、毒理、药效等等,才能申请进入临床试验。 如果是十几年前,一种新药从研发出来到上市,起码需要五年的时间。现在科技发展,流程也走得更加快,加上谭昭和庄呈言背靠q大,只用了三个月的时间。 这三个月的时间,《空山新雨》已经杀青进入后续制作环节,而裴念友情出演《blood love》的事情也终于捂不住了。 “卧槽!卧槽!卧槽!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这也……太刺激了吧?!我想知道裴影帝的粉丝现在在想什么?他们不会自闭了吧?” “蒸煮在眼皮子底下参演还没发现的,难怪有人说裴念的粉丝全网最佛了!石锤了。” “这要搁其他家,早就吹遍全网,舞得都要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石锤假粉!粉丝失格2333!” “……” 留言的都是路人,至于裴念真正的粉丝,他们……确实有点自闭,甚至一度陷入了自我怀疑之中——他们是不是真的瞎了?! 铁瞎啊!居然完全没猜出来!关键是连一丝风声都没有啊!这么大的饼,即便他们个个是影帝,他们也不敢随便乱舔啊。 但怀疑过后,粉丝们就迎来了狂欢!耶耶耶耶,事业粉超级满足!还有顾小哥,他居然拒绝了国际大导的工作邀请! 粉丝们抽奖的抽奖,水群的水群,发评论的发评论,活像是过年一样。 裴念的对家粉气得咬手绢,但他们能怎么办呢,只能眼馋啊,超气的。 “我要三刷《亲游》,回头看,处处有惊喜!” “妈耶,我眼睁睁看着顾小哥拒绝了国际大导,四舍五入我膨胀了!” “哈哈哈哈,实不相瞒,已经五刷,停不下来!” “你们看到电影发布会现场了不,导演q我们顾小哥了,还说用了顾小哥拍的镜头,这是什么魔幻神仙剧情?!” “怎么会有人这么有才!这这么能干了,顾小哥生活废柴点算得什么!那根本不是事儿!” “冲鸭姐妹们,为美好的兄弟情,电影院走起!” 网上热热闹闹的,裴念杀青后,也跟着《blood love》走了好几场宣传,至于谭昭,他是人不在江湖,江湖到处都是他的传说。 甚至因为他失联太久,又没有微博,粉丝还发起了一场寻找顾玺的沙雕活动。 最后,还是裴念替弟弟发了言。 第31节 “哥哥,我们想见弟弟!” 旁边的导演,还在起哄:“对呀,好久没见顾了!” 裴念有些无奈地笑了,他知道阿玺最近忙申报的事情,刚要宽慰两句,耳返里忽然传来了齐林的声音。 听完,他道:“真的这么想见?” 齐声:“想见!” “那可能有点困难,不过可以电话连线,要不要?”裴念还没说完呢,下面就一片要要要要! 电话其实是谭昭打给裴念的,只是裴念在台上,所以是齐林代接的。也就是说电话连线的事情,是谭昭同意的。 “hello!大家好,我是顾玺!” 下面一片尖叫和问好声,反而是裴念拿着麦的声音被淹没了。 许久之后,裴念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按着主持人给的流程问了弟弟几个问题,当然都是跟电影相关的。 “导演在吗?导演不在我可以说。” 谭昭刚说完,那边导演就用蹩脚的中文说着:“不在不在。” “……哦也对,反正导演也听不懂中文。”谭昭说完,就小声吐槽起导演的趣闻来,而底下的粉丝呢,拼命喊台上有翻译小姐姐,顾小哥你别这么憨憨云云。 “大家不用担心我,很快我们就会再见面的。”然后又喊了一波去看电影的宣传词,谭昭这一趴才算是结束了。 谭昭挂了电话,就对上庄呈言那对浓重的黑眼圈:“怎么这么看着我?”怪吓人的。 庄呈言将手机里的直播画面关掉,一脸嫉妒道:“你的人气好高哦。” “……没关系,等药水发布会,你上台……” 谭昭还没说完呢,庄呈言发出了全身心的拒绝:“不,我绝不!” 谭昭:……你这嫌弃,也太明显了吧?敢不敢稍微遮掩一点! 第36章 我太南了(十三) 《blood love》如期上映。 谭昭戴着棒球帽站在电影院门口, 《blood love》巨型的海报就放置在一侧,以红黑为主色调,配上身着中世纪贵族服饰的俊男靓女, 简直是颜狗的盛宴。 导演的意图非常明确,就是要拍身为吸血鬼的帅哥美女谈恋爱, 还要谈带感的血腥爱情, 让你随意组cp,磕到爽。 谭昭拿的是首映礼的票, 没打招呼, 进去之后才发现自己居然在第一排, 旁边坐的还是导演。 “顾,你果然来了。” 谭昭送出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好在给他们聊天的时间并不多,电影首映就开始了。 电影一开始, 就是黑暗森林里的一场追逐戏,远处是幽深的古堡和诡异的蝙蝠,昭示着吸血鬼这个种族即便外表光鲜亮丽, 也不是太阳的眷属。 女主是一位吸血鬼伯爵,在一场“偶然”的猎食中, 她遇到了属于自己的歌者。歌者, 就是吸血鬼命定的伴侣,她立刻将歌者带回了自己的城堡。 然而, 这个歌者……似乎是个人造冒牌货,姑且就称之为男二吧。 画面一转, 真正的歌者男主被另一个邪恶的吸血鬼虏到了城堡, 他满身狼狈,却无损俊美迷人,女主不自觉地再度被吸引, 于是,两男一女的恋爱开始上演。 其中,当然还有吸血鬼氏族的邪魅审判者啊,忠心护主的小狼狗守卫等等,至于裴念饰演的米斯,是一个半成品吸血鬼。 他同样好看得过分,却也虚弱得过分,米斯只能坐在轮椅上,他是男二歌者体质成功之前,最后一个失败者。 片尾,也是因为米斯的出现,才终于将男二的身份揭开了半层面纱。 很显然,虽然男女主相爱了,但这是个系列电影。 谭昭:……这电影到底要讲个啥?! 虽然谭某人一脸“地铁老人看手机”表情,但好在他能代表的只是很小一撮人,帅哥美女谈恋爱,既然都是歌者,小孩子才做选择题! 剧情?管他p个剧情!嗷嗷嗷嗷嗷,爱了爱了!这爱情,真是该死的甜美! 《blood love》无疑是本成功的商业爱情片,上映两天就冲到了日票房第二,等到五天后,就登顶了。 裴念的粉丝也非常满足,他们哥哥终于又演了个帅哥啊,想磕颜的他们真是太不容易了。而且看电影结尾,哥哥有望出演第二部 啊。 棒呆。 首映礼结束后,谭昭跟导演吃了顿饭,就背着书包回q大了,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他因此……又上了热搜。 “去首映礼也不叫上伦家,伦家好伤心哦~”是熟悉的庄呈言没错了。 “你正常一点,还有你怎么知道我是参加首映礼的?” “咦?你居然心里没点数?”庄呈言一下就瘫倒在沙发上了,“自己看热搜。” 哦,他又上热搜了,还是跟导演一起上的,谭昭随便看了看评论,发现没什么大事,就将手机丢开了。 “真的不跟我去新药发布会吗?” 新药发布会,是国家为了公开药品透明化设置的,电视网络同步直播。谭昭虽然把药研发出来了,但他又没有制药工厂,发布会是为了对外公布,也是新药招标。 反正短时间内,谭昭并没有开医药公司的意愿。 “不去不去,打死不去。” 谭昭从书包里掏出一个签名本:“哦~那真是太可惜了,我去发布会,还特地要来了莉莉丝的签名照,既然……” 庄呈言:……!!!! 莉莉丝,也就是《blood love》的女主,出了名的盛世美颜。众所周知,小庄同学是个出了名的颜狗,莉莉丝死忠粉一枚。 “你太卑鄙了!给我!” “去就给!” 新药发布会当天,庄呈言还是换上西装,被谭昭揪着一起过来了。 “先说好,我是不会上台陪你接受‘公开处刑’的。”这是他的底线了。 谭昭两人开发的生发药水,主要是针对脂溢性脱发的,外敷洗剂,本来是准备取个类似“生发灵”一类的名字,谁知道……该药名已存在。 试了好几个都有,谭昭就干脆换了个套路取名,果然没有再重名。 所以,等在场的大拿啊医药代表啊生化专家拿到新药名单时,或多或少都被这个叫做“热带雨林”的生发药水吸引住了。 这是说用了这药水,会茂密如同热带雨林?! 哪家来的初生牛犊啊,这么虎的? 很快,他们就发现这小牛犊来自q大,研发人员居然只有两个,一个生物研究生,一个化学博士生。 “……”现在的后辈,真是越来越水了。 某些专家摸了摸他们稀稀拉拉的头顶,露出了几分忧愁和感慨。 就在这时,谭昭带着稿子上台了,至于庄呈言,你还能指望这位道友一共渡劫不成?! “大家好,我是来自q大生物研究院的顾玺……” 李晓丽是裴影帝的死忠粉,但她同时也是一只化学狗,这次是跟着导师一起来蹭新药发布会的,谁知道……卧槽这不是她本命家的弟弟吗!? 她当场还迟楞了一下,因为这样的顾玺她从没见过。 西装笔挺,脸上还架着一副金丝边的眼睛,李晓丽根本听不见顾玺在讲什么新药内容,她只能看到英俊帅气的顾小哥在台上侃侃而谈的样子。 俗话说得好,认真的男人最帅,古人诚不欺她。 她默默掏出手机,在追星群里艾特了所有人:“姐妹们,起来啦!快看新药发布会,点击有惊喜~~” 随后,她就被导师也警告了。不过也因此,她发热的脑袋降温不少,也能听清楚顾小哥他们研究的新药……似乎是治疗脱发?! 治秃头的!? 与此同时,因为李晓丽的一条群消息,顾玺研发新药的消息开始默默传播开来。 “难怪那天《blood love》宣传时,顾小哥说我们很快就会见面~只是我没想到,再见居然是这般光景!” “楼上别文艺,就问你怕不怕,哈哈哈!” “顾小哥才研二吧?他居然跑去研发秃头药剂,这么防患于未然的吗?!我看顾玺也不秃啊。” “楼上住口!帅哥不会秃头!” “所以,这药如果上市,大家会买吗?!” “……” 粉丝们陷入了诡异的沉默,但很快,就有懂行的指出这是处方药,是需要医院病历找医生开药才能拿到的,主治脂溢性脱发,不是一般的洗发美容药剂。 顾小哥怎么这么硬核?!这偶像他们好像真的追不起?! 事实上,新药发布会现场,没有人对热带雨林生发药剂有期待,但无奈……这小年轻生得相貌堂堂,还贼拉能说。 关键还不是随口胡诌,且是言之有物,还有数据证明,坐在前排的大佬们就起了爱才之心。 等谭昭让庄呈言把临床证明拿出来时,底下医药公司的代表们,终于也激动起来了。如果真有这么效果,那……简直是秃头星人的福音啊。 这意味着,巨大的市场和利润。 在经历了一番轮流轰炸后,谭昭的介绍终于算是结束了,会后,他加了不少人的微信,也拿到了不少名片,也算是个不错的开端。 谭昭和庄呈言正吃着饭呢,就接到了来自齐林的电话。 裴念倒是想打,但今天他刚好在拍杂志封,要换十来套衣服,打电话的事情只能委托齐林来了。 “恭喜啊小顾,你哥说要给你开庆祝会。” 谭昭没拒绝:“好啊,到时候齐哥一定要来。” “那必须的,不过网上的消息,你怎么看?”齐林是专门的经纪人,但他是主做娱乐圈这块的,跟专利医药经纪人隔行如隔山,小顾毕竟是念哥的弟弟,他想着能照拂就照拂一下。 说真的,谭昭都快怀疑自己是热搜体质了,咋的他那么容易上热搜呢:“没事,如果必要,我会注册个微博说明一下的。” “那也行,你哥说有事打他电话,24小时都开着的。” 谭昭笑着挂了电话。 “哎,有哥哥就是好,老庄怎么没给我生个哥哥呢,幸好我有莉莉丝了。” 第32节 “……明天就是你那实验出结果的时候了,不回去看看?”谭昭也是佩服庄呈言的心大。 庄呈言闻言,一副恍然惊觉的模样:“你不说,我差点都忘了,肯定是被你那药剂熏得记忆力衰退了。” 喂,热带雨林不背锅! ** 庄呈言实验出了结果,又化身科研狂人奋战实验室。 谭昭则约谈了几家医药公司,最后签了还算满意的合同,热带雨林经过备案,就能进入各大医院和指定药店了。 萧方是一只程序猿,无奈英年早秃,他秃了,也更强了,然后……逼近三十岁,仍然母胎单身,这个世界对秃头星人简直太不友好了。 这天,他去医院复诊,已经熟悉的医生推荐了他一款外敷的生发药水。 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原则,萧方接受了。 这一日,他仍旧加班到晚上。回到家,萧方摸着油腻腻的头顶,想起了自己新配的药水。他从包里翻出药水走进卫生间,一分钟后,萧方夺门而出,并且直接奔向了通风的窗口。 我天,这药水的味道……也太上头了吧! 第37章 我太南了(十四) 这味道简直是太可怕了。 萧方从窗口呼吸完新鲜空气下来, 仍旧是一脸惊魂未定的模样,有那么一刻他甚至觉得秃也没什么不好的,如果……不, 他还是想要茂盛的头发! 你永远都无法想象一个秃头星人对头发的渴望。 萧方给自己灌了一碗又一碗的鸡汤,终于再度推开了卫生间的大门, 然后……他就看到他慌乱出来时带落的药剂盒子里有一枚鼻夹。 哦, 好贴心哦:)。 第二天,萧方带着一身怪味去了公司。 “小方啊, 你又试什么偏方了?这味道……”小伙伴们捏着鼻子不敢靠近。 萧方有苦说不出, 事实上这股药液的味道已经稀释很多倍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闻得久了,他居然觉得有种提神醒脑的功效。 “医生新开的药液,不是什么偏方, 要介绍给你吗?” 小伙伴立刻飞走:“不用,谢谢,好好工作。” 除开临床实验的人员, 萧方可以说是热带雨林第一批的使用患者,有些人被味道劝退, 有些人却抱着“必死”的决心用了下去。 一个月后, 萧方明显感觉到了自己的变化,总的来说, 他不秃了!也更强了! “卧槽!小方你去植发了?!” 虽然只是毛扎扎,但那是头发啊!活生生的头发!小伙伴羡慕得眼睛都红了:“明人不说暗话, 哪家医院做的?” 萧方心情好, 有了头发之后,他觉得这世上已经没有什么时候能难倒他了:“不是植发,上次咱们去植发机构, 医生说我的毛囊不适合植发,你难道忘了吗?” “那是为什么!难道和你身上的臭味有关?” 这话,萧方就不爱听了,他现在觉得这味道一点儿也不臭,他一天不闻浑身难受:“不许你这么说它!” “……” 半个小时后,小伙伴跑过来:“小方!兄弟我一辈子的幸福就全靠你了!” 都是程序猿,谁还不知道谁呢,萧方调侃了回去:“你不是说它臭吗?” “代码诚可贵,嗅觉价更高,若为头发故,二者皆可抛。” “……”好诗好诗。 萧方卖出了人生中第一份关于生发的安利,而华国各地,同他一眼亲身经历“颜值变革”的,还有不少人。 深夜,某灌水论坛忽然出现了一个帖子,帖子的内容,是关于他治疗脱发十年,终于有所成效的经验。 #战秃十年,终有奇迹# 3l:真假?!怎么那么像卖假药的?! 8l:去查了楼主说的那个什么热带雨林,是正规药厂出来的,还有国家药号,是处方药,说真的,我有点心动。 88l:热带雨林,那不是裴影帝那个学霸弟弟研究出来的药水吗?原来真的投放市场了啊? 有流量,就有热度,这个分享帖莫名其妙就上了热帖,并且越来越多的人涌入,有人不信,有人觉得是顾玺买的水军,还有人说是药水销量太差,粉丝艹热度。 唔,你知道的,有时候别人想攻讦你,是不需要任何逻辑和理由的。 特别是,有好事者兼脱发困扰患者跑去医院开了热带雨林,回来后开了帖子直播,对这款药水的味道进行了三百六十五度全方位的喷毒。 这位“有才”的楼主,还给热带雨林取了个别称,叫阿瓦达索命药水。 “我跟你们说,就这药水,居然也有人敢往头上招呼,是嫌自己头发太多吗?太多的话,就捐给我啊,我需要啊!你们这些追星的,都没有智商的吗?像这种莫名其妙的药水,这边交智商税啊!” “别怼我,我要真凶起来,就去怼你们正主了!” “我的话就撂这儿了,我就是死,死外面,从楼上跳下去,也绝对不会用这破药水!绝对不会有真香!” 看到帖子的谭昭:…… 庄呈言脸上全是看好戏的戏谑:“怎么样?什么感受?” “谢邀,没什么感受,又不是我秃,他不用是他的损失。”谭昭摊了摊手,也非常的光棍,毕竟就药的味道方面,他真的……已经完全尽力了。 为此,他甚至跟制药公司的专家合作探讨过,但如果对药味进行改良,功效就会降低,它们并没有相辅相成的作用,却缺一不可,制药公司这才勉强接受,并且作出了妥协,在药剂里面添加了一枚鼻夹。 “唔,你说得很有道理,是他不懂科学的魅力。”反正也不是他用,庄呈言说这话时,一点儿也不亏心。 为了支持小师弟去买了热带雨林用了的魏师兄:……神特么科学的魅力! “咳咳咳咳!” 谭昭转头,看到头皮已经没那么光滑的魏师兄,立刻道:“魏师兄,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老师叫你去一趟。”魏师兄平了平心里的气,道。 庄呈言指了指自己:“那我呢?” 魏师兄选择沉默,庄呈言就知道了,他家老头肯定是嫌弃他去呗。不去就不去,他还不稀罕呢,刚好实验报告也写完了,他准备打两把游戏换换心情。 庄教授找顾玺,是聊关于研究生结业问题的事情。 q大研究生要毕业,一种是循规蹈矩做它个三年实验,一种就是获得成就,也就是让学校看到你已经具备毕业的能力,庄教授考过顾玺的专业知识,已经非常扎实。 而从他不孝儿子那里得来的消息,也能证明顾玺的学识,已经超越了研究生的水平,再这么耗时间,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不拘一格降人才,他没必要再压着人做个小研究生。 “你觉得怎么样?” 他觉得怎么样?q大这么自由的吗? “可以直博吗?”说真的,q大的氛围真的很好,他甚至有些理解庄呈言死赖着不走的想法了。 庄教授思虑片刻:“可以,不过我可能教不了你太多。”毕竟他是学微生物的,如果是制药,还有更专业的教授。 对这个,谭昭倒是没多大的要求,他觉得庄教授就挺好的,会布置作业,却不会过分压榨学生,他听说有些导师会让手底下的学生做很多琐碎的事情,想了想:“我还是想在您手底下。” 本着爱才之心,庄教授跟学生科普了一遍导师的重要性,这好好的学生可别跟着他儿子学坏了,真是造孽啊。 正在打游戏的庄呈言狠狠打了个喷嚏,三秒钟后,他做了断言:“臭老头肯定又在说我坏话了!阿玺你可别听我家老头子瞎说!” 谭昭最后还是没有选择换导师,当然直博的事情,也要等这个学期过完再说。 从生物实验楼出来,谭昭接到了来自齐林的电话。 “小顾,你那药水……你现在有空吗?” 怎么吞吞吐吐的,谭昭道:“刚好有空,正准备出校门呢。”什么?回实验室陪庄呈言打游戏?他的人生选择里,没有这个选项。 “我就在你哥这里,需要我派人去接你吗?” 谭昭摸了摸下巴:“我现在,应该没什么名气了吧?” 那头的齐林陷入了诡异的沉默,小顾怎么老是对自己的热度没有个正确的认知呢:“算了算了,你在校门口等一等,我派大龙去接你。” 然而,谭昭在校门口等的时候,被两三个娱乐记者堵了个正着。 “请问顾玺,你对你研发出来的药受到患者抵制怎么看?” 哈?患者抵制? “顾玺,热带雨林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哈?他怎么不知道他给热带雨林掏过宣传费? “顾玺……” 谭昭将戴着的口罩摘下来,脸上没多少笑容:“首先,你们这么突然冲出来,对我很困扰。其次,你们是药监局来的吗?有患者病例吗?” “请恕我无法回答你们的问题。如果随便一个断章取义、制造噱头的问题我都要回答,那我早就累死了。” 卧槽!没听说顾玺为人这么犀利啊?! 他们倒是还想问,反正八卦小报的记者向来很会博眼球,今天顾玺这么回应,明天小报就敢写“裴影帝弟弟顾玺全程黑脸,疑似坐实虚假宣传”的标题。 但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刚刚人还在眼前呢,下一刻就消失了,再一看远方,跑得简直像风儿一样快。 “跑这么快,咋不去参加奥运会呢。” 娱乐记者悻悻地收好装备,很快离开了校门口。 而这时,谭昭终于上了大龙的车,等他进门,齐林已经在网上看到他的回复了。 “早知道,我就再多说点,让你不要回应了,这些个记者,你越回应,他们只会越起劲。”一个个的,活跟杠精转世一样。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谭昭到现在还纳闷呢,他的药不就味道神奇了一点吗?碍着哪位财神爷了? “你的药水热带雨林……出圈了。”齐林停顿了片刻,才道,“靠味道。” ……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然后呢?” 齐林也很头痛,现在无论是西药还是中成药,又不是没有味道独特或者特别苦涩的,怎么就顾玺的生发药水出了名呢? “你知道,总有些好事者闲着没事做,微博上有个千万博主,饱受脱发困扰,他就是以杠出名的,他在微博发了条微博,说他在医院开了一个疗程的热带雨林,会在一个月内每天直播用热带雨林。” 第33节 “……”免费的水军?! 裴念这时候终于开口:“阿玺,你的药水效果到底怎么样?” 第38章 我太南了(十五) 这个问题嘛, 谭昭看着裴念认真的模样,大胆猜测了一下:“哥,你不会是想替我卖安利吧?” 裴念交叠起双腿, 稍作掩饰道:“倘若有用,有何不可?” 齐林:……念哥, 你冷静一点! 谭昭有些疑惑:“娱乐圈的俊男美女, 也需要?” 这个问题,齐林显然比裴念更有发言权:“这小顾你就有所不知了, 圈里的人大多作息紊乱, 你哥这样的已经算好的了, 很多综艺都要大晚上录综艺,还有人连着一周赶夜戏,你说遭罪不遭罪?头秃不头秃?” 谭昭眨巴了一下眼睛:“可是我没看到……” “假发片了解一下, 阴影粉了解一下!” 不,他头发很好,不需要了解:)。 但说回正事, 谭昭难得拒绝了裴念:“哥,不用安利, 而且我这又不是药妆, 还需要艹销量什么的,我跟制药公司签的合同也不需要销量, 热带雨林是处方药,也算民生的一种, 虽然它不能入医保, 但她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一款药品,患者有选择的权利。” 裴念沉默片刻, 点头:“我明白了,但你还是没说它效果如何?” 谭昭想了想,组织了一下语言,对着两双亮堂堂的眼睛,道:“这个博主,只要他用下去,我觉得他大概率会真香。” 齐林一楞:“这么自信?” “那当然,就算你不相信我,也该相信药监局啊,药品的描述向来很严谨的,不用担心我的名声会受损。”这话,谭昭是看着裴念说的。 齐林:……哦,是我打扰你们兄友弟恭了:)。 不过既然顾玺敢说这样的话,齐林也觉得没什么好担心的了,而且也确实是他们关心则乱了,顾玺明确来说,不是娱乐圈的人,他就算回应了,也不需要遵循娱乐圈的游戏规则。 “我也明白了。”齐林关注了杠精博主的直播间,决定每天刷一下,坐等真香。 而这个“真香”,比他预计来的还要更早一些。 这位千万博主的id叫“诚实的老师傅”,以敢讲敢说敢怼出名,用词辛辣,很多品牌都被他怼过,在他看来,热带雨林就是智商税。 既然是智商税系列,那就不要怪他拿出来戏谑一番了,正好他这个月没什么“灵感”,就麻溜地去医院挂了号,拿回了一个疗程的热带雨林。 起先的小半个月,他每天都能用各种极富有画面感的辛辣词汇来形容热带雨林那令人难以忍受的味道,它也不是臭,就是……难闻,难闻到他取了一管空气去化验,化验机构表示要加钱才给做。 打从他开了这个直播间,那观看人数猛增,“诚实的老师傅”就感受到了热带雨林带来的热度,每天跟粉丝互动得更加快乐,他甚至还在直播间搞了个有奖征文,只要吹“热带雨林的味道”吹得好,第一名会有现金红包888元。 冲着这粉丝热度和打赏,就算是坨“shi”他都敢糊头上!更何况只是一瓶难闻的药剂,反正他已经秃了,有钱了他能去植发啊。 这种快乐,截止到“诚实的老师傅”一毛不拔的头顶长出了头发。 “卧槽!老诚实,你长头发了!是真的!” “我的眼睛!姐妹们,快告诉我这是不是官方新出的秃头福音滤镜!这也太真实了吧?!” “不是滤镜!我刚刚已经去检查过了!没有滤镜!” “老诚实,快告诉我们,你除了用热带雨林,还用了什么产品吗?” “本人追了全程,很不幸,老诚实就只用了热带雨林。” “不——我不信!不要啊!” “老诚实,别摸头发了!别照镜子了!快说句话来听听!你别不是老诚实的同胞兄弟吧!” “老诚实!” 随着弹幕的集体呼唤,老诚实忽然眼含热泪地爆哭一声:“卧槽!老子有头发了!从此以后,老子又要回归帅哥界了!” “……” “……老诚实,几个菜啊!” “……老诚实,但凡有一粒花生米!” “……老诚实,头孢来一颗不?” “不要!我不听!我特娘的居然真的长头发了!我去,我宣布,从此以后,热带雨林就是我亲爸爸!比亲爹还要亲!” 此时的直播间,忽然就陷入了沉默,甚至连弹幕都出现了断层。 齐林看了全程,简直要乐死了,这“真香”会不会来得太快了,而且……真的居然能长头发!那市面上那些防秃的洗发水怎么办? 齐林的思维莫名跑偏,直播间蹲点的粉丝则突然……刷起了哭脸。 “不,我不相信!我新找的快乐源泉居然就这么没了!我爆哭,我……也是秃头星人啊!” “楼上走好,要么秃,要么死,你是个大人了,该做出自己的选择了[叼烟]!” “这也太难了吧!我不要!它怎么就有用呢!” “……我寻思着,咱们是不是应该给顾玺一个道歉啊?” 弹幕再次陷入了沉默,虽然但是……就不能改良下味道吗?! “不!我宁可秃,我也绝对不用热带雨林!” “我也是!谁家药水味道搞得这么大啊!” “兄弟们,顶上去让顾玺看到,改良下味道啊大佬!” “赞成楼上!” “……” 而就在这时,谭昭终于开通了个人微博,因为顾玺已经被人抢注,所以他加了个前缀,低调的顾玺v:不改良,不接受制药云指挥:)。 这什么态度!摆明了你爱用不用啊! 然而,为了头发,真香算什么!不过区区人类的本质,这证明他们是活生生的人类啊。微博评论下面,一连串的不买不用差评,但跑医院跑得最勤的,也是他们。 反正有附送鼻夹,味道忍忍就过去了,他们要头发! 头发,他们来了! 第一个直播用热带雨林的老诚实还在坚持做直播,他甚至还专门发了条微博感谢顾玺,并且对曾经的调侃作出道歉。 ——实不相瞒,老夫可以吹热带雨林一辈子! 他发完后,也没指望顾玺会回他,继续乐淘淘地直播下去。一个疗程后,他光滑的头顶已经黑黝黝了,于是他又跑了一趟医院,带回了第二个疗程。 而等他第二个疗程直播完,网上的热带雨林真香党……已经多得数不清了。 这年头,全民治秃不是假的。 谭昭那条冷硬微博下,已经有不少人跑回来道歉,当然也有人许愿,表示“斑秃”患者也要享受同等福利!还有什么减肥啊美容啊养颜,品种多样,跟点菜一样。 “……他们该感谢我的。”庄呈言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谭昭双手插兜:“感谢你什么?” “当然是感谢我让你停止改良味道啊,不然……”就不是小死一回这么简单了。 “你就贫吧!等下魏师兄请客吃饭,去不去?” 庄呈言有时候,也不是没有自知之明的:“他平时不是躲我躲得跟只兔子似的,怎么突然好端端地要请我吃饭?鸿门宴啊!” “原来你自己知道自己猫嫌狗厌啊,啧~”谭昭调侃道。 “那是我不跟凡人一般见识。”庄呈言轻哼了一声,给自己套上围巾,“走吧,难得铁公鸡拔毛,我要去吃穷他!” “……”替魏师兄的钱包默哀。 “说起来,最近赚了不少钱吧?人魏师兄都知道请客,你怎么不请我吃顿好的?”两人出了门,庄呈言边走边说道。 谭昭往旁边迈了一步:“就好像你分红少拿了一样!彼此彼此啊。” “切,最近好无聊啊,要不你找个‘点菜’的,咱们再试试?”庄呈言跃跃欲试道。 “……我拒绝。” 魏师兄已经在火锅店等着了,两人到的时候,菜已经上齐了。 “哟师兄,风采照人啊!” 魏师兄被噎了一下,但他心情好,不计较!反正庄师弟的性子,他又不是第一天知道了。 “来,大恩不言谢,都在茶里!” 江湖谭某人:……行叭。 “最近顾师弟在忙什么?”魏师兄也算是发现了,顾玺师弟那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他还想着照顾师弟,然而……天才就是这么无理取闹。 但q大的天才太多了,倘若他每一个都要嫉妒一遍,恐怕早就被踢出实验室了。在这方面,魏师兄的心态格外得好。 “这个问题我知道,阿玺他最近在忙着刷微博!” “……你闭嘴!”x2! 庄呈言撇了撇嘴,默默喝了口凉茶。 就在这时,火锅店的另一头忽然传来了一声尖叫,三人立刻站起来,就看到后方一片狼藉的模样。 有人被热火锅红油泼了脸!! “医生!在场有没有医生啊!” “报警,不,快打120啊!” 出了这么大的事故,现场慌乱极了,服务员六神无主,在场正好没有医生,受伤的居然还是个孩子,谭昭走上前时,已经有人认出了他。 “是顾玺!” 不过谭昭已经顾不上有人录像,跟店员要了紧急处理烫伤的东西,就动作起来了。只是这红油锅这么烫,恐怕是要留疤了。 第39章 我太南了(十六) 忙活了大半个晚上, 小患者终于从抢救室里被推出来,所幸谭昭的急救措施做得非常到位,热油也没有飞溅进眼睛里, 烫伤多集中在左脸颊和脖颈上。 第34节 也幸好是冬天,小孩子衣物穿得厚, 没有伤到身体内部器官, 只是措施做得再到位,也一定会留疤。六岁的小姑娘, 就算是植皮, 恐怕也还会留下痕迹。 “谢谢你!谢谢!” 孩子爸爸不住地向谭昭道歉, 也是刚才他才知道,这是位单身父亲,今天难得带女儿出来吃顿火锅, 却没想到会遇上这样的事故。 谭昭从医院出来,就接到了来自裴念的电话,那头的声音带着满满的担忧:“阿玺你怎么样?伤得重不重?” “哈?我没受伤啊?”谭昭的脑袋上, 飘起了三个问号。 “没受伤?你别不是为了不让我担心骗我吧?”裴念半信半疑道。 谭昭索性开了视频通话,那头的裴念还带着妆, 显然是还在赶通告:“哥你赶通告, 还有时间上网啊?” 经历了几次,谭昭对“网民的热情”显然已经有一定了解了。 “微博爆了, 直接空降第一,你说呢?” “这么猛?!” 谭昭点进热搜, 果然已经爆了, 不断有人在他微博下留言希望他平安,他点进热搜第一条的视频,可能是帕金森手, 抖得都没法看,现场又比较慌乱,仅几个清楚的片段,是他在做急救的模样。 ……然后,他就被烫伤了。 谭昭边跟裴念聊天,边发了条微博。 低调的顾玺v:不信谣,不传谣,视频是真的,但受伤的不是我,感谢大家的关心。 谭昭辟了谣,也有现场其他的食客出来做说明,但事情一闹大,火锅店就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而此事也确实是因为火锅店方的工作人员处理不当造成的。 甚至在第二日,火锅店的监控泄露到了网上。 这可比食客们拍的视频清楚多了,监控画面将火锅热油炸溅和小女孩好奇探头被烫全部拍摄了进去,甚至还有后面食客和店方慌乱、顾玺和两个朋友配合急救的画面。 “外科医生,顾小哥的手法非常专业。” “毕竟也是学生物的,据说现场没有医生,顾小哥直接就冲了上去,被圈粉了。” “呜呜呜,哥哥也太暖了叭!” “真的圈粉,顾玺也算公众人物,这种场合连一点犹豫都没有,真的可以。” “希望小女孩平安。” “+1!” “……就我一个人,比较好奇那个扎小辫的哥哥吗?” 反正什么样的评论都有,甚至到了后来,还有人说既然顾玺这么能,怎么不发明个祛疤膏给小女孩用用啊,急救有个卵用。 摆明了杠精转世,一天不抬杠它浑身难受。 最好笑的是,裴念的黑粉居然以此来攻讦兄弟俩,说他俩作秀云云,还越蹦跶越起劲。 “这口气,我忍不了!” 谭昭抬头看庄呈言,却只看到人愤怒的小辫子:“谁又惹你不高兴了?” “他们!”庄呈言小辫子一甩,指着手机屏幕里的评论道,“这种伸着脸过来求打的,你能忍着不下手?” 这是替他鸣不平呢,这人也真够别扭的,谭昭摸了摸下巴:“确实有一点。” “那你还在等什么?” 谭昭:“……实话讲,你是不是太闲了?” “这都被你看出来啦?” 长眼睛的都看出来了,谭昭失笑:“行叭。” 一人计短,两人计长,谭昭学了一手好医术,融汇百家,学的又是生物学,而庄呈言主攻化学,他的存在正好弥补了谭昭的知识盲区。 两人既然决定开工,实验室的灯就没再熄灭过。 很快,就到了年底。 对于普通人而言,年底就意味着春节长假的到来。但对于娱乐圈的明星来讲,年底才是真正跑断腿的时候,特别是当红明星,这台的晚会了,那边公司年会的邀请,那场子一天三场不嫌多,四场五场也能够啊。 裴念因为《亲游》和《blood love》圈了不少粉,又是新晋影帝,那邀约的通告就跟雪花似的纷至沓来,甚至还接到了春晚的邀请,不过因为种种原因,大部分都让齐林给推了。 只是《空山新雨》定档大年初一,作为主演之一,各地的宣传却是跑不掉的。 所以直到大年三十的晚上,谭昭才在小别墅见到了脸带疲倦的裴念。 “累吗?要不要睡会儿?” 裴念摇了摇头,他刚刚在回来的路上已经睡过了:“不用,阿姨回去了?” “嗯,不过菜都做好了,在蒸锅里。”谭昭也很想表现一下自己啊,但他怕直接烧了裴念的厨房,这多不好意思啊。 “嗯,我带了饺子回来。”裴念想起弟弟的厨艺,忍不住会心一笑。 在这个阖家团圆的日子里,齐林当然是不在的,吃过饭,春晚也开始了。不过春晚年年就是歌舞小品,两人都看得要睡着时,谭昭的手机闹铃响了。 谭昭一下蹭地站了起来,将衣帽架上的衣服丢给裴念:“哥!咱们去看电影!” 裴念抱着衣服,难得迟钝地歪头。 “看《空山新雨》啊!午夜场人少一点,明天就不好出去了!” 裴念被弟弟一路驱车到了最近的电影馆,他才反应过来:“阿玺你什么时候买的车?”而且,本来说好是他来教的。 原主顾玺是没什么大钱的,否则江溪也不会嫌弃他。谭昭有钱买车,那是因为热带雨林的分红到了,他向来不会亏待自己,拿到钱的第二天,就去车行提走了看中的车。 “就半个月前,怎么了?”谭昭稳稳地停进车库,他早就在网上买了票,进影院取票时才发现,这个点……居然这么多人! “哥,你别把口罩和墨镜都戴上啊,这样太显眼了。” 幸好,谭昭是踩着点过来的,很快就检票入场,全景声厅灯一关,裴念总算是不用战战兢兢怕被人发现了。 难得看到正经人裴念这副模样,谭昭忍不住小声调侃了两句。 老实人裴影帝决定以不变应万变,端端地等到电影开始。 《空山新雨》的故事,两人都知道,甚至倒背如流,但等真的在大银幕上呈现出来,又是另一种感觉了。 侠,盗,人心,都在江湖的光影之中。 蔺子儒对于光影的处理简直精妙绝伦,他显然并不想拍灰头土脸的悲情式侠客,给予两位主演的镜头甚至带着股别样的浪漫色彩。 莫小谨的稚嫩和正直,陈殊和的恣意与迷失,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结伴同行,却碰撞出了不一样的火花,故事说到最后,谁也说不清是谁解开了这陈年的旧局。 电影的最后,是两人分道扬镳,一人南下,说要去看看师父口中西湖的烟雨,而一人北上,去完成曾经未完成的使命,两人约定,来年的今日,要去竹林打一场。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是分别的季节,却并不带任何离愁,因为侠在心中,终有再聚首的一日。 整个影片的基调,是非常明快的,陈殊和不是什么正经侠客,带着刚下山的菜鸡莫小谨,想也闹出了不少幺蛾子。 波云诡谲的江湖,大人物们翻手为云,小人物们嬉笑怒骂,加上足够精彩的打戏,就连谭昭,都被吸引住了。 等影片放完,大家都在等彩蛋时,谭昭就带着裴念先溜了。 等到上车,谭昭道:“哥,记得提醒蔺导,给我包个大红包!” 裴念失笑:“行,一定带到。” 等谭昭两人到家,网上的第一批影评已经出来了。 “好看!真的好看!推荐!爆哭推荐!” “蔺导太会了,终于不再是灰头土脸穿块破布拎把剑的江湖小混子了,说真的,我已经看腻那种底层小混混拯救江湖的戏码,莫小谨他不香吗?陈殊和他不帅吗?江湖里那么多人,其他导演编剧也看看啊!” “我可!我太可了!沉默cp锁死!” “空山新雨起码能打八分,五分给导演和演员,两分给编剧,还有一分必须给武指,陈殊和那场竹林一挑六,更像是一场视觉盛宴,推荐大家去看imax场,刀尖几乎要戳到眼球,但就是舍不得闭眼睛!给武指加鸡腿!” “没错!打戏啊打戏,武侠剧当然吹打戏!其他都不看,空山新雨至少五年以来打戏最佳!就凭这个,我会去二刷!” “蔺子儒的武侠,带着他独特的浪漫色彩,从选角到服化道,再到武术指导,我看到了一个凝聚的剧组在认真拍电影,空山新雨的票价是值得的。” 有粉丝尖叫,也有影评人背书,甚至还有眼尖的粉丝拍到裴念顾玺两人除夕大半夜跑去电影院看空山新雨的模糊图。 春节假期,大家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就去电影院看场好评如潮的电影。 就在《空山新雨》票房破亿的时候,谭昭收到了来自蔺子儒的大红包,六位数的红包,实打实的“大”了。 “昨天蔺导喝高了,今天酒醒还说让你也去参加庆功宴。”齐林在电话那头道。 谭昭:“……你确定他酒醒了吗?不会手抖多打了一个8吧?” 第40章 我太南了(十七) 听到这样的问题, 电话那头的齐林沉默片刻,道:“那你还能打回去不成?” 谭昭莞尔:“也不是不可以啊,诚实为本嘛。” 那头立刻传来齐林明显的笑声:“不说这个了, 听说你和念哥昨晚上双双刷电影去了?” “刷电影就刷电影,双双搞得我俩像出去做贼一样。” “哈哈, 粉丝用语, 稍微挪用了一下。”齐林说完,自己也笑了一下, 这才继续道, “我猜, 你俩肯定没有看彩蛋,对吧?” “……”还真没有,看了他怕被粉丝堵在电影院出不来啊。 齐林给了个建议:“你可以去网上看看彩蛋的内容。” 挂了电话, 谭昭就去刷彩蛋了,毕竟齐林专门提出来,肯定是因为这彩蛋跟他有些关系, 然后……他没想到蔺导这么鸡贼! 那1个“8”肯定是没多打! 彩蛋的视频,网上肯定是没有的, 毕竟现在视频的版权很严苛, 盗摄发布视频可是要被请吃茶的。但视频没有,不代表没有人剧透啊。 “嗷嗷嗷, 彩蛋赛高!你们肯定猜不到彩蛋是什么!蔺导太会了!” “太会+1!我爱这兄弟情!” “没看彩蛋,感觉错亿, 剧透一下呗~” 有人跪求剧透, 谭昭刷到很后面,才有“老实人”叙说彩蛋内容。 “彩蛋真的牛逼,就正片里陈殊和那场一镜到底的打戏, 不是有人说背景音乐绝了嘛,这里@低调的顾玺背景音乐本人,他就是行走的背景音乐啊!” 第35节 “楼上剧透还只剧透半拉,看不下去,最重要的没说啊,顾玺武指啊!你谈毛个背景音乐啊!” “……卧槽?!” “……真的假的?” 有人开始跪着叫爸爸,有人去顾玺微博下种橘子树,但更多的人表示不相信,毕竟这跨领域跨得都要裆部撕裂了,他们不信! 蔺子儒是个导演v:听说有人质疑彩蛋的真实性?很抱歉,是真的哦~【视频】 这也是电影宣传的一部分,视频是谭昭教裴念耍剑时的场景,不长,就一分钟左右,但已经很清楚直观了。而在蔺子儒发声后,剧组总武术指导吴武指转发了微博,表示陈殊和所有的武打戏全部是由顾玺设计,两人是分工合作的。 看完视频的网友们:顾玺爸爸,你看他们跪的姿势标准吗?不标准他们重新来啊。 “真的完全看不出来!顾玺他到底还有什么不会的?!” “楼上的,你忘记顾玺刚参加《亲游》时的生活技能全废了吗?” “这么一说,我……也还是好酸啊!上帝在给人打开窗的同时,还把所有的门都给人打开了,人不走窗,那不是很正常吗!” “我就不酸,因为他我有了头发,有头发的我,无所畏惧!” “……合理怀疑楼上脑子已经被熏坏了,毕竟热带雨林的味道~” “就只有我一个人被顾小哥哥吹笛的模样迷倒吗?!那手,那身段,说真的,没人找哥哥拍古装剧吗!我可!我要是有钱那该多好啊!” “实不相瞒,我也+1!” 后面跟了一连排的+,但明眼人都知道顾玺是不会入娱乐圈的。一是因为本人公开表示过自己不会入圈,二是因为顾玺专业能力这么出色,脑子进水了才会往娱乐圈跑吧。 谭昭的脑子,当然是没有进水的。 《空山新雨》上映一周后,狂卷了十个亿的票房,只比第一名的喜剧合家欢片少四千万不到,不过看口碑和热度,超过显然不是什么难事。 “这么早就开庆功宴?” 裴念点了点头:“要走红毯的,你既然答应了,可不好反悔。” “……”谭昭被齐林强迫做了造型,换了某品牌借来的高定西装,那身高腿长,确实很有进娱乐圈的资本。 齐林满意地点了点头:“不错不错,品牌方爸爸看到应该会很高兴的。” 裴念一身宝蓝色的西装,胸口还别了一颗蓝宝石的胸针,显得贵气逼人,英俊不凡。谭昭自觉不好喧宾夺主,穿的是纯黑色西装,没有多余的装饰,配上他新理的寸头,温润的脸都多了几分棱角。 “要和我哥一起走?” “看你想法了,你也可以跟导演他们一起,不过友情提示一句,念哥对上次《亲游》发布会没去成,有点耿耿于怀哦~”说到最后,齐林的声音已经很轻了,就怕那边做发型的裴念听到。 谭昭从来都不是一个别扭的人,闻言就点头道:“那就一起走呗。” 一起走的后果,就是现场差点没被粉丝的尖叫声淹没,也无怪粉丝这么热情,打从《亲游》半路夭折,顾玺就没怎么出现了,唯一一次还是新药发布会现场,被圈了粉的粉丝憋得慌啊。 而且粉顾玺还有个不好,就是他们连正大光明喊哥哥营业的权利都没有,简直实惨。 说真的,谭昭什么样的大场面没见过啊,被这么热烈地簇拥却当真是头一遭,他难得有些小局促,但更多是哭笑不得:“轻声一点,嗓子不难受吗?”都快喊劈叉了。 “不难受!”x n! 行叭,谭昭手里被塞了不少签名本,这种场面真是太新鲜了:“要我签名?” “对对对对对!” “可是我没练过签名,字丑不介意?” “不介意不介意!” 粉丝捂着脸,满脸激动,其中居然还有男粉,据说是因为热带雨林入坑的。 谭昭龙飞凤舞地签了几个名,字体完全是随性来,等到主持人q他,他才去了有直播镜头的地方。 蔺子儒将庆功会办得别开生面,别人家都是香槟自助,他搞了个剧组团建,跟公司年会似的。不过这样的气氛,谭昭倒是自在许多。 庆功会开到一半,居然还有抽奖环节,但很显然,非洲人在这个环节不配拥有姓名。 系统:哈哈哈哈,你心里对这个结果不是早就有底了嘛。 相比较于弟弟的非,哥哥裴念就很有“小红手”的潜质,他抽中的一台最新的游戏机,转头就送给了谭昭。 [哎嘿,阿统你想不到吧?] 系统:…… 来参加庆功会的,要么是蔺导的熟识,要么是知名演员,谭昭没想到的是,他居然在现场看到了江溪。 而且,跟记忆里的江溪相比,这个江溪……变化着实大,如果不是对方端着酒来找他,他绝对认不出这人是江溪。 原主记忆里的江溪,一身白裙,淡妆粉面,虽然手段极度绿茶,但人至少看上去清纯可人。现在呢,浓妆艳抹,穿着低胸大露背的长裙,身上的香气能熏死一斤蚂蚁。 娱乐圈是只大染缸,名副其实了。 “怎么,才这么久不见,你就不认得我了?”这话里,带着十足的钩子。 然而,谭昭听不出来,他非常诚实地点了点头:“确实没认出来。” 江溪脸上的粉都差点卡住。 这天儿,就这么被聊死了。 江溪悔啊,早知道这顾玺这么有能耐,她肯定将人供起来啊,当初要是没分手,她现在就是新锐科学家的女朋友,裴影帝的弟妹,就不用为了参加一个庆功会这么辛苦了。 “阿玺,我……” 谭昭往后退了两步:“季荣呢,他怎么没有跟你一起过来?” 这下,江溪脸上的笑容完全卡在粉底里了,她和季荣在网上闹得那么难看,她不信顾玺没有看到,他说这话,明显是要她难堪! 江溪入圈才半年左右,到底还有羞耻心,见顾玺这么决定,一跺脚就离开了。 “……”他说错什么了吗?! 谭昭带着疑问回到座位上,他刚刚是在从厕所回来的走廊上被江溪堵住的。 “怎么去了这么久?” 谭昭冲裴念摇了摇头,小声道:“刚碰上江溪了。” 江溪,裴念立刻皱起了眉:“她找你做什么?” “不知道,说了没两句话,管她做什么。” 看弟弟的态度,确实早就放下了,不过裴念人在娱乐圈,还是多了一丝敏锐度:“等下我同齐林说一下,她可能会找人拍照炒作,我听说她最近混得不是很好。” “啊?哦。”裴念居然有时间关心江溪这个十八线混得怎么样,真新鲜。 江溪确实混得不是很好,她出名就是靠恋情博出位,后来又跟季荣撕逼,娱乐圈女星比男星弱势,那些脑残粉见天地来骂她,她最后没忍住回了过去,季荣就假兮兮地安慰粉丝,影射她素质差,x大文凭是捡来的云云。 这次,她好不容易找到顾玺,即便不能和好,也要蹭点热度。 如果是的半年前的江溪,她绝对不会去做这种事情。可踏入娱乐圈大半年,这种事已经由不得她做主了。 而且,如果能就此再红一把,她也已经不排斥用这些手段了。 随着庆功宴圆满结束,网上网友云参加的同时,一个营销号发布了一个短视频,标题写着:新锐制药天才顾玺携旧爱江溪参加《空山新雨》庆功会,疑似旧情复燃。 网友:顾玺你清醒一点!眼瞎就自己配点眼药水滴一滴啊!不要放弃治疗啊! 第41章 我太南了(十八) 被迫眼瞎的谭昭:……他到底做错了什么?! 被人这么贴着炒, 江溪摆明了死猪不怕开水烫,要蹭他的热度,这要是开了先例, 以后绝对是要没完没了的,甚至可能还会变本加厉去贴裴念炒。 “我没想到, 她会堕落得这么快。”谭昭语气里, 不无概叹。 以前的江溪,虽然又莲又茶, 但至少要脸, 就算使小手段也绝对会把脸捂严实了。现在呢, 人明明知道他这里会澄清,却还是要孤注一掷地蹭他的热度红起来。 季荣的那些脑残粉,居然还跑到他微博底下来撒花, “夸”他“精准扶贫”,气得裴念当场差点没开大号怼人。 小顾还是太嫩了,齐林道:“这个圈子就是这样, 浮躁世俗,刚进圈有梦想有追求的新人或许都会变得面目全非, 更何况……” 见多了娱乐圈的纸醉金迷, 又或者说体会过“红”的好处,再去过回以前“不红”的日子, 大部分人都无法适应,这样的人, 齐林在这个行当见过太多太多了。 “不说这个了, 小顾你打算怎么回应?”顾玺虽然不是他的艺人,但这江溪,还是趁早摆脱为好。 谭昭组织了一下语言:“一般来说, 娱乐圈什么样的人,才会老死不相往来?” 齐林很干脆地摇头:“没有,利益可以撬动一切,只看你给的利益分量够不够。” “……贵圈真乱。” “一般来说,这种似是而非的绯闻,圈内大部分都是冷处理,因为有时候对方可能还藏了第二手第三手,你澄清的时候,对方可能会放猛料来攻讦你,比如你这次,你否认复合,对方会放你俩亲近交谈的证据,不拘是什么时候的照片,只要水军够洗脑,白的都能洗成红的。”齐林虽然不用手段,但并不代表他懂,“如果是这样,你就会被大众定义成三心二意的渣男。炒个几轮,热度就蹭了个十成十。” “江溪的营销公司很有些手段,既然敢放这料,恐怕是早准备好了后续手段,不管你怎么回应,都准备像块牛皮糖一样扒你身上了。” 裴念终于没忍住:“那就任由她这么蹭热度?” 齐林刚要接话,却是谭昭比他快了一步:“当然不是,我又不是娱乐圈的。” 齐林有种不祥的预感:“你打算做什么?” 谭昭真没打算什么,他也不会跑去找江溪用钱和解,毕竟他是个穷人,能不用钱解决的事情,他绝对不会用。 有这钱,他捐贫困山区造希望小学对口扶贫不香吗? 谭昭要做的很简单,就是让系统将原主关于分手那段记忆导了出来,就这么一小段三分钟的视频,等比例花了他三周时间,也不知道系统的黑算盘是怎么打的。 系统:谁让你被小世界压制,用不了法力呢:)。 江溪就是瞅准了他没有证据,他也确实没有证据,但既然对方先开了没有证据制造证据也要上的先河,那么他也就不客气了。 低调的顾玺v:很抱歉,再次因为上一段恋情的事情占用大家的时间,我自省了一下,大概……还没记吃不记打到这种地步吧?ps:眼药水就算了吧。【视频】 视频的内容很简单,就是江溪先提分手,原主不肯,江溪仗着没人知道,直接说我找你不过是为了气季荣挽回前男友,现在季荣要回头了,我还找你干什么? 那语气,楚楚可怜的,半点儿不像网上的江溪,莲得格外清新脱俗,茶得分外馥郁芬芳,一个词,演技拔群啊。 “卧槽卧槽卧槽!我还能说什么!江溪牛气!” “我天,江女士这嘴脸也太难看了吧,顾小哥又不是垃圾回收站,麻烦您自己去有害垃圾场自己销毁好吗?[微笑]” “这脸打得真是啪啪啪,当初分得既然这么难看,姓江的居然还有脸来蹭热度!” “这么重要的证据,顾玺当初被黑时都没放,显然是做人留一线了,要是我,有人拿我当备胎还工具人,老娘上去就是一顿社会的毒打!” 第36节 “劝江女士独自美丽,现在的小顾哥哥你高攀不起!他已经在我床上了。” “楼上,你在想peach!顾玺老公刚刚因为这个哄了我好久~” “……”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谭昭一脸“地铁老人看手机”的表情。 各路粉黑打架,有江溪的粉说顾玺没风度,分了手还要回踩的,也有季荣的粉丝跑来感谢(?)他,替他们哥哥证明了清白,更多的是吃瓜粉,表示从没在娱乐圈吃过捶得这么烂的瓜,纷纷表示不是娱乐圈的直男就是刚。 甚至还有人@自己的偶像,表示跟人顾小哥学学云云,反正…… “这样,我算是回应了吧?” 齐林:“……你有这种视频,为什么不早点放出来!” 裴念则是心疼:“她不知道珍惜你,以后你肯定会遇到对的人的。” 系统:哥哥你可能是过于乐观了,毕竟这么多年以来…… [你现在闭麦,还来得及:)。] 系统觉得统生太艰难了,连说句实话都要看宿主脸色,哎,人间不值得啊。 “本来是准备两不相干的,这样回应,她后续还会继续蹭热度吗?”谭昭道。 齐林给了人一个眼神自己体会,然后站起来去给工作室的公关打电话了,这视频确实足够给力,但还需要稍微引导一下。 这边风和日丽了,那头江溪的脸色就实打实的乌云密布、大雨将至了。 “江溪,你很好!”经纪人气得直拍桌子,“你很有胆色,这叫你没做过对不起人的事情!你做了这种事情,还要讲出来,你脑子是不是进水了!啊!你是不是很得意?啊!” 江溪哭得眼睛都红了,她向来很会用自己的外貌博同情,但很显然经纪人并不吃她这套:“哭!哭什么哭!你哭就能让顾玺原谅你,我立刻就给你架直播设备!” “我……我也没想到……他会录像!他这个卑鄙小人!我也是被他给骗了!” 呵!什么玩意儿啊! “哥,你帮帮我,就算是黑红也行,我现在学校也回不去,如果混不下去,我会死的!” 经纪人一把甩开了江溪,他砸的钱都打了水飘,他还没哭呢:“那你就去死好了。” 于是,半夜12点,江溪开了“死亡”直播。 她这么来一下,谭昭被齐林从实验室里挖出来时,脸色难看得不得了。 当然,旁边还有脸色更加难看的庄呈言:“自己都不知道爱惜性命,还指望别人的原谅来救她,她脸怎么那么大啊!实验做到一半,你不能走!” 齐林嘴巴里也全是苦涩,他操心裴念一年都没小顾一个月来得这么刺激。 果然,混娱乐圈的男星还是少谈恋爱为妙。 “季荣也被点名了,他经纪人给我打电话,差点被吼破嗓子,但江溪摆明了鱼死网破,万一她真的自杀……”以前也有过粉丝为偶像生为偶像死为偶像哐哐跳大楼的,统统都是粉丝行为,偶像买单。 顾玺虽然不是圈内人,但这显然都要发展成社会法制内容了,就刚才的路上他收到消息,警察已经出警了。 “她没有死志。”谭昭看着直播里哭得情绪激动的江溪,将身上的白大褂脱了下来,“不过,走一趟就走一趟。” 庄呈言一把将人拉住:“喂——” “你也休息一下,都一整天了,脑子不累吗?” 说完,就跟齐林离开了。 江溪住的地方,齐林早就打听清楚了,他们到的时候,警察到了,救护车也到了,还有脸色难看的季荣和其经纪人。 “我是顾玺,放我进去吧。” 警察却没同意,不过很快里面就传来江溪激烈要见顾玺和季荣的声音,警察叔叔也很无奈啊,只能放两人进去。 但很可惜,季荣并不想进去:“我要是进去,万一她要我……” 谭昭直接没管人哔哔,提着人就进去了。 江溪坐在天台上,半夜的夜风真的很凉,谭昭在实验室搅弄了一晚上的脑子却清醒了不少,说的话也愈发冷得像一把刀子:“江溪,我们来了。” 旁边的季荣瑟瑟发抖,没有说话。 “我马上就要……死了,你……能不能……原谅我?” 旁边的警察就给顾玺打手势,意思是先将人安抚下来,但谭昭却没有这么做:“你这样,会让我很困扰。” 这话,季荣就很想点头,但他不敢。 “江溪,你变了。刚刚我从实验室出来,我的朋友跟我说,自己都不懂得珍惜自己生命的人,难道还要奢求别人来珍惜吗?这话很直白,但我还是来了。” “你住口!”江溪在后退,但她已经退无可退了,不管是脚下,还是人生。 “说实话,我不是靠名声吃饭的,如果你这么跳下去,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的损失,而你,却会失去性命。” 季荣开始瑟瑟发抖了。 “你胡说!你不在意!裴念呢!你就不在意裴念吗?”江溪情绪激动。 谭昭摊手,语气平淡:“江女士,人活在世,都是独立的个体,别把网友当傻子,我是我,我哥是我哥,你会因为吃橙子困难,就不吃橘子了吗?” 第42章 我太南了(十九) 这话说得, 可太直白太尖锐了,直接将人堵了个没话说。 “再者说,如果你想取得我的原谅, 那么就请你拿出应有的真诚来,而不是大半夜的在这里以自己的性命用舆论来迫使我说出原谅二字, 江溪, 这已经不像我认识的那个你了。” 这话,季荣是赞同的, 但他没有顾玺的勇气, 如果江溪因为他的话跳下去, 那他这辈子都别想在娱乐圈混出头了。 “你住口!我难道没有以前漂亮了吗?” 平心而论,江溪没整过,现在淡妆也还是挺漂亮的, 至少比普通人颜值高很多。 然而,所有人都看到顾玺点了点头,开口说着:“没有。” ……遭了遭了! 警察叔叔心里一激灵, 抓着对讲机让下面的同事警醒着点,当事人情绪很激动啊。 相比较自己名声更臭, 江溪显然更难以接受自己变丑, 她回望身后,腿肚子就止不住地打颤, 她不想死,她…… 顾玺为什么这么绝情! 于是, 她楚楚可怜地望向了季荣:“阿荣, 你也这么觉得吗?” 季荣:mmp! 季荣怂啊,但这都问到他头上了,他只能…… “不止, 如果你跳下去,还会变得更丑,你应该能想象到吧。” 江溪根本不想去想象,但脑子就是不听她使唤,脑海里都是跳楼变成一坨烂肉的场面,不要!不要!她不要跳楼! 她忽然放声大哭:“可是我该怎么办!我也想跟公司解约,但我根本拿不出五百万!我也很想漂亮地红啊,你以为我很想蹭你的热度吗?我没有办法了,我已经走在绝路上了!” “你们都在逼我!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别过来!再过来我就跳了!” 营救的警察被迫后退,反而是谭昭站在了离人最近的地方,而江溪一双冒火的眼睛也对着他。至于季荣,已经怂到警察叔叔后面去了。 谭昭双手插兜,愣是闲庭漫步地往前走了两步:“那你就跳吧。” 江溪:??? “既然你连死都不怕,那就努力啊!有黑料算什么,你好歹也凭本事考上了x大,这证明你学习能力不弱,不能靠脸,那就靠才华啊。” 江溪:“可是,我……” “江溪,我来这里跟你说这么多话,并不全是为了你。如果今天你成功了,那或许会给别人一种错觉,觉得以自己的性命要挟别人很容易,我们虽然已经分手,但我还是不太希望你成为这样的人,这很不好。” 刚刚那么冷硬,忽然温柔了声音,江溪忽然有了一种……后悔的感觉,她好像错失了一个很好的人。 与江溪有同样感觉的,还有在场其他人。至于直播间里,已经热闹得根本没法看了。 “言尽于此,如果你还要跳,就当我白来一遭好了。” 谭昭说完,就转头要离开了,后面的警察跟他使眼色,却发现天台边缘的江溪往前走了两步,他立刻跟同事做了两个手势,却没想到这个天台少有人来,最外圈长了不少青苔,江溪穿的又是高跟靴,脚下一打滑,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往后仰。 江溪瞬间瞪大了瞳孔,失重的感觉让她瞬间陷入了失声的惊恐之中。 不!她不想死!救命! 看到的警察都往前扑,但这一刹那太快了,所有人的心就忍不住揪了起来,眼看着江溪要掉下去了,一根绳子忽然从他们耳边飞过,冲到了最前面,一下就环在江溪失控的右臂上! 待绳子收紧,江溪只落下天台半米的距离。 只是双脚腾空,底下是黑黝黝如同恶兽一般的黑暗,害怕终于完全撅住了江溪的灵魂。 “救我!我不想死!救我!” 早这样不就好了,谭昭拉紧绳子,示意警察叔叔将人拉上来。 惊险时刻啊,等到江溪被拉上来,她已经哭得根本没法看了,旁边有女警姐姐拿了毛毯给她盖上,但她依旧抖得跟筛糠似的,嘴里喃喃着对不起。 一场闹剧,直播在人被救上来的时候就关了,但网上的舆论却关不住。 “生命无小事,下次我绝不会再来了。我的建议很诚恳,希望你好好考虑一下,毕竟……”也是死过一次的人了。 谭昭从天台上下来,看到了一身睡衣头发潦草的裴念。 “对不起哥,让你担心了。” 裴念却摇了摇头,即便他刚才真的担心得不得了:“没关系,你尽管去做,前提是你要保护好自己。” 一旁季荣的经纪人:……他好酸!季荣来这一趟,就是给顾玺当对比来了吧?! 但他也没办法责备季荣,因为这世上像顾玺这样的人,本就不多。江溪这女人不会看男人啊,虽然季荣是自家艺人,但他还是得承认季荣连顾玺的一半都及不上。 季荣很快也下来,经纪人跟谭昭道谢后,就领着自家艺人离开了。 “哥,齐哥,我们也走吧。” 回到裴念的小别墅,已经凌晨两点多了,谭昭给庄呈言发了条微信,喝了碗裴念熬的安神汤,就草率睡下了。 等到他第二天醒来,江溪已经发了道歉信和退圈公告。 “她这么一闹,等于自己截断了自己的演艺之路。娱乐圈敢用黑料明星,却不会用动不动就以死相逼的人,她那个合同本来就有漏洞,反正现在好像要打官司。”齐林昨晚也歇在这里,不过他醒得早多了,早就起来工作两小时了。 第37节 谭昭喝着白粥就酸萝卜,一边用手机刷微博,热搜上果然飘着好几条关于昨晚的词条,还都蛮靠前的。 #江溪自杀未遂# #顾玺江溪# #顾玺特殊的劝人方式# 谭昭一噎,抬头问裴念:“我劝人的话,有什么不对吗?” 同样作为直男本直的裴念想了想,摇了摇头:“没什么不对,我觉得你说得都有道理。”他最厌恶以伤害自己用舆论来逼人原谅的手段了。 抱着电话的齐林:…… 他假装没有听见,低头看评论。 “讲真,先开始的时候,我觉得顾玺也未免太冷血了,但看到后面我一想不对啊,顾玺才是这段感情里的受害者啊,他为啥要受这份委屈?!如果我是顾玺,我可能还没他那么好的涵养!” “虽然但是,江溪差点就没命了,这种时候还要逞口舌之利,什么骚操作啊?!” “楼上有毒!是江女士自己要跳楼哎,又不是顾玺逼她的,他只是陈述事实而已,而且到最后要不是顾玺,你以为姓江的还能喘气?” “为什么我觉得顾小哥很温柔,虽然只能听到顾小哥的声音,但他说‘我还是不太希望你成为那样的人,这很不好’时,我有get到顾小哥想表达什么。确实啊,如果有人开了自杀威胁成功得到原谅的头,那么就会有人模仿,这影响太不好了。就像顾小哥说的那样,努力可破~” “楼上居然灌了我一碗鸡汤,而我居然乖乖喝了!真香。” “说起来,橘子哥哥和橙子弟弟睡醒了吗?” “……楼上你这个称呼怎么回事!我不管,我是个成年人,橙子和橘子都要!” “我柠檬是没有牌面吗?!你们都不酸吗?!” “今天季荣的粉丝居然都没出现,是不是都自闭了?!” “……” 后面的评论,越来越沙雕,齐林就没再看了,总的来说,网上的评论有褒有贬,但对顾玺的影响并不大。 谭昭粥吃完,顺手把上一条微博的视频删了,然后又重新写了一条。 低调的顾玺v:愿大家都有美好的未来。 没有配图,但这个时候发博,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猜到顾玺的意思。 “好哒,谢谢哥哥的祝福,我收下啦~” “哎呀,我老公就是太善良了啦。” “顾小哥还把上一条微博给删了,真的已经做到极致,希望江女士说到做到,独自美丽。否则,哼哼!我可是存了视频的女人!” “别再刷那个女人了,是顾小哥的颜不好磕了,还是热带雨林提不动刀了?” “楼上别提热带雨林,我们还可以做塑料姐妹!” “……” 江溪从医院出来,也看到了顾玺的微博。 有那么一刹那,悔意遍布她的全身,但很快她就露出了一个苦涩的笑容,她仗着美貌以为可以达成一切,如今这些都是她自己酿的苦果。 回头看过去的一年,她只觉得难堪,或许,她应该试试努力。 对不起,顾玺。 还有,谢谢。 ** 谭昭却早就不关心这个了,就像他说的那样,他去不是为了江溪,自然不会在意之后的事情,而且……他在之后的第二天,就被庄呈言的夺命连环扣抓回实验室了。 《空山新雨》下映,以36亿的票房笑傲各大武侠片,蔺子儒赚的盆满钵满,转头又给谭昭发了个大红包。 裴念则又接了个电影,是个民国剧,跑影视城去了。 就在粉丝们闲得都快发寻人启事时,顾玺的身影又出现在了……新药发布会现场。 粉丝:为什么他们有种非常不祥的预感?! 第43章 我太南了(二十) 依旧是两人研究小团队, 但这次庄呈言被谭昭拉了上来,两人一起做主讲。 庄呈言觉得自己真的遇上对手了,从小到大只有他撵别人, 没想到他才二十七就风水轮流转了,老天误他啊! “你有粉丝我没有, 你说我怕不怕?” 谭昭将良心捂严实, 道:“没事,咱们庄博士风度翩翩, 斯文雅致, 怎么可能有人舍得骂你!” 庄呈言微微有点飘:“真的?” “比金子还真, 而且‘踏雪无痕’的名字是你取的,你不在场像什么样子?” 小庄博士被人说得难得脑子一热,等他反应过来时, 已经站在新药发布会现场的讲台上了。 顾玺误他! 庄呈言稍微整理了一下稀巴烂的心情,下一秒就脱稿介绍起新药“踏雪无痕”来了。 做这款药膏的初衷,是为了跟网上的杠精抬杠, 做出一款能祛烫伤疤痕的药膏。 但做实验搞研究,很多时候没那么简单, 他和顾玺是奔着这个目标去的, 但制药过程中,会出现翻车, 也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 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会场里响起:“……所以,踏雪无痕一号, 是治疗因烫伤、烧伤等而起的疤痕, 而踏雪无痕二号,将由我的搭档顾玺来为大家作具体说明。” 谭昭:合着在这儿等着他呢。 “2333,果然帅哥的朋友也是帅哥, 小辫子哥哥好傲娇哦,为什么我……” “楼上正经一点!这是新药发布会现场,但是我也……” “脑子性感的帅哥真的完全把持不住,我可以!” “就我一个人关心新药的效果吗?当初还有黑子蹦跶说顾小哥怎么不研制一款祛疤产品,现在2333,顾小哥是从打脸专修学校一等生毕业的吧?” “我就不一样了,我只想知道这药膏的味道跟热带雨林比怎么样?” “来人呢,把楼上的叉出去!不是说好不提的吗?” “如果好用,就算比热带雨林十倍难闻,我都会买!” “……” 谭昭看不到评论,侃侃而谈着踏雪无痕二号的情况和临床使用说明,并对它的功效作说明:“……踏雪无痕二号,是专门针对妊娠纹的,临床使用证明80% 的……” “哦对了,哺乳期的妈妈并不推荐使用,但断奶后,可放心使用。” 谭昭说这个,当然不是因为药膏有什么对小孩子的毒副作用,纯粹是因为……踏雪无痕的味道,非常神奇,小孩子嗅觉敏感,可能会排斥母乳投喂。 “为什么顾小哥说最后那句话时,我看到了一个非常微妙的停顿?” “我也……” “也什么也!老娘早就看肚子上的五线谱不爽很久了!有种别跟老娘抢二号!” “我抢一号,谢谢。膝盖上的烫伤终于有救了!” 当然,也有人唱衰,说做治秃药水有效,并不代表做祛疤膏也有效,反正杠精这类存在,给他们一个杠点,他们能撬起整个银河系。 合作的医药公司很快敲定,同样的处方药膏,其实如果是药妆号,两个产品的价格可以定得更高,但不管是谭昭还是庄呈言,都没有以此谋取暴利的想法。 前者是觉得太麻烦,后者则是更享受制药的过程,反正……都是狠人。 在大家的期盼中,踏雪无痕一号和二号终于上市了,同样是医院和指定药店都能购买。 而谭昭和庄呈言,则拎着水果去看那个在火锅店烫伤的小女孩了。 小姑娘小名暖暖,是个很爱笑的小姑娘,但自从烫伤后,就没了从前的活泼劲,早在临床试验时,谭昭就给暖暖的爸爸打了电话。 后来小暖暖接受了临床试验,现在脸上的疤痕已经淡得几乎看不见了,只是新生的肉比较白,显得小姑娘有些肤色不均。 “真的很感谢,顾医生,庄医生。” ……其实,他们不是医生来着。 “再捂一段时间就看不出来了,家里也没什么菜……” 反正就是被很热情地招待了一番,谭昭还好,小庄博士却是整个人都非常不自在,他撑了一会儿,就跑去跟小暖暖一起玩芭比娃娃了。 谭昭:……是个狠人。 从小姑娘家出来,差不多下午两点半的样子。 夏天此刻已经悄悄逼近,谭昭驱车送庄呈言回q大,至于他,前段时间那么忙,他准备出去旅游换换心情,顺便……躲一躲网友喷他药膏味后劲大的大潮。 “在想什么?” 庄呈言如是道:“我在想你的手怎么就这么毒。” “谢谢,我不是毒师。”谭昭替自己辩解道。 “不,我就不信邪了!你再起个课题,咱们再做一次!我就不信做不出味道正常的药来!” “……”他很久以前,也有过这种不服输的时候。 系统:2333,所以你现在长大了? 系统这问题才问出口呢,就听到自家宿主一拍掌:“好!我也不信!不过得等我旅游回来再说。” “旅游?能带我吗?”庄呈言立刻来了兴致。 “……不要。” 和庄呈言出去旅游,那不是和换个地方搞研究一模一样,丑拒:)。 谭昭是收拾行李,连夜走的。 而等谭某人拿着相机,一个人快乐旅游的时候,网上踏雪无痕的使用体验感也陆续出来了。 #踏雪无痕的效果怎么样?# “谢邀,家庭主妇,带娃四年,人在家里,自从使用二号之后,孩子不黏我了,我终于能睡个好觉了呢:)。” “谢邀,我哥是消防员,因为伤了脸三十三都没成家,不说假的,踏雪无痕就像是一管新生药。哦对了,替我哥转达一句话:这他娘的是什么**味!” 第38节 “楼上,你被和谐的两个字是什么?!” “哦,那个热带雨林十倍的人呢,用了吗?” “谢邀,已回购,效果拔群,气味……霸道,因此我在之前,就买了个防毒面具,这里放链接,算是病友最后的体贴。” “……” 防毒面具什么鬼?!有这么夸张吗? 系统:我觉得一点儿也不夸张,你忘了暖暖小姑娘数度被熏哭吗? [我不听。] 辣鸡宿主,吃枣药丸。 药丸不药丸谭昭不清楚,但他发现……自己好像又又火出圈,还火到国外去了。也不对,准确来说,是热带雨林的锅。 热带雨林治秃,那真是一治一个准,除了味道,谁用了都说好。 而且因为热带雨林“迷人的芬芳”,带起了网上一大波使用热带雨林的测评,全民治秃、全民安利,那不是假的。 而这里的全民,并不仅仅指华国人。 汤姆逊是y国留学生,虽然他三十不到,但地中海气候已成,以前他没的选,现在有了热带雨林,他简直年轻了十岁! 汤姆逊决定毕业后留在y国,但在这之前,他要先回国去跟父老乡亲嘚瑟一番。 “哦,我的上帝啊,汤姆逊你的头发……” 汤姆逊刚下飞机,就被老爹和兄弟们拖去小黑屋“刑讯逼供”了,有这种渠道!为什么不介绍给他们! “爸爸,这也不能怪我,这是华国的新药剂,不能带上飞机,也不能代购。”汤姆逊非常“无辜”地开口。 没错,这就是热带雨林最坑的地方了,它只能在医保定点的地方买到。 要么秃,要么飞华国,汤姆逊离开y国的时候,是一大家子一起走的,还美其名曰去看看他学习的地方。 呵,这塑料亲情。 也是巧,汤姆逊的哥哥麦迪逊是油管红人,他在拿到热带雨林后,就在油管上开了个“华国神奇药剂治疗脱发”的直播。 外国对华国多有偏见,起初的时候,大部分人都在骂,还有人取笑麦迪逊,但很快,他们就步入了微博大v“诚实的老师傅”的后尘。 真香,不分国界。 有头发还管治秃的人是什么国家的!兄弟们,为了以后的幸福,冲鸭~ 华国出入境的人发现,最近不年不节也没有什么假期,怎么人流突然就变大了?难道是外国又有新动作? 带着这样纳闷又紧张的心情,大家一调查,哈?因为热带雨林? 谁也没有想到,因为一款治疗脱发的药水,居然还带动了华国的旅游gdp?!这到底是什么神奇的药水啊! 有市场,就有利益,很快热带雨林就引起了外国药商的注意力。 你以为就华国人需要治秃吗?那是全球性问题。 还在外面旅游接到国家药监局电话的谭昭:……啥? 不过懵逼过后,他就将此事全部委托给国家处理了,他和庄呈言只负责研发,至于售卖和出口,没必要掺和这么多。 背靠国家爸爸,他很心安的。 正好他到了他哥所在剧组的城市,谭昭挂了电话,就跑去剧组探班了。 《风骨》是部民国剧,根据真实历史改变,讲的是北平解放前一个修复古董的匠人周旋在几方势力之间,最终得以保全一盏汝窑天青釉的故事。 裴念饰演的并不是主角匠人,而是一个……名伶。 谭昭背着包到的时候,裴念恰巧做好造型出来,两兄弟眼神一对,双方都在对方眼中找到了不敢相信的讯息。 第44章 我太南了(二一) 谭昭:这是裴念?假的吧? 裴念:我弟怎么会跑来剧组了!他怎么没有接到消息!齐林呢! 然而齐林并不在剧组, 跟组的是助理大龙,刚才也是大龙出去把谭昭接进来的,不然这种大导剧组, 谭昭靠刷脸怎么可能进得来。 谭昭眨巴眨巴了眼睛,尝试性地开口:“哥?” 裴念……是个老实人, 他瞥过头, 低低地应了一声。也幸好他的妆容够厚,旁人轻易看不出他的情绪变化。 气氛再次陷入诡异的沉默, 旁边还有闪光灯咔嚓咔嚓的声音, 可见裴念戏装的杀伤力非常之强劲。 幸好这时候导演过来了, 他摸着异常浓密的头发,对谭昭露出了一个分外亲切的笑容:“这就是小顾吧,果然是一表人才, 英雄出少年啊!” 实不相瞒,谭昭在这位大导身上闻到了热带雨林残留的味道。 可以,看来热带雨林的顾客群体真的非常广泛啊, 四舍五入对方也给他的银行账户添砖加瓦了。 “曲导好。”谭昭笑着跟人打招呼。 《风骨》的导演,名叫曲之华, 是蔺导的好朋友, 在国际影坛声名斐然,这次裴念能参演, 一部分是因为演技,一部分也有蔺导牵线搭桥的功劳。 “哥, 你要开始演戏了吗?我能看吗?”谭昭道。 裴念:……无法拒绝。 裴念是个专业的演员, 不会因为个人情绪而耽误演戏,其实名伶这个角色跟他本人的性格完全不像,对他来说是个非常大的挑战, 等他收拾完心情,各部门已经准备完毕,就等演员入场了。 饰演男一号匠人的是一个老牌影帝,长相算不上突出,但演技已是炉火纯青,等导演喊了卡,他身上的光华尽皆褪去,就像一个真的北平城平平无奇小工匠,连眼神都带着戏。 谭昭眼都不眨看着镜头。 “怎么样?要不要下场试试?”曲导忽然道。 谭昭:“……不不不,不用了。” 曲导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我可听老蔺说了,你去他那山旮沓剧组,又是当武指,又是吹笛子的,可不能厚此薄彼啊。” “……”实不相瞒,他是为你好,他那演技,实属弟弟,“我看我哥演就挺好。” “可惜了,那小顾你还有什么才艺吗?” 谭昭:……蔺导你到底跟人说了什么!千万影帝买一送一,选哥哥赠弟弟吗?! 小顾当即表示自己没有其他什么才艺,只是一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弟弟罢辽。 《风骨》剧组是在影视城中取景拍摄的,谭昭很快发现,越是大导的剧组,越是和谐清净,反而是有些小剧组,天天闹幺蛾子,就他才来了一天,就听了隔壁剧组不下三个八卦,有关于女演员撕逼的,也有关于男主演要艳压(?)女主的。 裴念的头饰和妆,是花了足足五个小时做好的,能拍的戏自然是要一口气都拍完,等裴念下戏卸完妆,已近是午夜时分。 看着瘫在小马扎上睡得束手束脚的弟弟,裴念心中一暖,轻声道:“累了就去酒店,在这里睡像什么样子。” 谭昭其实也没睡着,就是眯一会儿,闻言就反驳道:“像什么样子?” “你大概,过一会儿就知道了。”裴念居然还卖起了关子。 这个一会儿,不过就是从剧组到酒店房间的距离。 谭昭抱着手机从沙发上窜起来:“怎么会这样!谁!居然把玉树临风的我拍得这么丑!我要学黑客黑掉他!” 裴念伸过去一看,点评道:“没有,挺可爱的。” “……” 谭某人觉得面子丢光,但沙雕网友们却和裴影帝同步了。 “哦,原来是躲去哥哥剧组了,哼!药膏味道做成这样,还好意思睡!” “好可爱!睡得脸上都有印子了,哈哈哈哈~” “这么睡居然都没掉下来,这不科学?!不过橙子弟弟的腿真的好长,我又可以了!” “发出想看裴影帝的声音!” “我也+1!” “终于又见到橙子弟弟了,那么橘子哥哥还会远吗?” 呵,这都什么跟什么啊,谭昭丢开手机,选择眼不见为净。 裴念赶了夜戏,洗完脸出来脸上满是疲倦,只眼神却有些犹豫地看着弟弟,酝酿了好一会儿,才道:“怎么今天过来了?” 谭昭拍了拍自己的包:“刚好路过,实属巧合。我也没想到哥……咳咳咳。” “会觉得很奇怪吗?”裴念试探道。 谭昭立刻摇了摇头,道:“没有啊,很好看,那段时期很多名角,确实都是男性,艺术不分性别。” 说实话,他曾经有个王姓朋友一天能换七套女装,连脸都能顺便给换了,这个真的只是毛毛雨。哎,想想都是泪。 裴念满意地去睡觉了,他明天早起还有戏。 相较于哥哥的忙碌,谭昭这个做弟弟的就很悠闲了,睡到大中午起来,去附近的网红店打了卡,然后又去隔壁的饮料店点了茶点送去剧组。 裴念今天并没有穿戏装,而是一身老式的长衫,油头,一副呆板的圆框眼镜,与昨日的风华绝代相比,就完全是两个人啊。 看影帝和影帝同台飙戏,感觉就是不一样。 戏中人,演戏人,演到深处跟真的也相差无几了,谭昭越看,就越知道自己做不了演戏的人。 系统:是做不了,还是做不到? [哼哼!你愿意怎么想就怎么着呗。] 摆明了老子就是演技渣渣,不乐意就解绑的意思。 “小顾,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剧组的历史顾问,黎教授。”曲之华一介绍,谭昭才知道黎教授是剧组特邀的历史顾问,任职于q大,对汝窑非常有研究。 “黎教授好,我是生物院……” 黎教授非常平易近人:“知道知道,听小庄说过,难为你了。” ……所以说庄呈言,你到底祸祸过多少人? 谭昭扯了扯嘴角,硬生生接下了这个话头。 《风骨》既然以汝窑作为展开,那么必然会提到汝窑的历史与特征,黎教授说起心爱的瓷器来,那是滔滔不绝,而他没有想到的是,顾玺这个学生居然对瓷器也非常了解。 “家里做这个的?” 第39节 “……”额,该怎么说呢,他曾经在某个世界当过宋朝的皇帝,所以什么瓷器都玩过?!这一听就是牛皮吹上天了,“没有没有,就以前看《鉴宝》觉得好玩,自己学了点皮毛,让教授您见笑了。” 于是,剧组就出现了一老一少对着剧组道具瓷器指指点点的场景。 道具老师:讲真,亚历山大! 甚至某一天,因为两人考究一个瓷器发现了年代错代问题,曲之华这个龟毛的导演,还将所有镜头都补拍了一遍。 谭昭:……这剧组不能再待下去了! 正好,他接到庄呈言的电话,让他麻溜儿滚回首都来签合同。 这个合同,当然是关于“热带雨林出国”问题的,只是谭昭没想到会这么快。 庄呈言摸着下巴:“快吗?还好吧,毕竟不是口服药,也不是刚需药品,现在又不是几十年前,出口个药品还要扯皮那么久。” 哦抱歉,他就是刚从类似几十年前的时代来的。 签了合同,又有一大笔收益进账,当然大部分收益都被两人换成了实验机器。搞科研费钱,这个是真的。 “既然你旅游都回来了,我们是不是应该……嘿嘿嘿!”庄呈言从后面掏出一沓纸,显然是做足了准备的。 谭昭站起来就要跑,然后瞬间被人抓住了白大褂。 “没必要这么赶吧?我才刚回来。” 庄呈言闻言松手,又从背后掏了掏,摸出一大堆邀请函丢过去:“那你去参加,我不想去。” “……这又是个啥?” 谭昭打开,全是某某药会的探讨会,还有什么生物化学研究会,甚至还有颁奖会,给的头衔还是新锐科学家。 “这个,想挖你我去给他们打免费工!还是终身制的。” “……” “这个,以为有点小钱就能驱使我俩去给他的奖项镀金,脸呢?” “……” “你不知道,我都要被这些东西烦死了!”庄呈言开始疯狂甩自己的小辫子。 谭昭伸手,难得安慰地拍了拍人的肩膀。谁知道还没等他收回,对方就一把抓住了他的手:“所以,咱们快点投入新事业吧!” “……是套路吧?” 谭昭伸手将这沓邀请函丢在沙发上,随后拿起另几张纸,上面全是庄呈言龙飞凤舞的字迹,这选题一个赛一个空中楼阁,最后面居然还有抗癌药。 “我看看,也没烧啊,怎么大白天就开始……” “阿玺,你再摸摸,肯定是你摸错了!” 你放手! 三分钟后,两人相对而坐,开始步入正题。 “这个没难度,不想做。” “那这个呢?” “为什么都是外用药,不能做口服吗?” 谭昭:“……如果你一定要的话,也行。” “为什么我觉得里面有坑?” 谭昭八风不动:“你的错觉。” “真的?” “比我的心还要真。” 庄呈言抬头看了人一眼,将信将疑地继续选题了。 第45章 我太南了(二二) 谭昭的直博申请批下来了, 直博的导师依旧是庄教授。 也是读博之后,谭昭才知道q大对于在读博士的扶持力度有多大。果然越是高等的院校,对于人才的培养就越是重视。 “难怪你的博士毕业论文一拖拖了两年呢。” 这话, 庄呈言就不爱听了:“非也非也,这只占很小一部分而已。” 谭昭翻着材料, 端着咖啡抿了一口, 才道:“那大部分呢?” “哼!我要写出比我家老头子更出彩的毕业论文!” 作为庄教授的学生,谭昭当然拜读过导师所有的论文, 他回忆了一下, 对着雄心壮志的庄呈言安慰道:“那你加油。” “听上去, 似乎没有什么诚意。” 谭昭非常坦然地点了点头:“我记得,庄教授的那篇毕业论文,影响因子好像超过11.5了吧?” 怎么说呢, 这对父子在学术方面,都拥有很高的天分。 庄呈言端着咖啡转了一圈,自信道:“嗯哼, 不过就是11.5罢辽。” 谭昭端着咖啡杯遥遥预祝:“行吧,你开心就好。” 两人的研究课题因为存在争议, 还没批下来, 等待的时间里,谭昭去图书馆借了一大堆书, 毕竟看书总比被庄呈言烦来得好。 然而,庄呈言显然并不打算就此放过顾玺。 “阿玺, 大好的时光啊, 为什么不用来做实验呢?” 外头确实阳光甚好,透过大片的玻璃窗,落在地上, 给冰冷的实验室也添了几分暖气。谭昭想了想,道:“你觉不觉得,我们实验室人太少了一点?” “有吗?”庄呈言坐在窗台上,伸手逗着窗台上的薄荷玩,“难道你在外面有狗了?!” “……” “为什么不说话?” 谭昭沉思片刻,道:“我在想,如果我承认的话,你会不会和我散伙,如果会的话,老实说,我有点心动。” ……你再也不是他刚认识时的那个阿玺了。 玩笑开过,正经话还是要讲的:“我觉得不少,我主攻化学,阿玺你主攻生物,再来几个人无非是做重复性实验和记录数据的,这些以前需要咱俩做,但现在买了实验机器人,又精准又快捷,为什么还要假手于人?” 谭昭失笑:“就这么信任我?” 庄呈言突然也笑了,揪了一片薄荷叶子丢过去:“阿玺,自信点,咱们可是黄金搭档!” “……我拒绝。”好土,不要。 “阿玺,你好无情哦,那生化骑士,怎么样?” “……” 今天,又是想拆伙的一天呢:)。 裴念的名伶戏份杀青,原本有一个半月的休息期,像他这样已经走到一线的男演员,一般接剧都很爱惜羽毛的,为了以更好的状态去演戏,大部分人都会选择适当休息,不会为了赚钱去无缝对接。 但人算不如天算,《blood love》第二部 突然找上门了,第一部里裴念饰演的半吸血鬼,第二部里将会以反派boss的形象出现,他为了替死去的弟弟复仇,隐忍至今只为覆灭整个吸血鬼种族,而最后,他也差点就成功了。 如果是谈情说爱,裴念可能会拒绝,但一个设定饱满的反派,又是国际大导,他找不到任何拒绝的理由。 “对不起阿玺,本来说好要一起出去泡温泉的。”裴念歉疚地开口。 最近因为课题原因,谭昭暂时不能出国,不然他陪着走一趟也算旅行了:“没关系,哥多给我买点礼物,就好了。” 裴念在心里默默记下“礼物”二字,这才依依不舍地上了飞机。 当然了,裴念的这次行程是保密的,粉丝们原本等着哥哥拍完戏出来营业,但左等右等,就是没有消息。 “今天的橘子哥哥营业了吗?没有。” “@齐林是个经纪人,人呢!我想看哥哥!想看!【发出巨龙咆哮的声音.jpg】” “不会是发生什么意外了吧?@低调的顾玺,顾小哥知道吗?” “在下q大学生,顾玺进实验室了,他搭档出了名的厉害,估计现在他没时间刷手机。” “呜呜呜,想看哥哥的美貌怎么就这么难!” “我就不一样了,我想要橘子哥哥,也想看橙子弟弟!” “……” #裴念去哪里了#这个词条,甚至被刷进了热搜前十。齐林接到国内助理打来的电话,才知道这件事情。 他仔细想了想,念哥好像确实很久没营业了,除了年初的《空山新雨》,之后的念哥不是在剧组拍戏,就是在剧组拍戏,通告和代言数量也是屈指可数。 作为金牌经纪人,齐林难得也反思了一下自己,五分钟后,他放弃思考,转而去给联络裴念看秀的品牌回消息去了。 不过有一个品牌,就是上次借衣服给兄弟俩参加《空山新雨》庆功会那个,不仅给裴念发了邀请函,还给顾玺也发了。 齐林看着两份邀请函,顺手就拨通了顾玺的电话。 国内正好是晚上十点左右,谭昭刚回到自己在校外租的房子,听到电话铃声接起:“喂,齐哥,是我哥……什么?请我去看秀,什么鬼骚操作?” 哪有的齐林:“……去不去?” “什么时候?” 第二天,谭昭拎着双人份早餐去了实验室。 庄小伙果然非常敏锐,一边吃早餐,一边道:“你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 “……” “真的有!” 谭昭将最后一口茶叶蛋吃掉,才道:“不算吧,第一阶段的数据已经采集完毕了,计算机运作还要时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哦,那太好了,我正好也要出门一趟。” 谭昭难免有些讶异,毕竟他认识庄呈言这么久,真的很少看到对方出远门:“去哪儿?” “y国,跟我导师一起去,你呢?” “原来你还有导师啊?” 第40节 庄呈言:……是他平时给了你什么天生地养的错觉吗?! “自信点,把错觉去掉。”谭昭将桌上早餐的垃圾分类好,才道,“哦对了,我也去y国,b牌邀请我去看秀。” 庄呈言难得诡异地看了一眼搭档,然后道:“要不,咱俩换换?” 换是不可能的,谭昭并不是个科研狂人,做不到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呆在实验室里做实验,在能不耽误实验的情况下,他自然是选择出去玩了。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出去玩……也能碰上别国来的生物学家。 b牌是世界四大顶级男装品牌之一,拥有百年历史,这次的设计师敢于创新,用色大胆不说,裁剪也很绝妙,引得下面看秀的女士们纷纷低声尖叫。 谭昭觉得自己不是直男审美,但……很显然,他无法欣赏t台上超前的设计艺术。于是,他就跟旁边戴着艺术帽的男士莫名其妙聊了起来。 看对方打扮,他还以为是什么艺术家,再不济也是时尚人士。 “您是位生物学家?”谭昭低声讶异道。 阿尔伯特今年四十多,他生就一副北欧俊朗的模样,并且没有中年长残,在秀场里坐着没有丝毫违和感:“很惊讶吗?”他说着,居然还俏皮地冲人眨了眨眼睛。 “很抱歉我刚才的自我介绍并不完整,我叫顾玺,学生物的。” 两人一楞,继而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阿尔伯特很快便自述自己是来参加某学术会议的,只是被妻子知道行程后,被迫来秀场营业:“顾,你呢?” 裴念看弟弟跟人相处不错,也就没有打扰,他等下还有个国内媒体的访问要做。没办法,他在国内“失联”都闹上热搜了,怎么也得给粉丝们报个平安,顺便久违地营下业。 等看完秀,谭昭已经跟阿尔伯特交换了联络方式,阿尔伯特甚至还邀请他去参加学术会议。 “这样好吗?” “当然,科学是自由的。” 等裴念做完采访出来,刚好看到谭昭跟那个外国男人辞别:“新认识的朋友?” “算是吧,哥你猜他是做什么的?” 裴念当然是猜不出来的,毕竟秀场和生物学家,完全是两个世界的存在啊:“难怪你俩会聊得那么投契了。” 裴念第二天就飞回剧组,齐林原本想留下来和顾玺一起回国,但他在看到学术会议的与会人员后,立刻改机票飞回去了。 谭昭:…… ** 第三天的会议门口,谭昭跟阿尔伯特刚吃完早饭,正推门出去呢,就碰上了正在吐槽面包不好吃的庄呈言。 两人四目相对,庄呈言终于率先开口:“你怎么在这里!” “唔,此事说来话长。” “那你可以长话短说。” 谭昭就稍微长话短说了一下自己从秀场到学术场的天降机遇。 庄呈言:“你以后再说自己是非洲人,咱们就拆伙。” “真的?” “当然是假的。” 谭昭给阿尔伯特和庄呈言作了介绍,这才往会场走。这次的学术会议,主要是几个诺奖化学奖和生理学奖得主组织的小型非官方交流会,是给全球生物、化学、医学人讨论和交流知识的地方。 像是谭昭和庄呈言这样的,算是全场弟弟中的弟弟。 两人就是纯粹来听听大拿们的思路开拓下学识的,却没想到大拿讲着讲着,居然讲到了他俩身上。 这个锅,应该谁来背呢?两人想了想,决定推给踏雪无痕,毕竟促进细胞迅速增长什么的,跟他俩又没有什么关系。 第46章 我太南了(完) 其实不管是热带雨林还是踏雪无痕, 之所以能有效,都是一个焕活细胞再生、分裂的过程,比如热带雨林, 就是使毛囊和头皮恢复健康,头发才能长出来。 某种意义上讲, 它更像是短暂在局部提高人的治愈能力。而两款药物之所以拥有这种效果, 都是因为添加了一种元素。 这种元素是从谭昭带来的那棵植物中提取出来的,也是因为它, 热带雨林和踏雪无痕才变成了处方药, 以免造成市场的混乱。 至于为何两人没写小论文发表这种新的元素, 其实是写了的,只是投出去没有被外界重视,后来因为两人的第三个课题, 国家爸爸也有意无意在削弱外界对它的探知。 只能说,太巧了。 两人就坐在一起,听到台上外国教授的发言, 立刻对了个眼神。 庄呈言:咋整? 谭昭:凉拌? 庄呈言:怎么就这么巧?! 谭昭:应该没事吧,这事儿你导师知道吗? 庄呈言就去找自己“放养”的导师了, 五分钟后, 他悄悄递了张纸条给谭昭。谭昭打开一看,是不用担心的字样。 果然他一抬头, 就看到庄呈言的导师出去打电话了。 谭昭望向庄呈言:你说了什么? 庄呈言冲小伙伴摇了摇头,指了指台上, 示意人继续听下去。幸好这位教授拿到踏雪无痕的时间并不长, 只是就这款神奇的产品作了基本分析,更加深入的部分还没有做。 像是这样大拿云集的学者会,什么样新奇的言论都会有, 就像阿尔伯特说的那样,科学是自由的,与会人员想说什么都可以,很快这位教授下来,另一位教授又提出了一个更加奇特的观点。 会议间隙,庄呈言的导师打电话回来,两人就得到了提前回去的消息。 “行吧,反正这里的面包也不好吃。”庄呈言点头道。 果然他非洲人的运气还是在吧,谭昭摸了摸自己,道:“那等我一下,我去跟阿尔伯特道个别。” 阿尔伯特当然觉得非常可惜,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但对方有急事,他自然也不好勉强:“顾,你是一个很有天赋的人,如果有什么问题,给我发邮件。” “我会的,谢谢。” “如果你有留学的意愿,也可以联系我。” 谭昭再三道过谢,才去和庄呈言汇合。 “小顾啊,看不出来啊。”庄呈言站在金碧辉煌的五星级酒店大厅里,终于没忍住啧了一声。 谭昭用房卡刷了一下,拉着人进了电梯:“你也可以的。” 庄呈言哼哼了两声,待走到房间里面,最先撅住他眼神的,就是一长排摞起来的红酒:“这酒店提供这么多酒啊。” 谭昭收拾行李呢,回头看了一眼,才道:“那不是酒店的,是我自己的酒。” “你买这个多红酒干什么,运得回去吗?” 谭昭将小箱子盖好,放到地上:“你不是看过我那个节目嘛,这些是我当初酿的酒,路易斯昨天请我吃饭,他从酒庄帮我带过来的。等下找酒店空运回去就行了。” 说起这个,也是巧合,路易斯刚给他发了邮件,说红酒已经装箱打包好,他就收到了,人还刚好在y国,于是就约着吃了顿饭,顺便感谢对方当初录节目时慷慨解囊。 “你酿的?能喝吗?” 喂——他制药和酿酒,是两回事好不好。 谭昭哼了一声:“本来还想送你一瓶的,现在……” “别嘛,咱俩谁跟谁啊,送一瓶也太小气了吧,至少两瓶,成双成对,摆着也好看呀~”庄呈言立刻抱住酒,整个儿一个戏精转世。 回到国内,已是第二日的深夜,两人打车直接去了谭昭在校外租的房子。下一天一早,就跑去学校商量“自愈元素”的面世环节了。 其实最初谭昭选择“平淡”,一来是条件还不成熟,二来则是他还想“苟”一下,上个世界猝不及防就被小世界保护机制给“踢”出来了,这个世界怎么也得吸取教训啊。 系统:讲真,我看不到你吸取在哪了?!你的药味上?! [别打岔,我问你,小世界保护机制触发的点,到底在哪里?] 系统:推动社会发展,各种意义上的。 [那我现在算什么?] 系统:……唔,简单一点儿,在被踢的边缘大鹏展翅吧。 [有什么可以让我抢救一下的措施吗?比如,我把功劳推给庄呈言?] 系统:没用的,天道很公平的,不会给别人作弊的可能性,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过…… [不过什么?] 系统:你可以延缓普世的时间,前两种药并不是救命药,所以并不存在触发的条件。但你们那第三个课题,可是关系到民生的,你可以推迟发布时间,或者干脆在你死后再发布。 [那就算了。] 系统:为啥? 能救人命却不救,即便他以此留下来,也不会多么开心。虽然这听着像是一个悖论,他也有权利去选择,但他这人,一向随心。 系统:随你高兴呗,反正你做这种事情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我早就习惯了,哼哼。 [有吗?] 系统:有!你有!你非常有! ** 五年后的夏天,一个雷雨交加的日子,热搜上是一片担忧和祝福。 原因无他,a省某地发生了7.1级的大地震,震源就在裴念所在剧组不远处的小河村附近。现在距离地震发生已经过去六个小时,剧组人员一个联系不上,微博上的粉丝都快急哭了。 “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希望哥哥赶紧发微博报平安!” “哭求哥哥发微博!” 一连串整齐的评论下面,忽然就有人留了一条评论。 “卧槽我爆哭!我刚刚去橙子弟弟的微博,他好像也去了剧组!” “我天!这破烂剧组为啥要跑山沟沟里拍戏啊!” “希望所有人都平平安安!信女愿增肥十斤!” “……” 只可惜,因为地震,震区的网络和信号都全部中断,本来就信号不好的偏远山区,又因为地震造成的泥石流,根本没有办法联系外界。 第41节 谭昭是有提前察觉到地震来临的,所以剧组除了器具有些损伤,人员并没有伤亡。 只是这么一来,他好像真的有点“苟”不住了。 他来剧组探班前,研究的药物就已经进入临床收尾阶段,现在好了,双管齐下。 剧组就在山脚下的一处空旷地带,远处草木葱茏,大自然的勃勃生机让人有种地震根本没有发生过的错觉,远处斜阳交织,只是夏天的白日一向长,天上的红日落了许久都没落到地平线里。 “哥,其实你知道的吧。”谭昭忽然开口。 裴念此刻正蹲在地上烧方便面,小小的酒精炉咕嘟咕嘟地烧着味道馥郁的红烧牛肉面:“阿玺,你在说什么?” 谭昭摇了摇头,拿起旁边的小碗盛了一碗:“没什么。” 裴念眼神暗了暗,心里嘎登一下,似是有什么不祥的预感终于落了地。 “顾玺”不是他原来的弟弟,他一直都知道。 他是个专业的演员,勉强也得过几个影帝,一个人的言行举止,能透露很多东西,更何况……“顾玺”并没有作多少掩饰。 起初,他只是心中惊疑,想要找到弟弟被替代的原因。但人与人的相处,是非常微妙的,“顾玺”无意是个出色的人,各种意义上。 这样的人,绝不会故意夺取他人的性命。 吃完简陋的方便面,已是黑夜无边。 “你也要走了吗?” 睡前,谭昭忽然听到裴念说了这样一句话。 说实话,谭昭并不喜欢这种时刻,分别的时刻总是会让人变得多愁善感起来,如果能选择,他并不希望裴念因此而难过。 短暂的沉默,就是肯定的意思。 “……不能,留下来吗?” 谭昭换了种表述:“如果哥不嫌弃的话,我以后还可以给你写信。”他刚刚翻系统商城,居然有个跨时空寄信功能,他敢打赌,在这之前肯定是没有的。 裴念一楞:“哎?” “不要吗?” 裴念终于露出了笑容:“好。” 只要还活着,就好。 三日后,被泥石流压垮的路被抢修出来,整个剧组得救,唯有新锐生物制药学家顾玺永远留在了大山里。 而就在半日前,关于新型抗癌药研究成功的消息正式屠版了整个医学界,甚至外国不少专家直接打飞的来了华国参加三日后的新药发布会。 只是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天妒英才。 这个消息根本捂不住,一下子就引爆了社会舆论。 只是人们再不相信,这也已成事实,而抗癌药的上市,也让人更加怀念这位年轻的天才。甚至从不颁奖给已逝之人的诺奖,特地破例为他准备了一个单独的奖项,以表彰他对人类医学的贡献。 一个年轻而富有研究精神的天才,他代表着无穷的未来,可这颗星陨落得如此匆忙,这是全世界的损失。 全世界无数的癌症患者因他而获得新生,他值得被所有人铭记于心。 第47章 神奇番外 “低调的顾玺”这个微博账号, 在顾玺死后的第三年,登顶微博粉丝数。 谁也没有想到,已经三年没有更博的账号突然就发布了一条抽奖微博, 网友们才发现顾玺离开前,居然还设置过这样一条抽奖微博。 “呜呜呜呜, 不知道为什么就哭起来了!” “我也爆哭, 他怎么这么好!” “没想到已经三年了,我还以为橙子弟弟回来了呜呜呜呜~” “居然抽的自酿红酒, 额……和热带雨林一个味还是踏雪无痕?如果是传说中的抗癌药味, 我抽中会留给我的后代。” “……楼上你在想peach, 就十瓶红酒,你看看分母现在几位数了!” 事实上,短短一天, 这条微博就被转载过九位数,几乎所有的当红明星和微博大v都转了,其中也包括裴念和庄呈言。 当初顾玺没的那么突然, 即便没心没肺如庄呈言,都难过了好久。 “庄教授, 这是……” 庄呈言已经从q大毕业, 因为他身份的特殊性,他的实验室里不再只有他一个人, 但如果让他选,他还是更喜欢从前和顾玺合作的时候。 “放下吧, 微博转了吗?” 唔, 莫名其妙这话就变成了最近的流行语,小学生狠狠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已经用所有的账号转发过了。 庄呈言结束一天的工作回到家, 橱窗里除了当初诺奖颁给他的奖杯外,还有两瓶红酒。一瓶还是完整的,另一瓶已经开封。 说真的,当时他对红酒的味道并不抱任何期待,毕竟某人可是有“毒手”之称的。 只是获奖那天,他实在高兴又遗憾,就打开了一瓶尝尝。 惊为天酒。 如果说顾玺制药的药味是负无穷,那么这酒味就是正无穷了。 庄呈言失笑,给自己倒了杯酒,依旧是好滋味。忽然,他看到空气里凭空出现了一只纸鹤,飘飘荡荡,最后稳稳地落在了他的掌心。 他醉了? 庄呈言迷迷糊糊地打开纸鹤,入目……居然是非常熟悉的字迹! 顾玺,你个混球,这起码得十瓶红酒他才能消气,庄呈言拿着纸,一气之下直接将红酒屯屯屯喝掉了。 第二天,小庄教授就后悔,非常后悔。 开奖的日子来得非常快,所有人都在搓手等这十个幸运儿的诞生,这里头甚至有不少国家爸爸的官微号。 “卧槽,果然没有我!好意料之中哦。” “也没有我,非这么久,就不能让我欧一回!” “我中了!我中了!我中了!我诚实的老师傅又中了!” “楼上,取关警告。” “取关。” “已取关。” “……” 中了的十个幸运儿全网欢呼,没中的已经准备好去套幸运儿的麻袋,诚实的老师傅没抵抗住粉丝们的“取关”热情,说要微博抽奖五人,邀请一起品酒。 “……duck不必。” “可以,但没必要。” “你们这些人呐,我要报名!” 诚实的老师傅还是开了直播,他是非常尊重顾玺教授的,因为对方,他有了头发,他的父亲也因此康复出院,没有人会不敬佩一个伟大的人,即便他制的药……味道过于特殊,他老爹差点因为药味几度放弃治疗。 只是令人意外的是,顾教授酿的酒,意外地好喝,甚至比他以往喝过的那些盛名在外的酒都要好喝。 “我怀疑我的味觉出现了问题。” “我也……” 网上热热闹闹的,已经将酒寄走的裴念正好飞机落地,来到了顾玺离开的山里。 其实当时,他是看着“顾玺”离开的,三年后,他终于收了来自弟弟的第一封信。 ——哥,见信如晤,我已经安顿下来,一切安好,望身体健康,我掐指一算,哥你今年红鸾心动,是正桃花~ 现年三十多仍旧被“单身魔咒”掌控的裴念:…… 裴念对此一个字都不信,但……情缘有时候来得就是这么猝不及防。 第二年,裴念就有了个大胖儿子。 “你说,叫什么名字好呢?” “昭,裴昭,怎么样?” “好,小昭儿,你有名字咯~” ** 五十年后,网上突然发起了近百年对人类贡献最大的十大人物投票。 顾玺和庄呈言这对双子星占据一个席位,只是…… “讲真,他们之中出了一个叛徒!” “叛徒+1!这也太帅了吧,果然好看的人都上交给国家了。” “天啦噜,他是我奶的偶像你敢信!” “不要以貌取人,顾教授他虽然年轻,但他绝对值得这个地位,不说他在世时发明的药物,就是后来许多救命药的问世,都是以他的发现研究作为基地的,学生物的人都知道他的地位,我敢说如果他还活着,这个榜他绝对能排第一。” “本世纪最可惜的英才,没有之一。” “看过裴念老师的回忆录,顾教授真的是个非常温暖的人。” “我家里还有一瓶顾教授酿的红酒,我爹说这是他欧皇的象征,绝对不喝!等着做传家宝呢~” “楼上,我知道,这个梗我知道!他们说,顾教授如果不学生物,绝对会成为一名酿酒师!不会酿酒的武指不是优秀的科学家,他真的超有趣的。” “对的,考古过《空山新雨》和《风骨》,真的那个年代的科学家风趣又好玩,除了研究,他还会笛子,耍剑,看《鉴宝》节目会去了解古董,《亲游》你们看过没,天才真的牛气!一周学会y国语,失去他,真的是人类的损失。” “据说顾教授把所有的所得都捐给了国家基金会,用以扶贫和提携年轻的研究人,一直到现在,虽未曾谋面,但……请投双子星!” “很多年前,网上曾经有个帖子,说如果你能够重生,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当初就有很多人留言,说要阻止顾教授去深山,最好是直接让裴念不接那部戏。” “对对对,这个帖子现在还在,当初我也留言了!” “五十年前的庄教授也好帅,我天这种惺惺相惜的革命友情,不能把候选照片改成年轻时吗?” “什么?热带雨林原来是顾教授的手笔?” “楼上什么地方啊,村通网?话说回来,你们都投了谁?” 第42节 “当然是双子星,毋庸置疑!” “双子星+1!” “双子星+2!” “双子星+n!” 榜单出来,果然双子星位列其中。 ** 麦真真重生了,重生到了她还没遇到南宫谨之前。 这个时候,她还没有因为弟弟的天价治疗费而卖身给南宫谨做欧阳静的替身,也没有因为欧阳静的突然归国,导致她流产又堕胎,坠崖又失忆,最后更是害得阿谨出车祸,弟弟丧命,她那时候差点没挺过来。 麦真真狠狠掐了一下自己,激动得哭了出来。 泪眼朦胧间,她看到远处大电视上南宫谨俊朗不凡的容颜,主持人正在介绍南宫家少东南宫谨的凌厉手段,她甚至听到不远处有女孩子低呼的声音。 她心里又是酸楚又是骄傲地想:这是她未来的老公。 老天爷给她这次机会,肯定是为了让她弥补上辈子的遗憾,让欧阳静那个坏女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但很快,麦真真就遇到了困难。 她在重生之前,早就当惯了养尊处优的南宫夫人,咋一下再度成为贫困少女,这个落差感让麦真真有些无所适从。 没事的,麦真真,只要再撑一会儿,阿谨就会来拯救你的。 麦真真给自己打着气,一路小跑进了医院,这个时候,弟弟应该是在医院的icu病房吧? 麦真真像是个疯子一样跑到医生办公室:“医生,我弟弟呢?” 幸好,医生还认得麦真真:“这不是真真嘛,你弟弟不是早就康复出院回家了?” “什么?!” 麦真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弟弟居然康复了? 她第一个反应,那她还怎么接近阿谨? 麦迪迪接到医院电话来接姐姐回家,麦真真才知道几年前有两个天才,居然发明了抗癌药?! 麦迪迪不太明白姐姐的异常:“对呀,要不是他,你弟弟我的小命恐怕早就没有了。” 麦真真要疯了。 她开始疯狂在网上找消息,南宫家的,欧阳家的,也有关于抗癌药的。 抗癌药的发明者,是来自q大的顾玺和庄呈言,在她的记忆里,根本没有这两个人,他们俩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顾玺已经死了,但庄呈言还活着,她想去找人试探一下。 但很快,现实就打了她的脸,像是这种对国家民生有大贡献的科学家,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让人见,顾玺之死的教训还没吃够吗? 麦真真觉得这个世界疯了,她尝试着跟弟弟讲述她的奇遇,但弟弟根本不相信她,并且坚决地认为她是在痴心妄想。 在她本该与阿谨相遇的日子里,她也没有遇上阿谨。 那她的重生还有什么意义?! 麦真真觉得弟弟不可理喻,作为亲人为什么不能理解她的爱情?破旧的房子,喧闹的菜市场,她最终在看到南宫家的女佣招聘广告后,离家出走了。 不久之后,她再度因为与欧阳静长相神似与南宫谨签订了包养协议。 麦真真相信,这一次她肯定可以更早揭穿欧阳静的真面容,更早地得到阿谨的爱情。 第48章 我蛮夷也(一) 谭昭怎么也没有想到, 上个世界居然是以狗血玛丽苏为支柱的世界! 系统:嘚嘚嘚,最搞笑的是,你居然没活到剧情开始就挂了。 [你这语气, 似乎是在嘲讽我?] 系统:自信点,把似乎去掉, 电子音也是有情绪表达的。 谭昭不再理会戏精系统, 此时此刻他正靠在一片废墟墙的背后,鼻尖充斥着粉尘和难闻的腐败气味, 而这已经是这里为数不多稍微干净点的地方了。 原主死于一场监狱大暴动, 起因是……末世开端。 没错, 这次的原主楚随是个囚犯,可他却偏偏是被人诬陷、替人顶罪下狱的,而诬陷他的人, 正是他最为信赖的父母亲人。 原主楚随从小成绩拔尖,大学毕业后进入五百强企业工作,年薪五十万。工作后第二年, 他为了上班方便,入手了一辆代步车, 而也正是这辆代步车, 成为了他入狱的祸端。 楚随有个小他三岁的弟弟叫楚荣光,名字取得响亮, 人却是个下三滥的小流氓。楚家父母对楚随要求严格,却对小儿子溺爱有加, 要星星不给月亮, 从小到大只要楚随有的,最终都会落入楚荣光的手里。 每当这个时候,楚家两老就会抬出楚随长子的身份, 说你做哥哥的让让弟弟怎么了,他们难道短你吃喝不成云云。如果楚随拒绝,两老就会闹,闹得人尽皆知。 楚随也想搬出去,但每次租房都会被父母找上门。 楚家就像扒在楚随身上的吸血虫一样,楚随买了车,楚荣光就表示他也要。楚随不给,楚荣光就半夜偷了车钥匙出去兜风。 然后,出事了。 楚荣光撞死了人,还二次碾压,恶性逃逸,监控探头清楚地拍下了车牌号码,却没有拍清楚驾驶室里的人。 更巧的是,从出事地点到楚家的监控,都没有拍到楚荣光。楚家所在小区又是老小区,摄像探头坏了半年都没人来修,大半夜也不存在目击证人。 第二天警察找上门,楚随睡了一夜起来,就变成了肇事逃逸的恶魔司机。 父母弟弟的证词,全家只有他一个有驾驶证,钥匙就在他房间,车子还能自己跑不成?楚随的自我辩护,听在别人耳中就是死到临头还在狡辩。 楚随被抓后,当地媒体还跑去楚家,楚随没想到父母弟弟会这么说他? 985高校毕业,五百强企业白领,却是个二次碾压的恶魔,舆论一起来,社会媒体都在报道此事,甚至网上还因此兴起了一波德育教人的风波。 楚随的母校老师因他而受诟病,公司也直接发了严正声明,他变成全网败类,一日之间,从人间到地狱,楚随绝望了。 在宣判的那天,楚随在被告席看到了楚荣光。 对方穿着他的西装,得意洋洋地看着他,而他的父母呢,连面都没有露。 一年后,楚随终于知道自己这么轻易被人放弃的原因了,他根本不是楚家的孩子,而是楚家二老生不出男孩,迷信抱养来催生儿子的。 这个消息,出自来探监炫耀的楚荣光之口。 刚接收完记忆的谭昭:…… 系统:其实原本不是他的,但他的愿望太强烈了,他希望能有人替他平反,不要带着污名离开人世,让楚荣光伏法。 [道理我都懂,但……] 系统:但是什么? [你确定末世来临后,丧尸会讲法律?] 气氛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七日之前,全球气候突然变暖,近半数以上的人陷入昏睡高热状态。 三日之前,无线电讯号全部中断,不断有人从昏睡中醒来,有人成为了丧尸,攻击人类,丧失理智,以人类血肉为食,也有人觉醒异能,成为人类对抗丧尸的力量。 楚随所在监狱的暴动就发生在三日前,包括狱警在内的所有人都参加了这场乱动,楚随没有变成丧尸,也没有觉醒异能。 他死在了丧尸的攻击之下。 谭昭接手这具身体时,左臂已经被丧尸病毒蔓延,换个说法,这具身体离死也不远了。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大概是因为末世,天道崩坏,他前两个世界不能动用的灵力可以调动了,虽然不多,但足够他保住小命,而有了灵力,他就能打开他在神仙世界时锻造的随身空间了。 丧尸病毒蔓延非常快,且带有极强的吞噬性,它会吞噬人体内所有的能量,人之所以会在短时间内变成丧尸,就是因为人体的机能被吞噬殆尽。 不过幸好,现在这种病毒还在初期变异阶段,谭昭花费了一些灵力,直接将丧尸病毒“撑炸”,从而逃脱了断臂求生的困境。 这也是为什么谭昭没有第一时间离开这所监狱的原因,他需要给左臂一点恢复的时间。 整个监狱已经没有其他活人了,三日前的暴动非常惨烈,因为是监狱,无秩序时,丧尸攻击人类,囚犯因私欲攻击狱警,几方混斗,能活下来的人早就离开这座牢笼。 丧尸倒是还有不少,不过活人只有谭昭一个了。 系统:你准备什么时候离开?你的手也好得差不多了吧? [明天吧,今天去档案室把这座监狱的所有资料偷出来。] 系统:…… 第二天,谭昭站在监狱高高的围墙上,将手里的火把丢进了围墙里面。随后,他跳下院墙,离开了这个原主一直想要离开的地方。 只可惜,末世来临,外面的天并不好。 谭昭才走出去不到十来米,天降一柄斧头,他要是躲得再慢一点儿,直接就能表演当场死亡了。 “楚随!你果然没死!” 谭昭:……这谁?! 来人身形消瘦,力气却非常大,见斧头的攻击不成,直接搬起旁边的一块巨石砸了过来,谭昭往后三连跳,这才躲过这次攻击。 “没想到,你也觉醒了异能!老天何其不公,今天就算拼上我这条命,我也要替我妹妹报仇!” 替妹妹报仇? 谭昭提起旁边的斧子,迎了上去:“你是……吕芳的哥哥?”吕芳,是车祸受害者的名字。 “你没资格提她的名字!你这个杀人犯!” “我……” 谭昭的辩解才出口一个字,对方的狠厉攻击已经往他头上招呼,他不得已只能回挡。直到打到对方力竭,才算是暂时停战。 力量型异能虽然好用,但初期显然持续的时间有限。 “楚随!”凭什么!末世之前,他不能杀了这个畜生!末世之后,他居然也不能!他真没用。 “虽然你可能不信,但我不是杀死你妹妹的凶手。” 吕宁呵了一声,喘息道:“事到如今,你还在狡辩!楚随,我只恨我杀不了你!” 谭昭对上吕宁浸润着仇恨的眼睛,忽然道:“那如果,我能证明呢?” 第43节 吕宁闻言,脸上挂满嘲讽,他绝不会相信…… 一根微凉的手指触碰到他的眉间,吕宁刚要反抗,一段记忆强迫性地进入他的脑海,让他不得不去看完它。 这是……楚随的记忆!是从事发那天到末世爆发,楚随所有的记忆。 一分钟后,谭昭收回手指,斜斜地倚靠在路旁的巨石上恢复气力。 十分钟后,吕宁睁开了双眼,他眼里是完全难掩的不可置信。 “怎么样,现在相信我不是我了吧?”谭昭闭着眼睛,道,“相反,我也是个受害者,社会舆论,口诛笔伐,我又做错了什么?” “那你……” “为什么不说?”谭昭嘲讽一笑,原主作为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他明明条理清晰地辩驳过,却在楚家父母和楚荣光的假口供下,依旧被定格成那个卑劣的杀人者,他又何错之有? 吕宁这才想起来,楚随说了,只是他们都不信,楚家两位老人哭成那样,不管是他还是社会舆论,都被这两个老货给骗了! 吕宁心里燃烧起了比之前百倍的怒火,他不仅没有替妹妹报仇,甚至……还让那个真正杀害妹妹的畜生逍遥法外了。 过去的一年,他不止一次看到楚家三口上电视,这家人甚至因此而获利! 想到这里,怒火几乎燎原了他整个胸膛。 这比他刚才杀不了楚随,还要令人难受。 谭昭看吕宁这副难受的模样,其实也明白对方并没有做错多少,如果有人杀了他妹妹还逍遥法外,他可能会比吕宁还要失控。 等吕宁的情绪稍微有所控制,谭昭才开口问道:“你从城里过来,外面情况怎么样了?” 吕宁犹豫了片刻,摇头:“我不知道。” 啥? “那你都做了什么?” 这个问题吕宁倒是可以回答:“我在医院里觉醒了异能,在知道末世爆发、社会秩序混乱后,我就……”奔监狱来杀仇人了。 谭昭:“……那你怎么来的?总不可能徒步……真的走来的?!” 他情不自禁地望向吕宁的脚,吕宁脸上有些局促,他现在面对楚随这张脸还是很想动手:“外面的交通都堵了,车子根本开不出来的。” 谭昭回头看监狱:卧槽,这破监狱烧早了啊!他应该先找辆车啊! 第49章 我蛮夷也(二) 因为全球气候突然急速变暖, 外面的气温非常高。 毒辣的太阳炙烤着每一寸裸露在外的地方,也就吕宁是异能者,身体经过异能改造, 才能这么肆无忌惮地在外赶路。 谭昭还穿着那身条纹囚服,露着半条胳膊, 没用灵力阻隔, 这么一会儿他就能感觉到皮肤明显的刺痛感了。 系统:哈哈哈,翻车了吧~ 谭昭没有手表, 但看太阳的高度, 现在应该是上午十点钟左右, 这个点的太阳都这么社会,正午时分怕是能把千年厉鬼都给晒化了吧。 “你知道楚家搬到哪里去了吗?” 楚荣光最后一次来看楚随,就是楚家搬离c城之前, 这也是为什么楚荣光会那么痛快承认楚随不是楚家亲生儿的原因。 闻言,吕宁立刻面露惊愕:“什么?他们搬家了?” ……这哥们消息怎么比他还要滞后啊。 “你怎么知道他们搬家了?” c市监狱远在城郊地带,周围杳无人烟, 谭昭跳上巨石,周边果然连一只丧失都没有:“楚荣光说的。” 那他该到哪里去找仇人?吕宁望着茫茫旷野, 有种非常莫名的荒诞感。事实上, 即便到了现在,他依旧觉得这个末世非常不真实。 末世来了, 这在网上几乎等同于“狼来了”,被预言过无数次, 可真的来的时候, 谁都不想去相信。 吕宁怔楞的时候,谭昭已经站到了背阴处,他在看吕宁。 吕宁是吕芳的哥哥, 当初吕芳驾车经过事发路段时车子没油了,于是下车打算跟过往的车辆求助,却没想遇到楚荣光这么个无照驾驶的烂货,被撞飞后二次碾压。 事故发生后,楚随立刻就被拘留,他记忆能给的信息并不多。 吕宁身材瘦削,且皮肤苍白,年纪应该在二十六上下,但从言行举止看,这小伙子没有什么社会经验,如果让谭昭猜,对方大概率是家里蹲的职业,且交际圈非常简单。 “就这么相信了我,不怕我骗你吗?”谭昭忽然开口,看到吕宁惊恐的瞳孔,他继续道,“比如我觉醒了能操控非物质的精神力,可以扰乱他人的认知。” 末世之前,吕宁是个网络写手,他人生最大的打击就是失去妹妹,本质上来说还是很单纯的,他一下就骇住了:“你……” “我没有骗你。” 但这个时候,吕宁已经完全不相信楚随了,他看着楚随,眼神里满满的都是警惕和羞怒。 谭昭也没在意:“吕宁,想知道事情的真相,那就去查,如果楚家三口变成了丧尸,那你就去找能读取记忆的人来读我,反正你如今也杀不了我。末世了,不要轻信任何一个人,不要重蹈我的覆辙。” 楚随,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说完,谭昭就消失在了原地,不给吕宁一点儿反应的时间。 寂静旷野之上,远处是一座冒着烟雾的废墟监狱,吕宁曾经以为那里关押着杀害妹妹的凶手,而现在,他不太确定了。 吕宁攥紧了拳头,一拳砸在旁边的巨石上,巨石应声而碎,其间还夹杂着男子不甘的怒吼声。 “楚随!你等着!” 躲在不远处的谭昭弯了弯唇,等到吕宁离开,他才从阴凉处出来。 哎,他这把也太非了吧,末世,要啥没啥,还要替人翻案,难呐。 谭昭决定先去城里原先楚家所在街道派出所,看看对方的户口迁移到哪里去了,顺便搞点物资,至少得把身上的囚服给换了。 系统:非还是你最非,佩服。 [你起开!] 今天是末世正式爆发的第四天,秩序应该还没完全崩溃,谭昭走到半路上终于看到一辆抛锚的车,在天黑之前进了c城。 进城之后,车子就开不动了,因为不管是出城的道路还是进城的道路,都被车子堵得严严实实,不过大部分车里都没人,偶尔有人看到谭昭穿着囚服大喇喇走在外面,也没有任何动作。 这个时候,供电供水还是有的,只是商店不营业,有一部分药店和超市已经被人洗劫过。此时已经入夜,街上除了摇摇晃晃的丧尸,一个人都没有。 谭昭对打丧尸没什么兴趣,就近找了家酒店洗了个澡,换上路上顺来的干净衣服,总算是有个人样了。 系统:人楚随长得不帅吗? 平心而论,是帅的,但楚随长得不是那种好人的帅,换个形容词就是反派脸,这桃花眼往上一挑,直接可以拉去武侠剧组演邪魅魔教教主。再加上因为蹲监狱剃的寸头,反派气质暴露无遗啊。 [……帅。] 系统:我觉得怎么你没有走心? [毕竟良心早就被你黑掉了。] 这是污蔑,系统气呼呼的吼,只可惜谭昭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穿来第四天,他终于能睡上一个好觉了,什么都不能阻止他补觉。 终于睡饱,谭昭伸了个懒腰起来,已经十点多了。 系统:哟,睡得不错嘛。 谭昭吃了碗泡面对付过去,就戴上鸭舌帽直接从窗口跳了下去。没办法,门口堵了老些个丧尸,走不通路。 今天白日的温度比昨天更高啊,街上的丧尸都躲在阴凉处,谭昭隐藏气息走过,丧尸连个眼风都没给他。 楚家位于c市的老城区,要去那里,必须穿过c市最繁华的市中心,那里有城中最大的百货市场和大型超市,谭昭骑着共享单车越靠近市中心,人就越多。 有异能者在打丧尸,也有普通人拎着棒球棍在捡漏补刀,现在的丧尸其实很弱,就算是普通人也能对付,至于军队和警察,谭昭并没有看到。 这才末世第五天,没有无线电和网络,政府即便想要安抚民众,也很困难,更何况是丧尸吃人的末世,人的恐慌只会一天比一天严重。 谭昭拉下鸭舌帽,暂时不准备掺和进去。 但这世上,多的是人算不如天算的事情,谭昭刚骑过一个街角,就有个穿着黑色卫衣的小伙子与他擦肩而过,而小伙子身后,跟着……密密麻麻的丧尸! 这数量,没有一千,也绝对有八百。 “快……跑!” 乌泱泱的一大片丧尸,行动速度虽然不快,但看着着实吓人。 小伙子这么一声吼,原本还在打丧尸的人全部以最快的速度往后跑,也因为这动静,商店街两旁的丧尸都跑出来了。 一群人腹背受敌,最后……就被丧尸包围了。 骑车想要离开却莫名被丧尸包围的谭昭:……太非了。 系统:哈哈哈哈,这可跟我无关哦。 “呜呜呜,我不想死!谁来救救我!” “我也不想死!我还想回家!” “不要这么丧气!砍一个够本,砍两个血赚!” “东南方!那里有个门,咱们赌一把!” 东南方,正好是谭昭所在的方向,那魁梧的男人一声喊,立刻就有人抄起家伙冲着东南方的丧尸干了过去,有丢火球的,也有丢水球把人丢过去的火球扑灭的,得亏这些丧尸行动力弱,不然早就全军覆没了。 “兄弟!愣着干什么!” 谭昭愣神呢,就有人给他手里塞了一根木棍,示意他赶紧打丧尸。 一群人忙活半天,终于进了商厦里面。 幸运的是,里面没有丧尸。 有人软倒在地,有人靠墙撑着,外面仍有丧尸不断在拍门,谭昭的车也早就淹没在丧尸大军之中。 “我们……活下来了?” 静悄悄的商厦里,忽然响起了女孩子脆弱带着喜意的声音,但也有人的哭声里,是带着绝望的。 谭昭伸手压低鸭舌帽,准备瞧瞧离开。只是还没等他走两步,大厅前方忽然传来了刺破耳膜的尖叫声。 “有丧尸!大家快跑!” “它的速度很快,大家小心点!” 谭昭足尖一点,落在二楼的扶杆上,他这才发现自己距离丧尸非常近,差不多只有两三米的距离,但更近的,是刚才那个发表“劫后余生”感言的妹子。 第44节 “小心!” 有人喊了一声,这妹子却跌倒在地,眼看着丧尸的攻击到来,妹子绝望地闭上了眼睛。然而,想象中的剧痛并没有到来。 谭昭到底没法见死不救,他一脚将丧尸踢偏,这只丧尸显然比外面那些厉害不少,不管是力量还是速度,他一个木棍敲上去,木棍直接应声而裂。 好在这群人里有不少都是异能者,虽然有些已经力竭,但能战的都站了出来。 十分钟后,有人用刀直接将丧尸的头砍下,一颗指甲盖大小的粉色晶核落在了瓷砖上,发出清脆又悦耳的声音。 “卧槽!居然还有晶核!” “给我看看!” “这丧尸……是不是进化了?” 有人恐慌,有人激动,谭昭将断掉的木棍丢掉,刚要转身离开,伸手一抬,他鸭舌帽刚战斗时掉落了。 “谢谢你救了我,这是你的帽子吧?” 谭昭伸手接过妹子手里的帽子,颔首正准备离开,旁边一个大学生模样的男生忽然道:“我觉得你好眼熟啊,我肯定在哪里见过你。” “啊!我想起来了!你是楚随!那个肇事杀人的败类!” 所有人,在听到这句话后,都站到了一起,包括刚才谭昭出手救的妹子。 第50章 我蛮夷也(三) “如果我是你, 我就不会将这个说出来。”刚刚还并肩作战的人,转瞬成为孤立他的人,谭昭挑了挑眉, 他干脆直接反戴了帽子,露出那张标准的魔教教主脸。 大众的记忆褪色很快, 特别是网上的“瓜田消息”, 瓜一波接一波地来,很少有人还会记得一年前的社会新闻。 但楚随长得实在太有辨识度了, 人对好看的事物总是会更深刻一些, 加上在场不少异能者都被异能改造过身体, 记忆力远超过往,这么一被提醒,脑海里瞬间就有了画面。 “是楚随, 他不是被判刑关在监狱里了吗?” “他居然逃出来了!” “那我们怎么办?” 杀了他?还是放一个杀人凶手离开? 五天之前,大家都是普通人,拥有正常的三观, 而现在,他们之中的一部分人得到了“制裁”他人的能力, 在场大部分都是年轻人。 有人已经跃跃欲试, 毕竟怎么看,他们都打得过楚随。 可是明明被他们这么多人包围, 楚随为什么看上去这么淡定?难道对方觉醒了什么了不得的异能? 倒是最先开口喝破谭昭身份的青年,率先开口:“为什么不说!这是你自己亲口承认的, 现在你又不认?” 谭昭瞬间就皱起了眉头, 楚随认罪了?为什么他的记忆里完全没有这一趴,说起来,按照楚随的记忆走, 这罪判得确实有些过于草了。 谭昭的眼神立刻变得锐利起来,配上楚随的这张脸,很有锋芒毕露的压迫感:“哦,是吗?你亲耳听到的?” 这样的楚随气场实在强大,青年忍不住退了一步,脸上却是输人不输阵的倔强:“废话!庭审在场的人都听到了!” 哦嚯,看来楚随入狱这事儿里面还真有点儿小猫腻啊。 谭昭往前踏了一步,几乎是踏在所有人的心尖之上,明明是一群人包围他一个,却硬生生有了一种他一个人包围所有人的错觉。 气氛,一时凝滞。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小僧却觉得这位楚施主是个好人。” 是个唇红齿白的小和尚,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白色僧衣,这么个大热天连滴汗都没流,说着还走到了楚随面前,似是笃定了对方不会伤害他一样。 好人?!他们没听错吧?这和尚莫不是被末世逼疯了?! 然后,这小和尚也被孤立了,与其说是孤立,不如说是好人抱团取暖。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在末世碰到一个被定罪的坏人,这样的选择完全正确。 “何必呢,你家佛祖不打诳语,你可以选择不说啊。”谭昭瞧了一眼正经的小和尚,调侃道。 小和尚一脸正经道:“楚施主说笑了。” 两人说完,就有人说他俩是一伙的了。 外面的丧尸眼见砸不破门,终于渐渐散去,阳光肆无忌惮地照进来,却没有照进人的心里。 战斗,一触即发。 谭昭抬头望了望八层楼高的天花板,刚准备起跳呢,就看到小和尚转身,挡在了他的面前,一颗圆溜溜的光头占据了他大部分的视线。 他这是被人保护了? 还没等谭昭拉开小和尚,对方十个异能者就一起攻了上来,那是火花带闪电,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一般来说,大热天穿厚衣服还不出汗的都是狠角色,无论年纪大小。 小和尚不动如山,只佛珠一甩,另一只手轻轻一拂,竟将一半的异能者全部击退,而剩下的一半,他还未动,谭昭就先动了。 他也没拿什么武器,左手聚了一点灵力会于指间,几乎没人看清楚他的行进路线,一个呼吸间,那几个攻击的异能者就断了攻击。 太快了,这特么也是刚觉醒的异能者?! 众人惊骇不已。 “如果我是你,在不知道对方真正实力的情况下,绝不会轻易出口,因为如果我真的是个穷凶极恶之人,那么我……”谭昭打了个响指,冲着青年道,“杀了你哟~” 谭昭说完,在一众人惊愕害怕的眼神之下,带着小和尚瞬间消失在了原地。 许久,青年才找回了自己的呼吸。 “陈伟,你还好吧?”同伴关切的声音响起。 陈伟机械性地摇了摇头,过了好一会儿才道:“我……没事。” “你没事就好,现在末世不比以前,咱们也管不了那许多,楚随这个人深不可测,以后遇到还是绕着走些吧。”同伴如是道。 陈伟听了,心里总有种非常莫名的感觉,但具体是什么,他却一点儿也说不出来。 “不过你说,这楚随的异能到底是什么,怎么这么厉害?他是不是得到了什么奇遇,比如那颗粉色的晶核?” 身体异能者?像。瞬移?也像。难道是双异能? 陈伟听到朋友低声痛骂一声:“这贼老天可真不长眼!” ** 大厦的楼顶上,谭昭和小和尚相对而立。 这俊秀的小和尚看着绝不超过二十岁,脸上的神情却跟老僧似的,正经、端持又镇定,半点看不出刚才一拳一个小朋友的模样。 谭昭忽然怼到人眼前,又急速后退:“为什么要替我说话?” 小和尚双手合十,道:“楚施主是个好人。” “能直接点吗?” 小和尚立刻换了种说辞:“阿弥陀佛,楚施主周身并无杀孽。” [我还以为他也要说我周身金光萦绕呢。] 系统:……好可惜哦,你在离开封神世界时,已经拥有了自己遮掩金光的能力,哎。 [不,一点儿也不可惜:)。] 谭昭看着端端的小和尚,忽然放松地靠在墙上:“所以,这是你的异能?” 小和尚微微一笑,居然做起了自我介绍:“小僧无欢,见过楚施主。” 行的,居然还是古礼,几世都跟和尚有点儿孽缘的谭昭不由地有些牙酸,这无欢小和尚什么来头? “行吧,不管如何,多谢你替我说话。” 无欢看着楚随,此时对方周身气息平和,半点也无方才那副恶劣模样,他忽然有些好奇:“你不怪他们。” 谭昭双手环胸:“我为什么要怪他们?” 无欢一楞,没说出话来。 谭昭趁他愣神的功夫,已经站到了天台边缘:“走了,后会有期。” 说完,直接就跳了下去。 这有灵力就是方便许多,谭昭稳稳落地,甚至还找到了丢失的共享单车,长腿一跨,准备转道先去趟法院,他想趁着还在供电去看看当初庭审的视频录像。 法院离得不算远,谭昭花了点时间进了档案室,循着年份找到了楚随案的档案,档案袋里,居然还有庭审的录像带,看来这个世界的科技水平比他上个世界要落后许多。 谭昭也没急着看,将东西收进空间里,他便往派出所赶。 系统:逃犯主动进警局,刺激不? [呵,我这都是拜谁所赐?] 系统:反正不是我。 派出所里,居然是有人值班的。不过也对,末世这才刚刚开始而已。 系统:你就这么放弃了?这可不像你。 [等晚上再说呗,顺便也恢复下灵力。] 这一等,就等到了晚上。及至午夜时分,天上一颗星子都没有,路上只有零星的几盏路灯,谭昭等到里面的人呼吸平缓,他才猫了进去。 半个小时后,谭昭出了派出所,并未惊动里面的任何一个人。 楚家,居然搬去了首都。 他怎么觉得这事儿越来越诡异了呢。 “楚施主,你在想什么?” “嚯,你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这大晚上的,这小光头锃亮锃亮的,跟闹鬼有的一拼了。 无欢非常无辜地眨了眨眼睛:“小僧刚从楼上下来。” ……这是在谴责他把人丢在了天台上?! 谭昭这才发现自己又走回到了市中心,随即他一皱眉:“你有没有发现,路上的丧尸都不见了。” 他是收敛了气息,反正丧尸不攻击他,也就没怎么在意。这猛地一瞧,路上空得就像一座鬼城了。 无欢点了点头:“发现了,而且……气温在开始变低。” 第45节 一夜之间,气温骤降,第二天窗户的玻璃上结了厚厚的冰花,天气从一个极端直接奔向了另一个极端。天空中的太阳仍旧高高悬挂,体感却感觉不到丝毫温度了。 无欢仍旧是那身白色僧衣,正在盘腿打坐。 修行者不惧寒暑,但这么冷,谭昭也换了身稍厚的衣服,毕竟看着暖和啊:“不冷吗?” 只听得无欢诚实地点了点头:“冷。” “冷不多穿点衣服?” 无欢站了起来,道:“小僧在修行,修行不惧寒冷,小僧亦如此。” “……”果然他跟修佛的八字不合。 “下雪了。” 谭昭转头看窗外,果然是下雪了,纷纷扬扬的大雪,坠在阳光之下,美丽又残忍:“我光听说过太阳雨,从未见过有太阳雪的。” “阿弥陀佛,小僧要出去一趟。”无欢忽然开口。 “去做什么?” 无欢已经找到了一柄透明的雨伞撑起:“去做小僧该做的事情。” “……入世送温暖?” 这可真是谭昭随便瞎说的,却没想到小和尚端端地点了点头,甚至还对他发出了邀请:“楚施主要一起吗?” 第51章 我蛮夷也(四) “我?”谭昭点了点自己, “我去,送的可能就是惊吓了。” 闻言,小和尚非常没有犹豫, 反而露出了一个堪称欢喜的笑容:“楚施主果然是个好人,如果是他人, 必会说外面酷寒, 不会外出。” “你怎知道我心里没说?” 无欢摇了摇头:“小僧不知。” 这小光头可真是一点儿不吃亏,外面的风雪越来越大, 能见度极低, 地上已经积了厚厚一层冰雪, 厚度起码得到他小腿肚了。 “你去,恐怕也送不了多少温暖。” 极端恶劣的暴雪天气,会将路上交通全部封锁, 水管冻裂,供水停止,电力恐怕也会大面积地停止供电, 水电、食物、道路、通讯被截断,整个人类系统就停止了一大半。 而野外的动植物, 如果不存在变异现象, 那么估计也是十不存一。 谭昭捋了一下思路,他拿出一张纸, 将末世来临后的时间线写下来:“十天前,全球半数以上的人类陷入高热昏迷, 人们陷入恐慌, 社会运转出现停摆,医院等公共区域恐怕是丧尸最多的地方。” 无欢接过话头,道:“五天前, 气温急速飙升,陷入昏迷的人先后醒来,少部分成为了异能者,大部分变成丧尸,没有意识,只有进食和攻击的本能,阿弥陀佛。” 谭昭在纸上写上今天凌晨的时间线:“今天,也就是第三个五天,气温急速下降,道路上的丧尸尽数消失,或许它们之前得到了感应。” 所以,乐观点猜测,这酷寒天气得持续五天? 谭昭觉得,自己需要去外面看看,至少得去接触活人,搜集更多的消息。于是他收起纸笔,道:“闲着也是闲着,就陪你走一趟吧。” 无欢双手合十,露出了一个标准的佛门笑容。 两人昨晚洗劫了小半个蔬果超市,因为气温下降,就直接在超市过夜了。这下一推门出去,即便谭昭用灵力护体,体感居然也有点冷。 这恶魔天气持续五天,又得死多少人啊? “阿弥陀佛,楚施主,我们走吧。” 无欢身高比谭昭现在略矮一些,大概178的模样,这一脚跨出去,腿直接就陷进了雪里。 谭昭伸手提了人一把:“你还好吧?” 无欢退后一步站稳,摇了摇头:“多谢,小僧无事。” ……老实讲,很冻腿吧。 谭昭忽然有些遗憾,如果丧尸还在,说不定还能试试丧尸拉雪橇,哎,蛮遗憾的。 系统:……你开心就好:)。 [你自己说的,丧尸已经没有意识,属于非人类,不在我杀人的禁忌之中,也就是说,他们的灵魂已经不在了。] 系统:是这样,没错,你应该也发现了吧,人类急速变成丧尸,是因为丧尸病毒在人的体内迅速吞噬能量,丧尸才会呈现皮包骨的行尸模样。 [发现了,而且丧尸病毒吞噬的能量会聚集到大脑,那颗粉色的晶核,对吧?] 系统:你猜。 没什么好猜的,谭昭拉住要继续往前走的小和尚,实在看不过眼递了顶帽子过去:“戴上,瞧着实在冷。我昨晚看到超市仓库里有滑雪用具,你会滑雪吗?” 这种地方滑雪现实中当然不可能,但架不住现在末世不科学,小和尚不老实,他只能稍微试探一下了。 被人塞了一顶毛线帽,还是那种正红色的,无欢脸上难得露出了错愕的神情,但犹豫片刻,他还是非常诚实地戴上了:“很奇怪吗?” 谭昭立刻摇头:“不会,很显眼,蛮好。” 唇红齿白的小和尚戴上正红色的毛线帽,唔,看上去起码小三岁。 “不会滑雪,但可以试试。”小和尚一脸认真道。 试试这个词,在谭某人的字典里,就是会的意思。 半个小时后,两人一前一后“驰骋”在一片白茫茫之上。曾经的钢铁森林被冰雪覆盖,积雪已经把大部分地区的出入口都堵住,谭昭刚刚随手带出去的温度计,没撑到半分钟就报废了。 谭昭跟着无欢,进了最近的小区。 小区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都门堂在哪里都分不清,谭昭看着小和尚费劲地进了一栋居民楼,他紧跟着也进去了。 “有人。” 这并不奇怪,末世才开始不到半个月,许多人都会有在家屯粮的习惯,在知道外面危险的情况下,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在家苟命等救援。 谭昭检查了一下楼层集中的电表箱,果然因为电网负荷过高,已经停电。 “停电了。” 楼道里虽然没有风雪,但依旧很冷,且温度在不断降低。 无欢拢了拢自己的小红帽,开始往上走。 居民楼里,是有丧尸的,只是并没有在动,就像是进入了“休眠模式”一样,无欢超度了丧尸,敲了第一家的门。 意料之中,没有人开门。 谭昭无声道:送温暖? 无欢继续往上走,等走到顶楼,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的事情了。 “你确定了什么事情?”谭昭听到自己的声音响起。 无欢抵在门上,脸上无悲无喜,道了声佛偈,才说:“有人陷入了昏迷。” “高热?”谭昭这话,就完全是试探了。 无欢却似无觉,颔首。 小和尚果然不简单啊。 两人又翻了两栋楼,清醒的人有,且不少,但都没有给他们开门的。 “接下来去哪里?” 无欢思考了一下,指了指东偏南的方向:“那里。” 等到了地方,谭昭才明白小和尚为什么要到这里来了,因为这里有个大型超市,超市仓库里有一个小队,有普通人,也有异能者,也有昏迷的发热者。 无欢显然对这里不陌生,居然就这么大喇喇上去了。 系统:你也可以的。 [你皮痒了是不是?] 无欢回来得出乎意料的快,谭昭都没跟系统说上两句,小红帽就出现了,唔,真的很显眼。 “不留下?” 无欢摇了摇头,脸上居然有些疑惑:“他们没有危险,小僧告知了消息,该做的事情已经做完,小僧为何要留下?” “还送温暖?” 小和尚端端地点了点头:“我打听到哪里有发电机和打印机,楚施主会用吗?” 半个小时后,谭昭看着一叠自编写的《末世注意指南》,送温暖=贴小广告、发传单?! 这可真是万万没想到系列。 谭昭没想到这小和尚花头精还蛮多,但话说回来:“现在丧尸又不会因为声音出现,所以为什么不去找个喇叭直接播放录音?” “吧嗒”一声,是小和尚手里水笔掉落的声音。 找喇叭的同时,谭昭顺便找了台能放录像带的机器,从法院带出的档案他已经看完,暂时没有太多的线索,不知道这卷录像带能不能给他一些关键讯息。 “楚施主肯定能得偿所愿。” 小和尚依旧带着那顶小红帽,谭昭能感觉到对方的认真:“你家佛祖说的?” 无欢却摇了摇头:“不用佛祖,小僧也知。” ……这是奔着刷他好感度来的吧? 喇叭并不难找,随便找个小商品市场就有了,还会那种走街串巷大音量级别,搁人楼道里一放,绝对无死角。 “各位施主,贵安……” 接下来的四天,气温一天比一天低,雪也一天比一天厚,最早的时候还会有异能者冒死出来,那么现在大街上,只有他俩和那一台高分贝喇叭了。 “明天,就是第五天了。” 这四天,他们将c城的城区都走了一遍,现在只剩下楚家所在的老城区了。老城区的房子太脆,已经被大雪压垮了不少,当然这里住的人也不多,只是谭昭没有想到的是,派出所居然还有人值班。 这是何等敬业的精神啊。 “无欢,你先把喇叭关……” 还没等谭昭说完,派出所三楼窗口就被打开了一条缝。 是一张年轻警察的面孔,这一定是一个坚毅的人。 第46节 谭昭在心里给人下判断时,对方却在看到他脸时,直接将窗口全部拉开,吼了一声:“楚随,你别跑——” 声音洪亮,即便在喇叭如此大声响的噪音下,依旧能听得非常清楚。 熟人? 谭昭仔细翻了翻楚随的记忆,还真是熟人。 既然如此,他当然不会跑,相反,谭昭直接冲着无欢打了个手势,足尖几个轻点,落在了派出所三楼窗口的窗边上。 下一刻,他就被人大力地拉进了里面。 窗户被人大力地关上,谭昭抬头,才看到自己在一个小太阳旁边,而不远处有一台小型发电机。 “王警官,好久不见。” 就这么一会儿,王理华已经冻得面皮僵硬,他缓了好一会儿,才开口:“楚随,果然是你。” 在楚随的记忆里,王警官是唯一相信他并且帮他找证据的人,但后来庭审,对方根本没有出现。 “人真的是你杀的?” 两人四目相对,谭昭盘腿坐在地上,脸上表情称得上非常平静:“不是。” “那你为什么要承认!” 谭昭组织了一下语言,道:“事实上,这个问题,我或许比你更想知道答案。” 第52章 我蛮夷也(五) 吕芳的案子, 最初就是由王理华负责的。 肇事车辆毫无疑问是楚随的车,但根据现有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当天驾驶车辆出行的人是楚随本人, 并且楚随本人也否认了这点。 而根据车辆检测,也并不存在车辆被盗窃的可能性, 驾驶室的指纹和使用痕迹不仅有楚家四口的, 甚至还有街坊邻居的。 而楚家四口人,楚随是唯一一个拥有驾照的, 其他三人过往都没有驾驶车辆的经验, 又因为楚家二老明确说半夜有看到大儿子出门。 楚随当即就被逮捕回来, 原本王理华也觉得楚随就是凶手没跑了。 但后来舆论闹大,加上吕芳的哥哥吕宁是个名气不算小的网络作家,这个案子直接被推上热搜头条, 网友口诛笔伐,楚随俨然新世纪头号败类。而这个时候,楚家父母和楚荣光的态度就显得格外奇怪了。 大义灭亲并不奇怪, 奇怪的是……他们居然以此来牟利。 王理华也是无意间发现的,后来越查楚荣光就越觉得奇怪, 于是他去见了当时的楚随, 楚随请求他查明真相。 只是没想到他还没查清楚,楚随就认罪了。 楚随一认罪, 王理华只觉得怪异,可他去监狱探监, 楚随却不愿见他。 “那你为什么不愿意见我?” 有这回事?谭昭回忆了一下, 还真有,不过楚随那时候已经绝望了,他认为王理华和楚家是一伙的, 自然不愿意再见对方。 