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作品:《新婚姻故事》 运动裤是乳白色的,裤脚上全是金色的贴皮星星。
这种五彩斑斓的穿搭是极其炸裂的,但配上于可鬼马的短发,灵动的双眸,又是如此和谐。
除了于可,迟钰真的不知道谁还能把这身衣服穿得如此讨喜。
视线下移,她脚上倒是没穿什么古怪的袜子,羊脂玉质地的足与踝一闪而过便塞进了敞开的被窝里取暖。
早上他收看了国家文物局的直播,当时他还觉得于可在新闻发布会上穿着老气横秋的西装看起来非常高智,不过这会儿功夫,披着学术皮野猫的就现出了原形。
在电视的背景光中褪下手套和围巾,迟钰扭头问她:“怎么突然改签了?”
他知道她的原计划是明天下午回凤城,其实等个一到两天的话,他们可以一起回家。他们两个人结婚这些年里,除了度蜜月,还真没有一起出行坐过同班飞机。
他总是忙,她也从来不追着他跑,不过今后的状况变了,他们可以像普通夫妻那样,在节假日时一起出去到各类景点去观赏人山人海了。
于可没注意到迟钰看自己的眼神不对劲,她又喝了半罐啤酒,这才反应过来,朝着正在浴室洗手的迟钰延迟回复道:“面试时间提前了,我要回去准备一下。”
一瓶啤酒空掉了,于可随手捏瘪扔进垃圾桶,又开了一罐催促他:“你不饿吗?怎么洗这么半天,我买了火烧,驴打滚,还有炸酥肉,你要是都不爱吃,我给你再点个麦当劳?”
最近这周她对蓟城的特色美食有了新的认识,像是烤鸭,卤煮,豆汁儿这些众所周知的当地玩意,在本地同事眼里都是虚假的蓟城美食,要让他们推荐点好吃的,那还得是麦当劳。
“吃完你就早点回去吧,明天是不是还要开会?”
“哎这么堵车你刚才怎么来的?有司机送你吗?你没叫人家在外面等吧。”
迟钰不仅洗了手,他还仔仔细细的刷了牙,刚吐掉嘴里的温水,听到于可又催他回东城区,他用纸巾擦干嘴角的水渍,不紧不慢地重新戴上搁在洗手台上的眼镜走出来道:“我不着急,先吃了再说吧。我什么身份啊,出门还带司机?我自己坐地铁来的。”
“对了,我有个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一个?”
闻言于可终于收回了被电视吸引的视线。
站在床尾的迟钰一身高定,西装是乌色,衬衫是月白,于可不知道他是不是刚参加了什么商务酒会,她以往也见过他穿正装,但都没有这样过分得精致过。
转眼珠,细看看,他头发似乎打了发蜡,连垂落在额前的发丝都有种慵懒的纹理感,更不必说那镶着公主方钻的袖扣。
从眉眼到唇角,风骚,绝色,看起来像个锋芒毕露的戏子。
迟钰很满意被她全身心关注的感觉,他行动故意放缓,以一个非常暧昧的姿势地坐在她的身边,西装布料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他敞开双腿,一点也不隐藏自己的勃起,接过她手里那瓶啤酒送到自己嘴边。
喝了一口,余光瞥见于可的视线从自己的下颚滑到喉结,他把手里的啤酒一饮而尽,又打开一听递过去直接贴上于可的面颊。
脸上一冷,于可颤了一下,听到他口气淡然地说:“坏消息是我失业了。”
于可“啊”了一声,刚要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面前一暗,是他的眼镜碰到了她的面颊。
鼻息里是迟钰身上惯用的檀木奶油香,乖巧,厚重,又有一丝酒精的迷醉。
像是被他的气味麻醉了,于可仰着头,一动不动,任由他抱着她,将她胸膛里的空气慢慢挤压出来。
吻落在她的耳畔时,迟钰被冷水冲洗的微湿的手指抚上了她的颈,先是收紧后又慢慢松开下移,指腹和皮肤缓缓摩擦,有细小的电流延伸,他的手指一直下滑,路过锁骨,攀上弧度,又如水滴般沿着下缘左右移动。
这种隔着一层布料的亲热是漫长的,两个人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因为碍于对方戴着眼镜,只是轻轻地与她贴面,于可右手抓着那听啤酒,仍然提着一口气。
鼻翼翕动,齿根酸涩,啤酒的泡沫似乎还没消减,正在肚脐与肋骨间流动。
心脏如玻璃海中不住收缩的水母。
