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1979》 第001章 春天的故事 1979年,我来到这个世界,不知道这个世界会有怎样的新奇或悲惨等着我,可有一首歌把这一年唱得很好,“一九七九年,那是一个春天”,而带我来到这个世界的那对夫妻,他们根本养不起我,苦苦坚持了两年,终于决定把我送给了一个算命先生,娶不到老婆的穷算命老先生,或许在那一刻,我的命运被注定了,或者被命运玩弄…… 这是中国号称中国西南重镇的重庆,它曾有无比风光的历史,古代叫过一个名字巴,与四川的蜀,常常被一起称之为巴蜀。 自刘备在白帝城托孤开始,古老的巴国变得越来越耀眼,一直到近代成为祖国西南耀眼的明星,大家叫它山城、雾都,老一辈人说重庆是九江合一江,多条大江汇聚到长江,涛涛长江从这里穿过,奔向东方。如此的大气磅礴,如此的明媚辉煌,可是我要很多年后才能熟悉它,我确实出生在重庆,可我出生的地方是一个重庆的边陲小镇,边陲小镇的农村。 山丘连着山丘,没有波澜壮阔的动容心魄,没有惊天动地的神秘传说,也没有激情澎湃的大江奔流;这是一块千万年平和的土地,如隐士般在中华五千年血雨腥风里安静从容,不曾驾驭乾坤名动天下,不曾达官显贵荣耀丘田;像随季节绽放的花、闻春风而发的草,在流年飞逝中千遍一律。是的,如此平凡的农村,平凡得在地图上找不到村庄的名字。 “算命吗?”我的养父站在街头巷口这样喊,或者是问,或者是等,这是他唯一掌握的一门谋生技能。 “算命吗?”多年以后,我也这样问,但我不喊,喊着算命太掉身价,但我会小声的问,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我唯一的谋生技能。 又过了些年,养父的优良传统“算命吗?”,这句问候被我抛弃了,不知道这算不算不孝,或者是不该忘记、甚至抛弃上一辈的“优良传统”。只因这时候,都是别人求着我:“有空吗?”而我会因上一辈的烙印,回答:“算命啊。” 变了一个字,语调也变了,我的命运也仿佛彻底变好了。而这个时候,我的养父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不然,他可以看到他给我这个儿子算的命准不准,当然,我的命运太过复杂,很难界定养父给我这个儿子算的命是否准确。 一九七九年,是一个极好的年头,我的祖国正在迈开大步向前走,好像所有的不幸与苦难都已结束,除了我的,因为我的苦难这时候才开始。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满神州大地”,很多文章都是这样形容这一年的, 那时我刚来到这个世界上,肯定是不懂春风,也是不懂什么叫神州大地,可以肯定的是,我确实是春天来到这个世界的,算是春风吹来的吧,但春天很短暂。 春天当然自古以来没有变过长短,在这个时节,漫山遍野的油菜花开得特别艳丽,而直到我长大以后,还能听见油菜地里的那些浪漫故事,对于穷山沟,那些事情确实是最浪漫的事了,只是那些浪漫的事被别人说起时,是当笑话,当娱乐话题的。 春天,麦苗也特别的绿,长得像不成熟的韭菜,既不能包饺子填饱肚子,也没法成为浪漫爱情故事的孕育地,实在长得太矮了。麦地里会有人弯着腰在拔草,一直有人弯着腰拔杂草,那拔草的身影中就有我的母亲,甚至我在她肚子里闹腾时,她还弯着腰在拔草。 小时候的我常常想:“有那么多草需要拔吗?”难道不是因为想偷偷看隔壁地里摇动的油菜花?两块地里种的庄稼不同,能看到的却不只是庄稼不同,地里发生的故事也不同。而我以为,麦地是没有灵魂的,因为从来都没有浪漫故事发生在麦地里,就算是麦苗长高了,长成熟了,也不可能发生,因为麦穗像刺猬,谁也受不了。 油菜地就不一样了,从远处看,金黄黄的一片,像金子铺在大地上,金光闪闪。走近看,油菜梗光滑细腻,油菜叶一尘不染,油菜花芳香扑鼻,最主要的是油菜身材高挑而曼妙,能够隐藏很多私会的身影。记得小时候读到:“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这句时,我总觉得写得不够真实,不应该是“人约油菜地”吗? 所以,油菜地是有丰富的灵魂的,不知道油菜地会不会看不起麦地,因为麦地里什么故事也没有,就像小时候村里孩子看不起我一样,我也像麦苗一样矮,因为矮,还带着麦穗一样的刺,总是让人不舒服。 直到我降生到这个世界,麦地才有了像样的故事,麦子地里生孩子当然是值得传扬的故事。 这是农村里春天的故事,而我也正好赶在春天的故事里降生。 我的养父常常埋怨:“小子,你的命不好算呐,你妈都没有记清楚你的具体时间。” 是的,我来到这个世界,只能确定年、月、日,没法确定时辰,那时贫穷的山沟里还很少见到手表,所以我一直没有考证到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具体时间,为此,我常常忧虑,忧虑走进地狱那一天时,怎样回答自己去到世间最详细的起点;天堂?我想天堂我可能是去不了啦,因为我是个算命的,因为算命要说很多谎话,说了那么多谎话,还能进天堂吗? 后来我为了给自己算命精确一些,我去问了我的母亲,试图推算出具体时间。为了我的母亲不厌烦,去问她时,我会卖上两斤肉,这样,我的母亲愿意坐下来给我讲那些本以为无关紧要的事情,而母亲在给我讲的时候,她会不停的去看挂在凹凸不平的石头墙上的肉,害怕我反悔似的,所以,母亲讲我的出生时,讲得特别详细,她可能觉得讲详细一些,我不好意思再把肉拿回去,虽然我早已申明那块肉是给她的。 母亲会从怀我的时候讲起:“唉!养不活,养不活还非得要,没办法,他不愿意结扎。”这好像是我必须要来到这个世界最充足的理由。 我会问:“不是那时计划生育搞得很严吗?” “是啊,很严啊,所以,家里的粮食、猪,都因为生你而被弄完了,跟抢人似的,却又不抢人,把你抢了去多好啊?也不会把你送给那个瞎子养,他们就抢猪、抢粮食。” 作为长在新中国,肩上曾围过红领巾的我,会纠正:“那不是抢,是抵罚款,违反了,不就是要受罚吗?” 母亲不会与我争辩,她认定那是抢,我也没法跟她争辩,因为我只想知道我来到这个世界的准确时间。但是母亲的言语间,好像是我把家里的粮食和猪,这两样最宝贵的财产弄走了,因为她觉得,没有我的到来,那些抢粮抢猪的人也不会到来。 我知道粮食和猪对于那样的一个家庭的重要性,可我已经长大了,没法关心那些岁月的无情,甚至也没有对那时候曾满脸泪水,看着唯一的生命依靠被抢走的母亲做一丝安慰,事情已经过去了,难道要为此而报仇吗?我想知道我出生的具体时间。 母亲一番泪眼婆娑,一场无可奈何的哀叹,我必须忍受,必定是我想知道出生的具体时间,让她重新回忆起那段不堪回首的岁月。或许母亲想让我知道她的艰难和伟大,在那样艰难的日子里,还给了我生命,我不能对生活有一丝一毫的怨恨,而我并没有,我在等着讲最重要的片段,甚至都已经准备好了笔记本,就像要为一个伟大的人做传,必需庄重的记下不知道准不准确的事迹。 终于该说生我的那天了,母亲抬头看看老屋檐,目光最后还是落在斑驳的地上,目光落下时,划过那块二斤的肉。 那天早上,天还没亮,母亲就醒了,说是我闹醒的,我不太相信我能起得那么早,因为我几乎是睡到太阳晒屁股,都还不愿意起床那种人。 低矮黑暗的屋里,还没透出一丝光亮,想点上油灯,又想着煤油不多了,要在最需要的时候用。父亲已经早早上山去了,上山干什么母亲没有说,应该是干农活,那么早的时候,虽然天空可能还只是鱼肚白,也只能是干农活,那么早,油菜地里应该露水还很重,虽是暮春时节,被那么重的露水弄湿了,肯定也很冷,所以那么早不会发生什么爱情故事,我在笔记本把“油菜”两个字叉掉,重新写上:生我那天,天刚蒙蒙亮,母亲醒来,父亲已经上山干农活去了。 怀孕的人饿得特别快,母亲醒来以后,也想吃点东西,因没有点煤油灯,只能蹑手蹑脚如小偷一般摸到厨房去,凭着不能挡风遮雨的厨房的味道,判断出灶堂里还没有生火,吃的肯定就没有。家里有唯一可以马上放心吃进嘴里的东西,要么喝一瓢缸里的井水,要么是吃一根生红薯,母亲说她摸了一根生红薯吃。我觉得母亲肯定隐瞒了喝缸里的水这一细节,必定是我出生这一天母亲的行动,我想知道得更详细一些,怀胎快要生育的人,根据那些简单神奇的生理卫生课上的知识,怀胎已经十月的人,睡一夜刚起来时一定口渴,口渴便要喝东西,唯一能喝的只有缸里的水,母亲听完我的分析,没有争辩,点点头:“那应该是喝了。” 这就对了,看在二斤肉的份上,我的分析是正确的。 上厕所肯定是必要的,这无需记录,然后,母亲小心翼翼划燃了珍贵的火柴,精确无误的点燃了一把干草,扔进灶堂里。随便说一下,灶是长条石加上不规则石头磊起来的那种,比现在野炊搭的灶专业不了许多,这样的灶不具有很好的节能减排效果,却能煮东西,就是这么神奇,但是需要人弯腰,撅起嘴,对着灶堂里不断的吹气,火才真正的燃得起来,母亲也是这样做的。 我想,如果那时候我真已经在她肚子里醒了,她压低腰往灶堂里吹气时,会不会造成我的压迫感,这没法给母亲分析,非要这么详细,她可能会把二斤肉取下来,然后如驱赶野狗一样赶走我。 点燃火,就有光了,在锅没有被烧烂以前,快速的勺两瓢水进锅里,二两米,一小竹筒就是二两米,早已测量好的工具。还要往锅里放五斤父亲上山前洗好的红薯,一起倒进锅里,只要坚持灶堂的火不熄灭,要不了多久,就能吃上每天三餐都一样的饭:红薯稀饭。这样挺好,不用思考早饭、午饭、晚饭该煮什么,只要每次一样就好,不过,想不一样也没有下锅的材料。 讲到这里,我打断了母亲,好像忽略了一些细节,故事主体虽然是说待产的孕妇,但周边的影像也不能小觑,我的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呢?他们此刻在干嘛呢? 姐姐最大,起来了,也有些饿,她无论是想喝一瓢缸里的水,还是吃一个生红薯,这都是不被允许的。生水喝了拉肚子,拉肚子要吃药看医生,看医生是需要钱的,家里没钱,所以,不能喝生水。吃生红薯也是不允许的,红薯是家里共同财产,怎么能私自吃呢?母亲吃不一样,那是孕妇的特权,姐姐才六七岁,不可能怀孕,当然就没有单独吃生红薯的特权。 所以,姐姐便到灶堂前去烧火。 而我那两个一岁半的二哥,和三岁的大哥,他们此刻孩子床上,为避免“天亮了撒泡尿在床上”,母亲要去借着黎明前的一丝光亮把尿,虽然挺着大肚子蛮艰难的,但总比尿湿了床要晒稻草好一点。 床上铺的是稻草,稻草上一张竹编的席子,竹编的席子没法兜住尿,尿会打湿竹席下的稻草,稻草湿了会发霉,必须要弄出去晒,还得刚好有天气才行,这个过程肯定比把尿更复杂而艰难。把尿方便多了,尿地上就行,地是泥巴地,大地具有很好的吸收和消化能力,小孩子的尿不算难消化。农村里说童子尿能治病,这几乎是浪费珍贵药材的行为,但母亲顾不了这么多。 也有把尿不及时的时候,那就得晒稻草,免不了先听见打孩子的声音,紧接着是孩子的哭声,然后是母亲或者父亲抱着稻草往外走的埋怨声,就像交响乐,从序曲到高潮,必需有严格的递进关系,养成比较严谨而熟悉的流程。 把完大哥、二哥的尿,天已微微亮起来,屋里就能看得见了,而不需要点油灯。这是一种极其讲究的建筑,乱石头砌的墙上总是会有窟窿,这些窟窿既透气,还透光,要想节约环保,这样的建筑方式和风格是必须要坚守的。 屋里有光了,母亲便能正式开始一天的工作,有刚才那瓢井水,和孕妇特权才能吃的生红薯垫底,人显得非常精神,做起事来也呼呼生风。首先要砍猪草,就是把那些杂七杂八的植物砍断,再砍一些珍贵的红薯,放进一口大铁锅里,煮烂以后,就能解决猪的早餐问题,猪才能给家里增加财富,所以这是每天都要做的,如果不做,那就是跟钱过不去,跟钱过不去,人就活不下去。 但是,情况来了,这很重要,一个马上就要生孩子的母亲,挺着那么大肚子,要端起五六十斤重的猪食,这会不会不太可能,或者说会不会造成对孕妇或者未出生孩子的伤害?我的这次分析,母亲没有理会,说道:“我不端谁端?不吃饭吗?猪不用喂吗?” 我仔细想了想,看来这次分析是杞人忧天了,从她坚定的连续反问方式,母亲确实做了那些事情,而且没有发生危险,母亲以后的病痛,和我的性格养成等等,不知跟这有没有关系,我没有考证过,必定我还得先考证我出生的具体时间。 做完这些,父亲抗着锄头从山坡上回来了,身上虽然有被露水打湿,但一定没有钻进过油菜地,因为那样的话会湿透的,而且锄头上有新鲜的泥巴,味道也是新鲜的,以此证明他锄过地。 吃早餐,这是一天必须要做的,大瓦缸里泡着几十斤萝卜,这样大瓦缸有两三个,尽管如此的多,但萝卜还得精打细算,按人头分。咬一点,让嘴里有味道,然后大口的喝稀饭,不用质疑,肯定不是吃稀饭,是喝稀饭,所以吃早餐是呼呼的声响。 孩子不用喂,最小一岁半的二哥,生存欲望已经极其强烈,如果不用力喝稀饭,恐怕是难以活下去的,比他大的孩子那就喝得更猛烈,必定稀饭不多,慢了可能只能吃半饱。从小培养竞争意识,这是一种高瞻远瞩的思想。 喝稀饭时,孩子上身一般是穿了一件单衣服的,下身就没有任何遮挡了,也能便于撒尿,这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不能不说这样的考虑很完美,既凉快,又不用使用尿不湿,最主要还能让主要部位没有约束,自由健康生长。长大以后,当我躺在温柔乡里的红绡帐底时,女人能够心满意足、瞠目结舌的称赞我,跟这毫无约束、健康自由的生长发育有关系,因为我小时候也是这般成长。 吃完早饭,父亲扛着锄头上山,或者把缸里的水挑满再上山,尽管他老婆快要生了,他依然保持了自己辛勤劳动的固有节奏,这是一个有坚持的农民。他还是得上山,山上有做不完的农活,至于做什么,那就不细说了,有太多做的了,地里杂草得除吧?有的地也要挖啊,还得去田里呢,总之事情是做不完的。不能因为老婆快要生了,给自己找借口不上山,从这方面看,父亲算得上严于律己。 大姐要去上小学,她肯定是吃完早餐就飞了,留下来可没好事情,两个弟弟就得烦死人,所以嘛,谁生的,就谁管。 然后,母亲开始洗碗,喂猪,猪圈在几十米外,要提着或者端着几十斤猪食跑几趟,这种锻炼方式比健身房要有效很多。穿过高低不平的地面,准确无误把猪食倒进猪槽里,这一连贯而有极其讲究的锻炼过程,有健身房绝对达不到的效果,况且还不用花钱买月票、年票呐,每天必须要做,这是一种长年累月的锻炼,不是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为了祖国繁荣昌盛,孕妇怎么了?当然还是得做,尽管晚些时候,我就要出来了,依然无法阻止母亲每天固定不变的锻炼,这是穷人为了健康活着,而不得不坚持的信仰。 人的早餐吃了,猪的早餐也吃了,母亲看似可以暂时修息一会儿,有没有暂时休息一会儿,母亲说是没有的,还有两个儿子需要管教,怎么管教呢?用竹编的围栏,把孩子围在堂屋里,天气好的话,也可以围在院坝里,就像关鸡鸭那样,因为孩子的高度和鸡鸭差不多,这是为了孩子的安全着想,保护孩子是很重要的,祖国未来需要孩子去建设,孩子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当然要围好,不然农村里任何一个地方都可能断送了这未来。 最小的也一岁多了,可以满地跑或者满地爬了,到这年纪,父母就默认孩子具备了基本的自我照料能力。当然,孩子也可以带到地里去,但孩子会危害到庄稼的安全,所以母亲选择用围栏关起来,自己上山去麦地里拔草。至于围栏里我的两个哥哥,他们可以自由选择,只是得在围栏以内自由选择,哭,或者笑,爬、走、跑、跳,都没有限制,这个围栏还是蛮大的,也是尊重孩子意愿的围栏,是自由的摇篮,哦,自由的围栏。 清晨的阳光洒满山岗,也照耀着每一块庄稼地,以及庄稼地里的每一个人,汗水滴进土地时,土地能感受到阳光的味道。 这是一个特别的早晨,或者上午,因为具体时间还没确定好,只能这么说,而且我马上要来到这个世界了,所以,这个早晨或者上午一定是特别的、美丽的,阳光一定是灿烂的,风一定是和煦的,天空一定是湛蓝的。 母亲走进麦地里,开始弯腰拔杂草,杂草的生命力比麦苗强,怎么也拔不光,所以得天天拔。拔下来的草也不能浪费,有的能喂猪,余下的要背回去晒干做燃料,农村真是样样都是宝啊,没有什么是无用的。 父亲应该也在不远处的地里,母亲说记不清楚了,这很可惜,在孕妇快要生产时,丈夫在哪里的问题被忽略了,让我的出生变得残缺,这可能就是我命运多舛的第一个原因。 如果父亲在不远处的地里,有没有与挺着大肚子,埋头拔草的母亲聊几句呢?聊什么呢?聊的话题有助于胎教吗?这些都没有考证了。 我想,我出生前的画面应该是这样的,清晨(或者上午),灿烂的阳光照耀着这个贫穷的小山坡,山坡上阶梯一般的地里是嫩绿的麦苗,也有金灿灿的油菜花,和煦的春风在山坡上游荡。一位怀胎十月的母亲,在湛蓝的天空下,时而弯腰把头埋进地里,时而站起来抹一把脸上的辛勤汗水,她心情非常好,因为猪已经喂好了,两个儿子也用围栏围起来了。贫瘠得如残垣断壁的家没什么好呆的,还是在这充满希望的庄稼地里更有幸福感,这位母亲为了生活的希望,也可能是为了胎教,教育即将要出生的孩子学会勤劳,学会热爱土地。 空气非常的新鲜,没有一点污染的味道,天空还应该有鸟儿在欢乐的歌唱,庄稼地外也应该是开满了各色野花,野花和油菜花地里,蝴蝶和蜜蜂应该是在翩翩起舞,也像勤劳的母亲一样勤劳,和煦的春风把母亲的汗水飘洒入土地,而母亲肚里的我正享受着这最后的胎教,我仿佛听见鸟儿欢乐的歌唱,也应该感受到了蜜蜂和蝴蝶的翩翩起舞,也感受到了明媚阳光的照耀,还有母亲幸福勤劳的笑脸,我必须得这样记录下来,必定是我自己要出生了。 突然,母亲感觉到肚子痛,因为已经生了三个孩子,经验是相当的丰富了,加上生活对母亲严格的摧残和锻炼,生孩子这事算不得大事,甚至比不上卖肥猪时那样的让人觉得幸福。必定猪是卖钱,生下孩子来是花钱。 母亲觉得我不太懂事,怎么能在劳作时乱动呢?可孩子在肚子里,还不能进行有效的打骂教育,只能坐在地里,休息一会儿,希望阵痛能快点结束,必定草还没拔完呢。 可是,阵痛没有结束,而且越来越严重,根据经验判断,应该是要生了,此时站起来是不行的了,虽然也听说有人站在地里,或者树下把孩子生下来了,但母亲没有站起来,已经生了几个的经验告诉她,站起来比坐在地里累。此刻,她强忍着剧痛,这剧痛应该与刽子手折磨英雄的先辈不相上下,甚至会更糟糕一些,母亲此刻应该想到了那些英雄的故事,因此身体里充满了力量,她威武不屈的展望四周庄稼地,激情高昂地呼喊着丈夫的名字。 呼喊声在山坡上盘旋,应该是和煦的春风把呼喊声传递到了丈夫的耳朵里,就是我父亲的耳朵里,他以矫健的步伐来到母亲身边时,母亲已经双手捧起孩子,孩子的脐带还连着母亲,此刻不知道有没有喊什么高大上的口号,母亲说不记得了,但是父亲手里的锄头对于脐带显得有些高射炮打蚊子,于是,跑回家里取来一把剪刀,几张破布,伴随着我的一声啼哭,山坡变得热闹很多了,洋溢着生命茁壮成长的气息,从此,麦子地里也有了故事。 所以我的小名叫:麦子,麦子地里生的嘛。 母亲说的后来怎么抱我回家,怎么清洗等等,我已经没有记录了,我在算我来到这个时间的精确时间,经过一番推算,我觉得,生我时应该是八点至九点之间,母亲没有反对,并且确认了:“应该是那个时候,因为你刚生下来,过来了一个邻村的人,我问了他几点了,他好像说八点,还是九点,反正差不多。” 那就是确定在八点或者九点,这一个小时范围是我需要追寻一生的时间,那个过路的邻村人死得太早,没法问他了。据说在山上看见人生孩子不吉利,不知他的早死与这有没有关系,他要是还活着,如果可以告诉我出生的具体时间,我可以免费给他算一次,告诉了我这么重大的信息,我应该可以给他算精确一点,精确到什么时候死,这样便可以提前准备。 暂时是没办法了,只能精确到这个时间,我收起笔记本,看来二斤猪肉没有白买,时间被缩小在一个范围,准确来说是辰时,虽然有可能过了九点,就是下一个时辰,我养父给我算命时,也是按辰时算的,早知这样,不用买二斤猪肉了。 我买二斤猪肉,去找母亲打听我出生的准确时间时,我是因为刚刚跟养父学算命,那年我十二岁,首先对自己的命感到特别好奇,所以去打听时间,主要是觉得自己的命不是那么的好,会不会是时间记错了,要是记错了的话,我的命算起来可能会更好一些。 我知道我的亲生父母是谁时,那年我八岁,听见一个人骂我养父,在听到这骂声前,我还不知道他是养父,我一直以为他是母亲和父亲的双性合体,但是我叫他爸。 为什么骂起来,多半是因为对算的命不满意,我这算命的爸不如后来的我,他怎么算的就怎么说,不像我知道看人下菜,有些话不能说,说了会遭骂。养父当着面被人骂还是极少见的,背后有多少人骂过这也无所谓。 张寡妇是少有的算命算骂起来的,算命又不给钱,给几个鸡蛋,或者一筐红薯,或者什么也不给,但老是要找到家里来算命,主要是问她的白马王子什么时候上她的床,有时候也要求算算她还会有几个孩子。 我养父当然是如实告诉她:“你的八字中印星官杀太重,地支伤官,宫遭三刑,嫁谁谁死,张幺妹,你还是别嫁了。”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我养父觊觎张寡妇,甚至他们在油菜花正艳时,也曾有过浪漫的时候。 八岁的我已经很机灵了,听见那个妇女骂:“你这个瞎子五保户,活该断子绝孙。”当我听到句时,我是准备冲出去拼命的,我虽然小,但是知道这句话的意思,怎么会断子绝孙呢?我不是爸的儿子吗?难道你这样骂,不是要咒我早死,长不大吗? 好在瘦小苦干的我没有冲出去,要是真冲出去,可能真的把自己小命送了,只用透过门缝,我能看是张寡妇,我认得她,像头膘肥体壮的大肥猪,我怎么能是大肥猪的对手呢。她骂的其它的我记不住了,但是我听见她说:“你的儿子谁不知道是李文白家的老四,你也姓李,就能当是自己儿子吗?不要脸,狗日的李瞎子……”李瞎子也可能带着笑容回一句:“我日你……” 我当时脑袋是嗡嗡的响,看着养父没有反对,一声不吭,我知道,张寡妇骂的可能是实情。别人骂他时,他从不反骂回去,因为他早把对方的命算过了,没有必要骂,什么时候死在那摆着呢。 我亲生父亲李文白,我养父也姓李,大家叫他李瞎子,以至于忘记了他的全名,我知道,叫李阔。他并不全瞎,能看见一些,但出去算命时是装着全瞎的,我自小就牵着他到处走,他像真全瞎一样跟在我身后,回到家里时才会脱下这伪装来。 第002章兄弟相见 当我知道我的亲生父母是谁的时候,我曾去问他们:“当初为什么生我?” 我这样问,不是因为对生活的怨恨,那时还是懵懂无知的年纪,就是想问问,大千世界人那么多,我为何生在这个地方,严格来讲,是一个很穷的地方,或许我想知道人出生在穷地方还是富地方,这有什么道理呢? 我也不是嫌弃养父李瞎子,据我当时的可靠消息,跟着李瞎子,比在李文白家日子好,起码吃的好一些,稀饭里米和红薯的比例中,米的占比还是大很多。 所以我不是要离开养父李阔,想回亲生父母的家,我那时想的是,那家愿意给好一点的吃的养我,我就给谁做儿子,李瞎子比亲生父母家吃得好一些,当然是留在李瞎子家啰,没有吃得更好的家庭来要我,要不然,以我当时的想法,我可以毅然决然的离开李瞎子的。 我去问为什么要生我这样的问题,当时主要是想知道为什么生了却要送人。 母亲的回答是:“怀上了,就生呗!”语气平淡,没有感慨,没有无奈。 当我再继续问时,他们语调会发生变化,显得极其的不耐烦:“滚,问你现在的爸去,他不是算命的吗?”这极其不耐烦的样子,好像是怨恨我,怨恨我的养父,怨恨生孩子。 此后的所有日子,我都在找寻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理论依据,或者说是依照什么道理会出生在穷山沟里,为什么很多人都不是,当然,也有很多和我相似的。 人的出生,有那么多种可能,为何我是最艰难的一种可能呢?直到我也学会算命时,我也说不清楚这是为什么。 我的养父知道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的道理,一句话:“命中注定。” 至于我为什么会被当着一次算命的钱,抵给李瞎子,这并不难弄清楚。 山里开始土地承包制,土地又回到了人民手中,应该是一个不错的年头,只是我的父母还是没有饱饭吃,要不然,两岁时,不会把我送给李瞎子,这就是把我送给李瞎子李阔的理由,这理由我觉得能接受,并且是很有智慧的人才能想的出来的办法。自己家生了孩子没饱饭吃,李瞎子一个人,吃的东西多一些,为何不派一个人过去李瞎子家吃呢?为何是我,不是哥哥姐姐,可能主要是当时我年纪最小,因为年纪小,心灵最纯真,心灵最纯真的人才能把这任务得完美一些。 自小长大,一直到李瞎子去世时,我都潜伏得很好,没有暴露当初派我去李瞎子家吃东西的意图。 按理来说,土地又回到了人民手中,怎么会吃不饱呢?这道理也不难弄清楚。家里孩子多,也不是很多,打麻将也刚好只够一桌,连个端茶倒水的都还没有,要是斗地主,倒是多出一个去端茶倒水。 如果我没有送给李瞎子,我的前面有一个姐姐,两个哥哥,我是老四。 把我送人,家里生活会好一些吗?要是这样,我也算自小就为家里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可看着又像不是,因为后来这家里又有了老五,当然,那时我已经不在这个家庭了,老五顶替了我曾经作为老四的名次。很多年以后,老四又甘愿降一名,他做老五,我继续回到名次排列中,那是他找我算命的时候,他叫我四哥。那时的他已经混得人模狗样,还脸笑得如开烂的花一样叫我四哥,是因为我已经算是算命这行业里的名人,找我算命不是件容易的事。 我出生这一年,计划生育的宣传正如火如荼,村里村外鸡飞狗跳,我的养父告诉我:“你算命好的了,多少人还没看见这个世界,就被强制流掉了。”要照这么说来,我是幸运的吗? 李瞎子和李文白是同宗远亲,两人的村相挨着,那时的李瞎子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日子反而比村里一般人过得还要好一些,据李瞎子讲,有一天,我的母亲揣着四个鸡蛋去找的她。 养父李瞎子每次说到我的生母时,都会感叹几句:“皮包骨,绝对的皮包骨,就像一张人皮绷在骷髅上。” 李瞎子说,当看到我的母亲把四个鸡蛋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差点激动得流泪了,要知道,四个鸡蛋对于我的生母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财产。小时候李瞎子每一星期给我打一回牙祭,就是一个鸡蛋,每次他都会说:“慢点吃,鸡蛋可是一个好东西,你可知道,李文白家的孩子有多可怜,一年吃两个鸡蛋,一个是过年,一个是生日,哪有你这么好命的。” 我的生母带着四个鸡蛋的重礼找到李瞎子,当时是对生活彻底绝望了,就像一个深陷泥潭的人,又看不到任何希望,而算命,变成死前的一个微笑。 李瞎子说,我母亲那次去找他算命时,他骗了我的母亲,“不骗不行了,我要说一点不好的话,我都担心你妈走不到家都会跳崖死了。” 我的生母把鸡蛋放在李瞎子面前的桌子上,开门见山的说:“李瞎子,我们可是亲戚,亲戚面前别骗人,我知道,你不是真瞎子。” “是,大嫂子,亲戚面前不骗人,你要给谁算命?” “给我自己,你给算算,我这辈子还要遭多少苦。” 李瞎子要了我母亲的生辰八字,一番盘算后说:“大嫂子,你这是先苦后甜的命,晚年享福啊!只不过呢,你家老四克父母,要是把老四送了别人,日子还能好得快一些。” 我的母亲是绝望中,从李瞎子话里看见一线曙光的人,没经过什么讨价还价、依依不舍、母子难离等等这些矫情片段,我的母亲义不容辞的把我送给了李瞎子,临走时,只对李瞎子说:“李瞎子,我是真养不活了,你无儿无女,一个瞎子也难有老婆,孩子跟了你,别让他受委屈,将来还能给你送终。” 自我后来知道自己亲手父母是谁时,李瞎子一点也不担心我会跑回原来的家,用李瞎子的话说:“别闹,有本事你就回去,我也不拦你,我保证,你到李文白家的灶屋闻一闻,你就得回来。” 我曾倔强的不相信,回去后才明白李瞎子的高瞻远瞩,那个灶屋里一点油气味都没有,锅碗瓢盆一个月不洗,也见不到半点油沫子,比山垭口的那个土庙还素净。 我回去时,是暑假的一个傍晚时分,看到我的三个兄弟摇晃着大脑袋,瘦骨嶙峋的看着我,赤裸着又黑又瘦的身体,坐在金黄苞谷堆里,正在地上搓苞谷棒子,黑色的苞谷须粘在撒尿的小家伙上,很有成熟男人的味道。 他们看到我时,他们显得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二哥说:“李麦子,回来干嘛?”然后继续搓苞谷,就是把玉米粒一粒一粒分离下来。 那是一排石头砌起来的四间瓦房,搓苞谷的地方是最敞亮的一间,屋里摆着一张四方大木桌,这是一眼能看到的唯一家具,最耀眼的当属屋里后面墙上的神龛,所为神龛,就是这墙的中心上方贴有一方红纸,红色已经退色得有些发白,纸的中央写着:天地君亲师位,这几个字却是深黑色。 在这个红旗招展、日新月异的年代里,我见过很多这样的神龛贴纸,家徒四壁的屋里供着天地君亲师位,长大以后我才开始想,穷成那个样子,供天地亲可以理解,供什么“君”呢?上学的钱都没有,学校收费那么贵,为何还要供奉“师”呢?我跟着养父进城里去给人家算命时,却从不见城里人家供这神龛,而城里人又比供奉这神龛的农村人富裕,可见是供错了对象,所以穷。 炎炎烈日把屋顶的黑瓦晒得滚烫,屋里透着一股热气,不着一丝的坐在屋里的泥巴地上,倒是显得凉快一些,而我比那三个兄弟好一点,穿了一条有些大的短裤,短裤是李瞎子穿废的长裤改的,纵然如此,也比我的三个兄弟身上多了一件财产。 我那时与我面前的三个兄弟比,顿时觉得自己像一个富二代,非常不屑一顾的说:“我从来不用搓苞谷。” 估计是三个兄弟搓苞谷的任务很紧迫,根本无暇理我,我自己转了一圈,所有锅盖坛子都揭开看了看,我当时只感觉到了李瞎子家确实是富贵逼人,我一点要留下来的念想都没有,但凡能找到一滴油水气,我可能就不回李瞎子家了。 我的三个兄弟见我蹲下去帮他们搓苞谷时,他们终于显露出难得的亲情,二哥李木说:“李麦,你听说过吗?你是我们家老四,你克父母,所以才跟了李瞎子。” 三哥李水说:“李麦,你现在老四的位置也没有了,我们家早就有老四了。” 那个顶了我位置的小家伙抬起脸来,脸上斑驳得像一堵脱了灰的墙一样脏,却神采奕奕的对我笑了笑:“我是老四。” 我的心里一阵紧,手上不由自主的快搓了几下,估计他们三个以为我是要拼命帮他们搓苞谷,都高兴起来了。二哥年纪最大,得有十一岁了,边用力搓苞谷边说道:“麦子,有空回来耍耍嘛,我们还是兄弟。” 我仔细数了数:“不对啊,还差一个。” 老二说:“李敏山上割草。” 李敏就是家里老大,姐姐,我从山坡上下来时,确实看见一个瘦小苦干的小姑娘在割草,她当时也看见我了,只是我们都没有说话,听老二一说,我想起来,那个割草的小女子应该就是我大姐了。 家徒四壁、身无一丝,坐在黄金颜色的苞谷堆里的四个亲兄弟,一时时之间很是欢乐,没有什么好招待的,自家泡的薄荷水是随便喝的。 可能大家年纪都不大,又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显得很是亲近,李木说:“你跑回来,李瞎子不打你吗?” 我记得,我当时非常骄傲的说:“他李瞎子敢,他要敢打我是我就不给他当儿子。” 我看见我的三个兄弟很是羡慕我,那羡慕的眼神应该是真诚的,手上搓苞谷的速度一刻也没减慢。 我当时提议:“亲兄弟相见,怎么也得好好耍一回,评书里三国演义中结拜的兄弟还喝一场酒呢,酒肉我们没有,天这么热,去水库里耍一回,凉快凉快,亲兄弟难道比不上结拜的吗?” 小时候的夏天,跳到水库里是最好的纳凉方式,水库里淹死过纳凉的孩子,但依然没有人关心。 顶了我位置的老四看着我:“什么是三国演义?” 我说:“收音机里听的,古代的。” 李水说:“收音机里有没有说,古代人搓苞谷吗?” 我摔了手里的苞谷,站起来:“去不去?” 好像他们对这兄弟的情义又开始怀疑了,李木说:“你快回去吧,李瞎子要知道你跑了回来,你今天肯定挨打。”这种非常坚决判定我要挨打的语气,应该是来自他们的经验判断,他们没学过算命,不然怎么能那样肯定我要挨打呢? 李木可能想起了我刚才的神气样,又问道:“李瞎子真不打你吗?” “不打,顶天了吼两句。” 李水这时表现出了亲兄弟的豪情:“李瞎子要是打你,你来叫我们,我们一起打他。” 我说:“那你们挨打吗?” 李木说:“这不一样,我们的父母是亲生父母,李瞎子是捡了便宜,怎么还敢打人呢。” 李木显示了他文化比我们高一些,依他兄弟的判断,自己生的自己可以打,打死也是可以的。 李木那个时候已经是读小学了,我也在读小学,他高几个年级,放学回家时也经常遇见,只是好像没说过话。据后来他们说,他们一直知道我是他们的亲兄弟,正因为如此,故意没跟我说话。 我觉得这兄弟还是珍贵的,因为从这天起,我们可以正常来往了,李瞎子也不干涉,这一点,我长大后也很佩服李瞎子的肚量,或许是我一直叫李瞎子“爸”的原因。 搓了没几根苞谷,等我肚子开始叫唤的时候,我飞快的跑回了李瞎子的家,喊了声:“爸,饭做好了吗?”我已问道一阵李文白家闻不到的香味。 李瞎子神器的从灶堂里掏出一个灰团,在地上拍几下,打开一层芭蕉叶:“自己打开吧,给你烧了一条鱼。” 那一刻,我看着李瞎子稳坐泰山的模样,气定神闲地说道:“我就说你要回来嘛,麦子,做我儿子亏吗?” 现在想起那在灶堂子里烧熟的鱼,都还催延三尺,吃着香喷喷的烤鱼,我觉得李瞎子是一个非常伟大的父亲。 第003章那一条路挨打 等我长大以后才发觉,李瞎子家并不好,可以说也很穷,只是跟李文白比要好一点,这个好一点可以有几个数据进行对比。 第一个是吃鸡蛋的次数,李文白家的孩子一年吃两个鸡蛋,李瞎子家可以一星期吃一个鸡蛋,在吃鸡蛋的数量上李瞎子家与李文白家不是一个量级,而且有时候还能偷吃一次两次的。 李瞎子家只有我一个孩子,李文白家四个孩子,每人一个鸡蛋的话,一次就要吃掉四个鸡蛋,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第二是吃肉的次数,李瞎子家每月是可以吃上几次肉的,吃肉的频率取决于算命的生意好坏,但总能吃上几次,特别是张寡妇每次来,一定有肉吃。张寡妇每次都和李瞎子躲在房间里算命,算命时与给别人算命的动静又大不一样,除了床晃动的声音,还伴随着张寡妇痛苦的呻吟,每当张寡妇算命走了,李瞎子都会对我说:“麦子,别给别人说张寡妇来过,爸明天给你做肉吃。” 小时候,我是很喜欢张寡妇来家里算命的,看到腰连着屁股的张寡妇,就像闻到了肉的香味。 有时候李瞎子说:“麦子,你家里待着,千万别乱跑,我去给张寡妇家算命。” 这个时候我会有些失落,为了弥补我的失落,只好偷一个鸡蛋吃,只要是这个时候偷鸡蛋吃,李瞎子从来是假装不知道。 肉是花钱买的,鸡蛋是自己家鸡生的蛋,可自己家几个鸡生的蛋也不能随便吃,农村能换到现钱的机会不多,但买东西是需要现钱的,读书也是需要现钱的,那时可没有义务教育,读书所需要的现钱是家里最大的开支,有时候学校、老师还要骗一些,读一年的书,需要几头肥猪的钱,所以很多孩子选择不读书,或者家里儿子读书,女儿不读书。李文白家虽穷,他家女儿也享受着与儿子平等的待遇,这在村里是少有的。 第三是吃米饭和吃红薯的比例,李瞎子家红薯吃得很少,李文白家几乎都是吃红薯,吃米的比例很少。红薯产量极高,廉价不值钱,主要用来喂猪,人吃久了,痨肠剐肚的,人都吃成红薯的颜色了。 还有就是吃面、炒菜、水果、糖的次数,李文白家也是极少的。 小时候我会觉得李瞎子家很富裕,主要是从吃什么的指标上与李文白家进行对比,而我依然是个面黄肌瘦的孩子,身高比正常同龄的孩子要矮,好在后来猛长了两年。 知道我的亲手父母是谁时,我正读小学二年级,镇里唯一的一所镇小学里上学,这已经很奢侈了,很多孩子只能在村里那种小学里上学。小时候我觉得很奇怪,李文白家是最穷的,但他家的孩子都在镇上小学读书,这也使得李文白家后来成为镇里的第一豪门不无关系。 李瞎子也不计较我往亲生父母家跑,从前我上学他老是担心,需要托付同村一起去镇上上学孩子的父母帮忙送送,我知道我有姐姐哥哥弟弟时,便同他们一起去镇上小学,就是隔壁村,离得近,每次在两村共同通往镇上唯一的路上等就可以了。 从村里走到镇上小学,八里地,早上八里地,晚上八里地,必须得步行去,这对于农村人来说不算远,还有更远的,也得靠两脚走,不管刮风下雨、雷暴天气、大雪大雾,都得走着去,假期除外,一周六天,一天也不能耽搁。 我是夏秋两季没鞋子穿,李文白家是春夏秋,加上半个冬天都没鞋子穿,就那样赤脚去上学,当然,这并不是什么特权,赤脚上学的孩子还有一小部分,而我也是这一小部分,所以,日子没法跟别人家比,只能跟李文白家比才能显得富裕。 世界上再没有任何一条路,能有那条通往镇上的路,在我们几个孩子心目中的地位。小学走了六年,初中走了三年,早晚都要走一次,走多了,哪里有棵树,哪里会拐弯,哪一段比较硌脚,哪一段雨天比较滑,心中十分了然。 直到后来长大有钱了,我们都开着车回去时,还会去走一走那条路,但已经无法忍受赤脚走路的痛了。 小时候最讨厌下雨天,无论怎样小心,卷起裤脚走路,走到学校时,裤子基本湿透了,用一天的时间用身体把裤子温干,到晚上放学时回到家,又基本湿透,很是奇怪,没有得风湿关节炎。 而我走那条路的时间比李文白家的孩子又多很多,在寒暑两假期,只要是赶集天,我会在前面牵着李瞎子去集市上摆摊算命,其实不用我牵,李瞎子也能自己去,儿子不能白养,不是吗?所以寒暑两假是需要牵着李瞎子走那条路的,我那时也很喜欢走那条路,因为路上能看到很多屁股,各种形状的屁股,看多了,发现张寡妇的屁股还算是美的。 有一次在家里,我盯着张寡妇的屁股看了良久,说:“你屁股还算好看。” 张寡妇逗我:“麦子,我只有屁股好看吗?” 她看到我猛的点了几下头,指着李瞎子说:“孩子随你,小小年纪就不是个正经人。” 长大以后,我也觉得自己从来不是一个正经人,但看到了更多的屁股,却常常会想我张寡妇的屁股,主要还是张寡妇的屁股有肉的香味。 那条路是我们几个兄弟姊妹人生走过最多的一条路,没有之一,那是一条伴随童年时光、少年时光的路,人生最天真无邪的时候都给了那条土泥巴路,好像人生的所有纯真都给了那条路,以至于长大以后,再也无法给任何一条路纯真,因为纯真已经被那条路耗尽了。 十岁开始,李瞎子教我算命,当然是从最简单的背诵开始,背诵生辰八字相关的那些顺口溜,跟小时候课文里的唐诗宋词差不多,也不知道有什么用,但是必须得背。长大以后才明白,背的那些很有用,特别是在恋爱方面,绝对会后悔小时候背少了,而李瞎子教我背的,成为我一生谋生的手段。 自我知道亲生父母是李文白和陶春兰时,我开始熟悉他们,反正李瞎子也不计较,李瞎子只要求我每天必须回家。李文白看到我很少说话,就跟假装没看到一样,陶春兰每次都显得很高兴,会经常捏一捏我的肩膀或者手,并伴随着感叹:“不错,长了点肉了。”“头发黑一点了。” 陶春兰对我说得最多的是:“麦子,你要记住,千万要读书,什么都听李瞎子的,但他要不准你上学,你来告诉我。” 每次陶春兰这样叮嘱我时,李文白听见了总会伴随一声叹息,有时候还会说上一句:“管那么多干什么?现在是人家的儿子,读不读书李瞎子说了算,真是闲得慌!” 而每当李文白这样说的时候,我能看到陶春兰眼里蕴含起泪水,却不见她的泪水滴下来。 李文白的无情不只是对我,在打孩子上,李文白也是一把好手。陶春兰骂他时,他像一个傻子,装着没听见,口里哼着歌,显得无比的快活,就像陶春兰的骂声是协奏曲一般,而他又并不是真有这样的修为。被骂了,气总得找个地方出,他觉得打自己的孩子总是不犯法的,也确实没有关,要打孩子,借口总是会有的,就算没有,打一顿也是教育孩子,起码李文白觉得是这样。 长大以后,我曾问李文白,为何那样打孩子?这时候,李文白又像一个傻子,什么话都不说的傻子。 两个村挨着,山上云淡风轻,大声一点的骂声很远都能听见,去陶春兰家次数多了,基本上可以判定李文白什么时候会打孩子。 傍晚时分,我又借故铅笔没有了,去找那三兄弟借一借,李瞎子知道我爱跑,随便我用什么借口。刚到李文白家后面的山坡时,听见陶春兰在骂李文白,骂得很大声,李文白挑着粪桶自顾往家走。我好奇的远远跟在李文白后面,可能是粪桶太臭了,也可能是根据经验,想看热闹。 李文白在快到家时,折断一根柏树丫,把叉得太开的部分折掉,拿在手上,对着地上试了试手感,对这根一米多长、两根手指头粗的柏树枝很是满意,口里哼着小调,挑着的空粪桶在空中跟着节奏摇摆,显得非常和谐。 果然,我还没下去,就听见李木首先撕心裂肺的嚎哭起来了,接着是李敏,然后是李水,最后是顶替我位置的老四李余。 柏树枝韧性极好,农村到处都是,得来全不费工夫,是打孩子的最佳材料,而且打起来特别的痛,就像小钢条抽在身上,一抽一条血痕,并伴随着嚎哭声。 李敏的哭声是比较尖而音高,李木的哭声气势最宏伟,大有震颤山河之势,李水的哭声与李木类似,李余的哭声少而小,可能是应和了那句话:“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 我在一旁单独统计过,李敏的嚎叫次数和时间的长短与李水差不多,李余当然是最少,而李木的嚎叫时间特别长,次数也最多。我不知道李文白是依照什么定律的排列方式,轮流打这四个孩子,总之,那此起彼伏的嚎哭可能让他特别解气,因该是释放了生活中所有的无奈和贫穷感。 李文白每次打起孩子来,有一种不挥洒够不爽的感觉,必须得打出气势,让自己有酣畅淋漓的疲惫感才会罢手,有时候中途需要更换好几次柏树枝,或者手臂粗的棍子,有时候准备充足,有时候准备不充足,就当给嚎哭的孩子中途休息,他找到手感好的再继续打。 可以是追着打,孩子哪里跑得过大人啊?也可以是一手拎着头发或者脖子打,也可以是一脚用力踩着打。可能是边骂边打,也可能是焖着一直打,还可能是不停的换着手打,总之,每一场打孩子,李文白都是非常认真的,绝不会点到为止,那种气吞山河的气势,汹涌磅礴的勇武,也只有在打孩子时能见得到,其他时候都是一个窝囊废。 李文白打孩子的时候,非常沉浸其中,只有这个时候,陶春兰管不了李文白。大多时候,陶春兰知道李文白是打给自己看,而陶春兰大多时候也是采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战术对付李文白,你打给我看,我就打给你看。 作为母亲的陶春兰开始时会下手轻一些,这种让人血脉喷张的事很难控制,打着打着容易兴奋,于是也下狠劲打。李文白打李敏时,陶春兰打李余,李文白换了李木继续狠打,陶春兰就换了李水继续狠打,然后再交换打一轮,什么时候停,主要看那天的体力好不好,实在累了中途休息片刻,趁热继续打。 我常常想,孩子挨打的时候,心应该是一片死寂的,不然何以应付得了这样的父母。长大以后,看着我的兄弟们百折不挠、阴险狠毒时,我明白小时候挨的打是真的有用的,那么小就开始经历和锻炼,长大后当然能比别人更运用自如,所以才一个个成为出类拔萃的人。 我也经常见到李文白单独打李敏,或者单独打李木,最多的是单独打李木,可能是李木的嚎哭声特别响亮,更能有证明自己体力的说服力。单独打一个时,姿势可以不断的变换,更有一种畅快淋漓之感,显得更加的专注,可能因为不用老是换来换去,持续性也比较好。 那种哭声,我很多年后依然记得,就像杀猪时那样的撕心裂肺的猪叫声,长大以后就很少听见了,记得有一次在派出所听见过,那一刻觉得非常熟悉,当时还纳闷:“难道警察在派出所里打自己儿子,像李文白那样打?”从这方面看来,李文白应该去当警察。 当然,随着社会的进步,不让警察刑讯逼供了,而此时,李文白也正好老了,他再也打不了任何人了,所以显得特别的阴郁了。 第004章沉重的负担 在挨打这件事情上,我几乎没有跟我的一母同胞们讨论过,小时候没有,那时不愿说别人的伤心事,长大后也很少,必定没有打死,也没有打残,现在一个个都活得好好的,没必要讨论。 每当听到那撕心裂肺、此起彼伏的哭叫声,都都非常感激我没有生活在那个家里,由衷的觉得自己非常幸运,能被母亲送给李瞎子。每次听过、看过那惨不忍睹、惨不忍听的场面,我回去叫李瞎子“爸”的次数就特别勤,以至于李瞎子觉得我这个保养的儿子非常的亲,常常用极其温暖而满意的眼神看着我,他一定在想:“这个儿子没白养,喊“爸”喊得这样真诚。” 李瞎子的家比较简单,两通正屋,共三间房,一间堂屋,小时候我以为主要是用来贴“天地君亲师位”的,两间睡房,小时候我常常是要跟着李瞎子睡的,但是还是准备了两间睡房,他一间我一间,我看主要是方便张寡妇来。两通偏屋,一通用来放杂物,家伙什,一间是厨房和放柴火,另有两间更简陋的矮屋,那是鸡的房间,有些年也养猪。 李瞎子没有兄弟姊妹,父母早就死了,以他的话说:“我命不好,克死了你爷爷婆婆。” 没有多余亲人的李瞎子,生活显得更清爽简单,交心的朋友也可能只得张寡妇一人,为什么没有把张寡妇娶过门,直到我长大以后,李瞎子才说张寡妇不愿嫁给一个瞎子,说出去丢人。 李瞎子也不种田种地,只在家门前随意种一点菜,主要是眼睛不好使,不种田种地,家里少很多农活,我的童年也比李文白家的孩子轻松很多。 李文白家的孩子很少有空闲的时候,以至于影响了我和他们的玩耍,小时候还是觉得亲兄弟一起好玩,也因为李瞎子家比李文白家生活好一点,玩起来比较有尊严感,我为了使我不孤独,常常是帮着李文白家的孩子干活,就为呆在一起热闹些。 好像他们家老是没有柴火烧,只要是天晴,早晚一定要割草,甚至有的草还长出不久,也割回去,晒干后当柴火烧。当然,割草的不只他们一家,像他们那么频繁,那么大需求的没有第二家。 经过人口急剧膨胀的年月,村里的人口特别的稠密,人均拥有的资源少得不能再少了,只够勉强活命。经过了大炼钢铁,山坡上的树没几根了,剩下的也都还是些小树,没钱买煤炭烧的人家,就只能割草当柴火,李文白家当然是买不起煤炭的。 都是陶春兰带着四个孩子一起割草,而我常常会跟着去帮忙,主要是看着,或者没话找话说,长大以后,根本不记得那时说了什么话,反正几个孩子就是有说不完的话。 除了割草,做得最多的是掏蜗牛了,李文白家养了几十个鸭子,舍不得拿粮食喂,只好让孩子抓蜗牛回去喂。春夏里,几个没有穿裤子的孩子,手里拖着一条麻袋,满山遍野的捡,满山遍野的掏,蜗牛几十斤几十斤的扛回去。 总之,李文白家的孩子有干不完的活,不论春夏秋冬,都有活可干,也连带我的童年少了很多乐趣。 在初中毕业以前,我和这几个一母同胞是一起长大的,几乎天天都得见面,仿佛我没有被送给别人,只是吃的是别家的饭,睡在别人家里。 初中毕业以后,我们就很少见面了,有那么好几年彻底分开了,彼此都见不到。 我初中毕业以后,再不上学了,上学也确实是一个累人的活,不上就不上了,李瞎子开始专心教我算命这门古老的技术。而此时,大姐李敏已经从职高毕业出去打工,李木、李水在继续读高中,李余还在读初中,我的生母陶春兰也在这一年,跟着同村的人出去打工了,李文白家里一下少了两口人。 没有陶春兰出去打工,李木、李水、李余就没钱上学,李文白除了打孩子厉害,为人也老实勤劳,其他方面是比较窝囊的一个人,家里的一切全靠雷厉风行的陶春兰支持着。 我一直认为,那时的老实勤劳并不是因为人品好,因为不那样做,根本活不下去,饿就得饿死,处于本能,不干不行。 陶春兰出去打工前,又一次到李瞎子家里来,长大以后我明白,陶春兰来,算出门去的吉凶是其次,主要是来跟我这个抱养出去的儿子道别,但那时的我不懂得这份母爱。那时的我不懂得陶春兰出去打工,是不用找李瞎子算吉凶的,因为她家里已经负债累累,再也借不到一分钱了,只能出去打工才有活路,孩子才能上学。 穷人家的人命贱,极少得病,最多也就是感冒,真得了大病,也不会去治,在家等着死就行了,我们同村就有一个人,肚子痛,去镇上医院检查,是胆结石,必须开刀,需要两千元钱,没钱,只好在家里叫唤了几天,活活痛死了。长大以后回想起这些,才明白,人出生在什么环境里,几乎是注定了一生的命运,根本就不用找李瞎子算。 在极度的省吃俭用的情况下,又还三百六十五天没日没夜的全家劳作,而几个孩子的学费,就能耗尽了一家人的财富,这可能是今天无法理解的,而在那个祖国改革开放、经济腾飞的年月里,李文白家就是这样,陶春兰和李文白必须得出去一个打工,一个留在家里。 等我女人问我可不可以要孩子时,突然害怕养孩子需要付出的强大代价,想来就是被那样的记忆笼罩了。 陶春兰是一个极度节约,又非常勤劳、爱家的人,做事严谨而有条理,仿佛天生就带着逻辑学,虽然她只读过小学二年级,字也不认识几个。 陶春兰出去打工挣钱,坚持把挣来的钱给孩子读书,彻底改变了孩子的命运,而她打工的十五年里,与李文白没见过几次面,因为回家的车票难买、车票费贵,陶春兰舍不得。 陶春兰四十岁那年离开家乡,回到家乡时已经五十五岁,十五年后,孩子们出息了,她陶春兰再也不用打工了,回到那个原来的家时,却发现原来那个老实勤劳的李文白,与邻家儿媳妇罗元梅搞在了一起,并且还把寄回家的钱给了些给这个女人,陶春兰怒不可解,这是后话。 我清楚的记得,陶春兰出去那一年,我刚好初中毕业,正式跟着李瞎子学算命,所以陶春兰来算命时,李瞎子让我在旁边听着,而我看到陶春兰一直看我,似乎对李瞎子算的那些根本不在乎,李瞎子眼力不好,看不见陶春兰这些表现。 本是远房亲戚,又抱养了我这个极不正经的儿子,见了面,当然不用像其他人那样急着算命,大多数时候,来家里算命的,李瞎子都要先与他聊一会儿,要是我在家,还会让我倒上一杯廉价的茶水。 陶春兰出去打工前来这一次,正是暑假,我已经初中毕业了,决定不再上学,她接过茶水,听李瞎子说了我的打算,长长叹了一口气,重复的问我:“你真不想上学了吗?你将来不后悔吗?我就是没文化才活成这个样子哦。” 李瞎子当着陶春兰的面说:“麦子要是继续读书,不跟我学算命也是可以的,我有他上学的学费的,大嫂子,你问问麦子,我可有亏待过他半点。” 陶春兰看着我:“你的儿子,你当然不会亏待你的儿子的,李八字,要想孩子有出息,还得是让他多读书,唉!麦子还好,有你这么一个爸,不读书,学了你的手艺也不缺饭吃,吧,你们也没缺过。” 李瞎子劝说道:“陶春兰,眼看你孩子都大了,还出去打工做什么呢?” “不出去不行啊,前两年借的钱总得还啊,儿子读高中,将来读大学都还要很多钱,你知道的,地里怎么弄也弄不出钱来。”陶春兰说这些的时候,仿佛认定他的儿子一定是能考上大学的。 “是啊,地里是弄不出钱的,大嫂子,我们就近几个村,没你那么苦着过日子的人了,就是我算命走的那些多地方,也没有。要说比你家还穷的,也有,那是太懒,你家多拼命哦,种蘑菇、一年养十来头大肥猪、养长毛兔、养鱼,能想得到做得到的都干了,还是那样穷,活了半辈子了,没吃一顿像样的饭,没穿一件像样的衣服。 我是知道的,你家的衣服都是去娘家那边捡的,为什么这么苦,不就是几个孩子要上学读书闹的吗?你看看,周围那家像你家那样,孩子生得那样多,每个孩子罚款不说,孩子个个都得读书,还得上高中、上大学,大嫂子,古人说得好,人活一世多逍遥,你这是为那般呢?”李瞎子这话倒不假,并不是客套话,是真心的劝慰。 陶春兰的脸上刚毅而坚强,又带着无奈、悔恨:“李八字,你说得对,千不该万不该,不该生这么多,李文白那个狗东西,只知道让我生,生下来了百事不管,你知道的,他是三脚踹不出一个屁,说也说不听,茅房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我没办法啊!靠着娘家那边帮衬点,总算是没有死人。” “现在也算是都挺过来了,孩子也大了,孩子可以出去打工啊,非得你出去打工吗?你看看你这身体,怕是跟麦子差不多重吧?” 陶春兰就是真正皮包骨的样本,两个眼睛深陷在眼眶里,颧骨高耸,手上青筋暴起,手臂像干枯的芦苇干一样大小,面上没有一点血色。陶春兰出去打工后,隔了多年以后我再见到我的母亲时,她已经彻底变了模样,吃穿再不用愁,生活好了,却不见她有当初那样坚韧的精神毅力。 陶春兰说:“不读书不行啊!你看看那些不读书出去打工的孩子都什么样?还是一个农民啊,什么也改变不了,我就是没读书,所以累成这样子,还穷得叮当响,唉!再挺几年吧,书不能不读。” 说着,陶春兰看看我,我后来进城以后,常常去夜市上淘书来看,什么书都看,也常常看得废寝忘食,或许与陶春兰那个眼神有关,以至于以后我无论多不正经的活着,也从没停止过看书。 到现在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不认识几个字的陶春兰,有那样高的觉悟,为什么她知道读书能改变命运,她也确实改变了孩子的命运。 李瞎子说:“大嫂子,你太狠了,那么狠干什么嘛,孩子自有孩子的命,你把自己狠成没了人样,说个不吉利的话,你这身体,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的,你那些孩子真能记得你的好吗?现在不孝的多得很,俗话说“满堂儿女,不如半路夫妻”,你不吃不喝的,他们能记住吗?” “孝不孝的我管不了,但我生了下来总得管,唉!要不是当年没饭吃,麦子也不可能跟了你。” 李瞎子说:“可不是,麦子要是不抱出来,当年你家那个情况,可能真得饿死人哦。”李瞎子想了想,又说道:“大嫂子放心吧,既然麦子是我儿子,娶媳妇,修新房,我一概管到底,这些年他老是往你们家跑,我也不说什么,我就是看你面子上,没有你这么拼命的妈。” 说着,李瞎子把头往我这边转了点,手指敲着桌子咚咚响:“麦子,将来你一定得孝顺你春兰妈,她是我见过最为孩子好的妈,思想与我们这周围的人都不一样,很难得啊!” 我只是小声的“哦”了一声,陶春兰哈哈大笑起来:“李八字,你这说的什么话哦,麦子当然是要孝顺你了,怎么会孝顺我呢?我没有养他,也没好好待过他,不像我家那几个东西,我挣了钱给他们读了书,麦子该孝顺你,麦子,对你爸可得孝顺,他算命挣的钱全被你花了。” 陶春兰故意大声的笑,掩饰她擦眼角的泪,李瞎子应该是看不清楚的,又或许看得见一个母亲的愧疚,看得见一个母亲的无奈,李瞎子是一个大度的人,他不会计较,这让长大后的我由衷的敬佩。 或许我是幸运的,有一个高瞻远瞩的母亲,虽然她把我抱养给了李瞎子,但小时候也还是常听她的教导,我有一个大度的养父,在艰难的岁月里包容我,给了我一口饱饭吃,而我,最后还是一个不正经的人,或许是因为我学会了算命,算了太多人的命,发现了人的命运与出生真的有莫大的关系,可以说是无法改变的关系。 第005章青梅竹马 李瞎子可能知道,他这是最后一次给陶春兰算命了,他显得特别认真:“大嫂子,你八字上缺水,出门打工要走你家的北方。” “是,这次跟着她们去的就是北方。” “你这个命吗?从八字上看,你当有富贵之命,你这个八字,要是是男人,早发财了,女命,要晚一些,大嫂子,你这命晚年不缺钱的……” 陶春兰根本就没怎么注意听李瞎子的话,眼睛一直打量着我,我去倒水时,起身拿扇子时,她的目光一直跟着我,我去厨房时,我甚至都感觉她的目光穿过了几道墙,一直看着我,而我不明白那是母亲离别前的不舍。 小时候,我也常常想,我的父母不要我了,才把我送给了李瞎子,造成我挨了很多言语上的侮辱,学校里被骂是少不了的,那些言语上的侮辱,皆是因为我有个瞎子养父,我的父母生了我却不要我,而那时,我也常常憎恨李文白和陶春兰,甚至在深夜里诅咒他们。 人生常常反复无常,小时候我恨陶春兰,但是我与那四个一母同胞耍得好;长大以后,我再不恨陶春兰,我爱我的母亲,但我与那四个一母同胞渐渐心口不一,甚至是各怀鬼胎;小时候我以为李瞎子是个真瞎子,长大以后,我看李瞎子是个活得非常明白的人……人短短的一生,却一样也不能从一而终,总是要反复颠倒,是生活所迫,还是欲望教唆?只有家里那口井没变,水还是那样的甘甜,又或许过些年,污染蔓延到那个山村,井水也会不再甘甜。 当我常常在都市里的红绡帐底精疲力竭时,如果不能睡着,我脑子里想着那个让我变得反复无常的山村,那条耗尽我所有纯真的八公里路途,想着那些现在在人面前羞于启齿的事情,心里如有暖流奔腾。我常常想,要是我就与李瞎子给我张罗的媳妇肖玲玲过一辈子,或许是最好最无忧愁的一生,而我最终还是离开了青梅竹马的肖玲玲。 肖玲玲家与李瞎子家同村,她家距离我家只得几十米,或许是命中注定,这个比我小一岁的女人成为生命中躲不过的人,后来漂亮的肖玲玲走上不归路,我每每想起来心里很自责,时常想,要是我娶了她,她也不会堕落成那样。 人对儿时的记忆总是非常模糊,而我对肖玲玲为何一直无法忘记?我常常自我分析,主要是小时候真正的好小伙伴太少。 在我不知道自己亲生父母是谁以前,我和肖玲玲几乎天天一起玩,后来也在一起玩,只不过我多了四个一母同胞后,儿时的同伴变多了,肖玲玲变得不再是唯一选择。 肖玲玲的父母肖大刚、赵小莲与李文白、陶春兰两口子不一样,李文白是打孩子发泄生活的无奈,肖玲玲的父母是两口子对打,成为生活中不离不舍的润滑剂,两口子不打孩子。 听李瞎子说,我还没到李瞎子家前,就是赵小莲生了肖玲玲没几天,照样被肖大刚拖在晒坝里打了一顿,赵小莲也还手,但总归是打不过肖大刚,每次两口子打起来时,也没有人去劝,因为农村人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最多就是隔着田坎劝几句。 李瞎子家与肖大刚家就只隔一根田坎,两口子打起来时,肖玲玲就哇哇大叫,李瞎子会在父亲战斗时,把肖玲玲抱到自己院坝里,因为这两口子打架时,会伴随砸东西作为辅助,李瞎子算是好心,怕砸东西时伤了孩子。 肖大刚和赵小莲打架理由可能千奇百怪,肖大刚喝醉酒是绝对会打赵小莲的,这就好像李白喝了酒会写诗一样,而肖大刚经常喝醉酒,李白酒后留下诗篇,肖大刚酒后在赵小莲身上留下淤青,诗篇永存,而淤青过几天就好了。 两口子结婚十年没生孩子,一直打打闹闹却那样过下来了,长大以后我大概明白,肖大刚娶个老婆不容易,要离了再娶是难度很大的,一来家里没什么家财了,二来打老婆的事已经传扬开,他自己知道,没人会再嫁给他。 赵小莲那样挨打也不离婚,一来是头十年觉得自己没给男人生个一男半女,生不出孩子的女人怎么再嫁呢?再者,离婚后,女人在我们那祖国西南农村有个俗称“过婚嫂”,“过婚嫂”是个不好听的称为,大多农村妇女不想成为“过婚嫂”。 十年后生了肖玲玲,两口子还是打,因为肖大刚经常骂赵小莲是让自己绝种的“瘟婆娘”,农村里,老婆生女儿是没有功劳的,生儿子才能传宗接代,没有儿子会被人骂“绝种了”,“绝户人”。 两口子可能也知道,结婚十年才有一个女儿,农村以后也再难生了,看着女儿虽然觉得遗憾,总归是有一个,还是很珍惜这个孩子,所以不打孩子,两口子自己练。 三天打两回,肖玲玲就成了李瞎子家的常客,每次两口子打完消停后,来李瞎子家把肖玲玲抱回去,临走还说一声:“李八字,麻烦了啊。”显得非常有礼节。 我一岁半抱养到李瞎子家时,肖玲玲已经经常被抱到李瞎子家躲避战争半年了,所以,这样说来,我还比肖玲玲晚到李瞎子家。 就这样,肖大刚一如既往的爱打老婆,我与肖玲玲也就长期合在一处玩,听着不远处的打骂声。 等肖玲玲能蹒跚走路时,父母一打起来,肖玲玲就歪歪扭扭的往李瞎子家跑,边跑边哭,已经变成了习惯,后来跑得越来越快了,也不哭了。田坎那边一打起来,我就会看见肖玲玲飞快的跑过来,然后用两个颤抖的小手,紧紧拉着我的手往李瞎子家门前的院坝边走,往她家探头探脑的看。 对于孩子来说,多一个伴总是高兴的,大人打他们的,孩子不明白大人为什么打架,自己玩自己的,我和肖玲玲如亲一家人,或许就是这样,造成我长大了不想娶肖玲玲,因为太熟悉了,她就像我的妹妹。 渐渐的,肖玲玲变成李瞎子家的常客,父母不打架也来,等肖玲玲两岁多时,肖大刚和赵小莲打完架后,常常是撒气不管肖玲玲,各自离家后不定时消了气才回来,这时候的肖玲玲就把李瞎子家当家,跟我一起吃饭,有趣的是,每月肖大刚会送一些米和自己种的菜给李瞎子,算是补了肖玲玲的口粮,算是感谢李瞎子照顾肖玲玲,李瞎子也从不拒绝。 一般是打完后肖大刚先走了,赵小玲哭着也随后跑了,过一天半宿,两口子会重新出现在家里。我一直好奇这两口子每次离家几天去哪里了,有人说肖大刚在外面有姘头,也有人说赵小莲也有,直到我长大后,也没证实这些传言。 肖大刚当时算村里有文化的人,他是知青下乡来到村里的,听说他父母在十年动乱中死于武斗,肖大刚成了无依无靠的人,没回得了城,在村里与没有文化的赵小莲好上,结婚立家。 肖大刚脾气暴躁,可能心中压抑和不甘太多,所以常常拿赵小莲练手出气,农村的老白干天天喝,喝了更控制不住情绪。其他方面肖大刚还是很好的,高大有力气,也不是好吃懒做的人,爱干净,农活也干得漂亮,庄稼地里是村里最整齐的,每次去镇上赶集都穿得整整齐齐,像干部一样,村里人夸他“城里人派头”,李瞎子说他“败了自己的运”。 赵小莲兄弟姊妹七个,排行老六,没上过几天学,与肖大刚私定终身后,她的兄弟姊妹再不跟她来往,他同村的兄弟看到她都不打招呼,赵小莲也觉得无所谓,自己选的路,爬着也得走完。 赵小莲年轻时长得漂亮,就是我记事时,赵小莲还是一个风韵犹存的俏村妇,只是后来腰越来越圆,胸越来越垮,屁股与背越来越连成了一片,脸上总带着无奈的样子,有种生无可恋的感觉,可能彻底被岁月和肖大刚打趴下了。 无论赵小莲挨多少打,她依然活得比村里其他人富裕,孩子就一个,负担小,肖大刚有文化,庄稼种得好,会各种嫁接技术,家里吃穿用度不愁,肖大刚除了打老婆、喝酒,还好面子,他的好面子让自己始终保持生活要比其他人好,到我读初中时,肖大刚才渐渐颓废了,好像彻底放弃了生活一样,才日子一天不如一天。 老人常常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这未必就是真理,农村里这样的“真理”很多,不能都信,放在我和肖玲玲身上就不准确。 老人劝年轻人别妄想时会说:“生来只有八合米,走遍天下不满升”,“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长辈教育人时会说:“物离乡贵,人离乡贱”,“我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 李瞎子劝陶春兰别光为了孩子时,会说:“满堂儿女,不如半路夫妻”…… 八十年代初期,改革开放的春风吹便神州大地,但在远离首都和改革开放前沿地的西南农村,生活与几千年前的农民没什么区别,依然是牛耕马驼,脸朝黄土背朝天,锄头、柴刀、扁担、簸箕、罗兜、背篓、连杆、石磨等等工具,与几千年来的农民使用的一样,木匠、石匠、杀猪匠、端公道士、看相算命、神婆驱鬼……好像几千年来,生活从没改变过。 农业税等等负担,加上孩子上学的学费,让每个家庭活得都很窘迫,唯一可以体现年代与过去几千年不一样的,就是有电了,个别好的家庭有收音机,村里那个亲戚当镇长的家里,还有神奇的黑白电视机。 电线、灯泡都有了,电不一定天天有,家里还是常常点煤油灯,现代化的娱乐只能靠收音机,肖大刚就买了一台收音机,一尺来长的大盒子,装上几个电池,便能发出声音来,也能唱出动听悦耳的歌手,于是,肖玲玲学会了唱歌,歌声中有天赋异禀的婉转与清亮。 小时候,李瞎子常常说肖玲玲:“走四方,有贵人。”李瞎子给我算的命是:“六亲无靠,衣禄厚重”。后来看来,李瞎子算得不能说不准,而是意思不一样,看怎么理解。 村里人说肖玲玲“将来会成为富贵人”,因为肖玲玲从小乖巧漂亮,跟他妈长得很像,命运可能在肖玲玲身上发生了变异,如此乖巧聪明的孩子,父母却是一点没有心思培养,她那个有文化的爸肖大刚,常常说:“女儿是没有什么用的,不能传宗接代,长大了还是别人家的婆娘。” 好在肖玲玲有我陪着她一起长大。 肖玲玲家的果树品种很多,她爸的嫁接技术那样好,各种水果都有,春天里肖玲玲给我送樱桃,夏天里拿来枇杷、桃子、李子,秋天里又拿来苹果、梨子、柑橘,冬天里还有黑桃、橙子、橘子,我们两个一起吃一起笑。 我要把她逗生气了,她就拿大眼睛瞪我:“死麦子,我不跟你玩了。”她这样说,但从不走开,只瞪着一直说,我根本就不相信她会不跟我玩,不跟我玩,她父母打起来去哪里?所以我当时算是拿住她了。 她高兴时,与我头靠着头,说:“麦子哥,长大了我们结婚后别打架,打架吓死人。” “麦子哥,你等着,我回家让妈摘果子去,我拿来一起吃。” “麦子哥,我们去摘果子吧,没事的,我家的,可以摘。” “麦子哥,今天我要在你家睡了,他们又不见了。”…… 没上小学以前,我们俩感觉世界上就只有我们两个小孩子,天天形影不离。 第006章两小无猜 肖玲玲遇到害怕的事情,第一时间就是喊我,不管白天晚上都这样,而我其实也还是个孩子,她一害怕,我就只好装着坚强,有时候,我们两个一起害怕得缩在角落里。 小时候,天一黑,世界就像什么也看不见了,昏暗的煤油灯只能照亮很小一块地方。 李瞎子有时候被请到别人家里去了,天黑了还不回来,又赶上田坎那头打起来了,肖玲玲跑过来时,我们两个蹲在堂屋门口的角落里,听着不远处的凄厉叫喊声,觉得黑夜的世界非常恐怖。 晚风拼命的摇动屋边的毛竹,在黑暗中呼啦啦的响,屋外的柏树像蹒跚向前移动着的怪兽,随时都会把我们连同房屋一起吞没,联想起熊外婆的故事,两个孩子的胆子就快要碎了,只好紧紧的挤在一起。实在等得太久了,我们俩个不知道是谁开始哭的,然后破口大骂李瞎子,骂他:“李瞎子,你狗日的还不回来。”两人轮流骂,骂着骂着就变成比赛谁的声音大,越大声的骂,心中的害怕越会被压缩小。 黑夜里,与外面摇曳的黑夜比起来,我觉得堂屋后墙上的神龛更可怕,或许那些供奉的人也有变成鬼的,不可能都进了天堂,那些变成鬼的,在黑夜里会出来,所以,李瞎子没回来前,我和肖玲玲都不进屋。 李瞎子被人送回来,看见两个孩子坐在门口,会很大声感叹说:“狗日的肖大刚,你们两口子非得我不在家时打吗?”似故意说给他们听。 李瞎子问:“我老远听见你们骂我,是不是?” 我们两个都不说话,点了煤油灯,爬到床上用被子盖起来,躲在被窝里小声的笑。 记得有一年夏天,那时我还没上学,深夜里,狗叫得特别的凶,仿佛一个村的狗都疯了,此起彼伏的叫。深夜里狗这样叫,可能是有人路过,要不就是有贼。 农村的贼什么都偷,凉在外面破了洞的裤子都有人偷,可能那时的人太穷了,一个布角都有用,可以纳鞋底,一条破裤子偷回去,能让婆娘做好几个鞋面了,所以很多人家都养狗。 贼主要是偷鸡鸭、粮食,也有胆大到偷猪、偷牛的,偷牛算重罪,抓到了要坐牢。 养蚕的时候偷桑叶,玉米成熟时偷玉米,花生成熟时偷花生,水果成熟时偷水果,偷菜的也有,家家户户防贼防盗。 