于是,谭昭换了个方向:“你当初,是不是查到了什么?” 王理华激动的心情略略收了一点,犹豫片刻,他从兜里掏出一个钥匙,开了边角的一个抽屉,掏出一份资料递给楚随:“你自己看吧。” 借着小太阳的光,谭昭将这份资料迅速看完。 “你知道?”王理华立刻敏锐地察觉到,“那你当初为什么不说?” 这份资料,讲的是楚随被抱养到楚家的过程,还有楚荣光过往的不良记录,其中居然还有楚荣光跟社会混子去地下飙车的照片。 这份资料虽然不能证明楚随是无辜的,但至少能证明楚荣光拥有同等的作案条件。而一般这种情况,如果没有直接证据,亲人的证词并不能给人定罪。 谭昭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一年前,楚荣光搬去首都前,来跟我炫耀过。” “所以,凶手真的是……” 谭昭却想到了另外一件事:“王警官,你查到这些资料,困难吗?” 王理华一楞,随即脸上有些错愕。 一个普通刑警单凭个人就能找到的资料,为什么没有人去找?即便有舆论的存在,为什么楚随的案子判得这么快?而最神奇的是,楚随的记忆里明明没有认罪的片段,为什么庭审时却认罪了? 楚家撑死了小康水平,为什么能举家搬去首都?不是他小看楚荣光的智商,而是楚家这三口人,真的拥有筹划这一切的能力吗? 大概率,这里面有第三方势力。 那么新的问题又来了,是谁要这么搞楚随? 楚随的成长经历摆在那里,长得好又能力出众,不遭嫉妒是庸才,但正常的竞争,应该不会到这种地步。所以,还是缺乏关键性的信息。 如果不是末世,查这个真算不上困难,可偏偏……哎。 系统:脸黑到宿主你这样的,真的不多见。 王理华回味过来,只觉得荒谬无比,就好像这末世一样。这才几天,人心已经完全变样,他自己都知道自己还能在这里坚守多久。 “你……” 窗户上忽然响起了敲击声,透过层层的冰花,谭昭隐隐约约能看到一抹红意。 王理华的眼神有些复杂:“你要去找楚荣光?” 末世了,律法和秩序渐渐变得名存实亡,以如今楚随能在外自由行走的能力,必定是要找楚荣光算账的。 谭昭点头:“没错,你要拦我吗?” 王理华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我根本拦不住你,对吗?”刚才,若不是对方愿意,他根本无法将人拉进来。 “你要去杀……” 谭昭忽然咧嘴一笑,有种别样的放肆感:“杀人?王警官,我可是守法公民。” 王理华:…… “不过今晚,你能收留我俩一宿吗?” 末世了,警察和逃犯也能其乐融融共处一室了呢。 及至午夜,外头的风雪渐渐停了,谭昭隔着窗户用灵力融化了外面的冰雪,这个积雪厚度,除非是迅速升温,否则…… 狭小的办公室里,有三台小太阳同时开着,而不远处发电机的轰鸣声也让这个夜没有那么的恐怖寂寞。 “你们猜,明天会是什么样子?” 这个问题,谭昭不知道,无欢和王理华也不知道。 第二天,三人都醒得很早,准确来说,是久违的太阳光将三人唤醒的。 太阳很大,昨日的严寒也早已褪去,冰雪正在以一个非常快的速度消融,以这个速度,不出一天,这场大雪就会从c城消失。 极端炎热天气,再度降临。 从另外两人眼中,谭昭看到了震惊和担忧。 如果每次都是五天一个轮换,那还有挣扎的必要吗? 谭昭是修道的,天衍四九,天道崩溃,大道尚在,不可能连一线生机都不给人留。 “阿弥陀佛,小僧要出去看看。” “我也去!” 一个心系天下的和尚,一个正义尽职的警察,谭昭看一眼两人,默默跟了上去。 “王警官,你觉醒异能了吗?” 王理华点了点头:“金系异能。” 然而没走多远,三人就碰上了丧尸。 王理华率先迎了上去,但他很快发现现在的丧尸比以前强了不止一倍,速度更快,力量更强。 王警官金系异能的打法非常粗犷,因为练过体术,他直接将异能附着在手臂上,直接击打丧尸。纠缠小三分钟,他终于将丧尸打掉。 “有晶核。” 谭昭扒拉了一下丧尸的脑袋,找出了一颗浅绿色的晶核,“丧尸在进化。” 这实在是个糟糕的消息。 街上的丧尸越来越多,这个数量,明显比五天前多了。 无欢和谭昭心里已有了预判,等他们赶到那个超市幸存小队时,正好有数名异能者在打丧尸,而这丧尸的穿着,正是当日昏迷高热者的一员。 二次进化。 但也有好消息,比如异能者的数量增加了。 超市幸存小队的临时头头叫莫凡,是一名火系异能者,末世前从事保镖工作,是小队现在能力最强的人。但异能者的强大,并不能安抚普通人的恐慌。 强者可以庇护弱者,同样也可以凌辱弱者。 而弱者,没有选择。 “你在做什么!那是一条人命!”王理华刚打过一波丧尸,整个人锐利不凡,眼见莫凡欺负普通人,当即就冲了过去。 “噢哟,警察啊,怎么?要抓我,我好怕啊。”莫凡的气焰,可谓是非常嚣张的。 王理华怒上心头,也许是心里早就沉积了不少郁气,直接跟莫凡动起手来。 “小和尚,你觉得谁会赢?” “阿弥陀佛,小僧不知。” “那如果是我和那傻大块头呢?” 小和尚非常诚实:“那自然是楚施主。” “……就算你吹捧我,我也不会帮你将c城的幸存者都救出来的。”干首领几乎约等于老妈子,还是末世这种艰难模式,他才不干。 无欢脸上一楞,遂道:“这是楚施主的自由。” 自由不自由两说,那边的王警官已经把莫凡压在地上摩擦了。 “我错了我错了!” 王警官铁面无私地将人用手铐拷在了旁边的铁管上,谭昭能明显感觉到普通人的情绪有所松弛,这显然是警服的加持效果。 甚至有一部分,默默地站到了王理华身后。 第47节 冲突结束,谭昭和无欢分头去查探情况,冰雪消融的速度非常快,丧尸也再度成群结队出现在街上,谭昭打了几只,获得的晶核颜色不一。 [五行力量,这个倒是很像灵根。] 系统:……你休想从我这里免费套到消息。 [居然不好骗了,可惜。] 谭昭将晶核塞到口袋里,坐在c城最高的塔楼上眺望远方。随着冰雪的消融,气温有了明显的回落,谭昭抬头看了一眼太阳,忍不住也叹了口气。 “这气温是正常了,可太阳却出了毛病,愁啊。”谭昭转头,道,“无欢,你说对不对?” 这都下午四点钟了,太阳依旧高高地挂在正当空。 小和尚此时一脸悲悯,声音却不露悲喜:“楚施主,有话不妨直说。” “这话,应该我同你说才对吧。你跟着我,到底图什么?”小和尚神秘莫测,他很难不去怀疑些什么。 无欢倒也坦诚:“小僧不能说。” “为何不能?” “因为楚施主会拒绝。” 谭昭看对方一脸认真,忍不住一乐:“你不说,我也拒绝了你。” 无欢摇了摇头:“小僧对你,并无恶意。” “我知道。”纵横江湖这么久,这个谭昭当然看得出来,他只是好奇对方的目的罢了,“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分道扬镳吧。” 第53章 我蛮夷也(六) 前面两个世界都和平又安宁, 这猛地来一个末世,即便强大如谭昭,也有些不大习惯。不习惯恶劣的生存环境, 也不习惯赤裸裸的人心。 就在谭昭思绪乱飞之时,耳边响起了小和尚温和的声音:“是小僧惹施主厌烦了吗?” 谭昭:“……你这话问得, 我好像一个负心薄幸的渣男一样。” “楚施主说笑了。” “你说你小小年纪, 却这般老成,等你老了, 肯定会变成一个罗里吧嗦的老和尚。”谭昭站起来, 没好气地开口。 无欢心想, 那也很好啊,至少他还能老去。 “你想救c城的幸存者?” 无欢非常坦诚:“是,楚施主有法子?” “据我所知, c城并不适合做幸存者基地,这里离沿海太近了,极端炎热天气会融化两极的冰川, 悲观点思考,海平面淹到这里只是时间问题。”谭昭不知打哪儿摸来一把折扇, 随意地扇着, “所以,自救者, 人恒救之。” 今天是末世正式开始第十一天,并没有救援力量来到c城, 而c城原本的武装力量并不足以救援整座城市, 否则国家力量早该有所动作了。 “什么意思?” 谭昭将折扇合拢,指向c城西边的一处地方:“无欢大师,你听说过‘以假乱真’吗?” 晚十点, 太阳终于落入地平线。 谭昭带着王理华和无欢,来到了城外的军需仓库。 在干掉了附近不多的丧尸后,三人进入了c城的军需储备仓,而这里,拥有“造出一支军队”的军备物资。 “方法我已经说了,做不做,就随你们。” 他现在这张脸,本质上来说在c城是张“明星脸”,不适合抛头露脸干老妈子工作的,相反,王理华就很合适。 系统:说到底,你就是又不忍心了。 [不,我只是想到他们也是楚随案的网络参与者,我到时候给楚随翻案,怎么也得需要几个捧哏的。] 系统:……行吧,你开心就好:)。 没有救援力量来到c城,怎么办?谭昭的法子非常简单粗暴,那就是创造力量也要上。至于以后会不会被拆穿?那都是把人骗出城之后的事情了。 而关于创造的力量会不会生出二心,他相信无欢大师能解决的,这小和尚可不老实着呢。 王理华并没有过多的犹豫:“我去找以前的同事,和愿意加入的异能者。” “阿弥陀佛,小僧也能尽绵薄之力。”无欢随后表态。 单凭民间号召力的力量,想要带走所有幸存者,无异于痴心妄想,但如果是军队,就不一样了。 ** “莫凡人呢?” “对不起王警官,他融了手铐,让他给跑了。” “没事,现在情况危急,跑了就跑了吧。”王理华拧着眉,对所有人道,“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 “什么好消息?” “难道是丧尸都死掉了?” 王理华摇了摇头,制止人群发出声音后,才道:“有军队来了,我们有救了。” 演戏呢演全套,王理华手里甚至还有一个红头文件,当初无欢去找的打印机终究是没有被辜负啊。 人群立刻变得活泼起来,末世才刚出头,国家的威信依然健在。 从寻找人员假扮军队,再到搜集物质、清理路况、组织人员离开c城,谭昭都没有插手,等到车队最后一辆车离开,c城已经变成了丧尸之城。 “怎么样,现在要跟我说实话吗?” 无欢依旧摇了摇头:“楚施主,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行叭,一路顺风。” 谭昭目送车队离开,手里是无欢送的一串菩提手串,上面包浆圆润,显然很有些年头了。 [哎,又是孤家寡人了。] 系统:你也可以跟上去。 [不行啊,我怕我再晚去首都几天,以楚家三口的智商,可能已经没命了。] 系统:…… [那岂不是太便宜他们了。] 谭昭自空间里取出一柄剑,丧尸二次升级之后,他的灵力也解锁了不少,现在已经可以御剑飞行了。 两点之间,直线最短,从c城到首都,谭昭只花了十个小时不到。 期间坐在剑上,他还把楚随的整场庭审看完了。 不出所料,即便是隔着屏幕,他都能感觉到楚随的“没的灵魂”,这是一种玄而又玄的感觉,如果有语言表述出来,那就是——当初庭审时的楚随,被非科学的力量干预了。 所以,原主才没有认罪的记忆,庭审在场人员却看到了。 这样的力量,会是谁拥有的呢? 谭昭突然有些好奇了。 系统:好奇害死猫。 [我又不是猫,我不怕。] 不怕死的谭昭翻进了已经初具雏形的首都基地,果然反应最快应对最及时的地方还得是首都。虽然首都基地的面积相较于末世前,只有原来的五分之一,但想想c城,这里已经是末世幸存者的天堂了。 无论是秩序,还是人的精神面貌,首都基地里,会给人一种末世从未来的错觉。 “入居民区域需登记,你的证件呢。” 谭昭:……抱歉,在逃囚犯。 “没有?去那边登记一下,如果有异能,还能免费租房一个月。” 这么好?谭昭当即就给自己编了个空间系的异能,拿到了一张印着他异能编码的新型身份证,当然身份证上写的是他本名谭昭。 同时拿到的,还有一本末世指南,一本异能者须知。 末世指南主要是讲现在基地的粮食和水的供给,以及住宅和安全问题的,而异能者须知,就要丰富许多了。 异能者猎杀丧尸、寻找物资,都有不同程度的优厚待遇,其中还有异能者能力科普和晶核作用等等信息。 而最重要的一点,异能者不得使用能力伤害普通人。 谭昭合上须知,将属于异能者标识的袖章贴在袖口,果然就很轻松地进了居民区。 居民区里,分普通人区和异能者区。 [阿统,你觉得楚家那仨败类能觉醒异能吗?] 系统:你花时间,不仅告诉你这个,我还能告诉你他们三在哪。 [果然祸害遗千年,居然没变丧尸。] 系统沉默地陷入了自闭。 谭昭乐呵一笑,想了想,又倒了回去,找居民区门口那管出入的人:“大叔,我能向你打听一人吗?” “不成不成。” 看门的大叔是个异能者,谭昭老早察觉出来了,而且还是金系的,他从口袋里掏了掏,掏出两颗浅金色的晶核:“我想找我一朋友,铁瓷的,逃跑的时候走散了,能帮忙通融一下吗?” “异能者?” 谭昭当然摇头:“不是。” “那你知道他身份证号码不?” 这个谭昭还真知道。 大叔在电脑上敲击了几下,随后摇了摇头:“没有这个人,节哀。” 不是异能者,又不再居民区内,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这个人没了。 “这三个人都没有?” 大叔收了人晶核,态度倒也不错:“没有。” [难不成,真是老天瞎了眼?] 第48节 系统:哎嘿,你猜~ 一家三口都觉醒了异能?就楚家那三个?这异能选人也太不挑了吧,还是说,楚家三口人,根本没搬来首都? 系统:我这里有一手消息,你要不? [不要。] 谭昭准备先探探首都基地异能者们的深浅,根据《异能者须知》,他来到了一处异能者联络点,这里已经可以初步接取任务,甚至还能用晶核发布任务。 “证件。” 谭昭将新鲜出炉的证件递过去,对方扫描后,他就能进入大厅了。 “哥们儿,新面孔啊,你什么能力啊?”是个染了一头白毛的小青年,打了一排耳骨钉,充分将耳朵的每一寸都用到了实处。 谭昭装着异能小萌新:“空间系的,我……” 他话还没说完呢,就直接被白毛拉着往大厅的角落方向带,等他停下来,就听到白毛冲着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精英男吼:“老大,老大,我小红手的名号永不褪色!你猜,他是什么系?” 精英男气质冷然,唇色却有种近乎病态的白。 “空间系哎!我们赚发了!” 谭昭:……空间系很稀有吗?! 精英男听到空间系,脸上果然讶异了一下,他刚要开口,谭昭身后却响起了一把浑厚的声音:“空间系?我们罗拉小队要了!” 谭昭转头,他是作了伪装的,所以也不怕遇上“熟人”,只是他没想到的是,他还真遇上了“熟人”,这个“熟人”,还非常熟。 楚荣光啊,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你好,我是罗拉小队的副队长钱风,我们小队可是异能者小队排名第一,待遇和安全不成问题,你是特殊系,只要不过分,我们都会答应。” 白毛气得想开口,却被旁边的精英男摁住了:“钱队长这么做人,恐怕不太好吧?” 果然,声音也很冷。 “良禽择木而栖,我只不过是提供给这位小兄弟一个更好的选择罢了。”钱风自信地开口,他说完,跟在他后面的楚荣光立刻狗腿地应和,那熟练程度,显然不是一天两天了。 谭昭:……他是该拒绝呢,还是拒绝呢? 第54章 我蛮夷也(七) 虽然说, 打入敌人内部对付人很爽,但谭昭并没有委屈自己的想法,毕竟他也不是只有这一条路可以走。 不过他还没开口, 白毛却忍不了了,只听得人气道:“呸, 拽什么文绉绉, 要搁以前,你特么给小爷提鞋都不配!” 噢哟, 看来是老相识了。 “你也说是以前了, 这三十年河东, 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啊,你说是不是, 薛小爷?”这完全就是居高临下的调侃,由此可见这位钱副对手对自己小队的实力非常自信。 ……这哥们是不是电视剧小说看多了?! “你别以为我不敢打你!” “你有种,就来呀~” “你就有种了?还不是只舔狗!” “你说谁舔狗呢!你再说一遍!” “再说一遍就再说……”白毛忽然就说不出话来了, 他望向精英男,眼里满是不忿和控诉, 他还没讲赢钱风呢。 “到底还是程队长会做人, 现在可不比末世以前了。”钱风掸了掸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这才似乎想起了正事, 冲谭昭道,“这位小兄弟, 考虑得怎么样了?你的异能特殊, 加入这些垃圾小队只会浪费时间。” 谭昭看了一眼精英男,就这都能忍,这罗拉小队到底什么来头? “我拒绝。” 什么?!钱风盯着谭昭的眼神变得不善起来:“你可想好了, 如果被我们罗拉小队拉入黑名单,其他小队你也别想参加了。” 这就是明晃晃的威胁了。 谭昭转头问精英男:“他说的话,是真的吗?” 白毛想开口啊,但他现在依然是禁言状态,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他家队长。实际来讲,整个角落,所有人都在等精英男的表态。 “假的。”精英男顿了一下,又道,“你可以自己建一个小队。” 现在不过模式初期,建立小队的门槛很低,空间系作为特殊系,想要建立一个小队,实在不难。 谭昭得到回应,眼角余光看了一眼楚荣光,这才道:“我想好了,我这人胸无大志,比较喜欢浪费时间。” 系统:2333,这句确实是大实话。 当着薛幼寒和程元的面被个新人这么拒绝,钱风的脸瞬间就拉了下来,他甚至有些有恃无恐,直接对着谭昭就道:“你小子,有种别出基地!” 说罢,便带着楚荣光扬长而去,楚荣光离开前,还对着谭昭做了个“抹脖子”的威胁动作。谭昭顺手,就在人身上做了个标记。 这里的动静不小,异能者又耳聪目明,相信不出一个小时,有个新人拒绝罗拉小队招揽的消息就会传遍这里了。 “你好,我叫薛幼寒,兄弟你拒绝人的样子太帅了!咦?我能说话了!” 看得出,白毛这人在末世之前肯定被人保护得很好,不然性格不会这么跳脱傻白甜的。 “我叫程元,方才的事情,是我们连累你了。” 谭昭摇了摇头,说起来他还要感谢对方让他碰上了楚荣光呢,这省了他好多事:“没事,我叫谭昭,罗拉小队很有名吗?” 这显然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解释得清楚的,三人转到了一处书吧包间里,路上,薛幼寒知道谭昭初来乍到,还给他科普了不少首都基地的“潜规则”。 “这么完备了吗?末世才几天啊。” 说者有意,听者也有意,程元眼睛微微闪了闪,淡定入座:“完备不好吗?” 谭昭点头:“好啊,国家强大,老百姓才能安居乐业嘛。” 这机锋打得,说了跟没说一毛一样。 薛幼寒托着腮,默默地喝着白水,脸上没滋没味的。哎,早知道他应该低调点了,这空间系就是他们小队的了。 现在,他看看自家老大,心里有点玄。 “小寒,给谭先生介绍下罗拉小队。” 听到队长的话,薛幼寒才从自己的小心思里出来:“哦对,罗拉小队,你不加入他们真的是太明智了,我跟你讲……” 罗拉小队,现异能小队积分第一名,队长叫钟离艳,据说有双异能,但展现在人前的,现在只有变异雷系异能,是现在基地唯一一个二阶异能者,她也是推动异能者小队正规化的第一人。 “这么厉害?”谭昭终于知道那个钱风为什么那么自信了。 薛幼寒显然对此有话要说,但他却憋住了,道:“这女人不简单,那钱风就是她的舔狗,反正……你最好别惹那个女人。” 谭昭满口答应,毕竟他跟钟离艳又没仇没恨:“那今天跟在钱风后面那个呢?” “你说他啊,钱风的马仔,好像叫什么楚荣光,风系异能者。” ……合着跑首都来,是来当弟中弟的?! 谭昭完全看不懂楚荣光的骚操作:“现在基地的异能者这么多吗?” “不多吧,现在基地差不多一百万人,异能者最多占2%。”白毛说完,又加了一句,“不过这个数字,是在增加的,现在才刚开始,陆陆续续有异能者出去探险,也会将幸存者带回来。” 这也是异能者小队现在最大的任务,谭昭有在异能者须知上看到。 “哦对了,谭大哥末世前,是做什么?” 谭昭眨了眨眼睛,道:“我是学生物的。”这他也不算说谎。 “生物?”薛幼寒终于没忍住看队长,他家老大也…… 接下来的对话,薛幼寒就完全听不懂了,因为他是个地地道道的文科生,还是那种日常混文凭的那种。 谭昭早就发现了,这个世界的发展进程并没有上个世界快,现在跟程元一聊,就更加明显了。 打从碰上程元,这人态度就一直淡淡的。现在终于是看到波动了。 “你采集了多少丧尸病毒?” 谭昭对外是空间系,自然也不遮掩,随手在桌上一挥,立刻出现了一排试管:“各种都有吧,上面写了标签,尽量每个阶段、每个变种,我都搜集了一些。” “这个是……”程元终于变了眼神,“这是变异植物?” 谭昭颔首:“是一株两人高的仙人掌,扎人可疼了。”王理华那样一个硬汉,都被扎得哇哇直叫。 薛幼寒:“……你,这些都是你打的?” “大部分吧,有什么问题吗?”谭昭觉得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不是,空间系有攻击力吗?”薛幼寒的眼睛都瞪大了,空间系不是只能装装物质吗? 谭昭脸上露出适时的疑惑,他能看得出两人心性都不坏,自然不怕多说:“谁说空间系没有攻击力的,难不成你也是空间系?” 薛幼寒立刻摇头:“不是啊,实不相瞒,我们小队……都没有攻击力的。” “……” 谭昭眨了眨眼睛,觉得自己好像没听懂对方的话。 白毛开始对手指,他看了一眼老大,见老大没阻止,就超小声道:“我家老大的异能,到现在都确定不下来,现在只能让人闭嘴。” 谭昭看了一眼程元,他充分怀疑对方沉迷研究,因为不喜欢别人打扰,所以才有了“闭口禅”的能力。 “那你呢?” 白毛眼角都耷拉下来了:“我倒是在五行中,但我是水系。” “水系怎么了?”不挺好的嘛。 白毛有点脸红:“我就只能变出个烧包泡面的水。” ……告辞告辞。 “你们小队,就你们两个人?” 薛幼寒摇了摇头,竖起一根手指,道:“还有一个,是一起长大的朋友,他的异能是隐身。” “……隐身,能隐藏气息吗?” 白毛露出了一张沮丧的脸,连程元都露出了两分无奈。 “那个谭大哥,你要是不想加入我们,也没关系。”薛幼寒说完,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了。 第49节 倒是程元,看着一桌子保存完整的试管,向谭昭提出了郑重的入队申请。 谭昭并没有立刻答应,其实他对队友是不挑的:“我想见见你们的副队长。” 薛幼寒:“我就是!” 程元给了小朋友一个别闹的眼神。 谭昭不客气地偷偷笑了两声。 白毛:嘤~ 约了明天书吧再见,谭昭循着标记的气息,找到了楚荣光,还是落单状态的。 他也不急着对付人,跟着楚荣光一路进了住宅区,然后不出所料地见到了楚家两个老家伙。 [居然真的都是异能者,这楚家是有异能者基因吗?搞批发啊。] 系统:你猜~ [不说算了。] 楚荣光被楚家二老热情地迎到饭桌上,饭桌上居然还有炒菜,有菜有肉,看来异能者家庭的待遇非常不错。 一家三口亲亲切切地吃着,那叫一个其乐融融,眉眼间都是幸福感啊。 [不对,好奇怪啊。] 系统:哪里奇怪了? [他们这异能,该不会真是批发来的吧?] 系统已经吸取教训,学会在必要的时候闭麦了。 但谭昭显然并不需要系统的答案,他可不是来看楚家三口其乐融融的。虽然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他可不是君子,十天他都闲长。 系统:你要干什么?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呗。] 偷车飙车,撞人二次碾压,还敢甩锅,以为觉醒异能、抱上大腿就能万事大吉了?想得美。 第55章 我蛮夷也(八) “他钱风算个什么东西!不就是仗着异能比我出众吗!老子早晚要把他踩在脚下!”楚荣光吃着饭, 嘴里还骂骂咧咧,他边骂,边将桌上的肉一扫而空, 那两个老家伙也是习以为常,甚至还帮着儿子骂人。 在这对夫妇眼里, 他们的儿子楚荣光就是金太子, 就差个皇位立地登基那种。 “我儿是有大能耐的,来, 多吃点。” 楚荣光在外受了一天的气, 回家总算在父母面前找回优越感, 他满眼自得,又微微透出点高高在上的漠视来,听够了赞美, 终于“砰——”地一声关门进房了。 房间里,放着死亡重金属音乐,楚荣光翘着二郎腿, 油腻地看着yellow杂志,和楚随记忆里一毛一样。 还挺享受。 谭昭厌恶地看了一眼楚荣光, 将织好的梦境丢在人身上, 转身出了房间,又如法炮制给楚父楚母来了一个, 这才离开了楚家。 系统:我差点以为你要提剑杀人了。 [你可不要诬陷我,我可是文明人。] 系统:这话自己自己信不? 谭昭心想他信啊, 毕竟他也不是什么魔鬼, 他只是当了一回编剧而已。 ** 楚荣光是被冰水泼醒的。 他恼得立刻要发作,却抢先被一个蒲扇大的巴掌扇倒在地:“我他妈……”还没骂完呢,就被人摁住了。 “你个丧门星的赔钱货!太阳都烧屁股了还偷懒!还不快起来扫厕所!” 楚荣光一下就懵了:“妈!你在干嘛!” 楚母满脸狰狞:“叫天也都没用!赶紧的!起来给你哥哥做饭, 还有厨房的碗,家里的地,还不快起来!” 楚荣光当即就怒了,他本来就没有多少底线,打老娘这种事情也不是做不出来,但他没有想到自己力气这么小,不仅没把老娘打倒,还被老娘用鸡毛掸子抽得满地打滚。 “妈!我错了,我做!我做!” “早这样不就好了,还不快去!”楚母作势,又要拿鸡毛掸子抽人。 楚荣光立刻爬起来,然而他是往外跑的,还没等他跑到门口,就被一个窝心脚踢倒在地。 “爸——” 楚父满脸横肉,踢完犹觉不爽,嘴里责怪楚母:“怎么连个赔钱货都看不住,没用!饭呢?” 一天混合毒打,不干活毒打,干活也是毒打,那厕所臭得楚荣光平生都没见过,他最后被打得实在没了力气,干脆躺在地上装死。 楚母居然也不再管他,反而面带笑容地去给人开门。 门开了,是容光焕发的楚随。 “楚随!你不是在吃牢饭吗!” 楚随皱了皱眉,那种目光,是楚荣光最讨厌的来自楚随的嘲讽。 与此同时,在隔壁的房间,楚父楚母也做着各自的噩梦,他们梦到自己老了,楚荣光将他们丢去喂了丧尸,不仅如此,还借他们的死抬高自己。 第二天,楚家的气氛格外得特别,甚至,无形中还有些剑拔弩张。 阴霾的种子一旦种下,只要有自私的土壤,总有一天能生根发芽。 谭昭“欣赏”完自己的成果,随便吃了点东西,就去赴程元的约了。 书吧包厢里,程元和薛幼寒已经在了,还有一个生面孔,应该就是这支小队那个拥有隐身能力的副队长了。 “你好,我叫乔阳。” 程元是理智的冷,薛幼寒是纯粹的没心机,乔阳就是亲和出众,这个队伍,有点意思。 谭昭作了自我介绍,四人入座,乔阳率先开口:“昨天的事情我听小寒讲了,在谭先生说出答复前,有一件事我必须坦白。” 这么直接的吗?看外表,乔阳不像啊。 “在末世之前,我与罗拉小队的钟离艳有些龃龉,她现在势大,虽然不会明面上为难,但私底下的为难是不会少的。” 谭昭闻言,看了一眼薛幼寒,白毛显然对乔阳的敬畏比对程元要深:“所以,你是想要我拒绝,对吗?” 乔阳摇了摇头:“相反,我很期待你的加入。” “……请恕我直言,没听出来。” 乔阳一笑,疏朗亲和:“谭先生不是首都人吧?” 这就是有过调查的,谭昭挑了挑眉,坦然承认:“不是,而且我的名字也是假的。” 薛幼寒:……这承认得也太快了吧?! 意料之中的事,只是乔阳没想到对方这么痛快:“你也看到了,我们小队不大像样,如果你要达成什么目的……”乔阳也很无奈啊,他们小队一个直,一个傻,他只能当个老妈子,昨天一会儿工夫不在,就招了个麻烦来。 谭昭没等人说完,就摇了摇头:“不不不,我承认我来首都基地是有目的的,但我并没有要利用你们的意思,而且……” “而且什么?” “而且,我认为这世上只有不思进取的人,没有天生无用的异能。”谭昭喝了一口桌上的茶水,道,“这并不符合进化论。” 关于这个,程元是认同的,他也费了心思去研究自己的异能,但除了能让人闭嘴外,他什么都影响不了。包括小寒的水系,似乎比一般的水系也弱了不少,而乔阳的隐身,除了自保,也并不具有任何攻击能力。 “这样吧,我可以给你们小队当三天的异能顾问指导,相对的,你们给我关于罗拉小队所有人的详细资料,怎么样?”对方三人在末世前,显然家世优渥,至少在首都很有排面,而乔阳也说了末世前就跟罗拉小队的队长有纠纷。 这送上门来的消息,不要白不要。 说实话,乔阳有些心动,这笔买卖不管怎么样都不会亏,对于出卖罗拉小队的消息,他一点儿也没有负罪感。 “好,合作愉快。” 谭昭伸手:“合作愉快。” 薛幼寒:……为什么我有种非常不祥的预感。 他正抚平身上的鸡皮疙瘩呢,就听到他阳哥笑着叫了他一声:“小寒你来展示下你的异能。” ……展示啥?煮方便面吗? 别人家的水系,一次性耗空怎么都得有个一大桶的水,他呢,就一个小奶锅,太丢脸了,薛幼寒在家都不敢跟人吹自己是个异能者。 但阳哥有命,他也不敢不做。 异能者的异能是天生的,但使用异能的手法却因人而异,就像王理华的金系。最初的时候,他是将金系异能附着在手臂上,后来配了枪,人就直接将异能附着在了子弹上,从面到点,这需要更精准的异能操控,同时也能让异能超长待机。 薛幼寒显然还没有找到控制和升级异能的窍门,现在聚起的异能,完全是凭蛮力,这脸都涨红了。 谭昭伸手一摸灵力,扶住了薛幼寒掌心即将掉落的水团。 “这——” 薛幼寒只觉有一股温和的力量将他的异能托举了起来,原本的费力瞬间消退,他甚至感觉自己对于这个水团有了新的认知,但具体是什么,他说不上来。 但这并不妨碍他发出讶异的声音啊:“你怎么可以操控我的水团!” “到了我的空间里,它已经不属于你了。” 空间系异能! 三人心中一凛,没想到空间系异能是这样用的,他们或许都被末世前主流的随身空间文给误导了。 薛幼寒:……他果然是小红手,第一次去异能者中心,就拉到了一个空间大佬。 我天空间系这么牛逼的吗?! 谭昭拿出了自己的诚意,果然接下来的谈话就顺畅许多了。 “纸上谈来终究浅,你们小队有出过任务吗?” 此时,气氛陷入了沉默之中。 这显然就是没有了,不过想想也并不算出人意料,按这三人的异能配置,出去碰上丧尸不说药丸,那也是够呛。 “要不要出去打打丧尸看?” 第50节 薛幼寒说真的有点怂,丧尸还没升级前他就不敢打,现在升级了,他就更加不敢了:“怎么打?” 谭昭看向乔阳,乔阳冲人露出了一个无奈的笑容。 第二天,基地外响起薛幼寒杀猪般的抗拒声,呜呜呜,说好的文职人员呢,他想回去搞hr工作!他不要打丧尸! “我们接到的任务,是去这里,末世前,这里有一个冷冻仓库。”能接到这个任务,还是因为他们队伍里有个空间系,运输物资比车子更加方便。 谭昭看向地图,心里记下位置后,点了点头:“不算远,但今晚我们得在外面过夜了。” 开车的薛幼寒听到这话,差点把越野车开沟里去。 刚出基地的门,周围附近并没有丧尸。等开出去大概一千米左右,路边远处就能听到丧尸的吼声了,薛幼寒一开始很害怕,开车都是蛇皮走位,但开着开着,就觉得也还好。 不得不说,白毛有个优点,就是心贼大。 开了大半天的车,终于到了目的地仓库,只是…… “有人比我们来得更早。” 乔阳脸色有些难看地下车,他认得前面的车牌号码,就是因为认得,他的脸色才格外的难看。 “哟,这不是咱们的乔外交官嘛,怎么,今天怎么得空了?” 这声音,谭昭没下车都知道是谁了,罗拉小队副队长钱风。看来,乔阳口中所说与钟离艳有些龃龉这个措词,不太严谨啊。 第56章 我蛮夷也(九) 钟离艳这个名字, 打从谭昭进了首都基地,就一直在他耳边狂刷存在感,不论是异能小队的建立, 还是基地的运转,背后似乎都有这个人的影子。 能促成这么多事, 本事和手腕必定不小。 而恰恰, 这样的人物底下,却收了楚荣光这样的败类, 怎么品感觉都非常微妙。 反正就现在而言, 谭昭是对这个人非常好奇的。 “谭哥, 你先别下车,这姓钱的心眼儿比绿豆还小,保不准要以多欺少。”见谭昭要下车, 白毛立刻按下锁车按钮,焦急道。 谭昭却摇了摇头,指了指外面:“不是保不准, 他就是算准了我在车上,正搁这儿守株待兔呢。” “艹!”白毛一急, 就爆了句粗话, “那我们该怎么办?” 这感觉实在是太憋屈了,薛幼寒狠狠砸了砸方向盘, 这末世可太操蛋了。 “开锁吧,我是空间系, 你锁不住我的。”谭昭笑着戳了人一下, 递出一个安抚的微笑,“放心,他还奈何不了我。” 厉害的是钱风吗?那必然不是, 是他背后的钟离艳啊。 薛幼寒最终还是开了车锁,却发现老大和谭哥一起开门下去了,就剩他一个在车上,他狠了狠心,锁了车也下去了。 拼了,要死一起死。 他一下车,就听到钱风在说话:“这不空间系那小子吗,挺有种,还敢出基地啊。” “你为什么认为,我不敢出基地?” 钱风今天身后带的不是楚荣光,谭昭些微有点失望,他下车时还在想下点小黑手呢,可惜了。 系统:我看你不是有点失望,而是非常失望呢。 [算你讲对了。] 钱风果然被谭昭这轻飘飘的态度激怒:“看来你是真不怕死了。” 这可真是一言不合就动手啊,连个名目都没立就直接动异能了,还不是自己动手,而是让自己的土系小弟动手。 [我觉得我被看扁了,并且我还有证据。] 系统:哦,今天这瓜真好:)。 脚下的土地瞬间开裂,谭昭足尖轻轻一点,为了避免崩空间系的人设,他忍住了一脚将土堆踩回去的欲望,转而用灵力带着乔阳三人直接滞空。 滞空?! 钱风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他是来试探乔阳小队实力的,却没想到这空间系的小子居然这么bug,这不科学。 能做到罗拉小队的副队长,钱风也不完全是个自大的饭桶。 钱风出手了。 乔阳低声提醒:“小心,钱风他是水系!” 这话音刚在谭昭耳边落下,钱风的攻击就到了,钱风的水系攻击……非常与众不同。别的水系都是凝固水,而钱风则是捡现成的用。 哪里来的现成水?人的体内呗。 谭昭脸上的笑意瞬间消失:“你这不是对付丧尸的路子。” 只有活人体内才有血液,丧尸是没有的。 钱风脸上狠意一闪而过:“你知道的太多了。” 就在钱风以为自己已经能以异能控制对方时,谭昭却突兀地从虚空之中抽出了一柄剑,一柄货真价实闪着寒光的剑。 一瞬,又或者真是瞬移,就是一眨眼的功夫,这柄剑已经松松垮垮地横在了钱风的脖子上。 这天气热得不行,钱风却硬生生感觉到了脖子处的凉风。 “你……” “很惊讶吗?等级压制了解一下?”谭昭歪头,冲人露出一个恶劣的笑容,这个时候就有些可惜了,要是楚随真容,那效果绝对能够翻倍。 薛幼寒已经惊讶得吃手手了,甚至还留下了嫉妒的泪水。同样是末世异能,人家咋那么酷炫,他呢,想想就心酸。 就连乔阳和程元,眸中都是神采各异,毕竟是男人,都对力量有种天然的渴望。 钱风惊愕过后,却并未露出多少害怕来,因为…… “乔阳,这么久没见,你就让你的手下这么对我的人,不大好吧?”女人的声音,带着上位者独有的自信,脚步声逐渐逼近,这位处于首都基地天花板的队长,终于露出了她的庐山真面目。 漂亮,明艳动人,扎着高马尾,一身迷彩,脚上踩着双马丁靴,整个人看着利落又大方,这就是钟离艳。 当然,这是表层。 [阿统,这女人怎么回事?] 系统:你猜? 猜什么猜,这不明摆着的事情吗,他虽然不懂异能品阶,也没见过二阶异能者,但他见过二阶丧尸啊,你说钟离艳是二阶?这不是开玩笑嘛。 而且,钟离艳的灵魂状态也非常奇怪。 谭昭觉得,自己似乎快摸到一些线索了,这趟首都基地果然不虚此行。 乔阳面对钟离艳的“指责”,道:“他不是我的手下,相反,我才是。” 程元薛幼寒:…… 钟离艳眉间一凝,干脆没再去看乔阳,转头看谭昭:“ 这位朋友,如果钱风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我替他道歉,能请你放了他吗?” 态度,居然出乎意料的友好。 “钟姐,是这小子出言不逊,你根本不用道歉!”就这态度,难怪薛幼寒要叫钱风舔狗了。 钟离艳眼神安抚了一下钱风,仍然态度温和地看着谭昭。 谭昭觉得有点奇怪:“钟队长,你也看到了,他是要我的命,你一句轻飘飘的道歉就让我放了他,我看上像个傻子吗?” 系统:……我觉得你就是个傻子,不接受反驳。 空气忽然凝滞了片刻,才又响起了钟离艳的声音:“那你说,该怎么办?” “很简单,我要他向我道歉,并且发誓不再用刚才的法子对付人。”控制人体内的水分,这就像用灵力直接控制修为低下者的灵台一模一样,一样手段卑劣。 钱风扭头:“你有种就杀了我!” “钟队长考虑得怎么样了?”谭昭根本没理会钱风。 一旁的薛幼寒有些担忧地拉了拉乔阳的衣袖,乔阳冲人摇了摇头,罗拉小队摆明了要对付他们,他们根本无处招教,为今之计,只能相信谭昭。 他也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把命赌在一个才认识不到三天的人身上。 钟离艳忽然一笑,身上终于露出了几分锋芒:“如果你一定要的话,可以。” 钱风被摁头道歉发誓,脸上憋屈得不得了,但他面对钟离艳的眼神,却根本无法抵抗,等最后一句誓言落下,谭昭放开剑,长剑立刻消失在了空气之中。 “你看,早这样不就好了。”谭昭适时地露出了一个和善的笑容。 钱风恨恨地回到钟离艳身后,钟离艳居然当真没再发难,反而只看了乔阳一眼,带着满眼不甘的钱风上了车,没过一会儿就消失在了远方。 “她什么意思?”薛幼寒终于憋不住开口,“钟离艳怎么感觉越来越陌生了,她以前明明不是这样的!” 乔阳神色莫名,最后摇了摇头:“不是一路人,你在意那么多干嘛。” 薛幼寒一想也是,冲到谭昭面前开始吹彩虹屁,真情实感那种:“谭哥,你好厉害!你说我怎么才能变得像你一样厉害啊!” 谭昭抬头看了看太阳,故意逗人:“等太阳下山吧。” “……”是在嘲讽他做梦比较快吧,哎嘿,他也是这么认为的。 薛幼寒又跑回去停车,程元也回到了车上,谭昭看着故意留下的乔阳,率先开口:“想对我说什么?” “她不会轻易放过你的。”乔阳道。 谭昭嗯了一声:“我知道,她很奇怪。” 乔阳认识钟离艳,起码也有三四年了,他听过很多人形容过她,夸她外表漂亮的,也有说她能力出众的,包括到了末世,他还听过有给钟离艳自荐枕席的,却从没听人用“奇怪”这个词来形容她。 “哪里奇怪?” “哪里都很奇怪,她的异能,言行,包括……”灵魂。 “包括什么?” 谭昭却说了另外一件事:“她没有双系异能。” 乔阳终于露出了震惊的眼神:“这不可能,她……” “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们都认为她有双系异能,但我相信我自己的眼睛,她身上只有一种异能的磁场,并且这种异能非常强大,也并不是对外宣称的二阶甚至三阶。”谭昭甚至直言,“你能提前将罗拉小队的资料给我吗?” 乔阳立刻明白:“你是想知道关于钟离艳的事情吧。” 是也不是吧,谭昭点了点头。 第51节 “好,我等下说给你听。” “不能现在就说吗?” 乔阳指了指仓库方向:“至少得先……” 谭昭摇了摇头,乔阳是个聪明人,他立刻意识到钟离艳为什么会这么轻易就离开了:“里面……空了?” “嗯,空空如也。”谭昭说完,又加了一句,“刚才跟钟离艳后面那个小矮个,是空间系的。” “那你为什么……” 谭昭对反手背在后面,像个老大爷一样开口:“那么多东西,既然有人愿意当搬运工,我自然不好阻止的。” 钟离艳一伙打的什么算盘,无所谓就是等到了基地,他们任务失败,派人放出消息说他们独吞了物资呗,搞事嘛,他其实也是专业的来着。 第57章 我蛮夷也(十) 既然冷冻仓库里已经没有物资, 那么也就没有进去的必要了,四人在天黑前找了个废弃的房子住下,边煮方便面边聊天。 夜晚的时候聊天, 气氛果然更好一些。 “其实在聊钟离艳之前,我能先问一下你对她的印象吗?” 谭昭没想到乔阳会问他这个问题, 他思索片刻, 边掰火腿肠边道:“自信,她是一个非常自信的人, 自信于自己的能力, 所以无所畏惧。” “没错。”乔阳点了点头, 道,“现在的她,自信又富于野心, 她已经在接触基地的上层人员了。” 不得不说,末世给了异能者强大的力量基础,钟离艳是首都基地异能者中的佼佼者, 同时还拥有不少拥簇,这股力量还在不断壮大, 只要她一直强大, 那么总有一日能登上基地的顶端。 乔阳的暗示,谭昭听明白了, 所以他问了一个问题:“其实我一直有个疑惑。” “疑惑什么?” “做基地的首领,到底图啥?”谭昭将手里的火腿肠丢进泡面锅里, 继续说, “我看她也不是胸怀天下的人,是图吃饭顿顿有肉啊还是图有热水洗澡?还是她只是享受追逐权力的过程,结果如何并不在乎?” 乔阳三人:……兄弟, 你这个看问题的角度,很是刁钻啊。 “泡面好了,可以吃了。” 哎,想想也蛮心酸,现在吃顿泡面已经算得上顶级大餐了。薛幼寒捧着碗,忽然道:“哎,也不知道这末世什么时候能够结束,我好想吃一顿新鲜的海鲜大餐啊。” “你确定现在的海鲜,不是它们吃你?”谭昭忍不住调侃。 ……嘤,这个也未免太悲惨了吧。 吃过泡面,乔阳递过来一份资料,上面是手写的关于罗拉小队队员的详细资料:“好字!” 乔阳笑笑,他以前也是天之骄子,末世这短短一个月不到,几乎已经快磨平他的锐角,他都快忘记被人夸赞的感觉了。 “其实,钟离艳是我前女友。” 啥?哥们你咋突然跳到情感频道了,谭昭拿着资料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系统:是触及到你知识盲区了吧? [你闭嘴。] 就连薛幼寒和程元,也没想到乔阳会轻易说出这个,他们以为……两人看向谭昭的眼神,难得多了几分复杂。 乔阳的叙述很直白,也没具体讲这段感情的由来和结束,他只说了一点,那就是钟离艳变了。 谭昭忽然像是抓到了什么,难得有些迫切地开口:“冒昧问一句,她的变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这个我知道!”薛幼寒忽然举手,“两年前的夏天,她突然就变得奇奇怪怪,她以前很温和的,却莫名其妙推我下游泳池,还说我是个渣滓,气得我啊!” 两年前的夏天,那不就是楚随下狱的时候吗? 巧合?可是钟离艳并不具有操控人意识的能力,谭昭看了一眼神色莫名的乔阳,他觉得这位心里还有点东西没说。 不过已经够了,这年头也不兴“捉贼拿赃”,他有怀疑,只需要去印证就足够了。 于是,谭昭将资料收起来,顺遂地转移起了话题:“现在天黑了,异能领悟得怎么样了?” 薛幼寒:“……我觉得我八成是废了。” 跟谭哥的空间系相比,他简直就是个战五渣啊。 “你要这么想,那就自信点,把八成去掉。” 这是什么品种的魔鬼打击指导啊,薛幼寒觉得自己好像还能抢救一下,毕竟他们三人之中,确实是他的水系最好突破,于是他期期艾艾地挪过去:“谭哥,那你说我该怎么弄?难道像那个什么钱风一样?” “你最好不要学他。”谭昭忽然收了脸上的笑意,“刚上学的孩子都知道人体内有很多水,水是生命之源,但丧尸是非生命体。” “我艹罗拉小队到底在搞什么!一个副队长的异能居然是用来对付人的?”薛幼寒直接炸了,“白天就不能这么轻易放了他!” “放心,他可是发了誓的。” “发誓能顶什么卵用!老天爷要真有灵,就不会有这操蛋的末世了。” 那可不一定,天道崩溃,但他下了言灵咒的,如果用,那钱风就要做好反噬的准备了。 薛幼寒已经跑过去戳程元了:“老大,这个事情……” 程元点头:“我会告诉我爸的。” 谭昭一楞:“你爸?” 程元觉得也没什么隐瞒的必要,于是道:“我爸是程巍。” 咦?这不是首都基地二把手的名字吗?!难怪这个小队的队长不是乔阳,而是科研人员程元了!人家是有后台的。 “我现在立刻加入你们小队,还来得及吗?”谭昭觉得是时候展现下自己脸皮的厚度了。 薛幼寒:“……谭哥,你也太现实了吧。” “嗨呀,人不现实枉少年嘛。”谭昭摆了摆手,又续上之前的话题,“小寒,我问你一个问题。” “谭哥你问。” “你觉得水系异能,能凝出一吨水和一升水的区别在哪里?” 哎,薛幼寒一懵:“他们比我多啊。” 谭昭循循善诱:“那你觉得多,于攻击而言有什么大用处吗?” 诶?!薛幼寒彻底懵了。 “水这种存在,至柔至刚,你不是冰系,液态的水天生并不具有强大的杀伤力,如果是生命体,你还可以使用水膜或者钱风的法子,但丧尸不是,它现在仅仅是被晶核驱动的怪物。”谭昭在纸上随便潦草画了一只丧尸,“要想击杀丧尸,最快的方法就是切断晶核对身体的控制权。” 谭昭说这话时,不仅是薛幼寒,旁边的乔阳和程元也听得非常认真。 “所以,水系异能的攻击力,并不是取决于它的多少,而是取决于你对异能的精确控制。”谭昭打开矿泉水瓶,用灵力抽取了一丝水,在三双眼睛的注视之下,这道绣花针一样的水线直接穿透了墙体,在墙上留下了一个极小的孔洞。 “卧槽!”薛幼寒又想吃手手了,“谭哥,臣妾做不到啊!” “不是让你立刻做到。”谭昭示意对方试试,“不要凝结过多的水,越少越好,然后你将其他的异能去挤压这团水,水是没有形状的,不是它操控你,你才是异能的掌控者。” 掌控。 乔阳和程元都明锐地抓取到了关键词,没错,异能是无形的,无形的东西要变成有形,是固定的吗?肯定不是。 薛幼寒在三双鼓励的眼神下,终于踏出了尝试的第一步。 当然,它是以失败告终的,他凝结的小水针,砸在地上连个水响都没有,他可能是个假水系,谭哥才是。 话说谭哥的空间系也太bug了吧,感觉空间系即所有系啊,只要给谭哥条件,在他的空间里无所不能吧?! “没事,攻击不行,你就转辅助,比如利用水切断丧尸的五感,他们失去攻击目标,就不会要你小命了。”谭昭见白毛颓丧,难得宽慰了两句。 “对啊!这个主意好!教练,我要学这个!” 乔阳终于还是没忍住,一拳头砸在了薛幼寒的脑门上。 ** 谭昭带着三个异能初丁,在外面拉练了三日,祸祸了至少一群丧尸后,才带着一路搜刮来的物资和逃难人员回了首都基地。 而在基地里面等待他们的,果然不出所料是某些“质疑的声音”。 至于质疑什么,那当然是质疑他们小队独吞物资,加上程元身份敏感,在有心人的引导下,“合理”怀疑他们昧下物资来用以私心。 谭昭坐在隔断的小房间里,前面坐了三个异能者,分别是金系、火系和力量系,都是传统意义上的强攻型异能者。 “我都说了,我们到的时候,冷冻仓库已经被人搬空了。相关的入库视频,你们也看到了,对吧?”谭昭随意替自己辩解道。 坐在中间的火系异能者闻言开口:“这并不能证明什么,视频可以后录,你是空间系异能者,除了你,没有人知道你的空间里有什么。” 谭昭点头:“对呀,所以你们也没有证据诬陷我,捉贼还拿脏呢,你们这样,我会觉得来首都基地是个错误的选择。” “你不用拿你稀有的空间系异能威胁我们,基地里并不只有你一个空间系,不要以为是末世,就任意妄为。” “对呀,既然不止我一个,那凭什么只怀疑我?” “因为他们都没有出基地。” “所以,你们就已经给我定罪了呗?”谭昭无所谓地摊了摊手,这套路怎么感觉跟楚随入狱这么相似呢,“说真的,你们有了异能之后,是不是都把正常人的逻辑给丢了?” “你这话,什么意思?” “就好比学校,学生不能请假出去,还不允许人家翻墙啊。”谭昭忽然敛了笑容,“既然你们要怀疑,我申诉将所有的空间系都审一遍,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三个异能者:…… “他们又没有接这个任务,你不要偷换概念。” 讲道理,他最喜欢讲道理了,谭昭回道:“没有接任务并不代表没有去,不是吗?而且你们能确定基地里所有的空间系都登记在案吗?恐怕不能吧,既然如此,我只是因为接了任务,任务失败,多一层嫌疑而已,你们只盘问我一个,我很有理由怀疑你们是在故意针对我啊。” 第58章 我蛮夷也(十一) 这姓谭的小子点子怎么这么扎手啊。关键是你还不能反驳他, 火系异能者的脾气本就不大好,这会儿直接就吼开了:“谭昭,现在是我们审你, 不是你审我们!” 谭昭无辜地眨了眨眼睛:“我知道啊,所以我很配合嘛, 这不一直在跟你们摆事实讲道理嘛, 难道我说的有什么不合理吗?” “你——强词夺理!” 果然不是专业的刑侦人员,谭昭心想, 嘴上仍是半点不饶人:“异能者中心既然发布任务, 有明确说明一定要任务成功吗?如果每一个任务失败的队伍都要接受这样的盘问, 我觉得你们中心倒闭只是时间问题。” 那个一直没有说话的金系异能者终于开口了:“谭昭,请你配合我们的调查,我们并没有给你定罪的意思, 有人有异议,这只是正常的走流程。” 第52节 谭昭委屈巴巴:“我在外跟丧尸搏命,一回来就被你们关进小黑屋, 我想如果是你们,你们心里应该也不好受吧?如果有证据, 请你们拿出来, 什么时候空口鉴罪都要收押当事人了?如果是这样,那我举报所有出任务失败的队伍, 请你们也把他们请进来正常地走个流程。” 艹!审不下去了,这简直就是块又臭又硬的滚刀肉。 这场谈话到了手里, 主动权已经完全落在了谭昭手里, 不是要搞事嘛,他就喜欢越搞越大:“说到底,还是因为空间系的特殊, 你们并不信任空间系异能者。但你们也不能保证,每一个带着空间系异能出去的队伍,都拥有百分百的成功率吧?” 话说到这里,终于说到了核心问题。 钟离艳为什么敢这么明目张胆地摆这道?因为她足够自信,她自信到如果她带队伍出去,绝对能百分百地成功,甚至还能借此提高罗拉小队的威望,踩着谭昭上去。 既报了仇,又得了利,一石二鸟。 而且空间系稀有,如果跟一般小队出去任务失败有被怀疑的可能,那么保险考虑,所有空间系都会优先考虑罗拉小队。 妙啊,谭昭觉得自己这个随口胡诌的空间系有点欧。 系统:……这难道不是非到极致吗?随便编的都能被人栽赃。 [你不懂,一个人要想对付一个人,任凭你是严丝合缝的鸡蛋,人都能给你画条缝上去。] 系统:哦,你好像很懂的亚子:)。 谭昭怀疑系统是在内涵他,并且他还有证据。 “如果是这样,我觉得你们应该怀疑所有队伍。”谭昭搞事情根本不嫌事大,“要想私吞物资,只要有心,不是空间系也可以吧,空间系只是藏在空间里,其他火系、金系又或者是力量系,只要得到物资不想上交,在外面找个秘密基地放起来,那不是更神不知鬼不觉吗?” 三个审问者,分别对应三种异能,分毫不差,三人听到这话,脸色一齐都沉了下来,是猜到了还是无意的? 谭昭坐在椅子上,交叠起双腿,双手交叉放在胸前:“那么话说回来,如果我能替你们找到这批物资,你们要怎么感谢我呢?” 不能在审下去了,三人一齐离开了小黑屋,谭昭看着三人快速离开,悄悄伸手弹了一丝灵力在那金系异能者身上。 系统:宿主,我觉得你拿的是反派剧本。 [是你自己给我找了个魔教教主脸的原主,怪我咯~] 系统:这个锅,我是不背的。 [那难道是我的锅吗?明明是他们异能者管理本身就有漏洞,我只是帮他们挑明了而已。] 系统:所以,他们还应该谢谢你咯。 [那多不好意思啊,这都是我们守法公民应该做的。] 系统承认论脸皮厚度,是它输了。 小黑屋里只有一个小窗户,巴掌大小,谭昭干脆闭上眼睛,去感受那道留在那位金系异能者身上的灵力。 与此同时,薛幼寒和乔阳被放了出来。 “阳哥,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乔阳摇了摇头,他们俩异能废柴,被放出来不过是调“大鱼”,所以最好的法子:“什么都不要做。” “不行,谭哥教了我这么多,他是被我们连累的,如果我那天不去拉他入伙,他肯定……”薛幼寒只觉得自责极了。 乔阳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这不是你的错,还有,多相信你谭哥一些。” 这是人早就预料到的,既然谭昭敢回来,那么肯定就有应对的法子,现在不比末世前,是他托大了,以为钟离艳…… “嗯,那老大……” “收声,回去后,什么都不要做,什么都不要说,明白吗?” 薛幼寒小鸡啄米似地点头,他不聪明,但知道好歹,大不了他回去苦练异能,不出门了。 两人分道扬镳,乔阳回到家里,拉开自己房间的窗边,随后疲惫地靠在窗边睡着了。监视的人盯着乔阳盯了一个小时,心想这小子可真能睡。 却未料到,真正的乔阳,早在进入房间的时候,就已经离开了。 乔阳的异能,是隐身,虽然不能隐藏气息,但那是对于丧尸和高等级的异能者而言的。至于房间里那个假象,是进基地前谭昭给他的。 趁着这个时间差,乔阳跑去程家送了一回信,又假造他人口吻,给基地异能者中心投了一回匿名举报。 举报的,正是钟离艳的罗拉小队。 办完这一切,乔阳迅速回家,假装自己从未出去过的样子。 谭昭借着灵力跟了金系异能者一路,看着并没有任何令人起疑的点,直到……人下班后,拐了好几条街到了一处秘密联络点。 敲门居然还用的异能,可以说是非常谨慎了。 “进。” 随后是门开关的声音,再才是那位金系异能者的声音:“boss,情况有些不妙。” “怎么说?” 金系男就说了一遍,中心意思就是这个叫谭昭的空间系审讯难度有点大。 “哦?都末世了,人在你们手上,还能长翅膀飞了不成?” “这,异能者中心还有其他……” “他一个空间系,还需要我教你?” 这对话听着,咋这么别扭呢,谭昭觉得这位老板不仅三观有问题,连御下都很有问题,他以为他草菅人命的样子很有逼格吗?! 不过这金系背后,居然不是钟离艳,这点倒是有点出乎谭昭的意料。 首都基地这潭水,这末世才几天了,就发酵得这么深了?! 灵力到这里耗尽,谭昭看了看小窗户,唔,是时候该吃饭了。哎,空间系就是没人权,连牢饭都没的吃。 谭昭从空间里取出了一盒自热火锅和一盒自热米饭,五分钟后,麻辣火锅热烈霸道的香气开始在整个屋子里蔓延,并且顺势通过门上的小窗口飘散了出去。 “哎呀,火锅真好吃!” “这个商家很良心,居然还有货真价实的牛肉,美味~” “好久没一个人吃独食了,爽!” 汝听听,人言否!他们也好想吃麻辣火锅啊! 金系异能者来的时候,谭昭的麻辣火锅刚好收摊,不过屋里麻辣鲜香的味道依旧非常浓郁,特别是异能者五感敏锐,闻起来肯定更馋。 “谭昭,我再给你最后一次坦白的机会。” 金系异能者还以为谭昭会像前面一样伶牙俐齿,却没想到对方只是懒懒地看了他一眼,似乎他的存在,就跟空气没一样。 他强忍着打人的欲望,刚要开口,门再度被人打开了。 “曲灵,我还在审人!” 叫曲灵的姑娘挑了挑眉,修长的手指夹着一份信:“金明,我只是来好心提醒你一句,你的女神也被人举报了。” 金明伸手就要抢夺,曲灵立刻将信收了起来:“哎,按照流程,得请她来一趟,你难道不想见你女神吗?” 曲灵说完,看了谭昭一眼:“小哥哥好生惬意啊,火锅好吃吗?” 谭昭咧嘴一笑:“好吃,小姐姐要来一份吗?” “曲灵!” 曲灵摇了摇手里的信,遗憾地婉拒了火锅,出去干正事了。 “怎么样,还审我吗?我可是非常配合的。”谭昭摊了摊手,一副无辜的模样。 金明气得摔门而去,这脾气跟火系也没差多少了。 系统:宿主,你搞这一出,图啥? [我只是想看看这异能者中心水深如何,现在看来,也不是罗拉一言堂嘛。] 系统:你不是早就猜到了吗? [猜到归猜到吧,首都是国家机器的核心,异能者崛起才多久,他们只是力量强大,但真正管理基地,靠的是手腕和脑子,异能者现在,就像乍然暴富的土大款,国家机器需要他们,所以现在才能舞得这么厉害。] 系统:…… [如果我是掌权人,即便我是异能者,我也不会过度地扶持异能者上位,相反,掌控和平衡,才是维系基地稳定的关键。] 系统:所以,你就给自己扎上蝴蝶结送上门,给人一个出手的理由? 这怎么能是扎上蝴蝶结呢,这顶多就是见坑挖坑,大家一起坑底排排坐才最公平啊,不是吗? 第59章 我蛮夷也(十二) 钟离艳作为首都基地数一数二的异能者, 当然不是随便一封检举信就能走流程的,但谁让谭昭做的检举信里还带了证据呢。 一张钟离艳带着空间系小矮子在冷冻仓库门前的合影,无p图无虚构, 上面甚至还有准确的时间讯息,末世之后网络和通讯全部崩盘, 想要造这样一张照片, 几乎是不太可能的。 这可比空口鉴罪有力度多了。 即便异能者中心有许多人认为钟离艳没必要做这种事情,但曲灵一派的人, 仍旧非常坚持地要请人过来喝茶。 “放心, 如果事情属于污蔑, 我会亲自把这个投检举信的人揪出来的。”曲灵冲金明摇了摇手里的照片,眼中暗芒一闪而过。 金明恨恨道:“你最好说到做到。” 曲灵已经站起来了:“放心,等下就能见到你女神了, 开心吗?” 金明的脸都涨红了。 钟离艳是晚上八点左右被请来喝茶的,太阳仍旧挂在西边,红彤彤的, 遥遥看,有种莫名妖冶的感觉。 “钟队长, 我们又见面了。”曲灵坐在c位, 她旁边分别是金明和一个瘦高的男人。 钟离艳涂着正红色的口红,让她给人的气场更加强大, 她点了点头,开口并不咄咄逼人:“好久不见, 曲队长。” “说说吧, 为什么会去e区的冷冻仓库?罗拉接的任务,可是在b区的。” 钟离艳轻轻一笑,道:“我去找乔阳不行吗?我和他的事情, 你应该很清楚吧,他在基地躲着不见我,我只能想想其他的法子了。” “是吗?不是很清楚呢,钟队你能具体讲一下吗?” 金明低声:“曲灵,你别太过分,钟队长都回答了,你何必这么咄咄逼人!” 隔壁小黑屋听壁脚的谭某人:……哇喔,这位金系小哥真的好双标啊。 系统:毕竟你又不是大美女~ [你闭嘴。] 第53节 钟离艳倒还安慰金明,语带和气道:“曲队长也是正常走流程,没关系,今天我也没什么事情,曲队长想聊多久,我就聊多久。” 曲灵当然知道钟离艳这个女人做事情滴水不露,她也没想着仅凭一张照片就给人定罪,这已经不是物资的事情了:“那真是再好不过了,说说吧,你都和乔阳聊了什么,我这里刚好有乔阳的口供。” 两个女人一台戏,你推我我推你,谭昭听得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看来,曲队长是没有什么证据了。”钟离艳勾了勾唇,“既然如此,我能离开了吗?” 金明立刻开口:“当然可以,本来就是按例走流程,钟队长……” 钟离艳都已经在金明的招呼下站起来了,忽然一把声音隔着墙传过来:“我都还在呢,钟队长别急着走啊,曲队长没有,但我有证据呢。” 钟离艳一凝眉:“谭昭?” “钟队好记性,是我。” “这张照片,是你举报的我吧?”钟离艳忽然开口。 谭昭托着腮道:“当然不是,我打从来了基地就被扣这儿了,连椅子都没挪过一寸,钟队可不要冤枉好人。” 谭昭这个人,滑不留手,钟离艳心中不喜:“不是你,还有谁?你不过就是记恨钱风对你出手,这般胡乱攀扯人,可不好。” “好不好,钟队心里清楚就行。”谭昭敲了敲墙,“更何况,当时在场又不是只有我一人,就……比如,跟在钟队身后那个矮个子,你觉得他有没有可能写举报信?” 谭昭说完,一拍手:“很有可能啊,曲队长,你觉不觉得应该把人也请过来聊聊?” 曲灵开始有点欣赏这位空间系的小哥哥了,这杀伤力够可以啊。 她立刻道:“很有道理,他也在照片上,王克,去把他也找来。” 瘦高个王克抬脚就出去了,根本没给金明阻止的时间。 钟离艳脸色已经有点难看,语气带着些许指责:“曲队长,我知道你平日里跟我不太对付,但我没想到你是这种公报私仇之人,今天这笔账,我记下了。” “钟队长说笑了,我不过是尽分内之责。”曲灵笑笑,完全不care这点威胁。 “很好,你要是查不出来,连同隔壁那小子,都必须向我道歉。” 这么自信?不过曲灵转念一想,她的任务只是将钟离艳留在这里过夜罢了,至于定罪,她并不指望。 她要的,不过是罗拉小队未成形的“神格”跌落。 这个时候,谭昭的声音再度响起:“我也觉得我是无辜的,如果今天查不出来,异能者中心必须给我一个交代。” 艹!金明很想开大锤爆这小子,太他娘的讨厌了。 等待的时间,总是磨人的,特别是这种时候,那矮个空间系来的时候,他们这一群人已经被转移到了一个大房间里,程元也被人送了过来。 程元看向谭昭,谭昭冲人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程元就端端地坐着了。 矮个空间系叫韩辉,一进来就冲钟离艳恭敬道:“钟队。” 钟离艳点了点头,示意人在她旁边坐下:“没事,只是几个简单的问询。” “我明白的,钟队。” 这次问话,却是金明来的,毕竟他们同级别,反正她也在场,曲灵并未做争夺。 金明问,韩辉答,滴水不漏。 而在他们问答的时候,谭昭在观察韩辉这个人。 其貌不扬,丢人堆里要找好一会儿,对钟离艳非常信服,如果有忠诚度评价,满分100的话,韩辉能有90+。 换句话说,想要这样的人说实话,几乎不可能。 [系统,买你一句话,那物资还在韩辉空间里吗?] 系统:滴,时间已扣除,在的哦,宿主。 果然,钟离艳是个自信的人,自信于自己做的决策,所以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 问话很快进入尾声,韩辉的回答没有一丝的问题,金明的意思,就是放人。 这个时候,钟离艳忽然开口:“谭昭,请你向我道歉。” 一室目光,全部汇聚到了这个房间里“能量最小”的人身上,谭昭眨了眨眼睛,摊了摊手:“我为什么要向你道歉?污蔑你吗?我觉得我没有哎,你说对不对,韩先生?” 韩辉脸上起了怒容,可下一刻,他的脸色唰地一下白了下来,他似乎在强忍着什么一样。 “不好,他的异能突然暴走了。” 韩辉的异能是什么?空间系,空间系异能可以说是最平缓的异能了,没有之一,怎么可能会暴走呢! 钟离艳狠厉地转头:“你做了什么!” 谭昭安抚下程元,平静道:“如你所见,我什么都没做。” 韩辉却已经忍不住了,他开始不受控制地使用异能,转瞬间,整个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都被他收入空间,等缓了好久,韩辉的暴走才平复下来。 “你看,我什么都没做吧。异能者守则第一条,不对人使用异能,我是很遵守纪律的人。”谭昭向钟离艳开口。 钟离艳看向韩辉,韩辉冲她摇了摇头:“钟队,我没事。” 见韩辉真的没事,钟离艳刚要让人把东西拿出来,谭昭讨人厌的声音突然又响了起来:“他没事,我有事,我刚刚摆在桌上的微型摄像头不见了!就别在刚刚桌子腿上的。幸好,我是开机状态,待我看看它现在在哪里。” 钟离艳忽然有了一丝极其不祥的预感。 她尚来不及阻止,谭昭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巴塔”一声,打开了屏幕按钮。 屏幕上,那叫一个物资丰富啊。 “哇喔,韩小哥你身家够丰厚的啊,瞧瞧这药品,还有这冷冻食物,诶,它上面的标签怎么长得那么像e区那仓库的戳?” 所有人,都在看谭昭演,但说实话,他的演技简直糟透了。 “你这怕不是贼喊捉贼吧!”金明简直就像谭昭的神助攻,对着他就是一顿吼,“你是不是老早就想好怎么嫁祸别人,这空间是你的吧!” “很简单,你让韩先生把刚才收的东西送出来。”谭昭伸手把屏幕递给曲灵,“我相信,曲队长是个公正的人,对吧?” 曲灵已经完全对谭昭刮目相看了,不管人是怎么做到的,但这……确实是实打实的证据,她立刻对韩辉说:“刚才你收走的东西,是公家财产,请你把东西放出来。” 韩辉反应也是快,开口道:“我刚才异能暴走,现在打不开空间了,等回头我会让人送回来的。” 这简直再好不过了,曲灵脸上露出了笑容:“没关系,你可以在这里恢复,也省得你来回跑了,反正你异能没恢复,也不能出任务,对吧?我相信钟队长也会体谅你的。” 钟离艳没想到,自己一时松懈,居然真被这姓谭的给暗算了。 “钟队长觉得呢?” 钟离艳看了一眼韩辉,道:“也好,希望你不要辜负我对你的信任。” 韩辉不敢与之对视。 “韩辉,我既然拉你入队,对你是有百分百信任的,希望你不要欺骗我。”钟离艳忽然认真道。 韩辉开始眼神躲闪:“钟队,我、我对不起,我只是替您气不过啊。” 谭昭:……你们不去角逐奥斯卡,实在是演艺界的一大损失啊。 第60章 我蛮夷也(十三) “我要你多事!我教给你的, 你都当耳边风了吗?”钟离艳气得脸色发红,语气却犹如寒冰。 “对不起,钟队, 您特地转道去找他,他却让个新人羞辱您, 我看不过……对不起, 钟队。”韩辉的声音里,已经带上了哭腔。 “你——”钟离艳痛心疾首。 影帝和影后同台飙戏, 谭昭觉得自己必须给人鼓个掌以示鼓励:”钟队长好气魄啊, 不过韩小哥, 你怎么只同钟队长道歉呢?” 这新人够刚,如果不是对方已经加入了程元的队伍,曲灵都有心挖角了。 这藏e区物资到底是谁的主意, 在场大概除了金明,都已心知肚明,但只要韩辉不松口, 这事儿就只能到此为止,钟离艳顶多就是个御下不严的罪。 “对不起, 我不该陷害你。”韩辉心不甘情不愿地道了歉。 谭昭看了一眼面色难看的钟离艳, 心情不错地点了点头:“行吧,不过钟队长也确实该反省下自己了, 自己出公差办私事,这做属下的难免也会看样学样, 钟队长, 你说对不对?” “谭昭,你别太过分!” 谭昭站了起来,他身高腿长, 即便钟离艳已经算得上高,也还是比他矮了半个头:“这就过分了?忠言逆耳,不是所有被陷害的人都像我这么好说话的。罗拉小队作为异能者小队第一名,应该以身作则才是,对吗?” 曲灵在心里默默地给人鼓掌,真棒,瞧那这姓钟的贱人气的,回去她能多吃一碗饭! 谭昭拉着程元全须全尾地出了异能者中心,至于接下来的事情,他相信当权者只要不是个傻子,都知道该怎么办。 “你手里那是什么?” 程元抬起手:“你说这个?录音笔。” “……你全程录音了?” 程元点了点头:“特殊时期,算是一点小措施。” “今晚,估计很多人都睡不着了,不过我有点困了,就先回去了。”谭昭说完摆了摆手,就要离开。 “谭昭。”程元忽然喊了一声,接着才道,“为什么要将人得罪得这么狠?” 谭昭想了想,也没回头:“因为结果是一样的,既然如此,我图爽,不行吗?” “……”这个理由,也未免太草了吧?! 程元带着录音笔回到程家时,已经是凌晨过后了。他一进门,就看到坐在客厅里的大哥和父亲,两人还都蛮惊讶的:“小弟,你出来了?” 程元点了点头。 “他们居然会这么轻易就放了你?”程大哥脸上满是不相信。 “这事,说来话长。” “那就长话短说。” 程元就不喜欢说话,这个时候录音笔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你们自己听吧,我先去洗个澡。” 在外面吹了三天,回来又被关了一天,有些轻微洁癖的程元早就在忍耐边缘了。 半个小时后,程元裹着一身水汽下来,看到亲爹已经不在客厅了。 “爸呢,睡了?” 程大哥有些无奈:“听过你的录音后,谁还能睡得着啊,爸出去了。” “哦。”程元开始泡面。 第54节 “那个谭昭,你对他了解多少?”两兄弟相对而坐,程大哥终于开口问道。 程元的回答,极具个人风格:“很厉害。” “然后呢,没有具体点的?” “嘴皮子很厉害。” 程大哥:……这个他刚才听录音就听出来了,句句戳人肺管子,像是生怕钟离艳还不够恨他似的。 “此事过后,钟离艳恐怕不会放过他。” 程元看了一眼大哥,嗯了一声:“不一定。” “他不是空间系吗?”难道谭昭背后,还有高人? “是空间系,但他一招就制服了钱风。” 程大哥一惊:“这么厉害?空间系不是辅助系吗?”他虽然只是普通人,但因为程家的能量,对异能的了解并不比异能者少。 “大哥,你好烦。” 您的弟弟程元,对您使用“请君闭嘴”异能。 程大哥:……%*%…… ** 第二天,谭昭起来时,首都基地里的风向已经变了。 末世之后,普通人和异能者本就处于一种非常微妙的状态之下,普通人多,但异能者个体强大,两方都有在暗落落较劲的意思。 谭昭对首都基地的高层了解并不多,但他知道,高层绝不会将话语权全部交到异能者手中,钟离艳作为明面上的异能者第一人,本就处在风口浪尖上。 不知道她是不是有意为之,她的罗拉小队,已经成为了一个博弈场。 “哎,你的消息已经过时了,最新的消息是,罗拉小队的空间系为了追求女神,故意使绊子盗了乔阳小队的物资!” “我天,真假?这也太……空间系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突然有些失望,都末世了,这些异能者居然还在为这些儿女情长给自己人使绊子,这么看来,钟离艳也不咋地。” “你凭什么这么说女神!又不是女神让他这么做的,女神也很难过的好不好!” “喂——你是脑残粉吗?兄弟,都末世了,命都要没了你还追星呢?醒醒,你只是个普通人,就算死外面,你的女神都不会看你一眼的。” “你们俩,要打出去打,反正我是觉得没一个好鸟,他们异能者想怎样就怎样呗,可怜了我们普通人,我们救命的物质他就用来给人出气,令人心寒。” “那也不能这么说,如果没有他们出去抢物资,我们早就饿死了好不好。不要一杆子打翻一船人,你还是小学生吗?” “……” 虽然没了网络和通讯,但人类想要交流消息,总会想到法子,谭昭在基地逛了一圈,听了一耳朵的八卦,终于推开书吧的门进了约定的包厢。 “哟,都在呢。” 乔阳,程元,薛幼寒,一个都没少。 “谭哥,对不起,都是我……” 谭昭立刻倒退,躲开薛幼寒:“新换的衣服呢,末世衣服穿一件少一件,可别哭我身上。” 薛幼寒:嘤,哭不出来了。 有了这个轻松开场调节,谭昭落座后,乔阳率先开口:“罗拉小队的处分下来了,韩辉被除名,且剥夺了出基地的资格,他空间里的物质,全部充公。” 说实话,这个惩罚,不痛不痒。 但却在谭昭的意料之中:“那罗拉小队的舆论损失呢?” “你说得没错,钟离艳暂时没有更进一步的可能了,除非……” 谭昭指关节轻轻敲击着桌子:“除非,她再次做对基地有大贡献的事情,对吗?” 在大是大非面前,个人小节是要让路的。 “没错,所以我怀疑罗拉小队接下来可能会有大动作。”乔阳顿了一下,才道,“甚至,她还会报复你我。” “那就比她先出手。” “什么意思?” “钟离艳的优势是什么?”谭昭沾了茶水写下一二三条,“异能强大,对基地建立有贡献,还有一个不小的团队,这是她自信的源泉。” 说完,他伸手将桌上的水珠抹去:“光玩阴的,有什么趣味性?我以为末世到来,生存面前,怎么都是同仇敌忾对丧尸,却没想到……” 说到这里,在场三人眼底也有些黯然。 如果末世没来,该有多好啊。 “你要做什么?需要我们配合你吗?” 谭昭一楞:“这么直接?就不怕我把你们都拐沟里去吗?” 这次,却是薛幼寒开口:“谭哥你不会的,就凭刚才那番话,我信你!” 被人信任,感觉总归是不差的,谭昭脸上笑意渐深:“当然是硬碰硬,她这么对付我,当我泥捏的吗?” 卧槽,谭哥有点帅哎。 谭昭在异能者中心单独建了个队伍,这实在有些出乎曲灵,又或者是所有人的预料。 “如果你想,可以来我的队伍……”曲灵尝试着说服。 谭昭随意填下队伍的名字,将表格递给工作人员:“不是因为这个,事实上,我是觉得一个人比较方便。” “……”曲灵一噎,“好吧,既然你主意已定,我也不勉强你,不过你以后要是有事,可以来找我。” 谭昭笑着应下:“好的,曲队长。” 异能者队伍的认证很快,曲灵将已经盖过戳的表格递给谭昭:“谭队长,幸会了。”不过她说完,看了一眼表格上队伍的名字,嘴角还是忍不住抽了抽。 这人,真的从头到尾都很有个性啊。 “谭队长,你确定要叫这个队名?” 谭昭接过表格:“这有什么不好吗?小红帽小队,多洋气,多正直啊。” 曲灵:……所以你是在影射钟离艳是狼外婆吗? 又在异能者中心一口气接了十个任务,谭昭才心满意足地离开,他准备修整一天,明天就出基地搞发大的。 只是没有想到的是,他这才刚走到居民区门口呢,就看到楚家三口好大一出家庭伦理戏啊。 “你个老东西,觉醒了异能还整天吃我的喝我的,你有本事骂老子,怎么不自己出去挣口粮啊!”大庭广众之下,楚荣光直接发难。 异能者的热闹,普通人不敢明目张胆地看,但谭昭敢啊,这才几天啊,这感人至深的亲情也太塑料了点吧。 他还以为,能多撑几天呢。 第61章 我蛮夷也(十四) 如果是末世以前, 楚荣光这么骂亲生父母,那围观的舆论必定是站在楚父楚母身边的,而现在, 大概是半半开。 一部分觉得楚荣光不孝,再怎么样也是父母, 而另一部分……觉得楚荣光骂得好, 末世当前,既然觉醒了珍惜的异能, 就该为社会做贡献, 儿子都这么辛苦了, 自己还呆在家里无动于衷,可真是自私自利。 有人赞同,楚荣光就更加得劲了:“你们听听, 还不赶紧去异能者中心找任务做,再这么骂我,小心我断你们的粮!” 这可真是, 好一派小人得势啊。 末世这林子不大,这稀罕的鸟儿倒是多见起来了。 “阿荣, 你爸他不是……”楚母要劝, 楚荣光一下将人推开,“你少在这儿装什么好人,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啊!” “你别求他,这个白眼狼, 小心我将你从前的事情全都说出去!” “啊呸!你个糟老头子, 你以为我会怕吗!你可醒醒吧,这都末世了,那野种早就死了, 你有种就去说啊!”楚荣光的表情,可谓是嚣张极了。 这狗咬狗,当然好看,不过……怎么才几日没见,谭昭怎么觉得这楚父楚母身上的异能弱了不少呢,难不成是因为老年人骨质疏松,异能退化? 还有,楚荣光口中的“野种”,应该指的是楚随吧,楚随记忆里对于这个称呼并不算太陌生。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楚荣光会这么笃定楚随已经死了? 按照常理来讲,不应该是担心楚随觉醒异能回来报复吗? 果然没过一会儿,气不过的楚父就开始口不择言:“你小心他觉醒异能来找你报仇,你个不孝的东西!” 楚荣光“切”了一声:“可省省吧,他啊,这辈子都没可能了。” 只叹异能者体质太好,即便是想当场气晕,楚父也不具备这个条件。楚荣光见讲赢,高兴地扬长而去,离开前表示自己去出任务,让两老东西自己解决吃饭问题。 谭昭觉得,楚荣光可以改名,叫楚嚣张。 系统:……你居然这么平静? [还好吧,我只是又有了创作编剧灵感。] 系统:什么灵感? [楚父点醒我的,比如《做鬼也不放过你》,感觉怎么样?] 系统:……你开心就好。 谭昭花了半个晚上潜心创作了三个新梦境,力图让楚家三口远离美好睡眠,顺便……稍微试探下楚荣光。 很明显,楚家这三人里面,楚荣光还知道些他不知道的东西。 系统:我还以为你要用强。 [我是个守法公民:)。] 第二天,谭昭在乔阳三人的送别下离开了首都基地。 “哎,这豪车开上去就是舒服,就是费油了点,才开了这么点距离,就要加油了。”谭昭停车加油,顺便跟系统吐槽道。 系统:是你自己选的它,能怪谁? 谭昭盖紧油箱,转身回到驾驶室里,他的第一个任务,位于c区的一处闹市区内,这里有一个小药仓,都是常见病的非处方药。 这也是小红帽小队开张的第一单生意。 谭昭将周围的丧尸清理干净,刚要推开仓库的门进去,门却从里面被人打开了。 “你是谁?” 第55节 谭昭虚虚望了仓库一样,这少说得有百来号人,他这手气也是没救了。 “我叫谭昭,是小红帽小队的队长,来自首都基地。” 开门的人还没动呢,里头就有人激动道:“是来救我们的吗?” 谭昭点头:“也可以这么说,里面的药品还在吧?” “在的,只要你带我们去基地,它们就都是你的,我们还可以帮你搬。” 这么和谐友好? 谭昭摇头:“那倒不用,这是公家财产,你们想去基地的,可以开车跟上我,外面的丧尸我已经清理干净了。” 啥?那么多丧尸呢! “你说真的?” “当然是真的,不然我怎么可能站在这里同你们讲话。” 谭昭伸手,将仓库里的药品收入空间,这第一单任务就算是完成了:“要想走的就收拾东西,十五分钟后,我带你们去基地。” 他原本想一口气把十个任务都做好的,现在想想好像是不太现实,遇上丧尸还好办,遇上幸存者得送人回基地,失策了。 然而,在外人看来,小红帽小队的传奇之名,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谭昭花了一周将十个任务全部跑完,其中包括拯救幸存者、寻找物资、发掘地图、带回变异植物样本等等,全部都是a级任务,且各个完成度都趋近完美。 “我天,这小红帽小队哪里冒出来的,它这个速度,超过罗拉小队只是时间问题吧?” “你还不知道啊,我表姑家的舅舅的侄子在异能者中心当职,他说小红帽小队迄今为止只有一个人,而且还是空间系,你敢信?” “这特么是个挂逼吧?” “哗众取宠,他一个人怎么可能超得过女神!” “这有些人啊,柠檬恰得牙齿都酸倒了吧,你们女神也就占了先机,瞧瞧真正的强者,人只做,不搞舆论宣传!” “我,我就是谭队长救回来的!不知道你们口中的女神是谁,但谭队长简直牛掰!” “没错,日常挂逼,真的!你们是没见过!” “一人一小队,单刀独行,沃日,我热血都沸腾起来了!” “兄弟,异能者?劝你不要学挂逼,不然丧尸教你说话,上一个这么干的人,已经变成丧尸了。” “……” “最新消息,谭队长就是那个被前罗拉小队成员韩某陷害的那个空间系!” “你这么一说,我突然有点粉谭队长了。” 所谓有人在的地方,就有江湖,即便身处末世,该有的江湖仍然还在。谭昭以最快的速度“成长”起来,他身上有话题度,多的是人替他艹热度。 等谭昭将第二波的十个任务刷完,如果有热搜,他现在可能已经c位出道了。 “谭哥,你是这个!”薛幼寒朝人狠狠竖了个大拇指。 “还好啦,程元人呢?” 薛幼寒悄声道:“据说有探索小队带回了两个生物学专家,老大去跟人研究丧尸病毒了,哦对了,老大说你要是想去,他可以帮忙举荐。” “再说吧。乔阳呢?” “阳哥出任务去了。” 谭昭惊愕:“他一个人?” 薛幼寒点了点头:“不是,长期援救任务,他跟军队一起出去的。阳哥说,他在基地,钟离艳总有借口黏他,不利于你对付罗拉小队。” “那你不去?” 薛幼寒挠了挠脸,笑笑道:“阳哥嫌我太跳脱,让我在基地帮谭哥你打下手。” 乔阳这次离开,除了给他腾地方搞事情,估计也有镀金和历练的意思,国家不可能放任异能者太久,规矩是一步步建立起来的,聪明人就是看得长远。 “行吧,最近基地里的风向怎么样?” 薛幼寒打架玩异能水平一般般,但打听消息却非常在行:“果然不出你和阳哥的所料,钟离艳带着罗拉小队已经出去整整七天了,据我所知,这次基地里,他们只留了三个人。” “还没回来?”谭昭一奇道。 薛幼寒点了点头,有些幸灾乐祸道:“没呢,而且因为谭哥你最近比较高调,她的女神之名有点岌岌可危了。” “这可不一定哦,以她的本事,普通丧尸伤不了她,这么久没回来,要么是另立根据地了,要么就是放大招。”谭昭晃着易拉罐,随意道。 薛幼寒觉得有点神:“这么夸张吗?那她要是再度起势,我们该怎么办?” 谭昭摇头道:“什么都不用办。” “什么意思?”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他已经自我牺牲当出头鸟了,如果钟离艳再度强势而来,该给出对策的是当政者,而作为小红帽小队的队长,他只需要配合就行了。 “谭哥,你别笑得这么渗人。” 谭昭摸了摸脸:“有吗?你肯定是看错了。” 不!他绝对……好吧,他眼瞎,真的。 “寒哥!钟离艳回来了!而且……” 两人吃了顿午饭,刚准备分别时,他忽然有人气喘吁吁地敲门进来,进来就放大消息。 “你别这么大喘气啊!而且什么?” “而且,她还带回了祝漳平教授。”这口大喘气总算是说出来了。 “祝漳平?”谭昭翻了翻记忆,好像并没有这个人。 薛幼寒却是大惊:“谭哥!真被你说中了!祝漳平啊,去年诺奖生理学奖得主,他对细胞异变非常有研究,有了他,可能破解丧尸病毒真的不是梦!” 哦,难怪楚随不知道了,人那时候正在绝望蹲大狱。 “不慌,小场面。” 谭哥你可真是淡定,不过薛幼寒转念一想,也觉得是,祝教授就是再神,也不可能一天之内就研发出来啊。 “不是,寒哥!还有谭队长,他们说祝教授加入了罗拉小队,而且据说祝教授觉醒了非常稀有的异能,他能帮人觉醒异能!” “什么?!” 谭昭眼皮跳了跳,随后缓缓露出了一个笑容,好像线索,都连起来了哎。 第62章 我蛮夷也(十五) 稍晚些时候, 谭昭拿到了祝漳平教授末世前的个人资料。 像是这种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科学家,一般个人信息都是绝密档案,薛幼寒还是费了家里的力量才拿到的这份档案。 “其实祝教授的生平并不是什么秘密, 要是现在还有网络,一搜就能搜出来。” 谭昭将u盘插入平板端口, 最先跳出来的就是一张年轻男人儒雅的脸:“这么年轻?” 薛幼寒将茶杯放下, 点头:“祝教授获诺奖那年,才二十八岁, 那段时间社交网络都被刷爆了, 你知道有多夸张, 祝教授的超话、个人站、贴吧论坛几乎能和顶流相媲美,要不是国家管控,啧啧啧~” 谭昭:……为什么有丝隐隐约约的熟悉感?! “还有哦, 祝教授没出名之前,曾经遭受过很长时间的校园暴力,后来……”谭昭一边看档案, 一边听薛幼寒说从前的消息,等他滑到最后一页, 故事也听完了。 看着分外认真的谭哥, 薛幼寒搓了搓手,忽然有点小紧张:“怎么样, 有什么发现吗?” 谭昭看着平板上斯文俊秀到甚至有些无害的男人,指节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桌面, 忽然问了个问题:“你确定, 末世之前,祝教授和钟离艳没有过交集吗?” 这什么意思? 薛幼寒一楞,随后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啊, 但可能性很小吧,钟离艳和阳哥一样是外国语大学的,而祝教授据说整日整日都在实验室里……” 谭昭忽然神秘莫测地说了一句话:“你不懂,人想要认识的时候,这些都不是问题。” “谭哥,你的意思是……”薛幼寒忽然想通,一时脸上骇然根本掩饰不住。 谭昭将u盘拔下来丢过去:“收好,也许是我猜错了呢。” 薛幼寒伸手接住,忽然就觉得这u盘烫手极了:“谭哥,我胆儿小,你可别吓我!” “没呢,再说了,人祝教授觉醒的是造福普通人的异能,你还准备去排队摇号觉醒异能不成?” 薛幼寒点了点头:“嗯呢,异能无罪。” 谭昭难得沉默片刻:“一个不成熟的小建议,你可以再缓缓。” “我缓缓是没问题,不过其他人……”薛幼寒指了指桌上罗拉小队发的公告,“祝教授每天能替一人觉醒异能,虽然起始比自然觉醒要弱一半,但这已经很诱人了。谭哥你不知道,祝漳平教授的名字代表的意义。” “不,我知道。” 薛幼寒有些不大相信:“真的?” “真的,你可别忘了,我也是学生物的。”谭昭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情,“我问你,程元是不是和祝教授认识?” “哎,谭哥你怎么知道?”薛幼寒一惊,“老大是祝教授的助教,在祝教授没成名前,老大是上一届的新锐奖得主。” “随便猜的。”他只是觉得程元的异能有点奇怪而已。 “哎,谭哥你去哪儿?” 谭昭推门挥了挥手:“去见见国宝大科学家,走了。” 不得不说,祝漳平的到来,就像给首都基地这锅热油注入了一滴水一样。末世之后,谁都知道异能者比较吃香,但异能觉醒靠运气,在这之前,即便普通人再不甘心,也无能为难。 但祝漳平的存在,给了普通人晋升的希望。 现在祝教授的异能还不强大,每天只能给一个人觉醒,那以后呢?基地为了壮大,也为了照顾普通人的感受,必定会倾尽全力培养祝漳平,而罗拉小队,立刻水涨船高。 至于钟离艳那点儿识人不明的小瑕疵,自然是没人会再去挑刺了。相反,她的女神之名会更加稳固。 系统:傻了吧,你这就是做一百个任务都比不上人家。 [这可不一定,她愈发强势,我所表现出来的能力,会有人为我造势的。] 系统:……心脏。 [不过,这事情可真是越来越有趣了,如果无欢在,说不定我会知道更多。] 第56节 系统:你为什么会这么觉得? [直觉吧,我至今都看不透他的异能是什么。] 就算是钟离艳,谭昭也是能一眼看透的,可无欢身上气息敛得那叫一个严实,问也不说,藏着掖着的,一般都是大秘密。 [阿统,如果我想教人修仙……] 系统:那这个世界可能比末世来临崩溃得还要快哦,建议宿主不要轻易尝试。 [因为小世界灵力不足吗?] 系统:无可奉告,哼,休想从我这里套话。 哎,现在的系统也不好骗了,他倒是能教武功,只可惜习武考验资质不说,短时间还不会有什么成效,相较于立竿见影的异能,习武明显不具有优势。 谭昭有些遗憾地放弃了这个想法。 “谭队长,你来了。”谭昭刚走到异能者中心的门口,就被守在门口的曲灵给截住了去路。 “曲队长这是何意?” 曲灵将人拉到一旁,小声道:“谭队长,必是为了祝教授而来吧。” 可以这么说吧,谭昭点了点头。 “你来的不是时候,里面两拨人正在为祝教授未来住哪儿掰头呢。”曲灵道。 “怕不是这么简单吧?我收到罗拉小队的传单,说是摇号,这是钟队长的先斩后奏吧?” 聪明人就是一点就通:“没错,祝教授是个研究狂,对其他东西不太在乎,他为了报答钟离艳的救命之恩,才答应加入的罗拉小队。” 谭昭挑了挑眉:“你信?” 曲灵点头:“我信啊,你接触过祝教授就知道了,他只看重能否帮助人,帮什么人,他个人是不太在意这些细枝末节的。” 抱歉,他不太信。 “那曲队长觉得,谁会赢?” 曲灵脸上恨恨:“我不想说。” 那就是钟离艳的赢面大了,毕竟祝教授人在罗拉小队嘛。 果然,半个小时后,钟离艳带着罗拉小队的成员浩浩荡荡从中心走出来,她身边还有个身形瘦削的年轻男人,戴着一副银框眼镜,整个儿的气息非常平和。 “哟,这不是谭队长吗?” 钟离艳今日,可当真称得上明艳动人,那笑容就跟这火热的天气一样。 谭昭看了一眼祝漳平,脸上也露出了一个笑容:“钟队长好记性,不介绍一下吗?” “谭队长何必明知故问呢。” 谭昭也没有被人下面子的难堪,只道:“钟队长何必这般咄咄逼人呢,我作为一个受害者都没提那些,倒是钟队长这般,显得有些斤斤计较了。” 论气人,他还真没输过。 “祝教授你好,我叫谭昭,是小红帽小队的队长。” 祝漳平这才将视线转过来,微微颔首道:“久闻大名,我是祝漳平。” 气氛一时之间,忽然变得有些冷然。 钟离艳伸手拉了拉祝漳平的衣角:“阿平,我们走吧。” 祝漳平轻声说好,然后一行人很快就消失在了街角。 “你怎么了?” 谭昭捏了捏自己的手:“忽然有些遗憾,刚刚我应该伸手跟诺奖得主握个手的。” ……果然她就没读懂过对方的脑回路:“这又不是握手见面会,再说了,祝教授有洁癖的,他不喜欢跟人有肢体接触,你以前没听说过吗?” “那钟离艳还敢拉他衣角?”谭昭反问。 曲灵默然,姓钟的有毒,她还能说什么。 “要没事,那我就先走了。”谭昭转身欲走,曲灵立刻道,“有事,谭队长。” “什么事?”谭昭站定,说道。 曲灵这时表情前所未有的认真:“谭队长,鉴于你强大的异能,有人想见你。” 谭昭抬眸:“我有的选择吗?” 曲灵一笑,给了人一个自己体会的眼神。 谭昭是等到夜色黑透时,才回到自己的临时住处的。末世的夜色并不好看,天上也没有星子,黑黝黝的,没有一点儿光亮。 系统:怎么样,被领导人接见的感觉? [还行。] 系统:你有点飘哦~ [还好吧,我能有钟离艳飘?] 系统:这可不好说,你今天还想搞全民修仙呢。 [……] 他就是想想而已,并没有投入行动啊。 谭昭给自己泡了个杯面,红烧牛肉面霸道的香气将空荡的房间装满,就是这个时候,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谁?” “深夜冒昧,我是祝漳平。” 谭昭将门打开,门外果然是祝漳平,与白日里不同的是,对方身后没有一个人。 “祝教授?”谭昭用拙劣的演技作疑惑状。 祝漳平指了指门里面:“可以进里面说吗?” 闻言,谭昭将门推开,将人迎了进来。 “谭队长到现在才吃饭?” “恩,祝教授要来一份宵夜吗?”谭昭随意开口,他原以为对方会拒绝,却没想到答应了。 这祝教授,真是从头到尾都透露着古怪呢。 “你一定非常好奇我为什么回来找你吧。” 谭昭点了点头:“确实有点。” 灯光下,祝漳平的脸有股莫名的透明感,谭昭甚至能通过光线,看到人皮肤底下的血管,他听到人用平缓的声音道:“谭队长,你想不想觉醒异能?” 谭昭:哦嚯,很有趣哦。 第63章 我蛮夷也(十六) 居然能直接看透他有没有异能, 谭昭下意识感受了一下自己体内的灵力波动,对方的异能判断依据是什么呢? “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祝教授深夜造访, 总不可能是来精准扶贫的吧?” 话音落下,祝漳平脸上露出了一个浅淡的笑容:“为什么不可以呢?谭队长的能力, 如果觉醒异能, 不管是对人类,还是对基地, 都是一个莫大的助力, 不是吗?” “多谢夸奖, 但我这个人比较执拗,是不会随随便便占人便宜的。”这就是拒绝的意思了,“祝教授还有其他的事情吗?” 太淡定了, 甚至对他喝破异能没有半点儿的惊讶,原本选定谭昭,只是为了更快地展开, 而现在,祝漳平觉得这个人类要比钟离艳有趣多了。 钟离艳这个女人空有野心, 做的不多, 要的却越来越多,这人可比她聪明多了。 祝漳平站起来, 眉宇间仍旧带着温和的笑意:“既然谭队长拒绝,我也不好勉强, 不过我的建议对你永远有效。” 谭昭送人出去:“祝教授的好意我心领了, 不过基地有比我更需要的人,我就不占名额了。” “谭队长似乎对我颇有戒心?”待送到门口时,祝漳平忽然转过头来, 开口道。 谭昭靠在灯光之下:“难道不应该吗?” “谭队长是个很有趣的人呢。” 这声音里,居然透露出了几分兴奋,就像是小孩子遇到了合心意的玩具一样。 忽然,“哔啵——”一声,室内的灯光应声而暗,浓郁的黑暗迅速滋生,静静的,谭昭只能闻到红烧牛肉面残余的香气。 没有人味啊。 谭昭偏头,似乎是察觉到了什么,迅速往后退了两步,他的动作很快,黑暗也给了他极好的掩饰,让他能够无所顾忌地施展能力。 当然,这点程度的攻击,他甚至都不需要用上灵力。 “祝教授,这是何意?” 黑暗里,有低低的笑声晕荡开来,与刚才充满温和的感觉完全不一样,没想到这诺奖教授居然也是两幅面孔做人,啧。 “楚随,你居然当真还活着!” 声音里,满是压低的惊喜和雀跃,似乎楚随还活着这件事,于对方而言是一件非常快乐而有趣的事情。 谭昭下意识摸了一下自己的脸,伪装还在啊,这人的异能真是觉醒,而不是看破一切伪装的眼? 祝漳平似乎很满意此刻的黑暗,声音清越活泼,比最初的假模假样好听多了:“没想到啊,可惜了!” 谭昭一凛:“可惜什么?让我猜一猜,末世之前那场审判,是不是你动的手脚?” “哎呀,被你发现了啊,蹲大狱的感觉,如何啊?” 这是有什么深仇大恨啊? “谢邀,不过,我不是楚随哦~”谭昭忽然卸了脸上的伪装,声音也从公式化变得充满挑衅。 门边的空气忽而一窒,谭昭能明显感觉到自己被仔细打量,他也并不介意,施施然地站在原地,甚至称得上闲适。 “你不是他。” 谭昭道:“你可总算是看出来了,不过我虽然不是他,却继承了他的遗愿。” 祝漳平似乎已经缓过来了,他声音里甚至带着点更愉悦的东西:“你是在小瞧我吗?” 第57节 谭昭一乐,仇人送上门来,他怎么好意思放人走的:“刚好,我也有这种感觉。” 下一刻,黑暗里的缠斗迅速展开。 谭昭把不住祝漳平的异能是什么,但对方总归不是活人就是了,没有人味,浑身气息冰冷,如果他白日里能跟人握个手,大概早就能确认这点了。 不过一个强大的对手,值得他拔剑。 不超过三十平的客厅,被黑暗完全笼罩着,两方却打得分外激烈,黑暗中,偶然还能有热烈的火花和异能悦动的弧度,而这一切,并没有惊动外面,就像这里已经是个自称一界的小领域一样。 “我闻到了哦,是腐败的气息。” 祝漳平的身份,已经就差一点跃出水面了。 谭昭剑光一闪,宝剑直接洞穿了对方的心脏部位,但没有流血,没有入肉的滞涩感,有的反而是一股早已腐朽的气息。 “保鲜得不错。” “多谢夸奖。” 祝漳平忽然放松了身上的异能,谭昭能明显感觉到宝剑上的异能如水般褪去,而下一刻,他的家门被人用雷电轰开,光明一下子降临在整个房间里。 “谭昭,你居然杀了祝教授!你怎么敢!”真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啊。 刺眼的雷光直冲他的脑袋而来,谭昭又不是傻子,自然不会站在原地任人打,而钟离艳的目的,也并非要他的命,而是想要抢回祝漳平的身体。 所以,这又是换汤不换药的陷害?还能来点新鲜的吗! 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脸,忽然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他抬起头,露出楚随锋芒毕露的脸:“你说他啊,他可不是我杀的。” “怎么是你!” 钟离艳讶异得连退三步,连他带来吃瓜的人都能感觉到雷厉风行的钟队长明显在恐惧什么东西。 “我还活着,是不是觉得很惊讶?”谭昭已经趁乱将手里的剑收了起来,随后一步步往前,每一步都像踩在钟离艳的心上一样,“你是不是以为我已经死在了监狱里?怎么可能!你们都还没死,我怎么舍得死呢!” 系统:宿主,来,把反派剧本拿稳了。 “钟队长,他是谁?” “这里不是谭队长的住处吗?” 钟离艳却是明显的心房失守,楚随这张脸,对于她的心理阴影实在是太大了,她甚至没办法让自己冷静下来。 “你和祝漳平合起伙来搞我,他不是活人,但你应该是吧?”谭昭其实吃不准为什么那么多人要对付楚随,但他可以稍微诈一下钟离艳,“你的手段还是这么卑劣,只会玩这些蝇营狗苟的小把戏,如果不是我,你是不是还想污蔑别人杀了他?” 谭昭用灵力,将地上的祝漳平拉在半空中,故意卸掉了尸体内维持尸体体面的能量:“后面的朋友看清楚了吗?这才是丧尸,如果不是我,你们说不定要被天敌觉醒异能了呢~” 嘲讽,完完全全的嘲讽。 钟离艳为了这一出“抓正着”,带着的人不仅有她的人,还有和她不对付的人。 “砰——”地一声,祝漳平的尸体落在地上,同样也砸在钟离艳的耳边,将她的神志砸醒了过来:“你胡说!” 谭昭勾唇,他的效果达到了:“我胡没胡说,你自己心里清楚!钟离艳,你对我的做一切,我都会原原本本、一点一滴地还给你的!” “享受你最后的时光吧。” 说完,他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不见了。 在场众多都是异能者,有人去追,可连方向都不知道,而且钟离艳和祝漳平教授,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谭队长又去了哪里?这个人又是谁? 众人一头雾水,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抢走祝漳平的尸体带回去检测,钟离艳最早就失了先机,她再想将尸体抢回来,就是千难万难了,除非她拿出自己全部的实力。 但这,与她的初衷背离,加上还有楚随在暗中,她根本不敢赌,反正……那也不是真正的祝漳平。 虽然基地高层已经封锁的消息,但关于祝教授的一切,还是在一小撮人里迅速传播。 即便没有网络和通讯,你也绝不能小看国家机器的力量。 楚随的个人信息在天没亮时,就被摆在了基地高层的桌上,底下还有楚家三口和吕芳案的详细资料,甚至还有钟离艳和祝漳平的信息资料。 有时候,只需要一个点,聪明人能想到很多东西。 一晚上,闹了个痛快。 谭昭又把伪装做好,窝在书吧里对付了一夜。第二天薛幼寒带着机密消息风风火火而来的,他刚好醒来,懒懒散散地伸了个懒腰。 “谭哥,你怎么来得这么早?” 谭昭摇头:“不是,我昨晚就来了,一直没离开。” “哦艹,难怪了!”薛幼寒忽然拍大腿,“谭哥你是不知道,昨天基地出大事了!天大的事!” 谭昭对自己的演技不自信,于是他压低了帽子道:“什么事?” “谭哥你家着火了!” ……这小年轻,会不会表述? “不是,就是你在居民区的房子,发生惨案了!有人寻仇祝教授,特么居然还被他得逞了!”薛幼寒显然超气,说话时咬牙切齿的。 “什么?祝教授没了?” 薛幼寒低声道:“是啊,不过这个消息还没公布出去,你也知道祝教授不是一般人,他被暗害的消息要是被放出去,恐怕民众要抗议,甚至还会被人阴谋论。” 不,这个消息一定会传得人人皆知的,因为……这,或许才是祝漳平真正的目的。至于什么陷害,只是一个替罪羔羊,无论是谭昭,还是楚随,只要一个名头就行了。 因为,祝漳平根本不是活人,他甚至都没有灵魂,如果要谭昭给个比喻,他更像是一股带着记忆的怨气,只要有载体,就能存在。 当然,只是像而已。 第64章 我蛮夷也(十七) “你们凭什么抓我!我可是异能者!放开我!” “放开我!来人呢, 这里有人虐待老人啊!没天理了!” 楚父楚母最擅长撒泼打滚、无理取闹,这在末世前无往而不利,仗着自己老人的身份, 多次道德绑架别人。 但他们忘了,现在已经是末世了。 谭昭当然明白自己曝光楚随身份会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 但……很有趣, 不是吗?只是很可惜的是,楚荣光居然在外跑任务。 钟离艳的人虽然慢了国家爸爸一步, 但最主要的楚荣光在基地外面。 谭昭看着楚父楚母像两条死狗一样被人拖走, 心里倒是没多少雀跃, 因为他发现楚父楚母身上的异能又弱了一层,如果刚觉醒的人异能为十的话,那么楚父楚母身上, 顶多还剩三。 那如果异能全部消失呢? 会再次变成普通人?谭昭猜不会,他一直相信免费的才是最贵的,贵到或许这对老夫妻根本承受不住。 他想了想, 伸手弹了两缕灵气过去,现在说死?可太早了, 他还没替楚随翻案呢, 这么死了,也未免太轻易了一些。 系统:承认吧, 你又有梦境剧本新灵感了吧? [哼哼!] 谭昭不置可否,现在关于楚随的死亡, 基本已经浮出水面了。因为某个不知名原因, 祝漳平,唔,这个人的真实身份有待商榷, 他与原主楚随有仇,于是假借楚荣光的案子将人冤入狱,而这其中,似乎也有钟离艳的影子。 他还记得楚荣光说过一句话,话里就是笃定楚随已经死了。为什么这么笃定? 谭昭忽然有些后悔,他那时候不应该那么过早地将体内的丧尸病毒清除,现在想要找线索,还是被自己搞没的,他难得的有些郁闷。 不过既然没有证据,那就直接假设楚随身上被祝漳平或者钟离艳做了手脚,只要一死,他们就能得到感应,这样楚荣光的反应就能说得通了。或许,这个感应还被设置在楚荣光身上。 系统:宿主,你为什么会笃定他们跟楚随有仇? [所以这是你的提醒吗?] 系统:不是,谢谢。 [因为楚随的遭遇啊,如果仅仅是要除掉楚随,以祝漳平的手段来讲,根本不需要做这么复杂的局,因为仇恨,所以要让楚随经历众叛亲离、饱受监狱劳苦、又被万众唾弃,最后还要含冤而死,这绝对是有大仇的。] 系统不说话了,谭昭又沉默地翻了一遍楚随的记忆,他可以非常负责任地讲,楚随的记忆里根本没有祝漳平和钟离艳的存在。 那么就有两种可能。一是楚随曾经无意间得罪过“祝漳平”,只是那时候的“祝漳平”还不长现在这样子,所以原主根本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仇人,所以留给谭昭的记忆里,也就无从寻找。 系统:那么第二种可能呢? [这二嘛,或许原主在未来得罪过祝漳平,其实我比较倾向于这种,毕竟末世都来了,一切皆有可能,或许有人的异能,是回溯时间呢,而且只回溯一小部分人的时间。] 系统:……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直觉吧,而且你不觉得这种可能,更好解释钟离艳莫名奇高的异能,和原主被控制认罪的事情吗?] [咦?你怎么不说话?] 谭昭双手插兜,漫步在基地的街头,托他前段时间高调做人的福,路上许多人都认得他,他偶尔还停下来跟人打个招呼,待到太阳升到最当空时,他刚好走到了异能者中心的门口。 等在门口的人,恰好又是曲灵。 “我现在是有些怕了,每次在基地门口遇上曲队长,总没有什么好事。” 曲灵:……你当老娘想啊? 两人进了里面,昨晚发生那样的事情,还刚好在谭昭的房子里,他自然是要配合谈话的。不过上次谭昭一战成名,问话的人也不敢轻易挑衅这位谭队长。 “昨晚?我没回去,我还没问你们呢,我家怎么封了?” “……谭队长真不知道?” 谭昭装傻还是会的:“难道还有假不知道?” “……”果然,这个谈话太难了,曲队长害他。 谭昭翘起二郎腿,一副我很好说话的模样:“要不,你先告诉我房子里面发生了什么?” 曲灵就是在这个时候进来的,她将这里的资料丢在桌上:“薛幼寒难道没有告诉你吗?” “说了啊,但肯定没你们知道的多,不是吗?” 曲灵坐下,将桌上的资料丢了一份过去:“谭队长,咱们谈话呢,有商有量,你的房子现在被征用了,这是你的新住所。” 谭昭一看,哇喔,三层大别墅,居然还有佣人,啧。 “对我这么好,要我做什么?” 曲灵忽然发问:“谭队当真不认识楚随?” “认识啊,我什么时候说过不认识了?” “你认识?” 第58节 谭昭摊手:“只是他不认识我罢了,c市赫赫有名的败类,上过热搜头条,他那张脸,见过的都很难忘记吧。” ……竟然有点无言以对。 “那轮到我了,我能问一下祝教授的事情吗?” “不能。” 得罪谁也不能得罪女人,谭队长屁股还没坐热呢,就被曲灵赶出了异能者中心。谭队长摸了摸鼻子,带着自己的新家钥匙转道去了书吧。 薛幼寒刚好也才到门口:“谭哥谭哥,我打听到了!” “进里面说。” 等进了包厢,薛幼寒立刻道:“我打听到了,楚荣光居然是跟着钱风一起出的任务,他们接了个g区的解救任务,g区在末世前,已经是五环外的村庄了,奇怪的是,我居然查不到发布任务的人是谁。” “你查不到,很正常。” “为什么?这楚荣光很重要吗?” 谭昭敲着桌子:“以前不重要,但楚随一出现,他就很重要了。” 薛幼寒终于忍不住挠了挠脑袋,这也太烧脑了:“什么意思啊?楚随到底是谁,还有我记得谭哥你最初的时候,也问过楚荣光,对不对?” “……难为你居然还记得。” “哎,我这人优点不多,就是记性比较好,嘿嘿。” 个傻孩子,如果是乔阳在这里,估计老早就怀疑他是不是楚随了,这傻孩子都想到这里了,居然都没往深处想一想:“挺好的,楚随的资料,你带了吧?” “带了带了,现在的基地大佬没有一份楚随档案,都不好意思出门了。”薛幼寒从包里再度摸出一个u盘,还贼贴心地直接导入到了平板上,“不得不说,这楚随长得确实拉仇恨,据说已经有人接了任务去c市了。” “哦?动作还挺快的嘛。”谭昭接过平板,上面楚随的资料自然没有他知道的多,但他还是饶有兴致地看着,甚至最底下,还有楚家三口的讯息,其中……还有一条不知名的银行流水向楚荣光的账户,打了两千万。 “谭哥你说这个啊,一般这种就是你没查到就万事大吉,如果查到就会被请吃茶。”作为特权阶级,薛幼寒虽然看着不靠谱,但很多东西却还是了解的,“如果是末世前,我倒是能试着查查这钱是谁打的,现在……没可能了。” “不过这个楚随的案子很奇怪啊,我总觉得他好像是无辜的。”薛幼寒剥着花生米,一边随口道。 谭昭一乐,忍不住逗人:“几粒花生米啊,吃成这样?” 气得薛幼寒拿花生肠衣当武器:“我说真的,这个楚荣光五毒俱全,当初这案子,网上铁定有人带节奏,就蛮诡异的。” ……小伙子,你很有眼光嘛。 祝漳平的到来对首都基地来说,是一件大事,而他出事死去,就更是一件大事了。即便基地领导层有心遮掩,也是完全兜不住的。 祝漳平的死,很快就在基地里传了开来。 民众闹腾、异能者与普通人之间的矛盾激化,外面丧尸在野蛮生长的时候,基地里的活人们也闹起了不小的争端。 如果最初不知道,那倒还好,最残忍的事,是告诉你有觉醒异能的希望,却在他们眼皮子底下被人湮灭。 祝漳平的存在,近似于真理。没有人会怀疑祝教授,就像这次祝教授死于“倾轧”,即便官方说破了嘴皮子,所有人都认为是有小部分异能者害怕异能者的特权被稀释,所以铤而走险直接杀了祝教授。 矛盾一旦被激化,要想再抚平,就很难了。 不断有普通人跟异能者起斗争,只是碍于基地条例,暂且没有出现死伤现象。但再这么下去,基地的内耗会变得非常严重。 于是,这个时候,谭昭以楚随的名义,在居民区的门口,贴了一封信。 信是写给基地首领的,也是写给基地所有人的。 信里不仅阐述了他如何对战祝漳平的过程,还决定跟基地谈一笔交易。交易的内容是替他澄清罪名,让真正犯法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而他相对的,会帮助大家将真正的祝教授找到。 而如果交易不成立,那么他会直接“撕票”。 在信的最后,他还附了一张祝漳平在灯光下吃红烧牛肉面的图片。 第65章 我蛮夷也(十八) 这张照片的真假, 很快被技术帝认证是真的,且有人证明祝教授那日从异能者中心出来时,穿得就是这身衣服。 这么说, 祝教授真的还活着? 也对,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官方也没有明确宣布祝教授的死讯, 是他们太武断了。 “管它是真是假呢,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可能, 我都赌了!” “没错!官方不做人, 那我们就自己来!这个叫楚随的人说他是冤枉的, 那咱们就还他一个清白!如果他敢唬我,呵!老子让他去监狱里蹲上一百年!” “干了!” “没错,官方你出来!” 而这个时候, 基地已经找了一位心理侧写师来侧写楚随,得出的结论并不算好,毕竟谁含冤入狱经历那么一遭, 心理都会失衡。 “难道我们就要被他牵着鼻子走?” 众人讷讷,但好像除了这条路能暂缓燃眉之急外, 就只有武力镇压了。 “先稳住楚随, 他的事真假如何,找个小队去查。”坐在最中心的人终于开口, “祝教授尸体那边,有进展吗?” 有个身穿白大褂的人摇了摇头:“暂时没有, 如果有祝教授曾经的生物样本就好了。” “你是在怀疑什么?” “暂时不好说。” 就在这时, 忽然有人举手提问:“我有个主意,楚随既然找我们合作,这就说明他很需要恢复清白, 他敢闹这么大,就说明他那桩案子十成十有猫腻。既然如此,咱们想知道祝教授的事情,或许可以从他身上着手,你们觉得呢?” “太被动了。”有人反驳道,“再说以楚随现在的状态,你觉得他会合作的可能性有多少?找他不如试试钟离艳,至少她这个人,好懂。” 事实证明,能坐上高位,谁也不是傻子,会议很快结束,任务被分派下去,曲灵得到的是调查楚家三口的零碎任务。 这个任务,说穿了就是抓捕楚荣光。 当初肇事案,如果楚随不是凶手,那就是楚家三口给楚随做局。 “曲队,这破任务怎么会落到咱们头上?” “楚荣光是异能者,他在基地外面,你还能指望普通警察去逮人吗?”曲灵压了压太阳穴,“钟离艳那个女人,恐怕早就送消息出去了,咱们必须得在她之前找到楚荣光。” “是,曲队。” 然而,还没等曲灵带着人出发,楚荣光就被人绑着进了首都基地。 谭昭得到消息的时候,正在跟薛幼寒下五子棋。没办法,他作为“祝教授遇害第一现场”的房屋居住者,不得已避嫌了这件事情。刚好异能者中心最近缺个镇场子的,他就被人请到中心当“吉祥物”了。 他闲得无聊,就抓了薛幼寒的壮丁。 “走,咱们去看看!”谭昭棋子一扔,潇洒地站起来往外走。 不过还没等他走出去多远,曲灵就带着绑了楚荣光的人往中心走,两方正好碰上了。谭昭在看到人的第一眼,就觉得这简直就是冤孽。 所以说嘛,人就是不禁念叨,特别是这种神神叨叨的小和尚。 瞧这小眼神,估计第一眼就认出他来了。 “谭队长,你怎么了?” 谭昭摸了摸自己手腕上小和尚送的佛珠,摇了摇头:“就是这位大师抓的楚荣光?” 曲灵倒也没怀疑,点头道:“我先去把楚荣光关起来,你招待下这位……大师。” 谭昭随手送了一道灵力给昏迷的楚荣光,这才走到无欢面前,假模假样道:“不知这位大师,怎么称呼啊?” 无欢双手合十,那叫一个滴水不露:“小僧法号无欢,不知施主尊敬大名?” “谭昭,小红帽小队的队长。” 小红帽?无欢难得抽了抽嘴角,想起自己包里的那顶毛线帽,心想这人可真是太恶趣味了:“那不知小僧有没有这个荣幸,加入小红帽小队?” 我天,现在的和尚都这么直接的吗?薛幼寒惊了,还有他为什么觉得这两人之间的气场那么奇怪?认识?! “大师有所不知,我的小红帽小队可是基地第一,可不是谁都能加入的。” 咦?谭哥居然松口了?! 无欢的视线落在佛珠上一眼,遂道:“什么条件?” 谭昭终于“图穷见匕”:“大师可是异能者?” 能抓住楚荣光的,肯定是异能者啊,那还用…… “不是。” 啥?不是?!薛幼寒惊得站了起来,难不成—— “大师,莫不是出自嵩山少林寺?”薛幼寒终于忍不住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从里面出来的曲灵:……薛幼寒真是越来越疯了。 她清了清喉咙,随后对无欢道:“有些惯例问题,还请大师配合。” 见无欢点头,谭昭立刻举手:“我能旁听吗?” 曲灵也没立刻拒绝:“给我一个理由。” 谭昭指着无欢,理直气壮道:“这是我小红帽小队的预备考查队员,这个理由够了吗?” 曲灵:“……什么时候的事情?” “就在刚才。” 曲灵看向无欢,心想这和尚怕不是缺心眼,但看到人点头,她也没必要多管闲事:“行吧,跟我来吧。” 异能者中心传统艺能,问询再度拉开帷幕。 “你不是首都基地的人,为什么会正好抓住楚荣光?” 无欢答:“阿弥陀佛,小僧有一位姓楚的朋友。” 曲灵心里一激灵:“楚随?” 见和尚点头,她趁势发问:“所以,你跟他是一伙的?” 无欢这个和尚,显然非常滑头:“小僧不太明白施主的意思,但楚施主,他是无辜的,小僧想还楚施主一个清白。” 谭昭在旁边挑了挑眉,心想这么久没见,这一见面小和尚又在刷他的好感度了。 曲灵也不傻:“你怎么知道,楚随是无辜的?” 这话,就问到点子上了。 第59节 无欢不慌不忙,将背在身后的背包解了下来,从里面掏出了一个厚厚的档案袋:“小僧有证据。” 瞌睡来了就有人送枕头,这么巧? “这些证据,是当初办理案件的王警官托小僧带给楚施主的。” 曲灵看到档案袋上王理华的名字,眸光闪了闪:“这些东西,我会派人查证的。” 无欢脸上露出从容的微笑:“多谢施主。” 和尚和末世,可真是哪哪都不搭,这要进了小红帽小队,曲灵皱眉,决定将这个写成报告一并交上去。 “谭队长,借一步说话。” 两人到了隔壁房间,曲灵直言道:“无欢他还不能加入你的小队。” “为什么?”谭昭指了指无欢的房间,”就因为他想为自己的朋友翻案吗?楚随是楚随,无欢是无欢,你不能因为他有个比较特殊的朋友,就限制他。” 曲灵:“……我说不过你,但你突然高调行事,又要加个没有异能的队员,加上出事地点,我很难不怀疑你。” “曲队长尽可怀疑我,我高调,不过是因为罗拉小队太烦人而已。” 这一番机锋打下来,谭昭还是如愿将无欢领回了自己的三层豪华别墅,毕竟他的别墅可是有佣人存在的。 而异能高层,又因为无欢提供的这份资料彻夜加班了。 于是第二天的一大早,楚随的“感谢信”就贴在了居民区的正大门口。 “卧槽,这信的意思是官方已经找到证据替楚随翻案了?” “看样子是的,我有个表弟他舅妈的小姑子二侄女是异能者,她说楚荣光昨天被抓了!估计连夜毒打,认罪了。” “毒打不至于吧,那如果是楚荣光犯案还诬陷别人,我支持社会主义毒打,两顿。” “所以官方什么时候表态啊?” “对啊,我现在啥也不关心,就想知道祝教授他好不好!” “如果这是真的,那就搞快点,特事特办啊!还愣着干什么!” 楚随这一手,玩得就跟公开办案似的,他拿着一根叫做祝漳平的胡萝卜,将舆论全部调动了起来,即便官方又或者是罗拉小队想引导,也无能为力。 钟离艳在家已经摔了三天的东西,打从这谭昭来了首都基地,她就事事不顺。 “祝漳平,你要再不联系我,我就出去将你的好事都说出去!” 这个时候,门外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谁?” “钟队,是我,钱风。” “进来。” 钟离艳见到灰头土脸的钱风,气又一下子上来了:“你还好意思回来!我让你把楚荣光送走,你就是这么送的?” 钱风却忽然咧嘴一笑,整个卑微的身躯立了起来,连声音都低沉了三分:“钟队长可是好大的威风啊,是准备将咱们办的哪件好事说出去啊?” “你——” “让我来猜猜看。”“钱风”支着下巴,道,“是你提出要将计就计陷害楚随,以报未来他对你的死袖手旁观?还是你将楚家三口作为实验对象……” “住口!祝漳平,咱俩是一根线上的蚂蚱,你这是什么意思?” “钱风”看着满地狼藉,施施然地踮着脚走到唯一的沙发上坐下,甚至还慢条斯理地擦起了手:“我什么意思,钟队长难道不明白吗?” “祝……”钟离艳只来得及喊出一个字,整个人就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扼住了喉咙一般,片刻间便失去了呼吸。 “钱风”似乎很满意自己的杰作,他自怀里取出一封已经打印好的信,抚平褶皱,放在了钟离艳的尸体之上。 随后,钱风的身体也啪地一声落在了地上。 第66章 我蛮夷也(十九) 罗拉小队的队长钟离艳和副队长钱风都死了。 这个消息传得比任何消息都要快, 因为这与楚随的第三封信有关。 信里楚随感谢了基地和一个叫无欢的和尚,不仅替他找到了翻案的证据,还将陷害他的人找出来了, 而这个人,就是钟离艳。 “阿弥陀佛, 起风了。” 谭昭剥着坚果, 脸上全无慌张模样:“大师,你说这个‘楚随’, 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事实上, 钟离艳和钱风的死, 非常出乎谭昭的预料,就好像你原本以为对方是个王者,剥开一看, 就像这坚果一样可以任人吞吃。 不过也对,以祝漳平表现出来的杀伤性,会和人好好合作的几率低于1%。 无欢忽然睁开眼睛, 眼底是化不开的担忧,他望着外面的烈日炎炎, 许久才开口:“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存在。” 哦嚯, 这个表述就非常耐人寻味了。 谭昭也没再逼问小和尚,毕竟等时候到了, 人自己就会叭叭叭跟他说的,他的耐心虽然称不上好, 但这点时间他还是等得起的。 “谭哥!谭哥你在家吗!” 谭昭往阳台下一看, 正是一头白毛的薛幼寒,人看到他还冲他招了招手:“谭哥,有事找你!” “什么事?” “要紧事, 天大地大的要紧事!” 谭昭看了一眼小和尚,见人点了点头,他干脆一脚踩上阳台的围栏,一个纵身跳了下去,手里还捧着把没剥好的坚果:“走吧。” “诶?哦好!”薛幼寒紧跟着追上去,忍了一会儿还是没忍住,“谭哥,你刚才那招能教给我吗?” “好啊,很简单的,以异能者的身体条件,摔断个七八次腿就能学会了。” “……谭哥,你开玩笑的吧?” “你猜。” 最后是薛幼寒恼了的声音,无欢站在阳台上,目送两人离开,别墅里一直神隐的佣人忽然出现:“无欢大师,请跟我来。” “有劳。” 谭昭走出去很远,忽有所感般地回头看了一眼,知道薛幼寒叫他,他才转回来:“哦对了,还没问你的要紧事是什么呢。” “不是我的要紧事,是老大找你。” 谭昭一楞:“程元找我?” 半个小时后,谭昭穿上一身防护服进了一个层层把守的研究所,在又等待了一刻钟后,他终于见到了眼底青黑的程元。 “你这是打哪修仙回来啊?” 程元不是个有幽默感的人,闻言笑了笑,开门见山道:“你还记得,这个丧尸病毒的标本是在哪里获得的吗?” 谭昭看向桌上的标签,那是他送给程元的标本之一,a字开头的病毒,都是他在c城监狱里拿到的,他心头一个滚跳:“有发现?” “对不起,我暂时还不能告诉你。” 谭昭的指节敲击着白色的桌面,这是他惯常思考时的动作,片刻后,他道:“不记得了,这是我最初搜集的病毒,我只能给你一个大概的方位。” 程元眼神闪了闪:“什么地方?” “c城。” c城现在可是个非常敏感的存在,楚随来自c城,无欢也是,钟离艳去过c城,现在连谭昭也去过,这就好像在明晃晃地跟他们说——c城有猫腻。 但据可靠消息,如今的c城已经是一座空城了,c城有胆大的幸存者假扮军队将所有人都带离了c城,现在c城的所有幸存者都在内陆的天庄基地。 “我可以相信你吗?” 谭昭抬头,望进程元的眼底:“这个,看你。” 而背地里,谭昭送了程元一个传音入密:程元,你可以去试试比对楚荣光一家的。 这个会面并不长,甚至称得上短,谭昭从研究所出来时,外头的太阳依旧毒辣非常,连薛幼寒都没想到谭哥会这么快就出来了,他上次进去给老大送衣物,还比这时间长呢。 谭昭捏了捏程元最后塞给他的手里的小药丸,道:“外面现在闹腾得怎么样了?” “还不是那样,钟离艳死了,现在异能者的情绪非常不好,有人扬言要替女神报仇,而普通人呢,要求楚随现在归还祝教授,反正……这楚随的仇恨值拉得贼大。”薛幼寒摇头晃脑地说道。 “还有呢?” “还有各种阴谋论啊,比如说着楚随是官方搞出来搅弄人心的,也有人说是借楚随之手灭罗拉小队的,还有最新出现的那和尚,反正什么样的都有,挺乱的。”话毕,薛幼寒转头看谭哥,总觉得从研究所出来后,谭哥看人的目光都是不聚焦的,“谭哥,你准备掺和进去吗?” 谭昭将药丸塞进口袋里,转而掏出那半把坚果,最近跟人玩心眼,真的蛮需要补补脑子的:“谁知道呢,如果你是楚随,你现在会怎么办?” 薛幼寒悄么么偷了谭哥一颗坚果,这才试探着开口:“找……楚荣光复仇?哎不对啊,为什么楚随会先动钟离艳呢?” 盲生,你发现了华点。 谭昭干脆将手里的坚果都递给了对方,顺手还拍了拍人的肩膀:“不错,好思路。” 祝漳平杀了钟离艳,一为将基地搅得更乱,二为给楚随抹黑,如果他是祝漳平,远还有更好的法子,但他却用了这个,纯粹是来恶心他的吧? 仗着自己不是人,为所欲为啊。 谭昭捏着小药丸回到别墅,果然小和尚不在,他进了房间的浴室,过来一会儿才将药丸轻轻捻开,里面是一张小纸条。 上面简单地写了丧尸病毒的性状和a3号丧尸病毒的特殊侵略性。 a3号丧尸病毒的采集者,是楚随同室的狱友。 [阿统啊,我好像知道为什么楚荣光说楚随必死了。] 系统:你知道就知道,q我干啥。 [没事,就是想跟你分享一下。] 系统:辣鸡宿主,你就算知道这个,能有个什么卵用,是能帮楚随翻案呢,还是抓住罪魁祸首啊? [都不能,但你猜这个a3和楚家三口身上的相似性会有多少?] 此时系统陷入了沉默。 谭昭觉得自己真是个小天才,不枉他临走前,给程元传音那一下。 ** 谭昭不会无的放矢,程元在结束会面后,就让助手去采集了在押所有异能者的血液和毛发,当然楚家三口也在其中。 第60节 他带着这些标本,转身进了实验室,熬得眼睛都红了,终于把实验数据做了出来。当他将三组数据和a3比对后,程元对着电脑,陷入了久久的沉默。 作为一个研究人,程元明白自己好像已经摸到什么壁垒了,但就差那么一点,是什么呢?高度相似的背后,是说明异能者和丧尸病毒起于同源?不对,这本来就是大家共同的认知。 他忽然想到祝教授曾经向他提出的那个猜想。 程元看着电脑上的比对图,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之中。 此时,外面的舆论已经发酵到了顶端,钟离艳一死,罗拉小队分崩离析,异能者之中,谭昭迅速登顶,成为了异能者新的top。 这好,也非常不好。 特别是在官方发了文件,称将会于三日之后开庭重审楚随一案,希望楚随届时到场,与此同时,谭昭所在小红帽小队,也接到了异能者中心的指派任务。 任务是三日后,担任庭审的保安工作,如果可以,希望他能抓住楚随。 [我抓我自己?] 系统:哈哈哈哈,玩脱了吧,让你两副面孔做人! [你说,是不是有人已经识破我的伪装了?] 系统:你猜呀~ [大不了我买个傀儡,假装楚随。] 系统:为什么是假装楚随? [因为我是谭昭啊。] 系统:屁,我看你就是懒得演! [这都被你猜到了,你知道太多了。] 谭昭以楚随的身份接下这份庭审传唤,可以说是将舆论推向了顶峰。但鬼知道,就在开庭前一天,基地门口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叫吕宁。 吕宁是谁?吕芳的哥哥,也就是当年楚荣光开楚随车出去撞的苦主。 “谭哥,咱们要不要去见见这个吕宁?” 谭昭想了想,点头:“你说得很有道理。”他伸手抛了个红色小帽子的徽章给无欢,道:“走,咱们出公差去!” 一行三人跑去中心接待处,谭昭现在可是名人,到哪刷脸就可以了,很快他就见到了吕宁。 但在他见到吕宁之后,却没有给吕宁一丝一毫的眼神。 [阿统,你说这个人到底是祝漳平还是钟离艳?] 系统快乐的装着死,谭昭微微眯了眼睛,透过浓烈的阳光,他的眼神落在吕宁身边那个女人身上:“不知这位是?” 旁边的工作人员刚要开口,就听到这位刚刚还非常腼腆的姑娘伸手作了自我介绍:“领导您好,我叫夏天。” 破案了,这绝对是祝漳平! 于是,谭昭伸手准备去握夏天的手,却没想到就在他要握上之际,吕宁忽然伸手拉下夏天的手,那看谭昭的眼神,就像看阶级敌人一样。 场面一度有点尴尬。 吕宁将夏天挡在身后,道:“我要见楚随。” 第67章 我蛮夷也(二十) 谭昭讪讪地伸回手, 道:“等到明天庭审,你自然可以见到他。” 看得出,末世的历练让吕宁变得坚毅了许多, 但谭昭看了一眼人背后的夏天,心想这货果然还是没将他的忠告听进去。这不仅是没听进去, 还轻信了人群中最可怕的那一个。 只见吕宁皱了皱眉, 摇头道:“不行,我必须在那之前见他一面。你们只要告诉他, 按照约定, 我已经找到能确认他是否清白的异能者了。” 什么约定?他怎么不记得了。 系统:容我提醒你一下, 你当初把人放走前,放了狠话让人去找读取你记忆的人,你忘了吗? [哦, 这个啊,这种都能被人算作约定吗?] 谭昭思考片刻,并没有立刻拒绝:“可以, 不过他见不见你,是另外一回事。” 吕宁显然并不甘于此:“不行, 我必须见到他, 否则我不会承认明天庭审的结果,我说到做到。” 谭昭发誓, 他已经看到后面夏天得意的笑容了。 “吕宁,请你注意自己的态度, 这里不是你能够任性的地方。”谭昭还没开口, 旁边的工作人员看不下去了,谭队长可是他们现在异能者最强的人,怎么可以胡乱被人这般威胁。 闻言, 吕宁拉着夏天就要离开:“既然你们不让我见楚随,那我只能自己去找他了。” 怎么说呢,当初能被带节奏,吕宁本人也不是完全没有原因的,这夏天到底给人灌了什么迷魂汤啊? 谭昭忽然大马金刀地坐下了,甚至半点儿阻挠的意思都没有:“那你去吧,记得明天十点准时来参加庭审。” “谭队长,这样不好吧?” 谭昭睨了一眼人:“有什么不好,你难道觉得基地里不安全吗?” 吕宁:…… 这就好比你去小商品市场买东西,你努力杀价,老板却并不配合你的演出,搞得他现在有点进退两难。就在这时,他的衣袖被人轻轻扯了扯,他回头看夏天,然后就被夏天拉着出了房间。 “谭队长,真的不……” “别急,找个人跟着他俩,我出去一趟。”谭昭说完,就出去找等在外面的无欢和薛幼寒,分别跟两人说了几句,他才大摇大摆地离开基地。 “大师,谭哥跟你说什么了?”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艹,一个个都是人精,生活为什么总是对他下手,他不就想当个不事生产的纨绔子弟,怎么就这么难呢。哎,也不知道阳哥到哪了,什么时候回来解救他。 话分两头,吕宁带着夏天左转右转,终于甩脱了跟踪他们的人,等走进一条死胡同,他仔细看了四周,这才开口:“夏天,对不起,是我想当然……” 夏天微笑着摇了摇头:“吕宁哥,这不是你的错,而且……” “而且什么?” 夏天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开口:“吕宁哥,咱们快逃吧。” “逃?为什么要逃,难道是说?”吕宁在夏天的瞳孔里看到自己惊愕的脸,他心里忽然有了一个可怕的猜想。 “那位谭队长,他就是……” 幽静的小胡同里,忽然荡起了无名的风,就连炎热异常的太阳都显得淡薄了起来,谭昭轻轻落在屋脊上,面对两双直勾勾的眼睛,他甚至还有闲心抚了抚衣角:“在说什么悄悄话呢,也说给我听听呗。” “楚随!” 谭昭轻巧地应了一声:“嗯呢,我知道我的名字响亮又好听,但你可以不用叫得那么大声的。” 他的话虽是说给吕宁听的,眼睛却一直看着夏天的方向:“听说你找到能读心的人了?按照异能者基本法,等级高的对低阶有天然压制,你确定她读得了我?” 吕宁瞬间懵了一下,一瞬间转头看夏天。 “我是不是和你说过,不要轻信任何一个人?” 楚随的声音算得上轻柔,但在吕宁耳边,却像是一个字一个字砸下来一般。相较于性情无常的楚随,他当然更相信夏天,但……他的心还是忍不住颤了一下。 吕宁的表现,在场两人全都看在眼里。 软萌的夏天小姑娘忽然嗤笑一声,语调却奇异地欢快:“楚随,我果然最喜欢你了~” 谭昭的语调凉凉的:“被你喜欢,可不是什么好事。” 明明还是同样的声音,为什么可以变化这么大?吕宁吓得倒退了两步:“你你你……究竟是谁!” “你可以问他。” 看到吕宁惊恐的眸子,谭昭也非常坦诚:“以前不知道,上次我见到他,他好像是叫祝漳平。” “祝教授?这怎么可能!你胡说!”吕宁有点失控道。 谭昭摊手:“我胡没胡说,你问问当事人不就知道了。再说了,祝教授为人可是非常体贴的,知道我明天要沉冤得雪,自己送上门给我当礼物交差,他肯定会回答你的。” 祝漳平:…… 他终于没忍住,一掌劈晕了正在经历“瞳孔地震”的吕宁。 谭昭挑了挑眉,没一点儿阻止人的意思:“说吧,这么大张旗鼓引我前来做什么?如果是恭喜,那就不必了。” “有没有人说过你很自作多情?” 谭昭想了想,道:“没有,果然你眼光很有问题。” “太无趣了,我已经累了,你不觉得这个世界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了吗?”这话从一个小姑娘嘴里说出来,总让人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不觉得,我的中二期已经过了。” “夏天”摊手:“真可惜,我们好像不是一路人。我来跟你谈一桩交易。” 谭昭想都没想,直接道:“我拒绝。” “……你还没听,就要拒绝吗?我可是很少与人做交易的。” 谭昭终于从屋顶上跳下去,他站得已经够久了:“因为我知道,杜绝和魔鬼做交易,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不要知道交易的内容。” ……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那看来,这位叫做夏天的姑娘是要死在这个炎热的夏天了,可惜了。”“夏天”抬眸,眼睛里全是挑衅。 谭昭:……艹,我可以打死这货吗? 系统:宿主,你冷静一点,他现在是个人! 啧,真晦气,他平生最讨厌被人威胁了:“我虽然不知道你是什么东西,但你可以试试。” 然而祝漳平还在向他安利交易。 谭昭终于提起了那么点微末的好奇心:“什么交易?”声音能有多敷衍,就有多敷衍。 不过显然祝漳平并不在乎,他甚至声音里都带着几分快意,没有道德底线的人,一向喜欢在钢丝上跳舞,但谭昭没想到对方会舞得这么狠。 “我可以满足你的所有要求,前提是——你能杀了我,如果你做不到,那我只能毁了这个世界了。” “为什么是我?” “谁让你上谁的身不好,偏要继承楚随的遗愿呢。”“夏天”恶劣地一笑,这一笑充满了十足的恶意。 谭昭沉思片刻,脸上不露悲喜:“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第61节 对方给了一个你自便的表情,谭昭将之理解为可以,于是他道:“无欢是谁?” 听罢,“夏天”忽然大笑了起来,是真的笑得他前仰后合那种,等他笑够了,他才擦了擦眼角道:“也对,他怎么敢告诉你呢!我决定也不告诉你。” “……”mmp! “不过作为诚意,我可以告诉你钟离艳那个女人为什么想搞死你。” 谭昭面无表情道:“哦,我并不是很想知道。” 祝漳平显然听不懂人话,自顾自道:“那我就更要告诉你了,她啊,就像你一样抢夺了他人的身体,不仅如此,还仗着自己先知先能,居然真好意思说自己是双系异能者,简直要笑死人了,哈哈哈哈!” 一个疯子。 谭昭并没有打断对方的话,只听得人继续有些癫狂地开口:“我也真是倒霉,原本楚随都能杀了我了,都怪这女人,害得我又要重走一遍,太无趣了。” “你可以选择不走。” 祝漳平忽然收了脸上所有的笑意,就像一个疯子突然不疯了一样:“那多没意思啊,所以我跟我自己打了个赌。” 谭昭实在不想配合对方的演出,但奈何对方是个戏精,即便没有他捧哏,依然非常自我地演出着。 “我跟自己赌,如果没有了楚随,那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祝漳平忽然抬头,看着无云的天空,“果然,非常有趣呢。” “这就是你要对付楚随的理由?” “nononono!我其他可什么都没做,只是在他庭审时稍微推了他一把而已。”祝漳平脸上满是无辜,“如果你一定要怪我,我也是欣然接受的。” 谭昭不准备再跟一个疯子讲道理了。 “大师,再不出来,我可就要把他给放走了。” 祝漳平对此接受非常良好,他甚至抚了抚一下裙角,显然对女孩子的身份接受得非常彻底,他有些雀跃地望着胡同口,大概一个呼吸的时间,胡同口投下一片阴影,这个阴影头顶光溜溜的,可不就是无欢小和尚本人嘛。 值得注意的是,他手里拿着串佛珠,正是他送给谭昭那一串。 第68章 我蛮夷也(二一) “我的老朋友, 又见面了。”祝漳平的眼神里带着十足的欢喜,就像是在看自己的梦中情郎一般。 但很可惜,胡同口缓缓走来的是个头顶没毛的和尚:“阿弥陀佛, 小僧失礼了。”他说话的时候,手指轻轻拨动着佛珠手串, 有股非常轻微的力量慢慢扩散在四周, 渐渐将整个胡同笼罩了起来。 谭昭在最后一刹那,将昏迷的吕宁一把丢到了屋顶上, 祝漳平只轻轻瞥了他一眼, 并未有什么阻止的意思。 “你不向我们的新朋友介绍一下自己吗?”见场面冷下来, 祝漳平又非常“贴心”地开口,意图将气氛炒热。 无欢双手合十,自道:“这个, 就不劳你多操心了。”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谭昭的耐心终于完全告罄:“二位,能说点人能听得懂的人话吗?如果没有, 我还要准备明天的庭审,告辞。” 祝漳平一笑, 脸上居然现出了几分委屈的神色:“你们何必这般咄咄逼人呢, 我是真的很有诚意在跟你们做交易,毕竟……我是真的有些累了。” 然而就在这时, 无欢动手了,并且直取祝漳平面门。 祝漳平虽然一直喊着我累了我想死, 但躲起来比谁都要快, 甚至两人战在一处时,他反击得比谁都要狠。 这可一点儿不像是要找死的模样。 系统:宿主,你就这么一直看着? [有什么问题吗?] 系统:看不出来, 你打从拿了反派剧本之后,态度是越来越嚣张了。 [那是我以前年少无知,不知道反派剧本的快乐:)。] 不过虽然是袖手旁观,但谭昭此刻的注意力前所未有的专注,小和尚说自己没有异能,倒是不假,但他身上佩戴的器物上却有异能的波动。 而另一位就更加了不得了,这位祝教授的能力已经不太像异能,而更像是神识攻击,再具体点大概就是精神力攻击实质化。 一时之间,异能的波动在这个小巷子里疯狂攒动,如果不是小和尚最初用力量锁住了战局,恐怕这周围的建筑都要报废了。 说实话,谭昭有点没搞明白祝漳平到底图啥,明明可以蛰伏更久,却突然跑到他面前自爆,他的目光忍不住看向面无表情的无欢小和尚。 他到底是谁呢? 系统:你可以选择花时间买消息。 [你看我长得像冤大头吗?] 系统:你心里明明就有了猜测,真的不想印证一下吗? [谢谢,不想:)。] 系统不甘地匿了,而那边的祝漳平看着闲适吃瓜的谭昭,嘴巴终究是没有忍住:“谭队长,我后悔了,你还想知道无欢是谁吗?” [你看,人大反派多贴心啊,免费!] 系统:你自己都说,免费的才是最贵的,小心阴沟里翻船。 谭昭微微一笑,道:“刚好,现在不太想了。” “看来,我们的交易是做不成了。”祝漳平叹息一声,谭昭瞬间就能感觉到小和尚部下的力量在急剧收缩。 “无欢,你现在已经杀不了我了,真可惜呢。” 无欢紧抿着唇,身上的力量几乎是倾泻而出,但就在这一刻,夏天的脸上忽然闪现出了浓重的迷茫和惊恐,这几乎是一刹那的时间,无欢根本没有办法收回杀招。 “阿弥陀佛。” 是谭昭接下了无欢孤注一掷的杀招,而他下一刻,他的心口就被女孩子纤巧的手掌穿胸而过,女孩子白皙的手掌中,一颗血红的心脏还未停止颤动。 “哈哈哈哈哈,楚随,你没想到吧!” 无欢有刹那间愣住了,他下意识地伸手去接属于楚随的身体,脸上黑沉得可怕:“钟离艳,你竟敢!” “是他自己技不如人,无欢?哈哈哈,你这名字取得可真是太搞笑了。” 祝漳平离开后,主导夏天身体的居然是钟离艳! 钟离艳捏着属于楚随的心脏,怎么看怎么喜欢,声音里带着明显的欢愉:“你看看,不管你努力多少次,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放弃吧,你永远都赢不了我的。” 无欢的脸已经黑透了。 “你以为祝漳平会放弃我吗?你太天真了,要不是有我,他早就没命了!”钟离艳脸上全是畅意,“你以为他真的想死吗?他可是比任何人都想活的。” “重来一次,你比以前更天真了。”钟离艳欣赏着手里的心脏,下一刻又改了口,“不对,他比你更天真。” 寂静的胡同里,全是钟离艳畅意的笑意,每一声都落在无欢的心里,他能感受到属于楚随的身体在渐渐冰冷,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糟糕了。 “哎呀,阿平果然是直男审美,居然挑了这么一张幼齿脸……” 钟离艳嫌弃的声音忽然戛然而止,她脸上的表情也瞬间凝固,因为她看到楚随的身体再次站了起来,而他胸口的血洞也不再流血。 而屋顶上忽然又跳下来一个楚随,只见他朝无欢笑了笑,伸手掸了掸另一个楚随身上的灰尘,然后朝她露出了一个和善的微笑:“傀儡身体可是很贵的,这原本是我用来明天庭审用的,你得赔给我。” “你——”钟离艳忽然觉得手里粘稠的心脏变得烫手起来,可她想要扔,却怎么也扔不掉。 谭昭没想到,他就出去追个祝漳平的功夫,自己新租的傀儡就被人捅了个穿,抠逼的系统还以毁损超过百分之五十的理由,跟他要了足足一百天的修理费。 “请你把它双手奉还给我。” 既然已经撕破脸皮,那谭昭就不再掩饰了,强大的灵力压得钟离艳根本动弹不得,她想要逃离夏天的身体,却连控制自己都做不到。 她狰狞着开口:“你杀了我啊!杀了我,这个身体也会死的!” 谭昭轻手将心脏收了回来,他拿着心脏对着傀儡的心口比划了几下,最终放弃自己修理傀儡的想法,忍痛给系统划了修理费,大手一挥,胸口流血的傀儡消失在了原地。 “施主,你……” “施主什么施主,你个假和尚!” 无欢非常乖觉地闭麦了,他选择抬头看屋顶,屋顶有个僵直的身影,正是刚才谭昭扔上去的吕宁。 但此刻的吕宁状态非常奇怪,与祝漳平打过无数次交道的无欢自然不会认错人:“老朋友,我们又见面了。” 祝漳平:……这句话可真是太耳熟了呢。 “阿平,阿平,你在哪里!