冷硬的细框眼镜终于被摘掉了,用指尖夹住她的时候,迟钰声音暗哑得不像话:“好消息是我今天有一整晚的时间可以留下来慢慢吃。”
第69章 一鸭三吃
说是慢吃,余下的几个小时里,迟钰便真的像个老吃家似的,将掌中之物从头食到尾。
于可先是被他抱坐在他腿上,从口齿间拆分瓦解,随后又慢慢跪坐在床上,由咽喉向下,被滚烫的舌面开膛破肚。
最后一吃迟钰西装革履得跪在地上,她如人鱼公主下半身被一分为二,脚尖踮地,被彻底分开搅挖。
于可双腮酡红,身上落英缤纷,各有暖色,那色彩几乎如国画笔触晕出来的,连同汗水一起落在雪色的床单上。
眼眸半阖,于可余光是自己抓着迟钰头发的手指,那骨节收得如此紧密,反倒像是十分欢喜对方的侵入。
但疑惑须臾,她便再度收紧掌心,她喜欢迟钰这样服务她,她也喜欢这样满足的享受。
耳边的电视节目早就换了又换,浅滩冲上急浪的刹那,于可失神,忽然想起自己中午吃过的那半只烤鸭。
鸭皮酥脆,蘸白糖入口,咬下去一包油脂融化齿间,形同口中舔蜜。
鸭肉嫩弹,蘸酱同两丝卷饼,牙齿放松,大口咀嚼,肉质在舌面波动,有敦实的餍足。
最后自然要喝汤,鸭架尚有余肉,结构复杂,有珠有瓣,唇齿相接,难免有不雅的嘬吸声,烫又鲜美滚烫,吞咽声不绝如缕。
不过这次,被一鸭三吃的是她自己。
后半夜换她纳入他,不过计生用品的数量有限,她那是处是肉体凡胎,没办法像他口舌并用,一直吞咽下去。
两个人还亢奋着,也不睡觉,挤在一张小小的单人床上,脸贴着脸聊天。
于可说起表姐下定了决心要离婚,迟钰耸肩说对于赵鹏这种终究要需要一个娘的男人来说,离婚是必然。
王晓君只是在没有小孩的时期暂时做了他的“新娘”,现在,两个人真正的孩子出现了,她选择成为小囡的家长,也就不再会容忍赵鹏继续做个不成熟的儿子。
能够接受赵鹏巨婴面貌的人,还得是他的亲妈。
一切都是角色改变,博弈失败的后果。
这其中让他刮目相看得倒是王晓君,她竟然在一年内就迅速从一个四十岁的已婚少女,成长为一个杀伐果断的单身母亲,原本以他的推测,王晓君不会舍得她的相处了十来年假儿子,还会忍辱负重得在那段婚姻上再走上几十年,回首兴叹。
再次听闻迟钰对其他人婚姻的负面看法,于可眯着眼睛哼笑了一声,不过她还没开口,迟钰已经开始了自我表白。
“我们跟他们当然不一样了,首先我独立赚钱,再次我从小就主意正,根本不听家里的。这证明什么呢?证明我是一个拥有独立思考能力的,自给自足的成年人。”
“光是这一点就跟那些基本盘有本质的区别。”
“我也知道你现在正处于事业的转型期,暂时不考虑要小孩,这个我完全支持且积极配合。生也可以,不生也可以,我都可以。以前那种农耕时代,男性要以传宗接代来确立自己的社会价值的观念在高度现代化的城市生活里本来就不多了,不要小孩在我心里不算什么大问题。”
峰回路转,他也没有抹除于可自主选择的可能性。
“但是就算有朝一日你有生小孩的诉求,我觉得我们也不会重复他们的老路。”
于可又哼了一声,这次她气儿出得有点大了,直接把他的睫毛都吹歪了,迟钰对其他人的婚姻一直抱有高高在上的批判态度,但对他们自己的婚姻,他自信得特别狂妄,于可猜测这种傲慢的态度还是跟钱有关系。
“因为什么?因为您有钱,可以请八个保姆,钱可以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是吧。”
迟钰没有否认自己已经攒了一笔筑巢养崽的钱,但更重要的是态度上的转变。
他之前说的那些夫妻中谁应该顾家的话当然不是空谈,既然他现在已经不工作了,为什么不能安心在家里释放自己的劳动力呢。
他不觉得男人注重经营与伴侣的关系是件值得自卑的事情,爱情是精巧的艺术品,想要在婚姻中维系爱情是种能力,只不过这种能力通常被低估了。
他俩婚前恋爱的时候也不是没试那种以于可为主导的相处方式,现在回味起来还是会心动。
再者说,如果他小时候真的追随梦想去学了文科,最终成为了一名穷困潦倒的诗人,不也就是另一种被父权制社会厌弃的,“黄毛”的角色吗?
做黄毛,势必是要被女性凝视的,他愿意做为性客体被于可凝视,让她跟自己在一起体验当家作主的感觉,只要她不把目光投向别人就行了。