肖玲玲家种的瓜果多,常常被贼惦记,他家养了一条大狼狗,单独对付偷东西的人,李瞎子家离得近,所以也顺便帮李瞎子家防了贼。 那个夏夜,肖大刚突然在山坡上扯开嗓子喊起来:“抓贼啊!抓贼啊!”喊声在深夜里特别嘹亮。 赵小莲听到男人的喊声,提了锄头就往山坡上冲。 只有几岁的肖玲玲则大声喊着:“麦子,麦子!”边喊边赤着脚往李瞎子家跑,非常轻车熟路的冲进来,一下钻进我的被窝里,全身瑟瑟发抖。 李瞎子是没办法去抓贼的,只是起来侧耳听着外面的动静。 我从小就爱看热闹,被肖玲玲钻被窝时弄醒了,飞快的爬起来,跑到地坝里往山坡上看,只见火把、电筒的光亮时隐时现,呼喊声响彻山村。几岁的时候没有勇气冲上山坡去看,只站在院坝里在黑夜里往有光的方向望,肖玲玲不知什么时候悄悄躲在我身后,不停的说:“别看了,别看了,贼会偷孩子的,贼会把我们偷走的。” 我看热闹时,非常专注,不理会肖玲玲,李瞎子这时一般会坐在门槛上听,闹了好久才停下来,肖大刚来抱肖玲玲回去时,非常得意的给李瞎子说:“终于抓住一回,我一扁担就把那偷花生的砍到在地里,另外一个跑了,这个狗日的在地里爬呢,也不敢打死,打死要坐牢的,让他自己爬回去吧。” 李瞎子问:“认得吗?认不认得?” “怎么不认得,就是李二锤那狗日的两口子。” 我们那附近几个村,大多都姓李。 李瞎子说:“李二锤,知道,知道,我还给他算过命呢,怎么也做贼了,他家不至于穷到这份上啊?” 肖大刚递一根烟给李瞎子,两个人在火把上点燃烟,深深的吸一口,李瞎子一口浓痰喷在地上,眼望着黑夜:“这狗日的两口子,要吃花生自己不会种啊?老子的东西谁都不能动。” 肖大刚又走到院坝中,大喊道:“赵小莲,去看看那狗日的死了没有。”肖大刚的声音有些颤抖,他是文化人,知道打死了贼也得坐牢。 那年月农村里抓贼,只要不打死,好像就不用负责人,敢像肖大刚这样抓贼的也不多。很多时候贼是几个人一起,要是抓贼的人手少了,反被贼打倒,一个村里的人最团结的时候,就是抓贼的时候,因为每家都可能遭贼,所以大家都会帮忙,以防下次自己家遭贼时有人帮忙,形成了一个没有约定的约定,一旦有人喊有贼,全村男人都会抗了扁担、锄头等去帮忙,但真正抓住贼的日子不多,很多贼在黑夜里摔断腿的倒是好几个。 赵小莲大声喊道:“李二锤老婆来拖走了。” 听到这回答,肖大刚长长的舒一口气,抱起肖玲玲,对李瞎子说:“回去困瞌睡了,麻烦你了。” 并非穷就会做贼,农民虽然穷,却很在乎名声,害怕别人指着脊梁骨骂。做贼的就是那几个人,挨了打,关了班房,以后也还做贼,反正名声已经丑了,索性就不要脸,而这样人家的孩子几乎都没有脸,好在祖国改革开放了,可以出去打工了,不好意思上学,出去打工走得远远的,也没人知道他父母在家做贼,也可能出去了嫌挣钱太辛苦,从此把自己一步步送进牢房里去。 最精彩的抓贼,要数陶春兰了,陶春兰的泼辣是出了名的,因为太穷,跟谁都玩儿命,谁也不敢惹。 陶春兰的“威望”是在我出生那年,实行土地承包,分田地时建立起来的。表面上经过抓阄的方式公平分田地,实在通过作假,好田地都被村支书家和他的亲戚抓了去,陶春兰家孩子多,因李文白胆小怕事,分到的水田又小,位置又不好,陶春兰坚决不服:“怎么可能支书家的那些人都是好水田?” 陶春兰先是在村里大骂,村支书不理会陶春兰的骂,没想到等稻谷成熟时,陶春兰背着背篓直接到村支书家的田里去割谷穗,这下村支书不得不着急了,没见过如此拼命的人,不得已,村里的好田让陶春兰挑一块,陶春兰才罢休。 从此以后,村里谁也不敢惹陶春兰,陶春兰也不会无理取闹,只是不让别人欺负。 为了给四个孩子凑学费,只要能挣钱,陶春兰拼命也干,尽管养蚕又累、又丑,在那几年里,陶春兰种了很多桑树,家里到处都摆着簸箕养蚕,养蚕不能没有桑叶。 这一年,陶春兰家的桑叶被人连枝剪去了,这简直是要了陶春兰的命。那时我已经十来岁了,已经知道陶春兰是我目前有两年了。 一大早,不知道李瞎子为何消息如此灵通,他边吃早饭边说道:“听说陶春兰家昨晚桑叶被偷了。” 我放下筷子就跑,又喊上肖玲玲:“玲玲,走。” 肖玲玲从不问去哪里,我一喊,她就跟着走,直到初中毕业后才结束,那时她有个姑娘样了,不再是孩子,知道害羞了。 陶春兰像大侦探一样,根据脚印一步一步清理去,最后在同村的一户人家里停下来。这可不得了,陶春兰像执.法.者一样,直接冲到这户人家屋里去搜,李文白、李木、李敏、李水、李余几人全都手里拿着柴刀,或者扁担,像陶春兰带领的一个武.装.队,谁也不敢反抗,我带着肖玲玲,虽才十来岁,也抓了一把割草的刀,前去助阵,肖玲玲无声无息的跟着我看热闹。 这户人家家里正好搜出刚剪下的桑叶枝,这户人家当然不承认,这个真相很好查明,他家的桑树没有被剪过,这些桑枝不就是剪的别人家的吗?陶春兰全部搬回自己家,还把那家的桑枝剪了很多。 像陶春兰这样玩命保护自己财产的人,农村里不多见,大多丢了东西后,欲哭无泪,破口大骂是少不了得,有的还焚香烧纸诅咒贼,最后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结。 除了丢牛那样的巨额财产,没有去派出所报案,报案也多半是没人理会,只能用南方古老的巫术一般诅咒。 而我小时候也做过“贼”,并且是屡屡犯.案。 李文白家里穷,所有土地都用来种庄稼了,能丢下一颗种子的地方都种了东西,没有多余的地方栽果树、种菜,我那四个一母同胞就少有瓜果吃,唯一的办法就是偷别人家的。 自与相认以后,我们是天天要伙在一起的,李文白家的孩子要做的事情特别多,好像很难有时间去为自己偷些馋嘴的吃,其实不然。 一大早要去捡蜗牛喂鸭子,这种事情一般是在夏天让他三个儿子去干,女儿跟着陶春兰割猪草。 我生活的那片土地没有特别高的山,读书以后才知道,那叫丘陵地带。大地上全是一个个大坟包一样的小山坡,最深的山沟也能半小时从沟底爬到山坡顶上,要捡到足够的蜗牛,需要跑出好几里地去才行。 清楚的露珠还在,东边的太阳刚刚红起来,李木、李水、李余三兄弟就已经出发,他们先到李瞎子家后面,边捡边等我,我则叫上肖玲玲一起,去跟他们汇合。 早上最好捡蜗牛,蜗牛会在露水没干以前到处爬,这时最不费劲,要想一次性得到很多蜗牛,需要在那些悬崖或者草地里找蜗牛成群的洞,找到一个,能收获几大捧蜗牛,捡蜗牛的人很少,好像也就是李文白家每天这样捡。一个山坡一个山坡的捡过去,而去往的方向一般是有水果的地方。 肖玲玲负责放哨,我们四兄弟负责摘,偷得最多的是桃子和李子,这两样特别多,我们不会是摘几个吃就算了,而是要摘上大半麻袋,反正是能抗得走的那样多,极少失手被人发现过。李文白家的孩子到处割草、捡蜗牛,已经是远近闻名的了,所以李文白家的孩子到处逛,没人怀疑。 只要看着几个剃着光头的孩子,长得又很像,瘦小苦干的样子,那就一定是李文白家的儿子了,计划生育下,偷偷生.孩子的很多,别人是没有儿子偷偷生儿子,没有像李文白家生这么多儿子的。 偷了果子,先是抗着麻袋跑出一大截,然后停下来慢慢吃到饱,肖玲玲高兴地唱起收音机里学的歌:“我低头,向山沟,追逐流逝的岁月 ,风沙茫茫满山谷 ……白云悠悠尽情地游 ,什么都没改变 。大雁听过我的歌 ,小河亲过我的脸 ,山丹丹花开花又落 ,一遍又一遍……” 又或唱起: “昨夜的,昨夜的星辰 消失在遥远的银河 想记起偏又已忘记 …… 绝不会在银河中坠落 常忆着那份情那份爱 今夜星辰今夜星辰依然闪烁……” 不到十岁的肖玲玲,唱起这些歌来,比明星原唱还好听,天生的高亢嗓子,通透嘹亮。以至于后来我常常想:要是肖玲玲生在一个条件好一些的城里人家里,稍加培养,以肖玲玲的嗓子和长相,一定能成为名扬神州的女歌手,可惜的是,小学毕业以后,初中只读了一年就再也没有上学。 在我的记忆里,《往事只能回味》、《昨夜星辰》、《信天游》、《黄土高坡》、《渴望》……那个时代的歌曲,唱得最好的是肖玲玲,她总是开心的在我身边唱,对着天空唱,对着大地唱,对着庄稼地唱,对着毛竹林唱,对着黑夜唱……而我,很是爱听,那样好听,她是那样的美丽,就像纯洁无瑕的天使。 没有人教过肖玲玲唱歌,我们的小学也不教这些歌曲,教的是:“我们是……接班人……”“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这些歌,肖玲玲不爱唱,我也不爱听。 她爱听的那些歌曲,收音机里听几遍,就能记住,就能唱得比收音机里还好听。 长大后,与她分别了几年后,突然在深圳的夜.总.会遇见肖玲玲,那一晚,她又把她从前唱给我听的那些歌唱了一遍,我们都哭了。 第007章另类新书包 小时候偷水果、偷胡豆、豌豆、黄瓜、番茄……反正都是能马上吃的,胡豆、豌豆麻烦一些,需要拔干草烧堆火烧熟,不然吃了后屁声此起彼伏。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好些年,从小学到初中毕业,虽然也被人追过很多回,记忆中,从没被抓住过,可能是老天垂怜可怜的孩子,不然真没人垂怜了。 到我开始上小学时,肖玲玲也上小学,虽然她比我小一岁,为了有个伴,肖玲玲与我同时上学,也不用大人送,显然大人对那八里崎岖山路是很放心的,李文白家的孩子也在上学,附近几个村里也有很多孩子走在那条路上,那是唯一的路。 到我们几个小伙伴都已经不上学了,听到有一首歌叫《母亲》,我总觉得那歌曲写的是堂吉诃德似的幻想,歌中唱道:“你读书的新书包有人给你拿,你雨中的花折伞有人给你打,你爱吃的那三鲜馅有人给你包,你委屈的泪花有人给你擦……” 每次听到《母亲》这首歌,我一直坚持认为写歌的人太过片面,他肯定不知道,穷人家的孩子没有新书包,没有花折伞,泪水也没人擦,只能迎风把泪水吹干,留下心里的烙印,一生难忘怀。 我用的书包是李瞎子平日里赶集用的帆布包,暗黄色,袋口和背带已经有些脱线,就像飘荡在风里的白发,肖玲玲的一样,也是肖大刚以前赶集用的帆布包,只是肖玲玲那帆布包的白发稍微少一些。 我和肖玲玲的书包,和李文白家那几个我的同胞兄弟们的书包比起来,算得上是“新书包”了,李文白家大女儿李敏稍微好一些,可能考虑到是女孩子,又是家里长女,她也能背一个帆布包,帆布包的白发比我的还多,并且有很好的透气性,大小不同的几个窟窿,能看到里面装的什么书,彰显着她比我们大几级。 李木、李水、李余的书包简直是天下一绝,别具一格到世间仅有。他们面对自己的书包和别人的眼神,显得那样从容淡定、荣辱不惊,只稍微带一点怯懦和羞涩。多年以后,我看着我的四个一母同胞“荣归故里”时,我常常想,他们的不要脸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练就的,因淬炼得早,所以长大以后,这不要脸的功力少有人能与之并肩,以甩开别人望尘莫及的距离,很快取得了四镇八村那些一起与他们走出山村的孩子们,无法达到的“成功”。 他们的书包只武侠小说中第一大帮丐帮,能望其项背,装过化肥的两条大麻袋套起来(这样会耐用一些),新书旧书、铅笔钢笔、橡皮檫等等往里一扔,抗起来就走。这种书包收拾也极其方便,需要带的东西往里一拢,需要时伸手就能拿,这样好的书包,李木、李水、李余极其珍惜,必定这种装过化肥的麻袋,对于李文白家来说,也算是奢侈品了。 他们会常常把麻袋提起来看看底部,看看有没有铅笔快钻出来了,这可能是经验,也可能是陶春兰和李文白教的,严防财富遗失。 瘦小苦干的三兄弟,抗着麻袋书包时,感觉书包比人壮实。 花折伞这东西在山村更是少见,黑布雨伞已经算是难得的高档货了,李文白家自然是买不起高档货的。南方的雨季很是漫长,细雨霏霏的日子没完没了,这时候,需要装化肥麻袋的内衬担当起遮雨的重任,麻袋的内衬是透明塑料,其长度刚好能盖住一个孩子的身体,把其中一侧豁开,顶在头上,飘逸得如出落凡尘的大仙。当雨水迎面而来时,就只能好好享受风雨交加,只把麻袋书包小心翼翼的背在背上,避免雨伞打湿。 不管春夏秋冬,只要下雨,肯定得湿半身,瑟瑟发抖是常态,没人关心瑟瑟发抖,没人关心你湿了多少,老师也艰难,常常听见老师议论又多久多久没发工资了,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教书育人,已经是这小镇最高尚的灵魂了。穷和艰难是山村的常态,没有关心这种常态,只是李文白家更穷、更艰难一些,更不会有人关心,就像陶春兰常常教育我们说的:“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深山会更惨。 走八里崎岖山路去镇上读书,还有一样极其重要的东西要带,那就是中午饭怎么解决的问题,那种智慧现在没有了。每个孩子带一个搪瓷杯,大小根据你的饭量而定,再带上米和红薯,到学校时,把米或者红薯放进搪瓷杯里,交给食堂,食堂统一用大蒸笼蒸熟,这几乎是每个孩子中午饭的解决方式。 李文白家是没有搪瓷杯这种东西的,他们家的孩子是用别人抛弃的铁皮罐头罐代替,里面装的也大多是红薯,米粒很少。这也有利有弊,搪瓷杯大多长相差不多,各自在盖子或者手柄处做上自己的记号,铁皮罐头则是不需要的,那样鹤立鸡群,老远就能看得见。 到中午排队去食堂寻找自己的饭碗时,他们能好不费劲的找到自己的饭碗,搪瓷杯有盖子,铁皮罐没有盖子,里面又是蒸熟了的红薯,几百个密密麻麻的饭杯,一眼便能望见那红薯的金黄,有时候被挤扁了也无所谓,空铁皮罐到处都能减到,先将就一餐,下一餐又是新的饭碗。 饥饿一上午的孩子们,中午冲向食堂时,如山呼海啸一般,肖玲玲每次都只能远远的站在门外,我和我的同胞兄弟冲进战场一样的食堂里,寻找自己的饭碗,顺便帮肖玲玲的一起带出来。 肖玲玲的搪瓷杯常常丢了,等食堂的人散得一个也没有时,搪瓷杯的饭碗还没有找到,那就是丢了,太好看、太新的搪瓷杯常常丢,被谁偷的不知道,还是李敏、李木、李水、李余四姐弟的饭碗安全,从没丢过,我的也丢了好多回。 好在我们六个孩子平时耍得好,每到丢饭碗时,就凸显出有四个一母同胞的重要性,要是肖玲玲的丢了,我的给她吃,我去分一点四姐弟的红薯吃,要是我的丢了,我就分一点肖玲玲的吃,再分一点四姐弟的,中午饭吃不饱也无所谓,晚上回家再吃。其实饿过肚子的人都知道,饿着饿着就会忘了肚子饿,实在不行,多喝点食堂的自来水,那东西是不要钱的,最多是多跑几趟厕所。 下雨天是枯燥无味的,整个世界都是湿的,人也是湿的,湿得人一点开心和浪漫的情怀都没有了,仿佛所有的情绪都被雨水淹没得频临死亡,再没有多余的力气寻找欢乐,雨天是那样的让人憎恨。 天干地爽,我们放学回家的路才会有欢乐,背着麻袋的和背着帆布包的,一起走在那条放学的回家路上,不管中午有没有饿肚子,此时都得寻出一些欢乐来。 童年里,人极其容易欢笑,掏一个鸟窝,烧一窝野蜂巢,看见别人摔倒在地上,山风突然吹起落叶,天上的云变换成各种动物的模样……都能让我们觉得好开心,还有肖玲玲的歌声,我们一起唱起来时,歌声在山沟里回荡,庄稼地里正干活的人,也会直起腰来,为这歌声仰望。 到傍晚放学时,这条路上全是孩子,我们六个一起,越走人越少,直到只有我们时,那就快到家了,因为我们这两个村处于两镇交界处,是离镇上最远的村了。 苦逼的孩子是不知道苦逼的,有一口吃的,还能上学,已经是很幸运的事情了。那时大一点的李木和李敏常常说:“真搞不懂,怎么会有那么多孩子不爱上学,不上学,在家里要做多少事情啊?” 这话别的孩子不懂,我和肖玲玲能懂,李文白家的孩子那样爱上学,是因为在家里有做不完的事情,农村里的每一件事情都需要付出体力和汗水,干得看不到尽头。而上学就好多了,天刚蒙蒙亮,凌晨五六点就从家里出走,到傍晚时,才回到家里,最多就是上山割一回猪草,一天下来显得轻松多了。 这条上学的路也并非是坦途,总有那么些恶霸一样的孩子,在这条路上称王称霸,我们六个一道,几乎没有人敢欺负我们。只有那么一个不上学的孩子,不只什么时候,他知道我和肖玲玲每天会带两毛钱零花钱后,天天就开始惦记我和肖玲玲的四毛钱。 这四毛钱能买四块冰棍,或者一个土面包,或者十六杯甜糖水,或者四十颗裹着糖的花生米。我和肖玲玲一般是用来买甜糖水,请李文白家的孩子一起喝,他们兜里从来没有一分钱,但他们喝了我们的糖水,却不帮我们一起对付那个路上的小恶霸,我和肖玲玲也不计较。因为他们在外面只要有一点点打架这样的是非事情,不管对错,回去一定得挨李文白一顿好打,已经被打怕了,在外面打架这样的大事情,只能交给我和肖玲玲,因为我们两个不挨父母打。 那个小恶霸出现在路上时,我们一般是飞快的跑,他常常是跑不过我们的,我们满山遍野捡蜗牛时锻炼得好。在这一点上,我和肖玲玲是非常有英雄气概的,我们的英雄豪情来源于不会被父母打。这个小恶魔力气很大,我们联手也很少打得过他,被他抢了好几次两毛钱,有时候一毛钱,总之这小恶霸是不会空手而归的。 被小恶霸抢了那么几回后,我和肖玲玲便私下想办法要狠狠教训他。那一天上学,雾色朦胧中,那个小恶霸的身影又出现了,我的四个一母同胞一如既往地放慢脚步,与我和肖玲玲拉开距离,其实他们不用害怕的,他们又没钱,有时会被小恶霸打两巴掌,那也比挨李文白的打轻松到不知哪里去了。 我和肖玲玲早已选好了远途的悬崖,等着好好教训这个小恶霸,看见他向我们如鬼魅魍魉一般的靠过来,我们慢慢往悬崖边上走去,走到悬崖边上时,我们两个再分开站着,趁着大雾,小恶霸趾高气扬的追过来,我顺手轻轻一推,小恶霸就飘进了大雾中,随即听到一声惨叫,我和肖玲玲拔腿就跑,也管不了小恶霸的死活。 自那次以后,或许是小恶霸害怕了,又或者是他看不上我们这几毛钱了,再没遇到他,他那次有没有受伤我们不知道,他已经改为到处偷鸡偷鸭了,几个村里的人渐渐都知道了这小恶霸的名声,只有他从村里路过,鸡鸭总会少几只,很多人家怕上了这个小地痞流氓。 有的人家也是不怕的,鸡鸭丢了,就到这小恶霸家里去兴师问罪,小恶霸的父母说管不了自己的儿子,对来兴师问罪的人赔礼道歉了事。 等我初中毕业,这小恶霸已经被劳教了,又过些年,我从外面回到村里,听说这小恶霸被枪毙了,对于他,我是一点同情心也生不起来的。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衣服干了又湿,湿了又干,割草的背篓越来越大,捡蜗牛的任务越来越重,李文白家的孩子仿佛长得慢,我和肖玲玲渐渐已经与李木一样高了。 有钱的日子花红柳绿,穷人的日子千篇一律,天没亮就起床,天黑了还在回家的路上。 冬天的日子最难熬,肖玲玲穿得厚一点,我比李文白家的孩子好不了多少。李瞎子没办法种庄稼,算命挣的那些钱要用来买口粮,我一上学,他的钱也紧张起来,常常要借学费,开学以后慢慢算命挣了还。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冬天怎么会那么冷,就算不下雪,记忆中也觉得比现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冷很多,整个人都是冰棍一般,嘴唇冻得裂开,嘴唇高高肿起来,唱歌都张不开嘴。 没有大棉裤大棉袄,也没有二棉裤和秋裤,我穿两条平日的单裤,李文白家的孩子始终是一条单裤,遇上下雨天,整个人从早发抖到晚上,人就那样一年一年的奇迹般活过来了,冬天的故事,总是伴随着凄美,如那嗖嗖的北风吹着光秃秃的树枝,摇曳时都显得那样无力。 第008章冬日苦寒 野菊花盛开在田野里时,青色的天空变得越来越无情,温度一天比一天低,“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便是从这一刻开始的,我想曹丕可能不知道没有御寒衣裤的冬天是什么滋味。 南方的冬天会迟到,却从不缺席,到放寒假时,一直要冷到来年再次上学后的桃李芬芳,当桃花盛开时,寒冷才快速远去。 没有肉吃,体质单薄,冬天感觉特别的冷,到我上学需要学费时,李瞎子家的日子与李文白家的日子变得一样了,农村出去打工的人一年比一年多,农村的人口在减少,李瞎子的生意也开始没以前那么好了。 好在虽然算命属于封建迷信范畴,但信了几千年的传统大家不愿意舍去,不然李瞎子是没有活路的。他的眼睛只能看到一个轮廓,这样的视力没办法种庄稼,算命的收入是生活的全部来源,给人算一回,从最开始的鸡蛋、大米,到后来一元、两元,给五元的人那是极其的少,算三百回才够我一年的学费,我和李瞎子的口粮也还要算上几百回才够,更没有多余的钱做衣服。 于是,我也开始背起背篓去割草,李瞎子也买不起煤炭了,需要补给柴火,山坡上的杂木枯枝只能我这个视力好的养子去干,李瞎子帮忙往家里背时,也走不快,大多数时间还是靠我这个十来岁的孩子。 从前帮李文白家的四姐弟割草已经有了经验,我便与他们一起在满山遍野割草,有时候陶春兰会把她割的草放进我的背篓。 冬日里的枯黄,伴随着瑟瑟寒风,把双手变得红肿,把嘴唇开出几道口子,只有幼嫩的歌声依旧嘹亮。 肖玲玲是冬天里的天使,她拿出两条她的裤子塞给我:“麦子哥,穿上吧,穿到里面,没有看得见,我也不会告诉别人,谁也不会笑话你的。” 人穷志短这一点,我从那时起就知道,人穷时难以考虑尊严,面对肖玲玲的裤子,我曾在心中抗拒过,却抗拒不过越来越冷的天气。 肖玲玲说:“麦子哥,等你以后有钱了,你要买好看的裤子还我。” 我点点头,把肖玲玲的裤子穿在里面,外面再套上我自己的青布裤子,而冬天依然寒冷。 李瞎子好像不怕冷,一年四季都是穿一条裤子,他感同身受,可能觉得我也只用穿一条裤子,他从没问过我冷不冷,我基本上已经处于半自力更生的状态了。 只有肖玲玲常常在冬天里说:“麦子哥,别抖了,我妈说“男抖穷,女抖贱”,你要是冷,把我给你的两条裤子都穿上吧。” 她略微沉思片刻,又说:“麦子哥,我只能给你两条裤子了,没办法再多给了,不然我愿意把所有裤子都给你穿,你就不用抖了。” 我也他妈的不想抖啊,可实在是冷,不光是抖,一到冬天,两排牙齿还经常不听话,随着身体的抖动不停的撞击出声响,咯噔咯噔的响声让人讨厌,却很难控制。 我曾对肖玲玲说:“要不你把肖大刚和赵小莲的裤子偷几条来。” 面对我这个建议,肖玲玲分析说:“没办法,麦子哥,他们多余的裤子都改给我穿了,要是再少了几条,我老汉儿会更加打我妈了,要是能偷出来,我肯定给你拿来。” 冬日里的太阳也见得少了,遇上阴雨连绵的日子,几乎是从早抖到晚。站在山坡上,望着那连绵无尽的山丘,看不到一丝温暖,拿着手的镰刀已经不知不觉的红肿起来,结出血疤块,痛已经习以为常,可能是知道这痛没法避免,小小的心里没有一丝幻想,冬天只能这样过。 冬日里不只是冷,也没有瓜果可以偷来填肚子,只能鼓动肖玲玲去偷她家的干花生来吃,她胆子小,每次也只能偷出十几颗来,那已经算很不错的零食了。 山村里的冬天也并不下雪,偶尔一年下一场小雪,就是湿冷,感觉潮湿的衣服从没有干透过,穿在身上又湿又冷,脚上的一双胶鞋跟没穿没什么区别。 有一年下了一场特别大的雪,我们几个小伙伴显得非常的兴奋,一个又一个山坡跑着去看哪里雪更厚,肖玲玲穿着胶靴,我和李木、李水、李余赤脚奔跑在雪中,脚很快就麻木了,用我们的精神:既然冷无法抗拒,那就无奈的面对。我们不知道那些不怕冬天的人日子是什么滋味,冬天不冷能叫冬天吗?我们无数次这样安慰自己。 冬日里没有瓜果,水田里能找出一些螃蟹和小鱼,单薄的裤子很容易挽起来。肖玲玲在一旁拔草烧火,我们四兄弟下水田去捉,多少有一些收获,每一次冻得鼻青脸肿的,所以这样的事情也不能经常做,实在是太冷了。 光秃秃的山坡上,每一丝空气是像是寒冰,每一丝山风都像要带着全部的温度,枯黄的草耷拉着,背篼放在一边,我割草,肖玲玲帮我装进背篓里,她边装边安慰我:“麦子哥,你快点割,动起来就没那么冷了。” 我很羡慕肖玲玲在冬天里不会发抖,牙齿也不会像我那样整日响个不停,也羡慕她不用帮家里做任何事情,她好像只帮我做事情。 她的手脚也不会长冻疮,嘴唇也很少开裂,看着永远是那样水灵、滋润。 她家的床铺上铺有毛毯,我的床铺上一年四季都是稻草家竹席,尽管这样,肖玲玲还是常常跟我挤在竹席上睡觉。寒冷的冬天里,屋里能听见外面的呼呼风声,两个人挤在一起睡觉暖和多了,所以我又盼着冬天肖大刚天天大老婆,那样的话肖玲玲就会跑过来,跟我一起挤在竹席上的一个被窝里,她穿得厚,抱起来特别暖和,这是我冬天抗拒寒夜的法宝。 我和肖玲玲一起小学毕业,大概从五年级开始,肖大刚再不许肖玲玲来我家过夜,好像就是哪一次肖玲玲裤裆里突然流了一摊血,肖玲玲开始来月事了,她好像来得比别的女孩子早,从此我们便再不像从前那么亲近了。 肖大刚再和赵小莲打架时,要是白天,肖玲玲便跑到我家院坝里来,要是晚上,她自己缩蜷在被窝里,再不往我这里跑,我问她:“昨晚你家又打架了,你怎么不过来。” 肖玲玲吱吱呜呜的,脸上带着羞涩:“我妈说,男人跟女人不能随便睡在一起,要结婚后才可以。” 我也不懂那么多,我是一个情窦晚开的人,我一直把肖玲玲当妹妹,虽然我看过她身体的每一个地方,那也是出于孩子对男女区别的好奇。 我问她:“你以前不是都跑过来和我睡吗?” “那不一样,我妈说,我现在是大人了。” 肖玲玲经常会露出一副害羞的模样,我也开始懵懂的有些懂得男女之别,却并不懂得男女之间的事情,我只想在寒冷的冬夜里,肖玲玲能给我温暖。 到肖玲玲来月事时,只有在背着肖大刚和赵小莲时,肖玲玲才会给我暖手了,大多数时间我再也没有了给我红肿双手哈气的人,我自己没有多余的温度暖和自己的手,我越来越恨冬天,那寒冷像是来自地狱,那呼啸而过的北方就是地狱的爪牙,抓走了我身上的所有温度,以至于我的颤抖变成冬天里对抗寒冷的唯一办法。 到我开始上初中时,肖玲玲已经不上学了,就是从那时开始,肖大刚仿佛开始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初中的学费够一头大肥猪了,肖大刚认为女孩子上了学也没用,早晚得嫁给别人,反正是嫁给别人,读那么多书不是给别人读了吗?肖大刚这想法并非异类,大多数人都这么想。 十二岁的肖玲玲在家等着长大嫁人,每当傍晚,她背起背篓在放学回家的路边上割草,等我从学校回来路过时,她会大声的喊着:“麦子,麦子,这里。” 我飞快的跑过去,问她:“你怎么也开始割草了?” “我爸买了两头牛,说是让我自己养,养大了卖了钱给我做嫁妆。” 我无法理解肖玲玲那样深刻的话,和她看着我闪烁的眼神,我只是天然的觉得,养牛并没有什么错,那时对于肖玲玲无法与我一起上初中,我心里隐隐有过遗憾,可我还是个懵懂无知的少年。 肖玲玲是渴望上学的,她会一直问我学校里的事情,把我的初中课本拿出来翻看,眼里透露出羡慕神往的目光。 自肖玲玲开始割草、放牛时,冬天时,她的手也与我一样红肿起来,粗糙起来,在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她把手从后面伸到我的腋下:“麦子,给我暖一暖。” 当我回头看肖玲玲时,她的胸部开始大起来了,我很好奇,怎么胸部就大起来了呢?在我多次强烈要求下,肖玲玲才给我看了几秒钟,我看见那里鼓起一个包,包上的那个深色的点,好像比我胸口的两个点大一些了,那时感觉肖玲玲越来越美了,常常在夜里梦到她,但我不好意思告诉她梦里的事情。 冬天依然寒冷,而肖玲玲再也不送我裤子穿了,我问她:“天都这么冷了,你还不送裤子给我。” 这时,肖玲玲会把目光转到那些枯黄的衰草上,或者孤零零的枝丫上,或者她那两头水牛身上,也不看我,说道:“不要脸,怎么找我要裤子呢?” 我是认真的:“肖玲玲,你变了,你不给裤子给我穿了。”我捞起自己单薄的裤脚,两条腿露给她看:“你看,我现在就一条裤子,我一共两条裤子,这条穿,那条就得洗。” 肖玲玲说,我唱歌给你听吧:“夜半三更哟盼天明,寒冬腊月哟盼春风……” 听她唱完歌,我还是冷,冬天里的歌声不好听,无法让我暖和起来,我只能站起来在山坡上颤抖着,抖起来好像就没那么冷了,又好像浑身抖起来时,正好合上了寒冷的节奏,只有抖起来,两排牙齿响起来,冬天的滋味才是不掺假的冬天。 当寒冷来临,肖玲玲再也不给我裤子时,我感觉和她的距离越来越远了。 每到冬天,很多老人会去世,大概是与天太冷又关系,记忆里死人最多的时候是冬天,每到这个时候便有好东西吃,再穷的人家,死了老人都会热热闹闹办一场,四邻都要去出份子钱,虽然不多,就像把钱凑在一起打牙祭,出了钱全家都去吃,冬天里唯一的希望就是盼着那家赶快死人,吃顿好的,身体会暖和一些。 就在我读初一的冬天,放了寒假,已经快过年了,肖玲玲哭着在山坡上找到我:“麦子,我妈跑了。” “你妈不是经常跑吗?没事,晚上就回来了,最多一两天。” “这次不一样,以前我妈走时不拿东西,这次是一大早,我和爸都没起来,她那了衣服、身份证走了。” 李木年纪大一些,说:“肖玲玲,你妈肯定跟那些出去打工的人一起出去了。” 我也无能为力,只得安慰几句,肖玲玲在我这里得不到答案,又哭着往家跑。 随后我听见肖玲玲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就像李敏被李文白打时一样的哭声,而且肖玲玲的哭声特别尖锐,就像刺痛了我的心。 我楞了一下,扔下手里割的草,红肿的手紧紧握着镰刀,冲到肖大刚身后,一镰刀砍在肖大刚的腿肚子上,大声喊道:“肖大刚,你把老婆打跑了,现在还打肖玲玲,你是不是人?” 肖大刚一屁股坐在地上,手捂着腿肚子,满手鲜血,气急败坏的喊道:“李瞎子,你家儿子杀人了!李瞎子,你家儿子杀人了!” 我拉着肖玲玲的手,肖玲玲躲在我身后瑟瑟发抖,这是我第一次知道肖玲玲也会在冬天像我那样抖,抖得更厉害。 李瞎子三步并作两步的跑过田坎,可能眼睛看不见,盯了好一会儿,才从肖大刚的院坝里撤下一件衣服,帮肖大刚把腿肚子裹起来,安慰道:“麦子与玲玲从小玩到大,看你打玲玲,他心痛。” 肖大刚撤着嗓子喊道:“小杂种,老子打她管你屁事。” 李瞎子说:“凡事都有定数,肖大刚,别为难孩子了,这医药费我陪。” 我举起镰刀,远远的对着肖大刚:“你要敢再打肖玲玲,我杀了你。” 肖大刚狂风暴雨的骂了一阵,我拉着肖玲玲早已跑上山坡去了,肖玲玲还是哭,我看见她身上好几道血痕,那一刻的冬天,热血沸腾。 第009章夏夜爱恋 自我砍了肖大刚腿肚子那年冬天,好像以后的冬天都不再冷了,而肖玲玲越来越累,她妈赵小莲确实跑了,听说是跑到广东去了。 肖大刚也再没有打肖玲玲,但能经常听见他的怒吼声。 对于我砍了肖大刚那一镰刀,其实只是割伤了他的腿肚子,伤得并不深,肖大刚自己用白酒消毒后包起来,过十几天以后就好了,不知道为什么,自那以后,肖大刚对我特别好。 肖大刚老婆赵小莲跑了,他再没有可打的人了,或许他已经开始反省自己的暴力行为,天黑以后,他常常提着一瓶老白干到李瞎子家里来,李瞎子不喝酒,抽肖大刚的烟,两个没有老婆的人能胡扯老半天,他常常对李瞎子说:“李八字,你这儿子有种,以后你老了肯定没人敢欺负你。” 每当肖大刚夸奖我的时候,李瞎子笑得很开心。 赵小莲跑了没有音讯,肖大刚好像也从来不谈起他老婆的事情,好像已经认命了,不悲不喜。 肖玲玲的家务事重了,从前赵小莲做的很多家务事,诸如洗衣、做饭、喂猪、喂牛、割草等等事情都得肖玲玲做,肖玲玲越来越没有时间和我玩了,只是她割草的时间一定是我放学回家的时间,她好像一定得在路边等着我才安心似的,有时候她把我的背篓和镰刀放在路边,等我到了,我便可以直接开始割草。 初中三年,农忙时节,学校会放八天农忙假,学生大多都是农村的孩子,放这八天回去帮家里干活。 以前赵小莲没跑以前,放农忙假时,我去帮陶春兰家干些活,那时我年纪小,主要是和我的兄弟们伙在一起。赵小莲跑了以后,农忙假期里,我每天都帮肖玲玲干活,那些农活带给人的劳累一生难以忘怀,并且不能创造什么价值,只够勉强糊口,填饱肚子。 西南农村里最集中的几样农活主要是割麦子、种麦子,插红薯苗、挖红薯,种玉米、收玉米、插秧苗、收稻谷,这是几样赶着时节做的大活,需要集中时间赶着时节做完,平时里拔杂草、捡绿豆,种收豌豆、种收胡豆、种收花生、种收油菜……这些还都是零碎的活,一年四季挑粪浇庄稼,是农村里时时可见的事情,好像地永远都在浇,从没歇息的时候。 生活在农村十几年,从没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感觉,更没有一刻觉得那是“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的悠然自得,直到我离开那个山村以后,再也不想回去种地。我非常知道我那四个一母同胞的生活有多艰辛,知道一年到头有多少活要干,我实实在在体会到了农民生活的艰难,简直就是身在人间,如在地狱,等我走出家门以后,常常想,那样活着与死了没什么区别。 初中三年,我一有空就帮肖玲玲干活,边干活边背李瞎子教我那些算命的口诀,到初中毕业时,我已差不多把李瞎子教的口诀全背熟了,而我一点也不想成为一个算命的。 李瞎子当着我的生母陶春兰的面说:“麦子要读书,花多少钱我也愿意”,而李瞎子对我时,却没有一天不是劝我不要读高中了,用他的话说:“读了初中可以了,高中三年的学费,够盖一间新瓦房了,上了高中就能考得上大学吗?考上大学又能怎么样呢?人命天注定,麦子,别上高中了。” 李瞎子到底有没有钱,我不太知道,别人说李瞎子存了很多钱,那时的我没法相信,一个算命的,能有多少钱呢? 李瞎子养育我十几年,初中毕业时,我十六岁,李瞎子养了我十四年半,我一直把他当父亲,他苦口婆心的说挣钱难,让我别上高中,我没有反对,我知道钱的艰难。每每回想起当初决定不上学时,我能清晰记得我那时心中的感受。 从小到大,我心里一直存着一块地方,这块地方存放着我的私密情绪,私密到不给任何人说,就是肖玲玲也不知道。在我从小到大的心里,我一直认定自己是一个被亲生父母抛弃的人,李瞎子不过是娶不到老婆,他养我并非为了爱心,而是要我为他养老送终,如果有一天我能有选择的权力时,我一定好好为自己而活,心里一直这样期盼着自己快些长大,快点脱离地狱一般的生活。 等我决定听从李瞎子安排,不再上高中,李瞎子显得非常高兴,他不知道我自己的计划,我不甘的心隐藏得很好,这是一个寄人篱下的孩子天然的防御性。 肖玲玲见我不上学了,她既埋怨又高兴,她知道我爱看书,什么书都爱看,肖大刚存的那些书,初中三年里,肖玲玲基本上全部拿出来给我轮流看了,这一点我很感谢肖玲玲,感谢肖大刚一直存着那些中外文学、历史类书籍,苏联文学特别多。肖玲玲暑假来问我:“麦子哥,你不上学了吗?” 我若无其事的说:“是啊,以后我们都不上学了。” “那你有什么打算呢?” 我笑一笑:“没什么打算,学算命吧,还能什么打算呢?” “你真甘心做一个农民吗?” 我不能告诉肖玲玲我的真实想法,我已经开始讨厌她了,不是肖玲玲这个人讨厌,她不只不讨厌,反而像一个熟透的桃子一样诱人,我讨厌一眼望得到头的生活,我已经知道,李瞎子和肖大刚在商量我和肖玲玲的婚事。 我虽然十六岁,但我大概知道肖大刚的想法,肖大刚就这么一个女儿,他不愿女儿远嫁,我和肖玲玲青梅竹马,加上我曾为了肖玲玲砍他一刀,他认为我是最爱肖玲玲的人,而且我也没什么负担,将来需要孝敬的人就李瞎子一个,与肖玲玲结婚,两家离得这样近,相当于一个上门女婿。 成长过程中,我也渐渐看清李瞎子的想法,他想我一直活在那个山村里,他的视力越来越不好,就快要全瞎了,他需要一个人照顾他,他希望那一个人是我,等我和肖玲玲结了婚,他便可以高枕无忧了,李瞎子这种自私的打算让我心中非常愤怒,以至于我也开始讨厌肖玲玲。 初中毕业以后,我表现得像一个乖孩子,李瞎子问我他教的那些口诀时,我都能对答如流,李瞎子非常高兴,他说:“麦子,你学了算命不一定非得当算命的,你不是瞎子,你能种地,娶老婆生孩子都可以,闲时还可以算命挣钱,生活不用愁……” 我听着李瞎子这些言论,心里非常的反感,但我不能表现出来,我需要攒钱做路费,我知道,没有路费我出不了这个门,我要去哪里,心中已经打算好。在我初二时,捡到一本杂志,整本杂志都是介绍深圳的,我反复看了很多遍,去深圳干嘛不知道,但我已经知道我走出这个村要去哪里。 利用买菜、买米,买各种东西的时机扣钱,扣下的钱悄悄藏在竹林里一块石头下的塑料袋里。其实我知道李瞎子的钱箱放在什么地方,那钱箱从来没有超过二百块,每到二百块,他就会去银行存起来,二百块我是无法出门的。 我会想着各种借口找李瞎子要钱,甚至去参加别人红白事时,也会把李瞎子交给我的份子钱扣一半,我直观的判断,这种事情送了多少钱,没有人会问,也确实没有人来问李瞎子。 那时的李木和李水已经在读高中,李余读初二,李文白的大女儿李敏已经去广东打工。 可能是陶春兰出门前,告诉了她家里三个儿子我已经决定不读高中了,暑假里,李木、李水、李余单独来找我,问我为什么不继续上学了,我没有告诉他们我的真实想法,我要为我自己的计划严守秘密。 十五岁的肖玲玲长得亭亭玉立,除了她的手因为干农活显得粗糙。我从她看我的眼神中得知,她几乎已经认定我就是她的男人了,如果我要睡她,她随时都会愿意,而且肖大刚好像也默认我可以和她女儿干任何事情,我知道的,但我一直保持着与肖玲玲的距离。肖玲玲以为我是一个正人君子,我自己都没觉得自己是一个正人君子,我为我的计划压抑着青春发育的冲动,加上当我知道李瞎子和肖大刚在计划我的人生时,而这个机会中就有肖玲玲,我讨厌这个计划,对肖玲玲有种天然的抗拒。 如果肖玲玲也有一颗奔向外面世界的心,我会告诉她我的计划,带着她一起逃出这个地狱般的生活,但那时的肖玲玲一直在我面前畅想美丽的乡村生活,我无法相信,我要在这山村和肖玲玲生活一辈子,我每天要像李文白一样往地里挑粪,每天要抗着锄头上山…… 夏天暑假里,正是玉米快要收割的季节,肖大刚在山坡上搭了一个棚子,每夜守着快要收获的玉米,担心即将到手的劳动成果被别人抢先偷了。像肖大刚这样在玉米地旁搭棚收玉米的人家很多,李文白家每年这个时候也这样做。 那一天,肖大刚又喝醉了,醉得不省人事,肖玲玲来叫我一起去山上帮她守玉米,李瞎子显得极其的高兴:“麦子,快去吧,狗日的肖大刚又喝醉了,玲玲怎么守玉米呢?麦子,你快去帮帮忙。” 李瞎子不劝我,我也会去的,在我的心里,肖玲玲是一个可怜人,她把梦想放在了这个山村里,又或者是放在了我和她以后的家庭生活中,如果不是这样,肖玲玲和我应该不会分开,我们有太多记忆重叠在一起,她长得那么漂亮,唱歌又那么动听。 到山上的棚里时,夜空里的星光照耀下的大地一点也不美丽,我清楚的知道放眼能看见的那些地方有什么,哪块田是谁家的,哪块地是谁家的,哪块地里种着什么,甚至知道哪块地今天浇了屎尿,我担心我要一辈子在这里望着这片星空,心里莫名其妙的害怕我离不开这里。 肖玲玲在竹棚里点了蚊香,带了一大壶茶水在棚里,夜晚虽然温度比白天凉快不少,却依然炎热,被炙烤一天的地往上冒热气,山风并不能让人觉得温度舒适宜人,手里还得拿一把蒲扇才能凉爽一点。 肖玲玲穿着一件短袖体恤,加一条肥大的长裤,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看着肖大刚把玉米地种得如排兵列阵一般的整齐,肖玲玲说:“麦子,以后这些地都是我们的。” 我使劲喝了一大口茶水,差点呛出来,咳起来时,肖玲玲给在背上拍了几下:“慢慢喝,茶水有的是,喝完了家里还有。”她给我拍背时,我明显感觉到她高耸丰满的地方蹭在我的手臂上。 我故意往旁边稍微挪了挪,说:“好热,天太热了,你就别靠这么近了。” 黑夜里,我没有看见肖玲玲的表情,她沉默片刻,又靠过来,拿着蒲扇给我扇风:“麦子哥,你为什么不像以前那样跟我好了。” “怎么不好了?别瞎想。” “我们以前睡一个被窝的,你现在从不让我靠近你,今天要不是我来叫你,你会来吗?” “我怎么知道你在山上过夜?现在不是来了吗?你爸也真是的,怎么能放心你一个人在山上。” 肖玲玲又说:“麦子哥,我们早晚都是两口子,你现在也决定不上学了,以后我们就能天天在一起,你知道吗?我爸和你爸在商量我们结婚的事情。” 我冷漠的回答:“你知道吗?女方未满二十,男方未满二十二,结婚证都没办法办,结什么婚,结鬼婚啊?” 肖玲玲马上解释说:“很多人不都是先结婚,等到年龄了才领证的吗?” 肖玲玲从没问过我愿不愿意娶她,她天然的认为我是一定愿意的。农村能娶到老婆是一件极其光荣的事情,以我当时的条件,一个瞎子的养子,家里连个像样的房子都没有,肖大刚在几年前就修了楼房,能娶到肖玲玲这样漂亮,家境在农村也算殷实的老婆,简直应该谢天谢地,肖大刚、李瞎子都这样想,所以他们从来不问我。 第010章 山坡上的秘密 如果抛开我害怕走不出那个山村,我肯定已经把芳香四溢、水嫩貌美的肖玲玲按倒在身下,而那时的我,一看到肖玲玲靠过来,心里就泛起恐惧,我害怕我一粘上她,就再也无法继续我的脚步,我害怕农民那苦逼的日子会伴随我一辈子。 听着肖玲玲的解释,我抢过蒲扇,拼命的扇起来。 肖玲玲抓起另一把蒲扇,笑道:“你急什么,这里不是还有一把吗?” 我只顾扇着风,一句话也不想说,我害怕自己把持不住,我害怕玷污肖玲玲后,我离开了这里,会耽误肖玲玲的一生,我曾那样的与她好,我绝不能伤害她。 我不知道走出这个山村,以后我会怎么样,我只想着逃离这种日子,对离开这个山村以后的日子更加迷茫,我不能给肖玲玲承诺我离开后还会回来,我无法保证我能荣归故里来娶她,我不能让她为我而等待,她是我的好妹妹。 我依然坚决的想要离开,我一直固执的认为,世界上再没有比这山村更苦的日子,太苦太艰难了。我从小生活在山村里,我知道山村的艰难,就像陶春兰那样勤劳能干的人,依然骨瘦如柴,没一天好日子过,这是一种社会最底层的生活,最卑微的生活,卑微到谁都可以踏上一脚。 我永远记得亲戚在镇上当书记的那一家,他家也同样是种地,但他家有了村里第一台黑白电视机,村里的第一台彩色电视机也是出现在他家,村里亲戚当官的就只有他家,而他家最富裕。 农民的劳动成果根本就不值钱,陶春兰和李文白是我见过最勤劳、最拼命的农民了,想尽一切办法,恨不得床上都种上庄稼,也还是没有过上好日子。他家的孩子一年才能吃两个鸡蛋,全家六口人,就像六个瘦猴子一般。 我常常想,就算是出了这个村,我将死在前进的路途上,我也是愿意的,我不想跟肖玲玲结婚、生子,老去,重复李文白那样的日子。 我不想像牲口一样活着,我不想除了干农活就是干农活,好像一辈子就是为了挣那口饭,就像肖玲玲养的那两头水牛,甚至不如那水牛,水牛也不是天天都耕地的,一年大多数时候还都能闲着。只有农民每天都要做事,做不完的事,事情就像庄稼地里的杂草,一天不拔,就会越积越多,最后淹没了庄稼。 我读过历史,我知道这山村的日子与几千年前一样,锄头犁耙、播种收获、看天吃饭……难道我还有重复下去吗? 多年以后我回忆起肖玲玲,那时的她并没有错,我的希望在走出山村,她的希望是我能永远和她厮守,都是怀着各自的梦想。 对于外面的世界,基本上是从肖玲玲家的电视上了解到的,李瞎子看不了电视,我可以到肖玲玲家去看,所以李瞎子节约了买电视的钱。 肖玲玲也同样从那台电视上看到外面的世界,那时的她却从没有向往之心,就像后来我在深圳夜总会遇见她时,她说:“麦子哥,我要不是来找你,我不会走出那个地方,我也不会变成没有脸再见你的肖玲玲。” 尽管我离开山村后见到的肖玲玲堕落了,她依然活得比当农民时更像一个堂堂正正的人,起码有漂亮的衣服穿,有美味佳肴,能住进冬暖夏凉的房间,哪怕那是短暂的享受,起码享受过。 我曾在肖玲玲拿肖大刚的书里看到陀思妥耶夫斯基在《罪与罚》中写到:人穷,您还能保持与生俱来的高尚的情操,可是穷到一无所有,那就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办不到了。对于一个一贫如洗的人,甚至不是用棍子把他从人类社会中赶出去,而是应该用扫帚把他扫出去,从而使他斯文扫地,无地自容。 我小时候看到的农民的穷,属于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穷,就像骨瘦如柴的我的生母陶春兰,她那样勤奋,努力,一个抓阄就可能剥夺了她公平分得土地的权力,无论怎么节约,依然不够孩子的学费,她不得不远走他乡。 十六岁的我固执己见,对男女之事不感兴趣,不敢感兴趣,我害怕那一点点曙光毁在我自己手上,哪怕肖玲玲那样暗示我,我也不敢与这个从小一起钻被窝的美丽少女,有丝毫越轨行为。 肖玲玲却比我胆大,她说:“麦子哥,我无法想象,我不嫁给你嫁给谁?除了你,我谁也不嫁。” 那时的我不敢当面拒绝她,也不敢告诉她我的想法,我怕她为了自己的梦想,联合肖大刚和李瞎子,把我留在山村里。 肖玲玲为我的坐怀不乱感到高兴,她说:“麦子哥,你真是个好人。” 当她用手突然触到我身下坚强挺立的那一根时,她害羞的往后退了退,随后又说道:“你是为我们没有结婚才忍着的吗?” 我随口“嗯”了一声,虽然身体躁动无比,可依然无法比我想要离开山村更强烈。 我喝了很多水,不停的走到地里去撒尿,我还是一次又一次回到棚里,我不放心如花似玉的肖玲玲一个人睡在山坡上。 我也不想和肖玲玲讨论人生和理想,我只想着我快要离开家乡了,那时感觉,一旦离开,这里的一切将和我再没有关系。我离开以后,肖玲玲肯定会有的是人娶她,我完全不用担心;李瞎子不是我的父亲,他太过自私的想把我留在身边,那时的我非常恨他;李文白和陶春兰抛弃了我,我对生父生母没什么感情,那时的心里只有怨恨;而我的同胞兄弟们,我也管不了他们,我只想离开。 我无法再和肖玲玲睡在一起,甚至怕她碰到我,不敢正面看她温柔深情的眼神,为了能走出山村,我必须要放弃我的念想,我不想出去后还有牵挂,我以下定决心不再回来。 夜风吹得苞谷地哗啦哗啦的响,就像有人在地里穿梭一样,我假装紧张的站起来看着玉米地,肖玲玲偏要过来拉我:“快到棚里来,棚里没有蚊子。” “我去看看地里,是不是有人在偷苞谷,你快睡吧,我守上半夜,下半夜你换我。” “麦子哥,不用这样守的,我们睡在这里,还有人敢来偷吗?”肖玲玲把我拉回棚里,神神秘秘的说:“你知道吗?当初你砍我爸那一刀,私下里我爸使劲的夸你呢,他说你一定会对我好的,说你见不到我被别人欺负,你是个好人。” 想到自己不久就要离开了,我不想说任何让肖玲玲不开心的话,只好说:“你拿裤子给我穿过,我当然要帮你了,要是你妈在,你爸也不会打你,我那时候也是一时冲动,不该砍你爸的。”我故意这样说,我想让我走以后,肖玲玲能把这句话告诉肖大刚,肖玲玲记忆力好,那么多歌词都能记下来,她一定会记得我给她说的这些话。 棚里比外面更黑暗,黑暗的好处是可以掩盖面部表情,无论是愧疚还是害羞,都看不见。 因为看不见羞涩,肖玲玲说话更大胆:“其实,我们不用等到结婚那天的,我很快就是你老婆了。” 尽管肖玲玲大胆的说着,我能听出来,她依然害羞,她说的时候,身体一动不动。 假如她把嘴唇凑过来,我或许就再难以把持了。 她只是从电视上隐隐约约知道情侣之间的那些事情,并不完全了解,她只读过小学,学校里不会教夫妻之间应该做什么事情,她妈又跑了,更不会有人教她。而我只是从书中看过男女情爱,在贫穷的日子里,我无法想情爱的事情,任何会影响我走出山村的因素,我都想避免。那时的我并不懂得什么是爱情的珍贵,也不懂得珍惜肖玲玲的善良纯真,害怕在山村过苦日子的心思占据着我的心灵,我对外面的世界有无限的好奇,就像我身体中天然流淌着要出逃的血。 我曾担心李瞎子会知道我的心思,因为他会算命,很多人都说他算得很准,我不知道他能不能算到我会逃出去,不知道他有没有算到他安排的这场婚事不会成功。 我也背了李瞎子的所有口诀,我却无法算出离开山村后会怎么样,我也无法算到我离开后肖玲玲会怎么样。我以为我不会再从事算命挣钱的事情,那时的我无法知道,最后我还是用李瞎子交给我的本领生活。 我摇动着蒲扇:“只要没结婚,就还不是两口子,玲玲,你不想你妈吗?” “想啊,可是她也不写信回来,不知道她在哪里。” “你结婚不等你妈回来吗?” “可是不知道她会不会回来啊!”肖玲玲突然笑起来,说道:“麦子哥,你怕我碰你,是不是?你忘了以前的冬天吗?你总是抱着我睡觉,那时你怎么不害怕呢?” 或许肖玲玲认为抱在一起就是两口子。 我以前跟肖玲玲在一起时有很多话说,可是我知道我们将要结婚时,我发现跟她在一起时,已经不知该跟她说什么了:“现在是夏天,又不是冬天,这么热,两个人当然要离开一点。” 肖玲玲拿着蒲扇拼命给我扇着:“这样会凉快一点吧?” “你不热啊?我自己扇,你也自己扇,我们都凉快。” “我不热,不像你,冬天怕冷,夏天怕热。” 肖玲玲呼呼的扇着蒲扇,见我不说话,突然从身后把头伸到我的脖子上,少女的体香立刻迷漫我的全身,细嫩的脸庞靠着我的脸颊,我没有听到她是否兴奋异常,只听见自己的心脏在胸膛蹦蹦的跳,像要从桑子眼蹦出来。 她丢开扇子,突然抱着我的头,用她的嘴唇堵住了我的嘴,我不由自主的把手伸向了她的胸口,手中抓住了那坚挺酥滑,脑袋嗡嗡的开始响起来。 我坐着侧着身,歪着头与她堵着嘴,就那样僵持了好一会儿,我感觉到呼吸不过来了,脑海中闪过肖大刚和李瞎子满意的笑时,我突然推开肖玲玲:“太热了,我去外面吹吹风。” 肖玲玲没有生气,她很高兴地说:“麦子哥,我们现在是两口子了。” 那时的我,隐隐感觉到自己犯了错,甚至为自己默默计划着离开而愧疚。山村长大的我,对成年人的男女事情并不懂,只觉得女人的嘴和胸部都异常的神秘,而我却已经触碰了肖玲玲的神秘,就像她说的那样“我们现在是两口子了。” 我开始悔恨我没有控制好,我占有了她,但我又是一定要离去的。当我触碰了肖玲玲的神秘,我想着该不该带她一起离开山村,而我又主观的判断肖大刚一定不会让她离开。 肖大刚老婆已经跑了,他一定不会让女儿再跑了,外面早已传出不好听的谣言,说赵小莲是跟男人一起出去的。在农村里,谣言很快会传得活灵活现,有人说亲自看到了赵小莲和一个男人坐车走,更有人说在县城宾馆里,亲自看到赵小莲和男人住一间房,肖大刚表面上不理会这些谣言,但他的农活已经没有从前那样好了,瓜果树木也很少修剪打理。 我能为了肖玲玲被她爸打而砍他爸,在我心中是要一辈子保护肖玲玲的,其实就算要偷偷带肖玲玲跑,我也不在乎肖大刚什么感受。而我心里盘算着一件极其要命的事情,如果我要带肖玲玲一起走,我需要多一倍的钱,甚至更多。我自己想着,如果我一个人出去,多么的苦我也甘愿,要是肖玲玲跟我一起出去,我不会舍得她餐风露宿,不想她跟我一起受苦。 我知道出去的辛苦,是从同村打工回来的张三娃那里听到的,他说从我们家到广东,坐车都需要三天三夜,车上挤得连厕所都上不了,三天三夜没办法睡觉,车厢里到处都是人屙的屎尿,臭烘烘的,等到广东时,两个腿肿得走不了路。 第011章算命赶集 坐火车那样辛苦,坐汽车呢?那时每逢赶集时,我牵着李瞎子去街上摆摊算命,李瞎子听着别人的夸耀:“李八子,你儿子都这么高了啊!”“李八子,你儿子好标志啊,能讨婆娘了,真是好福气啊!”…… 而我却专注听着别人说外面的事情,有人说坐汽车需要更久的时间,有的汽车中途掉下悬崖,整车人全部摔死了;也有人说,汽车需要翻过很高的山,没到过那么高的山的人,根本受不了,谁谁谁就受不了中途回来了,不回来不行,会死人的。 小镇上的那些人聊天和传谣言一样,说得唾沫横飞、活灵活现,一个比一个说得精彩,甚至有人顶黄:“李棒槌,你根本就没出去过,你知道个屁。” 李棒槌昂着脖子,青筋暴起:“我怎么没出去过?你他妈才放屁,老子才回来的,等这阵子忙空了,马上又要走。” “刘天棒,你出去也没见讨个婆娘回来啊?” 刘天棒嘴上叼着红塔山,一脸不屑:“老子才不急,外面婆娘多得很,随便挑。” “刘天棒,你家房子都快倒了,那个女人能跟你?吹牛皮不上税哦。” “老子的房子倒了关你球事,老子以后住城里去,那房子谁要谁拿去。” “刘天棒,你不是跟着老赵扛钢管吗?有那么挣钱吗?哈哈哈。” 他们胡扯这些我最不爱听,但是我爱赶集。 初中毕业以前,我也常常牵李瞎子去集上,那时我是躲着别人的目光,害怕别人知道我是李瞎子的儿子,虽然别人一直都知道,每次我把李瞎子牵到时,自己躲得远远的,跑别处瞎逛,到中午吃饭时才买了吃的给李瞎子送去,然后又跑开,等到集上的人快散尽时,我才去牵李瞎子回去。 那时我很讨厌牵李瞎子出门,自我开始思考问题时,我就想,这狗日的李瞎子以前没我牵不是照样出门吗?为什么现在就要我牵呢?况且你又不是真瞎子。 渐渐的我明白,李瞎子让我牵着他出门,是要所有人都知道我是他李瞎子的儿子,这更让我觉得恶心。 自我有了出逃计划时,我爱上赶集了,牵着李瞎子也不再怕丢人,我知道,我一定会离开这里,这里每一个笑话我的人以后都将不再见面,所以我开始变得坦然。 我开始守着李瞎子算命,他也乐意我守着他,他说要让我多学习,多听例子,而我喜欢帮他收钱,这时候我才发现,李瞎子很有钱。每逢赶集时,我在一旁观摩和帮着收钱,胆子极小的扣下来,多的时候有十好几块,九十年代,农村十几块一斤很多了,那时的大米才三四毛钱一斤。 边收钱时,也注意着李瞎子怎么算命,我发现他很少说不好听的话,就是说来算命的不好之处,也都是说以前的,比如说“你小时候有过血光之灾”,“你家里前两年很是不顺”……要说人的以后不好时,一定会补上一个对策,告诉他怎么怎么就能避免那些不好,然后就全好了。 不同的命收钱多少也不一样,要是以顾客平等来说,这是不对的,都是算命,说的时间也差不多,为何就要分别对待呢?这就像肯德基买汉堡,如果穷一点的人进去二十一个,有钱人去二百一个,这显然行不通,但放在算命上就可以,给钱的人还都很高兴。后来我想通了,就像汽车4s店,比较差的车去保养一次钱少,好的车价格就贵十几倍,抛开所用的量和材料不一样,其价格的比例依然是很夸张的,因为开好车的人有钱,但是李瞎子怎么知道某个来算命的有钱呢? 通过我的总结,来给儿子算命的都愿意花钱,来给老人算命的不太愿意花钱,来给自己算命的如果是要出门的舍得花钱,问自己家里事情的不太舍得花钱,问婚姻大事的舍得花钱。 其原理是根据五行对应出生的日期时辰,加上袁天罡的推算办法,要说不准还真不能这样妄断,人本来就分那么些种类,古老的传承就是总结了各种人的各种结果,要说一定准也太过认真了,大原则不会有太大的偏差。 古老的算命传承有他存在的道理,人乐意知道自己的未来,哪怕是一点点吉祥的预兆,也能给心中一些激励。而且几千年来,算命也是如现代的统计学、大数据,什么类型的人什么结局,什么类型的人在什么年代有什么样的遭遇,都是如大数据一般统计了上千年。 李瞎子算命不胡说八道,依照问命人提供的生辰八字,对应他师傅传承下来的口诀,如遇不好的地方,说的时候会委婉一些。有的不说,比如来人是问婚姻,但依照古法推测发现前程迟滞,但问命人并为问前程,而是求婚姻那就只说婚姻合和,说多了徒增担忧。 李瞎子绝不为了钱而故意违背所测算出来的口诀,他不是一个骗子,他在以古法做工具,为人提供咨询一般。他告诉我,算命术是一个工具,就像柴刀,既能砍柴,也能伤人,依照古法口诀,自己加以委婉的解释是可以的,但绝不能胡编乱造,不然会遭报应。 正因为李瞎子有原则,所以大家说他算得准,守住原则也就是守住自己的饭碗、自己的名声。 依照口诀而说,信不信、准不准就让问命的人自己判断,自己的情况自己最清楚。 农村里很多人出生时,具体时间记得不准确,就像我,没有手表,没有接生婆,只能推测大概时间,所以李瞎子给人算命要反复确认具体时间,还会问一问出生时天气是什么样,周围的人在干什么,以此来对比时间是否有差错。 也有不收钱或者象征性收几毛钱的时候,快死的人不收钱,这是算得极准的,也是获得名声的最好买点,依照口诀,阴阳五行合和机缘已完,生命就快走到终点,这就不收钱了,或者随便对方给不给。如果被算的人又多活了一些时候,他也不会怪李瞎子,他会庆幸自己没死,要是问起来,李瞎子再好话搪塞几句,说积德行善加寿即可。 有的人不用算,一问他家里情况,就知道有段时间命运悲苦,就像陶春兰,农村里养四个孩子,没有不命苦的,四个孩子都注重上学,晚年肯定享福。像陶春兰那样正在艰难中的人,多安慰和鼓励,象征性收一点钱,她会心存感激。 李瞎子私下告诉我:“其实人的命不用算,告诉你将来会怎么样也没用,命里早已注定,人一辈子祸福相依,平时多行善积德的人一定能善终。” 命中注定这件事,不能单一的说是等着命运安排,“命”是指生命的所有,包括性格、为人、做事态度、观念等等,“命”注定了,不会只注定某一方面,一定是生命中的所有因数相配合。 注定穷的人,也注定他好逸恶、劳好吃懒做;注定败家的人,也注定他五毒必陷其中一二,凡事还得向内看,向内看清楚了,自己也就能算出自己的命运。 算命以前先默念师傅口诀,默想师傅容貌等,各算命师所用办法根据师门不同而有区别。 自赵小莲离家出走以后,肖大刚就不去赶集了,所有买卖的事情就交给肖玲玲,肖大刚讨厌别人问他:“大刚,你婆娘写信回来了吗?”这看似友好的问候,却藏着扎人心的针,问候的人一转头就会对旁边人说:“看,就是他婆娘跟人跑了。”“哦,跟男人跑了的赵小莲啊!”肖大刚听到这些很难受,他干脆不去赶集了。 实在有重的东西要挑到集市上去买的,他带个草帽,把帽檐拉得很低,遮住大半边脸,东西挑到集市上买了就走,也不像从前那样悠闲的逛了。 自和肖玲玲一起在山坡上过夜守苞谷,我触摸了她的神秘处以后,我的心里一直很纠结,老是想着我走了以后她怎么办? 肖玲玲却显得比从前更高兴,在我面前时显得更亲近了,好像我们已经是两口子,去赶集时,也不避讳,还时不时的挽起我的手,我们两个在前面走,我的另一手拿着棍子牵着后面的李瞎子。 三天一次赶集,这是农村的交易盛会,平时寂寞的路上变得热闹非凡,挑东西去卖的大老粗、壮妇女,背着背篓的小女人、老太太,精心打扮过的青年男女,带着孩子的一家大小,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走在这条路上。 卖东西的天还没亮就去了,为的是占一个好位置;买东西的不慌不忙,要等到街上货物延绵时,才好货比三家;接着赶集去相亲的人,新衣新裤,头发梳得油光锃亮的,衬衣外的上口袋里放上一包好烟,自己舍不得抽,得见了面才拆开来;有人去凑热闹,有人去逛农作物的行情,有的人是去偶遇故人,有的人遇上赶集这天,有事无事必须去一趟…… 集市上五花八门、琳琅满目,布、针线、衣服、床上用品、家具、电器、竹编、五金、农具、棺材、花圈,锅碗瓢盆,油盐酱醋,鸡鸭鱼肉,大米面粉……这种都还是正规商品。 卖跌打损伤药的如演戏一般,连说带唱,吆喝得热气腾腾,犹如那唱得极好的独角戏,笼络大群人围观,久久不散场,卖的都是些无害也无用的骗钱药,看着很是有劲,上当给钱的不少,大多都是老年人。 耍把戏的偶尔也能看到,唱歌跳舞的偶尔也有,赶集时,如走进了一个麻雀群,到处叽叽喳喳的闹腾。 那些相亲的,故旧相见的,请客吃饭的,趁机打牙祭的,旧情复炽的,坐在敞开一面墙的食店里,让人看了垂涎三尺,羡慕不已。这样的食店我离开山村前一次没去过,李文白家的孩子就更没进去过了。 大多卖东西的摊位都是沿街、沿路临时摆起来的,到散场时再收拾离去,留下垃圾遍地。也有诸多吃的临时摊位,各种现煮现卖的吃的香气肆意,我和李瞎子也就是在这样的路边摊吃上一碗麻辣小面,已经是让李文白家的孩子羡慕得很了,他们一次也没吃过。 自从我不上学了,每次赶集肖玲玲都和我一道去,认识我们的知道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不认识的以为我们是一对小夫妻,肖玲玲乐意让别人以为我们是小夫妻。 狗日的李瞎子也是完全不要脸,别人问他:“李八字,你娃儿都娶婆娘了啊!”李瞎子脸上笑得快炸开了:“是啊!是啊!” 肖玲玲也很高兴,只有我觉得很是难为情。 十五岁的肖玲玲已经一米六的身高了,南方女子普遍不高,身材玲珑娇小,肖玲玲这身高随他爸。一头黑发披在肩上,身材玲珑有致,走起来如三月柳枝,小巧可人的鹅蛋脸上,明媚皓齿,少女鲜艳饱满的嘴唇娇艳欲滴,一身碎花连衣裙随风飘荡,咯咯的笑起来时,胸部起伏跌宕,让人看得心潮澎湃。 很多二流子男人见了都想方设法靠近肖玲玲,说些调戏的话,估计肖玲玲遗传了肖大刚和赵小莲的闹腾劲,她手紧紧抓着一把明晃晃的镰刀,在空中胡乱的飞舞着,用她唱歌时嘹亮的嗓子大骂一通。旁边知道的人赶忙给那些二流子说:“他爸打死人,少惹麻烦。” 如果我也在旁边时,又会有人说:“这个小婆娘惹不得,他老丈人打这婆娘,还被李瞎子这娃儿砍了一刀,人家连老丈人都敢砍,你算老几?” 肖大刚本就是一个出了名的暴脾气,人高马大,较上劲时,恶鬼都要退避三舍,老婆都被他打跑了,而这样的人被我砍了一刀,我就成了一个好像随时都要杀人的人。 旁人说得我和肖玲玲俨然是一对贼公贼婆似的,我依然能看见那些在肖玲玲脸上、身上如扫描仪似的目光。 肖玲玲喜欢吃油炸糍粑,每次赶集必买,买了来,不管有多少旁边人,先挑一块喂我嘴里,然后她自己抱着宝贝似的细嚼慢咽,看我吃完了,再喂我一块。有一次被肖大刚看见,肖大刚恶狠狠的骂道:“狗日的,女大不中留。” 在我们村里面,肖玲玲无论与我多亲近都没人觉得奇怪,大家知道,肖玲玲是别人不用惦记的了,肖大刚和李瞎子早就是儿女亲家,而且肖玲玲和我李麦子从小睡到大,他们以为我早把肖玲玲的身体占有了,只是年纪没到,还没怀上,也有的人说:“可能跟她妈一样,不容易怀上。” 第012章婚事前奏 以前别人议论我和肖玲玲早就有一腿时,我根本不在乎,就当没听见,觉得那些人都不是好东西,无需理会。自打我在山坡的棚里触摸了肖玲玲的秘密后,再听见别人议论我们的事情时,我的心开始愧疚,常常觉得懊悔,想自己是不久就要离开的人了,还与肖玲玲做那些事情干什么?我一直很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办。 而肖大刚和李瞎子已经开始明目张胆的准备婚礼了,农村结婚的第一步是看人,就是看看各自对对方的长相,是不是在能够接受的范畴,有没有残疾、缺胳膊少腿的,我和肖玲玲青梅竹马,看人这一步可以省略,但男方给女方礼金不能省略,李瞎子给肖大刚说:“还是得有个媒人,以前我想让陶春兰来当这个媒人,她最合适,现在陶春兰出去打工了,让张寡妇来。” 媒人得由男方请,肖大刚当然听李瞎子的,李瞎子在村里还算是一个德高望重的人,因为红白喜事都得找他算,请个媒人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大家也乐意做李瞎子家的媒人。 那时农村结婚必须得有媒人,媒人一般是那些没事的妇女担当,做媒人也没有什么麻烦,到结婚时,男方还要谢媒人一个猪头,加上少量礼金。并没有单独从事媒人这个职业的,不过是些热心的村妇,在男方的邀请下,作为去女方求婚的引导者、见证人,有什么矛盾时由媒人协调。 第一步看人,一般是约在镇上的食店里好好吃一顿,那年月吃顿好的不容易,虽然改革开放已经十六年,窗口城市已经是日新月异,但经济的春风还没有吹到西南的山村,人们还没开始富裕。当媒人能有顿好吃的,这就已经不错了,很多媒人家有小孩子的,吃饭时带着小孩子一起去,不管能不能走到下一步,男方都得给这顿饭钱,如果女方接受了男方的礼金,那就能走到下一步。 第二步:参家,就是女方参观男方的家里,主要是看家境怎么样,家里都有什么人,房子够不够,粮仓里有没有粮食,庄稼地怎么样,干农活方不方便,在村里是什么地位,男方要尽可能毫无保留的对女方展示。通过参家,也能看出男方家的生活态度,邻里关系怎么样,很多邻里关系不好的,最担心邻里乱说,造成女方不同意婚事。女方如果与男方不熟悉的,会去左邻右舍打听男方家的真实情况,担心男方家有隐瞒什么事情。 参家时,男方要在家里备上好酒好菜接待,尽可能的丰盛,女方父母、女儿才会满意,媒人也必须在场,大家吃喝完毕,男方给礼金。看人时,是给象征性的礼金,参家时,男方需要出手更大方一些,如果女方接受礼金,那就能走到下一步。 李瞎子在给我张罗婚事这件事情上,还真是舍得,他没有老婆,家里平时是我做饭,要请客,我做肯定是不行,他去请了一个单独做酒席的人来,其实就几个人的饭菜而已。 别的人参家时,女方会去好些人,除了女方父母、兄弟姐妹,还可能带上几个女方家的亲戚,加上男方家的人,所以起码得坐两三桌子才够。肖大刚老婆赵小莲跑了,肖大刚没有什么来往的亲戚,他岳父家与他早无往来。 依照李瞎子算的黄道吉日,做酒席的按照李瞎子的要求,买来酒菜在家里做,我负责帮忙烧火,肖玲玲也在一旁帮忙。 我心如止水的看着李瞎子张罗着,我不好说半个不字,我不怕李瞎子,也不怕肖大刚,我怕肖玲玲伤心,我不想在走之前,让肖玲玲为我伤心落泪。想着我们小时候到现在,一直那样的好,而且肖玲玲是一个多少人垂涎的漂亮姑娘,为了她,我连肖大刚都砍了,哪里舍得看着她伤心呢? 暑假里,李文白家三个儿子都放假在家,参家这一天,李瞎子想着热闹一点,把李文白和他三个儿子一起请来家里吃饭,李木、李水、李余高兴万分,不是为了我和肖玲玲的事情高兴,而是有顿好吃的而高兴。其实李木、李水、李余我这三个同母兄弟也喜欢肖玲玲,但他们知道肖玲玲只跟我好,他们在这一点上很羡慕我。 张寡妇对李瞎子家如自己家一样熟悉,快到中午时,她一头钻进灶屋来,看见肖玲玲在帮忙洗碗,哈哈大笑起来:“哎呦喂,第一次看见参家时,没过门的婆娘开始帮忙了,这还参什么家啊,直接洞房得了。” 我和肖玲玲都知道这张寡妇口无遮拦,不理会她,肖玲玲洋溢着一脸的幸福,嘴里哼着歌。 到中午吃饭时,因李瞎子不方便,张寡妇走过田坎去请来肖大刚,肖大刚穿得像镇上的干部一样,一套笔挺的青白中山装,脚上穿了一双锃亮的皮鞋,这皮鞋很少见他穿过,衣服看着也是没穿过几次的,张寡妇看得嘴巴啧啧称奇:“哎呦,肖大刚好漂亮啊,真是我们村里第一好看的男人,好看,确实好看。 肖大刚和李瞎子坐上席位,张寡妇和李文白坐一边,我和肖玲玲坐一边,李木、李水、李余三人挤着坐下位。 李瞎子单独为今天做了一套藏青色的中山装,买了一双新解放鞋,头天赶集时,单独把头发理成了大奔头。 等我和肖玲玲在灶屋帮忙快好时,李瞎子叫我们二人去换新衣服,李瞎子给我买了白色新衬衫、新西裤,新皮鞋,肖玲玲的一套百合花纹路的白色连衣裙、带四五公分高鞋跟的凉鞋、头上的压环也是新的。 原本非常熟悉的人,这一天极其庄重的围做在一张八仙桌上,桌上的菜叠了三层,六个明扣、六个暗扣、鸡鸭鱼肉、猪肉,卤菜、凉菜、炖菜、小菜、花生米,外加五斤上好的老白干。看着满满一桌子好菜,我很高兴,想着自己不久要离开家乡了,离开前因为我的事情有这么多好菜,李文白家的我那几个一母同胞正好可以好好打牙祭,算是我为兄弟的贡献了,只可惜李敏已经出去打工,不然也能一起打牙祭。 开始吃之前,李瞎子站起来对我说:“麦子,你去把我床头的帆布包拿来。” 我有些不明就里,拿过帆布包来,李瞎子神器的从里面拿出一个小布包,用手摸了摸:“玲玲,我眼睛看不见,我让老张帮我买的,你看看好不好好看,是一对金耳环、一个金戒指,一个金手镯。” 