快来救我!是你把我弄到这具身体里的,快把我带走!”钟离艳见楚随的脚步越来越近,瞳孔中的恐惧终于将她全面渗透,难以抑制地朝着空中求救。 但奈何,队友似乎不够给力。 “看来,他是救不了你了。”谭昭轻笑一声,大反派剧本拿得那叫一个稳当,“你刚才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看来这魔还得我来做呢。” “你你你你……你难道不想知道他是谁吗?他是——”钟离艳开始病急乱投医,但谭昭显然不吃她这套,“钟女士,我想你是搞错了一件事情,我对你们的过往并不感兴趣,我只需要知道,你们杀了楚随,这就够了。” “我……” “不必反驳,你的‘同伙’先生都承认了,做人呢,不能太双标,你对别人喊打喊杀的时候,就要做好被人摁在地上摩擦的准备。”谭昭擦了擦手掌,终于找到了下手的角度,“还有什么遗言要说吗?” “楚随,你不能杀我!我可是主角!我知道未来,只要你放了我,我可以告诉你末世最好的资源在哪里!我可以告诉你未来会发生什么,我可以让你成为天下的王,我可以——” 谭昭一脸失落:“你可以怎么混得这么惨?” 杀人诛心啊。 钟离艳吓得直接晕了过去。 谭昭自觉非常无辜:“……我可还什么都没做呢?” 无欢:……但你说得已经够多了。 谭昭抬头,道:“祝教授,可以稍微帮个忙吗?” 祝教授住进了吕宁的身体里,但本质上还是非常“贴心”的,闻言立刻道:“什么忙?” “可以麻烦你,把钟女士从这位小姑娘身上请出来送进楚荣光身体里吗?我觉得,他们一定很有些话可以多聊聊。”谭昭勾了勾唇,如此说道。 祝漳平无欢:……杀人不过头点地啊。 “当然可以,这是我的荣幸。” ** 一个小时后,谭队长又恢复伪装,大喇喇地带着“吕宁”和无欢去了薛幼寒准备的地方,至于夏天,先后被两个精神体“夺舍”,他直接将人送去异能者医院了。 “谭哥,果然还是你厉害,说把人劝回来,就劝回来了。” “吕宁”:…… 谭昭伸手拍了拍薛幼寒的肩膀:“我交代给你的事,有没有回信?” “还没有,需要我再跑一趟吗?” 第62节 谭昭想想,直接递了个药丸过去:“那就拜托你了,把这个给你老大看,他就明白了。” “好的,包在我身上。” 薛幼寒拿了药丸,迅速离开。 谭昭转头,看着两双眼睛,施施然地坐下,翘起了反派的二郎腿:“来吧,谁先说啊。” 第69章 我蛮夷也(二二) 无欢没想到, 自己居然还能和祝漳平这么和平地坐在一张桌子上,他一下子有些怔忪,思绪渐渐沉入过往。 那时候, 他还不叫无欢,他叫……楚随。 “随”这个字, 真的不太吉利, 他从一出生就开始随波逐流,收养的家庭不仁, 遇上的兄弟不义, 好不容易混出个人样, 却被养父母一家诬陷成肇事司机。 就像一出荒诞剧一样,养父母想仅凭他们贫瘠的证词来定他的罪,甚至不惜将他是抱养的事情公之于众, 用像仇人一样的目光看着他,直指着他的脑门质问他为什么不替楚荣光顶罪。 愚蠢又狠毒,自私又浅陋, 这就是他一直视作家人的存在。 何其可笑,又何其可悲。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楚荣光做下的罪孽, 自然难逃法律的制裁。他的运气大概是触底反弹,遇上了一位可靠的警察, 不辞辛苦侦破了这起肇事案。 楚荣光判刑那天,他看着养父母跪在吕宁面前求人原谅, 那是他第一次觉得浑身轻松。 那之后的事情, 就简单轻松起来了,没有了所谓血缘的维系,他直接迁走了户口, 在同王理华道谢后,就离开了c城去了首都发展。 偶然的机会,他救了薛幼寒,跟着结识了乔阳和程元,也认识了乔阳的女友钟离艳。后来渐渐熟了,他还跟薛幼寒一起开了个小型设计公司。 只是好景不长,很快,末世就来了。 末世的可怕,远比小说里写得更加残酷与直白,它能将人变成吃人的恶魔,也能将魔鬼变成吞吃人性的怪物,更何况他还没有异能。 末世第一年,他跟着好友,勉强求生,做着小队的后勤人员,受朋友庇佑。 末世第三年,小队壮大,他的作用趋近于无。 末世第四年,基地秩序已经成熟,人们渐渐松懈,开始享受基地和平有序的生活,他也因此从小队离职。 末世第六年,丧尸群爆发,丧尸群中出现了丧尸王,他的外表已经跟普通人没有任何差别,乔阳带队去剿,只有一人生还,还在回到基地后的第三天病亡,但他带回了丧尸王的消息。 祝漳平,曾经首都大学的学生,高中曾饱受校园暴力,因此性情扭曲,大学时选择校园霸凌他人,最终被大学开除。 一个高智商的丧尸王,那是谁都不想看到的。 基地高阶攻击型异能者全部出动,但都奈何不了他。那时候他还是个普通人,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挚友和同事送死,所以当程元找上他进行实验时,他想也没想就同意了。 不过在这之前,他接到了一封来自钟离艳的求救信,信里写她被丧尸王抓住了,希望他找人来救她。他拿着信去找程元时,程元告诉他,乔阳就是接到这样一封信才去的。 之后,他接受了基地的人体实验,但实验失败了,他并没有因此得到强大的异能。但在经过失败分析后,程元就发现他的身体可以成为任何异能的载体。 换句话说,只要接受别人给予的异能,他就能短暂地拥有使用异能的能力。 靠着无数低阶异能者的有偿馈赠,楚随这个名字横空出世,他也拥有了守护朋友的力量。 然而最后一战,是前所未有的惨烈。 程元死了,薛幼寒也死了,他后来认识的朋友和知己,都为了能给他力量,甘愿死在黎明的前夕。 而更可悲的是,他并没有杀掉祝漳平,因为……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就是乔阳的未婚妻钟离艳。 至今,无欢还记得当时废墟时他们的对话。 “楚随,你会后悔的!你会后悔你所做的一切!什么是正,什么是邪,你以为你自己很正义吗?我要你们都付出代价!” 那时候,他和祝漳平都是油尽灯枯的状态,只能眼睁睁看着钟离艳匍匐在地上,对着虚空许了一个愿望。 然后下一刻,他就回到了末世开始的时候,变成了一个和尚。 之后,他看到了“自己”不一样的人生经历,和杂志上对祝漳平获诺奖的诸多吹捧,他那时候很慌张,直到……他看到了“自己”,一个不一样的“自己”。 虽然心中早有猜想,但听到小和尚这传奇的经历,谭昭脸上还是有些震惊,然后仔细回味一下,原来他一开始的时候马甲就掉了。 系统:哈哈哈哈,傻了吧? [所以他经常夸楚随,合着是夸自己,而不是要刷我的好感度啊。] 系统:你才反应过来啊。 谭昭略有些幽怨地看了一眼小和尚,这才朝祝漳平开口:“我想,那几封所谓的钟离艳求救信,是你写的吧?” “bingo!你答对啦,不过没有奖励。”即便被人用灵力禁锢在吕宁的身体里,祝漳平依旧没有任何慌张的作态。 谭昭定定地看着人,突然开口:“我忽然对钟离艳有些好奇了。” “是人都有好奇心,这一点也不奇怪,但我为什么要满足你的好奇心呢?”祝漳平抬头,直视谭昭的眼睛道。 谭昭丝毫不退:“就凭我能杀了你,无论你是一丝残魂,还是一段记忆碎片。” “啊,你究竟是什么人,连这都被你看穿了,要不这样,你告诉我你究竟是谁,那我就告诉你钟离艳到底是谁,怎么样?” 谭昭回道:“不怎么样,大不了我等下再多跑一趟去问问正主就行了。” “那你恐怕是要失望了,她啊,或许还没这位无欢大师知道的多呢。”祝漳平终于露出了一丝锐意。 谭昭并不奇怪,相信无欢也猜到了,他听到无欢乍然开口:“你果然对她的记忆动了手脚。” “没错,你们知道我是怎么变成丧尸王的吗?” 谭昭就不想如对方愿:“正好,不太想知道。” 此时,祝漳平身上表演型人格上身,说话就跟咏叹调一样:“祝漳平他啊,早就死了,死在了末世第一天,那是一具非常丑陋的丧尸,所以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我努力去修补了这具身体,但破败的东西终究是二手货,就算保持得再好,也不是活人。” “事实上,其实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如果你真能杀了我,我对你绝对是十二分的感谢。”祝漳平果然不能以常理来推断,他说着这个,下一句话就跳到了钟离艳身上,“说起这个,我就不得不感谢钟离艳了,是她让我意识到了自己并不是祝漳平。” 这就是要满足他好奇心的意思了,谭昭难得给了两分面子,轻哦了一声。 “她真的是个非常有趣的人,那个什么姓乔的人死后,她居然要殉情,我这人这么善良,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人去死呢!”祝漳平也学人翘起了二郎腿,果然脸上的表情更加愉悦了,“于是我救下了她,但她变得更有趣了。” 怎么个有趣法,祝漳平没讲,但从人愉悦的眉眼看,谭昭大概也能猜到一些,钟离艳的灵魂非常奇怪,那是他第一眼见到人时就察觉到的。 “只是我没想到,临死她居然摆了我一道,这就不有趣了。”说到这里,祝漳平眼睛一亮,又道,“你知道她为什么那么恨你,要那样对付你吗?” 无欢已经忍无可忍,一把揪住了祝漳平的衣领:“你给我闭嘴!” 祝漳平半点儿不反抗,笑着道:“是因为她认为当时,你本来可以救她,却没有救她,她对你怀恨在心啊,你说她的逻辑是不是非常奇怪?” 就在这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谭昭起身开门,门外站着的是一身清冷的程元,以及一脸吃瓜表情的薛幼寒。薛幼寒往里面望了一眼,本能让他举起了小爪子:“谭哥,老大,你们先聊,我出去给你们把风。” 然后刺溜一下就跑了,无欢只来得及看到人一个活泼的后脑勺。 看到程元走进来,无欢下意识放松了揪着祝漳平的力量,两人四目相对片刻,程元刚好走到谭昭的身边,一如既往地直接:“祝教授呢?” 这听在无欢耳边,却着实称得上荒诞,有时候人记得太多,反而不好,明明是上辈子殒命想杀的人,如今却变成了尊敬的教授,甚至这教授之名得来的缘由,也都是…… 祝漳平已经露出了相当愉悦的神情,他在等谭昭的介绍,当然谭昭也没有让他失望,指着他道:“就在这里。” 程元一楞,眼睛落在“吕宁”身上,妄图从人身上找到一丝熟悉感。 “程助理,好久不见,看来你已经找到我留下的钥匙了,恭喜。”气氛一时凝滞时,祝漳平却忽然开口道。 程元瞳孔震惊了一下,随后很快恢复了平静,指着无欢问谭昭:“那么,他是谁?”为什么要用那样的眼神看他,他们认识吗? 谭昭脸不红心不跳道:“哦,这是楚随。” “……”你别驴他,楚随不长这样。 谭昭继续瞎说:“哦,他逃狱的嘛,出来时整容了,合情合理。” ……那怕不是还缩骨了吧。 第70章 我蛮夷也(二三) 上辈子人人喊打喊杀的丧尸王, 这辈子居然变成了“人类期待的救世主”,这恐怕是谭昭这么久以来,听过最荒诞的故事了。 他看向祝漳平, 这位前丧尸王真的只是因为钟离艳的恶意才去对付原主楚随的吗?不见得吧,监狱狱友那不同寻常的丧尸病毒就是铁证。 祝漳平口口声声说想死, 可他做的事情可一点儿都没有想死的意思呢。 按照小和尚的叙述, 这位记忆哥重生回来,首先就是铲除异己, 之后还拿着上辈子程元的研究成果扬名立万, 真正踩着对手的脸上位, 又动了钟离艳的记忆,任凭其借着两世的记忆在基地舞来舞去,这叫厌世?谭昭根本不相信祝漳平所谓的交易。 系统:你居然没信? [你看我像二傻子吗?他计划这么周密, 又当丧尸王又当救世主的,还提前搞死楚随,你觉得他想做什么?] 系统:我什么都不知道, 哼哼。 [我看你什么都知道。] 系统不置可否,安静如鸡地吃着瓜。 谭昭陷入思考的时候, 程元已经坐在了祝漳平的对面, 他从兜里掏出了一个小匣子,上面没有锁, 显然锁已经被程元打开。 他打开匣子,里面是一颗透明的晶核, 灯光照下来, 有种莫名斑驳的美丽:“祝教授,这是什么?” 祝漳平随意瞄了一眼,随后指着无欢道:“这个问题, 你可以问他,他比我可清楚多了,这可是你心甘情愿送给人家的东西。” 谭昭一楞,然后迅速明白了过来,难怪他查过薛幼寒和程元的异能都觉得没有问题,原来问题出在这里啊。 无欢显然也意识到了,他以为重来一世,所有都推倒再来,却没想到……他立刻意识到:“是你!对不对!” 然后,祝漳平就又被人提起来了。 祝漳平掸了掸无欢的手:“别这么暴躁嘛,毕竟我也不想重来啊,你要怪就怪钟离艳那个女人,是她的所谓‘重来’有漏洞,跟我可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谭昭终于嗤笑了一声:“这话,你自己信吗?” 祝漳平扭头嘿嘿一笑:“不信。” “我杀了你!”怒气当头,无欢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他这一路,走得太艰难,已经忍到极限了。 “随便你,只要你能杀了我,我无所谓。” 气氛一时胶着,似乎连空气里都充满了火药味。 第63节 最终,是程元的声音打破了这份宁静:“所以,它究竟是什么?” 面对一无所知的程元,无欢控制了一下眼底的情绪,连拎着祝漳平的力道都轻了一分,只道:“这是你异能的力量。” 更准确来说,是上辈子“献祭”给他杀祝漳平的力量,他没想到祝漳平这个疯子居然将这份力量用晶核保存了下来,也没想到上辈子的事情居然能影响这辈子的程元,甚至是薛幼寒。 谭昭忽然意识到了一件事情,他站起来顺手拎过祝漳平:“我明白了,你对付楚随,根本不是所谓的顺手而为,而是你想杀无欢,对吗?” 祝漳平一楞,既然道:“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稍微猜测了一下,假设如果是我‘重生’了,那么我肯定会去曾经的宿敌,但你很快就发现这个楚随并不是你认识的那个,但你怕那个楚随会一起来,正好钟离艳也有这个需求,你就干脆顺水推舟,对不对?” “怕?你说我会怕他!笑话!” 谭昭将人丢回去:“看来,我猜的没错了,只是你没想到无欢的出现,对不对?” “好吧,算你说的没错,我确实想杀了他。”祝漳平大喇喇地又翘起了二郎腿,看着无欢的眼神里满是挑衅,随后他指着桌上的白色晶核道,“我得到了它,就明白从前和现实是有影响的。我想试试如果杀了这个楚随,那么另一个是不是也会消失?” “不过很可惜,好像不是这样的,哎。” 这和他记忆里的祝教授没有半分的相似,可偏偏程元却半点儿不怀疑对方身份的真假,他伸手将匣子盖起来,递到无欢手边:“既然送给你的东西,那就物归原主吧。” 祝漳平:…… “不,这本就是……” 无欢要推拒,但程元显然不给他这个机会:“虽然我听不懂你们的对话,但我相信我的朋友,不必多言。” 这里的朋友,显然指的是谭昭。 谭昭一楞,继而一笑,这冰冷的性子居然这般温柔,难怪小和尚这么牵肠挂肚了:“先收着吧,想要的时候再给人就是了。” 祝漳平脸上终于露出了不高兴:“你们人类这个样子,真是难看。” 比毒舌,谭昭还没输过:“你先低头照照自己,再来说这话吧。” “哼!随你怎么说,你们人类就是这么假惺惺,我是丧尸,丧尸的本能就是吞噬人类,我有什么错?”祝漳平随口反驳着,“你们人类不是有个研究嘛,说人类才是大自然的病毒,说不定我才是正义的使者,你们……才是自然需要消灭的存在呢。” 谭昭莞尔:“你这个时候,又觉得自己是丧尸了?” “……”这个人怎么回事,为什么句句话都要反驳他! 祝漳平终于闭麦,刚刚混战时,谭昭一时没想好法子就将人锁在了吕宁的身体里,刚刚这货频频刺激无欢,显然是很想诱人杀了他,可见想死之言,假到不能再假。 “你是不是以为,我杀不了你?”谭昭忽而开口。 祝漳平抬头:“是啊,你杀得了我吗?” “是,我杀不了你,没有人能杀了一段记忆,不是吗?”谭昭道。 “没错啊,所以我是真想死嘛,我做了这么多,想着只要带着所有人一起去死,我就肯定能死了,对吧?” “祝漳平,你就是个疯子!你要死不能自己死外面,你也曾经是人类,你凭什么做这些!你以为你很聪明吗!你特么就是个垃圾!你连人渣都不如!” ……喂喂喂,大师你佛系人生的设定掉了。 祝漳平显然对此不痛不痒:“随便你怎么说,我早就不做人了,你要么杀了我,要么等死,嘿嘿~”虽然跟他的计划有些不同,但现在这样,也算不上坏,他确实是一心求死的呢。 祝漳平作为一段记忆,他借助诺奖,成功入驻大众的记忆,只要还有一个人活着记得他,他就不会死,但谁说,只有灭世才能销毁记忆的? “你错了,杀死一段记忆,最好的方法,是遗忘。” 谭昭说完,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敲晕了祝漳平,这种疯子还是闭麦状态比较好。 无欢默默竖起了一个大拇指,当然他脸上余怒未消,背负两世的末世记忆,对他来说显然心理负担不小。 程元看了正常,见钟教授“暂时下线”,终于开口:“我能知道发生了什么吗?” 谭昭就简单解释了一下关于丧尸王‘重生’当救世主,还要将救世主变成过街老鼠的无耻荒诞故事。 程元默默看了一眼无欢,道:“事实上,我跟在他身边做助手时,他会教我很多东西。” “比如?” “比如,很多超前的生物知识,而这些东西,刚好在当下用得到。”程元沉默片刻,才用短短一句话概述出来。 祝漳平到底想做什么,或许只有他自己知道。 系统:宿主,你就真猜不到? [我为什么要去猜一个疯子的想法,我只要明白,这货不是个好东西,就足够了。] 这天底下没有一定要弄明白的事情,他有好奇心,却并没有强到这种程度。 “那就利用这些,尽早做出抗丧尸病毒的疫苗来。” 程元点头:“事实上,我需要你的帮忙。” “我?” “助手太吵了,我相信你。” 谭昭无语:“……我很贵的,你确定你请得起我?” 程元想了想,道:“我用我最大的诚意请你。” 谭昭觉得自己说不出拒绝的话了。 不过既然如此,那么,他转头向无欢:“明天的庭审,你去吧。” 楚随被冤,原主已经不在了,一切的一切都始于他,无欢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小僧明白了。” 程元终于忍不住开口:“……你确定他明天能进去?” 谭昭哼哼两声,憋出了一句:“山人自有妙计。” ** 第二天,庭审现场。 谭队长大马金刀地坐在充当法院的门口,待楚随到时,全程将人送进了里面,而里面,楚荣光已经呆在被告席上了。 他在见到楚随时,眼里的惊惧让他站都站不稳了:“你你你你……” 而旁边的楚父楚母,也是虚弱得一副随时要晕倒的模样。 无欢顶着自己原来的脸,非常“温和”地笑了一下:“真好,我们又见面了呢。” 其实这场案子,该有的证据已经搜集完毕,来听审的人,大部分的心都不在给楚随一个清白上,而是庭审过后,楚随的承诺。 楚随承诺,会将他们的祝教授还给他们,这是最初就说好的。 第71章 我蛮夷也(完) 庭审进行中, 谭昭笔挺地坐在门边,和曲灵一起担当着“哼哈二将”的职位。 系统:我突然想起来,你这个世界还没开始酿酒呢。 [我倒是也想酿啊, 但你觉得我应该用什么酿?] 系统:末世特产,丧尸晶核怎么样? [你很有想法, 以后系统商城会上架丧尸晶核酒吗?] 系统:……就当我什么都没说。 但其实吧, 谭某人还真思考过用晶核酿酒的可行性,毕竟晶核提纯可以用于提升异能, 那么晶核酿酒同理也能做到同等效果, 只不过后来事情太多, 他直接搁置了。 而且,他蛮怕调制酒的味道……跟药差不多。 系统:2333,很有可能哦, 酿吧:)。 辣鸡系统,谭昭开始认真听庭审,更准确来说, 他是在听小和尚的自述。 他是楚随,却也不是楚随, 但你要说哪个楚随更惨, 那还真不好说,谭昭也不想去评判这个, 他只需要明白此时此刻的无欢并不需要他人过多的言语。 与无欢的淡定成鲜明对比的,是原本的肇事者楚荣光, 这位品行卑劣的窃取者终于迎来了自己的末日, 甚至因为异能者环伺,他连哭闹的机会都没有。 而与无欢上辈子记忆里不同的是,楚家这对自私自利的养父母居然没有跳出来求情, 不仅没有,他们甚至还反口说是楚荣光逼他们指认的他,如果他们不那样说,小儿子就会抢走他们的棺材本,让他们出去睡大街云云。 狗咬狗,一嘴毛,好在法官是见过大世面的,硬是将这场庭审撑了下来。 当法官宣判,一切尘埃落定之时,所有人的目光都忍不住看向楚随,但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他并没有狂喜,也没有喜极而泣,相反他非常平静,平静得不像一个当事人。 “楚随,你站住!我就是做鬼,我也不会放过你的!” “我是异能者,你们不能这么对我,我是拥有豁免权的,他楚随也是个凶手,他杀了钟队长,难道你们都忘了吗!” 最后这句话,直接点燃了在场异能者和普通人的战火。 “对啊,楚随,快把祝教授交出来!” “没错,不然你休想活着走出这里!” “别以为你是异能者我就会怕你,快把祝教授还给我们!” 场面一度混乱起来,渐渐从口角变成推搡,楚荣光见此,脸上是残忍的狰狞:“没错,我是坏,但他楚随也绝不是个好东西!快,快抓住他!” 无欢当然不会任人抓,楚荣光见此,脸上的恶意更加露骨:“你们不知道吧,我的异能就是祝教授替我觉醒的,还有我家那俩老东西的异能,他们这么老了都能觉醒,你们铁定也可以!” 然后,群情在顶点处被点燃。 不是普通人不够理智,而是末世的环境下,如果能拥有异能,理智和三观又算得了什么,况且他们的要求并不过分,他们只是想争取原先本就拥有的东西而已。 看到这个场景,楚荣光即便被人用异能钳制着,也不妨碍他发出足够恶劣的狂笑声:“哈哈哈,楚随,我不好过,你也别想好过!” 无欢:阿弥陀佛,这要搁他从前,头都给你拧掉。 曲灵跑去维护秩序,谭昭理所应当地走到了无欢的身边,他今天的任务本就是看着楚随,当然这里面也包括不让楚随受到迫害。 “哎,以前菜市场鸡蛋打折促狭都没这么热闹啊。” 无欢:“……都这个时候了,你居然在想这个?” “那我还能讲什么,总不可能掏出给‘祝教授’还给他们吧?”谭昭也没想到好好的庭审现场,变成了“菜市场”大乱斗啊。 “你可以选择把我身上的伪装去掉。”无欢如是道。 谭昭想了想,点头:“也行,来吧。” 他刚要动手,就被无欢挡住了:“小僧想了想,觉得还不是时候。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 第64节 “那个真是吕宁吗?”无欢指着窝在原告席后面的人道。 谭昭看了一眼原告席的方向,轻轻摇了摇头:“当然不是,真吕宁你又不是不知道在哪,这个我找小弟假扮的,唔,花了两颗二阶水系晶核。” 好了,他知道人是谁了。 “所以,你到底准备怎么收场?再这样下去,恐怕我的名声比以前还要臭大街了。”无欢委婉表示道。 谭昭挑了挑眉,随即朝着空中打了个响指:“请你看场戏吧,楚英雄。” 无欢:……这什么鬼称呼,请你把它收回去。 响指声音落下,全场就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一样,所有的声音和喧哗都在刹那间清空,这时候,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谭昭身上。 谭昭,他们都认识,小红帽小队的队长,如今的异能第一人。 “现在,大家能安静下来听我说两句话吗?” 所有人瞪着眼珠子:…… “首先,要告诉大家一个悲痛的消息,祝漳平教授已经逝世了。” 所有人继续瞪着眼珠子:!!!!!! 谭昭示意已经记录员将上面的幕布放下来,上面是程元交给他的关于丧尸病毒和楚家三口体内异能的排列情况。 “但有个好消息是,祝教授为我们留下了攻破他异能的钥匙。”谭昭手指着楚家三口,热情洋溢地说着。 所有人的眼珠子开始瞪楚荣光:!!! 楚荣光惊恐得想开麦,但不得不说,程元的异能“请君闭嘴”实在太好用了,连谭昭都忍不住有点小嫉妒。 “所以,请大家不要激动,祝教授的异能一天只能觉醒一个人,但如果研究能够成功,大家的渴望就都会变成现实。还请大家多一些耐心。” “最后,还要感谢楚随先生的配合,祝教授和钟队长并非死于楚先生之手,后续的真相,异能者中心会公布出来,以上。” 谭昭说完,伸手又打了个响指,正常的寂静迅速被打破,而他也借着“空间系”的异能,迅速到了门边,大喇喇地带着楚随和吕宁消失在了门口。 被抛下的曲灵:%¥#@*! “这就是你要给我看的好戏?”无欢显然觉得这场戏太假了一点,“你觉得大众会信你的话?还有你什么时候跟基地谈妥的条件?” “你问这么多问题,我怎么回答得过来啊。” “那就回答第一个。”已经解除伪装的无欢如是道。 看到这小光头他就莫名牙酸:“没呢,这才刚开始呢,你知道什么样的真相才能够被人相信吗?” 谭昭伸出一根手指,道:“是自己查到的真相,有理有据那种。” 无欢:“……是小僧输了。” 论说人心,祝漳平懂,他这位朋友也不遑多让。 “接下来,就是‘祝教授招牌的倒塌’了,我只能说,千万别想有愚弄国家的想法,这世上的聪明人又不只你一个。” 无欢一楞,既然露出一个微笑,刹那间,他觉得身上背负的东西轻了一些。 其实也好,现在都还来得及。 即便没有网络,没有通讯设备,只要有人,舆论的发酵只是时间问题,况且真相确实是那个真相,不过两天,关于祝教授的好坏就逐渐浮出水面。 当然有人不信,有人传播,但更多的料还在后面。 不过谭昭暂时顾不上这些了,他在想法子把祝漳平从吕宁身体里弄出来。 [如果我进吕宁的身体里去把人弄出来,你觉得可行吗?] 系统:如果你不怕把吕宁搞成白痴的话,可行。 那就是不行了,他那日用灵力直接封锁了吕宁的身体,祝漳平就侵略了吕宁的脑海,现在想要剥离,除非祝漳平自己配合,但这显然不可能。 系统:你可以花时间,我提供方法给你。 [多少?] 系统:不贵,七日就行。 [我觉得我可能会被你欺骗。] 系统:你花不花? 谭昭想了想,反正也不多,就让系统扣款了。 系统:很简单,你不是一向吃你家三只小可爱的软饭嘛,和氏璧乃世间至纯至正之物,又跟着你沾染了不少功德,你懂的,阴邪克星。 ……卧槽,灯下黑了。 [你把我的时间吐出来!这你都要卖七天,你咋不去抢呢!] 系统:货物既出,概不退款。友情提醒一句,和氏璧不能直接弑杀,但它能困住一切阴邪。 这表示非常清楚,谭昭明白了。 说起来,前两个世界都太小,搞得他都没办法把三只小可爱放出来,这个世界外面太乱,他也没舍得放出来,哎,下个世界能不能有好点的待遇? 系统:我明白了,安排。 谭昭有个一种非常不祥的预感,但想了想,还是解决眼前这事更紧要些。 他从空间里唤出沉睡的和氏璧,取了一缕和氏璧之气,直接投入了吕宁的身体,又用和氏璧的正气编制了一个灵网,系在送进去的那缕气的另一端。 [哎呀,你别说,软饭就是好吃。] 系统:…… 这个驱逐的过程,大概有半个小时的时间,谭昭吃了顿自热火锅,灵网里就有了一个黑色的气团。 “谭昭,你这是什么东西!” 谭昭给吕宁把了把脉,异能者的身体就是好,他给人递了一丝灵力过去,就不再管吕宁,而是将桌上的灵网随手取了个罐头瓶放进去。 “你不是让我杀了你吗?我这是在履行你说的交易。” “你——” “而作为交易,我请你看看这人间,怎么样?” 到此时,祝漳平方有一丝害怕,但他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好啊,那我便等着看。” 谭昭伸手将罐头盖拧紧,薛幼寒就焦急地推门进来了:“谭哥,大事不好了,丧尸正在聚集,都朝基地过来了。” “哪里得来的消息?” “错不了,阳哥带来的消息。”薛幼寒的声音里带着明显的慌张。 “哈哈哈哈哈!谭昭,你现在该怎么做呢?” 谭昭拧眉:“你招来的?” “没错啊,既然你不按我的剧本走,那这首都基地,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薛幼寒:“卧槽,这是个什么东西?” 谭昭随手扔过去:“接着,还有,我要告诉你,玩阴谋你玩不过我,正面刚?老子这就去割了你家丧尸小弟的头祭天!” 卧槽,谭哥你有点猛啊。 薛幼寒抱着罐子跟在谭哥身后跑,突然有了一种拎包小弟的快感。 说实话,这末世过得他可太费脑了,谭昭扭了扭脖子,直接从空间里取出了一把灵剑,灵剑剑光锋利,一看就是好东西。 果然嘛,作为一个剑客,动脑子哪有干架爽快,他老早就想痛痛快快打一架了。 系统:宿主,你冷静一点!这个世界没有天道,你小心捅穿世界屏障啊! 第72章 小红帽番外 这一战, 注定是小红帽小队的封神之战。 数以万计的丧尸持续不断地攻击基地城墙,普通人龟缩不出,异能者胆战心惊, 这不过是模式初期,这样的丧尸规模, 已经足够毁掉一个刚建立起来的异能者基地。 这种时候, 什么祝教授是好人或者坏人,已经一点也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 如何活下去。 就在这个时刻, 有人看到小红帽小队的队长和副队长直接出了基地。 “你们看, 那是不是谭队长?” “卧槽,还还真!” “我天,连谭队长都直接上了, 基地的异能者怕不是都在这儿了吧?” “应该是吧,我突然有些内疚,异能者是享受特权, 但他们也替咱们承担了更多的风险,这前几天我怎么像个脑残一样……” 说话的是个中年大叔, 这是他第一次直面丧尸的可怕, 他有在基地宣传图片上见过丧尸,但等他真的看见, 他才懂丧尸的可怕。 “我也……” 但内疚和歉意,这时候是毫无作用的。 现在的丧尸普遍是二阶左右, 行动力迅速, 普通人对上一只或许还有胜算,但如果被夹击,除非是天降紫微星, 否则多半得凉。 所以军队大多是小队作战,而能力不高的异能者也多跟军队打配合,守一时可以,但如果丧尸再这么持续不断地增加下去,那么不出三日,基地恐怕就要灭亡了。 丧尸无知无觉,而人类肉体凡胎,即便是已经强化过身体的异能者,也不可能一直作战下去,基地的首领已经在考虑撤走的问题了。 而就在这时,小红帽小队就显出它的特别来了。 众所周知,小红帽小队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异能者第一谭昭,另一个则是位没有异能的和尚,起先大家都以为那小和尚是谭队长招来处理文职工作的,现在……他们的脸都已经被打肿了。 “卧槽,这就是我们基地第一人的水平吗?我觉得我又充满了信心!” “真的不一样,这异能怕不是有壁?” “这特么才是猛男!猛男小队必胜!” 远在基地外面砍丧尸的谭昭:……这个队名,他是不承认的。 低阶丧尸没有智慧,只有进食和攻击的本能,对于谭昭来讲,已经恢复不少灵力的他,砍丧尸就跟砍瓜切菜没有任何区别,且一剑一群小丧尸,半点不留情。 而偶尔有剑光扫不到的地方,无欢也会立刻上去补刀,奋战半小时,他俩所在的地带直接变成了真空地带。 第65节 谭昭紧了紧剑柄,问道:“我有这么可怕吗,丧尸都绕着走?” 无欢望了一眼四周都快堆积成山的丧尸,默默送了人一个眼神。 谭昭假装没看见,望了一眼源源不断赶来的丧尸,轻啧了一声:“这个数量,怕不是全球的丧尸都在往这里赶?” 和祝漳平打过最长交道的无欢很有发言权:“不会,就算是丧尸王的力量,也不可能无穷无尽,而且他现在没有进食,这个丧尸潮最多七日,就会散去,除非他再得到力量。” “七日?基地恐怕撑不到七日之后了。” 无欢也在担忧这个,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穷尽的,只有所有人团结起来的力量,才能抵御外敌。 然后,无欢被打脸了。 一件事情,个人力量不够,那只能说明这个人还不够强,如果单人的力量强大到无人能比,那么不管是什么样的事情,都能扛下。 小红帽小队个人秀时间,正式开始,直到七日后的斜晖落日,瑰丽的夕阳照射在这片荒凉而悲壮的土地上,胜利的号角才终于被吹响。 高高的丧尸山堆得比基地的外墙还要高,密密麻麻的,战后挖晶核恐怕都要挖上好几日。 有许多人倒下了,也有许多人又站了起来,这七天七夜,唯有一人一直都站在最前方,剑光混着绚烂的日光,你几乎看不见他的人,却仿佛像是站在他身边,与他并肩作战一样。 这七日,有人撑不下去的时候,就会望向那个方向,看到他还在,你就有了支撑下去的勇气,他一人独占七分,尚且还在,他们这么多人,怎么可以被人比下去! 人的毅力远比想象中的更加坚韧,祝漳平被困在光网之中,整团黑气都暗淡了许多,前几天他还会不停叫嚣,而现在……谭昭提起小罐头,站在丧尸山之上,轻呵了一声:“如何?” 气得黑气团发出了刺耳的汽笛声。 系统:反派剧本,实至名归。 谭昭转头,迎着余晖,听到了基地外墙上传来的阵阵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但讲道理,他……并不是很想当猛男。 ** 猛男谭队长一战封神,即便他一回去就跟程元猫进了实验室,外面的喧嚣依然还是没放过他。 在基地所有人的见证下,谭昭就像基地的定海神针一般,只要他在,人心就是安定的。一场大战,让普通人和异能者的关系忽然缓和了起来,而所谓祝漳平的教授的底,也扒得差不多了。 “卧槽,我就说怎么那么奇怪呢!那叫楚荣光的货一直就在基地里,他既然是被祝教授觉醒的异能,那也就说……” “你想的没错,卧槽祝教授他一直就在基地里!” “实验室有公布数据,说按照这种方法觉醒的人,异能是以燃烧生命力为代价的,这觉醒了等于没觉醒吧,谁特么敢用这种异能啊?” “细思极恐,想想钟离艳,这也太可怕了吧,幸好有谭神。” “你拿他俩跟谭神比,这有可比性吗!你这是在侮辱我谭神!” “没错,谭神那才是真男人,真的,能做到他那样,你再来说行吗?” “……” 而就在这是,官方忽然颁布了禁令,销毁了一切有关于祝漳平的信息资料,同时也贴出公告,希望大家放眼于未来,将过去遗忘。 末世的信息资料本就毁损严重,没有互联网的载体,祝漳平这个人的消失速度,其实还真不瞒。 程元研究出丧尸血清那一天,祝漳平的小黑团已经小得只有指甲盖那点儿大小了。 “谭昭,你的身体已经不好了吧?哈哈哈哈哈!我就算是死,你也别想高高在上地活着!” 谭昭一笑:“那又如何?” 轻描淡写,就像一拳打在棉花里一样,让人更不痛快了。 极端炎热的天气在不断减少,十年来,末世的自然气候在不断地优化,谭昭能感觉到丧尸在不断清除时,初生的小天道在满满苏醒。 而直到丧尸血清的出现,一股玄而又玄的力量掌控了天地,“啵——”地一声,有什么东西以摧枯拉朽的速度生成了。 [天道重聚了吧。] 系统:没错,但这个天道很穷,估计发不出你的功德来。 [……这也穷得过分了吧?] 系统:百废待兴嘛,等到步入正轨,你百分百会被排斥的。 [它这是卸磨杀驴,还不给工资啊,渣天道!] 系统:不是哦,它把你当爸爸的。 [……我没有这种孽子。] 系统:哎呀,别这样嘛,你以前经常喊天道爸爸,现在终于被天道喊爸爸,你不觉得很爽吗? [并没有,谢谢:)。] 丧尸血清的出现,大大减少了人类的死亡率,普通人也能结伴异能者出去做任务,而在一个缓慢的过程里,秩序也在不断地被建立起来。 一个国家拥有了秩序,那么离文明安定也就不远了。 最后一只丧尸被除去后,基地的院墙被推倒,人类又拥有了自由的家园。而在经历了一次末世之后,人类也更懂得珍惜自然和文明。 但就在这时,他们发现他们的定海神针……收拾包袱跑了。 “我还想跟谭神学习剑呢!” “估计谭神不喜欢束缚的生活,我尊重谭神的选择。” “没错,反正这辈子我谁都不服,就服谭神一个。” “哎,你们听说了吗?商城里开始卖谭昭制作的晶核酒了,据说喝了提神醒脑,写作业一口气能写十个小时!” “那还愣着干什么,抢啊!抢回来做传家宝!” ** 谭昭最后去见了楚荣光一面,更准确来说,是去见钟离艳。 楚荣光的灵魂早在末世第三年的时候,就被钟离艳的灵魂吞噬,那次谭昭在外面,差点儿让人给跑了,得亏无欢在,才把人给丢下了。 当然,在那之后,顶着楚荣光身体的钟离艳再也没有了逃走的机会。 谭昭坐下,将装着祝漳平的小罐子放在桌上:“我快要走了,就带个老朋友来见见你。” 钟离艳其实已经很有些癫狂,眼里全是怨毒:“谭昭,你不得好死,不得好死!我才是真命天女!我能回来一次,就能回来第二次!” “哦。”谭昭说完,又觉得自己太多平淡不尊敬人姑娘,于是又道,“你可以试试。” ……更气人了。 钟离艳奋力地攻击玻璃屏障,但显然收效甚微。 不该是这样的,她明明是女主角,老天爷的亲闺女,她拥有最强大的异能,会受到最优秀男人的追捧,她会成为末世的女王,统领整个世界! 她不甘心!不甘心!不甘心! “我许愿,我要再许愿,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要回去,我这一次肯定能够走上人生顶峰的!” 钟离艳已经状若癫狂,但……现实并没有任何的动静。 谭昭弹了弹罐子,露出了一个了然的表情:“看来天道之下,你这个亲闺女的话也不好使了呢。” 罐子里的黑气转了一圈,又缩小了一环,再这么下去,不出五载,这团黑气就差不多能笑容了。 出了大门,外面正是春日好。 虽然末世已经结束,无欢却并没有选择还俗,依旧做着他的不老实小和尚。 “真的不考虑还俗?” 无欢摇头。 谭昭将手里的罐子丢过去:“喏,那他就交给你超度了。” 小和尚如是道:“他不配超度。” “……你个假和尚。” 无欢不置可否:“至少,不用受你那晶核酒的荼毒,蛮好的。” 谭昭哼哼两声,与人并肩走出去:“诶,你有没有听过楚伐随的故事?” 无欢:“刚好听过,不用科普。” 楚伐随,随曰:我无罪。楚曰:我蛮夷也。 楚家卑劣,不管你做什么他们只会由着他们自己来,无欢早就看透了,也早已舍弃了那个名字。 他笑着道:“放心,我刚刚去看过他们了,还活着能喘气。” “走了,好好享受这和平世界。” 谭昭转身摇了摇手,走得那叫一个潇洒,伴着春风,一路大步向前。 第73章 天下第二(一) 离开末世, 再度看到山青水绿和鸟语花香,即便是这个世界有点奇怪,谭昭也觉得自己这次好似没有被系统坑。 系统:自信点, 把好似去掉,谢谢。 [我明白了, 我收回整句话。] 蜀中的冬日是不会下雪的, 但有时候冷雨却会下个没完没了,谭昭吊着条胳膊坐在屋檐下, 看着雨水排排列列从瓦片上落下来。 什么, 你问他为什么又吊着条胳膊?这就要从他刚穿来时说起了。 原主名叫余温书, 是一位小有名气的画师,当然他要只有这么一个身份,谭昭也不会大半夜地穿过来了。 余温书, 绰号我读书,还是一名不折不扣的风水先生。 系统:你看多好啊,父母双亡, 没家没房,多适合你的诉求啊。 [那你看看他这临终诉求, 像人话吗?] 系统:这多简单啊, 比上个世界好太多了好不好,你只需要找到天下第一美人, 并且征得他的同意画一幅天下第一美人图,就结束了。 [那你告诉我, 天下第一美人是谁?] 系统:哦, 由心阁阁主曲凭意啊。 [见过他的人坟头草三米高,不夸张吧?听说他极其讨厌自己的容貌,你觉得他有可能会同意吗?] 系统:……宿主, 你要相信你寄几,你的嘴炮天下第一啊。 第66节 [我谢谢你啊。] 余温书这个风水先生挂单在著名风水机构藏风楼,他五天前因为没钱买画笔接了个单,谁曾料想阴煞聚集,买笔单硬生生变成了黄泉单。 余家是风水世家,到了余温书这代就他一个孤儿了,这娃偏偏还沉迷美人图不可自拔,临到死了,执念都是没完成美人图,谭昭也是蛮佩服的。 [我觉得他爹妈取错名字了。] 系统:你那取名能力,还是别丢人现眼了吧。 余温书,应该改名叫余心大才对。 雨势渐大,这里是藏风楼在离水城的分部,谭昭从聚煞之地苟回来后,就一直在这里养伤,顺便适应这个世界。 “余先生,俞娘子请你过去。” 这位俞娘子就是这离水分部的负责人,虽自称娘子,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男子,江湖传闻是说他命格奇异,叫这个是为了压制命格,谭昭不会掐算,不好过多评述。 “这个单确实是藏风楼审单失误,这是赔偿,请余先生清点一下。” 谭昭边收钱,边道:“查到是哪个缺德鬼干的了吗?这好好的金钱如水局,硬生生给人搞成了四煞困兽局,现在那家店见天的冒黑气,跟黑店也没差了。” 俞娘子一窒,也没隐瞒:“事实上,我派去的人都失踪了。此次请你过来,除了赔偿之外,还想请你仔细描述下里面的格局。” 格局啊,谭昭本身对风水算不上太了解,但原主家学渊源,对于风水格局自然非常了解,谭昭回忆了一下,道:“说不好,但应该不是厌胜之术。” 厌胜一般都是凭靠物品的,但那店显然不是。 “既然如此,可否请余先生再走一趟?” 谭昭也没立刻否认:“我一个人?” “不是,易公子刚好在离火城。” 易公子啊,谭昭想了想,这位好像是藏风楼排名第九的风水师了吧:“可以,但我要双倍佣金。” 俞娘子考虑一番,拍板道:“成交。” 易公子出现的时候,冬雨已经停了,路面上还有些积水,但街边的小商贩都已经推着车出来了,碧空如洗,即便是冬日也热闹得紧。 系统:所以你更喜欢古代咯? [不,我是个纯粹的享乐主义,所以以后像是末世这种剧本,千万别找我。] 系统:享乐主义要不得,你小心阴沟里翻船。 [闭上你的乌鸦嘴吧。] 易公子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他戴着一张钟馗面具,身形却非常瘦削,穿着一身黑衣,半夜出去吓熊孩子,准能一吓一个准。 说起来,风水师这个行当,一般来说不会出现两个风水师看一件事的情况,但凡事也有例外,比如这一个小小的金钱局,直接出动了易公子,谭昭觉得他这个带路费可能还要少了。 亏了亏了。 这位易公子显然是位人狠话不多的男子,从藏风楼到出事地点,谭昭只听到对方说了两个字,可谓惜字如金。 “这就是了。” 其实这家店的位置非常偏,掌柜的才找人做了金钱局,想要以风水带动业绩,但很显然,不仅非常失败,还把整家店都给搞没了。 这个世界真的灵异得很,风水、妖邪之事都摆在台面上,江湖玄门有成熟的解决机构,普通老百姓只需要去专门的地方花钱下单,就能解决事端。 当然,这个行当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眼前这“黑店”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入目不小的门庭全部被煞气掩盖着,招牌被全部掩盖,这还是白日里,他那天是晚上,穿越来的时候,差点怀疑自己直接去了地府报道。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谭昭觉得易公子好像身形稍微晃了晃,这是准备做啥? “现在距离太阳落山还有一个半时辰,易公子你……” 谭昭还没说完呢,人就快步向前直接推门进去了,那叫一个干脆利落啊。他想了想,到底拿了双倍工资,也跟着走了进去。 辅一进去,谭昭就感觉一股煞气迎面而来,他往后一退,居然有一把寒匕从他后方袭来,可怜谭某人伤了手,躲得那叫一个仓皇啊。 “谁!” 谭昭朝着虚空一抓,入手是布料绵软的触感,他手上一用力,手上拿着匕首的居然是易公子。 “……”他忽然有了一种非常不祥的预感。 而这种预感,也在接下来短短半分钟内变成了现实,亏,太亏了!二倍佣金根本不够,起码得十倍! 谭昭看着躲在他后面揪他衣角的易公子,心累得甚至想来一壶晶核酒:“你不是风水师排行第九的大佬吗?” 易公子终于发出了害怕的声音:“那是我爹,我爹前段时间过世了!他非要我接他的班,我也不想的啊!” “……”坑,太坑了。 第74章 天下第二(二) “既然如此, 你走这么快干什么,急着去见你爹吗?” 易公子:“……对不起,我听说只是个金钱局的。” 谭昭一听就明白了:“你没看俞娘子给你的后续资料吧?” 易公子轻轻点头, 小眼神仍旧止不住看周围成群结队的煞气:“我爹很厉害的,他从来不看这些的, 我本来打算进来了再看, 谁知道……”他刚一进来就被煞气冲了个正着,忙乱间抽出寒匕应对, 差点小命不保。 非还是他最非, 谭昭有些心累地掂了掂手里的寒匕:“这匕首, 也是你爹给你的吧?” 这寒匕通身灵气,显然是风水师精心蕴养的法器。风水师这个行当基本就是靠天赋吃饭,看的就是对天地灵气的感知力, 但有时候也有例外,比如一柄好法器的加成。 正所谓人养物,物养人, 法器和风水师待得久了,风水师的能力也会随之提高。而这寒匕, 就是一柄已经被风水师蕴养到高阶的法器了。 易公子低低应了一声:“我爹生前从来不离身的。” 谭昭将手里的匕首递了过去:“那你就好好收好, 法器见了血,灵气就会溃散, 刚刚那一下你要是真捅我腰子上,这寒匕就报废了。” 易公子默默接过, 歉疚地低下了头。 这世界显然是低灵位面, 人能修炼,也能借天地之气行一些事,但只是最粗浅的手段, 也因此……他的法力又被迫压制到了底端。 系统:2333,但你可以把三只小可爱放出来了呀,反正你一向硬饭软吃。 [你确定不会引起整个风水界动荡?] 系统:宿主,我相信你可以的。 不,他不可以的。 感觉到寒匕被人握住,谭昭松手从空间中取了把趁手的短剑,没开刃那种,正好用来对付煞气。 天地之间,有灵气,那么自然也有它的对立面煞气。灵气对人有益,风水局,便是引灵气以求好处,例如聚气生财、保家宅平安,又或催官显贵,求姻缘子嗣,多是这四类。 而煞气则对人有害,轻者破财生病,重则家族倾覆,像是此处,便是煞气凝结成四煞困兽之局,风水师能做的,就是化煞生旺。 但这“旺”,可不好生。 所谓四煞困兽之局,乃是四个大方位皆被煞气贯通,且隐隐凝成凶兽吞吐煞气,时间拖得越长,这里的风水就被破坏得越彻底,即便能将煞气去掉,想要再摆风水局,就很难凝气了。 “小心!” 易公子的话音刚落下,他就听到“铮——”地一声,煞气居然碰上短剑擦出了烈性的光芒,而更令他惊奇的是,这四煞运转的局居然在一刹那凝滞了一下。 卧槽,刚才那招是什么?他想学! “这个局,你会破吧?”谭昭转头开口,说起来他其实也能破,但是物理破局那挂的,他初来乍到的,暂时性并不想招惹是非。 系统:什么物理破局?你那明明就是暴力拆迁,破阵钱还不够赔人财产损失的。 [你闭嘴!] 易公子啊了一声,随后期期艾艾的开口:“如果能找到阵眼,可以试试。” 试试这个词,在谭昭的字典里一向都是我可以的谦虚词汇,于是他道:“我帮你找阵眼,你来破局。” “啊?” 易公子没明白过来,破局不是比找阵眼更简单吗?为什么破局要他来? 不过显然谭某人没接受到这份疑惑,他已经开始简单粗暴地用灵力试探煞气了,而且他本身就会阵法,白日里煞气本就不如夜间“活泼”,在弱势方位,煞气甚至被他撵得到处跑。 围观了一切的易公子:……这样的大佬,俞娘子为什么还要找他啊? 他眼神木木地围观了一场骚操作,连害怕都忘记了,等他回过神来,那边的人已经在喊他过去破阵了。 “那个……” “赶紧的,我还赶着回去吃晚饭呢!” 易公子虽然看风水能力欠佳,但家学渊源不是盖的,老爹怎么算都是榜上前十的大佬,虽然没有实际破过,但书上的记载还是记得的。 “啵——”地一声,煞气能量场应声而破,谭昭的动作不可谓是不快,他迅速将手里的短剑扎入冒着黑气的貔貅,随后一绞,煞气渐渐就像泼了水的篝火一样熄灭了。 易公子:……这又是什么操作? 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脸:“看我做什么?” 易公子摇了摇头,刚要将寒匕收起来,角落里传来了别人的庆幸声:“是易公子!我们得救了!太好了!” “多谢易公子救命之恩!” 易公子:“我……” 他才说了一个字,那边的真大佬吊着条胳膊已经去跟人说话了:“你们是不是俞娘子派来调查这里的?” 那头的人口称是,并再度表达了对易公子的感激之情。 易公子很想解释,但……没有人给他这个机会,那五个藏风楼的调查人员即便看到被一剑插心的貔貅,也没有任何的怀疑。 完了完了,他不仅带着大佬来送死,甚至还敢抢大佬的功劳,要完。 索性,易公子脸上还带着钟馗面具,没有人看到他脸上的煞白和担忧,等他们一行人回到藏风楼后,他想找刚才的大佬,早就没影了。 “易公子?易公子,请。” 他只能按下心里的思绪,再度端起老爹的高冷和桀骜。 而谭昭呢,早跑去膳堂吃晚饭去了。要说他对藏风楼最满意的地方,还得是这里的伙食,知道他伤了胳膊后,这里的大厨还特地给熬了浓郁的骨头汤,早晨的骨汤面那叫一个美哉。 “还以为你不来了呢,今天吃什么?”大厨乐呵呵地开口道。 谭昭笑着道:“都行,你的手艺我相信。” 第67节 明明才认识两天的大厨,愣是聊出了十多年的交情,谭某人为了口吃的,也是蛮拼的。 藏风楼的风水极好,连招的大厨都身带气运,做出来的饭菜格外好吃,谭昭吃了个肚圆才回到自己的房间歇息。 第二日,他是在敲门声中醒来的。 “谁啊?” 半柱香后,谭昭吃着易公子提来的早餐,一边看欲言又止的人。 没错,这位易公子二代摘掉了钟馗面目,跑来当送餐小弟,以表歉意来了。 “说吧。” “真的对不起,还有,多谢你的救命之恩。” 谭昭忽然开口:“你是不是跟你爹长得很像?” 易公子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随后点了点头:“嗯,我爹说戴上面具更好给人看风水。” 易公子这长相,典型的男生女相,这在史书里被描写成面若好女,顶着这样一张脸出去看风水,确实是你看风水,别人在看你。 相较于易公子,余温书就长得亲民许多,只能算作普通俊朗。 “其实,我是一名画师。” 易公子不太明白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个:“画师怎么了?” 画师可是他的主线任务,在找到天下第一美人说服其画画前,他首先得把画技磨炼起来啊,这不就有个现成的模特送上门来了:“如果不介意的话,我能给你画张美人图吗?” “……”此时的易公子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谭昭:“怎么了?” “可以是可以,但恩公你不能外传,我爹说我家还有仇人在外面的。”易公子期期艾艾地开口。 谭昭自然满口答应,反正原主的诉求只是画,并没有刊印这种要求,说起来,他空间里是不是还有上上个世界留下的手机,不知道还能不能开机? 系统:宿主,容我提醒一句,拍照不算的哦。 [我只是想将人拍下来描摹而已,你想太多。] 系统:哼哼,说起来你的画技真的就非常一般哎。 [……你今天是一定要怼我是吗?] “哦对了,还不知恩公名讳?我叫易乾,乾位的乾。” 乾,西北方?命里缺财啊,看不出来啊,谭昭道:“余温书,昨天的事……” 他还没说完呢,易乾就迅速解释道:“对不起,我抢了恩公的功劳,这是藏风楼给的佣金,还有我已经对外说易公子要闭关修炼,然后我打算换张面具先试着接一些小单。” 谭昭一讶,继而道:“不错的想法,还有你不用跟藏风楼解释,至于钱嘛,我就收下了。” 哎,钱这种东西永远是不嫌多的。 见谭昭收了钱,易乾眼睛一亮,随即又摸出一叠银票来。 谭昭挑了挑眉:“这又是做什么?” “那么,余大哥,你接私单吗?” 挂靠藏风楼的风水师,藏风楼负责提供风水单,相对应的也抽取提成,不过藏风楼并不阻止挂靠的风水师接私单,毕竟藏风楼再大,也接不到整个国家的单子。 谭昭倒没一口拒绝,只道:“什么私单?先说好,我的水平非常一般般,风水师前百的排行,连个尾巴都没摸上,如果太难的案子,我肯定是吃不下的。” 易乾:……风水大佬现在都这么谦虚的吗?可他爹不是这么说的啊,他说越有本事的风水师就越高傲,让他千万谨记!难道他爹只是说来吓唬他的? 第75章 天下第二(三) 藏风楼是天下最大的风水师机构, 而能排在前十的风水师,各个皆是人物。坊间传闻他们接的私单,一单能抵普通风水师十年的薪酬。 “所以呢, 这是你爹生前接下的私单?” 易乾点头:“我也是最近才知道的,而且我爹钱都收了, 我这次路过离水城其实是去落凰山赴约的。” 谭昭轻咦一声:“落凰山?我记得由心阁是不是就在落凰山附近啊?” “是的, 落凰山以前叫落荒山,整个山脉地腹寸草不生, 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 突然就变得郁郁葱葱起来, 传说凤凰不落无宝之地,这落荒山传着传着就变成落凰山了。”易乾对此,倒是知道不少。 只是谭昭初来乍到, 对这些显然不甚熟悉:“也就是说,请你爹去的人,认为落凰山有重宝, 让你爹去寻宝的?” 却谁料易乾摇了摇头:“不是,是看阴宅。” 看阴宅, 其实点吉穴, 古人兴土葬,寻吉穴葬之, 不仅于自身有益,更福泽后代。曾经有个大风水师替一乞丐择了一侯爷穴, 不出十年, 他的儿子就沙场建功,不到四十就封王拜爵,三代都不曾衰败。 只是吉穴难寻, 点穴更难,一般大吉之地不是早被人捷足先登,就是藏身隐蔽,非大机缘者不能遇之。毕竟天道之下,尚有天地秩序,如果人人都能择福地葬之,那天下岂不是要乱套了。 “怕不能够吧,落凰山既然有如此神异之处,不知有多少风水师跑去丈量过,除非……”这是基本逻辑,谭昭没讲完,易乾也听懂了,“没错,打从落凰山异象,就有无数风水师前往,只可惜无一人发现其玄妙,事实上我也不明白我爹为什么会接下这个单子。” “余大哥,实不相瞒,这次的单子雇主请了不少人,估计我去只是走个过场。”易乾皱着眉道,“但我这心里忐忑,愿以重金聘余大哥同往。” 落凰山,谭昭指节轻轻敲着桌面,大概敲过九下,他开口道:“好啊,不过我不保证会发生什么。” 易乾当然满口答应:“这个自然,余大哥能去,就是我的荣幸了。” “就不怕我是骗你的钱,转身把你家的事说出去?”谭昭故意道。 闻言,易乾一笑:“不会的,我爹说我看人很准的,余大哥是有大本事的好人,怎么会图我这点小钱呢。” 系统:……个傻孩子啊。 既然做了决定,第二日两人就结伴离开了离水城。 易公子盛名在外,钟馗面具加一身玄衣就像他的名号一样有辨识度,出了离水城,易乾就换了身白衣,脸上只戴覆盖上半张脸的银白色面具。 谭昭:“……你也不用全跟你爹反着来吧?” 易乾挠了挠耳鬓,道:“不好看吗?” 长成这样,就是套个麻袋都好看吧,谭昭忽然有了一个问题:“你知道天下第一美人吗?” “知道啊,难不成余大哥有兴趣?”易乾说完,觉得自己表述有点问题,又加了一句,“我是说天下的画师都想一睹美人真容,余大哥也想吗?” 你这话加和不加有什么分别,还不是馋人家的身子。 于是谭昭肃着脸道:“你个小孩子家家,懂什么!那是艺术!艺术懂不懂!” “……”余大哥你也没大很多好不好,但这话,易乾没敢言之于口,毕竟他只是个风水新手,而对方是个隐形大佬。 风水界向来的规矩,本事硬的人有话语权。 落凰山距离离水城大概三日的行程,等到达约定的地方,正好是冬至前夕。谭昭已经拆了胳膊上的绷带,有灵气蕴养,他的伤早就好了。 这么冷的天,就该呆在火炉旁温一壶黄汤听说书人讲故事才是。 “这大冷天的,果然哪个行当都不容易啊。”谭昭将身上的大氅脱掉,端起桌上的热汤喝了一口,才概叹道。 易乾又恢复了易公子的造型,等管事离开房间,才拿下脸上的面具道:“余大哥,果然已经来了不少人了,刚刚斜对面那个带着独眼眼罩的,便是藏风楼排名第七的鬼眼子。” 你们这坊间的艺名,怎么一个比一个中二啊。 “他和我爹不对付,不过他本事确实厉害,据说他一眼看阴,一眼看阳,能观天地阴阳之气,所以在外行走时,他会遮蔽阴眼。”易乾对此如数家珍,显然他对风水界的了解非常深。 相较于易乾,余温书的家学渊源显然就比较薄弱了。 谭昭放下碗,反问道:“既然他这么厉害,为什么才排名第七?” 易乾:……为什么余大哥的提问,每次角度都这么刁钻?! “既然有更厉害的,你也不用太担心,反正天塌下来还有高个子顶着。”谭昭拍了拍人的肩膀,敷衍地安慰道。 然而,此时的易乾正在时刻磨炼演技,因为他发现自己是要对上鬼眼子的!爹,儿恐怕是要让您失望了。 易乾挂着一脸担忧迎来了第二日的看山大会。 这位雇主非常神秘,全程都没有出现,只有一名身穿锦衣的管家挂着营业式微笑接待了拢共九名风水师,当然谭昭是不在其中的。 除了易公子和鬼眼子,其他七名也在坊间小有名气。 “众位先生,这边请。” 冬日里上山的路,当然不太好走,不过风水先生走南闯北看风水惯了,这点儿体力活当然算不上什么,等到达落凰山山腹,连易乾都没表现出疲态。 而既然已经到地方了,那么接下来就是风水师们各显身手的时候。 风水界有一句行话,叫做一等先生观星斗,二等先生看水口,三等先生满山走,说的就是王者和青铜之间的差别,也从侧面反映了风水师是个非常考验眼力的活。 有人拿出罗盘,有人开始称土量重,最显然的当属那位鬼眼七,他摘掉了眼罩,竟是鸳鸯眼。谭昭不小心看了对方一眼,鬼眼子的眼中就射出了浓浓的冷意,假使他不是跟着易公子前来,说不定已经被人轰下山了。 易乾不敢说话,见鬼眼子循着东南方位而出,他立刻转身往西北走,况且乾位是他的幸运方位,他本来就打算往这里走。 落凰山位于甘岭东南方,是这片山脉接近尾端的部位,一般按照山脉走势,落凰山怎么都不应该是荒山模样,可偏偏四周青山围绕,也就近些年才有了变化。 “余大哥,你有没有看出什么来?” 谭昭靠在旁边的山壁上,拢着手道:“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真话吧。”谁想听假话啊! “这山,有些邪。”邪这个字眼,用得非常微妙,易乾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白,立刻道:“为什么我什么都看不出来?” 谭昭这个时候,又闭口不答了,当然主要还是他找不到专业术语来描述这个现象:“那你就要好好反思一下自己了。” 易乾:…… 易乾决定不再自找打击,摸出家传的罗盘辨起气来,落凰山近些年在业界很有些名气,他既然来这一趟,必是要好好增长下见识的。 谭昭闲着也是闲着,就跟在人后面当着忠诚的保镖。 西北方位走到底,有一大片断裂的山脊,一般像是这种地方是不会出吉穴的。吉穴是好风水,好的风水藏风聚气,这里显然并不具备这种条件。 “还往前走吗?” 冬日冷得很,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易乾只觉得越往西北走,体感越来越冷,当下便道:“不了,我的罗盘对这里没有感应,四处我都查探过了,再往前就要越过断山脊,天刀横路,不吉不吉。” “你还学人避走方位啊?” 易乾收起罗盘,辩驳道:“这是识时务者为俊杰也。” 谭昭失笑:“那走吧,易俊杰。” “……” 第68节 然而两人返程才走到一半,落凰山整个山体居然出现了剧烈的摇晃,而在山腹中央,传来了一声巨响,犹如巨石从高处坠落,让整个山体动荡得更加厉害了。 “这是怎么了?地动了?” 谭昭忽然半跪在地上,以掌接触土地,灵力瞬间侵入地底,他能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正在地底肆虐。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吉穴气涌?不能够吧,不要欺负他书读的少,这感觉更像是山地灵气反噬之力啊。 谭昭抬起手,拉住身形晃晃悠悠的易乾:“朋友,我必须跟你讲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易乾面具背后满脸担忧:“什么事情?” “加钱,必须加钱,带你出落凰山,要另外收钱。”亏,太亏了,他怎么到了这个世界,天天做亏本生意呢,这样下去还了得?不成不成。 易乾乍听无语,但在听到后面的话后,立刻望向四周:“怎么回事!为什么起雾了!” 而更令他心惊胆战的是,空中忽然传来了呜呜咽咽的箫声,杳渺而悠远,又带着点妖异的动人心魄,传闻由心阁阁主曲凭意一曲惊人魄,这里离由心阁这么近,怕不是惹来这尊大神了吧? 他看了一眼余大哥,感觉要遭,听说由心阁阁主平生最讨厌的人,就是画师了。 第76章 天下第二(四) 相较于易乾, 谭昭的感觉只会比他更为清晰。 因为原主余温书的奇葩要求,谭昭前些天稍微查过一点关于由心阁以及由心阁阁主曲凭意的资料。由心阁在江湖上向来神秘,在外流传的消息并不多, 江湖对它的普遍认知就是——这个势力很神秘,以音攻为主, 阁主都很能打, 不好惹。 而关于曲凭意,那信息就更少了, 作为天下第一美人, 他除了一个名字, 连年龄都未曾透露出来,也不知道做这个野鸡榜单的人是谁,评谁不好, 要评这么个高危人物当榜首。 落凰山动得更加剧烈了,而表现在谭昭的眼中,就是沉积在山心的气息开始向上蒸腾, 气息在变得斑驳的同时,又在箫声中晕荡开来, 渐渐形成浓雾, 落地而成阵法。 “跟紧我!” 这三个字既短又急促,易乾连点头应下的机会都没有, 就身形踉跄地跟了上去。 风水师常年跟天地之气打交道,或多或少都会些功夫, 有些甚至能使容颜常驻, 易乾以前还以为是江湖传言,属于空穴来风,但现在……他开始相信无风不起浪了。 他连站稳都够呛, 人呢,直接凌空起跳,甚至在他踉踉跄跄走了几步后,大佬已经提着他的后衣襟直接原地起飞了。 易乾:……想学。 浓雾开始将落凰山整个包裹起来,等谭昭带着易乾到达山腹地带时,视线范围内,已经人畜不分了。 “余大哥,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易乾喘着气尽量压低自己的声音道。 谭昭摇了摇头,忽然问了一个问题:“那个什么鬼眼子,他的眼睛能望气到什么地步?” “不知道,但我爹说对方的点穴的精准度非常好,普通风水师点中十米范围已算是高手,但他能缩小至一米,乃至更少。” 吉穴难寻,更难点中,有些吉穴偶然会被普通风水师发现,但普通水平者因为能力不够,多有会将吉穴蹉跎的现象,所谓的“好女”不遇良人便是如此。 这也是为什么世人追逐风水大师的原因了。 “我明白了,我们往这里走。” 谭昭所指,便是鬼眼子所往的东南方向。 易乾依旧搭的“飞的”,走的时候,还略有些疑惑:“东南是上山的路吧?” “谁说的?” 难道不是吗?他亲眼所见,难道还有假的不成,落凰山的地貌图,他看过不止十遍,绝不会错的。 半盏茶后,易乾听到了自己啪啪打脸的声音。 他呆呆地望着落凰山的山麓,木愣着开口:“不对啊,这怎么会是下山的路呢?” “浓雾起,阵法大成,方位变动,以‘我’为阵眼,即可瞒天过海,有时候眼睛看到的东西,并不是真实。”谭昭虽笑着,眼中却并没有什么笑意,这虽是下山的路,可路……已经断了。 哎,赚这份钱可真是太辛苦了。 易乾心思一动,只觉耳边的笑声更加空渺起来,作为一个风水师,他该有的灵敏度半点不缺:“好厉害。” 说的是吹箫者,也是余温书,短短时间内就能完全反应过来,即便是他爹在看事,也做不到这份敏锐,他赚了。 只是这么厉害的风水大师,还挂靠在藏风楼,居然籍籍无名,易乾按下心里的小心思,将寒匕拿在手中,眼睛被浓雾遮掩,他索性闭上眼睛,将心里沉浸到寒匕之上,爹说过,寒匕会成为他的第二双眼睛。 看到易乾闭上眼睛,谭昭不由概叹这小伙心真大,这么危险的环境,居然将后背完全交给了他,这不是心大是什么。 系统:那你会把人卖了吗? [那可不一定呢。] 谭昭跟系统皮了一句,倒是并没有打断易乾的领悟,反而是站在对方的上风位,分出一丝灵气去感知浓雾流动的方向。 因为阵法大成,落凰山的地动已经缓缓平复,这又是冬日里,气温变得越来越低,谭昭摸了摸身上被山雾浸润的大氅,干脆直接脱了下来。 落凰山并没有水源,水口也极难寻摸,但这浓雾既然能这么快起来,恐怕这底下应该有一条非常宽阔的水脉,某种意义上来讲,可能也算一种好风水。 系统:这边建议你不要不懂装懂,用你的谭姓法则搞事情。 就在这时,谭昭九点钟方向忽然传来了脚步声,这脚步声凌乱又显得有些匆忙,不过一会儿就冲到了他的眼前。 是那位阴阳眼。 “姓易的,且逃吧。” 鬼眼子居然在见到易公子时,出言劝告了一句,既然如此,那就不能怪谭昭将人拦住了:“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鬼眼子看表面看不出年龄,其实风水师看外表都很难确定其年龄,但他的声音非常苍老,此时竟显出几分阴森恐怖来:“小子,让开!” 谭昭也不为难人,只问一事:“吹箫者,可是由心阁阁主?” “你知道便罢,让开。” 这次鬼眼子直接撞了过来,谭昭轻身离开,鬼眼子迅速就消失在了浓雾之中。 然而差不多五分钟的时间,鬼眼子居然瞎着一只又跑了回来,而瞎的那只,正是那只业界闻名的“阴眼”。 人间有阴阳之气,并不分吉凶,这瞎了阴眼,恐怕阳眼也要受些波及。 “鬼大师,你还好吧?” 鬼眼子见又是这青年,脸上登时如丧考批,口中喃喃道:“完了!完了!” “什么完了?”说这话的,却不是谭昭,而是已经从寒匕中“醒来”的易乾,更准确来说,是他假扮的易公子。 见是老对手,一向阴沉的鬼眼子捂着眼睛站起来:“姓易的,咱俩的过节先放一边,此事若处理不好,你我恐怕都下不了这山了。” 他亲眼看到那管家横死山口,靠着保命的本事下来,却没想到终究还是晚了一步。 易乾心里坠坠,但看到余大佬端端地站在后面,顿时就有了主心骨:“既话说到这里,你也该坦诚一些。” 双方打着机锋,谭昭看戴着钟馗面具的易乾,心想这小伙演技是真不错。 系统:你羡慕了吧。 [请你闭麦,谢谢。] 从鬼眼子的描述中,谭昭和易乾得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消息,那就是这次的雇主出自由心阁,却并非由心阁阁主曲凭意,毕竟以曲凭意的身份,就算是藏风楼第一也不是请不动的。 所以,莫不是由心阁阁中搞内讧了?可这又关落凰山什么事呢。 易乾定了定心,道:“吾等只是风水师,你不老实。” 这话的意思翻译过来,就是你还有小秘密,咱们之间不可能合作。鬼眼子却似是早知结果,不但不惊讶,甚至脸上露出了几分恶劣神色。 易乾心里嘎登一下,他刚要提醒大佬,大佬却已不知从哪里折了一张青翠的绿叶夹在指间。 倏忽,便有轻快的曲调缓缓飘荡开来。 要问这曲调有多轻狂,咱们可以来听听系统的歌词配音。 系统:我头上有犄角,我身后有尾巴,谁也不知道,我有多少小秘密……我是一条小青龙…… 这么魔性又认真的曲调里,居然还夹杂着少许灵力,堪称带跑界第一乐,这幽幽怨怨如同怨妇一般的箫声,忽然就失去了其魔力。 吹箫者显然不甘于此,两股音乐在浓雾中碰撞又散开,像两个三岁的小朋友一样越打越起劲,只可怜了旁听者的耳朵,简直被强押着往耳朵里塞耳屎一般。 “阁下吹了这么久,不累吗?” 哎,这个时候谭昭突然有些怀念被丢弃在末世c城的那台大音响了,这要拿出来,他能把满山的浓雾都撵着跑。 “你收回这句话,本座饶你一命。” 声音如玉石相击,又声音偏冷,有股独特的清冷之感。 雾气将所有人的身形都遮掩起来,即便是谭昭,也并不具有透视的能力。这第一美人近在眼前却不能看到,这么大的雾,难怪整个江湖都没人见过曲凭意了。 这简直是某玉姓神经病的plus进阶版。 “你让我收回,我便收回,那我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虎还是大佬虎,易乾都在疯狂揪人衣角了,人却连声音的平仄都没影响一下。 那头缓了片刻,像是真认真思考一下,才开口:“很好,本座就欣赏你这种人。说说吧,想怎么死?” “可我不想死,那该如何?” 出乎意料的,那边居然传来了轻悠悠的笑声:“我这人,最讨厌别人跟我讲道理了,你话太多,便先杀你。” 系统:哈哈哈哈哈,宿主,你完了! [我完了你就这么开心吗?] 鬼眼子见此,立刻便要趁势离开,他逃得也是真的快,眨眼间就消失在了浓雾之中,但显然曲阁主并未去追击,而是说到做到,攻击直冲谭昭而来。 这个世界既然风水都摆在台面上,武功自然也不仅仅是拳脚功夫。 谭昭只觉一股强势的气直冲他的面门而来,他推了一把易乾,反手从空间里拔出一柄剑来,剑上有火凤图案,当他催动剑器时,剑气化形,有一只火鸾应声而出。 “有趣。” 火鸾飞出,那头的气逐渐吸收雾气,居然化作了一株食人花,一口直接吞掉了火鸾。 但适时,谭昭的身影已经直接消失在了原地,高手过招,片刻都可能会影响胜负,易乾虽然也会些功夫,但这显然已经超过他的能力范围许多了。 即便是观战,他都有些不够格,更何况是破解双方的招式,他此刻甚至有些庆幸鬼眼子跑掉了,否则以他现在的状态,他的伪装铁定是得穿帮。 而此时此刻的谭昭呢,早就提剑会美人去了。 只可惜美人如花隔云端,四周的雾气愈发浓重,他连自己的剑都看不到了,即便是近在咫尺,他或许也根本看不清曲凭意的脸。 谭昭勾了勾唇,下一刻他直接闭上了眼睛,浓雾都遮盖他的眼睛,却无法阻挡他的剑。 第69节 “铮——”地一下,谭昭知道自己劈中对方的萧了,只他也没有想到,这萧居然非金似玉,上面勾缠着一股落凰山底下的力量,这气脉反噬…… 他未及深想,直接翻身越过面前之人,下一刻一道劲气直接擦着他的头发而过,而他瞬间反握剑,一剑插入地面,剑器涤荡开来,短时间竟将浓雾都驱散了三分。 谭昭一抬头,只来得及看到一点朱唇,而在这之上……居然又又又是面具! ……为什么这个世界,那么多面具爱好者?! 第77章 天下第二(五) 谭昭也没想一下子就将原主的夙愿解决, 但这江湖上有名有姓的人也太讲究了吧,不是戴面具就是套眼罩,他是不是也应该搞个头盔戴戴啊。 系统:我觉得你想的很有道理, 谨防以后被人套麻袋嘛。 [你又知道了。] 浓雾很快又聚拢在一起,将曲凭意的身形尽数吞没, 与此同时, 谭昭受到的攻击也愈发凌厉,似是恼他方才作为, 招招致命, 决意要将他的人头留在落凰山。 其实以谭昭真正的实力, 曲凭意自然不是他的对手,打个简单的比方,他的飞烟剑要是能取出来, 都不用那些花里胡哨的打斗招式,轻轻一剑就能直接轰平整座落凰山,但前提是……得能取出来。 哎, 世界对他的压制太厉害,今日谭某人的剑法依旧在快乐营业状态。 相较于打得难分难解的两人, 易乾就显得无所事事许多了, 这落凰山的浓雾越来越重,他几个转身, 如果不是凭借寒匕,此刻他或许早已迷失方向, 被浓雾吞噬了。 但这么下去, 也不是办法,远处的打斗声越来越轻,他几乎都辩驳不清了, 易乾明白自己必须做什么,否则他还没等余大佬来带他下山,他就坚持不下去了。 那鬼七显然知道得更多,易乾心中忐忑于亲爹接这单事的目的,又心忧余大佬现在的处境。他努力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仔仔细细将这桩事想了一遍。 这落凰山虽然靠近由心阁,却与由心阁没有半点儿瓜葛,就他所知的信息里,是没有的,可这次由心阁的人大手笔地请了九名风水大师,他顶的是他爹的名头,还什么都没做呢,就将由心阁最神秘的阁主曲凭意引了出来。 落凰山的风水,他看不大清,但余大哥说了,这山有点邪。邪这个字,在风水意义上,是不含贬义的,他大胆猜测,落凰山或许与这位阁主有关。 易乾猜不到其中的关窍,但从结果倒推,是有人请他们九人上山,惹恼了曲凭意,鬼七甚至因此瞎了阴眼,这也就说明……曲阁主非常生气。 易乾苦着脸,他就替他死去的老爹跑个旧单,怎么就牵扯进由心阁的事了,得亏他这次花重金请了余大佬,否则他这小命绝对玩完。 他心中沮丧,手中动作倒是不慢,一边抽出寒匕,一边将罗盘固定在胸口之上,余大哥说过,这里的方位都有了改变,光凭罗盘不足以定方位,那么加上寒匕呢? 易乾引动寒匕,开始了自己的“跑雾”之旅。 易乾一动,谭昭就发现了,毕竟是给了钱的雇主,他跟曲凭意动手前,在人身上留了一缕灵气,他稍微分神感知了一下,见人走的是活路,便没有阻止。 “与本座打斗还敢分神,你找死!” 谭昭闻言,立刻收回神识,谦虚道:“还好还好。” 这话显然再度惹恼了曲凭意:“你很好!他给了你什么好处,居然能让你为他如此卖命!” 哈?谭昭没听明白,听不懂就问,于是他剑器一横,道:“谁?易公子吗?他花了一百两纹银请我护佑他出落凰山。” 话音落下,谭昭的剑与对方的萧相斥后,强大的反作用力将他往后推了数米。 “不过才区区一百两,本座出五百两黄金,你去杀了那姓易的,如何?” 五百两黄金啊,谭昭可耻地动摇了一下,但碍于职业操守,他只能非常遗憾地拒绝了:“不行,我这人只做保镖生意,不做杀人勾当的。” “呵——” 这笑声可真够轻蔑讽刺的,只下一刻,落凰山居然再度陷入了地动。 “怎么回事?” 谭昭的声音砸在浓雾之中,显然并没有人回应他,他脸色瞬间一遍,循着方向疾飞而去。 落凰山并不大,谭昭将速度提至最高,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他就看到了受伤的易乾。 易乾看到大佬平安归来,那叫一个喜极而泣:“余大哥,小心!” 一柄暗刺直击谭昭的背心,谭昭却连躲都没躲,直接背剑挡住了这跟暗刺,活似背后也跟眼睛一样,甚至在击退刺杀者时,还用剑气直接逼得来者近不得他身。 随后他转身,一剑横在了拿着暗刺的鬼眼子脖子上:“刀剑无眼,鬼大师可要小心了。” “呵!你果然不是易坤,找个小辈来顶事,也确实是他的作风。” 易乾捂着胳膊,脸上神色变幻莫测:“你说什么呢!我就是易公子!” 鬼眼子却是咧嘴一笑:“寒匕可证明不了什么,你还嫩了点,你要有这人拿剑的架势,我说不定能勉强信你。” 这就是拖延时间,谭昭将剑靠紧了一些人的脖子,冷然道:“多谢夸奖,不过说说吧,我的剑可没有我的人这么好说话。” 人在屋檐下,便是风水榜第七又能如何,鬼眼子再不甘,也不想轻易送命,反正这落凰山的局已经大成,他说出来正好拉人顶罪。 “这可是你们想知道的,落凰山这局,早在二十五年就被定下了……” 在鬼眼子的叙述中,落凰山这局是在曲凭意生下的时候就定下的,由此可见这位曲阁主出乎意料的年轻,居然只有二十五岁。 而这局的存在,为的是以山来压制曲凭意天煞孤星的命格。 谭昭举着剑,道:“你是不是觉得我武力值高,从来不用脑子?” 易乾:…… “我没有说谎,活人不行,‘死人’当然可以!你以为这落凰山为何能变成如今这模样!倘若再不除去他,这江湖就要变天了!”鬼眼子见一骗不成,便又半真半假道,“我也不骗你们,这山中却有吉穴,却早已躺了个活人,人为阳,加之他的命格,而今他已二十有五,当年好心替他掩盖,而今不仅毁了一吉穴,更是要造成生灵涂炭了!” 易乾更是惊得连手上的伤都顾不上了:“你在胡乱说些什么!阴穴怎么可能躺活人!” 谭昭拉下激动的易乾,伸手直接点住鬼眼子的周身大穴:“得了吧,你这话顶多也就半真半假,二十五年前,曲凭意就算再怎么天赋异禀,他也就是个婴儿,你张嘴叭叭叭的,还讲得这么高德大义,无所谓就是让我们去替你送死,老家伙,眼睛瞎了不要紧,心要也瞎了,你这风水师恐怕就做到头了。” “你——”鬼眼子成名多年,在外受人追捧,何曾被个毛头小子这般指着鼻孔骂,但他动弹不得,只得用眼神瞪人。 易乾:“余大哥,我们现在该怎么办?”鬼眼子既然猜出他的身份,他也就没有再在人面前伪装了。 谭昭思索片刻,这山动得愈发诡异了,他看了一眼鬼眼子,想着原主的诉求,只能道:“你在这里看着他,我上山去看看。” 易乾有些担心:“山上那么危险,要不……” “放心,不多收你钱。”说罢,就提剑走人了,那潇洒劲,完全看不出是个风水师。 鬼眼子见此人离开,便又想出言诓骗,但易乾这次也学乖了,他干脆闭上眼睛堵住耳朵,他没有余大哥分辨真假的能力,但他可以选择不听不看。 另一头,谭昭已经再度回到了山腹中央。 与方才不同的是,最中央的地带浓雾居然没有再凝结,随着地动的剧烈,渐渐变得清晰起来,谭昭看到带着半边面具的曲凭意被人围在中央,而在其身后,有一块土地被人为翻动过。 “今日,本座便是死,也必要拉你们一起陪葬。” 这声音里露出来的杀意,几乎能将人的血液凝固,谭昭也确实闻到了鲜血的味道,而在这股血腥味的刺激之下,这山底下的气,变得更加邪了。 那鬼眼子虽然不老实,但……阴穴躺活人的事,恐怕是真的。 江湖阴私,加着风水堪舆,人心可怕之处,便在于此。 曲凭意确实厉害,并且他人狠话不多,这一下直接就用了杀招,围攻他的风水师倒了一地,起码都是个重伤。 是个狠角色。 谭昭上前踏了一步,让自己的身形暴露在曲凭意的视线范围之内。 曲凭意此刻,其实已是强弩之末了,落凰山的反噬加上之前的伤,让他此刻并不好受,但他依然道:“怎么,来送死吗?” “倒没有。” “那是来匡扶大义、为民除害?” “也不是。” 谭昭适时收了剑,道:“实不相瞒,其实我是个画师。” 这话音刚落下呢,曲凭意的萧就来了,谭昭只来得及一格挡,却没控制力气,曲凭意被他这一击打得后退数二十米,直接吐出了一口心头血。 系统:……宿主,杀人犯法的。 而这一下,也给了旁边重伤风水师们捡漏的机会,幸好谭昭眼疾手快,迅速上前将曲凭意拉了起来,返身带着人后退。 但很显然,翻车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他没掌握住距离,曲凭意一个气血翻涌,直接靠着他的肩膀晕了过去。 谭昭:……实不相瞒,我真的什么都没做。 第78章 天下第二(六) 曲凭意怎么也不会想到, 有朝一日他竟然会被一个画师救下。 这个事实,让他的心情迅速变得不好受起来,本就是重伤在身的他, 平地又呕了一口血出来,可见他内府受伤实在不轻。 谭昭拧着眉, 站在不远处:“我记得做画师, 应该不是什么令人痛恨的事情吧?” “在本座……这里,便是。” 山腹中心地带, 浓雾不侵, 曲凭意很瘦, 且皮肤苍白,面具将他大半张脸都覆盖着,只露出一个精瘦的下巴, 但美人在骨不在皮,即便谭昭未曾见过对方面具下的脸,也觉得那野鸡榜单并非全无可取之处。 遂而, 谭昭从善如流地改了口风:“好吧,其实我本职是个风水师。” 曲凭意已经在自我调息, 闻言表露出来的抗拒更加严重:“本座更厌恶风水师。” “……”这人是“不高兴”附体吗?! 于是谭昭凉凉地开口:“哦, 你厌恶你的,与我无关。” 暂且将伤势压下, 从来桀骜的曲阁主勉强支撑起来,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这个重要吗?” 曲阁主忽然一笑, 强撑的身形晃了晃, 倒是稳住了:“确实不重要,算本座欠你一个人情,你若有事, 可凭此物往由心阁送信。” 说罢,丢了一枚印着“由心”二字的铜牌过来,谭昭伸手接住,不怕死地开口:“如果我说,我想为你画一幅……哎,算了算了,万事好商量,别动气,你再打也打不过我的。” 曲凭意捏着萧的手,青筋都暴起了,缓了好久,他才道:“你且走吧。” “这么干脆?” 曲凭意闭上了眼睛,此人武功高绝、来历成谜,但显然品性不差,若当真想强迫与他,刚才他昏迷时是最好的时候,但……显然没有。 他方想到此,对面便传来了声音:“不行,我还不能走。落凰山的风水大变,作为藏风楼名下的风水师,见之不能不管。” 系统:啧,我第一次听说馋人家的脸可以讲得这么大仁大义! 谭昭不管系统的辛辣吐槽,自顾自说着:“落凰山这么大动静,即便不是我,也会有其他风水师前来查探,曲阁主心中想来是清楚的。” 曲凭意微微眯了眼睛:“所以,你也是冲着落凰山的所谓风水吉穴来的?” 第70节 “朋友,你别把人心想得那么坏啊,你看我,这么年轻,这么英俊,这么有才,我享受人生还来不及,这么早找吉穴来做什么?咒自己死啊?” 曲凭意:……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谭昭晃着自己的二两风水瓶道:“再说,世人对风水之说实在有些吹捧太过,再好的风水也就只能起促进作用,如果一个人想坐享其成,那么就是把棺木埋在龙脉之下,顶多也就有个好风水之名罢了。” “你这话,什么意思?” 谭昭摊手,笑意里有着自己都没注意的舒朗清阔:“我的意思是,妄图将风水作为主要手段的人,可能脑子有坑。” “……” 谭昭想来很会说服人,这次也不例外:“倘若吉穴真那么好用,那这天底下的吉穴里头躺的,就都该是能力卓著的风水大师才是了。” “……”虽然知道是歪理,但曲阁主还是有点信了。 “那你倒是说说,这落荒山的风水现如今变成何模样了?”声音不咸不淡,可见并没有被他说动多少。 但谭昭并不在乎这些,环视四周,只道:“我在来之前,碰上了鬼眼子,从他的口中,知道了一些或真或假的消息。” 说到这里时,曲凭意的眼神陡然凌厉了许多,不过谭昭并不害怕,继续说着:“他说阵法已成,且这阵法早于二十五年便已埋下,我想这就是九名风水师齐聚落凰山的原因。” “所以呢?” “抱歉,我无意窥探,但我斗胆猜测,所谓落荒与落凰,虽只是一字之差,含义却是千差万别,一个名字经万人之口,假的也会变成真的,对吗?”谭昭有注意到,曲凭意说落凰山时,发的是一声,也就是并不承认改山名。 名字这种存在,有时候不值一钱,但有时候却又分外重要。 “你若当真是个聪明人,就该明白明哲保身的道理。” 谭昭:你当他不想啊?这不是条件不允许嘛,这要是走了,估计这辈子想征求人画美人图的机会都没了。 于是,他只能点破道:“在我入山之时,便察觉山腹又一困阵,落凰二字,正应了这阵法,困的便是这落下来的‘凰’,也就是……” 也就是谁?已是不言而喻。 “如今阵法大成,曲阁主已与这山有了联系,故而你受伤,山脉震动。” 此人说的,确是半点未错,可他不甘心!凭什么他一出生人生就被固定好了,二十五年来,又有谁关心过他的感受! “曲阁主,定心,成魔成佛,端在你一念之间。”谭昭早看出曲凭意心神慌乱,否则以他的脾性,断不会用着自己粗浅的风水知识说这么多话。 “本座要你多言!” 谭昭半分不让,惯的他:“你随意,不过你再这么下去,就真要变成这山的山祭了。” 曲凭意抿紧了唇,到底还是克制住了。 谭昭见地动渐渐平复,才将剑收起来,看来他这番唇舌是没有白费。 而旁边躺着挺尸的七位风水师终于变了脸色,其中受伤最轻的那个,直接半撑在地吼道:“曲凭意,你这个天道孽子,人人得而诛之,这二十五年你也该过够了,当年若非主公救你,你焉能有今日之能!” ……天呢,好中二,谭昭觉得自己难得被尬住了。 系统:宿主,你认真一点。 [我很认真的,请你不要总是污蔑我,谢谢。] 谭昭见地动又有复发的迹象,只得无奈怼人:“我说老人家,人活着呢,不能总是道德绑架别人,什么人人得而诛之,多大脸,你谁啊,就能代表‘人人’了?” “你……你这是助纣为虐,你会后悔的!” 落凰山的震动,忽然就云消雨歇了,只曲凭意的眼中早已充血,可见他此刻并不好受:“呵!我若是可以倾覆天下,都是被你们逼的!他日我若是造下杀孽,都有你们的一份!” “你——” “你待如何?我便是杀了你,又如何?”说罢,就要提气杀人了,但很显然,有人拦住了他,“让开,否则连你也杀!” 谭昭皱着眉,这么近他已能够非常清楚地闻到对方身上的血腥味了:“我劝你,最好不要杀人。” “让开!” 谭昭不由地也有些暴躁:“你是听不懂人话吗?” “让开!” “他分明是激你杀他,你难道看不出来吗!” 曲凭意胸中血气翻涌:“谁说我要杀他们了?让开!” 谭昭立刻麻溜地让开了,不杀人,万事好商量,这些人分明是为谋私利,却说得冠冕堂皇,算是他平生最讨厌的一类人了。 曲凭意果然没有杀人,不过断人本领,犹如杀人性命,风水师没了能观气的本事,那简直比死了还要难受。 “还差两个。” 谭昭带着曲凭意找回去的时候,鬼眼子已经快在冲破穴道的边缘疯狂试探了,但奈何他回来的太是时候,刚要逃呢,就又被人点在了原地。 “余大哥,你可回来了!”易乾高兴地冲过去,见后面跟这个陌生男子,身形稳了稳,立刻一秒切换易公子。 谭昭轻嗯了一声,也没给两人介绍,只将鬼眼子丢了过去:“我要下山了,作为交换,他我是要带走的。” 说罢,他便让易乾将脸上的面具摘下来,易乾今年不过二十,年纪尚轻,显然与二十五年的旧事毫不相干。 “要走便走,本座又岂能拦得住你!” 谭昭:……先溜了溜了。 东南路确实是下山的路,又曲凭意的许可,两人很快就除了落凰山,等下山一看,这落凰山已经完全变了模样,整一座山居然…… “这这这怎么可能!余大哥,落凰山呢!怎么不见了!”易乾已在下山时换了装扮,此刻慌得非常自然。 谭昭如是道:“你问我,我去问谁?” “……” “好了,你也从落凰山下来了,我的任务结束,给钱吧。”谭昭伸手,那叫一个无情。 这也太突然了吧,但这钱易乾付得要多痛快就有多痛快,毕竟钱没了还能再赚,但命没了可就玩完了,他还没娶亲生子呢,可不能死啊。 “余大哥,你准备去哪里?” 谭昭挑了挑眉:“怎么,你准备跟着我啊?” “不行吗?余大哥不是说要给我画像吗?” “当然不行,你不是说要独自历练成长吗?至于画像,你余大哥我刚好过目不忘,不需要你真人在场。”他可没有免费帮人提升本领的好心肠。 “……”实名羡慕了。 两人在山下修整一日,易乾虽然初出茅庐,却并非蠢人,落凰山的事以他的本事掺和不了,而且他爹已死,他顶多会匿名向由心阁投递消息,至于余大佬的大腿,他也很想抱啊,但无奈办不到啊。 第二日,易乾收拾行囊离开。 谭昭转身,就看到了戴着半边面具的曲凭意:“嚯,吓我一大跳,你怎么站在人身后都不出声的?” “听说你收钱办事,是吗?” 谭昭鼻子灵敏,立刻闻到了麻烦的味道:“不,最近钱赚够了,不开张。话说,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 这问题,老早就徘徊在谭昭心里了:“这戴半边面具,等摘下来真的不会晒成两个色度的阴阳脸吗?” 港真,这影响颜值的,很重要的。 第79章 天下第二(七) 曲凭意忽然近前, 声音里听不出喜怒:“你似乎很关心本座的脸?” 谭昭向旁边一靠,倚在廊柱上道:“自信点,把似乎去掉, 我老早就告诉你我是个画师了。” “你可真是不怕死。” “承让承让。”谭昭抱拳敷衍地摆了摆,“你此番下山, 应该不止是找我办事这么简单吧?”说真的, 要不是因为原主的心愿,就算是给他十万八千两黄金, 他也绝不会掺和落凰山的事。 曲凭意此人身处局中, 跟人形麻烦也没差多少了。 再者说, 这位主也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人物,未到后面,谁知道结果如何呢。 曲凭意抬眸看了一眼人, 轻轻地坐下,他的伤还未好,又强行离开落凰山, 自然不太好受:“所以,你是在等本座来找你。” “话没那么绝对, 我在想如果你下山来找我, 我就同你交个朋友,就这么简单。”谭昭真诚地开口。 “朋友?”曲凭意忽然大笑起来, 笑得前仰后合,笑得内力翻涌, 一口血飙了出来。 这也太夸张了吧? “我说的笑话, 很好笑吗?” “好笑,太好笑了!你没听他们说吗?我是天道孽子,天煞孤星, 接近我的人,没一个能有好下场的,就这样,你还想做本座的朋友吗?”这声音冷得出奇,也带着十足的嘲讽,嘲讽自己,也嘲讽别人。 谭昭对曲凭意称不上了解,这也才不过第二面,但他自问看人还是有几分眼力的,曲凭意的命格如何他算不出来,但人嘛:“我觉得这一点儿也不好笑。” “哦,是吗?” 气氛忽然变得凝灼起来,谭昭忽然一笑,点头道:“当然,再说了,做天道孽子有什么不好的?”他都做了好几个世界了。 系统:是哦,你天道爸爸还经常给你劈雷玩~ [打是亲,骂是爱嘛。] 曲凭意闻言呼吸一窒,差点又咳出血来。 谭昭的歪理,说起来那绝对是一套一套的:“就算是孽子,那也是亲生的,生而不同,并非你之过,倘若下次有人再这么说你,你就说他们连天道孽子还不如。” “……”不知为何,曲凭意觉得和此人聊天真累,还有点费血。 于是他果断转移了话题:“本座不需要朋友,你走吧。” 谭昭忽然拍手起来,一副如梦惊醒状:“对了,说了这么久的话,我还没做自我介绍呢,我叫余温书,主业风水,副业画师,偶尔还兼职做点小生意,请多指教。”他自己说完,忍不住轻轻笑了起来,这职业简直时髦度点满啊。 “余温书?” 谭昭非常响亮地应了一声,然后就非常自来熟地拉着人去吃饭了:“来来来,你受伤了,多喝点鸡汤,这家野店的风味虽然粗犷了一些,但胜在食材新鲜,滋味甚是不错的。” 从……没见过这样的人, 曲阁主莫名其妙跟人同桌吃饭,灌了一碗真鸡汤,味道就像人说的,风味简朴,但大概是冬日里,这碗鸡汤足够滚烫,稍稍温润了一下内府。 他放下碗,道:“今日是冬至日。” “咦?我居然忘了,那今日应该吃饺子才是。”说着,谭昭就招呼小二去煮两份汤饺来,要的三鲜素饺子,显然是体谅病号。 第71节 “……” 谭昭见人不说话,还道:“怎么不说话?” 饺子很快上来,圆肚白,一只只浮在碗中,氤氲的热气将它们渲染得格外柔和,这与他过往二十五年的人生完全无关,甚至与他格格不入,曲凭意伸手碰了一下碗壁,灼热几乎能将他的指间烫伤。 他掩下某种情绪,伸手将饺子碗推开,站起来道:“本座没有时间陪你玩交朋友的游戏,告辞。” 然后直接用轻功离开,半点儿没给余温书反应的机会。 谭昭咬着半颗饺子:“……” 系统:宿主,醒醒吧,人家不想跟你做朋友。 [谁说的?] 谭昭的眼神落在被人推到桌子中央的饺子碗上,默默将另外半个饺子吞下。 也不知是不是冬至的关系,外面的天气越来越冷了,甚至等谭昭提着食盒出去,外头已经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冷雨。 而越靠近落凰山,雨势就越大,谭昭抬头看了一下天,稍稍压低了一下油纸伞,辩认了一下方向,才一脚踏入了落凰山的范围内。 山内山外,两个世界,谭昭将油纸伞收起,轻轻掸落上头的雨水,便往山腹方向而去。 [你看,他并未阻我入山。] 系统:…… 然而,打脸来得非常之快,谭昭有猜到冬至对于曲凭意来说是个非常特殊的日子,但他没想到会这般特殊。 “那个曲阁主,如果我现在离开,你能当我没来过吗?” “滚!” 曲阁主,哦不对,是曲小阁主现在只有三头身,但或许是幼年状态,谭昭更能看清楚对方与落凰山之间的联系了。 “那个,面具……歪了。”准确来说,是大得快挂不住了,这如果掉下来,他是不是也算见过天下第一美人了? 系统:宿主,投机取巧要不得。 三头身的曲阁主就算再怎么生气,都有股莫名凶萌凶萌的感觉,特别是故作老成的模样,谭某人半点儿畏惧之心都没有了。 好不容易将面具固定住,曲凭意开始赶人:“你来做什么!” 谭昭提了提手里的食盒:“本来想邀你喝酒的,现在看来只能请你吃饺子了。” ……请一个重伤患者吃酒? 谭昭立刻读懂对方的眼神,摆手道:“别这么认真嘛,这个借口你不满意的话,我这里还有百八十个不重样的,你想听哪一个?” “……”大概是变小了,曲凭意终于恼了,“余温书,你究竟想做什么!” 他吼完,只听得人轻声道:“想跟你交个朋友。” 片刻后,三头身美人略有些别扭地接过食盒,扭着声音道:“好了,现在你可以走了。” 谭昭:……为什么有种强迫良家妇女的感觉?! 错觉错觉。 “你今日下山,准备找我谈什么生意?” 说起这个,曲凭意一滞,凝着声音道:“你既是风水师,可会破局?” 这开门做生意呢,最重要是诚信经营,谭昭如是道:“不太擅长,实不相瞒,我只是半吊子风水师。” 曲凭意只当人是过分谦虚:“本座想请你破命局。” 谭昭一讶:“落荒山的局?”可这是人为造的风水局,应该称不上命局吧? “不是,落荒山的事,本座自会解决,无须他人插手。” 谭昭猜就是,所以根本没在人面前提如何破局,当然了,他也不会破,如果曲凭意开口,他大概率会劈山破阵。 但很显然,曲凭意有点疯,对方显然非常沉迷钢尖上跳舞,他虽然不知这事的来龙去脉,但就目前的状况而言,这阴穴的归属,还未可知。 “哦,我不会算命,命局应该是不会破。”死物还能劈了,人身上的局,他还能劈人不成? “应该?” 谭昭摊手:“就是没破过的意思。” 这听着,就非常不靠谱,但出乎意料的是,曲凭意却仍然要下这个单。 “实话实说吧,你是不是还蛮看重我这个朋友的?” 三头身曲阁主举起了手里的萧,一副我打不死你也要跟你同归于尽的架势。 吓得谭某人立刻讨饶:“好吧好吧,我陪你走这一趟便是了。不过,落荒山……真的没关系吗?” “哼!本座自有分寸。” 到最后,那碗汤饺终究是赶在子夜之前被人吃掉了,谭某人还奢侈地给人用内力加热了一下,没办法,三头身的小崽子总不能吃凉食。 ** 第二日,光风霁月的曲大阁主重新出世,连谭昭都没看明白怎么一个人会在特定的日子里变小。 系统:你花钱啊,花钱我就告诉你。 [不用了,我才刚来这个世界,不急着作死。] 系统:原来你也知道自己经常作死啊。 落荒山,落凰山,人造吉穴,冬至日,曲凭意变小,所谓天煞孤星,蛮有意思的,谭昭回味着这几个词,顺手将寄在客栈后院的小毛驴迁出来。 曲凭意今日一身青衣,又换了款面具,整个人敛了几分,倒显出几分谪仙气质来,当然了,谭昭将此归结为错觉,因为人非常嫌弃地开口:“你就骑这?” 谭昭甩了甩缰绳:“有问题吗?” “本座现在终于相信,你是很缺钱了。” 喂,说话就说话,人身攻击就没什么意思了:“曲阁主家大业大,余某自然比不得。” 半柱香后,余某迅速抛弃了小毛驴,抱上了曲阁主的大腿,坐进了豪华大马车,享受五星级餐饮服务。 “咱们,这是去哪儿?” “京城。” 说实话呢,曲阁主实在算不上一位旅途好伙伴,加之人受了内伤,外头天寒地冻的,谭昭只能猫在马车里练习画技,练手对象当然是易乾小白鼠。 系统:宿主,你这是素描,不算。 谭昭懒得理会系统,随手涂鸦着,反正正主不给他画,他也随意画着呗。 “如何?” 曲阁主非常自然地闭上了眼睛,一副本座看不得的模样。 “你为什么那么讨厌画师啊?” “讨厌就是讨厌,还需要理由吗?” 谭昭思索片刻,道:“等你伤好,我们打一架吧。”嗨呀,好想揍人。 “可。” 只可惜等到了京城,曲凭意这伤也才好了将将一半,两人落脚在一处客栈里,客栈名叫白玉楼,四层的高楼,且……风水局摆得相当不错。 从小二的口中,谭昭得知白玉楼的东家花大价钱找风水大师摆的局,这墙上的画和字,那都是有讲究的。 “看出什么来了?” “好思路啊,这楼摆得蛮妙的,催官显贵的局我不是没见过,但摆在客似云来的客栈里,这里恐怕是上京赶考举子投宿的第一选择。” 曲凭意听此,显然并不意外:“没错,我找你破局之人,就住在这白玉楼。” “谁?” 曲阁主纤长的手指一指门口,轻声道:“这便是了。” 谭昭顺着人所知的方向看去,见是一浑身湿漉漉的书生,这大寒天的,掉河里了? 书生连打了几个喷嚏,忙叫小二提了热水,半柱香后,打着喷嚏下楼,才走了两阶楼梯呢,就一个踩空,眼看着就要滚落下来,谭昭只见曲凭意一根筷子丢过去,书生踩到筷子,才狼狈地抱着楼梯没滚下楼。 谭昭:……这是什么骚操作? 小二见此,那也是惊魂未定,只仓皇道:“客官,您没事吧?” 书生却好似已经习以为常,镇定了一会儿就摇头道:“没事没事,小场面,下楼吧。” 小二一听,放下了心,然而他这心实在是放太早了,他走下楼梯不过三米的距离,就听得后头楼梯上“哐当”一声,他转头就看到书生直接平地摔了下来,直滚到了一桌客人的……桌子边。 谭昭:……这也太非了吧,这世上居然还有比他更非的人?! 第80章 天下第二(八) 这命局他可看不了, 要是能脱非入欧,他早八百年就给自己改命了,还能一直蹉跎到现在?谭昭放下筷子, 给人搭了把手:“这位公子,你没事吧?” 书生借着人的力站起来, 显然已对此习以为常, 他从容地拍了拍身上的灰尘,道:“多谢这位公子, 小生无碍。” ……你额头都磕肿了, 这叫无碍? 谭昭抽了抽嘴角, 也没戳破书生的场面话:“那便好,公子以后走路还须小心一些才是。” 书生正欲谢过好意,旁边却突然传来一把清棱棱的声音, 似是冰雪初融,乍闻便令人心爽:“唐雍若。” 唐雍若瞬间转头,正对上一双黑沉的眸子, 江湖人戴面具并不少见,但戴了面具还这么好看的人, 却并不多见了。即便他没有见到面具之下的容颜, 也能肯定这位公子若摘下面具,必定绝色倾城。 不过唐雍若很快拉回了心思, 疑惑道:“公子认得小生?” 曲凭意已从怀中取出了一块非金似玉的环佩,搁在桌上推到中间:“这是你的, 对吗?” 这是人来人往的大厅, 唐雍若立刻压低了声音道:“你是由心阁派来的?” 然后,谭昭就眼睁睁看着那块环佩被推到了他的面前,听得人指着他说着:“不是, 他才是。” 哈?还有这种操作? 谭昭看着面前的环佩,又抬头看了一眼对方腰间的萧,这怎么看都是同一种材质造的东西啊,真的有人会信吗? 但事实证明,有,唐雍若就算一个。 第72节 只听的人用堪称喜悦的语气说着:“你可算是来了,再晚上几日,小生都怕睡梦中被口水呛死了。” ……这位公子,请说出你的故事。 既然对了信物,三人立刻从大厅转到了二楼的包厢,当然在上楼期间,某位唐姓书生又差点磕楼梯上,要不是谭昭扶了一把,可能门牙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余先生,快请坐。” 谭昭闻言入座,对面就传来了凳子腿咔嚓碎裂的声音,好在唐雍若应对经验非常之丰富,这次他自己稳住了,抬头对上两人的目光,他还摆了摆手:“没事没事,这死不了人的。” 谭昭:……靓仔语塞.jpg。 小二又重新上了茶水,一脸歉疚地将碎裂的凳子搬下去,还补了糕点上来,谭昭捡着云片糕,听人说着:“既然余先生拿着玄玉令而来,想必是知道小生所求了,还请先生救我。” 不,他真的不知道。谭昭转头看着喝茶看风景的某位阁主,无奈开口:“命局一事,牵一发而动全身,我观唐公子周身,煞气缠绕,却非萦自内府,方才那诸多事端,必是后天所致,不知可否告知是何时起?” “先生说得半分没错,此事还要从半年前说起。” 唐雍若学识渊博,讲述能力自然不差,几句话便将他半年前的经历一一道来。却原来唐雍若来自闽地,闽地师资力量本就一般,他去岁考中举人,便决定提前入京准备会考,却没成想在离开闽地之后,他就开始疯狂地……倒霉。 起先,唐雍若还以为只是偶然,但后来……真是不说也罢,若不是他还有几分画技,恐怕现在正与乞丐同窝了。 “……”惨,太惨了。 不过半年了,人还全须全尾地准备会考,这便证明唐雍若气运绝对不低。 “先生可有什么思绪?” 谭昭诚实地摇头:“并无,这风水命局若要作用于人,要么是动你所居住的阳宅,要么就是动阴宅,前者不大可能,后者,闽地离这里可不近,若是一来一回,恐怕你是要赶不上科举了。” 唐雍若显然对此并不意外:“实不相瞒,小生日前已找藏风楼的风水师询问过,但小生不想错过此次会考,先生可有良策?” 谭昭看了曲凭意,道:“倒是也有,灾祸转移,也就是替身,明白吗?” 谁料,唐雍若立刻摆手:“不不不不,这不可!小生断不能拿他人的性命开玩笑,倘若这般,小生宁可不中。” “……没讲转移到人身上,厌胜术听过没有?术法并无好坏之分,端看人的用法,唐公子不必担忧。” 唐公子想了想自己最近的衰运,还真的蛮担忧的。 “唐公子不必立刻答应,这算是下下之策,若能找到煞气缠绕的源头,自然可破。”谭昭宽慰道,其实他也蛮好奇的,什么样的局居然能改变一个人的气运? “那如何找这源头?” 谭昭伸手,并指以灵力束缚了一丝唐雍若身上的煞气,投入茶杯之中,顷刻之间,清澈的茶汤便笼罩了一丝乌云,且这丝黑气在茶汤之中疯狂转圈,等及差不多十个呼吸的间隙,这丝黑气才慢慢消融。 “这,此为何物?”唐雍若大惊,他是信风水之说的,却从未见过,这也未免太…… 谭昭一笑,将茶杯里的水泼到地上:“这便是唐公子喝凉水还撒牙缝的原因了。” 唐雍若瞬间捂住了嘴巴,他也不想的啊!他这段时间,不仅很凉水塞牙缝,喝热水热酒热汤都会!甚至吃饭必磕到石子,吃鱼还没取鱼胆……这半年来,他都瘦了足足十五斤了。 于是,他动情地道:“还请余先生救我。” “好说好说。” 曲凭意看了一眼入戏甚快的人,没张口喝破人的伪装。 冬日里天黑得早,这不过聊了一会儿,天就完全黑透了,谭昭找小二叫了一桌席面,还非常热情地邀请唐雍若一起吃,盛情难却,唐雍若只得苦着脸应下来。 “倘若有什么不雅之处,还请二位莫见怪。” 曲凭意高冷地点了点头,谭昭则笑眯眯地表示不在意。 然而一顿饭下来,唐雍若发现自己吃得舒坦极了,没有喝汤被烫到,也没有吃鱼卡鱼刺,甚至都没有被噎到,日常吃不饱的唐姓书生立刻表示要添饭,他要吃三碗。 “……”瞧把这孩子逼的。 菜足饭饱,反而是唐雍若有些不想走了,倘若不是君子之风尚在,他可能会想跟余先生同塌而眠。 等到唐雍若依依不舍地离开,谭昭伸手一道灵力打在门上,从怀里掏出那块所谓的“玄玉令”把玩着:“这东西很珍贵吗?” 曲凭意靠在窗边的塌上,闭目养着神,闻言只轻轻动了动眼皮,道:“你是第一天混江湖吗?” 看来这小东西很有名了。 有名的东西,就意味着麻烦,谭昭立刻将东西丢到人袖口:“既然如此,就好好收着,我可是个穷人,指不定哪天就拿出去卖了换酒吃。” 谁料曲凭意又丢了回来:“你可以去试试。” “试试就试试,你可别后悔。”谭昭甩着黑色的令牌,上面什么花样都没有,但这么特殊的材料,不需要赋予更多的东西,它自身就已经非常独特了,“哦对了,这唐书生长得怎么样啊?” “你自己没长眼睛,不会看吗?” 谭昭一听,难得有点儿无奈:“倒是长了眼睛,就是长得太好,光看到他黑气罩面了。” “……”曲凭意已经转过去了,他拒绝回答这种问题。 第二天一大早,谭昭的房门就被小二敲开了。 “何事?” “这位公子,唐公子他……” 谭昭立刻跟小二过去,一进房门就闻到了淡淡的血腥味,转过屏风,他就看到了鼻血流不止的唐雍若,唐雍若见他如见活菩萨,刚要开口,就被谭昭压住了,他伸手直接用灵力封住对方的穴道,没一会儿,鼻血就不留了。 “……这又是怎么了?” “起床磕床角上了,哎。”他还以为他好上许多了呢,这差点流鼻血而亡,这要真这般死了,他死不瞑目。 谭昭:……靓仔再次语塞.jpg。 “没事,鼻血已经止住了。”谭昭将人扶起来,眼神环视四周,这里大概是唐雍若长租的客房,所以里面的东西或多或少都染了一些煞气,这些煞气伤害不了他人,却会伤害唐雍若本人。 这种概念,正好与所谓的天煞孤星相反。民间所说的天煞孤星,克父克母克一切靠近他们的人,便是因为他们周身环绕煞气,却因为自身命硬不受煞气侵染,反而反噬近身之人。 巧合吗? 不见得吧,否则以曲阁主的心性,何至千里迢迢跑这一趟京城。只可惜他并不会算命,否则掐算一番,就直接能破局了。 谭昭按下心思,回房洗漱后才去找唐雍若。 “不等那位吗?” 谭昭摆了摆手:“不用,他自有事要办。”他昨晚深夜可是听到人离开的动静了,估摸着这会儿还没回来呢。 “那……” 唐雍若正欲开口,却瞧见余先生全神贯注地盯着他的书箱瞧,瞧了好一会儿,才转头问他:“这里面,放了什么好东西?” “没什么,就是些从家乡带来的书籍和应考之物。” 谭昭指了指书箱:“我能打开吗?” “先生请便。”唐雍若自然不会拒绝。 他刚第一次进来时,就感觉这箱子气息与众不同,现在一打开,就更加明显了。 唐雍若有些惊疑:“可有什么不妥之处?” 谭昭正好翻出了一个考篮,考过科举的学子都知道这东西,应考必备啊,但闽地离得这么远,有必要背个考篮入京吗? 第81章 天下第二(九) 谭昭从前也是做过举子的, 除非是家境特别贫寒的考生,那么有可能会千里迢迢带上一应用具以减少支出,但唐雍若显然并不为钱财操心。 即便是到了京城盘缠被偷, 这位也能凭借一手丹青常住白玉楼,从穿着要配饰, 家境即便称不上大富, 也绝对是家资不菲了。 但为求证,谭昭指着考篮开口道:“这也是你从家乡带来的?” 唐雍若不傻, 余先生什么不提, 偏偏问他考篮的消息, 便立刻明白这考篮兴许有异,立刻摇了摇头,道:“不是, 这考篮乃是友人所赠。” “友人?”谭昭的语调里充满了玩味之意。 唐雍若自然也听出来了:“友人所赠,不好推辞,即便礼轻, 便是不用,也不好随意丢弃的。此物乃是小生出闽地前, 途径一同窗家, 他听小生要上京赶考,便送了此物祝小生金榜题名。” 禀直而不迂, 倘若高中,定是位好官:“那他现下在何处?” “实不相瞒, 他也是要入京赶考的举子, 只是他家中妻子即将临盆,故而没同小生一块入京。”唐雍若说完,脸上有些苦涩道, “这考篮,可是有什么不妥?” 谭昭将考篮从书箱里拿出来,打开上面的竹盖便露出里面的砚台和毛笔,毛笔是普通的应考毛笔,而这方墨砚嘛:“他若是知晓自己送的是什么,那他可能是祝你来生金榜题名。” “……”这话犀利得让人没法接。 谭昭已经将萦着一团煞气的墨砚取了出来,一般制砚多以石玉为料,但这块砚台么,他抬头看人:“这么阴沉的砚,你就没觉得奇怪?” 唐雍若闻言惭愧:“小生并未查验过。”而那位藏风楼来的风水师,也没有指出,他望着考篮,心中庆幸多亏拿着玄玉令找了由心阁,这位余先生的水平显然更高。 谭昭翻看着手上的墨砚,因是考试用具,所以整块墨砚并无任何花纹和暗路,通体黝黑,入手略沉:“这东西起码得在阴煞之地埋过二十年以上,你接了此砚,你便是它的主人,你俩气机相合,自然受其影响。” 唐雍若闻言蹙眉:“这若是随意丢弃,让他人捡了去,岂非也要受小生这般经历?” “没那么简单,你丢了它,它也会回来的,你是它的主人,不信你可以试试。”谭昭将砚台搁在桌上,随口道。 “那还是不要了。”唐雍若看着桌上的墨砚,有点愁,早知道便断言拒绝了,“那这该如何是好?” 谭昭翻身将书箱盖好,这才坐下道:“很简单,有三个法子。”找到了对症之处,也不需要劈人,这就是个容易副本。 “哪三个法子?” “这一嘛,你可以将它送人,对方若是接受了,它也就不会害你了,但我想你应该不会选择此法。” 唐雍若点头,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他虽不是圣人,却也不会做这般损人利己之事:“那二呢?” “这二呢,就是你去寻一得道高僧,求他为此砚‘超度’,当然这个‘超度’不是说人,而是这上面的阴煞。”谭昭没等人反应,遂给出第三种解决方法,“当然,你拿着玄玉令来,由心阁有义务替你解决事端,所以这三嘛,就是我替你毁了它。” “毁了它,可有什么弊病?”唐雍若反应极快,立刻问道。 谭昭戳着墨砚,露出了一个略微玩味的笑容:“你猜得没错,若我出手,那么对你下手之人,必定会得到反噬。” 唐雍若心下一紧,他那位同窗平日里非常平和,应不是这种背后伤人的小人:“这反噬,会反噬到我同窗身上吗?” 谭昭摇头:“不一定,若是有人假手于他,他自然不会有事。” 反噬,即是因果,因果乃天道伦理,很少有人能蒙蔽天道行事的,而如果都有这个能力了,傻子才会找这么迂回的法子害人吧?这跟杀鸡用牛刀没区别。 见唐雍若一脸思索,谭昭终于开口:“怎么样,你决定用哪种法子?” 曲凭意就是这个时候来的,这位大爷今天穿了身秋香色的锦袍,这种颜色一般人可撑不起来,但人好看就是可以任性,甚至还将人身上的清冷压了三分:“看来你的风水水平,没有你说的那么差。” 谭昭丝毫不谦虚地接腔:“没办法,老天爷赏饭吃,嘿嘿。” ……冷美人难得想吐槽,这哪是什么老天爷赏饭吃,这分明就是老天爷拿着饭碗强行给你塞饭,在这之前,他已经找过至少十位风水师前来探底了,没一个能破局的。 第73节 果然,这余温书能力非凡,只可惜查得到的资料上一点线索都没有。 此时,唐雍若也给出了他的答案:“我选第三种。”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倘若不是他小心又小心,这半年来他都死了不少次了,不管要对付他的人是谁,能做出此等阴损之物的人,他为何还要放过此人? 谭昭一听,就掏出一柄大宝剑:“够干脆,我喜欢!” 然后就在唐雍若和曲凭意惊愕的眼神下,一剑直接将桌上的墨砚劈成了齑粉,碎得比芝麻粒还要碎! “这这这……怎么做到的!”就算是能劈断,那也是劈成两半啊! 谭昭一脸无辜地收了剑,他这出来行走江湖的,怎么可能没半点儿本事傍身:“包着丢进大火里烧掉就成了,至于怎么做到的,行业机密,你要是学走了,我不得哭啊。” 唐雍若:……学不会学不会。 他心里虽然震惊,但还是第一时间找出房间的火盆来,连同桌布一起丢进了火盆里,火盆里的火猛地一下窜高,连火焰的颜色都变成了幽幽的蓝光,谭昭伸手一道灵力打过去,火苗就跟被被泼水一样迅速瘪了下去,没过几个呼吸,火盆里烧得渣也不剩了。 而在京城外的一座别庄里,有人忽然猛地涂了一口心头血,还未等他反应过来,便昏死了过去。 “解决了?” 听到曲阁主冷玉般的声音,谭昭收势点头:“基本算是。” “基本?” “谦虚说法。” 这解决得太快,让人根本没有真实感,当事人唐雍若更是有这种感觉,要不是他请过数位风水师来看都没看好,又是由心阁派来的,他都觉得对方是个惯于行骗的风水骗子。 直到他一天下来,风平浪静,什么都没有遇到,甚至莫名有种过于安静的感觉。 “怎么,唐举子还有些怀恋从前?” 唐雍若立刻矢口否认:“小生不是,小生没有,你可别瞎说啊。” 谭昭也是替人除了煞气之后,才看清唐举子的长相,倒是与他想的略微有些不同,唐雍若名字听着文气得很,却是剑眉星目,疏朗明亮,确是一副好长相。 说起来,这个世界的平均颜值水平很高啊,他遇到的人除开曲凭意,都长得很是不错,包括最初离水城藏风楼的俞娘子。 “既是如此,那就祝唐公子来年金榜题名,此物便送与你防身用。”谭昭摸出一颗木珠,上头附了一缕他的灵力,即便做不到护佑时,也能让他察觉到。 这还包售后的,唐雍若当即感激地接过:“多谢余先生。” “没事,有人给了钱的。” 唐雍若道:“先生这是要离开吗?” “对啊,白玉楼多是举子,我这人放纵惯了,扰到你们看书就不好了,再说住在这里看书能使人平心静气,我占这好风水也没用啊。”谭昭随口说道。 “那那位?” “他啊,我可管不着。” 曲阁主早前就给了他一大笔钱,顺手还塞了枚玄玉令给他,还强迫他收,不要都不行,跟烫手山芋似的,说起来这由心阁派发的玄玉令,到底什么来头啊? 不懂就问,眼前刚好有个明白,谭昭就问了。 “先生不知吗?”唐雍若满脸惊讶,就算不是由心阁的人江湖上还有人不知道玄玉令的含义吗? 谭昭诚实地摇头。 “其实小生知道的也不多,但江湖盛传得玄玉令者,可要求由心阁无条件做一件事,便是杀人放火,抑或是要由心阁阁主之位,由心阁都不得有任何异议。” 谭昭哦了一声,这听着像是一般的江湖传闻,算不得过分啊,既然如此,曲阁主没必要送他啊:“还有什么含义吗?” 唐雍若想了想:“小生这枚乃是叔父所赠,其实玄玉令看令不看人,只要拿到令,就能要求由心阁办事。” 明白了,有杀人夺宝的风险性,谭昭看了唐雍若一眼,估计在唐举子拿出玄玉令之前,应该没什么人知道这玩意儿在一位书生手里。 “还有就是,玄玉令必须在外,不得收回阁主之手。” 谭昭……摸了摸口袋里的玄玉令,忽然有了一种非常不祥的预感,这种预感在以往都准得非常,而这次……不行,他得去卖了它。 不仅要卖,他还要卖个大价钱,不然怎么对得起曲阁主的赠予呢。 第82章 天下第二(十) 谭昭为人, 勉强有个优点,就是遇事果决,他下了决心, 那么就一定会很快去做,而且年关将近, 拖到年后多不好啊。 系统:道理我懂, 所以你为什么不用令牌去换曲阁主摘面具呢? [那你觉得曲阁主摘了面具提萧打我的几率是多少?] 系统:百分之百,不过他也打不死你啊, 留口气就行了。 [阿统啊, 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系统:哦。 [你这么说得, 我好似个强盗一般,我是给人画美人图的,不是画怒气十八斩的。] 谭昭已经从白玉楼离开, 最近他荷包充足,不必再去藏风楼打秋风,揣着小银子转头就去京城五星级高档酒楼知鱼楼订了一个清雅的院落, 至于曲凭意,早在他替唐雍若解决煞气后, 人就消失不见了。 唔, 江湖大人物嘛,总是神出鬼没的, 谭昭老早就习惯了。 知鱼楼,取自“子非鱼, 安知鱼之乐”, 这老板偏生取了个反义,并且还非常凶残地以各种鱼宴作为招牌卖点,所谓汝想知鱼之乐, 可往知鱼楼吃鱼宴,便能知吃鱼之乐了。 这里附庸风雅的书生是不会来的,与白玉楼的学术气氛不同,这里的享受气息,谭昭就觉得非常适应,并且有点爱上了这该死的鱼滋味。 “看来你过得十分惬意啊。” 这声音,谭昭眼皮都不用抬一下就知道是谁:“还算可以,曲阁主居然还未离开京城吗?我记得我答应你的事,已经做到了。” 曲凭意就看不得人安生,他紫袍一展,颇有种霸气之感:“前些日子还口口声声要同本座做朋友,如今怎么不说了?” “毕竟我也不是什么强人所难之人,曲阁主不愿,我还能强逼不成?我可没有这么癖好,再说了这人间能做朋友的,也不是只曲阁主一人呐。” 分明是他拒绝的余温书,听着这话曲凭意却莫名来气,遂而说话的声音也冷硬了不少:“看来,你是知道玄玉令的作用了。” 谭昭嘴一撇,道:“知道如何,不知道又如何?” 却没想到曲凭意居然解释了,当然这解释还不如不解释:“本座只是有些惊讶,这江湖上居然还有人不知道玄玉令的作用。” 而就他调查的余温书过往来看,余温书分明就是知道玄玉令作用的,这就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了。 “我忘了不行吗?毕竟像是这种传说中的物品,我这样的升斗小民,哪关心那么多啊。”谭昭强行给自己挽了尊,而事实上他只是看了余温书基本的记忆,像是这种细枝末节,他根本没去关注。 系统:说真的,我对你的这种掉马行为,并没有感到一丝丝的意外:)。 曲阁主显然不相信,但他也没再深说下去,因为这并没有任何的意义:“那如何,你又要公开拍卖玄玉令了?” 谭昭嘿嘿一笑:“曲阁主莫不是要收回去?” 曲凭意坐在二楼的围栏旁边,他依然带着面具,不过这次又换了张虎目牛影的,倒是有种夜能止啼之感:“不,本座静待你的演出。” 声音里,居然当真有期待之意。 谭昭伸手给人倒了杯酒,酒是知鱼楼有名的鱼米香,醇厚的米酒不及醉人,但微醺吃烤鱼,那是给神仙都不做的。 “本座从不喝酒。” 这一路来京,谭昭当然知道:“我给你倒酒是我的事,你不喝就是你的事了。” 这江湖,活得这么自我的人,曲凭意还是第一次见,更神奇的是,这居然还是一位风水师,怪哉怪哉。 ** 这人间,钱不是万能的,但有钱可以办成许多事,比如找人张罗一个别开生面的拍卖会,这场拍卖会从头到尾只有一个拍品,甚至都没有司仪,但与会者堪比武林盟主继任仪式的规模。 毕竟玄玉令大家都听说过,但真正什么样子,就算是得不到,看一眼也能出去吹上两三年了。 反正也不贵,进场也才一文钱罢了,一个馒头钱,少吃一顿又饿不死。 谭昭将拍卖会放在了京郊非常著名的红梅长林里,京城还未下雪,这几日天气好的过分,天高气清的,并不阴冷。 待到日头升高,谭昭就带着装有玄玉令的玉匣出现了,当然,他这次带上了这个江湖的基本艺能——面具。 一张在街边买的张飞面具,格外地给人距离感。 “鄙人不才,近日偶尔得到玄玉令,玄玉令天下第一无二,且无人能伪造,相信诸位心中也明白。”谭昭压低了声音说着,“今日邀诸位前来,乃是决定玄玉令的归属。” “鄙人平生不无所求,唯钱尔,但诸位也要说了,我拿着令牌去找由心阁要钱不就行了?非也非也,这有钱也得有命花,我呢也不贪,今日若有人能取得这玄玉令,留下一千金买酒钱足矣。” 可以说是快人快语了,谭昭说完,便将手里的玉匣轻轻一抛,直接落在了一棵寒梅树下。 粉玫色的花瓣上,是通透的巴掌大玉匣,玉匣半透明,江湖人视力都好,站在前头一眼便能看到匣内的玄玉令。 “就这么简单?” 谭昭点头,伸手邀请:“就这么简单,不过呢,鄙人是个风水师,平生醉心风水阵法,故而技痒,稍稍摆了个小阵法,希望诸位不要嫌弃才是。” “哦对了,若天下第一美人愿意让鄙人画一幅美人图,玄玉令我双手奉上。” 说完,谭昭就施施然离开,倒是有人想拦他,但显然此人虽然藏头露尾,却并非好相与的人物。 谭昭皮完,没等走出红梅长林,就碰到了天下第一美人正主。 系统:哈哈哈,怎么不表演靓仔语塞了? [不是你说让我试试的吗?] 但很显然,曲美人的注意点格外新奇:“才一千金,你这是要做什么?” “非也非也,这天底下能拿得出一千金的人不少,却也不多,但要会风水阵法还会武的,就不多了,如此多才多艺,难道不值得降低下要求吗?” 曲凭意难得一滞,最近他说的话,远比去岁一整年说的话都多:“你是在拐着弯夸自己吗?” “哈哈哈,被你发现了,怪难为情的。” ……你这模样,他可看不出半点儿难为情的样子。 谭昭当然知道有些人接到拍卖会的消息,连夜准备了上百万两的纹银,但光拿银子多没意思啊,这就跟嗑瓜子有人全部剥好了一模一样。 “曲阁主要去试试吗?” 曲凭意看了人一样,纵身消失在了梅林里。 谭昭背着手,也不追,等走出去远了,就将脸上的面具直接送给了路过的小朋友,还顺手掏了一把粽子糖送人,这才溜溜达达地回了知鱼楼。 不过这才刚走到知鱼楼门口,就看到了在店门口表演转圈运动的唐雍若。 “唐举子,你这是……等人呢?” 第74节 谭昭这一开口,唐雍若当即抬头,那小眼神歘歘歘顿时一亮,忙就奔了过来,吓得谭某人后退两步:“你别又是遇上事儿了吧?” 不能够啊,这浑身清气,再说那木珠上的灵力也没被触发啊。 唐雍若摇头又点头:“不是小生,还请先生救命,先生要多少钱,都是可以的。” ……这最近,是不是一起说好的要给他送钱啊,这多难为情啊。 “我刚从京郊看完热闹回来,这饭还没……” 唐举子非常上道:“小生请温先生吃亭晏西的席面,先生不是想吃那里的八珍宴吗?” 亭晏西呢,其实更像是高端私厨,它只对有功名的人开放,曾经坊间还有过一段佳话,说是一位书生为了能吃上一口亭晏西的佳肴,寒窗苦读数载得中功名的故事。 有故事的品牌多为人所知,这就像是现代的网红餐厅一样,谭某人平生没啥爱好,就好一口吃的。 他当即就道:“好说好说。” 唐雍若这么急匆匆地来,当然是因为出了风水怪事。 “什么?男变女?闻所未闻。” 若非亲眼所见,唐雍若也绝不会相信的:“小生这半年来着实是狼狈,故而没与大伯家太亲近,如今大好,便提了礼物去拜访,却未曾料到……” 这也算得上是家丑,唐家大伯不想大张旗鼓找藏风楼的风水师,听闻他身上的事是被个无名风水师解决的,便央他来请。 这一听,就很没有诚意。 “唐举子,其实有一件事情我一直没有说。” 唐雍若一愕,问道:“什么事?” 谭昭露出了一个营业式的笑容:“我也是藏风楼的风水师,如假包换。” 唐雍若脸上,终于露出了完全的惊愕。这藏风楼……真的这么藏龙卧虎吗?出名的风水大师里,可没有一个是姓余的? 说起来,他总觉得余温书这个名字莫名有点儿耳熟,就是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听过了。 “便是这样,你还要我走这一趟吗?” 可堂兄也是要下场科举的,实在等不得,唐雍若行了个大礼:“还请先生救命。” ……男变女,其实他也蛮好奇的,走一趟便走一趟,想到此,谭昭点头应下了。 第83章 天下第二(十一) 谭昭在街角买了两椒香烧饼, 一路走,一路听唐雍若讲话,等到了唐大伯家, 他手里的烧饼也吃完了。 唐家在闽地有些声望,唐雍若的大伯如今官至户部侍郎, 这可是实权衙门, 明年据说还有望更进一步,这种时候若出了儿子变女儿的丑闻, 可不是什么好事。 唐雍若的堂兄名叫唐明枫, 今年已二十有七, 早几年便该下场的,只是因为祖母过世,守孝一年, 这才错过了上一届的会试,此次若再错过,便又要再等上三年。 三年看着不多, 可一个人的官龄就那么一段时间,越晚考取功名, 这以后步入高位的几率就越小。 至于唐雍若来京为什么不住大伯家, 这种偏私人的问题,谭昭当然不会开口相询。 唐侍郎家自然是在京城内城的, 且居于东所,这大晚上给人看风水, 谭昭也是头一遭。被门房迎进去的时候, 刚好就听到西院落方向传来一道略显尖利的痛苦嚎叫声。 谭昭看风水,不同于其他风水师要凭借外物,修习灵力让他的眼睛能看到更多普通人看不到的东西, 这一进侍郎府,他便觉有些奇怪。 一般来说,东所精贵,宅院多多少少都是好风水,毕竟这来来往往做官的,造宅子都很注重这个的,即便不信,那也图个好兆头。 这一路走来,有明堂绕水的,也有中宫平淡的,但什么也没有的,却当真很是少见。不吉不凶,就跟纯中性的土壤一样,连弱酸弱碱都没有,这可奇了怪了。 “请先生速速随小的来。” 前面的仆从走得飞快,转过月亮门,直通过西走廊,进了一略微有些荒僻的院子,一声更加尖利的嚎叫声响在耳边。 院子门口站了两孔武有力的力士,谭昭进去后,便没有再看到人了,只到了院厅里,才看到一对脸上带着焦急的中年夫妻,看眉眼,应是侍郎夫妻没错了。 但……他好像来迟一步了。 谭昭传音唐雍若:“你大伯,好像已经找到风水师了。” 虽然他不是正统风水师,但像这种个人看事,一事一人毕,断没有半途抢人生意的道理,不过这么看来,唐侍郎跟唐雍若的关系确实称不上亲厚。 唐雍若脸色也有刹那间的难看,唐侍郎却还好,只略说了两句歉疚的话,便焦急地望向内室。 “对不起,余先生,小生没有想到……” 服务性行业嘛,总会遇到几个不太讲规矩的甲方爸爸,人家也没直言说要请他,谭昭还不会因为不相干的人生气:“无事,不过我能走了吧?” 唐雍若刚要点头,从内室就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片刻间便有人跑了出来,他定睛一看,见是一位带着白色面具的白衣人,见大伯希冀的表情,他大概猜测此人便是大伯请来的风水师。 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位白衣风水师在见到余先生后,直接奔了过来:“余大哥!” 这语气,叫的那个亲切和充满感激,活似跟看见菩萨似的。 这场面,一时就有些尴尬了,特别是唐侍郎,方才的慢待,此刻就跟活生生往他脸上打一般,纵横官场多年,他都有些没绷住。 谭昭也是一惊,心道:嚯,这面具怪谁啊? 等反应了刹那,他才想起来易乾那小子似乎是搞了这么一身行头攒经验,但他……只是没有想到真有人会穿成这样出来看风水。 “这,二位先生认识?” 谭昭立刻矢口否认:“不认识!” “认识!” ……嘤,余大哥真的好生绝情啊,还有他怎么每次遇上搞不定的案子,都会被余大哥撞见呢?这样显得他好没用哦。 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虽然干的是风水师,但易乾小伙子显然操的是干佛陀的心。见余大哥要走,立刻颠颠说起了好话。 只好话才说了几个字,便有一头戴红花身穿绿裙的男子冲了出来,他脸上甚至也涂得花花绿绿的,活像是下一秒要登台唱戏一般。 谭昭转头看唐雍若,直接说了出来:“或许,你对男变女有什么误解?”这真的已经不是普通的辣眼睛了,怎么也算是蜀中顶级小米辣了吧。 唐雍若默默低下了头。 唐夫人抱着儿子,脸上满是悲戚:“我的儿啊,你醒醒啊!” 这所谓的“男变女”,显然不是生理上的变化,而是这位唐公子的认知出现了错误,但审美这么奇葩的错误,谭昭忍着眼疼将人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见没人阻止他,便问:“你确定,这是风水上出了问题?” 不是撞到了脑壳?即便不是,应该也超脱风水师的能力范围了吧,反正谭昭是没看出来这位唐公子身上有什么阴煞侵袭的存在。 却未料易乾分外肯定地开口:“是,余大哥你碰一下唐公子,便知晓了。” 谭昭立刻揣起了手,但说时迟那时快,唐夫人一个没顾着,便让儿子冲了出去,唐侍郎想拦,但已是来不及,唐明枫擦着谭昭的肩膀过去,谭昭立刻就感觉到了。 “他是不是最近去过极阴之地,比如乱葬岗之类的地方?” 唐侍郎一听,当即满眼惊骇,因为就在半柱香之前,这位钱大师也说过同样的话,当时他还否认了,这一位先生问,他尚且不信,但两位,他就已开始有些信了。 可明枫最近并未出门,只在家中温书,唐侍郎立刻看向唐夫人,唐夫人立刻摇头:“我儿近日只出过一趟门,便是同国子监相熟的同窗参加了一个诗会。” “那唐夫人可知,那诗会办在何处?参加的又有哪些人?” 唐夫人一个妇道人家,唐明枫会讲去哪里,但见了谁这么细致的事,自然不会一一告知。 倒是唐雍若,恍然开口:“小生知道,那是京中才子才能参加的流芳诗会,每次举办的地点都不一样,上次举办,应该是在吴王别院,攒这场子的吴王世子好友朱伟德。” 唐侍郎不由地狐疑:“你怎知道得这般清楚?” “机缘巧合,小生日前认识了一位京中举子,由他口中知晓的。” 此时,戴红着绿的唐明枫被力士拉了进来,手里还捧着多残花娟,粉红粉红那种,可见少女心十足了。 易乾见余大哥不开口,只能自己来:“这吴王别院,在何处?” “在西山上。” 吴王是先帝的弟弟,只是关系并不亲厚,当今继位后,吴王一家就没什么权柄了,而今空占着王亲贵族的头像,只是即便如此,皇家的地盘,即便当着肥差,也不好随意上门。 而吴王世子为人有些荒唐,特别是于男女之事上,坊间多有诟病,仗着自己皇亲国戚的身份,出过好几桩荒唐事,若非吴王倚老哭诉,吴王世子的世子之位早便撤了。 “可有法子去吴王别院一探?” ** 西山其实是西麓山的简称,这里处在地脉之上,山上有不少的汤泉,故而有钱有势的人家,多在此处有房产,吴王虽然势弱了,但底蕴扔在,别院的方位甚好,并且占了两个极好的泉眼。 “为什么我也要来?大冬天的爬山,可不是什么美事。”谭昭看向唐雍若,不由地有些好奇,“你不是要应考吗?这个时候还跑出来替人看风水?” “家父有负大伯,小生想做些力所能及之事。” 谭昭立刻就不问了,刚好吴王别院也到了,走正门自然是走不进去的,三人绕到后院,那院墙也起码得有两米高。 “这么高?能进去吗?” 谭昭:“……你俩看着我做什么?闯空门可不是君子所为。” 半刻钟后,谭昭带着两人上了院外最高的那棵树,坐在树枝上,吴王别院一览无余。 “有看出什么来吗?” 谭昭看着颤颤悠悠抱着树干的易乾,忍不住开口道。 易乾显然被他爹教得不错,此时已看出些眉目了,只听得他道:“恐怕,唐明枫公子是替人受罪了。” ……唐家,是专出非王之王的吗? 唐雍若算一个,唐明枫……这个,就更绝了,出去参加个诗会代人受过,这要是没被发现,一生都要毁了。 “替谁?”唐侍郎一听此消息,登时气得脸色发青,他就这一个嫡子,若是被人毁了,他能跟人拼命。 易乾没敢断言,但风水局是设在吴王别院里头的,按照基本猜想,九成九是替吴王世子遭了这回罪了。 唐侍郎其实也已猜到了,而就是因为猜到了,这事儿才不好办,于是他道:“可有法子破了?” “这种局,有个不算规矩的名称,叫做类女局,乃是在阴时阴地,将一男子与七名女子聚于一堂,以减轻男子身上的阳刚之力。”易乾顿了一下,才道,“这种局,最先是土夫子们发明的,吴王别院那个局,则更加阴狠,要解的话,恐怕解铃还须系铃人。” 易乾也是头一遭见类女局,其实也叫类阴局,最初确实是土夫子们为了盗墓挖坟方便才有的,而后来被一些小倌楼用来训练咳咳。明面上,风水师一向是严禁使用这种风水局的。 而唐明枫变得这般疯疯癫癫,布局的人显然对吴王世子很有些痛恨。 第84章 天下第二(十二) 类女局的事情, 谭昭回来翻阅余温书留下的资料后,也大致知晓了。 第75节 一般来说,类女局并不会出现唐明枫这种症状, 毕竟本身这个风水局诞生不是为了害人,顶多是应用于特殊小众的行业, 为的是将男子身上的阳刚之力用风水局掩盖或者减弱, 吴王别院里那个类女局的风水阵残余,显然更加阴毒狠辣。 啧, 京城果然是一个是非之地, 谭昭决定吃够鱼宴后, 就包袱款款享受生活去。 系统:你怕不是早已忘了美人图? [怎么可能呢,这不是找不到曲阁主人嘛。] 系统:这种话,你自己信吗? 谭昭嘿嘿一笑, 琢磨着是不是趁着春节,酿一回春酿,这个世界物产丰富许多, 还有许多生长在风水之地的特殊食材,当然价格也并不便宜就是了。 果然, 还是得挣钱啊, 没钱连点儿小爱好都满足不了了。 这正所谓想啥来啥,谭某人正思考着怎么来钱快呢, 就有人送钱上门了,而这位送钱童子姓易。 “这怎么搞得灰头土脸的, 唐家公子的事解决了?” 易乾进了屋, 顿时摘了面具,猛灌了一杯茶水,这才凄凄惨惨地开口:“没有, 那吴王世子太坑了,据说是去了外地,如今并不在京中。” “这话你也信?” “不信又能如何呢,人是皇亲国戚,唐侍郎都没法子,我一个小小的风水师能怎么办?”易乾满脸苦涩,配上他有些艳丽的容颜,谭昭突然拿起了画笔,笔锋几个游走,一个男子的轮廓跃然纸上。 易乾抻头一看,忍不住赞了一句:“我果然长得很好看。” “……”小伙子,谦虚两字怎么写知道吗?不知道他可以教教你的。 谭昭迅速搁下了画笔:“那你怎么搞成这个样子?” 易乾闻言撇了撇嘴:“还不是唐举子运道好,我和他出门吃个阳春面,就碰上了在蹲哨的布局人。” 这运气也太好了吧? 谭昭合理猜测:“所以,你们打起来了?” “没有,她被我们发现后就跑,然后我一时不察误入……就变成这样了。”易乾一脸残念,“那姑娘跑得是真快,我们两个大男人都追不上。” ……连个姑娘都追不上,你俩真的不反思一下吗? “我能问个不合时宜的问题吗?” 易乾有种不祥的预感,但蚊子腿拧不过大象腿:“你问。” 谭昭指着桌上的白色面具道:“你戴着它,怎么做到吃阳春面的?” “……”易乾拒绝回答这个问题,并且悄悄将面具藏在了身后。 谭昭逗够了人,遂道:“你怎么确定那姑娘就是布局之人?” 这个说来,确也实在是巧合,主要归功于唐雍若,他俩本来在面摊的拐角,那姑娘也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正好撞唐雍若身上了,也是极巧,那姑娘身上的香囊掉了,易乾想帮人捡起来,却察觉到了一股极阴之力。 “那姑娘反应也是快,看到我手一顿,当即抄起锦囊就跑,后来余大哥你也知道的。” 谭昭:这也可以.jpg。 “既然如此,你不去找那姑娘,跑我这里来做什么?” 易乾搓了搓手,道:“实不相瞒,我想请余大哥帮个忙。” “我还有事……” “给钱的。” 谭昭立刻抬头:“什么事?” “……”余大哥真是越来越现实了。 易乾当然不是想将手里唐侍郎家的事转交出去,他请谭昭帮忙,准备瓮中捉鳖,既然吴王世子不肯配合,那就造一个“吴王世子”来引蛇出洞。 谭昭听完,当即夸赞道:“你很有想法。” “对吧,那姑娘徘徊在吴王府附近,必定是想查探自己的局有没有成功。说起来,唐侍郎消息封锁得这么好,怎么吴王世子突然就好端端出京去了呢?” 谭昭露出一个笑容,随口道:“那指不定人家或许早就知道了,找的唐明枫这个代罪羔羊呢。” “……这不能够吧?” “你逮到那布局人,不就知晓了,摆这等阴损的类阴阵法,必定是有大仇的。”毕竟是给钱的雇主,谭昭多说了两句,“而且大概率应该是同吴王世子有仇,这做了风水师也没必要全用风水手段行事,你去找唐侍郎,找他查查最近吴王世子又干了什么阴损事,说不定都不用我帮忙,你就把人找到了呢。” “有道理。” 而事实上,唐雍若已经在做这件事了。他虽然来了京城不过小半年,也一直非常倒霉,但他脾气好,才学也好,结交了不少朋友,此时此刻便显出大用处来了。 待到易乾找过去时,唐雍若已经拿到了一份罗列详细的资料,上面从吴王世子打骂家奴到强抢民妻致人死亡,写得详实极了。 “岂有此理!世上竟有此等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徒!” 易乾接过一看,也是眉头能夹死苍蝇了。 这吴王世子可真不是个东西啊,这种人也就是个投了个好胎,不然早下阎罗地狱千刀万剐去了。 他将资料翻到最后,指着道:“是这家吗?” 唐雍若摇了摇头:“明日先去看看,余先生那边怎么说?” 易乾带着面具,藏在面具下面的脸一瞬间无奈:“余大哥他应是不会管,我们风水师有规矩的,余大哥看着万事不随心,其实心中很有成算的。” 唐雍若:……看不出来,这位居然还是余先生的迷弟? 但很显然,易乾这个迷弟做得并不算合格,至少他并不知道偶像最近搞了件大事将京城某个小圈子搅得那叫一个上下翻腾。 玄玉令在京郊红梅长林的消息就像长了脚一样飞往中原各地,可偏偏办这事的人不做人,明明大家都能看到玄玉令就在不远处,却无人能碰到它。 也有不少阵法大师跑来尝试,但无一幸存。 这事儿发酵了整整两日,已经变成了不少人见面时的寒暄语,更甚至有想要玄玉令的人,已经在红梅长林结了草庐,但迄今为止,玄玉令还好端端地呆在红梅林里。 “老兄啊,你是不知道,我这真是头一遭想花钱都花不出去!我太难了!” “我也是啊,那人到底在哪里?我愿意出两千金啊!” “找不到的,早有人去找过了,但能布下这般妙局的人,又岂是无名之辈!” “可这手法,闻所未闻啊,隔壁那群人将所有阵法大师都猜了个遍,可都没一个符合的,糟心,太糟心了!” “……” 可不嘛,这可真是有本事任性,你想打他,还得捧着金子去求人做这笔买卖,想想那环套环的阵法,今日京城破阵人的平均掉发率持续走高,未来预计三到五天内或许会达到最高峰值。 当然也有人质疑玄玉令的真假,但从来不做任何回应的由心阁居然对外宣称这枚玄玉令是真的,只要有人拿着玄玉令到由心阁,就能许愿。 然后,问题就又绕了回来,这谁能有这天降紫薇星的命格,不仅能破阵取令,还能在周围各种虎视眈眈的人眼皮子底下将令牌带到由心阁? 这就算是武林盟主来了,恐怕也办不到吧? “其心可诛!其心可诛啊!” “老子想花钱怎么就这么难!谁,能取得此令,老子愿出一万金!” “切,跟谁没有一万金一样,瞎显摆什么呢。” “……” 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能掺和一脚,反正令牌没取出来之前,也闹不出什么人命,毕竟天子脚下,又整治年关,便是江湖人,也得稍稍夹起尾巴做人。 这般景象,说实话,曲阁主是有些惊讶的。 第一,惊讶于玄玉令居然这么抢手,第二,惊讶于余温书此人阵法高绝,因为就在刚才,他乔装打扮去试着破阵,居然连头绪都没找到。 做得这么难,余温书到底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曲阁主走着走着,就走到了知鱼楼的门口。所谓来都来了,曲凭意也不是扭捏的人,麻溜地翻墙进去了。 诶,也是巧了,谭昭闲着无聊,正搁书房锤炼画技呢。 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今天出门花大价钱买了一套画笔,正在磨合阶段,就没画人,凭着想象给自家还在沉睡消耗药力的风狸小祖宗画了幅肖像。 刚刚他还调了个色,自觉非常贴近小祖宗的毛发颜色,决定画好了送去装裱,待风狸出关,送作礼物。 这刚画好风狸扑食的轮廓,曲凭意就来了。 “你居然当真是个画师。” “……”所以,你为什么要用这么惊讶的语气讲?这种事情有什么好骗人的,谭昭懒得接此话,将轮廓的收尾画完,便收了笔。 曲凭意看着烛火下满脸无害的人,又问了一遍那个问题:“余温书,你究竟是什么人?