肖玲玲兴奋的接过去,把耳朵里孔里的小木棍拿掉,自己把金戒指、金手镯带上,把金吊坠耳环递给我:“快,帮我带上,真好看!” 肖大刚都意外而感动了:“亲家,怎么买这么贵重的东西哟。” 张寡妇说:“肖大刚,你看看,李瞎子对你家玲玲好吧?这四样黄金,一共二十克,我亲自带着李八字去买的,两千来块,够买七八头肥猪了哦。” 我给肖玲玲带好耳环后,她飞快的跑回自己家里,我知道,她去照镜子。 李文白说:“李八字是个舍得人,肖大刚这闺女万里挑一,值得的,值得的。麦子跟了李八字是好福气,真是好得没得说。” 李木、李水、李余眼看着桌上的菜,等着李瞎子宣布开吃,肖玲玲没回来,李瞎子又略为等了等,等肖玲玲回来时,李瞎子才端起酒:“我平时是不喝酒的,今日少喝一点,感谢肖大刚把玲玲嫁给我家麦子,来,先喝一口,边吃边说。” 李瞎子、肖大刚、张寡妇、李文白四人喝酒,我们开始吃菜,我也是第一次看这么丰盛一桌子菜,就是别人家过年也没这么丰盛。 二两的酒杯,肖大刚一口干了,李瞎子抿一小口,把杯子放下:“今天是个好日子,我自己算的,李文白也来了,我这儿子是李文白家抱过来的,大家都知道,今天也让李文白来做个见证,一起高兴高兴。” 李文白把一大块肉放进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高兴,高兴,李八字没得说,麦子从小和玲玲就耍得好,你们两家又离得近,这门婚事好得很,八字也合吧?” 李瞎子眨巴眨巴眼睛:“合,麦子属羊,乙未年,玲玲属狗,我都合好了。” 张寡妇给肖大刚把酒满上:“来,肖大刚,李八字也喝不了酒,我这个媒人代替他陪你喝,诶,李文白,你也端起来,你更是该陪肖大刚好好喝哟。” 李文白端起酒杯:“我跟李八字差不多,平时不怎么喝酒,来肖大刚,你多喝一点,我意思意思。” 我们五个小辈闷头吃菜,难得的好菜,我的三个兄弟一边吃一边看肖玲玲,而肖玲玲边吃边笑看着我,脸上如彩霞一般。 桌子上恐怕只有我百般难受,但我什么都不说,假装着一副很听话的样子。看着肖玲玲耳朵上闪着金光的耳环,我的心里早已骂了李瞎子,不是因为给了肖玲玲不值得,而是这狗日的李瞎子竟然不知道把钱给我和肖玲玲去看世界,也不给我上学,连陶春兰都不如。 张寡妇喝了半杯酒,脸上红彤彤的,油光水滑,高兴得很:“你们两家离得这么近,都不用看人、参家了,直接定亲就可以,这两个孩子,他们早就是一家人那样好,真是门好婚事啊!” 李瞎子说:“规矩还是要的,我和肖大刚早说好了,他也一个孩子,我也只这一个孩子,我们两家虽然离得近,所有规矩我都把他办齐了,搬得热热闹闹。定亲吗?我算了算,腊月里最吉利,今年的属相与婚事相冲,结婚得放到明年春分前后。” 李瞎子跟我说过这日期安排,而我的计划是一定要在结婚前离开,最后一步没有走完,肖玲玲就不算真正嫁给我了,她再嫁人时,不用背着“过婚嫂”、二婚的名声,这是我尽可能为肖玲玲做的了。 肖大刚的脸越喝越白:“亲家如此重视他们的婚事,我高兴,我只得这一个女儿,嫁妆我也会办得风风光光的,比村里所有人都好,到时候把全村人都请上,好好热闹一番。” 张寡妇抬头看看屋顶上的黑瓦:“李八字,你这房子也该修一修吧?都住多少年了,我记得,你这房子还是解放以后分给你爸的,是吧?” 李瞎子悠然说道:“修,当然要修,肖大刚知道的,匠人都请好了,十月中旬动工最吉利,明年开春前能修好,正好拿新房结婚,修楼房。”李瞎子可能是职业习惯,说话慢条斯理的,每一句都说得很清楚。 李文白马上说到:“楼房好啊!楼房好,要不少钱吧?” 李瞎子平静的说:“两万多,为了孩子,值得。” 张寡妇又啧啧起来:“啧啧啧,李八字,想不到你狗日的存了这么多钱啊!我们是到死怕也挣不了这个钱哟。” 那个时候的县城,买一套一百多平米的房子,也就三万来块,肖大刚家的楼房才用一万多块钱。我以前从不知道李瞎子存了这么多钱,也没想到他舍得这样花,虽说修新楼房他也要住,可主要还是为我的婚事,为我以后的儿女们住,他已经渐渐老了,也就能住一间屋子。 李瞎子如算命似的掐着手指:“这都多少年了?我算命四十多年了,就这么多家当,多么?李文白家要不是孩子多,上学花了,早修起楼房了,陶春兰多贤惠啊!种蘑菇、养长毛兔,猪也是养得最多的,真是拼命哦。”李瞎子又看着对面吃得满嘴油的三个人:“娃儿头,你们妈老汉儿不容易哦。” 李文白说:“嗨,挣钱不就是给孩子花的吗?他们能读,那就继续读,我们家得出几个大学生,算了,不说这些了,今天是李八字家的喜事,张大妹,你这个媒人要主持好哦。” 李文白说得冠冕堂皇的,我听李木讲,李文白不赞成他几个儿子读高中,就是大女儿李敏去市里读中专,也是陶春兰坚持,才有李敏去市里上学。李文白和李瞎子一样,觉得存了钱修房子、给儿子娶婆娘才是正事,上学纯粹是浪费钱的事情,为了四个孩子能上学,陶春兰不知道流过多少泪水,求过多少人。 每年开学,都是陶春兰把孩子送到学校里去报名,连我都是她顺便带去的,路上她常常说:“千万别学其他人,修房子、讨婆娘,要不然出去打工,没文化出去打工又能做啥子?我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我要是哪怕读个初中,也不会窝在这个山卡卡里头,你们一定要好好读书,老子就是卖血,也让你们读,晓不晓得?你几个要是像别个一样读不得了,那就要回来搞农业,一辈子窝在勒个山卡卡里头,累死累活的,没得出息哦!” 第013章心已远走 我始终记得陶春兰一个人,带着好几个孩子去学校的场景,她把厚厚的一叠钱拿去教学费,一点犹豫都没有。每一学期的学费,要花掉陶春兰的所有省吃俭用下来的钱,花掉十几头肥猪加上所有卖东西的钱,甚至还要借外债。 直到我二十几岁时,我开始真正理解陶春兰的伟大,我常常给我的每个女人讲陶春兰的伟大,我给她们说:“陶春兰虽然大字不认识几个,但她讲出来的道理犹如圣人之言一般。” 说回饭桌上,李文白是什么人,李瞎子、张寡妇、肖大刚都知道,李文白家里是陶春兰当家,李文白就是下力干活。 李文白家的三个儿子真是能吃,不一会儿,盘子就吃空好几个,这在农村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谁都是难得吃一回大餐,只是李文白家的孩子吃这样丰盛的饭菜更难得,一旦吃起来,犹如秋风扫落叶。 张寡妇像主人家一样,站起来把桌上的空盘子撤了,又挪了几个肉放在李文白家三个儿子面前,说:“三个少爷,多吃一点,论起来,你们和麦子是亲兄弟,以后还要多团结,免得遭别人家欺负。” 李木十八岁、李水十七岁,两个已经是大人的架子了,只是太瘦,看起来很是单薄,满脸的青春痘密密麻麻,也不说话,一副十分拘谨的样子,也不回张寡妇的话,只是抬头憨憨的笑笑。 李余最小,马上读初三了,跟他哥哥一样能吃。 李瞎子接过张寡妇的话:“是啊,麦子虽是抱给我了,我也从来没反对他去那边的家,怎么说他们也是四兄弟,这在今天是极其难得的哦,陶春兰真是能生,一年生一个,每个都是儿子,孩子对,就是小时候遭罪,长大了就好了,现在看看,有四个亲兄弟,谁敢欺负啊!” 李瞎子也就是看中这一点,所以把李文白一家请来吃饭,当亲戚对待,农村里势单力薄会受别人排挤,这层现成的关系当然要拉拢,而且李文白家三个儿子都大人了,眼看穷日子就要到头了。 肖大刚开始几口喝得猛,农村爱酒的人都这样,先猛喝几口,感觉上来了,再慢慢悠着喝,听了李瞎子的话,肖大刚端起酒杯:“来,李文白,我们也算是亲家,喝一口,以后就是亲戚了,有什么需要帮忙做的,尽管叫我,来,来,来,喝。” 肖大刚把女儿嫁给我,也有这个考虑,计划生育实行后,这一代人有四兄弟的极其罕见,表面上看我和李瞎子就两个人,势单力薄,可我毕竟是挑明了的陶春兰的儿子,肖大刚不只与李瞎子做了亲家,还和陶春兰、李文白做了亲戚,这样一来,势力就大了。 在农村,劳动力越多,别人就越忌惮。酒肉朋友,或者亲戚都不可能有四个亲兄弟团结。 李文白天生慢慢吞吞的,用陶春兰的话“三脚踹不出一个屁”,他端起酒杯,乐呵呵的:“喝,喝,是亲戚,是亲戚,挨邻得近的,现在又有了这门亲事,当然是亲戚了,他们四兄弟一直都是一起的,人多好,人多好啊,主席说过“人多力量大嘛”。” 李瞎子马上说道:“你三个娃儿好好读,你妈出去前还来我这里算过,你们将来都是大学生,要挣大钱的,李文白、陶春兰要享福哦。” 张寡妇说:“哎呦,以前看着陶春兰带着几个孩子,又瘦又小的,还到处去割草,那个时候哦,都笑话陶春兰,说难以养得活,现在看来,还是多生几个好,日子穷嘛,挺一挺就过来了。诶,就像偷桑叶的事情,几个儿子一人一把刀,往陶春兰身后一站,那个敢动陶春兰,你要是外人,真打起来,哪有一家人团结?” 李瞎子说:“我们这里啊,大多都欺负老实人,狗眼看人低,早些年,都看不起他们家,以为儿子生多了,就算养大了,连婆娘都讨不起。社会变化这样快,以后啊,我们这周围还就陶春兰家的几个儿子有出息,你们看着吧,我早算过的,没有不准的。” 肖玲玲一直都高兴万分,一边吃饭一边看着我笑,我们五个晚辈一气狼吞虎咽,很快都鼓起大肚子,打着饱嗝,再也吃不下了。 外面烈日当空,世界犹如一个大蒸笼,这个时候要是跑到外面去,人都得晒爆皮。 新装不久的吊扇,在饭桌上方用最大的力度旋转着,呜呜的发出巨大的风吹向地面,虽然风也是热的,人坐在下面,总还是觉得有些凉意。 张寡妇笑起来:“狗日李瞎子,你当初抱麦子走,应该是算过的吧?” 大家都知道张寡妇这玩笑话而已,李瞎子说:“他家几个孩子命都好,没有差的,周围几个镇我都差不多算遍了,像他们家几个孩子的命数,少见得很。” 不一会,肖大刚已经喝了半斤以上了,以前肖大刚喝酒后话多,老爱说以前他小时候城里人的生活,回家就发酒疯打赵小莲。赵小莲跑了以后,肖大刚开始常常喝闷酒,从前的话再也不说了,人颓废了,徒增沧桑感,总爱唉声叹气。 张孤寡说:“不管怎么说,只要不生疮害病,舍得下力气,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麦子还能长几年。玲玲已经是我们附近难得一见的漂亮人,麦子,多少人羡慕你哦,你这娃儿可算是捡到宝了,难得,难得啊!” 肖玲玲一直转着金镯子看,听张寡妇夸奖,她拿手戳一戳我的腰,脸上比外面的阳光还灿烂。 李瞎子看我们几个晚辈都没吃了,说道:“麦子,你们去把井里凉着的西瓜提回来,分给大家吃。” 我们五个人飞快的跑向水井边,外面的烈日照得眼都睛睁不开,我突然觉得这夏天是从没有过的热,退到竹林下,看他们跑出去井里捞西瓜,我犹豫着是不是该告诉肖玲玲。 事情好像已经没法刹住车了,张寡妇那张嘴,已经嚷嚷得全村都知道了,她来时就大声边走边喊:“我给李瞎子家当媒婆去了哦。” 隔壁邻居妇女就回过张寡妇:“人家早好上了,有没有你都一样。” 农村里能娶到老婆,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李文白家有三个儿子,房子又破又烂,常常被村里人背地里取笑他家,说他三个儿子将来一定是光棍,那么穷,谁会嫁给他们三个呢?陶春兰在山坡上干活时,也常常跟地里的人抱怨自己命不好,抱怨李文白让她生了那么多儿子,“将来怎么能讨得起婆娘哦!”,陶春兰的脸好像一直都是一脸的哀愁,但她又相信上学能改变命运,不把钱存起来修房子,房子是决定他儿子能不能娶到老婆的重要因素,可是她不修房子。 我百无聊赖地坐在竹林下,肖玲玲和我的三个兄弟从井边回来,李木抱着一个三十多斤的大西瓜,大声问道:“哪里切去?” 肖玲玲看了我一眼,带着李木去厨房,切了几瓣给孩子喝酒摆龙门阵的四人端去,她和我的三个兄弟拿着西瓜出来,和我一起坐在竹林下,肖玲玲递给我一大边西瓜,问道:“你干嘛呢?” 我支吾其词:“这里凉快,他们还有得摆呢。” 从前我们五个人在一起时,无话不谈,现在我开始不知道说什么了。 肖玲玲还是天真烂漫的年纪,什么心机都没有,活得无遮无掩,好像一切都很美好,把金戒指和金手镯拿下来给三兄弟轮流看,她自己很快把西瓜坑完,站起来把西瓜皮一扔,正好掉进竹篓子里,靠着我,拿起蒲扇对我们两人扇起来:“怎么得了哦,你这么怕热,你看,他们都没有你这大汗水。” 我的三个兄弟穿着一条短裤,上身的汗衫已经破了好几个大洞,穿了跟没穿一样,此刻是吃得十分满意,七嘴八舌的说李瞎子如何舍得,我如何捡了肖玲玲这个宝,边说还边往肖玲玲因扇扇子抖动的胸部看。 可能只有我心里五味杂陈,我看不清自己前面的路,好像等着我去的那个地方也很渺茫。从小长大的山村虽然熟悉,却看不到一点未来的憧憬,村里的中年人越来越少,连陶春兰都出去打工了,如李木、李水这个年纪还在上学的人,已经是稀罕物,别人家的孩子早已跟着大人出去挣钱,我也快要离开这里。 李木把西瓜皮上的红色啃得早已没有了,然后才扔掉西瓜皮,很满足的往地上一躺:“还有一年,要是考不上大学,只能出去打工了,麦子,到时候我们一起去。” 肖玲玲马上问道:“那我呢?我不要和麦子哥分开,你们要是出去,我也要出去。” 李木说:“当然了,我们三个一起出去。” 我安慰说:“李木”我们兄弟都不相互叫哥或者弟,都是叫名字,“李木,考不上的话,可以再复读一年啊,都已经高中三年了,要是考不上就放弃了,这三年不是白读了吗?” “复读是不可能的了,家里差钱,李水、李余还要上学呢,让他们考吧,我这成绩,要考上大学有点难,但好歹上完最后一年才甘心。” 我问:“李敏不是已经出去工作了吗?她能寄钱回来,你们家还差学费吗?” “李敏在酒店做服务员,每个月寄几百块回来,有时也没有钱寄回来,麦子,你知道吗?读高中要住校,一年学费加学杂费,要两千多,比玲玲这些金子全部加起来还多。” 肖玲玲吃惊地说道:“啊!这么多啊?这些金子还不够一年?上学也太亏了,是说嘛,那么多人都不愿上学,太贵了,考不上还是要出去打工,还不如不读了呢。” 李木大声说道:“还是有用的,不然国家办这些学校干什么呢?难道就为挣老百姓钱吗?麦子,你到底有没有打算出去?” 我搪塞着说道:“现在还没有打算,你看我现在能出去吗?玲玲才十五岁呢。” “也是,再等一年,我们一起出去,多一个人多一份力,免得被坏人欺负。” 肖玲玲睁着大眼睛,依然扇着蒲扇:“麦子哥,我们日子挺好的啊,你爸马上给你修楼房了,我们要是出去打工,我爸和你爸都只剩一个人在家里了,能合适吗?” 我还没回答,李木抢先说道:“男儿志在四方,怎么能窝在这个穷地方呢?玲玲,难道你不想去大城市看看吗?麦子,千万要出去,等着我,我们一起出去,我就不信这辈子要在这里挑粪。” 李木的豪情壮志正和我意,但此刻不能附和他,肖玲玲明显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她的心中一切都很美好,美好的生活也就是这个样子,她觉得,再折腾能折腾出个什么样子呢?这和肖大刚从前是城里人有关系,肖玲玲果然说道:“我爸以前就在大城市长大,他说大城市里也没什么好的,坏人还特别的多,稍不留神就被人骗了,而且上班也没有当农民自由,上班是必须要去,生病了都没法休息,哪像当农民这样好,想不去地里就不去,也没人管,是不是,麦子?” 我点点头,而我还不知道城市里到底是什么样子,好奇的心早已飞起来,越飞越远,穿过了一望无际的丘陵,跃过了这贫穷的囚笼,我的心再也没法飞回来了。我最好的打算就是我出去了,挣到钱了,肖玲玲没有嫁给别人,我一定会回来娶她,带着她一起出去,但必须得我自己有钱了。我受够了向李瞎子要钱的日子,我不想再过这千遍一律的日子,不想累得跟狗一样,我觉得外面一定会很精彩,就像书中那样,就像电视里那样。 我认为肖大刚那些话完全不可信,他是自我安慰,他那是老和尚给徒弟说女人是老虎,他是没有脸出去,而我的人生才开始,我一定能走出去。我常常想,就算肖玲玲嫁给别人了,外面比她漂亮的女人多了去了,我一定要娶一个电视里面那样漂亮的女人,李瞎子不是说我命好吗?那我更要出去了,出去好不好不知道,不出去就是眼前这个样子。 最主要的,只要我走出这片绵延的丘陵,再不会有人知道我是抱养给别人的孩子,再也不会有人知道我是一个老瞎子的儿子,我要抛弃这一切,我要活得无上荣光。 自从打算逃离,有时候我越来越看不起肖玲玲,没有远见,没有大志,注定会变成一个农村妇女,还想拉着我一起,我看不起她,她从来都没有和我讨论出去的可能性,她的身体和灵魂已经被囚禁在这里了,我的灵魂不会被囚禁在这里,我要远走高飞。 肖大刚老是说那些出去打工的人都是乱搞,是他教得肖玲玲对外面的世界心生恐惧,这个经常打老婆的男人太没用了,跟李文白一样,都是废物,我也越来越讨厌肖大刚。 第014章离别前的梦 有了张寡妇这个媒婆,几个村的人都知道了十五岁的肖玲玲要和我结婚了,以张寡妇的说法,肖玲玲嫁了人,更没年青男人在家里待了,一个一个全出去打工,好像肖玲玲和我要结婚的消息一发布,浇灭所有男青年的希望之火,他们一定是想到一个美丽少女被我糟蹋时,他们无可奈何,只好离乡远走才能一泄心中之郁闷。 腊月初,李瞎子大办酒席,请来临近几个村百十号人,摆十几桌,给我和肖玲玲举行定亲酒宴,酒席加礼金、聘礼等物品,李瞎子又花了一万多。 大家都羡慕肖大刚有个好女儿,都夸李瞎子出手大方。 我依旧默不作声,十六岁的孩子嘛,这种反应很正常。 农村里面,定了亲基本上就是结婚了。 在定亲酒宴两个月前,李瞎子原来的房子已经拆掉,新楼房开始修建,我和李瞎子暂时搬到肖大刚家里去住,反正两家离得近,又已经是亲家。 这段时间里,我表现得最好,特别勤快不说,已经像一家之主似的下地干活,把李瞎子一直没有种的地犁出道道新泥,又跟着肖大刚学习嫁接果木,完全是要扎根农村,创造新生活的模样。大有要振兴李瞎子李家的门楣,生出个儿孙绕膝,做一个山村新时代农民的典范,为改革开放的春风迎进山村做修路人。 住在肖大刚家反而好,他不让肖玲玲和我在结婚前同居,教育肖玲玲要有贞操观念,虽然外面早已说我夺了肖玲玲的贞操,但肖大刚舍不得自己漂亮女儿,在正式婚礼前被我搂在被窝里睡觉,肖玲玲也不再急着和我亲热。 肖玲玲看我的眼神,已经是一副我是她这辈子的囊中之物,就像孙悟空跳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一般,余生漫长,人生才刚刚开始,她可以慢慢享用我,享用完以后,还让我帮她挑粪浇地,帮她干完所有能做的农活,晚上再洗干净去被窝里让她快乐。经过看人、参家、定亲,我已经是砧板上的肉,而肖玲玲拿着切肉的刀,怎么切全凭她的心情。 肖玲玲她应该觉得我已经是一个有妇之夫,为了家庭,我不只要继承李瞎子的手艺,还要继承肖大刚伟大的农民大业,我要担当起传宗接代的重任,要让李瞎子家、肖大刚家成为村里人人羡慕的典范,要做一个好丈夫、好儿子、好女婿,从此以后勤勤恳恳干农活,欢欢喜喜伺候婆娘、伺候老仗人、准备做一个好父亲。 就像我没日没夜做的噩梦那样,外面的世界再也跟我没有关系,我挑着粪桶,越来越老,直到白发苍苍,我还在山坡上的棚里,满心欢喜地看着地里即将丰收的苞谷林,直到我死的时候,山村跟我出生时是一样的。 我也曾梦见我走在高楼大厦的大都市,走在满是漂亮姑娘的街道上,那些漂亮姑娘都看着我含羞带笑,都对我脉脉传情,我身上揣着好几万块钱,一辈子都花不完,想娶那个娶那个,顿顿都是肉,天天都有西瓜吃,我穿得像电视里的男人,笔挺的西装,手带金表,还有一辆小轿车停在路边,那也是我的,但是,这些场景,我不知道我有没有真正梦见过,还是我的痴心妄想。 我又梦见肖玲玲坐在山坡上哭,一边哭一边骂我,很大声的骂我,眼望着路的尽头,等待我去接她回家。梦里的肖玲玲再也没有往日的漂亮,她已经憔悴不堪,泪水一直在脸上没有干过,她撕心裂肺的喊着我的名字,她周围的树上已经结满蜘蛛网,她像一个孤魂野鬼一样,又好似得了失心疯的姑娘,孤零零的一个鳏寡孤惸,无依无靠的泪目远方,又像被千年老妖控制的一个野鬼,只能在原地徘徊,怎么也等不到那个解救她魂魄的人。 我梦见肖玲玲生了一堆孩子,她早已忘了我,当我出现在她面前时,她用陌生和警惕的目光打量我,我刚想告诉她我是谁时,她已经让他满身脏兮兮的男人来赶我走,在我身后对她的孩子说道:“乖,不怕,不怕,一个傻子而已,一个疯子而已……” 我梦见肖大刚拿着柴刀拼命追我,一边追,一边用最恶毒的话骂我,我无论跑多块都没法甩掉他,最后被他砍死在一堆杂草丛中,他还举头望天诅咒我的灵魂。 我天天做梦,也梦见陶春兰教我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要不怕风雨,不怕冷眼讽刺,不怕艰难困苦,不要贪生怕死,让我多读书,永远不要放下书本。我梦见陶春兰满头白发,她还是坐在那个老木门前,脸上带着阳光一样的微笑,当黑夜来临时,陶春兰发出明亮的光,犹如夜空的一轮满月,照得我眼前雪亮,她慈爱的叫我:“麦子啊,你还好吗?”我流着泪走向陶春兰,告诉她,我抛弃了我最爱的人,我狼心狗肺,我胆小如鼠,我一事无成,我无脸见人,陶春兰安慰我:“麦子,不是还有妈妈嘛?” 我却从没梦见过李瞎子,也没梦见过李文白,每次梦里醒来,我把枕头竖起来,半躺着如一条快要死的狗,我拼命的想,怎么就没梦见过李瞎子呢?我又想,李瞎子算命那么准,他肯定知道我要走,可他为什么还要为我张罗婚事呢?他为什不鼓励我和肖玲玲一起去闯荡世界呢?他存了那么多钱,为何就不能拿出来让我和肖玲玲去闯荡世界,去看最远的远方,去见识最繁华的都市,他为什么要那么自私的把我留在山村里呢?是因为他已经老了吗? 是的,李瞎子已经老了,我给李瞎子当儿子时,他已经快五十岁,我十六岁,他已经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他的眼睛已经只能看见模糊的光,他已经变成一个真瞎子。身体也越来越不好,常常喊腿痛、头疼、腰痛,夜里要起来好几回,张寡妇已经好些年不来找他算命了,以前最爱吃的麻花都不吃了,牙齿掉了好几颗,六十多岁,看上去已经是一个耄耋老人,瞎眼的耄耋老人。 李瞎子吃药的钱花得越来越多,赤脚医生来家里越来越频繁,常常在夜里唉声叹气,独自对着贴着“天地君亲师位”的神龛独自嘀咕。 李瞎子还坚持每次赶集都去摆摊算命,别人说:“李八字,儿子都讨婆娘了,身体又不好,就别出来啦!” 李瞎子总是满心欢喜的回答:“还能再算几年,走之前,多给麦子挣点钱,他还小啊!” 而我也希望李瞎子坚持住,多算命我才能扣出我的路费来。 马上要过年了,这半年里,我已经存了三百多,我计算着,火车票加县城的汽车票,差不多二百,刚出去时吃饭还得一些钱,听那些回来的人说外面吃饭贵,我也得为挣到钱以前准备二三百块,我还得买上一个大一点的帆布双肩包,也要好几十块,出去挣到钱以前,我可以睡大街,但衣服和洗漱肯定是要的,也还得准备二百,粗略算一下,起码得准备一千块,我想再坚持半年,以后每次多扣一点,再坚持半年,没有一千也有七八百,到时我就可以告别这个鬼地方,从此远走高飞。 李瞎子可能考虑到我年纪小,为婚事所花的钱,他都叫媒人张寡妇帮着开销,我没有机会过钱,我觉得这是李瞎子对我这个抱养的儿子不信任。 定亲以后,很快就过年,新房暂时停工,等过了元宵节再动工,李瞎子说不然不吉利。 过年的头两天,李瞎子把我和肖玲玲叫过去,很是庄重的说:“本来腊月里不能说不吉利的话,今天早上我卜卦算到,你们最近有灾星抱月、银河断桥之相,做事说话小心一点。” 肖玲玲很是当一回事,常常提醒我做事小心一些,别在腊月或者新年里弄出意外。我安慰肖玲玲:“他说这些话又不是一回两回了,不都没有出过什么事吗?” 肖玲玲还是很担心,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我甚至怀疑李瞎子已经算出我的计划,他叫肖玲玲来守住我的,想到这里,我就很害怕,害怕我的计划中道崩殂,害怕像收音机里说评书说的武侯诸葛那样,六出祁山也没走出巴蜀,那样的话,我将老死在这苦逼、如白开水一样的山村里,我将对着一个老妇人慢慢老去,我将像李瞎子一样深夜叹息。 我不想去偷李瞎子的钱,我不想偷任何人的钱,与陶春兰一起割草捡材时,陶春兰告诉我们,她知道我们经常去偷别人的瓜果吃,肚子饿了偷些长在山上的瓜果吃没有关系,但绝对不能偷别的东西,常言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一个人如果没有好的品行,早晚要吃大亏,要把自己弄进牢房去的,她告诉我们几个孩子,无论多么艰难,只要不犯法,你就有机会站起来,要是犯了法,坐牢了,一辈子也就玩了,一定要做一个有德行的人。 想到陶春兰那么艰难也没偷没抢,没骗没占,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偷钱,哪怕是李瞎子的,又或者是肖大刚的,我不希望我走了以后,别人说我是个家贼,那样会坏了我的名声,会玷污我的灵魂。 我扣李瞎子的算命钱不是偷,那是我的工钱,我每次牵他走那么远,应该得到我的工钱,书中杨白劳还能有钱给喜儿买上二尺红头绳,证明给地主干活的杨白劳也是有工钱的,我难道连杨白劳都不如吗?难道从旧社会活过来的李瞎子比黄世仁还不如吗? 我要做一个光明正大的男人,我要像武侠小说里的大侠一样光明磊落,我还没有和肖玲玲圆房,我走了也不算抛弃她,我还没有夺她的贞洁,虽然别人都说我已经夺了,但是我知道我还没有夺,我看过书,我还没有进入肖玲玲的身体,我更没有破坏她作为女人最珍贵的那张薄膜,我也没让她出血,我和她还是清白的。虽然小时候我们相互看过彼此不同的屙尿处,也好像不只看过,还彼此摸过,欣赏过,凑到鼻子前闻过,但那是小孩子探索世界的好奇心,与贞洁无关。 我是去追求我的大世界,肖玲玲继续留在她的小世界,我们互不相欠,互不干涉,我不应该有愧疚之心。她没有像我一样吃过那么多苦头,她没有被她父母抛弃过,带这样的人出去,她如果吃不了苦,她会连累我,她会告发我,她会剪断我翱翔的翅膀,会让我遗憾终身,像一个癞皮狗一样一直跟着我。她不懂我崇高而远大的抱负,她不明白压抑在我心头十几年的欺辱和伤痛;她不懂得,我只有离开这个地方,心中才会释放完所有的阴郁和雾霭,我的人生才会真正光彩,才能昂首挺胸的走在大街上。 这个山村这样乏味,这样枯寂,我不明白为什么肖玲玲从不说想出去看看,她的灵魂已经变成薄雾了,已经无法走向远方,她不配与我这样,有远大抱负的有志男儿白头到老,她应该找一个甘心一辈子挑粪浇地的人嫁掉。 肖玲玲连她母亲赵小莲都不如,赵小莲都敢跟着男人奔向幸福自由的世界,她却自己把自己禁锢在山村里,浪费了赵小莲给她的美丽皮囊,她将带着她的美丽,永远在这山村里变成一个黄土堆,变成黄土堆时都无法被山风吹出这个山村,连灵魂也是走不出去的。 我尽量寻找出让自己不愧疚的诸多理由,我拼命想着是所有人对不起我,我要让自己离去时心中了无牵挂,让以后的一生能够不想回头。 从知道得少得可怜的历史故事、名人典故中寻找我离去时心安理得的理由,曹操为自己前途杀吕伯奢全家,刘邦为了逃脱追杀把妻儿踹下车,刘备说女人如衣服,李世民为了自己夺位杀兄弟,杨广也杀了自己的亲兄弟,楚霸王项羽也没有保护好自己的爱人,建设我们所生活的新世界的那些英雄门也曾背井离乡……那么多伟大的人都做过残忍而荒唐的事情,我毅然决然的离去简直不值一提,我这样的小事几乎不能说有任何错,我有追求大世界的自由。 离开家乡时,我坦坦荡荡,心中只有梦想,没有一丝牵挂和愧疚。 离开家乡比我计划的时间早了半年,这不能不说是老天助我。 第015章我不爱你了,故乡 我以为我要再等半年,没想到天降祥瑞,幸福来得如此之快,在大年初二早上,我已经是定了亲的人了,我要给我的老丈人拜年,这是我们那里的规矩。 肖大刚看着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佳婿,脸上洋溢着新年的欢乐和幸福,看着我放在八方桌上李瞎子买的拜年礼物,拿出两个红包,一个递给我,一个递给肖玲玲,高兴地说:“这是成为一家人的第一个新年,红包要厚实一点,好好留着吧。” 我和肖玲玲刚一背过肖大刚,就打开红包,天啊,我震惊了,手在发抖,脑袋里嗡嗡的响,二百元,每个红包里二百元,天啊,这可是一头大肥猪的钱啊!我看看肖玲玲,她没有我这样激动,而是高兴的把红包连同二百元钱一起给我,说:“麦子哥,你读书比我多,我们的钱你来保管,我只要有你就够了。” 我心中慌张的把钱和红包收起来,假装十分大气的说:“放心吧,我不会丢的,我会把它们花在最应该花的地方。” 我马上警觉起来,我差点说出了我的心里话,差点让肖玲玲怀疑我心怀鬼胎。 李瞎子与肖大刚约好似的,竟然也是一人二百元的大红包,说的话都跟肖大刚差不多,只是多叮嘱了肖玲玲:“玲玲啊,你要把钱放好,这是你们两个的钱,女人管钱家庭才会幸福美满。” 肖玲玲满口答应,一转身,她又把钱和红包极其自豪的交了给我,就像我是她今生今世不变的依靠。我是她青梅竹马的麦子哥,我曾触碰过她的神秘处,我们已经是两口子了,两口子还用怀疑吗?两口子还能相互算计吗?显然肖玲玲是一个善良、纯真的美丽姑娘,拥有一颗圣洁的心,就像圣女一样的慈悲宽容,如织女一样的对爱人坚贞不渝。 钱够了,比我想象的还多,比我计划的还要圆满,简直是提前取得了成功,这是一个好兆头,一定能助我翱翔天际,奔向繁花似锦的大都市。 正月十五以前不干农活,只做一些紧要事情,其余时间都是玩耍,肖大刚依旧是每天喝几杯,喝得比从前更放松,因为他心中的大事已了,女婿是半个儿,离得这样近,完全就是自己的儿,他很满足了。 李瞎子决定新年休息几天,挣了一辈子的钱,几十年来,算命都是在新年里生意是最好的时候,但是李瞎子老了,他想今年的新年不一样,活了大半辈子的老屋快要变成楼房,自己的儿子已经有婆娘了,自己可以休息几天啦!如果有人找到家里来算命,那就收贵一点,也补足了没有出摊的损失,李瞎子算命几十年,远近闻名,找到家里来的人很多,而且这样的都是舍得花钱的主。 肖玲玲还是寸步不离的跟着我,喜形于色,面若桃花,如时时身披着春风。而我在想办法离开,我把自己保管好的所有钱,时时带在身上,小心呵护,春节人来人往,要是被小偷偷去,可就断了我的远大理想了。我是一个谨慎而周密的人,这一点因该是深得陶春兰的基因遗传,我不会让任何人在我这穷疯了的老虎口拔牙,我只需要能一个人走上开去县城的大客车。 初六这天早上,我给自己算了一卦,大吉大利,利于远行,吉星在南,必然功成。 李瞎子见我也起得早,很高兴对我说:“麦子,去多买一些纸烛回来,钱桌子上。” 我知道,初六一定上街买纸烛,必须是新买,不能用家里没用完的,这已经是铁定的规矩了,初六是李瞎子师傅的祭日,也是我师爷的祭日,这一天要大势祭祀一番,每次祭祀师傅时,还有顺便请祭李瞎子这一脉的祖师爷东方朔,纸烛必须要买满满一大背篓。 而此时肖玲玲还在睡懒觉,正在挣扎着起不来的时刻,我轻轻推开她的房门,来到她的床前,我要再看看我青梅竹马的漂亮妹妹,也可能是我即将过门的老婆。 她感觉到了我的靠近,眼睛用力的睁开一条缝,看看我,伸出一只条白嫩的胳膊,用她善于劳动的巧手拉着我坐在她的床边,温柔的问道:“起来这么早啊?” “是啊,你好好睡吧,不用起来,你知道的,今天要买祭祀师爷和祖师爷的东西,得我自己去买,你继续睡吧。” 肖玲玲闭上眼睛,温柔的说道:“好,祭祀你师爷的东西,我就不跟着去了,早点回来,我等着你一起回来吃早饭。” “一定,睡吧。”说完,面对这熟悉而漂亮的脸庞,我有些舍不得了,她是拿她裤子给我穿的姑娘,她是害怕时钻进我被窝的姑娘,她是冬天里给我温暖的姑娘,她是准备和我相守一生的漂亮姑娘,我的姑娘,对不起,我必须要走,我早已下定决心。 我虽不是刘备,可我也知道女人如衣服,况且我现在比刘备卖草鞋时还好一些,我兜里装着巨额现金;我虽不是刘邦,可我现在比刘邦当二流子时还高尚些,他把老婆孩子踹下车去独自逃命。 亲爱的玲玲,我必须要走了,我只是要追逐自己的方向,我只是要让自己脱离苦海和耻辱,我也没有夺你贞洁,也没害你半点,至于我带着的这点钱,这是很少的钱,只相当于你金首饰一半的价值,况且你这么善良圣洁的人,一定视金钱如粪土,我带走的只是粪土,再见了,亲爱的玲玲,我们有缘再见! 背上背篓,走出来,看见肖大刚坐在院坝里,手里翻看着一本翻烂了的三国演义,他肯定非常熟悉曹操了,我想他不会怪我,他见我背着背篓,抬头看看:“哦,今天是初六啊,你们要祭祀师爷,去吧,春节期间街上人多,千万小心一点。” 李瞎子正站在院坝边,老态龙钟的做着伸展运动,他想再活五百年,要锻炼老胳膊老腿,这是他非常熟悉的地方,可以很放心到处走动的地方,他没有看我,眼望着天空东方的那一抹红色,虽然他看不见,他知道那边正要升起一轮红日,他只说了一句:“人多,钱别弄丢了。” 肖大刚跟我没什么关系,我还砍过他,说不定他正怀恨在心,用把他女儿嫁给我的方式报复我一辈子,这已经做不到了,再见吧肖大刚,你将永远抚摸着腿肚子上的疤痕想起我,你的报复大计落空了,三国演义我也看过,就是你手里那一本,就算你智慧赛过诸葛亮,我也让你坐在山村这个五丈原,空叹悠悠岁月的无情。 李瞎子必定养育我十几年,准确讲是十五年,养育之恩大于天,可是我要飞向更辽阔的天,我不能被你的自私囚禁在这个山沟沟里,虽然这一刻我突然有些舍不得,可是我必须走了,我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放心吧,我能纵横四海。” 新年里,清晨的空气还带着一年最冷的寒意,而我的心燥热无比,我的血液在加速地奔跑,我的眼睛看着前方的路,这条走了十几年的路。麻雀叽叽喳喳的叫着,它们可能是能看透世事的精灵,它们一定是在欢送我去远方,飞在我前方的那只,难道是要挽留我已经如凌波微步的步伐吗?不不不,小鸟们,我要离开养育我的家乡。 寒冬里,路边衰草耷拉着脑袋,它们已经枯萎了,不像我这青春年少的旺盛生命力,况且你是扎根在家乡的野草,我要做翱翔天际的雄鹰,我要离开这漫延无尽的被屎尿浇过的土地,你们应该为我感到高兴,如果有一天回来,我会告诉你外面的小草是如何蓬勃的生长。 路边的枝头早已光秃秃,那些绿意盎然早已零落成泥碾作尘,却没有香如故,绿意早已被寒冬彻底抛弃了,寒冬是讨厌绿意盎然的画面的,寒冬把它们通通消灭掉,大树小树们,你们难道不感谢寒冬吗?是寒冬给你们脱去了所有负重,赤条条了无牵挂,不是更轻松吗?快看那晨风中摇晃的条条枝丫,显得多么的轻松,就如我轻飘飘的脚步,如腾云驾雾一样。 我从没有飞奔得如此的矫健,我要赶上最早去往县城,去往市里火车站的汽车。我早已推算出,一定有座位,一定能马上买到票,因为大家都还沉浸在家乡亲情中,只有少数我这样心怀大志的少年,才能舍弃那些蝇营狗苟一般的情感,展翅翱翔。 红日就要冲破苍穹,难得的好天气,一丝薄雾都没有,天边的云朵已经绚烂起来了,家乡的云朵啊,我再不能跟我青梅竹马的肖玲玲一起仔细看着你的变幻,再也不能数着你呈现了多少种动物的形状,我也不会看着你割草,看着你捡蜗牛了。灿烂的朝霞啊!我母亲陶春兰都已经看够你而离去了,你的变化应该更美丽,应该垂下头来与我们穷苦人一起肩并肩,你别以为你施舍给了我们美丽,我们就必须永远守着你,等到北风吹起时,你将会变成泪滴,你才知道伤心是无法永远压抑,你也会离开天空,你也会抛弃蓝天。 要不了多久,温暖的阳光就会照耀我为和你离别所买的新衣裳、新解放鞋,而我将脚踏彩云,翻身千里之外。 从此以后,这山沟沟将改名叫我记忆力里的故乡。我熟悉那些山坡,我曾和兄弟们一起跋涉在你们的头顶上,只为寻找到那些能饲养换钱的生命;我永远记得那些地垄边绿豆枝上的黑豆荚,我们细嫩的皮肤要忍受你毛茸茸叶子的刺痛难痒,必须一个一个地把黑了的豆荚摘进背筐,这期间,我痛苦万分。 我知道在那一片一片梯田里劳作的辛苦,耗尽了所有的力气,还是不能有一口饱饭,你们总是让杂草繁茂,以至于每日要为此付出汗水和辛劳。母亲陶春兰就是在为你们拔出杂草时,把我生在了你们身上,我来到这个世界时比寒冬中的枝头还光秃秃,你们却不能给我一件御寒的衣裳,我要离开你们。 层层叠叠的庄稼地啊,母亲陶春兰就是吃尽你们的苦头,才终于毅然决然的离去,她比我更爱你们,她也离开了你们,你们太让人失望了,陶春兰一个女人尚且无法忍受你们的绝情,我又如何能放任你们凌辱我的身体和灵魂,我不要与你共度我十分难得才修炼成人的人生,抛弃你们的何止是陶春兰,何止是我李麦子。 层层叠叠的庄稼地啊!你们不好好反省你们的无情吗?你们孕育的果实不能让大家过上舒心的日子,你们太过让人操劳,你们不知消耗了多少人的生命,你们无边无际,却不能让人挺胸抬头过一生,几乎要用尽一生对你低头,对你挥汗如雨,所以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离开你。 伴随我成长的土地,我出生的农村的故土,今天我要抛弃你了,你无声的抗议没有用,你知道的,我曾那样爱你,而你却让我吃不饱、穿不暖,交不起学费,让别人笑话我是农民。农民这两个字包涵了多少心酸和艰辛,你肯定知道,你是我一生的祸害,就是离开了你,你不要脸的影子还要纠缠我一生,因为你,我要别人被称为农民工,因为你无法给予爱你的人们有尊严的生存,带我来到这个世界的母亲也要含泪离你而去,远走他乡,漂泊无尽,你为什么就不能争口气,让像我和我母亲这样爱你的人,衣食无忧,有尊严的活着,我们已经很勤劳了,我的母亲已经是勤劳得不能再勤劳啦,就差把命给你了,你却还是不能给她孩子孕育出学费,所以,我们都要离开你,而远走他乡时,还得被你的影子纠缠着,我农村的故土,你该反思啊! 农村的这片故土啊!我也是一个人,我身体里也是人的灵魂,我未曾伤风败俗,未曾违法乱纪,未曾失德为恶,只因我出生在你的怀抱,就要比那些城里土地上出生的人卑微那么多,没有好学校,没有好医院,甚至没有公道,就因为出生在你的怀抱,我要脸朝黄土背朝天,为什么我比城里孩子活得心酸,只因出生在你的怀抱,可见你是我卑微的根源,你是让我要多无数倍努力,也还是追赶不上城里孩子脚步的绊脚石,所以,我要抛弃你,我山村的故乡! 第016章离别的石桥 初六的小镇上,沉浸在新春团圆中的人们,还在昨夜的醉意中沉睡,只有在这难得的佳节里大挣一笔的生意人在搭建摊位。 我左顾右盼、惶恐不安,走过那座小石桥时,遇见两个熟人,他们对我展现出温馨的笑:“麦子啊,这么早上街,李八字还好吗?” “好”,只说一个字,我匆匆走过走了十几年的石桥,看见桥下的溪流在寒冬里缓缓流淌,发出阵阵腥味,看来新春佳节的小镇人们吃得不错,排泄也很通畅,平日里也没有这么重的味道。 走过石桥,一颗光秃秃的千年老黄果树巍然挺立着,它曾历经了千年的风雨,看过千年悲欢离合,它一定如传说中的一样有灵性,看它身上挂着的条条红丝带就知道,对它不敬绝无好下场,它一定知道我要离开故乡了,它蓦然无语,历经千年的老树,不会为我激烈壮阔的思想而动容,它也小瞧我的决心和毅力。 我突然伸手抚摸老树,不是要为前途未卜而祈祷,我想告诉它,在很长的时间里,再不会看见我走过这石桥,要是看见肖玲玲的身影时,请你一定要保佑她平安吉祥。我没有准备红丝带,我捡起树下一只被遗弃的笔,用遗弃的笔在空白的红丝带上写上:玲玲,别怪我,麦子不是人! 寒风顺着小溪吹来,老树一声苍老的叹息,我听到了,老树会保佑肖玲玲的,扶着老树干,我把李瞎子让我买纸烛的背篓放下,让它陪着老树说说我的悲哀和无奈,还有我壮志未酬的宏伟壮阔。背篓是熟悉我的,了解我的,我还没有背篓高时,就曾把你背在背上,我们贴合在一起有上千百次,你不可能不了解我,但是,今天我也要抛弃你了,但愿你另寻新欢以后,记得我们那些一起相处的日子,记得红尘中我们曾有过相依相伴。 站在千年树下,我能看见那一辆每天唯一一班开往市里火车站的大客车,尽管售票员在拼命的吆喝,但是我还不能冲进我盼望已久的车厢。必定我遗传了陶春兰的谨慎和周密,不能在坐在车上车没开的时候,让别人问起我为何要远行,我怕潸然泪下而不知怎么回答,我怕被人如小鸡一般拧下车来。 我扶着老树,闻着溪水中的味道,胆战心惊,我还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我应该彷徨,应该迷茫,可我的心又是那样的坚定。我要等到车子开起来时,迅速奔上车离开这里,这个时间里都是游子回乡,少有人此刻出门,所以我不担心车厢里挤不下我这个瘦弱的身躯。 我斜眼看着客车,脸面对老树,假装在祈祷,其实我的心乱七八糟,甚至都不知道该想些什么才能对得起此刻的心情,肖玲玲、李瞎子、肖大刚三人的影子在我脑海里很冲直撞,他们带着满腔怒火,满脸憎恨,破口大骂。同时,陶春兰、李文白,李敏、李木、李水、李余也在我胸膛中时隐时现,他们瘦小苦干,简直像一张张随风飘荡的纸片,枯黄的脸显得营养缺失严重,对着我露出麻木不仁的铁板一样的脸。 此刻的我不可能祈祷,我是一个算命的,我已学会李瞎子的所有秘籍,我的祖师爷东方朔一直传承到我这里,我拥有预知吉凶祸福的能力,我知道今天是一个好日子,百利而无一害,这样冰寒的天气,晴朗得没有一丝雾霭,朝霞如奇迹一般出现在寒冷的冬天,我从家里出来七百八十九米时,看到十只麻雀在前方引路,这不是简单的自然现象,是天降祥瑞,今天的一切都正合我的五行属性,这是因缘际会之时,助我远走高飞。 如此有利于我的日子,按理来说不该有丝毫担心,我早已用古代伟大的人物事迹消除了我的愧疚感,我不亏欠任何人。我的亲生父母李文白、陶春兰抛弃了我,李瞎子养我是为了给他养老,肖大刚看中我没有家庭负担,我的四个兄弟姐姐也从来没有给我任何好处,我还帮他们干了那么多农活,详细记载了他们被李文白疯狂抽打的详情,他们应该感谢我,喝了我和肖玲玲零花钱买的那么多甜水,他们欠我的,我此刻不想计较了。 我是即将翱翔的雄鹰,羽毛已经丰满,正待展翅高飞。肖玲玲,肖玲玲,想到肖玲玲,我的思绪有些踌躇不前,刘邦把他妻儿踹下车独自逃命的章节跳出来,罗贯中的阴魂告诉我,我比刘邦好不只千百倍,我没有把肖玲玲置于危险的战场,没有什么对不起她的,况且我还帮她砍了他爸一刀呢,不然她得挨多少打? 不对,我走了之后,肖大刚像打赵小莲一样打肖玲玲怎么办?想到这里,心中站出一个横刀立马的英雄来,可是这个英雄他要去做更伟大的事情了,父亲打女儿,我能管得了吗?唉!可怜的肖大刚,你尽管打你的女儿吧,你是注定要成为孤寡老人的,你会遭报应。那李文白呢?李文白打孩子的气势不输肖大刚打婆娘,一对一,和一对四,那不是李文白会遭更大的报应吗? 对了,李瞎子说,人命天注定,我走以后,肖大刚怎么打肖玲玲,打不打肖玲玲,这也该是命中注定的,与我的离去无关,想到这里,我默默对面前的千年老树说:“黄果树啊,你神通广大,你给肖玲玲托一个梦,你告诉他,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别怪我、别怨我、别恨我,也别再爱我,彻彻底底忘记我吧。” 我听见大客车咔哒咔哒的发动起来了,司机正在开始试油门“嗡嗡嗡嗡嗡嗡”,我透过挡风玻璃看见司机非常镇定,心情舒畅,精神抖擞,一定是上天告诉了他,今天要送一个少年离开家乡,不能有任何差错。 卖票的妇人东张西望,难道她是要等我上车吗?她穿着花衣花裤,打扮得风韵犹存,胸部比张寡妇高挺,腰比张寡妇细很多,能清楚的看见屁股和腰的分界线,不像张寡妇那样连为一体,清晨寒冷的风把她的脸庞吹得红彤彤的,像腮红涂抹得多了,但是这样看着喜庆,正是护送重要贵宾该有的隆重。 我伸手入怀,捏一捏我分别缝在最里面贴身衣服里的钱,哦,老天啊,它们都安然无恙的在哪里,我就放心了。不知怎么会突然想到,这些钱是肖玲玲给我保管的,她对我非常放心,她一直以为她的麦子哥不会隐瞒她半点,所以她把这么多巨款交给了我。古代的伟人们,你们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吗?我该愧疚吗?暂时想不起来,不代表就没有,肯定有,为什么我会想不起来,对了,可恶的乡村,你太闭塞了,连书都少得可怜,连我找个理由安慰自己都找不到,可恶的乡村,你让我这个聪明伶俐的少年知识这样浅薄,好吧,反正我要离开你了,你将从我的生活中消失,难得跟你计较啦! 看车轮缓缓转动,卖票的妇女站在没有关的车门里探头探脑,正对着老树慢慢驶来,我已经热血澎湃。从前每天来上学时,我看见你无数次,那时我就想过总有一天我会坐上你远去,现要实现了。 天啊,我这个十六岁的少年还没有坐过车,不知道轮子带着盒子前进时,我坐在铁盒子里该是怎样的感受,电视里见过,街上看见别人坐过,有一位县里的官也有四个轮子的车,还没这车大,而我马上就要坐上比县官的车还要大的车了,从前班里那镇干部的孩子吹嘘他坐车去过远方,没什么好神气的,我马上要坐更大的车去远方了,肯定比古代的八抬大轿还舒服,比关羽的赤兔宝马还要风驰电掣。 我空空一双手,推开老树,眼看八方,心跳加速,而我的脚步是很稳健的,我曾跑遍家乡的山山沟沟,田埂小路,我一个箭步冲上车去,啊,我看着街上的人在后退,街上的房子在后退,那一棵矗立千年的老树也在后退,我走过十几年的石桥也在后退,李瞎子让我背纸烛回去的背篓也在后退,我前进了。 一手牢牢抓住座椅的靠背,把身体紧紧的贴着靠背,我不能让人看出来我差点一个踉跄,第一天出门怎么能丢了呢? 我看见卖票妇女对我暗送秋波,很是关怀备至,又带着疑惑的打量我,她的话却充满了迷茫:“娃儿头,这车可是去市里,晓得吗?” 我点点头,心中想:“哼,小看人。”我把卖纸烛的钱递给她,我很得意我这一副常常出门的样子,演得有模有样,我就是天才少年。 她把钱找给我,语气变得冷淡了:“找个位置坐吧。” 我不理会她,你就是比张寡妇好看一点也没有用,我连肖玲玲那么好看的少女都抛弃了,我要去改革开放的前沿地风流倜傥了,怎么会理你呢? 车上的位置空了一半多,我找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我突然想看看这个我只能吃路边摊的小镇,我的故乡。应该是离别的情绪有些激动,我的头有些恍惚,我的胃似乎要往上汹涌,我把头伸出窗外,让故乡的风给我一个离别的深吻,让寒冷的晨风抚慰我汹涌的情绪。 我看过书,说有人会晕车,那些都是无用的人,我是天才少年,我能晕车吗?我这第一次踏上带轮子的车厢的脚步是多么稳健。我眼望着天边,又看到了让肖玲玲尖叫的云彩图案,脸上两线湿热,我伸手一抹,怎么会有两行泪水,我是坚强的男儿,怎么会如此轻易的落泪? 山在后退,树在后退,庄稼地在后退,我的故乡在后退,朝霞红了,太阳窜出来了,阳光没有温度,我的泪水随风向后飘落,不知为何我突然有了一丝柔情软弱,我头脑闪过好多问题:妈妈您好吗?你走了多远?姐姐你好吗?你在何方?你们都是坐的这辆车吗?你们也曾这样不由自主的挥洒泪水吗?妈妈,你离去时也如我一样悲伤吗?是什么让我们悲伤呢?我已了无牵挂啊!怎么还会有泪水流出眼眶? 还有李木,我没法等你一起了,你将来也会坐上这辆车的,我早已给你算过,你上不了大学,你会坐着这辆车走出家乡。 熟悉的山坡渐渐模糊了,肖玲玲从脑海中放映出来,她穿了新年里刚买的新外套,已经把桌上摆好了四个碗,四双筷子,四碗稀饭,还有几碟热好的剩菜。她把我的碗和她的碗端到一起,看着露出幸福的笑,她走出堂屋,看着她的父亲肖大刚,又看看李瞎子,自言自语的念叨一句:“麦子哥怎么还不回来?” 老天爷,你怎么在我离去时这样捣乱,你为何要在我脑海中放映那已经与我无关的画面,老天爷不听我的使唤,他非得要继续放映,让我的泪水止不住了。 肖玲玲显得焦躁不安,一会儿出门,一会进屋,她对着手不断的哈气,就像小时候跟我暖手那样哈气,她不时地看看那条回家的路,终于,她满怀欣喜的大声喊道:“我去接麦子哥去了。” 放映画面里有肖大刚和李瞎子,肖大刚对已经锻炼结束的李瞎子说:“我们先吃,这天气,一会儿就冷了,不管他们。” 肖大刚和李瞎子把稀饭喝得呼呼的响,肖大刚吃得沉稳而镇定,李瞎子不时的抬头看看外面,虽然他眼睛已经瞎了,他显得有些预感不好,这没法解释,有时候人就是会有这样的预感,他边看边吃,似要望穿山峦,把目光追上我的眼泪来,让人一个寒颤。 画面转到肖玲玲,她走上垭口,站在镇上回家的必经路旁,她曾无数次在那里等我,从没有让她失望过,她刚站立不久,寒冷的晨风吹红她的脸颊,雪白的脸上泛起红晕,她不安的跺脚,如舞台上的芭蕾舞演员,她伸长脖子看着镇上回家的方向,她看到有人稀稀落落的往镇上走,却没有一个人从镇上回来。 第017章离别的泪水 肖玲玲那焦躁不安的身影,让我胸口一阵汹涌澎湃,昨夜没有消化完的东西从嗓子眼涌上来,像暴雨一般喷洒在空中,飘落在我即将离去的故土上,我看见喷洒时那一刻的彩虹,紧接着,又是几口。 天啊,我的头晕,我的胃在翻滚,我还没吃早饭,我难受得想死,我想要从车窗跳出去,甚至动摇了我飞翔的豪情壮志,我趴在了车窗上,不停的嗷嗷狂吐,已经吐不出东西了,还是想要吐,我很想死,死了一了百了。 有人拍我的背,我不敢回头,我难受,没有力气回头,我听见她说话时,我知道她是那么风韵迷人的卖票妇女:“幺儿呐,你怕是从来没有坐过车哦,李八字怎么会让你一个人出去玩呢?你不是马上要讨婆娘了嘛,看到你这个样子,真是焦死个人哦。” 我又听见她对车厢里的人说:“知道吧?这是李瞎子抱养的儿子,李瞎子你们知道的吧。” 我快要死了,我不想回头看他们的表情,太丢人了,怎么会被认出来呢?我的精神又一次被连续的凌辱了,我是一个瞎老头的儿子,他们认出我是瞎老头的儿子了,我想撞死在车窗上,可是我没有力气。 妇女递给我一把纸,唉声叹气的走了,我的耳朵总算是清静了,我的精神好些了,我的胃平静一些了,我有回头的力气,可是我不要回头,我不想看见他们的眼神。 刚恢复一点力气,泪水又飞出来了,老天爷真是不让我有片刻的安宁,肖玲玲又出来了,她正往镇上的方向慢慢走着,她又飞快的跑上山顶,红日照着她的脸庞,阳光笼罩着她的窈窕轮廓,她是仙女降临在人间,她是王母娘娘的亲女儿,而此刻,她焦躁的目光刺破苍穹,她不安的脚步在山顶来回的跺,似要把土地爷从地下跺出来,问问土地爷,她爱着的男人去哪里了?为什么还不回来?那是她最放心的人,她无所保留的人,她百般呵护的人,可是却看不见熟悉的身影。 她又跑向更前方的山头眺望,她已经预感到不好的事情,她知道从镇上到家里的距离,知道来回所需要的时间,从小贤惠的她知道卖纸烛的店就在石桥的旁边。而红日已经变成金黄,虽然红日此刻躲在了乌云背后,但能看出红日已经几丈高了,如果他的男人没有出意外,加上她已经前进的距离,此刻应该早已相遇。 肖玲玲已经急了,她在通往镇上的路上飞奔起来,冰寒的大地上发出她急切的脚步声,速度如洛神飞翔,她怕御寒的毛拖鞋拖累自己寻找男人的速度,把拖鞋脱下来一手一只拧着,甩开臂膀,赤脚在冰冷的大地上继续飞奔,来不及喘气,来不及思量,一口气奔到石桥旁的纸烛店。 面对肖玲玲上气不接下气的问询,纸烛店老板和善的表示没有见过我,肖玲玲手拧着拖鞋,眼睛在嘈杂的人群中搜索,她相信我一定是被什么事情耽搁了。新年里个个人都是喜气洋洋,只有肖玲玲不安的赤脚站在桥头,她左顾右盼,以前不大的小镇,此刻仿佛变成了一个无边无际的城市,怎么也搜寻不到熟悉的身影。 在我“啊啊啊啊啊”的呕吐时,脑海中的画面暂停了,老天爷终于暂停了,我已经吐得没有任何力气了,老天爷,快别放那些画面了,我受不了啦!我的泪水快要把我抽干,我快要虚脱成一具干尸,我的灵魂也快要离开我的身体了。 老天爷,你不能把肖玲玲赤脚站在桥头的身影,暂停在我的脑海里啊,石桥头的千年黄果树啊,该是你使出法力的时候了,快让肖玲玲回去吧,让她看我枕头下的信,我是一个有道德,有修养的少年,我会走得光明磊落的。我上过学,虽然我还是一个少年,却看过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武侠小说,那些大侠们也会在走之前留下一封信,虽然我现在还不能像诸葛亮一样,给他要交代的人留下神秘高深的锦囊,但我也会像大侠一样留下信的。 天那么冷,大新年的,千年老树,您快施展法力吧,别让她赤脚站在冰冷的石桥上了,等我回到家乡,一定给你系上红丝带。 千年老树显灵了,肖玲玲看见大树下熟悉的背篓,她慢慢的,小心翼翼的走近背篓,怕自己看错了而难为情。她走近背篓,反复观看,是的,是熟悉的背篓,背带上还系着她亲手编制的彩虹。 肖玲玲把手伸进背篓里,在背篓底部看见一张平铺的纸板,上面写着:对不起,我走了,信在枕头下。 是的,是我写的,那张纸板从新年一直在背篓里,作为垫着背篓底部用的,我在肖玲玲让我保管红包后增加的,我说要让背篓底部容易清洁。这不能不说我对陶春兰缜密的态度遗传得很好,我的计划是天衣无缝的,考虑到了每一个细节,就像诸葛孔明为每一场战役的精心策划。 你们不要埋怨我心机太重,认为一个少年应该保持纯真,尔虞我诈、精心算计不该是少年的行为,可是你们一定听过“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况且我这个被人抛弃的穷孩子。如果我不如此缜密,我可能活不到现在,可能在悬崖上捣野蜂巢时摔死了,可能在几十米深的水库淹死了,可能在偷瓜果时被人抓住打死了,可能在井边提水如香妃一般坠井了…… 总之农村是一个比惨狼虎豹还可怕的地方,四五岁开始,我和我的一母同胞们一样,没有大人看管,他们有干不完的活,没有时间看管自己生下来的孩子,能不能活到成年,一看老天爷安排,二看自己的运气,三看命够不够硬,然后在一次次危险中学会了缜密。 六岁开始洗衣做饭,七八岁开始去井里提水,六岁开始喂猪、喂鸡、喂鸭,四岁开始割草捡柴。哪里是悬崖,多摔几次就知道,没有断胳膊断腿真是好;哪里的水深不会淹死人,喝个饱就知道……这不是吹牛,也不是有意说大话,更不是语文老师教的夸张手法,这是真实的生活,真实的农村穷孩子的生活,运气真是好,虽然我们瘦小枯干,蜡黄无神,可是我们命够硬、运气够好、老天爷保佑,我们长大了,我们风度翩翩玉树临风了。 我这个少年的一切反常如变异人一般,都是穷日子给逼的,所以才那样缜密。 我吐够了,泪水快干了,我的脑子有片刻清醒了,老天爷开始继续给我看不愿看的画面,我的脑子一清醒,画面就更加清楚。 纸板上的字确实是我写的,是我在写完红丝带后写的,我知道那树下有笔,我知道没人敢拿走老树下的背篓,小镇人民当那颗树是老神仙。 肖玲玲反复念叨:“对不起,我走了,信在枕头下面。” 念叨着,念叨着,肖玲玲把拖鞋扔进背篓里,她泪水夺眶而出,泣不成声,疯了一般的背起背篓往家跑,她的反常行为,吓坏了沉浸在新年喜气洋洋气氛中的人,大家对她敬而远之,像看一个神经病一样,确实是一个神经病,这么冷的天,如此漂亮的少女怎么会赤脚奔跑呢?又不是陶春兰家的孩子,只有他们家才有这样可怜的孩子,在新年里不穿鞋。 肖玲玲奔跑得如我坐的这大客车一样快,还要快,风声呼呼的在她两侧后退,大山、庄稼地、路上的人……一切都在后退。她不理会别人的目光,不理会背篓里哐哐当当的拖鞋蹦跶,乘风破浪一般使出全身力气前进。泪水在飞洒,比我还飞洒得厉害,我没有哭出声音,她不管不顾的放声大哭,那悲泣之声让山野陷入沉默,让麻雀不敢叽叽喳喳。 她冲进院坝里,把背篓摔了出去,两只拖鞋翻滚而出,她赤脚蹬蹬蹬跑进已经没有我体温的房间,以奥运会跳水的完美姿势从门口蹦到床上,把枕头掀翻在地上,抓起枕头下叠得整整齐齐的纸,展开时小心翼翼,信的那种叠法是我跟别的同学学的,我教过她。 她泪水打湿了床单,反反复复的看着我的字迹。 玲玲,我的好妹妹: 我走了,千万别怪我,对不起,你的麦子哥让你失望了。 我不能告诉你我具体去了哪里,我对外面的世界也一无所知,我只知道深圳是我梦里一直要去的地方,书中说深圳很大,你是找不到我的,所以别找我,我也可能到不了深圳。 我拿走了我们两个所有的钱,没办法,穷家富路啊!如果我能荣归故里,我十倍百倍的还给你,你知道的,你的麦子哥不是一个骗子。 你千万不要以为我是讨厌你而走,我是想安安静静地走,没什么理由,就是要走,对于你,我们一起长大的我的玲玲,你是世界上最美的女孩,你是我寒冷中温暖的太阳,我怎么会因为讨厌你而离去呢? 很感谢老天爷让我在穷山沟里有你陪伴我长大,真的,玲玲,我说的是真心话,你知道的,我不想让任何人欺负你,唉!可是我却欺负你了,我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欺负你最狠的人了。 玲玲,你不要等我,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家乡,你是一个好女孩,你是仙女一般漂亮的女孩,你要勇敢的去追求你的幸福生活,麦子哥对不起你,我会永远记得你的歌声,你的美,你的好,记得我们之间的秘密,我不会忘记的,我会永远祝福你,我的玲玲妹妹。 麦子哥对不起你了,你可以尽情的骂我,我一定不怪你,对于我们的婚事,可能会暂时让你在村民面前没面子,但是别在乎他们怎么看,不值得在乎他们怎么看。 如果有人欺负你,你去找李木,他要是不信,你把这封信给他看,要是他们三兄弟不帮你,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再认他们为我的兄弟。 玲玲,你一定要好好的,是我不对,是我疯癫了,你可以诅咒我,但你一定要好好的,你是懂事又贤惠的好女孩。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给你说,只能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给你爸说,我爸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另:我不会给你们写信的,那样你们会来找我,我知道你的脾气,我知道你对我的看重,所以,我的玲玲妹妹,让我在远方为你祈祷,为你祝福吧。 麦子 1996年正月初一晚上 肖玲玲死死的盯着一页纸信,嚎嚎大哭,哭得稀里哗啦、惊天动地、日月无光…… 画面停留在肖玲玲哭,而我的泪水还在流,我趴在车窗上精疲力竭,我用全身的力气问老天爷,画面为什么停下了,为什么不继续放映? 老天爷说:“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好吧,我已经在坑坑洼洼的颠簸中前行几个小时了,车上的人都坐满了,要不了多久,我应该就能到火车站了,故乡已经远去,我的泪水也从故乡一路飞洒到翻山越岭的路途。 我无法想象为什么这么大的车也能跳起来,震得人一刻不得安宁,我看见有人如我一样吐得昏天黑地。 如此的颠簸,就快把人从车里颠簸出去,可很多人竟然昏昏沉沉的睡着了,真是江湖豪杰啊!仿佛有泰山崩于前而不动色的功力。 我不行,一味的呕吐让我已经死得快彻底了,我还不由自主的想起肖玲玲,想起她生无可恋的一直哭泣。老天爷,我是不是太不是东西了?老天爷已经远去,就像远去的故乡一样,我已经不能把声音传递了。 我的泪水一直流,仿佛是在祭奠我的离别,又仿佛是老天爷在惩罚我,让我这个负心人不得安宁。 我已经暂时忘了我出发前的雄心壮志,好像变成一个孤魂野鬼一般,又像迷失在大漠里的茕茕白兔,慌慌张张、诚惶诚恐,拖着软弱无力的身体,躲避着猎人的追击,我看见那朵乌云,它快要变成雨,雨是老天爷的眼泪,伤心的人多了,老天爷也会跟着流泪…… 第018章离家的路 终于还是下雨了,老天爷开始变脸挥洒泪水,老天一定是伤心了,早上起来还有艳丽朝霞耀山川,可是你为何突然流泪呢?我或许该固执的相信我的故乡,那个山村还是有阳光的,阳光曾照耀着我离开故乡,我流泪不止时,故乡的那片天空正是霞光万丈,离去时,我分明清晰的看到了,那些让肖玲玲看了尖叫的云彩图案,我们曾常常指着天空的云朵评头论足好一阵。 我早已习惯了重庆的绵绵细雨,总是没日没夜的下,像是没有尽头,特别是在冬春两季,似雾似雨的飞洒,像刚离开就已经深深思念的牵绊,漫长得在灵魂里发霉长出枝丫,缠绕着身体,冰冷又让人异常清晰。 此刻我又冷又饿,四个轮子的大铁箱一路蹦蹦跳跳,它快要让我身体散架,从坐上它就开始头昏眼花,身体里翻江倒海,使我的泪水从出小镇的街口,一直伴随着坑坑洼洼的路途。 细雨缠绕在我的脸颊,像要清洗我不愿抹去的泪痕,虽然很冰冷,冰冷得就像我毅然决然离开时的冷漠,此刻我却莫名的喜欢,天空的冰冷眼泪让我身体里的波涛平复了许多,只剩思绪一直在激烈的撞击,可我觉得好受多了。我不怕冰冷,我曾整天整天的湿着半身坐在教室里,我曾赤脚在雪地里走那条八里山路,我怕过吗?我是天才少年。 我不怕伤心,那些异样的目光早已让我坚强得像铜墙铁壁,此刻,摇摇晃晃的大铁箱里的我开始觉得饥饿,我怕饿,又曾经常挨饿,所以怕饿,一旦饿了,我一直认为我能吃下任何东西,哪怕是毛草根也能和着泥嚼上一大把。 因为蒙蒙细雨,我看不清天空上太阳的位置,我一直是靠阳光判断时间的,如果细雨蒙蒙的日子,我靠别人家屋顶的炊烟判断时间,现在既无阳光,又无炊烟,我不能判断时间,而我知道已经是正午了,因为大铁箱停在一个院坝里,那个腮红已经消失的妇女叫大家下车吃饭,我看见她的腮红没有了时,脸上比先前白了许多。 有人走进停车场旁边的食店里,有人拿出行囊里煮好的鸡蛋开始吃,我没有行囊,我也不想走进食店,我饥饿得肚皮贴在了脊梁上,我依然紧紧的守着我的钱,不敢随便花一分。 金黄色的尿洒进路边的枯草丛,水龙头下拼命喝了一阵,我好像舒坦很多,却依然看不到那个古老的山城的影子,这里也还是农村,比我家里看上去好那么一点点的农村。我问那个拍过我背的妇女:“还有多久到火车站”,她如雨水一般冰冷告诉我:“晚上”,然后走进食店里去。 我得假装坚强,我得装得像一个老江湖,尽管我是一个瘦弱稚嫩的少年,在摆满各种食品的货架前,我开始对比价格和体积,便宜的体积又大的,才能填饱我空空的身体。香喷喷的快餐特别诱人,我选择冰冷的面包,一块钱和三块钱还是有很大的区别,我拿着一块钱的面包,大方的递给老板一块钱,我要开始独立生活了。 咬一口面包,又突然发现什么都吃不下去,很庆幸没有选择三块钱的快餐,吃不下不是浪费了吗?看来我果然是精打细算的老手。可我不争气,我又想起肖玲玲,但老天爷已经不给我放映她的画面,我只能靠想象,她一定哭红了双眼,她一定觉得世界毁灭了,再也无脸见人。蹲在地上,握着咬过一口的面包,泪水又流下来,把脸转向更广阔无垠的天空,不要让别人看见泪水滑落,我是坚强的男人。 我第一次觉得自己比陶春兰还伟大,她是与别人一起离开家乡的,我也比赵小莲更伟大,她是别的男人带着她离开的,而我是孤单英雄,是孤影侠客,我两手空空,没有一个行囊,依然坚强如路边的电线杆,绝不能倒下,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正敞开怀抱等着我,不能在到达沙场前退缩。 没有人注意到我小小的身躯,甚至他们的余光直接跳过我投射到别处去,那些地上躲躲闪闪的老鼠也能吸引他们把头转向,天空飞过的麻雀也能让他们看上一眼,我想:他们目光太短浅,一个孤影侠客竟然不值得他们好好看看。 我缩卷在屋檐下,看着雨水从屋檐上落下,就像我住了十几年的老屋,原来哪里的雨水都没有分别,就像泪水,走遍天涯海角时,自己的泪水打湿的是自己的脸颊。又突然想起山村里的绵绵细雨,那是一种哀伤,屋顶的瓦总是不能严实合缝,总有雨水从某个不经意的地方溜进屋里来,打在接雨水的瓷盆里,啪嗒啪嗒的响,那声音如寺庙里的木鱼声,空洞无物又总是会响起。 寺庙里的木鱼声在做法事时一定会响起,而雨天里,老屋一定有某个地方会漏雨,只能用瓷盆接住漏进屋的雨水,以免泥土夯实的地面变成泥泞,那就一定能听见啪嗒啪嗒的声音,屋檐落下的雨水在屋檐下的地里打出一个个小坑,因此从小便知道滴水能穿石。啪嗒啪嗒的声音随着雨水的大小变换节奏,下雨天,应该是老天爷在给人间做法事,雨水落下的啪嗒声是老天敲响的木鱼声。 虽然屋檐下的落雨声敲打着响亮的节奏,依然能听见屋里那些用餐人的欢声笑语,这些人太无情,我此刻如此伤心、难受,他们竟然能那样的悠闲自在,是哦,人与人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呢? 也有人如我一样,舍不得走进里面去吃香喷喷的热饭菜,他们也站着或蹲在屋檐下,表情麻木,不像我这样哀伤。我以为我早已想好要离开,离开那个我成长的地方的一切,离开前无数次想过离开后的自由自在,离开后的欢天喜地,而离开了,流了一路的泪水,一刻也不曾有喜悦,才离开半天,我已经有些动摇南下计划中的一切,可我还能回去吗?那不是懦夫吗? 如果山村里也在下雨,肖玲玲此刻在干什么呢?她的泪水停下了吗?她也在看着屋檐落下的水珠帘吗?我不想想这些,可又不由自主的要想。我想好好想想以后的事情,以后,以后那样陌生,突然发现陌生是如此的神秘,连想都没办法想,就像不知道自己会吐成那样,不知道车会在那个地方停下来,甚至不知道到吃饭时该吃点什么填饱肚子,我又如何想以后的事情呢?所以只能想以前的事情,可以前的事情除了肖玲玲,其它事情好像都没什么美好的回忆,好的回忆片段里一定有肖玲玲,可是我已经没有肖玲玲了。 当大铁盒子继续摇摇晃晃着前进时,因为雨水,速度变得更慢了,偶尔还会打滑,就像我曾赤脚走在泥泞里打滑一样,我不怕前进的速度变慢,我还这么年少,虽没有行囊,可我有的是时间。也曾想肖玲玲带着肖大刚追上来,如果真的追了来,我肯定会回去,无论如何也赢不了肖玲玲的眼泪,我知道的。我缜密的分析,她们不可能追上来,每天就这一班车从小镇出发去最远的地方,想到她们不可能追上来,我竟然有些失落,有些失望。 泪水好像已经不流了,细雨蒙蒙的天变得也暗了,车还在摇摇晃晃前进着,我依然趴在车窗上,把脸伸出窗外去,曾听人说,有人把脑袋伸到车窗外面,在会车时把脑袋挤掉了,真的会这样吗?我小心翼翼的只把脸伸到外面,既方便我吐,又能让冰冷的细雨给我保持清晰,我想看着离开时经过的每一处风景,尽管没有太大的区别。泪水不流时,心中更加空落落的,再没有什么是属于我的,连肖玲玲都不是了,而我只固执的坚持要前进,一定不能半途而废,十六岁的少年怎么能为自己的决定反悔呢?那得多少人笑话我?以后还能抬头挺胸做人吗? 车开始缓慢的往山上爬,听见车上有人感叹:“唉!翻过这歌乐山就到了。”这让我欢喜又惆怅,欢喜终于可以见到古老的大都市山城,惆怅是因为天的颜色越来越暗,就像已到暮色黄昏时,看来到达火车站时会是夜里了,我没有行囊,我该怎样度过夜晚呢?总是会度过的,我安慰自己。 麻木无力的看着车窗外闪过的树木,无休无止的闪过,脑子里一团浆糊一样,变得茫然无措,我开始希望车子能不能不要停下来,一直前进,不管去哪里,别停下来,或许等我死了再停下来,我感觉就快死了。我宁愿死在这样一直前进的车上,至少不用担心下车该如何办,如果车能一直前进到我死,我的心一定不会这样茫然,我会在回忆着肖玲玲而死去,那是美好的死法。 当车开始下山时,能隐隐约约看见模糊的一片灯光,那一定就是重庆城了,听说它很繁华,几天几夜都逛不完那么大,可是那繁华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连行囊都没有,又如何与繁华相见?江陵江、长江、山城马上就要见面了,我会和你们见面的,我记得李木他们的外婆嫁给外公以前,就是生活在这座城市里,那也应该是我的外婆。 在跟着陶春兰割草的时候,我听她说起过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曾是这座城市里的一个极其漂亮的大小姐。在那个动荡不安的日子里,陶春兰的母亲和父亲一起逃往乡下,因为陶春兰的父亲在乡下有土地,那时的乡下是人人羡慕的地方,因为重庆大轰炸已经让城里人吓破了胆,狠不得能有一个偏远的角落把自己藏起来,再不要看到那样残忍的人间绝境。陶春兰的父亲在兵工厂工作,大轰炸以后,她父亲请人用滑竿把自己有幸结识并相爱的千金大小姐抬回乡下,滑竿就是像没有顶的轿子,从山城一路抬回乡下,要用脚步去丈量,那将是一段很漫长的路,起码需要走两天时间。 那是一个很美好的画面,一个男人与千金大小姐在战乱中相爱,女人越来越害怕没日没夜的轰炸,他想男人给她一个不用担惊受怕的家,男人舍不得让女人走那么远的山路,他花钱请了滑竿抬着爱人去到乡下,从此扎根农村,繁衍生息,于是他们有了女儿陶春兰,陶春兰嫁给李文白,然后有了李敏、李木、李水,又在绿油油的麦苗地里生下了我,后来又生下了李余,我想,看来我与这座城市还是有渊源的。 很多年以后,我依然能回忆起小时候见外婆时的情景,外婆虽然已经是一个农村人,但是她与农村人大不一样,爱干净,穿得整齐,虽是朴实无华,依然能看出她与众不同。外婆就住在我们隔壁镇上,自我与李文白家相认以后,每次外婆到李文白家时,李木或者李水就会来叫我,告诉我外婆来了,然后飞奔着去见外婆,依稀记得她最念叨的是:“怎么会这么穷?怎么会这么穷?”而我关心的是外婆来了有好吃的,一把瓜子或者一颗糖,对于那时来说,已经是极好的礼物了。 那时的我们五个孩子都很胆怯,因为我们并不会经常见到外婆,外婆就像一个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一年只能见到仅有的几次,在过年,或者在她来探望她嫁出去的女儿时。 在城市的霓虹越来越近时,我想着我与这城市仅有的渊源,来来往往的人,隔着大江大山,却又有着一种神奇的力量把彼此应该相见的灵魂拉在一起,而把我与城市扯上渊源的是外婆和外公的爱情,原来血缘是一种神奇的传承,血缘是让不同的灵魂一起浮沉的小船。可我却只想肖玲玲,我流了一天的泪水,却没有太多想起过与我有血缘的人,直到快要靠近离家后的第一座大城市时,才开始思量我与这座城市模糊不清的联系。 那时外婆在远离这座城市的小镇里,而我已经来到这里。这是外婆成长的地方,是她邂逅爱情的地方,是我唯一与这座城市有血缘联系的源头,而那些源头早已淹没在岁月变迁之中。 第019章离家第一夜 看着车窗外亮起越来越多的霓虹,我知道,终于是要去更远的远方了。 坐落在长江边的菜园坝火车站,在很长的岁月里,是绝大多数老百姓从这座城市离开的起点,那很长的时间里,它总是人潮汹涌,显得拥挤不堪。 我没有心情去听长江水的呜咽,和那些穿行在江上的汽笛声,我抬头仰望看不到顶的城市,层层叠叠的楼房,层层叠叠的灯光,还有身外浩浩荡荡的车流。再看着“售票处”几个字,我的犹豫似乎已经很苍白,我曾下了那样大的决心要离开,不离开又能怎么办呢?既然已经出发,那就勇敢向前,回头可能有岸,但肯定也有嘲笑,宁可在前进中死去,也不要在嘲笑中苟且偷生,我是不一样的少年。 我的警惕和防范,让我不理会那些悄悄走进我的人,带着惴惴不安的心走进买票的队伍里,第一次觉得时间那么煎熬,一寸一寸的往前挪动,终于轮到我时,窗口里的卖票员比镇上的卖票员更冷漠,那时的我常常想,如果没有隔着一堵墙,她应该不敢那么冷漠,虽然她们都是卖票的女人:“深圳的没有,东莞的要不要?从东莞去转,坐票没有了,站票要不要?” 当然要要了,我早知道出去的火车票很难买,只要能出去,坐着、站着、躺着都可以,我什么苦没有吃过? 火车站的大钟告诉我,我到达车站是五点半,卖到票是九点,整整排队三个半小时,就为那张让我背井离乡的票根。后来的日子常常这样去排队,终于等我有钱时,再不为任何事情排队,哪怕有免费的金砖,哪怕可以当皇帝,只要让我排队,老子通通拒绝,生命何其短暂?而很长一段岁月里,我把有限的生命浪费在了孑孓前行中,唉!可惜啊…… 别怀疑一个从没进过城的小农民看不懂时间,我可是带着东方朔传下来的绝技的人,一个算命的最重要就是知道准确的时间,虽然我一生都无法弄清楚自己来到世间的准确时间。 看着手上的火车票,离进站上车还有二十三小时零三十六分钟零二十一秒,我掐指一算,之丑寅卯、辰己午未、申酉戌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天干地支,乾震坎艮坤巽离兑,以车票正反六次,得一个解卦,卦曰:“目下月令如过关,千辛万苦受熬煎,时来恰相有人救,任意所为不相干。”从卦象看,等而再行,必能万事大吉,等一等是没有关系的嘛,能买到票已经是奇迹了。 等我到广东时,学会了一首歌,正合那一晚的意境:“独坐在路边街角,冷风吹醒,默默地伴着我的孤影……”,可惜那时我还不会这首歌,不然我能唱着歌睡去。 站在广场上,细雨好像已经去睡觉了,环顾陌生的城市,我开始饥肠辘辘,我觉得我需要卖一点什么,没有行囊怎么远行呢?于是我有了第一件东西双肩包,最便宜的帆布双肩包,我背着空空如也的双肩包,走了好一大圈,也没有确定吃什么是最便宜最划算的。 夜风那么冷,我那么饿,但我不怕,山村里的孩子,什么苦没吃过?我漫无目的的寻找,我小心谨慎的提防着周围的一切,就像身在阎王殿里,随时都会跳出一个小鬼把我拉了去,就像身在一望无际的坟地里,听到的都是鬼话。 我看见一个有些迷茫的挑夫,他挑着两个箩筐,像要是卖什么东西,却又左顾右盼,如我一样警惕着四周。我看见他向我走来,那一刻,我以为是南方派来与我秘密接头的同志,因为他是那么谨慎的靠近我,而我是小小孤影侠客,为难之处显身手,我是:饿从胃里生、敢向黑夜行。我也谨慎的看着他,电光火石之间,他小声的说道:“小伙子,要不要馒头,自己做的,便宜得很。” 天啊,这正是我需要找到的情报,同志,可算是找到你了,我若无其事、眼望别处做掩护,小声的问道:“多少钱?” 他说:“一块钱五个,天色已晚,一块钱给你七个。” 暗号正确,马上交接,好同志,嗯,我掐指一算,今天等一天,火车上三天,气温为5.9度,越往前走越热,馒头可以保存三到四天应该是可以:“好,来五块钱的。” 哎呦喂,他显得极其高兴,真是夜会自己人啊:“小伙子,你买五块钱的,我再送你五个。” 真是个好同志,我紧握着他的手,心潮澎湃,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的肚子有着落了,打开双肩包,我闻到他放进去的馒头想,心里默默数着他放进去的数量,唉!太不应该了,怎么能对同志这样不放心呢?前行路途遥远,渺茫莫测,还是小心一点好。 我的背包鼓起来了,我的胃也饱了,我的手里有了一个刚买的杯子,我能去厕所接一杯自来水,然后靠在墙上或者蹲在地上,假装在品味一杯香浓的咖啡。 三指握杯,表情尽可能的淡然一些,嘴角带一点忧郁最好,先慢慢的拿鼻子在杯口嗅一嗅,微微抬起头来,做出一副等香味融进身体的感觉,然后低下头喝一口,别让旁人看出吞咽的粗鲁,以衣袖当口布,轻轻的试一试嘴角,嗯,这自来水有一股消毒水的味儿,温度略微冰寒,打颤时需要尽量掩饰好,莫失优雅。 白色的馒头在寒冷的冬天略微显得有些硬,就像法式烤面包。大业未成,一切从简,刀叉就免了,奶酪也别抹了,直接拿手拿着吃吧,虽然显得不够优雅和闲散,吞咽时会不自觉的鼓起眼睛,然后微微的伸一伸脖子,也可以用杯子里的冰镇液体做配合,那样会更顺畅一些。 一顿难得的美味大餐结束,夜已深了,气温显得又降了2.3度,火车站的大厅里到处都是人,大多已经依着自己行李昏昏欲睡,有的抱着孩子,有的孤身一人,有点甜蜜幸福的相依在一起,有的窃窃私语,也有的像在发表一场感天动地的演讲,而我不知该在哪里停下来。算了,坐了一天的车,我就快要离开这座城市,还没有好好的看一眼,夜色里逛逛。 我走出大厅,雨后的地有些湿滑,我新年刚买不久的解放鞋稳健异常,我大步流星,我凌波微步,从广场到长江。 从没有见过如此重重叠叠的房子,望不到尽头,那些星星点点的灯光,就像山村里晴朗夜空中的璀璨星空。从没见过如此宽阔浩荡的江面,还有那江面上的大驳船,一声汽笛,如梦如幻,让我孤独的身影更显得诗意满满。涛涛长江水奔流不息,那一刻,我应该想到了“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城市的灯火倒映在江水里,五颜六色,缤纷斑斓,被夜风吹起的涟漪,柔和在一起,像各色油漆交融成一片油彩画。时而激烈时而柔情的波涛乱了城市的倒映,正月里寒冷的雾气包裹着我的身体,像恶鬼一样纠缠着我圣洁的灵魂,夜色苍穹之下,迷茫得闻不见一丝该有的人间味道,茫然四顾,城市如此的冰冷,一个个魍魉魑魅穿行期间,又像是从呜咽的江水中爬上岸的水鬼。 城市被黑暗吞没,无力的灯火拼命挣扎,一如那江边的枯草,在汹涌的浪花下四散零落,却又逃不离,躲不掉,只能无力的看着黑夜裹挟着寒气压下来,而波涛和浪花是帮凶,把空气变得异常死润,让世界更加的冰寒。 我看见不远处飞架南北的长江大桥,在夜色迷雾里如地狱与天堂的分界线,那亮起的一盏盏昏黄的路灯,定是黄泉路上的鬼眼。我迷离恍惚走在冷风中,灵魂在身体里聚散离合,轰鸣着不绝于耳的汽车声,就像那送葬时不专业的胡乱敲打声,让本来哀伤的人更加失魂落魄。 终于是走累了,兜兜转转走得再也走不动了,大桥下奇迹般的有一堆枯草,是我早已选定睡觉的其中之一,枯草是幸运的,最终我还是选择了临.幸它一晚。略微整理,正好可以暂时安放我瘦小的身体,因为夜风和寒雾的侵袭,我尽可能的把自己缩成一个小团,自己紧紧的抱着自己,竟然也可以沉沉睡去。 在梦里,我看见肖玲玲独自走在一条无人的山路上,那是一条没有尽头的山路,她赤着脚摇摇晃晃的前进,脚下泥泞不堪,霏霏洒洒的细雨打湿了她的头发、她的衣裳。我冲上前去,拼命的追赶她,却怎么也追赶不上,我拼命的喊“玲玲!玲玲!”,无论我怎么喊,她就是不答应我。看见她摔倒在泥泞里,爬起来时满身稀泥,泪水在满脸稀泥中流出两条清澈的长江,稀泥覆盖的脸已经看不清表情,她瑟瑟发抖,却固执着跌跌撞撞的前进,眼睛看着最远处的迷茫,嘴里喃喃唱着:“时光一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忆童年时竹马青梅,两小无猜日夜相随……” 我又看见李瞎子在还没有修完的新房里,呆呆傻傻的坐在地上,睁着全是白瞳的双眼,嘴里念叨无声,手无力的耷拉着,面如死灰,又像在侧耳倾听着屋外的脚步声,但李瞎子仿佛动不了啦…… 醒来时,天已微亮,昏黄的路灯还亮着,我知道,寒冬里的天亮得晚,此刻应该已是刚入辰时不久,街上已经有大客车在来回穿梭,少见行人走动,想一想离出发还早着呢,我继续缩卷着身体,好在离家时把最厚的衣服穿上了,只要不冷死我,我都可以忍受,我要再睡一会儿,管他妈这个世界是什么样。 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我抹一抹身上湿润的衣服,想把睡了一晚上的枯草烧起来温暖身体,发现我没有火柴,真是扫兴,不过我也不愿表现得失落,反正都冷一晚上了,我不想起来,我已经不用起来做饭、干活了,我已经逃离了山村那个鬼地方,我起来这么早干嘛呢?啊!从此都不用割草、挖地、挑水、挑粪、割麦子、收稻谷、挖红薯、砍油菜梗……通通都他妈见鬼去吧,老子再也不用干了,我宁愿冻死在这大桥下,也绝不再走回头路,不是有句老话吗?“好马不吃回头草”,况且我是一个好人,哦,不是好人,是一个人,那也不回去,我车票在怀里,馒头在包里,对了,我的包呢?哦,谢天谢地,它还在。 我闻到一阵香味扑鼻而来,抬头用目光寻找,不远处的大桥下有一个卖早餐的临时摊位,我决定去看看城里人都吃什么。我假装来回绕着早餐摊走了好几遍,想想前途路漫漫其修远兮,钞票有限,实在下不了决定,我包里有馒头,我杯有还有水,可是冷了一晚上,那热腾腾的小面确实够吸引人,立在旁边的牌子上写着,最便宜的1.5元一碗。 我思考再三,想起了我们的先辈们,他们爬雪山、过草地时可是连馒头都没有的,但我此刻有馒头,怎么还能想着小面呢?我默默警告自己,放纵一次,就会放纵第二次,那就会毫无节制的放纵下去,可钱是有限的,怎么能以有限的钱追求无限的放纵呢?我想着,李文白家整年整年的吃红薯稀饭配泡萝卜,要是有馒头吃,哪怕是冷的,他们也一定很高兴,我此刻就有,嗯,还是回枯草堆里继续睡一会儿,我年纪还小,多睡少动,消耗还能再少点。 坐在枯草上,拿出两个馒头来,我是正在长身体的时候,我得对自己好一点,于是我一次性吃了两个,啊!肚子饱饱的,这馒头够大,真是好馒头。我已经决定不想家里的人、家里的事了,既然已经离开了,想又有什么用呢?大桥下虽然有点吵,比车站大厅也冷一些,可是这里清静啊!像我这样身怀算命绝技的人,怎么也不能和他们睡在一起,还是我选的位置好,我很高兴,这也很有家的感觉,家里的床上不也是铺的稻草吗?和这枯草没什么区别,嗯,继续睡觉。 第020章大桥下 我想用睡觉打发时间,可是怎么也睡不着。 本着一个少年第一次进城的好奇心,我应该出去逛一逛,必定离上车还有十几个小时,有足够的时间去逛。昨天晚上我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早已观察好了候车厅在哪里、提前多久可以进站等等这些我以前未知的问题,至于进站以后怎么上车,到时再看,我相信我能登上票根上的这列开往南方的火车,现在我只用放心的去逛逛这座城市,十几个小时可不短。 当我看到霏霏洒洒的细雨时,犹豫了,我没有街上行人那样的雨伞,也没有家里可以披着挡雨的化肥塑料口袋,我已经很冷了,要是被雨淋湿会更冷,对于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的。 我感觉到身体有些发烫,身体也觉得疲惫不堪,不用用手摸额头,我知道,昨夜露宿大桥下,受了凉,医学上称这种情况为感冒。以我从前的经验,对付这种人体临时性变异造成的不适症状,最简单的办法是不理会它,要是再严重一些,也只需捂着被子睡一觉,而我现在没有被子可以用来捂,我想只能用不理会它这个办法了。 想着李瞎子常常说“人命天注定”,如此说来,昨夜露宿大桥下是命中注定的,今早起来感觉到身体发烧、全身无力,这也是命中注定的,不是说上天不会只注定某一点吗?一定是一个连贯性的因缘和合,寒冬里露宿大桥下一定会冷,冷一晚上一定会着凉,着凉了一定会感觉不舒服,老天的安排如此的完善而连贯,一气呵成如行云流水,而我并不感到害怕,这样的身体反应历经多次了,我的身体从没被打倒过。 如果就这样病死在大桥下,也没什么好遗憾的,那时的我常常幻想自己的死法,希望自己能在不知不觉中死去,当抬头仰望巍峨壮观的大桥时,它比山还大,山也有塌的时候,山一样大的桥就不会吗?可要正好是在我离开前塌下来,把我埋葬在这大江奔流旁,这样的几率太低,我无法奢求有如此好运的巧合,命运从没给我意外的惊喜,当然,肖玲玲算命运中唯一的闪光。 事情总是会变幻莫测,昨天晚上本已打算好,在登上火车离开这座城市以前,起码可以有十个小时的时间仔细看看这座城市。 在我昨天傍晚到达这座城市时,迷离的灯火已经亮起,没法看清楚城市的真正面目,我相信只有白天才能看清一座城市的样子,夜晚的迷幻容易让人意乱情迷,误解了城市本来的美丽,就像昏黄路灯下女人的目光,总让人觉得那样柔情似水,情深款款。 那些站在路灯下的女人看男人的目光是一样的,带着挑逗性的浴火,可能是因为我太过单薄,路灯下的女人看我时带着怜悯,我听见她们问每一个路过面前的男人:“老师,做不做?” 她们不曾这样问过我,我知道,因为我不是一个老师,我很奇怪,为什么老师都是男的,她们从没对女人那样问过,难道大都市里的老师都是男的吗?也有一个女人可能认错人了,对我说:“老师,做不做?”随后和几个女人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其中一个女人笑着说:“小孩子都不放过,要不得。” 在我昨天晚上行走在昏黄的路灯下时,一直在想,这些女人想跟老师做什么呢?大都市也好也不好,好的是女人们看路过的男人都会亲切的问候,不好的是,都那么晚了,难道老师还要做事情吗? 那些站在路灯下的女人个个都比张寡妇漂亮,也比卖票的女人漂亮,态度也比卖票的女人好,修养也好,对老师的问候那样温柔多情,虽然我不清楚“做不做”到底是要做什么,也没见这些女人强拉“老师”去做什么,也有伸手去拉的,但并不强求,体现了大都市里的自由浪漫,尊重别人的个人意愿,不像李瞎子,李瞎子也应该尊重我的个人意愿,难道还不如这些女人吗? 有“老师”停下来,打量一番温柔多情的女人,然后相伴前行,那一刻我很感动,天啊,我和肖玲玲就是这样前行的,我想,一定是那个男人和那个女人,不知在什么情况下走散了,突然在路灯下相遇,就像书中说的“他乡遇故知”,然后相伴着一起回去好好庆贺一番。 也有的“老师”很没修养,面对女人温柔的问候,报以粗鲁的回答:“做,做,做,做个锤子。”然后扬长而去,我想,这位老师肯定是今天累了,不知被哪位调皮捣蛋的学生弄坏了心情,怒气还没消散,所以才如此的不优雅。而女人并不生气,肯定也是与我一样体量“老师”的,面对“老师”的粗鲁,有的女人挥挥手,表现得非常不屑,看着老师急匆匆向前的身影,对着地上使劲吐一口唾沫,这样的女人肯定平时学习成绩不好,长期被留校或者请家长,对老师怀有怨恨之心。 有的女人对心情不好、表现粗鲁的老师还是很理解的,她以德报怨,耐心的解释道:“对头,就是做锤子嘛。”尽管老师已经快速的远去了。 有的“老师”停下来,或者在路灯下反复打量一番,然后才与其中一个女人离去,看来夜晚的灯光太过迷离,或者是老师的眼睛近视,怕把故人认错了。老师视力应该都多少有一些毛病,每天面对黑板上的粉笔尘,对眼睛应该有损伤,加上路灯不是太亮,看不真切是正常的,最终选定了自己的故人,总是幸运的。而当我有一天视力不好时,遇到像肖玲玲模样的女人,恐怕也会这样反复看真切了才能相认,不然多尴尬啊! 要是这些路灯下的某个女人是李瞎子的故人,李瞎子一定是没法认出来的,只能别人把他认出来,我突然觉得我太过多心了,李瞎子与我一样都不是老师,就算李瞎子来了,这些女人应该不会问候他的。 “老师,做不做?”难道改成“算命的,做不做?”,嗯,我想不可能,因为算命的是靠说,算命是不能做的。 也有的老师在路灯下来回的徘徊看了好久,最后失望而去,真是可怜的老师,他的“肖玲玲”肯定也不知什么时候走丢了,他想在夜色中寻找,却没有找到他的故人。 一个十六岁的农村穷孩子,从没进过城,第一次进城就看到女人如此的礼貌,对“老师”报以那样的温柔关怀的问候,实在是值得我好好学习,所以我以后都很有礼貌。 早上起来时,路灯早已熄灭了,路灯杆还在原处,而灯下的那些女人通通不见了,当时我甚至想过,昨天晚上她们都找到自己要找的老师了吗?嗯,也可能是白天要工作,晚上才有空出来继续找“老师”。 我发着烧,全身无力,而远处卖早餐的味道总是往我鼻孔里飘,晨风如此撩人,一定是想考验我的意志。为了不打湿身体,又没有雨伞或者塑料袋,看来我不能白天去看这座我即将要离开的城市了,我像寺庙里的和尚坐在蒲团上一样,我缩卷在枯草堆里,发现在大桥下依然可以欣赏这座城市。 我把鼻涕喷涌在地上,把头从缩卷成一团的身体中伸出去,像乌龟探头一样看着眼前的世界。菜园坝火车站就在不远处,我的目光穿过大街上的车流缝,依稀看到火车站广场上又是人流如织,实在想不通,为什么有这么多人要去远方呢?可见不是只有陶春兰、赵小莲被逼离乡背井,火车站有那么多人要奔向远方,他们肯定都带着不同的无奈;也不是只有我这样的少年要远走他乡,如果我是因为想摆脱嘲笑,摆脱贫穷,那他们又是为了什么呢?我因为要离开家乡,抛弃了我最珍贵的青梅竹马之情,那是我觉得我唯一需要珍惜的,我都不得不抛弃,而那么多的人,他们又各自抛弃了什么呢? 为什么家乡如此不堪?不然为什么要走,在离开家以前,我以为只有我和李文白家的人才那样穷,原来如此多的人与我们一样,我觉得很欣慰,欣慰有如此多和我们一样穷的人。 火车站后面层层叠叠的高楼大厦显得暗淡,颜色都有些灰,或许是细雨飞洒的缘故,整个城市都有些灰。朦胧中看繁华,繁华会显得更繁华,那些蝇营狗苟在朦胧中最容易隐藏,而我只是“初出茅庐”,我已来到都市里,都市却依然离我那么远,远得找不到一点联系。 躺在枯草上的我与这座城市显得格格不入,如果我只能永远的躺在城市角落的枯草堆里,我算是都市里的人吗?如果不算,怎么样才能算呢?我看见慌慌张张从我面前爬过的老鼠,那是城里的老鼠,它住的洞穴一定比农村的温暖吗?它吃得一定比农村的同类好吗?它快乐吗?老鼠没有回答,或者它回答我了,是我不会鼠语,没有听懂它的回答。 路过大桥下的车越来越多,路过的人也越来越多,大多没有注意到枯草堆上的我,他们匆匆走过,有的打着雨伞,有的挑着担子,有的背着大背包,有的背上、手上都是包。临时属于我的枯草堆离他们走过的路只有十四步半远,如此近的距离,几乎没有人会拿眼睛看我,没有人注意到我缩卷成一团的身体,更不会有人知道我发烧了,全身无力了,或者我快要死了。 有一个穿着干净整洁的妇女看到我了,她向我走来,挡住了我欣赏风景的视线,我抬头看见她,她也正看着我,我看见她的胸正好挡住了她的脸,她却很是遗憾摇摇头说:“唉!年纪太大了,捡回去也养不亲,可惜了。”然后摇摆着她的屁股走进细雨中。 我很愤怒,要不是我全身无力,要不是我着凉,我一定冲上去把鼻涕甩在她的脸、或者胸上,我望着她的背影小声说了一句:“捡你妈,狗日的!”说完又有些后悔,我怎么能这样没修养呢?狗难道就要遭这罪吗?我太对不起狗了。 有几个人和我一样没有雨伞,他们快速的跑到大桥下,放下手中的行李,不停的拍打自己身上的雨水,又低头甩头上的雨水,动作奔放而麻溜,然后仰望着我看到的那些层层叠叠,显得很无奈,略微的站一站,把烟用手指弹向空中,如快要燃尽的焰火,在细雨中散开一丝白色的烟,很快无影无踪,然后拿着行李奔跑在雨中。我想一定是要载着他们出去的那班火车可能快开了,假如我的那班车快开了,我也会像他们一样奔跑在雨中。 大桥下的人越来越多,看来大桥下是躲雨的好地方,听着大桥上车流发出的轰隆隆的声响,看着大桥下越来越多的人,看来这大桥与我昨晚在霓虹中看到的感觉一样,它是天堂和地狱的分界线。那些从桥上开着车过桥的人一定是去天堂,而桥下形形色色的人都是一种人穷人,从他们邋遢的衣着和心酸的面容,我知道他们是穷人,我可是个会看相算命的高手,能看错吗? 大桥下摆摊的越来越多,基本上都是卖吃的,推着一个板车,在桥下架起来,燃气缕缕炊烟往桥上飘去,那烟,就像是在祭奠去往天堂的先人。 卖吃的摊位越来越多,大桥下的味道也更加的复杂起来,美食的香味融合着汽车排放的味道,还有雨水的味道,大桥下不再清静,连味道都是乌烟瘴气的。 为了对抗寒冷,我又拿出一个馒头,这一次,我要看着面前的城市,好好品味这馒头的麦香味,我叫李麦,我出生在麦地里,看来我和与麦有关的都有缘,我觉得我的馒头好吃极了。比卖的面香,比卖的酸辣粉健康,比卖的汤圆凉爽,比卖的麻辣烫简便……寒夜里露宿过大桥下的馒头别有风味,别的不说,它硬邦邦的身体就显得特别有傲气,不像面条和酸辣粉那样软绵绵,这样的馒头显得又特别强悍,只比我的牙齿差一点点,咬起来也特别有劲,正是一身傲骨不同俗。 第021章死人枯草堆 我正啃着馒头,看见一个脏兮兮的老头,肩上扛着一条麻袋,正朝我慢慢走来,我心里闪过一丝不安,想,遭了,他是要来抢我馒头吗?这样的人我知道,我们镇上就有,可以叫做叫花子,或者拾荒者、臭要饭的、五保户等等,总之没有一个称呼听上去是好的,就像生活在人间的游魂野鬼,居无定所,身份不明。 目测这老头子六七十岁,身高一米六五左右,与我差不多高,体型消瘦,一身衣服油腻腻的,头上像顶着一盆衰草,很邋遢的模样。我马上警觉起来,以飞快的速度在脑海中设定多种办法,要是他来抢我的馒头,我肯定要打一场保卫战,他那样衰老的身体,肯定不是我的对手;如果他是因为饿了,找我要馒头,我最多可以给他两个,以肖玲玲的名义对他捐助两个馒头,这是我最大的接受力。 抗麻袋的老头子一样没有人注意,像我一样在这个世界可有可无,这让我有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于是,我看他的目光更友善了些。 他绕着我走了半圈,低着头做认真的思考,一定是在想怎么跟我说第一句话,看来他没有昨晚路灯下的那些女人胆大,他深色的脸颊带着老树皮一样的沧桑感。转悠片刻,老头子显得高兴起来,我看见他捡到一个半截没有抽完的烟,放下麻袋时发出一声闷响,随即拿出打火机来点上烟,深深吸了一口,边吸着烟又捡了好几个烟头拽在手里。 我已经坐了起来,看着老头子心满意足的抽着烟,就像皇帝刚从宠爱的妃子榻上下来一样悠闲自在,他离我一米远蹲下来,一手夹着烟,一手拉过麻袋,屁股坐在麻袋上,黑亮的目光从沧桑的脸颊上射向我:“娃儿头,从家里跑出来啦?” 我想他一定是在跟我说话,我把本来想好好品味的馒头全部塞进嘴里,鼓着腮帮子点点头。 脏老头对着天上吐出一缕长长的烟,烟在空中消散时,他用力的咳嗽两声,指着我的帆布双肩包:“家里有啥不好,非得往外头跑?唉!这世道。” 像是问我,又像是在为世道感叹,我故着镇静,不敢有丝毫懈怠,也可能是神仙故意扮成这模样试探我,农村这样的故事很多。听说有一个人挑米出去卖,走得特别早,路上还没有人,这个挑米卖的人也是很穷才会去卖米,路上却遇到一个叫花子在路边烧火煮饭,看到挑米的人经过时,向挑米的人要米下锅,说锅里只有水,就差米了。挑米的自己也很穷,但想到自己好歹还有米可卖,叫花子连一粒米都没有,就给叫花子锅里倒了米,继续挑米往集市上走,还没走到集市上,就有一个人以市价百倍的价格把那担米卖了,挑米人回来时,叫花子不见了,传说故事中那叫花子是神仙,单独帮助善良的人。 农村里这样的传说故事很多,可无论是我,还是李文白家的孩子,我们从没遇见过这样的好事情,陶春兰那么辛苦、勤劳、善良,依然没有遇到帮助她的神仙。要是觉得这样的故事不可信,可为何又会有这样的故事呢?我想神仙可能还是有的,但可能非常难以遇到,或者遇到时没有珍惜,我可不想错过神仙。 也不都是遇到神仙,也有把命丢了的,记得小时候,外婆说过,有一头熊,肚子饿了,它走进村里找吃的,看见熊进了村子,所有人都拿棍子驱赶它,熊当然就没有吃的了,这熊很聪明,它在埋伏在村里,看见一个小孩送走了他的外婆,熊灵机一动,小孩刚把门从屋里锁上,熊就去敲门,说自己是外婆,让小孩子开门,小孩子真以为是外婆又回来了,打开门后,熊就把孩子吃了。 故事总是有好有坏,如果那个卖米的遇到的是熊扮的叫花子,他往锅里倒米时,可能会因为疏于防范而被熊吃了。如果那个小孩子遇到的是神仙,肯定一生飞黄腾达是没有问题的,怎么能确定遇到的是神仙,还是吃人的熊,我想就像丢硬币一样,全靠运气,跟善恶好像没有关系,神仙知道善恶,熊能知道善恶吗? 眼前的脏老头就算是熊,他也没法就这样吃了我,大桥下这么多人,总会出手帮忙吧?所以我不怕,我觉得他可能是神仙,又不知道该怎么回神仙的话,只好战战兢兢的说:“你为什么不回家呢?” 显然脏老头被我问住了,他抬起头,看看钢筋混泥土的大桥,又把烟头在脚下用力的踩了踩,我闻到他都抽出烟蒂的焦糊味了,踩不踩都已经燃不了啦,大可不必多次一举,像那些人用手指往空中一弹,画出一缕焰火,更显洒脱。可是我从没抽过烟,喝一毛钱的糖水都得节约着些,那有钱抽烟呢?记得班上几个同学抽烟,被老师逮住狠骂了一顿,烟也没收了,老师说抽烟会得癌症,可是老师经常抽烟的,手指都熏成焦黄色。 脏老头子把脸低下来,看看我:“娃儿头,我是无家可回,也可以说到处都是我的家,我跟你们不一样。” 怎么会无家可回呢?我这样抱养给别人的人也是有家的,只是我不愿意回,他肯定也是有家的,只是他也不愿意回去,但是他不承认,我承认我不想回家。 想着他可能是神仙,而我就是那个卖米的穷人,我拿出一个馒头递给他:“昨天晚上买的。” 脏老头子也不拒绝,伸手接过馒头,看见他的手和馒头完全两个颜色,好像一张黑白画,画中手指如鸡骨,手背像干树皮,泛起白色龟背纹。接过馒头以后,脏老头子看看白色馒头,看看我:“以为我是要饭的啊?” 我以为我触怒老神仙了,不该主观的判断他是一个要饭的,正担心之时,他又说道:“我也要饭,可我不能向你要饭,娃儿头,还是早点回家,外面的饭碗不是那么好端的。我看你样子,是感冒了吧?以前睡这个草堆堆的老头儿才死不久,你又睡勒个上头,不吉利哦。” 我本能的抬了抬屁股,还是坐了下去,都已经睡一晚上了,此时起来怕是也无用了,枯草堆上早已有我的体温,昨晚我还在想,大桥下怎么有这么一个枯草堆,像是刚好给露宿桥下的人准备的。转念又一想,这么冷的天,莫不是这脏老头子拿话吓唬人,等我走了他好躺上来,我坐下去时,随口说道:“不可能哦,是死这上头?” 脏老头子把馒头揣在怀里,动作流畅自然,看我不相信的样子:“当然啰,狗日那些人也缺德,死人拉走了,草垛垛也该收了嘛,狗日的太缺德。” 我想,我也是想死的人,无所谓,说不定感冒就是要死的征兆,可是我从小就是倔脾气,胆子也大,夏天坟头最凉快,我和李文白家的孩子,还有肖玲玲,不知睡过多少夜坟地。我已经不大相信脏老头子是神仙考验我了,神仙能骂人吗?我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那天死的啊?” “哦,大年初二还睡这里,初三半晌午发现没有响动,我每天都来这边逛一圈,是我看到的。”脏老头子伸出他瘦骨嶙峋的手,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小卖部:“不信你去问,我让那小卖部的老板叫的警察来,警察捂到鼻子看了看,啥子都没说,让几个人抬起往车上一甩就拉走了,哦呦,人死不如狗,也不如猪哦,猪狗死了还能吃肉,人死了还得巴起活路烧骨灰,麻烦得很,听说烧死人的油是用来给飞机加油的,还是有用的啊?” 我是没有坐过飞机,更不知道飞机加什么油,我们老家死的人都是抬着棺材下葬的,再穷也得买口棺材,如果人烧了以后的油是给飞机用的,那农村里也太浪费了。也可能是农村人坐不起飞机,所以不愿意让自己烧出油给飞机用,这倒是对的。如果我死了,我也不想被拉去烧出油来给飞机用,我连飞机都没有凑近看过,只在天空出现呜呜的声音时,抬头看过如麻雀一样大的白影,听说那就是飞机,飞得太高,以至于我多次想用弹弓打下来,都够不着。 脏老头子说得那样真切,我不得不相信,据说人死后七天内魂魄不会走远,还要把生前去过的地方都去一遍,叫“收脚迹”,第七天到达死的地方,第七天叫“回魂夜”,农村死了人,第七天夜里在死人的屋里地上洒上灰,第二天早上能看到脚印,我去参加过别人家的葬礼,却没有机会在第七天去看脚印。 以脏老头子的说法,以前睡在这里的老头儿是初三死的,今天是初七,死老头儿的魂魄应该还在其它地方“收脚迹”,那昨天晚上他肯定在别处,一定不知道我睡在这里,这样想,我的心安宁一些。又想,万一这死老头儿一生没有去过几个地方,他会不会提前回来他死的地方呢?这也说不定的,我们村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有走出过镇的范围,要是死了“收脚迹”就会很快,如果我死了,就麻烦很多,我已经出来几百里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人死要把从前的脚印都收起来,像我这种不甘平凡的人,又如此固执己见,我可能不会去“收脚迹”,因为我怕再看见肖玲玲。 据说“脚迹”没有收完,没法投胎做人,而且必须七天内收完,以后的岁月里我去了无数山山水水,我这种人死了一定没法在七天内收完脚迹,看来我是没有下辈子的。 脏老头儿在手心里选着烟头,把最长的一个咬在嘴里点燃,把其它的烟头放回兜里,抓紧时间吸了几口,又把烟头踩在脚下,说:“娃儿头,最好换个地方哦,我走了,只有我这样的好人才告诉你,你看其他人跟不跟你说嘛,龟儿那些人都锤子得很。” 他把麻袋甩在背上,佝偻着背,左顾右盼的走进细雨里,我看着这个好人离去的身影,不知是该感谢还是该恨这个好人。他要是不告诉我,我也就睡得心安理得,多么温暖的枯草堆啊,外面下着雨,我全身无力,离开这枯草堆,我能去哪里呢? 我站起来,把帆布双肩包甩到枯草堆上,似害怕被别人突然占据了,我不想去周围捡烟头,我不抽烟,想着是否坚持着到处去逛逛。这样生病后坚持干活,或者走八里山路去读书是常事,才离开家两天,我好像已经没有从前坚强了,当我发现这一点后,我恨恨的提醒了自己:前方可能千难万险,不可这样贪生怕死。 我走到雨和没雨的边缘,伸出一支手在雨中,雨水的冰冷马上传到我的身体,把手收回来,决定还是再等等看,说不定中午时雨会停下来,当我回头时,看见几条野狗嗅着馒头的香味朝枯草堆去,我飞跑回去,野狗扫兴的在旁边徘徊着又走进雨里,就像那些匆匆路过的人。 我想去问问那个小卖部,以确认脏老头说的话是否属实,可转念一想,我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只是路过而已,是不是事实对我重要吗?世上每天死那么多人,难免有死在枯草堆上的,只不过巧合让我碰上了,还跟那个死了才四天的人睡了同一个露天被窝,我用劲把鼻涕甩在地上,对着天空连续打了几个喷嚏,以此抗议老天爷从不让我巧遇好事。 我明明有一颗高级的灵魂,却偏偏要把我生在那样的穷人家里,而且还没亲生父母送给一个老瞎子,要是我这样的灵魂生在城里人家里,小时候学钢琴、学画画、学文学……我这样的少年天才,现在早已光耀神州,又如何会睡在大桥下,更不可能睡在一个刚死四天的人睡过的地方,老天爷真是不公平,跟李瞎子一样眼睛瞎了。 无论是老天爷,还是李瞎子,我的埋怨都没有用,老天爷坚持着他的坚持,李瞎子也坚持着他的坚持,我只能坚持我要远走,哦,我们都是坚持自己的坚持。 第022章大桥下的过客 看着枯草堆,想到那个四天前死的人,好像再也无法安心坐在上面,越想越不是滋味,可老天爷偏偏跟我作对,就是不把雨停了。 我想时间快点过去,好登上南下的火车,从此远走高飞,我越是这样想,时间越是过得慢。 其实候车大厅和售票处都可以躲雨,而且还能不被风吹,虽然人山人海、臭气熏天,吵闹得跟李文白家的猪圈没喂够猪食似的,可必定能挡风遮雨,但我不能去。 一来是我不习惯那样吵,我觉得那样臭气熏天的地方会有很多臭虫;另一个是主要害怕肖玲玲带着肖大刚找来,他们看了信,知道要南下,一定得从火车站或者汽车站出发,菜园坝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相隔不远,万一他们找来,我的计划肯定就变成泡影,肖大刚人高马大,我肯定不是他的对手,加上肖玲玲的眼泪也让我无法拒绝。 为了以防万一,在我拿到票时,就已经做好打算,一定不要待在火车站或者汽车站,等到上车时间直接进去,就算是他们找来,也未必知道我买了那班车的车票。 为了安全离开,必须要在车站外待到快上车的时候,现在起码还有十个小时,枯草堆已经被我抛弃了,不得不抛弃。我怕那死了的老头魂魄回来看到我,或许他已经看到我睡过,他会怎么想呢?应该是可怜我吧,不可能死了还要抢一个枯草堆,枯草堆对于死人的唯一作用就是烧他的尸体,现在都在火葬场统一烧,所以枯草堆对于四天前死的那个人是没有用的,他一定不会计较我占了他的窝。 我背起背包,准备在大桥下这块地方走一走,尽量避开寒风,活动活动身体,要是能活动出汗水来,说不定能驱走感冒,李瞎子就一直是这样教我的。 小时候感冒时,一般是不管,等它自己好,要不睡一觉,特别严重时,李瞎子用姜沾上白酒给我抹身体,那是农村的通用方法,李文白家也这样。有一次抹了白酒后,我缩卷在床上,一点也没有好转的迹象,李瞎子固执的相信再多睡一会儿,再抹几次白酒就一定会好起来,期间肖玲玲来看过我多次,我已没有力气陪她玩,她很失望。 第二天肖玲玲又来找我时,我已经发烧得整个人都迷糊了,李瞎子给我抹了酒以后,已经出门去算命。肖玲玲把她妈赵小莲找来,赵小莲见我快死的样子,浑身滚烫,刚忙让肖大刚去隔壁村请来赤脚医生,打一针后才渐渐好起来。据当时医生说,如果再继续烧几个小时,不死也得烧成傻子,每每回忆起这件事情,肖玲玲说她是我的救命恩人,而我却看出李瞎子根本不爱我,他不过是顺便把我养大,然后留在他身边给他养老送终。 记得李瞎子傍晚回来以后,我已经能下床了,肖大刚隔着田坎大声说:“李八字,麦子要是病了,你非得要出去,好歹给我招呼一声,今天要不是上午打针,麦子可能死了哦!” 李瞎子大声的说“谢谢”之类的话,私下里却小声嘀咕:“有那么容易死吗?发烧能死人吗?”说这些话的时候,李瞎子也不曾想过背着我,他可能觉得五六岁的小孩子不会在乎这些,可是我一直都记着,一直都等着自己能离开这顽固不化的李瞎子。 今天的感冒没那么严重,我还能有力气在大桥下正常的走路,只觉得有些冷,有一点点头晕,这样的情况我能坚持住。 大桥下这块地方也不小,从南到北有二百七十三步,中间一条路,从东到西有三十五步,都是我亲自测量的,经过几次测量,准确无误。 路的北面比较窄,没人在北面摆摊,只有些人匆匆走过,而靠江的南面却热闹得像集市一般。卖吃的摊位就有六七个,都是板车推来的摊位,一口锅下一个烧煤球的炉子,锅里冒着腾腾热气,旁边摆几张简易矮桌,几张小塑料凳,几个摊位的生意源源不断,很是兴隆。 用塑料垫在地上卖杂货的也有好几个,都是些日常所需的小东西,诸如皮带、针线、打火机、钱包等等,各摊位前都有几个人蹲在地上选着。 有几个单独卖包和行李箱的,看来是特别为要远行的人准备的,顾客比较少。 还有三个摊位我特别感兴趣,一个是抽签看相,地上摆着一张红布,红布上放着一个签筒,一本书,一支笔和笔记本,签筒下的红布写着“看相”二字,红布外面放着一张空凳子,应该是给来看相的人坐的,红布另一边坐着一个身穿红色唐装的男人,年纪起码有五十好几了,不胖不瘦,显得很是精神。 一个摊位是瞎子算命,男瞎子穿一身灰白的棉衣外套,他坐在凳子上,不时的拿一对白眼瞳来回的看过路的人,好像昭示着他是真瞎子,年级四十多岁。面前也摆着一张红布,上面写着算命摸骨。红布旁边放着一根棍子,那应该是他走路用的。 另一个也是算命,但他眼睛不瞎,花白的胡须垂在胸口,看着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身穿一身大红色的唐装,坐在一把塑料椅子上,手拿一把扇子,我不知道寒冬里他拿扇子做什么,可能是想像诸葛孔明一直拿着鹅毛扇一样。面前也摆着一张红布,上面写着:看相算命,不准不要钱。红布比其他两个人的都大一些,红布上还摆着六个古钱币,我知道,这些古钱币是用来卜卦的。 抽签那个摊位在西边,瞎子在中间,白胡子老头在东面,三个摊位间隔着其它摊位。 没想到大桥下的白天如此繁华,最前面是算命的和卖东西的,卖吃的的摊位靠后,大家各不相干,好像早就分好了地盘。 我好像已经忘记了自己身体不舒服,对这城里人的这几个李瞎子同行很感兴趣,也算是我的同行,正好可以见识他们与李瞎子有什么区别,甚至我自己也想摆一个这样的摊位,可我年纪小难以取信于人,而且我也没有准备好红布,况且算命看相是分地盘的。 虽说同行是冤家,但算命这一行有规矩,不能说指出同行的漏洞,各有各的算法,算出结果不一样,也不能拆台。 首先看了中间的瞎子,一个背着大包的妇女蹲在瞎子前面,报上生辰八字后,瞎子在手上掐算一番说道:“女犯伤官泪涟涟,男人不在女当权,屋里屋外全靠你,千斤担子自己担。依靠子来子又小,依靠别人是枉然,有心往前走一步,恐怕迈进河沙滩。有心往后退一步,不舍儿女和天缘,但等以后儿长大,风吹浮云露青天。”这不就是张寡妇的命吗?我在心中略微算了算,这瞎子算得大差不差。 算命不能先收钱,问命人报出生辰八字以后,先算一半,然后根据命的好坏收钱,瞎子说:“大姐,你也是辛苦命,给五块钱。” 我一听,要是在镇上,这样的命李瞎子最多收两块,看来城里果然好挣钱。 中年女点点头:“我看你说得准不准,你说我男人死在哪里?” 瞎子十分自信的说道:“人生一场风吹散,中年刚到命交天,你男人死在外面,死得意外,没有痛苦,一人一命不怨天,阴阳轮回无后前,大姐,这是命,要是你认钱,我接着给你往下说。”瞎子把白瞳睁得特别的大。 瞎子接过钱来,用手仔细摸了摸,然后放进口袋,看样子是真瞎子,后来说的多是安慰的话,中年妇女带着哀怨匆匆离去。 算命并没有消除妇女脸上的哀怨,瞎子说她再过十年要享福,可还是没有让妇女脸上的愁容散开,可她又承认瞎子算得准,主要是说她克夫的事情上说对了吧。既然前面的事情算准了,那将来的事情也应该是准的,她依然满脸哀怨的离开了,我想,她眼前的生活一定是太苦了,苦到她不想要“后福”,只愿眼前别有“艰难”,“后福”再好,眼前要是坚持不下去,就没有将来了,如果命中注定要先“劳其筋骨”,可谁能真正相信“劳其筋骨”后一定能拨云见日,就像我一样,大桥下的我想死,为了没有痛苦,我甚至相信大桥突然坍塌下来,不只让我一瞬间死掉,顺便还把我埋了。 我因为眼前的艰难而想死,我想大桥坍塌下来把我活埋了,可是桥上桥下还有那么多人,他们应该都是想活着的,如果大桥真是遂了我的心愿,那么多的其他人就要遭难了,这一点我想得到,可是我不想管其他人会因我而遭难,我很想死,哪能管得了别人,最后是多些人和我一起死,黄泉路上才不会寂寞。 多年以后,我开车路过这座大桥,我仔细听着车轮下的颤抖声,哪怕是一点异响,我猜想大桥下一定有一个人如当年的我,他眼前的生活非常艰难,希望大桥垮塌下去把他活埋了,而大桥正在思考他的祈求,所以发出了颤抖带着我的车轮发出异响,我在车上咒骂道:“滚你妈的,要死自己找个没人的地方死去,你他妈别在桥下嘀嘀咕咕的,老子还在桥上堵着呢,要么你先等老子过去再给大桥说你的心愿。” 我当年的心愿大桥没有满足我,可不能确定大桥不会满足别人的心愿,不是新闻中也有看到大桥坍塌了吗?那一定是桥下有一个生活极其艰难得想死的人,桥遂了他的愿。要是桥下、桥上的其他人能帮助那个人渡过眼前难关,他一定不会祈祷大桥坍塌把他活埋,也不会那么多人因此而遭遇横祸,可是谁愿意管别人的艰难?就是我这种经历过的人,也不曾停车下桥去看看,看是否有人需要帮助,我只想桥上快点畅通起来,我要急着过桥,所以,如果大桥真的在我过桥时塌了,我他妈的也是活该。 陶春兰在离家以前,李瞎子也说陶春兰将来有“后福”,说陶春兰一定能拨云见日,晚年大富大贵,陶春兰当年离去时,也没因为李瞎子所算的而轻松起来,而坦然接受眼前的艰难,就像那个身上挂满大包小包的妇女,就像大桥下的我。我知道我将来会好,但我还是不愿面对眼前的艰难,将来的事情难免有变,而眼前的艰难却是肯骨铭心的难。 算命的生意并不好,要等上好一会儿才有一个人上前问,问了还不一定算。 路过大桥下的人大多都是在生活中挣扎的人,又或是“命中注定”的苦命人,他们到底有什么艰难我无从得知,他们也不知道我的艰难,甚至在我睡在四天前死人的枯草堆上,依然没有人关心,除了那个“脏老头子好心人”。 那时的我模模糊糊的猜想,富贵人定是向更富贵攀,是不可能低头看我这样艰难得想死的人的,哪怕是大桥真的为我而坍塌,他们枉死的灵魂只会咒骂我,不会想到生前救救我,大家都不会枉死。 李瞎子就常常说:“人有枉死的吗?都是命中注定。” 一对夫妻在抽签,看那对夫妻大包小包的样子,肯定也是要出门远行的,占卜前程。李瞎子虽然没有特别教过解签,但那些口诀和原则也都差不多知道一点,看了一会儿摆签筒的人,觉得没什么意思,有些骗钱的味道。 算命的行当里是允许骗钱的,只要骗的钱是别人能承受的范围,要是骗得人家破人亡,又或者因为被骗而寻死觅活,那算命先生是会遭报应的,所以算命的只能骗小钱,真正骗大钱的那些人永远不会从桥下走过,不是小说中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吗? 为什么说西面抽签这个摊位是骗钱呢?我看到那对夫妻抽到一个“刘备娶妻”签,此签祸福相依,刘备娶妻是迫于无奈,但他也因此渡过难关,后来夫妻分道扬镳,这签应该警示抽到此签的人想清楚,好好珍惜。 第023章长江水解渴 而这个解签人却伺机说签的不好之处,我看到他拿出一个红纸包,就是常人以为的护身符,卖给这夫妻二人,说是可以化凶为吉,这就是骗钱了,实在丢了行业人的脸。 我想,这个摆摊抽签算命的人,他生活肯定也不会有多好,他想挣钱让自己活得好一些,这是人之常情,但是以此而没有原则的榨取同样不富裕的人,这实在是不善。 你自己命运不好,轮为在大桥下摆摊算命,没法像祖师爷东方朔那样出入高门,应该明白此是你命中的因缘,何不如庄子所言:“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凭着自己本领挣钱,活得可能更心安理得,这也是陶春兰在割草时教育我们几个孩子的,当然陶春兰的话不会如庄子那样文雅,意思一样。 陶春兰说:“井水挑不干,力气使不完,只要按着自己本分好好做事情,别偷奸耍滑,没偷没抢,没犯国法,生活总会好起来的,老天肯定会保佑这样的人,不然保佑那个呢?就是命中注定不能富贵,只要凭良心做事情,肯下力气,必不会穷太久。” 见西面的那人昧良心,我看不下去,但我不能影响他挣钱讨生活,想他要是身价百万,也不会在寒冷的冬天坐在桥下讨生活,我只不再有心思看他。 中间的瞎子是凭着自己本事给别人算命,只是尽可能的想多收一点前,这是两厢情愿的事情,没什么善恶可言。 最后我蹲在东面白胡子老头的身后,和他一起等有人来算命看相,旁边像我一样没事的闲人有好些个,算命先生也不怕别人围观,围观的人越多才显得越旺,生意才好,而这大桥下的人大多都是匆忙走过,少有人围观,像我这样耐心的等着围观的人更少。 这白胡子老头一副悠闲自在的样子,不时的与其他摊位的老板聊上几句,看来都是长久在这里摆摊,早已彼此熟悉了。 我渴望学习,我是初出茅庐,很是需要知道外面的同行怎么挣钱。 雨水在天桥的边缘汇聚成股股流水,啪嗒啪嗒的打在地上,桥下的这片躲雨之地,仿佛是一个极大的水帘洞里面,行人来来去去,有的匆忙穿过,有的暂息片刻,也有人如我一样,在大桥下踯躅不前。 天依然寒冷,坐在桥下更寒冷,摆摊的人渴望从路过的人兜里挣出一些钱来,可能是正月初七还在年中的缘故,停下来买东西的人极少,或许往日人会更多一些。 这些人应该是常在这里摆摊的,他们一定知道那枯草堆上死过人的事情,但他们并不与我这个从枯草堆起来的人搭话,是我这样的人不值得关心罢了,他们的注意力在过往的人身上,犹如守株待兔的猎人,期待着奇迹的发生。 “才初七,不在家里过年,这么早就出来摆摊,非得挣这点钱吗?”买小面的此时已经闲下来了,点上一支烟,对旁边卖箱包的人问道。 “唉!屋里头也没得啥子意思,没得钱,过啥子年啰,没钱花,能叫过年吗?”卖箱包的随口回道。 过年对于我来说,就是有几顿好吃的。李瞎子的老屋在刚入冬时就拆了,新房还得等到年后春天才能完工,我和李瞎子暂住在肖大刚家里。过年前后那几天,我是度日如年,又倍感珍惜,我知道我即将离开这个山村,再回来时不知会是什么时候了,过年,于我是离别的惆怅,还得装着娶媳妇的幸福感。 大桥下的人难道都如我一样艰难吗?天寒地冻,阴雨绵绵,守着这样的摊位,难道真能挣着钱吗?我猜想着他们的家人也都是去了远方吧,穷人就得天各一方吗?即便是在过年期间。 东面算命的老头儿始终是一副悠闲自得的样子,似早已把自己一生看淡。我一直认为,在过年期间都要出来真钱的人是太贪钱的人,李瞎子还是今年才停下来,往年过年期间也都去摆摊的,从过年到又过年,一年复一年,依然那样贫穷的活着,活着是为哪般?我想东面这个老头子的悠闲也是装出来的,或者是早已心甘情愿的麻木活着,不这样,又能怎么样呢? 等了大半上午,也没见东面这老头儿好好给谁算过,问的人有几个,都因价格贵而离去,老头儿也不生气,也不失望,就像钓鱼打发时间的人,有鱼当然好,没鱼上钩也无所谓。 眼看一上午就快要过去了,东面这老头一个生意也没有做成,我已经等得口渴了,如此冷的天气不该口渴的,冰冷的水在冰冷的天里喝起来特别的冰冷,但口渴还是要喝水,真是后悔早上不该吃三个馒头。 环顾四周,没有一个水龙头,我是一个自力更生的少年,决不会找别人讨要任何东西,那怕是一杯水,如果不能战胜眼前的小困难,如何能战胜以后的困难。沿着天桥下走到长江边,长江水养育了华夏大地,也该能养育我这个懵懂的天才少年。 越过枯黄,跨过一片礁石滩,寒冬里枯萎的长江水就在面前,当真正靠近它时,长江是如此的混浊无情,赤裸的礁石滩仰望着古老而模糊的城市,礁石才是在岁月中走过来的古老圣人,面对沧浪之水亿万年的践踏,它依然在沉寂在河床上。 因为寒冷,我不曾想走到这片江滩上来,因为口渴,我又不得不亲近长江水,当我回头望时,细雨中的城市轮廓更加清楚,分不清哪里是那里,它就是重庆城,重重叠叠的高楼,迷迷茫茫的一座城,细雨如纱,青山做瓦,万千人家,谁把悲欢留下。 背靠着巨大无比的桥墩,饮一口长江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冰冷,它带着流淌的温度,融合着千里跋涉的苦涩,在我正需要时,流进我的胃里,我很知足,我将带着长江水踏上漫漫征途。 突然对大桥下的那些慵懒没了兴致,庆幸因为口渴下到江滩上来,看到一个更加完整的城市轮廓,还有寒冬枯水时的磊磊礁石,空旷又悠远,寒寒江风游荡,才更配得上我迷茫孤独的心。而我变成了长江里的鱼虾,脱离了队伍,独自搁浅在荒滩之上,却不必为此而惊慌失措,生命本就是起起落落、生生灭灭,怎样的一生终会到达尽头,我本出生微寒,如果有来生,希望能出生在一个好人家,我这样想着,这样仰望着城市,想着城市里的那些人,那些孩子,想象不出他们生活是什么样。 外面的都市与眼前的都市有什么区别呢?我并不清楚,只是模糊的知道外面好挣钱,只能想象着外面的都市更大更繁华。我蹲在桥墩下,努力的想着自己能在城市里干嘛,城市此刻就在眼前,假如这就是我最终到达的城市,我该如何生存下去,如何寻找到属于自己的栖身之地,难道要像现在这样吗?心中不禁有些恐惧和后悔。我本可以和美丽的肖玲玲相依相守,大可不必沦落到如此凄凉,可是我离开了,固执又懵懂的走入了茫茫世界里,如此陌生的世界。 城市大得让人恐惧,特别是像我这样对城市一无所知的少年,如果我此刻回头,山村里的一切都还是我的,我想无论是李瞎子,还是肖玲玲,他们都会原谅我一时的冲动,但是我不要回去,我是天才少年,山村不该是我一生的天地,我固执的这样认为。 我该怎样在陌生的城市生存下去呢?拿出兜里的火车票,看看要到达的陌生地名,甚至不能想象出票根上的终点站此刻应该在我的那个方向。山村长大的我亦不能想象别的都市与眼前的都市有什么区别,只是听说流行往外面走,陶春兰都出去了,我也是要出来的,至于出来怎么办,还真没想过,只有在真正面对这陌生的都市时,我才开始真正的迷茫,这迷茫从没有过,即像频临死亡一般的绝望,又似带着无限希望和憧憬。 常言道“初生牛犊不怕虎”,或许年少的人容易无限的高估自己,觉得上天一定会给自己一个奇迹,不然会给谁奇迹呢? 冰冷的礁石,冰冷的风;冷冷的江水,冷冷的雨;我是寒冬里的独鸦,我要在丛林里留下影子、声音、脚印…… 当我从江滩上独自畅想自己的美好未来时,大桥下传来听着不同寻常的喧闹声,直觉告诉我有热闹可看,就在这一瞬间,关于自己的一切都没了,就想着看别人的事。脚下有劲了,精神焕发了,拿出纵横山丘的本领,脚下凌波微步,逐云赶月的气势,我来到事发现场。 站旁边看一会儿,心中大概明白,东面算命的老头儿给一中年妇女算命时,欲卖给这妇女一个护身瓶,好化解她即将要遭遇的“灾祸”,这妇女并不愿意要这护身小瓶,可是在推辞时,瓶掉地上摔了个粉碎,算命的老头要这妇女五百元钱,旁边几个男人还在帮着打圆场,让老头儿少收一点,收二三百算了。 妇女已经急得面红耳赤,对着围观的人大声解释道:“我没要啊,也没挨着瓶子,这不是要我的命吗?” 旁边有人说道:“挨没挨着也不好说,大姐,出门在外求个平安,舍财免灾,瓶子也确实碎了,赔点钱算了。” 看似打圆场的人,其实明显是帮着算命的老头儿。 路边算命,最多也就五块十块的,这一下就要别人五百元,我虽是刚出远门,也明白这老头儿是故意讹人。想他等了一晌午,原来是在等一个冤大头啊,旁边帮着说话的人明显是跟老头儿一伙的,拦着妇女不让走。 我自认为自己是一个极其正义的人,应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况且还是同门行败类,可我突然胆怯起来,不敢为那一脸悲苦的妇女说一句公道话。旁边也无人帮那妇女,一时之间,我甚至认为旁边人都是傻子,没有看出妇女被讹了。 旁边两个算命的人依旧坐在自己位置上,平静得像什么也没有发生;其他摆摊的人也都是站在自己摊位上远远的看着,路过的人有的看看又急匆匆的走了,有的一旁摇头叹气,难道就没一个人看出来妇人被讹了吗?我在心中为这妇女愤愤不平,原来我也害怕。 妇女身旁还有两个大包,想要跑又冲不出纠缠和包围,肯定也不能丢下她的行李,只一个劲的跪在地上苦苦哀求。 算命的老头儿此刻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大有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气势,两手死死的揪着妇女的衣服,表情冷漠而坚定,口里不停的反复说着:“五百块,少一分都不得行。” 早上那个抗麻袋的脏老头儿此刻也在一旁围观,一脸的平静,就像看着早已看厌烦又没有任何新意的把戏。 跪在地上的妇女仿佛被整个世界抛弃了,泪水和哀求是苍白无力的,除了给钱别无他法,最后不得不拿出二百元来才哭着离去。 集市上也常常看见骗子,但像这样明目张胆讹人的事还是第一次见到,年少的我不曾想城市的人原来如此冷漠。 那算命的老头儿把钱揣进兜里,依然如先前一样悠然自得,那几个帮忙打圆场的人依然没有离去,仿佛如我一般没地方可去。 望着淅淅沥沥的雨,我几乎要冲进雨里去,躲开这万恶的大桥下,仿佛那个老头儿就是一个魔鬼,四周的人也都是魔鬼。 我的心里堵得难受,却不知是被什么堵住了。 远远的蹲着,心里像又渴望着再有事情发生,或许看着别人的悲惨时,自己的时光变得丰富了。 当我走进候车厅时,等待了一夜一天的心跳得更加厉害,好像我身体的不适已经被喧闹和混浊的空气治愈,心中什么都空了,以至于在记忆里,那是我心最空的时候了,心中只有一件事:登上即将出发的火车。 第024章离乡的火车西湖边等僧人 一九九六年正月初七,重庆菜园坝火车站,我的脑子一片空白,身在人海里,脑袋什么也想不了,就像思想暂时寂灭,身体变成一具行动的尸体,不知该在哪里停下来,人被人包围着。 喧嚣融合着混浊的气味弥漫了整个车站,从站外到站内候车厅,扛着大包小包的人堆满了每一个角落,每一个人都像是嘴巴在动,却听不清任何人的声音,就像地狱里等待投胎的万千游魂。每个人都应该是很久没有洗澡,身上的味道比羊群还重,身处期间,被人身体的味道熏得头昏脑胀,这是一群底层百姓肉体的味道,浓腥味,夹杂着汗腺排泄物的发酵味,各种自带食品的味道…… 木讷的跟随着队伍,就像被潮水簇拥着的一滴水,往站台上涌去。人们身上挂满了箱包,拼命的往前奔,害怕火车被人抢了去一般,玩命的往火车上挤,从车窗往里塞箱包、塞孩子,放眼望去,混乱而无序,密密麻麻的人全都在哇哇大叫。为什么要叫、为什么要挤、为什么要喊、为什么要争先恐后,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好像不这样做就会被火车抛弃,又像是要把火车拆了搬回自己家里去,鬼门关赶着投胎的景象也就这样吧?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见过更混乱的景象了。 每个人都在抢占着一切能抢占的空间,货架上满了就往座位下面塞,而我终于从一堆肉体中挤到我的位置前。一个中年男人正心满意足的坐在我的位置上,我怀疑自己找错了位置,不由得反复看自己手中的车票,核对着相应的位置,非常认真又小心翼翼地核对,但确定无误时,我把眼神集中在占我位置上的人的脸上。 我心里已经准备着一场即将开始的保卫战,仔细的计算第一拳应该打向他哪里,如果他反击我又该怎么办。他也看着我,我从他的眼神中可以判断,他知道自己坐错了位置,而他肮脏下贱的脸又表明着想将错就错,他的眼神在我周围搜索,一定是看看我有没有同伴,正核算着他能不能错下去。 陶春兰的精神支持着我决定夺回属于我的位置,陶春兰曾说“老实人不欺、恶人不怕”、“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我必须得拿出砍肖大刚的勇气来,才能降妖除魔。 我把小身板往前探过去,手抓着装着馒头的包护在胸前,指着他说道:“让开,我的位置。”我的语气比天气还冷,并带着即将开战的煞气,眼睛盯着他的脸。 这是一个三位连坐靠窗的位置,他应该感受到我十分认真和坚决的态度,把眼神从外到里到上的扫视一遍,带着无赖的语调说:“是吗?”但他人并没有动,依然安坐在我的位置上。 过道方的两个人已经坐下去,看样子是夫妻俩,他们看看我又看看坐我位置上的人,冷静的看着即将发生的一场大战。 我大吼一声:“我的位置。”伴随着我的吼声,装馒头的帆布背包已经仍向我的位置。 他身体往靠背上贴着,似要躲开我扔出的包,脸上带着不耐烦的神情,眉头紧皱在一起,那张胡子拉碴的脸像一头即将发狂的猪。我对猪是十分熟悉的,我经常帮着肖玲玲喂猪,对付不听话的猪,需要拿棍子使劲打它几下,猪马上就会消停,像莫言的《生死疲劳》中能跃到树上的猪是不多见的,就算眼前这个人就是那样的猪转世,我也要让他从我的位置上起来。 他见我已经发出了怒吼,并且我的手已经撑在了他面前的桌子上,他应该看出了我的决心,带着无赖的样子说道:“你看看,车厢里挤成什么样,等车开了,我就起来。” 耍无赖和缓兵之计在我面前是无用的,既然决定出来,我早已下定决心要征战江湖,怎么能在这里被人欺负了,要不然我以后的路还能走下去吗?我一手拉住他的衣服,用力往外一拽,大声吼道:“马上出来。” 他站起来,两眼露出凶光:“要动手吗?” 此刻绝不能退缩,不然还有三天三夜的路途怎么办?我是一个极其正义的少年,绝不是懦弱的少年,而我的内心推算着,他肯定不可能拿出一把刀来与我战斗,我手上有票,这是我的位置,就算他是黄天霸,今天也要和他拼了。 “让开,别说动手,杀人也得从我的位置上起来。”我并没有松手,而是又往外拽他。 他似乎终于感受到了我的坚决,离开前,回头狠狠的看了我一眼,好像在表达:“等着瞧” 而我也狠狠的看着他失望落魄的挤入一车厢的肉堆里。 铁皮箱满载着臭气熏天的肉体向前飞奔,整个城市在快速的后退,我看着窗外,知道真是回不了头了,肖玲玲恐怕算是彻底与我断了姻缘。我没有流泪,担心被别人看出我的软弱,特别是不能被我赶走的那个人看到。 三天三夜,昏昏沉沉,双脚肿胀,被难闻的气味侵泡着,在哐当哐当的节奏声中前进。 过道里、座位下、厕所里,到处都堆满了人,堆满了垃圾,就像人混合着垃圾被运往下一站。 随着火车飞驰,我的心反而更平静了,尽管迷茫笼罩着心,心却因为不能回头而平静。不知道火车带我到达目的地后该怎么样,就像离开家时不知道外面会怎么样,无论怎么样,也已经出来了,面对陌生的世界陌生的人,而我憧憬着一条光明大道。 当我走出火车站时,面对陌生的城市,并没有想象中那样的艰难。在三天三夜的火车上,与我邻座的人聊天中,已经大概对我到达的终点站——东莞有了初步的认知,找一个地方解决吃住问题并不难,只要舍得下力气,不怕脏不怕累就饿不死。我当然是不怕的,生活还能比在李文白家更艰难吗?应该是没有了,就算是那样的艰难我也是可以活下来的,还有什么能难住我呢? 难住我的事情却不是身体上的,而是我不知道怎么能办到的证件:未婚证、暂住证等等证件,据火车上的人说,没有证件是要被抓的,抓到后会被遣送回家。这是我最害怕的,如果遣送回家的话,我想我可能将一生终老在我讨厌的山村里,幸运的是,这件事并没有在我身上发生过。 当我衣食无忧、活得还像个人样时,回头看走过的路,曲折、艰辛、困苦、彷徨、失败……,一次次跌宕起伏,一次次峰回路转、一次次死里逃生、无数个转弯,人生的路总是由无数个巧合构成的,或许哪一个巧合不一样,人生也将变得不一样。 2018年,我已经四十岁了,二十四年的漂泊中,就像走过了好几辈子那么久,又像只过了一瞬间,而我还健康的活着,真是万幸。 2018年正月初六,上午,我在杭州的某个咖啡馆等一个人。 为了等这个人,我单独挑选了这家西湖边的精致咖啡馆。 今年的雪特别的大,据说是几十年难得遇见的,我喜欢这南方的寒冷,有小时候没衣服穿的那种寒冷感,我很欣慰。这场大雪就像是为我准备的,起码我自己是这样想的,我开着车在无人的山间盘桓,漫山遍野洁白如玉的江南景象并不多见,恰哈我在,这难道不是一种幸运吗? 咖啡馆是温暖的,透过窗户看见西湖边光秃秃的柳枝,还有那远山上未化的白雪,此刻外面的温度一清二楚,正是我喜欢的温度。与小时候害怕冬天不一样,那时没有御寒的衣服,也就是小时候每到冬天的酷寒难熬,长大以后我反而愿意寻找那样的感觉。 我喜欢冬天里的寒冷感有些年了,冰寒中能让我体会到世界的安静,安静的想从前。或许我是一个太早开始回望过去的人,尽管前面还有光阴要过,我也没什么疾病缠身,更没有绝症,也不会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是我总愿意回望过去。过去所历经的一切也从不后悔,也从没想过人生假如能够重来那样的事情,就算人生能重来,我还会走过一样的路。要说找到过去的遗憾,或许肖玲玲是我唯一的遗憾,可我仔细的想过,总是回望过去,并不是因为肖玲玲在牵绊着。 一位知心的朋友曾问我为什么要那样详细的回忆过去,我知道,我在回忆过去的无数次因缘际会时,和那些不同寻常的巧合,寻找到上天在我生命中安排的轨迹。李瞎子不是常说“人命天注定”吗?我不只是给别人算命,在无数次回望自己的过去时,隐隐发现了上天对我生命所控制的痕迹。 我向往外面的寒冷,穿上外套,端起咖啡,漫漫踱步到吧台边,对老板说道:“还是坐外面吧,给我在外面弄个位置。” 老板显得又些为难,她柔情似水的看着我:“麦子,外面可冷哦。” “就是因为冷才要坐外面。” 老板素素,三十出头,一个江南女子,虽不是倾国倾城,也算是一个风情万种的江南女子,她的这家咖啡馆名字:寒桥,还是我给她取的。 素素陪着我来到外面阳台,把一张大帆布揭开:“你的位置,随便坐,我可不陪你,冷死我了。” 初六对于我来说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一九九六年那一夜的大桥下终身难以忘怀。昨天,一大早,我开车到一个山上遥祭了我的养父兼师傅李瞎子,是的,他死在与我的师爷他的师傅去世的初六忌日里,我常常想,李瞎子肯定知道我是一个怕麻烦的人,所以他才死在了师爷的忌日初六里,以便我能同时祭拜他和师爷,也顺便祭拜祖师爷东方朔。 我团在沙发上,面前的西湖波光粼粼,远处的山低头垂眉,微风带着南方冬日湿寒包围着我,这萧瑟中的孤寒特别有诗意,我爱看那光秃秃的柳枝映在湖水里,爱世间的一切苍凉、萧瑟之感,所以素素常说我是一个怪人。 或许是繁华中太过喧嚣,只有苍凉萧瑟中才能透露着一份宁静,有一种蓄势待发的力量感,更有岁月的苍茫感。 一个身穿灰白僧衣的僧人走进寒桥咖啡馆,光亮的脑袋上一张冷峻的脸,消瘦的身材如月影下的流云一般飘逸,两道浓眉如墨,眼睛里透着苍凉大漠上的悠远,手提念珠,脚步沉稳,敏捷又似漫不经心,就像独自翱翔的雄鹰,从蓝天上看着俗世中的匆忙。 素素显得特别的兴奋,在楼下大叫道:“麦子,他来了,他来了。”一边叫着,一边把僧人带上楼来,隔着房间,对阳台上的我大声说道:“麦子,他是李木吧?他就是你说的李木吧?” 我第一次看见成为僧人的李木,我同父同母的二哥,我想走过去迎他,可是我突然没有力气迈开脚步,只站起来,一手扶着沙发靠背,含泪笑说道:“李木,快来,快来坐。” 李木沉着的穿过房间,走入阳台时,对我双手合十,道一声:“阿弥陀佛”,然后才看着我说道:“老四,坐吧。” 一时之间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素素手撑着沙发靠背,兴奋的说道:“二哥,我知道,你是李二哥,麦子经常说起你呢,你的传奇让我好羡慕啊!” 李木自顾坐下,微微一笑:“我那有什么传奇,别听麦子胡编乱造。” 素素也往沙发里一坐,看着李木,带着灿烂的笑:“李二哥,我今天当面听你说,总能听见真的了吧。” 李木抬头看看我:“什么真的假的?” 素素抢着说道:“你说麦子说的是胡编乱造,我今天听二哥你自己说,说说你的从前。” 素素并没有觉得唐突,或许是她与我太熟悉了,知道李木是我二哥,虽是第一次见面,却一点也不认生,即带着女人的好奇心,又透露着她对我说的传奇深深的热爱,当传奇出现在她面前时,激动得又些忘乎所以,竟好像是她在等待李木到来一样。 我也坐下来,在桌子上敲两下:“素素,我与李木三年没见了,你能不能先给弄壶茶来?” 第025章母亲的伤李木的选择 素素这才觉得自己兴奋过头了,忙站起来说道:“哎吆,一时激动,一时激动,还弄什么吃的吗?” “你看着办吧,快去弄来。”我又对李木解释道:“寒桥咖啡馆的老板,素素,我朋友,她与我从不见外的。” 李木眼望着远方,似在扫描着西湖外的山峦,目光回到我的脸上时,平静如水:“麦子,过的挺好的吧?” 我点点头,应该是点头的,人生有什么不好呢?或许是童年、少年、青年时期,那些日子太过艰难,再不会那么艰难了,所以人生已经再不会有什么不好的了。