意欲何为?” 这问题他会,谭昭发自内心地开口:“我真的真的,只想给您画一幅美人图,仅此而已。” 曲阁主:满身都写着不相信.jpg。 谭昭:为什么他每次说真话时,都没有人信!为什么! 第85章 天下第二(十三) 谭昭觉得很奇怪, 甚至自我反思了一下,他拨弄着画笔,语气里充满了疑惑:“你看我, 年轻帅气,能力也尚能糊口, 再看阁主你, 我有什么好骗你的?” 曲凭意呼吸一滞,居然也说不出任何反驳之词, 确实, 余温书此人来历成谜, 但其能力已经超脱了当世绝大部分人,由心阁的秘密很动听,落荒山的风水很诱人, 但以对方的实力,不见得找不到更好的。 “再说了,若我当真对你有什么不轨企图, 凭我的能力何至于这般遮遮掩掩,不要小瞧一个风水师的手段。”这话, 谭昭说得认真极了, 这也确实是真话。 打从知事开始,曲凭意就从未信过一个任何人, 这不是他天生薄情,而是因为如果他不这么做, 或许此时此刻他连自己的意志都没有了。 余温书出现的时间点太特别了, 对方说的道理他如何不知道,但即便是知道,他也不愿意去相信一个人。 迟疑就代表着犹豫, 谭昭深谙人心,遂道:“玄玉令的事情,便是我的诚意。” “你……” 谭昭耸了耸肩,却并不在意:“你把玄玉令给我,不就是让我把它泄露出去搅弄江湖风云吗?虽然我不知道玄玉令之于由心阁有什么作用,但既然‘王不见王’,我想你并不想看到它回归由心阁。” “你很聪明。” “多谢夸奖。”谭昭一笑,随手将手里的笔投进笔筒里,“实不相瞒,我曾经循着唐举子身上的气息去到京郊,对他出手的人,我猜九成九是迫他使用玄玉令。” “我能问个问题吗?” 曲凭意已经猜到余温书要问什么问题了,所以他直接开口:“你猜得没错,唐雍若不过是一颗无足轻重的棋子,若是由心阁无法完成玄玉令所有者的要求,那么接玄玉令的人,就必须付出同等代价的东西。” 哦嚯,这不就是要命嘛。 谭昭忽然想到了什么,脸上笑容愈大:“那你还敢邀我来看事?” 第76节 这话直白得曲阁主难得表现出了两分窘迫,但很快这两分窘迫就消于无形,毕竟做都做了,何必扭捏:“区区一块玄玉令,便想要本座的命,可笑!” “诶,这么算起来,我是不是又救了曲阁主一命?” 曲凭意只觉面具底下的脸有些燥热,却又无反驳之词,便道:“可以,除了美人图,本座许你三件事。” 谭昭多机灵的人啊,现在不成,那并不代表以后不成,不是吗? “只除了美人图?不包括交个朋友?” 曲凭意的声音难得带着一点点困惑:“你确定要浪费一次机会?” “千金难买我乐意,人生在世,计较那么多做什么,我此刻想做,那便做了,若是他日我后悔,至少此刻我是不会后悔的。” 这还真是谭昭的处世观,人嘛,总归是要往前看的,沉湎于过去的抉择错误,只会让当下也变得混乱罢了。走了那么多的世界,他已经找到了最适合也最舒服的处世之道。 见曲凭意不反对,谭昭遂道:“你好,曲兄。” 曲凭意张了张口,最后终于蹦出了两干巴巴的字:“……余兄。” 系统:我怀疑你在强迫良家妇男,但我没有证据。 [没有证据的事情,你可别乱哦,小心我告你诽谤。] 再说了,是人先递台阶给他下的,他只是顺遂而下,毕竟他也不是什么魔鬼,非要强迫人与他做朋友的。 ** 一大早,谭昭的院门就被敲得砰砰响,其实也算不得太早,只是昨晚某位画师画风狸至深夜,今天便睡了个懒觉。 抻着懒腰打开院门,就看到唐雍若焦急的脸。 “钱先生被抓了!” “被抓?谁抓的?” 话还有从昨日他们约定了今日探访开始说起,两人循着地址找过去,刚好就碰上那女子在祭奠什么,易乾有寒匕在手,一般风水师即便斗不过,脱身总归是没有问题的。 可坏就坏在那姑娘好生狡猾,竟以血肉之躯直接撞向寒匕,易乾江湖经验到底少,他一退,便露了破绽,匆忙之间,他只得将唐雍若推离出去搬救兵。 余救兵听完,也到那柳花胡同口了。 京城繁华,但繁华之下也有贫穷的地方,柳花胡同就是这样一个地方,谭昭一到就明白为什么唐雍若和易乾暴露得这么快了,锦衣日行,光杵着就够引人注目了。 “怎么会?不见了!” 这不光是人不见了,就连斗法痕迹都不见了。 谭昭微眯下眼睛,按捺住抽出剑破阵的冲动,找了一会儿才找到风水阵的入口,他拉着唐雍若,从乾位进入。 “唐举子,你平常运气怎么样?” “……还行吧。” “那便成了,你走前面,我教你怎么走。” 半分钟后,谭昭就走过了风水阵,显然唐举子对于他的运气非常谦虚,这种算概率的风水阵,如果让谭昭来破,排开暴力破阵的法子,一般都是要试到最后一两种可能才能成功的。 这辅一进去,两人就看到了被挂在晾衣杆上的……易乾,脸上的面具还被扒了,瞧着凄凄惨惨戚戚的模样。 而在不远处,坐着一位戴着易乾面具的姑娘。 “这便是你们搬来的救兵?也不如何嘛。”姑娘手里拿着香囊,隔着这么远,谭昭都闻到那上面的阴沉味了。 “既然你们找到这儿来,便该清楚那吴王世子是个多么下三滥的货,我出手,只为报仇,识相点的,就赶紧离开。” 谭昭看了一眼易乾,心想这不对啊:“且慢,我们何曾说过自己是吴王世子请的人?” “难道不是吗?” “……你俩,就没告诉人家害错了人吗?”谭昭说这话时,真的非常无奈了。 姑娘一听,立刻站了起来:“这不可能!” “可能不可能,等姑娘见了唐明枫公子便知道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比较简单了,谭昭既然插了手,也不介意带人去看看唐明枫,毕竟解人身上的风水阵,由施术者解开最为妥当。 “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解不开的!” 这姑娘显然情绪非常失控,报仇报错人这种事情,显得既荒诞又可悲,但这件事里,最无辜的是参加诗会被殃及受害的唐明枫。 同为风水师,事情这么神展开,易乾同为风水师,对这位岳姑娘的作为非常不认同:“岳姑娘,请你冷静一下!我承认你在风水之道很有天赋,但它不是你用来报仇的工具,风水师作为最接近天地阴阳之气的存在,如果不肯恪守自我,那你就不要做风水师!” 岳姑娘当即反驳:“你说得光明正大,如果你最最亲近的亲人被奸人所害,你什么法子都没有,你就不想复仇吗!我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罢了,他不是最爱强迫女人吗!那我就成全他,让他做天底下最阴阳怪气的女人!” ……够狠。 说真的,如果这阵法真用在吴王世子身上,谭昭还真不会出手,但事实并非如此:“但吴王世子逃了,你明白吗?” 岳姑娘咬牙。 “不过,若你解开唐明枫身上的局,我们可以替你将吴王世子逼出来。” 形势比人强,她还要报仇,不能就这么被送去见官:“你要怎么做?” “很简单,报官。如今吏治清明,当今又是圣明之君,吴王的所作所为就踩着圣上底线大鹏展翅呢。” “若报官有用,我何至于此!”想起姐姐的受辱而死,岳姑娘恨得都想生吃了吴王世子。 “那得看你报的是什么官了,还有,岳姑娘,如今你为鱼肉我为刀俎,若你想报仇,还请你拿出诚意来。” 易乾当即接过话头:“没错,你得先解开唐明枫身上的类女阵,否则我就带你去藏风楼。” 藏风楼之所以屹立不倒,便是对所有走了岔路的风水师有严格的惩罚制度,这要是进了藏风楼,她就再没有替姐姐报仇的能力了。 “好。” 果然由施术者破局,要比强行破局所带来的遗留性伤害要小许多,当然对岳姑娘而言,就有不小的反噬内伤了。 风水之道,乃是顺应自然之道,无论何种境地,用风水害人,都必须承担孽报的后果。 唐明枫乍然苏醒,身体还有些虚弱,这点儿负面效果易乾也能破,他给人摆了个聚气的风水阵,拿了唐侍郎的重金酬谢,就去知鱼楼找余大哥他们。 这一进去,就看到面色苍白的岳姑娘强撑着身体道:“我已经做到了。” “好,那你明日就带着诉状去大理寺状告吴王世子。”谭昭说服人时,还是很有气场的,“岳姑娘,你也想给你姐姐一个交代,对吧?” 岳姑娘最后还是答应了,毕竟除此之外,她也没什么其他的法子了,此人功力深厚,远非她可以对抗,倒不如搏一搏。 第二日,吴王世子又被人状告的消息传遍了整个大理寺衙门,而不同寻常的是,唐侍郎找了自己在大理寺任职的弟子说话,自己儿子因为吴王世子遭了这么大的罪,即便已经好了,护犊子的唐侍郎也不愿意放过吴王世子。 这正好有人递刀来,他如何能放过。 第86章 天下第二(十四) 吴王世子是个什么混账货, 京城上到耄耋老人,下至垂髫儿童,少有人不知的, 可那又如何?人是皇亲,吴王就这一颗独苗苗, 吴王世子还没个儿子, 平头百姓又不是没去告过,可那又如何? 吴王世子还不是照样过他那混账日子。 这不, 又有人状告吴王世子了, 明面上大家怕得罪吴王, 不敢高声言论,但背地里早中晚三遍祷告吴王世子暴毙,就在这样的大环境下, 有一位书生匿名发表了一篇策论。 其实说策论也不对,这更像是一篇檄文,檄文的内容也不是讨伐吴王及其世子十宗罪, 而是论法的威严。 众所周知,书生手中的笔杆, 用到深处, 未尝做不成一柄杀人不见血的刀。 这适逢会试,举子齐聚京城之时, 这篇文章写得又实在精辟而高绝,它甚至都没有讨论什么“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也没有旁征博引, 说一些以前的案例来影射当下,但看过的人却都会莫名联想到吴王世子一案。 书生意气这四个字,能被放在一起, 自然是有其道理的。 这有了第一篇文章,书生们自然不会让其专美于前,甚至有些心机深的,且想以此在大人物面前亮个相,反正再过不久就是春节了,书生们也不急于温书,反倒是写起了文章。 而这文章写得多了,即便没人正大光明地提吴王世子,那也已成舆论之势。 舆论一起,还有唐侍郎推波助澜,要想堵住,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京城天子脚下,消息最灵通的自然是天子,这马上就要春节封玺,天子听完,便召了吴王入宫。 吴王当然也听说了,但他丝毫不怕,因为就在日前他已将儿子送出了京城,如今风声紧,再过个两三年接回来便是了。 吴王的小算盘打得紧,但奈何吴王世子太不讲究,办的事儿一桩桩一件件全是证据,大理寺早两日便将折子递了上来,只是碍于吴王世子不见踪影,这才未下判决。 这事儿闹到了这个地步,便是天子有心想要替吴王父子兜着,都有些困难,更何况他本就厌烦了这对贪得无厌的叔侄,怎么可能拿自己的名声去填呢。 吴王听完脸都白了,他还想哭诉,可天子已经厌恶他们了。 没有哪一刻比他现在更清楚天子对他们的无情,吴王当即哭着说自己会写悔过信,甚至愿意削爵,只求天子放过儿子一命。 天子答应了。 第二天,吴王就宣布了吴王世子已经病逝的死讯,大理寺查探过“吴王世子的尸体”后,便迅速结案,给了岳姑娘的姐姐一个公道。 同一天,吴王发了忏悔录,说自己教子不严,自愿紧闭府门,罚俸三年,还派了人给岳姑娘送了银钱。 但很显然,岳姑娘本人并不满意。 “他没死!那根本不是吴王世子!” 谭昭轻轻压了压手,示意对方冷静一下:“我当然知道,但现在,‘吴王世子’已经死了,不是吗?你的仇人,他已经不是皇亲贵胄了。” 岳姑娘一楞,她也不傻,迅速就回味过来了。她对付不了权势彪炳之人,那难道还对付不了一个普通人吗?不,当然对付得了。 谭昭从袖子里掏出一个装有追踪蝶的小罐子,搁在桌上:“找些吴王世子的旧物,它闻到,自会带你找到他。” “多谢。” 岳姑娘深深地鞠了一躬,带着小罐子离开了知鱼楼。 唐雍若来的时候,手里带着不少邸报,全是这段时间书生们的口舌战,其实也有下场,但大家写了这么多,却都没有第一篇文那么令人惊艳。 其实也有人在找作者,但从文风到笔触,翻遍了京城都没人知晓,这样一位大才,若是今科的举子,必定是状元的热门人选了,传闻不少大人物都在派人找。 而作为唯一一个知道真相的人,唐雍若觉得大概是不会有人能找到真相了,因为即便有人找到了,恐怕也不会相信一名风水先生,居然能写出这么鞭辟入里的文章。 事实上,最初拿到那篇文章时,他也不太能够相信,这世上怎么会有人做什么都那么成功,他从小也有天才之名,可跟人相比,就……唐举子难得的有些自闭。 但他很快调整了心态,并且开始积极劝人学法,今日自然不例外,他带着文章来跟人讨论搞套路来了。 谭昭:……小伙子,你或许没听过这样一句话,劝人学法,天打雷劈? 然后谭某人就准备反套路,搁这儿跟他玩套路,小伙子你还嫩了点,学法?他可以免费传授的哦。 唐举子带着一大叠资料晕晕乎乎来,又晕晕乎乎地走,等他回到白玉楼的厢房坐下,才发觉自己怎么从劝人变成了学法的那个人? 第77节 余先生有毒。 但他也看出来了,余先生并不愿走仕途,唐雍若也决定不再勉强,明日就是除夕了,他收到了大伯的邀请,要去侍郎府过节。 而作为孤家寡人的谭昭,自然是也有朋友相伴的。 易乾小伙子原本也想死赖在知鱼楼,但在看到曲阁主之后,麻溜地丢下节礼,连句囫囵话都没有,就跑出去了。 曲阁主还挺没有自觉性,道:“本座很吓人吗?” “……不吓人。”但吓风水师,特别是上过落荒山的易姓风水师,但谭昭非常有眼色地没有开口,反而放下了手里的活,“我出去找找他。” 谭昭其实在酿酒,唐侍郎出手大方,给了易乾很大一笔报仇,易小伙也不是吃白食的人,给了他一半,这不就有了买材料的钱。 昨日找知鱼楼预定的,今日就全送到他院落里,甚至还搭了一些冬令的小红果,虽然值不了几个钱,但有总比没有好。 今早时分,谭昭就在做酿酒准备,曲阁主到的时候,见东西这般寒酸,离开了大概半个时辰左右,回来时手上就提了一个木盒,打开来,果然都飘着或多或少的灵气,显然是风水宝地里养出来的好东西,拿出去绝对是有价无市。 谭昭也不推拒,只道:“等酒好了,与你一半!” “给你就拿着,本座缺你那几两酒吗?”以此,结束了这桩送年礼的事情。 谭昭出去后没多久,就在知鱼楼的大厅里找到了独自磕花生米的易乾,见到他过来,赶紧悄声道:“余大哥,他怎么在这里啊?”怪让人害怕的。 “他是我朋友,在这里很奇怪吗?” “……”很奇怪,但不敢讲。 谭昭笑着端走对方的花生米:“走吧,进去帮我打打下手,我保证他不敢伤你。” 易乾:……不敢动不敢动。 “想要我请你进去?” 易乾立刻麻溜地就站了起来,老爹死后,他就没有亲人了,难得有个朋友,他当然不想孤零零地一个人过年。 但很快,易小伙就败给了自己的天真,他以为余大哥所言打下手不过是句客套话,却没想到……他的腰啊。 “啧,小小年纪就这般不中用,要不要我教你套拳法?” 旁边,还有曲阁主凉飕飕的眼神,易小伙敢怒不敢言,默默地挥锄头埋酒坛,他决定等来年,一定要偷偷挖走两坛,才对得起他今日的辛勤劳作。 “对哎,余大哥,这酒埋在这里,真的没有关系吗?”以余大哥的脾性,应该是不会长时间停留在京城的吧。 谭昭拉着虎皮扯大旗,指着端端喝茶的某阁主道:“这底下,可有由心阁阁主的一半,我看哪个胆子这么大,敢挖由心阁阁主的东西!” ……就,好不要脸哦。 但易乾没胆子讲,没办法,风水师这个行当就是这么令人心酸。不远处两个大佬“谈笑风生”,易乾闲着没事,决定学京郊那位拿着玄玉令布局的大佬,也给埋酒地布个催发的风水阵,来年的酒也更好喝一些。 “你们风水师,平日都这么闲吗?” 谭昭看着不远处的易乾,没点头也没摇头:“别的人我不知晓,但我确实蛮闲的。” ……居然承认得这么轻松,曲凭意莞尔的同时,忽然心底又有了一丝羡慕。 想说什么就说出来,想做什么就去做,这话听着简单,可这世上能做得到又有几人?曲凭意捏着茶杯,忽然轻笑出声:“你倒是活得痛快。” 谭昭摊手:“这样不好吗?” 曲阁主没给答案,正好天色也将近黑透,谭昭预定的年夜饭也也由小二带着人送了过来,满桌的佳肴,只可惜这桌上,只有他一个人喝酒。 系统:哈哈哈哈,你个酒鬼! 年夜饭吃完,就是守岁。 但这个岁显然不太好守,特别到半夜时,京城藏风楼派人过来了。见到余温书的第一句话,就告诉了他一桩怪事: “余先生,月下美人图可是你所作?” 谭昭反应了一下,这才点头。 这人见余温书点头,便道:“余先生,月下美人图‘吃人’了。” 啥?啥意思?这年头,一幅画还能吃人?! 第87章 天下第二(十五) 原主余温书出身风水家庭, 却对画美人图有着执着的热爱,这从他临死还要托人画美人图就可以看出来了。 但只要不是以画谋生的画师,都有那么几分清高, 原主自然也是。他化名温昶,在画界小有名气, 这月下美人图既是温昶的成名之作, 也是他少有的卖出去的画作。 只是这个世界也没有妖鬼,何来的画像吃人之说啊? “余先生请随我来。” 诶, 也是巧了, 谭昭打一进藏风楼, 脸上有些惊愕:“俞娘子?”这俞娘子不是离水城分楼的楼主吗,怎么跑京城来了? “余先生,好久不见, 请坐。” 谭昭就在人面前端端坐下了:“那副美人图,现下在何处?” 俞娘子挑了挑眉,未料对方这么直接, 倒也快人快语道:“实不相瞒,就在京中, 且我来此, 也是因为这美人图,你且听我细细说来。” 温昶的月下美人图, 是他两年前的作品,那是他在洛城的牡丹美人会上凭此画一战成名, 月夜, 牡丹绽放,美人隔在星云之上,只有背影, 便让人惊艳无比,其实原主本来想自己收藏此画的,只是参加牡丹美人会的作品必须走拍卖流程,没钱连自己的画都买不回来,就是余温书本人了。 原主记忆里,那次会上是一名姓明的雅士拍下了此画。 而由俞娘子的叙述之中,谭昭得知月下美人图在卖出的第一个月内,便失窃了。直到最近,出现在了一个黑市的交易场上,一名姓王的书生买下了此画。 然后,王生被“吃”了。 王家人觉得此画过于邪,便想用火烧了它,却未想到它水泼不进,火烧不化,吓得王家人赶紧丢进了护城河。 但奇就奇在,这画第二日居然又回到了王家。王家人害怕,便请了过路的一个风水先生,这风水先生言此物有邪,必得易主方能摆脱。 显然,涉及自身,很少有人像唐雍若那样恪守自我,王家人将月下美人图以王生的名义送给了王生的同窗闻照。 闻照收了画,王家忐忑了一夜,见画没回来,不由地高兴。 而闻照呢,可巧了,正是要上京赶考的书生,他原将画搁在家中,却没曾想第二日在书囊里翻到了画,他起先以为是自己不小心带了出来,上京也不能走回头路,画也不重,于是他就带到了京中。 除夕诗会,客居京城的举子们齐聚一堂,闻照说漏了嘴,说自己有一副绝佳的美人图,大家哄着说要看,然后……就都被“吃”了。 “这你们该不会是怀疑我在美人图里,画了风水阵吧?”原主就是想,他也没这能力啊,风水阵用画笔摆,那起码得是风水大师才能办成的事情。 俞娘子此时陷入了沉默。 谭昭见他不说话,继续道:“还有,王家人的反应也太奇怪了吧,他们难道不应该找人来救王生吗?” 这个俞娘子倒是不吝啬口舌:“王生乃王员外的原配所出,如今当家的是续娶的夫人。” 哦,明白了,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 “我余家的家传本领,想必藏风楼定有备案,画吃人这等奇事,若我两年前便画就,早该传开了。” 俞娘子等当一方楼主,自然也不傻:“你说得不错,我此来京城,是来捉一人。” 谭昭忽而福至心灵:“那个替王家出馊主意的风水师?” “没错。” 谭昭有些不大确定:“你怎知道他定会来京城?” 俞娘子笑着摇了摇头,然后非常简单粗暴地转移话题:“走吧,我带你看看那副画。” 画“吃”人这般离谱怪异之事,也就只能勉强用风水解释一下了,否则妖魔鬼怪什么的,胆小者看到,吓都要吓死了。 举子们是在月来楼办的诗会,掌柜的得到消息便去藏风楼请先生,然后藏风楼的人来查探过,俞娘子得知消息,找来余温书,这不过才花了三个时辰。 而举子失踪这么大的事,衙门自然也派人来了。 谭昭跟着俞娘子到的时候,大理寺的人正和藏风楼“非友好协商中”,要不是俞娘子及时出面,恐怕就要打起来了。 毕竟举子齐齐失踪,二月头就是会试,这要是出了岔子,那这责任谁敢兜啊。 谭昭完全相信,如果他开口说自己是这幅画的作者,大理寺绝对拿着镣铐把他拷回去,就是没罪,那也得受些苦楚。 于是他乖觉地什么都没说,反而是站在俞娘子身后,当着木头桩。 片刻后,两方磋商完毕,一同入内,举子们举办诗会的地方在三楼上,此刻全场杯盘狼藉,却空无一人,旁边桌上甚至还有倾覆的酒杯,上面的酒渍还非常新鲜。 而在最中央的红木圆柱上,谭昭看到了那副“吃人”的画。 和记忆的一模一样,灯下看美人都越看越美,更别提月下看美人了,这盯得久了,你甚至有些迫切地想要让美人转身看看你。 那定然是以上清棱棱的、如同月中宫娥一般的眸子。 谭昭闭上了眼,他刚好站在窗边,伸手就摘了一片已经黄透将落未落的叶子,片刻后,小青龙欢快又异常洗脑的曲调响在了众人耳边。 众人迷茫的眼睛动乱清醒,只有自己经历过才懂得那种自己被支配的恐惧感。 谭昭捏下树叶,抬头就对上了俞娘子神色莫名的眸子。 系统:哈哈哈哈,宿主,你的小青龙为你的黑锅事业添砖加瓦了呢~ [胡说,人明明是惊叹我天赋异禀,居然会吹这么好听的音乐。] 系统:…… 俞娘子还真没有怀疑余温书,一来是因为他已猜到出手人的身份,二来若当真是余温书,便不会在此刻出手了。 众人一上来就着了道,若不是藏风楼的风水师出手,恐怕也要被“吃”,便是大理寺来人,也难免多了两分忌惮。 此时也不是争端的好时刻,得先把举子们救出来才是正理。 “可有法子?” 这画远在天边却又近在眼前,忽然就有人说这跟京郊红梅长林那阵有些相似,谭昭挑了挑眉,未有言语,只斜倚着窗台看画。 这可真是越看越妙,原主的画技确实比他好上很多,但所谓的风水阵……却是没有的,这就是很普通的一幅画,而要让一幅画做到水火不侵,只要读点书,其实并不是难事。 有趣的是装裱这幅画的画轴,对于一幅画而言,画轴只是锦上添花的东西,而抛开画,画轴就是一对永远不会相遇的平行线。 真理意义上,平行线当然永不相交,但画轴是人做的,没有一个人能画出真正平行的两条线条,即便只有一丝丝的倾斜,也会在某个交点相交。 更何况,这幅画的画轴,倾斜得那叫一个厉害,而画轴的交点所在,便是阵眼的位置。 从明面上看,这就是很普通的一个幻阵,既是对阵外之人,又是对阵内之人,至于俞娘子口中消失的王生,谭昭觉得是“人祸”的概率大于风水局吃人。 毕竟“吃”过人和没见过血的风水阵,完全不是同一个概念。 不过,原主要是知道自己的画作被人这么糟蹋,可能此刻已经要跳起来打人了。 第78节 “此局,得从里面破解,若外面破局,里面的人恐怕就要永远留在阵中了。”俞娘子的声音传入谭昭耳中。 “那你们藏风楼,何人可破此局?” 就话音落下的刹那,所有人的视线都看向了窗边玩树叶的某个人。 谭昭:“……你们这么看着我,怪让人害怕的。”还有,他怎么觉得这回俞娘子有点怪怪的,不谈其他,就谈现在,怎么有种逼他入局的感觉? 他到底是上套呢,还是上套呢? 系统:我觉得你在作死,真的不考虑一下吗? 谭昭心里也憋着火呢,任是谁除夕夜被拉出来,心里头都会很不爽的。既然要他入局,那他入给人看。 “先生高义,请。” 谭昭抱拳,盯着画放开自己的心神,片刻间,身影就消失在了原地。 外面的人心惊胆战,谭昭却只觉眼前一晃,顷刻间朱楼不再,取而代之的是月色撩人,远处花海,鼻尖甚至都能闻到淡淡的幽香。 谭昭轻抬脚,慢慢走向花海。 这越往花海走,天上的月色就越美,伴着星子灿烂,他渐渐看到了远处美人高挑又窈窕的背影。 真正的美人,在骨不在皮,仅凭一个背影就足够撩人了。 谭昭从不是重色之人,但他的脚步却莫名越走越快,这当然不是他的本意,待走到鞋袜尽被花枝割破、浸染根茎汁液时,他的脚步终于停了下来。 此时此刻他才看到美人居然是站在一柄插在土里的剑上。 这柄剑,怎么说呢,就莫名有点眼熟,谭昭微眯着眼,看到一身朱红的美人缓缓转过身来,她的额间画着花钿,梳着流云髻,斜着的梅花簪挂着金色的坠儿,一举一动……这特么为什么是余温书的脸! 原主,你在画画时,想的到底是个啥!?自恋也要分场合啊! 第88章 天下第二(十六) 余温书的长相, 就是大众意义上的年轻俊朗,常人看了,只觉这后生生得精神, 身姿挺拔,这样的长相, 那是怎么扯都扯不上男生女相的。 可偏偏, 这一身朱红点翠,竟显出了几分英气美人的气质, 这广袤看不见尽头的牡丹为剑器所摄, 竟“自贬”作陪衬, 大朵大朵的牡丹本该显得有些局促,可此刻却有种相得益彰之感。 所谓月下美人,不外如是。 但……这特么现在是他的脸啊!谭昭都有心想去找原主谈谈心、喝喝茶了。 系统:哎呀, 别害羞嘛,你现在知道曲阁主为什么讨厌画师了吧? [咦?你是不是透露了什么了不得的免费情报?] 系统迅速下线,并且连个标点符号都没再发出来, 但显然掩耳盗铃是没有什么卵用的。 谭昭长久的伫立,终于吸引来了站剑美人的注视, 说真的, 这种四目相对的感觉,其实有种照镜子的错觉, 只不同的是此时此刻镜子里面的人出来了,甚至……她在仇视你。 此时此刻, 红衣美人眸中似火, 连后面的牡丹都红得似乎要燃烧起来了,这股仇恨迅速凝结成剑气,美人说拔剑就拔剑, 那锐意笼着烟,似乎能将世间最坚韧的东西瞬间割破。 卧槽!拿他飞烟剑做模型也就算了,连攻击方法都模仿得这么像?! 谭昭只觉脚下的泥土就跟搁了超强502胶水一样粘着他,让他分毫动弹不得,而当空一剑依然要落下,如果不躲,可能就会被劈成等分两半了。 这是问心局?不能够吧,杀气这么狠的局,这要被劈中,估计小命玩完。 其实还蛮有意思的,谭昭以前也玩阵法,但他的阵法就是以五行变幻为基础的衍生产品,像是这种虚实相接以风水阵法嵌套的,他从未见过。 但这并不能说明他就会受制于阵法了,天道爸爸想要制衡他,都懂得要先削弱他的实力,这光模仿的,可不行! 飞烟剑他要是敢拿出来,这阵法分分钟就得不攻自破了。 谭昭干脆折了一柄牡丹剑,脆弱的花枝触及强硬锐利的冒牌飞烟剑,竟是半点都不弯折,甚至在触碰的刹那,竟有种以柔克刚之感。 谭昭近距离看到余温书那张贴着花钿的脸,只觉得接下来几天晚上的梦里都不太能够安生了。 闹心,太闹心了。 他算是闹明白了,所谓画“吃”人,其实就是画轴所构成的风水局迷惑了人的心智,风水局只能起到促进作用,它并不能做到无中生有,眼前的美人摄魂夺魄,但她真的存在吗? 不?没有人可以创造生命,除非一男一女。 谭昭闭上眼睛,将神识全部封锁起来,刹那之间,他就感觉到手里的花枝消失了,但飞烟剑却并没有落到他的身上。 谭昭睁开眼睛,眼前的景象已经完全变了,他站在一方虚无至上,旁边有各种纵横的平行画轴,他眯着眼,甚至还能看到某一处相交有人影绰绰。 而在他很远很远的前方,是他脚下平行画轴的相交点,而这一点,就是这局的阵眼。 谭昭搜索了一下原主记忆里的破局方法,然后非常果断地从空间里掏出了一柄剑,在确定对方居心叵测时,风水师可以强行用暴力破局,藏风楼甚至还会有奖励补助。 剑气落在阵眼,只听得“啵——”地一声,像是气球终于被针扎破的声音,谭昭只觉得眼前一亮,他迅速收了剑,一抬头,就看到俞娘子莫测的眼神。 围观的人看到他出来,正要问如何了,就听到后面“乒乒乓乓”一连串的声音,小二一见,立刻尖叫起来:“是举人老爷他们!他们回来了!” 掌柜的也是一脸的放松,这应试的举子要是在他店里出了岔子,他这店指定是开不下去了,上苍保佑啊,谭昭觉得这掌柜的看他的眼神太炙热了,活像是在看什么转世菩萨似的。 他摸了摸脸,转头看那副月下美人图,它已经从卷轴开始燃起了火光,旁边的官差反应迅速地泼了茶水,却未料这火越来越大,顷刻间便将美人图付之一炬。 可奇怪的是,只有月下美人图烧了起来,让人见了,不免概叹其邪气。 谭昭看了一眼俞娘子,只道:“既然事情已经解决了,那我可要回去睡觉了。” 俞娘子同那位大理寺的聊了两句,那大理寺的差爷就挎着刀走到了他的面前,脸色肃得很:“你便是温昶,这幅月下美人图可是你所画?” 卧槽,当面卖他啊。 “我是画过一幅月下美人图,但这幅画可不是我所画的那副。”出乎意料的,谭昭居然否认了。 差爷闻言,拧着眉道:“不管怎样,还请你跟我们回衙门一趟。” 这还没完没了了,他脾气好,还真当他泥捏的:“这李四是个打刀的,他的刀卖出去杀了人,这官府不去抓拿刀杀人的人,却来抓李四,这位大人觉得这道理怎么样?” “还是俞娘子觉得,我便是那个替王家出馊主意的风水师?” 这问得可就非常尖锐直白了。 俞娘子也不再掩饰,只道:“你是藏风楼的风水师,王家夫人善画,这是风水师的小像。” 谭昭接过,展开一看,便又看到了余温书的脸。 他忽然有点余温书ptsd了。 “如果你不信,我可以叫人来对质,藏风楼不会冤枉任何一个风水师。”俞娘子开口道,“余温书,此乃风水禁阵,藏风楼的风水师更是明令禁止不得使用,今日你虽未害人,王生却因此而丧命,风水术法并不是你用来扬名的工具。” 一下从“救世主”变成了行凶者,谭昭慌了吗?显而易见,并没有,面对俞娘子的指责,他淡定得像是听到了什么寒暄场面话一样。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谭昭摊手,一副无奈模样,“事实上,我还怀疑俞楼主你呢,这些证据要想伪造可并不难,而且俞楼主作为离水城分楼的楼主,想来能力也非凡,如今事情闹大,随意找个没亲没故的替罪羔羊,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你——不许你这么污蔑楼主!” “有吗?我此番来京,并未去藏风楼报道,且没出过什么大风头,就算是大理寺要找我,那必也得花上些功夫,这前脚举子们刚出事,后脚就有人来敲我院门了,这也过于精准了,对不对?他没做,这就是最大的漏洞,“退一万步讲,藏风楼就是有这么大的能耐,那既然在王家出事后,便有人指认我,那以藏风楼的行事速度,不该追不上闻照才是?” “难不成这闻举子到了京中,你们还找不到吗?还是觉得捉贼要拿脏,非得当场截获,来个钓鱼执法不成?”谭昭指了指美人图烧尽的灰烬,“所以藏风楼的办事效率,是对内高效,对外低下,才容得此画在闻举子这里蹉跎数日,以待今日这般?” 系统:我就说吧,你们抓人就干脆点抓人,让他瞎比比,就是种错误。 [你到底哪一方的?] 谁说他要暴力抗拒,他可是个讲道理的好百姓,谭昭乘胜追击:“而且,我画的那幅月下美人图,就在我的家中。若差爷不信,自可叫人去拿。” 俞娘子听到这里,终于变了脸色。 但他很快就开口应对:“我藏风楼百年口碑,若差爷怀疑,自可去查,你怀疑我,我也可以跟你一同去衙门。” 谭昭就干脆坐下了:“你想去就去,凭何要拉上我!” “诶,对了,我最近新创了一个风水局,很是简单,乃是运用风水之术辨测人手上是否沾有人命,俞娘子可敢一试?”谭昭忽然又开口,甚至可以说有些斗志昂扬,“你们若不信,可以去请风水大师来辨认一番,若当真有效,此阵我可以免费送给大理寺衙门。” 若当真有这等风水局,那以后辩别犯人,可要简单许多了。 大理寺的官员,那都是人精,当下心里也有了猜测。 “怎么样?人会骗人,风水局可不会,它会开口说真话,我做人虽然不如何,但却敢自信地说上一句,此生我绝没害过任何一人。” 说真的,泥人还要三分血性,最近佛久了,连系统都有些惊愕于宿主今天居然这么刚,不仅怼人怼得飞起,还直接玩这么大。 藏风楼来的人,脸色俱都不好看,毕竟谁也没想到,余温书此人不仅心性过人,更甚还深藏不露,若真能以天地之气辨别是非,那…… 气氛一时凝滞,加上那头遇险的举子已经被书童仆从搀扶着离开,整个三楼显得格外的焦灼。 而就在此时,谭昭推窗,天边变作了粉红色,慢慢的,新年的第一缕阳光冲破云层,洒落在这片土地上。 谭昭托着腮,看着面前的一大帮子人,道:“怎么样,我很有诚意的。”随后似有意无意地看了一眼俞娘子,“至少,比某些楼要有诚意许多。” 讲道理,拿出真本事,让人不敢随意下菜碟,如果大理寺衙门还要摁头让他认罪,那他真的就只能够跑去京郊把玄玉令拿回来,找曲阁主给他翻案了。 第89章 天下第二(十七) 所幸, 天子脚下办差的,都不是什么蠢人,余温书所展现出来的实力和其所说的话, 皆在逻辑之中,但便是证据在前, 也得走流程。 谭昭下楼的时候, 忽然看了一眼老神在在的俞娘子,问了一个问题:“你似乎, 很想同我去衙门对峙?” 从刚才到现在, 即便他拿出测人命的风水阵, 俞娘子的脸也仅仅是难看而已,难看就说明还在心理预期之内,谭昭觉得自己或许有些过于“配合”了。 “余先生过于谨慎了, 藏风楼对你并无恶意。” 谭昭挑眉看人:“这话,你自己信吗?这件事我究竟有没有做,我相信俞楼主心里非常清楚, 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这么栽赃我,但你们这么侮辱一位画师的作品, 说实话, 我对你们藏风楼很失望。” 俞娘子的脸色依然难看着,此时正好走过楼梯拐角, 他向前跨了一步,才道:“容我提醒你一句, 你也是藏风楼的风水师。” “那从现在这一刻开始, 我就不是了。”说罢,谭昭从袖子里掏出一枚印鉴,当着俞娘子的面, 直接将藏风楼的风水师身份牌捏碎了。 “余温书,你可考虑清楚了?” 谭昭将手里的齑粉扬在空中,一会儿就没了:“呵,我做不做风水师跟你们藏风楼有关系吗?你们即便封杀我,我还乐得清闲呢,说得好像我不给人看风水,就不是风水师了一样。” 前面引路的官差听了一耳朵,只觉这位姓余的风水师嘴巴是真的厉害,这要搁公堂之上,大人只怕是又要头疼了。 大理寺衙门并不远,只不过今天是大年初一,一般衙门都是不“开张”的,也就举子们出了事,再加上藏风楼的面子,故而才很快有人来接手。 俞娘子果然非常配合,从提交证据到陈述所见,不赘言不少说,但这显然抹杀不了为何藏风楼任由月下美人图滞留闻照之手的事情。 举子失踪案明明可以避免发生,藏风楼却为何没有阻止? 问询已经结束,去知鱼楼取画的官差也刚好回来,他手里捧着一卷画,旁边早有懂书画鉴定的人等着,此时接过书画,立刻便展开查探起来。 第79节 [阿统,糊弄得过去吗?] 系统:保证一比一还原,系统商城出品,请宿主放心使用。 这幅画,当然不是余温书两年前所作的真迹,而是谭昭为了“引蛇出洞”投下的饵食,为此,他在系统商城斥巨资三十天,到现在还有些肉痛呢。 系统:……宿主,你变了,你以前就算是斥资三十年也眉头不眨一下的。 [哎,只恨当年太年轻啊。] 主统俩瞎皮的时候,书画鉴定的结果也出来了,只听得这胡子一大把的老头道:“这确是真迹,不论是画纸还是颜料,都是两年前洛城牡丹会特供的,这是做不得假的,而从笔触和用色,也确实是坊间温昶公子的真迹。小老儿两年前曾有幸见过月下美人图,这确实是真迹,你们瞧此处,此是当初温昶公子不小心甩上的墨点,如今映透出来,已成为了一颗美人痣。” 谭昭:……竟然仿得这么逼真? 系统:那是,某种意义上来讲,它就是真品。 [失敬失敬。] 趁势而追,一向是谭昭的拿手好戏,听到这番话,他立刻开口:“这难道还有假的不成?我又不是有毛病,还自己造自己画的赝品,我又不是吃饱了撑的!” 原作者伪造自己的画作,这确实很没有必要,而且原作者画的,那也实在称不上伪作。而且如果要作案,拿自己的成名画作搞风水阵,这和杀了人自首有什么区别? “那幅画根本不是我画的,如果昨夜不是藏风楼来请我,我这会儿说不定正醉在知鱼楼中,还有关于那幅小像,这事情从头到尾,我都怀疑有人在针对我。”对着官差,谭昭的语气有多委屈,就有多委屈,“藏风楼说我杀了王生,那来吧,便来验证下我手上到底有没有人命好了。” 谭昭说完,忽然脸色一变,他或许知道为什么藏风楼要这般构陷他了。 他在京郊红梅长林的阵法被人为破坏了。 系统:哦嚯,看来你的阵法也不怎么样。 [不,我那个阵法,如果要强力破除,起码得是这个世界的顶尖战力乘以二。] 谭昭迅速看了一眼俞娘子,玄玉令的阵法被破坏,那只能证明一点,那就是藏风楼要对付曲凭意。 甚至为此,不惜布这么个局拖住他的脚步,以确保他无法增援曲凭意。 换句话说,这个局做得这么粗糙,为的不是要诬陷他,只是想让他脱不开身罢了。 最关键是,这个局还真是他自己头铁,明明知道是个套,却还往里面钻了。 系统:哈哈哈哈,翻车了吧,该啊。 谭昭适时露出了一个无奈的表情,他不知是该高兴自己的能量居然被估得这么高,还是该高兴当布阵时,他不仅在梅树下布了阵,还在装玄玉令的玉盒上也动了手脚。 最主要的是,曲凭意虽然答应他做朋友,但对方绝不会把所有的宝都压在他身上,一个从未信过他人的人,怎么可能做得到全然托付后背,其实谭昭心里几番思索,不知为何他更倾向于曲阁主以玄玉令为引,诱捕幕后之人这种可能性。 唔,可能是临走前,曲阁主忽然敬了他一杯酒吧。 系统:你可别太乐观,万一呢,天下第一美人就此送命,你的美人图也绝对玩完了。 [……哎,我只想当个普通画师,怎么就这么难。] 系统再次发出了无情嘲笑。 “便是你这年轻后生,创了个能断人杀人与否的风水阵?” 果然,风水生性的朝代,就连朝廷衙门都配置了风水师公务员,毕竟这年头风水杀人也并不算少见,量刑和捉拿凶手,很多时候也得由风水师带头。 其实这个风水盘,算是术法灵力与风水的结合半成品,原本谭昭是准备做个判断煞气多寡的测量工具,一不小心就做成了这么个东西。 如今看来,也真是错有错着。 谭昭将风水盘摆在桌上,只道:“操作很简单,看到中间的阵眼了没有,只要滴一滴血,血被风水盘带入气阵,若呈红色,便是未沾人命,但凡有一丝黑气,那都说明不太清白。” “诸位请看。” 殷红的鲜血,红得非常透亮,就像是红宝石一般。 但显然要凭此脱身,现下是不能够的。谭昭见掩饰过,再度看了一眼俞娘子,反正花一次钱是花,花两次钱也是花,他干脆再次消费,租了个傀儡替身在这儿挡着,自己则隐身跑向京郊。 俞娘子敏锐地只觉余温书不对劲,但余温书就坐在此处,与方才没有半分不同。他压下忽然跳得有些不规律的心,只祈祷诸位前辈能诛杀天道孽子,也不枉他如此冤枉一位年轻的风水师。 为了天下,他都是愿意的。事后,他一定会向余温书道歉,但现在,还不行。 ** 京郊,红梅长林。 今日的天气很好,梅花也开得非常好,一团团,一簇蔟,赏梅者原该络绎不绝才是,可偏偏今日却只空荡荡几人罢了。 甚至连那些为了破解阵法之人,也全都不见了。 曲凭意已经负伤,伤在胸口,鲜血落在寒梅上,有股莫名的冷彻之感。 “藏风楼,不愧是藏风楼!” “曲凭意,你还要执迷不悟吗?你二十五年便不该活在这世上,若非你的母亲甘愿为你设下落凰山的阵法,你焉能活上二十五年!” “要怪,便只能怪你命不好,下辈子投个好胎吧。” 围攻曲凭意的,足足有五名武功高强的面具人,他们结阵将曲凭意团团包围,风水师杀人一向莫测,即便曲阁主也精通阵法,但于风水之道,到底又有些不同。 双方鏖战,曲凭意的萧已经染血,可他并不在乎,甚至乐曲里的杀意已经要黏成实体,能杀了这帮老家伙,简直痛快! “不是说要替天行道吗!那便来吧!” “不好,这小子居然也在此处布了阵法,快散开!” 五人散的快,曲凭意的萧也到的很快,他就是不要命的打法,追着一人,直接用玄玉萧给人来了个对穿服务,且在心脏部位,鲜血的快意让萧都有了蜂鸣的声音。 “曲凭意!” “别犹豫了,用玄玉令!” “好!” 曲凭意杀了人,整个人血气更甚,还真有了几分天道孽子的感觉,玄玉令?他从不俱!要来便来! 但岔子,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缘由是玄玉令居然被人用阵法嵌套在玉盒里。 跑在路上的谭昭猛打了一个喷嚏:我怀疑有人在骂我,但我没有证据。 系统:不需要证据,就是有人在骂你! 围攻曲凭意的人骂娘的心都有了,可如今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这四人也是狠,直接再度用暴力破阵,就在四人将玄玉令投入阵中以毁掉曲凭意手中本命武器玄玉萧时,一只骨节修长的手于半空之中截走了玄玉令。 “朋友,我最近遇上了一桩难事。” 第90章 天下第二(十八) 曲凭意一身血衣, 双目赤红,手中的玄萧滴落着粘稠的鲜血,听到略显熟悉清朗的声音, 他猛然一抬头,谭昭当即心道不好:“你杀人了。” 他来得匆忙, 见有人用玄玉令斗法, 便率先出来抢下玄玉令,如今环顾, 这才发现在一角方位躺着一具尸体, 毋庸置疑, 这就是曲凭意杀的。 “所以,你也是来杀我的?动手吧。” 声音不复从前清冷,竟有股莫名的蛊惑之感。 谭昭惦着手里的玄玉令, 心里头也有些不爽:“做你的朋友,可真不容易。” 这话音刚落下,对面的攻击已经到来, 有三人围攻曲凭意,另有一人来抢夺谭昭手中的玄玉令, 出手狠辣, 招招致命,显然是将他作曲凭意的同党论处。 这么狠, 谭昭自然也不会手软,直接抽出了自己的剑:“你们几个, 好生不要脸, 五个打也就算了,居然还玩这么阴,啧啧啧!” “余温书, 快把玄玉令交出来!” “你认得我?那我就更不能给了,你叫我给我就给,那我岂不是很没有思想。” 谭昭反手一剑,直接将人抽离出去,随后他将手里的玄玉令往虚空里一抛,直接丢进了他的空间里。当然在外人看来,就是他徒手布了个阵,将玄玉令掩藏起来了。 “余温书,你好歹也是我藏风楼的风水师,那曲凭意何种命格,倘若他为祸四方,这责任你担得起吗!” 屁话! 谭昭的剑舞得跟鞭子一样扎人:“别动不动就责任责任,还有我已经不是藏风楼的风水师了,我只是个风水师,不是算命的,看不出曲凭意与旁人有什么不同。” 这话,可以说影射得非常直接,怼着人脸说藏风楼多管闲事,做着风水师操着半仙的心,算计人就算计人,还要遮遮掩掩,怪难看的。 “你这是执迷不悟!” 这老头子气急败坏,谭昭却稳稳地站在树梢上,脚下一点寒梅,看着居然有几分摄人之感:“那你便当我执迷不悟吧,曲凭意是我承认的朋友,他即便将来要犯下滔天罪孽,那该死的也是将来的他,现在的他变成这般,都是你们逼迫的,落荒山的局,我听说二十五年前就种下了,若非你们贪得无厌,焉能有如今的他!” “你这小子好生狂妄,知道些细枝末节便以为窥得真相了,你当二十五年我们不想杀他吗!若不是这小子的母亲在落凰山设下大阵,他二十五年就该死了!他曲凭意,何以平意,不管是二十五年前,还是现在,他都是个死人!” 没有活人能躺进阴穴,唯有“死人”。 谭昭忽然想起了这句话,随后下意识望向曲凭意,此刻的他已经浑身浴血,但他显然也听到了这番话,也因此手里的动作愈发拼命,血腥味愈发浓重。 这老头见此,竟有了几分得理不饶人的气势:“此等孽障,克父弑母,违逆天命,你将这样的人当做朋友、为他出头,是否太过可笑了些!” 诛心之言,不带利刃,却足够捅穿人心。 如果曲凭意不在乎,那还好,可这人明明心里在意得要命,嘴上却跟锯嘴的葫芦似的,但有一点,既然这个能刺激到曲阁主,那就说明至少这老头所说至少有一半是真的。 空气里唯余打斗声,谭昭的声音忽然响起,就显得分外突兀了:“我觉得你的逻辑很有问题,你这般指着鼻子说我眼瞎,还要以此来策反我,我瞧着就是这种没脑子的人吗?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年轻,还非常好骗啊?” “那真是抱歉,现在我不太想跟你们讲道理。”谭昭忽然腾跃到空中,剑光将整个梅林都笼罩了起来,“准备好了吗?我的剑可是很快的。” 谭昭说很快,那就真的非常快,至少比曲阁主的萧快上两倍。 而曲凭意的功力,那已是江湖巅峰,否则藏风楼也不会触动五位顶尖老人来此“降妖除魔”了。 所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半吊子的风水师的剑足够快,连给人布阵的机会都不留,四个老家伙腿脚本就有消耗,谭昭三剑下去,便将人点在了原地。 随后他反手,直接磕上了曲凭意的玄萧。 “流这些多血,不疼吗?” “让开!” “如果我不让呢?” 两人四目相对,距离不过一萧一剑,隔得近了,浓郁的血腥味几乎充斥了他的鼻腔,曲凭意受的伤比他想象的还要重。 “那你就杀了我,杀了我,你就是拯救天下苍生的救世主了。” 谭昭:“我不杀人。” 简单陈述,最初的最初,是现代人的三观和系统束缚着他,而后来,他觉得“不能杀人”这条绝对是系统对宿主最大的温柔,因为有克制,才能一直不迷失。 即便是为了正义,为了正面的存在,杀人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虽然从没说过,但谭昭一直很庆幸这一点。 第80节 他并不要求别人也这么做,但此时此刻,若他真的让曲凭意过去杀人,那么他无异于挥下自己的剑。 “余温书,你太天真了!” 谭昭忽然咧嘴一笑:“你打得过我,再来说这话吧。” 说着,在所有人的眼睛下,他直接一个刀柄劈在人后颈,满身桀骜鲜血的曲阁主……被迫晕了过去,并且晕过去后,还要被喂食某人亲手搓的药丸子,简直实惨。 ** 如果他没有赶到,那么或许就是个同归于尽的下场。 但他赶到了,事情的结果就变得莫测起来。 关于月下美人图的案子,因为证据过于粗糙和谭昭给予的风水阵,大理寺本来就对余温书作案的可能性存疑,后来藏风楼得知余温书将五位前辈尽数抓走,手段如此神秘莫测,俞娘子惊惧之下,当即找人替余温书澄清了清白。 洗脱嫌疑后,俞娘子带着藏风楼的诚意去找余温书,但很显然,余温书并不见他,甚至拒绝一切谈和。 谭昭已经从知鱼楼搬到了京郊的一处庄子里,庄子是曲凭意的,但作为主人的曲阁主,此时此刻只是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喝药小哥而已。 对此,煎药小哥易乾递出了自己的深深同情,但……一天三顿煎药最准时的就是他了。 “我不喝!” “咕咚咕咚咕咚——” 灌完又晕了过去的曲阁主:…… 直到五日后,曲阁主才从这种可怕的状态中脱离出来,但即便如此,那种被奇异药汤支配的恐惧仍然让他“神思不属”,并且看向余温书的眼神,带着一股莫名的肃然。 谭昭非常没有自觉地摸了摸脸,道:“这么看着我做什么?我可没有趁着你昏睡,偷偷给你画美人图。” 系统:但你想了。 [想想又不犯罪,哼哼。] 曲凭意修整几日,身上的那股杀意已经淡化许多,甚至称得上风平浪静,现下居然还开起了玩笑:“你这是不打自招?” 谭昭讶异极了:“你居然没有跳起了拿着萧追我!你不是我认识的曲凭意!” “……我相信你没有。”曲凭意扭开头,忽然云淡风轻地来了一句。 昨日刚下过一场雪,雪意尚未融,谭昭望着山上的雪景,忽然笑开了:“能听到你说这样一句话,看来是不怪我多管闲事了。” 两位大佬谈事情,易乾跑过来丢了一叠点心和茶,就跑回房研究风水阵法去了。窗外冬日雪景,窗内茶香袅袅,这是个谈天的好时机,过往二十五年从未有过谈性的曲阁主忽然开口,说了这样一句话:“其实他们说得没有错,我确实克父弑母,生来不祥,若不是落荒山的局,二十五年前我就该死了。” 谭昭并没有轻易开口,他端着茶喝了一口,静静地当一个聆听者。 “但你既然信本座一回,本座就告诉你一个不太一样的故事。” 这个故事,自然称不上美好,甚至对一个孩子而言,是人性最大的残忍。曲凭意一出生,曲父就暴病死了,曲母哀恸,在藏风楼找上门要杀掉儿子前,提前在落荒山部下风水局,以由心阁圣物玄玉萧为阵眼,将曲凭意和落荒山连接起来。 从此以后,曲凭意便是落荒山,落荒山便是曲凭意,而维系这份关系的,就是坚不可摧的玄玉萧。而要想破掉玄玉萧,唯有玄玉令。 玄玉萧乃是由心阁阁主之物,持此物者必为由心阁阁主,曲母就是上一代阁主。 但曲母如此作为,却并非为存续儿子性命,而是为了……妄图以曲凭意的命格借着落凰山的命局,逆转生死,救回曲父的命。 不过很显然,曲母失败了,曲凭意成为了落荒山的主人,若不是去岁九名风水师上落荒山妄图倾覆阵法,此时的曲阁主说不定仍在深山闭关。 “其实,本座一直想告诉你,你找错人了。” 谭小朋友满脑袋问号.jpg。 “其实本座并非天下第一美人,真正的天下第一美人是我那位母亲,而她现在,已经只剩枯骨了。” !!!!!! 第91章 天下第二(十九) 在曲凭意没有挣脱曲母的控制之前, 即便天下人都知道由心阁的阁主叫做曲凭意,但在外行走的那个,却并非真正的曲凭意, 而是曲母。 这也是为什么曲凭意会被评为天下第一美人,却又有凶名在外, 无人得见美人真容的原因了, 这传闻的由来,根本不是因曲凭意本人, 而是曲母不愿外人看到她的容颜, 故意为之的。 “传言误我!”谭昭抱着柱子痛呼, 直恨不得来上三碗烈酒,一醉方休。 系统此刻发出了无情的嘲笑。 谭昭在系统的嘲笑声中,不死心地凑到曲阁主面前问了个问题:“你为什么那么讨厌画师啊?” 曲阁主捏着茶杯的手一顿, 既然转过头,两人四目相对,谭昭本就没对得到答复抱什么期望, 却未想到曲凭意居然伸手解开了面具的搭扣。 “不不不,你等等!” 曲凭意微微偏了偏头:“你不是一直对本座的真容很感兴趣吗?” “……不勉强?” “无妨。” 话虽如此, 长久未见阳光的皮肤在面具拿下来的一刹那就泛起了细密密的小疙瘩, 但很快这些小疙瘩就退却,怎么说呢, 谭昭觉得他又可以了。 天下第一美人,实至名归。 “是不是很失望?”曲凭意的声音, 非常淡淡然, “我与我那位母亲长得并不神似,倒是听说与我那位暴毙的父亲生得很像,所以……” 所以只要他那个好母亲在时, 就会抓画师回来画他,从小画到大,画的却不是他,而是他那位早逝的爹。而不再时,照顾他的人就会强硬地让他戴上面具。因为这张脸,他才能反杀母亲,但也因为这张脸,他受了太多的折磨。 所以,他厌恶画师,也厌恶自己这张脸。 雪山,美人,清棱棱的,好像一眨眼就能飘走一般,曲凭意生得实在好,多一分则妖,少一分则寡,这种美超脱男女之相,是个人看了都会觉得好看。 但谭昭即便感知不甚敏锐,也能感觉到此时此刻的曲凭意,非常地悲伤。这种悲伤,是被父母深深烙印的伤痕,经久难褪。 “没有,没有失望。”谭昭郑重地摇了摇头,遂道,“我们做画师的,也有职业操守的,只要你不同意,我肯定不会给你画像的。” 曲凭意深深地看了一眼余温书,半晌将桌上的面具又戴了回去,他早已习惯了面具,从前是被迫,现在则已是离不开:“你真是个奇怪的人。” 谭昭一乐,也有意活泛气氛:“哪里奇怪?” “哪里都很奇怪。”比如与他做朋友,比如相信他,比如不怕他的命格……都很奇怪。 说起这个,谭昭一拍掌道:“后院那几个藏风楼的老家伙,你可要去见见?其实我有个问题还蛮好奇的。” 曲阁主终于忍不住吐槽:“你怎么那么多问题。” 系统:因为他是小朋友,头上有很多问号,哈哈哈~ 谭昭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人的求知欲,是推动社会进程发展的源泉。” “……不想见。” 曲阁主话是这么说,但外头俞娘子带人来了一次又一次,最后他还是裹着大氅去见了不能动弹的藏风楼四人。 见到全须全尾、伤都好了大半的曲凭意,四个老家伙气得差点血压飙升。 “想骂就骂,本座就在这儿听着呢。” “呸!余温书,你这是助纣为虐,他日天下倾覆,你便是千古罪人!” 谭昭觉得自己很无辜,刚开腔的又不是他,为什么指着他的鼻子骂人啊,是他的剑不够快还是阵法失效了:“这词儿听厌了,换套再听听。” “你这是执迷不悟!”那叫一个痛心疾首啊。 这话谭昭可不爱听了,于是他决定坐下,以自己造过反、当过皇帝的经验给人算笔账:“你们知道,倾覆天下需要多大的成本吗?” “就知道你们不知道,不是我看不起我朋友,但说真的,以现在圣上的能力,想要推翻天下,抑或是你们口中的为祸人间,极难。曲阁主能走的路,我简单提一两条,一呢是发明一种毒物,且这种毒物带有极强的传染性,造成人为性的疫症,但你们知道造这种毒物有多么困难吗?” 系统:不困难啊,你随便开了方子,有人敢喝,算我输! [你闭嘴。] “二呢,或许可以发挥曲阁主的特长,纠结一帮愤世嫉俗的武林中人,凭借落荒山的特殊风水,寻找天下龙脉之所在,只要毁了龙脉,天下将乱。但你们也是风水师,应该明白龙脉并非固定,找都不找不到,即便你找到了,龙脉攸关天下,天下强,它则强,以如今天下的运势,想毁龙脉,太难了吧。” 曲凭意听完,居然冷冷地跟了一句:“看来,你们很是看得起本座。” 以一人之力倾覆天下,听着真是格外得帅气狂霸,但真要做到,在这个仅仅只有风水的世界,那可太难了。 “这不过是你们的狡辩之词!” 谭昭反手就丢了过去:“那我还觉得你们所言不过是污蔑之词呢,光听你们叫着喊着说我朋友是天道孽子,证据呢?” 这也是谭昭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藏风楼吃饱了撑的,图啥啊? 然后,谭昭就听到了一个离奇且荒诞的理由,这下,他真的是满脑袋问号了:“我还以为,你们有人能测天机,算到他的命格了呢。” 果然,艺术源于现实,现实更加艺术。 就连曲凭意,也是头一回听到自己“天道孽子”名讳的由来。 他的声音瞬间喑哑:“就因为……我的母亲说我降生时衔玉,玉上刻了这四个字?” “身带魔玉,此为不吉!玉乃阴玉,阴煞其上,无有化煞生旺之可能,曲凭意,这便是你的命格,你生而不吉,四柱皆阴,非是吾等要你命,而是你命该如此!” “你若是有良知,便该自裁,由心阁与藏风楼同气连枝,原本该叫聚气阁,你母亲已护你二十五年,够了吧,落凰山的局,你死后,绝无人敢动,便是此刻要了我们几人的性命,我们也还是这番话!” “护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这是本座今年听过最好笑的笑话了!” “太好笑了!原来她骗了这么多人!哈哈哈哈哈哈,你们居然还信她,这简直太好笑了!” 谭昭:一想到对方面具下的谪仙脸,再想想这笑声……好违和啊。 系统:哈哈哈哈,崩人设了,对不对? 谭昭并不想理会系统,仔细将曲阁主身上的事梳理了一遍,由现在所知的信息可知,二十五年前,曲阁主出生,曲父死,曲母失爱入魔,不仅造了块“魔玉”搞坏儿子名声,还借着这个名声艹了好母亲人设,不仅如此,还用儿子布风水局以求复活亡夫。 这是何等的疯魔啊,谭昭身上泛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至于藏风楼,是不是真的这么高尚,那就未可知了,毕竟落荒山的风水局,如果曲凭意真的死了,那就真的是“凤凰陨落”,合了此局,落荒山就是绝佳的风水宝地,毕竟凤凰不落无宝之地。 曲凭意忽然停止了大笑,几乎是一刹那收身,看着四个脸色铁青的老头,他语带轻快地开口:“你们,其实就是想要落荒山吧?” 四人虽然面不改色,但显然呼吸有了刹那的紊乱。 “是为了你们那位俞少楼主吧,别惊讶,你们藏得再好,也总会有人发现,不是吗?”藏风楼既然对付他,那么他自然也得找藏风楼的错漏,不是吗? “这么年轻就要找棺材地,是赶着去投胎吗?” 系统:宿主,我充分怀疑曲美人跟着你学坏了,你听听,这是人话吗? 而此时此刻的宿主,正处于震惊之中,他刚来时,确实有听说俞娘子因为命格奇异所以叫这个名,但他没想到这位居然是藏风楼少楼主,难怪人那么轻易就跑来京城了,合着身份这么硬啊。 得知了所谓的真相,曲凭意显然并不开心,毕竟二十五年以来,他的人生除了利用还是利用,亲人算计他,外人也算计他,一切的根源,都是因为他有一个为爱癫狂的母亲。 第81节 这是不是,也算作生而有罪? 曲凭意忽然有些倦怠,正是此时,一只温暖的手落在了他的左肩,这温度其实称不上多么的暖,但……聊胜于无。 “我忽然觉得,我退出藏风楼是一件非常明智的事情了。” “你这话什么意思?” 谭昭摊手:“为了一个所谓正义的目标,就要不择手段,唐雍若的考篮,王生之死的嫁祸,说得好听是为了正义而牺牲,说的不好听点,我们这些人在藏风楼眼里,都是可有可无可以被牺牲掉的。” “一个蔑视他人性命的大组织,我觉得你们为祸人间的可能性,远比曲凭意要高上许多。”谭昭不紧不慢地说着。“是不是风水被人追捧得太过,让你们忘记自己也不过只是普通人了?” 第92章 天下第二(二十) 这话, 无异于指着人的鼻子骂他们倚老卖老,不知身份了。藏风楼发展这么多年,早已是江湖乃至天下的翘楚, 便是皇宫里的天子,也免不了要给他们几分薄面。 毕竟人从出生到死亡, 都离不开风水之道, 活着的时候居家风水,死了要葬入风水吉穴, 藏风楼集结了全天下百分之九十的风水师, 倘若得罪了藏风楼, 那无异于自断后路。 藏风楼的风水师不管走到哪里,都能受到厚待,特别是排行前十的风水大师, 那可真是给个皇帝都不做的。 被个小辈这么直接地撕开老脸,其中一人再也绷不住了:“尔等竖子,要杀便杀!” 这话显然就是被逼急了, 谭昭不紧不慢开口:“杀了你我能有什么好处?落个凶名吗?合着好人都是你们做,我就是竖子了?我大理寺走一趟, 不仅失了个风水局, 还惹了一身骚,我还没委屈呢?你们就委屈上了?” “不行, 我长这么大还没受过这份委屈,我不管你们藏风楼要对付曲凭意还是直凭意, 惹到我了, 我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你细品,这语气还蛮骄傲的。 系统:宿主,你悠着点作。 [放心, 我心里有数。] “你……你要做什么?” 谭昭看了一眼沉浸自我的曲凭意,随意开口:“是不是突然发现,我比曲凭意更加难对付?毕竟他只是武功高,但我不仅武功高,还懂风水之道,这么算起来,我是不是更像你们口中的天道孽子?” 哎,他倒是也想认爸爸啊,只奈何天道爸爸总是对他要求苛刻,动不动就用祖传雷法,他也很无奈的啊。 “不过呢,我这人的心愿就是天下太平,但你们可能不知道,我这人呢有个毛病,我一不高兴就喜欢跟人分享。” 四人有了一种非常不祥的预感,很快这种预感就成为了现实,藏风楼的底蕴是什么?是风水,且是高高在上的风水,外人不懂风水的玄妙,且大部分风水术都是家传,这让外界对风水又敬又怕,这才是藏风楼屹立不倒的原因。 如果天底下所有人都懂分辨风水,知道粗浅的风水局,那藏风楼至少得失掉半壁江山。 “你敢!你对得起你余家列祖列宗吗!” “小子,你住口!” 这才是真正的逼急了,但谭某人郎心似铁,铁了心要出版一本画册,画册的名字他都想好了,叫做《浅谈风水在生活中的运用》。 这年头,老百姓的文盲率还是很高的,如果出版书籍,那只是能在士族间流传,连环画就不一样了,简单易画不说,老百姓也很容易看懂,因为不是给读书人看的,装订也不必太规整,小小一册就足够了。 至于推行问题,他相信只要是圣明之君,都会非常体贴地帮他的。 从后院出来,外头又飘雪了,冰雪落在大氅上,很快就积了一小层透明的水雾。曲凭意的心情称不上好,但也说不上坏,总归已经是这样的,他倒是对谭昭口中的图册很有些兴趣:“你当真要这么做,抢全天下风水师的饭碗,你就不怕被人追杀吗?” “如果我被人追杀,你会见死不救吗?” 曲阁主端着张面具脸,没点头也没摇头:“那本座可要好好考虑一下。” “哼哼!这都要考虑,看来咱们这朋友不够深啊。”玩笑话说完,谭昭还是给了正经的回答,“风水之道,之所以被人追捧,乃是过于神秘化和高级化,民间有些地方甚至将之比为仙术,藏风楼虽然没有标榜,但确实以此得利,它看似对风水师要求不高,但也因为这个原因,风水师们都很敝帚自珍。” 就像余温书他爹逼他继承风水术,就像易公子即便死了,也要易乾继承他的名声,这般传承久了,连风水师本人都被“洗脑”,觉得这样就是正确的。 谭昭并不否认这种传承体系,但:“我不是一个圣人,并没有福泽万民的想法,但风水乃是藏天地之精,聚天地之灵,原本就属于这方天地,并不属于风水师。而且,短期看,我这么做确实有损风水师的利益,但长久而言,其实算不上坏的。” 曲凭意是个聪明人,聪明人想的自然多上一些:“确实,藏风楼地位高崇,楼里许多人都傲得很,其中不乏与世家高官有联系,如此高调,恐怕早已被高位者视作眼中钉。” 要谭昭说,就是风水师这群人被人捧得有点飘了,这不仅是收费高昂,还看人下菜碟,不仅要钱还要名利双收,有时候甚至还要立个在世高人的牌坊,这没亲没故的,当皇帝的能容忍多久就看皇帝什么时候抓住人小辫子了。 “不过你现在这么做,无异于给人心头剜肉,你确定藏风楼会让你这么继续下去吗?” 谭昭一乐:“这不,我还有个姓曲的朋友,不是吗?” 曲凭意隐在面具后面的雪颜忽然露出了一丝笑意,只是藏在面具后面,谁也没有这个荣幸看到:“说得不错,大画师,何时动笔啊?” “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 曲凭意的伤到底还没好全,虽然他根本不想喝这种难喝至极的药,但胳膊拧不过大腿,被灌了一碗苦药汁后,就回房恢复去了。 易乾真要带着药碗离开,就听到了余大哥喊他的声音。 “什么?!” 易乾吓得药碗都掉了,余大哥这是要搞事情啊,这种画册要是流传出去,藏风楼那不得疯了啊,别看藏风楼著名的风水师们赚得多,那分成也多啊,就他爹看事,藏风楼只拿一成。 而且请得起风水大师的人家,本来就不多,也可能家家都出事,藏风楼真正赚钱的,还得是籍籍无名的大众风水师,什么看个家宅啊,请个财神啊,做个金钱如水局啊,点个吉穴啊,这些才是大头。 这风水科普一出去,很多看风水的名目就都没有了。 “余大哥,你真的不考虑一下?” 事实上,谭昭已经动手在画了,他也没用什么特殊的手法去画,连环画的形式就很好,简单易懂,就算是上了年纪的人也能看得懂。 “你要去藏风楼告发我吗?” 易乾蹲在地上,将药碗捡起来,随后索性盘腿坐在地上,脸都皱在一块儿了:“不会,其实我上次离开落凰山,回了一趟家。” “嗯?” “我看到了我爹从前留下的一些手札,其实他也知道落凰山的局。”易乾捏着双手,许久才接着说,“如果不是因为突然离世,我爹也会去落凰山。” 谭昭轻嗯了一声:“觉得难过?” 易乾摇了摇头:“不是,我只是没想到落凰山会有这样的隐情。” 藏风楼要夺落凰山,为的是落凰山特殊的宝地风水,若楼主藏入其中,必能保藏风楼三百年不倒,或许藏风楼有人也意识到,如今的藏风楼位于风口浪尖之上,正要步入下坡路。 谭昭手里的画笔停了一下,遂又继续,易乾显然不欲多提亲爹,他自然顺着对方的意思:“不仅是你想不到,谁也想不到啊。” 因为一个母亲荒诞的谎言,牵扯了天下最大风水机构的夺局,这种事情他要不是亲身经历,他一个字也不会相信。 易乾考虑再三,忽然站起来道:“余大哥,我来帮你吧。” 天底下那么多离奇的事,风水师们怎么看得过来?余大哥也不是要断了风水师们的财路,易乾隐隐约约明白现在的藏风楼已经称不上多好了。 有人帮忙,谭昭自然乐得高兴,毕竟他只是个半吊子的风水师,虽然只做简单的风水科普画,但有理论知识扎实的易小伙,还是让出版工作推行快了许多。 连环画本身不难画,如今画技还算不错的谭某人熬了几个通宵,一本简单的风水连环画就画成了。 易乾拿着新鲜出炉的画册,也有些激动:“这要如何刊印出去?” “简单,咱们不还有曲阁主嘛。” 有钱有势力,不用白不用嘛。 藏风楼倒霉的事,曲凭意确实都乐意去做,他不仅早就找好了人,更甚至在拿到画册后,还命人加班加点刊印出去,且最初的售卖价只要十文钱,堪称物美价廉。 他的目的就很明确,搞藏风楼,不手软。 谭某人深谙销售规则,不仅找了托前去购买,还找人各种吹彩虹屁,不仅如此,他还掏钱请了个说书先生在京城最繁荣的大街上当街说起了这连环画。 事实证明,这营销做到位,那就不愁人不买账,大家伙儿本来就对风水蛮感兴趣的,这有人搞科普,反正是画儿,谁都能看得懂,也不贵,买回去还能看个花样呢,何乐而不为呢。 你还别提,瞧着确实很是有趣。 这有了第一册 ,就有了第二册,谭昭甚至光明正大地用起了温昶公子的名头,当然,这两册连环画畅销民间之时,也终于被人带进宫,送上了皇帝的御桌。 第93章 天下第二(完) 连环画巴掌大小一册, 四五个铜板厚度,一册讲四到五个风水小常识,皆是以妙趣横生的小故事串联起来的, 通俗易懂,且很容易让人记下来。 皇帝掂着这两册轻飘飘的风水连环画, 脸上缓缓露出了笑容。 “这温昶, 何人也?” 下头的人自然会为皇帝答疑解惑,皇帝听罢, 倒是非常感谢藏风楼这陷害自家风水师的神来之笔:“倒是个人才。” 皇帝称赞了一句, 也没说要将人请进宫, 只吩咐下去,让这画好好普及起来,至于藏风楼想不想普及, 那就由不得他们了。 天子向来圣裁独断,官方只是推波助澜又没说公开支持风水版物,任凭藏风楼跑断腿, 老百姓该买还是能够买到。 特别是商人逐利,过往的商人见此商机, 自然会抓住, 这十个里面只要有两个商人敢做,就不愁传播不起来。 有趣, 好玩能打发些零碎的小时间,不仅如此, 还能教你粗浅地判断风水知识, 和请风水师的大钱相比,买连环画的这点儿零碎钱就不值一提了。 你别以为老百姓不识字就不精明,这笔账他们不算总有聪明人会算, 这条件再紧缺的,也会同人合着买,你买一我买二,看完再交换,可不两册都看全了嘛。 普通人当然看不懂什么叫做藏风聚气,风水师的门槛确实也不对普通人开放,但简单的风水小知识却并不需要,甚至有位地主人家买了连环画,一看才知道自己当年找人看的风水被人坑了大钱,一时气愤难当。 当然,有信也有不信的,藏风楼毕竟伫立这么多年,公信力也不是一俩本连环画可以被打倒的,但谭昭做连环画本来的目的也不是否认风水师的力量。 这些天发酵下来,他相信执政者也明白这个道理,一股力量凝聚在一起时,很容易引人忌惮,但分散时,却不会。 短时间内,当然吃不成一个胖子,但只要连环画一直画下去,看的人多了,进入实践,自然会一点点润物细无声地进入每个人的常识领域。 藏风楼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但即便他们力量再强,又如何强得过朝廷呢,如果此刻他们表现出强横专治,恐怕不消一日,皇帝陛下就要请他们楼主喝喝茶聊聊天了。 这该死的余温书! 这甭管余温书被风水师们背后扎了多少小人,他人还是好端端地活着,也不是没有人想以风水之术对付余温书,好叫他停了手。 可……比不上啊,余家的祖坟里里外外设的大阵,根本不是人破的,再从其他入手,藏风楼找了一大圈,居然都没找到下手之处。 余温书孤家寡人一个,朋友也不多,平时就喜欢画画,什么以其生辰八字入阵毁其根本,别开玩笑了,要不是打不过,他们何谈走偏门啊。 俞娘子此刻方知,自己是踢到铁板了。 曲凭意尚且只是性情偏激、天道断言,那么余温书完全是他们藏风楼自己招惹起来的,如果不是他们…… “李叔,你说我们是不是做错了?” 李叔当然坚决否认:“没有,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风水师的未来,风水师本就势弱,如果不能团结起来,焉能有如今的地位!他余温书自以为了不起,等他百年之后,必是要下那阿鼻地狱的。” 风水师的未来?这六个字从他懂事起就刻在他的胸口,俞娘子从不敢忘,但此时此刻,他忽然有些怀疑,藏风楼的未来就是风水师的未来吗? 如今藏风楼人心惶惶,前去围杀曲凭意的前辈们还未归来,他们奈何不得余温书,俞娘子决心要找人好好谈谈,却没想到……朝廷居然对他们釜底抽薪了。 如果说,谭昭此为只是分拨了一些藏风楼基础部分的单子,那么朝廷开辟新衙门招募民间风水师,鼓励民众有事找官方,官方会在风水亭直接张贴老百姓的需求,要接单的只要办理简单的手续,无论单子银钱多少,一律只收取百分之五的费用,并且承认不会改变。 第82节 这是干啥?这是官方公然抢生意啊! 风水师归属感再强,但钱是自己的,到自己兜里的才算,到藏风楼的不算啊。风水师又不是真正的神仙,排开他们的天赋能力,他们也要恰饭的啊。 藏风楼虽然也不限制他们接私单,但大部分基层风水师都不靠私单活,毕竟接私单要名气的,藏风楼抽成那么高,衙门却只要百分之五,傻子都知道怎么选。 这前有余温书公然搞事情,后有衙门当头一刀,俞娘子很快就明白,藏风楼的败落已经只是时间问题了。 能看到这一点的,当然不止俞娘子一个。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危机在前,本该收拢人心的时候,楼里的前辈们居然将最后翻盘的希望放在了落凰山。 “只要能得到落凰山,藏风楼不愁立足。” “李叔,您真的这么觉得吗?” 李叔脸上的褶皱都透露着坚定,让他们放下曾经的骄傲,这比杀了他们还要难受,落凰山,他们藏风楼势在必行。 “少楼主,我们几个老家伙会去拖住余温书,此人武功高绝,阵法又精得很,杀曲凭意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俞娘子其实觉得这样太草率了,余温书此人诡异莫测,上次那般情况,他到现在都没搞明白人是怎么跑去京郊的,明明人就在他眼前,甚至还会说话。 但现在讲这些已经无甚用处了,俞娘子一直都知道自己不过只是个傀儡,真正能左右藏风楼决策的,是风水榜上排榜前五的风水大师们。 而就在藏风楼一心一意谋宝地之时,谭昭和曲凭意已经站在了落荒山的土地之上。 谭昭抬头看人:“你真的想好了吗?人有错,并不代表风水宝地也有错。” 曲凭意却很明白自己的心结,这落荒山就是一座围困着他的大山,无论它是好是坏,都不重要:“若我有此能力,这里的风水早就被我毁掉了” 行叭,你是地主你说了算。 说起来,要毁掉一个风水宝地,那可是要沾因果的,一般风水师可都干不出这种事情,即便落荒山的局还差临门一脚,但既然天道允许落荒山宝地的形成,那就说明它有这份潜力。 更何况现在的落荒山早与曲凭意息息相关,一个操作不好,恐怕曲凭意也落不到什么好处。 “事先说明,我可能做不到完全毁掉整个风水局。”谭昭竖起一根手指,开口道。 这段日子相处下来,曲阁主其实也多多少少有些了解余温书这人的脾性了:“说下去。” “这可是你说的,我帮你解决落荒山,你给我画一张美人图,所以你介意我把落荒山的局换个地方放吗?” “放到什么地方?” “随意啊,你来指定怎么样?” 曲凭意思忖片刻,想到了一个地方。 “你确定?” 谭昭原以为曲阁主会让他随便找个深山老林丢进去,却没想到对方会让他把局移到这里来。先天的吉穴当然不可能被移动,后天的也不成,但后天还没形成的却可以。 谭昭将一些做好,又将阵钥递了回去。 曲凭意接过,眼神难得有些飘忽:“这里埋着曾经为我而死的人,他们都是无家可归的人,若非他们,我也活不到现在。” 轻飘飘的一句话,但谭昭能想象到当初由心阁夺权有多么的血腥。 “走吧。” 谭昭轻嗯了一声,嗨呀,他这美人图可算是能安排上了。 系统:我还以为你忘了呢,不过如果人真的不愿意,你是不是当真不画了? [当然,你看我像是会强人所难的人吗?] 系统:你是啊,你一直都是啊。 没的聊了,哎,说起来他的第四期画册还拖着呢,咋还催上稿了呢,怪让人想拖延的。 此时此刻呆在京城被迫赶稿中的易乾:mmp!mmp听到没有! ** 藏风楼准备完全,甚至已经做好生死一战的打算,将楼中百年的风水杀阵拿了出来。 就在这样的准备下,派去落凰山的探子却来了这样一个消息。 “什么?这不可能!这怎么可能!落凰山的局被人破了?” 李叔等人再也坐不住,齐齐赶往落凰山,而此时此刻的落凰山瞧着仍旧草木葱茏,但最核心的东西却不见了,藏风楼的人将整个落凰山几乎都翻了过来,还是半个风水吉穴的影子都没瞧见。 更甚至,他们在半山腰的牢里,看到了老了许多的另外四个老前辈。 “你们……” “是余温书!他才是天道孽子!他毁了这里!毁了这里!” “不——” “一定还有机会的,姓曲的女人怎么布的阵,你们还记得吧,只要……” 俞娘子退后一步,脸上满是惊惶,这些人已经疯了,彻底疯了,成也风水,败了风水,不外如是。 风水只是辅助之道,若要成功,还须自身努力,想要依靠风水走捷径,到最后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天道之下,天理昭昭,到此时,俞娘子方大悟。 第94章 美人图番外 藏风楼的败落, 比想象中来得还要快,正所谓自作孽不可活,牵扯到滥杀人命, 朝廷爸爸直接送你上断头台,任凭你风水能力再卓著, 也越不过人命去。 杀人偿命, 自古如此。 在藏风楼的牌匾被摘下来之前,易乾回了趟老家, 他将父亲生前最为珍视的寒匕埋在了父亲的坟冢里, 父亲让他继承“易公子”的名头, 但现在显然已经不需要了。 其实这样也好,他并不想顶着父亲的面具过一生。 “父亲,儿子明年再来看您。” 易乾再度回到京城, 已是杏花烟雨的春日,早先因为唐家公子的事,他和唐雍若成了不错的朋友, 去岁时唐雍若考中探花入了翰林,这会儿刚好就有了个能喝酒的人。 没错, 短短一年, 易乾就学会了喝酒,这都是催稿闹的!想起来都是泪。 “许久不见, 你居然都入了风水司,以后我可都要仰仗你了。” 唐雍若摆了摆手:“是我要仰仗你才是, 风水司刚立, 有兴趣来兼职吗?” 易乾立刻三连拒绝,他才不要去衙门办事,怪不自由的:“这说起来, 余大哥没在京城吗?” 这个唐雍若还真知道:“不在,就上个月,余大师是温昶的事情被人曝光了,你是不知道京城那时候有多热闹,《风水札图》不早就完结了嘛,大家催着画新题材,余大师就……跑了。” ……是他余大哥能办出来的事儿。 至于曲阁主,易乾可不敢问,毕竟这位大佬喜怒无常,也就他余大哥刚捋老虎胡须,听说前段时间余大哥还给曲阁主画了一幅美人图,唔,他超想看的。 天下第一美人哎,没有人不想看吧,余大哥是他所知里头,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见过曲阁主真容还活蹦乱跳的人,易乾想想就心生佩服。 说起这个:“等下,咱们去趟知鱼楼吧。” 唐雍若有些疑惑:“去知鱼楼做什么,你还没吃饱?” 易乾一副我有很多小秘密的模样:“等下你就知道了。” 嗨呀,差点把余大哥酿的酒给忘了,趁着大佬都不在,他赶紧挖一坛出来尝尝,好歹也是自己参与过的手艺,就算是不好喝他也认了。 半个时辰后,知鱼楼某清幽院落里,易乾呆愣愣地望着一树梨花。 “你怎么了?” 易乾默默抱紧了自己:“……你别管我,我只是自闭了。” 唐雍若不用多想,就知道这里肯定是又被余大师动过手脚了,以那位促狭的性子,也确实做得出这种事情。 他伸手拍了拍人的肩膀,一副大哥哥安慰失落小弟的模样。 却未想到易乾失落片刻,便对此地的阵法起了浓厚的胜负欲:“这里最初的风水阵是我布下的,余大哥只是稍微改动了一下,我不信我破不了!” 易乾干脆将院子租下来,一心一意搞研究,没钱了就去风水司接两简单的案子,这春去秋来,唐雍若都要外放了,这阵却仍好端端摆着。 “真的不放弃?” 易乾摇了摇头:“不,不过我决定退租去外面走走,等积累够了,再来取酒。” ……行吧,你开心就好。 又是阳春三月,两人在京郊分别,易乾走出去老远,只觉得刚才在城门口遇到那两人好眼熟啊,并且越想越觉得眼熟,真的好像余大哥和曲阁主啊。 易乾越想越觉得是,立刻转身返回,走到城门口时,刚好是斜阳落日。 而另一头的城中,在外浪了一年没钱了的谭某人正在书局里取钱,在书局老板殷殷期待的目光下,他非常无情地扭头就走,再画他就是小狗。 “走走走,请你上知鱼楼吃鱼!哦对,顺便还能把咱们酿的酒取出来!名字让你取,怎么样?” 曲阁主今天戴着最新款的面具,闻言非常冷淡地回拒:“不怎么样。” 曲阁主做人向来有一说一,说不取就不取,谭某人自称从不勉强别人,拿着小锄头到树下时,忍不住一乐:“嘿,易乾看来是来过了!” “你动过了?” “嗨呀,别这么说嘛,就稍微、稍微动了一点点。”谭昭拿着小锄头,一点点找下锄头的地方,“他看来蛮想破阵的,我不能毁了这个阵法,得给他留点,这是说好的,我这人向来说话算话的。” 曲阁主对此表示沉默。 此时天边斜阳余晖,桌上还有一桌盛宴等着他去临幸,如果再给谭昭一次机会,他一定不会选择去挖这狗屁的酒,屁,这贼老天就是想找个名目来劈他! 曲凭意难得变了脸色:“喂——你没事吧?” 这天雷劈下来,还能好? 但事实证明,有些人不仅是脸皮厚,连全身上下都很厚,不仅不怕雷劈,还能跟天雷玩躲猫猫,只是春日惊雷这么大的动静,还是在京城,风水师一茬一茬的,这才多久啊,就有不下百人往这里来了。 “没事,死不了!” 就是这收场有点难,早知道他就不用灵力加风水阵催酿酒了,这不仅给了天道一个劈他的名头,还搞得声势这么浩大,他想再苟都不行了。 [系统,这个天道对我意见很大啊。] 系统:哪里的天道对你意见不大了?就算叫你爸爸的天道,它不照样踢你出局嘛。 扎心了。 幸好药酒的天劫,只有四道,且最强的一道,也仅仅是把谭昭的头发都电起来了而已,但……不行啊,他这要是生还,明天不是进皇宫喝茶,就是去天牢吃馒头,想到这里,谭某人立刻给了挚友一个眼神:老铁,我要搞事了,你快走! 第83节 曲凭意迟疑了一下,换了身伪装,到底还是没走。 此刻藏风楼虽以败落,但破船还有三斤铁,京城当然还有从前藏风楼的风水师在,他们迅速赶往知鱼楼,却没想到在知鱼楼看到了……余温书白日升仙的场景。 上苍不公啊! 惊雷之下,居然毫无损伤,更有甚者,庭院里的树都开得繁茂起来,梨花一夜之间结果,知鱼楼靠卖仙梨赚翻了! 围观了一切的易乾:虽然很震惊,但……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但就算他觉得不对劲,知鱼楼他也进不去了,特别是埋酒的那个院落,天雷之下,酒坛子都灰飞烟灭了吧? 然而一夜睡醒,他居然在床头看到了一坛沾着泥土的酒坛,上面贴着红封,上书:天下第二,而酒坛底下,有一张纸,他打开后,发现是梨树下的阵法图。 易乾:……我就说非常不对劲了! 他迅速起床穿衣想去找人,但只可惜人海茫茫,想要找一个躲起来的人,可太难了。 人的一生中,能遇到一个这样惊才绝艳的人物,其实已经是他的荣幸了,不是吗? ** “好气哦,知鱼楼卖果子的钱应该分我一半的!” 曲阁主:“……你可闭嘴吧。” “朋友,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哦,那是你以前头发没炸的时候。” 说起这个谭昭就非常郁卒,天雷劈啥不好,非要劈他的头发,最主要的是还不能恢复,顶着个爆炸头,谭热闹都不想出门了。 系统:哈哈哈哈,要么炸,要么秃,你选吧。 [没有头发柔顺剂吗?] 系统:这个钱我能不赚吗?其实这种小钱我觉得没什么必要的。 [你摸着你的良心讲。] 系统:我们系统只有机芯,没有良心:)。 小词儿一套套的,谭昭试了无数种法子都没用,最后只能在系统商城里花钱做头发,这才恢复到了从前。 系统:哎,真可惜呢。 “为什么要取这个名字?难听。” 谭昭摇晃着醇厚香美的酒,概叹道:“天下第一配天下第二,难道不是绝配吗?” “你闭嘴!”这绝对是恼羞成怒了。 能被天道劈雷玩的酒,当然是好酒,曲凭意从不喝酒,却为它破了例,他不懂其他的酒,却也明白这绝对是天下难得的好酒。 酒酣过半,曲凭意忽然开口:“我要出海了。” 谭昭一楞,既然笑着举杯:“一帆风顺。” 两人默契地啥也没提,将杯中物饮尽时,谭昭忽然从背后抽出了一个画轴:“哦对了,这图送给你,朋友。” “我不要!” 但最后呢,曲阁主还是收下了,也算作临别礼物。 风帆扬起,离开这片土地,谭昭相信曲凭意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片“意”的。 ** 世事更迭,时光易变,很快就来到了现代社会。 老师站在讲台上,正在讲古代美术史。 “老师,我知道,这道题我会,古代著名航海家曲凭意!爱了爱了!” 老师清了清喉咙,严肃道:“你们就知道这个!” “不不不不,我们还知道这是曲美人的好友画的,据说那个时代,只有他好友一个人见过曲美人长什么样!面若春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美人就美人,搁现在也绝对是第一美人!日常羡慕他好友!” 姐妹,鸡笼警告。 “说起曲美人的好友,他也很传奇啊,据说他还是风水大师,那个时代最后的风水大师易乾不是在回忆录里吹了此人无数的彩虹屁嘛,还说他白日飞升,简直是小迷弟啊!” 老师终于忍无可忍,敲着黑板道:“安静,学分考试了解一下?” 底下瞬间鸦雀无声,老师满意了,终于讲起了真正的古代美术史。 第95章 鬼见不愁(一) 谭昭在上个世界浪了足足十年, 是被天道爸爸一路火花带闪电劈出来的,当然离开之前,他还把原主的身体葬入了余家祖坟, 这才离开。 再次醒来,耳边先是喧闹的嗡嗡声, 过了好一会儿声音才逐渐变得清晰, 有自行车铃铛的声音,也有汽车鸣笛的声音, 更多的是人群喧闹的声音。 谭昭只觉疲惫极了, 他尝试着睁开眼睛, 下一刻终于还是栽入一片黑暗之中。 缓了好一会儿,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被人移动,消毒水的味道逐渐变得明晰起来, 谭昭再睁开眼,就是医生白得惊人的白大褂了。 “感觉怎么样?低血糖,营养不良, 疲劳过度,找儿子重要, 但也要注意休息啊。” 谭昭摸了摸自己乱糟糟的头发, 原主是在闹市的街头忽然晕倒的,说是晕倒, 其实就是猝死,太累了, 原主已经三天三夜没有合眼, 三十岁的人看着像四五十岁,全是因为……儿子丢了。 原主名叫程司,大学没毕业就自己创业成功, 有了一家小公司,毕业后就同女友结婚,同年就生下了儿子程衍。 一家三口原本过得很幸福,但不幸总是不期而至。儿子三岁那年,丈母娘带着程衍去动物园看大象,儿子丢了,报警也没有用。 程司用尽一切路子,还是没有找到程衍,找了一年,公司破产,妻子也与他分道扬镳,到如今,已经五年了。 五年寻亲路,程司从一个意气奋发的职场新贵,变成了如今的落魄旅人,如果不是他倒下,这条路他还会一直走下去。 原主的心愿,是找到儿子,并且抚养他长大。 “我没事,谢谢你,医生。” 医生也没再劝,谁家没孩子啊,这要是丢了,可不得找,劝是劝不动的。 程司身上没什么钱财,谭昭很快就出院了,但在短暂的住院期间,谭某人找到了一条致富寻子的路子。 医院是生老病死的地方,也是鬼魂滞留最多的地方。 没错,这个世界居然有鬼魂的存在,谭昭一醒来就发现了,普通的鬼魂自然入地府去轮回,但也有鬼不愿离去,这就变成了地缚灵。 谭昭因为在住院期间多看了某只爱爬电视机的鬼一眼,得到了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笔致富基金,事情很简单,老奶奶藏了一笔私房钱,临死前没说完,他替鬼走一趟,把钱交给她的后辈就行了。 老奶奶就是本市人,谭昭花了半天时间将事情做完,顺便还将老奶奶鬼超度去地府,就得到了三千块钱的报酬。 不过能看见鬼也有点不好,这些鬼老是蹭过来,谭昭能控制身上功德金光之后,就一直收敛着,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为了避免睡觉被鬼骚扰,谭某人终于重新把自己弄成了金光灿灿的模样,当然只露一小部分,全部露出来那还得了,天道直接把雷往他脑袋上怼了。 原主有一辆改造过的电瓶车,前面放的寻子传单,后头插了两面儿子照片和寻亲讯息的旗帜,这两年风吹日晒,旗帜已经有些褪色,谭昭将后面的旗帜和传单都收起来塞进行李袋,这才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将电瓶车收进了空间里。 系统:好难得,你居然一上来就要花时间。 [我要是会算命还要你?赶紧的!] 程衍是被拐走的,当初警察追查人贩子的时候,其实差点就逮到人了,只恨这些人贩子太过狡诈,在西南方向丢了踪迹,原主这五年也是在这一带寻找。 却没想到系统查出来的消息,却不在西南,而是在岐山附近的一个小山坳里。 岐山位于国家的中部地带,靠西边有连绵的大山,这些年国家大力发展经济,山里有不少人都走了出来,但也有一部分仍旧住在山里,正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当然不准确,但有时候却非常适用。 谭昭买了最近的一班飞机到岐山市,然后一路转中巴、面包车,再到小摩的,又再走了五公里的路,这才看到了五谷村的村口。 [是这里吧?] 系统:按照检索信息,就是这里没错了,程衍当年被拐,因为高烧一路辗转被人贩子卖给了村里一个叫吴大旺的人,吴大旺四十无子,也讨不到媳妇,花了一万五买下程衍,并给他改名叫吴小旺。 [他还活着就好。] 系统无声,似乎在预示着什么一样。 五谷村听着不错,却是个非常贫穷落后的村长,这里全村人都姓吴,三十多户人家零零散散地分布在山坳里,一有生人来,整个村子都能知道。 谭昭在来之前,为了给便宜儿子一个好印象,换了身齐整的衣服,还去理了个头,甚至还买了身八岁男孩穿的衣服放在背包里,将登山包塞得满满当当的。 他这模样,倒是像极了出来登山迷路的驴友。 坐在村口的老人看见他,操着浓重的乡音说了他一句话,大意是让他走,态度非常恶劣,就是本村不欢迎外人。 不欢迎外人还买孩子?呸! 更让谭昭气愤的是,这五谷村里还有不少女婴鬼魂,因为怨念都纠缠在一起,就在村口破败的牌坊下面。 “推什么推!老子是来找人的!” 谭昭剃着平头,一双鹰隼般的眼睛,又因为常年日晒皮肤呈现古铜色,一米八几的个头,此刻倒是显出几分凶相来。 这老人见赶不走他,立刻便喊了起来,声音那叫一个响亮,立刻就有青壮年举着家伙跑出来了。 “找谁!我们村没有你要找的人,赶紧滚!” 来人举着把钢叉,三四十的年纪,满脸横肉,看着就不是什么好人。 谭昭伸手就把人钢叉给掰折了:“凶什么凶!老子玩这个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 这狠的怕横的,村民立刻就有些害怕。 而就在谭昭在村头跟人起冲突的时候,半山腰一个破败的小木屋里,一个瘦弱的小男孩捂着额头站起来,只可惜他的手太小,包不住还在流血的伤口。 只一刹那,小孩楞了一下,他将手放下来,看着粘着灰土血液的小手,忽然瞪大了眼睛:这是怎么回事? 他还没反应过来,一个重物从他耳边飞驰而过,他下意识地一缩,酒坛子破碎的声音响在他的耳边。 他又重新捂住了额头。 “你个没用的东西,老子花了一万五把你买回来,就是来克你老子的吗!还不赶紧去做饭,老子瘸着一条腿,难道还要老子弄东西给你吃吗!信不信我打死你!” 吴大旺喝得醉醺醺的,拖着一条瘸腿骂骂咧咧地走过来,这几乎是他整个童年的阴影,而此时此刻,又这么活生生地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头上的伤痛得他无法思考,但本能让他下意识地逃。 于是男孩开始跑,吴大旺一见,又提起木棍追,一个跑一个追,路过的村民半点不劝,还看热闹似地吹起了口哨,还有小孩子喊打打打的声音飘过,而跑着跑着,男孩终于想起了自己的上辈子。 他不是死了吗?怎么又回到了这里!为什么还要让他回来!他宁可死了! 他满心悲愤,但头上的钝痛越来越大,鲜血流到他的眼睛里,就是这一次,他会被吴大旺打到瘸腿,终身无法治愈。 鲜血越流越多,痛到他看不清路,脚下一个栽倒,砂砾触碰到伤口,痛得他控制不住地叫了出声。 第84节 “还敢跑,小兔崽子!今天老子不打死你,就不叫吴大旺!” 吴大旺的棒子还没挥下去,就被人迅速夺走,并且这跟棒子很快落在了他的身上,力道之大,差点将他的肋骨直接打断。 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男孩立刻爬起来,却对上一双带着关切的眼睛,和亮得有些刺眼的功德金光。 这是—— “小心!” 谭昭早听到后头的动静了,抱起孩子就是一个转身,后面的锄头落空,磕在地上绊倒男孩的石头上,硬生生出了一个豁口。 “我的锄头!我的锄头!” 谭昭抱起孩子的时候,就觉得太轻了,他的衣服……恐怕是买大了。 “把小旺放下!” 谭昭肃着脸,将男孩稳稳地护着:“我的儿子,我凭什么放下!你们放心,警察会来告诉你们王法的!” 他刚说完,旁边居然冲出一个小炮弹来抱住他的腿:“叔叔,我也是被拐卖的,我家住在梧桐市双溪街道,我叫陆扬,你也把我带走吧,我爸爸会给你很多钱的!” 非常标准的普通话发音,一听就不是本地人。 “快!快把狗娃抢回来!” 这一只羊是带,两只羊也是赶,程衍头上有伤,谭昭也不急着收拾人,提着两小孩破开村民的防御,很快就冲出了五谷村。 五谷村贫穷落后,路也很烂,车子进不来,村里人也没有余钱买车,追出去的人徒步追,怎么可能追得上谭昭,没多久谭昭就把人甩开,等到了平坦的路,两只羊都靠在他肩头睡着了。 谭昭干脆将空间里的电瓶车取了出来,一路开着电瓶车进了岐山市。 然后,才刚开进岐山市的市区,他就被交警叔叔拦住了,原因是……驾驶电瓶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且电瓶车不能载人。 谭昭:……万万没想到。 第96章 鬼见不愁(二) 近段时间, 国家严抓电瓶车未戴头盔和载人情况,但交警叔叔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这么随手一抓, 居然抓出了一个买卖人口案来。 他把人拦下来才发现,趴在电瓶车主人怀里的小孩满头鲜血, 身上还有不少被打的痕迹, 另一个孩子手上也有些淤痕,惊得他当即联系了自己的同事。 先是把孩子送去医院包扎伤口, 又听说是拐卖案, 当即就报了警。 刑警支队立刻派了人过来, 这一下午人仰马翻的,堪称拐卖案中最戏剧性的开端了。 程衍长期营养不良,头部又有重创, 轻微脑震荡,一整套检查下来,这会儿还躺在病床上没醒来, 相比程衍,陆扬身上只有些轻微的淤青, 就是饿得很了, 吃完白粥后就拉着谭昭的衣角眼巴巴地看着一身警服的警察叔叔。 也是巧了,程司也来自梧桐市, 谭昭从离开五谷村有信号后,就联系了梧桐市当地的警察, 当初的拐卖案在系统里有档案, 警察一调就查到了。 经过惯例的问询后,谭昭得以留在医院照顾程衍,而警察也已联系到陆扬的家长, 正在赶来的路上。 陆扬今年只有五岁,乍然得救,对谭昭的依赖心理非常重,即便是在人来人往的医院,也一直拉着谭昭的衣角,就连上厕所都不放开。 谭昭也蛮无奈的,伸手摸了摸小孩毛茸茸的发旋:“别怕,很快你就能见到爸爸妈妈了。” 陆扬点头又摇头,仍然死死地拽着衣角,护士小姐姐看到,都心疼坏了,这天杀的人贩子,幸好是救出来了,这买卖人口的人,都太可恨了。 “程先生,你先吃饭吧,孩子醒过来你还得照顾他呢。” 这八岁的男孩子,瘦得都快脱相了,全身上下大大小小的伤口,是个人都做不出来,这做爸爸的看到,程先生心里肯定也不好受,护士放下饭就走了。 “程叔叔,小哥哥他什么时候能够醒来啊?” 谭昭:“放心,很快就会醒过来的。” 程衍也真的很快就醒了过来,只是他没有睁开眼睛,鼻间不太熟悉的消毒水味告诉他,他居然……得救了。 上辈子,他在这一年被打到瘸腿,吴大旺连个赤脚大夫都没给他请,他差点饿死,直到十五岁那年,他机缘巧合与村里的女婴怨灵签订契约,将五谷村灭村后,他才第一次走出了这片大山。 山外的世界很好,但他……无处可去,怨灵的反噬一直啮噬着他,好不容易辗转找到亲人,却发现亲生父亲早已死在寻找他的路上,而亲生母亲则早已再次成家,他适应不了学校,不会与普通人相处,而这一切都拜人贩子所赐。 忍受着怨灵的反噬,他开始疯狂报复人贩子,凭着点特殊的能力,他能比一般人更快找到人贩子,渐渐传出了“人贩子杀手”的凶名,但也因为杀人,他身上的反噬更加严重,在警察和特殊部门找到他之前,他选择自爆,跟这个国家最大的人贩子集团同归于尽。 所以为什么,他居然又回来了? 程衍觉得奇怪的时候,他的便宜老父亲……其实也心生疑窦。 [系统,我怎么觉得我这便宜儿子不大对劲呢?] 系统:你的错觉。 [你觉得我是瞎吗?坦白从严,抗拒更严,你选吧。] 系统:……宿主,这事情它吧,是这个样子的。 谭昭很快就得知自己开启的是地狱模式养儿行动,这儿子不仅早已黑化成功,甚至还凭一己之力干翻了大部分的人贩子集团,那时程衍距离十八岁成年只剩一天。 系统:他上辈子因为杀人反噬自爆,又跟怨灵牵扯,灵魂不能入轮回,但因为他解救了无数儿童妇女,功德非常丰厚,足够他重来一次,这是天道对他的网开一面。 [你确定?] 系统:是,不然他现在怎么会得救呢。 谭昭无言以对,这因果也过于微妙了一些吧,而且他这个爸爸还好端端活着,程衍对他绝对是疑心大于感动吧? “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程衍脸上的血迹早已被清理干净,谭昭这才发现,便宜儿子生了一双好看的眼睛,黑白分明,你望着这双眼睛的时候,像是能一眼看到心底……啊呸!他看到小孩子黑色瞳孔映照出来的鬼影了! 就天花板上扒着吊灯死活赶不走那只,不是说跟怨灵签订契约后才能见鬼的吗?怎么现在就看得到了?那他身上的金光…… 系统:宿主,掉马节哀:)。 父子俩大眼瞪小眼瞪了足足有五分钟,才双双移开眼睛,当然其中一个是被金光闪到才移开的。 程衍低下一下头,很快就眼神凶狠地开口:“你是谁!” 看在谭昭眼里,像极了圈地自护的狼崽子,他搓了搓手,尽量温和地开口:“我叫程司,是你的亲生父亲,对不起,这么晚才找到你。” 此时已是深夜,病房里静悄悄的,只有陆扬打小呼噜的声音非常有韵律地响起。 程衍看了一眼趴在床位的小孩,他记得,那是吴大铁家买的狗娃,上辈子再过没多久,就会在逃跑时掉进水沟里溺死。 他忍不住深深地看了一眼泛着金光的男人,上辈子有人告诉过他,带着金光的人都是身带大功德的,这样的人,会是他的亲生父亲?可是,上辈子他不是早就在找他的路上死了吗?但这张脸,他一直都记得,那块简陋墓碑上面带悲思的男人,直到死前他也一直都记得。 程衍心里有些激动,又不些不敢相信,然后……两父子又开始了大眼瞪小眼。 谭昭睁得眼睛都酸了,终于忍不住开口:“忘了你刚醒,饿了吧?你等等。” 程衍想伸手拉人,但很显然他高估了现在的身体,他一动就觉得浑身酸痛,然后就只能眼睁睁看着男人离开。不过没过多久,男人就提着一个保温盒回来了。 “你现在只能喝点白粥,等你好了,爸爸带你去吃好吃的。” 这小孩太沉默了,一双眼睛瞪着人时,说实话还蛮唬人的。 程衍虽然沉默,但还是非常配合的,一大碗白粥喝得一点儿不剩,甚至吃完还非常自觉地躺好,很快又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谭昭刚匆忙洗漱完,病房门就被人推开了。 陆扬惊得直接坐了起来,睁眼看到亲爹,眼睛瞪得圆圆的,在被亲爹紧紧抱住后,终于发出了杀猪般的哭嚎声:“呜呜呜呜呜!爸爸,爸爸你怎么才来!呜呜呜,我好想你啊!” 这哭得陆爹整颗心都酸软了,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陆爹商场上纵横睥睨的人物,此刻也不过是天底下最为平常的一位父亲而已。 父子俩抱头痛哭,好一会儿才收住,陆扬这会儿扒在陆爹怀里,含着眼泪泡说着:“爸爸,是程叔叔救了我!他超厉害!一脚就把人踢飞了!” 这话音刚落,外头警察叔叔就进来了。 谭昭:…… 这位警察四十来岁,是和陆爹一起坐飞机过来的,姓林,也是梧桐市负责程家拐卖案的警官,这会儿他眼神奇异地看了一眼程衍,心里也难免有些概叹。 五年前,程司还是个都市精英,而现在为了找儿子,居然都练上拳脚功夫了。 “程先生,恭喜。” 短暂的寒暄过去,林警官立刻进入状态,详细询问起援救和拐卖的细节来。听过五谷村的情况,林警官虽然觉得程司有些冲动,但他也能体会一个做父亲的心。 “林警官,我怀疑村里还有其他的拐卖儿童,甚至还有溺婴现象,如果需要,我可以陪你们走一趟。”谭昭说完,又加了一句,“我不会放过吴大旺。” 旁边的陆爹立刻也表示道:“我会派我的律师团跟进,如果可以,我会对这个村子里所有人提起诉讼。” 林警官:…… 岐山警方很快针对此案成立了专案组,本来谭昭是准备将程衍托付给陆总自己陪警察走一趟的五谷村,却没想到程衍意外地坚决,表示要一起走。 谭昭无奈,只能把人带上。 这事儿林警官是不大赞同的,但拗不过,最后只能允许他们到村口,不能进村,谭昭也答应了。 五谷村非常偏僻,当地人不会带人进山,这也是这里买卖人口猖獗的原因之一,山里山外的人“互相照应”,即便有人从山里逃出来,也会被人再送回去。 一行人辗转了三个多小时,才算看到了五谷村的村头,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村看上去……有种莫名萧条的感觉。 警察长年办案,直觉非常准,等他们站在村口,明明是大中午,居然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前面的警察去探路,居然在外面绕了一圈,怎么都走不进村里面。 这村子,有点邪。 站在最后面的谭昭:……他那天离开前给牌坊前女婴续的那点儿灵力,不会奏效了吧? 就在警察一时束手无策之时,他旁边的小不点忽然开口:“我有办法让你们进村。” 第97章 鬼见不愁(三) 程衍对于吴大旺以及五谷村的憎恨是刻在骨子里的, 即便重来一世,他对这里仍旧充满了厌恶和抵触。 上辈子,他与那股婴灵怨力长久相伴, 再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股力量的特殊之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女婴婴灵们会提前向村民下手, 但这一次……他希望她们能复仇的同时, 不用再跟他绑定了。 这也是他为什么要跟来的原因,只是他没想到情况会变得这么快。 程衍说话的口音, 带着浓重的当地口音, 他也没上过学, 林警官楞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这孩子说了什么,他蹲下来, 看到孩子这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下意识放轻了声音:“你知道发生了什么?” 程衍被解救出来后,一直表现得非常沉默, 包括跟父亲程司相处时,也只是比对其他人稍微亲近一些, 但此时此刻他却忽然露出了一个笑容, 说不上什么感觉,却莫名让人有些毛骨悚然:“报应, 这些都是报应。” 很难想象,这样的一句话出自一个孩子之口, 围着的警察都是心头一颤, 一股莫名诡异的感觉在心间震荡开来。 “你们看到那里没有!” 八岁孩子的声音并不清朗,甚至带着一点点的喑哑,不知何时, 村口居然起了浓雾,顺着孩子指的方向,警察们只看到一角破败的牌坊:“那里,好多小女娃的尸体,好多好多!她们来复仇了!” 第85节 程衍说完,抬起头看向旁边的程司,也就是他的亲生父亲,他知道他的眼睛生得太黑,平常人都不敢直视他的瞳孔,这也是吴大旺每次骂着骂着就会打他的原因。 然后,想象中的害怕并没有看到,取而代之的是一只温暖的大手将他虚虚揽住怀中:“别胡说,富强民主和谐!” “……”程衍满身倒刺,只觉得浑身都别扭极了。 只是这话虽然被谭昭打岔了过去,警察们心里还是发毛,浓雾越来越大,明明是大中午,阳光却冷得像寒冬三月似的。 “小李,你带两个人,去牌坊那边看看。” 小李刚要答应,他的衣角就被人扯了一下:“现在不要去,我带你们进村。” 程衍也不等人拒绝,拉着人就往里面走,也不知是怎么搞的,小李居然一点儿也拒绝不了,其他人一看,留下两个人就追着小李进去了。 林警官倒是想拉住程司,但很显然人儿子都跑进去了,这做父亲的根本待不住。 哎,也是奇了怪了,明明都是直直往里走,刚刚却怎么都走不进来,林警官望着山坳里破败又阴森的低矮房屋,心下又悲哀又厌恶。 程衍已经放开了拉着小李衣角的手,他环视四周,浓雾将整个五谷村环绕了起来,即便是正午,婴灵们能够出没,怎么会有这么强大的一股力量? 谭昭:……假装看风景的亚子.jpg。 系统:呵,玩脱了吧。 [我只是看她们被牌坊压制,替她们解掉些孽力而已,我真的什么都没做啊。] 系统:我信了你的邪。 就在此时,忽然有个人踉踉跄跄地跑过来,他的背上有个虚影,隐约能见是个孩子,这虚影架在人脑袋上,嘴巴长得老大,一口就咬在人耳朵上,这人发出痛苦的呼救声,虚影却似非常高兴,发出了无声的笑声。 “这这是什么鬼东西?!” 刑警虽然常年跟凶杀案打交道,但这种非科学存在的东西,原来真的存在? 大家都是倒抽一口凉气,这下看着程衍的眼神,都有些控制不住的直白,谭昭默默将小崽子挡在身后,将一切视线隔绝。 至于程衍,他只看到满眼刺目的金光,这就是他的亲生父亲,会在任何情况下都维护他? “队长,这……我们该怎么办?” 岐山市经济不发达,也不是什么旅游城市,一年也出不了一个大案,作为刑警二队的队长,付中和也有些头疼:“子不语怪力乱神,先将人抓回去再说。” “是,队长。” 但很显然,抓捕工作异常困难,待深入村子,他们才发现大部分人都被虚影缠绕着,有些人身上甚至有两三个,所有人都痛苦哀号着,好不容易找到个没有虚影的,却已经被吓破了胆,疯疯癫癫,说的话带着浓重的乡音,根本听不懂。 唯一幸运的是,这些虚影并不会攻击他们。 “这里的情况,比想象中还要棘手,联系外面给上级打报告吧。” “是!” 警察束手无策的时候,谭昭突然看到了吴大旺的身影,吴大旺身上并没有虚影,不过这也不奇怪,毕竟这畜生没老婆,他径直走过去将人拎起来,那架势,就跟拎小鸡仔没有任何区别。 “他是?” “他就是吴大旺。” 吴大旺害怕地挣扎,还没怎么撼动呢,就被一双手铐也反手锁住了:“不许动,警察!” 很显然,吴大旺就是窝里横,一听是警察,再想想村里现在的情况,当即就不动了。但他很快看到程衍,立刻吼了起来:“吴小旺,你这个小兔崽子!是老子给你吃给你喝,你居然叫警察!你给没有良心……啊——” 谭昭一脚将人的脸踩在脚下:“抱歉,脚下踩空了。” 说完,还非常礼貌地碾了两下,警察们只当浓雾太厚,看不见这动作。 程衍:…… 而事实上,浓雾也确实是越来越浓了,几乎是眨眼间的功夫,一米之内已然人畜不分,也幸好大家都是训练有素的警察,居然走着走着都出了村子。 “哎,不对!程家父子呢?” 林警官脸上更是不好看,他揪着吴大旺,吼道:“你们村子,到底怎么回事?” 吴大旺见自己居然真的除了村,当即操着他那口难听的乡音笑了起来:“我出来了!我出来了!我不用死了!这是报应,这都是报应!” 报应?又是报应? 浓雾将所有警察都送出了五谷村,程衍以为程司也走了,脚下的动作更加快起来,他头上的伤还没好,走得快了,脑袋还有点晕。 等他找到村里的祠堂,里面果然还有人清醒着。 “吴小旺,是你!是你这个扫把星!” 程衍却笑了笑,脸上露出与年纪不符的凶狠来:“不,我从来都不叫吴小旺,这个名字又土又难听,就像你们一样!” 将金光收敛隐在暗中的谭昭:我也这么觉得呢。 系统:我以为你会出手,没想到你居然袖手旁观? [他如果真是八岁孩子,我带都不会带他来,但他不是,你说这一切都怪谁?] 系统瞬间就无声了。 祠堂里面的人气急败坏,程衍却不管不顾地砸起祠堂的大门来,上辈子就是这样,吴氏祠堂里似乎有点东西在保护着村子,这个祠堂不拆,婴灵们绝不会甘休。 “住手!快!去拦住他!” 但一出去,就会虎视眈眈的婴灵在徘徊,是人都怕死,大家犹豫不决,最后被推出来两个妇女,谭昭看了一眼祠堂,干脆伸手帮了便宜儿子一把。 两妇女刚走到祠堂门口呢,祠堂门应声而裂,这可是石门啊,两人仓皇而逃,但环伺的婴灵已经急不可待,迅速就冲了上去,并且直接杀进了祠堂里,片刻之间,里面就传出了此起彼伏的哭嚎声。 这世上,有因必有果。 程衍拍了拍手上的砂砾,最后看了一眼祠堂,开始慢吞吞地往半山腰走。 上辈子他离开五谷村三年了,他以为自己早就忘记了这里,可现在他才发现,其实并没有,他甚至连半山腰哪里有石头都记得一清二楚。 他绕着破败的石屋走了一圈,确定了地点,拿着小石片挖了个小坑,小坑里有一个巴掌大的布包,这是他的钱,虽然很少,但他要拿走。 “谁!” 谭昭看着脚下的碎裂的土块,默默给自己套上金光,挪了出来:“阿衍,是我。” “你怎么……” 程衍面露惊讶,不过在看到对方身上的功德金光后,又有些了然,但随即他就虎着脸道:“你都看到了?” 谭昭摸了摸鼻子:“如果我说没看到,你相信吗?” 程衍当然不信,这里只有他们两人,他捏紧手里的小布包,才开口:“既然你都看到了,你走吧。” 这地狱养儿模式真的太难了,谭昭捏了捏掌心,道:“爸爸知道你是好心,其实那天我来救你的时候,我就看到她们了,如果可以,爸爸可以一起跟你帮助她们。” 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 程衍上辈子虽然活到即将成年,但他对于世俗或者是对人的了解,显然非常贫瘠,因为这个,他说了以下的话:“好啊,那爸爸帮帮她们吧,只要有功德,她们就能投胎转世了。” 这是程衍第一次叫爸爸,既陌生又有些莫名的悸动,为了掩饰这一丝悸动,他仓促地接着说着:“爸爸你不知道吧,功德是非常宝贵的东西,如果失去功德,会变得非常非常倒霉的。” 然而,他再次失望了,他听到人非常痛快地答应:“好啊,要多少?” 谭昭:讲真,不是他吹,要功德,真的管够。 第98章 鬼见不愁(四) 其实就算是程衍不提, 谭昭也会将这些小婴灵们送入轮回。 却没想到他答应了,程衍脸上露出了更加凶狠的表情:“不要!谁要你的功德!” 说完,转头就跑, 那家伙跑得叫一个快啊,跟刚才完全不能比。 等到程衍跑到山脚下, 才发觉自己做了件蠢事, 他跑什么跑,又不是他的功德, 他心疼个屁啊!这人到底知不知道功德的重要性的, 是不是当他小孩子, 哄他的? 程衍脑袋里乱糟糟的,他忍不住狠狠抓了抓头发,抬头就看到了程司站在他不远处, 虽然看不清表情,但他总觉得……对方有几分委屈的感觉。 然后,程衍就更加心烦意乱了。 [阿统啊, 你说他这么爱抓头发,以后不会英年早秃吧?] 系统:……哦, 你可以给他用热带雨林啊。 谭昭:……那可能就要父子缘尽了。 好在程衍也没烦恼太久, 因为就在父子俩“闹别扭”的时候,村子里忽然传来了一声刺耳的尖叫声, 等到两人赶到,整个祠堂已经轰然倒塌。 令程衍没想到的是, 祠堂底下居然埋了很多白骨, 这是他上辈子没有发现的。 就在此时,一只干净温暖的手蒙住了他的眼睛,他整个人被人圈住, 强大温柔的气息将他整个人包裹起来:“别看,小孩子不能看这些。” 程衍想要反抗,却莫名怎么都挣扎不开:“放开我!” “不放,放开你又要跑了。” 程衍:“……我不跑,我要画个阵,送他们离开。” 这个阵法,是他上辈子搜集了很多资料才寻到的,只是后来他反噬越来越严重,连解除契约都做不到,这个轮回阵也就用不上了。 “需要功德吗?” 程衍凶巴巴拒绝:“不要,放开我!” 五谷村的人本来就不是很多,刨除买来的人口,加起来就七八十个人,即便没有迫害过人,也是帮凶和目睹者,从吴大旺的口中,警察们稍稍窥探到这个村子的罪孽,也因为牵扯到非人类和不科学,腿脚最快的警察已经出去联系了上级,上级立刻找了特殊部门。 特殊部门自有一套运转模式,在接到报案后,就立刻联系了距离岐山最近的部员赶往五谷村,但这显然需要时间,林警官有些待不住了。 “这不行啊!程司父子俩还在里面呢,这万一有个好歹,可怎么办啊?不行,我得进去找找他们。” 林警官刚要往里冲呢,就看到浓雾里出来一大一小两个身影,走近一看,可不就是程家父子:“没事吧?你们怎么现在才出来?” 谭昭摇了摇头,一手仍然揪着程衍:“没事,里面雾大迷了路,吴大旺呢?” “已经让岐山的同事带去警局了,这里的事情,会有人来接手,我们也赶紧离开吧。” 然而头铁父子俩一个都没要走的意思,这村子里的浓雾越来越大,几乎已经将整个村子吞没,寂静无声得可怕,等到后半夜时,特殊部门的人终于来了。 是一对师兄妹,二十七八岁的年龄,男的叫黎常,女的叫黎平。 两人一见五谷村这场景,也是头皮发麻,黎常当即就跟警察对接道:“婴灵索命,这么强大的怨念,你们赶紧离开。” 他话音刚落,时间恰恰走到午夜时分,此刻天地阳气最弱,五谷村的浓雾忽然就躁动起来,一道似鬼哭又似鬼笑的声音拔空而起,陡然响在所有人的耳边。 “不好!婴灵失控了!” 第86节 黎常黎平师兄妹已经拔出背后的桃木剑严阵以待,一个诡异的画面忽然出现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只见浓雾忽然在一瞬间散去,就在五谷村的深处,一个漩涡凭空而生,婴灵们原本附着在村民背后,在这个漩涡出现后,一个个不约而同地都脱离了活人,投入漩涡之中。 “他们……” 有个警察刚开口,黎常一个眼神扫过去:“禁声。” 这可是轮回入口,死人不能干涉活人,活人也绝不能干涉死人的地盘,这时候说话要被里面的死人听了去,那还得了。 婴灵们一个个飞入轮回漩涡,待到最后一个婴灵离开,漩涡瞬间缩小,而在漩涡消失的刹那,浓雾也在这一刻完全消散。 天上月光皎洁,山中却仍然带着股莫名的阴冷,所有人的耳边都响起此起彼伏的癫狂叫声,五谷村的人……都疯了。 谭昭再度捂住便宜儿子的眼睛耳朵,强行带着人离开,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国家了,他能做的,已经全部做完了,至于他悄么么在阵法里填了功德的事情,就不告诉便宜儿子了。 程衍这次也没再反抗,他要做的已经做完了,也不知是不是布阵消耗太大的原因,他居然趴在程司肩头,趴着趴着睡着了。 再次醒来的程衍:怎么会!!! 山里的人虽然不友好,可山里的太阳也很明媚,当第二天的阳光落下来,这座山村终于沐浴在了阳光之下,而这次曝露在阳光之下的,还有不少……白骨。 牌坊底下的小孩骨,还有祠堂底下的,大部分的村民都疯了,警察排查完才发现,里面居然还有被拐卖的妇女尸骨,只是后来五谷村人觉得买女人不合算,毕竟生下来是女娃还要溺死,不如直接买男娃来得快。 所以除开程衍和陆扬,村里还有三个被买来的小孩,现在都已经被救下,送往市里,等待基因匹配。 说实话,这起案子非常压抑,即便是在一线的老警察,都有些毛骨悚然。 这人贩子可恶,买孩子的人同样也是。 就在这时,程衍忽然对警察说了这样一句话:“我记得,我记得卖我那个人贩子的脸。” “什么?!” 警察都惊了,事实上,如果不是怕暴露,程衍可能会将所有人贩子的信息都告诉警察。上辈子他虽然做了“人贩子杀手”,但他对警察并无恶感。 有了人贩子的信息,警察们开始动起来了。 等到谭昭将程衍的手续办完回到梧桐市,人贩子刚好在岐山市落网,至于吴大旺,谭昭临走前送了一份“美梦大礼包”给人,保证他以后天天做“美梦”,顿顿被毒打,次次不重样。 至于司法程序,陆总借了他一名大律师,保证吴大旺能在牢里待到死。 程司五年前离开梧桐市,五年后回来,早已是物是人非。 程家父母早在程司高中时就先后病逝,程司也没其他亲厚的亲人,谭昭带着程衍回到梧桐市后,也没去打扰别人,他在市里的房子早在离婚时卖掉,倒是乡下的老房子还保留着,当然也不值钱就是了。 “阿衍,那个咱家可能有点破,你别介意啊。” 程衍其实打从来到梧桐市,就有种不切实际的感觉,他总觉得自己在做梦,可他偷偷掐了自己好几下,都痛得不得了。 可是这如果不是做梦,为什么会……这么美好? 程衍没有回应,谭昭也不在意,程家的老房子位于梧桐市辖下的枫桥镇上,两层的建筑,二十几年程家父母请人用宅基地造的,程司小时候就是生活在这里。 两层的小洋楼,当初程家父母用的都是好材料,虽然因为好多年没住人,墙上爬满了绿色的藤蔓,但有种莫名的盎然之意,程衍一见到,就很喜欢这里。 但酷哥程小衍从不轻易开口。 “走,咱们进去吧。” 在回来之前,谭昭已经打电话给镇上认识的人请人将房子打扫过一遍,也装了空调,现在又是夏天,可以直接入住。 乡镇自己造的房子,虽然没有城市房间那么优化,但胜在面积大,谭昭直接将程衍带到二楼阳光最好的一个房间,将门打开:“噔噔噔噔,喜欢吗?” 程衍难得楞了一下,脸上也露出了几分孩子气来:“我的?” 谭昭伸手rua了一把小孩头:“你的你的!这身衣服你穿还是大了点,等明天,咱们进城买衣服去,怎么样?” 说起这个,谭昭摸了摸自己并不丰厚的小荷包,赚钱大业必须安排上行程了。 程衍被人苛待多年,身上小毛病一大堆,这么小就有胃病,失眠也非常严重,他原以为自己会睡不着的,却没想到一夜无梦。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这好像是他第一次睡得这么好。 醒来躺在床上,他伸手盖住眼睛,半晌唇边终于弯起了弧度,但等到门外响起脚步声,他立刻将弧度放下来,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 “咚咚咚——” “醒了吗?” 谭昭当然没有做饭,他带着程衍去镇上吃了顿热腾腾的早餐,小笼包配豆浆,枫桥镇的早餐本就是一绝,程衍吃到撑,才有些舍不得地放下筷子。 “好吃吧?你爸我以前上学经常来吃,明天我们再来,怎么样?” 程衍默默地点了点头。 两人吃完早饭,就坐着去市里。 男人买衣服嘛,冲进一家合身就买下了。谭昭拎着衣服从店里出来,一个小炮弹抱住了他的腿,他定睛一看,乐了:“怎么又是你这小家伙?” “呜呜呜,程叔叔,爸爸不要我了!呜呜呜呜!” 陆扬哭得超大声的,但还是被旁边的程衍一把撕了下来。 第99章 鬼见不愁(五) 商场的甜品店里, 有了冰淇淋的陆扬终于不哭了,吧嗒吧嗒地吃着冰淇淋。 当然,别人家小孩有的东西, 自家小孩自然也不能少,只是程衍脾胃弱, 现在还吃不了冰饮, 所以要的奶油草莓松饼。 这种花里胡哨的甜品,小山村当然不会有, 而上辈子的程衍……虽然走出大山近三年, 但他看似走出来了, 灵魂却一直困囿于过去,事实上,打从来到梧桐市, 很多事情他都是第一次去尝试。 第一次住进属于自己的房间,第一次被人拉着逛商场,第一次吃甜品, 程衍略有些笨拙地吃了一口松饼,其实没吃出什么滋味来, 却莫名想起刚醒来时, 他双脚踏在地上的感觉,不是一边跛的, 而是两边一样的感觉。 那才是他醒来,第一次真正感觉到自己是得到新生了。 最初的时候, 他还会下意识地用一只脚去承受身体全部的重量, 但回到梧桐市后,他已经能跟平常人一样走路了。 他有了家,也成为了一个正常人, 多么不可思议啊。 再吃一口,满满的甜忽然从舌尖传导到大脑,唔,好甜。 他已经不是吴小旺了,他是程衍,他的亲爸叫程司,是个……非常奇怪的男人。 “小衍哥哥,羞羞,擦脸!”陆扬见人居然吃奶油吃到了鼻子上,手比谭昭还快,抽了纸巾递过去,声音欢快又跳动,眼睛里都是纯然。 程衍下意识摸了摸鼻尖,随后略过陆扬,自己抽了纸巾胡乱擦了一下,谭昭这才发现小孩头发有些过长了,要不是他眼睛尖,都看不见小孩微微泛红的耳朵。 在岐山市时,谭昭加了陆总联系方式,他们在甜品店呆了大概十来分钟,陆总就带着个保镖匆匆赶到。 陆扬一见亲爹,嘴巴嘟得老高了:“你还来找我做什么!老巫婆都要给我找后妈了!扬扬不要你了!” 说着说着眼眶里眼泪就开始打转,委屈得不得了,嘴一撇,眼泪唰地一下就下来了,陆总满心的指责,瞬间就变成了心疼和手足无措。 陆扬还不让亲爹抱,拼命往谭昭身上蹭,这大热天的,眼泪鼻涕蹭了谭昭一身,最后还是程小衍出手相救,再度将陆扬撕了下来。 “不许哭!” “呜呜呜呜呜!” “再哭打你!” “呜……嗝——” 谭昭:憋笑.jpg。 陆总显然拿陆扬半点办法都没有,其实说起来,陆总这两年过得也很难。他是陆家的小儿子,没有陆家的继承权,后来娶了陆扬他妈余欣,现在管的其实是余氏。 八年前,余家其实只是个小公司,比不上陆家的庞然大物,但他跟余欣少年相恋,不顾家里反对娶了余欣,为此没拿家里一分家产。 但后来公司发展,逐渐做大,成为梧桐市首屈一指的科技公司,而陆家却开始走下坡路,虽然陆总不想承认,但他爸妈在打余氏主意却是事实。 特别是去年他老婆出车祸成为植物人后,他公司医院还要照顾陆扬,忙得头顶都快秃了,原本他已经找好了国外的医生,却没想到陆扬居然丢了。 这段时间要不是程司找到了陆扬,他可能已经找了职业经理人,专心找陆扬了。 “扬扬,别哭了,爸爸不会给你找后妈的。” 陆扬含着眼泪泡:“真的?” 陆总就差指天发誓了,陆扬才擦了擦眼泪,瘪着小嘴说:“那行,我想见妈妈。” “你妈妈她忙……” “哼!你就是骗我!你骗我!” 刚哄好又哭起来了,好在这回冲着陆总的西装下手,谭昭看着自己的t恤,心有戚戚焉,幸好他家的崽不会这样。 陆总终于花了大力气将陆扬哄好,程衍的小松饼也吃完了。 “不好意思,麻烦程先生了,不介意的话,去楼上换身衣服吧。”陆总其实是来这里开会的,陆扬丢了一次他也后怕,最近不管走到哪里,他都带着儿子,这才有了这次偶遇。 谭昭看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虽然他没有洁癖,但:“好吧。” 夏天的衣服换起来很快,而且他也刚新买了一打短袖,五分钟就能搞定,他出来刚要跟陆总辞行,却没想到程衍忽然对陆扬说:“小孩,你妈妈快死了。” 陆扬当即怒了:“你胡说!你胡说!你胡说!你收回去!” 陆总原本也是怒意十足,却没想到此刻他居然接到了医院的电话,说余欣的生命体征开始消失了,他忽然想到在岐山市时,听到了一些风言风语。 他当即有些失态地开口:“你看到了什么?” 程衍指着陆总,思考了一下,才道:“对,这叫夫妻宫,你的夫妻宫开始暗淡了,邪煞冲杀。” 谭昭:……糟糕,这触及他知识盲区了。 程衍说话其实还是带口音的,但陆总完全听懂了,听懂的一刹那,他已经顾不上什么,立刻叫人开车去医院。 八岁孩子说的话,他原本是不信的,但…… “陆先生,节哀。” 陆总抱着陆扬站在抢救室的门前,瞬间失去了全身的力气,陆扬傻傻地趴在爸爸怀里,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但他忽然就流下了眼泪。 相比较陆氏父子的失态,谭昭和程衍就表现得比较淡定了,两人甚至不约而同地看向抢救室里面。 “其实,里面的人还有一线生机。” 程衍惊愕地抬头,他反应了一下,才确认说这话的人是程司。 乍然听到这话,陆总就像是试图抓住最后一根稻草的溺水者一样,不顾医生护士的反对,拉着谭昭就求他救人。 接下来的一切,就有些……不那么科学了,至少医生觉得自己需要喝两杯枸杞茶压压惊。 第87节 余欣躺在病床上已经将近一年,即便有钱人的护理做得好,但身体机能还是会有一定程度的退化,但现在的余欣,简直比在病床上躺了十年的人还要瘦削。 谭昭要救一个人,当然不按基本法走,余欣的样子一看就是被人掠夺或者是借走了某种东西才会如此,他要做的,就是拿自己的功德先将人稳住。 这种方法,普通人还真做不到,毕竟谁也不会像谭昭这样功德多到论斤算的。 在所有人诧异的眼神下,余欣的心电图……缓缓有了波动。 医生一见,正准备喊人抢救呢,他就见这位大师居然掏出了银针,那动作快得他眼睛根本看不过来,等到人停下来,银针已经插在病人身上开始微微地颤抖了。 我擦!这是陆总哪里请来的高人啊! 谭昭将人精魂锁在体内后,立刻转头问陆总:“认识靠谱的大师不,赶紧找人来破局。” 陆总:“……你算吗?” “不算,我这个治标不治本,我对命理机缘一窍不通。” “她被人借运了。” 程家父子俩这话,几乎是前后发声,陆总今天简直是三观反复刷新中:“借运?” 程衍八岁的小孩,此刻却肃着张脸指着病床上被扎成刺猬的余欣道:“她身上的气运被人借走了,有借无还那种,要想救她,需要把她被人借走的气运要回来。” 听说过欠债还钱的,还真没听说过还运气的。 “怎么要回来?” 要不是看在陆扬给他递纸巾的面上,程衍根本不会开这个口,但开口之后他就发现自己现在并没有处理此事的能力,说与不说没有任何的分别。 只是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亲生父亲……似乎比他想象的还要厉害一些。 “很简单,找到借运的媒介,反向抽取回来,然后毁掉它就行了。” 这说得简单,做起来可是让人摸不着头脑啊。 “借运借命,媒介肯定是时常相伴的东西,而且必须跟她有接触才行。” 这么一说,范围就小了很多,余欣出车祸后,身上的饰品和其他东西都不再佩戴,除了结婚戒指。 “戒指!” 程衍提示得这么明显,陆总不可能想不到。 余欣已经非常瘦了,原本合适的戒指已经松垮,陆总非常轻易就将戒指从无名指取下来,几乎是拿在手里的一刹那,他就发现……这根本不是他买给老婆的结婚戒指! “这些是什么?” 戒圈内很小,但刻了密密麻麻的符文,陆总只看了两眼就觉得两眼发晕。 谭昭一见,立刻拿过人手里的戒指,哎,也是奇了怪了,这戒指到了他的手里,忽然发出了“呲呲呲——”的声音,就像是他的掌心温度过高,烧热的铁迅速入水的声音。 甚至伴随着这个声音,还有股浓烈的恶臭味散发开来,真的非常臭,谭昭瞬间就屏蔽了自己的嗅觉,就在他准备将戒指放下时,躺在病床上的余欣忽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了起来。 其实当初余欣出车祸,并没有大伤,可就是躺在病床上醒不过来,陆总请了很多高明的大夫都找不出原因,早知道不是科学能解决的事,他早就托人请大师了。 余欣的脸色恢复到有些血色时,戒指终于承受不来“高温”,“叮——”地一声,应声碎成了两半。 谭昭低头,对上程衍带着诧异的眼睛:“如果我说我什么都没干,你信吗?” 第100章 鬼见不愁(六) 程衍上辈子曾经听过这样一个传闻, 说是只要拥有足够多的功德,就能辟万邪驱百鬼,无往而不利。他忽然意识到了一件事情, 上辈子的程司没有找到他,或许正是因为这一身功德惹的祸事。 他忽然有些懊恼, 上辈子他不该只听到消息就离开梧桐市的。只是不管因为什么, 这辈子的程司躲过了死劫,作为血缘亲人, 他算不到程司的命, 也不知这劫是暂时避过还是跨过去了。 或许, 他应该找个法子替程司把功德遮掩起来,普通小鬼当然惧怕有功德之人,但鬼王可是以功德之人为食的。 “嗯, 我当然相信爸爸。” 谭昭闻言,立刻伸手rua了一把儿子的头:“好儿子!” 陆氏父子围观吃瓜医护人员:……反正我们不信。 戒指在谭昭指间一碾,立刻成为了一抹黑灰, 这种感觉他非常熟悉,乃是符纸燃尽的灰烬, 看来这戒指是被人用了障眼法才能不被人发现的。 谭昭看向病床上的余欣, 此刻的她已经不再是形神将陨的模样,他到旁边的水龙头上将手上的灰烬冲洗干净, 将手擦干后,这才返身将余欣身上的银针尽数取了下来。 而就在最后一根嬴银针取下没多久, 病床上的余欣居然醒了过来。 医生:!!! 陆总激动得手都在颤抖, 倒是旁边还挂着泪痕的陆扬反应快,一下就冲到病床前,告起了爸爸的黑小状:“呜呜呜呜, 妈妈!爸爸他欺负扬扬!还不让扬扬来见你!呜呜呜呜!” 刚醒来但其实一直能感知到外界的余欣:…… 这个时刻,显然其他人是多余的,只不过因为戒指的莫名燃烧,这个房间充斥着一股莫名的臭味,就算是“久别重逢”,也遭不住啊。 很快换到顶层病房,一家三口哭了一场后,陆总很快就恢复了总裁该有的冷静,在得知这种借运术会形成反噬之后,立刻就打电话让人去查了。 “这次,真的是多谢程大师了,这个您一定要拿着。” ……连称呼都变了,他真的不是什么大师啊。 谭昭很无奈,但这钱不收陆总心里还难安,他这来了一趟市里,本来是来花钱的,却没想到花出去一千,净赚两百万。 这有了钱,他就能给程衍买一些贵价药材调理身体了。 医院给程衍做过全面的身体检查,除开营养不良,因为长久的挨打和体力劳动,身体上有不小的损伤,谭昭也给便宜儿子把过脉,确实有不少身体隐患。 调理身体方面,的确是中医比较擅长。 “走,咱们先去吃饭,等吃完饭再去古街买药材。”谭昭带着程衍从住院部下来,准备绕过医院的中心花坛从医院侧门离开,却没想到…… “……好巧啊,这是你后来生的孩子?” 五年过去,岁月对这位前丈母娘显然做了很多事情,不仅胖了一个圈,连眼神都差了这么多,谭昭冷着声音道:“这是程衍。” “什么?这是小衍?”凌母吓得声音都尖了好几个度,她看着眼睛黝黑的小孩,心里陡然升起了一丝凉意,缓了好久,她才开口,“谢天谢地,菩萨保佑,上天不负有心人啊!小衍,我是你外婆啊,当年是外婆不好……” 凌母伸手想拉程衍亲近,却没想到这小孩直接推了她一把,一双眼睛又黑又亮,让她接下来的话怎么都说不出来了。 “抱歉,小衍才刚回来,如果没有什么事的话,我们就先离开了。” “好好好。”凌母再想说什么,人却已经走远了。 等她在太阳底下缓了好久,这才掏出手机准备给女儿打电话,但她很快就想到女儿正在拼二胎,这个时候……凌母没犹豫多久,就又将手机收了起来。 看程司现在的样子,又穷又黑,还是不要跟女儿牵扯上了。 谭昭却带着程衍很快离开了医院,对巧遇前丈母娘一事,他丝毫没放在心上,毕竟他并不打算跟原主前妻有任何的接触,据他所知,原主前妻凌蕊已经再婚且育有一女,也不会跟他抢程衍的抚养权,当初离婚交割得也很清楚,并不需要再接触。 就是不知道重生的程衍是怎么想的了。 “你想不想,去见见你妈妈?” 程衍转头,对上程司的眼睛,反问道:“为什么是我去见她,而不是她来找我?” 是个好问题,谭昭也没准备在这个上欺骗程衍,非常可观地将程家往事简单叙述了一遍,并不带任何的主观感情。 “你不怨她?”程衍难得有点好奇地开口。 这个问题他没有什么立场回答,但原主应该是没有时间去怨的,于是谭昭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但程衍,人是往前看的,我们要过好自己的生活,是不是?” 程衍忽然感觉到一股暖气从心底泛起,不知为何,他突然就觉得……未来或许可以期待了:“嗯,不想见。” 这就是明确回答了,谭昭当然不会勉强人。 两人去旁边的砂锅米线吃了饭,本来是准备去古街的,但医院在北,古街在南,谭昭捏着陆总给的银行卡,干脆带着程衍先打车去了趟附近的车城。 “儿子,你喜欢什么颜色?” 程衍:“……蓝色吧。” 这以后还要养儿,谭昭非常节约地挑了辆二十来万的车,付了全款两天后就能来提车,还车险牌照一条龙服务,当然,车选的宝蓝色。 在市里跑了一整天,谭昭在古街老字号药店有成斋定了药材后,这才擦着天黑回到了枫桥镇。 “先去洗个澡,明天就不出门了,在家把家里拾掇一下。” 谭昭一边将院门关上,一边开口,等他将门关上,程衍却仍然站在原地,以防他们又开始大眼瞪小眼,他率先开口:“怎么了?” “你不问问我,为什么会懂那些吗?” 谭昭一怔,既然脸上露出一个轻快的笑容:“那你不问问我,为什么会用银针、会看得到鬼魂吗?” 程衍语塞。 谭昭又想伸手rua一把小孩的头发,但小孩头发下午已经剪过,他忍不住后才开口:“我们父子重逢才几天,肯定会有不了解的地方,那爸爸问你,你会用这些手段害人吗?” 程衍想了想,摇头:“这辈子不会。” 这个措词,小朋友,你掉马都n回了!谭昭有些心累地再度当没听出来,只语气轻松地说:“那不就成了,洗完澡早点睡,你是第一回 当我儿子,可以稍微犯点错的。” “嗯?” 谭昭挠了挠鼻尖:“相对的,你爸爸我也是头一次,所以有什么让你不舒服的地方,你也可以直接跟我说。” ……真是个奇怪的人,但程衍抿了抿唇角,心情出乎意料的轻松。 这一夜,程衍依旧睡得很好。 第二天,两父子就开始旧家翻新改造工作了,院子里的草得除了,围墙也得清理一遍,还有各种陈旧的锁和窗,谭昭还在网上的家具店订购了一批家具和软装类产品。 程衍人小,谭昭当然不会使唤童工,但程小衍有自己的想法,他悄么么在院子里布了个阵,谭昭就当做没看见,随口说道:“小衍,想不想去上学?” 其实这事儿吧,还是他带着程衍去街道派出所时,民警点醒他的,谭昭差点就给忘了,八岁的孩子,现在应该在上小学两年级。 只是考虑到程衍情况特别,谭昭并没有立时立刻就带程衍去镇上的小学报道。 程衍手里的动作一滞,难得语气轻缓地说话:“我可以不去吗?” 上辈子他从山里出来,已经过了义务教育的年纪,当初他在社会的帮助下去上过两堂课,但他的基础太差了,根本听不懂,还被人嘲笑说话有口音,后来他要给婴灵们找轮回的法子,才逼迫自己去认字读书。 “为什么不想去?是要爸爸教你吗?哎,也对,咱们要不要先把一年级的知识学起来?” 程衍立刻拒绝:“不要!” “真的?” 程衍的态度非常坚决:“我可以自学。” 但很快程小衍就发现,小学知识……真难,这些都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小学生要学这么多东西? 第88节 不过作为酷哥,程小衍自然不会开口求助,他一边看新闻矫正口音,一边死磕小学生题目,七天之后,谭昭基本将翻新工作做完,程衍的耐心也终于告罄。 语文还好,数学也凑活,但英语……程衍觉得自己真的学不来。 “为什么我要学英语?” 你这个问题,不应该问他啊,谭昭有些无奈地开口:“因为英语是考试必考科目,直到高中。” 程衍难得露出了几分绝望的表情,也有了几分小孩子的模样:“人为什么要读书?” 谭昭停下手里的动作,想了一想,才说道:“这个问题,没有绝对的答案,但至少读书能让人得到知识,充实自我,无知和傲慢的人会让人讨厌,读书是最简单也是最容易摆脱这两点的途径。” 第101章 鬼见不愁(七) 程衍没读过多少书, 但也听过井底之蛙的故事,陷在井底的蛙无知又傲慢,就像曾经他在五谷村那段不堪的时光, 整个五谷村就像一个巨大的井,即便他后来走出大山, 却一直没有走出心里的井。 他不知道别人的爸爸是什么样子, 也无从比较,但程衍就在这一刻清楚地意识到程司真的是个非常睿智豁达的人。至于吴大旺, 他就是个畜生, 根本不配当人。 相处没多久, 谭昭就明白程衍并不是一个擅长表达自己的人,但这崽儿心思却并不难猜,其实本质上来说, 程衍一直都是个孩子:“当然,如果你真的不想学,爸爸也不会……” “不, 我想学。”程衍坚定地开口,“爸爸, 请你教我。” 程衍是有傲骨的, 上辈子他走出大山进入社会,最初的最初, 他非常羡慕别人,羡慕别人一些习以为常的东西, 可以说流利的普通话, 可以正常走路甚至疾跑,手上没有老茧,眼里没有忧愁……这些, 他都没有。 他没有钱,没有足够健康强壮的身体,没有学历,甚至连字都认不全,他就像一个被社会丢弃的存在,只能疯狂地去报复那些对不起他的人。 如果可以选择,他为什么不抓住! “好啊,不过作为交换,你得答应爸爸,乖乖调理身体。”谭昭觉得自己该打一支预防针。 这算什么,程衍当即点头:“嗯,我会好好吃饭的。” 系统:呵,天真! 程家位于枫桥镇的南面,前面不远处就是通往梧桐市的公路,离镇中心也算不上远,十几年前地理位置并不突出,但近些年经济的发展,使得程家这个院子变得非常宜居,这也是为什么谭昭会决定回来定居的原因。 程司今天开车去市里取药材,程衍难得一个人在家。 两层楼的房子,对于父子俩人来讲其实是有点大的,但程衍非常喜欢这种大而明亮的感觉,特别是二楼的大阳台,站在上面,可以将整个院子都收入眼中,这让他分外有安全感。 短短几天,他就对这里有了归属感,一楼客厅的窗帘是他选的,二楼走廊的毛毯也是,他房间的挂钩是他亲自钉上去的,院子里的阵法也是他摆的。 程衍一个人将整个家默默参观了一遍,这才抱着布置的作业去了书房学习。 而另一头,谭昭开着车已经驶入了古街停车场。 今天的太阳依旧很毒辣,连古街摆摊的古董小摊贩都蔫蔫地靠在阴凉里,听到有脚步声,才会懒懒散散地抬起头看一眼,确认不是什么小肥羊,就连起身都懒得。 谭昭在有成斋买了四十万的药材,才不过将将两箱,他付了尾款,自己抱一个箱子,又找了个店员搬另一个去停车场。 “程先生,这边走更近一点。” 谭昭点头跟上:“没想到你们后面,还通停车场啊。” 店员非常热情地介绍起来:“可不嘛,古街有很多这样的小路,那边那个小玉楼就最近的网红餐厅,下次您要是过来,可以抄这边的小路,更快一些。” “小玉楼?那感情好啊。”下次要是程衍学习有进步,他可以带他来吃。 “说起这小玉楼,也是最近才火起来的,听说是换了新老板,找了个非常厉害的大厨子,那家伙,全城的老餮都往这里赶啊!” “这么厉害?” 说着话,很快就到了停车场,谭昭刚要掏出车钥匙解锁,他的身后就传来马达轰鸣的声音,他立刻伸手推了一把前面的店员,自己则借着反作用力往旁边趔趄了两步。 下一刻,一辆低矮的超跑“砰——”地一声,直接撞在了他新车的屁股上。 “艹!我的新车!今天是愚人节吗?!” 谭昭懊恼啊,要不是怕暴露自己,他肯定直接转身给人来个“脚刹”。 店员原本被推还有些生气,下一刻他就出了一身的冷汗,放下箱子就跑过去敲车窗:“喂——你这人怎么开车的!会不会开车啊!” 这里的动静很快惊动停车场的保安,很快几人合力终于将跑车里的红毛一伙拉了出来,却没想到刚把人抬出来没多久,跑车好像是油箱出问题,直接起了个小爆炸。 而这场小爆炸,直接也殃及了谭昭小蓝车在内的周围四辆车。 谭昭:…… 系统:宿主,你今天就不该出门的,哈哈哈哈哈哈~ 这简直就像是跟死神擦肩而过,不过这一爆炸,倒是把昏迷的红毛给炸醒了。 “卧槽!老子的车!我完了!” “还有我的车,你赔吧。” 红毛瞥了一眼还剩半辆的小蓝车,抓了一把头发:“不就一辆便宜车嘛,赔你就是了!你看看我这辆,一千万,今年f家的新款,还是我偷开我哥的,被我哥知道,我会死无葬身之地的!我完了!” “我管你,你得先赔我。” 红毛已经悲从中来,他的手机和钱包都在车上,现在身无分文,还面临……他抬头:“能借我一下手机,我打个电话。” 谭昭的手机还是程司的老款,又卡又费电,红毛费了好大的劲才拨通了他三哥的电话,但他没有想到的是,他哥居然没有怪他?! “哦好,这里是……哦对,古街停车场,三哥你多带点钱。” 红毛还想讲点什么,这破手机居然自动关机了? “大哥,你这几年前的古董啊?”红毛没挨批,心情总算是好多了,“要不给你换辆新车的时候,顺便换支手机,就当精神损失费了。” 谭昭接过古董机,随手拍了拍,居然又重新开机了,看得红毛一愣一愣的。 “大哥你这厉害啊……” 谭昭看了一眼时间,本来说好下午两点就能回去的,现在……他为什么这么惨,才买的新车啊,开了都没两回,他忍不住看了一眼那辆碍眼的废墟车:“咦?” “怎么了?” 谭昭一拍手:“合着不是我非!而是你得罪人了啊!” 红毛不明就里:“不,大哥,你这话什么意思啊?” 闲着也是闲着,谭昭伸手聚了一点灵光在红毛眉心,红毛只觉眼前一变,刚刚晕乎乎的精神瞬间就被抚平了。 “看那里。” 红毛顺着人的手指望向,只见超跑惨不忍睹的废墟之上,居然飘起了一丝丝黑中带红的气,这气一遇阳光就迅速消弭,但……“我擦,这是什么东西?