李木比我大三岁,自从三年前他给母亲陶春兰打电话说决定出家为僧时,李木已经三年不用任何社交软件,重新换的电话号码也只是通知了母亲陶春兰,我们兄弟姊妹也都是从陶春兰那里得知李木出家为僧的消息。 我记得陶春兰三年前突然给我打电话,那个秋天,我正在高原山上逗留,手机信号又些弱,重复问了好几遍,才听清楚母亲的话。母亲的话里带着极重的伤心情绪,又显得很是苍白无力,她知道她无法左右五个孩子任何一个的决定,她也无法理解李木为何会在刚四十出头,突然出家为僧,她在电话中一遍遍重复着对我说:“麦子,去看看李木吧,麦子,去看看李木吧!”语气极尽哀求。 在挂断母亲电话后,我马上按照母亲提供的电话号码给李木打过去,一连打了好多天,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李木仿佛从世界上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在那里的寺庙出家,我因此一直未能按母亲电话里的哀求去看看李木。 又过了一年,李木才再次打电话给母亲陶春兰,从此他也再不关机,时常给陶春兰打电话。李木一直在自己的云游之中,而我们五姐弟也带着各自心中的芥蒂,好几年没有聚在一起了。 直到年前大雪纷飞时,李木突然给我打电话,问我在哪里,说能不能在杭州见上一面,这不是上天赐予的巧合吗?我正在杭州。其实无论我在哪里,李木打电话,我也愿意为了见他而不辞辛劳的,上天或许知道我怕麻烦,所以正好我在杭州。 眼前的李木并没有带什么行李,只背了一个单肩布袋,显得从容而平静,我心中已经波澜壮阔,压抑着自己的激动说:“李木,你,唉,你知道妈有多伤心吗?” 李木底下了头,拨动着手中念珠,唏嘘说道:“我知道妈伤心,麦子,我们五个给妈的伤心少吗?从小到大,妈的伤心太多了。”他抬起头来看远方:“特别是爸,唉!他是最让妈伤心的人。”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李木,我却知道母亲陶春兰为何而伤心,她这几年已经伤心到麻木了。陶春兰四十岁离家远走他乡,只为给孩子挣学费,直到她最小的儿子李余工作稳定了,她才终于可以轻松下来。这十五年期间,陶春兰省吃俭用为了她的孩子她的家,当她觉得孩子们都已经能自力更生时,她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本着满心欢喜的与丈夫李文白享受余生,却从此活在了伤心中。 陶春兰虽然是一个山村妇人,也不认识几个字,回到家乡时也才五十五岁,身体康健,体力不减当年,但她是有资格、有条件享受余生的。她的孩子们个个都已经混得有模有样,至少再不用为过日子而发愁,满足她和李文白的富裕生活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可是陶春兰却在这个时候伤心了,比从前穷苦时伤心百倍。 当陶春兰结束十五年的打工生涯,回到家里时,万万让她想不到,万万不能接受的是,她发现从前很听话的丈夫李文白,与隔壁邻居家的留守儿媳妇罗元梅有一腿,而且这样的关系已经很多年了。 罗元梅比李文白小二十多岁,丈夫常年在外做泥瓦工,她在家带孩子,她与李文白的关系人人皆知。在陶春兰回家不久后,风言风语很快传到陶春兰耳朵里,事情的来龙去脉被聪明的陶春兰弄得一清二楚,陶春兰能不伤心吗? 陶春兰怎么也想不通的,她千辛万苦为之拼搏的家背叛了她,她感到自己为之奋力拼搏的生活变成了一个笑话,到死恐怕也无法释怀。她不只憎恨丈夫李文白,也责怪她千辛万苦养育的孩子们,就是为了孩子,自己的生活才变得面目全非,就是为了孩子,才会远走他乡。回到家乡后,从此竟然孤身一人生活,在那个曾让她衣不能御寒、食不能果腹的山村里独自悲伤。从前三百多口人的山村现在只有二十多人,陪伴她的只有两条黑狗,连狗都是母的。 三年不见李木,我对他这三年的生活很好奇。 李木曾有着让大多人羡慕的生活,突然出家了,能不让人好奇吗? 当我正准备问李木为何出家为僧的事情,素素端着茶上来,她一边把电水壶拿到阳台上,一边说道:“麦子,今天我不营业了,我要陪你们一起喝茶,你必须不能嫌弃我,知道吗?” 我和李木还没说话,素素接着说道:“今天初六,麦子,你不是说初六对于你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吗?嗯,以后寒桥咖啡馆初六都不营业,不管你在不在我都要这样做,今天正好李二哥在这里,算是一个见证人,李二哥,你不会嫌弃和你们一起吧?” 李木微微一笑:“我为什么要嫌弃呢?况且你们才是这里的主人,不过啊,你这样说不营业就不营业了,能挣钱吗?” 素素抬起头,嫣然一笑,犹如寒冬里的暖阳,她把银色的外套拢一拢,背对西湖坐下来,一边倒茶一边说:“最重要的两位贵客在这里,还管生意干嘛,大师,我知道你们兄弟三年未见,你们说你们的,我就是给你们泡茶的服务员。” “你别叫我大师,就叫我法号渡远,你愿意坐在这里,也是我们的机缘。” “好,嗯,我还是叫你李二哥,对对对,缘分,你们说你们的,不用管我,今天这里谁也不接待了,我们是:三对西湖寒冬日,各启心中未了缘。李二哥,千万别介怀,就当这里是自己的家。”素素显得很自在,扔给我们一人一条羽绒毯子。 我希望李木别因为素素在这里而拘束,转念一想,李木曾是做夜店的高手,不至于因旁人而拘谨,我提醒素素:“素素,我给你说过的,李木已不是当年的李木,你要是太吵闹,我得把你赶出去。” 素素可怜样的看我一眼,似无尽的委屈,小声说道:“你就能欺负我。” 我给李木解释道:“这咖啡馆什么都卖得贵,一般的人还消费不起,来的都是熟客,素素才能这样任性。我们说我们的,素素不是外人,是吧,素素?” 素素低头垂眉的一个浅笑,柔美而温婉,一语不发,等我们说话。 李木看待漂亮的女人应该已经与常人一样了,不然他是不会遁入空门的,家里的事情先不讨论,我知道李木今天来见我,肯定多少还是有些事情的,加上我早上给自己测得一卦,心中大概了然。我想先从李木出家的事情问起,他既然来了,应该是要告诉我遁入空门的缘由的。 我的提问并不让李木觉得例外,素素也细心得害怕听错一句。 据李木说,六七年前,在南方某个都市里,李木联合几个投资人创立的夜店正日进斗金,成为夜店娱乐的风向标。突如其来的一场蹊跷大火,投资几千万的夜店烧成一个空架子,死了几个,伤者近百,李木作为法人因此入狱,经过一番运作,卖掉所有资产,对死伤者进行大量赔付,半年以后李木出狱,彻彻底底变成一个穷光蛋。 小时候的贫穷造就强大的生存能力,李木凭借自己对夜店经营管理的独到本领,去另一个城市夜店做总经理,外人看李木似又东山再起了,而李木只不过是用两年做总经理的时机攒下一笔生活费用,他已再无心浮华的生活,三年前辞工,独自旅行,在云南遇到自己的师傅,剃度出家,法号渡远。 听起来是一个极其简单的故事,个中心酸与曲折只有李木自己知道,或许是因为素素在旁边,李木把他剃度前的事情说的极其潦草简单,就像在说必须经历的一件小事,说的过程中,脸上不带一丝起伏。 说起三年前辞工以后,李木才显得灿灿生辉。 李木的遁入空门念头在牢狱时就有了,那日当大火扑灭时,他看到店里的尸体时,再无心追究灾祸为何会发生,心中只有自责和愧疚。耗尽自己所有积蓄,把死伤者安抚好以后,李木又变成了他走出家门时的一无所有。 从一无所有到一无所有,就像出生到死亡的一个完整过程,中间无论经历了什么曲折离奇,最后都是回到原点。世界上本没有一个自己,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无论历经了什么,总归是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死亡以后,世界又没有了自己,就像自己没来这个世界一样,而世界却是永恒存在的,每一个生命都在这个世界来来去去,各自有着不同的体会和经历,最终还是归为空,所以生命殊途同归,无一例外,这是李木从宗教典籍中悟得的道理。 母亲健在,李木不忍心白发人送黑发人,处理完火灾后事以后,李木想着以后如何活下去,为了母亲。 两年的工作积攒下一笔小钱,李木已经非常知足了,一个人要活在这个世界上,并不需要多少财富。他带着积攒的钱,一个人进入云南,去到他多年前旅行时爱上的一个地方—鸡足山,鸡足山有他多年一直念念不忘的寺庙,选择在鸡足山剃度出家。 李木满含深情的说:“十年前的中秋节我曾一个人到达鸡足山,那时的鸡足山还没有索道上山,从山下到山顶需要五个小时,那是我最艰难的一次登山,却不想那次登山是为我寻找这辈子最后的归宿。” 素素终于忍不住问道:“李二哥,十年前去鸡足山旅行时,你就知道你自己最后会归于鸡足山吗?” 李木说:“我当时肯定不知道啊,我要是知道的话,何必折腾呢?当时就直接不走了多好啊!世间的事情就是如此神奇,鸡足山的那个僧人,就是我现在的师傅,他当时就知道我早晚还会回去,李木,你不是也知道吗?你看,从这点看来,你是算得极准的。” 素素看着我,很是好奇:“麦子,你真有如此神秘莫测的算命本事吗?你十年前就知道李二哥会去鸡足山出家?” 素素当然不知道,我给人算命时并非全部说出去的,李瞎子曾教我给人算命时的原则,不可让人算命后失去了希望。就比如说,有人来算命,通过测算,他已经活不了多久了,而他又不是老人,不管我算的准或者不准,依照师门传承测算得知,他确是将不久于人世,我算出了结果,却不能说,一旦我说了,他信了,他将放弃任何希望,所以算命行业不说生死。 第026章艰难生活第一次工作 见李木点头承认,我接着说道:“当年李木正是风华正茂时,他哪里会相信我给他算的,当年他从鸡足山回来,我们一起喝酒时,顺便给他算的,算得他早晚会遁入空门,地方就在鸡足山,只是没想到他会这样早就去了。” 我当年算他会去鸡足山入空门,其实是半算半猜,李木是一个酷爱看书的人,在看书和旅行方面来说,与我有共同爱好,我们常发信息分享彼此在书中、或者旅行中得到的感悟。那时的李木已经从文学、历史类转入哲学类,哲学类又偏爱宗教类书籍,他常常能从宗教经典中得出异于常人的理解。一个从不满二十岁便开始,并一直在花红柳绿、酒色迷离的夜店工作的人,偏偏爱上哲学宗教类书籍,而且读得那样深,多少让人又些费解。 人从事任何一份工作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取生存所需要的物质财富,根上并没有热爱与不热爱,只是因为正好入了哪一行,在那一行里生存起来比别的更得心应手,如果发现更让自己轻松容易的生存、生活方式,便会转入另一行。 假如一个人不用工作也能活得逍遥自在、无忧无虑,他不会热爱任何工作,每当我听到有人说热爱某一样工作时,我知道,说那样的话就是人的虚伪性,人生一世,不外乎名和利,而名和利就是让人活得更丰富自在的东西。我和李木都赞成这个理,我并不热爱算命这行业,自小便学得了这谋生的本领,这是我生活的保障,李木也并不热爱夜店工作,那是他最熟悉的谋生本领。 人拥有复杂的思想,所以善变,欲望驱使着人不断的改变,在其一生的生活方式上,不如畜生一生从一而终,比如牛羊一生吃草,不会想着尝试别的是否更好吃。人每一个阶段的变化,透露着他将来的某一阶段的结局和归宿,透过这种日常的细节变化,可以推断出将来怎样变化,加上我师门远古传承下来的算命经验,在十年以前,大概推断出李木可能会遁入空门。 就当时我算出李木会遁入空门的判断,其实我和他都并没有当真,不巧的是李木真的如我算的那样,或许这是人生很多的巧合中之一吧。 十年前我们彼此也都没有今日这样包容、安静的心,一直以来,我对我的一母同胞没有什么情感,小时候虽然玩在一起,也不过是儿时本性贪玩,又没有条件玩别的,就我们几个最穷,所以凑在一起。那时的我们太穷,别的孩子也不愿意跟我们几个玩耍,只有肖玲玲,足见肖玲玲是伟大的,我一直在心里是这样想的,可我也迷失了自己。 而李木说:“那一年,我从大理包车到达鸡足山下祝圣寺时,已经是下午了,山下百姓劝我第二天上山,说万一天色晚了没到山顶,山中夜晚容易迷失方向,加上山路陡峭不安全。我没有听从他们的劝,独自上山,就我一个人,那天下午,上鸡足山的路途中好像也只有我一个人,登山比我想象中艰难,还没到山顶,天就暗下来了,茫茫大山中黑夜里的一条崎岖山路,没有人会不害怕,你们如果试过就知道,在那样的深山老林一个人走夜路,平日里的狂妄都会被无尽的黑夜吞没,我永远也不会忘了那感觉。 我到达山顶时,感觉累得快死了,看到山顶寺庙的僧人时,那一瞬间是无比幸福的,虽然累,因为看到了人,黑夜的恐惧却没有了。而僧人看见夜里一个人爬上山顶的我,很是惊奇,说从没有外地人这样做过,就是那个僧人,他曾告诉我,我将来会遁入空门,当时的我并不在意,没想到他竟然一语成谶,现在是我的师傅。” 素素在她的咖啡馆听任何人的故事都显得非常认真,我知道,她把自己置于非常投入的倾听之中,完全是为了她咖啡馆的生意。一个长相优雅、温婉、美丽的女人,很是认真的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倾听者,要么是因为爱,要么是因为利,而素素曾对我说过,爱能产生最大的利,她的道理,我只能似懂非懂。 而此时此刻,素素应该既不是因为爱,也不是因为利,至少眼前是无利可图的,她有所有女人都有的好奇心,特别是与我有关的。我一直觉得,一个女人想真正了解一个男人的一切,一定不会是因为爱,而是为了掌控男人,面对素素这样的女人,我不知道有多少男人如我一样心甘情愿的,把自己的所有事情都告诉她,虽然男人都明白我明白的道理,还是愿意和素素这样的女人谈心,只因她的情感是自由的,不会把任何男人套牢,素素也不愿意被别人套牢。 “我才不要去尝试黑夜里一个人走在深山中,想想都觉得恐怖,李二哥,你觉得你入空门与那晚遇到的僧人,或者麦子十年前所测算的有直接关系吗?难道真是命中注定?”素素极其合时宜的献上自己的见解,这是一个好的倾听者该有的配合。 而我是知道李木为何会遁入空门的,他是对所有人失望了,但他又不想死去,他想用相对简单的方式活着,只有这样活着,才能有最冠冕堂皇的借口,与所有他不愿意理会的人彻底绝交。 也可能只有我理解李木所经历的那些艰难,其实他比我还好一些,他独自离开家乡时,比我离开家乡时年纪更大一些,但我刚离开家乡时所遇到的那些艰难,他大概也都经历过,我们曾彼此交流过。 我们两个一直认为,我们是经历过的那些历经是最惨的,对于离乡打工的人是,对于我们五姐弟更是。大姐李敏是通过职业学校派遣出去工作的,她不会明白我和李木那样,独自走向遥远的异乡,没有一个熟悉的人,连黑夜降临后,安放自己的身体都需要临时寻找地方的感受; 老三李水虽然也是自己出门打工,可老三是在大学毕业以后才开始的,比我晚了八年,比李木晚了七年,晚了七八年的中国,早已没有我们当初离家要面对的艰难,比如,不需要未婚证、暂住证等等证件了,不用担心查暂住证被抓起来……祖国的法治建设也更加完备,手机通讯已经非常普及,互联网找工作已经极其方便。不像我和李木出门时,还要靠写信才能与别人联系,更没有互联网。李水独自闯荡是在大学毕业后开始的,二十多岁的年纪,加上大学所接受的教育,对社会的认知还是要好很多,加上时代进步所造就的方便性,比我和李木独自闯荡时所要面对的艰难犹如天堂比地狱。 老五李余更是不懂得我和李木那时的艰难,穷人家最小的孩子一定是家里最幸福的孩子,至少我和李木都这样认为,抛开“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不说,哥哥姐姐都早已开始挣钱,李余少年以后成长过程中的日子,相对于哥哥姐姐富裕多了,特别是在李水也出门工作以后,陶春兰所挣的钱都给了李余一人。虽然那时的哥哥姐姐还不富裕,多少也会补贴一些给他,并且李余在大学毕业以后,家里已经有能力帮他安排一个体面的工作,李余是绝对不懂少年离家漂泊的艰难滋味。 因为我懂得李木在独自漂泊时留下的烙印,或者是我们曾有共同的经历,所以他遁入空门三年以来,我是第一个他愿意见面的亲人。我和李木也都不是矫情的人,当我们两个在一起畅聊刚离家那几年的艰难时,没有丝毫悲伤和遗憾,我们把那些经历当成人生极其难得的财富,就如罗曼罗兰所说:“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早些年我和李木都喜欢读尼采,我们通过读尼采,更坚定自己珍惜曾有过的那些艰难,如同找到了知音,尼采告诉我们:“你遭受了痛苦,你也不要向人诉说,以求同情,因为一个有独特性的人,连他的痛苦都是独特的……” 在我们刚离开家乡,还没读过尼采时,似乎天然就已经知道尼采的道理:“受苦的人,没有悲观的权利……”那时候的我们,就是在对我们后来所读的尼采的实践:“我走在命运为我规定的路上,虽然我并不愿意走在这条路上,但是我除了满腔悲愤的走在这条路上,别无选择。” 后来的我认为,一个用心生活的人,自然就会懂得尼采的生命哲学。 从小家境富裕的素素就曾问我:“当初你一个十六岁的少年,离家千里到达一个陌生地方,在那样的年月,不偷不抢,如何能生存下去?”素素问我这话时,我们还刚认识不久,那时的素素对生活很是迷茫,觉得活着太难,所以她来找我给她算命,因为她的美,我用自己曾经的经历耐心开导她,告诉她什么是真正的难,两相对比,她从我曾经的艰难中看到她自己眼前的幸福。 我和素素能成为朋友,她一直坚持是因为我曾经有与众不同的丰富经历,而我知道,要是我没有她认识我时的富足生活,素素这样美的女人,跟我永远也不可能成为朋友,甚至认识都是不可能的。女人愿意为你过去的苦难而感动或珍惜,一定是因为你在她面前时的富足,假如你一直苦难,是没有权利得到女人的关心的,除非那个女人是你母亲。 而我历经的那些艰难岁月时,连母亲的关怀都不曾拥有过,没有任何人关心,这一点李木与我有相同的体会。 在我十六岁独自到达东莞时,那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相当于一个不懂得游泳的人,掉进无边无际的一面湖水中央,要想活下去,得一边呛着水,一边在淹死前快速的自己学会游泳,而且没有任何经验参照学习,只能靠拼命的挣扎逃过死神的追捕。 当少年的我满怀斗志走出东莞火车站时,第一次知道什么叫“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因为缺少那时打工所必要的未婚证和暂住证,没有任何正规的企业愿意剥削我。可我是一个极其聪慧的少年,被拒绝几次以后,我准备用仅剩的钱去办暂住证,而我发现我连办暂住证的资格都没有,因为办暂住证需要有未婚证,还要户口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我都没有,我只有偷偷带出门的身份证。而我是不会回家去办好那些证件再出来的,我知道,当时我要是回去了,可能就再难筹集到出门的路费,我也没法写信回去让人帮忙办好邮寄给我,因为我正露宿街头,没有收信的具体地址。 虽然我吃着馒头,喝着自来水,夜晚睡在某个无人的角落,却因苦得福,因为我的落魄样子,到处查证件的联防队都不愿意正眼看我,他们非常主观的把我划归为丐帮行列,他们肯定知道,把一个叫花子抓进去,是不会有任何油水的。每当白天或者晚上,大街小巷因为查暂住证而追得鸡飞狗跳时,我能十分悠闲的在一旁观看,那一刻我觉得很幸福。 也没法摆摊给人算命挣钱,一来没有暂住证会被抓,再者也没有人会相信一个落魄少年会算命。 记得我第一份工作是在到达东莞十几天以后,一位非常有眼光的老板选中我,他一定是因为看出了我是一个胆大心细的人,让我给他发传单,不是站在街上发,而是把传单发到每个住宅小区楼下的信箱里,要是没有信箱,就塞门缝里。老板给我的待遇非常诱人,发一张传单一分钱,外加每天给我十元钱吃饭,晚上允许我免费睡在他的办公室里。 初到贵宝地,还真不知道有这个挣钱的门路,老板是很有耐心的一个中年男人,他找到如我一样急需要工作的几个年轻人,对发传单工作进行了精心的培训,培训的内容简单易学:一是胆子大,而是被保安发现时拼命跑。 穷成我当时那个样子,胆子是有的,我牢记着陶春兰的教导:“人不能犯国法”,老板非常肯定的告诉我,发传单肯定不犯国法,那为什么还要偷偷摸摸的去发传单呢?老板的解释非常有说服力,要挣钱总得冒一些险,我问他:“要是被抓住呢?”老板极其义气的拍着胸膛保证会去救我们出来。 第027章无情的无情 我曾跑遍家乡的沟壑和山丘,我曾和肖玲玲、李木他们一起偷别人家的水果,连身强体壮的农夫都没法追上我,保安怎么能追得上我?一连几天,我非常出色的完成任务,吃住也得到了保障,我很知足。每天回去办公室的人数总是会比早上出发时减少,虽然老板说那些晚上没有回到办公室的人,是吃不了苦自己跑了,我是不相信的,因为我曾亲眼看见一起发传单的人被保安抓走,而我是不会揭穿老板“善意”的谎言的,我坚信自己一定不会被抓住。 依照老板最先说好的口头协定,每发完一万张传单,他便给一百元钱,几天时间我就完成了一万张,老板也承认他检查我所发放过的小区,确是没有偷懒,传单发送得非常精确无误。 老板苦口婆心的告诉我,像我这样的人才,没有必要一万张结一次账,累积到月底一起领钱更有成就感,我也考虑到老板让我免费睡了办公室,每天还给我十元钱吃饭,加上我可是读过书的人,当然懂得“为大事者不拘小节”,老板能少我哪一点血汗钱吗? 面对我的第一份不太正规的工作,我是用非常正规的态度对待的,并且很快就表现出了我出类拔萃的才能。我随身带着笔记本和笔,十几天以后,我已经非常精确的记录下,方圆十几平方公里的区域里,有多少个住宅小区,每个小区在什么路,每个小区能发放多少张广告传单,连小区的门的朝向,甚至保安的追赶态度和速度都有清楚的记录。 我对工作的严谨态度得到老板的赞扬,并号召其他人都像我学习,年少的我很有成就感,几乎已经忘了自己拥有算命的技能,我为自己不用像李瞎子那样给人算命讨生活而高兴,甚至已经看见自己无比辉煌的将来。 是的,我不只是一个天才少年,我做事比任何人都认真,并且遗传了陶春兰的细心、细致、探索、改进等等优良基因,我相信,我一定能成为发传单的王者,联合国、吉尼斯等等都将为我授予发传单的最高荣誉,由此而载入人类史册。 想到美好的将来,我在发传单的工作上更加兢兢业业,不断开拓创新,比如在中午保安比较懒散时翻进小区去,假装成进入小区人的乡下穷亲戚尾随进入,以其敏捷的身手爬上树冠做掩护,对传单进行分点、分量、分时的计划性预估,而且练就了快速、有效的手法。 我是胆大心细、技艺高超、神出鬼没、来去自如,闭著眼睛都能避开保安和联防队的巡逻,在发传单工作上已经无人超越我。 我怀揣厚厚的传单,独自奔忙在各个住宅小区之间,有赵子龙大战长坂坡的神武,有关二爷千里走单骑的气概,比武侯诸葛草船借箭更睿智。 转眼之间,一个月过去了,我躺在冰冷的办公室里,拿出自己的笔记本来,仔细一算,发放十五万张传单,天啊,我将拥有一千五百元钱。以此推算,一年就能有一万八千元钱,只用坚持两年,就能修一座比李瞎子现在修的房子更漂亮的房子,我现在才十六岁,如果坚持十年,我将拥有一切。 想到即将到手的钱,出门时所遇到的那些艰难,都已从心中烟消云散,那个让我委屈的山村已经模糊了,脑海中全是不久的将来,我已经飞黄腾达的景象。 第二天早上,我早早的起来,特意用冷水洗了一个澡,虽然是冬天,可是东莞的冬天没有家乡那样冷,第一次在冬天洗冷水澡,无比的舒坦。打扮整齐,等着老板来发钱,那是我应得的钱,而老板没有来。 陆续等待拿钱的人都来了,十几号人,但往常准时出现的老板并没有出现,等着拿钱的人又些惶恐不安,我安慰着自己:“办公室能不要了吗?肯定是去给我们取钱耽搁了。” 比往常老板来时晚了一个多小时,来的人并不是老板,一个更年轻一些,更矮一些的人来了。他对大家表示,他是老板的朋友,老板家里出了急事,必须得回家一趟,可能会耽搁十天半个月,等老板回来,钱一定不会少大家一分,老板派他来继续领导大家工作。 所有人都很失望,我也很失望,我都洗好澡等着了,看来早上的冷水澡白洗了。 矮子开始给我们做思想工作,他告诉我们,现在找工作不容易,挣钱更不容易,老板更不容易。话锋一转,同样的慈眉善目,安慰我们说:“你们都是辛辛苦苦挣钱的人,怎么能少了你们的钱呢?克扣这样的钱是会遭天谴的,老板家里确实有事,你们想想,老板每天不都给你们十块钱生活费吗?老板是个有情有义的人,我们大家都是有情有义的人,在老板回来以前,我们还是要把传单发好,我自己取了一些钱,为老板垫付你们每天十元的生活费。” 经过一番说服工作,矮子开始给我们分配传单后,站在城区地图前,犹如一个战略专家,对各个人员进行着镇定自若的派遣,就像指挥着一支铁军,即将攻陷地图上的每个角落。 从办公室出来后,大部分人把传单扔在了路边,骂骂咧咧的走了,我知道,他们觉得老板没有信誉,不干了。而我是一个做大事的人,不能如他们一样斤斤计较,谁还不遇到一些紧急事情呢?老板当然也有紧急事情,刘备当年也有无处落脚的时候,我不能在老板危难时离去,没有赤肝义胆,如何能成就伟业呢?就此离去,不是前功尽弃吗? 两个平时与我关系好的工友劝我:“老板不会回来了,矮子也不会给钱的,这样的事多了,早做打算吧。” 我觉得他们是鼠目寸光的人,不可与之为伍,我要继续为发传单工作奋发图强,与老板同舟共济。陶春兰曾在割草时教育她的孩子们:“井水挑不干,力气用不完。”我当然要继续把工作干好,力气我有,脑子也有,耐心也有,等老板回来,一定会奖励我的赤胆忠心,加上我在发传单的工作上如此的卓越不凡,老板一定会与我桃园结义,以后共同征战发传单事业。 通过一个月的工作,我觉得已经融入这座匆忙无情的城市,城市的春天也来得比故乡山村早,这让我的夜晚不再如刚到达时那样的寒冷。在刚到达这座城市时,正是这里一年最冷的时候,每到夜色降临,街灯亮起时,我就要开始寻找晚上栖身的地方。我的身边那么多来来往往的人,他们好像是不用担心晚上住哪里,只有我在无助的逛荡,只为寻找一个能安静的干燥角落。 没有办公室睡以前,晚上只能尽量的把自己缩卷成一团,用唯一的行李—帆布背包盖垫在身下,好在离开山村时特别的冷,身上多穿了几层旧衣服,以此挨过每一个孤独难捱的夜晚。兜里还剩七百元钱,可我舍不得花,每天拿出十来元零钱单独放着,买最便宜的馒头充饥,每天中午花五元钱吃上一顿大餐—面条或路边的快餐,我必须要在异乡坚持下去,这是我自己的选择,绝不回头。 白天游走在每个贴着招聘的广告前,由于我没有该有的证件,对于找到一个正常的工作越来越渺茫,可是依然抱着希望游走,我才十六岁,我不能放弃自己将来光辉的一生。我是会算命的少年,我算定自己可能要度过一些劫难,就像曹丞相也有亡命天涯的时候,而且也比爬雪山过草地强,必定还能有东西吃,能找到免费的自来水喝。 从密密麻麻的高楼,到密密麻麻的工厂,我带着自命不凡的心,却一次次被拒绝,我看着车水马龙的街道,分不清东南西北,闻着美食飘香,紧紧的捂着自己的口袋;看着花枝招展的姑娘,她们或笑语欢颜的走过,或嫌弃的绕开我快速离去,我没有生气,她们都没有肖玲玲漂亮,有什么好神气的? 当我缩卷在街角时,回想起刚离开不久的故乡,猜测着肖玲玲的处境,无声的泪水只有昏黄的路灯知道。我开始想陶春兰会在做什么,想李敏会在哪里工作,想她们都有着怎样的生活,能不能给我提供帮助,可是我找不到她们。 当我能睡在办公室时,能有自来水洗漱时,我觉得幸福已经在向我靠近了,好日子正随着春天的到来而到来。 我的见识在快速的成长,每天习惯性的捡起别人丢掉的报纸看天下大事,在繁华的商场里见识五花八门的商品,在排队等候应聘时听别人找个工作的经验。 更爱去逛夜市,熙熙攘攘的夜市很像家乡小镇上的集市,而且我发现夜市上不会有联防队查证件,他们只在出入夜市周边的路口查,我是一个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机灵少年,休想抓住我。夜市上有我最爱的东西—旧书,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书,中外名著、从古到今,应有尽有,一本五毛钱,运气好的话,一块钱能买三本,买回去看完以后,还能再拿回去两本换一本。 面对夜市上的旧书摊,我如饥似渴、欲壑难填,我孜孜不倦、精挑细选,读余华、莫言、苏童、王朔、王小波、贾平凹、阿城……战争与和平、基督山伯爵、百年孤独、老人与海、茶花女、莎士比亚、尼采、但丁……用书帮助我在昏黄的路灯下度过寒夜。 淅淅沥沥的雨,彷徨失措的风,无情的夜霜,饥寒的晨露,明亮的月亮,满天的繁星;焦急的鸣笛,杂乱的脚步,五彩缤纷的灯火,曼妙柔情的姑娘,八面威风的联防队,鸡飞狗跳的老百姓,所有的所有都不能阻挡我看书,看书是排遣孤独最廉价的方式。只有在看书的时候,我忘了故乡,忘了肖玲玲,也忘了自己,忘记一切苦难,懂得世间有那么多的不如意,那么多的艰难…… 等我开始发传单时,夜晚更能悠闲的靠着墙壁看书,丝毫不会觉得墙壁的冰冷,夜晚是如此的美好。十多平米的办公室,在一个老旧的房子二楼,位于城市繁华的边缘,它能容纳我夜晚的哭泣,能包裹我孤苦伶仃的身体,能让我安静的在书中寻找慰藉。 白天发传单,晚上逛夜市买书、换书,回到办公室坐在地上看书,我的生活很充实,或许那时的我没有选择,而我的内心并不彷徨。 时间又快过去一个月,老板依然没有回来,又一天早上,矮子也没有来,快到中午时分,有人开门进来,他说他是房东,让我快离开,说老板欠着他房租,他要马上把房子租给别人了。 我向房东解释我的遭遇,他没有耐心听,只冷冰冰的说道:“你要钱找老板去,关我什么事呢?马上走,我知道你没有暂住证的,还不快走,我的好心是有限制的,再不走我就叫联防队了。” 匆匆逃离办公室,我又像刚从火车站出来一样,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心中狠得咬牙切齿,泪水非常不听话,我的伤心和委屈不会有人听,我得躲着联防队。那一天,我一直在街上走,直走到霓虹灯熄灭了,大街上安静了,联防队都睡觉了,我还在街上走,我想把自己走死,我不知道有没有人故意把自己走死过,但我想这样做。 在一直向前走时,我除了怨恨老板,也怨恨自己,作为一个会算命的人,怎么也没能算到这结局呢?那个老板到底是家里死人了,还是他自己死了呢?我不知道,但我辛辛苦苦的钱肯定是没有了。 第028章黑夜里在命运中抗争 直达我精疲力尽、口干舌燥,我依然没能把自己走死。我累了,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只见灯火也如我一样孤独了,稀疏得就像黄泉路上的鬼火,伴随着肆无忌惮的夜风横冲直撞。 在夜风徐徐的榕树下,无力的睡去,就像沙场疲惫的战士,再也不能前进一步,睡是不由自主的。 梦总是夜夜侵袭着我,即使在我疲惫不堪的时候,甚至已经习惯了梦魇缠绕,醒来后一定比梦还糟糕,你想怎么样?混乱模糊的梦。 黑沉沉的夜,滴滴答答的声音,飘飘洒洒的夜雨,它们通通都不放过我,我唯有紧靠着树干,把身体缩得更紧,我无法在黑夜里前行,我想继续睡去,可却异常清晰。不想在黑夜里哭泣,以免打扰鬼魂、野鬼的思绪,而黑夜里总是窸窸窣窣,似有窃窃私语,似嘲笑着我这自以为是的少年,似要把我吞没在黑夜里。 我只有坚强着什么也不怕,因为无论多么害怕,也不能换来温暖,不能换来像样的栖身之所。可无论多么坚强,夜里那些窃窃私语都吞噬着灵魂,特别是异乡的黑夜,当陌生和黑夜联手,孤独会把人变得特别单薄,思绪无可奈何地碎裂在黑夜里。越是想着让回忆做一个临时伴侣,回忆也凌乱不堪,越是刻意回忆,越是凌乱,身体空得像只剩一具皮囊,灵魂在郊野榕树下的雨夜里瑟瑟发抖,凄厉得就是一个野鬼。 最糟糕的就是这样的夜里不能入睡,如果能够一睡到天明,黑夜也就不过是梦一般无所谓,可就是无法睡去。这样的雨夜,在荒郊野外,望着无尽黑夜,咒骂夜雨太过无情,咒骂际遇倒霉透顶,咒骂丧尽天良的老板全家变成孤魂野鬼,夜依然那么黑,那么冷,湿漉漉的夜风就那么吹,我的咒骂并不能让雨夜激起一个涟漪。 既然睡不着,我也没有把自己走死,活着,就必须要思考怎样活着,一个多月来所读的那些书并不能告诉我该怎样活着。 春天的花都已经开了,到达异乡已经两月,虽然被无良的老板欺骗,可不能因此而绝望,对异乡,我已经是有经验的人,我是困难中走出来的人,我能活下去,老人常说:“天无绝人之路”,我难道不能算是人吗? 在黑色的雨夜里,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没有工钱没关系,只要能找到一个地方栖身,只要有一口饭吃,活下去就有希望。我又开始确信我是一个注定不平凡的人,只是眼前正经历困难。 夜虽然黑,我知道,天就要亮了,远处的机器声已经隐隐响起,一个一个的窗户亮起了灯,我能想到那些卖早餐的小推车,已经摆开了新一天的阵势。 当我看见一辆辆满载着蔬菜的三轮车从路边经过时,我知道他们是奔向市场。昨天走了太久,现在身在何处无所谓,口渴得厉害,肚子叫唤得像饿鬼,我必须先满足空落落的身体,我像一条饥饿的野狗,顺着味道寻找方向。 一边向前走,一边回想着榕树下的梦。梦里我好像见到了一个慈祥的人,我不知道她是谁,猜想一定是陶春兰,她在梦中对我说:“麦子啊,要爱护好自己的身体,你是一个不惧风雨的孩子,快站起来吧!” 梦里总能看到一双满含怨恨的泪眼,我不想去想那双泪眼,我得先活下去。 在一个路边早餐摊前,吃饱喝足,精神焕发,开始审视离家时的梦想。地图就在背包里,尽管背包已经肮脏不堪,地图依然保存得很好,看着地图,我想着如何弄到一张边防证,是的,我已经知道需要一张证件,才能进入我最开始选好的目的地。 进入我出门前选择的目的地—深圳,还需要等待。 一年里发生很多事情,回想起来,那时的日子真是变化多端,苦难得特别真实,总有意想不到的事情来临,不像多年以后,千遍一律的生活让人窒息。 能从艰难生活中走到舒适生活的人,回忆起艰难都是有趣的回忆,要是一直都艰难的活着,恐怕艰难就是勒死生命的绳子,回忆都会苍白,就像鲁迅写的祥林嫂那样,回忆会逼迫着生命离开人世更快。我是幸运的,比祥林嫂幸运,因为我活在了一个与祥林嫂完全不一样的时代。或许祥林嫂也是有出路的,但她已经没有力气选择,她没有陶春兰坚强,没有我幸运,是这样吗? 我常常想:祥林嫂是放弃了活下去的希望,她自己愿意相对有尊严的死去,那对穷人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我,或者陶春兰,我们都愿意活下去,哪怕是没有尊严,像野狗一样也要活下去,直到把自己从狗修炼成人。 当一个人暂时把对生活的要求调到最低时,选择性一下就多出很多,路也变得宽广了,骨气、气节、尊严、名誉等等,都得在保证活下去才能实现,那时的我不得不暂时放弃幻想,我对自己的要求是:在不犯法的前提下,有地方住,有一口饭吃,有没有钱无所谓,天下的老板能比发传单的那个老板好多少呢? 我在贾平凹的书中读到:“当官靠后台,出名靠电台,挣钱靠乱来。”“名场利场无非戏场,做出泼天富贵;冷药热药总是妙药,医不尽遍地炎凉。”或许就是那个时代的真实写照,或者生活本来就是这样。 路边的职业介绍所骗去我二百元钱,依照职业介绍所的介绍,我又被骗去二百元押金,我不得不变得更加谨慎,又给自己立下规矩,只要让我付钱的事情,一概拒绝。像我这样遭遇的人很多,渐渐明白,职业介绍所根本就是一个骗钱的贼窝,曾看见很多人为退钱而被打得头破血流,为退押金而遍体鳞伤,我没有他们那个不要命的勇气,我想用最简单的方式活下去。 虽然我的社会认知还欠缺火候,也能看出来,那些骗我钱的人也并不富裕,他们看似狡诈的眼眶里,更像贫瘠干涸日久的山洞,不值得我深究和探索。而我也因此认识了人最肤浅的两面性,他们在骗人拿出钱以前,就像山村里过年时孙子向长辈讨红包的脸,在钱到手以后马上变成土匪模样,好像没要人的命,已经是慈悲为怀了。 那时的我以为,只有生活得像荒原上的野狗一样的人,才会相互绞杀在一起,为了各自的生存而无可奈何的不择手段。 而我也是野狗一样的活着,但我想把自己修炼成人。 从大排档,到小饭馆,老板虽然不给我钱,可是我却存下一些钱,而且更健壮了,身体如春天的柳枝一样快速的拉长。改变自己对生活的要求,自己把自己按倒在地上,以这样的姿态做一条渴望活下去的野狗,我知道老板一定会想方设法少给钱,甚至不给钱,所以我拼命的吃,我要让自己强壮起来。 我是一个机灵而富有城府的少年,知道自己没有回头路可走,外面的世界再难,也得活下去。我近乎于不求回报的工作,深得老板的“赏识”和“保护”,比如说,老板会好心的告诉我,让我某天晚上加班到凌晨,这样的晚上回到宿舍时,发现工友们都被查暂住证的带走了,我能明白老板让我加班避免了被带走,我和老板故作“默契”的配合,为此付出每天十二小时至十六小时的工作,全月无休。 当然,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憨厚老实的人,不然怎么会从家里跑出来呢?我参透的第一条真理,就是明白人性的残酷性,这得感谢小时候被父母抛弃,跟着李瞎子而背负嘲笑,还得感谢我爱看书的天性。上天给我安排的挫折非常有用,使我出门几个月后就明白了第一条真理,彻底丢弃了把希望寄托于别人的幻想,或许从我离家第一天晚上,睡在大桥下的枯草堆上时,老天就是在暗示我人性的残酷性,老天让我丢弃幻想,而我因为没有明白老天的暗示,所以老天又接连安排我被欺骗几次,不能不说老天对我确实有“恨铁不成钢”的急切。 在老天的急切“照顾”下,我没有辜负老天的希望,我懂得了老天的暗示,并开始付诸于行动。一边卖力的工作,“默契”的配合着老板的关心,心中默默筹划着。 为了得到工作,身份证必须得押在老板那里,以保障工人因受不了压榨和艰难而逃跑,这根本难不倒我。我会拼命对待每一份工作,并怀着仁慈的心希望老板能遵守承诺,但是当工作满两个月后,老板以各种借口不给我钱时,我会给老板一个意外的惊喜。第一步是借口要去邮局取挂号信,把身份证拿到手,然后在客人把钱给我买单时,快速的离去,虽然不能抵消我两个月的全部酬劳,总不至于落得一无所获。 我唯一无可奈何对付老板的办法,使我无法在同一个地方工作,虽然我觉得老板应该没有权利怪罪我的,甚至他会从我的行动中学到一些东西,就像我从他们的残酷中看到了真理一样,或许这是另一种相互绞杀,我也开始参与其中。 一年里,我分别换了五个城市工作,还攒下一点小钱,不能不说我计划非常周详,儒家学说告诉我:“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所以我算是一个君子。 当然,在一年的漫漫征途中,总是免不了要遭受挫败的,曾被查暂住证的人追过很多次,我玩命的逃跑时,被追丢过好几个背包,因此让我最爱的几本书落入“敌手”;曾在奔命中摔过几次水沟,还有几次被拉脱衣服,不得不光着上半身亡命逃窜;曾多次在路边醒来,也曾多次在郊野的月光下通宵达旦的垂泪……只有缝在裤子里的钱一直安全,钱是我的命,绝不能出意外。 很快就到年关,我甚至不能相信自己,如此的在异乡度过了匆忙的一年。我是孤身在荒漠里游走的野狗,我是逃避猎人追捕的孤狼,我是莽原上的茕茕白兔,而我熬过了最艰难的一年。 爆竹声声中,我在空荡荡的屋檐下开始思索自己的生活,必定我是一个缜密细致的人,算命的本领让我一直保持着精打细算,一年读了那么多书,从中学会了总结过去、展望未来。 当街成群结队布满了大包小包的人,犹如小时候看到的蚂蚁搬家一般,他们正带着一年的收获返乡过年,我不知道他们有什么收获,不知道他们一年经历过多少辛劳,但他们有家可回。 我也有家,我不能回家,好像已经忘了自己曾有一个家。因担心肖玲玲寻着地址来找我,一年以来,没有给她写过一封信,只在夜深人静时猜想着她的生活,猜想着家乡我熟悉的一切有着怎样的变化。 对于过年,我是毫无兴致的,记忆中的过年不过是有几口肉吃,想不通那些大包小包、千里迢迢要回家过年的人,回去能干嘛呢?过完年不照样要面对艰难的生活吗? 在离乡的第一个年关,我像当初离家之前一样,计算着下一步所需要的钱。一年下来,我积攒了两千多元钱,比我最开始的预想差了很多,要不是周密谋划、小心翼翼,可能连这一点点钱也不会剩下。 腊月二十五,街上明显的空了,工业区更是冷冷清清,就在这个年关,当我抱着一丝幻想徘徊在工业区时,意外的发现一家极大的工厂门口,分明张贴着一张红色招聘广告。这工厂的大门里竖着三面高大的旗帜,中间是五星红旗,还有一面日本旗帜,虽然那面日本国旗比五星红旗底了一些,很是耀眼,显示着这是一个大而正规的企业。从前这样的企业招聘时,门口总是人山人海,我也去排过队,终究因为没有证件而未能进入。 第029章异乡的红颜 年关里,竖着三面旗杆的工厂大门前也同样冷冷清清,那个负责招聘的姑娘年轻而漂亮,她孤独的坐在大门外的一张桌子后面,眼睛扫视着每一个路过的人,目光中充满了期待。 三根旗杆就像被掐熄灭了的三炷香,在我的故乡,香立而不燃,是一件不吉利的事情,我想,这种说法一定是种愚昧迷信思想,因为在这经济高速发展的都市里,到处都能看到这样立而不燃的香。 我谨慎的慢慢靠近她,在离她几米外徘徊,显得若无其事的样子,站在旁边看几个中年人前去问询,都被姑娘拒绝了。我知道,姑娘是有要求的,不会什么人都要,她就像在给自己挑情郎一样仔细,而我知道,她需要至少能完整的写完自己简历的人。 那时很多外出务工的中年人,比陶春兰认识的字多不了几个,他们只能做力气活,此刻临近年关,青年人都赶回家吹牛去了,像我这样热爱工作的人实在是不多,最重要的是,我能工整的填好那张表格。 姑娘显得很失落,她一定是因为招聘任务没法完成而显得无精打采,清秀的脸上阴云密布,眼神中几分让人心痛的落寞和惆怅。胸前的蓝色格子毛衣鼓鼓的,像我家乡的山丘,外面敞开的墨绿色的风衣,正是故乡阴天里麦田的颜色,脑袋上高高拢起的马尾,乌黑亮丽,脸被冬日冷风吹得红扑扑的,我好像看见了故乡,心中莫名的温暖了。 当她四下张望时,我知道她一定看见我正看着她,我是故意看着她,她显出一些不安,不停的把墨绿色的外衣往胸口拢,又拿起一本书百无聊赖的翻着,刻意掩盖着内心的不安,眼睛根本就没在书上。 我发挥算命看相的本领,仔细的在心中分析这个让我觉得温暖的姑娘,从她与问询者的交谈中,能听出她是当地人,并没有穿工服,证明她是一个有特权的人,她对身后站岗的保安显得冷淡而孤傲,证明她看不上一般的打工仔,问询的人很少,她依然坚持坐在那里,证明她对自己的事情是很认真的,故意掩盖内心的不安,证明她对我有好奇心,孤独的女人对谁都该是有好奇心。 异乡一年的艰难生活,已经让我学会了很多,唯独没有学会如何向姑娘开口,特别是一个让我心中温暖的姑娘。要说姑娘,满街都是,在饭馆工作时也能近距离,甚至贴身看过各式各样的姑娘,曾有很多醉意阑珊的姑娘掐着我的脸,满嘴酒气的说道:“今晚跟我走吧,不收你钱。”为什么要说到钱呢?我已经不是那个山村的少年了,我读过那么多书,我知道,一个女人非常直接的和男人说钱,一定是一个风尘中人,而我身在的异乡,看到到处都是风尘中人。 看见漂亮可人的女人,从来没有觉得心中温暖,或许是我非常谨慎的自我保护,我对她们没有丝毫幻想,对男女之事真是没有经验,对着肖玲玲都手足无措,这方面的认知实在是太过苍白,十七岁的我完全不知道男人真正该有的快乐。 贫穷可以使人自卑,可以使人暗中狠狠的奋发图强,也能让人完全不要脸、不要命的铤而走险,我具备前面两点,又被生活逼迫得兼具了第三点,活得既小心翼翼,又在某个时刻突然胆大妄为。 眼前这个让我温暖的姑娘,指引着我的脚步向前进,而我又非常本能的觉得自己太过寒酸、邋遢,我不知道自己的脸有没有洗干净,我的发型是否整齐,却依然在看她良久以后走到她的面前。 她似乎在等着我走到她面前,知道我一定会走到她面前,她反而变得镇定而冷漠,完全没有正眼看我,递给我一张简历表,一支笔,轻声说着:“先填表。” “先填表”三个字让我很意外,从前都是要先问证件的,我带着一丝温暖的窃喜,挥洒自如填好表格,我的简历如同一张白纸,我是这样认为的,只有填写身份证上的信息,工作经历没有写,擅长后面写着:算命,这是故意这样写的,我是一个老实人,我确实擅长算命,而我写下这两个字时,我知道,她一定没有见过应聘一个工厂的工人这样写,这是我的一个小聪明,我想让她对我另眼相看。 在我恭恭敬敬递给她简历表时,偷偷看一眼她故意拿起翻看的书。她放下书,接过简历表,几秒钟以后,嘴角果然露出了笑容,又带着疑惑的说:“算命?小小年纪会算命?” 我以为她要测试我是否真的会算命,我的手心都出汗了,离乡一年,没有给任何人算命,依照算命行业规矩,不能免费随意给人算命,今天我愿意为她破例一次,她却没有要检验我是否会算命的兴趣,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问说:“我们找车间工人,你能干嘛?” 失望,又有些忐忑不安,“能”,说完这个字,我眼睛看着她,实在太好看,能闻到她身上发出的淡淡香味,闻着特别的让人温暖。 她对着我的身份证,嘴里嘀咕道:“十七岁,啊,十七岁,过年怎么不回家呢?家人呢?”语气比先前柔和了许多。 “没有家人,就我一个人。” “怎么可能?”她提高嗓音。 “真的,我生下来一岁多时,父母太穷,家里孩子太多,养不活,把我送给了一个老单身汉,我是从家里跑出来的,没有家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刻意在她面前表现可伶,可我希望她可伶我。 她没有问我未婚证、暂住证、务工证,显然是开始对我感兴趣了,真是感谢没有旁人,她只对我耐心起来:“啊,十七岁,除了会算命,还有什么擅长吗?” “看书。” 她眉头紧了一下,显然觉得我的回答偏离了问题:“看书也算是一种擅长吗?认识字的人都能看书。”她的语气中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我必须要在她面前炫耀,我要让她知道我的与众不同,别忘了,我会算命看相,此刻我坐在她的对面,对她的精致面容已经看得让我自己心跳加速,我知道她是一个孤傲而刚强的人,眉眼间又显示着她的内心深处的心慈和富有怜悯之心,宽眼帘,细长眉,她有一颗天生的艺术灵魂,我很有把握的指着桌子上的《妻妾成群》:“这样的书,一个小时内看完。” 她似乎有些动容,我马上继续说道:“今年一年,读过几百本书,你要不相信,我可以说给你听。” 她歪歪头,腼腆的笑了:“今天不用了,看你字也写的不错,在我办公室帮忙行吗?” 听到她的话,我几乎要高兴得跳起来,假装镇定的回答:“行,行,行。” 她身后的保安一直在听我们的谈话,也实在无聊得无事可做,此刻却插上一句:“办公室不是只招当地人吗?” 她回头傲慢的说:“关你屁事,不想做了吗?” 保安蔑视我一眼,后退几步,站成电杆一样。她继续对我叮嘱说:“要爱干净,勤快,有礼貌,能做得到?” 显然她是看我穿得邋遢,我慌忙的点头,又故意解释道:“没地方睡,一直睡在街上,身上确实脏,没有办法,我其实是很爱干净的。” 她站起来:“爱看书的人一定是爱干净有礼貌的人,跟我进去办手续吧。” 压制着内心的激动,提着唯一的背包,默默的跟着她走进大门去。 终于走进宽敞明亮的办公室了,办公室里的几个人却没有拿正眼看我,直到她大声说道:“他叫李麦,以后在办公室打杂跑腿。”办公室的人都站起来,扫视我一眼,所有人的眼睛里都是疑惑。 带我去宿舍洗澡的人更是一副嫌弃样,等我洗完澡出来,快速的穿上黑色的西装、白色衬衫、蓝色领带,自己都觉得十分潇洒,他也似乎感到了意外,随口说道:“梁凤书真是会招人。” 当我再次出现在办公室时,她脸上笑得非常开心,带着自豪感的笑,拉我到她的座位前,细心的交代道:“办公室本来是不招外地人的,就算是当地人,也得有人担保才行。我给你做担保,你千万别让我失望,不然会被骂死的,你是一个读书人,我还是得告诉你,千万不要有小偷小摸的事情,做事一定勤快一点,试用期两个月,要是不合格还得走人。” 看着她很是担心的样子,我觉得她更加亲切了。我已经热泪盈眶,终于有人看得起我了,终于有一个像样的工作了,还是跟这样清秀的姑娘一起工作,激动得灵魂出窍,又显得战战兢兢。 办公室里的人用粤语议论纷纷,我只能听得似懂非懂,就像我刚进入学校一样,茫然得不知所措,笔直地站在她面前。她叫梁凤书,人事科主管,对我交代完以后,极其自豪的大声夸耀道:“还好我上午想出去吹吹风,要是让你们出去招聘,你们能把李麦招进来吗?他先前的邋遢样你们能要?你们知道吗?读书多的人眼神不一样,气质也不一样。” 我依然可怜的对大家自我介绍一番,办公室六个人立刻兴奋起来,马上要我给他们算命,第一次感觉到李瞎子交给我的本领这么有用处,用了将近一个小时,分别给办公室除梁凤书以外的五人大概一一算过,都说我算得非常准,梁凤书更加觉得自豪:“你们知道吗?他说一年读完几百本书,几百本啊!才十七岁,简直不可思议。” 我用算命的本事给自己、给梁凤书都争气了,梁凤书宣布,她亲自带我时,办公室里的四个姑娘的笑让我觉得无比的幸福而荣耀。 来不及感谢李瞎子,我已经走马上任,成为梁凤书的助理。她带着我走在偌大的厂区,一一介绍各车间和各个部门办公室的位置,以及人事部需要负责的事项。她年纪比我大三岁,二十岁的姑娘,俨然是一个十分干练而细致的工作老手,最让我高兴的是,她说会带我工作一个月,这简直是天降鸿福。 春节期间,大多工人已经回家了,厂里只剩千把人,等全部工人回来,整个工厂三千多人。梁凤书除了给我介绍工作职责,以及厂区情况,也介绍她自己,我几乎可以断定,她是喜欢我的,总是嘴角带笑的看看我,好像捡到宝贝了一样。 我还没有开始正式工作,从办公室到车间区、办公区、宿舍区,到达食堂时,我不只大概了解了整个工厂和我的工作,也大概知道梁凤书这个人。她就是厂区所在地村里的人,她们村里的土地都建了工厂,她在十八岁高中毕业后进入这家日企工厂,半年前,原先的人事主管因结婚而离职,她坐上主管的位置。她说自己也很爱看书,却看得很慢,好几天也读不完一本小说,她很羡慕能快速看书的人。 抓住机会,坐在食堂里,面对丰盛的餐盘,我忍住狼吞虎咽的习惯,滔滔不绝地向梁凤书显摆我读过多少书,是的,故意显摆。虽然我能感觉到她喜欢我,我的工作也稳定下来了,为了以防万一,还是特别故意显摆,巩固我在她心目中的书生形象,确保工作万无一失。 第一天见面,就能确定梁凤书喜欢我,绝不是单纯从她的笑容里自我揣度。在我洗完澡,穿得玉树临风的出现在办公室,开始正式办理入职档案时,梁凤书就表现得让办公室的同事们觉得不可思议。我去洗澡时,她已经自作主张,为我垫付了服装押金,签订了为我的担保书,帮我的工号牌、饭卡、出入证一一办理好,并且从厂区内的商店里,为我买好宿舍里用的床上用品、洗漱用品,特意大声的当着办公室所有人说道:“以后你都不用睡大街了,也不用担心查暂住证,我都给你办好了。” 我很是受宠若惊,觉得除了肖玲玲,梁凤书是第二个真正对我好的人,她比肖玲玲更好,干练而带着书卷气,几乎已经占据了我整个心。 一个年纪更大一些的女同事,大声用带走广东味的普通话说:“梁课长,你这是破天荒的菩萨心肠,不,菩萨心肠也没你好得这么周到,不像是为工厂招聘的人事部员工哦!” 另一个女同事附和说:“那是什么啊?” “她是给自己招的,哈哈哈!” 那时的我真不明白什么是爱,只是觉得梁凤书对我好, 第030章她的关怀 我确实从书中读过很多爱情篇章,读过很多相爱的两个人所做的那些事情,而我却从没有机会尝试过。办公室同事的故意取笑,梁凤书带着羞涩沉默以对,这更让我也害羞的同时,第一次隐隐感受到她对我的爱。 在食堂吃饭时,是我和她的第一次吃饭,在我显摆完书读得多以后,提出要把她为我垫付的押金,和买宿舍东西时花的钱给她,我是真心的,我身上有这些钱。 她主观的认为我这个邋遢的小青年没有钱,又或许是她特别富裕,心甘情愿为我做那些事情,没有想过要我还给她,听到我主动提出时,她显得很高兴,但是拒绝道:“算了,先放你那里吧,等我需要时再说。” 从小贫穷的生活,一个人飘零在异乡所遭受的苦难,使我看不见世间的明媚,就像一直有着一层灰蒙蒙、脏兮兮的雾霭笼罩着我,每时每刻,这雾霭都对我不离不弃。我的视力极其的好,犹如经过老君丹炉炼化过的火眼金睛,可我的心似乎从没有见过阳光,在灰蒙蒙的阴郁中成长的心,苍颓得严重缺失营养。肖玲玲曾是成长中仅有的阳光,而那阳光就像浓雾中刚刚升起的晨光,根本无法驱散灰蒙蒙的雾霭,就是这唯一的阳光,也被我遗弃在山村里了。 异乡这一年来,觉得别人不拿我当人看,突然有一个梁凤书对我关怀备至,就像突然射出的一缕阳光,太过刺眼,使我不敢睁眼看,灰蒙蒙的雾霭依然笼罩着我,为了工作稳定下来,我又本能的讨好、迎合着梁凤书。 梁凤书这缕阳光来得太过突然,使我甚至怀疑眼前际遇的真实性,我曾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优于常人的人,面对梁凤书时,我也怀疑她是否像发传单的老板,那个老板最开始对我也很好,给我免费睡办公室,每天给我生活费。我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陶春兰曾经常教育我们:“害人之心不能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终究是我太穷,不敢有丝毫冒险,害怕再也没有力气重新站起来。 我非常明白,身在异乡,没有任何依靠,自己本身也没有什么能力与别人对抗。一场意外的受伤,就可能让我无法支撑,我只能是独自流浪的野狗,必须得远离任何危险,用最低的要求让自己先活下去。 六人上下铺的宿舍让我觉得很满足,还有饭卡可以好好吃饭,工作时间是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有时候到十一二点,比起车间的工人,我的工作轻松太多了,没事的时候还能看看书。 工作的内容简单,只是需要长时间待岗,没有加班费,饭卡消费的会从工资中扣除,我一点怨言都没有,相对于一年来我的飘荡历程,这里就像天堂,我能挂着工号牌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我前所未有的舒心。 梁凤书带我工作三天,这三天里,除了工作,我们像情侣一样无话不谈,她是毫不避讳别人眼光的,我也就把她当成自己的第一个靠山。 不用添油加醋,我从前的生活原原本本的告诉梁凤书,就是一本《雾都孤儿》的悲惨本,她听得泪流满面、唏嘘不已,对我无可奈何的命运可怜又可惜,从她的眼神里,我能感觉到她更深情的关怀,还有怜悯。 她也把自己家的事情都说给我听,梁凤书家里因为早些年的土地补偿款,加上每年村里的分红,还有他父亲创办的代加工工厂,他家已经属于在祖国改革开放中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梁凤书有一个小十四岁的弟弟,是她父亲在有了钱以后,和一个漂亮妖艳的外乡女人生的,有了儿子以后,她父亲的生活依然过得花红柳绿。 梁凤书的父亲极其的重男轻女,母亲在家里没有话语权,爷爷奶奶心疼梁凤书,在吃穿用度上对梁凤书很是关照。尽管衣食无忧,也不缺少钱花,高中毕业以后,父亲再不允许梁凤书继续读书,他觉得自己女儿姿色不错,到处给女儿寻找对象,要求是有钱有权家里的孩子,家庭条件绝不能比自己差,以帮助自己的生意能做得更大。 梁凤书在婚姻问题上与父亲彻底决裂,以死相逼,本来就因为父亲重视、偏爱弟弟而活得压抑,在婚姻问题上,梁凤书是故意报复父亲,觉不让他父亲得逞。家里生活太压抑,梁凤书才出来工作,凭借她当地人的优势,加上她本来就是一个做事情有严格要求的人,在镇上最大的这家日企里,梁凤书的工作尽善尽美,她也自学了日语,跟上面高层交流也没问题,梁凤书深得高层器重。 在这家庞大的日企里,所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都是日本人,中国人能到达的最高级别就是课长,梁凤书凭借自己流利的日语,和她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在二十岁做到科长,在整个镇上,已经是打工者望尘莫及的高度。这家日企在镇上的待遇最好,成为正式员工以后,每年有百分之十六的工资上浮,那个时候,我甚至打算过要好好的工作到老。 我们聊得最多的还是文学,我说她听,我有说都说不完的书,这让梁凤书很是仰慕。晚上我要在办公室值班,我让梁凤书去夜市上买书,她觉得不可思议,新华书店那么大,书那么多,为什么要去夜市买书啊?我也一身邋遢的去逛过多次新华书店,除了我嫌贵买不起,主要我觉得夜市上的书新华书店买不到,比如张爱玲、萧红、李傲等等作家的书,新华书店都没有,对我提供的买书方法和线索,梁凤书惊喜若狂,更是敬佩我的文学知识。 那时没有网络,没有地方可以检索、查询,像我这样的漂泊如野狗的人,更是没有老师,也没人可以交流,更没人指导我,我只能在知识的汪洋里摸索着前进,夜市书摊是我最好的图书馆。 先可以从作家入手,看到一本自己认为写得好的书,就去夜市上寻找这个作家的其它书;在书中也可以获得很多线索,书中可能会提到“在某某书中曾写过……”,读到这里时,就把提到的书和作家名字记下来,下一次到夜市上依照这些线索找书,大多还都能找到。 那时的我就认为,好的作家都有惺惺相惜之心,一个好的作家,在自己书中赞美别的作家,或者别的书,被赞美的作品一定值得一读,这是我那时看书的一条标准,或者说选择的理由。对古代的诗词歌赋也爱读,我粗鄙的想:“能历经历史长河的淬炼,流传下来的书,肯定不会差。”这是我第二条选择书的理由。 唯一帮助我阅读的神器—新华词典,每次在查证件时跑丢了行李,一定要第一时间去买新华词典,这书几乎每个夜市书摊上都有。 对于读过的书能做出自己的判断,总结一些好坏优劣,这真是老天有眼,让我第一次走到夜市书摊前时,就看到一本翻译过的《文心雕龙》,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这是一本什么内容的书,但书的名字深深吸引了我,就像上天在告诉我:“买它吧,这是你最该读的书”。 对于龙这个物种,在所有人心里都是神圣的,就算我这个偏远山村长大的孩子,也知道我们都是龙的传人,龙是呼风唤雨的神物,谁还能雕龙呢?家乡最高最美的山就叫龙山,文心怎么雕龙呢?出于这种好奇,我买下了《文心雕龙》,反复研读,收益匪浅,我拼命看书,就是要达到“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 对于我爱看书这件事,我一直认为是因为自卑,在上学的时候,我是不爱书的,是在离乡以后才开始的。一个人在异乡,且不说无钱、无权、无势,连一个“合法”的身份都弄不到,放眼四望无丝毫可以依靠,卑贱得人人可以践踏、人人可以欺辱,苍穹之下似无立足之地,繁华之中确无驻足之本,悲怆枯寂之中,唯有看书是最廉价的。 跟着陶春兰割草做农活时,她曾反复强调:“穷人只有读书才能改变命运”,陶春兰不认识几个字,却反复强调这道理,也真是神奇的一件事。在举目无靠的异乡,想起陶春兰的话,才觉得生活还有那么一点点渺茫的希望。我已经被迫离开了学校,但廉价的夜市书摊,可以让我继续读书,因为贫穷所附带的自卑,而又不愿甘心就这样认命,书是唯一的希望,唯一可以寄托满腔悲怆的地方。 风雨之下,繁星皓月,路灯微明,无人街角,孤身飘萍,唯有书可以找到泪的根源,唯有书可以排解孤寂,而后,书帮助我找到了梁凤书,看书能是没有价值的吗?至少我是大大的受益者。 我上班三天以后,腊月二十九,这是除夕,办公室只剩我一人值班,没有办法,部门其他同事都是当地人,他们休假过年去了。 梁凤书突然不在身边,我竟然很是想念她,好像闻不到她的味道,世间一切味道都消失了。我猛然的发现,我从没这样想念过肖玲玲,我对肖玲玲只有感激和愧疚,从没有这样魂不守舍的想念过。 独自坐在办公室里,守着不会响起的电话,对于想念梁凤书的感觉,我把肖玲玲和她做了一个对比,心中依然觉得肖玲玲是美丽无瑕的,梁凤书也美丽,但她没有肖玲玲跟我那样亲,梁凤书比肖玲玲丰富,在思想和灵魂上都比肖玲玲更丰满。肖玲玲的年纪虽比梁凤书小四岁,身体上的丰满却是旗鼓相当的,主要通过隆起的高度目测得知。 肖玲玲对我有恩,梁凤书对我也有恩,想到她们二人对我的恩情,马上觉得梁凤书更胜一筹,我是从生存的厉害关系上区分的。从出生到十六岁离家以前,肖玲玲是我青梅竹马的玩伴,她是我寒冬腊月的太阳,但是寒冬腊月没有太阳也能将就着活,再有就是愧对她的信任,偷走了我们拥有的第一笔家产—一千元钱。独在异乡以后,我的生活得不如野狗舒坦,终日提心吊胆、惶恐不安,几经绝望,日日仓惶,无依无靠,梁凤书改变了我所有的困局,我已经开始觉得自己像个人了,开始觉得有那么一丝丝尊严了,梁凤书简直就是度化我的女菩萨。 不能怪罪我不重情感,竟然会觉得一个认识三天的女人,比一个青梅竹马并且有恩于自己的女人更好,只有穷到极致的人才会知道这当中的轻重,山穷水尽的人是没有考虑良心的富裕情绪的。 我想念梁凤书,还有一种可能,或许我的雄性荷尔蒙才开始分泌,又或许是她打通了我雄性荷尔蒙的分泌通道,比钱塘潮最厉害时还要汹涌,没有堤坝的汹涌。 读过许多的古今爱情故事,第一次知道想念一个人,能让自己身体空荡荡,想起那些曾读过的爱情篇章,我非常肯定的知道,我深深的爱着梁凤书,她的关怀备至彻底淹没了我。想到她与我的财富差距,犹如我和她之间隔着一条银河,他的父亲一定比王母娘娘凶残千百倍。 不得不承认,那时的我是一个贪生怕死的流浪狗,我读过那么多书,怎么能不想到他的家庭,他的父亲,我甚至可以断定,要是他的父亲知道,我这个癞蛤蟆想吃他家的天鹅肉,我这头可怜猪要拱他家的翠玉白菜,他一定会把我碎尸万段,而我没有丝毫反抗的力气。他的父亲肯定会带着天兵天将,轻而易举的把我镇压在万劫不复的深渊,然后对我进行凌迟,对我百般侮辱,任意践踏,我的尸体会被分成若干块,漂泊在臭水沟里,我的灵魂将永远的漂泊在异乡,我将是一个永远哭泣的游魂野鬼,想想这些画面,太他妈的凶残了。 并非是我自己吓唬自己,一年的异乡生活中,凶残的画面见过很多,打得鲜血染红大地,血肉模糊,五脏流在地上,白骨生生暴露在伤口之中,残忍至极,而这只是街头的斗殴,我能不怕吗?要是我和梁凤书……他爸能放任不管吗?太可怕了。 第031章除夕夜身在异乡的孤独少年 鞭炮轰鸣,礼花满天,从没见过如此的热闹非凡,而我只能孤独的仰望。 异乡的第一个除夕之夜,我独坐在办公楼天台上,并非要跳楼自杀,我是被热火朝天的烟火吸引上楼的。工厂放三天假,从除夕到初二,全员不用上班,而我不愿跟宿舍里那几个不爱洗澡的人相处,那种人肉的味道熏得人难受,似乎要把我的灵魂熏出体外。在我最艰难的时候,也会寻一个水龙头,或者清澈的水塘,在城市模糊的霓虹映照下洗个澡,冷水让人思路清晰,也让人去除红尘异味,怎么能不洗澡呢?我是不愿意和他们同流合污的,我有自己的思念。 从傍晚开始,我就独坐在楼顶,或许是我的生活已经不那么艰难了,我开始思念故乡,想故乡的一切,本以为我早已抛弃了故乡,却不知此刻为何会想着故乡的一切而泪流满面。原来有深深烙印的地方忘记是比较难的,故乡曾给我那么多的苦难,那么多的嘲笑,在万家欢腾、普天同庆的时刻,我真的想起故乡了,原来那里才是我生命的磐基,是我魂牵梦绕的地方,如果我死了,也是灵魂选择要回去的地方。 我想念陶春兰,虽然她只养育了我一年半,然后毅然决然的把我送给了老单身汉—李瞎子,可她是我的母亲,母亲永远是唯一的,牵连着血肉,牵连着魂魄,母亲才是生命的源泉。此刻我很想给陶春兰写一封信,把自己在异乡所经历的所有苦难都粉饰起来,告诉她,儿子长大了,儿子在异乡如鱼得水、万事如意,要在信中深深的问候一声:“妈,您现在好吗?您辛苦了,儿子长大了,等儿子荣归故里时,一定让您做老佛爷,妈,您现在好吗?”可是我的信不知寄往何处。 很想知道陶春兰在异乡怎么过年,她也一定和我一样想念故乡的一切,她比我思念的更多,她有很多孩子要思念,故乡有她的家,而我不知道陶春兰此刻在那个方向。 我想念肖玲玲,想到她,肝肠寸断,愧疚万分,我对不起你啊!肖玲玲,是我让你从此被别人嘲笑,你会怪我吗?你该怪我、恨我、怨我……过年啦!玲玲,我们一起过了十五个年,而今我们天各一方,你胆子那么小,谁为你点燃鞭炮呢?你的新衣服穿给谁看?谁会背着你越过壕沟?谁会听你唱信天游?过年啦!玲玲,你该好好的,你的善良和美丽配得上世界上任何男人,我是一条该死而没死的癞皮狗,不值得你托付终身,过年啦!玲玲,我对着天给你作揖,愿老天永远保佑你。 此起彼伏的礼花, 遮盖了星空, 如漫天飞舞着永不坠落的流星, 璀璨夺目, 五彩流光; 不绝于耳的鞭炮轰鸣, 笼罩着大地。 家家欢聚的喜气, 吹落异乡孤寂飘萍的眼泪; 飘飘洒洒的礼花, 不曾看见异乡中的悲怆; 轰鸣的鞭炮声, 顾不上思念的哀伤; 欢天喜地的人啊, 哪里管得了有人独在异乡; 残忍的满城灯火, 异乡孤客该向何方? 而我还是一个少年, 没有轻狂资本的少年。 我只有流着泪,对着故乡的方向,独自轻声唱:“遥望家乡的小山村,小啊小山村,我那可爱的小燕子,可回了家门?……”“时光一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忆童年时竹马青梅,两小无猜日夜相随,春风又吹红了花蕊,你已经也添了新岁……” 泪水和低声呜咽,淹没在普天同庆的欢喜中,天空黑了,礼花更亮了,我的肚子空了,才突然想起没有吃饭。我是最怕饿肚子的,可我却在除夕之夜忘记了吃饭,食堂已经关门,厂区的小卖部也紧闭着,走上街头,街头的商店也都关着门,我找不到能让我填饱肚子的地方,只有用冰冷的自来水填满空荡荡的胃,重新回到楼顶上,让思念带走饥饿感,遥望着着满城欢腾,泪水更加滂沱。 南方的冬天没有雪花,也没有冰寒,心中的冰寒并不能影响气候,大海吹来的风把鞭炮爆裂后的纸屑吹起,夹杂着浓浓的火药味,还混合或着烟尘,使我的眼前更加模糊不清。想不通是那个该死的残忍至极的人发明了这个节日,非得用一些人的喜气点缀一些人的悲凉,非得让富贵和贫穷在同一天较量。为何有些人不能回乡,不能团圆,有些人却能如愿以偿,同在一片国土上降生,同样都是母亲生养,我这个出生在偏远山村的孩子,难道就比城里人懒惰?比他们好吃懒做?不不不,我比他们都勤劳,比他们都坚韧,比他们都努力,而我也比他们都悲苦,只因我那出生的偏远的故乡。 直到午夜,我还坐在楼顶,以前都是和肖玲玲守岁,今天我要一个人守岁了。我的手上没有表,但我知道,当一九九七年到来的那一刻,一定会有一阵更猛烈的鞭炮声告诉我。 回想起从前在老家的除夕之夜,平时再省吃俭用的李瞎子也会炖上一锅肉,炒几个菜,多得故意当天吃不完,一桌子丰富的好菜一直要放到来年,意为年年有余,穷人也只能靠这种只是期望的幻像安慰自己了。而李瞎子是坚持不到凌晨新年的到来的,至我记事起,我就愿意尊照传统守岁,尽管我也很想睡觉,但我会为了守岁这一传统文化,坚持到凌晨以后再睡,可想我是多么的尊重祖宗传承。 守岁有好处的,即尊重了祖宗传承,主要是能偷吃为了“年年有余”所留下的好菜,这些好菜平日里是极难吃到的,偶尔吃一次,也总不能尽兴。除夕之夜,李瞎子睡着了,我能挑着吃,吃饱了休息一阵,又再吃,吃了还要把菜弄得跟原样差不多,故意弄出没有吃的样子,那时的我太喜欢吃肉了,只有在守岁时才能尽兴一次,一年也就这一晚能吃肉吃个够。 等肖玲玲也五六岁时,我不睡,她也不睡,我在屋前院坝里故意敲出声响,告诉她我没有睡,肖玲玲就会跑过来,年关里,肖大刚和赵小莲无论如何也会装得很是相爱,对肖玲玲也比平时管得松一些。 当肖玲玲跑过田坎来,总是所有口袋里都装满了好吃的,那些好吃的都是李瞎子舍不得买的,又软又酥又甜的糖、又香又脆的饼干,炒得香喷喷的胡豆、豌豆、花生,肖玲玲会非常自觉的,一一的全部把她的口袋清空,然后把所有倒出来的好吃的在桌子上堆到一起,对着我拍拍她身上的每个口袋,带着笑容,极其真诚的对我说一声:“麦子哥,没有了,全拿出来了。” 面对一堆好吃的,肖玲玲一个也舍不得吃,双手托着下巴,看着我吃,很是可怜我的说:“麦子哥,我不吃,都给你吃,这些都是你家没有的,我家还有很多,回去时我就当自己吃完了,明天再给你装来。” 肖玲玲看着我吃时,她又会不由自主的咽口水,而我当然不是一个自私的人,我会剥给她吃,喂到她早就等着的嘴里,她还会极其感激的说道:“麦子哥,你真好。”就像是我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给了她吃一样。 为了吃,我是可以不睡觉的,坚韧的意志力估计就是那时练就的,等过了凌晨,新的一年到来了,肖大刚放完新年的鞭炮,在田坎那头大声喊肖玲玲,肖玲玲迷糊着双眼,依依不舍地回家去睡觉,临走时还会叮嘱一句:“麦子哥,你使劲吃,明天我再给你拿。” 肖玲玲从来就没有我一样坚韧的意志力,她坚持不了多久,就会想睡觉,但她又不回去睡。按理来说,她把吃的东西拿出来以后,她就可以回去睡了,可是她不回去睡,这也确实聪明,如果过来放下吃的就回去,难道她父母不会怀疑吃得太快吗?肖大刚和赵小莲可不傻,有些事情明明做了,但必须假装掩饰得像没做一样,起码面子上好看,看来这个道理我是从小就懂得。 我让肖玲玲自己躺我床上去睡,她也是不肯的,其实她去睡了她父母也是不知道的,可是她非得和我一起。我是不能上床去的,上去很快就睡着了,不是亏大了吗?于是,我拿一个大簸箕,把吃的放到簸箕里,我坐在簸箕里慢慢吃,肖玲玲就趴在我的腿上睡,直到肖大刚放鞭炮时,我把她叫醒,等她回去了,我也就撑得再也撑不下去了,带着圆鼓鼓的肚子进入美梦。 当我独自坐在楼顶时,既没有肉可偷吃,也没有肖玲玲来给我送吃的,我肚子里全是自来水,可我固执的坚持要一个人守岁。也是第一次在除夕里伤心,第一次在除夕里饿着肚子,第一次在除夕里孤单,第一次在除夕里以泪洗面,并不回去睡觉,却一定不是为了遵守祖宗守岁的传承,去他妈的祖宗传承,我落到这个地步,祖宗就没有责任吗?当然有责任,祖宗就在山村里,所以我才出生在山村里,然后才沦落为异乡野狗,如此不堪,我是肯定不会遵守祖宗传承的。 可我依然不愿意去睡觉,是用这样自我折磨的方式,祭奠再也回不去的那样守岁,祭奠再也回不去和肖玲玲一起守岁,祭奠故乡除夕的茫茫黑夜,祭奠山村除夕里苦寒的北风吹着炭火盆,那安静,又能尽兴满足的除夕夜再也没有了,怎能不祭奠。 书看多了爱幻想,幻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一切美好,我固执的坐在楼顶,一定是在幻想肖玲玲突然从天上掉下来,所有口袋里都装满了好吃的。我也只能幻想肖玲玲突然到来,这是最贴合能实现的幻想,因为只有她给我送过吃的,只有她愿意把所有吃的都给我。我要是幻想一个仙女突然到来,万一仙女吃的我不能吃怎么办?可肖玲玲带的吃的,从来都是可以敞开放心吃的,绝无后顾之忧。 我坐在楼顶,以为故乡的风可以翻越千山万水,带着故乡特有的贫穷清贫味吹到我的面前,如果那种味道到了,我一定可以闻出来,可是故乡的风一直没有来,我闻到的满是异乡残忍的火药味。难道故乡的风也被贫穷清贫味熏得无力了吗?不然风应该是可以穿越千山万水的,风可以翱翔苍穹,可以漫游古今,千山万水算得了什么,但是我始终没有闻到风中有故乡的味道,看来故乡的风是自卑的,它不敢来这繁华处,故乡的风永远也闻不到这残忍的火药味。 我能听见不远处宿舍楼里男男女女的嬉闹声,显得很开心的样子,我只能如是想,他们太过愚昧、愚蠢、荒唐,别人开心嬉闹是因为生活幸福美满,合家欢聚,你们身在异乡,与亲人天各一方,睡在硬邦邦冰冷的上下铺里,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一个月所得酬劳不如别人一顿饭钱,我做过服务员,当然没有乱说,有人甚至一餐吃你们半年工资,你们不知道吗?有什么值得开心、嬉闹的?这不就是曹雪芹所写的“反认他乡是故乡”吗?不如此,又能怎么样呢?我也比宿舍里嬉闹的人强不了,得到工作时不是照样感激涕零? 身旁放着一本书,打算用它打发除夕孤独的时间,可能鞭炮声太过喧嚣,此刻竟然没有心情看书,这是极其罕见的,我曾在孤独的雨夜借着昏黄的街灯看书,此刻却无心看书,实在不该。看着这本法国作家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我无力翻开它,我开始想梁凤书。她的家就在不远处,她的家一定富丽堂皇,酒食飘香,她家里一定到处都摆满了吃的,我闻到的火药味一定有她家放的,她现在一定是酒足饭饱,欢声笑语,一家人其乐融融…… 不知道为什么能饿着肚子在楼顶坐那么久,尽管心身疲惫,却一点睡意也没有,当鞭炮声突然特别激烈起来时,我知道,新年来临了,我又遵照祖宗传承,守岁了,在新的一年到来时,我站起身来,依照从前习惯,不用再坚持下去了,该回去睡觉了。 第032章黑夜魅影 新年的风吹着我单薄的身体,空气中弥漫的火药味特别的浓,我站在楼顶,环顾四周,迷迷茫茫的烟尘,灰蒙蒙的雾霭包围了我,而我仿佛在浓郁的雾霭中看见一个身影正向我而来,她骑着摩托车,风驰电掣,在迷茫的烟尘中像一个飞翔的仙女。 一九九七年,祖国又将取得一项辉煌成就,一个百年游子将回到母亲的怀抱—香港回归,作为与香港一湾之隔的广东大地,比远方更加激动。 我出生的那个春天,《春天的故事》中唱道:“一九七九年,那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而我在一九九七年的新年里,已经身处在画的这个圈的旁边,我是要进入画的那个圈的,我几乎抛弃了一切离开家乡,就为到达梦想中的那个圈,这仿佛是某种宿命,也是应该的,我是中国人,所以与祖国命运紧密相连。 刚刚迈进一九九七年,我的收获比祖国的收获来得早一些,就像即将旋转时代的强大力量,在酝酿时所产生的一点点涟漪,使我先迈入了自己的新时代。那个浓郁雾霭中的身影来到工厂大门前时,站在楼顶,清楚的认出她是梁凤书,山村清贫的风和空气、水,清贫的日子里长大的我,视力出奇的好,我没有看错,那个风驰电掣的“仙女”确实是梁凤书。 值班的保安没有任何阻拦,摩托车直接飞入了大门,在楼下停下来。其实我看到这个身影时,心中已经激动又害怕,我知道,新年第一天的午夜,她是为我而来,这既是我孤独中的期盼,又担心我会因此而再次流落街头,甚至从这个还没有看清的世界上消失。 看见她两手提着东西,迈开轻快的步伐往宿舍方向去时,我在楼顶探出头去喊了一声:“梁科长”,是的,我不敢直呼她的名字,我是她的下属,我是懂规矩的人。而我的心里却是极其担心的:“天啊,姑奶奶,你怎么真像我想的一样来了,这怎么得了哦,刚刚进入新年的凌晨深夜里,你一个女孩子家,飞来密会于我,万一保安是你爸派来的卧底,我命休矣。” 激动、担心、害怕的我甚至没有为自己算一卦,或许是不敢问吉凶,而她已经抬起头,看着我探出的脑袋,她惊恐万状,率既冲进了楼下门洞里。随后,又气喘吁吁的出现在楼顶,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把东西放下,看着五味杂陈的我,喘气说道:“麦子,你,你过来,别激动,有什么事给我说,听话,快过来。” 我不是来楼顶跳楼的,没有那个勇气和必要,而我被她焦急的关怀弄的差点漂浮下去,她以为我要跳楼么?听她的语气,一定是以为我要跳楼,她怎么能知道,一个新年里身在异乡的孤独青年,只是心中有太多的思念,不过是想在高处望,望一望远方,尽管我的视力再好,也不能望见我的思念,思念早已去远了。 见到她时,所有的思维都断了,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被她凝固,色声香味触法,六尘被她占据,色受想行识,五蕴充盈,我仿佛已经不是我,灵魂和身体都被她操控着,那时的我法力确实太弱了,竟然痴呆了。 她见我痴痴呆呆的离开了楼顶边缘,在深夜里,憋着嗓子斥责道:“麦子,你这是干什么?不想活了吗?” 我的泪水已经倾泻而出,一定是因为实在是太饿了,突然闻到她提上楼顶那袋子里的香味,犹如沙漠里奄奄一息的人,突然看到了一面湖水,而这不是海市蜃楼,她确实提来了很多吃的,虽然不久前我只幻想过肖玲玲送吃的来,那只是幻想。 饥饿感和香味使我目光低垂,落在她提上楼来的袋子上,面对她温暖感人的斥责,我木纳的说:“我没干什么啊!我在楼顶看烟花,梁课长,你怎么来了?”看,我的定力并没有全部消失,不然我应该撕开目光尽头的袋子,狼吞虎咽的吃起来,可是我没有这么做,或许确实痴呆了。 我刚说完,看见她笑了,随后一屁股坐在楼顶上,仰起清秀的脸,在城市灯火映照下特别美丽,似春风含笑般说:“吓死我了,以为你要跳楼呢?” 见我木纳又痴痴呆呆的样子,她向我招手:“给你拿的吃的,你不是说爱吃肉吗?这里面全是肉,你过来啊!” 我走过去,蹲在袋子前,没有动手,袋子里的香味熏得我肚子咕咕叫,这是贫穷的饥饿声,不该在新年里响起的,却正好被她听见了,看着我极其心痛的说道:“你哭什么?新年里流泪多不吉利啊?你是不是没有吃晚饭?” 刚进入一九九七年,梁凤书已经连续两次误解我,第一次是以为我要跳楼,这一次以为我被饿哭了,太不应该了。虽然我自小经常挨饿,却从没因为饿而哭泣过,自小就明白,哭泣并不能解决饥饿问题,而且我认为因为饥饿而哭泣是非常丢人的事情,是完全没有骨气的事情,我却解释着我确实饿得不行了:“晚上去晚了,食堂打烊了,没找到东西吃。” 我解释着肚子里叫声的缘由,边擦干泪水,她却已经在把塑料袋子里的东西往外摆了,一边摆着一边说:“你怎么这么笨呢?吃饭时间都能错过了,大过年的,不吃饭,我要是不来,你今天晚上怎么办?哎,快,就这里吃吧,我陪你看烟花。” 白切鸡、芙蓉虾、白灼海螺、两个大螃蟹、卤猪肚、叉烧肉,天啦!太丰盛了,不是第一次看见这样丰盛的菜,却是第一次确定如此丰盛的菜我可以吃。 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有些不敢吃,不是怕有毒,而是突然想起了她父亲带着天兵天将的模样,要是那样的话,我宁愿饿肚子,必定饿一两顿不会死,还有助于保持身材,和节约钱,这方面我的经验是极其丰富的。 她见我贪念的犹豫着,拿起鸡腿递到我嘴边,她的眼神就像小时候,陶春兰递给我一根烤红薯一样,说:“快吃吧,楞着干什么?” 确实太香了,太丰盛了,我豁出去了,就算她爸带着天兵天将围困了这栋大楼,死之前我也得好好吃一餐,夜色为我的狼吞虎咽作最好的掩饰,犹如风卷残云般把那些一扫而空,甚至有些责怪她不该无聊到给我剥虾,我是可以连着壳吃下去的。 我狼吞虎咽的过程中,她一边剥虾,一边嘀咕着:“真是的,大过年的不吃饭,怎么能这样呢?我今天要是不来,你不是得饿着睡觉?还好我带来了这些吃的来。”“不对,海螺这些都是可以吃的。”“慢慢吃,不急。”…… 等我一扫而光时,她有些后悔的说道:“哎呀,拿少了,我还以为这些够你吃一天呢。” 伸伸脖子,心满意足的打一个饱嗝,我可以放心去大战天兵天将了,而楼下一片寂静,我只对她说:“我去厕所。”先前以为没有东西吃,自来水喝太多了,占据了一些肠胃的空间,此刻已经被吞下的美食排挤到即将冲出身体,我飞快的下楼冲进厕所,好在厕所并不遥远。 等我再次回到楼顶时,她已经把残渣收拾到袋子里,我望着烟尘弥漫的夜空,闻不到故乡飘来的风,或许刚才飘来过,因为专注着吃而错过了,有些遗憾,但此刻故乡的味道已经不重要。 我们并排坐在楼顶,俩相无言,看着天空绽放的璀璨烟火,那些流光溢彩印着她无比幸福的脸庞。我读过很多爱情故事,此刻的她,应该会慢慢靠在我的肩膀上,或者靠在我的怀里,她没有像爱情故事里那样做,就那样保持距离端坐着,和我看着夜空里的那些璀璨。 夜终于安静下来,像全世界都在新年的夜里睡着了,她才开口说道:“你以后不准叫我梁科长,至少我们两个的时候不准这样叫。” “那我……叫什么?”我绝不是故意的,我觉得只能叫她梁科长,符合厂里规定,真是一个下属对上司的该有称为,尽管我已经吃了她的东西。 “我们是朋友吗?”她小声的问道,眼睛依然望着前方。 “是朋友,肯定是朋友。” “麦子,只有我们时,你再不准叫我梁科长,不然,不然……”,她顿了顿,接着说道:“叫凤书,或者……反正不能叫梁科长。”她的话温情脉脉,带着春风的味道,在南国一年最冷的时候,像提前吹来的暖风。 “凤书,凤书,这么晚了,你跑来这里,家里不担心吗?”我终于还是改变了对她的称呼,我听见别人叫过她“小梁”、“阿凤”,我决定跟别人不一样,因为记得陶春兰说过:“拿人的手软,吃人的嘴软”,在梁凤书面前,我的身体和嘴都软了,我的担心却是真心的。这担心有些自私,应该在她刚来时就问的,把她带来的东西吃完了才问,就像我希望肖玲玲放下吃的就该回去一样。 “他们打牌、赌博得不亦乐乎,爷爷奶奶早就睡了,没人管的。”她是为打消我的疑虑解释着,又问道:“麦子,我们是朋友吗?” 很奇怪,她刚才不是已经问过了吗?我又重复了刚才的话,她收回远方的目光,转头看了我一眼,很快的又把眼睛转向别处,双手抱着膝盖,眼盯着脚尖,低声说道:“你读了那么多书,怎么这样笨?”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的话,心正像被一双酥软、嫩滑的手亲亲的捧着,像是她的手在我的胸膛里轻轻的来回的滑动,使我像要瘫软下去,人变得比夜色更迷离,轻飘飘的想要飞起来。 我沉默不语时,突然发现我和她的距离更近了,夜色如此迷幻,她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和我挨着坐着了,无声无息地就抹掉了我和她先前的距离,离得越近,她身上的香味越强烈,在这只有我们两人的楼顶,她的味道强烈的刺激着我,使我无法冷静的思考,于是,我又去了一趟厕所。 从厕所回来,我没有擅作主张改变刚才起身前的距离,默默地挨着她坐下来,能听见彼此不正常的心跳声。她机会把头低到了膝盖上,像我从前一个人睡在街边一样,紧紧的把自己抱成了一团,我突然发现,原来我从前的最个样子,是一个让人看了觉得极其可怜的样子,而我又发现竟然没有对她说一声谢谢,她肯定伤心了。 “谢谢你,凤书,谢谢你给我带这么多好吃的来。” “我睡不着,我想你,每天都想你,可是家里一直要走亲戚,我出不来,今天总算是能见你了,麦子,你想我吗?” 空气凝结在一起,全世界都在听着我们的喃喃细语。 “我也想你,我知道你出不来的,没关系,还有几天就上班了。”我那时不是一个能说谎的人,甚至说得有些激动。 “你撒谎,你根本就没有想我,你可以用办公室电话让传呼台给我留言的,你知道可以这样做,我特别教过你,你却一条信息都没留给我,我都怀疑我的传呼机坏了,你说,你留言过吗?” 特别羡慕电视里那些举着一块黑砖头说话的人,黑砖头带着黑天线,又名“大哥大”,趾高气昂的对着黑砖头吆喝一阵,特别的神气。而街上已经很多人有一种更小的电话,手掌那么大,也能一边走一边对远方的人说话,更多的人是使用传呼机,在梁凤书休假回家以前,特别在办公室教我有事时怎么能找到她,可是这几天我真没有事情找她啊! 梁凤书的责怪带着埋怨,我解释道:“我,我不知道该给你留什么信息,可我真的很想你,刚才站在楼顶,就盼望着你能来,真的。” 她的眼光从自己的脚尖移到我的脸上,停留几秒钟,又重新移回到脚尖:“我来时你在流泪,是因为想我吗?你是因为想我而哭吗?” 我还没有回答,她又继续说道:“肯定不是为我,你想家了,你是想家了哭,不是想想想我哭的,没有人想我想到哭。” 第033章爱情的开始 她的语气显得特别的委屈,使我的心颤抖起来,不由自主的抓过她一只手,紧紧的握住,很是坚决的说道:“凤书,真的想你,我先前一直没有哭,是看到楼下真的是你时,我才哭了,我真的很想你,你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 一握住她的手,就再不愿意松开,被一种神奇的魔力纠缠着,握着她的手,仿佛自己拥有了整个世界,我是第一次握着女人的手激动不已,她的手像一块温润的玉,我的心仿佛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她没有把手收回去,我们沉默好一阵后,好像变得轻松了,她转过头来看着我,低眉含笑,眼里全是柔情,在凌晨的新年夜里燃烧着我。 我楞了一下,太美了,这美让我无法自持,当我的嘴凑上去时,她没有回避,嘴唇粘合在一起好久好久,终于分开时,我们各自深深吸一口气,又迫不及待的粘合在一起,说不上是谁主动的,似我们都觉得吻不够。 听到她急促的呼吸声,把手从她的衣服里抽出来,我们没有下一步行动,两个人躺在楼顶,又是好一阵沉默。她没有像小说里那些女人,要我说什么海誓山盟,只是靠着我躺着,而我即带着窃喜的幸福感,又提心吊胆,希望这夜晚永远不要过去。 天色微明,她飞身下楼,骑着摩托车在空旷的街道上飞驰而去。我没有下楼去送她,我想她是明白的,我害怕被别人看到我送她。离去之前,我问过她:“凤书,你说保安会不会把我们的事情说出去。” 那一刻,她可能有些失望了,冷冷的说道:“你怕什么?” 是啊,我怕什么,她应该知道我怕什么才对,我以为我的话伤害了她,在她出门时,她说:“你等会儿出来吧,明天晚上十点,在大门外的站牌后等着我。” 整个工厂区处于凌晨的宁静沉睡中,而我如飘荡在夜色里的魅影,快速的闪躲着回到宿舍里,看见宿舍里没有回家的两个人,睡得四仰八叉的,丝毫没有感觉到多了一个我。 宿舍里浓浓的酒味,满地的垃圾,就像我离开家乡时的火车上,不过,我的心情是无比愉悦的,梦里应该是带着笑。 早上起来,宿舍已经按照管理制度,打扫得干干净净,那两个同宿舍的人已经不知去向,看来他们根本就没有心思注意我,我太过自以为是了,我以为所有人都会因为我诡异的行踪而议论纷纷。 我又衣冠楚楚的端坐在办公室值班,巡查的保安看见我时,极其正常的仿佛没有看见我。看来担心是多余的,我并没有那么耀眼,旁人也没有想象中那样关心我的状态,每个人都在机械般活着,残余的一点点闲情,也都用在自己的放纵和无奈之上,身在异乡的打工仔,没有多余的心思关心别人的幸福或悲伤。 下班以后,特别用冷水把自己好好清洗了一遍,容光焕发,穿着工装,蹑手蹑脚的靠在公交站牌后面,午夜的大街上空无一人,我仿佛又回到了人孤灯黄的日子,尽管依然像不久前独自依偎在街边,心中再没有那种悲凉。 从前一个人独在街角望孤灯,那曾一直是我夜晚的常态,忘情的看书消磨了落魄和孤独感,偶尔抬起头时,会为自己的际遇而伤怀,却从没有迷茫过,是的,没什么好迷茫的,像流浪的野狗一样活下去。当我又独自站在空空荡荡的孤灯夜下时,心中开始惴惴不安,害怕等来的不是梁凤书,而是她父亲和一群面目狰狞的人,不得不总是拿目光往路的尽头遥望,我告诉自己,要是出现很多车或着很多人影,一定要马上逃离,不顾一切的逃离,而我又太过担心了,只看见一辆摩托车飞驰而来,那是迷茫夜色中的萍踪侠影。 看着夜风卷起地上的塑料袋飞上天空,在模糊不清的夜空里浮浮沉沉,风有些冷,迷茫了的夜也又些冷,耳边的呼啸也冷,那些一闪而过的脸也是冷的。我抱着温暖的腰,不是因为害怕摔下去,而是把头更紧的贴着她,脸颊贴着她的摩托车头盔,贪念的闻着她的味道,让她带着我风驰电掣向前飞去,身外的世界越来越安静。 那是一大片枯草地,几个低矮的土堆比家乡的山丘还要小,四周早已看不见路灯,远处城市灯火映照的天空,使得这片草地略有些微光。特别的安静,听不见任何喧嚣,连一只虫的叫声都没有,像极了故乡安静的夜。 她极其熟练的走在前面,沿着一条土路往前走,路两边的枝丫不断的从身上划过,我一手提着她带来的一个大袋子,一手不停的拨开枝丫跟着她前进,好在我的视力非常好,适应片刻,借着天空的微光,竟然可以清楚的看见路,看见她频频回头来看我。 几分钟时间,眼前出现一条小溪,小溪旁几颗大树下躺着光滑的大石头,冬季里的溪水很是微弱,几乎听不见水流动的声响,却能感觉到一丝原野的味道,犹如城市边缘夜色里的世外桃源,不愧是一个幽会的好地方。 我们紧紧相拥,一阵狂乱而长久的吻,在暗夜里肆无忌惮,我比在楼顶时更加贪婪,终于还是把手从她的衣服里抽出来,好一阵沉默,奇怪而又默契的沉默,似要让沉默平复激荡的心。 她把丰盛的菜在石头上摆开,低声说道:“快吃吧,你肯定饿了。” 我没有动,看着她,手里抓着一只信纸叠成的纸鹤,显得犹豫不决,又惶恐不安。这是我坐在办公室反复写过多遍的一封信,我想告诉她,我深深的爱着她,想让她做我的女朋友;在信中告诉她,我爱她的种种理由,还有我的落魄和担忧。 有很多想说,又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话,都写在信中,我觉得必须这样做,不能不明不白的拥有她对我的好。况且,我已经那样深长的吻过她,触摸过她的高耸处,她都没有拒绝,我想那是她对我的深情,和表明了她也爱我。 她看着痴呆的我,又一次说道:“怎么了?你不饿吗?” 我伸出手去,把信递给她,她接过去没有马上展开,疑惑的看着我:“这是一封信?” 我点点头,拼命的吃起来。 她借着传呼机指头宽屏幕的亮光,非常细致的看我写给她的信,我一边吃一遍偷偷看她的表情,她笑中带泪。 我都吃完了,她还在反复的看,等我把垃圾都收起来时,她细声的问道:“麦子,这些话都是你的真心话吗?” “当然,就像我写的那样,你是我的女菩萨,我怎么敢欺骗你。” “我做你的女朋友,不要做你的女菩萨。” 我高兴极了。 她迟疑片刻,又说道:“麦子,别担心,我爸为难不了你的,我们的事情也暂时别让他知道,这是我自己的事情,我才不怕他,你也别怕。” 下定决心前万般担忧,一旦下定了决心,也就“破釜沉舟”了,在我给梁凤书写这封表白信以前,是非常犹豫的,当我突然想到自己出来的目的地时,心中豁然明亮。等钱存够了,我可以带着她一起去深圳,她也可以脱离那个囚禁她爱情的家,我们都是读书的聪明人,世界能饿死我们吗?年轻的心就是如此的没有畏惧。 年轻的心也不会算计自己的爱情,那时的爱情真好啊,彼此一颗心紧紧的靠在一起,只因为彼此相知,便不为前程所牵绊,不为金钱物质所欠缺而逃离自我,不为明天所忧心忡忡,爱了,仿佛世界一切都美好了。 我在溪水里慢条斯理的洗着一双油腻腻的手,听着她在暗夜里幸福的低语:“麦子,我一直在等你对我说信里的那些话,看了你的信,我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了,我奶奶经常告诉我说:女孩子最怕遇不对人,遇到你算是对了,一定是对的……” 其实爱情不需要海誓山盟,就像长途旅行一样,路上会发生什么意外,遇到什么惊喜,遭遇什么挫折,获得意外的收获等等,何必去杞人忧天呢?出发是最重要的,一旦出发,所有的经历都是收获,就算最后没有到达预想的目的地,那也是一场有意义的旅行。 那一夜,在那棵现在早已不知去向的大树下,我们疯狂的相拥在一起,那是她的第一次,也是我的第一次。不知疲倦的一次又一次,她坦然的咬着牙任我随时驰骋,而我乐此不彼的在快乐至极中贪婪无尽,原来两个人在一起相爱如此的美好。 她在极力压抑后的尖叫声中,对我彻底献出了她自己,她的鲜血在光亮的石头上徜徉着,那团血红在银色月光下像绽放的红花,她紧紧的依偎着我,颤抖得像受了委屈的白兔,带着羞涩和信赖的沉默,是破天荒的爱意…… 就是从那夜起,我几乎忘记了肖玲玲。 白天若无其事的上班,没有露出任何破绽,梁凤书对我的好,是从第一天就开始的,同事工友们都知道我们因书而结缘,最主要是每个人都极其长时间的工作,没有闲暇关心别人的事情。 新年刚过不久,在梁凤书的引荐下,我向厂里几位日本高管展示了看相算命的本领,加上爱读书的好习惯,提前转正,工资一个月多好几百块,这是最直接的实惠。 梁凤书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如我长,我需要加班到十点乃至十二点,无论多晚,她都在那棵大树下等着我,我们毫无顾忌的释放激情,看着夜空聊着文学和理想,那是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候,再没有更好的了。 那时我最讨厌下雨的日子,从没那么讨厌过下雨,雨水会阻断我们的相拥。每当下雨,她便会故意加班,在办公室陪伴我,我们彼此什么也不用说,我们能感受到彼此的爱,那是最纯粹的爱。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几个月后,她家里渐渐发现,自己家的翠玉白菜可能被猪拱了,天鹅肉不知被哪个癞蛤蟆占有着,她刚读小学的弟弟会常常和她爷爷骑着车来接她一起回去。她告诉我,她的母亲常常在家里盘问她,最爱她的爷爷奶奶也常常拐弯抹角的提醒她,以至于每到下班时,她都深情的看我一眼才离开,常常在桌子底下使劲的掐我一下才悻悻的离去,我们的幸福密会被中断了,这是我们都无法接受的。 幽会被中断以后,有好多甜言蜜语想给彼此说,却总是没有单独相处的时间和空间,这当然难不住我们,爱情怎么能被银河所阻隔呢?每天晚上,我躲在被窝里,用电筒照着写一封信,信中全是满含深情的文字,彼此鼓励的话语,满是深深的关怀和眷恋,上班时我们交换彼此夜里写好的信,总是她先躲进厕所去看,然后我也伺机躲进厕所去看,为了安全起见,我们会看后把信冲进厕所里。 我每天写一封内容完全不一样的信,表达的全是爱,这份天赋和才能让梁凤书更加迷恋,我引经据典、洋洋洒洒、饱含真诚和爱恋,每封信都有惊喜,绝不雷同,这不得不感谢李瞎子传授的本领。 背诵过太多的口诀,那些口诀对于李瞎子来说就是算命的契子,对我来说完全不一样,算命的口诀里有人生的所有状态描述,上到帝王将相,下到最悲惨的结局,从婚姻到事业,从祸福难了到吉星高照,从天象到人间,从风雨雷电到万物枯荣……算命行业总结了人生所有的状态,并浓缩成顺口溜一般的精华。我用这些背诵过的口诀,融合所读的书,变成表达爱意的甜言蜜语,犹如波澜壮阔的锦绣华章。 正如刘勰所总结的那样,心中有情,笔下便不造作,想来写情书也是如此,情一天重一层,信中之情便一天比一天浓。梁凤书在读我的情书中,不只明白了我对她毅然决然的爱,还从中学到文字所能表达的无穷力量。我也能从她的信中读到柔情缠绵,和黑夜里无尽的思念,她的爱也是真诚无瑕的。 第034章 爱情进行时 两个月里,除了写信表达彼此的情意,也在信中交流如何摆脱这种无法私会的状态。 逃离,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在如何逃离的问题上,梁凤书比我想得更周全,完全不像我这个野孩子似的只顾逃离,在我选择好逃离的目的地后,她非常满意,或者说她已经愿意和我天涯相随。 她在信中总结了我当初逃离家乡的盲目性,冲动性,以及所有的不周全,女人的心确实细腻。梁凤书比我大三岁,平日里无论工作和生活中,大小事情都是听她的,我已经养成习惯听她的了,她总是考虑得比我周全,在我选择好目的地后,她开始准备一切。 我所选择的目的地,就是离家时准备要到达的终点,那是我一直向往的繁华都市。 没有自由的爱情就像鲜花没有阳光,鲜花没有逃到阳光下的本领,人却可以为了爱情而逃离的;爱情渴望得到亲朋好友的祝福,只要爱情够坚定,别人的祝福只是可有可无的佐料,爱情是两个人的心彼此相融,真正的爱情不惧一切阻力。 越是不能私会,梁凤书越是坚定与我出逃的决心,她知道我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人,她了解自己家里对女婿的要求,我是绝无可能被她家里所接受的,但她已经和我跌入我们的爱情漩涡,出不去了。每天她总有一次长时间在厕所,读完我的信从厕所出来时,都眼含着泪水,那是黑夜里无尽的思念所迸发的结晶。思念最让人难受的不是见不到对方,而是对方在你眼前,却无法相拥,渴到极点的人,望梅根本不能止渴。 我了解苦难和人性的冷漠、残忍,从山村到城市,人性都一样。经济飞速发展的桥头堡,为了钱,人性更是被逼迫出了所有力所能及的坏,上天垂怜,在我历经苦难后赐给我纯真的爱情。梁凤书的善良和美丽就像女菩萨,没有她,我几乎看不到异乡的美好,甚至已经忘了身处人间,我曾把身处的世界看成炼狱,它也确实是炼狱。 我和梁凤书的爱情,绝不是两个可怜人抱在一起取暖,如果不是因为爱,我宁愿流落街头,也不愿每天担心她爸杀到我身边。梁凤书更是珍惜我们的爱情,她不告诉我她具体的出生时辰,她说:“你会算命,你不要知道我的具体时辰,那样你就无法算出我们的将来,我怕你算出我们爱情没有完美的结局,那样的话,你会伤心,我会明白你的伤心,我也会伤心。” “你不害怕我们的爱情没有结果吗?”我这样问过她。 “只要不提前知道,结果是什么无所谓,麦子,如果你也不值得我爱,我就再也不要爱情了。” 关于爱对方什么,梁凤书的回答是:“我爱你的书生气,可怜样。”她说这话的时候笑得特别灿烂,她是我的红颜、知己、爱人、保护神。 我爱她什么呢?在信中,曾老老实实的告诉她,她的美丽善良是我心中的日月,我几乎是没有资格爱她的,尽管我的视力特别好,我会算命看相,却看不清自己的未来,也算不出将要面对的苦难。 生命中有无数个巧合,巧合里有各自的机缘,人类少有人看透这机缘。我告诉她:“要不是那天你正好坐在外面招聘,换了别人,我肯定进不了工厂,更不会认识你,没有你,我似乎已经忘记了人性还有善良。我是四海漂泊的浮萍,有你才有根……” 最值得爱的是善良,况且还有美丽无瑕,彼此相知,我知道你的心,你明白我的难。 对生活的渴望和期望越少,就越能获得真诚纯洁的爱情,随着岁月的前行,人总会觉得爱情不再纯粹,或者找不到真正的爱情,那是因为开始算计得失了,一旦心中有算计,便不可能拥有纯洁的爱情。 在我们的爱情里,梁凤书的心干净得像喜马拉雅山无人涉足的雪峰,她知道我所有的一切,知道我一无所有,连肖玲玲的事情我都告诉过她,或许真如她说的那样,她爱我的可怜。那些漂泊异乡的人群中,可怜的人很多,就在她自己所处的日企里,可怜的人就不少,可怜的状态也是各不相同,我甚至比那些人都可怜,可怜到什么都没有,连拥有一个愿意长期剥削我的人都没有,走在街上都提心吊胆、惶恐不安。 梁凤书甚至是一个冷漠的人,从不与人玩笑,无事不开口,开口也是一脸的冷漠。只有在我面前,她天真得像一个幸福无比的孩子,她衣食无忧,却与一个一无所有的人爱得天翻地覆。 我得感谢她的父亲,因为她父亲太过势利眼,梁凤书才会本能的那么厌恶她父亲看中的所有人,或许那些人中很多也是极好的,但她固执得不愿去了解一丝一毫。她父亲极其严重的重男轻女,使她视父亲为陌生人,父亲的不公几乎让她绝望,从她父亲不愿让她上大学时,便彻底断了对父亲的念想。 她告诉我,她一直有一个文学梦,而她的父亲认为认识字、会做加减乘除就可以了,她的文学梦在她父亲那里就是一个荒唐的笑话。梁凤书骨子里带着倔强,绝不逆来顺受,她说:“就算是死,也得死在自己编织的梦里。” 在工厂的工作,她是想证明自己的能力,不是证明给别人看,她想证明自己可以单独活下去。我明白她的心,她认为那些同事都是行尸走肉一般活着,所以她用冷漠的脸对着他们,她对一个少年一年读几百本书而惊奇,所以她觉得我与别人不一样,她很理智的对我说过:“读过很多书的人很多,在年青时读过很多书的人也很多,但是,你都已经沦落在街头,而且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宁愿不吃饭也要读书,你是我所见过的唯一,恐怕世间少有。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知道你邋遢成什么样吗?像从垃圾堆里钻出来的,哈哈哈。” 等我进入渴望已久的工厂工作时,才了解到工厂的残忍,还不如我在外面到处做散工时,每个人的一天都只有二十四小时,他们每天把十二三个小时,甚至十五六个小时消耗在流水线上。流水线的工作就像机器,每天重复着那几个烂熟于心的动作,累得筋疲力尽,根本没有精力考虑人生的意义,连做的梦都回忆不起来,消耗着生命的同时,得到的只是能维持基本生活的收入。 有人被冲压机报废掉手指,乃至失去手臂;有人因为疲倦,在车间里再没有醒来;肉体没有残缺的,精神早已死亡,是被那不断重复的机械动作、和长时间的工作杀死了。他们年复一年的往返在家乡和异乡的火车上,日复一日的往返在车间、饭堂、宿舍之间,我想,他们的家乡一定与我的家乡一样艰难,不然谁愿意承受如此透支、浪费生命? 他们很多人甚至不知道异乡到底是什么模样,只知道火车站是什么样子,从工厂到火车站,从火车站到家乡,再从家乡的火车站到异乡的火车站,到工厂,仿佛从没有要看看世界的心,他们节约着每一分钱。不是因为他们傻,是他们正在为自己的梦想,而甘愿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陶春兰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们的梦想是为了孩子能有自己的梦想。 天下的母亲都是伟大的,但我给梁凤书说起陶春兰时,她依然无法相信有那样坚强的母亲,梁凤书说:“麦子,陶春兰都把你送人了,一个不要你的母亲,你却不只对她没有怨言,还觉得她伟大无比,你真不恨她吗?” 是的,小时候恨过,自从我漂泊异乡时,再没有恨过陶春兰,那些流水线上有无数个陶春兰,可能生活中有各自的艰难,使得殊途同归—为了孩子能有一个美好的梦想。如果陶春兰只为活着,她不用远走他乡,她甚至可以活得轻松无比,活着并不需要多少东西,是孩子消耗了母亲的一切财富,都还不够让孩子摆脱贫穷的宿命,逼迫母亲不得不用最无奈的方式消耗自己的生命。 我告诉梁凤书:“陶春兰虽然不认识几个字,但她是极其睿智的,她的伟大在于,宁愿牺牲自己也要尽可能的为孩子好,哪怕是让我小时候恨她,你想想,像陶春兰那样愿意为了孩子能完成学业,不惜奔走异乡的人,送走她自己的孩子时,她该有多伤心啊!那是当时她爱孩子最好的方式。” 世界上有人愿意为了别人的好,而不求回报的牺牲自己,恐怕只有母亲了,还有也就是少有的真挚爱情中,为了爱情愿意那样做。 梁凤书说我看问题太过透彻,与年纪不称,十六七岁,该是释放天性的时候,不该承受如此的煎熬,她对我是又爱又心痛。知道我小时候少有饱饭,中午在食堂吃饭时,她会买好多肉,而她是不爱吃肉的,看我习惯性的节约钱,她用自己买多吃不完的方式,“逼迫”我吃下去。 生活中,梁凤书像一个母亲一样关怀我,她说:“麦子,我要有一天你说起我时,像夸陶春兰那样,真是不公平,她都不要你,你还觉得她伟大无比,你知道吗?这个世界恐怕只有我爱你了,前世我肯定欠你太多,今世要还前世的债,你要我还到什么时候?” 她说这些的时候,显得楚楚可怜,我害怕有一天真的伤害了她。 从小的苦难,使得我总是觉得世界是极其残忍的,当然,懂得世界是残忍的并非是坏事,至少帮助我警惕所有危险。因为缺少关爱,被无良的老板欺骗过太多次,那些露宿街头孤独的夜晚里,在我心里埋下影影绰绰的狰狞,像梁凤书这样的活菩萨也驱散、化解不了。 有时我从梁凤书身上下来时,玩笑说:“凤书,其实我是一个极其残忍而绝情的人,如果有一天我对你做出混蛋糊涂事时,你可以杀了我。” “不会的,你能看到陶春兰的伟大,你也能看到我有多爱你,你不会责怪陶春兰,就不可能伤害我。”梁凤书非常笃定她对我的爱是值得的。 我一直想给梁凤书仔细的算命,以寻找出两个天各一方的人,第一次见面,而且我还是那么的邋遢不堪,为什么就相爱了,而且爱得这样执着,如果能破解这其中的秘密,我将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人。从人生意义上讲,这将比治愈癌症、炼出仙丹更伟大。 爱情问题一直困扰着每个人,从古到今,从帝王将相到寒门布衣,从圣人贤哲到山野村夫,人类歌颂、赞美爱情,为爱情生离死别、愁肠百结、望断天涯……却没有一个人清楚的告诉人们,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和因素,能彼此坦诚相爱,不计名利、不求回报的相爱,拥有像雪山一样圣洁的爱情。 梁凤书就是这样倔强,她都被我睡了好多次了,就是不告诉我她的具体出生时辰,这是一件多么小的事情,只要她告诉我就行,好几次在大树下完成最快乐的事情后,我循循善诱,抚摸着她的私密,温柔对她说:“凤书,你告诉我出生时辰吧,你要知道,这很可能为破解人类最大的困扰,做出不可磨灭的、载入史册的贡献,到时候世界各地都将为你盖庙立碑,你将永远被人类祭拜,梁凤书三个字和你的模样将获得永生。” 她哈哈大笑,笑声使溪流在黑夜里发出清脆悦耳的回音,使远去的流水在暗夜里欢乐起来,她说:“麦子,你快要疯了,是你想名垂万古吧?我亲爱的宝贝儿,别这样,你会走火入魔的。” 她拉着我走入清澈的溪水里,我们相互给对方清洗着酣畅淋漓后的汗腺排泄液,每当这时,总有一缕流云遮住明月,我仰望着流云明月,说:“凤书,你看,流云多自私啊,她自己看着我们,却不让明月看我们,你要是为破解人类爱情问题献出时辰,你伟大了,流云一定不敢遮住明月。明月上有广寒宫,广寒宫里有嫦娥,嫦娥看见你也会觉得自愧不如。” 第035章大树下溪水里 “不要脸,读书越多越不要脸吗?流云明月稀罕看我们?那不是这周围的一切都看见了吗?你好贪心,有我还不够,还想嫦娥看你做这事?”说着,她把我扑倒在溪水里,像玉白的海豚一样在我身上滑动,我也像海豚一样在她体内徘徊。 “凤书,你别这么小气嘛,你已经完全拥有了我,嫦娥只是看看,离得那么远,有什么关系?” “你有什么好看的?也就是我让你为所欲为,嫦娥才不稀罕你。” 这一点我是特别自信的:“凤书,这话说得就不严谨了,我当然有异于常人之处了。” “那一点异于常人?你要说不出来,明天不给你肉吃。” 没肉吃不是要我的命吗?我必须得实实在在的告诉她:“凤书,我给你说过,你怎么忘了,我小时候特别穷,十岁之前没穿过裤子,十岁之后也没穿过底裤。” “啊,记得啊,这算什么异于常人。” “哎,你的逻辑思维有待加强,因为没有禁锢,野蛮生长,所以特别的大啊,你占大便宜了。” 片刻之后,她才反应过来,紧紧的抱着我,急促的说道:“不要脸,你是真不要脸,这些话都是从什么烂书里学来的,再说了,你跟人比过吗?你怎么确定就一定异于常人,真不要脸。” “我们算命的人,当然是严谨的,你不知道,在盛夏的傍晚,全村爷们儿都在水库里洗澡,光秃秃上百人,当然能非常明显的对比出来,他们好生羡慕我,说以后不知道哪个女人享福了,那时我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呢。那时我甚至觉得是个累赘,特别是跑起来时,它在风里晃荡,影响我的速度与平衡,我差点把它剪去一节,到头来是为你保留了它,你还不是占大便宜了吗?” 她又欢乐的笑起来:“好你个麦子,你是个十足的流氓,你被全村人看过了,我的只有你看过,我占什么便宜?才发现你这么不要脸,还在风里晃荡,影响速度与平衡,剪去一节,哈哈哈……” “凤书,这么严肃的讨论,你怎么如此儿戏?看见和拥有是两回事,就像你的美,所有人都能看见,可是只有我能把你的美拥入怀中,这能一样吗?”说到这里,使我想起那些射向梁凤书的炽热目光,一月一次的全厂早会,没一个人缺席,所有人都知道,只有在这时,可以凝望梁凤书好一阵,我一直认为,全都是为了看她才不缺席的。黑色职业装穿在她身上特别曼妙,看过的人,夜里恐怕都会不自觉的思念她的美,厂里那么辛苦枯燥,依然人满为患,肯定也是为了能一睹她的美。 日方管理人员见了她,更是媚眼带笑,像一双双饥饿的狼眼,面对各种诱惑,她不屑一顾。 厂门口长期有人在她出门时吹口哨,她骑上摩托车,绝尘而去,视若无人,留下一地叹息、失落…… 听了我的话,她故意严肃起来,我们鼻尖对着鼻尖,距离太近,我不能确定她是否真的严肃了:“麦子,你就是不要脸,不许反驳,我可没有光秃秃的满村里跑,还在风里晃荡。”她终是没忍住,又笑起来。 看来我真是没有为伟大爱情奉献真理的命,自我开始学算命时,就买了陶春兰家最宝贵的猪肉去,我自己都没舍得吃,希望从陶春兰那里,调查出我准确的出生时间,可是一直未能调查清楚。 现在梁凤书知道准确的出生时间,可是她不告诉我,我也想过买二斤猪肉去梁凤书家,问她的母亲、爷爷奶奶,可是我不敢,我怕她父亲带着天兵天将把我镇压了。 我那么卖力的在大树下,在溪水里使她快乐,可是却没有得到她准确的出生时间,使我没法研究爱情与命运的缘由,使我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人,这不得不说是一件遗憾事。 我觉得我唯一可以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就是弄清楚梁凤书这样完美的人,执着的爱我这个一无所有的无根飘萍,必定这个领域还是一片空白地,作为一个精通算命的人,只要有准确的生辰八字,一定是可以研究出这当中的因缘的,从而破解两个人真正能相爱的密码。 梁凤书视死如归,哪怕被折腾得筋疲力尽,也咬牙说道:“麦子,无论你怎么折腾我,也不会告诉你出生时辰的,绝不让你算出我为什么爱你,偏不让你给我算命,我的命我做主。” 我明白梁凤书这份倔强,要不是她视死如归的的倔强,以她的秀美,怎么也轮不到我,可我还是想为破解爱情密码做贡献,必定这是关乎全人类的事情。 月光在溪水里晃荡,夜风梳理着我们的经脉,夏天到了,草丛中卿卿我我的杂乱无章,一条活力四射的鱼从溪水里蹦像夜空,“咚”的一声又落进水里,涟漪推开月光,水面一时变得银波荡漾。 她傲慢的躺在我的怀里,听夜奏响最美的旋律,对我的遗憾加以安慰,并说:“麦子,我就是只爱你,这一辈子都只爱你,你该满足了,别想那么伟大的事情,就算你有破解爱情密码的本事,也不要那样去做,就因为神鬼莫测,爱情才伟大,你要是老是逼我说生辰八字,就算是欺负我,你要是敢欺负我,我,我……”她突然落寞起来,看着我说:“我该怎么办?” 很多像她二十岁的年纪,一定会说:“你要是敢欺负我,我爸我妈一定不会饶了你。”梁凤书却从来不提她爸、她妈,连爷爷奶奶也不拿出来吓唬我,她也从不说她心中的委屈,还要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仿佛坚强得像一座山。 面对她突然的落寞,我只能安慰她:“凤书,你是救我于苦难的大慈大悲的女菩萨,怎么会欺负女菩萨呢?我什么都听你的,绝不会欺负你。” 她想了想:“以后你要是好了,你再爱别人,我怎么办?我比你大三岁呢,会比你先老。” 我还没有想好怎么回答她的问题,她已经说道:“以后,嗯,以后太漫长,算了,再不想以后了。” 梁凤书是一个说得出做得到的人,自此以后,我们再不谈以后的问题,从不为遥远的将来而忧心,只为眼前的快乐,聊得最多的是文学,她事前事后都要我给她说那些我看过的书,要是刚好她也看过,我们就能彼此讨论好久,却从不为此争论伤和气。 在我流浪的一年里,拼命看书是为了消磨孤独和苦难,在与梁凤书相爱以后,近乎比赛似的看书。说句实在话,我是怕失去她的,她有一个文学梦,她是因为我对文学的特殊理解而爱上我,我必须得让她永远也无法追上我,所以拼命看书。 在我们不能去大树下的日子里,我每天坚持给她写一封长长的信,以表达我对她的深情,深情是真的,私心也是有的,怕她不再爱我,但信中从不露出这担心。冥冥之中我能感觉到,只要我保持进步,她不会不爱我,所以每封信都写得特别认真,写得特别丰满悠长。 爱,是不需要学习的,只要心中装着一个人,或者是想和另一个人做些那方面的欢乐事情,便会想方设法的去讨那个人欢心。爱,更不需要像算命一样,要背那么多的口诀,有那么多需要遵守的轨迹和程式。 虽然我只有十七岁,经过观察发现,一直爱着,轻松愉悦,要是一方觉得不爱了,另一方又不放手,爱情后遗症会很严重。同部门的那个本地仔,他想方设法睡了一个流水线上的漂亮姑娘,姑娘年纪也才十七八岁,没多久,本地仔就厌烦了那姑娘,又想方设法的躲着他,远远的看见那姑娘往办公室来时,他便躲起来,让我们说他不在,每次都弄得姑娘含怨而去。 终于姑娘不来找他了,或许是知道强扭的瓜不甜,一段感情就这样结束。没想到的是,姑娘里肚子有了,这下便是要死要活的在办公室闹,梁凤书懒得管,厂里无人管,这样的事情不少,管不过来,况且这是私人事情,只得当事人自己处理。 姑娘的父母亲都在工厂里,三口人工作是为了家里两个弟弟读书,事情众人皆知后,不得不说,姑娘的父母要求是简单的,要本地仔一万块钱就算把事情了结了。可是本地仔觉得一万块太多了,他在办公室抱怨说:“一万块,想得出来,一万块可以在外面干一百次,每次还能跟不一样的人。” 本地仔这话确实禽兽不如,但他说的次数是符合行情的,只不过不该这样对比,不同的人价格不一样,爱情值多少钱?况且,据姑娘的父母在办公室所陈述,是这个本地仔把姑娘从女孩变成了女人,似乎问题就不简单了。 我当时想啊,我也是把梁凤书从女孩变成了女人,要是她也和这姑娘一样怀上了,我该怎么办?我连自己都养不活,还能拖家带口吗?为此担心了好一阵,谢天谢地,梁凤书没有怀上。 姑娘不提钱,只每天到办公室来哭,她不知道本地仔的家里具体地址,只能来办公室哭,虽然并没有人理会她的眼泪,本地仔早已请长假不来上班了,姑娘就算有孟姜女哭长城的耐心和勇气,也是枉然。 过了几天,我正在办公室准备去送其他部门的文件,听见办公室外很大的一声沉闷的声响,立刻伴随着保安的尖叫声,姑娘从办公楼顶跳下来了,她没有翅膀,不会飞翔,当然也不会武侠小说里的轻功,所以鲜血在她的遗体旁蔓延出一大片艳红。 事情闹到这地步,终于有人和相关部门出面来解决了,据说厂里赔了一笔钱,本地仔家里赔了能让他快乐上千次的钱,姑娘的双亲带着钱,还有姑娘的骨灰离开了工厂,应该是“荣归故里”了。 工厂的一切照旧,好像事情从没发生过一样,没有人记起那场爱情后遗症,可能只有我依然清晰的记得姑娘哀怨的脸,还有那一地艳红。不是我比别人更有良善,只因她跳下来的地方,正是我除夕,饿着肚子夜遥望故乡的地方,我也曾长久的站在那里。 我不知道姑娘站在那里时看到了什么,是什么执念让她放弃活下去的希望,她可能觉得自己殉了爱情,可是她不知道,本地仔是按次数计价的,“爱情”在各自心中有如此大的差距。姑娘把魂魄留在了异乡,魂魄无法坐火车,一定得留在异乡了,我在异乡独自流浪过,我知道那种孤独和悲凉,突然想到,姑娘不用像我一样在异乡独自流浪,魂魄是自由的,她可以守着她爱的本地仔了。 我比姑娘幸运,我和她曾站在同样的地方,虽然那一夜我没有望见故乡,也没有从风中闻到故乡的贫瘠味道,可是我看到了一个让我快乐的萍踪萍踪侠影。 那时的我只知道快乐,并不知道怎么避孕,在单方面“殉情”发生以后,我曾战战兢兢的问过梁凤书:“要是有了怎么办?” “你才想起啊?做之前没有想过?读那么多书不知道?”梁凤书从不给我冷脸,说这些话的时候也带着笑。 见我魂不守舍的样子,她才又安慰说:“你怕我也从那地方跳下来啊?放心吧,不会有的。” 按理,全天下人快乐以后都可能怀孕,但梁凤书非常笃定她不会,为什么,她没说,我没问,我是相信她的。 她反而问我:“除夕夜,要是我没去,你站在她跳下去的地方,饿着肚子,应该很恨那些满城欢聚的人吧?你当时想象无论怎么丰富,你一定想不到,几个月后,有一位姑娘会在同样的地方跳下去,从此再不留恋人间。” 黑夜里,溪水边,梁凤书说得非常平淡,就像与我讨论文学一样,而我很是佩服她的这份镇定,万事不惧,看来确实是女菩萨。 那一夜,云淡风轻,溪水潺潺,蛙虫齐声高歌,正是我们快乐的好良辰,当我从她身上下来时,我指着天上的明月:“凤书你看,流云没有遮住明月,刚才嫦娥一定看见来了,一定是流云知道了你的伟大。” 第036章逃离束缚 六月,太阳炙烤着大地,南方火热。 如此炎热的夜晚,要是能和梁凤书在溪水里滚一回,定然是无比凉爽,我已经两个月没有和她去大树下的溪水里了。但这两个月并不影响我们体会最珍贵的快乐,在午饭后办公室里的人都瞌睡时,我们在楼梯靠近楼顶的最后一层,施展着不同的高难度姿势。 那种感觉特别刺激,以为会有人上来撞见,但从没有被人撞见过,下一次做的时候,依然会担心被撞见。穿着黑色职业西服套装的梁凤书特别让我着迷,觉得比在大树下什么都不穿更美,怎能不让我激动,她会满足我所有的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从不拒绝。 燥热的宿舍里风也是热的,同宿舍的人发出的膻味更加的浓,而我知道,马上就要离开这鬼地方了。就在白天,我们在楼梯上做完以后,梁凤书告诉我一个惊喜万分的消息:“麦子,明天早上四点,在厂门口等我,千万别忘了。” 看着她一脸的认真,我以为是要改白天乐为晨乐了:“凌晨四点,大树下有点凉哦,我是无所谓,做完上班,不是会影响你的衣着整齐吗?” 当然,我是故意这样说的,她却认真起来,靠着我叹一口气:“哎,我是爱上了一个什么人哦,脑子里就那一件事吗?什么时候是个够呢?” “这事能够吗?凤书,我如此的异于常人,你如此的美丽诱人,定要做到地老天荒,最好一天都别浪费。” 她站起来,先整理齐膝裙,再整理上装,完美无瑕,一把拉起我,给我也整理好,边整理边说:“正是如你所愿了,以后我们再不用偷偷摸摸,一天都不浪费,证件都办好了,你的身份证我早已取出来,明天早上,轻装出发,你也没什么重要东西,千万记得,别睡过头了。” 自我们决定逃离时,她问我去哪里,我只说了“深圳”后,从此我再没有关心过这件事,应该说,自我和她好上以后,所有事情都是她在办,连工资都是她帮我领走放起来了,我对她是很放心的。没什么可失去,也就没什么需要担心,我生活得很惬意,有了梁凤书,就像有了全能管家,而且是可以让我非常快乐的漂亮管家。 在我的心里,钱是非常重要的,穷苦人出生,从山村到城里,山村哪怕掏一根红薯也能填饱肚子,城里却不行,所有的一切都需要钱,对钱这个事情,我是最重视的,像生命一样重要。也曾那么想过,要是梁凤书拿着我的钱跑了,就像我拿着肖玲玲的钱跑了一样,我又会被打回原型—流浪的野狗,仔细再一想,梁凤书跟其他人不一样,一来我每月就那么点工资,除掉吃饭以及日常开销,也剩不下几个钱,再者,是我把她从女孩变成了女人,当然,也是她把我从男孩变成了男人。 世道浑浊,用陶春兰的话说:“人心隔肚皮,谁也不能信。”可是我相信梁凤书。 一夜舍不得睡,看一会儿书,又看一会儿她给我买的电子表。 东方的天空刚刚露出一道白色的亮边,我们的摩托车已经飞驰在去往深圳的路上,我紧紧的抱着她的腰,激动万分,在清凉的风中,一直向南飞。 一九九七年六月,离香港回归还有不到一个月,我终于到达了离家时选定的目的地,在梁凤书的谋划下,一切都很顺利,所有证件齐全,我们携手并肩、无所畏惧的走在深圳的街头,我激情豪迈的唱起来:“一九七九年,那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 一九七九年春天来到这个世界的我,历经山村十六年贫穷,历经一年野狗般的生活,享受了半年爱情的滋养,终于到达老人画的这个圈里了,怎能不高兴万分?这里是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是带着全国人民奔向富裕的火车头,人生的第一个愿望实现了。 看着兴奋无比的我,梁凤书也显得开心无比,她说:“应该唱《走进新时达》,我们走进了我们的新时代。” 满大街都放着《走进新时代》,还有另一首《东方之珠》,香港即将回归的喜悦塞满了整个城市。 在一家旅馆住下来,我看到梁凤书的脸上洋溢着从来没有的光彩,她终于是自由了,虽然一路骑摩托车让她有些疲倦。我们兴奋的紧紧搂在一起,迫不及待的好一番折腾,完事后,四仰八叉的躺着,无比舒坦,洗澡时,她说:“麦子,我们先什么也不想,好好的玩上一段时间,等香港回归以后,再做打算。” 我依然是露出穷苦人的相来:“钱够吗?”其实,就算钱不够,我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不用担心,一切都在掌握之中。”听着她非常自信的话,我仿佛看到诸葛孔明再世,运筹帷幄之间、决胜千里之外。 终于折腾饿了,下楼去吃饭时,摩托车不见了,梁凤书依然是潇洒的说道:“不要啦,就当是送给深圳的见面礼了,以后我们不骑摩托车,等有钱了买汽车。”她总是比我大气,她是英姿飒爽的女豪杰。 楼更高,车更多,这是我费尽周折到达深圳的感觉。 从银行出来,她把带的一笔“巨款”存进银行,用的是我的身份证,于是,我有了第一个银行账户,看着上面的数字,我激动万分,那些钱够我在山村里建好几座房子。那时的银行系统不像现在,只要账户上有钱,走遍天下都能取。跨区域汇兑需要几道手续,我们是逃出来的,所有的现金都是梁凤书贴身带出来,我无法想象她有过怎样的准备过程,在逃出来以前,她把那些现金都放在何处,当然,我似乎是不用担心的,她总是能把事情做得如此完美。 我盯着一串数字没看几秒钟,她拿过存在放在她的包里,温柔的说:“麦子,这是我们共同的钱,名字是存在你账户上,可是这存折得我放着。” 突然想起,肖玲玲和我也曾有一笔共同的钱,但是我独自带着跑了,尽管这样想,我能确定梁凤书不会带着我们的钱跑了。 她见我有些发愣,一定是看出我这个穷小子的小心眼了,低声问道:“不放心吗?”她拍拍前面的小背包:“放心吧,谁也夺不去。” 我很怕伤了她的心,我是明白她苦楚的人,只是我们从不说她心里那些悲凉,她明白我明白她,所以不用说。如果我怀疑她会拿着钱跑了,她该多伤心啊!听她并无此意,我马上说:“凤书,等我们要用钱时,能取出来吗?” 她又开心的笑起来,而我是故意那样说的,那样说了她会开心,我这个会算命看相的人,好像天然就能看透人的心思,那时的我虽然对外面的世界还很懵懂,可察言观色的本事已经不容小觑。自小就是看着旁人脸色长大的人,能不知道吗? 在她笑的时候,我已经明白过来为什么存我的名字,她是担心被家里查到,依然担心问道:“你家里一定能知道是和我跑了,存我的名字钱就安全吗?” “放心吧,她们没有权利调查你,再说了,我给家里留了一封长长的信,他们看了会明白的。” 我没有继续问下去,不知道她给家里留下一封怎样的信,我想,怎样的信也无法让家里原谅她的,她现在“众叛亲离”后只有我了,突然觉得自己那么重要,我以后必须得对她好。不禁回想当初,肖玲玲就没有有这个勇气,她比我还小。 梁凤书脸上看不到丝毫忧愁,就像获得了新生。 天那么热,我们好像有无穷的能量玩耍,这个城市让我们看不够。 随意的坐上一辆公交车,一直坐到底,再坐回到出发的地方,再上另一辆车,还是如此。我已经不晕车了,一双眼睛觉得都不够用,世界如此繁华,我要在繁华中寻找到自己扎根下去的地方,而繁华好像不认识我。 城市那么大,人那么多,我那么小,像大海里的鱼虾,我和梁凤书不能相忘江湖,我们要相濡以沫。 在工厂,她是得天独厚的当地人,她是那片海里能翻起一些浪花的鱼,可是她为了我这只小虾米,我们一起来到一片陌生地,她和我一样成为身在异乡的求索者,我们自由了,可是我们变得更渺小。 她在笑,我能看见她心里的泪,她坚强得像一座山,她的手在我手里显得很柔软,我却依然是一个风雨飘摇中的小鸟,没有一双大翅膀可以让她依靠,把怜悯、愧疚和希望放在心里,我要陪她一起笑。 我们租下一个房间,我们有了一个窝,窝虽小,足可以放下我们两个。我们抛弃了大树下,抛弃了小溪边,抛弃了让人战战兢兢的楼梯,在我们的窝里更加挥洒自如,我们说过“不浪费每一天”。我们自由自在的爱,无所顾忌的做,年青的我们不知疲倦,我们缠绵在一起就不想分开,在我们简陋的窝里,我们情比金坚,沉迷爱恋。 那时候,我们已经崇尚简单的生活,拥有的所有一切只需要两个背包就可以带走,能自由相爱,其它都可以不要,年轻真好。 我们终于可以一起去夜市逛书摊,不存书是我们约定的原则,每次四本,她挑两本,我挑两本,看完再买。 窗外灯火迷离,我们在简陋的窝里谈天说地,从不表露丝毫愁绪,我们靠在一起,我喂她喝一口水,她幸福得紧紧相依。听着不远处的车水马龙,听见窗外惊天动地,她靠着我,我靠着她,只有那个风扇吱吱呀呀的不停旋转,我们平静安然。 香港回归的那天夜晚,我们在离罗湖桥几条街外和人潮一起激动,我们见证着伟大时刻的到来,我们唱着《走进新时代》,我们终于要开始思考面对未来。 茫茫都市里,只能从生存开始,虽不畏惧,可我们是稚嫩的青年,我们决定一起去找工作前一晚,我对她说:“凤书,绝不进工厂,流水线太熬人,你会流利的日语,应该找一个体面的工作。”我刚说完,自己就后悔了,马上又说道:“不,我不要你出去工作,外面那些男人坏得很,你在家里看书、写稿子,去投稿,当一个作家。” 她第一次踌躇着,眼神里全是迷茫,像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姑娘一样望着我,突然拉着我的手哭起来,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麦子,我第一次出远门,我想爷爷奶奶了,他们肯定很失望,他们肯定很伤心,家里人肯定不要我了,我现在只有你了,麦子,我不要和你分开,要是我们不在一个单位工作,我会死的,你不在我身边,我无法坚强。” 突如其来的泪水弄得我心里乱糟糟,就像一汪平静的清潭,突然跳进一个调皮的孩子,连浪都没有方向。我紧紧的抱着她,我说:“放心吧,我的凤书,我早已知道这个世界的残忍、残酷、还有防不胜防的欺骗,以后的道路再险,我也能护你周全。你忘了吗?我曾在那么艰难中活下来,而且还能存两千块钱,你这辈子我负责,等我们有所成就,我陪你一起回家。” 十八岁的我,突然想做一个横刀立马的大英雄,或许我的力气不够,或许我的武功不高,面对爱人的泪水,只有坚强。我安慰她说:“凤书,你记得吗?你说你最开始喜欢我,是因为我流落在街头,卧在路灯下时,尚能泰然看书而让你感动,你想想,什么事情能难倒我?我们不会分开的,这一辈子都不会分开。” 虽然我是凭着勇气说的话,但我知道,我是一个勤劳不怕苦的人,山村那么崎岖的路都走过了,莫非都市的平坦大道能难住我?风雪交加时尚能赤脚前行,在南方温暖的天空下,怎么也不可能更艰难。 第037章我们在异乡 她终于收住泪水,我知道,她是一个优秀的人,她只是一时迷失了方向,她委屈的泪水足以让我肝肠寸断。 我能理解她的泪水,我记得自己离家时的一路悲伤,我是一个不爱故乡的人,尚且泪洒一路,她怎么能撑这么久才流泪,她比我坚强。 她走到窗前,其实窗外什么也看不见,除了密密麻麻的房子,就是密密麻麻的人流、车流,还有那些昼夜不停发出叮叮当当响的建筑工地。她回头看着我时,美得像一个仙女,轻轻叹一口气,又开始逞强了:“麦子,你比我小,听我的,我们先找一个工作,挣些钱再说,嗯,不进工厂,那就做别的,总饿不死我们的。” 她板着指头算我们还有多少钱,能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支撑大半年,算着算着开始安慰我,好像刚才哭的是我一样:“麦子,不怕,我们不怕,我们能在这里扎下根来。” 从那时起,我就搞不懂女人心中到底有着怎样的曲折,我也是从那时起,是一个愿意配合女人情绪的人,必定那时我还太年轻,没把握好分寸,突然笑出声来,气氛一下弄得很尴尬,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笑。 她不干了,非得要我解释为什么发笑,我的笑和她刚才的泪一样,不那么容易收得住,收放自如的功力还不够,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在她面前也提不起来。我没收住笑,她楞住了,随后泪水啪嗒啪嗒的落下来,她的泪水终于使我的笑能稳住了,忙拉过她到身边,为她拭去眼泪,她望着我:“你说,你笑什么?” 我憋住一口气,不想再看她落泪,忙解释道:“你太可爱了,哭得梨花带雨时,比林黛玉还让人疼,又突然之间坚强起来,你是林黛玉和王熙凤的二合一啊!” 她歪着头:“所以你就笑我?” “不是,是你太可爱了,有你这样可爱的女朋友,我开心。” “根本不是这样,你根本就是笑话我,你根本就不爱我了。” 我必须得严肃起来,拉着她的手,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轻言细语的说:“凤书,你特别优秀,你知道的,我见过各种人,你比那些各种人都优秀,都美……” 她及时打断了我:“比你的肖玲玲好吗?” “肖玲玲不是我的,我们只是邻居,凑巧一起长大,你才是我的。” 我以为她突然的转移话题,已经忘了刚才我的笑,但她又转回来了:“你刚才为什么笑我?” 我已经不能确定刚才有没有笑过了,既然问起,我又得重新整理情绪,说:“好吧,我老实交代,确实笑你了,主要是开心,因为你前后情绪变化太快,使得我开心的笑了。” “根本不是这样。”刚说完,她好像回忆起了自己刚才的样子,自己也笑起来了,说:“你不想听我的了吗?你现在就开始不想听我话了。” 我学着她刚才的样子:“根本不是这样。” 她提高嗓门:“根本就是这样。”说完,又偃旗息鼓地靠着我:“麦子,我们必须要分开吗?我一秒钟也不想和你分开,我们必须在一起工作,好不好?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只有你在我身边时,我觉得自己特别强大。” “凤姐姐,你可是做个课长的人哦。” 她突然掐着我的胳膊,脸凑到我的眼前,使我看不清她的脸,只听得她质问道:“你叫谁姐姐呢?叫谁姐姐呢?” “我错了,我错了,我们不分开,我哪里舍得和你分开嘛,你知道的,我是最不愿意和你分开的。” “不是说这个,我问你叫谁姐姐呢?你想提醒我,我比你大吗?” “冤枉,绝对冤枉,根本就不是这样。” 她松开我的胳膊,义正言辞的说道:“麦子,在外面不准说我比你大,听到没有,不准别人知道我比你大。” 我拼命的点头,她问道:“那你说,我们明天要不要一起去找工作,找什么样的工作。” 我虽年纪比她小,可是我经历的苦难比她多,对人心的险恶和遍地陷阱认识得更清楚,我也知道梁凤书的优秀,她玲珑身段,秀美脸庞,流利的日语,找一个好工作不难。可是我不想让她去工作,在饭店打工时,我曾看见老板掐漂亮女服务员的屁股,梁凤书是我的,她如此的美,要是出去工作,没跟我一起,肯定也会被别人占便宜,她要是反抗,必然与人打起来,她怎么能打得过别人。 我们在深圳举目无靠,相依为命,我们谁也打不过,谁也不能招惹,暂时还只能夹起尾巴做人,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让别人靠近她的美,甚至别让人知道她。 梁凤书不用刻意打扮,一件短袖体恤衫,一条牛仔裤,就是春风又绿江南一般的美,天然带着灵秀韵,我怕保护不了她,我不能说出我的担心。我也知道她的刚烈,日企里的高管,等在厂门外的流氓,谁也没能占到她半点,但是现在不一样,这是一个我们两没有依靠的地方,她不是梁红玉,也不是花木兰,她也没法像赵子龙一样杀个几进几出,远离危险,是最可靠的办法。 可是我知道,我一个人工作,一定没法支撑起房租、生活费,我还只能做一个最底层的工作,虽然我有算命看相的本事,却无用武之地,我说:“凤书,我们玩的这段时间,我想好了,我以前做过服务员,找一个服务员的工作应该是没问题的,但是服务员工资低,不一定能付得起我们的房租,也只能先做这个打算。” “我和你一起去做服务员。” “那不行,那样浪费、委屈了你的本事。你别着急,我们还有存款,我先出去工作看看情况和行情,你在家里看书写作,写好后给报社、杂志投稿,不试一试怎么知道呢?真到山穷水尽的时候,到时再说,那时候我们大不了一起做服务员。” 作为一个会算命看相的人,逻辑当然是第一重要的,尽管我年纪小,思维却可以超越很多人的,不然怎么能从那些无良老板手里骗出我的身份证,不然怎么能安然活下来,并且逃过每一次查暂住证,所以我是有把握与生活抗争的人,记得陶春兰说过:“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赤脚的不怕穿鞋的,老实人不欺,恶人也不怕。” 我展开墙角每天买的那些报纸,指给梁凤书看,分析说:“这个,这个是骗人的,这个是真的,但是可能没那么容易应聘上,你看,这个,这个,都是招办公室人员的,你可以做,等我们钱实在不够了,你也不用做服务员,这些工作都比服务员好。” 她带着十分仰慕的表情看着我:“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我可是真正奔波过一年的人哦,凤书,你想想,在工厂这半年,我们学到了一门本事,我们会使用电脑啊,我还是你亲自教的呢,我们不怕找不到工作,我们比很多人都优秀,都聪明,长得都比他们强,别担心,以后我还是所有的都听你的。” 