天热的传导反应?” “……”这铁定是个学渣。 “看在你精神损失费的份上,记得还辆新车给我,家里还有小孩,我就先走一步了。”谭昭叫的车已经到了,他把联系方式给了红毛后,就扛着药材箱离开了。 也是巧了,前脚谭昭刚离开,红毛的哥哥就赶到了。 “对不起三哥,我……真没喝酒,也没干嘛,真的,就它忽然就失控了!我怕撞上行人,但……就这样了。” 红毛的三哥一身精英打扮,此刻拧着眉:“人没事就好。” 红毛张了张嘴,看着残骸上的红黑气,最后还是没忍住,扯了扯三哥的衣袖,悄声道:“哥,你有没有看见……那个红黑色的烟雾啊?” “三少,车子一切正常,刹车和制动都没有损坏。” 红毛刚准备当自己啥都没问过,忽然就听到三哥的声音:“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 谭昭回到家,果然晚了。 他付了车钱,还没掏钥匙呢,门就从里面被人打开了,他一抬头,就对上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 程衍看了一眼程司的身后,道:“车呢?”那么大一辆车呢?! 谭昭叹了一口气:“哎,这事儿吧,说来话长,简单来说,它报废了。” 程衍:…… 晚上吃完的时候,程衍才算弄懂那辆小蓝车到底去了哪里。 “你……没事吧?” 谭昭摇头:“没事,其实也还好,那人说他会赔的,瞧着也不是没钱的人,就是最近出行可能不太方便。” “那就别出门了。”程衍这话,说得那叫一个快,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今天到了时间没等到人回来时,心情既失落又难过。 谭昭一乐:“那咱们以后吃什么?” “两百万不够吗?”虽然对金钱没有太大的概念,但上辈子他一千块可以用三个月呢,两百万应该是很多很多了。 谭昭指了指堆在门口的药材:“那些,四十万。” 程衍:!!!!!抢钱呢! “我不需要……” “不,你需要。” 谭昭为了证明程衍真的需要,吃过饭就开始将一楼的侧卧清空,又将前两天定做的木桶搬进去,现在科技改变生活,泡药浴都是科技恒温控制,简直方便极了。 于是,晚上刚练完一页字帖的程衍,忽然就闻到了楼下传来的莫名酸臭中带着股怪味的药味,并且这味道越来越浓烈,如果不是这边没其他人家,他觉得邻居肯定是要来敲门骂人的。 他捂着鼻子下去,就看到程司非常热情地冲他摆手。 程衍:……四十万就弄了这么些个东西?! 第102章 鬼见不愁(八) 就这一刻, 程衍清楚明白地意识到……两百万对于程司而言,真的不够败的,他忽然对自己的未来有些担忧了。 虽然他没见过什么世面, 但这世上应该没几个傻子花四十万泡这么难闻的药汤吧? “我可以拒绝吗?” “不行哦,男子汉大丈夫,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程小衍转身就走, 但他到底没躲过亲爹的魔爪,但好消息是, 亲爹并没有袖手旁观, 而是和他一起泡的熏药汤。 “这……真的管用吗?” 程衍被扒光了放在药浴桶里, 要不是看在钱的份上,他肯定是站起来就走的。 第89节 “有用,真的, 如果嫌臭,旁边有鼻夹。”谭昭说话,又唤醒买家装送的天x精灵, 不一会儿,舒缓的音乐便在房间里流淌开来。 程衍看了一眼木桶旁的鼻夹, 有些嫌弃地推远了, 他才不需要这种东西。 他原本心情有些急躁,但安静的环境、柔和的灯光再加上舒缓的音乐, 慢慢地程衍绷紧的神经就慢慢放松了下来,他的头部靠在桶边, 和缓的药力通过皮肤进入他有些干涸的身体, 缓慢地滋养着。 谭昭直到小朋友打起了轻微的小酣,才慢慢睁开眼睛,看来效果不错。 系统:2333, 宿主你好像还是头一次泡自己开的药浴,感觉怎么样? [感觉不错。] 系统:我不信。 [那要不你也试试?] 系统终于陷入了沉默。 程家父子这身体都透支得厉害,一个小小年纪就营养不良以至于身量还没六岁的小男孩大,另一个呢日日奔波,三十岁的身体差点猝死,要不是因为这个,谭昭也没必要照顾人四十万的生意。 这一晚,程衍睡得极好,甚至一觉睡到了第二天的九点才醒来,这是从来没有的事情,甚至他能够非常明显地感觉到身体轻盈了许多。 他脸上讶异一闪而过,忍不住摸了摸胸膛,这才穿衣服起来。 开门的时候,他忍不住闻了闻身上的味道,只有淡淡的药味,不像昨天晚上那么浓烈的酸臭味,这才放心地下楼。 “醒啦!今天蔡记最后一份生煎包,快下来吃!” 昨天新车才被撞,今天这人脸上就没半点儿哀怨了,程衍轻轻勾了勾唇,夹起一个冒着肉香的生煎包咬了一口,底部焦黄,酥脆中带着浓郁的汤汁,美食能够抚慰人心,父子俩一口一个,迅速将桌上的早餐解决完毕。 “今天要除草,还要装黑板,你觉得装在哪比较好?” 谭昭环视周围,视线落在了原本客厅放电视机的地方,原本的电视机已经老得淘汰了,加上数字电视他也没去开通,干脆就送进了后院的仓库里:“你觉得这里怎么样?” 程衍看了一眼,点了点头:“蛮好的。” 他现在说话咬字非常清楚,但也因为这个,语速变得有些慢,谭昭怀疑对方会练出一口播音腔来,唔,或许他以后应该带小崽子出去吃饭,多在人群中走走。 黑板是谭昭前些天订的,定的时候并不是为了讲课,而是为了写作息时间表,所以大小来讲算不上大,正好卡在电视背景墙上。 谭昭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随手拿起桌上的粉笔,才刚写完程衍的名字,门外的门铃忽然响了。 “去看看是谁来了。” 程衍看了一眼自己的名字,推门出去,院子里他设了阵法,他和程司都看得见,普通人看不见硬闯也不成,很安全。 “你们是……” “小朋友你好,还记得我们吗?” 程衍当即就竖起了自己的防御:“不记得,你们是谁?” 黎常黎平也不觉得奇怪,毕竟五谷村一面,他们就再没见过了。五谷村的事非常蹊跷,这个村子掩藏了太多的罪恶,从溺婴到拐卖,每个人都不无辜,那一夜后,五谷村大部分的村民都陷入了癫疯之中。 而少部分得以清醒的,也被陆总的律师团告上法庭,虽然还在走程序,但牢狱之灾是逃不脱的。 这些事,他们特殊部门不会插手,真正让他们俩找上门的原因,乃是在五谷村的祠堂附近看到了轮回阵的痕迹。 其实这个阵的痕迹非常浅,要不是小师叔后来又去了一趟五谷村,说不定根本没人发现五谷村婴灵离开的真相。 就像名侦探柯南里讲的那样,排除一切不可能,留下的那个就是真相。 当然,来之前的黎常怀疑的人并不是程衍,而是程衍的父亲程司。程司过往的经历他已经完全翻过一遍,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除了五年寻亲的过程有些语焉不详。 但此刻,再度见到程衍的黎常已经不这么想了。 “师兄,你看他……” 黎常点了点头:“是,他是后天灵体。” 所谓后天灵体,就是后天觉醒的阴阳眼。当然有后天的,就有先天的,但归根结底,灵体体质,都是绝佳的修炼人才,先天和后天,其实相差并不大。 现在玄门的人,拥有灵体体质的,仅占百分之一,黎常黎平他们不仅是师兄妹,也是同胞兄妹,他们俩这么年轻就能加入特殊部门单独出任务,都是因为他们俩都是灵体体质。 而更多的没有灵体体质的人,就必须得依靠符箓捉鬼驱邪了。所以每一个拥有灵体体质的人,都是他们玄门难求的人才。 程衍在听到后天灵体这四个字时,就砰地一声把人关上了。 谭昭探头出来,就听到小崽子睁着眼睛说瞎话:“上门推销卖保险的。” “……”小朋友,这里这么偏,卖保险的已经拼到这种程度了吗? “叮咚叮咚~” 黎常没想到程衍的态度会这么激烈,好在程司在家,花了些功夫,他终于进入了程家,而这一进去,在看到院子里的阵法后,他已经能确认五谷村里的轮回阵出自哪里了。 师兄妹坐定,黎常掏出口袋里特殊部门的黑色名片双手递过去:“程司先生,冒昧上门打扰,请容我们作一下自我介绍,我叫黎常,这是我的师妹黎平,我们供职于特殊部门,这次前来……” 黎常的态度是友善的,但程衍的不安也非常明显,谭昭微微侧坐,将小崽子挡在身后:“你们还雇佣童工?” 黎常黎平:…… 谭昭看到两人哑口无言,开口拒绝道:“抱歉,可能要让你们白跑一趟了。” 然而事实上呢,黎常黎平两人在见到程司本人后,其实对结果已经不大惊讶了。 一般来说,灵体体质都非常招鬼,阴阳眼对于普通人来讲,并不是恩赐,当你跟普通人表现出不同时,你就会被打为异类。不仅如此,有时还会受到鬼怪的骚扰,轻则擦伤,重则失魂,他和妹妹就是这么进入玄门的。 但……人有个好爹啊。 瞧瞧这丰厚的功德,金灿灿的,那只鬼敢来程家骚扰,黎常甚至在想,程衍是不是觉醒体质后,根本没见过鬼?! 在五谷村时他们光顾着婴灵了,根本没注意到程司的功德!这么厚的功德,上辈子得是做了什么才这么厚啊?怕不是要救世?!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程衍总觉得对面那对师兄妹向他投来了羡慕的余光。 “没关系,他还小,如果改变注意,请您务必联系我们。” 黎平黎常两人刚要起身离开,门外的门铃居然又响了。 谭昭:今天不适合出门的原因,难道是因为……有人会不断上门?! 至于程衍,他已经在心里翻阅过去没用的玄门阵法,看能不能直接摆在门口,让上门的人没有门铃可以按。 这次上门的人,是陆家父子。 前些天,余欣醒来,陆总忙于各种事务脱不开身,今天他终于抽出时间,带着重礼和陆扬上门转成道谢来了。 余欣恢复得很好,而……施法的人他也找到了,正是他大哥大嫂。他大嫂当天就反噬进了医院,他找过去,在他的威逼之下,他大哥终于吐露了真相。 却原来,余欣有旺夫命,就因为这个,把他老婆撞进医院,在病床上躺了足足一年,如果不是遇到贵人,他老婆就没了。 陆总已经准备大义灭亲,收集陆氏违法的证据,将如今陆氏的掌门人送进监狱了。 “陆总,你今天怎么来了?” 谭昭刚说完,陆扬已经冲到他脚边抱住了他的膝盖:“程叔叔,扬扬好想你啊!叔叔你能不能住到我家……” 话还没说完,陆扬就被随后赶到的程小衍熟练地撕了下来。 “程大师,真的,谢谢你,我已经查到凶手了……” “陆总,你已经谢过了。”两百万呢。 “不不不,那怎么好意思呢,而且你还帮我找回了陆扬,要的要的。”然后,将礼物塞满了程家的院子,除了一些贵价电器,还有程衍用得上的衣服和书籍,显然陆总是用了心的。 还没离开的黎常黎平:“程大师?!” 两人不约而同地望向程司,不不不,功德金光太刺眼了,他们根本判断不出程司到底有没有真材实料。 谭昭:……所以说嘛,他是拒绝这个称呼的。 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那边路口又开过来一辆豪车,从豪车上又下来一个红毛,看到他站在院门口,高兴地挥着手:“程大师!” 唔,叫得响亮又清脆呢。 第103章 鬼见不愁(九) 谭昭忽然也很想学程衍“砰——”地一声把麻烦都关在门外了, 但他是个成熟的成年人了,显然并不能这么任性,而且……他已经看到他的新车了。 “程大师, 你看,是不是和你的车一模一样?” 这态度, 可跟昨天完全不同了, 正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谭昭看到笑得灿烂的红毛, 伸手接过车钥匙掂了掂:“是一样, 没错。” “那就好,还有这个。”红毛说着,从保镖手里接过两台未拆封的手机, 果家最新款的那种,“精神损失费,说好的。” “这不是霍家小子吗?” 说话的是陆总, 红毛听到熟悉的声音转头,心里忍不住嘎登一下:“陆叔叔, 您怎么在这儿?”他好像是听三哥说过, 陆阿姨躺了一年,被个能人给救过来了, 他看了一眼院子里大大小小的箱子,心里陡然有个猜测。 卧槽, 他就说他这趟没白来!红头发不是白做的! “程大师, 救命啊!” 说着,就声情并茂地动了起来,那叫一个动情啊。 陆总一看这架势, 心想最近霍家好端端的,莫不是出事了? 谭昭就头疼,就非常头疼,在黎常黎平两师兄妹越来越神奇的目光下,他终于撑不住开口:“来我给你引荐一下,这二位可是特殊部门的精英,如果你有什么事情解决不了,可以向正规机构寻求帮助。” 黎常黎平:……这说辞,听着略微有点耳熟啊。 但无奈红毛就是个浪荡纨绔子,根本没听说过什么特殊部门,他也只当这是程司的推托之词,当即就开始吹起了彩虹屁,不仅如此,还重金许诺。 霍家什么不多,就是钱多。 刚刚花完六十万的谭昭:…… 霍家在梧桐市也是积善之家,陆总也明白程大师最近有点缺钱,故而在看到程大师脸上出现犹豫时,忍不住出言推了一把:“霍游这小子虽然跳脱,但他恐怕是真有事相求的。” 谭昭一楞:“霍游是谁?” 红毛:“……哎,我好像一直都没有作自我介绍,我叫霍游,游戏人间的游。” 一个小时后,游戏人间的霍游带着自己请的大师来到了郊区某私立医院vip病房,只不过这一次程衍并不愿呆在家里,也跟着一起过来了。 当然,随行的还有黎家师兄妹,至于陆总父子,倒是没有跟来,毕竟是霍家的私事,没有邀请,生意人还是很讲规矩的。 “程大师,这边请。” 不管听多少遍这个称呼,黎常还是觉得脑仁疼,再看看人这一身金灿灿,他连眼睛都开始疼了。 “师哥,程家的事要告诉小师叔吗?” 第90节 “说吧,这霍游请程司办事,也不知道靠谱不靠谱,最主要的是,程司这一身功德……最好还是请小师叔过来一趟吧。”哎,虽然小师叔的性格一言难尽,但论本事,他们两个加起来都不及半个小师叔来得厉害。 黎平点了点头,拿出手机去楼梯间打起了电话。 而在黎平打电话的空档,霍游已经带着人直上顶层a03号病房,他们到的时候,病房里还聚了一群精英医生,最中间的那位拿着病例,眉头紧皱,显然是陷入了困惑之中。 病人突然陷入昏睡,且身体机能并没有出现明显的下降,可不管他们用什么方法,人就是醒不过来。虽然说现代医学能治的病其实很少,但像是这种情况,绝不会陷入对周遭毫无反应的状态。 病人霍坤患有长期的失眠浅睡,普通的刺激就能将人惊醒,没道理眼睛对光的反应都没有。 “医生,怎么样?”霍母焦躁地问道。 医生只有摇摇头,声称需要再讨论一下,病人突然陷入晕厥叫不醒的状态,可能还需要做更加细致的身体检查。 霍游敲门进去的时候,医生也一个个鱼贯而出。 “妈,怎么样?” 霍母见有外人,擦了擦眼角的泪水,站起来睨了一眼小儿子,才道:“还好,他们是……” 霍游已经挽住了霍母的胳膊:“妈,我不是跟你说过嘛,我昨天开我哥的车,明明是新车刹车怎么都踩不下去,后来检查车子也没问题,我就……” “胡闹!”霍母明显不认同,什么神神叨叨的事情,她是不相信的。 “妈!我是真的看到了!” 霍母看谭昭的目光都变得不善起来,在她看来,就是这男人打蛇上棍看她小儿子好欺负,骗钱来了,但她多年贵妇人的修养让她做不出当场翻脸的举动,只是硬着声音道:“抱歉,这是小儿胡闹,我们并不……” 程衍却看不得程司被人看扁,径直开口道:“他的魂没了。” 刚到门口的黎常探头一瞧:嚯!这魂还真没了。 只是出口的人是程衍,这让黎常心里有些讷讷,莫不是这真正的程大师其实是程衍?! 靠小孩赚钱?! “你说什么?” 程衍的眼睛黑白分明,似乎能看穿这世上一切的魑魅魍魉,倒映在他眼中的霍坤,确实就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他再次说了一遍:“他,的魂没了。” 霍母从不信这些,但在这小孩的注视之下,忽然心里泛起了层层的鸡皮疙瘩。相比较霍母,霍游脸上都是惊吓:“那我三哥去哪了?要喊魂吗?” 黎常:“……村里的走阴人,都不用这么老套的法子了。” “那该怎么办!” 霍母终于忍不住拍了一下小儿子:“胡说些什么,我们要相信科……咳咳咳咳咳!这是什么?!” 贵妇人架子全失了。 早就有言,谭昭是个野路子,他本身根本不是什么大师,也做不到能掐会算,但他能在被误会的时候,最快地教人自打脸。 只见他聚一点灵光于指间,轻轻在人眼皮子上一抹,非人类的世界“触手可得”。 黎常简直比霍母还要惊讶,惊得他直接就喊了出来:“你在做什么?普通人不能见鬼!” 谭昭一脸无辜:“这房间里没有鬼。” 黎常:……那是因为你金灿灿的,有的鬼也都被你吓走了! 霍母被暂时性开了“灵眼”,自然就看到病床上的霍坤身体里没有魂魄,刚刚唯物主义比谁都强的她,接受起来居然比谁都快:“怎么引魂?” 卧槽?!还可以这样?!那他们以前那么苦心孤诣地说服苦主到底是为何?! 而此时,黎平回来,也加入了“卧槽”大家族。 既然已经动了手,马甲也掉了,谭昭也就不介意再动动手,毕竟给钱的,这可是大生意:“如果你们相信我的话,就让我取一滴他的指尖血,如果他的魂魄没有受束缚,本源的指引应该能让他找到回来的路。” “那如果受束缚呢?” 谭昭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君不来就山,那就只能去见君了。” 黎常黎平:……真的好简单粗暴啊。 但在程司施法血引之时,两人看得比谁都要专心,但很快……两兄妹就发现,对方这种法子或许只有程司能用的出来,真的,用功德来消耗,啥家庭啊! 虽然烧的不是他们的功德,但还是好痛心哦。 特别是在烧完功德发现霍坤魂魄没回来后,就更加痛心了。 “霍公子,你跟我走一趟吧。”谭昭说完,又挤了一滴床上霍坤的指尖血,滴在霍游掌心,霍游下意识捏了捏掌心,却发现这滴血居然悬在他的手腕上,渐渐变成了一个血红色的箭头,“来,跟着箭头走。” 玄门啥时候还有这种术法了?! 所谓不知者无惧,霍游当即打着胆子循着箭头的方向走,出了私立医院,上了车,一路从环城公路到城环南路下立交桥,走南街大道,梧桐市转了半个市,终于在一个破败的居民小区楼前停了下来。 “梧桐市还有这么破的地方?”红毛惊讶得直接说了出来。 “还想救你哥不?”谭昭拍了人一下,牵着儿子往前走,走两步,就捏一下红毛手上的箭头,等到黎平兄妹赶到时,他们已经走到了这个小区破旧的小花坛旁。 几十年历史的老小区,都是陈旧的铁窗和阴暗的弄堂,若是此刻有一个明媚的姑娘走过,一定会非常吸引人。 他们一行人看到的,就是一个年轻的姑娘,穿着一身洁白的长裙,头上还戴着个帽子,她手里牵着条被剃了毛的阿拉斯加,正在慢悠悠地遛狗。 大概是注意到了他们的眼神,这位白裙姑娘还朝着他们笑了笑,亲切又友善。 而相比较姑娘的友善,这条原本恹恹的阿拉斯加忽然像是发了颠似的,朝着……红毛而来。霍游想躲,阿拉斯加却快得不可思议,它直接挣脱了姑娘的牵引绳,四只爪子稳准狠地抓上了霍游的花衬衫。 “程大师,救我!” 袖手旁观的程大师本人:我该怎么解释,你家三哥的魂魄居然在一条狗身上,而你此时此刻被狗扑倒在地,是你三哥认出了你,是在向你求救呢? 唔,有点复杂,他要稍微想一想。 第104章 鬼见不愁(十) 在昨天晚上之前, 霍坤一直是个无神论者,对于鬼神之说向来嗤之以鼻。所以即便小弟霍游对他百般真诚陈述,他都觉得是有人在霍游面前使了障眼法, 而非是有人拥有超脱自然的力量。 然后,报应来得太快, 他不过就是加班到晚上十点, 一觉醒来就变成了一条逃家的阿拉斯加犬。 不仅如此,他还因为没有狗牌, 被城市管理人员围捕, 天知道夏天的地面有多热, 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摆脱追捕逃到这里。 但是呢,福无双至, 祸不单行,他才刚摆脱追捕,浑身无力地坐下来, 就一屁股扎在了碎啤酒瓶上,至于之后的一切, 霍总裁并不想去回忆, 反正等他反应过来,屁股凉飕飕, 浑身凉飕飕,还被个小姑娘看全了。 霍阿拉斯加陷入了非常佛系的自闭状态。 当然, 这种状态在霍游出现后瞬间破碎, 不仅如此,霍总裁还无师自通终于学会了狗叫。 “汪汪,汪汪汪汪汪!”霍游, 我是你三哥! 霍游:“程大师,救我!我怕大狗啊!” 霍阿拉斯加:要你何用!汪! 谭昭看了一眼到他膝盖的阿拉斯加,终于忍不住出声:“你叫他没用,再这么压下去,他快晕了。” “汪?” 阿拉斯加的眼神非常凶,但它低头看了一眼快翻白眼的弟弟,终于抬起了贵脚,从霍游的花衬衫上离开。 霍游没了束缚,立刻爬起来窜到谭昭后面,不过他还没攀上程大师的袖子,就被一只小手率先挤开了。 霍游刚要开口,低头刚好对上程衍黑黝黝的眼睛,不知为何,他突然就后退了一步。 程衍见人不再动手,非常满意地转过头看对面挺拔的大狗。 他听说过有术士可以将人变成畜生的,当然这是幻术的一种,这人的灵魂跑进狗身里面的,还真没听说过。 事实上,其实黎常黎平也非常奇怪。万物有灵,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医院里躺着的霍坤身体里空无一物,这里的阿拉斯加身上有霍坤的灵魂,那么阿拉斯加的狗魂呢? 被吞噬了?还是跑哪里去了? “不好意思,我家的狗……”此时,白裙少女才小碎步跑过来,说话也柔柔弱弱,轻声细语的。 “小师叔!怎么是您!” 这是黎平异常悲愤的声音,她觉得作为一个女人,她居然输了!小师叔不是只喜欢变装成老头老太的吗?! “哎呀,这不是小平平嘛,好巧啊。” 黎常木着脸道:“……小师叔,不要无视我。” “你个臭男人,有什么好看的,这就是你们要跟我报告的人吧,隔着百来米远,我都看到这金灿灿的光芒了。”白裙“少女”声音瞬间低沉了八个度,这显然就是男孩子的声音了,“你好程先生,特殊部门周晋倬。” 这位小师叔,就……非常有个性了。 如果不是黎平喝破对方的身份,光看外面,完全看不出是个男孩子好不好,这纤细的腰肢,窈窕的姿态,难怪干得出大热天遛狗这种事情。 “既然这狗是你们要找的,那我就先走了,程先生,方便加个微信不?” 谭昭嘴角忍不住抽了抽:“如果我说不方便呢?” “我这么好看的小姐姐主动加你微信你都不愿意,程先生,你肯定是个注孤生了。” 谭昭换上了黎家兄妹同款木楞表情:“抱歉,我儿子都这么大了。” 周晋倬看了旁边那么大一只儿子,眼神终于变了变,他的声音瞬间变得认真:“程先生,你有个好儿子,好好待他。” 程衍的眼神瞬间凶恶了起来,只可惜他旁边站着虎视眈眈的阿拉斯加,这会儿这两双眼睛莫名同步,凶恶瞬间就变成了凶萌。 谭昭摸了摸程衍的头发,从口袋里掏出新手机打开微信界面:“我会的。” 周晋倬加了微信,不知打那摸出把小洋伞,撑着伞袅袅婷婷地离开,边走还边说:“你们俩跟我来!” 黎常有些犹豫:“那这里……” “放心,这世界没你俩照样能转,我在抓一只恶鬼,你俩帮我去诱他一下。” 黎平黎常:我就知道又是这种事! 但小师叔虽然如此,靠谱程度还是可以的,两人迟疑片刻,就追着周晋倬离开了。 等三人离开,霍游在找回自己的声音:“程大师,咱们还是快点找我三哥吧,不过这箭头怎么不动了?” 谭昭这才收回视线,牵着儿子转身,脸上一副装糊涂的模样:“哎?我没说吗?你三哥已经找到了。” “找到了?”霍游脸上欣喜瞬间蹦起来,“在哪呢?我怎么没有看到?是不是要开那个天眼啊?” 谭昭看了一眼旁边已经在发射死亡射线的大狗,非常真诚地开口:“喏,你三哥正看你呢。” 霍游转头,就对上阿拉斯加非常和善的眼神。 “哈?这怎么可能?不不不不不不……!”霍游抱头,他刚刚好像真的在一条狗的眼睛里看到了他三哥的影子!天呢,这个世界也太可怕了吧! 第91节 谭昭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小伙儿,勇敢点,你三哥都没哭,你哭个什么劲啊。” 霍游一听,嚎得更加大声了:“不,程大师,你不懂!看了我三哥黑历史的人,坟头草都三十米了!我不想去非洲挖矿啊!” “……”那就,节哀顺变吧。 阿拉斯加总裁终于还是没忍住,一口咬住了霍游的裤腿。 “啊啊啊,三哥对不起!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程衍:太蠢了,他好想回家练字,再不济泡药汤也行,虽然臭是臭了点,但真的有效。 阿拉斯加总裁终于教训完弟弟,他摸了摸狗牙,用爪子在地上艰难地写下一行字:怎么变回去? 这个问题,谭昭选择向儿子寻求帮助。 程衍托着小脸,思考了一会儿才道:“医院,允许狗进入吗?” 宠物医院当然允许,但给人看病的私立医院……即便霍家是这所私立医院的董事,也不能开带狗进医院这种特例。 既然狗进不去,那就只能让霍母给霍坤办出院了。所幸霍家在医院不远的地方有个小别墅,这里很多疗伤山庄,霍家自然也又备着。 等谭昭等人带着狗到达小别墅时,霍母已经带着霍坤以及私人医生等着了。对此,私人医生是非常不赞同霍母这种行为的,在谭昭到来之前,他也还在说服霍母重新回到医院。 霍坤的病情非常特殊,如果在家,医疗救援很难及时到达。 “霍太太,封建迷信是要不得的,虽然霍先生的病在医学上没有办法解释,但那些无稽之谈……” 谭昭就是这个时候,跟着一条大狗进入别墅的。 “汪!” 听到狗叫声,霍母吓得转头,也不知是不是母子缘深,她在看到阿拉斯加的时候,忽然心生一股非常亲切的感觉:“这……” “他就是三少。” 如果不是职业修养在,私人医生的白眼都要翻到天上去了,现在出来骗钱的骗子真是吹牛都不打草稿,拉着条狗来就敢说是三少了,这也就是三少不在,不然绝对能打得这骗子话都说不出来。 “这位先生,请你不要开这种玩笑,这一点都不好笑。” 谭昭眨了眨眼睛:“我没有开玩笑,你说是吧,霍三少?” 阿拉斯加总裁伸出肉垫下的爪子,直接就在客厅的地板上写下“我是霍坤”四个字。 私人医生:我是谁?我在哪?为什么这年头连狗都会写字了!特么居然还比他写得标准! “这不可能!” 霍母还是抱着大狗哭,不过贵妇人哭也哭得非常克制,很快就恢复了冷静的状态。 “程大师,这怎么把我儿变回来啊?” “其实我原本带他回来,是想看看接近本体他能不能自己回去,但现在看来,其中还有另一股力量在干扰着。” 霍母在退休之前,那也是驰骋商场的人,当即就皱眉:“你是说,有人在害我儿?” “不排除这种可能,听说昨天霍游撞我那车,是三少的?” 见霍游点头,谭昭才继续道:“那车被人动了手脚,普通人查不出来,但既然给车子动手脚,那就是想给霍三少的昏迷一个正大光明的理由。” “你是说,要不是我手贱开了那车,会出车祸的,是我三哥?”霍游直接惊得声音都提高了许多。 “也可以这么说,不过就你撞车那力道加上车子的防护措施,应该不是要三少你的命,而是……” 阿拉斯加总裁:是要他正大光明昏迷,进入植物人状态。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能找到是谁做的吗? “这个嘛……” 谭昭这话才刚起了头,霍游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在老娘不善的目光下挂掉电话,却不小心按到了微博推送的视频消息。 他刚要按灭,就看到一只硕大又熟悉的狗头跳了出来:“啊啊啊,程大师你看,这是不是我三哥!” 谭昭定睛一看标题:新晋清纯小花爱狗走失,有消息者重金酬谢。 “咦?这小花不是霍氏娱乐新签的聂语裳吗?” 第105章 鬼见不愁(十一) 谭昭拿着手机看着上面的狗头, 对着阿拉斯加总裁来来回回看了能有五六回,终于忍不住发出了声音:“你是怎么看出这就是你三哥的?” 这完全就是买家秀和卖家秀啊,这毛都剃光了不说, 屁股上还有伤口,你确定人家小花找的是…… “这不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吗?你看这纹路, 这脸, 程大师,你相信我, 绝对是!”霍游在这点上, 拥有着莫名其妙的自信。 然后自信的红毛就被自家狗三哥狠狠刨了一下。 谭昭再看了一眼, 将手机翻转给人递了回去:“既然如此,你要不要先去查查这聂语裳的身份讯息。” 聂语裳签约在霍氏娱乐,每年暑期档都是青春偶像剧们扎堆播出的修罗场, 今年也不例外,聂语裳正是凭借一部小成本网剧《感谢未来的你》小爆,从原来的十八线作坊跳槽到了霍氏娱乐。 你还别说, 这位聂小花运势非常好,原本《未来》是要找她闺蜜出演的, 却没想到她闺蜜晚上回家被人打劫摔断了腿, 而她进入霍氏娱乐后,立刻就得到了一个绝佳大饼, 居然能和影帝谢信同台录制综艺。 难怪一条丢狗讯息,都能空降热搜第一。 聂语裳的经纪人欧哥接到霍游电话时, 聂语裳正在拍摄录制综艺的第二期, 但怎么说呢,效果并不好,他此刻正发愁呢, 还要应付纨绔大少的无理要求。 “四少,这不好吧,您来探班,万一……什么?您捡到了阿童木?” 阿童木,就是聂语裳重金求找回的阿拉斯加名字。 “废话,这狗跟本少爷还算投缘,多少钱,本少爷买了。” 听到听筒里霍游嚣张的声音,欧哥心想这都什么事儿啊,小裳把阿童木可是当儿子养,这能卖? “这……不太好吧,四少你要是喜欢阿拉斯加,我明天给您送两条更威风的,怎么样?” “我的话你听不懂吗?你要是做不了主,就让聂语裳来找我。” 欧哥正要再说话呢,那头“吧嗒”一声就撂了电话。 于是,等聂语裳艰难收工回来后,就见到了面带忧愁的欧哥。 聂语裳生得确实楚楚动人,她气质纤细,被她看着时,会让人无端保护欲来:“欧哥,是导演又跟你说……” 欧哥欲言又止,不过最后还是开口:“不是,导演那边还好说,看在霍氏的面子上,他也不敢对你怎么样,小裳,阿童木找到了。” 聂语裳脸上欣喜瞬间泛起:“找到了,在哪?” “在霍四少手上,他好像看上阿童木,执意要买下来,我刚劝了,他说可以让你亲自去谈。” 什么?聂语裳脸上错愕一闪而过,她的剧本里没有这一趴啊,但她很快转念一想,开口道:“那我亲自去,阿童木我是不可能卖的,即便他要雪藏我,我也不会做出买狗求荣的事情。” 欧哥:“……事情也还没到这么悲观的地步,霍氏到底还是三少在做主。” “不行,我得先去把阿童木接回来。” 聂语裳说完,不顾欧哥的劝阻,卸了妆就要去见四少,欧哥无奈,只能带着人一起去见霍游。 而此时此刻的霍游,正在苦恼给自家三哥喂什么吃的。 “三哥,你是要吃这个蓝牌的狗粮呢还是这个至尊皇家狗粮呢?” 阿拉斯加总裁当然是拒绝吃狗粮的,但他自从昨天晚上起就没有过进食,不说还好,这一提起,他嘴巴里的唾液迅速分泌,他居然……馋一盘狗粮! 谭昭捂住了眼睛,太惨了,他还是不看了。 “来,儿子,多吃点肉,吃肉才能长高。” 程衍望着自己冒小尖尖的碗,默默地加快了吃饭的进程,他吃饭的时候特别专注,或许是因为从前的遭遇,程衍对待食物有种别样的珍惜之感。 这种感觉表现出来,就是你看他吃饭会觉得饭菜格外得香甜。 原本霍母是没有什么胃口吃饭的,可看着小孩专注地吃饭,她居然也慢慢就着鲜蔬吃了小半碗饭。 吃完晚饭,又喝了一盏消食茶,聂语裳才姗姗来迟。 夏日的天,聂语裳穿了一身粉色的长裙,配着她楚楚动人的美貌,便是心肠再硬的人都不好当下就出言为难她,特别是在来的路上,欧哥还给人画了个淡妆,更显得她美丽动人。 娱乐圈的女明星,美貌就是她们最大的武器,聂语裳有,欧哥作为经纪人,自然会无限锐化这柄武器。 “阿童木~” 聂语裳一见到窝在地毯上自闭的阿拉斯加,就情不自禁地喊了一声。 谭昭:这位简直比霍游还要绝,狗脸都没看到光看剃毛的身子就认出来了?! 阿拉斯加总裁抬头看人,他忽然心生了一股亲切之意,不知为何,他想要站起来,靠近她,亲近她,想被她爱抚,想让她开心。 不,这简直太可怕了! “汪!” 为了降低聂语裳的防备心,霍母和私人医生在楼上守着霍坤的身体,楼下只有霍游和谭昭父子。 在霍游眼中,是一人一狗相互吸引,但在父子俩眼中……就是小鬼施法迷惑大狗,喜提人狗恋?! 谭昭原本还在奇怪,真正的阿拉斯加狗魂去哪了,现在看来,这狗原本就是被人锻造来养魂的,这养的……还是小鬼魂。 说起来,养小鬼的术法自古都有,但果然新世纪新风气,现在的女明星居然拿小鬼当狗养,甚至还追求kpi,大胆实践,搞起了阿拉斯加总裁的养成。 可以,这很创新。 程衍扯了扯程司的衣角,伸手指了指虚空之中的小鬼,谭昭一想,干脆顺着儿子的意,聚了一点功德于指间,随手投掷到阿拉斯加身上。 霍坤立时便觉神清气爽,他警戒着后退,直至程司的身边。 很显然,刚才那么一瞬,他已经感觉到聂语裳的特别了。像是他这样的大家族继承人,当一个人太过特别时,就会率先怀疑这个人出现的用心了。 “阿童木,我是妈妈啊,你不记得我了吗?” 欧哥则在一边想拉住聂语裳,但他没拉住,只能对着霍游道歉,但他很快发现,霍游并没有开口说话,反而是眼神看向坐在单人沙发上的男子。 作为一名娱乐圈的经纪人,天然就具备挖掘潜力股的能力,眼前的男人剃着板寸,面容英俊,皮肤虽不是时下主流的白肤,但他有一双非常明亮的眼睛,做明星最忌讳眼睛无神,就光这双眼睛,大红不敢保证,但小红绝对可以。 只可惜这人既然能做霍四少的朋友,恐怕是不会在意娱乐圈那点名利的。 “四少,对不起……” “啪啪啪啪——”欧哥说到一半,忽然从沙发那头传来了鼓掌的声音,他一转头,就听到人悠然的声音,“聂小姐不愧是科班出身,演技精湛,程某实在是佩服。” 这是试探,当然也是明着摊牌。 第92节 霍游闻言,忍不住往沙发方向靠了靠:卧槽,好想开天眼啊!程大师到底看到了什么,好想知道! 聂语裳一楞,她的演技显然是过关的,能将演技深入到生活方方面面的人,都是狠人,她脸上迷惘一闪而过:“……谢谢?” 欧哥:可长点心吧,人那是讽刺! 自己带的艺人被人当口就是讽刺,欧哥心里对此人的好评瞬间跌入谷底,他刚欲反驳,却只觉眼前忽然一变,随后:“啊——这是什么?!” 他吓得声音都飞了起来,抱着木门的手都在颤抖。 只见半空之中,一个悬空的小孩正在挣扎,小孩身上呈现黑红色的斑驳,而他的眼睛也是赤红色的,其间都是暴虐,刚有一瞬间欧哥对上这双眼睛,魂都差点吓飞了。 他想要伸手去拉聂语裳,却惊讶地发现这小孩身上有一根黑色的线是连在聂语裳手腕上的! 欧哥:瞳孔地震.jpg。 然而被质问的聂语裳,其实也没好到哪里去,说起来,她打从养了小鬼吃了小鬼的红利,就越来越不甘心按部就班地红,她想爆红,成为顶流,所以才打算兵行险着。可她虽然养了小鬼,却从没亲眼见过小鬼! “你是谁!你不要过来!” 小孩见“妈妈”这么排斥他,当即脸上更加扭曲狰狞,浑身泛起的气息也越来越不祥。 就在此刻,谭昭看到了一根细细的透明线从小鬼身上连接着阿拉斯加,而寄居在阿拉斯加身上的霍坤也明显感觉到灵魂在被排斥。 见此,他当机立断以灵力为剪,直接将绷得死紧的线一刀剪断。 只听得空气里“啵——”地一声,阿拉斯加瞬间陷入昏迷,谭昭伸手捞起霍坤的魂魄,塞到程衍手里:“快,带上去!” 程衍懵了一下,随后急忙往楼上跑。 小鬼见自己的鬼力被破,当即俯冲过去,霍游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下意识地冲向楼梯口。 不过很显然,现在这个场合并不需要他舍身就义。 只见他的前面,程司袖手而立,淡淡的金光辐射开来,将小鬼逼得哇哇倒退:“随便伤人,可不是好孩子该做的事情。” 哇喔,好man哦,实话实说,霍四少有点想拜师。 第106章 鬼见不愁(十二) 霍母打从展开了新的三观, 就连“阿弥陀佛”都信上了,私人医生托着摇摇欲坠的三观妄图再抢救一下,房门外却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 “谁?” “是我, 程衍。” 是个小孩啊,私人医生松了一口气, 上前给人开口, 谁知道他才刚把锁扣打开,门就被人从外面大力地推开, 他扶着墙将将站稳, 就看到小孩手里拿着一个发光发亮的东西正在往他病人胸口上摁。 “你在做什么!” 私人医生刚要扑过去, 就被旁边的霍母一把拦住,医生只能眼睁睁看着光点消失在病人的胸口,他刚欲出言喝止, 却发现床上的三少居然瞬间睁开了眼睛。 “呱唧”一声,是医生终于碎裂开的科学主义三观。 “小坤,感觉怎么样?” 霍坤这才意识到自己居然回来了, 他脸上欣喜一闪而过,随后有些不赞同地开口:“妈, 不要这么叫我。” 霍母已经捂住嘴巴哭起来了:“你可吓死我了, 都亏程大师……” “妈,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不过我得下楼去看看。” 霍坤说完,眼中暗芒一闪而过, 他虽然不懂什么道门玄术, 但敢算计他,就要做好被他报复的打算。 “好好好,是得多谢谢人家。”霍母说着, 看着程衍的目光愈发柔和,瞧瞧这孩子,生得多好啊。 程衍哪受过这种待遇,他只觉得哪哪都不对劲,只想跑下楼去跟婴灵大战三百回合。 但下了楼后,这种想法就烟消云散了。 只见宽敞的别墅大厅里,他亲爹随意地靠在墙边,小鬼被他束缚着双手,强行按在旁边的茶几旁边,而茶几对面,是霍游拿着手机只读着…… 如果他没有听错的话,是《小学生守则》吧,这东西他前两天刚看过。 不知为何,程衍忽然有点同情这只小鬼了。 太惨了,当小鬼当到要听《小学生守则》,这或许比杀了他还要难受吧。 事实上,正在读《小学生守则》的霍游也觉得非常魔幻,这年头的天师都这么魔幻社会主义的吗?他再瞥了一眼满脸惊恐灰败的聂语裳,心想着这位也应该学学《小学生守则》。 养小鬼居然敢养到他三哥头上,要不是他心血来潮偷开他三哥车,说不定他家还真以为是三哥出车祸变成的植物人呢。 可恨,着实可恨。 “程大师,念完了。” 谭昭看着仍然非常狰狞的小鬼,亲切又友善道:“怎么样,学会了吗?” 小鬼一看这功德,直接能把他烧成灰烬,当即就委委屈屈地点头了。 “那你全文背诵一遍我听听。” 小鬼:魔鬼!大魔鬼!这才是恶鬼转世吧?! 霍坤就是这个时候下来的,他身上的病号服已经换掉了,脸色也非常红润,看着并不像刚从病床上下来的人,但就是这样的他,直接将聂语裳吓得跌倒在地。 “霍总,您也在啊。” 小鬼被制住后,欧哥总算是没那么害怕了,毕竟他身处娱乐圈,这圈里信这个还真不少,只不过大师难寻,只是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看好的娱乐圈潜力股居然是个有真材实料的大师。 这年头,当大师还有颜值硬性指标了? 霍坤看着聂语裳的眼神,简直跟看死人没有任何区别了。 他根本看都没看欧哥一下,径直说道:“听说你很想出名?” 聂语裳在看到霍坤时,就吓得面色都发白了:“不,不,霍总你听我解释,这跟我真的……” 第二天,有关于聂语裳的黑料直接空降热搜,包括她找人挤掉闺蜜解决,靠走后门进的霍氏娱乐,还有在录制综艺现场耍大牌,陷害影帝谢信,真真假假一大堆。 霍氏娱乐以聂语裳违约为理由提出解约,并且公告大众公司对这种行为的艺人零容忍,而在之后,影帝谢信和综艺导演纷纷转发,各路人马下场后,这一天这块叫做聂语裳的瓜田边,蹲满了吃瓜群众。 而这一天,聂语裳终于体会到了顶流的“快乐”。 聂语裳吓得躲在家里不敢出门,她倒是很想再使唤小鬼,但那个可恶的天师不知用了什么法子,居然强行将她与小鬼的契约斩断,她越想越绝望,终于掏出那支备用手机,拨通了上面唯一一个联系电话。 但她没有想到的是,听筒那头传来凶恶的声音:“你坏了行规还敢打电话过来!老子没找你算账就算是不错了!贱人!” 聂语裳抖着手想张口,电话那头忽然闪过一阵电流声,紧接着说话的人就变了:“喂,听得见吗?聂小姐,多谢配合捣毁假冒伪劣黑作坊。” “是你!你……嘟嘟嘟嘟。” 聂语裳抱着电话,终于大声地哭了出来,声音里都是绝望,却并没有后悔。 谭昭挂了电话,反手将地上的干瘦老头一把拎起来,他翻出黎平留下的名片,按着上面的电话打了过去。 一个小时后,黎常带着人过来了。 “喏,人都在那了,还有这只小鬼,都交给你们,可以的吧?” 黎常接过小鬼,点头道:“当然可以,程先生有兴趣加入特殊部门吗?” “工资多少?有五险一金吗?公积金什么档的?” 黎常:…… “为人民服务。” 谭昭摆了摆手:“那算了,我还要养家糊口的。” “小常常,你去吧,这里有你小师叔我呢。”门外传来周晋倬的声音,黎常一听,带着小鬼就离开了。 谭昭走出去,刚好看到周晋倬靠在走廊里,今天的他倒是没穿白裙,连假发都没戴,只穿了一身工装风休闲服,不过整个人看上去,有种雄雌莫辩的美感。 “怎么,很失望吗?”周晋倬看到人,摊手道,“没办法,今天一下课就赶过来了,系里的老教授心脏不太好,不然我回去换上那身白裙?” 谭昭的脸上都是一言难尽。 “冒昧问一句,你戏精大学表演系科班在读?” 周晋倬摇了摇手指:“不是哦,我可是梧桐大学法学院的高材生,看不出来吧?” ……这一般人,谁看得出来啊。 “说实话,我开始为我国的法律事业感到有那么一丝丝担忧了。” 周晋倬闻言,也点了点头:“说实话,我们法律系毕业就失业,所以我才不得不在特殊部门挂了个职,也不知哪个年头能在梧桐市买房。” 过于现实了朋友。 “程先生,能借一步说话吗?” 谭昭走下最后一步台阶:“我有拒绝的权利吗?” 程衍的特别,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谭昭有做掩饰,但没想到周晋倬的眼睛这么利。 “放心,我并没有打算对你儿子做什么,关于人贩子的追踪,我们特殊部门其实也有在跟进。但有的人学了东西,人心却坏了……” 谭昭皱眉:“你的意思是,有你们玄门中人掺和进人贩生意了?” 周晋倬微微偏开眼,这功德金光实在太过刺眼了:“所以,如果你儿子不介意的话,可以给两条线索查查不。” “这个,恐怕我做不了主。” 周晋倬点头:“我可以等。” “行吧,我帮你问问他。”谭昭应承下,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卡递过去。 “这什么?我可是良家公子,不接受py交易的。” 谭昭:“……戏别这么多,霍家给你的感谢费,代为转交。” 周晋倬立刻接过,那速度快得谭昭只看得到手的残影:“那不说了,我得去花钱了,再慢点,这钱就得飞了!” 说完,就风风火火地走了。 “你小师叔人设这么硬核的吗?” 黎常:“……没办法,我小师叔啥都好,五弊三缺,缺的财呢,手里但凡有超过一个月工资的钱,都会莫名其妙地没掉。” 谭昭:靓仔同情.jpg。 霍家出手大气,谭昭这把,净赚五百万,他转了一百万支援希望小学建设,就带着巨款踏上了回家的路。 第93节 而程家院子里,霍游正在怒刷酷哥程小衍的好感度,但很显然,收效甚微。 “小朋友,你这什么眼神?” 程衍不说话,但很显然,他想表达的是:你怎么还不走。 “是你爸把你托付给我的,我得等你爸爸回来。”霍游义正辞严地说完,又偷偷凑了上去,“现在的小学生作业这么难吗?你是在镇上的小学读书,什么时候开学啊?” 程衍握笔的手一楞,既然写得更加认真了。 “好吧,我不打扰你了,不过你有什么不会的,我可以帮你上网找答案。” 程衍:“……为什么不是教我?” 霍游满脸坦然:“因为我也不会啊。” 连小学生题目都不会做,这有什么好骄傲的?! 霍游:“哎,别用这样的眼神看着哥,哥……诶,门铃响了,哥去看看是谁来了。” 他刚要站起来,就被程衍一把拉住:“不用去。” “为什么?万一是你爸呢?” “我爸有钥匙,他会自己开门。” 霍游:……有道理。 “但万一是快递呢?” 程衍的手一楞,由着红毛打开了客厅的可视门铃,巴掌大的电子屏幕上,立刻跳出了一张女人焦灼又带着不安的脸。 程衍手里的笔“吧嗒”一声掉在了地上,这张脸他认得,是属于她亲生母亲的脸。 第107章 鬼见不愁(十三) 看到这张脸, 记忆一下子将程衍拉回到上辈子。 曾经的吴小旺带着满身污垢从深山里爬出来,站在车水马龙的街头,他就像一只无主的孤魂野鬼一样, 明明站在阳光下,却不知道该去何处。 后来他磕磕绊绊地假装失忆, 警察查不到他这个人, 就给他做了dna比对,他这才知道他叫程衍, 来自梧桐市。 吴小旺这个名字, 只存在于那个罪恶的山村里, 那时候他很高兴,警察局的前台姐姐告诉他,衍是延续的意思, 代表了父母对他的喜爱。 但他很快就知道,疼爱他的父亲死在了寻找他的路上,而所谓疼爱他的母亲, 早已走出了失去他的痛苦,不仅再婚, 更是又有了血脉的延续。 而他呢, 一个早已偏离人生轨道的人,瘸着脚, 满身泥垢,在周遭人同情的目光下, 他磕磕绊绊想要融入这个世界, 但……最终,他还是失败了。 霍游拿手在程衍面前晃了晃:“喂——回神了,你认识啊?熟人?” 程衍从记忆中出来, 伸手将地上的笔捡起来,声音不含任何感情:“不认识,不用开门了。” 霍游这人虽然是个十足的纨绔子弟,却也不是傻子,这小朋友情绪明显不对,他看了一眼电子屏幕里的女人,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竟然觉得这女人跟小朋友的眉眼有些相似,他心里一跳,便要伸手按灭屏幕:“客随主便,你是主人你说了算。” 他的食指都碰到按钮了,屏幕里却出现了第二个人,这个人,自然就是驱车回家的谭昭了。 “小朋友,你爸回来了。” 这下,程衍“嚯——”地一下站了起来,他冲到门口,手都握上门把手了,却并没有按下去。 而门外,谭昭神情有些微妙地看着面前矮她一个半头的女人。 系统:能采访一下,感觉怎么样? [非常平静,这是人家的前妻,又不是我的。] 程司和他的前妻凌静静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两人结婚,其实当初谈恋爱的时候,凌母是非常反对两人在一起的,因为程司父母双亡,也没有多少家底,要不是后来程司创业成功,恐怕这段婚姻也联不成。 当初凌母的意思是,她闺女得找个四角俱全、家境殷实的,才不让闺女后半辈子吃苦,她娇养的闺女,没道理要陪人吃苦。这是人之常情,后来程司也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凌母成功松口了。 凌静静是个长相从气质都非常温婉的女人,此刻她脸上带着愧疚有些尴尬地打了招呼:“程……司,好久不见。” 事实上呢,谭昭也有点尴尬,他的本意其实是不太想跟凌静静打交道的,但人既然找上门来了,他也做不出将人直接轰出去的举动:“你是来看阿衍的吧。” 系统:注孤生,没救了。 听到这话,凌静静更加局促了:“我……很高兴,小衍他还好吧?” 她今天回娘家本来是给她妈送钱的,却没想到刚走到门口,就听到她妈跟小弟说程衍那孩子居然被找回来了,她当时那个心情,真的是什么都有,等她将将收拾完心情,人已经站在程家老宅的门外了。 当年她和程司离婚后,程司并没有不动产,如果对方回了梧桐市,应该会回到这里。 只是再见到程司,凌静静显然高估了自己的道德感,愧疚和不安几乎是瞬间就将她整个人淹没。 “如果我告诉你他从前过得很好,那肯定是假话,既然做出了选择,再问这些又有什么意思呢?”谭昭掏出钥匙开门,“好好过自己的生活吧,我问过他,他说不想见你。” 不知道是哪个字样戳中了凌静静的痛点,她情绪忽然就崩溃了:“你知道什么!那是我弟弟,我亲生的弟弟,我已经失去我的儿子了,我能怎么办?如果我不那么做,我连我亲弟弟也要失去了!你那时候在干什么,你早出晚归就知道找儿子,连看都不看我一眼!你就是怪我妈不小心弄丢了小衍!” 在凌静静失控的刹那,谭昭就将门口的摄像头屏蔽了,只是他没有想到的是,程衍已经打开了房门,隔着院墙,程衍将所有话都听在耳边。 谭昭正欲开口,门内忽然响起程衍的声音:“你们弄丢了我,却还要指责他来找我?” 凌静静脸上的失控瞬间就僵硬在脸上了,甚至她瞳孔里,带着不安和惊恐。 谭昭只觉得头疼,儿子太成熟就这点不好了,他伸手敲了敲门,温声道:“放心,乖一点,我没事的。” 程衍拧着眉,他今天才知道自己会走丢是因为那个老太婆,上辈子他真的错失太多讯息了。不过如果他上辈子知道这件事,他或许会直接杀了这个所谓的外婆。 但这辈子,程衍小声嘟囔:“谁关心你了。” 谭昭说完话,直接将可视门铃挡在身后:“凌女士,我虽然不知道你弟弟发生了什么,但请你不要偷换概念,这两者并不是冲突的关系,如果这样想你会好受一些,你自便,但请你不要将这种概念强加在我身上,程衍是我的儿子,你弟弟又是我的谁?凭什么排在我儿子前面,我找程衍,是一个做父亲的该做的事。如果你今天来只是想说这些,那请你离开。” 这话虽然不带半个脏字,但已经足够诛心,凌静静并不是什么厚脸皮的人,她承受不住程司眼中的冷意,终于有些狼狈地离开。 谭昭开门进去,看到眼神乱飘的霍游,又看到不远处拳头捏得死紧的便宜儿子,突然觉得在院子外摆个阵法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那个程大师,你回来啦,那我走了,不用送!” 霍游说完,脚底抹油跑得飞快,刚刚那一番对话信息量可太大了,听了别人家的私事,他再厚脸皮留下,那可真是太不要脸了,就跟那程大师的前妻一样了。 什么玩意儿啊,自己儿子被弄丢还扯亲弟弟,程大师可真是脾气太好了,要搁他,他能直接请人教训这一家,有病。 回到霍家,霍游刚停稳车,就看到自家三哥穿着一身居家服坐在客厅:“咦,三哥你怎么没去上班?” “上上上,上个什么班,刚从医院出来就想去上班,没门!”霍母当口抢白道。 霍坤脸上都是无奈,但家里的太后发话,他也没办法,只能呆在家里看报纸:“刚从程大师家回来吧?” “三哥你怎么知道?哎,别说了,碰上一傻逼。” “别动不动就骂人,人程大师家的小孩都比你懂事,妈跟你讲,妈在小玉楼定了一桌转运席,你再跑一趟,请程大师来吃饭。” 霍游最近当然也听过小玉楼的名气,只是:“妈,你啥时候还信这种了?转运席就是个噱头而已,哪有吃顿饭就能转运的,万一程大师看出是假的,岂不是很尴尬?” 然后霍游就被他妈当头劈了一掌:“你黄阿姨亲身经历,还能有假!让你去就去!” 霍游向他三哥求救,但很显然他三哥……是个见死不救的。 ** 因为白天凌静静的突然造访,程衍显然还是被影响到了。 夏天日长,两人在客厅坐到作业全部写完,天还亮着,火红的夕阳燎亮了半边的天空,像是一幅瑰丽的油画一般。 “她说的,是真的吗?” 谭昭看了一眼程衍,道:“我不知道。”事实上,他并不了解凌家这些年发生了什么,或许他还没有重生而来的程衍知道的多。 程衍:要你何用.jpg。 但亲爹这么老实巴交,程衍心里忽然涌起了一股责任感,他那所谓的母家那边恐怕还有是非,那个所谓的亲弟弟,一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早知道他上辈子就多查探一下了。 “我……没有怪你的意思。” 最后,程衍还是干巴巴地说了这样一句话,这么一段时间以来,程司对他的照顾和关爱他能感觉到,从找到他带他回来,给他养身体教他读书写字,他的每一丝敏感都被妥帖地安置好,他的心也不是石头做的,怎么可能捂不热。 但有对比就有突出,他的父亲对他有多好,就越能显出那位亲妈的无情来。哦不对,或许这根本不是无情,而是无视。 有些人不用求神拜佛,自己就能编一套道理来说服自己压下心里的罪恶感。 他不应该太贪心的。 “你可以再贪心一点,如果不开心,爸爸带你去个地方吧。” 程衍一楞:“什么地方?” 然后,伴着火红的晚霞,父子俩驱车到了梧桐市的梧桐河边,刚谭昭回来时有看到烟花秀的推广信息,晚上八点整,这里会有烟花表演。 两人在路上已经吃了饭,等车子停好,坐上车顶,第一束烟花正好在头顶炸开。 程衍上辈子不是没有见过烟花,但大概是看烟花的心情变了,他只觉得心上的尘埃被一扫而空,绚烂的烟花绽放在空中,转瞬即逝,却真的很好看。 程衍忽然问了一个问题:“你还会再婚吗?” 第108章 鬼见不愁(十四) 这个问题问得, 谭昭差点手里的矿泉水都没拿稳:“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程衍问完,也有些懊恼,他微微抬头看夜空, 又有一束烟花在他们头顶绽开,他没敢看程司的神色, 只是微微摇了摇头。 谭昭终于没忍住, 伸手将便宜儿子的头发rua乱:“整天想什么呢,你爸爸我养你就够吃力了, 还婚什么婚啊。” “不用为了我……” 此刻, 最后一株绚烂的烟花像巨幕一样在天空铺陈开来, 又瞬间消散于无形,谭昭懒懒地靠着:“不是,阿衍, 我们相处还不是太深,但我并不是一个会为了别人而委屈自己的人,我做什么决定, 肯定是发自本心。所以,不用内疚。” 一个人生活, 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它不香吗? 程衍愣愣的,夏日的夜风本该有些焦躁, 此刻他却觉得带着一丝爽意,抚平了他心里所有的毛躁。 看完烟花回来, 程衍虽然什么表示也没有, 但很显然他的睡眠质量更好了。 他的日子也过得规律起来,每天读书写字,按时锻炼身体和泡药汤, 随着药汤味道越来越“神奇”,程衍已经能够非常清楚地感觉到身体的变化,就像是冬天的枯木到了春天,被细心的匠人精心照顾,重新焕发了生机一样。 “我……长高了!” 程衍的声音难得的有些孩子气,要知道他上辈子因为长久的劳作和挨打,十八岁了连一米七都没到,天知道他有多羡慕程司的身高。 谭昭歪头一看墙上的刻度,脸上晕开一个温和的笑容:“再接再厉哟~” 第94节 值得一提的是,谭昭原本以为程衍会非常抗拒上辈子的经历,周晋倬的请求或许得不到回应,却没想到他刚一提,程衍就表示自己可以。 后来程衍借谭昭的手机打了通电话,周晋倬连同特殊部门的人就再没出现过。 哎,要说他俩独居,啥都好,就是有个非常不方便的地方——他俩都不会做饭。因为小崽子要补身体,他已经连续在镇上的汤店订了一个月的靓汤。 怎么说呢,他有点喝腻了。 “你说,咱们要不要请个阿姨啊?” 程衍想都没想,就摇头:“不要。”他不喜欢有第三个人住在这里。 “也是,阿姨的手艺也看运气。”谭昭其实也不大喜欢找阿姨上门做菜,“哦对了,今天咱们吃大户,上次去的古街你还记得不?那里的小玉楼听说一餐难求,也不知道好吃不好吃。” 程衍:……你就是馋了吧? 对于这次聚餐,霍游非常积极,还特地从市区开车来接他们,只不过这才几天没见,这头上的红毛就变成了时尚的奶奶灰。 “怎么样,哥的新发型是不是很帅!” 程衍默默爬上车:“……黑发不好看吗?” 霍游撩了一把顺滑的头发,那叫一个自得:“那多沉闷啊,不过你现在年纪还小,等你长大了,想换什么颜色就换什么颜色!哥当年高考毕业,转头就去染了个绿头发,那叫一个鹤立鸡群啊!” 刚刚好学了新成语的程衍严正指出:“鹤立鸡群,不是这么用的。” “哎呀管他呢,成语存在不就是被用的嘛,错不错开心就好啊,意思到了不就行了。”霍游随意地摆摆手,半点不为自己的学渣感到羞耻。 有霍游在,这一路显然一点儿也不无聊,等到达古街停车场,刚好离约定的时间还差十五分钟。 虽然上次来古街停车场四连撞,但霍四少显然没有停车场ptsd,潇洒地入库后,就转着车钥匙在前头走。 “走这边吧。” “诶,这里居然还有条小路?程哥果然是老本地人了。”应谭昭的强烈建议,“程大师”这个称呼终于变成了还可以接受的“程哥”。 ……其实并不是,这只是他上次买药的附带信息而已。 也是巧了,三人路过有成斋后门,刚一过转交就看到了上次那个店员,这店员显然也还记得霍游,眼睛一瞪,这才笑着跟谭昭打招呼。 “程先生,晚上好。” “你也好,下班了?” 店员就笑着点头:“程先生你要的后续药材已经差不多备齐了,今天是来?” 谭昭指了指前面不远处的霓虹灯道:“去小玉楼吃饭。” 他原以为店员会给他介绍一下特色菜或者是笑着送他,且没想到听到这话,店员却收了笑意,他看周遭没人,悄声道:“那个程先生,那个小玉楼……有点奇怪。” “奇怪?” 其实店员也说不上哪里奇怪,小玉楼的价位比较高,他虽然离得近,但迄今而至还没去过,但过往的食客就……非常奇怪,甚至有点魔怔,但交浅言深,他只能提醒到这里了。 “多谢提醒,不过我是去赴宴,如果现在回头,总归不美。” 店员摇了摇头:“没事,说不定是我多心了,祝程先生用餐愉快。” 沿着小街,再转个弯就是小玉楼了。 霍游有些好奇:“程哥,那人跟你说什么了?” “没什么,他跟我确认了一下药材的提货时间而已。” 霍游果然被岔开了话题:“程哥你买那么多药材干什么?” 谭昭:“养生。” ……果然大师的养生方式都这么硬核,花一百万买一群难闻的药材,任性。 小玉楼的装潢非常贴合古街的风格,且辅一进去,就是一个风水景观,水从天上来,鱼在争上游,且这鱼还是著名的风水鱼——锦鲤。 风水鱼自古就有,上个世界谭昭恶补了一遭风水知识,瞧着这风水小景观还蛮有兴致的,粗浅看来,这水如同鱼鳞一般层层叠叠往下奔流,鱼儿却兀自争流,格局很小,却是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金钱如水局。 “三位,这边请。” 小玉楼显然走的是高精尖路线,大堂是不设餐位的,从一楼到五楼,都是清雅的包厢,且每一层的风格都不同,霍家有钱,请的是最贵的转运席。 说起这个转运席面,也是小玉楼突然跃居网红餐厅的原因,网上有很多吃完席面之后走好运的消息,什么久等不来的工程款下来了,什么出门买彩票中了二十万云云,谭昭来之前,仅仅以为是小玉楼的营销噱头,但现在…… “爸爸,我不想在这里吃饭。” 程衍虽然看不出这里风水的门道,但他本能地排斥这里,这个餐厅给他一种非常压抑且愁苦的感觉。 谭昭看了一眼楼顶,似是像要穿透楼板看穿什么东西一样:“来都来了,坐会儿他再走吧。” 父子俩说话很小声,前头的霍游并没有听到,身着旗袍的服务员将人带到包厢门口,霍母和霍坤已经在里面了。 等三人落座,专门的服务员已经开始传菜了,可以说是谭昭吃过上菜速度最快的餐厅了。 “菜已经上齐了,请慢用。” 霍游已经掏出手机拍照在被他家太后打之前,迅速发了个朋友圈。 霍母斜睨了小儿子一眼,这才端起桌上的青梅酒道:“程大师,这次真的谢谢您,要不是您……” “不用,我也是拿钱办事,霍夫人太客气了。”谭昭用眼神将桌上琳琅满目的菜品逡巡了一遍,最终锁定了那道最为显眼的碧粳米。 满满扎实地一盆,被盛放在精致的陶瓷碗里,虽然摆盘很好看,但这也不能否认它还是一碗米饭的事实。 “程哥你就是识货,这米据说是小玉楼的招牌菜,吃过的都说好,好像是专门专人培育出来的品种,非常稀少,就那个什么红楼梦里吃的那种,我是不知道怎么形容了,但吃还是会的。” 相比较没心眼的霍游,霍坤显然敏锐地感觉到了谭昭的态度。 “程大师,是不合口味?” 谭昭摇了摇头,伸手阻止霍游动筷的手:“也不能这么说,这饭我吃或许可以,但你们最好还是不要吃。” “为什么?” 谭昭掏出手机,从霍游朋友圈盗了张图,直接发给了周晋倬。周晋倬回得相当快,甚至直接打了通语音电话过来。 “你在哪里?” “小玉楼,五楼听雅轩。” “等我半个小时。” 说完,周晋倬就挂了电话。 谭昭收起手机,对上三双充满求知欲的眼睛,霍坤作为霸道总裁还是非常克制的,但霍母和霍游就比较外露了。 “这米长在什么地方,说不好,但我大概能感觉到,吃了这米,损阴德。” 谭昭叹了口气,好端端的大餐就这么飞了,他怎么就这么非呢:“至于其他的菜,都加了米汤。” 这就是都不能吃的意思了,霍母忽然想到了自己的小姐妹,脸色变得不好看起来:“那吃得多,会有什么其他危害吗?” “这不好说,得看个人体质。” ……怎么还跟医院看病一样,难道还有过敏体质不成? 程衍盯着桌上的米,眉头皱得死紧,他总觉得这米非常熟悉,上辈子他或许接触过,但他怎么想都想不起来,直到包厢门被人从外面打开,一身黑色机车服的周晋倬出现在门口,他忽然就想了起来。 这个米,玄门黑市叫做“黑心米”。 第109章 鬼见不愁(十五) 正所谓橘生淮南为橘, 橘生淮北则为枳,这稻米自然也一样,可唯有一种米, 并不需要遵循土壤气候纬度的因差,它就是“黑心米”。 某种意义上来说, “黑心米”是一种风水米种, 碧粳米原产于冀地的玉田县,曾是封建王朝上供给皇家的贡米, 故而也称京米, 京米细长偏绿, 所以才有碧粳米的美称。但碧粳米生长条件苛刻,产量也极少,金贵米中, 算是翘楚。 “黑心米”曾经盛行一时,便是因为其形肖似碧粳米,煮之有异香, 食之唇齿留香,有增人气运之功效。但气运乃人天生携带, 如果一个人涨了气运, 便意味着一定有另一个人减少,此消彼长, 才能瞒天过海。 上辈子,程衍从山里出来一年后, 在追踪人贩子的路上偶然听人提起有“黑心米”问世, 扰乱人间气运的事情。但那时候他对此并不关心,也就只听了一耳朵。 他没想到,原来这么早就有“黑心米”流通了。 “这位是?” 谭昭简单介绍了一句:“我一道上的朋友, 姓周。” 周晋倬:……道上的朋友,听着怎么像是混社会的一样?! “三位好。” 周晋倬来了后,用着玄门障眼法将桌上的菜品取走十之七八,又多等了一刻钟,一行人才离开小玉楼。 谭昭走出小玉楼不久,转头回望挂着红色霓虹的古楼,总觉得在顶楼,有一双眼睛一动不动地注视着他,又或者说,是注视着他身上闪着金光的功德。 哎,他都只取这么一点点功德了,怎么还能招惹祸患呢? 系统:你确定不是亿点点?宿主,请你对自己的功德有点b数。 [……那我再减少半丝?] 系统:那我觉得你便宜儿子会认为你被人暗中加害了。 谭昭:我太南了.jpg。 这出来一场,大餐没吃成,倒是招惹了个麻烦,送走霍家三口,谭昭坐上有关部门的车,一路来到了市区宝地大厦旁边的小弄堂里。 “你们这地方,可真不是一般人能找得到的。” 周晋倬挥了挥手:“过誉过誉,你进去可别说,被那布阵的老东西听到,能飘到天上去。哦对了,来都来了,顺便办个玄门通行证吧,你俩都是灵体体质,登记能享玄门购物app首单88折优惠!” 谭昭:“……你这话听着,怎么跟游泳健身了解一下这么像呢?” “有吗?那肯定是你的错觉。”周晋倬摸了摸自己光滑的脸,脸不红心不跳道,“就算不购物,上论坛看看八卦也挺好看的,真的不办吗?” 程衍闻言,立刻拉了拉程司的衣角,他对特殊部门还是有排斥,这就是不想办的意思。 谭昭冲人摊手:“你也看到了。” 周晋倬非常失望地耸了耸肩:“好吧,我必须坦诚,入道的人,app是免门槛注册的。” “……何必呢。” 一路进去,却是别有洞天,虽然只是特殊部门的分部,但符咒法阵样样不缺,梧桐市的分部看来底蕴非凡。 “哇靠,这哪位神仙下凡啊,这么刺眼!” 谭昭:……刺到你了,真是对不住:)。 第95节 周晋倬笑着跟人打了招呼,将做了障眼法的饭菜递过去:“检测一下,加急。” 说话感叹的是个胖子,老远就闻到饭菜的香味了,刚要调侃两句,一打开,脸上的放松瞬间消散:“这是……” “你看着办,可别偷吃了。” 胖子一脸你个傻逼的表情:“你真当我傻啊,哪弄来的?” “别问,还有事,再贫!” 说着,周晋倬就带着程家父子进了内堂,边走他边道:“这事儿是你发现的,既然你找我,就是交给特殊部门处理的意思,感谢你相信我们,不过在这之前,得做个陈述说明,很简单的,就走个过场。” “笔录是吧?你们还挺正规。” 周晋倬拍了拍前台小美女的桌子:“醒醒,你男神公布恋情了。” “周局?你又开这种玩笑!” 谭昭和程衍皆是一楞:“周局?” 周晋倬摸了摸下巴,一副我非常无辜的模样:“哎,我那师侄没有同你们说吗?我是特殊部门驻梧桐市的分局长。” ……特殊部门药丸。 笔录是前台小美女做的,出乎意料的是,小美女并不是玄门中人,问的问题也更像普通人去派出所报案走的流程,等问完之后,谭昭顺手扫了旁边的二维码,下载玄门app注册了个账号。 app分为三大类,一个商城,一个论坛,还有一个就是接取单子的地方。 谭昭是新手号,点进论坛查询,翻了好一会儿也找不到这米到底是何方神圣,他索性掐灭手机不再找,反正案子特殊部门已经接了,那么大一个餐厅,还是官方办事更加周全一些。 第二天,谭昭就在本地新闻上看到了小玉楼因为卫生不符合标准整改的消息,他划着往下看留言,小部分是吃瓜群众,大部分则是抗议卫生部门滥用职权,甚至有食客自爆身份,称小玉楼的菜品非常干净,且味道绝美,堪称真香界的鼻祖。 卫生部门老大一大早接了几十通打招呼的电话,愁得头发都要掉了,但天知道这消息不是他让人办的,他也做不了这个主啊。 而就在食客们群情激奋的事情,周晋倬已经带人找到了“黑心米”的种植地。 多新鲜呢,谁也没有想到小玉楼的老板居然敢这么大胆,光明正大地将这米种在小玉楼的阁楼上。 “黑心米”是玄门黑市的叫法,正规来说,它应该叫做万人米。 所谓万人米,须得取大气运之人的心头血浇灌稻米,然后将这稻米与万人分食,当达成这个条件时,那么这个术法也就成了。从此以后,受了大气运人气运分享的人,就会被迫与大气运者相连,在大气运者出事时,每个人都会承担一小部分孽力。 当一万人同时承担一份劫数,这份劫数就会被平分成一万份,而如今小玉楼客似云来,又岂止一万之数。 至于为什么万人米叫做黑心米,这纯碎是因为心头血经过术法锻造会从红色变成黑色的原因。但总的来说,大气运者本就受天道眷顾,实在没必要做这种术法,所以万人米这个禁术,其实非常鸡肋,所以后来也极少出现。 “你们来迟了。” 端坐在阁楼的鬼魂平静地开口道,一个能拿自己肉身养万人米的鬼魂,显然是只狠鬼。但就是这样,他居然也没有变成恶鬼,周身的气息也非常平和。 周晋倬简直无法理解:“你都死了,为什么还要做这种事情?”而且他从未听说,人死后还能延续万人米术法的。 “我可以主动切断所有因果,但我想见那个人。” “谁?” 不知道为什么,接到周晋倬电话的谭某人,对麻烦找上门这件事没有一丝丝的意外。 电话是谭昭当着程衍的面接的,他挂了电话,就对上便宜儿子深深的瞳孔:“别去,如果你要去,就带上我。” “……没的商量?” 程衍摇头:“没的商量,你真的没办法遮掩身上的功德?” 对着程衍黝黑的瞳孔,谭昭摸着自己仅剩的良心,摇了摇头:“其实有,但我怕半夜鬼上门。” “外面的阵法本来就阻隔鬼怪。” 谭昭:“懂了,你也嫌弃我刺眼!” 程衍瞥了一眼散发着金光的男人,非常诚恳地点了点头:“是。” 谭昭捂着胸口:吾儿冷酷,伤透吾心.jpg。 到最后,谭昭还是带着程衍一道去的小玉楼,在经过数道安保后,终于见到了这只叫做齐灵安的鬼。 谭昭随意在门边的椅子上坐下,阁楼里只有他们一人一鬼:“听说你要见我?” 齐灵安点了点头。 “那天,是你在看我,对吗?” 齐灵安真是一只非常爽快的鬼,他面色惨白,脸上却有着非常温和的微笑:“是我,我想请你救一个人。” 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脸:“我看着,很像个好人吗?” 齐灵安看着这刺鬼的金光,下意识点头:“像,你是我见过功德最多的人。” 谭昭:“就因为这个?” 齐灵安并不是心思深沉之人,他种下万人米,又使人开了小玉楼,都是想救一个人,就在谭昭来之前,他已经跟特殊部门的人交代完全。 就在半年之前,有个人告诉他只要舍弃他的气运,就能救他想救的人。 “所以说,你被骗了?” 齐灵安点头。 这会不会太过傻白甜了一点? 论识人,谭昭自问还是有几分眼力的,但就是因为这几分眼力,他倒是有些不好判断齐灵安话中的真假了,他交叠着双腿,拖着腮问道:“要请我救人,你一只鬼能给我什么好处?你也看到了,我什么都不缺。” 齐灵安一楞,脸上也有些仓皇:“我有很多钱,只要……” “我现在不缺钱。”有霍家那笔钱,至少可以支撑他祸祸三年。 “那那那……我还有一点气运,我可以做你的使鬼,帮你看家宅,我还会做饭,我做饭超级好吃的!” 托腮的谭某人瞬间坐直:“你再说一遍。” 第110章 鬼见不愁(十六) 齐灵安期期艾艾地又说了一遍。 谭昭思索片刻, 道:“你擅长什么菜系?会做养生菜吗?药膳会做吗?” 这显然就是有门的意思啊,齐灵安当即拍着胸脯道:“我可以,我都会, 做饭我超有天分,不会我也能学!立刻学会那种!” ……好了好了, 你别说了, 再说他就要嫉妒了。 系统:哈哈哈哈,你天分也很高啊, 天生就会炸厨房~ “那行吧, 你只要说服我儿子, 我就试着帮你救人。”见齐灵安点头,谭昭出去,唤程衍进来, 自己则坐在门口,跟周晋倬谈条件。 “叫我来接烫手山药,有什么好处?” 周晋倬靠在墙上, 他今天仍然是一身机车服,垂着眸的样子, 像极了颓丧忧郁青年, 但他一开口,这气质瞬间就没了:“程先生, 这不太好吧,你还拿双份好处?” 谭昭挑了挑眉:“有何不可, 说起来, 这米到底什么来历?” “你不知道?” 谭昭摊手:“难道我应该知道?” “好吧,这米呢叫做万人米……”周晋倬给人当着科普达人,“其实当初这万人米的术法被研究出来, 是有大气运者入玄门妄图救世。” 谭昭一楞,这还能扯上救世? “没错,曾经历史上有个小国,那小国皇帝非常昏庸,比肩纣王那种,这民间生灵涂炭,战乱不止,可那皇帝还是沉迷寻欢作乐和珍馐华服,玄门有人算过一卦,说这国家竟然还有十年寿命,可老百姓过得太苦了,就有会道法的大气运者研究了万人米。那小国皇帝非常喜欢吃碧粳米粥,有人敬献了万人米后,他几乎每天都要吃上一碗,上行下效,很快万人米就被推广。” “然后呢?” 周晋倬拆了颗薄荷糖吃,边吃边道:“相传是好几个大气运者共同浇灌的万人米,等到剂量达到极限,他们直接自杀,吃了万人米的人自然要替他们承担业果,那个小国皇帝尤甚。” 谭昭听罢,抬头对上周晋倬的眼睛:“我猜,这个国家还是十年而亡,对吗?” “……你可真可怕。” 说话就说话,咋还人生攻击上了呢。 周晋倬朝人竖了个大拇指:“你猜得没错,这个国家上层很多人都受了万人米的反噬,贪婪的人并不代表不聪明,因为玄门干扰,这个国家的内乱更加严重,一个昏庸的皇帝死了,还会有另一个更加昏庸的皇帝上台。” “你想说什么?天命不可违?” 周晋倬双手插兜,忽然将嘴巴里的薄荷糖一下咬碎,透心凉的感觉瞬间让他整个人精神一振:“没有,不是你问我万人米的来历吗?” 谭昭瞥了一眼嚼着吃劲爽薄荷糖的狠人,点头认下:“行叭,那么我们把话题绕回来,特殊部门给我什么好处?” 周晋倬:“……” 幸好,这时候程衍从里面推门出来,看表情,似乎是被……齐灵安说服了?! 真假,里头那只鬼口才这么了得? 谭昭忍不住问齐灵安:“你用什么理由说服我儿子的?” 齐灵安居然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我说了好多话。” ……看来确实是挺拼命的。 谭昭其实也并不在乎这些细枝末节:“行叭,既然你说服了我儿子,那说说看,你想救谁?” 齐灵安立刻驱动地上的手机飘了过来,上面有一张男人俊朗又锐利的脸。 “他是你谁,值得你付出性命也要救他?” 齐灵安原本鬼气森森的脸瞬间就变得柔和起来:“我哥哥,他从小就走丢,我爸妈过世之前还念着他,我半年前找到他的部队,却等来了他出任务受重伤昏迷的消息。” 照片中的男人叫邓煦,曾服役于某保密小队,去边境执行特殊任务时,为了掩护同伴不幸受伤,因为救治延误,双腿都有不同程度的受损,即便醒过来,恐怕也要在轮椅上度过一生。 谭昭忽然就明白为什么程衍会同意了,只是他有些疑问:“我又不是医生,你怎么会认为我能救你哥哥?” 齐灵安挠了挠头:“我的直觉一向很准,当时你出现在小玉楼门口,我就觉得你会是我哥哥唯一的机会。” “……”这该死的直觉,谭昭莞尔,“那么,我问你最后一个问题。” 齐灵安:“什么问题?” “很简单,大唐一楼那金钱局,谁替你摆的?” “啊?什么金钱局?”齐灵安脸上的疑惑不似做假,他反应了一会儿,才道,“小玉楼的管理,我都是托给职业经理人做的。” 周晋倬刚刚一直在旁边当个旁听者,听到这里,他立刻意识到什么,出门找小玉楼的经理,但…… 第96节 “周局,经理死了。” “查,把老李弄来,看看楼下那什么金钱局还有什么花头精。” 这在他眼皮底下他毁掉了一个气运者,周晋倬不可谓是不生气,他派了个人过来跟进齐灵安的安置工作,就风风火火地开着机车离开了。 齐灵安在切断因果之前,暂时还不能离开小玉楼,谭昭也就带着程衍暂时离开了。 第二日,他在接收到关于邓煦的信息之后,就得启程去京城军区附属医院一趟。 “正好天也快凉了,想不想公费旅游一趟?” 程衍拿着笔,忽然开口:“好啊,等回来,送我去上学吧。” 这可真是,谭昭脸上晕荡起好看的笑容:“怎么突然提起这个?不过说起来,开学是九月一号吧,这时间……不过没事,特殊部门欠咱们一个约定,相信他们应该很乐意替你办入学手续的。” 程衍握着笔,继续做题,大概是心情放松,他觉得今天的题都跟认识他似的,一道比一道简单,上辈子的那种滞涩感,居然完全不再。 梧桐市距离京城,飞机差不多一个小时的路程,程衍是头一次坐飞机,很不幸地有些晕机,等飞机落地,是被谭昭抱着下来的。 程衍:没脸见人.jpg。 邓煦是为国受伤,后续的治疗都在军区总医院,谭昭拿着特殊部门的证件,才一路由一个小兵带着进入邓煦所在的单人病房。 “不管如何,请您救救连长。”小兵将他带到病房门口,深深鞠了一躬,说完话就挺着腰板竖在了病房门口。 一个个都这么信他,搞得他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其实原本程衍是进不来的,但谭某人不会相面,怕错失什么讯息,所以找周晋倬特意要的通行证。 等到主治医生过来,四人一齐进入病房。 说起来,他最近不是搞灵异捉鬼事业嘛,怎么每次有生意上门都是往医院跑? 谭昭以前学过生物,基本的病例都是看的懂的,从电子信息的病历上来看,邓煦不该昏迷这么久的,所以等他看到病床上的邓煦时,他倒是没那么惊讶。 他转头问小兵:“他去的边境,不会是东南亚那边吧?” “您怎么知道?” ……看出来的,这明显是东南亚地区非常流行的降头术吧,而且还是这种用生命来献祭的降头术,难怪有关部门的人知道,也没有来破解了。 “走!我们走!” 程衍一看到床上的邓煦,当即就拉着程司要离开,他就说程司这扎眼的功德太被人惦记了。 谭昭有些无奈地摸了摸小孩的头:“就这个,还用不上我牺牲,相信一下你爹我?” “真的?” 谭昭露出一口白牙:“当然,快点弄完,咱们去吃京城烤鸭,晚上逛夜市,怎么样?” “……不好,太累了。” 哦,差点忘了儿子刚一路晕机过来的。 “有银针吗?” 其实主治医生不太信任这小年轻,但上头派来的人,他还是非常礼貌的:“你是中医啊?等下,我找人去取一副来。” 不一会儿,就有小护士送了一副银针来,材质还算不错。 谭昭将邓煦的病号服打开,将灵气灌注在银针上,那扎针速度,堪称行云流水,看得人一愣一愣的。 主治医生看着,都替人狠狠捏了把汗,但正所谓行家一出手,待人施下最后一根针,他立刻竖起拇指:“厉害!” 这刚被人夸了一句,谭昭就咬破指间,鲜血滴答一声,直接落在邓煦的胸口,一个莫名的图案被鲜血串联起来,小兵和主治医生见了,都忍不住屏住呼吸。 唯有程衍,捏着手很想阻止。 但就在他犹豫的刹那,一股黑烟从邓煦的胸口被鲜血逼了出来,程衍刚要出手,这股黑烟降头接触到程司的功德金光,居然……瞬间发出了“呲呲呲”的融化声。 不过片刻,黑烟就被瞬间消解,而程司的功德金光呢,那是只亮不暗啊。 降头:mmp!这是个挂逼!你这是越级碰瓷! 谭昭非常无辜地眨了眨眼,功德厚怪他咯,这一手降头转嫁,他还以为这玩意儿能多撑两分钟呢,谁知道这么不经消耗。 哎,人生真是寂寞如雪。 谭昭见邓煦胸口的鲜血“燃尽”,便要伸手取针。却谁料到他还没取呢,病床上的人倒是先醒了,不仅如此,他还直接握住了他的手:“你是谁?” 第111章 鬼见不愁(十七) 要不是为了取针, 谭昭完全可以避开男人的手,这攥得死紧,银针的穴道都要被冲开了, 他用另一只手拍了拍邓煦的胳膊:“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再不放手, 银针可就要断在你身体里了。” 站在旁边看得心惊肉跳的小兵立刻上道地喊:“连长, 我是大刘啊!这里是医院,我们都安全了!” 听到熟悉的声音, 谭昭明显感觉到抓着他手的力度在减少, 他抓住时间掐住邓煦手上的软筋, 迅速将自己的手从束缚中解脱出来,随后双手翻飞,眨眼间便将人身体上的银针都给取了下来。 邓煦仰面吐出一口黑血, 叫大刘的小兵立刻上前抱起连长好让黑血吐在痰盂盆里,邓煦吐了整整有两分钟,等黑血吐尽, 他脸上的青黑也尽数褪去了。 邓煦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一穿着白色短t的男人随手摆弄着手里的银针, 而对方手上的掐痕, 也昭示着刚刚在他身上“大动干戈”的正是此人。 “连长,你终于醒了!真好!我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小七他们, 他们不能来,可都羡慕死我了!”大刘说到最后, 都喜极而泣了。 至于旁边的主治医生, 他的三观已经不大好了。 谭昭并不欲在军医院多待,将银针处理好搁在桌上,便洗了手道:“看来我的使命已经完成了, 有空多晒晒太阳,如果你想治腿,可以打这个电话。” 邓煦刚醒,根本没有力气,名片是旁边的大刘接的。 “多……谢。” 谭昭摆了摆手:“不用,有人请我给你治病,已经预付了报酬。” 说完,他就牵着程衍离开了病房,旁边的医生倒是很想同人探讨下针灸疗法,但他也知道像是这种家传的本事,是不好随意唐突的,谁知道还没等他组织完语言,人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走出军医院,程衍显然并不那么高兴。 “为什么要消耗功德去救一个陌生人?如果是那个姓齐的厨子,天底下……” 程衍最终还是没憋住,语气里充满着不理解和不赞同,只不过谭昭却不想听完这番话了,他难得有些冷硬地打断:“我并没有消耗功德。” 事实上,他刚才在医院里,也确实做好了消耗一点点功德的打算,反正他功德多得很,消耗一点点换个大厨子,对他而言是一笔非常划算的买卖。 但实际上呢,他在人胸口以灵力银针布了个阵法,以自己的血液诱使降头术转嫁到他的身上,却没想到……就像是恶人要求菩萨高僧下跪一样,这降头术还没等作用到他自身,就被因果直接灭杀。 换个通俗易懂的说话,就是这降头术不够格,还搞不到他身上,再加上救治英雄,他的功德……特么不减反增。 系统:哈哈哈哈哈,无情嘲笑! 要不会还在教育儿子,谭昭指定要跟系统好好谈谈感情,他牵着程衍走到旁边的街心花园:“但即便会消耗一点功德,我也还是会去做。” 程衍从小到大几乎都是野蛮生长,吴大旺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账,而出了大山后,社会教给他的冷漠远比温柔来得多,可以说,这辈子他能够那么快就接受程司,不仅有程司是他血脉亲人这个原因,更是因为程司对他毫无掩饰的好。 他甚至无法理解,程司为什么要牺牲自己的利益去拯救一个陌生人。 小崽子脸上的疑惑写在脸上,谭昭带着人坐下:“先不谈我和齐灵安的约定,从社会层面来讲,我不救邓煦,没有人可以在道德层面上指责我,因为这是我应有的选择,就像你觉得的那样,我与他非亲非故,实在没必要损耗自己的功德去拯救一个陌生人。” “但阿衍,人除了拥有理性之外,还有丰沛的感情和区别于其他动物的三观和道德,这么说可能过于宽泛,但助人为快乐之本,小学生守则里都有提及,但我并非盲目地助人。在来之前,我已经知道邓煦的身份和他为什么会因此躺在病床上,退一万步讲,即便没有齐灵安,如果他出现在我面前,我也会出手相救。” “为什么?”程司没有因此随口搪塞他,不知为何,程衍心里有些开心,却在听完这番话后,有些……羞愧。 如果一定要用言语表达出来,他虽然无法理解程司,也能明白程司真的是个很好的人,他忽然有些明白对方为什么会有这么闪的功德了,可是程司这么好,他却…… 谭昭有看到程衍的迷惘,却没有立刻出言安慰,反而是接着道:“他是个英雄,某种层面上来讲,他也是保护我们普通公民而受的伤,这样的人值得敬佩。” 教子的话说到这里,谭昭就不再深入了,他伸手摸着程衍的发心,语气骤然柔和:“有没有觉得你爸我突然非常高大上?” 程衍:哈? “助人呢,量力而行就成,不过你爸,我还是希望我家阿衍可以稍微自私一点,毕竟在爸爸心中,肯定是你最重要啊。” ……怎么说呢,程小衍被这一套混合套路瞬间套牢了。即便很久很久以后,他都记得他最初做出真正的改变,是在什么时候。 此行的目的已经达成,谭昭干脆带着程衍游山玩水起来,真的,论玩乐,他可是正宗的行家,程衍跟他一比,那就是小菜鸡中的小菜鸡。 京城七天乐后,程衍忽然有了一种……他从前都白活的感觉。 “该回家了,你开学的时间快到了。” 玩得有点疯的程衍:……突然厌学.jpg。 不过程小衍有一点非常好,就是他从不逃避,在经过一天的收心之后,坐上返程高铁的他已经拿出小学二年级的课本在学习了。 谭昭:老怀安慰.jpg。 其实按照程衍的入学条件,应该是从小学一年级开始读的,但程衍自己坚持要跟同龄人一起读,在稍微走了点后门后,程衍将进入枫桥小学二年级六班就读。 其实枫桥小学的师资力量也就一般,特殊部门当初还推荐了市里可以直升重点初中的小学,但谭昭并不想程衍一进入学校就走地狱模式,升学率高的学校往往伴随着繁重的课业,这个实在没什么必要。 他又不是望子成龙,非要让人考top的学校。 对此,程衍也非常赞同,他并不想去市里,枫桥小学下午四点就放学了,他能很快就回家。 刚下梧桐高铁,也不知周晋倬哪来的情报,居然穿了身白裙等在出站口。 谭昭带着程衍就要绕行,但很显然周局的眼力了得,当即就小跑着过来:“亲爱的,你怎么现在才出来呀~” 谭昭收到周围男同胞们羡慕嫉妒恨的眼神若干。 “……何必呢。” 周晋倬掩唇而笑:“不是你说怀念我穿这身的嘛,死鬼!” 谭昭尔康手:儿子,你听爸爸解释! 早两天前,确认了邓煦苏醒的消息,齐灵安就解除了万人米的因果,特殊部门一顿忙活,总算是将小玉楼的坑给抹平了,对外的消息也是现成的,小玉楼老板突然暴毙,酒楼的经营自然就不能继续。 当然也有商人看中小玉楼的商机,但大家查来查去都找不到碧粳米的出产地,说是只有死去的小玉楼老板齐灵安也知道,这没有招牌菜,小玉楼的网红之路也就断了。 毕竟中华美食千千万,没了小玉楼,也不会饿死。 “齐灵安最近一直问你呢,说他什么到岗,说真的,他是我见过最积极的鬼了。”周晋倬不无赞叹地说着。 谭昭也是一乐:“行啊,那他现在在哪呢,要不顺道去接他一下?” “不用,他听说你今天回来,已经连夜提前去你家了。” 谭昭忽然想起来:“儿子,你走之前是不是把家里的阵法开了?” 正在学习听英语资料的程衍一楞:“有吧。” 第97节 周晋倬:“……现在开快点,应该还能见到条鬼胳膊吧?” 谭昭有些不太确定地道:“有可能吧?!” 前面的司机一脚油门,风驰电掣飙到程家门口,索性,齐灵安气运好像还有一点,这会儿正凄凄惨惨地猫在程家的路灯底下,缩得小小的一团,也是可怜见的。 其实程衍原本对齐灵安有些怨愤的,看到鬼这么惨,难得也没给鬼脸色看,特别是在晚上看到桌上的丰盛佳肴时,最后的一点儿芥蒂都没有了。 为了讨好新老板,齐灵安显然是拿出了自己的十八般武艺,从摆盘到菜品,要不是周晋倬明天还有课,今天那是恨不得留下来借宿了。 “早知道,我就招你去特殊部门的员工食堂了。”周晋倬吃得快乐,连酱汁沾上白裙,都没太过在意。 齐灵安被夸奖,笑着挠了挠头:“你不行的。” 周晋倬:……是男人,就不能不行! 齐灵安的手艺那是真的没的挑,就像他说得那样,在这方面,一万个谭昭都比不上万分之一个齐灵安,谭昭觉得要留住大厨,必须要再给点额外福利。 这不,瞌睡来了就有人递枕头,谭昭接到了邓煦的电话。 第112章 鬼见不愁(十八) 邓煦醒来后, 军医院就给他做了全身检查,包括京城特殊部门的人来来过一趟,都对他的两条腿宣布了死刑。 当初在边境执行任务时, 他的腿中弹后,不仅没有取出子弹在污水里泡了大半天, 更是因为后续的医治不及时, 使得他在脱离危险前,就已经感觉不到腿部的疼痛了。 要不是因为这所谓的降头, 特殊部门的人来了一趟, 说不定这会儿邓煦已经截肢了。 只不过, 即便现在没有,医生的建议也是尽早截掉坏死的小腿。 “连长!” 邓煦作风强硬,见到大刘要哭不哭的样子, 当即呵斥了两句,他的手死死捏着腿,却感觉不到一丝疼痛。 在犹豫了一周后, 邓煦忽然想到了那个奇怪的男人,鬼使神差地, 他拿出名片拨通了电话。 “可以啊, 不过我小孩刚要上小学,不太方便去京城, 如果你要治腿,你得搬到我家这边来。” 得到回复, 邓煦就在医生不赞同的目光下办理了出院手续, 至于部队那边,暂时不用他忧愁,领导给他放了足足半年的假, 其实就是看他后续的恢复情况。 出院后第二天,他就在大刘的陪同下坐上了去梧桐市的高铁。 “连长,就是这里了,我去敲门。” 大刘手上还提着道谢的礼物,当兵的力气大,双手拎满东西仍然轻轻松松按响了门铃。 谭昭这会儿正好在给程衍收拾上学的东西,便喊了一句:“齐大厨,帮我看看是谁来了?” 齐灵安一只鬼,又不是怨灵,本来是没有接触实物的能力的,但谁让他签了个好老板呢,这会儿甚至还能吃自己做的菜,哥哥也救回来了,他这心里美滋滋啊。 听到话,就屁颠颠地点亮可视门铃,定睛一看,整只鬼都定住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程衍在练字,听到鬼叫声抬头:“谁呀?” “我我我我……他他他他……” 显然,这只鬼短时间内是没有什么语言能力了,谭昭站起来一看,脸上露出一个笑容:“我道是谁呢,没事,他又看不见你。” 齐灵安瞬间就好了:“诶?对哦。” 邓煦是保家卫国的军人,大刘也是,两人身上正阳之气都很足,能见鬼才有鬼了,谭昭将两人迎进来,转了一圈屋子里唯一的鬼不见了。 说起来,打从回来后,谭昭在家时,都会把功德全部收敛起来,一呢是怕伤到家里好不容易骗来的大厨子,二呢也是保护小学生的眼睛,从小抓起。 “随便坐,来,喝水。” 上一次见邓煦,对方还躺在病床上,锐气被病气掩盖了三分,但现在,这位即便坐在轮椅上,那股气势也根本遮掩不住。 邓煦接了水,郑重地道谢,大刘也赶紧把带来的礼物送出去。 谭昭看了一眼躲在楼梯乖巧偷偷看人的齐灵安,这才转头道:“我这人做事比较直接,就开门见山的说了,你的腿,我能治。” 大刘一听,简直比当事人还要开心,那看谭昭的眼神,跟活菩萨没两样了:“程大夫,你就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 谭昭:“……” 好在,邓煦还有理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方专门走一趟京城救他还可以说是有人请来的,但现在呢:“有什么条件?” 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对方却摇了摇头:“没有条件。” “为什么?” 谭昭思考一番,给了这样一个回答:“算是独家的售后服务吧,有人曾经说过我脸上写满了‘好人’二字。” 邓煦:……抱歉,没看出来。 大刘却在旁边狠狠点了点头,这岂止是好人啊。 “不过我的治疗方法可以会让人有点难以忍受,如果你拒绝,我也不会强人所难。”谭昭刚说完,那头的齐大厨就有点跳脚,像是生怕邓煦会拒绝一样,半个鬼身都跑出来了。 当兵的五感敏锐,邓煦更是翘楚,他虽然看不见鬼,却一下子用眼神锁定了齐灵安。 齐灵安那个吓得,鬼叫了一声就往二楼跑。 “我能知道,请你办事的人,是谁吗?” 谭昭双手交叠在膝盖上,一副在商言商的态度:“抱歉,我有权保有客户的隐私。” 邓煦却在进入这里时,就觉得有些心慌,此刻他更是觉得如果他不问,或许会错失非常重要的东西,于是他难得追问道:“那我换个方式,那人请你办事,付出了什么代价?” 怎么说呢,其实已经不是人了。 “你想自己付这个代价?” 邓煦点了点头,虽然他不知道是谁,但他向来不喜欢承人之惠,特别还是不知姓名的人。 “你会做饭吗?” 邓煦有些不明所以。 “我是正经人,不收取什么寿命、气运之类虚无缥缈的东西,别把玄门想得那么可怕,除了走上邪道的人,玄门中人比谁都怕背上因果,所以你的答案?” 邓煦陷入了思索,倒是旁边的大刘和楼上的齐灵安很想替他答应,大概过了五分钟左右,邓煦开口:“我能住下吗?” 他总觉得,他在这里有牵绊他的存在。 谭昭看了一眼楼上,应承得倒是不慢:“可以,不过得交伙食费,水电煤气自理。” “……我会付诊金的。” 谭昭想了想,也可以,不管什么名目,钱都会到他口袋里:“那今天就住下吧,楼下还有客房,这是你治腿要的药材,晚饭有什么忌口的吗?” “没有,多谢。” 谭昭站起来,像是忘了什么,又说道:“哦对了,厨房是私人领地,如果有需要,可以在外面的冰箱取用。” 邓煦一楞,忍不住看了一眼敞亮的厨房:“好,我明白了。” 很快,几乎是一顿饭的功夫,邓煦就察觉到了程家的奇怪,就比如……这满桌的精致菜肴,到底出自谁人之手? 大刘第二天就离开了,离开的时候还带走了那张写满密密麻麻药材的纸。 “把裤腿卷起来,我看看你的腿。” 经历了一晚上的思想斗争,齐灵安终于敢下楼了,不过他怕再被人眼神锁定,根本不敢将眼神放在人身上,得亏他现在是鬼身,飘在半空中看人的腿也非常便利。 “老板,难治吗?” 谭昭没开口,只用着灵力细细感受邓煦受伤的腿部组织,怎么说呢,坏死的腿部神经在现代医学上,确实做不到“起死回生”。 谭昭帮人把裤腿翻下来,才道:“还行,问题不大。” “哦对了,你要恢复到什么程度?” 邓煦一楞:“还有这种区分?” 谭昭点头,手里拿了个药膏递过去:“味道可能有点冲,但早晚自己按摩涂抹,直到药膏完全吸收为止。” 见人接下没打开,他也就没说到底有多冲,而是回答起了问题:“比如说,如果你只需要恢复到常人走路的程度,那么吃的苦头可能会少很多。” “可以恢复到从前?”邓煦的呼吸难得一窒,越是强大的人,越难以忍受自己变弱的事实,他也不例外。 谭昭用旁边的湿巾擦了手,点头嗯了一声:“当然可以,但这需要你的配合,或许……” “不,请你教我怎么做。” 此时此刻,邓煦的锐利几乎能划破虚空,腾在半空中的齐灵安被吓得一楞,下意识地飘远了半米。 这……就是他的哥哥吗? 好想带他去见爸妈啊,可是他现在这个样子,怎么好再出现在人前。 人死如灯灭,哎。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人都回房五分钟了。” 齐灵安摇了摇头,飘下来掰着手指头道:“我在想今晚是吃糖醋小排好呢还是吃酱爆小排好?” 谭昭立刻来了兴致:“作为一个成年人,我就不能都拥有吗?” “……您是老板,您说了算。” 谭昭摸着下巴,这员工这么卖力,他也得拿出点真本事来了。 然而第二天,谭爸爸得起大早送儿子去上学,程衍身上原本有很多暗伤,还有不少疤痕,这些日子经过谭某人兢兢业业的“腌渍”,这些疤痕已经完全淡化,今天的程衍穿着一身利落的短袖短裤,又被养高养胖了一点,看着已经跟普通小孩子差不多了。 “我儿子就是帅,书包重吗?要不要……” 程衍绷着脸,十分严肃地摇了摇头:“我自己可以,走吧。” “好吧,不过咱们得约定三章,如果遇到什么困难,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我,可以吗?” 程衍忽然抬头:“那如果有人打我呢?” “那还用问,打回去啊!” 邓煦:……这样教小孩,真的没有问题吗? 程衍忍不住一笑,倒是有了几分小孩子的稚气。 枫桥小学距离程家小洋房,只有十分钟的车程,这还是因为早高峰人有点多,大家都是来接送小孩的原因,谭昭看着学校门口大大小小的小毛驴,思考着自己那辆是不是应该拿出来修一下继续用。 第98节 不过下一刻他就想起自己带两小孩被交警拦住的酸爽记忆,立刻就将这个念头摁灭了。 程衍:……我的亲爹,不知道又在想什么了。 第113章 鬼见不愁(十九) 枫桥小学集合了枫桥镇以及周边乡村的所有适龄儿童, 整个学校的规模还是蛮大的,每个年级都有八个班,每个班大概三十到四十来人, 前年刚搬的新校区,教室敞亮, 教具也非常新, 谭昭以前也当过高中老师,对报道这事驾轻就熟, 没花半个小时, 入读的手续就办好了。 二年级六班的班主任姓何, 也是五六班的语文老师,四十来岁,一看就非常和蔼可亲, 谭昭跟何老师聊了两句,便送程衍去班上。 “哦对,忘记给你零花钱了。” 谭昭掏了一把口袋, 才想起了智能支付时代,连学费都是扫二维码, 他全身上下连一毛钱都没有:“对不起, 爸爸没带钱。” 程衍:“……”为什么没有一丝丝意外。 不过他不是真正的八岁小孩,自然不会在乎这个:“没关系, 我不花钱。” 走廊上都是学生和家长,小学不比初高中, 家长还是非常操心孩子的, 谭昭夹在中间并不突兀,当然如果要说颜值,这个倒是蛮突兀的。 程衍进入在老师指定的位置上做好, 旁边的同桌就戳他:“那是你爸爸吗?好酷哦~” 程小衍微微抿了抿嘴,非常克制地点了点头:“嗯。” “你叫什么?我叫方舟,诺亚方舟的那个方舟。” 程衍有些架不住同桌的热情,上辈子他去那些学校借读时,所有人对他避之唯恐不及,他下意识往外挪了一寸,才开了金口:“程衍。” “yan?哪个yan?” 最后,还是上课的铃声解救了程衍,但很快他就发现,作为新同学的他……需要做羞耻的自我介绍。 邦邦硬的程小衍:……突然后悔上学。 另一边,程家的主人还没回来,邓煦已经做完基础的训练,开始用药膏做腿部按摩了。 这刚一打开,邓煦脸上的郑重瞬间裂开。 邓煦:怀疑人生.jpg。 而作为鬼趴在门板上偷看的齐灵安,突然脚下一个趔趄,直接穿门而过了:“啊——”伴随着鬼叫,他才将将在邓煦的轮椅前刹住了摔倒的脚步。 “谁!” 邓煦盖紧罐子,抬头朝着虚空作出警惕状。 齐灵安吓得闭上眼神,紧紧抱住自己,假装自己不存在的样子。 一人一鬼对峙了许久,最后到底是邓煦先收回了视线,他定了定心,再度扭开床头柜上的棕色玻璃瓶,没有盖子的遮掩,一股浓郁的酸涩苦药味瞬间席卷整个房间。 齐灵安:……臭死鬼啦! 作为一个厨子,他的嗅觉本来就比常鬼敏锐,这味道……光闻到就很鲨鬼了。 程大师果然是个狠人。 粘稠的药膏,接触到指间的温度,味道变得更加挑战人的嗅觉,邓煦好歹也是经受过五感训练的军人,都觉得有被煞到,或许,他应该采集这个味道去练一下新兵蛋子。 想到这里,他再度抬头看了一眼虚空,这才忍着味道,按照程司交给他的方法,开始按摩腿部。初始是没有任何感觉的,但等到按摩结束,他居然觉得有些轻松。 这当然不是指腿,而是浑身上下所有的部位传递到他脑补的一个讯息。 邓煦擦干净手盖紧药罐,忽然抬头望向半空开口道:“你还在吗?” 吓得齐灵安啊,一个机灵就直接撞上房顶,直接穿墙而走了。 莫须有的视线消失后,邓煦眼中暗潮游走:是鬼还是什么东西?难道是认识他的人?为什么这么在意他? 缺少重要的讯息,邓煦猜不透,但他有种预感,这道视线一定跟他有关系。 谭昭抱着生鲜快递回来时,就看到了猫在玄关默默自闭的齐灵安。 “齐大厨,这又是怎么了?” 齐灵安抬头,得亏鬼是没有眼泪的:“老板,我好像被发现了!” “哦,被发现了啊。” 谭昭一边拿起玄关的划刀将快递拆开,将盒子里冰冻的海鲜拿出来:“哇喔,还有龙虾,难怪这么沉。” 厨师见到好的食材,那就犹如游戏发烧友拿到了最新款的游戏机一样,当即情绪就起来了:“放着!我来!今晚我要大展身手!” “……你刚刚不还忧愁被发现了嘛。” 齐大厨如是道:“没事,反正他也看不见我,我死不承认就是了!” 谭昭将快递纸盒拆分好,准备拿去垃圾分类点丢掉,推门之前,他转头:“哦对了,邓煦不能吃海鲜。” 齐灵安:…… 等谭昭丢完垃圾回来,齐灵安已经带着食材在厨房里开工,甚至大概被发现,光明正大地开着天x精灵,音乐似乎是舌尖同款。 把小崽子送去上学,空巢老父亲回到家无事可做,干脆研究起了邓煦的腿。 “需要多久才可能治好?” 谭昭摇了摇头:“这个不好说,得看后续的恢复情况和你身体的承受力度,过犹不及的道理,不用我讲吧?” 邓煦绷着身体,点了点头:“我明白了,烦劳您了。” 谭昭看了一眼柜子上的药罐,稍微站到了开窗的位置:“你是不是还有问题想问我?” “那你会回答我吗?” 谭昭理所当然地摇头:“不会。” 邓煦:……吃气。 谭某人最喜欢看正经人吃憋了,笑着道:“别把情绪都藏在心里,人活着的时候,身体和灵魂是相关联的,你身心愉悦了,说不定会好得更快一些。” 系统:宿主,这是典型蒙古大夫的治疗方法。 [你闭嘴。] 邓煦性格内敛,从不轻言自己,闻言只是捏了捏拳头,没有作表态,倒是中午看着谭某人欢快吃海鲜粥时,眼神里飘来几缕小飞刀。 谭昭脸皮厚,就当没看到了。 不过这饭刚吃到一半,外头就来了不速之客,谭昭看着屏幕,想了好一会儿才将这张脸和五年前微微发胖的人对上。 这是原主前妻凌静静的亲弟弟,凌锐。 这名字,咋听着那么像车子型号呢。 “姐夫,好久不见啊,我大外甥呢,听说找回来啦,我妈都高兴坏了,回去血压上来,去医院都住了好些天,这不,今天才有时间上门。”凌锐嘴巴确实是会说,就是满嘴跑火车,这一个人上门,就拎了袋歪瓜裂枣的苹果香蕉,自来熟得跟这五年啥都没发生似的。 谭昭伸手将人挡在门外:“我已经不是你姐夫了,请回吧。” 凌锐一滞,往前迈的脚步也停了下来:“对不住,我姐……大外甥总还是叫我一声舅舅的吧,这些年他还好吗?” 谭昭有点头疼,这凌家怎么回事,当初离婚拿钱拿得那么痛快,怎么现在一个个地找上门来,这说起话来好像全无过错,倒像是他有错一样? “你应该不缺他这一声舅舅吧,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 凌锐闻言一笑:“那小丫头片子算什么,跟她相比,我当然还是更疼……大外甥多一些了。” 谭昭双手抱胸:“那好,你还记得你大外甥叫什么吗?” 凌锐:……卧槽?! “趁我还有些文明人的修养,带着你的水果,赶紧离开。” 这简直绝杀,凌锐就算是再厚脸皮,也不敢再往里冲,提着他那袋歪瓜裂枣的水果灰溜溜地离开了。 谭昭摸着下巴关门,忽然有些好奇凌家这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系统:来呀,花时间啊,反正有大把时光~ [天都亮着,你就想得这么美了。] 系统:…… 谭昭给陆总打了电话,陆总接到电话,显然非常乐意为他办这事,不到两个小时,他就收到了凌家这些年的过往资料。 怎么说呢,还蛮丰富的。 谭昭一边给邓煦的腿扎针,一边抱着手机看资料。 凌家就像凌母要求凌静静嫁的人家一样,四角俱全,家族人口非常丰富。凌母凌父都是工薪阶级,凌父的父母也都健在,只不过凌父是二儿子,并不给老人养老。 一家四口原先住在聚贤小区,这四年前凌静静和他离婚,分到创业公司的一半资产,在新开的楼盘蒂斯新苑买了新房子,户主写的却是凌父凌母。 而就在一年前,这所房子已经变更了户主,从凌父凌母变成了凌锐和他妻子,凌锐也是在这一年结了婚。 凌锐和妻子就住进了蒂斯新苑,而就在五个月前,凌锐有了儿子,唔,而且还是喜当爹,凌家闹了好大一出丑事,到现在还在闹离婚。 再说回凌静静,谭昭是知道凌静静再婚这事的,但他没有想到的是,凌静静居然在和程司离婚后不到三个月,就嫁给了现在的丈夫。 而在五个月之后,就早产生下了女儿。 谭昭摸了摸头顶,总觉得有点绿油油的。 他点开凌静静现任丈夫赵志飞的照片,所谓成功人士三件套,地中海、啤酒肚、polo衫,一样不缺,不是他自吹追捧,程司打三十个赵志飞都绰绰有余吧? “老板,你看什么呢这么入神,小心针扎错了!” 谭昭哼哼两声收了手机:“放心,我就算是闭上眼睛,也绝不会扎错的。” 邓煦:……现在是直接当他不存在,明目张胆了是吧?! 第114章 鬼见不愁(二十) 但即便一人一鬼已经开始明目张胆地对话, 邓煦也还是个阳气十足的普通人,也还是看不见这精通厨艺的鬼到底长什么样子。 谭昭扎完最后一根针,拿起旁边的湿毛巾擦了擦手, 嘱咐道:“保持别动,等我接完儿子就回来给你取针。” 见邓煦点头, 谭昭拿上车钥匙出门, 等开到枫桥小学的停车场,刚好四点整。 枫桥小学是错峰放学的, 一年级是三点五十, 每隔十分钟放一个年级, 他到的时候,停车场已经有不少车了,他下车到校门口等了大概五分钟, 就看到背着书包一脸严肃的程衍“被迫营业”,跟班里的小朋友道别。 第99节 “咦?程衍,你爸爸来了!” 方舟一声你爸爸, 程衍瞬间转头,看到程司站在一群家长中间, 不知为何突然有些高兴, 于是他难得情绪外露地摇了摇手,转头跟方舟说了明天见。 “哎呀我家阿衍不得了, 上学第一天就交到朋友了~” 程衍捏着书包带:……就很羞耻。 谭昭却献宝似的从兜里掏出一把零钱递过去:“说好的零花钱,不食言。” 这一把钱少说也有百来块了吧:“你就不怕我乱花钱吗?” 谭昭秉承着“只要宠不坏, 就往死里宠”的原则, 拍了拍对方的小身板道:“这才哪到哪啊,你有你爸我会乱花钱吗?” 程衍觉得自己输了,于是他默默接过零钱, 揣到书包的小夹层里。 “而且,我相信我家阿衍不是个会胡乱挥霍的人。” 程衍:就有点小开心.jpg。 谭昭驱动汽车,慢慢汇入车流,很快就驶出拥堵路段,这时间算得刚刚好,他停稳车洗了手,邓煦还稳稳地呆在客厅,而厨房里已经传来了阵阵食物香味。 ……看来,齐大厨已经自暴自弃了。 程司在客厅给人取针,程衍将书包放到单独开辟出来的小书房后,就去厨房找水喝。 齐灵安当初能苟进程家当大厨,可是多亏了程衍小老板,看到小老板过来,非常殷勤地取了温开水递过去:“小老板,今晚庆祝你开学,有没有什么想吃的菜?” 就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程衍硬是给愣住了。 在程司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之前,食物对他而言并没有好坏之分,只要能填饱肚子,就算是再难吃的东西他都可以咽下去,落后封闭的小乡村能有什么好东西,一年能吃一回肉对他而言都是奢侈的。 享受生活这个概念,懵懵懂懂烙在他心里,还是近些日子的事情。 “有肉吗?” 半大小子,这个年纪的小孩喜欢吃肉,那没毛病啊,齐灵安当即点头:“那必须有啊,海里游的,地上跑的,红烧清蒸,想吃啥样的?” 谭昭望了厨房,这一大一小居然开始认认真真讨论起美食来,虽然偶尔驴唇不对马嘴,但……居然其乐融融。 这个大厨,招的太对了。 邓煦取了针,也往厨房瞅了一眼:“小孩子见鬼,不太好吧?” 谭爸爸这心显然非常之大,他边将银针一一清洗干净消毒,边道:“有什么不好,鬼也是人变的,再说了,鬼害人也要讲基本法的,不要被那些恐怖片误导了。” 邓煦噎了一下,语气里带着那么点儿抗议:“我指的是,这里就我一个人看不见,会不会太区别对待了一些?” 谭昭:“……”这人,居然也会开玩笑?! 正说着话呢,外头就有敲门,却原是周晋倬这家伙又跑来蹭饭了。 “今天小程衍第一天开学,我当然是来祝贺他开学快乐的,喏,这是礼物!” 谭昭不接,指了指里面:“既然是给我儿子的,那你就亲手交给他。” 周晋倬今天倒是没再穿白裙,大概是上次染上油渍没洗干净,穿的是一身简单的t恤配长裙,谭昭觉得这位要是再多来几次,他单身爸爸的风评可能要被害。 邓煦:“……你女朋友?” 系统:哈哈哈哈哈,报应来得太快,风评被害现场2333。 周晋倬却撩了撩头发,一副小哥你很有眼光的模样:“你好,特殊部门周晋倬。” 邓煦:…… “哈哈哈哈哈哈!是不是想起我谁了?我先去看小程衍~” 物理伤害完兵哥哥的心,周局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丝良心,谭昭难得过去宽慰了一下邓连长,一副你见得多了就会好的模样。 “……他是特殊部门梧桐分部的分局长?我记得他是男的吧?”邓煦觉得城里人玩得也未免太野了一些。 谭昭残忍地点了点头:“没错,恭喜你,你的记忆力非常好。” 斜阳西下,程家又迎来了第二波客人,霍游是和陆家三口一起来的,看得出,余欣已经恢复得很好,她是做母亲的,对小孩子非常喜欢,给程衍带了不少礼物,看看自家的皮小子,再看看人家会端菜的崽崽,那叫一个姨母笑啊。 “妈妈,扬扬也可以!” 余欣点头:“哦,那明天去上幼儿园吧。” 陆扬瞬间闭上了控诉的嘴巴,甚至默默地离亲爱的妈妈远了三步,转而去缠可亲可爱的程叔叔。 “程叔叔,今晚我能住你家吗?”一副我超乖的模样。 谭昭伸手戳了戳小孩子鼓鼓的脸蛋:“可以哦,不过你得再问过你程衍哥哥才行。” 陆扬小孩子脾性,他年纪也小,在父母的陪伴下,被拐的记忆很快就被封存,这会儿快乐得像只小麻雀,程家院子又很大,足够他跑来跑去。 程小衍虽然一副我很嫌弃的模样,但撤阵法的速度可半点儿不慢。 再加上霍游这个大孩子,一时之间,谭昭觉得程家的屋顶掀翻只是时间问题。 “你们可省点精力吧,今晚还有大餐吃呢~” 霍游有些好奇,他望了一眼已经关上的厨房门,也不知是谁在里面做菜,这味道怪勾引人的。 而事实证明呢,这也太好吃了叭。 因为人多,谭昭干脆将晚饭摆在了院子里,将折叠桌全部折开,满满的一大桌珍馐,中间的火锅咕咚咕咚冒着热气,再配上冰饮,晚夏的夜晚,已经足够惬意。 “诶,程哥,你家院子里居然没有蚊子!这不科学!” 谭昭轻抿了一口酒,扬眉一笑:“科学个鬼,你程哥我就是最大的不科学!” 霍游:……招蚊体质露出了渴望的眼神。 谭昭爱莫能助,毕竟你家有只鬼,也能不招蚊,这还真不是他的锅。说起来,他也做过驱蚊的药水,但事实证明,喷他做的药水,不如被蚊子咬。 系统:哈哈哈哈,过于真实了。 齐大厨的菜广受好评,而作为今晚的小星星,程衍真的很开心,但他表达开心的方式非常含蓄,如果不是了解他,谭昭还以为这孩子不太喜欢这种场合。 晚饭过后,霍游从车子后备箱里搬下来两大箱烟花来,城市当然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他去买的时候查过,距离程家不远处有个烟花允许燃放的地点,他带着两小孩,周晋倬也是个闹腾的,兴致到了,闹起来根本不分年龄。 程衍今天开了学,勉强交了个叽叽喳喳的同龄朋友,回来又吃了顿开学宴,还放了烟花,他只觉得,今晚的烟花美得他根本不想睡觉。 但很显然,明天是上学日,不睡觉是不可能的。 昨晚闹得太久,除了陆总一家,另外两人都在程家歇下,睡到日上三竿还吃了顿眉毛都要鲜掉的三鲜面配野菜煎饺,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谭昭也刚好接到古街有成斋的电话,说他的药材配货到齐了,问他什么时候方便去取,想着儿子第二阶段的药浴,他就直接约了今天。 接待他的店员,还是上次那个,取药材闲谈间,还说起小玉楼的败落。 作为知道真相的人,谭昭只能笑笑,付了近七十万的尾款,其中还有一部分是给邓煦治腿的,不是寻常药材,他也就没写进那张药单里。 所幸,这次取药材非常顺利,没有再遇上第二个霍四少来撞他的车。 就是吧,他出门忘记开功德光环,这好巧不巧地和一只鬼眼神对上了,这鬼也是敏锐,直接就翻到了他副驾驶室里:“你看得见我?” “你肯定看得见我!求你帮帮我!求你帮帮我!” 谭昭就有些头疼,他一路无视过来,取完药材,居然还没走,他只能开口:“想让我帮你什么?” “你果然看得到我!太好了!你可以帮我报警吗?” 这个简单,谭昭拿出手机递过去:“喏,你自己来吧。” 这鬼大概四十来岁的年纪,满脸沧桑,他刚要说他碰不到实物,伸手就碰到了有些冰凉的手机。 “不等等,保险起见,我还是多问一句,你是想报警干什么?我观你死相,应该不是被人谋杀所致。这要是报假警,可不太好。” 这中年鬼听到这个,忽然鬼气森森,他尖叫着开口:“我要报警抓住那个畜生!那个畜生,他死不足惜!” ……出门取药材,这是不是已经成为他必遇麻烦事的特定buff了?!还能不能好了?! 第115章 鬼见不愁(二一) 谭昭却没有立刻给中年鬼手机, 毕竟这中年鬼可不像齐灵安那样不带怨气,只不过这怨气太少,还没成气候罢了。 还有就是, 怨鬼寻仇的事情,好像打110也没有什么用处。 但他没有想到的是, 就因为他这一小会儿功夫的犹豫, 这中年鬼就特么暴走了。迫不得已,谭昭一手摁鬼, 一手给周晋倬打了电话。 周局:“……程大师, 有了你, 我们分局的kpi提前半年就完成了。” 一边是追查人贩子检索信息,一边又要追查毁掉齐灵安大气运的幕后黑手,中间还带加餐的, 人手根本就不够用了。 谭昭摸了摸自己的非酋光环,难得退了一步:“你找个人先过来登记一下。” 然后,周局并没有找到人, 还是他自己踩着炫酷滑板过来的。 两人一鬼坐在车里,完成了简陋的登记录入工作。 中年鬼敢怒不敢言, 他终于发现能见鬼的都是硬茬子, 他不仅没成功唬住人,还把自己好不容易积攒的力量搭进去了。 周晋倬看这鬼实在太窝囊, 顺手一牵拉到了后排,他的业务显然也非常熟练, 掏出表格就开口:“说吧, 姓名住址死因,有何冤屈?本局并不受理异地业务,如有特殊情况, 本局会替你转接当地办案部门。” 中年鬼:……过于正规,引起自怂。 不过在两人的混合双打一下,中年鬼终于开始讲述自己的经历。 中年鬼生前叫王达明,其实才三十九岁,供职于本地一家不锈钢制品企业,一个月工资五六千,他早前娶亲,后来妻子病逝,他也没再续娶,也没有儿女,就将早逝姐姐的女儿接过来抚养,虽然是外甥女,却犹如亲女。 后来他外甥女嫁人生子,一切都刚刚好,却在产后身体迅速恶化,并且在某个深夜,直接死在了家里。 “那个畜生,敏儿死得那么奇怪,他居然说她产后抑郁症发作,我生前死活都查不出来,后来我肝癌晚期死了,才知道这畜生收了人家的钱!我的敏儿,是被他害死的!” 都说鬼没有眼泪,王达明脸上却生生流下了两行血来。 “那你查到王敏的致死原因是什么了吗?” 王达明摇了摇头:“当时我在外地,等我回来的时候,那畜生已经把敏儿的尸体火化了,我只知道他后来勒索束腰厂老板赵志飞……” “不不不,你等等,那老板叫什么?” “赵志飞。” 谭昭拿出手机戳了几下,抬起来让鬼看清楚:“是他吗?” 王达明身上的鬼气立刻飞起一个度:“就是他!他是个无良厂商!我变成鬼后,听到那畜生勒索赵志飞,要求封口费,敏儿的死,肯定跟他俩脱不了干系!” 这可真是……无巧不成书了。 第100节 周晋倬拿出特制的符箓将王达明收进去准备带回特殊分局,不过他做人还是蛮八卦的,指了指手机,道:“这谁啊,还随身携带照片?” 谭昭摸了摸下巴,给出了一个惊掉周晋倬下巴的回答:“严谨点来说,他是我前妻现在的丈夫。” “噗——咳咳咳,能别在人喝雪碧的时候说这种话吗?” 谭昭躲开喷溅的液体,略略嫌弃道:“你得赔我洗车钱,这可是你自己想知道的。” “咳咳咳,行叭,不过不是我以貌取人啊,这……口味也相差太大了吧?”周晋倬擦了擦手,一脸的一言难尽。 事实上呢,谭昭也觉得非常奇怪。 在原主的记忆中,凌静静是个非常温和爱家的女人,结婚的这几年,凌静静会将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两人而且还是自由恋爱,感情非常好。 凌静静受过高等教育,甚至两人交往,还是因为有点颜控的关系。这样的她,怎么会突然“出轨”赵志飞,即便那时候的程司因为寻找儿子有些冷落对方,但…… 凌家这四角俱全的水果然是太深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束腰带不是老早就有医生辟谣说是智商税了吗?” 果然,女装大佬都精通各种奇奇怪怪的知识,谭昭不得不佩服:“你好像很了解的亚子?” 周晋倬已经调出了赵志飞所经营的线上直营店的界面,上面五花八门,除了基本款只有束腰功能的外,还有什么核磁共振、什么治疗痛经、还有更夸张的长期佩戴可以帮助产妇恢复身形带消减妊娠纹的。 谭昭:地铁老人看手机.jpg。 “现在知道了吧,奸商吹起牛来,那都没广告公司什么事了。” 谭昭点到一款束腰带链接上,上面显示月销居然十万条,看评论还有人反馈好评,他往详情页面划了划,上面吹得那叫一个脸不红心不跳,他一个学过生物学的人,都不敢这么闭着眼睛吹。 “它这虽然吹得高大上,但本质的原理还是挤压腹部以达到收腰的效果,长期佩戴,肯定会对身体造成损伤的啊,甚至因为长期积挤压腹部,腹部肌肉得不到锻炼,会对一个人的走路都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谭昭不太理解这玩意儿居然能卖这么好,过于迷惑。 周晋倬倒是很能理解:“你不懂现在小姐姐对身材的把控,行了不跟你讲这个了,这个案子跟灵异事件关系不大,我会转交给当地公安,如果有后续情况,你帮忙跟进一下。” “为什么是我?” “没办法,人手不够啊,给你发个暂时证件,给钱的。” 谭昭勉为其难答应了。 然而第二天,谭昭就接到了当地公安的求助热线。 “出事了?” 谭昭将邓煦腿上的银针取下来,交给对方清洗消毒:“昨天出门碰上一只鬼,有点事,你帮忙消下毒收起来。” 见邓煦答应,谭昭才换了身衣服出门。 周晋倬已经把电子临时证件发给了他,谭昭到了地方出示证件,就走进了居民筒子楼。 “怎么是你?” 谭昭掩面,这可真是太巧了,这位警察正是负责程衍走失案的林警官。因为破获特大拐卖案,林警官最近有了一次不错的升职,也因有了和特殊部门的合作经历,能有机会参与这次案件的调查。 “林警官,好久不见。” 林警官心里纳闷,但工作时间,他还是非常有职业素养的,他给谭昭简单描述了一下案发现场。 “自杀?” 林警官点头:“死者今年二十七岁,半个月前刚小产,她死时,身上佩戴着这款‘小蛮腰’牌保胎束腹带。” 怎么还有保胎功能? 谭昭看到放在证物袋里的束腹带,就明白周晋倬让他过来的原因了。 “这东西我能拿走吗?”这黑红带妖的,对普通人可不太好。 “这恐怕不行,案子没结之前,证物得送到证物室暂存。” 谭昭拿起证物袋晃了晃,想想也行,拍了个照,给袋子上了个“保险阵法”,就原递还给了林警官。 谭昭又跟着林警官听了所有的笔录,包括死者丈夫一家和邻居。 “大姐,能跟您打听点事儿吗?” 大姐显然是个八卦的,闻言就点头:“问吧,我知道的都告诉你。” “您听说过‘小蛮腰’吗?” 这大姐一听,当即就拍大腿说:“那必须的啊,我可是咱们灵芝小区的销售顾问啊,这老姐姐老妹妹年纪大了,绝经了,这肚子怎么跑健身房那都是没用的,这我们小区广场舞大赛能勇夺第一,那都是因为‘小蛮腰’的功劳,小伙子,怎么你也要给老娘买一条?” 谭昭当即就拿出了手机:“来一条。” 这大姐做成了一单生意,听到钱进账的声音,那更是无话不谈,谭昭套完消息,林警官他们的工作也告一段落了。 “小伙子,这个是提货码,你到这个地址出示提货码,人家一扫你,就会给你东西的。放心,大姐不骗你。” 谭昭笑着应下,顺便截屏给周晋倬,要求公款报销。 周局当即就拨了电话过来:“这什么神仙束腹带,居然要买1888,他怎么不去银行抢钱呢!” “多吉利的数字啊,周局,要一起去探店吗?这死者身上的束腰带怨气可不浅,明显是来自好几个人的。” 周晋倬立刻没了嬉皮笑脸:“等着。” 半个小时后,谭昭来到了位于灵芝小区外两条街的“小蛮腰”旗舰店,一家位于闹市居民区里的理疗机构。 这装潢,你还别说,非常高大上。 “道理我都懂,所以你为什么又穿这身白裙?” 周晋倬转了个圈:“带新婚妻子买高档保健服饰孝敬丈母娘这个人设,你不觉得很带感吗?” 谭昭:……不,一点也不。 但周局今天兴致极高,拉着人就进去了。前台居然也是个非常和蔼的大妈,听到两人要给老娘丈母娘都来一套,当即就拉着两人往里面走,特别是看到谭昭手机里的提货码时,那笑得叫一个乐呵啊。 “你们等等,我去给你们拿货。” 然后,十分钟后,谭昭看到拿货小妹居然是原主前妻凌静静。 凌静静捧着礼品盒,看着前夫和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坐在一起,那眼神,怎么说呢,怪让人发毛的。 第116章 鬼见不愁(二二) 周晋倬多敏锐的人啊, 当下就隐隐约约猜到这女人的身份了。 要不说周局是个人物呢,像是这种尴尬得能用脚在地上抠出一套三房两厅的气氛,他也能面不改色地挽上程司的手, 娇羞地开口:“亲爱的,咱妈知道你给买这么贵的礼物, 肯定会接受你的~” 听听这话, 绿得多么纯粹,茶得多么自然。 谭昭觉得三房两厅都不够他发挥的, 如果给他时间, 他能抠出一套五百平大平层来。 他们是来做什么的?是来查案的, 不是来考验个人演技的啊,谭昭刚要把手臂抽回来,就听到周局嗲声嗲气地开口:“服务员, 东西好了吗?能稍微给人家介绍一下吗?” 讲真,x音的打脸视频都不敢这么拍。 凌静静的脸色显而易见的难看,他没想到的是, 有朝一日程司会带着新欢到她面前秀恩爱,她居然还不能有任何的怨怼。 “抱歉, 我不是店里的业务员。” 也是刚好, 前台的大妈带了个穿着西装套裙的女人进来,称是他们的金牌业务员, 在周晋倬问起凌静静身份时,这大妈说是他们的老板娘。 凌静静也没多待, 放下东西就跟前台出去了。 西装套裙的女人自称麦姐, 显然对小蛮腰这个牌子旗下的束腰带如数家珍,不管谭昭两人提出什么样脑残的诉求,她都能笑容以对, 并且见缝插针给出相应的产品介绍。 谭昭两人被介绍得“晕晕乎乎”,不仅下单买了老年组三件套,还买了什么孕妈妈七件套和苗条时尚丽人运动三件套,办了vip不说,还说会推荐给亲朋好友,乐得麦姐还送了他们一对大红色的u型枕,说是长期使用可以治愈颈周炎。 谭昭提了一大络礼盒出店,钱包整整被榨干十万。 “看到了吧,银行抢钱哪有这个来得快。” 周局一脸要不我也搞一个的表情:“你说得没错,这店有问题,就跟进了美容发廊似的,隐性消费一大堆。” “报销不?” 周晋倬接过人手里的购物袋,笑着往前走:“想都别想!” 谭昭:“……周局,你是不是蜀地变脸学院荣誉博士后毕业的,法学明显不够您发挥的啊!” 这里距离宝地大厦算不上远,两人驱车去特殊部门驻地,吃着西瓜开始拆包装。 普通推荐给老年人用的束腰带,是传统束腹塑身用的,价格贵的,在材质和用料上相对精细,应该体感会觉得不那么勒得慌。而所谓孕期七件套,这个就品种多起来了,从三段保胎,到产后各个阶段直到断奶,都有不同款型的束腰带。 “今天的死者,佩戴的就是他家的保胎束腰带。” 周晋倬已经看过程司拍摄的现场图片,和这种从店里直接购买的束腹带还是有区别的:“昨天回来我去找妇产科的医生问了一下专业知识,一般束腹带用于产后恢复,目的并不是为了恢复产妇的身材,而是为了促进产妇的伤口愈合和自身机能的恢复,修复身材只是附加功能。” “除医用外,医生都是不建议女性购买其他途径的束腰带,产妇更要注意。” 其实这也很好理解,产妇因为生产,盆体肌肌力受损,如果在肌力还没有恢复的时候使用这种塑身束腰带,束腹带的作用力就会变成你挤牙膏的作用力,挤牙膏挤出来的是你的牙膏,那么挤压腹部,挤出来的……就是内脏了。 就算是肌力正常的人,长期佩戴,也会对内脏和肋骨产生极大的负荷,西方旧时的束腰就足以佐证这个事实,曾经还有西方的电影明星为了拍摄旧时影片,导致内脏下垂的。 谭昭沉思片刻,道:“所以你认为,死者死亡,或许有束腹带使用不当的原因?” “那还得等死亡报告出来,王敏那时候并没有报警,系统里也没有她的数据,或许我应该去找找小蛮腰的顾客群体。” 谭昭将拆封后的束腰又装了回去:“是条思路,毕竟那条束腰上可不止一两条人命。” 说着话呢,谭昭的手机响了,来电的人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谁啊?” “大学同学。” 周局凭借着敏锐的洞察力,只觉得这大学同学定位非常微妙。 谭昭出去接了电话,一顿寒暄过后,他答应了对方的见面。 当初程衍丢失的消息,刷爆了原主的交友圈,他的大学同学乃至导师都知道他的遭遇,原主为了及时收到消息,这些年一直都没有换过手机号码。 谭昭来了之后呢,也觉得没有必要,倒是给从前的同学联络便利了。 到达约定地点的咖啡厅,谭昭见到了这位叫做唐思佳的同学,唐思佳也是凌静静大学时期最要好的闺蜜和室友,这也是他为何会答应见面的原因。 和记忆中相比,唐思佳明显干练了许多,她见到程司,脸上有些错愕,但又很快掩饰了过去,成年的社交总是带着体面和端庄的。 “要喝点什么吗?” 第101节 谭昭招手随意点了杯咖啡,这才开口:“好久不见,你在电话里说想同我讲点凌静静的事情?” 唐思佳其实有些感慨,程司和静静一直是他们大学羡慕的狗粮制造机,但命运弄人,五年前孩子丢了,两人离婚,其实当初很多人都觉得程司做了一个错误的选择,孩子丢了谁也不想的,但为了一个孩子将自己奋斗的公司乃至未来都抛弃,这太不理智了。 但五年后的程司,似乎并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落魄,她刚刚有看到,程司开着还算不错的中档车,显然还是新车,而跟五年前相比,此时此刻的程司似乎更加……帅气了。 甚至整个人的状态,比五年前还要夺目。 “你果然还是关心她的。” 谭昭:……可能,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关心。 唐思佳提起凌静静,眉宇间担忧多过其他情绪:“事实上,我和她近两年的联系越来越少,特别是她再婚之后,不出来逛街,连喝奶茶咖啡的时间都很少,我问她忙什么,她回答总是顾左右而言他。” 唐思佳握着咖啡杯,继续道:“其实我知道不该找你的,但我想了一圈,也没有其他合适的人,我觉得静静可能遭受了婚内pua。” pua,全称pickup artist,通俗来说就是搭讪艺术,而这位唐思佳指的,是用各种手段操控、驯服女性。 谭昭皱眉,努力回想了一下最近见到凌静静时的状态:“你确定?” 唐思佳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事实上,我只见过那位三面,第一次是在静静再婚的时候,第二次是在医院生产,最后一次就是周岁酒,虽然见面的机会不多,但那个人总给我一种非常不好的感觉,但凌家父母很满意他,我也不敢跟静静提。” 其实到现在,唐思佳都觉得闺蜜这再婚速度太快了一点,程司尚且奔走寻子,静静却这么快走出阴影,不仅迅速再婚,同年就生下了女儿,她虽然嘴上没说,但她还是有点为程司不值得的。 最开始,她还以为静静疏远她的原因,是因为觉得再婚太快不好意思面对曾经的朋友,但几年过去,这种不好意思早该过去了。 大学同过窗、住过上下铺,唐思佳非常珍惜这份友谊,即便少了联络,她也不希望静静过得不好。 唐思佳眼里的真挚并不难发现,谭昭想了想,道:“事实上,我今天遇到凌静静了。”唔,气氛还非常微妙。 “什么?在哪里?” 谭昭略过周局的多余发挥,说了小蛮腰店的事情。 唐思佳显然是知道赵志飞工作的,但听到却觉得非常诧异:“你说她在店里给人当送货的?这不可能!” “或许只是碰巧……” 唐思佳却非常肯定地道:“不是,菲菲她还不到四岁,经历过一次,她怎么可能会离开菲菲做这些杂工!” 这么一提醒,谭昭也觉出不对来。 “那你觉得会是什么原因让她做出这样的举动?” 和唐思佳的见面并没有让谭昭获取太多的消息,他只能大概判断出凌静静的再婚有点蹊跷,且凌静静婚后的生活可能并不像外人传的那么美满。 而就在谭昭接完程衍回家后不久,他接到周晋倬的电话,倒是得到了一个令人惊讶的消息——小蛮腰束腰的法人代表居然是凌静静,而不是赵志飞。 如果稍微有点法律常识,就会知道法人代表需要对公司负责人,如果一个公司的产品出现缺陷或者是危害,那么都需要法人代表来负责任。 凌静静不是文盲,她甚至受过高等教育,不会不知道法人代表的意义,基础款束腰还能讲讲爱美之心,那什么保胎啊去妊娠纹就根本是智商税,她没道理跳这种肉眼可见的天坑吧? 谭昭忽然想起来,凌静静找上门那天忽然变得歇斯底里,说什么已经失去了程衍,如果不那么选择,好像还会失去弟弟云云。 所以,他是不是应该去找找凌锐的麻烦。 第117章 鬼见不愁(二三) 然而, 还没等谭昭去找凌锐的麻烦,凌锐倒是自己找上门来了,而且还是绕过他, 直接去找了程衍。 程衍就读枫桥小学的事情,有心人想查确实并不困难, 凌锐还挺鸡贼, 找的是上课时间,也是巧了, 他有个狐朋狗友的儿子也在枫桥小学读书, 他干脆花了点钱找狐朋狗友帮忙进了校园, 等离开保安视线,就去二年级找程衍。 一直找到六班,他终于找到了程衍。 程衍小时候眉眼长得就很像程司, 本地有女肖父,子肖母的说法,可偏偏程衍跟凌静静没多少相似, 这五年过去,这小子长得倒是更像程司了。 凌锐掐着时间点来的, 没等多久就到了下课时间, 他敲了敲窗户,坐在窗边的小同学立刻转了过来, 小学生还是很好说话的,不一会儿, 正在预习课文的程衍就看到了凌锐。 三岁以前的记忆, 程衍没有,这算是两辈子以来,第一次见到凌锐。 这臭小子的眼神可太讨厌了, 凌锐努力压下心头的厌恶,露出了一个笑容:“小衍,你还记得我吗?我是你舅舅啊,小时候还抱你去看大飞机呢!” 听这话,看来现在是知道大外甥叫什么了。 程衍却一直看着凌锐的脸,算命看相,一般来说如果算有亲缘的人,多多少少会有部分是遮掩的,就像医者不自医,因为亲人的命运有时候跟自身会有纠缠,这一部分就会被天道模糊,可非常奇异,他居然完全看清楚了凌锐的面相。 典型的小人长相,眉疏眼小,耳后见腮,这样的人一般都喜欢损人利己,如果利益足够,父母亲人都能出卖,凌锐两者兼具,而且隐隐约约,程衍觉得对方跟自己有一段因果未解。 只是他算命本事粗浅,早知道会有今天,他该多学一点才是。 “不记得,你还有事吗?” 这模样,简直跟那程司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忒让人讨厌:“没事,舅舅听说你回来了,立马就……” 程衍却不欲与人打交道,简单粗暴地开口:“没事我就要去上课了。” 艹尼玛,要不是顾忌这里是学校,凌锐很想叫这小兔崽子尝尝什么叫做舅舅的关爱,他脸上扭曲一闪而过,凌锐今年二十四岁,显然个人演技还不太过关。 “你想干什么?再过来我叫老师了。” 凌锐这才退去,不过临走前还说舅舅会再来看你的,程衍只当做没听见,他又不是真正的八岁小孩,凌锐来找他,显然是找过程司吃了憋,但就算是这样还要来找他,那就只有一个目的了——他身上有利可图。 “程衍,你这样笑有点奇怪哎。” 然而程衍最近已经找到治住同桌的方法了:“习题做了吗?数学预习做好了吗?” 方舟:……魔鬼! 谭昭是下午去接程衍时才知道凌锐跑去学校骚扰儿子的事情,这事儿还不是程衍自己说的,而是耳朵贼尖的小同桌方小舟说的。 “小朋友真乖。”然后顺手拿了瓶酸奶塞进小朋友怀里,惹得程小衍默默瞥了同桌一眼。 等父子俩上车,谭昭才开口:“那人确实是你舅舅,但为人品性一般,下次他再来找你,你可以给我打电话。” 这可真是蹬鼻子上脸,他还没去找人麻烦的,还敢来算计他儿子,谁还比谁横啊,是他最近表现得太温和了。 程衍点头,等到了家,他忽然止住下车的姿势,转头道:“他的面相很奇怪,我能看到他与我有一个因果未解。” 谭昭一楞,继而明白过来如果程衍所说的没错,那就是程衍三岁之前的事了。 他心里嘎登一下,忽然有了一个不太妙的猜想。 “你……” 程衍捏着书包带,他现在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吴小旺了,程司努力教会他学着生活,他不想让程司失望,但前提是:“如果你知道了,会告诉我的,对吗?” 虽然知道真正的程衍并不只有八岁,但谭昭还是心疼了,他非常认真地点了点头:“嗯,我会告诉你。” 吃过齐大厨的晚饭,谭昭将药浴泡上,又拜托邓煦看着,就出门了。 邓煦摸着鼻夹:是戴呢还不戴呢? 半空中捂着鼻子的鬼:“快戴上啊,熏死鬼了!别想不开啊,这种程度真的能鲨鬼了!” 然后,齐灵安就眼睁睁看着亲哥放下了鼻夹,选择做个坚强的勇士。 在“馥郁芬芳”的药浴面前,齐灵安只坚持了五分钟,就迅速飘走了,哎,亲兄弟的感情只能让他坚持五分钟,他真的已经完全尽力了,毕竟他是个厨子,要是嗅觉毁了,就没有立身之本了。 虽然傻白甜,但齐大厨意外地会给自己划重点。 另一头,谭昭跟周局碰面。 “我今天去会过一会赵志飞了,他身上戴了块玉佛,万邪不侵,但他和你前妻生的女儿身体却非常差,从医院出具的病例看,他女儿每个月至少得去医院两次,严重点的时候,可能有大半个月都在医院里。” 谭昭忽然想起来,他那次在医院碰到凌母,是在小儿门诊楼前面。 “据凌家的邻居说,凌静静和赵志飞最近在拼二胎,但一直都怀不上,夫妻感情有些浅淡了。” 谭昭:“……为什么是凌家的邻居?” “赵志飞有钱后,买了个大别墅,那个小区都是有钱人买来度假的,居住率不高,凌母非常喜欢炫耀自己的有钱女婿,凌锐结婚后他们搬回老小区,你知道的,居委会大妈是世界上消息最灵通的一拨人。” “……”这话可真是挑不出半点儿毛病,“梧桐市有没有人精通算命之道的?” “你怎么突然问这个?还真……没有,如果有这种稀缺人才,请一定要先照顾梧桐分局。” “很稀有?” 周晋倬点头:“非常稀有,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年轻就能当上分局的局长吗?” “……为什么?”谭昭勉为其难配合了一下。 “因为我能随机看到一个人过去的片段。”夜幕下,周晋倬依靠在车上,眼睛里是黑压压的天幕,黑沉黑沉的,“你是我遇到,第一个没有过去的人。” 怎么好端端,突然开始自爆这种东西了?! 谭昭摸了摸身上还算暖和的小马甲,并不是很想脱:“哦,那可能是我天赋异禀吧。” 周晋倬眼睛眯了一下,继而一笑:“你还记得那个关于万人米的故事吗?” “嗯。” “玄门打那次之后,便认为天命不可改,而小命数也无伤大雅,玄门的术士也只是比普通人多了一点能力而已,算命都是消耗自己的命数去填别人的,既然没办法逆天改命,久而久之,真正懂看相测字的人就越来越少了。”周晋倬的声音听着,不知为何有些飘渺,“而今玄门,多以捉鬼、寻异为主。” 谭昭:……他儿子就蛮有算命天赋的。 “不过现在时代变了,和旧时完全不一样,如果有人会算命看相的,那可是香饽饽,只可惜传承断裂,大多都是蓝道骗子。” 谭昭听完,其实觉得玄门这样也不坏:“人对未知才会有敬畏之心,如果依靠外力知道自己一生的命运,那不是太可怕了吗?算命测字达者,或许能使人驱邪避祸,但人的一生如果连挫折都需要别人来帮忙,那岂不是很失败?” 周晋倬没想到会听到这样一番话,他的言语难免会变得尖锐起来:“那如果五年之前,你得到启示,能避过程衍被拐的命运呢?” 谭昭的回答也很有他个人的风格:“那就不会有现在的我了,你这个问题,应该去问五年前的我。如果的事,都是假如,人如果一直耿耿于怀,就会沉湎过去。和过去相比,我更珍惜现在和将来。” 许久,周晋倬才道:“如果所有人都像你这样,我可能就要失业了。” 然后,这个话题就没再继续了。 既然周局自爆金手指,谭昭就拉着人去看凌锐,凌锐并不难找,就在金都街附近的酒吧一条街喝酒。 “有看到什么?” 周晋倬却在看到凌锐的刹那脸色一变,数秒钟过后,他转头看程司,眼神里居然带着些微的怜悯。 “你是不是看到程衍是怎么丢的了?” 周晋倬惊讶:“你怎么知道?” “你别管我怎么知道的,我想知道真相。” 周晋倬这辈子,最恨人贩子和赌徒,他走过去,一把就将在舞池中央嗨的凌锐拉到酒吧后走廊。 “你干什么!老子……程司?”凌锐气得挥拳头,但很显然他这菜鸡攻击力,谭昭一根手指头就能挡下,“程司,你什么意思!不让我见外甥,你还找人来打我,小心……” 第102节 谭昭直接一拳揍了过去,在人将要爬起来之时,一脚将人踩在了地上:“小心什么?我看还是你小心才是,程衍怎么丢的,你心里应该比我更清楚,不是吗?” 这眼神实在是太有攻击性了,凌锐吓得呼吸一窒,恐惧开始在他眼睛里弥漫开来。 被发现了!怎么可能?! 第118章 鬼见不愁(二四) 五年前, 凌锐十九岁,就读于隔壁市的一所三流民办大学。 程衍丢失是在五年前的暑假,那时候程司特别忙, 凌静静就经常带孩子去娘家吃饭。那时候凌家还都住在聚贤小区,梧桐市动物园就在小区两条街的地方。 三岁的程衍, 非常活泼健康, 他很喜欢看动物世界,特别是喜欢大象, 动物园更是从小就去, 但百去不厌。有一天凌母带他去看大象, 凌母转个身的功夫,人就丢了。 后来程司报警,警方迅速动作, 明明都快抓住了,却莫名其妙让人给跑了,那时候不仅是程司气愤, 连办案的林警官都觉得日了狗了。 “是你吧,他是你亲外甥, 你到底有没有心?” 谭昭一脚踩在凌锐的肋骨上, 脚下微微一用力,没断, 但他能保证比断了更让人痛苦。 凌锐痛得弯曲了身体,这一刻恐惧席卷了他所有的感知, 他痛得号叫, 也明白这个时候如果真的承认,他肯定会被程司打死的。 “不!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谭昭脚下“轻轻”又使上了劲:“不承认?没关系,我有的是法子让你承认。听说你最近在闹离婚?很能耐嘛, 找人恐吓、半夜尾随,你说我如果去当个热心市民,你觉得你蒂斯新苑的房子还保得住吗?哦,不对,那房子还是用我的钱买的,凌锐啊凌锐,小算盘打得挺精啊!” 然后一脚踩上另一边的肋排,成功惊起一滩痛呼声,如果这里是普通地方,早该有人报警了,但这里是夜晚的酒吧,甚至有人听到还以为是在玩什么新的py游戏。 “怎么样,想清楚了吗?” 凌锐痛得弯成了一颗虾子,但他仍然死咬着牙关,不能承认! “啊——” 旁边假装望风的周局终于忍不住开口:“稍微轻点,别把人弄死了。” “放心,我不杀人的。”谭昭骨头捏得咔咔直响,随后踩在肋排上的脚开始往下移,魔鬼本鬼的声音响在凌锐耳边:“我听说,你娶的老婆给你戴了绿帽子,你们老凌家好像还缺个坐‘皇位’的人吧,也不知道我这一脚下去,他还有没有机会出生了?” 周晋倬:……这法子,不错啊! 凌锐本就疼痛难当,乍然又听到这样的话,吓得直接失禁了,谭昭有些嫌弃地挪开脚,从背后掏出了一块板砖。 ……卧槽,是个狼人。 “你敢!” 谭昭半点儿不把凌锐仇恨的目光放在眼里,这才哪到哪的,他出来混江湖的时候,这玩意儿指不定还在地狱十八层劳动改造呢:“你看我敢不敢!” 周局觉得接下来的画面太残忍了,于是他默默闭上了眼睛,捂住了耳朵,他还是个孩子,不应该看这种场面的。 然而,想象中的残忍并没有到来,凌锐……招了。 谭昭非常遗憾地止住了丢板砖的动作:“其实我又不是警察,要看证据办事,你招了,我反而觉得有些可惜呢。” 因为谭昭移开了脚,凌锐终于有了喘息的空隙,两人守在巷子两边,他没办法跑,他喘着粗气,强撑着道:“程司,杀人是犯法的,你应该不想我那外甥落到我姐手里吧,毕竟……” 谭昭一脚就踢了过去:“看来你还是懂法的啊。” “你不让我说,我偏要说!