女人心里的节拍总是没有章法的,她只关注着:“你刚才都说好了,哪里是你听我的,分明是让我听你的,我不干,我要和你一起去工作,我不要和你分开,不然我会死的,真的,你不要把我一个人放在家里。” 好吧,全白说了,她都依死相逼了,我能怎么样呢?我明白她的心,就像我刚离开我不爱的故乡一样,她没有我小时候的艰苦生活,她还无法突然面对一个人在异乡的孤独,她说的并非不是心里话。 想想半年以来,我们从不为怎么活下去而讨论,要么说情话,要么聊看过的书,在这改革开放的前沿地,我们已经开始在生活中挣扎了,她开始在脸上挂着愁绪,我也常常走神,必须得时时想着生活。 梁凤书并非突然变了一个人,她依然是说到做到、思路清晰、谋划周密、调理分明的人,只是在陌生的地方,她的情绪走入了一条荒芜的路,这条路模糊不清,她的身边只有我,我们打打闹闹中,在模糊不清的混沌中保持快乐,使我们的爱情保持甜美。 我已经十八岁了,这一年半,好像突然之间长高了许多,虽不是一个高大魁梧的人,可却是一个玉树临风的翩翩少年,加上所看的那些书,使我的神情里展现着几分不俗,有着几分灵秀,有着让人不干小觑的卓越气质。 二十一岁的梁凤书,在我们的爱情滋养中,她变得更亭亭玉立,本是一个雷厉风行的精干美人,加上她的书卷气,走在街头,与那些故作妖娆、浓妆艳抹、卖弄风情的人大不一样,她的美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她的美有一种使人不敢轻易靠近的力量感。 梁凤书从小的富裕生活,还有她的科长经历,使她对衣着打扮、表情神态有着不俗之气,这一点,是她影响了我。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生活中的每个人,从来都是以貌取人的,在梁凤书的影响、细心引导下,我也没了山村出来的“土气”,我们手拉手走在街上,像一对神雕侠侣,让过往人侧目而视。 一次我们去夜市上买了书往回走,突然见到街上鸡飞狗跳的,我立刻反应过来,遇到查暂住证的了,我是出于本能的想跑,几乎忘了梁凤书办好了所有证件。梁凤书看出我的慌张,拉着我的手,对我笑道:“麦子,你慌什么?” 她拉着我的手继续向前走,一个联防队员向我们走来,证件都在梁凤书随身的包里,她却没有要拿证件的意思。从前我见到那些查证件的人,个个趾高气扬,而这个联防队员走到我们面前时,他神情游移不定,脸上没有我从前所见的趾高气扬,他用普通话问:“暂住证,你们的暂住证。” 梁凤书抬眼轻看一眼,镇定自若,用粤语说道:“你也配看我证件?”我非常熟悉她对旁人的这份傲气和冷漠。 我以为会争吵起来,必定这里不是在她的家乡,只见另一个会说粤语的走过来,把刚才的队员指使走了,快速打量我们一番,用粤语说到:“他听不懂粤语,你们走吧。”临走时,我看见他的眼睛快落在梁凤书身上了。 她拉着我的手若无其事的向前走,我们用粤语说笑着,当然,是她教会了我说粤语,这让很多人难以看清我们身份,加上梁凤书的傲气和冷漠,还有她带着不俗之美的力量感,旁人更是猜不透我们,而我们只是异乡的浮萍。 她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改变了我很多观念,我们跟房东租房子时,她对房东用粤语轻描淡写的说:“家里不方便,出来住,说不上住多久,钱不少你的就行。”而她已经把价格给房东打了五折,房东竟然也同意了,还笑说到:“好,好,好,租给你们这样的人也少麻烦。” 我就是跟她学会凭空编出一些话来应付别人,而且镇定自若,一点也不脸红心跳。我们不做饭,每天去吃港式茶餐厅八九元一份的套餐,遇到旁边色眯眯的人跟她打招呼时,她冷冷的语气,故意用日语奚落别人,就算万一被人听懂了,也能显得极其得体,有时正好有日本人在旁边吃饭,跟她招呼,她也冷冷的只说一两句,故意和我做出极其相爱的样子,她的精神和气质、反应能力,一般人根本学不了,那是她骨子里带着的。 我们生活简单,所有吃穿住行都是她安排,逃出来时没带什么行李,我以前都是穿工作服,到了深圳,她不让我在夜市上买衣服穿,她说:“我们还没稳定,东西要少而精,衣服更是要如此,穿得要让人看着不俗,减少很多麻烦,我奶奶教我的,我奶奶年轻时可是千金大小姐。” 半年来,她教会我,吃饭尽量别出声响,我是喝稀饭十几年如一日的人,我们村里人喝稀饭都像要比着谁声音大一样,为此我开始很斯文的吃饭。她甚至纠正我走路的姿势、坐着的姿势,站着的姿势,眼神都会亲自给我示范,她的这些习惯,一来是有一个疼爱她的奶奶教她,二来是日企工厂里作为一个管理人员养成的习惯。 我这个山村里出生的孩子,要是没有遇到梁凤书,哪里能这么快改变自己,我更加怨恨我出生的那个穷地方,偏远的山村欠缺的不只是财富。 第038章女人的优越 我早早的起来,洗澡换衣服,打扮得整整齐齐,还把昨夜的战场做了清理,下楼去买了我的稀饭她的豆浆,六个包子四个馒头,外加两份报纸。朝阳已经升起,都市就快要开始喧闹而繁忙了,嘴上叼着牙签的青中年,懒懒散散的走在晨曦里,他们都已经吃完早茶,看来我还起得不够早。 摆好买回的东西,马上就可以开始优雅的早茶,而她依然用一个柔美的姿态沉睡着。我轻轻的把她的头移到我的腿上,她就势揽着我的腰,继续春秋大梦,我只得小声的提醒她:“该起床了,用膳后还要找工作。” 她用力的把眼睛睁开一丝缝隙,旋即又合上,睡意朦胧的说道:“你干什么啊,一大早穿得周吴郑王的干什么啊?来,再睡会儿。”说着,就拉我躺下去。 猛然想起,为了急着出去找工作,忘记了我们的起床前运动,我即刻快速的爬了上去,她才慢慢从睡意朦胧中清醒过来,完事以后,见我的头发已经抹了定型摩丝,不解似的又问道:“干什么啊?还这么早呢。” “你怎么忘了,昨天我们商量好今天开始找工作的。” “找什么工作?不找工作,不能听你的。”说完,留下我一个人痴呆起来,她去洗漱。 我样子痴呆了,我的脑子在飞快的旋转,昨天确实说好了今天要开始工作了,我都已经计划好了路线,先到就近的两个人才市场去看看,我们以前去逛过几次,那里人生人海,人肉气熏翻天,为了工作,必须要去看看的,然后坐公交车,到达几条繁华的街,去寻找那些张贴的招聘牌子。在坐公交的过程中,看今天的报纸招聘广告,筛选出自己觉得值得去试试的,这是我计划好的流程。 不找工作?真是说变就变啊,我是一个穷小子,必须得挣钱啊,不然我离家千里来干什么?陶春兰说过:“人不能坐吃山空,年轻时不要贪生。”当然得工作啊,都玩了一个月了,这期间去银行取了三次前,已经从罗湖到蛇口游览得滚瓜烂熟,不能再玩下去了。 洗漱完出来,她显得神采奕奕,坐在茶几前,开始吃早餐,招呼我说:“别发呆了,来,吃早茶了。” 想起她昨天梨花带雨的模样,今天竟然看不到一丝哀伤,她却滔滔不绝的说起来:“麦子,我们不能去给别人打工,打工挣的钱付不起房租,我们还怎么在一起?昨天你睡着以后,我一直想着我们的事情,到天快亮时才睡。我仔细想过了,我们两个都去打工的话,累死累活的,钱挣不到不说,把青春白白荒芜了,我们也会变得越来越落魄,最后可能连这个窝都保不住,还是听我的吧,一定错不了。” 她对我说话总是温柔动听的,所以我愿意什么都听她的,根本舍不得、不忍心反对。当然,我的反对是没有用的,而且我已经习惯听她安排了,从没错过,能顺利到达我的梦想地,也是靠她的“独断专行”,我要是不听她的,一定会再演一场梨花带雨,到时还是得投降,不如早点投降,显得我很大度。 我做出专心听她分析的姿势,就像接听圣旨一样,她继续发表演说:“到底做什么,别急着下决定,这里是深圳,这里遍地都是机会,我有几个大概的打算,总之是不给别人打工的。你看新闻了吧,华强北的电脑市场将来要搬进赛格,华强北将是亚洲最大的电子市场,我们可以看看在那里做一个什么生意,你那么聪明,我们一定能做成,顺便在生意中加入算命看相,谁能有这本事?哈哈哈。” 她开心得像我们已经大展鸿图了一样,靠着我的肩,乐得春意盎然的。 我反复咀嚼着她的话,显得非常深沉,还没消化好,她又继续说道:“罗湖的电子市场也可以,很多进口的日本电器没有中文,我可以做翻译,我们可以开家影印店,除了做翻译,顺便卖点什么,就这两件事情,我们都是能实现的,只要我们往这路上想,还能想出很多能做的来。等生意做成了,稳定下来,我再开始写些稿子,我们一起去自读深圳大学,再混个大学文凭,这样的话,我们定能天长地久,你说好不好啊?” 这也是山村青年和城里青年的底气区别,她不说,我是连想都不敢想的,只一件事,哪里来的本钱?我算是一个聪明机灵的山村孩子了,出门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活下去,怎么解决吃穿住行,绝不敢想自己当老板这件事,痴心妄想也想不了这么大。 就在昨天,我读完了两本普希金的作品,早先读过关于普希金的传记,他出生于贵族家庭,虽是家道中落,但从小也是上的贵族学校,他小时候肯定不用做农活,肯定不会营养不良,而且还有私教,有各种书可以看,他毕业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国家外交部。 想想我这个出生在山村的孩子的小时候,看书?学校的老师都不一定有几本书可以看,营养不良的长得像个大头娃娃,我得牵着李瞎子到处去算命,回到家还得洗衣做饭,夜里点煤油灯都得节约着,根本不可能知道什么叫图书馆,什么叫文学,自己的祖国每天发生了那些大事都不知道,传到山村的新闻早已是旧闻,身边全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甚至连洗澡刷牙都没有形成习惯。 祖国的官方语言—普通话,我的普通话是在外流浪时才开始学的,我的老师没一个上课会说普通话,我中学的英语老师,说着一口地道的我们本地味英语。我想,他的英语不只是我们学生听不懂,外国人也是听不懂的,就算请个翻译,也得先把他的英语翻译成普通话,然后把普通话翻译成外国人听得懂的英语。全镇没有书店,更没有图书馆,每天把两三个小时花在上学、回家的路上,除掉家务活的时间,就算偶尔得了一本破书,又能有多少时间看? 我一直很感谢一年的流浪、落魄生涯,让我只能专注看书,不然可能得自己把自己乱想致死,那么可怜的生活,其实死了可能是一个好的选择,说不定来生会是普希金,哎,他为什么也死得那么早呢? 我从不羡慕那些号称伟大的人,一个也不羡慕,也不崇拜,十几岁到四十岁都没改变过这个习惯,我仔细想想,普希金要是和我一样的出生,他十六岁都未必走得出山村,最多也就是和我一样,先得想想怎么活下去,什么狗屁文学将通通跟他没有关系,以他那个长相,梁凤书都看不上他,世界又怎么会有普希金?怎么会有《青铜骑士》、《自由颂》…… 听着梁凤书的娓娓讲述,我突然明白自己出生所带着的思维局限,明白自己自卑而目光狭窄的根源。梁凤书的父亲在她心目中虽然是个混蛋,但这个混蛋是个生意人,是个有钱人,给了她衣食无忧的生活,耳闻目染了她的思维和眼界,她富裕的家庭给了她万一失败后的保障,她说:“万一我们的钱不够,我让我同学找我奶奶给我寄来,我爷爷奶奶一定会帮我的。” 要是我失败了,抹眼泪的布都没有,只能缩卷在街角,看着不认识我的那些繁华,甚至生命都会过早的枯萎,好在我是打不死的野狗,我是一个带着灵气的俊朗少年,我遇到了我的贵人—梁凤书,我才从野狗变成了人模人样。 我自己常常想,要是我没有遇到梁凤书,我还要流浪多久,我还要像野狗一样去往何方,我什么时候能进入祖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我有一个梁凤书,亿万打工仔都能有一个梁凤书吗?千千万万像我一样出生在山村的孩子,他们能遇到他们的梁凤书吗? 所以,我能什么都听她的,甘愿听她的,不是因为她比我大三岁,我一直觉得她的智商和判断力是不如我的,但是我愿意和她爱得如胶似漆,因为她是拯救我于苦难的女菩萨,她使我脚下的路少了很多曲折,我是幸运的,我有梁凤书。 首先我得感谢我腊月没有回家,感谢我那天很无聊,所以神经病似的去那工厂区转悠;然后得感谢那些老板的黑良心,要是他们按时按量给我工钱,我会永远为他们当牛做马,我会因此错过我的梁凤书;还要感谢老天爷,因为那天老天没下雨,要是下雨了,我没有雨伞,只能缩卷在街角无望的看着天;最后感谢李瞎子让我读过几年书,使我认识字,能完整的写完梁凤书递给我的应聘表,天啊,竟然还得感谢肖玲玲对我的信任,不然根本没有路费离开山村;我得感谢我自己,我是一个好青年。 我当然很高兴的赞同道:“好,都听凤书的,我的凤书从来没有错过。” 她高兴地跳到我的背上,我清晰的看到,我嘴里嚼着还没吞下去的肉包子馅飞了出去,清晨的灿烂阳光正从窗户洒进来,那些飞出嘴里的肉沫在阳光中飞舞,引来几只苍蝇追逐。 她听见我咳嗽起来,忙给我拍着背:“对不起,对不起,麦子,呛着你了,快,喝我的豆浆。” 她秀美的手,正好挡住了我看苍蝇在阳光中追逐肉沫。 她不告诉我具体的出生时辰,使我无法破解我们的爱情密码,从而让我没法破解人类最看重的爱情问题,我没法做一个名垂万古的人了,做什么已经不重要,我爱她,连嘴里飞出的肉沫都是她的钱买的。 又想起肖玲玲,我们也曾这样肆无忌惮的开心,这时的我已经明白,为什么我不带着她一起逃离贫瘠封闭的故乡,而梁凤书只是给我说了一个时间,我什么都没想,就愿意和她奔向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除了外貌和学识,最主要的是带着肖玲玲会是一个负担,而梁凤书满足了我离开故乡时的幻想,她美貌不输肖玲玲,秀气和从小养成的气质是肖玲玲没有的,梁凤书的很多好肖玲玲都没有,她是一个我心中的完美女人。 她紧挨着我坐下来,温柔的说道:“这么早,你辛苦了,以后不用起来这么早啦,早了电子市场也没开门,去了也得白等。啊,我们不用分开了,不用找工作啦,昨天晚上我想好了,我们至少需要一部手机和一个传呼机,这样别人才能联系到我们,才能做生意,走吧,我们去取钱买手机。” 梁凤书并不是一个大手大脚花钱的人,但她要买的东西必须要买,我相信她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在买东西的事情上,除了买书她听我的建议,其它皆是她做主,包括我穿什么、吃什么等等,事无巨细,这让我空出好多精力“钻研”她…… 每当梁凤书告诉我她决定好的一件事情时,她对我说话的语气像哄孩子似的,极尽柔情,使我“乖乖听话”,她大我三岁,她觉得我是她儿子。她要撒娇时,马上把我变成老爷,她像一个与老爷私通后,向老爷诉说委屈的婢女,使我不得不做出“万般怜爱”的样子。 在工厂的半年时间,我几乎全是“儿子”,她像一个挡风遮雨的“母亲”,哄我多吃,哄我爱惜身体;自到了深圳,我们不上班,也不用担心被别人看见出双入对了,大多数时候我是“老爷”,我的“万般怜爱”的情绪常常不能一蹴而就,总要被她这个“满腔哀怨”的“婢女”恃宠而骄“闹”上好一阵。我们享受着无忧无虑的爱恋,享受着无忧无虑的快乐,享受着身神合一、心满意足的…… 有时候我会问她:“你的这些变化无穷的招式,是自创的独门绝学,还是从什么地方得了天书,学得上古神技?” 她傲娇的说:“为你创立的独门绝学,哼,你必须接招,只能输不能赢。” 我愿意接招,也愿意输给她,没办法,赢不了。 我也感叹:“凤书,你就是个妖精啊,我是被你的妖术困住了,这辈子都挣脱不了啦!” 她当然不服气,反驳道:“做之前你是个流氓,做完了你装可怜,休想,给你十分钟休息时间,然后陪我去逛街。”#####入秋诗作一首 《又是秋》 炎炎余威仍盘旋,寥寥秋风催波澜。 又见大雁从北归,望得叶黄梢头乱。 经年再吟旧日曲,旧日秋雨几分寒。 斜风侧身过潦水,满城高楼觅炊烟。 于杭州 第039章疤痕和生意 深圳的夏天骄阳似火,我们在钢筋混泥土的影子里穿梭,自从她决定我们要自己当老板以后,我们开始在电子市场里整天整天的转悠。 我拿出当初发传单的技巧和耐心,用看书时的良好记忆力,记录着市场上看到的每个细节。 她像一个有着火眼金睛的妖精,准确的识别着每个人的身份属地,也不冷漠和高傲了,对她认为一些有用的人互留电话,拉着我的手,又用秋水一般的眼神打量得别人心花怒放,转头低声骂一句:“扑街仔。”然后我们继续在市场里浪。 她要求我必须得说粤语,并且常常纠正我的发音,她说:“一定别让人听出你是“外地佬”,不然别人会欺负我们,你就给别人说你是广东人,谁知道谁呢?” 在我们的每天转悠中,我们有了一个香港朋友—耀仔,耀仔看着有些黑得发光,他说自己才二十多岁,我们看他应该有三十往上,精瘦的一个矮个子,脖子上挂着手指粗的金项链,带着两个大金戒指,手腕上还一条金带子,彰显着他是“老江湖”,笑起来时快把所有牙齿都露出来了,牙齿的颜色斑驳得像发霉的墙壁,每天要对我说上好多遍:“兄弟,你老婆好漂亮啦,你好福气啦,我好羡慕你啦。” 耀仔看梁凤书时,不是我觉得,真正是色眯眯的目光,好像总是带着祈求和希望,但是我不怀疑他能抢走我的“妖精”,当初工厂里的日本人比他高大上多了,梁凤书都能从容以对,梁凤书私下的对我说:“耀仔这个带货的头目,会是我们的印钞机。” 我们不知道耀仔的真实姓名,也不关心,耀仔也不知道我们的真实姓名、真实身份,深圳人没闲心关心彼此身份,只关心能否互惠互利。 和耀仔正式做朋友,是我们到达深圳两个月后,我和梁凤书好像一个来路不明的暗探,每天带着墨镜在市场里转,什么都问,什么也不买,说着熟练的粤语,有时还说日语,加上我们演得一副气度不凡的好模样,也不惹事生非,竟然风调雨顺。 我已经开始长胡子,梁凤书不让刮,她隔三差五的给我修剪,说是要让我看起来比她年纪大,所以我是一副老成的样子,在外面时话少而精。 晚上我们买啤酒在屋里喝,从没喝过酒的我总是喝不了几杯酒睡过去了,越是这样,梁凤书越是要和我喝酒:“外面的人都喝酒,必须得学,不然将来让人笑话。”不只喝酒,她还买了我人生的第一包烟—万宝路,在我们的窝里不让我抽,她说闻到烟味都想吐,但是她鼓励我要抽烟,在外面抽,而且要抽得有范儿。 喝酒抽烟这两件事,是我学得最快的事情,简直是无师自通,而且自带着一种独特高雅的气质,简直就是个天才。不只抽烟喝酒,在决定自己做生意后,我们晚上还去酒吧、夜总会喝酒,梁凤书说:“必须得有老江湖的样子,这些钱必须得花。”她也没进过酒吧、夜总会,这方面就不如我了,我的观察力、洞察力、理解力特别的强,犹如龙归大海,我甚至开玩笑说:“凤书,我上辈子肯定是一个十足的坏人,声色犬马的事情好像不学就会,书上说管仲是花柳场所的开创者,你说,我也这么聪明,会不会我就是管仲投胎啊?” 人得意的时候容易忘形,我的话刚说完,立刻就后悔了,因为梁凤书掐着我腿上的肉,立刻疼得我脸冒汗,她却不松手,满腔哀怨的说道:“麦子,你给我记住,我们这是为了演给别人看,我不管你上辈子啊,前世啊,什么好坏,这辈子,你对我必须好,你要敢碰别的女人,你的肉我一块块的揪下来,骨头都给你敲碎,别说碰,想都不能想,知道吗?” 在我的苦苦哀求下,她终于松手了,我低头一看,她这次真是下足力气了,血沿着腿滴到地上,我真是生气了,没这么狠的,肉都掐开了。刚要发作,看见她泪流满面,她拿着纸巾,蹲在我腿旁边,一边流着泪,一边给我擦拭鲜血,然后按住伤口,抬起头,满脸泪水的看着我:“麦子,我知道你疼,我的心也疼,可是,我要你以后永远记住,记不住就摸摸这个疤,你只能对我好。” 我的心即刻溶化了,还没回答,她又说道:“我给你说过,我爸就是个混蛋,我妈真是活得憋屈。你是一个爱看书的人,你不能像我爸一样混蛋,要是你喜欢别的女人,就没有我了,知道吗?我不要求你什么,你一无所有我照样爱你,就算是沦落街头,我也跟着你,别人金山银山我不要,我就要你麦子真心对我好。” 我已经感觉不到腿痛了,心痛代替了腿痛,我把她拉起来,紧紧相拥:“凤书,放心吧,今生今世都听你的,你叫我往东,绝不往西,别哭了,我知道我们的爱不容易,你牺牲了太多,我知道的,我麦子什么都听你的。” 她收住眼泪,哽咽着说:“知道就行,有些话不用经常说,就这一次,你记住,我记住,以后再不说。”她又去看伤口,很是心痛的说:“痛不痛?” 故意无所谓的样子:“不痛,一点都不痛,真的。” “你骗人,肯定痛,今晚你好好躺着,不累着你。”她一脸羞涩…… “你的力气真大啊,都能这样硬生生给你掐掉一块肉。” 她扬起头:“你乱讲,哪里掐掉一块肉了,你是不是想报仇?好吧,我也给你掐一下,你动手吧。”她闭着眼,昂首挺胸,像一个傲立疆场的巾帼英雄。 我一把拉她入怀…… 在我们看中一个要转让的挡位时,耀仔也看中了那个挡位。我们与转让人和市场管理处都已经差不多快谈好了,唯一让梁凤书下不定决心的是价格,她认为价格有些偏高,我们已经在市场里转悠两个月了,对市场里的情况了如指掌,甚至都能分辨出哪些人和那些人是一帮的。 与人谈判的事情都是梁凤书出面,她让我少说话,把我塑造成一个“有些背景”的人,用她的话说:“他家里不赞成我们在一起,我们想做点自己的事情”。那时的罗湖电子市场已经非常正规、成熟了,只是各自生意路子不一样,我和梁凤书靠着读了很多相关的书、杂志,装得很懂行,凭着年轻气盛的勇气试探着往前走。 那天从下午从市场出来,耀仔带着几个身上龙飞凤舞的人围上来,没有人知道我慌张的眼色,因为我带着墨镜,梁凤书不卑不亢的冷漠问道:“干什么?好狗不挡路。”她那天然的傲气,使得我以为要打起来。 我顿时如战神护身,其实不是,是一种“赤脚的不怕穿鞋”的勇气,而且我就是做好了自己挨打,只要梁凤书能逃走的最坏打算,拉着梁凤书的手,把她往我身后一拽,装着镇定,灵光闪现的说道:“都想进去吗?”我是暗示他们这种人容易坐牢,必定是看过几百本书的人,那么多苦难都未能压垮我,以我察言观色的本事,他们肯定得动手了,这是街上见到的常事,可是我不怕,四周那么多人,我知道他们最多打我一顿。 很奇怪,每次有斗殴事情要发生时,总看不到那些穿制服的人,而走在街上的不经意间,总能看见他们查证件。 矮瘦黑的耀仔露出一口颜色斑驳的牙齿,脸上一点也不严肃,跟我在出租屋里看的电影里的黑社会不一样,他眼睛不停的在已经被我拽到身后的梁凤书身上扫描着,一副有事好商量的语气:“别误会,别误会,你们转了这些天,什么也不买,就为找档位?” 看来他早就注意到我们了,我们看来确实光彩照人,反正那一瞬间我是这么想的,我什么也没说,只点了点头。 事后我才知道,耀仔已经注意梁凤书好久了,因为她太美丽耀眼。 耀仔指着不远处一家茶餐厅:“走,坐着说。” 谁怕谁啊?我拉着梁凤书大摇大摆的走向茶餐厅,我们在这餐厅听过很多次饭,虽然是点最便宜的套餐。耀仔跟在我们旁边,对那几个身上龙飞凤舞的人说:“你们别去了。”又调皮的学着我刚才的语气:“都想进去吗?”然后自己笑起来。 耀仔抢先拿出港币,点了三听冰可乐,装着真诚的问道:“行吗?” 可乐谁买不起呢?我们不在乎,就像看他到底想干嘛,他问:“你们要那档位做什么?” 我刚想如是回答,梁凤书捏捏我的手,抢先说道:“你也要那档位?你用来做什么?” “当然是卖东西了。”他狡诈的看了看我们,分析着说:“看你们样子,也不是怕事的人,但你们对这生意肯定没我在行,我在这里多少年了,你们是这俩个月才出现的,对吧?” 梁凤书依然表情冷淡:“新人不能进?” “当然能了,两位,要是我们都去争这档位,价格肯定高,我们都吃亏,不是吗?” 梁凤书说:“那你别争啊。” 耀仔被梁凤书的话哽了一下,男人对漂亮有气质的女人有一种天然的耐心,愿意把自己装得有些修养,耀仔极力压制着情绪,说:“我呢,档位不嫌多,我们这样,交个朋友,算我一股。” 梁凤书才情绪柔和些了,漫不经心的说:“怎么算?我们是做影印和翻译,顺便卖些货。” 耀仔一下变得更和气了:“文化人?文化人好啊,这生意我还真做不来,一定得交个朋友,这样,作为交朋友的诚意,你们开个价啦,我要觉得行,钱我出一半,你们两个人算两股,我算一股,一共三股,生意你们做就是啦,市场和外围、包括货的事我搞定啦,挣的钱三股平分,你们不吃亏啦,靓女、兄弟,可以吗?” 我都觉得梁凤书有点狮子大开口,十万,我以前听过十万,那是在书上,说十万天兵天将,十万块钱,还只是耀仔需要出的那一半,依照道理,我们也得出十万,一共需要二十万,天啊,我们把自己卖了也不值这个零头啊,但是梁凤书就是有这底气。 奇怪的是,耀仔竟然同意了,满不在乎的说:“你们可知道?中英街到这里,都是我的地盘,你们不是占大便宜了吗?” 复印机、打印机、电脑等设备他出,以设备方式入股,外加付现金三万。 以我的‘聪明才智’,能看得出,耀仔这个‘老大’之所以对我们格外开恩,是他看上梁凤书了,我忧心忡忡的提醒梁凤书:“凤书,耀老大一定是看上你了,这件事完美的有些不合逻辑……” 梁凤书阻止了我继续说下去,抢着说道:“老大个屁,以后你不准叫他老大,必须要平等友好的开始,以后才能不落下风。”她又把我按倒在沙发上,假装恶狠狠的说:“你说,谁是你的老大?” “我的老婆梁凤书,只有你才是我老大,老大,你快把我办了吧,别手软,快蹂躏我吧。” 她含羞带笑:“不要脸。”说完,又弄起来,轻喘着说:“就弄,嗯嗯”…… 签合同,市场管理处交押金等等全是梁凤书去做,我只是像一个旁观者跟着,事情进展非常顺利,耀仔显得特别的高兴,对谁都说:“我们一起做的,我们一起做的,朋友,文化人,日语说得特别好。” 耀仔看梁凤书的眼色一直有些迷离,最开始还老是想借着熟识勾肩搭背,被梁凤书很是严厉的骂了一回,再不敢了,每天和我勾肩搭背。 我曾担心说:“凤书,耀仔看上去那么精明,难到他看不出来不需要这么多钱吗?” 梁凤书一点不在乎:“他当然知道了,我们不是还出两个人吗?而且货的渠道是他提供,这上面他还挣钱呢,他不亏,我们也不亏,谁也没占谁便宜。麦子,你读了那么多书,你应该能想明白,生意上,别关心别人占没占便宜,自己的利润有了就行,各自挣各自的钱。” 她像一个天然就懂生意门道的人,有事我们商量,最好她做决定,每当我有些想做决定时,我会不由自主的去摸腿上那个指头大的疤,那是我承诺的记号。我们也常争论,然后我摸着疤时,就不想争论下去了,只想抱着她,她每次见我去摸腿上的疤时,开心得像个天真的孩子。 那时的我一直没想通,主要是我还是一个没见过什么钱的人,总爱把帐往看得见的细算,不曾想过附加价值,好在我是个聪明人,总能从别人的话里推断出道理来。 梁凤书张罗着所有事情,穷人出生的我总想着节约一些钱,比如说少叫一个搬运工,能节约出我们两人一餐茶餐厅的饭钱,她都不让我做,夜里对我说:“你必须演得像一点,你要是什么都去做,钱节约不了几个不说,别人能看出我们的底气来,到时候要被欺负的,失去得更多。” 听她的果然没错,国庆节以后,我们在罗湖市场上的影印翻译店就开张了,我们做了自己的老板,我们开始给自己打工,我们不用分开了。#####附赠夕阳感悟一首: 《枉费彩云》 谁为苍穹织锦幄,谁抛胭脂风里落。 世扰俗乱仰头难,枉费霞蔚淹辽阔。 钱财胜过诸神佛,仓卒无尽成蹉跎。 朝云暮雨全无情,凌霄殿上问谁错? 2018于杭州 第040章朋友和利益 在档位还没开张前,我们和耀仔已经是真正的好朋友了。耀仔是个老江湖,好像什么人都认识,和神仙小鬼都能说得上话,很有面子的一个人,他是我们的守护神,帮助解决很多麻烦。 熟了以后,知道耀仔为什么愿意和我们做朋友,能交心的朋友,他没读过什么书,在香港什么也不是,被人看不起,属于那种最底层挣扎的人,从小就跟着别人往深圳倒货,日子久了,走出自己的路子,混成一方头目。他坦诚说过,他最开始注意我们是因为梁凤书漂亮,投钱合作也是因为梁凤书漂亮,他觉得就算不能把梁凤书从我身边抢走,也能占到几回便宜,后来发现梁凤书和大多深圳的女人不一样,他不得不放弃邪念,只能靠幻想。 耀仔说:“阿凤,论身材,你比北姑矮,论妖艳,你也完全没戏,前凸后翘也不是很到位,但你的身材比例属于最好的那类,你的态度也真是烂,可是看着就是高级,有你这样的朋友,光彩。” 梁凤书故意蔑视看看耀仔,说:“耀仔,你这个样子,那个正常女人都配不上,还是积点德吧。” 我觉得梁凤书不该这样以貌取人,耀仔对我们的帮助挺大的,以此联想,梁凤书能看上我,难倒是我长得帅,还是说她有一双深藏不露的眼睛,在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她就看出邋遢得脏兮兮的我,那地方长得异于常人?也不能啊,要只是那地方长得异于常人,她也不会看上我,我觉得他还是看上我的外表,只是她不承认。 耀仔也不生气:“随便践踏,只要你阿凤高兴,随便践踏。”他仰头看看我,露出颜色斑驳的牙齿,故作沉稳的说:“兄弟,你老婆真他妈靓,有这样的,介绍一个,倾家荡产也愿意。” 我是知道的,耀仔并没有家倾,也没什么产可荡,他是一个挣多少花多少的人,面上如螃蟹一般横着走,实则他是很悲凉的。他的外表:矮、黑、瘦,没有任何女人与他是真心的,他自己也知道,虽然他那几个固定女朋友见了他都很亲,一口一个“我的耀哥”,到底是为了钱,很公平的互补。 他没读过什么书,在香港连工作都找不到,小学二年级以上的就没法聊,只有聊女人时才能滔滔不绝。他只能用钱换取满足感,证明他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让他自己有存在感,他身边的朋友要不就是一些身上龙飞凤舞的流氓,这些流氓也靠着他挣钱,要么就是些油光满面的大肚男,没一个看着像个人样。 与我们做朋友,耀仔觉得特别光荣,况且还能给他分钱。 梁凤书劝耀仔:“你可以好好的对一个女人,就在深圳成个家,养孩子,还是有女人愿意的。” 耀仔一脸不屑一顾,豪气干云的说道:“阿凤,哥不傻,你的道理哥都明白,哥看不上,能活多久谁知道?我给女人钱,女人给我快乐,这就是生意,公平合理,双方自愿,我要不是这种人,也挣不了这些钱,也没得享受。” 他把道理想得很是明白,他以为是想透彻了的。 耀仔因为走私坐过几次牢,他都是当英雄事迹说给我们听的,觉得特别自豪。酒喝得微醺,也会落寞的说:“兄弟,我羡慕你啊,你老婆是个极品,我要是能读你那么多书,能有你的模样,肯定也不走这条路,我他妈的在香港,想去当个卡车司机,c,都他妈的没人要。” 耀仔是一个求利的人,我和梁凤书都明白,虽然他常常请我们去吃吃喝喝,在夜总会里、在饭桌上对别人大声说:“来,我介绍一下,我最好的兄弟和他老婆,说日语的。”他介绍谁都加上最好两个字,就是一个江湖老油子。我甚至能从他的眼色里看出,他是利用我们挣钱,梁凤书又不给他便宜占,希望落空了,台却下不去,而且他的算计也不如我们,弄得他只能“忍气吞声”,但他会时不时的在货源上为难我们,以显示他的重要性,平衡他的心。 让耀仔与我们真正交心的是我,这一点,让梁凤书夸奖我好些天,近乎崇拜起我来了,也因我彻底征服耀仔,让我们的利润成倍增长。快到年底时,我们坐在茶餐厅算当月的利润,耀仔还显得有些不高兴,认为没挣到几个钱,和我们合作,投了那么多,每月分的钱就能喝次酒,走的时候,我叫住他:“耀仔,这几天你消停一点,有血光之灾,千万小心。” 耀仔习惯性的摇晃着,手一甩:“扑街,你尽他妈盼着我有血光之灾。” 我是认真的,想救他,主要是他能帮我们搞定那些惹事生非的人,在我们的生意中,他的价值不可或缺,我拦住他:“老大,绝不是咒你,就这几天,过了就好了。” 他继续摇晃着,甩着手,叼着烟,回头一口浓痰砸在干燥的地上,溅起一缕烟尘,傲慢地说:“扑街”,摇摇晃晃的走了。不远处,两个笑语欢颜的妩媚佳人正迎上他,把耀仔夹在中间,矮黑瘦的耀仔像一个发育不全的孩子,左右仰望着那妩媚的脸,显得幸福无比。 我看着耀仔和两个美人钻进车里,对梁凤书说:“耀仔挺幸福的。” 梁凤书虽是微笑着看我,眼色里全是讥讽,她把装着账本和钱的黑色皮包往我手里一塞:“别人都挺幸福的,就你不幸福,是吧?” “凤书,你误解我的意思了,我是说啊,刚才看见耀仔被两个高挑曼妙的人夹带着,像是幸福的一家三口,是不是很像?”我刚说完,梁凤书的脸在夜色中阴沉下来,我马上反应过来,大事不好,不该说出心中的形容词。 紧接着,梁凤书阴沉的脸看着我:“高挑?曼妙?还有呢?” “还有什么?”我的语气尽可能的委婉柔和,假装一头雾水。 “还有什么词语形容,你一次说完,哦,你书看得多,一定有很多词语形容,慢慢说,我有耐心听,我倒要听听,我能不能配得上一两个。” “y荡、不学无术、伤风败俗、不知廉耻、贪得无厌,我呸,狗男女,我的老婆、宝贝儿、亲爱的、小乖乖,走,我们逛夜市去。” 梁凤书仰着头,笑出了一曲动听的夜歌,我们坚贞不渝,我们心意相通,我们风雨同舟,我们十指紧扣,漫步在熙熙攘攘的繁华里。 都市的夜色五彩缤纷,每栋大楼亮起的霓虹都在勾引着人心的欲望,如果没有钱,这些繁华跟你永远扯不上关系。我曾在这样繁花似锦的霓虹中流连忘返,繁华并没有给我一口水,一口饭,我曾那样满怀希望的仰望繁华,饥肠辘辘、惶恐不安,繁华对我视而不见。 当我觉得都市繁华如此美丽迷人时,我觉得繁华与我想要相亲相爱了,我不再饥肠辘辘,不用再寻找无人的街角度过漫漫长夜,我的手拿着我的美人儿,心神荡漾在繁华的霓虹下。 第二天晚上,我和梁凤书已经准备看书睡觉了,耀仔打电话来,让我们赶快去一趟医院。我们赶到医院,他脑袋上,手臂上都绑着纱布,一只手还被手铐铐在栏杆上,旁边守着两个治安队的人。那几天深圳严打,他的那些朋友都不见了,他的女人也一个没见到,当然,他说他只让我们知道他在医院,说得好像一个电话就能来好多人看他似的,我们习惯耀仔这种装腔作势的样子。 治安队的人说,他在夜总会跟别人打架,双方都有受伤,和耀仔一起的人全抓进去了,对方的人也全抓了,还很是机警的盘问我们:“你们什么人?跟他什么关系?” 耀仔在一旁大声的喊着:“兄弟,无论如何,先把我保出去,兄弟,千万把我今晚就要保出去啊,不然太丢人了,这种小事弄到里面去,以后在佛爷面前更抬不起头。” 我和梁凤书不知道他所说的佛爷是谁,耀仔那样在乎佛爷,一定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 其实,抓耀仔的人跟耀仔都是认识的,只不过现在有个理由要敲耀仔一笔钱,他们知道,耀仔跑不了。耀仔只是要一个能马上拿得出几万块钱的人,有钱的朋友他也有,他觉得被那样的人看见他戴手铐丢面子,以后出去不好吹牛,影响他所以为的地位,其他让他不在乎的熟人中,又没人拿得出现钱来,他是个精明的聪明人,他知道,也就是我们有货款,我们俩个不赌不混,就是做生意挣钱的人,钱都是梁凤书保管着,不挪用,不乱花。 当天晚上把他保出来,请他吃宵夜压压惊,其实他不需要压惊的,他自己就是惊,他用近乎顶礼膜拜的表情望着我:“兄弟,太神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不用我说话,梁凤书趁机好好教育耀仔:“耀仔,钱无所谓,我们是朋友,只要你没死,我们尽力保你,你死了,我们给你收尸,我们是朋友。你现在知道麦子的本事了吧?就是你平时拿麦子不当一回事,不然你肯定会听他的劝告,也不会挨这几刀啊,好在只是划破皮,要是重伤住院呢?麦子是救你的命啊,你拿正眼看过麦子吗?” 耀仔几乎是要跪下来了,不是因为我们保了他,而是他觉得太神奇,梁凤书又非常直白的数落他,使他觉得无地自容,他不停的点头,态度前所未有的诚恳:“兄弟,阿凤,我错了,我错了,下不为例,下不为例,什么也不说了,以后你们就是我的亲人,我耀仔说到做到。兄弟,你是神人啊,你怎么知道的?” 梁凤书趁机说:“我家麦子精通古法,这古法不是简单的算命,不能给你说,他提醒你都是透露天机的事,你自己没当一回事,你要封红包的。” “封,一定封,而且是大红包,明天兑现,来兄弟、弟妹,敬你们两口子,以后绝对是我的亲人,我都不能再叫阿凤了,弟妹,叫弟妹,麦子,以后我的所有小弟都叫你麦哥,我明天就告诉他们。” 自那以后,他所有认为重要的事情,都来问我,我不参与他的事情,让给他断个吉凶,断错了的时候也有,我能给他解释出他自己的责任,很多时候也都是判断正确的,他自己没文化,事情可以通过逻辑分析大致看到结果,加上我用卜卦的结果,挂相是什么就说什么,准不准的怪不得我。 我不想让自己像个神棍一样,我看那么多书,我希望自己是一个干净儒雅的人,衣食无忧的人,但那以后,耀仔常常带着各种老板来算命卜卦,我竟然开始从事李瞎子的事业了,有时候一天挣的钱比生意上一个月挣的还要多。就在保耀仔出来的第二天,他的红包是九张一千的港币:“不是不能凑个整,九,长久,代表我们的兄弟情谊。” 我们店里的生意也好了,市场里密密麻麻全是档位,周边电子市场好几个,生意没那么好做的,耀仔他自己参股了十几个档位,他以前带的货很少一部分放我们档位,自那以后,他对我们档位极其照顾,他认识的老客户也都介绍过来。 人的欲望需求特别容易膨胀,我发现算命原来可以这么容易挣钱,想起长江大桥下借着算命敲诈钱的人,我才知道我选择不顾一切的出来多么正确,我的那些同行们简直是鼠目寸光。我也想过,这种事情,也得看自己给自己创造了什么样的条件,李瞎子要是来到电子市场,也没人找他算命,深圳街头算命的也很多,一次也就最多一百块,而耀仔介绍的那些香港人,他们就愿意花极高的价格找我,他们不愿意去街上算,我的欲望被他们搅醒了。 任何一件事情,花的钱越多,心里就越重视,重视了我的劝告,往往也能有收获,所以找我的人越来越多,一个传一个,一个带一个,我还不用去摆摊,而且我的态度还很冷淡而傲气,都是梁凤书教的。 我们的钱越来越多,梁凤书开心的总结道:“我的眼光真准,真没看错人,麦子,你说是不是?” 我当然的笑着点头了,虽说算命的本领是我自己学的,但有这本事的人多了,他们只能在贫瘠的山沟里挣扎,是梁凤书把我带入繁华,使繁华愿意认识我。#####旧日陋作: 《烟雨潇潇在江南》作词:杨千意 烟雨潇 柳边桥 越女为谁种了一树绿芭蕉 飞花夜 江南月 越角人家藏着一个深闺鹊 兰烬离 闲梦语 似水的子夜歌声是为谁唱起 船声低 寻夜雨 依偎着一个江南故事入梦里 要是问起情系江南去那里 早已经沉醉在江南情难离 绿水垂荫画船十里行烟雨 一叶轻舟飞去误入烟汀里 寻得一处绿波石桥弄堂深 又是对着花窗听了一夜雨 夜茫茫一腔醉意切莫问起 还要在江南倩影里向前去 第041章天堂和地狱 一九九七年,深圳主流报纸统计,男女比例是一比八,很多几千人的工厂,只有几十个管理人员是男人,其它全是女工。 都市快速往前奔跑的时候,人心也特别燥,加上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男人总是爱惹事,做事也不如女人细心,大多普通岗位只招聘女的,男的连应聘资格都没有。 男人要想在这里留下来,大多只能去做下力气的工作,在那些繁忙的工地上是进城务工的男人们的主战场,顶着烈日挥汗如雨,使得那些大楼一天比一天高,他们那样善良勤劳,任劳任怨,还是经常从报纸上看到,他们领不到应得的工钱。每当我看着这样的新闻,我想:“那个让我发传单的该死的老板看来很多啊!连血汗钱都克扣的人,应该是一直活在地狱里。” 搬运工、人力三轮车夫、厨师等等,男人能找到一个工作的人,几乎是千难万难。只要有招聘广告,前面一定人山人海,甚至是假的招聘广告,也能围得水泄不通,人才市场的门票更是比任何门票都抢手,所有能挣到钱的门道都是人满为患,彼此践踏,彼此绞杀。 而女工虽然容易找到工作,日子却并不好过,每个青春少女都渴望爱情,在那些工厂里,异性少得可怜,她们又该如何寻找自己的爱情呢?她们用灵巧的双手,组装出一件件产品,那些产品运往世界各地,每一件产品里,都有她们的热血青春,还有她们日渐枯萎的容颜。 她们也肯定渴望爱情,那是上天赋予的权利和天性,但她们被无情的生活逼迫得孤守最美好的华年。 每天守在机器旁,她们自己也像机器,她们也渴望飞翔,可是她们被生活罩在了一张网里,就是这张网里,也是接踵摩肩,只因疯狂生育的年代里,人如蝼蚁。 夜晚和清晨,那些纵横交错的工业区里,全是一张张带着期望的少女脸庞,她们羞涩、无奈、彷徨、极尽绝望。她们甚至共享一个男人,只为自己不忘了自己是女人,她们可能长相平庸,在金钱世界里,只能默默叹息,廉价得像一滩泥。 还有很多在深圳出卖自己的女人没有统计,只有到了晚上才能见到,成群结队、花枝招展、曼妙妖娆,个顶个的年轻漂亮,如果这些女人也统计上,这座城市的男女比例起码是一比十。耀仔那样的人,固定交往的都有好几个,我是最明白那些女人的悲怆的,她们没有家底,泥腿子出生,老乡带老乡的方式来到纸醉金迷的地方,她们除了年轻漂亮,什么也不会,那是她们唯一的本钱,她们用唯一的本钱,背井离乡地在异乡尽可能的多挣钱,拿着那些钱让自己过上好日子,让山村里的家人过上好日子,每到过年时,风风光光的回家乡。 《北京人在纽约》中说道:“如果你爱他,把他带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把他带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那时的深圳也是一个这样的地方,天堂和地狱同在,泪水和欢颜在顷刻之间,诱惑使得每个人都像饥饿的野兽一般,爱情、亲情、友情,所有的情顶不住一个钱字,没有钱,都市会把你打回老家去。 深圳人也都是外乡人,从前是个小渔村,所有在深圳的人,最多也就比我早到不足二十年。扎根了,能留下来了,深圳是故乡;失败了,没钱了,坚持不下去了,深圳是别人的故乡。 繁华是底层人用血汗累积的,但繁华可能会抛弃那些挥洒过血汗的人,都市是钢筋混泥土,都市是各自的挣扎,都市是提供挣扎的战场。我非常熟悉一种感觉,一无所有的人走在繁华里,就像宫廷里的小太监,眼睛能看着的一切都很美好,雕栏玉砌、锦衣玉食、佳丽如云,但只能看不能动。 太监肯定都是变态的,他们一定会想:“皇上啊,佳丽如云,你一个人也享受不了那么多,你为什么要占着茅坑不拉屎呢?为什么你不用,也不让我用,天理何在?”穷人在都市繁华中就是这种感觉,但稍有轻举妄动,就可能要准备过下辈子。 皇上没闲心听太监的心声,繁华都市也不会听任何人的悲鸣,甚至你的口水,你的汗水,对繁华都市都是污染,站在街上影响都市风景,蹲在地上影响都市形象,一无所有了,你想离开,还得需要一张车票钱,要不就得像野狗一样流窜着离开,你走远了,你依依不舍,你想回头再看一眼繁华,繁华从不记得你。 这是一片充满传奇的土地,每个人都怀着美好的幻想往里挤,就算不能拥有,也想伸进头看看。高耸入云的地王大厦,那曾是中国的第一高楼,当我和梁凤书站在地王大厦楼下时,我和所有人一样,觉得它是个奇迹,会不用自主的仰望着,感叹一声:“好高啊!”,我甚至计算过,我们全村人赶着鸡鸭牛羊、拖家带口,也填不满这栋大楼,谁修筑了它?谁享受着它? 钢筋混凝土浇筑的都市,不带一丝怜悯的情绪,每个人都是为了钱,都是想留下来,没有对错,我心痛那些芳华佳人,虽然她们带着假面,依然可以看见她们的不甘和泪水。 “跟一个像耀仔那样的人逢场作戏,应该是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了,不值得同情和可怜吗?”我是真心的,恨不能我把她们全部拯救了,但我这伟大的理想不能说给梁凤书听,我腿上的疤还在,我不是一个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人。 梁凤书对我的怜悯之心很是不屑,她的话几乎是一针见血,洞穿了我的心:“你可怜她们,是因为她们长得漂亮,那么多在街上乞讨的人,你怎么没可怜他们?你怎么没想拯救拯救他们?你根本就没有同情心。” 我有说拯救吗?回忆一下,没有说,好险,是她妄自猜测的,是啊,我怎么老是同情那些沦落了的姑娘,好像真没同情过满大街乞讨的人,甚至经常很反感乞讨的人,我变态了吗?我真没同情心吗?起码不能承认:“凤书,不是这样的,我同情姑娘,是因为她们付出了自己的美丽,自己的青春年华,你想想啊,明明不喜欢,偏要装着很喜欢,尽管是为了钱,可是心中肯定委屈啊。乞讨的人不一样,他们没有为给钱的人付出过。” 梁凤书放下手中的书,势要与我展开一场大辩论,她沉着冷静,眼中灵光乍现,咬着手指,她已经思绪万千:“根本不是这样,乞讨的人付出了人格,付出了尊严,他们让不乞讨的人看到了自己的优越感,他们餐风露宿,居无定所,还要被人驱赶,一天也要不到几个钱。那些女人就算付出了,她们挣得可不少,她们可以选择进工厂,当服务员,业务员,她们却选择了最轻松、最快捷的挣钱方式,委屈算什么?谁没有委屈?” 我要试着为那些风尘中的女子辩解几句,那个人群太庞大了,庞大得不容忽视:“凤书,人生最宝贵的是青春年华,那是女人最宝贵而短暂的时光,一过就再没有了,跟换的那些钱比起来,钱不是很少吗?乞讨什么年纪都可以,风月中捞钱却不行,只能那么短暂的时光,尽可能的多挣钱,她们承受的不只是委屈,生活逼迫她们义无反顾的埋葬了青春,埋葬了人生最宝贵的华年。” 梁凤书微笑着站起,坐在我的腿上,以从前的经验,我马上要输了,但是这次我没有什么破绽啊,难到她是故意虚张声势?可我依然习惯性的显出慌张来,等待着她的奇谈怪论让我投降。 她轻言细语的说道:“是啊,女人的青春太过短暂,乞讨是不分年纪的,女人的青春是最宝贵的,换再多的钱,也不能弥补失去的青春。”很奇怪的感觉,这次她缴械投降了吗?莫非是我要赢一次?正准备欢庆难得一次的胜利,她挽着我的脖子,又说道:“麦子,我的青春值多少钱?我当初倒贴着跟了你,你那时可真的是一无所有啊!我不是更可怜吗?她们还得到了钱,我呢?大概想想,我陪了你起码五百次以上了,我的价格还该比她们高一些,这可是能买好几套房子的钱哦,可是我没有得到,你说可不可怜?” 再一次输得一败涂地,必须悔过,然后很是在乎的说:“我的凤书是无价的,值得我用一辈子的忠贞偿还,以后的生生世世偿还。” “看你心虚的样子哦,少学那些男人的“大爱无疆”,爱情必须有边界,你爱情的全部领土,就是我。哎,可怜归可怜,世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可怜,每个背井离乡的人,谁不是背负着可怜。” 她和我相依相偎,看看外面的满城灯火,她又叹息着:“要是我们的生意没成,我们也在没日没夜的加班加点的工作,我们的爱情也会很可怜,麦子,趁着现在上天眷顾我们,多挣一点钱,我们要在深圳买下我们自己的房子,一个真正的家,你想过吗?” “都听凤书的,要有一个我们自己的家,凤书,等有钱了,你就可以在家放心写稿子,写书,写都市里的这些彷徨、失落、孤独、绞杀、无奈,把耀仔,那些身上龙飞凤舞的人都写进去。” 正值腊月,眼看又是一年岁末,在出租房里,结束一天的工作,夜色正浓,梁凤书越来越多的时间坐在窗前发呆,她双手托着精致的脸庞,或者趴在一本翻开的书上,她的眼睛里有泪光,我知道,她想家了。 我们不说故乡,我陪着她坐着,我们会彼此手拉手,彼此明白思乡如烈酒。我说:“凤书,出来半年了,要回去看看吗?” “不了,我回去了你怎么办呢?不回去了,以后再说吧,我再给爷爷奶奶、妈妈写封信就好了。” “那再买些东西寄回去,多买一点,我们有钱。” 梁凤书写回家的信,从不留地址,信封上只有收件人地址姓名,寄件人那里写着:不孝女。每次我们两个一起去寄信时,都显得特别的沉重,她像把心装在了信封里,魂不守舍好久才能缓过来。 我从不写信,我不知道要寄给谁,我想让肖玲玲永远忘记我,让故乡忘记我。只有梁凤书明白我心中的悲怆,她知道我离家后所经历的那些艰难,她陪着我,让我说小时候的那些平淡无奇,我知道,她是想让我在讲述中释放情绪,她不只爱着我的当下,她也爱着我的过去。 她也故意问过:“麦子,如果在这里遇到肖玲玲,怎么打算?” 梁凤书不是担心我会弃她而去,她听过我的所有事情,知道我心中对肖玲玲有愧疚,凭着她的直觉,她说肖玲玲可能在深圳找我,或许早晚会碰见,这是一个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我告诉梁凤书:“如果当初没有遇见你,而是在异乡遇到了肖玲玲,如果她还在找我,我肯定要和她相濡以沫,那是我欠她的。有你以后,她只能是我们的妹妹,亲妹妹,我可以把钱还给她,她的情我还不了,没有办法,必需接受这命运。其实,你也为我抛弃了故乡,抛弃了亲人,抛弃了你本可以舒适的生活,我们都是带着愧疚到的异乡。” “我的故乡可以回去,我的亲人可能会接纳我们,我们的生活也不再艰难,可是肖玲玲呢?哎,麦子,你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不是万不得已,你做不出绝情的事情来,让我和你一起承担对她的亏欠吧,我们永远认这个妹妹。” 我和梁凤书只聊过一次,万一遇见了肖玲玲,怎么面对肖玲玲的问题,我们像心灵靠在一起的两个人,彼此没有半点间隙,更不会有半点猜疑。我们年轻,我们也心生杂念,有分歧,或者有担心的问题,说清楚,而且只说一次,就像她说的:“你记住,我记住,以后再不说。” 我们都是可怜人,我们想把异乡当成故乡,而异乡一脸嫌弃的考验着我们。 夜色阑珊,我们已经住在更宽敞明亮的房子里了,我们生活在这座城市的最中心,五彩缤纷的霓虹映照在玻璃窗上,像一张张美人的脸,我觉得这些美人的脸很可怜,可是我再不能说。 而那时的我不会知道,在我可怜的那些美人脸中,其中一个就是我青梅竹马的肖玲玲,她在到达这座改革开放的最前沿的都市时,历尽了惨无人道的屈辱。 第042章城空了 转眼间,又是人们蚂蚁搬家似的场景了,成群结队涌向火车站的时候了,年关就要到来,新闻上,火车站人如潮水。 我和梁凤书从不靠近火车站,我给她说过,我怕闻到那浓烈的人肉味。在我两年前离乡的火车上,真是闻怕了,那无数鲜活的人肉堆在一起的场面,我一辈子也不想再靠近,我给梁凤书开玩笑说:“就是王母娘娘等着我,我也不去坐那火车,你要是体会过,你也如我一样。” 梁凤书没有那种经历,但她是一个思维细腻的人,她在工厂巡查宿舍时,她以手捂鼻,她问我:“为什么宿舍是那个味道?” “因为他们十天半月也不洗澡,衣服鞋袜更是穿到自己都闻不下去了才会换。” 每个人都想生活在一个舒适干净的环境下,长年累月的疲惫不堪,他们已经没有心思追求干净舒适,他们只想活着,能活着,已经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了。梁凤书是无法理解的,她说:“宿舍的水不要钱,每天洗澡、洗衣服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就算他们工资低,一块肥皂总是可以买得起的吧?不至于会影响到他们存钱吧?” 我必须为穷苦人辩解几句,我就是他们中的一员,确实,洗澡可以在十分钟内完成,洗衣服最多半小时。干农会的、下苦力的、工地上的工人、车间工人等等,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从早晨工作到午夜,除了睡觉,已经没有多少空余时间,仅有的一点空余时间,他们还想抽几支烟,喝几口酒,聊上几句闲话,不然真成机器了。 而且他们明白,没有人在乎他们是否洗澡,是否换衣服,爱洗澡、换衣服的建筑工,并不会比其他人工资更高,老板、工头在乎的是他们能下多大力气,能做出多少事情。就像当初我发传单一样,老板在乎我发多少传单,我爱不爱干净,他是没有半点闲心关注的,最后还像他家破人亡了一样,不给老子钱。 试想一下,如果每天洗澡的工人比不洗澡的工人工资高,没有人会不洗澡。越是底层的人,越是有很多生活琐事,一场疾病可能让全家陷入困境,疲惫着挣扎着活着已经不容易,还要干净的活着,将更难。 我不丝毫添油加醋的告诉我的梁凤书:“我还没有离开山村的时候,我们村里一个男人肚子疼,非常疼,疼得受不了啦,不得不去医院检查,农村人小病靠挨过去,万不得已不进医院。那个男人是丈夫,也是父亲,是一家的顶梁柱,他不想死,他的家人肯定也不想他死。医院一检查,是结石,他肚子里有很多结石,可能比高僧圆寂后的舍利子还要多,不取出来,他就活不了。” 梁凤书几乎不加思考的说:“那就取出来吧,你真是搞笑,你知道高僧圆寂后有多少舍利子?” 女人总是这么容易偏离聊天的主题,我根本不是在说舍利子的事,我是在说肚子里的结石,它们凝结在胆囊、胃、肠道等等地方,像对故乡的依恋一样不愿离开。农村人长期喝井水,是极容易出现结石危害身体的时候,当然,我这也偏离了要说的主题,结石是怎么形成的,我没有研究。 我必须给她把故事说完:“他当然想要把结石取出来,他全家都希望结石离开他们贫穷的家,医院也希望帮他把结石取出来,在把结石取出来的问题上,没有人有异议,可是只有医院有这个能力。医院是有坚持、有信仰的,不给钱绝对不给动刀,钱也不多,几千块。对于那一家人来说,这是一个天文数字,他们没有钱,他的所有亲戚朋友都说没有钱,他倾家荡产也凑不齐这笔钱。” “他回到家里,希望结石能够可怜他而自己离开,但是结石没有离开,他日夜嚎叫着,凄厉痛苦的嚎叫声回荡在村里,好像一个人正经历着被野狼慢慢撕咬。村里人听到这凄厉痛苦的声音时,除了叹息,还是叹息,那几天里,不远处的小庙的香火特别兴隆,都祈求自己别摊上这种事,李瞎子让我也去小庙磕头。” “嚎叫几天后,结石肯定是没有被嚎叫声吓走,他死了,热热闹闹的吃两顿后,他被埋在他家的庄稼地里。凤书,那时我不知道这当中的悲惨,我只想着村里最好轮流死人,那样才能有好吃的。” 梁凤书手托着精致的脸,语气严厉的说道:“你没良心,你们全村人都没良心,你是个坏人,你们全村人都是坏人。” 我觉得很无语,故事说得不成功,怎么能扯到我的良心问题上来呢?我也不是坏人啊,那时我也是穷人,我也没有钱,我还是个孩子呢?我只好总结话题:“凤书,洗澡洗衣服还算个事情吗?” “你严重脱离群众,你爱干净了,你连火车站都不进了。” “你当初巡查宿舍,为什么握着鼻子呢?” 梁凤书站起来,望着窗外,喧嚣似乎消失了,静默得像一片坟地,她挽起我的胳膊:“走了,我要吃好吃的,我们去逛世界之窗。” “不知艰苦朴素的婆娘,门票多贵啊?”我这样想着,我什么也没说,我也想去看世界的繁华。 过年啦!我们给自己放假了,市场上开门的档位寥寥无几,年关了,深圳空了,放眼望去,高楼大厦比人多。从前车水马龙、人流如潮的街道,突然像战火纷飞的前夜,全都逃离了,空荡荡的城市悲凉得像被抛弃的不详之城,如此繁华的都市,在最重要的年关,竟然都舍弃了它,留下一年里极难得出现的冷风在城市里晃荡,风也是零落的,还有我们,我们也是零落的可怜人。 我所可怜的那些姑娘们,也都风风光光的返乡了,如此繁华的都市,没了“窈窕淑女”的“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繁华变得死气沉沉,近乎苍凉。 我们走在空荡荡的街道上,梁凤书把我的手拽得特别的紧,不是因为冷,也不是因为害怕,她不愿说起,我也不愿说起。我们开心的买年货,有钱了,不贫穷了,我们依然节约,我们从艰难中走过来,担心回到艰难中去。 到年关,每家每户门前、窗台上都摆着金桔、鲜花,紧闭的大门前也摆着,无人的窗台上也摆着,挂满金黄的金桔树是年关的坚守者,我和梁凤书也搬了几盆回去。摘几个,连着皮嚼着吃,真甜啊! 梁凤书笑得前仰后合的,她总是在我面前不注意端庄仪表,骑在我的腿上,拿手在我嘴里掏:“你给我吐出来,这是吃的吗?年还没过完,估计被你糟蹋光。” 我们在世界之窗看着那些浓缩的世界著名景观,每过一处,她一定指着说:“我们将来去这里。”我们买了很多胶卷,尽情拍照,我们依然像一个来到都市的游客,我们要记录下在都市里的欢乐。 从世界之窗出来,已经是夜色阑珊之时,梁凤书裹紧身上的风衣,依偎在我的身旁,逛一天了,许是疲惫了,我问她:“明天就是除夕,真不回去吗?你的家并不远,凤书,我知道你想家,想得不得了。”我抱着她,我们就坐着世界之窗大门外的台阶上,看着熟悉又陌生的世界,我很难受,我连累了她,在年关里,沉静半年的愧疚和不安浮出来,带着肮脏的泡沫。 我是一个不爱故乡的人,我依旧会开始越来越多的想起故乡,想起故乡那些我以为我不在乎的人,原来熟悉得那么难以忘记,我如此,何况是梁凤书呢?她不愿提起回家的事情,可是我想让她回去看看,我爱她,不该让她也像我一样,成为一个无尽漂泊的人。 深圳的冬天依然寒冷,这是非常难得的寒冷,仿佛是所有回乡的人带走了这个城市的温度,城空了,天寒了。我喜欢寒冷,寒冷使我能体会到全身肌肤的冰凉,那是我小时候的味道,我愿意时常想起苦难,只有时常想起苦难,我才会珍惜我所拥有的一切,特别是我的爱人。 如果爱情是心灵在一起相拥,能看到对方最细微的颤抖,我和梁凤书就是如此,她仿佛是真走累了,全是无力的靠在我怀里,细声说道:“我们说好不说回家的事的,你何必在这个时候非得说呢,我知道你的心,你觉得对我有愧疚,你想让我回家去看看,是吧?” 我抱着她,不用我回答,她明白我的脆弱,如果我不穷,不是故乡让我看不到希望,我不会离开故乡,至少不会那样绝情的离开故乡,以至于我没有勇气再回去,每到年关,似乎都要把从前回忆一遍,给记忆铭刻下再一次的纪念。 我沉默不语,她哭了,只是流泪,没有哭泣声,她的泪水落在我的手上,再到腿上,一直沁入台阶的缝里。她把脸转向外面街道,把我的手贴着她的脸,流着泪说到:“回去看了,然后呢?他们会问起你是谁,你做什么的,我为什么会跟你跑了,会说,如果你爱我,你怎么舍得让我众叛亲离。他们不知道你对我的好,他们不知道我有多爱你,不知道是你让我看到人生的希望和意义,他们以为钱就是一切,没有像你一样看那么多书,无法理解我的选择,他们会看不起你。如果回去了,可能我们的爱无法再继续,我会伤心,你也会伤心。” 我也哭了,很是愚蠢和无能,既不能让爱人不流泪,自己还流泪,我们像无家可归的孩子,在夜色里相依在大街旁,与空荡荡的城市一样悲怆。 她说:“你对我没有亏欠,心中不要有愧疚,如果有,那就不是爱,我希望你只是爱我,永远爱我。我是为爱离开的家,一切都是为我自己的爱,这是我最值得的,我没有丝毫后悔,这是我的命,我觉得最幸福的命,麦子,记住了,以后再不准有愧疚,愧疚多了,爱会变味。” “好,我听你的。” 我们给对方抹去泪水,她站起来,拿着我的手,指着远处的霓虹灯:“看,那里还营业,我们去唱歌。”她把我的围巾塞进风衣里,扑在我的怀里,我抱起她旋转起来,她笑起来:“麦子,好不公平” “不公平?我勒着你啦?” “不是,你长高了,这一年,你长高了好多,可是我长不高了,不是不公平吗?” “那里也有增加吗?” 她愣着眼看着我:“不要脸。” 手拉着手,穿过那些空荡荡的街,在夜色里向前走,穿过一片树丛时,她说:“麦子,如果这是一片走不出的无边丛林,丛林里全是陌生人,我们能像现在这样一直幸福下去,直到过完这一生吗?” 我笑了:“当然,不幸福下去还能怎么样呢?”我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停下来,为什么要突然这样假设。 她说:“这个世界就是丛林,丛林里全是陌生人,你有我,我有你,这还不幸福吗?” 我顿时明白过来,从此我们天涯相随,不要带走亏欠,不要有愧疚,能彼此相爱,彼此永远,还能怎么样呢?我一把抱着她,手开始忙碌起来…… 她在夜色里左顾右盼,声音极小的说道:“你疯了吗?被人撞见怎么办?” “不会的,鬼都回家了,哪有人?忘了大树下?忘了溪水里?” 她手把着树,树拼命的摇晃起来,几只过冬的鸟被突如其来的晃动惊起,在夜色里冲向高空。 从树丛里出来,我玩笑着说:“凤书,我有一个梦想,我想啊,我将来要带着你走遍祖国山山水水,每到一处,都在野外做一次,让山川河流都看见我们的爱。” 她低眉含笑,摇摇头:“要命哦,以后怎么有脸再见大好河山。” 我说:“山和山也是相爱的,所以山连着山;江河湖海也是彼此相爱的,所以水连着水;花草树木也是相亲相爱的,所以根连着根;我们也要像它们一样,永不分离。” 她停下脚步,侧头看着我:“以后不准说这些,说习惯了,又去骗别人,谁挡得了你这张嘴?”说完,她又笑起来:“嗯,好吧,对我说可以,只能对我说。” 第043章万事开头难 我们开一个包间,放纵歌唱,我们好久没有两个人唱歌喝酒了。 以前晚上总是被耀仔叫过去一起玩,为了生意,为了在深圳活下去,不喜欢也得去,耀仔说:“弟妹,我知道,你把我兄弟看得紧,没有关系,你一起去,你就陪麦子兄弟,我照样给你小费,怎么样?哥不亏待你们吧?” 梁凤书是极其不愿意去的,她也不愿意让我去,可是必须得去,我们需要朋友,需要认识更多的人,需要有人给我们平事,她装着高兴:“耀仔,这面子我无论如何也得给,我当然要去,我男人只能我陪。” 耀仔十分高兴,又很认真的说:“只一点,在别人面前叫我耀哥,哎,你两个小东西,天天喊我耀仔,我不计较,但是,在外面,一定给哥一个面子,弟妹,没问题吧?” “行,怎么不行,你都说给我发小费了,当然叫耀哥啦。” 对于耀仔来说,出去玩,一晚上多花千儿八百的,没什么感觉,他真给梁凤书小费的,梁凤书也要,玩了出来,我们请大家吃宵夜,差不多也就那些钱,贴也贴不了多少,耀仔觉得我们很是“懂事”。 生意并不好做,加上我和梁凤书的脸皮都不够厚,刚开始的两个月,差点让我们坚持不下去。 从早守到晚,问的人络绎不绝,成交的寥寥无几。我们以为影印和翻译能挣到钱,在我们调查市场时,我们只知道少有同类型的店,没想过为什么没有几家这样的店,因为需求量少。 影印和日语翻译是梁凤书的长项,工厂的文件大多都是她负责,我对相关设备的使用也都非常熟练,我们以为一次性投入设备以后,剩下的就是等着收钱,情况很是让人失望,不只需求量少,价格也便宜。 好在梁凤书长得漂亮,很多老外看我们挂着翻译的牌子,再看看梁凤书的模样,让梁凤书去陪他们逛市场,使得我心里极其不舒服,梁凤书知道我的担心,只在我们所在的市场逛,对于老外提出要去其它市场逛,愿意给更多的钱,她一概拒绝。 生活是条未知而曲折的路,需要横下一条心往前走,抱定“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走着走着,或许就柳暗花明了,当然,也有很多人折戟沉沙。对于我来说,我已经到达出门前想到达的地方,并且证件全都办好,这已经是很幸运了,加上我本来就一无所有,失败了,大不了去找工作,甚至干苦力也无所谓。 梁凤书见我每天为了生意忧心忡忡,她安慰我:“没关系,这钱要是没了就没了,别有负担,大不了我们一起去工地上扛钢管。”说是这样说,我知道,那太残忍,梁凤书倾注了所有希望,她不愿我们分开,她不说,我不说,但她知道,我知道,在如此残酷无情的都市里,如果我们被迫各自去工作,爱情基本上就会结束。 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如果工作的地方不在出租屋附近,很难再每天回到出租屋里。那时没有地铁,早晚上班高峰期,公交车堵在路上比走路快不了多少,公交车上没有空调,人挨着人,陌生人的汗水交织在一起,人肉味熏得人难受不说,小偷还猖狂无比。 如果我们一个月见不了几次面,工作又苦又累,收入又入不敷出,无论我们多么爱着对方,这份爱也会很疲惫,疲惫到最后我们不得不放弃,爱情就可能“夭折”,为了爱情,我们必须成功,所以梁凤书说:“麦子,放心吧,老外占不了我的便宜,就带他们在我们这个市场逛,绝不走出去,你都看得见的,眼下生意不好做,每天有些收入也好。” 从最开始,梁凤书就与我商量好,决不叫耀仔叫哥,要不叫他老板,要不叫他耀仔,梁凤书说:“他一个流氓,我们叫他哥,即作践我们自己,也让他觉得我们是他小弟,不利于长久发展,说不定他还逼你去打架生事,我们依仗他,但我们不怕他,他的钱投进来了,生意我们就是合作者,他的其它事情我们一概不管,亏了他得认,挣了分他钱。” “嗯嗯,这个道理我明白,三国演义中说“得陇望蜀”,凤书就是花木兰,就是穆桂英。” 耀仔在知道梁凤书绝对不会给他睡以后,时常不理会我们,我们的影印、翻译收入低,希望出些货挣钱,但我们没有其它进货渠道,并且耀仔在投资时就说好的,我们不能私下从其它地方进货。 更过分的是,耀仔晚上让梁凤书去陪酒,梁凤书破口大骂,非常坚决的表示:“耀仔,你记住,顶天生意不做了,你看看我们像吃不起饭的人吗?我们想做点自己的事,做不成,我们回家去挨骂,就算我和麦子分手,照样没你的份,连朋友都没得做,你的钱,照样血本无归。” 在深圳的人都是为利不为气,耀仔只得退而求其次,让我和梁凤书一起去他的酒局,在酒局上,梁凤书坚持不喝醉,实在喝不了就不喝,她刚烈起来天王老子也不认,几次以后也就没人敢拿酒灌她,而我常常是吐得肝肠寸断,被她扶着回去,出租屋里也吐得臭气熏天,我难受,她也跟着累。 那三个月,我每天早上醒来,都看见买好早餐的梁凤书两个眼睛通红,而我也胃里一直倒酸水,洗漱一番,依然头昏脑胀。我坚持着吃早餐,强压着胃里往外的冲劲,用力往下吞,她已经为我牺牲得够多了,不希望她难受,笑着说:“凤书,别看我啊,你也吃,我这身体强壮得很,不是他们那等庸俗之人能打倒的。” 那时的她总是爱流泪,夜里自己无声的流,看着我强忍着吃早餐也哭,她也想忍住不在我面前流泪,她也忍不住,我们的私密空间就只有那间出租屋,她看得见我,我看得见她,她的泪水也只能对我洒。 耀仔那些个朋友,要么是肥头大耳的,要么就是身上龙飞凤舞的歪门邪道,用梁凤书的话说:“全是一帮禽兽不如的畜生,简直荒淫得不像人,他们也都有母亲,也都有姐妹,如何能那样不把女人当人。” 梁凤书哪里明白那些男人有钱以后所需要的快乐,年轻貌美是男人一辈子无尽不变的追求,加上他们无修养,很难怜香惜玉,深圳的年轻漂亮太多,他们只要愿意花钱,就能换着换样,换着不同的人享受。 我们不敢得罪耀仔那帮人,但我们也不能做得太过份,明里还是生意合作伙伴,晚上的酒局还得去。耀仔见梁凤书誓死不从,他便故意在我们面前做出恶心的事情,摆弄那些青春貌美的姑娘,就像没有素质的流氓逛窑子,那些姑娘们为了钱,心中怒火万丈却不敢言,还得笑脸盈盈。 姑娘们知道是故意做给梁凤书看,她们也明白,就算没有梁凤书,那些个男人也不会怜香惜玉,她们也不恨梁凤书,常常帮着我们喝酒,几个姑娘私下里和梁凤书还时常保持联络,她们羡慕、嫉妒、佩服梁凤书不用像她们那样讨生活,其实我们也比她们强不了多少。 姑娘们辛苦一晚上,第二天可以睡到夕阳西下,我和梁凤书却不行,无论多么疲惫,只要没死,还得上午十点去开档,除非生意不做了,可是我们的钱投进去了,坚持下去,是唯一的希望,全月无休。 每天晚上应酬得像个妓女,我甚至想,要是我也是一个青春貌美的姑娘,一定不要这样做生意挣钱,太累了,挣的钱还不如妓女,身体比妓女更累。 