你这是屈打成招,就算是你录音了又怎么样,那不能当证据的!我承认了又怎么样,你能抓我判刑吗?你特妈没有没有证据!有本事,你就杀了老子!但凡老子活着,弄不死那臭小子!” 周晋倬:“哇靠,程司,他很牛啊,你今晚吃饭没有啊,需不需要我代劳啊?” 谭昭将手里的板砖丢掉,捏了捏拳头:“不用,刚好吃得很饱。” 系统:宿主,冷静啊,杀人犯法啊! [我很冷静。] 死对于凌锐来说,岂不是太便宜了。 就在凌锐被打得进气多出气少的时候,周局口袋里的电话响了。 “程司,有个好消息。” 谭昭:“什么好消息。” 周局脸上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他踢了踢地上的凌锐,知道人还能听清楚他的话,就开口了:“你不就是仗着我们抓不到人贩子,死无对证吗?恭喜你,墨菲定律再一次发挥了它不可逆的作用,掳走程衍的人贩子头目,落网了。” 有程衍友情提供的消息,再加上特殊部门这些日子不眠不休的工作,即便人贩子拥有狡兔三窟的灵异能力,也架不住三个洞都被人掘了,就在刚才,周晋倬收到属下的贺喜电话,他们今年的kpi已经提前达成。 “他这样还能去警局不?” 谭昭已经整理完形容了:“放心,我还是个大夫,你忘了吗?” 周局默默咽下了可以帮忙掩饰之类的话,道:“凌锐,我们怀疑你与一桩拐卖案有关,请跟我们回去接受调查。” 凌锐已经没有任何挣扎的能力了,他像条死狗一样被人拖到警局,等到了地方倒是开始攀扯人,但很显然,谭某人虽然演技不好,但他可以低头沉默表示自己的立场。 而这个时候,演技超群的周局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等凌母凌父知道凌锐进警局的事情,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了。 但有人贩子的指证和提交的金钱往来证据,凌锐已经不接受探监,凌父当即喊凌母给凌静静打电话,张口就要要她将凌锐捞出来,听得旁边的小警察直皱眉,如果不是穿着警服,他可能会直接将两人轰出去。 什么人啊这是。 但大概是没谈拢,凌母的语气变得愈发不善起来,说话也更加口不择言,伤人的话一串串的:“凌静静,你要搞清楚!当初要不是我和你爸,你能过上现在的日子!我们送你上学,对你比对你弟弟都好,你弟弟读三本学院,你呢,你上知名大学,你现在当富太太了,你弟弟有难,你帮他一把怎么了!你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你弟弟肯定犹豫都不犹豫的,你还有没有心啊!” 这话乍然听着,确实很像女儿飞上高枝不管娘家死活,但……知道真相的人只想翻白眼,拜托,你那垃圾儿子是犯了刑法,呸! “凌静静,你要是不过来,就别认我这个当妈的了!” 凌母噼里啪啦说了一串,非常硬气地挂了电话,凌父居然也觉得这样做法非常正确,还赞许地看了凌母一眼。 谭昭就是这个出来的,他昨晚一夜没走,刚好也是周末,不用送程衍上学,家里有位兵哥哥和一只鬼,他非常放心。 “程司,你怎么……”凌母见到程司,眼神还是有些躲闪的,但凌父就没有,他看到程司见到他们连个招呼都不打,他退休后被人捧惯了,加上现在心情非常不好,直接就开口,“五年不见,连个招呼都不打了吗?” 谭昭看了一眼凌父,记忆里,原主每次上凌家,都会提大包小包,也没得人一个笑脸:“您是不是健忘啊,我不打招呼已经是我的修养了,要不是因为这里是警察局,我能把您一口的假牙都打掉。” “你——” 谭昭:“您尽管晕,我就站在这儿,您儿子我把儿子拐卖了,还找我要礼貌!搞笑!就您儿子金贵是吧,还把人捞出来,好好读读法律,既然您不教儿子做人,那就让国家来帮您儿子做人,我就直说了,我要您儿子,牢底坐穿!” “程司,你不得好死!” 谭昭指了指一脸恐惧的凌母:“有空,您还是问问您夫人,到底比您多知道些什么吧。” 适时,林警官也略带疲惫地走了出来,等他走到凌母面前,要求询问些程衍丢失的细节时,凌母终于恐惧地瘫坐在地上。 她这才知道,儿子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进的警察局。 完了,一切都完了,早知道程衍被找回来会这个样子,她就是拼上这条老命,都不能…… “女士,请您配合。” 凌父这才有些回味过来,气得直接打了凌母一巴掌。 然后,直到凌静静匆匆而来,两老头老太还在缠斗,那家伙叫一个难劝啊,根本拉不开,最后凌母见救援来了,立刻扑过去,张口就是哭诉:“静静,妈求你了!他是你亲弟弟啊,你可不能见死不救啊!你结婚前我就跟你说,这姓程的不是好东西啊,你看看他,他居然要你弟弟坐牢!” 凌静静的脸色并不好看,因为来的匆忙也没化妆,整个人肉眼可见的老态,程司和凌静静是同年,但看着就像两个世界的人了。 凌静静刚要开口,谭昭直接开口:“凌静静,程衍也是你的儿子,你那所谓的亲弟弟将他卖了,还帮助人贩子脱逃,你还要继续你那一套理论吗?” 凌静静当即骇住:“你说什么?!这不可能!阿衍怎么可能是我弟弟卖的,这绝不可能!” 谭昭看了一眼凌母,也没给人一个正面的回复:“其实我一直都很好奇,你妈弄丢了阿衍,为什么你一点怨怼都没有?” 第119章 鬼见不愁(二五) 有很多老一辈的人喜欢和稀泥, 在面对家庭问题上,都会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什么即便父母在处理某些问题上有些欠缺, 那也绝对是为了子女好,如果子女不原谅父母, 就是不孝。 但凌母弄丢了外孙, 虽然是“无心”的,但……凌静静的态度就很奇怪。 “我……” 凌静静刚张了一口, 那边的凌母忽然狠狠扑了过来抓住女儿的手臂, 那话劈头盖脸就来:“你跟他讲什么话, 志飞知道了要吃醋的,你现在可是有夫之妇,懂不懂啊!” “妈, 你话别说得那么难听。”凌静静说这话时,表情非常麻木,眼睛里都没有什么神采。 整个房间, 就听到凌母一个人咄咄逼人的声音:“难听你才记得住,你要不是我女儿, 你就是搞七捻三我也不会多说你一个字的, 有妈的闺女才是宝,现在你弟弟出了事情, 你不是有个什么闺蜜,叫什么佳佳, 当大律师了, 你快给她打电话!” “妈,佳佳是做离婚律师的,不是……” “难怪她到现在都嫁不出去, 她不会,她肯定有认识的大律师啊,你快给她打电话,你就这一个亲弟弟,难道要看着他坐牢吗?你好狠的心啊!” 谭昭觉得原主这位前岳母,那真是说的比唱的还要好听,这活生生是逼着凌静静当扶弟魔啊,但……奇怪的是,凌静静居然又妥协了。 不过可惜的是,唐思佳还没来,凌母就被带去问话了,她倒是想再撒泼,但现实由不得她,毕竟警察局可不是什么慈善厅。 这是近段时间静静第一次联系她,唐思佳当即就来了,然后她就看到了程司,然后她就知道凌锐进局子的原因了。 唐思佳惊得半晌没话说,她只觉得自己的闺蜜看着太陌生了,情绪到达某个点,她原本拼命压在喉咙口的话终于倾泻而出:“凌静静,你是不是疯了?程衍他是你的儿子,你妈和你那烂泥弟弟卖了你的儿子,你居然还喊我来当他的辩护律师?你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啊,还把我当你朋友吗?你弟弟就是个畜生,就是个人渣,这样的人,特么死不足惜!” 凌静静捂着脸终于哭了起来,她蹲在地上,哭起来都没有声音,甚至连肩膀都没有动一下,但常人见了,都能感觉到她哭得很伤心。 唐思佳虽然气愤,最终也还是没有离开。 凌静静哭累了,忽然抬起头来,道:“佳佳,我想离婚,我想……请你当我的离婚律师。” 原本锐利无比的唐思佳瞬间气场一滞,她弯下腰,将闺蜜拉了起来:“你看着我的眼睛,再说一遍。” “我……要离婚,佳佳!我要离婚!” 唐思佳认认真真看了凌静静足足五分钟,才开口:“好,但我必须知道你这些年这么隐忍的原因,静静,你知道我的性格,我不喜欢欺骗,更不喜欢你骗我。” 凌静静被扶到旁边走廊的铁椅上,她的头发已经很长了,也没有怎么打理,她垂下头的时候,长长的刘海将她的眼睛全部遮挡起来,唐思佳只能听到人用非常轻微的声音说着话:“佳佳,你知道吗,我小的时候,他们对我可好了,就算是凌锐出生,他们对我也非常好,直到我大学毕业坚持要嫁给程司,他们……开始变了。” “我以为是我的坚持伤了他们,不仅放低自己,还用各种理由劝程司低姿态,然而我的退让……” 程衍丢失的真相,成为了压垮凌静静的最后一根稻草,早在五年前,她就知道凌锐不是什么好人,她为了父母委曲求全嫁给赵志飞,还给他做担保法人,她那时候头发大把大把的掉,女儿生下来变得体弱多病,她觉得都是她的错……回头看过去,凌静静只觉得像是一场真实的噩梦。 有时候,连她自己都分不清她还到底是不是她了,五年前她明明家庭幸福美满,为什么会过到这种地步? 如果不是场合不对,唐思佳真想敲开闺蜜的脑袋看看里面还剩不剩脑子了,她打过很多离婚官司,见过很多脑子进水的当事人,但……她没想到闺蜜有一天也会走到这一步。 唐思佳想起刚才眼神淡漠的程司,心头难免有些概叹。 “静静,菲菲真的是早产儿吗?” 第103节 凌静静整个人瞬间僵硬,像是想起了什么粘稠又阴暗的记忆,让她整个人都陷入晦暗之中:“佳佳,我只想离婚,我什么钱都不想要,我想带菲菲离开!” 赵志飞就是这个时候来的,他穿着条纹立领的polo衫,露出领口的大金链子,四年前唐思佳见到他的时候,啤酒肚还没现在大,原本不高的个头,现在显得愈发矮了,他手里还挎着个驴牌手拿包,上面搭着一只镶着金钻的手机,腰间还挂着一大串钥匙,上面宝马车钥匙一晃一晃,似是能拔高他的气场一样。 他显然已经不认得唐思佳了,径直朝凌静静走来,态度倒是并不差:“小锐怎么了,丈母娘呢?” 谭昭刚去吃早饭了,顺便跟程衍打了通视频电话,这才折返回来,人贩子的事情可以交给警方处理,但“夺命束腰”的事却得他来。 刚好那束腰就在旁边的证物室里,周晋倬替他申请了证物查阅,这会儿他正准备去仔细探探束腰上怨气的由来,却没想到这么巧,搁警局走廊里遇上了赵志飞。 赵志飞啊,谭昭视线落在赵志飞的胸口,那里有一根小拇指粗细的大金链子,而大金链子下面挂着的,隐隐有玉佛的气息。 这搭配,也是绝了。 跟周晋倬说的分毫不差,赵志飞身上确实有一块佛性很深的玉佛,这玉就像是一顶保护伞一样,万邪不侵。 但人在做,天在看,损人利己的事情做多了,便是神仙护佑也得自己还这份因果,用偏门法子作弊逃脱一时的惩罚,只会让天堑来得更加猛烈。 谭昭虽然不会看相,但他会观人气场,自己挺着水桶腰,还要替人操心小蛮腰,身上冤孽纠缠,这厂……他看是不用再开下去了。 谭昭在看人的时候,别人当然也在看他。 两个男人,两个极端,金钱能给人底气,却无法改变人的气度和眼神,赵志飞站在程司旁边,就跟天桥下耍把式的一模一样。 很显然,赵志飞也发现了,毕竟这实在是不太难发现。 “你是赵志飞?” 赵志飞发现自己只能仰着脖子看人,立刻往旁边站了好几步,但他很快就挺直了腰板:“你谁啊,警察局没人了吗?会不会说话啊?” 一张口还有牙黄口臭,赵志飞平日里甚至以此为傲,他觉得真男人就应该不修边幅,整那些不如多赚点钱,什么样的漂亮妹子不会黏上来。 这副模样,看得旁边的唐思佳内心发呕。 谭昭也不多跟人废话,他拿出周局给他做的特办证:“程司,负责城东黄某一案,赵志飞,我们怀疑你跟此案有关,请你配合调查。” 啥? 说实话,三个人都惊了。 特别是唐思佳,她是法政体系的,虽然打的是离婚官司,但有时候她的当事人会因为各种原因进出警察局,她太明白真证和假证的区别了。 程司居然为了寻子,特意当了警察? 相比较她正常人的惊讶点,赵志飞就精彩很多了:“程司?”他立刻转头望向凌静静,此时此刻他的眼神就有点凶了,“是你找他来的?你这么做,对得起我吗?我在外面辛辛苦苦挣钱,你居然还敢勾搭前夫,找他弄我?” 谭昭就觉得有点烦了,一个个的都听不懂人话,他还要养儿子的,哪那么多时间搁这跟人虚耗:“赵志飞先生,小孩子都知道听人话,我希望赵先生能好好配合,不要以为戴了个玉佛就觉得高枕无忧了,这玉佛拦得住那些东西,可拦不住活人。” 人话听不懂,那就说点儿行话,赵志飞看程司的眼神立刻就不一样了,他下意识捏了捏玉佛,上面温热的感觉让他理智稍微回来了一些,但接下来程司的话,又让他背后出起了冷汗。 谭昭不怕打草惊蛇,他就怕打得不够,这蛇一动不动。 “挣黑心钱还想要佛祖保佑,这佛祖得多亏心呢,识相点就赶紧跟我走,否则等我用起手段来,可就没这么礼貌了。” “你……这可是警察局!” 谭昭点头,恶人角色代入得天衣无缝:“我当然知道,难不成你还在幻想能从这里逃出去?” 这个时候,赵志飞终于想起了自己还有律师:“我要见我的律师。” “抱歉,我们部门暂且没有这项业务。”说完,谭昭直接就出手了,赵志飞想要挣扎,对方却比他更快,不仅如此,还直取他坠在金项链上的玉佛,因为是用红绳系上去的,所以大金链还好好挂在他脖子上,上面的玉佛却没了。 “既然赵先生不想走过场,那就直接走程序吧。” 赵志飞终于凶相毕露:“你把玉佛还给我!” 谭昭偏头问唐思佳:“你有看到我抢什么玉佛吗?” 唐律师立刻挂上自己的营业笑容,摇了摇头,道:“没有呢。” “所以,赵先生,袭警什么概念,需要我帮忙科普一下吗?”谭昭捏着玉佛,脸不红心不跳道。 第120章 鬼见不愁(二六) 周晋倬因为人贩子交接工作并不在局里, 他是中午过来时才知道程司这把骚操作的,说真的,他有点惊了。 “虽然这案件是你在负责, 但你就不怕打草惊蛇吗?” 谭昭摇了摇头,道:“不怕啊, 提心吊胆的该是他们才对, 如果他们敢对我出手,那担心的, 就更是他们了, 不是吗?” 周晋倬:……居然有点无言以对。 “你有查到这玉佛的来历吗?”周晋倬手里拿着某人昧来的玉佛, 入手玉质温润,气场平和,是块好玉, “上面的气息,被你抹掉了?” 谭昭一脸你在说啥子的表情:“没有啊,这不在这儿嘛。” “哪呢?” 谭昭吃着人带来的煎饼果子, 随意一指旁边桌上的汽水瓶盖:“喏,不就是这个。” 周局:靓仔语塞.jpg。 好半晌, 他才开口道:“你把上面赵志飞的气息转移到汽水瓶盖上了?你是什么神仙鬼才啊?” 谭昭一脸纯良。 “你怎么做到的, 居然可以让普通物品承载这种东西?!”周晋倬就差把着人肩膀用力社会摇了。 “就……咻地一下过去了?” 周晋倬:我书读的少,你别驴我.jpg。 不过很显然, 到最后周局也没从人口里挖出怎么弄过去的,他有些心累地一手握瓶盖, 一手捏玉佛, 决定自己研究,丰衣足食:“哦对了,赵志飞人呢?” 谭昭吞下最后的一口煎饼果子, 喝了一口柠檬汽水,才道:“我‘友好’地问询了他,他‘体贴’地配合了我,我就把他放回去了。” 周局用脚趾头想能猜到是什么样的 “体贴友好”,非常明智地没有问下去:“你在他身上下了东西?” “没有,我可是好人。” 周晋倬一脸不信。 “好吧,就一点点小东西,下在他车钥匙上了。”谭昭见隐瞒不过,遂非常坦然地承认了。 周晋倬不得不配合人对人心的掌控,那赵志飞显然非常喜欢靠外物来抬衬自己的身价,什么都可能不带,装逼的车钥匙绝对不会忘:“行吧,你心里有数就行,别到时候我收到十来八张投诉信,我可是要替你写不少检讨书的。” “……你这么一说,其实我心里也没什么数的。” 周局:“是不是想打架?” “你确定?” ……周局衡量了一下双方的武力值,明智地没有再说下去:“说起来,凌家这档子事,你要告诉程衍吗?” 谭昭也不傻,立刻意识到周晋倬话里的意思:“你是来劝我不要告诉他的。” 周晋倬是这世上唯三知晓程衍过去的人,但即便程衍没有上辈子的记忆,他也并不认同将这样残忍的消息告诉一个八岁的孩子:“你有没有想过,他如果知道了,心里会怎么想?” “想过。” “那你还要告诉他?你这么聪明,不会没有发现他性子因为过往的经历,是有些左的,这事告诉他,没有一丁点的好处,推己及人,如果这事发生在我身上,即便我已经成年了,我也依然难以接受,试问这世上如果连亲人都没办法信任……” 周晋倬非常严肃地说着,对面的人却笑了起来:“你笑什么?” “周局,你上次问我,有没有什么算命奇才介绍给你,你看我儿子怎么样?”谭昭拨弄着桌上的圆珠笔,语气是非常轻松的,“就算我不说,他也已经猜到了。” “啊?可……这不对啊,就算程衍是算命奇才,他也算不到自己亲人……”周晋倬没继续说下去了,因为他忽然意识到,天道对于亲人间羁绊并不是以血缘为判断的,凌锐为了利益出卖程衍,这是大因果,天道会默认两人斩断羁绊的。 “你就这么告诉我,不怕我利用你儿子?” 谭昭深深看了一眼周晋倬,终于停下了对圆珠笔的拨弄:“你不是那样的人。” “如果我是呢?” “……是不是想打架?” 谈话就到这里结束了,谭昭研究完证物室里的血红束腰,洗了手就回家去了。 他回到家的时候,程衍正在书房做作业,他写作业时的姿势非常标准,就像是从读书模特身上誊抄下来的一样,身板直直的,像一颗青葱白杨。 “我回来了。” 程衍早就听到人脚步声了,却在人出声后,才转头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很累吗?” 谭昭闻言一笑:“比你爸我累的人多的是呢,小学二年级的作业就这么多,我听楼下兵哥哥讲,你今天一天都在写作业?” 程衍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我在练字。” 谭昭这才发现,旁边的地上,有一沓写过的宣纸,最上面的那张,墨迹还未完全干透,他虽然不是书法大家,但看一个人的字,却是能看出很多东西的:“怎么,对你爹我没信心?” 程衍摇了摇头,却没说话,但他心里明白,他不是对程司没有信心,而是……对自己和其他人没有信心。 上辈子他真的错过了太多,但他有时候又有些庆幸,如果他上辈子知道这些不堪的真相,他或许早就被仇恨吞噬干净,就没有现在的他了。 可要不是这些人,他本该过得更好,程司……也该过得更好。 “你不恨吗?” 现在天也不算冷,谭昭直接坐在了靠阳台的地毯上:“如果我摇头,那肯定是假的。” 假使原主站在这里,说不定捅凌锐几刀的心情都有,像这种人渣败类,死不足惜,在开车回来的路上,谭昭一直在想怎么跟程衍说,但等真的说了,却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难。别看他跟周晋倬吹得那么平淡,其实他也没什么底的。 说到底,他只是个普通人。 “我昨天晚上气不过打了他一顿,如果不是周晋倬拦着我,说不定他现在已经死了。” 系统:……吹,使劲吹! “你手没事吧?” 程衍立刻去看程司的手,很好,骨节分明,没一丝伤口。 “没事,你会怪我没有打死他吗?” 如果周晋倬在这里,听到这样的对话,可能小心脏都能给吓出来,他已经够离经叛道的了,却绝想到有人比他还要玩得骚。 这个问题,程衍并没有任何的犹豫:“不会,我不希望你再出事。” 如果是刚开始在五谷村的他,程衍觉得自己或许真的会埋怨程司,但……现在不会,杀了凌锐是痛快,但杀人的程司也要付出代价,跟程司相比,凌锐算个什么东西! “但我向你保证,他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有时候,言语确实非常苍白,歹人作恶,虽然伏法,但伤害已经造成,程衍所经受的一切,凌锐的惩罚并不能使时光流转到五年前。 第104节 一滴泪从脸颊滑落,程衍摸了摸自己的脸,这才发现他居然哭了,他很早很早以前就不会哭了,因为他知道没有人会心疼他,他可真娇气,一旦有人心疼,连哭都学会了。 他有些狼狈地抬头,妄图将眼泪再憋回去,可这眼泪却莫名地不争气,他越是控制,就越是控制不住:“……我只是有根睫毛掉进了眼睛里,你别……” 谭昭站起来,非常直接地给了程衍一个拥抱。 “我知道,不用解释。” 程衍仍然很瘦,即便谭昭从回到梧桐市,不停给人泡药浴,一天三顿的投喂,但仍然没把小孩喂胖,反而是因为有了药力的补助,身高拔长,显得精瘦精瘦的。 “嗯。” 很温暖,也很安心,程衍并不是一个脆弱的人,但此时此刻,程司给了他借口,他的眼泪终于全部流淌了出来。 他并不是不小心走丢的,而是被人从程司身边抢走的。他的人生,原本可以不遇到吴大旺那个人渣,程司也不用为了他卖掉公司…… 他当然恨凌锐,甚至恨不得亲手杀了他,程衍拳头捏得死紧,但他知道,程司一定不希望自己手上沾上人命,而他……并不想让程司失望。 他虽然没读过多少书,听过什么大道理,但他知道,在这件事上,程司和他,都是受害者。 “我……好了。”程衍有些不舍地推开程司,擦了擦眼睛,撇开头道,“我是指睫毛掉出来了。” 谭昭当然没有戳穿这个堪称拙劣的谎言,而是非常配合地点了点头,甚至稍稍拉远了距离:“嗯,我明白。” 程衍:…… 你明白什么?!酷哥程小衍沉淀完心情,终于微微炸毛了。 父子间的气氛重新变得平和,谭昭才将昨晚以及今天的见闻简短告诉了程衍,包括凌静静对这件事的不知情,以及凌家非常畸形的关系。 其实这些他原本可以选择隐瞒,但谭昭并不希望以后程衍知道真相时,有样学样。而且善意的谎言也是谎言,比如楼下那一人一鬼。 但程衍听完,非常平静,也没有提出要去看看凌静静之类的话,说到底,他就是恨屋及乌,或者说,早在上辈子,他就已经对亲生母亲失望了。 而且如今她已经有了新的孩子,即便她有苦衷,他也并不想要被分割的母爱,甚至他可能还只被分到一小部分。 气氛沉谧,天边的晚霞正好,楼下还传来了齐大厨做饭的香气,这一刻,至少程衍身上的戾气是被安抚着的。 但很快,一通电话打破了这份沉谧。 “程司,不好了,凌静静发疯,提刀要杀了赵志飞!” 第121章 鬼见不愁(二七) 电话是林警官打来的, 那头的杂音很大,谭昭拧着眉听完,道:“她要见我?” 他现在在枫桥镇, 距离市区少说也有半个小时的车程,凌静静要真想杀人, 等他赶到赵志飞应该都凉透了吧。 那头林警官的声音略带疲惫:“事情有些复杂, 如果可以,还是想请你过来一趟。” 赵志飞毕竟是束腰案的关键人物, 谭昭想了想, 还是答应了下来。 “你又要出门?” 对上程衍黑黝黝的瞳孔, 谭昭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倒是被程衍抢了白:“等吃完饭, 我陪你去。” 这一脸小严肃的模样,谭昭伸手摸了摸小孩的头:“如果我不答应呢?” 程衍抬头看人,两人四目相对, 最后还是谭昭败下阵来:“行吧,不过你得答应我, 不能冲动。” 程衍点头:“可以。”说完, 他又加了一句,“我其实没有你想象中的脆弱。” “阿衍,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 “什么话?” 谭昭握上门把手,将门打开:“有一种脆弱, 叫做你爸爸觉得你脆弱, 你是我儿子,可以尽管向我撒娇。” 说完,还眨了眨眼睛, 给了程衍一个wink。 程衍:“。” 齐灵安早就做好了饭,最近老板早出晚归,肯定辛苦,还煲了靓汤,父子俩吃饱后,就直接出门去林警官给的定位地点。 天边是红彤彤的斜阳,映满了整片天空,等谭昭开到地方时,正好最后一丝红意褪尽,天空由月亮执掌。 “你可算来了,吓,你怎么把你儿子也带来了?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周晋倬忙到现在连饭都没吃,这一天天的就知道出事,可太草了。 谭昭将口袋里的车钥匙丢过去:“我没有开玩笑,知道你没吃饭,车里有给你带饭。” 周局赶紧接过:“还有这等好事?你怕不是要背着我搞事情吧?” “哪能啊,人呢?” 周晋倬转身指了指不远处的别墅:“就那栋,赵志飞婚前买的,你视力应该不错,有看到楼顶上那两个人不?都僵持好久了。” 虽然有好吃的,但周晋倬还是放心不下,和程家父子一起上去了。 因为凌静静的情绪不稳,谭昭上了别墅楼顶的阳光房,只看到两个警员和唐思佳在苦劝凌静静,唐思佳旁边的推车里,还有个小孩子,面色惨白,一看就是先天不良。 而等他走进里面,才发现凌母凌父也在,两人脸上全是指责,如果不是凌静静手里的刀架在赵志飞脖子上,两人恨不得冲上去将赵志飞抢回来,活似赵志飞才是两人亲儿子一样。 “静静,妈是劝不动你了,你为了个小丫头片子就要弑夫,你怕不是被粪堵了心!志飞对你多好啊,让你住大别墅,开小汽车,还给你钱花,你怎么还不知足呢!你听妈的,快把刀放下!” 凌静静却是一动不动,按照常理,这对老东西早该被警察劝下去了,说这样的话无异于刺激凌静静直接下刀,但谭昭上来时周晋倬跟他说,凌父凌母是应凌静静的要求找来的。 这凌静静,到底要做什么? 相较于谭昭的一头雾水,程衍在见到赵志飞后,就完全明白了,他又看了一眼“先天快被掏空”的同母异父妹妹,伸手扯了扯程司,示意他附耳过来。 谭昭侧身听,等他听完,也明白凌静静崩溃的原因了。 周晋倬:……说悄悄话能带上我不,我也想听啊! 谭昭往前走了两步,凌静静看到他,脸上终于不再只有麻木,但她手下的刀下意识一用力,吓得被挟持的赵志飞哇哇直叫。 “静静,你看程司也来了,你能先把刀放下吗?” 唐思佳真的是唇舌费劲了,但一点儿用没有,她只能寄希望于程司了,但很显然五年没见,程司变了不少,只听得人开口:“先别急着放下,你找我来,肯定不是为了让我看这一出吧?” 言语间,全无曾经的爱意,愣是谁也绝猜不到两人曾经是夫妻。 凌静静满脸苦涩,声音有些喑哑:“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求求你,救救菲菲!求求你!” “那首先,你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吗?” 旁边的凌母想要抢白,谭昭直接用灵力将凌家这对父母封在了原地:“没事,你直接说。” 周晋倬:艹!尽给他惹事。 凌静静才开口:“说起来,你可能不信,当初我根本不想同你离婚的,现在这话我也不怕说出来,当时我就跟被人魇住了一样,婚前就莫名其妙出了轨,然后在他们逼你卖公司离婚时,站在他们这一边……现在我终于知道了!是他,是他们,他们用什么符咒捆住了我,又逼我承担不属于自己的孽债!我没想到,赵志飞这么不是东西,菲菲是他的女儿啊,他怎么忍心!” “静静,你在说什么,我怎么一句话都听不懂?” 唐思佳觉得这也太扯了,可在场也就只有她一个人满脸惊讶,说实在话,周晋倬觉得这个说法才说得通凌静静前后差别极大的改变,当初凌家和赵志飞肯定用了法子控制她,让她承受赵志飞造下的冤孽,像是这种对人伤害极大的符咒,如果受体生产,这个符咒有一定几率转移到婴儿身上。 难怪他和程司都没发现凌静静的不同,周晋倬看向推车里的小女娃,眼带怜悯。 刚才程衍已经告诉他了,所以谭昭并没有太惊讶,他也不管凌静静是怎么发现的,只道:“那么,你为什么觉得我能救她?” “……是有人告诉我的,它突然就出现在我脑海里,他告诉我,这世上只有你能救她!”凌静静的情绪开始变得激动,赵志飞的颈部甚至开始渗出鲜血,大概是鲜血刺激人,他居然这个时候开始破口大骂,“谁知道她是不是我的种?那时候你可还没离婚呢!” “静静,你冷静,他就是个畜生,但你还有菲菲啊!你要是杀了他,菲菲谁来照顾!你会放心让他们来照顾菲菲吗!”唐思佳说着,手指指向凌家父母。 凌家父母倒是想说话,但显然谭昭不想让他们开口时,他们就做不到。 就在场面乱糟糟的时候,程衍趁着周晋倬不注意,跑到了程司的旁边,也曝露在了凌静静的视野之中,凌静静瞬间就冷静了下来。 “你是……小衍吗?” 程衍现在越来越像程司,又或者他是有下意识地模仿程司,连言行举止都很像,即便已经阔别五年,但外人不难认出两人是父子关系。 “我是不是,你关心吗?”程衍捏紧自己的衣角,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变得平静,“你知道替他人承受孽债的符咒,一旦转移,就不会再影响自身了吗?”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程衍假装露出一个和煦的笑容:“你三年多前生育,按照常理你早该恢复自我意识,你为什么没有离婚?为什么没有给我爸打电话?为什么……不来找我?” “我……” 说到底,程衍虽然不太通人情世俗,看得却比普通人更加通透。他并不理解人在尘世会受很多约束,有时候会“身不由己”,但他知道如果这事发生在程司身上,他肯定会立刻马上作出反应,而不是为了这个那个,而委屈自己继续下去。 “既然如此,你又有什么脸来找我爸救你女儿?是欺负他人好吗?我不许的。”程衍绷着脸,他知道程司不在乎这些,说不定到最后还是会像救那个邓煦一样,但他就是不想让人觉得程司好欺负。 程司,是他罩的。 这话可说得太直白了,作为被护的谭某人,自然不好在这个时候去拆儿子的台,但作为一个成年人被小崽子这么护着,难免也有些小开心。 他确实没有义务去救赵菲菲,甚至按照主观感情,他甚至应该希望凌静静直接杀了赵志飞,这对他构不成威胁的。 “小衍,对不起,是妈妈对不起你,可菲菲她……也是你的亲妹妹啊。”凌静静心神动摇,也不知赵志飞哪里来的力气,居然在这个时候直接挣脱了出来,他甚至一把夺过凌静静手里的刀,照着凌静静的肚子就要刺下去。 但很显然,这刀是没有刺下去的,谭昭一脚给人踢飞了,然后踩着赵志飞杀猪般的叫声,接过周晋倬递过来的手铐,给人反手拷上了。 “你凭什么拷我!我什么都没有做过!” 谭昭踩着人的脸,道:“每个罪犯狡辩时都是这句话,你做没做过,证据说了算,没了玉佛,很难受吧?” 特殊部门办案就是野,周晋倬找了人来把赵志飞拉走,先不谈束腰,光是强行找别人背负孽债这条,就足够让人脱一层皮了。 唐思佳扶着闺蜜到赵菲菲的身边,看着瘦弱异常的女儿,眼泪止不住地流。 看着这样的闺蜜,唐思佳是恨铁不成钢啊,她看向程司父子,明明应该是一家人,却像是两个世界的人一样。 看这场面,周晋倬终于忍不住咳了一声,道:“凌静静女士,请勿相信虚假谣言,关于赵菲菲身上的伤害转移符咒,我们分局会负责祛除,关于你用暴力手段胁迫他人,还请你跟我们走一趟。” 第122章 鬼见不愁(二八) 凌家一家齐齐整整在公安局团聚, 大概是因为谭昭表现出来的特殊能力,凌母凌父这回倒是交代得非常痛快,再加上凌锐的口供, 大致将五年前程衍丢失的真相复盘了。 五年前的夏日,凌锐大学放了暑假在家, 像他这样的性子, 暑假自然不可能闲在家里,经常打个招呼拿了钱好几天不回家, 跟着社会上的人混, 凌母还当他和别人旅游去了, 却不知道他在外面捅了大篓子。 凌锐惹到的人,就是赵志飞。 原来在没做束腰之前,赵志飞是开地下赌场的, 凌锐欠了上百万的债务,每天还要利滚利,凌家是还不出这笔钱的, 至于卖房子?那都不在这三位的考虑范围之内,毕竟他们还可以吸女儿的血。 但凌锐也不是个傻子, 上百万的钱用来给他还债, 程司肯定是不会答应的。于是他来了一把骚操作,他趁着他妈带程衍出门去动物园, 假装绑架了程衍,然后问程司打电话要赎金。 为了万无一失, 他还找了他道上的铁哥们一起行动。 但能和凌锐混在一起的能是什么好东西, 那人就说绑架多危险,像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万一你那姐夫报警怎么办, 咱们被抓了可就完蛋了。 第105节 凌锐一想也对,就问哥们你有什么法子。 那哥们二两黄汤下肚,就说兄弟你是个干大事的人,既然绑都绑了,不如干脆就卖了吧,反正又不是你儿子,既能赚点钱花花,还能让你姐夫姐姐乱了方寸,到时候你姐夫没有精力打理公司,那公司不就是你的了嘛。 程家就程司一个人,没有程衍那公司指定就是他的了,凌锐一想通,这绑架电话也不打了,那哥们就说他认识一收小孩的,两人就借着酒劲,把敲晕的小程衍给卖了。 卖了一万八,凌锐想到程司的大公司,非常豪气地给朋友分了八千。 凌母事先确实是不知道的,但知子莫若母,后来赵志飞偶然看上凌静静,提出条件说可以用凌静静抵债后,两人是一起给凌静静下套的。 先是在凌静静吃的东西里面下药,后来又各种洗脑,最后坑了程司一半的公司,凌锐不仅啥事没有,还白得了一套房。 至于当初追踪人贩子通风报信的事,确实也是凌锐做的。 而在凌锐的供述下,警察也对那位同伙实施了抓捕,两个“好朋友”终于在监狱里会面,谭昭趁着别人不注意,给两人下了梦魇,他们会在梦境里,日复一日地经受比程衍痛苦百倍的生活,直到他们死去。 而在凌锐进局子后,他那个给他带了绿帽子的妻子趁着凌母凌父不在家,撬了凌家的保险柜,将家里所有的钱拿走,带着孩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凌母凌父哭天抢地,但凌家的极品事都在小区传遍了,以前凌母经常bb别人,现在终于轮到别人说她家,她完全承受不住,又要筹钱给儿子请律师,又要去哄女儿给点钱,原本可以卖了蒂斯新苑的房子,后来她一查才发现,这房子早就被儿子抵押给别人做什么生意,生意现在黄了,房子人家要收走。 无奈,他们只能卖了聚贤小区的房子,但像这种老房子,又没有什么拆迁机会,附近的功能区也比较老旧,也不是学区房,自然卖不上高价。 只是凌锐的罪板上钉钉,有点名气的律师都不会接这种案子,毕竟给原告辩护的律师,可是地头蛇霍家请的金牌律师,最擅长打这种案子,他们是想不开才会去接。 再说,凌锐的罪责可不止拐卖,还有下药诱骗凌静静,数罪并罚,凌静静大概是拿过刀,这次并没有心软,凌锐这碗牢饭端得稳稳的,再加上梦魇折磨,等法庭宣判的时候,他看上像是整整老了十多岁。 有好事者去采访凌母凌父,还诓骗两人说可以利用舆论让女儿松口,什么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两人还真信了,隔天就上了本地头条。 这下,全梧桐市都知道这家极品,还是后来谭昭知道,觉得对程衍不好,找了人将这事压了下去。 只是网上没了消息,人还是有记忆的,特别是认识凌家的人,那是见到人就指指点点,还以此来教育儿子,什么千万不能娶这种人家的女儿云云。 反正当初凌母扒别人有多难听,现在别人扒她就有多难听,两人没了房子,稍微要点脸面的房东都不想租给他们,他们只能在儿子服刑的监狱附近租了个房子,然后每隔一段时间去看凌锐。 但凌锐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差,有一回凌母去见儿子,实在心疼儿子,忍不住摸了摸儿子的头,却不知道是触及到了什么,耳朵直接被凌锐咬了下来。 凌父嫌弃凌母,几乎天天吵架,然后互相指责,大打出手,最后双双住进医院,也算是老天爷给他们的“眷顾”了。 当然,这些都是之后的事情,谭昭在将程衍丢失的罪魁祸首送进监狱之后,就兢兢业业地查着束腰案。 赵志飞因为使用非自然手段胁迫谋取他人利益被抓后,小蛮腰的客户名单就不那么难找了。在比对了所有购买名单后,谭昭终于查到了束腰上最初的怨气来源。 接下来的事情,就比较简单了,谭昭和周晋倬先将赵菲菲身上的替罪符化去,但已经承受的也追不回来了,谭昭看小孩无辜,最后还是渡了一丝灵力给小女孩。 周晋倬看在眼里,心想程衍那臭小子知道了,恐怕是要跳脚的。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周局无所畏惧:“放心,咱俩谁跟谁,你请我吃顿饭,这事我绝对烂在肚子里。” “……简单点,你就是馋我家的大厨了,对吧?” 谭昭渡完灵力,就将小孩放回了推车里:“有查到给赵志飞符咒的人吗?” 周晋倬一秒严肃:“上次差点逮到,可惜让他给跑了,我上次给总局报了赵菲菲的生辰八字,总局有个老神仙,他说赵菲菲的命格,也自带大气运。” 谭昭一楞:“……同一伙人?” “现在看来是的。”周晋倬愁啊,“其实你不知道,在这之前,已经有至少十个气运者遇害了,只是不在梧桐市,我也是最近在知道的。你说这好端端的,大清亡了这么多年,他不当皇帝,也不怕气运撑死了!” “那就见仁见智了,但别人的东西终究是别人的,有些人天生就馋别人家的东西。” 两人认识时间虽然不长,但周局显然听出了弦外之音:“你有法子?” “没有,不过如果你那个汽水瓶盖还没丢的话,可以稍微试试。” 当然,在谭某人的字典里,试试其实就是可以的意思。 周晋倬当然没有丢掉那个汽水瓶盖,毕竟它上面的东西还没祛除,随便丢了岂不是有害垃圾,身为特殊部门的老大,他可不会知法犯法。 谭昭将从赵菲菲身上的气息加权到汽水瓶盖上,稍微提了提纯,勉强能抓到一丝施术者的气息,他给这丝气息加持了追踪术,然后才交给周晋倬。 周局:“……如果你想当局长,我可以……” “不,我不可以!” 谭昭连忙脚底抹油离开,不过离开前想到什么,又转头说道:“我有没有跟你说过,这丝气息蛮像害陆夫人那个借运戒指的,只不过那个是劣质品,哦对,陆夫人就是余欣,余氏当家陆总的夫人。” “艹!这么重要的事情,你到现在才说!”气得周局差点把手上的气息捏爆,后来想想跟工资挂钩,瞬间就平心静气了。 人嘛,总归不能跟钱过不去。 ** 谭昭离开特殊分局,看看时间,转道去了梧桐市最大的农贸市场。 梧桐市特长有种梧桐米,传闻一大堆,还能扯上凤凰云云,但就是比一般的米甘甜一些,当然价格也翻了好几倍,近些年又改良,价格能飙到百来块一斤。 谭昭逛了一圈,买了十斤梧桐米,又去隔壁水果市场买了蛮多新鲜时令蔬果,把东西搬上车后,还看到外面有农户摆摊,除了新鲜的蔬菜,还有些山里的果子。 某人兜里有钱的时候,向来是想买啥就买啥,他逛了一圈,还买了一个黑猪腿,将后备箱装满后,这才满意而归。 等车开到枫桥小学,多等五分钟,刚好是小学二年级放学的时间了。 程衍走出来,小酷哥看到程司,当即微微抿了抿唇角,和方舟打过招呼后,小碎步走到程司面前,连他自己都没有发觉,自己已经熟练得像从没离开过程司一样。 “今天爸爸买了好东西,等下要不要跟我一起做?” 程衍将书包解下来放到后座上,隐隐能闻到水果的清甜:“什么东西?草莓果酱?” “不对,再猜。” ……程衍果然猜不着,他眨了眨眼睛,看着院子里豪言壮志说要酿酒的人,心想这酒不会酿成药汤味吧? 不过看程司高兴,小酷哥又觉得没必要太较真,于是他也加入了其中。 “你说,人家女儿出嫁都有女儿红,咱这个叫‘儿子红’,怎么样?” 酷哥程小衍身心都是拒绝的:)。 第123章 鬼见不愁(二九) 对于酿酒, 谭某人一向非常敢于创新,什么样的方子都敢于尝试。 这次他准备用梧桐米发酵做成米酒,再提纯用不同的酸性水果试试搭配度, 反正他闲着也是闲着,自家院子里随便祸祸。 当然, “儿子红”这个戏谑酒名在程衍核善的眼神下被丢弃, 谭昭觉得如果自己真的在瓶身贴这三个字,小酷哥会赏他一瓶“花儿红”喝喝。 系统:告诉你, 花儿为什么那么红吗2333? [决定了, 花儿红这个名字就非常不错。] 系统看着沾沾自喜的宿主, 真的很想真诚建议对方去看看取名大全,真的,不会取就别取了, duck不必。 转眼,程衍开学就要满一个月了,这天小酷哥回家, 带回了开家长会的消息。说实话,谭某人这显然是大姑娘上轿头一遭。 “我需要准备什么吗?” 第一次见程司, 程衍到现在还记得对方一把将吴大旺踩在脚下的凶煞模样, 而现在这个人一派和煦地坐在餐桌前,真的让人有点唏嘘:“不用, 你就坐下下面听就行了。” “好的呀。” 然而等到了学校才发现,居然还有家长分享育儿经验这一趴, 谭某人赶鸭子上架, 现场给人来了一段单口相声,从此一战成名,家长群里流传起了二年级六班第一名小同学爸爸口才了得的传闻。 听到传闻的程衍:……不愧是你。 当然除此之外, 小酷哥心里还是甜滋滋的,毕竟程司夸他了呢~ 就在谭昭圆满顺利开完人生中第一次家长会后,他终于接到了周晋倬的报喜电话,在几方特殊分局的围攻之下,凭着谭昭那缕气息追踪,他们终于把这伙偷盗气运的老贼给拿住了。 这不审不知道,一审他们才发现这伙人的带头人特么居然还不是本国人,是隔壁东国的。 而在这伙人被抓后,坚持许久的赵志飞终于也松了口。 谭昭特地驱车走了一趟,听完了赵志飞的口供现场,却原来当年凌锐欠赵志飞钱,乃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仙人跳。 五年前,梧桐市狠抓黑赌场,赵志飞眼看着“家业”不保,就经人介绍去找一个叫李神仙的人算命,他原本不大信,但那李神仙告诉他一个可以躲过警察排查的法子。 赵志飞半信半疑,可后来一件件都被李神仙言中,他立刻将李神仙奉为座上宾,李神仙说什么,他都信。到后来实在抓得严,赌客不敢上门,李神仙就说看他心诚,决定告诉他另一个赚大钱的法门。 于是,赵志飞派人去诱惑凌锐赌钱,又放任其筹钱,程衍丢的事情,其实他是知道的,但他显然对此并不在乎,在凌家人走投无路之后,赵志飞才假模假样提出可以用凌静静来还赌资。 李神仙告诉他,只要他做生意,让凌静静做法人,把一道符纸给她喝下,那么他不管做什么生意都能红红火火,且凌静静若能在喝下符咒后诞下孩子,不拘男女,还能让他的生意更上一层楼。 赵志飞一一照做,甚至为此还娶了凌静静,果然他开束腰厂第一年,就赚得盆满钵满,第二年已经成为线上束腰的前三甲,第三年开了线下实体店,堪称财源广进。 赵志飞走路都生风,只可惜李神仙在赵菲菲生下之后就离开了梧桐市,这也是赵志飞久久不松口的原因,他是觉得警察根本找不到神通广大的李神仙。 但很显然,逾越法律和道德底线的人,终将会受到惩罚,不论你有多大的能耐,即便是真神仙,该吃牢饭的时候,还得乖乖吃牢饭。 “也是巧了,这伙人还跟咱们上次逮的人贩集团有些联系,哥们年底发了奖金,指定带酒去你家庆祝啊!” 谭昭一楞,这么巧,那说不定上辈子程衍还真为自己报仇成功了,他一笑,伸手摆摆:“不用回山门啊,听说你师父一直想让你回去继承师门基业啊?” 周晋倬立马抱紧自己:“你从哪里听来的?假的,都是假的!” “哦,那就是真的了~” “走走走,赶紧走!”周晋倬赶完人,又道,“真的不来特殊分局吗?福利待遇从优哦~” “再看吧,要是你以后实在束手无策,我也不是不能看在钱的面子上,稍微……” 周局讶然:“我?作为你曾经的临时女友,难道没有牌面吗?” 谭昭脸瞬间黑了下来:“……你特么居然还敢承认?!” 这事儿吧,就要从凌静静来跟赵志飞签离婚协议说起了。其实如果走完特殊部门的流程,因为凌静静是受胁迫才同意结婚,属于违背当事人意愿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但凌静静已经不想再跟赵志飞有任何的瓜葛,赵志飞本人的财产都已经被冻结,这可能是凌静静近些年活得最清醒的时刻,她放弃了分割财产,只要女儿的抚养权。 也不知道唐思佳做了什么,赵志飞居然同意了,甚至非常爽快地签署了离婚协议。 签完离婚协议出来后,凌静静就碰到了穿着男装的周晋倬。 那场面,谭昭不在场,都替周晋倬感到尴尬,然后当凌静静问起两人关系的时候,那应该就是谭某人风评被害最厉害的时刻了。 “你居然还好意思提?你知道凌静静带女儿临走前,给我打了个电话,她还祝我幸福吗?!你敢说跟你没有任何关系?” 周局摸了摸鼻子:“你可别诬赖我,我可什么都没承认呢~” “那你眼神瞟什么瞟!周晋倬,你以后休想踏进我家的大门!” 谭某人放完狠话,然后迅速绝情地离开。 第106节 当晚,谭昭给酒做最后的封坛,这酒坛还是前两天他去旧货市场淘来的,用酒精消杀之后,封好坛,直接埋在了院子里。 在这之前,他还去花鸟市场买了两棵柿子树,又在院子里搭了一个葡萄架,下面放上长椅,等来年种上葡萄,应该就好看许多了。 不过很快,谭昭就没有这么多闲情逸致搞园艺了。 一来,是大刘把邓煦所需的各种药材找齐快递了过来,经过一个多月的针灸和外敷药膏,邓煦的腿已经有了知觉,第一步的基础打下去之后,那就可以进行第二步的药浴了。 “我伤的是腿,为什么要泡全身?” 谭蒙古大夫摊手:“中医上,向来不是脚痛医脚,头痛医头,你虽然伤的是脚,但你摸摸自己的良心,当兵这么多年,身上就没个暗伤病痛?” 邓煦惊了:“……这就是你的彻底治疗?” “那当然,你都开口了,我既然收了你这个病人,没道理让你带着半身毛病出去啊,这不砸我招牌嘛。” 本来已经准备好退伍,但没想到还有这等意外惊喜的邓煦当即开口:“我可以!” 不就是药浴嘛,程衍个小孩子都可以,没道理他这个军人做不到。 但事实证明,即便是铁血真汉子,也很需要鼻夹这种造福人类的产物。鼻夹,生命的福音,鬼才的设计。 一起泡药浴的程衍投去鄙夷的眼神,然后……坚强屏息,独自忍受药浴的芬芳。 得亏这药浴泡完能洗掉味道,不然这一天天的,他觉得自己都不用去上学了。 这说起上学,就是谭昭第二忙碌的事情了,在程衍的小学课程逐渐步入正轨时,学校的各项活动也得参加起来。 近些年小学生的生活绝对是最丰富多彩的,同理小学生的家长也是如此,一天天的,不是什么小动物观察日记,就是家长亲子运动会,秋天的时候,还要出去郊游,然后还要写感受。 半个学期后,谭爸爸只觉得身体被掏空,他光知道高三班主任不好当,没想到做小学生家长更难。 邓煦:日常恐婚恐育.jpg。 不得不说,邓煦乍然离开军旅生活,其实还蛮适应的,程司比他想象中要好相处很多,他闲极无聊,还教小朋友打拳。 不过他在知道程衍小朋友五年前被拐卖小半年前才被找回来之后,就只教非常浅显的招式,小朋友筋骨没长好,拔苗助长了可不好。 但在知道这事后,邓煦对程司充满了敬佩,这世上能做到程司这个地步的父亲,其实并不多。如果,如果他的亲生父亲…… 邓煦眉间微讪,想这些做什么,他又不是程衍这般的小孩子,而且他也比程衍幸运很多,小时候在孤儿院长大,后来进了部队,他已经许久没有想起这些往事了。 齐灵安飘在半空中,眼神说不出的悲伤,他真的很想很想告诉哥哥,爸爸妈妈从来没有放弃找他,他也没有,可是……他看了看自己几乎透明的鬼身,又将诉说的欲望强压了下去。 大抵是亲兄弟间的心灵感应,邓煦忽然抬头,望向齐灵安飘着的方向,对着空气开口道:“你是不是有什么话想跟我说?” 一人一鬼诡异地陷入四目相对的状态,齐灵安一个机灵,直接冲到了院子里:“啊啊啊啊啊啊,老板,我哥哥好像看到我了!” 第124章 鬼见不愁(三十) 谭昭正在给草坪洒水, 闻言看了一眼走廊下窜成窜天猴的齐灵安,不免有些狐疑:“淡定一点,邓煦他……” “不不不不不, 我在他眼睛里看到我的倒影了!!!”齐灵安紧紧抱着自己,把自己团成了一颗球, 就在走廊上飘到东飘到西, 跟个大型躲避球似的。 谭昭掐着水管的手一顿:“你没看错?” “虽然只是一瞬间,但我绝对不会看错的!我可不是糊涂鬼!” 平心而论, 齐灵安和邓煦虽然是亲兄弟, 但很显然两人长得并不太像, 谭昭曾经看过齐父齐母的照片,齐灵安长得像齐母,邓煦的长相则是更肖似齐父多一些。 于是谭昭宽慰对方道:“没事, 他就算看见你,也不会发现什么的。” “真的?” 谭昭透过一楼的窗玻璃看到坐在轮椅上表情有些惊愕的邓煦,忽然问了一句话:“那如果, 他真的发现了呢?” 齐灵安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了起来:“没有如果!肯定发现不了!” 说完就跟给自己做了自我催眠一样闪进厨房,等谭昭浇完草坪, 厨房里已经传来了奶油酥脆饼干的香气, 说起来,程衍的生日也快到了。 他要不要试着做个生日蛋糕挑战一下? 系统:……别了吧, 那可能就不是生日蛋糕,而是生日炸弹了。 [你闭嘴。] 但所幸, 他家有个非常体贴的大厨, 蛋糕胚和奶油裱花都能做,谭昭只需要按照网上的教程做个形就行了,在练手了一回后, 谭某人信心大增,还决定用巧克力淋酱在蛋糕上画一幅画。 齐灵安:……老板,你绝对是我教过最灵性的那一个了! 这一天,是星期四,平平无奇的天气,平平无奇的课程,上完一天的课,程衍像往常一样等待程司来接他,方舟比他更快看到人,手挥得比见了亲爹还热情,好像程司天生就特别招人喜欢。 他跟方舟道别后,坐上车,到家不过十来分钟。 程衍下车开门,然后—— “surprise!生日快乐,阿衍!” 从庭院进入到玄关至大厅,都挂了彩带和气球,男人的装饰可能有点土,但绝对够欢腾,不仅是邓煦,陆扬一家、周晋倬和霍家兄弟居然都在,手里拿着花筒,毫不夸张,程衍有一瞬间是懵掉的。 “我……生日?” 原谅小酷哥吧,他在这之前其实连过生辰的概念都很模糊,大山村的人不会在意这些东西,他也根本不记得自己的生日是在哪天,因为在他的概念里,这没有任何的意义。 但就在此刻,这个平凡的日子忽然有了意义——八年前的今天,他成为了程司的儿子。 “当然,今日你可是寿星,你最大!” 霍游捧着巨大的生日蛋糕,上面还有一副他的肖像画,嘴角微微抿着,笑意却从眼角泄露了出来,对于现在的程衍来说,简直就跟照镜子一样。 “啊?那……我要做什么?” 八岁的程衍终于透露出几分孩子气来,他身上的书包还半挂着,双手捏着衣角,谭昭伸手接过书包,将人按在最中间的位置上:“听我们的祝福,然后吹蜡烛许愿!” 程衍没听过生日快乐歌,却很喜欢这段旋律,带着奶香甜味的音乐萦绕着他,似乎能一点一点地驱散他周身的阴霾。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程衍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来来来许愿,吹蜡烛!” “别说出来,什么愿望都可以的!” 程衍睁开眼睛:“什么都可以吗?” 谭昭对上小孩黑黝黝的眼睛,点了点头:“除了摘月亮摘星星。” ……这种时候都要皮一下,不愧是程司了。 程衍在簇拥之下,只许了一个愿望,并且非常虔诚,吹蜡烛的时候一气呵成,毕竟八根蜡烛并不多。 “然后呢?” 小酷哥的话刚落,花筒“砰——”地声音就炸在他耳边,他难得吓了一跳,继而却有些高兴,其实……他很喜欢很喜欢这种场面。 “先吃饭!等下再吃蛋糕!” 霍游立刻举手:“对对对,先吃饭,吃饱了咱们再去放烟花,小程哥我特意买的新花样,你肯定喜欢!” 周晋倬就忍不住调侃人:“又是烟花啊?地主家的浪漫就这?” “你可别瞧不起烟花!这可是我专门找人定做的!你呢,你的礼物呢?” 周晋倬:……空着肚子来的,咋地? 其实呢,周局送了人一本看相算命的古书,这搁现在玄门可不多得,当然用得上的人也很少就是了,不过送礼不看价值,程衍就很喜欢这本古书。 当然,程衍也很喜欢陆扬送的遥控小汽车,陆家是做新锐科技的,做儿子的送遥控小汽车,做爹的就送无人机,大有一副要承包程衍来年所有玩具的架势。 大家伙儿送了一圈,连邓煦这个在人家里治病的都送了一套丛书,唯有当爹的程司毫无表示。 “不会吧,程司,你就做个蛋糕啊?” 做蛋糕怎么了?瞧不起蛋糕啊,这可是他唯二不翻车的菜品,多么有纪念意义啊,他可不轻易下厨给人做东西吃的。 系统:毕竟你轻易下厨的话,地狱冤魂千千万了。 谭昭只当没听见,从背后摸出了一个丝绒盒子:“阿衍,生日快乐!” 前面的礼物都拆了,程衍也没好意思留着自己独自拆,成人巴掌大的盒子,打开是一枚通透异常的小玉剑,入手温润,乃是极品的暖玉。 这可是有价无市的宝贝啊。 当然,这里面显然还有更识货的,比如周晋倬,他在见到小玉剑的刹那,一双眼睛就黏在上面了:“程司,我现在喊你一声爸爸,还来得及吗?” “……我可生不出你这么糟心的儿子!” “不,爸爸,孽子也是儿子啊!我不要这么好的,十分之一就行,我不挑的!” 奈何谭爸爸铁石心肠,坚决不要这种大龄糟心日抛儿子。 “护佑己身,百邪不侵”,上面萦绕着一丝中正平和之气,程衍尚且不认得,但他知道这绝对是好东西。 但挂这么闪亮的宝贝在身上,真的不会被贼惦记吗? 谭昭当然也考虑过了,然后在这个灵力并不算丰厚的世界,他选了小说最为通俗的“滴血认主”的方式来掩藏宝物之光。 然后,非常成功地惹得周局开始叫爷爷了。 淦,他也没这么大的孙子! 滴血认主后,小玉剑就挂在了程衍的脖子上,而就在认主的刹那,他才发现这居然是一柄真剑,只要灌注真气,就能催发玉剑变大。 程衍看了一眼周局,默默将这个功能藏在了心里。 收完礼物,放了一个小时的快乐烟花,在送走最后一位死皮赖脸的周姓客人后,程衍小酷哥终于想起了自己还是个小学生,明天还要上学,然后……作业还没做。 程衍:靓仔凝滞.jpg 老父亲拍了拍儿子的肩膀,然后愉快地去客厅嗑瓜子去了。 而另一边,邓煦在回到房间后,默默拿出了一直贴身放着的老照片,那是他刚到孤儿院时拍摄的照片,上面有时间年月日,按照孤儿院的规定,这个日子也是他身份证上的生日日期。 当然,在孤儿院时小朋友过生日都很简单,而在当兵之后,铁血兵哥哥是不过生日的。他拿出照片,只是微微有些概叹。 但在空气中的齐灵安看来,这绝对就是哥哥在悲伤了。 呜呜呜呜,这根本就不是哥哥的出生日期,他是不是应该告诉哥哥真正的生日日期?就光这一幕,齐灵安已经脑补了十万字凄风苦雨小作文。 作为一只鬼,他左左右右,辗转反侧,反正也不需要睡眠,愁得头发都要掉没了,他终于逮住老板,嚎道:“老板,我愿意再给你干十年,你能帮我哥过个生日吗?” 谭昭:“……你开玩笑的吧?” “没有!怎么可能!老板,一句话,干不干!” 第107节 “你……” “老板,十五年!” “我……” “老板,求求你了!” 谭昭:“也不是不行……” “成交,我去准备生日蛋糕!” 谭昭都没拉住齐灵安,他只是想说,你就不怕掉马吗?毕竟全世界知道邓煦真正生辰的人,就是他的亲人啊。 小伙子你可长点心吧,这被人坑成鬼了啊。 然而,就谭昭去送小孩上学的功夫,这鬼就自己自爆马甲,并且爆得……那叫一个彻底了。 齐灵安死后,他的遗物由特殊部门转交到了谭昭的手里,谭昭又交还给了齐灵安,齐灵安当着程家的大厨,当然在二楼拥有自己的房间。 为了给邓煦过生日,齐灵安翻出了父母的旧物,准备拍个照片给老板,让老板随便编个理由告知真相,至于他的死因,他想过了,只要特殊部门不开口,哥哥应该是不会知道的。 抱着这样的心,他把照片发给了程司,然后就丢下手机忙过去了。 邓煦过来时,手机刚好还亮着,那张大大的出生证直接怼在他眼睛里,想不看见都难。 稍微套路了一把鬼、没想到真相来得这么快的邓煦:…… 第125章 鬼见不愁(完) 谭昭送完小孩回来, 就被邓煦堵了个正着。 “怎么了?还没到施针的点啊。”谭昭看了看手机,还早着呢,不过齐灵安怎么一大早给他发了这多么条消息啊, 又鬼吼鬼叫? 邓煦在自己的手机上点了两下,抬起来送到谭昭眼前:“这是什么?” 虽然早有预感, 但当证据摆在他的眼前, 邓煦还是觉得非常不真实,他其实也有找过父母, 但人海茫茫, 不是每个人都能像程司这样秉着一点希望能坚持数年不停, 对于父母的期盼,他其实已经不太深了。 因为没有得到过,在长大成人后, 邓煦已经不再渴望亲情。人活在世上,没有父母一样能过,他早就过了渴望父母的年龄。 也是因此, 他在看到这张出生证明后,并没有立刻发作, 反而是第一时间冷静下来, 找程司谈谈。 谭昭也刚点开齐灵安的信息,再看邓煦的手机, 心里嘎登一下,心想这傻鬼!就这智商还搁这玩地下战呢。 “额, 那个你听我狡辩, 哦不,解释。” 邓煦:…… 证据确凿,谭昭干脆也不推门进去, 反而是接过邓煦的轮椅把手,推人到外头呼吸下新鲜空气。 程家小院的外面是一条一车道宽的水泥路,百米外就是进城的公路,谭昭推到一半时,邓煦就按住了轮椅的轮胎。 “他是……我的亲人?”邓煦曾经偶然间看到过那鬼一眼,出乎意料的年轻,一看就是出身很好的年轻人。 谭昭:“……” “很难回答吗?” 谭昭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我好歹也是人家的雇主,不会随便出卖员工消息的。你也可以理解成为,我这个中间商不想赚差价。” 邓煦并不讶异程司的态度,从这些日子的相处看来,程司看上去是个万事不过心的人,但只要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此人是个非常有原则的人,比如在教育程衍这件事上,程司肉眼可见是有溺爱的,但每次在原则性问题上,他却能比谁都理智,该批评教育就批评教育,绝对不会因为孩子小什么原因就轻轻放过。 他早先还想过,要是全天下的家长都跟程司一样,说不定就没有熊孩子的存在了。 “他……为什么不去投胎?” 这个问题,或许只有齐灵安自己清楚了,每一只鬼滞留人间都是有原因的,或因冤屈,或因遗憾,或因不舍羁绊,齐灵安早在结束万人米气运之时,就该投身地府。 谭昭并没有用任何契约的形式捆住对方,甚至还主动提出过超度,但齐灵安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显然还有另外的原因。 谭昭望着邓煦,摇了摇头:“不知道。” 说话的功夫,他已经将齐灵安发给他的一连串消息全部看完了,这还让瞎编个理由,你自己倒是把手机藏好啊,谭昭有些无语地按灭屏幕:“你想见见你的父母吗?” “……他们还活着?”邓煦说不紧张,双手却死死地捏紧了轮椅的扶手。 谭昭有些不大忍心开这个口,但他最后还是说了:“没有。” 其实是意料之中的事情,邓煦松了口气,却又无端有些心慌,他其实有些猜到那只鬼的身份了,却不大敢去验证。 说到底,不过就是“近乡情怯”。 “好。” 不知为什么,谭昭居然在邓煦身上,看到了上辈子程衍的影子。活着的人承受死去之人的思念和不舍,其实也很难受,上辈子程衍找到梧桐市,看到程司墓碑时,听着旁人诉说程司死在寻他的路上,心情……该是多么地绝望啊。 “如果不想,你可以拒绝。” 邓煦却坚定地摇了摇头:“不过,可以等我的腿好了之后吗?” 谭昭闻言点了点头:“当然可以。” 这对亲兄弟,明明对各自的身份依然心知肚明,却非常默契地选择隐瞒,一个傻乎乎地当着鬼,一个则是……配合着表演。 而作为中间商,谭昭在想自己要不要给一人一鬼约个时间,干脆说开算了。 也是巧了,邓煦真正的生日居然就在半个月之后,还没等谭昭掐个黄道吉日,齐大厨就推着他出去给人过生日。 邓煦:……那就过吧。 平心而论,邓煦过生日的表现还没程衍来得自然呢,可偏偏齐灵安这傻孩子开心得跟个傻子似的,邓煦在烛光中隐隐可见鬼影,吹蜡烛之前,鬼使神差地许了个愿望:希望他早日投胎,来世平安喜乐。 热热闹闹地吃了蛋糕,一个月跑来蹭了两顿生日宴的周某人吃得肚皮发圆。 “看你愁眉苦脸的,我还以为你什么事都能搞的定呢。” 谭昭一脸你在说屁的表情:“我就一普通人,别太抬举我了。” “就你还普通人?我呸!你有本事给你儿子雕小玉剑,你有本事也普通地给我雕一个啊!”周局心里老大想要了,做梦都想要。 “没本事。” 嗨呀,就超气,周晋倬瘪着嘴道:“是不是那傻鬼掉马甲了?” “看来你看出来了,果然瞒不过你。” 周晋倬翻了个白眼,一副老娘看尽千帆的表情:“我长眼睛了好不好,也就那傻鬼傻乎乎的,这搁一个屋檐下,早知道是时间问题了,你这么精明,会没有想到?我看你就是故意的,当时是不是看这傻孩子太可怜,动恻隐之心了?” 谭某人此时陷入了沉默。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虽然我知道你的为人,但我还是想同你说一句,生死有别,不管齐灵安多么无辜,人就是人,鬼就是鬼,人鬼殊途,徒增结缘,反而不美。” 这个道理,谭昭当然明白:“我知道你要说什么。” 周晋倬张了张嘴,倒是没再继续说:“我知道你心里清楚,你不就烦要不要让一人一鬼见面呗。” “你的意见?” “我的建议是,顺其自然,齐灵安遇到你,就是他的运道,邓煦这么多年都没找到的亲人,说明他命里亲缘甚浅,现在这样,未尝不是最佳的状态,你觉得呢?” 这事儿,如人饮水,他觉得没有用,得人自己觉得,在跟周晋倬谈过一次后,谭昭先后找了两人说话,但很显然双方都没有要相认的意思,等到邓煦挨过加强版药浴和针灸、能站起来之后,已经是冬天了。 初雪刚下过,小酷哥刚经历了人生中第一场期末考试,这会儿寒假作业还没布置,他难得闲下来,被谭昭拉着在院子里堆雪人。 一大一小两个雪人就堆在屋檐下,某位爸爸为了哄儿子开心,在雪人附近摆了恒温阵法,只要不想融,雪人就融不了。 齐灵安:……好羡慕哦,这就是别人家的爸爸。 大概是看出齐大厨羡慕的眼神,程衍上前又在小雪人旁边堆了只雪人鬼,一副真拿你没办法的亚子。 齐灵安:雾草,我居然被个小孩安慰到了?! “谢谢小老板,祝小老板期末考试门门满分!” 程衍抿了抿嘴,嘴角微微泄出几分开心来。 这个冬天,再也没有那种冷到骨子里的感觉,房子被程司改造过,即便没有地暖,整间房子也暖融融的,霍游和周晋倬没事就过来留宿,撵都撵不走,连陆扬这个小屁孩也偶然过来,美其名曰找他分享玩具,实则就是来跟他抢程司的。 程衍倒也没跟个比他小的孩子计较,回到这个家大半年,程司已经给了他足够的安全和归宿感,他喜欢这里,也喜欢这些人。 “今晚吃暖锅!骨汤、番茄、辣锅,想吃什么?” 冬天,没有比围坐在一起吃暖暖的锅子更加令人开心的事了,只可惜这顿饭过后,邓煦就要“出院”恢复工作了,早在恢复训练过九成时,他就接到复职的消息了。 本来可以待到过年,但有个紧急任务,他只能收拾收拾提前离开。 不过邓煦在走之后,且将自己小心留存的那张孤儿院入院照摆在了齐灵安房间的门口,默默抓心挠肺了一宿的齐大厨看到照片,瞬间心情激扬,做了两个烤箱的蛋挞,程家父子俩怎么都吃不完,往特殊部门送了一趟小甜点,才算是将小蛋挞消耗完毕。 而等到除夕那天,邓煦居然顶着风雪又来了程家,他手上还提着礼物,有给程司的,也有给程衍的,当然还有一份最大的,是给……看不见的鬼的。 心知肚明,却没有点破,一人一鬼都很满意现在的状态,周局过年果然没敢回山门,在特殊部门走得只剩他一个人后,终于默默跑来投奔谭昭。 害得谭昭接了黎平三个问安电话,谭某人报复心甚重,硬生生押着人将除夕夜的碗全部刷了干净。 “程扒皮,小气鬼!” “哦。” 程衍:……这俩真的幼稚得没边了。 当新年的第一下钟声,程衍还没意识到什么,手里就被塞了个厚厚的红包:“阿衍,新年快乐!” 程衍一楞,既然笑了起来:“新年快乐,爸爸。” 父子俩气氛正好,然后就被旁边的周晋倬给破坏了,他横生出一只手,那模样显然熟练得很:“程爸爸,我也要红包!” “……新年第一天,我劝你收回这话,毕竟我今天不太想打人。” “不嘛,超想要的~” 程家父子俩都没忍住,在新年的第一天就动了粗。 ** 邓煦的假期并不多,过了正月初三,谭昭就带着齐灵安送邓煦去见父母,齐家父母葬在梧桐郊区的陵园里,等到了地方,谭昭就默默离开,刚好也带程衍去见见程司的父母。 “爷爷奶奶?” “嗯。” “我要说什么?” “随便你,他们不会介意的。” 第108节 于是,程衍对着墓碑拜了拜,心里道:爷爷奶奶,你们放心,我会好好照顾程司的。 程父程母:……?! 第126章 程衍番外 很多年以后, 在程衍接替周晋倬成为梧桐特殊分局的局长之后,他再次遇见了这位同母异父的亲妹妹赵菲菲,哦不对, 应该叫凌菲菲才对。 程衍对程司的灵力非常熟悉,几乎是打个照面的功夫, 他就认出了程司留在凌菲菲身上用以护佑心脉的灵力。 但很显然, 凌菲菲并不认得他,才刚进大学的新生初次遭遇凶杀案, 却出乎意料的冷静, 因为是鬼怪害人, 程衍带着属下忙活了两天才将恶鬼送走,不过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凌菲菲居然在结案之后找到了他。 并且转交了一封来自凌静静的信。 程衍今年二十三岁, 已然初露峥嵘,俊朗的容貌,不俗的气质, 十六年过去,程衍身上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心里的怨憎都已被平复, 任是谁见了他,都得叹一声青年才俊。 甚至特殊部分还有个戏谑说法, 说是梧桐分局的局长都有学历和颜值硬性要求,周晋倬为人虽然一言难尽, 但个人能力和外表确实没的说, 这位去年终于被迫回山继承家业,分局局长的位置就落到了他的肩上。 程衍捏着信,点了点头:“好, 我会看的。” 凌菲菲面容温婉,眼神却很坚毅,见这位从未见面的亲哥哥接过信,心里松了一大口气:“谢谢。” “不用。” 然后各自分别,就像两条线在偶尔相交之后,迅速又回到了各自的轨迹之上。 下班回到家,吃完饭洗了澡,程衍靠在床头看信,信并不长,他能感受到凌静静写这封信时的愧疚和祝福,但时至今日,他已经不需要了。 他将信折叠好,放在书桌下面的抽屉里,而在书桌旁边,有一个小的博古架,上面是每年他过生日程司送给他的礼物。 都是非常稀奇古怪的东西,有价值很高的,也有不值什么钱的,但在程衍心里,都是他需要珍藏一生的宝贝。 他的人生,被时间割裂成两个部分,八岁之前的他身处深渊,八岁之后的他由程司一点点拉着走出了深渊,程司教会他谦逊,也教会他分辨别人的善意与恶意。 其实直到现在,他都没有什么人生的理想和方向,但即便此刻程司已经不在他身边,他居然也没有多少心慌,回顾过往,程司早已将面对生活的窍门一点点教给了他。 最重要的是,程司并没有死去,只是离开了而已。 也是在他上任分局局长之后,他才知道程司这些年为了打击人口买卖做了多少事情,不仅专门做了寻人阵法,还做了不少事,就为了推动人贩子判重罪的立法进程。 直到今年两会,买卖人口重罪终于被写进刑法,从此拉开了人贩子重罪的新篇章。 程衍翻看过历年破获买卖人口案件的数量,周晋倬告诉他,里面那些大案要案或多或少程司都参与过,甚至有些都没有写进去。 说实话,那一刻程衍是有被震惊到的。 他自问了解程司,却没想到程司在家嬉皮笑脸,出了门一副出门遛弯的神情,竟是私底下办了这么多事情。 “你爸那个人确实不好说,不过我想他应该是有感同身受,才会默默去做这些事情。” 当初听完周晋倬的话,程衍并没有反驳,但以他对程司的了解,仔细想想,其实并没有什么违和感,毕竟那么多的功德金光,不是烂好人还真不会有那么多。 想起这个,程衍伸手拿起博古架最顶端的一块圆形玉佩,那是程司临走前给他的,在他接过的刹那,玉佩上的功德就进入了他的体内,玉佩也只是一块普通的玉佩。 这人,说是不会算命,却什么都算到了,什么都替他考虑到了。 第二天,是他发小方舟的婚礼,程衍朋友不多,方舟绝对算一个,他们从小学读到大学,十几年的感情,不过方舟知道他身份特殊,并没有请他当伴郎。 程衍难得换了身银灰色的西装,打理了一下头发,掐着点去了婚礼现场。 方舟一见好友,就奔了过来:“兄弟,你今天帅得可有点过分啊,在我心里,也就比程叔叔差一点,程叔叔还在国外呢?” “没盖过你的风头就好。” “那指定没有啊,在我媳妇心里,我肯定是最帅的。” 刚路过的女方闺蜜:……算了,就不戳穿闺蜜善意的谎言了。 不过这小哥哥也帅得太过头了吧,不知道有没有女朋友啊,要是没有…… “哥们,最近谈恋爱了吗?要不要兄弟给你介绍一个?” 程衍摇头拒绝:“新郎官,新婚快乐,你看我像是缺女朋友的样子吗?” 方舟:……祝福就祝福,后面那句话不说会死吗? 两人打小的感情,当然不会因为一句话翻脸,因为是新郎的关系,方舟只同程衍说了几句话就被喊走了,程衍就坐在下面,和从前的同学随便聊天。 同学的婚礼,有时候就是一场小型的同学聚会,同学聚会的要义是什么?回忆过去,炫耀现在,大家都是刚毕业的学生,还没有那么世故,不知道聊了什么,忽然就有人说起了程司。 无他,程司太帅了,又会说话长得又好,坐在家长里面,就跟打了闪光灯一样闪耀,加上程衍成绩好,长得也好,个性还很酷,人的记忆天然对美好有独特的深刻性。 人总会对别人家的爸爸非常眼馋,就有人道:“你们还记得不,当时有个f国交换学生的项目,其中有个学生英语口音太重,人程爸爸直接就跟人讲法语,那个流利程度,说实话,就算我现在法语系毕业,也讲不到那个流利程度。你们懂那种感觉吗,无形装逼,最为致命啊!” 这事儿程衍记得,后来那个留学生在他们家住了七天,为此他还跟程司赌气,发誓要学会法语。当然,他现在……也还没学会。 淦,法语真不是人学的,程司简直是个怪物。 同学们怀忆完了别人家的爸爸,终于有不怕死的跟程衍搭讪,程衍谁啊,他们学校的高岭之花:“校草,最近在做什么工作呢?” 程衍随便搪塞了过去,婚宴上觥筹交错,有攀比的,也有巩固人脉的,谈的工作啊生活啊,还有更烟火气的,什么口红啊菜价啊,这些话题,程衍都不感兴趣。 事实上,很早以前,他也想融入这些群体,他也试着去跟人吃路边摊,玩小游戏,但……他或许就不太适合普通人的生活。 上辈子他是一匹孤狼,这辈子……也做不到去当一只合群的羊。 而程司,也从没有教他一定要洗掉身上的倒刺迎合这个社会,而是教给他力量和知识,好让他有充足的底气逆流而上。 “校草,不行啊,你好歹也是top大学毕业,当小职员没有前途的。” 程衍听得不耐烦了,终于在今晚开口说了第一句大实话:“哦,没事,我爸在市里给我留了一栋楼。” 诸位吃瓜听众:艹!他们酸了!好酸!别人家的爸爸果然永远不会让他们失望! 刚刚带着新娘来敬酒的方舟:“……兄弟,财不外露,空气里的柠檬含量超标了。” 程衍毫无所觉地站起来,跟人碰了个杯:“还好吧,新婚快乐。” “……你要不再问问咱程爸爸,还缺不缺干儿子啊?” 新娘:…… 程衍喝完酒,唇边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不缺。” ** 接到周晋倬的电话,程衍刚从婚宴上回来,身上还带着点酒气。 “什么事这么忙啊?” “老神仙说你红鸾心动了,怎么样,是不是遇到好看的小姐姐了?” 程衍想挂电话了:“无聊,没有。” “哎哎哎,先别挂电话,你爸来信了,说给我留了酒在你那里,我等下就上飞机了,记得找出来啊!” “喂,你又逃下……” 程衍话还没说完,那头挂电话比他还要快。 说起酒,程司确实每年都会酿酒,就埋在家里的院子里,早先年栽下的柿子树已经长得又高又大,程衍将身上沾满酒气的外套随便丢在走廊上,去后面的储物房找了把锄头。 程司的酒确实是一绝,市里那栋楼可能有一半都是卖酒得来的。 程衍循着记忆挖开最后的藏酒地,除了三大坛酒外,还有一个小匣子。 匣子里,是他八岁生日那年照的照片,程司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居然连齐灵安都在,齐灵安早在他十八岁的时候,就去投胎了。 那时候邓煦还拉着程司喝了一夜的酒,家里的酒窖就是那天空了大半。 程衍有些怀念地摸摸相片,然后才将酒坛子尽数挖出来。 而就在此时,一只闪着灵光的纸鹤悠悠哒哒地飘过来,落在柿子树的树冠上:“小衍,见字如面,有没有想爸爸呀……” “老套!” 然而挥着锄头的俊朗青年,唇边却绽放出了一个好看的笑容。 “听老周说你红鸾心动啦,儿媳妇漂亮不?” 程衍:……周晋倬,你的酒没了:)。 第127章 急支红浆(一) 深夜, 天边挂着一轮近乎妖冶的圆月,月光清棱棱的,像是孤高不可一世的贵族一样, 即便它落到了阴暗的沟渠里,也不沾染一丝脏污。 谭昭想, 这世上应该绝没有像原主这么“幸运”的人了, 而此时此刻这份“幸运”莫名其妙地落到了他的身上。 原主名叫沈还英,孤儿, 母胎单身, 今年二十岁, 就读于b市大学历史系,业余在蓝调酒吧当调酒师,为了迎合这个职业, 他留着齐肩的头发,简单地扎在脑后,当他调酒时, 有一种莫名的律动感。 凭借着出色的调酒手艺,沈还英只要周末干个兼职, 就能赚够学费和生活费, 甚至还能有个闲钱养条狗。 而这份“幸运”,就要从开始养狗说起了。 现代人嘛, 没见过狼,狼狗不分什么的, 也实在怪不到沈还英自己身上。有一天沈还英下班回家, 路上在胡同口遇到了一条重伤的狗,他想好歹也是一条狗命,就准备上前将狗带去宠物医院。 谁知道等他一接近, 这狗突然窜了起来,逮着他的虎口就咬了下去,沈还英当即挣扎,他可是靠手艺吃饭的,慌乱间不知打到狗哪里,狗突然松了口,然后迅速就跑没影了,沈还英捂着伤口,连夜跑去医院打了……破伤风针和狂犬疫苗。 继承回忆看到“狗”尾巴的谭昭:……这特么分明是狼啊! 不过好像被狼咬了打狂犬疫苗也没什么不对,沈还英定时定点跑医院打了三针疫苗,伤口也没什么大碍了,就回蓝调上班了。 蓝调是个很有情调的酒吧,大多数来的顾客也不将情色摆在台面上,大概是老板的后台足够硬,反正沈还英是没怎么收到过职业骚扰的。 怎么说呢,沈还英这么受欢迎,一靠手艺,二绝对有美颜增幅,一八八的美人帅哥给你调酒,谁不喜欢?这就跟人吃饭看吃播下饭是一个道理。 但……墨菲定律永远发挥着它独特的作用,沈还英下班路上被一个客人尾随,咬了脖子。 在被咬的一刹那,沈还英就表现出了难以言喻的痛苦,甚至连咬他的人都从喉咙口发出一声低沉的痛呼声后,一把推开沈还英,逃也似的离开了。 沈还英痛苦难当,一个人蹲在无人的巷子里,意识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模糊,直到……等来了谭昭。 [统子,咬原主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系统:哎嘿,你猜? 尖牙,嗜血,不会是传说中的吸血鬼吧? 天可怜见,谭昭真的只是随便一猜,毕竟他虽然见多识广,但真的没有见过吸血鬼,然而系统诡异的沉默,似乎昭示着什么。 第109节 [不是吧,我就说钢铁城市里哪里来的狼啊,合着那其实是狼人?] 系统:……宿主,请不要想着走捷径,请自行探索。 行叭,谭昭忍着体内血液的翻江倒海,找出原主的手机给寝室长李为发了个短信,说今晚不回去了,在收到对方的肯定回复后,他就近找了个酒店入住。 在进入封闭空间后,谭昭终于忍不住倒在了地上,他让系统测了一下他的体温,已经超过五十度了。 系统:宿主,你脑子可能要烧坏了。 [你给我闭嘴。] 谭昭艰难地爬进浴缸,直接开冷水档物理降温,等他有点神志后,才开始调动灵魂里的灵力试图修补身体,然后不出意料……三股力量打起来了。 直到凌晨时分,谭昭体内的力量才完全被融合,他累得直接趴在浴缸里睡了过去。 而谭昭不知道的是,就在他融合的刹那,位于东欧某教堂底下的棺材板剧烈地动了起来,旁边守卫的吸血鬼立刻虔诚地跪下,脸上是难以言喻的狂热。 预言上说:亲王醒来之时,希望之光会照进黑暗。 而躺在棺材里的,就是血族最为尊贵的亲王。 与此同时,某黑暗森林里,眼睛发着幽幽荧光的种族开始聚集,山坡上有一只老狼站在满月之下,发出了狼生中最后一次吼声。 传闻狼人会在满月之夜变身,在诡异的大满月之下,狼群山谷响彻了一夜的狼嚎声,而在第一丝阳光落下的刹那,山谷里的狼慢慢变成了人类。 “艾布纳,你听到了吗?” “是的,我听到了,在东方,预言者出现在东方。” 吸血鬼和狼人,同为黑暗生物,却并非友好关系,早在千年之前,吸血鬼始祖和狼人始祖有过一次预言:未来,会有一个人的出现,可以让血族挣脱黑暗,也可以让狼人不再畏惧满月,在长久的称呼变更后,这个人渐渐被称之为预言者。 而现在,血族和狼人等待了千年之久的预言者终于出现了。 ** 谭昭卡着时间退了房,就接到医院的电话,通知他去打最后第二针狂犬疫苗。 系统:哈哈哈哈哈,不打白不打,钱都交了呀~ [……] 沈还英,一个被狼人咬过一口,又被吸血鬼咬了的终极非洲人,终究还是落到了他的头上,谭昭摸了摸自己的非酋光环,非常无奈地打车去了医院。 系统:宿主,容我提醒你一句,原主的心愿是顺利完成学业,你在两个小时后,有一门主课。 谭昭:……太草了。 紧赶忙赶挨了一针,又在医院观察了半个小时后,谭昭才赶回郊区的大学。 幸好,这个老教授喜欢上课上到一半才点名,悄悄从后门溜进去的谭某人非常顺利混了过去,就是:“同学,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沈还英?” 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脸:“……有什么问题吗?” “擦!原来你扎起头发是这个样子的!老四,你背叛了组织!” 谭昭这才认出说话的人是306的寝室长李为:“组织?什么组织?” 而就在此时,一个少年忽然从前面转过头来,在看到谭昭的脸后,瞳孔剧烈收缩了一下,他像是看到什么不可思议的存在,踩着课桌就过来了。 “你干什么?!哎,你这人咋还摸人手呢!”李为低低叫了一声。 少年却反复看着人的虎口,伤口呢?疤痕呢?难道是他认错人了?! 第128章 急支红浆(二) 不可能啊, 他狼人的嗅觉从没有出过错,可是伤口呢? 那天满月他跟一个血族打架受了伤,狼人在满月之夜变成狼时, 本来就不容易控制住自己,那天他更是受了重伤, 控制不住咬了一个过路的好心人, 在闻到人类的鲜血之后,他才有些理智松牙夺路离开。 现在已经是新时代了, 无论是纯血还是混血, 都禁止伤害人类, 这是百年前族中长老定下的铁律,他们狼人可不像那群吸血鬼一样野蛮,动不动就控制不住吸血的欲望。 “霍金利!请了半个月假, 一回来就这样,不想上课就出去!” 一根记号笔划出完美的抛物线精准地砸在了少年的头顶,叫做霍金利的少年伸手捂头, 这才发现教室所有人都在看他。 谭昭缩回手,非常“好心”地提醒道:“同学, 现在还是上课时间, 你这样我会很困扰的。” 霍金利还没来得及反驳,就被老教授请上了台, 说说什么事这么紧急,非要上课踩“高跷”。 霍金利:……我总不能说我大变狼人的时候把人咬了, 所以要上门负责吧?! 因为不能, 少年被罚站半堂课。 等悦耳的下课铃声终于响起,霍金利当即就冲到谭昭面前,语气还挺严肃:“你有时间吗?我有话想单独跟你说。” 谭昭正在收拾课本, 他还没开口呢,旁边的李为就道:“老四,你可警惕点,他刚刚还上课公然摸你小手呢。” 谭昭:……真的,你不会说话就别说话。 他伸手将扎着的头发放下来,斜长的刘海遮盖住眉毛,终于堵住了李为的嘴巴,说起来原主在学校不扎头发,纯粹是不想让人认出他在酒吧当调酒师徒增麻烦,还真不是为了扮丑什么的。 毕竟沈还英就算披头发也好看的,只是他向来独来独往,又留着长发,难免让人有距离感。但他扎起头发,那还真不是美颜增幅那么简单,今天谭昭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时候,都有点震惊。 这长相,头发再长一点,说不定他都能跟曲凭意曲楼主比美了。 “你放心,我对你绝对没有非分之想,是真的有事。” 谭昭将书收进书包里,背上站起来道:“走吧,不是找我有事?” 等两人离开,刚刚非常安静的教室立刻喧哗了起来,有女声悄悄开口:“哇,刚刚你看到没有,霍少摸沈美人的手呢,也不知道好摸不好摸,我就说沈美人扎起头发来肯定绝美!” “看到了,两只眼睛都看到了!集美,我又可以了!” “咦?你给我镜子干什么,我不要!拿走,看不得看不得!” “……” b大学校很大,历史楼后面就有个小空地,刚好还有长椅,谭昭到现在还没吃饭,直接就坐下了:“很难开口吗?” “冒昧问一句,你最近……身体还好吗?” 霍金利确实有些犹豫,满月之夜咬了同班同学这种事情,总归有些棘手了。 谭昭抬头看了一眼有些局促的少年,忽然开口:“你是不是想问我左手虎口的咬伤哪里去了?实不相瞒,我刚从医院打完狂犬疫苗回来。” “什么?狂犬疫苗?我很爱干净的,定期体检,怎么可能会有病毒!” 谭昭:“……如果我记忆力没有衰退的话,我是被一只狗咬的,跟你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霍金利这才察觉到自己的失言,立刻给自己找补:“我指的是,那条……狗是我养的,有定期体检,不会感染的。” 谭昭点头,表示明白了:“我记得它受了伤,现在没事了吧?” 霍金利摇了摇头,刚要说话,就看到一只亮着二维码的手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什么意思?加好友?” 谭昭指了指自己的左手:“既然没事了,疫苗钱结一下,不贵,也就一千块。” 霍金利:…… “微信不行的话,也接受支付宝转账。” 最后,原本想找人谈谈被咬后会变成狼人的可能性,却莫名其妙给人付了一千块的赔偿金。霍金利原本还想找人再谈谈,但他一想距离下个满月也不远了,只要他找人盯着沈还英,满月不变身,那就没事了。 霍金利出身狼人世家,他的祖父是纯血狼人,后来娶了远渡重洋到欧洲的华国籍祖母,生下了霍金利的母亲。霍家在b市很有些地位,霍母嫁给霍父后,就定居华国,霍金利虽然是个混血狼人,却从小在华国长大,只有假期的时候会去l国跟祖父学习狩猎。 他即将成年,每到满月时分越来越难控制自己,这一次更是咬了人,霍金利不敢告诉长辈,如果沈还英真的变身狼人,他会带人去l国找祖父的。 那边厢收了疫苗钱的谭昭却已经进了食堂,迅速打了三个菜,边吃边跟系统聊天。 系统:哼,你休想套我的话,没门! [别嘛,咱俩谁跟谁啊,说起来,我还以为狼人会和狼妖差不多呢,没想到完全不一样哎。] 系统:你又知道了? [气息不一样,妖有妖气,狼人就没有,不过比普通人,狼人身上野性的气息更浓烈一点。] 系统:你还关心别人呢,先顾好自己再说吧。 [我有什么问题?] 这就是明知故问了,谭昭很确定现在的身体还是人,有心跳有呼吸,但在被狼人和吸血鬼先后咬过,又被他的灵力冲刷了一遍后,连他自己都不太确定自己的血液变成啥样了。 原谅他吧,他对血族和狼人的了解实在太少了。 系统:关于这个,我倒是可以给你科普一下,其实一般狼人和吸血鬼咬人都不会让人发生变化的,只有当两者的血液进入人类体内,人类才会发生种族变化。 [所以你的意思是,沈还英中奖了?] 仔细想想,当初原主被狼咬的时候,狼人本就受伤,可能是挣扎间,手上的伤口沾染了狼人的血液,而吸血鬼咬原主时,可能是血液入口发现有狼人的味道,所以……下意识血液回流了? 咦,这么想稍微有点恶心。 系统:……恶心你还想。 [假如原主的记忆没有错,那只吸血鬼咬人的时候,也很痛苦,什么原因啊?] 系统:给钱就解释。 [……算了,我也不是那么想知道,反正我的眼里只有学习。] 谭昭迅速吃了饭,循着记忆去了306宿舍,宿舍是四人间,除了班长李为,还有富二代陈舒和和化学系的学霸林晨。 陈舒和早就在校外住了,宿舍就是个摆设,林晨又是以图书馆为家,谭昭推门进去,果然只有李为一个人在。 “你回来了?霍少没把你怎么样吧?” 谭昭摆了摆手,将书包放在椅子上:“想什么呢,赶紧复习吧,期末考试可快到了。” “不提这个还可以做兄弟,你论文写了吗?” 谭昭一想:……没呢。 互相伤害完,两人齐齐坐下,开始写梁老教授要求的论文,这周就要交的,超急。 也幸好,历史系的论文对于谭昭来说并不算困难,当年生物系他都熬过来了,还怕这个,赶着周五交了论文,他忽然就接到了蓝调酒吧酒保的电话。 “今天?我不是一向只出周六周日的吗?” 电话里传来酒保解释的声音:“来了一位尊贵的客人,老板说你今天来,可以拿十倍工资。” 第110节 “等着,马上来。” 这显然就是冲着他来的,谭昭又不傻,只是这一次他们找上酒吧,下一次可能就找到他学校了,这可不好,学习是第一要义,艺高人胆大的谭某人决定赴这场高价鸿门宴。 到了蓝调酒吧,谭昭按照记忆换上制服,就被酒保拉着上了三楼的大包间。 “进去吧,就在里面。” 外头还是炸人耳蜗的音乐,一进里面,所有的喧嚣都被关在了门外。 暗色的包厢里,坐着三个人,谭昭还没走近,就先闻到了一股冰冷的味道,像是极地的冰雪,非常冻人。 “尊敬的客人,很高兴为您服务,要喝点什么?” 果然没有心跳,来者不善啊。 因为光线过于昏暗,谭昭甚至看不清这三人的样貌,两人站在,只有一个人坐在猩红的沙发上,双腿交叠着,宛若一位老派的贵族,所以他才会用“您”来称呼对方。 “bloody marry。”声音宛若大提琴一般低沉,带着莫名的魔魅感。 “好的,尊敬的客人。” 血腥玛丽啊,谭昭走上吧台,按着记忆熟练地动作起来,因为对面连呼吸声都没有,整个包厢里只有谭昭动作的声音,好在这个时间并不长。 谭昭轻巧地托着一杯猩红的酒液摆在了人面前的茶几上:“bloody marry,请慢用。” 骨节分明又苍白的手在黑暗中就像是打了荧光一样,谭昭看着这只手取走了他面前的酒杯,又轻轻晃了晃,在谭昭都能闻到空气里淡淡的酒香后,这人才开口:“没有血液的血腥玛丽,沈先生,你可不是一位合格的调酒师啊。” 谭昭连表情都没换一个,当即回道:“先生,您真风趣,我们是正规经营的酒吧。” 第129章 急支红浆(三) 本应是非常紧张而严肃的时刻, 谭昭却莫名起了发散性思维。 根据观察所知,西方的吸血鬼是人死后异变而成的,没有灵魂, 肉体永生不灭,靠吸食血液维持营养, 而东方的鬼怪呢, 则是肉体死亡后,灵魂永生不灭, 可以吸取人类的阳气增加力量, 不过也有一点是相通的, 都惧怕阳光,昼伏夜出。 [阿统,你有没有发现东西方的鬼, 就像是称量人类的净重和皮重?] 系统:还皮重,咋没皮死你呢! 皮死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 谭昭垂着眉眼,能听到对面坐着的吸血鬼发出了低低的笑声, 很轻, 似乎像是在嘲讽他的天真与烂漫。 “先生觉得我说错了吗?” 低低的笑声终于晕荡开来:“你很有趣。”不管是进来后的从容不迫,还是现在的不卑不亢, 他都有些不太忍心了呢。 “抬起头来。” 这听着怎么那么像古代皇帝选妃啊,谭昭寻思了一下, 退后一步, 刚要抬头,就听到包厢的门被人从外面大力地推开,他转头看去, 刚好对上霍金利焦急的眸光。 ……这又是哪一出啊? 谭昭眨了眨眼睛,霍金利已经走到他的前面,一掌拍在了茶几上,震得被重新放在桌面上的血腥玛丽剧烈地晃了晃,黑暗中,就像凝滞的血液忽然有了流动的方向一般。 “西里尔,他是我的人!” 谭昭:……喵喵喵?! 霍金利却觉得他最近的运气糟透了,满月之夜跟吸血鬼打架落了下乘,还莫名其妙咬了人,今天他刚找人盯着沈还英,就得到消息说人被血族的人盯上了。 紧赶慢赶找到人,他借着门口微弱的光芒将人打量了一圈,幸好,还完好无损,不然他能自己把自己呕死。 外头喧嚣的打碟声又传了进来,谭昭隐没在黑暗里,终于看清楚了坐在沙发上的吸血鬼模样,非常典型的西方面孔,苍白的肤色,猩红的嘴唇,淡金色的头发,只是暗红色的瞳孔,不免有种妖冶之色。 原来这就是吸血鬼啊,好像跟传闻还蛮符合的。 “他身上写你的名字了吗?” 霍金利眼神凶狠,此时此刻倒是很像一只狼崽子了:“西里尔,你的鼻子是坏了吗?难道闻不到他身上的味道吗?” 味道?什么味道? 谭昭下意识闻了闻自己,只有刚才他不小心沾到的番茄汁味啊。 西里尔就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一样,他甚至有些激动地站了起来,随手一挥,半敞着的门“砰——”地一声被迅速关上,他的眼神却落在了更远的沈还英身上:“这个问题,可真是太有趣了,霍少,你不妨先问问这位沈先生。” 虽然是西方面孔,但西里尔的中文没有丝毫的口音,甚至还有种莫名的优雅。 这让谭昭终于没忍住夸了一句:“先生,您的中文说得真好。” 霍金利看了一眼没心没肺的沈还英,气不打一处来:“活成精的老怪物,你要像他那样,阿语都能说得倒背如流。” 西里尔:“……沈先生,虽然我很高兴你的赞美,但你难道没有发现吗?” 谭昭眨了眨眼睛:“发现什么?发现你是血族这件事吗?哦,这可并不难发现。” 用最平静的语调说最惊人的话,谭昭成功让在场所有物种变了脸色,连刚刚还一脸怒容的霍金利都露出了明显的惊愕神情:“你……” 西里尔也是一楞,继而感叹道:“沈先生,你可真让人惊讶。” 谭昭指了指自己的脖子,靠在吧台上道:“上周末我这里被人咬了一口,回去疼了一宿,回头想想,那个人似乎没有心跳。” 霍金利眨了眨眼睛,再眨了眨,终于忍不住扑了过去:“艹,北国铁憨憨都没你们血族的憨,咦?你居然……” 吸血鬼的五感非常敏锐,打从沈还英进了包厢,西里尔就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这人在被十二代血族无意初拥后,居然没有死去,也没有成为血族,他能感受到对方的呼吸和心跳声,这可真是……太有趣了。 “那个咬你的血族,已经死了。” 西里尔忽然开口,成功将话语权又抓了回来。 “然后,我发现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霍少,你想听听看吗?” 霍金利不傻,他立刻意识到西里尔是想戳穿他狼人的身份,遂道:“西里尔,你要记得公约,沈还英他现在是人,你不能加害于他。” 西里尔摊了摊手:“你误会了,我请他来,只是想请人调一杯真正的血腥玛丽而已,为此,我付了十倍的酒钱,他也接受了。” 霍金利的脸色变得非常不好看,他现在的伤还没好,对上西里尔,他没有胜算。 正当霍少头脑风暴想带人离开时,全场唯一一个普通的人类终于发出了自己的声音:“那个,我能问一下他是怎么死的吗?食物中毒?” 血族的食谱上只有一样东西,所谓食物中毒,可真是太草了。 但如果硬要这么说,也没有什么问题。 西里尔从容地点了点头:“人类,知道得太多,可不好哦,乖乖配合,我放你离开,你可以当去移动血站献了一次血。” “不行,西里尔,你不能……” “那如果我拒绝呢?” 西里尔猩红的眼眸忽然变得幽深起来:“那你或许,不会想知道的。”血族,可不像狼人这么傻,待得够久了,这房间里的狼人味已经有些超标,难闻。 谭昭扯了扯束得有些紧的领结,脸上露出了一个好奇的笑容:“那如果,我就是想知道呢?” “艹,沈还英,你清醒一点!” 霍金利话音刚落,直接挡住了西里尔的进攻,但确实是肉眼可见的勉强,况且他能挡得住西里尔,却没能挡住西里尔的下属。 “快跑!” 书上说,吸血鬼不死不灭,攻击力和速度都很强,谭昭……倒是觉得还好,没有想象中那么夸张,他手撑在吧台上躲过两连击,顺手抽出一把银质的小刀刺了过去,但很显然,毫无卵用。 果然,网上的科普有时候并不如何可靠。 “普通的银器可伤不了我们。” 其实谭昭对吸血鬼还蛮好奇的,以血液为生的生物,不知道生理构造是怎么样的,不过既然没有心跳没有呼吸,心脏和肺部应该已经完全退化了吧,普通人进食是从喉部下到胃部,吸血鬼据说有尖牙,尖牙中空有血槽,就像吸管一样,是直接进入血管的吗? 那喝多了会不会涨坏啊? 又躲过一击,谭昭用大力将吸血鬼反手折过来,他发现吸血鬼动手时,体内血流的速度变得好快,如果仔细听,他都能听到血液迅速流动的声音。 霍金利听到杯子打翻的声音,心都要跳出来了,转头一看,特么居然…… “假的吧?” 他一个犹豫,就把西里尔放了过去。 西里尔可不是什么十几代的吸血鬼,在华国,西里尔是霍金利所知唯一的四代吸血鬼,初代始祖早已不知所踪,诸位亲王又相继陷入长眠,三、四代的吸血鬼已经是血族最为顶尖的战力了。 然而,更惊掉霍金利下巴的场面出现了,不知为何,他突然觉得自己有点蠢。 他转身,将包厢里所有的灯光打开,光明瞬间统治了这方小世界。 霍金利没想到,自己才活了二十年不到,就见到了一个普通人类对打三只吸血鬼还不落下风的场面,特喵还有一只四代吸血鬼,今天该不会是什么该死的愚人节吧? 他努力眨了眨眼睛,心想也不全对,这个普通人类可是在被他和吸血鬼咬了之后,还能去打狂犬疫苗的神人。 这么一想,霍金利觉得果然好接受许多了呢。 西里尔却是眸色越来越低沉,他四代血族的高傲不允许他就此收手,于是他出手越来越凌厉,连用力狩猎的长甲都用了出来,但事实仍然让他挫败不已。 谭昭玩得够了,终于向后翻腾一圈,轻盈地落在霍金利的身侧:“先生,您要的血腥玛丽已经在那了,至于无偿献血,那是我的权利,并非我的义务,十倍的价格就想让我献血,天底下可没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今天,多谢先生的招待,他日若还有这等好事,随时恭候。” 谭昭说完,就拉着霍金利离开了,西里尔的视线一直看着他,但谭某人坦然起来,就算是刀架在他脖子上,都能走得义无反顾,更何况只是区区的视线了。 从蓝调出来,谭昭已经换上了自己的衣服,他坐上霍少红色的法拉利,忽然觉得有些饿了。 “你看着本少做什么?” 谭昭指了指街边的便利店:“要不,我请你吃关东煮?” “……不吃。” 半刻钟后,两人坐在豪车边,一人捧一杯关东煮吃得欢快极了。 “哦对了霍少,你怎么知道我被吸血鬼找茬,然后来救我?” 霍金利差点一个牛肉丸子卡在喉咙口,好不容易咽下去,他忽然灵光一闪,毕竟总不能自爆狼人身份啊:“我是吸血鬼猎人,你应该看过那个动漫吧?” 谭昭:“……抱歉,没有呢。” 这就有那么点尴尬了。 第130章 急支红浆(四) 吸血鬼是中世纪的暗黑生物, 在古老的欧洲,他们是恶魔和邪恶的化身,说句不夸张的话, 那时候的吸血鬼完全能起到夜能止啼的作用。狼人相较于他们,都稍显逊色。 第111节 但近代不知道哪里吹来的邪风, 吸血鬼在坊间的风评忽然逆风翻盘, 不仅有很多莫名其妙的电视电影动漫上映,连吸血鬼都能正大光明当演员了, 什么辣鸡杂志还以“吸血鬼亲吻过的美貌”来赞美人, 特么埋汰谁呢。 作为狼人, 霍金利看到老大不开心了,特别是当年他情窦初开,初恋是个疯狂吸血鬼厨的事情, 至今想起仍旧耿耿于怀。 “因为……时髦值?” 霍少愤愤不平道:“屁个时髦值,不就是长成小白脸模样吗,都老成那样了, 也好意思谈恋爱!都是渣渣!” 谭昭:……少年,你的气愤之情都溢出关东煮纸杯了。 “肤浅, 我们……猎人也长得很好看啊!做吸血鬼有什么好, 能吃关东煮吗?能晒日光浴吗?让你天天睡棺材,不见阳光, 顿顿喝血,看你愿不愿意!” “你说, 你想不想当吸血鬼?” 少年, 你这试探也试得太粗糙了吧,谭昭咽下一口魔芋丝,倒是真情实感地摇了摇头:“不想, 我觉得当人就挺好的。” 人生在世,如果不能吃火锅、烧烤、海鲜麻辣拌,那多没意思啊,如果这个人生再加上一个一万年的期限,那简直了。 “识货,不过你真的没事吗?我指的是你……的脖子。”和手。 这个问题就很灵性了,谭昭将关东煮的杯子放在地上,转过头看霍金利:“作为同学,你有没有发现我最近有什么变化?” 霍金利下意识往后仰了一下,无他,沈还英这张脸真的是不逊色于任何一只吸血鬼了,这猛地戳近,怪让人自闭的:“……嗯,特别能打?” 说起这个,霍金利自觉发现了真相,除了教会那群从小被训练的猎人,他还没见过有普通人类能硬杠吸血鬼而不败的,西里尔可是一只四代啊。 谭昭捏了捏拳头,摇了摇头:“这个不算吧,我从小就很能打的。” 沈还英是个孤儿,又长得好看,从小那是练出来的,别看他瘦弱,当年高中可是单挑过混子校霸的,这也是他敢在酒吧当调酒师的底气。 “那……是什么?” 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脸,非常坚定地开口:“我好像变得更帅了。” 如果不是从小的修养在,霍少肯定丢了手上的垃圾,开上法拉利就走,只留给人一个绝情的车屁股,你听听,这是人能说出来的话吗? “你的错觉。” 霍金利将这四个字说得那叫一个抑扬顿挫,等他说完,立刻就接着道:“这样吧,我来问你问题,你回答我,这样可以吗?” 谭昭点头,表示可以。 “你有长尖牙吗?” 谭昭舔了舔自己的上牙龈,摇头:“没有。” “那你有想吸血的欲望吗?” 谭昭再次摇头。 两人一问一答,霍金利几乎将关于吸血鬼的特征都问了一遍,沈还英的回答都是否定的,可这怎么可能?难道是他的狼人血液吞噬了吸血鬼的初拥血液? 有这个可能,霍金利站起来,将人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沈还英,能答应我一件事情吗?” “什么事?” “下一个满月的时候,千万不要出门。” 谭昭心道果然,但他点了点自己,道:“你是指让我不要出学校?” 淦,差点忘了沈还英住宿舍了,这可不行,万一满月之夜沈还英大变狼人,b大可能要上社会新闻的。 “这样,那天我家有个派对,能麻烦你来当调酒师吗?工资好商量。” 谭昭非常现实:“多少?” 霍金利:“……一万,怎么样?不过可能要通宵。” “成交。” 折腾一晚上,回到宿舍已经将近晚上十点多,洗完澡躺在床上,谭昭有些睡不着。 根据霍金利透露出来的消息,吸血鬼、狼人和教会在百年前签订了休战公约,除了违背公约公然伤害人类的吸血鬼和狼人,教会不能随意捕杀普通狼人和吸血鬼。 当然,这个公约并不适用于所有吸血鬼,吸血鬼不像狼人,他们傲慢又恶劣,有不少吸血鬼天生邪恶,甚至享受捕猎的乐趣,他们是真正的血腥一族,教会一发现这类吸血鬼,就会即刻围杀。 至于银器,谭昭也有旁敲侧击,然后他才知道只有泡过圣水的银器才具有杀死吸血鬼的力量,同理,大蒜和十字架也得泡过才有消杀作用。 简单来讲,能杀死吸血鬼的只有圣水。 那么问题来了,咬沈还英那只吸血鬼,到底是怎么死的?是那只吸血鬼咬了他之后,半道上被人杀了?还是沈还英的血液特殊,对吸血鬼有特殊的针对作用?抑或者是血液里的狼人血液,给吸血鬼的消化系统带来了不堪重负的伤害? 不过今天一晚上,他大概有些猜到自己没有变成吸血鬼的原因了。 那天晚上沈还英濒死,不是身体濒死,而是灵魂濒死,但系统及时出现与原主做了交易,原主答应后系统便将沈还英的灵魂送入了轮回。 然后,他就进入了沈还英的身体。众所周知,吸血鬼是没有灵魂的,所以在他进入的一刹那,沈还英身体里面的吸血鬼血液就开始“工作”,于是他抗争一夜,顺便还带动了体内潜藏的狼人血液。 他的灵魂穿越多个世界,又修过仙,可能是因为过于健壮,所以……吸血鬼的身体改造死在了第一步? 系统:……自信点,你可以把问号去掉。 [这多不谦虚啊。] 不过也有个坏消息,那天晚上他本来想把吸血鬼和狼人的血液都排出体外,但不幸的是,它们似乎已经被他的灵力融化,徜徉在他的血管之中,分不清楚了。 系统:你的灵力胃口真好呢:)。 ** 第二天周六,天气甚好,谭昭睡到早上九点钟,就被同宿舍的李为给摇醒了。 “怎么了?” “赶紧起床,大群里发通知了,说今天体检,带抽血那种。” 谭昭昨晚很晚才睡,现在还有些迷迷糊糊的:“又不是高考体检,抽血还什么?” 李为边穿鞋边道:“谁知道呢,前段时间不有个新闻说有个大学生猝死了,好像是有个知名校友关心学校师生健康,特意捐赠了一笔健康基金什么的。” 谭昭瞬间就醒了:抽血?是他太敏感了吗? 他刚抓了抓头发,搁在桌上的手机就响了起来,谭昭伸手抓过,一看接起:“霍少,大清早打电话有什么事吗?” 竖着耳朵的李为:……哦嚯,又是霍少。 霍金利作为b大学子,当然也收到体检通知了,就是收到了,他才急赤忙慌地给沈还英打电话:“你记住,千万不能验血!” 谭昭明知故问:“为什么?” 那头就传来霍金利气急败坏的声音:“那家体检公司,是西里尔集团旗下的。” ……他的直觉,还是这么准呢:)。 谭昭和李为到的时候,历史系二班的人已经差不多到齐了,等霍金利过来,指导员就带着人上旁边的大巴。 等大巴启动,霍金利跑过来挤走李为,低声道:“不是让你随便找个借口,别来吗?” 到了这一步,谭昭反而接受良好:“那万一,明天人真开辆献血车来让我无偿献血呢?” “……”是西里尔那厮干得出来的事。 “你不是说西里尔他们并非邪恶吸血鬼,有公约约束,不会随便伤害普通人类的吗?” 霍金利觉得自己说不过沈还英,他只能低呼:“你可别太天真,你昨天那么打了他的脸,吸血鬼都是越老越小气,你可小心他伺机报复。” 系统:少年,那你就错了,他俩比一比,指不定谁叫谁爷爷呢。 [你再说啊~] 系统瞬间沉寂,谭昭回道:“霍少,我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关心我?” 再次听了一耳朵的李为:……哦嚯~ 霍金利立刻为自己辩驳:“那是,这是我作为……猎人的责任。” 谭昭:靓仔鼓掌.jpg 大巴很快开到体检中心,私人的体检中心非常气派,指导员带着人到了一栋大楼前,那边的工作人员已经体检完了一批学生,谭昭他们过去领了表格,就开始走流程了。 很快,谭昭就走到了抽血窗口。 霍金利作为霍家大少,他不想体检当然没人硬压着他体检,但他想带人逃避体检,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眼看着工作人员手里的采血针筒即将扎入沈还英的胳膊,他下意识伸手阻止,却未料到针头在遇到沈还英的皮肤后,像是碰到了什么坚硬物质,瞬间折断了。 霍金利:…… 工作人员手抖:…… 谭昭:“……抱歉,可能是我皮肤太厚了。” 工作人员看着漂亮小伙胳膊上清晰可见的经脉,默默地红了脸。 而就在下一刹那,谭昭脸上的放松瞬间收起,他将顾不得束在胳膊底部的橡皮圈,直接冲了出去:这也太巧了,风狸小祖宗居然这个时候醒了! 第131章 急支红浆(五) 风狸兽, 是谭昭在从前灵异世界里收的灵宠,其实说是灵宠,实际更像是一位小祖宗, 以功德为食不说,还非常考验他的风狸语。 来现代世界之前, 他偶然得到一枚可以炼化异兽脑后横骨的灵果, 小祖宗啃完后,就在空间里陷入了沉睡, 离开上个世界前他还检查过, 他还以为风狸得再过一段时间才能醒来, 却没想到居然提前了。 [系统,是这个世界的灵力比较充沛吗?] 系统:不是哦,你检查的是药力消耗情况, 但人和异兽是不一样的,你家小祖宗只需要炼化横骨,至于药力, 异兽身体自己就能不断消耗的。 [那你不早说?] 系统:是你自己不问的,怪我咯~ 谭昭终于躲过监控, 找了个没人的房间, 心念一动,闪身进了空间。 作为一个纯种非洲人, 谭昭当然没有什么偶然捡到随身空间的奇遇,这个空间还是他当年在神仙世界时, 找某位孔姓朋友一起合力搞出来的, 空间算不上多大,这些年里面的设施也换过很多次,他进去, 就看到小祖宗正跳在他上个世界买的无人机上,看样子似乎还蛮喜欢的。 “唧唧——” 熟悉的功德味道出现,青色的巴掌小兽立刻欣喜地抬头,在搜索到人影后,直接轻轻跃起,飞扑了过来。 谭昭上前两步接住风狸兽,那么大一颗灵果也不知消耗到哪里去了,怎么还是巴掌大小:“怎么还不能说话?让我看……” “不给看!” 谭昭:……卧槽? 第112节 这声音太未免太奶了一点吧,跟人类两三岁的幼崽一模一样啊,谭某人没忍住,伸手rua了一把小祖宗毛茸茸的小脑袋,也不知是不是他太久没摸风狸了,居然觉得比以前手感好了。 “不行!” “……饿了吧,功德吃不?”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风狸乍一见人,还以为功德精“散尽家财”了呢,幸好幸好,只是藏起来了,像它这样孤独、幼小又无助的小兽,自己挣功德吃多可怜呢。 一觉醒来有功德吃,风狸兽立刻任挠任挼,睡了这么久,他还是蛮想念饲主的。 吃完功德,风狸打了个饱嗝,它轻轻嗅了嗅饲主的新身体,然后皱着眉头道:“你身上,怪味!” “……很难闻吗?” 风狸向来是非常诚实的:“难闻。” 谭饲主瞬间伤心了,戏精立刻上身:“……那行吧,你就一只兽呆在空间里,我走了。” 风狸:……瞳孔地震.jpg。 它才睡了多久啊,就失宠了? “你在外面,有别的兽了!我都闻到了!” 宠随主样,风狸可以呼朋唤友,拉着阿和阿曜小七它们开始共同讨伐某个戏精主人,谭昭立刻溃不成军,发誓等找好地方,就接兽出去。 “到了外面,可别被人哄走了,现在外面变化可大了。” 小祖宗叉腰:“哼!我才不是你!” 谭昭又rua了一把风狸兽,这才回到现实。等他下了电梯到大厅口,历史二班的体检已经全部做完了。 “沈还英,就等你一个了,你怎么回事?” “对不起老师,我刚刚……拉肚子了。” 指导员显然有些狐疑,但这种细枝末节的小事,他也不是抓着不放的人:“行了,赶紧去抽血,抽完我们就可以走了。” 谭昭看了一眼人群,李为冲他招了招手,至于霍金利,他没有看到。 “好的老师,麻烦您了。” 美人有礼貌地道歉,人是视觉动物,指导员就觉得……说不定沈还英是真的拉肚子了呢,他立刻轻声道:“肚子还好吗,要不要配点药吃吃?” 谭昭忙摇头表示他可以,然后逃也似地跑上楼了。 不过还没等他走到抽血室,就被人一把拉走了。 “你不用去了,我都帮你弄好了。” 说话的当然是霍金利,否则以谭昭的敏锐度,想拉他可没那么简单。 “弄好了?你确定西里尔看不出来?” 霍金利觉得对方对吸血鬼可能有些误解:“只是找人抽了血液当做你的而已,西里尔他们虽然是吸血鬼,但血样检查就那老几样,又不是验dna,他们的舌头可没你想得那么敏锐。” 既然如此,谭昭也不会上赶着给人抽血:“谢谢。” “……不用。”霍金利有些别扭地说完,又抬起头,“不过你如果真的要谢谢我,能不能让我做个实验?” “什么实验?” 霍少可还记得刚刚在抽血室里,工作人员那根断裂的针头呢,这普通人的皮肤怎么可能比针头还坚硬,他看向沈还英,心里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等离开这里再说吧,你让我试试你现在皮有多厚。” 谭昭:…… 系统:这个问题我会啊,我可以抢答吗? [你觉得呢?] 系统遗憾地放下了抢答器。 回到学校,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谭昭在宿舍室友李为“苟富贵,勿相忘”的眼神下,坐上霍少又一辆低调的超跑,离开了学校。 而另一头,西里尔坐在顶层的超大办公室里,手里摇晃着一根血色试管。 “先生,需要用强的吗?” 西里尔摇了摇头:“霍家那狼崽这么护,你是想惹上教会的人吗?” “属下不敢。” 西里尔闻言,眼中阴霾一闪而过,他可是特意吩咐用的吸血鬼抽血特制针管,居然都没能戳穿沈还英的皮肤,这可真是……太有趣了。 他将手里的试管随手扔给手下,忽然站了起来:“替我约长老会的电话,就说我遇上了……歌者。” 训练有素的属下闻言,都有片刻的迟疑,但他很快应下,并且将此事列为今天最重要的行程。 吸血鬼一生,只会遇上一位歌者,那是血族命定的爱人,对方的血液对于血族来说,拥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如果足够幸运,那么就会收获幸福。但血族长久的寿命注定了得不到永恒的爱情,歌者,被称为黑暗的馈赠,同时也是黑暗最恶毒的诅咒。 没有一个血族会期盼遇上自己的歌者,没有一个,除非他想结束长久的生命。 ** 谭昭跟着霍少吃了一顿私房菜,然后才驱车去了郊区的一座山庄。 “这里是我十八岁时我爸送给我的训练场,足够安全,我们可以开始了吗?” 哦,万恶的有钱人,说起来,最近他遇到的原主都是贫穷人设,曾几何时,他也是挥金如土的富二代啊。 谭昭撸起袖子,倒也想看看小狼人的力量,遂做了个邀请的动作。 霍金利见对方准备好了,便戴上橡胶手套,拿起准备的小工具进行试验,但……即便是锋利的小刀,也没能戳穿沈还英的皮肤。 靠,怎么回事?就算是作为狼人的他,也能刺破皮毛了! 他忽然预感到,自己那天满夜,咬出了一个巨大的麻烦。 “沈还英,为什么你看上去这么轻易就接受了自己异变的事实?” 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脸,还是柔软富有弹性的,怎么就刀枪不入了呢:“实不相瞒,其实我内心……惊涛骇浪着呢。” 霍少一脸木然:“抱歉,我一点也看不出来。” “哎,那可能是我表情管理太好了,你说我不做调酒师,出道当偶像怎么样?” ……那可真是全天下追星少女的灾难。 “你确定?” 谭昭摆手:“开个玩笑,做偶像哪有做普通人自在。” “……你确定你还是普通人?”都这样了,这位也未免心太大了吧? 谭昭觉得也还好啊:“那我还能哭不成?我能吃能睡,能跑能跳,只是稍微奇怪了点,外表又看不出来,如果有一天天降一个亿,我说不定能哭出来。” “暴富为什么要哭?” 谭昭一脸你不懂的表情:“喜极而泣啊。” 霍金利将东西全部丢进垃圾桶,转头道:“沈还英,你读历史真的太屈才了。” “嗯?” “隔壁外交学院,才适合你发光发热。” 这也太能说了,以前真没看出来啊,不过他以前也并不关注同班同学,霍金利就读历史系,只是因为这个系比较好请假而已。 “……多谢夸奖?” 大概是被沈还英的乐观感染到,霍少心情肉眼可见的轻松了下来,毕竟当事人都不急,他一个狼人急什么,等下个满月来了也不迟。 谭昭并没有辞掉蓝调的工作,毕竟调酒师的工作清闲又多钱,他也没有尝试过,多有意思啊,至于被吸血鬼盯上这件事,他倒是适应相当良好。 “先生,今天又是血腥玛丽吗?” 谭昭看了一眼热闹的舞池,似乎是有些可惜对方没再出十倍的价钱,那是活生生看冤大头的表情了。 但好在西里尔活得久,脸上的优雅绷得紧紧的:“你可真懂我的心。” “唧唧——”他臭。 很好,他家的小祖宗也不喜欢血族呢,谭昭伸手摸了摸肩上的小脑袋,往后靠了一下:“乖,赚钱给你买游戏机。” 刚造坏了一个游戏机的风狸立刻就不动了,并且乖得不得了。 主宠俩友爱互动,却未看到刚才还优雅如斯的四代吸血鬼迅速变了脸色,他深红的瞳孔看着青色小兽,就像是在看什么深渊生物一般。 风狸:超凶.jpg。 第132章 急支红浆(六) 风狸曾经是山神的伴生兽, 由山川灵气汇聚而生,自身并不具有任何攻击性,但它拥有一根风狸杖, 指哪打哪,百发百中。 不过灵兽向来爱好和平, 轻易不会伤人性命, 小祖宗的气息因为食功德,非常纯净中正, 所以……谭昭看着眼神带着戒备的西里尔, 默默露出了一个略带玩味的笑容。 “先生, 您要的血腥玛丽,请慢用。” 酒吧是个非常能让人放纵的地方,即便是像蓝调这样正经营业的, 也会有人猎艳、买醉,西里尔作为一个血族,卖相当然相当出色, 优雅的外表,配着高定西装, 已经足矣令人动心, 再加上精致的长相,就一杯酒的功夫, 各种明示、暗示来来回回已经有十来拨人了。 “沈先生,我想你误会了, 我对你并没有任何的恶意。” 谭昭擦着玻璃杯, 点了点头:“好的先生,那么您还要再来一杯吗?”谭某人自己说完,都被自己的敬业精神给感动了, 他果然还是很适合当个调酒师的。 作为蓝调酒吧的周末台柱子,谭昭当然不可能只服务西里尔一个人,毕竟就卖相而言,沈还英除了穿着,完全不输西里尔,甚至有熟客觉得,现在的lee更富有魅力了。 “lee,一杯玛格丽特,谢谢。” 哦对了,lee是沈还英的坊间艺名,谭昭楞了一下,然后才进入角色。 玛格丽特是女士们最爱的鸡尾酒之一,偏酸微甜,绝对比血腥玛丽这杯辣味番茄汁好喝很多,当然来夜场的男士,大多会选择威士忌之类的酒。 总的来说,谭昭对这份职业适应良好,并且已经无师自通学会了花式削冰球。虽然现在很多酒吧都用冰球模具,但蓝调显然不是,手削的虽然不会让酒更好喝,但能欣赏美人为自己服务,高额的酒钱显然就变得非常超值了。 谭昭一晚上收的小费,差不多能抵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了。 “先生,我们要打烊了。” 西里尔看了他一眼,放下一沓厚厚的小费,转身带上帽子就离开了。 别人敢给,谭昭就敢收,蓝调是不抽成小费的,谭昭接过经理递过来的日薪:“怎么多了?” 第113节 经理一脸你很有前途的表情,拍了拍谭昭的肩膀,然后笑着离开了。 第二天晚上,西里尔“如约而至”,并且绝大多数时候都在观察窝在谭昭头顶的青色小兽,风狸形似小貂,却比貂还要小,然后看着……就像他头上带了点绿色。 系统:哈哈哈,生活嘛,多好啊,多点点缀多点色彩呀~ “我可以摸摸它吗?” 谭昭:……我看你手都在颤抖,就别为难自己了吧? “你给它买s家最新款的游戏机,说不定它会同意。” 西里尔换了套路,自然态度看上去和缓了许多:“它能懂人话?” ……它还能说人话呢。 “先生,这世上都有吸血鬼了,小动物能听懂人话,应该不是什么稀奇事吧。”风狸听完,不满饲主叫它小动物,愤愤踩了饲主头顶几下。 西里尔一噎,不是说华国人都非常谦逊的吗?但这小家伙确实非常通人性。他低声跟管家说了句话,在谭昭下班之前,收到了来自s家最顶级的游戏机套组。 谭昭:……有钱真好。 看在游戏机的脸面上,风狸立刻伸手小爪爪,一副凡人你只准摸一下的傲慢模样。但傲慢的吸血鬼却并没有翻脸,他甚至用旁边的湿巾擦了擦手,这才伸手触摸小兽。 从指间传递到心房,需要多少时间? 在触摸到小兽的刹那,西里尔脸上涌起一股无边的享受表情,就像是……高潮了一样。 谭昭将小兽拢回手内,伸手摸了摸,虽然手感一级棒,但也没这么夸张的吧? 西里尔流连忘返的眼神落在风狸身上,连声音都低沉了许多:“它的名字?” “风狸。” “凤梨?哦,真是个可爱的小家伙。” 是风狸不是凤梨啊,不过好像叫凤梨也不错哎,谭昭伸手摸着小家伙,要不回去的路上买点凤梨恰恰。 但很可惜,因为下班时间过于晚,水果店都关门了,主宠俩败兴而归,发誓明天一定要买两个凤梨,一个吃,一个屯着。 第二天,是六月十号,距离满月之夜,还有五天。 “你还记得五天后的约定吧?” 又听了一耳朵的李为:……约定?哦嚯。 谭昭无奈地将李为推远,随意点头道:“记得记得,去你家打工,放心,我可是很有职业修养的,绝对不会误点。” 但霍金利总觉得有大事要发生,他摸了摸狂跳的眼皮,道:“还是我来接你吧,万一出事就不好了。” 谭昭:……这不好吧,万一太阳下山,狼人开车,被交警抓到可能要上社会新闻的。 “你这什么眼神?” “信赖的眼神,有问题吗?” 霍少也不再跟人辩驳,他有些累地趴在课桌上,伴着古代史老师催眠的声音,渐渐进入了梦乡。 谭昭:……真狼人看上去一点儿也不狠啊。 下课后,谭昭终于如愿以偿买到了凤梨,小祖宗虽然不吃肉食,但却是个水果爱好者,在吃到凤梨的第一口,就深深爱上了这酸甜的口感。 “凤梨,好吃!” 谭昭伸出手指戳了戳小脑袋:“风狸吃凤梨,傻傻分不清楚~” 谭昭没去蓝调上工,西里尔也没再出现骚扰他,他难得安生地上完了五天的课,在查完期末考试的时间安排后,霍少如约而至。 车子很快驶出市区,远处红日西坠,再过不久,满月之夜即将来临。 “说起来,今天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吗?我没听说吸血鬼会在满月之夜突然馋血的传闻,倒是狼人……” 车子发出一声剧烈的打滑声,凭借着狼人出色的反应速度,霍金利才堪堪将车子拉了回来,也幸好是环山公路,前后方并没有什么车辆。 “霍少,我惜命。” 霍金利却是心虚了一丢丢:“没事,小刀都戳不穿你,死不了的。” 谭昭:“……” 车子很快正常启动,谭昭吸取教训,不再跟霍金利讲话,等到斜阳余晖最后一丝落下地平线,车子终于稳稳地停在了别墅院子里。 谭昭指着冷清的院子,道:“说好的派对呢?” 霍少谎话信手拈来:“哦,可能是我记错了,好像是明天。” “哎,先别走啊,来都来了,反正你明天也没课,不如待到明天再走也不迟啊,我工资照开。” 来都来了,这四个字就像是带着莫名的魔咒一样,谭昭坚决摇头:“不好吧,我明天还要去蓝调上工的。” “这个没事,我可以替你向蓝调的老板请假。” 谭昭看着幽蓝色的天空,此刻月亮已经挂在天边了:“霍少,我有种不祥的预感,要不……” 霍金利却已经拉着人进去了:“放心,你等下就在房间里,把门锁好,我绝对不会去敲你房门的,游戏机水果雪糕一应俱全,放心。” 谭昭感觉到自己兜里的小家伙狠狠动了动。 霍金利将人安顿好,就自己去了自己的“禁闭室”,每个月的满夜,对于每一个狼人而言,都是一次挑战,他也一样。 这个别墅,是他专门用来度过满月之夜的,周围的安保是最高级别,即便是吸血鬼,在不知道密钥的情况下,也很难突破防线。 科技,改变狼人满月窘境。 时间,很快就走到满月正当空。 谭昭放下和小祖宗对打的游戏机,不由自主地望向天上的圆月,不知为何,他居然觉得这轮满月说不出的可爱。 不,他一定是哪里坏掉了。 “有狼味!”风狸忽然奶奶地开口。 谭昭将地上的小祖宗捡起来,直接推开窗,从窗边跳了下去。而在他曝露于月光之下后,那种亲近之感愈发明显。 但话虽如此,他并没有大变狼人的冲动。 “那边!” 顺着小祖宗指的方向,谭昭越靠近,越能听到铁索激烈碰撞的声音,而就在他即将走到门前时,院子外面忽然传来了一股莫名的气息。 久远,腐朽,像是陈旧了很久的东西被人重新从地下翻出来,还没来得及经历太阳的曝晒。 谭昭都能闻到,对气息敏感的风狸直接捂住了鼻子,一副我快受不了的模样。 与此同时,满月也正式挂在正当空。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谭昭只觉得今晚的满月格外地大,他干脆带着风狸跃上别墅的楼顶,越过黑魆魆的外墙,他看到一辆车正迅速向这边驶来。 然后还没等谭昭再动作,这车居然直接豪横地撞破铁门,整个别墅的保安系统开始响起来,但下一刻,又迅速归于寂静。 是那种没有一点儿声音的死寂,车子横冲直撞进来,等开到门前,劳斯莱斯流线的外型已经全部报废。 但车子的主人显然对此不甚在意,他从车上缓缓的下来,甚至还理了理袖口,下一刻他就抬头,正好落入谭昭的眼中。 这该是怎样一双眼睛啊,谭昭想,他见过黄泉路上迷惘怨憎的鬼,可能都比这位和蔼可亲一些。 第133章 急支红浆(七) 远处, 妖冶的冷月挂在天边,分明已是六月的天,谭昭却只觉得毛孔发凉。 “这位先生, 没有人跟你说过,私闯民宅是犯法的吗?” 如同幽冥一般的吸血鬼穿着老式的西装三件套, 闻言脸上有些微微的疑惑, 就好像他是真的不知道一样:“犯法?那你可以杀了我吗?” 谭昭用的英语,对方却不是, 浪漫的法语在吸血鬼的唇舌间, 竟像是在钢索在跳舞一般令人战栗。 而说完的下一刻, 下面的身影迅速出现在了谭昭身边,阴冷粘腻的感觉几乎是扑面而来,谭昭伸手摸了摸有些焦躁的风狸, 这才转头看向吸血鬼。传闻血族拥有天赐的完美容颜,这句话在这位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雪肤华服, 可谓极致的盛颜。 谭昭稍往旁边侧了一步:“我可不杀人的。” “我不是人。” ……这吸血鬼到底怎么回事?半夜酒驾上山,横冲私宅, 就为了寻死? “我当然知道你不是人, 但你看我长得像一见面就喊打喊杀的人吗?”谭昭指了指自己的脸,说话的模样纯良极了。 对方迟疑了片刻, 随即似乎像是被他说服了一眼,点了点头道:“无妨, 我可以等你。” 或许是觉得指向性不够, 他又加了一句:“等你来杀我。” 谭昭:“……你是不是喝了假酒?”要不然咋开始说胡话了呢? 他当然能感觉到这只吸血鬼身上溢散着的强大力量,这份力量已经接近这个世界的顶尖壁垒,但他能感觉到, 这份力量对他并没有过多的敌意。 人拥有强大力量的时候,是不屑于说谎的,因为这很多余,也没必要。 “你的名字。” 谭昭指了指自己,刚要开口,一阵轰鸣声又从庄园外传来,明亮的车灯就像两道夺目的彩带一样,直冲院门而来,当然有前一辆车的探路,这一次的车并没有引起别墅警报系统的齐名。 所以霍少,你其实就是今天开派对吧,还是非人类派对! 瞧瞧这一个个的,不是吸血鬼,就是狼人,这可真是货真价实的狼人啊,谭昭忽然有些好奇这狼人刚刚是怎么驾驶汽车上山的,流弊啊,秋名山车神实至名归。 一辆车上,下来三个狼人,狼人在满月之夜会不受控制地变成狼人,有的狼人会失去理智,沦为受食欲掌控的野兽,但也有狼人在长久的忍耐下,已经能掌控自己的食欲,即便是在满月之夜,也能自由行走在月光之下。 当然,这也是有前提的,如果狼人失去维持理智的力量,那么一样会失去理智,这就跟吸血鬼失血过多,会不由自主攻击人一个道理。 像是霍少这样的年轻狼人,就需要封闭的环境来度过满月之夜。 说实话,谭昭觉得关于血族和狼人的公约都挺草的,又或者说拥有着比一般人强大许多的力量,这两个种族都有着自己的傲慢,但又因为天然的“缺陷”,使得他们在自傲的同时,又对人类产生着某种欣羡之情。 血族拥有长久的生命,强大的力量,美丽的外表,却无法行走在阳光之下,而狼人呢,虽然没有长久的生命,却也比普通人强大长寿许多,唯有月圆之夜的失控,昭示着他们并非真正的人类。 谭昭的思绪有些跑远,他这才发现身边的吸血鬼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院子里……三狼打一鬼的激烈场面。 吸血鬼和狼人向来不是什么友好关系,凑一块儿打起来,实在不是什么新鲜事情,如果这里不是霍金利的地盘,谭昭或许会直接悄么么溜走。 但很可惜,霍少付他时薪一万的酬劳,他总不能临阵脱逃吧。 “唧唧?” “不想猜,说人话。” 第114节 然后,风狸直接用行动表示了它的意思,谭昭握着轻飘飘的风狸杖,随手晃了晃:“你让我把他们都放倒?这不太好吧?”毕竟他可是个孤独又弱小的人类。 “唧——”冲鸭~ 这多让人难为情啊,谭昭拿着风狸杖,也没还回去,就蹲在楼顶看下面的两族打架,哦,还挺激烈,他也不知道从哪摸出一包夏威夷果来,自己吃一颗,还能有闲工夫给小祖宗开上一颗。 “喜欢!” “这时候,你倒是又说人话了。” 谭昭伸手点了点肩膀上的小兽,这才看向下面的打斗。吸血鬼和狼人,显然力量和速度都远超于人,但两方干架,都倾向于肉搏,就这打的十来分钟,狼人凭借强大的力量和咬合力取胜,而吸血鬼十指生有黑色的长甲,虽然院子里的光不太亮,但谭昭也能感觉到上面的冷光。 而就在这时,第三波秋名山车神上山了。 有一有二就有三,谭昭已经不惊讶了,特别是这次来的还是老熟人西里尔,他就更加淡定了。因为淡定,他在西里尔焦急下车时,还非常友好地冲人招了招手。 西里尔确实焦急,亲王亲至,他却该死地现在才知道,长老会的人真是越来越懈怠了,他的心脏已经不会跳动,但他此刻只觉得全身血液都在躁动。 这就是血族唯一的亲王,阿曼德大人。 他忍不住想要虔诚地跪下,却在抬头的刹那,看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沈还英,你怎么在这里!” 因为不喜欢争斗,西里尔一个四代吸血鬼,蜗居在东方过着闲散日子,以至于他在看到这三只狼人时,反应了好久才认出这是狼人族群里的领头狼。 中间那只,身上有白色斑纹的,是希尔族群的艾布纳! 他不是从不出幽暗森林的吗? 西里尔有种非常不祥的预感,阿曼德大人和艾布纳都来到了东方,到底是因为什么呢?他忍不住抬头,红色的瞳孔愈发深邃起来。 “沈还英,你不该在这里。” 算上那点儿非常勉强的交情,当然大部分是凤梨的面上,西里尔难得有些良心地劝人离开。 谭昭将最后一颗夏威夷果递给小祖宗,直接纵身一跃,跳了下来。 “上面夜风太大了,你刚刚说什么来着?” 西里尔:“……你究竟还是不是人?” 从顶楼下来,少说也是十米往上,普通人就算再怎么体力强横,绝对做不到沈还英这轻飘飘的地步,难道被狼人和吸血鬼咬过之后,会变成另一个种族? “我当然还是人。”谭昭抬头看了眼已经有些偏移正当空的满月,道,“说起来,你们怎么一个个大晚上不睡,跑别人家里飙车来了?” 西里尔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他们三个打一个,你不应该去帮忙吗?”谭某人非常好心地开口。 西里尔却是一副深受冒犯的脸色:“沈还英,请你立刻马上收回这句话,阿曼德大人是无敌的。” 哦,原来这只刚从棺材板里爬出来的吸血鬼叫阿曼德。 “没问题,无意冒犯。” 被西里尔称为阿曼德大人的吸血鬼确实强横,在三个狼人的强攻之下,仍然游刃有余地把控着战局,这三只狼人又受满月的影响,再这样下去,估计是要死在阿曼德的利爪之下了。 这到底是霍少的地方,谭昭微微眯了眯眼睛,手里的风狸杖动了动。 “沈还英,你在做什么?” 西里尔愤怒地攻了过来,却被谭昭一下摁倒,吃软饭就是好,指哪打哪,半点儿不费力。撂倒西里尔后,谭昭直接滑着进入了战局。 在阿曼德将一直狼爪差点撕下之前,谭昭用风狸杖卡住了吸血鬼的“九阴白骨爪”。 “你要杀我?” 谭昭随手一旋风狸杖,将两方的距离拉远:“你可别胡说,这夜深人静的,出了命案,那还了得!” “狼人也是人,喂,你还好吧?” 西里尔原本被撂倒,此刻见阿曼德大人面露狰狞,这是血族要进食的征兆,他立刻转身上车拿血袋,可他还未递上去,就被拒绝了。 “阿曼德,你变弱了,算起来,你已经五百年没有吸血了吧?” 其中一个狼人捂着胸口,嘲讽道。 阿曼德皱了皱眉,面色依然冷得可怕:“杀你,足够。” 谭昭:…… 系统:你这什么表情? [同情的表情,五百年没吃饭,这吸血鬼怕不是得了厌食症?] 系统:……宿主,不愧是你。 谭昭阻止了阿曼德杀狼人,但狼人却并没有领谭昭这份好心,三只狼抬头看了看满月,直接化作全狼,准备趁着阿曼德还未进食之前,围杀他。 然后半刻钟不到,三只狼就被阿曼德摁在地上摩擦了。 谭昭:…… “我没有杀他们。” “???” “所以,你能杀了我吗?” 谭昭:“……你觉得我看着像傻子吗?” 阿曼德却在刹那收了身上所有的尖锐,长甲,尖牙,月光之下,皮肤惨白的欧洲美人就像是一尊雕塑一样,谭昭可以听到西里尔身上沸腾的鲜血,却听不到阿曼德的。 从眼神到血液,这只吸血鬼确实已经死了。 但可悲啊,灵魂都没有了,意识却仍然坚强地活着。 第134章 急支红浆(八) 这一夜格外得漫长, 在太阳出来之前,满月一直高高悬挂在天边,三只狼人在月光的照耀下, 嚎了整整半个晚上。 最后谭昭的耳朵都累了,天边的晨曦才渐渐显露峥嵘。 “太阳就要出来了, 你不进来吗?” 谭昭看着笔挺站立的吸血鬼, 有些好奇地开口。 在天亮前的两个小时里,西里尔用尽一切法子希望亲王能够进食, 但很显然, 西里尔失败了, 即便是走正规途径拿到的血液,阿曼德也并没有任何进食的欲望。 这位血族的亲王已经倔强饿了五百年,显然并不会为西里尔开这个例。 阿曼德看了一眼谭昭, 他的眼神淡漠极了,吸血鬼在非攻击状态时,眼神会呈现身体本来的颜色, 谭昭此时才看清楚,这只吸血鬼的瞳孔居然是灰蓝色的, 天然像是带着一层薄雾, 宛若一个天生的冷漠者。 “你关心我?” 谭昭一楞,继而道:“不, 这只是基本礼仪,我只是听说, 血族不能行走于阳光之下。” “你错了。” “什么?” 刹那之间, 第一缕晨光刺破远山的天空,瞬间,整个山坳从黑暗走向黎明, 地上的狼人在阳光的照耀之下,渐渐褪去狼形,显露出人类的模样。 而血族这边,阿曼德不离开,西里尔作为四代血族,自然不敢离开,血族的血缘制度比谭昭想象中的要严苛很多,即便太阳让西里尔整只鬼都陷入了痛苦,他却依然没有任何要走的意思。 “阳光,不会让血族死亡,只能带来疼痛。” 阿曼德似乎终于晒够了太阳,他越过三只警惕的狼人,走到了谭昭身边,又再度问了一遍:“你的名字。” “沈还英。” “不是这个。” 谭昭:“!!!” 系统!怎么肥四! 系统非常安详地装着死,誓死不给自家宿主一点儿回应。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阿曼德的目光飞掠过谭昭的眼眸,看向不远处一个被人从里面打开的房间:“我会等你来杀我,无名的客人。” 说着,便直接消失在了原地,与此同时,也带走了在阳光下狰狞的西里尔。 “喂——你们的车还没开走啊,那么大的车不要了!” 谭昭刚喊完,就对上霍少惊愕的眼眸:“嗨,早上好?” “沈还英!这是怎么回事!我房子呢?那么大一个好好的房子呢!”霍少虽然出身富贵,但他还在读书,像是这种千万上亿的房子,他也就只有这么一栋啊!房子还是其次,最重要是安保系统啊,整个都废掉了! 谭昭随手一指三只狼人:“你问他们。” 霍金利怒气冲冲:“你们是谁?怎么进来的!”他吼完,才发现……卧槽?这居然也是狼人? 要不说初生牛犊不怕虎呢,霍少是混血,他从没去过幽暗森林,自然也见不到狼人鼎鼎有名的希尔部落,也不知道在他眼前的三人,是如今希尔部落未来的狼王继承人。 在离开希尔部落前,三人就从狼人长老那里得到启示,谁找到预言者,并且先血族一步带人回到幽暗森林,那么他就是未来的狼人之王。 而这其中,艾布纳力量最强,乔治第二,埃里克最弱。 但即便是埃里克,也能甩即将成年的小狼崽几条街,三人一眼就认出霍金利的种族:“混血幼崽?居然跟人类厮混在一起。” 大概狼人之间有自己独特的辨认方式,刚才还满眼愤怒的霍金利瞬间变成了惊恐:纯血?纯血狼人怎么可能会来东方?! 昨天夜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沈还英为什么能做到如此淡定? 霍少愣在原地,好在三只狼人虽然对混血眼带排斥,却并没有干预的意思,在确认血族亲王已经离开此地后,三人就再度坐上车,嚣张而去。 唔,不过这回谭昭看清楚狼人是怎么开车的了。 “你说,他们有国际驾照吗?我记得现在这个时间点,下山进城的路段,交警叔叔可是查得很严的。” 霍金利:“……大概率,没有吧?”他听祖父说,纯血非常离群索居,他们不屑于与人类一起生活,一直生活在幽暗森林的深处,生活质量也就比原始人类好一点儿。 “祝他们幸运。” 霍金利却终于像是意识到了什么,脑袋咔吧咔吧地转过来:“你刚刚听到了?” 谭昭摸了摸鼻子,非常无辜地开口:“其实,我昨晚也看到了。” 霍金利:……终究还是搞大了。 第115节 “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房子的安保谁搞啊?庭院里那车是西里尔的吧?那那辆呢?” 谭昭眼带怜悯,此刻阳光已经洒满华夏大地:“你不会想知道的。” “……看不出来啊,西里尔那厮居然能惹上纯血?” “错了。” 霍少:“哪里错了?” “哪里都错了。”谭昭托着下巴,道,“按照吸血鬼的阶层,在那位面前,西里尔当个捧哏的,都不太够格。” “艹?谁啊,血族长老会亲临了?” 谭昭再度摇了摇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血族亲王亲至你家,开心吗?” “谁?亲王?你开玩笑也得有个度吧,血族就一位亲王,沉睡都五百年了,怎么……不是,你说真的?” 谭昭点头:“当然是真的,你那安保系统,一秒解除,超级炫酷的。” 本来想要追债、现在连念头都不敢有的霍少:“……你说我现在躲出国,还来得及吗?不行,我得给我祖父打了电话。” 然而,因为昨晚血族亲王的巨大破坏力,别墅里的电子设备都失效了。 霍少:…… 谭昭摸出身上的手机,递过去:“你可以用我的。” 霍金利刚要接过道谢,就迅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你的手机怎么没事?” “不对!你昨晚……你……我……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霍少在反射弧环绕了赤道一圈后,终于意识到自己的狼人马甲已经全部掉到了地上,怎么捡都捡不起来了,甚至…… “嗯,如果你指的是上一个满月之夜的事,那我确实猜到了。” “……什么时候?” 谭昭回忆了一番,道:“你踩着课桌跑来摸我手的时候。” 霍少出离悲愤了,他愤怒地远离了无耻的人类:“你别过来!你离我远一点!对,再远一点!” 哦凑,好羞耻!果然,人类好卑鄙! 谭昭摊手,顺便将手里的风狸杖送进口袋还给小祖宗:“我看你不太想让我知道,所以……” “所以你就看我一个人演戏!!!” 谭昭幽幽地开口:“可是,是你先咬我的。” 霍金利:……我太南了.jpg。 “我只是配合你的演出而已。” 霍少觉得短时间内,他不想再看到沈还英这个人了,这个人真的是太让人讨厌了。不过在这之前,他还得问一句:“昨晚,你有没有……” “没有哦,我没有大变狼人。” 霍金利脸色总算没有那么羞愤了,他一把夺过对方的手机,迅速给家里的管家打了个电话后,就准备去吃个早餐压压惊。 “你的手机。” 谭昭接过,问道:“那今晚,还开派对吗?” 霍金利终于没绷住,砰地一声将门甩上,不过五分钟后,谭昭还是如愿吃到了并不算丰盛的早餐。 当然,他也简短将昨晚上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你这是要下山吗?”霍金利听完,心情久久难以平静,这也太离奇了吧,血族亲王,纯血狼人纷纷踏足东方,这可有些不大妙啊。 见沈还英点头,霍金利指了指房子:“我可能要晚点才能送你离开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谭昭却从兜里摸出一把车钥匙来:“没事,我可以开西里尔的。” “他的钥匙,怎么在你手上?” “外面地上捡的。” 霍金利:“……你是不是当我傻?” 谭昭一笑:“没有,你好好修房子,账单可以寄去西里尔公司,他应该很想为亲王买单的。走了,别想太多,这跟你关系不大。” 霍金利看着银色的豪车驶出院子,又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管家才带着霍母来到别墅。 “我的孩子,你这是怎么了?” “妈妈,对不起,我闯祸了。” 这边厢,霍金利终于对霍母坦白,那边谭昭就一路驱车下山,路过加油站买水时,他听到两个收银员在说今早有外国人无证驾驶的事情。 谭昭:……哎,我这开了光的嘴巴啊。 “外国人?这么嚣张的吗?”谭昭长得好啊,见帅哥对此感兴趣,收银小姐姐当然不会吝啬分享八卦。 “帅哥,你是不知道,早上差点因为他们造成早高峰大堵车,这虽然是周六,但车子可不比工作日少,那三个人还不会说英文,叽里呱啦一大堆,还推搡交警,可把他们能耐的,也不瞧瞧这里是什么地方!” 谭昭抽了抽嘴巴:“那可怎么办?联系大使馆了?” “那能怎么办,当然就地带走,这没有驾照也敢出来开车,难怪外国地广人稀了。” 谭昭:……小姐姐略犀利啊。 第135章 急支红浆(九) 离开加油站进城, 谭昭并没回b大,而是去了蓝调。这他要是开着豪车回学校,明天关于他的一二三六十条八卦, 指定能屠版学校论坛。 白天的蓝调当然也是营业的,只是要比夜场清水很多, 客人也非常少, 老板开着门,纯粹是作失物招领用的, 要知道酒吧可是“失物率”最高的地方, 晚上嗨够了回家, 第二天发现少了什么东西,直接来寻就行,可以说是非常贴心了。 沈还英从来不在白天来蓝调, 看门的小哥见到美颜依旧在营业的lee小哥,忍不住有些讶异:“今天这么早?” 谭昭将车停入停车场,将钥匙甩过去:“来送还失物啊。” 