我甚至开始想念山村的生活,虽然物质匮乏,活得也比都市轻松些,我想带着梁凤书回山村去过农夫生活,必定那里还有我的一亩三分地,我们一定可以做一个快乐的田园夫妻。这也是累得筋疲力尽的一丝遐想,贫贱夫妻百事哀的道理不只我很懂得,我也从小耳闻目染,山村的地里是难以种出钱的。山村里没有爱情,只有将就着过日子,不走出山村,就像带着一生挣不脱的锁链,村镇上的“土匪恶霸”比耀仔还没人性,耀仔好坏有底线—为了利,村镇的“土匪恶霸”是完全没有驯化过的野兽,手中那一点点权利会变成他们最贪婪的獠牙,像梁凤书这样的好姑娘,他们连看的资格都没有,怎么能落到他们手上去。 我们唯一清静相对的时候,只有清晨那一两个小时,而看到的是两双红眼睛。那时真是看不到任何能改变现状的希望,做生意的人太多了,无原则、无底线,就像荒原上的野狗争食,多我们两只,它们就少一块肉吃,都眼巴巴的希望其它的都死去。我们要是不坚持下去,别人会取代我们,就算我们饿死街头,也不会有任何人掉一滴泪,太忙碌了,每个人都在想办法让自己立足这繁华的都市,哪怕活得像一条野狗。 就算是四目红眼相对,我们也不说泄气的话,我必须坚强得像一座,只要活着,决不倒下,我怕自己像大桥下枯草堆上那个人一样死去,我怕自己再回到街角孤望夜空到天明,我怕失去她,这是我这辈子能遇到的最好的姑娘。 我对梁凤书说:“我们俩个必须有一个保持清醒,这个清醒的人必须是你,外面的凶险和陷阱太多,不得不防啊!” 她打起精神,却明显憔悴了,夜里我呕吐时,她不睡觉,就那样坐着守在床边,我说:“凤书,我喝醉时,你就让我睡地上好了,早上起来打扫,也不影响你睡觉。没有关系的,睡地上总比以前睡街边强,起码旁边还有个美人儿,早上起来还有温存,我很知足了。” “你有病,还是我有病?你睡在地上吐,我能像自己没事一样睡自己的吗?以后再不准这样想,不准这样说,我睡在地上吐,你能睡得着啊!” “这不一样,我睡过大街,就当怀念从前了,你是我的美人儿,我不能让你这样憔悴下去。” 她依然照顾着我。 记得在我们的生意开张第二个月月底,我发现早餐她的那一份减少了,只有一杯豆浆,中午给我买了快餐,她自己躲在柜台下喝开水吃馒头,持续几天后,我问她:“你怎么突然变口味了,不会是有了吧?” “有你个头,最近胃口不好,早上也不想吃饭,白天也不想粘油腻的东西,估计是每天和耀仔他们吃宵夜,败了胃口。”面对我的怀疑,她非常坚决说就是不想吃,说她以前也有过这样的一段时间。 钱一直是梁凤书保管,所有支出也都是她负责,她照样每天给我买两包烟放着,我抽得不多,大多都是应酬那些龙飞凤舞的小瘪三了。 有一次夜宵买单时,我看见梁凤书找那几个和她相好的姑娘借钱,她悄悄的借,我还是看见了,回到家,我泪水怎么也忍不住:“凤书,你早上只喝豆浆,中午吃馒头,晚饭不吃,等着宵夜一起吃,我们是没钱了吧?你为什么要这样?我们不是说好风雨同舟吗?” 她憔悴张着嘴,我知道她想辩解,我马上说道:“你别辩解,你借她们的钱,我都看见了,你是要我一个人活吗?我算个什么东西,我贱命一条,我可以苦,你不能苦。” 她紧紧的抱着我:“麦子,别生气,以后我吃,坚持坚持就过去了,最近交了一个季度的房租,所以艰难一点,也没借多少钱,我们不能倒在黎明前,那些姐妹理解我们的,吃宵夜还得去,你的烟也不能节约,别让人看出我们的难,那样只会更让他们觉得可以为难我们,听我的,你还听不听我的?” 我无语哽咽:“你不吃,我不吃。” 说这些当然没有用,可我真的毫无办法,我甚至想,她不该和我在一起的,就算梁凤书离我而去,我还是一辈子记着她,感谢她,能够与她这样爱一回,今生都值了。 第044章两个红颜 我一直希望找到一个突破口,在快到年底严打开始时,我已经感觉到,耀仔一定会出点事情,于是我每天给他卜一卦,终于被我这个“有心人”抓住机会,让他从此不敢小瞧我,本还准备了第二手,看他已经“归服”,第二手也免了。 终于破解了自己的困局,几乎每天还是饭局、酒局,可情况完全不一样了,自主权在自己手里的感觉特别好,看到他们对梁凤书尊重有加,我很满足。 困局解开,不只钱来了,我和梁凤书的生活开始轻松自在一些了,以前梁凤书借过钱的两个姑娘,我们让她们白天从中午开始在档口兼职,梁凤书教她们卖东西,有了这俩个姑娘,生意更好了。 我曾经被无良的老板坑害过,我和梁凤书当然不能做无良的老板,耀仔他知道以前他给过我们小鞋穿,他想着尽量弥补,他也鼓励梁凤书看重的两个姐妹在我们档口兼职,并且带来很多客户。 我也知道耀仔是一个雁过拔毛的人,他带别人来找我算命,他肯定拿了别人好处,要么就是有求于人,我得尽量为了自己的名声细心的算,能不说的尽量不说,该说的尽量含糊着说,但是不乱说。 客人走以后,我还给耀仔百分之四十,我是一个懂规矩、有原则的人。刚开始他假装不要,我强塞在他的手包里,他也不再往外拿,利益平衡了,利益才能长久,看来我真是一个天才,狼狈为奸这种事情,根本就不用学,一上手就轻车熟路。 我和耀仔狼狈为奸,他才会为我谋幸福,露露、小芬才能安心的给我档口帮忙。 露露和小芬是好姑娘,她们两个是老乡,也是我的老乡,只是她们不会知道我是她们的老乡。漂亮自不用说,不漂亮干不了她们的事情,凹凸有致,身如春风杨柳,山村走出来的人,皮肤天然的细白水灵,两人都穿着时髦,头发烫成流行的金黄色,属于男人见了都挪不开眼睛的姑娘。露露跟梁凤书同年,小芬小两岁,比我还大一岁,她们已经在深圳两年多了。生活逼迫她们走上一条见不得人的路,她们并不因此放弃生活变好的希望,本是聪慧的人,学了没几天,店里所买东西都经她们的手买出,我们给她们的提成,比她们陪男人整晚上的钱都多,她们很是感激的叫我:“麦子哥”,叫梁凤书:“嫂子”。 其实应该我感谢露露和小芬,我想拯救所有像她们那样的姑娘,我没能拯救所有,起码拯救了两个也好,而且露露和小芬往档口一站,所有生意都来了,她们不只把我们店的东西卖出去,还约客人晚上去她们店里玩,又能拿一笔提成,看到她们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我很高兴。 我也常看着露露和小芬有些走神,梁凤书靠着我,含笑说道:“露露和小芬美吧?你要把她们彻底拯救了吗?” “凤书最美,哪里是我拯救她们,是她们拯救我们的生意,凤书,你不能这样,露露和小芬不是还借过钱给我们吗?要有感恩之心啊,我看天下所有姑娘都是兄弟,只有看凤书才是女人。” 她面带微笑,她流泪会使我六神无主,她微笑看着我时,更让我手足无措,摆明了是在警告我:“你要是敢动歪心思,你还是个人吗?”我会不由自主的摸一摸腿上的疤,她看到我这个动作时,便会从微笑看着我变成欢乐的笑,我的紧张情绪才能缓和过来。 露露以前是耀仔的情人之一,他们也是在欢场认识,耀仔觉得遇到一个极品好姑娘,先自己私藏玩赏,一年以后,耀仔为了减轻自己负担,他也赏完够了,让露露自己上班挣钱,偶尔也还照顾露露生意。 露露在老家结过婚,有一个儿子,十七岁就生了孩子的她,身材完全是一个少女,无人看得出她有过孩子。他的男人是个穷乡巴佬,她对我和梁凤书都说过:“我的那个乡巴佬,我这辈子都不想再见他了。”她虽这样说,也还把自己的钱寄一部分回去。 小芬是露露的同村人,是露露带小芬走上快速致富的路,小芬刚出来时也被耀仔私藏玩赏过几个月,后来露露带着小芬一起上班挣钱。小芬说:“麦子哥,等我不用去夜里上班了,你一定给我介绍一个男朋友,你介绍的人一定不会错,我再也不想回那个穷地方过日子了,我要做城里人。” 我的心很是颤抖,我自己都还不是城里人,你就想着做城里人了,比我还有理想:“要不你先在我这里过度一下?”当然是玩笑话,我爱梁凤书,不可能做这样的事情,我希望自己一生不负她。 小芬媚眼看着我,两个手的手指交织在一起,说:“麦子哥,嫂子在对面买饭,很快就回来,我要不要向嫂子先申请一下?” “小妖精,你想要我的命啊?” 她故意小声说道:“麦子哥,你的建议我会认真考虑的。” 这个小妖精,你干嘛故意小声说呢?梁凤书带着露露站在她身后,把茶餐厅卖的饭放在柜台上,梁凤书又是微笑的看着我:“麦子,你给小芬什么好建议了?说出来我们都参考参考。” 露露一边摆着饭菜,一边含笑不语,还那眼角看看我,真是的,多尴尬啊,小芬说:“嫂子,麦子哥让我跟你申请,申请……” 我的心七上八下,姑奶奶,你这是想干什么,要把我往绝路上逼吗?我可对你尊重有加啊,虽然你是个风尘中人,我也爱风尘中人,呸,我也可怜风尘中人,我可从没看轻你啊,你怎么能害我呢? 我要准备写悔过书、保证书、请求原谅书了,我不敢站起来,怕梁凤书看见我的腿在颤抖。小芬还含笑看我,脸带羞涩,天啊,你含笑带羞的看我干嘛?我不过是自己说给自己听的心里话,不对,是玩笑话,你有必要弄出这个表情吗? 小芬终于说了:“申请嫂子教我用电脑,将来我也要像嫂子一样,找一个麦子哥这样的好男人。” 你这个小妖精,你扯我干什么?我都没觉得自己是好男人,你那点看出我是好男人了?我可不愿意做一个好男人,只听梁凤书说道:“还找什么啊?你让麦子哥收了你就行,不过我得是姐姐,你做小的,行吗?我们好姐妹一场,这能舍不得吗?” 露露指着小芬:“小芬啊,你前途岌岌可危,甚至有点生死未卜的味道,你有没有感觉出来?”又和梁凤书肩靠着肩:“嫂子,小芬和我只是老乡,没什么其它关系,更没什么情感,我应该不在株连范围内吧?” 梁凤书看着我:“起来吃饭啊,要我喂你啊?” 我当时应该是颤颤巍巍的站起来的,赶快埋头吃饭,小芬故意一副可怜的样子,凄惨楚楚的说道:“嫂子,麦子哥是个好人,露露跟我确实没什么关系,所有的罪过由我一人承担吧,嫂子,你可千万别连累他们啊,嫂子。” 这几个女人今天肯定是疯了,露露清脆的唱起来了:“嫂子,嫂子借你一双小手,捧一把黑土,送那小芬走吧……” 周围的人都看着呢,以为我们这里改唱曲了,还是要演一出现代版的《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吗?他们看得心花怒放的,完全不顾我这个被架上舞台的人的感受,只听梁凤书说道:“此案看来不简单,似有冤屈,待日后详加审理,再做责罚,不可冤枉了我的好姐妹,今天先吃饭。” 我赶快移到梁凤书旁边去,仅靠着她吃饭,她说:“麦子,不热吗?吃饭靠这么近干嘛呢?” 小芬夹起一块烧鹅,轻轻的放在我的饭上面,极尽关心的说道:“麦子哥,多吃些,你最爱吃烧鹅了,嫂子每天都买,你身体好,我们姐妹才有幸福可言。” 这不就是历史上,朱元璋赐刘伯温烧鹅吃同样道理吗?我身体再好,也没法给你幸福啊,你这是要置我于死地啊,我们今生虽无同床共枕的姻缘,你也不至于害我没好日子过吧?我抬眼快速的看一眼小芬:“小芬,我可没有对不住你啊。” 小芬马上说道:“当然,麦子哥对我有情有义,没一点不好的地方,麦子哥,你放心,你的好,我今生今世也不会忘记,梦里萦回全是你。” 露露笑起来:“小芬,我以为你是崔莺莺,没想到你竟然是个潘金莲啊?麦子哥,回去好好对嫂子解释清楚,生意的事情交给我们,要有什么过错邪念,都老实交代了吧,瞒是瞒不住的。” 我干什么了吗?我什么都没干啊,邪念?人还不能有点自己的想法了吗?我没什么要交代,我是爱梁凤书的,我心中有过博爱的想法,我没有行动,我只能对着我的凤书表白,她是爱我的,理解我的:“凤书,来,吃叉烧,你最辛苦了。” 梁凤书微笑着细嚼慢咽:“嗯,麦子啊,姐妹说得对,你是要多吃点,你身体好了,我们姐妹才能幸福,小心啊,要是累着了,我可不干哦。” 真是三个女人一台戏啊,我终于体会了,漂亮的女人确实好,但最好她们相互永远不认识,那样既方便,又没有麻烦,像我这样对爱情忠贞的男人,实在是没必要认识梁凤书以外的任何漂亮姑娘。我还是赶快吃完,窝在柜台里看书,挺好,要是有人来找我算命最好,钱少一点都可以,出去透透气。 露露和小芬贫嘴的本事几乎无人能敌,两个人配合默契,口若悬河、天花乱坠,很容易勾起男人无法拒绝的情绪来,这种欢场练就的左右逢源,掏心掏肺的让人开心,这本事要是开一门相关学科,她们是有资格做专家、教授的。 有了这两个漂亮的活宝,梁凤书也开心很多,做事有帮手,她们简直好得像穿同一条裤子,时常拿我说笑,我是一点反抗的办法也没有,有些话在我听来,觉得似真似假,撩得我心里似春意盎然,又似雨打花落。 快过年了,我们让耀仔托人给露露和小芬买了飞机票,我自己都没有坐过飞机,但我知道火车的拥挤和难闻,如此漂亮的姑娘,怎么能去忍受那样的拥挤呢?临走时,露露私下的交给梁凤书十万块钱,她说:“嫂子,你帮我存着,家里人每次都想方设法把我收刮干净了才让我出门,他们根本不关心我在外面做什么,只想着我把金山银山搬回家,那个家我早晚是要离开的,我和那个土鳖虽然有孩子,但我们没有结婚证,今年再回去看看孩子吧,以后不狠心也不行了,你和麦子哥那样才叫生活,不然我这辈子尽给他们活了。” 小芬交给梁凤书二十万,我简直不敢相信她存了这么多钱,梁凤书说:“小芬,你又没有孩子,钱存在银行里,你存在不带回去就好啦,何必要我给你存着呢?” 小芬眼里全是哀怨:“嫂子,你不知道,家里知道我藏钱,他们会使很多苦肉计,逼迫我拿出所有钱去,我总是无法狠下心来,上次你家时,就带几百块钱走,他们真是不关心我在外面的艰难屈辱啊。” 小芬说得泪都下来了:“我还有两个弟弟,家里就盼着我把所有钱拿回去供养弟弟,他们知道我在外面挣的屈辱钱,他们全然不关心,他们认为我早晚是要嫁给别人家的。嫂子,认识你以后,我知道我要怎么活了,弟弟不是我生的,我没有义务供养他们,谁生的谁负责,以后我跟着哥和嫂子混,嫂子是我最值得信任的人。” 真是穷人家里灶膛灰都是凉的,越穷困越残忍,我一直觉得贫穷能把一个人扭曲变形,穷人家的女孩子就更是雪上加霜,父母几乎都是把女儿当成猪养的,养大了换钱。使我想起了陶春兰的伟大,她也是一个很穷的人,但是她没有亏待过女儿李敏。 终于又活得像个人了,梁凤书已经几个月没有买新的化妆品,年关里,我逼着她买了全套,我们都穿上新衣服,我们在丛林里自由自在的爱,我们放声歌唱。 第045章神奇的歌谣 就是我们随意挑选的这家夜总会,遇到了李木,要不是我被送给了李瞎子,我该叫他二哥的。我不愿叫他二哥,因为我一直认为我是被抛弃的孩子,是被送人的孩子,我没有兄弟姊妹。 能在异乡遇见他,我还是很高兴的,别人遇见老乡还“两眼泪汪汪”,我们总归是一母同胞,只有梁凤书忧心忡忡的提醒我:“麦子,不能让别人知道你的身份,我不是嫌弃他,他必定与你是一母同胞。我们的日子也刚刚好起来,不能有任何闪失啊,你可千万给他说明白了。” “放心吧,凤书,我知道的,我听你的。” 人活在世间,总会有很多巧合相伴,这些巧合中似暗藏着天命玄机,每一个巧合都在改变人的轨迹。就像刘备遇到张飞和关羽,他们要是没遇见呢?或者是在战场上遇见呢?历史不能假设,人生也不能假设,可不能说巧合只是巧合,我常常想,要是刘邦活在我的时代,他又能干什么呢?无数个巧合构成一个完整的世界,每一步巧合填满我们的人生。 可能春节人手少,梁凤书唱饿了,我们想点一些菜到房间里吃,叫了好几遍,没有服务员来房间,我可是不愿大吼大叫的人,况且我和梁凤书从不愿意惹事生非,我们只想生活能每天好一点。 我出包间去找服务员时,正好看见李木被一个穿着邋遢的人指着脸骂,用半粤语半普通话骂,显然是喝醉了,李木手背在背后,一脸虔诚的接受着谩骂,显得有些颤颤巍巍。 我也不敢上前去帮忙,远远的站着,看着那个人骂骂咧咧的离开以后,才喊了一声:“李木。” 他回过头来,愣了一会儿,大步流星的跑过来,无比惊讶的说:“天啊,李麦,怎么会是你?” 一个穿西服的人正好走过来,斜眼看着我们,李木赶快对他卑谦地解释道:“我兄弟,经理,晚上我看他们房间吧?” 穿西服的点点头,对着我笑笑,走了。 遇到李木,我又多叫了好多菜,让他在房间里坐下来,梁凤书打量一番:“像,你们确实像一家人。” 我笑说:“这还有假吗?李木,这是我老婆,梁凤书,今天来这里还是她提议的,要不然我们可能永远遇不到呢。” 李木显得很是腼腆,不停的打量着我和梁凤书,看他样子,似不敢相信眼前所看到的我。 我并没有详细的告诉李木我出门所经历的一切,只大概说出来上过一年的班,出来前刚开始人生地不熟,证件不齐全,睡过好长一段时间大街上,直到后来遇到梁凤书,我们在一起上班,她是我的上司,我的恩人,现在是我老婆,我们已经不上班了,做点小生意,日子还过得去。 把所经历的苦难一一说给李木听,我觉得没那必要,他也是穷苦人出来讨生活,他明白那份艰难。能见到他我很高兴,但不会热泪盈眶,我是偷钱跑出来的,家里人从没给过我帮助,我记恨家乡的一切,除了肖玲玲和陶春兰。 能看出来,李木很是羡慕我,他比我激动,激动得热泪盈眶,好像孙悟空被压五百年后,突然遇见了唐僧,但我不是唐僧,无法救他脱离苦海,我也还是一个躲在山洞的小妖精,说不定那天就被镇压了。 梁凤书从外面进来,高兴地说:“李木,放心在这里坐吧,我给你们经理说好了,今天你不用上班了,你们兄弟见面不容易,该好好叙叙的。” 梁凤书办事就是让我放心,事情根本不用说,她办了,我明白她的心,什么事情都能使我满意,我是离不开她的。 李木也是一个可怜人,他说起他这一年多的经历,似我看到了我不久前的过去。 高中毕业,李木不到十八岁,因为家里营养不良,小时候的他发育严重失调,头大身子小,家里兄弟姊妹,还有父亲李文白,在骂他的时候都曾叫他“大脑壳”,“大脑壳”这三个字不是为了客观的描述李木的形象,虽然很是客观的表达了李木的外表形象,但所有人都应该是认为这三个字表示讥讽。那时的李木没有反抗的力量,也没有选择别人怎么称呼他的余地,只能任家里人喊着他的“美名”消遣。 我曾听见李敏、李水、李余为李木歌唱:“大脑壳,棒棒夺,夺到天上取不落。”反复吟唱,很是美妙,这几乎是我音乐的启蒙曲,我曾为此美妙的歌谣参悟多次,最后都如王阳明观竹一般不能得其理。这段天书一般的歌谣暗藏着什么玄机,没有人知道,是不是像红楼梦里,贾宝玉入太虚幻境薄命司所看到的批语那样,批注着李木的一生命运,不到最后还不知道,必定李木还没有“夺到天上”。 李文白家孩子四个,为何单单李木获得了“大脑壳”的荣誉称号呢?客观的说,我想主要有两点:一是李木是大儿子,他发育的过程中,刚好家里最是缺少营养,所以发育不良,这是可以客观的追溯的,没什么可怀疑的。 二是跟李木挨打最多有关,我对李文白“龙城飞将”一般气势打孩子的画面记忆犹新,对四个挨打的孩子所发出的旋律,所嚎叫的长短都记得,李木的嚎叫不只是时间最长、最多,也是最凄惨的,证明李文白所用的力道,所打的位置,所用的工具,都是有区别的。 回忆起来,几乎可以看到,李木是主要挨打,其他三个是陪着挨打,或者叫挨打替补,打李木时能充分的释放李文白的怨愁、疲劳,从而达到锻炼筋骨、舒筋活血的功效,为李文白的健康长寿应该是有积极作用的,不然他为何乐此不疲呢?其他三个挨打替补,就像是和音伴唱,必定只是李木一个人的嚎叫显得太过单薄,要加入委婉低吟的伴唱,听觉上会更美妙一些,由此看出李文白也不一定愚昧,必定通音律的人不可能是愚昧的人。 李木挨打最多应该长得更强壮才对,因为从小就激活了筋骨,而且有可能在挨打的过程中打通任督二脉,从而更健康的成长,说不定还因此炼成绝世抗打功力,为何李木如此的发育不良呢?这还得细细的思考,寻找到最接近真相的理论。 可能李文白选择打的时间上不严谨,比如说,该早上打,结果因为农务繁忙改在了傍晚打;或着一天打的次数也没有形成规律性,造成筋脉紊乱;也可能是李文白所打的穴道不够准确,比如,应该打梁丘穴,却打在了地仓穴;当然,这也不能怪他,必定李文白不是有武学造诣的一代宗师。李文白也不会算命,他不知道哪个时辰该动手,哪个时辰不能打,所以只能摸索着打。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李瞎子说的“人命天注定”,李木天生要应和那曲歌谣,那是他的命。“大脑壳,棒棒夺,夺到天上取不落。”这首很美的旋律伴随他成长,对于李木发育不良是值得的,必定不是每个人都能暗合一首美妙、神秘的歌谣。 高中毕业以后,李文白希望李木能留在家里帮忙干农活,虽然李木发育不良,既然已经发育不良,读什么书呢?家里农活那么多,总得有人帮忙做啊,这是一个为了全家幸福的决定,有可能只对李木一个人的幸福会不好,总得有人牺牲才行啊,牺牲一个人,幸福一家人,这是值得的。 李文白还有一个想法,这是一个酝酿已久的大策划,作为农村人的李文白,他不希望自己的儿子有一天全都离开了山村,那样的话,家里破瓦房留给谁呢?虽然房子不值钱,也没有家产可传世,可是他觉得风水好啊,不然能连着生几个儿子吗?别人想生儿子还生不出呢,所以必须得有一个儿子留在家里,守住这块风水宝地。李文白看到不认识几个字的婆娘陶春兰,拼了命也要让孩子读书,他预料到将来可能没有人继承风水宝地,所以他酝酿了一个大计划,从小就拼命打李木,使其发育不良,并且创造了那首美妙又晦涩难懂的歌谣,让李木无脸出远门与江湖豪杰见面,不得不留守风水宝地。 李文白的计划正是尊重了五千年文明的传承,他比陶春兰认识的字多多了,除了不认识的字,其它字都认识,他认字多,当然更懂得文明的传承,比如说皇位,肯定是太子继承,掌门之位肯定是首席弟子继承,所以应该由李木继承风水宝地。当然,李文白可能没有读过历史,他不知道,历史上的太子大多都反叛。 有了李文白的大计划,李木要想出门是极其难的,不给钱就行了,没有路费,你能飞吗? 事情往往事与愿违,就像李渊的皇位被李世民篡夺,丁春秋的掌门位子也没传到他选定的人。 李木从他从小暗合的歌谣中找到了力量和勇气,甚至也是那首歌谣让李木领悟了天地之间的真理,他吃了秤砣铁了心,就是要逃离穷山沟,他要去寻找歌谣的出处,必须寻访千山万水,必须要出去,可以说,李木就是为了歌谣而立志逃离风水宝地的。 我想啊,就算李木出门在外与我同样的艰难,他也比我幸福,在夜风中度过漫漫长夜时,他可以唱起属于他自己的歌谣:“大脑壳,棒棒夺,夺到天上取不落。”虽然他还没有寻访到大罗神仙为他解开歌谣之谜,有一首属于自己的歌谣陪伴自己度慢慢长夜,也比我要好一些,我也想要一首属于自己的歌谣,可是一直没人为我填词谱曲。 有了神秘的歌谣赋予李木苍穹般的大智慧,他没有钱,李文白不给他钱,他也能逃出风水宝地。首先,他夸奖了一个同村族亲的自行车很漂亮,详细翻译了自行车想去远方看看的心声,李木是拥有自己神秘歌谣的人,能听出自行车的心声并不奇怪,那个族亲被自己自行车的心声感动了,他让李木带着自行车去实现它的愿望。 必定李木发育不良,自行车比他高大,山路也很崎岖,加上李木骑自行车的技术也还不够熟练,所以,四十公里山路,李木折腾了十个小时,才最终到达县城,到达县城时,他给了自行车自由。 李木从没有出过远门,他甚至不知道,四十公里山路,如果用步行的话,加上他年轻有力,八小时内就可以到达,这不能怪他,老师、家长都没告诉他走路到县城需要多久,因为没有人这样走过,就算有,也没有发育不良的人这样走过,谁也不敢冒险告诉他。 一路折腾到县城,李木因中途喝了太多稻田里的水,他不只没有吸收到稻田里的营养,反而因此喝坏了肠胃,拉肚子,拉得停不下来。李木给我说这个细节的时候,我想李木是遭了报应了,他喝稻田里的水时,肯定没有给稻田的主人打招呼,属于偷喝,当然要遭报应的。 李木的原计划是到县城的砖厂干一段时间,存够了路费钱再赶往下一站,但是李木遭了报应了,他拉肚子拉得起不来了,人昏迷不醒,这可吓坏了打算剥削李木的老板。还没开始剥削你,你就已经要死不活的,这不是碰瓷坑人吗?老板当然不愿意了,但也不能送医院,老板肯定想的是,等李木死了,可以做烧砖的燃料,烧了一了白了,无人知道,毁尸灭迹,死无对证。 一位可怜李木的大娘照顾了李木,就像当初韩信快饿死了,遇到漂母赐饭一样神奇,李木也没死得了,他昏昏沉沉的,脑海里响起了属于他自己的神奇的歌谣,他活过来了。 李木活过来,砖厂怕他再死去,他不得不离开。 说道这里,李木深情的说,他要感谢一个人,他极其庄重的说:“就是那个做警察的阿姨帮了我,我走投无路了,模糊的猜测在县城一个亲戚的家,运气真好,还真找到了,就是这位人民的好女警察,她请我吃饱了饭,给我到山城的路费,和山城重庆唯一的亲戚的地址。” 李木有些激动,肯定是往日劫后余生的回忆让他觉得口渴,他喝了一满杯啤酒,继续说道:“还要感谢第二个人,她是一个美丽善良的护士,我所要找的那位亲戚正好不在家,谢天谢地,他有一个新的护士女朋友,老弟,你知道的,护士能有几个钱,她从牙缝里抠出二百元生活费。” 李木就是带着这二百元钱,一路南下到达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深圳,加入到祖国窗口城市的如火如荼的建设之中。#####这几天在九华山小住,分享心得一首:《九华山初秋游》 昨夜明月,广寒清幽离凡尘。 今日青山,层峦叠翠万重深。 山巅雾浓,芒鞋轻贱随仙人。 一碗斋饭,毋需妄言亘古情。 2018于九华山 第046章离开以后 李木说的激情四射,我和梁凤书也听得跌宕起伏,真是精彩极了,拥有属于自己歌谣的人就是如此的不同凡响,这走出山村的情景和他离开时的心情,竟然与我天差地别,我确实曾一路挥洒着泪水,却远远没有他的曲折离奇,那些近乎神迹一般的曲折离奇,预示着李木终究将与众不同,当然,可能他的与众不同早已在属于他的歌谣中有暗示。 拿着二百元钱坐火车到达深圳,差不多,要是中途节约一点,到站时还能留下几十元钱。我想在火车站时,李木肯定与我有过相同的感受和经历,据他说,他没有去我睡过的大桥下,他知道我说的那座桥,他说那座大桥依旧巍然挺立着。 我仔细想了想,我看梁凤书眼睛里也有疑问,我不得不问清楚,虽然我们是一母同胞,但并没有一母同胞的情感,事情还是问清楚比较好:“李木,不对吧?进深圳可是要边防证的,你当时有边防证吗?” 李木对我们的疑问不以为然,很是骄傲的说道:“我花一块钱买了地图,在山高林密处翻越围墙,运气真tm的好,那一夜漆黑无比,我竟然准确的翻越了围墙。” 梁凤书显然是不相信的,她觉得眼前的李木有些狡诈,至少是虚夸了他的经历,李木现在又还不是名人,如果虚夸自己的传奇,显然是不道德的,梁凤书马上问道:“就算你翻进来了,运气也真tm的好……” 我打断梁凤书:“凤书,怎么能说脏话呢?我们农村野孩子,说些脏话表达心中的情绪,你是城里人,可不能说脏话哦。” 梁凤书非常诚恳的认识和检讨了自己一时激动的错误,自己罚了一杯酒,接着说道:“翻越了围墙,查证件你都躲过了?难道属于你的歌谣真有神奇的力量?” 我很严肃的批评梁凤书,怎么能提歌谣的事情呢?现在还没有解开歌谣之谜,我们是看过很多书的人,不能危言耸听,更不能相信不靠谱的未解之谜,我主动代替梁凤书罚一满杯酒,与李木共饮。 李木对着我会心一笑:“麦子,你知道的,你也经历过,一是脏得像个肮脏的叫花子,没有人查的,查证件也是为了那三四百块罚款,一个肮脏的叫花子有什么钱?他们没兴趣,还有啊,就是拼命的跑,鞋都跑掉好几双。麦子,我们小时候多能跑啊,他们能跑过我们吗?肯定不行,鞋是地摊上买的,两块钱,就当送给他们了,哎,他们也不容易,追我这样的人,都怕摔死他们,真的,我都不敢跑太复杂的路,怕他们自己把自己撞死,到时怪到我头上。”李木说得豪气万丈,似在家乡一起偷完桃子,纵横山峦,踏云逐月一般潇潇洒洒。 真是同病相怜,必须得再干一杯,李木刚开始也接连被几个老板欺骗过,也被职业介绍所诈骗过,也如我一样睡过好几个月的大街,那些孤寂的日子里,他也发现了看书是最廉价的,消磨悲怆情绪的方式,他也爱上了看书。 可是他没有遇到他的梁凤书,看来他的书是白读了,他没有我幸运,虽然他有属于他自己的神秘歌谣,但是我有我的梁凤书,算是打平了,我没有失落和黯然悲伤。 令我不只黯然神伤,几乎是让我窒息的快要死去,是李木说的家乡的事情,我是流着泪听完的,梁凤书一直扶着我。 一九九六年正月初六,李瞎子让我去镇上买祭拜用的纸烛,初六是他师傅、我师爷的忌日,而我借此机会带着我和肖玲玲的钱离开了故乡。 李木说,那天快中午的时间,肖玲玲哭着跑到李文白家,问我离开前有没有跟他们说过,或者我有没有透露为什么要离开,有没有人同路。 初六那天快中午时分,李木、李水正在他家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厨房,李木刚跳完一担水回厨房,正好吧水缸倒满,李木决定休息一会儿,他觉得肚子已经快空了。六担水才能装满水缸,每担水连水桶差不多一百斤,从水井到他家厨房的水缸是二百三十四步,李木说他数过的,其中会经过两根田坎,两个斜坡。虽然李木发育不良,从小干活习惯了,确实可以挑得起,挑一担歇一会儿,这是他一上午的活儿,他本可以更快的把水缸挑满,但是他没有那么做,虽然他发育不良,脑子却不傻,他知道,要是很快把活儿干完,就会有其它事情再落到他身上,他计划得很完美,在李水开始做午饭时,他正好把水缸挑满,稍微休息后,就正好吃饭,非常完美的半天。 而李水正在灶膛前烧火,灶膛的火把李水的脸熏得通红,他的瘦脸看上去更显得干瘪,他心里有些窝火,因为今天轮到他煮中午饭,还有猪要吃的中午饭也是他煮。这件事情不复杂,在上午把人吃的红薯,和猪吃的红薯砍成小块,装到大小不同的铁锅里,都是同一种红薯,人吃的要削皮,以示区分开人和猪。李水也慢吞吞的正好弄到块开始烧火时才弄好,他和李木是同样想法,要是他很快做完了,有可能李木要叫他帮忙挑一担水,他很聪明的回避了兄弟之间的尴尬。 李余年纪最小,他上午的任务最轻松,是协助李木和李水,对于李文白安排的这个任务,李余心有默契,他知道是李文白照顾他,所以他什么也不干,对着宁静的山村思考着四个现代化,这是他刚开始读初中时学到的,但他显得很悠闲自在。中途曾去别家的柑橘树上摘了柑橘,他认为是摘,不是偷,已经读初中的他当然知道,摘是指一种行为,偷却是道德问题,所以他摘了好些个柑橘,挑出几个不顺眼的分给李木和李水,他偷偷藏起来的花生没有舍得分,他自己偶尔吃几颗,李余年纪最小,身高和李木差不多。 吃完早饭后,李文白扛着锄头去山坡上了,还没过元宵节,他没有挑粪桶,他觉得没过元宵节挑粪桶不吉利,只是扛着锄头走了,心情很愉快,因为陶春兰已经出去打工去了,他心情一直都很愉快了。李文白是吹着口哨上山坡的,这口哨有没有什么特别含义,可能只有他自己知道,隔壁儿媳妇罗元梅也可能知道,再没有第三个人明白其意义了。李文白可能是去山坡上除草、挖地、巡山,都有可能,也可能只是习惯性的上山坡,山坡上空气要好很多,可以做的事情也很多,尽管冬天农活是比较少的,上山坡是他的自由。 在李文白吹着口哨上山坡后不久,隔壁儿媳妇罗元梅也上山坡了,农村人的主要事务都是在山坡上,没什么奇怪。罗元梅算是李木一辈的人,因为他男人只比李木大七八岁,她比李木大六七岁。 罗元梅的男人是一个泥瓦工,正在繁华的都市里建设都市繁华,罗元梅已经接连生了两个女儿,她和全家都很失望,第二个女儿属于超生,要交好几万的罚款,不然没法上户口,所以罗元梅的男人没空回家,要在外挣钱交第二个女儿的罚款,还要准备第三个的罚款,因为她想生一个儿子,她很羡慕李文白连生四个都是儿子,她想向李文白学习生儿子的经验。 罗元梅长得干净,又有山村人的白净,她认为自己算好看的妇人了,她不知道为什么她父母把她嫁给如此穷的一家人,没办法,已经嫁了,女儿都生两个了。罗元梅的男人为了娶她,耗尽了家里的所有钱,所以她男人很是珍惜她,凡事让着她,罗元梅在家里更加嚣张跋扈,只有看到李文白时,眼神才透露着柔情,她怕李文白不教她生出儿子的秘诀。 这是极其平常的一天,只有肖玲玲觉得天塌下来了,她哭着跑到李文白家时,首先看到的是坐在院坝里的李余,紧接着跑出来李木和李水。他们三兄弟都以为是肖玲玲送好吃的来了,见肖玲玲两手空空,泪水涟涟,他们显得很是失望。 在听说我离家出走了以后,他们三个显得很茫然,他们也不知道缘由,从没听我说起过要离家出走的事情,甚至不能确定我真的离家出走了。李木自以为是的说:“上次订婚时,我就觉得麦子会离家出走,他不甘心窝在这个穷地方,麦子是个有理想的人。” 肖玲玲只顾自己大喊着:“你们都不知道吗?都不知道吗?”听了李木的话,肖玲玲悲伤又沮丧的混合着哭泣声说:“要走可以一起走啊,怎么不带我一起走啊!” 李木、李水、李余都不懂肖玲玲的悲伤,他们不懂爱情,还在饥饿线上挣扎,也没心情关心爱情,他们当我是送出去的孩子,已经不是自己的亲兄弟了,作为一母同胞的本能,他们觉得我一个人出去很艰难,人生地不熟的,怎么生存呢?他们都没有出过远门,对外面的世界很陌生。 他们三个对肖玲玲和我的关系是很清楚的,参加我的订婚宴上吃得肚子圆滚滚,当然知道肖玲玲已经是我的未婚妻了,显然肖玲玲的哭诉是有道理的,他们大概感觉到我确实离家出走了,他们看到肖玲玲拿出我留下给肖玲玲的信,明白我真的走了。 李木说他看到我在信中提到他,他当时建议过:“玲玲,听说火车票不好买,我带你去追他,他肯定在火车站要等几天,但是,你爸能给钱我们去追麦子吗?” 那时的李木还没有什么坏心眼,他还不知道怎么做一个坏人,应该是真心想帮肖玲玲,李水和李余也非常激动的,想要帮着肖玲玲进城来找我,李水正烧着火,他甚至不管火已经熄灭了。 这时候,李文白从山坡上回来,显得有些疲惫,听了三个儿子的汇报,他慢条斯理的说:“李麦那个东西安心要跑,你们能找得回来吗?城里那么大,你们怎么知道他躲在哪里?李木,饭做好了吗?” 李木觉得自己很无辜,很是不服气,他现在已经不怕李文白打他了,因为李文白已经跑不过他,他辩解道:“今天我挑水,李水负责。” 李文白刚刚提起的情绪缓和了一些:“李水,站这里做啥子?快去煮饭啊,你没听见猪饿得快打架了吗?” 肖玲玲感觉到这家穷困的人管不了他的事,很失望,哭着走了。 李木说,中午饭刚吃完,张寡妇急匆匆的跑到他们家里,喊李文白去帮忙:“李文白,李瞎子算是你们亲戚吧?他养的儿子是你的儿子,应该算是亲戚。” 李文白和他的儿子不明白张寡妇的话,看张寡妇心急火燎的样子,李文白慢吞吞的挠着头:“啊,张幺妹,算亲戚。” “快去帮帮忙吧,李瞎子死了,被麦子气死了,你们已经知道吧?麦子留下一封信,说永远也不回来了,这不是把李瞎子的命带走了吗?造孽哦,造孽哦,养这么大,李瞎子可没亏待过他,还给他修楼房娶婆娘,这还不知足,偷钱跑了,狗日的杂种。”张寡妇骂完,觉得不对,麦子也是李文白的种,所以自己走了。 李文白对于去其他人家帮忙这种事情,很乐意,一来吃点好的,二来人多好听闲话,闲话就是像是农村的现场说评书,在闭塞的偏远农村,听听也是有意思的事情,李文白当即宣布,他还没宣布,他的三个儿子已经不见人影了。 李瞎子的葬礼由李文白和张寡妇、肖大刚三人主持,李瞎子的坟墓早已修好,没什么可难办的,请来负责做法事的人,掩埋了就行。问题是李瞎子留下了两三万块钱,有人甚至怀疑留下了更多,还留下修到一半的楼房,他养的儿子跑了,钱和房子怎么处理? 平时不管李瞎子的几个远方族亲也赶来了,对李瞎子留下的家产很感兴趣,他们觉得作为同一个祖宗,他们有责任和义务处理李瞎子的身后事。 第047章养父师傅的葬礼 李木也没有看到李瞎子怎么死的,据肖大刚说,肖玲玲从镇上跑回家,哭着找到了我留下的信,李瞎子正在寒风中矗立着,他应该是在等我买好祭品回家,和他一起祭拜他的师傅、我的太师傅,今天是他师傅忌日。我突然出走的消息,使李瞎子站在冬日寒风中沉默了,肖大刚问李瞎子怎么办时,李瞎子没有反应,肖大刚没管李瞎子,他看见自己女儿肖玲玲拿着信往山上跑,他追自己的女儿去了,直到他看到女儿跑去李文白家,他才放心了,知道女儿不是要寻短见,他才赶忙往回跑,肖大刚说他担心年老体弱的李瞎子想不开,所以赶快往回跑。 肖大刚回到家以后,李瞎子还矗立在寒风中,肖大刚喊他时没有任何反应,于是肖大刚走过去想扶李瞎子,发现李瞎子已经完全没有气息了,刚一碰到,李瞎子倒在肖大刚怀里,肖大刚是有文化的人,一摸脉搏,李瞎子死了。 对于李瞎子的死,没有人有阴谋论,大家相信肖大刚,没有人觉得有人会谋害李瞎子,没有谋害的动机,而且李瞎子本来身体就不好,肯定是被我离家出走气死的。 李瞎子死了,肖大刚第一时间喊来张寡妇,再喊来村干部,再次确认李瞎子真是死了,他自己的房子正在修,死在了肖大刚家门前的院坝里,在寒风中凝望着山坡的方向站着死了,这种死法对于村里人来说,从没遇到过,听都没听过有人站着就死了的。对于李瞎子异于常人的死法,大家觉得李瞎子不是普通人,他能掐会算,与武侯诸葛、刘伯温应该属于同一种人,都是神人,所以死法不一样,他去天堂了。 肖大刚对他女儿的未婚夫离家出走的事,不是很在意,跑了就跑了,农村女儿不愁嫁,况且肖玲玲那样漂亮的女儿,李瞎子也死了,聘礼肯定不用退的。肖大刚没什么过份的激动情绪,只是觉得李瞎子可怜,觉得我不懂事,身在福中不知福。 激动的是那些李瞎子的族亲,他们要求村干部做主,查清李瞎子的家产,交给族亲处理。李木说,对于这件事情,李文白是少有的大着胆子说了公道话,声音很大,近似于咆哮:“什么处理财产?你们有什么权利处理李八字的财产?李八字死了,他儿子也死了吗?他儿子只是不在家,你们敢夺他儿子的财产?他儿子已经定过婚,李八字死前可有跟你退过婚?”李文白看着肖大刚。 肖大刚表示,李瞎子没有退婚,他儿子李麦也没退婚。 李文白接着大声说道,声音稍微减小了一些,情绪也平和多了:“这不就对了吗?事情多简单啊?李八字死了,他儿子还在,他儿子不在家,他儿子老婆在家啊!你们是李八字的亲戚,怎么李八字住在肖大刚家里啊?”李文白又大声吼道:“家产是他儿子的,他儿子不在,他儿子老婆管。” 所有人都知道,李瞎子的儿子,也就是我李麦,而我也是李文白的儿子,平时胆小怕事的李文白今天如此胆大妄为,还是为他儿子争财产,话说得倒是理直气壮,好像很是公道。 对于李文白的话,虽然道理都对,但是他是我的生父,旁人怎么都觉得他用一个儿子,抢了李瞎子财产,所以他的话大家都怀疑动机,李瞎子的族亲是坚决不赞成的,要不是李瞎子的东西因修房子,都暂放在肖大刚家里,可能都要动手抢了。 李瞎子突然冒出来的一群族亲,情绪非常激动,要肖大刚马上打开门,把李瞎子的东西分出来,正要往里冲,肖玲玲一手提着一把菜刀,站在二楼大声吼道:“你们谁敢动我男人的东西,我杀了谁,我男人的房子也还要继续修,我男人会回来的,你们tm的都滚开。” 肖玲玲又大声吼道:“李木,你们没看麦子的信吗?现在有人欺负我,你们傻啦?” 李木、李水、李余才反应过来,也冲上楼,手里已经提着棍棒刀叉,一起站在肖玲玲身旁,像三个护法神,李木大声吼道:“麦子走时留有书信,让我们替他照顾肖玲玲,谁敢动肖玲玲,我们就杀了谁。” 李水、李余也大声附和,誓死保卫肖玲玲。 张寡妇也站出来:“对,他们两家的婚事我是媒人,我作证,他们两家没有退婚,你们可听过退婚不经过媒人的吗?现在出去打工的人多了,麦子不过是出去打工了,你们欺负他婆娘,他回来能饶了你们?你们都知道吧,他砍过肖大哥,对你们还能下不了手?” 肖大刚不说话,他不想让别人觉得是他想侵占李瞎子遗产,但谁都知道,打架这件事,肖大刚是最能耐的,加上李文白也站出来,肖玲玲这边的队伍都是精兵战将。 肖玲玲气势如虹,俨然我已经和他睡过了的样子,一副贞洁烈女的模样,泪水涟涟,又不停的吼着:“我是麦子老婆,我家的房子还要修,你们休想动我一根汗毛,你们这群不要脸的东西。” 村里人都知道李瞎子是个厚道人,也都知道李瞎子修房子给我个徒弟加养子娶婆娘的事情,加上张寡妇这个媒婆作证,肖玲玲已经当她自己是我老婆,所以情况很是明白,村干部也都站在肖玲玲这边。村里人都知道,肖玲玲早就是我的婆娘了,只是还没有怀上孩子,反正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李瞎子那些族亲白闹一场,还是在葬礼上混了两顿好菜饭。 李木说,葬礼过后,由村里干部出手续,肖玲玲去银行把李瞎子的钱都取了,房子也修好了,肖玲玲还搬到里面去住着,等着我回去。 李木看看梁凤书,说:“麦子,李瞎子的家产现在都是肖大刚的了,你不回去吗?” 平息了遗产争夺战,举办葬礼那几天,张寡妇哭得最伤心,全村人都知道,张寡妇和李瞎子虽没有结婚,有夫妻之情。 张寡妇嫁过三任丈夫,三任丈夫都是在结婚没过久死于意外,第一任丈夫是一个打石匠,与张寡妇结婚时才不到二十岁,刚过二十岁,被他自己打的石头压死;张寡妇没有生过孩子,据说年轻的时候是十里八村数得上的美人,二十几岁又嫁给一个杀猪匠,结婚没几年,杀猪匠在一次黎明前的黑暗中,摔下悬崖死了,死前他正顶着黎明前的黑暗去收猪。 在两任丈夫都意外去世以后,传言开始飞起来,都说张幺妹克夫,两任丈夫都是她克死的,张幺妹被第二任丈夫家赶出家门,回到娘家—我生活的村里,张寡妇依然漂亮,刚刚三十出头,一时没有男人赶靠近这个灾星。 娘家人也嫌弃天命克夫的张幺妹,给张幺妹单独修两间屋,让她自己生活,张幺妹一度活得如尼姑,但她依然漂亮,三十出头的女人,又是一个让男人炊烟三尺的模样,总有不怕死的男人惦记,于是,她嫁第三次,一个五十多的老单身汉。可能五十多的单身汉也觉得活够了,人总是要死的,一个人守着寂寞难耐的日子,不如享受一番死去,还有可能命大,能克住张幺妹。 这个老单身汉也没能克住张幺妹,享受几年后,在一个春光明媚的好日子里,村里人在水库里发现老单身汉的尸体,老单身汉死的时候应该不能叫他老单身汉了,他有一个漂亮遗孀张幺妹。 生命就是这么的奇妙,张幺妹的命运更是奇妙,她三任丈夫终究都死于意外,她是做实了的“克夫命”。或许就是在这个时候,张寡妇开始找李瞎子为她指一条明路,李瞎子估计也是不怕死的,张寡妇把她最后的美献给了李瞎子,他们没有结婚,证明李瞎子还是怕死的。 在我小的时候,张寡妇在李瞎子出门去算命后,时常照看我,她悄悄的让我喊她干妈,我没答应,我可能担心她克子,不然怎么没有孩子呢?我也曾听见李瞎子在黑暗中对张寡妇说:“放心吧,我算过的,麦子是个有出息的人,将来让他给你养老送终。” 李瞎子死了,我离家出走了,已经开始过老年的张寡妇怎么能不伤心。算起来,她和三任丈夫一起度过的时间加起来,还没有跟李瞎子在一起的时间长,李瞎子应该是陪伴她最久的男人,现在李瞎子以异于常人的死法—凝望着山坡在寒风中站着死去,张寡妇在葬礼上以泪洗面。 在她对着李瞎子的棺材以泪洗面的时侯,更多是为我而哭,据李木说,张幺妹在晚上守灵时,一直数落我。 在山村里,如果人死在夏天,最多做三天法事,必须要下葬,不然尸体会发臭,实在冬天可以停放一星期以上再下葬。当天死,第二天下葬,叫“草草安葬”,要么是家里太穷,就像那个死于结石的男人,要么就是不孝,为了表示孝敬,很多人家就算是借钱,也要做三天三夜的法事再下葬,对于送些薄礼参加葬礼的人来说,法事做得越久,他们也高兴,可以多吃几顿好菜。 李瞎子在村里算是有钱人,我离家出走了,肖玲玲自己认了继承人,李瞎子又是死在寒冷的冬天,肖大刚做主,做三天三夜法事。旁人是吃饭时来,吃完饭回家,李木、李水、李余三人表示愿意帮我守灵,李文白同意了,他自己回家,留他三个儿子好好的在李瞎子的葬礼上吃三天。 李文白是非常喜欢一个人在家的,只有一个人在家时,才能做山坡上做的事情,家里虽然简陋,做起来总是比山坡上放心一些,不像我,反而喜欢在野外。 张寡妇、肖玲玲也当然留下来守灵,在寒冷寂寥的夜晚,张寡妇给留下守灵的人,和几个爱听闲话的人说她和李瞎子多我的好。据张寡妇说,李瞎子知道我是一个不甘于待在农村的人,但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想在死之前看到我娶妻生子,所以在我初中毕业以后,比较急切的为我张罗婚事。 对于张寡妇这一说法,肖大刚旁证了不是瞎编乱说,当初李瞎子让张寡妇做媒人,肖大刚最开始不同意肖玲玲早嫁,他女儿才十五岁,嫁给我没有意见,但希望多等两年,等肖玲玲十七八岁时再嫁。李瞎子亲自去找肖大刚,告诉肖大刚自己存了些钱,不会亏待肖玲玲,最主要的,李瞎子说他给自己算过,最多还能活两年,希望肖大刚满足他的心愿,把我的事办了再死,也没有遗憾。 肖大刚对众人说:“我亲家算得真准啊,他说自己会死在冬天,只是时间提前了一年,真准,算到自己要死了,还这么尽心尽力的为麦子筹办婚事,麦子真是他的亲儿子啊,对亲儿子也不过如此了。” 张寡妇多次在肖玲玲面前说:“李八字早对我说好的,让麦子给我养老送终,你说李八字给麦子交代过没有啊?到底有没有交代哦,现在李八字走了,麦子还能给我养老送终吗?” 面对张寡妇的絮絮叨叨,肖玲玲多次表示:“放心吧,等麦子回来,我告诉他,我们肯定给你养老送终。” “只有肖玲玲是真心爱你,她担心你钱带少了,担心你在外面受苦,说你好面子,受苦了肯定也不愿意回家,说你没出过远门,没有熟人带着,肯定要遭罪,肖玲玲对你是真好啊!”李木说得太过激动了,全然没注意梁凤书在一旁。 李木不明白我和梁凤书的感情,我连续喝两杯酒,梁凤书没有拦我,我跪在包间的地上,点上三只烟,叩拜李瞎子在天之灵:“爸,你别怪我,我不知道你会因此而死,是我对不起你,以后正月初六,我一定祭拜你,祭拜太师傅,也祭拜祖师爷东方朔,你的那些财产就给肖玲玲吧,如果让我处理,我也这样处理,爸,我对不起你,也对不起肖玲玲,你该给我托一个梦啊,爸。” 绝非假情假意,我听到李瞎子死了,突然觉得他是我爸爸,真正的爸爸,他养了我,教会我本事,我该尽儿子之孝的。 李木很感动:“麦子,我以为你不认李瞎子了呢。” 第048章故园千里外 在包间里象征性祭拜完李瞎子,一时沉默,我自己抽两支烟,情绪平复了许多。 其实,我表现得如此的伤心,不只是因为李瞎子的去世,人总是会死的,无论是谁死了也都让人伤心,我的伤心是因为故园在千里外,千里外的故园,有一个姑娘在为我苦苦等待,而我却已经情有归处,稍微思量,感慨难言。 “故乡遥,何日去?”我突然想起周邦彦的这两句,第一次觉得故乡真的无法忘却,尽管它是一个贫瘠的地方,我也知道就算回去,故乡还是那个穷样子,它却在我灵魂里刻下了难以忘怀的烙印,我不愿想起,我也不爱故乡,可是故乡难忘记。 不知道为什么,我不爱故乡,想起故乡时,心中却升起惆怅,还有怜悯和心痛,而且我也知道,我的惆怅、怜悯和心痛对故乡没有任何用,也不能带动故乡那些‘芝麻官’心生善念。 故乡啊,你在我血液里到底种下了什么毒? 李木点上一支烟,刚抽两口,咳嗽起来,显然他没有抽过烟,此刻他想抽烟,肯定也是想起故乡而惆怅了,但2看似让人潇洒的烟,把他呛着了,他盯着烟,不再往嘴里放:“家遥千里,身在南粤地。”李木也想家了。 梁凤书眼含热泪,挽着我的胳膊:“腊月笑面相忆否,小路山沟,梦饮家乡酒。” “去tm的故乡,来,喝酒。”我不想让情绪沉浸故乡的那些画面中,不想那些人,我得顾及梁凤书的感受。虽然她理解我,知道我过去的一切,还好我早已告诉过她过去的一切,不然此刻不是很难交代吗? 看着土里土气,又透着些灵气的李木,梁凤书关心的问:“李木,你现在还好吗?” “好不好也就这样,既然出来了,总得撑下去,刚在这里做服务员不久,白天学花式调酒,先混着吧,虽余不下多少钱,有吃有住,可以了,我很知足。” 李木比我晚离故乡半年,也在外一年多了,同样没有过年回故乡的打算,我问他为什么过年没回家,他说:“等有钱了吧,等有钱了再回去。” 估计他看着我现在挺有钱的样子,都能喝酒唱歌了,问我为什么不回故乡,女朋友都有了,现在也有空,却不回故乡。 从他自以为聪明的眼神里,我看出他对我不回故乡的原因理解错了,我说:“李木,你以为我怕凤书看到我们家乡的穷样子,从此不跟我了?所以不回故乡吗?你真是错了,你不知道,凤书遇见我时,我还穷得睡大街,完全是个叫花子模样。哎,我们不一样,你有钱了才回故乡,在外无论多么艰难,坚持下去,有一个荣归故里的信念;我是抛弃故乡的人,李木,你知道的,我两岁被家里抛弃,没什么值得我回去的,我要抛弃家里一切。” 我不能回故乡,其中缘由不能告诉任何人,包括梁凤书。 说着说着,突然冒出怨恨的情绪了,依然是贫穷烙下的印。 李木看着我的手机,突然说到:“拿我打个电话吧,给妈打个电话。” “妈有电话?” “她在医院打工,我有她值班室的电话,这个时候应该在值班呢。还有李敏,哦,李敏现在应该睡了,就给妈打。” 梁凤书快速的把手机推到李木面前:“打吧,随便打,别担心钱。”那时手机打长途电话挺贵的,一分钟两块钱,满街都是电话铺子,就是为亿万漂泊的人准备的。 我有些激动起来,我该给陶春兰说什么呢?他问我为什么不回家,该怎么回答呢? 李木拿起电话,神采奕奕,在电话里对陶春兰说得天花乱坠,就好像自己身在天堂一样,什么都好,什么都如意,万事皆如意。 陶春兰听到我的声音时,我能感觉到电话那头她的激动,电话中,她先是让我们兄弟在外要相互照顾,在她的话里,好像从没抛弃过我,我一直是她的儿子,和李木是亲兄,应该要团结互助。最后跟我说,李瞎子死了,以后让我回她们的家,我潦草的应和着,挂了电话,假装平常心,问:“李木,怎么没去李敏哪里呢?你们姐弟也能有个照应。” 一个应该问起的小问题,像是堵住了李木的心。 情绪到了,我也想知道大姐李敏现在如何。 此时的李木非常的瘦,皮贴着骨,身高已经比我离家时高了很多,完全不见以前头大身子小的模样了,脸上透着机警,我熟悉他这种神情,这是对整个世界处于一种防范状态,我们都是这样的人,太过弱小的人,经历苦难刚刚安稳下来的人,时刻担心再次沦为吃住没有着落的日子。 就算是亲兄弟,依然不得不秉承着艰苦独立、自力更生的精神,心中对意外援手的幻想是存在的,但难以看到希望,谁顾得上谁呢? 李木沉默起来,我不知道为什么如此简单一个问题,李木会沉默了。出外打工的人,都是老乡带着老乡,家里先出去的带着后出去的,既然大姐李敏已经出去工作三年了,李木要是去李敏那里,不是少受很多苦吗?沉默后的李木,声音带着无奈:“给她写过信,她也是一个是服务员,帮不了我什么。” “去她那里一起做服务员,你也不用在深圳受这些苦啊。” 李木又沉默了,脸上保留着偏远山村的稚气,似有口难言,微微说道:“我在深圳睡大街的时候,那时候是最难的,我给她单位打电话,她也接到了,想找她借二百元路费。那时我太想离开深圳,深圳找工作太难,你知道的,首先是不招男的,要招男工的地方,又不要我们那个地方的,几乎是让人绝望。” “她给你寄钱了吗?” “没有,她当时答应了,我满心希望的等着,但她没有寄,或许是有什么难处吧。” “不能吧,工作三年了,二百元钱,就算当时身上没有,同事借一借也该有的,二百元,不难啊?”梁凤书似乎怀疑李木撒谎了。 李木一直不好意思正眼看梁凤书,低着头:“我也不知道,她就是没有寄来,我也就不联系她了。” 据李木说,当服务员以前,在一家疏通厕所的小公司干了一段时间,我对那种公司是极其讨厌的,他们为了生意,会故意把别人公司的厕所堵上,一般是借着上厕所的机会,塞一个塑料袋、或者破布等杂物进厕所里,然后在旁边贴上他们的小广告,厕所堵上了,当然着急啊,只能打电话给他们。那些工人按老板的指示做事,挺可怜的,先是要负责去堵厕所,贴广告,然后又去疏通厕所,脏活、累活、不要脸的活全干了,最后还可能拿不到工钱。 李木也没拿到工钱,在一次外出时,收了客人的钱,直接丢下工具跑了。我明白他那种无奈,没有办法,不能坐以待毙,为了活下去,什么机会都不能放过。 社会底层的相互绞杀是极其残酷的,社会底层也没有善良的人,我穷得差点死去,最是明白,没办法善良。同样作为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也都是爹妈生养,可就是很难争取到一点点机会,看着那些出生好的人,有背景、有后台、有捷径可走,能轻易拥有穷人几百年也挣不到的财富,心里不变态已经是极其不容易的了,还善良个屁,狠不得把自己变成吃人的猛兽,为活着讨一个公道。 甚至法律、公权力也都是保护有钱人的,就像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到,穷人没什么需要保护,连生命都是没有什么价值的,唯一的价值就是为有钱人服务、创造、解决他们不愿意做的事情。试想,如果抢别人财富不犯法,谁会害怕?当然是有钱人,那些高高在上的人,可是,好像为了社会的进步,必须要有法,社会真进步了吗?人口更多,生活更难,占绝大多数的穷人,甚至再也没有《诗经》中底层百姓的闲情逸致。 梁凤书轻轻的摇着头:“这tm的是什么姐姐?”愤愤说完,又用力的靠着我,叹息道:“我们这样挺好,也算是熬过来了。” 无法知道李敏当时处于什么状态,用梁凤书的话说,二百元钱,找任何人都能借得到,必定她上班三年,肯定有同事,有朋友,李木是她一起长大的亲弟弟。我只能劝慰李木:“或许她也难吧,你现在有工作,好好干,总有出头之日的。” 关于出头之日,我自己都没有把握,我常常想,如果没有遇到梁凤书,我的人生会怎么样,现在在哪里。 女人总是对自己男人从前的感情很是感兴趣,梁凤书也不例外,她问:“李木,肖玲玲真在家里一直等着他吗?” 离家前,李木去看过肖玲玲,本想从肖玲玲那里借些路费,但肖玲玲已经没有钱,肖大刚再不给肖玲玲钱。我能想得到,肖大刚一定会这样做,‘吃一堑长一智’,我就是有了路费钱才离家出走的,他当然会吸取这个教训,以防肖玲玲也拿着钱离家出走。 李瞎子死后三个月,房子依照先确立的方案修好,肖玲玲真就搬进去住着,或许是她觉得那样会离我的心更近一些,希望她的念想、思念能通过那个‘风水宝地’发射出来,翻越千山万水,传给我。 李木说:“肖玲玲干农活时,都带着你定亲送的耳环、戒指、手镯,好看极了,就是一点也不高兴,不像从前我们一起玩时那样爱笑,总是低头不语,问一句说一句,一说到你就哭,她年纪小,哎,我们那个鬼地方就是烂,所有事情都烂。” 见李木又激动起来,梁凤书马上安慰似的说道:“李木,你知道吗?我和麦子商量好了,我们这一辈子都当玲玲是我们的亲妹妹,如果她没有出嫁,我们一定照顾她,给她找个好男人。”想一想,梁凤书又笑着说道:“李木,我看你就挺好的,不如你把她娶了吧。” 看我一眼,李木马上说道:“不不,这不合规矩,你是不知道我们那里的规矩,要是李瞎子还活着,退婚以后她还可以嫁,现在不行了,肖玲玲已经拥有李瞎子全部遗产,其实是肖大刚拥有全部遗产,都一样,这就相当于已经嫁给麦子了,麦子还活着,她不能再嫁的。” “如果麦子同意她嫁呢?” “这,那得麦子去给肖玲玲说。” “写封信回去不行吗?” “这,不知道,肖玲玲不会愿意嫁给别人吧,她和麦子从小长大,她只喜欢麦子,别人她都不喜欢,也不喜欢我们。” 梁凤书看着我,面色忧郁,以前她从没有这种表情,慢吞吞的说:“麦子,可怎么办呢?” 我装着大大咧咧的样子:“嗨,她还小,等她长大了自然明白,难道还一辈子不嫁么?我也没有把她怎么样,李瞎子的家产就算送给她做嫁妆,还不够好吗?” “可是人家要的是嫁给你,不是要你的家产。” 突然发现,我怎么这么抢手了,我是一个穷光蛋,为什么非得嫁给我呢?这一瞬间的沾沾自喜都是不应该的,梁凤书微笑着说:“要不,麦子,我成全你们算了?只有我成全你们了。” 顾不得李木在旁边,赶快紧抱着哄哄她:“凤书,你是要我的命吗?要命的话,现在就拿去,让李木做一个见证人,决不过后追究你法律责任,小乖乖,我的女菩萨,你把我吓坏了,我快心脏快要停下来了,死前你再满足我一回,好不好?” 她一把推开我,咯咯笑起来:“还要点脸吗?当李木不存在啊?” 李木憨憨的说:“要不我先出去吧?” 梁凤书更大声的笑起来,眼角都笑出泪了:“哎呦,我的妈呀!你们还真是亲兄弟,李木,麦子是不是小时候就不要脸,所以骗了肖玲玲。” “这个,麦子,我们以前有过脸吗?哈哈哈。” “李木,你这什么话,我一直都是要脸的,在遇到我的凤书时,把脸也给了她,我就不要脸啦!” 梁凤书在我脸上揉起来:“你的脸呢?你的脸呢?我这里可没有。” 我一把拉住,亲了一口:“凤书,你就是我的脸。” 梁凤书看看李木,安静下来:“说真的,不能让让人家一直等着你,我们得想想办法,别耽误了人家。” 我感慨着说道:“是啊,凤书,你要给你妹妹想想办法啊!” “怎么就变成我的事情了,我就说你不要脸嘛。”#####近日在山中小住,想起旧作: 《九华幽谷》 十王山颠焚香烛,花台曲径访衡庐。 松柏林间飞玄武,七贤峰下好读书。 第049章痴心的小妹 “当然了,我们不是说好的嘛,玲玲是我们的妹妹,我们的事情都是你做主,我听你的,你忘了吗?” 梁凤书嘟着嘴:“这能听我的吗?你少给我出难题,搞得好像是我的事情一样,这不是你的孽缘吗?” 我扑倒在她的怀里:“我不管,反正我这辈子什么都听你的。” 听说李木要出去打工,肖玲玲很激动,叮嘱李木:“你去深圳吧?去深圳,麦子说他是去深圳,你去找他,找到他给我写信。” 看着肖玲玲身上带着的那些金光闪闪,李木是要约肖玲玲一起出走的,不是想从我手中夺走肖玲玲,而是读过书的李木知道,那些金子能换不少钱,换了钱可以做路费,至于金子嘛,将来挣钱了还可以买回来,李木引导着肖玲玲:“你可以亲自去找啊,我帮着你一起去找,我们一起去深圳。” 哀伤和无奈一直写在肖玲玲脸上,与她本该无忧无虑的年纪不相称,花季少女的愁绪因我而不能消,她对李木表示:“我爸的老婆,我妈跑了,我爸的女婿,我的男人也跑了,要是我也跑了,就剩我爸一个人,他不被人笑死吗?” 那一天很热,刚放暑假,尽管我的新房周围竹林掩映,依然难挡宇宙中火球发出的炙热,花草树木都在炎热中低着头,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只有李木兴致高昂,神采奕奕,他看着肖玲玲的汗水打湿了衣裳,衣裳紧贴在玲珑美丽的曲线上,能很清楚的分辨出,肖玲玲没有穿内衣。她还不知道什么是内衣,为什么要用两个口罩连在一起把那两个兜起来,不兜起来又不会掉下来,虽然干活或者跑起来时,会有一些节奏明快的抖动,抖动并不影响生活,所以是可以不用兜起来的。 李木当然不知道我和肖玲玲的秘密,更不会想到那两座小山是我垒起来的,离家出走以前,我一直是这样想的,觉得是我使她大起来的。当肖玲玲十一二岁时,我突然发现她的胸口和我的胸口有些不一样,我以为是她家吃得比较好,所以鼓起来了,所以我常常想摸着她,吸取她的能量,使我自己的也大起来。 那时肖玲玲已经懂得拒绝了,她的母亲赵小莲还没有跟别的男人跑,肯定教过她,不然肖玲玲对我是不会拒绝任何事情的,她很认真的告诉我,她妈说的,她的上面和下面都不能给任何外人模,看一下都不行,绝对不行,不然会被雷劈。 不能吸取到那隆起来的能量,我觉得会很可惜,本来就没吃多少有营养的东西,好不容易有个机会吸收一点别人的能量,怎么能就此善罢甘休,可是我也怕会被雷劈,仔细认真的想了想,说:“玲玲,我是外人吗?你妈如果看了,摸了,会被雷劈么?” “我妈当然可以了。” “那我也可以,我不是外人,是不是外人?玲玲,要是我是外人,那我们就不能一起玩了。” 她坚强得像一块石头,下定决心的说:“好,你摸吧,别让我爸妈看见就是,不准对别人说。” 结果我和她都没有被雷劈,虽然我提心吊胆好几天,雷声滚滚时,以为我和肖玲玲至少一个会被雷神带走,我们安然无恙,上天也印证了我和肖玲玲不是外人。肖玲玲也感受到上天的印证,只有我们两个人时,她便不拒绝我吸收她的能量,很奇怪,我越是吸收,她越是隆起得更大,我功不可没。 当时李木肯定也想吸取能量,但他不敢,肖玲玲也不会同意,因为李木是外人,夏天时常会响起雷声。燥热的天气使李木不愿意放弃希望,他知道,没有什么地方能借到钱,只有肖玲玲带着的金子可以换钱:“肖玲玲,要是你不去找麦子,他怎么好意思回来呢?久了就会忘了你,你不是白等了吗?” 肖玲玲有些愤怒了:“你乱讲,你放屁,你放狗屁,麦子不会不回来,这里是他的家,他是出去给我挣钱了,他更不会忘了我,就算忘记你们,他也不会忘记我,我和他,我和他,反正他不会忘记我。” 从肖玲玲激昂又吞吞吐吐的话里,李木暗自推断,我和肖玲玲真如传言那样,早已做了夫妻。李木这个时候还是个雏,什么也不懂,他看过书中那些片段,他的有些同学似乎也在夜里偷偷跑到小河边做过什么,但他必定没有做过,他家那么穷,都不能请得起女同学吃一毛钱的冰棍,加上瘦小枯干、脑袋大身子小的形象,没有女同学愿意和他研究青春发育的事情,他只能想象着我和肖玲玲在一起的场景,越是想,越觉得天更热了,他走到肖玲玲家、也该是我的家的水缸旁,喝了一大瓢井水,最后一点实在喝不下了,顺着下巴打湿了有几个破洞的衣襟,做最后的规劝:“肖玲玲,麦子已经走了半年了吧?可有写信回来?麦子肯定不是不会写信,这你肯定知道的,可是他没有写信回来,是不是?为什么呢?” 哀伤和落寞带着惆怅又回到肖玲玲的脸上,眼角不由自主的流出晶莹剔透的泪水,混合着脸上的汗水,在燥热的空气中滚落在地上,绽放出一缕烟尘。坐在屋檐下,她水汪汪的大眼睛望向最远处的山坡顶山,目光在夺目的阳光中消减在白云里,她的目光无法到达远方,她只有坚持着自己设定的希望,哽咽着说:“麦子是没有写信回来,虽然已经半年了,他第一次出远门,人生地不熟的,他肯定遭了很多罪,事情也不顺利,他不想写他的艰难让我伤心,等他好了,一定会告诉我,他会回来的,他答应过我,要一辈子对我好,他亲口答应过的。” 见肖玲玲哭起来,李木有些害怕,他怕别人误解是他对肖玲玲做了什么,所以肖玲玲才哭的,万一被肖大刚听见,说不定还要挨一顿打,虽然说李木从小到大挨了数不清的打,但他再也不想挨打了,他就快要离开家乡了。李木甚至觉得眼前的肖玲玲是一个寡妇,张寡妇男人都死了,所以是真寡妇,肖玲玲年轻貌美,嫁了丈夫,但丈夫跑了,这是守活寡,守活寡比真寡妇更可怜。肖玲玲这样的守活寡比罗元梅还惨,罗元梅起码已经有两个女儿了,而且她正在向李文白学习生儿子,她不孤独,肖玲玲这是真孤独,天真的守着看不到希望的希望,她的希望更多的是个幻象。 在心中分析、对比一番,李木开始同情肖玲玲,再不想着她带的那些璀璨夺目的黄金饰品,忙安慰道:“肖玲玲,你别哭啊,被过路的人听见了,以为我欺负你呢。就算麦子是你说的那样想的,这等待什么时候能到头呢?反正我是要出去了,麦子让我保护你,我走了以后,要有人欺负你,你去找李水和李余吧。” 李木刚想离开这个守活寡的姑娘,被肖玲玲叫住了:“李木,你出去后,到了深圳,会给我写信吗?会写信吧。” “这,我给你写什么呢?深圳那么大,我也人生地不熟,恐怕无法帮你去找麦子哦。” “你给我写吧,不帮我找麦子没有关系,你告诉我深圳是什么样子,我等麦子一年,要是麦子还不回来,我就出去找他。” 李木打量一番肖玲玲的花容月貌,心中升起一股悲凉,他几乎可以预感到,这样花容月貌的姑娘独自离家,将要面对无数摧残,真是可惜,自己也不能摧残她,哎,世道险恶,但求好命吧,李木点点头:“你还是别出去找他了,你一个姑娘家,出门不方便,坏人很多,你的镰刀也斗不过坏人,我给你写信,你在家好好等着麦子吧。” 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告诉李木她的决心已定,肖玲玲望着远方,坚毅的对李木说:“我就等一年,他不回来,我就出去找他,麦子不会忘了我,他说要对我好一辈子。” 我又听得很不争气的流下泪来,梁凤书低声问李木:“你给玲玲写信了吗?” “没有,我不知道写什么。” “你给家里写信了吗?”梁凤书又问道,她能想得到,如果李木给家里写了信,李水、李余可以告诉肖玲玲。 “没有,没给家里写信,我这么惨,没什么好写的。” 梁凤书分析道:“如果真如玲玲所言,麦子已经出门两年了,也没写过信回家,那玲玲不是已经出来找麦子了吗?真要出来了,要是有人带着一起还好,要是她一个人,哎,但愿她好人好报啊!” 我最是明白世道的险恶,我开始后悔没有给肖玲玲写信,哪怕是骗她在家里待着也好,哪怕是给她一些虚构的希望也好,起码不用她离开故乡后,看到世间那些比贫穷更残忍强百倍的事,她不该经历世道残忍的,她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好姑娘,天啊,我简直不敢细想,心依然像被一把铁抓钳住一样痛,我瘫在沙发上,衰竭得要死一样。 心真的很痛,人总会在那么一个特定的时候,陷入特定的情绪困局,就算我这么铁石心肠的人也会,因为曾经的苦难,其实我的心中装着太多的怨恨,不是怨恨任何人,而是怨恨这个世界,怨恨那么多的不公道。心就那么大,不可能像无边的苍穹一样装下所有东西,怨恨装多了,还装着愧疚,还有一点点相濡以沫的爱,再难塞下更多的东西,总还得给幻想留一些空间。在这个特定的时刻,肖玲玲坚守的模样占据了心里留给幻想的空间,心塞满了,挣扎不了,很是难受,我想,苍穹也该是有边缘的,它也无法装下所有东西。 我的情绪传染了梁凤书和李木,他们也呆呆的坐着,包间里沉默得能清晰的听见隔壁包间鬼哭狼嚎的歌声,我突然想听一首歌,那首歌,我只无意中听过一遍,再也难以忘记,韩宝仪演唱的《痴心小妹》,我从不让梁凤书知道我有这个磁带,藏在柜台里的一个角落里,时常偷偷的听,心里哭,脸上笑。此刻心太痛,我要听听这首歌,管不了梁凤书了,我常常情绪会冲动起来,她知道。 我爬到点歌机旁,很快,歌声传来:“你说过一天一封信,小妹在家呀喂守家门,难道你是称坨心,一去多年断了讯,故乡的小妹呀喂,为君消瘦到如……一个人风吹雨来淋,小妹呀为君呀喂千里寻,但愿君心连我心,天涯路远心相近,痴心的小妹呀喂,为君消瘦到如今……”这首《痴心小妹》我点了几十遍,让韩宝仪一直唱,把声音开到最大,我痴呆的坐着望着屏幕流泪…… 李木和梁凤书从没听过这首歌,他们不知道世界上有这首歌,这好像就是写给我的,他们俩听着歌声呆住了,我无法理解梁凤书此刻看见我找出这首歌来听,不知道她心里该是什么滋味,但我知道,她会理解我当时的心情,我才十九岁,我们怎么面对肖玲玲的事情早已达成共识,这当中并没有丝毫欺骗,她知道我是无法忘却肖玲玲的,但我的爱人是她梁凤书,我们风雨同舟,她是拯救我于苦难的女菩萨。 几遍歌声后,梁凤书突然站起来,把歌声停了,紧接着,给我一个极其响亮耳光,只感觉两眼冒金星,头晕目眩,但我没有丝毫动怒,我和梁凤书真是心灵相通的人,我知道,她必须打我一个响亮的耳光,她是帮肖玲玲打的。她又抱着我哭起来,一边哭一边说道:“不是说好不要有愧疚吗?我们以后好好待玲玲妹妹就是了,我们给她写信,让她来这里,我们像家人一样生活,我们给她找到属于她的路,我们帮她……” 李木憨憨的说道:“你们这样想,肖玲玲肯定能理解的,是该写封信回去,麦子,不用你写,我来写,我让李水告诉她,免得肖大刚看到你的信,那样可能更麻烦。” 见我和梁凤书都没有说话,李木自己慢慢的吃着已经冷了的菜。#####山中旧作: 《寂寥处》 秋风细雨村上烟,寂岭黄草翠接檐。 蝉蛙燕雀俱零落,只伴清风忆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