小哥接过车钥匙, 再抬头就只看到lee挥手而去的背影了。 谭昭一夜没睡,虽然精神头还算不错, 但作为一个正常普通的人类, 他觉得自己需要找个地方睡一觉,然后再起来租个房子。 他倒是无所谓, 小祖宗跟着他挤宿舍,总归不大方便。 这年头, 只要有钱, 啥好房子租不到,但无奈谭某人手头紧,跟中介看了五个地方后, 才决定在距离学校二十分钟步行的美都家园租下。 押一付三之后,谭昭的小金库迅速缩水。 “哎,养你不容易啊。” 小家伙却已经开始熟悉新房子,它还把阿和阿曜小七三只小可爱也叫了出来,房子是高层,谭昭也不怕人看见,索性就让四只闹腾着。 房子是小户型的,光照很好,有正面的落地窗,这房子一直没租出去的原因是没有厨房,诶,也是巧了,他最不需要的就是厨房,做个摆设都是浪费,这个世界可没有第二只齐大厨供他吃饭。 哎,说起齐大厨,他都有些想念齐大厨的饭了,也不知道他送走齐灵安后,便宜儿子的伙食怎么解决。 “时间也不早了,要跟我一起去上班吗?” 风狸抱着游戏机:“不去。” 那是连头都没抬,十足一只沉迷游戏的堕落小兽。 “行叭,不去就不去,等明天我就给你下个防沉迷系统!”饲主放完狠话,换了身衣服后,终于无奈出门。 美都家园离蓝调也不算远,谭昭并不喜欢挤地铁,就直接步行上班了,等走到地方,已近黄昏逢魔之刻。 只可惜,这个世界并没有游离在人间的孤魂野鬼,也没有千里之外定人生死的风水堪舆,有的只是生活方式有点儿原始的不科学狼人和吸血鬼。 但这又关他什么事呢,他的眼里只有学习,学习实他快乐。 系统:赚钱不算吗? [哦,您老可总算是吭声了,怎么?不装死了?] 系统:宿主,话别说得那么阴阳怪气嘛,你被发现,又跟我没有关系的。 [我信了你的邪!] 系统:宿主,多一点信任,世间将充满爱。 谭昭换上制服,刚想松一松领结,酒保就又来找他,说上次开十倍价格的客人这次开了二十倍的价格。 “我可以拒绝吗?” 酒保一脸你居然跟钱过不去的表情,谭昭想想也是,他跟吸血鬼不对付,但没道理跟吸血鬼的钱过不去啊。 钱是无辜的,谭昭瞬间想通:“你说得对。” 依旧是老包厢,只不过这次没有虚头巴脑的装逼环节,谭昭一进去,里面的壁灯都是打开状态的,西里尔倚在猩红的座椅上,并没有带下属。 谭昭看了一眼桌上的车钥匙,道:“先生,还是血腥玛丽吗?” 西里尔转过头来,谭昭才发现对方的脸色并不好,虽然说吸血鬼就没有脸色红润的,但这一看心情就极差,他只听得对方开口:“沈还英。” 谭昭露出了一个营业式的笑容。 “你究竟是谁?” 一天之中被两只吸血鬼问同一个问题,谭昭觉得自己可真是太无辜了:“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先生。” “沈还英,你要知道,长老会的人可不像我这么友好,他们沿袭着中世纪的传统,当他们真的想要对付一个人的时候,可是什么法子都用得出来的。” “……西里尔先生,您是否对自己的定位有些不太清楚。”谭昭眨了眨眼睛,觉得自己必须说句实话了,“友好?您确定?” “不用拐弯抹角地讽刺我,我说得可都是真的,你是个非常有趣的人,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我绝不会到此花钱同你说这番话。”西里尔坐到座椅上,双腿交叠,曲起手拄着下巴道,“我虽然不知道亲王大人为何对你青眼有加,但血族不能没有亲王。” 谭昭终于品出了几分味道:“你居然相信我能杀了你们亲王?” 西里尔非常诚实地摇了摇头:“不,我不相信你,但我相信大人,我们血族,都相信大人。” “所以,如果有人知道了昨晚发生的事,你们长老会的人会派人来杀我?”这是什么逻辑鬼才啊?! “你们东方有句话,叫做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便是这个意思。” 谭昭木然:“……刚好知道,不用炫耀你的博学多才,说白了,就是宁可错杀,不肯放过呗。” “棘手的是,昨晚还有狼人在场,沈还英,你要是不想配合,只有死路一条。霍少只是一只狼人混血幼崽,他可护不住你。” 西里尔双手交叉,终于将所有的情况讲了出来。 第116节 平心而论,西里尔也并没有隐瞒或者夸大事实,血族长老会一向是闻见血腥就如同深海鲨鱼一样的存在,而希尔狼人的到来,只会加速长老会的动作。 而在这之前,他还搞过一点小动作,唔,只是一点无伤大雅的小动作。 “配合?你想我怎么配合你?是给你调真正的血腥玛丽,还是顺从你们亲王?” 西里尔无法动摇亲王的意志,但他可以改变沈还英:“不,都不是。” “我,四代血族西里尔,给予你初拥。” 这才会西里尔今天到来的目的,他抬起眼神,已是如同红宝石一般的猩红。 初拥,何谓初拥?简单点来说,就是血族发展下线的方式,位于金字塔尖的是吸血鬼始祖,接下来二代、三代一直到十几代,因为血脉稀释,所以越到后面,吸血鬼的力量就越弱,如果要打个比方,那就跟现代的传销组织性质差不多。 初拥可以将人转变成不老不死的吸血鬼,也能让人由生到死。 “抱歉先生,我觉得当个普通人就挺好的。” “即便会死?”西里尔脸上露出微微的错愕。 谭昭摊手:“是人都会死,人的未来本来就是未知的,为了避免死亡,而直接进入死亡,您不觉得这有些本末倒置了吗?” “我这个人呢,喝不惯血腥玛丽,还喜欢睡松软的大床,或许您的建议不错,但……未来,谁知道呢,如果你们惹毛了我,我说不定真会顺从你们亲王的意思。” 嗨呀,泥人还有三分血性呢,还真当他泥捏的了。 沈还英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棘手,而更让他棘手的,还有对方莫测的力量,西里尔到现在仍然记得昨晚他被一招撂倒的压制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选择“以理服人”,但很显然,他失败了。 “好吧,既然你不愿意,我也不勉强你。”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谭昭也没再端着营业的表情:“别说得这么冠冕堂皇,你心里无非是在想等我碰了壁吃了亏,再来做这个救人的英雄,是不是?” 谭昭说完,瞬间消失在原地,下一刻,他的长腿踩在猩红的沙发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傲慢的血族:“我呢,并不想卷入你们的是是非非,但如果你们硬要对付我,我也是不会手软的。” “哦对了,别把那几个狼人想得太强大,他们今早进城时被查无证驾驶,后来我听说连车子都是盗窃来的,甚至还没有身份证和护照,我猜再过几天,他们就要被引渡回国了。” 西里尔:……仔细一想,阿曼德大人也……不过没关系,他有钱! 谭昭说完,又瞬移到了门边,西里尔根本没看清人的动作,事到如今,他没有将沈还英拉入他的阵营,倒是将此人的能力试探了出来。 这力量,已经不输给三代吸血鬼了。 “既然今天先生不想喝血腥玛丽,那我就走了。”谭昭握上门把手,刚要开门,又有些恶劣地转头,“哦对了,你猜我究竟是谁啊~” 说完,谭昭就脚步轻快地离开,留给吸血鬼一个潇洒的背影。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谭昭下了楼,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跟酒保打了个招呼后,就直接上工了。熟客们看到lee小哥,立刻就有人过来,点了一杯威士忌。 谭昭熟练地给人倒酒,刚要把酒杯推过去,就发现所有人的视线都往门口聚集,仗着身高优势,谭某人轻轻点了点足尖,便瞧见门口幽暗处,一人踱步而来。 人群像是摩西分海一样分开,直到这人站在谭昭的吧台前面。 哦不对,严谨来说,这位不是人,是血族。 谭昭擦着杯子呢,就听到阿曼德用着低沉优雅的声音说着字正腔圆的中文:“我们又见面了。” “……你这学习能力,够可以啊。” 第136章 急支红浆(十) “这很难吗?” 阿曼德在吧台上坐下, 丝毫不在意凝聚在他身上的各色眼神,他将手肘拄在台面上,饶有兴致地看着正在工作状态的人类。 如果不是有损颜值, 谭昭肯定想给人原地翻了白眼:“当然很难,不过中文跟您实在不搭, 您可以说法语, 我听得懂。” 两人旁若无人地交谈,从中文直接飙到法语, 这对吃瓜群众要求太高了, 他们认识lee小哥也有一年多了, 居然都不知道小哥的法语这么苏! 熟客们都觉得自己可以,但再看看这位客人通身的贵族气质,果然帅哥都是跟帅哥一起玩的, 哎,这就是坐下来聊聊天,都是一种极致的享受啊。 也不是没人想去搭讪, 但……这位的气质太独特的,独特到根本不敢让人接近, 这就是活生生的高岭之花, 凡人轻易碰不得。 至于lee,哦这位也不是什么凡人。 谭昭看了一眼“只敢远观”的吃瓜群众, 难得贴心地开口:“要来一杯吗?” 阿曼德抬头,露出他浓雾似的眼睛:“你该明白, 我喝不了。” 谭昭露出一个笑容:“不试试, 怎么知道呢。” 这位血族亲王,确实从内到外都缠绵着死气,谭昭从不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人, 但这回他却选择主动试探,归根结底,还是西里尔那祸害跟他科普了血族长老会以及亲王的重要性。 阿曼德作了一个你自便的动作。 谭昭这段时间,已经将这些洋酒全部都了解过一遍,他本身就是酿酒的行家,最懂什么酒在什么时候最好喝,这回他并没有调市面上很为人熟知的鸡尾酒,反而是仗着人家五百年不知世事,开始了自己的随性发挥。 等一番花里胡哨的调酒后,一杯渐变浓雾冰出现在了吧台上,颜色很像阿曼德的眼睛。 “请。” 上文曾经有言,能杀死吸血鬼的只有圣水,像照射阳光、食用除血液外的东西,只会让吸血鬼陷入痛苦,却并不会带来死亡。 阿曼德举起酒杯,轻轻晃了晃,破碎的冰块撞在杯壁上,发出好听的碰撞声:“这叫什么名字?” “随便吧,最新作品,请品鉴。” 吸血鬼的味觉只对血液有感觉,像是普通人的烧烤炸串,他们既闻不到味道,吃上去也像在吃土一样,阿曼德身为人的记忆已经非常浅淡了,如果不用力回想,他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快忘记。 这无疑是一杯烈酒,浓烈芬芳,后劲却带着无比的甘醴,犹如雷雨过后,空气里清晰的芳草气息。 阿曼德从无波动的脸上,出现了片刻的怔忪,这就像完美无缺的面具终于有了一个裂口,虽然很小,但你不能当它不存在。 “我果然没有找错人。” 谭昭将调酒的容器洗净,嘴角的笑容抽了抽:“我应该说,多谢夸奖吗?” 大概是酒能开人言,阿曼德这回丝毫不吝啬赞美:“当然,你怎么做到的?” 怎么做到的?这大概就要于上辈子家养的齐大厨了,作为一只鬼,齐灵安已经不属于人间,当然也无法享用人间的美食,但一个大厨不能亲自调味,这和咸鱼有什么区别?为此,谭昭跑特殊部门查了好久的古籍,又开拓创新,试出了不用“上供烧香”也能让鬼吃到食物的方法。 吸血鬼也是鬼嘛,只是皮重和毛重的区别,谭昭稍微改动试了试,看来效果还算不错。 “独家秘方,告诉你,我可就失业了。” 蓝调酒吧动感的音乐忽然变得柔和起来,这是即将打烊的音乐,楼上西里尔终于收拾完乱糟糟的心情,他扣上帽子,准备去给亲王大人办理应有的身份证件。 然而他刚走下楼,就看到吧台上……哦凑! 西里尔登时愣在了原地,但他在看到大人正要喝酒时,他终于忍不住快步冲了下去。不过很显然,西里尔并没有这么胆子阻止阿曼德,他甚至连劝告都不敢说,四代血族在线卑微当马仔,只能给人付个酒钱以保存最后的体面。 好在,阿曼德对这些并不在意,他将杯中剩下的酒液饮尽,实际上他只是尝到了味道,酒液到他嘴巴里的时候,就已经迅速挥发,并没有进入他的肠胃。 这一晚,谭昭把自己租房的钱又挣了回来,顺便还蹭了一趟豪车。 第二天睡到日上三竿,谭昭是被小祖宗踩醒的。 “我的游戏!取消掉!”辣鸡防沉迷,耽误它玩乐! 谭昭一掌薅下蹲在他胸口的小家伙:“小祖宗,注意劳逸结合啊,一天六个小时,电费要钱啊!” 风狸奋力挣扎,最后抱着自己心爱的游戏机,跑去踩手机小游戏了。 谭昭:……忽然有了身为大家长的沧桑。 谭大家长沧桑了一会儿,就窝在床上点外卖,等洗漱好,外卖小哥也到了。开着社会新闻吃外卖,看着看着就吃到了狼人的瓜。 外国人在华这么嚣张的,本地新闻当然跑在吃瓜前线。 很显然,霍金利也知道了这件事,他一个电话直接打到了谭昭这里。 “怎么了霍少,不是说最近不想见到我吗?” 这欠揍的声音,霍少控制了一下情绪,这才开口:“你看到了吧,你肯定看到了!他们怎么会这么……” 谭昭能听到对方的担忧:“你怕他们暴力违抗?” “不,他们已经越狱了!” 就是因为知道了,他才头秃啊,那天他跟妈妈坦白后,就一通越洋电话打给了外祖父,外祖父在听过他的形容后,便立刻让他去找纯血狼人。 然后,一切就跟脱缰的野马一样,拉不回来了。 鬼知道纯血狼人这么坑,下山就被抓进去,还没等他去捞人,还直接“越狱”了,监控录像把一切都拍下来了,霍家花了好大的力气去摆平,可这狼人逃了之后,就跟鱼游入海,怎么找都找不见了。 “哦,那你给我打电话做什么?” 这跟他应该没多大关系吧。 然而霍少还没说话,外头就传来了敲门声,谭昭打开可视门铃,三张熟悉的狼脸出现在了屏幕里。 谭昭沉默片刻,在吃完最后一口水煎包后,非常冷静地对着电话道:“霍少,恭喜你,不用再大海捞针了。” 电话那头的霍金利简直一头雾水:“你这话什么意思?” 谭昭则已经利落地挂了电话,顺手将自己的定位发给了霍少,然后看了一眼跟他生气的风狸,咔哒一声打开了门。 “是你。” 是东欧的语言,谭昭能听懂一部分,像是这种简单的词汇,并不难理解。只是这话明显带着讶异,怎么好像在这之前,不知道找的是他? “有事?” 谭昭用脚抵住门,用力扮演着一个遇到陌生人的普通人。 系统:……宿主,别为难自己了,不像。 [我不信。] 站在中心c位的狼人是艾布纳,他足有一米九,三十岁上下的年纪,全身都带着一股野性,眼神看着谭昭时,带着一股十足的审视。 这边双方戳在门口僵持着,那边霍金利被挂电话,在收到微信共享地址后,终于还是没忍住揣上钥匙就出门了。 所幸,美都家园很好找,他一路跑上去,狼人优秀的体能发挥到极致。 然后,他就看到沈还英一脸忧愁地站在门口。 “出什么事了?” 谭昭指了指里面,引着霍金利进了出租屋。 出租屋里,三只狼人被风狸拿风狸杖指着,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模样。 第117节 “哦艹!沈还英,你是哆啦a梦转世吗!” 谭昭:“……抱歉,不是呢。” 其实他也很无奈啊,这三只狼人找上门来,伸手就要搞绑架,他还没动手呢,本就被禁了游戏有些气呼呼的小祖宗借题发挥,拿着风狸杖踩狼人出气,这要不是他遮监控遮得快,指定能吓死楼下保安。 “你在哪找到他们的?”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他们是主动找上门的。” 霍金利点头:“对,我不信。” 狼人体力出众,即便刚才被小祖宗撵了好一会儿,依旧没有明显的伤,三人此刻不动,只是忌惮于青色小兽的强大气息。 没错,身为野兽,纯血比混血更加受动物本能的支配,自然也更加能感觉到这只小兽的气息可怕。相对的,作为混了两国血统的混血未成年狼人,霍少就完全感觉不出来。 “我们对你,并没有恶意。” 这英语听着,可太塞耳朵了,谭昭辩了好一会儿,才算听明白:“可你们刚才的举动,可不是这么说的,请给我一个相信你们的理由。” 三只狼人对了一下眼神,就像是丝毫没看见霍金利一样,只对谭昭道:“你是我族,等待了千年的预言者。” 谭昭还没惊讶呢,霍金利直接啊地叫了一声,他转头看沈还英,只觉得难以置信,这怎么可能呢,这不可能啊!这也太草率了吧?! “预言者,是什么意思?”谭昭敏锐地觉察到,他好像……有了一个不得了的身份。 第137章 急支红浆(十一) 从霍少的反应来看, 这个“预言者”的身份显然是全狼人都知道的存在,而从字面意义上来理解,这个身份要么能够预言什么, 要么就是被预言了能做什么。 上个世界,他还和周晋倬讨论过“预言的利弊”, 谭昭没想到现世报来得这么快, 他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啊。 很显然, 三只狼人的英语水平并不能完整表达预言者的故事, 于是这个解说的重担就落在了霍金利的身上。 然而, 霍少显然对沈还英的预言者身份比本人还要难以接受,这可是预言者啊,只要是个狼人, 那可是从小听到大的狼人童话,这个人……怎么可能是沈还英呢?扯犊子吧,狼人起源于东欧, 没道理救世主是个东方人啊?! 仗着三只纯血听不懂中文,霍少终于还是发出了质疑的声音:“这也太扯了吧, 你怎么可能是预言者!” 谭昭摸了摸鼻子, 一脸无奈道:“我也觉得我不是,所以你能告诉我预言者到底是个啥吗?” 霍金利稍稍平复了下惊愕之情, 这才开口:“千年之前,狼人始祖曾经与吸血鬼始祖大战三天三夜, 战况不分胜负……” “简短点。” “你别打岔, 两方没分出胜负后,两位始祖就以各自族群的未来打赌,是赌血族先摆脱黑暗, 还是赌狼人可以挣脱满月之夜。” 谭昭已经有了一种非常不祥的预感。 “奇异的是,两位始祖发现两族的未来居然落在了同一个人身上,这个人,就是预言者。传闻预言者能给血族带去光明,还能帮助狼人抵消月圆之夜的负担。”当然,霍金利没讲的是,作为狼人童话,预言者的故事解决是狼人解决了吸血鬼这个宿敌,在预言者的帮助下,狼人获得了满月之夜控制自己的力量,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下去。 谭昭:靓仔语塞.jpg。 [统子,我怀疑你在搞我,并且我有了证据。] 系统:胡说,宿主,请你收回这句话。 谭昭忽然想起了血族亲王阿曼德,他原本想不通为什么对方那么笃定地找他,现在看来,全特么是这预言惹的锅啊,他冤啊,巨冤,他就是个平平无奇的男大学生啊。 谭昭换了种语言,为自己辩解道:“我想,你们是找错人了,我只是个普通人。” 三只纯血狼人的英语虽然蹩脚,但听说显然没有障碍,事实上,他们也对预言者是个东方人的事情感到非常惊讶。但狼人等待预言者太久了,即便沈还英有可能并不是,但他们也不愿意就此放过。 “沈先生,我们对您并无恶意,狼人等待了您千年,您即便逃避,命运也会降临在您身上。” 谭昭一脸头痛:“那你们判断预言者的根据是什么?” 对此,纯血狼人并不愿意多说什么。 瞧瞧这样子,又不是他儿子,真是惯的:“既然如此,还请你们离开,你们要搞清楚一件事,假使我真的是你们口中的预言者,那么就是你们有求于我,我这人吃软不吃硬,没有求人的样子,还想让我帮忙?想得美。” 霍金利:……这根本不是他童年女神预言者!太幻灭了!肯定不是! “我奉劝你们最好不要用强,你们该知道我家风狸的厉害,如果你们伤了我,我可能就会转投血族的地盘了。毕竟相较于你们,我对血族亲王的印象可要好上许多。” 艾布纳三狼听完果然脸色大变,血族和狼人是世敌,在没有摸清楚这只小兽的能量之前,轻举妄动或许真会将预言者推向血族。在一番思索过后,三只纯血终于想起了在场还有一只混血狼崽,看模样,这只狼崽似乎与预言者的关系不错。 霍金利瞬间头皮发麻。 最后,艾布纳三狼在犹豫过后,架着霍少大步离开。 霍金利:…… 谭昭将门带上,又给房间使了个清理咒,这才摊在了沙发上。 “饲主,我要游戏!解开!” “……合着你刚刚表现那么英勇,是为了跟我谈游戏的筹码?” “唧唧!” “不行,小孩子用眼健康必须从小抓起!” 风狸收了风狸杖,跳起来踩在谭昭身上:“我比你大!” “哦,大在哪里?” 风狸又气呼呼地去向三只小可爱告黑状了,哼哼,下次他再也不帮饲主了。 谭昭看着风狸气嘟嘟的小屁股,忍不住一个失笑,但笑容过后,就是满满的苦涩了,哎,被两族寄予厚望的预言者啊,他还能拿到大学文凭吗? 系统:加油,宿主你可以的! [呵,你真是天底下最会说风凉话的系统了,干脆改名叫统风凉算了,一听既凉快又解暑呢~] 系统:呵,谭非子! 主统俩互相伤害完,生活还得继续。 在下午一点左右,谭昭接到了来自医院的电话,告知他明天可以去打最后一针狂犬疫苗。 谭昭:……差点把这给忘了。 说起来,狼和狗咬的痕迹还真差不多,居然连医生都没看出区别来,不过也幸好没做抽血检查,不然万一查出什么特别来,可就说不清楚了。 正想着呢,咬人的狼就打来了电话。 “什么?请我吃晚饭?不了吧,我晚上还要去蓝调上班呢,当然要上班,不然……找我有事?行吧,既然你要送我去上班,那我就勉为其难接受了。” 半个小时后,霍少摁响了门铃。 “那三位呢?” “带去郊区,让我妈接待了。” 谭昭递给人一瓶冰水:“家里只有这个,他们是不是让你劝我跟他们回去?” 霍少喝水的动作一噎,好险把水咽了下去:“你能别在我喝水的时候说这么可怕的话吗?” “没事,你可是狼人,噎不死的。”谭昭如是道。 霍金利将水放下,正好看到桌上的疫苗单子,他一把抓起来:“你怎么还留着它?” “刚找出来,明天去打最后一针。” 要不是修养在,霍少能直接把单子给撕了:“你都知道了,还去打针?我很健康的,每年都会体检,我有定期洗牙的,你不准去!” “……可是,我钱都交了,如果我不去打,医院会一直给我打电话的。”谭昭顿了一下,补充了一句,“我去的公立医院,很负责的。” 霍金利:……超气。 “没事,我知道霍少你非常讲究个人卫生,是我当初有眼不识霍少!我要当初知道是霍少,我指定不花这冤枉钱啊,再说了,我也不想打针啊!” 霍少完全看透:“沈还英,我看你就是心疼钱,那一千块我都给你了!那是我的钱!” “……是你咬我的。” 霍金利:…… “算了算了,随便你吧,反正打针的又不是我。”霍金利将疫苗单子放到桌上,终于说起了正事,“沈还英,你打算怎么做,不会真要投靠血族吧?” 谭昭摇了摇头:“想那么多做什么,走一步看一步呗,而且我有个问题一直非常好奇。” “什么问题?” “你们狼人,对于满月之夜的判断有什么依据吗?” 霍金利一楞:“你问这个做什么?不会真觉得自己是预言者吧?” “那倒不是,我只是在想,中世纪的时候,大家对于世界的认知非常片面,科学技术也不发达,但现在不一样了,即便是小学生,也知道他们在上课的时候,星球另一端的人们正处于黑夜之中,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西半球正处于满月,那么西半球的狼人去东半球,你觉得会怎么样?” 霍金利:“……你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正常人该有的思考啊,而且南极和北极都会有极昼现象,如果满月这一天,狼人位于极圈内,你觉得他会变身吗?” 霍金利:…… “你怎么不说话?” “……不知道该说什么。” 谭昭托着腮,道:“……你难道都没想过吗?狼人满月变身,到底是基于一月一变的特定的时间,还是受月亮的特殊磁场变化,就像海水的潮汐一样?” “你这是在试图用科学解释我们狼人吗?喂,你清醒一点,我们狼人生来就不科学的!”霍少终于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啊,如果狼人变身只是因为受月球磁场的变化,那么制作一个能屏蔽月球磁场影响的东西,狼人只要佩戴,不就可以避免尴尬变身了吗?” 霍金利:……哦凑,听着虽然是胡扯,但他居然觉得有点说得通?! “那如果是前者呢?” “其实我觉得前者的可能性不大,每个月按照公历来讲,日子都会有差别,可你们狼人雷打不动满月变身,而且历史上还有月食日,你们狼人历史上有没有满月夜发生月食现象记录狼人变身情况的?” 霍金利:我是谁?来自哪里?要去何方? 好半晌,霍少才幽幽地开口:“……希望你不是真正的预言者,我从现在开始真诚地祈祷了。” 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脸:“我看上去,有这么差吗?” 第138章 急支红浆(十二) 第118节 霍少毫不犹豫地点头:“是啊, 不然你以为呢?” “那我谢谢你这么坦诚哦。” “不用谢,但说起来,我也有个问题想问你。” 谭昭转头:“什么问题?” 霍金利指了指桌上的疫苗单:“你的皮肤, 现在连小刀都戳不破,你确定还能打这最后一针疫苗?” ……哦凑, 把这给忘了! 说起来, 当初他穿来第二天去医院打疫苗明明非常顺利啊,怎么后来他就刀枪不入了呢?难不成是因为吸血鬼和狼人血液在他体内反应需要时间? 这也说不过去啊, 那一晚他就直接将两方的血液给融了, 如果针头打不进去, 那一针就该断在外面了,难道说是那个给他打针的护士水平特别高?还是他当初只是打了个寂寞? “想什么呢?” “想打针。” 这天儿没法聊下去了,霍金利拿起车钥匙晃了晃:“时间也差不多了, 我饿了,吃了饭送你去上班。” “那感情好啊。” 霍少忍不住啧了一声:“你这狗脾气,真白瞎了你这张脸。” 谭昭挑了挑眉:“怎么, 嫉妒我青春年少?” “啊呸,少给自己加戏, 赶紧的!” 跟真正的纯血狼人相比, 霍崽崽显然更偏向于人类这边,虽然并没有言之于口, 但谭昭长了眼睛,能看到霍金利对这桩事的态度, 对方甚至都没问风狸是怎么回事。 吃过霍少请的大餐, 谭昭准时到蓝调上班。 周日的夜晚,是社畜的狂欢,蓝调今晚的生意特别好, 没有非人类找上门,谭昭混得那叫一个如鱼得水,一晚上小费进账相当可观。 哎,没想到他也会有靠脸吃饭的一天啊。 系统:啊呸! [我知道,你就是嫉妒我。] 酒吧里最不缺的就是酒了,夜场将尽,酒气弥漫在整个蓝调,放纵自我的都市男女们也从从舞池里出来,这个时候,差不多也到谭昭快收工的时候了。 “来一杯威士忌。” 谭昭听到熟悉的声音抬头,一乐:“霍少,这么晚了,你不会是来接我回家的吧?” “酒。” 顾客是上帝,谭昭非常痛快地给人倒了杯酒:“……能喝吗?” 这简直是侮辱他身为狼人的体格,霍少当场给人表演吨吨吨。 “喝慢点,这酒可是很容易醉的。怎么,有烦心事啊?” 围观了全场的不知名他熟客:从骄矜西方贵公子到高岭之花冷美人,再到金毛小奶狗,艹,好想要lee小哥的交友名单啊! 霍金利再抬头时,眼睛已经有些迷蒙了,他看着沈还英,盯了好久,终于忍不住骂了一声:“你特么就是个祸害!” “……霍少,你喝醉了。” 霍金利开始自己拿着酒杯嘟囔,也不理人,刚好谭昭也到下班时间,他跟熟客们打了招呼,换了身衣服后,这才架着霍少离开。 谁知道他这车才刚开出去没多久,就被人给拦住了。 更准确来说,拦他的不是人,是吸血鬼。 五只吸血鬼,直接包围了他的车,此时已近半夜,天空中飘着毛毛细雨,因为路段偏僻,此时此刻显然莫名地寂静。 不过也是,这一片就他一个人类,能不寂静嘛。 这一天天的,不是上门搞绑架,就是半路搞突击,还真当他泥捏的小玩具啊。 谭昭挂了档,抬脚从驾驶室下去。 “你就是沈还英?” 谭昭笑了一声:“我以为在问别人姓名前,自我介绍该是礼貌,几位大半夜还藏头露尾的,怕不是见不得人?” 什么叫做一言不合就动手,这就是了。 吸血鬼的可怕,在于他强悍的身体力量和几乎不死的能力,只要没有圣水,他们就不会死。西里尔是四代吸血鬼,力量已是非常强横,但辅一交手,谭昭就发现这五位每一位都在西里尔之上。 四代之上,那么只有三代了,围捕他一个普通人,出动五位三代血族,倒是还蛮看得起他的。 谭昭将所有的监控屏蔽后,干脆从空间里搞了把剑。 既然不能好好说话,那倒不如陪他痛痛快快打一场,正好他最近心情不太美,送上门的陪练,不练白不练。 霍金利晕晕乎乎地醒过来,就看到自己的车停在马路中央,而他自己坐在副驾驶上,卧槽?他怎么会在这里?谁敢的? 他刚要爬到驾驶室开车回家,就闻到自己呼出来的浓烈酒气。 算了,叫个代驾吧,霍少磨磨蹭蹭地掏出手机,刚要打代驾电话,就看到反光镜里……卧槽!卧槽!卧槽! 霍少本来醒了一半的酒,瞬间就全醒了! 骗人的吧?他是不是在做梦啊?这特么是沈还英?沈还英吃菠菜变大力水手了?还有那把古怪的剑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发光! 他惊得直接下了车,有吸血鬼看到有只狼崽,直接攻了过来。 霍金利猝不及防,他对上西里尔都只有一半逃跑的胜算,更何况是老成精的三代血族了,一个照面,就被女吸血鬼钳制住了喉咙。 “别动!” 霍金利闻言,那动得就更厉害了,狼人和吸血鬼是仇敌,即便是混血,骨子里的血液也决不允许他们受吸血鬼掣肘。 但强大的吸血鬼直接捏紧了霍金利的颈部,有了狼质,就有个谈判的资本,谭昭打到一半,被迫中断了“虐菜之旅”。 但也就只中断了刹那,谭昭还没等吸血鬼哔哔,就直接举剑毁了过去,这剑上带着炙热的罡气,竟犹同炙热骄阳一样,没有一个吸血鬼会不惧阳光,三代血族虽然强横,但对阳光本能的恐惧让他们瞬间失了先机,谭昭见对方露了破绽,伸手将霍少揪到身后,随后仗剑一横,脸上露出一个相当嚣张的笑容:“打不过就玩阴的,这可不太好。” 被救的霍金利:……!!!!刚刚那招是什么,他想学! “你——沈先生,我们对你并无恶意。” 谭昭哦了一声,显然并不相信:“当初西里尔被我打服后,也说了同样的话,能换个说辞吗?听厌了。” 嚣张,强横,此时的沈还英锋芒毕露,以如今沈还英展现出来的力量,除非是血族亲王亲至,否则以现在血族和狼人的战斗力,即便是围攻,好像……都有点打不过。 就在这个瞬间,霍金利忽然有些相信沈还英就是传说中的预言者了。 然而也不知道谭昭是那个词戳到吸血鬼了,带头取下帽兜的女性吸血鬼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个非常复杂的表情,沉默片刻,才开了口:“你是西里尔的歌者,居然这么对他?” 霍少:“卧槽!沈还英你们……” 歌者是什么?是吸血鬼命定的伴侣啊!霍金利惊讶得差点吃狼爪,这么刺激的吗? 正所谓说曹操,曹操就到,谭昭刚想细问,路尽头一辆路虎急速漂移而来,转瞬就停在了两方中间,下车的司机,正是西里尔。 然后,在场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了西里尔身上。 西里尔:……这么看着他做什么? “听说,我是你的歌者?”这声音,几乎是从谭昭牙齿缝里蹦出来的,那叫一个咬牙切齿啊,可见谭某人此刻心情的复杂。 西里尔敢确定,他要敢点头,沈还英说不定敢放干他的血,而在面对长老会制裁队的目光时,他终于露出了一丝丝心虚。 沈还英是他的歌者吗?当然不是,那只是他想请长老会到东方来的一个说辞,但如果西里尔早知道沈还英体格这个变态,他绝对不会撒这种一戳就破的谎言。 “这个,说来话长。” 谭昭拨弄着自己的剑:“那就长话短说,你看你家家长都上门来‘棒打鸳鸯’了,你怎么也得表示表示,对不对啊?” 怎么表示,西里尔要哭不哭的时候,阿曼德终于从车上下来了。 血族亲王的气场一起来,所有的血族都虔诚地跪在了地上,包括西里尔。 阿曼德的脸色一如既往地苍白,雨丝打在他身上,像是给他镀上了一层薄薄的雾纱一样,即便是世仇,霍金利也不得不承认血族亲王的气度确实非凡。 “你想要什么补偿?” 要不说人能做亲王呢,打了小的来了大的,这架显然是打不起来了,谭昭回剑入鞘,道:“只要你们不来烦我就行,今晚的精神损失费账单,我会发送给西里尔的。” 说完,他冲着西里尔露出了一个和善的笑容。 阿曼德却忽然轻轻笑了一声,但他虽然笑了,脸上却依旧是苍白的麻木:“可以。” 吸血鬼和狼人,虽然数量很少,却因为个体力量和颜值水平远超人类,面对人类时,都带着莫名其妙的优越感,谭昭并不喜欢扮猪吃老虎,相较于这个,他更喜欢看别人想算计他却打不着他的模样。 在道理讲不通的时候,力量是一切谈判局的准入证,在一众血族忌惮的红眼模式下,谭昭举着剑,淡定地开口,而他说的话,只有阿曼德一个人听得到:“你笃定地认为我能杀你,是因为我是预言者吗?” 第139章 急支红浆(十三) 阿曼德的眼睛足够淡漠, 但当有人直视他的眸子时,却又觉得这人或许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冷酷无情。谭昭往后退了一步,心里默默为血族点了一根蜡烛。 有一个极度厌世的老板, 又是强大的组织,这底下的人心思难免活泛起来。 “不是。” 一个并不令人意外的答案, 谭昭转头揪上吃瓜吃得开心的霍少, 车子一个帅气的掉头,很快绝尘而去。 车子很快驶入美都家园, 这个时候夜已经很深了, 雨势也从毛毛细雨变成瓢泼大雨, 霍金利不愿再开车回家,就死皮赖脸霸占了客厅。 “还不睡?” 霍金利的酒已经完全醒了,但就是因为醒的方式太特别, 倒是他现在精神极度亢奋,看着沈还英的眼睛,活似满月之夜对月狼嚎一样。 谭昭擦着头发, 下意识倒退了一步:“你这么看着我,做什么?” “……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他可以非常肯定, 沈还英是个人类, 但一打五,还是三代血族, 这说出去谁信呢!虽然此前沈还英就表现出了不同于人的力量,但这么夸张……狼崽觉得现实可真是太魔幻了。 谭昭露出一个非常无辜的笑容:“就是这么做到的。” “……我真是看不透你, 你既然这么厉害, 为什么还穷到打工?” 老铁,扎心了。 谭昭窝在单人沙发里,伸手戳了戳睡得安稳的小祖宗:“那你觉得, 我应该做什么?” 这个问题,就有些过于宽泛了:“那是你的事情,我的意思是,你不觉得……太浪费了吗?” 第119节 这就好像有人买了一台外星人顶配,却只拿来当摆设一个道理。 “那你觉得我现在过得不好吗?”谭昭换了个姿势,刚打过一架,显然他此刻非常地放松,“那我们换个立场,你觉得你们狼人……是不是有点浪费?” 霍少从小快快乐乐,从不思考这些深层次的东西,闻言挠了挠头发,将自己摔在沙发里:“算了算了,反正我说不过你,你既然这么厉害,我就不用担心你哪天被血族的人抓走了。” “谢谢。” 霍少哼哼两声,又道:“也不知你哪里来的怪胎,说起来,血族亲王真的有点……可怕。” “可怕吗?” 霍金利狠狠点了点头:“非常可怕,他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深不可测的深渊一样。” 深渊吗?他看了一眼狼崽,该说小动物的直觉果然很准吗。 “明天还要上课,早点睡吧。” 第二天,谭昭拿着疫苗单去打了最后一针狂犬疫苗,当然他并没有真的注射,而是使了个障眼法,将最后一针给混了过去。 已经临近期末,学校图书馆里已经人满为患,谭昭没去凑这个热闹,也幸好原主学的是历史,而不是什么计算机之类理工科,除了准备期末考试,他只需要写一篇小论文就行了,题材不限,只需要言之有物就行。 “为什么我要写论文啊!”他一个狼人,不学狩猎,居然学历史,他可太难了。 “那得问你啊。” “你说我怎么就这么难呢,哎。” 谭昭手不停地敲打着键盘:“那挠就秃了,怎么,他们给你压力了?” “你知道就好,小爷为了你,付出了太多!” 旁边竖着耳朵的李为:哦嚯嚯嚯嚯~ “你的车,装了行车记录仪吧?” 霍金利不太明白:“那必须的,不装留着给人碰瓷啊,我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谭昭推了推防辐射眼镜:“那不就行了,把昨晚上的录像拷出来,我不介意‘隔山打狼’的。” 昨晚上的录像?霍少立刻站了起来:“兄弟,你可真聪明!走了走了!” 说完,书也不拿,非一般地跑走了。 “还英啊,最近你的生活好丰富哦,都不找人家玩了~” 谭昭一掌将人推远:“班长,你这个样子,我很难找你玩啊。” “我怎么了?” 谭昭指了指周围的同学:“你看看他们。” 李为终于不再戏精上身,乖乖地复习去了。 谭昭写完小半篇论文,西里尔的精神损失费就打到了他的账户里,他数了数,一共七个零,谭某人仿佛找到了发家致富的新路子。 系统:……宿主,学习千万条,踏实最重要,敲诈一时爽,系统两行泪啊。 [那你哭一个我看看。] 辣鸡宿主! 系统:非子,你看别人家的宿主,不是努力学习走上人生巅峰,就是努力创业变身霸道总裁,你呢,当科学家祸祸别人鼻子,当老师一年撂挑子,当学生还搞酒吧副业,你是我带过最难带的一届了。 [得了吧,你还带过几届,吹牛吧,咱俩刚绑定的时候,你可不是现在这样的。] 系统:还不都是你逼的!我容易嘛我! [哦,是吗?] 系统:当年你花时间多爽快啊,现在呢,扣扣搜搜,难怪你当不了霸道总裁! [喂喂喂,过分了,我现在可是被吸血鬼和狼人惦记的预言者。] 系统:那又怎么样?那血族亲王你又不是打不过。 [可我没想跟人打啊。] 系统:人家不那么想,命运啊命运。 谭昭倒是没否认系统这话,上次他在酒吧请人喝酒,按照基本法,在知道自己除了血液外还能吃其他的东西,是个血族都要跳起来,可阿曼德不。 这位亲王只在喝酒的刹那露出了一丁点情绪,在那之后,他不好奇,不想喝,甚至连提都没提一下,显然……这哥们已经跳脱了物质层面,一心求死啊。 系统:那宿主,如果你活那么久,也会想要结束自己吗? [这我怎么知道?与其思考这些,不如珍惜当下,你知道哲学家为什么那么容易疯魔吗?] 系统:刚好,不想知道。 [那我就偏要告诉你了,因为他们活得太清醒了。] 因为活得太清醒,知道得太多,与其说是自我疯魔,倒不如说是厌倦清醒。而他,至少这一刻,他还是享受当下的。 系统:哦,享受写论文? 谭某人终于忍无可忍,将系统关进了小黑屋。 ** 事实证明,没有什么是干一架解决不了的,在打服吸血鬼,又靠着“借力打力”威慑了一番狼人后,谭某人非常平静地度过了大二下半学期的生活,不仅没有挂科,论文还被教授夸奖了。 期末过后,暑假就到来了,学生们陆续离校,谭昭也将宿舍里大半的东西都搬到了美都家园。 就在这是,霍金利神秘兮兮地找他,说是有偿找他办点事。 “什么事?” “七月十五快到了。” 谭昭吃雪糕的手一顿:“然后呢?” “……你上次不是提了那么多选项,我觉得可以试试。” “什么选项?”谭昭想来一下,才恍然大悟,“哦,那个啊,没问题啊,你准备怎么做?” 霍少拿出了一份合同书:“喏,你看一下,下面还有报酬,明码标价,如果你觉得少,还可以商量。” 谭昭接过简单翻阅了一下,顺手找了支笔签上名字:“没问题,先试东西半球?” “可以,不过如果我变身了,希望你把我打晕。” 谭查满口答应:“这个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霍少:……忽然觉得自己找错人。 可不行啊,他最近闲在家里,本来每个暑假他都会去国外找外祖父学狩猎,这个暑假外祖父拒绝了他,他想了又想,忽然就想起沈还英这套莫名其妙的理论来。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万一呢。 国际上将东经160度和西经20度作为东西半球的分界线,但狼人满月之夜的判定,却是从满月升起到第二天的日出。 所以两人合计了一下,大概就是在西半球正在经历满月之夜的时候,他们应该跨过日界线进入东半球的白天。因为按照时间推断,此时的东半球已经是十六号的白天了。 形象点来讲,就是只要我逆向快过地球自转,黑夜就追不上我。 “这能行吗?” 谭昭摊手:“试试不就知道了。” 霍家有私人飞机,按照东西半球的时间,霍金利找管家预约了航线,在b市即将进入满月之夜的时候,直接飞地球的另一端。 作为实验的当事人,霍金利难得有些紧张,他坐在飞机上,眼巴巴地望着对面打游戏的一人一兽。 “感觉怎么样?” 霍金利咽了咽口水,道:“还行。” 手机上的时间仍然是b市时间,上面显示的是十五日晚十点,以往这个时间,他已经在别墅地下室待定了,现在他也很焦灼,却并没有……大变狼人的冲动。 “那有没有……” “没有。” 谭昭晃了晃手里的游戏机:“我指的是,要不要来一局。” 霍少捏了捏手掌,一把接过游戏机,然后因为用力过猛,手里的游戏机应声而碎。 谭昭:“……” “……我只是用了一点点力气而已。” 谭昭接过残骸,在小祖宗一脸怎么这样的表情下丢进垃圾桶,随后拍了拍狼崽的肩膀:“没事,我懂,亿点点。” 狼崽:不,你不懂! 第140章 急支红浆(十四) 从b市出发到地球的另一端, 又在玩了两天后,坐飞机回到b市,在狼崽全程小心翼翼的试探下, 这趟东西半球的实验终于圆满结束。 在落地b市机场的时候,已经是b市时间17号晚上了, 再过不到一个小时, 就会进入7月18号。 而在这之前,狼崽并没有任何化狼的征兆。 但霍金利的情绪还是非常紧张, 甚至紧张中还带着一丝无措, 从机场到郊区别墅的距离, 他不止一次焦灼地望向天边的月亮,但在看到不是满月后,又迅速被失落掩盖。 狼崽的不正常, 简直是肉眼可见的。 “介意我给你把个脉吗?” 霍少压下心里乱糟糟的情绪,扯了扯嘴角:“你还会把脉?” “会不会,看了不就知道了。” 一摸脉, 谭昭这才发现狼崽的体温高得吓人,但很显然本人并没有觉得自己发热了, 而从脉象看来…… “怎么样?” 谭昭看了一下夜色, 轻声道:“等到地方再说吧。” 大约半个小时后,车子平缓驶入停车库, 霍金利从车上下来,突然趔趄了一下, 要不是风狸用风狸杖吊着他, 能直接摔沟里去。 “……谢谢。” 第120节 霍金利的状态非常不对,而从脉象上来看,对方的体内有一股非常暴虐的力量在血液里攒动, 虽然行进过程非常缓慢,对本人的影响还停留在情绪方面,但谭昭相信,等到这股力量积累到一定程度爆发起来,只会比满月之夜的狼人更加难以控制。 等进了屋,霍金利牛饮了一杯冰水,有些焦躁的情绪才稍稍平缓下来。 “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个。” 霍金利将自己摔在沙发上,抬头道:“好消息吧。” “那就先说好消息,狼人满月之夜变身的影响因素,确实跟月亮的磁场变化有关,在特定的时间内,狼人会不由自主地化身狼人,且野性大于人性。所以狼人如果想逃避满月,可以利用这种方法取巧逃避。” “这个我已经知道了,那坏消息呢?” 谭昭将手里的水杯放到桌上,才道:“坏消息是,狼人体内拥有狼的基因,体内蕴藏的能量超过了你身体的负荷,你懂吗?狼人满月之夜变身,并不是所谓的诅咒,而是你们先祖利用满月磁场引动体内力量,将每一个月无法消耗的能量通过变身宣泄出来,以保证其他日子的平静和理智。” 霍少的脑子本来就乱糟糟的,这听了一大通,就抓住了一个重点:“不是诅咒?” “这样说吧,这里有一杯水,假设它就是狼人的身体,现在它只有半杯,你可以非常轻松地端着杯子走来走去。”谭昭又拿起水壶将杯子斟满,“但如果它满到溢出来了呢?你会觉得很难控制自己,因为稍有不甚,你的力量就会倾斜出来。” 谭昭将水壶放下,又道:“而满月,是狼人将体内‘水分’倾泄出来的日子。” 这么一说,霍金利就听懂了:“你的意思就是说,要想改变狼人在满月的弊端,想取巧走捷径是不可能的呗。” 谭昭一想,点了点头:“你这么说也没错。” “那我这一遭下来,杯子里的水还在,岂不是要遭?”霍少终于后知后觉地联系到了之身,“我觉得我现在好暴躁,就跟我妈更年期无能狂怒似的。” 谭昭:……希望霍妈妈不看别墅监控吧。 所以才会有,越是纯血的狼人满月之夜爆发的力量越大,而等到狼人成长到一定年纪,他对于自己满月之夜的控制会越来越强,就像那三位远道而来的外国狼。 “那我现在该怎么办?” 实验一时爽,回家火葬场啊,这样的状态让他保持一个月,还是最热的夏季,就是空调开到十六度,他都觉得内火旺盛啊。 这事儿他也有责任,谭昭想了想,道:“……你想不想,跟我打一架?” “啥?” 但事实证明,双方有来有往才叫打架,那单方面被打,那叫落后就要挨打,沈还英这厮是真没手软啊,也不知道怎么弄的,打着打着他居然化出了兽性。 混血狼人本来就很难控制自己由人变狼的转化,特别是霍金利还没成年,他以往跟着外祖父狩猎,少有能化出狼形的,这次打着打着他居然不觉疲倦,在到达某个临界点之后,他的眼里变得只有出击,打倒沈还英,这个念头占据了他整个大脑。 然而等到清晨的阳光洒在大地上,霍金利像一条死狗一样摊在院子里,沈还英这厮还是悠悠然站着,甚至偶尔还能指点下旁边的小兽玩游戏。 “嗷嗷嗷——” “……没听说狼是这么叫的啊?” 然后,霍少就发现自己……变不成人了:“沈还英,我变不回去了!” 谭昭:糟糕,好像是“水”消耗过度了! 一人一狼四目相对,谭昭指了指客厅:“……要不,你休息一下再试试?” 霍金利也确实没什么力气了,此刻盘踞在他心头的焦躁情绪已然全部消散,他拖着疲敝的身体窜上沙发,没一会儿就打起了小酣。 谭昭让打游戏的小祖宗看着狼,自己吃了点东西,也找个房间睡下了。 再醒来时,已是落霞满天。 从客厅传来狗子和风狸的唧唧声,谭昭伸了个懒腰,一推门出去:“嚯,你俩搁这儿拆家呢?” 除了装在墙上的,这乱糟糟的,狼崽你不是哈士奇啊。 不过这猛地对上这张狼脸,虽然没有黑白花纹,但……你别说,还真有那么几分二哈的神韵,难怪当初乌漆嘛黑的时候,原主能把狼认成狗了。 “我还是变不回去!” “唧唧!”它踩我游戏机! 谭昭:…… “要不,先吃饭?” 但很显然,谭某人并不会做饭,用着霍少的名义喊了个市区外卖,吃完天都黑了,三只按照身高坐在大沙发上,看着电视机里西里尔与本地富商签订某大型商圈的开发协议。 “你说他都那么有钱了,还这么拼做什么?” “那你家也很有钱啊,还赚钱做什么?” 变成狼依旧轻巧吃着水果盘的霍少如是道:“我跟我爸提过,他提着棒球棍追了我三里地。” ……该啊。 “你说我啥时候变回来?” “应该不会太久。”谭昭刚刚摸过狼爪,虽然他不是兽医,但强行看一看还是可以的。 生活不易,狼崽叹气。 东西半球的实验证明确实可以回避狼人满月之夜的变身,但逃避虽然有用,却会带来更大的隐患,霍金利连水果都不吃了,狼头趴在扶手上,有些丧气地开口:“……既然如此,那么其他的方法也没用了,我会把钱打到你账户上的。” “谁说没有用的?” 整条狼都窜了起来:“你还有法子?”他兴奋地说完,又颓丧地倒了回去,“其实我觉得满月之夜也没什么,一个月也就一晚上而已,你看看女生,姨妈期要一周呢,也没见她们上蹿下跳要改变姨妈期周期。” “……你还挺想得开。” “那不然呢,其实我也就是图新鲜,如果你做不到,我也不会觉得失望的。”作为新世纪的狼人,学会自我开解是必修课。 谭昭:“……” “你怎么不说话?” 谭昭伸手摸了摸“狗头”:“ 我被你的坚强乐观感动到说不出话了。” “艹!没听过男人的头摸不得!” “……我以为,你现在顶多算雄狼。” “那也不能摸!” 又是一阵鸡飞狗跳,谭昭才终于进入正题:“我想的是,既然狼人无法逃避满月之夜,那么是不是可以尝试着将水杯撑大?” “啥?怎么撑大?我把我吃胖?” 谭昭又想摸狗头了,但这回他忍住了,绷着脸道:“不是这个意思,我指的是你……” 还没等谭昭说完,他搁在桌上的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 “西里尔?他找你做什么?” 谭昭:“……你居然背得出他的电话号码?” 霍少此刻陷入了沉默。 谭昭却已经接起了电话,电话那头传来西里尔明显带着焦躁的声音:“沈,我需要你的帮助。” “哦,我拒绝。” “五百万,如果办成,再付尾款五百万。” 谭昭:……可耻地心动了。 当然,在价格加到两千万之后,谭某人顺手牵上霍少的车钥匙,踏上了回城的路。 狼崽:这个见钱眼开的人类! 索性,风狸被游戏机留了下来,没让狼崽一只狼过得太无趣,当然,两只兽加起来拆家的能力也是翻倍的。 另一条,谭昭很快到了定位的地方,正好也是城郊的一处深山别墅。 他算是发现了,虽然狼人和血族都很喜欢买偏僻到山沟沟里的房产,他以为狼崽那栋别墅已经够偏了,没想到啊,这地方差点连定位都找不到。 “你可算来了,大人现在的状态……” 谭昭进入房间,才发现整栋别墅都做了挑高设计,在正中央,放了一具奢华plus的滑盖棺材,这工艺,还带镶钻的。 而在这具棺材里面躺着的,是已经陷入昏迷状态的阿曼德。 第141章 急支红浆(十五) “他怎么了?” 西里尔简单为沈还英科普了一点血族基本知识。 谭昭:“……这么说, 按照普世的标准,其实现在所有的吸血鬼都是阿曼德的血属?” 这简直就是一生二,二生三, 三生万物的典型例子啊,血族通过初拥来繁衍, 更准确来说, 其实是通过初拥将人转化成吸血鬼,按照西里尔的说法, 阿曼德只转化过一只三代的吸血鬼, 那……西里尔岂不是阿曼德的孙子? “不, 并不是,我们血族不是你们人类,并不讲究这所谓的血缘关系。”西里尔倒是对此不作隐瞒, 毕竟这在狼人那边也算不上秘密,“血族从前不止一位亲王。” 这话翻译过来,就是现在死得只剩下这一个了, 并且这一个……还非常想死。 “好吧,无意冒犯, 你说他已经睡了三天了?确定不是又沉睡了?” 西里尔摇了摇头, 做了个示意的动作,但谭昭并没有贸然动作, 而是开口:“为什么你会想到来找我?” 西里尔迟疑了一下,才开口:“我看了那天晚上酒吧的录像。” 也正是那一盘录像, 让血族长老会暂时打消了对沈还英出手的计划, 试问一个人如果能让血族正常进食,那么这个人的潜力将是无限的。 贸然对这样一个人出手,即便是傲慢的血族, 也做不出来这种自掘坟墓的事。 谭昭一楞,这才想起自己那杯用来试探阿曼德的酒:“……行吧。” 血族的棺材,就好比人类的寝具,有钱血族的快乐果然非常快乐,瞧瞧这八心八箭的镶钻工艺,再看看这细致的打磨工艺,谭昭看了一眼沉睡的血族亲王,莫名其妙想起了一个耳熟能详的童话故事。 系统:白雪公主?宿主,你要做什么! [想什么呢,人血族亲王是会吃毒苹果的人吗?] 谭昭伸手给阿曼德把了一下脉搏,不出意料,一具“尸体”怎么可能会有脉搏呢,除了血液的活度,吸血鬼果然是黑暗的死亡种族。 “西里尔,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西里尔其实已经有些猜到沈还英要问什么了,所以他保持了缄默。 “为什么要对别人说,我是你的歌者?据我所知,歌者之于血族是个非常特殊的存在,我问过霍少,他说血族如果遇到歌者,远离是没有任何作用的,歌者对于血族拥有致命的吸引力,一般来说,遇上歌者的血族只有两种可能。” 西里尔见回避不掉,遂道:“你知道,咬你的那只血族是怎么死的吗?” 谭昭已经把手从棺材里挪到了棺材上,他发现上面镶嵌的宝石居然还带着某种作用,略有些好奇地摸了摸:“怎么死的?” 第121节 “十二代的血族,体内初拥获得的力量算不上多,他们除了拥有不死的身躯,不朽的容颜之外,个体的力量仅比普通人类强两倍。” “所以呢?” “他是被你的血液侵袭,死的时候,体内的血液在一瞬间燃烧殆尽,连同尸体,一起化成了灰烬。” 谭昭眨了眨眼睛,好半晌才道:“……你的话我每个字都认识,但组合在一起,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 “当然,这也有可能是你被狼人咬过的原因。” 谭昭有些疑惑:“狼人血液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这个问题,就不太好回答了,西里尔想了想,才开口:“血族和狼人同为黑暗生物,黑暗,是两族刻在血液里的永久标记,从来没有血族会想去吸食狼人的血液。” “唔?” “那些狼人的血液,简直比臭水沟里的污泥还要臭。” 这么一说,谭昭就有些明白了:“你绕那么一大圈,都用上体检的馊主意了,其实就是对我的血液感兴趣,自己不行,干脆就借刀杀人呗。” 西里尔从不否认自己的卑劣,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如果过于心善,他的财产早就被人鲸吞蚕食了:“如果你要这么想,我也并不否认。” “当然如果有冒犯到的地方,我愿意用金钱向你赔罪。” 谭昭挑眉,终于露出了一个带着兴味的表情:“你当真觉得我能救你们亲王?” “不过是两千万而已。” 艹,他有点仇富了。 系统:谁让你不努力,你努努力,也能出任霸道总裁啊! [我觉得咸鱼也不错哎。] 但话又说回来,阿曼德沉睡五百年,还并不包括五百年前的时间,这么久都没有进食,很显然现在这个样子,是身体低电量自动关机了。 谭昭无意与西里尔探讨金钱观,他伸手在虚空中画了一个符阵,直接将整个大厅隔离了起来。 “你做了什么?” 谭昭捏了捏拳头:“我这人呢,虽然爱钱,但是脾气也有点大,你算计我没算计成,那是因为我足够强,但这个理由,显然并不能让我就此放过你。” “所以,多担待了。” 阿曼德是在西里尔惨烈的呼救声中醒来的,他坐起来,循着声音望去,只见西里尔被凄惨地倒掉在半空中,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抽成一条条的,脸上还有不少血红的印记。 阿曼德的状态很虚弱,但他自己很清楚,这样的状态还不足以让他湮灭。他不进食,并不是想要饿死自己,而是……“疼痛有益”,只有剧烈的饥饿感才能让他有种“活着”的错觉。 “你对我做了什么?” 阿曼德张了张手,有感觉到一股莫名的力量徘徊在血液里,这股力量很特别,它不能为他所用,却能让他不再有饥饿感。 “他花了两千万,请我让你醒来。” 阿曼德:……这就是你对金主的态度? “但是一码归一码,他说我是他的歌者,我以为歌者做什么,都是会被原谅的。”谭昭将绑着西里尔的绳子拴在门柱上,倒掉普通人会死,但吸血鬼却不会,谭昭干得没有任何心理负担,“我饿了,请你吃饭吧。” “吃……饭?” 西里尔原本以为,自己被人单方面打一顿吊起来已经很惨了,却没想到还有更惨的。 谭昭以西里尔的名义叫了个大厨,做了一大桌的海陆鲜脍,厨房和主屋是分开的,等人做好后,直接摆在了客厅里,当着西里尔的面,邀请血族亲王共食。 “放心,和那杯酒一样,你吃到的只是食物里的能量和味道,不会进入胃部的。”谭昭给人递了筷子,非常“贴心”地开口。 东方鬼和西方鬼,都是鬼,一个套路喂食,完全没毛病。 这本身是个非常诡异的画面,头顶吊着只吸血鬼,下面却摆着满桌的珍馐,一般人可能连动筷子都勉强,但……很显然,动筷子的两个都不是什么普通人。 哦,当然,血族亲王用筷子的学习能力就跟他的语言天赋一样棒。 食物能够熨帖人心,这句话谭昭从来相信,作为一个厌食爱好者,阿曼德对食物的需求并不高,但在万物无趣的情况下,他也并不排斥跟一个强者用餐。 血族慕强,这是天性。 看着下面吃得欢快的两方,西里尔的眼泪都快不争气地从嘴里流出来了。但好在,血族并没有眼泪。 闹腾了一夜,外头的太阳已经升上了半空。 西里尔已经陷入了睡眠,谭昭本来想把人放下来,阿曼德却阻止了他。 “???” “不用,他不会有事。” ……这不好吧?怎么算,人都是你孙子,不都说隔代亲吗? 大概是进了食,阿曼德苍白的脸色终于没那么难看了,但他的眼神还是一如既往地淡薄,不管是对西里尔,还是谭昭,都是如此。 “我给你一亿,你杀了我,怎么样?” 对此,谭某人并不心动:“我要那么多钱做什么?” “我以为你很爱钱。” 谭昭往后枕在沙发上:“我确实很爱钱啊,但那只是因为我想要享受生活,钱是个好东西,但我并不想做金钱的奴隶,就像……你不想受血液控制一样。” 阿曼德的眼神忽然苍远起来,阿曼德这个名字,在外语里是士兵军人的意思,严于律己是军人的自我修养,这位虽然一心求死,却并没有选择自我了结,也并没有仓促地寻求教会的帮助。 这样的存在,本身就很矛盾。 “你想知道什么,不用这么试探,我可以都告诉你。” 谭昭有些讶异:“这么坦然?” 阿曼德用着舒缓的语调说着:“沈先生,你早已经入局了。不管是血族,还是狼人,预言者都是他们的救赎。” “嗯?” “血族在减弱,这毋庸置疑。” 这个西里尔也隐隐晦晦地提过,但血族亲王这么一语喝破,还是让谭昭有些惊讶:“但那又如何?” 血族的延续方式是初拥,这就意味着除了血族始祖,所有的吸血鬼都是混血,吸血鬼并不具有妊娠繁衍的能力,一代一代的吸血鬼依靠初拥,“血统”越来越稀释,这也是为什么十二代血族只比人类强两倍的原因。 而如果这份血液再稀释下去,或许终有一天,血族会失去不朽的容颜,永生的生命,逐渐沦为被血液控制的……怪物。 “能冒昧问一句,现在世界上,还有多少血族吗?” 第142章 急支红浆(十六) 谭昭能猜到, 这个数字或许并不怎么大,但他没有想到的是,居然连五位数都没有, 大名鼎鼎的血族,加起来还没有西里尔开的公司员工多, 这听着莫名有种荒诞剧的意味。 而狼人与血族是宿敌, 按照相互掣肘的状态,狼人的数量也不会多到哪里去。狼人虽然可以持续繁衍, 还没有种族隔离, 但随着时间的发展, 纯血狼人越来越少,混血狼人像是霍金利这般,连从人到狼的转变都不能自我控制, 显然狼人的力量,也在不断地减弱。 “既然如此,为什么那么执着于让我杀了你?” 阿曼德的声音不露悲喜, 或许死人本来就没什么感情:“我早就已经死了,我的灵魂早已寂灭, 你可以将之理解成‘尸体委托’。” 谭昭:……虽然知道这是胡扯, 但他娘的他居然觉得无从反驳。 系统:没毛病啊,人找你物理超度他, 吸血鬼不算人,宿主可自由发挥。 “所以, 作为委托的费用, 你想要什么,只要我有,都可以给你。”阿曼德显然是个直球选手, 他也不屑于因此去用阴谋诡计,这不仅累赘,还非常没有必要。 谭昭能感觉到阿曼德话里的郑重,也是因此,这一次他并没有立刻拒绝对方,反而是迟疑了片刻,才道:“我现在还不能给你明确的答复,虽然我知道血族没有灵魂,但抹杀一个有思想的个体,于我而言,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阿曼德深深看了谭昭一眼,这一眼,仿佛能穿透沈还英的外表,看到藏在身体深处的外来神魂。 从西里尔的郊区别墅离开,谭昭的心情称不上多么轻松,当然要说沉重,那也完全谈不上,毕竟这要拒绝,也就是嘴巴一碰的事情。 系统:呵,我看你就是心软综合征又发作了,没得治。 [那也没见你阻止我啊。] 系统:你又不是大开杀戒、手染鲜血,我吃瓜还来不及,拦着你做什么? 呵,辣鸡系统。 这一日夜都没个休息的时间,谭昭干脆开着车在郊区兜了一圈,等到夜色将至,才将车开回霍少的小别墅。 但很可惜,霍金利并不在这里,大门紧紧锁着,也没有小祖宗的气息,谭昭无奈给人发了微信消息,就驱车回了美都家园。半路上,他还接到了蓝调经理的电话,谈的是暑假兼职的内容。 虽然他现在已经有两千五百万傍身,干调酒师那点工资已经算不上什么,但谭昭还是应下了这份兼职,只不过时间上做了调整,每周工作三天,时间是每晚八点到十点,可以按照他的时间弹性来,加上可观的时薪,可以说是非常优渥了。 等挂了电话,谭昭看了一眼微信,霍少还是没有回他,不过有风狸在,应该不会出什么事。 等到第三天的中午,谭昭才接到了来自霍少的电话。 “沈还英,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问。” “你家小祖宗,究竟是什么品种的野兽啊?这也太……啊——” 谭昭拉远听筒,过了一会儿,才对着扬声器道:“我猜,你刚才被打了。” 听筒那边传来了可疑的沉默。 半个小时后,霍少带着风狸出现在了谭昭门前,头上还戴着顶鸭舌帽,当然,他的半边脸肿了一个小弧度,看痕迹,作案兽是小祖宗无疑了。 “饲主,我饿了!” 艹,不是说有人在不开口的吗?谭昭看向一脸幻灭的霍少,随手投了两缕功德给风狸,风狸有了功德,直接趴在谭昭肩头打起了小酣。 谭昭从抽屉里将车子的钥匙还给对方,这才倒了杯水过去:“你这是打哪儿来啊?” 霍金利将水一饮而尽,这才一脸残念地开口:“别提了,糟透了,你说纯血和混血,怎么差别这么大呢!” “那就要看你从什么方面看了。” “你可别拿你的境界来衡量我,我可算是发现了,你、包括你养的祖宗,真的就是看上去好欺负,这动起手来,谁招架得住啊!有时候我真怀疑你是狼人始祖转世。” “可别,我觉得我祖祖辈辈都是普通人来着。”谭昭又给人续了水,接着道,“看你那么大怨言,被揍惨了?” 霍金利犹豫了片刻,才将帽子从头上摘了下来,谭昭定睛一看,这双狼耳朵…… “别笑!” 谭昭拼命忍了忍,好在是忍住了:“还没问你呢,怎么变成人形的?” 听到这话,霍少忍不住叹了一口气:“那天你走后,我外祖父就从国外来看我了,其实说是来看我,倒不如是担心我和我妈被纯血欺负,然后……” 第122节 “然后他看到我这个样子,误会我被纯血打成原型,一人单挑三纯血,要不是后来你家祖宗发威,那场面,你能想象吗?我去劝架,手机砸在地上扣都扣不下来,你能相信我化成人形是被吓的吗?就差那么一点儿,我尾巴上的毛就秃了!” 谭昭喝水的动作一顿,难以压制的笑意终于从颤抖的水杯倾泻出来,并且……一发而不可收拾。 “笑,你再笑!” “抱抱抱歉,我没想笑的!” 等谭某人笑够了,擦了擦笑出来的眼泪,才正儿八经地开口:“那这耳朵又是怎么回事?” “我怎么知道!我这两天忙着照顾我外祖父,今天好不容易腾出时间来,你还笑!咱们这交情,算是够塑料的了。” “那话也不能这么说,对吧,主要还是……有点好笑。” 霍少两耳朵都耷拉下来了,情绪是显而易见的颓丧:“你说我打从咬了你开始,就一直在走背运,还预言者呢,我看你就是乌鸦嘴携带者!” 系统:小伙子,我看你骨骼惊奇,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啊! [哦,是吗?] “看来,你们狼人里,知道我是预言者这个身份的,不在少数啊。”谭昭忽然就正经了起来。 霍金利呼吸一窒,倒是并没有否认:“我反正是看不出来,但似乎纯血狼人拥有特殊的辨别能力。” 其实对于预言者这个身份,谭昭倒是没多么在乎的,血族那边先不提,狼人这边对于月圆之夜的解除其实并没有那么迫切,因为就像霍少说得那样,狼人就像女生习惯姨妈周期一样习惯了满月的变身,除了难以自我控制外,这种变身并不会给狼人造成任何的损伤,相反,它还能排解狼人体内积蓄的不必要能量。 谭昭忽然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狼人的缺陷是因为过多的能量,而血族则是因为机体的死亡,需要从外界摄取能量,造物主在造这两个种族时,肯定不小心打了个盹,否则本来是相辅相成的两个种族,莫名其妙对立不说,在各自眼中,不是臭水沟就是臭鸡蛋,也是绝了。 “你说过,预言者能带给血族光明,那狼人呢?” 霍少迟疑片刻,才道:“给予狼人理性。” “光明与理性,这听着不像是预言者,更像是……上帝啊。” 这话题再深谈下去,霍金利听得都有些坐立不安了,于是他道:“反正你自己看着办吧,反正没人能奈何得了你,你家小祖宗安全送到,这些是它点名要的游戏,我走了!” “……哎,车钥匙不要啦!” “借你开,小爷我不差这辆车!” ……这多让人不好意思啊。 谭昭默默将车钥匙揣回兜里,光明和理性啊,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他可没有。 ** 说起光明和理性,那就不得不提另一个响当当的组织——教会。 旧世纪的时候,教会以一敌二,毫不逊色,这铁三角一般的情谊,一直延续至今,谭昭还以为教会的人不在意所谓的预言者,但很显然……人可能只是反应速度比较慢而已。 这天的气温高达四十摄氏度,谭昭提了一扎冰棒刚走到小区门口,就被一个全身上下恨不得纹满十字架的家伙堵了个正着。 “啥?保护我?” “是的没错,沈先生。” “……大可不必。” “好的,沈先生。” 然后,谭昭就莫名其妙多了个甩不脱的小尾巴,很快蓝调的熟客们发现,lee小哥身边居然又又又换帅哥了! 从骄矜贵公子,到高岭之花,再到傲娇小奶狗,现在又是痞帅阳光款,再一次想要lee小哥的电话簿!当然,如果lee小哥也在上面,那就更棒了。 “lee,你的调酒技法真是越来越专业了,不考虑去参加调酒师大会吗?” 谭昭笑着搪塞了过去,很显然他并没有要去争锋夺冠的意思。 “那真是太可惜了,哦对了lee,能给我调上次你给那位帅哥调的酒吗?我想它一定非常美味。” ……熟客的热情,谭昭都有些招架不住了,就在他熟练地给人调了杯“浓雾”时,他一转头,跟一双惊愕的眼睛对上了。 卧……槽?! 李为努力擦了擦眼睛,终于发现自己并没有认错人,卧槽,这特么是他们系出了名的木头美人沈还英?瞧瞧这熟练的调酒技巧,他敢打赌,如果让校园里的女生发现,绝对能“惊起一滩鸥鹭”! 第143章 急支红浆(十七) 暑假之后, 谭昭去了趟理发沙龙,将过长的头发剪掉,本来是准备随便剃个板寸的, 但那个tony老师“以死相逼”,硬是给他整了个帅哥标配, 还别说, 因为这个发型,他业绩都多了十个点。 李为之所以认了这么久才敢确定, 一来是因为酒吧灯光昏暗, 一来也是因为沈美人居然剪掉了维持两年的宝贝长发。 “要喝什么?” 这得心应手的美颜暴击, 合着都施展在这儿了,难怪学校里藏得那么严实,李为摸了摸自己干瘪的小荷包, 要了最便宜的啤酒。 五分钟,一杯海蓝色的气泡酒摆在了李为面前,谭昭伸手推了推:“试试看, 请你喝。” 那感情好啊,李为端起轻轻抿了一口, 一股透心的清爽感从舌尖到喉咙后, 简直比雪碧还要心飞扬:“好喝哎,不过一杯酒可堵不住我的嘴, 老沈,你可真是深藏不露啊!” 谭昭挂起营业式的笑容:“小场面小场面, 不过你怎么会来蓝调啊?” 李为是本地人, 家境小康,平常不抽烟不泡吧,这个点出现在蓝调, 本身就很奇怪。 “我看你就是一放假,撒手没,连宿舍的群都不看,你还记得咱们宿舍几个人吗?”李为一脸控诉,好在过暗的灯光可以让谭昭假装没看见。 “四个啊,你我,还有林晨和陈舒和,没错吧?” 谭昭说着话,一边还轻巧地调着酒,半点儿都不影响他工作。 李为看着这赏心悦目的一幕,忍住了拿出手机拍个x音的冲动:“是没错,今天陈舒和生日,请大家吃饭,你肯定没看到,对吧?” ……那确实是没看到。 “不过你们吃饭,怎么吃到蓝调来了,我怎么不记得蓝调开通了饭店服务?” 李为讪讪地挠了挠下巴:“这不是酒足饭饱,饱暖思……那啥嘛,就来开开眼,反正平时也没机会来这种地方,谁知道你居然在这里工作!你说巧不巧?” 谭昭轻轻笑了一下:“确实是巧。” “不过我猜你瞒了这么久,大概是不想让我们知道,你要是不想见他们,我替你打掩护,不过你这里好像是高级消费区,我在那边舞池也看到调酒师了,没你调得好看。” 得人好意,谭昭心里自然高兴:“那边的酒水,一样的东西,这个柜台要贵三倍。” “……”无奸不商啊。 “不过,谢谢。” 李为挠了挠脑袋,他长得老实端方,笑起来自带一股憨逼的气质:“那不用,咱俩谁跟谁啊。不过我说那哥们是谁啊,咋老瞅我呢?看这纹身,很社会啊。” 谭昭顺着李为的目光看去,正好对上十字架小哥的眼神,他忍不住抚了抚额,一脸的头痛:“你就当他不存在吧,他对你没恶意的。” “你认识他?” “说来话长,唔,你可以当他是我的忠实粉丝。” 李为:……吹!使劲吹! 交浅言深的道理,李为是明白的,闻言他笑了笑,将杯里残余的酒液一饮而尽,随后他跳下吧台,挥了挥手:“走了,老沈你好好工作!” 谭昭回身也挥了挥。 等李为消失在人群里,谭昭才继续手上的动作。 “lee,那是你的朋友吗?” 谭昭抬头,见是那位喜欢喝玛格丽特的御姐熟客,便点了点头:“嗯,怎么了?” 御姐端着酒杯,随意地晃了晃:“既然是lee小哥的朋友,那我就多嘴一句,刚路过那个包厢,里面的人……可不太友好哦。” 谭昭眼神瞬间就变了:“我记得,蓝调不搞那些东西的。” “那可能是我看错了。”御姐撩了撩头发,随意地开口。 看错不看错,自己亲眼去看看就知道了。刚好谭昭的两个小时工作时间到钟,他换上自己的衣服,跟酒保打听了一下,就找到了李为他们聚会的包厢。 陈舒和是个富二代,不然也不会有钱在蓝调开包厢,但富二代也分等级,这包厢显然不大,里头乱糟糟的音乐传出来,有种颓废又消糜的感觉。 其实在酒吧工作久了,这样的场景并不少见,物欲横流的时代,其实这也是人间的一种。 蓝调谁不认识lee啊,站在门口负责包厢送酒水的小哥显然也认识,谭昭一问,才知道里头除了历史系的几个同学,还有几个经常来蓝调的富二代。 “加了好几次酒了,我刚送进去的时候,里面有个姑娘都快喝醉了。” 谭昭皱了皱,他听力出众,站在包厢门口就能听到里面的声音,然后连他也没想到,居然还听到了自己的瓜。 “你要进去?” 谭昭“嚯”了一声,伸手拍了怕心口:“我说你走路怎么没声啊,吓死人了。” 十字架小哥,也就是雷克挑了挑眉,探头从门缝里看了看里面:“哇喔,居然还有吸血鬼,我看看,十一代的吸血鬼啊,他们可不太会控制自己,你要小心。” 谭昭啧了一声,气场丝毫没输:“要小心的,该是他才是。” 雷克带着趣味性的眼神看向沈还英,初初接到保镖任务时,他是不太开心的,毕竟因为他会中文就被草率地安排过来,如果不是因为这事儿,他该在夏威夷度假才是。 不过现在嘛,其实做这个保镖也蛮有趣的,至少沈还英长得好看啊,对于美人,他总会宽容许多的,特别是这个美人还非常会调酒。 这样的人才,就该引进教会才对。 雷克东想西想的时候,包厢里忽然传来了一声酒瓶破碎的声音,随之响起的还有青年男子呼喝的声音,因为声音很高,过爆的动感音乐都被压了下去。 随后,门锁咔哒一声,从里面反锁了。 雷克吹了声口哨,一副看好戏的模样:“要去找经理拿钥匙吗?” 谭昭双手插兜,用行动来表示自己并不需要拿钥匙。 包厢里气氛剑拔弩张,李为正在阻止陈舒和的富二代朋友,就被扔了个酒瓶,他好不容易躲过,门居然被人堵住了,他心头跳了跳,声音拔高了一个度:“陈舒和,你醒醒!” 奈何陈舒和这个寿星被灌了太多的酒,这会儿就跟一滩烂泥似的挺在卡座里,李为和另外三个同学想对抗,奈何对方人多势众。 “喂,别过来,天子脚下讲王法的!” “王法?小爷我……” “砰——”地一声,守着门的人被门反弹在地,李为转头望去,浮光掠影处,沈美人插兜闲适地倚在门口,那叫一个帅气啊。 “听说这里在搞普法教育,不介意我也听一场吧?” 李为却拉着人直冲门口:“快跑!” 第123节 另外两个同学也是反应快,架着醉得狠的女同学就是往外冲,无奈摔在地上的人反应贼快,很快就挡住了去路,惊得李为赶紧喊:“老沈,快去叫人!” 然后,李为就眼睁睁看着老沈一脚把门踢上了。 李为:…… “哎哟,又来个了美人!” 整个包厢里充斥着酒精的味道,说实话熏得谭昭有些脑门疼,这得是造了多少酒啊,谭昭看向包厢里那只凶相都要露出来的十一代吸血鬼,他的目光一直紧紧盯着李为后面护着的女同学,谭昭想了想,这姑娘叫任璇,是他们历史系的系花。 “雷克,让他们醒醒酒。” 雷克的眼神一秒锁定吸血鬼:“有什么奖励吗?” “请你喝酒。” “成交。” 五分钟后,场面瞬间逆转,谭昭大喇喇坐在沙发的最中央,被迫酒醒的几个富二代显然已经认出了谭昭,蓝调大名鼎鼎的lee啊,常来蓝调的人怎么可能不认识。 “看来是认得我了,谁给你们的胆子,敢在蓝调闹事?” 谭昭将眼神移到那只吸血鬼身上:“哦对了,这位先生,替我向西里尔先生问好。” 绝杀,这只吸血鬼是难得的东方面孔,刚谭昭找人问了一下,好像是什么华侨二代,在看到雷克时还蠢蠢欲动,一听西里尔的名字,瞬间就平复下来了。 只是虽然没再动手,但他的眼神还是黏在任璇身上。 雷克作为教会培养的吸血鬼猎人,一眼就看出来里头的猫腻了:“想知道吗?” 谭昭站起来,将人推远:“我呢,脾气还是很好的,今天这事儿出了门,就当没发生过,怎么样?” 形势比人强,这场子谁还敢留啊,一群人很快离开,毕竟蓝调的老板可不好惹,他们没道理因为一个小妞和人过不去。 “卧槽老沈,你可以啊。” 不仅是李为这么觉得,同行的同学都惊呆了,沈美人到底什么来头啊,这么牛逼?! “还好还好,早点回去吧,怎么喝了这么多?” 说起这个,李为就对陈舒和一肚子气:“这个夯货,本来说好带我们逛逛酒吧的,没想到到了这里,就跟这些人喝上了,早知道他不靠谱,没想到这么不靠谱,幸好老沈你在,否则今天怕是收不了场了。” 偶然遇上的? “你们原本今天五个人来的?” 李为点了点头:“是啊,先不说了,我们先把人送回去。” 送佛送到西,谭昭干脆将人送上车,才回去跟经理说了一声包厢发生的事,经理也没说什么,他就从酒吧出来了。 “你真的不想知道那只十一代……” 夜风依然带着夏日的焦灼,谭昭打开车门,回头道:“是歌者,对吗?” 雷克:……最讨厌抢答了。 第144章 急支红浆(十八) 吸血鬼漫长的一生只会遇到一位歌者, 按照血族的记载,有些吸血鬼直到消亡都遇不上命定的歌者,这十一代的吸血鬼挺走运啊, “小小年纪”就遇上了自己命中注定的伴侣。 这种好消息,谭昭觉得自己必须跟西里尔好好分享一下。 已经被沈还英搞得有点歌者ptsd的西里尔:……mmp。 不过有血族遇上歌者是大事, 虽然只是一只十一代, 但如今血族数量并不大,早先血族史中也有记载, 血族遇上歌者, 被歌者蛊惑反攻血族的案例。当初西里尔自己谎称遇上歌者引起长老会重视, 便是因为这个原因。 于是,本来在“秘密”追求自己歌者的十一代吸血鬼李牧刚出蓝调没多久,就被西里尔派来的人架走了。应该说, 长老会的人还没走,正好赶上这波。 每一个遇上歌者的血族都会不自觉地保护自己的歌者,李牧当然也是, 谭昭并没有向西里尔透露歌者的身份,李牧也没有。他虽然怂恿新认识的富二代们替他搞一场英雄救美, 但他并没有伤害任璇的意思。 “你不说也没关系, 查个人对于我而言,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 西里尔奈何不了沈还英, 难道还奈何不了一个普通人吗?但很快,他脸上轻快的笑意就消失了, 无他, 这个人类的身份……稍稍有点敏感。 沈还英的同班同学啊,西里尔有了一种不太妙的感觉。 第二天的中午,谭昭就接到了李为的电话, 说他们几个人要请他吃饭,谢谢他昨天的出手相救。原本他是准备拒绝的,但一想那位十一代的血族,他临到嘴的拒绝就变成了点头:“也行吧。” “那今天晚上你有空吗?学校门口的应来轩成不?” 谭昭是隔一天去一次蓝调,便点了点头:“行,到时候见。” 李为得到肯定的答复,就在新拉的小群里吼了一声:沈美人同意啦~ 本来群里几个人还在讨伐陈舒和喝得烂醉的事,一听这事儿,两位女同学纷纷下线化妆去了。 李为:……我寻思着,这比美应该也比不过吧? 当然,他虽然直男,也还没直到将这种大实话往外说,晚上六点应来轩,谭昭是最后一个到的。这倒不是他故意的,而是……甩掉雷克花了点时间。 “来来来,快坐!” 谭昭在李为旁边落座,另外一边坐的是陈舒和,其实原主和陈舒和虽然是同宿舍的,却并不太熟,这会儿陈舒和跟他道谢,明显就很生疏。 “昨天真是多谢你了,我没想到他们这么不靠谱,真的……谢谢你!” 陈舒和开了口,剩下的同学挨个感谢了谭昭,当然也包括任璇。任璇出身书香世家,却并不是书呆子,她生得温婉动人,更兼从小培养的气质,很像端庄婉约的大家小姐,不愧于系花之名。 “没事,就是举手之劳而已。” 任璇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昨天家里人给她安排了相亲,她大吵了一架跑出来,难得离经叛道跟人来酒吧,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如果不是沈美人,她现在恐怕已经……想到这里,她对沈还英的感激愈发浓了。 因为昨天喝酒喝伤了,今天大家非常默契地叫的果汁,单是陈舒和买的,谭昭也不跟人抢,他这次来,只是见一下任璇,顺便给人套个保护罩,血族长老会那些鬼的良心,他可不太指望。 系统:哦嚯,那你为什么不直接跟人说呢? [说什么?说你被血族看上了,如果不想纠缠进去,可以向我求救?] 系统:嗯呢。 [你不觉得这听上去很像三十流的没品搭讪吗?] 系统:……宿主,你居然还研究过搭讪啊,了不得了不得。 这天儿,就没法聊不下去了,他单身他骄傲,哼! 吃饭完大家都散场了,任璇和小姐妹齐宁一道回去,路上齐宁还在感叹沈美人颜值又突破了新高。 “璇璇,你昨晚是没有看到,我的妈,真的不是我吹,我所有小说男主角的脸都有了!说真的,沈美人以后也不知道便宜哪个了!” “……” “哎,我但凡长得好看点,就敢做做梦了。” 任璇刚要开口,就被齐宁抢了白:“哎呀你不用安慰我,沈美人这种神仙,普通人谁hold得住啊,而且磕颜值和帅气它不香吗!超香的好不好!昨晚还有个外国小哥,妈耶~” 任璇脸上轻松一笑:“很帅吧?” “知我者璇璇也,暴力美学永不认输!打架超帅的,沈美人和他就两人,吊打全场,那些辣鸡富二代没一个能打的。” 任璇听齐宁吐槽,心情总算没那么坏了,可她想到家里安排的相亲,又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她才大二啊,就那么急着把她嫁出去吗? 迫于无奈,任璇第二天还是被迫营业了。 对方是个地产小开,看上去一副精英模样,只是她不太喜欢对方看她的眼神,是那种侵略性很强的目光,这让她有些坐立难安。 但双方的家长还在,她无法发作,等到家长们笑着离开,任璇就再也忍不住了。 “对不起,我对你……” “任璇小姐,可以给我一个追求你的机会吗?” 任璇刚要拒绝,她就感觉到旁边的座位有人落座,她转头看去,只看到男人棱角分明的侧脸,只听得人说着:“很抱歉,阿璇她已经有我了。” 任璇记忆力很好,立刻就认出这人是那天晚上在蓝调唯一一个没劝她喝酒、还帮他挡了几次酒的男人,但很显然,恨屋及乌,她对这人也没什么好印象。 于是她立刻就道:“这位先生,我不认识你,你这样我会觉得很困扰。” 年轻男人正是李牧,他对任璇抗拒他非常受伤,但血族的占有欲非常强,他绝不容许任何雄性生物出现在他的歌者身边,一个普通的房地产二代,他打了一个电话,直接就让对面的人滚蛋了。 “那晚的事情很抱歉,他们也是酒意上头了,我代他们向你道歉。”李牧说完,又道,“你放心,他不敢告你的状的。” 任璇却依然非常抗拒,事实上她稍微有些恐男体质,再帅都一样。 “如果这是你的歉意,我接受了,请你离开。” 李牧见好就收,将自己的名片放下:“对不起,我的歉意很真诚,这是我的名片,如果任小姐有什么难处,可以随时给我打电话。” 说完,他就礼貌地离开,但天知道他用了多大的克制力才没让自己失态。 任璇看着桌上的名片,到底还是没有丢掉。 也是巧了,霍金利刚好在这家餐厅吃饭,出来上厕所时,眼尖地看到一只吸血鬼正在搭讪他们系花,出于同班的情谊,他难得好心地上前提醒了两句。 至于再多,也就没了,毕竟吸血鬼的存在,说出去也要有人信啊。 任璇谢过霍金利的好意,就回了家,出乎意料的,她的家人真的没有苛责她,甚至表示相亲的事情,会延后考虑。 她一下就想到了包里的那张名片。 而另一头,谭昭已经在蓝调上工了,按照约定,他正好请雷克喝酒,接受各种点单。 “沈先生看来有不少秘密呢。”雷克晃着酒杯,随意地开口道。 谭昭不接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这很正常。” “确实,为了这酒,我也会努力保护沈先生的。” ……duck不必,指不定谁保护谁呢。 虽然教训了几个富二代,但很显然没有人傻到找谭昭的麻烦,今晚蓝调的生意一如既往地好,谭昭甚至还看到了几个明星面孔。 歌舞升平,人间安宁。 谭昭手上随意雕着冰球,搁在吧台上的手机却突然舞了起来。 他一看来电,居然是霍少。 雷克显然也看到了,随即便挑了挑眉:“沈先生交友,很广泛呢。” “同班同学,你有意见?” 谭昭将冰球放进酒杯,给客人倒了酒,这才滑开手机,里面迅速传来狼崽响亮的声音:“沈还英,大事不好了!有只十一代血族要转化咱们系花!” 第124节 卧槽?! 虽然酒吧声音嘈杂,但是谭昭和雷克还是听清楚了,两人对了一眼,脸色瞬间都变了。 谭昭连工作服都没换,跟经理打了声招呼,就直接冲出了蓝调。 等两人赶到地方,只看到霍金利正在和一只吸血鬼打架,只是有歌者血液的刺激,十一代显然打得有些失控。 雷克一见,就冲了上去。 霍金利定睛一看,喘着气道了声卧槽:“你怎么还带了教会的人?” 谭昭却径直走向旁边的车里,他闻到了浓郁的血腥味,将车门打开,他就看到了一身鲜血的任璇。此刻的她呼吸几近于无,谭昭也顾不上回答霍少的话,掏出银针,先把人的命稳住再说。 稳住命脉,又止了血,任璇终于有了微弱的呼吸。 “有打120吗?” “没啊。” 谭昭掏出手机冷静地打完电话,这才转头问道:“怎么好端端,就出车祸了?” 事实上呢,霍金利也是一头雾水。 第145章 急支红浆(十九) 昨天谭昭刚给任璇套了个被非人类伤害会反弹的保护罩, 今天人就出车祸濒危,千金难买早知道啊,就算是谭昭, 也预见不了未来。 只是这车祸,谭昭只听得霍少开口说着:“我也不知道啊, 我今天就抄近路回家, 然后我就看到这吸血鬼跟着咱系花后头开,这大晚上的小姑娘多不安全啊, 我就想要不我开上去送系花回家得了。” “然后?” “谁知道啊, 迎面就开来一辆傻逼车, 那远光灯打得活像几百年没开过车灯似的,我当即靠边踩了刹车,就听到前面砰地一声。” “说重点。” “我一下车就看到躺在血泊中的系花, 那吸血鬼激动得不得了,抱着系花就上了车。” 谭昭扶额,这抓重点的能力, 还文科生呢:“那肇事车辆呢?” “跑了。” “那你俩怎么打起来的?” 这道题他会,霍金利立刻道:“我飙车把人拦住, 我一看这家伙口水都快淌到下巴了, 心想坏了,就立刻给你打电话了。” 出事路段本就很偏, 都快出城区了,得亏是晚上, 救护车小半个小时后才到, 要不是谭昭用银针给人吊着命,任璇就该凉了。 就连夜班抢救的医生都觉得这姑娘是真的命大,那么偏远都能遇上急救如此厉害的中医, 不过即便如此,这姑娘恐怕也得在轮椅上度过下半生了。 任家父母过来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任母听到女儿有可能再也站不起来,腿当场就软了,任父的脸色也很差劲,两人跟值班医生确认了半天,大概是觉得公立医院的医生高明,立刻打电话给家庭医生,等天一亮,任璇就被送往最近的私立医院。 霍金利:……这特么是往吸血鬼魔窟送啊。 霍少为什么会这么觉得呢,那是因为这破私立医院就是西里尔开的那家,他可是听沈还英说了,他们系花特么居然是哪只十一代的歌者。 要论扯,还是现实最扯蛋。 但人父母要转院,他一个普通同学也劝不住,等出了医院大楼,他麻溜地就给沈还英打电话了。 而这时的谭昭,正在阻止雷克启用“圣水”攻击。 没有了歌者血液的刺激,李牧终于恢复了理智,他被捆在汽车副驾驶上,獠牙毕露,显得整只鬼都面目狰狞,而他恢复意识后的第一句话,居然是:“她怎么样了?” 谭昭懒懒地掀了掀眼皮,才开口:“放心,人还活着。”他是等人抢救成功后才离开的医院,最后的银针也是他神不知鬼不觉取下来的。 “你还跟他费什么话,吸血鬼初拥歌者是本能,这事儿就跟家暴一样,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他既然开了这个头,以后他绝对还会再犯。”只要仔细看雷克的眼睛,就不难发现其眼底对吸血鬼深深的憎恶。 果然,能做吸血鬼猎人,必定有特殊的故事。 “我没有要阻止你的意思,只是想告诉你,血族亲王就在b市。” 当即,雷克拿着圣水的手微微颤抖,他的脖子甚至有些机械性地转过来:“……你,你刚才说什么?” “看来你们教会的消息还很落后啊。” 然后谭昭转头看向李牧,这位吸血鬼显然也是一脸吃惊,唔,好吧,都很落后。 “这个玩笑可一点儿不好笑,你知道血族亲王这四个字,意味着什么吗?”雷克忍了又忍,才开口说话。 “意味着什么?” “预言者,意味着预言者出现了!”雷克有些暴躁,如果他手里有烟,他能一口抽到烟屁股。 谭昭:……合着不是因为他是预言者,才来保护他的? “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 “你为什么要来保护我?” 雷克显然有点暴躁:“你特么不是西里尔的歌者吗?” 李牧:……这瓜贼香.jpg。 谭昭的手指捏得嘎达直响:“很好,我觉得我上次揍他揍轻了。” 雷克也不傻,他立刻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不对,你对我的出现并没有任何的惊讶,你到底是什么身份?” 谭昭当然做不出自爆身份的事情,反而是抢白道:“所以,你根本不是来保护我的,而是来阻止西里尔初拥我的,对吗?” 不得不说,谭昭猜中了。四代以上的吸血鬼屈指可数,他们如果有了初拥对象,教会都会做出相应的对策,说白了,就是阻止高阶吸血鬼的诞生。 雷克的沉默也证明了这点。 “那你可以离开了,我并不是西里尔的歌者。” 雷克显然不信:“你有证据吗?” “你说证据?我还真有。” 当初行车记录仪拍摄下的视频内容,霍金利不仅传给纯血看了,还额外给他发了一份,谭昭随手调出手机里的视频,递了过去:“这个,够吗?” 雷克李牧:!!!!!! “……你这剪辑技术,真好。” 谭昭啧了一声:“不信算了,我难得好心透露消息给你,你居然都不领情,既然如此,山水有相逢。” 说完,谭昭直接拎起李牧,一瞬消失在了车里,好在车子不在行驶状态,否则雷克能直接给人表演道路惊魂。 上帝啊,这沈还英到底是什么物种?! 另一头的李牧,也是吓得有点够呛。 “我呢,脾气还是很好的,李牧是吧,任璇是你的歌者?” 这已经不是什么事实,李牧选择点头。 “你是怎么变成吸血鬼的?” 就像谭昭猜测的一样,李牧的年纪并不大,他是去年才变成的吸血鬼,是在毕业旅行时被一只十代血族初拥的。 谭昭正欲再问,手机就响了,电话正是霍金利打来告知任璇转院的消息的。 吸血鬼耳力出众,李牧侧耳听到,当即就坐不住了:“不行,我要去救她!” 谭昭当即一巴掌糊了上去:“给老子安静点!多大点事!” 李牧只见人利落地挂了电话,然后再度揪住他的衣领,眼前一个黑晕,他就直接到了该私立医院外面的监控死角阴影地带。 艹,血族可以拥有这个技能吗?! 谭昭随即拿出手机,翻出西里尔的电话打了过去,电话很快就被接起,那头传来西里尔有些烦躁的声音:“又是你!” “是我,到你医院门口了,来接下。” 然后,谭昭就在李牧惊愕的眼眸中迅速挂断了电话。 李牧:……鬼不如人.jpg。 但他虽然惊愕于沈还英的无礼,却并不觉得傲慢无比的西里尔会出现,然而五分钟后,李牧就被狠狠打了脸。 这可是白天啊,西里尔居然真的开车出来接他们了,虽然是开车,但这可是白天,如果他不是被人抓住,他是绝对不会白天出门的。 “你怎么还带着他?算了,赶紧上车。” 十分钟后,谭昭已经坐在了西里尔封闭的顶层办公室里,至于李牧,已经跑去找任璇了。这里是西里尔的地盘,他现在就在这里,谭昭并不担心李牧会就此转化任璇。 “你来做什么?” 谭昭捏了捏拳头,摆明就是威胁:“明知故问,不是你说我是你的歌者,这不教会的人都找上我了,你说我应该怎么谢谢你呢?” 西里尔一听这声音,就觉得獠牙疼,这姓沈的可真不是个东西啊,揍他就往他尖牙上打,直到现在喝血还疼呢。 “你是来找那女孩的吧。”西里尔选择转移话题。 谭昭也不急着揍鬼,施施然坐下,还自己倒了杯冰饮:“是也不是,我只是来请你调查一点小事情。” 西里尔立刻鲁豫上身:“是吗?我不信。” “当然,交警那边查不到肇事车辆,以你的能力,查到这辆车应该不算困难吧?” 西里尔能怎么办,他只能答应下来啊,反正不是他做的,死贫道不如死道友,他可不想再挨沈还英的毒打了。 太疼,且没必要。 谭昭就喜欢别人恨他牙痒痒却打不到他的模样:“说起来,任璇的情况怎么样了?” 危机过去,西里尔立刻恢复“豪横”:“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医生。” “你,你知道。” 气得西里尔打了内线电话,迅速调了一份病例上来,随后他将电脑屏幕掰过去:“自己看。” 电子病例很清楚,也不难懂,谭昭学过生物,上面的指数也能看懂,任璇大致的情况确实不太好,以现在的医疗手段,恐怕并不能让她恢复如初。 “怎么样,看明白了吗?” 西里尔站起来,瞟了一眼屏幕,啧了一声:“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啊,还这么漂亮,可惜了,太可惜了。” 谭昭不接茬:“可惜什么?” 第125节 西里尔指了指屏幕:“你这么聪明,不会猜不到的。”他当然是可惜对方打断了十一代的初拥,如果成功,这姑娘早就能活蹦乱跳了。 “哦?你觉得成为血族,是一种幸运吗?” 西里尔脸上的笑意,瞬间就荡然无存了,很显然,他并不喜欢听到这样的问题,如果问这个问题的是其他人,恐怕这会儿已经倒在地上了。 可偏偏,这人是沈还英,他打不过! 就很气,超气。 第146章 急支红浆(二十) 西里尔陷入了沉默, 但有时候沉默也是一种无言的回答。 “霍少在很早以前跟我提过一嘴,他说近些年来,不管是小说纸媒还是影音传播, 都在宣扬血族的优点,这在年轻人中特别受追捧, 我是不是可以将之理解为, 血族在搞‘优生优育推广宣传计划’?”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的寿命越来越长, 眼界也越来越宽, 狼人尚且能够通过孕育繁衍后代, 血族却不行。 “沈先生,你既然无意成为血族,最好还是不要知道那么多。”西里尔的声音里面充满着警戒, 沈还英来历成谜,且能力非凡,如非必要, 他不想为血族招惹这样一位敌人,但前提是, 这个人不能过分深入血族。 谭昭摆了摆手:“你不用这么紧张, 我又不会对你做什么,咱们现在难道不是心平气和地闲聊天吗?” 艹, 但你打人很疼啊。 西里尔活了几百年,都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 真是白瞎了这副皮囊:“事情我会替你查, 病例你也看了,还不走,难道要请我吃饭吗?” 谭昭站起来, 笑了一下:“你想得美。” 推门出门,谭昭下到五层,找到了任璇的病房。 任璇的父母并不在,大概是跟主治医生聊病情去了,谭昭只看到李牧站在透明的玻璃墙前,痴痴地望着里面昏睡不醒的任璇。 这究竟是真正的爱情,还是血液本能的吸引? “看出朵花来了吗?” 李牧头都没转,他的眼里满含着深情:“我问过医生了,阿璇以后可能……都站不起来了,等她醒来,我会向她表明血族的身份,如果她愿意,我还是会初拥她。” 谭昭双手插兜,随意地靠在玻璃墙上:“那如果我说,我可以救她呢?” 沈还英的神秘几乎是肉眼可见的,李牧瞬间转过头来:“真的?” “你看上去,并不像高兴的样子。” 李牧脸上的惊愕与失落,几乎是写在脸上的,血族想初拥自己的歌者,果然就像雷克说的那样,是烙印在血液里的。 十一代的吸血鬼,才刚刚“重获新生”一年多,就遇上了天赐的歌者,这与其说是一种幸运,倒不如说……是血族衰败的表现。 老成精的血族尚且还没遇上自己的歌者,年轻的却这么容易就遇上了,包括那位咬了原主自燃的十二代,明明有公约的存在,却还是尾随原主咬了人,谭昭可并不认为是什么巧合。 “你胡说!” 谭昭挑了挑眉,并不与“血族新生儿”计较:“是不是,你自己心里清楚,但你最好记住,不要做什么越线的事情,否则我可不保证我将来会做什么。” 说完,谭昭也没管李牧,径直从医院离开。 第二天,谭昭是从霍少口中得知任璇醒来的消息的。 “她怎么样?” “不太好吧,系花的腿不太好治,反正任家现在正在联系国外的专家。哦对了,李牧不是华侨嘛,他好像出了不少力。”霍金利说完,又凑过来道,“说说吧,你怎么又惹上教会的人了?” “你说雷克啊?他哪是我惹上的,他是被西里尔的歌者唬来的。” 霍少:给西里尔点蜡.jpg。 “说起来,你祖父他们还好吗?” 说起这个,霍金利就满腹牢骚:“好什么好,旧伤又添新伤,搁一块儿跟养蛊似的,得亏幽暗森林里不通网络,不然我家都没那么多的地方招待他们。” ……你们狼人可真会玩。 说起来,血族在衰弱,狼人其实也一样,就单从人形的切换上来讲,霍少就显得粗糙许多,甚至都不能自如控制。三只纯血袭击阿曼德那个满月之夜,他们在最初的时候甚至能控制自己的身形,后来要不是阿曼德下了狠手,应该还能维持得更久。 相对来说,狼人的衰败更加平缓,更加“润物细无声”一点,说不定到了哪一代,狼人和人生下来的孩子就不再能变成狼了。 纯血只跟纯血结婚,其实倒像是最原始的保存血脉的方法。 阿统,我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 系统:不,你没有。 [那好吧,我只是想说预言者这个故事流传了千年,会不会在口口相传的时候,发生了那么点小小的误差?] 系统:……哦,你可以自己去查。 “反正他们也没有护照,你可以把他们遣送回乡。” 霍少一笑:“好主意,但我不敢,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能打?” 谭昭耸了耸肩,刚想回句俏皮话,他设置在任璇身上的保护罩被触动了:“你说作为同学,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慰问一下同班同学?” 霍金利:“……你开心就好。” 两大男人在医院楼下的花店买了束花,谭昭熟门熟路直接就找到了任璇的病房,彼时病房门是从里面反锁的,他用了点巧劲,直接用灵力缠绕进去解开门锁,进门落锁,熟练得霍少频频侧目。 “谁!” 已经现出獠牙的李牧转头,眼带猩红,已经处于半失控状态了。 而躺在病床上的任璇,此时此刻眼里是全然的恐惧和骇然,在见到熟悉的同学后,她立刻叫了一声,又有些颓丧地倒在床上。 “你没事吧?” 谭昭过去病床边,霍少已经拦住了李牧,不大的病房里,两人已经扭打在一处。 “别打了,别打!他……也是想帮我。” 任璇的声音很轻,但歌者对于血族的吸引是致命的,即便是在打斗时,李牧也还是听到了,然后他一个停滞,就被霍金利摁倒在了桌子上。 谭昭不知打哪摸出来一副金丝边眼睛戴上,这才施施然坐在椅子上:“他告诉你,他的身份了?” 任璇咬着唇,轻轻点了点头:“我知道,他是吸血鬼。”传说中的吸血鬼,不老不死,以血液为生的吸血鬼。 “他也告诉我,我是……他的歌者。只要我变成吸血鬼,我就能像从前一样走路了。” 谭昭当着合格的聆听者:“你答应了吗?” 沈美人救过她,任璇对沈还英是有多一层信任的,闻言她摇了摇头,却又点了点头,很是坦诚:“我心动了。” 平心而论,是下半辈子都坐在轮椅上活着,还是成为不老不死却能自由行走的吸血鬼,在没有深入了解之前,或许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者。 长生不死的吸血鬼时髦值点满,只需要改变饮食作息就可以避免残疾,这听上去确实非常诱惑人,任璇在知道自己的腿可能永远都恢复不了时,是完全没办法接受的,或者说,没有一个正常人会平静地接受残缺的自己。 她刚才,就像是被魔鬼引诱了一样,即便知道这样可能太草率,但还是情不自禁地选择相信最后的一点烛火。 谭昭闻言,推了推眼镜道:“那要继续吗?” 任璇有些语塞,人的勇气很奇怪,第一次可以勇敢无畏,而第二次的时候,就会有所衰竭,特别是当着同学的面,她点不下这个头,但内心深处,她依然为之心动。 “沈还英,这是我的决定,你不要……” 李牧的话才说到一半,就对上了平光镜下带着冷意的眸子,那一瞬他只觉得自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锁住了全身,本能让他停止了挣扎,甚至连言语都忘记了。 “既然如此,那你有没有对她说,我能救她的腿,不必经历初拥,也没必要成为吸血鬼呢?” 霍金利:艹!沈还英这个妖孽! 任璇瞬间瞪大了眼睛,她当然不傻,沈美人现在表现出来的东西显然也不是常人,就在听到这话的一瞬间,她心里就信了大半,但本能驱使着她发问:“真的?” 谭昭点了点头,他既然遇上了,还是同班同学,能救他肯定是会出手的:“九成的把握,就看你的选择了。如果你想选择成为血族,那你没必要考虑医学手段,但如果你还想做人类,那我可以帮你。” 任璇定了定心,这才鼓起勇气道:“对不起沈还英,我不是不信你,我能问一下,你为什么要帮我吗?” 这个问题,谭昭交叠起双腿道:“因为我是吸血鬼猎人,作为猎人,当然并不想自己的同类成为吸血鬼。哦对,我也是收费的。” 霍金利:……这是我找的借口!这人真是谎话张口就来啊! “啊?” 谭昭美滋滋地给自己套了个假身份,开始唬人:“那么作为科普,我来向你说明下血族现在的情况吧。你听完,可以做个参考。” 任璇却摇了摇头:“谢谢你,沈美人,你……怎么收费的?” 这话一出,就等同于还没听血族的科普,就选择继续当人类,李牧当下非常受伤地叫了一声:“为什么?” 为什么?这听上去可能有点渣,歌者在血族就意味着伴侣,如果她下半辈子只能坐轮椅,那她愿意牺牲自己的爱情,但如果有的选,她还是想跟从自己的意愿,即便她以后又选择了李牧,但此时此刻的她,不想将就,不想委曲求全。 “对不起,我还有父母兄弟,还没有做好成为一个血族的准备。” 第147章 急支红浆(二一) 一个大好的初拥机会就这么错失了, 李牧当然恨急,但即便他再恨,也没有任何翻盘的机会, 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沈还英和阿璇谈妥条件,商议如何治腿。 “双腿被治愈的过程, 可能会非常痛苦, 如果你准备好了,可以给我打电话。”谭昭将自己的电话号码抄在纸上搁在床头柜上, 就站了起来, “那么, 我们先走了。” 任璇有些歉意地看了一眼李牧,这才点了点头,她也有些累了, 等人离开没多久,就陷入了昏昏沉沉的睡眠。等她醒来,还要说服父母让她留在医院治腿。 然而, 这比她想象中的要困难许多,任璇为此苦恼不已。 另一边, 谭昭刚准备拎着李牧来一顿社会的毒打套餐, 消失蛮久的阿曼德突然出现了。其实谭昭有听西里尔说,阿曼德因为拒绝吸食血液, 一般要沉睡好几天才能醒来一次。 “你怎么来了?” 阿曼德看了一眼李牧,作为血族亲王, 他的血统天赋显然不是普通血族能比拟的, 只看了一眼,李牧就颤抖得跪在了地上,起都起不来那种。 “遇到了歌者的血族?”阿曼德讲的法语, 抑扬顿挫得像是歌剧的咏叹调一般,李牧虽然听不懂,却莫名知道了这句话的意思。 “是的,大人。”他听到自己虔诚地回答道。 阿曼德却只觉索然无味,抬头看向谭昭:“你考虑好了吗?” 谭昭就知道能听到这话,脸上也不由浮现出几分无奈:“你说得倒是轻松,你要死了,整个血族牵一发而动全身,他们不得找我拼命啊?” 此时此刻的阿曼德,是孤高的:“我会下血缘指令,他们绝不会为难你。” “……还有这种东西?” 阿曼德用行动表示了它的存在性,李牧在这个时刻,完美地充当了一个工具血族。 第126节 谭昭立刻摆了摆手:“不用这么较真,我相信你,不过我还是那句话,我还需要时间。” 阿曼德脸上也没有失落,应该说他等待的时间太长了,长到他现在已经没有任何时间的概念,等一个月和等一年,对他而言没有任何的区别。 “好。” 一起吃了顿饭,谭昭顺便深入问了问关于血族歌者的事情,阿曼德的话却非常出乎谭昭的预料。 “什么?你不知道歌者的感觉?”谭昭掐指算了算,千……千年魔法师?! 阿曼德扬了扬眉,难得有了半分人气:“很简单,血族前三代,以至于四代、五代都很少遇到歌者,应该说,极其罕见。” 难怪了,西里尔那厮一说遇上了歌者,连教会的人都吸引来了,合着歌者罕见是确有其事了。 “你还想知道什么?” 谭昭觉得自己在阿曼德面前,像极了十万个为什么的蠢孩子,但既然有机会,他还是得问问:“初拥,是血族将自己的原始血液注射给人吗?” 阿曼德一听,就知道对方猜到了什么,当然他也不做隐瞒,点头道:“你猜得没错,当血族对自己的歌者初拥后,歌者对于血族独特的吸引力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满满消减,直至消失。” 道理很简单,血族的嗅觉只对血液有反应,当歌者的血液被自己的血液同化之后,就跟自己的左手摸右手一个样子了。 由血液控制的爱情,也将由血液消亡,这才是歌者之于血族最残忍的地方。 哪怕,有血族拥有千分之一的幸运,在血液吸引的消退后仍然深爱着歌者,十年,百年,甚至千年,谁又能保证永远不变呢。 “人类,渴望得到永生不死、容颜永驻的力量,却在得到之后,计较曾经被自己用来换取这份力量的细枝末节。”阿曼德捏着自己的手掌,似乎想起了什么,脸上难得有了几分嘲讽的笑容,“你身上,有种很像血族的力量。” 谭昭一怔忪,随即一笑:“你可真敏锐,但我还是人。”即便他拥有了相对很强的力量,他也还是食五谷杂粮,每天要有充足的睡眠,会交朋友,会遗憾,会高兴,会失落,也会不舍离别。 “你很幸运。”阿曼德忽然开口,这还是谭昭第一次听到这位亲王带有情绪的发言。 “我的……荣幸?” 亲王骄矜地点了点头,作为回答,谭昭又点了两个硬菜。 ** 一直没有收到任璇的电话,谭昭也并不急,他将李牧丢给西里尔后,就去蓝调上班了。酒吧一如既往地歌舞升平,只是不知道哪天起,蓝调突然多了许多国外面孔,他们既不是血族,也不是狼人。 不过这些面孔不仅外貌漂亮俊美,还各个都跑来搭讪谭昭,谭昭只觉得自己像是被定点刷好感的npc,只是很可惜,他天生荷尔蒙绝缘体,对情爱无感。 系统:那是因为这个原因吗?你就是注孤生。 [你最近吃瓜吃得很快乐嘛?我还听说你和我家小祖宗玩联机双人小游戏了?] 系统:不行啊,系统也是有独立时间的。 [呵~] 不过也因为这些俊男美女,蓝调这段时间的业绩都多冲了十个点,经理更是为了留下lee,又加了一次工资。 但就在半个月后,谭昭向经理提出了辞职,经理当然不同意啊,好说歹说,总算是保留职位,说等他旅游回来上工就行。 “什么旅游?要去一个月那么久?” 谭昭眨了眨眼,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大概是中世纪阴森古堡之旅吧。” 经理:……我听你胡扯。 谭昭还真不是胡扯,这俊男美女的攻略游戏才玩了半个月,这背后的人就玩不起了,就在昨天晚上,他经历了人生中第一次“车祸绑架”,但很可惜他不是任璇,做不到被动挨打。 “行了,祝你旅途顺利。” 谭昭笑着说谢谢,等他车开出去没多久,就遭遇了截杀。 唔,其实也不能叫截杀,因为这很明显是一群训练有素的国际佣兵,谭昭猜不到买主是谁,但他已经不想跟人玩这种无聊的把戏了。 花了些时间解决这群佣兵,谭昭得到了这些日子被骚扰的真相。 “这是一个加密论坛,就是这个帖子,只要能得到你,无论是哪方面,都能获得好额的奖励。” 这话听着,怎么就这么别扭呢。 谭昭没收了手机,将一干偷渡进来的佣兵扭送警察局后,回到了自己在美都家园的公寓。 很显然,公寓也被人骚扰过了,但…… “所以,这就是你拆家的理由吗?” 风狸挥舞风狸杖,拉着三只小可爱理不直气也壮:“我没有!” “那你看这,像是人住的地方吗?” 大半夜的,谭昭又往警察局门口丢了一拨人,还要回去打扫房间。 “饲主,你又惹麻烦了。” “没有,你想错了。” “饲主,你每次说这句话的时候,招惹的麻烦又大又圆。” “闭嘴!” “我不!我要游戏机!” 谭昭将游戏机残骸丢过去:“你自己弄破的,自己修。” 然后,谭某人就被自家的兽砸了脑袋,好大一个包,第二天都没消下去。 [不对啊,阿统,说好的我刀枪不入呢?] 系统:那你家小祖宗的爪子,那是普通刀枪能比的吗?它可是神兽。 [……合着就是个样子货。] 系统:你才知道啊,听说你最近惹了麻烦? [你也就只会说风凉话了。] 系统:那话不能这么讲,是你自己要掺和血族狼人这摊事的,人内部也不团结,你这个出头榫子,人想搞你,很正常啊。 [所以,是血族和狼人他们要搞我?] 系统:切,你现在的套话技术越来越烂了,我就不信你猜不到。 谭昭还真猜到了一点点,西里尔没那么蠢,纯血狼人那边要是有动作,霍少会给他消息的,既然两方都没有动静,那只能证明……他这个预言者的身份已经暴露出去了。 倒也聪明,知道找人类来对付人类,可是作为当事人,谭昭真的一点儿也不开心,不管是被当做可攻略npc,还是绑架对象。 “饲主,你的手机有条微信!” “你又拿我手机打游戏!” 谭昭一把夺过,看到微信上李为发来的内容,脸色瞬间变得铁青。 风狸很少见饲主这么严肃,顿时也不顾游戏挂机了,声音奶奶地道:“……怎么了?” “呵,有些人,在玩火呢。” 而就在这时,谭昭又接到了来自西里尔的电话:“沈还英,别怪我没通知你,李牧带着任璇跑了。” “跑了?你放跑的吧。” 谭昭没等对方在说话,就直接“啪”地一声挂掉了电话。 “小祖宗,托你办件事,事成之后,送你十台游戏机,让你踩着玩。” 风狸立刻跳上饲主的肩膀:“来吧,杀人还是放火?” 谭昭伸手摸了摸小家伙柔软的毛,道:“什么跟什么,咱们可是讲文明、树新风的好人,既然对方做得出绑架无辜群众这种事,咱们就让他们……吃死这碗牢饭!” 风狸:……你高兴就好。 第148章 急支红浆(二二) 鉴于绑架李为的势力未知种族, 所以谭昭决定拜托小祖宗去救任璇,毕竟任璇身上有他套的保护罩,风狸能循着他的气息找到人。 至于风狸能不能搞定李牧这种问题, 是不在谭饲主考虑范围内的。 有了十台游戏机的强效动力,小祖宗挥舞风狸杖的动作都变得英姿飒爽起来, 谭昭给小兽套上隐形阵法, 就带着出了门。 等到三岔路口,已经得到游戏转账基金的风狸一瞬跳出窗外, 朝着熟悉的气息而去。而谭昭则脚下油门一踩, 朝着“李为”发来的微信定位而去。 怎么说呢, 荒郊野外,废弃工厂,谭昭将车随便一歪, 抬头这烈日如血,连只雀儿都不会来的地方,他没想到b市还有这么荒僻的场所。 夏季的大中午, 炎热异常,又是这种残垣废厂, 裸露在外的钢筋水泥都让人不免多生几分烦躁, 谭昭从后备箱抽了根棒球棍出来,掂了掂手感, 这才关上门往里走。 按照微信上的说法,得一直上到废楼的六层, 这多麻烦啊, 反正废楼四面八方都能进去,谭昭感受了一下一到五层的埋伏,心想李为也不是什么城堡里的公主, 不需要他一级一级地奋力推进度条,便踩了踩全是泥沙的地面,足尖轻轻一点,一直借力跳上了六层突出来的小平台。 站稳后,他忍不住一乐,他这是正好赶上人家后方“水晶”了。 李为是真的忐忑,他长这么大,除了学习成绩好点儿,就没有其他说头了,万万没想到,他在大二学年刚结束的暑假,莫名其妙经历了绑架事件。 一瞬间,他甚至脑补了父母中大奖,不法分子绑架他勒索父母的剧本,但就在他战战兢兢想东想西时,他看到那个带着黑色头套的绑架犯居然拿走了他的手机,用他的面容解锁后,给……老沈发了条微信。 李为:……老沈,你在外面干了什么! 就在这样担惊受怕的情绪下,李为感觉在短短一小时后自己就瘦了三斤,就在他要进入第二个“瘦三斤”的状态时,他后背突然被人轻轻拍了一下。 李为当即打了个冷颤,那股害怕几乎是从心里瞬间冲上天灵盖,他僵硬着不敢转头,这人却已绕到了他的面前。 李为这才发现自己的手已经恢复了自由,并且他的右手还被强行塞了一根棒球棍。 “老沈!” 李为低低喊了一声,谭昭会意点了点头:“对不起,连累你了。不过我保证,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搞事情就搞事情,牵连普通人,这完全是精准踩在谭昭的雷区之上。 李为却顾不上这个,他往后瞧了瞧,道:“那你忠实粉丝呢?” 谭昭一楞,不过他很快意识到李为说的忠实粉丝是雷克,随即就摇了摇头,他刚要开口说话,就闻到了一股并不令人陌生的味道。 是火药的味道。 谭昭直接拎上一脸警惕的李为,直接从六层跳了下去,在李为瞪圆的眼睛中,他看到了后面不断袭来的弓箭。 没有人可以在半空中反向转弯,除非……这个人不是人,沈还英当然是人,但……谭某人总有些不同于寻常人的骚操作。 他就像是后脑勺长了眼睛一样,所有的弓箭和枪子都滑着两人过去,活似对方是什么菜鸟级人体描边大师一样,但被人一把揪着的李为,却半点都不这么觉得。 这特么是活生生的子弹啊! 第127节 他差点吓尿,就在李为觉得自己要变成一只刺猬时,他的坠落忽然停住了,有那么两三秒的时间,他的脑海里空荡荡的一片,大概也是这种空荡感,让他有了睁眼的勇气。 不废话讲,这个场景可以载入李为平生最惊险奇妙的经历之一,只有一个席位那种。 爆炸声已经由远及近袭来,包括整栋建筑和地面,完全被炙热的大火包围,搁所有人,那都是十死无生的境地,李为抱着手中的棒球棍,冰冰凉凉的,居然找到了几丝安全感。 谭昭提着李为,直接停滞在半空中,这让他的视线非常开阔,也能更快地锁定敌人。这伙人还挺心黑,不过也是,不心黑怎么会牵扯无辜人,谭昭捏起几颗灵气弹,直接冲着有人的地方袭了过去,不一会儿,钝物被击中的声音传来,谭昭才提着李为到了车边。 “还好吗?” “呕——”李为终于抑制不住胃里的恐惧,全部吐了出来。 谭昭当然没有杀人,毕竟杀人不过头点地,活着才能承受更多的代价,在来的路上,他就给霍金利打了电话,果然没过多久,就有一队人有序过来,将这群人绑起来,按照谭昭的要求,直接扭送警察局。 而另一边,李牧终于靠着聪明的“声东击西”拐到了任璇,只是他很快发现,自己并不能初拥任璇。 “沈还英在你身上,做了什么手脚?你是不是喜欢他?” 任璇的双腿不能行走,此刻她被安置在高脚凳上,一双眼睛望着李牧,已经完全是仇视了,因为情绪不稳,她说出来的话也格外带刺:“没错!我就是喜欢沈还英!他比你温柔,比你懂我,他还救过我!我为什么不喜欢他!” 李牧听罢,眼睛里的猩红就更加浓重了:“我也可以懂你!他能做的我都能给你,还能给你永生,你为什么不看看我!” “你让我觉得恶心!是你让我父母送我出国的,对不对!你这个卑劣小人,我就算是死,也不会喜欢你的!” 歌者对于吸血鬼的伤害,即便是语言,也能让他们瞬间失控,李牧又只是十一代的吸血鬼,顷刻间他的獠牙就露出来了。 隔得这么近,任璇甚至闻到了獠牙上浓重的血腥味,没有比这一刻更让她对吸血鬼充满恐惧了!她不要变成吸血的怪物!谁能救救她! 任璇发出无声的控诉,李牧的獠牙已经靠近她细长的脖子,而就在靠近的刹那,李牧只觉得自己的獠牙硌到了世上最坚硬的石头。 “可恶!我一定会得到你的,阿璇!我要你知道,我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 就在这样血腥强制爱的时刻,一把奶奶的声音响了起来,居然还带着几分鄙夷:“你都不是人了,居然还敢跟我宿主抢人!” 难怪了,宿主这么豪气,拿十台游戏机请它出马!原来是找它做红娘兽啊! “别怕小姐姐,我来救你!” “谁?” 青色小兽从天而降,但隐形阵法让李牧和任璇都看不见它,一个隐形的敌人很可怕,一个隐形还招式百出的敌人,就更加可怕了。 李牧空有血族强大的力量,最后却被一只小兽摁在地上打,要不是风狸讨厌獠牙的血腥味,进食器官都能给打下来。 任璇:……万万没想到。 “小姐姐,你等等,我找人来救你。” 既然要当红娘兽,风狸当然不会叫别人,虽然它家饲主又苟又咸鱼,但至少长得好看还能打啊,看在十台游戏机的份上,这忙它帮了。 然而风狸没有想到的是,他左等又等,特喵居然等来了这只二哈狼! 风狸:……我为这个家,付出了太多.jpg。 霍少安排人将任璇送上车,这才返身踩了李牧一脚,转头道:“小祖宗,你在哪呢?” 然后,他就觉得自己的头被狠狠踩了一下,要不是狼人的尊严在那里,他铁定能嗷出声,可太痛了。 “我又招你了?” 小祖宗又恨恨踩了一下,霍金利打不过,只能求饶。 “小祖宗,这段时间就委屈你跟我待一会儿,等你家饲主回来,他说可以多给你一笔游戏基金。” 风狸瞬间就不踩了:“当真?” “钱都在我账户上了,放心。” 风狸瞬间就开心了,至于什么红娘兽,那是什么,是游戏不好打,还是冲浪不香了,它瞬间就高高兴兴跟着狼崽离开了。 而另一边,谭昭将李为送到家,在征求过对方的同意后,他帮对方将这段记忆尘封。 “没事,你这个表情做什么?又不是老沈你做错了什么,我是相信你的。” 李为是再平常不过的普通人了,但他却有一颗豁达的心,谭昭闻言一愣,脸色终于没那么紧绷了:“对不起,让你遭受了这些,等开学,请你吃饭。” “好啊,那你可要记得,毕竟我等下就不记得了。” 谭昭笑着点头,随即一瞬念动咒语,等这段记忆封尘后,他直接将李为送进家门,这才瞧瞧离开。 回到车里,他看到手机上霍少发来的安全信息,忽然低低地笑了起来。 这人嘛,有千日做贼的,却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这些人盯着他的软肋,见他没有父母亲人,就往同学朋友上下手,可真是有够卑劣的。 这他要还没有动作,岂不是堕了他预言者的名头。 这怎么能行?谭昭握着方向盘,低低地开口:“阿曼德,我知道你听得见,我已经有了答案,你还想听吗?” 倏忽,副驾驶室坐了人,谭昭只听到对方优雅带着期盼的声音:“愿闻其详。” 字正腔圆,是再标准不过的华国语了。 第149章 急支红浆(二三) 听得出, 阿曼德的声音里充满着愉悦。 谭昭挂挡起步,车子迅速驶离李为家所在的小区,等车子汇入车流, 他才开口:“你就不怕,等到的答案是不想听到的那一个吗?” 阿曼德转头, 他入雾般的眸子第一次有了一种清澈见底的感觉, 这证明他真的非常期待永久的死亡:“那你会让我失望吗?” 谭昭眼睛直视前方,忽然轻嗤一声:“我看着, 就那么像一个心软的人吗?” 骄矜的血族丝毫不怕照射进来的阳光, 反而是像个孩子一样将苍白到透明的手掌伸到阳光底下, 这双手太白了,白到阳光似乎能透过手掌投射下来一样:“不,就像你说得那样, 你活得太像一个普通人了。” “嗯?” “会心软,难道不是一个普通人该有的特征吗?” 谭昭一脚踩下刹车,车子良好的制动系统发挥出了它出色的性能, 此刻的湖边很热,连知了都躲在树叶从中, 悠悠湖畔, 连个鬼影都没有。 “你话突然变得很多。” 阿曼德打开车门,轻笑着开口:“沈, 你不该对一具尸体有过多的期望。” 谭昭已经熄了火,此刻已经下车, 懒懒地靠在了湖边一棵大柳树上:“所以呢?” 谭昭都知道躲阴凉, 阿曼德却不,他整个身躯都沐浴在阳光之下,对于五百多年都没有吸食血液的血族而言, 应该是一种极致的痛苦,但他的表情却非常平静,平静得比这湖面还要波澜不惊:“血族,本就不该存在。” 行走的尸体,不老不死,容颜长久,就算外表再怎么光鲜亮丽,那又能如何? 谭昭一噎,听听,这自己人黑起自己人来,就是毫不手软。 当然,早在送李为回家的路上,谭昭就已下定了决心,他这个人从不是犹豫不决的性子,既然作了决定,他就不会给自己反悔的余地。 不过在这之前,他还要向阿曼德坦白一件事。 “什么事?” 谭昭站起来,脸上的表情也变得严肃了许多:“虽然你可能已经听西里尔提过,但鉴于你一直都没提过这方面,我还是要跟你说一声。” “我的身体,曾经被狼人和血族咬过。” 谭昭还以为阿曼德知道,谁知道他话音刚落,阿曼德脸上居然出现了肉眼可见的惊愕,说实话,这有点出乎谭昭的预料,继而直接导致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出来。 阿曼德忽然说了一个古老的语气词,谭昭没听懂意思,但直觉这词绝对是表示嘲讽的。 在短暂的惊叹过后,血族亲王又恢复了他的平静:“预言者,你居然真是预言者。” “不介意为我解惑?” 华丽的低沉男音很快响起:“当然,我的荣幸。” 狼人并没有永生不死的能力,他们流传下来的历史资料在代代相传中,多多少少有点流失和过分解读,到了霍少这代,预言者甚至已经成为了狼人童话。 而血族,托他们良好的先天条件,他们可以成为见证历史的第一目击者,但追溯到始祖级别,真正清楚“预言者”来历的,现如今恐怕只有阿曼德一只鬼了。 听阿曼德讲完,谭昭总算是明白“预言者的使命”是什么了。 “光明和理性,原来还可以这么解读,领教了。” 死亡,将血族带离永久的黑暗,也能让狼人不再经受满月之夜的变身。 谭昭一笑,合着这“预言者”的身份,是两族收割机啊,不过他喜欢。只是可惜了狼崽的一腔梦想,童年女神梦看来是碎得拼不起来了。 “你的血,就是杀死血族的密钥。” 谭昭:……别人家的歌者,都是香甜的蜜糖,再不济也是什么炸鸡麻辣烫,到了他这里,就变成穿肠毒药了? “那他们追杀我,还真没追杀错,看来你们族中,也不是没有明白鬼啊。” 阿曼德轻轻笑了起来,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愉悦的事情:“开始吧,我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谭昭的表情变得有些古怪:“就这么想死?” “不是想死,只是‘尸体委托’。”阿曼德再度强调了一遍。 真是一具倔强的尸体呢。 谭昭忍不住概叹了一句,这才站直开口:“既然有更简洁的方法,那么……开始吧,不过我有尖牙恐惧症,介意来一杯真正的血腥玛丽吗?” “当然不介意。” 车上有个车载小冰箱,谭昭打开找了找,勉强凑了份材料,甚至还给自己倒了杯冰水,这才并起双指,尝试着在手掌上划下一刀。 但很显然,力道还不够。 “你稍微等等。” 哎,这要是小祖宗在就好了,自己对自己下狠手,总是有些困难的,谭某人试着换了好几次力道,这才在自己的“铜墙铁壁”上开了道血缝。 粘稠的鲜血滴落在杯中时,阿曼德就控制不住地露出了獠牙,他的脸色变得愈发惨白,阳光洒在他脸上,有种莫名的琉璃感。 而就在此刻,处于b市的所有血族都感觉到了一股莫名的心悸感,他们的心脏早就已经无法跳动,但这一刻,这颗荒败的心脏居然跳动了一下。 反常即是妖,西里尔不傻,他立刻前去拜见亲王,却在半道上接到手下来报,说亲王早在一个小时前就离开了。 遭了,沈还英! 西里尔根本找不到沈还英,更何谈亲王了,他调取了b市街头大大小小的闭路电视,排查了所有可能的场所,居然连一个相似的身影都找不到。 于此同时,野性更足的狼人敏锐的嗅觉发挥出了更优秀的作用,霍金利正在安排医生给任璇检查,却在出门的刹那有些控制不住地想要变身狼人,还是在小祖宗的一爪之下,才勉强维持人形。 “这是在搞什么?” 第128节 风狸轻轻嗅了嗅,它闻到了风中熟悉的功德味道,非常聪明地选择闭口不言,只是狼崽实在没用,它又伸手拍了拍。 哎,希望饲主这回搞的事情小一点吧,它游戏机还没玩够呢,单机游戏哪有联网厮杀来得爽。 但很可惜,谭某人搞事情,从不搞小的。 他将猩红的液体轻轻晃了晃,这才递过去:“现在,我把选择权交给你。” 烈日骄阳,阿曼德难得有些恍惚,他等这一刻已经等了好久好久,久到他已经忘记了生前的事情,久到他已经没有了任何人类的感情,久到世界都变了模样,久到……临到时刻,他居然觉得不太真实。 什么是真实,什么又是虚妄?阿曼德早已分不清,一个意识的存在,如果连自己的生死都无法抉择,那么它就会变成最可悲的生物。 血族啊,阿曼德厌恶鲜血的味道,无论它表现得多么美妙动人,他已然打从心底厌恶它。 但这一刻,他出奇地没有任何作呕感。 杯子很凉,上面还有冰透的水珠,但阿曼德完全感受不到,眼前如同红宝石一般的液体已经撅住了他所有的心神,魔鬼在他耳边引诱,引诱着他喝下去。 当然,他也这么做了,甚至并不需要魔鬼的引诱。 谭昭坐在后备箱里,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眼前的一幕,非常震撼,他其实听过很多“向死而生”的故事,但他本性里,还是更尊重生命的美好,这得益于他在穿越之初,遇上了很好很好的朋友,是他们教会了他学会生活。 但阿曼德,真的完全是心神的解脱,谭昭甚至有些担忧如果他的血没有起到作用,对方会不会在巨大的心理落差下,直接暴走。 不过好在,预言者这个身份,终于还是发挥出了它应有的作用。 下午的阳光浓烈异常,这样的天气,即便是人类也不会跑出来晒太阳,更何况是吸血鬼了。阿曼德并不喜欢阳光,但这一刻的阳光落在他身上,却不再是如同尖刀一般的疼痛。 光明,在此刻降临。 他闭上眼睛,缓缓感受着身体里力量的迅速剥离,这并不能使他惶恐,他甚至有些喜欢这种感觉,在最后一丝力量离开他的身体后,他的獠牙也终于褪去,没有力量支撑的身体,阿曼德感觉到了“一瞬衰老”的力量。 他变得佝偻,老迈,几乎是一瞬间,巨大的痛苦袭击了他。 “啊——” 痛苦喑哑的声音被谭昭的阵法锁在湖边,就在积聚爆发的一刹那,属于阿曼德亲王的身体终于在阳光下化为齑粉,阳光下,璀璨的粉尘幽幽荡荡地飘着,在某些角度,折射出异于斑驳的美丽。 谭昭却并未留恋与这等美景,他伸手将所有粉尘聚集起来,收集在一个巴掌大的许愿瓶里。 而在阴凉的柳树下,阿曼德看着自己的几近透明的手掌,难得傻愣愣地眨了眨眼睛:“我怎么还没死?” 谭昭收了许愿瓶,一下从后备箱跳下来,直走到柳树旁,这才开口:“你死了。” 阿曼德:“……你做了什么?” “阿曼德,听说过柳树属阴,能引阴灵的故事吗?”谭昭说完,又问了个问题,“你现在,还想死吗?” 阿曼德望着对方,忽然就陷入了沉默。 第150章 急支红浆(二四) 当然对于阿曼德现在的状态来讲, 死不死这个概念毫无意义,因为在世俗意义上,他真的已经完全死了, 并且死得透透的,连骨灰谭某人都帮他贴心地装好了。 “你拜托我的是尸体委托, 我已经做到了。”谭昭晃了晃手里迷你版的骨灰瓶, 以此来佐证自己的话。 阿曼德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现在心里奇异地平静。 他一直以来追寻的心灵平静, 居然在此刻得到了圆满。 阿曼德忽然低声笑了起来, 并且越笑越大声,意识的平静让他整只鬼看上去非常平和,当然这也有一部分是谭昭的功劳。 “你怎么做到的?” 谭昭摸了摸鼻子, 显然是懒得解释,毕竟这要从人的三魂七魄,再讲述胎光、爽灵和幽精的构成, 或许还要再科普一下魂为阳神,魄为阴气, 他光是一想, 就迅速放弃了,于是他开口道:“你就当, 是东方巫术吧。” 系统:……我发现你真的功德多到随便用。 “血族,是没有灵魂的。” 怎么变成鬼, 反正开始计较起来了, 谭昭端着已经融化的冰水喝了一口,这才说:“我找人打听过,想要杀死一个血族, 必须将圣水洒在他的心脏上,对吗?” 阿曼德颔首。 “我不知道西方怎么描述,但在我们东方,心藏神,简单来讲,就是心主宰一个人的生命活动,血族的全身器官依靠血液维持,但杀死一个血族却并不是放干他的血,很显然,血族的血液只是暂领了‘心’的能力,真正主宰血族意志的,还是心脏。” 谭昭指了指阿曼德的胸口,又继续道:“人的意志,被困锁心中,由血液主宰,成为不老不死的异类,教会用圣水杀死血族,等同于在灭杀‘意识’,能有灵魂才有鬼咧。” 好半晌,阿曼德才开口:“非常新奇的想法。” 谭昭勾了勾唇:“但很显然,在你身上,它是事实。”他将手里的水一口气喝干,放在后备箱里的置物架上,继而开口,“走吧,我送你去往生。” 跳脱千百年的血液主宰,阿曼德再也不用聆听日复一日的魔鬼引诱,他只觉神灵清爽,乍然听到往生二字,努力理解了一下,才大概猜到意思。 有一瞬的抵触,但很快他望着平静的湖面,直接跃进了许愿瓶里。 谭昭收好瓶子,在上面施了一层遮光术,这才返身启动车子。哎,这天气可真热啊,这在停了多久,车子里就跟火炉没两样,果然这样的日子,跟小祖宗在家打双人游戏才是真正的生活呐。 一人一鬼悠悠闲闲地离开湖边,却不知道因为某个人的尸体委托完成,整个血族,乃至于狼人和教会,都被迫陷入了人仰马翻之中。 就像西里尔说的那样,血族亲王之于血族,并不只是一个强大的存在,他是血族的定海神针,更是血族屹立不倒的活招牌。 但就在刚才,不曾现于世的亲王忽然下了血缘指令,要求任何一个血族不准以任何的方法加害于沈还英,否则将受血液逆流之苦。 而在一阵可怕的心悸之后,西里尔只听到虚空中一声巨大的撕裂声,这声音古老又陈旧,但……于他而言,并不陌生。 血族曾经不止一位亲王,他是四代血族,当他还弱小时,曾经见证过数位亲王的死去,那种声音,他一辈子都忘不了。 西里尔以为自己再也不会听到这样的声音,惊恐、难以置信、失态,这些从来都跟血族无缘的情绪,一瞬间涌上西里尔的脸。 “老板,你……还好吧?” “沈还英,你该死!” 亲王一死,丧钟一响,几乎是世界各地的血族都往东方跑,当然其中还有看热闹的狼人,搞事情的教会,沈还英一瞬成为了“世界的中心”。 不过当事人非常淡定,他老早把手机放进了空间里,等驱车到了目的地,才将手机送空间里拿出来。 不出意料,他的手机受到了轮番轰炸。 “你的死,好像传得有点快啊。” 血族亲王的牌面,显然非同凡响,谭昭看着屏幕上的来电,接起的刹那,顺便还点了外放。 下一刻,属于西里尔气急败坏的声音响了起来:“沈还英,你都做了什么!你会……” 对面就像一条毒蛇一般喷洒着毒液,躲在许愿瓶里的阿曼德被烦得脑壳疼,终于忍无可忍,说了两个字:“闭嘴!” 拿着电话的西里尔:?????? 谭昭正吃着刚从餐厅打包出来的寿司呢,见bgm停止,有些可惜地开口:“知道你想找我,手机定位就在这儿,等你一个小时。” 说完,就啪地一声挂了电话,那叫一个干脆。 “不介意我多留你一会儿,办点儿小事吧?” 阿曼德从瓶子里飘出来,谭昭推了一盒寿司过去:“尝尝,高级日料店的招牌手握,味道不错哦。” “当然,你既然完成了委托,就可以做任何事。” 这里是郊区的郊区,深山未被开发,茂密的树林遮天蔽日,早两天的时候,谭昭在这里布置了一个聚阴轮回阵,说起来轮回阵这个阵法,还是上个世界的便宜儿子教他的。 他会在这里,送走阿曼德,当然这得等到晚上子时。 西里尔来得很快,至少比谭昭想象中要快很多,甚至这位骄矜的血族已没有了第一次见他的是从容不迫。 “哟,来了呀。” 西里尔尚且还有两分理智,但他身后长老会的九大长老却没有,树林茂密,遮蔽了天光,谭昭听到破空里浓重的杀气,将最后一个寿司吞下肚,缓缓从虚空之中抽出了一柄剑。 西里尔:“小心他的剑!” 但很显然,即便是小心再小心,那又如何,一剑破万邪,谭昭只是懒得动,并不代表他动不了,也不代表他搞不定。 “小心哦,我来了。” 谭昭微微一笑,吃饱了饭后“散散步”,削薄的剑光犹如天光破晓一般夺目摧残,一个人将冷兵器玩到极致,居然可以有这样骇人的效果。 血族一直自忖天赋,但就在这一刻,西里尔才发现……沈还英对他真的没有下重手。和这一比,打人痛真的算轻的了。 不到三分钟,血族傲慢到拿鼻孔看人的九大长老纷纷被打落在地,也不知道沈还英做了什么,血族强悍的恢复能力居然没有奏效。 可怕,强大,恐怖如斯。 谭昭回身收了剑,微微一笑,露出了一个和善的笑容:“还动手吗?” 西里尔此刻终于后悔,他不该放任李牧去试探沈还英的底线,更不该在收到境外狼人和血族出手对付沈还英时,袖手旁观,因为就在这一刻,他才明白为什么亲王会找上此人。 不是因为预言者的身份,而是……强大的实力。 此刻从沈还英身上倾泻出来的力量,让西里尔乃至所有血族都心神悸悸,这真的还是人吗? 西里尔强压下心头的恐惧,摇头道:“亲王,他还在吗?” 就等你这句话了,谭昭瞬间收了气场,又恢复成人畜无害的模样:“好问题,眼见为实吧。” 他让开半个身位,指间灵力微微闪动,悠闲坐于树上慢慢悠悠吃寿司的阿曼德就暴露在了西里尔面前。 西里尔:…… 夏日的山林,没有风,树叶都打着卷,西里尔就呆愣愣地看着,连红眼珠都不眨一下,直到他实在酸涩无比,这才僵硬地转头:“沈还英,你做了什么?” 赤色的瞳孔里,已经完全没有了害怕,有的只有惊疑和缓缓绽开的喜悦。 众所周知,血族是没有灵魂的。 但就在刚才,他亲眼所见,血族亲王已死,阿曼德却还存在。 谭昭伸手推了推:“你别这么激动,我好歹也是你们血族的预言者,要没点本事,你当我吃干饭的啊?” 那你要是一开始就这么高能、这么强大,他们何至于走到这个地步啊! 西里尔完全不理解沈还英,这个人明明强大到可以改换天地,却甘愿当个穷学生,还跑去酒吧兼职当调酒师,见钱眼开,真的……不是他误会,而是这人实在隐藏得太好了。 即便始祖已经将真实写在预言里,他都没办法去相信。 西里尔的心情简直可以用“日了*了”来形容。 但岁数活得久还是有点用处的,至少在巨大的瞳孔地震之后,西里尔居然还能颤着声音开口:“大人,您还好吗?” 这句话,可真是问出了在场所有血族的心声,甚至还有不远处埋伏的狼人和人类,以谭昭的感知力,自然不会感知不到,他只是假装没看到而已。 阿曼德的用餐礼仪非常好,他并没有立刻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等食物吃完,才开口:“西里尔,我已经不是血族的亲王了。” 第129节 这句话,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但所有人都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血族亲王阿曼德,终于求仁得仁,摆脱了困囿他千百年的枷锁。 第151章 急支红浆(二五) 越是强大的存在, 越不能忍受自己被强力桎梏,阿曼德显然不是个例。 说起来,不老不死这座“围城”, 得到的人愿意放弃一切从里面出来,而曾几何时, 他们也是疯狂想进去的一员。 在某种意义上来讲, 谭昭其实处在某个非常微妙的中间地段,或许等到很久很久以后, 他厌倦了这种生活, 说不定也会选择停止。 不老不死这四个字听着美妙, 但时间是残酷的,它会给予“背叛者”最直白冷厉的惩罚,抛弃时间的人, 终将被时间抛弃。 阿曼德的状态非常轻松,跳脱出血族这个身份,在短暂的不适应后, 他很快就学会了控制现在的魂体,也找回了一点点为人时的平和感。 这样的阿曼德, 让西里尔非常陌生, 陌生到如果不是一样的声音,一样的容颜, 他会完全认不出来。 “您……要抛弃我们了吗?” 这句话,也问出了明里暗里所有吸血鬼的心声, 血族如果没有了亲王, 那么公约的约束力就会下降,三代血族成为血族的金字塔尖,这意味着长老会将控制整个血族, 于人于己,都不是什么好现象。 谭昭抬头看了看落日,夏季的日落总是比平日里要稍晚一些,暮色将整座山围拢起来,天边是火红色的晕染,而近处……是血族暗红色的眼眸。 正是此时,他的手机不太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谭昭这才发现,今晚似乎还是月圆之夜。 他接起电话,那头响起小祖宗奶奶的声音:“饲主,打钱!” “……”为什么他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狼崽短你吃喝了?哦对了,今天月圆之夜,你看着点他。” “可以,两台游戏机。” 这么严肃的环境,谭昭却忍不住一笑,“合着到你这里,游戏机才是货币单位啊?” “一台也行。” 谭昭到最后,还是给打了游戏机的钱,顺便还嘱咐了两句。 等他收了电话,天边最后一丝天光坠入海底,取而代之的是清冷的月盘,不知道是不是谭昭的错觉,他觉得今晚的月亮真是格外得圆。 事到如今,主动权已经完全握在谭昭的手里,即便血族想要挽回他们的亲王,也不是这样的阿曼德。 西里尔已经平静许多了,至少他的眼睛已刚才那么红。 “沈还英,你究竟想做什么?” 谭昭指了指山外,反问了一句:“不是我想做什么,而是你们想做什么,绑架我的朋友,扰乱我的生活,你扪心自问,这事儿你阻止不了吗?” “不,你可以,西里尔,你偏居东方,并不代表你弱,在我和你的对峙里,你不停地在试探我的底线,或者说你在试探我到底是不是传闻中的预言者。” 西里尔对上沈还英的眼睛,这样的眼神,他曾经在蓝调时也见过一次,深邃而锋利,这是强者的眼神,那时候他就不该忽略的。 一个被挑战了底线的强者,他都做了什么? “所以,你就……” 谭昭摇头:“当然不是,我虽然不是什么好人,却并不卑劣,在这件事情上,我只是接受了一份‘尸体委托’,如果你也想,欢迎下单。不过接不接单,就是我的事情了。” 尸体委托? 西里尔瞪大了眼睛,是他想的那个样子吗? 他还没搞懂,手里就被塞了一个透明的玻璃小瓶子,血色的液体只装了一半,月光下,有种妖冶的美丽。几乎是情不自禁地,他取下了上面的软塞。 顷刻之间,一股霸道又夺人的血液味道直窜他脑门,瞬间撅住了他的思维。 他甚至想,如果不是沈还英替他将塞子又塞了回去,恐怕此刻他已经把里面的酒液喝下去了。 “这……是什么?” 谭昭靠在树上,声音里带着点恶趣味:“你一直想要的,真正的血腥玛丽。”准确来讲,是白天调酒时,剩下的酒液。 西里尔捏着小瓶子,就像是捏着什么烫手的山芋一样,扎手,又舍不得扔。 而预言者之所以是预言者,是能影响到狼人和血族两个种族的。 圆月之下,狼人纷纷开始变身,郊区从来空无人烟的野山忽然响起了狼嚎的声音,空气里有股淡到微薄的血腥味,但对于血液气味敏感的两族而言,这股味道甚至称得上浓烈。 这是预言者血液,每一个闻到味道的黑暗生物都在心里下了判断。 这并不是光明和理性的味道,而是……毁灭的味道。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月光之下袖手站立的年轻男子,他的身形甚至称得上瘦削,精致的容颜堪比血族,此刻他脸上的笑容如同温煦的春风,但夏夜风里送来的味道,却昭示着他非同寻常的身份。 预言者,即毁灭者。 一个能撼动两族存亡的人,一个轻易杀死了血族亲王的存在,谭昭再度取出了他的剑,他也不急着取胜,在将所有生物都弄出阵后,月亮终于升到了最当空。 谭昭在此起彼伏的狼嚎声中,用灵力启动了地上早已画好的阵法。 “是时候了。” 作为一个转职成功的鬼魂,阿曼德刚才一直当着合格的围观者,也不是没有血族想将亲王带回去,但他们很快发现,灵魂是不可触摸的。 阿曼德精致的容颜完全曝露在月光之下,原本透明的魂体也凝实了一些,谭昭只听到对方用古老而深沉的语言吟诵着什么,所有的血族都在刹那间无声。 “是非功过,自有定论,不再见。” 阵法完全启动的刹那,谭昭看了一眼平静的天空,因为是在山里,星子灿烂异常,他透过树梢,能清楚看到漫天的星光。 “谢谢。” 最后这两个字,是用中文讲的,轻柔的,就像今晚无边的月色。 谭昭抬手挥了挥,阵法的金光瞬间起来,将阿曼德的魂体罩住,片刻之后,唯余寂静的山林。 奇幻又瑰丽,根本无法言语来形容,这一刻的血族,甚至有些羡慕他们的亲王。 不过谭昭可不在乎这个,一记“敲山震虎”打完,他伸了伸懒腰,将手里的剑往空间一塞,懒懒地打了个哈欠:“没什么事我就走了,回见。” 说着,便直接消失在了众人面前,半点儿不管自己到底搞出了多大的事。 第二天谭昭起来,就看到本地新闻说b市郊区疑似有狼群出没,底下一群吃瓜群众,有说从草原上迷路过来的,甚至还有说本地动物园跑出来的,居然还有人艾特了动物园官博,但事实上呢,远比吃瓜群众猜想的还要荒诞离奇。 吃过早饭,谭昭就接到了来自任璇的电话,对方表示想接受腿部恢复治疗,并且愿意支付他提出的价格。 不过有一点,倒是有些出乎谭昭的预料,任璇并不在医院里,而是在霍少的小别墅。 谭昭到的时候,还看到小祖宗在游戏机前叱咤风云,他伸手一把就将小兽拎起来挼了一把:“说吧,你昨晚是不是没睡?” “唧唧!” 一激动就不说人话,谭昭看到推着轮椅进来的任璇,顺手又挼了一把风狸。 刚要说话呢,霍金利就从旁边的屋子跑出来,看样子状态还算不错,只是表情有些滑稽:“沈还英,你……借一步说话。” 这事儿听着可实在是太惊悚了,霍金利甚至都没顾上任璇,直接就将人拉走了。等到了僻静处,他的声音瞬间高八度:“你把血族亲王搞没了?你才是真正的狼人!” 谭昭:“……说话就说话,咋还人身攻击呢,这只是一单‘尸体委托’。” 没有否认,就说明是真事啊,霍金利看沈还英的眼神,都带着几分惊叹:“你怎么做到的?为什么现在外头都在传你是毁灭者,不昨天还是预言者呢?” 你自己村通网,还怪他? “这是他们对我的误解。” 霍少:……我觉得不像。 端详着看了好几眼,霍金利才开口:“你需不需要出去躲躲啊?哦对了,李牧还被我关在地下室,有你家小祖宗镇着,他没敢跑。” “诶,那倒正好,你去问问任璇要不要追究他绑架罪。” 霍金利跳起来:“为什么是我?” 谭昭伸手推狼崽:“因为我要去做凶残的狼人了,未成年狼人不准观看。” “不,再过一个月不到我就成年了!” “那就是没有成年,不许哦。” 然后地下室一关,所有气息都被谭昭锁了起来,任凭狼崽在外面使劲闻,也没闻到一丝的异样。 地下室光线昏暗,十一代的吸血鬼能力平平,李牧辨认了一会儿,才认出来人是沈还英。 谭昭揪了张椅子坐下,才道:“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李牧:“……你要杀了我吗?” “我为什么要杀你?你犯了罪,自有律法制裁你,你不会以为血族就可以躲避牢狱之灾吧?” “那你要做什么?”李牧警惕道。 谭昭支着下巴,道:“公约既然无法束缚你,那就找点能束缚你东西。比如,重新做人,你觉得怎么样?” 第152章 急支红浆(二六) 李牧当然觉得不怎么样, 但很显然,事情到了如今这个地步,已经不是他说了算了。他现在非常后悔, 后悔没有在遇到阿璇时,第一时间初拥对方, 然后带着她出国。 “沈还英, 你跟我又有什么分别,你不就是仗着自己比我强, 私自羁押我吗?” 谭昭直接听笑了:“你这个时候, 倒跟我谈起人权来了, 没错啊,我就是比你强,你有本事跳起来打我啊。” 李牧内心飘过一万字国骂。 “沈还英, 你少假惺惺,你不就是喜欢阿璇!你连说的勇气都没有,我看不起你!” 谭昭:……统啊, 十一代的吸血鬼脑子已经坏到这种程度了吗? 系统此刻陷入了沉默,因为它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说这鬼把你当情敌?系统觉得, 情敌两个字加在自己宿主身上,都是抬举他。 好在, 谭昭也不在意这种细节,他很快又将话题扯了回来:“随你怎么说吧, 我对你的想法并不是很感兴趣。” 李牧并无悔过, 谭昭对此并不惊讶,当然他说教人“重新做人”,显然也不是说说而已。 夜晚, 万籁俱寂,谭昭终于打开了地下室的门。 霍金利原本在客厅熬夜被小祖宗肝游戏,听到声音连游戏机都顾不上,直接冲到地下室门口:“我去,你到底在里面搞什么生化危机啊?” 第130节 谭昭的脸上略微有些疲惫,他将整个身体倚在门框上,看到来人笑了笑:“想什么呢,我有点累了,有空房间吗?” 那必须有啊,霍少将人扶去客房,这才有时间折返去看看李牧的状态,然而打他一进地下室,却并没有闻到吸血鬼讨人厌的味道。 怎么回事? 他从外面将地下室的吸顶灯打开,光明瞬间降临地下室,霍金利这才看见李牧昏死在地上,他走得近些,居然……听到了对方浅浅的呼吸声。 “卧槽卧槽卧槽!” 霍少直接吓得飞起,沈还英已经不是一个狼人了,他就是一个狼灭,没听说过从人到血族还能逆转的,他伸手摸了摸李牧的脉搏,这特么活的吸血鬼啊! 活生生的吸血鬼啊,他这辈子真的第一次看见。 “小祖宗,你说现在该怎么办啊?”霍少现在就超想去把人从床上挖起来,但想想后果,他还是搁置了念头,沈还英打人真的超痛,他承受不来。 风狸将游戏存档,小脑袋转过来看了一眼:“丢出去?” 霍金利:……是我不该对这对主宠有太高的期望,是我错了。 好在这是,李牧及时地醒了过来,他只觉得浑身沉重无比,原本充盈在血液里的力量不再,他抬起沉重的眼皮,隔着刺亮的灯光,他微微眯了眯眼,居然也看不清人的脸。 怎么回事?他的近视不早就在成为血族之后治愈了吗? “喂,你怎么了?”霍少在人眼前晃了晃,这可别不是瞎了,怎么眼睛不聚焦啊? “你是……谁?” 霍少一听,坏了,这怕不是脑子也打坏了?可怜见的。 第二天谭昭起来一打开门,就看到一只纯种的带黑眼圈的狼崽。 “嚯,你这是做啥呢?” “你可终于醒了!你要是再不醒,外面的天都要变了!” 谭昭揉了揉太阳穴,将狼崽推远了一点:“变天就变天,我外面又没晾衣服。” 霍金利却指了指外面:“你外面虽然没有晾衣服,却惹了好大的麻烦,你自己解决,哦对了,李牧跑出去,被西里尔抓住了。” 谭昭摆了摆手表示没事,吃了顿早午饭后,忽然突发奇想说要酿酒。 霍少:“……你不出去见见他们?” “我是想见就能见的吗?”谭昭理直气壮地开口,“不过话说回来,霍少,你有没有你最近有什么变化?” 霍金利摸了摸自己的脸:“变帅了?” 谭昭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做狼呢,最好还是又自知之明的。” 嗨呀,就超气。 谭昭吃过饭,一边在网上下单,一边还给任璇制定了康复疗程。 “说起来,系花怎么说?” 霍少摇了摇头:“她说想等腿好了再说,不过我看她的意思,应该是不想惹官司,不过也难怪,任家现在不大景气,她要是现在告李牧,恐怕任家父母不会允许她这么做。” 谭昭有些讶异:“你在替她向我说好话?” “我不是,我没有,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然而,说着话呢,耳朵边却莫名其妙红了起来。 谭昭:……行叭,勉为其难相信你。 “你要酿什么酒啊,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 “不知道,最近心情不太好,所以酿酒换换心情。”谭昭拿着风狸杖搬东西,随口答了一句。 霍金利听完真的槽多无口,你心情不好,这就是你把吸血鬼房子搞塌的原因吗?! “需要我帮忙吗?” 谭昭难得拒绝了免费劳动力,追究其原因,还是他想酿一种非常特殊的酒,这酒叫“忘川”,顾名思义,它能让人遗忘一些东西。 当然,它跟地府的孟婆汤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孟婆汤属于无差别攻击,忘川酒,是有一定指向性的。当初谭昭翻到酒谱时,它还有个坊间别称,叫做“绝情酿”,字面意义上,很多人喝忘川,是为了遗忘上一段痛苦的感情。 但事实上,“忘川”的作用并不只针对感情,它还可以针对某种能力、或者改变某些东西,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发挥的效果也不尽相同。 这还是他昨天“教人重新做人”时,灵光乍现的。 而这种版本的忘川酒,最重要的材料就是他的血液。说真的,谭某人酿过那么多的酒,甚至连丧尸晶核他都敢下手,这拿自己的血液酿酒,还真是开天辟地头一回。 以防血气泄露,谭昭酿酒的时候,还用了隔绝阵法,阿曼德的灵魂成功往生,至少说明天道并不排斥吸血鬼“悔过自新”,这也给了谭昭酿忘川极大的信心。 只是谭昭没想到的是,这酒只发酵了三天,就有了别的酒……三年的酒香。 谭昭:靓仔语塞.jpg。 系统:哈哈哈哈哈,没想到吧? [天道爸爸这么猴急猴急的吗?] 系统:不然你以为呢? “这什么味道?” 谭昭轻轻晃了晃红色的酒液,道:“如果我说是葡萄酒,你相信吗?” 狼崽一脸你骗鬼的表情:“这闻着,明明就是……” “就是什么?” “就是小时候汽水棒冰的味道。” 谭昭:…… “你这什么眼神?” “可怜见的,小小年纪,鼻子就坏了,哎,可惜了。” 霍金利夺过来闻了闻,斩钉截铁道:“这就是汽水棒冰的味道!”为了佐证自己的说法,他还跑去问任璇,然而他又得到了一个新的答案。 “甜甜的,是草莓棉花糖的味道。” 他不信邪,又问小祖宗,但风狸破障算厉害的,它一闻,直接用小爪子推走:“好臭,拿走拿走!” “……你这到底是什么酒啊,怎么每个人闻出来都不一样?”霍金利跑去找外面的保安闻了闻,终于回味过来,跑回来道,“这能喝吗?” 谭昭收回小酒瓶,轻轻晃了晃,酒香一圈圈晕荡开来:“能喝,当然能喝,不过一般人可喝不了这酒。” “怎么?断片酒?” 谭昭晃了晃手指:“非也非也,这是我单独为血族和狼人调制的假性忘川酒。” “听着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谭昭前天还网购了一群玻璃小瓶子,巴掌大小,这会儿他边分装,边道:“这么说吧,我决定坐实我‘预言者’的身份。” 霍金利:“……我现在跑路,还来得及吗?” 谭昭非常可惜地摇了摇头:“你确定,你跑得掉?” “……”当初那一口,他就不该咬的!这特么就是个祸害! “喝了它,理性和光明,触手可得,你觉得这广告词怎么样?”谭昭贴好标签,看着玻璃瓶,越看越觉得有点单调。 “不怎么样,哦不对!喝了它,狼人就不会在满月之夜变身了?”霍金利指着地上的酒,猛地跳起来,这也太……刺激了吧? “是也不是,这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当然也没有免费的酒。” 霍少想偷喝的动作瞬间顿住了:“……要付出什么?” “力量。” 狼人变身的目的源自力量,那么忘川会让狼人体内的力量渐渐消失,直到同化成人类。人类,当然不会在满月之夜变身。 “那血族呢?” 谭昭将最后一个玻璃瓶分装好,擦干手上的酒液,站起来道:“一样的,不过可能每个个体表现的形式不太一样。” 狼崽在这句话上,非常会抓重点:“你个不靠谱的,你这话不就是无良商家经常说的那种吗!” 谭昭:“……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谭昭将放着所有酒液的小木箱盖上,搁到门口:“当然不一样,无良商家收钱,我免费提供啊。” 狼崽:……更不敢喝了,免费的才是最致命的,绝对不要喝! 第153章 急支红浆(完) 忘川酒首销失力, 作为酿酒人的谭昭却并不沮丧,毕竟这可是天道爸爸“催生”出来的酒,他相信肯定不会滞销的。 “你带着酒要去干什么?” 谭昭轻松地提着酒箱, 像是带着红酒去赴友人之约一样:“不是你让我去解决外面那天大的麻烦吗?” 霍金利一噎,伸手赶人:“去吧去吧, 赶紧去!” 霍家别墅外面, 本来就有不少盯梢的人或非人类,只不过他们碍于沈还英强大的力量不敢进来而已, 谭昭提着酒箱出去, 不过喊了两句, 就有车过来,将他接到了一处僻静的宅子里。 西里尔正在把玩那个装了一半血腥玛丽的酒瓶,这段时间里, 他不止一次想要拔开酒塞将里面的液体吸干,但都在最后一刻忍住了。 特别是在李牧被放回来之后,他的勇气越来越衰弱。 从人变成血族, 需要放弃很多东西,而从血族重新变成人类, 很显然……这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李牧的身体状况不仅回到了从前, 甚至还失去了味觉和嗅觉,而身体器官, 也有不同程度的损耗。 沈还英果然是沈还英,打人果然挑最痛的地方打。 “你这提的什么东西?” 谭昭看了一眼西里尔, 将手里的酒箱提到茶几上放下:“你想要的东西。” “沈还英, 我真看不懂你。” 谭昭熟门熟路地给自己倒了杯水,浅浅喝了一口才说话:“看得懂如何,看不懂又如何?” 西里尔捏着酒瓶的手一紧, 又迅速将情绪尽数隐没:“你说得没错,像你这样的强者,从来不会管弱者的想法,曾经我也和你一样。” 谭昭并未出声,他虽然不太喜欢西里尔,但此时此刻,他只需要做一个聆听者就足够了。 第131节 “强者制定规则,弱者遵守规则,你是我见过为数不多喜欢遵守规则的强者。”亲王逝去,血族重新被洗牌,往常西里尔都会浑水摸鱼,但这一次,他什么都没有做,甚至还约束手下,不准对狼人和教会出手,这在以往,是绝无仅有的事情。 “你这些东西,我想要,并不代表其他血族也想要,拥有过强大的力量,再要割舍,并不是所有血族都是亲王大人,你明白吗?” 这几句话,真算得上是西里尔掏心掏肺的言语了。 谭昭却保持着莫名其妙的乐观:“你知道这酒,我本来准备酿藏多久才能达到效果吗?” “多久?” “三年。” 三年对于血族来说,实在不是一个很长的时间,很多血族陷入长眠,都是三十年起步的。但西里尔却并不喜欢听到这个数字。 三年的时间被缩短成了三天,这说明什么?西里尔抬头,脸上情不自禁露出了一个嘲讽的笑容:“难怪你这么胸有成竹地上门。” “不,我只是给你多一个选择而已。” 西里尔一哂笑:“你可是太能抬举我了,为什么不找长老会?” 谭昭理直气壮地摊手:“我又不认识他们,相较于他们,还是你看上去更靠谱一些。” 西里尔:…… 谭昭空着手从西里尔这边出来,就马不停蹄去找了那三位纯血狼人,相较于难搞的吸血鬼,狼人这边他并不需要过多的言语,又或者是,狼人的衰弱有迹可循,他只是用“忘川”将之摆到了台面上而已。 反正他有送走血族亲王的前科在,狼人们根本不敢对他动手。 做完这一切,霍少别墅前,就只剩教会的一拨人了。谭昭没找上去,却被雷克小哥堵了个正着。 “沈先生,可否借一步说话?” 瞧瞧,人展现了自己的实力,这连称呼都变了。谭昭挑了挑眉,指了指旁边的水吧:“不介意的话,就这里吧,我正好渴了。” 天气炎热,水吧没什么生意,两人坐在吧台上,气氛倒算不上僵硬。 “你想说什么?” 雷克看了一眼水吧后头无聊到打游戏的店员,轻声道:“沈先生您的才能,非常令人惊讶。” “多……谢夸奖。” 没想到还有商业互吹这一趴,谭昭正尝试着夸两句,就看见雷克朝他摇了摇头:“我为我当初的无礼向您道歉,但我能问您一个问题吗?” 对方这么礼貌,谭昭也不好拒绝,就作了个请问的手势。 以免被人听去,雷克切换了法语开口:“吸血鬼都是罪恶的,您为什么要……” 虽然雷克已经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但谭昭还是听出了几分愤慨。 “那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做?杀光他们?” 谭昭挑了挑眉,一副你们教会都不做这种事情,却要他来做,会不会太双标的模样。 “我……” “我虽然不知道你跟血族有什么瓜葛,或许你会觉得我不过就是站在外人的立场上说些不痛不痒的风凉话,但我可以说,我已经做到我所能做的极限了。”谭昭晃了晃杯子,冰块发出好听的碰撞声,“我并不是制裁者,也不是上帝,你太瞧得起我了。” “介意听一个故事吗?” “愿闻其详。” 谭昭就在水吧听了个老套又狗血的爱情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雷克的朋友,但一个故事以“我有一个朋友”开头,往往都是“无中生友”系列,他难得体贴地没有戳破,甚至都没有做任何评述。 因为谭昭一旦做下决定,就不会因为任何事而动摇。 “时间,会给我们答案。” ** 转眼,大三的上学期就开课了。 在蓝调经理一天三顿的问候之下,谭昭终于勉为其难重回酒吧上班,只是熟客们发现,再也没有神颜帅哥来找lee小哥了。 怎么说呢,lee小哥虽然依旧帅得炸裂,但帅哥plus是真香啊,可惜没的看了。 “这么可惜吗?” “当然,帅哥是全人类的共有财富,lee你该不会是想独占吧?” 谭昭将调好的酒液倒入杯中,推到客人面前:“这我可没有法子,客人要不向我们老板提提建议?” “好主意。” 谭昭不置可否,他在蓝调工作久了,对这些熟客也大概了解一些,他熟练地调酒,却是没把这话放在心上。 用武力威慑过后,又拿忘川堵住血族和狼人的嘴巴,谭昭终于重回了平静的大学生活。 当然他也没忘记请李为吃饭,李为虽然不记得了,但一说吃,跑得比谁都快。 “哎,系花最近真是多灾多难,听说她出国治腿去了,老沈你知道不?” 正在客串给人当治腿医生的谭昭:“……不,不知道呢。” “一看你就不知道,连班群都不看的人,你知道你这一开学,学校里多了多少尖叫女孩吗?”李为吃着麻辣小龙虾,这吐槽来得也是够犀利的,“你就是个没有感情的少女杀手,还管杀不管埋那种!” 谭昭:……这也不是他能控制的啊。 “别这么说嘛,我在学校里,已经很低调了。”谭昭自觉无辜,难得为自己辩驳了一句。 “说起来,大三好多人都准备考研了,老沈你……” 后面聊的,就是些课业啊课题之类的东西,谭昭还没忘记原主的心愿是要正常毕业,而不是搞非人类。 系统:你居然还记得,好棒哦。 [你这个棒读的语气,还能再格式化一些。] 系统:我还以为你玩嗨了,什么都不管不顾了呢~ [我像是这种人吗?] 系统:是啊,你不是狼人盖章过的狼灭嘛,名副其实了。 这种系统,一天不损他就不皮痒,谭昭都懒得理它。 ** 三个月后,任璇的腿终于被某蒙古大夫宣布完全康复,系花重返校园。 “老沈,我怎么觉得系花每次看你的眼神,这么幽怨呢。” 谭昭:“……你的错觉。” 李为不信,但他没有证据。 但李为没有,霍少有啊,他不仅有,还有大把的证据,真是天可怜见啊,系花这三个月经历的“治疗”,完全可以列入人类嗅觉耐久度考验十集考题,且绝对少有人能承受那种。 想起那股“夺人嗅觉”的味道,霍少都觉得忘川酒的味道简直是琼浆玉液了。 很难想象,这两样东西是出自一个人之手。 “沈还英,幸好你没有报考医学,不然你可能会遗臭万年。”霍少心有戚戚焉地下了结论。 曾经在某个世界祸祸过一整个世界嗅觉的谭某人:…… “咱能说点新鲜的事情吗?” 霍少也不是得理不饶人的狼崽,他想了想,道:“前两天我送系花回家,遇上李牧了。” “哦?” “他好像真的完全变回人类了。”霍金利说着,“他眼睛里对歌者的迷恋完全消失,甚至看着系花,居然带着厌恶和憎恨。” 这话,谭昭就没接,毕竟按照仇恨度来讲,他才是拉得最高的。 “他还想打我?第二天我就告诉我爹,他现在应该已经在出国的飞机上了。”霍金利语气平静地开口。 谭昭终于还是没憋住,问了一个很想问的问题:“你和系花,不会真的……” “我不是,我没有,你别瞎说!”狼崽瞬间跳起来打人,并且立刻转移话题,“你知道你那个什么假性忘川,销量还不错的事情吗?” 谭昭:……好烂的借口,都懒得戳穿了呢。 第154章 岁月番外 沈还英消失了, 在大四的毕业典礼之后。 第一个发现这事儿的还是蓝调酒吧的熟客们,就在某一天,lee小哥常驻的吧台上换了人, 虽然这位新任小哥也长得好,调的酒味道也不差, 但跟lee相比, 还是稍微差点儿意思。 经理大概也早料到熟客们会问,等到接近打烊时分, 让酒保从里面抬出了一个酒箱, 才开口道:“lee今年大学毕业, 已经正式从蓝调离职了,不过他在离开之前,已经将自己调酒的手艺都交给了大卫, 并且亲自酿造了一批果酒,送与诸位。” 其实经理何尝不想留下lee,但他也明白留不住, 索性就跟lee合作搞了个临别礼物,好歹安抚住熟客们的心。 “他怎么自己不出来送啊?” “lee他不喜欢离别, 这会儿应该已经在飞往国外的航班上了, 大家体谅体谅他,偷偷跟你们讲, lee酿酒的手艺不比他调酒差,你们绝对会喜欢的!” 这话, 大伙儿听听也就算了, 到底是lee的一份心意,大家拿了酒,各自回家, 显然都没抱太大的期望。 但真香定理,这世上谁都逃不过。 “经理,你有没有lee小哥的联系方式啊?” “对呀,他不做调酒师没毛病啊!他就应该开酒厂!” “他要是没有场地,城东我还有块地……” 然而,再有地人不在根本没用,经理按照留存的电话打不过,人根本跑没影了,蓝调老板也是被果酒圈粉的其中一员,然而……就是找不到人。 也是因为酒客们“声势浩大”地寻人,狼人和血族才发现沈还英不见了。 “西里尔,是不是你把人藏起来了?” 西里尔一脸木然:“霍少,你说话过一下脑子好不好,我哪奈何得了他啊!” 这两年时间,选择饮下忘川的血族并不算少,甚至这个数字还在稳步上升,原先李牧失去嗅觉和味觉,让很多血族望而却步。 但很快有血族尝试后发现,并不一定会失去味觉和嗅觉,虽然也会失掉一些东西,但……并没有李牧那么惨。 大概是有了非常低的心理预期后,忘川酒莫名其妙的酒味居然也没那么难以接受了,甚至对于很多血族而言,是长久长久以来,第一次尝到血液之外的味道。 当然有选择饮下的,也会有激烈反对的。 第132节 血族傲慢而自持身份,因为忘川酒的出现,血族内部已经爆发了好几回碰撞,包括长老会的血族长老,如果不是藏酒的地方太特别,或许已经被几方联合毁掉了。 “不是你还有谁?” “他自己长腿了,像他那样的人,说走就走的事情,也不是做不出来。” 霍金利有些语塞,因为沈还英还真就是这种人,只是他潜意识里已经将人当做朋友,这么不告而别,他心里难免有些不舒服。 不过下一刻,他心里的不舒服就迅速褪去了,因为他收到了家里管家发来的短信,说收到了沈先生邮寄的包裹和信件。 “好了,没事了,我走了。” 这回,却是西里尔不愿意了:“我这里,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吗?” “那你想怎样?” 西里尔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听说,你外祖父是纯血狼人?” 说实话,霍金利从未看透过西里尔这只吸血鬼。他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东方有一只四代吸血鬼,坊间有很多传闻,但他妈一直不允许他跟血族接触,直到沈还英的出现,才有了那么几分了解。 但现在,他又有些看不懂对方了。 “你知道这么做,意味着什么吗?” 西里尔一笑,透出几分凉薄来:“小朋友,我还轮不着你来说教,要是沈还英在这儿还差不多。” “你是不是看不起人?” “你确定你是人?” 狼崽一噎,反驳道:“你就是人了吗?” 西里尔看着霍金利,忽然发问:“你会喝忘川吗?” “那你呢?” 西里尔仰面闭上了微微泛着红的眼睛,他当然会,他无时无刻不想饮下,只是……他不是亲王大人,做不到视而不见。 “这个,你不需要知道。” ** 西里尔这个名字,在西语里是贵族的意思,他也确实出身古老的贵族世家。 不同于其他血族的被迫或者突然转化,他是被长老会的血族“培养”长大用来敬献给亲王的祭祀品,从他有记忆开始,他就知道自己的家族是因为供奉血族而兴旺起来的。 血族能予他们生,自然也能予他们亡。 等到年轻的西里尔反应过来时,整个家族已经完全倾覆,他是家族唯一的幸存者,等到他成年之际,由长老会赐予了初拥。 为了生存,他成为了自己厌恶的血族。 因为亲王相继湮灭,唯一剩下的亲王也陷入沉睡,他不再需要做祭品,甚至从食物站到了猎食者的平台上,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地位越来越高,他将曾经对付他的血族全部踩在脚下,等到最后一个仇人被圣水吞没,他赶到了无边的空虚。 他开始做一个“正常”的血族。 学习人类的知识,旅居在世界各地,拥有无尽的时间和财富,这听上去是一件非常令人开心的事情,可真正待在这个位置上,西里尔却只觉得孤寂。 他从战火纷飞的年代走到科技发达的今天,他的财富也越滚越大,长老会对他的忌惮也越来越深,他索性去了东方,偏居一隅。 然后在这里,他遇上了一个奇怪的人类,而这个人类,恰恰还是血族期待了多年的预言者。 一个前所未有的强大人类,单凭个体力量,恐怕血族始祖重临,也未必能打倒这人。甚至就他查到的沈还英资料,西里尔更倾向于……这人并不是真正的沈还英。 这听起来似乎有些荒谬,但他在沈还英消失后,却忽然坚信了这一点。 只是有点可惜,这人消失后,那只能带给他宁静的古老神兽凤梨也不见了,有些人真是幸运得让他嫉妒。 ** 李牧在穷困潦倒之际,忽然做了一个梦。 梦里的他,还是强大无比的血族,他是跨国企业的接班人,也是血族的新生代,地位、财富、容貌,他一眼不缺,他就是天之骄子。 梦里的他,也遇上了自己的歌者任璇。 但不同的是,在他的处心积虑下,任璇将他视作依靠,他替她挣脱无趣的原生家庭,又在她濒危之际,将她转化成血族。 他们在所有人的祝福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而就在他们成婚的这一天,沈还英出现了。 和现实中强大无比的沈还英不同,梦境里的沈还英满身褴褛,长老会和狼人都在追击此人,原因是他的血液能够毒杀血族和狼人。 梦里的他为了维护任璇,加入了厮杀,就在沈还英快死的时候,血族亲王出现了。 亲王带走了沈还英,谁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等沈还英再次出现时,长老会以及血族四五代全部被他杀害,不仅是血族这边,狼人那边也好不到哪里去。 双方各个自危,终于结成了联盟。 梦里的他成为了联盟领袖之一,在经历了惨痛的战斗后,沈还英终于被烧成了灰烬,而血族亲王也同时死去。 血族和狼人损失惨痛,但对于梦里的他而言,却并不是一件坏事。 他成为了血族领袖,明面上他是跨国首富,而另一面,他是暗夜首领,连教会都奈何不了他。他还有一位温柔可人的妻子,甚至在五十年以后,他们打破了血族无法生育的壁垒,生下了第一位分娩而来的血族。 娇妻幼子,梦里的他成为了全世界都羡慕的人生赢家。 李牧是笑醒的,醒来之后面对破败的低矮城中村,不仅不感动,甚至还非常暴躁,他砸了家里所有能咋的东西,却在冷静下来之后,发现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他的家族早就找了另一个更加有能力的继承人,他也不可能再变成血族,唯一他能报复的任璇,也去报了散打班,在上次他去找茬时,差点把他打进医院。 李牧环视四周,忽然抱头痛哭,他明明该是人生赢家的,都怪沈还英!都怪该死的沈还英! ** “阿嚏——”谭昭狠狠地打了个喷嚏,随后抬头看了看烈日骄阳,心想不会是热伤风了吧。 系统:简单,你可以自己给自己开一副药,药到病除哟~ [我以为你会推销商城里的特效药。] 系统:不了,这点儿零碎时间,我都不稀得赚。 [……阿统啊,你最近口气有点大哦。] 系统:那还不是看你可怜,这个世界你才呆了两年多就被天道踢出来了,你是不是应该好好反省反省? [我也不想的啊。] 系统:哦?这就是你弄走人血族亲王的原因?这就是你搞忘川的原因?这就是你搞塌血族狼人房子的原因? 谭昭难得有点儿词穷。 就在沉默的瞬间,系统忽然开口:就在刚才,西里尔喝了忘川。 对于这个,谭昭其实算不上太意外,他倒更关心另一点:狼崽喝了没有?他跟系花成了吗? 系统嘿嘿一笑:你猜→_→? 第155章 禁止套娃(一) 云泽大陆, 以武为尊,其中又以修仙者最为尊贵。 但很可惜,这世上非人人都有灵根, 凡人之中,百人之中都不一定能出一个有灵根的人。且修仙乃逆天而为, 普通的四灵根、五灵根, 即便有,也难有成就。 只有那些单灵根或者双灵根的天才, 才拥有问鼎大道的入场券。 谭昭穿越过来的原身, 曾经就是一位单灵根的修仙天才, 不过那也只是曾经,现在这具破败的身体……真是不说也罢。 系统:别呀,你不是一直很想用你的飞烟剑吗?此时不用, 更待何时啊。 [你确定这具身体承受得住?] 系统:宿主,你可以的! 谭昭觉得不大行,至少现在不大行。 说起原主, 这经历搁谁身上谁都糟心。原主名叫元律,因为单金灵根的资质, 被天明派太上长老收为关门弟子, 短短二十年间,便完成了从筑基到元婴的转型升级, 甚至打破了修仙界元婴真人的最小年纪记录。 然而,这样一位天之骄子, 却是某本修仙甜宠文里的偏执男配。 没错, 你没有看错,谭昭接收的这具身体的原主是一位时髦的穿越重生人士,不仅如此, 这位哥们也拥有一款系统,叫做剧情辅助系统。 系统:那能叫系统吗?那顶多就是个bug玩意儿,一点儿系统的操守都没有,你这样我都还没造反,像这种侵犯宿主权益的系统,就该被格式化。 [看来你对我很有意见?] 系统:你自己心里清楚就好,讲出来多伤感情啊。 [咱俩居然还有感情?你什么时候加的戏?] 主统俩互相伤害完,终于消停了。 话再说回原主。原主元律穿越而来,是直接托身在娘胎里的,当时剧情辅助系统告诉他,只要完成剧情辅助的任务,就能在这个世界里真正活下来。 在生死之间,人都会想活,特别还是时髦的修仙世界,原主就答应了。这二十多年来,一直兢兢业业当修炼狂魔,原主觉得系统的人物还都挺简单。 但很显然,原主被打脸了,不仅被打,还被摁在地上摩擦。 在所谓甜宠文的剧情开始之后,原主就在系统的任务催促下,不停地帮助女主铲除困难,不仅如此,还要送丹药、送法器、送符箓,必要的时候,还要当人肉沙包,这些尚且还能接受,但要为了女主杀人放火,原主即便在修仙界过了二十多年,也无法接受。 元律第一次拒绝了剧情系统,得到的惩罚是灵力被封闭二十四小时,就是因为这个惩罚,原主直接陨落在了这个秘境里,不仅灵根被毁,修为也完全毁于一旦。 也是因此,原主在濒死之际与系统达成协议,心愿就是把这破烂剧情辅助系统给毁了。 系统:也就你烂好心,还耗费功德和灵力把人送回原来的世界。 [所以那个什么辅助系统,跑哪里去了?] 系统:像这种小系统,会在宿主死亡之际迅速更换新的宿主,哪像我,这么可怜,哎~ [那岂不是又有一个人要被迫走所谓的剧情?] 系统:bingo!答对了,可惜没有奖,就你现在这个样子,连这个秘境都出不去,先顾好自己吧? 说到秘境,谭昭现在所在的婆娑秘境已经关闭了对外通道,换句话说,谭昭要想走正常通道出去,必须要等五年之后通道再次打开。 很显然,谭昭等不了五年之久。 这破秘境现在就他一个活人,让他一个人待五年,加上小祖宗,那也能直接憋死他。 第133节 系统:你可以修炼啊,这里不少灵花灵草呢。 谭昭一脸你可拉倒的表情,他刚醒来的时候,不仅修为灵根尽毁,全身经脉还全部断裂,甚至在他面前还有一只狂化的五级妖兽,要不是他及时把小祖宗拉出来,这会儿他早就凉凉了。 这些个灵花灵草虽好,对他的身体却没什么太大的作用,如今元律的身体,就像一个巨型的漏斗一样,不管谭昭怎么吸收灵力,都会从漏斗里漏出去,就这破身体,灵药稍微猛一点,可能直接把漏斗撑裂。 因为这具破身体,他神魂的修为也被压制了九成九,可以说是很惨了。 [你给我找的这具身体,还不如我直接当鬼修呢。] 系统:那哪成啊,鬼修在这个修仙界,人人得而诛之,你想拉足一个世界的仇恨值吗? [我又不是没拉过。] ……这种宿主,就活该非气十足,哼哼。 虽然非常嫌弃这具破碎身体,但……元律长得好看啊,仙风道骨的那种高冷感,就为了这点,谭某人修补身体还是比较积极的。 但修补了小半年,也不过是将经脉全部梳理通,漏斗缩小了一个号,至于重塑灵根,谭昭对灵根的了解还非常粗浅,能重塑才有鬼了。 不过虽然没有重塑,谭某人却找到了一个讨巧的法子,他将吸收来的灵气全部送入三只小可爱的体内,借由“吃软饭”的形式,为他所用。 麻烦是麻烦了点,但能用灵力就行,反正他也不追求长生大道。 也是巧了,原主是金灵根修士,修的是逍遥剑道,当然如今他的身体灵根不再,修啥都没用。不过对外嘛,他还是得背把剑撑撑场面。 系统:你有本事,背飞烟剑啊。 [没本事,它背我还差不多。] 圣人送他的神兵,搁他手里也是屈才了,迄今为止,也就用过一两次,说起来都羞愧。 羞愧的谭某人瞬间取出一个飞烟剑,对着秘境最薄弱的地方撕开一条裂缝,随后身形化作一道金光,瞬间消失在了裂缝处。 三个呼吸后,谭昭的身影落在了一片冰原之上,而就在他的落地点不远处,传来了激烈的斗法声。 谭昭迅速收起飞烟剑,就地滚了好几圈后,才止住身形。 因为已经变成了普通人,这零下几十度的寒风瞬间将他吹成了一个傻逼,谭昭连忙给自己贴了张修仙界暖宝宝,但即便如此,这鬼天气也够他受的了。 [我记得,进来的地方是个山中腹地吧?] 系统:那是秘境结界最厚的地方,谁让你要挑最薄的地方劈,能怪谁呢。 冰原上一片白茫茫,猛烈的狂风卷着雪粒子,能把人的脸刮得升腾,像这样的地方,普通凡人是生存不了的,能来这里的,肯定都是修士。 得出结论后,谭昭决定不管前面的打斗,偷偷从后面溜走。 但他打算得好,却没料到那边的缠斗莫名其妙波及到了他身上,他不仅被当做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凡人,还被人拿着剑指着脖子威胁人。 “宋呈庸,你不是口口声声护佑天地、保护弱小吗?现在你机会来了,你束手就擒,奴家便放了他,如何?” 这一开口,居然还是个女子,谭昭刚要伸出两根手指推推脖子上的剑,对面那被风雪裹满的人居然真的停下了攻势。 “所以说嘛,奴家最喜欢你们这些正道修士了~” 这声音带着几分娇美的女子轻轻摇了摇手,手上细碎的小铃铛声立刻招来了四个身影,这四个身影直袭向那头的宋呈庸。 “小心!” 这四个身影极快,宋呈庸却更快。 片刻之后,有鲜血的冷冽气味飘散开来,但因为冰原的特殊性,这血很快就冻成了晶莹剔透的红色冰块。 “宋呈庸,你——”这女子气急,持剑便用力靠近谭昭的脖子,“你就不怕我杀了他,成为你的孽障吗?” 被风雪裹满的宋呈庸却忽然低低地笑了起来:“雪娘子,你找人质也该找个像样点的,这天明宗第一天才元律的名声,你总该听过吧?” “不过你没听过也没关系,现在他就在你的身边。” 雪娘子脸色一变,宋呈庸的声音却跟鬼魅一样响起:“你可小心了,他可是玩剑的天才!” 谭昭:……这货的语气,是在幸灾乐祸吧,是吧是吧!!! 雪娘子已欲挥剑杀人,但很快锋利的宝剑就被一个坚硬的物体挡住了,雪娘子定睛一看,竟是一根成人巴掌长的小木棍。 修士之间过招,向来争分夺秒,雪娘子都一个怔楞,谭昭已找到了她的破绽。 抬手,夺剑,几乎是在刹那间完成,雪娘子见势不妙便要逃走,但很显然宋呈庸不是干坐着看的,她死的时候,绝不会想到自己会败得这么快。 “咦?她不是人?” 宋呈庸已经收了法器,随后一道火符,将地上的一滩黑血尽数燃烧。 “冰原上的冰蝎子,近来常仗着地势之利围杀前来冰原的修士,元大天才,久闻不如见面,多谢你出手,等宗门发了补给,匀你一半。”宋呈庸说着,定睛看了一眼元律,这不看不知道,这一看可真是吓一跳,“元律,你怎么……” 这风雪刮得可真疼啊,谭昭顾不上对方的惊讶,直接艰难开口:“现下,可有避风的地方?” 这个简单,宋呈庸念动口诀,片刻之后,两人到了一处飞舟里。 只是到了视线开阔的地方,元律身上的异常就更明显了,这……天明宗百年难遇的天才,莫非真如传闻中所说的那样,“陨落”了? 可不对啊,刚才制服雪娘子那架势,能是普通凡人做得到的吗? 第156章 禁止套娃(二) 不能够啊, 就那一手,普通修士都不一定能做到,一定是元律用什么东西隐藏了自己的修为, 才让他感知不到。 “哦对了,还没作自我介绍, 我叫宋呈庸, 天上宗的。” 天明宗、天上宗其实原先是一个宗门,后来因为剑修和法修多有冲突, 千年之前就在所有太上长老的见证下, 分成了两个独立的门派。 但即便分开了, 天明宗和天上宗也还是云泽大陆顶尖的宗门,和青檀寺、药香宗并称云泽大陆四大宗门。当然在宗门之下,也还有不少实力不错的世家。 宋呈庸就出身甘南城宋家, 但宋家更有名的天才,谭昭翻了翻记忆,好像是叫……宋呈光。 宋呈庸一看元律的表情, 大概就猜到对方心里想什么了:“没错没错,我就是宋家万年老二, 被宋呈光日常踩在脚下的那个宋呈庸。” 这是自嘲, 谭昭当然能看得出来,他摇了摇头, 道:“可我觉得,你也很好。” 宋呈庸闻言一愣, 又兀自笑开了:“元律, 你和传闻中……很有些不同。” 谭昭伸手将身上已经无用的“保暖符”取下来,符纸一离开他的身体就化作了灰烬,他拍了拍手, 抬头问道:“哪里不同?” “传闻天明宗元小师叔性子端方、冷然自持,自修行以来,日日不辍,是少有集勤奋与天赋于一身之人,青檀寺的法华大师曾以‘大毅力者’美言称赞,叹你仙路可期。” 谭昭莞尔:“简单来说,我对外就是修炼狂魔,普通人都看不进眼?” 果然传闻有误,瞧这性子,比他那位大堂哥可好相处多了:“非也非也,坊间可有你不少传闻,当年你夺走青英汇的头名,加上小师叔你生得这般光风霁月,你知道的,天才总是不缺八卦的。” 谭昭开始后悔进入飞舟了,他并不是很想听当年原主被系统按头走剧情的八卦。 索性,宋呈庸也不是刨根问底的人,点到即止后,便随口问道:“这半年多你都去哪了?天明宗说你魂灯熄灭,对外虽没有宣称,但宗门内部都说你……” 谭昭倒是直言:“说我陨落了吧,实不相瞒,我确实……已与陨落差不多了。” “啊?” 谭昭看了看自己,这难道还不明显吗:“我如今灵根尽毁,修为散尽,已与普通人无异了。” 宋呈庸直接惊得站了起来:“什么?你没有掩饰修为?” ……这都脑补了啥? 谭昭非常坦诚地开口:“我掩饰修为做什么,全天下的修士都知道我从前是元婴期。” 这话也对,所以……是真的? “那你刚才……” 谭昭冲人眨了眨眼睛:“刚才,不是你诛杀的妖孽吗?” 宋呈庸:……为什么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他坐下来,静静地喝了一口灵茶压压惊,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这天才一朝陨落,想来心里定是非常不好受的,难怪都大半年了,对方都没有联系宗门,任凭谣言肆虐。 “那……” 谭昭从秘境里出来,当然是准备解决事情的,隐姓埋名、龟缩不出不是他的风格:“已是躲了大半年,也该回去给宗门一个交代了。” 这虽不是同门,但也算兄弟宗门,于情于理,宋呈庸觉得自己都应该护送元律回天明宗,否则这一路艰险,恐怕元律还没走到天明宗大门,就被人给害了。 “就这么定了,你现在也用不了飞舟,我送你。” 谭昭:……修仙界的人,都这么热情?! 热情的宋小伙不仅非常体贴地带他去吃人间的饭菜,还顺带给他讲些奇奇怪怪的凡人界规矩,很显然……修士和凡人是有壁的,即便宋呈庸经常混迹凡人界,很多常识也仅仅适用于“修士在凡尘”,而不是去做一个凡人。 从冰原到天明宗,修士飞舟足足飞了七日才到,当然这七日里,谭昭也对云泽大陆的修士有了更深的了解,比如渡劫期的大能一只手掌都能数的出来,再比如近千年以来,没有一个修士成功飞升过,再比如……最近天明宗的八卦有点多。 当然这个八卦的中心点,就是这本所谓甜宠文的女主戚晓雪身上。 谭昭从原主那里继承来的原书记忆,讲的是女主戚晓雪是半人半妖的混血,不过因为身世特殊,她从小在人间长大,直到母亲过世她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一位修士。 戚晓雪发誓要找到父亲,质问他为什么要抛弃她和母亲,因缘巧合之际,她拜入天明宗,凭借单水灵根,成为了掌门的关门弟子。 天明宗的剧情就此展开,而原主作为该书的偏执男配,在这个阶段会给女主定向大力扶贫,但只可惜女主只把男配当兄长看待,并且在察觉到男配的感情后,迅速疏远了男配。 男配当然不甘愿,但就是这个时候,男主出现了。 [系统,现在写小说,都这么刺激吗?] 系统:地有多大产,人有多大胆,师徒爱上同一个人什么的,基本操作啦。 [看来你在我不知道的时候,看了不少奇奇怪怪的东西啊。] 系统:请让我解释一句,那是我的私人时间阅读的, 没错,这本甜宠文的男主就是元律的师父,天明宗的太上长老,逍遥剑道的集大成者褚临。 作为一个合格的便宜师傅,褚临只教过原主三天,之后就一直在闭关压制修为。 在原书里,褚临会在近期破关,然而为了女主清理师门,男配叛出门派堕入魔道,男女主甜甜甜确定感情要结成道侣时,男配卷土重来,然而被ko,男主在与男配战斗时感应到天地力量,在之后的百年里和女主双修,然后……成功双双飞升上界。 当然中间什么找到妖族父亲的苦衷、什么半妖之身,什么秘境历练,作为一个合格的甜宠文男主,褚临都可以帮女主平a过去。 谭昭:地铁老人看回忆.jpg。 系统:你这什么表情? [甜宠文真可怕。] 系统:你个单身狗懂个鬼! 第134节 谭昭确实不懂,但他不是原主,没必要去走什么鬼剧情,冤有头债有主,他还是得把那什么剧情辅助系统给找到。 只是可惜,这片大陆太大了,系统的辐射能力有限,与其花费高昂的时间使唤系统,谭昭在系统商城里翻了翻,找到了一款“系统探测仪”,在他周围五米之内,只要检测到比自家系统级别低的系统,仪器就会自动向他发出警报。 谭昭将仪器戴在耳朵上,就跟人下了飞舟。 “真的不需要我陪你进去吗?” 别看宋呈庸看着爽朗大方,但论朋友,他还真没有几个,越相处,他越觉得元律可惜了,如此不免想多照顾一些。 但谭昭很坚决地摇了摇头:“不用,等我解决完,请你吃酒。” “那感情好,你拿着这个联系我就成。” 宋呈庸也不是拘束的人,给完玉简,就踏上飞舟离开了。 谭昭将手里的联络玉简塞入空间,这才整了整衣服,一步步上了山门。天明宗多是剑修,剑修御剑飞行,宗门修得比别的门派都要高,当然山门天梯也是为了入门考核时,给“新生”一个下马威。这会儿却苦了谭昭,他足足走了两个时辰,才看到了巍峨高大的山门。 “小……师叔?!” 看门的筑基弟子一见来人,当即一个机灵,宗门传讯使得那叫一个行云流水啊。 半柱香后,谭昭进入宗门大殿,大殿之上,是天明宗如今的宗主柴枫,也就是女主的师父,同样的水系灵根,一手阴阳剑术驰名整个修仙界,拥有化神境的修为。 而在宗主之下,还有两位长老,一位是刑堂长老,一位是看守内门弟子魂灯的司礼长老。 一般来说,魂灯一灭,就说明仙缘已尽,一个修士魂灯灭了,人却还在,修仙界一般会认为此人……被夺舍了。 夺舍,在修仙界被视作禁术,一旦发现,格杀勿论。 刑堂长老原本在见到元律第一面时就准备出手,但就在他掌风即将落下的刹那,他又迅速收了神通。 无他,修士夺舍是为了更好的灵根和机遇,而且夺舍对修士神魂的要求极高,绝没有修士会去夺舍一个没有灵根的普通人。 而此时此刻站在他们面前的元律,不仅没有修为,甚至连灵根都没有了。 “元律,你到底在婆娑秘境里经历了什么?” 这个问题,问得好啊。 谭昭早已想好了说辞,他正欲开口,大殿的门突然被人冲开,他一转身,就看到一身穿粉色法衣的姑娘直接冲了进来,跪在他旁边就磕头:“师父,小师叔只是护我心切,还请师父手下留情。” 哦嚯,谭昭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个非常玩味的笑容,他刚才好像听到“系统探测仪”发出声音了。 而这个探测仪指向的人,正是刚刚跑进来“替他求情”的粉衣姑娘。这就非常有趣了,那什么剧情导向系统,该不会绑女主身上了吧? 第157章 禁止套娃(三)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以谭某人的非洲血统,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就找到那只剧情辅助系统。 但……一个甜宠文的土著女主,拥有系统, 这本身已经是一件非常令人玩味的事情了。 [阿统啊,我能听听她的系统讲话吗?] 系统:不能哦, 宿主, 根据最新的系统条例,不论等级高低(除惩罚系统和叛逃系统外), 高等级系统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其他系统的隐私, 除非对方的宿主主动开放系统权限。反正你只要知道这系统不是咱们要找的就行了。 [什么时候出的新规?] 系统:谁知道呢, 尽会搞些有的没的,宿主你看我像是那种有事没事去搞小系统的统吗? [像啊。] ……辣鸡宿主。 既然听不到,谭昭在看了一眼“努力替他求情”的戚晓雪后, 朗声开口:“启禀掌门、各位长老,我在秘境之中,已死过一次了。” 唯有死亡, 才能让魂灯熄灭,而熄灭的魂灯, 是不会重燃的。 “什么?这如何可能?你当真还是元律?” 这就是挑明了怀疑他是夺舍的, 这个可能性,谭昭既然敢回来, 当然也考虑过:“长老可是怀疑弟子被人夺舍了?” 戚晓雪乍闻此言,惊得瞬间转头, 如此她才发现此时此刻的小师叔身上居然没有半分灵力, 不仅如此,似乎……这怎么可能? “小师叔,您……”都怪她不好, 当初她若是再能坚持几分,或许小师叔就不会为她铤而走险了,戚晓雪难过地流下了眼泪。 谭昭:……系统,她为什么好端端哭了? 系统:你,算了,我懒得理你。 好在谭昭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感兴趣,他回这一趟天明宗,主要是为了斩断原主和天明宗的因果,先不说现在的自身条件,他本身对于按部就班地搞修仙也没什么兴趣,要想成仙,当年他也不会拒绝成圣了。 “不错,元律,若你今日不能自证清白,吾等只能先将你押入灵牢,待查证后,再做处置。若你能自证,便也要论述你戕害同门之罪,此事即便有晓雪向本宗主求情,也决计不能轻饶。元律,你可明白?”宗主柴枫冷冷地开口,他的外表虽只是中年人,却比旁边胡子一大把的刑堂长老更加冷厉,能以水灵根的天赋坐上天明宗宗主之位,显然是个狠角色。 这样的人,居然会收动不动就哭的女主? 谭昭一楞,随即便觉得非常微妙,原主身死就是因为拒绝系统安排的“杀害同门”辅助任务,但很显然即便原主拒绝了,事情……似乎好像发生了,难道当真是剧情不可逆? 这个事情,就很有意思了,既然不是原主动的手,那么会是谁呢?谭昭看了一眼哭得梨花带雨的女主,忽然觉得有些腻味,早知道女主是这个做派,他就该直接在外面昭告整个修仙界,反正要叛出宗门,也没必要讲究什么形式问题,哎,是他失策了。 柴枫一瞬间,便觉得站在大殿之下的元律有了不同。 “你有何不服?” “若说假话,当然没有,但事关生死,我虽已没有了求仙问道的天赋,却也容不得半点污蔑,说我自视甚高,或许有之,但戕害同门,有谁看到了?还请宗主请他出来与我对峙,若宗主不愿,元律愿当众发下天地誓言,我想天地,会还我这个清白。” 天地之下,无所遁形,云泽大陆的修士绝不可能向天地说谎,因为这轻则失去性命,重则形神俱灭,即便是凡人,也不会随便向天地发誓。 坐在上首的三人各自看了看,之后便由宗主柴枫开口:“可,但在这之前,你必须得证明自己是元律本人。” 谭昭点头:“此事简单,烦请司礼长老替我重燃魂灯。” 重燃魂灯,也是修仙界检查夺舍最直接的方式,如果是真夺舍而来的老不死,魂灯是无法被点燃的。 司礼长老一听,便自虚空中取出一盏已经熄灭的魂灯来,显然他早已做好了准备,即便谭昭不愿,或许也得被按头点上一回。 [系统,没问题吧?] 系统:没问题,放心。如果你把你的大功德放出来,我相信你即便被人发现掉包了,他们也不敢对你怎么样。 [那多不好意思啊,还是走流程好了。] 一趟流程走下来,魂灯重燃,私立长老仔细检查过魂灯,与原来并无不同,便朝宗主点了点头,以示元律的真实性。 而既然元律已然自证,又声称愿意发下天地誓言,天明宗是正道翘楚,做不出胁迫弟子的事来,况且元律仙途已毁,却是太上长老的亲传弟子,再加上还有晓雪求情,作为宗主,柴枫其实更想看到另一种结果。 很快,所谓目击证人李林就被刑堂的人带了过来,他一见谭昭,便露出仇恨的目光,在宗主的询问下,他立刻言之凿凿地说了当初的情况:“杨师兄不过是得了石心花,他便杀人夺宝,我亲眼所见,且有杨师兄掉落的留影石作为证据,他既已归来,还请宗主为杨师兄做主。” 石心花,一种能让自身灵力更加通透纯粹的天材地宝,谭昭搜了搜记忆,按照剧情辅助系统的意思,石心花是属于女主的,男配必须为女主获得石心花,甚至为了给后期男配的偏执人设作铺垫,不惜杀人夺宝。 谭昭:可以,很好很强大。 留影石是能够留存实时音像的石头,这也是为什么宗门上层认定元律戕害同门的罪证。 当谭昭看到这份留影石时,就觉得自己可能连天地誓言都不用发了。 然后他刚要说话,就又被女主抢白了:“李师兄,小师叔他……不是故意的,小师叔现如今已是凡人,他真的……” 话说得断断续续,眼泪倒是流个不停,谭昭觉得对方不愧为水灵根,毋庸置疑啊。 李师兄闻言却恨恨道:“戚师妹,我知道你素日里与他玩得好,但大是大非面前,你还是莫要掺和,他既是做下此等骇事,必得付出代价,还请戚师妹莫要再劝阻。他是凡人,至少还活着,我杨师兄原本仙途坦阔,他何其无辜!” 女主她……哭得更加梨花带雨了。 大概也是察觉到小徒弟打扰到进度,铁面无私的宗主想要使人将小徒弟带出去,但戚晓雪显然不愿,她望着元律,那叫一个欲语还休啊。 但很显然,抛媚眼给谭昭看,比抛给瞎子还要不靠谱,谭昭只当做没看见,坦然地开口:“据我所知,修真界不止十种改换容貌的方式,你又因何确认是我呢?” 李林当即辩驳:“小师叔的寒霜剑法,名动修仙界,谁人不知!” “你这话说得可真好笑,我杀人夺宝,还要用成名剑法,不仅放过了旁观的你,更是让你带着留影石回宗门,我看着很像一个傻子吗?” 李林一噎,随即声音也高了一个度:“你这是狡辩,说不得你是故意为之,好洗脱嫌疑……” 这是个铁憨憨啊,谭昭实在懒得与人掰扯,这修仙界的修者天天这么高,难怪千年都没有飞升成功的人了,就这修炼环境,能有才怪了。 “我以天地起誓,倘若我杀害同门杨明,便横死当场,为其偿命。” ……艹?你发誓这么草率的吗? 这让在场所有人都被吓了一大跳,修士的天地誓言,可是很容易引起心魔的,故而修士即便能以此洗白自己,也很少有修士会发,毕竟跟长生修仙比,几个黑锅实在算不得什么。 大家一楞,很快就反应过来,此时此刻的元律,没有修为,修仙之途,已然断绝。 李林更是怔楞不已:“……这,怎么可能?” 谭昭摸了摸全须全尾的自己,忽然笑了一下:“看来我是不用为人偿命的,李师侄,你与其在这里追究我,倒不如去查查石心花的下落,毕竟这东西并不算多见。” 就在此时,无形之中谭昭只觉得有一股力量冲着满脸怔楞的李林而去,直觉告诉他应该拦截这股力量,他也轻轻借由风狸杖将这股力量打了回去。 这股力量不是灵力,谭昭看台上的柴枫和长老,显然是没有察觉到的。 他微微眯了眯眼,忽然想起了女主的系统。 然而这只是一瞬,因为就在这时,一股强大的灵力由远及近而来,这股灵力锋利、厚重,远比宗主和长老更加强大。 就在谭昭转身的瞬间,天边一道利剑而来,片刻的功夫,大殿之上就多了一道白色的声音。 这不是巧了不是,看来今天退出宗门的手续就能办全。 “参见太上长老。” 大家一起拜,就谭昭没拜,这场面就显得比较突兀了。 “你是律儿?” 这称呼听得他寒毛都竖起来了,谭昭抖了抖满身的鸡皮疙瘩,道:“是。” “为何不拜?” “我如今灵根尽毁,已修不得仙,而今留在宗门也不过是个废人,今日便请您将我逐出师门,放我去凡间界吧。” 元律能自请离开,当然再好不过,如果如今柴枫做主,必定当场就允了。但很显然,现在能做主的,是太上长老褚临。 只听得坐于高处的清冷仙人道:“不允。” 下一刻,戚晓雪只听到自己系统暴跳的声音:快!阻止他! 第158章 禁止套娃(四) 第135节 戚晓雪只觉脑袋嗡地一下, 就像是神识被人攻击了一样,她立刻便觉恶心想吐,下一刻她的痛苦就被系统封锁在了脑内, 强烈的钝痛席卷了她整片识海。 她在心里不停地呼喊系统,但从来有求必应的系统此刻却没了声。 戚晓雪有一刹那的慌张, 但很快疼痛占领了她所有的意识, 咚地一下,她的意识终于陷入了黑沉。 “戚师妹, 戚师妹你怎么了?” 柴枫当即下来为弟子诊治, 但很奇怪, 戚晓雪不论是身体还是神魂都没有任何损伤,中毒更是没有的事,最后的最后, 他只能将之归结为灵力相冲,致使昏迷。 目睹了整个过程的谭昭:……没想到还真是,会玩。 系统:啧, 一看就是十八流小系统,还能被自己发出的“引力波”反伤, 真没用。 [你这个发言, 也蛮反派的哦。] 系统:抱歉,我这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如果你听不惯,我管你呢。 ……这统子, 真是越来越放肆了。 柴枫派人将戚晓雪送回洞府, 李林也顺势告退,毕竟元律已经发下天地誓言自证清白,他不相信元律, 却相信天地,这凶手恐怕真是另有其人。 他在离开之前,向宗主进言:“宗主,杀害我杨师兄之人,如此善谋,恐怕不是易与之辈,弟子请愿将此事查个水落石出。” 柴枫将此事交给了刑堂长老,刑堂长老表示可以带上李林,李林这才告退。 细枝末节的事情解决,视线再度回到了元律身上。 太上长老修逍遥剑道,得无为法,晋升至渡劫期后,更是冷然如霜,形同再世谪仙一般。方才褚临一直高坐在上首,除了驳回弟子自逐师门之外,再无有任何动作。 但柴枫知道,太上长老不会轻易改变主意,或者说,根本不会改变主意。 他难得有些头痛,现在也只能期望元律能改变太上长老的想法了:“元师弟,你的修为……” 辈分高就是好,连掌门都得喊师弟,但这福分谭昭显然是享受不到了,他简单说了下自己被“丢下”跟妖兽血战,后又因秘境关闭,他修为灵根尽碎,险死还生,原本以为要等上五年再出秘境,却没料到大半年后,他被传送到了冰原之上,后又巧遇天上宗宋呈庸,这才得以返回师门。 此等经历,能活着显然已是万幸了,柴枫也不由有些同情这位曾经天资卓越的小师弟,但修仙一途,最是残忍,没有天赋,讲什么都是没用的。 与其强留人,倒不如放人走,天明宗虽比外界和睦,但生而为凡人,在这里便是一种错误。 但很显然,元律想走,太上长老却并不同意,甚至当众将人带走,并不给他劝诫的时间。 “童长老,此事……” 刑堂童长老显然对褚临知之更深:“若是无法,便权当天明宗养个富贵闲人。” 柴枫一想,也只能如此了,索性凡人寿元少,最多不过百年。 而另一头,谭昭被人带上了破渊峰,这里是属于褚临的峰头,灵脉内藏,整座山峰高而耸立,是天明宗最高的山峰,也是灵脉最强劲的七座山峰之一。 元律能在二十几岁就突破元婴,显然也有独占“峰头”的原因在里面。 “你为何不愿留下?” 这话问的,谭昭望向不远处负手站立的男子,修仙界渡劫期的大佬两只手都数得过来,褚临就是其中之一,并且他还是整个天泽大陆最年轻的渡劫期修士。 若不看这锋芒如剑的灵力场,褚临看上去也就是个二十五六的高冷青年。 “弟子灵根已碎,再修不得仙法,强留下来,也不过是徒添心中妒火,倒不如在还算清醒的时候,去往人间,说不得会有另一番缘法。” 这话说出来,谭昭自己都信了,但……奈何听的人却不信。 “元律,你修的是逍遥剑道,而非飞升之道,只要你有一日提得起剑,便不该退却。为师这话,你可明白?” ……不明白,咱走流程行不行? 按照常理,一个没有灵根且没有习剑热忱的弟子,不送走难道留着过年吗?当然送走啊。但褚临却完全不松口,甚至在谭昭拒绝之后,还送了他一柄铁剑。 普通的,不带灵力那种凡人神兵。 拿着剑的谭昭:…… “弟子不明白。” 褚临此时却蓦然转身,他的眼神落在元律身上,带着某种概叹:“元律,你难道还没有发现吗?你的剑心,已近臻圆满。” 他说完,也没等弟子反应,直接道:“至于灵根之事,你不必担忧,为师会替你寻修补之法,你安心修习,定会有所成。” 然后,就直接消失在了原地,留给便宜徒弟一个高冷的身影。 [系统,他为什么不安套路出牌!] 系统:那谁知道呢,你要想离开,也能叛宗啊。 [叛个毛,我现在可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 系统:……我信你个鬼。 虽然系统不信,但天明宗上上下下却信了,小师叔在失踪大半年后回归宗门,却是灵根法力尽失,甚至外界都有不少人等着看落难天才,但……谁也见不着元律,毕竟破渊峰乃是破渊尊者褚临的峰头,谁敢上去啊,又不是嫌命长。 原本大家都以为元小师叔会离开宗门,却没想到久久等不来宗主签发的宗主令,渐渐地,就有流言说是元律不忿仙途折戟,仗着自己师尊是太上长老,不愿离去。 对此,谭昭保持了沉默,毕竟……他其实并不在破渊峰上。 原因很简单,他现在是凡人,就算是破渊峰灵力充沛,他也还是要吃饭的,人是铁,饭是钢,凡人不吃饿得慌。在得到了谪仙师尊一道剑光作护身符后,谭昭就悄悄下了山。 不得不说,修仙界的灵米灵食经过提纯,味道真的非常不错,谭昭已经在考虑购入一批绿谷灵米用以酿酒了,那滋味,肯定绝妙至极。 吃饱喝足,谭昭拿出玉符给宋呈庸发了“语音消息”,半盏茶后,宋呈庸如约而至。 “你这是……打哪儿来啊?” 宋呈庸摸了摸自己的头顶,爽朗一笑:“前几日顺手做了几张火符,没想到燎了炽烈鸟的尾羽,那鸟忒记仇,守着时间来烧我头发,反正修士也没那么多要求,索性就将全剃了,怎么样,是不是很帅?” 谭昭:“……你可以试试去敲青檀寺的山门。” “你这话,仔细青檀寺的和尚听见,别看他们眉清目秀的,打起人来,最凶的就是他们了。” 朋友,请说出你的故事。 “说好的请你吃酒,点吧。” 宋呈庸看了看酒单,随意点了个玉香酿,也不问元律回到天明宗后发生了什么,只道:“我喝来喝去,还是玉香酿最对我的胃口。” “看来你酒量不如何啊。” “谁说的?外界还传闻你们剑修从不饮酒呢,你看看这酒楼里,剑修起码占一半。” 谭昭失笑:“就不许剑修来酒楼吃花生米啊?” “这话,你自己信吗?” 谭昭点头:“我信啊。” 这自我说服的能力,宋呈庸也是服了。他自储物袋里掏出一个小袋子递过去,道:“说好的匀你一半,给你。” 谭昭正要推拒,却只听得人开口:“你可别跟我客气,说好的事情哪能反悔,又不是什么天材地宝,以后你纵使到了凡间,灵石总归是能用的。” 谭昭看了一眼储物袋,还体贴地换成了灵石,也不再推拒:“你想什么呢,我怎么可能会去凡间。” “咦?” 谭昭开始向新认识的小伙伴诉忧愁:“我倒是想走啊,可师尊不让,我能有什么办法?” “破、破渊尊者?” 这一副迷弟听到偶像事迹的表情,粉丝石锤了。 “我现在开始怀疑,你是不是想通过我结交我师尊了?” 宋呈庸非常大方地承认:“真的可以吗?” ……朋友,你在想peach。 “你这什么表情?” “一个善良的表情。” 宋呈庸想见偶像的心就萎了,不过他也不沮丧,毕竟修仙界破渊尊者的迷弟迷妹千千万,也就一个元律拜入其门下,这么说起来,他对元小师叔更加嫉妒了。 “这么好的师尊,你还不好好珍惜!我怀疑你在向我炫耀!” “我不是,我没有,你可别乱说。”谭昭三连否认,但宋呈庸完全不信。 最后的最后,天香酿喝完,两人就此分别,为了以防自己饿死,谭昭还下单买了不少灵食存在空间里,当然其中还有小祖宗的口粮。 在外浪荡了三日,谭昭在收到便宜师尊的挥剑任务后,终于不得不返回宗门。 然后第二日,他刚提着铁剑来到破渊峰的练剑坪,还没将剑出鞘呢,就看到……女主一脸“小师叔我好同情你但我不说我替你委屈”的表情。 谭昭:……今日不宜练剑。 “小师叔,对不起,是我误会了你,对不起。” 戚晓雪终于控制不住情绪冲了过来,谭昭一个机灵,都用上身法了,这才险险躲过女主的兄妹拥抱。 好险好险,虽然他对剧情的存在存疑,但挖便宜师尊的墙角,没必要,真的没必要。 第159章 禁止套娃(五) 破渊峰虽然高而耸立, 面积其实称不上大,但整座山峰正经住的就两人,人均面积就很大了。加上褚临也没有广收徒的意思, 拨给元律用的练剑坪又大又陡,得亏女主已有了金丹修为, 否则这一下恐怕要摔在旁边的山棱上。 “小师叔, 你可还是怨我?”戚晓雪将将转身,眼眶里已续满了泪水, “那日大殿我识海受了莫名暗伤, 这些天一直都在洞府内养伤, 小师叔都没有来看我一下,可是怨我没有相信你?” 谭昭:…… 元律一直不说话,戚晓雪一直唱独角戏, 脸上难免有一丝尴尬,便道:“小师叔,你理理我吧, 我知道错了。” 戚晓雪今年十九岁,以她这个年纪得成金丹, 其实已是天资卓绝, 从前若非天明宗有个更加耀眼的元律,作为单水灵根、宗主之徒, 戚晓雪也不是没有竞争宗门翘楚的实力。 这样的天才少女软软地道歉,加上戚晓雪甜美可人的外形, 搁寻常人身上, 恐怕早就展颜受了这份道歉,毕竟这事从根本上来讲,跟戚晓雪并没有多大的瓜葛。 但这事儿吧, 偏偏发生在谭某人头上。 原主那些照拂女主的事情,都是系统强押着做的,不管是出于原主的意愿还是他的,他都没有任何理由去“惯”女主,正好他也可以试探下女主的系统到底想做什么,于是他就开口:“我为什么要去看你?” “我……” 戚晓雪还年轻,谭昭一眼就能对方脸上的勉强,故而抢白道:“你只是受了伤,而我灵根修为尽散,按你的话讲,是你对不住我,我为何要去看你?” 翻译一下,这话的潜台词就是:你多大脸啊,值得他这么卑微? 戚晓雪一楞,心里涌上了无边的委屈,小师叔以前虽然冷淡,却对她甚好,只要她想要的都会与他,何曾一句重话,她眼里的眼泪瞬间就飙出来了:“我便知道小师叔是怪我了,我都已经道歉,小师叔还想怎样?” 第136节 [系统,这年头女主的入门门槛这么低吗?] 系统:宿主,你要明白,甜宠文的套路,是霸道完美强悍男主爱上‘我’,只要男主够丰满,何愁没有读者啊。 [那也不能写得这么草啊。] 系统:那你这话,跟作者去说啊,跟我讲个毛线。 谭昭已经不欲与戚晓雪多言,便道:“你打扰到我练剑了,还请离开。” 戚晓雪快疯了,原本山下弟子跟她讲小师叔因为此次受挫性格大变她还不信,如今一见,她已是完全信了,她定了定心,再接再厉道:“小师叔,我是不会放弃的,你既然不原谅我,我就求到你原谅为止,再过几天便是试炼秘境开启的日子,我会下秘境为小师叔寻修补灵根之法!” 说完,就流着泪往山下冲去了。 谭某人执剑而立,连脚步都没挪动一下,等到人影御剑离开,谭昭才将拔剑而起。 然而第二天,天明宗就开始流传“元小师叔性情大变气哭掌门之徒戚师妹”的八卦,八卦还有模有样,说是小师叔因失灵根迁怒于戚师妹,不仅对戚师妹横眼冷对,还要求戚师妹为他寻灵根修补之法。 “你也听说了吧?” “可不嘛,亏我从前还非常敬仰他,谁知道他竟是这等人!戚师妹又没做错什么,竟这般厚脸皮要人帮他寻修补之法,能修补灵根的东西,哪样不是天材地宝!” “知人知面不知心呢,有本事的男儿,便该自己去寻!” “……” 这些风凉话,当然也飘进谭昭耳朵里了,说实话,他有种……并不那么意外的感觉。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剧情力量,在逼他“叛离”宗门? 所谓原著剧情里,偏执男配杀人夺宝,并且将石心花送给了女主,女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石心花,后来男配越来越“偏执”,特别是表白失败后,作风越来越偏颇,随后就被褚临逐出师门。 不过也是,这么糟心的徒弟,搁谁谁不闹心啊。 系统:宿主,你还蛮有自知之明的嘛,你确实挺让人闹心的。 [那就不牢您多操心了,毕竟你也不是人嘛。] 系统:辣鸡宿主,活该被走剧情! 谭昭还剑入鞘,结束今天的练剑时间,还别说,打从来了这个世界,至少他能够正大光明地玩剑了,并且玩得再出格,也没人看得见。 说起来,便宜师尊早下达了练剑任务后,已经足足“消失”七日了,这峰上没个说话的人,谭某人又想溜下山逛修仙集市去了。 但曹操这人吧,就不禁念叨,谭昭刚准备溜,就被人逮了个正着。 “拜见师尊。” 哎,人虽然是比他老,但平白矮一个辈分,总归让人有些憋屈。 褚临今日依旧仙气飘飘,一袭广袖仙衣,虽没有任何点缀,但穿在人身上,就是飘渺宜人,这出窍期就这么仙风道骨,等飞升了是不是得无欲无求了? 谭昭发散着思维,褚临要讲的却非常接地气。 “元律,不必在意宗内流言。” 谭昭楞了一下,还以为是要走剧情呢,便忍不住啊了一声:“师尊,你相信我?” 褚临的话自成一番逻辑:“自然,为师既已为你去寻灵根修补之法,你平白苛求一金丹修者,实没必要。” ……有理有据,无从反驳。 谭昭一噎,到嘴的反驳之词又咽了回去:“师尊英明。” 褚临显然不是多言之人,如此这般,气氛凝滞了片刻,他才开口:“如此这般,你可还想下山?” 说实话,如果没有戚晓雪的骚操作,他确实不太想留在天明宗,毕竟一来他没有归属感,二来他还要找那只剧情辅助系统,最近他屡次下山也有找,但很可惜,连点儿动静都没有。 只是吧,他这人生有反骨,这非要他离开,他还偏就不了,他就要当天明宗头号钉子户,人言可畏?抱歉,他并不在乎。 “弟子知错,从今往后,弟子会好好修习剑道。” 褚临终于露出一个“孺子可教”的欣慰笑容,但很淡,却很快消于无形,于他而言,留下元律,是不忍此等英才就此坠落,剑心如此通透之人,若去往凡间,与明珠暗投又有何分别。 “如此甚好,你安心修习,至于修补灵根,为师会替你寻来。” 褚临说完,又给了一套修习剑法的领悟,也没问有没有不懂,就化作一道剑光离开了。 谭昭:……这师傅领进门,修行靠天分啊。 系统:你是在夸你自己天赋卓绝吗? [这都被你听出来了?怪让人不好意思的。] 系统:tui! ** 很快就到了试炼秘境开启的日子,试炼秘境是天泽大陆每两年开启一次的类似于“青少年选拔夏令营”一样的存在,面向人群是金丹及金丹以下修者,虽然是面向低境界的修者,但试炼秘境却是天泽大陆最凶险最有机遇的秘境之一,很多大能都在低境界时在试炼秘境里获得机遇。 这也造就了试炼秘境每次开启,都会有高境界的修士压低境界进去,当然进了里面,最高也只能发挥金丹修为,有那些个灵力斑驳的,可能只能发挥金丹初期的能力。 但这并不妨碍试炼秘境的高热度,因为没有进入门槛,每年开启之时,都会有排队进入试炼秘境的“人文景观”。 今年天明宗也有不少人去试炼秘境,其中还包括八卦中心戚晓雪,当然对此,谭某人连现身都懒得现,不过也因为此,宗门对他的诟病越来越多。 虽然知道自己当不了破渊尊者的徒弟,但被一个碎了灵根比自己修为还差的人占着“位置”,心里总归有那么一点小心思,所谓“德不配位”,就容易引发人的小心思。 谭昭对此倒不甚在意,毕竟没闹到他面前,他实在懒得辟谣。 说起来,宋呈庸也要进试炼秘境,谭昭这才知道对方现在是金丹巅峰的修为,距离元婴尚有一步之遥,这次进秘境,也有寻求突破际遇的打算。这哥们大概是听到了流言,特意给他发了传音,说他也会替他寻找修补灵根的东西。 系统:你看看你,别人都在替你操心,你却不思进取,啧啧啧~ [我要是修补灵根,一下闭关五百年,你觉得怎么样?] 系统此刻陷入了沉默。 这年轻一辈都进了试炼秘境,山外的集市都冷清了许多,谭昭趁着这个时机,很是花了番功夫找那只剧情系统,甚至还在系统商城氪了金,但……无奈大海捞针,竟真的半点消息也无。 系统:你自己非,还怪我! [这破系统的卡池怎么就这么深呢!] 系统:……我怀疑你在影射我。 谭昭正欲矢口否认,忽然从虚空之中传来一股巨大的拉力,他正欲斩断这股拉力,戴在耳朵上的系统探测仪却发出了信号。 一个犹豫,谭昭直接被拉力带走,转瞬之间,一股浓郁的腥臭味侵袭了他整个鼻腔,他下意识后退了一步,便听到后方传来……戚晓雪的声音。 “小师叔,小心凶兽!” 谭昭:……卧槽,系统你这什么辣鸡探测仪,赔钱吧。 第160章 禁止套娃(六) 一旦涉及到金钱交易, 系统装死的功夫就堪称一流。 鼻尖的腥臭味愈发浓重,凶兽咆哮的声音如同雷声一般巨大,甚至隐隐谭昭都感知到了一股炙热的鼻息快燎到他后背了, 这种时候喊个鸡毛啊! 别拿凡人不当盘菜,想逼他走剧情?没门。 反正他都决定留在天明宗了, 自然也就没必要再遮遮掩掩, 他便宜师尊那么看好他走剑道,如果他不表现一下, 还真当谁都能欺负他了。 谭昭从储物袋中取出那柄褚临送给他的铁剑, 铁剑上刻“凡心”二字, 入手微沉,除不是灵剑外,没其他大毛病。 正是此刻, 炙热的火光将他裹挟起来,瞬间就隔绝了戚晓雪一行人的目光,所有人都觉得元律此番莫名其妙出现, 是要陨落了。 毕竟即便是他们,遇上这种情况都得凉, 更何况已是凡人的元律呢。 “小师叔!你别拉着我, 我要去救小师叔!” “戚师妹你冷静点,这地级低阶的凶兽相当于元婴巅峰的修士, 你这是去送死啊!” “可是小师叔……” “他莫名其妙出现,想必是身怀依仗, 他毕竟是破渊尊者的首徒。” 这边厢同门的师兄安慰戚晓雪, 好说歹说将人拦下了,那头与凶兽缠斗的谭昭却越战越勇,怎么说呢, 好久没打这么痛快了。 跟凶兽打和跟人打还是有很大区别的,野兽遵循本能,出招更加迅捷也更加依靠本能的力量,加之火海翻腾,这一片山谷竟在几个呼吸间都成为了他们的战场。 原本就在逃命的修士见势,立刻撤出了山谷,而与戚晓雪结伴的天明宗弟子,也拉着她离开。这两天,弟子们都是看着戚师妹认真找修补灵根的天材地宝,心里早已对元律有很大看法,如今这个光景,谁敢去救啊。 “小心!快让开!” “天呢!居然又是一只地级凶兽!” “此地必有重宝!” 这谁不知道啊,但这么强悍的守卫,那也得有命拿啊,刚从山谷里跑出来就又撞上一只凶兽,一行人被夹击,颇有种“前有狼后有虎”的危急时刻。 戚晓雪也有些慌,旁边的师兄却没顾上安慰她,而是高声对那边的修士道:“对面,可是天上宗的师兄?” 天明宗和天上宗没分开前,那斗得就跟乌鸡眼似的,可分宗之后,关系反而和缓了起来,至少像是遇到这种情况,结盟是不成问题的。 两方迅速汇合,宋呈庸也在其中,他跟天明宗的领队刚商议完作战策略,就听到后头有弟子说晦气,小师叔云云。据他所知,能在天明宗被称一句小师叔的,只有元律。 他脸色瞬间一沉:“元小师叔怎么了?” 宋呈庸问完,才知道元律居然莫名其妙来了试炼秘境,毕竟如此,还在关键时刻替这些人挡住了山谷的地级低阶凶兽火狮。 怎么可能!元律不是留在天明宗内了吗?宋呈庸匆匆看了一眼低头伤心的戚晓雪,心里烦躁异常,但此刻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他命师兄弟布符阵,与天明宗剑阵相应和,准备在山谷狭长口处围杀凶兽。 若然不成,也得使法子让两只凶兽都困在山谷中。 天明宗、天上宗泰半精英年轻弟子结阵,其威力自然堪比元婴境,原本这凶兽已被他们完全压制,却不知为何在最后一刹那突然狂化,身上的烈焰足足升高了十米,符阵的符纸瞬间在大火中化作灰烬,若不是宋呈庸命人后退得及时,非死即伤。 “现在怎么办?这畜生堵住了去路,看来是要与我们不死不休了。” 其实旁边还有一些散修,但宗门弟子想来很少跟散修打交道,一来是散修戒备心太重,二来也有宗门弟子的骄傲在里面,一般沦落到最散修,要么是性格实在不堪的,要么就是大宗门淘汰下来不录取的,这就像985高校学生看普通三流民办本科那种感觉。 “拼了!” 修仙,本就是逆天而为,入秘境寻重宝,就要做好在死亡边缘徘徊的心理准备,在场都是修士,面对死亡威胁,很显然比普通人要冷静许多。 宋呈庸此时已经受伤,整条手臂到胸口,都被火焰燎成了“烤肉”,这火焰甚至还带着火毒,每一个都在侵蚀他的灵力,不过是几个呼吸的时间,他就觉得身体沉重了好多。 这样下去,真的会死的。 天上宗如此,天明宗也差不多,其他宗门那边也是死伤皆有,倒是那几个散修,鸡贼得很,虽有两个重伤的,性命却都还在。 只是大家此刻都非常明白,如果没有奇迹,他们恐怕是要陨落在此处了,方才还有人嘲讽元律“送死”,而今却要轮到自己了。 第137节 戚晓雪更是在心里拼命地戳系统:系统,你不是说这次秘境不会有危险吗?元律他怎么会来?你快把我送出去! 奈何系统却并没有回应她,眼前的凶兽越来越疯,就在剑阵抵挡不住烈火的时刻,一道带着金光的剑光忽然从天而降,直击凶兽的头部。 凶兽在瞬间发出了哀鸣声,众人倒伏在地,却见火海居然慢慢消失,直至凶兽的声音消失,众人忽然有了一种不太真实的感觉。 第一个讷讷出声的,是挡在最前面坚持着没倒下的宋呈庸,他的眼睛倒映出凶手巨大的尸体,而在尸体之上,举剑站立的,好像是…… “元小师叔?” 没错,谭昭刚刚在山谷里血战凶兽,依凭着阿曜的灵力,对火狮进行了围杀。一番酣畅淋漓的打斗过后,他原本想就此撤退,可系统探测仪却又在此刻响了起来。 本着再信任系统一次的心情,谭昭提着剑出来,就看到另一只一模一样的火狮正在暴戾开火,并且还是狂化状态的。 刚里面那只好像是公的,谭昭眼见宋呈庸已然力有不逮,又将火狮攻势愈猛,想了也想就提剑劈去,却没想到……这火狮是在透支力量,他一剑下去,直接一波送走了。 谭昭有些讪讪地收了剑,看着剑尖上因为卡在火狮颅骨而起的豁口,忍不住啧了一声。 这回去,便宜师尊不会要他赔吧。 原本被强拉过来他就非常不爽了,这还折了把剑,谭昭的心情就更加不妙了。 [系统,你最好给我一个交代。] 系统:宿主,探测仪器经官方验证,并不存在漏洞,戚晓雪的系统已经被探测过,仪器不会再发出警告,你刚才能听到,那只能证明一点。 [证明还有一只系统藏在这些人中间?] 谭昭从凶手脑袋上滑下来,脚尖轻轻在凶兽身上点了几下,便轻巧落地了。 这离得更近了,宋呈庸就更加不会认错人了,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往前走了两步:“元小师叔,真的是你!” “是我是我,别叫啦。” 是本人没错了,那刚才那一下……什么鬼啊?果然他那次冰原上看到的不是假象! 宋呈庸还好,其他人心里头那滋味就真的是非常微妙了,其中一部分人甚至刚才还对人见死不救,而今对方却以德报怨,出手救了他们。 但……怎么可能呢!元律不是灵根破碎,修为不再了吗?! 这么短时间,就算是神仙下凡也做不到瞬间恢复吧?而且以他们的眼力,如今的元小师叔也还是个普通凡人啊。 被凡人救的修士,他们不会是开天辟地头一回吧? 众人一脸幻灭,特别是戚晓雪,脸上的怔楞连掩饰都掩饰不住,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她居然没敢上前。 但她不上前,谭昭却找上了她。 “戚师侄,可以请你把我送给你的召唤灵符还给我吗?” 召唤灵符,和召唤符只有一字之差,作用却是天差地别。后者是用于召唤灵兽的,而前者嘛,其实多被人用于护佑晚辈,以心头血抹于召唤灵符之上,持灵符者便可撕裂灵符召唤长辈前来相救。 只不过召唤灵符非常稀有,能画的符师屈指可数,元律的召唤灵符,还是褚临送给他的拜师礼。只是褚临突然闭关,没顾上在灵符上抹血。 后来原主开始走剧情,就心不甘情不愿地在系统的强制任务下,将之送给了女主戚晓雪。 戚晓雪闻言一愣,眼睛里瞬间起了薄雾,但这等时刻,她也知道不应该哭,吸了吸鼻子,这才点头:“哦,我这就还给你。” 然后她使劲掏了掏储物戒,掏出了一个盒子,打开盒子,符咒灰烬瞬间飘散在空气里。 戚晓雪心里咯噔一下,眼见小师叔露出冰冷的眼神,她瞬间就慌了。 “小师叔,不是!我没有召唤你!你相信我,我真的没有!”戚晓雪这下,真的急哭了,眼泪也控制不住,瞬间就落了下来。 她在凡间受过些苦楚,但打从来了天明宗,她就再没受过一丁点儿委屈了,这猛地被人污蔑,她只觉得自己被人冤枉,难过坏了。 谭昭看了一眼戚晓雪,这反应看着好像真不知情,但所谓主统一体,既然不是戚晓雪做的,那大概就是那只十八流系统做的了,于是他道:“你这样,有些难看。” 事实上呢,刚刚战斗过一场,又是灰又是火的,濒死时刻,戚晓雪哪还顾得上形容啊,现在她脸上哭得黑一道白一道的,就真的……挺丑的。 第161章 禁止套娃(七) 没有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会接受被人说难看, 特别是这个人还是个帅哥的时候,这无关情爱,更多的是女孩子的自尊心。 你别说什么修仙女子与凡人不同, 那也就骗骗外行人,都是一样的人心, 女为悦己者容的道理, 亘古不变的。戚晓雪作为女主,长相确实过人, 修行界本就没有丑人, 她的长相至少能秒百分之九十的女修, 生得精致,又清纯动人,多一分太满, 少一分又缺韵味,光长相来说,戚晓雪确实得天独厚。 她从小就吃“颜值”的红利, 虽然知道对方话里的意思不是诋毁她的容貌,但她心里还是难过又委屈, 又不是她用召唤灵符的, 小师叔怎能这么说她? “小师叔可是气我上次没有相信你?我都向你道歉,还出来为你寻灵根修补之物, 小师叔何至这般污蔑我?这装召唤灵符的盒子从小师叔送给我那一刻,便没有再打开过, 今日小师叔也是想逼我发天地誓言吗?” 戚晓雪这般梨花带雨, 看着确实有些惨,但召唤灵符被用却是不争的事实,这旁观的师兄弟也不敢瞎置喙, 毕竟……刚才他们还受了元律的救命之恩,虽然有人心里暗喜找召唤灵符,毕竟如果元律不来,他们就都没命了。 没有人劝,戚晓雪就更加委屈了,她只觉得整颗心都被泡在了酸水里,她从小过得苦,到了师门居然还要被人污蔑,心里陡然起了一股怒火。 她一定要成为人上人,叫人再欺负不得! 这般想着,连带对小师叔的兄妹之情,也淡了几分,戚晓雪心想,对方天纵奇才,果然不是同路人。 谭昭瞧这女主的变脸速度,都快赶得上蜀地的变脸艺人了,但该说的话还是得说:“我一句责怪你的话都还没说,你却反倒怪起我来了?” 谭昭掂了掂自己空了的盒子,随手“啪”地一声关上:“先不提这召唤灵符,你区区一个金丹,还需谨言慎行,纵使到了我师尊的修为,也不敢随便放言说要取什么灵根修补之物。” 这话,潜台词很明了,人根本就没要求小姑娘找这找那,想想也是,灵根修补之物那都是顶尖的天材地宝,都百年没听到过一个风声了,这么难得的东西,定然是大能们争抢之物,又怎么轮得上金丹啊。 戚晓雪的脸色已经不能用难看来说了,她又羞又臊,只觉得小师叔变得已经看不出过去的模样,如果不是她亲眼所见魂灯的点燃,或许真要怀疑对方是被夺舍了。 “小师叔便是这般想我的吗?” 谭昭无意再纠缠,正好也趁此跟女主做个了断,他可不想天天对着个眼眶发大水的人:“非是我这般想,当初我念你与我一般来自凡人界,便对你多番照拂,如今我灵根失却,在此处便祝师侄仙途坦阔。” 他说完,也没在看女主的表情,与旁边天明宗的带头弟子说了两句后,便拿着剑坐到了另一头。 那头宋呈庸也已安顿好宗内弟子,见元律单独坐在巨石上,便包扎完伤口,跃上巨石与人道谢:“多谢元小师叔救命之恩。” 谭昭闻到对方身上浓郁的血腥气,掏了掏储物袋丢了个药瓶过去:“喏,拿起上次与我的灵石买的,这血腥味容易引来凶兽。” 宋呈庸原本想拒绝,最后还是收下了,反正债多不愁,等来日还便是了:“多谢,不过再这么下去,我恐怕以身相许都报不了这恩情了。” 谭昭迅速挪远了一点:“你可别,听着怪渗人的。” 宋呈庸忍不住想抬手,最后痛得自己龇牙咧嘴的,最后只得作罢,问起了心里一直徘徊的那个问题:“你方才那招……” 谭昭挠了挠眉心,尝试着道:“如果我说是我师尊给我的护身剑光,你可信?” ……你可拉倒吧,这天底下有谁不知破渊尊者的剑芒呈碧空色,刚才虽然火海缭绕,但修士目力甚好,那分明就会金色的。 小伙伴一脸你扯犊子的表情,谭昭不得不再度开口:“好吧,其实原先呢,我碎了灵根准备回老家养老的,但我师尊不同意啊,他说我修的不是修仙之道,而是剑道,只要我能拿得起剑,那就得留下来,我心想确实如此,这个年纪回家养老确实不太应该,便尝试着……” 宋呈庸:…… “你这什么表情?” “小师叔可别因为我不是剑修,胡扯的吧?” 哎嘿,你猜对了,但这话谭某人哪能说啊:“你不信便算了,你看我这剑因为承受不住斑驳的灵力都碎了,此番回去,恐怕我还得先去找人修剑。” 宋呈庸立刻被铁剑吸引了目光,他定睛一看,忍不住一叹:“这居然是柄凡铁?这修仙界,哪里有给凡铁修剑的炼器师啊。” 谭昭眨了眨眼睛:“没有吗?” “就我所知,没有。” 这么好的剑,废了实在可惜,谭昭摸了摸锋芒,隐隐还有剑的蜂鸣声,只是因为剑尖的豁口,蜂鸣声听着不大悦耳了:“那也没事,我自己找个铁匠铺修便成了。” 刚要开口替人去修的宋呈庸:…… 这没听说天明宗的元小师叔还会锻造啊,剑修虽然都很宝贝自己的剑,但极少有剑修自己锻造本命剑的,都是找齐了材料,找人定制的。 但小师叔都开口了,他也不好再说什么,并且宋呈庸也蛮高兴的,新交的朋友不会就此失去联络,此为幸事。 双生火狮皆亡,庞大的身躯横在路中央,像是这等接近元婴修士的凶兽,身体便是一种灵宝,这原本该归属于谭昭,但他不想带这么血刺哗啦的身体,便让天明宗的弟子搞定。 都是大宗门弟子,办事很有一套,谭昭对此也很放心。 只是前面便有言,这有此等凶兽在此,必有重宝现世。大家休整完毕,虽也有起小心思的,但宗门弟子还是要脸,元律最后出现救了他们,此刻若再谈重宝,那实在太不要脸面了。 故而在这之后,其他宗门的人先后提出离开,天上宗是最后离开的,宋呈庸离开之前,还说出去后,会亲自上天明宗道谢。 谭昭刚想说没必要,人挥挥手就走了。 等到山谷口只剩天明宗的弟子,散修衡量了一下双方实力,也非常痛快地走了。 这里谭昭辈分最高,等人走干净后,他才带着人进去探“巨狮的宝藏”。 但怎么说呢,大概是受谭某人的非气影响,双生火狮守护的重宝居然是宝石菩提果,这玩意儿对人修非常鸡肋,倒是对妖修有莫大的作用。 不过谭昭刚看到宝石菩提果,空间里的小祖宗就跳个不停,正好人都觉得这是他应得的,他便连苗带果一锅端走了。 小祖宗得了宝石菩提果,开心得连游戏机都不要了,抱着菩提果就不松手,那小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 风狸是开心了,谭昭却有点不大高兴,原因还是那破烂剧情辅助系统居然没了声,他把当时所有人都查了个遍,居然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系统:那不是哦,虽然你质疑商城的产品,但我可以给你一个友情提示。 [我觉得你是要骗我继续消费。] 系统:哼!虽然你这么想我,但我还是想告诉你,系统寄宿对象,并不一定要是修士。 [唔?] 系统:言尽于此,祝你成功哟~ 不是修士?那刚才在场,还有个鬼?诶,不对,既然他有小祖宗,修仙界好像也是可以契约灵兽的。 [所以,那破烂系统在修士契约的灵兽身上?因为呆在灵兽袋里,隔绝了系统排查?] 系统:要我回答,是另外的价钱。 他就知道,会有隐性消费! 谭某人硬气地拒绝了,并且开始找宗门弟子问,问的内容就是今天可有看到修士契约了异常的灵兽。 “小师叔,何谓异常?” “唔,说不好,你且说说有几个契约了灵兽。” 剑修是少有契约灵兽的,毕竟大多数时候,剑就是他们的灵兽,倒是法修、符修、医修多一些,这位弟子回想了一番,说了好些个,但谭昭听来,好似都不是。 “哦对了,散修那边,有个重伤的修士,他有一只非常奇怪的灵兽。” 谭昭诶了一声,道:“如何奇怪?” “那只灵兽就跟秃毛的雀鸟似的,浑身上下也没多少灵光,那修士金丹中期修为,想来也有些天赋,居然会契约此等灵兽,而且在战斗的时候,这雀鸟竟在主人落难之时,反噬其主,原本那修士不该受如此重伤的。” 第138节 哦嚯,有点意思。 “你可看到这位修士往哪个方向走了?” 他们已出了山谷,谭昭被人硬拉来的,自然没有护佑的打算,再说这是试炼秘境,要看个人缘法,就算他想护,人自己都不同意的,谭昭打听清楚后,便在戚晓雪含怨的目光下潇洒离去了,那是半点儿回头的意思都没有。 戚晓雪气得直跺脚,又疯狂在心里呼唤系统,好在这一次,系统终于给她回应了。 第162章 禁止套娃(八) 原主在灵根破碎、境界跌落前已是元婴境, 当然是来过一次试炼秘境的。 试炼秘境不用于其他传承秘境进入条件苛刻,它是允许人多次进入其中的,只是为了公平性, 所有高境界修者进入都会被压至金丹。 这也就导致了练气和筑基的修士很少会来凑这热闹,毕竟修炼资源重要, 那也得有命拿啊, 进去一看全是金丹,社会底层连口汤都捞不上。倒不如等升到金丹, 再寻机缘, 毕竟试炼秘境每两年一次, 又不会跑。 也是因为如此,谭昭走在秘境里,显得……有些过于特立独行了。 在莫名其妙遭遇了三波“打劫”之后, 谭昭挑了条小路,干脆避着人群走,哎, 扮猪吃老虎虽然挺美,但多累啊, 可以但实在没必要。 试炼秘境很大, 甚至囊括了四季之景,谭昭从春季草原上出来, 很快就陷入了炙热的泥淖,只是他绕着这里走了这么久, 却连那重伤散修的影子都没看到一个, 这不应该啊。 散修最会明哲保身,在重伤的情况下,一个聪明人绝不会选择去拿命开玩笑, 还是这位散修比较拼命,还去争抢灵物了? 系统:说你非,都对不起非洲人,啧~ 谭昭不理会系统,往旁边走了走,此处大概是靠近火山,气温异常地热,便是对于修士都灼热异常,更何况是他了。原主记忆里是来过这里的,甚至还用这里的火山火淬炼过剑光,也不知修寒霜系的剑法跑来啐山火是什么骚操作。 谭昭看了一眼远处灼热的山体,扭头就往旁边的森林走去。 江湖人讲究“逢林莫入”,说的是树林最适合围杀和陷阱,修仙界想来也差不多。不过和眼前的灼热比,谭昭觉得阴凉的森林简直宜居,特别是路上还有些稀奇古怪的果子灵草,他一路走过去,一路往空间里搬了不少。 风狸得了菩提果,正是高兴的时候,这会儿拿着风狸杖帮忙,那叫一个积极。 不过越往里走,里面的灵气密度就越高,谭昭立刻收了挖野草的心思,从空间里将阿曜提出来,这不要白不要的灵气,正好让阿曜补给补给。 三只小可爱不像风狸开了灵智,但举凡灵物,都拥有变强的本能,这带一只也是带,带三只也是带,谭昭干脆将三只都搁在胸口的内袋里,等三只小可爱都打了个饱嗝,他才将它们送回空间。 然而,突变就发生在此刻。 或许是因为周遭灵气地急剧减少引起了别人的注意,一道气劲直冲他的要害而来,谭昭险险避过,却没成想一道带着灵光的箭矢直取他的命门。 这多大仇? 谭昭依靠树木避过将扎上他心头的箭矢,却未料这箭矢竟如同小祖宗的风狸杖一般指哪打哪,不扎到他不罢休啊。 又是躲过三四回,谭昭干脆问小祖宗借了风狸杖,反手一道气劲打出去,让其与这箭矢斗将起来。 他自己则轻身向箭矢传来的方向跃去,原本谭昭还以为是有人认出他,从而定点埋伏,却未料到他到了地方,竟看到眼前这番景象。 怎么又是戚晓雪!?咋还甩不掉了?! 戚晓雪此刻形容,那是比分别时还要狼狈,甚至她身边都没有其他天明宗的师兄弟,她怀里抱着一只秃毛的雀鸟,此刻见到元律踏风而来,当即便欣喜道:“小师叔,救我!” ……做你小师叔,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果然是一伙的,不要以为你们大宗门就能随便欺负人!你这女修为了只扁毛畜生竟杀了我裴兄弟,今日我便要你血债血偿!”此人一见来人竟是个毫无修为的普通人,便对着戚晓雪疾言厉色起来,很显然他并不认识元律,更不在前不久血战火狮的队伍里。 戚晓雪当即回道:“分明是他虐待契约兽,受反噬而死的,你休要当着我小师叔的污蔑于我!” “我污蔑你?那你把这只畜生交与我处置,我便相信你。” 这中年修士话虽说得义正辞严,只这双眼睛里流露出的贪婪却昭示着他内心的想法。谭昭的眼睛不由地落在戚晓雪怀里的雀鸟上,莫不是这鸟有什么特别之处? “不行,上天有好生之德,你这道友不修私德,你竟助纣为虐,这世间怎有你这般铁石心肠之人?”说着说着,连语调都哽咽起来了。 谭昭:……来了来了,女主的水灵根妙用果然还是来了。 但很显然,不是谁都吃这套泪眼攻势的,中年修士见此,也不欲多言,直接拉开手中的灵弓,准备将两人一齐杀了,这灵兽他便可占为己用。 只可惜,计划虽好,看似天衣无缝,但奈何……踢到的是块铁板。 中年修士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的弓还没拉开,脖子上就横了一把剑,这剑虽然没有任何灵光,但修士五感敏锐,他在上面闻到了威胁他生命的气息。 “双簧唱完了吗?说点儿真话吧,不然我这心情一不好,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这话十足就是个威胁,从没听说大宗门的修士这般行事的,中年修士此刻才有些害怕,他眼睛滴溜溜一转,居然在谭昭剑下化作了一道青烟,直冲着戚晓雪怀里的雀鸟而去。 只不过谭昭还未动,戚晓雪身上竟有一道护身阴阳之气亮了起来,这青烟还未碰触到雀鸟,就在瞬间化为齑粉了。 谭昭:…… “我便知道,小师叔还是关心我的。” 戚晓雪软软地道歉,一副真是多亏小师叔的表情,谭昭却在瞬间拧起了眉头。 [系统,刚才那鬼系统探测仪又发出声音了吧?] 系统:是的呢,宿主。 谭昭在戚晓雪和雀鸟之间来回看了好几眼,最后还是作罢,总之缩小了范围,其中之一呗,只是想到还要与戚晓雪打交道,他的脑仁就开始狂跳。 “小师叔可是不舒服?” 戚晓雪给雀鸟包扎好,怜惜地抱在怀中,抬头见小师叔拧着眉,立刻出言关心道。 看到你就不好了,谭昭看了人一眼,默默地坐到一边没说话。 戚晓雪碰了个软钉子,心下又有些委屈,她原本是跟着宗门弟子一起行动的,只是后来系统跟她说有机缘在此地,且是大机缘,若她错过绝不会有下次,她犹豫再三,到底没抵挡得住大机缘的诱惑。 只是她没想到这机缘竟是只这般丑的雀鸟,戚晓雪按着性子给鸟胡乱包扎了一下,便在心里埋怨起系统来。 却不知为何,系统居然又没了声,戚晓雪气急,原本想将雀鸟丢下,却在看到不远处的元律后,有了另一个想法。 小师叔因为召唤灵符的事情恼了她,事情虽不是她做的,但他既然赶来救他,便还是在乎他们之间的情谊的,戚晓雪想了想,便将雀鸟举到小师叔面前:“小师叔,你别不高兴了,这雀鸟送你养,对不起嘛。” 谭昭能感觉到雀鸟的微弱呼吸一窒,不过他对养鸟并不大感兴趣,没见空间里的小祖宗已经开始强烈抗议了嘛。 然而还没等他拒绝,戚晓雪就将包裹着伤药的雀鸟往人怀里一塞,她急着找系统说话,塞完就逃似的说去找宗门弟子。 谭昭:……这女主,什么毛病啊?! 地上还有一具修士的尸体,谭昭将人埋入土中,开始对着手里的秃头鸟发愁。 [这鸟什么来历啊?我竟看不出它的本体。] 系统:你现在普通人一个,修为又被压制,能看到才有鬼了。 [还不是你给找的身体,我要是有灵力,何至于此啊!] 系统:明明是你自己非,还怪我,你不是怀疑那十八线系统在这鸟身上嘛,养养看不就知道了。 [可我觉得杀了更好哎,反正它又不是人。] 系统:得了吧,我还不知道你,它身上并无冤孽,倒有别人欠他的因果,你会忍心杀它? [……我只是在好奇,为什么那只剧情辅助系统的探测能做到断断续续?] 系统:转移话题也请专业一点,好吗?还有,宿主,请你自行探索,我只能告诉你,探测仪从未出错。 因为小祖宗的强烈抵制,谭昭只能亲自带着秃头鸟,他在试炼秘境里转了一圈就出去了,等回到宗门,刚好就被便宜师尊逮了个正着。 “你不在峰中练习,又跑到何处去了?” 这让他怎么说呢,谭昭只能据实相告,毕竟他完全没有替戚晓雪遮掩的理由。 褚临一听,便皱起了眉头,看向徒弟的目光也带着几分探究:“……你说你,杀了堪比元婴境界的双生火狮?” “师尊难道不信?” 褚临没有说话,而是选择站起来,带着徒弟上了破渊峰的习剑坪:“眼见为实,为师不用灵力,你尽管挥剑便可。” 谭昭有些犹犹豫豫。 见元律如此,褚临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为何不拔剑?” 他能说这把剑坑坑洼洼没眼看,还没来得及补吗?只褚临这般神态,谭昭只得将凡心剑从剑鞘里拔了出来。 褚临:…… 第163章 禁止套娃(九) 这凡心剑乃是他多年前在人间界行走时, 得来的一柄人间神兵。这剑虽无灵气,却是以北海之精锻造而成,吹毛断发, 又有切金断玉之利,便是遇上筑基、金丹也能应付过去, 褚临脸上神情莫测, 只对着剑沉默了片刻,便抬手道:“来。” 这就是要打过再说的意思了。 谭昭将剑鞘随手丢到一边, 便提着凡心剑挥了过去, 当然这回他并没有喊阿曜出来, 反而是在运剑的同时,尝试着去附着空气中散布的灵力。 与其他修仙者相比,谭昭拥有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 那就是他曾经在各大神仙鬼怪世界修炼的心得,虽然体系稍有不同,但归根结底, 都是一个将天地灵气纳为己用的过程。 身体里有灵根,就说明拥有存储、提纯灵气的器皿, 这个器皿里的灵气越多越精纯, 就说明这个人的修为越高。而当人的境界提升时,也是器皿的一个扩大过程, 直到飞升,修仙其实更是一个不断提纯灵气、积累灵气的过程。 而谭昭现在的器皿被打碎了, 盛放的灵气自然也迅速溢散, 在没有找到修补器皿的方法前,他想再用灵力,就得想想其他的法子了。当然他也可以选择吃阿曜的软饭, 阿曜的存在,就像另一个外在的器皿可以提供给他战斗所用的灵气,但长久依赖他人他物并不是谭昭的做事风格。 勇于突破嘛,反正试试也不要钱。 他在试炼秘境对战双生火狮时就感觉周围的灵气因子是可以被调动的,只是如果强行去调动,会分散他的注意力。 面对生死敌人,谭昭还没到刀尖上玩火的地步,但面对便宜师尊,就很值得一试了。 褚临作为渡劫期大佬,很快就发现了弟子的这个小把戏,他心里微微有些错愕,又有些惊叹于徒弟的领悟力,他原以为要等到灵根修补起来再谈灵气,却没想到他这小徒弟给了他一个惊喜。 惊喜的同时,他也不得不赞叹对方的大胆。 要知道,天地灵气斑驳,灵气又分五行之气,没有“修为己用”这个过程,灵气是很容易发生灵气爆炸的。 褚临并不阻止徒弟的大胆举动,甚至隐隐有些“喂招”的趋势,谭昭得了对方的示意,一柄小破剑舞得那叫一个密不透风。 在玩剑上,他绝对称得上大宗师,在灵气偶有滞涩时,他甚至直接不管剑招,只以神识去疏通剑上的灵气,但很快他就发现,凡心剑到底是凡铁,不过顷刻间,上面的小豁口就又增加了一排。 褚临刚想取一柄灵剑丢过去,却发现元律的攻势居然快了起来,不是快一倍两倍,而是在短时间内,快出了十数倍的效果。 这是……成了? 他心头一惊,便将手中的灵剑挽了个剑花,双剑相斥,发出一串激烈的火花,褚临很快就惊讶地发现,如果他不用上灵力,或许根本打不赢对方。 但褚临是谁? 五百年前来天明宗剑道天赋最高的天才,也是近些年被修仙界誉为最有希望飞升的十个人之一,这样的人,坚毅、执着,他说不用灵力,便绝不会用灵力。 第139节 然后,这场“师徒随便打打”就变成了“三天三夜再打下去徒弟快饿死的生死战”,到最后,还是谭昭手里的剑承受不住灵力,直接垮成了一节小匕首,才算收场。 谭昭望着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的便宜师尊:……好饿啊。 向来仙风道骨的破渊尊者脸上难得出现了一丝叫做羞赧的情绪,但所幸很快就消于无形,他将手里的灵剑负于身后,非常认真地开口:“此法凶险,却也值得一试,明日你到我住处来,为师另与你一柄剑。” 谭昭握着手里的“小匕首”,默默地点了点头。 “你也累了,早些休息,修行之事,切莫急躁,你如今的剑道……已是甚好。” 难得夸了一句,褚临就挥了挥衣袖,踏着剑光离开。 谭昭其实并没有受伤,只是因为凡人之躯,又累又困,他从空间里取出一个食盒饱餐一顿后,终于有力气将地上凡心剑的残骸收起来。 原本他还想把剑修一修,现在恐怕是得回炉重造了,工程量直接上了一个台阶。 系统:你居然还要修? [这么好的材料,当废铁可惜了。] 第二日谭昭去找褚临,褚临还真给了他一柄灵剑,不过有趣的是,这柄灵剑上面有无数的凹槽,远远看着,就像是极细的豁口一样,等他凑近,才发现上面是一个个灵槽,倒是极适合他现在。 他谢过褚临后,就跑山下的丹药堂准备去买点儿灵兽吃的修补丹药,但等他一问过价格,瞬间就退散了。 这么贵,比修士用的足足贵五倍,怎么不去抢钱呢。 掌柜一脸了然:“你是剑修吧?” 谭昭只觉膝盖中了一箭:…… “剑修就别学人养灵兽了,铁疙瘩它不香吗?” 谭昭:…… 掌柜的还当谭昭是新入修仙界的菜鸟,对着他科普了起来:“这修仙界,剑修能养灵兽的,那多是宗门大弟子,又或是世家出身,并且于剑修而言,养灵兽除了费钱,并无其他增益作用。” “而这符修、丹修、医修、器修等则不同,他们多专一门,且攻击性较差,便会豢养灵兽,他们也负担得起灵兽的吃用。” 说白了,还不是剑修没钱给闹的。 最终谭昭也没买,不是因为舍不得钱,而是……他没钱消费。 他前段时间花灵石有点儿猛,一个没控制住就把钱花完了。说起来,原主的身家也实在称不上丰厚,毕竟在他来之前,都被那破烂系统拿去精准扶贫女主了。 这系统也是鸡贼,但凡原主身上有点儿好东西,除了女主不适配的剑外,统统都要发任务送过去,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亲生的闺女呢。 系统:咳咳咳,所以你准备见死不救? [这不是条件不允许嘛,我总不能去抢劫人丹药堂吧,多不好意思啊。] 系统:所以呢? [买材料自己做,你觉得怎么样?] 系统开始浏览系统商城。 [你干嘛呢。] 系统:我在帮你看看,鸟的棺材式样,你看这个,喜欢吗? [你走!] 谭昭气冲冲地跑去买了个丹炉,新手丹炉很便宜,还附赠教程和三份止血丹的草药,修仙界基础丹方都是公开的,他又去灵草堂买齐了配置,居然有点儿灵石富余。 就在谭昭为秃头鸟“口粮”奋斗的时候,试炼秘境终于要完毕了,最后一批修士从秘境里出来,有关于天明宗元小师叔的传闻开始慢慢扩散。 等到秃头鸟被迫塞下第一颗难吃到他翻白眼的伤药丹丸时,整个天明宗除了闭死关的,都知道元律境界虽跌,但暴力更甚以往的事情了。 就连宗主柴枫都完全没料想到,关于元律的传奇,居然还在被续写。 当然对此,柴枫还是存疑的,为此,他特地发宗主令求见破渊尊者,然后就得知……这事儿居然是真的。 柴枫那个惊愕啊,然而更让他惊愕的是元律为何会去往试炼秘境的真相。 “这如何可能?” 做徒弟被生拉去没死在秘境里,这叫能耐,但当师尊的,徒弟被这般欺负,别看褚临长得光风霁月,如今仙风道骨的模样,几百年前那也是提把剑就砍人的暴力分子。 “此事,你去查便是,若本尊出手,便不是这般光景了。” 这话听得柴枫冷汗津津,他立刻意识到太上长老态度的强硬,便立刻应下,表示会彻查此事。只是他心里,还是不太相信自己娇俏的小徒弟会在紧急时刻撕裂召唤灵符,拉当时已是灵根尽碎的元律送死。 不过柴枫能当上宗主,便不是徇私的性子,他既然答应了太上长老,便立刻找了刑堂童长老,将此事告知对方。 这次参加试炼秘境有不少宗内弟子,两人以询问秘境内容传召了不少弟子,然而越听,柴枫的表情就越难看。 “你说的,可当真?” “启禀宗主,弟子不敢有半句虚言,若非小师叔力挽狂澜,此时弟子恐怕早已身死道消,当初弟子留了个心眼,还有留影石作证。这留影石,原本是弟子为了记录战斗,以作历练之用的。” 留影石中,非常清楚地记录了元律一剑戮狮,随后从火狮上下来,疾言厉色问询戚晓雪的整个过程。 看完留影石的柴枫,脸色成功地又黑了一圈。 “你下去吧。” 等到这弟子离开,童长老便道:“宗主,传戚晓雪吧。” “童长老,你也觉得是晓雪那孩子……” 童长老没点头,也没摇头:“且听听她如何说罢。” 戚晓雪一路回来,待遇都没以前好了,心里头难免有些委屈,此时一听师父召唤,立刻换了身法衣前去诉苦,却未料师父什么都没听她说,劈头盖脸就问她召唤灵符的事。 她当即眼眶就湿了:“我说没有,师父可信我?” 第164章 禁止套娃(十) 天明宗并不是沽名钓誉的伪君子门派, 柴枫虽然护短,但作为一宗之主,他也不会公然就对爱徒徇私。 说起来, 柴枫拢共就收了两个徒弟,大徒弟是当做宗主接班人来培养的, 性格板正, 收他也是为了宗门的未来,而小徒弟呢, 娇俏可爱, 天赋又很不错, 嘴巴也甜,剑修少有结道侣的,说是养徒弟, 其实是跟当女儿养没差别。 天明宗谁不知道柴宗主甚是宠爱小徒弟戚晓雪,而也正是宠爱,柴枫才并没有将之轻轻放过。 “休作这般哭哭啼啼的姿态, 此事你若有委屈,说出来便是。” 童长老看了一眼宗主, 倒是什么话都没说, 只一双锐利的眼睛望着站在大殿之中的戚晓雪。 戚晓雪心里当然委屈,小师叔误会她也就算了, 居然连师父都不相信她,她眼眶里的眼泪在打转, 却倔强地不让它落下来, 一副我虽受千夫所指,却冰清玉洁的模样。 看小徒弟这般,柴枫也不好受, 但他此刻不宜说话,童长老会意,立刻便道:“戚晓雪,这按你的意思是,倘若你师父信你,你便觉得这事就此翻篇不成?” 这女娃可真天真,童长老忍不住多说了两句:“你可知若非元律天赋卓绝,召唤灵符一事,他必将殒命,到了那是,你说是你来承受太上长老的怒火,还是你师父呢?” “我……那召唤灵符乃是小师叔所赠,平日里弟子一直将它妥善放置在储物戒中,从未打开过,那日情况混乱,以弟子的修为,抵挡已是吃力,如何还有心思去想这个啊!” 戚晓雪不怕柴枫,却很怕刑堂童长老,童长老一发话,她终于期期艾艾为自己辩解起来,显然她也知道在哪里为自己洗白。 童长老却不吃这套:“这些不过都是你的主观臆断,何以能当证据?” “师父,弟子问心无愧,弟子愿意像小师叔那样发天地誓言以证清白。”戚晓雪心下狠了狠,直接脱口而出。 而她话音刚落,两声“不可”先后响起,一声是高坐台上的柴枫,另一声则是一直保持安静的系统。 [为何不可?] 这系统自觉瞒不过去,终于向戚晓雪承认是它动用了召唤灵符,将元律召唤而来。 戚晓雪简直惊呆了:你怎么可以这么做! 这系统却道当时流火突袭,若非它急中生智借用宿主的灵力撕碎召唤灵符,恐怕此刻他们主统早已身死道消了。 [那也不能……] 这系统又言自己都是为了宿主的安危,再说那元律又没事,它早就看穿元律在藏拙云云,哄得戚晓雪相信它,又道主统一体,倘若她向天立天道誓言,会应验的。 听系统一番话,戚晓雪忽然有些恼了小师叔,小师叔藏拙居然也不告诉她,恐怕是真的要与她疏远了。想到此,她心下一阵难过,曾经她也是将小师叔当亲兄长看待的。 “既然宗主觉得不可,那此事该如何平息太上长老的怒火?” 其实这事儿吧,说大也大,残害同门这在正道是不被允许的,但说小吧,也能小,只要元律不追究,柴枫准备罚弟子去思过崖思上一年,也能打磨下这毛躁的小性子。 往日里不觉得,这修仙者动不动就哭,确实不大好。 如此,柴枫想了想,便说要请另一位当事人前来。童长老想了想,哪里不知道宗主的小心思,却并未摇头,反而是痛快地点头应下了。 谭昭收到宗内传令时,正在给秃头鸟喂丹药,明明他已经测试过丹药的药性,这鸟却在吞了一颗后怎么都不张嘴了,如果不是宗内传令,他这会儿可能已经化开丹药,准备给秃头鸟泡药浴了。 “怎的这般不巧?我还研制了防治脱毛的丹药,不是说鸟类都非常爱惜羽毛的吗?” 挺在软枕上蹬小细腿翻白眼的秃头鸟忽然僵硬,直到他再也闻不到这可怕丹师的气息,这才犹同视死如归般将桌上的丹药一口吞下,然后……就又开始翻白眼了。 谭昭走出洞府,感知到丹药被鸟吃下,走宗门阵法迅速到了问询现场。 正所谓一回生两回熟,这经历过一次三方会审,谭昭直觉已经非常有经验了,当然他也非常清楚柴枫叫他来的目的。 其实怎么说呢,站在原主的立场上,一切都是剧情辅助系统逼他做事,女主除了是既得利益者,并没有主动做任何事,如果一定要算,那只能将脸皮真厚,那么多丰厚资源,不沾亲带故的,居然拿得这般心安理得,还不带回礼的。 理由还找得冠冕堂皇,说什么小师叔地位高修为高,想不出能送什么礼。 谭昭就觉得逻辑很奇怪,这么多修炼资源,就算是扔水里都能听个响,这给人送东西,还送出麻烦来了,瞧瞧这对他带着怨念的眼神,他完全搞不懂。 “不知宗主与长老,有何事?” 柴枫不说话,童长老便代劳,将召唤灵符的事情说了一遍。 “元师弟,可有此事?” 谭昭颔首:“确有此事,那日我正在山下集市坊,突然便被拉至试炼秘境。” 这事儿吧,查起来真不难,召唤灵符的数量极少,元律给出去那枚的由来大家也都清楚,即便戚晓雪一口断言,但召唤灵符在人储物戒里,断没有第二个人能伸手到别人储物戒里的。 “那元师弟以为如何?” 谭昭才不做这个坏人呢,他也不看期期艾艾的戚晓雪,只道:“一切但凭宗主决定,不过以免下次再出现这等情况,便请戚师侄将我赠与你的物品,尽数还给我吧。” 戚晓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小师叔怎么能这么对她?事情又不是她做的!明明是小师叔故意隐瞒实力,让她处于这等境地! “小师叔,你当真要如此绝情吗?” 谭昭只觉得一道“空气波”直冲他的识海而来,然而这道空气波还没到他身边,就被自家系统一爪拦下了。 系统:辣鸡!我一休眠,居然敢在我面前搞事! 第140节 [……我第一次发现,你居然还有点用处。] 系统:呵! “你也不想下次再发生这种事情吧?”谭昭反问完,自己又给了答复,“正好,我也不太想。” 他说完,转头跟宗主道别,便直接向外走去,至于戚晓雪不愿归还东西这类考虑,就不在他的考虑之中了。 柴枫是个明事理的人,他只需要在洞府里坐着等东西就行了。 果然不出两日,东西就由掌门大弟子许昌斐亲自送了过来,一起过来的,还有掌门对于戚晓雪的处置。 “思过崖两年?” 这不能说轻,但实在也称不上重,思过崖可不是武侠小说里干坐着面壁思过那种,而是一个宗门内带有惩罚意义的秘境,其中最著名的,要数里面的问心阵。 谭昭听完,也没说什么,跟许昌斐说了会儿话,就跑去逗秃头鸟玩了。 坊间传闻诚不欺他,果然所有鸟类都爱羽毛,就算是秃头鸟也不例外,瞧这身体还没好利索呢,就每天开始对着铜镜瞅了,每天能看百来回,为了一身羽毛,简直是谭某人收治的最配合治疗的患者了。 系统:宿主,对此你不应该多反思一下自己吗? [我的丹药比外面卖的药力高上不止两倍,这点味道无伤大雅吧?] 系统:那你自己吃吃看啊。 [……我又没有灵力,吃啥灵丹啊。] 系统无情嘲笑之。 戚晓雪去思过崖前,来了一趟破渊峰,但谭昭不在,她扑了个空,连“释放水灵根”的途径都没有,只能恨恨去了思过崖。 不过她在进入思过崖前,托许昌斐给谭昭带了句话。 “把鸟还给她?” 许昌斐其实也觉得师妹有些过于任性了,但到底是自己宠着长大的师妹,这话他还是特地跑了趟破渊峰带到了。 “师妹有些任性,还请小师叔多担待。” 谭昭随意摆了摆手:“担待就不必了,你要带走,便带走吧。” 老实人许昌斐原本想了一路的措词,却没想到小师叔松口松得这般快:“当真?” “当然,我又没有契约它,不过是看它受伤严重,不忍一条小生命就此逝去罢了。只是剑修向来不收灵兽,它小小一鸟,原本我想等它伤好后,放生了。” 许昌斐觉得……这话没毛病,小师妹如今剑道才初窥门径,又如何能玩物丧志啊。 “小师叔教训得是。” 不过许昌斐还是把秃头鸟带走了,带走之前,谭昭还把剩下的丹药用储物袋装起来挂在了鸟的脖子上,反正……留在他手里,也卖不出去。 系统:就这口味,你还想卖钱?宿主,你做梦的样子真难看。 谭昭不与系统计较,自顾自研究着便宜师尊送他的灵剑。 这也是巧了,他刚觉得没劲想下山之时,天上宗的人却跑来向他道谢,看谢礼,还是蛮丰厚的,不过也不奇怪,毕竟天上宗以符修法修为主,可比剑修有钱多了。 不过这会儿谭昭正收了谢礼,那头系统探测仪的声音居然又响了。 第165章 禁止套娃(十一) 这破烂系统还能不能好了? 一而再, 再而三,谭昭听这探测音都淡定了,甚至还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系统:什么事? [你们系统, 可以未经宿主允许,动用宿主的私人物品吗?] 系统:你才回味过来啊, 不允许哦, 反之宿主也不能动用系统的个人资产。 [那戚晓雪的系统不经她允许,擅自使用召唤灵符, 算不算越线行为?] 系统:按照系统公约, 算。 [这算不算你们统界败类啊?] 系统居然难得地陷入了沉默, 过了差不多五分钟,才突然出现:我刚去尝试发送警告书和好友申请了。 [咦?你们系统还有这种东西?] 系统:你不知道的还多着呢。 [它通过了?] 系统:没有,宿主你知道的吧, 每一个系统的波都是独一无二的,我刚刚搜索附近的波添加好友,它居然无法被扫描个统基本讯息。 [有什么特殊的?] 系统:以前没什么, 但最近更新的系统条例规定了每一个正规系统都会有一个简短的定义,比如我就是“战胜绝症”系统。 [什么?原来你还有名称?] 如果不是这种时刻, 系统真的很想跳起来暴打宿主。 系统:宿主, 请你正经一点,我怀疑它是黑户系统。 [简单点。] 系统:它可能是叛逃系统, 我会向条例中心举报它,等影像资料提供到位, 如果确定了它的身份, 你就能听到它说什么了。 [然后呢?] 系统:宿主,将地上的垃圾丢进垃圾桶里,是每个宿主应有的美德。 懂了, 这是让他当捡垃圾的辛勤大自然员工呢。 [我有什么好处?] 系统:扫除垃圾,还你一个美丽修仙界,这难道还不够吗? [当然不够,就许你们中心放高利贷,我就得做白工,这道理走到天边都没有的。] 系统:租赁商城100天租金以下的,给你免租一天,不能再多了! 蚊子腿再小也是肉,谭昭见好就收,非常痛快地答应了。 系统一听就觉得亏了,气呼呼地跑去编辑影像资料,还有世界定位和基本讯息,等一切搞定,界面弹出了请等待72小时的字样。 而谭昭呢,他已经顺着探测仪的提示音走到了天明宗一处僻静的石头林里,而他身边,还有宋呈庸。 “这光秃秃的都是石头,有甚好看的?” 谭昭摊了摊手:“那你可有所不知了,剑修门派能有什么好景致,你怕不是想我带你上破渊峰?” 宋呈庸苍蝇搓手:“不行吗?” “我带你去,你敢吗?” 宋呈庸摸了摸自己的道心,他还真……不敢,破渊尊者谁啊,一柄剑威震整个修仙界,崇拜归崇拜,怂也是真怂。 “你看吧,这里的景致其实跟破渊峰也差不了多少,你就权当去过破渊峰了。” 宋呈庸表示自己一个字都不信:“小师叔你就欺负我书读得少吧。” ……谭昭这回,还真没有驴人。 破渊峰这名字听着大气磅礴,在外也是出了名的灵气纯粹,但架不住峰主是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剑修大佬啊,甚至因为久于打理,很多地方都带着便宜师尊的剑罡,有强有弱,原主还在时,很多地方也都不能去。 “不信算了。”谭昭随意摆了摆手,绕过一块巨石,视野立刻开阔起来,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此处并没有任何人,有的只是一只……对着小溪潭自怨自艾的鸟。 顺着元律的视线看去,宋呈庸也看到了这只秃头鸟,他忍不住一乐:“这看着,怪可怜的,不是说剑修不爱养灵兽吗?” 那哪是不爱养,分明就是养不起。 谭昭默默吐槽了一句,头顶就划过一道阴影,还没等他回头,就传来宋呈庸呼痛的声音。然后他转头一看,就看到一人一鸟正在玩追逐战。 瞧这架势,这鸟的伤势应该是好得差不多了。 “小师叔,救命啊!” 谭昭朝虚空招了招手:“出气了就停嘴,伤好全了?” 哎,你还别说,这秃头鸟闻言一愣,却并没有朝谭昭飞过去,反而是停在最近的大石头上,给了两人一个圆鼓鼓的屁股。 宋呈庸摸了摸脸上的小伤口,这鸟啥品种啊,金丹修为都能啄伤:“小师叔你养的?” “养过几日,为了它,我还去学了炼丹呢。” 蹲着的鸟身体一僵,很显然回想起了某些不太美好的瞬间。 “炼丹?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你看着这鸟不还好好的嘛。” 宋呈庸给了一个狐疑的表情,谭昭一点儿也不虚的,他走上前,戳了戳小鸟已经长了新羽毛的小翅膀:“看来丹药的效果不错,最近我还有些钱,要不要再追加一份?” 小鸟的身体一僵,最后还是为了美丽舍弃了尊严! 谭昭伸着手,一只小翅膀就搁到他手上,他只觉手下微凉,等小翅膀离开,只见他手上是一块极海玉髓。 “治疗费?” 闻言,小鸟的头点了点,他有些恼那个时不时出来骚扰他的奇怪声音,用最后一点儿修为将之压下去后,他勉强从伴生空间里找了块不太喜欢的石头送给这个凡人。 哎,看在他那该死的丹药份上。 谭昭掂了掂手里的玉髓,冲系统吹嘘:你看,我的丹药明明卖得出去! 系统:……你开心就好,你这分明是强买强卖好不好! 谭昭充耳不闻,在宋呈庸没发现玉髓前将之送入空间给小祖宗玩,这才在储物袋里翻了翻,找出老早准备好的丹药放在小鸟面前:“加强版的,欢迎回购。” “小师叔你自言自语说什么呢?” 谭昭见小鸟收了丹药,随意掸了掸法衣:“我在说,如果有人独处时,听到识海里传来奇奇怪怪的声音,那这声音一定居心不良。” 宋呈庸不明就里:“这不凡人都知道的事情吗?捡到老爷爷修仙的坊间故事,早千年前就被讲烂了。” “哦是吗?”谭昭看了一眼浑身僵硬的小鸟,轻飘飘的开口,“最近我在乡下集市就遇上这样的一个人,后来炼了一味丹药,他吃下去就好了。” 宋呈庸:……小师叔打从回归后,这性子真是越来越离谱了。 第141节 但正事还是得讲的,等小鸟叼着丹药仓皇飞走,宋呈庸见四下无人,便道:“小师叔可有听说凡间界,有掠夺一国一城气运的传闻?” “气运?可修士又不以气运修行?” “详细未知,但各大宗门都有接到传信,此事可大可小,每个宗门都会派人去往凡间界。我原本打算去试炼秘境寻找突破机缘,却未料到会发生那等事情,我是来向你告别的。” 宋呈庸外向开朗,但此时此刻的他却非常急躁,这样的状态,其实对于修士来说非常不好。 “宋呈庸,修行之事,戒急戒躁。” “我……”在小师叔明亮的眼睛瞎,宋呈庸有些颓地靠在了后面的石头上,“你知道吗?我滞留金丹巅峰,已有五年了。” “宋呈光在我这个年纪,早就已经是元婴初期了。” 天上宗,宋呈光之名,就犹同之前元律在天明宗一般,任是何等天资,都能将人衬得黯淡无光,宋呈庸面上不提,心里到底是憋了一股气。 “所以你就想去查探此事?”谭昭说完,还未等宋呈庸回答,便肃容道,“如果你是抱着这样的诉求去往凡间界,我劝你现在就打消这个念头。修行之事,本就发乎己身,所谓突破机缘,也端在你个人境界,所谓‘历练渡劫’的概念,我个人并不是很喜欢。” 这般的小师叔,宋呈庸觉得陌生,但却跟传闻中的元小师叔更加接近了。 赤诚又认真,这样的人,果然是天生的修仙苗子,就像……宋呈光一样。 宋呈庸心神失守,谭昭一见,只得聚一点灵光置于人眉间:“我看你就是想太多!突破还要讲究什么突破时机,这难道不是像喝水吃饭一样水到渠成吗?” 系统:……宿主,我充分怀疑你在给人火上浇油。 却未料宋呈庸被这么一刺激,居然清醒了三分:“法修又不是剑修,怎么可能这么简单!” “不都一样吗!你灵气积累到了,境界也到了,当下就是最好的机缘!” “……当下就是最好的机缘?” “这个问题,该问你自己。” 问他自己吗? 宋呈庸的师父是天上宗的明达真人,化神境的大能,也是宋呈庸的族叔,不过他平日里比较佛,也不管事,这次上天明宗,还是为了感谢元律救了他徒儿。 他正搁人前殿喝着茶呢,就感知到徒弟……突破了? 这怎么可能?不是说机缘未到? 等明达真人由柴枫引过去,聚在头顶的劫云已经成型了,修者目力极好,他遥遥便瞧见劫云底下一身法衣猎猎的徒儿。 而此时此刻的谭昭呢,他正猫在旁边装空气呢。 哎,他得收缩一下气场,万一天道爸爸又要眷顾他呢,说起来他也是头一遭看人渡劫,你别说,看别人被劈,还确实挺爽的:)。 第166章 禁止套娃(十二) 天道劫云之下, 众生平等。 而这,也正是修仙者逆天而行的最大证明,每升一个境界, 天道都会是最大的裁决者,不论是谁, 都得经过雷劫。 练气升筑基, 是一九雷劫,以此类推至渡劫期, 修士会达到六九雷劫, 而若要飞升, 传闻是要经过九九雷劫,且最后的九下,还是紫雷。 当然, 如今的修仙界已经一千多年没有人飞升了,大家最常见的也是最强几个雷劫。此时此刻,宋呈庸要渡的元婴劫, 就是三九雷劫,也就是要挨劈二十七下。 不过元婴劫的辐射范围并不大, 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道理, 最靠里的那一圈已经有不少金丹修者在观摩,虽然可能没有什么借鉴意义, 但感受一下也无不可。 当第一道雷下来时,方圆十公里只能听得到雷声, 谭昭就猫在最外侧, 他也不是不想近距离观摩,但这不是怕走得近被天道爸爸眷顾嘛。 他如今就一凡人,那要是天雷聚顶, 是渡劫啊还是遭了报应,指不定得霸占修仙界热搜一整年呢。 无量天尊,他还是想低调做人的。 不过,看别人挨劈,真爽:)。 修士的雷劫时期,有短有长,如果是水到渠成,那几个时辰就能劈完,而如果心境有问题的,那劈个七天七夜都不算长的。当然以谭昭对各大天道的了解,你让天道雷劫为你持续加班,以天道的小性子,下一次雷劫指不定怎么搞小鞋子给你穿呢。 宋呈庸这小子境界水平都可以,否则谭昭也不会出言相劝,此刻雷劫之下,果然并无滞涩,也就比原主渡劫时慢了那么一点点。 等到最后一波雷劫来临时,前方的金丹境已经撤退了,而此刻的雷柱也比最开始粗了整整五倍,那真是碗口粗的雷电啊,以谭某人丰富的挨劈经验,这玩意儿要生挨了,能直接电个爆炸头。 这周围人看得心神摇曳,那头渡劫的正主宋呈庸却是狼狈不堪。 法修不比剑修,剑修渡劫一柄剑走天下,法修就除了自身修为外,还会依凭自己的符纸啊阵法,这些天道都是允许的,但今天他就出来道个歉,很多渡劫的用具都没整理过,虽然越渡劫越冷静,但……有一句mmp他真的好想开口。 果然,天才的思路不是他能理解的! 心里虽然这么想,但这般时刻,宋呈庸却觉得心里畅快极了,他并没有按照所谓的既定方式渡劫,而是也能“由心”而动,不知为何,越到后面,他心里愈发起了一股豪情,大概是被那句“当下就是最好的渡劫时间”给激的,他便要让人瞧瞧,他不是像他的名字那样只能呈现平庸。 最后一道劫雷下来,整个四方天空都被映衬成亮色,而劫云之下的宋呈庸,虽然狼狈,却并无颓势。 明达真人一见,抚须而笑:“成了。” 做师父的当然高兴,但同时他心里又有些纳闷,他徒弟这性子,不能随便散个步就悟透时机的,莫不成是元律师弟? 明达真人将疑问放在心中,正欲上前恭喜徒儿,劫云处已有霞云,雷劫云该是消散才对,可偏偏霞云自生,这雷劫云居然绕着周围转了好几圈,像是在寻找另一个需要渡劫的修士一般。 这等到霞云都消散了,这雷劫云才似乎“不甘不愿”地开始消失,直至天上的劫云全部消失,底下的修士才开始动作。 有人上前恭喜,有人在纳闷最后劫云的骚操作,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个人,就差没把呼吸都藏起来了,这个人当然是谭昭了。 系统:怂!真怂!太怂了!宿主,你就应该硬杠啊,刚劫云找你呢~ [说得好像刚才你不怂一样,连个字你都没敢蹦出来,还好意思笑话我?] 主统俩瞬间陷入沉默,然后纷纷将此事翻篇,谭昭抬头看碧空万里,终于挺起胸膛跑去给人贺喜了。 宋呈庸已换了身法衣,被雷劫劈得灰扑扑的头发也妥帖打理好,作为一名新晋元婴真人,他心中非常舒爽,见元律终于过来,他立刻拱手,给人行了一个标准的谢礼:“多谢元小师叔指点。” 这可真是……太出乎人意料了。 前段时间试炼秘境,传出元律一剑戮狮的传闻,那见的人还算少,后来传出来,信的人有,但不信的人更多,修仙界铁律,无灵根不修仙。 但现在,宋呈庸是天上宗的人,人师父都在呢,真没必要替元律背书,能说这样的话,那绝对真的不能再真了。 刚可有人去打听了,这宋呈庸困顿金丹巅峰已有五年,原本也未到突破时机,这好端端来道谢,乍然渡劫,那必定是得了机缘。 这么一想,大家看小师叔的目光就变得炙热起来了。 谁不想突破啊,谁不想机缘啊!那就算是万分之一的概率,那就万一呢。 谭昭多敏锐的人啊,立刻就发觉了,他斜睨了宋呈庸一眼,心想你这小子生得眉清目秀,肚皮居然是乌溜溜的:“没有没有,都是你自己的努力。” 话也没有多说,宋呈庸刚突破,还需稳固境界,明达真人同柴枫简单告辞后,就提着徒弟回自家洞府去了。 这热闹没了,人自然就散了,原本柴枫还想问问宋呈庸是如何突破的,但思及方才的劫云异象,他还是得召集长老们商量商量。 天道的任何举动,都值得被认真对待。 被天道针对的谭某人并不敢发言,甚至还悄悄把自己藏得更好了。 宋呈庸渡劫一事,成为了这一片区当之无愧的热搜第一,而作为蹭热搜热度的人,元律又以另一种存在再次跃入修者的眼中。 有人说元律得了机缘,受天道眷顾,当然也有人说元律已然灵根失却,如今不过是“垂死挣扎”,修仙者也是人,是人就会八卦,对此,谭昭一概没理。 他往破渊峰一躲,那就算是宗主,只要他不杀人放火,都不会来扰他。 平平静静过了三日,某一天的夜里,谭昭的窗户外面传来了鸟喙啄击窗户的声音。 他推开窗一看,果然是秃头鸟。 唔,现在已经不能叫秃头鸟了,虽然羽毛还未完全长好,但已经不秃了。谭昭看人全身羽毛都呈鹅黄色,就道:“小黄,怎么大晚上跑过来?” 鸟:!!!我不叫小黄!!! 这翅膀扑腾得呀,显而易见对这个名字很有意见了。 谭昭失笑:“那要叫什么?再扑腾下去,新长的羽毛又要掉了。” 观离从没见过这等坏心眼的修士,但听到这话,他还是下意识僵住,气鼓鼓地将翅膀揣起来,他只觉得自己犹豫三天跑来找人简直是他鸟生做的最愚蠢的决定了。 “行吧,既然如此,好走不送。” 观离要走的架势,就顿住了,让他走他就要走,那他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小鸟嗖地一下,就飞进了洞府里,他在这里也住了好几个时日,早已非常熟门熟路,很快就停在里面少有的摆设剑架上。 谭昭将窗关好,却并未上前,反而是斜斜倚在窗框上:“我也不懂鸟语,你既然来找我,总归要说些我听得懂的人话吧。” 让鸟说人话,这在其他的世界当然是强人所难,但在修仙界一片瓦砸下来即便是棵树,那都有可能会说人话的。 更何况,这鸟可不是普通鸟,甚至都没有妖气,但他曾经跟鸟界某位孔姓小王子做过朋友,怎么判断一只鸟开没开灵智,他还是会的。 观离犹豫片刻,想着来都来了,那个脑海里的声音一直喊着让他什么绑定,如今他虽然重伤未愈,但绝不会听任摆布。 在欠人因果和别人控制两个选项之间,观离又不傻,他只是因为受伤变成了伪态,又不是脑子退化了,当然选择前者。 况且,他本来就欠这人一份因果,债多不愁吧。 “本……我叫观离。” 声音,居然出乎意料的爽朗,这跟这个体型可不太相配,谭昭还以为会是跟小祖宗一样的小奶音呢。 谭昭不免有些失望,但他还是开口:“我叫元律。” 既然开了口,这第二句话就不难说了,观离很显然是“鸟落平原被犬欺”,他将自己如何受伤隐去不说,只道自己受了重伤,在重伤之际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声音,他用修为极力压制,却每每让其突破防线,妄图与他绑定云云。 谭昭:破案了!那系统断断续续被检测到的原因,原来是被鸟强制屏蔽了呀啊。 这可真是…… [系统,你的投诉报告进展怎么样了?] 系统:你不说我差点忘了,今天白天就出来了,判定结果你应该猜到了。 [那我下次见到戚晓雪,可以听到她的系统音了?] 系统:是这样的呢。 [那等下这只系统,你也发个好友申请看看呗。] 系统:你当我什么!休想! 话虽是如此,等谭昭让观离尝试着松开压制力量时,系统还是吭哧吭哧搜索附近的系统波,然后……就被它发现了一点儿非常有意思的东西。 第167章 禁止套娃(十三) 第142节 众所周知, 每一个系统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统波,且这波拥有独一性,从诞生那刻起, 无法更改、不能转让,直到系统消亡, 统波都是固定的。 即便有些系统因为功能不同, 会搭载子系统辅助,但这个子系统严格意义上来讲, 只是这个系统的一部分。换句话说, 主系统和子系统虽然可以分割, 但统波却是一样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有一种系统叫做道侣系统,顾名思义就是道侣间才能用的系统, 该系统一统两主,分别存在于两个人身上,但如果检测统波, 就只有一个波长。 以此类推,当你遇到统波一样的系统, 那么…… 谭昭这下真的有些惊讶了:一个系统?真假? 系统:宿主, 请你不要质疑我的专业性。 [没想到修仙界还挺会玩,话说起来, 你有没有子系统?] 系统:宿主,请你正视一件事情, 拥不拥有子系统, 并不是判断一个系统高不高级的因素,它这个子系统还没被人绑定呢,系统裁决中心已经出了结果, 你随时可以替鸟剥离这个系统。 [……你突然这么正经,我突然有些不大习惯。] 系统:哼哼,我一直都很正经的,不像你:)。 一定要通过贬低他抬高自己吗?谭昭忍不住失笑,却并未立刻替观离鸟剥离系统,毕竟是鸟有求于他,如果太上赶着,反而不美。 “我可以帮你驱逐它,但你付什么报酬给我?” 观离并不意外对方说这样的话,如果不说,他反而会担忧,只是给什么呢,他再度翻了翻自己的小私库,忽然看到了一样非常合适的报酬:“这个,如何?” 他说着,便用翅膀在前面一挥,一块玉简落入谭昭掌心。 谭昭并不急着看,反是道:“这是什么?” 观离就比较欣赏这个人修这点,一个人的眼神能决定很多东西,虽然这个人修炼的丹药又难闻又难吃,但总算人看着还算过得去:“你不是灵根破碎了嘛,这可是修补灵根的丹方,你自己就是丹师,不用我多说真伪吧。” 倒还真应景,只可惜他并不打算修补灵根,毕竟他要是修好了,就得修炼,一修炼就得晋升,一晋升……那天雷肯定可劲地劈他,那不就是全露馅了嘛。 “……你不要?”观离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谭昭摊手:“我只是反应平淡了一些,并没说不要啊。” “你这叫反应平淡吗?你根本就是没有反应?!” 这鸟的翅膀看来是好全了,瞧这扑腾的有力模样:“我有没有灵根,影响我战力了吗?并没有,你信任我能替你拔出它,就是铁证,不是吗?” ……这怎么能混为一谈? 观离完全不能理解这个人修:“如果你不修炼,即便你战力非凡,人终有一死,甚至你还会老去,到那时你又该如何?” 谭昭不欲多作解释:“你就当我个人有个人的活法吧,再说了,修者逆天而为,指不定哪天就陨落了,我所修之道,为逍遥剑道,此刻我由心而活,便是足矣。” 这境界……观离有些吃惊,这人才二十多岁吧,就已有了这般领悟,族里长老或许都没这份觉悟。修仙,与人斗,与天斗,与地斗,这还是他头一遭看到这么“无为”剑客。 再说下去,道心都要动摇了,观离只想解决那个该死的声音,便道:“随便你吧,既然你接了我的报酬,什么时候动手?” “择日不如撞日,就今晚吧。” “你确定?” 谭昭颔首,他已经拿到系统给他的系统捕捉工具,如果是绑定的系统,可能有些困难,但这未绑定的子系统,那根本不费什么功夫。 系统:不好宿主,这子系统要跑! 跑?那必定是跑不了的。 观离只觉得识海一片轻松,他将所有用来压制那个声音的力量尽数收回,而在他收回的刹那,一串奇怪的滋啦声在他识海里响起,他下意识地想去压制,却在下一刻刹那,声音迅速消失。 识海恢复到往昔,甚至较之以往,还更加凝实了许多。 观离像是踩地盘一样,将整个识海甚至丹田都检查了两遍,发现再无任何外来入侵力量后,终于满意地拍了拍翅膀:“多谢。” “不用,银货两讫的事情,欢迎下次惠顾。” 还下次?观离立刻扇着翅膀气呼呼地离开了,那小背影怎么看都带着欢腾。 谭昭等鸟下了山,这才折返回洞府,顺手还给洞府套了个隔绝阵法,才将捕捉到的子系统放出来。 [这是不是那只剧情辅助系统?] 系统:看内存,不是,这只子系统明显是被新剥离出来的,要不要就地销毁? [销毁的话,主系统应该能察觉到吧?] 系统:是的。 [那就暂时不销毁,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搁你那好好研究研究呗。] 系统:这种子系统有什么好研究的。 话虽是如此,系统却并未拒绝,甚至……有些跃跃欲试。 [哦对了,顺手的事情,你要不要比对下那只剧情辅助系统的统波?] 系统:没见过怎么比对啊,我又做不到无中生有,谁让你非呢,要搁一个运气好点的,早该找到了。 好气哦,谭昭捏了捏眉心,开始研究小鸟送他的报酬。 片刻后,谭昭非常利索地将玉简送进空间给小可爱们当玩具,这不愧是修补灵根的丹方啊,这主药不是龙肝凤髓,就是不世珍宝,他是吃饱了撑的满世界找这些东西。 算了,还是睡醒后,去思过崖回收叛逃系统要紧。 天明宗思过崖,是只有翻了过错的弟子才能入内,但也不是没有例外,作为渡劫期大佬的唯一弟子,谭某人还是有些特权的。 思过崖其实是一个被安置在天明宗靠西侧一座悬崖上的小秘境,进入秘境的方法是“跳崖”,所以才会有思过崖的称呼。 谭昭费了些功夫进入思过崖,按照系统出示的地图显示,很快就找到了戚晓雪。 但怎么说呢,看来戚晓雪的运气也不咋地。 [她这个问心阵,很是凶险啊。] 系统:你不觉得这也是另一种幸运啊,她入了问心阵,虽然凶险,但你也没办法搞她的系统了。 [……还能这么理解?] 系统:不然呢,你这个时候去剥离系统,搞不好直接把人杀了。 谭昭终于叹服。 这外面他的名声正劲,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思过崖的环境正适合练剑,他索性掏出褚临送他的灵剑磨合起来,倒是时间也不难消磨。 相较于悠悠闲闲的谭昭,问心阵内的戚晓雪就不大好过了。 戚晓雪天资确实很好,身为半妖之身,她借助系统隐蔽血统,又能拜大宗门宗主为师,一路走来,那也是旁人欣羡不得的。 但也是因为修炼过于顺利,近段时间的“坎坷”让她的心境产生了巨大的变化,柴枫原本的意愿是磨一磨徒弟的心境,但很显然,起到了反作用。 在问心阵里,戚晓雪被投射出来的“现实”刺激,她想起自己早逝的母亲,抛弃她的渣男父亲,翻脸不认人的小师叔,还有不再疼她的师父,如今种种,都像是在嘲讽她的天真,明明早就知道人心难测,她居然还傻傻地交付真心! 可笑,太可笑了! 一瞬间,问心阵内的气场就完全不同了。 谭昭也没想到戚晓雪会这么快从问心阵里冲出来,然后他很快发现,此时此刻的戚晓雪状态很不对。 从前的戚晓雪虽然水灵根过于发达,但至少眼神还是清明的,现在呢,隔老远看都冒着火光呢。 很显然,对方的系统也发现了,并且在极力的劝阻戚晓雪,但效果显然不佳。 谭昭还听到戚晓雪对她的系统说,她只有系统可以信任了。 [我现在出场,是不是坐实了大反派的位置?] 系统:你出不出现,都在反派的位置上待着呢。 这么一说,谭某人就迅速动作起来了,他的目标并不是戚晓雪,而是她身上已经绑定的系统。 普通的解绑,当然需要宿主和系统两方面都同意,但叛逃系统并不适用。 戚晓雪的系统反应也不可谓不快,它很快意识到对方出现是为了对付它,故而它立刻让戚晓雪用修为掩盖它的气息。 但戚晓雪的速度到底没有谭昭快,等她动作时,她身上的大半个系统已经剥离出来了。 “元律!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她吼完的刹那,戚晓雪就发觉自己再也感知不到系统的存在了,她在心底拼命呼唤系统,然而只有空荡荡的沉寂萦绕在她周围。 谭昭正欲将剥除出来的系统放入容器,却发觉这系统上居然有一道神识,他正欲出手,这道神识却闪得飞快,几乎是刹那间的功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而在凡人界的某个角落,一个快冻死的幼小孩子身边,忽然响起了电子音:检测到合适宿主,剧情辅助系统正在搭载中,十秒钟后,系统将自动绑定,十九……三二一,滴——绑定成功。 第168章 禁止套娃(十四) 这未免溜得也太快了吧, 谭昭忍不住咋舌了一下,以他强韧的神识就算是“放海”那也绝对能把这道神识留下来,这让人再次溜了, 只有一个原因。 系统:什么原因?你不中用了? [你就损我吧,我还没到老到这种地步, 应该是老早就准备好了退路, 你没见我都没出手呢,这道神识直接自己就雾化了。] 系统:少找借口, 哼哼。 没彻底斩草除根, 谭昭当然觉得遗憾, 不过也是他准备不足,毕竟系统他相处经验丰富,鬼知道居然还有自带神识的。 系统:你可别以偏概全啊, 系统属于人工智能,并不存在神识,这个系统存在, 那只能说明一点。 [说明什么?] 系统:说明这个系统被人侵占,或者他就是这个系统绑定的真宿主。 谭昭觉得这也未免太复杂了吧, 系统的一千种妙用? 先不提系统的一千种妙用, 那边厢的戚晓雪状态实在太差,失却了系统的她, 半妖血统暴露无遗。半妖出了名难修炼,原因不是因为天赋差, 相反, 绝大部分的半妖都在水平以上,他们集齐了人修的悟性和妖修的天赋,一旦步入修炼之途, 那速度别人拍马都比不上。 但有得便有失,半妖进益越快,对心性的要求就越高。 也就是说,一旦半妖的心境出了问题,步入歧途的几率会比寻常人高上许多。 这也是为什么大宗门虽有半妖弟子,却很少有半妖核心弟子的原因,特别还是宗主的亲传弟子,戚晓雪要不是凭借系统掩盖出身,大概率不会被柴枫收作弟子。 此刻戚晓雪心境完全不对,更准确来说,距离其入魔只差最后一步了。 修仙界,魔修人人喊打,这是基本铁律。 天明宗宗主的弟子因为被罚入思过崖而入魔,这个传闻可不大好听,虽然谭昭对天明宗仍然没有什么归属感,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修仙界多个魔修,显然没必要。 戚晓雪已经恨急了元律,她只恨自己瞎了眼,竟将这样的一个人当做兄长看待,如此卑劣小人,根本不配当她的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